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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0 14: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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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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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贪官忏悔录(四)

落马贪官忏悔录(四)试读:

简介

本书涵盖了各种贪污官员忏悔,本书受贿案再一次告诫人们:权力是一把双刃剑,能使人辉煌,也能使人堕落。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应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正确认识和对待手中权力,牢固树立领导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的思想,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做一个真正的人民公仆。

第一章 人不能贪、手不能长

盗金库竟为“爱”

我叫陈智丽,今年45岁,入狱前是岳阳市农业银行云溪支行文桥分理处业务主任。高中毕业后,当“知青”下过乡,返城后招工进了银行,当过会计,被评过先进,入过党,当过“长”。我这样一个被领导信任、群众看好的金融工作者,却因一时鬼迷心窍,利用职务之便,伙同情夫共同盗窃银行现金20余万元,成为不齿的罪犯。

实事求是地讲,我原本有一个在别人看来是非常幸福美满的家庭。

1994年,我丈夫参加中国工运学院本科班的学习,一去就得四年。我一个小女子支撑一个家,既要忙工作,又要抚养女儿,身边一个说话的人也没有。

就在我寂寞、无聊、冷清的日子里,岳阳市某局的一位副科长走进了我的生活。我的命运也由此而改变。

开始与他交往时,我只是把他当作一般的客户对待,连正眼也没瞧过他一眼。接触多了,就觉得他特别会关心体贴人,特别有才华。渐渐地,我对他越来越有好感,在频繁的接触中,日久生情,我们好上了。恋爱中的女人智商最低,不管他要办什么事,我都认为有道理,不管他向我提什么要求,我都会满足他。

有一次,他提出想买辆小车,业余时间跑出租,赚点钱,苦于资金不够,托我担保贷款。没财产抵押怎能贷款呢?我不能违反银行规定,破这个例,但又不能不帮他。我只好以个人的交情找我朋友借款10余万元,当时说好只能借一年。没想到一年后,不仅没赚到钱,还不出借款,连利息也支付不起。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我东借西凑帮他把借款还了,至于利息、小车修理费、证件费等,我再也无力帮他了。

他一次又一次地要我帮他借钱,我一次又一次地逼他还钱。就在我们山穷水尽的时候,他对我说:“你管着金库,就一点办法也没有吗?”意思是利用职务之便偷金库的钱。我吓得冷汗直冒,我的天啊!那是犯罪呀,轻则挨处分,开除公职;重则判刑,杀头啊!我不能干那种事。他神情沮丧,一脸无奈地说:“事到如今,还有别的搞钱的法子吗?”我躺倒在他怀抱里,眼含热泪,沉默不语。

说真的,我的心里很矛盾,也很复杂,想退回去不干了,但一想到他的困难,想到那笔巨额债务,就横下心来,干!不干则已,干就要干成功。星期六我值班,他很顺利进了票证房的金库,我站在后门口望风,并告诉他没有人,是个好机会。找到装有现金的铁箱后,苦于没有撬锁的工具,我们从原路退回来。按照秘密商量的分工,我回家拿来一把水果刀,他找到一根钢窗插销。我和他再次进入票证房,用钢窗插销将装钱的铁锁扣撬烂,打开了箱子。除破损严重的钱币和无法兑换的有奖储蓄券外,他将箱里的人民币全部用床单包好,提着现金逃走了。

我费尽心机,想瞒天过海,可破案经验丰富的公安还是发现了我有作案嫌疑。在大量人证物证、科学鉴定面前,我不得不收回自己那百般抵赖的态度,低下了头,交代了与他合伙作案的全部犯罪事实。案发后,赃款悉数追回。

狱中反思婚姻和“爱”

判刑入狱后,在失去自由8年的日子里,在与外界隔绝的高墙内,我是多么盼望自由啊!在这难熬的日子里,我总是抬头看着天上鸟儿飞得那么自由,觉得自己非常悲哀。如果我不利用职务的便利,伙同情夫盗窃国家巨款,怎么会失去自由,身陷囹圄呢?再想起以往工作的情景,我后悔得泪流满面。

多少个夜深人静的夜晚,我仰望着黑沉沉的夜空和阴森森的高墙,心里涌动起一股股悲哀。就这么度过一生吗?昨天,我看到某杂志一篇描述监狱生活的文章,写得过于诗意化。读那篇文章,令人产生监狱“进去也无妨”或“进去更好些”的念头。我敢断言,写这篇文章的作者没有蹲过监狱,至少是不熟悉监狱。我在监狱的8年,从没看到一个自愿将牢底坐穿的犯人。在这里虽然不愁吃穿,但远离亲情、爱情、友情,严格的监规狱纪,人身自由的禁锢,都令人难受。

由于我的犯罪入狱,给亲人带来了莫大的耻辱。丈夫在旁人的指责和嘲讽下,不得不提出同我离婚。我那可怜的女儿,今年22岁了,她不敢面对父母离异,父亲再婚,母亲坐牢的现实,大学毕业后远走他乡,过上了打工流浪的生活。

更苦的要数年逾古稀的父母,我出事后,他们显得更加苍老。记得我入狱不久的一天,管教干部告诉我,说我父母拄着拐杖来探监,已在探监室等我。我大吃一惊,怕父母看到我那副阴沉沉的脸,那双失去光泽的呆滞的目光,那身可怕的灰色镶黄布条的囚衣。我随着管教干部走进探监室,见老父颤抖的双腿失去平衡,皱纹密布的脸上茫然若失,像是认得又像是不认得我。母亲擦着眼泪,发出了呜呜的哭泣声,干瘪的脸上出现了道道泪痕。我像学生时代做了错事一样,站在父母面前一动不动,只轻轻唤了一声:“爸、妈!我……”后面的话哽在喉咙,再也说不出来了。不知过了多久,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一头扎进母亲的怀抱里,伤心地痛哭起来。

是啊,我犯了一个像我这种年龄的女人最不应该犯的错。过去,我和那男人在一起的时候,姐姐弟妹们都劝过我,父母也骂过我,只差揍我了。可我执迷不悟,还说什么世纪之交的女性可以放弃一切,但决不能放弃属于自己的爱情。哎!没想到在现实生活中,一个实实在在的我,在用自己的悲剧人生上演着为追求所谓爱情所导致的悲剧。

走出死亡阴影

三个月的入监学习教育后,我被分配到三监区。管教们对我很和善,嘘寒问暖,关怀备至。但“死缓”的阴影时时在我脑海中盘旋。“死缓”缓到什么时候呢?啊!判决书上写得明明白白:“两年执行。”我每天都在计算着度过的刑期,只等两年过去,我就去我该去的地方了。每每想到这里,我就无精打采,萎靡不振。管教民警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送来一套套资料让我看,并给我介绍许多改造好的典型事例。管教干部们的忠言至今仍在我的耳边回响:“虽然是判的死缓,但只要付出辛劳和努力,不仅可以减为无期,还可减为有期。不过,你要面对现实,改造的道路是漫长的,改造的生活更是艰苦的,只有在这条艰苦的路上有意识地磨炼自己,才有可能达到光明的彼岸。”

改造生活刚刚开始,我就参加了监狱组织的社会主义人生观、道德观教育。在学习中我对照以前的不正确思想,用道德标准衡量自己,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一味追求享乐,违背伦理道德的所谓爱情,不过是腐朽没落的人生观、道德观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这些教育,为我今后的改造打下了一个思想基础。

管教干部根据我的特长,给我安排了车间保管员的工作。第一年在保证供给的前提下,我把车间当成自己的企业来管理,节约原材料达二万余元。监区根据我的改造表现,为我上报了表扬材料,给予了奖励分。然而,我的刑期真是太长太长了,即使按管教干部们说的,只要表现好,以后可以不断得到减刑,从死缓减为无期,再减为有期,但年长月久地呆在监狱也是难受啊!我一想到我的刑期就烦躁不安,苦闷不已,表现在与同犯的交往中,说出的话难免火气十足,口角不断,改造一时走了下坡路。管教干部为了挽救我,把我调离了分监区,并一次次地不断对我进行谈话教育,再次提醒我改造道路的漫长,改造生活的艰难,使我认识到在今后漫长的改造岁月中,付出的不仅是劳动的汗水,更重要的是需要在漫长的改造道路上不断地自我设计、自我选择、自我完善心态,用汗水拌着热泪和热血书写新的人生。

不久,管教干部又把我调到新成立的车间,安排我担任流水线的小组长。我及时调整心态,投入到积极改造的行列中,先后担任了生产小组长、大组长、材料收发员等工作,都能按管教干部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在漫长的改造生涯中,我慢慢体会到:生活原来是那么美好,生活原来有那么多的乐趣,使我第一次分外地珍惜我的人生时间和有限生命。

种豆得豆,种瓜得瓜。我通过不断地努力和辛勤的耕耘,得到了可喜的收获。先是由“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后来又由无期减为有期徒刑18年,不久前又获减刑1年11个月。在我入狱的8年时间里,多次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和生产能手。

如今,我仍然默默耕耘,诚心改造。应该死去的东西已经死去了,一个通过改造后的新我,在死亡的包围圈中终于找准了突破口,走出了死亡的阴影,一个崭新的灵魂在漫漫的改造路上冉冉诞生,这就是我的未来,这就是我的明天。

部级劳模赌海沉船原长沙铁路总公司某下属公司经理堵军忏悔录

一个年轻有为、前程似锦的部级劳模,挪用巨额公款赌博,最终导致赌海沉船。他就是原长沙铁路总公司某下属公司经理堵军。近日,笔者来到湘北一所关押重刑犯监狱,采访了身陷囹圄的堵军。他向笔者追悔了那段荒唐的人生历程。

拼搏

我1962年10月出生在长沙市,高中毕业后到长沙铁路总公司电务段当了一名通信工。1980年7月,我考取了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电子专业,脱产学习了3年,以优异的成绩拿到了大专文凭。

知识给我插上了腾飞的翅膀。组织上见我年轻,又有文凭,就把我调到了总公司电子应用研究所工作。1990年初,总公司又调我到职工技术协会,并委以重任,让我负责筹建科电公司。

创业之初,我带领全厂员工勤奋工作,努力进取。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由我开发或由我主持开发的10个科技项目,先后获得了全国职工技术成果优秀奖、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科技成果进步奖、湖南省职工技术发明金奖等荣誉。公司被铁道部授予职工技协办经济实体的先进典型。我先后被评为总公司“七五”和“八五”期间科技标兵,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标兵,1994年又被铁道部授予“火车头”奖章(部级劳模)。1995年,我站在鲜红的党旗下庄严地举起了右手宣誓。

赌博

说起来,我的犯罪是从赌博开始的。以前,我一心想的是工作,很少有时间玩乐。成了“名人”以后,三朋四友多了,来找我玩的人也多了。很多人半开玩笑半当真地说:“你这个劳模可要经常下基层和群众打成一片啊!”架不住他们的三邀四请,我身不由己地坐上了牌桌。刚开始时,我不愿“兴钱”,只是“娱乐”。众人不干,说“打牌不打钱,如同炒菜不放盐。谁叫你姓堵(赌)呢!”我想自己大小也是个经理,不能让人看不起,也就跟他们玩起“坨索万”(麻将)来。说来也怪,可能是我的计算机学得好,我在牌桌上总是赢的多输的少,被人称为“常胜将军”。赌博这个东西,好比吸鸦片烟一样,玩多了还真上瘾,有时几天没人邀我玩,还心里痒痒地怪难受。

1998年5月,我出差到珠海的一个厂家订购设备。因为交货临时出了一点小问题,厂家为了表示歉意,安排我到毗邻的港澳去观光,并为我办了一张一年有效的边境通行证。导游对我们说:“在澳门有大陆没有的艳舞表演和赌场博彩,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一看。”

我寻思,艳舞表演无非是一些“黄货”,没有什么好看的。早就听说澳门的赌场有名,不如到那里去走一走,开开眼界,增长点见识,也不枉来了一趟。在这种心态驱使下,吃过晚饭后我独自一人来到葡京酒店。葡京酒店是一座8层的圆形建筑物,外形看上去有点像关鸟的笼子。这里的博彩项目有老虎机、转盘机等等,五花八门,品种繁多。赢了的人兴高采烈,连声叫好;输了的则垂头丧气,连称“手背”。看到这种情景,我的心里禁不住痒痒了起来:我姓堵,就要赌。平时在牌桌上我手气那么好,何不在这里小赌一下,试一试自己的运气呢?我来时在公司借了8万元钱,以汇票自带方式将钱打入珠海某公司银行账户,可以通过该公司办理兑换港币手续后再到澳门提取港币现金。

怀揣着大把的钞票,满怀着必胜的信心,我换好筹码,与赌客玩起了“百家乐”。果然不出所料,一上桌,我的手气很好,连投3把,把把“中的”,这可把我乐坏了。于是,我拿出拼搏精神,加大了投注额,没料想反而输了。我是个不服输的人,于是转而采取有进有退的战术。最后,到天亮时,我赢了5万元港币。考虑到上午就要离开澳门,我这才一步一回头恋恋不舍地走出了那座“鸟笼子”……

从珠海回到长沙后,当我得意洋洋地把钱摆在茶几上,绘声绘色地告诉妻子赌钱的经过时,她不但没有夸奖我,反而给我浇了一瓢冷水:“你以为赌场里的钱是那么好赢的,当心陷在里面出不来,以后再也不要去赌了!你现在是劳模,也要注意一下自己的身份。”对妻子的好心劝告,我不以为然,表面上点头答应,私下里却认为她是妇人之见,反而激发了再去赌一赌的念头。当时我在心里发誓,赢了500万元后就“金盆洗手”。

有了再去赌的念头后,我以购买设备之名,分2次向公司借了共50万元,于同年7月底再次来到珠海,又悄悄地进了葡京大赌场。这一次,我财大气粗,腰杆子硬朗了,没有再去楼下的大厅,认为那不够档次,而是昂首挺胸径直到了楼上的贵宾厅。

这里气氛果然不同,都是一些有身份的人,他们温文尔雅,输赢不惊。我刚上桌时搞了个“投石问路”,只投了4万元。赢了!怀着要抱一个“金娃娃”的思想,在投第2注时我一下就投了50万元,结果连个响声也没有就输掉了。我目瞪口呆,50万元啊!眨眼工夫就没了!我不敢再待下去了,沮丧地耷拉着脑袋,挪着沉重的脚步下到了楼下的大厅。我站在赌桌旁边看了一阵,心有不甘,赌了几把小的,又输掉了几万元。最后,衣袋里赌得只剩下仅够回家的路费了。

这么大的一笔巨款不明不白地输了,就是倾家荡产也还不清啊!回到家里,我不敢向任何人说,精神萎靡了好久。为了掩饰自己的罪过,我又求爹爹拜奶奶地四处撒谎借钱,好不容易凑足了钱还了公司。

为了还清债款,把失去的损失夺回来,1999年4月,我咬牙又从公司借了30万元,又一次到了澳门赌场。结果还是先赢后输,狼狈而归。原来的窟窿没补上,反而越拉越大,怎么办呢?我苦思冥想,无计可施。看来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再去“博”一次。我自欺欺人地安慰自己,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事不过三,输了2次了,第3次肯定会赢!我暗自积蓄财力,又以各种名目分6次在公司借了总共225万元。为了稳妥起见,平生从不信迷信的我,在临去珠海的前一天,找了一个算“八字”的老头。算命先生说我天庭饱满,两眼有神,十指有力,气宇轩昂,看上去就是一个干大事业的人,以前可能有“走麦城”的时候,现在已经时来运转了,认准了的事就要去干。果然,老先生说的和我想的一样。我高兴地拿出一张百元大钞给了他,踌躇满志地踏上了赌博的征程……

悔恨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在葡京大赌场经过一天一夜的苦苦鏖战,所有赌资全都付之东流了!虽然正值7月底的盛夏,我却浑身直打哆嗦,脊梁骨冷汗涔涔,一颗心就像泡在了冰窟窿里。走出赌场,我站在珠海边,感到无颜见江东父老,一种从没有过的恐惧感袭上心头。这时突然刮起了大风,望着波涛汹涌的大海,我真想一头扎进水里一了百了。

纸是包不住火的。经过几天的前思后想,我把自己的所作所为向妻子和盘托出。她认同了我要去自首的想法,于是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走进了检察机关的大门……

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我,疯狂地沉湎于赌海,置党纪国法、集体利益于不顾,4次偷跑到澳门赌博,输掉了275万元巨款!2000年5月29日,广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我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我没有上诉。

至今,我还记得在葡京酒店赌场的大厅门上,写有“赌博无必胜,轻赌可怡情,闲钱来玩耍,保持娱乐性”的醒目字样,语句中表现出的是轻松、潇洒。当时我只是觉得有趣,并没有去深思细想,现在想来,它既是广告又是警言。我在赌场里投下的并不是闲钱,而是公款;我恣意挥霍掉的不仅仅是国家和集体的财富,还有自己的大好前程。在挥霍的同时,我其实也在出卖着自己的灵魂。平时看到报纸电视上那些买彩票中大奖的人,我常怀着一种欣赏和羡慕的心态,总是幻想天上掉馅饼,一夜就成为百万富翁。骨子里还是那种不劳而获的思想,以至于不惜用自己的青春、前程去赌明天。到头来,聪明反被聪明误,当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蠢人。想当初,妻子对我苦心规劝,忠言逆耳,我依然我行我素。唉,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

一失足成千古恨。我坐牢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其实我还害了家人:我被逮捕后的第3天,我可怜的母亲就带着对我的爱怜和怨恨离开了人世,临死前也未能见上一面;法院判决的那天,70多岁的老父亲得知宣判结果后一病不起;温馨的家庭不复存在,年幼的女儿稚嫩的心灵承载着不该有的重负。

痛定思痛,自己从一个劳模到赌徒到囚徒的人生三部曲,给人的教训实在太深刻了。“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为了时刻警醒自己,同时也是告诫他人,我作了一首《五劝世人莫赌博》诗,算是对赌博这个害己害人的恶魔的一点沉痛反思吧。

一劝世人莫赌博,赌博场上是非多,宜将醒眼看醉人,哪个赌汉好结果。

二劝世人莫赌博,赌博风云实难测,今天赢钱明天输,输钱眼红命出脱。

三劝世人莫赌博,伤神劳心受折磨,一心想发混水财,吃不香来睡不着。

四劝世人莫赌博,害儿害女害老婆,工作生活无心顾,柴米油盐无着落。

五劝世人莫赌博,伤风败俗人厌恶,东欺西骗无人理,谁不背后指脑壳。

重庆市金融女明星郑红的忏悔录

她曾是重庆金融界的“女能人”、“女明星”。事业上她精明能干,爱情上她却稀里糊涂。在经历过失败的爱情后,她糊涂地陷入了一个畸恋阴谋,并动用3100多万元公款豪赌了这场疯狂之恋,把美好的前程也赌了进去……

这里是一座远离重庆闹市区的监狱。绵延百里的大山、葱茏的树木和涓涓的溪水,将这里勾画成另一个世界。今年初夏,笔者来到这个非常偏僻但风景优美的地方采访,采访那位曾经名响重庆金融界的“女明星”、“女能人”郑红。

从法院判处郑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到送进大墙内服刑,笔者几次到大墙内采访她,每次采访都是艰难的。好在笔者坦诚、恳切,尊重其人格,她便悔泪涟涟地将自己辉煌的人生如何毁败在糟糕的婚恋上的特殊经历,和盘托出。她想以此告诫那些已有婚姻或正在热恋的人们:妥善处理婚恋,否则会累及成功的事业,断送灿烂的人生。

我今年刚好40岁。爸爸妈妈都是解放前入党的老干部,曾分别在重庆的金融、商贸部门担任过领导工作。父母中年生得我这个小女,对我既珍爱又寄予无限希望。经过家庭的良好教育和严格熏陶,我从小便养成了自信、傲气、争强好胜的性格。

17岁那年,我高中毕业后考取了重庆市某银行的职员,被分配到郊区一个小储蓄所当出纳员。

参加工作后,我边工作边自学。四年后,我不仅拿到了重庆商学院的本科文凭,还拿到了党校的财经管理本科文凭。我上班才三年,就磨炼出了超一流的点钞、扎钞、珠算、记账本领,先后多次参加区、市和全国金融技能大比武,获得了20多次冠亚军和优胜奖,个人荣获的“标兵”、“能手”“明星”等各类证书有30多本,还被单位记功二次。拿着双学位双文凭,加之工作勤快,技能突出,我在单位很受领导赏识,颇得同事好评。我成了全市金融系统的“明星”、“能人”,事迹频频出现在各大媒体上。接着,我25岁入党,28岁就被提拔为一家储蓄所副主任,1992年还当选为区人大代表。

短短10年间,我就从一个一文不名的小职员,奋斗成了全市的“名人”、“红人”。按理说,我该知足了,也该好好回报社会和人民了,可是我却仍对自己的人生境遇不满意。那么,我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我不满意爱情!因为直到27岁我还没谈对象,我心里很落寞,很着急!

按理说,我家境不错,个人又有地位、名誉,找一个男朋友不难。可是我也有自身的缺陷:一是相貌平平,只有1.56米高,眸子细小无神,加上我不知道如何打扮,总穿着老套土气的衣服,在男人们面前根本没有“回头率”;二是性格乖戾,天生有优越感,骨子里透着傲气,加上我能干好强,荣誉压身,看别人总是“俯视”,男人看我却是“仰视”。所以,特别优秀的男人看不上我,一般的男人我又看不上!

32岁那年,我终于迎来了第一次婚姻。然而,因为我太霸气,丈夫骗走了我近百万元之后与我离婚了。此后好长一段时间,我都深陷于悲哀与痛苦中不能自拔。

2001年6月的一个下午,表姐叫我陪她去参加宴请。我们开车到一家五星级酒店时,一个40多岁风度翩翩的男人早已在宾馆门口迎候我们。经表姐介绍得知,这男人叫孙越,是一家商贸公司的老板,他与表姐有生意来往。席间,孙老板得知我是银行分理处的主任、金融界的“名人”时,显得非常殷勤,为我剥“醉虾”,夹鲜蟹,言行极为恭顺。

三天后一个傍晚,孙越开着一辆雅阁轿车来单位等我。架不住孙越的盛情相邀,处理完事务后,我便上了他的车。孙越驾车把我送到全市最豪华的富豪酒店,我俩在豪华包厅里吃了一餐无比精美的佳肴。最后一道菜是用一串足有2两重的金项链围成的小蛋糕,蛋糕上有块蓝宝石挂坠。孙越很绅士地说:“小红,听说你婚姻很不幸,受了很多苦,你是个好女人,能女人……希望你同这光彩夺目的宝石一样,永远圣洁高雅!”说着,他把这宝石项链挂在我脖子上。当他手指温柔地触摸到我脖颈肌肤时,我浑身颤抖,一串热泪夺眶而出。孙越吓了一跳,忙问:“我做错什么?”我忙叹息说:“不!已经很久没人令我这么温馨、感动了!”

此后,孙越经常开着轿车在分理处等我下班,拉着我去吃饭或游玩。我尽管知道孙越已有家室,但我需要他的体贴、温情和恭维,并麻木地一次次接受他的邀请。我的感情被“套牢”了。

此后,孙越开始格外关心起我的工作来了。2002年2月,他得知我的揽储任务很重,很难完成季度和年度目标,便把自己公司的180多万元存款转来我的分理处存储。短短3个月,他为我拉来近千万元的存款额,让我超额完成了年度揽储任务,并获得上级奖励。当时,我感激不尽,还用5000元为他买了一只金表。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讲义气的我总想找机会谢谢读懂了自己的这个男人。2002年6月的一天,孙越来银行找我,说他的商贸公司最近吃进了一批低价手机、电脑,因周转资金不够,想请我把银行的钱划拨200万元到他的账上,估计十天半月卖出货后再划回银行。

当时,我一心只想为我喜欢的男人做点事,报答他的一片深情,连想都没想便答应了。

时间一晃半个月过去了,可孙越没来还款。我急了,打手机找到他。还没等我开口要钱,他就一脸苦相地耸耸肩说:“能不能再宽限些日子?我的货马上就卖完了,200万元一起划回去!”说完,他从自己车上取回一包东西,递给我说:“这批货真的很容易挣钱,这10万元利润分成是给你的。以后我还想给你买别墅,买高级轿车。”

这是个诱饵,一旦吞下,很难回头。我一丝良知还在内心挣扎:这可是违法的事啊!孙越好像看穿了十分犹豫的我,鼓励我说:“别怕,我在你的上级查账前一定归还,保证你不会出事的!你是主任,是银行的红人,谁敢怀疑你呢?是不是,亲爱的……我们还得挣点钱造个金窝呢!”孙温柔地搂着我,热吻如雨点般落在我的脸上。我是个最怕温柔“进攻”的人,我顶不住他这套“美男计”和“金弹计”的双重诱惑,收下10万元钱,酥软地将身子依偎在了这男人的怀里。

第一条要命的绳索,就让他如此甜蜜而温柔地套上了我的脖子。

这笔巨款还未还,孙越又来了一次“大手笔”:不知他使了什么诡计,又“打通”了市区另两家储蓄所主任的关系,将这两家储蓄所的2000多万元存款划拨到我的分理处储存。然后,他施展“美男计”和30万元的“金弹计”,将我弄得晕头转向,相继分五次又从我分理处把拉来的(另两家储蓄所的)存款“借”走1800多万元,去做所谓的房地产生意。

那些日子,我是越活越糊涂,竟然完全听从孙越的摆布。他抓住了我孤独虚荣的心理,拼命地给我情,给我钱,给我虚荣的满足!在一片天花乱坠的吹捧、珠光宝气的包装以及性欲的满足中,我晕了,胆儿也大了。从2002年到2003年1月,我一共为孙越划拨银行公款高达3100多万元。把自己的性命套上了法律的枷锁。

罪恶总有暴露的一天。正在我暗自庆幸那个能干的男人为我带来了人生一切满足的时候,有三家单位(包括那两家储蓄所)到我的分理处提款,发现自己储存的巨款不翼而飞,这惊动了市里的总行。总行很快报案,终于查到了我的头上,并发现我捅下了弥天大窟窿——把3000多万元的存款划到了孙越公司的账户上。

检察院追查时,孙越听到了风声,卷着巨款,逃得无影无踪。孙逃走的第二天,我就被检察官抓捕,收缴了我名下的房产、轿车、金银首饰、存折等折合人民币108万元。但是,还有3000万元公款却不能退还。

被逮捕后,我才如梦初醒。办案人员告诉我,孙越根本没去做电脑、手机、房产等生意,只开了两家商场和一个货运场,资产不过40万元。他的一切资产全部靠“空手套白狼”骗别人得来的。而他对我的爱也全是假的,只是一个惊人的阴谋罢了!

由于我的贪婪、轻信、虚荣,使国家蒙受了3100多万元巨额损失,并损害了银行信誉。因此,去年9月,我被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当时,我瘫倒在地,精神完全崩溃了。

我被逮捕时,我那年逾古稀的父母经受不住打击,双双被气病倒在医院里。父亲入院不到一个月就喊着我的名字去世了,母亲也在我一审判决后病危。审判后我见了母亲一面,可第二天母亲就咽了气。我在狱中得知后,头撞狱墙,痛苦得心如刀割!我知道,妈妈是为我而死的啊!是我害死了亲爱的妈妈!

背负无期的重刑,我只能在监狱里熬过漫漫人生。我想如果有来生,我绝不会再为虚荣、为虚情假意干蠢事了。可惜,我悔之晚矣!我只有好好改造,好好学法,以汗水和努力来洗刷自己的罪过了!

采访时,郑红悔恨的泪水不停地涌流,悔恨的话语也不停地诉说:“我得来的是那样艰辛,而失去是如此容易。我没想到自己的辉煌人生,会毁于爱情、虚荣、傲气、霸气啊!”

然而,世上没有后悔药,她的悔恨已经晚了。一位哲人曾说:悲剧,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毁了给人看。是的,这个“明星”主任曾有过美丽绚烂的人生,有过辉煌的成就,可她自己不愿珍惜,不自爱。这悲剧的导演是她自己,又能怪谁呢?所以,珍惜自己拥有的幸福,剔除非分之想,那才是避免悲剧出现的唯一方法。

高墙内水电局长详释致腐“五关”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湛世明是一个从革命老区走出来的本科大学生,经过苦心经营官至“正局”后,他淡忘责任,不思进取,极力追求腐朽生活方式,单独或伙同他人受贿、贪污达数百万元,最终栽倒在“五关”之下,落得个身陷囹圄老泪空流的可悲下场。在高墙电网下,他痛陈了自己不堪回首的过去,忏悔对党和人民犯下的罪过。

高墙内水电局长详释致腐“五关”

-石千

蜕变的“思想关”

1965年,20岁的我经过寒窗苦读,有幸金榜题名,从贫困的湖南平江老区大山中考上了一所著名的水利电力学院水利工程系,成了我们那个祖祖辈辈只知土里刨食的小山村出的第一个大学生。毕业后,我满怀着年轻人火热的激情投入了国家的水电建设事业,先后参加和组织了凤滩、东江、五强溪等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

在组织的关怀下,我从普通技术员到科长、处长、副局长、党委书记、局长,领导一个有2.5万人的大型水电施工企业。我在局级领导岗位工作了10多年,获得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拥有了无数的鲜花、掌声和笑脸。

身处高位时间长了,特别是年过50后,我干工作的热情渐渐地减退了。对于水电八局这个负担沉重的老企业,寻求生存已十分不易,而企业内的小社会,包括占职工总数40%的下岗人员安置、一万多离退休人员工资筹措、各种社会关系协调等,使我常感身心疲惫。许多人并不如自己辛苦,对社会的贡献也不如自己大,而他们及其亲属子女却过着优裕的生活,有着优雅的工作环境,享受着优越的待遇。

在企业工作,工资待遇低、生活条件差,我在工棚里带着妻儿老小住了几十年,直到1993年当局党委书记后才进了省城,也只是月薪1200元,蜗居一套70平方米的房子,一对儿女还在外打工。这使我心理上产生了不平衡。

有一件事成了我走上犯罪道路的“催化剂”。1996年8月下旬,我出差到了北京,突发急性胰腺炎。如果不是在京城而是在水电工地上,无法抢救或抢救不及时,就有可能命归黄泉。住院期间,我感觉到“人生苦短”,在位时间也不长了,不如趁现在大权在手,好好享受享受一下短暂的人生。

失察的“朋友关”

在狱中服刑的这几年,让我更清醒地审视我的交友圈,由于领导干部所处的特殊地位,对于结交朋友一定要有原则和选择,不能为我所用地滥交。

我要提到的是一个余某。此人虽只是个初中文化的无业人员,但他的关系多,能量大,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结识了我。时间长了,我们成了“好朋友”。有一天他请我吃晚茶,席间,他流露出一种惋惜的神情对我说:“唉,你这么大个局长,守着那点死工资干什么,只要稍微施加点影响日子不就好过了?”

他的话使我茅塞顿开。这年底,我带着余某找到本局下属的一施工局领导。我说:“快过年了,拿50万元公关费,打到余某账上,要保密。”不久,余某账号上就收到了50万元。我俩又以局本部的名义返回给对方10万元,我拿了10万元,用22万元买了一辆小车,余下的8万元由我们两人共同挥霍了。这时,我感觉有钱真好!

迷情的“女人关”

俗话说,饥寒起盗心,饱暖思淫欲。有了金钱、地位和权力,女人就找上门来了。

安丽(化名)是我以前在水利工地上的一个同事,原来关系一般,后来我当上了领导,她就想方设法找机会接近我。我终于把持不住一颗躁动不安的心,和她暗结了“良缘”。我利用出差之便,多次带她外出“幽会”,住宾馆、进公园,成双入对,俨然是一对恩爱夫妻。刚开始时,我还怕别人说三道四,后来我就无所顾忌了,不以为耻,反以为这是自己的权力和地位的象征。

后来,我利用本局建设工地四处都有的机会,又找了两个女人,用索来的贿款送给宜昌的一个女人20万元、重庆的一个女人10万元。

在我失去宝贵的自由,在高墙内苦度残生的时候,巨大的精神压力、无穷的悔恨,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我。令我特别感到负罪的是,过去,我以工作忙为由,很少照顾妻子,背地里却偷养情妇,追求个人享乐,没有给相濡以沫几十年、含辛茹苦操持家务的妻子以应有的关爱,如今,却要她来为我分担本不属于她的痛苦和忧愁,我实在感到愧对于她啊!

贪婪的“金钱关”

在为个人利益打算的阴暗心理驱使下,我一门心思钻在钱眼里,采取批购设备、提拔干部、发包工程、批付费用、担保贷款等手段,大肆捞取不义之财以满足私欲。

我局和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合作投标了巴基斯坦一个水电项目,需筹集2.1亿元人民币作流动资金。经余某介绍,我认识了王某,他表示可帮忙融资,但要付融资手续费。我要余某也参与融资手续费的分配。经过一番周折,我在北京代表水电八局与银行签订了出口借款合同,并按2%付给王某融资代理费。另外我还因三峡项目签订了一笔1.52亿人民币的借款合同。这两笔合同依协议共付给王某融资代理费720万元。

在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里,我尝到了作为有钱人的潇洒和尊贵,因此也就越来越强烈地感到要成为有钱人,有钱才有一切。在极想成为富翁的强烈愿望下,我摆脱头上“乌纱”这个“紧箍咒”的约束,于1998年10月辞去了局长职务,自己筹资办公司。一年后我又辞去了所有职务乃至公职下海经商,踌躇满志地为实现自己的富翁梦在茫茫商海中奔波。

漠视的“法律关”

2000年7月,正当我在贵阳准备签订一个3500万元的工程合同,做着抱一个大“金娃娃”的发财梦时,被湖南省纪委“双规”了,9月5日被正式逮捕。我知道东窗事发了,老老实实交代了自己受贿266万元、贪污26万元的全部罪行。2001年11月7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3年1月经省高院改判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遥遥“无期”的徒刑,意味着我的后半生将要在可怕的大牢里度过了,我感到恐惧、酸楚、无奈。困于高墙之内,失去了自由,没有了尊严,使我痛心疾首。说实话,要说我完全不学法、不懂法也不现实。反腐败的文件、资料、电视片也不是没有看过;在台上的时候,我也曾经拿着秘书写好的讲稿,口若悬河地讲依法治企,滔滔不绝地作廉政报告,道貌岸然地教育他人要廉洁自律。而在台下,自己却把那些冠冕堂皇的大话、空话、套话抛到了九霄云外,结交不三不四的“佞友”、“损友”,沆瀣一气捞黑心钱,包情妇养“小蜜”,干着不可告人的丑恶勾当。

记得有一次老父亲进省城,语重心长地告诫我:“你如今也算是一个大官了,千万要把握住自己,要像你的名字那样,一辈子做个清清白白的人。”当时,我对父亲的话并不以为然,认为他还是穷山沟里的农民意识。我被捕后,风烛残年的父亲悲愤交加,含恨去世。是我这个不孝的儿子提前为他老人家敲响了最后的丧钟啊!

作为一个领导干部,必须像爱护眼睛一样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政治生命的灵魂是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政治责任感首先体现在对人民负责,对党的事业负责,同时也对自己负责。如果缺乏政治责任感,迟早会丧失自己的政治生命。《菜根谭》里有句话说得好:“一念过差,足丧生平之善;终身检饬,难盖一事之愆。”因此,防止动错一念,就如同用来渡海游泳的浮囊一样,容不得哪怕是一个针头大小的缝隙漏洞。我直到身陷囹圄之中,才明白了这个道理,悔之晚矣。愿大权在握的领导干部以我为戒,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善始还须善终。

收了人家的钱,腰杆自然硬不起来

张喜堂,河南省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原校长(副厅级),8月27日因涉嫌受贿罪被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3月至2006年春节期间,张喜堂利用职务之便,在负责河南省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的过程中,分三次收受工程承包商刘防亮送的贿赂款共计30万元,为刘防亮在追加工程项目、结算工程款等方面提供帮助。

这是5月8日张喜堂在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期间写下的悔过书。

在河南省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期间,经人介绍,我与河南省水利建筑公司的刘防亮认识了。为了和我套近乎,以便在承接道路管网工程时获得关照,刘防亮曾于2004年初送给我10万元,之后又在2005年春节和2006年春节,以过节请吃饭送礼名义送给我20万元现金表示感谢。这就是我的全部犯罪事实。

在检察官们的教育和帮助下,经过多日来的认真反省,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钱财,严重违反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触犯了我国的法律,给我们的党和组织抹了黑,损害了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形象,在社会上和群众中产生了极坏的影响。

作为校长应该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而我的所作所为在教职员工和众多的学生中产生的极大极坏的影响,是永远也抹不掉的。我的所作所为也毁掉了自己的前途,给家庭和亲人们带来了痛苦和不安。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后悔莫及,悔恨交加,是自己辜负了党和组织多年的培养教育,是自己辜负了领导和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是自己辜负了一个知识分子应有的良知和尊严,是自己辜负了家庭和亲人们的期盼和希望。

在看守所里,我彻夜难眠,辗转反思,自己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一步?这一切是怎么造成的?自己究竟错在哪里?想来想去,只能怨恨自己,只能怪罪自己。是自己的思想出了问题,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导致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由于拒腐防变的防线筑得不牢,抵御不住金钱利益的诱惑,冲破不了世俗的人情关系网。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刘防亮为什么会一再地给我送钱来?这机会是我给他的,如果刘防亮第一次送钱时,我就能义正词严,坚决明确地退回去,就不会有以后的第二次、第三次……他为什么会平白无故地送钱给我?他是有所图的。

是自己在思想上忘记了党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忘记了自己作为校长的职责。借职务之便为自己捞取好处,这是违法的,是不道德的。这些钱虽然不是我主动伸手要的,但见了不义之财后,原则就被我抛在了一边。收了人家的钱,不管是说话还是办事,腰杆自然硬不起来,这都是贪欲之心作怪的结果,是为官不正、为政不廉的表现。

是自己的法纪观念淡薄,甚至说是漠视党纪国法,忘记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时时处处要遵守党纪国法。在报刊、电视上,清正廉洁的典型读过看过,也看过、听过很多领导干部在经济问题或其他问题上因越轨而受到制裁,可这种惨痛的教训自己为何不去吸取而还要去以身试法呢?自己收受他人贿赂,不按法规办事,还总是强调客观理由。

这是一次刻骨铭心的教训。我今年55岁了,如果不出事人生本来可以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却因自己的所作所为而成为终生的遗憾了。但自己却因这次变故从思想上获得新生,会更加知道自己该想什么、说什么、做什么。我要感谢党,感谢组织,感谢检察官们的教育、帮助和挽救,他们没有因为我犯了罪而歧视我,而是那么诚挚善意地教育我。

“廉政楷模”自曝受贿“三原则”

用死人名义存赃款5年敛财350万

邵阳市湘运汽车运输总公司原经理兼党委书记王邦业,敛财手段可谓“别出心裁”:如果你不送,不但官位保不住,说不定还要下岗;在任职五年期间,他受贿就达一百多次,金额高达数百万元;更可耻的是,他一面向单位纪检部门交点小钱,一面大肆收受金钱,还挖空心思,最后竟用死人的身份证开户存钱。

2006年1月19日,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邦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所得赃款赃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王邦业因不服判决,已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近日,在邵阳市第二看守所内,笔者采访了王邦业,了解到他的堕落轨迹。

巨鳄敛财有三招

面对笔者,王邦业悔恨地说:“不能讲哥们义气,要硬一点……”

难道真的如他所说,是哥们义气让他走到了今天这一步吗?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察一室主任蒋承仲告诉笔者:“王邦业有这么一个特点,他在担任总经理期间,想得更多的是怎么敛财,怎么利用手中的权力达到敛财的目的。”在邵阳市检察院,笔者仔细翻阅了王邦业那堆积如山的案卷,从中可以看出他当年是如何受贿的。

他在任职的五年时间里敛财方法主要有三招:一是频繁调动中层领导干部,卖官收钱;二是插手每一项基建工程收受礼金;三是收受客户回扣。据办案检察官介绍,从2004年末到2005年初,邵阳市纪委收到群众的大量举报信,称湘运邵阳汽车运输总公司经理兼党委书记王邦业存在贪污受贿行为,且受贿数额巨大。湘运邵阳汽车运输总公司某领导介绍说:“当时举报他的群众不少,我听说在市纪委,反映他的材料就有好大一摞。”

邵阳市纪委将王邦业贪污受贿的情况通报到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反贪局立即成立专案组,着手对王邦业进行秘密监控和外围调查,在掌握了王邦业贪污受贿的大量证据之后,于2005年3月1日将其刑事拘留。

5年敛财350万

邵阳市检察院反贪局侦察一室主任蒋承仲告诉笔者:“我们通过外围调查,发现他在2000年初到2005年2月5年时间内,积累了非法资产350余万元。”

他到底是用什么方法及手段聚敛到这么多的非法资产呢?蒋承仲介绍说:“王邦业视钱如命,什么钱都收,上到几十万,下到一千块、两千块。”作为国有企业的湘运邵阳总公司下设32个分公司及外设机构,在王邦业担任总经理以前,企业职工就有六七千多人,其中还包括下岗和离岗人员。但是在王邦业上任以后,通过他签字而进入湘运邵阳各公司的员工达3000多人。

对此,王邦业解释说:“那是有些领导打招呼,我没办法……”一方面企业职工频频离岗待业,另一方面王邦业签单大肆进员。这难道只是单纯的照顾领导及朋友的关系吗?蒋承仲分析:“利用进人这个机会可以从被进对象的手上捞取到一定的资金,谁送了钱,就弄谁进来,上不上班他不管。”

批发官帽渔利

为了敛财,王邦业还对中层干部进行频繁调动和移挪,有些人为了得到一个比较好的位子,主动给他送钱。蒋承仲说:“为了当上湘运邵阳总公司的总经理助理,好多人给他送钱。王邦业对他们不好安排的时候,最后达到一个什么局面呢?湘运邵阳总公司的总经理助理达十四人之多。”

一个企业要这么多助理吗?他们主要是干什么事呢?湘运邵阳汽车运输总公司党委刘书记说:“14个总经理助理中有的已经坐牢了,被判刑的有两个,还有的在原职不动。”“买官卖官”当时在湘运邵阳总公司十分盛行。职工给分公司领导送钱;分公司领导给总公司领导送钱,甚至发展到了送人民币不行,就送美金,送金器。2003年8月,武岗县客运分公司党委书记段长松为了调回洞口县,找到了王邦业的妻子,提出想升任洞口县客运分公司经理一职,并送上了3万元现金作为感谢。王邦业对此也记得很清楚:“当时我不在家……”据悉,他的14个总经理助理中,只有3个是符合正规人事程序的,其余11个都是王邦业私自签字认定的。以段长松送3万元就能当洞口分公司经理的情况来计算,11个总经理助理就是33万元。

这种送钱之风也使得企业在人事管理上出现尴尬。蒋承仲说:“段长松在担任分公司经理两三年期间,就受贿十几万元,贪污一二十万元,已受到查处。”

利用基建捞钱

邵阳市汽车东站拐角楼工程,作为邵阳市的一个阳光工程,当时被各大承建商争相竞抢。四星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曾建湘也是千方百计想接触到王邦业。2001年10月,曾建湘为了得到这个工程,找机会一次性送给王邦业人民币20万元。但由于这个工程是市里招投标的阳光工程,权衡之后王邦业决定不收这20万元。

蒋承仲说:“王邦业把这个钱拿到公司,说某某交了多少工程抵押金。然后又去告诉曾建湘,你那个钱我给你交到公司去了,算做你自己承包这个工程的抵押金。背后他还是收了11万元钱。”

2003年,洞口县老车站候车厅改造过程中,基建商刘润华为使工程款能及时全额到位,伤透了脑筋。他花4万元人民币兑了5000美金,得知王邦业不在家,但他老婆在家,于是把5000美金送到王家里去了。王邦业的妻子并不认识美元,问王邦业这是什么。王邦业说是美金,“你拿给我,我去退了”。王邦业拿了这5000美金后在自己口袋中放了几天,回家后又交给了妻子,并要她存起来。“5000美金退不掉,我找他找不到,他到处走。”在笔者面前,他这样说。

2002年10月至2004年12月,在湘高速邵阳分公司购买8台大巴的过程中,先后3次收受浙江金华尼奥普兰车辆有限公司董事长庞青年送的回扣人民币41万元。蒋承仲介绍:“当时,他们考察的时候住在浙江金华国贸宾馆,就是在那天晚上,王邦业在房间里面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是对方公司总经理打过来的。他说,‘王总,请你过来一下。’王邦业到了庞青年的房间,庞青年给了他一个沉甸甸的塑料袋,说是送给他的小礼物。王邦业回到他自己房间里,发现”小礼品“是人民币现金38万元。第二天早上,王邦业把钱装进密码箱里准备离开浙江金华,在国贸宾馆的大厅里,他看见同行参加考察的每个人的袋子与来的时候都不一样,都是胀鼓鼓的,就放心了。”

他将这些钱在长沙存了20万,剩下的拿回邵阳交给老婆处理。

用死人名义存钱

通过几年的大肆敛财,王邦业的资产已经达到两百多万元。为了不让别人发现他的非法财产,王邦业费尽心机,具有一定反侦察能力的他终于想出了一个好办法。

蒋承仲介绍:“他不敢以自己的名字、不敢以老婆的名字、不敢以小孩的名字往银行里存钱。他拿了他姨妹夫去世的父亲的身份证存钱。身份证上是1914年出生的这个人,过世已经有十来年了,却被王邦业拿了身份证往银行里存钱。”

成功开户后,王邦业分别在邵阳市农业银行清龙支行、长沙市工商银行以及长沙市农业银行,秘密开设了三个保管箱,存入的金额达两百多万元。

王邦业说:“在哪方便就在哪存,有时候在哪打麻将方便就在哪存了。”

受贿“三原则”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贪官,在湘运邵阳总公司的年度评选中,王邦业还多次被评为劳动模范和优秀共产党员。

蒋承仲说:“他一边背后收钱,但是表面上,他把收到的一小部分钱交给公司的纪检、财务,并且要求纪检、财务登记好。公司里的人就说,这个领导不错,一年就退了几万元。一共几年就退了60多万元,当然是个好领导,所以年年被评为公司的廉政楷模,这太有讽刺意味了。”

做为党政一把手的王邦业,在公司大权独揽,用企业职工的一句话来说,就是一支笔,什么都是他说了算。这样一来,具有监督职能的纪检部门在他面前可以说是形同虚设,对于王邦业所交来的款项,他们无法询问,更无法获知是谁送的钱,纪检部门只能老老实实地给他登记造册。只到最后大家才知道,王邦业在受贿时也有“三原则”。

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乔生介绍:“一个是吃不了的不收。他觉得这个钱收了以后会有麻烦,或者引起社会上对他的不利因素,他不收;第二个是不可靠的他不收。他觉得这个人将来对他不利,他不收;第三个呢,办不成事的他一般不收,即使收了,他也会交给单位纪检部门。”

据了解,2000年1月至2005年2月,王邦业在担任湘运邵阳总公司经理兼党委书记期间,公司的总资产只有5个亿左右,负债1.5个亿,亏损将近8千万,负债率达30%,公司已经到了即将崩溃的边缘。但是他自己居然疯狂敛财350多万元。

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室

湘运邵阳汽车运输总公司党委刘书记说:“王邦业刚来的时候还可以,主要是内部这些人纵容了他。王邦业本身素质也太低了,一般的政策界限都把握不住。”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乔生认为,在企业内部,权力高度集中,一把手失去监督也是王邦业堕落的原因。

王邦业案发后,湘运邵阳总公司对公司内部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公司员工起了强大的警示作用。湘运邵阳汽车运输总公司党委刘书记介绍:“这个案子出现以后,我们对干部加强教育,组织干部到监狱学习,看看一个人失去自由是什么滋味。另一个是加紧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现在我们领导出差费用的控制严格分指标。干部任命按照程序来。”

针对像王邦业这样的企业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邵阳市人民检察院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邵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姜乔生告诉笔者:他们在湘运邵阳汽车运输总公司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室,经常对该公司进行监控,以及检察建议。现在,湘运邵阳汽车运输总公司已经逐渐呈现出良性的发展态势。

王邦业之所以从一名党政领导干部沦落到阶下囚,主要原因是个“贪”字在作怪。也就是这个“贪”字,才使得他将权力集于一身,权力大了,求的人也就多了,加之企业内部原来就存在这种送钱买官的不良风气,更使得他头脑发晕。久而久之,企业内部无人敢进言,让过于集中的权力更加失控,从而也使得他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落到如此下场。

第二章 私欲+贪婪+侥幸=万丈深渊

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含泪”认罪

自供127万,检方锁定82万

李金和案发后,许多湖北大学的老师均表示对其不知情。一名老教授称,自己对学校行政圈内的事并没有太多关注,只是李金和案发后经媒体报道后才知情。

2005年5月24日,李金和因涉嫌受贿罪被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刑事拘留,同年6月2日正式决定执行逮捕。

一知情人透露,武昌区反贪局最初认定李金和涉嫌受贿的金额只有9万元,可就因为这次敲山震虎,李向检方供述了大量司法机关没有掌握的事实。

据悉,李金和最初供出来的受贿金额有127万元,经检察机关认定后,证据确凿的有人民币82万元,美金4200元,但这足已认定李金和的受贿事实。

事后,李金和向检察机关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并退出赃款32.5万元人民币,2.7万美元。

今年54岁的李金和,毕业于湖北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1978年毕业后留校任教,此后一路升迁,先后任生物系团总支书记、办公室主任、系副主任、系党总支副书记、校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后勤集团总经理、校长助理,最后“坐”到副校长的位置。而他从1998年之后,一直负责或分管后勤、基建工作。

庭审中李金和悔恨不已

2006年1月5日上午9时10分,李金和涉嫌受贿罪一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9时34分,庭审结束。

24分钟的庭审过程中,法院按照校方公布的一份履历交代了李金和的身份。

随后,市检察院按照事前准备好的一份起诉书扼要地宣读了李金和的犯罪事实。

检察官指控,1998年1月,湖北省黄梅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负责人丁某,为感谢李金和在承包湖北大学某工程中的“帮忙”,先后12次送给被告李金和11.1万元人民币。丁某约请李金和到武汉洪山体育馆附近一家小酒店吃饭,随后送给他1万元的感谢费,李收下了。此后,他的权力越来越重,胆子也越来越大。

在1998年1月至2004年10月期间,李金和在负责学校教学楼、图书馆、教师、学生公寓等工程中,共58次收受12家建筑商贿赂共计人民币82.1万元、美金4200元。

庭上,李金和对检方指控供认不讳,含着眼泪说,“我没有好好地把握自己,起初是吃吃喝喝,后来就收点土特产,这样越陷越深,直至坠入深渊。”

在法庭宣布最后陈述时,李金和痛苦忏悔,“我后悔不及,希望法庭给我一个做回好人的机会。”

在2005年曾成功进行过两场“无罪辩护”的被告方辩护律师丁白杨称,李金和交代自己所犯罪行是“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前,因有自首情节,事发后已有悔罪,大量脏款已经退回,法院量刑时应依法酌情考虑。

庭审前曾考虑“翻供”

然而,据知情人透露,李金和在庭审之前曾考虑过“翻供”,对其中部分事实企图瞒天过海。正因为此次“不老实”之举,给“自首情节”抹上了阴影。

从检方掌握的事实来看,李金和受贿案是一起典型的权钱交易行为。行贿者利用饭桌、牌桌等机会多次跟踪行贿,甚至抓住被告在老家修养的机会进行,每次行贿在2000元以上,最多一次达10万元。

李金和事发后,湖北高校师生对李这条隐藏在高校里的蛀虫深恶痛绝。有人反映,李在做学工处处长的时候,就有很大的问题,对找工作毁约的同学疯狂罚款,从1000-3000元不等,而且是绝对不开发票的,要开票就没有派遣证。

一位熟悉李金和的人反映,李金和企图减少受贿金额来减轻将要面临的惩罚。然而在铁的证据面前,李放弃了翻供的念头,最终在庭审过程中没有作出任何反抗。

被告方律师丁白杨在庭审过程中认为,李金和与那些受贿后,将所获赃款挥霍一空的犯罪嫌疑人相比有明显区别。

了解李金和的人知道,李受贿得来的钱财大多用在了出国留学的儿子身上。

出事前曾是“模范”党员

李金和事发前一直是学校领导中的“模范”党员。2005年4月29日,学校机关集中进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傍晚6时50分,李金和提前10分钟早早来到了学习的会场,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学习。

在认真签到的同时,他不时和党员亲切交谈。报告开始后,他聚精会神地听报告并做好学习笔记。

当晚9时许,报告结束,不少老师见到李金和后连忙打招呼,“领导这么忙也来了?”他笑着说:“工作再忙,学习不能松啊!”

然而不到一个月时间,李金和便遭刑拘,这也是他最后一次在学校大会中公开亮相。

许多人都不会忘记李金和2004年述职时讲的一段话:“我夫人是车辆厂的下岗职工,好多人跟我说,把她调进湖北大学,我是说什么也不答应,我的哥哥、侄儿没有工作,他们叫我在湖北大学给他们找个临时工,我也没答应作为一个湖北大学的领导干部,我怎么能为自己和亲属来谋福利呢?”

听过他当时演讲的人说:“李副校长的讲话感动得我热泪盈眶。”

高校基建“贪官”纷纷落马

在湖北省纪委近期通报的近3年10名高校“贪官”中,除湖北大学副校长李金和以外,还包括9名高校领导干部。

原武汉大学资产部部长、采购中心主任成金华,在负责该校设备采购及工程发包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12家供应商贿赂计40多万元。2005年1月,武昌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郭学理,原武汉大学网络教育学院院长,现年57岁,教授,博士生导师。郭在负责学校网络建设工作期间,先后收受网络工程承建单位、网络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贿赂款30余万元。2005年1月,武昌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资产管理处处长马振杰,利用负责学校大宗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及项目验收等职务便利,于2002年9月至2003年12月间先后11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2万多元。2004年12月,武昌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刘其泰,原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副院长。刘利用分管医院后勤、基建等工作的职务之便,于1995年至2002年先后收受业务往来单位及个人贿赂人民币22万多元。2003年12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又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此外,湖北高校近期落马的贪官还有原三峡大学党委书记陈少岚、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网络与实验中心主任陈家华、原湖北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主任刘居富、原湖北省计划管理干部学院后勤集团公司总经理李开明、原黄冈师范学院院长助理黄中贵等。

武大教授炮轰校长官帽(法制周报笔者刘俊文/图)最近,刚出完自传《一个大学校长的自白》的武汉大学老校长刘道玉,在一次公开场合表示:教育原来是一片圣洁的净土,而现在教育也腐败了,他感到很着急。1月12日,国内最早研究大学校长职业化的专家之一、武汉大学高教所胥青山教授,接受了本报笔者的独家专访。

校长职业化可克服“短视”

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高校建设后,我国高校得到了长足发展。但胥教授认为,中国仍没有完全建立起近现代大学制度,许多理念仍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

显然,这与我国日益发展的市场经济是不相适应的。胥教授说,校长职业化已具备许多条件,也有很大的必要性。从1998年我国高校扩招以后,许多高校已不满足万人规模,超级大学大量出现。作为这样一个小社会的校长,不仅仅是一个科学家或学者,更应是教育家、社会活动家、政治家。

高校校长职业化在国内外都有经验可借鉴。以现任哈佛大学校长劳伦斯·萨默斯为例,他就是从20多万封推荐信中的20多名入围候选人中遴选出来的。

把校长作为职业来看,就应从世界范围来进行遴选,而不应单纯地采用行政手段来任命。虽然遴选出来的校长也有任期,也有考核,但这与行政官员的“政绩”考核不一样,因此,它可以克服行政任命期间的短视。

遴选校长已破坚冰

目前,在国内大力提倡高校校长职业化并进行相关研究的,还有湖南师范大学原校长张楚廷、清华大学王继华等教授。

近期,我国也出现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如2004年,华中师范大学从全国范围内竞选3名副校长,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的某些学院从世界范围内遴选院长,这种竟聘制相对于过去来说,应是一种进步。如何形成一整套遴选机制,则成为许多高教研究者的重要研究课题。

清华大学副教授蓝劲松在《中美研究型大学校长学术背景之比较》的论文中阐述了以下一套遴选校长的理想模式:

大学校长选拔的“内部机制”主要集中于大学选拔委员会(或董事会、评议会等),与本校和外校校长候选人进行互动。这种互动受到大学历史、类型、层次与目标和政府及其管理体制等“外部机制”的直接影响,而这种“外部机制”又穿插了校内外各种影响因素,校长候选人的“学术背景”等个人因素就是其中一个重要“变数”。

胥教授认为,目前,高教界对大学校长遴选方式形成了初步的共识,只是高校改革的步伐仍受制于我国体制改革的步伐。要想在中国把这套遴选机制应用到实际中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高校腐败有三个“特性”

大学中存在的腐败明显地具有隐蔽性,在许多人心目中,高等学府是文化传承的圣地,高校中的腐败一旦被舆论曝光之后,社会上会一片哗然。

高校校长是政府任命,为突出政绩,许多高校领导考虑更多的是,如何在短期内出政绩,因而相应地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而这些“逼良为娼”的政策引诱了许多人走向腐败。因而,高校腐败具有政策性。

高校腐败又有很大的被动性,这主要体现在学术腐败上。如在高校职称考核评价体系中,往往需要论文、英语、学位等硬性的指标,这使得一些教师不可能无动于衷。

科研经费暗箱操作严重“我国科研经费管理问题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胥教授一针见血地表明自己的态度,我国现行科研经费分配上存在许多不合理的情况。

我国科研经费主要来自纵向和横向两块,纵向主要来自国家投入,横向主要来自社会企业单位的研发投入。

从横向科研经费来看,许多学校出台的短视政策,让许多具有潜力的中青年学者把捞取科研经费作为自己的主要工作。如武汉某高校出台的政策就是:如能拉到企业研发经费,只需交校、院经费各5%,课题者可提取20%,剩下才用于科研,假如能拿下一个1000万元的研发项目,课题者本身就会获取巨大的回报。这为滋生腐败埋下了隐患。

而在如何分得国家投入这块蛋糕上,也出现了许多奇怪现象。“小题目大审,大题目小审,更大题目不审,”便是高校科研经费审定的真实写照。

而没有招标的那一部分更是暗箱操作严重,许多人形象地描述为,跑“部”前进。

在高校内部的科研经费管理问题上,胥教授说,这又重新回归到校长职业化问题上来。分配科研经费不是撒胡椒面,不能平均分配,有限的科研经费应投入到具有很好发展前景的学科中去,这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校长的眼光,毕竟校长具有这种支配经费的权力。

如果校长是一个具备各种素质的战略家,那他的视线就会高于只局限在某一学科领域的人。遴选这样的校长,就是校长职业化的重要课题。

心态失衡导致犯罪“落马书记”刘强痛心忏悔

“带被告人入庭!”上午9时许,在法官的传唤下,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刘强被法警押上法庭。或许是紧张的缘故,刘强一上被告席后便跌坐在椅子上,不过又马上站了起来。几分钟后,全身冒汗的刘强脱掉了外套。

被告人刘强,1962年11月出生,原系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区委副书记兼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隆平高科技园工委书记、隆平高科技园管理委员会主任。2005年5月30日,经长沙市检察院决定,由长沙市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因涉嫌受贿罪,同年6月10日由长沙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公诉人花费了近1个小时宣读完了起诉书后,面对法官的发问,刘强几乎完全无异议,连连点头。

庭审现场

焦点一:成本价买铺面是否受贿

大肆低价购买铺面,从中谋取差价是刘强的“特色”之一。2001年,刘强通过芙蓉区某开发公司总经理柳某,购买了其手下的位于荷花园某小区的两间地理位置较好的铺面。当时,刘强以1500元/平方米的成本价,以134115元的价格买下,但只支付了91050元。而事后,有关部门对这两处铺面进行评估时,却发现该处铺面的平均单价为7296元/平方米,而总价值达44万元。“我是5年前买的,且不知道他给我价格那么便宜!”当检察机关认为这属于受贿时,刘强辩解道。

其辩护人认为,刘强的行为性质应属于利用工作低价购买便宜商品的违纪行为,不具有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权钱交易”的法律特征,因此不构成受贿罪。“那些人低价卖给他还不是因为他手中的权利,以后方便找他办事,这怎么能不算受贿呢?”一名旁听的市民愤慨地说。

焦点二:“灰色”收入是否合法

此外,关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中,“灰色”收入的合法化问题也成为了关注焦点。对于检察机关指控其人民币2009022元、港币54392元、美金31712元、欧元8935元来源不明一说,刘声称这些钱里面有一部分是房租、银行利息、参加活动时给的红包等,其中只有部分是来历不明的。

其辩护律师称,逢年过节收取的红包、礼金等收入,这种财产应为“灰色收入”,应该剔除出去,不应算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里。

律师:为刘强作“最小辩护”

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接连向刘强进行“你知道这个事情吗”的提问让笔者记忆深刻,“律师采取了暗设,这是引导被告做否定的回答,谁都清楚的!”一名到庭采访的笔者对于被告律师的提问发出了质疑。

被告辩护律师接受笔者采访时声称,他既不是在给刘强作有罪辩护,也不是作无罪辩护,而是作“最小辩护”,他对检察机关的绝大部分指控无异议,但对部分指控却有自己不同的观点。

公诉指控“感谢费”造就百万富翁

2000年至2005年,被告人刘强在先后担任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副区长、芙蓉区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长沙市芙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芙蓉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中共芙蓉区区委副书记兼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隆平高科技园工委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其主管或者分管芙蓉区城建、国土、规划、房地产、城管、消防、绿化、环卫等工作,主管芙蓉区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长沙市火星北路、荷晏路、火车站绿化广场、芙蓉区新区治办公大楼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以及主持隆平高科技园全面工作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产共计人民币1389969.19元、港币21.68万元,美金4000元。

其中向芙蓉区城建开发公司总经理柳某索贿人民币351851.19元;向湖南庆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某索贿人民币272878元;收受长沙市马王堆机械化施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游某所送人民币20余万元,美金1000元;收受长沙市某建筑公司总经理黄某港币20万元、人民币44000元,并以购房为由向其索要人民币20万元。

与副局长“私吞”安置房

1994年,长沙市郊区城建开发公司综合开发长沙市四方坪地区进行城市建设,根据上级规定,由长沙市郊区粮食局向郊区城建公司征收粮食风险金,确定由郊区城建开发公司在综合商贸区内按规划新建一个粮店和住房两套交郊区粮食局所有,以此当作郊区城建开发公司向郊区粮食局应缴纳的粮食风险金并转作粮店建设专项资金。1995年1月,担任长沙市郊区粮食局局长的刘强代表郊区粮食局与郊区城建开发公司签订了协议。1995年上半年,郊区粮食局具体经办的副局长余新民(另案处理)以上述事项在郊区粮食局内无人知晓为由,向刘强提出由他们二人将郊区城建开发公司提供给郊区粮食局的上述二套安置房私分,刘强予以同意。后刘强伙同余新民采取虚拟本单位职工名字进行住房申报的形式从郊区城建开发公司私自领取了房屋钥匙。1996年4月,刘强调任长沙市郊区城建开发公司经理,为防止事情败露,刘强与余新民商议,由余某起草,自己代表城建开发公司与郊区粮食局重新签订了一份协议,该份协议隐瞒了郊区城建开发公司向郊区粮食局提供两套住房的事实。后经估计,证实两套安置房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0.6万元。

弟弟“打工”10天赚20万

据悉,2002年4月,刘强向长沙马王堆某公司负责人游某打招呼,要求将其弟弟刘俊安排到工地做事。随后,游某将刘俊安排到办公室工作,可直到同年6月止,刘俊仅上班10余天,但游某却发给其20万元工资。事后,刘强要求其将剩余的12万元交由大弟弟刘伟保管,直至案发。

两百万财产来源不明

此外,经侦察机关查明,被告人刘强的财产及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被告人刘强本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差额部分达人民币2009022元,港币54392元,美金31712元,欧元8935元。

痛心忏悔

刘强:心态失衡导致犯罪

我由一个受人尊重的领导干部落马成为一个被人唾弃的囚犯,既有损于党的形象、事业,又有损于社会、家庭。给党的事业、给自身、给父母、给家庭造成严重危害。20多天的牢狱生活,有一种从人间来到地狱的感觉,人生的确不应该走到这一步。

从灵魂深处分析自己的错误,教训是惨痛的。一是放松了学习,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往往是马列主义对别人,自由主义对自己;二是平时要求不严,抵制不住金钱物欲的诱惑,从开始收受小的红包礼金,导致后来收受贵重礼物、巨额贿赂,走上犯罪道路;三是思想认识错位,心态失去了平衡,看到那些老板的条件那么优越,看到国外同学的条件那么好,思想认识倾斜了,把握不住自己,脱离了群众,迷失了方向;四是思想麻痹,自暴自弃,由于自己一直比较顺利,没有受过挫折,凡事心存侥幸,贪图不义之财,不珍惜来之不易的前途、事业。我千百次的后悔,但世上唯独没有后悔药,我真是痛苦万分,无地自容,是我自己毁了自己。

背后故事

数十万赃款供情人挥霍

2005年4月7日,中共长沙市纪委发现刘强违纪违法犯罪线索,并掌握其涉嫌犯罪的事实证据后,对刘强隔离审查并实施“双规”,从此刘“消失”在众人视线中。同年5月30日得知,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同日,长沙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强立案侦查,并依法执行刑事拘留。同年6月10日依法对其执行逮捕。

落马书记做事“扎实”

身为刘强老乡的知情人透露,刘是宁乡花明楼人,父母都是农民,家庭经济情况不好,刘在家中排行老大。高中毕业后,刘强考入湖南大学,在毕业前便已成为中共党员,毕业后不久便因工作能力强担任了长沙市郊区洞井乡党委副书记,随后又任郊区粮食局局长、长沙市郊区城建开发公司经理等职务。

因工作成绩突出,1997年9月刘任芙蓉区区长助理、副区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2004年3月起任芙蓉区委副书记、长沙市高新区隆平高科技园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芙蓉区第二届人大代表。在担任隆平高科技园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时期,做事非常扎实、严谨,对下属要求严格。

千元红包毁“晚节”

金钱诱惑使刘强从收受红包礼金发展到收受巨额贿赂。刘强自己曾交待,他的自毁是从一点一滴开始的。

1995年,当刘强第一次收受业务往来单位的烟酒和千元红包时,心里曾犹豫过,但这个相当于他个把月工资的红包,诱使他由心存侥幸收礼发展到心安理得受贿,其中一次就收受他人数十万元现金和房产,一发不可收拾,短短几年便非法聚敛起巨额财产。

伪造数身份证存“赃款”

据刘强的同事介绍,刘强平时很少接受吃请,甚至还退还过别人送来的巨额礼金。他在主管城建等方面的工作期间所收受的贿赂,大多是在帮请托人谋取利益后,或直接收受,或以借款为名索要,作案手段十分隐蔽。一工程队老板刘某为承接工程,曾以10万元现金贿赂刘强,被刘强如数退还,而当刘某从刘强手里接到工程后,刘强又以借车的名义占有对方的新车归个人及家庭使用。

为隐蔽赃款,在银行存钱时,刘强费尽心思伪造数份身份证。

数十万赃款供情人挥霍

为方便儿子读书,刘强明目张胆地要别人为其购买学校附近的住房;为亲属,他用非法所得购买房产,供亲属牟利;为情人,他索贿受贿,将40余万赃款送给情人挥霍,甚至侵占原郊区粮食公司公有房产,供情人使用。

首曝『三玩市长』雷渊利忏悔录

4月19日上午9时许,在法官铿锵有力的话声中,一名手戴铁铐,身穿深色西服,面色憔悴的中年男子在两名法警的押送下,缓缓步入法庭,顿时,全场一片喧哗。这名中年男子便是曾分管城建、消防、公安、国土等工作,现年53岁的原湖南省郴州市副市长雷渊利。

在法庭上,面对检察机关对其涉嫌受贿的多项指控,这名曾经掌握实权、被认为办事有“魄力”的副市长始终低着头,并称“对事实没有异议”。“人家背后议论我是‘玩权力、玩金钱、玩女人’的‘三玩’干部,我认为名副其实。”这是雷渊利在写给省纪委的忏悔书《我的沉痛的反思》中的一句话。回顾反思自己逐步走向违纪、违法、犯罪的过程,这名“三玩市长”已经深深认识到:自己的毁灭完全是因为贪欲造成的,今天的结局完全是咎由自取。

落马高官的忏悔“玩权力、玩金钱”

当别人送钱送物时,开始有些害怕、紧张,但经不住诱惑,后来就心安理得地收了,从一次收受一万两万到收受几十万、上百万,以后就习以为常了。我没有想一想,我的一次受贿,可以让几百名下岗工人生活一年。我与30多个老板、开发商结为朋友,利用自己的职权为他们解决问题,他们以不同的方式回报我,送钱送物送房子,这是典型的权钱交易。

——摘自雷写给省纪委的《我的沉痛的反思》

边缴“礼金”边“卖官”

雷渊利,曾用名雷井生,化名邓力,1953年10月2日出生,原系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涉嫌受贿犯罪,2005年6月18日经郴州市人大常委会许可、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由长沙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30日,由长沙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湖南省看守所。“雷渊利担任苏仙区区委书记时,我们经常可以在报纸上看到他上缴包工头送的礼金的事迹。”当地一名知情人告诉笔者。但检察机关指控:1995年春节前,为感谢时任苏仙区区委书记的雷帮忙把女儿安排到该区计生委工作,罗某送给了雷一万元。这是目前检察机关查到的有关雷的最早一笔“感谢费”。

2000年7月,经雷渊利批示,罗某的儿子也顺利调入市公安局。为感谢雷,2001年、2002年春节期间,罗某送给雷两万元。2003年至2005年,罗某又送给雷1.2万元。

兴建人民会堂背后的名堂

1998年3月,郴州天兴建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某找时任永兴县委书记的雷帮忙,承接到县人民会堂等系列工程。2000年春节前,该公司董事长郑某请求雷帮助催要工程款,2003年1月,雷批示从市劳保基金借款150万元给永兴财政局,用以支付郑的工程款。2003年,在雷的帮助下,不具备建桥资质的天兴公司承接了市石油大桥工程,雷还同意该公司边施工边办理有关手续。为此,郑某先后两次送给雷50万元,其中大部分被雷送给情人王某购房。

2003年8月,雷渊利的情人黄某怀孕了,要到长沙去“住院”。雷渊利打电话向陈某“借钱”。陈马上送去5万元,连“借条”都没要。此外,陈某还凭借雷的关系,承接到了市人民东路、中路改造工程、“五岭阁”等工程,先后13次送雷财物共计52万元。

建筑老板送上60万“过年费”

1998年至1999年期间,雷利用担任永兴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多次给下属单位打招呼,让个体建筑商段小毛承建了县财政局职工宿舍等工程。2004年,雷利用职务之便,给业主单位北湖区建设局负责人打招呼,帮段某承揽了“郴城西区”工程部分建设项目,并帮段某向苏仙区信用合作联社贷款400万元。

2005年春节前夕,雷要段某为其准备60万元“过年”。2月6日,段以“雷荣”的名义在建行开了一本存折,并从自己的正圆房地产公司转款60万元至该存折,并将该存折送给雷,雷收下后送给了情人黄某。段某先后六次经手送给雷113万元。

雷渊利落马大事记

◎2004年,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树彪挪用公款1.2亿元,通过珠海一地下钱庄兑换成港币到澳门赌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8000万元。随后,李的“后台老板”是时任郴州市副市长的雷渊利的“内幕消息”在坊间流传开来。

◎2005年4月12日,受郴州市检察院邀请,湖南多家媒体参加了“李树彪案件查办情况通报会”。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两天后,李树彪的顶头上司、郴州市分管城建的副市长雷渊利,在家中被湖南省纪委专案组“双规”。来自湖南省纪委的消息称,李树彪案串案15件21人,雷渊利正是其中之一。不久,湖南省高检开始对雷的问题展开调查。

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王成立忏悔录

王成立人物档案

男,1957年8月出生,汉族,陕西省西安市人,中共党员,硕士学历(在读博士研究生),1975年3月参加工作,2003年3月任广钢企业集团常务副总经理,2004年9月至案发时任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总经理。

经查,1996年7月至2004年8月,王成立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先后收受有关人员所送款物折合人民币183万多元,美金1.2万元。全部据为己有。今年4月6日,广州中院以涉嫌受贿罪公开审理王成立一案。

昨天,广州市纪委通报了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王成立涉嫌经济犯罪的案情经过。2004年广钢集团多名高管人员涉及经济案件。2005年5月13日,已被“双规”的王成立主动投案,同月27日被逮捕。今年4月6日,王成立涉嫌受贿在广州中院出庭受审。

名买房暗要钱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王成立在广钢的成长一直很顺利。1986年3月,王成立从广州市冶金研究所调到广钢工作后,自己要求到炉前锻炼。几年下来,得到领导和同事的认可,并很快走上领导岗位,职务一变再变,权力也越来越大。

2000年国庆节期间,王成立在与时任广钢企业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的吴某吃饭时,告诉吴自己在广州金碧花园看中了一套房子,要他找时间一起去“参谋参谋”。在提拔升迁中得到过王帮忙的吴某,对这种“暗示”心领神会并立即付诸行动,先后送给了王成立50万元用于支付金碧花园的房款。后因该房子不符合交楼标准,开发商将房款退回,王成立将该款项存入银行,据为己有。

2001年7月,王成立重新在番禺大石镇星河湾购买了一套房子。王故伎重演,先后告知了广钢集团工程建设公司总经理黄某和吴某,接受了黄贿送的6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付房款,并接受吴代为支付的房屋装修款30万元。

对于金钱,王成立基本是“来者不拒”。王成立除接受黄某的房款贿赂外,他还多次接受黄某以各种名义贿送的现金人民币16万元、美金1.2万元。1999年5月,王成立甚至在办公室将自己的银行卡交由吴某存进2万元供其零用。此外,王成立还接受包工头梁某垫支、包工头肖某等贿送各20万元用于炒股。

王成立交代:“自己买房子,其实不缺钱,我的家庭收入不低,但酒肉朋友的所谓帮一把的钱,不问出处也敢拿。他们为什么一给再给?不是他们昏了头,而是自己变了质。”

济亲反为亲累

王成立出生后不久,由于母亲身体不好,把他寄养在同在西安政法医院工作的邻居王家。王家一直对他很好,包括其父母在“反右”和文革期间被批斗时,都一直把他视作亲生儿子一样。王成立对此心存感激,为了报恩,改跟养父姓王。2003年初,当养父的亲生儿子王某高中毕业后到广州投靠他时,王成立对其格外照顾。

当王某和顾某(工建公司下属科技公司工程师)为承包私人钢铁厂生意,因缺乏注册公司资金找到王成立时,王成立便叫黄某帮忙解决资金问题。黄某给了王某50万元人民币用于注册公司和前期投入,并告知了王成立。后来,顾某曾威胁王说要把此事抖出来。王成立也曾害怕过,忙找黄某帮忙摆平。在黄某的劝慰下,王成立才得以释怀。

为友“捂盖子”

王成立为了达到个人的私利,什么原则都可以放弃,最典型的表现就是他与黄某的关系。早在1994年至1995年,王成立任广钢集团设计处副处长时,知道广钢集团科协有一个秘书的空缺,便推荐黄某担任。

1996年,王调任广钢设计院院长时,曾帮忙把黄的爱人调到设计院工作。2000年,王成立又出面,大力帮忙,使黄某提任了工建公司副总经理。在此期间,王成立与黄某的关系越来越“铁”,多次收受黄贿送的钱物。

本来,王成立对黄某在自己眼皮底下搞承包,成立私人公司早有耳闻。他却不认真过问,反而认为黄的科技公司利润不错,能赚钱就行,不仅没有及时阻止,也一直没有向集团汇报过。甚至于2004年5月,他还亲自跑到广西梧州找私人钢铁厂老板,为黄某承包该钢铁厂说情,提供技术保证。由于科技公司的承包没有得到及时正确引导,发展到后来便误入歧途。当集团公司要对工建公司进行整改时,王成立仍然执迷不悟,一味“捂盖子”。

有人说,贪官最大的乐趣是贪财敛财,最大的担心是东窗事发。王成立在赴任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总经理前,曾专程到南华寺忏悔,祈求佛祖保佑,幻想自己能够蒙混过关。

被举报后现原形

2005年7月至10月间,广州市纪委、监察局接到上级纪委以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转来的多封群众来信,反映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承接贵州世纪冶金有限公司高炉厂建设项目中,该集团主要领导有经济违纪问题。经调查核实,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王成立涉嫌经济违纪问题浮出水面。同年4月28日,市纪委监察局对王成立本人实施“双规”调查,由此揭开了王成立受贿案的内幕。

考虑名利得失多了,为民服务观念淡了

马荣华,湖北省鄂州市原市委书记、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8月21日被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犯罪所得依法继续予以追缴。

法院经审理查明,马荣华于2001年1月至2004年7月担任鄂州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7万元人民币、1.9万元港币、2.6万美元。马荣华不服判决,当庭表示上诉。

在被刑事拘留的前一天,马荣华深刻剖析了自己走上腐败道路的四个根源。

我辜负了几十年来党对我的教育和培养,辜负了人民对我的信任与期望,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重大损失,这是我最为痛心的。

几个月来,我对自己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省,对产生问题的原因作了深度剖析,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宗旨观念淡化,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了严重偏差。过去我能按党的要求,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兢兢业业工作,勤勤恳恳为人民办事。近几年来,受商品交换规则和拜金主义的影响,我的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了严重偏差,考虑个人的名利得失多了,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淡了。特别是看到有的企业家年收入一二百万元,活得潇洒自在,而自己日夜操劳,年薪就2万多元,于是产生了不平衡心理,导致贪欲抬头,还有及时行乐的享乐主义在作怪。这就是我犯下严重错误的主要思想根源。

革命意志衰退,为职务升迁产生了消极情绪。过去在我身上总是充满着蓬勃向上的朝气和争创一流的锐气,可近几年受官本位思想的影响,考虑个人职务升迁多了,没能正确地看待组织上的安排,特别是2001年、2002年有关部门两次考察公示和2003年作为副省长候选人落选后,我不是从主观上查找自己的差距与问题,把考察公示和参选作为对自己的激励和鞭策,而是由此产生了悲观失望情绪,出现了革命意志的衰退。革命意志衰退带来了思想上的消沉、纪律上的松弛和行为上的失范,就像人的肌体免疫力下降之后各种病菌会乘虚而入一样。这是我犯严重错误的又一重要原因。

廉洁自律不够,利用职务之便大量收受贿赂。过去我能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拒腐不沾,先后拒收或退缴礼金和礼品折款计80余万元,还将中华环境奖奖给个人的10万元捐献给了社会环保事业。然而近几年,我放松了对自己的纪律约束和廉政要求,没有将《廉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牢记于心,甚至还一度错误地把企业家送钱送物的贿赂行为看成朋友间的友情馈赠,有时接受别人送的钱物时还心安理得。现在才明白,送钱送物的人哪里是讲义气、重感情,他们送钱送物是冲着我的职权来的,是想用钱来买权,然后利用我的权去为他们赚更多的钱。现在回过头来一想,真是令人不寒而栗。这次的教训实在是太深刻了。

对家属缺乏有效教育管束。我长期以来忙于公务、疏于家务,没有尽到对亲属、子女的教育管束责任,对家庭的收支也从不过问。加上自己的表率没做好,家属有时便背着我干一些损害企业利益、为自己谋利的事。这里面肯定有我的职务影响在起作用。家属有时收受了别人的钱物也不跟我讲。我一下班就进书房,也没有太多的时间跟家属进行思想交流……有些问题虽然出在家属身上,但是根子却在我这里,即使是家属出的问题,我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于大路的心灵忏悔

于大路,男,1954年4月13日出生,研究生学历,原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财务会计部主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行长助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

2004年8月25日,于大路因涉及农发行腐败串案被正式逮捕。根据检方指控,于大路涉嫌受贿800万并挪用公款400万。

2006年2月10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于大路受贿、挪用公款、行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于大路被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笔者从办案法官处获悉,于大路因涉案被羁押后,能够主动坦白部分受贿事实,并揭发他人重大犯罪线索,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且认罪、悔罪,故对其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早在2005年4月8日,于大路在被检察机关羁押期间,对自己走向犯罪道路做了反思和忏悔。以下是于的忏悔,对于那些徘徊在犯罪边缘的各类高官,也许会有所触动。

我原来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是2004年6月3日被中央纪委“双规”的,8月13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8月25日被检察院依法逮捕,成为人民的罪人。

小的时候,我也有过美好的童年和远大的理想与抱负。15岁就参加工作,是在黑龙江中苏边境珍宝岛附近的生产建设兵团、那个地方非常艰苦,6年务农我什么活都干过,什么苦都吃过。1975年我作为优秀知青被选送到哈尔滨的一所大学读书,我的父母均是教师,家庭可谓书香门第。我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但因家庭问题一度使我十分苦恼。父亲解放前留学日本,学法律,回国后在旧中国法院当法官,“反右斗争和文化大革命”受冲击,一生不得志。母亲又出生大官僚大地主家庭。她的爷爷莫德惠京是奉天(今辽宁)省省长,南京国民党政府国府委员兼财政总长,1949年随蒋介石逃到台湾。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我的家庭属被专政的对象。因此在我的心灵中就有强烈的自卑感。“文革”结束,党的政策得到调整和落实,母亲当选为政协委员。这如同春风送暖,使我对未来充满希望。从学校毕业,我被分配到银行工作,我当过出纳、会计、信贷员,当过县支行行长。在党的培养教育下,又较早地走上了领导岗位。由于我熟悉银行会计业务、文笔还算可以,1989年被选调到农业银行总行会计部,以后给一位副行长当过三年专职秘书。可以说那一段时间是一路升迁,朝气蓬勃。女儿现正在北京大学读书,爱人也在银行工作,一家人十分幸福。

往事不堪回首,在我仕途刚刚起步,事业辉煌、家庭幸福的时候,我却沦为阶下囚。人生惨痛的失败一夜之间造成的巨大反差,常使我暗自流泪,痛心疾首。岁月无情地流逝,而我的人格永远钉在了耻辱的十字架上,对子女、对家庭、对我们一切都将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我为什么会堕落到这个地步,又有哪些深刻的教训呢?

一、拜金欲念是我从世界观蜕变的开始

20世纪90年代,经商热潮使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由于市场刚刚建立,市场规则尚不完善,不法官商相互勾结发不义之财的大有人在。与此同时,拜金主义,一切向钱看的思想也在社会上泛滥起来。我觉得自己作为金融企业掌握财政部门的负责人,为党工作了近三十年,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经济也不厚实,心态因此失去平衡。日子长了,由以往愤恨官商变为羡慕官商。特别是见到有的领导为自己下海经商的子女铺垫,为所谓的朋友介绍生意,日子一下阔绰起来,真是眼热心烫。这使我对金钱的欲望迅速地强烈起来,从而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和蜕变。最终在金钱的诱惑下失去应有的拒腐防变能力,沦为人民的罪人。1998至2001年,我利用职权之便为他人经商提供方便,牟取利益,收受了数百万元巨额贿赂。

在以后几年的日子里,我敛的钱是多了,而良心却黑了,守着不义之财不敢花,而每天过得提心吊胆,敛财越多,内心的罪恶感越重。当我见到别的贪官纷纷落马,就倍感“忧心魂惊、草木皆兵”。【小结】我的“金钱梦”现已破碎,这个结局的始作俑者就是我自私、虚荣的不平衡心理和错位的人生观。如今我身陷囹圄,让我重新描绘心中幸福,那就是:淡泊名利、知足常乐、一家团圆、无忧无虑,吃家常饭,睡安心觉,健康平安每一天,即使钱少了,也是幸福的。

二、以权谋私是我蜕变的根本原因

在改革开放的市场经济大潮中,我渐渐地放松了政治学习和思想改造,结交的朋友整天吃喝玩乐、灯红酒绿。羡慕和追求腐朽的资产阶级生活方式,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个人谋取利益的工具。1998年总行租了一批设备,某些供货商得到利益后,为表示对我给予他们关照的感谢,送钱给我。当我看到商人一夜之间就可以成为暴发户,觉得他们挣钱真容易,送给我这点钱对他们来讲可谓“九牛一毛”,我受之酬款也讲得过去。当我知道徐放鸣(原财政部金融司司长,编者注)通过我介绍的一家公司做了农发行租赁业务,而徐的朋友从这家公司一次就拿走700多万元,不言而喻,这个时候大家都在抓钱,我不捞点也白不捞。当这家公司的经理送我200多万元钱时,我就欣然笑纳。一连串的肮脏交易,暴露了我无耻的权钱交易和对金钱的贪婪。【小结】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一旦与利益挂钩,就是对权力的亵渎,最终被权力所伤,甚至是致命的伤。我深深的体会到,作为一个领导干部,不管工作多么繁忙,切不可放松学习,不管社会生活如何变化,切不可放松自律,交友一定要慎之又慎。要永远保持清醒的头脑,时时刻刻地把法律之剑悬于头顶、用道德之绳捆住双手,用理想之光照耀心灵,才不至于丧失党性,迷失方向。

三、侥幸心理是我敛财不计后果的动力

我的犯罪是从世界观蜕变、革命意志衰退开始的。当我第一次收受别人的贿赂时,思想也有过“收”还是“不收”的矛盾斗争,心里也在自问,这是犯罪吗?其实答案是肯定的,可我偏要做否定。你帮我忙,我领你情,人与人之间往来谁人能免,掩耳盗铃的自欺欺人无非是为淡化内心深处的罪恶感,为自己的犯罪求得心理上的平衡,而核心则是侥幸心理。一个送钱,一个收钱,一无旁证,二无凭据,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风险何在。况且行贿与受贿在法律上是一根绳上的两只蚂蚱,谁会送了钱之后又去告发自己犯了行贿罪呢?

权钱交易的假象,行贿受贿的隐蔽性,确实不是一时一事就可以暴露的,侥幸心理在一定时间内得逞,其结果便是胆子越来越大,到后来受贿已不是什么侥幸心理,而是肆无忌惮,利令智昏,因而最终败露就毫不奇怪了。

我们做领导干部的,拥有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应当时时刻刻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党的原则,遵守党的纪律,把党和人民的利益置于个人之上,可我为满足贪婪的私欲,站在人民的对立面,把手中的权力当作个人资本投入社会经济生活中去,从中牟取私立,客观上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破坏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法则,是对人民的犯罪。【小结】我的人生悲剧和血的教训,再次警示人们,尤其是那些重权在握的领导干部,平时就要防微杜渐,洁身自爱,慎重交友,淡泊名利,珍惜人生美好的幸福生活,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走稳、走好。“痛莫大于不闻过,辱莫大于不知耻”。虽然我已年过半百,但我仍有信心,自觉学法守法,认真改造世界观,告别耻辱的昨天、珍惜难得的今天,迎接美好的明天,努力重塑健康的心灵。

“赌球让人变成了鬼”

入狱以来,我一直在思考,为什么会由一个国家干部沦为阶下囚?我希望时光倒流,一切可以重新开始,但只可惜没有后悔药。在说这番话时,王聪的脸上写满了悔意。

2006年4月21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轰动一时的原雷州市财政局财会核算中心统管会计王聪挪用公款赌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王聪挪用公款的总额达480多万元,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依法判处无期徒刑。这是雷州市检察机关自1979年重建以来所办的案件中涉案金额最大的挪用公款案……

叹“仕途不顺”,公款赌球解心愁

现年39岁的王聪,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老很多。

1994年,王聪从中山大学财税系毕业后,成为了雷州市财政局的业务骨干。由于业绩突出,一直得到领导信任。2000年12月1日,王聪被任命为核算中心统管会计。但是近几年来,王聪总是郁郁不得志的模样,认为自己“仕途不顺”。在这种失衡的心理下,心烦的王聪认识了几个新朋友,球庄老板及马仔郑仕平。新奇的赌法以及球类的视觉心理快感,一下子便让王聪忘记了愁绪。当尝试到第一次赌球带来的新奇感受后,王聪着迷了。

刚开始,王聪拿出了自己的积蓄进行资金投注,小打小闹着还赢了不少钱,第一次就赢了400多元。但好景不长,王聪由起初的输一点点,变成输了个精光。因为赌博是一个深邃的泥潭,王聪屡赌屡输,越陷越深。不仅多年来苦苦积攒的十几万元血汗钱化为乌有,还使他的债台迅速地高筑起来。

没有了赌本怎么办?还有那么多钱要还?血的教训没有使王聪及时清醒,反而激发了他“赌回本就收手”的念头。于是,王聪将贪婪的目光集中在了单位的公款上。

2001年4月13日,王聪虚拟市水政监察大队提取备用金,开出发票,由自己去套用取款申请书。

平日里,王聪给同事的印象是除了“整天泡在电脑前”,并没有其他不良嗜好。因此,当王聪拿着申请书到核算中心管理处审核盖章时,毫无戒备的同事让他轻松过关。最后,兴奋不已的王聪迫不及待地与马仔郑仕平一起到银行提取了现金,经马仔的手暂时还了拖欠的赌球款。

而这一次的侥幸也酿就了日后其更大的贪念。球还在赌,钱还在输,王聪对自己的恶性循环似乎并无察觉,只想着如何“偷”钱出来继续搏一搏,连本带利博回来。

事有凑巧,2001年7月,水产局有一套空白已签名完备的申请书,上缴费资金为3万多元。“球”迷心窍的王聪当然不想放过这样一个好机会,决定将这3万元占用一段时间,再还给单位。结果,王聪如法炮制,又一次挪用了单位公款。

依如这样的犯罪行为,王聪共进行了28次。看似来得“轻松”的钱,其实并不那样好用。王聪无法逃脱输球的厄运。在案发后,王聪在自述材料中这样写道:“我赌球的运气太差了,想赢回本金填补还给单位,但这次又输得更惨……”

罪行终有败露的一天。11月3日,核算中心领导突然打电话找到王聪,语气甚为严重地指出王聪所管的银行账与银行存款不相符,要求他尽快对账。心情异常紧张的王聪非常谦卑地表示,第二天会立刻做好对账工作。而其实,王聪是在敷衍。11月5日下午下班前,马仔郑仕平又来到了核算中心找王聪,又是来讨欠债的。在此之前,郑仕平已找过王聪多次。

一边是面临着单位的追查,一边是还得催命般地还赌钱。焦灼不安的王聪几经口舌,以忙着查账的理由打发了马仔郑仕平。当时,鬼精的马仔已察觉财政局有些不妙的事态,心想,一旦给王聪制造出什么麻烦,最后得不到钱就完了,于是掉头就走。

果然,消息灵通的郑仕平在次日又一次找到王聪,而这一次是通风报信。他告诉王聪:“听你单位的人说,市纪委星期一要来了。”

也不知道马仔郑仕平是从哪得知的这条小道消息,但很快,这个晴天霹雳般的消息就从核算中心领导口中得到了印证。核算中心领导通知王聪,后天会有上级领导来清理核查本单位的账户账务,在此之前需要把个人所管的账户清理一下。

如同感受噩耗一般,王聪浑身上下一阵毛骨悚然,逃跑的念头油然而生。

45个心急火燎追捕日,100多张可疑支票“我们局的统管会计跑了!”

2004年11月8日,雷州市人民检察院接到该市财政局的报案。此时,财政局财会核算中心里,由王聪统管的9个单位的账户中,惊现出30多万元的问题。

时不我待。当天下午3点,反贪局全体人员火速赶到案发现场。然而,昔日王聪的办公座位已经空空如也,其在电脑里所存的财务数据也被删改得一塌糊涂。于是,办案人员一面迅速向上级汇报案情,一面组织人员对王聪经手的票据进行清点,并到王聪及其亲友家里展开调查走访。直到晚上7点,经过一整日辛苦调查的办案人员明确地得出结论,王聪已经外逃了。

此时,案件已经惊动了市领导。当晚8时,湛江市委常委、雷州市委书记李昌梧作出指示:充分调动政法系统一切力量,从速从严办理此案。一张追逃的法网迅速撒开……

本以为王聪会在逃跑前与家人道别,办案人员来到了王聪家。看到突如其来的身戴庄严检徽的检察人员,王聪的家人顿感莫名。直到此时,家人也才陡然发现,家中的存款早已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被席卷一空。王聪的父亲是一位正直的退休干部,此时的他心中满是悲愤,也想知道这个不肖子究竟逃往了哪里。

原来,王聪对父亲的严格管教一直心存芥蒂。恨铁不成钢的父亲总是批评他散漫,但其不仅充耳不闻,反而心生厌恶。在逃跑的时候,王聪既没有与家人道别也没有给家中打电话,甚至无所顾忌地瞒着妻子将6万元的积蓄提光。

6万元钱被王聪分成两份装进了两个旅行袋。本以为可以逃之夭夭,潇洒一段时间的他,根本没有想到,接下来的逃亡之路会是那样充满哀叹。

当王聪坐大巴逃到南宁的时候,球庄马仔郑仕平突然联络上他,提出希望能两个人一起逃跑。脑袋灵光的王聪立即拒绝了这个没有半点好处的逃跑计划。如果自己和郑仕平汇合,只会增加被抓的风险。王聪非常明白逃亡形势的严峻性。但是,唯一让他预料不到的是,自己居然会被抢劫,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一个旅行袋里的3万元钱被劫匪掠夺,王聪只能疯狂地咒骂,在这样的骂声中,他甚至忘了自己也是一个“劫匪”,掠夺国家公款的“劫匪”。

无奈的王聪犹如灰老鼠一般,在南宁匆匆转悠了几日。走投无路之下,他开启了一个手机卡,决定联络后逃窜到广州亲戚家。

与此同时,王聪的行踪被锁定。2004年12月24日,王聪在广州花都区被捕。

经过45个心急火燎的追捕日、30多个千头万绪的查账日(查阅到100多张可疑支票),近千公里的调查取证路,检察官经过缜密的工作,这个挪用巨额公款的大蛀虫终于落网。

在湛江市财政局派出的专业财会人员的配合下,王聪涉嫌挪用公款的金额,随着账目彻查的进行而不断提升。

由于支票单据被装订在银行的档案里,按规定不能携带离开,在金融部门的配合下,检察机关的技术人员直接到金融部门,对王聪经手开具的100多份支票单据进行鉴定,确定其中61张支票存在问题,并初步揭开王聪涉嫌挪用公款的作案手法。并且,王聪开具的大部分问题支票的收款人都是郑仕平。

经查证,王聪自2001年初认识赌球庄及马仔郑仕平后,不久便开始赌球。在赌输球而无法偿还钱款的情况下,从2001年4月13日起,王聪利用职务之便,与郑仕平共同作案,乘市财务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制度上的不严之机,挪用单位公款480多万元人民币。

迟来的悔恨:“赌博让人变成了鬼”

虽然在工作上并没有太突出的表现,但王聪是个聪明人。同事都说他的思维反应很快。对此,办案人员也深有同感。王聪在接受审讯的过程中,语言反应很快,对提问能很快地作出对自己有利的回答,而对不利的问题则一概沉默。为了在审讯环节取得突破,办案人员作出了艰苦的努力。

2005年8月以后,天气酷热,看守所内的审讯室里更是如此。面对艰苦的工作环境,办案人员打破常规,利用早上7点前,晚上7点后,气温相对凉爽的时候进行审讯,不厌其烦地进行思想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令王聪在严肃的法律之下亦感受了独特的人文关怀。最终,王聪后悔的泪水在眼眶中流转,心底发出了沉痛的认罪忏悔——

赌球让人变成了鬼。越赌越输,赌本越来越难筹,我便瞄准了公款,就这样,我越陷越深,最后亏空了480多万元公款,也将自己十几年的奋斗付之东流。

入狱后,我真后悔,我犯下的罪行不仅导致单位损失巨大,还给原本幸福的家庭蒙上了阴影。妻子以泪洗面,孩子像断线的风筝……我女儿刚刚考上了名牌大学,给我来信说,她压力很大,每天一想到我就吃不下饭。我给她的心灵造成的创伤很大,我的几个侄子侄女相继考上大学,都是我亲手将他们送到校园里的。2004年,我送大侄子到深圳读大学回来后,对我女儿说,明年你上大学时,我也亲自送你到校园。然而,由于我的堕落,再也不能履行亲自送她上学的诺言了。我的父亲是一位正直的退休干部,共产党员,平生最恨的就是像我这样的人。现在,年老多病的他经常为我这个不肖子气得卧床不起……“拿国家财政公款去赌球,在全国我是第一人,一想到给家里带来的伤害,给女儿蒙羞,给国家带来的巨大损失,也牵连了领导,我真恨不得马上自杀。但如果我死了,就没有人能指证球庄老板了。在此,我用我活生生的事例劝诫大家,不要参赌了,尤其是国家公务员更要自律,否则,结局也会像我一样。”

第三章 贪心如毒瘤

“浮在上面”,把自己养成了官僚主义

徐霞飞,江西省九江市建设局原副局长,7月31日被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法院经审理查明,徐霞飞于2002年12月至2007年4月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贿赂20万元,为他人在招标过程中顺利中标、施工过程中协调关系及拨付工程款等方面给予关照。

在纪检部门找其谈话期间,徐霞飞深刻剖析了自己走向堕落的思想根源。

这些天来,通过大家耐心细致的规劝和教育,我解开了思想疙瘩,放下了心理包袱。我全面深刻地查找了四年多来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写下了这份检讨书。

当一个个违纪违法事实摆在自己面前时,我既感到惊讶,更感到可耻!我走到今天这一步,真的对不起党多年来对我的培养,对不起市委、市政府对我的信任,对不起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对我的期望。

分析我走上堕落道路的原因,一是受错误思想的支配。我从2002年12月底调任九江市建设局副局长以来,逐渐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学之甚少,还认为自己工作30多年,非但事业停滞不前,而且和财富也没沾上边。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支配下,我放松了自我约束,放纵于现实生活。因此,我一开始收受下属单位负责人在逢年过节所送的红包、礼金、礼品时,在思想上就没有设置防线,甚至感觉当今社会风气就是这样,自己随大流总没错。

二是缺乏正确的世界观改造。自从工作和生活环境改变后,我对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认识逐渐淡薄,可以说没有更多地去思考应如何为党的事业奋斗、为人民群众服务,如何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等问题,而是从县城调到九江市的那一天起,就有了要去掉自己身上乡土气息的想法。从2003年起,我开始接受购物券和红包、礼金为自己包装。

记得我原来在县城工作时,西服是做的,一套仅花100余元,而到九江市建设局任副局长后,买一套西服就花了1800元。讲究完穿着,我开始考虑住房的问题了,可买商品房仅靠自己的工资收入是很难实现的,于是,我就有了找机会收受贿赂的想法。

我走到今天这一步并非偶然。我在九江市建设局工作期间,整天“浮在上面”,忙于各种会议和事务性工作,没有到基层、到群众中去倾听呼声、了解疾苦。在这种状态下,又怎么能做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呢?同时,我在工作期间也没有到艰苦的地方去吃苦和磨炼自己。我任副局长期间,工作就是上班坐办公室,出门有车坐,找下属单位负责人了解了解情况,交代一下工作并提出几点要求即可,就这样把自己养懒了,养娇了,养成了官僚主义。现在想来,我这个农民的后代身上居然也有这种不良习气,真觉得很可耻。

三是廉洁自律意识的丧失。我当时认为收受下属单位负责人送的红包、礼金,一次性金额别太大就犯不了大错误,最多就是对自己的名声有影响;收了大额现金时又心存侥幸,以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万一出了问题,我不认账就没事。另外,我认为收朋友的钱不要紧。这些都是我犯下严重错误的真实心态,既是私心膨胀的具体表现,更是意志力丧失的关键所在。如果当初不抱任何侥幸心理,用坚定的意志力在思想上拒腐倡廉,那么,我今天就不可能造成这种恶果。而这种恶果已无法挽回,更令我极度痛心。

我痛心的是,我已给自己的亲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我不是一个好儿子,父亲已年过八旬,我还要他老人家为我担心;我不是一个好丈夫,妻子身体欠佳,退休在家,我却不能照顾她;我不是一个好父亲,孩子们都尚未成家立业,我没有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

现在我能做的,就是配合组织和司法机关调查,把自己的问题讲清楚,勇敢地面对自己的错误,接受组织和司法机关的处理。在日后的生活中,做到警钟长鸣,时刻在思想上“照镜子、打扫卫生”,踏踏实实走好自己今后的人生路。

行贿人送钱送物,是对权力的一种投资

在被羁押的这些日子里,经过检察官耐心细致的教育帮助和挽救,我认清了自己所犯的错误和罪行。在国有企业重要管理岗位上,我没有做到尽职尽责,全心全意地干好自己的工作,没有加强自己的思想改造,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被银弹击中。

在工作中,我多次收受与我们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客户和下级单位送给我的钱物,然后又在工作中给他们提供方便,为他们谋利。我现在万分痛心,万分后悔。我虔诚地向组织忏悔:我错了。我辜负了党和国家对我多年的培养、教育和期望,对不起哺育了我的人民,对不起鄂钢广大职工对我的信任和希望。

从1993年7月至2005年7月,我先后担任鄂城钢铁厂第二炼钢分厂厂长兼党委书记、鄂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在这12年中,有许多客户和下级单位利用过年过节、我出差等各种机会,给我送钱送物。对这些钱物,大多数我都收下了。他们在送钱送物时,虽然没提什么要求,但是,一旦他们的生意或业务有问题时,就会找我帮忙解决。他们给我送钱送物,是冲着我手中的权力来的,是冲着我的岗位来的,是他们对权力的一种投资。而我对他们所提的要求,只要能解决的,我都帮他们解决了。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第一阶段:1993年至1998年,我在鄂城钢铁厂第二炼钢分厂工作期间,客户送钱给我,是希望继续保持与鄂钢的原材料供应的业务关系,希望第二炼钢分厂不要“开除”他们。几年中,我没有“开除”过哪一家客户,而是随着我们生产的发展,他们的业务量越做越大,这样,我就为他们谋利了。

第二阶段:1998年6月至2001年6月期间,我到鄂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担任副总经理,分管安全和生产工作。这时还有客户继续送钱给我,是感谢我原来在第二炼钢分厂工作时,对他们的业务和生意的照顾,同时,也为了将来我能照顾他们的生意,或从我这里获得一些对他们有益的信息。这样,我还是为他们谋利了。

第三阶段:2001年6月至2005年7月期间,我分管公司钢材销售工作。客户送钱给我,目的是要保持与鄂钢长期的钢材营销业务关系,并且逐步把生意做大。在这期间,所有客户从鄂钢所购买的钢材,都是最后经我主持的经销会议决定批准后再执行的。这样,我为客户办了事,谋了利,又收受了客户送给我的钱和物。

我为什么会走上犯罪道路,犯下如此重大的错误和罪行?经过检察官耐心细致的教育后,我深刻认识到,主要原因是由于我缺乏政治学习、缺乏思想改造所造成的。在工作中,我没有做到听党的话,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没有做到按党和国家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要求去工作;没有遵纪守法。而是思想逐渐蜕化,贪心日益滋生,私欲逐渐膨胀,使自己迷失了前进的方向,从而步入歧途,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经过反思,我决定在以后的人生旅途中老老实实做人,做一个对社会和人民有用的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报答党和国家给予我的恩情。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犯了错误犯了罪的干部,经组织的教育后是可以改造好的,决不再次辜负党和国家对我新的期望。

四川财政厅投资管理处原处长签协议买官

雷应全,四川省财政厅投资管理处原处长,2005年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法院认定,从1997年12月至2003年5月,雷应全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3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08万余元、美元3.5万元和价值人民币5万元的铺面一间。

雷应全现在川东监狱服刑,这是他入狱后写下的悔过书。

以权换钱帮人搞项目捞好处费

从1992年起,我就在四川省财政厅担任处级领导干部职务,1995年任四川省财政厅商贸处副处长,1998年任四川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2000年任四川省财政厅投资管理处处长,一切顺风顺水。也许正是因为仕途一帆风顺,我才有了更多的想法。

我身边的“朋友”越来越多,当然他们想认识我也是各怀心思。朋友们都羡慕我的权位,在同学老乡里面我也是佼佼者,因此在各种各样的聚会上不断地有人吹捧我,让我的虚荣心一下子得到了满足。可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身边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下海,他们不仅坐上了轿车,还用上了各种奢侈品,这让我发现原来钱才是最终能够呼风唤雨的东西。

那个时候,有很多人都开始做起了第二职业,有人也劝我多为自己考虑考虑,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由于我职位特殊,不便自己做项目,但我可以通过帮别人搞到项目从中提成。于是在任职四川省财政厅商贸处副处长期间,我利用职务的便利,帮助四川通联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先后借款430万元。事后,我收到了5万元的“感谢费”。这让我第一次尝到了权力带来的甜头。一切来得都很容易,因此我也没有想太多。

此后,我更加痛快地“帮助”别人,并且得到了我应得的提成。我得到的最大一笔好处费是40万元。那是在1998年,四川省丝绸物资代销公司改制时,将摆在账上的长期应付款100万元做费用开支核销,作为四川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的我,在其中起了关键作用。到了2001年,我担任四川省财政厅投资管理处处长时,给振静皮革公司下达了150万元的预算,并接受了该公司总经理贺正刚送来的感谢费10万元。

我丝毫没考虑过自己这样做的后果,甚至来不及想,这是因为这些年我的消费太大了。我需要钱去维持一些高消费的支出,有时是为了充面子;加之我离婚、再婚,这些都需要钱。就这样除了充分利用职务之便为一些单位和个人谋利外,我还利用逢年过节、儿子过生日、女儿出国留学、休闲玩棋牌等方式,收受礼金红包共计200多万元。“买官”协议40万元工程款换副厅级职位

1998年5月,我的妹夫周某带着一个人来到我家。周某介绍此人在雅安市建委工作,姓王。王某开门见山地对我说:“我与人合伙在丹棱县修建汽车客运中心,因为工程扯皮,停工压款40多万元,你能否帮我解决此问题,比如借几十万帮我渡过难关或请丹棱县有关部门协助解决工程款,我就负责帮你落实副厅职级问题。”我求升心切,心想王某与某省领导关系好,帮我说说话是会起作用的,便同意帮王某解决40万元工程款的问题。王某起草了一个协议,内容是我帮王某解决40万元工程款,王某负责落实我副厅职级的事。这实质就是王某和我签订了一份帮我“买官”的协议。事后,我履行了协议的约定。

但王某一直没有消息,随后又找理由向我借了6万元。见王某借钱迟迟不还,这让我很是着急,不断催促他,但又不好翻脸,毕竟需要他的帮助。直到我被审查时,这份荒唐的买官协议也浮出水面。我当初是被人利用了买官心切和有口难言的弱点,被索要40万元,签了这份肮脏的“钱权交换”协议,成了官位的俘虏。

真诚悔悟希望能够早日与亲人团聚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挥霍无度,凡是能带来钱财收益的事情我都干,完全成了商人。对待家人和自己我出手阔绰,我所消费的地方,让老板都以为我真的是一位潇洒的“财神爷”。因此除了帮人借款捞钱外,我还帮人拉存款收取“感谢费”。2001年,我任四川省财政厅投资管理处处长期间,让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农行成都总府支行开户并存款1000万元,我当然也收取了好处费,是按比例拿的。短短的几年,我家的存款飞涨到百万元,我还得到一家商铺、若干股权。

我早已忘记自己为官的应有作为了,所有的一切只是成了我敛财的工具而已。然而,疯狂终究会走向尽头,当我被审查之后,我就知道,一切都已经晚了。记得刚走上领导岗位时,我会主动地把别人送来的贿赂款项上交给组织,没想到到今天我会想方设法创造条件收取各种好处费。我在犯罪的泥潭里陷得太深,唯有在监狱中重新改造,才能找回迷失在官场中的自己。

现在的我真诚悔悟,希望能够早日与我的亲人团聚。当我疯狂收取好处时,我忽略了对他们的责任,害得他们跟着我一起遭殃。

“别人送钱给我,看中的是我手中的权力”

魏新安,江西省建材集团总公司原总经理(正厅级),6月14日被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法院判决认定,魏新安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共计57万元,伙同他人共同贪污公款43.2万元,个人分得23万元。

这是魏新安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写的悔过书。

从1990年起,我就先后担任了江西省水泥厂厂长、江西省建材局副局长、江西省建材工业总公司总经理、江西省建材集团总公司总经理、江西省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从水泥厂里一个小小的技术员,一步一个脚印,奋斗到现在的正厅级领导干部岗位,我付出了很多努力和汗水,组织上又给予了我很多关心。

可这一切的光荣和辉煌,都伴随着检察机关一份庄严的立案决定书而消逝了。现在的我,只是一个失去人身自由的人!

可是不管怎样,我还是选择了面对现实。这段时间,我回忆了一下自己的问题,清醒地认识到,别人送给我钱,目的无非是两种:一是看中我手中的权力,可以在人事任免上给予照顾;一是看中我公司的钱,可以在资金运作上给予支持。

早在1994年,某银行万年县支行得知该行江西分行信托投资公司在武汉证券交易中心进行投资运作的回购利息较高,就邀请我们江西省水泥厂参与投资。经我同意,水泥厂财务处原处长黄某、副处长陈某(均另案处理),将水泥厂闲散资金通过某银行江西分行信托投资公司投入武汉证券交易中心,开展国库券回购业务并获得了相应的回购利息。

1995年,43.2万元的回购利息转回到厂里的账上,我和黄某、陈某将此款私分,我一人就分得了23万元。

开展回购业务使水泥厂从中创利上百万元,我自以为给企业立下了汗马功劳,产生了个人也可从中获得好处的思想,所以23万元虽然在那时候是一个很大的数目,但我还是将它装入了自己的腰包。

2000年11月,深圳宝德科技公司想和我们万年青公司合作。这家公司的资产并不雄厚,但在我的促动下,我们两家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由万年青公司出资3000万元入股。2002年3月,我去深圳参加宝德公司董事会时,该公司董事长李某一次性送给我10万元,对我促成万年青公司入股一事表示感谢。

2004年初,宝德公司计划上市配股,募集资金,需要万年青公司出具交纳社保金的承诺书。就在万年青公司开董事会讨论此事期间,李某从深圳赶来送给我5万元,请我帮忙,我一口答应下来。

2000年8月,万年青公司委派董事会秘书马某去深圳成立公司,负责一些高科技的投资项目。到了下半年,万年青公司一笔3000万元的投资即将到期,需要安排2001年度的投资计划。马某为了争取这笔资金继续留在深圳投资公司运作,他到我办公室送给我10万元。在我的提议下,公司同意由马某继续管理这笔资金,后来马某将这笔钱陆续挪用到证券市场用于个人炒股。

1998年,江西省建材工业总公司下属的省水晶厂进行技术改造,需要从上饶购进一批高压釜,厂长王某的儿子暗中与卖方刘某合伙。就在水晶厂还欠100多万元高压釜货款未付时,厂里职工已是议论纷纷,有人向总公司监察室反映,因王某儿子的参与,导致厂里购进的这批高压釜价格过高。监察室派人去水晶厂调取相关财务凭证,为了避免查出问题影响货款的支付,卖方刘某准备了5万元,要王某送给我。王某是我一手提拔上来的干部,他要我帮他说话,我自然没有拒绝。后来监察室的同志向我请示时,因我不同意他们就没再去查。

在人事方面,我也有收了钱不按程序、规章制度办事的情况。2003年,江西省建材集团总公司下属的万年青实业公司经理一职已到聘任期,经理黄某担心自己重新竞聘难以保住位子。一天晚上,他到我家送给我2万元,希望我对这个职位直接任命。2004年1月,万年青公司经理一职没有拿出来竞聘,而是由我直接任命黄某为经理。

反思自己走过的错误道路,我很惭愧,既对不起党和政府多年的培养,也对不起我的家人。

我是一个重感情的人,所收的大部分钱是下属企业多年的老部下或老熟人送的,我总以为大家是多年的朋友,他们送我钱是正常的上下级之间的人情往来,何况我的确对他们予以了提拔、重用或支持了他们的工作,在一些事情上为他们说了话、帮了忙,所以收钱时就觉得心安理得。现在看来,都是自己向钱看和个人享乐主义的错误思想,让我走上了这条错误道路。

非分欲望+放纵态度=失去理智

赵增军,安徽省宣城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05年6月17日被安徽省池州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法院判决认定,赵增军在担任绩溪县委书记、宣州市委书记、宣城市常务副市长期间,先后收受和索取25个单位及个人的贿赂人民币151万余元、美元5698元。

图为前不久,赵增军在安徽省检察院举办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大会上现身说法。

在合肥市蜀山监狱服刑期间,赵增军对自己过去扭曲的人生进行了系统的反思,其所剖析的欲望与放纵、侥幸与忏悔以及晚年心态值得每个从政者仔细掂量。

非分的欲望与放纵的态度结合在一起,必将失去理智

欲望人人都有,但欲望有合理与非分之分。当非分的欲望与放纵的态度结合在一起时,必将失去理智。我也曾是一个正直、勤奋的人。但随着职务的升迁,特别是担任县级党政“一把手”后,接触面广了,手中权力大了,听到的赞扬声多了,找上门来办事的人也多了。在这样的氛围中,我的内心世界逐步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自觉不自觉地产生了一种“满足和欣慰”。出于这种内心的感觉,对于烟酒、土特产这类小礼品和小额礼金、购物卡等也就很自然地“笑纳”了。应有的警惕失去后,缺口就从这里得以打开。

事物总是由量变到质变的,放纵欲望的过程,就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我爱好摄影,喜欢电脑,就不断地更换相机、电脑,追求最新产品,要满足对这类高科技产品的欲望,仅靠自己的工资收入是无法支撑的,然而,这些欲望又都通过各种途径得到了满足。今天身陷囹圄才对这种“满足和欣慰”的感觉有了透彻的感悟,看清了自己走向深渊的轨迹。这个轨迹就是:欲望——满足——新的欲望——更多的满足——直到成为欲望的奴隶。

由于身居要职,手中有权,身边有人,放纵并满足某些欲望是件非常容易的事。现实生活中,非常容易满足的欲望具有极大的诱惑力,尤其是意志薄弱者更是难以抵御。

有个开发商出于所谓的“感谢”,分两次送给我数十万元现金。收到这些钱,一方面我的欲望得到了满足,另一方面我又感到害怕,因为毕竟是一笔巨款,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守着这笔钱我犯愁了,既不能光明正大地存银行,又不敢在家中存放。曾经想过把钱退回去算了,免得担惊受怕,同时又感到失去这笔钱有些可惜。于是怀着复杂的心情,我将那数十万现金以存放的名义还给了那位开发商。在以后的半年时间里,我们都未提过这件事,我的心里也感到一丝踏实。2003年,当这位开发商承建的项目完工将要离去时,占有的欲望和失落的感觉再次抬头,此时我想的不再是安全,而是人去财空。在欲望的驱使下,我取回了那笔巨款。从我逐步蜕变的过程可以看出,放纵欲望是我走向深渊的一个直接原因。

这种存有侥幸的心理状态,实际上是一种投机和赌博

在强烈占有欲望的支配下,我的头脑昏昏然,变得不明事理,不辨是非,即使已经踏入了犯罪的泥潭,依然自我开脱,心存侥幸。

当时在我的眼中没有党纪国法,看见的只是成克杰、王怀忠那些大案,总觉得与他们动辄上千万的行为相比,我算是“小打小闹”。总觉得送钱给我的那个人很可靠,而且又是两人之间的事,绝不会败露。现在想来,这种自我安慰、自我原谅、存有侥幸的心理状态,实际上是一种投机和赌博心理。

我当过法官,审理过案件,在法院工作多年,对受贿罪的定性、构成要件、量刑标准其实是很清楚的。如果我能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抑制膨胀的欲望,收敛自己的行为,如果我能丢掉幻想与侥幸,不去取回那笔巨款,将肯定不会发生今天的悲剧。

对这个年龄段可能发生的心理变化应保持高度警惕

随着职务的升迁,年龄的增长,心态也朝消极的方向发生着变化。到了50多岁以后,我对事业、职位的追求越来越少,而对晚年的境遇、生活想得越来越多。这种心态源自一种担心,担心一旦从领导岗位退下来,待遇将不如以前,办事也没那么方便了。我的许多行为与这种担心有着直接关系。

2003年,我面临着从常务副市长的岗位转岗的问题,出于这种担心,我利用种种关系将相机、电脑、打印机全都更换了。也是从这年开始,我打算购买一部二手车,希望转岗或退休以后仍有条件驾车外出搞摄影创作,丰富晚年的生活。我最终取回那笔巨款,说到底还是为了缓解退休后的担心。2004年有关部门在对我进行调查时,我刚好59岁,最终未能摆脱人们常说的“59现象”。我的亲身经历再次说明,对这个年龄段可能发生的心理变化应该保持高度警惕。

服刑两年来,我多次给自己算了四笔账,即政治账、经济账、亲情账和自由账,每次算来都让我心惊肉跳。我几乎找不出合适的语言来说清楚现在心中的后悔,忏悔千遍万遍也无法挽回失去的一切。

“权力是靠自己的能力政绩挣来的”

李斌,四川省南充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2005年4月被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1997年至2003年,李斌利用时任南充市顺庆区区长、区委书记等职务的便利,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44万元、港币12万元、美元5000元,而且对其拥有的120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在悔过书中,李斌从三个方面剖析了自己的犯罪原因:

宗旨意识淡薄【忏悔】前些年,随着自己地位的不断上升,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反而越来越淡薄。在一些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下,我不甘于清贫的生活,开始追求奢华的生活。渐渐地自己身边的老百姓少了,各种大款朋友多了;爱事业、干事业的时间少了,用于吃喝玩乐的时间多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立场动摇了,以权谋私为少数人谋利益,收受违法礼金及贿赂多了,最终自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反思起来,根本原因就是因为我丧失了党性原则,丧失了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笔者旁白】党员领导干部只要宗旨意识淡薄了,便会心中只装着自己,装不下人民群众,装不下国家利益,李斌便是如此。作为国家干部,他有着固定的工资收入,完全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但他经不住物欲的诱惑,贪图享受,“三多三少”现象便是他一步一步走向犯罪的最好证明。

自律意识淡薄【忏悔】我曾经是一个掌握重要权力的领导干部。我的权力是谁给的?我过去口头上多次讲是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给的。但实际上,我认为是靠自己的能力、政绩挣来的。我在顺庆区工作多年,从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在十多年的时间里,一路顺风地成长为顺庆区主要领导(一段时间里还区长、书记一肩挑),并且进了市委常委。这些年,顺庆区的工作一直走在全市各县市区前列,这些是顺庆区在以往的历史上确实没有过的。面对组织的信任,同事们的赞誉,朋友们的尊敬,我逐渐滋生了骄傲自满、不愿听不同意见、“一言堂”等邪气,自律意识淡薄了,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为自己和朋友谋取私利的工具,看成是自己的既得利益。为了谋取自己和朋友的私利,我有时竟视人民群众利益受损而不见,置党纪国法而不顾,终于成为金钱的俘虏,走上了与人民为敌的道路。到今天,我再重温江泽民同志曾讲过的一段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对个人的名利,要看得开一些,否则,很难经受住考验。”感觉讲得是何其好啊!【笔者旁白】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权力是自己挣来的”、“权力是自己的”等错误权力观念无疑成为李斌走上犯罪道路的助推器,也为他大肆收受钱财提供了基础。在糖衣炮弹面前,李斌最终没有站稳脚跟,踏过了法律的红线。

法律意识淡薄【忏悔】2003年8月,四川省纪委找我谈话时,要求我把1997年以来的经济问题向组织讲清楚,我曾当面对他们讲,我只要五分钟就能讲清楚。为什么我讲得那么轻松呢?因为我根本没意识到我有什么问题,我把我的问题看成是朋友、同事间的礼尚往来,是礼金,是正常的经济交往,不是犯罪。这充分暴露了我自己不懂法,是个典型的“法盲”。从我这次的犯罪事实看,我的一些朋友,能动不动送我2万元、5万元乃至10万元,实质上要么是因为我的帮助使他们获得了更大的利益,要么是希望今后能够获得我的支持进而获取利益。如果我不是区委书记、区长,不是手握重权,不能使他们获取利益,我想他们就是富甲天下,就是真心愿意从经济上帮助我,也不会如此大方。这一点其实只要我看一下他们对同事、朋友及其他人的行为,做一对比,也就不言而喻了。【笔者旁白】有了错误的思想认识,又不能正确对待人民赋予的权力,也难怪李斌会产生“收礼金不算受贿”的错误思想。收受贿赂多了,他把不正常看成正常,把违法看成了合法,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在悔过书的最后,李斌写了一段发人深思的话,但愿他的醒悟能让那些脚踏红线的领导干部临阵缩脚。【忏悔】作为一个受党培养多年并委以重任的领导干部,我对自己走到今天这一步充满了深深的悔恨和痛心。我多次问自己,这是真的吗?为什么会是这样?我由不愿相信到不得不相信,由不愿正视到无情地面对,最终我不得不痛苦地承认这是一种必然。以我近年来的所作所为,如不走到这一步才真是偶然,才真的是不可思议。我的行为也应了那句古话:“贪欲不除,如飞蛾扑火粉身乃止!”

从憎恨贪官到自己变成大贪官

我于1968年参加工作,1971年入党,1979年调入山东省经贸委。在这里,我工作了长达28年的时间,由一名一般工作人员,一步步成为一名副厅级领导干部。工作中,我也曾任劳任怨,勤奋工作,曾被省政府记二等功,但却在职业道路的最后一程滑进了犯罪的深渊。从一个领导干部变成罪犯,我辜负了党的培养教育和组织的信任期待,对不起养育我的人民和我的父母。

我走上犯罪道路始于2002年下半年。一天下午,济南某经贸公司职员陈某让他的同学王某找我签字争取进口汽车配额,开始我没答应,因为我不分管这项工作,与陈某也不认识。但王某在省经贸委综合处工作过,当时我任处长,对他的印象不错。也正是这个原因,陈某就让王某三番五次地找我。一次,他和王某一起来到我办公室,一再地说:“我们公司是符合条件的,你就随便签个字,具体工作我们自己去做。”后来,碍于王某的情面,我就在该公司给省经贸委机电产品出口办公室的报告上签了字,大意是请他们阅处。当时我心想,这也不一定管用。

两三个月后,陈某请我吃饭。饭后他送我回家,到了家门口时塞给我一个纸袋子。我回家打开一看,里面装着10万元现金。当时我很害怕,也很紧张,没敢告诉家人。第二天,我把钱放到了办公室,就像藏了一颗炸弹似的,内心充满了恐惧和不安。那时候,我正在给孩子办理去澳大利亚留学的手续,正需用钱。所以,那一阵子心里很复杂,这10万元钱到底是收还是不收。虽然当时也想过退给他,但最后却是私欲压过了正义,侥幸压过了理智。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这次受贿,成了我走上犯罪道路的第一步。

此后,我接受贿赂次数最多、最严重的是在2005年。这一年,在山东省新设立的38个典当行中,有十几个典当行的申报人给我送了钱财。现在回想起来,收受这些典当行的钱,也有个从一开始觉得不该收、不敢收,到逐步放开手脚,陷得越来越深的过程。同时,当初还有过一些现在看来是荒唐、毫无法制观念的错误想法。比如,我觉得山东省2005年新增典当行不仅数量多,而且所有申报的都推荐了上去,也都顺利批下来了,没浪费一个指标。自己在贯彻新的《典当管理办法》和审查把关中确实下了功夫,也亲自动手给一些典当行修改材料,进行具体指导,因此他们给我送礼是要真心感谢我。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我蜕变到今天的地步?经过这几个月的反思,我认为原因完全在自身,走向犯罪的思想根源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不能正确对待自己,不能正确对待地位;面对一些不良社会风气,不能正确对待,思想不端正;在思想深处,仍然存在小农经济意识和小资产阶级狭隘意识的劣根性。我在30岁之前比较穷困,50岁之前生活得也不算宽裕,一遇到用钱多一点的事就犯难,有些年还一直欠债,因而把金钱看得很重。

记得在我刚参加工作时,一生务农的老父亲一再要求我清廉从政、公正处事,我在前半生也是一直严格要求自己。我特别憎恨贪官,认为他们败坏了社会风气,破坏了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但是我最终却没有抵挡住权力、金钱的诱惑,渐渐背离了原先的做人为官原则,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大贪官。回首风雨一生,怎么也想不到为我的政治生涯画上句号的竟是我最引以为耻的“贪”字!

事到如今,痛定思痛,我处在极度的痛苦和懊悔之中,愿用追悔终生的惨痛教训,警示党员干部们慎用权力,廉洁自律。孔繁礼,山东省经贸委原副主任,3月28日被泰安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10月至2006年春节前,孔繁礼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进口汽车配额分配、典当行设立、企业改制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6.8万余元。

三个底线千万不能逾越

徐波,安徽省颍上县原县委书记,案发前任该省阜阳市政协秘书长。2005年12月8日,徐波因受贿罪被滁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一审判决认定,徐波的受贿总额达到了136万余元,其中近105万元是通过干部任用、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而收受的,受贿次数则达到了115次。

今年4月24日,在安徽省检察院组织的一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大会上,徐波进行了现身说法。

蜕变:面对重大问题,我作出了错误的抉择

1998年到2002年,我在颍上县任职的近五年间,是我人生和事业的巅峰,也是我的思想和行为发生畸变的阶段。世纪之交的颍上,社会进入转型期,处处呈现出浮躁、亢奋的状态。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利益诉求、行为方式都在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变化,这些变化又突出反映到社会风气上。上任伊始,我就遇到了这个问题。从愈演愈烈的逢年过节请客送礼,到公开为争取地方部门利益而“跑部钱进”。

我作为主要领导,置身于如此纷繁复杂的乱象之中,甚感迷惘彷徨。我暗自思忖,风气所及结果肯定是负面的,但环视上下,趋之若鹜,似成潮流,所以即错误地认为,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避免又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难以克服。我也诘问过自己,难道“举世混浊唯我独清,众人皆醉唯我独醒”?记得我到颍上县工作不久,有一次我回老家探望父母,谈及世风日下,老父亲不无忧心地讲道:“如此下去,绝不是办法。”意欲提醒我这个被他寄予厚望的儿子。我却无奈地说:“回天无力,只能顺其自然。”听了我的回答,父亲沉默许久……

面对有关自己安身立命的重大问题,我作出了错误的判断和抉择,我的受贿行为大都是在过年过节期间以拜望或酬谢的借口下发生的。尽管逢年过节,我家关门闭户,家属孩子东躲西藏,由于我没有为自己把好思想道德防线的关口,在无孔不入的“糖衣炮弹”进攻下,终于被贪欲的陷阱吞噬。

恶果:算算几笔账,笔笔皆穿心

案发后,很多老前辈扼腕痛惜,亲朋好友一片震惊,我被重判的结果像一颗重磅炸弹摧毁了我前半生为之奋斗所取得的一切。如今,我成为安徽贪腐群丑图上又一名反面教材,被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为争取宽大处理,我彻底坦白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家人倾家荡产为我筹退了136万元的全部赃款,现在仅剩90平方米的住房以避风雨。假若我不犯罪的话,我还可以工作10年,退休后再活10年,这20年工资、退休金加在一起可达60万元。一反一正,经济上损失惨重。

更为悲惨的是对亲人精神上的打击。我出事的消息对患病的老母亲一直封锁了近一年,唯恐她老人家接受不了。岳母在每次探监或接听亲情电话时,一句话没说完就已泣不成声。为我和孩子及家庭付出最多、受到伤害最重的是妻子,她忍受着常人难以忍受的精神痛苦和巨大的社会压力。所以,面对此情此景,我羞愧无比,如万箭穿心,真正懂得了“失去的东西最珍贵”。

悔悟:三个底线千万不能逾越

多少个不眠之夜,多少次辗转反侧,我一次次叩问自己,我也要真实地告诉所有关心我的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每一个党员干部只有坚定信念,坚守底线,才不至于翻船落水。我无颜奢谈高尚的理想信仰,只觉得这两点才是指引人生的航标,免蹈覆辙的关键。

为人之本,要坚定信念,坚守法律底线;为政之要,要坚定理想,坚守纪律底线;为官之道,要坚定宗旨意识,坚守思想道德底线。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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