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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6 18: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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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罗纳德·A.诺克斯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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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桥谋杀案

陆桥谋杀案试读:

导 读

背叛教会的“神父大人”

信仰对于一个人有多重要?我的回答是“要多重要有多重要”。如果说性格决定命运,那么信仰是可以决定性格的。越是天才式的人物,信仰的作用越是举足轻重。万事如此,推理小说更是如此。推理圈内的大师有不少,但能称为“天才”的却寥寥无几。我们很幸运,在推理小说处于崛起的关键阶段,有一位叫做罗纳德·A.诺克斯的天才出现了。

诺克斯出生于一个富足的宗教家庭,父亲是曼彻斯特的主教大人。诺克斯理所当然拥有宗教信仰。但问题在于,父亲老诺克斯是英国国教主教,而令年轻的小诺克斯神往的却是罗马天主教会!没人能说清在国教环境里长大的诺克斯为什么会滋生出如此“离经叛道”的信仰,也许是父亲过于严厉,也许是“物极必反”的必然作用,也许是因为诺克斯毕业于那座该死的牛津大学……反正,诺克斯的宗教信仰把自己赤裸裸地摆在了整个家族的对立面。

每天以劝说别人加入英国国教为工作的老诺克斯自然不能容忍亲生儿子的“背叛”,而“懂事”的儿子也没有让老爸过于为难——诺克斯非常干脆地宣布和整个家族脱离关系。从此,父亲的荣耀、父亲的财产以及父亲本身,和诺克斯再也没有扯上半点关系。一九一七年加入天主教会的诺克斯因为出色的才能和“破釜沉舟”的忠心,很快便得到了罗马教皇的赏识。一九一九年,诺克斯成了教皇的第一助理,官方称谓叫“诺克斯主教大人”。

按常理分析,以“背叛”整个家族为代价换得的天主教荣誉,应被诺克斯视为生命。如果真是这样,诺克斯也就不会拥有今日在推理领域的地位了。一九二五年,主教大人灵感突至,挥笔创作了自己的第一部推理小说《陆桥谋杀案》。这部游戏之作虽然被一些评论者评价为“情节拖沓,构思离奇”,但这并没有影响到它的热卖。《陆桥谋杀案》以幽默的风格、绝妙的布局,确立了诺克斯特有的推理创作风格。

诺克斯受此鼓舞,推理创作的“欲望”一发而不可收拾。他先后创作了《三个水龙头》、《闸边足印》、《筒仓陈尸》、《死亡依旧》、《双重反间》等推理小说,部部皆为经典的古典本格推理大作。而他笔下塑造的“难以形容”保险公司调查员麦尔斯·布莱顿则成为整个推理小说历史上最经典的侦探形象之一。

不管怎么说,推理小说在世人心目之中始终难改“小道”的地位。而在以正统、严肃、正大光明著称的罗马教会眼中,推理小说更是永远不应该和神职人员扯上关系的。诺克斯创作的推理小说接二连三的热卖,让很多教会中人大呼“人心不古”。但碍于诺克斯的才华和地位,也不便和这位大人闹翻。

但“无法无天”的诺克斯在1928年做出了一件让教会“是可忍,孰不可忍”的“罪行”——他居然代替上帝,撰写了一份属于自己的“十诫”!伟大的“十诫”,是只有上帝才有权制定的!即使是摩西一般贤明的人物,也只能手捧“十诫”,亦步亦趋地领着苦难的同胞走出埃及;而诺克斯居然敢以“十诫”的形式阐述推理小说的创作规条,这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容忍的!

在诺克斯之前,推理小说创作处于一种“无组织、无纪律”的阶段。虽然也诞生了许多伟大的作品,但基本上属于自发状态。是诺克斯大人第一次从理论上阐明了推理小说的创作规则,将这一文学形式规范化。如果说埃德加·爱伦·坡告诉了世人推理小说是什么,那么诺克斯就是第一个告诉人们推理小说应该怎样写的人。“不能借助超自然力”、“不能杜撰不存在的毒药”、“不可以监守自盗”、“助手智商不能高于常人”、“不能在无预告状态下使用双胞胎”……如果没有美国的史密斯博士制定的最初的十三项篮球规则,那么今天我们看到的就不是NBA而是十人群殴;同理,如果不是诺克斯写出了“十诫”,也许今天的推理小说会像《封神演义》一样变成神仙斗法式的神怪小说,会像《弗兰肯斯坦》一样变成人造人式的科幻小说,会像《魔戒》一样变成魔法传说式的玄幻小说……总之,如果没有“十诫”,推理小说的今天是不可想像的。

但天主教会显然懒得站在推理文学的角度上赞叹诺克斯的不朽贡献。他们除了觉得这位主教大人罪该万死之外,没有意识到“十诫”的任何价值。在教会的重压之下,诺克斯不得不放弃了推理小说的创作和研究。可以说,他因为推理背叛了教会,又因为教会背叛了推理。

远离推理小说的诺克斯专注于宗教文化的研究和整理。他是第一个将拉丁文版《圣经》翻译为英文版的人。天才的光芒是世俗无法掩盖的——即使远离推理,诺克斯依然是当之无愧的先知。

恶搞福尔摩斯的“福尔摩斯学之父”

对于推理小说而言,诺克斯不仅仅是一位创造者,还是一位出色的继承者。在别人眼中看来已经有些脱离时代的“远古课题”,到了诺克斯手中却被雕琢得熠熠生辉。读者应该知道,我指的“远古课题”名叫福尔摩斯。

阿瑟·柯南·道尔笔下的大侦探在诞生之初可谓风光无两。不仅在一夜之间“粉丝”遍及全球,更是改变了推理文学在整个文学领域的地位。但没有什么人物的风光可以战胜时间的侵蚀。来到诺克斯所处的时代,这位住在贝克街的大侦探地位已经相当尴尬——一生侦破的六十个案件已经被世人背得烂熟于心,一个个侦探后生的崛起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当行动落后于时代,当功绩愈发虚无缥缈,尴尬也就自然而然地难以避免。还能指望人们谈论福尔摩斯什么?《血字的研究》还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拜托,这些故事上小学前外婆已经给我讲过几十遍了。

作为福尔摩斯的信徒(该死!主教大人的信仰的确多了一点),诺克斯选取了一个全新的角度来诠释爵士笔下的伟大侦探。一九二八年,诺克斯在当时的畅销杂志《蓝皮书》上发表了《福尔摩斯文学研究》一文,确立了其“福尔摩斯学之父”的地位。

福尔摩斯的原型是哪位高人?福尔摩斯的父母是怎么样的人?华生医生结过几次婚?莫里亚蒂教授到底有多么深不可测?贝克大街藏在伦敦何处?华生的小狗为什么会不翼而飞……如果你自信将福尔摩斯的故事背得滚瓜烂熟,那么上面的问题你能答对几个?在诺克斯的带动下,“福尔摩斯学”迅速走向成熟。经过近一百年的岁月,这门科学魅力依旧,而且研究范围在不断扩大。索引学、探轶学、原型研究……可以说,是福尔摩斯启迪了诺克斯,是诺克斯挽救了福尔摩斯。

诺克斯的福尔摩斯学的功力在《陆桥谋杀案》中可谓发挥得淋漓尽致,更可谓发挥得让人瞠目结舌。也许一切技艺的巅峰境界,都是以近乎游戏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在《陆桥谋杀案》中,诺克斯好好地将福尔摩斯先生调侃了一番。从烟斗理论到板球手的帽子,从凶手的木腿到华生的怀表,最后,诺克斯干脆把小说的一章直接叫做《福尔摩斯的方法》。故事中的侦探们争先恐后地将福尔摩斯的手段“嫁接”到自己的侦探过程中,可这些侦探都忽略了一个比方法更重要的问题——侦探的智商——所以伟大的福尔摩斯因为他们而名声扫地就不足为奇了。

福尔摩斯的拥趸者不必咒骂神父大人诺克斯又一次的“大逆不道”,事实上还有什么比得上创建“福尔摩斯学”更能表示对阿瑟爵士和福尔摩斯的尊敬呢?诺克斯不惜血本的恶搞无非是想告诉读者,福尔摩斯的方法,功力不足的半吊子侦探切勿模仿,否则稍有不慎,必将走火入魔!

颠覆推理的“推理先知”

诺克斯的一生可以用两个字概括——纠结。

纠结于英国国教和罗马天主教之间,纠结于宗教信仰和推理情结之间,纠结于福尔摩斯的是与非之间……在《陆桥谋杀案》中,诺克斯返璞归真,在推理与反推理之间着实地纠结了一把。

就像从上帝制造出光的那一刻起,一种叫黑暗的东西就同时存在一样,推理诞生的那一天,“反推理”就进入了人们的视野。推理小说,尤其是早期的古典本格推理小说,其内容并不具备太多的现实意义,就像现实中没有哪个凶手会使用密室或消灭足印来掩盖罪行一样。推理小说本身就是一个悖论:“凶手要聪明到可以设置一般人无法破解的谜团,却又要傻到只有靠杀人才能解决问题。”

这一特性决定了推理小说中的推理桥段同样架空现实。一方面这个桥段精妙得让人拍案叫绝,另一方面却让人在拍案之后不禁皱眉:“这些推理在现实中管用吗?”于是,一种“反推理”情结酝酿生成。不管一部多么经典的推理小说,总有人会质疑推理的真实性和可行性。就像人们总在议论的那样:“书中的侦探们运气总是很好,总是可以找到凶手遗失的烟斗。”

早在《陆桥谋杀案》以前,以“反推理”为最高目的的推理小说便层出不穷。大名鼎鼎的G.K.切斯特顿写出了《奇职怪业俱乐部》;E.C.本特利创作的《特伦特最后一案》作为一部反推理作品,更是成了开启推理黄金时代的不朽之作;而罗纳德·A.诺克斯的《陆桥谋杀案》,则是古典本格派中此类作品的最高成就。

一个自以为是的侦探,或是智商有限,或是运气不好,或是为情所困,总是在一番严密谨慎的调查和推理之后,得出一个与真相相差甚远的结论——这是所有反推理小说共同的模式。作者以此来嘲讽所谓的精妙推理在现实中根本是“水中捞月”。而诺克斯大人似乎觉得由一位侦探的失误所得出的结论有着太多的偶然性,不足以证明“推理无用论”。所以,在《陆桥谋杀案》中,主教一共安排了四位侦探登场。“四大名捕”面对一桩离奇的谋杀案,各显神通,不断提出自己的推测。但现实不断地击碎了四个热血青年的名侦探梦想——此种残酷对于稍有自尊的侦探来说,无疑比命案本身更难以下咽。我自认是推理小说的狂热爱好者,反推理小说也读过不少。但诚实地说,在合上《陆桥谋杀案》之后,我的确对所谓的经典推理小说产生了一丝质疑——即使只是一瞬间,我不得不承认,诺克斯大人反推理的设置扣动了我的心弦。但这并不说明诺克斯大人对推理带有任何的成见,而《陆桥谋杀案》只是天才小憩时的游戏之作。之后诺克斯创作的《闸边足印》、《筒仓陈尸》等作品都是布局绝妙、推理神奇的正统推理大作。

这就是罗纳德·A.诺克斯,天才的叛逆者,推理的先知,福尔摩斯学之父,“十诫”的书写人。褚盟第一章帕斯顿·奥特韦莱高尔夫球会所

万物皆有用途。死去的动物们滋养着植物王国,蜜蜂在废弃的邮筒里安家,迟早,会有人发现兵工厂的用处。这片古老的英联邦宅第,在今天英雄辈出的英格兰人的心目中依然占有一席之地。令人瞩目的连排房屋,不快地目睹着世俗的游客们从公路干线下驶到乡间的林阴道,在宅第间的小路上来回穿行,继而又冲回公路干线。这些路曾是家族私产,但该家族以此地生活费用昂贵为理由离开了,房屋中介公司对这样不高明的借口一笑置之,不以为意。房子虽说是一堆废墟,但却可以在庭园外建一个高尔夫球场。数世纪以来,这片土场嘲讽着持犁的农夫,如今用铁头球杆击碎了顽固的供奉制度(定期向牧区教堂交纳岁入),不过,密植的草场恢复了土地往日的柔软和优雅。也许,昔日的幽灵会游荡在球场上,但是高尔夫球可以击穿它们。

帕斯顿·奥特韦莱(别置疑作者,第二个词没什么特殊的含义)地区似乎格外符合物竞天择的自然之道。庞大的意大利风格的建筑群,由贵族奥特韦莱十五世创建(早年他明智地出售了南海公司),也是其主人伟大功勋的纪念碑,在十九世纪末的一场持续一整夜的大火中焚毁。当地消防队对大火的救助,精力过人,但却考虑欠周。由伏尔干开始的灾难,阿科洛厄斯把它变成了一场浩劫。如今,建筑还在,内部构件裸露,墙上的壁纸荡然无存,大理石雕像羞愧地面对路人,活像是一座内部陈设可以一览无余的“玩具屋”。如果说,建筑主体的灰色泥墙表现了主人审慎的处事态度的话,那么枪弹和火药的储藏室则见证了先祖的勇猛。那些可怜的房屋,如今已不再能够向我们讲述更多的秘密了。花园里,腐败像瘟疫一样蔓延——杂草越过了小径,攀爬上了废弃的栏杆;一些耐寒的花木依然盛开,大半却被蔓生的杂草覆盖,如同一位古老国度的幸存者,身份高贵却衣衫褴褛。奥特韦莱家族从未打算重建此宅,他们谨慎地隐退到庭院另一头的一幢老庄园里——非砖木结构的房屋,那是一百五十年来一直为家族寡居人士留存的“乐园”。曾几何时,这座不再显赫的宅子被估价甚高,于是奥特韦莱家族出售了它。

不必为帕斯顿·奥特韦莱家族痛惜,因为这片领地的高贵与高尔夫球运动一样备受争议。由于铁路交通顺畅,一个积极进取的高尔夫球会所,为乡村孤寂的氛围带来了一丝城镇的气息。现在,只用一个小时,便可从伦敦抵达此地。如果该会所不是实行会员制的话,两者之间的路程花费还可以缩短十五分钟。独幢小屋雨后春笋般地在周围生长起来,每一栋都带有车库和台球游戏室。三四十幢小屋均出自一位建筑师之手,外部全是粗泥墙、红砖瓦,内部格局则千变万化。位于大教堂、市镇厅和广场等建筑中央的是奥特韦莱家族宅院,现在的高尔夫球会所。高尔夫球协会以他们所理解的与主体建筑相同的风格,大规模地扩建此宅,尽管木材在潮湿的天气里质量下降,会发生翘曲等问题,但扩建的部分仍然毫无争议地采用了砖木结构。当然,现如今它不仅是一家会所,也是一家昂贵的酒店——如果可以把它叫做酒店而不是僧侣居所的话。因为,居住在这些“令人愉快”的房间里的房客,目的只有一个——打高尔夫球。一天两次游走在高尔夫球场,一派本笃教会的严肃与刻板,但全都气定神闲。晚上,则聚集在月光下,谈论他们神秘的宗教。

由此,不得不提到乡村教堂。不错,帕斯顿·奥特韦莱仍是乡村,与英国许多其他的小村庄一样,是在一片空地上随意生长出来的村庄,布局散乱。过去,教堂位于村庄和贵族宅第之间,是一方仁慈之地,为绅士良民们提供片刻的心灵安宁。尽管教堂的历史比球场甚至奥特韦莱的家宅还要久远,但由于其附属地位,它始终是一个寄生组织,是基督教新教组织过度膨胀的结果。如今,作为高尔夫球产业基地的建筑物,它依然是令人瞩目的,虽说想去教堂又找不着路的人,经常被指路人错误地引导到高尔夫球场第十五轻击区。教堂周日九点半开放,以备那些在开局前想通过晨祷振奋精神的先生们的不时之需。如果下午没有葬礼的话,教堂司事还可以充当一下球童。该牧区的圣职,由一位喜好高尔夫运动的牧师担任,他也是本书的主人公之一。由于一位缺席绅士的举荐,他获得了这份薪金微薄的教职。他在高尔夫球会所里找到了永久的居所,从那儿步行到第一开球区只需二十多分钟。毋庸置疑,高尔夫球会所已成为整个地区的生活中心。如果有人想看这位牧师一眼的话,就得打开吸烟室的大门,他正坐在那儿,在这个下雨起雾的十月的下午,与另外三个因天气而受困的伙伴待在一起,他们是球场四人组合。

牧师人到中年,单身汉,胸无大志。也许有人会说,他拥有一张神职人员的脸孔——究竟是一副宿命论的标签,还是一副自然习得的保护面具?热情,是令人担忧的情绪,即使表露,主要指向的只有一个主体。他,性格和善,以在最恼人的境地下成功地控制自己的脾气而知名。发火,绝不可能。他的嘴里从没发出过一声诅咒,但他的惯用语“我正在干什么?”却带着一副万念俱灰的口气。其他三人都是牧师的熟人,他们在帕斯顿·奥特韦莱相识。在高尔夫球会所里,所谓熟人其实只是泛泛之交,他们对每个人的生理缺陷了如指掌,但对他人的政治观点和宗教信仰却一无所知。三人中的一个,亚历山大·戈登,他的残疾要比他的性情和名声容易辨识。由于高尔夫球会所里的交谈,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等话题,因此,戈登的谈话平淡无奇,而且彻头彻尾一副英国人的腔调。与其他三人不同,他不是本地居民,只是一名假日访客,来此地拜访他有趣的朋友莫当特·里夫斯。

里夫斯,本地居民,他留居此地更多的是为环境所迫,而不是个性沉寂使然。战争一爆发,他便离开了学校,但因为高度近视(只消看他一眼便会明白),他胜任不了任何操作性的工作。不过,在战争事务部的次要的分支机构找一份差事,对他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他似乎很喜欢用一句话作为谈话的开场白:“那时我在军队情报机构工作。”这句话在听众的脑海里会勾画出一幅场景:莫当特·里夫斯带着上弦的左轮手枪,监听着德国超级间谍的机密谈话。实际上,他的工作是每天早上九点半,溜达进自己十分不舒适的办公室,桌上从其他部门传递来的一叠简报正等着他。他会挑选出一些格拉斯哥工会领导人特别激烈的言论,把它们打在纸上,然后放入一个文件袋里,并在上面潦草地写几个字:“对此能做点什么呢?请批示。”这份文件将与其他无数不被重视的文件一起汇入文件袋的洪流,漫无目的地在白宫低级部门间流传。虽说是一个有着丰厚薪金的孤儿,他却发现自己没法在这样的战乱年代里安顿在一个平凡的职位上。他往当地日报投递了几份个人广告,上面表明他愿意从事任何保密的任务,如果对方要招募“活跃、聪明、想要冒险的年轻人”的话。不过,在那个年代,毫无经验的、愿意冒险的年轻人供大于求,他的广告没有得到回应。绝望之下,他把自己带到了帕斯顿·奥特韦莱高尔夫球会所,好在他“不怀好意”的同伴们都承认他的球技日益精进。

卡迈克尔先生,球场四人组中的一员,他只要一开口,听者就会知道他是一名大学教师。他,语言表述准确,目光温和,天然喜好分析问题,属于专业人士。他,永远有令人感兴趣的闲聊话题,带着知识的自足感让听众们失去自信,不过这种自足要比无聊更让人讨厌。他不光谈论自己的工作,他的话题还涉及古希腊的考古发现、英国的皇族贵胄、近东的旅行,或是自来水笔的生产过程,然后又回到英国的皇族贵胄。他,年过花甲,也是四人小组中唯一的已婚人士,与他姿色平平的妻子居住在本地区一幢独栋小屋里。他太太的容颜,似乎是因为他的喋喋不休而日渐枯萎。妻子外出时,他和其他人一样,就在会所里消磨时间。不得不承认,他的同伴都有点儿躲着他,但是他记得许多事实的关键数据,这对大家很有帮助。他能记起哪一年公牛跑进了球场,他也记得三年前高尔夫球公开赛上的关键赢球。

马尔耶特(对,就是那个牧师,作为侦探小说的读者,你很合格)再次站起身,仔细地查看天气。外面雾气弥散。雨依旧无情地下着。“毫无疑问,”他说,“傍晚会有阵雨。”“真奇怪,”卡迈克尔说,“早期巴斯克的诗人们总说夜晚不是衰落而是复生,我认为,他们的说法是对的。现在,对我来说——”

马尔耶特所幸自己对卡迈克尔十分了解,就打断了他。“在这样的下午,”他忧郁地说,“会有人想谋杀什么人,以此宣泄自己。”“你错了,”里夫斯说,“想想看,这样的天气,留在泥里的脚印,会马上被抓住的。”“啊哈,你一直在读《神秘的绿手指》。告诉我,有多少个杀人犯因为他们的脚印被捕获?鞋匠故意让人们相信人类的脚只有六种尺码,而我们也只好把自己的脚塞进可怕的统一型号的鞋里,那些从美国进口的成打的鞋子里。福尔摩斯下一步要干什么?”“你看,”戈登插话,“书里的侦探一直都很运气,杀人犯通常都有条假腿,因此不用费什么劲儿追踪。而真实生活的麻烦在于,杀人犯并不是截肢的人。还有,杀人犯要是左撇子,该是多么方便侦破!我曾勘察过一只旧烟斗,我可以告诉你们,从烧焦的沿口就能够知晓烟斗的主人习惯用右手。不过,有太多的人都是习惯用右手的。”“大多数情况下,”卡迈克尔说,“人们认为杀人犯是左撇子,往往是神经过敏。一个更特别的例子是人们分头发的方式。每个人注定要把自己的头发分到一边,不过大多数人都会把头发分到右边,而不是左边,因为要是用右手,分到右边要容易得多。”“我认为,原则上你是错的,戈登,”里夫斯说,“世界上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征,这些特征都逃不过受过训练的侦探的眼睛。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比如你,就是人类一个最常见的样本。尽管放在壁炉台上的杯子都是空的,但我却知道哪个杯子是你的。”“那么,是哪个?”戈登有兴趣地问。“中间那个,”里夫斯说,“它被推得远离台边。你,小心的个性,本能地防止它跌落,我说得不对吗?”“说实话,我无论如何都想不到。不过,现在,你谈论的都是你认识的人。我们都不是杀人犯。至少,我希望不是。如果你要侦察一个你从未谋面的罪犯,你并不知道你要留心什么东西。”“试试看,”马尔耶特建议道,“你知道,福尔摩斯的惊人之举是侦察板球投手的帽子和华生兄弟的手表。试着观察那儿的一把雨伞,不管它为什么在那儿,你可以看出什么?”“我能从中知道,近来一直在下雨。”戈登十分严肃地插话。“事实上,”里夫斯说,转动着雨伞,“很难从一把雨伞中发现什么线索。”“听他这么说我真高兴,”卡迈克尔说,“因为——”“不过,这把雨伞却是十分有趣,”里夫斯继续说,没有理会卡迈克尔的插话,“任何人都能看出它很新,而它的金属伞尖却几乎要磨穿了,表明伞尖一直在受力。由此推断,使用者并不在下雨天用它,而是把它当拐杖使。因此,这把雨伞一定属于年老的布拉泽胡德,他是会所里唯一老带着雨伞的人。”“你看,”卡迈克尔说,“在现实生活里,事情会是另外一个样子。就像我刚才想说的,这把伞的确是我带来的,因为我在地铁里拿错了伞,它的主人是一个完完全全的陌生人。”

莫当特·里夫斯不快地笑了一下,“好啦,”他说,“无论如何,我说的道理仍然有效。如果我们能够不囿于自己的经验的话,真相便会自现。”“恐怕,”戈登说,“我就是一名生活中的华生,我宁愿视而不见,等待他人告诉我真相。”“那你就错了,”里夫斯抗议道。“人们从来都不会告诉你真相,除非添上他们自己的主观色彩。这就是为什么在现实生活中发现证据会很困难的原因。我同意你说的一点,侦探故事都是不真实的:总会有目击者提供准确的事实,在作者设定的语境中扮演某个角色。某人冲进房间,叫道‘在灌木丛北面四码外的地方发现了一名衣冠入时的中年男子的尸体,周围有暴力打斗痕迹’——活像一名记者报道一场审讯。而在现实生活中,他会说‘天呐,一个男人在草坪上把自己给杀了!’——你看,新闻报道从观察立马跳到了推论。”“新闻业,”卡迈克尔解释说,“对我们所有的侦探故事造成了大破坏。什么是新闻业?就是把生活中的所有事实与两百个制作好的标题短语一一对应,不管他们是否与之符合。新闻标题尤其具有破坏性,你一定会发现,现代的新闻标题多么热衷于使用成串的名词,有意省略掉句子的其他成分。我的意思是,如一个句子‘她走进花园采一片甘蓝叶子准备做苹果派’,新闻标题会变成‘甘蓝叶的寻获,苹果派的诡计’。还有,‘什么?没有肥皂?那他死定了。’新闻标题会变成‘肥皂短缺的致命结局’。在这样的表述下,情境和动作目的的细微差别消失了,因为我们把所有的真相都套进了公式里。”“我同意你关于推论的说法,”马尔耶特说,并不理会卡迈克尔的评论,他总是对卡迈克尔的评论充耳不闻,“但是你想想看,我们关于他人的了解有多少能够运用到推论中呢?来到会所里的人,我们真正了解他们什么呢?生命长河里的过客,说的就是我们。就拿刚才你提到的那个年老的布拉泽胡德来说吧,我们知道他的业务在伦敦,但我们却不知道那是些什么业务。我们知道他平时从周二开始每晚都会来会所,而周六到周一却消失不见——我们怎么知道他周末都干了什么?或者再拿年轻的戴夫南特来说吧,他每周六的夜晚出现,周日打两场高尔夫球,而周一则销声匿迹。我们究竟了解他多少?”“我认为你对布拉泽胡德想了解多少就会了解多少,”里夫斯咯咯地笑起来,“他不是喜欢在周三夜晚的球场上否认上帝的存在吗?”

马尔耶特的脸有些发红。“这些究竟能说明什么呢?你可能还会说我知道戴夫南特是一名罗马天主教徒吧。但我所知道的是,如果他想在帕斯顿铁路桥度过某个星期天的话——那儿的一位牧师认识他,我想他是不会告诉你的。”“我曾有过一次独特的经历,”卡迈克尔说,“在阿尔巴尼亚,由于牧师不懂当地的语言,我不得不把一位濒死人士的忏悔翻译成法语念给牧师听。后来那位牧师跟我说,我不应当将我听到的忏悔向外人透露半个字。”“不管怎样,他并不认识你,卡迈克尔。” 里夫斯暗示道。“事实上,尽管那篇忏悔古怪异常,我却从未向外人提起。”“不下结论是不可能的,错误也因此在所难免。在日常生活中,你也不得不冒险。尽管你知道理发师替你刮胡子时要割断你的脖子是多么容易,你却不得不坐上他的椅子。而在侦探过程中,每一个人都应当毫无例外地被怀疑。世界上一半以上未侦破的罪行,都与我们对他人的轻信有关。”“但是,”马尔耶特申辩道,“个人特征总应该有点用吧?我曾是学校的管理者,一度很了解一点点兽性就可以让人干出任何坏事,而仅仅依靠个人特征就可以划分可以怀疑的人群。”“这不过同样说明,”戈登争辩说,“你要对他们十分了解。”“并不尽然,”马尔耶特说,“学校管理者与学生间的不信任就像一场永久的战争。我认为,人们最相信的是自己的直觉。”“如果我是一名侦探,”里夫斯不依不饶,“我会怀疑每一个人,包括自己的父母。我将追踪每一条线索,刻意避免自己进行推论,也不去问‘这些线索都表明了什么?’”“那是不切实际的,”戈登说,“以前,如果所有的结论都指向一个目标时——我相信现在的情况完全不同——就会说明侦探者是明智的。而现在,如果你的结论与警方的结论有三分之二都相同的话,你会立即质疑自己的论断,重新开始侦察,并怀疑自己的工作方法。”“但是,”里夫斯反驳道,“在真实生活中,往往不会只得出一个简单的答案。如果负责案件的警察质疑你质疑的细节,并且如果他在破案前把自己的推论分成三等份的话,他应当感到羞耻。”“至少你应当尊重‘为什么以及为了谁’的原则。”“那是特例,”卡迈克尔说,“有多少人犯错说明了该原则——”“有目的的犯罪是最糟糕的犯罪,”莫当特·里夫斯高兴地说,“看看美国两个男孩谋杀另一个男孩的案件,想想能从中得出什么。”“但那是一种病态的犯罪。”“有多少犯罪不是病态的呢?只要它发生的话。”“我曾在圣岛待过一个月,”卡迈克尔说,“你们相信吗?那儿的一个男人就很病态,他甚至都没有看过狗一眼,绝对病态。”“你怎么想?”马尔耶特问道,“他看上去真的像谋杀了一个人吗?我的意思是说,谋杀者在犯罪的时候,通常头脑都不很清楚,而且正因为如此才会给他人留下把柄。但是人们常常会考虑,如果罪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策划,那么犯罪行为就会依据计划实施,那么罪犯的下一步行动就会很清楚——基于以上推论的话,罪犯会见大量的人,并尽量在人群中举止自然。”“为什么?”戈登问道。“制造不在犯罪现场的假象。人们总是忽略这一点。”“顺便问一句,”卡迈克尔说,“你从伦敦来的时候带了报纸了吗?我对斯坦内斯拜案件的判决很关注,我听说,那个年轻的家伙与斯坦内斯拜家族有关系。”“我下午三点离开伦敦的,这个时间太早以至于除了带点赌资什么也不能带。我说,伙计们,雨已经停了。”第二章深草区

第三开球区是一个风景优美的地方,以至于高尔夫球手们都会停下来欣赏。如果要用华兹华斯般诗人的语言表述的话,那么可以说,铁路带来了活力,使平静的山谷成为人们的目的地,更为景色增添了壮丽的色彩。两条铁路主干线枕在高高的由坚固的花岗岩立柱支撑的铁路桥上,桥下的小溪蜿蜒流淌,即使不是亲眼看到,只需想像一下,也够让人着迷的吧。铁轨伸向远方,毗邻与之平行的公路主干道,一百多米高的四孔铁路桥飞跨南北,默默无闻的格杰恩小河在穹隆下经过。小河又窄又浅,河岸两旁是柳树林和芳香的草地,那是牛群和两手空空的球童溜达的好地方。高尔夫球手时常会从这儿或是那儿打飞出一两块草皮或柳树的枝条,有时这些东西还会飞到铁路桥的穹隆下,把人吓个半死。如果从上往下看,铁轨伸向北方,那是下一站帕斯顿·惠特彻奇,那儿的茅草和砖瓦屋顶隐约可见。忧郁而庄严的帕斯顿·奥特韦莱老宅位于铁路的西边,往南就是帕斯顿·奥特韦莱村,还有教堂。一条绝佳的榆树林阴大道连接着老宅和村庄间的道路。太阳重新露出了头,雨后的草地清新,大地滋润,空气里草香弥漫,新犁的田地等待修整。

莫当特·里夫斯是否感受到了环境的氛围,尚值得怀疑。如果说周围的景色让他受到了影响的话,那么他打偏了球,则是因为分神的缘故吧。球向河边的缓坡飞去,在深草丛里蹦跳了几下,消失在穹隆下的柳树林里。戈登和他——他们俩是搭档——立即出发去找球,因为他们不信任那些不尽职的球童,尽管球童离球要近得多。不过走近后就会发现,深草区是高尔夫球绝好的藏身之处。那儿草丛很深,没有一条小径,走在其中就像置身荒岛,四面无援,而且坚韧的柳树枝条还会缠住搜寻球的球杆。要不是里夫斯因为某处的什么东西突然眼睛发亮的话,即使花上半个小时,他们也会无功而返的。在深草区的隐蔽处,接近第一个桥洞的地方,他发现了一个人。

狗类的睡眠是警觉的,随时会因为危险而醒来。而人类的睡眠与马类相似,意识会丧失,与死亡接近。里夫斯首先想到的是,这人一定是个徒步旅行者,从通往伦敦的高速路上漫步下来,躲在桥洞的避风处小憩一会儿。不过,军人的直觉又告诉他,在这样一个暴雨倾盆的下午,即使路人想休息,也应该在桥洞下才对,而不是在桥洞旁。“嗨!”他不安地向戈登喊道,“看起来那儿有点不对劲儿。”他们一起走向那具俯卧的躯体,他的脸冲下,没有一点生命的迹象。一丝不安紧紧抓住了两人的心,那是正常人对不快事件的本能退缩。戈登曾在军队服役三年,见过死亡,不过那都是身着卡其布制服牺牲的军人。他这次目睹的死亡则有所不同,那人身着城市便装,条纹灰裤,与当下晴朗的天气十分不协调。此时阳光似乎也变暗了。他们弯下腰,将那具躯体翻了过来。耷拉的脑袋不仅变形,而且脸部由于某种可怕的撞击和持久的摩擦而面目全非,无法辨认。他们抬头向上看,立即就明白了,该躯体在不幸地下落时,撞击并擦过桥拱的弧度剖面和坚硬的花岗岩石,造成了面部的惨状。头部唯一可以辨识的是新近理过的灰白的头发。“卑鄙的凶手!”戈登嘎声说道,“我猜想,它一定是从火车上坠落的。”“要我说的话,”里夫斯说,“一定不能让球童看到尸体,让球童去接另外两个人吧。” 马尔耶特和卡迈克尔就在不远处,立即走上前来。“什么人死了吗?”马尔耶特问,“我说,多么可怕呀。”他来回踱着步,好像完全失去了勇气,嘴里重复着“多么可怕呀”。卡迈克尔这次则例外地一言不发。直到一个声音打破了沉默。“有点异常,是不是?”他们转过身,发现球童带着发现耸人听闻的消息的愉悦对他们说。“我说,我们应该把尸体搬到什么地方去,”戈登建议,“穹隆下的工具屋怎样?”“我认为我搬不动。” 里夫斯说。“你说得对,先生。”球童说道,“我向金格尔打个口哨,他在童子军里学过如何处理尸体等事情。哎,金格尔!”球童的同伴正向这边走来,“这家伙从火车上掉下来,而且被某种坚硬的东西撞击过。”金格尔吹了声口哨。“他死了,对不对?”“真够丢脸的,不是吗?他是什么人?让我们去看一看。”

金格尔对自己的好奇十分满意。两个冷血的年轻人在戈登的指挥下,通过球杆的帮助,把尸体抬到了穹隆下的工具屋里。

离奇的场景被移开后,里夫斯恐惧的不安减轻了些,他感到有必要由他来控制场面。“贝亚斯利现在可能在哪儿?”他问道——贝亚斯利是一名医生。“他冒雨出去了,”马尔耶特说,“我想他应该在第十或第十一发球区,现在我得赶紧去找他。”说话间,他已一路小跑地越过了平坦球道。“看起来离开也是件愉快的事,”里夫斯说,“好吧,这会儿找医生已经太迟,而埋葬尸体又嫌太早。卡迈克尔,你看起来也有一些不安,你愿意步行到帕斯顿·惠特彻奇车站用电话报警吗?在班维尔,我想我们可以就近找到一个警察,对不对?你愿意去吗?太好了。”等到卡迈克尔也匆匆离开后,他继续说,“那么,戈登,我们能为此做点儿什么呢?我觉出这事儿有点儿不对劲,你不是说过我们要做点儿侦探工作吗——你是不是觉得很倒霉?”“哦,倒是没有,”戈登说,“要是警察他们会干什么呢?他们会不会先查看一下当事人的私人物品?如果我们触犯了法律,将是一件难办的事。有趣的是,我不认为查看一具尸体会触犯什么法律。要是不能查看尸体,那么警方怎样获得线索呢?”“谬论,警方半小时以后才能到这儿,贝亚斯利如果上路了的话,一时半会儿也到不了。不管怎样,让我们查看一下周围。很明显,他从桥拱上摔落,脸部撞击到了穹隆的支撑柱。那么他是从铁轨上跌下来,还是从火车上?”“要是你问我,我会说他是从铁道栏杆处坠落的。我曾注意到,火车车厢离铁道栏杆是有相当的距离的——人要是从车厢跌落,是不会掉下来的。”“哈,”里夫斯说,一边仰头向上看,“你假设的是火车的静止状态,如果他是从一列行进的火车上往下跳,那么火车的惯性会给他一个巨大的向前的推力。我敢说,他是火车向右倾斜转弯的时候坠落的,在火车未到达铁轨栏杆之前。他向前以及侧边翻滚,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话,滚到上边那儿,然后才坠落的。”“我敢说你是对的。不管怎样,我们应该动作快点儿,查看一下尸体。”

他们走向工具屋的路上,里夫斯突然发出一声惊呼。“啊呀,他的帽子——让我想想,我要说的是,帽子在尸体北方的十五码以外,为什么?”“你什么意思?”“今天下午无风,如果他的帽子掉下来,那也应该和他在一起。如果帽子躺在十几码以外,那么就像是被人后来丢下来的。体贴入微的同行者几乎不会这么做,不是吗?”“你的意思是这是一桩谋杀?”“我的意思是说它看起来似乎是一桩谋杀。让我们去工具屋吧。”

如果你着急忙慌地不得不去做一件事的话,那么查看尸体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大部分工作都是戈登做的,里夫斯只是帮他核实一下检查结果。尸体的口袋里有一条手绢,上面绣着“马斯特曼”字样;一只普通式样的烟盒,里边装着一只普通品牌的香烟;半盒火柴;一只烟斗和空烟袋;两个弗罗林;一封信和一封公函,收信人都是“布拉泽胡德先生”;一只怀表。他们还发现,在信的背面有一些用铅笔写的物品名称,就像是提醒主人的购物清单。“真够怪异的,”里夫斯说,“那只怀表,因为他戴着一只腕表呢。我惊讶的是,有多少人既戴怀表又戴腕表呢?我想,表停了,是吗?”“该死的没停!快一个小时,但很明显,它还走着。对制造商来说是多好的广告呀!”“腕表呢?”“停了。”“什么时间?”“五点差六分。”“我提到过那趟火车,四点五十分从帕斯顿·奥特韦莱发车,五点差六分刚好经过这儿。可以得出什么结论?”“不管怎样,看起来没错。天哪,那是第三趟去帕斯顿·惠特彻奇的车,是今天四点多的车吗?是,没错。站到一边,我来看看他衣服上的商标。”

然而,无论是衬衫还是外套,护肩还是裤子都没有任何主人的标志,外套产商是梅瑟斯公司,位于新牛津街沃特金斯区。衬衫和护肩都是不知名的品牌。戈登忙活的时候,里夫斯则忙着抄写在死者身上发现的带有文字的物品,全然不顾这种行为干涉了亡者的隐私。戈登打算查看一只靴子时,里夫斯低声发出了警告,警察正骑摩托车赶来,就在不远处,可以从警察身上看出贝克街辖区警方的慌张(他们似乎忘记了应当对凶案负有责任)。里夫斯他们则不安地重新开始找球。这会儿操心一只球似乎不合时宜,他们似乎更应当关心警方对发现尸体的他们有什么看法。当然高尔夫球是没法再打下去了,可是球童却背着他们的球杆,令人恼怒地出现了。“晚上好,先生们。”警察说,同时仔细地打量着他们,不过那不是怀疑的眼神。警察只是职业性地对他们的身份进行判断,以便决定是向他们行礼呢,还是让他们走开。警方的查看很顺利,警察允许他们大加抨击那些草丛,带着抑制不住的好奇观看伦敦警察厅的官方勘察过程。

伦敦警察厅的勘察过程很周到,带着事无巨细、一丝不苟的完美。不仅把火车票的目的地、车厢等级、日期等事项记录在案,而且它的价格,甚至票根背面的公司条例都全部记录下来——虽说警察在决定是否记录的时候有一丝犹豫。而香烟的进口商、衣服的制造商却不在记录之列。不过,手表的制造商、信件的邮戳日期、弗罗林硬币的日期——均没有逃过警察的眼睛。戈登和里夫斯不愿等医生和照例必来的救护车了,他们也放弃了寻找那只逃跑的球,一路沉思地返回会所。

威尔逊,会所里爱传闲话的人,在入口处遇到归来的他们。“听说那个老布拉泽胡德的事儿了吗?”他问道,没容得他们喘口气又接着说,“他破产了,今天从镇上传来的消息。”“真的?”里夫斯说,“走,去喝上一杯。”但是,他是否想过,如果由他来说出似乎已经明了的事实,会被人误解。这时,门开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传出来:“对了,有人今天击球偏得厉害,就是你,里夫斯。奇怪的是,你击偏高尔夫球,用球杆削切球,就像切蛋糕似的动作随意。我要说什么来着?就在铁路桥——你去韦林(英国的城市)看见过巨大的铁路桥吧?一位比我们都善良的先生被发现了……”

很显然,卡迈克尔正用自己的方式,讲述着今天的事件。第三章拼接事实

如果说帕斯顿·奥特韦莱高尔夫球会所的膳食与僧侣的膳食可有一比的话,那么住在会所里能够得到的个人隐私权也不比监牢里的犯人强多少。不管怎样,莫当特·里夫斯还是做了一些努力把自己的居所变成有品位的容身之处:房间里装饰有壁画,而不是球技图解;还配备了各种书籍,而不是纠正高尔夫球打法错误的指南手册。戈登和里夫斯坐在是舒适的椅子里,各居壁炉一角,不时会弹掉烟灰。他们今晚聚在一起是为了讨论事态发展的可能性。“也许你注意到了,”里夫斯说,“所有人都已经把一个假设当做了事实。他们异口同声地说我们发现的那个人就是布拉泽胡德;他们也一致认为他是自杀,因为他刚刚破产。事实上,我们根本就不知道那人是不是布拉泽胡德。关于他的消息都是传闻,却没有时机向他证实。一个轻生的破产人不留下只字片语,似乎不大可能。”“不错,但是你总得证实那具尸体是社会阶层中的某个人吧。”“不过那会是否定的证据。有些事实并不支持亡者就是布拉泽胡德的结论。第一是车票。布拉泽胡德每天都要乘火车来去,那张票是要告诉我们他没有买季票吗?第二点,如果那具尸体是布拉泽胡德的话,那将会是一种奇怪的巧合。他死亡的地点离自己的房子只有十分钟的步行距离,为什么会在那儿,而不是铁路线上的其他地方?”“布拉泽胡德被谋杀在自己居所的附近是一种巧合。但是,不管我们是否乐意承认,人们一直认为罪犯就是在那儿作案的,因此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受害者一定不是布拉泽胡德,而是其他什么人?不过,请继续说。”“第三点是手绢。为什么布拉泽胡德会携带其他人的手绢?”“照你那样说的话,为什么其他人会携带布拉泽胡德的信呢?”“哦,布拉泽胡德确实某种程度上与此事有关联。我们会明白的。下一步要考虑的是,这是事故、自杀还是他杀。”“你当然可以排除事故。如果是事故,多么不合常理——某人带着布拉泽胡德的信从火车上坠落下来,正好落在布拉泽胡德居住的地方。”“很对,那现在我们就要问是自杀还是他杀了。我有证据表明不是自杀。首先是我曾想起你提到过的帽子。他从车厢跌落的时候,不可能车厢里没有别人,谁把他的帽子随后丢了下来?”“帽子上没有姓氏,是不是?”“只有制造商的名称。这真是件令人恼火的事儿,人们购买帽子、护肩和衬衫只是随机行为,而且现金付账也不会留下购买记录。当然,还有手表,人们总是随身携带,而不会邮寄,以防止邮递损坏的风险。如果情况不妙的话,我会清查所有物品的贸易商。可能警方已经调查过了,但我打赌他们什么也没有得到。”“你的下一个否定自杀的论据是什么?”“火车票。如果再多花四个先令就能让他坐上一等车厢而不是三等车厢。对于一个想要逃跑的人来说,他是不会在乎那四个先令的,而且他会希望独自一人。”“但是自杀也有可能是一时冲动使然。”“我不相信,他落下的地方恰恰就是他准备杀死自己的地方,而不是致残。看起来一切都是有所准备的。”“好吧,还有别的证据吗?”“没有,但我认为这些证据已经足够了。我打赌是他杀。”“这样的话也太巧合了。为什么有人恰巧在布拉泽胡德破产的那一天杀死他呢?”“你又在假设那具尸体是布拉泽胡德。设想一下,仅仅就证据来说,布拉泽胡德为自己存留了储备金,并打算逃脱债务——有什么比假装自杀更好的办法来逃避追债吗?”“让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从铁路桥上坠落下来?”“我没说掉下来的是一个陌生人。设想一下,可能是某个追债的人,或是某个被他误认为是追债的人。”“但是罪犯并不能肯定被害人的面部会毁坏成那样。高空坠落的尸体,脸部向下一路在支撑柱上摩擦的概率只有千分之一。”“也许罪犯只是想杀死那个人,并没希望人们把尸体误认为是他。毕竟我们不得不解释那张车票。一个人持有一张单程车票来到这儿,而且几乎可以肯定不是当地居民——当然单程车票很便宜。兴许是一个跟踪他的人,趁其不注意时,他打晕了那家伙,随后将那家伙扔出车厢。他很绝望,记得吗?”“好吧,看起来符合常理。”“但是我并不确定那就是案情,我也并不确定布拉泽胡德不是受害人。而不为人知的杀人犯,比方说,也许是一位被毁灭的债权人,可能濒临破产。”“如果是那样的话,你打算怎样去寻找罪犯呢?”“你要帮我。我们将度过一个勘查的假期,先把案情放一放吧。首先,我们应当了解布拉泽胡德——人们似乎对他所知甚少。我问过会所里的人他是否戴腕表,有两个人说没印象,一个肯定,一个坚决地否认。不过,一定会有一些打扫他住所的佣人知道情况,我准备明天去找他们挖点线索。”“向别人怎样介绍你自己呢?贝克街的私家侦探福尔摩斯先生?”“不,如果不会与该报记者撞个正着的话,我将是《每日邮报》的记者。你愿意去跟踪‘马斯特曼’线索吗?”“什么是‘马斯特曼’线索?”“在电话本上只有两位姓‘马斯特曼’的人。可以肯定的是,像受害者那样穿着的人一定是有电话的。”“但是我认为你一定想到过,罪犯也许根本就不是本地人,因为他有一张车票。”“我知道,也许那是无谓的追踪,但那是我们所能做的最好的方法。两位 ‘马斯特曼’都住在班维尔,一位是律师,一位是医生,我会给你他们的地址。”“那么,我去找他们并问他们用什么样的手绢?或者我应当偶然遇见他们并说‘对不起,先生,你能借我手绢一用吗?我的落在家啦’。”“好吧,不管怎样,你能发现他们是否死了。”“如果他们都活着呢?”“那就四处看看,随机地做点儿什么。如果我们掌握一点灵活性,这件事儿会很有趣。”“同时,让我们再看看这些文件,我们似乎并没有从中得到什么,但它们的确是个事实。”

他们安静地坐了好几分钟,重新阅读里夫斯抄下来的那封匿名信的复件。它上面没有日期,地址是打印的,邮戳表明该信来自伦敦,目的地是帕斯顿·惠特彻奇。信的内容只是一连串的数字,如下:

8 7 5

18 4 7

21 2 3

25 6 4

31 4 8

74 13 9

92 29 7

97 5 3

113 17 13

10 12 13“除非它们是指钱的数量,”戈登说,“我毫无头绪。如果它们是指钱的数量,那么以这种方式排列是很可疑的。”“等一等,”里夫斯说,“我认为我有点儿想法了,”他把手放在自己的前额上,“对,它是一种密码,它向我们说明着什么。它是有关一本书的密码,第一列告诉我们页码,第二列告诉我们行数,第三列告诉我们是第几个词。怎样?”“真是非凡的创见,”戈登承认道,“但你却几乎没法证实它。”“事实上,我可以证实,”里夫斯说,“看这儿,此人想用十个词表达一条信息。那一定是预先准备好的一本书。开头的几个词很普通,可以在任何书页里出现。不过很自然,为了解救他自己和其他陷入财政危机的人,他的信息首先从书的起页开始,从第八、十八、二十一、二十五和三十一页找到第七、四、二、六和四行。第六个词会很难解,也许会是一个人的名字,而它则应当在七十四页的第十三行被找到。接下来的两个词相对容易些,而第九个词则很粗野,只能在第一百一十三页的十七行找到它。到此,书已接近尾声——我猜测,该书也许是一百二十页左右的篇幅,平装本——因此,最后一个词不得不返回书的开头,尽管他并没有打算这么做。”“妙!”戈登说,“还有什么刺激人的东西?”“事情的魔咒,”莫当特·里夫斯说,“即使拥有密码,我们也不可能猜出信息,除非我们得到那本书。我认为,在进一步追踪前,我们应当达成一致意见。现在让我们来看看那封信吧。”

信是一封简短的公函,来自铁路公司,除了一些词语是有人用手改写的以外,其他文字都是统一的打印稿:

来自:伦敦中部及苏格兰地区铁路局

一九xy年十月十日

寄往:S.布拉泽胡德

亲爱的先生:

诚挚感谢您九日的及时回复,您预定了一张卧铺席位,是十月十八日(已改为十七日)周四(已改为周三)七点三十分发车前往格拉斯哥的车票。需要提醒您应当在克鲁站上车。“这些手写的更正很奇怪,”里夫斯说,“我怀疑,这些更正是不是后来有人改动的?你看,如果布拉泽胡德要逃走的话,那么去格拉斯哥很合适——事实上此举很聪明——但是,为什么不是十六日,也就是说今晚离开,而是明晚的票呢?”“也许他没法更早一些离开。他还能乘什么时候的车?找一张火车时刻表看看?”戈登生气地找着火车时刻表,里夫斯焦躁地走来走去——没有什么比看着他人寻找时刻表更让人不耐烦的事儿了。“没错,”戈登终于开口了,“为了在克鲁能够搭乘苏格兰的火车,他不得不选择更早一班的在班维尔出发的火车,就是马尔耶特来这儿的那趟车。我猜想,他乘坐的是三点四十七分的那趟车,因为他不可能更早了。也许,我们在这儿考虑他计划逃跑的时候,他正准备明天开车穿越乡村,以混淆视听。”“事情看起来并不像是要逃跑,看在老天的分上,不要对此案件抱有成见。不管怎样,他曾计划周三晚上——也就是明天晚上去格拉斯哥,对不对?现在让我们再看看那封匿名的字条吧。”

字条像是从什么东西上抄下来的,很短:

Socks(短袜)

Vest(背心)

Hem(折边)

Tins(罐头)

至少这些词看上去很普通,但如此简短的字条让人疑心大起——究竟这个简短字条的每一笔都代表什么意思呢?“我猜想,它是一种类似购物清单的字条,如果把最后一个词写成‘ties’(领带)的话就更好理解了。”戈登说。“但是购物清单上不可能有‘折边’(hem)。”“它可能是火腿(ham)。”“为什么他要把这些东西都写在纸边上?”“如果有人写了这条儿,那他是谁?我已经核对过会所的登记本,字条上的字不是布拉泽胡德的笔迹。我认为,这张条儿可以告诉我们更多。看这儿,你会有所发现。这张条儿的左边被撕掉了,对不对?那么,是在字儿写上去之前还是之后被撕掉的呢?”“肯定是写字之前,要不然这张条儿也不会如此完整,他撕的时候一定绕过了这些字。”“我不能确定前后。谁会把字儿写到那么边儿上呢?记得吗?是我把它们准确地抄写下来的,而条儿上的每一个词都离撕口非常近。”“我不清楚那有什么差别。”戈登反对说。“也许比你想到的多。我毫不怀疑,我们对纸条思考得越多,它能告诉我们的也越多。但是有一件事,我十分困惑。”“什么事?”“那两块表。它们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好了,我们还是睡觉吧,暂时什么也不管了。”第四章无尽的线索

没有什么比思考问题更让人昏昏欲睡的了,而在睡觉前试图去解决一个问题,也是十分荒谬的事情。“得想想,那些手表有问题。”莫当特·里夫斯喃喃自语了三遍后就进入了梦乡,心理分析师称为深度睡眠的梦乡。清晨醒来,他头一个强烈的愿望就是召集四人组打一局九洞高尔夫球,但在半梦半醒中,他却想起来自己还要去做更重要的事情。昨天的冒险,今天的任务全部涌回到他的脑袋里。当他记起今天上午要假扮《每日邮报》的记者去调查时,他又脱去了穿戴停当的宽松的灯笼裤和吊袜带。虽说灯笼裤和吊袜带很时髦,可是它们不属于弗利特街区。在他的记忆中,记者的行头——不得不承认——某种程度上说是乱搭的。在早餐室里,他得到的问候是一句冒失的询问:他是否打算去哀悼那位无名的乘客。

他发现戈登和马尔耶特已经坐在同一张桌前——马尔耶特身着高领的牧师法衣,那身被亲密的朋友戏称为代表“每个早晨都是新的”的职业外套。“嗨,你感觉怎么样?”他问道,“昨天你看起来相当心焦气躁,不过,我想这件事给你带来了麻烦。”“真让人发窘,”马尔耶特说,“麻烦在于,验尸陪审团打算宣布自杀的结论,因此我不能把他安葬在教堂的墓地里。那么,所有的村民,就会说我拒绝安葬他完全是为了泄私愤,因为这个可怜的老家伙过去总是在草坪上发表各种无神论者的言论。”“胡说!”戈登说道,“如果他们认为是自杀的话,一定也会得出他神志不清的结论。”“是的,”里夫斯回应道,“如果他们的确认为是自杀的话。”“但是你们却不能对自杀的结论表示怀疑,”马尔耶特急切地说,“这个人刚刚破产,就我所听到的来说这很不光彩。许多无知的人都天真地认为他因为破产的困境而离世。而且,破产事件来得很突然,没有人会相信某人会在破产的关口被人谋杀。噢,你们会发现,自杀的证据很充分。”“那么,”里夫斯有点生硬地说,“我们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找出真相。我对警方的能力敬畏有加,但是我并不认为他们擅长跟踪线索。在我曾工作过的军队情报部门,有一个部门专门为警方提供实时的情报,但是警方却对这些情报麻木不仁、漠不关心。”“那么,祝你们的侦探工作顺利。不过,记住我的话,你们会发现它的确是自杀事件。现在我打算去放松一下,努力忘掉这件事。不过,我认为,有自杀念头的人,不会乘坐三等车厢——正如昨天我们所见。”

莫当特·里夫斯和戈登留下,两人商议午餐时再碰面,交换各自上午的调查情况。“你看,”里夫斯说,“我认为,如果想要恰当地想像犯罪场景的话,那么应该掌握一些情况。因此我提议,午饭后,我们沿着铁道散步,查看一下高架桥的顶部,然后乘坐四点五十分从帕斯顿·奥特韦莱开往帕斯顿·惠特彻奇的火车,从而可以重新构建事件发生的全过程。”于是他们分头行动:里夫斯步行前往布拉泽胡德的别墅小屋,那儿离帕斯顿·惠特彻奇车站很近;戈登则骑着摩托车前往十九公里外的班维尔,一个比较重要的铁路枢纽站,也是一个安静的城镇。

布拉姆斯顿夫人,布拉泽胡德先生的管家,在某种程度上有点儿以女主人自居。她艰难地说着地道的英语,不过她的语音要比半隐半藏的伦敦东区的方言更糟糕。她对情况的了解限于人云亦云,而且能够回忆起来的事儿要比记忆中的事儿少得多。她说出的每一个词都带着咝咝作响的尾音,仿佛那就是发音的一部分。她是一位毫无怜悯之心并且话语毫不切题的谈话者。她很欢迎陌生人的来访,她的自大远胜于对死者的惋惜。她对里夫斯的记者身份毫不怀疑,即使里夫斯宣称自己是钢琴调音师,她也会毫不设防地接纳他的。“你来自《每日邮报》?先生,我的确喜欢看报纸,像《每日电讯》这样的报纸我就很着迷。说起可怜的布拉泽胡德先生,我想,噢,确实发生了可怕的事儿,孤苦的灵魂……并不是布拉泽胡德先生一个人可怜?别欺骗自己,年轻人,有一个可怜人就足够了。警察想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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