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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7 15: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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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毛姆

出版社: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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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枷锁

人生的枷锁试读:

毛姆与《人生的枷锁》

英国当代伟大的小说家和剧作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于1874年诞生于法国巴黎。他的父亲罗伯特·毛姆是个富有的律师,母亲则以她的美貌和出色的社交能力闻名于巴黎。就父系而论,毛姆的祖籍是爱尔兰,曾祖父把他祖父罗伯特·阿曼德送到伦敦来“碰碰运气”。祖父学法律,在伦敦很快便发迹起来,成了一位颇有名气的高级法庭律师,他的祖母也受过良好的教育。毛姆的父亲罗伯特·毛姆是八个兄弟中的长子,是一名初级律师,同时也是作家与编辑。罗伯特·毛姆酷爱艺术、文学和社交,他拥有藏书丰富的家庭图书馆,是个精通世故的人。至于毛姆的母系方面,英国家谱学家史密斯将其追溯到英格兰爱德华一世。

毛姆儿童时代随双亲居住在法国宽敞的公寓,八岁以前他是很幸福的。毛姆在六个全是男孩的家庭中排行最小,他常常跟大哥们到卢森堡和罗浮宫,从小就熟悉家中和画廊的艺术品,深受艺术的熏陶。家里虽然有英国家庭教师,但孩子们却全讲法语。他们与法国小朋友一块玩耍、嬉戏,几乎是十足的法国孩子。

1850年,毛姆的父亲被任命为英国驻巴黎大使馆的律师。毛姆八岁时,善良、风趣、慈爱的母亲伊丽丝因患肺病,不幸去世。毛姆小时候有两个哥哥很小就夭折,其余的三个在他四岁时被送回英国寄宿学校念书。因此,毛姆的母亲有四年的时间集中疼爱他一人,伊丽丝·毛姆为儿子创造了一个充满母爱、保护和安全的环境。

毛姆在母亲去世后离开了法国学校,每天被送进大使馆附近的英国牧师家里。毛姆一直热爱法国,他说:“是法国教育了我,她教我重视美、荣誉、智慧和机智,教会我写作。”他在那儿总觉得如鱼得水,毫无拘束。

两年后,即毛姆十岁的时候,他父亲因患癌症去世。这时,大哥查尔斯继承父业并掌管全家的财务,二哥上了剑桥大学,最后当上大法官,成为哈特菲尔德郡的毛姆子爵。

而此时的毛姆被寄养在肯特郡惠斯特伯尔伯父家。伯父亨利·毛姆是万圣教会牧师,伯母索菲生于德国,无生育。这里很少听到笑声,宗教义务被视为一种自然法则。毛姆感到孤单、不快,伯父则认为他执拗,他的腼腆被视为绷着脸不高兴。在自己家里,毛姆口吃的毛病并不突出。可是在这儿,这个半外国化的孩子却忍受着严重的语言缺陷的痛苦,这一缺陷又增加了他的害羞及与他人的隔绝。在小说《人生的枷锁》中,主人公菲利普的缺陷被改为畸形脚。毛姆在小说中所描述的伯父的形象是缺乏公正的,伯父并不是坏人,只是脾气古怪、自私、呆板罢了。伯母是个慷慨、软心肠的人,她把毕生的精力用来伺候丈夫。

惠斯特伯尔是座有着两千多年历史的繁忙港市,以盛产海蛎闻名。尽管有上流社会的种种限制,使毛姆与现实生活相隔绝。但他常常背着伯父,溜到港口和海滩,观察工人、渔民和流浪汉的被禁止的“粗俗行为”。每年深秋,当人们涌向肯特郡农村,帮忙采摘蛇麻子时,威利(毛姆)常常骑自行车到农业工人及其家庭临时搭建的帐篷周围,对他们无忧无虑的游牧式的生活感到既好奇又羡慕。他伯父不时地警告他,千万别跟这些农业季节工人及他们那些皮肤黝黑、不讲卫生、粗野放纵的孩子们接触。毛姆的这一经历再次表明了,现实的火热的生活是文艺创作的重要源泉。

少年毛姆进入离牧师住宅大约七英里的皇家公学念书。这所学校当时注重经典著作和游戏,学生大部分是绅士子弟,他们残忍,做事不顾后果。中学时代给毛姆留下了痛苦的回忆,不过,在他上了年纪的时候,却能够客观地对待这些。他将《兰贝思的丽莎》和《卡特琳娜》——他的第一部和最后一部小说的手稿赠给这所公学,并对这所学校多次捐款。毛姆曾风趣地说:“当我年轻,并大量旅行之后,我发现全世界都讨厌英国人,因为他们的等级观念太强、性格太傲慢了。我认为,英国公学应对此负主要责任。因此,我向校长建议,我应该拿出一笔钱来培养一个劳动人民的儿子。然而这项计划告吹了,原因之一是当父母的似乎不愿意让他们的孩子受污染。因此,几年后,我说这笔钱应改为他用,故修建了科学楼。”

毛姆十七岁时坚决违背伯父要他上牛津大学及当牧师的愿望,在伯母的安排下,毅然前往德国,在古老的海德堡大学待了一年。这是他成长的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他利用该大学的授课、图书馆和学术环境,享受到一种未曾有过的自由。他旁听库诺·费雪的哲学,首次观看了易卜生、休德曼、白克的戏剧。同伴们把他引进了艺术、诗歌、戏剧和友好争论的乐趣中,毛姆深为环境之美所感动,对旅行开始感兴趣,并终生从未间断。回国后,他决心当作家,遭伯父的反对后便签约给会计师当学徒。但他对此不感兴趣,两个月后便辞职了。

1892年,毛姆以“终身学生”的身份进入伦敦圣托马斯医学院。他学习不够用功,只足以应付考试。他结交的朋友不是医学院的同学,而是画家、音乐家、作家等。这时,他涉猎英国文学和欧洲文学,为写小说搜集人物、轶事和情节的素材,而在他的笔记本上从未提及医学之事。二年级期末,毛姆做了门诊部的助理医生,曾为六十三个孩子接生。在这里,他看到了被剥去斯文和虚伪外衣的赤裸裸的生活,目睹了贫困、饥饿、疾病、苦难、失望和恐怖,同时也看到了勇气、无畏和希望。他在医学院五年级时便根据病历,写出第一部小说《兰贝思的丽莎》。尽管他取得医生资格之后从未行医,但对自然科学的学习与研究,使他尊重科学方法;他本人的现实主义和唯物主义的天然倾向,又使他免于陷入当时唯美主义和为艺术而艺术的死胡同。

毛姆二十三岁时便写出自传体小说《斯蒂芬·凯里的艺术气质》,因没有一家出版社愿意接受而将手稿搁在一边。过了十四年,在戏剧方面出了名之后,他又回过头来写《人生的枷锁》。他认为当时《艺术气质》未出版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他花两年时间写成《人生的枷锁》后,第一次世界大战已经爆发。毛姆在法国加入一个红十字会组织,当过裹伤者、救护车司机、特工人员,后又被派往美国执行情报使命。

毛姆四十二岁时与西里亚结婚。西里亚是亨利·韦尔斯的前妻。毛姆与她生有一女,取名丽莎。十一年后毛姆与西里亚离婚,毛姆在文学上的成就驱使他漫游世界,也许这是他不成功的婚姻的主要原因。

1920年至1930年被认为是毛姆创作的黄金时代,他广泛地、不断地旅行。文学上也是他多产的十年。有光彩夺目的喜剧《圈》《坚贞的妻子》和《养家糊口的人》;有优秀游记《客厅里先生》;优秀小品文集《中国见闻录》、论文集以及最好的小说之一《寻欢作乐》等。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法国于1940年春被德国占领,毛姆也上了纳粹宣传家哥贝尔的黑名单,被视为新秩序的主要敌人。后来,他回到英国,被派往美国担任宣传和平友好的亲善使者。不久美国也介入战争,毛姆便住在美国,创作了《黎明前的时刻》和《刀锋》,并于1946年返回法国。

1950年以前,他计划要写出最后四部小说,结果只写了三部,它们是《刀锋》《当时与现在》《卡特琳娜》。第四部他本想回到第一部小说中反映贫民区的主题上来,但由于“一切情况已改变了”,因此,他说已完全实现了自己的抱负,乐意就此引退,把最后这部小说留给愤怒的青年去写。紧接着的十年,毛姆主要致力于论文创作,多数为文学评论,职业创作方面的活动基本上结束了。

毛姆毕生著述甚丰,在长达六十五年的创作生涯中,共写了二十部小说、二十六个剧本、十一部非小说类文学作品和一百二十多篇短篇小说。如今,毛姆的剧本还在世界各地剧院上演,他的书共拍过十几部电影,他的短篇小说有八十多个被搬上屏幕,他所有的著作都在美国再版,还全部被译成日文。毛姆成了世界上最受欢迎的作家之一。

毛姆晚年荣誉接踵而至。早些时候,他接受法国土鲁斯大学的名誉学位;1939年他在巴黎荣获法国荣誉勋章;1952年获牛津大学名誉学位;1954年加里克历史俱乐部设宴纪念他的八十寿辰。在这个俱乐部漫长的历史中只有狄更斯、萨克雷、特罗洛普三个成员获此殊荣。同年,英国广播公司出现了毛姆的活跃季节;也就在这一年,他受到伊丽莎白女王的接见,并被授予荣誉勋章;1958年毛姆当选皇家文学学会副会长;1961年毛姆被皇家文学学会提名为英国文学指南的前五名作家之一。在日本,毛姆被捧为英国作家中仅次于莎士比亚的文学巨匠。难怪毛姆将自己的一生比喻成有着愉快结局(大团圆)的一部小说或剧本。1965年12月16日毛姆在他的别墅逝世,终年九十一岁。他的骨灰就葬在他捐赠的皇家公学图书馆墙下。

世界上许多不朽的名作都不是应景文章,而是作家非写出来不可的。在毛姆为数众多的长短篇小说、剧本、游记、非小说类文学作品中,《人生的枷锁》也许是作者唯一不得不写的一部小说。毛姆在《人生的枷锁》的序言中这样写道:“正当我成了当时最受欢迎的剧作家时,我又开始被过去生活中那些丰富的回忆萦绕了。它们如此频繁地出现在我的睡梦里,出现在我散步时、排演中和宴会上,以致成了我很大的精神负担。因此,我想,摆脱它们的唯一办法,是把它们统统写进一部小说里。”

毛姆后来说:“此书问世后,我发现自己永远地摆脱了过去一直折磨着我的痛苦和不幸的回忆。”然而,1946年毛姆应邀为盲人灌唱片,朗读《人生的枷锁》第一章时,他因情所感,竟然泣不成声而中断,无法念下去。因为这勾起了他对那些无法摆脱的心灵创伤的回忆。《人生的枷锁》1915年在英国出版时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这时,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每个人都失去自由。人们有着比《人生的枷锁》的主人公菲利普更需要操心的事。《人生的枷锁》能在美国出版,则是出于机缘。专出英国书籍的美国出版商乔治·多兰把《人生的枷锁》带回美国考虑出版,可是嫌它太长了。恰好有一天他太太感冒,要拿一些书来打发时间,她看了《人生的枷锁》后欢喜不已——正因为它长,可以消磨时间,于是便决定出版。

小说出版后,西奥多·德莱塞在《新共和》杂志发表了一篇热情洋溢的评论。他在《如一个现实主义者所看到的》评论中,告诉读者此书在英国和美国是如何被接受的。他说令他吃惊的是,英国的评论几乎一致采取轻蔑态度,抨击其道德的及社会的动机。而在美国,大多数评论家们都看到了它的真正价值,并加以阐述。德莱塞认为,《人生的枷锁》不失为一部极为重要的作品,并一直被当作一部重要著作来对待。简洁的经历、梦想、希望、忧虑、幻灭、破裂,以及一位饿汉的哲学探索,它是彷徨者的指路明灯。什么也没有遗漏,作者像是出自内心的喜悦而写作。作品具有真实地表达内心世界的热切愿望的特征。

德莱塞总结道:“毛姆所编织的菲利普的人生图案确实是这样的。人们觉得犹如坐在一块漂亮的夕拉兹(伊朗)地毯,或一块贵重的、花纹复杂的达格斯坦(俄罗斯)地毯面前,赞叹着,抚摸着,体味着它的色调。或者,犹如一名艺术大师,施特劳斯或贝多芬,刚刚奏完一曲优美的交响乐,其音符以令人难以捉摸的旋律响彻天空,悠扬着,消逝着……读者看到的,是一块编织着生活的苦与乐的地毯。实际上,我们可以跟一个扛着十字架的人边走边谈。”

经德莱塞的评论之后,《人生的枷锁》立刻在美国赢得了大批读者的赞赏。正因为《人生的枷锁》的成功是由于美国作家同行及整整一代美国读者的帮助,毛姆于一九四六年将该书的手稿赠给美国国会图书馆。毛姆说:“英国人总的说来是诚实的,他们不喜欢负债。可是有一项他们永远也无法偿还,那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妇孺因怕德国入侵而逃到美国时,美国人民对他们的善意与慷慨。因此,我将手稿赠给他们,不仅代表我个人和家庭,而且还代表曾在彼岸避难的全体英国同胞。”《人生的枷锁》是一部自传体的小说,生活本身就是最好的小说家和最好的传记作者。现实生活每日、每时都在塑造着成千上万的小说和传记,只是生活本身并不去写它们,除非偶尔涌现出一位生活的塑造者来描绘生活,毛姆就是这样一位生活的塑造者。同类小说还有卢梭的《自白》、塞缪尔·勃特勒的《众生之路》、阿诺德·贝内特的《泥水匠》、查尔斯·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及戴·赫·劳伦斯的《儿子与情人》等。《人生的枷锁》也是一部关于学徒期或启蒙期的伟大小说。小说描述了一系列的历险事件。年轻的主人公在历险中达到了某种程度的成熟。这类小说通常强调其精神上或智力上的发展,而不是外部的行动。主人公经过种种不愉快经历的洗礼之后,变得更加纯洁、高尚了,通过这些磨难他终于找到了自我和生活中适当的位置。《人生的枷锁》仍属传统的小说,即所谓“教育小说”,其集中表现了两方面的主题:一是幻想与情欲对人生的束缚;二是“机会是盲目的,人生无常”,然而人生却能编织成各种各样色彩斑斓的图案。小说的前半部分着重于表现“真与美”的主题,后半部分则着重于表现“善”的主题。

在这部充满哲理的小说中,主人公菲利普是一个在精神和身体上都有缺陷的年轻人,毛姆计划让一切不幸发生在菲利普身上。他目睹一切,不断地寻求人生真理;只有他是小说主角,最后为了收场才设计出女主角萨利。

这种故事自费尔丁时代以来一直是小说的一个主题。但毛姆的《人生的枷锁》比同类小说拥有更广泛的读者,其主要原因是《人生的枷锁》详细地剖析了人类与生俱来的各种形式的枷锁。这是毛姆对现代自传体小说的新贡献。

菲利普经历过的人生枷锁包括家庭、宗教、情欲、金钱、职业及寻求人生意义等诸多方面。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情欲方面的感情枷锁了;其次是传统的、不容置疑的宗教信仰的枷锁及有关金钱和寻找职业方面的枷锁;最后,是寻求人生意义方面的枷锁。

在情欲方面,菲利普共接触过四个女人。菲利普与比自己大二十多岁的老处女威尔金森小姐的那段风流韵事,实在描写得既丑恶又滑稽,有一家出版商因这一情节而拒绝出版——公共图书馆不喜欢这样的情节。菲利普与业余作家诺拉·内斯比特的友情,甚至与准备与她结婚的萨利的关系都是短暂的、一带而过的描写。他并不爱诺拉或萨利,对于她们,他有一种可控制的或者有意怂恿的感情。《人生的枷锁》中描述的“爱情”,实质上指他与荡妇米尔德里德的感情纠葛,菲利普对她的感情是一种难以抑制的感情,这种感情使他与自己所憎恨的荡妇结下了不解之缘。所以《人生的枷锁》中的“爱情”实际上是一种丢脸的枷锁,女人则是圈套或诱惑。

菲利普与米尔德里德的感情纠葛大致可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她待他“冷若冰霜”,菲利普的自尊心受到伤害,于是他不禁想报复,直至她失约并宣布与德国人米勒结婚结束。第二阶段以米尔德里德被米勒抛弃,又厚颜无耻地与菲利普的同学格里菲思私奔,使菲利普对情欲桎梏的感受达到高潮,也使菲利普蒙受着极大的痛苦和感情上的创伤。第三阶段指菲利普接纳“残缺不全”的米尔德里德同住(“无性同居”)。这时,菲利普一想起米尔德里德的往事就感到恶心。实际上他这时对她已没有恋情,只剩下同情了。最后阶段指米尔德里德“破釜沉舟”,砸烂菲利普的家当,离他而去,重操卖淫旧业。后来菲利普再次遇到她,对她浑身染上性病感到恐惧,只能帮她治病,再三警告她这是罪恶。可是她不听劝告,并从他的生活中消失了,而菲利普这时已不觉得痛苦。米尔德里德的故事是作者被迫写出来的一系列冗长、沉闷和痛苦的情节。倘若毛姆没有驱除难以忍受的、无法摆脱的记忆的愿望,是写不出这么令人痛心疾首的往事的。根据获普利策奖的美国作家特德·摩根在《毛姆传》中披露,《人生的枷锁》中米尔德里德的雏形原来是个男青年,这也从另一个侧面揭示出毛姆早年的同性恋倾向。

应该说,囿于环境,菲利普小时候对宗教还是笃信的、虔诚的。他在公学里加入《圣经》联合会,每天祷告好几回。一天,他读到耶稣基督的这段话:“假如你有信心,不疑惑,不但能行无花果树上所行的事,就是对这座山说,你挪开此地,投在海里,也必成就。你们祷告,无论求什么,只要信,就必得着。”菲利普于是在祷告时便请求上帝治好他那只畸形脚,他甚至为上帝创造奇迹规定了一个日期。为了表示自己的心诚,祷告时他干脆掀起地毯,在光秃秃的地板上祷告。为了感动上帝,他甚至脱去睡衣,赤裸着身子祷告,可是上帝依然毫无反应。他大失所望,终于放弃这种努力,从此永远摆脱宗教的枷锁。《人生的枷锁》还充分剖析了菲利普在金钱方面的枷锁。米尔德里德几乎把他的钱都要走了,菲利普曾经挨饿、露宿街头、花完最后两便士在查宁十字广场的盥洗室梳洗。在绝境中,他甚至希望伯父早点死,好继承他的一点财产完成学业。这种“谋杀念头”实在该受到全社会的严厉谴责。毛姆还借福内特教授之口,对金钱问题发了一大通议论:“金钱好比人的第六感官,没有它,你就无法充分地利用其他五个……你常常听到人们说,贫穷是对艺术家的最大鞭策。其实,他们从未体会到其中的讽刺。他们不知道贫穷使你多么小气,使你蒙受多么大的耻辱。它砍断了你的翅膀,像癌症一样地吞噬着你的灵魂。人们并不要求巨富,只求足以保持人的尊严、不影响工作、慷慨、直率、自立。”小说中描述的普赖斯小姐及西班牙模特儿等都是说明金钱枷锁对人生的束缚。

小说中诗人克朗肖赠送菲利普的那块波斯地毯,是主人公寻求人生意义的象征。巴黎美术学校女学生普赖斯小姐悬梁自尽,成了“人生没有意义”的第一个象征。当伯母去世的噩耗传来时,菲利普首先的反映是:“人生多么没有意义啊!”当菲利普听到好友海沃德在南非战争中得伤寒死去的消息时,他认为这是又一个无用又愚蠢的生命的完结,由此终于悟出了克朗肖那块波斯地毯的寓意:人生毫无意义。毛姆认为,地毯织工在编织图案时并非出自什么目的,只是满足自己的美感罢了。因此,人的一生也可以像织工那样度过。一个人也可以这样来看待自己的一生,他的一生只不过是一幅图案而已。从一个人的生活、行为和思想感情的五花八门的事件中,人们可以设计和织造出有规则的、精美的、错综复杂的和色彩缤纷的图案。有一种最清晰、最完美、也最赏心悦目的图案,在这一图案中,一个人诞生、长大成人、恋爱结婚、生儿育女,为生存而辛勤劳作,最后默默地死去。然而,也有其他式样的图案,在这些图案里,幸福不涉足,成功不问津,但从中可以领略到一种乱人心思的雅趣。还有一些人生图案尚未织完,便被冷酷的命运切断了(如海沃德、普赖斯)。还有如克朗肖提供的那种难以仿效的图案。由此可见,人生幸福也罢,痛苦也罢;事业成功也罢,失败也罢,本身是微不足道的,无论发生什么,都只不过使人生图案增加复杂性罢了。后来,毛姆在《总结》一书中又进一步地阐述了他对人生的看法:享乐不是人生的意义所在,因为我一生遭受的痛苦多于乐趣。使人生变得有意义是有其价值标准的,就是使人们摆脱人生束缚的价值标准,这些标准就是“真、善、美”。

尽管《人生的枷锁》中有些主题流露出明显的悲观情绪,然而其主要基调还是积极的、肯定的。善良的阿特尔尼一家人可以说明这个问题;菲利普在医院里的救援工作、在伦敦贫民区和在渔村的工作,都能说明这一点。

长大成人是件漫长的、痛苦的事,如今跟过去一样艰难。在此,我不禁记起高尔基在他的《童年》中描写他与同伴打赌,在教堂旁边的棺材上睡一宿之后,他外祖母对他说的话:“孩子,什么事都得靠自己去发现,否则,没有人会教你的!”菲利普经历过这一切不幸之后,确实学到了许多东西。生活中,不少人采取永远地停留在舒服的、未成熟的阶段来逃避困难。对于其他一些由于基因的作用而被迫趋于成熟的人来说,生活是不舒服的,甚至是痛苦的,直到他们与生活妥协为止。菲利普解决苦恼的办法不管多么富有浪漫色彩,但即便是今天也不失是个好的办法。当乡村医生与萨利幸福地结婚,这正是那个小岛为他提供的最好选择,也是他前半生所取得的经验。《人生的枷锁》还为我们提供了其他美好的东西。小说中不乏有如狄更斯笔下的形形色色的人物:牧师与教区居民、医生与病人、画家与模特、老师与学生、会计师与股票经纪人、顾客与售货员、作家与记者、舞女与演员、太太与小姐、妓女与嫖客、富人与穷人等等。《人生的枷锁》自1915年问世以来,由于被英美学校广泛采用为教材,迄今已销售一千多万册,毛姆也认为这是他最好的著作。

当然,也有个别评论家认为毛姆是“商品化作家”。对此,毛姆曾辛辣地回答说:“与我的作家同仁不同,我除了手中的一支秃笔外,没有别的谋生手段。我没有那个福分,未能娶个足够富裕的妻子来养活我;也没有一个好爸爸,其产业既能为我提供收入,又能为我提供讽刺的素材。”黄水乞二零一四年五月于厦门大学北村序

这是一部长篇小说,如果再加个序,就更长了,我确实难为情。对一个作家来说,最感棘手的,莫过于评论自己的作品。关于这一点,法国著名小说家罗杰·马丁·杜·加德叙述过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普劳斯特要求法国某家杂志发表一篇对自己的大部头小说加以评论的重要文章。他想,评论作品,除了作者自己,别人很难写得出色。于是,他便决定亲自动笔,请一位年轻的文人朋友署名,然后寄给编辑。青年人照此办理了。几天之后,编辑把青年人找去,对他说:“我必须谢绝您的文章,假如我发表了一篇对马塞尔·普劳斯特的作品如此粗糙而又冷漠的评论,他将永远不会饶恕我。”尽管作家对自己的作品是敏感的,对不当之评论也易于被激怒,但毕竟还不至于自我陶醉。他们知道,纵然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写出的作品也往往与原先的意图差之千里。一旦深思熟虑之后,他们那种因不能完整地表达原意所引起的烦恼,就远远地超过对某些自鸣得意的章节所表露的喜悦。作家总企求于艺术表现的娴熟,结果他们发现这一目的并没有达到。

关于这部书本身,我一概不说。但我乐于告诉读者的是:一部不朽的小说,如同其他小说一样,究竟是如何写成的。如果读者对此不感兴趣,只好祈求原谅了。我二十三岁那年完成了这部书的初稿,那时我在圣托马斯医学院已经五年了。取得了医学学位后,我到塞维利亚,决心靠写作谋生。当时虽然手稿尚存,但自原稿校正以后,我一直未再过目。无疑,那是很不成熟的。我把它寄给费希尔·昂温,他出版过我的处女作(还是个医科学生时,就出版过一部名为《兰贝思的莉莎》的小说,颇为成功)。由于我索取100磅的稿酬,他拒绝了,我只好提交给别的出版社。结果呢,哪怕我的索价再低,也没有一家出版社愿意接受。为此我曾一度很消沉,岂知现在“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当时若它们中的一家出版社首肯(书名《斯蒂芬·凯里的艺术气质》),那将由于我的年轻幼稚而失去一个未能充分利用的题材;我离上述“充分利用”的事件的距离并不太远,然而我缺少后来用以充实此书的种种经历。我甚至不明白,写自己所熟悉的比自己不熟悉的来得容易。譬如,我写主人公到鲁昂学法文(我只是偶然知道这个地方),而不是到海德堡去学德文(我自己曾到过那里)。

由于遭到拒绝,我把手稿搁在一边。改写其他小说——它们出版了。于是我又写剧本,这时我竟成了很有成就的剧作家。我决心将余生贡献给戏剧事业,相信没有任何力量能使我的决心动摇。我很幸运、顺利,也很繁忙,我想要写的剧本充溢着我的脑海。令我费解的是,到底是因为成功没有给我带来我所期望的一切呢,抑或这是对成功的自然反应。总之,正当我成了当时最受欢迎的剧作家时,我又开始被过去生活中那些丰富的回忆萦绕了。它们如此频繁地出现在我的睡梦里,出现在我散步时、排演中和宴会上,以至成了我很大的精神负担。因此,我认为摆脱它们的唯一办法,是把它们统统写进一部小说里。在应戏剧之急写了几年剧本之后,我又把热切的期望寄于小说这一广阔、自由的领域。我知道心目中的这部小说篇幅很长。为了不受干扰,我谢绝出版界经理们纷至沓来的约稿,并暂时退出了戏剧界。这时,我已经三十七岁了。

在成了职业作家后的漫长岁月里,我下功夫学习写作,接受无聊的训练,力求改变文章的风格,直到剧本问世了,我才中断这些努力。这时再次动笔,目的自然就不同了。我已不再追求华丽的辞藻和优美的结构,以免像过去那样,浪费大量劳动,结果事倍功半。我力求明了与扼要,因为在有限的篇幅里,有那么多要说的话,我只能尽量避免浪费笔墨,以表达清晰为原则。剧院的经验,使我懂得了简明的可贵和旁敲侧击、拐弯抹角的危险。这样,我不懈地工作了两年,终于把小说写成。何以命名呢?我四处搜索,偶然发现艾赛亚的一句引语——“灰烬中之美”为本书的命名颇为贴切,可惜这一标题近来已被人采用了,我只好另辟蹊径。最后,借用斯宾诺莎的伦理学著作中的一本书名,称之为《人生的枷锁》,我感到我没有采用首次想到的书名,又是一次幸运。

本书不是一部自传,而是自传体的小说。事实与虚构紧密交织,感情是自己的,发生的事件却未必事事与我相关。其中有的并不是我的生活经历,而是综合了周围人们的生活,然后集中在主人公身上。这部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当它问世时(世界正陷入战争的苦难之中,人们太关注自己的遭遇及战争的恐惧了,以至顾不上关心小说人物的历险记),我发现自己已经永远摆脱了一度折磨过我的痛苦和不幸的回忆。这部书受到了好评,西奥多·德莱塞给《新共和》写了一篇评论,他还不曾写过像这样充满智慧和同情的评论。但它会不会昙花一现,几个月后便被人永远遗忘,像许多小说所经历的那样呢?事有凑巧。几个年头过去了,出于偶然的机缘,这部小说竟引起了许多美国著名的作家的关注。他们在报上经常提到它,渐渐地又引起公众的注意。多亏这些作家使这部书得以新生,同时我必须为这部小说获得的与日俱增的成功而感谢他们。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人生的枷锁(上)

1

拂晓,天阴沉沉的,乌云密布,阴冷的空气预示着一场大雪即将来临。女佣人走进屋里,一个小孩正在里头酣睡。她拉开窗帘,机械地望了一眼对面的房子——一幢有门廊的灰泥房子,然后走到小孩床边。“菲利普,醒醒。”她说。

她掀开被窝,把他抱起来,带他下楼。孩子依然睡眼惺忪。“你母亲找你。”她说。

她打开楼下一个房间的门,把小孩带到一张床上,床上正躺着个妇人。她就是孩子的母亲。她伸开双臂,小孩紧紧地依偎在她身边。他没有问为什么被喊醒。妇人吻着他的眼睛,用一双瘦削、纤细的手隔着他那件白法兰绒睡衣抚摸着他温暖的身躯,将他搂得更紧了。“宝宝,你还困吗?”她说。

她的声音很弱,好像是从遥远的地方传来似的。小孩没有回答,但惬意地笑了。在这又大又暖和的床上,还有柔软的双臂抱着他,他感到很高兴。他蜷着身子,紧贴着母亲,想把自己缩得更小一点,并且睡意蒙眬地吻了她一下。不一会儿,他合上眼,又睡着了。大夫走过来,站在床边。“嗳,请先不要把他抱走。”她呻吟道。

医生严肃地看着她,没有答话。妇人知道孩子不允许在这儿久待,就又吻了他一下。她的手顺着他的身躯抚摸下来,一直摸到他的脚;她把他的右脚握在手里,抚弄着那五个小脚趾;然后,又慢慢地把手伸到左脚上。她呜咽起来了。“怎么啦?”大夫说,“你累啦。”

她摇摇头,说不出话来,眼泪扑簌扑簌地往下掉。大夫俯下身子:“我来把他抱走。”

她太虚弱了,无力违拗大夫的意愿,只得让他抱走了。大夫将他交给保姆:“你最好把他放回他的床上去。”“好的,先生。”

小男孩被抱走了,他还睡着。这时,孩子的母亲伤心地哽咽起来。“他以后会怎么样呢?可怜的孩子。”

产褥护士想安慰她,但不久,由于她精疲力竭,哭声停止了。大夫走到房间另一端的一张桌子旁,桌上躺着一个死产的婴儿,用一条毛巾蒙着。他掀开毛巾看了看。大夫和妇人那张床中间隔着屏风,但妇人猜出了他正在干什么:“是女的还是男的?”她低声问护士。“又是个男孩。”

妇人不再吭声了。过一会儿,保姆回来并走近病榻。“菲利普少爷一直睡着。”她说。

一阵沉默,大夫又按了按病人的脉搏。“眼下我用不着在这儿了,”他说,“早饭后我再来。”“我送你出去,先生。”保姆说。

他们默默地下楼,到了门厅,大夫收住脚步。“你已派人请凯里太太的大伯了,是吗?”“是的,先生。”“你知道他什么时候到吗?”“不知道,我正在等电报。”“孩子怎么办?我想他最好离开这儿。”“沃特金小姐说要带他走,先生。”“她是谁?”“孩子的教母,先生。你看凯里太太还能好吗?”

大夫摇了摇头。2

一星期以后,菲利普坐在翁斯洛花园街沃特金小姐家的会客室的地板上。只有他一个是小孩,他习惯自己玩耍。房间里充塞着家具,每条长沙发有三个坐垫。每张扶手椅也有一个坐垫,他把这些统统地搬过来,借助几张轻便、易于搬动的镀金靠背椅筑了一个灵巧的洞穴。他可以把自己藏在“洞”里,不让潜伏在帘子后面的红印第安人看见。他将耳朵贴近地板,倾听水牛群在大草原奔跑的声音。不久,听见门开了,他屏住呼吸以便不被发现。但是,一只有力的手拉开一张椅子,坐垫便纷纷落下。“你这淘气鬼,沃特金小姐要生气的。”“你好呀,埃玛!”他喊道。

保姆弯下身去吻他。然后拍打坐垫的灰尘,将它们一一放回原处。“我要回家吗?”他问。“是的,我是来接你回去的。”“你穿上了新衣裳!”

这是l885年。她穿着裙撑,她的长袍是黑丝绒的,窄袖、斜肩。裙子上饰有三个大荷叶边,头上戴着鹅绒饰带的黑色女帽。这时她犹豫着,因为她所期望的问题孩子没有问,她不能按事先准备好的话回答。“你不想向你妈妈请安吗?”她终于说。“哎呀,我忘了,妈妈身体好吗?”

这下她心中有数了。“你妈妈身体很好,也很快乐。”“哦,我很高兴。”“你妈妈已经去了,你再也见不到她了。”

菲利普不懂得她的意思。“为什么?”“你妈妈上天堂了。”

她开始哭开了,菲利普虽然还不大明白,也跟着哭了。埃玛是个身材高大的女人,金黄色的头发,宽阔的面容。她是德文郡人,尽管她在伦敦帮佣多年,但仍乡音未改。眼泪更激起了她的情感,她把这孩子紧紧地搂在怀里,同时依稀觉得这孩子可怜,因为他被夺走了世间唯一没有私心的母爱。现在,只好把他交给陌生人,这太可怕了。过了一会儿,她重新恢复了平静。“你伯父威廉在家里等着见你呢,”她说,“去向沃特金小姐道别,我们就回家了。”“我不想说再见。”他回答说,本能地不想让人看到自己在哭鼻子。“那好,上楼拿你的帽子去。”

他取了帽子,下楼时埃玛已经在门厅等候了,他听见了餐厅后面的书房里有人谈话,便停了下来。他知道沃特金小姐和她姐姐正和朋友谈话。他才九岁,就似乎感到要是他闯进去的话,她们准会替他难过的。“我想还是应该和沃特金小姐说声再见。”“你最好去说一声。”埃玛说。“你先进去告诉她们一下。”他说。

他想充分地利用这次机会。埃玛敲敲门,走了进去。他听到她说:“菲利普少爷想和你道别,小姐。”

谈话突然停了下来,菲利普一瘸一拐地走进去。亨里厄特·沃特金是个健壮的女人,脸色红润,染了发。当时染发是要引起闲话的。记得教母刚改变头发颜色时,他在家里已听到过许多闲话。她和姐姐住在一起。她姐姐已乐于天命,安度晚年了。另外两位来访者是菲利普不认识的太太,她们好奇地打量着他。“我可怜的孩子。”沃特金小姐说道,张开了双臂。

她呜呜地哭开了。菲利普现在懂得为什么她没有进去吃午饭,为什么她穿一身黑衣服,泣不成声。“我得回家了。”菲利普终于说道。

他从沃特金小姐怀里挣脱出来,她又亲了亲他。然后他又去向她姐姐告别。一个陌生太太问可不可以吻他,他郑重其事地点头同意。虽然他哭了,却因自己激起这么大的哀恸而感到高兴。他本想再逗留一会儿以引起更多的同情,然而又觉得她们希望他启程,便推说埃玛正等着他,走出了房间。埃玛已下楼,正和地下室一个朋友谈话,他就在楼梯平台等她,还听到亨里厄特·沃特金说:“他母亲是我最好的朋友,想起她的去世,真使我受不了。”“你本不该去送葬的,亨里厄特,”她姐姐说,“我知道你去了会伤心的。”

接着,一个陌生的太太说:“可怜的孩子,你想他在世界上孤苦伶仃的,太可怕了,我看到他还跛脚呢。”“可不是,他有只脚天生畸形,他母亲对此十分发愁。”

埃玛回来了。他们雇了一辆小马车,埃玛把地址告诉了车夫。3

他们来到凯里太太去世的那所房子,它坐落在肯辛顿诺丁希尔门和海斯特里特大街之间的一条僻静、体面的街上。埃玛把菲利普领进客厅。他伯父正在给已送来花圈的人写感谢信,有个花圈因没赶上出殡,还搁在门厅桌上的一个纸板箱里。“菲利普少爷来了。”埃玛说。

凯里先生慢慢地站起来和孩子握了握手,然后,想了一下,又弯下腰吻吻孩子的前额。他中等身材,已开始发福了,长长的头发往后梳,借以盖住头顶秃去的部分。胡子刮得精光,五官端正,可以想象他年轻时是英俊的。他的表链上还挂着一个金十字架。“现在你要和我住在一起了,菲利普。”凯里先生说,“你愿意吗?”

两年前,菲利普出了水痘后,也曾被送到那儿,但那地方给他留下的记忆,与其说是有伯父和伯母,倒不如说只有一间顶楼和一座大花园。“愿意。”“你必须把我和你路易莎伯母看作自己的父母。”

孩子的嘴巴有点打战。他红着脸,没有回答。“你亲爱的母亲把你托付给我照料了。”

凯里先生不善辞令,当获悉弟媳临终时,他马上赶来伦敦,一路上不考虑别的,光想假如她的去世迫使他肩负起照顾她儿子的重任的话,将给他的生活带来麻烦。他已年逾半百,结婚也已经三十年,但妻子不生育。他不期望家里突然冒出一个小男孩来,说不定还是个吵吵闹闹、粗野无礼的孩子呢。再说他对这个弟媳从来就没有什么好感。“明天我要领你去布莱克斯特伯尔。”他说。“和埃玛一道去吗?”

孩子把一只手放进埃玛手里,她将它紧紧攥住。“恐怕埃玛得离开你了。”凯里先生说。“我要埃玛和我一起走。”

菲利普“哇”的一声哭开了,埃玛也忍不住哭了。凯里先生无可奈何地看着他们。“我想,最好让我和菲利普少爷单独待一会儿。”“好的,先生。”

尽管菲利普抱住她,她还是轻轻地挣脱出来,凯里先生把孩子放到自己的膝上,搂住他。“别哭,”他说,“你已经不小了,可以不用保姆了,我们得设法送你上学呢。”“我要埃玛和我一起走。”小孩重复道。“那太花钱了,菲利普,你父亲没有留下多少钱,不知道现在还剩多少呢。每花一分钱都随便不得。”

凯里先生前天还拜访了家庭律师。菲利普的父亲是个有名的外科医生,他在医院里担任的各种职务,表明他在医学界颇有地位。因此,当他因血液中毒猝然去世,人们发现他给妻子留下的财产不外乎他的人寿保险金和出赁他们在布鲁顿街的房子所能收到的房租时,都感到意外。这是六个月前的事。凯里太太当时身体已经十分虚弱,又发现自己怀孕,一时不知所措,一有人要租那幢房子就答应了。她把自己的家具堆藏起来,去租了一套牧师大伯认为非常昂贵的带家具的房子达一年之久,心想这样在孩子出世之前事事就顺顺当当了。然而她不善理财持家,开支不能和已改变了的家境相适应,这也花一点,那也花一点,以至如今,所有的开支付清之后,只剩下两千多磅,孩子在独立谋生之前,就靠这笔钱维持生活。现在要把这一切都解释给菲利普听是不可能的,他还在哭泣呢。“你还是找埃玛去吧。”凯里先生说。他觉得她比任何人都更能抚慰这孩子。

菲利普二话不说,迅速地从伯父的膝上滑下来,但凯里先生又喊住他。“我们明天必须动身,因为星期六我得准备布道。你得告诉埃玛,今天把你的东西收拾好,你可以把玩具都带走。如果你想要点父母的遗物作纪念,可各带一件,其余的东西都要卖掉。”

菲利普溜出了房间。凯里先生不习惯伏案工作,现在又怀着一肚子怨气继续写感谢信。桌上的另一边有一叠账单。这些账单使他特别恼火。有一张显得特别荒唐。凯里太太刚死,埃玛立即向花店订购了大量白花,用来布置停着遗体的房间,这纯属浪费金钱。埃玛太自作主张了。即使不是考虑经济上的拮据,他也要把她解雇。

菲利普却赶紧去找她,一头扑到她的怀里,哭得非常伤心。埃玛拿温柔的话来安慰他。菲利普刚满月就由她照料,她觉得他几乎是自己的孩子。她答应有空会来看他,说她永远不会忘记他。她告诉他所要去的乡村以及德文郡老家的情况:她父亲在通往埃克塞特的公路上管理一个通行税征收所。猪圈里有好几头猪;还有一头奶牛,这头奶牛刚生下一头小牛犊。听着听着,菲利普竟忘了哭泣,想到临近的这趟旅行,渐渐地兴奋起来了。然后,她把他放下来,因为她还有许多事要办。他帮她把自己的衣服摆在床上,又听从她的吩咐,到育儿室收集自己的玩具。过了一会儿,他已高高兴兴地玩开了。

最后,他自己玩腻了,又回到寝室去,埃玛正将他的东西装进一只大铁皮箱。这时,他才记起他伯父说过,他可以拿一些父母亲的遗物留念。他告诉埃玛,问她应该挑选什么。“你最好到会客室去,看看你喜欢什么东西。”“威廉伯伯在那儿。”“那没关系,现在那些是你自己的东西了。”

菲利普慢慢走到楼下,发现门正开着,凯里先生已离开房间,菲利普慢慢兜一圈。他们在这所房子的时间太短了,因此这儿没有什么东西使他特别感兴趣。这是陌生人的房间,菲利普看不出有吸引他的东西。但他知道哪些是母亲的遗物,哪些是房东的东西。突然,他眼光落在一个小钟上,他曾听母亲说她喜欢它。他拿着这个钟,闷闷不乐地上楼去。到了母亲寝室的门口,他止步倾听。虽然没有人叫他不能进去,但总觉得进去是不对的。他有点害怕,心怦怦直跳。同时,某种感情驱使他去扭开门把手。他轻轻地拧动门把,好像生怕里面的人听到似的,他慢慢将门推开。在没有勇气进去之前,他先在门口站了一会儿。他现在不害怕了,但这儿似乎有点陌生。他随手将门关上。百叶窗关着,在一月午后清冷的阳光下,屋里显得很昏暗,凯里太太的梳妆台上放着发刷和手镜。一只小盘里放着发针,壁炉架上放着一张他自己的照片和他父亲的照片。以往母亲不在房间时,他也常在这房间,可现在似乎有点异样,椅子的样子也有些特别。床铺得好好的,像是当晚有人要在那里睡觉似的,枕头上有一只套子,里面还放着一件睡衣。

菲利普打开一个装满衣服的大衣柜,一脚跨进去,张开双臂,尽可能多地抱一抱衣服,将自己的脸埋进这堆衣服中。它们还散发着母亲用过的香水味。然后,他把抽屉统统打开,里面塞满了母亲的东西,他望着这些东西:衬衫中夹有熏衣袋,香气袭人。房间的陌生气氛消失了。他仿佛觉得母亲刚出去散步。她马上就会回来,而且会上楼和他一块用茶点。他依稀可以感觉出母亲印在自己嘴唇上的吻。

他再也见不到她了。这不是真的,这怎么可能呢!他爬上床去,将头靠在枕头上,一动也不动地躺在那儿。4

菲利普和埃玛挥泪告别。但前往布莱克斯特伯尔的旅行使他高兴。当他到那儿时,他已随遇而安,且兴致勃勃。布莱克斯特伯尔离伦敦六十英里,把行李交给脚夫之后,凯里先生和菲利普一起步行到教区牧师住宅。他们走不到五分钟就到了。菲利普一下记起了那个门。门是红栅门,上面有五根栅栏,装有活动铰链,可向里向外开关,人吊在栅栏上可以前后摆动,只是不允许这样玩。他们穿过花园走到正门。这扇门只有来了客人或者星期天,或者特殊场合,例如当牧师上伦敦或从伦敦回来时才使用。平时使用边门。同时还有一个后门专供园丁、乞丐及流浪汉出入。这一幢房子相当大,黄砖、红顶,大约二十五年前以教堂建筑物的风格盖的。正门就像教堂的门廊,客厅的窗子是哥特式的。

凯里太太知道了他们是乘那趟列车来的,在客厅等候,留神开大门的咔嗒声。门一响,她就马上迎出去。“那是路易莎伯母,”凯里先生看到她时说,“跑过去吻她一下。”

菲利普听话又非常别扭地拖着畸形脚跑过去。他跑了几步,又停下来。凯里太太和丈夫同龄,瘦小身材,脸上布满着很深的皱纹,长着一双淡蓝色的眼睛。灰色的头发仍按年轻时的式样梳成一绺绺的小发卷。她穿一身黑衣服,一条金项链是她唯一的装饰,链上挂着一个十字架。她生性羞怯,说话声音柔和。“你们步行回来的吗,威廉?”她一边吻着丈夫,一边以近乎责备的口吻说。“我没有想到这一点。”他回答,同时望了侄儿一眼。“走路不碍事吧,菲利普。”她问孩子。“我经常走路。”

他对他们的谈话感到有点奇怪。路易莎伯母招呼他进屋,他们进入门厅。厅里铺着红黄相间的花砖。花砖上交替印有四臂等长的十字架图案和耶稣画像。堂皇的楼梯直通门厅。这楼梯是用磨光的松木制成的,有一股特殊的气味。这些松木是给教堂安装新座位时剩下的木料。栏杆上装饰着象征四个《福音书》的著者的寓意图案。“我已叫人把屋里的炉子生好了,我想你们旅行后会感到冷的。”凯里太太说。

摆在门厅的是个黑色的大火炉,只有当天气很冷,牧师又患感冒时才生炉子。凯里太太感冒是不生炉子的。煤很贵。此外,女仆玛丽·安不喜欢到处都生炉子。要是他们想把所有的炉子都生着了那就得再雇个女仆。冬天,凯里夫妇住在餐室,生一个炉子就够了。

夏天他们也改变不了这一习惯,仍住在餐室。因此,客厅只供凯里先生每星期天下午午睡用。但每星期六他书房得生炉子,以便他写布道。

路易莎领菲利普上楼,让他看一间正面对着车道的小寝室。窗子前面有棵大树。菲利普现在记起来了,这棵树的树枝很低,因此可顺这些树枝爬得很高。“小孩住小屋,”凯里太太说,“你独个儿睡不害怕吧?”“不怕。”

他第一次上这儿时是和保姆一道来的,因此凯里太太不用为他操什么心。现在她看着他,心里有些放心不下。“你自己会洗手吗?要不要我替你洗?”“我自己会洗。”他坚定地回答。“好,你下楼用茶点时我要检查你的手。”凯里太太说。

她对照料孩子的事一窍不通,决定送菲利普到布莱克斯特伯尔时,凯里太太对如何照料他想了许多。她急于想尽到自己的责任。现在他来了,她却和他一样地羞怯。她希望他不吵闹,不粗野,因为她丈夫不喜欢这样的孩子。凯里太太找了个借口,把菲利普独自留在楼上,过一会儿,她又来敲门,在门外问他能否自己倒水,才放心地下楼按铃吩咐仆人上茶点。

餐室既宽敞又匀称,两边都有一排窗户,挂着沉重的红色棱纹平布窗帘。中间有张大方桌。另一头有一个显眼的装有镜子的红木餐具架。餐室的一角竖着一架小风琴。壁炉的两旁都摆着两张皮椅,皮面上盖有商标印戳,椅背上都罩有椅套。有扶手的被称为“丈夫椅”,没有扶手的被称为“妻子椅”。凯里太太从未坐在那张扶手椅上。她说她宁愿坐一张不太舒服的椅子,每天总有很多事要做,要是她的椅子也有扶手,坐起来舒服,她担心一时会舍不得离开的。

菲利普进来时,凯里先生正给炉子添煤。他对侄儿说,那两把火钳,其中一把又粗,又光又亮,未使用的,称为“牧师”;另一把细得多的、明显经常用来拨火的称为“副牧师”。“我们还等什么呢。”凯里先生说。“我让玛丽·安给你煮个蛋,我想你一路辛苦,一定饿了。”

凯里太太认为从伦敦到布莱克斯特伯尔一路上会很累,她自己很少出门,因为每年只有三百磅收入,丈夫想到外地度假时,两个人的费用不够,就他一个人去了。他非常喜欢出席全国基督教大会,通常设法每年到伦敦一次。有一次他曾到巴黎参观展览,还到过瑞士两三次。玛丽·安端来鸡蛋,大家入席就座。

菲利普的椅子太矮了,凯里夫妇一时都不知所措。“我给他垫几本书。”玛丽·安说。

她从小风琴上取下那本大开本的《圣经》和牧师祷告时经常用的祈祷书,把它们放到菲利普的椅子上。“哎呀,威廉,他不能坐在《圣经》上。”凯里太太说,“你不会到书房拿一些书来吗?”

凯里先生对这问题考虑了一会儿。“我想,就这一回把祈祷书放在下面也没多大关系,玛丽·安,”他说,“英国国教祈祷书也是像我们一样的凡人写的,称不上是神圣的作者。”“这我倒也没想到,威廉。”路易莎伯母说。

菲利普坐在这两本书上。牧师做完祷告,就将鸡蛋的尖头切下来。“给,”他说,将蛋的尖头交给菲利普,“要是你喜欢的话,就把这块蛋尖吃了。”

菲利普巴不得自己吃一个蛋,但牧师没给他,只好给什么就拿什么。“我不在家的时候,鸡一直下蛋吗?”牧师问。“唉,太糟了,每天只有一两只鸡下蛋。”“鸡蛋的尖头味道怎样,菲利普?”伯父问。“很好,谢谢你。”“星期天下午你还可以再吃一块。”

凯里先生星期天用茶点时总要吃个煮蛋,这样在晚礼拜时才更有劲。5

菲利普渐渐地熟悉了伯父家的情况,并且,通过他们平日交谈的片言只语——有些并非有意要说给他听的,他获悉许多关于自己和已故的双亲的情况。菲利普的父亲比布莱克斯特伯尔的牧师年纪小很多,在圣卢克医院有了显赫的经历之后,他被聘为该院的正式职员,不久便开始有了大笔的进款。他花钱随便。牧师着手修缮教堂向弟弟募捐时,出乎他的意料,接到了好几百磅的捐款。凯里先生省吃俭用惯了,手头也拮据,收到这笔钱他百感交集。他妒忌弟弟,因为他竟能掏出这么多钱;他为教堂有这笔捐款而高兴,却又为弟弟的这种近乎炫耀的慷慨所激怒。接着亨利·凯里和一个年轻漂亮、身无分文的病人结婚。她出身名门,却是个没有近亲的孤儿。婚礼上贵宾良朋云集。牧师到伦敦多次,拜访过她,对她总显得拘谨,甚至有些羞怯;对她惊人的美貌、端庄心怀怨恨。作为一个勤勤恳恳的外科大夫的妻子,她的穿戴未免过于华丽。屋里陈列着精致考究的家具,甚至冬天了,还生活于繁花之中,这说明她太奢侈了,他对此感到痛心。他听她谈到准备参加的各种宴会。牧师回家后告诉妻子,既然她接受了人家的款待,总得作些回请。他看到她餐厅里摆着的葡萄至少每磅得花八先令。午餐时,她招待他的芦笋比自己菜园里的要早两个月,如今他所预料的一切都成了现实。牧师感到预言者的心安理得。这个预言者早就看出一场大火和硫黄将烧毁这座不听自己警告、一意孤行的城市。可怜的菲利普基本上一分钱也没有,而他母亲那么多亲朋好友现在又管什么用呢?菲利普听到议论,说他父亲的挥霍确实是罪过,上帝让他母亲归天这真是大慈大悲。她对金钱的无知,还不如小孩呢!

菲利普在布莱克斯特伯尔待了一星期后,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使伯父非常恼火。一天早晨,他在餐桌上发现一件从伦敦已故的凯里太太寓所寄来的小邮包。它是寄给凯里太太的。牧师打开一看,发现有凯里太太的一些照片。这些照片只照了头部和肩部,她的发式比平常朴素,云鬓垂在额前,看起来有些异常。脸显得瘦削、憔悴,但疾病并没有损害她容貌的俏丽。一双黑色的大眼睛充满着忧伤。这种神情菲利普记不起来了。凯里先生见到这个已离开人间的妇人的照片先是心里为之一震,接着又感到困惑不解。照片看起来是新近才照的,但他想不出究竟是谁让照的。“这事你知道吗?菲利普。”他问。“我记得妈妈说,她照过相,”他回答,“沃特金小姐为此还责怪她……妈妈说,我想给孩子留点什么,让他长大了能够记起我。”

凯里先生瞧了菲利普一会儿,孩子讲话的声音尖细清晰。他回忆着母亲说过的话,却不解话中之意。“你最好拿一张照片挂在你的房间里,”凯里先生说,“其余的我都要收起来。”

他也给沃特金小姐寄去一张照片,她的回信揭开了这些照片之谜:

一天,凯里太太正躺在床上,觉得身体比平常好了一点,早上大夫也觉得病情似乎有了转机。埃玛将孩子带出去了,女仆们都在地下室。突然间,凯里太太感到自己在世间非常孤单。不出两周她就要分娩了,她极害怕无法在分娩后恢复健康。她的儿子才九岁,怎样才能使他记住她呢?一想起她儿子将长大成人,但会忘记自己,忘得一干二净,她简直受不了。她之所以这样深情地疼爱他,是因为他很瘦弱,又有残疾,也因为他是自己的骨肉。结婚十年来,她还没有照过相。她要让儿子知道自己临终前的模样,那样他就不会忘记她了,至少不会忘得一干二净。她知道,要是把女仆唤来,说自己要爬起来,那么女仆定会阻止她的,也许还会把大夫叫来,而她现在已没那种争辩、挣扎的力气了。她下了床,开始自己穿衣服。由于久卧病榻,双脚酥软,支撑不住身体,脚板痛得不敢踩下去,然而她咬牙挺住了。她不习惯自己梳头,当她抬高手臂梳头时,感到一阵昏眩。她不能梳成女仆梳的那个样式。一头秀发非常细软,呈鲜艳的金黄色。她穿上一条黑色的裙子,却又挑选一件她最喜欢的晚礼服紧身胸衣:这是白缎子做成的,这种料子当时很时髦。她照照镜子,脸色很苍白,皮肤却非常白洁。她脸上向来没有多少血色,因此,美丽的嘴唇反而显得红润了。她忍不住呜咽起来。但她已经顾不得为自己难过,她精疲力竭了。她穿上前年圣诞节亨利送给她的皮衣——她当时是何等的骄傲和高兴——溜下楼去,心怦怦直跳。她总算平平安安地出了门,叫了一辆车来到照相馆,整整照了一打照片。照相时,她不得不要了一杯水喝才能挺住。摄影师的助手看到她病了,建议她改日再来。但她坚持照完。照相完毕,她又驱车回到了她打心眼里痛恨的肯辛顿这所昏暗的小屋。想到要死在这样的房子里,实在太可怕了。

车子一到了门口,她看见大门敞开着。女仆和埃玛都跑下台阶扶她。她们发现屋里没人时都吓坏了,起初以为她去找沃特金小姐,还派厨娘去找。沃特金小姐和厨娘一块回来了,在客厅焦急地等着。此时沃特金小姐也跑下楼来,满怀忧虑和责备。凯里太太经过这番折腾,已疲劳过度。需要硬挺的时刻一过去,她再也支撑不住了,一头栽倒在埃玛怀里,被抬上楼去。守护她的人似乎觉得她失去知觉的时间太长了,匆忙派人去请医生,但没有请来。第二天,她身体稍微好一点,沃特金小姐才从她口里了解到事情的原委,恰巧,菲利普正在母亲寝室的地板上玩,她们谁都没有注意到他。她们所谈的他并不十分明白,他也说不出为什么这些话竟会留在自己的记忆里。“我要给孩子留点他长大时能记起我的东西。”“我不懂她为什么照了一打,”凯里先生说道,“两张足够了。”6

在当牧师的伯父家里,日子过得千篇一律。

早饭后不久,玛丽·安拿来了《布莱克斯特伯尔时报》。这份报纸凯里先生和两位邻居合订的,从十点至一点归他看,然后花匠才把报纸拿给莱姆斯庄的埃利斯先生,他可保留到七点。之后报纸又传到了马诺宅的布鲁克斯小姐手里,因为她最后拿到报纸,所以报纸就留在她那儿。夏天凯里太太做果酱的时候,常常向布鲁克斯小姐要一份报纸来盖这些坛坛罐罐。牧师一坐下来读报时,他妻子就戴上无边女帽,由菲利普陪着出去买东西。布莱克斯特伯尔是个渔村,镇上只有一条大街。街上有许多商店、一家银行,还有诊所及两三家煤船主。而小港口周围就全是渔民和穷人居住的破烂不堪的小街道。因为他们上小教堂做礼拜,因而总被人瞧不起。凯里夫人在街上要是遇到那些非国教的牧师,总要走到街的对面去,避免和他们照面;有时来不及了就低着头,眼睛紧紧盯住人行道。在一条大街上竟设立了三个非国教徒的教堂,对于这件丑闻,牧师从未听之任之。他总觉得法律本来应该出面阻止它们的建立。在布莱克斯特伯尔买东西可不是件简单的事。鉴于教区教堂离城里还有两英里这一客观事实,不信奉国教者是很普遍的。因此,有必要专门与上教堂做礼拜的信徒打交道。凯里太太深知牧师光顾哪家商店,与商人的信仰关系极大。有两个做礼拜的肉商,他们不明白为什么牧师不能够同时与两个肉商做生意,他们对于牧师上半年到这家买,下半年又到那家买的这一简单的解决办法不满意。牧师不上哪家买肉,哪家肉商就常常威胁说他不上教堂做礼拜。牧师有时也针锋相对:他不做礼拜是非常错误的。但是,如果他错上加错,竟敢上非国教的小教堂做礼拜,那么,即使他的肉质量再好,凯里先生也只好和他断绝来往。凯里太太常常在银行停下来,给经理乔赛亚·格雷夫斯捎口信。他是教堂唱诗班的领班、出纳和教会执事。他瘦高个,灰黄色的脸,鼻子很长,头发全白了。在菲利普看来,他似乎很老了。他负责教区的账目,安排款待唱诗班及为学校办娱乐等事。虽然教区教堂没有风琴,他所带领的这个唱诗班却被公认是肯特郡最出色的。每当有什么仪式,譬如主教大人施坚信礼,乡村牧师感恩节来布道等等,他都得做必要的准备。他甚至连草率地和牧师商量都不要,就毫不犹豫地对各种事情包揽独断。牧师虽然主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对这个教会执事办事的作风很不以为然。看来,他俨然以全教区最重要的人物自居。凯里先生常常对妻子说:假如乔赛亚·格雷夫斯不收敛点,还是一意孤行,有朝一日他要教训他一顿。凯里太太劝告丈夫对乔赛亚·格雷夫斯容忍点,说他并没有坏心眼,即使他称不上君子,那也不是他的过错。牧师以实践基督道德自慰,便采取了容忍态度。但是为了出气,他在背后老骂教会执事是“俾斯麦”。

有一回这两个人吵得很凶。凯里太太一想到那情景还有些沮丧不安。事情是这样的,保守党候选人宣布要在布莱克斯特伯尔的大会上发表竞选演说,乔赛亚·格雷夫斯把演说安排在布道厅举行以后,才跑去找凯里先生,并且对他说,他也希望他在会上能讲讲话。看来候选人已要求乔赛亚·格雷夫斯主持会议了。这种越俎代庖的做法是凯里先生所不能容忍的,他认为牧师的职权理应受到人们的尊敬,这是不能含糊的。牧师在场,却让教会执事来主持会议,这未免太可笑了。他提醒乔赛亚·格雷夫斯,教区牧师乃是教区的至尊人物,也就是说在教区内牧师说了算。乔赛亚·格雷夫斯回答说,他头一个承认教会的尊严,然而这回纯属政治问题。他也提醒牧师,他们的圣主耶稣基督告诫他们“该撒的物当归该撒”。凯里先生也以牙还牙回击说,魔鬼也会引用《圣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他本人在布道厅是唯一有权威的人,如果不请他主持,那他就拒绝在这地方召开政治性的会议。乔赛亚·格雷夫斯对凯里先生说,随他的便,并威胁说在他看来,在美以美小教堂召开也一样合适。随后,凯里先生说,假如乔赛亚·格雷夫斯跨入一个不比异教徒的神殿好多少的地方,那么他就不适合留在基督教区当执事。乔赛亚·格雷夫斯于是辞去一切圣职,并于当天晚上派人去教堂索取黑袍法衣和白色法衣。替他持家的妹妹,格雷夫斯小姐也同时放弃了产妇俱乐部的秘书职务。这个俱乐部给贫穷的孕妇提供法兰绒布、婴儿内衣、煤和五先令的救济金。凯里先生说他终于又成了一家之主了。但他立即发现他不得不过问起自己一无所知的各式各样的琐事。而乔赛亚·格雷夫斯心平气和之后,也发现失掉了自己生活的主要乐趣。凯里太太和格雷夫斯小姐对这次吵架感到非常苦恼。通过周密的书信来往,她们会面了,并决心调解好这场纠纷。她们一个找丈夫,一个找哥哥,日夜地调解劝和。由于她们规劝的正是两位先生心里想做的事,因此,经过三周的忧虑思考之后,他们和解了。这符合他们双方利益,却被说成是对主的共同的爱。最终会议在布道厅举行,请了一个大夫主持会议,凯里先生和乔赛亚·格雷夫斯都在会上讲了话。

凯里太太把口信捎给银行家后,通常上楼和他妹妹谈谈话。两位太太谈论着教区的事儿,对副牧师,或者威尔逊太太的新女帽也议论了一番。威尔逊先生是当地最富有的人,人们认为他每年至少有五百镑进项,他娶了他的厨娘。这时,菲利普规规矩矩地坐在专门用来接待客人的正式、刻板的客厅里,目不暇接地观看玻璃缸里的金鱼穿来游去。除非早晨为了使空气流通,客厅窗户是从不打开的,因此这种令人窒息的烦闷的气味在菲利普看来,与银行业有着神秘的联系。

末了,凯里太太记起她得去杂货店买东西,他们急忙起身上路。买完东西后,他们常常穿过一条渔民聚居的小巷。房子大多是小木房(处处可以看到渔民坐在门阶上补渔网,渔网就晾在门上)。他们一直走到小海滩,海滩两头都是仓库,但可以眺望到大海。凯里太太站了几分钟,望着大海,海水又黄又浑浊(谁知道这会儿她在想些什么)。而菲利普则寻找扁平的石块打水漂。然后,他们慢慢往回走,路过邮电局看准钟点,又朝坐在窗边缝衣服的医生的妻子威格拉姆太太点点头,这才回家。

下午一点吃午饭。星期一、二、三有烤牛肉、牛肉丁和肉泥,星期四、五、六吃羊肉。星期天吃一只自己养的小鸡。下午菲利普做功课,拉丁文和数学都不大懂的伯父教他这两门课,伯母教他法语和钢琴。她对法语是无知的,但她的钢琴勉强可以为自己唱了三十年的老掉牙的歌曲伴奏。威廉伯父常常告诉菲利普,当他还是副牧师时,他的妻子可以熟唱十二首歌曲,只要人家一邀请,她马上就能唱。现在牧师住宅举行茶会她也还唱。凯里邀请的人极少,他们的茶会总是包括副牧师、乔赛亚·格雷夫斯和他妹妹、威格拉姆大夫和他妻子。茶后,格雷夫斯小姐弹一两首门德尔松的《无词歌》,凯里太太唱《当燕子飞回家的时候》或者《跑呀跑,我的小马》。

凯里家并不常举行茶会,准备工作使他们头疼,客人一走,他们感到精疲力竭。他们宁可自己品茶,用完茶点他们就玩玩十五子棋。凯里太太总有意让丈夫赢,因为他一输就懊恼。八点吃冷夜餐,这是顿剩饭。玛丽·安用了茶点后就不喜欢再干什么了。凯里太太帮助收拾餐具。凯里太太一般吃面包、奶油,然后,再吃点炖水果。牧师则加一片冷肉。一吃过晚餐,凯里太太马上按晚祷铃,尔后菲利普去睡觉。菲利普执意不让玛丽·安替他脱衣服,反抗了一阵子后,他才赢得了自己穿衣脱衣的权利。九点钟,玛丽·安拿进一盘鸡蛋。凯里太太写上每个蛋的下蛋日期,并将数字记在本子上,然后,挎着餐具篮上楼。凯里先生继续读他的旧书。钟一敲十点,他站起来,熄了灯,跟着妻子去睡觉。

菲利普刚来时,曾一度很难确定哪天晚上洗澡。自从厨房的锅炉出了毛病,热水供应是个难题。所以两个人同一天洗澡是不可能的。布莱克斯特伯尔唯一有洗澡房的是威尔逊先生,人们觉得他有意摆阔。玛丽·安星期一晚上在厨房洗澡,她喜欢干干净净开始新的一周。威廉伯父不能在星期六洗澡,因为第二天工作繁重,而且他洗完澡总觉得累,所以他星期五洗。凯里太太也因同样的理由星期四洗,看来星期六似乎理所当然地轮到菲利普了,但玛丽·安说星期六晚上她不能让炉子一直烧着,星期天要做那么多饭菜,还要做馅饼,天晓得还有多少事。她觉得星期六不适宜给这孩子洗澡。显然,菲利普自己不会洗。凯里太太不好意思给男孩洗澡,牧师又要准备布道,然而牧师定要菲利普洗得干干净净迎接主日——星期天。玛丽·安说她宁愿滚蛋,也不愿增添这一累赘,她不期望在干了十八年以后还把这许多事推给她。菲利普表示不需要别人替他洗,他自己可以洗得很好。这样一来问题就解决了。玛丽·安又说她敢断定他自己洗不干净,与其让他脏着身子,倒不如自己累死累活地干,哪怕是星期六晚上——这倒不是因为孩子要去谒见主,而是因为她忍受不了一个洗得不干不净的孩子。7

星期天是个多事的日子。凯里先生总是说他是教区里唯一每周工作七天的人。

全家比平时早半小时起床。玛丽·安八点准时过来敲门,凯里先生说,休息日牧师是不能睡懒觉的。凯里太太比平时穿衣服的时间要长,九点钟才有点上气不接下气地下楼用早点,比丈夫稍快了一步。凯里先生的靴子放在炉前烘,祷告也比平时长,早餐也更丰盛。早餐后牧师着手准备圣餐,把面包切成薄片。菲利普得到剥面包皮的特许。凯里先生叫菲利普到书房里去取大理石镇纸,凯里先生用镇纸把面包压得又薄又软,然后又切成小方块。数量多寡得视天气好坏而定。刮风下雨,气候恶劣,做礼拜的人几乎寥寥无几;风和日丽,天气特好,虽然来了很多人,但很少人留下来用圣餐;气候十分干燥,使步行到教堂成为一件乐事,但这种天气又算不上太晴朗,以至人们不急于离开教堂去度假。这时候,用圣餐的人数最多。

随后,凯里太太把圣餐盘从餐具室的食橱里搬出来,牧师便用羚羊皮把盘子擦亮。十点,马车开到门口,凯里先生穿上靴子。凯里太太花了好几分钟才戴上无边女帽。这时,牧师已披上宽大的斗篷,候在门厅里,那副表情犹如一位古代的基督教徒,正要被领入竞技场似的。

奇怪的是,他们结婚三十年了,妻子星期天早晨还是不能按时准备好。终于,她穿着黑缎子外套来了,不管什么时候,凯里先生都不喜欢牧师的妻子穿得花花绿绿,到了星期天,他更非要妻子穿黑衣服不可。凯里太太不时和格雷夫斯小姐私下合计,才有勇气在无边帽上插一根白羽毛或一朵粉红色的玫瑰。牧师还是主张把那些拿掉。他说他不愿意同穿红戴绿的女人一起上教堂。凯里太太只能因自己是个女人而叹气,又因为自己是妻子而顺从。就在他们快上马车时,牧师突然记起还没有人给他拿鸡蛋,她们明明知道为了布道时能声音洪亮,他需要吃一个蛋。屋里有两个女人,却没有一个替他着想。凯里太太责怪玛丽·安,玛丽·安边回嘴说她不能什么都记住,边赶回去取蛋。凯里太太把蛋敲进一杯雪利酒里,牧师一口将蛋吞下去。圣餐盘装进马车,他就动身了。

马车是从“红狮”车行雇来的,散发出一股霉稻草的怪味。两个窗户都关着,生怕牧师感冒。教堂司事在门廊等候取圣餐盘。牧师往法衣室走去,凯里太太和菲利普便在牧师家属席坐下来。凯里太太在自己面前放了六便士的硬币,她每次习惯将它投在圣餐盘里。并且为了同样的用场,也给菲利普一个三便士。教堂渐渐坐满了人,礼拜开始了。

布道期间,菲利普变得厌倦起来,他一坐立不安,凯里太太便用一只柔软的手按住他的胳臂,以责备的眼光盯着他,最后圣歌唱完,格雷夫斯先生手端圣餐盘,从每个人身边一一走过去时,他才高兴起来。

做礼拜的人走了以后,凯里太太走到格雷夫斯小姐的座位前,边等候两位先生,边跟她聊天。菲利普跑到法衣室,伯父、副牧师和格雷夫斯先生都还穿着白色法衣。凯里先生把献祭剩下的圣餐给了他,并告诉他可以吃。过去,凯里先生习惯自己吃掉,因为假如把它扔掉似乎是亵渎神灵的。如今由于菲利普的好胃口就分担了他的职责了。尔后,他们数盘里的捐钱。几乎都是六便士和三便士的小银币,老是只有两先令,一枚是牧师放的,另一枚是格雷夫斯放的。有时还有一枚两先令,格雷夫斯会告诉牧师这是谁给的。一般是到布莱克斯特伯尔的陌生人给的。凯里先生心里纳闷,这位施主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呢?不过施主这一不假思索的举动已被格雷夫斯小姐看到了,并能告诉凯里太太这个陌生人是从伦敦来的,他已结过婚,而且有了小孩。在乘马车回家的路上,凯里太太又把这件事转告凯里先生。于是牧师决定去拜访他,要求他为附设的副牧师协会捐款。凯里先生还查问了菲利普是不是听话。凯里太太则答非所问,说威格拉姆太太有件新斗篷,说考克斯先生没来做礼拜,又说有人认为菲利普斯小姐已经订婚了。抵家时,大家都觉得理应美美地吃一顿丰盛的午餐。

尔后,凯里太太进屋休息,凯里先生躺在客厅的沙发上打盹儿。

他们五点用茶,牧师又吃个蛋以便晚祷能支撑得住。凯里太太不做晚祷,因此玛丽·安可以去参加。但是凯里太太照样念念祷文,吟诵圣诗。凯里先生晚上是步行去教堂的,菲利普一瘸一拐地跟在他身边。黑夜里沿着乡村羊肠小道行走,使他印象特别深刻。远处,灯火辉煌的教堂渐渐地靠近了,似乎显得异常亲切。起初他对伯父还怕生,逐渐地就习惯了,将手放进伯父手里,他觉得有人保护而走得更自在了。

他们一回到家就吃晚饭。凯里先生的拖鞋已经备好,放在炉子前面的脚凳上。菲利普的拖鞋放在旁边。一只是一般小孩的拖鞋,另一只则是特制的畸形鞋。他上床时感到非常疲倦。玛丽·安给他脱衣服他也不反对了。为他盖好被子后她吻了他一下,他开始喜欢她了。8

菲利普一直过惯了独子的孤寂生活,因此在教区的生活并不比母亲在世时更孤单。他和玛丽·安交上了朋友,她是渔民的女儿,三十五岁,圆胖,矮个,十八岁就到教区当佣人,这是她帮佣的第一户人家,她也不打算离开,但她时时把可能出嫁作为对付胆小怕事的主人和主妇的一张王牌。她父母住在港口街外的一所小屋,晚上没事时她要回去看望他们。她所讲的关于海的故事唤起了菲利普的想象力。小海港周围的那些狭窄的小巷由于他幼稚心灵的想象而变得更富有浪漫的色彩。有一天晚上,他问是否可以跟她一块回去,伯母担心他到那儿染上什么,伯父则说邪恶的交往会败坏良好的教养。他历来不喜欢渔民,嫌他们野蛮、粗鲁,又在非国教徒的教堂做礼拜。然而菲利普感到在厨房比在会客室更自在,一有机会他就把玩具带到厨房里玩。伯母倒不在意。她是不喜欢杂乱无章的,虽然,她知道小孩总是不整洁的,这是预料中的事,但她倒宁肯他到厨房去捣乱。平时,要是菲利普稍微有点坐立不安,凯里先生就显得很不耐烦,说早该送他去上学了。凯里太太却认为菲利普上学年纪还太小,她同情这个失去母亲的孩子。她想博得孩子的好感,可是做法挺别扭的。这孩子由于害羞,总是绷着脸来接受她一切友好的表示,这使她很伤心。有时候,她听到从厨房里传来刺耳的笑声,但她一进去,笑声就戛然而止。当玛丽·安解释所开的玩笑时,他就涨红了脸。凯里太太听到了解释并不觉得有什么好笑之处,也只是勉强地笑笑。“他和玛丽·安在一起好像比和我们在一起还快乐,威廉。”她回到客厅,继续干针线活时说。“可以看得出来,这孩子教养不好,要好好管教管教。”

菲利普到这儿的第二个星期天,一件不愉快的事情发生了。凯里先生照例午饭后进会客厅午睡,但心情不好,睡不着。乔赛亚·格雷夫斯那天早晨强烈地反对牧师用烛台来装饰祭台。这是他从特坎伯雷买来的很好看的旧货,他觉得烛台很漂亮,但是乔赛亚·格雷夫斯却说它们是天主教的玩艺儿。牧师对这一奚落耿耿于怀。爱德华·曼宁国教分离运动期间,他一直在牛津。他对罗马天主教多少有些同情。他乐意将布莱克斯特伯尔的低教会派教区的礼拜仪式搞得比通常隆重一些,在心灵深处他向往那里教堂的仪仗队和点燃的蜡烛。他不赞成仪式上焚香。他恨新教徒这个称呼,称自己为天主教徒。他常说,天主教徒前面要加个形容词,他们是罗马天主教徒;而英国国教具有天主教这个词中最好、最完美、最高尚的意义。一想起自己那刮得光溜溜的脸看上去像个天主教教士,他感到很得意。他年轻时具有一种苦行僧的风度,这种风度更给人一种“天主教教士”的印象。他常对人谈起自己在布隆涅的一次度假的事:(妻子因为经济上的原因不能陪他一起去)一天,他正坐在教堂里,布隆涅教区牧师向他走过来,邀请他布道。他持有未就圣职的教士须持独身主义的观点,因此,每当副牧师结婚后,他便一一辞退了他们的职务。为此在一次地方选举时,自由党人在他花园的围墙上写了一行蓝色大字:“罗马由此进。”他非常生气,放风要控告布莱克斯特伯尔的自由党领导人。他已拿定主意,不管乔赛亚·格雷夫斯怎么说,他也不会把祭台上的烛台搬掉,私下又气恨地骂了他一两声“俾斯麦”。

突然,一阵突如其来的声音使他吓了一跳,忙掀开盖在脸上的手帕,从沙发上爬起来,走进餐室,菲利普坐在方桌上,四周堆满了砖头,他正在筑一座巨大的城堡,由于地基某处没垒牢,整个结构哗啦一声倒塌了。“你拿那些砖头干啥,菲利普,你知道星期天是不许玩游戏的。”

菲利普以惊愕的眼光看了他一会儿,习惯性地脸红了。“我过去在家里的时候常常做游戏。”他回答说。“我相信,你亲爱的妈妈不允许你干这样的坏事。”

菲利普不明白这是坏事,但是假如这样做是坏事,他也不希望别人认为是他妈妈同意的,他低着头不吭声。“你不知道在星期天做游戏是非常非常恶劣吗?你想想为什么把星期天叫做安息日?你今天晚上要上教堂。但是,你下午触犯了上帝的一条戒律,晚上怎么有脸去面对上帝呢?”

凯里先生叫他马上将砖头搬走,并亲自站在旁边监督。“你这孩子太淘气了,”他重复说,“想想你这样做,会使你在天国的可怜的母亲多么伤心!”

菲利普真想哭,但他有不让别人看到自己的眼泪的本能,他咬紧牙关以免哭出声来。凯里先生在扶手椅上坐下来,开始翻阅一本书。菲利普倚窗站着。教区住宅离通往特坎伯雷的公路还有一段距离,从餐厅可以眺望到一个半圆形的草地和远处地平线上的绿色田野,羊群在草地上吃草。天空显得凄凉、阴郁。菲利普难过极了。

不久,玛丽·安送茶点进来,路易莎伯母也下楼来。“威廉,午睡休息好吗?”她问。“不,”他回答,“菲利普吵得我没法合眼。”

这并不完全符合事实,因为他有自己的心事而睡不着。菲利普不高兴地听着,心想我才弄出一次声音,因此,在此前后伯父睡不着那不能怪他。当凯里太太要向菲利普问个究竟时,牧师就叙述了真相。“他甚至还不肯赔个不是。”他最后说。“噢,菲利普,我相信你会感到懊悔的。”凯里太太说,她渴望菲利普不要给伯父留下更不好的印象。

菲利普不吭声,只顾大口地啃面包和奶油。他不明白究竟是什么力量阻止他作出任何抱歉的表示。他耳朵嗡嗡地响,有点想哭,但还是一言不发。“你不用这么绷着脸,本来已经够糟的了。”凯里先生说。

大家默不作声地用完茶点,凯里太太不时偷偷地瞟菲利普一眼,但牧师有意不睬他。当菲利普看到伯父上楼准备做礼拜时,他走进门厅,取自己的帽子和外套。可是牧师下楼看到他时却说:“菲利普,今天晚上你不用上教堂了,我想你的心境不宜进教堂。”

菲利普一声不响,他感到自己蒙受了莫大的侮辱,双颊涨得通红,默默地站着看伯父戴上宽边帽,披上大斗篷。凯里太太照常送他出门。然后她回过头对菲利普说:“不要紧,菲利普。下星期天你不淘气了,好吗?这样,伯父到晚上就会再带你上教堂的。”

她脱去菲利普的外套和帽子,把他带到餐室。“菲利普,我们一块念祈祷文,在小风琴的伴奏下唱圣歌,喜欢吗?”

菲利普坚决地摇了摇头,凯里太太大吃一惊。要是他不同她做晚祷,她真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了。“那么在伯父回来之前你想干什么?”她无可奈何地问。

菲利普终于开口了。“我不要人来管我。”他说。“菲利普,你怎么能说出这样刻薄的话?你难道不知道我和你伯父只是为了你好吗?难道你一点也不喜欢我吗?”“我恨你,你死了才好呢!”

凯里太太喘着气。他恶狠狠地说出这些话,这使她惊诧不已。她无言以对,坐在丈夫的椅子上,想到自己多么渴望疼爱这个举目无亲的跛足孩子,想到自己多么热切地希望他能爱她——她自己无生育。尽管她无子女,这显然是上帝的意旨。但是她有时见到别人的孩子,仍然受不了,心里痛楚万分——想到这里,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滴滴徐徐地从双颊滚落下来。菲利普惊奇地望着她。她掏出手绢,再也控制不住,号啕大哭起来。突然,菲利普意识到她的哭泣是自己刚才那番话引起的,他感到很抱歉,他默默地向她走去,吻了吻她。这是他第一次主动吻她。

而这位可怜的老太太——在黑缎子服下显得那么瘦小,面容那么于瘪枯黄,头上梳着那么滑稽可笑的螺旋状卷发——把孩子抱在膝上,双手紧紧地搂住他,哭得好像她的心要碎了似的。然而她的眼泪部分是幸福的热泪,因为她觉得他们之间的陌生感业已消失了,因为他使她尝到了痛苦的滋味。现在,她以一种崭新的爱来爱他。9

下个星期天,牧师准备到会客室午睡——他生活中的一切行动都是按部就班,照仪式办事的——而凯里太太正要上楼时,菲利普问:“不允许我玩耍,那我干什么呢?”“你就不能老老实实安静地坐着吗?”“我不可能一动不动地一直坐到用茶点的时候呀。”

凯里先生望了望窗外,天气又阴又冷,他不能打发菲利普上花园玩。“我知道你可以做什么了,你可以把今天的短祷文背熟。”

他从小风琴上拿出祷告人用的祈祷书,一直翻到他要找的那一页。“这一段不长,如果到我进来用茶点的时候你能一字不漏地背下来,你就可以吃我的蛋尖。”

凯里太太把菲利普的椅子移到餐桌旁——他们已经给他买了一张高脚椅子——把祈祷书放在他面前。“撒旦差闲汉,欲把坏事干。”凯里先生说。

他给炉子添了一些煤,以便他进来用茶点时炉火更旺,然后走进会客室。他松开衣领,整理好坐垫,舒舒服服地躺在沙发上。凯里太太心想会客室有点冷,就从门厅拿来一条毯子,盖在他的腿上,并把他的双足裹起来,然后拉上窗帘,这样光线不致刺眼。看看他已闭上眼睛,这才蹑手蹑脚地走出房去。牧师今天心绪平静,过了十几分钟就睡着了,还微微打着呼噜。

那天是主显节后的第六个星期天,祷文的开头是:“主啊,你的圣子已表明他可以摧毁魔鬼的妖术,把我们都变成耶稣基督,变成上帝的后嗣。”菲利普看完,不解其意,他开始念出声来,但有很多地方看不懂,句子的结构也很奇怪,他脑子里只能装一两行。他的注意力一直集中不起来,四周沿墙的那一行行的果树,其中一根长树枝又时时敲打着窗上的玻璃,羊群在花园那边的草地上木然地吃草。他的脑子好像打了结似的。当他意识到要是到了用茶点时间他无法记熟祷文时,他恐慌起来了。他不停地快速低声念着。他并不打算理解,只想像鹦鹉学舌似地硬记。

凯里太太那天下午睡不着,到了四点钟,她再也躺不下去了,就下楼来,她想听听菲利普念祷文,以便他念给伯父听时不至念错。这样,他伯父一定会很高兴。他将会明白这孩子的心是纯正的。然而当她来到餐室门口正待进去时,她听到哭声,立即止步,心怦怦直跳,顿了一下,她又回转身,悄悄地走出正门,绕屋一圈,一直来到餐室窗前,小心地往里张望。菲利普还是坐在她给他安置的椅子上,可是却两手抱着头伏在桌上,一个劲地抽泣着。她看到他的肩膀因哽咽而上下颤动着。凯里太太吓坏了,过去总觉得这孩子似乎很能自制,她还不曾见他哭过。现在她领悟到他的镇定是羞于显露自己的感情:他躲起来偷偷地哭泣呢!

她也顾不得丈夫被唤醒会不高兴,一下冲进了会客室。“威廉,威廉,”她喊,“那孩子哭得好伤心。”

凯里先生双腿挣开毯子,坐了起来。“为什么哭?”“我不知道……哎,威廉,我们不能让孩子受委屈,你认为这是我们的过错吗?要是我们有孩子,我们就懂得该怎么办了。”

凯里先生茫然地看着她,他感到特别的束手无策。“该不会是因为我叫他背祷文而哭的吧!那还不上十行呢。”“威廉,我拿一些图画书给他看行吗?有一些关于圣地的图画书。那里面没有什么不合适吧。”“好吧,我不反对。”

凯里太太进了书房。搜集图书是凯里先生唯一热心的事。他每次上特坎伯雷总要在旧书店花一两个小时。回来时总是带回四五本发霉的旧书。他并不读,他早已没有阅读的习惯了。但是他喜欢翻翻书,假如有插图就看插图,要不就修补封皮。他喜欢下雨天,这样可以不受良心谴责地待在家里,整个下午使用一个胶水锅和蛋白修补一些破旧的四开本的俄国皮革封面。他有好几本这种附有版画的古代游记。凯里太太立即翻出两本描绘圣地巴勒斯坦的书。到了门口她有意咳嗽了一声,以让菲利普有时间镇定一下。她想要是贸然进去,他正在哭,那会丢他的脸的。接着她又把门把拉得咔嗒咔嗒地响,她进去时菲利普已在全神贯注地读祷文,双手遮住眼睛,不让她看出他刚哭过。“祷文会背了吗?”她问。

他没马上回答。她觉得,他因刚哭过,生怕一讲话,声音难免会露馅。她一时非常为难。“我背不出来。”他喘着气,终于开口了。“嗳,那不要紧,”她说,“你不用背,我拿一些图画书给你看。来,坐在我膝上,我们一块儿看。”

菲利普滑下他那张高椅子,瘸着脚向她走去,眼睛朝下看,不让她看到自己的眼睛。她双手搂住了他。“瞧,”她说,“这就是耶稣基督的诞生地。”

她给他看一座东方的城市,城中有平屋顶、圆顶建筑和伊斯兰教寺院的尖塔,图画的前景是一排棕榈树,有两个阿拉伯人和几峰骆驼在树下歇息。菲利普把手放在图画上抚摸着,好像他想摸到画上的屋子和游牧民的宽松的衣衫似的。“念一念,看里面说什么。”他央求道。

凯里夫人以平淡的声音念对面一页的文字。它是对三十年代的一些东方旅行者的浪漫生活的描述,语言也许有些夸大,却富有甜蜜的感情,东方就是以这种感情,诞生出继拜伦和夏多布里昂之后的一代人。过了一会儿,菲利普打断她的话。“我想看另一张画。”

玛丽·安走进来,凯里太太站起来帮她铺桌。这时菲利普手拿着图画书,赶紧浏览了一下插图。伯母费了好大的劲才说服他放下图画书出来用茶点。他已忘了费劲背祷文的苦恼,也忘了自己的眼泪。第二天下雨,他又要看那本书,凯里太太高兴地给他了。凯里太太和丈夫一块商量菲利普的前程时,才发现他们俩都希望他当牧师。他对描述耶稣诞生的圣地的书如此热心,这似乎是个好兆头。看起来这孩子的心好像很自然地专注于神圣的东西。但一两天后,他又要求看更多的书。凯里先生把他领进书房,让他看那个他收藏插图书籍的书架,并替他挑了一本介绍罗马的书。菲利普贪婪地拿走了,里面的插图引人入胜。他认真阅读版画前后的文字,弄清图画的内容。不久,书籍取代了他对玩具的一切兴趣。

有时身边没人时,他便自己把书拿出来。因为他脑海里的第一个印象是东方城池,因此他最感兴趣的是描写地中海东部诸国和岛屿的书籍。看到关于伊斯兰教寺院和华丽的宫殿的图画,他的心就激动得怦怦直跳。有一本关于君士坦丁堡的书中的一幅画,特别能唤起他的想象力,这幅画叫《千柱厅》。它是一个拜占庭式的天然水池,经人们想象,它竟成了一种神奇浩瀚的大湖。他读到的那个传说是这样的:有一条小船总是停泊在入口处,引诱易上钩的莽汉,而那些冒险进入黑暗中的游人,就再也见不到影子了。菲利普不晓得这条船是永远绕过一道道圆柱走廊继续前进呢,还是终于找到了一座奇怪的大厦。

有一天,他碰到好运气,发现了莱恩翻译的《一千零一夜》。他一下被那些插图迷住了,接着开始阅读。首先看关于妖术的故事,然后读其他各篇。凡是他喜欢的,他读了一遍又一遍。其他东西,他全置之度外了。他忘掉了周围生活的一切,连吃饭也姗姗来迟。他不知不觉地养成了世界上最快乐的习惯——读书的习惯。他还没有意识到这样一来就为生活上的一切痛苦提供了一个避难所;他也没有意识到他正在创造一个虚幻的世界,这个世界使现实的世界成为痛苦、失望的源泉。不久,他又开始阅读其他书籍了。他的脑子是早熟的。伯父和伯母看到他专心致志的,既无忧无虑又不吵闹,就都放心了。凯里先生书多得自己也不知道有多少。由于他几乎不看书,因此也忘了因便宜而不时买回的一大堆奇怪的书:在布道与训诫、游记、圣人圣父传、教会史话中,偶尔也夹杂了一些旧小说。这些也终于被菲利普发现了。他根据书名来选择,他看的第一本是《兰开夏女巫》,接着读《令人钦佩的克里奇顿》,然后又读许多别的。每当他读到书里描写两个孤独的旅行者骑着马沿着极深的峡谷的边缘行进时,他就觉得自己安然无恙。

夏天到了,一位老水手出身的花匠替他做了一张吊床,挂在垂柳枝干上。他在这儿长时间地躺着,到教区住宅来的人谁也看不见他。他在这里读书,醉心地读书。光阴流逝,现在是七月底,八月接踵而至。每逢星期天教堂里挤满了陌生人,做礼拜时的捐款,总数常常达到两磅。在此期间,牧师和凯里太太轻易不走出花园。因为他们不喜欢陌生人的面孔。他们厌恶那些从伦敦来的游客。牧师住宅对面的房子,被一位先生租了六星期。他带来两个男孩,递来名片问菲利普是否愿意和他家的孩子玩。但凯里太太婉言谢绝了。她生怕菲利普被伦敦来的孩子带坏了。他将来要当牧师,因此有必要保持纯洁。她喜欢把他看成是幼小的撒母耳。10

凯里夫妇决定送菲利普到特坎伯雷的皇家公学念书。邻近的牧师也都把儿子送到那儿念书,传统上这所学校和大教堂是统一的。校长是名誉牧师会会员,前任校长还是个副主教。在这儿立志于当牧师的孩子们备受鼓励,其教育也着眼于让诚实的小孩能终身侍奉上帝。它有一所附属的预备学校,菲利普被安排到这儿上学。九月底的一个星期四下午,凯里先生带菲利普到特坎伯雷去。菲利普整天既兴奋又害怕,对学校的生活他一无所知,他只是从《男童报》故事中和《埃里克——点滴进步》中稍微了解一些。

菲利普从特坎伯雷下火车时,心情紧张极了。改乘马车进城途中,他静静地坐着,脸色苍白。学校面前是高高的砖围墙,看起来像一座监狱。墙上有个小门,他们一按铃就开了。一个笨手笨脚、邋里邋遢的工友走出来,帮菲利普搬铁皮箱和玩具木箱。他们被领进会客室,会客室堆满许多笨重、难看的家具,沿墙边放着一排同家具配套的椅子。他们等待校长的到来。“沃森先生是啥模样?”过一会儿菲利普问。“待会儿你自己瞧吧。”

又是一阵沉默。凯里先生暗暗纳闷,校长为什么还不来。菲利普憋不住,又鼓起勇气说:“告诉他我有只脚畸形。”

凯里先生还来不及答话,门“砰”的一声被撞开了,沃森先生昂首阔步地走进来。在菲利普看来,他简直是个巨人。身高六尺,胸部宽阔,一双巨掌,留着大红胡子。他快乐地大声讲话,但是他这种咄咄逼人的快活劲儿,使菲利普心惊胆战。他同凯里先生握手,又握住菲利普的小手。“呵,小家伙,你高兴上学吗?”他喊道。

菲利普红着脸,一时无言以对。“你几岁啦?”“九岁。”菲利普说。“你应该称‘先生’。”伯父提醒他。“我想你要学的东西多着呢,”校长快活地大声嚷着,为了对这孩子表示亲切,他用粗糙的手指胳吱他。菲利普被他搔得不停地扭动身子,觉得又难为情,又不舒服。“我暂时把他安排在小宿舍里……你会喜欢的,是不是?”他又对菲利普补充说,“那儿仅有八个人,不会使你感到太陌生的。”

这时,门开了,沃森太太走进来,她皮肤黝黑,乌黑的头发从正中间整齐地分开。两片嘴唇特别厚,鼻子又小又圆,眼睛又大又黑,神情异常冷淡,难得启口,更难得开颜一笑。她丈夫向她介绍了凯里先生,又将菲利普友好地向她推过去。“这是新来的孩子,海伦,他名叫凯里。”

她一声不响地和菲利普握手,然后默默地坐下来。校长向凯里先生了解菲利普会些什么,一直在读些什么书。布莱克斯特伯尔牧师对沃森先生闹嚷嚷的热心劲有点受不了,待了一会儿,他就站了起来。“现在我就把菲利普托付给你了。”“行啊,”沃森先生说,“交给我保管没问题。他很快就会习惯的。你说呢,小家伙?”

不等菲利普回答,那大汉便自个儿哈哈大笑起来。凯里先生在菲利普的额角亲了一下就走了。“来,年轻人,”沃森先生喊道,“我带你看看教室。”

他迈着巨人的步伐大摇大摆地走出会客室,菲利普赶紧在他后面一瘸一拐地跟着。他被领进一间长长的空房子,有横贯整间房的两张桌子,桌子的两边各有一排长板凳。“这儿今天还没多少人来,”沃森先生说,“我带你去操场看看,然后让你自由支配。”

沃森先生在前面领路,菲利普尾随他来到了一个三面围着高高的砖墙,另一面围着铁栅栏的大操场,透过铁栅栏,可以看到一大片草地,草地那边是皇家公学的几幢楼房。一个小男孩闷闷不乐地闲逛着,一边走一边踢着小石子。“喂,文宁,”沃森先生喊,“什么时候回来的?”

小男孩上前同沃森先生握手。“这是新来的同学,他个子和年龄都比你大,你别欺负他。”

校长以友好的目光盯着这两个孩子。他那吼叫般的大嗓门使他们充满恐惧。然后他哈哈大笑径自走开了。“你叫什么名字?”“凯里。”“你爸爸干什么的?”“他死了。”“哦!你妈妈给人洗衣服吗?”“我妈妈也死了。”

菲利普以为他的回答会使这孩子有些窘,可是文宁不为所动,一味地开玩笑。“好啦,她生前给人洗衣服吗?”他继续打破砂锅问到底。“洗过。”菲利普愤愤地说。“那么她是个洗衣妇啰!”“不,她不是。”“那么她就没给人洗过衣服。”

小男孩感到自己论辩有术,得意极了。接着他注意到菲利普的脚。“你的脚怎么啦?”

菲利普本能地缩回那只跛脚,将它藏在那只正常脚的后面。“我有只脚畸形。”他回答说。“怎么会那样?”“生来如此。”“让我看看。”“不。”“真的不吗?”

那小孩话音未落,便往菲利普的小腿骨猛踢一脚,菲利普猝不及防,被踢中了,疼得直喘气,但比疼痛还厉害的是惊奇。他不明白,为什么文宁要踢他。他甚至没有想到还手把他的眼眶打青,况且这孩子比他小,他在《男童报》读到“打比自己小的人是可耻的。”菲利普正俯下来揉小腿骨,又一个孩子出现了,那个折磨他的孩子撇下他走了。不一会,他发现那两个孩子正在议论他,他感到他们正在注视着他的那双脚,不由脸上火辣辣的,浑身不舒服。

此时,其他孩子来了,一共有十几个,接着又来了更多的人。他们开始谈论这个假日是如何度过的,到过哪些地方,打板球玩得多痛快。不久,又陆续地来了几个孩子,菲利普便慢慢地和这些孩子搭上腔了。他既害羞又紧张。他极想处世随和,给人留个愉快的印象,却一时找不出话说,他们问了一堆问题,他都乐意地作答了。有一个男孩子问他会不会打板球。“不会,”菲利普回答说,“我有只脚畸形。”

这孩子迅速地低头看了一眼,涨红了脸。菲利普看出那孩子意识到自己问了一个不得体的问题。他太腼腆了,竟连道歉的话都说不出口,只是尴尬地望着菲利普。11

第二天早晨,当电铃的叮当声把菲利普吵醒时,他惊奇地环顾了一下小卧室。接着一个声音吆喝着,他才记起自己在什么地方。“辛格,你醒来了吗?”

小卧房是用溜光的油松板隔成的,每间卧房的正面挂着一条绿门帘。当时很少考虑通风设备问题,除了早晨打开一会儿,让宿舍透透气外,窗子总是关得严严的。

菲利普爬起来,跪下来做祷告,那是个寒冷的早晨,他有点发抖,但伯父教诲过他,穿着睡衣祷告要比等到穿好衣服再祷告更能使上帝满意。他对此并不觉得奇怪,因为他已开始明白他是上帝创造的生灵,上帝是欣赏为他做礼拜的人苦行的。祷告毕他才洗脸,五十个寄宿生有两个浴盆,每个人每周洗一次澡,平常则用脸盆架上的小脸盆。每间宿舍每个人的全部家具就只这么个脸盆架,一张床和一张椅子。孩子们边穿衣服边叽叽喳喳地说话。菲利普竖起耳朵听着。第二遍铃又响了,大家急忙跑下楼去,在教室里那两张长桌子两旁的条凳上坐下来。沃森先生的妻子和工友跟着沃森先生走进教室,也都坐下来。沃森先生以一种令人难以忘怀的神态念祈祷文,他的大嗓门发出的雷鸣般的祈求,好像是对每个小孩恐吓似的。菲利普不安地听着。然后,沃森先生又读一章《圣经》。工友们成群结队地走出去了。一会儿,那位邋遢的小伙子提来两大壶茶,第二趟又端来好几大盘的黄油面包。

菲利普的胃口本来就够敏感的,面包上厚厚的涂上劣质的黄油更使他倒胃口。但看到其他孩子把黄油刮掉,他也学他们的样。他们在玩具木箱里都备有肉酱之类的东西。有些人还有“额外食品”,如鸡蛋和咸肉,沃森先生可以从中揩点油。当沃森先生问凯里先生菲利普是不是也带这些东西来时,凯里先生答说,他认为孩子不应该娇生惯养。沃森先生很同意这一观点,认为对这些正在长身体的小孩来说,黄油面包是再好不过了。但是有一些家长坚持要这样,不负责任地娇惯他们的子女。

菲利普注意到持有这些“额外食品”的孩子特别得宠,所以他拿定主意写信向路易莎伯母要“额外食品”。

早饭后,孩子们漫步到操场。走读生也陆续到校了。他们是本地牧师及驻军军官的儿子,或者是这座古城的工厂主和实业家的儿子。一会儿,上课铃响了,他们都涌向了教室。教室是一间又长又大的房间和一间小房间。大教室的两端是中、低班,分别由两位教师担任。小套间是沃森先生使用的,他教高班。为了使预备学校附属予皇家公学,在学校毕业授奖典礼日和成绩报告单上,这三个班被正式称为预科高、中、低班,菲利普被编入低班。他的老师名叫赖斯,红红的脸膛,说话声音悦耳,对孩子们态度和蔼。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到了十点三刻,老师让孩子们到外面休息十分钟。

全校的学生都吵吵嚷嚷地涌向操场,新生被叫到操场的中间,其他同学沿着对面的两堵围墙站好。他们开始玩“捉猪”的游戏。高班生从这堵墙跑到另一堵墙,新生设法抓他们。抓住一个人后就说一句咒语:“一、二、三,猪归咱。”被逮住的人成了俘虏,他倒戈过来,帮着抓那些尚未被逮住的人。菲利普看见一个小孩跑过去,想抓他,但由于跛脚,抓不住。奔跑着的孩子钻了这个空子,都向菲利普管辖的那块地方溜过去。其中有一个还想出鬼点子来学菲利普笨拙的脚步。同学们看到都笑了。接着他们都学那个人的样,围着菲利普,怪模怪样地瘸着腿跑。他们尖声高叫着、笑闹着。他们对这一新奇消遣玩得忘乎所以,笑得透不过气来。有一个把菲利普绊了一脚,菲利普一下子沉重地摔倒在地,膝盖摔伤了。当他爬起来时,他们笑得更欢了。一个孩子从他背后推了一下,要不是另一个孩子扶住他,他又要跌倒了。孩子们拿菲利普的残疾开心,把游戏都忘了。其中有一个发明了一个奇怪的、摇摇晃晃的跛行动作,其他人觉得特别滑稽可笑,好些人甚至笑得躺倒在地上打滚,菲利普全然吓呆了。他不理解他们为什么要取笑他,心怦怦直跳,几乎连气都透不过来。他一生中还未曾如此吃惊过。他呆呆地站着,其他同学则围着他跑,学样取笑,他们向他喊叫,逗他去抓他们,然而他一动也不动。他再也不想让他们看见自己奔跑了,他使尽全身力气,忍住不哭出来。

突然铃响了,大家都纷纷地走进教室。菲利普膝部流着血,灰尘满身,头发蓬乱。有好几分钟,赖斯先生控制不住这个班的秩序。他们对这新鲜玩意儿还久久不能平静。菲利普看见有一两个同学,偷偷地俯视他的脚。他赶紧把脚藏到凳子下面。

下午孩子们要去踢足球。菲利普吃过午饭正要出去,沃森先生叫住他。“凯里,我想你不会踢足球吧。”他问他。

菲利普羞得涨红了脸。“不会,先生。”“那好,你最好到足球场去,能走到那儿吗?”

菲利普不知道球场在哪儿,但他还是回答:“能的,先生。”

其他孩子由赖斯先生带领出发了,赖斯先生瞥了菲利普一眼,见他不更换衣服,便问他为什么不去踢足球。“沃森先生说我不必去,先生。”菲利普说。“为什么?”

孩子们围着菲利普,好奇地望着他,菲利普感到一阵羞愧。他低着头没有回答。其他孩子替他回答。“他有只脚畸形,先生。”“噢,我明白了。”

赖斯先生相当年轻,一年前刚取得学位。现在,他突然感到很窘,他本想对菲利普表示歉意。然而,他太羞怯了,就没这样做。他见个别孩子还待着,就高声喊道:“喂!孩子们,你们还等什么呀?走吧!”

他们有些已经走了,留下来的现在也三三两两地出发了。“凯里,你最好跟我一块走,”老师说,“你不认得路,是吗?”

菲利普猜出老师的好意,喉头一阵哽咽。“我走得不快,先生。”“那我就慢慢走。”老师微笑着说。

菲利普的心贴近了这位红脸膛的普普通通的年轻人。他对菲利普说了一句体贴的话,菲利普顿时感到心情好多了。

晚上他们正脱衣服准备睡觉,那个叫辛格的孩子走出他的寝室,把脑袋探进菲利普的寝室。“喂,让我们看看你的脚。”他说。“不。”菲利普回答说。

他迅速地跳上床去。“不要对我说‘不’字,”辛格说,“梅森,过来。”

隔壁寝室的那个小孩正在附近观看,听到有人叫他就溜了进来。他们向菲利普扑过去,想掀开他的毯子。但是他死死抓住不放。“你们为什么要来惹我?”他喊着。

辛格抓起一把刷子,用刷子背面敲打菲利普抓住毯子的那只手,菲利普大叫起来。“你为什么不把那只脚乖乖地伸出来让我们看?”“我就不!”

菲利普拼死地攥紧拳头,揍了那个欺负他的孩子,但是他处于不利的境地,那孩子抓住他的胳膊,开始反扭起来。“哎哟,别扭了,别扭了,”菲利普恳求着,“会把我的胳膊扭断的。”“那就别动,老老实实地把脚伸出来。”

菲利普喘着气抽泣着。那孩子又把胳膊扭了一下,菲利普疼痛难忍。“好吧,我伸。”菲利普说。

他把脚伸出来。辛格还抓住菲利普的手腕不放。他好奇地打量着那只畸形脚。“真恶心。”梅森说。

又有一个孩子跑过来看。“呸!”他厌恶地说。“哎呀!很古怪,”辛格做个鬼脸说,“硬不硬?”

辛格很小心地用食指尖碰了碰,好像那只脚本身有生命似的。突然,他们听到楼梯上传来沃森先生沉重的脚步声,赶快把被子扔还菲利普,像兔子似地冲进自己的寝室。沃森先生进入宿舍。他踮起脚尖就可以越过挂绿帘子的横杆窥视里面的动静,他察看了一下寝室,孩子们都已安然入睡。他熄了灯,走出来。

辛格喊菲利普,但他不理他。他紧咬枕头竭力不让人听到自己的哽咽声。他之所以哭,并不是因为肉体上的疼痛,也不是他们看到自己的跛脚而蒙受的羞辱,而是恨自己忍受不了折磨而自愿地将脚伸出去。

他体味到了自己的悲哀。在他幼小的心灵里,似乎认为痛苦的日子将永无尽头。他不禁回想起当埃玛把他从床上抱走,放到他妈妈身边的那个寒冷的早晨。从那以后他不曾想起这件事,可是现在他似乎感受到偎依在母亲怀里的温暖,感觉到她的胳膊在搂着他。突然,他觉得自己的生活如一场梦似的:母亲的去世,在教区住宅里的生活,在学校这两天的悲惨遭遇;而明天一早醒来自己又会回到家里了。

他一想到这儿眼泪也干了。他太不幸了!不,这一切想必只是一场噩梦吧,母亲还活着,埃玛不久就会上楼睡觉的。他就这样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可是第二天早晨他一醒来,听到的仍是电铃叮叮当当的声音,首先映入眼帘的还是寝室的那幅绿门帘。12

随着时光的流逝,菲利普的跛脚不再引人注目,它正如一个小孩的红头发或体形过于肥胖那样的不足为奇了。与此同时,他变得特别敏感,非不得已就不跑步。因为他知道一跑就瘸得更明显了,于是便采取独特的步行方式。他尽量站着不动,并把畸形脚藏在正常的脚的后面,免得引起别人注意,他还处处留神别人是否提及自己的跛脚。他不能参加其他同学的游戏,因此,对他们的生活显得很陌生,只能站在一边观看他们的各种活动。在他看来,他和他们之间有一堵不可逾越的墙。有时,孩子们似乎认为他不会踢足球是自己的过错,可是,他无法让他们理解。他常常孤单一人,没人理他。他过去很爱说话,逐渐也变得沉默了。他开始考虑自己的与众不同之处。

宿舍里最大的孩子辛格不喜欢他。就年龄而论,菲利普算是个子矮的了,他只好忍受一系列虐待。大约过了半学期的时候,学校风行一阵“笔尖”的游戏热。这是双人游戏,用笔尖在桌上或凳子上玩。玩的人用指甲把自己的笔尖向前推,以爬过对方的笔尖头。对方躲闪着,一面设法使自己的笔尖越过你的笔尖背。谁成功了,谁就在大拇指的肉球上呵呵气,然后使劲按这两只笔尖。如果拇指粘上来的两只笔尖不掉下去,那么,这两只笔尖便都是你的了。孩子们全都热衷于这种游戏,对其他游戏都不感兴趣了。技术越熟练,他赢得的笔尖就越多。不久,沃森先生认定这是变相的赌博,就禁止这种游戏,把孩子们现有的笔尖统统没收。菲利普玩这种游戏很拿手,也只能心情沉重,无可奈何地交出赢得的笔尖。然而他的手痒痒的,还想玩。几天以后,在去足球场的路上,他进商店买了几枚价值一便士的丁形笔尖,将它们放进裤兜里,抚摸起来挺过瘾的。不久,被辛格发现了。辛格也把笔尖交上去了,但私下留了一只叫“大象”的特大笔尖,这一只几乎是战无不胜的。他不能错过把菲利普丁形的笔尖弄到手的机会。尽管菲利普懂得自己的小笔尖客观上不利,但他生性爱冒险,也愿意冒这个险。况且,他知道辛格是不允许自己拒绝的。他已经一星期没有玩了,现在一玩起来,感到特别兴奋。他一下子就输了两只小笔尖。辛格乐呵呵的。可是第三次,“大象”不巧滑到旁边去了,菲利普乘机把他的丁形笔尖推上了“大象”的背部。菲利普高兴得手舞足蹈。就在这时,沃森先生走过来了。“你们在干什么?”他问。

他看了看辛格,又看了看菲利普,可是谁也不吭声。“你们难道不知道我已经禁止这种愚蠢的游戏吗?”

菲利普的心怦怦直跳,他知道会有什么后果,害怕得要命,但害怕中却掺杂着某种喜悦。他不曾挨过老师的鞭子。当然,他得受点皮肉之苦,但以后却可以借此吹吹牛。“到我书房来!”

校长转身就走,他们并排跟在后面。辛格低声对菲利普说:“咱们完了。”

沃森先生指着辛格命令道:“弯下身去!”

菲利普看到辛格每挨一鞭,身子就哆嗦一下,顿时脸色苍白。辛格被揍了第三下时哭开了,接着又被抽了三下。“好了,起来!”

辛格站了起来,泪水满脸。菲利普往前站。沃森先生看了他一会儿。“我不想抽你,你是新生,况且我不能揍一个瘸子。你们都给我滚,别再胡闹了!”

他们回教室时,一群小朋友正在等他们,他们通过神秘途径打听到所发生的事。立即过来向辛格问这问那。辛格面对着他们,泪痕斑斑,脸因疼痛而涨得通红,用手指着站在他身后的菲利普。“因为他是瘸子就便宜了他。”他愤愤不平地说。

菲利普默默地站着,红着脸,觉得他们都向他投来了轻蔑的目光。“你挨了几鞭?”一个孩子问辛格。

他不回答。他因为挨揍而憋了一肚子气。“以后别找我玩笔尖了,”他对菲利普说,“你老占便宜,不用冒任何风险。”“我没找你。”“还敢说没有!”

他猛然飞起一脚,将菲利普绊倒。菲利普平常总是站不稳。这一跤摔得很重。“瘸子!”辛格骂道。

后半学期里,他经常残酷地折磨菲利普。虽然,菲利普想避开他,无奈这所学校太小,冤家路窄。他试图同他友好相处,甚至买了一把小刀讨好他。但辛格拿走了小刀,却不愿和解。有一两次,他忍无可忍,反抗这个比自己大的孩子。可是辛格比菲利普壮多了。菲利普毫无办法,总是受了折磨之后再请求谅解。菲利普因此感到非常痛心:他受不了赔礼道歉的羞辱,这些赔礼道歉全是在他受不了皮肉之苦的情况下作出的。更糟的是似乎这种恶作剧没有尽头。辛格才十一岁,十三岁才能升中学。菲利普十分明白,他同这个折磨自己的冤家还得相处两年,躲也躲不开。唯有在做功课或睡觉时他才稍得安宁。他的脑海里常浮现一个奇怪的念头:他的悲惨的生活只不过是一场梦,第二天早晨醒来时,说不定又会回到伦敦自己那张小床上的。13

两年过去了,菲利普将近十二岁。他已进入高班,学业名列前茅。圣诞节过后,几个学生升上中学部后,他就成了班里最拔尖的了。他得了一大堆奖品,尽是些纸质不好,没多大价值的图书。可是它们华丽的封面都饰有学校的纹章。优等生的地位使他免遭欺负,他再也不那么闷闷不乐了。同学们因为他的残疾,对他的成绩倒不那么嫉妒。“他得奖品还不容易,”他们说,“他光会死记硬背。”

他早先对沃森先生的恐惧心理消失了,对他的大嗓门也习惯了。每当校长笨重的手按在自己肩膀时,菲利普隐隐约约领略到他的爱抚之忱。他的好记性比好智力对学业成绩更有帮助。沃森先生期望他离开这所预备学校时能获得奖学金。

然而,菲利普的自我意识变得异常强烈。初生的婴孩决不会意识到自己的身体有异于周围事物。因此,他摆弄自己的脚趾,就如同摆弄旁边的拨浪鼓一样丝毫不感到它们是属于自身的一部分。只是经过痛苦之后,他才逐步地意识到自身的存在。一个人要意识到自我的存在,也非得经历同样的痛苦不可。差别在于,虽然每个人同样认识到自己的身体是一个独立而完整的有机体,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同样认识到自己是一个完整、独立的人的存在。这种离群索居的感觉在青春期尤为明显。可是这种感觉,并没有发展到使个人和同伴之间的差别达到令人一目了然的明显程度。只有像蜂巢里的蜜蜂那样自我意识很少的人,才是生活的幸运儿,因为他们最有机会获得幸福。他们集体行动,群起群居,而他们的欢乐也只因为大家共享才成其欢乐。降灵节那一天,你可以看到他们在汉普斯特德希思跳舞,在足球比赛中大喊大叫,或是从蓓尔美尔街俱乐部的窗口为庄严的仪仗队欢呼致意。正因为他们这些人,人类才被称为群居动物。

菲利普已经从童年的天真,过渡到因跛脚引起的嘲笑而产生的痛苦的自我意识。他的情况是如此特殊,因此他不能沿用通常情况下行之有效的现成规则,他不得不独立思考。他读过很多书,脑子里充塞着各种各样的念头,由于只是一知半解,这倒给他以发挥想象力的机会。在他痛苦的羞涩背后,他身上正在滋长某种新的东西,他迷迷糊糊地意识到自己的个性,但他也时时为自己的个性感到惊讶;他做事情,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做,事后回想起来竟连自己也茫然。

有个名叫卢亚德的男孩,菲利普和他建立了友谊。有一天,他们正在教室玩,卢亚德顺手拿了菲利普的一个黑木笔杆耍弄起来。“别干傻事了,”菲利普说,“你会把它折断的。”“不会。”

可是他的话音未落,笔杆便成两段了。卢亚德沮丧地望着菲利普。“唉,凯里,我太抱歉了。”

眼泪沿着菲利普的双颊簌簌地往下掉,但他没吱声。“唷,怎么啦?”卢亚德吃惊地说,“我买一个和这个一模一样的赔你。”“笔杆我倒不在乎,”菲利普用颤抖的声音说,“只是它是我母亲临终时送给我的。”“哦,实在太对不起了,凯里。”“没关系,这不能怪你。”

菲利普拾起折成两段的笔杆,呆呆地望着。他强忍住不哭出来,但心里感到非常伤心。可是为什么伤心,他也说不出所以然。他心中有数,这只笔杆是他上次在布莱克斯特伯尔度假时花一两个便士买来的。究竟什么原因使他捏造出如此伤感的谎话,还煞有介事似的伤心,他自己也莫名其妙。牧师住宅的虔诚气氛和学校里的宗教色彩,使菲利普的良心变得异常敏感。他不知不觉地产生这样的念头,认为魔鬼时刻等待着要攫取他不朽的灵魂。虽然,他并不比多数孩子更诚实,但是他每扯一次谎,事后总要后悔的。想起刚才这件事,他心里非常苦恼。他决定去找卢亚德,把真相说明。尽管他在世上最怕的莫过于蒙受屈辱了,可一想起为了上帝的荣耀而丢脸时,他又有两三天沾沾自喜,可就是没付诸于行动。他只采取向全能的上帝忏悔这种更舒服的办法来安慰自己的良心。他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如此真诚地被捏造的谎话所打动。从自己污秽的脸上淌下来的眼泪是真诚的眼泪。后来,他偶然联想起埃玛告诉他母亲去世时的情景。当时,显然他哭得说不出话来,却执意要进去和沃特金姐妹告别,好让她们可以看到自己的悲哀而可怜他。14

学校里掀起了一股笃信宗教的热潮,骂人的粗话听不到了。年纪小的孩子的话稍难听一点就被视为大逆不道。而那些年纪较大的孩子俨然以中世纪上议院贵族议员自居,动辄使用武力,迫使弱者遵守道德规范。

菲利普的思维活跃,渴望探索新事物,这股热潮使他对宗教变得十分虔诚。不久,他听说可以参加《圣经》联合会,便写信到伦敦去询问有关细节。手续是在一张表格上填写申请人的姓名、年龄和所在学校,并在一份庄严的宣言上签字。这份宣言要求入会者必须坚持每晚诵读指定的《圣经》达一年之久。此外,还得缴纳两先令六便士的硬币。据解释,这部分为了证明入会者的诚意,部分为了作为牧师的活动经费。菲利普及时地把表格及钱寄去,收到了一本价值大约一便士的日历和一张纸。日历上载有每天必须诵读的《圣经》章节;那张纸的一面是耶稣和羊羔的画像,另一面则是一段框有红线的祈祷词,读《圣经》之前,必须先诵读这段祈祷词。

每天晚上,菲利普总是尽快地脱衣服,以便赶在气灯熄灭之前完成这套繁文缛节。《圣经》里的有关残忍奸诈、忘恩负义、卑鄙阴险、欺骗狡诈的故事,他都不加批判、坚信不疑,总是刻苦诵读。阅读中,那些假如出现在周围的现实生活中定会使他心惊肉跳的种种行为,他竟不加评论地让它们在脑际一掠而过,因为那是在上帝的直接授意下干的恶行。圣经会的办法是交替诵读《新约》和《旧约》的篇章。一天晚上,他偶尔看到耶稣基督的这样一段话:“你们若有信心,不疑惑,不但能行无花果树上所行的事,就是对这座山说,你挪开此地,投在海里,也必成就。“你们祷告,无论求什么,只要信,就必得着。”

当时,菲利普只一阅而过,这段话并没有给他留下特别的印象。但是,两三天后的礼拜天,驻校的大教堂牧师会会员恰巧也选了这一段作为布道的内容。可他就是想听也听不到,因为皇家公学的学生都坐在唱诗班席上,布道坛设在教堂交叉甬道的拐角。因此,布道人几乎背向着他们。距离太远,布道人需有一副好嗓子,还要精通演讲技巧,才能让坐在唱诗班的孩子们听清楚。长期以来,挑选特坎伯雷的牧师会会员,是根据他们的学问,而不是根据他们适应大教堂演讲的才能。但这段道文,也许刚读过不久,菲利普听得特别清楚。这段话似乎突然成了个人的请求。布道过程中,他都在思考这些话。晚上睡觉时,他翻开福音书,又找到了这段经文。虽然对书本上的东西他深信不疑,但他已懂得,圣经上白纸黑字讲得很清楚的事往往却神秘地意味着另一回事。学校里没有一个他乐意请教的人,所以这个问题他一直记在心里,直到圣诞节假日遇上机会他才提出来。有一天吃过晚饭,刚做完祷告,凯里太太像往常一样,正清点着玛丽·安端进来的鸡蛋,并在蛋上标明日期。菲利普站在桌边,假装若无其事地翻看《圣经》。“威廉伯伯,这一段话果真是这个意思吗?”

他用指头指着这段经文,好像是无意中翻到似的。

凯里先生抬起头来,从眼镜框上方望过去。他正拿着《布莱克斯特伯尔时报》在壁炉前烘烤,时报是新送到的,油墨未干,牧师在阅读前总要先烤上十几分钟。“哪一段?”他问道。“喏,说是只要有信心,就能把大山搬掉。”“如果《圣经》上这么说,那准没有错,菲利普。”凯里太太柔声地说,把餐具篮提了起来。

菲利普望着伯伯,等他的回答。“那是信心问题。”伯父说。“你的意思是说,只要你真的相信能把大山搬掉,就能搬吗?”“承蒙上帝的恩惠。”牧师说。“好了,菲利普,向你伯伯道晚安吧。”路易莎伯母说,“你又不是打算今晚去搬大山,是吧?”

菲利普让伯伯在额角上吻了一下,便走在凯里太太的前面上楼去了。他想打听的,现在打听到了。小屋很冷。穿着睡衣冻得他直打哆嗦。他总是想,越是在不舒服的情况下祷告,就越能博得上帝的欢心。那冰冷的手脚不就是对万能的上帝的奉献吗?今晚,他跪下来,双手捂脸,竭力向上帝祷告,祈求上帝让那只畸形脚完好无缺。他想,比起搬掉大山来,这一要求当然是微不足道的。只要上帝愿意,就能办到。况且,他完全有足够的信心。次日清晨,以同样的祈求结束了祷告后,他确定了一个出现奇迹的日期。“啊,大慈大悲的上帝,如果这是你的旨意,那就赐我返校的前一天晚上,让我的脚完好吧!”

他喜欢让这一请求变成一个公式。在牧师祷告完毕,还跪在地上的片刻,他又在餐室里重复了一遍。傍晚他又说了一遍。睡觉之前,穿上睡衣,浑身发抖,他又再说一遍。他坚信不疑。就这一回,他热切地盼望假期早日结束。一想起当自己一步三级地飞奔下楼,伯父该会多么惊讶时,他竟暗自笑了。

早饭后,他还要和路易莎伯母赶着上街买一双新靴子,返校时好让同学们目瞪口呆。“喂,凯里,你的脚怎么好啦?”“是啊,已经好啦!”他将漫不经心地回答,好像这是世界上天经地义的事似的。

他将能踢足球,看到自己跑呀跑,跑得比别人都快,心里该多高兴呀。在复活节学期末的运动会上,他将能够报名参加赛跑,甚至跨栏。可以同正常的人一样,再也不会被不知道自己跛脚的新生拿好奇的眼光盯着了,夏天洗澡脱衣服时,也不必小心防范,然后赶紧将脚藏进水里——这一切简直太好啦!

他尽心尽力地祷告,对愿望的实现矢志不移。他相信上帝的话。在返校前的那个晚上,他上楼睡觉时激动得浑身直哆嗦。外面下着大雪,路易莎伯母也破例在自己的寝室生了炉子。菲利普的小屋冷气袭人,手指都冻麻木了,他好不容易才把领口解开。他的牙齿不停地打战。他想,今晚应该以不同寻常的举动来吸引上帝的注意。为此,他把床前的地毯掀开,跪在光秃秃的地板上。然后,他忽然想到,穿上睡衣太柔软了,可能引起造物主的不快。于是,他干脆脱去睡衣,赤裸着身子祷告。当他上床时,他冻得很久都睡不着。可是一经入睡,却睡得那么香。第二天,玛丽·安打热水上来时,竟不得不把他摇醒。她边拉窗帘,边和他搭讪。可是他无心回答。他马上记起,这就是日夜盼望出奇迹的那个早晨,心里充满着喜悦与感激之情。他第一个本能是伸手抚摸一下那只现在已经完好无缺的脚,但又立即缩了回来,这样做显然是对上帝的仁慈的怀疑。他坚信自己的脚已经完好了。他终于拿定主意,用右脚趾碰了碰左脚,然后又伸手去摸。

玛丽·安上餐室祷告了,他才一瘸一拐地下楼吃早饭。“今天早晨你怎么不说话呀,菲利普。”不久,路易莎伯母说。“他正在想着明天学校的丰盛的早餐哩。”牧师说。

菲利普常常答非所问,因此,总要惹伯父生气。牧师说这是心不在焉的坏习惯。“要是你祈求上帝做一件事,”菲利普说,“并且诚心相信这件事会发生,譬如说搬掉一座山,自己也有信心,结果事情却没有发生,这意味着什么呢?”“你这孩子真有意思,”路易莎伯母说,“两三星期前你就问过搬掉大山的事。”“这只能意味着你没有信心。”威廉伯父回答说。

菲利普同意这一解释。要是上帝没有治好他的脚,那是因为自己的心还不够诚的缘故。但他看不出怎样才能比先前更加心诚,也许他操之过急,没有给上帝足够的时间吧。他给上帝只有十天的时间呀!过了一两天,他又开始祷告了。这一回,他把日期定在复活节,那是耶稣光荣复活的日子。这一天,在上帝高兴的时候,肯定会大发慈悲的。为了实现这一愿望,他又采取了许多新措施:见到一轮新月或一匹斑马他就为自己祝愿;对天上的流星更留神。有一次放假回家,牧师家里宰了一只鸡,他与路易莎伯母一道扯断那根吉祥骨时,他又祝愿了,每次都祝愿自己的脚完好无缺。他无意识地求助于比以色列人信奉的上帝更古老的本种族信奉的诸神。他忙里偷闲,一旦记起来,就一次又一次地向全能的上帝祈祷;翻来覆去总是那几句话。看来,用同样的话语向上帝请求是很重要的。可是不久,他又觉得对上帝的信心仍然不足,心里终于产生了疑问。他把自己的亲身体验归纳出这样一条普遍规律:“看来,谁也不会有真正足够的信心的。”

这正如保姆过去常讲的关于盐的故事一样:不管什么鸟,只要把盐撒在鸟尾巴上,你就可以把它捉住。有一次,他真的带上一袋盐到肯辛顿花园。可是,他无法挨近鸟儿,以便将盐撒在鸟尾巴上。不到复活节,他就放弃了这一努力。他埋怨伯父骗了他。那段关于搬走大山的经文,无非是说的是一回事,指的又是另一回事的无稽之谈罢了。他认为伯父一直在耍弄他。15

菲利普十三岁进入了特坎伯雷皇家公学。这所学校以自己的古老而自豪。它最初是一所修道院学校,在诺曼人征服英国的公元l066年之前就创办了。那儿,基础课程由奥古斯廷修道士担任;像同类型的许多学校一样,修道院遭破坏后,这所学校又由亨利八世的官员重建,学校因此而得名。此后,它采取切合实际的办学方针,满足了肯特郡地方名流和专家们的子弟的教育需要。有一两位学生走出这所学校的校门后已成了闻名的文人。他们起初是诗人——只有莎士比亚才能超过他们的天才,最终成为散文家,他们的人生观对菲利普这一代仍起着深刻的影响;这学校也走出了一两位著名的律师,但杰出的律师也不足为奇,因为社会上律师比比皆是;也涌现过一两位知名的军人。然而,自从它脱离修道院后的三个世纪中,主要是培养牧师、主教、教长、牧师会会员,尤其是培养乡村牧师。学校里有很多孩子的父亲、祖父、曾祖父也曾经在此受过教育,也都当过特坎伯雷主教管区内的教区长。这些孩子来求学,已拿定主意要承受圣职。可是尽管如此,已有迹象表明这儿也出现了一些变化。有少数人,搬来了从家里听到的话,说教会如今已面目全非了。这倒不是待遇方面的问题,而是从事圣职的人社会阶层不同了。有两三个学生认识一些父亲是小商的副牧师:他们宁愿到北美英国的十三个殖民地去(当时十三个殖民地是那些在伦敦找不到工作的人的最后希望)也不愿在一个非绅士出身的人手下当副牧师。在皇家公学也像在布莱克斯特伯尔住宅一样,都认为小商是没有运气拥有祖传的土地的(在此,乡绅与土地占有者之间还有微小差别)。他们又不从事属于绅士阶级的四大职业。学校的走读生中大约有一百五十人是地方绅士和兵站军官的儿子,至于父亲经商的那些孩子,则自觉地位的低下而自卑。

教师们容不得半点现代的教育思想。有时,他们在《泰晤士报》和《卫报》上读到这些新思想。可是却殷切地希望皇家公学应该保持其古老的传统。陈腐无用的语言在此传授得如此透彻,以至孩子们在今后生活中想起荷马和弗吉尔就感到一阵厌恶。虽然,在公共餐厅吃饭时,一两位胆子较大的人提议数学日趋重要,但是普遍认为,数学比不上古典文学高雅。这儿既不教德语,也不教化学。法语只由级任教师兼任。他们比外国人更能够维持班上的秩序。由于他们的语法如法国人一样精通,因此,除非服务员懂得一点英语,否则在布洛涅饭馆里他们谁也别想喝上一杯咖啡,这在他们看来也是无关紧要的。教地理主要是要孩子们画地图。这是最好的消遣,特别当所画的国家多山时,可以花很多时间来画安第斯山脉和亚平宁山脉。教师们被委任为教士,未婚,他们都是牛津或剑桥的毕业生。假如他们之中谁偶尔心血来潮想结婚,就要在牧师会的安排下接受微薄的俸禄才行。可是多年来,他们当中没有一个想离开特坎伯雷这个风雅的生活圈子,到乡村教区去过单调的生活。这儿不仅有宗教的色彩,而且因有个骑兵站而带有尚武的精神。现在学校的教师都已是中年人了。

另一方面,校长不得已而结婚。他一直主持这所学校的工作,直到年迈体衰。退休时,他得到了比其他任何教师所能希望得到的还要多的俸禄及名誉牧师会会员的称号。

但是,菲利普上学的前一年,这所学校发生了一项重大的变化。一段时间来,弗莱明博士耳聋得太厉害,不能任圣职已很明显。他当了四分之一世纪的校长。市郊正好有一个年俸六百英镑的空缺,牧师会提议把这一肥缺给他,实际上暗示他该到退休的时候了。他可以靠这样的收入舒舒服服地养老。两三个希望得到这个位子的副牧师私下告诉自己的妻子说,把一个需要年富力强的人主持的教区,让给一个对地方教区事务一窍不通、早已中饱私囊的老头子,真是耻辱。然而这些薪俸牧师的牢骚话并没有传进大教堂牧师会的耳朵里。至于那些教区居民,他们对此没有什么话说,因此,也没有人征求他们的意见。美以美会教徒和浸礼会教徒都在乡下设有自己的小教堂。

当弗莱明博士被这样安置以后,继承人就成了当务之急。选择下级教师当继承人是违背学校的传统的。公众一致希望选举预备学校的校长沃森先生出任;他尚不能算作皇家公学的教师,大家认识他已二十年了。他也绝不会有讨人嫌的危险。可是牧师会使他们大吃一惊,选出一个名叫珀金斯的当校长。起初,没有人知道珀金斯是何许人,他的名字也没有给人留下好的印象;人们惊魂未定,却又获悉珀金斯是亚麻布商人珀金斯的儿子。弗莱明博士在午饭前把这一消息告诉教师,他的表情也变得惊慌失措。用膳的人默不作声,直到工友离开饭厅,才开始议论。那些在场的人的名字是无关紧要的,可是像“叹气”、“柏油”、“瞌睡虫”、“水枪”和“小团”这些绰号已经在好几代的学生中传闻了。

他们都认识汤姆·珀金斯。首先知道他不是绅士出身。他们对他还记忆犹新。当时,他是个又小又黑、头发蓬乱、大眼睛的小孩,看上去像个吉卜赛人。他是走读生。他拿走学校基金中最高奖学金。因此,他上学根本不用花钱。他当然很聪明,每次学校授奖典礼,他都得到很多奖品。他是他们值得夸耀的学生。他们这时还酸溜溜地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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