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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8 15: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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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凌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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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永远记得我

请你永远记得我试读: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请你永远记得我/江凌著.—北京: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7.4ISBN 978-7-5502-9441-7Ⅰ.①请… Ⅱ.①江… Ⅲ.①中篇小说-小说集-中国-当代 ②短篇小说-小说集-中国-当代 Ⅳ. ①I247.7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7)第003409号

请你永远记得我作  者 江 凌责任编辑 崔保华产品经理 夏 至 白进荣特约编辑 陶禹函 丛龙艳出版发行 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83号楼9层 100088)北京联合天畅发行公司发行印  刷 北京艺堂印刷有限公司印刷  新华书店经销字  数 157千字开  本 880mm×1230mm 1/32印  张 9.5版 印 次 2017年4月第1版 2017年4月第1次印刷书  号 ISBN 978-7-5502-9441-7定  价 38.00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或抄袭本书部分或全部内容版权所有,侵权必究如发现图书质量问题,可联系调换。质量投诉电话:010-68210805

请你永远记得我

请你永远记得我

爱情似乎注定是一场无法对等的游戏,如果你爱的那个人并不爱你,无论你对她有多好、守候了多长时间、做过多少让天地动容的感人事情,都无法让那个人爱上你,而更加残酷的是,那个人却可能会只因为人群中的一个人的微笑就轻易地爱上他。

可是当我开始重绘他离开的背影时,周围的高楼、街道、车辆、行人全都消失不见了,变成了无垠无边的荒原,头顶上有亿万颗星辰闪亮,马川如同在星际中迷航的人,没有找到可以让他回归的人,也没有找到可以并肩的同伴,就这样一个人在天地间孤独地行走。

其实我是故意挑在夏天去的冰岛,这样就避开了极光季节,因为我害怕看到极光的时候心里会想,本来应该是我们俩站在这里的。序 言

每到下雨的时候,书店就显得格外动人。

当我坐在窗前开始写这篇序言的时候,书店里空无一人,灯光温暖,音乐轻响,透过玻璃窗可以看到绵密的雨水从天而降,在门外的广场上汇集,流淌。我忽然想起,2016年6月,当我为这家书店写下第一篇文章的时候,也是一个这样的雨天。

这一年,我基本只做了两件事情:开了一家书店,写了一本新书。书店已经正式营业了,虽然目前客人还不算多,但是大家都很喜欢,我很高兴。新书就是这一本,两三个月后会上市,我不知道大家会不会喜欢,如果有人能够从中感受到我作为一个写作者的进步和探索,我会很高兴。

这本书中有一半的文章是在书店装修过程中写的,店面由我自己设计,从装修材料的挑选到桌椅的摆设都是我自己弄的。我每天都要去工地,有时候要待一整天。偶尔清闲的时候,我只需要上午去一趟,下午便拎着电脑到附近的星巴克,点一杯咖啡,待三个小时,却只能写几百字出来,甚至一字未写。我心中有着巨大的焦虑,不只为书店的装修,更多的是写作上的突破。第一本书中有很多故事得到了大家的喜欢,我也因此被称作会讲故事的人,但是我深知其文学性甚浅,与很多优秀作者的作品相比尚有很大的差距。我希望自己的作品在文学性和可读性上能够得到兼顾,虽然这条路很难,但我在不断地尝试,所以每篇文章都会在我脑海里盘桓许久,不断构建。有个故事我重写了五次,最后完成的样子与一开始的构思已经截然不同,我自己很喜欢它最终的样子,但愿你们也会喜欢。

书中另一半文章是在书店开业后的两个多月里写完的,彼时正是盛夏时节,多数日子的温度都达到了40摄氏度。书店位置偏僻,生意极为冷清,每天客人寥寥,我连店员都没敢聘,每天上午到店里,开门,开灯,以鲍勃·迪伦的Workingman’s Blues作为背景音乐,拖地,擦桌子,整理书架,吃过午饭后拿一本书窝在沙发里看,通常会看到睡着,醒来给自己做一杯咖啡,然后坐到窗前开始写作,偶尔招呼一下客人。晚上八点半没有顾客的话就会打烊,关灯,关门,回家,在楼下的餐馆或者大排档吃晚饭,洗澡,坐到房间的飘窗上继续写,一直到凌晨。如果你在这本书的某些故事中读出了孤独和迷茫,那或许是在这个阶段完成的。

你若问我这本书是关于什么的,可以说,十二篇文章包含的题材非常广泛,有都市里的漂泊和孤独,有成长中的挣扎和蜕变,有人生中的相逢和别离,还有爱情里的得到和失去……如果只给我讲一句话的机会,我会告诉你,它所承载的是从小镇走向城市的我们正在经历的生活。

希望这本书能够给都市里那些不安的灵魂带来一丝共鸣和安慰,无论有什么样的悲欢离合,我们所经历的,便是我们的人生。江 凌于重庆·刀锋书酒馆你一生中的美妙时刻1

深夜是酝酿情绪的最佳时刻,在冰凉的月光下,在温暖的台灯下,那些被压抑的和被潜藏的,纷纷探出头来,然后肆意生长,于是有人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有人做了一些不该做的事。所以,深夜里总是有很多故事发生,这些故事来自那些不安分的灵魂,如果你睡得足够晚,便得以窥见其中的奥妙。

收到谢楠楠的信息是在一个冬天的下午,与我远隔重洋的她那边是西雅图的深夜。

我和谢楠楠算不上熟悉,只在某个场合简单地聊过几句,不久之后她就出国了,我们此后的交流全都来自朋友圈,她没有理由在夜里找我倾诉,这条信息很明显是群发的。这年头做微信群发的不是做微商的就是拉投票的,还有误以为自己有很多好友需要清理的。若非实在无聊,我也不会点开她的信息,但是读完她的信息之后,我突然对这件事情感兴趣起来。

她发的信息是:“想和你们一起来做一件好玩的事情,你可以发给我一个红包,然后告诉我你想要用这笔转给我的钱做什么,如果我能够替你完成,我就会收下这个红包。你的想法可以很温暖,比如寄一张漂洋过海的明信片给你,比如帮你向喜欢的人告白,比如讲一个故事给你;你的想法也可以很有趣,比如帮你在异国他乡种一棵树,比如替你打游戏做任务,比如给你做鬼脸。最后,我会在朋友圈里分享其中最有创意或者最浪漫的三个想法以及我完成它们的过程。”

朋友圈里有太多虚情假意的讨红包游戏,无非是陌生或熟悉的人之间的一种变相社交,然而谢楠楠的信息中有一种难得的真诚,她不是想玩一个游戏,而是想要和已经变得陌生的人一起制造一种新奇的生命体验。对我而言,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我想了想,然后给谢楠楠发了20块钱的红包,说:“我想听你讲一个故事,关于你此生所有的经历中最能让你觉得生命美妙的一件事情。”

没过多久,谢楠楠领取了我的红包,却一直没有回复我,直到傍晚时分,她才发过来一段语音,她说:“我本来想发语音把这样一个故事讲给你听,结果发现自己很难用语言完整地表达出来,所以我决定写下来发给你,而且这个故事在今天晚上又发生了一些后续的事情,算作收尾吧,我自己也想记录下来,作为一段回忆好好珍藏。”

我把自己的邮箱发给她,到第二天晚上的时候,我就收到了她发给我的邮件。邮件的内容很长,有好几千字,读完之后,我发现无论我用怎样的文字来转述这个故事,都无法完整地再现我读到它时的那种感觉,因此,我决定把这封邮件的正文全部摘录下来,让大家能够和谢楠楠一起,回到她尚浅的人生经历中最美妙的那一段。2

李佟,你好啊。

好久不见,希望你一切顺利。感谢你参加了我心血来潮发起的这个游戏,很开心会有人愿意和我一起疯,伴着我度过了一个有趣的夜晚。

现在是美国西部时间凌晨一点半,我坐在电脑前开始写这样一封邮件给你,准确地说,是给我。窗外是西雅图宁静而深沉的夜晚,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是会站到公寓的阳台上,看着这个日渐熟悉却又始终陌生的地方,才发现自己前二十六年所经历的那些人和事,无论从时间还是空间上,都已经离自己好远了。我斩断了自己同过去的关联,而未来却如同月亮藏在云间。你问我在哪一段经历中最能够感觉到生命的美妙,本来这个问题应该有很多候选答案,因为我一直都是一个努力让自己的生命变得更加有趣的人,然而此刻,我想要告诉你的,只有这一件事情。

那是在五年前,我在重庆读大三,当时和前任男朋友分手了,情绪不是很好,就找了个周末出去散心,于是便去了凤凰古城。我住在一个偏僻的民居里,每天一个人在古城漫无目的地逛来逛去,或者坐在江边半天半天地发呆,或者在酒吧里整夜整夜地听人唱歌。我挺享受这种状态的,也没有想过找小伙伴一起玩或者寻个艳遇什么的。后来我在一家店里看到了一幅苗族的蜡染画,看到的第一眼我就喜欢得不行,可是那幅画要卖1500块,对我来说实在是太昂贵了,那时候我还只是一个靠家里给生活费的穷学生。可我实在是太喜欢那幅画了,它似乎有一种魔力,引得我接连三天都跑到店里去看。离开凤凰的前一天下午,我结清了旅馆的所有费用,买好回去的车票,揣着剩下的800多块钱跑到那家店里,软磨硬泡了一个小时。老板最终被我的诚心打动,以800块钱的价格把那幅画卖给了我。我把那幅画装进背包里,虽然口袋中只剩下可怜兮兮的十几块钱,但心里异常满足。用几乎身无分文的代价换来了自己的心头所好,走在凤凰街道上的我差点跳起舞来。这样的时刻已经足够美妙了,你说,是吗?我们这辈子会和自己喜欢的很多东西擦肩而过,并非每一次我们都能够毫不犹豫地把握住。然而我抓住了这幅画,却没有抓住那个人。

那天晚上有一场篝火晚会,是我到凤凰的第一天就在旅行社订好了的。在去苗寨的大巴车上,我的旁边坐了一个男人,他刻意地和我搭讪,滔滔不绝,使我心生反感。我扭头望向另一边,就看到隔着过道的前面一排坐着的一个男人,他的侧脸棱角分明,眼神深邃,像是锁住了无数的心事,我顿时有一种被吸引的感觉。他或许是意识到我在看他,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我慌忙移开目光。当时我的心脏跳得飞快,就像小时候做坏事被大人发现了一样,我不知道这样的情况算不算心动。

篝火晚会的时候,所有人都围坐在火堆旁边,我一抬眼,在对面的人群中发现了那个男人,在火光映照下,他的脸庞显得更加好看了。他一直托着下巴凝神望着火堆,如同一个孤独患者,与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同我一样。我就这样呆呆地盯着他看,结果再一次被他的目光迎面撞上,然后就见到他站起身来,穿过中间的空地,径直走到我身边坐了下来。我心头一阵慌乱,局促得连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放了,可是他什么话都不说,就这样安安静静地坐在我身旁。中间有一个环节,我被苗族乡亲拉上去热情地抹了一脸的锅灰,坐回去的时候,他给我递过来一张湿巾纸,依然一言不发。一直到篝火晚会散场,他和我并排一起往回走,光线昏暗得只能看见人影轮廓,但是我知道他在。路上经过一座吊桥,有人故意晃动铁索,我身子一歪,然后就感觉到他抓住了我的手。之后的路上,我们的手再也没有松开。

那真的是一种很奇特的感觉,我们两个素不相识,却手牵手走在一起,我的指尖传来酥酥的触感,陌生的体温却让我毫不反感。回到古城时已经是夜里十点钟了,他说要送我回去,我点头答应了。我们的手依然牵在一起,却各怀心事,突然间陷入了沉默。我不知道当时他脑海里想的是什么,但对我而言,我希望这条路能够走得久一些,这种感觉能够停留得久一些,因为我很享受这样的时刻,可是一旦到了旅馆,我会毫不犹豫地让他回去,有关艳遇的那些烂俗情节,我并不想在自己身上发生。

路上经过一个桥洞,有一个流浪歌手站在桥洞下卖唱,他唱的是许巍的《故乡》,是我很喜欢的一首歌。于是我停了下来,站在一旁把这首歌听完。他陪着我一起听,最后放了20块钱在歌手的吉他盒子里。继续走了几步之后,他突然对我说:“你知道凤凰古城里每天晚上有多少个流浪歌手在卖唱吗?”

我愣了一下,说:“不知道,有多少啊?”

他说:“我也不知道,要不然我们来数一数?”

我惊讶地望向他,他的眼睛里闪耀着一种光。这些年来,我再也没有看到过那样的光,那种似乎要将自己的生命点燃而生起的光,我也被照亮了。于是那天晚上,我们手牵手走遍了凤凰古城的大街小巷,看见了各种各样的流浪歌手,听了一首又一首歌曲;另外一只手里握着一瓶啤酒,喝完一瓶经过下一家酒吧的时候走进去再买一瓶,我们大声地唱歌,笑着,闹着,不知疲惫。此时此刻,我脑海中依然能够清晰地回忆起当时的场景,我们走过的路,唱过的歌,我开怀地笑着,喜悦来自心底,真真切切,清澈透亮,那是我生命中难以重现的欢畅时分。

零点过后,天空中开始飘起细雨,我们也已走回到旅馆门口,虽然意犹未尽,却已经是时候说再见了。

他拉着我的手不肯松开,对我说:“我送你上去吧。”

我能够明白这句话背后隐藏的信息,虽然我和他在一起很开心也很舒服,但是这并不能代表什么,所以我婉言回绝了。

他的脸上浮现出掩饰不住的失落,但没有再坚持,对着我笑了笑,说:“今天晚上很开心,那么,再见了。”

我说:“再见。”

他转过身慢慢地走了。我看着他的背影,心里竟然有那么一丝不舍。他走了不到十米,突然折身跑回来,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被他抱住了。我没有推开他,他也没有说话,只是这样抱着,静得几乎可以听见彼此的心跳。

过了一分钟,我轻轻地说:“好了,你快回去吧。”“再见了。”他一边说着,一边松开我,开始往回走。但是走了十几步,他又跑了回来,再一次拥抱着我,就像个不愿意离开家的小孩子一样。这一次我没有说话,将双手搭在他的肩上轻轻地拍了两下,示意他到此为止。“真的再见了。”他说着,可是走了没几步,就又跑了回来,又一次拥抱。我有点哭笑不得,却不得不承认被他这种笨拙的表达感动了。我伸手搂着他的腰,他的心跳很快,呼吸掠过我的脖子,痒痒的,让我有些迷醉。

我说:“总是要分别的,就这样吧,不要再回来了。”

他松开手,看着我的眼睛,说:“我听你的,这次真的走了。”

话音刚落,他便捧着我的脸,吻上了我的唇。在那样的夜晚,在飘着细雨的古城街头,我无法拒绝这样的吻,我在他的嘴唇下融化了。我回应着他,身体战栗着,舌尖索求着,我忘记了我是谁,纵身跳入欢乐之海,与他尽情地嬉戏其间。那是一个此生难忘的吻,那是我一生中记忆犹新的美妙时刻。

后来,行人的脚步声将我拉回到现实,我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走到了沦陷的边缘。我推开他,低着头说:“你快回去吧。”然后我转身跑进旅馆,关上了门。

他给我发短信,说:“明天你不要走了,我们一起去沈从文墓吧,早上八点我来接你。”

我没有回复他,他或许认为这是一种默许,但真实情况是,身上只剩下十几块钱的我已经无法再继续逗留,尽管他知道这种情况,并且提出过要承担我的所有费用。但是我觉得如果继续和他在凤凰逗留,这次的相遇就有了一个俗气的结局,纵情欢笑固然美好,但适可而止却更加美好,我更加愿意将那些美妙的时刻就此定格。

第二天早上七点多钟的时候,我已经坐上了去往凤凰县城的公交车。他打电话给我,我说我已经走了,他说:“你不要走,你等我,我来找你!”

虽然我听得出他的情绪有些失控了,但是我不会等他。据他后来所说,他当时决定跟随我回到重庆,已经把所有的行李委托给酒店快递回去,只收拾了一个背包,花高价从路边买了一辆自行车,冲着长途汽车站飞奔过来。

他再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已经坐上了去往吉首的大巴,他在电话那头气喘吁吁地说:“我骑着自行车很快就要到汽车站了,你等我,我不要你留下来,我跟你一起走,只要你等我!”

我的心一下子就变得柔软了,他的话感动了我,没有几个女孩能抵挡得住这样的情意,何况当时我还是一个少女心满满的女孩,也曾幻想过电影里那些浪漫的场景:当汽车慢慢驶出车站的时候,他骑着自行车出现在车窗外,不需要举起一块牌子向我表白或者高声呼喊我的名字,如果他出现了,我会毫不犹豫地叫停汽车,和他在一起。

可惜这一幕并没有出现。他再打电话过来的时候,汽车已经出了凤凰县城,车窗外只有扬起的灰尘,没有人,也没有车。我黯然叹息,挂断了他的电话。在火车站的时候,我的那班列车竟然破天荒地晚点了八个小时,我用身上剩下的钱买了两瓶水和两包饼干,就真的是身无分文了,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像被全世界抛弃了一样。我甚至有些后悔了,有那么一刻,我期盼着他能够出现在火车站。是的,如果他再多坚持一下,赶到火车站的话,他可以轻易地俘获我,我想我会把整个人和整颗心都奉献给他。可惜他没有,连电话都没有再打给我,这也是几天后他到重庆而我坚决没有见他的原因。在我最需要他的那一刻他没有出现,即使他再做出任何感天动地的事情,也都毫无意义了。

之后他在我们学校待了三天,给我打了无数个电话,他说他每天都站在教学楼区域,试图从上课下课的人群中找到我,他说他已经做好了准备要留在重庆生活,他说他只想见我一面。我铁了心没有见他,他就回到了上海,我们从此没有再联系。

但是在今天晚上,在我群发那条消息之后,我收到了一个人发给我的200元红包,要求是让我唱一首许巍的《故乡》。我不记得我们是怎么加的好友,这么久在微信上也从来没有聊过,我连他的名字都忘记了,还一直误以为他是另一个人。他说他非常感谢我,感谢我出现在他人生中最低潮的时候,让他重新燃起了激情与渴望,于是我又回想起凤凰的那个夜晚,想起了这个人和这段往事。

他说他快要结婚了,还发了婚纱照给我看。我衷心地祝福他,心中没有什么波澜,但是我很好奇一个问题,于是我问他:“你当时为我做的那些事情,是缘于爱情吗?”

他回答我说:“是的,当时莫名地被你吸引,然后就认定了你。那种感觉,现在想来也不知道该如何表达。”

我没有再回复他,因为我无法告诉他的是,那天晚上对我来说,是源于一种强烈的、想要感动自己的冲动,如果说这也算作爱情的话,我便是以这种方式爱着他,而且仅仅是在那天晚上。

这就是我想要和你分享的美妙时刻,希望你喜欢这个故事。3

说实话,这是一个好故事,绝对值得我发的那20块钱红包,但是我并不怎么喜欢这个故事,因为它太过美妙,同时充满了各种巧合,就像精心编写的电影脚本一样。

我忍不住发信息给谢楠楠,问她:“你给我讲的那个故事是真的吗?”

她回复我:“是真的啊。”

随即她发了一张照片给我:“这是他发给我的婚纱照,有图有真相。”

看到那张照片的一瞬间,我惊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我实在不敢相信人与人之间会有这样巧妙的关联,因为照片上的那个男人,我认识。

他叫王超,是我的大学校友,我们曾经在同一个社团,关系还算不错,这些年来虽然不在同一座城市,但偶尔会有联系。作为一个写故事的人,我敏锐地意识到这个故事的本身将超出谢楠楠讲的那些,所以我打算找王超聊一聊。大学时代的这些人的社交网络还维系在我的QQ上,我登录上去跟他打了个招呼。他直到第二天下午才回复我,发了个问号过来。

我单刀直入,问他:“你认识谢楠楠吗?”

他发了个惊恐的表情,问:“你也认识她?”

我简单地说明了一下背景,然后说:“她昨天不是微信群发了一个游戏吗?我用一个红包换来了你们俩的故事。”

如果有摄像头,镜头中王超此刻的表情肯定是蒙的。

王超说:“她是怎么说我的?”

我明白王超此刻的心情,当我们成为故事里的人时,每个人都特别想知道自己在别人讲述的故事里是什么样子。所以我故意卖关子,循循善诱,引导着王超讲出了他和谢楠楠在凤凰的故事。听完王超的讲述之后,我大受触动,并决定写下这个故事,想要让大家看到同一个故事在两个主人公的世界里的存在是何等不一样。由于王超和我的对话非常零散,所以我整理了一下,尽量保留他的原话,将他的故事转述如下。4

那一年的我很不如意,和朋友一起做生意失败,赔了很多钱进去,欠了一屁股外债,本来都已经订婚的女朋友也离我而去,我感觉自己一无是处,整个人的精神状态极为抑郁,真的,甚至有过自杀的念头。

朋友们都劝我出去玩一玩,我就从上海出发,一路往西,目的地是成都。途经浙江、江西、湖南,从张家界出来,就到了凤凰。那时候“艳遇”这个词在凤凰已经满大街都是了,我作为一个单身男人,要说从来没有想过艳遇这回事,那肯定是骗你的,而且越是落魄的状态,越是期待有一场艳遇来反转。所以,我也去酒吧晃荡过两个晚上,或许是自己的状态太差或者运气不好吧,结果毫无收获,后来我觉得没什么意思,就买了一个篝火晚会的项目。

在去篝火晚会的大巴上,我感觉后排有个姑娘在盯着我看,我回头的时候她很慌张地收回了视线,很明显,她脸都红了。我猜想这姑娘应该是对我有好感,所以在篝火晚会的现场,我专门坐到她对面的位置仔细观察她。她虽然不算长得很好看的那种女生,但是气质很令人舒服,她应该还是个大学生。你知道,艳遇这件事情,如果对方是一个成熟、风情的女人,一切就可以顺水推舟,天亮说分手,毫不拖泥带水;如果对方还是一个未经世事的女孩,这件事情不仅困难重重,而且后患无穷,我一时看不透她,所以一直纠结着要不要行动。后来我发现她隔着篝火在看我,于是我下定决心,站起身来,走过去坐在她旁边。

我不是一个善于追女生的人,所以在心里盘算了很久,也没有想好该怎么开口,但是我能感觉到她惴惴不安的心情。最后还是天赐良机,她在过吊桥的时候差点摔倒,我赶紧扶住她,并趁势牵住了她的手——柔软的、冰凉的,掌心还有细细的汗。牵了手之后话题就自然而然地来了,她很健谈,言语中可以感受到她是一个内心丰富的女孩,有才华,也有想法,我对她的好感度倍增。我本以为回到古城后可以约她去酒吧喝点酒,后面的事情就很容易了,没想到她直接说要回旅馆去,这完全出乎我的意料。那一刻我的心情异常低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有一种“到手的鸭子又飞了”的感觉,但是更多的是自信心的土崩瓦解,我失去了事业,失去了爱情,现在连作为一个男人对异性的吸引力都没有了,那种感觉真的是糟糕透顶,我人生中再也没有比那更低落的时刻了。

我知道,像她这样的女孩喜欢浪漫而不失激情的生活,可是那些我并不擅长,但是就此放弃我又非常不甘心。我们在路边听一个流浪歌手唱歌的时候,我的脑海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如果我带着她在凤凰古城里一个一个地看完所有流浪歌手的表演,那我们就有了更多相处的时间,也能营造出一种浪漫到足以吸引她的氛围。我自己都被这个想法吓到了,我这辈子都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为了勾搭一个姑娘,这样做的成本也有点太大了。可是这个火苗一下子就升腾成了熊熊大火,燎着我的心底,让我迫不及待地要去实现。

如我所想,她果然很喜欢这个想法。于是那天晚上,我们逛遍了凤凰的街头巷尾,到处寻找流浪歌手。我们喝了不少酒,她也越来越放得开,我们搭着肩膀唱着歌,眼神和动作之间都是说不尽的暧昧,我隐隐感觉她已经倾心于我了,基本大功告成。

后来我们发现了一个声音非常好听的歌手,她听完一首后就站着不走了,于是我放了100块钱在盒子里,让歌手唱她喜欢的歌。我们坐在街边听了好几首,气氛非常好,但是那个歌手估计是喝多了,跟我们聊熟了之后就有点口不择言,把我们当作刚刚在酒吧里艳遇的人,不停地说着什么及时行乐、春宵苦短之类的话。这些话听起来让人有些尴尬,我们假装没听见,她又点了一首郑钧的《私奔》。歌手嚷嚷着说:“私奔好啊,先私奔到凤凰,再私奔到床上,床板咯吱到天亮。”

这句话尺度太大,姑娘哪里听得下去啊,一跺脚就走了。我当时恨不得一脚把那歌手踹过去,心想,完了,今晚要功亏一篑了。她说要回旅馆,我陪着她,送她回去,一路上聊了好多个话题,试图洗掉刚刚那段不好的记忆,结果还是徒劳无功。果不其然,在旅馆门口的时候,我提出送她回房间,被她拒绝了。

我只好悻悻地转身往回走,想到我们最后连一个拥抱都没有,实在有些舍不得,但是我舍不得的是什么呢?到底是她这个人,还是这一段经历,抑或是自己今晚的付出?我不知道,但是这种不舍是确凿无疑的。于是我没走几步就立刻跑回去,二话不说就抱住了她。她没有推开我,但是我感觉到她的呼吸明显变得急促了。她继续催促我回去,我故技重演,又折返回去拥抱了她一次,这一次她的手搭上了我的肩膀。到第三次的时候,她也搂住了我,我知道她的身体已经接纳了我,所以我不由分说地亲吻了她,然后她就完全沦陷了。

当时下着细雨,我们站在街头亲吻了很久,她的身体在我怀里软得像一块棉花糖,将我越搂越紧,开始主动地抚摩我。我能够感觉到她的欲望在剧烈燃烧,我知道时机已经成熟,于是拐进了她的房间。没有开灯,我们就在黑暗中做爱,酣畅淋漓,却一句话都没说,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热衷于艳遇了,那种感觉真的非常奇妙,难以言说。

如果说我只是为了一夜情,那么这个故事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可是那天晚上的感觉实在是太美好了,我不敢说自己已经喜欢上了她,但是我非常愿意将这样的感觉再延续几天,于是我劝说她在凤凰多待两天,并和她约了第二天一起去沈从文墓。为了避免尴尬,晚上我没有住在她那里,凌晨三点多钟我回到酒店,倒头就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早上七点多,我赶紧给她打电话,没想到她已经坐车走了。

我得说那一刻我的情绪是崩溃的,就像自己精心搭起来的积木突然垮掉一样,以为自己已经掌握了的东西,却突然被证实不受控制。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去找她,拦住她,至于为什么要留下她,我还没来得及想。

我骑了一辆自行车赶往县城的长途车站。古城的路不好走,没多久我就累得浑身是汗,一点力气都没了。我打电话试图挽留她,甚至编出了要跟她一起走这样的话,但是她很无情,丝毫没有留下来的意思。我想或许是我自己入戏太深了吧,她只愿意将两个人的关系停留在一夜情,我却自作多情地以为她也投入到了这段美妙的经历之中,殊不知她正迫不及待地想要逃离,所以我就没有再去追她,也没有再联系她。后来我经过重庆的时候,试着给她打了一个电话,她没有接;给她发了信息说我在重庆了,她也没有回。这个故事也就到此为止了。

这些年来,当我回想起这段往事的时候,思绪总是会回到那天早上我骑着自行车回酒店的路上。我发现那时自己对生活的激情重新在身体里燃烧起来了,我会不顾一切地从酒店冲出来想要找她回来,不管那缘于性还是爱或者什么都不是,至少我还有着这样的力量为一些自己想要的东西去拼搏,而我所失去的事业和爱情,我也想要追回来。

所以前两天收到她的群发消息,我突然觉得很感激她,所以给她发了个红包。后来她问我当时对她是爱情吗,我想或许在某个瞬间是吧,但那个晚上更多的时候,我都是在努力地制造一种奋不顾身的假象去拯救自己摇摇欲坠的生活。但是无论如何,那都是我人生中值得珍藏的时刻。5

王超继续追问我谢楠楠是怎么说起他的,我编了几句话把他搪塞过去了。我不想告诉他真相,因为我也不知道什么才是真相。谢楠楠和王超各自的讲述中,有明显对不上的地方,他们到底有没有上床?王超到底有没有去学校找她?流浪歌手口不择言的事情为什么谢楠楠没有讲?到底是王超过于现实还是谢楠楠过于理想?我不知道是谁在编造,又是谁在隐藏,我也不打算去弄明白。我发现,原来每个人在讲述自己的往事时都会有所改动,日子长了,就连自己的记忆都变得不可靠了。

可是真实的记忆有那么重要吗?客观存在的世界和我们主观的认识永远都不可能一样。存在于我们脑海之中的,便是属于我们自己的世界。尽管这个故事在王超和谢楠楠的记忆中都以被曲解的方式存在,可是他们都将其当作人生中值得珍藏的美妙时刻,似乎也挺好。

我走到窗边,看着夜色中的城市,突然想起自己写过的那些故事。我把它们变成了文字,变成了书,被千万人阅读着,然而我竟从来都无从知晓,故事里的那些人会怎样讲起我。那些我自己以为辜负的和被辜负的、怀念的和被怀念的,是否真的如我所知?此时此刻,我很想给他们打电话。你离开了重庆,从此没有人陪我吃火锅一号桥

在重庆这座立体魔幻的都市里,藏着一万多家大大小小的火锅店,无论在什么地方,只要你想吃火锅了,稍微走几步就能找到一家。那些在街巷深处、毫不起眼的铺子有时候可能会给你带来意外的惊喜,比如说火锅好吃到飞起的味道,或者是脾气坏到让你无语的老板。

杜茂先此刻所在的这家火锅店就是如此,店面位于一号桥到观音岩狭长而曲折的路边,他第一次来的时候找了很久,后来就变成了老顾客。但是这次胖乎乎的光头老板一点面子都不给,没好气地对他说:“你一个人吃啥子火锅嘛,占我地方,后面来了顾客坐都没得坐的,走走走,各人去对面吃冒菜。”

杜茂先说:“老板,我都三个月没吃过你们家的火锅了,馋得不行,你就让我坐一桌嘛,我一个人吃得快,吃完就走。”

光头老板说:“以前经常跟你一起来的那个妹儿呢?喊过来一起吃噻。”

杜茂先哭丧着脸,说:“分手了。”

这句话说完,他的鼻头不由得一酸。

光头老板说:“哦嚯,怪说不得。”

杜茂先趁机装可怜,说:“老板,你看我都这么可怜了,就给我安排一张桌子嘛。”

光头老板把手里的菜单往他怀里一扔,说:“莫说这些,最低消费100,吃不完各人打包走。”

杜茂先喜笑颜开,用重庆话回答道:“要得,要得。”

九宫格子架起来,蒜泥和香油倒进碗里,老肉片、发鱿鱼、鲜黄喉下到锅里,红油慢慢地翻腾起来,香气一个劲儿地往鼻子里钻。杜茂先迫不及待地夹了一块毛肚放进去涮,动作熟练地将筷子上下晃动,心里下意识地开始计数。烫毛肚有个口诀叫“七上八下”,时间不超过十五秒,这样烫出来的毛肚口感最好。杜茂先一边等着,冷不丁想到这个口诀最开始是前女友告诉他的。

杜茂先的老家在东北,他在重庆上的大学,大一的那个冬天他被冻得直跳脚,咬牙切齿地说毕业了一定要回东北,没想到大三的时候谈了个重庆的女朋友。为了陪在女朋友身边,前年毕业后,杜茂先在重庆找了份工作,见过了双方父母,这份感情奔着结婚而去,然而却在今年3月份毫无预兆地破裂了。

时至今日,杜茂先依然不明白是什么导致了两个人分手,一分神,他就忘记已经涮了几下了。

光头老板风风火火地从他桌子旁边走过,大吼一声:“毛肚要得了,你娃哈了迈?”

杜茂先回过神来,夹起毛肚,在碗里裹满香油,直接一口咬下去,还好,依然够脆,也够辣,辣得他眼泪直接涌了出来。他这才记起自己本来是没有吃辣的能力的,这几年陪着前女友吃火锅吃串串吃川菜,让他误以为自己也变成了无辣不欢的人,可是这三个月形影相吊的日子过后,他又丧失了这种能力。

杜茂先抽出餐巾纸来擦眼泪,这个时候他又听到光头老板的高嗓门:“你朗个也是一个人嘛,没得一个人的位置。”

杜茂先循声望去,一个姑娘正站在门口跟老板说话,她气呼呼地指着杜茂先说:“他不都是一个人坐的迈?”

光头老板说:“有他一个仙人都够了,你们每个人都坐一张桌子,那我生意都不用做了嗦。”

姑娘一脸委屈,默默地转身准备离开。

光头老板吃软不吃硬,又把她喊住了,说:“硬是遇得到哦,要不你们两个打个组合嘛,反正都是一个人,就当认识个朋友。”

姑娘点头答应了。

杜茂先看在眼里,正犹豫着要不要接受呢,光头老板直接拿了一副碗筷摆在他桌上,笑嘻嘻地说:“怕你无聊,给你安排个妹儿拼桌,重庆妹儿,长得嘿乖哦,各人抓住机会,好人一生平安,我耿直噻。”

杜茂先哭笑不得,当然也没法拒绝,于是他就这样认识了潘小雅。两路口

杜茂先第一次见到潘小雅的时候,对她并没有多少印象,虽然潘小雅长得还算好看,但是他还是觉得前女友更好看,何况在当时的情况下,即使潘小雅长得像朵花一样,对他的吸引力也比不上一个脑花,所以最后埋单的时候杜茂先毫不客气地选择了AA制。因为他吃得太撑,所以丝毫没有送潘小雅回去的打算。

毕竟一起吃了顿饭,两个人还是聊了很多。潘小雅的老家在重庆巫溪县,在广州念的大学,两年前毕业回到了重庆,在主城一家公司做财务。她前男朋友是广东人,跟着她来到重庆,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于是开了个网店卖手机和手机配件。天天待在家里一边接单,一边玩网游,结果和游戏里认识的一个姑娘开始网恋,上个月的时候终于被潘小雅发现了,两个人大吵一架之后分手,潘小雅便搬出来自己租房子住。

当时杜茂先心想:果然,一个人吃火锅这种事情,通常都发生在单身狗身上。他们俩的爱情故事异曲同工,免不得生出些同病相怜之感。所以,当两周过后潘小雅发信息约他吃火锅的时候,杜茂先一点也不觉得意外。

潘小雅选的地方,这家店在两路口,店面不大但是名气很大,饭点基本都要等位。潘小雅找老板取了个号码,然后两个人在旁边找了凳子坐下来等。

老板在店里扯着嗓子喊:“8号,8号在不在?”

身后几个人举着号码进去了,潘小雅看了一眼手里的号码,说:“前面还有5桌,差不多要等半个小时。”

杜茂先说:“没事,半个小时算短的,上周我和朋友去吃一家芋儿鸡,等了接近两个小时。”

潘小雅哈哈笑起来,说:“我知道你说的是哪一家了,我们上次去得有点晚,等了一个多小时,眼看快排到我们了,结果老板出来说今天的鸡卖完了,我们被气得没话说。”

潘小雅清楚地记得,那天晚上因为这件事情男朋友和她吵了一架,他不乐意排那么久的队,潘小雅却坚持要等下去,最后两个人在街头就争执起来,男朋友甩手就走,留下她一个人站在灯火璀璨的解放碑,饥肠辘辘,欲哭无泪。

杜茂先见潘小雅陷入沉思,马上意识到那家店触及她的往事了,于是故意岔开话题,说:“你是重庆人,吃辣是不是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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