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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0 16: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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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维罗妮卡·亨利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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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莺书店

夜莺书店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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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夜莺书店作者:维罗妮卡·亨利排版:KK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有限公司出版时间:2017-06-01ISBN:9787559600028本书由北京磨铁数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6)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

序曲

1983年2月

若是一年前有人告诉他,今天的他会站在这里—一处空店前面,推着宝宝的婴儿车,慎重地考虑买下店面,他是绝对不会相信的。

能买下这辆婴儿车,也是他的运气。他一向留意牛津富人区的旧物甩卖,因为这份好奇,他必须去看看。卖给他车的,是一对夫妇,将要带着两个孩子搬去巴黎。婴儿车几乎是全新的,非常高级,女王可能会用的那种—或者应该说,女王的保姆会推这种车。女主人说只要五英镑。朱利叶斯很肯定,它不止这个价,她只是太善良了。不过,最近的事教会了他,要接受别人的善意。要在别人改主意之前,欣然接受。于是他买下了婴儿车,用米尔顿宝宝消毒片认真地擦了一遍,即使车本来就很干净,然后他又买了全新的床垫和毯子,就这样,他的宝贝有了个完美的巢—直到她学会走路。

小孩子多大能学会走路呢?问黛布拉是没用的—他母亲不食人间烟火,只待在她那广藿香浸润的韦斯特伯恩格罗夫地下室公寓里,他的童年在她记忆里也是模模糊糊的。黛布拉说,朱利叶斯两岁时已经会读书了,他并不怎么相信这传奇之说。不过,在他记忆里,自己确实一直会读书。读书对他来说,就像呼吸。说到育儿,他就不能指望母亲给他什么建议了。他总觉得,他能好端端地长大,也是个奇迹。她经常把他一个人留在小床上,自己在傍晚时去街角的红酒吧。“能出什么事呢?”她这样问他,“我才离开你一个小时。”也许正因如此,他对女儿的保护欲才如此之强。即使是视线离开她一秒钟,他都不愿意。

他又打量了打量四周光秃秃的墙。潮湿的气味弥漫在空气中,而潮湿是致命的问题。通往夹层的楼梯已经腐朽了,他还被告知,那段楼梯不能走。阳光透过大门旁的两扇落地窗洒进商店,照亮了金色的橡木地板和天花板上华美的纹饰。空气中的尘埃让它有如来自天外:一家鬼店,等待,等待什么事情的发生,等待一次转变,一次翻修,一次新生。“店面原来是开药铺的。”经纪人说,“后来又开了古董店。说是古董—可是我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垃圾。”

他确实应该征求一些专业意见。做一次建筑结构检测、问一问做防潮层的估价—可朱利叶斯感觉轻飘飘的,他的心在怦怦直跳。就是这里了。他找到了合适的地方。他和宝宝住在楼上的两层再合适不过了,就在商店的楼上。

他们的书店。

他在三周前开始搜寻,因为他意识到,他跟女儿要过上正常的生活,就必须开始采取积极行动了。他考虑了自己的经验、潜力、资产,还有作为单亲父亲的特殊情况,最后决定他只有一个选择。

他去了图书馆,拿了一份广告黄页放在桌上,旁边是详细的国家地图。他以牛津为中心,画了一个半径为十五英里的圈,思考圣诞镇、达克灵顿、古溪这些地方适不适合生活。接着,他梳理了周边有记录的书店,在书店所在的镇画了个十字。

他列出剩余没有书店的镇,一共有六个。接下来,他每隔几天去考察一个镇,转好几趟公交才能到。前三个镇都黯然而没有灵气,他差点失望到放弃找寻,但匹斯布鲁克这个名字让他觉得很舒心,于是他决定,在放弃这个追求前,最后再试一个地方。

匹斯布鲁克在科兹沃尔德山区的中央,坐落在他画的圈外缘:他所能接受的地方里最远的。他下了公交就去找商业街。商业街街道宽阔,树木成荫,错落的金色建筑布满街道两旁。有几家古董店,一家老式肉铺—窗口挂着兔子、野鸡、腊肠,还有一家大型驿站,几家餐厅,一家奶酪店。妇女协会在市政厅前开甩卖会:她们摆开折叠桌,桌上放的大蛋糕涂着足足的果酱,新鲜的蔬菜还粘着泥土,草本盆景盛开着紫色的、黄色的花朵。

匹斯布鲁克充满活力,人们以一种安静却有目的性的方式奔忙着,就像夏日午后的蜜蜂。大家会在街上停下来互相交谈。餐厅里气氛愉悦,生意红火。收银柜似乎在叮当作响:人们热情地购物,似乎很享受消费。一家雅致的饭店门外种着一棵月桂树,漂亮的菜单摆在玻璃柜里,用以介绍法国新式菜系。甚至还有一家小剧院在演王尔德的《认真的重要性》。不知怎的,朱利叶斯觉得这是个好兆头。他很爱奥斯卡·王尔德,还写了一篇关于王尔德的专题论文—《论奥斯卡·王尔德对威廉·巴特勒·叶芝的影响》。

他把这部剧当作对他的暗示,继续探索这里的街道,以防调查不够彻底。他心里害怕,下一个转角他就会看到不想看到的东西。他一来到匹斯布鲁克,就想把这里变成他的家—他们的家。不过,这样美好的地方怎么会没有书店,倒是个谜。

毕竟,没有书店的镇子就是少了颗心脏。

对匹斯布鲁克的所有人来说,多一家书店都是好事。朱利叶斯看着街上的每一个人,想着他们都是潜在的消费者。他可以想象到,他们拥进书店,请他推荐书,可以想象他将顾客的书装进袋子里,了解他们的好恶,为一位顾客留下一本书,因为他知道这位顾客肯定会喜欢它。他会看着他们在书店里逛,目睹他们发现一位新作家、一个新世界时的喜悦。“房主可能接受不高的价格吗?”他向房屋中介问道。中介耸了耸肩。“可以问问看啊。”“这房子得好好翻修。”“这点会纳入价格考虑的。”

朱利叶斯说出他给的价格:“这是我的最高价位了,也是唯一的,再高我就付不起了。”

四周后,朱利叶斯去签合同,他不禁觉得惊讶。他从没想过,自己会独自一人(好吧,他还有母亲,但她帮忙的能力跟巧克力茶壶差不多)带着一个婴儿,开书店。宝宝伸出海星般肉肉的手,他让她攥住自己的手指,心里想:真是美好的生活。命运确实很奇妙。

若是两年前的那天,他没有在那一刻抬头;若是他没有转身,而是继续整理旅游书籍,让同事去帮那个一头克里斯蒂娜·罗塞蒂般红发的女孩……

六个月后,他经历了几周的尘土、污垢、木匠活儿、打扫、粉刷,付了几张让他心疼的账单,好几次恐慌发作,接了无数次货物,终于把商店的招牌重新挂了起来,深蓝和粉色的牌子上写着“夜莺书店”。招牌上的空间不够写“为独具慧眼之人提供读物的书商”,可他的角色正是这样,一个书商。

世界上最棒的书商。

第一章

三十二年后……

等一个人死的时候,你该做点什么?

坐在任何人都不会觉得舒服的塑料椅子上,等待他咽下最后一口气,因为已经没有任何希望了。

做什么事似乎都不合适。走廊尽头有间看电视的屋子,但去看电视似乎太残忍冷漠了,而且艾米莉亚也并不爱看电视。

她不会针织,也不会绣花,也不爱玩数独。

她不想听音乐,怕打扰到他。即使是最好的耳机,也会漏出一些声音。在火车上都令人厌烦,恐怕对将死之人来说更是如此吧。她不想用手机上网,那可是二十一世纪最不礼貌的事。

而地球上所有的书都无法让她静下心来读。

于是,她坐在他的床边,打盹。她时不时惊醒,被一股恐惧席卷,怕她错过了那一刻。然后她会拉着他的手,但只持续几分钟。他的手干、凉,在她的手中一动不动。最终,它会变得沉重,她不禁忧伤起来,就会再次让它落在床单上。

然后她会再次睡着。

偶尔,护士会给她拿杯热可可,不过这名字实在是叫夸张了。杯子里的东西不热,而是温的,而艾米莉亚很确定,它的制作过程没有伤害到一颗可可豆。它只是浅裸色、微微发甜的水。

乡村医院夜里灯光很暗,染着一层病态的昏黄。暖气温度太高,小小的房间让人喘不过气。她看了眼单薄的被单,印着橙色和黄色花的图案,盖在下面的,是她的父亲,一动不动,那么瘦小。她看得到他头皮上卷曲的几缕头发,已然没了颜色。他的头发一直是他身上的特色之一。他考虑给人推荐什么书时,或是站在一个展台前,思考该往上面摆什么书时,或是跟客户打电话时,总是用手指梳着头发。他的头发是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就像他总要戴着的那条淡蓝色羊绒围巾,在脖子上绕两圈,即使围巾已经被蛾子占领过了。艾米莉亚一发现蛾子的苗头,就赶快消灭它们。她怀疑家里的蛾子是她去年冬天从慈善商店买的那件棕色厚天鹅绒外套带来的,她买的东西损坏了父亲心爱的物件,这让她觉得很愧疚。

他那时候就开始抱怨不适了。好吧,并不是抱怨,因为他并不是哀怨的人。艾米莉亚表示担心,而他以一贯的斯多葛主义回应,她便没再多想,登上了去香港的飞机。直到上周,一个电话把她叫了回来。“我觉得,你得回家来。”护士在电话里这么说,“你父亲知道我打电话给你,肯定会大发雷霆。他不想惊动你,但是……”

这一个“但是”就道出了一切。艾米莉亚搭上了第一班回家的飞机。她到的时候,朱利叶斯假装生气,但那只是表面的,他握着她的手,握得好紧好紧,她全明白了。“他不想接受现实。”护士说,“他确实是个斗士。我很抱歉。我们在尽力让他舒适一些。”

艾米莉亚点点头,终于懂了。尽力让他舒适,不是让他活下去。舒适。

他现在似乎没什么疼痛,没什么不适了。昨天他还吃了些柠檬果冻,一勺一勺的绿色果冻颤抖着送到他嘴边,他都急切地吃了下去。艾米莉亚想,一定是因为果冻滋润了他干裂的嘴唇和同样干燥的舌头。他伸着脖子,张开嘴去够勺子,她觉得自己像是在喂一只小鸟。之后,他躺下来,累得够呛。那是很多天来他第一次吃东西。支撑他生命的,只有一系列复杂的止痛药和镇静剂。这些药不是什么好兆头,她有时候怀疑它们是否有效。父亲时不时表现出不安,她不知道是因为疼痛,还是因为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但这时她知道药不管事。即使很快做出调整,也从来都不会快速起效。这又会让她不安。这是一个永远不会结束的死循环。

可这个循环是有尽头的。路口已经过了。祈祷康复是没用的。即使是最乐观、最相信奇迹的人,现在也该知道没用了。所以,现在能做的,只有祈祷他痛快、舒适地离去。

护士掀起被单,看看他的脚,用轻柔的手指摸了摸。护士看艾米莉亚的眼神告诉她,不需要等太久了。他的皮肤是苍白的灰色,就像大理石雕像的颜色。

护士放下被单,揉了揉艾米莉亚的肩。然后她就走了,她也没什么好说的。能做的一切他们都做了。至少没人能看出他疼。环境沉稳、安静,将死之人还是让人敬畏的。但是谁又能猜出,快要离世的人想要什么呢?也许他想听他最爱的埃尔加的作品,也许他想循环听BBC的海域天气预报?也许他想听护士们八卦、斗嘴,谈她们昨晚去了哪里,下午茶又要做什么吃?也许思考自己即将到来的死亡以外的事,听些完全没用的小事,才会很舒心?

艾米莉亚坐着,思考她怎样才能让他在离世之时感受到爱。如果她能把自己的心掏出来给他,她会的。这个伟大的男人给了她生命,也是她生命的全部,现在却要丢下她一个人。

她对他低语,讲回忆,讲往事。她给他讲故事,背他最爱的诗。

跟他说书店。“我会替你照看它的,”她说,“我保证书店绝不会关一天门,只要我活着就不会关。我也绝不会卖给伊安·曼迪普,不管他给多少钱。书店才是最重要的,全世界的钻石都比不上它。书比珠宝要珍贵得多。”

她真是这么想的。一颗钻石能给你带来什么?短暂一瞬的耀眼。钻石的闪耀只有一秒,而书的闪耀是永恒的。

她怀疑伊安·曼迪普这辈子都没读过一本书。

想到那人在她父亲脆弱的时候给他施加了多大的压力,这让她很生气。朱利叶斯试图掩饰,但她知道他为这事而不安,担心书店,担心他的雇员,担心他的顾客。书店店员们告诉过她,他为这事有多焦心,她再次骂自己当初不在他身边。现在,她下定决心要安抚好他,让他离去时了解,夜莺书店会被照看好的。

她换了个舒服些的坐姿,俯身向前,在床角趴下,头枕在手臂上。她没想到自己这么累。

凌晨两点四十九分的时候,护士来碰了碰她的肩。这一碰,她就明白了。艾米莉亚不确定自己当时是睡着的,还是醒着的。到现在,她都不确定自己是睡着的,还是醒着的,她感觉自己像是在别处,好像一切都浸在蜜里,慢吞吞的。

一切形式上的事都办完,给殡仪师打过电话以后,她走进清晨,空气像太平间一样凉飕飕的,连日光也是晦暗的。似乎整个世界的色彩都被洗去了,直到她看到医院出口旁的红绿灯从红色变成黄色,再变成绿色。声音都像是蒙在什么东西里面,她感觉像是游完泳,耳朵里进了水。

这个世界没了朱利叶斯,会变得不同吗?她还不知道。她吸了一口气,他已经不再呼吸这空气了。她想到他宽广的肩膀,她小时候骑在他肩上,脚后跟踢着他的胸膛,让他快点跑,她的手指埋在他那落在领口的浓密头发里,他三十岁头发就开始花白了。她拿着他每天都戴的普通银表,腕带是鳄鱼皮的。最后的日子里,她把手表取了下来,怕伤到他薄如纸的皮肤,把它放在床头的桌子上,怕他需要看时间,因为这块表比护士站的挂钟走得好。这块表的时间藏着许多诺言,但这块表有魔力的时间也无法帮他避免逃不过的命运。

她上了车。副驾驶座位上有一袋黄油薄荷糖,是她带来给他的。她剥开一颗,丢进了嘴里。昨天早饭之后,这还是她第一次吃东西。她狠狠地吮着糖,直到糖剐到了她的上颚,轻微的不适让她享受片刻的遗忘。

驶进匹斯布鲁克商业街时,一包糖已经被她吃掉了一半,她的牙都粘得黏黏的。小镇被珍珠灰色的黎明包裹。这样的匹斯布鲁克看起来黯然阴郁,金色的砖瓦需要有阳光照射才能亮起来。在微光中,这座小镇就像蔫了的壁花,不过,过几个小时,它就能光彩照人,惊艳四座,让所有人为之倾倒了。它是典型的英式小镇,古色古香,橡木的门廊、门窗有中梃,还有格子窗;铺着鹅卵石的人行道;红色的信箱;一排排修剪整齐的柠檬树。这里没有平顶的难看建筑,没有一处碍眼的景观,只有魅力。

这栋三层高的对称建筑有着一扇深蓝色的门和两扇落地窗,坐落在横跨匹斯布鲁克商业街的石桥边,小镇正是根据这条街命名的。艾米莉亚站在门外,抬头看这栋楼,这是她一辈子唯一的家,沉睡的镇子里,清晨的微风是唯一的动静。不论她身处世界的哪个角落,不论她在做什么,书店楼上,她的房间总在那里等着,她的大部分东西都还在那儿放着,积攒了三十二年的所有零零碎碎。

她悄悄从侧门进去,站在铺着瓷砖的地上愣了一会儿。她面前的门通向楼上的公寓。她还记得,小时候父亲牵着她的手教她下楼。花了几个小时的时间才走下来,但她很倔强,而他很有耐心。她还记得,上学的时候,自己总是跑着下楼,一步跨两个台阶,背着书包,手里还拿着一个苹果,总是快要迟到。多年后,她从派对上回来,光着脚溜上楼去。朱利叶斯并不严厉,也不爱吼她。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女孩,稍微喝多了些苹果酒,在凌晨两点回家,都会选择溜进门的。

她的左边,是书店收银台后的那扇门。她把门推开,进了书店。清晨的阳光从窗子里透进来,犹豫娇羞。屋里的空气流动起来,艾米莉亚有些微微发抖。她似乎有所期待:每一次踏进夜莺书店,她都有这种时空交错的感觉。不论她想去哪里,想什么时候去,都可以实现。只不过,这一次她做不到了。她可以放弃一切回到过去,回到一切安好的时候。

她感到,店里的书在询问,是否有什么消息。他不在了,她想告诉它们,可她没有,因为她不确定自己能说出话,还因为那样做会很傻。书可以给你讲故事,告诉你你需要知道的一切,但没人会跟书讲话。

站在书店中央,她渐渐感到一份安逸在心中落下,那是一种抚慰她灵魂的冷静。朱利叶斯仍然在这里,在书页中、在竖立的书脊中。他说他了解店里的每一本书。他可能并没把每一本都通读,但他明白每本书为何在这里,作者写书的初衷是什么,因此,他知道谁可能会喜欢它,从最简单的儿童纸板书,到最厚重、最难以读懂的大部头,他都知道。

地上铺着深红色的地毯,如今已经老旧暗淡了。一排排木制书架沿墙排列,直抵天花板。—店里有一架梯子,专门用来取书架顶层不常见的书。虚构类书籍在店门口,参考书在最里面,中间的桌上展示着烹饪书、艺术书、旅游书。楼上的夹层里,收藏有初版书和稀有的二手书,锁在玻璃展示箱里。朱利叶斯在木制收银台后面统治着这个书的王国。他身后堆码着人们订购的书,用棕色的纸包好,拿绳子捆着。收银台处还有个雕饰华美的老式钱柜,打开时会叮叮响,这是他在旧货店里淘到的,他早就不用它了,但还是留着,做装饰。偶尔,他会往里面放些糖小鼠,店里有孩子表现特别好时,奖励给他们。

收银台上总是放着半杯咖啡,他喝到一半,一跟人谈起话,就忘记了咖啡,把它放凉了。人们经常进店里来找朱利叶斯聊天。他能提供很多建议、知识、智慧,更重要的是—善良。

书店就这样成了匹斯布鲁克以及周围地区的人经常拜访的“圣地”,不论是哪个社会阶层的人。镇子里的人都为这家书店自豪。它是一个舒适而熟悉的地方。人们也很尊敬店主,甚至可以说很爱他。三十多年来,他一直为他们提供精神和心灵食粮,最近几年还有了几个助理的帮助。温暖、快活的梅尔,把书店打理得井井有条;瘦高的戴夫是不折不扣的哥特风,他对书的了解几乎跟朱利叶斯一样多,但不怎么说话—不过,他一说起来,就没人拦得住了。

父亲仍然在这里,艾米莉亚想道,他活在这数不清的书页中。这里的文字,只能以百万千万来计数。这些文字,还有多年来它们带给人们的收获:逃避、娱乐、教育……他转变了许多人的思想,改变了他们的人生。她得接过他的火炬,以这种方式让他活下去,她对自己发誓。

朱利叶斯·南丁格尔会永远活下去。

艾米莉亚离开书店,上楼进了公寓。她好累,都没有力气泡杯茶。她得躺下来,梳理思绪。她还没有什么感觉,没有震惊,也没有伤痛,只感到一种麻木的沉重在拖着她。最坏的事发生了,全世界最糟糕的事,可是地球似乎还在运转。渐渐亮起的天空向她传达了这一信息。她还听到鸟鸣声,它们欢快地宣告又一个黎明的到来,她却皱了皱眉。太阳该不会再次升起了吧?世界会永远暗淡下去吧?

所有房间似乎都没了一丝温度。厨房里的古董松木桌、老旧的组合橱柜,冰冷、朴素。客厅的窗帘半拉着,似乎在生闷气。艾米莉亚不敢看沙发,怕上面还残留着朱利叶斯的痕迹:她数不清有多少次,他们两人蜷卧在沙发上,喝茶,喝热可可,喝葡萄酒,翻看着正在读的书,留声机播放着勃拉姆斯、比莉·荷莉戴,或是琼妮·米切尔。朱利叶斯从没彻底接受现代科技:他爱黑胶唱片,仍然珍爱他的根德罗摩天籁1球形音箱。不过,它们已经沉寂了有一阵了。

艾米莉亚又上了一层,走进她的卧室,掀开被子,爬上了她的高铜床,这张床自记事起就是她的。她从一堆抱枕中拉出一个来,紧紧抱着,是为了暖和些,也是寻求安慰。她蜷起来,把腿抱在胸前,等着眼泪落下。可是她没等来。等啊等,眼睛还是干的。她想,她一定是个怪物,连哭都哭不出。

不知过了多久,她听到有人在轻叩公寓门,醒了过来。她是被惊醒的,还纳闷自己为什么穿戴整齐地躺在床上。想明白时,就像胸口被重击了一拳,她好想回到刚醒来时迷糊的那一瞬间。但是她还有要见的人,要干的事,要做的决定。还是要去开门。她穿着袜子就跑下楼,赶忙打开门。“亲爱的。”

朱恩。可靠、可敬的朱恩,她自三年前退休后搬到匹斯布鲁克,一直算得上是夜莺书店最好的顾客。朱利叶斯病危住进乡村医院时,她接手了书店。朱恩经营自己的公司四十多年,很乐意跟梅尔和戴夫一起代管书店。她体态轻盈,一头浓密的深色头发,手臂上戴着好多银镯子,她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已经七十岁了,至少要年轻十岁。她有着二十岁的精神头儿、科学家般的头脑、雄狮般的勇气。艾米莉亚一开始还觉得朱恩和朱利叶斯之间可能会萌生爱情—朱恩离过两次婚—但他们之间的友谊一直很坚实,不掺半点男女之情。

艾米莉亚意识到,她应该当时就给朱恩打电话的。但她没那个劲儿,说不出口,更没那个心情。她现在仍然做不到。她只是站在那里,朱恩给她一个拥抱,她的怀抱像她身上的羊绒套头衫一样温暖而柔软。“可怜的宝贝。”她轻声说着,这时艾米莉亚才哭了出来。“今天没必要开店。”过了一会儿,艾米莉亚的啜泣差不多过去了,终于同意去给自己弄点早餐时,朱恩说。可是艾米莉亚坚持要开门。“周四来的人很多的。这可是赶集日。”她说。

最终,开门还是件好事。平时说个不停的梅尔震惊得不言不语;而话不多的戴夫,一口气说了五分钟,讲朱利叶斯如何教会了他一切。梅尔打开收音机,转到古典乐频道,这样他们就没必要想办法避免尴尬的沉默了。戴夫展示了他的众多秘密才能之一,用书法字体写了一张公告贴在窗上:

我们怀着沉痛的心情宣布

朱利叶斯·南丁格尔在与疾病的短暂斗争后

平静离世

他是一位深受爱戴的父亲、朋友、书商

他们稍晚一些开门,但还是营业了。一天里,不断有顾客进店来,表达他们的敬意,跟艾米莉亚说节哀。有人带来了卡片;有人送了砂锅菜和一整罐自制松饼;还有人在柜台上留了一瓶夏瑟尼-蒙哈榭,她父亲最爱的葡萄酒。

艾米莉亚不需要别人说,也明白她父亲生前是个伟大的人,但是一天下来,她发现他认识的所有人都是这样想的。梅尔在里间办公室里泡了无数杯茶,用餐盘端到店里来。

关门时间过了许久,他们才终于把“营业中”的牌子翻成了“休息”,这时朱恩对她说:“来我这儿吃晚餐。”“我不是很饿。”艾米莉亚说,她完全对食物提不起兴趣。

朱恩却不答应。她把艾米莉亚拉起来,带回了自己位于匹斯布鲁克镇郊的宽敞平房。朱恩是那种随时备好牧羊人馅饼,可以马上放进炉子里的人。艾米莉亚得承认,她吃了两份之后,确实有劲儿多了,这下她才有精神商量她不想面对的事情。“我没法面对盛大的葬礼。”她沉默了一会儿,才说出口。“那就不搞大的,”朱恩边说边挖出香草冰激凌,放在布丁上,“办个私密的小葬礼,过几周再办一个追念仪式。那样会好很多。你也有时间好好组织。”

一滴泪落进了艾米莉亚的冰激凌里。她擦掉了下一滴眼泪。“没有他,咱们该怎么办?”

朱恩递给她一罐咸焦糖糖浆。“我不知道,”她说,“有些人的离去比一般人更让人难以承受,你父亲就是如此。”

朱恩留她过夜,但艾米莉亚想回家,在自己的床上伤心总是要好过一些。

她打开客厅的灯。客厅里的墙是深红色的,挂着织锦的长帘,这里的书似乎比书店里还多。两面墙都被书架完全遮住,每件家具上都摆着高高的书堆:窗台上、壁炉台上、钢琴上。钢琴旁是朱利叶斯心爱的大提琴,静静地坐在琴架上。她摸了摸光滑的琴木,意识到上面满是灰尘。她明天会拉的。她拉得不如父亲好,但她不想让琴这样安静下去,她知道,他肯定也不想。

艾米莉亚走到她的专属书柜前—虽然很久以前就满得摆不下任何一本新书了。她抚摩着每本书的书脊,想找一本安慰心灵的读物,那种能将她带回童年的书。萝拉·英格斯·怀德不行—现在读到写高大、善良的爸爸的文字,她是受不了的。弗朗西丝·霍奇森·伯内特也不行—她书里的女主角都是孤儿,艾米莉亚意识到,她现在也是孤儿了。她拿出她的最爱,红色的布面书套,烫金题目印在书脊上,年代久了,书有些变形,书页都黄了,《小妇人》。她坐在壁炉旁的环形靠背椅上,把腿搭在扶手上,脸颊靠着天鹅绒的椅垫。没几分钟,她就飘去了数百年前,数千英里外的波士顿,坐在炉火旁,跟乔·马奇和她的姐妹们以及她们的妈妈一起……

之后的一周结束时,艾米莉亚只觉得被掏空了,疲惫不堪。每个人都那么好,那么照顾她,都给她讲朱利叶斯多么地好,但这对她来说太累了,一种情绪上的劳累。

火葬的时候举行了一个小型葬礼,参加的人只有从伦敦坐火车赶来的朱利叶斯的母亲黛布拉,艾米莉亚上学时最好的朋友安德利亚,还有朱恩。

去参加葬礼前,艾米莉亚在镜前端详自己的模样。她穿着黑色军大衣、闪亮的马靴,深红色的头发搭在肩上。睁大的眼睛下面有些泪痕,浓密的眉毛和睫毛映衬双眼。因为钢琴上摆的照片,她知道,她的发色、肤色随母亲,轻巧的骨骼结构和厚嘴唇随父亲。她用颤抖的手戴上他去年圣诞节送她的耳环,打开别人送的那瓶夏瑟尼-蒙哈榭,饮尽了一杯,又套上颜色与她发色相称的假狐皮外套。她犹豫片刻,想着自己是不是打扮得太像古装剧里的群众演员了,不过还是决定不管了。

第二天,他们送朱利叶斯的母亲上了回帕丁顿的火车—黛布拉不喜欢离开伦敦太久—安德利亚把艾米莉亚拉去了匹斯布鲁克之臂,那是一家传统客栈,地上铺着石板和木板,有家餐厅做基辅炸鸡、牛排佐猎人酱汁,还有个甜点小推车。这地方并没有像许多复古店那样,从地板到横梁全部粉刷成复古配色,这给人一种舒适感。它没有刻意伪造复古感。这里温暖亲切,即使咖啡做得很难喝。

艾米莉亚和安德利亚在休息厅的沙发上坐下,点了热可可。“那,”安德利亚从来都是这样实际,“你下一步的计划是什么?”“我已经放弃原来的工作了,”艾米莉亚说,“他们没法给我无限期地保留职位,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脱身。”她之前在香港的一所国际语言学校教英语,“我不能一直那样一个国家一个国家地跑。”“我没觉得那有什么不好啊。”安德利亚说。

艾米莉亚摇摇头:“我也该整顿整顿自己的生活了。看看咱俩—我还是一个背包走天下,你的事业却干得这么起劲。”

安德利亚刚离开学校时,做了金融咨询机构的电话接待员,之后上了夜校,又自己开办了会计业务。现在,她给过去几年里匹斯布鲁克兴起的许多小商家做会计。她知道大部分人讨厌面对自己的经济问题,所以她的生意很容易找到雇主。现在她已经很成功了。“别瞎比较了,你打算怎么处理书店?”安德利亚说话可不拐弯抹角。

艾米莉亚耸耸肩:“我没的选。我答应了爸,绝不关门。他要是知道我把书店关了,非得气活了不可。”

安德利亚沉默了一会儿。她再次开口时,声音温柔友好:“艾米莉亚,对临终之人许的诺言不一定要兑现。不现实的话,就不要勉强。当然了,你说的时候是真心的,但书店是你父亲的人生,不一定要成为你的人生。他会理解的,我肯定。”“我就是无法想象放弃它。我一直知道我有一天会接手,但我大概是以为得等我到父亲这个年纪吧。没想到是现在,我还以为至少还有二十年时间呢。”她感到泪水开始充盈她的眼眶,“我都不知道到底能不能经营下去。我开始看账单了,但我看这些东西都是迷迷糊糊的。”“我能帮得上的就开口,你知道的。”“爸总说他弄不清数字,其实我也一样。而且现在的账目很乱,我猜他后来是有些松懈了吧,收据攒了好几个盒子。还有一摞没拆的信封,我还没敢面对。”“相信我,这种情况我也不是没见过。”安德利亚说,“真希望人们在钱的事上不要逃避。这只能让问题更复杂,最后反而赔进去更多钱。”“你能帮忙整理就太好了。不过酬劳可不能打折,”艾米莉亚用一根手指指指她,“我要给你付合理的报酬。”“我很愿意帮你。小时候你爸对我也很好。”

艾米莉亚笑了:“还记得那次咱俩想撮合他跟你妈吗?”

安德利亚对着酒杯扑哧一声:“那要成了,可就是一场灾难。”安德利亚的母亲有点嬉皮士的味道,做些烧香啊、穿飘逸长裙之类的事。安德利亚与她母亲那伍德斯托克的生活态度背道而驰,她是艾米莉亚认识的人里,最传统、最有抱负、最守法自律的。她开事务所的时候甚至把名字从原来的秋(Autumn)改成了安德利亚,因为她觉得没人会认真对待一个名叫“秋”的会计:“他俩在一起就什么都做不成了。”

虽说朱利叶斯人也很随和,有些自由主义,但现在两人想到她们的父母在一起,就笑得停不下来。可十二岁时,她们觉得这个主意棒极了。

笑完之后,艾米莉亚叹了口气:“爸从没找到个伴儿。”“行了,行了。匹斯布鲁克的所有女人都爱死你爸了,她们全都围着他转。”“是啊,我知道。他是从来不缺女性朋友。可他要是有个特别的人,该多好啊。”“他过得很快乐,艾米莉亚。这能看出来。”“我一直觉得愧疚。也许是因为我,他才一直单身。”“我觉得不是,你爸不是那种苦行僧。要我看,他是真的自己过得挺好。也可能是他有心上人,只不过咱们不知道。”

艾米莉亚点点头:“希望如此吧……希望是这么回事。”

她现在永远也无法了解了。她的一生,都是她跟父亲两个人,而现在父亲离开了,也带去了他的所有故事、所有秘密。

第二章

1982年

书店位于小克拉伦街,远离牛津市中心的喧嚣,离圣基拉斯街很近。它被各种时尚服装店、餐厅的闪耀光芒所包围。除了最新的小说和厚重的画册,这里还卖美术用品,气氛则不像布莱克威尔或是市里其他严肃书店那样学术,而是温馨而轻松。这是那种能偷走时间的书店:人们经常因为在书架间驻足而错过会议、错过火车。

朱利叶斯·南丁格尔四年多前初到牛津时,就开始在这里工作,以贴补上学的花销。而现在,他已经读完了硕士,却仍然不想离开牛津,不想离开这家店。其实他也不想放下学业,但他知道,是时候开始生活了,他并没有条件支撑搞学术的生活。至于要做什么,他还没有头绪。

他决定拿到硕士学位后的夏天先在这里全职工作,攒些钱。然后挤时间去旅行,之后再开始繁复地找工作的过程,做简历、申请、面试。他想,除了出色的第一名成绩,他并没有什么闪光点。他倒是导演了几出话剧,可做过这个的人太多了。他做过一本诗歌杂志的编辑,可是—这也没什么特别。他喜欢听音乐会,喜欢葡萄酒,喜欢漂亮女孩—他全身上下都没有什么不平常的地方,唯一的亮点大概是人们似乎都很喜欢他。作为一个伦敦西区长大的男孩,有一个时髦却穷得叮当响的母亲,他上的是一所规模很大的平民综合学校。他懂得怎么跟混混儿打交道,但也举止得体,既能跟有钱的花花公子交往,又能对付稍微缺乏自信心的私立学校学生。

那是八月的最后一个周末,他正想着去母亲那儿,参加诺丁山狂欢节。他从小就每年都去狂欢节,非常爱那里的气氛,震耳的贝斯、弥漫的毒品气味,给人一种任何事都可能发生的感觉。他正要准备关门的时候,一个女孩匆匆进来。她一头亮眼的红发—不可能是自然的吧,跟邮筒的红漆是一样的颜色—瓷白的肌肤,在身上裙子黑色蕾丝的映衬下显得更白了。他觉得,她看起来像个明星,那种好像在化妆箱里转了一圈,把所有化妆品都用上,再出门游行一番的歌手。“我需要一本书。”她说。他被她的口音惊到了,美国口音。他所亲眼见过的美国人都是抱着旅行手册和相机,好像刚从夜店走出来似的。“那你就来对地方了。”他答道,暗自希望这话听起来像玩笑,而不是刻薄。

她看着他,举起手用食指和中指比画了大概两英寸:“至少得这么厚。我要在回家的飞机上看一路,十个小时的航班。我读书很快。”“好吧。”朱利叶斯喜欢介绍书,“啊,我的第一个推荐是《安娜·卡列尼娜》。”

她微笑着,露出雪白的牙齿。“‘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他点点头。“好吧。那《尤利西斯》呢?詹姆斯·乔伊斯的?这你说不出了吧。”

她用戏剧的腔调说道:“‘愿意,我愿意,真的。’”

她在重复摩莉·布卢姆的话,主角那滥情风流的妻子,有那么片刻,朱利叶斯想象摩莉就是她这个模样,然后才反应过来,提醒自己摩莉只是个虚构人物。他很折服。他没见过几个能背出乔伊斯书中话的人。他也拒绝被她似乎浩荡无边的文学储备吓退。他得好好筛选一下,推荐一本非常平民化,而他又喜欢的书。“《盖普眼中的世界》?”

她冲他笑,右颊上现出大大的酒窝。“不错。我很爱约翰·欧文,不过我更喜欢《新罕布什尔旅馆》。”

朱利叶斯也笑了,他很久没遇到过读过这么多书的人了。当然,他认识一些读书多的人:牛津城里可不缺读书的人。但他们大多是学术呆子,这个女孩则是个挑战。“《米德尔马契》2呢?”

她张口回答,他一眼就看出,这回猜中了她没读过的书。不过她还是好脾气地笑了。“太好了。”她说,“你这里有吗?”“当然了。”他领她去对应的书架,拿出一本橙色的企鹅经典本。

他们就那么站了一会儿,朱利叶斯拿着书,女孩看着他。“你最爱的书是什么?”她问道。

他慌了。既是因为这个问题,也因为是她问了这个问题。他在脑海里掂量着,刚要回答,却见她举起一根指头。“只能有一个答案哦。”“可那不是让人在自己的几个孩子里选吗?”“必须得回答。”

他看得出,她不会退让的。他心里有答案—《一九八四》,薄薄一本,却是完美的创作,每一次重读都能让他胆寒却激动—但是他不会那么轻易告诉她的。“你要是愿意跟我喝一杯,”他也不知道自己哪儿来的勇气,“我就告诉你。”

她双臂抱胸,脑袋一歪:“我不确定我有兴趣。”但她的微笑背叛了她的言语。“你该有兴趣。”他答道,说完便往柜台走去,希望她会跟来。她有些反复,想跟他玩捉迷藏,不想他放弃,而他决心要陪她玩下去。

她没有跟着他走。他把书录入系统,她递来一张一英镑的钞票。“今晚有个乐队演出。”他说,“肯定有高浓度苹果酒,去的都是朋克族,但我觉得一个美国女孩在英国的最后一晚去那儿是再合适不过了。”

他把书装袋,递给她。她看他的眼神里,有种像是不相信的神情,还有一丝丝的倾慕。

朱利叶斯与女孩相处向来很自信。他尊重女孩,他喜欢的是她们的思想,而非外表,似乎正是因为这个,女孩们也觉得他有吸引力。他体贴,却又保持一些神秘感。他与牛津那些公立学校出身的狂妄男生不同。他的穿着打扮也稍稍与众不同—波希米亚风格,天鹅绒的夹克和围巾,头发稍微漂白。他还很好看—高高的颧骨、大大的眼睛,他还偶尔画眼线来衬托。在伦敦长大的他,并不惧怕不懂时尚的人对他打扮的嘲讽。“为什么不呢?去就去吧。”她终于答道。“我八点到。”他说。

他到酒吧时,已经八点二十了。她却不见人影。他不知道是她迟到了,还是已经来过,又走了,或者根本没打算出现。他不想因为这个担心,还是顺其自然吧……

他在吧台点了一杯浓苹果酒,品着酒里发酸的苹果味,然后在人群中挤出一条道,找到落日余晖中的一把长椅坐下。这是一家蛮受欢迎的酒吧,但不怎么斯文,他爱的正是这里的不遮掩、不虚伪,而且总有好乐队来这儿演出。此刻,这里有一种欢乐而充满期待的氛围,这是夏日的最后一周,太阳也在道别。朱利叶斯感到他的生活即将改变。但这是否与那个红发女孩有关,他不确定,只觉得有这个可能。

九点钟,有人轻快地拍了一下他的肩。他转过头,是她。“我本来不打算来。”她说,“我不想爱上你,再去乘明天的飞机。”“爱上一个人是可以选择的。”“那可不一定。”她看起来很严肃。“那咱们就想办法阻止吧。”他起身,拿起自己的品脱玻璃杯,“你尝过苹果酒了吗?”“还没。”她看起来有些犹豫。

他为她点了半杯,这种酒就算是成年男人,两杯下肚,都会悲鸣起来。他们去看乐队表演,这个乐队是吉普森朋克风,唱的歌都是写心碎、满月的。他又为她点了半杯酒,看着她的微笑变得慵懒,半闭着眼睛。他只想让她那拉斐尔前派画作般的鬈发穿过自己的手指。“你今晚在哪儿住?”乐队开始收拾器材时,他问道。这时,微醺的酒客们也开始离开酒吧,走进温暖的夜。

她搂住他的脖子,紧紧拥住他的身体。“跟你。”她低吟道,她的唇覆住他的,是夏日最后一颗苹果的味道。

后来,两人在夜的余温中相拥,她呢喃道:“你还没回答我呢。”“回答什么?”“你最爱的书。”“《一九八四》。”

她掂量了他的答案,赞许地点点头,闭上眼睛,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晨,他醒来时,还被她雪白的手臂搂着。他不知道她的航班几点起飞,她怎么去机场,有没有打包好行李—昨晚他们没怎么谈实际问题。他不想叫醒她,她在这儿,让他感觉很安全。他从没有过这样的感觉,一种全然的完整感。这种感觉让他觉得从前读的许多书都好理解了。他当时以为自己读懂了,不过那只是理性层面上的,而现在,他有了一种更深层的理解。这种感受好奇妙,让他觉得快要窒息。

他要是一动不动,不言不语,她就不会醒过来。也许那样她就会错过飞机;也许那样,他就能再与她共度奇妙的二十四小时。

但是朱利叶斯到底是有责任感的,没法做到任性。于是他捏起一小撮她的头发,搔她的脸颊,直到她动了。“嗨,”他低声道,“你该回家了。”“我不想回。”丽贝卡唇贴着他的肩,嘟囔道。

他抚着她温暖的手臂:“你还可以回来啊。”

他一颗一颗地抚着她身上的雀斑,一共有几百个,不,是几千个。他肯定没法赶在她走之前全部数清。“你的飞机是几点?怎么去机场?”

她没回答,而是拉起他的胳膊,看了看他腕上的表。“一点起飞。”

他吓得坐了起来,已经十点了:“天哪,你得赶快起来,这样肯定赶不上的。我可以开车送你,但我觉得赶不上了。”

他赶紧起来找衣服,匆忙地穿。她没有动。“我不去了。”

他正在穿牛仔裤,听到这话,便盯着她看。“什么?”“我有主意了,昨晚决定的。”她坐起来,头发乱蓬蓬的,“我想留下来,跟你在一起。”

朱利叶斯笑了:“那怎么行。”他有点慌了。

她坐在床的正中央,睁大眼睛抬头看他。“你没有这种感觉吗?好像遇到了一生的至爱?”“呃,有,可是……”那确实是美好的一夜,他不得不承认。他确实疯狂地陷入了爱河,不知这表达对不对。但朱利叶斯还比较理性,他知道,没有人因为一夜情做什么重要决定。

但丽贝卡似乎不这么想。“这样多合理啊。我想主修英文。我想在全世界最好的学校学。那就是牛津啊,在这里,对吧?”“啊,对。应该是吧,或者是剑桥。”“我能考进去的,我知道。我既然能进布朗,那就能进牛津。”

朱利叶斯又笑了,不是笑她,而是笑她的自信。他所认识的女孩里,可没有这样敢大声承认自己有能力的。她们的教养使然,都谦逊而不露锋芒。丽贝卡却将自己的出色自豪地亮出来。她双臂抱胸:“不要笑我。”“我没笑你,只是觉得你这样做决定太草率了。”“草率”完全不足以描述这事的疯狂程度。“我不去赶飞机了。”

朱利叶斯倒吸一口气。她是认真的。何况,现在她也赶不上飞机了。据他所知,她还没别处可去。“那你父母呢?”“他们能说什么?”“很简单啊。你不是该去上大学了吗?”“没错。但是说实话,我一直觉得不对劲。我打算去上,只是因为我应该去。但是这里是正确的选择。我能感觉到,这里。”

她用拳头指了指心口。朱利叶斯小心地看着她,不知道她是不是认真的。他认识不少异想天开的女孩,不过她们的任性通常是有限度的。他有些紧张:聪明、任性、富有,这三种特质可是致命的组合,他很确定,丽贝卡满足这个条件。从他对她生活不多的了解,也可以总结出她家庭条件优越。

所以她才觉得,自己应该拥有最重要的特权。“这是我应得的。”她从床上爬起来,“我要找份工作,就在牛津。然后我就参加大学入学考试,明年入学。”

她看起来有点疯癫。他不知道该拿她怎么办。她对他而言,还很陌生。通常的理由这里都用不到。他决定假装,装作以为她在开玩笑。“是因为昨晚的苹果酒吧。”朱利叶斯说,“这种酒确实能让人犯迷糊。”“你觉得我在开玩笑?”

朱利叶斯挠挠头:“我觉得你可能没考虑周全。”“我当然好好考虑了。有什么问题吗?为什么不呢?说真的,给我一个理由啊。我又不是要跟什么乐队主唱私奔。我是想进全世界最好的大学。这是好事才对吧?”

她正是那种让人没办法的人,能把最疯狂的想法说得完全可行。“行了,我开车送你去机场。你可以改签,回家跟你父母谈谈。他们要是同意,你就能回来。”“我把你吓到了?”“啊,确实,有一点。”

她走过来,双臂环住他的脖子。他呼吸着她的气味,心嗵嗵地跳。昨晚没怎么睡觉,再加上跟她在一起的原因,此刻他感觉轻飘飘的。他有种通了电的感觉,但同时也感到责任的重量,因为他知道,他的回应将决定事情的走向:他们的未来。他应该抓住缰绳,让马慢些走。“这是最最美好的事,你和我。你没有这样的感觉吗?”她质问道。“嗯,确实,很美好。我感觉……只能惊叹。”朱利叶斯看得出,她是受到情绪的左右。她会不会认真思考,然后意识到自己只是在幻想?她会不会看出,她的设想会遭遇重重阻碍?“但我还是觉得你该跟父母谈谈。”

话说出口,他才发觉这听起来有多无聊。他不想为毁了她的人生负责,也不想惹来她家人的怒火。“我会谈啊,现在就谈。”看丽贝卡的反应,她似乎没有意识到,他们可能并不觉得这是个好主意,“我觉得他们会很激动。我爸特别爱英国—他比我大一些时,还来这儿交换学习了六个月,所以他才让我来过一夏天。附近哪儿有电话?”“楼下门厅里有个公用电话,”朱利叶斯说,“不过你得打对方付费的。你觉得他们被吵醒会高兴吗?也许该等到下午再打?”“也许吧,他们那边现在是凌晨三点。那咱们就弄点吃的,等一等。我快饿死了!”

他带她去吃传统英式早餐—宿醉的最佳良药—祈祷着,胃里有些食物,昨晚苹果酒的酒劲儿和他俩的激情就会散去一些。事实可没这么容易。下午三点半,她还是坚持要执行她的计划。她打电话时还是决心满满—他想象着,她的父母坐在他们完美的新英格兰厨房里,听说下午不用开车去机场接她了,一脸震惊的样子。他不禁想,他们是不是已经习惯了丽贝卡这样突发奇想?几分钟后,她回到楼上时,会不会垂头丧气,一副被回绝的样子?

他听着她的声音从楼下飘来。“牛津太适合我了,爸爸。我一到这里就感觉到了。我就想留在这儿。我想在这儿学习。这个地方印在我的骨髓里、血液里、心里、灵魂里……”朱利叶斯挑了挑眉。她确实蛮会说服人,“你知道这地方有多好,你亲口给我讲过的。你再来拜访一趟,自己看看。你要是不同意,我就跟你回家。就这么定了,爸爸。”

哇哦,她真是个厉害的谈判者。

她跑上楼,跳到了他的床中间。“爸爸要过来。他觉得这个主意很棒,但他得亲眼看看。”

朱利叶斯环顾四周,打量自己的房间:“那他可不会喜欢这里。”

朱利叶斯喜欢自己的卧室,但这可不是能虏获女孩爸爸心的那种房间。他把墙刷成了极深的紫色。墙都被他多年来收藏的明信片覆盖着,明信片上是他的偶像,从海明威到玛丽莲·梦露。屋子角落里放着一台留声机—他最大的一笔投资—还有占了四英尺长的一叠唱片。地上的床垫既当沙发,又当床。他的衣服挂在临时衣杆上:二手店买来的西装,还有一众帽子。他穿衣还是很时髦的。另一个角落里摆着一个烧水壶和一台煤气灶。即使他真的努力了,地上还是摆着数不清的空方便面碗。世上有太多有趣的事可做,为什么要白费力气,在存在严重卫生隐患的楼下厨房里做什么营养餐呢?朱利叶斯喜欢食物,也喜欢烹饪,但他可不想得破伤风。“没关系,我不会带他来这儿的。我告诉他我住在女性青年旅馆,还在找住处。我们只需要确保他不知道你。”“哦。”朱利叶斯有点小失望。

她搂住他。“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爸要是知道有个男孩子,肯定会拉着我的围巾把我拽回家的。等过几周,我就假装不经意地提一提你,也许你还能去新英格兰过圣诞呢!”

朱利叶斯点点头,着实被这个计划吓到了。这一切对他来说,都来得太快。毕竟他是昨天才认识的她,而她只因为共度的一夜,便让他的生活天翻地覆。可他还是得承认,他们两人之间的化学反应是无可辩驳的。他被她迷住了,她也为他沉醉。这种吸引既是肉体上的,也是精神上的,甚至是灵魂层面的,令人迷醉,欲罢不能。他心里暗暗为她的大胆窃喜。他几乎可以确定,若是角色互换,他是做不出这样的事的。就现在的情况来说,他同意她的计划,不会有任何损失。

到了第二周的周四,丽贝卡的父亲住进华尔道夫酒店时,丽贝卡已经说服朱利叶斯的经理,让她在书店做兼职。来工作的第一天,她就整理了库房里杂七杂八的多箱老书,有的退回,有的上架,这活儿一直没人愿意干。

她还探查了周围的几所大学,询问了几个入学导师,了解她获得入学资格的可能性。她拿了一摞纸回来研究,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准备入学考试。

朱利叶斯很佩服。这个女孩想要什么的时候,谁都没法阻挡她。“我一遇见你,就知道我的人生即将转变。”她说,“这是我一生遇到的最刺激的事。无法想象,没有遇到你的话,我现在可能在收拾东西,去世上最无聊的大学上学。”

她与父亲见面后,朱利叶斯去给她开门,差点认不出她。她穿着一条灰色长裤、一件白色衬衫,头发中分,扎成整齐的马尾。她看到他困惑的表情,大笑起来。

她把头发解开,边解衣服扣子,边从他身边挤过去,往楼上走去。“他觉得我是个天才。”她跟朱利叶斯说,“我们一起去他以前熟悉的地方走了走,他就又爱上牛津了。这对他来说也算是身份象征—他朋友的女儿们可没一个来英国上学的。他答应给我付房租,等我被录取了,还会给我付学费。感恩节、圣诞节、复活节,我得回家过。就这样成交了,对我来说还是很值的。”

他们两人一起躺在乱糟糟的床单上,欢脱地笑,既是笑彼此,也是为她的新冒险而激动。朱利叶斯对丽贝卡的热情无力抵抗,对她的小聪明、她的身体同样是无力抵抗。他脑海里有个小小的声音,警告他要小心谨慎,但他的手指穿过她的红发,把整齐的发丝再次弄乱,他的唇滑过她小而圆润的乳房,忘掉那个声音一点也不难。他比她年纪大,该比她更有智慧。他能应对她。

他能吧?朱利叶斯清楚,他们的关系是特别的,与他过往的经历不在一个层次。他不知道,这到底是冲昏头脑的热恋,还是真爱。若是真爱,那又是何种爱?他从书中读到,爱并不总是正面的力量,但他想努力让他的爱变成正能量。

可他还是有种直觉,觉得丽贝卡不会像他一样能控制住自己的感情。她太过热情,太过冲动。短暂相处的时间里,他已经注意到她天马行空的思维,而对于这样自由的人,试图束缚他们是最糟糕的选择。他会把自己的心交给她,还会给她足够的自由。

同时,他还要带她认识她的新世界。这是件美妙的事,通过他人的眼睛重新认识,重新发现牛津。他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四年,渐渐忘记了如何发现这里的美和奇妙。他开始默认,所有人都生活在鹅卵石、长回廊、绿草坪、自行车的舒适圈子里。但是给丽贝卡展示城里的地标建筑时,他为这一切自豪,也意识到自己为何迟迟不愿做出下一步的打算,只是害怕那会意味着离开牛津,而现在,他不需要做这样的打算了。

他带她去自己上大学时住的房间,她被震撼到了,惊叹于房间的古色古香、朴素的设施,还有跟《故园风雨后》场景惊人的相似度。“你的泰迪熊呢?”她边笑,边问道。“我可以保证,我跟塞巴斯蒂安·弗莱特没有任何共同点。我可没有大豪宅可以回。”“哦,”她假装失望地说,“我还在遐想当豪宅夫人呢。”“我们要买个自己的小豪宅。”他说着把她拉到身边。“不像布莱兹海德城堡那么豪华,但要属于我们。”

他带她去听他参与演奏的交响乐。他拉大提琴,他的交响乐团毫无疑问,得归为三等,因为牛津不缺出色的乐手和音乐家,他还挤不进精英级别的乐团,但她觉得他太棒了,她坐在教堂观众席的前排,演奏《福莱:安魂曲》的时候,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还有什么事是你不会做的?”她问道,“我从没见过会做这么多事的人。”“用大提琴拉出个调子,做鸡肉砂锅菜?”他谦虚地笑了。她甚至佩服他的厨艺,而他的厨艺完全是自学而成,因为他母亲对食物没有任何兴趣,他不得不花多年的时间来磕磕碰碰地学习。

他们商讨决定,今后的四年一起住在牛津,她去上学。朱利叶斯要找份比书店工资高的工作,这样他们才能租一栋小房子。“你不用太担心,”丽贝卡说,“咱们要是钱不够,我就多问家里要些。”

朱利叶斯惊愕地看着她:“那可不行。”

他不想啃老。这是他一开始教会她的理念之一,要自食其力。她明白这条原则,即使他知道,她还是拿家里的补贴。他也知道,不能指望她立马放下一辈子养成的习惯。

夏去秋来,一切变得更加浪漫美好。他们在河边漫步,在酒吧吃香肠薯片,在皮特河博物馆里欣赏稀奇古怪的展览—她不停地夸赞渡渡鸟的标本—再去听音乐会。她对音乐的了解勉勉强强,不过朱利叶斯带她了解了弦乐四重奏和车库乐队、让她泪流满面的合唱表演,还有周日午后慵懒的爵士乐。

朱利叶斯辅导她为考试复习,督促她读课本、记名言,一篇一篇写论文。她倒也不需要太多督促。她比他见过的任何一个学生都要积极,她似乎还拥有过目不忘的记忆,读一遍就能背下大段的话。“我是个怪胎,”她这样告诉他,“我七岁的时候就能背出《凯蒂做了什么》3。”“对,你是个怪胎。”他打趣道,不过他其实有些被她超人的聪颖吓到了。他觉得她大概能统治全世界。可她没有一心扑在奖学金上,而是希望跟其他学生一样,尽情享乐。他在她第一次醉酒后照顾她醒酒,带她第一次尝试大麻,用他那老爷级棕色Mini在废弃的飞机场教她开车—她有美国驾照,但完全搞不懂手动挡,她花了好半天才弄明白离合器时,他还暗暗窃喜。“所以你也不完美嘛。”他开玩笑说,这话还惹得她跟他闹别扭。

她参加了入学考试,信心满满地表示自己肯定考过了(朱利叶斯又一次被她的自信惊到,提醒她,英国人都是每次考完试坚持说自己肯定没过)。她跟父母说她搬出了租住屋,跟别人合租了房子,只是没详说是跟谁合租。“他们信任我。”她跟朱利叶斯说。“这是他们犯的第一个错误。”他答道,而她假装听了很生气。

他们成了社交国王和女王。在最拉伯雷式的派对上,所有人都想与他们为伴。他们年轻,很少的睡眠时间、很少的钱,也能过日子。除了葡萄酒和音乐,什么都不重要,当然,还有愉快的谈话和书。他们没日没夜地聊书。书店允许他们从店里借书,读完再还回去,只要不弄坏就行。他们每天读一本书,有时一天甚至读两本。真是美好的时光。丽贝卡发现了缪里尔·斯帕克、艾瑞斯·梅铎,对给了她名字的作品完全着迷4,享受她能找到的每一部达夫妮·杜穆里埃作品。他则在她的推荐下,认识了约翰·厄普代克、菲利普·罗斯、诺曼·梅勒。他给她写了一份另类经典完整清单,他承认其实没读过《米德尔马契》时,她让他去读。

朱利叶斯不止一次想过向丽贝卡求婚,但他没有那样做。他想等他们有了经济保障,能买得起房子。虽然他也幻想过,在登记处办个朴素的婚礼后,在切韦尔河岸边开一场疯狂的派对庆祝,但婚姻毕竟是成年人的事,而他们显然还不够成熟。所以,他开始存一些工资进住宅互助委员会,攒订金。这点钱对她来说只是周五吃意面时配的两瓶葡萄酒成了一瓶,所以她并没注意到。“你是我的公主。”他对她说。“我家那边,公主不是个好词,是贬义的,说女人太任性,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丽贝卡向他解释道。“我说了嘛,”朱利叶斯回答,“你是我的公主。”她笑了。

他知道他的母亲黛布拉肯定不会反对他们的事,因为黛布拉思想前卫,似乎从没对他说过“不”。

他们开车去伦敦,黛布拉带他们去肯辛顿一家葡萄酒吧吃午餐。餐厅的墙上是葡萄藤图案的壁纸,他们吃了罐焖鸡和巧克力海绵蛋糕。

丽贝卡被黛布拉迷住了,被她那一串串琥珀珠子、一刻没停的圣莫里兹香烟和沙哑的嗓音吸引。黛布拉身上有种厌世的气质。你会觉得,她似乎见证了一切,做过了一切,即使她如今过着平淡的生活。她一点也没被丽贝卡的高智商,还有鲜明的个性、前卫的着装吓到。她们两人以一种独特的方式,与对方极为相称。

午餐快结束时,丽贝卡去洗手间,黛布拉点了根烟。“亲爱的,要小心。”她说,“幸福的泡沫撑不了多久。”

朱利叶斯告诉自己,这只是母亲对他的保护欲。这倒也奇怪,因为他小时候母亲并不是这样,大部分时候她都是对他放任不管。他不禁开始猜测情况有何不同。

他叹了口气:“爱过但失去了总比一次都没爱过好。”“我只是不想看你受伤,出了岔子的话。”“什么岔子?”

黛布拉吐出一串烟圈:“很多可能啊。”朱利叶斯决心不再因为母亲的警告而心慌。丽贝卡回到桌上,搂住他,说他是她的守护天使,他冲黛布拉微笑着说:“你看吧?”“你妈好酷啊。”他们沿A40道往回开时,丽贝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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