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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5 06: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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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青年作家编辑部

出版社:青年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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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作家(二零一四年第2期)

青年作家(二零一四年第2期)试读:

卷首语

一杯水背后的海蓝

怀着一种极其欣慰的心情写下这篇卷首语。

自少年时代起便有过的做一本杂志的愿望,在种种周折之后,终于实现。类似一个曾经的终点,在此刻看来变成了一块不经意路过的里程碑,你由此看到了路之后的路、山之外的山。在忙碌的筹备期以来,我们一直在反复推敲、徘徊,到底什么样的内容适合呈现给读者。在第二期的稿件筹备中,小小有些波折,但最终获得的作品,比我们原想的要更好。你可以从世界流浪者的自白中读到看待世界的另一种视角,也可以通过伊北的《怀旧食堂·番外篇》中尝到停留在味蕾上的记忆。当然也万分感谢黑鹤老师的来稿,作为他十多年来的老读者,终于有幸能够与他见面并获得赐稿,十足幸运。至于枕书的作品,其宁静与细腻,足似生活的白描,朴素动人,所谓见字如人,不过如此了。当然,还有其他无法一一言足的欣喜,等待你的翻阅。

在每一个月的呈现当中,容量有限的几篇文章,只如汪洋中的一杯水。愿你透过这一杯水,看见无尽的海蓝。

春天已经来到,愿度过美好季节。阅读愉快。《青年作家》执行主编

你想知道的

世界流浪者的自白

采写/七堇年 图片提供/王昭阳『我再告诉你,这华尔街大教会靠两根大柱子撑着,一根大柱是蓝色,画着自由女神;另一根大柱是红色,画着黄五星。一头出血、出汗、出泪、出垃圾;另一头花钱、印钱、借钱、造iPhone,就这么简单。』王昭阳在个人博客上面这样介绍自己:“生于四十多年前中国红海洋中。童年记忆模糊。八十年代随大流去美国留学,后滞留不归。做过书店营业员,华尔街交易员,流浪汉,同声翻译等。无宗教信仰。爱好中国传统武术,六七十年代欧洲电影,白银时代诗歌,还有关于世界末日的各种预言。”只要仔细读一读他的书,便可以发现这段自我介绍中的谦逊。王昭阳出生于书香世家,祖父王亚南是二十世纪中国著名的学者,与郭大力合译马克思巨著《资本论》。他的父母也都是当代有名望的高级知识分子。1982年,二十岁的王昭阳留学美国。几十年间,他流浪,归来,又继续流浪。2013年5月,他出版了

散文

集《与故土一拍两散》,收录了他在财新《新世纪》专栏中的许多优秀作品。这本书可以说是他的流浪书,让我们看到了美国梦的另一面。书中的真挚坦诚,就仿佛在纸上一一重现了他的经历。如今王昭阳已到知天命之年,岁月的沉淀在他笔端酿出浓香。最令人喜出望外的是,这本书带来了看待美国社会的新视角:“物质的富足,制度的优越,都不足以填满人类常感空虚的内心”。

问:您的《与故土一拍两散》一书中,开篇何怀宏教授的序言很是令人深省。读完整本书回头来再读一遍序言,有更多理解。您在凤凰网的访谈中提到:“……我对美国的理解对一些人来讲是一种刺激。”以您最著名的一篇《亚裔男之忿》为例,失望是从“青春男”时期得不到伴侣开始,再往深处读,则是一种硬件俱全、环境优美之下的苦闷、无聊;您是否认为,这些感受和判断具有相当的个体主观性?这种失望情绪的参照物又是什么?

答:两三天前,一位做媒体的朋友来电话。她问:“中国快速发展了三十年,是否该停下来,反省走过的路?中国和‘西方’继续对话的窗口是什么?”我说:“‘西方’不是一个守恒量,而是变量。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离婚几年后的两个人,若再见面,两人都会有新的变化,不可能回到当初分手的那个点。”

1949年后的中国,与1978年后再度打开窗口后的中国,面对的是不同的、全新的西方。我们把视野再拉长些,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于1914年,当时的美国,经济逐渐鼎盛,但在文化、观念、政治等方面,是一个不很重要的边陲国、新兴移民国,世界重心在欧洲大陆。英、法、德、俄相互博弈,文化和艺术、新的革命骚动和战争阴影,都发自欧洲。

1914年开打,打出一场十月革命。之后找不到平衡,1939年再打。到1945年,苏俄势力扩张到柏林,中部欧洲一片废墟。英国、法国靠美国保护,于是有了北约。学者和政客们,根据当时的政治环境,作出各种论述。于是慢慢有了现今意义上的“西方意识形态”和作为其当之无愧的领袖、代表、保护者的现代美国。

在2013年,尤其是在中国之外,极少有人会断然否定今日美国在文化、政治和经济上的急剧衰落。这也包括无数深爱美国的政治家、学者和普通百姓。随便参阅一些美国主流网站,比如Huffington Post(《赫芬顿邮报》),就可找到大量佐证。倘若美国不能扭转颓势,可以想见,在不久的将来,横跨北大西洋的“西方”会逐渐褪色。历史回到一个完整而不确定的欧洲,美国仍旧富裕、仍旧欠债、军事强大。但在某种意义上,返回到1914年前,一个文化、政治影响力退居原型的北美洲大国,它是否愿意,或是否能够适应这个新角色,将是一个很有趣也很令人担忧的过程。

我理解,对许多当代中国人来说,1949年后的中国,与1978年再度打开窗口后的中国,面对的是不同的、全新的西方。犹如他的一根主心骨:最好的学校在美国,最好的科技在美国,美国价值无往而不胜。对反美人士而言,美国则是一根反向主心骨:一切阴谋和危险,一切陷害中国的“大棋局”,都来自美国。在他们心中,美国和“西方”都是守恒量。

回头看看一百年来的中国,1914年大战,1917年“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马克思主义”。也就是说,没有那声炮响,也就未必有1949年。过去100年影响亿万人类的大潮流、大思想、大变乱中,谈不上来自中国的任何持久贡献。它不是言说者、发明者,而是东倒西歪,今天跟这个跑、明天跟那个跑的浮躁受众。

可以肯定地回答,今日美国,同我在1983年初次见到的,已不是同一个国家。往细处说,需要几百页的空间,不如就此打住。美国的变化不是主观,而是栩栩如生的客观。当然它不处于中国人所谓的“初级阶段”,楼房和基础设施谈不上翻天覆地、日新月异,更没有日日不断的雾霾。假如我刚从雾霾里钻出来,会觉得雾霾外的蓝色世界,都是清新明澈的守恒。亚裔男的性苦闷或移民男的身份焦虑,都是个人经历和主观记忆。让成熟、自信、愿意独立思考的年轻读者,来判断我这个小人物的言说和记忆。想想美国的大衰败和中国神奇发展二十年后,坠入精神和物质的双重雾霾里无声苦涩,是否形成了某种有趣对应。

问:距离八十年代的留学热潮已经过去了近三十年,您是否认为当初您所体验的亚裔男之忿,在留学现象日趋普遍的当下,仍然适用于现在的中国青年?

答:说到忿或不忿,我突然想起三十年前一位大学同学。他是男孩儿,来自泰国。也许父母是外交官,从小跟着游历各国,英语说得比我流利,女孩儿似乎都喜欢他。当时见到他,我心中就有隐约的不忿。心想你们泰国有啥了不起?凭啥你这么得意洋洋?后来一起上讨论课,我想谈些深刻观点,压他一把。有一天分析政变,这位泰国小伙眼睛一亮,说:“我们泰国的将校元帅们,想发动政变,得先排队领号哩!”结果全屋的同学哄堂大笑,老师也是。我正准备宣讲关于中国的晦涩理论,却自然而然地被大伙抛之脑后。

绕一大圈,回到你的问题。是的,现在中国留学生越来越多,但是我和他们来往不多,也很难一群一群地去详细考察。偶尔在车上街上碰见,总的印象,似乎隐隐约约,还是那股子拎不起放不下、酸不叽叽的劲头。尤其是他们之中的男孩,和四周各国的年轻人格格不入。眼神发亮、爽朗、诙谐、坦然还加点自嘲,极少看见,和当年那位泰国同学没有任何共同点。现在我老了,平心而论,假如我是女孩儿,会喜欢当年那位泰国小伙子,不会喜欢现在这些中国男孩。

问:从您爽朗的文笔看,其实您对女性形象有一种很传统的欣赏定式,美丽、清纯、温良贤淑等,像一些亚洲及东欧女孩所具备的那样。典型的美国女性大都偏离这一男性话语权模式下的审美标准,这是您不太喜欢她们的直接原因吗?

答:不论生活在什么时代、什么样的环境中,小女孩身上总有一种鲜活、柔软、水灵灵的东西。感受那种能量,对我来说,是巨大的心理安慰。会不由自主想做点什么,只要能让她眉开眼笑。随着年龄增长,这种冲动可以变得纯洁,未必总是夹杂老男人的私欲。美国姑娘在这方面毫不例外。二三十年前在美国流行女性解放,还有与之相伴的各种时髦理论。最近几年,这些东西开始销声匿迹。倘若在十几年前,如果哪位智慧、仁慈的大哥或大叔能把一些经验传授给我,那我绝不会和女权主义过不去。当时郁闷,是因为缺少爱、需要爱。前面谈了中国男性身上某些共同的文化烙印,坦率地说,那些烙印不利于男孩子培养一种温暖、豁达、大度、勇敢、善于自我表达的性格根基。我在美国的若干年月中情感枯荒、内心压抑,主要问题还在自己身上。当然,过去三十年美国整体文化光环萎缩、思想活力丧失,这个大趋势,在具体的一时一地,也会曲折反射到男女关系中。

问:据我所知,从事金融工作的人员大概是最现实和理性的一群人了。除了健康因素之外,是什么使您放弃华尔街的金融工作,转而成为一个世界流浪者?

答:华尔街工作要求强大的数字才能。就我个人而言,整个思维方式和天生禀赋,基本偏向哲理、艺术型。因此,那个被世人崇拜的行业,根本不适合我。当然,人有适应性、可塑性。希特勒的第一爱好是绘画,他从未学习军事,然而后来展现出卓越的军事天才。斯大林是修道院出身,他母亲希望他成为传教士,即使在斯大林成为领袖之后,母亲仍然看不上儿子的成就,并坚持认为,他更适合传教。

我在读大学时执意钻营,一心想进华尔街,全因为内心郁闷。在一个环境优雅、衣食无忧的私立小学院,完全无法融入正常的同学社交。没有爱情、没有朋友、没有来自母语文化的精神支撑。我憋了一口恶气,一心想做一件大坏事,让那些趾高气扬的富裕美国孩子看看,我是什么人。这就如同在中国“文革”以前,一个孩子出身不好受歧视,便拼命求积极、求入党。这是很可怜、很无辜的一件事。我后来拿到公司的邀请,全身轻松,便开始上些自己感兴趣的课程,比如佛教、欧洲戏剧。记得在学佛的班上遇到特别可爱的一位加州女孩。她说以后想学做木匠。她拿了名校学位,准备做木匠!这对我是极大震撼。那是1986年,六十年代的美国理想依稀尚存,这种稀奇的事还会偶然遇到。我没开始上班,已经自我怀疑,我在践踏自己身上与小姑娘相对应的某种东西。

虽然没成为投资银行家,我在华尔街的两三年也算一笔人生财富,不是在银行存款意义上那种。多年后,我兴趣转向文学和历史,华尔街学到的那些业务差不多忘光了。但有一天,忽然觉得自己看清了当代世界。假如我对你说,这世上有个华尔街教,它是精心改装的犹太教,这个神秘的教绑架了美国,也在很大程度上绑架了中国,你觉得我说梦话吧?我再告诉你,这华尔街大教会靠两根大柱子撑着,一根大柱是蓝色,画着自由女神;另一根大柱是红色,画着黄五星。一头出血、出汗、出泪、出垃圾;另一头花钱、印钱、借钱、造iPhone,就这么简单。你要问了,这位说梦话的海外华人,究竟是新左,还是反动?那我要说,这是我和其余的老少文青不同之处,因为华尔街的经历给了我一个立体观念。

问:可以说,您也不太以世俗意义上的成功来定义人生?回头去看,您怎么看待这些年的各国游历?若就主观来说,要对青年晚辈做出建议的话,您觉得两条路哪一条更值得?

答:我认为这个时代充斥了大量伪学问,比如励志学和经济学。我的经历带有极大的风险性和个体性,不可任意向他人推荐。我们的世界,经由我这一代,还有上一两代所谓社会精英们的恣意“操作”,已经滑到了万丈深渊的边缘,作孽够了。关于后代人怎样生活,拜托拜托,免开尊口吧。

问:您现在的主要职业是同声传译工作吗?它可是一份脑力消耗不小的技术活儿,您是怎么开始的呢?

答:有一段时间找不到工作,便从事低端翻译,后来慢慢往上提升。近几年的中美高层交流,充斥着关于这个时代经济发展的大量吹嘘、臆想、忽悠和虚妄。对我来说,它既是学习的良机,亦是痛苦的折磨。我正试图转换职业,能否如愿,要看缘分和运气。

问:在一个纯外语的生活环境之下坚持以汉语写作,实在难能可贵。写作在您生活中占据什么样的角色?写作节奏如何?

答:我写得很慢、很慢。很羡慕那些一年出几本书的高产作家。许多年来,我最大的愿望是写一本高水准的英语小说。改写汉语是近三年一个偶然机会促成的。也许,在叛逆西方、找回母语之后,我可以在英语中获得更大自由,超越白人的某种话语垄断。若有缘分和机会,还想再试试英语。

问:新闻界有这样一句话,“没有真相,只有对真相的描述。”类似于木心老师所说的,“没有正义,只有正义感。”作为一名旁观过各种文化的游历者,您对这样的说法赞同吗?

答:真相有的。

春天到来,大地苏醒,冰块融化,这就是真相。严冬、沙漠、飘然而至的大雾霾,亦是真相。跟路边女人吵架,就把人家婴儿活活摔死,难道不是血淋淋的真相吗?前面说到华尔街教,换个名字,称为无限发展教、无限拜物教吧。天和地、或万能的神,将以最酷烈的方式,撕毁、碾碎一个亵渎心灵、毁灭家园的伪撒旦之教。请读《旧约》最后一页。请静坐沉思、默想黑色的怒海。这是游历四方带来的启示,我或我们这两代人要目睹的严峻真相。

问:在采访即将结束之际,让我们回到《与故土一拍两散》这本书中。许多读者都为其中洗练而优美的描写眼前一亮,字里行间至情至性。散文是您最喜欢而擅长的文体吗?请问一下您有什么其他类型的写作计划或出版计划?

答:感谢你的夸奖!汉语散文是我成功尝试过的唯一文体。过去很多年试着写英语小说,完全失败。我会继续写汉语散文,在适当的时间,也会写英语散文。还有,希望在死去之前,至少写一篇像样的俄语散文。《与故土一拍两散》电子版试阅读散文今年夏天,我在家,老妈凉拌了一盘红萝卜,放了糖、老抽和醋,我吃着吃着,又想起香菜来了。我喃喃道,要是芫荽就好了,老妈一愣,说什么?什么芫荽?我大声说了三遍,芫荽,芫荽,就是芫荽啊,那架势好像在呼唤一个失散多年的亲人。——《怀旧食堂》

怀旧食堂·番外篇

文/伊北[牛肉汤痴]

打记事起就爱吃牛肉汤。

一大早,端着白底带红字的大搪瓷缸子,通常带盖,下楼,穿过一条马路,走到街对面的早点铺子里,一口巨大的锅就支在门口,顶在它下面的是大汽油桶改造的直而圆的炉子,火是永不灭的,锅里的汤“咕嘟咕嘟”冒着白汽,香味飘好远,汤面浮着红色牛油,被沸腾的汤头赶到锅边,好像一圈红腰带,几根巨大的牛骨立在汤里,探出头,像小岛。“老板,来两碗牛肉汤。”我伸出搪瓷缸,踮起脚尖。“要豆饼和粉丝。”我又说。老板家的小姑娘“唉”了一声,便徒手从案板上塑料黄篮子里分好垛的食材里伶俐地抓几下,又抖抖——生怕给多了,然后统统把东西放进一只大笊篱里,再用另一只笊篱在上面压着,直杵到汤里,烫那么两三分钟。“不要太辣哦。”我微笑,小姑娘会心抿嘴一笑,点点头,接过我的搪瓷缸子,猛劲往里一扣,再扬起大铁汤勺,撇一些清汤进缸来,一碗牛肉汤就成了,如果再配上两三只刚出炉热腾腾的金黄脆软的油酥烧饼,我的早饭就算极品。

那时候我在无锡读大学,吴语缠绵,吴人嗜甜几近疯狂——就连食堂里的西红柿炒鸡蛋都是甜的,我的味蕾被包裹着,直不起劲儿,可我偏又不是辣味的拥趸,校门口的四川小饭店辣得不成理路,直接谋杀了味觉细胞。我期待中的味道,是鲜而咸,辣要有一点,但绝不能麻……

坐了近十个小时的绿皮火车,我回来了,一觉睡到下午,外面细雨霏霏,出去吃饭自然不切实际,老妈问我想吃什么,我咂了咂嘴,说吃鸡?--老妈烧的鸡最好吃,但这个点哪来的活鸡卖?我探着头朝窗外看,三四点,牛肉汤铺子早收工了,一口大黑铁锅孤单地支在红色顶棚下,周围没一个人。我觉得闷,打电话给表哥,说出来玩玩,表哥够义气,一会就开车来,也不管什么下雨,两个人开到淮河边上转悠了一圈,肚子饿了,想来想去,还是想吃口牛肉汤,天黑有雨算什么,直接沿着大坝开到老城区去。到了,到了,一家看上去脏脏的小铺,一口热气腾腾的大锅,牛肉飘香,坐下来,要两碗,吃得满头大汗。汤

我走过许多地方,吃过各类不同的牛肉汤,但总觉得淮南的牛肉汤最够劲,徽菜的鲜、咸、辣被它发挥得淋漓尽致,一入口就是“到底”的感觉,没商没量,恣意妄为。兰州牛肉拉面的汤是清汤,有些椒麻味,咸不够,鲜不够,又常常与面相配,汤头偶尔被面“喧宾夺主”。淮南牛肉汤则多与淮芋粉、洛河绿豆饼、八公山豆腐皮、祁集豆圆子做搭档——清一色豆制品,淮南刚好是豆腐的发源地——豆制品与江淮黄牛肉熬制的牛肉汤搭配,天作地设,滋味无穷。

在深圳我也喝过一种牛肉汤,属于南方系的,多半应该叫“牛肉汁”了,失去了清澈,浑浊得扑面而来,还有些甜味,像喝卤。来北京后,再也吃不到牛肉汤,结果有天在一家超市底商美食城,居然破天荒碰到一家门脸打出“淮南牛肉汤”的招牌,走过去一问,老板确是淮南人士,操着一口憨厚耿直的淮南口音,我想都没想就要一碗,难得的是他还兼做油酥烧饼。他母亲站在他身后,一听说有客来,赶忙跑去烤饼机旁边现烤,门可罗雀,间或上门的主顾就更珍贵。不知为何我竟冒出点伤感,因为店家生活多艰?还是因为家乡美食没有得到北方食客的认可?汤上来了,白瓷碗盛着,精致到拘束,我拿起勺子尝了一口,嗯,辣味是有,但咸味太薄了,没有家乡牛肉汤那种不管不顾的野劲,再吃油酥烧饼,面烤得有点死,不够酥软,但我还是坚持吃完,微笑着与老板说再见。都说物离乡贵,可离开淮南的牛肉汤确实少了些什么,这家店没坚持多久便关张大吉,临了我还去吃了一碗,吃得一肚子怅惘。

前段时间由京返淮,发现淮南本土的牛肉汤店也有了连锁企业,叫吴氏牛肉汤,有一家就开在我们家楼下,我巴巴地去吃了,味道确实不错,遗憾的是,它无法迅速扩张到北京,所以一年到头,我也吃不了几口。那种速食的方便粉丝式的牛肉汤小包装倒是开发出来了,但一个是鲜的,一个是干的,味道十万八千里,速食牛肉汤只剩下咸,天真得蛮横。不过牛肉汤的消息总还能不失时机地传到我耳朵里,比如前次打电话回家,没人接,直到晚上十一点半,老妈才拨回来,我口气严肃地质问到底发生了什么,老妈慢悠悠地说,哦,九点四十出去的,想吃牛肉汤和油酥烧饼咾,下楼去吴氏搞了两碗,人家都快关门了,不过烧饼还是刚出炉的,嗷呦,晚上的味道更好,人还少……听着老妈念经一般的絮叨,我很想笑,但眼眶却不争气地微微泛潮。[香菜别哭]

不知道说香菜臭的人是什么舌头,反正在我们家,香菜从来都是香的,且常常单独成菜。大多数时候,我们不叫它香菜,而叫芫荽(听上去像“盐随”,我也是上了大学才搞清楚这两个字怎么写)。它不是别的菜上的小点缀,它会被老爸洗了又洗,用刀切吧切吧,放进小碗里,浇上醋,有时候还有少许香油和老抽,反复拌一拌,就成一盘菜。吃饭的时候,只有我和老爸吃得欢,老妈也吃,不过极少,用她的话说,似乎只有我们老陈家的人才有吃芫荽的习惯,我和老爸爱吃,两个姑姑也爱吃,我们来自北方,到了淮河以南,但饮食习惯依旧不改。

奇怪的是,走出了家乡的地界,我竟再也没有单独吃过一盘香菜,在无锡的时候,几乎看不到香菜的身影,整天吃食堂,香菜那么细小,味儿大,根本上不了食堂的大铁盘子,去饭店点餐,也只能在凉拌香干和西湖牛肉羹上看到一些香菜叶的影子,至于香菜的根茎,几乎看不着,即便偶尔看到了,也是“碎尸万段”状,不成气候。

南下深圳,北上北京,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单吃单过,香菜都很少能单独混入我家的餐桌,它有时候被搭配着买来——多半是菜场大姐免费送的,比如做铁锅柴鸡,出锅的时候可以放几根香菜,纯粹图它的一点绿,陪着黑红的鸡肉好看,仅此而已。老妈不再拌香菜,爱人也不会拿香菜大做文章,当然也情有可原,小小香菜,有什么值得大做文章,它生来就是配菜的料,更何况味道还那么不友好……多少年来,没人注意我其实喜欢吃香菜,不会做饭的我,更不会特意去菜场买一把子香菜,腌拌着吃。

偶尔去外面吃饭,比如去拿渡、川成元吃麻辣香锅,服务员偶尔会问一下,有没有什么忌口的,葱姜蒜要不要,香菜要不要……听到香菜两个字,我立刻全身过电,随即脱口而出,要!香菜要!多一点!香菜

我亲爱的香菜,只能在这时候以黑马的姿态杀出。

事实上老爸去世之后,也的确没有人陪我吃香菜,虽然香菜那么那么好——中医说它性温味甘,能健胃消食,发汗透疹,利尿通便,驱风解毒……可谁在乎?而直接用醋拌着吃,又是那样诡异奇特——吃酸的习惯,我似乎也是从老爸那里继承来的。

今年夏天,我在家,老妈凉拌了一盘红萝卜,放了糖、老抽和醋,我吃着吃着,又想起香菜来了。我喃喃道,要是芫荽就好了,老妈一愣,说什么?什么芫荽?我大声说了三遍,芫荽,芫荽,就是芫荽啊,那架势好像在呼唤一个失散多年的亲人。老妈不屑道,哎呀知道了,芫荽!第二天,我真的吃上了凉拌芫荽,八分醋,一分酱油,一分香油,拌着直接吃。很好,很好。可惜老爸再不能陪我吃了。[辣不怕]

下课后几个邻座同学都争着吃什么辣条。其实就是豆腐皮做的,竹签子穿成串儿,浸足红辣油,真空包装进透明塑料袋里,充满刺激性,血淋淋一片。我面无表情地坐着,尽量不参与谈话,可终究未能幸免。喂!有人喊我了,是那个“坏女孩”。你不吃?她右边嘴角上拉,挑衅似的,哦——我知道了,你怕辣,就知道你怕辣,胆小鬼呢,跟着是一阵哄笑,我“腾”地一下站起来,也不知哪来的劲头,一把夺过她手上辣条袋子,生硬地抽出三个,用牙齿咬住,一捋,一窝坨辣条就混进嘴里了,一秒钟,两秒钟……好像没感觉,我肆无忌惮地大吃大嚼,这时候,那辣味才恶作剧似地跳出来,好像一个趴在战壕里的兵士,也仿佛从天而降的伞兵,挥舞着长矛,对我的味蕾围追堵截。我辣出眼泪来了,整片脸囫囵个地发热,从脖子到耳根,但我还是微笑着,任凭口腔即将爆炸,梗着脖子说,不辣,嗯,不辣,这也太不辣了吧。我十一岁,我有我稀薄脆弱的自尊。辣

陪客户吃饭最怕遇到湖南、四川籍的。我在深圳刚参加工作,做实习生,偏偏川湘的客户扎堆,而且一抬脚准去湘菜、川菜馆——装潢倒是优雅的,色调主打黑红两色,类似于现在麻辣诱惑,莹亮莹亮,多少类似进刑场。还能吃辣吧,一个大客户问,我微笑回馈,连声说,能吃,一点儿,一点儿……服务员,不要啤酒,来白的,大客户又在喊,我忙劝啤的就行了,待会还要开车,啤的啤的,大客户抢道,啤的白的都不能开车了哦,待会有司机,不给面子是不是?他装作生气,我只好就范。白的和湘菜,大开杀戒。

服务员端盘子来了,红瞎瞎一片,剁椒鱼头,辣子鸡,辣椒炒肉,酸辣鱿鱼……倒酒,我举着小盅,说了好些吉利话,大客户笑了,我一扬脖子,喉咙微微烧起来,不是好酒,入口并不绵柔,吃菜吃菜,大客户让我,我不得不下筷子,满堂红彩,好像三昧真火……我二十五岁了,我无处可逃。

家里只有鸡蛋了?老妈背对着我,站在水池边问。她难得来北京一次,一到就给我收拾屋子,然后做饭,我说别弄了,出去吃得了。老妈喝斥道,就知道你经常在外面吃,多不干净,又贵,外面的东西谁给你保障,哪有自己做的好,你说你这样我怎么放心……碎碎念袭来,我立马缴械投降,一切听老人家安排。

很快,米饭香从厨房飘来,淡淡的,暖暖的,我开始期待午饭。尽管来北京现在只要不到四小时,但一千多公里的路程,还是隔在母子之间,我们各自辛苦,彼此挂念,好多东西不用说出来,无论对错,曲曲折折都是情谊。只听到刺啦一声炸锅响,呛人的辣味越过几道门,直扑到我脸上,咳咳咳——我开始剧烈地咳嗽,老妈却稳若磐石,在一片烟熏火燎中操着锅铲,一只手上下翻飞。吃吧,老妈坐到我面前,我端起饭碗,看看菜,一道老干妈炒腊肉,又是红红一片,一道辣椒炒鸡蛋,辣椒籽小地雷般散落盘中,我迟疑了一下,毅然操筷夹起,就着饭,狠劲地吃起来。辣不辣?老妈随口一问。不辣不辣,我装作随意一答。

我三十岁了,我很懂事,我不怕辣。[双面米线]

古代称米线为“粲”,本意为精米,代指“精致餐食”,粲之制作,先取糯米磨成粉,加以蜜、水,调至稀稠适中,灌入底部钻孔之竹勺,粉浆流出为细线,再入锅中,以膏油煮熟,即为米线。不得不说,米线是有些杂交气的,米粒与面条,一个取其内容,一个取其形态,硬是撞出了米线,在南米北面的饮食格局中走出了一条新道路,很有些柳暗花明的意思。

我是去了岭南才吃到米线这东西,快过年了,刚到深圳,我租了房子,还没工作,身上只有五百块可用,自己做饭不切实际,每天就走到楼下,看楼间小铺有没有什么价廉物美的吃食。吃米粉哇,楼下店面大开间,一个穿围裙的高颧骨老板娘站在一只大不锈钢圆筒锅前,一手持巨型筷子,一手持不锈钢漏舀,我和她之间白气腾腾。多少钱一碗,我问。啊五块啦,加丸子八块啦,很便宜的啦,我要了一碗,端回出租屋吃,深圳的出租屋建在半山腰,街道又潮又细,很多路需要爬楼梯。更糟糕的,是楼宇之间的距离很短,所以毫无隐私可言。我端着那碗纸餐盒装的米线,“哗啦啦”吃着浓咸的酱味,里面有豆瓣,三颗丸子陷在里面,也不晓得是鱼丸还是肉丸,对面的租户刚洗完衣服,一件一件忙着晾,水从衣角滴下来都看得清,滴到塑料盆里,“啪嗒啪嗒”响。在下面买的吧,晾衣服那位突然对我喊话,我一口米线咬在嘴里,不好作答,只能笑笑,“唔唔”了两声。说完我继续吃,他继续晾,晾好了他就当窗坐下,竟然也弄出一碗米线来,一边吃,一边看电视。我和他没有交集,为各自的生活忙着,相同的是,我们都吃着一碗米线。但普普通通的一碗米线,似乎撑起了一点没头没脑的希望——至少我们还健康,还有未来。

后来我来北京考学,考与电视有关的某著名院校,只可惜时不与我,不但考学不顺利,还被人骗、涮了一下。北京正逢沙尘暴,我顶着黄土与灰尘,回到暂时栖身的地下室,满腹惆怅,考试的一幕一幕,像电影一样在我脑海里走着,我睡不着,在床上翻来覆去,考官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被我仔细揣摩着、研究着,但想来想去,都找不出确定答案。晚间十点,我饿极了,一个人从地下走到地上,去街边找吃的,紧找慢找,终于找到一家叫做“爽!桂桂”的米线快餐店。我要了一份叉烧粉,也不管什么面干汤薄,心不在焉地就拿起筷和勺——叉烧是红的白的我记不清了,只记得当时附赠的小菜里有炸黄豆、酸豆角、腌萝卜,我一口气吃了粉喝了汤,小菜也扫荡干净,浑身暖暖的,考试的事情似乎也不那么困扰我,我告诉自己,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努力就好,知足的人总能找到出路。米线

这一年果然没考上,但不久我还是来了北京,放弃了浮华的电视业,转投自己最擅长也最心心念念的中文院校,顺风顺水。近几年我在北京吃过不少次过桥米线,我喜欢店里纸巾包装袋上印着的一段关于过桥米线的传说:妻子为给书生丈夫补身体,做了汤头与米线,提着去书斋,哪知过桥时因过度劳累,晕倒在南湖桥上,书生闻讯赶来,见妻已醒,汤与米线均完好,汤面为浮油所罩,无一丝热气,疑汤已凉,以手掌捂汤罐,灼热烫手……汤面以上无热气,汤面以下灼热烫手,奇异的反差制造惊喜——命运的奥妙,潜伏在浮世表面,不为人知,也许,只要肯努力,冰冷的失望之下,总会有热腾腾的希望,正待喷薄而出。[坐在巷子口的豆浆油条]

我听人说坐在巷子口的那个老太太姓李,七十有三,无儿无女,生活来源主要是一点微薄的退休金,她有几间小平房,红砖的,很破很旧的那种,窗户是绿漆木框的,年深日久,漆皮掉了,斑斑驳驳,她窗子底下有一辆小三轮车,改装的那种,车兜子里有一个赭石色旧皮子包着的座位,能坐一个人,她家老头子常常骑着三轮车带她一起上街、买菜。她自己是不会骑三轮车的,据说以前骑过一次,但骑了没多远就差点给撞了,三轮车也翻过来,还好她只伤了点皮肉,邻居说是她福大命大,还说三轮车这个东西,只有不会骑自行车的人才能骑,但老太太也不会骑自行车啊,所以多少有点奇怪。油条

我不太喜欢吃豆浆油条,准确地说,我偶尔单吃豆浆,也单吃油条,但很少两个搭配起来吃。在老家,油条常见,但豆浆从来不是早餐的首选,我们更喜欢吃砂汤、胡辣汤、豆腐脑,所以当我看到老太太和老头每天坐在巷子口的藤椅上吃豆浆油条的时候,就格外地注意。他们就坐在巷子口的大树下,树干上绑着一架藤椅,藤椅腿上绑着个小凳子,因为都是绑的死结,所以藤椅和凳子长久以来没有失窃,老头就坐在藤椅上,老太太坐在小凳子上,再旁边有个大树桩,就是他们的桌子,两个人就在那吃,油条沾沾豆浆,用他们牙齿不甚多的嘴巴嚼着,从春末吃到秋末。

我发现老头和老太太是分头买东西的。早晨我推车出巷子口,发现老太太端着两茶缸豆浆坐在藤椅上,我骑车朝南走,走着走着,就看到老头骑着那辆三轮车,车座上用东西压着几根油条,露出一点点头,金黄金黄的,见的次数多了,我明白原来卖豆浆和卖油条的不在一个方向,豆浆铺在北面,油条店在南边,北面近,南边远,所以老太太每天早晨步行去端豆浆,老头就骑着小三轮去买油条,买齐之后,两人就在巷子口的树下碰头,一起享用早餐。

他们有时候还会吵架,叽里呱啦,他们不是北京人,直接用家乡话吵,我匆匆路过,也听不懂,不过单听那声调,就能知道老太太多少占了点上风。有一次,我还看到老太太吃油条吃了剩一点儿,不想吃了,筷子一甩,就把那一小截丢进老头的茶缸里,老头也不反抗,用筷子把那油条头摁进豆浆里,泡一泡,哗哧哗哧吃了。

今年夏天,我换了工作,出公差两个月,自然也就一季没见到老头和老太太,秋天的一个大早,因为要去给来北京做客的亲戚买早点,我又推着车走出巷子口,我发现老太太一个人坐在藤椅上,还是端着那个茶缸,只是筷子头夹着的,不再是油条,而是一小块白馒头,不见老头。

第二天,我还是早起,老太太依旧坐在那,老头还是没出现。我问隔壁邻居,才知道老头已经在夏末仙去了。今年冬天,北京又是雾霾满城,大早从巷子过,我发现藤椅和凳子都空了,我开始没注意,想来也理所当然,谁不怕雾霾呢,一天,两天,三天,我发现即便晴好的早晨,树下仍旧空空如也。昨天我去居委会办点事情,顺带问那么一嘴,说巷子口的那个老太太呢。居委会大姐告诉我,李老太太不久前也过世了。我“哦”了一声,心里有些说不上来的滋味,或许这就是人生,如此长,又那么短,又或许,吃豆浆,从来都需要有根油条相配才尽情、尽兴。

土耳其坎高牧羊犬

文/黑鹤

整整一天,车在土耳其安那托利亚的高原上驰行。

像以前在球队时外出比赛时的习惯,我坐在最后一排,这里空间宽敞,但是因为位于车尾过于颠簸而少有人对这样的位置感兴趣。如果愿意,我可以放平身体,微屈着腿睡上一觉。这似乎是对付漫长旅途的最好办法。

车窗外是巍峨的群山,缺少植被,石肌裸露,如同已被遗忘千年的巨人尸骨,呈现出荒瑟的灰蓝。这是一个闭塞、安稳、平静的世界,苍茫之中似乎随时会融入天际。不时,平坦的河谷中露出收获后荒凉而安详的田野。

伊斯坦布尔所展现给我的关于土耳其的最初印象——欧洲的细致与繁华正在一一远去,这里是与海边的丰饶截然不同的农耕与游牧兼营的山地高原,村庄中稀落散布着白墙红顶的平房,只是根据那单薄的制式就能够判断这里的冬天不会过于寒冷,更易于生活。

车在山间穿行,飞降或攀升,因为气压急剧地变化,我的耳膜承受着像是飞机起降时的压力,不时地绷紧,这一切,让人昏昏欲睡。

在一个加油站短暂地休息时,同车的人都拥入了为游客附设的旅游商品销售处。随着旅行接近尾声,他们迫切地需要完成此行最重要的任务:用异域的商品填满自己的行囊。

我还是要了一杯在土耳其任何一处都可以得到的红茶,味道恒定,很亚洲,并可以加入大量的糖,这种饮料可以安慰我因为一直未能倒好的时差而昏沉的头脑。

休息区建在半山腰,坐在木椅上,天幕中浅淡的蓝色群山若隐若现。

再上车时,他坐在了我的身边。之前,我一直以为他是土耳其方面的工作人员。“你不一样。”他说,除了因母语的影响而带有的些许口音,他的汉语几乎无可挑剔。

我的判断错误。他是埃及人,在中国的银川工作。

他有一个中国妻子,与《哈利·波特》的作者同名。他在突尼斯旅游时,因为给一家外观漂亮的银行拍照而被带进警察局,警察在他的相机里发现了更多的银行照片。随后,他被可能存在最高级别的恐怖主义倾向而彻查,因为就在几天前,这里刚刚发生了一起银行爆炸案。最后,他拨通了突尼斯文化部长的电话,才得以脱身。他向我展示自己的中国驾照,最了不起的是,上面的国籍竟然标明是中国。这小小的特权至少说明他在那个西北小城生活得多么如鱼得水。

在经过足够的铺垫之后,他终于拿出手机,向我展示上面的照片。

我想这是他坐在我身边的真正原因。

我认识图片中长着尖利唇吻的怪兽般的动物,鳄龟。像几乎所有的两栖动物一样,它的外貌带着恒久的冷漠和看尽世事沧桑般的淡然,简洁,毫无情感,与周围环境极度统一,一切只为生存。这只动物是他在黄河边一个捕鱼人那里买下的。这种原生美洲河沼中的凶猛两栖动物不知道通过怎样一种令人匪夷所思的穿越方式来到中国的河流中,但仅仅从生物学角度讲,这是一个外来物种入侵的极好例子。

我因为准确无误地说出他宠物的学名而让他兴奋不已。

他像所有饲养宠物的人一样,赋予它情感,他把这只凶猛的鳄龟像狗一样带在车上,并且决定在他终老之后要将自己的名字刻在这龟的背上,然后将这只龟传给自己的儿子。

我明白他为什么会让我观看这些图片。在前两天的书展上,我是以动物小说作家的身份被介绍给土耳其的读者的。显然,我的知识结构并未让他的期待失望。

他的名片,阿拉伯出版联盟亚洲地区的总代理。

他的睫毛生得漂亮。

很遗憾,我没有名片。

他的一个电话结束了这漫长的谈话,在通话中他交替使用了至少三种语言。我终于可以回到自己的世界里,拿起放在身边的书,一本出版于大概四十年前的《普尔热瓦尔斯基传》。我刚刚从二叔手中得到这本书。出国前,我去长春看望他时,他刚刚完成在长白山中长达数年的野外观察生活。他以赋予某种使命般的郑重将他从书架上找出的一些书籍赠送给我,他对我怀有更高的期待。在书中,这位来自俄罗斯的年轻军人,更多的时间都在亚洲广阔的荒野中狩猎,在为俄罗斯地理学会搜集丰富的馆藏品。

我回忆起昨天夜里在宾馆中无意中发现的一个关于狩猎节目的电视台,记录狩猎的全过程,一个又一个的狩猎片段。在我睡前的整个晚上,那些猎手成功地猎到了一只欧洲猞猁、一头野山羊、一头野猪和无数的雉鸡、野兔。

真正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猎人在狩猎雉鸡时所使用的指示猎犬,它们被训练得令人惊叹,看来《米老鼠和唐老鸭》中布鲁托那种发现野禽时如雕塑般的踞地作势并非夸张,那些身上点缀着漂亮斑点的波音达猎犬真的可以站得纹丝不动,为身后的猎人指示灌木丛中野禽的藏身之处。那是堪称极致的训练和恒久遗传的结合物。

结束了长达十二个小时的旅程,在面朝黑海的宾馆里放下行李后,我想在晚餐之前出去走一走,活动已经僵硬的腿。

过了旅游季节,海滩上清冷无人。遥远的海平面已在昏暗中与天空融入一体,我沿着沙滩边的木质栈道漫无目的地向前走。

就在此时,那浑厚的吼叫声远远地传来,那是只有胸腔宽阔的大型犬才能发出的叫声。之前,我在车上因为与盛产这种犬的核心地区擦肩而过而略感遗憾,我期盼这发出吠叫声的是我希望见到的那种巨犬。

多年饲养大型猛犬,我熟识这种叫声。并非因为有入侵者靠近而做出的威胁性吠吣,这是大型猛犬在暮色将至时向苍茫之中发出的习惯性咆哮。它们向附近一切潜在的可能侵入营地的野兽宣示自己的存在,在并不遥远的年代里,在荒野中的游牧人的营地里,这些猛犬以此恐吓驱赶窥伺畜群的野兽。即使现在已经没有畜群可供它保护,同样也没有野兽供它驱赶,但它那古老的血脉中所遗留给它的本能一直存在。

它向远方咆哮,标示自己的领地。

我慢慢地向那个围覆着高墙的巨大院落走过去,那猛犬咆哮的节奏并没有改变。隔着焊出复杂藤蔓形状的铁艺大门,我看到那巨硕的棕黄色的影子,那是肩高接近90cm的巨犬。被截掉的双耳,棕黄的皮毛,黑色的口唇,最重要的是它那大得吓人的骨架,像一匹小马,但比小马更加粗壮。就是这种传说中的猛犬。我知道自己不能过于靠近,否则它无意义的咆哮将迅速地转化为急骤而极富指向性的狂吠,惊扰到这里的主人。我尚不了解此地人的好客标准,但我并不想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就在我将要转身离开时,那巨犬猛地跃起,将两只前爪搭在大门的上沿上。那大门足有两米高。

噢,这来自遥远东方的可以驱赶并且杀死狼的咬狼犬后裔,以这样极富震撼力的方式在向我展示它的雄壮。

这个巨大品种的存在似乎正印证了那源于蒙古草原的猛犬血统的传播规律——从蒙古草原由东向西,游牧民族为了放牧牲畜、驱赶野兽和护卫营地所饲养的大型猛犬,它们的体形、外观、毛量和毛色,呈现一个非常有规律的渐变,沿着蒙古草原越往西去,猛犬的体形越趋于高大,毛量也相应地变短,而毛色也趋于单一,很少看到像蒙古草原上那种铁包金(四眼)的毛色了;从中国新疆往西,到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哈萨克斯坦等国,猛犬的体形更加高大,颜色更为单一。再往西,当接近格鲁吉亚、阿塞拜彊和土耳其等国时,猛犬的颜色基本上就极其单一了,鲜有虎皮、棕红等特殊的花色。

土耳其坎高牧羊犬,应当也源自遥远的东方蒙古草原。在这西进的过程中,它的颜色因为基因单一而更为单调,而温暖的气候也让它的被毛变短。同样,它们经过不断地选育,被饲养得更为高大。

在回宾馆的路上,我接到来自中国的短信,在距此遥远的中国北方呼伦贝尔草原,我的猛犬营地里,已经落了第一场雪,而一窝幼犬,跟这新雪一起降生。作者后记:2013年12月2日凌晨,写于呼伦贝尔草原陈巴尔虎旗蒙古牧羊犬营地。附近的那群草原狐又来营地附近觅食,引得犬舍中的猛犬不停歇地咆哮。早晨起来才发现,蒙古细犬宝络已经在昨天夜里产下一窝幼犬,共十二只,八只成活。其中有青灰色的幼犬,那是蒙古细犬最古老的毛色。

我的狗还要活多久

文/大阿紫

一个月前,我还是个苦大仇深的客栈老板。

那时,因为害怕住客来找我聊天,我把自己和两只狗一起关在办公室里,窗帘紧闭。一有人来敲门,两只狗就会同时狂吠,像随时准备冲出去咬死敲门的人。

我屏住呼吸,听着外面的动静。有的人马上被狗吓走了。有的人还敲几下才走。有的人可以连续敲十分钟。超过十分钟还在敲门的,我就会受不了走到门边开个小缝,露出一只眼睛,问:“什么事?”

两只狗扒拉着门缝拼命想冲出去,我紧紧把着门,对客人说:“不好意思,屋里有狗。”在这条窄窄的门缝中,我与客人的对话都能控制在五到十分钟内。等客人回房后,我就满意地关上门,过去拍拍狗头:“干得好。”

那时我们大院里还有一个如家酒店,在客栈连续几天没有一个客人时,如家却每天客似云来。我一天要遛三次狗,每次下楼它们都会疯狂奔跑到如家门口,抬起腿,拉泡尿。我追着它们吼:“你们在干嘛!怎么可以这样子!”等追到大门口没人看到我们了,我就蹲下身去,再次拍拍狗头:“干得好!”

这可能是我养狗多年能想起来唯一的好处。

我常劝朋友,没事千万不要养狗,它们会活很久还不死。朋友却说我真幽默。

我家的狗最多时曾达到八只。为劝告世人别养狗,我决心将自己血淋淋的教训记录于此,或许此文也可叫做“一个懦弱的人类如何被狗摆布一生”。

一切开始于邻居家的母狗生了两只小狗,一黑一白,十分可爱。只因为看着非常可爱,我做了个影响一生的决定——“两只都送我养吧!”我对邻居这样说。

邻居是个可爱的姑娘,平时我们经常打羽毛球,因为我的球品,她非常相信我的人品,就把两只小狗全送我养了。取名时,由于太懒,白的就叫小白,黑的就叫小黑。

隔几天就发生了悲剧,母狗舍不得小狗,一大清早来我家把小白带回去了,当我起来发现小白不见时,找半天发现它死在了邻居家不远的一棵龙眼树下,而它妈,那只母狗,正坐在不远处看着。

有人说看到一个男人踢死了它,但没人看清那个男人是谁。埋它的整个过程里我不停地掉泪,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后来我们那一片拆迁,当推土机把我家附近的龙眼树全部推倒掘出土堆石块时,我想着忘记给小白迁坟了。

剩下了一只小黑,怕它也随时死了,我倾尽全力关注着它,但丢狗这种事情是难免的,小黑依然丢了两次。

第一次是一个邻居看它可爱把它拴在他家后院,我找了几圈没找到,半夜不死心又出去了一趟,路过这个邻居家时听到“呜呜”的小狗呜咽声,我翻进了邻居家围墙,追寻着声音到了后院,看它被一条电线拴在洗衣机旁。我解开电线,抱着它又翻出了围墙,因为觉得麻烦,隔天也没去找那个邻居算账。

狗小的时候无非吃吃喝喝,吃饱了它就躺地上睡。如此相安无事过了一年,直到后来搬到了客栈,那时它已发育成熟,叫起来声音恸天。曾有个驯狗有方的朋友骂我:“你的狗这么喜欢叫其实都是你自己造成的,在小时候你就该好好教育它,既然已经错过了黄金教育期,你要抓紧时间现在教,它再叫时你就拿报纸打它,呵斥它,久而久之它就不敢再叫了。”

我问朋友:“一只不叫的狗我养它干嘛?”朋友是个时髦有爱心的城里人,不太懂我们村那套“养狗防贼”的落后思想,他惊奇地说:“当然是因为爱啊!”我张大了嘴无言以对。

第二次丢狗时,我妹正在做饭,一留神,又找不到了。

在找狗的过程中我脸色铁青,一言不发,我妹十分害怕,这一年我与狗相处愉快,她怕因为没帮我看好狗,我会与她断绝姐妹关系。找了几个小时没找到,我就有点急了,找到一个民工聚集的宿舍楼,发现他们正围着一口大锅吃肉,我如遭雷劈,冲过去拿起勺子舀肉,想看看他们是不是在吃狗肉,看不出是什么肉以后又到处找有没有黑色狗毛,一个民工大哥抢走我手中的勺子,生气地问:“你找什么啊?”我质问他:“你们是不是在吃狗肉!”他愣了一下,说:“谁跟你说我们吃狗肉了,我们在吃猪肉。”我又可怜兮兮问他:“那你有没有看到一只黑狗从这经过?”他没好气道:“没有!”

回家后我就趴在沙发上大哭,谁劝也没用,就跟小黑已经被吃了一样难过,我甚至想——你都死了,以后我赚了钱给谁花?哭了一通后我不死心,又出去找了一遍,依然没找到,回家后又在家里各个角落翻,平时它都不敢下楼的,肯定是还在楼上。我沿着走廊走来走去,大喊着“小黑小黑”,忽然,我听到了“呜呜”(跟小时候被绑在邻居后院时一模一样的凄惨呜咽)我没有迟疑,顺着声音摸到了阁楼上黑漆漆的电梯房,果然,它在那里,因为不知道怎么下楼而急得团团转。

此次之后,我与狗形影不离,走哪带哪。

不过世事难料,只是偶尔的一次看管不善,小黑就与楼下一只浪荡少年狗眉来眼去,珠胎暗结,怀孕后生了七只小狗,于是家里总共有八只狗。

那段时间,我生活在狗屎狗尿里,每天要给他们换两次褥子确保房间不那么臭,朋友问我,你怎么不把它们放到屋外?——我能吗?万一被人偷了怎么办!

我披头散发,歇斯底里,完全无法与正常人类沟通。好不容易小狗满月了,开始在地上到处爬,给它们驱虫后,动不动就要吐出一条会站立的长长的绦虫,有个女性朋友目睹那个场景后马上冲到厕所吐了,留下一句“除非你的狗全死了否则你就当从没有过我这朋友”后扬长而去。

好不容易送走了六只,老大“大头”因长相实在太丑无人领养,我又一时心软,留下了它。

小黑和大头伴着我到现在,我哪都不能去,如果我要出门玩,得找个朋友帮我看它们,朋友是多不让人放心的东西啊,我在外哪能安心玩呢?每天都要打三个电话:“狗好不好啊?”“狗死了吗?”“有喂狗吗?”朋友不厌其烦:“既然你那么不放心那干脆回来好啦。”于是我就回来了。

之后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去哪玩都带上它们。有一次我与朋友计划进藏,为了不丢下狗,只能全程徒步,后考虑到狗可能无法适应高原环境,又决定不去了。长久如此,我变成了一个没朋友的人。我有些伤心,朋友们聚餐唱歌都自动屏蔽掉我,就像当初我们屏蔽掉生了孩子后天天晒照片的人一样。我又有些高兴,趁机也与许多人绝了交。

一切的一切都只因当初我那句“两只都送我养吧”。

像我这样懦弱的人类,这辈子没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最后悔大概就是养狗。狗不像人可以吵架,吵不赢还可以打,打不过还可以到处讲他坏话。但——你总不能和狗吵架吧。

它瞪着无辜的大眼看着你,好像在说:“没有人理解我,我这一生不知为谁而活……”我受不了这种目光,好像它正对我袒露痛苦,如果我视若无睹,气氛会变得非常尴尬。我忍不住小跑过去,抱住两个狗头:“好了,我们不要再相互嫌弃了。”

这样的事每天在我家都发生几回。恶性循环,养狗没朋友——没朋友变态——变态继续养狗。

我唯一的盼头就是等着它们自然老死,想到他们最多只能再活十年八年,我才稍微好受一点。

香港无人牵手

文/猫司令

几年前我在香港报社做实习记者,住在观塘的一处又老又破的大厦里。这一区是旧工业区,老房子面临回收改造,很多楼都空了一半。临街的店铺大多关了门,贴上“政府房屋”的胶带,像一排没拆封的旧炸弹。有些不愿搬家的,或者企图多要点钱的老人,周末聚集在社区附近的小花园里,兴意阑珊地齐声喊两句口号,算是表明了态度。他们不搬,香港政府也不急,这一区的改造就一直拖了好几年。

我安然地在这里住了一年多,忍受着嘈杂,享受着廉价。与我合租的其中一间住着五十多岁的东莞老阿姨,也是房东,大逃港时期从珠江对岸游过来的,老公死在了水里。另一个房间是一对和我差不多年纪的“港漂”男女,男的叫阿强,女的叫Tracy。我们住在孔雀大厦森排林布房屋的其中一户,孔雀大厦是香港森排林布的大厦中的一幢。

香港是个很特别的地方,消费主义的天堂,浪漫主义的地狱。热气腾腾的人海填满了整个城市的每一寸空隙,青春就像轰鸣的巨大机器里的柴油,不断被燃烧、消耗,制造出巨大的热量,然后被取代、补充。我每天挤八站港铁到九龙塘上班,逐渐发现一个有趣现象,那就是香港的街头和地铁里很少有牵着手的情侣,当然要排除掉在尖沙咀海边散步的游客。这里空间太小,人的速度太快,想要齐头同进并非易事。所以我得出一个结论,真正牵着手走路的恋人一定非常相爱,因为他们随时会被人群挤得姿势扭曲。这个发现也改变了我对阿强和Tracy的看法,他们彼此不是情人,而是纯粹搭伙过日子的伴儿,简称伙伴。关于这一点,只要瞥一眼他们房间里贴着两面相对的墙分别摆放的两张单人床就明白了。

这是典型的香港故事,不过是去掉了其中声色犬马与激昂励志的部分罢了。阿强和Tracy是职业小偷,主要在旺角偷内地游客,心情好的时候也光顾超市和酒店,顺走别人放在推车和椅背后面的手提包。他们只偷内地游客,通过身上的衣着和说话的口音分辨出这些逆来顺受不会报警的可爱同胞,通常一个人掩护、一个人下手,技法娴熟。你知道,在旺角和尖沙咀每立方米十几个人的地方,他们做这个很安全。

我常看见Tracy湿着刚洗完的头发,坐在自己那边的单人床上翻看偷来的相机里的照片,头顶的风扇“吱吱”作响。有时候她会叫我一起看,照片上的一家人去过迪士尼、海洋公园、黄大仙祠,Tracy说:“他们该去太平山顶了。”然后咧开嘴跟着照片上的人笑起来,好像举家出游的人是她自己一样。

她是个漂亮的女孩。有时她独自晚归,我就猜想她是不是真的去了太平山顶,在山上遇见了丢了相机的那一家人,他们可能还是很开心,买了新的相机,或者干脆让旅行团里的其他人帮忙照相。如果真的遇见了他们,Tracy会把偷来的相机储存卡悄悄放回到女主人的包里,我知道她会这么做,她是个好女孩。

Tracy对别人不太见外,这常惹阿强不高兴,他是个谨慎的人,谨慎完全出于他的懦弱而非聪慧。跟Tracy比起来,阿强已经在外表上融入了香港年轻人,白话也说得更好。他用假证件在海港城最大的H&M做兼职,没人怀疑过他的身份。房东阿姨也喜欢他,有一个原因就是他会在每次Tracy洗完澡之后帮她把塞在下水口的落发,清理干净,一次不落。即使有能力正当赚得温饱,阿强还是会和Tracy出去“打猎”,偷来的钱会先存到香港账户,然后每月买一张五千元人民币的汇票,用挂号信邮寄到他福建的家里。

生活像维港的天星小轮一样周而复始,每个人都有秘密。房东阿姨对小情人们的买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她自己也常常接陌生男人回家过夜,屋里传出的撩人叫声,一方面出于生计,一方面出于生理。而我呢,我的抽屉里常年放着一盒烘干的大麻叶子,是从附近酒吧的地下室买来的,这些叶子漂洋过海从云南来到香港,一路上缴的“税”不比香港出口的苹果手机要少。我不担心被发现,香港这么大,没人注意,也没人关心。

那一年金融海啸,连报社都在裁员。我已经成了正式工,每天加班到晚上十一点,为的就是不被裁掉。很辛苦,每月赚到一万两千八百块港币,跟保洁员相同,仍住在十平方米的孔雀大厦里。有时候不知道自己到香港来是为了什么,不过乐观想想,没人知道是为了什么,大家还不是都在生活,也可以说是生存。冬天快结束的时候,房东阿姨悄悄告诉我,Tracy怀孕了。我突然觉得,自己可能才是第一个知道这件事的人,那段时间我每次打开洗手间,都有一股若有似无的腥味,那是呕吐之后细心清洗过的味道。

我以为是阿强的孩子,但连我也从没听见过他们在房间里做爱,只是直觉。有一次阿强带Tracy去了中环的一家高档餐厅,回来时顺走了一个内地二奶放在衣帽间的貂皮大衣,冬天这么热,香港没人穿成这样。Tracy在房间穿着大衣向我们展示,高跟鞋咔哒咔哒地穿过两张单人床之间的狭窄过道,滑稽得像个喜剧演员。她广东话不好,平时不爱讲话,那晚的咔哒声是我唯一记得的她的声音。那天夜里没有月亮,也没有风,我迎着香港拥挤的霓虹灯光,瞥见阿强看Tracy的眼神,是我从没见过的爱意。

那件大衣在米兰站卖了四千五百块港币,不久就传出了Tracy怀孕的消息,我第一次听见他们在房间里争吵,用的是他们家乡的方言。我猜想是Tracy想回家生孩子,但阿强不同意,很久以后我发现我的猜想完全错了。这不能怪我,闽南话反正我是一个字也听不懂。再后来我搬出了孔雀大厦,搬到了另一个即将改造的地区“柴湾”。临走前我把抽屉里的大麻叶子留给了房东阿姨,因为我已经下定决心要戒掉这个玩意儿。半年以后,当我再次回到孔雀大厦,周围已经围上了高高的施工用的围栏,我抬头看着挖掘机一勺一勺把混合着各种碎屑的渣土装进车里,说不清是什么感觉。

房东阿姨搬到了远离市区的天水围,她告诉我说,Tracy他们回内地了,不过并不是自愿的,阿强举报了她。她没有签证,遣送回原籍。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阿强和Tracy是亲表兄妹,他们到香港来并不是因为穷,而是为了远离是非。真好,这是我第一次明白地知道别人到香港来的理由。在旺角的米兰站,我看到了那件貂皮大衣,安静地挂在橱窗里,冬天这么热,香港没人穿成这样。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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