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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9 11: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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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缺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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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醒日2

觉醒日2试读:

序章 宝藏之谜

绞盘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绷紧的缆绳开始往回收。从拉动绞盘的力工们不断流出的汗水和吃力的神态来看,河里的大网似乎是捞到了什么沉重的东西。“找到了!”河上传来一片惊呼声。此刻的九眼桥上站满了围观的成都市民,他们的脸上写满了兴奋和期待,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河中那艘正在工作的打捞船,船身上用红色油漆涂写的“锦江淘银公司”六个字显得格外醒目。

粗重的缆绳一根根地绷紧,绞盘转动的声音越发显得它不堪重负,让人们都有些担心那些缆绳会不会被拉断。但是运气不错,人们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几分钟后,大网被拉出水面,网子里兜着一个黑乎乎、糊满河泥的巨大物体,还在湿淋淋地滴落着河水。尽管暂时还看不清这个物体的真面目,但人们早已经存了先入为主之心,几乎是立刻就辨别出了它的大致形状。“石牛!找到了,真的是石牛!”市民们忍不住乱纷纷地叫喊起来,“石牛找到了!张献忠的石牛找到了!”“昨天找到了石鼓,现在又找到了石牛,暗号对上了!那首民谣是真的啊!”“石牛对石鼓,银子万万五!”人群中一个长衫长须、俨然大儒模样的老人轻声感叹着,“没想到啊没想到啊,传说中的张献忠宝藏竟然是真的。如果真能找到那些财宝,则可为抗战增添不少的经费呢,功莫大焉,功莫大焉……”

这一年,正是全面抗战开始后的第六个年头。四川虽然暂时并未被日军荼毒,但中华一家、唇齿相依,这个简单的道理川人都懂得。于是百万川军出川抗日,伤亡惨烈,可歌可泣。

另一方面,川内各界从未间断各种抗战募捐活动。然而战争这架机器对资财的消耗太过疯狂,四川原本就不富裕,甚至有农民捐出口粮而自己饿得奄奄一息吃观音土毙亡的事例。人们为了寻找可捐之款,想尽了一切办法,就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与宝藏有关的民间传说不胫而走,并开始风传,而在这当中,最吸引人的莫过于张献忠的宝藏。

张献忠是人们熟悉的明末农民起义军领袖,于公元1644年攻克成都,并建立了大西政权。虽然这个短命的政权在两年后就覆亡在清军的铁蹄之下,张献忠本人也被和硕肃亲王豪格暗箭射杀,但后世却始终流传着一个和他有关的传说:张献忠在多年的征伐生涯中,聚敛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巨额财宝,能够填满24间房子。在察觉到自己的末日将临之际,他把所有的金银财宝都秘藏起来,又设计了一头石牛和一面石鼓作为藏宝记号,以待日后发掘。

从此以后,这笔传说中的张献忠宝藏吸引了无数人的关注,各种各样煞有介事的说法从未断绝。有人说财宝埋在了贯穿成都的河流——锦江的河底,有人说张献忠兵败逃离成都时用一艘大船运走了全部宝藏,却不幸随船沉入岷江,还有人说张献忠命令其义子张可旺在青城山的支脉——青峰山开凿了巨型的地宫,将宝物藏于地宫中。

这些传言反正也就是说说而已,并无真凭实据,虽然历史上也有许多人因为垂涎这笔宝藏而动手发掘寻找,却始终一无所获。直到一年前,由于抗战募捐的需求,这笔宝藏又开始成为人们谈议的热点,成都市的几家知名商会甚至专门组织了包括考古专家、民俗学家、历史学家和地理学家在内的众多学者,对张献忠宝藏的传说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最终圈定了两处最有可能藏宝的地点——锦江河道内以及青峰山中。

就在这股寻宝风潮渐渐热起来的时候,一个惊人的变化将民众的热情推向了顶点:一个名叫陈广泽的男人公开宣称,他已经获得了张献忠宝藏的藏宝图,根据藏宝图的标示,财宝就被埋在锦江河底!

当然了,此前号称自己手里握有藏宝图的人原本也不少,后来证实这些人都只是试图用假地图骗钱而已。但陈广泽却并没有任何兜售地图的举动,与之相反,他投资成立了锦江淘银公司,开始亲自寻宝。这是自张献忠藏宝流言兴起以来,第一个将寻宝付诸实践的实体机构。

这一举动最初受到了人们的嘲笑,有时评家直接在《新民报》上撰文指斥陈广泽“想钱想疯了”。在陈广泽向报界表示“兄弟绝非为一己之私,寻宝之目的乃是筹资抗日”之后,公开的嘲讽虽然消失了,但是怀疑却丝毫未减。大家普遍认为,即便陈广泽是出于一腔爱国之心而开办淘银公司,最后的结局仍然会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然而谁也没有料到,陈广泽竟然真的找到了一些看起来和宝藏有些关联的东西。他在地图所标注的锦江河道内用打捞船夜以继日地寻找,先是捞上来了几件零散的金器银锭,接着找到了一些当时大西政权所铸造流通的钱币——大顺通宝。这些发现迅速引起了市民们的关注。

锦江淘银公司逐渐成为成都视线聚集的焦点,每天来到河畔观看打捞过程的人也越来越多。虽然找到东西的时候少,无功而返的时候多,但每次哪怕是找出几枚锈迹斑斑的大顺通宝,也能让人们始终保持着希望。

到了这两天,突破性的进展终于出现了:打捞船先是捞出了一面巨大的石鼓,继而找到了一头石牛,这正好应了成都流传已久的民谣:石牛对石鼓,银子万万五。石牛和石鼓,正是传说中张献忠宝藏的标记。

在这一天接下来的时间里,陈广泽陷入了记者们的包围圈,当他终于回到自己位于帘官公所街的寓所时,客厅里的挂钟正好敲响九点。

陈广泽没有开灯,也没有摘帽子脱外衣,而是径直走到沙发旁,一屁股坐下,仿佛这一天的折腾已经让他疲惫不堪。他取过放在茶几上的茶杯,直接“咕嘟嘟”喝了一大口里面的冷茶,然后放下茶杯,点燃了一支烟。奥地利产的IMCO打火机喷出耀眼的火苗,短暂地照亮了他的脸。这是一个四十来岁的精干男人,是从南京迁居到成都的“下江人”,有着一张略带西域特色的英挺面孔,据他自己说,那是他的先祖曾在边疆地区定居经商、血统较杂的缘故。

陈广泽快速地深吸了几口,抽完这支烟,又站起身来走进卧室。他依然没有开灯,目光却似乎能在黑暗中视物,轻松地避开了一切的障碍物后,他来到卧室的窗边,伸手打算拉上窗帘。突然之间,他的动作停住了,身体慢慢转过来,面对着卧室一侧的衣柜。“出来吧,我知道你在那儿。”陈广泽沉声说道。

房间里传来一声有些沉闷的轻笑,随即衣柜被推开了,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从里面钻了出来,身手显得格外敏捷。女人穿着紧身的夜行衣,并用黑布蒙住了脸,只能看到一双闪亮的眼睛。“你果然不是一般人,陈先生,”蒙面女人用轻松的口气说道,“我的呼吸已经控制得足够好了,没想到还能被你听到。”“听到?不,我并没有听到。”陈广泽并没有显出紧张,以同样轻松的口吻回答说,“我只是鼻子特别灵,闻到了一股不属于这个房间的香味而已,我相信它来自于一位美丽的小姐。”

蒙面女人“咯咯”笑了起来,声音如银铃般婉转动听:“陈先生真会讨女人欢心,想来也是个风流浪子。”“浪子不敢当,风流或许吧。”陈广泽说,“不过有一点——我对日本女人不感兴趣。”“好眼光!”蒙面女人没有否认,“这么说来,你也应该明白我的来意了?”“没什么难猜的。”陈广泽说,“最近一年来,已经有好几位蜀中富商被人神秘地谋杀于家中,这几位被害者,全都是积极为抗战募捐的爱国商人,下手的自然是日本人。而从现场找不到任何犯罪痕迹来看,这些杀手绝不是普通人,应该都是训练有素的日本忍者。我眼前这位不愿意露出面容的小姐,想必就是忍者中的一员。”

蒙面女人静默了一会儿,轻叹一声:“你的聪明真是超出了我的想象,怪不得你能找到张献忠的宝藏。”“你果然是为了宝藏而来。”陈广泽看着她,“怎么样,是想要为大日本帝国抢夺藏宝图吗?”

蒙面女人有些伤感地摇摇头说:“来不及了,远水不解近渴。现在帝国的军队在各条战线都很吃紧,四川不在我们的控制范围之内,就算找到宝藏也无法运出去……但我至少还能做一件事。”“那就是不让中国人得到这些宝藏,对吗?”陈广泽问。

蒙面女人没有回答,戴着手套的双手中露出两柄雪亮的短刃。她凝视着陈广泽,轻声说:“希望你不要怪我,这是两国交兵,与私怨无关。”

陈广泽镇静地点点头。蒙面女人缓缓举起手中形状古怪的刀刃,一面指向陈广泽,一面以肃穆的语调说:“服部流,大泽真央,参……”

刚说到这里,她的右足尖突然微微一动,一点寒光无声地激射而出,直取陈广泽的腹部。原来这才是她真正的杀招!而之前握在手里的醒目兵器,以及那一番剑客一般的参上说辞,都只不过是为了分散陈广泽注意的幌子。

这才是真正忍者的作风,当暗伏偷袭的阴谋被看穿后,仍旧镇定自若、诡计百出。和人面对面光明正大地一决胜负,那是剑客所为,忍者从来不需要这些光鲜的行为,他们只需要结果:被刺杀者横尸当场。

足尖射出的毒针眼看就要插入陈广泽的小腹。而陈广泽站立在原地,纹丝不动,似乎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大泽真央的眼神里也禁不住微微流露出一丝喜色。

然而,紧跟着发生的事情却让她惊呆了。那根见血封喉的毒针已经沾到了对方的衣服,却忽然间——停住了。而大泽真央也骤然间发觉身边有些不对劲,仿佛是周围的空气在那一瞬间发生了一些奇特的变化,她甚至能用肉眼分辨出,以陈广泽为中心,周围大约半径五米内的空气被微微染上了一些怪异的颜色。

那是一种淡淡的乳白色。

尽管还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但大泽真央凭借忍者的本能意识到了潜在的危险。她立即双脚蹬地,试图向后纵跃,离开这一片诡异的不明区域。以忍者的跳跃能力,她原本可以很轻易地脱离危险地带,但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她的双腿突然一阵麻痹,肌肉竟然完全无法用力,那种感觉,就像是……被冻住了。

大泽真央连忙低头看向自己的双腿,这一看让她呆住了。她的腿部已经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白霜,刺骨的寒意开始迅速扩散,竟然真的被冻住了!她挥舞起手里的短刃,想要切开这层冰,却发现双手不再听使唤,关节处发出“咔嚓咔嚓”的脆响。

她的整个身躯,都在这短短的两秒内被冻住了。在这个春意盎然的夜晚,在繁花似锦的锦官城,在这间富人区的寓所里,一个寻寻常常的普通商人仿佛只是挥手画了一个圈,就圈出了一片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严寒国度,一个女忍者就这样被莫名其妙地冻成了一块寒冰。

当寒冷达到极限的时候,身体就会产生错觉。大泽真央此刻感受到的不再是寒冷了,而是浑身的灼烫,仿佛被放在火上炙烤般的灼烫。她的心跳由骤然加快到骤然减慢,呼吸艰难,意识也渐渐开始模糊。但多年来严酷残忍的忍术训练仍然让她努力保持着最后一点神志,在即将跨过生与死这条分界线的时刻,她突然间灵光一现,想起了一些极度可怕的事情。“你……你是……你是……”大泽真央睁大了惊恐的眼睛,“你不是人!你是那个黑暗族群里的……妖魔!妖魔!”“是的,你要是早知道这一点,就不会来送命了。”陈广泽说,“你是人,不应该踏入妖魔的世界。”

大泽真央已经听不到这最后一句话了。在陈广泽画出的这个诡异的小圈子里,温度似乎比南极洲还要低得多,女忍者已经被冻成了一具雕塑,从她已化为寒冰的眼神中,仍然可以看出她死前深深的恐惧。

陈广泽轻轻动了一下手指,死者脸上已经冻硬的蒙面黑布“咔嚓”一声碎裂开来,露出了大泽真央的脸。月光的照耀下,她那泛着青色的脸上仍旧带着深沉的恐惧,不再有生命的双目到死也没有闭上。“果然是个美人,真可惜……”陈广泽轻叹一声,接着抬起头来,看着卧室的天花板,“看够了吧?你也请出来吧。”

在陈广泽说话之前,天花板上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但他话音刚落,那里就像是凭空出现了一个黑洞,一个干枯瘦小的身影从洞里跳了出来,落在地上。和大泽真央优美矫健的身姿相反,他好像脚步不太稳,脚刚一沾地就趔趔趄趄地摔了一跤,哼唧了好半天才爬起来。

但不知为什么,在女忍者大泽真央面前潇洒自如的陈广泽,看着这个狼狈不堪的身影,目光里却充满了凝重。他缓缓地向后退出一步,似乎是为了和这个身影拉开一点距离。

此时来人已经站直身体,抬起头来。这是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头儿,瘦得好似全身上下都没有几两肉,看上去满脸病容,好像连眼皮都没有力气睁开。古怪的是,他的脑门剃秃了,花白的头发竟然梳成了一条长辫子——清朝遗老一般的长辫子。“能够从我的蠹痕里把我抓出来的人不多啊。”老头儿的笑容看上去近乎和善,“你可真是个不错的小伙子。”

从老头儿出现后,陈广泽就已经把之前那股若有若无的淡色光泽收回自己身畔。他仔细盯着老头儿,看了许久之后,摇了摇头说:“我居然看不出你的来历。在我所认识的那些家族里,应该都没有你这号人。”“天地如此广大,偶尔遇到个把不认识的人,正常,正常。”梳着长辫子的老头儿呵呵笑着,毫不顾忌地背着手在房间里转了一圈,眼睛四处乱扫,形容甚为猥琐。“这个女忍者就是你故意引来的,目的是用她来试探我的实力,对吗?”陈广泽问。“这种小事儿还用问?以你的聪明一下子就能想到嘛。”老头儿依旧笑容满面,眼睛却没有放松,最后将目光定格在墙角的保险柜上。“你的酒……原料浓度都相当高呢,相当高……”老头儿吸溜了一下鼻子,就像是在品味真正的美酒,“看起来,你的附脑有足够的力量,却也很难控制。”“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了什么而来?”陈广泽没有接茬。“明知故问,还能为了什么?”老头儿反问道。

陈广泽沉默了一会儿,待他重新开口的时候,语气里竟然加入了几分谦卑:“其实,如果你也垂涎那笔宝藏,我们未必不能商量……”“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老头儿突然仰天大笑起来。当他大笑的时候,身上突然间迸发出一种无法形容的可怕气势,在一瞬间压得陈广泽有些呼吸不畅。他悄悄伸出手,扶住了身后的墙壁,这才站稳了脚跟。“想要和我平分宝藏?别装了。”老头儿阴沉地笑着,“你骗得了那些无知愚民,却骗不了我。”“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陈广泽回答道。“不明白?那我就说得更明白点儿吧。”老头儿的脸上骤然间浮现出极度凶狠的神情,尤其是双目怒睁,放射出慑人的精光,令他枯瘦的身形上去就像一只荒原中苍老垂死的野狼,“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张献忠的宝藏!你这样大费周折地在锦江里装模作样地捞宝藏,只不过是为了掩盖一个大秘密!张献忠真正的秘密!”

凶相毕露后,老头儿又迅速收敛心神,重新恢复了之前昏聩鄙陋的模样,抄着手缩在一旁。陈广泽望着他,目光也逐渐变得凶狠:“你知道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多。”“不要以为世上没有人知道你们的存在。”老头儿笑眯眯地说,“虽然你们一直注意隐匿自己的行踪,但就算是藏在深海里的鱼,也会吐出气泡的。”“那你到底想要怎么样?”陈广泽身畔那一层淡淡的光彩颜色开始加深,似乎是在蓄力。“我只想请你说出张献忠的秘密。”老头儿说,“当初他为了掩盖这个秘密,不惜雕凿那一对石牛石鼓来作掩饰;现在你大费周折成立淘银公司,还悄悄准备了一批财宝来欺骗外界。由此可见,张献忠真正想要深藏的那样东西,其重要性超乎了常人的想象,甚至超过了他的大西国。”“岂止是大西国……”陈广泽的嘴角露出一丝苦笑,“恐怕超越这世上所有的一切,会改变整个世界的命运呢。”他摆了摆手,继续说道,“既然你知道这个秘密如此重要,显然也应该猜得到,我是不会轻易告诉你的。”“那是当然。”老头儿鸡啄米一般地点头,“能够冒着那么大的风险站出来主持这一切,你不会是一般人,不像我这样的糟老头子,被针刺一下都怕疼。不过你猜猜看,我的蠹痕有些什么功用呢?”

他毫不顾忌地站到陈广泽身前,浑身散发出一阵浓烈的烟草和酒的气息。陈广泽的脸色忽然微微一变:“我知道你是谁了。”“知道了就好,知道了就好,”老头儿笑得很是慈祥,“所以你也应该明白,说不说根本就不是你能决定的。但我这把快要进棺材的老骨头,一辈子没别的好处,就是心善,凡事喜欢先讲道理。你好好说出来,我会让你走得毫无痛苦。”“谢谢,你还真是个善良的人。”陈广泽挠了挠头,“哎呀,这下子事情就不好办了。我实在没有料到这件事会把你引来,太头大了,我可完全不是你的对手啊。”“所以呢,乖乖认输,乖乖听话,我会信守诺言的。”老头儿咧着嘴,露出一口被烟草熏得黑黄的牙齿。“不对,还有第二种办法可选。”陈广泽忽然说道。“第二种办法?”老头儿一怔,随即醒悟过来。他那张一直带着掌控一切的表情的老脸上终于露出了恐惧,大吼一声,身畔激射出幽蓝的光华。

但已经太晚了。陈光泽身边那层白色的异界骤然间变得光亮刺眼,并且开始闪耀出令人毛骨悚然的血红色,一股尖锐如龙卷风般的啸叫从血红的光芒中响起。“你疯了!”老头儿大叫道。“这是我的选择。”陈广泽淡淡地说。血色的光晕充满了整个房间。

翌日。

锦江淘银公司董事长陈广泽的突然失踪成为这一天最大的新闻。警方在陈广泽的寓所里发现了一具女尸,经过辨认,确认这是同仁路天府商行的女职员黄梅。奇怪的是,尸体的浑身上下布满了严重的冻伤,竟然像是被活生生冻死的。

而陈广泽则始终不见踪影,藏宝图也随着他一同失踪了。淘银公司上下没有任何人知道董事长的行踪。在警方四处搜寻陈广泽的过程中,一桩惊人的事实被披露出来:黄梅并不是中国人,而是日本军方派遣在成都潜伏的特务,真名叫大泽真央。人们立即将她的身份和陈广泽的失踪联系起来,一致认定这位爱国商人一定是被日寇暗中绑架了,目的就是夺取张献忠的藏宝图,阻止中国人民得到这笔宝藏。

一时间蜀中各界群情激愤,再度掀起了捐资抗日的高潮,但陈广泽和藏宝图却再也没有被找到。几位富商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接手了锦江淘银公司,接着在河里寻找了好几个月,最终一无所获,只能无奈地放弃。

好在即便没有找到宝藏,日本人最终还是投降了。随着抗战胜利和解放战争的开始,这一桩曾给人们带来无数谈资的奇案终于被慢慢淡忘。但直到许多年之后,当路过九眼桥的时候,还会偶尔看到有一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伸手指向滔滔奔流的锦江水。“张献忠的宝藏,说不定就藏在河底下哟!”老人们说。“石牛对石鼓,银子万万五!”

第一章 生活常态

冯斯站在接机大厅,紧盯着国际到达的出口处,过了一会儿他发现实在没什么好盯的,因为他连要接的人长什么样都不知道。他只能尽量站在显眼的位置,高高举起手里用鞋盒子拆开来糊成的纸板,上面用狗爬一样的粗黑字体写着几行大字:接:美国艾什顿考古研究所詹莹女士全球信息化考古学与新人类学研讨大会

一群群肤色各异的旅客从出口走出,又从冯斯身边不停步地掠过,像是被鹅卵石分开的河水。这块站在河心里的鹅卵石站得百无聊赖,忍不住打了一个长长的呵欠,打完呵欠睁开眼睛一看,才发现身前已经站着一个人。这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东亚女子,虽然年纪不轻了,但气质优雅,风度俨然。“同学,你好!”她用流利的普通话对冯斯说,“谢谢你来接我。”“啊……您好!”冯斯愣了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忙把揉眼睛的左手放了下来,“您就是詹教授吧?欢迎您来北京!”“抱歉,刚才我的行李被人误拿了,所以出来迟了一些,让你久等了。”詹莹说。“没事儿没事儿。”冯斯连忙说,然后伸手接过了詹莹手里的行李箱。不愧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就是知书达理,冯斯想着,比起这几天里接待的各种环肥燕瘦、奇形怪状的生物,这位女教授简直就像天使一样。“好多年没回过中国了,”詹莹感慨着,“已经不知道现在的北京是什么模样了。”“高楼大厦多了很多,汽车多了很多,人多了很多,PM2.5也多了很多……”冯斯回答说。

几个月前,父亲的意外去世让冯斯卷入了一系列诡异难解的事件,也让他窥探到了一个隐藏于人类文明背后的黑暗世界的冰山一角。作为一个可能唤醒远古魔王的“天选者”,他原本平凡的生命注定要滑入一个巨大的旋涡中,再也无法回到从前。

尽管如此,他还是竭尽全力,努力维系着一种近似普通人的生活。由于和被证实并无血缘关系的父亲产生了难以弥合的裂痕,他坚持不动用父亲留下的遗产,靠着网游打钱之类的网络手段为自己赚取学费和生活费。

这时候大一的暑假即将结束,已经临近大二开学了,年级主任却找上了他。原来是主任的夫人、一位鬼知道正经职业是什么的社会活动家,在北京承办了一个国际性的考古学研讨会。既然是国际性会议,来的又都是世界各地的洋鬼子,接待任务自然很繁重了。该夫人智慧过人,很早就想到了借助老公手下的大学生们——基本素质不差、懂英语、体力充沛、一说起社会实践就两眼放光,价格还便宜。

于是年级主任挑选了他认为英语口语不错的一批学生,冯斯也在其列。和其他兴奋不已的同学们不一样,这个年少却久经世事的家伙原本看不上这每天一百元钱的报酬,也不愿意去对着一帮三山五岳的陌生人赔笑脸,但理性权衡得罪年级主任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何况年级主任确实人不错,帮过他不少忙,因此最终还是答应了下来。

在会务组忙了几天,从布置会场到给餐券盖章再到机场接人,冯斯把各种杂活儿干了个遍,也很快摸清了这个大会的实质。“全球信息化考古学与新人类学研讨大会”,名字听起来响亮,其本质却是一个搜罗各种山寨专家的野鸡大会。所谓的“新人类学”,意思就是不被正经人类学家所承认的学说;而所谓的“信息化考古学”,说白了就是利用网络上各种光怪陆离的奇闻异事拼凑起来试图“考古”,其严谨程度可想而知。

大会主旨如此,来参会的自然基本都不是正经科班出身的考古学家或人类学家,而是——用我国很时髦的一个词语来说——一群群的“民科”。这些人既没有扎实的学术功底,也没有严谨的学术态度,大都是西太平洋大学毕业的水准,喜欢靠着一些异想天开的奇想和经不起考据的“重大发现”来吸引眼球,本质上可以划归到行为艺术家的行列。而这样奇葩的大会,居然已经开到第四届了,而且规模越来越大。“可见世界人民是多么吃饱了撑的没事儿干。”冯斯对他的朋友们如是说,“把这群人空投到安定医院去,大夫们都得疯掉。”

这一天首都机场的客流量不小,两人排了将近一个小时的队才坐上出租车,然后在北京城的马路上一通好堵。但詹莹没有丝毫怨言,一直和冯斯谈笑风生,这又和他之前接过的好几位“老子这么大来头,你们居然不派专车接,还要老子自己打车,简直太不像话了”的外宾形成了鲜明对比。

他不由得对这位和善、平易近人而又谈吐风雅的女性产生了一丝好奇,坐在出租车上左右无事,索性掏出手机搜索了一下。这一搜吓了他一大跳:艾什顿考古研究所竟然是全美相当有名的专业考古机构,在世界范围内都有着较大的学术影响力,而詹莹还不到五十岁,已经是中北美洲考古学领域里的知名专家了,维基百科上都有她的条目。

这竟然是一位货真价实的正宗考古学家!冯斯一时间有些瞠目结舌。以她的水平,自然一眼就能看穿这个山寨大会的拙劣本质,可为什么会接受他们的邀请,来赶这一场比大妈广场舞严肃不了多少的热闹?“詹教授,您这是……第一次来参加这个会议吗?”他忍不住想要旁敲侧击地问一问。

他从后视镜里看到坐在出租车后排的詹莹无声地笑了笑。她很快开口说:“怎么了?是不是刚刚查了一下我的资料,发现我不像是来参加这种盛会的人?”

好敏锐的思维!冯斯微微一惊。他尴尬地搔搔头皮:“这个嘛……没错,我就是在奇怪,那种感觉,就像是一堆喇叭花里钻出一朵玫瑰一样。”“谢谢你这个有趣的比喻。”詹莹说,“其实我当然知道这个大会是什么性质,但是我最近很累,正想找个机会休个假,现在有人乐意发出邀请函、安排住宿,省了我很多事,何乐而不为呢?”

这话说不通,冯斯暗想。詹莹看上去丝毫不像乐意贪这点小便宜的人,何况这么一位正儿八经的专家,和诸多西太平洋高才生混在一起,那可是有损声名的事儿。科学界的人,名誉犹如羽翼,应该是十分看重的。

詹莹一定是有什么急事需要来中国,片刻也不愿意耽搁,所以才不顾惜代价地利用了考古学大会这条捷径,冯斯猜想道。不过此事原本与他无关,不过是顺口一问,詹莹不愿明说,他也不多问,说了几个和北京交通有关的小段子就把话题岔了过去。

会场就位于宾客们住宿的宾馆里,倒是省了一趟奔波。冯斯把詹莹送到后,又被主任夫人指挥着忙东忙西,回到学校时,天已经黑了。他向着学生宿舍的方向走了几步,想了想,忽然转换方向,走向了教工宿舍。“不蹭饭的人生是不完美的。”他边走边嘀咕着。

宾馆的自助餐味道本来不差,但这些日子他早就习惯了每天晚上到好友宁章闻家蹭饭,因为寄住在那里的关雪樱做的菜实在太美味。这个被他从山区里救出来的哑巴小姑娘,似乎天生就有大厨的基因,烹调的功力一日千里。吃过关雪樱的饭菜,冯斯只觉得学校食堂里的每一样食物都面目可憎。“就好比看过苍老师的表演后,那些20世纪八九十年代粗制滥造的香港三级片就再也不能入眼了。”冯斯厚颜无耻地向宁章闻解释说。“苍老师是谁?”宁章闻一脸茫然。

尽管关雪樱做起菜来荤素全能,尤其善于把不起眼的蔬菜做得精致可口,但作为一个庸俗的肉食动物,冯斯所惦念的只有肉食。他一面走进宁章闻家的楼门,一面在心里猜测着今晚的主菜:新疆大盘鸡?糖醋排骨?羊排手抓饭?日式煎鸡饭?油爆大虾?川味水煮鱼?韩式烤肉?

想到烤肉那鲜亮的色泽,他禁不住吞了一口唾沫。就在这时,他却发现宁章闻家门外的楼梯拐角处蹲着一个黑影。这一楼的电灯碰巧坏了,他看不太清楚,于是上前两步走到了黑影的身前。黑影听到脚步声,抬起头来,从楼道窗外射进来的光正好照亮了他的脸。冯斯也算是个胆大的人,此刻看到这张脸,也忍不住发出一声短促的惊呼。

这是一张衰迈木讷的面孔,目光呆滞得如死人一般毫无生气,面颊上有好几道长长的伤疤,鼻子奇怪地扭曲着,好像被什么东西重重砸过,上嘴唇缺了一大块肉,露出血红的牙床和焦黄歪斜的牙齿。在黑暗中骤然看见,的确是够瘆人的。

而最奇怪的在于他脸上的肤色。人们形容一个人脸色苍白的时候,时常会用“惨白如纸”这四个字,但眼前的这张脸,却真的似乎比一张白纸还要白。这样的一张脸,简直近似于僵尸,难怪以冯斯的胆子也会忍不住叫出声。

好在他很快克制住了自己,并且按捺下了冲着这张脸一拳打过去的本能反应。他退后一步,发问说:“你是谁?”

但对方似乎比他更害怕,一声也不敢吭,抱着头重新蹲下。冯斯皱着眉头,拿不定主意该怎么办,这时身旁的门打开了,宁章闻从里面探出头来,无疑是听到了他那一声惊叫。“怎么了?”宁章闻问。

冯斯伸手指了指那个蹲在地上的怪人。宁章闻微微一怔,走到他跟前,轻声问:“陈叔,是你吗?”“对不起……”怪人微微抬起头,还是不敢完全露出正脸,“我也是没办法了才来找你帮忙。”“您先进来说话吧。”宁章闻温和地扶起他,“下次再来,直接敲门就行了。”“这是我家的老邻居陈叔叔。”他又扭头对冯斯说。“啊,知道了……”冯斯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想了想,“你有客人,我明天再来。”“也好,陈叔怕见生人。”宁章闻点点头,“不过,你先等我两分钟。”

他把陈叔扶进家门。几分钟之后,关雪樱拎着一个塑料袋走了出来,袋子里是两个饭盒,透出葱烧海参的香味。冯斯长叹一声道:“看来我专业蹭饭的光辉形象已经深入人心了……对了,你好像不害怕的样子。”

他伸手指了指房内,关雪樱会意,掏出纸笔写了几个字:“不怕,那是白电(癜)风。村里有麻风病人,比他还难看。”“看来是我大惊小怪了。”冯斯摇摇头,“我还是躲回宿舍吃夜宵去吧。”

冯斯拎着塑料袋下了楼,一路走一路猜测着陈叔的身份和来历。看起来,宁章闻对他的态度是尊重中带着怜悯,而他虽然有求于宁章闻,却又带着一些畏惧。这样的畏惧,或许是出于——愧疚?这个人的白癜风固然是无法阻挡的顽症,鼻子和嘴唇的伤疤却不能用自然疾病来解释。

他饶有兴致地做出各种假设,过了一会儿又禁不住哑然失笑。自己的事情还是一摊子烂账呢,哪儿来闲工夫去管别人的琐事。父亲的家史、母亲的秘密、自己脑子里那个至今没有发挥过功用的附脑、身边虎视眈眈的人群,每一样都足够让他头疼了。

他敲了敲脑袋,命令自己别再胡思乱想下去。穿过学校著名的“野猪林”时,他忽然发现,背后似乎有人跟着他。

冯斯不动声色地继续向前走,几次装作不经意地转身,却并没有看到人,但那种被跟踪的感觉却始终挥之不去。于他而言,想要判断出跟踪者到底是谁实在是太困难了,就像路晗衣所说的,全世界的家族都在找他。

在这些家族当中,并不是所有人都希望利用冯斯去唤醒魔王,大概还有为数不少的人想要直接取走他的小命。而面对着这些人,他却没有一丁点的抵抗能力,因为虽然背着天选者的名头,但他的附脑从未展现过任何功用。

他索性懒得去管——反正管了也没用——就快步回到了宿舍。进门之后,他忽然发现宿舍里有些微微的异样:几位室友全都躺在床上睡着了,连他大喊一声“都起来吧,好吃的来了”都毫无反应。

这些孙子平日里要么玩网游,要么看在线视频,不折腾到半夜不会睡觉的,现在怎么可能一起睡得像死狗一样?更别提这帮畜生对一切能入口的食物都有着高度的敏感,几公里外都能闻肉香而起舞。

冯斯意识到了事情不大对劲,赶忙想要转身离开宿舍,可刚一回头,他就僵住了。

门已经无声无息地关上了,面前站着一个比刚才的白癜风毁容者还要恐怖百倍的人——一个双头人。他的两颗头颅一大一小,小的那个近乎干瘪,动也不动;大的那一颗粗鄙丑陋、布满伤疤,被另一颗头颅挤得就像脖子歪了一样,虽然脸上带着笑容,却比不笑还更加可怕。“原来是你。”冯斯长出了一口气,“你们四大家族的人,还真是阴魂不散……”二

李济带着一脸的颓败,坐在一张布满油腻的长桌前,桌子上已经放着三个空啤酒瓶,穿在身上的汗衫胸口也滴上了几滴油渍。这家小吃店在夏夜里专门推出模仿成都冷淡杯的夜间饮食,每到晚间就吸引了很多学生和民工到这里来,嗑着毛豆、花生,啃着鸭脖、卤鸡爪、麻辣小龙虾,配上冰镇啤酒,一群人边喝酒边说笑谈天,吵吵嚷嚷地打发掉一个闷热的夜晚。李济混在其间,虽然孤身一人喝着闷酒,却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也没有人认出他来,就在几个月前,此人还是这所学校的副校长。当然了,主管基建本来就只需要和特定的人群打交道,不像管行政的校长需要时时抛头露面,没人认识原本正常。何况李济为人一向很低调,校内很多人对他都是只闻其名而不知其相貌。

李济就是那位请冯斯的父亲冯琦州来看体育馆风水的副校长。冯琦州死后,警方调查死者的社会关系,李济请假道士来看风水的事情也就此曝光。说起来,这年头种种封建迷信活动固然很猖獗,但到了高校这个层级,一般都还是得地下运作,如今不小心见了光,对这所理工科名校的面子来说,就不大好看了。

所以这位副校长被撤职也是顺理成章的了。李济原本已经快到退休年龄,这么多年来主管基建也捞了不少钱,此时被撤职,对退休后的生活不会有丝毫影响。只是事发之后,人们偶尔看到李济,总是看到一脸的郁郁寡欢,想来是从权力的位置上下来之后,难以适应这样的心理落差。所以,昔日的副校长会抛弃掉平日里的光鲜衣着,穿得邋里邋遢地跑到路边摊喝啤酒解闷,似乎也不足为怪。

李济就着一盘卤水毛豆和一盘炒田螺喝光了整整四瓶啤酒,还抽掉了好几根烟,结完账,打着饱嗝摇摇晃晃地骑上自行车。这也是这所学校的领导喜欢表现自己清廉风格的一种方式,尽管李济不上班时开的是一辆敞篷的宝马640i。

这些日子里,为了撤职的事儿,李济没少和充满虚荣心的老伴吵架,吵到不可开交,最后一怒之下从家里搬出,在学校新修的青年教师公寓里找到一间还没分配出去的房子暂住,这才避开了老伴没完没了的唠叨,也算求个耳根清净。

此时夜色已深,醉意微醺的老人骑着车,摇摇晃晃地骑出学校西门,沿着一条小道骑向教师公寓。骑了没多久,路边突然飞来一个硬物砸在轮胎上,李济吃了一惊,自行车失去平衡,重重地摔倒在地上。没等他爬起身来,身边忽然围上来几个黑影,不由分说就用破布堵住了那张还带着酒味儿的嘴。

片刻之后,这一群奇怪的绑架者和被绑架者已经来到了附近的一个建筑工地上。时值深夜,建筑工地上早已没有了其他人,似乎正适合罪案的发生。“你们……你们要干什么?”堵嘴的破布刚被弄走,李济就气急败坏地开了口,“是联顺达的人吗?给你们说了很多次了,那笔工程款子是学校拖欠的,我也没办法!”“我们是为冯琦州而来的。”一个绑架者冷冷地说。

李济立刻不吭声了,过了好一会儿才支支吾吾地说:“我也就是脑子糊涂了一下,才去搞那些迷信活动,现在我也受到教训了……”“这种时候你还需要撒谎吗?”对方嗤笑一声,“你以为我们没有调查过你的背景?20世纪八九十年代各种气功大师最流行的时候,你就曾经在报纸上连续发文揭批伪科学,还和学校里一位大力宣扬气功的老教授展开过公开辩论。这所学校里如果要找出一个人最不敬鬼神,那就是你!你怎么可能真心请人看风水?老实告诉我们,当初是谁指使你把冯琦州骗到北京来的?”

李济面如土色:“没、没有人指使,我真的只是一时糊涂……”“我没有时间和你兜圈子。”绑架者抽出一把锃亮的匕首,“我问一次,你不回答,我就剁你一根手指,剁完手指挖眼睛。”“没有啊!真的没人指使,就是我自己脑子发昏了,你们千万要相信我啊!”李济惶急地号叫着,拼命挣扎着,但身体被人死死制住,哪里挣得开。绑架者显然是那种真正的心狠手辣之辈,看见对方还在硬撑,毫不犹豫地手起刀落。随着“咔嚓”一声,老人发出凄厉的惨叫,左手小指已经被干脆利落地切了下来。断指落在地上,血花飞溅,李济也疼得几乎晕过去。“还不说?真有点老革命的硬骨头呢。”绑架者的笑声分外冷酷,“要不就是小指你不在乎,那换食指怎么样?”

他狞笑着再度举起刀,李济呜咽着,痛得身上的衣服都被汗水湿透了,却还是不肯说。眼看还沾着血的匕首即将切下李济的食指,对方的动作却突然间停住了。与此同时,其余的绑匪也都发出了一阵惊愕的声响。

他们都看到了一幕不可思议的变化,那种足以令人心脏停止跳动的恐怖变化。

——落在地上的李济的血滴,仿佛突然间失去了重力的束缚,慢慢飘浮起来,它们凝结成一粒粒浑圆的血珠,带着一种妖异的美感,折射出夜的光彩悬浮在黑暗之中。“不好!快跑!”握刀的绑匪敏锐地察觉到危险临近。但他这一声喊已经太晚了,还没等人们挪动脚步,几声细不可闻的轻响后,半空中的血珠纷纷炸裂开来,化为一片猩红色的血雾,瞬间把这五名绑匪连同李济一齐笼罩在其中。

血雾中顷刻间响起了一连串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听上去简直不像人声。在朦胧的红色血雾中,可以模模糊糊地看见五名绑匪拼命挣扎抓挠,像是极力想要摆脱掉什么沾在身上的东西,但这挣扎的过程十分短暂。几秒钟之后,他们就倒在了地上,很快都不动了。

血雾渐渐消散。这时候可以清楚地看到,躺在地上的五名绑匪,赫然已经全部化为白骨——干干净净的白骨,上面连一丝血肉都没有存留下来。他们的衣服基本还是完整的,只有一些可能是先前在地上翻滚留下的擦痕,然而衣服下面原有的皮肤和血肉却全部消失无踪。这些白森森的骨架在微弱的光线下发射出惨白的光,每一具骷髅的头颅都大张着黑黢黢的嘴,仿佛仍在竭力惨号,已成枯骨的双手还保留着抓挠的姿态,可想而知死前遭受了极其剧烈的痛苦。即便是在这个闷热的夏末之夜里,这地狱般的图景也足以带给人深深的寒意。

而唯一一个没有变成骷髅的,是李济。李济艰难地用双膝支撑起身体,慢慢直起腰来,摸索着在地上找到了刚才被砍断的那根断指,把断指的断面重新贴在了手上。虽然疼得浑身哆嗦,汗如雨下,但这一动作的结果却颇为惊人:断指处竟然慢慢开始接合起来,然后伤口逐渐愈合。几分钟过后,左手的小指已经完全恢复原状,半点也看不出来它曾经被切断过。

李济这才喘着粗气从地上爬起来,眼光扫过地上那几具狰狞的白骨,突然间双腿一软,重新跌坐在地上。“我不想这样的,我真的不想这样……”李济嘴里嘟嘟囔囔着,“可是我也没办法,我控制不了,控制不了啊!”

浑身脏污的前副校长瘫软在地上,抽抽搭搭地哭泣起来。

就在这桩奇特的惨剧发生的同时,冯斯正站在宿舍里,面对着另外一个奇人——双头怪人范量宇。在他所遇到过的这些自称“守护人”的特殊人群中,范量宇是力量最强大的,同时也是性格最暴虐的。这个人会毫无理由地对他人造成伤害,并且享受对方痛苦的神情,好像那种痛苦对他而言就是最好的下饭菜一样。“怎么了,这次不指着我的鼻子大骂几句了?”范量宇坏笑着。“好汉不吃眼前亏,”冯斯闷闷地说,“现在就算你要我跪下唱《征服》,我也多半要听命。”“所以我才说了嘛,你虽然是个废物,脑子还算清醒。”范量宇大大咧咧地拍拍他的肩膀。“你大晚上跑到我的宿舍,把我的室友都弄昏,不会是就为了夸我两句吧?”冯斯说,“话说你没把这帮孙子怎么样吧?”“这里好歹是学校,我要是把他们搞出点毛病来,不好收场,容易暴露你的身份。所以就是单纯地让他们昏睡一下而已。”范量宇说。

冯斯松了口气说:“那还好。那么,今天找我有何贵干呢?”“我是来给你送一个警告的。”范量宇翻着白眼。“是又有人想要抓我或者杀我了吗?”冯斯并不显得吃惊,“这已经算是生活常态了。没什么大不了的。”“有这个觉悟就好,那我走了。”范量宇点点头,真的转身就走。“哎……等等!”冯斯忙叫住他,“你还没说到底是什么人呢?”“你不是不在乎吗?你不是说已经是生活常态了吗?”范量宇冷笑着,“那又何必多此一问。”“好吧,你赢了,范大爷,”冯斯忍气吞声,“你还是告诉我吧。”

范量宇伸出手,指着冯斯的鼻子道:“小子,你这辈子才经历过多点事儿?别以为亲眼见过魔仆和妖兽,被人揍过几次屁股,就觉得自己毛长硬了——你还差得远呢。死亡这种事情,不是用来挂在嘴上逞能的,等你像我这样在生死的边界线上走过几十个来回之后,再来装出一副云淡风轻的狗屁模样也不迟。”

冯斯无言以对。他发现这个双头怪物不只是下手狠辣,说话似乎也能直指人心。他一向自诩聪明智慧,但在范量宇面前,却好像被X光照射了一样,完全被看透了。“你说得对,无论如何,我还是不想死,嘴硬这种事是最无谓的。”他轻轻叹息一声,“所以我向你道歉。请你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吧。”“你倒是的确有些优点,”范量宇瞪着他,“比如知错能改,还不算蠢到家了。”“我大概就剩这个优点了……”冯斯哼唧着。

范量宇从衣兜里取出一部手机,这个场景让冯斯感到很违和。他随即释然,觉得还是自己的偏见在作怪,似乎总感觉守卫人就是一帮从时光的洪流中截留出来的老古董,其实全然不是这样。事实上,他们并没有与世隔绝,尽管隐藏着自己的身份,但仍然生活在凡尘之中,甚至还可能掌握着超越凡人的科技力量。

范量宇在手机上划了几下,调出一段视频,然后把手机递给冯斯。冯斯盯着屏幕,只见上面出现了一栋灰扑扑的旧楼房,大概有六层,窗户破烂得几乎都没有玻璃,大门也只剩下半扇,几道纵横交错的封条封住了门。整栋楼呈现出灰暗破败的色调,仿佛能嗅到蜘蛛网尘封的气息。“这是南方某座小城里废弃的旧医院的手术楼,”范量宇解释说,“因为开发方面的纠纷,一直没有拆掉,也没有再被使用。”

摄影人继续向前走,轻松地从封条下方的空隙里钻了进去,走入手术楼里。楼道里没有灯光,视频上顿时漆黑一片,只能看到一点点模糊的影子,拍摄人还故意一边走,一边伸手按楼道里的电灯开关,示意整栋楼已经完全失去了电力供应,因此电灯都无法点亮。

他走过手术楼的一楼,推开一扇吱呀作响的门,开始走上了一段长长的向下的楼梯,看来是这栋楼的地下室。虽然屏幕上无法看清楼层,但从脚步大致能判断,此人至少下了两层楼,可能已经来到了地下二到三层,那差不多应该是这栋楼的最底层了。

底层仍然是一条长长的走廊,屏幕上隐隐可以看到满地的垃圾、胡乱堆放的破旧桌椅和一个个大门敞开的空空如也的科室房间,就像一张张不安分的大嘴。即便是在小小的手机屏幕上看着这段模糊不清的影像,冯斯也能感到一种古怪的寒意在升腾,心里刹那间想起了无数以医院为背景的恐怖故事。

也许正像刚才范量宇的用词,医院是一个处于生与死的分界线上的地方,这样独特的氛围最能够孕育出恐怖与阴森,冯斯想。

拍摄人已经走到了走廊的尽头,前方是一扇紧闭着的大门,似乎上了锁。但不知拍摄人用了什么手法,锁被轻松地打开,他伸出手,推开了门。炫目的光亮立刻从门内倾泻而出。

这个地下走廊尽头的房间里竟然有电力供应!

在白色的灯光下,摄像头里的图像也重新清晰起来。可以看出,这里是医院的太平间,只是由于多年没有使用,已经遍布灰尘和蛛网。拍摄者来到停尸柜前,随手拉开几个格子,里面都是空的。“不都是空的吗?有什么好看的?”冯斯禁不住问。“你又不是没有见识过蠹痕,怎么会问出那么蠢的问题?”范量宇嗤之以鼻。

冯斯一下子反应过来。所谓蠹痕,是利用附脑的力量激发出的特殊空间,拥有和日常世界完全不同的物理法则,就像是一块木头被蛀虫蛀出了空洞一样。利用蠹痕,既可以创造出充满杀伤力的战斗方法,也能开辟一片独立的异域。

也就是说,在这个看起来空空如也的太平间里,其实还隐藏着另一片空间。那么在这一片蠹痕当中,究竟会隐藏着些什么呢?

冯斯的好奇心被大大激发起来,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手机屏幕。只见拍摄者在空荡荡的太平间里不断地走来走去,兜着圈子,好像是在寻找着某些破绽。七八分钟后,他停住了脚步,看来是已经发现了蠹痕的范围并且准备着手侵入。

但还没等他开始行动,画面突然开始剧烈地抖动,给人一种天旋地转的晕眩感。冯斯仔细分辨,发现这种抖动是因为拍摄人一时间顾不上保持手机稳定——有其他人出现!

那些人大概就是在太平间里构造异域的人,冯斯猜想着。此时拍摄者已经随手把手机塞入了衣兜,所以只能听到一阵阵激烈而杂乱的打斗声,却再也见不到画面了。片刻之后,声音转化为了急促的脚步声,看来是拍摄人开始奔逃,而他的敌人们正穷追不舍。“可以停下了。”范量宇说,“后面除了逃跑之外,再没有新的内容,直到手机由于电量用尽而中断拍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冯斯问,“你特意把这段视频拿给我看,说明它是和我有关的。拍视频的人是谁?”“是我们家族的调查员。”范量宇说,“几天之前,他失踪了,但我们在医院附近的一个角落里找到了记忆卡。他的手机是特制的,可以在危急的状况下通过一个小开关快速弹出记忆卡,并且记忆卡里藏有一个微型信号源。所以,虽然敌人杀死他并抢走了手机,却无法找到这张记忆卡。”“调查员?调查什么的?”冯斯又问。“调查那些隐藏在暗处的家族。”“暗处的家族?”“是的,隐藏在暗处,比我们更加危险的家族。”范量宇说,“他们和我们不一样,他们也许直接想要你的命。”三

文潇岚一丝不苟地整理好所有的纸质资料和电子文档,收拾干净办公桌,在此期间,不断有办公室的同事经过她身边,和她打招呼。“小文,做得很不错。”人力资源部经理亲切地拍了拍她的肩膀,“你是公司过去三年来招入的最好的一个实习生。真想你今年就毕业啊。”“谢谢您的夸奖,我会继续努力的。”文潇岚笑着点点头,“希望明年还能来公司实习。”

她装好自己的个人物品,有些恋恋不舍地最后看了一眼这间办公室,然后走向了电梯。几分钟后,她已经站在了这栋大厦门外,男友周宇玮正推着自行车在等她。“总算是结束了,实习评价怎么样?”周宇玮问。“肯定是优嘛,那还用说?”文潇岚也骑上了自己的自行车。

两人一路说笑着回到学校。周宇玮把文潇岚送到女生宿舍楼下:“好容易实习完了,今晚要不要一起去看电影?”“改天吧,今天约了朋友吃饭,就是我和你说过的那个刚刚治好了自闭症的朋友。”文潇岚说。“行,那就改天再说。”周宇玮摆摆手,“先走了!”

文潇岚目送着他骑车离开,忽然轻轻叹了口气。接受这位学长的表白已经有一段日子了,两人相处得很好,周宇玮高大帅气,性情爽朗,还是他所在的系篮球队的主力,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无可挑剔。但不知道怎么的,和周宇玮在一起,她始终体会不到那种一见面就脸红心跳、见不到面就心心念之的甜蜜感觉,就好像两人之间缺少了一点什么东西。“缺少一点什么东西”,奇怪的是,同样的话她也对冯斯说过。现在看起来,不管是冯斯还是周宇玮,似乎都无法真正打动她的心。她一时间也理不清头绪,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她草草梳洗了一番,去到宁章闻家。敲门后,关雪樱很快开了门,打着手势把她拉到了自己的房间里。宁章闻的房间则紧闭着门。“宁哥有客人?”文潇岚小声问。“你看到会吓一跳。”关雪樱在纸上写道。

文潇岚有些纳闷,但当宁章闻的客人走出来之后,她立马就明白了。这个老头儿的确实形容可怖,一张脸就像被什么重物重重砸过一样,鼻子歪了,上唇也裂开了,此外还有严重的白癜风之类的皮肤病,脸色比死人还要白。不过宁章闻对他很是尊敬,一直搀扶着他把他送出门去。“刚才那位老大爷是谁啊?”宁章闻回来后,文潇岚发问说。“一个可怜的人。”宁章闻说,“不过对大多数人而言,他也是一个可恨的人。”“可恨?怎么回事?”“这已经是他第二次来找我了,前几天小冯也看到他了,还被他吓了一跳。”宁章闻说,“这个人叫陈秀原,几十年前曾经是这所学校后勤部的负责人。20世纪80年代中期,他利用职权把食堂承包给了他的亲戚,结果由于食堂购进了变质食材,引发了一次严重的食物中毒,上百名大学生中毒。更为严重的是,当天学校教职工幼儿园的厨师因急病请假,老师们直接到大学食堂买了一些饭菜给孩子们吃,小孩子的抵抗力比大学生弱得多,结果……有三个小孩重病死亡。”

文潇岚“啊”了一声,下意识地捂住了嘴。宁章闻接着说:“事后追责自然是免不了的。相关责任人都受到了法律严惩,陈秀原虽然并不直接掌管食堂,但也负有监管不力、滥用职权、受贿等罪责,被送进了监狱,也丢掉了学校的工作。他的人生从原本的春风得意一下子跌到了谷底。“当时学校里的教职员工大多互相认识,陈家出了事,他老婆经受不起被熟人们指指点点的刺激,和他离了婚,带着孩子走了。当他刑满释放回家后,家已经不存在了,只留下一个空屋子。而他也完全失去了当年的锐气,默默接受了学校出于人道给他安排的清洁工的活儿,一直干到退休为止。“他变得胆怯而又自闭,有点类似于……认识你们之前的我。而和我不同,他的内心还藏着深深的愧疚和自卑,常年受到这种复杂情绪的折磨,让他更加远离人群。尽管如此,有些事情……还是逃不过去。”“你是不是想说他的脸。”文潇岚说,“那张脸难道是……被人打的?”

宁章闻点点头道:“是一个当初的患儿家属。孩子死去之后,她始终耿耿于怀,一直等着陈秀原被放出来。她用来砸陈秀原的是当初混乱中从食堂里偷出来的一个秤砣,这是处心积虑的报复,原本是想要直接砸开对方的脑袋的,但陈秀原幸运地躲过了这致命一击,只是脸被砸坏了。再后来,陈秀原得了皮肤病,脸就成了现在这样,他也因此更加不愿意出现在人们面前。”“仇恨的力量……真是可怕。”文潇岚一脸的不忍,“但是他为什么不戴口罩?”“可能出于某种破罐子破摔的自虐心态。”宁章闻说,“虽然他不愿意被人看到,但假如真遇到人了,就让人看清楚他那张吓人的脸,其中也隐含着一点赎罪的味道。”“那他和你家又是什么关系?为什么来找你?”文潇岚又问,“是想借钱吗?”“他是我爸生前的好朋友、大学同窗。虽然在出事之前就有很多人不喜欢他,说他市侩,但我爸一直惦记着两人的交情,和他来往不少。”宁章闻说,“他出狱后,我爸已经去世,我妈看他可怜,也挺照顾他的,家里包饺子什么的,还总让我给他送过去。所以我家大概是他唯一能信任的一家人吧。不过他来找我不是为了借钱,而是……送钱。”“送钱?”文潇岚愣住了,“为什么要送钱?”“他虽然收入很低,但这些年来,他以苦行僧一样的生活克扣着自己,加在一起居然攒了有将近二十万块钱。他来找我,想要我收下这笔钱,然后转赠给当年那三个死去的孩子的家人。”宁章闻说。“你……你答应了吗?”文潇岚惊愕莫名。“他来了两次,我都拒绝了。”宁章闻说,“我并不认为这些钱就能抚平死者家属的痛苦。正相反,这么多年过去了,可能别人已经尝试着暂时把往事抛诸脑后,他却偏偏要旧事重提,结果反而会更加激起对方的怒火。”

文潇岚有些讶异地看着宁章闻:“宁哥,我发现你真的像完全变了一个人啊。今天你跟我说的话,比过去一个月说的都多,而且你居然也会从人性和人情世故的角度去考虑问题了。”“是啊,多亏了你们俩。”宁章闻说。

文潇岚的嘴角浮现出一丝顽皮的坏笑:“这不只是我和冯斯的功劳。照我看,某一个其实并不会说话的人,似乎功劳更大一点。”

宁章闻脸上一红,嘴唇动了动,却也并没有说出什么否认的话。过了一会儿,他忽然问:“那你呢?你和你的新男朋友怎么样了?”

文潇岚的笑容微微有点僵:“啊,挺好,挺好的。对了,不是说好今晚一起吃饭吗,那头馋猪怎么还没来?”“他刚刚发了条短信过来,说是他正在帮忙的那个大会里的一位考古学家要请他吃饭,盛情难却,今晚就不过来了。不过我觉得,这只是他找的一个借口。”“借口?什么借口?”文潇岚的眼神闪闪烁烁。“那头馋猪虽然嘴馋,但或许更加不想见一个人,”宁章闻说,“不想见的原因,可能是还有那么一点舍不得。”“宁哥,你最近是不是陪着小樱看了很多言情电视剧?你这是在从自闭男向知音大姐的路上狂奔啊……”文潇岚噘着嘴,目光却渐渐黯淡下来,“我饿了,快开饭吧!”“我实在没有想到,你居然会选这种地方请我吃饭。”冯斯说。“你以为我会带你去那种对着牛排和红酒耍宝的地方?”詹莹微微一笑,“我看得出来,你不是那种人,我也不是。这种地方才是你我都想来的。”

两人正坐在京城某个小胡同里一家店面很小的烤鸭店里,确切地说,就是一个四合院里的天井,里面一共只能放下六张或方或圆的桌子,伙计上菜都得侧着身走。天井的一侧就是烘烤炉,一个戴着厨师帽的老人正在查看着火候。店门外摆着一长溜木质板凳,上面坐满了等待的食客。果木烤鸭的诱人香气布满了整个天井。“你居然能找到这个地方,也算是厉害了,好多本地人都不知道这家店呢。”冯斯说着,把一片金黄的烤鸭卷进饼里。薄薄的荷叶饼、细细的葱丝、香甜的面酱,配上这块皮酥肉嫩得仿佛还在滴着油的烤鸭,着实令人食指大动。“这家店已经有二十多年的历史了。”詹莹说,“上一次回国的时候,一位老朋友带我来这里吃过一次,从此我就念念不忘了。还有一家同样是藏在胡同里的清真爆肚店也很好吃,过两天你再陪我去一趟,可以吗?”“没问题!”冯斯嘴里塞满了烤鸭,含混不清地说。

詹莹的食量并不大,吃了几片之后也就停住不吃了。她只是带着娴静的微笑,看似随意地打量着身边的一切,但那副优雅而温柔的姿容忽然间让冯斯想起了一个人。

他的养母池莲,他一直深深敬爱着的“妈妈”。她也是那么温和慈祥,也是那么恬静淡泊。

这个突如其来的联想让他的心情一下子有些糟糕。詹莹敏锐地觉察到他脸上一闪而过的阴云:“怎么了?想到什么不愉快的事情了?”“没什么,一些陈年旧事而已。”冯斯摆了摆手,“其实我有问题要问你。”“什么问题?”詹莹说。“你是属于哪个家族的?”冯斯忽然收起笑容,目光炯炯地盯着詹莹。

詹莹一脸茫然道:“家族?什么意思?”“别装蒜了,詹教授。”冯斯的语气显得粗鲁而生硬,“第一天去机场接你,可能只是一个巧合,但从第二天开始,我发现我被指派的几乎所有事情都是在你的身边。我去问了我们系主任的老婆——这次大会组委会的孙主任,她说是你点名要我帮忙的。”“的确是我,这有什么奇怪的?”詹莹说,“我们第一次接触后,我觉得你各方面都不错,可以帮得上我的忙。”“但你其实根本不需要我,”冯斯说,“你对北京了解得比我还多。而且更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一直在怀疑你到北京来的目的。”“我已经解释过了,我就是借机回来休一个假,在北京转一转、看一看,”詹莹说,“反正这样的大会你我都心知肚明,根本就没有让人认真动脑子的余地。”“普通的休假,还需要瞒着自己的丈夫吗?”冯斯冷冷地问。

詹莹的身子微微一抖:“你怎么知道的?”“我不喜欢被人当傻瓜耍,所以在你没有使唤我的时候,我也会找机会注意一下你的动向。”冯斯说,“你和你丈夫打越洋电话的时候,碰巧被我听到了。他很生气,你回中国这么大一件事,居然没有和他说一声。”

詹莹沉默了。她手肘支撑在桌面上,紧握双手,低垂着头,双目微闭,竟然像是在祈祷。冯斯也不去打扰她。两分钟后,她重新抬头睁眼,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你知道‘9·11’吗?”“当然知道。”冯斯对这个突兀的问题感到有些莫名其妙,但还是回答了,“那会儿刚上小学,也不太懂国际政治什么的,就知道飞机撞大楼,死了很多人。具体的情况,还是年纪更大一些之后,才慢慢明白的。那是一场可怕的灾难。”“那场灾难,就发生在我的眼皮底下。”詹莹说,“那一天我正好有一个约会,约会地点就在世贸双子楼的北楼上。但是幸运的是,那天我遇到了堵车,没能按我一向的作风提前到达约会地点,于是躲过了这一劫。不过,我眼睁睁地看着第一架飞机飞过我的头顶,撞进了北楼。”

冯斯大受震动,一时间说不出话来。詹莹接着说:“在那一天之前,我并不是个喜欢冒险的人。在美国,科技人才的薪酬待遇是很优厚的,我的生活过得稳定安乐,我也不愿意掺和多余的事情。但在那天之后,我忽然发现,世上的事情并不是胆小谨慎就能躲得过的。‘9·11’事件里的三千名死者,都是那么无辜,却无法逃脱命运的安排。”“所以……”冯斯等着詹莹的结论。

詹莹的目光中流露出一种铁一般的坚毅:“所以,不要害怕,因为害怕也没有任何用处,想做的事情一定要去做,不要给自己留遗憾。”“你回到中国来,就是为了做这件想做的事情吧?”冯斯问,“到底是什么事?和我有什么关系?”“明天。明天告诉你。”詹莹说,“今天晚上我有一个很重要的约会,不能带你去。明天是大会最后一天,完场后,你陪我去吃爆肚,我把一切都告诉你。愿不愿意帮我的忙,就看你了。但你一定要相信我,我对你没有丝毫的恶意。”“不管你是不是真的没有恶意,我猜测,我多半会愿意帮你的。”冯斯苦笑一声,“不瞒你说,最近半年以来我身边已经发生了足够多的事情,都是我不管都不行的。”“父母都已经不在,却要你一个人承担那么多,真是太辛苦了。”詹莹拍了拍冯斯的手背,轻柔地说,“你是个坚强的孩子。只要有可能,我也一定会尽我所能帮助你。”

那一刹那冯斯又产生了幻觉,仿佛詹莹的形象和母亲那张温婉的面孔合二为一,无法分开。这半年来,他经受了各种各样的辛劳苦楚,虽然身边也有朋友们的陪伴,但这却是第一次有一位长辈以如此真诚和慈爱的语气来安慰他。对于失去母爱已经十年又一直和父亲关系恶劣的冯斯来说,这样的安慰,实在有点催泪弹的效果。

他装作犯困的样子揉了揉眼睛:“行,那就明天再聊。咱们撤吧,外面还有一大堆饥饿的人在等位呢。”

他没有想到,这一个萦绕着烤鸭香气的夜晚,就是他和詹莹的最后一次见面。四

骗子大会在热热闹闹中闭幕了,各路骗子在大会里各取所需,皆大欢喜。而对于承担接待任务的学生们来说,一方面赚到了钱,一方面以后在简历上也能多一条资本:曾担任过国际性学术会议的现场工作人员,说起来还挺有面子的。

唯一一个不太高兴的人是冯斯,倒不是因为他嫌每天一百元的酬劳太少,也不是因为今天中午的盒饭太难吃了,而是因为詹莹一直没有现身。整个会务组都没有人知道詹莹到哪里去了,拨打手机始终提示关机。工作人员去宾馆房间敲门,也无人应答。服务台用钥匙开了门,发现房间里整整齐齐并无凌乱的痕迹,詹莹的行李也都在房内,但她的人却不见了。

冯斯有了极度不祥的预感。大会收尾还有很多琐碎的事务,他做得心不在焉。当所有工作终于忙完,他也总算可以抽出身来,一边走向车站一边寻思着该怎么去找詹莹的时候,却忽然被人拦住了:“冯同学,你好!”

抬头一看,来人有些眼熟,他仔细想了想说:“啊,你是警察,我的朋友受刀伤的时候,我们见过。”“谢谢你还记得我,”这个身着便装、相貌和善的警察说,“不过名字你可能就忘了。我叫曾炜。”

暑假开始之前,宁章闻曾经在国图查找资料时遇刺,幸好曾炜当时在场,用警车开道把宁章闻送到了医院。但此人绝非省油的灯,他敏锐地觉察出冯斯的父亲冯琦州被害一案绝非寻常,曾和冯斯有一番针尖对麦芒的问答。此后虽然再也没见过曾炜,但在冯斯心里,一直警惕着这个看似和善实则精明的刑警。

而现在,曾炜再一次出现在他面前。

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冯斯在心里嘀咕着,这位曾警官一出现,就多半意味着坏事临头。“您今天来找我有什么事吗?”冯斯问。而曾炜的回答让他一下子有种五雷轰顶的感觉。“我们发现了詹莹教授的尸体。”曾炜说。

詹莹的尸体是在一种极其怪异的状态下被发现的。

清晨的时候,市内某家大型商厦的一名清洁工进入了大厦内,开始打扫清洁。当她清扫到位于大厦一层中央的室内蹦极机械时,忽然发现,在这座十多米高的大型机械的顶端,似乎多了一个什么东西。

一个有棱有角的立方体,在熹微的晨光下闪烁着一种奇特的光彩。

她站在地面上,瞪大眼睛看了好一会儿,还是不太明白那到底是什么。于是她顺着蹦极机械的楼梯走上了高处,才看清楚了这样东西。

然后她就被吓得晕了过去。

好在她在晕倒之前总算还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这一声惨叫吸引来了其他人。他们也都看见了那个不知何时突然出现的物体。

那是一个冰块,巨大的冰块。在这个盛夏末尾的清晨,一个仍然在冒着白气的冰块就这样躲过了所有人的视线,出现在了蹦极机械的顶端。当然了,光是这个冰块,还不至于把人吓得昏过去,真正令人恐惧的是被冻结在冰块里的另外一样物体。

——人!一个中年女人!冰块里冻着一个中年女人!她以站立的姿态被冻结其中,双目微闭,脸上的表情恬静淡泊,仿佛只是在沉睡。

警察很快赶到,动用工具凿开了冰块,把女人的躯体解救出来,但她早已经停止了呼吸。她的身上并没有携带任何证件,但警察还是很快查明了她的身份。她名叫詹莹,是一位美籍考古学家,刚刚来到中国一星期,目的是参加一个国际性的考古学学术会议。

詹莹死了。

虽然之前已经有了预感,但当这个消息真的被证实时,冯斯还是觉得心底猛地一沉,好像胸口被人重重地打了一拳一样。虽然和詹莹认识只有短短几天,但这个温和亲切的女人让他一次次地想起自己的母亲。尽管詹莹也对他有所欺瞒,但他还是觉得,总体上詹莹是真诚的,至少不会像池莲那样卖了你你还要帮她数钱。他甚至隐隐想过,如果这才是我的母亲,那该有多好。

而詹莹这种诡异的死法更是让冯斯明白过来,不需要有一丝一毫的侥幸心理,这绝对是某一个拥有附脑的家族所为。虽然还不明白詹莹这一趟回国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自己又卷进去了。“这才刚刚消停了几天啊……”冯斯疲惫地敲了敲自己的脑袋,“人生啊。”“你在说什么?什么消停了几天?”曾炜注意到了冯斯的嘴唇嚅动。“啊,没什么没什么,”冯斯连连摆手,“詹教授去世了,你为什么来找我呢?”“因为有人目击到,昨晚你曾经和詹教授在一起。”曾炜说,“而且根据这次考古学大会组委会提供的信息,这些日子里,詹教授和你的关系比较密切。”“你可以先查清詹教授的具体死亡时间,再调查我的不在场证据。”冯斯说。“别误会,我没有怀疑你是杀害詹教授的疑凶,”曾炜笑得很和善,“当然按照流程我们还是排查了你昨晚的去向……你没有杀人嫌疑。我只是想要问问,你知不知道昨晚在烤鸭店分手之后,詹教授去了哪里,见了什么人。”“她只告诉我晚上有一个重要的约会,却并没有告诉我她想要见谁、见面地点在哪里。”冯斯回答。“哦,是吗?”曾炜这一声声调上扬的“哦”充分体现出他的怀疑。冯斯不由得有些火起。从第一次见到曾炜开始,这个警察就让他感受到某种笑里藏刀的……腻歪,令他十分不舒服。但他也很清楚,和警察作对是绝对没有好下场的,尤其是和曾炜这种厉害角色。“句句属实,我保证。”冯斯做诚恳状,“我和詹教授过去压根儿就不认识,她之所以这几天老是找我帮忙,不过是因为我办事比较机灵,昨晚也只是出于感谢请我吃顿饭,就这样。她的其他事情我可是一无所知。曾警官,你可一定得相信我。”

曾炜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最后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我相信你。不过詹教授的死法很奇怪,我们一时半会儿也猜想不到,她是怎么被冻进冰块里,罪犯又是怎么瞒过保安把那么大、那么沉重的冰块弄到高处的。詹教授的笔记本电脑也不见了,那里面说不定有很多重要资料。所以如果你想起詹教授和你说的某些话里可能包含着线索,记得联系我。”“一定。”冯斯连连点头。“那就这样吧,回头有什么事我再找你。再见!”

曾炜走进了宾馆,大概是还有问题要向主办方询问。冯斯站在原地愣了一会儿神,心情仍然由于詹莹的突然死亡而有些郁躁。他毫不怀疑,詹莹被封冻进一个巨大的冰块里,这一定是蠹痕的杰作。既然梁野的蠹痕可以在一定空间内造成火焰般的高温,那必然也可以存在能制造超低温的蠹痕。而这个敌人竟然可以大摇大摆地把尸体运入位于闹市区的大商厦,躲过保安的耳目将其放在那样高的地方,一方面说明他的能力非凡,另一方面也说明,此人大概是在炫技,詹莹这种过分夸张的死法和尸体的处理方式,也许就是敌人对他的刻意警告。

他不由得又想起了几天前和范量宇的对话。在看过那段让人很不舒服的废弃医院里的视频录像后,他追问范量宇:“你所说的隐藏的家族,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他们会躲藏起来?”“上次在山村里,你所遇到的所有人,我、梁野、王璐,以及其他的那些小鱼小虾,都是目前中国境内在明处活动的家族,”范量宇说,“我们相互之间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虽然也时常争斗,但总体而言,目标还是比较接近的:都以魔王为敌人。只是具体判断有差别,比如有些家族希望保持魔王沉睡就行了,有些则希望一劳永逸地消灭它。这些人,大致都可以笼统地称为守卫人。”“所以你们对我的态度各不相同,”冯斯回忆着,“有人希望利用我找到魔王,这算是比较激进的;有人则宁可我什么都不知道,让魔王睡多久算多久——目光短浅……”“但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家族隐藏在暗处。因为他们有着和我们大不相同的追求,”范量宇的语声中带着一种不屑,“比如有些家族并不把自己看作人类,而是更情愿去做魔仆。”“这倒不奇怪,”冯斯说,“这样的人,任何时期、任何背景下都存在。”“还有一些就生猛得多了,”范量宇的话语里居然隐含一丝佩服的意味,“他们不只不把自己当作凡人,却也并不甘愿做魔王的奴仆。他们想要做的,是杀死魔王取而代之。所以,他们被称为隐藏在暗处的黑暗家族。我们并不清楚他们确切的实力是怎么样的,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会现身。”“杀死魔王取而代之?这可真是一帮胸怀大志的人……”冯斯喃喃地说,“不过我倒也有点佩服这样的狂想。”

范量宇阴阴地一笑:“狂想?或许算得上吧,但绝对不是白日做梦。事实上,在历史上曾经存在过那么一群人……”

正说到这里,他忽然住了口,疤痕遍布的脸上现出一种奇怪的表情,像是警觉,又像是紧张,或许还有那么一点点兴奋。“终于出现了啊,他娘的!”他自言自语着。“你怎么了?是不是发现了什么?”冯斯问。“我得走了,但愿还追得上。”范量宇挥挥手,“你好自为之,话我已经带到,是死是活自己拿捏。”

他一面说着,忽然伸手在冯斯肩头轻拍了一下。冯斯顿时浑身剧痛如刀割,大叫一声跪倒在地上。但这痛感只持续了短短的一两秒钟,很快又消失了。“还是那么废物,半点长进也没有,”范量宇摇摇头,“真让人头疼。”

说完,他的身体就像肥皂泡一样,无声无息地消失了,只留下冯斯跪在地上哭笑不得。“这是把我当成沙包了啊……”他叹息着。

现在看起来,动手杀害詹莹的很可能就是范量宇口中的那些隐藏的黑暗家族。但这些人的具体目的是什么,他还一无所知,这或许需要从詹莹身上找。

然而詹莹已死,而她的随身物品全都被警方拿走了。冯斯纵然胆大包天,也还没有二到去警察手里偷东西的地步,更何况按照曾炜的说法,詹莹的笔记本电脑不见了,多半是被凶手或者凶手的同伙偷走了。这条线索只能暂时中断了。现在留给他的选择只有一个:等待。他唯一能确定的是,能让詹莹以屈尊参加山寨大会的方式赶来中国的这个秘密,一定是个足够重大、足够震骇人心的大秘密。

而对于这个处在旋涡中心的“天选者”而言,大秘密也就意味着大麻烦,可能是要命的大麻烦。“生活常态,”冯斯对自己挤出一个笑容,“仅仅是生活常态。”

第二章 升仙

南方。某座小城。

在黑夜里看起来,这间废弃的医院充满了阴森的气息,夜风吹过,流动的空气透过破损的门窗在大楼内部盘旋啸叫,犹如鬼魅的歌唱。院区里的树木在风中摇摆,像是一个个摇晃着手爪的不安分的妖魔。

一身黑衣的路晗衣走进了手术楼。黑暗之中,他本人也像是一个轻飘飘的影子,幽灵般穿过布满积灰的走廊,脚下踩过那些脱落下来的墙皮,发出轻微的声响。这座大楼废弃已久,早已断水断电,更加没有医护人员或病人留驻其间。但在这样一个令人不安的环境中,如果一个神经稍微脆弱一点的人置身其中,一定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幻听:“滴滴答答”的水龙头,碰撞的手术刀,“窸窸窣窣”的脚步声,隐约的哭泣和呻吟声,似乎从地底深处传来的轻微的狞笑……这是医院所独有的恐怖氛围,仿佛那些逝去的灵魂都还舍不得离开,依旧盘旋在他们生命中最后的处所。

但路晗衣显然不是一个胆怯的人。虽然和老对手范量宇那令人惊惧的外表相比,路晗衣看起来完全是一个相貌俊美的纤弱少年,但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他的心狠手辣一点也不次于那个双头怪人。

此刻,他缓步行走在鬼影幢幢的医院里,嘴角带着微笑,似乎还很享受这种阴森瘆人的气氛。但他的内心并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轻松自如,因为假如仔细看的话可以看见,在他的身畔,隐隐闪烁着一层比夜色稍微淡一点的异界——那是他的蠹痕。

从走进医院大门开始,路晗衣就一直不惜耗费体力用蠹痕保护着自己。

他到底在防范着些什么?

他走到了手术楼一楼的尽头,前方是一道玻璃窗已经尽碎的大门。他推开大门,顺着黑黢黢的楼梯走向地下。他的双瞳似乎可以在黑暗中视物,一路上准确地绕过了各种各样挡路的杂物,连一张废纸片都没有踩到。

最后,他进入了地下底层,站到了那扇曾经被锁住的太平间门前。由于门锁已经被范量宇家族的调查员破坏,他毫不费力地推开了门,日光灯惨白刺眼的光亮立即包围了他。

路晗衣在太平间里转了一圈。和冯斯曾在手机视频里所看到过的不同,这里此刻显得凌乱不堪,所有的停尸柜都被打开,甚至地面也有被挖掘过的痕迹。看来在调查员失踪后,范量宇的家族已经把这里从里到外翻过一遍了。“你们找到什么了吗?”路晗衣禁不住轻声自言自语,“多半什么都发现不了吧。那群人可不是那么容易留下破绽的。”

尽管如此,他还是一丝不苟地把太平间搜查了个遍,在每一个可能的地方检测是否存在隐藏着的蠹痕,如他所料,什么都没有发现。他转身走向楼道,重新回到了手术楼的一层。

正要走出手术楼的时候,他忽然停住脚步,目光微微向上,似乎是听到二楼传来了一点不一般的响动。他站立在楼门口,侧耳倾听了几秒钟之后,摇了摇头,继续迈步向外走。

他走得很快,几步就走到了大楼外的阶梯前,看起来就要大踏步地走下去。但突然之间,笼罩在他身上的蠹痕微微闪动了一下,而他的身体也一下子腾空而起,仿佛身上带有羽翼一样,一下子挣脱了地心引力的束缚,向着高处飞跃而去。

——他的目标是手术楼二楼的窗户!“砰”的一声,路晗衣撞塌了早已没有玻璃的窗框,身体已经跳进了这间办公室。他双足稳稳地落在地面上,双手交叉护在心口,蠹痕的范围已经急速扩大,充满了这间空荡荡的办公室。这间办公室装修得还不错,估计里面曾经有过的办公用具都还能再利用,所以当医院搬离时,把这间办公室里的东西全都搬走了,并不像其他地方还有一些扔掉的旧桌椅或文件柜。现在这间黑暗的房屋里一目了然,除了灰尘和蜘蛛网之外,什么都没有。

但是随着路晗衣蠹痕的侵入,这一片虚无中却出现了奇妙的变化。仿佛是无形的空气被撕裂了一样,房间的中央渐渐地有一样东西现形了,就像平静如镜面的水面突然被飞鱼划破。

那是一个茧,一个血红色的茧。这个茧大约有两米高,呈站立的椭圆形,茧壳里有什么东西正在有规律地蠕动。“有趣,是故意留下来示威的吗?”路晗衣看着这个茧,“那就试试吧。”

感受到路晗衣蠹痕的刺激后,茧的表面也迅速出现了一道淡红色的蠹痕,并且颜色不断加深,像是在和路晗衣相抗衡。

但路晗衣的力量占了压倒性的优势。他的蠹痕渐渐收缩,把茧牢牢包裹在其中;而茧身上的蠹痕也不得不越缩越小,勉力抗衡。当这层防线被打破的时候,整片空间就将听由路晗衣支配。

路晗衣不断发力,蚕食着对方的生存空间。茧壳内的不明生物显然也察觉到了危机临近,蠕动的速度明显加快,乍一看就像是一颗正在跳动的巨型心脏。渐渐地,血红的茧壳由于这种剧烈跳动而出现了裂缝,裂缝越变越大。

一声巨响,茧壳炸裂了。黏糊糊的红色碎片四下飞溅,伴随着这些碎片的,是从茧壳的中心部位弹出来的一样东西。

一个血红色的怪物。

和茧的巨大体形相比,这个怪物显得很小,大约只有一米高。它的外形有些近似于猴子,虽然沾满了肮脏的血污,但还是可以看出浑身覆盖着深绿色的鳞甲。它的脸上并不像猴子那样长满长毛,而是光秃秃、皱巴巴的,更加接近人脸,一对赤红的小眼睛放射着邪恶凶残的光芒。它嘴里发出喑哑刺耳的叫声,向后跳出了路晗衣蠹痕的范围,蹲在地上,恶狠狠地死盯着路晗衣。

路晗衣静静观察了它一会儿,摇了摇头说:“看来我还是来早了一些,进化不够完全啊,还是个废品——不过方向不错。”

怪物好像并未听懂路晗衣在说什么,但却能判断出对方不是好惹的。它好几次半欠起身来,似乎是想要暴起攻击,却又始终忌惮着那一层蠹痕。那就像是它的本能,可以对蠹痕的存在做出判断。

双方僵持着,谁也没有轻举妄动,不过路晗衣的表情什么时候都显得那么悠然自得,怪物却紧张不安,喉咙里不断发出威胁式的低吼声,两只爪子不停地在地上划拉着。它的手爪上长着长而锋利的指甲,竟然能将地面的瓷砖划出深深的抓痕。

就在这时候,窗户那边的地上传来清脆的金属声,那是先前被撞塌的窗框上残留的一根螺丝钉掉了下去。路晗衣微微分神,侧头看了一眼,怪物已经抓住他这一瞬间的疏忽,骤然暴起,向他猛扑过来。

怪物体形虽小,动作却迅猛异常,但路晗衣并没有动弹。他的蠹痕拥有让一切生命飞速老化的能力,对这只怪物而言,当它扑到路晗衣跟前的时候,大概就已经失去活动能力了。

然而意外出现了,当怪物冲入路晗衣的蠹痕后,它身上绿色的鳞甲突然变色,化为了和路晗衣的蠹痕一样的淡淡的黑色,而它的动作——丝毫没有减慢!

这一层能变色的鳞片,似乎有抵御蠹痕的能力。

转瞬间,怪物已经扑到了路晗衣身前,它挥出尖锐的爪子,狠狠向路晗衣当头抓了下去。路晗衣侧身一闪,怪物一头撞到了墙上,然后掉在地上,痛得叫出了声。“原来是这样,能通过外壳来模拟蠹痕,”路晗衣微微一笑,“可惜运动能力太弱了,这样都能撞到墙上去。”

他的眼里忽然闪过一丝转瞬即逝的火光:“你们以为几大家族的人只会玩蠹痕吗?”

他猛地向前跨出一大步,右手探出,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一把将怪物揪了起来,左手已经抓住了怪物的脖子。在他闪电般的速度面前,怪物徒劳的挣扎就像是电视画面里的慢镜头。“咔嚓”一声,怪物的脖子已经被看似纤弱的路晗衣用左手轻松地拧断。它不再挣扎,被拧断脖子的头颅垂了下去,身上的鳞甲重新变成绿色。而到了这时候,路晗衣的蠹痕才开始发挥作用,它的身体迅速苍老,刚刚恢复绿色的鳞甲转而变得苍白黯淡。

路晗衣扔掉怪物失去生命的躯体,静默了一会儿,忽然开口说道:“如果你再不出来,我保证你会比这只猴子死得更难看。”

房间另一头的黑暗角落里传来一个轻柔的回音:“你不会杀死我的。我好歹也是你的未婚妻呢。”

路晗衣的眉头皱了起来。他看着那一片黑暗中慢慢出现了银色的光亮,从光亮中走出一个窈窕的女子。

那是冯斯曾经打过交道的守卫人之一,也是第一个向冯斯展示了附脑的不可思议之处,以至于直接摧毁掉他的世界观的人——林静橦。

但无论路晗衣还是林静橦,都从来没有向冯斯提到过两人之间的婚约。“好久不见了。”林静橦说。

路晗衣似乎并没有要寒暄的意思,直截了当地问:“你移植了附脑?”“我们那么久没见,你连问句好都不行吗?”林静橦的话语里有些幽怨。“先回答我的问题。”路晗衣的语气生硬而冷酷。相比之下,他和冯斯这个陌生人说话的时候都要温柔和气得多。“那还用问吗?”林静橦轻轻叹了一口气,“如果不靠移植新的附脑,我怎么可能在你面前藏匿那么久才被发现。”“为什么要冒这个险?”路晗衣问。“我们家族也需要话语权,”林静橦说,“天选者的出现,让各大家族都蠢蠢欲动,甚至于消失的那一支也有可能再出现。没有实力,什么都是空谈。”“你以为我们两个家族联姻是为了什么?”路晗衣冷冷地说,“依附于路家,自然就会得到我们的庇护。除非你们另有所图。”“你这是什么意思?”林静橦的身体微微一颤。“一切联姻本来就是赤裸裸的交易,不需要披上什么友谊与和平的外衣。”路晗衣抄着手来到窗前,好像在欣赏月光,“既然是交易,就要遵守条件。我们几个家族,似乎并没有后天移植的传统,你选择了这条路,婚约就有可能被解除,你应该也想到了这一点。”

林静橦默然低头,没有回答。路晗衣摇摇头接着说:“你更应该明白,一个家族的实力,是世代累积的结果,即便你冒着丢掉小命的风险提升了你自己,你的家族依然处于弱势。但你还是这么做了,我只能得出一个结论,唯一的结论……”

林静橦紧咬着嘴唇,还是没有说话,路晗衣继续说下去:“数百年前背叛家族的那个分支又回来了,对不对?你们仍然不愿意暴露家族所固守的那个秘密,不愿意向我求助,而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去解决,对不对?”“我……我不必否认。”林静橦终于开口,“在你面前,我也没有能力否认。你永远是那么聪明,那么高高在上,能看穿别人的心。”“所以我早说了,我哥的死害苦了我。”路晗衣依旧背对着她,“他那种心软而无能的人才最适合娶你,现在却不得不让我来背上这个负担。”“我不许你这样说他!”一直轻声细语的林静橦声调突然提高,隐隐有些怒意。“你有什么资格对我说‘不许’?”路晗衣嗤之以鼻,“从我记事时开始,就是我姐姐一个人苦苦操持着家业,而我哥哥,作为一个男人,简直……”“你闭嘴!”林静橦突然间暴怒起来。她的身上闪现出银子般的亮眼光辉,蠹痕开始扩张,银光所到之处房间里细碎的金属全都像被赋予了生命一样,飞到半空中聚集在一起,像遭遇高温熔炼一般融化,重组成了一根细长的钢锥,悬浮在空气里。钢锥的锥尖泛着寒光,指向路晗衣。“你以前似乎并不是这种性子啊。”路晗衣终于转过身来,嘴角带着嘲弄的笑意,“看来附脑不只给了你力量,也对你的性情有所影响,代价不小呢。”“不许你胡说!”林静橦尖叫起来。在附脑的作用下,这一声尖叫如同声波炸弹一样威力十足,让整个房间都产生了轻微的震动。她手一抬,钢锥像离弦的利箭一样直射向路晗衣,发出刺耳的啸叫声。不过她出手还是有所克制,钢锥并没有对准路晗衣的要害,只是刺向了他的左臂。

路晗衣并没有躲闪。当钢锥射到面前时,他猛然抬起左手,精确地一把握住了钢锥。几秒钟后,鲜血从他的指缝里涌出,顺着被握住的钢锥一滴滴落在地上。“能够伤到我,已经算不错了。”路晗衣平静地说,“但你下手还是不够狠。我原本指望刚才你能对准我的心脏,可惜你没有。空有力量,没有一颗谁挡我我就杀谁的冷酷的心,是没有用的。”

他松开手,钢锥“当啷”一声掉在地上。他不再多说,从窗口一跃而出。林静橦看着窗外墨一样的黑暗,忽然间双腿一软,坐在了地上。她捂着嘴,无法自已地抽泣起来。

蠹痕散去,钢锥立即四散分解,变成一粒粒细小的钢珠在地上滚动,发出“嗡嗡”的声响。二

周宇玮移动到三分线附近,和正在运球的己方控球后卫做了一个挡拆配合。对方来不及换位防守,周宇玮轻松地顺下,接到控卫的击地传球后,上篮得手。球场四周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欢呼声。

上半场还剩8秒钟时间,对方仓促地发球,快速推进到前场,小前锋接到球后,虽然已经被对位防守人盯住,还是只能强行出手三分。球砸到篮筐上弹出,上半场就此结束。

看一看场边的手动记分牌,中场比分是30∶18,周宇玮所在的系已经领先12分。在这30分中,周宇玮一个人就拿下了11分。“你男朋友打得真不错啊,我不太懂篮球都能看出他打得很好,又能得分又能抢篮板。”正在这个露天球场边观战的宁章闻对文潇岚说。“啊,还可以。”文潇岚有些心不在焉地点点头,冲着正在场边喝水的周宇玮鼓了鼓掌,目光却更多地在对方的休息区游离着。冯斯就站在那里,听着队长的中场部署。他也注意到了文潇岚的眼光,冲她微微笑了笑,然后继续把视线移到队长的脸上。“上半场篮板保护得不错,防守没办法,他们的火力就是那么猛,大家已经尽力了。”队长说,“关键是我们自己的进攻没有打出来,跑出机会了都投不进空位,太紧张了。尤其是你,裴彪,八中一,这个命中率有点不像话。”

名叫裴彪的小前锋擦着汗说:“昨天吃坏肚子了,拉了一天,今天实在有点儿手脚发软。”

队长想了想:“要不然下半场你先休息休息。冯斯,你顶小前锋,多作掩护,有机会就出手。不过防守得卖点力气,别吊儿郎当的。”“我会的。”冯斯简洁地回答道。

此时这所大学已经开学了。现在正在进行的,是一年一度的以系为单位的篮球联赛。这一场是整个赛季的第一场比赛,周宇玮所在的系对上了冯斯所在的系。周宇玮是球队的绝对主力,而刚升上大二的冯斯只是个替补,上半场并未出场。“菜鸟一般都是坐板凳的,很难有上场机会,你们真的不用来。”赛前冯斯对宁章闻和关雪樱说。“能上一分钟也好,”宁章闻说,“我在这所学校待了快三十年,一场正经的篮球赛都没看过呢。”

关雪樱也表示出她对从未看过的篮球赛的强烈好奇心。冯斯拗不过两人,把比赛时间和地点告诉了他们。他没想到上场机会来得这么快,下半场刚开始就得披挂上阵,而且是在己队大比分落后的时候。

但是他却没有感到丝毫的紧张。己方中锋跳球取胜,他快步跑到底角三分位置,接到传球后一记稳稳的跳投,球穿筐而入。分差缩小为9分。

在同系学生们的欢呼声中,冯斯一边回防一边暗暗纳闷:怎么我的手就这么稳呢?

此后的比赛中,虽然对手的实力还是略占优势,但冯斯表现得相当活跃,除了拿手的中远投之外,防守也很卖力。这个系队菜鸟的积极表现也点燃了全队的斗志,下半场进行到十分钟时,双方分差已经缩小到了5分,鹿死谁手还未可知。

这是从父亲去世后,冯斯打的第一场正式比赛,他发现自己在赛场上的心态起了很大变化。过去他在篮球场上,要么就是满不在乎过于放松,要么就是一不小心被激起了火气,导致心态失衡;而现在,他能始终保持足够的专注度和兴奋度,既不紧张,也不懈怠,而且在攻防两端无论和对手发生什么样的肢体接触,都一点不觉得生气。论实力,他其实仍然比不上队里首发的学长们,尤其是防守经验不足,但良好的心态让他有了出色的发挥,俨然成了下半场的奇兵。

对方叫暂停的时候,他才有时间梳理一下自己的心绪。他意识到,这半年里发生的事情,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将他改变了许多。在经历了那么多徘徊在生死边缘的事件后,他变得更加成熟,更加能控制那些乖戾暴躁的负面情绪。而在过去,哪怕是观众中有人冲着他喝一句倒彩,他都会有扑上去干一架的冲动。

人终究还是会长大的,冯斯不知道自己此刻究竟是欣慰还是怅然。“打得好!继续这么干!”学长们拍着他的肩膀鼓励着他。

暂停过后,球赛继续。对方的防守策略起了变化,之前在防守冯斯时表现不佳的小前锋被换了下去,换上了一个身材更高一些的球员。但这名球员并不负责防冯斯,而是去盯冯斯这边的大前锋。

负责防守冯斯的换成了对方的大前锋——周宇玮。

冯斯的心微微一沉。他发现,当看着周宇玮的脸时,那种久违了的阴暗情绪似乎又开始在心里发芽了。

事实上周宇玮并没有做错什么——冯斯和文潇岚在名义上始终只是好朋友,从来没有确立过关系,向一个单身女生表白是理所当然的。而且如同文潇岚一再强调的,周宇玮的确是一个不错的人。向文潇岚告白成功后,每次见到冯斯,他的表现都很得体,既没有那种“你看你喜欢的姑娘被我撬走了”的骄傲,也没有那种故作出来的带有怜悯的热情。而且他也从来没有阻止文潇岚去宁章闻家聚会,虽然他应该清楚,冯斯多半会在那里。

但是这样理性的分析还是无法约束情感上的波动。看到周宇玮,他就是会觉得不爽,觉得烦躁不安,觉得有一种无名邪火在悄悄上升。

偏偏周宇玮对他的对位防守很见成效。冯斯个头不小,但周宇玮比他还高出半个头,而且双臂颀长,反应也快,对主要靠跳投得分的他造成了严重的干扰。和周宇玮对上后,他三次出手都没有中,两次在周宇玮长臂的干扰下投偏了,一次直接被赏了个脆生生的大帽。

对方的士气又起来了,连得分能力并不强的肉盾型中锋都在篮下强吃得手,分差重新回到12分,而比赛只剩下了最后五分钟。对于这种业余级别的篮球赛来说,五分钟追回12分是相当困难的。球员们都有些沮丧,队长叫了暂停,除了说几句“不要放弃”之类的打肿脸充胖子的话,在战术上也做不出新的调整了。

暂停回来,全队都显得很焦急。得分后卫在外线仓促出手三分,球根本没有碰到篮圈,直接撞到篮板反弹回来,双方的内线球员谁也没有拿到这个长篮板,球正好落到了冯斯手里。他一咬牙,不再选择跳投,而是运球直扑篮下,三步上篮。

这个非常规的选择让周宇玮也没有预料到,补防的时候节奏已经慢了半拍。情急之下,他挥出的手臂没有碰到篮球,而是正打在冯斯的手臂上,紧跟着,高壮的躯体也撞在了冯斯身上。两人在半空中失去平衡,同时摔在了地上。球场四周响起了一片惊呼声。

裁判的哨声立刻响起,判了周宇玮一个违体犯规。周宇玮顾不得自己的手臂在水泥地上擦出了血,连忙把冯斯扶起来。“真对不起!”他一连声地说,“我一下子没有收住。你没事儿吧?”

冯斯没事儿。虽然看起来摔得很重,但多年来丰富的打架经验让他在摔下去的一瞬间就收好四肢,倒地后就势滚了几滚,抵消了冲击力。尽管肩膀摔得很疼,但并没有任何部位被伤到,事实上,只需要休息一两分钟缓一缓,他就能继续比赛。

冯斯晃晃脑袋,慢慢站直身体。他的目光扫过球场旁边,文潇岚看向他的目光里充满了关切,似乎还有一点内疚。显然她是在内疚自己的男朋友伤到了冯斯,这种与她原本并无关系的内疚,不知怎么的,就像是一瓢沸腾的油,浇到了他的心上。

那股邪火再也压制不住,凶猛地燃烧起来,烧掉了他所有的克制和理性。冯斯猛地挥起拳头,重重地打在了周宇玮的脸上。

夜里十点。

冯斯躺在床上,只觉得脑子里乱哄哄的,怎么也平静不下来。白天发生的一切仍然像电影画面一样,在脑子里翻来覆去反复播放。观众们惊愕的脸、裁判“驱逐出场”的坚决手势、队长愤怒到扭曲的面孔、队友们无奈的表情、宁章闻的摇头苦笑、关雪樱捂住嘴害怕的样子……

还有文潇岚隐隐含着泪水的双眼,以及周宇玮从地上爬起来,吐出一口血沫,摆了摆手:“我没事儿,不用换人。”

最终系队以20分的分差惨败。对冯斯的追加处罚决定暂时还没下来,但可以肯定的是,哪怕这个赛季他还有参赛的机会,队长也绝不会让他出场了,他多半会被直接开除出队。

这倒不是什么大事,篮球对于冯斯一向只是一种有趣的游戏,而不是非要拼死拼活竞争的信念,不能打就不能打呗。但他怎么也想不通,当时自己是怎么脑子一热就冲着周宇玮挥拳相向的。

周宇玮那个动作确实有些危险,但冯斯能确定,他是无意的,那只是业余篮球手无法精确控制防守动作的结果。更何况两人一起摔倒后,周宇玮不顾自己的胳膊还流着血,就抢过来扶自己,也算是很有诚意了。而自己这一拳挥出去……完全是把自己变成了一个万众鄙视的浑蛋,简直比浑蛋还浑蛋。

被别人当成浑蛋浑球倒也罢了,一想到文潇岚也会这样想,他就觉得心底像被钢针刺过一样一下一下地疼。在文潇岚面前,他最不希望流露出的就是这种近乎心胸狭窄的表现,为此他甚至好长时间不和她见面,就是担心自己尖锐的毒舌不小心说出些让人不愉快的话。但是现在,他似乎是把自己最丑陋的一面都暴露出去了。

真他妈丢脸!冯斯狠狠地在自己的脑门上拍了一下。他开始体会到了那种恨不能地球裂开一条缝,自己好钻进去把自己的人道毁灭掉的感觉。

正在胡思乱想着,宿舍里的呼叫系统响起来了:“冯斯!冯斯!到一楼来,有人找!”

冯斯有些奇怪,如果是文潇岚等熟人,来之前会先打电话;他还给不会说话的关雪樱买了部便宜手机,教会了她发短信。会用呼叫系统来找自己的,一般是陌生人。可是哪个陌生人会在晚上十点的时候来拜访自己呢?

难道是周宇玮的兄弟来找茬儿?冯斯苦笑一声,那样倒也好。这件事本来就是自己做错了,正在心里憋得难受呢,假如能让周宇玮出出气也好。想到这里,他翻出长裤长衫穿在身上,走下楼去。

来到宿舍一楼的门厅,四处瞅了瞅,却并没有看到想象中那一群摩拳擦掌的彪形大汉,正在纳闷,背后有人拍他肩膀,一个清脆的声音说:“你就是冯斯吧?”

冯斯回过头来,发现面前站着一个装扮有些古怪的姑娘,看样子应该是个和他年纪差不多的大学生。她长得挺漂亮,五官精致,尤其高挺的鼻梁有些异域的色彩,个子虽然不算太高,身材却很匀称。按理说这样的天然美女应当更在意衣饰的搭配,但她现在却穿着一身运动服一样的肥大的中学生校服。

没错,真的是中学生校服,胸口还绣着这所大学附属中学的校徽。难道是这年头中学生发育得格外成熟?冯斯一边胡乱猜测着,一边还是回答说:“是我。你是?”“我叫姜米。”对方简短地回答。“姜米?”冯斯愣了愣,“八宝姜米鸭的那个姜米?”“没错,也是姜米莲菜的姜米。”“名字不错……不过,我好像不认识你。”“我也不认识你。我来找你,是因为我妈认识你。”“等等!你难道是……”“是的,我妈的名字叫詹莹。”

九月初的北京,夏日的热度还未曾完全退去,所以校内的冷淡杯小店还在抓紧最后的时间赚钱。姜米对这种中国式的消夏方式甚感兴趣,刚一坐下就把各种小吃要了个遍。“您也不用那么着急展示吃货的风采吧……”冯斯喃喃地说,“你的中文相当流利啊,和我见过的一些华裔不太一样。”“我爸和我妈本来就都是从国内去到美国的,又不是那种中文都不会说的ABC(在美国出生的华裔),”姜米说,“他们挺注重培养我的中文能力的,我还会说贯口呢——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儿烧花鸭烧雏鸡儿烧子鹅……”“行了行了!我知道你多才多艺了!”冯斯连忙打断她,“还有你这身超凡脱俗的校服是从哪儿偷来的?”“谁偷啦?这是我买来的!”姜米往玻璃杯里“咕嘟咕嘟”倒着啤酒。“买来的?”冯斯一愣。“是啊,下午我在这学校附近转悠的时候,正巧遇到这所大学附中的学生放学,就拦着他们商量让他们卖一套校服给我。”姜米把杯里的啤酒一饮而尽,满脸都是惬意,“我拦了好几十个人,才遇到一个愿意卖给我的。”“你还真执着……话说你买这玩意儿干什么?”冯斯啼笑皆非。“好玩啊。我在美国念书的时候,没有穿过这种校服,”姜米把校服宽大的袖子卷上去,露出白皙的小手臂,“我妈跟我说,得穿一次这样的衣服,才能体会到中国式青春。”“你说起你妈妈的时候……好像并不难过?”冯斯看着姜米的脸。这张青春靓丽的面庞上此刻正带着快乐的笑容,的确并没有显露出什么悲伤。“难过也没有用啊,死了终归是死了。”姜米毫不躲闪地和冯斯对视着,“我现在在你面前大哭一场,向你倾诉两个小时我是如何思念她,她就能活过来吗?”

冯斯愣了愣说:“这个……当然不行。”“既然这样,我为什么要哭丧着脸?”姜米一摊手道。“话虽这么说……算了!”冯斯也抓起啤酒杯,一饮而尽,“不说这些了。你这次来找我,是为了什么?”“还用问吗?当然是想找你帮忙,查清楚我妈的死因,完成她未完成的心愿了。”姜米说。“你这话简直说得像让我带你逛逛北京城,吃吃小吃那么轻松,”冯斯挠挠头皮,“可你是怎么找到我的?”“我妈是一个很谨慎的人,尤其是从事考古工作,最担心重要的资料丢失,所以平时有备份的习惯。而我破解了她的iCloud密码,在那里面找到了她的日记和一些资料,包含了她这次来中国的全部原因。”姜米说。“你是一个黑客?”冯斯很是意外。“黑客谈不上,兴趣来了的时候学过一点而已。”姜米并没有显得骄傲,反而充满了懊恼,“但我的动作实在是太慢了,在我侵入的时候,另外有一个未知的敌人也同时侵入,导致资料受到损坏。唉,还是学艺不精……”“未知的敌人?”冯斯眉头一皱,“那最后存留下来多少?”“这么说吧,前因基本清楚,但后续进展却有很多日记被对方提前删除。”姜米说,“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自己再去调查一次的原因。”“好吧,有前因也足够重要了,那你赶紧给我讲一讲詹教授来中国的原因。”冯斯有些迫不及待。这个谜团已经困扰他很久了,他确实十分迫切地想要知道,这位考古学专家究竟为了什么了不起的要紧事而赶回中国,而且一定要找到他。虽然可以肯定此事一定与魔王有关,但有趣的是,从两个人的对话中,冯斯发现詹莹其实对魔王、附脑、家族等概念一无所知。也就是说,她并不知道冯斯“天选者”的身份,纯粹是从另外一个方向找到自己的。

难道那会是一些有助于解开魔王身份之谜的重大线索吗?

姜米正用筷子夹起一颗福寿螺,研究着怎么把螺肉从壳里弄出来,最后她终于发现了牙签的妙用。她一边兴致勃勃地剔着螺肉,一边说:“没问题。但你也得答应我,把你的一切秘密都告诉我。”“我的一切秘密?”冯斯一怔,“你具体指的是什么?”

姜米盯着冯斯的眼睛说:“你父亲的死,你在东北和西南的奔波,那些出现在你身边的神秘人士,还有……那座被烧掉的栖云观的秘密。我只得到了只言片语,还无法拼凑出整个真相。”

冯斯下意识地霍然站起,由于动作幅度太大,把身后的椅子也撞翻在地。周围的人都侧头看过来,他连忙扶起椅子重新坐下。眼前这个套在中学生校服里的美丽女孩,在他眼里忽然变得像妖兽一样狰狞可怖。“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他知道再要装傻充愣肯定不行了,压低了嗓子发问道。“没什么,就是随便侵入一下计算机系统,随便翻了一下网络聊天记录而已。”姜米说得轻描淡写。“这不可能,我一直很谨慎,从来不留下任何聊天记录。”冯斯说。“你是很小心,但是你的前女友就没那么小心了,”姜米悠悠地说,“我都忍不住想要帮她好好清理一下电脑了,要是被别人侵入,会以为天底下的女孩子都是电脑白痴的。”“显然不是,看看你就知道了……”冯斯叹了口气,“不过她不是我的前女友。还有,你好像把我调查得挺细致,你在美国是学什么的?”“和学什么没关系,”姜米说,“拼凑线索是我擅长做的事情。我最喜欢玩解谜游戏。”

冯斯沉默了一会儿,又开了一瓶啤酒,一口气往肚子里倒了半瓶。放下酒瓶,他的脸上因为酒精而泛起了红光,胆气也似乎壮了一些。“好吧,那我们就交换吧。”冯斯邪恶地一笑,“我把一切都说出来,但你有50%的可能性会以为我是在编故事——剩下50%你会觉得我就是个疯子。”“我相信我的判断力。”姜米简洁地说。“不过,我们得换个没人的地方。”冯斯站了起来,招呼老板结账,姜米拦住了他。“我妈说过,中国人有抢着付账的习惯,挺好玩的。”她笑嘻嘻地说,“这我也得试试。”“你这真像是出国旅行团见什么都要尝鲜的做派……”冯斯摇摇头。

姜米付完了钱,按照冯斯的提醒“我们不流行给小费”,有些遗憾地收过店主的找零。她问冯斯:“什么地方算是没人?”

冯斯想了想说:“你应该是住在宾馆的吧?我们可以去宾馆,那里比较安全。”

姜米脸上浮现出一丝坏笑:“第一次见面就要上宾馆,这也是现在中国年轻人的做派吗?”“喂!”

两个小时后。

冯斯坐在宾馆房间的扶手椅上,玩着手机。姜米则坐在床上,膝上放着笔记本电脑,不断地敲击着鼠标键盘,乍一看很像是在玩即时战略游戏,但实际上,她是在网上不停地搜索各种各样的资料。从听完冯斯的讲述后,她保持这样的状态已经有将近一个小时了。冯斯也不好打搅她,只能玩手机了。“什么都搜不出来,”最后她合上了笔记本,疲惫地揉着眼睛,“附脑、魔王、守卫人、魔仆、妖兽……最多能搜出一堆不相干的玄幻小说,真的找不到丝毫和你所说的相契合的东西。”“守卫人最注重的就是保守秘密,即便网上有什么痕迹,也会被他们尽快抹去。”冯斯说。“但你不是认识几个这样的人吗?能让他们在我面前演示一下吗?”姜米问。“那些家伙,除非他们主动来找我,否则我是不大可能找得到他们的。”冯斯摇摇头,“更何况,虽然他们一直在监视我,肯定会注意到你的存在,但我还是希望你能守住詹教授的秘密。我和他们,可能有一些共同的利益,但绝对不能算作同伴。只要有必要,他们会把我一片片地切开扔进涮锅里。”“那么,魔王到底是什么?它到底想要干什么?”姜米问。

冯斯摇摇头说:“没有人知道。这是一切谜题的核心,不只困扰了我一个人,那些家族都被困扰几百上千年了。在离开贵州山区的时候,我也和梁野还有路晗衣交流过,他们一直想要解开这个谜,却一直未能如愿。”“你说魔王是想要灭绝地球上的生物吗?不像,因为如果它想要这么做,它早就有无数机会可以下手,在寒武纪时就可以轻松办到。但它没有,而是任由地球生物进化出现在的智慧人类。你说魔王是想要帮助地球生物进化吗?前半截还真有点像,我也在科幻小说里读到过这种更高级生物对地球的进行进化干预的题材,但到了人类产生之后,还是不对,因为它也在屠杀人类,却又做得并不决绝。”“守卫人都在猜测,涿鹿之战是解开魔王之谜的关键,那一场战争中一定发生了什么重大的事情,让魔王从此失踪。但这也只是猜测,完全不得要领。所以,现在我倒是很期待能从詹教授那里发现一些新的线索。科学家的视野毕竟和常人不同,也许能找到一些非同一般的细节。”

姜米皱着眉头,许久没有说话。冯斯站起来说:“能说的我已经全部说了,你好好考虑吧。我先回去了。”“等等!”姜米叫住了他。她也放下笔记本站了起来,在房间里走动了几圈,嘴唇紧咬。最后她哼了一声道:“赌一把吧!”“你相信我了?”冯斯很意外。“我别无选择。”姜米说,“宁可变成疯子,也不能空手而归。我一定要弄清楚妈妈的死因,不弄明白绝不回美国。”

她的语气依旧很平淡,但眼神里却在一瞬间闪现过汹涌的怒火,这怒火让这个之前一直笑容满面的女孩仿佛突然间变了一个人。冯斯点点头说:“现在你看起来很像詹教授的女儿了。”

姜米微微一笑,重新打开电脑:“现在就让詹教授的女儿告诉你,她在詹教授的日记里到底发现了什么。虽然很不完整,也没有你的故事那么惊悚离奇,倒也足够有趣了。”三

接到电话的时候,詹莹以为对方在开玩笑。“会不会是弄错了?”詹莹问,“我根本就不认识一个叫伯纳德·卡莱尔的人,更不用提是我的亲人了。我和我丈夫都生在中国,不可能有叫这种名字的亲人。”“但是他的确准确地说出了您的名字和身份,女士,而且重复了两遍。”电话那头的人说,“他一定要我们联系您。他的情况很不好,这是十多年来他第一次醒来,也许根本坚持不了多久了。”“十多年……”詹莹沉吟了一下,忽然间身子一震,不知不觉提高了声调,“这个人是怎么昏迷那么长时间的?是不是‘9·11’?是不是‘9·11’?”“您怎么知道的?”对方非常吃惊,“卡莱尔的确是在‘9·11’事件中受了重伤,全身烧伤,头部遭受重击,此后一直处于植物人的状态。今天是他第一次醒过来,但也极有可能就是最后一次……”“告诉我地址!我马上过去!马上!”詹莹激动得甚至忘记了说“请”。

她很快驱车赶到了这家医院。皮肤上满是疤痕的伯纳德·卡莱尔躺在病床上,浑身插着几根导管,脸上罩着氧气面罩。他的眼睛原本紧闭着,听到詹莹的脚步声后,却忽然睁开了。他艰难地微微抬起小臂,用手指头做了个示意的动作,护士犹豫了一下,摘下了他的氧气面罩。“没时间了,请快点说,东西在哪儿?”詹莹开门见山,没有说半句废话。

卡莱尔的手指向了病房的墙角,那里放着一个陈旧的公文包。詹莹走过去打开公文包,从里面找到一把钥匙,然后她走回到卡莱尔身前,俯下身去。卡莱尔告诉了她一个地址。“你说什么?真的在那儿?”詹莹很吃惊。

卡莱尔用尽最后的力气点点头,随即头一歪,监控仪上的心率和血压骤然降到0。詹莹逆着乱纷纷跑来的医生和护士走出医院,手里把玩着这把古色古香的黄铜钥匙,喃喃自语道:“保险柜的钥匙?教授,你可真会骗人啊……你是怕当时告诉我资料藏在北京,我就不肯答应吧。”

十三年前,詹莹曾在一个深夜接到她的导师霍奇·哈德利教授的电话。哈德利告诉她,他在中国寻找一座“消失的道观”,发现了一些“可能会改写人类历史”的惊人发现,但却因此遭到了追杀,并且被陷害卷入了一场杀人案。在他的苦苦哀求下,詹莹勉强答应了接手他在中国找到的重要资料。

按照哈德利教授的指示,她于次日前往世贸中心准备和哈德利教授安排的接头人碰面。但意料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正当她已经距离世贸中心很近的时候,一场巨大的灾难发生了。“9·11”,震惊世界的“9·11”恐怖袭击,就在她的眼皮底下发生。世贸中心双子楼很快倒塌,她最终没能见到那个接头人。

那以后的十来年里,始终没有任何人联系詹莹,她只能猜测接头人已经在恐怖袭击中丧生。没想到,这个接头人原来只是重伤,并且在临死前回光返照般地醒来,完成了他的任务。

到这时候她才知道,哈德利教授耍了个花招。当年打电话的时候,他并没有说明那些资料他根本没有带回美国来,竟然还存留在中国。这可不是转动汽车钥匙就能解决的问题。

这一天夜里,如同十多年前接到哈德利教授电话的那夜一样,詹莹失眠了。她回顾着自己过去半生的时光:学业、事业、家庭、名誉……该有的似乎都有了,但却总显得缺了一些什么。事实上,当哈德利教授给她打来那一通莫名其妙的午夜电话时,她的第一反应是拒绝,尽管其后算是答应了接手那些资料,可态度也相当勉强。

因为她害怕。她害怕被卷进麻烦,害怕遭遇变化,害怕触犯法律,害怕失去已经拥有的这一切。尽管哈德利教授的描述十分吸引人,令她意识到其后蕴藏着的学术价值之大足以令任何一位考古学家动心——那甚至可能是让人名垂青史的机会。然而,一想到此事背后隐藏着巨大的邪恶力量,她就产生了畏惧感,不想去冒险。

但第二天,当目睹了双子楼顷刻间灰飞烟灭、无数无辜的生命瞬间消失之后,她的心境却起了很大的变化。正如她向冯斯所说的那样,世事无常,胆小谨慎也未必能躲得过灾祸,倒还不如专注于自己想做的事情,顺应本心。如今,“本心”驱使着她想要找到哈德利教授留下的资料,完成导师未竟的心愿。

此时她从事电影工作的丈夫正在外地参与某部新电影的拍摄,女儿也正在大学里读书,她下定了决心,准备尽快去中国。正好这时候,“全球信息化考古学与新人类学研讨大会”给她发来了邀请函。如果是在往常,詹莹自然会对这种山寨大会不屑一顾,但现在,这封邀请函正好替她省了事,也算是个掩盖真正出行目的的借口——倘若旁人不去深究该大会的真正性质的话。

来到中国的第一天晚上,尽管已经疲惫不堪,可她还是在酒店草草梳洗了一番后,立即动身去往卡莱尔告诉她的地点——位于京郊的一家精神病院。

由于那里位于郊区,没有出租车愿意去,最后她以两倍的高价叫了一辆黑车,在天黑时才辗转找到了那家精神病院。她这才发现,这家所谓的“精神病院”其实只是一家民办的精神病人管理机构,收的都是附近郊区无钱进入正规精神病院治疗的穷人,早在数年前就因为没有医疗卫生机构资质——显然不可能有——而被管理部门叫停了。病人都被遣散回家,里面的医生、护工、看守也都纷纷离去,只剩下当初建立这家精神病院的人,还固执地守在这里。“那个人,他自己就是个疯子!”给她指路的村民说,“你最好别去招惹他!”

所以,现在摆在詹莹面前的是一个荒芜的大院子和院子中央一栋破旧的二层楼房。太阳已经落山,浓云遮蔽着天空,四周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呜咽般的风声。几里以外的村庄里的点点灯火,将这座荒芜的大院衬托得更加阴森恐怖。

詹莹不禁打了个寒战。作为考古学家,她并不乏在潜伏着野兽的黑暗荒野里过夜的经历,但不知为什么,这家废弃的精神病院给她带来一种潜意识里的恐惧感。就像是有一只毛茸茸的蜘蛛趴在你的后背上,即便你还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也会瞬间感到脊背发凉。

但她还是走了进去。大院里虽然一片黑暗,但在二楼最深处的角落里,还有一点微弱的摇曳光亮,看起来像是蜡烛。有蜡烛,自然就有点蜡烛的人。

打开手电踏进楼里的时候,她微微有些惊奇。这座院子从外表看起来荒芜不堪,长满了半人高的杂草,灰扑扑的楼房也十分破败,墙皮大块大块地脱落,留下一个个惨白的瘢痕。但令她没有想到的是,楼里却出乎意料地干净,手电光照下的地面上近乎一尘不染,墙面也刷得洁白如新。楼道里虽然空旷,却看不到任何多余的杂物。

难道是这位“院长”每天仍然在一丝不苟地打扫着这家只剩下他一个人的疯人院?

詹莹小心翼翼地走上二楼,沿着烛光找到了那个房间。房门上挂着“院长室”的标牌,此情此景下显得有些滑稽。“有人在吗?”詹莹轻轻敲了一下门。

等了一会儿,门里传来一个含含混混的声音说:“进来吧。”

詹莹推开门,走了进去。她发现这个房间里依然还是办公室一样的布置,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沙发,简单而整洁。不过电灯没有亮,只有办公桌上点着一支蜡烛。

另一样不太协调的是靠窗放着的一张钢丝床。床上此刻有一团模糊的黑影,那是一个裹在被子里的人。现在正是夏末,气温颇高,但这个人却把全身都藏在被褥里,好像半点也不觉得热。“请问,你就是魏崇义先生吗?”詹莹问。“你是什么人?”对方反问道。他的嗓音嘶哑难听,就像是在用生锈的锯子锯木头。“我是霍奇·哈德利教授的学生,我叫詹莹,”詹莹说,“是哈德利教授让我来找你的。”“哦?霍老头儿的学生?”对方的声调里微微有些惊诧,“十多年了,我还以为他早就死了呢。”“我不知道他现在的下落,也许死了,也许活着,”詹莹说,“我是因为被某些事情耽误了,所以现在才来找你。”

她简单解释了一下为何卡莱尔直到十三年后才把资料的存放地点告诉她,魏崇义点了点头说:“这个解释倒是很合理,倒霉的美国人……不过,得有钥匙才能打开那个箱子,而且我必须先看到钥匙,才能把箱子给你。”

詹莹犹豫了一下,还是走到钢丝床前,把那把中式的黄铜钥匙递给对方。魏崇义伸手接过钥匙时微微抬起了头,昏黄的烛光下,詹莹看到一张苍老憔悴的面容,鼻端更是闻到了扑鼻而来的浓重的中药味。

就在这时候,从魏崇义的被窝里传来一声凄厉的尖叫,随即一个硕大的黑影突然闪电般地钻了出来,一下子撞到詹莹身上。她吓得大叫一声,向后退出去好几步,一跤跌坐在地上。她也看清楚了,那个黑影原来是一只肥大的黑猫,浑身乱糟糟的杂毛,一双绿油油的眼睛看上去甚为凶悍。

黑猫绕着惊魂未定的詹莹转了一圈,骄傲地走开了。过了好久她才镇定下来,重新站了起来说:“对不起,失礼了,我不是故意的。”“应该是我说对不起,我有病,怕冷,这只猫是放在被窝里暖脚的,突然蹿出去谁都会害怕,”魏崇义说,“钥匙我检查过了,就是这把,你把箱子拿走吧。”

詹莹按照他的指点,在这个房间的墙角里掀开几块活动的瓷砖,从里面取出一个样式古旧的红漆木盒,这就是哈德利教授所说的“保险柜”。詹莹捧着木盒,心里不由得生起诸多感慨,正想对魏崇义说些什么,魏崇义已经先开了口:“请不要问我和霍老头儿的关系。我已经是半截身子入土的人,他的托付我也已经完成,那些往事,就不必再挖出来了。”“我只是想说谢谢你!”詹莹说。

当天夜里,詹莹在附近的农家旅馆住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就坐上短途绿皮火车回到市区。回到宾馆后,她顾不得洗澡,匆匆忙忙地锁好门窗,就打开了木盒。木盒里放着一大摞资料,一部分是打印的,剩下一部分都是手写的,那是詹莹很熟悉的哈德利教授的字体。

她以水土不服为借口推掉了这天上午的会议,在房间里花半天工夫看完了所有的资料。她这才明白过来,哈德利当时所说的话,没有半分夸张。这的确是一个足以震撼世界的秘密,甚至和她在过去十多年间的各种想象都全然沾不上边。她甚至怀疑哈德利疯了,其实这一切的一切,是在魏崇义的那一家精神病院里完成的这种种狂想。但理智告诉他,哈德利没有疯,这些全都是真的。“人类的历史……真的需要全部改写吗?”她脸色苍白,自言自语着。

除了这些资料之外,还有另外一样让她惊骇的东西,那也是这份资料里唯一一样没有给出任何解释的物件。

一张彩色照片。

这是一张孤零零的照片,没有只言片语的解释或提示,和资料里提及的任何信息都不搭边。詹莹一时间无法猜想出这张照片的用处,但是照片上的这个人的身份,却让她震惊莫名。

照片上是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正握着一个糖饼,带着一脸天真的笑容。但作为能一眼分辨出不同地质年代的地层特点的专家,她也一眼就把这个男孩和另外一张成年人的脸对上了号。

这赫然就是前一天在机场接机的那个名叫冯斯的大学生。

她仔细地看了两分钟,不会有错的,更何况照片后面也用模糊的字迹写着此人的姓名和住址。这个小孩子,也叫冯斯。而那个住址,是西南部的一座小城,大概是此人的老家。“有缘千里来相会啊……”詹莹注视着照片上的这张笑脸,“你的照片为什么会在这个十三年前的盒子里?你和这件事到底有什么关系?”四“这就是为什么詹教授专门要求组委会派我去帮她的忙了,”冯斯叹息一声,“不过她……真是个很不错的人。我有时候觉得她有点像我妈妈。”

姜米的眼圈微微一红,嘴唇动了动,但最终还是没有搭腔,继续用轻松的笑容掩盖过刚才的那一丝阴影。冯斯接着说:“那么,日记读完了,可以告诉我那位美国教授用生命保留下来的资料都是些什么内容了吗?”“我困了,你自己看吧。”姜米把笔记本电脑递给冯斯,“我全都复制到本地硬盘了。你慢慢看,我睡会儿。明天起来,我还有很多问题要问你。”

她把被子一拉,倒头就睡,两分钟之后,她的鼻息变得缓慢均匀,居然真的睡着了。“还真是无所顾忌……”冯斯摇摇头,抱着电脑坐在椅子上,开始翻看姜米复制下来的文档。相比起詹莹和姜米,他已经大致了解了魔王和人类的战争史,也亲眼见到过那些拥有附脑的异人的力量,以及魔仆和妖兽的可怖,可以算是已经初步具有了这个独特的世界观。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哈德利教授整理出来的资料,却似乎和这个妖魔的世界没有太大的关系,好像是在讲述另外一个故事。

一个同样令人难以捉摸的诡异故事。这个故事比詹莹所经历过的“9·11”

还早了七八年。

霍奇·哈德利教授受邀做访问学者来到中国后,过得十分快活。痴迷于中国文化的他犹如来到了天堂,连中文都在很短的时间里说得比较顺畅了。他就像民间俗称的那种“中国通”老头儿,对高楼大厦、车水马龙没有丝毫兴趣,一有空就东西南北地满中国乱跑,流连于城市里曲里拐弯的古老巷陌和乡村里泛着肥料味儿的田埂,搜寻着各种民间奇趣,不亦乐乎。在此过程中,自然会遇到各种把他当成洋傻瓜而试图兜售假古玩的骗子,尽管他并不是职业的古董商,但考古学家的素养与专业知识使他胜似古董商,让他不会被任何人蒙蔽。

就在一年的访问交流即将期满的时候,他来到了川东长江边的一座小城,考察古代巴国文化。某一天,当一个奇怪的年轻道士出现在他眼前的时候,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又遇上了骗子。这个道士长得流里流气,穿着不太合身的宽大道袍,手上甚至拿着一部20世纪90年代初期在大陆价格还十分昂贵的大哥大,一看就像是个典型的打着道士旗号行风水算命之实的江湖骗子。“您有什么事吗?”尽管如此,哈德利说话还是很客气。

道士轻笑一声说:“教授,听你的口气就知道你把我当成了骗子。我也不必解释什么,给你一样东西,你先看一看。如果你觉得有兴趣,再打我的电话,这样公平吧?”

这番说辞倒是与众不同,哈德利想了想,收下了道士递给他的东西——一张奇怪的黑白照片。这张照片上所拍摄的,好像是一幕山野间自然闪电的场景,倒也算是不同凡响的瞬间抓拍。照片上的电光如同锯齿一样,撕裂了整个天空,气势十足,倘若拿到摄影比赛上去,搞不好还能拿到一个大奖。

但是这张照片和考古有什么关系?哈德利感到有些费解。但一种敏锐的直觉告诉他,这个道士并不像是在开玩笑,于是他把照片带回了所住的招待所。到了夜里,他把照片放在灯光下,用放大镜仔细地研究。

这张照片的拍摄地点,是某一处荒山中的坡地,虽然四周的山势犬牙交错颇为险峻,但这块坡地还算相对平坦。但有些奇怪的是,坡地上光秃秃的,竟然没有长出任何植物,和四周从山体里伸展出的茂盛的树木枝叶形成鲜明对比。“这是想要告诉我……这片坡地有问题?”哈德利自言自语着,重点观察着坡地上的图景。突然之间,他的视线被照片上某一处微小的细节吸引了。

那是在那道撕破天际的长长闪电的尽头,似乎有一些不太协调的东西出现在画面上。他睁大了眼睛,细细地分辨着,终于看清楚了那到底是什么。他下意识地站起身来,揉了揉眼睛,重新坐下,又看了一遍。不会有错的,确实如他所见的那样。“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哈德利握着放大镜的手禁不住颤抖起来。

出现在闪电尽头的那个东西,是一角屋檐,古代中式建筑的屋檐。没有房屋的其他任何部分,只有这一角屋檐,悬浮在被闪电照亮的夜空中。

哈德利沉思许久,摸出道士递给他的名片。

第二天上午,哈德利和这个道号广生子的道士在小城里的一家茶馆重新碰面了。哈德利开门见山地问道:“为什么在一片空旷之中,会出现一角孤零零的屋檐?这照片是你合成的吗?”

广生子轻佻地摇晃着手指说:“教授,你如果真的从这张照片里看出了合成的痕迹,你就根本不会打电话约我见面了。”“的确如此,”哈德利咕哝着,“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知道道教里所说的‘升仙’吗?”广生子反问。“我知道,这是道教所追求的修炼的终极结果——摆脱凡人的肉体,成为长生不老的神仙。在中国古代的典籍里,记录过许多高人飞升的故事。”哈德利说。“照片上你所看到的这片空地,原本并不是空旷的,”广生子说,“几百年前,那里曾经有过一座庞大的道观,据乡老传言,道观里的道士个个精通法术,能腾云驾雾,懂修仙之术。但这些道士一向自恃身份,从来不和平民往来,没有人知道道观里的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所以在人们的心目中充满了神秘色彩。”“精通法术……修仙……”哈德利教授陷入了深思。他当然不是那种迷信神仙鬼怪的人,但却也不会贸然地把不合常理的一切都斥为荒谬怪谈。他虽然并不相信成仙,也不相信道家的外丹内丹修炼能对人体起到作用——除了汞中毒和精神分裂——却始终认为,某些看似荒诞不经的说法,也许会暗合着某些科学规律。

他开口问道:“那么后来,那些道士最终成仙没有呢?”“谁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成仙了没有,”广生子有些阴森地笑了笑,“因为那座道观……后来在一夜之间突然消失了。”“消失了?”“是的,大概在17世纪后半段的时候,在一个电闪雷鸣的夜晚,道观消失了,整座道观和当时留在道观里的所有道士全都消失了。”广生子的语气活像是电台的深夜鬼故事节目主持人,“没有人知道到底发生了些什么,除了那一夜的雷电之外,附近的村民什么都没有看到。但是第二天一早,他们发现道观不见了,就像是一棵大树被连根拔起一样,道观里的所有建筑、树木、雕塑、物品,以及所有的道士,都消失了。唯一剩下的只有地面上的大坑。”“有烧焦的痕迹吗?”哈德利追问。“没有,那时候是清朝初年,还不可能有现代战争中的高能燃烧剂或者核武器,何况即便是现代武器也不可能不留下痕迹。”广生子说,“但是在当时村民们发现的现场,什么多余的痕迹都没有。如果要打个比方的话,那里干净得简直就像一只被洗过的碗。”“听起来的确是不同寻常。”哈德利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花白的胡须,“也就是说,这张照片上能看到的这一角屋檐,就是当年道观的遗迹?它是怎么出现的?”“我不知道啊,但你乐意这么猜,我也不会去否定。”广生子狡黠地一笑。“你和这件事到底有什么关系?你为什么会来找我?”哈德利看着他。“这个嘛,告诉你也无妨。”广生子说,“当年那个道观虽然消失得很彻底,但却还有一个观中的道士出于某些原因没有在观里,所以没有一起消失。后来他自立门户,在附近建了一座小道观,尽管和那座消失的道观并没有香火传承的关系,却把道观的秘密写在日记里记录了下来,几百年后,被某一代观主找到了……”

哈德利手一抖,茶杯里的水洒了出来:“你就是最新的继任观主!”“没错,我就是川东元和观的现任观主,我的名片上印着的。”广生子说。

哈德利仔细打量着眼前这个油头粉面的年轻道士,目光里有些疑惑地问:“那你来找我是为了什么,想让我帮你调查当年道观失踪事件的真相吗?老实说,光从你的描述,我不能得出任何结论,甚至不能确定这件事和考古学有什么关联。而且即便要找人研究,找中国本土的专家不是更方便吗?”“可是他们没有钱啊。”广生子撇撇嘴。“钱?”哈德利一怔。“确切地说,他们有钱,但那些钱到不了我的腰包里。”广生子做了个数钱的动作。

哈德利想了想,恍然大悟,脸上不加掩饰地露出了厌恶的神色。广生子毫不在乎,反而笑得很得意。“原来你根本就对真相不感兴趣,找我只是因为我是美国人,手里有钱,”哈德利说,“其实你就是想开个价把这个秘密卖给我而已。如果把它汇报给政府,那就没钱拿了。”“就是这个意思,”广生子耸耸肩,“我不相信修仙长生,对那座道观为什么消失也不感兴趣。但我可以把重要的资料卖给对此感兴趣的人。”“你确定我会对此感兴趣吗?”哈德利冷冷地说,“你是不是把考古学家都当成了拿着洛阳铲四处挖古董的盗墓贼?”“我希望你是,”广生子站了起来,并没有招呼老板结账,而是学着香港电影的做派往茶杯下压了一张百元大钞,“和我昨天说的话一样,你有兴趣,就打我的电话。没兴趣就算了。”

哈德利目送着广生子离去。虽然他很讨厌这个轻浮而又浅薄市侩的家伙,但却也不得不承认——这个浑蛋的确有点狡诈。那张照片和广生子所讲的语焉不详的故事,真的勾起了哈德利的无穷好奇心。一群追求成仙的道士、一夜之间消失无踪的道观、几百年后还会在雷电中隐隐现出轮廓……还能有比这更有吸引力的事件吗?

哈德利终于还是如广生子所愿上了他的钩。讨价还价之后,他以十万美元的价格买下了广生子的秘密。这个道士虽然为人很不讨喜,但还算信守承诺,把元和观第一任观主留下的日志全部给了他。广生子说,以前是老观主一直秘藏着的,直到道观翻修才无意中从一处砖缝里找了出来。

按照日志上所记录的,那座消失的道观名叫玄化道院,院内大概有上百名道士。和广生子所说的一样,他们几乎不和外界交流,也从不接收上门试图入门的弟子,但他们却会主动去寻找弟子。元和观观主俗名陆小石,原籍江西,在自己还是个七岁孩童时,莫名其妙地被上门的玄化道院的道士看中。他自幼家贫,能被带走当道士,算是给家庭减少了很多负担,所以父母立即答应了。至于他被看中的原因,道士们始终没有说,他自己也始终不知道。

玄化道院等级森严,刚刚入院的新人暂不受戒,而且被绝对禁止进入道观的核心区域。新人只能先从杂工做起,这些杂工也承担了平日里的下山采买任务,所以陆小石并不了解这座道观的内部详情。但他所知道的是,那些道士的确身怀高明道术,比如能驱策风雷水火,能指挥一些他从未见过的似乎不属于人间的异兽。

每隔一段时间,道观都会迎来一些身份不明的访客,但他只看见访客进入道观,却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些人离开。他只能揣测,他们可能是来寻仇的,却被道观里的高手们全部杀掉,尸骨无存。

此外他还注意到,道观里的道士们也经常离开道观远行,有时候半年才会回来,还有的时候,同行的几人回来时会少一两个人。显然,虽然他们不搭理附近的居民,却和一些远方的人还有着交流,而且可能是很危险的交流。

他还记录了不少这些道士如何展示神奇道术的细节,哈德利觉得那些细节都难以置信,所以暂时略过,直接就跳到了关键部分。据陆小石讲述,玄化道院消失之前的一年左右,道观一次派出去十多人,算是他所见过的规模最大的一次,直到半年后,这支队伍才回来,却只剩下了两个人,而且遍体鳞伤、狼狈不堪。但他们得到了堪称盛大的迎接,从道士们难以抑制的兴奋神情来看,这两个人带回来了对他们十分重要的好东西。

这之后的半年里,道士们更加禁止闲杂人等靠近玄化道院,而陆小石这样打杂的小厮也收到了更为严格的禁令,如果敢进入内院,恐怕会被打断腿。所以,他始终不知道道士们到底在捣鼓些什么,但从他们混杂着开心、兴奋、得意和期待的笑容里,可以想象他们取得了一些了不起的成就。

然后时间就走到了发生惊变的那一个夜晚。当天下午,陆小石奉命去山下购置一些杂货,但在回山的路途中,马车坏了,他花费了很长的时间才等到有人经过,借到工具修好了马车。等他回到道观所在的山头时,天已经黑透了,并且开始电闪雷鸣,不久之后,暴雨倾盆而下。

在雨中的山路上赶马车是十分危险的,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因为马蹄打滑而坠崖,所以尽管已经可以用肉眼看到玄化道院里的灯火,他还是不敢继续前进,只能裹紧了蓑衣,焦躁地等待着。

突然之间,他的耳朵里听到了一阵奇怪的响动,那响声是从道观那边传来的,即便在瓢泼的大雨里也能听得很清晰。那是一种类似油锅沸腾的“哔哔剥剥”的声响,而且越来越响,渐渐地犹如过年时的鞭炮炸鸣。那炸鸣声甚至盖过了雷电的轰鸣,声势显得十分骇人。

陆小石感到无比惊诧,他远远地望着道观,眼睛忽然捕捉到了一丝灯火之外的光亮,这光亮来自于道观的中心。他开始还以为是道观被雷劈着火了,但很快意识到那不是火光。

那是一种类似于电光的光芒,亮度一点点增长上去,却不像电光那样转瞬即逝。陆小石产生了一种奇怪的联想——那些道士难道是把天上的月亮摘下来放到了道观里?他急忙抬头看天,残月依旧挂在天边。

另一件奇怪的事情是,道观里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却始终没有任何一个道士或者杂工从里面走出来。那些人到底怎么了?

道观里的声响越来越大,震得他耳朵生疼;光亮也越来越强,使陆小石不得不转过头去,堵住耳朵。这两个动作做得非常及时,因为他刚刚转过头,背后就传来一声震耳欲聋的惊天巨响,整个天空被映照得犹如白昼,脚下的山峦也开始剧烈震动。而这样的响动,简直就像是天神的震怒。

陆小石抱着头趴在地上,他很清楚这样的震动一定会引发泥石流。在这样的一个雨夜里,他没有任何能力在山道上奔逃,只能祈祷老天保佑。

他是幸运的,这天夜里,山间发生了若干处的泥石流和塌方,他所处的位置却恰好躲过了,最终安然无恙。然而,当所有的光亮和巨响都消散后,当他终于能支撑着两条颤抖的腿勉强站起来转过身时,他发现,玄化道院已经消失了。那一座规模不小的建筑物,就像是突然化为飞灰,顷刻间不见了踪影。道观里的人也一个都不见了。

陆小石终于忍不住张开嘴,发出了响亮的喊叫。

第二天天亮后,附近的人们也都知道了玄化道院消失的消息。由于这座道观里的道士平日里给人留下的印象就是高入云天、不食人间烟火,所以人们一致猜测,一定是这些道士终于修炼成仙了。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大概是天上的神仙施展绝大神通,把整座道观一起搬到了仙界。虽然历史上不断流传着许许多多的成仙故事,但成仙这种事居然能发生在自己身边,也让这些村民感到与有荣焉,这辈子没有白活。

但陆小石却并不那么想。作为那一夜距离玄化道院最近的人,他从那些异乎寻常的光亮和轰鸣声中意识到,这似乎并不像是升仙。但由于从来没有进入过道观的核心,他也无法给出具体的判断,他所能做的,就是把整个事件详细记录下来,期待日后有人能解开这个谜。

后来陆小石终于成为了道士,在那一带重新修建了一座道观,自任观主,虽然玄化道院的秘密被他隐藏起来,并没有被一代代地传给下一任观主,但他被这个秘密吸引很深,一直想要去追寻玄化道院的消失之谜。后来,他又陆续增添了许多更加匪夷所思的细节。

——玄化道院的消失似乎并不彻底。偶尔,当遇上雷雨天气的时候,当地人会在电闪雷鸣中隐约看到一丁点道院的轮廓,就像是云中的龙露出一鳞半爪。而且道观旧址的土质也变得十分奇怪,什么植物都不长,野兽也不敢接近。

当地人说,那一定是道观升仙后,土地也沾染了仙气,所以凡间的植物就无法生长了。

第三章 过去的那些人

姜米仍然在床上熟睡,在宾馆的冷气中把身子裹进被子里,缩成小小的一团。冯斯前一天刚打了半场篮球赛,其后脑子里又始终乱糟糟的无法入睡,原本已经很困倦了。但现在,他的睡意完全被驱散了。

他一边阅读着詹莹整理出的文档,一边思索着这个古怪的故事。乍看起来,这个神神叨叨的故事似乎和自己所遭遇的那些完全不搭界,但是细细地去对比过之后,他觉得,自己隐隐找到了一点模糊的方向。

首先是那群所谓会各种神奇道术的道士。“驱策风雷水火,驯服异兽”,这些东西常人难以理解,他却很快就联想到他所见过的那群拥有附脑的人。假如那些道士并不是用障眼法装神弄鬼的话,附脑可能就是唯一的解释了。

也就是说,这些牛气哄哄的道士,可能是一个以附脑为共性聚集起来的组织,有些类似于他所认识的那些守卫人家族。不同的是他们并不依靠血缘关系来凝聚,似乎走的是靠能力说话的路子。讲述这个故事的陆小石,或许就是一个拥有附脑的人,这才被道士们看中带回去。不过似乎他的附脑作用并不明显,至少直到道观整体消失,他也没有显露出什么特殊的能力。

而玄化道院的消失则是故事的核心。这种离奇的消失听在旁人耳里,大概真的会想到飞升之类的传说,但冯斯却有一些别的想法。像这样偌大的一座建筑物凭空消失,令他联想到了一些别的什么东西。

那就是蠹痕。

夏天的时候,他曾经去往贵州的边远山区,在那里第一次和魔仆与守卫人有了接触,也第一次见识到了这种奇妙的异度空间。利用附脑的力量,人们可以暂时改变某一区域空间内的物理法则,创造出一个全然不同的独特领域。

——玄化道院难道也是陷入了蠹痕之中,这才从正常的空间里消失掉的?

他越想越觉得这种可能性很大。但仔细推敲一下,如果是蠹痕的话,那这个蠹痕的规模和能量恐怕远远超越了他之前所见过的。在此之前,他见过的蠹痕无非就是能对很有限的一小片空间起作用,而且随着体积的扩大,单位体积内的能量也会缩减,当释放者遇到强敌时,还不得不缩小蠹痕所占据的空间,以换取更大的杀伤力。

而能让一座规模不小的道观在几分钟内消失无踪的蠹痕,他难以想象这需要多大的力量。另外,蠹痕的发动对人体消耗很大,即便是他所见到的那几个守卫人中的精英分子,也不可能维持太久。但这座道观,从清朝初年开始,已经消失三四百年了。

一群聚集在一起修炼的道士……一样令所有道士都十分振奋的重大发现……道观消失……冯斯努力拼凑着这些碎片,另外一个大胆的想法产生了。

的确,很难想象一个人的附脑所制造的蠹痕能让一座道观消失——但如果是很多人呢?

也就是说,很有可能是几百个道士合力完成的!他们的附脑,出于某些特殊的原因,可以像电脑网络一样联通!

冯斯兴奋地放下电脑,在小小的房间里来来回回地走着,努力在头脑里形成一个较为明晰的概念。是的,一定是这样的,那群道士发现了将附脑的力量汇聚起来的方法,然后……

难道是他们在无意间合力创造出了一个永不消失的蠹痕,把自己关进去了?那样的话,那就不是蠹“痕”,而是一个近乎永久的蛀洞了。

不管怎么样,眼下自己毫无证据,只是凭空猜测,还需要更多的信息。而另一方面,自己的照片竟然会出现在盒子里,这也是一个让他难以放下的谜团。冯斯想要继续看下去,尤其想要看看哈德利教授去实地调查后找到了些什么,却发现其他的文档全部被加密了,没有密码无法打开阅读。虽然按照姜米的说法,很多重要信息被别人抢先删除了,但既然文档在那里,里面总归还是应该有一些内容的。

冯斯本想等到姜米起床之后再看,但此刻他的头脑处于兴奋状态,实在不想再等了。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残忍地推醒了姜米。姜米揉着眼睛,嘴里嘟嘟囔囔地听完冯斯的话,忽然间睁开了眼睛,依旧睡意蒙眬的双目里流露出一丝狡黠。“后面的都被我加密了,而且我不会把密码告诉你。”姜米冲冯斯挤了挤眼睛。“为什么不让我看?”冯斯很是困惑。

姜米撑起身来,对着冯斯龇牙一乐:“因为这件事,我必须亲身参与。如果全都告诉了你,我对你就没有用了,你会借机甩开我的。”“我怎么可能那么做?”冯斯叫屈。“你当然会那么做,你们男人都是这样的,自以为是,把女人当成累赘……我才不会那么傻呢。就不让你看!”姜米做了个鬼脸。“好吧,算你狠……”冯斯无奈地叹了口气,“一切听从你的差遣,女王大人。”“孺子可教。”姜米满意地点点头,并且真的像对待“孺子”一样,伸手胡噜了一下冯斯的脑袋。“行了,快点补觉吧,天亮以后有的忙呢。你愿意睡床上我也不介意。”她大大咧咧地挥了挥手,让出半边床来,重新裹紧被子,很快再次进入梦乡。

冯斯坐在床边,愣了好一会儿,头皮上似乎还残留着姜米柔嫩的手掌所留下的滑腻触感。最后他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红颜祸水……”

他没有听姜米的话睡在床上,而是抱起被子枕头,把房间里的两个单人沙发拼在一起,蜷缩着躺了下去。一阵阵困意汹涌袭来,他很快睡着了。

睡梦中,他来到了川东,来到了那座玄化道院之中。他看到一个个面目模糊不清的道士,身上闪烁着奇异的光彩,不同色彩、不同大小的蠹痕在道观里碰撞交错。

在雷电的轰鸣声中,道士们围成了一个圈,彼此的蠹痕慢慢融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更加巨大的光圈,把整个道观都笼罩在其中。“喂,你们到底想要干什么?”冯斯大声喊叫着。但是没有一个道士搭理他,那一个个看不清面孔的头颅都高高仰起,面朝天空。他也禁不住抬起头来,这一抬头吓了他一大跳。

——天空中赫然飘浮着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不是真的吧?这是……天宫?”冯斯呆呆地看着这座云中的奇景。

道士们发出了兴奋的呼喊声,蠹痕的光芒越来越亮,道观也开始地震一般地摇动起来,渐渐地脱离地基,一点一点飘浮起来。这种兴奋的情感甚至感染了冯斯,他也忍不住想要看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难道这座道观和道观里的一切事物真的可以飞升而起,从此位列仙班?

道观飞了起来。就像是那个年代还不存在的宇宙飞船一样,它带着近乎癫狂的人群直飞天际,慢慢接近了那座宏伟的空中楼宇。

仙界、飞升、成仙、长生……冯斯心里充满了憧憬。我也会成为一名仙人吗?那可真是应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老话了。

道观已经被漫卷的云气所吞没,天界越来越近,冯斯只觉得自己连心跳都加快了。但突然之间,头顶那座富丽堂皇的天宫一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如同被风吹散的沙粒,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巨大的黑洞,黑洞里有一根根巨大而顶端尖锐的白色圆柱,还有一大块蠕动着的血红色的东西。在黑洞的两旁,两个硕大的光斑闪动着黄色的光芒,充满了邪恶的意味。

冯斯忽然意识到了这是什么:这是一条巨蟒!身躯比山还庞大的巨蟒!道观正飞向巨蟒的嘴里!

仓皇中他想要夺路而逃,却马上意识到:哪儿还有什么路?道观正飞在天空中,上天虽有路,下地却无门。在一片惊恐万状的氛围里,玄化道院被巨蟒吸进了它的血盆大口。整个世界暗了下来,一股令人难以忍受的恶臭味儿迎面扑来……

冯斯猛地睁开眼睛,像险些溺水的人终于钻出水面一样,近乎惊厥地长吸了一口气。他感到自己的心脏还在疯狂地跳动着,就像是刚刚跑了三千米一样,而且身上的衣服已经湿透了,毫无疑问是被这个噩梦惊吓之后冒出来的冷汗。

回想起刚才那个恐怖而又逼真的梦境,冯斯仍然觉得心有余悸。他并不奇怪自己为什么会拼凑出这么一个奇怪的梦,因为“道士被巨蟒吞噬”这样一个奇特的情节来自于他读过的一篇奇幻小说。那篇小说很短,只有几千字,却塑造出了一种令人难以忘怀的清冷氛围。在那个故事里,也有那么一群道士,终日练习飞天之术,练到一定的层级之后,就可以高高飞起,没入云端,升仙而去。

但一直到故事的结尾,人们才发现,原来所谓的飞升,只是一个自己骗自己的悲剧。在那座道观上方的高崖顶端,盘踞着一条巨蟒,飞起来的道士,其实都是被这条巨蟒用大嘴吸气吸上去的——他们自然成了巨蟒的腹中美餐。

所谓的梦境,本来就是植根于人在清醒时的所见所闻所感,某些相近的元素完全可能在梦中混淆结合,所以出现这样的串线也是很正常的。但是此时此刻,当他把这两件事情拼凑成一个梦之后,却有一种极不舒服的感觉。好像是这个梦给他带来了一些极其不祥与危险的联想,但这种联想还只是留驻在脑海深处,留驻在不确定的潜意识里,让他无法抓到一鳞半爪。只有感觉,那种不可捉摸、无法解释的感觉一直存在,让他仿佛还能在鼻端闻到梦里那股巨蟒嘴里的可怕腥臭味……

等等!好像并不是幻觉,好像……真的闻到了气味——很浓烈而古怪的臭味。冯斯费力地从两张拼起的沙发上支撑起身体,抬头一看,天色早已大亮,姜米已经穿戴停当,手里正捧着一个装饮料的一次性塑料杯,那股臭味就是从塑料杯里传出来的。“老北京豆汁,我给你也要了一杯。”姜米指了指房间里的茶几,茶几托盘上果然放着一个还没有开封的塑料杯,还有一个塑料袋,里面放着几个焦圈儿。“这种黑暗料理也亏你能喝得一脸享受……”冯斯伸了个懒腰,“不用跟我客气,两杯都归你了,这玩意儿我享受不了。不过焦圈儿可以给我来几个。”“那可不行,焦圈儿豆汁是配套的,”姜米把头摇得好似拨浪鼓,“不喝豆汁就没有焦圈儿吃。”“那我宁可不吃。”冯斯翻了翻白眼。“为了一棵树放弃一片森林。”姜米也跟着翻翻白眼。“你这个比喻好像用错了吧?”

最后,冯斯还是在姜米的揶揄中就着开水吃下了几个焦圈儿,而姜米则毫不客气地真的喝完了两杯豆汁。“别忘了刷牙。”冯斯说。“要你管!”姜米噘起嘴,但还是乖乖地走进了洗漱间,显然还没有特立独行到能带着一身豆汁味出门乱逛。当她洗漱完毕走出来后,冯斯问她:“你昨晚说今天有的忙。到底你打算做什么,总不能把我当驴子一样前面吊根胡萝卜引着走吧?”“当然不是了,你今天的任务很重要,”姜米一本正经地说,“我需要你带路。今天我们要去找一个很要紧的人,但是北京我不熟,非得靠你。”“说到底我还是那头驴子……”冯斯仰天长叹。二

宁章闻最后一次检查了一遍行李,确定各种应该带的东西全部带齐了,为了以防万一,他甚至连已经好几个月都没吃过的抗抑郁药物也带了一瓶。不过他的表情始终有些犹豫不决。“要不然……就先缓缓,过段时间再走?”他吞吞吐吐地问文潇岚,“我可以先把票退了……”“不行!绝对不行!”文潇岚使劲摇头道,“计划早就定好了,小樱也很期待这次旅行,你可不能事到临头打退堂鼓!”“我……我不是打退堂鼓。主要是想到小冯,他刚出了那种事,这几天肯定心情不太好……”

他还没说完,就被文潇岚打断了:“他又不是豆腐做的,这点小事就能打垮他的话,这几个月他早就自杀几百次了。我会看着他的。”“就是你看着我才不放心……”宁章闻低声嘟囔。但看到文潇岚瞪起的眼睛,他也不敢再多说什么。“放心去吧,”文潇岚拍拍他的肩膀,“这是你第一次出远门,也是小樱第一次正经的旅行,意义重大,不要扫了她的兴。家里我会替你看好的。”

宁章闻看了她一眼,眼神里忽然多了几分笑意。文潇岚微微一怔,随即满脸通红,轻轻踹了他一脚说:“想什么呢?我当然会一个人过来!倒是你,好好把握机会啊,旅行是最容易促进感情的。”

宁章闻微微摇了摇头说:“她……她还是更合适做我的妹妹。我不配。”

文潇岚愣了愣,本想开解他几句,但想到宁章闻毕竟脸皮薄,这种事也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楚的,只能轻叹一声说:“别想多了,顺其自然吧。赶紧先出门,一会儿赶不上车了。小樱,准备好了吗?”

关雪樱背着一个文潇岚送给她的色彩鲜艳的旅行背包袋,笑嘻嘻地从房间里钻出来,脸上充满了兴奋和期待。临出门时,她又回过头,对着文潇岚比画了两下。“我知道我知道,”文潇岚一连串地点头,“我会替你喂你的宝贝鸽子的!”

这时候已经是这一天的傍晚了。两人走下楼去之后,文潇岚坐在房间里发了一会儿呆,掏出手机打开聊天工具。她已经给冯斯留了若干条留言,但从前一天下午球赛结束后直到今天,冯斯却始终没有回音,这让她略微有些担心。虽然在宁章闻面前说得满不在乎,但在她的心里,其实还是不能完全放下。

但没想到的是,这一次,聊天工具上有了回音。“我没事儿,放心吧,正给美女拎包呢。”冯斯的回答虽然简短,倒也是他一贯的风格。

胡扯八道,文潇岚想,不过这倒是说明这厮现在的状态比较正常,果然不需要她担心太多。于是她拨通了另一个号码。“今晚有空吗?”她对着电话那一头的周宇玮说,“去看电影吧?”“今晚的电影……好像没有你爱看的吧?”周宇玮说。“你爱看就行,”文潇岚说,“我陪你看。”

这所学校附近的电影院凭学生证可以优惠,所以总能吸引不少学生观众。今晚放映的是一部有名的怪兽片,并不是文潇岚喜欢的类型,但男人们却似乎总对奥特曼打怪兽的故事有着无穷的兴趣。坐在电影院里的观众,除了出双入对的情侣,剩下的基本全是男性。此类怪兽片基本都依循着一定的范式,影片前半截怪兽基本没露过正脸,总是偶尔亮一下尾巴,偶尔露出几颗锋利的牙齿,就好似看色情片,看到美女脱衣服的时候,镜头突然拉远了,总能让人遗憾地叹口气;而到了后半段,电影渐入高潮,怪兽开始频频正面出镜,以庞大的身躯毁灭着城市,就像是之前遮遮掩掩的美女终于为了艺术而献身,人们也终于可以发出满足的尖叫。

如果是在往常,文潇岚大概会嗤笑一下这些长不大的男孩子,但此时此刻,看着电脑动画做出来的怪兽,她却走神了,满脑子想的都是冯斯给她讲过的那些妖兽。银幕上的怪兽是电脑特技做出来的,冯斯所见到的妖兽,却是有血有肉真实存在的。它们的利爪能够轻松地撕开人的肌体,它们的牙齿可以把钢铁咬断。在其他的同龄人还在电影院里看着假怪兽欢呼惊叫的时候,冯斯这个总是一脸满不在乎的家伙却在被真怪兽揍得头破血流。

而且他的身上没有任何特异之处。假如能像电影里那样拥有各种魔法、道术、超能力倒也罢了,但他真的就只是个普通人,普通到还得靠网游打钱来维持生计,普通到一场篮球赛都无法带领球队获胜。而他别无选择,只能用自己脆弱的躯体去抵挡一切。他东颠西跑,疲于奔命,随时可能陷入无法预料的危险。

但这个人却从不逃避。尽管嘴里骂骂咧咧、抱怨不休,可他还是承担了命运赋予他的一切。某种程度上而言,他并不是个所谓的英雄,倒像是个浑不吝的牛二,身上还带着一些死犟的骄傲,只有被杨志一刀拉了,才能让他停下来。

想到这里,文潇岚忽然一阵莫名的心酸,眼眶也微微有点湿润。她想起冯斯从贵州和东北回来之后,两人在夜里的那一次谈话。冯斯很轻松地告诉她,他们俩之间不管关系怎么亲近,似乎都没有办法产生真正的爱情,所以建议她接受周宇玮的表白。

然而就在此事之后,冯斯却始终在回避她,昨天他打向周宇玮的那一拳,更是明白无误地说明了些什么。这一拳,让她坚定地下了决心。

她出神地想着心事,完全没有留意到电影已经到了结尾处。庞大的怪兽再怎么威武霸气,总也敌不过人类,终于还是被干掉了。看着那具山一样的巨大身躯躺在地上徒劳地做着最后的挣扎,超重低音模拟出来的怪兽的心脏渐渐停止跳动,文潇岚禁不住想:倘若世事都能像电影那样,无论怎么危急,都能由编剧开挂来解决一切难题,该有多好。

电影散场了。夜色已深。

文潇岚和周宇玮随着人流一起离开电影院。文潇岚看了周宇玮一眼,欲言又止,但对方还是敏感地注意到了:“有话要说?”“我们先走走吧。”文潇岚说。

两人慢慢走回学校,却并没有走进那片最适合情侣约会的小树林,而是拐出另一个校门,走到一条相对偏僻的小街上。在深夜时分,这里已经几乎看不到人影了。在此过程中,文潇岚一直沉默着,周宇玮终于有些忍不住了,问:“现在,你可以说了吗?”

两人停下脚步,在一个街边广告牌下站定。文潇岚一直紧咬着嘴唇,似乎是拿不定主意到底该怎么开口,最后还是周宇玮先说道:“没必要这样的。分手这种事,我又不是没有经历过。该说就说吧。”

他的话语显得很平静,眼神里却仍然有着一种抹不去的落寞。文潇岚更加不忍,但还是咬了咬牙:“你肯定是在猜,我是为了冯斯,才想要……这么做的,是吗?”“难道不是吗?”周宇玮反问。“也对,也不对,”文潇岚低声说,“我并不喜欢他,我不会做他的女朋友。但是,我也暂时不想再和别人在一起。”“我有点不太明白,”周宇玮摇了摇头说,“我知道你们是好朋友,我也知道他很可怜,从小没了妈,现在完全成了孤儿。可是,好像也用不着你照顾他到这种地步吧?”“和孤儿什么的其实没关系,”文潇岚斟酌着词句,“有些事情,我没办法和你说明,但是……你怎么了?”

她发现周宇玮的面孔突然间变得扭曲,牙关紧咬,太阳穴青筋暴起,像是在经受着极大的痛苦。没等她反应过来,周宇玮身子一软,竟然倒在了地上,整个身体就像一摊烂泥一样,完全不再动弹了。

文潇岚大吃一惊,连忙蹲下身子,在心里回忆着曾学过的急救方法。就在这时候,她的身边传来一个嘶哑难听的声音:“不用担心,他没病。”

文潇岚急忙起身,只见路灯昏黄的光线下,站着一个奇怪的人影,一看到这个人影,她就赶忙伸手捂住嘴,以免自己尖叫出声。事实上,一般人如果看到这样一个人,恐怕会立即吓晕过去。而文潇岚虽然也被惊吓得够呛,总算没有晕过去,那是因为她对这个人好歹有点心理准备。冯斯曾经多次提到过这个人,对他有着各种添油加醋的形容。“那家伙是个怪物,一个真正的怪物,”冯斯说,“我宁可看见妖兽,也不愿意见到他。”

当时文潇岚听到冯斯的说法后,还觉得他是在夸大其词,现在亲眼见到这个人之后,她算是相信了。这个人除了怪异的外表之外,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一种异乎寻常的气场,能让任何一个人在这样一个夏末的夜晚感受到严冬般的刺骨寒意。“对不起,我一下子忘了你的名字,不过我知道你是谁。”文潇岚的声音有些颤抖。“哦,我叫范量宇。”站在路灯下的双头怪人说,“初次见面,文小姐。”

是的,这就是双头人范量宇,四大守卫人家族中力量最强、性情最凶残暴虐的。文潇岚之前听冯斯说到这些人时,留下的不过是语言描述的印象,而眼下亲眼见到真人时,她才意识到范量宇到底有多可怕。“你……是来找我的吗?”文潇岚努力强迫自己镇定下来,伸手指了指仍然倒在地上的周宇玮,“他有没有什么问题?”“他大概会昏迷几天,不过应该没有后遗症。”范量宇淡淡地回答道。但不知怎么的,他说起话来似乎有点中气不足,甚至能听到他压制不住的喘息声。“‘大概’会昏迷几天……‘应该’没有后遗症……”文潇岚琢磨着,“这可不太符合冯斯对你的形容。他曾说过,你对力量的控制十分精确。”“受重伤的时候,就没有那么精确了。”范量宇说着,又喘了一口气。

文潇岚有些疑惑地问:“受重伤?居然还有人能让你受伤?那你来找我,究竟是为了什么?”“简单地说,我从来没想过我会受重伤,所以一向习惯性地单独行动,现在附近没人能帮我了,但我必须立刻找一个地方休养,还不能被别人发现。”范量宇说。

文潇岚明白过来了:“啊,你知道宁哥的房子是空着的。可是,我连你是敌是友都还判断不清楚,为什么要帮你?”“我当然是敌人了,这还用说吗?”范量宇邪恶地一笑,“虽然我受了重伤,要杀掉你们两个还是不费吹灰之力的。我现在就是在赤裸裸地威胁你啊,听不出来吗?”“也就是说,我不答应都不行了?”文潇岚喃喃地说,“那就跟我走吧。可是他该怎么办?”“我说了,他不会有大事,”范量宇不耐烦地挥挥手,“一会儿自然会有路人把他送到医院,躺几天就行了。”

躺几天就行了,说得倒是真轻松,文潇岚想,反正对你这样的怪物来说,不死都不是大事——或许死了都算不上大事。但是眼下,的确没有别的选择了,这个怪物能留下周宇玮一条命,就算是足够仁慈了,他不可能还有耐性容忍自己拨打120等待救护车到来什么的。

欢迎来到非人的世界,文潇岚对自己说。

十多分钟后,两人走进了宁章闻的家。范量宇穿着一身带帽兜的套头衫,一路上用宽大的帽兜遮住他那一大一小两颗醒目的头颅,再加上此时已经是深夜,路人稀少,倒也没有引人注目。

文潇岚一路上都在想着,一会儿范量宇进门之后,自己应该怎么做。她之前只见识过大个子俞翰发狂的样子,但俞翰在守卫人中只能算是低等级的,他的附脑甚至还无法产生蠹痕,只是让他的体魄异常强壮而已。尽管如此,当附脑失控的时候,他们还是拿俞翰毫无办法。而范量宇,是精英中的精英,她实在不知道自己能有什么办法对付他。哪怕这会儿有人给她一把手枪,估计也派不上用场。

唯一可以用来安慰自己的是,范量宇虽然不是冯斯的朋友,或者用冯斯的话来说,“那个死变态就是看不起我”,但至少有一点:冯斯可能对他有用。所以他对冯斯以及冯斯身边的人,总还会稍微手下留情那么一点点。

正在胡思乱想,事情的发展却超出了她的预计——她刚刚回身关上门,就听到背后传来一身沉闷的钝响。她急忙扭过头,只见范量宇已经以一种难看的姿势脸冲下倒在地上,毫无征兆地晕了过去。

文潇岚愣了好半天,先把门锁牢,然后奓着胆子走到范量宇身边蹲下,费力地把他的身体翻过来。范量宇的套头衫此时卷了起来,露出了腰部,文潇岚无意中瞥了一眼,被吓得倒吸一口凉气。

范量宇的腹部有一道又长又深的伤口,几乎是横贯过整个腰际,甚至可以通过这道伤口看到内脏。文潇岚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能在活人身上看到如此骇人的伤口,她一阵恶心,忍不住冲到卫生间一阵呕吐。“冯斯平时所见到的,都是这样的场面吗?”文潇岚想。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缓过劲来,重新回到门厅,强忍着恐惧和恶心查看范量宇的伤口。很奇怪,一般人身上有一道这样深的伤口,恐怕血早就流干了,但范量宇却并没有怎么出血,这大概是出于附脑赋予的特殊体质。但另一方面,按照冯斯的说法,范量宇在被妖兽伤害后,身上的伤口很快就愈合了,而这道伤口却没有半点愈合的迹象,或者说,愈合的速度慢到用肉眼分辨不出来。

说明这次的对手与众不同,拥有比妖兽更强的特殊力量或者毒性,以至于以范量宇的体质都驾驭不住,文潇岚猜测着。可是现在该怎么办呢?帮他包扎伤口、救他一命吗?

最简单的办法当然是等着他死掉,然后报警。这个暴虐危险的家伙,现在暂时不对冯斯出手不过是因为冯斯“还可能有点用”,一旦确认冯斯没用了,第一个杀人灭口的搞不好就是他。如果现在让他死去,就可以永绝祸患。

但她却有些犹豫。这倒并非是因为该如何向警察解释范量宇的来历这样的细节问题,而是因为冯斯曾说过的话。“这个人虽然很讨厌,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并不恨他,反而有些同情他,”冯斯说,“有些时候,我觉得,他和我有点像。”

文潇岚的视线滑过范量宇的脸,这是一张丑陋而狰狞的面庞,脖子上那个小一点的头颅更是怪异恐怖,即便是在昏迷中,也能让人感到巨大的威胁,就像是一只色彩斑斓的巨型毒蜘蛛。她忍不住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你们俩到底像在哪儿?”

她一时拿不定主意,决定先搜一搜范量宇的身,看看他身上带了些什么再说。一番搜身后,并没有找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这个怪物身上也有钱,也有汽车钥匙,也有一部手机,不过有锁屏密码打不开。看起来,似乎和普通人也没什么两样。但在搜找的过程中,她摸到范量宇的胸前有一块硬硬的东西,那是一根项链上挂着的金属吊坠。

这样一个怪物也会戴项链?文潇岚有些好奇地拽出这块吊坠,那是一枚银色的吊坠,看得出来是便宜货,不少地方已开始掉色,链子上也磨掉了许多色彩,就像一连串的斑秃一样,但范量宇却把这样一根近乎丑陋的项链戴在身上。

文潇岚想了想,拿起挂坠,想要把翻盖打开,但这个吊坠似乎很久没有打开过了,咬合得很紧。如果是在往常,文潇岚的选择多半是“打不开就算了”,但此时此刻,不知怎么的,强烈的好奇心驱使着她就是想要打开吊坠看看里面藏着什么。她用尽浑身的力气去掰着吊坠的盖子,连指甲劈了都没有发现,终于,翻盖还是被她硬生生地掰开了。

她喘了口气,把吊坠迎向灯光,终于看清楚了里面放着的东西。那样东西让她一下子愣住了。

吊坠里藏着一张早已泛黄的寸照。照片上是一个美丽而清纯的长发少女,正对着镜头羞涩地微笑着,犹如一朵淡雅秀逸的百合花。

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双头怪物,竟然贴身收藏着这样一张照片。三

眼前的这座小区,一看就是有钱人住的。这里无论地段、建筑质量,还是绿化都做得无懈可击,而小区内出出入入的车辆也都是名车。“我想起了一段相声,”冯斯说,“以后我如果要死的话,就到这个小区门口来等着,看到一辆宾利就赶紧迎上去。这辈子死也要死在宾利的轮胎下。”“没想到居然是这样的高档社区,不好办哪。”姜米皱起了眉头。“什么不好办?”“有钱人胆子都小,未必愿意见我们这两个陌生人。”姜米解释说。

冯斯看着小区每栋楼外站着的保安,点了点头说:“说得也是。咱们到这儿来,到底是找谁啊?”“按照我妈的日记里所说,哈德利教授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许多年前曾有另外一位中国学者也曾调查过那座失踪的道观。那位学者的名字叫袁川江,是一个神话学家。”姜米说。“哦,我们是来找袁川江的?”

姜米摇摇头说:“不,袁川江早就死了,得有好几十年了。但是他的研究资料都留给了他的儿子,一个名叫袁志何的人,他子承父业也在研究中国古代神话,哈德利教授主要接触的就是他。”“这种偏门的学问……应该买不起这种高档小区的房子吧?”冯斯有些疑惑,“在中国,最不值钱的大概就是知识。”“这个嘛,我倒是在网上查过了,”姜米说,“这位大爷多年前就放弃公职下海经商了,现在是一个成功的书商,出版过不少畅销书。你微博上那些七拼八凑的心灵鸡汤,搞不好有的就出自他们公司的畅销书。”“那我倒是应该向他隆重致谢,”冯斯嘿嘿一乐,“说起来,他可真是比他爹聪明多了,赚钱才是硬道理。”

两人说笑着,就来到了袁志何所住的那栋楼。向楼门前虎踞着的保安表明来意后,保安的脸上露出了惊诧的表情问:“袁志何?你们是他的什么人?”“我们是出版社的实习生,和他们公司有合作,约好了来给他送资料。”冯斯回答道。他知道两人面相年轻,要冒充正式员工不太容易,所以使用了实习生的幌子。“怪不得你们不知道呢,”保安打量了两人一会儿,“袁志何死了。”“死了?”姜米的眼睛一下子瞪圆了。冯斯却相对镇定一点,这样的事情,他已经隐隐有所预料。“嗯,你们回去吧。有什么事情,直接找他公司的人问。”这个保安看来是经过物业叮嘱的,口风极严,无论怎么也不肯多说一个字。

两人只能无奈地离开小区。姜米一脸不甘心地说:“要不然我们偷偷溜进去看看?”“您这是看多了贵国的影视剧了吧?”冯斯说,“你以为你是蜘蛛侠呢?”“其实没什么难的嘛,我又不是没干过……”姜米嘟哝着。“好啦,不用秀你的光荣史了,”冯斯说,“要弄明白袁志何死的具体状况其实很容易,我打个电话就行了。”“你认识警察?”姜米有些惊诧。“警察倒是认识,不过不是能帮上忙的,”冯斯苦笑一声,“我是要找一个网络公关公司的人,那个人是我在微博上的营销伙伴。他专门帮助图书公司炒作畅销书,和出版圈子里的人都很熟,肯定听说过什么。”“还真是猫有猫道呢……”姜米的话语里虽然有些讥刺,却也不乏佩服。

冯斯走到一旁,很快打完了电话,走回来的时候,脸上的神情很是凝重地说:“袁志何真的死了。而且,不只死了他一个。”“不只死了一个?”“他和他老婆、儿子,还有一个保姆,一共四口人,全死了。死因是煤气中毒。他儿子好像也就是我们俩这个年纪。”

姜米紧皱着眉头,过了好久才说:“这种有钱人家里的煤气炉灶,怎么可能那么容易泄漏?”“我也觉得不对,”冯斯说,“那个公关碰巧打听到了一些细节。他说,不只是煤气炉灶的质量完全没问题,袁志何的厨房里还装了煤气报警器。没那么巧煤气泄漏和报警器坏掉赶在一起。但是除此之外,家里没有找到别人闯入过的痕迹,也没有丢东西。”“就是说,这应该是一场高明的谋杀了,”姜米思忖着,“按照你的形容,那帮自称守卫人的家伙一个个能力超人,估计警方也很难找到犯罪的证据。”“他们不可能找得到。”冯斯很确定地说。

两人有些愁眉不展地走在街边。这一天是周末,北京城的街头人山人海,被汽车限号憋得够呛的人们发泄式地把车都开到了路上,于是形成了平时堵早晚高峰、周末堵全天的景观。但人们还是兴致勃勃,还是精力十足,因为这是他们的生活。“你怎么了?”姜米侧头看着冯斯问道,“怎么看得那么出神的样子?街上有很多美女吗?”“有很多,不过最漂亮的那个站在我旁边呢。”冯斯不动声色地随口拍着马屁。但他的视线仍然流连在尘土飞扬的大街上,流连在那些摩肩接踵的红男绿女、街边小食摊的锅里升腾起来的烟雾、不停排放的汽车尾气、扔得遍地都是的小传单上,仿佛那些东西里真的蕴藏着什么能吸引他的美好。“那你也没顾得上看她……你是不是想到了些什么?”姜米又问,“看着你这会儿的眼神,我一下子想起那些在海上漂了两年刚刚上岸的水手。”“说得就像你真的见过那些水手一样……”冯斯笑了笑,“我就是很羡慕这些人罢了。多好啊,上学、工作、赚钱、恋爱、结婚、养孩子,慢慢活到老死。”“慢慢活到老死……”姜米咀嚼着这句话,“说真的,我还没问过你呢。你一下子就跳进了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里,是不是很烦躁,很不爽?”“不是一般的不爽啊,”冯斯说,“那种感觉,打个比方,就像是你本来在好好地洗着澡,喷头里出来的洗澡水突然变成了油,沾得你滑溜溜、油腻腻的一身,你说你烦不烦?”“是挺烦的。”姜米同情地点点头。“而且这个世界还很危险啊,打另外一个比方,就像是被突然扔进了一锅正在开着小火烧的凉水里。虽然一时半会儿水温还低,但它会逐渐升高,最后还是难逃被煮死的命运。”“所以你看着这些人,其实是在……羡慕?”姜米问。“我就是在羡慕,”冯斯冲着街上一挥手,“做个普通人是最值得羡慕的。我很羡慕他们,羡慕死了,羡慕到现在就想找人痛痛快快地打一场群架,被打到鼻青脸肿躺在地上骂街,再被警察叔叔铐到局子里去。”

后来冯斯也觉得很奇怪。这一番话他没有对文潇岚说过,没有对宁章闻说过,没有对关雪樱说过,也没有对那些和他打过交道的守卫人们说过,却偏偏对着认识还不到一天的姜米脱口而出。他只能猜测,或许是比起其他的朋友与敌人,姜米身上有一些和他更加接近的地方。

但说都说了,也无可挽回。他只能借口到路边去买饮料,好稍微稳定一下情绪。等到把饮料买回来,姜米正在若有所思地发着呆。“怎么了?”冯斯把姜米要的橙汁递给她。“其实……除了这个袁志何,倒也有另外一个人可以找。我本来、本来不想找他的。”姜米说话有些吞吞吐吐,和她之前神采飞扬的德行完全不一样。

冯斯很是奇怪地问:“你咬着舌头了?还没见你这样说过话呢。到底是什么人你不想找?”“我的生父。”姜米咬咬牙,还是说出来了。“生父?哦,詹教授离过婚?”冯斯问。“不是,他们压根没结婚,”姜米的表情看起来很烦躁,“他和我妈妈是在美国读博士的时候认识和恋爱的,但是我妈妈怀孕后,那个男人……他甩了我妈妈。他们俩都是哈德利教授的学生。”

冯斯略一思索,已经想明白了这层关系:“也就是说,虽然后来詹教授没有再跟着哈德利教授了,但你的生父却还和他在一块儿。难道当时他也回中国了?”“当时他本来就在中国,”姜米说,“他在美国生活得很不习惯,最后还是选择了回国。哈德利到中国的时候,因为一个人行事不太方便,曾经请他担任临时助手。所以理论上来说,他对哈德利的调查应该了解一些,但他当助手的时间段是什么时候、具体跟进到了哪一步,我也不知道,只能去碰碰运气了。”

冯斯盯着姜米看了一会儿,忽然问:“其实一开始,你并不打算去找他,是听我发了那几句牢骚之后,才改变主意的吧?”“我可不是为了你,”姜米把脸转开,“就算我再讨厌他,为了我妈妈,我还是得去试试。”“知道啦,不管怎么说,还是要谢谢你。”冯斯说。“好啦,别废话了,快走吧!”姜米挥手拦下一辆出租车。

这一次出租车来到的是一个陈旧的老式小区,每一栋楼的外墙都在脱皮剥落,和先前的富豪区形成鲜明的对照。坐在门口传达室的老头儿随口问了两句,就放两人进去了。“看到这样的小区我就觉得很亲切,”冯斯说,“我爹发财之前,住的就是这样的旧楼房,连看门老头儿都有异曲同工之妙。”“我的生父是一个奇葩,”姜米撇撇嘴,“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的面,只是看到过照片,然后听我妈说起过关于他的一些事情。说实在的,我不想见他。”“到底奇葩在何处?”冯斯禁不住有些好奇。“斤斤计较,比娘们儿还喜欢算计,极度自私,外加胆小如鼠,”姜米说,“这倒也罢了。我妈最恨他的就是他不敢承担责任。当初她发现自己怀孕之后告诉我生父,他居然死活不承认,差点闹到要去做亲子鉴定的程度。所以我妈妈也寒心了,就任由他离开了。”“如此极品,你妈当初是怎么看上他的呢?”冯斯问。“因为他在外人面前总是能做得道貌岸然,”姜米说,“只有相处久了才能发现他的缺点。人类不都是这么善于掩饰自己的吗?”“说得也是,要不然你就别去了,”冯斯说,“我很清楚这种不得不面对一个不想见的亲人的痛苦。我直接去找他就好了。”“不,我们还是一起去,”姜米坚定地说,“一味地逃避并不能解决问题。更何况,我也想亲眼见见他。”“他现在是干什么的?”“听说曾经在大学教书,后来离职去了个什么研究所,但始终混得不如意,不然也不会住在这么破的小区——这里连新自行车都找不出几辆。”

两人一同来到姜米的生父所住的那栋楼,爬上五楼,敲响了房门。防盗门打开了,一个戴着金丝眼镜、面相白净斯文的中年男人走出来,打量了一下两人问:“你们找谁?”“请问您是杨谨先生吗?”冯斯问。就这么一个照面,他相信了姜米所说的话,这个人确实看上去道貌岸然,一副知识分子的形象。

中年男子点点头:“我是杨谨,你们是?”

冯斯正想说话,姜米忽然插嘴:“我叫姜米。”

杨谨的脸一下子沉了下去。冯斯能敏锐地捕捉到,杨谨的眼神里闪过了一丝极度厌恶的光芒,这样的厌恶让他心里突然感受到某种冰山一样的尖锐和寒冷。“你来找我干什么?”杨谨问。他的语调变得硬邦邦的,既包含着抗拒,又包含着反感。

姜米不可能感受不出这种情绪。她看着杨谨,紧咬着嘴唇,眼圈忽然有点红。“你别误会,”姜米用同样生硬的语气说,“我只是有些过去的事情想要问你,无关我妈妈,只是和哈德利教授有关。你可以把我当成一个普通路人。”

杨谨冷冷地哼了一声说:“路人?那我没有义务回答任何一个路人的问题。你去找别人吧。”

他退回到门里,真的想要关门,姜米一把按住铁门喊道:“我妈死了!”

杨谨的身子微微一震,停住了手:“她……詹莹她死了?”“就在几天前,就在北京,被人谋杀了!”姜米大声说,“而这件事和哈德利教授在中国的经历有关。所以,你必须告诉我当年的事情,必须!”

杨谨半天没有吭声,有一个瞬间,冯斯觉得自己似乎在杨谨的眼睛里捕捉到了那么一丁点泪光。这个抛弃女友也抛弃了女儿的男人,似乎表现出了某种忏悔的意味。

杨谨推着门的手一点点松开,冯斯以为他会让自己和姜米进屋了,但没想到,杨谨突然间大吼一声道:“别来烦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他猛地手上用力,重重地做出关门的动作。姜米情急之下,伸手拦在门缝里,防盗门狠狠地夹住了她的手。她疼得脸都在抽搐,却强忍着既没有叫出声来,又死活不肯收回已经被蹭破了一层皮的手腕。

但是她的脸上,已经流下了眼泪。

冯斯铁青着脸,用力把防盗门重新掰开。杨谨这样文弱的人自然力气不及他,眼睁睁看着门被拉开,嘴里惊慌地警告着:“你想要干什么?我警告你快放手,不然我打110报……”

最后那个“警”字还没有说出口,冯斯已经硬把铁门拉开。他瞪着杨谨,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字:“报你妈!”

他一把拽过杨谨,一拳打在他的下巴上。杨谨哪经得起他这么一拳,被打得仰面倒下,在地上痛苦地呻吟着。

冯斯在他面前蹲下说:“姓杨的,你听着,姜米是个有身份的人,而我不是,我只是个爱打架的混混。你今天要是不把她想要的给她,我会每天阴魂不散地缠着你,缠得你一辈子不得安生。”

杨谨的脸肿得老高,哼哼唧唧了老半天,最后艰难地说出几个字:“我什么都不知道!你们快点滚!”

冯斯冷冷地打量了他一阵子,点了点头说:“原来是这么回事,我明白了。”

然后他做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举动——他站起身来,拉住姜米的手腕:“别搭理这个王八蛋了。我们走。”

姜米想要抗拒,但力气远不如冯斯,被冯斯生拽着下了楼。刚一走出单元门,她就一把狠狠甩开冯斯的手腕说:“你什么毛病?几秒钟前还学着地痞流氓的样子威胁人呢,怎么一转眼就放弃了?我不管,我今天非得问到答案不可。”

她正准备上楼,冯斯拦住了她:“别上去!你没有搞明白状况!”

姜米莫名其妙地问:“搞明白状况?什么状况?”

冯斯把她拉到一边,贴着单元门一楼的楼道站立,似乎是在躲避某种视线。他压低声调,轻声在姜米耳边说:“屋子里有其他人。”“其他人?”“是的,其他人,敌人,可能会要命的敌人,”冯斯说,“也许你的生父的确对不起你母亲,他过去也的确是一个浑蛋,但是刚才,他赶我们走千真万确是为了保护你。”四

文潇岚在范量宇的伤口处涂上了紫药水,然后用绷带包扎起来,他的呼吸渐渐平稳。此时他躺在沙发上,胸口均匀地起伏着,心跳还算有力。

文潇岚当然知道紫药水只对表浅伤口有作用,但此刻家里也找不到别的药,又不能把他送到医院。更何况,针对普通人的治疗手段未必对他有用。此时此刻,她只能期待这个怪物的特殊体质能够发挥出独特的效力,救他自己一命了。

安顿好了范量宇,她这才跑下楼,骑车回到先前周宇玮昏迷的地方,但周宇玮已经不在那里了。她猜测他应该是被路人发现,然后送到了医院,于是又连忙骑车去往附近的医院,辗转了两家医院,总算是找到了人。

周宇玮始终昏迷不醒,但各项生命体征都基本正常,脑部CT做完了也没有发现任何脑损伤。文潇岚松了口气,知道范量宇重伤之下总算还是控制好了力度,周宇玮应该如他所言,躺上一两天就能恢复。

她打电话通知了周宇玮同宿舍的同学后,重新回到宁章闻家,看着范量宇那两颗丑陋的脑袋发着呆:该怎么办呢?

她忽然觉得自己能体会到冯斯那种掺杂着无奈和愤怒的纠结心态了。那就是原本平静的生活被一下子扰乱甚至撕碎后的应激反应。几个小时之前,她生活中最大的难题还只不过是和前任男友看场电影之后谈一谈分手,然后突然之间变成了自己要被迫去窝藏一个杀人如麻的大怪物。这个大怪物背后还有许多追杀他的人,不是警察,却比警察更加危险。比起这些,甩掉一百个男朋友只怕也算不了什么了。

该怎么办?该怎么办?文潇岚抱着脑袋想了许久,想到头都疼了,也没有想出任何办法。最后的结论只能是:顺其自然,或者说得更直白一点,干等着。

于是她在干等中蜷缩在关雪樱的床上睡着了。前一天饱受折磨的不只是冯斯,她也被折腾了个够呛,始终没怎么好好睡,现在终于有些熬不住了。

这一觉醒来的时候,看看日头,已经是下午了。她猛然想起屋子里还藏着一个煞神,慌忙起身跑到客厅。

沙发上是空的。范量宇并没有躺在那里。

她心里一惊,正打算四处寻找,阳台那边传来了范量宇的声音:“别找了,我在这儿。”

这声音听上去还是有些虚弱,而且很含糊,像是嘴里塞了什么东西。她一回头,立即忍不住“啊”的一声尖叫了起来。

范量宇正在咀嚼着什么东西,怪不得说话含含混混的。他的嘴角正在流出红色的血,牙齿好像在嚼着什么硬邦邦的东西,发出“嘎嘣嘎嘣”的声响。而在他的身上和面颊上,还沾着几根或白或灰的羽毛。“你在吃鸽子!”文潇岚觉得自己的声音好像都不属于自己了。

范量宇大口地嚼了几下,把嘴里的东西咽下肚子说:“这鸽子不够肥,不过还是能将就着填填肚子。”“你这个疯子!你这个变态!你!”文潇岚愤怒得不知道该说什么话了,“这是小樱辛辛苦苦养的鸽子,是为了训练成信鸽,不是拿来吃的!”“只要是活物,就可以吃。”范量宇神色不变。“你想要吃东西可以跟我说,我会给你买的!”文潇岚的每一句话都像是在尖叫,“可你为什么要吃鸽子?”“我和你们不一样,”范量宇依旧平静地说,“我需要新鲜的血。”

文潇岚说不出话来。

吃完鸽子后,范量宇随手抹了一把脸,又转向了厨房:“这屋里看来没什么别的活物了,但愿冰箱里还能有点生肉。”“啪”的一声响,他的后脑勺被什么东西击中了,然后那个东西掉到了地上。扭头一看,地上是一个空的矿泉水瓶,他禁不住笑了起来说:“你的手边就有瓷杯,比空塑料瓶重得多,也硬得多,你为什么偏偏要用塑料瓶扔我?”

文潇岚一时语塞,范量宇摇了摇他的大头:“这说明你虽然生气,但还没有生气到会为了这几只鸽子而伤人,更不必说杀人了,这就是你们普通人的怒火——软弱而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不能转化成报复的愤怒有什么用处吗?唯一的作用只能伤到你自己而已。”

文潇岚怔住了,范量宇摆摆手:“所以,等到你真心想要对我下手的时候,再去展现你的愤怒,否则的话,把它收在心里吧。”

他继续朝厨房里边走,真的从冰箱里找出了一块冻得硬邦邦的生猪肉,就那样放进嘴里,像咬冰棍一样“咔嚓咔嚓”大嚼起来。文潇岚呆呆地看着眼前这怪诞的一幕,不知道为什么,原本升腾的怒火却忽然减弱了许多。

或许是因为范量宇所说的话吧,如果你不能伤害到对方,愤怒又有什么意义呢?

范量宇虽然已经可以在屋内轻微活动了,但伤口恢复的状况仍然不是太好。吃完了鸽子和生猪肉,他重新躺回到沙发上,又不动了。但他的身畔开始出现了一圈淡淡的灰色光晕,和周围的透明空气形成鲜明的对比。“这就是你们所说的……蠹痕吗?”文潇岚忽然问。

范量宇点点头说:“你最好别靠近,这玩意儿你恐怕承受不住。”“我听冯斯说过了,你好像特别喜欢拿他当肉垫玩。”文潇岚说。“这小子屁本事没有,还总喜欢在脸上摆出一副‘我有志气我骨头很硬’的德行,我最烦的就是这种货色,”范量宇说,“骨气这种东西,是需要实力的,不然的话,不分场合地充硬汉,无非就是嫌自己死得不够快而已。”“你这种天生的强者,大概是没有办法理会弱者的心态吧。”文潇岚耸耸肩。“天生的强者?”范量宇扭过头看着她,眼神里充满了嘲弄。“怎么了?我说错了吗?”文潇岚说。“你认识我吗?你了解我吗?你怎么知道我是天生的强者?”范量宇翻着白眼。

文潇岚支支吾吾道:“我……我猜的。”“那我就告诉你,你猜错了,”范量宇淡淡地说,“我被亲生父母赶出家门的时候,我在垃圾堆里刨食的时候,我被人关在铁笼子里卖钱展览的时候,我被一群小地痞打得跪在地上讨饶管他们叫爷爷的时候……这些你都没有看到过。”

文潇岚愣住了。她完全没有预料到,这个杀人无数的怪物会对她说起这些往事,而且是那么悲惨的往事。范量宇的神情淡然,说起这些话的时候也没有丝毫语调上的波折,一双眼睛空洞洞的没有任何情绪。但不知怎么的,越是这样的语气,越让她感到一种她自己也无法解释的心酸。

我在为了这个可怕的怪物而感到悲伤?文潇岚吓了一大跳。她有些慌乱地转过身,走回到关雪樱的房间里,匆匆关上门。

我这大概就算是所谓的滥好人吧?文潇岚想,见不得也听不得任何悲惨的事情,一听到就心软,哪怕对方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

太阳落山之前,她出了一趟门,去小吃店买了点儿盒饭之类的食品,往回走的路上又拐了个弯,去到针对职工家属开设的小农贸市场。

回到宁章闻家里的时候,她手里拎着的除了熟食之外,还有一只拔掉了毛的生鸡和两条肥大的活鲤鱼。鲜活的鲤鱼在塑料袋里不停地挣扎着,发出“簌簌”的声响。“前几年闹过禽流感之后,北京对活禽买卖管理得很严,”文潇岚对范量宇说,“所以活鸡活兔什么的,我实在没本事帮你找了,只有活鱼和生鸡,将就着吃吧。”

范量宇接过袋子,看着正在玩命蹦跳的鲤鱼,哑然失笑道:“我这是要变猫了……谢谢!”“你居然会说谢谢?”文潇岚有些诧异地看着他。“这是做人的基本礼貌,我经常也会对马上就要被我杀死的人说谢谢。”范量宇一本正经地说。

文潇岚心头一跳,不敢接茬,拎着自己的盒饭正准备回房间,范量宇忽然叫住了她说:“这里不是大学宿舍,有厨房、冰箱,厨房里有米有肉有蔬菜,你为什么不自己做饭吃?”

文潇岚脸一红:“我不会。”

范量宇“嗯”了一声,走到她身边。文潇岚下意识地退了一步,但范量宇手很快,已经把她手里的袋子抢了过去。“牛肉炒饭……香肠炒饭……”范量宇吸溜着鼻子打开了盒盖,“牛肉炒得太干,米饭太黏,香肠都快变质了,要不就是黑心猪肉灌出来的。这种垃圾你也能吃得下?”“我呢,本来是有其他选择的,”文潇岚气鼓鼓地说,“但是家里藏着一颗定时炸弹,医院里还躺着一个因为我而无辜受难的人,我哪还有时间挑拣?不泡方便面就不错了。”“这么说是我的错了?”范量宇叹了口气,“那我就补偿一下吧。”

说完,他一扬手,把两份炒饭都扔进了垃圾桶。他不由分说,把哭笑不得的文潇岚赶进了她的房间,然后走进厨房,关上房门。一阵“叮叮当当”的响声之后,香味开始传了出来。

几十分钟之后,餐桌上摆上了三个菜:两条红烧鲤鱼,一盆川味口水鸡,一盘香菇菜心。高压锅里的米饭也散发出阵阵清香。范量宇解下身上的围裙说:“好久没做过熟菜了,将就吃吧。”

文潇岚只觉得自己吃惊得下巴都快要掉到地上了。她试着用筷子夹了一块鱼肉送到嘴里,鱼肉鲜嫩,汤汁浓淡适宜。再尝尝口水鸡,鲜香麻辣,十分爽口。单从做菜的水准来看,范量宇似乎并不逊色于天生大厨关雪樱。“我服了,人不可貌相。”文潇岚喃喃地说。“快吃吧,”范量宇说,“不过我建议你不用去医院,他没事,差不多明天就能醒。你去看他,他也不会早醒一秒钟。”“你不过来一起吃吗?”文潇岚岔开话题,“你是只能吃生的,不能吃熟食?”“其实吃倒是能吃,不过生的、尤其是生血对我的附脑更有益,所以这么多年来我已经习惯生吃了。”范量宇回答。“吃熟的会有反作用吗?”文潇岚追问道。“那倒是不会有。”“那就坐过来,一起吃。”文潇岚拍了拍身边的板凳。

范量宇侧头看着她,看得她一阵心虚:“喂,应该我看你的眼神比较像在看怪物吧?怎么倒过来了?”“我只是不太习惯而已,”范量宇耸耸肩,“我有很多年没有和人同桌吃饭了。确切地说,是很多年没有安安稳稳地坐在桌子边吃饭了。”

但他还是坐了下来。文潇岚替他盛了一碗饭,他捧着饭碗,有些愣神。“当年还能和人坐在桌边吃饭的时候,每顿饭前,我们都会念叨点什么,”他说着,闭上了眼睛,嘴里用虔诚的语声开始祝祷,“觉醒之日,万物俱灭。”

念完后,他又嘿嘿一笑:“不过念不念都是狗屁。”“这话是什么意思,是你们那些家族用来警醒自己的话吗?”文潇岚问。“差不多吧,”范量宇说,“都是一些可笑的废话、狗屁。”“虽然你这么说,但你还是在为了阻止魔王觉醒而努力。”文潇岚说。“别把我说得那么高尚,”范量宇说,“如果单凭我的意愿,我更情愿魔王醒来,去找他痛痛快快地打一架,死了拉倒。我不过是在践约而已。”“践约?和什么人的约定?”“与你无关。”范量宇硬邦邦地说。

文潇岚忽然有些压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问道:“是那个吊坠里相片上的女孩子吗?”“砰”的一声,桌子一阵剧烈震动,连菜盘里的汤汁都溅了出来。那是范量宇重重地拍了一下桌子。他忽然站起身来,一下子逼近到文潇岚身前,双目中流露出狼一样的凶光,问道:“你偷看了我的吊坠?”

文潇岚吓得浑身一哆嗦:“我……我只是随便看了一眼……”

范量宇的身上带有一种恐怖的压迫感,让她不由自主地站起来向后退,直到靠在了墙上退无可退为止。范量宇却也紧跟着逼到她面前,喉咙里发出一阵凶恶的咆哮声,整张丑陋的大脸都因为极度的愤怒而绷紧了,看上去仿佛真的会随时张口用牙齿把文潇岚撕得粉身碎骨。不知不觉中,他身上开始浮现出淡灰色的蠹痕,不受控制地向外扩散。

文潇岚的右手无意间触到了蠹痕的边缘,她立刻感到右手好像被烙铁烫了一下,十分之一秒后,那种灼痛感又立即转化为千万根钢针的攒刺,接着是被重物捶击般的感觉、被钝刀割裂般的痛楚……她惨叫一声,一跤跌坐在地上,疼得眼泪都出来了。

范量宇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蠹痕失控了,连忙把蠹痕收了起来。尽管如此,他仍然余怒未消,拖着残疾的腿歪歪斜斜地走回到沙发旁边,靠了上去,不再说话。

从蠹痕收回的一刹那开始,那些剧烈的痛感就消失了,但文潇岚仍然心有余悸。她不声不响地站起来,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心里想着:那个照片上的女孩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一提到她就会让范量宇凶性大发?

正在这时候,手机响了。她连忙擦干净眼泪,拿起手机一看,是关雪樱打来的。

关雪樱不会说话,但冯斯还是掏钱给她买了手机,毕竟发发短信还是很有用的。而有时候,关雪樱和其他人之间需要及时联络的时候,就会先发一条短信,然后再拨打对方的电话,意思是提醒对方赶快看短信。

于是文潇岚直接按掉这个电话,打开了短信收件箱。里面果然有关雪樱刚刚发来的短信,点开之后,里面的内容立刻让她忘掉了几分钟前发生的一切。“我们好像被人跟踪了,”关雪樱在短信里写道,“但是又好像有人在保护我们。”

第四章 白骨之舞

刚才被门夹到的手腕很疼,外皮也破了,流了一点血。姜米默默地用手绢包住手腕,向冯斯发问说:“你这是什么意思?你怎么知道屋里有人?”

冯斯抬头看了一眼楼上说:“因为按照你的说法,杨谨是一个胆小怕事的人,这种人最害怕的就是被什么麻烦的人物无休止地纠缠,那样会让他瞻前顾后、完全不懂得该怎么去处理,甚至让他的生活崩溃。我看得出来,当我威胁他要不停地找他麻烦的时候,他确实很害怕,很想屈服,但是他的视线却悄悄瞥了一眼门里,紧跟着马上又变得坚定起来。”“但是就算屋里有人,也可以理解为那个人的威胁更严重,所以他不顾一切也要赶走我们啊。”姜米说。

冯斯摇摇头说:“如果是一般情况下,当然可以这么想。但具体到这件事……”

他的目光骤然变得严肃:“如果有人为了哈德利的事情去找杨谨,就绝不会只是想把我们赶走。”

姜米想了想,轻轻点了点头。她的脸色很快变得苍白:“如果我爸……如果那个人真的是想保护我们才把我们赶走,现在他会不会有危险?光天化日之下,在这种大城市,他们不会那么嚣张吧?”“想想詹教授是怎么死的!”冯斯脱口而出,“啊,抱歉!我不是故意……”“你不用道歉,我明白你的意思,”姜米说,“那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

冯斯说:“你先留在这儿,我上去看看——别和我争,这不是表现义气的时候。万一我落到他们手里了,因为没有一网打尽,他们还未必会马上对我下手,你懂吗?”

姜米犹豫了一下,点点头说:“那好吧。你多小心。”

冯斯东张西望,从地上捡到一块大小适中的碎砖块,蹑手蹑脚地重新上楼。刚刚走到四楼,他就闻到空气中隐隐有一丝血腥味,立即猜到不妙。在楼梯拐角处等了一会儿,始终没有听到任何动静,他咬了咬牙,决定冒险上去。

杨谨的家门虚掩着,这更加不是什么好迹象。冯斯回想了一下,他拉着姜米跑下楼的时候,杨谨的确是重重地撞了一下门,但他好像并没有听到锁舌扣入门框的声音,也就是说,很可能是杨谨故意拧死了锁舌,所以没有锁上门。

他是想要给自己留下进去的通路吗?

冯斯站在门口,踌躇了好一阵子,最后还是拉开了门。浓烈的血腥气味立即扑鼻而来,熏得他一阵作呕。

他不得不在门口站立了一会儿,等到血腥味儿稍微淡了一点之后,才跨步走进去。尽管这半年来他也算是见识了不少世面,但眼前的惨景仍然让他浑身一哆嗦,险些惊呼出声。

——在客厅中央的地板上,横躺着一具嶙峋的白骨——人类的白骨。而这具白骨外面还包裹着几乎完整的衣物,显得更加离奇诡异。

冯斯握紧了手里的砖块,尽量放轻脚步,顾不得查看这具白骨,先谨慎地检查了一下整个房子。这是一套装修普通的三居室,总面积并不大,冯斯一个一个房间地看过去,还警惕地拉开了每一个衣柜,没有别人。紧跟着他注意到,阳台门开着,阳台上有一扇窗户也开着。他连忙快步蹿了过去,这时他才注意到,阳台上躺着一个老妇人,一头花白的短发,后脑勺上有一道不浅的伤口,正在痛苦地呻吟。

冯斯连忙俯下身子问:“您怎么样了?”“我没事儿,我没事儿,”老妇人的声音里虽然饱含着痛楚,倒也并不算太虚弱,不过可能是脑袋受了震荡,神志暂时有点模糊,“你是谁啊?我们见过吗?”“我们不认识,”冯斯说,“我是来找杨先生问点事情的。”

他说出“杨先生”这三个字后,老妇人才像是终于脑袋清醒了一点儿说道:“杨……杨先生?是我儿子吗?天哪!快去看看我儿子怎么样了!快去!”

冯斯愣了愣才反应过来“我儿子”指的是杨谨,他看这个老妇人确实没有大碍,于是点了点头,离开阳台走向客厅。在那里,那具森白的骨架依然躺在地上。

这会是杨谨吗?

冯斯强行压抑着胃部的不适,蹲下身来查看着这具白骨。他首先注意到的是白骨外包裹着的衣物:休闲衬衣,估计是淘汰下来作睡裤的陈旧西裤,外加骷髅头旁边地板上的金丝边眼镜,先前杨谨出来给冯斯和姜米开门时,就是这样的穿着。

再仔细观看尸骨,他发现这具骨头实在干净得不像话,就像是被强酸洗过一样,上面连一丝血肉都没有留下,如果不是还残留着浓烈的血腥味,简直会让他怀疑这其实只是一副人骨标本。

如果这真的是杨谨的话,到底是什么样的力量,能在衣物完好的情况下把他的血肉内脏消除得如此干净呢?

这简直就像是被非洲食人蚁光顾过一样,冯斯冒出了这个奇怪的念头,然后自己被自己恶心到了。

正在出神,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他急忙回头,看见走进门来的是姜米。他赶忙冲着姜米摇摇手说:“别过来!”“没关系。我已经看到了。”姜米说着,走到那具白骨身前,蹲了下来。她面色苍白,死死盯着这具尸骨,目光中蕴含的情感十分奇异。“我不是叫你别上来吗?”冯斯轻声说。“我们好歹也是一伙的,你上楼那么久没半点动静,我当然得来看看了。”姜米说。然后她伸手指着地上的骨架问,“这个……是杨谨吗?”“要等法医检查后才能确定,毕竟你我对他都不算熟,很容易先入为主出现错误的判断,”冯斯说着,禁不住又想起了自己死而复生的母亲池莲,“现在有DNA检测之类的现代检测手法,是或不是科学说了算,不会弄错的。”“你说得对。不过,看骨架的大小,看衣服,再看牙齿的形状,我想这应该是他了。”姜米的眼神里有一种莫名的忧伤。“牙齿的形状?你不是今天才第一次看到他吗?怎么知道他牙齿的形状?”冯斯有些奇怪。“在我妈那儿看到过照片啊,虽然很少,虽然这个人很可恶,但不管怎么样……我总是他生的,自然会好奇,对他的面相也会记得很牢。他的门牙略有点歪,照片上笑起来的时候看得很明显。”姜米说。

冯斯低头一看,骷髅的门齿果然有些歪斜,不甚齐整。他叹了口气,重新走回阳台,留下一脸忧郁的姜米和她已经化为白骨的生父在一起。

阳台上的老妇人已经靠着阳台门坐了下去,看上去还是有些痛苦,但看到冯斯走过来,她尽量放松了脸上的表情,把头转向冯斯,显得很有教养和风度,再加上得体的穿着,让冯斯对她生起了一些好感。“您现在感觉怎么样?”冯斯问,“需不需要叫救护车?”“脑袋有点晕,不过还好,应该不需要救护车,”老妇人说,“请你快告诉我,我儿子怎么样了?”“很抱歉,他……他死了。”犹豫了一下之后,冯斯还是说了出来。

老妇人如同受到了雷击,身体剧烈地颤抖着,嘴唇嚅动着却说不出话来,喉咙里发出一阵阵呜咽声。冯斯赶忙俯身扶住她,有些后悔自己说得那么直接,万一把这个老太太直接刺激到心肌梗死或者脑溢血什么的,那可就太糟糕了。

幸好过了一分钟,老妇人慢慢缓了过来,只是脸色还是苍白得可怕。她的眼眶里涌出了泪水,伸手捂着嘴,无声地哭泣起来。遇上这样的丧子之痛,冯斯也不好打断她,只能耐着性子在一旁等着。“您知道是什么人下的手吗?到底发生了什么?”等老妇人止住哭泣,冯斯还是迫不及待地问道。“来了一个人找我儿子,我儿子一看到他就很紧张,但还是请他到客厅里坐下,”老妇人神色木然,“我看他们谈话的气氛很不好,不想打扰他,就去阳台浇花。后来,我好像是被打了一下,就什么都不知道了。”“来找杨先生的是什么人?您还记得他的长相吗?”冯斯问。

老妇人摇了摇头说:“那个人戴着帽子和口罩,还戴了一副墨镜,完全看不清楚脸,只能看见身材大概是中等个,不胖也不瘦。他和我儿子说话的时候,嗓音也压得很低,我听不清他们说了些什么。”

冯斯很是失望。从老妇人的说法可以判断出,此人显然是有备而来,就是不想他的相貌被人看到。而从打开的阳台窗户分析,他在杀害杨谨、打昏老妇人之后,多半应该是直接翻窗逃逸了,那么此人的体能状况应当很不错,又或者有什么能够帮助他从高处下落的特殊蠹痕。“能不能麻烦你扶我到客厅?”老妇人说,“我要看看我儿子,还有,报警。”

一提到报警,冯斯才反应过来,现在可不是和警察打交道的好时候。他已经在被那个名叫曾炜的警察怀疑了,如果再卷入另外一桩凶杀案——而且是死状那么离奇的凶杀案——那还不得被曾炜二十四小时贴身照顾?“您儿子的死状很惨,我建议您先不要动,以免看到他后承受不住,”冯斯说,“我去替您报警,同时通知他们调派医生过来。”“那就谢谢你了,”老妇人哽咽着说,“你来找我儿子,想要问什么?”“原本是有些难题想要请他帮忙的,不过……已经不可能了。”冯斯叹了口气。他知道此刻说什么安慰的话都无济于事,只能转身离开阳台,却发现姜米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那里。虽然她只是站得远远的并不上前说话,视线却一直固定在老妇人身上,目光奇异。

这是姜米的亲奶奶啊!冯斯猛然意识到。对于这两个从来没有见过面的亲祖孙而言,这真是一次悲剧的相逢。

冯斯用客厅里的座机报了警,然后拉着姜米赶紧离开。姜米显得有些魂不守舍,顺从地跟着冯斯下了楼。

走出小区大门的时候,冯斯想起了什么,来到传达室,询问看门老头儿:“大爷,早上是不是有个戴口罩和墨镜的人来找过杨谨?”

老头儿一边跟着收音机里的河北梆子摇头晃脑地哼唱,一边漫不经心地摇摇头。冯斯又问:“您摇头是什么意思,没有吗?”“没留神,”老头儿说着,忽然脸上现出警惕的神色,“你是什么人?问这个干吗?”“没什么,没什么。”冯斯点头哈腰,连忙溜掉。他也清楚,这么一问得到收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凶犯必然会尽量趁着看门老头儿没有留意的时候偷偷潜入,即便真的被看到了,信口胡诌一个假身份也就是了。同理,他逃离的时候,多半也会避开老头儿的视线。

只是这么一来,线索就全断了。袁志何和杨谨都死了,还能找到什么人知道哈德利教授的秘密呢?他感觉那个藏在暗处的敌人每一次都能够先他一步,让他的行动十分被动,有一种无比窝囊和恼火的感觉。

两人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都显得情绪低落。尤其是姜米,大概还沉浸在杨谨之死给她带来的特殊冲击中,一直低着头,只是麻木地跟在冯斯身后,机械地挪动着脚步。“我现在就算是把你拐去卖了,你也不会有什么反应吧?”冯斯回过头来看看她说,“其实我爸死去的时候,我也是差不多这样的心情。”“什么样的心情?”姜米随口问道。

冯斯搔了搔头皮说:“大概就是那种……恨一个人恨了一辈子,恨不得他马上去死,但等到他真的临近死亡的时候,忽然发现他身上似乎还有一些自己不知道的东西,忽然发现,也许这个人的心里还有你。但是再想要去更多地了解他,已经不可能了,他已经死了。”“是啊,他已经死了……”姜米重复着,“我到现在都还不敢相信,那个时候,他拼命地想要赶我走,真的是为了救我的命?”“至少我是相信的,在当时的情况下,把我们俩引进家门,才是他保命的唯一希望,”冯斯说,“他如果那么做了的话,现在躺在地上的骷髅,或许就是你和我了。我想,他讨厌你也许是真的,因为你的出现可能会扰乱他正常的生活,但是……当面对着生死这样的事情时,他终究还是会存着作为一个父亲的良知的。“而且,当你提到詹教授已经去世的时候,我能看出来,他很伤心,哪怕只是一瞬间,至少也是真诚的。所以我想,也许你生父的确不是什么好人,也的确做过对不起你们母女的事情,但至少在临死前的那么一刻,他还像是一个真正的人。”

姜米停住脚步,在街边一屁股坐下来,抱着头陷入了沉思。最后她抬起头时,虽然眼神依然忧郁,嘴角却已经挂上了笑意:“你说得对。而且,现在也不是为了死人烦忧的时候,我肚子饿啦。找个地方我请你吃饭。”“你妈妈和我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说起过一家老字号的清真爆肚店,”冯斯说,“咱们去那儿吃吧。中国人民很迷信老字号的,不管时代怎么变迁,科技怎么进步,他们还是会对那些传统手工念念不忘。事实上,很多古老的精髓都已经消失了,留下的不过是不到家的模仿而已。”“行,听你的。”姜米点点头。

冯斯站在街边拦车,但周末出行的人不少,过去三四辆出租车都不是空车。他正在伸长着脖子等待下一辆车,身后忽然传来姜米的声音:“你刚才提到什么传统啊、现代啊、模仿啊什么的,倒是一下子提醒了我。我们还没有绝望,还是可以想办法查到哈德利教授当年的发现。”

冯斯回过头问道:“什么办法?”“我们也模仿哈德利教授做过的事情不就可以了?”姜米兴奋地说,“我们去一趟川东,直接找当地人调查那座道观!哈德利能做到的,我们也能做到!”二

文潇岚看着手机上的短信,有些不解。要说冯斯被人盯梢跟踪什么的,那丝毫不必奇怪;如果宁章闻是像几个月前那样去帮助冯斯查阅重要资料,被人跟踪也不奇怪。现在他和关雪樱是纯粹的出门旅行,盯着他们有什么意义呢?“为什么是你发短信过来?宁哥为什么不直接给我打电话?”文潇岚赶忙回了一条短信。“宁哥根本不知道,都是我自己根据观察猜的,”关雪樱的短信很快又回了过来,“我怕宁哥知道了心情不好,没跟他说。”

关雪樱不太善于用专业的医学术语,但文潇岚能明白她的意思:宁章闻好不容易才摆脱自闭和抑郁,恢复到正常人的情商,要是让他知道自己身处他人的跟踪之下,心情一紧张,说不定会有较大的情绪波动,影响病情。“也对,你先别告诉宁哥,”文潇岚在短信里说,“跟我仔细说说,怎么回事?”

宁章闻和关雪樱选择的旅行地点是东部的某座名山。原本他想选择海滨城市,理由是关雪樱自幼就生长在大山里,应该对山没兴趣。但关雪樱却表示,比起大海,她还是更喜欢山,即便是见惯了家乡的山,也愿意去看看其他地方的山。“其实你就是怕水吧?”冯斯问,“否则的话,我相信任何一个山里的孩子都情愿去看海的。”

关雪樱的脸涨得通红,最后还是轻轻地点了点头。

于是目的地仍然是山。刚刚离开家门的时候,宁章闻还有些紧张,但关雪樱却显得比他老练得多,一路上照顾着他,沿路没有出任何状况,乘着火车顺风顺水就到了目的地。“坐火车很好玩。”关雪樱在短信里告诉文潇岚。

然而,下了火车之后,关雪樱就始终有一种感觉,觉得身后好像有什么人在跟着她和宁章闻。但她屡次回头,却又什么人也没看见。

关雪樱虽然一直在大山里生活,但因为不会说话,从小就被村里的孩童欺侮,也养成了对各种危险的敏感性。尽管没有亲眼见到跟踪者,但她的直觉一次次地告诉她:有危险正在悄悄逼近。只是她不想让宁章闻刚一出门就神经紧张,所以并没有告诉他,只是自己暗中留心着。

两人在宾馆安顿好之后,天已经黑了。宁章闻虽然有些累,但生平第一次外出游玩,还是有些兴奋,想要去街上逛逛。这是一座古朴的小城,唯一的特色就是附近的那座名山景区,以及更远一些的海滨。不过,对于从小生长在北京的宁章闻而言,这样的小城反而别有一番风味。

关雪樱自然不会反对,于是陪着他出去了。两人在夜市上先逛了一圈,买了一堆浙江义乌产的“特色纪念品”,然后又在当地专门下刀宰外地游客的“美食街”找了家店铺坐下来吃饭。上述两项均为典型的棒槌加菜鸟的表现,再加上两人憨态可掬的举止,自然会引起本地骗子们的高度兴趣。

就好比两只呆头呆脑的肥羊踏入了狼的领地。

所以两人一碗全是葱丝的鸡丝面都还没吃完,就已经有骗子找上门了。这是一个相貌清癯、仙风道骨的老道士,一身洁净的道袍看来一尘不染,俨然世外高人的模样。他来到两人面前,打躬作揖,口念无量寿佛,倘若是过去的宁章闻和关雪樱,一定会被他骗得团团转。但遗憾的是,这两个人认识一个叫冯斯的浑蛋。“冯斯跟我们说过,真正的道士不会四处和人搭讪,凡是在街头乱晃的道士一律都是假的,是骗子,是吧?”宁章闻有些困惑地问关雪樱。

关雪樱拼命点头,然后在随身的小本子上写下一行字:“他还说,遇到这种人,就不要理,装龙(聋)作哑就好。不过,我本来就是哑巴。”

两个基本没有什么处世经验的人,此刻只是在完全彻底地本色演出而已,但在老道看来,这根本就是赤裸裸的挑衅。他愤愤地哼了一声,大袖一拂,转过身悻悻离去。

宁章闻仍然懵懵懂懂,没有觉得有什么,关雪樱却想起了自己从小到大被欺负的经验。如果有谁这样一声不吭地离去,多半会暗伏着后着,她不禁有些担心。当宁章闻依然兴致勃勃地寻找着街边小吃的时候,她却始终提心吊胆地注意着身后和周围的状况。

果然,就在两人走回宾馆的路途中,关雪樱敏锐地注意到,有一些当地人在偷偷跟着他们,注视着他们。这让她更加紧张,一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回到宾馆后,已经很疲累的宁章闻早早地回房睡觉了,关雪樱却不敢睡,她趴在窗台上朝下张望着。这是一家便宜的家庭式旅社,房间还算干净,就是周围略吵,楼下的小摊贩们一直到凌晨还不肯歇业。不过关雪樱的视力出色,还是从楼下的各色人等中辨别出了那么几个不太一样的人,他们没有正经事做,只是不停地在那里走来走去,还时不时会瞟两眼两人的房间,显得有恃无恐。

这下子要糟糕了,关雪樱想着。来到北京后,她迷上了看电视,那些本地黑帮如何不讲道理的桥段已深深印在她的脑海里。她预感到这些人会来找他们麻烦,却没有应对的办法。

正在苦恼的时候,令她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在这条小街的另一头,忽然传来一声爆炸般的巨响,声音很是刺耳,吓了她一大跳。这一声深夜里的巨大响动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关雪樱也不例外。不过她并没有看到任何东西,包括硝烟和火光。“看来是爆胎了。”楼下有人在交谈。

原来是爆胎,关雪樱释然。她重新把视线转回到楼下,这一看她愣住了。

——楼下盯梢的那几个人都不见了。

就两秒钟,从她扭头看向小街的另一头,到她重新把目光收回来,一共只有两秒钟。但楼下盯梢的那三个人居然就在这两秒钟之内消失得无影无踪。

关雪樱又仔细看了一会儿,确认那三个人并不在街面上。但这三个人就算是田径运动员,也不可能跑得那么快。她百思不得其解,不过天生乐观的性情让她很快决定暂时放下这个谜团。管他呢,既然坏人不在了,就先睡觉吧。

临睡前,她给文潇岚发短信提了一下这件事,但文潇岚那会儿正在对半死不活的范量宇头疼,没有注意到。

第二天,两人准备按计划坐大巴去旅游区爬山,却不料天突然下起了大雨,计划只能暂缓。宁章闻有些郁闷,关雪樱却依然兴致很好,说是打着伞在附近逛一圈也挺好的。“在老家,下雨的时候没法下地干活,爸爸只能在家里,心情一不好就要打我,”关雪樱写道,“所以下雨天出去玩很难得。”

宁章闻自然满口答应。两人打着伞,拦了一辆五元钱就能跑遍全城的出租车,来到位于城市另一头的“古文化一条街”。当然了,这里的货品依然基本是浙江义乌产,好在宁章闻本身也不富裕,无论店主们如何巧舌如簧,他也基本上只是看看而已。

当走进某一家古玩店时,由于店里的香烛气味太浓,让关雪樱很不适应,于是她让宁章闻一个人在店里看,自己先站到门口去呼吸雨中的新鲜空气。离她不远的地方有个小烟摊,烟摊旁两个本地青年正在聊天。他们并没有注意到雨伞下的关雪樱,再加上雨声淅沥,说起话来更不在意。但他们没有想到,关雪樱的听力比一般人灵敏一点,刚刚好可以捕捉到这两个人在说什么。“昨晚发生了一件挺奇怪的事儿。”青年甲说。“什么怪事儿?”青年乙问。“昨天罗大师看上了两只外地羊,结果被他们羞辱了,气不过,想要找他们麻烦,就告诉了刘三哥。刘三哥晚上带了两个兄弟,跟到他们住的旅馆,想要半夜吓唬一下他们,结果发生了让人想不通的怪事——他们本来在街上盯着,却突然间昏过去了。”“昏过去了?三个人一块儿昏过去了?”“是的,三个人同时晕菜了,谁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等他们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在城西的垃圾场里面躺着了,而且全身的衣服被扒光,变成了光屁股。”“那刘三哥也真够丢脸的……最后他们也没弄明白?”“没有。罗大师给算了一卦,说是那两个人可能有点邪门,所以要大家暂时别去招惹他们了。”

邪门个鬼,关雪樱想,我们俩一个是神经病,一个是成天挨揍的小哑巴,哪儿来的半点儿邪门?但她很快想起了两人下火车之后自己那种不安的感觉,并且有了一点模糊的猜想:会不会是真的有人在跟踪着我们,并且暗中保护我们?“有可能,但对方也未必是好意,”文潇岚回复着短信,“要不然你们干脆回来吧?”

关雪樱的短信很快又回来了:“我们还是接着去爬山比较好。宁哥难得那么高兴,我不想他扫兴。”

文潇岚叹了口气。关雪樱就是这样一个姑娘,虽然外表看起来稚嫩柔弱,内心却有着属于她自己的坚定,一旦打定主意就不会更改。她只能回复一句说:“那你们万事多小心,有什么不对赶紧报警。”

放下手机,她听到自己的肚子里发出一阵“咕噜咕噜”的声音,这才意识到范量宇做出的那一桌子饭菜其实自己根本就还没吃。但是想到范量宇还躺在客厅的沙发上,她又有些不想出去见到他,一方面是出于害怕,另一方面大概也是出于歉疚。她之前可没有想到,自己会对某个人见人畏的超级大恶人产生歉疚的心理。

思前想后了一阵子之后,她还是开门走了出去。范量宇躺在沙发上,闭着眼睛,对她走出来没有做出任何反应。“对不起!”文潇岚走到他跟前,“我并不是故意要偷看你的东西。只是一时好奇没有忍住。”范量宇没有说话。文潇岚又说,“你该饿了吧?晚饭还没吃呢,我去把菜用微波炉热一热。”

她开始一样一样地把范量宇刚才做好的菜拿到微波炉里去加热,然后又放在饭桌上。正要招呼范量宇过去吃饭,范量宇却忽然先说话了:“出去!”“你说什么?”文潇岚一怔。“我说——出去!”范量宇的语气很是急迫,显得相当不耐烦。

文潇岚有些手足无措地说:“我……我已经向你道歉了啊,我说了我不是故意的……”

话音未落,范量宇突然一下子从沙发上跳了起来。之前他在这所房子里一直行动缓慢小心,以免伤口扩大,但此刻他却以闪电般的速度一把拽过文潇岚,后者完全来不及反抗。“你干什么!”文潇岚拼命挣扎,却忽然间浑身剧痛得摔倒在地上,那是范量宇的蠹痕发挥作用了。这一下疼得好厉害,让她顷刻间头晕眼花。“闭嘴,蠢货!你想死吗?”范量宇的语气十分凶狠。

随着这一句话,文潇岚身上的疼痛消失了。她发现,就在刚才因为全身的剧烈疼痛而短暂地对身体失去控制时,她已经被范量宇拖到了饭桌旁边,并且整个身子被他硬塞到了饭桌下。而范量宇则站在桌旁,令她只能看到他那粗短的双腿。“别乱动,别出来!”范量宇低声喝道。

文潇岚这才明白发生了什么:敌人来了。范量宇是为了保护她,才把她击倒并且拖到这里来的。她很为自己在那一瞬间产生的奇怪联想而感到羞愧,而另一方面她也想到了,如果是在平时,以范量宇的实力,大概不会畏惧任何敌人,但现在,他带着肚腹上那条又长又深的伤口,真的还能应付自如吗?

文潇岚在地上乱找了一阵,只发现一个不知猴年马月被冯斯喝完后扔在墙角的空啤酒瓶。她刚把这个啤酒瓶抄在手里,范量宇就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说:“放下吧,这玩意儿有屁用。抱着脑袋缩成一团就行了。”“呸!”文潇岚简短地回答道。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在完全不知道敌人的身份,也完全不知道敌人来意的情况下,就莫名其妙地和身边这个杀人如麻的双头怪人生起了同仇敌忾之心。三“你说什么?我们去川东?”冯斯看着姜米,似乎是觉得自己听错了。“是啊,这是唯一的办法了,”姜米说,“哈德利死了,我妈死了,曾经帮助哈德利的两个人也死了。我们只能自己去一趟川东,自己去解道观之谜了。”“说得倒是挺容易的,这又不是背着书包去上自习,”冯斯说,“你不用上学的吗?”“大二的课程我已经提前修得差不多了,”姜米很随意地说,“再说了,我们那边不流行点名,不像你们,老师防学生翘课跟防贼似的。所以不去上课也没关系,期末去考试就行了。”“资本主义的花花世界真是天堂啊!”冯斯一脸向往道,“可惜我不行啊。我得应付点名、应付考试、应付辅导员和辅导员养的‘特务团’……老实说,不管我身边发生了怎样的怪事,我现在人生最大的目标仍然是能安安稳稳地先从这所大学毕业,成为中国千千万万个忧心忡忡的毕业生之一,投简历、找工作、跑面试。当然,我赚钱的本事比大多数同龄人要强一些,不必像他们那样挤合租房、吃便宜盒饭,但那仍然是普通人的生活。”

他顿了顿,哑然失笑:“对不起,又来了,我觉得我很像祥林嫂了。我保证,这是我最后一次在你面前谈到‘普通人’的话题。”“不不,没关系,我可以理解,”姜米摆摆手,“既然这样,咱们俩总算是有交情了,我也不好勉强你。那我自己去好了。”“别玩欲擒故纵这一手,我可是大行家!”冯斯哼唧着,“您老满脸都写着‘跟我一起去吧’!”“所以,你难道不应该表现一点绅士风度出来?”姜米揶揄他道。

冯斯一脸生死抉择般的艰难,最后长叹一声说:“再等几天行不行?十一,我们的国庆节会放几天假,利用那几天,我旷课被抓的次数会减少一些。”“一言为定,”姜米很爽快,“另外,祥林嫂是谁?”

就这样,冯斯稀里糊涂地又答应了一次远行。上一次去贵州,他险些丢掉了小命,这回没隔多久又得去川东,鬼晓得会发生什么。唯一不同的是,上一次自己孤身前往,这回好歹有一个漂亮姑娘同行,大概不会那么孤单了吧。

他和姜米一起找到了那家爆肚店,大快朵颐后把姜米送回宾馆,自己回到宿舍就蒙头大睡,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他把微博和网游里的事务处理妥当后,发现自己最近忘了囤方便面,只好不情愿地穿上衣服,下楼准备去食堂吃午饭。然而刚刚走到宿舍门口,他的眉头就皱了起来,因为他又看到了那个他很不想见到的人。

刑警曾炜。“曾警官,您不至于直接杀到学校来找我吧?”冯斯打着招呼,“幸好您没穿警服,不然我又要成为焦点了。”“又要成为焦点?”曾炜一笑,“看来你成为焦点的次数不少呢。吃饭了吗?”“正准备去吃,但我看得出来,今天能白蹭一顿了。”冯斯脸上的每一根汗毛都在描述着“厚颜无耻”这四个字的写法。

十分钟之后,两人坐在了校内一家专卖麻辣香锅的小店。等待上菜的时候,冯斯问:“今天来找我,又是为了什么事呢,曾警官?”“为了一起凶杀案,”曾炜说,“我发现我每次来找你,都是为了凶杀案,用迷信的说法来说,你是一个灾星呢。”“我不是跟您说过了嘛,我对詹教授真的没有其他多余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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