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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1 17: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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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D.H.劳伦斯(著),黄雨石(译)

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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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

虹试读:

《虹》初版(1915)

[1]D.H.劳伦斯签名

[1] 1915年劳伦斯出版了《虹》。最初的书名十分糟糕,劳伦斯将书名定为《姐妹》,后来又改为《结婚戒指》,他的妻子弗里达执意为这本书取名为《虹》。劳伦斯对这本书抱有极大的期望,专注写作3年,前后反复修改了8次,渴望以这本书立足文坛。9月30日《虹》正式出版,首印2000多册。但劳伦斯没有想到,英国《每日新闻》10月5日就发表了评论文章,称《虹》“空话连篇、乏味冗长、令人作呕”,警告读者“不要理会这本书,因为每个人都会讨厌这样的书。”评论引发了“多米诺骨牌效应”,《虹》遭到多家报纸的负面评论,最后因为“淫秽罪”被告上法庭,在作者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勒令销毁。劳伦斯为此深受打击,肺病加重。第一章汤姆·布兰文娶下一位波兰太太一

布兰文家世世代代都居住在沼泽农庄上。在这片大草原上,洗耳河蜿蜒曲折,懒懒地流过夹岸的赤杨树,形成了德比郡和诺丁汉郡的分界线。大约两英里之外,在一座小山上耸立着教堂的尖塔,这小镇上的房屋似乎也都吃力地向着那座小山爬去。布兰文家的任何人在田野里劳动的时候,只要一抬头就可以看到那伊尔克斯顿的教堂尖塔和它背后清澈的蓝天。所以,当他再次低头向着平坦的地面的时候,他就会知道在远处,在他的那边和上面,还有一样更高的东西站立在那里。

布兰文家的人眼睛里总露出一种仿佛正期待着什么的神情,他们仿佛都十分急切地在盼望得到一件他们根本不知道的东西。他们似乎已为那即将来临的东西做好了准备,脸上总挂着一个继承人的那种无忧无虑、安心等待的神态。

他们这一家人全都白肤金发、生气勃勃,说话慢条斯理,他们可以毫无保留地向人吐露自己的胸怀,但是你得等着他们慢慢来,所以你完全可以看到他们的眼神如何从欢笑转向愤怒的整个过程:一种欣悦开朗的笑,转向一种满目阴沉的怒——简直要经历遍变天时天空所显现的各种色调。

生活在富饶的、他们自己的土地上,又靠近一个日益发展的市镇,他们已经完全忘了什么叫作艰苦的日子。他们从来也不是很富有,因为一代一代总是有很多儿女,聚集的一点财产一次一次都给分散了。可是在沼泽农庄上,生活永远是很富裕的。

就这样,布兰文家族一代又一代地生活下去,没有贫困的困扰。他们都十分勤劳,只是因为他们身上有使不尽的气力,并不是因为缺钱。他们也从不挥霍浪费。他们完全知道最后一个便士的重要性,本能使他们连吃剩的苹果皮也不愿随便扔掉,因为那可以用来喂牛。但他们置身其中的天和地是那样富饶,这难道还会有完结的时候吗?春天,他们感觉到生命的汁液在奔流,他们知道那不可抵挡的浪潮,每年都会涌过来播撒新生命的种子,然后又退走,在大地上留下新生的一代。他们知道天地阴阳的交合,知道被胸怀和肚腹吸收的阳光,在白天吸进的雨水,以及秋风带来的一片赤裸裸的景象,这表明到这时鸟巢的保护作用已经完成。他们的生活和彼此的关系也就是如此。土壤打开它的垄沟接受他们种下的种子,经过他们的耕耘变得那样平整和柔和,有时也会像欲念一样老粘在他们的脚上。到了庄稼成熟等待收割的时候,土地又会变得那样坚实和冷静,而他们却无时不在地感觉到这土壤的脉搏和它的身体。玉米摇晃着它的像丝绸一样的青苗,它的光泽也在看见它的人们的四肢上浮荡。他们捏住奶牛的奶头,奶牛产奶时的脉冲呼应着人的手一次一次地搏动,奶牛奶头中血液的搏动和人手上的脉搏交融在一起。他们骑上他们的骏马,把自己的生命权交给自己紧紧夹住的两腿。他们又把马匹套上马车,然后用他们紧握着缰绳的手,迫使他们的马遂人心愿气喘吁吁。

秋天鹧鸪鸟开始鸣叫,成群的鸟儿像喷出的扇面状水花一样飞到休耕地上,白嘴鸦出现在灰暗的含水欲滴的天空,然后呱呱呱地叫着飞进寒冷的冬天。这时,男人们安静地坐在自己家的火炉边,安心的妇女们在他们的身边来回活动,一天的生活、牛群、大地、庄稼和天空充实了他们的四肢和身躯,男人们坐在火炉边,头脑几乎已经停止活动,可是他们的血液,经过一天的操劳却正在沉重地流动。

妇女们的情况完全不同。在她们身上也有因和血肉之躯相接触而带来的困顿,给小牛喂奶,喂养成群奔跑着的小鸡,以及在把食物强塞进小鹅的喉管时,她们所感到的小鹅脖子上的脉搏的悸动。可是妇女们却跳出这火热的、盲目交往的农庄生活,让自己的眼光转向远处那个空谈的世界。她们完全能意识到那个能说话、能发表意见的世界的嘴唇和思想,她们能听到从远处传来的声音,她们始终支着耳朵在听。

对男人来说,只要土地在他们的犁耙下翻腾,为他们打开它的垄沟,只要和风能吹干潮湿的麦粒,能让新生的玉米棒子打着转儿翻起一阵阵轻快的波浪,那就完全够了;对男人来说,如果他们能够帮着母牛生产,或者在谷仓下面清除一窝耗子,或者徒手就能打死一只兔子,那就完全够了。他们知道,有那么多的温暖、生殖、痛苦和死亡充斥在他们的血液中,在大地和天空、野兽和绿色的庄稼之中,他们和所有这些东西有着那么频繁的接触和交往,因而他们的生活是那样充实,甚至有点儿充实过头了,他们的感官应接不暇,他们的脸永远转向血液的热源,直视着太阳,由于呆望着那生殖的源泉而眼花缭乱,简直无法回头了。

可是女人所需要的却是另一种形式的生活,一种并非整天和血肉之躯接触的生活。她们心仪的住房面向着农庄和田野之外,眺望着大路和那建有教堂与大院的村庄,眺望着远处的另一个世界。她们站起来,观望着远处那林立着无数城市和政府的世界,观望着男人们积极进行活动的那片使她们感到十分神秘的土地,在那里各种机密都被曝光,人的各种欲望都能得到满足。她们向外望着那男人统治一切和进行创造的地方,他们既已把脸从跳动着的创造新生的脉搏转开,将此作为起点,他们便竭力要去发现远方的世界,以扩大自己的视野、活动范围和自由;而布兰文家的男人们却还只是内向地面对那充沛的生育的活力,那种活力正慢慢地注入他们的血管。

她们既然必须瞻前,就总是从自己的房子前面,看着外面广阔世界中男人们的各种活动;而她们的丈夫却总是顾后,看天、看收获、看牲畜和土地。她们擦亮眼睛要看看男人们在求知方面所进行的战斗,极力要听一听他们在获得胜利之后说了些什么。她们最迫切的愿望悬于她们所听到的战斗声,那战斗正在她们完全不熟悉的那个世界的边缘进行着,离她们是那样遥远。她们也希望知道那些参战的人员,并希望自己能够参加战斗。

在家里,甚至就近在科西泽那边,就有一个牧师,他讲的完全是另一种语言,神秘的语言,同时他还摆出另一种高雅的姿态。这两者她们都能理解,可她们却完全没有办法达到。那牧师活动的世界,完全在她们的男人生活的世界之外。她们岂能不知道自己村子里的男人:他们充满活力、行动缓慢、身材高大,也都很能独立自主,可是为人随和、安土重迁,缺乏对外界事物的敏感,生活范围狭窄。而那位牧师,尽管和她们的丈夫比起来,显得又黑又瘦,缺少生气,可是他的机警和广博的生活使得布兰文家的男人,尽管是那么和蔼可亲,却都显得非常呆笨和土气。她们非常熟悉自己的丈夫,可是在那牧师的性格中,就有许多她们所无法了解的东西。布兰文家的男人有力量控制住牛群,而那牧师却有力量控制住她们的丈夫。那牧师究竟凭什么就能像普通人高于牲畜一等那样,高于普通人一等呢?她们急于想知道。她们十分希望也能过上那种更高的生活,即使她们自己不行,也希望她们的孩子能过上。一个人尽管和公牛比起来,显得非常瘦弱矮小,他却能够比公牛更强大,就像一个身体瘦弱矮小的人,却能够变得比别的人更为强大,这其中的道理究竟何在呢?使他们变得强大的不是金钱,也不是权力,或者地位。那牧师之所以能控制汤姆·布兰文的力量是——完全没有。可是,即使把他们俩都剥光衣服,送到一座荒岛上去,那牧师仍然是主人。他的灵魂就是其他人的灵魂的主人。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她们认为这是知识问题。

那牧师相当穷,也不如一般男人能干,可是他却和别的那些上等人坐在一起。她们看到他的孩子生下来,看到他们还很小的时候也一样在妈妈身边跑来跑去。可是这时他们已经和她们自己的孩子有区别了,清清楚楚地区别开了。她们自己的孩子为什么显得不如人?那牧师的孩子为什么一定比她们自己的孩子高贵,为什么从一开头,就让他们能够高高在上?这不是由于金钱,甚至也不是由于出生于不同的阶级。她们认为,这是教育和经历的问题。

做母亲的希望让自己的孩子们得到的就是这个,受教育的机会,这种更高的生活形式。这样他们就也可以过着人世上最高级的生活了,因为她们的孩子,至少她们最心爱的一些孩子,都具有完美的性格,在生活上完全应该和这片土地上的重要人物处于同等地位,而不应该默默无闻地和一些劳动力生活在一起。他们为什么就该默默无闻,一生受着压抑?他们为什么就该忍受着不自由的痛苦?他们应该怎样才能进入那个更高雅、更活跃的生活圈子里去呢?

雪利庄园的那位乡绅太太更引起了她们的许多幻想。她常常带着她的孩子们到科西泽教堂来做祷告,女孩子都穿着漂亮的水獭皮斗篷,戴着漂亮的小帽子,她自己也像一束冬天的玫瑰,是那样漂亮和娇嫩。如此美丽,身材如此窈窕,如此光彩夺目,这位哈代夫人心里又会有些什么样的感觉,是她布兰文太太永远也不可能知道的呢?哈代太太的性格和科西泽普通妇女的性格究竟有什么不同,她究竟在哪些方面强过她们?科西泽所有的妇女全都整天兴致勃勃地谈讲着哈代太太,谈她的丈夫、她的孩子、她的客人、她的穿着、她的仆人和她的家务管理情况。雪利庄园的这位夫人是她们生活中最具体的梦想,她的生活是鼓舞着她们的一部史诗。她们通过她,过着自己想象的生活,在谈讲她的整天喝酒的丈夫、臭名昭著的哥哥和她的朋友——这个选区的国会议员威廉·本特利老爷的时候,她们等于是在上演她们自己的《奥德赛》;出现在她们眼前的也就是佩内洛匹和尤利西斯,[1]也就是喀耳刻和那群猪,以及那永无止境的蛛网。

所以,这个村子里的妇女是很幸运的。她们全都在庄园里那位太太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化身,全都通过哈代太太的生活使自己获得了生活上的满足。沼泽农庄上的这位布兰文太太更是抱着非分之想,她渴望将来过着和那个阔女人一样的生活,渴望进入她所显露的那更宽广的生活,仿佛一个曾经到处旅行过的人本身就代表着无数远方国土的生活情况一样。可是为什么一个人知道一些远方国土的情况就变得与众不同,变得更高贵、更伟大了?为什么一个人比为他服役的牲畜和牛群更重要呢?还是那个问题。

这首史诗中的男角色就得靠牧师和威廉老爷这些人来充当了。威廉是一个瘦高个儿,性子很急躁,活动起来样子十分古怪。他拥有远处的那一大片土地,他的生活范围非常广阔。啊,这真是一些谁都想知道的情况,这个具有思考和理解能力的了不得的人物是怎样一个人呢?村子里的妇女们也许更喜欢汤姆·布兰文,和他在一起也许更舒服,可是如果从她们的生活中排除掉那个牧师和威廉老爷,那她们就会变得群龙无首,就会感到心情沉重,生活毫无乐趣,并开始彼此仇恨。只要前面有那么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神奇境界,她们就能够生活下去,不管她们的命运实际如何。哈代太太、牧师、威廉老爷,他们正是在远处那神奇的境界中活动,而他们在活动和生活在科西泽的人们眼里,又恰好隐约可见。二

大约在一八四〇年前后,横过沼泽农庄所在的那个草原修筑了一条运河,这运河把新开采的煤矿和洗耳河谷连接起来了。运河两岸修筑了很高的堤岸,这运河流过村子里的房前,然后向大路边流去,在那里修建了一座很大的渡桥。

所以,现在沼泽农庄便和伊尔克斯顿隔开了,被完全包围在那个小河谷里,小河谷的尽头是一座丛林密布的小山和科西泽的村子里的尖塔。

由于占用了他们的土地,布兰文家获得了一笔相当数目的赔偿。接着,没有多久之后,在运河那边开挖了一个煤矿,又过了不久,中部省铁路公司的铁路就沿着河谷一直建到了伊尔克斯顿的山脚下,外来的侵犯到此时才算告一段落。这个市镇发展得非常快,布兰文家一直忙着生产一些供应城市用的商品,他们越来越富,几乎已经变成商人了。

但是沼泽农庄仍然还是原来的样子,而且非常偏僻,在运河堤岸老旧的、安静的一面,河水在阳光充足的河谷中,沿着一排排的赤杨树缓缓向前流动,大路在布兰文的花园门前的一排白蜡树下穿过。

可是,从花园门前沿着大路向右边望去,穿过运河平整的渡槽的黑暗拱门,可以看到不远处曲折掘进的煤坑,再往前去是一片片红色的粗糙的房屋附着在河谷的两边,在这一切的更远处是市镇的烟雾蒙蒙的小山。

农庄恰好逃脱了文明的侵犯,把它挡在那个大门的外面。这片房屋正对着大路,通过花园里的小路可以直接通过去。到了春天,这条小路的两旁长满了绿叶黄花的水仙,在房子的两侧,是一些紫丁香、绣球花和女贞树丛,完全把农庄给挡在了后面。

在后面,一大堆乱七八糟的小棚子,从两三个界限不清的牲畜栏边一直延伸到房屋的围墙附近。养鸭的池子在最远处的一堵墙那边,那里斑驳的白色羽毛全沾在池边的土堤上,还有一些脏污的羽毛被吹到运河堤岸下面的草地和豆荆树丛中去了。那堤岸高高耸起,倒像是近处的一扇影壁,所以偶尔能看到一个人影,像皮影一样在眼前走过,或者一个人赶着一辆马车似乎从天空走了过去。

在一开始,布兰文家的人对于在他们身边发生的这一切混乱情况感到吃惊不已。横过他们的土地修筑的运河使他们在自己的土地上变成了陌生人。他们看到那用土堆起来的堤岸把他们排斥在外,因而感到很不安。当他们在田间工作的时候,从他们已经逐渐熟悉的堤岸的那边,传来有节奏的卷扬机开动的声音,这声音最初使他们很困扰,后来对他们来说却变成了一支催眠曲。接着,尖厉的火车的汽笛声也穿透他们的心脏到处回荡,这声音给他们带来一种又怕又喜的感觉,它表明远方的世界已经向他们移近,就在眼前了。

当农人们从城里赶着车回来的时候,他们常常可以遇到从煤矿坑口走出来的满身污黑的矿工。在他们收割庄稼的时候,西风会带来一股矿渣被燃烧的硫黄气味。十一月,他们拔萝卜的时候,空车皮在转弯时发出的刺耳的哐啷哐啷哐啷哐啷哐啷声,震动着他们的心,同时让他们感觉到了在远处那边进行的另一种活动。

这时期,艾尔弗雷德·布兰文已经和希诺的一个姑娘,“黑老马”的女儿结了婚。她是一个苗条、漂亮、皮肤微黑的女人,说话非常逗,想到哪儿说到哪儿,所以她讲的一些刺耳的话并不会伤人。她是一个非常奇特的永远自得其乐的人物,说话非常不客气,可是压根儿不往心里去,也很少动感情。所以尽管她常常唠叨没完,特别是对她的丈夫,她有时也会大声喊叫,在骂完她丈夫之后她还可能对谁都指责几句,可是听到她的责骂的人只会感到很有趣,而且对她怀有了更深的好感,尽管在当时他们也不免有些生气,感到对她不能忍耐。她常常长时间大声斥责她的丈夫,但总是用一种平稳的、不紧不慢的声音,而且那说话的异乎寻常的腔调总使他感到某种骄傲和男性的优胜感,而且有一种温暖的感觉,尽管他也止不住对她所讲的那些事难为情地皱皱眉头。

久而久之,布兰文自己也常常显得很可笑地皱起眉头,偶尔发出一阵安静和爽朗的大笑,他简直是像新封的爵士一样完全给惯坏了。他一声不响地干着他愿意干的事,对她的责骂他只是笑笑,有时用一种她非常喜欢的故意逗她的声腔解释几句,然后还仍然按照他自己的脾气干去。有时候,实在被刺痛了,他就会大发一阵脾气,吓唬她一通,让她不要再说下去;这阵脾气似乎好多天以后都一直没有从他的心中消失,在这种情况下,她总是用尽一切办法又来安抚他。他们是两个相离得很远,却又不可分割地连接在一起的生物,他们彼此都毫无所知,然而却是从一个根上长出的两个树杈。

他们一共有四个儿子、两个女儿。最大的儿子很早就跑到海上去,再没有回来。在这件事发生之后,母亲更变成了一家人关心和注意的中心。第二个孩子,是妈妈最崇拜的艾尔弗雷德,他在兄弟姐妹中最为沉默寡言。他曾经被送到伊尔克斯顿去上学,那之后稍微有些进步。但是尽管他极想学习,也十分努力,不管学什么东西,他却都只能学到一点最简单的知识,只有绘画是个例外。在这方面,他倒还有些才能,因而仿佛这就是他唯一的希望,所以学得很努力。在对许多事情发了许多牢骚,甚至进行了激烈的反抗之后,在多次改换了许多工作之后,他的父亲已经对他非常生气,他的母亲也几乎完全绝望了,可这时他却在诺丁汉郡花边工厂担任了绘图员。

他仍然很不随和,穿衣服毫不讲究,说话仍带着重浊的德比郡的口音。他始终尽一切努力干他的工作,以求保住他在镇上的那个职位。渐渐地,他也能设计出很好的图案,生活上过得很不错了。可是,在绘画的时候,他的手本能地只会画出一些粗大的、松垮无力的线条。要让他一笔一画地来描绘花边图案,在那一小块一小块方纸片上,计算着、一点一滴地描绘,这简直是一件非常残酷的事。可是他顽强地工作着,忍受着让他心烦无比的痛苦和折磨,不惜一切代价地追随着这个他已经选定的命运。所以在他回到生活中来的时候,也就必然变得十分呆滞、顽固、很少说话,仿佛随时都满面怒容。

他后来和一个药剂师的女儿结了婚。这姑娘自以为很有社会地位,他因此也变成了一个势利眼。他仍以他原有的那顽固性格,在家时总追求一种外表的高雅。如果有任何丢人的或者不顺心的事发生,他就会大发雷霆。后来,他的三个孩子都长大了,他也变成了一个生活稳定、差不多已近中年的人,这时他却转而去追逐一些莫名其妙的妇女,变成了一个不声不响、难以理解的、专门追求非分欢乐的人物,毫无顾惜之情地把他愤怒的资产阶级太太扔在一边。

第三个儿子弗兰克从一开始就拒绝学习任何东西,从一开始他就非常喜欢在农舍后面第三个畜牧场那边的一个屠宰场里泡着。布兰文家本来一直自己宰杀牲畜,并把多余的肉供应给附近的邻居。由于这种缘故,慢慢在农庄上也有了一种固定的屠宰业务。

弗兰克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就被由屠宰场到村舍沿路滴落的黑色血液所吸引,被工人从肉棚里扛出来的大扇牛肉和深埋在大片肥肉中的腰子所吸引了。

他是一个很漂亮的小伙子,长着棕色的柔软的头发,五官端正,样子很像后期罗马的青年。他很容易激动,性格比较软弱,比他的妹妹们都更容易忘乎所以。十八岁的时候,他和一个工厂的女工结了婚,她是一个脸色苍白、肥胖而又很沉静的姑娘,有一双狡猾的眼睛和一副迷人的嗓音。她极力讨好他,最后终于和他结婚,并一年给他生一个孩子,但她却完全把他当傻瓜看待。在他正式开始经营屠宰业之后,他对这行业已越来越不感兴趣,一种鄙视的心情使他对自己的工作变得毫不在意。他开始喝酒,人们常常看见他在酒馆里没完没了地叨叨着,仿佛他什么都知道,而实际上他只不过是一个整天胡说八道的傻瓜。

女儿中最大的叫爱丽丝,她嫁给了一个矿工,他们在伊尔克斯顿过了一阵暴风雨般的生活,后来就带着她的一大群孩子搬到约克郡去了。最小的一个女儿埃菲还留在家里。

兄弟姐妹中最小的汤姆,比他的哥哥们都小很多,所以他倒一直是和他的姐姐们在一起长大的。他是他妈妈最喜欢的一个儿子。她最后终于下定决心在他十二岁的时候,强迫送他到德比中学去上学。他不愿意去,他的父亲也不想勉强他,可是布兰文太太却打定主意一定要这样做。这位苗条、漂亮、衣服贴身、裙子胀得很满的妈妈现在已经是全家对任何事情做出决定的中心,只要她一旦决心要干什么,这情况还是常常发生的,全家的人都无法改变她的决定。

于是汤姆就上学去了。这从一开头就是一个失败,尽管他自己并不愿意如此。他相信他母亲送他去上学是完全对的。可是,他也知道,说她对,只是因为她不肯承认他天生的资质。他以一个孩子内心深处的本能已经预感到他学习的情况将会怎样,他知道自己在学校一定会显得很丢人。但是,他认为这种折磨是不可避免的,仿佛在他的资质问题上,他自己是有罪的,仿佛是他自己的人生不对,而他母亲的想法倒是对的。如果他能够成为他自己所希望的样子,那他也就会成为他母亲急切地,然而显然是出于幻想希望他变成的人物了。那样他将会非常聪明,而且可以变成一位上等人。这是她对他所抱的希望,因此他知道,这也是任何一个男孩子都应该有的真正的志向。可是,正像他很早的时候,在谈到他自己时就曾对他母亲说过,你不可能用一个猪耳朵做出一个丝绒钱包。这话使得她非常伤心和痛苦。

到学校以后,他不顾天生的无能,在学习方面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他强迫自己坐在桌子边,为了集中精力读书,记住他所要学的东西,他把自己弄得脸色苍白、憔悴不堪,结果仍然没有用处。即使他打退了第一阵的厌恶情绪,玩命学进一点东西,可是再深一点,他就怎么也学不进去了。他根本没有有意识地去学习任何东西的能力。他的头脑根本不发生作用。

在感情方面,他却发展得很快,他对他周围的环境非常敏感,有时甚至有些粗暴,可同时也粗中有细,非常精细,所以,他很有些看不起自己。他知道自己的局限性。他知道他的脑子非常迟缓,简直是毫无希望地笨到家了。所以他十分谦虚。

可是同时,在感情方面,他又比大多数的孩子更为爱憎分明。有时他自己都不免给搞糊涂了。他的各种感官比他们更为发达,他的本能也显得比他们更精细。他讨厌他们笨手笨脚,简直非常看不起他们。可是一遇上动脑子的事情,他就显然不如人了。这时他就只能听他们摆布。他完全成了一个傻瓜。甚至别人对他讲的最愚蠢的道理,他也没有能力辩驳,因此他常常不得不被迫承认他丝毫也不相信的东西。既经承认之后,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到底对那些话相信还是不相信,他倒想着他是相信的。

可是,任何人如果能通过感情让他体会到一些东西,他就会非常喜爱。比方像教文学课的老师,带着激动的感情,朗读一段坦尼森的《尤利西斯》,或者雪莱的《西风颂》的时候,那感人的情绪却使他完全出神了,他嘴唇微张,眼神凝重。老师看到自己在这个孩子身上所产生的力量,也就会一直读下去。这种经历给汤姆·布兰文带来的感受是无法描述的,他几乎感到害怕起来,那感情实在太深刻了。但当他自己几乎是秘密地、十分腼腆地拿起书来看的时候,他刚一读到“哦,狂野的西风,你秋之神的气息”的时候,竟因为那是印出来的书面文字,就马上使得他浑身起鸡皮疙瘩,感到十分厌恶。这时他会觉得满面通红,一种愤怒和无能为力的强烈感情几乎让他难以忍受。他把书扔在地上,一脚踩上去,然后就跑出去,到板球场上去了。他对书的痛恨简直仿佛它们是他的敌人一般,他对书痛恨的程度比对任何人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没有办法凭意志控制住自己的注意力。他的头脑没有固定在任何一件事物上的习惯,他老感到没有抓挠,也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开始。他感到在他身上没有一件具体的东西,没有一件他清楚地知道的东西,能够让他拿来进行学习。他不知道该怎么开始,所以一遇到要用心去理解一个什么问题,或者用心去学习一点什么的时候,他简直是无能为力。

他还算有一点学数学的本能,可是如果有一个题目他不会做,他就会像白痴一样不知怎么办好了。所以他感觉到在他身体下面没有任何一块坚实的可以立足的地方,他简直是浮在半空中。而让他很难堪的是,一个问题如果没有人给他一些提示,他就完全不能进行计算。如果他必须写一篇谈论军队的正式的文章,他总算也学会了重复说说他所知道的几件事:“你到十八岁就可以参军,你必须身高超过五英尺八英寸。”可是他一直都深刻相信,这需要某种特殊技巧,而他的平庸早就让谁都看不起了。这时他就会气得满脸通红,一种羞耻感几乎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他划掉已经写下的几句话,拼命希望能想出几句真像作文的文句来;想不出来,他于是更感到无比愤怒和羞辱,他马上扔下笔,宁可让人给撕成碎片也不想再写什么作文了。

他很快就习惯于学校里的生活,那学校对他也习惯了,它把他看作一个毫无希望的笨拙的学生,可是对他的慷慨和诚实的天性也表示尊敬。只有一位心地狭窄、专横跋扈的教拉丁文的老师常常欺负他,弄得他的一双蓝色的眼睛里随时充满了羞辱感和愤怒。曾经发生过一个可怕的情况:这孩子用一块石板把那个老师的头给打破了,可是在这件事之后一切照常进行。很少人同情那位老师,可是布兰文却很不愿意再想到这件事,甚至在很久以后,在他已经成人的时候,一想起这件事他还感到非常难受。

后来离开了学校,他感到很高兴。这并不是因为他在那里不痛快,在学校里和其他一些年轻人在一起,他感到很愉快,至少他觉得他感到很愉快,因为那里有没完没了的各种活动,时间过去得很快。可是他永远不会忘掉,在这进行学习的地方,他始终处于一种不光彩的地位,他随时都记得他在学习上的失败和无能。可是,他健康的身体和他充满血性的性子却不会让他显得十分狼狈。他的生命力太强了。然而他的心灵却非常悲伤,简直感到无可奈何。

他曾经喜爱过一个热情、聪明得简直像害肺病似的瘦小的孩子。[2]他们俩几乎始终维持着大卫和约拿单之间的古典似的友情。在这种关系中,布兰文担任着随时准备为大卫效劳的约拿单的角色。可是,他始终也不曾感到他自己和他的朋友处于平等的地位,因为那个孩子的头脑远远超过了他,使他无比羞愧地被远远抛在后面。所以一离开学校,这两个孩子也就再不来往了。可是布兰文却始终记得他过去的这个朋友,把他看作一种光彩,一种值得记忆的经历。

汤姆·布兰文很高兴又回到农庄上来了。在这里,他又完全变成了自己的主人。“我天生长着两条泥巴腿,还是让我和这些田地打交道吧。”他对他十分愤怒的母亲说。他把自己看得非常低下。可是当他在田地里干活的时候,他倒也感到很愉快;积极的劳动、重新又闻到泥土的气息都使他感到十分愉快,他也很高兴自己具有青春、活力和幽默,一种令人可笑的机智,很高兴自己具有忘掉自己短处的意志,虽然有时不免对人大发脾气,可是一般说来,他和任何人、任何事情关系都还处得很好。

在他十七岁的时候,他的父亲从一个草垛上摔下来,受伤死去了。然后农庄上就是母亲带着一儿一女在一起生活。那个满嘴骂骂咧咧、牢骚没完的屠夫弗兰克偶尔会回来待一阵,他对世界上的一切都表示不满,总感到所有的人都对不起他。弗兰克特别不喜欢年轻的汤姆,总是说他是个没出息的孩子;汤姆也同样对他非常反感,甚至有时气得满脸通红,蓝色的眼睛露出呆重的凶光。埃菲总站在汤姆一边反对弗兰克。可是当艾尔弗雷德从诺丁汉回来的时候,尽管他老是耷拉着下巴颏儿,很少说话,对家里的人谁都看不起,可是埃菲和妈妈却都站在他一边,又把汤姆抛开了。看到这位哥哥,就因为没有住在家里,现在是一个花边设计员,几乎成了一位上等人,家里的妇女们就把他看成了英雄,这使汤姆感到十分苦恼。可是,艾尔弗雷德实际已经变得有几分像被缚的普罗米修斯,所以妇女们都很喜欢他。后来汤姆才对他的这个哥哥了解得更深刻一些了。

汤姆原是家里最小的一个儿子,在管理田庄的事务落在他的肩上以后,他当然也颇感到自己不同一般的地位。他才不过十八岁,可是他完全能够把他父亲所干的一切事都包下来。当然,他母亲仍是全家的中心。

这年轻人渐渐变得非常轻快活泼,对整个生活无时不充满了热情。他劳动、骑马、赶车上市场,有时也和几个朋友喝个半醉,或者玩九柱球,在巡回剧团演出的时候去看看戏。有一次,他在一个酒馆里喝醉了,有一个妓女引诱他,他就和她一块儿上楼去了。那时他才不过十九岁。

这件事过后他感到非常害怕。在农舍厨房里的亲近关系中,妇女处于最高的地位;在有关家务的问题上,在有关道德和行为的问题上,全家的男人都得听从她们的意见。妇女是包括宗教、爱情和道德的未来生活的象征,男人把他们自己的良心放在她们的手里,他们对她们说:“请做我的良心的守护者,做我看门的天使,随时守望着我出出进进的活动。”女人们也一定不会辜负他们对她们的嘱托。男人毫无保留地以她们为自己的生活依托,高兴地或者愤怒地接受她们的赞扬或责骂,他们也可能反抗,或者大发雷霆,可是从来也没有真正动过脱离她们管辖的念头。他们依靠她们来让自己稳定,没有她们,他们就会感到自己像风中的稻草,被风吹得东飘西荡。她们是船锚,是安全的保障;她们也是上帝的制约之手,有时也让人十分讨厌。

现在,汤姆·布兰文才不过十九岁,仿佛只是一根刚刚长起来的幼苗,这根幼苗还扎根在他的妈妈和姐姐身上,而他却和一个妓女在酒馆里睡觉了,他实在感到非常惊愕。对他来说,到现在为止他所知道的还只有一种女人——他的妈妈和姐姐。

可是现在?他真不知道该怎么想才好。他当时感到某种神妙,感到几分愤怒的痛苦和失望,他第一次尝到的这嚼蜡的味道,使他十分担心将来的情况会不会全是这样,担心他将来和女人的关系会全都不过是这样索然无味;在那个妓女的面前他稍稍感到有些羞怯,担心自己无能而让她看不起;他对她实在并不感兴趣,可是对她又有些害怕。有一阵子他简直吓呆了,感到自己很有可能被她传染上了性病。而在这一堆感情的乱麻中,常识却帮他理出了头绪,并对他说,既然你现在并没有得病,这件事也就没什么大关系。他因而很快又恢复了平衡,的确这件事也真没有太大的关系。

但是这件事确曾使他非常吃惊,而且使他在内心深处对自己产生了信任危机,也增加了他不知道自己会怎样的恐惧。不过,几天之后,一切又如常了,他仍是那样满不在乎、自得其乐地生活着;他蓝色的眼睛又变得和原来一样清晰、真挚,他的脸又变得那样容光焕发,他也和过去一样食欲旺盛了。

或者至少外表上是如此。事实上他已经多少失去了一些他过去的那种对什么都满不在乎的信心,而且他在讲话的时候也比过去顾虑更多了。

在这件事之后有一段时间,他变得更安静一些,喝酒的时候更知道节制一些,跟朋友们的交往也比较少了。第一次和那个女人肉体的接触带来的幻灭,一方面增强了他内心要找到一个具有难以言表的精神力量的女性化身的宗教冲动,一方面也使他的行为更加检点了。他担心失掉他十分害怕会失掉的东西,而且他究竟是否占有它,他也不敢十分肯定了。那第一次的经历是没有什么关系,可是恋爱这件事情本身关系重大,那是在他的内心深处,最为重大,也是他最敬畏的事情。

他现在老为情欲所苦恼,他脑子里老是想象着一些淫秽的场面。可是,现在他之所以不再去找一个放荡女人的真正原因,除他自己有些神经质的天性之外,主要是前次的经历留给他的贫乏和无聊的记忆。一切毫无趣味,简直只不过是一种纯官能的活动,他实在无脸再去重复这样一次冒险经历。

他开始下意识地拼命和自己较劲,以维持他天生的轻快性格不受到损害。只要生活得很平稳,他天性中的乐观和幽默就让他充满了自足和无比欢快的感觉。可是现在他却常常感到十分紧张,他的眼睛里出现了不安的神色,眉头也不时轻轻皱起。他那种欢快的幽默被一种低调的沉默所代替,常常接连好几天他都仿佛心神不定。

他自己也没法说清楚,他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在大多数时间中,他心里都充满了淡淡的愤怒和怨恨的感觉。可是他知道,他心里是老在想着女人,或者某一个女人,这种日思夜想的折磨使他感到非常愤怒。他无法抛开这种思想,他自己感到十分可耻。他也曾遇到过一两个对他表示甜情蜜意的姑娘,开始和她交往是希望他们的爱情能够迅速地发展下去。可是当他和一个漂亮的姑娘在一块儿的时候,他发现他根本不可能使他们的关系如他想象的那样发展下去。那女孩子待在他的身旁这一事实就使得那种发展成为不可能了。他没法把她放到那种情景中去想象,他又没法想象她真正脱光衣服时的情况。她是一个他喜欢的姑娘,可是他非常害怕,连想都不敢想让她一丝不挂时的神情。他知道在脱光衣服这个最终结点上,他对她来说根本不存在,她对他也一样。另外,他如果和一个放荡的女人在一起,事情就会发展得很快,她会使他一刻也不得安宁,简直不知道自己是该赶快从她身边跑过,还是该出于火一样的情欲的需要,马上就把她弄上手。这时他会又一次想到他所受到的那次教训:如果他要了她,所得到的只能是他无法不十分厌恶的乏味。他并不厌恶他自己或那女孩。他厌恶的是那番经历给他带来的后果——他对它简直是厌恶之极。

后来,在他二十三岁那年,他母亲去世了。现在家里就剩下他和埃菲在一起生活。母亲的死对他又是一次意外的打击。他完全不能理解是怎么回事。他也知道这是他永远也无法理解的。一个人有时候不得不忍受这种意料不到的突然打击,这种打击将会在一个人的身上留下伤痕,不论任何时候,一碰到它都还会感到疼痛。他开始对一切可能和他作对的事情感到恐惧。他曾经非常热爱他的母亲。

母亲死后,埃菲和他经常激烈地争吵。按道理说他们应该相依为命,可是他们俩之间却笼罩着一种离奇的、毫无道理的紧张气氛。他总是尽一切可能躲在外面不回家。他在科西泽的红狮酒店,保留着一个归他专用的雅座,也是那里炉火边的常客。他这个大手大脚,常扬着脑袋的活泼漂亮的青年,大多数时间总是一言不发。尽管他总是很留心地听着别人的谈话,和任何他认识的人打招呼时也充满了热情,可是他很怕和生人见面。他和所有的女人都随便开玩笑,她们都非常喜欢他。他随时都非常注意倾听男人们的讲话,而且对他们都非常尊敬。

只要喝一点酒,就会使他很快满脸通红,并使他那双蓝色的眼睛马上透露出一种羞怯,甚至是惶惑的表情。当他这样喝得半醉回到家来的时候,他的姐姐总是非常生气,免不了骂他几句。他这时也会大发脾气,愤怒得像一头发疯的公牛。

后来,他还来过那么一次纵欲的游戏。有一次赶上降灵节,他和另外两个年轻人骑着马,跑到梅特罗克,然后又从那里到贝克韦尔去做一次短途旅行。梅特罗克那时候刚刚变成一个著名的风景区,从曼彻斯特和斯塔福德郡的市镇上都有人跑到这里来参观。在一家年轻男人们吃午饭的旅馆里,有两个姑娘,他们几个人很快就和她们交上了朋友。

直接上来和汤姆·布兰文搭讪的,是一个漂亮的、对一切满不在乎的二十四岁的姑娘。因为带她出来的那个男人把她丢在一边了,她看见了布兰文,也像所有的女人一样马上就喜欢上了他:喜欢他那热情、慷慨的性格,和他那阴沉的、纤细的感情。她也看出,这个人你不把他拉到河边,他是不会下水的。不管怎样,那天下午她早已被挑动起来、十分狂浪,所以她是什么都不怕了。这将是一个轻松愉快的插曲,也可以让她出一口怨气。

她是一个漂亮的、胸脯饱满的姑娘,黑色的头发,蓝蓝的眼睛,随时都会发出一阵轻快的大笑;太阳已把她晒得满面通红,她常喜欢以一种很自然而且很动人的姿态用手绢擦着她的大笑不已的脸。

布兰文不免感到意马心猿了,和她带有几分戒心地说笑着。虽然感情激动,但又不知该如何是好:既害怕自己显得过于孟浪,又唯恐别人认为自己木讷;一方面耐不住强烈的情欲冲动,一方面出于对妇女本能的礼貌,又使他尽力约束住自己,没有主动去跟她进一步勾搭;他心里完全知道自己的这种态度十分可笑,这矛盾心情使他不禁满脸通红。但是她越是看到他拿不定主意,便越是无所顾忌,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静观这个男人如何对她下手。“你本该什么时候回去呢?”她问道。“我回去不回去没有什么关系。”他说。

说到这里他们的谈话又终止了。

布兰文的两个伙伴准备要走了。“跟我们一起走吗,汤姆,”他们大声叫着说,“或者你还是准备在这儿留下?”“啊,我跟你们一起走。”他回答说,勉勉强强站起身来,一种由无能和失望引起的愤怒感传遍了他的全身。

这时他的眼睛遇上了那个女孩子毫无保留的几乎是嘲笑的眼神,这种他从不习惯的情景使得他止不住浑身发起抖来。“你要不要去看看我的那匹母马?”他对她说,充分表露出了他那被惊慌所扰乱的由衷的热忱。“哦,我很愿意看看。”她站起身来说。

她于是跟在他的后面,看着他的削肩和他带绑腿的马靴,和他一起走了出去。另外两个年轻人从马厩里拉出了自己的马。“你会骑马吗?”布兰文问她。“如果可以骑,我倒很愿意试试——我从来也没有骑过马。”她说。“那么来吧,今天你试试。”他说。

于是他红着脸把她举到马鞍上去。她不停地大笑着。“我会滑下来的,这不是供妇女骑坐的马鞍。”她大声说。“你好好抓紧了。”他说,然后就牵着马走出了旅馆大门。

那女孩子非常不稳地骑在马上,使劲抓住马鞍。他用一只手扶在她的腰边,稳住她。他和她站得很近,他简直仿佛搂着她似的抓住她,他在她身边走着,简直有些难以自持了。

那马沿着河边走着。“你要不要把两腿劈开坐正了?”他对她说。“我知道我得那样坐。”她说。

在当时,妇女的裙子都作兴把腿全部盖住。她总算劈开腿坐在马上了。她的行动还非常规矩,注意把她的漂亮的大腿给盖上。“这一段路好多了。”她说,低头看着他。“啊,是的。”他说,看着她的眼神,他感觉浑身都酥软了。“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兴出那么一种侧鞍来,简直把一个女人都扭成两截儿了。”“那我们就先走了,你好像暂时不会离开这里了?”布兰文的朋友们在大路边叫喊着。

他马上气得满脸通红。“啊——别急嘛。”他大声回答说。“你要在这儿待多久呢?”他们问道。“我不会在这儿过圣诞节的。”他说。

那女孩子亮开她的银铃般的嗓子大笑了。“那么好——再见!”他的朋友们大声说。

于是他们就骑着马走了,留下他满脸通红,尽量要跟那女孩子表示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可是很快他就又回到旅馆里去,把他的马交给旅馆里一个看马的侍者,然后他就和那个姑娘跑到树林子里去,甚至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现在正在干些什么。他的心跳得很厉害,他想到这是一次无比辉煌的冒险活动,被挑起的情欲简直使他要发疯了。

事后他还一直感到说不出的喜悦。天哪,这可是还有点儿趣!那天下午他一直和那个女孩子待在一起,当天夜里也要住在那里。可是她对他说,这是不可能的:和她一起来的那个男人,天黑以前就会回来,她一定得到他那里去。他布兰文,绝不能让别人知道他们俩之间有过什么事情。

她对他十分多情地一笑,这使得他既感到很满意,也感到心情十分混乱。

他简直没有办法离开她,尽管他已经答应决不干涉那个女孩子的事,那天夜晚他仍然住在那家旅馆里。吃晚饭的时候,他看见了另外那个家伙:一个个子很小的中年人,长着铁灰色的胡子和一张像猴子一样奇怪的脸,可是看来十分有趣,而且就这张脸本身来说,几乎也可以说是很漂亮。布兰文猜想他准是一个外国人。和他在一起的还有一个英国人,那个人总摆出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他们四个人坐在一张桌子,两个男人和两个女人。布兰文随时注意观察着他们的举动。

他看到那个外国人如何以一种极有礼貌的鄙视的态度对待那两个妇女,仿佛她们不过是两个逗人爱的动物。布兰文的那个姑娘摆出了一副贵夫人的神态,可是她说话的声音实际已经透露了她的隐私。她极力希望再赢回她那个男人的感情。但是,当甜食被送上来的时候,那个小个儿的外国人从桌边转过头来,冷静地观看着屋里的情况,好像无事可干的样子。他那张冷淡的具有动物的机智的脸使布兰文颇为惊异,一双圆圆的棕色眼睛,像猴子一样的棕色眼珠完全外露着,冷冷地向四面观望。而他实际是一声不响地在观察着另外那个人。后来他向布兰文望过来,布兰文对他转过来的那张苍老的脸,看着他又丝毫无意要和他相识的眼神,感到非常奇怪。那双圆圆的觉察一切,但十分冷漠无情的眼睛上面的眉毛长得相当高,眉毛上是一些淡淡的皱纹,也完全像猴子一样。这是一张苍老的看不出年岁的脸。

这个人怎么看都像是一位绅士、一位贵族。布兰文着迷似的呆望着他。那姑娘在她面前的台布上用手来回往一块儿赶面包渣,她气得满脸通红,看来很不自在。

后来,当布兰文一声不响地静坐在大厅里,心情非常激动,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时候,那个小个儿的陌生人忽然甜蜜蜜地笑着,十分客气地走过来,送给他一支香烟说:“你抽烟吗?”

布兰文从来没抽过烟,可是他却把对方送给他的烟,用他粗大的手指尴尬地来回揉搓着,脸皮直红到头发根。接着,他用他那双充满热情的蓝色眼睛,看着那位眨着不屑的肿眼皮的外国人。这个人在他身边坐下来,他们开始谈话,主要谈一些关于马匹的问题。

布兰文对这个人十分高雅的态度、沉静寡言的性格,以及他那看不出年岁来的猴子般的自信都非常喜欢。他们谈论马匹,谈论德比郡的情况和农业生产情况。这陌生人对这个年轻人越来越感兴趣了,布兰文感到非常激动。他能够亲自和这个样子很奇怪、皮肤干燥的中年人接触,使他感到说不出的高兴。他们愉快地谈论着,不过那都毫无关系。重要的是那种高雅的气氛,以及他们之间的接触。

他们在一块儿谈了很久,有时对方听不懂布兰文讲的一些俗语,他不禁像个小姑娘似的羞得满脸通红。然后他们彼此告别,握了握手。[3]那个外国人向他一鞠躬,再次向他告别。“晚安,bon voyage。”

接着他就上楼去了。

布兰文也上楼到他自己的房间里去,他躺在床上,呆望着夏夜的星空,他的整个生命似乎已经卷入一个大旋涡之中。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显然还存在一种和他所知道的生活完全不同的生活。世界上还有些他不知道的东西,还有多少?他所接触到的这些又是些什么?在这种新的影响中他到底处于什么地位?一切的一切到底是什么意思?在他所知道的和完全陌生的那一切中,生活到底是什么?

他终于睡着了,第二天一早,在旅馆里别的客人都还没有醒来的时候,他就骑上马走了。他不愿意在那天早晨再见到任何人。

他的头脑激动万分。那个姑娘和那个外国人,他完全不知道他们的名字,可是他们在他性格的围墙上放了一把火,他将会被烧得完全暴露出来。在这两种经验中,也许和那个外国人的相会更具有深刻的意义。而那个姑娘——他现在还拿不定主意对那姑娘应该怎么看。

他完全想不清楚。只好把它原样放下。他没有办法认真估量他的这些经验。

这两次邂逅的结果是,他日日夜夜都止不住梦想着一个体态丰腴的女人,以及他和一个个子很小、受过外国教育的干枯的外国人相会的情景,怎么也丢不开。只要他的头脑一空下来,只要他一离开他的一些同伴,他就开始想象着自己如何和一些人亲密地交往,这些人就像他在梅特罗克遇见的那个外国人一样的皮肤细腻、举止高雅,而且在这种亲密的关系中,常常还夹有一个令他十分满意的淫荡的妇女。

他整天都沉浸在这种有趣的,他曾实际体验过的梦境之中。他的眼睛闪闪发亮,走路时总把头扬得很高,充满了贵族的高雅给他带来的难以诉说的欢乐,同时又因为思念那个姑娘而苦恼。

后来,这梦境的光彩开始消失,他所习惯的那套生活的冷酷的现实又摆在了他面前。他十分痛恨这种情况。那一切不过都是他的幻觉,他是完全受骗了吗?他不能再接受这平庸的现实了,他像一头公牛一样站在门口,执拗地不肯再进入他所熟悉的他自己的生活圈子里去。

为了维持他梦境中的那种光彩,他喝酒喝得比过去更多了。可是愈是这样,那光彩却消失得愈快。他对那平庸的一切咬牙切齿,说什么也不肯屈服,可是唯其如此,那平庸的现实似乎也绝不肯让步。

他希望赶快结婚,不管怎样,得赶快安定下来,使自己能跳出他现在已陷入其中的泥潭。可是怎么结婚呢?他感到手足无措。他曾经看到过一只小鸟被粘鸟胶粘住的情景,那一直对他简直像是一个噩梦。他开始对自己的无能感到发疯一样愤怒。

他希望找到一个什么东西可以让他抓住,把自己拽出来。可是没有任何可抓的东西。他目不转睛地看着一些年轻的妇女,希望找到一个他可以和她结婚的人,可是她们中没有一个是他所需要的。他知道,想去和一些跟那个外国人一样的人一起生活是荒唐可笑的。

可他仍然这样梦想着,而且始终抱着那些梦想不放,怎么也不肯再接受科西泽和伊尔克斯顿的现实。他常在红狮酒店他的那个角落里坐下来,抽着烟,沉思默想着,有时举起他的啤酒杯,可是什么话也不说,像他自己说的,完全像一个倒霉的、给人扛活的短工了。

接着,他又为一种愤愤不安的情绪所苦。他想要离开自己的家乡——马上就离开。他梦想着国外的生活。可是他和那种生活又从没有过任何接触。再说,他从小就深深扎根于沼泽农庄,扎根于自己的房屋和土地,很难丢开它们。

不久,埃菲也出嫁了,现在家里就剩下他自己和一个在他们家工作了十五年、长着一双斗鸡眼的女仆蒂利了。他感到一切都快要结束了。许多日子以来,一种平常的不现实的生活一直要把他吞没掉,可是他也一直顽强地抗拒着。可是现在,他实在必须得有所行动了。

他天生脾气温和,可是却非常敏感和容易动感情,酒后呕吐也已使他不敢喝太多的酒了。

可是,现在既为这种无味的愤恨心情所苦恼,他仿佛已玩世不恭地下定最大的决心,要去专为醉酒而痛饮。“去他娘的,”他对自己说,“你总有这样或那样的活路——你总不能在一根柱子的影子上拴上你的马——如果你有两条腿,你早晚得抬起屁股站起来。”

于是他骑着马跑到伊尔克斯顿去,在那里勉勉强强和一群年轻人混在一起,拿出钱来请大家喝酒,渐渐发现他也可以就这么混得很好。他有一个想法,觉得那里所有的人都过着顺心如意的日子,一切都无比光荣,无比完美。如果有人大惊小怪地告诉他,他的大衣口袋着火[4]了,他只会红着脸笑笑,非常高兴地说“没啥——没啥——没啥——让它烧吧,让它烧吧——”然后高兴地狂笑着。谁要是觉得他不应该让他的大衣口袋给烧掉,他只会感到非常生气:这原是世界上最有趣、最平常的事——怎么啦?

他在回家的路上,总不停地自言自语,或者对那高空显得很小的月亮讲着话,脚下蹚过照满月光的水坑,心里想着不知汉诺威究竟怎么样!然后他满怀信心地对月亮笑着,并一再对它说,这一切实在太好了,太好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时,他回想起了昨天的情景,于是,在他一生中他第一次在一种真正烦躁不安的情绪中,知道了什么叫作真正的烦恼。他在对蒂利吼叫、责骂一番之后,自己也感到非常可耻,因而独自躲到一边去,观望着那灰蒙蒙的田地和灰浆路,真不知道他有他妈的什么办法能逃出这令人时刻不安的厌恶和愤恨情绪。他知道这一切完全是头一天晚上的光辉畅享的结果。

他的胃实在不能再喝更多的白兰地了。他带着他的卷毛狗执拗地到田野去游逛,以充满敌意的眼光观看着眼前的一切。

第二天晚上,他发现自己又在红狮酒店他那个角落里坐下了,心情显得正常和温和了一些。他坐在那里顽强地等待着,看到底还会发生什么事情。

他自己到底相信还是不相信他就是属于科西泽和伊尔克斯顿这个世界?这里没有任何他需要的东西,可是他有没有一天能够离开这里呢?他自己有没有什么能耐,让他可以离开这个地方?难道他不过是一个没脑袋的娃娃,不够资格和别的年轻人一样,能喝下大量的酒,到处去玩玩女人,过得心满意足,却什么问题也没有?

他就这样挣扎着过了一段时间。后来,这种紧张情绪让他实在受不了了。一种愈来愈强烈的火热的不安情绪始终存在于他的心中,他觉得两个手腕子发肿、发抖,满脑子充满了肉欲的形象,他的一双眼睛也似乎全充血了。他愤怒地和自己进行斗争,希望保持正常,他没有去找任何女人。他装着很正常的样子勉强过下去,直到后来,他感到要么得采取某种行动,要么就只好一头撞死了。

然后,他又一次跑到伊尔克斯顿去,沉默,心事重重,萎靡不振。他跑到酒馆去,一定要一醉方休。他大口大口地吞下白兰地,更多的白兰地,直到他脸色发白,两眼冒出火光。但就是这样,他也不能让自己的情绪缓解。他醉醺醺地上床睡觉,在第二天早晨四点钟醒来的时候又继续喝酒。他一定要使自己的情绪缓解。慢慢地,那紧张情绪终于开始缓解了一些,他开始感到很快乐。他终于不像过去那样紧闭着嘴,沉默不语了,他开始和人闲谈,信口瞎聊。他现在感到很幸福,和整个世界变得很融洽了。他通过热血的血缘关系和世界上的一切生物联系在一起了。所以,在经历了三天的狂饮之后,他已经从他的血液中燃烧掉了他的青春活力,他和整个世界又融为一体了。这种状况结束了青春给他带来的最强烈的欲望。可是他是通过抹杀自己的个性而获得这种满意状况的,这种状况却必须靠他成年人的气质才能够保持和发展。

他就这样变成了一个酒鬼,每隔三四天他就要去痛饮一次白兰地,这期间他几乎整天都在醉梦之中。他自己对此从来不在意。一种深刻的仇恨情绪始终在他的胸中燃烧,他尽可能离开一切女人,对她们满怀敌意。

当他二十八岁的时候,他已经变成一个身体强壮、皮肤白嫩、腰杆挺直的漂亮的男子,一双蓝色的眼睛总是直直地向前望着。有一天他运了一车诺丁汉的种子从科西泽回家来。这时他正准备再去狂饮一顿,所以两眼一直呆呆地向前望着,仿佛正注意着什么,而又正想着自己的心事,什么都看得见,而又什么都没有往心里去,他已经几乎忘掉身边的一切了。这是那一年的早春时候。

他安静地在他的马匹的旁边走着,下山的路越来越陡,装种子的车子在他身后哐啷哐啷地响着。下山的曲曲折折的路穿过一条条的小山岗和树丛,往前顶多只能看出几米远。

当他在山坡上一个最陡峭的地方慢慢转弯,他的马在两根车辕中间来回扭动着的时候,他看见一个女人走了过来。可是他当时一心只想着他的马。

接着他回头看看她,她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在她的那件很长的黑斗篷下面,显得个儿很瘦小,她还戴着一顶黑色的帽子。她匆匆走着,好像什么也没有看见,头有点向前扎着。首先引起他注意的正是她这种奇怪的、似乎心事重重的匆忙的脚步,仿佛她走过的时候,没有任何人看见她。

她听到了马车声,抬起头来。她的脸很清秀,可是显得很苍白,浓黑的眉毛,一张大大的嘴奇怪地半开半闭着。他清楚地看到了她的脸,仿佛半空中忽然射出了一道光亮,他是那样清楚地看到了她的脸,于是他再不像刚才那样仿佛忘掉了世界上的一切,而是有点不知该怎么好了。“正是她。”他脱口而出地说。马车走过的时候,溅起了一点泥浆,她躲到一边贴着一个小土岗站着,在他追随着他的东歪西扭的马车向前走着的时候,他的眼睛和她的眼睛相遇了。他很快就把眼睛转到一边去,向后稍稍仰着头,一种欢乐的痛苦从他的全身掠过。他现在什么也不愿意去想了。

最后他又回过头来,他看到了她的帽子,看到了她被黑色的大氅遮盖着的身躯,以及她走路的姿态。接着她就转过一个弯,看不见了。

她已经过去了。他感觉到仿佛他现在又是在一个遥远的世界中走着,不是科西泽,而是在一个遥远的世界,在那一纵即逝的现实中。他一声不响地向前走着,彷徨、沉默。他什么也不敢想,什么话也不愿说,不愿发出任何声音或做出任何表示,甚至也不愿意改变他走路的动作。他简直不敢再去想她的脸。他现在是在她的知觉中活动,在一个现实之外的世界中活动。

他们现在已经相识的感觉紧紧地抓住了他的心,折磨着他,使他有如发疯一般。他怎么能完全肯定呢,他有什么证明?这种怀疑像他对无限空间的感觉,对空虚的感觉一样,简直具有毁灭性。但是在他的心中他坚决肯定,事情就是如此。他们已经彼此相识了。

在接下去的几天中,他一直就在这种状态中生活着。可是不久,这状态却又像一阵雾气忽然消散,重新露出了那个平庸的无意义的世界。他对人和牲畜都非常温和,可是他实在害怕那幻灭的感觉又赤裸裸地暴露在他的眼前。

几天之后,在他吃完晚饭,背向炉火站着的时候,他看到那个女人从门外走过。他希望知道她已经知道他,她已经明白了他的心思。他希望有人说他们之间有某种关系,所以他站在那里急切地观望着,看着她沿着大路走去。他把蒂利叫过来。“那个人会是谁?”他问道。

蒂利,这个年近四十、长着一双斗鸡眼的女人,原本对他一片痴情,现在非常高兴地跑到窗口去看。不论问她什么,她都感到很高兴。她伸长脖子从半截窗帘没挡着的窗户向外面望去,在她东张西望的时候,她那黑头发梳成的小纂儿向后伸着,显得很可怜的样子。“啊,怎么啦?”她抬起头用她那棕色的锐利的斜眼看着,“嗨,你知道这是谁——她是牧师家干活的——你知道——”“我怎么会知道,你这个老母鸡!”他大叫着说。

蒂利满脸通红,转过头来用她的斜眼几乎是生气地看着他。“你怎么——她是新来的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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