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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8 1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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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弗朗索瓦丝·萨冈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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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冈作品系列:孤独的池塘

萨冈作品系列:孤独的池塘试读:

丝绸般的眼睛

杰罗姆·贝尔蒂埃把车开得飞快,他美丽的妻子莫妮卡不得不想尽办法分散自己的注意力,才能不那么提心吊胆。这个周末,他们要去狩猎羚羊,是这事儿令杰罗姆雀跃不已。他热爱狩猎、娇妻、乡野,乃至将要去接的朋友们:斯坦尼斯拉·博安和他的女伴(自从离婚以来,他基本上每半个月换一个女伴)。“希望他们准时,”杰罗姆说,“你觉得这次他会带个什么样的姑娘来?”

莫妮卡疲倦地笑笑。“你问我,我怎么会知道?希望这次是个运动型,跟你们打猎可不轻松,对吧?”

他大力点头。“相当辛苦。我不明白,斯坦尼斯拉为什么还这么注重打扮,他这个年纪,总之,我们这个年纪……这会儿,要是他还没准备好,我们就要错过飞机了。”“你从不错过任何事。”她说着,笑了起来。

杰罗姆·贝尔蒂埃瞥了妻子一眼,再一次弄不懂她的言下之意。他是一个性感、忠贞、沉静的男人。他完全明白自己的吸引力,但自从三十岁那年他们结婚以来,他就向这个女人——他唯一爱过的女人——承诺了一份最惬意、最安心的生活。可是,有时候,他也会问自己,在这份平静背后,在美丽的妻子静谧幽深的眼睛背后,到底是什么。“你想说什么?”他问。“我是说,你从来不错过任何事:你的生意,你的生活,你的飞机。所以我想,你也不会错过那只羚羊。”“但愿如此,”他接上话头,“我可不想从猎场上空手而归,不过,羚羊是最难追捕的动物。”

他们在拉斯帕丽大街上的一所房子前停下来,杰罗姆连按了三次喇叭后,一扇窗开了,一个男人出现在窗前,做出夸张的欢迎手势。杰罗姆探出头大喊:“下来,老兄。我们要误飞机了。”

窗户关上了,两分钟后,斯坦尼斯拉·博安和女伴走出门廊。

不同于杰罗姆的坚定、沉稳和果决,斯坦尼斯拉·博安身材颀长,肢体柔韧,脚步轻飘。而那个金发姑娘年轻漂亮又单纯,一看就是典型的周末女郎。他们一骨碌地钻进汽车后座,斯坦尼斯拉开始介绍:“莫妮卡,亲爱的,我向你们介绍贝蒂。贝蒂,这是莫妮卡和她的先生,著名建筑师贝尔蒂埃。从现在开始,你得听他指挥。这里是他掌舵。”

大家客气地笑了笑,莫妮卡友好地与这个贝蒂握了握手。汽车向鲁瓦西机场的方向开去。斯坦尼斯拉把身体前倾,用有点尖厉的声音问:“出去玩高兴吗,你们两个?”

不等回答,他又转向女伴,对她微微一笑。他是那种迷死人不偿命的类型,有一点浪,有一点花,有一点坏。贝蒂显然为之倾倒,一味冲他笑。“知道吗,”他扯着嗓门说,“我跟这个男人认识了二十年。我们在一起上学。杰罗姆总是拿一等奖学金,我们课间打架的时候,他的拳头又最厉害,而且通常是为了保护我,因为我从那时起就招人恨。”

然后,他开始说莫妮卡:“我认识她十三年了。亲爱的,你看看,这是多么幸福的一对。”

在前排,杰罗姆和莫妮卡似乎都没有在听。只是,不约而同地,有淡淡的微笑浮上他们的嘴角。“我离婚那会儿,”斯坦尼斯拉继续说,“特别伤心,全靠他们安慰我。”

此时,汽车正飞快地行驶在北方高速公路上,年轻的贝蒂不得不喊着发问:“为什么伤心?是你的妻子不再爱你了?”“不是!”斯坦尼斯拉回喊道,“是我不再爱她了。相信我,作为一个绅士,这可是骇人听闻的事。”

他把身子向后一仰,大笑起来。

然后,是鲁瓦西机场,地狱般的鲁瓦西。他们无比钦佩地看着杰罗姆高效率地换登机牌,登记行李,处理一切。三个人这么看着他,两位女士理所当然地享受着被男人照顾的感觉,而斯坦尼斯拉则因无所事事而略失面子。然后,是通道、传送带,人们在玻璃镜面下鱼贯而入,成双成对地,像被冻住一样纹丝不动,这个时代的中产阶级千篇一律的面孔。然后,在飞机上了。他们坐头等舱,一前一后。莫妮卡一直望着舷窗外的浮云,手中的杂志一页也没有翻看。杰罗姆起身离开,斯坦尼斯拉却突然凑近她,似乎要伸手指给她看窗外的什么东西,声音却在说:“我想要你,你知道,想想办法,我不知道什么时间可以,但这个周末,我想要你。”

她眨了眨眼睛,没有回答。“告诉我你也想。”他继续说,始终微笑着。

她转过脸,认真地看着他。可还没等她开口说些什么,飞机广播开始播音了:“我们将在慕尼黑降落,请回到您的座位,系好安全带,停止吸烟,谢谢合作。”他们对视了片刻,像是敌人,又像是恋人,他只好无奈地笑笑,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杰罗姆回来了,在她身旁坐下。

大雨倾盆。他们租了一辆车,前往猎场木屋。当然,开车的是杰罗姆。上车前,莫妮卡做了个很贴心的举动,问那个叫贝蒂的女孩怕不怕晕车。贝蒂为此受宠若惊,连忙点头,于是就坐到了前排,杰罗姆的旁边。

一路上,杰罗姆的心情特别愉快。路面上铺满了落叶,下着雨,而且起雾了,他不得不集中注意力开车。变幻的车灯,挡风玻璃的刮水器和马达的噪声,在他与其他人之间,竖起了一堵无形的墙。但他并不介意。像往常那样,他感觉到责任,他像一个领航员一样,要带领这艘小小太空船的成员们驶向猎场木屋。他的车行驶着,加速、减速,载着四个生命,其中的他,一如既往地确保着所有人的安全。弯道非常难开,并且夜幕已经深沉。公路沿着峭壁延伸,被落叶松、冷杉和湍流包围。杰罗姆深吸一口窗外的空气,空气中,是属于秋天的所有气息。也许是因为这些弯道,斯坦尼斯拉和莫妮卡都没有再说话。杰罗姆突然转过头对他们说:“你们没睡着吗?贝蒂都在打鼾了。”

斯坦尼斯拉笑了笑:“不,我们没睡;我们在看,我们在看夜色。”“想不想来点音乐?”

他打开收音机,顿时,卡巴耶极具穿透力的声音充盈了整辆车,她在唱的是《托斯卡》。突如其来地,杰罗姆感到一阵热泪涌上眼眶,他下意识地启动挡风玻璃上的刮水器,才得以确认,并不是秋天的雾气模糊了他的视线。忽然间,他对自己说:“我爱这个季节,爱这块土地,爱这条路,爱这辆车,特别是,我爱坐在我身后的这个棕发女人,我的女人。跟我一样,她听到这个女人的歌声,也会感受到同样的快乐。”

杰罗姆很少倾诉。他的话很少,更多的时候,他只是自言自语。人家说,他是一个简单的甚至有些粗粝的男人。但突然地,此时此刻,他涌起一股冲动,想要停下车,走出去,打开后座车门,把他的妻子拥在怀中。而且,不管看起来多么傻,都要跟她说,他爱她。歌声越来越高,乐队随之奏起,仿佛被她的声音所牵引,所汇聚。杰罗姆不由自主地感到一阵迷狂——这个词从来都离他很遥远——他调整后视镜,瞥一眼他的妻子。他想要看看她,就像平常听音乐会时,看到她静若处子、屏息凝神的样子。可是他一不小心,把小小的镜片压得太低,镜子里照出的,是斯坦尼斯拉瘦长的手,按在莫妮卡的手上,掌心相扣。他立刻把镜子抬起,而音乐,仿佛随即变成了一个疯女人支离破碎的鬼哭狼嚎。有那么一刹那,他不再分得清公路、落叶松和前面的拐弯。但是,很快地,作为一个行动派,他及时调整了倾斜的方向盘,稍稍减速,并且在同一时刻默默决定,他要坐在他身后的这个男人,这个金发碧眼、和他的妻子隐匿在夜色当中的男人,一句话,他要这个男人明天就死,而且是由他亲手了结。然而,这个男人注意到了他直勾勾的目光,这张此刻令杰罗姆心生憎恶的童年挚友的脸,很快地凑近他:“喂,”斯坦尼斯拉说,“你在做梦?”“没呢,”他答,“在听《托斯卡》。”“《托斯卡》,”斯坦尼斯拉饶有兴致地接过话头,“唱到哪里了?”“斯卡皮亚男爵出于嫉妒,决定杀掉卡瓦拉多希。”“他是对的,”斯坦尼斯拉笑嘻嘻地说,“不然他也没别的选择了。”

说着,他向后一靠,和莫妮卡肩挨着肩。就在此刻,杰罗姆深深地松了一口气。收音机里激昂的合唱声渐渐平息下去,他微笑了起来。

是的,没有别的选择了。

这是一座很大的猎场木屋,由桦树木建成,有横梁、兽皮地毯和壁炉,墙上还挂着猎物被制成标本的美丽头颅。多美妙的地方!他突然觉得一切都是那么滑稽。他叫醒贝蒂,卸下行李,点燃炉火,再让守门人去为他们准备食物。他们愉快地共进晚餐,一边还听着——这是斯坦尼斯拉心血来潮的主意——老唱机里的美国民谣。现在,他们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他和莫妮卡的房间。她在浴室更衣,而他坐在床脚,喝着一整瓶威廉明娜。

在他心里,有某种东西凝固了,隐隐作痛,无可挽回。他知道他不可能去问她:“这是真的吗?谁?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为什么?要怎么结束?”事实上,他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跟妻子交流了。他带着她四处去玩,他养着她,跟她做爱,但他不再与她交流。他模模糊糊地觉得,这些问题,尽管那么明确,却只会显得他冒昧、唐突、过时,甚至粗鲁。

他专注地喝着酒,没有缘由,亦没有失望。他喝酒只是为了让自己平静。他是个不需要安眠药,也不需要毒品的男人。他什么都不需要,他只是个“简单的男人”,他这么想着,带着苦涩,还有些自嘲。

莫妮卡回到卧室,她的长发总是那么黑亮,颧骨高高的,眼睛始终那么平静。她自然地把手放在他的头上,这个习惯性的动作,带着征服与权力的意味。而他,也丝毫没有退避。“你看上去有些累了,”她说,“马上去睡吧。明天打猎,你们很早就要出发。”

仔细想想,其实很有意思。她从不参加狩猎,从不愿跟他们一起出发。她声称枪声令她害怕,声称狂躁的猎犬令她心神不宁,总之,她不喜欢打猎。他从未追问过,究竟是为什么莫妮卡不愿意跟他们去。而事实上,她既不畏惧疲劳,也不畏惧远行,她从来都无所畏惧。“很有意思,”他的声音忽然黏稠起来,“很有意思,你从来不去狩猎。”

她笑了。“十年之后,你开始吃惊?”“总不算迟吧。”他笨拙地说。让他自己吃惊的是,他居然突然脸红了。“迟了呀,”她伸展四肢,打着哈欠说,“迟了,已经太迟了。你知道吗,我很喜欢野生动物,我觉得它们比我们,更高贵。”“更高贵?”他问。

她笑笑,熄灭她那边的床头灯。“哎!”她说,“当我没说。你怎么还不睡啊?”

他听话了,脱掉羊毛衫和鞋子,直挺挺往床上一倒。“懒虫!”她说着,越过他的身子,伸手关了他那边的床头灯。

他听着,倾听着静默。她的呼吸平稳,要睡着了。“你没注意到吗?”他开了口,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就像小孩子一样迟疑和不安,“你没注意到她唱得很棒吗?我是说卡巴耶,她的《托斯卡》。”“有啊,”她说,“相当精彩。怎么了?”

一阵短暂的沉默后,她笑了,她总是这样笑,低沉、轻柔、自然。“歌剧令你浪漫起来,或者是因为秋天,或者,两者皆有。”

他俯下身,摸索着留在地上的那瓶威廉明娜。酒精既冰凉,又灼热,没有气味。“我可以转向她,”他想着,“把她抱在怀里,为所欲为。”潜藏在身体内的那个孩子气的、脆弱而需要抚慰的他,向她伸出了手。他触到她的肩,而她,熟稔地扭过头,用唇在他的手上吻了一口。“睡吧,”她说,“很晚了。我累极了。你再不睡,明天也会没力气的。睡吧,杰罗姆。”

于是,他收回他的手,翻过身去。体内那个慌乱的孩子消失了,他又重新变成一个四十岁的男人,在黑暗中,灌饱了冰凉的威廉明娜,正小心翼翼、仔仔细细地思量,要怎样瞄准,怎样扣动扳机,怎样在火药和枪声中,消灭一个生命,一个危险的、金发的、名叫斯坦尼斯拉的陌生人。

早上十点钟。天气晴朗,晴朗得可怕。他们已经在树林中穿行了三个小时。猎场看守人为他们定位到一只非常漂亮的比利牛斯岩羚羊,杰罗姆已经两次在望远镜中看见过它,但今天,他的猎物不是它。他的猎物有着金色的头发和黄褐色的皮衣,他的猎物异乎寻常地难以猎杀。他已经两次失去机会。第一次,对方从矮树丛后面一跃而起,以为自己发现了羚羊。第二次,贝蒂那一头金发的脑袋挡在了黑得锃亮的枪口和他的猎物之间。而现在,此时此地,他的猎物就在眼前。斯坦尼斯拉·博安站在那里,就在林中的一片空地中央。他把猎枪夹在双脚间,单腿撑地,望着蓝色的天空和秋天的树木,感受到无可名状的幸福。杰罗姆的手指已经压在了扳机上。他眼前的这个身影即将陨灭,他那头稀松脆弱的金发再也不会枕在莫妮卡的手中,这副青春不再的肉身将要经受五十多枚猎用子弹的轰击。突然地,斯坦尼斯拉以一种出人意料的姿势,寂寞的姿势,向天空伸出双臂;他伸展四肢,任由猎枪滑落在地,看上去是那么幸福、忘我。

杰罗姆怒火中烧,射了一枪。斯坦尼斯拉惊跳起来,环顾周围,似乎更多是诧异,而非恐惧。杰罗姆放下手,实实在在地确认它并没有发抖,但却气愤地发现,他忘了更换瞄准器。他在两百米外射击,用的却是打鸟的瞄准器,也就是说,射程只有五十米。他调整射程,重新瞄准。猎场看守人的声音却突然打乱了他,令他吓了一跳。“您看到什么了吗,贝尔蒂埃先生?”“我想我看到了一只山鹑。”杰罗姆转过身,回答道。“不该开枪。”猎场看守人说,“如果您想要羚羊,就不能发出声响。我知道它往哪里去了,我还知道我们可以在哪里把它捕获,现在不应该惊吓它。”“请您原谅,”杰罗姆怔怔地说,“我再也不胡乱开枪了。”

然后他扛起枪,跟在老猎手的后面。

很奇怪的,他心里既气愤,又觉得有趣。他确凿无疑地知道,在今天日落之前,他一定会杀了斯坦尼斯拉,不过,竟然要尝试那么多次却没有得手,又让他不由感到可笑。

两个小时之后,他迷路了。而且,他们都迷了路,羚羊太机灵,猎场太大,而猎场引导员又太少了。不断地追踪着既定猎物之外的猎物,他最后却还是误打误撞地独自遇上了前者,当然,它和他距离很远,非常远。它立在悬崖上,逆着光,纹丝不动。杰罗姆本能地摸出他的望远镜。他在此刻感到惶恐,他很疲倦,气喘吁吁,他老了,他已经四十岁,他爱的女人不再爱他。这个念头令他眼前骤然一黑。他重新调整了望远镜,近距离地观察羚羊,近得仿佛可以触摸到它一样。它有着米色和黄色相间的皮毛,神情不安却倨傲,它时而望向山谷下的敌人,时而望向高山,它似乎以这样的生死决战为乐。它的身上,交织着惶惑、脆弱和无懈可击的坚强。它的存在,似乎是为了证明纯真、灵敏和逃亡的魅力。它很美。它比杰罗姆曾经狩猎过的任何猎物都要美。“晚一点,”杰罗姆自言自语道,“晚一点我会杀了那家伙(他甚至已经想不起他的名字)。但是你,你,我亲爱的朋友,我要你。”

于是,他开始攀爬峭壁上的小径,向它靠近。

山谷里,猎队走散了。可以听到犬吠声时而在左,时而在右,此起彼伏的哨声也渐渐远去,杰罗姆感觉自己仿佛离开了那个令人厌倦的肮脏世界,返璞归真。

尽管有阳光,但天还是很冷。当他再举起望远镜的时候,羚羊还在那里。它似乎看到了他,然后,它迈着小步,隐没在树林中。杰罗姆在半个小时后到达了树林。他沿着它的踪迹直到一条峡谷,在那里,羚羊再次在等着他。偌大的猎场中只有他和它。杰罗姆的心脏剧烈地跳动着,几乎要呕吐出来。他席地坐了坐,又再度起身。接着,他又停下来吃点东西,随身的挎包里有面包和火腿。而羚羊在等待他,至少,他是这样认为的。已经到了下午四点,他已经超出了猎场的边界,也超出了体力的边界,但羚羊一直在他的前面,温柔而不可捉摸,透过他的望远镜,他始终可以感受到它的美,无法抗拒,可望而不可即,但一直在那里。

此时的杰罗姆已经非常疲惫,八个小时下来,他已经不再分得清他是在追捕,还是在跟随这只奇特的猎物。他开始大声自言自语。他为这只羚羊赐名“莫妮卡”,一边徒步,一边跌倒,一边用最粗鲁的话咒骂,他时常说:“看在上帝的分上,莫妮卡,别走得那么快!”这时,他在一片水潭前踟蹰了,然后,他平静地走向它,把猎枪高高举过头顶,举过一人高度的水面。他知道,在这样的时候,作为一个猎人,他这样做是危险而愚蠢的。当他感到脚下一滑的时候,他没有挣扎。他向后仰去,听任潭水漫过他的脖颈、他的嘴巴、他的鼻子,他几乎窒息。一种美妙的欢愉盈满全身,一种令他陌生的、无拘无束的喜悦。“我这是在自杀。”他想起来。身体内那个沉静的男人又出现了,他重新恢复了平衡,慌乱而颤抖着让自己爬出了这个倒霉的水潭。这让他想起了某个东西,但那是什么呢?他开始大声说起来:“好像是在听卡巴耶的时候,我就觉得我要死了,我几乎死了。就像那一次,你记得吗?我第一次对你说我爱你。我们在你家里,你走到我的跟前,你记得吗?那时我们第一次做爱。我是那么害怕和你同床共枕,却又是那么渴望,当时我觉得自己就要死了。”

他从随身挎包里摸出酒壶。挎包里塞满了子弹,全都浸了水,报废了。他对着瓶口喝了很长时间,然后再次拿起望远镜。在稍远一些的地方,羚羊——莫妮卡——情人(他已经不知道他的名字)仍然在那里等待他。感谢上帝,他还剩下两枚干燥的子弹,在他的枪管里。

接近五点,太阳已经西斜,这是巴伐利亚的秋日。当杰罗姆踏入最后的斜谷时,牙齿已经冷得咯咯作响。他累得倒下了,躺在夕阳下。莫妮卡来到他的身旁坐下,他又开始了他的独白:“你记得吗?每一次,每次我们一吵架,你就要离开我。我记得,大约是我们结婚前十天吧,那时在你父母家,我躺在草坪上,天气很糟,我很伤心。我闭上了眼睛。现在,我记得非常清楚,那时我忽然感觉到阳光的温度落在我的眼皮上,那天实在是如有神助,因为之前的天气一直都非常恶劣。而当我因为阳光而睁开眼睛的时候,我看到你就坐在那里,跪在我的身旁,你看着我,微笑着。”“呵,是的,”她说,“我记得很清楚。那次你很可恶,我真的生气了。事后,我去找你。当我看见你的时候,你正躺在草地上赌气,那情景实在让我想笑,有种拥抱你的冲动。”

说到这,她忽然消失了,杰罗姆揉揉眼睛,站起身来。斜谷尽处是异常陡峭的崖壁,几乎是垂直的,而羚羊就一动不动地立在悬崖前。杰罗姆得到了他的猎物。这是他应得的。他这辈子从来没有花上十个小时追逐过哪个猎物。他在斜谷口停下来,筋疲力尽,重新端起猎枪。他稍稍抬起右手,等待着。羚羊注视着他,仅仅离他二十米之遥。它始终是那么美丽,毛皮有一点汗湿,眼睛是蓝黄色的,那是丝绸般的眼睛,在此刻的阳光下,一切都静止了。

杰罗姆瞄准了目标,而羚羊却突然做了个愚蠢的举动:它转过身,几乎是第十次尝试着跃上狭谷,但也第十次打滑,猝然失去了平衡。尽管仍然优雅,却已经动弹不得,颤抖着,无可挽回地,置身在杰罗姆的枪口之下。

杰罗姆也不知道,自己是为了什么,是在什么时刻,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决定不杀死这只羚羊。也许是因为它绝望而笨拙的努力,也许是因为它单纯的美丽,也许是因为那双睥睨他的眼睛中,那份孤傲和平静。不过,杰罗姆从未追究为什么。

他转身踏上来时那条陌生的小路,去赴狩猎者的约定。当他到达的时候,他发现所有的人都失魂落魄,他们四处寻找他,包括那个年轻的猎场看守人。他知道,他感觉到了。然而,当他们一齐询问他羚羊在哪里,他是在哪里放了它——因为当他回到驻地,颓然倒在门前的时候,他整个人已经疲惫得失去了意识——他无法回答。

斯坦尼斯拉给他送上白兰地,而他的妻子坐在床边,在他身旁,握着他的手。她脸色惨白。他问她这是怎么了,她回答说一直在为他担心。令他自己都吃惊的是,他一下子就相信了她的话。“你担心我会死,”他问,“担心我跌下悬崖?”

她没有回答,只是点头。忽然,她俯下身子,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生平第一次,她在外人面前扑向他。斯塔尼斯拉正拿着另一杯白兰地走来,看到这一幕,如遭雷击:这个女人的黑发枕在这个奄奄一息的男人肩上,她轻声呜咽,这是如释重负的哭泣。突然,斯坦尼斯拉将白兰地扔进壁炉。“告诉我,”他的声音变得尖锐,“羚羊呢?你甚至没办法背回你的猎物,你!我们的铁人?”

然而,令他震惊不已的是,在熊熊的炉火前,在贝蒂愕然的目光下,杰罗姆·贝尔蒂埃用微弱的声音回答他:“不是这样。我没有勇气射杀它。”

莫妮卡顿时抬起头,两个人互相注视着对方。她缓缓地抬起手,用指尖抚摸他的脸庞。“你知道,”她说(这个时候,整个世界仿佛只剩下他俩),“你知道,即便你杀了它……”

就这样,其他人似乎都消失了,他重新把她拥入怀中,壁炉中的火愈烧愈旺。

小情郎

他走在她身边,走在雨后铺满落叶的林荫道上,时不时伸手扶她,帮她避开小水洼。他微笑着,笑容无邪。她想,对任何一个年轻男人来说,在默东的林间漫步,应该都是一件苦差吧,尤其是跟她这般年纪的女人。她不算老,但已经倦了,之所以百无聊赖地在林间散步,是因为不喜欢去电影院或者太嘈杂的酒吧。

也许之前,开车上路的时候,在开得飞快的豪华跑车里,他也享受到了驾驶的快感;但是,这足够让他忍受这接下来的,在萧索秋天的林间小路上无止无休的沉默散步吗?“他一定觉得无聊,无聊得要命。”她这样想着,感到莫名的快意。她转入另一条小径,一条与归途相反的路。她的心里忐忑不安,却又怀着希望。

她希望他会沉不住气,会突然地跳起来反抗这种无聊,会大发脾气,撂下伤人的狠话,这样,就终于可以证明,他与她毕竟存在着二十年的代沟。

但他始终微笑着。她从未在他脸上看到烦躁或是不悦的神色。他也不像有些青春逼人的男孩子那样,会流露出带着施舍意味的轻笑。那样的轻笑是在明确地告诉你:“既然您觉得开心,就随您吧……但别忘了,我是绝对自由的。所以,别激怒我。”这种年轻男子特有的残忍笑容曾刹那将她凝固,这样无情而伤人的笑容,曾许多次,让她终止一段关系。第一次让她大受打击的,是米歇尔,然后,其他人也一样……

他说着“当心”,伸手拉住她,怕她的丝袜或者裙子——那么合身、优雅的裙子——被荆棘丛刮坏。如果有一天,他也流露出了那样的轻笑,她会不会也把他打发走呢?她觉得自己下不了这样的狠心。倒不是她对他青睐有加:她养着他,给他买衣服,给他买珠宝,只要他不拒绝。他不像其他人那样,那些人愚蠢又赤裸,当他们渴望能够得到某些东西,或者当他们觉得自己没有卖个好身价的时候,他们根深蒂固的坏脾气就发作了——其实就是:他们觉得自己屈就了。他们会大肆购买奢侈品,极尽奢华,即使他们并不想要那些东西。他们这么做,只是为了从中找回受伤的自尊。自尊这个词,让她暗暗发笑。

尼古拉的迷人之处也许就在于,他真的渴望得到那些礼物。他从来不索取,而是在收到礼物的时候,表现得特别开心,他流露出的喜悦,让她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用金钱换取年轻肉体、被别人在暗地里鄙夷的老女人,而只是一个用礼物奖赏自己孩子的普通女人。她连忙驱散这些念头。上帝啊!她可不想扮演这帮贪婪美少年的母亲或者保护人。她不想自欺欺人。她是个清醒的玩家。他们清楚地明白这一点,这让他们自尊心受挫。“你付出你的身体,我付给你钱。”有些男人为此感到恼火,试图把她拉入暧昧不明的关系中,赢取她的心。她则把他们送到别的女恩主身边去,并让他们注意自己的身份:“我看不起您,正如我也鄙视自己会跟您在一起。我只需要您晚上两小时。”她把他们视为动物,毫不犹豫,不留情面。

尼古拉,他比较难办些:他对自己的牛郎职业不带任何爱憎的情感,没有埋怨,也没有自怜。他是温雅可爱的情人,也许并不讨巧,但是他热烈、温存……他成天待在她家里,躺在地毯上,漫无目的地阅读。他不会频繁要求外出,而一旦外出,他也似乎从来都不在意别人向他们投来意味深长的目光。他照样殷勤,保持微笑,仿佛走在他身边的,是他自己选择的年轻姑娘。总之,除了她傲慢蛮横的态度,他们之间的关系,与普通情侣没有任何区别。“您冷吗?”他关切地看着她,仿佛她的健康真的是这个世界上他最在乎的事。她受不了他如此入戏,受不了他表现得与她十多年前对男人的期盼别无二致;她想起来,那时候,她还跟着那个有钱的丈夫,他富有,却丑陋,他只关心他的生意。

她那时是多么愚蠢,不懂得利用尚未流逝的青春美貌红杏出墙。那时的她仿佛沉睡了。直到他的去世,直到她与米歇尔的第一夜,她才被唤醒。一切,都从那个夜晚开始。“我问您会不会觉得冷。”“哦,不,不冷,而且我们就要回去了。”“您要不要披上我的外套?”

他那件漂亮的克雷德外套……她漫不经心地瞥了它一眼,衣服是棕灰色的,尼古拉浓密而柔顺的头发是栗色的,与秋天的色彩融为一体。“这么多秋色,”她喃喃自语,“您的衣服,这片树林……我的秋天……”

他没有回答。她被自己的话吓了一跳,因为她从不想提及自己的年纪。他很清楚她的年纪,他并不在乎。这片池塘,她本可以跳下去。她想象了片刻:穿着迪奥的连衣裙漂浮在水面上……多傻的念头,年轻人才会这么想。“在我这样的年纪,好死不如赖活。”她要牢牢抓住金钱的快乐,夜晚的欢娱;她要好好享受年轻男人伴随在侧,漫步萧瑟秋林。“尼古拉,”她用沙哑而迫切的声音说,“尼古拉,吻我。”

一片水洼挡在他们之间。他注视了她一会儿,才跨过去。她飞快地想到:“他肯定在恨我。”而他把她拥到怀中,轻柔地托起她的下巴。“我的年纪,”他亲吻她的时候,她想,“我的年纪,你在这一刻会忘掉我的年纪;你太年轻,还不懂得怎样控制欲火,尼古拉……”“尼古拉!”

他看着她,微微喘着气,头发蓬乱。“您弄疼我了。”她说,轻轻一笑。

他们继续往前走,沉默不语。她惊讶于自己加速的心跳。这个吻——这个吻是不是告诉了尼古拉什么?——这个吻,宛如告别之吻,而他爱她,狂热而忧伤地爱着她!他像空气一样自由,属于所有女人、所有奢侈品。他知道了什么?这张骤然苍白的面容……他是危险的,非常危险……他们在一起已经超过六个月了,再继续下去,一定是危险的。而且,她累了,她厌倦了巴黎,厌倦了喧闹。明天她就要前往南部。她要独自前往。

他们走到汽车旁。她转过身对着他,不由怜惜地扶住了他的手臂:“不管怎么说,这个男孩要失去饭碗了。即便只是暂时失业,但也实在不是件开心的事。”“我明天出发去南部,尼古拉。我累了。”“您带我一起去?”“不,尼古拉,我不会带您去。”

她为此遗憾。带尼古拉去看海,是件有趣的事。他也许早就见过大海,但他的脸上,总是有好奇和惊喜的神情。“您……您厌倦我了?”

他轻声说道,垂下眼帘。他的声音因为迫切而变了声调。这令她感动。她可以预见到他今后的人生:声名狼藉的争夺、妥协与厌倦。这一切都因为他太美艳,太柔弱,而他正是某种身份某个阶层的某些女人——像她这样的女人——最理想的猎物。“我一点儿也没有厌倦您,我的小尼古拉。您是那么好,那么迷人,但这不会长久,不是吗?我们已经相识超过六个月了。”“是,”他失神地说,“第一次见到您,是在埃西尼太太家的酒会。”

她忽然想起那场热闹的鸡尾酒会,和她第一次见到尼古拉的场景。当时,可怜兮兮的他正被老女人埃西尼太太紧紧地挨着说话,还冲着他痴痴地笑。尼古拉被冷餐台挡着,无处可逃。这幅场景先是让她觉得好笑,而后,她专注地望着尼古拉,欲望在心里膨胀起来。

这类酒会实际上就是市场,是展销会。成熟女性们在这里仔细地挑选她们想要的年轻男子。她正准备去向酒会女主人打招呼,经过一面镜子的时候,照见里面的自己美艳动人。尼古拉就在这么个愉快的当口出现,于是她情不自禁地露出了微笑,这微笑,令老女人埃西尼太太心生警惕。

她极不情愿地介绍了尼古拉。然后,他们开始客套地谈论周围的人与事。尼古拉似乎对八卦一无所知。一小时之后,她确定自己看上了他,并决定立刻跟他说清楚。她一贯这样。他们坐在窗边的长沙发上,他点燃一支烟,而她,清晰地叫出他的名字:“尼古拉,我喜欢您。”

他把烟从嘴边移开,一动不动,看着她,没有回答。“我住在丽池。”她淡淡地补上一句。

她非常清楚最后这句有多么重要。所有牛郎的野心都在丽池。尼古拉的脸上露出一丝抵抗的神色,但一句话也没有说,不知道他到底听懂了没有。她心想“算了吧”,然后站起身来:“我走了。期待再见。”

尼古拉也站了起来。脸色有一点苍白:“我可以跟您走吗?”

在汽车里,他用手臂搂着她的肩膀,激动地问了她一大堆关于发动机、加速器的细节问题。到了她的房间,她先吻了他,然后他紧紧地将她拥在怀中,有一点颤抖,混合着粗暴与温柔。黎明时分,他睡得沉沉地,像个孩子。而她起身走到窗前,凝望旺多姆广场的日出。

接下来,是独自坐在地毯上玩牌的尼古拉,是跟在她身边逛街购物的尼古拉,是收到她送的金色香烟盒时难掩兴奋的尼古拉,是在某次晚宴上突然抓起她的手亲吻的尼古拉。而如今,她将要离开这个尼古拉了。而他,什么也没有说,他还没有回过神来……

她上了车,把头向后一仰,忽然觉得非常疲倦。尼古拉坐在她的身旁,发动了引擎。一路上,她偶尔将目光投向他,投向他那专注却又遥远的侧影,情不自禁地想,如果自己还是二十岁,将会怎样疯狂地迷恋上他;整个人生,也许只是一团无法理清的乱麻。在快到意大利门的时候,尼古拉转头问她:“我们去哪里?”“开去‘乔尼之家’,”她说,“我和埃西尼太太约了七点钟在那里见。”

埃西尼太太一如既往地守时。这是她屈指可数的优点之一。尼古拉神情恍惚地与这位年老的女士握了握手。

她看着他们。脑中闪过一个愉快的念头:“对了,我明天出发去南部,不能参加十六号你家的鸡尾酒会了,好遗憾。”

埃西尼太太望着她与尼古拉,故作感动地说:“真是两个幸福的人儿。享受那里的阳光……”“我不会去。”尼古拉简短地说。

一阵沉默。两个女人的目光同时聚焦在尼古拉的身上。埃西尼太太的尤为刺眼。“那就应该来参加我的酒会啊。您不想一个人在巴黎待着吧,那多寂寞啊。”“好主意。”她接上话。

埃西尼太太已经伸出了手,按在尼古拉的衣袖上,一副非我莫属的架势。尼古拉出人意料地作出了反抗。他猝然起身,径直走了出去。她追到停车的地方才赶上他。“尼古拉,这是干什么?可怜的埃西尼是性急了点,但她的确喜欢您很久了,这不是件坏事。”

尼古拉立在车旁,一言不发,呼吸局促。她不禁怜惜起来:“上车吧。回家您再与我解释整件事。”

但他没有沉住气。一路上,他絮絮叨叨地对她说,他不是宠物,他自己一个人也可以活得很好,他受不了她随随便便就把他丢给老秃鹫埃西尼。他完全没法接受这个女人,她太老了……“不,尼古拉,她跟我一般年纪。”

车开到了家门口。尼古拉转身面对着她,突然用手捧住她的脸庞。他近距离地凝视着她,而她徒劳地想要挣脱,她知道,她的妆一定在路上就花了。“您,您是不同的,”尼古拉用低沉的声音说,“您……我喜欢您。我爱您的面容。您怎么能……”

他的声音因为绝望而变了调。他松开了她。而她,怔在那里。“怎么能,什么?”“怎么能把我双手奉送给那个女人?我不是和你在一起六个月了吗?你就从没想到过我已经离不开你了吗?没想过我会爱上你吗?……”

她骤然转过身去。“你骗人,”她低声说,“我,我不想被欺骗。我已不能承受欺骗。您走吧。”

她上了楼,注视着镜中的自己。她已经无可挽回地老去了,她已经五十多岁了,她的眼睛里满是泪水。她胡乱地理了理行李,然后独自躺倒在空荡荡的大床上。她哭了许久才沉沉睡去,她说自己真是疯了。

躺着的男人

他裹在毯子里,像陷在沙漠中。他挣扎着又翻了一次身,惊恐地闻到自己身上的气味。他曾经那么喜欢这气味,在那些清晨时分,那些女人的身体上,闻到它。在那些不眠之夜后的巴黎清晨,在陌生的身体旁沉沉睡去的时刻,在半梦半醒中起身,匆忙离去的早晨。匆忙,他曾是一个匆忙的人。但如今,在这个春日的下午,他躺在床上,濒临死亡。死亡是一个稀罕的词。对于他而言,这个荒诞的事实似乎并不是按常理那样一步一步地逼近,而是突如其来。比如,在滑雪的时候突然摔断腿。“为什么,我,今天,为什么?”“我肯定会好起来。”他大声说。

窗前,逆光而坐的那个人影忽然微微惊动了一下。他把她给忘了,他总是把她忘到九霄云外。他记得当他发现她与让的私情时,他曾有多惊讶。对于那个人来说,她是个活生生的女人,有着美丽的容颜和肉体。他的脸上浮上一丝笑,原本微弱的心跳加快起来。

他快死了。此时此刻,他很清楚,他快死了。他的身体正在被撕扯。然而,她弯下身,扶起他的肩膀。他感觉到自己的肩胛骨,瘦削得滑稽的肩胛骨,在妻子温柔的手中颤抖。滑稽。对,正是这个会要了他的命。滑稽地死去。有没有哪种病可以让人死得漂亮一点?显然没有。人唯一的美感,也许只是在往来世纵身一跃的那一刹。不过,他平静了下来,她俯身把他的头放在枕上,阳光掠过她的脸庞,他看到她的脸。她有一张美丽的脸,二十年前,正是因为这容颜,他娶了她。但她脸上的神情激怒了他。这是一张忧虑的、心不在焉的面庞。她一定是在想着让。“我是说,我也许会好起来的。”“当然会。”她说。

很可笑。她是真的不爱他了。她清楚地知道,她将失去他。不过,她很早以前就已经失去了他。“当我们失去一个人,那就意味着永远地失去。”他在哪读过这句话来着?是真的吗?总之,她再也看不到他走进家门,读报纸,或者说话。不,她不爱他了。如果她仍然爱他,她一定会对他说:“哦不,亲爱的,你就要死了。”她会抓住他的手,那张光洁的脸庞紧绷着,陷入死一般的沉默。这种沉默,只有当我们面对着所爱的人,面对所爱之人垂死的时刻,才会这样……“别激动。”她说。“我没激动,我只是挪一挪。激动,我已经不行了。”

他用了开玩笑的口气。“不管怎么说,我要死了。”他想,“也许我应该好好跟她谈一谈?可是谈什么?谈我们?我们之间没话可说了。”然而,一想到自己的机会所剩无几,他又焦虑起来:“我拖累你了,”他说,“我很抱歉。”

他缓缓地,默默地,抓住了她的手。上一次这样做,是在两年前,在布洛涅森林:他跟一个傻乎乎的小姑娘坐在长凳上,当时,为了不要吓到她,他也做了这样一个静默的动作。其实没有必要,一个小时后,她就跟着他回家了。但他仍然记得,他的手,为了触摸到对方发烫的手指,所要跨过的辽远距离……那些时刻……“你的手很美。”他说。

她没有回答。他吃力地看着她。他很想叫她打开百叶窗,但又觉得,昏暗的光线可能更适合这最后的一出戏。戏?他怎么会想到这个字眼?这里没有人在演戏。但是,他已经在试图开场了。“今天星期四,”他叹着气,“我小时候,一直盼望一周真的会有[1]四个星期四。现在也这么想:那样的话我就能再活三天了。”“别说蠢话。”她耸耸肩。“哦,不!”他忽然狂躁起来,挣扎着要起身,“你不能抹去我的死!你很清楚我马上就要死了。”

她看着他,轻轻地笑了。“你笑什么?”他的声音软下来。“我想起一句话。你肯定忘记了,是十五年前的事。那天我们在法尔托尼家。当时,我并不知道你欺骗了我,但我还是起了疑心……”

他感到一股久违的满足感,但很快抑制了下去。现在的局面还不够荒诞么!“然后呢?”“那天晚上,我终于明白,你是尼古拉·法尔托尼的情人。她的丈夫当时不在家,你把我送回家后,跟我说你还要回办公室去,你说有什么东西还没做完……”

她一字一句,缓缓地说着。而他,他想起了尼古拉。她是个温柔的、有点爱抱怨的金发女人。“于是,我对你说我想要你回来,我说我希望这样;我不敢告诉你我知道了,你总是说善妒的女人有多愚蠢,而我害怕……”

她的语气越来越柔和,仿佛在自言自语,仿佛只是在柔情地讲述难过的童年往事。他恼火起来。“那,我当时也跟你说我要死了吗?”“不,但你用了类似的句式:你对我说……哦不!”她一边说着,一边大笑起来,笑得厉害……

他也笑了,但并不起劲。不管怎么说,这不是笑的时候,尤其轮不到她笑——只有他才有权利这样肆无忌惮地笑。“然后呢?继续说。”“然后你对我说:‘你不能剥夺我的女人,你知道我想要她。’”“哦。”他说(他觉得失望,他原本还期待着会听到什么佳句),“这一点都不好笑。”“不,”她说,“好笑的只是,当你那样跟我说的时候,脸上那确凿的神情……”

她又笑出声来,但收敛了一些,似乎感觉到他生气了。

但此刻,他在倾听自己的心跳。可怜巴巴的心跳声,轻得几乎听不见。“我们之间真的没话可说。”他苦涩地想。他觉得倦了。二十岁就知道的事,却花了一辈子来证实。爱情,正如死亡,不由分说。“说吧。”他闭上眼睛,这样心情会舒服点。“什么?”她说。

他看着她。真是奇怪,自己留在她心中的,竟然是那些细枝末节的往事。那个在二十岁时那么温柔无邪的人,已经变得让他认不出了。他已认不出她。马尔特……她变成了怎样的一个人?“你爱他吗?”他说,“那个让?”

她回答他,但他没有在听。他又一次试着去数天花板上光影的条数。阳光留下的,流转不定的光影。未来的地中海,仍会如此湛蓝吗?有人在院子里唱歌。他这辈子,曾经那么狂热地爱好器乐,以至于最后,他无法再忍受音乐。她,马尔特,会弹钢琴。但做工漂亮的钢琴实在太少,而他对器物的品位又异常苛刻。反正,他们从未买过一台钢琴。“你还会弹钢琴吗?”他不无悲哀地问她。“钢琴?”她反问。

她吃了一惊,她自己都已经想不起来了:她已经忘记了她的年轻时代。只有他,只有他一个人,还眷恋着记忆中马尔特的颈背,她背对着他,坐在黑色的钢琴前,年轻的颈背笔直而端然,一头金色的长发。他转过头去。“为什么和我说起钢琴?”她坚持问。

他没有回答,只是抓紧了她的手。他的心跳令他害怕,他又感觉到了那种熟悉的痛苦。啊!给我一点片刻的安全感吧,达芙妮的肩膀,或者酒的滋味。

但达芙妮此刻正和居伊那个臭小子住在一起,而喝酒只会让他的病情恶化。他怕了,没错,他害怕了……他的意识在消散,肌肉在萎缩。多么可怕。他极度地害怕死亡,以致无法对她挤出一个微笑。“我害怕。”他对马尔特说。

他重复着这三个字,加重语气。这三个字,生涩、粗粝、诚恳。而他这辈子,曾是那么习惯那些轻快顺口的词语,“亲爱的”“我的甜心”“你想什么时候”“马上”“明天”。马尔特这个名字听起来不是那么柔和,他很少把它放在嘴边。“别担心。”她说。

然后,她向他俯下身,将手放在他的眼睛上。“一切都会好的。我会在这里,不会离开你。”“哦,不可能,”他说,“要是你要出门,比如去购物……”“那也马上就回来。”

她的眼眶浸满泪水。可怜的马尔特,这令她很不好受。而他,却感到些许释怀。“你不恨我?”他问。“我还记得好多事呢。”她在他耳边喃喃地说。这声音令他想起起码十个相似的声音,带着喘息,在沙龙的某个角落,或是在海滩上。他的棺木后面应该会跟着一长串的呢喃,温柔又滑稽。在他的扶手椅上,达芙妮,他最后的情人,也许会抱着他的照片凭吊,而年轻的居伊则会勃然大怒。“没事的,”他说,“我真希望能死在一片麦田或者玉米地中。”“你说什么?”“让麦秆在我的头顶随风舞动。你知道,有句话这么说:‘起风了,好好活着。’”“放轻松。”“人们总是对垂死的人说,放轻松。现在是时候了。”“是的,”她说,“是时候了。”

她的声音很美,马尔特的声音。他一直把她的手握在自己的手心里。他将握着一个女人的手死去,这多好。至于这个女人是不是属于他,已不重要。“幸福,”他说,“两个人的幸福,不是那么容易……”

然后他笑出声来,因为到头来,幸福,他已经不在乎了。幸福,或者马尔特,或者达芙妮,都已无关紧要。他只剩下一颗心在跳动,一下,两下,三下。此刻,这是他唯一爱着的东西。

陌生人

她开足马力转了个弯,利索地把车停在屋前。她总是在抵达的时候按喇叭示意。不知道为什么,每一次抵达时,她都会用喇叭提醒她的丈夫大卫,她到了。这一天,她也问自己,她是为何、又是如何建立起这样一个习惯的。不管怎么说,到如今他们已经结婚十年了,在雷丁乡间这座怡人的别墅里也住了有十年,似乎她并无必要在每一次回家时都以这种方式通报丈夫,两个孩子的父亲,她的法定监护人。“他上哪去了?”她没有听到回应,于是下了车,迈着她打高尔夫球时的大步子向屋子走去,后面跟着老朋友琳达。

琳达·福斯曼是个不太走运的女人,三十二岁时不幸离婚,之后就一直独身——经常有人追,但还是独身——蜜莉森不得不出尽百宝给她解闷,比如,星期天陪她打一整天高尔夫球。琳达这个人不哀不怨,但漫不经心得可怕。她观望那些男人(独身男人,当然),他们也回应她的目光,然后,事情似乎就止于此。在蜜莉森这样一个生气勃勃、长着俏皮雀斑的女人看来,琳达的个性根本就是个谜。有时候,大卫带着他那惯有的玩世不恭的态度,做出这样的评论:“她渴望男人,”他说,“她就和其他所有正常女人一样,渴望抓住一个可以让她欲仙欲死的男人。”但事实才不是这样,大卫的话也太露骨了点。在蜜莉森看来,琳达只是在傻傻地等待某个人来爱她,爱她这个人,爱她的漫不经心,懂得宠爱她、照顾她。

其实,仔细想想,大卫说起琳达时总是轻蔑又尖酸,他对他们的大多数朋友,都是这样的态度。她觉得有必要跟他谈谈。他就是不肯看到别人的好,比如,对那个笨头笨脑,但其实心地善良的弗朗克·哈利。没错,那人是迟钝,但是特别宽厚、慷慨,有种骨子里的温良。大卫却总是习惯性地说:“那是个好色的家伙,要是少了女人……”每次,他都会自己乐得哈哈大笑,仿佛他的插科打诨比萧伯纳或是奥斯卡·王尔德的原创还要精彩。

她推开门,还未踏入客厅,就愣在了原地。满地都是烟蒂和空酒瓶,两件睡袍胡乱地散落在客厅一角:一件是她的,一件是大卫的。她迅速缓过神来,恨不能立刻转身离开现场,什么都没有看到。她后悔没有事先打个电话,通知他她会提前回来:不是星期一早上,而是星期天的晚上。可惜琳达此刻就站在她的身后,脸色苍白,瞪大了双眼,呼吸急促。她必须赶紧应付一下琳达,再处理眼前这件已经无可挽回地发生在自家屋檐下的事件。等等,她的家……?他们的家……?十年来,她总是说“我们的家”,而大卫则总是说“我们的房子”。十年来,她跟他说起过在家种树,种栀子花,造个暖房,修个小花园,但十年来,大卫始终无动于衷。“究竟,”琳达尖利的嗓音让蜜莉森冷不丁打了个寒颤,“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大卫趁你不在家的时候开狂欢派对?”

她笑了。她似乎把这件事看得太轻巧了。的确,很可能大卫真的是在前天去了利物浦,然后又神速归来,在这里过了一夜,现在出门去俱乐部吃晚饭了,刚刚离开。只是,这里留下了两件睡袍,两片令人绝望的锦缎,两面仿佛写着“通奸”二字的旗帜。而她,吃惊自己竟然会惊讶。毕竟,大卫是个相当出众的美男子。他身材挺拔,头发乌黑,剑眉星目,而且风趣幽默。然而,她从来没有想过,更从来没有发现过任何蛛丝马迹,能让她觉得他渴望拥有除了她之外的任何女人。这一点,说起来很模糊,但却又确凿无疑,她对此很清楚。她绝对地确信:大卫从来不会看除了她之外的任何女人一眼。

她打起精神,穿过房间,捡起角落里那两件伤风败俗的睡袍,把它们丢到厨房去。动作很快,但还是看到了餐桌上的两只茶杯和茶碟上留下的一点黄油。她匆匆关上门,仿佛刚刚目击了一场犯罪。她一边清理烟灰缸和酒瓶,一边开着玩笑,试图打消琳达刚才的好奇。她让琳达坐下来。“可气,”她说,“估计清洁女工上个周末就没来打扫过。坐下来,亲爱的。我去给你泡杯茶,要不要?”

琳达坐下来,面色憔悴,手放在两膝之间,指尖勾着手袋。“茶就不用了,”她说,“我想喝点更浓的。今天这趟高尔夫让我筋疲力尽……”

于是,蜜莉森回到厨房,目光避开那两只杯子,抓起一瓶白兰地和几块冰块,全部拿去给琳达。她们面对面坐在客厅里,这间漂亮的客厅里都是竹制家具,配以印染的彩色织物,也不知是大卫从哪里带回来的。这间屋子带有一种——即使算不上人情味的话——至少是英国布尔乔亚式的气息。从落地玻璃窗望出去,可以看到一排榆树在大风中摇曳。一个小时前,正是因为起风,她们才离开了高尔夫球场。“大卫在利物浦。”蜜莉森说道。她发现自己用了不容置疑的语气,仿佛可怜的琳达会反驳她似的。“当然,”琳达附和着她,“我知道,你跟我说过嘛。”

说完,她俩齐齐望向窗外,然后盯着脚上的鞋子看,再然后,看向对方的眼睛。

某些东西开始侵入蜜莉森的心。像是狼,像是狐狸,总之,是一只野兽,一只伤害她的野兽。痛苦在侵蚀着她。她猛地喝下一大口白兰地,试图让自己平静下来,然后又一次看向琳达的眼睛。“很好,”她对自己说,“不管怎么说,照我的判断,照任何一个有逻辑的人来判断,都不可能会是琳达。整个周末我们都在一起,她跟我一样被吓坏了,而且,很奇怪,她甚至比我还要恐慌。”因为,在她看来,大卫把一个女人带回家来这回事,且不论孩子们在不在,大卫带回一个女人,并且让这个女人穿上她的睡袍,这回事本来就是天方夜谭。大卫根本看都不看一眼其他女人。不仅如此,大卫看都不看任何人。“任何人”这个字眼,突然令她轰然一震。的确,他的眼中没有任何人。也没有她。大卫生来俊美,目中无人。

当然,十年过去了,很自然甚至是很合理地,他们之间的性生活几乎缩减为零。而且,这么些年过去了,他也当然不再是她当年认识的那个血气方刚、不安于室的年轻男人。然而,这个英俊的丈夫,这个如此迷人的盲人,还是有些让她想不透的地方……“蜜莉森,”琳达问,“你怎么想?”

她抬手指着面前的这一片狼藉。“你希望我怎么想?”蜜莉森说,“要么是管家布里格太太星期一就没来整理过屋子,要么是大卫和某个荡妇在这里度了周末。”

说着她大笑起来。她感觉轻松了很多。既然问题已经摆上台面,事情就简单多了。她完全可以与闺蜜一起为这样的事实大笑,笑自己被背叛,笑自己突然发现了这样的事实,还是因为老天起风让她们提前离开高尔夫球场。“可是,”琳达问(她也笑了起来),“你的意思是,某个荡妇?大卫的时间全都是和你,和孩子们,还有你们的朋友们在一起,他哪还有时间去找一个真正的荡妇。”“呵,”蜜莉森笑得更欢了——的确,她感觉轻松了好多,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也许是帕梅拉,或者埃丝特,又或者是珍妮……很快就会知道了。”“我不觉得他会喜欢她们中的任何一个。”琳达的语气竟有些忧伤。她猛地想站起身来,让蜜莉森吓了一跳。“你看,琳达,”她说,“即使我们抓到奸情,你也很清楚,我们不可能让事情严重化。你看,我们已经结婚十年了,大卫和我,我们各自都有过一些机会……但最后什么都没有发生……”“我知道,”琳达说,“这一切没什么了不起的。我很明白,不过我想我该走了。我想回伦敦去了。”“你不太喜欢大卫,对吗?”

琳达的眼睛里闪过一丝错愕,然后又很快变得亲热而温柔:“不,不,我很喜欢大卫。我五岁时就认识他了,他是我哥哥最好的朋友,那时他们在伊顿公学读书……”

说出这句没头没脑的话后,她牢牢盯住了蜜莉森的眼睛,似乎刚才,她已向她吐露了某件最关键的事。“很好,”蜜莉森说,“不过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不能够原谅这件事。连我,我自己都准备原谅他了。家里的确是一团乱,但我宁可留在这里,也不想带着这一团要命的乱麻回伦敦去。”

琳达抓过那瓶白兰地,给自己灌了满满一大杯。至少在蜜莉森看来,她喝得也太多了点。“大卫对你非常好。”她说。“的确是这样。”蜜莉森说的是实话。

没错,他是个亲和、殷勤、会照顾人的男人,有时候充满了想象力,但不幸的是,他非常容易神经衰弱。但是这一点,她并不会告诉琳达。她不会告诉她,大卫在伦敦时整天都躺在长沙发上,眯着眼睛,拒绝出门。她不会告诉她,大卫做的那些可怕的噩梦。她不会告诉她,大卫像是有强迫症似的,老在跟一个生意人打电话,她甚至记不起那个男人的名字。她不会告诉她,每当哪个孩子考了糟糕的分数时,大卫是怎样的暴跳如雷。她也不会告诉琳达,只要一涉及家具,涉及画,他就会变得多么面目可憎;不会告诉她,这个看上去殷勤和气的大卫,有时候会把跟别人的约会忘得一干二净,包括和她的;更不会告诉她,他有时回到家时的样子。她同样也不可能告诉琳达,有一次,她从镜子里,偷看到他背部的疤痕……单是想到这件事,她的心里就七上八下:作为一个英国女人,一个体面的女人,她开始怀疑——终于她想要去了解了——“你觉得是埃丝特还是帕梅拉?”因为毕竟,他的确没有时间去见她们之外的其他女人。那些女人,哪怕是多么不羁的女人,也会要求所爱的男人有时间陪她们。大卫的风流韵事,如果存在的话,也只能是冲动、意外的短暂关系,比如和妓女的那档事。可是,怎能想象,大卫这样一个高傲又挑剔的人,会是一个色情狂呢?

琳达的声音仿佛从很远很远的地方飘来:“你为什么会觉得是帕梅拉或者埃丝特?她们都是那么苛刻的人……”“你说的对。”蜜莉森说。

她站起身,径直走到客厅的镜子前,盯着自己看。她依然很美,别人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诉她这一点,有时候,甚至还向她大献殷勤。而她的丈夫,则是朋友圈里最有魅力、最有才能的一个男人。可是为什么,当她面对镜中的自己,觉得看到的只是一具没有血也没有肉的骷髅?“我觉得很可惜,”她说——她已经不太分得清自己是在跟谁说话,“很可惜大卫都没有什么要好的同性朋友。你注意到没有?”“我从来没留意过。”琳达坐在那里,幽幽答道。蜜莉森看不到她的脸,她就像是嵌在长沙发上的一片剪影。她知道?她知道什么?那个女人的名字么?为什么不告诉她那个女人的名字?琳达是出于善意还是恶意——在这种情况下,谁说得清?——才不肯吐露出那个女人的名字。那又是为什么,在这样一个七月的夜晚,穿着一袭寂寥的浅色长裙的她,脸上会有一种受惊女人的神色?必须让一切水落石出。如果这是真的,那就要接受大卫在外面有女人的事实,不管是某个朋友,或是某个妓女。不要把事情搞得太难看。也许,过些时日,她可以满面笑容地报复那个名叫蓓西或者其他什么名字的女人。一切要做得不着痕迹。于是,她站起身,高傲地弹了弹沙发上的灰,用女王般的语气宣布:“听着,亲爱的,不管怎么说,今晚我们睡在这里。我会上楼去,看看房间变成什么样了。如果我那亲爱的丈夫把狂欢派对也开到了那里,我会打电话给布里格太太,她就住在两公里外,她会过来帮我们。你看怎么样?”“这样很好,”琳达在黑暗中说,“这样很好,就按你说的办吧。”

蜜莉森起身走上楼梯;沿途挂满了两个儿子的照片,她心不在焉地冲他们微笑。他们也到了去伊顿公学读书的年纪了,就像当年的大卫,和那个谁?哦,对了,琳达的哥哥。她吃惊自己居然需要扶住栏杆才能走上楼梯。她的腿仿佛被砍断了一般;不是因为高尔夫,也不是因为那个可能存在的淫妇。任何人都可以面对被背叛的事实,也必须去面对。这不是大哭大闹寻死觅活的理由。总之,对她蜜莉森来说不是。她走进了“他们”的卧室,“他们家”的卧室,看到眼前的床是令人脸红心跳的狼藉,翻云覆雨后的混乱,似乎从她与大卫结婚以来,都从来没有乱成这样过。第二件让她注意到的东西,是搁在床头柜上的一块手表,就放在她那一边的床头柜上。那是一款防水手表,一块硕大的男士手表。她用指尖挑起它掂了掂分量,怔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明白过来,是另一个男人把它留在了这里。她全明白了。楼下,是忧心忡忡的琳达,在黑暗当中,越来越惊慌的琳达。蜜莉森下了楼,面对亲爱的琳达,很奇怪地,竟带着一丝怜悯,对同样知情的她说道:“哦,我亲爱的,”她说,“恐怕被你说中了。睡房里有一件肉红色香艳透顶的情趣内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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