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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7 05: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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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足仪

出版社:江西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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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哲学十二讲

死亡哲学十二讲试读:

作者介绍

杨足仪,哲学博士,华中师范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心灵哲学与科技哲学。主要著作:《死亡哲学》(华中师范大学优质素质课)、《心灵哲学的脑科学维度》、《西西弗斯的石头》等。导论生生死死说生说死对人类而言,死亡,既是最确定的事情,又是最不确定的事情。我们最能确定的是人人皆死,而最不确定的是不知道死亡何时降临。1.死,猜不透的谜

死亡,一个神奇之谜,一个我们不能不猜而又永远猜不透的千古之谜。自人类诞生并有了自我意识以来,人及其生死之谜始终像一个巨大的梦魇困扰着我们。人类为此是“上穷碧落下黄泉”,从“念天地之悠悠”转而“独怆然而涕下”。人们幻想着能如嫦娥奔月,希冀“与天地齐寿,与日月齐光”。其中,寄托着我们最甜蜜的梦想,也隐藏着我们最深切的恐慌。

然而,有生必有死,这是铁的事实。那么,死了,是一死百了还是有什么东西继续存在呢?死又为何?自古以来,无论是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文学艺术家还是普通的平民百姓,贩夫走卒,都会思考这个问题,且各有各的答案。

死亡作为人生中最难说清的现象之一,根源于死亡现象的奇异性。生,是生命的肯定状态,意味着有生命。死,是生命的否定状态,意味无生命。对于任何个人而言,或者有生命,或者无生命,二者只能居其一。因此,谈论死亡的任何人都不可能亲身经历过死亡,这就叫“生者不知死”;而一旦他亲身经历死亡,他自己再也不能对死亡说出什么了,这就是“逝者不知死”。但是,死亡作为人生铁的事实,人类已经对其做出过各种各样的解释。

最早的死亡解释是原始的神话解释。研究原始文化的人类学家们已经对原始人的死亡观念作过详细的研究,从他们那里我们知道了原始的死亡解释的一些情形。原始文化的主要形式是原始宗教,而原始宗教往往借助于神话、仪式等方式表现,这实际上往往提供了一种对死亡的解释。世界上许多原始的死亡神话表明:原始人虽然承认死亡现象的存在,但更多的是以某种方式否认死亡。

在原始的死亡神话中,许多的原始部落认为,人是不死的,人的死亡只是各种偶然性导致的结果:如有的是恶魔所致;有的是由于手持不死赠品的使者传错了神的旨意所致;有的是使者中途的耽误而延误了时间所致;还有的是人类祖先的愚蠢选择所致;更有的是人类祖先的犯罪而致。大量的死亡神话表明:原始人的总的观念是以某种方式否定死亡,而对为何死亡并不在意。

科学的死亡解释从何为死亡出发,进行细致的研究和说明。这涉及许多相关的学科,如医学、法律、道德伦理、文化等。现代生活中,由于绝大多数人能死在医院里,自然死亡成了死亡形式里最重要的一种,因而,医学上的死亡定义也就上升为现代人的科学死亡定义的最重要的一种。当然,医学是十分严格的科学,医学上的死亡定义也是十分复杂的,而确定死亡的精确化的标准和程序显得尤其重要。

医学上的生命和死亡的传统定义是:生命:一是活着的状态,即新陈代谢、生长、繁衍、对环境的适应性、动植物器官完成功能的状态。二是有机体从出生到死亡之间的时期。三是把生命物体与非生命物体区别开来的特征。死亡:包括非感受性与非反应性、无运动与呼吸、无反射作用及脑电图平直。

现代医学死亡的标准是脑死亡。脑死亡概念的提出始于法国。1959年,在第23届国际神经学会上,法国学者首次提出“昏迷过度”的概念,并使用“脑死亡”,用以说明这类病人苏醒的可能性几乎为零。1968年第22届世界医学大会上,以“脑功能不可逆性丧失”为新的脑死亡为标准,并制定了世界上第一个脑死亡的标准。目前,全世界已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以脑死亡为标准,美、德、英、法、澳等十多个国家已经进行了脑死亡立法。2000年4月以来,我国卫生部启动脑死亡判定标准立法的制定工作。2003年,正在制定中的脑死亡标准进行了第一次完整的、严格的临床应用:武汉市东西湖区一位心跳仍维持但脑已死亡的脑出血患者被武汉同济医院宣布为脑死亡,[1]这是我国首位被宣布为脑死亡的患者。

法律上的死亡标准是以医学的死亡标准为基础。根据韦伯辞典的解释,生命,意味着动植物或有机体存在的状态。在此状态下,动植物或有机体能发挥自然功能,完成生理运动,或它们的器官能实现其功能。死亡,生命的终止,不再存在。

此外,还有从社会、文化、心理等角度对死亡做出的各种解释,在此就不一一述说。2.死亡:人生的必修课

有人说,生命中最确定的事是我们都会死亡,而最不确定的事是不知死亡何时降临。今天,我们能做这做那,包括谈论死亡,是因为我们都还活着。但是,我们都会死,都会变成死人。这是我们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的事情,我们无法回避,也不应当回避。直面死亡、探讨死亡、进行死亡教育,就是要体悟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最终达到庄严地、从容地、自然安详地走向死亡。一句话,就是既要学会优生还要学会优死,正如文学家泰戈尔所言:“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生存抑或死亡,始终是人类面临的两难抉择。有生必有死的铁的事实,使我们无法逃脱必死的命运,这就是人类的生存悖论。对人来说,如果人纯然是天使,就不会担心死亡;如果人纯然是一种普通的动物,也就不懂得恐惧死亡。但人既非天使,亦非普通动物。天地万物间,唯人独特:人既是生理性的肉体,又拥有自我意识,因而,命中注定要直面死亡,这样的生存困境及其悖论尖锐地凸显出来:一方面,人是万物之灵长,是社会经济动物,是文化符号的创造者。他的精神翱翔于天空,思索着原子、星空和无限。另一方面,人又属于自然,是必有一死的高等动物,也是可怜的“有朽”。如此彻底的二元分裂构成了人独特的荒诞命运,它是人类所遭受的最基本的、最深刻的压抑和痛苦,也是历来的哲学所探讨的中心问题之一。

由于生与死是人生的两个相互规定、相互转化着的方面,因而,谈生即谈死,说死实乃谈生,其实质是一个赋予有限人生以永恒或无限的意义和价值问题,因而,归根到底是一个人生的意义和价值问题。中国历史上,孔子代表的儒家极力推崇“杀身成仁”、“死而不朽”;老子讲“死而不亡”,声称“死而不亡者寿”。荀子说:“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始终俱善,人道毕矣。”西方哲学讲,“预谋死亡即预谋自由”,主张“向死而在”、“向死的自由”,强调“哲学是死亡的练习”,“死亡是哲学灵感的守护神”。哲学家对死亡的思考也真实地体现在对自己死亡的态度上。古希腊的原子论者德谟克利特弄瞎自己的眼睛后绝食而死;快乐主义哲学家伊壁鸠鲁坐在盛满温水的澡盆里,手捧酒杯“幸福”地走了。道德论智者苏格拉底为了善,饮鸩自杀,临终前还嘱咐着朋友要替他归还人家一只公鸡。无神论者布鲁诺面对宗教裁判所无畏地高喊:“你们宣读判决比我听到判决更加颤抖。”渴求永恒的叔本华要人在其墓碑上只刻上自己的名字。事实上,历史上的哲学大师们直面生死的超然态度和对死亡的深切领悟代表着人类对死亡的透彻思考,尽管看法各异,但他们共同奏出了一曲人道悲歌。

其实,在追求长生不老的漫漫征途中,人类所创设的一切神化工程,无论是宗教、神话、史诗还是现代科学技术,都是事关人类的生死大计,也是抗拒死亡、否定荒诞命运的真实的谎言。这对于人类生活条件的改善、生活质量的提高、对生命的价值和意义的尊崇无疑有重要意义。但是,一旦这种追求违反了人的本性,伤害了人类情感,破坏了自然法则,给人类及其生活的世界带来灾难,这种长生不老的追求又有何意义呢?况且,这一切终究不能将“死亡”变成不存在。

由于生命存在着死的必然性,因此,思考生命的意义,也唯有了解死亡的全过程,生命的可贵才能彰显。我们直面死亡、思考死亡,就是思考人生。活着,无论什么样的人——贫穷高贵、英雄凡人——都应该感恩。宇宙自然的神奇创造万物,而只有我们生而为人,成为万物之灵,这已经足够了,难道我们不应该感谢上苍、敬畏自然、感恩生命?!如蒙田所说,每个人的生命都“受到自然的厚赐”,为人并活着,就是大自然的恩赐。感恩地活着,就是幸福,就会发现世界是如此的美好。其次,直面人生,理解生、死,向死而生。实际上,上苍是公平的,生而为人,每人每天24小时,每人必死,人生如过客。但人生而伟大,生而渺小,如何活法,怎样死去,却是大大地不同,这在于每个人自己的选择。时至今日,死亡之所以仍是个沉重的话题,也被深深地误解着,主要原因就是我们每个人对生与死的不同理解与选择。

实际上,死亡并不可怕,死亡是温柔的和安详的,只要我们成熟地对待生命、对待死亡,学会如何死亡,我们就会庄严地、体面地、自然安详地走向死亡。学习死亡,就是认识死亡、理解死亡,进行死亡教育,其实质也就是生命教育。这种教育的目标主要体现在四个层面:第一,在知识层面,就是帮助人们获得有关死亡问题的知识。第二,在情感层次,帮助我们在了解死亡问题后,在自己内心建立对此问题的看法与态度,如如何有效地解决和处理内在的冲突和对死亡的恐惧。第三,在行为层次,则使我们获得处理相关死亡问题的技能,当遇到问题时,能做出适当的行为反应。比如说,什么时候立遗嘱;是否将死亡列入自己的生涯规划中;面对死亡时,如何调整情感;当碰到有亲朋好友死亡时,又如何去帮助他们的家人调适情绪;等等。第四,在价值层面,死亡教育的目的就是要树立正确的死亡观。具体地说,就是获得正确的有关死亡及生命的自我意识与价值观,能理性地、合乎逻辑地思考和面对生死问题,让自己的心灵获得安顿。禁忌、逃避、冷漠、恐惧死亡,都不能将“死亡”变成不存在,乃至影响到生命教育。神庙与经幡(在世界峰巅,人能聆听灵魂的罡风在劲吹)

今天,死亡之谜已被纳入科学的范畴来进行研究了。也就是说,于宗教、文学、艺术之外,死亡又成了生物学、医学、心理学、政治学、法律学、伦理学等许多具体科学或精确科学研究的对象。人类进入信息时代,死亡问题更是成了现代物理学、环境科学、社会心理学等的重大课题,并由此产生了一门综合性的新兴科学——死亡学。随着哲学的关怀又诞生了死亡哲学。死亡哲学就是对死亡之事实与现象进行总体的、全方位的、形而上的考察,也就是以理论思维的方式表现出来的关于死亡的“形而上学”或“死而上学”。其探讨的问题是死亡的必然性与偶然性(即死亡的不可避免性与可避免性)、死亡的终极性与非终极性(即灵魂的可毁灭性与非毁灭性)、人生的有限性与无限性(即死而不亡或死而不朽)、死亡和永生的个体性与群体性、死亡的必然性与人生的自由、生死的排斥与融会诸如此类的有关[2]死亡的形而上的问题。

总之,对死亡的各种问题的探讨、正确的死亡教育,能帮助我们了解生死大事,珍惜生命的意义和价值,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充实、更加有目标,从而培养出提升健康与幸福的生活态度和面对死亡的安详,即所谓生得其益,死得其所。这样的人,才是生活着,而不仅仅是活着。从这种意义上说,死亡教育应当是人生的必修课。死亡是安详和平和的

[1] 陈中华:《脑死亡——现代死亡学》,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

[2] 段德志:《死亡哲学》(序),湖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一讲死亡的惊异从根本上讲,哲学开始于惊异。柏拉图说,惊异“驱使我们去考察宇宙,由此产生了哲学,这是诸神赐予人类的最大的福祉”。雅斯贝尔斯讲:“由于惊异,人们不仅现在,而且一开始的时候,就去进行哲理推究:他们最初对于那些明显的难事感到惊异,然后一步一步地说明那些较大的难事——诸如有关日、月、星辰的现象,以及宇宙的创造。”的确,面对浩瀚的宇宙、自然,人类易生惊奇之感,而去求认知,追问世界的本质,由此形成哲学研究中的世界观、本体论、形而上学;面对易逝的人生,蒙生困惑之感,而去求觉悟,追问生命的意义和价值,由此形成哲学研究中的生存论、人生观和伦理学。死亡哲学也正是在人类对死亡、对死亡的本性的疑惑和震惊中产生出来的。从整个人类或是人类个体的死亡意识的产生来看,情形是极其的相似。1.原始人的不死信仰

在人类的早期阶段,死亡问题总是同原始宗教、神话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原始思维中,原始人往往凭借古老的“灵魂”和“万物有灵”的观念,以宗教、神话的形式拒斥死亡。原始死亡观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对死亡顽强地反抗和坚定地否定。实际上,“对原始人的思维[1]来说,要想象自然死亡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原始宗教神话关心的,与其说是死亡,毋宁说是不死,神话就是关于不死的信仰。正如卡西尔所说:“在某种意义上,整个神话可以被解释为就是对死亡现象的坚定而顽强的否定”,其蕴涵的“对生命的不可毁灭性的统一性的感情是如此强烈如此不可动摇,以致到了否定和蔑视死亡这个事实的地

[2]步”。

以原始宗教神话形式表现出来的原始死亡观的基本观点可集中概括为三点:

第一,否定死亡的必然性。

可以想象的是,原始人肯定会经常碰到人的死亡现象,但那时的人们并没有人固有一死的必然性的认识。相反,在他们看来,死亡只是一种很偶然的现象,死亡没有必然性。

原始时期,许多神话故事都以某种方式回答了死亡的起源问题。这些死亡起源的神话实际上大都反映出原始人的死亡偶然性的观念。在有关死亡的神话中,许多原始部落认为,人原本是不死的,死亡不是不可避免的。人的死亡的发生都是由于某个特殊的事件,是一种偶发性事故导致的。比如,有的是恶魔所致;有的是由于手持不死赠品的使者传错了神的旨意所致;有的是使者中途的耽误而延误了时间所致;还有的是人类祖先的愚蠢选择所致;更有的是人类祖先的犯罪而致。

在澳大利亚、中亚、西伯利亚及北美,很多死亡神话把死亡与恶魔联系起来。在这些神话中,死亡是由创世主的敌人带到这个世界上的。古代社会大多数神话把死亡看成是一件很荒唐的事,如最早的祖先一次愚蠢的选择导致了人类的死亡。例如,在非洲流传的一个故事讲:上帝派变色龙给人的祖先送信,说他们将长生不老。又让蜥蜴送信,说他们必定会死。而变色龙沿途耽误了时间,让蜥蜴抢了先,蜥蜴把口信传达完后,死亡便来到了人间。

一则印度尼西亚的神话说,创世之初,天与地很近,创世主用一根绳子把他给人类的礼物吊起来。一天,他吊起一块石头,但人祖不想要它而要别的,上帝就收回石头。不久,又吊下一根香蕉,人祖就非常高兴地接收了。这时,祖先听到了从天上传来的声音:“因为你选择了香蕉,所以,你们的生命会如香蕉一样,会死去。如果你们选择了石头,你们的生命会像石头一样,永恒不朽。”《圣经》的“创世神话”也可看作是一种原始的死亡解释。蛇因为引诱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智慧树或善恶树),被上帝罚为用肚子行走,终生吃土,而亚当和夏娃从土而出(用泥土捏造),又归于尘土。我们可以这样来解读创世神话:人本来可以不死,这有两种可能:一是不受蛇的诱惑,不背叛上帝,即不吃善恶之果;二是即使吃了善恶之果,变得与上帝一样知善恶,但如果他们同时又吃了生命之树的果子,他们也会像上帝一样长生不老。不幸的是,人虽然像上帝一样有智慧,却难免一死。伊甸园

第二,否定生命的终极性。

总体上讲,在原始人那里,死亡并不是生命的绝对终结,他们对人的不可毁灭性抱有非常坚定的信念,这可从几个方面来印证:

其一,相信“死人活着”。就“死亡”一词来说,原始人对它的使用就极为讲究,要么用在敌人身上,要么在否定的意义上使用,但从来不正面用在自己的部落上。在具有典型意义的古埃及金字塔经文中,就找不出“死亡”的符号。经文中从头到尾起支配作用的符号传达的是对死亡的执着地、坚定地否定和反抗。可以说,金字塔经文“是人类最早的最大反抗的记录——反抗那一切都一去不复返的巨大的黑暗和寂静。‘死亡’这个词在金字塔经文中从未出现过,除非是用在否定的意义上或用在一个敌人身上。我们一遍又一遍听到的是这[3]种不屈不挠的信念:死人活着。”埃及金字塔与狮身人面像

埃及金字塔与狮身人面像原始人都相信,人死后,总有一部分永远保留下去,或以另外的形式继续存在,如以幽灵、游魂的形式活着,或者再生。默多克、布留尔、卡西尔等文化人类学家的研究成果都表明,原始人几乎都相信人死后依然以幽灵的形式继续活着,或混在活人的社会中,或活在另一个世界上。大量的人种学材料也已证明,原始人有许多与游魂打交道的方式。比如说,对于亲近的死者,生者总是尽他们的全部力量使灵魂留在自己的身边:死者常常就被埋在作为它永久住所的宅第内,这样,死者的精灵成了看门神,而这个家庭的生命财产就依赖于它们的帮助和恩惠。因此,亲人们在去世时常常被恳求不要离去。中国的祖宗崇拜就认定,“死者与家族联结的纽带并未中断,而且死者继续行使着他们的权威并保护着家族。他们是中国人的自然保护神,是保证中国人驱魔避邪、吉祥如意的灶君……正是祖宗崇拜使家族成员从死者那里得到庇护从而财源盛隆。因此生者的财产实际上是死者的财产;固然这些财产都是留存在生者这里的,然而父权的和家长制权威的规矩就意味着,祖先乃是一个孩子所拥有的一切东西的物主……因此,我们不能不把对双亲和祖先的崇拜看成是[4]中国人宗教和社会生活的核心。”可以说,中国源远流长的祖宗崇拜最好不过地确证了死者不死的观念,难怪卡西尔把中国人的祖先崇拜看作是标准的祖先崇拜,是研究人类祖先崇拜的范本。相反,对于那些死去的坏人,溺死、吊死或其他方式暴死者,其幽灵往往会变成恶鬼、厉鬼,四处徘徊并加害于人。为了防止死者的魂灵重返他的故居或者是重返人间,生者总是千方百计使灵魂远离自己。如在古印度、缅甸、印度群岛等地,当女人怀孕或分娩中死去时,人们相信她的幽灵会变作恶鬼,这个鬼会返回来折磨她的丈夫和家庭。为了阻止这类事情发生,较温和的做法是在死者死去的地方钉上钉子,严厉的做法则是在死者的眼睛或头上钉上钉子。还有的甚至在死者眼睛中撒上胡椒、辣椒或是在死者上路时,在路上设置路障,在其灵柩后抺灰等等。总之,以各种方式弄残死者的尸体或迷住死者的眼睛,使恶鬼不能走[5]路,使亡魂忘记回家的路。

其二,相信死而复活。由于相信人死后继续以另外的形式存在,所以,原始人认为,“死人”同活人一样有感觉能力。如死人会以别的某种方式与活人交流沟通,他依然具有人的意识、欲望和渴求,在埃及神话中的死神奥西里斯一定的条件下,他还可复活、再生。古代埃及人关于“永生”的神话、“死神”神话与信仰最为典型地体现了原始人的这种观念。在古埃及神话中,死神即奥西里斯(也译奥赛里斯)的神话是众多神话中最重要的神话之一。相传,在很久以前,有一叫奥西里斯的英雄,其父是地神,其母是天神。他原是农业、植物生长与丰产的保护神。他有一个弟弟塞特居心不良,要阴谋害死他夺取他的王位。有一天,塞特举办晚宴,邀请奥西里斯参加。中途,埃及神话中的死神奥西里斯塞特拿出一只漂亮的大箱子,让赴宴者躺进去,说谁躺着最合适,这个箱子就送给谁。在场的人一一去试,但都不合适。轮到奥西里斯,当他刚一躺下,塞特与其同谋者就立即关上箱子,并把箱子扔进了尼罗河。奥西里斯遇害后,他的妻子也是其妹妹伊西斯找回了他的尸体。塞特知道后,又将奥西里斯的尸体剁成14块,扔到不同的地方。他的妻子历尽艰辛又从各处找回了丈夫的尸体,埋藏起来。后来,奥西里斯的遗腹子荷拉斯长大成人,为报父仇,他打败了塞特,还和母亲一道将奥西里斯的尸块拼凑起来,做成木乃伊。在神的帮助下,奥西里斯复活了。但是,奥西里斯不是复活在人间,而是复活成了冥世的国王,审判死人并保护人间。由此,在古代埃及人那里,死神奥西里斯不仅是仁善之神,而且还是主宰永生与复活大权的大神,是最受古埃及人崇仰的大神之一。图坦卡蒙法老纯金棺椁的头部图坦卡蒙法老纯金棺椁的头部

古代埃及人相信人死而复生,除了笃信死神外,还在于他们认为人的身体中本来就包含有各种永生的成分,这些就是不死的灵魂。这些成分共分五种:一种灵魂叫“巴”,永远活着的意思,其形象是一只人头鸟。据说,人死之后的祭祀仪式,就是帮助转化为“巴”,离开躯壳,升入天界。第二个灵魂叫“卡”,它是每个人出生时就寄居于体内的神秘的偶体,是人的监护神。“卡”与人同形同貌同在,但人将死之时,“卡”会先到“来世”去。埃及人坟墓中放入大量的随葬品就是供“卡”使用的。第三种灵魂称为“伊卜”,就是心脏,是情感的中心,也被认为是每人的良心,具有辨别善恶的能力。第四种灵魂是“阿赫”,是人死后才能得到的一种神性和超自然能力。第五种灵魂称作“喀哈特”,就是人的躯体。躯体尽管会腐烂,但是,经过涂抹香油等适当的方式持久保存,它与“巴”、“卡”一起,死后也获永生,这就是为什么古代埃及人盛行木乃伊葬的根本原因。

尽管世界各民族有着极大的差异性,但有关死亡与复活的模式却极为相似。实际上,对不死性的否定和对生命永恒性的追求是所有原始复活神话的核心思想。“死而复生”这一个古老的神话母题,广泛地存在于巴比伦、叙利亚、弗里吉亚、埃及等东方民族以及爱琴海沿岸和海上诸岛的民族之中。除了古埃及的复活神话外,中国的刑天神话、精卫神话、古希腊的阿托斯与帕耳塞福涅神话、印地安人的熊人神话、巴比伦苏美尔的伊南娜神话等等,都是以不同的方式表达着同一主题:生命是永恒的,死亡是暂时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原始人以原始宗教神话的方式否定了死亡,拒斥了死亡,战胜了死亡。冥王称量心脏

其三,相信万物有灵。万物有灵是原始人主要的观念和最基本的信仰。“在远古时代,人们还完全不知道自己身体的构造,并且受梦中景象的影响,于是就产生了一种观念:他们的思维和感觉不是他们身体的活动,而是一种独特的、寓于这个身体之中而在人死亡之时就[6]离开身体的灵魂的活动。”原始人凭直观的感受和梦境的影响,把梦中见到的自己、他人或死人看作另一个存在,即灵魂的存在。这样,他自己的存在被认为是双重性的:在同一时刻里,他是作为一个有生命、有意识的个人而实际存在着;同时,自己又作为一个可以离开身体的、单独的灵魂存在。进而,把这种朦胧的意识推广到一切客体上,认为电闪雷鸣、飞禽走兽、山川草木、日月星辰都有灵魂,由此自然事物和自然力量都被人格化了,这就是万物有灵论。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产生了图腾崇拜、自然崇拜、灵物崇拜、祖先崇拜和偶像崇拜,也就产生了原始的宗教和神话。

其四,否认死亡的彻底断灭。考古学、人类学、民俗学、民族志学等众多学科研究表明,随葬是古代原始社会普遍盛行的风俗习惯。其渊源可追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是伴随着墓葬的出现而产生的。到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出现了墓形大小和随葬品多寡的差别,厚葬之风逐渐形成。按照这种习俗,人死以后,他生前所使用的东西以及他死后需用的东西,要么焚烧,要么放进坟墓里。这样做的目的是相信他在另一个世界需要它们,可以享用这些东西。

随葬又称殉葬,是指以器物、牲畜或活人随同死者葬入墓穴,以保证死者亡魂的冥福。大体上说,史前时代的随葬品依功能基本上可以分为生活用具、装饰品、生产工具、礼仪性用品等几大类。生活用具有陶、石、骨、木等器具。装饰品主要包括骨珠、牙饰、陶环及发笄等,这可追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山顶洞人墓葬,到新石器时代各文化中均较为流行,生产工具有骨、石、角、蚌、陶器等等,其中最多的是石器,有斧、锛、铲、镰、凿、刀、锥、锉、针、匕、矛、镞、磨盘、磨棒等等。礼仪性用品是与身份、等级、地位相关的用品,例如象征神权、王权、兵权的玉钺(或斧)、玉琮、玉璧等物都属此类。除此之外,新石器中、晚时期墓葬中,还广泛发现有猪、羊、狗等家畜动物随葬的现象。一般来说,因时代、地域和文化等的不同,随葬品也有很大的差异性,这也是考古学断代、文化类别、地域类型划分的主要依据之一。山顶洞人的装饰品山顶洞人的装饰品(左),半坡遗址出土的石斧(中),玉珠饰(右)玉璧(左),玉龙(中),玉花鸟纹梳(右)

在以活人陪葬的丧葬习俗中,陪葬的往往是死者生前的妻妾、侍仆,也有用俑、财物、器具等作代替品随葬。《墨子·节葬下》称,“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据考证,早在龙山文化时期(约五千年以前),我国就出现了人殉现象。而殉葬制度盛行是殷商时期。考古发现,商朝男女贵族墓葬中都有大量的人殉。殷、周君王死后,其生前享用的一切,包括美妻艳妾都悉数埋到坟墓中。从已经发掘的古墓中,考古工作者发现,殷墟侯家庄商王大墓中就有164具殉葬者的骸骨。在河南安阳发掘的奴隶主墓葬中,小的墓葬有几个、几十个人殉葬,大的墓中多达二三百人殉葬。这些人中有武士奴隶、驾车奴隶、养狗奴隶等等。他们或被杀死后殉葬或被活埋殉葬。活人殉葬是奴隶社会一种非常残酷的制度。殉葬殉葬坑

其五,相信灵魂不死。灵魂观念是原始人最主要、最普遍的观念。据词源学和词义学的考证,在古希腊文中,“灵魂”称为“Psyche”或“Noos”。Psyche原指肺或呼吸、气息,后变为灵魂、精神或神灵。Noos即后来的Nous,意为有意识的心灵。英文的“心灵”(Mind)就是从“灵魂”(Soul)演变而来。这一演变过程是从线性文字乙碑到棱伦改革完成的。其实,古代各民族都有灵魂的观念。我们称之为“灵魂”的,古罗马人叫“普纽玛”,印第安阿尔衮琴部落人称为“奥[7]塔赫朱克”,阿比彭人称作“洛阿卡尔”,祖鲁人则叫“吞吉”。

在灵魂观念的信仰体系中,灵魂被设想成类似于空气或气息一样的东西,它寄居在人的躯体之中,又可逸出身体之外,游荡在空气中,或寄存于树木、山野或各种动物的身上。虽然原始人知道活人和他的尸体的明显区别,但他们执着地相信,“死人活着”,死亡只是生命形式的转换。这种灵魂信仰从根本上将统一的人二重化:一个是看得见的、活生生的、肉体实在的人,另一个是看不见的、无形无象的心灵或灵魂的人,这也就是相信两个实体世界的存在:可见的、可触的实体世界与不可见的、不可触的、“精神的”世界。可以想象的是,原始人的思维是不可能去自觉地把握后一个世界体系,他们只能凭着直观、想象、猜测、类比、隐喻去比附这后一个世界的神秘。为了进一步地认识并描述这一神秘世界,原始人举行了克里普克和普特南所说的“命名式”,给所谓的灵魂世界安名立姓,于是就产生了“心”、“心灵”、“灵魂”等各种各样的心理词语。

在中国的原始民间信仰中,灵魂往往与神灵或鬼魂联系在一起。鬼源于魂魄的观念,魂魄象征天地之气,魂属于阳,来自天,主精神;魄属于阴,来于地,主形体。魂魄相合则生,相离则死。人死时,魂归于天,成神,魄归于地变鬼。可以说,神是高级的鬼,鬼是低级的神。鬼没有神那么高超的威力,也不是任何人死后都能成神。但人无例外地都会变成鬼。人死变鬼,从阳世转入阴间,在阴间受苦或者享福,这是从远古以来,甚至到今天,中国民间流行的基本信仰。他们不相信死亡是人的生命的终结,不相信人最终会沦为虚无。他们有意无意地相信,存在着另外一个世界,人死后就转入这一世界,是由人向鬼的转化。从现在大量考古发掘可以看到,中国古人厚葬的传统,即把大量贵重的实物如生产工具、生活用品、金银财宝,乃至动物、活人,尽其所能埋到地下去,这不仅仅是情感的表达,也是他们相信死人在地底下也可以享用这些东西。

对于远古的人类来说,灵魂不死的观念是灵魂崇拜的核心,而这一观念绝不是一种安慰,而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命运,例如,在希腊人那里就是这样。当然,原始人不可能真正地认识到究竟有没有灵魂的存在,灵魂与身体的关系如何,更不可能从哲学的高度来说明灵魂的性质和本质。但灵魂观念的产生,却是早期人类一种关于梦、灵魂与肉体、生与死及人与外部世界关系的解释,是人类认识史上不可逾越的必经阶段。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思维能力的提高,这一历史阶段将被超越,人的死亡终被发现。

[1] 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269页。

[2] N.卡西尔:《人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107页。

[3] N.卡西尔:《人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107—108页。

[4] N.卡西尔:《人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111—112页。

[5] J.G.弗雷泽:《魔鬼的律师——为迷信辩护》,阎云祥、龚小夏译,东方出版社1988年版,第128—131页。

[6]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页。

[7] I.泰勒:《原始文化》,上海文艺出版社1992年版,第419—420页。2.人的死亡的发现

从原始宗教的灵魂崇拜到神灵崇拜,从灵魂到万物有灵,从自然神到人格神,从多神到一神的发展中,人的死亡事实被发现了。人的死亡的发现,从哲学上说就是认识到死亡的必然性或不可避免性和死亡的终极性。这是两个既有区别但又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的层面。实现这种认识之旅,经历了一个非常缓慢的历史过程。伴随这一历史过程,人的死亡发现得以实现的各种条件形成了,原始死亡观崩溃了,人的死亡最终被确定了。

从社会发展史的视角审视,人的死亡的发现,是人类社会生活与社会基本制度演进的结果。

今天,提到原始社会,人们往往会用“原始公社”、“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去描述那个我们既不能回去,更无法经历的特定社会的基本特征。这样的描述是基于大量的史料及各种科学的研究所做出的科学断定,它蕴涵着这样几个基本的事实,是构成人的死亡发现的历史基础。

第一,原始社会的群居生活淹没了个人,掩盖了人的个体性。原始社会,由于生产能力的极其低下,单个的个人根本不可能抵御各种外在力量的威胁,人们必须团结互助,过着集体的群居式的生活,这就决定了原始人最本质的属性就是集体性。在这种社会背景下,个人毫不起眼,个人的需要、个人的力量都淹没在群体生活之中,由此产生了原始人的无个体性为特征的原始心理,并滋生了对超个体灵魂的崇拜和信仰。在这种信仰中,超个体灵魂就是氏族或部落集体的不死的“守护神”。事实上,在原始部落,每一个氏族或部落都有一个不死的神灵,它通过部落首领的更替而延续下去,“是原始公社公有制[1]度生发出来的集体不死的信念”这是原始人否定死亡必然性与可避免性的重要依据。

第二,家长制家庭的出现提升出个人。随着父系氏族公社的出现,特别是随着作为新的社会结构单位的家长制家庭的出现,使淹没于集体中的个人成为家庭结构中的不可缺少的成员。在这种以血缘为纽带的社会基本结构中,家庭中的每个成员的作用都很分明,现实的个人对于家庭的作用也显得重要起来。这成为超个体灵魂信仰消退乃至崩溃的根本原因。

第三,社会分工的出现彰显了人的个体力量。社会分工是指人类从事各种劳动的社会划分及其独立化、专业化的过程。人类社会的分工是在自然分工的基础上,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原始社会后期,在氏族部落共同体和后来的家庭内部自然分工的基础上,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口的增长及氏族之间交往的扩大,这种分工的范围就不断地扩展。从同一氏族内部到不同的氏族从事活动的不同领域,逐渐演变成社会生产过程中某些具有相互依赖关系的生产部门,社会分工由此产生。如有些部落学会驯养动物以取得乳、肉等生活资料,随着较大规模畜群的形成,这些部落就主要从事畜牧业,成为游牧部落,另有的部落则主要从事农业生产,于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畜牧业同农业的分离产生了。社会分工不仅要求社会成员在生产中的密切配合,也取决于每个人个体能力与特长的发挥。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各个个人即个体的人一步一步地变得重要而高大起来,而神灵则渐渐地隐退、远去。

从认识发展史的维度考察,可以说人的死亡的发现是人类认识能力、特别是抽象思维能力提高的必然结果。

如前面所说,人类的一切知识,包括科学、哲学、宗教等,从认识根源上说都是开始于惊异。浩瀚的宇宙、变化的自然与易逝的人生,即康德最为敬畏的星空宇宙和我们的内心世界,构成了人类永恒的宇宙之谜,可姑且称之为“天问”和“心问”。在不断地叩问苍天和内心宇宙中,我们对宇宙、自然本体产生了深深的敬畏与崇服。这种敬畏和崇服主要有两种形式:感性的情感式和冷静的理智型,前者积淀为宗教,后者升华为哲学和科学。

其实,原始的宗教神话与原始科学(即自然哲学)具有的发生学的同根同源性,使得科学与宗教、神话这几种认识不可分割地交织在一起。起源时的神话、巫术、宗教、科学之间没有截然的界限,或者说原始的科学就表现为巫术、神话、原始宗教。而人类的经验和知识正是从这些神秘的活动中产生,如医术与巫术的分离产生了医学,从占星术中产生了天文学,炼金术孕育了化学。还有神话,世界各民族都有许多古老的神话传说,却大都有着相似的主题。德国学者兰茨科[2]维斯基把它们分为九类。这些神话都是人类用“想象和借助于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把自然加以形象化”的结果。神话其实[3]蕴含着“原始科学的认识方法”与“科学解释的原型”。因此,“科学并不是在一片广阔而有益的草原上发芽成长的,而是在一片有害的[4]丛林——巫术和迷信的丛林中发芽成长”

由此可见,信仰与理性这两种方式在对自然本体的敬畏与崇服中,实际上是难分难解。当前者起支配作用时,主要表现为情感上的信仰;当后者起支配作用时,就是理智的方式和理性的信仰,也就是哲学和科学的信仰。从历史和逻辑的发展看,越是在早期,它们越是浑然一体,难分彼此。越到现在,它们的区别就越来越大,这是与人类认识能力的提高和科学的发展相一致的。

总体上看,神话、巫术、原始宗教一起构成了原始人的精神生活的共同体。随着认识的发展,那些人们感觉得到而又比较确定的现象联系作为知识积淀而成为科学,而那些人们感觉得到但又难以说明或变化不定的神秘现象则发展为宗教。因此,越是在人类早期,宗教越占据主导地位,科学、哲学等只能是在神秘荒诞的种种宗教观念中积累成长。而人的死亡的发现,是人类社会发展到原始社会后期,社会历史具备了上述诸多必要的条件时,人类才真正地发现了自己的死亡,并以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哲学的方式对死亡作理性的思考。

[1] 段德志:《死亡哲学》。湖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2页。

[2] 钱时惕:《科学与宗教关系及其历史演变》,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9页。

[3] M.W.瓦托夫斯基:《科学思想的概念基础》,范岱年等译,求实出版社1982年版,第55—60页。

[4] W.C.丹皮尔:《科学史》,李珩译,商务印书馆1970年版,第27页。第二讲死神降临之时人生暮年,意味着人生旅途的终点就要到了。死亡,这一最严酷、最冷峻的事实也摆在了人生的面前。那么,面对生命的最后沉沦与毁灭,当死神叩响大门之时,人会怎样呢?1.死亡的心理归属

对绝大多数人而言,死,是令人痛苦、伤心的事情。美国杜克大学的一些研究人员曾经对140名60~94岁的老人的死亡念头出现的频率进行过调查。结果显示,有49%的人每天至少有一次想到过死;20%的人承认大约每周出现一次死亡的念头;7%的人经常想到死;只有5%的人否认想到过死。实际上,死亡念头出现的频率与年龄、身体状况、个人心理素质等都有关系。大量的心理调查资料也表明,那些即将告别人世的老人尽管声称自己并不怎么怕死,但不管什么人、不管境况如何,实际上,他们的心理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死亡的恐惧,总是以不同的方式抗拒着死亡的到来。一般而言,求生的本能和意志使那些濒死之人总是试图避开种种生命的障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地为生命的延续而苦苦地挣扎。

精神分析大师弗洛伊德认为,在人的潜意识里,别人或他人,尤其是对自己不太友好或者无关的人死时,通常会产生一种愉快感。但对于自己,人们往往本能地加以否认,觉得死亡是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事情。所以,大多数的人,尽管明知自己死期将至,却总是忌讳谈论死亡。而在说到他人的死亡时,他们又总是习惯性地强调死亡的偶然性。

事实上,无论什么人,死亡是纠缠其一生的极其深切的人生态度问题。从童年到青年再到中年直至暮年,死亡的意识一直伴随人的终生,而人也一直表现出对死亡的本能的否定。尤其是在最终走向死亡的垂死过程中,人们的心理反应经历了一个不断的否定的变化过程。美国精神病医生维斯曼在对大量的垂死病人的心理变化特点的临床研究中,提出了垂死过程的三个阶段的理论,有代表性地反映了垂死病人的心理变化过程:

第一阶段,否认。一开始,垂死病人根本否认自己将要死亡,极力地否认死亡的结果,总是往好处想,希望奇迹出现从而挽救自己的生命。这是一种明确地拒绝死亡、否认死亡的心理。

第二阶段,半知半觉。经过一定时期之后,病人的病情恶化,病人的心理也发生着微妙的变化:开始处于一种矛盾境地,既认识到自己可能要死,但又心不甘、情不愿,总是心怀期望,不完全相信死亡的来临。这时,一方面,病人急切地想知道自己的实际病情,另一方面,他又很害怕知道实情,内心与精神上十分地矛盾和痛苦。

第三阶段,接受。终于,病人知道了真实的病情,明确了自己死亡的不可避免,于是,无可奈何地等待着死亡的最后到来。

实际上,人类个体垂死心理的变化是整个人类死亡的意识变化的缩影。就一切生命有机体而言,如果说一切生物都本能地“贪”生“怕”死的话,那我们人类则更加自觉地“恋”生“畏”死。对生与死的悖论性的思考与自觉,使人类更加充分地体会到死亡使人的生存时间成为最稀缺的东西,使生命成为最宝贵的价值,由此激起了人类强烈的求生欲望和意志,去延缓生命,躲避死亡,抗拒死亡。为此,人类利用、创设一切有益于“生”的东西,如宗教、道德、爱、父母、家庭、权威、思想、艺术、科学等等,试图凭借他们的力量去营造某[1]种“神化工程”,以此力争不朽,否定荒诞的命运。

早期的人类凭借的是古老的“灵魂”和“万物有灵”的意识,以原始的宗教、神话的形式拒斥死亡。到了系统宗教,人的不死性维系于一个最高的万能的“神”,这个神就是造物主。它高于尘世,却决定人间的生死祸福。人由神创造,死后又归于神。这样,人的生和死便与神联系在一起,人的不死性在神那里找到了依托,人与神统一起来了。人由此为自己建构起一个自足的意义世界,惶恐不安的心灵得到了安顿。由于人只有在死后才能升到极乐世界与神同在,结果,“死”这一原本恐惧的宿命反倒成为形上的、神圣的乃至令人神往的事情,世俗的尘世生存仅仅是暂时的假象或幻想,只有死后才能得到永生,死后的灵魂的存在才是本真的。于是,生与死各自走向了自己的反面。在此观念上,人们往往把人生看成是一部苦难史,把死视为对苦难人生的解脱,从而导致厌生悦死,渴望死亡。欧洲中世纪的宗教神学正是这样来诱导世人的。从圣·奥古斯都、托马斯·阿奎那到马丁·路德,无不劝告人们:只有信仰万能的上帝,人们才能得到救赎、复活,才能获得永恒,与神同在。至于说当代滋生的各种邪教,也无一不是借助灵魂不死、进入天国享受极乐世界来诱惑世人,由此造成了大量的人间血案。

如果说近代以前的人类由于其势力弱小须凭借宗教神话来抗拒死亡的话,那么,靠现代科技武装起来的人类则依靠科学来抗拒死亡。随着现代科学的迅猛发展及其取得的巨大世俗功效,人类生存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方面,是人类的自我意识空前觉醒,人的主体性极大的提高和增强。生命的能量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挥和释放,个体的主体意识更加坚强。因此,人们的目光不再紧盯着外层天国各路神仙或来世,而是投向人的现世生活,关注现实的生活怎么样更加富足、美好、完满,更加有质量,简洁地说,就是优生。其实,像现代生物技术等科学技术就是人类今天更加自觉地对自身“生”的确证与“死”的拒斥。

从以上的论述可知,历史上种种抗拒死亡、超脱死亡的方式不尽相同,甚至大相径庭,但大都是人类否定荒诞命运,力争不朽的防御机制和神化工程,是人类建构自身生活、确立自身意义的精神坐标和“安身立命”之所,以此为终极存在来安顿人的生死。这种终极存在或为生生不息的“神”、“宗族”、“天地”,或为无为而无不为的“道”,或为永生不灭的理想境界“涅槃”,都是人类的终极归宿和寄所,它为人类的生活提供信念和理想,为人生确立意义和价值,为世界提供终极的解释。

当行将失去一切,人们所要奔向的死亡之乡又在哪里呢?是升入天堂还是下坠地狱?可以说,几乎没有例外,任何人都希望有一个宁静的、温馨的最后归宿。因此,强烈的回归感是完成人生旅程最后走向死亡的人所具有的一种共同心理,我们中国人称之为“叶落归根”。

其实,一个人奋斗了一辈子,不管他是腰缠万贯、名声显赫,还是孤苦伶仃、籍籍无名,一旦老之将至,他们最为忧心忡忡的是担心自己会客死异乡,永远成为一个漂泊游荡的孤魂野鬼。其时,返回故乡、落叶归根,最后安息在故乡的土地上,回到自己已故的亲人身边,这是绝大多数人最大的心愿,也是世界上大多数的民族共有的心理倾向。

以中国人的死亡观念看,人死以后,仍会碰到生前的亲友,鬼世界如同人世间一样,还有人间的恩怨。即使生前不能在一起,死后也期望能团聚在一起,埋藏在一起。中国人历来特别眷恋自己的故土。自周代以来,凡是客死异乡的人,一般都要由亲属护送遗体归葬故里。如战国时期的楚怀王客死秦国,秦人将其送还楚国安葬。对那些战死在沙场上的亡者,往往以棺木收殓,送归原籍安葬。这种对死难将士的归葬,就是古人引以为豪的“马革裹尸”。还是在古代,即使是罪犯叛将,也允许其归葬故里。如魏国叛将文钦死后,就允许他的儿子收尸并用牛车运回故乡安葬。这种叶落归根的习俗早已深入人心,被人们普遍接受。

同样地,基督教把死亡解释为上帝的召唤,当然,这是针对基督徒中有希望升天的人而言。回到上帝的身边,得到上帝的庇护,在潜意识中无疑也体现了人们的死亡归属心理。在古希伯来人的死亡观念中,也有浓浓的回归意识。他们认为,死,不外乎是要回到他的本民(或列祖)那里去。《圣经》讲:“亚伯拉罕气绝而死,归到他的本民那里。”这种把死形容为回到祖先身边的说法比“去死”更富有人情味,也更能给人一种心理的安慰,这如同中国人说的“回老家”一样,是一种归祖的心理企望。归祖的心理实际上是把过去与现在自己的命运和祖先的命运、自己的死与祖先的死认同起来。不管祖辈在哪里,后辈总是沿着他们的足迹,去与他们相聚。

细究起来,归属心理的根由是对死的孤寂感、死亡的虚无性的恐惧。死亡,意味着人将失去一切:亲人、朋友、友谊、爱情、财产乃至整个世界,剩下的是巨大的虚空。面对迷惘和惶然不安的空旷世界,人们感觉无依无靠,孤寂凄凉,就像一个被亲人抛弃的孩子,为生活所迫,孤零零地走向一个举目无亲、自己也不知道的目的地一样。归属心理就是人们消除这种孤独感带来的焦虑的一种心理防御机制。

归属心理的最终目的地是归祖,也就是回到祖地,回归大地,这是生命之神与大地之神的统一。我们看到,在远古神话中,创世神话是所有神话中最普遍的主题。而许多民族的创世神话,都把人类始祖的诞生联系于大地,是上帝用泥土创造了人类。这也许是原始先民看到植物生长于土地而产生的联想。这种观念是把死者埋于地下,使人们再度回归于土地的心理根源。这就能理解为什么土葬是世界上最为流行的丧葬形式了。因为,死亡可以解释为在人们的潜意识中,回归于伟大辽阔的大地或回归祖地。比如,在中华民族的大家庭中,土葬时往往是头朝西北,这与中华民族的形成有着密切的关系。中华民族也就是华夏族是在原始社会氏族、部落的基础上经过不断的迁徙、战争融合而成。在原始社会末期,我国境内存在着三大部落联盟:中原的黄帝部落、东方夷人部落,包括太皞氏、少昊氏、蚩尤、后羿以及南方的三苗集团等。后来,炎黄部落之间的阪泉大战,黄帝部落东进,战胜炎帝部落。公元前2700年,炎黄和蚩尤部落之间的涿鹿之战,炎黄消灭了东夷集团和南苗集团(苗瑶先祖),占据了整个中原。可以说,华夏族是以炎黄部落联盟为主体,融合了一部分东夷集团和南方三苗集团而形成的,他们共同构成了华夏民族的主体力量。由于华夏族的祖先主要是来自我国的西北部,所以,土葬时头朝西北,意味着回归故里,回到祖先的身边。

在许多民族的神话传说中,大地之神就是生命之神与死亡之神的统一。天父与地母爱抚交媾产生了生命,这也是常见的神话主题。大宇宙的生命,生生不息,循环不已,这与《易经》强调的“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谓之易”有异曲同工之妙。《荷马史诗》是这样礼赞大地母神:根基深固的万物之母——大地啊,我为你讴歌:世世代代享受荣耀,靠你养活……凡人的生命皆渊源于你,正如他的死被你所掌握……

[1] N.贝克:《拒斥死亡》,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第49页。2.濒死经验

人死之时,通往死亡之乡的过程又是怎样的呢?严格地讲,这个问题始终是个难题。因为,任何人都不可能经历或体验到死亡。死亡只是一瞬间,当人们还能体验死亡时,实际上他根本没有死,还保持着意识;当已经死亡时,体验就无从谈起。

然而,科学的结论不能简单地服从于一个逻辑论证。近些年来,西方国家的一些学者热衷于所谓的“濒临死亡”现象的研究。濒临死亡现象就是现代灵学所说的“濒死经验”,英文简写为NDE(即Near Death Experiences)。美国哲学家、医学博士穆迪在其《生命后的生命》中,命名为“濒死经验”。它是人在弥留之际因恐惧死亡而产生的一种现代科学尚未探究清楚的一种奇特现象。

实际上,早在古希腊,大哲学家柏拉图在其著作《理想国》中就记述了一个濒死经验的案例:希腊士兵尔和他的战友们在一场战斗中阵亡,老乡们在运回士兵尸体时,发现了尔。其时,尔的遗体完整,腐烂并不严重。他们把尔的遗体拖回去举行完葬礼仪式后准备火化。这时,尔奇迹般复活了。复活后的尔向大家讲述了他战死后的所见所闻:他说自己死后,其灵魂马上脱离了身体,飘浮在战场,与战死的士兵的灵魂集合,一起来到一个神秘的地方。很多灵魂在黑色的通道前聚集,这就是到达另一个世界的唯一通道了。其实,这里就是灵魂审判场。神对这里的每个灵魂进行公正的审判。神的审判方式,就是用敏锐的眼睛看着被审判的灵魂,神就知道其在人间所作所为。一幕一幕真实的画面呈现在所有灵魂面前,得到公正的审判。神没有审判尔,叫他必须回到人间,告诉人们灵魂世界的真实现状,扬善惩恶。人要心善行善,寿比南山。尔自己也不知道,他是如何回到自己的躯[1]体上的,当他睁开眼睛时,看到四周都是士兵的尸体。

著名心理分析大师荣格博士也讲过自己的濒死经验,并被收录进其名著《记忆·梦境·映像》中:

那是1944年的事。荣格说,我因心脏病发作进入了濒临死亡边缘,我感到痛苦极了。我飘浮离开自己的身躯,进入一千多米的高空中俯瞰整个地球,我看见了五彩缤纷的地球,而且能清楚看见地球的形状和地球上的颜色、沙漠、海洋、大陆、被冰雪覆盖的喜马拉雅山,还有地球的灵气和地球焕发的光芒等。虽然这种感受很痛苦,但一个科学工作者梦寐以求的欲望,我今天实现了,给了我很强烈的满足感,所以,我很兴奋。当我飘进寺庙时,被告之,把人间所作所为和欲望都抛弃,净身地来、净身地去。我的大脑、我的身体都被一层层地剥去,剥得干干净净,与世无争,变得轻松,不再有什么事可以让我渴望了。我在与宇宙交谈中得到了新的启发,有了新的目标、新的价值观。我自由自在地悬浮在空中,好像安全地睡在宇宙的子宫里,在一片浩瀚无际的虚无中,我有一股强烈的幸福感。我想:这是永恒的幸福,这种感受无法形容,真是太美妙了!后来,荣格知道他必须回到人世间,心情反而沉重万分。接下来的几个星期,荣格一直处于濒临死亡的状态,而且经历了最美丽的体验。 荣格回忆濒死经验的经历时说,不在乎别人怎么想,只知道确有其事,根据直接经验,从内心[2]深处生成的了解与认同。

在西方,对于“濒死经验”研究最早的是19世纪的瑞士地理学家阿尔伯特·海姆教授。海姆非常喜欢登山运动,在攀登高山险崖的经历中,多次摔落而受重伤,海姆也经历多次的“濒死经验”,这激发了他对濒死的研究兴趣。在长达25年时间里,他收集、整理、分类研究各种生命濒临死亡的案例,得出了“濒死经验”者的濒死经历[3]有着明确的悖论,这是人类历史上首次。

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濒死经验”者的人数不断增长,“濒死经验”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世界各国的学者们对“濒死经验”的研究达到了一个新的高潮,特别是美国和西方的专家学者进行了多角度、多领域的深入细致的研究。许多世界著名的大学制定了濒死研究的发展计划,大量的论文、期刊、书籍、各种报纸、电视电台都不断发表濒死研究的新成果,给我们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文献。1981年,美国康涅狄格大学成立了“美国濒死研究协会”,并在1985年组建“国际濒死研究协会(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NearDeath Studies,IANDS)”,这两个组织的成立,标志着濒死研究的组织化、规模化、系统化、信息交流化、制度化、研究体系的完善,研究得到保障。由肯尼思·林博士担任首届会长,再次在美国掀起了研究的高潮。1988年,纽约世界民意测验研究所进行了“濒死问题”大规模调查活动,调查结果发现,有800万美国人声称他们有[4]濒死经验与感受。

雷蒙德·A·穆迪博士在研究过150个濒死经验者的案例之后得出:濒死经验产生的情形千姿百态,经历体验者的民族文化差异以及个人素质修养各不相同。经历体验者的“濒死经验”的表述中,存在着不可忽视的相似性:根据许多提供濒死经验资料的人的述说,显示出濒死经验有一定的统计上的规律性和一致性,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回顾自己的生活。

第二,有一种经过隧道的感觉。

第三,对自己的身体感到陌生。

第四,如同客观者一样观看自己。

第五,身体有异常的感觉。

第六,对家人产生陌生感。

第七,感觉好像正在跟什么东西融合。

许多专家通过对自杀未遂者的濒死经验的了解,并对大量经抢救后而复生者的临床叙述研究,将濒死的心理过程按顺序概括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安详和轻松。

第二阶段:意识逸出体外。

第三阶段:穿越黑洞。

第四阶段:与亲朋好友欢聚。

第五阶段:与宇宙合而为一。

实际上,濒死现象提出以后,人们试图从不同的角度对之展开研究和解释。有的科学家认为,濒死经验是因为窒息而致的死亡幻觉,是因为感觉缺乏而造成的。有的人从生物学角度来解释,认为每个人死亡时,大脑会分泌出过量的化学物质并引起奇特的幻觉,这就是濒死经验。还有的从印度的瑜伽来解释濒死经验,认为濒死的心理过程的第五阶段同瑜伽术中所谓的“根达尼清醒状态”有许多的相似之处。

事实上,在西方,相信濒死经验的人与反对者对峙着,没有谁能占上风。所有否定濒死经验的人站在所谓“科学立场”引经据典,而所有相信濒死经验的人都拒绝“科学”的说法——谁给了科学最终裁判的权力?当然,说明一个东西的不存在,比说明它的存在要困难得多。濒死经验就是一个例子。因为,谁能在自己死后“现身说法”,证明濒死经验不存在呢?

直到今天,濒死现象依然是众说纷纭。但不管怎么说,濒死经验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具有特殊的广泛性和独特性。一方面,研究者们对濒死经验从不同角度、不同领域,客观而深入的研究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的有价值的文献;另一方面,当濒死经验研究证明濒死现象是大脑神经系统的一个综合症状反应,它包括生物学、医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各学科领域的综合研究而不再是“死后世界的探究”时,其研究方向转为晚期治疗、临终关怀以及预防自杀,珍爱生命等方面,更具价值与意义。

[1] 柏拉图:《理想国》(第10卷),郭文武、张竹明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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