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汉语与汉文化论稿(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08 13:27:39

点击下载

作者:卞仁海

出版社:暨南大学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汉字汉语与汉文化论稿

汉字汉语与汉文化论稿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汉字汉语与汉文化论稿作者:卞仁海排版:燕子出版社:暨南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6-05-01ISBN:9787566816368本书由广州暨南数字传媒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壹字词新解释“靓”[1]“靓”是一古语词,在现代汉语中曾一度消失;“靓”又是一方言词,近年来随着粤语北上,“靓”字又重新回到了共同语中。本文拟就“靓”字古今音义作一探讨。一《说文·见部》:“靓,召也。从见,青声。”《广雅》:“召,请也。”又云:“靓,呼也。”《集韵》:“请,谒也。”《说文》段注:“《广韵》曰:‘古奉朝请多作此字’。”今按:朝请乃汉律,诸侯春朝皇帝叫“朝”,秋朝叫“靓”,后来泛指朝见。又《说文通训定声》:“史记、汉书多以‘请’为之。”如《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窦太后除窦婴门籍,不得入朝请。”古从“见”表“朝请”义还有一“觐”字。《说文》:“觐,诸侯秋朝曰觐,勤劳王事也,从见堇声。”《仪礼·觐礼》郑笺:“觐,见也,诸侯秋见天子之礼。”从上述可以看出,“召见、邀请”乃“靓”字之本义。“靓”,既然“古奉朝请多作此字”,作为朝请者岂敢怠慢!不说浓妆艳抹,也要精心装扮一番。即便是一般邀请,按古人之礼,也要衣冠整齐,以示礼貌与庄重。因此,“靓”字由于被召见、邀请时总要精心装扮一番而引申用作“装饰、打扮”义。《玉篇·见部》:“靓,装饰。”按: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认为此义为“请”义假借而来,朱误。又进一步引申为女子的浓妆艳抹,《正字通·青部》:“靓,饰也,粉白黛黑谓之靓妆。”《上林赋》:“靓妆刻饰。”郭注:“靓妆,粉白黛黑也。”这种装饰还注重视觉上的效果,能令人眼睛为之一亮。《字汇·青部》:“靓,明也。”《后汉书·南匈奴传》:“昭君丰容靓饰,光明汉宫,顾景裴回,竦动左右,帝见大惊。”宋苏洵《苏氏族谱记》:“婢妾靓丽,足以荡惑里巷小人。”“靓”又进一步引申指艳丽、美好的事物。宋周邦彦《侧犯》词:“暮霞霁雨,小莲出水红妆靓。”宋王安石《再至京口寄漕使曹郎中》:“北城红出高枝靓,南浦春回老树圆。”明孟称舜《桃花人面》:“霞光新靓,雾影凄迷。”《聊斋志异·猪嘴道人》:“两人就视,见楼台山水,花木靓丽。”

古之从“青”得声者多含“精美,美好,艳丽”之义。宋张世南《游宦纪闻》:“‘青’字有精明之义,故日之无障蔽者为‘晴’,水之无溷浊者为‘清’,目之能明见者为‘睛’,米之去粗皮者为‘精’,凡此皆可类求,聊述两端,以见其凡。”又如“倩”字。《说文》:“倩,人美字也,从人青声。”《汉书·朱邑传》:“昔陈平虽贤,须魏倩而后进。”颜注:“倩,士之美称也。”《类篇·人部》:“倩,美也。”《说文系传》:“倩,美言也。”《诗·魏风·硕人》:“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毛传:“倩,好口辅。”孔疏:“以言巧笑之状。”即笑靥美好之貌。《清稗类钞》卷四:“同光之交,上海青楼中之衣饰,岁易新式,靓状倩服,悉随时尚……”这里“倩”和“靓”对举互文,皆艳丽义。再如“靘”字。《篇海类编·声色类·青部》:“靘,与靓同。”《篆隶考异》卷四:“靘,篆作,粉白黛黑谓之,又通作靓。”唐韩愈《东都遇春》诗:“川原晓服鲜,桃李晨妆靘。”按:一本作靓。这里即艳丽。“静”字。《诗·静女》:“静女其姝。”吴小如《三百篇臆札》:“此诗‘静女’犹言‘好女’,亦即‘靓女’或‘美女’,谓其人为妍丽之女也。”

总之,“靓”在古代的最常用义是“艳丽、美好”。二“靓”字在现代汉语中曾一度消失,但仍留存在粤方言中[2],其基本意义大致也是“好、漂亮、美丽”。但读音和古音不同。《广韵》:“靓,疾政切,去劲从。”“靓”古属耕部。因此,古代“靓”字大约读如今之“静”字。而在粤方言中,“靓”字读[lε33](广州),还有[liε33](高明明城)、[le24](阳江)、[lia33](恩平牛江)、[lε42](广西陆川)、[liɑ23](新会会城)等几种变读[3]。

为什么“靓”字会留存在粤方言中呢?原来广州话中本有一个[lε33],表示“漂亮,美丽”的意义。但是,[lε33]只有音义而没有字,于是就借用了同义的“靓”字[4]。古“靓”字在粤语中读[te23],和[lε33]叠韵,所以可以近音假借。于是“靓”字在粤方言中就留存下来。至于这种借用始于何时,亦不得而知。据清同治年间修《广东通志·舆地略十》:“美人之貌曰靘。”按:靘亦作靓;清末徐珂编《清稗类钞·广东方言》:“靓仔,美少年也。”可见,这种借用至少不迟于清代。三

改革开放以来,珠江三角洲得风气之先,广东经济迅速崛起;加之港派流行文化的推波助澜,粤语很快就脱颖而出成为强势方言。于是粤语北上,方言词“靓”也随之走红大江南北,一时间“靓女”“靓仔”“靓车”“靓衫”“靓汤”……铺天盖地而来。不仅在口语中,书面语中也俯拾皆是,如:(1)眼下帅男靓女们,甚至节目主持人、歌星影星、大腕小腕们不时挂在嘴上有两个流行语,一个叫“哇塞”,一个叫“爽”。(《语文建设》,2001.5)(2)还是底层的小人物苦恋无情靓妞而不得,然后又备尝打击寻衅报复。(《中国青年报》,1997-10-19)(3)在所有的刊物封面,几乎是清一色的明星靓照。(《电影艺术》,1996.5)

不过,进入普通话中的“靓”字读“亮liàng”。这是因为,首先,“靓”是“漂亮”的同义词,[lε33]读成“亮liàng”乃为同义换读的结果;其次,普通话中没有相同的音节和[lε33]对应,而读成“亮”响亮悦耳,还能给人以视觉上的联想;再次,粤方言中也有和“亮”更为相近的读音,如[lia33](恩平牛江)、[liɑ23](新会会城)。[5]“靓”在普通话中共有以下几种词义:

1.漂亮。如:(4)她经常向我们描述在北影的见闻,那些男生怎样帅,女生怎样靓,一个女生最多能傍几个大款。(中跃《角色》)“靓”字多被年轻人或都市一族所青睐,因此,它在表“漂亮”义时往往还附带有“前卫、新潮、时尚”等意义,这在“靓”和其他时尚语连用时就更为明显。如:(5)“一个五大三粗的中国男人,开始说‘不好意思’或‘有没有搞错’。而‘哇!那靓仔真酷’,成了如花似玉的中国女孩口中的流行语。”也许这番描述有些夸张,但毕竟反映了生活中存在的一种情形。(《光明日报》,1995-02-24)(6)据推断,“酷”有两重意思:一是时髦,比如帅哥靓妹斗“酷”……(《文艺理论与批评》,2000.4)(7)只要是上报摊儿的报纸杂志,压题图片封面一律是靓女酷男。(《前线》,2000.5)(8)在“酷”的标志中,得票率最高的是“刺激”类的极限运动(如攀岩、滑板等)。其次是“不同凡响的生活质量和形象”,再往下是“追星”和“扮靓”。(零点调查公司在中学生中进行的一项文化调研材料)

2.好。“靓”可以作为语素构成合成词。这时“靓”就有“好听”“好吃”等含义,如:(9)特色菜:土匪鸡,孜然排骨,滋补靓汤等各种风味小吃。(北京市某酒楼广告)(10)靓号任你选。(广州某通讯城广告)(11)网上歌迷喜欢网上听靓歌。(某音乐网站)

例(9)“靓汤”义为“好吃味美的汤”;例(10)“靓号”指“好听或好记的电话号码”;例(11)“靓歌”指“好听的歌曲”。

3.亮。由于普通话中“亮”与“靓”同音,人们往往把“亮点”写作“靓点”,如:(12)未来广州八大靓点。(人民网,2001-12-04)(13)天安门是国庆节的最靓点,天安门的夜景也不容错过……国庆节的夜晚,天安门无疑是最“亮”的。(《北京青年报》,2001-09-30)(14)万众瞩目——新蓝科技靓点4000G劲爆登场。(中关村在线,2002-06-20)

例(13)中前面说“最靓点”,后面说“最亮的”,可见“靓”与“亮”同义。当然,“靓点”不仅有“漂亮”义,还有“明亮”义,甚至还有“受瞩目”等义,如例(14)。“靓”字的某些方言义还可以进入现代汉语书面语中,使“靓”字的使用又呈现出一种复杂的面貌。请看下面一段话:

对于一些实在难以通变的方言字词,则巧妙地融入特定的语言环境之中,使读者通过上下文可以理解它的意思。如“靓仔”的“靓”字,在广州话不仅有“漂亮”的意思,如果读第一声就有藐视对象幼稚、不屑一顾的意味,难有全民语词能够替代。作品在周炳被宪兵司令部秘密逮捕后,把它放在振华纺织厂的“跑街”(杂役、跑腿)郭标嘴里说出:就是“宪兵司令部把那个靓仔(指周炳)绑票绑了去”,就很传神,既表现了郭标没有自知之明而自视高人一等的嘴脸,又容易为广州以外的读者所理解。郭正元:《略论〈一代风流〉的大众化美学特征》,载《文艺理论与批评》1996年第2期。“靓”作为语素还可构成“靓丽”“靓饰”“靓装”“靓艳”等词。试比较以下几组句子:

A1 见园林之靓丽,无复隐居之适也。(明方孝孺《菊趣轩记》)

A2 在刚刚离开我们而渐远渐去的20世纪90年代,文化散文越来越成为我国文坛上的一个主打品牌,或者叫做一道非常“靓丽的风景线”。[《理论与创作》,2001(1)]

B1 姹然如九女,靓饰出重簾。(宋王安石《和平甫舟中望九华山·其二》)

B2 然后这些可怜的男孩浓妆靓饰、涂脂抹粉,变得恍若美女。[《中国文化》,2001(17/18)]

C1 和者妇人一百人,皆鲜服靓装,齐声接影,鼓笛胡部以应之。(《旧唐书·韦坚传》)

C2 从感性到理性,精打细算分析数据;从粗放到规范,靓装雅饰的装修形象。广告经营终于步上理性化轨道,向着法制化疾进。[《现代传播》,2001(1)]

D1 玉消息春寒浅,露红玉,娇生靓艳。(宋高观国《杏花天·杏花》)

D2 光头少女靓艳迷人,“三教九流”大闹五里河(《体育晨报》,2001-09-16)

通过以上古今语料对比,可以认为,普通话“靓丽”“靓饰”“靓装”“靓艳”等词分别是古语词的继承。出现以上现象绝不是偶然的。当今“靓”字的风行固然主要是吸收了粤方言中的“靓”(liànɡ)的用法,但同时因字形相同,也激活了古语词“靓”(jìnɡ)的一部分词义。

[1]该文原载于《南开语言学刊》2005年第1期。

[2]在客家话、西南官话以及广西平话等方言中也有“靓”字。

[3]许宝华等主编:《汉语方言大词典》,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版,第5877页。

[4]李新魁等:《广州方言研究》,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0页。

[5]在客家话里还有更接近普通话的读音[liɑ53](靓)。“戴目”释义辨正[1]《汉语大词典》(5卷248页)“戴目”条下注曰:“犹侧目。戴,通‘载’。”并引杨树达先生《汉书窥管》对《汉书·贾山传》“戴目而视”的解释:“‘戴’‘载’通用;‘载’‘则’亦通用,‘戴目’即侧目也。”杨树达先生又说:“戴目当求之于声,不当求之于形,盖戴目即侧目也。”(《积微居小学金石论丛·瞯戴目释义》)

今按:杨树达先生认为“戴”“侧”辗转通假,较为迂回,而且古书未见“戴”“侧”通借之他例者;“戴目”当解释为“眼瞳上翻而视”,并非杨树达所说的“侧目”;《汉语大词典》不辨杨氏之误而引之,可商。“戴目”即“瞯”,《说文》:“瞯,戴目也。”“瞯”指一种眼病,《仓颉篇》:“瞯,目病也。”《广韵》:“瞯,人目多白。”“瞯”亦可指马一目多白,《尔雅·释畜》:“一目白,瞯;二目白,魚。”邵晋涵《尔雅正义》:“马目欲得黄……若目小多白,则惊畏;惊畏,马之病也。”“瞯”指马时也写作“”,《玉篇·马部》:“,马一目多白。”《集韵·山韵》:“瞯,或作。”“瞯”这种眼病的症状是“戴目”,即目上视,露白眼。“戴目”,《素问》称“戴眼”。戴者,上也,《说文》段注:“凡加于上皆曰戴。”眼,即眼瞳。《素问》“戴眼反折”王冰注“戴眼,谓睛不转而仰视也”,《医宗金鉴》“阳绝戴眼”注“目上直视,谓之戴眼”,即《说文》段注所说的“目上视而多白”,而不是杨氏所说的“侧目”而导致的“眼多白”。徐锴《说文系传》:“戴目,目望阳也。”方以智《通雅》:“目望阳曰望视,见《春秋传》。今曰羊眼人。”丹波元简引张文虎曰:“瞳子高者目上视也,戴眼者,上视之甚而定直不动。”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戴目,目上视,所谓望羊。”“瞯然”意为自得貌,《文选·潘岳〈马汧督诔〉》:“瞯然马生,傲若有余。”张铣注:“瞯然,自得貌。”谭嗣同《仁学》二:“中国之兵,固不足以御外侮,而自屠割其民则有余。自屠割其民,而方受大爵,膺大赏,享大名,瞯然骄居,自以为大功者,此吾所以至耻恶湘军不须臾忘也。”盖因自得者目中无人,举目上视,故称“瞯然”。“痫病”(中医称癫痫)发作或临死时亦有戴目之状,《督脉经穴》:“角弓反张,吐舌,癫疾风痫,戴目上视不识人。”“痫”“瞯”是音义同源词(同属匣母元部),一种小儿癫痫病发作时即有戴目上视之状,故又称“瞯病”,《汉书音义》:“瞯,音閒,小儿痫病也。”“戴目”由眼病的上翻症又引申为人平日的仰目而视,如祖无择《祈雨祝文》:“不然,何当雨而不雨,使千里之内戴目而望?”有一成语“举首戴目”,意谓抬头仰望,这里“举”“戴”对文。《汉书·贾山传》:“使天下之人戴目而视,倾耳而听。”唐颜师古注:“戴目者,言常远视,有异志也;倾耳而听,言乐祸乱也。”颜注谓“远视有异志”不是很准确。“戴目”当指天下之人由于不满暴政而呈现出的怒目上视之状,吴恂先生《汉书注商》:“戴目而视,言举目仰视。”施丁先生《汉书新注》深得其旨:“戴目:言举目仰视,乃怒目而视之义。”

[1]该文原载于《学术研究》2008年第7期。“螮蝀”释义辨正[1]《汉语大词典》“蝃蝀”条下注:“亦作‘螮蝀’。①虹的别名。”并引杨树达《积微居小学述林·释虹》:“带孳乳为螮,螮蝀,虹也……虹形横而长似带也。”[2]杨树达在《积微居小学述林·释虹》中云:“余初谓螮之从带无义也,既明虹字受声之说,乃悟螮之以其形似带也。……虹形似带,故谓之螮,又谓之虹也。”[3]又在《积微居小学述林·释蝀》中云:“蔡邕《月令章句》云:‘虹见辄与日相互,率以日西见于东方。’此蝀字从东声之故也。……蝀即以见于东方为义。”[4]

今按:螮蝀是一联绵词,杨氏拆骈为单,认为螮、蝀之声符“带”“东”均含有意义,属望文生训,误;《汉语大词典》“蝃蝀”条不辨杨氏之误而引之,失当。

螮蝀即虹,《礼记·月令》“(季春之月)虹始见”郑玄注:“螮蝀谓之虹。”又省作蝀,《说文·虫部》:“蝀,螮蝀也。”虹可能是螮蝀的合音,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短言之曰蝀,长言之曰螮蝀。”也有人认为可能和方言有关系[5]。虹、蝀同义,二者可组成连文双音词,唐殷尧藩《寄岭南张明甫》:“瘴雨出虹蝀,蛮烟渡江急。”

螮蝀是一双声联绵词,杨氏谓“虹形如带,故谓之螮”“螮之以其形似带”“蝀即以见于东方之义”(按:螮蝀并不一定都出现在东方),泥于字形,望文生训,割裂了双声词。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得之:“螮蝀,双声连语。”《联绵字典》定一按:“蝃蝀,双声端纽。”魏茂林《骈雅训纂》:“螮蝀,挈贰,虹霓也。”

螮蝀作为联绵词,并不拘泥一形。《集韵》:“螮,或作蝃、、蚳。”陆德明《释文》:“蝃,本又作螮。”螮蝀《毛诗》作蝃蝀,《诗》马瑞辰通释:“蝃蝀,通作螮蝀。”螮蝀亦作蝀,如明屠隆《昙花记·士女私奔》:“慕君才蝀。”

螮蝀是虹或绛[6]的别名,虹之得名即是螮蝀受名之故。螮、蝀、虹都以虫为偏旁,和古人对虹的认识有关。虹字甲骨文作,象两端有首的龙或蛇,且有巨口,以其能饮也,《甲骨文合集》:“王占曰:‘有崇!八日庚戌有各云自东,宦毋。昃,亦有出虹自北,饮于河。”[7]《山海经》即有“虹虹在北,各有两首”的神话,后世也有“蛇虹”的说法(叶廷珪《海录碎事》:“蛇虹见弥天。”)。《说文》云虹状似虫,甲骨文龙或作,正与虫形近,遂变易从虫。于省吾《殷契骈枝》:“系虹之形,为虹之初文也。”象半圆形或拱(弓)形,《徐霞客游记》:“一山横跨而中空,即石桥也。飞虹垂蝀,下空恰如半月。”拱桥似虹形,故名虹桥。螮蝀当受义于虹之“拱形、半圆”之义,杨树达谓“虹形如带,故谓之螮”,误。于省吾先生《释虹》亦明之:“虹与古玉璜形亦相似。《太平御览·十四·天部》引《搜神记》:‘孔子修《春秋》,制《孝经》,既成。孔子齐(斋)戒,向北斗星而拜,告备于天。乃有赤气如虹,自上而下,化为玉璜。’此虽事属演义,然而推知古来有璜似虹形之观念。《说文》:‘璜,半璧也。’按半璧正象虹形。近年来出土之商周玉璜,两端多雕成龙首,蛇首或兽首形,尤与传记所称虹有两首之说相符。”

黄侃先生《尔雅音训》云:“(薡蕫犹言停僮也,与螮蝀声亦近)螮蝀犹言带重也。”所谓“带重”,就是“各色之带重叠排列”,黄氏之误与杨氏同。

[1]该文原载于《汉字文化》2014年第1期。

[2]罗竹风主编:《汉语大词典》第8卷,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1年版,第925页。

[3]杨树达:《积微居小学述林》,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9页。

[4]杨树达:《积微居小学述林》,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8页。

[5]广东省语言学会2006—2007年学术年会上,作者向北京大学唐作藩教授请教“虹”与“螮蝀”的语音关系,唐先生认为二者语音若有关系,可能是方音。

[6]至今有的方言还把虹称为绛(降)。《札朴》:“虹曰绛。”《集韵》:“绛,或作红。”绛为红色,和虹色近。虹上古有两读,一为匣母平声字,一为见母去声字(均属牙音),属东部,绛上古亦属东部,见母(牙音),可见,虹、绛音近;而且上古喉音匣母字与牙音字关系密切,谐声字“甘”和“邯”、“共”和“巷”、“工”和“项”等均可以资证。

[7]李圃:《甲骨文选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7页。有人认为象两龙交尾形(杨潜斋:《释“虹”、“冒母”》,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3年第1期),并以《诗经》“蝃蝀在东,莫之敢指”为书证,但这是毛传对《诗经》的伦理化附会:“蝃蝀,虹也。夫妇过礼则虹气盛,君子见戒而惧,讳之,莫之敢指。”释“蔻”[1]一、古语词“蔻”

蔻,《说文》中未见。《广韵》:“呼漏切。”《集韵·侯韵》:“蔻,豆寇,草实,生交阯。”因此,“蔻”当为一形声字,从艸寇声。蔻本指一种生于热带的常绿草本植物,其果实圆形,称为豆蔻(荳蔻)。《类篇》:“豆蔻,草实。”因此古语中又多以豆蔻代指这种植物。《南方草木状》:“豆蔻花,……其花作穗,嫩叶卷之而生,花微红。”“蔻”始见于晋,左思《吴都赋》:“草则藿蒳豆蔻。”刘渊林注:“豆蔻,生交趾,其根似姜而大,从根中生,形似益智,皮壳小厚,核如石榴,辛且香。”豆蔻有草豆蔻、肉豆蔻、白豆蔻等,均可药用。《玉篇》:“豆蔻,药名。”

古代南方人称含苞欲放的红豆蔻为含胎花,因其形如女之怀妊之身;古代文人又多以豆蔻比喻未嫁少女,言其少而美。唐杜牧《赠别》诗:“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诗人以早春二月缀在红豆蔻梢头上的含苞欲放、鲜艳娇美的春花来比喻“娉娉袅袅十三余”的少女,即少女如花,花如少女。“豆蔻年华”一词语本于此,意称十三四岁的少女。又如宋吴文英《天香·腊梅》词:“豆蔻钗梁恨女弱,但怅望、天涯岁月老。”宋陆游《小园春思》诗:“小轩愁入丁香结,幽径春生豆蔻梢。”由于古人多以豆蔻比喻妙龄女子,于是“蔻”又有一个从“女”的俗字“蔻”。《正字通·艸部》:“,本作蔻,俗作。”

现代汉语中多以“豆蔻年华”来比喻少女的美丽年华或青春年少。如:(1)她对着镜子左看右看,觉得自己一下子年轻了十几岁,仿佛成了小姑娘,又仿佛回到了那永远不能忘怀的豆蔻年华。(张笑天《爱的孤岛》)

又进一步引申用来比喻方兴未艾的事物,如:(2)如果能与正处于豆蔻年华青春妙龄的电视剧艺术喜结秦晋之好,想必定能梅开二度再振雄风。[《剧影月报》,1995(6)]二、流行词“蔻”的词源

时下,在“新新人类”中正悄然流行一个词,那就是“蔻”。蔻是一外来词,它源自日语里的英语借词“cute”,人们使用时有时还带上“原装”,如:(3)身边的小晖,泡泡袖,娃娃裙,粉色平跟鞋,樱桃小丸子的背包,房间里堆满了Hello Kitty猫、宠物小精灵,他不明白,堂堂一名大三女生,二十好几了,为什么要一往情深地扮“蔻”(cute)呢?[《中国青年》,2002(6)]“cute”在英语里是一个口语词,意为伶俐的、漂亮的、逗人喜爱的,“蔻”是“cute”的音译,音译时还要兼顾意义。“cute”译作“蔻”,不仅可以激活“豆蔻”一词的古义,而且还可以迎合人们“望文知义”的接受习惯,所以“蔻”很快被接受,并风行开来。三、流行词“蔻”的词义“cute”被借入日语后,词义由“可爱的”而扩大为甜蜜、天真、卡通、奶油、矫情等;又经港台传入大陆后,被译作“蔻”,它不仅激活了“豆蔻”一词的古义,如有人就把十几岁的年纪称作“蔻时代”,而且在传媒的影响下,成为流行文化的时尚语,从而被年轻人赋予了比“cute”更为丰富的词义。大致说来,“蔻”有以下几种主要意义:

1.年轻女子的“儿童化”或“少女化”装扮。如:(4)谁是“蔻”一族。如果你走在大街上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以前留板寸、穿仔服、戴墨镜的“酷”一族已渐渐不再流行了,取而代之的是“蔻”(英文CUTE,含有“可爱”之意)一族。她们无一例外地梳着可爱的小辫儿,走路蹦蹦跳跳的,有的穿着兜肚,有的穿着童稚的泡泡袖,在斜背的卡通包上还挂着各式小宠物,当然也忘不了脖子上的手机全是那只HELLO KITTY的小猫。(《北京青年报》,2001-06-18)(5)“小燕子”赵薇那种淘气的“还珠格格”的眼睛之类就是“蔻”。(贺国伟《前卫词话》)(6)牛仔裤如果说“酷”表现为剪几个桀骜不驯的破洞,那么,“蔻”则表现为绣几朵娇艳欲滴的花朵。鞋子如果说“酷”表现为野性的二战风格军靴,那么,“蔻”则表现为纯真的中学生味道搭襻鞋。(《生活时报》,2002-06-08)(7)和满脸冷漠、装束超前的“酷人类”相比,“蔻一族”更像喱果冻做的糖娃娃,粉亮的眼影、嫩润的唇彩、夸张的假睫毛、天真的眼神、斜背式的卡通包、童稚的泡泡袖、口齿不清的自言自语……蔻人类的新一轮革命似乎要将整个人类都带回童年时代。(新浪网,《现在流行“蔻一族”》)

2.成年男人“装嫩”或故作天真。如:(8)是的,他们是蔻的……当然,装嫩或许是一种时尚,不一定限于新人类,时下,有些三十出头的大老爷们还喜欢背着个双肩包,一脸无辜地说:“我们男孩……”——不知他们有个伤风感冒,会不会挂儿科。(陈耀明《都市时尚词典》)(9)“蔻男”装扮之六——贝雷帽、头巾以及皮带。热是热了点,不过为了“蔻”一点,捂出痱子也在所不惜。一块花色鲜明的头巾、一顶黑色贝雷帽,一条条纹帆布皮带,搭配着上述衣着,“蔻”味更浓。(同上)(10)别以为这是给那些奶里奶气的小男生穿的,营业员说,就是要“五大三粗”的男人穿上之后,嫩衣服和健硕身体的强烈对比才显出“蔻”味。(同上)

3.另类、标新立异。如:(11)这个夏天的街头无比闷热,火一样燃烧着那些年轻或者不年轻的躯体,在一大把擦汗的男人中要脱颖而出,不扮点另类是提高不了回头率的。男人同样期望得到青睐,尤其是在工作之外。酷已经有点过时,街头的时尚美女们告诉我,街头巷尾很有一些抢人视线的男人,那种别致的另类,叫做“蔻”。(同上)(12)包仁老师和张锦峰老师一样,来自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老牌(虽然人不老)的辅导老师,曹领(曹其军老师)曰其“烟鬼”,但怪就怪在这位老烟枪的嗓子还就是好,标准的普通话,再加上从来不拿讲稿上课的习惯,给人的感觉就是又“蔻”又“酷”。(考研论坛,2002-02-05)

4.新潮,前卫。如:(13)新科技还为之发明了不少新式配套玩意儿,比如,“手机防晒伞”,这等“蔻味”十足的东西您是否闻所未闻?(浙江在线网,《“蔻一代”,重临后儿童时代》)(14)还有最能代表年轻一代精神的摇滚也变得“蔻味”十足。(同上)

此外,“蔻”还有“好,漂亮,潇洒,好玩”等意义,如“蔻东西”“特蔻站”“你好蔻哦”“蔻黎明”“蔻女孩”等。

当然,“蔻”主要在年轻人中使用,体现他们对人或事物的一种印象或一种生活态度,带有主观评价的性质;“蔻”又作为一个流行时尚语,其使用又具有随意性;因此,“蔻”的词义有时很难给予明确的界定,表现出意义的宽泛性。如有人说“好玩、年轻、活力,再加上可爱、漂亮、快乐,也许这就叫‘蔻’!”

又如:(15)所以,我们就是想把最蔻的东西带给你们,最想看到你惊喜的感叹,现在就来吧!(蔻网站广告)

这里我们可以把“最蔻的东西”理解为“最好的东西”“最漂亮的东西”“最时尚的东西”“最好玩的东西”等等。

20世纪90年代由英语借入的“酷”字也是一时尚语。“酷文化”曾风靡一时,不过,对于21世纪的人们来说,“酷”已经过时了,现在正流行“蔻文化”。我们可以从以下两段话中看出“蔻文化”和“酷文化”的不同。

时髦表情:与“酷”打扮相配套的是——王菲那种冷漠的、孤傲的面孔,莫文蔚那种空洞的、呆滞的眼神,郑秀文那种懒洋洋的、无所谓的味道;而与“蔻”的打扮相配套的则是——张柏芝那种阳光灿烂的“柠檬茶面孔”,徐怀钰那种生动的“维他命C笑容”,赵薇那种淘气的“还珠格格眼睛”,李湘那种“可伶可俐”的幼儿园作风……“蔻”绝不是“酷”的延伸和发展,而是与“酷”方向相反的一种时尚流感。从价值取向上看,“酷”是以“中性化”为向度的,而“蔻”则是以“儿童化”为向度的。“酷”是20世纪末的时尚标签,这个词高度地浓缩了一种“世纪末情结”,包括冷漠、压抑、怅惘、颓废、迷乱、浮躁、不羁、反叛……而“蔻”则是伴随着新世纪的阳光喷薄而出的一种时尚风潮,就像新千年的第一缕阳光那样鲜亮、清爽、透明、轻盈、亲切、娇丽、温柔、欢快!(浙江在线网,《“蔻一代”,重临后儿童时代》)

如果说往年曾流行的“酷”,源于简约主义的设计理念,那么今年流行的“蔻”风,在健康奔放的风格中,完美凸显出天真、卡通、柔媚的特性。印花、刺绣、蜡染等诸多细节,被完美地运用到了各种流行服饰中;几乎和下臀围线条吻合的迷你裙和迷你裤,诠释了女性的天真娇俏;编制成串的流苏,星星点点地点缀在裤脚、肩线和袖尾处,将女性个性的动感演绎得相当真切。有服饰专家认为,今年的“蔻”多了许多童话的色彩,这也是人们从追求奢华之风向返璞归真转变的一种体现。(《新闻晨报》,2002-06-24)

关于“蔻”的社会认知,有积极的评价,除以上所列外,还如:

在“蔻”的背后,其实蕴藏着新新人类的生活态度,即:率性、随意、简单、轻松、快乐。他们不矫饰、不伪装、不故弄玄虚、不装模作样、不为难自己、不勉强别人。他们只要真实,不要感觉,不要痛苦,只要痛快。(新浪网摘引自《新民晚报》)

但有些社会学家对这种“蔻文化”表现出忧虑,并称其为“可怕的心理幼稚病”。他们指出,在这个高速发展、竞争日趋激烈的年代,这种心理上的迟滞断奶,应该说同这个社会的主流不甚合拍。这些“后儿童”可以舒适地生活、快乐地存在,是因为他们有父母和别人奠定的物质基础,但这些毕竟不能依赖终生。如果在社会生活中,他们总以这种“儿童心理”去游戏人生,对现实生活中的求学、求职、收入、创业等都表现得无所谓,其结果便是在社会上造就一批既无进取心、又无责任感的“另类人群”,他们虽然有小丸子般的童趣和童真,却不可避免地会陷入种种空虚和迷茫当中。

年轻人的这种扮“蔻”现象可能与新一代身体发育早熟,而心理年龄滞后、学习压力偏大、追求新异时髦的心理等因素有关,但无论如何,“蔻”折射出了当今社会转型时期部分年轻人的生存状态、价值倾向、审美情趣和生活态度。至于成年人“装嫩”,可能是一种“补偿”心理在作怪,也可能与他们生存压力过大有关。四、结语

时尚流行词语一方面是当代社会生活发生巨变在语言上的必然反映,另一方面它又折射出当今文化潮流的某种价值走向与变化,因此,流行词语具有较为深刻的语言学价值与社会文化价值,值得收集、整理、分析和研究。流行词“蔻”属于“旧瓶装新酒”式的翻新与改造,一方面,它兼顾和激活了古语词的意义;另一方面,它又吸收了外来语,并迎合了年轻人的审美心态和价值观念。正是这种能吐故纳新的词语才有其生命力。当然,流行语无外乎两种命运:一种是昙花一现,成为时尚语中的过眼烟云;另一种是进入民族共同语,为规范的汉语词典所收。伴随着流行文化的来来去去、潮起潮落,值得注意的是,“蔻”其实不是最新的,比“蔻”还新的是“IN”,“IN”是英语的原装,“你IN”就是说“你是在内的”,属于“时尚中人”。至于“蔻”和“IN”未来的命运,我们期待着今后的语言实践。

[1]该文原载于《河南教育学院学报》2003年第3期。“选建”“选练”释义辨正一《左传·定公四年》:“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蕃屏周。”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对“选建”的解释是:“选明德之人,建立国家。”[1]《汉语大词典》“选建”条下也注曰:“谓选才建国。”[2]

今按:关于《左传》中的“选建”一词,杨伯峻先生和《汉语大词典》的解释失当;今谓“选建”实为“选拣”,“建”为“拣”之借字(建、拣上古均属见母元部,古音同)。这里“选建(拣)”为同义连文,即“挑选”“选择”之义。“选建明德”又作“选拣明德”,如:

昔先王抚世,选拣明德,以统理民。(汉王符《潜夫论·三式》)“选建(拣)明德”意即“选拔贤明德高之人”。其他的异文又如:

周公既没,成王选拣分正东郊之人。(宋黄伦《尚书精义》卷四十五)

再看以下三例:

宜选建史官,以成晋书。(《晋书·桓温传》)

天生蒸黎而树之以君,选建明哲以左右之,当深思以救其弊。(《晋书·帝纪第六》)

陛下即政之初,盖尝选建英豪,任以政事。(《宋史·列传第一百八十八·道学三》)

以上三例中的“选建”当然不应理解为“选才建国”,而应该分别破读为“选拣史官”“选拣明哲”“选拣英豪”。《说文·糸部》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选,假借又为柬。”(“柬”即“拣”的古字,《慧琳音义》:“拣,《说文》作柬,分别简之也。”)《文字集略》:“拣,选也,亦择也。”“选拣”为同义连文,在方言中也有用例,《汉语方言大词典》:“选拣:选择,闽语。海南海口,琼山。”其用例再如:

边方未静,深藉人才,宜令徐泗团练使选拣召募官健三千人,赴邕管防戍。(《旧唐书·懿宗纪》)

可令于怀孟等处,选拣子弟俊秀者,举归教育,取作范模。(元杨果《许衡为怀孟教官制》)“选拣”既为同义复语,又写作同素异序的“拣选”,也是“挑选”“选择”之义,如:

三公明知二州之要,尤宜拣选。(汉蔡邕《幽冀二州刺史久缺疏》)

从臣才艺咸第一,拣选撰刻留山阿。(唐韩愈《石鼓歌》)

慢慢拣选一个佳婿与他,也完我做亲眷的心事。(《二刻拍案惊奇》卷七)二“选拣”又写作“选练”,这里“练”也是“拣”的借字。如:“士不选练,卒不服习,起居不精,动静不集。”(《汉书·晁错传》)《汉书注译》[3]把“士不选练”解释为“士兵不经过选拔训练”,是望文生训,误。这里“选练”和“服习”对文。《广韵·屋韵》:“服,习也。”《礼记·孔子闲居》:“何为其然也,君子之服之也,犹有五起焉。”郑玄注:“服,犹习也。”这里“服习”是同义连文,为“练习、训练”之义。与“服习”形成对文的“选练”也当是同义连文,且应该与“练习”义无涉(否则与“服习”义重复[4])。“选练”即是“选拣”,“练”读为“拣”,“士不选练,卒不服习”当译为“士兵不经过精挑细拣,也不是训练有素”。“练”“拣”是同从“柬”声的谐声字,“练”上古属来母元部,“拣”属见母元部,古来母和见母相近(甚至有人认为同属一纽[5]),因此,“练”“拣”古音相近;“拣”常假借作“练”,如:

王也者,非必坚甲利兵选卒练士也,非必隳人之城郭、杀人之士民也。(《吕氏春秋·爱类》)

于是弦桐练响,音容选和。(《文选·谢庄〈月赋〉》,李善注:“《埤苍》:‘练,择也。’练与拣音义同。”)

姐在田里练荸荠,练着一个大荸荠。(苏州吴方言《吴歌新集》)[6]

以上三例中,前两例“选”“练”对文,同义,“练”当读为“拣”;第三例吴方言“练荸荠”其实就是“拣荸荠”。再如以下二例:

练时日,侯有望。(《汉书·礼乐志》,颜师古注:“练,选也。”)

成王有知而选太公为师,周公为傅,此前有与计,而后有与虑也,是以封泰山而禅梁甫,朝诸侯而一天下,犹此观之,王左右不可不练也。(《大戴礼记·保傅》,孔广森补注:“练,择也。”王聘珍解诂:“练,与‘拣’音义同。”)

柬(拣)也可通作“练”,如郭店楚简《五行》简三九—四〇:“東(柬)之为言猷(犹)练也,大而晏者也。”《汉语大词典》“选练”条下训为“选拔训练”,并列有三条书证:

不如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绝灭百官之禄秩,损不急之枝官,以奉选练之士。(《韩非子·和氏》)

选练角材,欲其精也。(《吕氏春秋·简选》)

宜少抑外亲,选练左右,举有德行道术通明之士,充备天官。(《汉书·李寻传》)

但以上三条中的“选练”若释为“选拔训练”则不符文法,擀格难通,《汉语大词典》失之,“选练”亦当破读为“选拣”。

另外,《汉语大词典》“练简”条下释为“训练挑选”,“拣练”条下释为“挑选训练”,也是望文生训,误。“练简”“拣练”当为同义连文,其中的“练”亦当为“拣”的借字。《晋书·简文帝纪》:“太常职奉天地,兼掌宗庙,其为任也,可谓重矣。是以古今选建,未尝不妙简时望,兼之儒雅。”其中“妙简”是“选建”的同义变文,“简”“建”均应读为“拣”。

[1]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1536页。

[2]罗竹风主编:《汉语大词典》(缩印本),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7年版,第6442页。

[3]张烈:《汉书注译》,海口: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7年版。

[4]王彦坤:《〈汉书·晁错传〉通假字四则》,载《古汉语研究》2003年第4期。

[5]马建东:《甘谷方言与〈说文解字〉同声字说明的问题——古音见母、来母或同纽系列文章之二》,载《天水师范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

[6]许宝华:《汉语方言大词典》,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版,第3778页。贰语法修辞研究“为……(之)所……”句式的历时流变[1]《汉书·霍光传》中有“卫太子为江充所败”一句,马建忠(1898)认为此句“犹云卫太子为江充所败之人”(判断句),而杨树达(1995)却理解为“卫太子见败于江充”(被动句)。王力先生反对马氏的观点,可他又说:“但是,就发展的过程来说,我们应当承认有这么一个阶段。”[2]

王力先生所“承认”的“有这么一个阶段”,即最初的“为……(之)所……”结构是判断句式,正是被动式“为……(之)所……”的源头。本文试就这一渊源及其流变作一历时探讨。一“为……(之)所……”结构滥觞于战国末期。据王克仲(1980)对先秦《易经》《尚书》等21部典籍所作的穷尽性考察,共见“为……(之)所……”式11例[3],全部如下:(1)是王过举显于天下而为诸侯所议也。(《战国策·秦三》)(2)王徙东北,保于陈城,楚遂削弱,为秦所轻。于是白起又将兵来伐。(《战国策·秦四》)(3)申徒狄谏而不听,负石自投于河,为鱼鳖所食。(《庄子·盗跖》)(4)德若尧禹,世少知之;方术不用,为人所疑;其知至明,循道正行,足为纪纲。(《荀子·尧问》)(5)夫直议者,不为人所容。无所容则危身;非徒危身,又将危父。(《韩非子·外储说左下》)(6)敝鄙邑为大国所患。(《吕氏春秋·审应》)(7)凡国有三制:有制人者;有为人之所制者;有不能制人,人亦不能制者。(《管子·枢言》)(8)臣为王之所得鱼也。(《战国策·魏四》)(9)人为人之所欲,己为人之所恶,先陈何益?(《吕氏春秋·贵因》)(10)谋出乎不可用,事出乎不可同。此为先王之所舍也。(《吕氏春秋·处方》)(11)故乐之所由来者尚也,非独为一世之所造也。(《吕氏春秋·古乐》)

笔者又考察其他先秦典籍,得如下例:(12)然则率天下之百姓以从事于义,则我乃为天之所欲也。我为天之所欲,天亦为我所欲……然则率天下之百姓以从事于不义,则我乃为天之所不欲也。我为天之所不欲,天亦为我所不欲。(《墨子·天志上》)(13)曹人凶惧,为其所得者,棺而出之。(《左传·僖公三十年》)(14)不诛之则为乱,诛之则为人主所案据。(《晏子春秋·内篇问上》)

以上14例全部是判断式(或判断式主动句)。“为”是系词(或动词),“所V”是名词性词组。为什么可以这样分析呢?

首先看先秦的“为”字。先秦“为”字判断句早已见于《尚书》《诗经》及其他先秦典籍中。“为”是动词,本义是做,引申为系词的用法。[4]例如:(15)余为伯鯈,余尔祖也。(《左传·宣公三年》)(16)夫执舆者为谁?(《论语·微子》)(17)桀溺曰:“子为谁?”曰:“为仲由。”(《论语·微子》)

再看先秦的“所”字结构。在先秦,“所”字较常见的最早用法还是用作名词,表示处所的意义。如:(18)孔穿,公孙龙相与论于平原君所。(《吕氏春秋·淫辞》)(19)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论语·为政》)(20)君子所,其无逸。(《尚书·无逸》)

由表示处所义的名词“所”字参与构成的“所V”结构,由于受“所”字处所义和名词性功能的同化作用,从而就由动词转化成名词性结构,“所”字在结构上起着把动词或动词性词组转化成名词性词组的作用。由于受“所”字处所义影响,这种“所”字结构具有称代性,他所称代的是动作行为施加的对象。比如例(2)中的“所轻”就等于“所轻之国”。“所V”结构是一个名词性词组,在句中可以充当名词所能充当的任何成分。自然,做判断句后项也是其基本功能之一;同时,由于所字结构的称代性,其前面常有一个名词或代词来限定修饰它。如:(21)鱼,我所欲也。(《荀子·劝学》)(22)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论语·里仁》)(23)丘之所言,皆吾之所弃也。(《庄子·盗跖》)

正是由于先秦汉语中“为”字具有系词功能和“所V”具有称代性名词功能,二者结合成“为……(之)所……”式判断句自然就顺理成章了。但在上古,判断句一般不用系词,所以,先秦“为……(之)所……”句式用例很少是不足为怪的。

下面再来具体分析先秦的“为……(之)所……”结构。

例(7)到(12)中名词与“所”之间有“之”字,但这不影响“所”字结构的意义。相反,正是由于有了助词“之”字,加重了“为N(之)所V”式的称代性质,也提示我们应把它们理解为判断句式。如例(11),前句是典型的“A者,B”式判断句,后面以“为N(之)所V”式对举,显然,“为一世之所造”是对“乐之所由来者”的指称;以“也”字煞尾,加重了其判断语气;助词“之”置于“所造”之前,更是强调了“所”字结构的名词性功能。

再看例(1)至例(6)和例(13)(14)。例(1)中,“是”为主语,以“也”字煞句,是上古判断句的基本形式。例(5)(13)为“A者,B”式判断句。例(2)(3)(4)(6)(14)中的“所V”结构也都是名词性词组,分别等于“所轻之国”“所食之物”“所疑之人”“所患之邑”“所案据之对象”。有些学者误认为例(1)至例(6)是被动式。如果他们是被动式,“所”字必为完全虚化的被动式标记,但先秦时“所V”结构的名词性功能刚由“所”字处所义引申而来,“这种用法的‘所’字可以看作名词化标记”[5],充其量也只是一种“半虚化”。语言发展的渐变规律也决定了先秦时“所”字不可能那么快就完全虚化为被动式标记。因此,例(1)至例(6)只能是判断句式。[其中例(5)为判断式主动句,“为”是动词]二

语言内部是一个系统,任何一个语言现象的产生、发展和消亡都要受到系统内部其他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判断句式“为……(之)所……”也不例外。在上古时期,“为”字除了作系词外,它的一个更为常见的用法是可以引出施动者,表示被动。如:(24)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丧事不敢不勉,不为酒困,何有于我哉?(《论语·子罕》)(25)夫尧畜畜然仁,吾恐其为天下笑。(《庄子·徐无鬼》)(26)今有构木钻燧于夏后氏之世者,必为鲧禹笑矣。(《韩非子·五蠹》)

这种“为”字被动式是先秦被动式的主要形式之一。

王力先生指出:“‘为……所……’式是由先秦的被动式‘为’字句发展出来的。”[6]具体来讲,被动式“为N(之)所V”是受“为”字被动句类化而来。判断式“为……(之)所……”受到了“为”字被动式的排挤和吞噬,在这种语言生存竞争中,“为N(之)所V”判断句处于弱势地位,“为”字被动式处于强势地位。时至汉代,这种类化终于起了作用,爆发性地出现了大量的“为……(之)所……”句式,仅《史记》一书就出现了80余例。而其中很多已经是地道的被动式了。如:(27)江西皆反,此亦天亡秦之时也。吾闻先即制人,后则为人所制。(《史记·项羽本纪》)(28)王建禽于秦……(王建)为秦所禽,不亦宜乎?(《盐铁论·论儒》)(29)(晋)救郑,为楚所败河上。(《史记·十二诸侯年表》)(30)汉王追楚,为项籍所败固陵。(《史记·魏豹彭越列传》)

以上各例显然并非指称主语成了什么,而只能是陈述主语怎么样,他们均为被动式。例(27)中,“先即制人”为主动式,和“后则为人所制”并举,“为人所制”只能理解为被动式。例(28)“于”字被动式和“为秦所禽”互文。例(29)(30)在“为……(之)所……”后带了处所状语,如是判断句,则不可能带处所状语。

判断句中的“为”受到表被动的“为”的类化,那么,类化规律为什么会起作用呢?

首先,“为”字能引出施动者,表被动义,这在先秦汉语中处于强势地位,根据唐钰明(1987)统计,在先秦主要典籍中,“为”字被动式占所有被动式的24%,仅次于介词“于”(占58%)。[7]这种语言强势才是类化得以实现的最根本原因。

其次,如果系词“为”被类化成表被动的“为”,惟有表被动之“为”和后面“所”字功能相容,这种类化才能成功。但是,“先秦的‘所’字有两重性质:一方面,它具有代词性;另一方面,它所接触的一般是外动词。外动词后面往往不再带宾语,而被动式的动词也必须是一个外动词,它的后面也不能带宾语,这样,被动式‘为’字句在被动词前面插入一个‘所’不是偶然的,而是一种类化的结果。”[8]既然二者能够相容,这就为这种类化提供了语法基础。

再次,语言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这种发展变化又是朝着表达的精确化方向发展的。上古无标志被动句向有标志被动句发展就体现了这一方向。有标志被动句中的“于”“见”等各种标志就是语言学中所说的“羡余现象”。[9]羡余现象是语言的精确化所必须的。被动式“为N(之)所V”由“为”字被动式类化而来,但和“为”字句相比较,其在动词前加上了羡余词“所”,此时“所”已完全虚化,在结构上起连接和标志作用,从而加强了被动语气。羡余词“所”促进了被动式的精确化和标志化;同时,这种精确化也必须符合言语使用的经济原则。被动式“为……(之)所……”用“为”字引出行为的主动者,“所V”结构表达主语的遭受义,而且还可以在动词后加上补语或状语(如“所击破”“所败河上”等),因此可以包括被动式的所有要素,符合语言表达的经济原则。正是由于被动式“为N(之)所V”符合语言发展的经济原则和精确化规律,其才得以在语言竞争中脱颖而出。《汉书·霍光传》中的“卫太子为江充所败”,马建忠认为是判断句,而杨树达认为是被动句。这种争论充分证实确有这样一个类化阶段,也说明汉代恰好处于这种类化的“临界点”。两汉时期像此类有争议的例子还有很多,如:(31)周幽王为犬戎所杀。(《史记·管蔡世家》)(32)赵王武臣为其将所杀。(《汉书·高帝纪》)(33)[足下]乃为上将,将兵留此,为大臣诸侯所疑。(《史记·吕太后本纪》)

如例(31)可理解为“周幽王被犬戎所杀”,也可理解为“周幽王是犬戎所杀之人”。

语言的发展是一个渐变的过程,因此,这种类化不可能一蹴而就。两汉时仍有部分“为……(之)所……”式未被类化,依然是判断句式。如:(34)梁父即楚将项燕,为秦将王翦所戮者也。(《史记·项羽本纪》)(35)故诫之曰“臣不作福”者,勿使行财币,厚赏赐,以立声誉,为四方所归也。(《史记·三王世家》)(36)夏则为大暑之所暴炙,冬则为风寒之所匽堰薄。(《汉书·王吉传》)

如例(35),“为四方所归也”只能理解为“为四方所归之人”,否则文义不通。

两汉时期“为……(之)所……”式是作为判断句和被动句二式并存的,但此时的判断式已是凤毛麟角了,这些判断式就是证明这个类化过程的“活化石”。三

据唐钰明(1987)统计,在《史记》等8种西汉主要典籍中,“为……(之)所……”式(当然,其中有些还不能理解为被动式——笔者)共出现89例,其他被动式有310例;时至东汉,在《汉书》等5种典籍中,“为……(之)所……”式(其中有些也不能理解为被动式——笔者)共297例,其他被动式302例;而在六朝《三国志》等11部典籍中,“为……(之)所……”式共有1 868例[10]占六朝全部被动式的55%,成为该时期被动式的主要形式。

汉末及其以降,大量的“为……(之)所……”式带了补语或状语,标志着这种类化的最终完成。如:(37)赵军为秦所坑于长平之下。(《论衡·辨祟》)(38)颎军为羌所围数重。(《后汉书·方术列传》)(39)亮与徐庶并从,为曹公所追破。(《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

起初“为……(之)所……”被动式还比较松散,但这种结构在频繁地使用中逐渐形式化,从而凝固成型,成为典型的被动结构。但其语法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为”变成了介词,相当于介词“被”;“(之)所”完全虚化成被动标记;“所V”结构由体词性成分转化成谓词性成分,整个“为……(之)所……”结构也由动宾式变成偏正式了。

被动式“为……(之)所……”有以下四种结构形式:

1.基本式。即:为+施事+(之)所+外动词。例如:(40)范雎为须贾所谗。(《论衡·变动篇》)(41)常为多人之所抖擞。(《菩萨本缘经·毗罗摩品》)

基本式构成被动式“为……(之)所……”式的主体,它们占该式的绝大多数。

2.加强式。即:为+施事+(之)所见+外动词。例如:(42)壶年九岁,为先母弟表所见孤背。(《晋书·卞壶传》)(43)孤始举孝廉,年少,自以本非岩穴知名之士,恐为海内人之所见凡愚。(裴注《三国志·魏书·武帝纪》)

这种句式显然是在“为……(之)所……”式和被动式“为……见……”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两种句式中的“(之)所”和“见”都表被动,二者同义连用,起着加强被动语气的作用。这种句式始见于东汉初,到隋唐时被淘汰。

3.复杂式。这种被动式在基本式或加强式的基础上,外动词带上了宾语、补语或状语。

A:带补语,例如:(44)诏敕未到,奕军为惇所破;赟为流矢所中死。(裴注《三国志·魏书·明帝纪》)(45)臣门宗二百余口,为孟德所诛略尽。(《三国志·蜀书·马超》)

B:带状语,例如:(46)汉下广吏,吏当广所失亡多,为虏所生得,当斩,赎为庶人。(《史记·李将军列传》)(47)中书监刘放、侍中中书令孙资久专权宠,为朗等素所不善。(《三国志·魏书·明帝纪》)

C:带宾语,例如:(48)吏出,不敢舍邮亭,食于道旁,乌攫其肉。后日,吏还,谒见,迎劳之,曰:“甚苦,食于道旁,乃为乌所盗肉。”(《汉书·黄霸传》)(49)骞曰:“为汉氏月氏,而为匈奴所闭道。”(《史记·大宛列传》)

4.变式。这种句式的结构为:为+所+外动词。“为”后省略了动作的施动者。例如:(50)请以剑舞,因击沛公於坐,杀之。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史记·项羽本纪》)(51)刘庆孙在太傅府,于时人士多为所构。(《世说新语·雅量》)

这种变式句始见于《史记》(有3例),绝迹于清代。四

六朝以后,“为……(之)所……”式在被动式中的主导格局被打破,代之而起的是“被”字被动句。据唐钰明(1988)对李白诗、杜甫诗、白居易诗、唐代禅宗语录、《敦煌变文集》、《祖堂集》等唐代白话、半白话资料的统计,共见428例被动式,其中“被”字被动句371例,占全部被动式的87%,说明在唐代“被”字被动句已取代了“为……(之)所……”式,成为该时期占绝对优势的被动式。“被”字被动句为什么能取代“为……(之)所……”式的主导地位呢?

首先,一种新的语言要素要取代一种旧的语言要素,说明它具有不同于旧的语言要素的新质。由于“为……(之)所……”中的“为”字意义复杂,用法多样(可作动词、系词、介词、连词、助词、副词),为了避免歧义,其在表被动时必须用“所”来作被动标记。即便如此,还会出现本文开头部分所指出的马、杨之争。而“被”字被动句来源于“被”字的“蒙受”义,用“被”标志被动单纯而清晰,不会引起任何歧义,也不需要其他任何标志,符合语言发展的经济原则。

其次,由于人类思维的不断严密和社会生活内容的日益丰富,随之也产生了多样、复杂且严密的表达需要。因此,大约从宋代开始,出现了被动式动词的补语、状语的复杂化,甚至出现了“被”字句、动补式和处置式相结合的新类型。例如:(52)仁本是恻隐温厚底物事,却被他门说得抬虚打脸、瞠眉弩眼。(《朱子语类》卷六)(53)忽一日学士被宰相王荆公寻件风流罪过,把学士奏贬黄州安置去了。(《清平山堂话本·五戒禅师私红莲记》)

例(52)出现了复杂补语,例(53)出现了“被”字句和处置式相结合。由于“为……(之)所……”式受被动标志“(之)所”的制约,这些复杂句式的表达对“为……(之)所……”式来说是无能为力的。“被”字式的兴起正是适应这一表达需要的必然。

六朝时,“为……(之)所……”式还受到当时兴起的“被”字句的类化,产生了“被……(之)所……”式,这种句式在隋唐后较为多见。例如:(54)若不志道法之玄,心都被符所损。(《敦煌变文集·叶净能诗》)(55)处于生,不被生之所留。(《古尊宿语录·大鉴下三世》)[11]

该种句式仍活在现代汉语书面语中。“被”字被动句在唐宋时期只是取代了“为……(之)所……”式的主导地位,“为……(之)所……”式并没有消失,例如:(56)月为地所碍,其黑晕亦犹是耳。(《朱子语类》卷二)(57)使我之法能运乎天,而不为天之所运。(《朱子语类》卷二)(58)陆大夫为乱兵所害,阳谏议左迁道州。(《白居易〈寄唐生〉》)

元明清时期,“被”字句在被动句中的绝对优势得到进一步加强,但“为……所……”式在各种典籍中也有所见。(按:此时“为…之所…”式已经消亡)例如:(59)急挥刀死战三十余合,人困马乏,为乱军所杀。(《三国演义》第一一二回)(60)此皆为他人所逼故也,朕岂敢兴此心?(《三国演义》第一○九回)(61)今之人,贫者日为衣食所累,富者又怀不足之心。(《红楼梦》第一回)《三国演义》中“为……所……”式共出现62例(元明清时期出现该式最多的一部典籍),而“被”字句共出现542例;《红楼梦》中“为……所……”式共见5例,而“被”字句214见。所以,仅从数量上来看,“为……所……”式是不能和“被”字句相提并论的。五

现代汉语中,“被”字句仍是被动式的基本形式。“为……所……”式在口语中已基本消失,但在现代汉语书面语中仍有所使用,如:(62)他的性格,在我的眼里和心里是伟大的,虽然他的姓名并不为许多人所知道。(鲁迅《藤野先生》)(63)小孩子来交给弟子,说他是我教一个大对头带上山来的,为赵师叔所擒。(金庸《神雕侠侣》第四回)(64)许多自然科学理论之所以被称为真理,不但在于自然科学家们创立这些学说的时候,而且在于为尔后的科学实践所证实的时候。(毛泽东《实践论》)(65)如火的桃花在星子的脑海中为一片空白所替代。(方方《桃花灿烂》)

以上4例中的“为……所……”式均表示被动。但在现代汉语中用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