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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2 02: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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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运富

出版社:中华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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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论文选集(第三集)

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论文选集(第三集)试读:

《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丛刊》总序

李国英

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丛刊》是由北京师范大学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编纂的系列性的研究丛书,《丛刊》的主要任务是及时编辑出版中心研究人员最新的研究成果,以及由中心组编由海内外学者完成且与中心研究目标一致的高水平学术著作。

北京师范大学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是教育部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之一,建于2000年9月。其前身是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民间文化研究所、汉字与中文信息处理研究所以及原中文系古典文献学科点的一部分。中心创建时的学术目标是将我国民俗学之父钟敬文先生开创的民俗学,以著名文献学家启功先生为学术带头人的典籍文献学和由章黄学派重要继承人陆宗达先生创立的传统语言文字学结合在一起,从上、下层文化和语言文字载体三方面整理和阐释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国传统文化自下而上或自上而下传承与演变的规律,继承、弘扬祖国优秀文化遗产。

在中心主任王宁先生的领导下,中心成立十年来,始终坚持继承传统、锐意创新的学术方向,把基础研究和社会应用紧密结合起来,把传统研究和现代化手段紧密结合起来,在理论创新、服务社会和资源库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中心坚持继承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十年来推出了一批有特色、成规模的标志性成果。如王宁先生在继承传统语言文字学的基础上,创建了汉字构形学理论体系,不仅出版了纲领性的理论著作《汉字构形学讲座》,还指导博士生运用这一理论对历代汉字进行了系统的构形描写,出版了《汉字构形史丛书》,在学术界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民俗学学科完成的六卷本《中国民俗史》是中国第一部以国家课题形式确定的系统的中国民俗史研究著作。该项目历时八年完成。2006年入选国家社科基金成果文库,2008年人民出版社出版。该书采用文献、考古、田野调查等研究方法,对中国民俗的起源与发展做了动态的、多角度的系统描述与分析,使长期被忽视的中国民众生活史得到了全面而深刻的展现。不仅总结提升了中国民俗理论,填补了中国学术领域的空缺,而且丰富了世界人类文化史。该著作出版后引起高度关注,2009年荣获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颁发的“第九界民间文艺山花学术著作奖”,2010年荣获北京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特等奖。

中心在加强基础研究的同时,还特别重视应用研究,促进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协调发展,着力把理论研究的成果转化为服务国家、服务社会的学术资源。中心利用自身的优势与资源为汉字的国家规范和国际标准的研制做出了贡献。如王宁教授主持的《规范汉字表》后期研制工作,李国英教授、周晓文教授长期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表意文字工作组(ISO/IEC JTC1/SC2/WG2/IRG)的古汉字编码工作。

中心高度重视现代化手段的运用,把传统学科的理论研究与计算机技术相结合,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研究成果。中心组织完成了数字化《说文解字》教学系统与研究体系、甲骨文拓片资源库与原形字库及其检索系统、中国数字故事博物馆、数字化民俗地图与数据库和数字化故事民俗地图等大型的数字化成果。甲骨文拓片资源库与原形字库及其检索系统为国际标准化组织表意文字工作组的甲骨文编码工作提供了支持;中国数字故事博物馆于2008年12月赴香港参加文化部国际司首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获得香港各界人士的好评。周晓文教授先后完成了小篆字库及输入法、甲骨文字库及输入法,两个字库及输入法是迄今为止国内外学术界运用最广泛的古汉字字库及输入法。

经过十年的建设和发展,中心积累了大量学术研究成果。为了使中心的成果能够系统刊布,经中心管委会研究决定组编《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丛刊》,为中心成果的系列化刊布提供平台,也为中心与海内外的学术交流提供桥梁和纽带。《丛刊》将坚持继承传统、锐意创新的学术方向,坚持瞄准学科前沿、解决重大理论问题和重大实践问题的学术目标,坚持百花齐放、兼容并包的学术品格,不断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为繁荣我国的人文学科作出我们的独特贡献。《丛刊》的主要内容包括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主要研究范围内的民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汉语言文字学这三个主体学科,以及由学科融合而产生的文化学。《丛刊》将重点刊布中心承担的重大课题的专题性系列研究成果,同时也会按年度组编中心研究人员的学术论文选集、不定期的编辑中心组织的重要学术会议的会议论文集。为了培养学术后备力量,《丛刊》还会精选部分在中心工作的博士后的出站报告,以及由中心培养的博士生的优秀博士论文。我们也欢迎来自海内外驻所研究的专家的成果纳入《丛刊》刊布。《丛刊》的创建,得到了中华书局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2011年3月

【汉字研究】

汉字与中华文化

王宁提要:文字与文化的关系是文字学和文化人类学的交叉课题,对于汉字这种表意文字来说,文字与文化的关系尤为重要。因为,如果没有文化因素的介入,不论从总体上还是从每一个汉字个体上,都无法准确深入地理解汉字。本文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释关于汉字起源的传说中反映出的文化现象,说明汉字起源在结绳之后,其主要精神源于八卦中的“夬卦”,受到鸟兽印迹可以分辨事实的启发,以及仓颉造字等等说法,虽然都属于传说,但都有一定的合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汉字产生初期的历史文化状况,有的还是可以证明的事实。只要能对这些现象进行科学的分析,我们对汉字的起源是可以做出基本符合事实的推论的。第二部分阐释汉字字体发展和各种字体书写中包含的文化因素,汉字以篆书为界进入了今文字阶段,今文字的特点是以书写为前提的。正规书写之外,由于速写产生了变异字体行书和草书,对各种字体的书写需要提出分析的参数。文章举例说明了汉字书写受书写者的心理和汉字自身特点的影响,同时,社会历史文化对字体演变的发展也是影响很大的。我们可以从字体的特点寄去演变的事实中观察出很多文化现象。这些现象前人已经做了形象生动的描写,今人的研究也有很大的成效,这些研究成果都值得我们去借鉴。第三部分阐释汉字形体中蕴含的文化信息,这些信息不但存在在个体汉字构形的理据上,也存在在汉字构形系统中字与字的关系上,还存在在汉字演变的轨迹上,研究与彰显这些信息,说明汉字构形与文化的互证关系,是非常重要的。最后,论文提出了在论证汉字与文化关系时存在的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强调阐释汉字与文化关系的科学态度和历史依据。文章虽然论证的仅仅是汉字与中华文化的关系,实际上涉及到文字与文化关系的一些普遍规律,申说了文字学与人类文化学互相结合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关键词:汉字 中华文化 汉字起源 汉字书写 汉字构形

中国是一个崇尚文字的历史古国。远在周代,宫廷教育的科目有“礼、乐、射、御、书、数”六项,“书”就是汉字。汉字在中国是自源文字,而且是表意文字中唯一的一种不间断的使用至今的文字,它从一开始就与中华文化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汉字与中华文化互生互证,可以从很多典籍里看出。本文所要表述的是几个关于汉字与中华文化的重要问题。一、关于汉字起源传说的文化阐释《周易》就现有保存的版本而言,大约是周代的典籍,但它作为卜筮之书,记载的内容涉及的年代很早。《易经·系辞》:“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盖取诸‘夬’。”东汉许慎所做的《说文解字序》引用了这段话。魏晋的《文心雕龙·练字篇》也说:“夫文象立而结绳移,鸟迹明而书契作,斯乃言语之体貌,文章之宅宇也。”这些说法虽然有传说的成分,但显示了先秦时代关于汉字起源及早期汉字性质和特点的认识:

结绳说是一个可以证明的历史事实。《庄子·胠箧》也说:“昔者容成氏、大庭氏、伯皇氏、中央氏、栗陆氏、骊畜氏、轩辕氏、赫胥氏、尊卢氏、祝融氏、伏牺氏、神农氏,当是时也,民结绳而用之。”可见上古有很长一段时间都用结绳记事,神农氏是用结绳的最后时代。关于结绳记事方法的施行,《周易正义》引《虞郑九家易》说:“古者无文字,其有约誓之事,事大大结其绳,事小小结其绳,结之多少,随物众寡;各执以相考,亦足以相治也。”根据记载,古埃及、古波斯、古代日本都曾有过结绳之事。人类学家和民俗学家考察,近代美洲、非洲、澳洲的土人,我国的藏族、高山族、独龙族、哈尼族……也都有用结绳记事的风俗。秘鲁的土人用数条不同颜色的绳,平列地系在一条主要的绳子上,根据所打的结或环在哪条绳上、什么位置和结、环的数目,来记载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的人的人口数。这表明,结绳确实是历史的遗存。

人们把结绳与文字联系在一起,是因为人类创造结绳记事的方法与发明文字的想法是很一致的。一件事情要想保留在人的脑子里,只有在记忆所能达到的时间和准确度之内,才是可能的。但记忆的延续时间和可负荷的容量都是有限的,只有用外部的标志来提示这些信息,才可以将数量繁多的信息保持长久。社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人们的交往渐渐成为维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因素时,相互约定的事情,也需要有一种客观凭据以便相约者共同遵守、长期遵行。前者属于个人信息的存留,后者属于社会人际关系的约定,这些内容都需要超越时间的限制,这就是结绳的“治事”作用和“各执以相考”的约誓作用。这正是激发人类发明文字的动因。也就是说,到了结绳时代,文字产生的主观要求已经初露端倪。

但是,绳结的可区别性很低,只能用结大结小来标记大事小事,像秘鲁土人用不同颜色的绳并在一起,再加上颜色与绳结位置的区别,最多也只能传递十几种至几十种信息,它的记录功能是很弱的,再加上,结绳是一种难以突破空间限制的纪事的实物工具,原始社会的人群活动范围还不很大,对这种记事符号尚能适应,当人类交往的范围日渐扩大,信息的远距离传递需要突破空间限制的时候,它的局限就更为突出了。于是必然引发人类想出更新更好的办法来解决大量信息的存留问题。

汉字起源于八卦的传说,和《说文序》所说的“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蹏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的说法,与文字精神取自夬卦之说,彰明了另一个造字的理念:作为文字符号,造字的第一原则是:符号之间一定要有区别。首先,这种传说把结绳与仓颉造字衔接起来,认为在“庶业其繁”以后,结绳无法适应更多、更快地记录、传递信息的需要,人们必须探索新的方式,创造更多的相互区别的符号,来记录更多的信息。在“兽蹄鸟迹之道,交于中国”的时代,人们从鸟兽蹄迒之迹得到了“依类象形”、“分理别异”的启示,逐渐创造了文字。这个说法是可信的。这一点,从汉字象形系统中也可见其端倪:

金文的“番”,义为兽足,上从“釆”(biàn),下写“田”,田是兽足的形状。其实,“釆”是“番”的古字,《说文解字》中“釆”与“番”已分化。“番”仍训“兽足”,古文作“”,“釆”则训“辨别”,而且“读若辨”,也就是说,古代文献不写“釆”而写“辨”。从汉字构形可以看出,从“釆”从“番”的字都有“仔细观察”、“分析”等意义,如“审”当“仔细辨别”讲,“释”当“分别物类”讲,“悉”当“详尽明白”讲……这些都可以看出“兽足”和“分别”意义之间的关系。古人靠辨别各种足迹来得到鸟兽活动的信息,避猛兽而猎获食物。所以,人们逐渐懂得,不同的图像纹路可以标示不同的事物、意义。从鸟兽足迹的辨析而得到图画、象形文字的启发,是合乎逻辑的。

这里还要说到“夬卦”。“夬”干下兑上,其爻五阳一阴,“象曰:泽上于天。夬,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易经注》:“夬,決也。书契所以決万事也。”夬卦在三个方面与文字的性质特点相合:首先,“夬扬于王庭”,与文字“王政之始”的功能相合,他的卦象以刚消柔,与君子的“施禄”“居德”相关,又与文字的“经艺之本”的作用一致。决有分决的意思,又有决断的意思,与文字符号的最本质的特点也是吻合的。用《易》解释万物虽然是汉代的学术时尚,但其中也反映了古人对表意汉字本质的认识。

传说仓颉是黄帝的史官,也是有道理的。文字产生在国家形成过程中,首先是政事往来的需要。所以汉字形成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应是与文字有密切关系的巫史。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在汉字起源的传说中,充分说明了表意文字的主要特点,探索了汉字起源发展的文化背景和社会原因,彰明了汉字在政治和文教上的功能作用。二、汉字字体与书写中的文化现象

汉字的字体以篆为界,进入今文字阶段,也就是进入用笔书写的阶段。自今文字始,书写成为汉字发展的重大推动力。字是写成的,光研究写好的字不关注字是怎么写出来的,不是完整的汉字学,因为,静态的研究很难深入开掘汉字发展的内在规律,也无法对汉字发展中出现的诸多现象进行解释。自唐代开始,对书写的关注日盛,汉字的研究也走入了更加深入的阶段。

对不同字体风格的描述展现了汉字书写的文化心理,唐代的“书势”学说反映出大量的书写现象。唐张怀瓘《六体书论》对大篆、小篆、八分、隶书、行书、草书六种字体的风格气势进行了精彩的描绘。他对大篆的风格描绘说:“(大篆)广乎古文,法于鸟迹,若鸾凤奋翼、虬龙掉尾,或花萼相承,或柯叶敷畅,劲直如矢,宛曲若弓,銛利精微,同乎神化。”对小篆的风格说:“或镂纤屈盘,或悬针状貌,鳞羽参差而互进,珪璧错落以争明。其势飞腾,其形端俨。”他提出了“真书如立,行书如行,草书如走”的比喻,对速写变异字体的特点作了十分形象的界定。

还必须注意的,是现代的书写文化。启功先生对书写的运笔,创建了“理趣说”,他以笔的六面行动——前后左右提按——为“理”,“理”是运笔可能行动的方向。按理写字的姿势或席地而悬腕,或临桌而贴腕,均需“指腕不死”。又需“轨道准确,如走熟路”,这些都是写字之常法。总结这些常法,纠正历来的误解误传,建立的是基础写字学。这使书法文字学免去了神秘虚玄,任何人都可以起步。但是,书法艺术又不是仅仅循理依法实行就可以达到的,在“理”与“法”的背后,还有一个“趣”字。要“解其笔趣”,既见笔,又见字,位置聚散不失度,点画顾盼不呆板,“行笔如‘乱水通人过’,结字如‘悬崖置屋牢’”。这些属于更高层次的艺术写字学。

汉字运笔可以采用以下参数来分析:

表意汉字书写的结字分布,也呈现出一些文化现象。例如:汉字的左右结构让就时,笔画少的让笔画多的,但不论是否均匀、何种让就,永远是左紧右宽。汉字的上下结构分上覆下与下承上,在布局上不论是否均匀,永远是上紧下宽。

这些,都是书写中反映出的文化现象。三、汉字形体中携带的文化信息

汉字是根据它所记录的词(语素)的意义而构形的。构形时,需要选择一种形象或形象的组合,将其生成字符,来描述它所记录的意义,我们把这个选择形象生成字符的过程称作取象,取象所表达出的构字意图称作构意。构意和取象都要受到造字者和用字者文化环境和文化心理的影响。因而,汉字的原始构形理据中必然带有一定的历史文化信息。

在甲骨文中,动物的原始构形理据反映人类对动物特征的认识。例如:

这些四足动物,文字的取象如果粗疏了,很难加以分辨。在比较中可以看到其中的构意——象突出长鼻,鹿突出两角,马突出奔跑时竖起的鬃毛,虎突出身上的花纹和张开的虎口,豕(猪)突出大腹,犬(狗)突出向上卷起的尾巴,鼠以碎食物突出其觅食的行为。只有牛羊只描绘头部。我们把这些构形类聚在一起,可以得到一个很重要的文化信息:汉字处在表形文字阶段时,人类的生活与动物的关系还十分密切,不但对野生动物的驯兽能够细微观察,就是对一些猛兽也有近距离接触的生活经验。在甲骨文中,取象于动物的形体十分丰富,显然是狩猎生活在文字构形上的反映。《说文》小篆反映了周秦时代的文化,在汉字构形上,小篆对形声字的义符进行了规整,这就使它的构形系统与表义系统合流。“草木竹禾”是《说文解字》中表示植物的四个大部首。它们所辖字的总数达1195字,约占《说文解字》总字数的12%,四大部首所从字的数量如下表:

植物类部首比例增多,这是因为中原地带在秦汉时代的生产已经进入农耕为主,人类生活与植物的关系更为密切,这时的汉字构形已经进入形声为主的阶段,汉字的造字取象于植物的数目大量增多,而表现为利用形声字的表义偏旁来分类。四个部首的划分说明了很多问题:一方面说明古人对草本植物与木本植物已经分得很清。在草本植物中,自然野生与人工种植在人们心目中已经有了明显的区别。种禾叫“种”,种树叫“植”,两方面的动词也已经分立了。竹,现代归禾本科,分布在亚热带地区。《说文》解释作“冬生草也”,可见也是把它看成草本植物。“竹”部首的确立说明,中国南部长江流域的文化已经与黄河中下游文化有所交融。

表意文字形声字类别的变化,往往反映出社会的发展。例如:在小篆里,器具中从“鬲”的很多。“”“鬴”都从“鬲”,因为它们主要是陶制的,后来“”写作“锅”,“鬴”写作“釜”,字都改为从“金”,反映了青铜器时代的文化信息。陶器已经很少使用,器皿以金属制品为主了。

小篆“又”与“寸”的分立,也反映制度带来的观念变化。酒器的“尊”甲文写作媛,金文加上八,表示酒倾而出。小篆承袭金文,而将下面的两手改为“寸”作“ ”,这是因为古人以酒器定位,“尊”已发展出“尊卑”之义,而小篆中的“寸”含法度之义,改从“寸”,正是适应“尊卑”义而为之。同样,酒器的“爵”因象雀形而名,甲文、金文都是象形字。小篆作曲,上半部是金文的变体,下从鬯,表示盛酒,从“又”,以手持之,以后也改“又”为“寸”,仍是为了适应“爵位”这种等级制度的变化的。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应当从“又”的字,都是表示用手操作的事物,到周秦时代的篆隶中,有相当一部分演变成“寸”了,除“尊”字外,还有“封”、“射”、“尉”等,小篆新造的“耐”、“寻”、“道”、“辱”、“寺”等字也从“寸”。这是因为,“寸”的构意表示法度,周秦的等级制度使法度观念被引进造字,才产生了这种构形的演进。这种变化,是社会变化与人的意识变化的反映,可以从中观察汉字携带的文化信息。

汉字的分化孳乳,既受语言的推动,又受文化的制约。例如:“享”字甲文写作芶,象宗庙之形,本义是进献祭物。《说文解字》有蒄与蒅两形,解释作:“蒄,献也。从高省,曰象进熟物形。孝经曰:祭则鬼享之”。汉代以后,这个字逐渐分化为三个形音义不同又互有联系的字:(一)“享”,音“许两切”今读xiang3,具有“享献”与“享受”两方面的意思,符合汉语施受同词的特点。(二)减一笔作“亨”,读“许庚切”,今读heng1,主要意义是“亨通”,通于上即得到鬼神的福佑,所以引申为“顺利”、“运气好”。(三)加“火”作“烹”,读“普庚切”,今音peng1。这是一个后出分化字,专门承担“烹饪”的意思。三字的分化充分反映了古代宫烹饪的重要特点,即:供给活人膳食与供给鬼神祭品是烹饪的两大目的。“享献”与“烹饪”用字的同源,并不是这两个意义的逻辑上的相通,而只是因为某种文化现象而相关。

构形与表义系统可以看出文化的观念,还可以以味感字为例。“酸”与“”(辛)构形都与酒有关。“咸”与“”(苦)构形都与“卤”即盐有关,说明这两个系统的味感都是从实物中体会出来的。唯有“甘”“甜”从“口”从“舌”,是无味之味,也就是一种经过谐调没有不适之刺激的味感。我们可以因此理解五味的系统:甘(以及后来孳乳出的“甜”),是本味,原味,入口无刺激,似乎无感觉而实际上是一种舒适感。《春秋繁露》说:“甘者,五味之本”,《淮南子·原道》说:“味者,甘立而五味亭矣”,《春秋繁露》说:“甘者,五味之本”,《庄子·物外》说:“口彻为甘”。酸、辣、咸、苦都是别味,入口有刺激感。所谓调味,指中和多种别味,使其适中,达到“和”的高标准。在五味中,甘与其他四味的总体形成对立,又与其他四味分别对立:甘与咸是调味的增减因素,加盐则五味均可加浓,调以甘滑则五味均可淡化。甘与苦是调味的疾缓因素,所以有“甘而不固”、“苦而不入”之说,甘与酸不但表现在调味上,还表现在果实的生熟上。果熟则甜,果生则酸。上述味感字的构形特点,恰恰表现了已经形成的词义系统。在这里,汉字可作为上古中国人分辨五味观念的确证。

以上各种事实说明了,就是汉字构形及其系统与历史文化有互证的作用,这种互证的作用反映了微观意义上的汉字与文化的关系。四、汉字发展的文化因素

汉字是社会的创造,也是具有社会约定性质的符号系统,因此,它与社会其它文化项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要讨论汉字和其它文化项的关系,首先要引进社会文化三个层次的理论。钟敬文先生在《民俗文化学发凡》(《钟敬文学术论著自选集》471页)一文中指出:“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可以分为三条干流:第一条是上层文化,从阶级上说,它主要是封建地主阶级所创造和享用的文化。第二条是中层文化的干流,它主要是市民文化。第三条干流是下层文化,即由广大农民及其他劳动人民所创造和传承的文化。中下层文化就是民俗文化。”他又说:“从文化根源上讲,三层文化都发源于没有阶级时代的原始文化。它们曾是一个统一体,后来却分化了。”用这个历史唯物的观点来衡量汉字,可以看到汉字发展不同的文化层面:

汉字的酝酿萌芽应在没有阶级的原始社会。而它的发展成形已经是有阶级的时代。汉字的原初状态是三层文化没有分化的时代的反映,它代表全民族的通约。但汉字的第一次整理和较大规模的使用必然是上层社会的宫廷行为。许慎在《说文解字·叙》里把文字的作用归纳为“王政之始,经艺之本”,说明汉字的早期发展是与上层文化同步的。一部汉字发展史证明,汉字的丰富、繁衍与中下层文化密不可分,而汉字的精密、规范、统一却主要是上层文化发展的反映。汉字的起源与发展融汇了中华民族三层文化的创造性,汉字系统中存在的各种现象也是这三层文化综合的反映。清理汉字与不同层次文化的关系,是汉字文化研究的重要的课题。

一部汉字发展史还告诉我们,汉字与其它文化项的关系有直接的关系,也有间接的关系。原始汉字与宗教、生产、生活文化的关系至为密切。到汉字的早期统一时代,它与宗族继承权、分配制度的关系逐渐密切起来。汉代以后,汉字与法律、外交的关系更是密不可分。当汉字走出宫廷,进入市民文化后,一方面是汉字实用性增强引起的构形简化;另一方面却是上层统治者汉字规范意识和行为的增强。汉字是在两种文化的双向影响下发展的。始终影响汉字发展的要素是教育。隶变以后,艺术对汉字具有多方面的、不间断的影响。这两个文化项,成为汉字发展最密切的背景和共进的伴侣。探讨各文化要素推动汉字发展的着力点,弄清各文化要素影响汉字发展的外在现象和内部规律,梳理影响汉字发展各要素使汉字发生变化的综合效应,是汉字与文化研究的主要内容。

我们把第二个意义上的汉字与文化的关系称作宏观意义上的关系。它与上述微观意义上的汉字与文化关系角度虽然不同,但彼此是互相依存、互相补充的。这两方面,大致可以涵盖汉字与文化的全部关系。如果我们的研究逐步形成系统,则可创建出汉字学的一个分支——汉字文化学,并包括微观汉字文化学与宏观汉字文化学两个方面。这应当是我们在今后一个时期内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五、防止汉字与文化关系问题上认识的误区(一)正确认识汉字构形分析的社会性、系统性带来的客观性

首先是在解释汉字构形中存在哪些文化内涵时,要防止主观臆测。有人夸大汉字构意的主观性,认为对汉字构性的理据,可以随意解释。这是对文字字意形成的一种误解。应当从两个方面来认识汉字构形理据的客观性:第一,作为表意文字的汉字,在构字时选择的构件和采用的构件功能,具有可解释性,但这种选择时具有社会约定性的,不是个人一厢情愿所能决定的。它所带有的内涵,如果不能被社会大多数人认定,就无法起到交流思想的作用。汉字构形携带的意义,属于社会历史信息而不是个人的思想信息。第二,汉字构形是成系统的,在多数汉字基本定形的时代,构形系统就已经形成,小篆以后,汉字以形声字为主体的构形系统更为严密。构形系统的重要标志是关系的有序性。每一个字都居于其他与之发生关系的字的联系中,如何讲解一个字,要由它的各种关系决定,解释是否正确,要用它的各种关系证明,这些关系制约了对汉字构形理据的解释。例如:“鼻”、“咱”、“息”中的“自”是同一个部件,小篆写作赖蓝,上像鼻子的纹路,下面加注口做背景,“鼻息”的意思,与这些字的理据都有关系。但“首”下的“自”则是趀的整体象形的一部分,与前面的“自”无关,不能用“鼻息”去解释。

还应当说明的是,汉字构形的理据分析是要追溯历史传承的,不能用已经丧失理据的现代字样来胡乱解释。例如:“开”、“兵”、“共”、“舆”、“兴”、“具”、“算”都有共同的部件,但必须还原到小篆,才能看得清楚:

在小篆里,它们都有共同的部件“嫁”,表示两只手一起用力或一起把玩。“开”的构形表示用两只手拉开门闩,“兵”的构形表示用两只手使用兵器,“共”的构形表示用两只手与上面的两只手共同用力,“舆”的构形表示用上下四只手一起抬起轿舆,“兴”的构形表示用上下四只手共同将重物举起,“算”的构形表示用两只手操作竹子制作的算筹。

从两个例子可以看出,如果我们随意用不正确的理解去解释其中一个字的理据而不顾其他字,结果必然造成讲了一个乱了一串的后果。(二)正确认识微观汉字对历史文化解释的有限性

前面说到,汉字可以在不同程度上存留历史文化和造字时人类观念的痕迹,这是汉字的表意性质决定的。这些历史文化信息一般存留在一个或一组汉字的构形理据之中。但是,造字属于不同时代,随着构形和语义的发展演变,各种不同字样的形体中的表意成分也会随着时代发生变化,即使是今天所见的甲骨文,也未必是最早的汉字,每个字样造字或演成的准确时代难以确考,它对历史文化的见证作用就难以作为一种科学的证据,最多可以是一种假说。汉字的构形不是照相,而是一种特征的勾勒,必须有较多的雷同,才能够归纳出一点信息,而且是笼统的信息,想到字形中去找故事,去证明具体的史实,是很难做到的。何况,构形反映出的文化信息,只有在对具体意象的描述时,才能做到;而汉字的构形系统逐渐向形声化发展,一切都渐渐概括、类化,信息量还要逐步减少。对汉字携带历史文化信息求之太过的情况,比比有之。例如,有人以为甲骨文中有很多字是表示阶级斗争的;也有人认为汉字很多字形描述了伯夷叔齐不食周粟的故事;有人说,《说文解字》的《山部》《水部》字中暗含了河图洛书的真意……这些都是无法验证的说法,也违背汉字的实际。夸大汉字对历史文化的解释作用,在例证不足、文献依据不足的情况下,凭着个别的字形,猜测编造似是而非的故事或者附会某一具体史实的做法,是不足取的。(三)正确认识汉字与汉语的辩证关系,区别字的造意和词的实义

汉字与文化的互证关系与汉语与文化的关系是两个有联系而不同的命题。汉字构形的意图我们称作构意(造意)或造字理据,它的来源是汉语词的一个义项,但文字的造意并不等于词义。例如汉代许慎的《说文解字》中为切合字形而作的训诂,也就是所谓的形训,如果它本身并未在语言中被运用过,只是按照某一义项来解释造字意图,那么,只能称作“字义”而不是“词义”。字意是形象的而词义是概括的。能够用造字意图解释历史文化现象的才是汉字文化。我们以《说文解字》里的数目字为例。这十个数字大致分成三个构形类型:“一二三五十”是一个系统,以横线条为主,辅之以斜线和直线,只有中数“五”和全数“十”有这种辅线,说明这两个数的特殊性。“四六八”是一个系统,它们的形体中都含着一个“八”的形体。“七九”属于借字,自成系统。这里说“四六八”这个双数系统中所含的文化内涵。从“八”说起:“八,别也,象分别相背之形。”这个训释首先是形训。这里所说的“象分别相背之形”,是对字的形体的描述。这里显示出古人对“八”这个数的诠释——认为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分为八,八是个位数里多次均分的结果,所以用两个相背的曲线表示这个数穷尽切分的特征。这里蕴藏着古人的数字文化观念是字形显示出来的。古人对数发生的认识是认为“一”最大,其他的数是造分出来的。这与今天抽象数学的观念是不同的,今天数学的理念以一为最小,其他的自然整数是从一开始积累起来的。这里所说的文化观念从概括的语言词汇意义里反映不出来,只有从表意汉字的构形理据里可以得出,所以属于汉字与文化的互证。而这里开掘出的“一分为二”的观念,从大量的文献阐释中也可以得到证明。《庄子》“易以道阴阳”,周易哲学可归约为“阴阳”问题,其实是一种“二元一体”的关系范畴。《说文》:“仁,亲也,从人从二”,也是二元一体阴阳关系的体现。南宋朱熹在说明“理一分殊”时认为“一分为二,节节如此,以至无穷,皆是一生两尔。”《黄帝内经·太素》杨上善注已有“一分为二,谓天地也”的说法……这些记载和双数数字构形的理据是可以互相印证的。只是,汉字的这种关于字形的解释只能证明某种观念是存在的,而不能说明其产生的具体时间,是无法纳入科学的哲学史和思想史的。

正确认识汉字与文化的关系,恰当地处理材料,准确地开掘有意义的现象,不要夸大方寸之间的汉字证明文化的作用,才能避免产生没有根据的荒谬说法。(本文是2011年5月在韩国延世大学“世界文字与文化研讨会”上的讲演稿,原刊于延世大学《人文科学》2011年总93期)

书写规则与书法艺术——纪念启功先生100周年诞辰

王宁提要:本文在纪念启功先生100周年诞辰之际,来解读启功先生关于写字和书法的一个重要观点——实用汉字先于书法艺术,书法艺术不能违背书写规则。本文指出,汉字的美化有自然美化与艺术美化两个层面,书写规则属于汉字的自然美化层面。书写规则是社会使用汉字的人在熟练书写中摸索出汉字规律从而形成的写字习惯,又由习惯提升为规则。对于书法艺术来说,书写规则是它的底线与基本功。书写教育与书法教育属于不同层次的教育,二者有关系但不能混淆。我们不需要把全民都培养成书法家,但需要中国公民从小接受书写教育,提高文字素养。书法家需要的是在正确熟练书写的基础上产生独有的艺术风格,这种艺术风格建立在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和对书写纯熟、高超的技巧上。书法艺术是精神成品,心灵美才能造就艺术美。关键词:汉字 书写规则 书法艺术 美化一、实用的汉字与艺术的汉字

书法是一种汉字书写的艺术,但这种艺术与音乐、美术等以审美鉴赏为唯一或主要功能的纯艺术是有所区别的。汉字是记录汉语的符号,传统的说法汉字是形、音、义的结合体,其实,真正属于汉字本体的属性仅仅是形,音和义来源于汉字所记录的语言的词,是语言移植给汉字的。到了信息时代,汉字由于进了计算机,属性扩展为五项——形、音、义、用、码。不论如何说,汉字先有了自己记录语言的实用价值,才进入艺术的大门,形成书法,有了审美的价值。所以,艺术的汉字首先是符号的汉字。在这个意义上,汉字艺术大约相当于建筑艺术。建筑物也有自己诸多实用的属性,而它的作用是承载人们的生活,它正常的审美价值是在实用的基础上体现的。所不同的是,写字的工艺难度不能跟建筑比。这么说的意思,不是说书法不如建筑艺术高级;只是说,建造一个既有实用价值又有审美价值的建筑物是非常复杂的,但书法艺术由于实现的工艺和程序大致靠的是一人一笔,费不了那么大的力,所以书法作品容易普及而不容易鉴别。真书法家磨砺一生,炉火纯青,有了经得起推敲的真功夫;而假书法家混迹其中,有时也难以看出来。

不是会写字或字写得略微好一点都可以称为书法,正如建筑师不一定都是建筑艺术大师。但书法家不能写不好字,正如建筑艺术大师不能设计不了房子。在实用艺术里,工艺的实现与艺术的实现很难分开又迥然有别。在汉字问题上,传统有所失落、鉴赏标准降低的情况下,有两个相关而不同的概念一直在被混淆,那就是“书写”和“书法”。

书写是实用汉字的实现,书法是汉字的艺术实现。书写不等于书法,但书法必须也必然在书写的基础上实现。启功先生说:“现在书法上的流派很多,有的偏重于点画奇特,有的偏重于结构的安排与前人不同,有的在章法上参差交叉。可不管怎样写,总有个条件,写出来得是‘字’。比如写个‘人’字。文字作为语言文字的符号,有它的基本条件。无论怎样变化,它也得受文字作为符号基本功的限制。比如狂草,到怀素,不管曲折到什么份上,‘狂’到什么份上,还是能给他作出释文来。既能作得出释文,就证明还没脱离文字本身……书法脱离文字,就好比没有鸡肉的鸡汤,提炼味精,化学上可以这么办。可是艺术上能不能这么办呢?”

启功先生的话说得很深刻,细琢磨,包含着两个意思:第一,书写的字是书法艺术的载体,书法艺术无法脱离书写的字而凭空存在;第二,书写汉字是有基本功也就是基本规则的,这种基本规则是书法艺术必须遵循的底线,书法艺术不论如何“创新”,如何变异到与众不同,也要写的是能够识别的“字”。这两个重要的思想告诉我们,研究汉字的第一个角度、评价汉字的第一层次的标准,都应当是实用汉字所具有的基本规则,第二个角度、评价的更高层次的标准才是汉字艺术的造诣深厚程度。有人会问:历代那么多公认的大书法家,也都是在书写的基础上进入书法的吗?他们也都是在书写规则的基础上成就了汉字艺术的吗?回答是:正是如此。历代的大书法家,哪一个不是中国文化艺术的通家?这些人从文字学(周代叫“小学”)启蒙,熟读经史,琴棋书画传统文化无不知晓,字是打小儿练出来的,是走入仕途后用出来的,又怎么会不对写字的基本规则烂熟于心!二、汉字的自然美化与艺术美化

汉字在完成了初步的造字阶段进入大规模使用的时期后,它的社会功能,是由两个不可分割的过程合起来实现的,那就是释读与书写。因为书写的载体和工具不同,形成了风格不同的字体。汉字不同字体的体态风格彼此有别,但是从发生学的角度看,它们彼此又是演变的关系。甲金文之后出现的简帛文字、纸写文字,都有主用字体和速写字体之分。隶书本来就是因篆书速写演化的,古隶与章草并行。楷书和行书、草书同时通行,楷书的笔形及其变异是在行书影响下形成的。

不论在汉字发展的哪个阶段,对于哪种字体的书写,都首先是为了记录语言,有着极强的应用目的。但是,汉字起源于“象”和“数”,与意义直接关联,有着精美的造型。这造型就是汉字可以美化的条件。汉字在发展中具有了两个层次的美化——自然美化和艺术美化。

自然美化是表意的汉字符号在两维度的方块中构形时自然形成的具有社会性的美感。艺术美化是书法家经过自己的创造、抒发和表现出的具有个性的美感。启功、郭绍虞等先生在谈到字体风格的时候,有意识的把“文字所属的大类型、总风格”,也就是“篆、隶、草、真、行等”和“某一流派的艺术风格。例如说欧体、颜体等”分开。前者我们称作“字体”,后者我们称作“书体”。字体具有社会普遍性,书体则有书法家或某个流派的个性。社会自组织形成的风格笔法属于自然美化,书法家的书写风格属于艺术美化。

自然美化的成果属于千余年来民族文化的创造、传承者,功劳不属于个人。这种美化对汉字的结构产生了直接的影响。楷体始盛于魏晋,自盛行以来,虽字体新创,但也承袭了篆隶诸体各种普遍经验与优长。楷体汉字部件的分布集中在15种模式里,但以方正匀称为要义。字样常因构图求方正而违例措置。例如:

上面小篆与楷体的比较可以看出:

①“徒”的小篆字形本“从辵土声”,为了书写的均衡方正,楷体字却拆“辵”下部与“土”合为“走”;

②“监”的小篆字形来源于钟鼎文的多体象形,卧人下的短横本在“皿”上,表示器皿中的水,楷体字为追求方正,将表示水的短横变点组在卧人之下。

③“颖”本“从禾顷声”,小篆字形为了书写美观就置“禾”于“匕”下,强为之左右结构,楷体字继承小篆,也将“禾”写在“匕”下;

④“腐”本“从肉府声”本为上下两分结构,小篆字形为求稳当,而将“府”之一撇延长,形成全字上左包围之势,楷体字继承小篆也写成包围结构。

这些结构图式的变化,都是书写的自然美化使然。

在楷体字中还可以看到一种现象,那就是部件变体的产生。“鸟”下出现其它部件均省去四点,例如“袅“字,“莹”下出现其它部件均省去“玉”,例如“荣、营”,这属于省减变体。“水”在“益”上横置,“德”本从“直”,其中的“目”也变横置,这属于置向变体。“酋”的小篆上从“外八”形,像酒从坛子中倒出,“兼”上本为两撇,是两个“禾”字的上端,楷体字常用形体均改为“内八字”两点,“俊”从“允”得声,下面的“儿”字都变两点,各种左边的部首最下一笔的横均改为提,这些都属于笔形变异。“里”字本来从“田”从“土”,书写时中间一竖贯穿,形成交重变体……这些变体也都是书写的自然美化所致。

仅仅这两种书写现象,就可以看出楷体字在追求实用性的同时也在追求均衡、方正、稳当的美化。字是写出来的,书写对结构有制约作用的——书写会成就结构、保存结构;也会改造结构、丧失结构。但是,汉字的书写首先要显示结构,才容易识别。所以,不论书写对结构如何变异,这些字仍然可以识别,理据也仍然可以分析。这些汉字书写的自然美化现象,是社会书写逐步形成的,尊重汉字规律的书法名家对这种现象的形成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他们不是发明家,仅仅是社会书写者的一员。

汉字和建筑一样,实用之中具有造型美的条件,才在实现了应用价值的同时也呈现出审美功能。如果没有书写的自然美化,汉字的艺术美化就无法实现。三、书写规则与风格笔法

启功先生对汉字的自然发展有重要的论述,他说:“自古字体递嬗,皆有其故。人事日趋繁缛,器用日求便利,此自然之理也。文字为日用之工具;字形亦必日趋便利,始足济用也。试计字体变迁,甲骨不出殷商,金文沿续稍久,小篆与秦偕亡,隶书限于两汉。此谓其当日通用之时,不包括后世仿古之作也。惟真书自汉末启端,至今依然沿用,中间虽有风格之殊,而结构偏旁,却无大异。其故无他,书写既能便利,辨识复不易混淆,其胜在此,其寿亦在于此。”这里说明了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汉字书写,不论风格还是结构,首先在于实用,有两个最重要的条件:简易便于书写,好认不易混淆。书写规则就是从这两个基本要求产生的。

分析楷体字的书写规则,一般从行笔与结体两个方面着手。在书写汉字学里,我们从以下参数入手分析行笔的规则:

结体是对整个成字的规则加以分析,在书写汉字学里,我们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分析结体的规则:

书写中部件布局和空间疏密直接影响全字的重心。部件的空间关系也会影响笔画之间的空间关系。启功先生曾引用清代邓石如对唐以后真书的结体的说法,说这类字体“字画疏处可以走马,密处不使透风。”这是因为唐以后的真书要用笔画的疏密来调节部件的空间,因而不能把笔画占有的空间平均分配。布局对结体的影响具有决定作用,在自然书写里,布局可以总结出一些基本规律。书法艺术讲究个人书写风格,处理布局带有一定的任意性,但也要遵循基本规律,才能达到审美的标准。

上下结构的部件有“承覆”之说。上部件小于或窄于下部件,如“奇、杲、集”等,为下承上。上部件大于或宽于下部件,特别是交接部位呈“人”形时如“奈、合、令”等,为上覆下。不论如何承覆,重心都略偏上。

左右布局也不以完全均等为原则。楷书在自然书写时常常是左紧右松。左右结构的字如果两个部件的笔画不均匀,笔画少的部件在书写时要让出一部分空间,使笔画多的部件靠就、扩展。这就是所谓的“让就”之说。但楷书书写时,一般符合左让右大于右让左,使整字的重心大致居中而疏密则形成左密右疏的趋势。通过量化可以证实楷体字的这一特点:

笔画比

7∶17  3∶17  3∶17  17∶5

空间比

3∶5  3∶7  3∶6.6  3∶2.8

笔画比

3∶17  3∶3  3∶3  3∶2

空间比

3∶6.2  3∶3.5  3∶3.2  3∶3.5

笔画比

3∶2  3∶2  5∶2  5∶2

空间比

3∶5  3∶6.7  5∶9.6  5∶6

笔画比

3∶2  3∶3  3∶3  3∶3

空间比

3∶6.7  3∶7.1  3∶6.5  3∶7.4

产生这种现象除与书写的心理有关外,和汉字的结构字理也有一定的关系。汉字的形声字一般是左形右声。而形符表类别,声符是字的区别因素,更加关注声符是汉字识别的规律,因此才形成右边空间宽大的格局。

这种书写规则,古人早已发现,以言书势,是说写字的规则,而非书家的手法。但凡书法,可以有个人的风格,但对形体的把握也只能在书写规则的左右有所浮动,不可全违背之。

那么,书法家的创造在哪里?六朝以来,古人讲究“练字”,说的是用书面语著文作诗要从形、音、义三方面来择字选词,刘勰《文心雕龙》说:“心既托声于言,言亦寄形于字,讽诵则绩在宫商,临文则能归字形矣,是以缀字属篇必须练择:一避诡异,二省联边,三权重出,四调单复。”《玉篇敕牒》有“虽据经而垂范,终练字之未精”的说法。“据经而垂范”说的是字形规矩,“练字之未精”就涉及对字词意义的精确理解了。历史上有成就的学人从来不仅仅以形论字,必须兼及内容,重视内涵,讲求文化深度,展现审美底蕴。所以,扬雄才有书乃“心画”之说,司马光更有“字,心画也,手法也,见字如见其人”之说。其实,书法的一般手法不离社会书写规则,古人把它看做不言而喻的基本功,很少提及,更不以此贪天之功据为己有。古书里提及的仓颉、程邈等字体的发明者,不过是社会书写群体的代称或代表而已。而书法家的创造,也只在于由书写的熟练自如和用心体验而产生的高超技巧,更在于深厚的文化底蕴凝成的个人风格。那些体现高超技巧和个人风格的艺术处理手法才属于书法家个人的创造。结束语

启功先生一贯提倡也身体力行,一直在总结汉字的书写规则和艺术美化原则。他提出了字体学、书格说、理趣说等研究课题,说明了汉字书写规则和书法艺术相关而不同的关系。学习和发扬启功先生的学术思想,我们应当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第一,汉字书写的手法,以其自然美化为基础,是社会书写在汉字规律的制约下形成书写习惯,习惯被总结成规则。尊重汉字规律的书法名家对这种现象的形成起到了一定或重要的推动作用,但他们不是发明家,仅仅是社会书写者的一员。书法教育要强调基本功——也就是书写规则的训练;在此基础上,才能由于书写的熟练自如和用心体验而产生高超的技巧。社会对书法艺术的鉴赏品味和鉴赏能力应当不断提高,重要的在于探究书法家由于深厚的文化底蕴而凝成的个人风格。书法是精神的成品,社会对书法家的书德和才艺应当有更高的要求——心灵美才能达成艺术美。

第二,不要把书写教学与书法教学等同起来。把书写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是完全必要的;但是,培养全民写好汉字不是为了把大家都培养成书法家,而是要让中国人从小就懂得写好汉字,提高文化素养。只有全民文化素养不断提高,优秀的书法家才能应运而生。

第三,书写教育和书法教育在一定的阶段和基础的层面必须具有理性化,构建书写汉字学的基础理论体系,是当前重要的任务。我们对汉字字体的发展规律和风格特点的认识还很不足;对于书写关系极为密切的笔画(含笔势、笔态和笔意)及其在字样中的变异规则总结还不完善;对汉字结构的平面图式形成的结体规则(包括构式规则、让就规则、交重规则、省简规则)探讨还不够周全;对汉字书写与结构的相互影响也还没有更具体的归纳总结……书写汉字学理论的建构,需要文字学界和书法界共同努力。(原载《清华大学学报》2012年6期,获《清华大学学报》论文一等奖)

汉字教育的理念与方法

王宁提要:本文是为《语文课程标准(2011)》关于汉字教育所写的解读。强调了小学识字教学是汉字教育的正常开端,论述了建立汉字教育正确的理念和提高汉字教学境界的重要性,对汉字教学的基本原理做了简要的阐释,评价了现有的教学方法在各个阶段的适应性,并对选择初期积累字、字理教学和汉字书写教育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关键词:汉字教育 初期积累字 字理 写字一、建立汉字教育正确理念的重要意义

汉字是超越时空传递语言信息的符号系统,在一切信息载体中,它具有无可取代的作用。汉字是通过记录汉语存储知识的工具,未经记录的知识,无法多次、多人进行加工,更无法进行创造性思维,社会的进步就会迟缓。汉字是具有民族形式的、适合汉语的书写系统,它自身也是一种文化事象。进入信息社会以后,汉字进一步与计算机网络技术结合,成为国内国际信息传播的载体。汉字的重要性日渐凸显,汉字教学的质量也就变得十分重要。

汉字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石,使全民了解和正确使用汉字,是提高民族文化素养的奠基性工程。汉字在新世纪的极端重要性,是与小学语文教学直接相关的。在我国,汉字的初始教育(即零起点的识字教育)是在不同年龄段和不同的领域进行的,以年龄段为分类标准,可以分为小学识字和成人扫盲两类。以领域为分类标准,可以分为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自我教育三类,不论如何分类,小学识字教学都是汉字教育的正常开端。初小是儿童接触书面语的开端,从此以后,学生要从阅读中来积累词汇,提高运用母语书面语的能力,并逐渐跨越到自主的写作。语文教学必须是以提高书面语读写能力为主。口才再好,没有形成书面语,思考难以成熟、完整,优秀的理论论著、文学创作无法产生,任何大规模科学的延续性研究也无法实现。孩子们将来不论从事什么职业,母语的运用能力将由此起步。识别和运用汉字的能力将决定他今后一切学习的速度和质量。所以,提高民族文化素养的奠基性工程,是从小学识字教学起步的。小学教师站在这一奠基工程的前沿,其实是掌控了全社会文化素质最基础的部分。在汉字的研究和应用中,“汉字教学”是一个最富于挑战性的尖端课题,一个外化的字符系统要进入一些语言发展还没有完全成熟的儿童和少年的头脑中,而且要随着认字产生潜在的汉字科学和汉字文化的正确观念,这是需要多学科知识和多种能力的保障才能做到的。所以,小学教师特别是低年级小学教师的工作,是光荣而艰巨的。

小学教育职业拥有一批十分敬业、富有奉献精神的教师群体,当前的文化建设高潮,进一步激发了这个群体的创造性,很多优秀的语文教师在汉字教育方面做出了突出的成绩。但是,由于关于汉字宏观理论的研究未能及早介入汉字教学,作为表意文字的汉字所具有的规律未能引起识字教学领域的关注,随着教育工作的进展,在识字教学领域,也产生过一些比较普遍的问题。在学校,家长构成教育的直接社会,在学校日渐市场化的潜在变化中,家长的认识做法和要求对学校有直接的影响。学校不但是孩子最切近的社会,而且也是家长最密切的社会之一,学校和老师的认识又反过来影响家长,形成一个搭架起来的认识生态链。汉字人人都认识几个,中国人和“汉字”的切近程度不亚于“水”和“饭”,因此人人都有发言权,社会上对汉字的错误认识很多,各种说法和要求,对识字教学的冲击在无形之中。这就使得小学识字教学处在重重舆论的包围之中,置于多种要求的浸润之中,所以,识字教学的科学性看来简单,实际上变成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如何走出感性舆论的包围,走入理性的正确认识,提高汉字教育的思想境界,弄清汉字教学的根本目的,把小学识字教学提到全民汉字教育的高度来认识,已经成为当务之急。识字教学的目标不应当仅仅是把汉字当成记录语言的工具来提供读写,而且要与此同时,发挥它的培养思维能力和培养民族自尊心的更重要的功能。二、汉字教学的普遍原理与方法

为了在弄清汉字教育的根本目的和重要功能的前提下提高识字教学的质量,必须首先弄清有关汉字教学的普遍原理,下面分三点来说明:

1.汉字记录汉语的第二性特征及识字教学的滞后性

汉字是记录汉语的符号系统,字形是汉字的本体,而音与义是它从语言那里承负来的。因此,他必须依存于汉语,对语言来说,汉字符号是第二性的。汉字必须以自己的字形关联了语音、语义才能称为“文字”,才有价值。完整的识字过程,是把汉字的形体和词语的音义全面联系起来,也就是把口语词转化为书面语词的过程。严格地说,没有承负汉语语词的字不能算作“已识字”。近几年来有些人提出让零至六岁的婴幼儿认字。他们说的“婴幼儿”甚至包括不满1岁的婴儿。一些私人印制的广告说:“婴幼儿识字比学习说话、学会听人说话还容易”,“识字越早,越能激发婴幼儿的智慧”,有一些私人运作的广告和宣传材料,把孩子凭借声音或颜色、图形的多次重复挑出指定汉字的字片来,叫做“识字”。他们还培养了一些这样的“范例”,表演给家长看,吸引家长带婴幼儿来“识字”。其实,这是一种假象。儿童对汉字字形的感受比对音义的感受强,对音的感受又比对义的感受强。这是因为,汉字是方块字,简单的字形容易引起儿童的视觉联想。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吧,“日”是一个构形很简单的字,看到这个字,会使儿童联想到窗户格、地板砖、双层抽屉、双层黑板等等……如果在这种联想的基础上,再加上实物、图形和经常重复的声音,是可以让儿童直接或间接把字形识别出来的。但如果不懂它的意义,只是认识形体,这不过是一种条件反射,跟认字完全不是一回事。孩子可以记住一个苹果,一块巧克力,苹果和巧克力可以成为儿童的经验,他会保留这个记忆;一个没有意义的笔画组合与孩子的生活毫不相关,他很快就会忘记了。意义的感受必须在亲自体验之后,意义与语音的结合是思维的成果,是与生活经验和理解分不开的。不同年龄的孩子有他们的心理词典,必须是他们的经验所覆盖、懂得意义的词语才能进入心理词典,汉字必须关联了心理词典中的词,才是“已识字”。就字形而言,“日”似乎很简单;但是,“日”是一个在儿童心理词典中组词量极少的语素,在现代汉语里又不能单用,类似“星期日”这样的词,单独把“日”抽出来,它的意义和文化内涵相当复杂,难以被儿童理解,所以,婴幼儿真正把这个字和它记录的词联系起来便无由做到。汉字字形与音义的结合绝不能超越儿童的语言能力,有形而没有与语音结合,有音形而不懂其为何义,这种纯粹的字形偶然过一过孩子的脑子,和他们看见一些不理解的图形一样,不能叫“识字”。

基于以上原因,识字教育必须依赖于语言习得,识字教育的效果必然滞后于语言能力的培养,最多与语言习得同步,而无法超越语言能力。阅读能力是对书面语言把握的能力,培养这种能力不是汉字教学单独可以完成的,所以,识字教学一般应当与语文教育同时进行。写字比之识字,更有一定难度,不宜与识字同步进行,应当更滞后于识字。国家规定从小学一年级开始系统学习汉字。1996年6月1日,教育部开始实施《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纲要》在“语言”一项里,规定了关于幼儿语言教育的内容,其中涉及文字教育的有两条:“培养幼儿对生活中常见的简单标记和文字符号的兴趣。”“利用图书、绘画和其他多种方式,引发幼儿对书籍、阅读和书写的兴趣,培养前阅读和前书写技能”。这些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识字教育的起点是小学阶段,幼儿园只是为小学识字教学做准备。这种准备分两个方面:一是心理上的,让孩子们建立对符号的兴趣,关注书写符号,逐步具有文字符号的意识;二是技能上的,条文里提出的“前阅读和前书写技能”应当指的是习惯书本上文字的横排、分行规则,懂得页码和翻页,学会利用图画了解意义,了解拿笔的手势和书写的姿势等。伴随着“前阅读和前书写”的技能训练,五至六岁的儿童也会多少认一些字和写一些字,但这是少量的,也不是学前教育的目标。

盲目提前识字年龄,不但无效,而且有害。认字超越了应有的语言能力发展,由于自发的联想,会把汉字的字形,与那些和语言无关的形象联系在一起。在孩子头脑里,与字形的关联物是随意选取的,因此,每次的联想都可能变化,加之这些字形没有与语言结合,没有使用的价值,那些假象是维持不了多久的。如果容许一些出于商业目的人在社会上胡乱办什么“婴幼儿识字班”,抱着还在咿呀学语的婴儿去接受那些胡乱的所谓“识字教育”;或者利用我们的幼儿园做一些不合程序的识字操作,教一些不合规范的识字内容,个别孩子也许能记住那些“半识字”的形体,后果就更加令人担忧了。等到小学识字教学系统开始时,老师面对的不是清一色的零起点儿童,而是面对一些在学前时期接受过五花八门“婴幼儿识字”的学生,必然给未来的小学教育带来两种危害:首先是,孩子们上小学后受到的正规教育与以前存留的自发联想一旦冲突,必然产生思想的混乱,由于六岁儿童还不能准确表述自己联想的前后差异,这种混乱是不容易觉察的,因此危害更大;其次是,那些不合程序的识字操作和不合规范的识字内容会在无形中冲淡正确的识字教学,产生对老师实施正常小学识字教学的干扰,变成一种教学的负效果。

6岁以前正是儿童语言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他们积累生活经验、初步建立审美情趣的关键时期,如果充分运用这段时间让孩子们融入大自然,无拘无束地嬉戏,把这段时间让给语言能力的和生活能力的培养,对儿童身体与智力的发展都更为有益。

2.汉字的性质和识字教学与阅读教学的结合

汉字虽然依存于汉语而存在,但是,他与汉语就符号体系而言,有着很大的差别,是不能混为一谈的。汉字是表意文字,它与拼音文字有性质上的不同。拼音文字属于音义统一的符号体系,这种体系与语言体系具有较多的一致性;而汉字是表意文字体系,这种体系凭借汉语语素的意义来构造自己的个体字符,属于形义统一的符号系统。在这种符号系统里,每一个汉字个体字符对汉语意义的依存关系比它对汉语语音的依存关系更密切。汉字构形系统是形义的结合,汉语的词汇系统是音义的结合,所以,词汇按音或按义的聚合所显示出来的系统与汉字的聚合所显示的系统差距很大,是不同一的。人对任何一种符号的把握都要在达到整体系统认知后才能自如运用,所以个体字符要依赖整体系统。人对符号系统的把握是在个体符号积累基础上达到的,积累可以是杂乱的增多,也可以是在不断的梳理中达到系统化,但是,系统的内在联系必须在个体字符达到一定数量后才能显现,所以,把握系统的前提是要使个体字符的积累达到一定的数量。汉字教学在一定数量的积累之后,要依赖它的构形系统,利用字与字的关系加强联想,减轻记忆负担,建立构形规律的基本观念。汉字自身的规律是在个体字符形体类聚中存在并显现的。例如:在“妈”、“姐”、“姑”、“姨”、“姥”、“奶”……这一系列汉字经过个别识读,积累到一定数量以后,“女”与这些字的关系便会自然而然地显示出来,在“请”、“清”、“情”、“晴”、“静”、“精”、“睛”等字积累到一定数量以后,“青”与这些字的关系也会逐渐明朗。这种类似的关系不断增多,便使形声系统观念的建立有了初步的基础。

但是,另一方面,汉字的功用是用来识读别人的言语作品和书写自己的言语作品,也就是说,文字与语言的切合是在言语作品的环境里,也就是在字词组合的状态下存在的。用汉字记录的言语作品是以意义为组合依据的,在言语作品中,汉字的出现不可能依照构形系统的需要;言语作品的用字也不可能完全按照汉字的难易程度来安排,语言浅显,文字未必简易。在言语作品里,汉字的存在是无序的。基于以上原因,识字教学必然是在以下两个矛盾中进行的:第一,个体字符与汉语的意义,有紧密的依存关系,构形系统却与语音系统、语义系统不完全一致;第二,个体字符的积累需要有序,依存的环境却是难以有序的言语作品。

以上两点,就是表意汉字教学产生困难的原因,汉字教学要想由难变易,必须在教学方法、教学程序、教材编写等方面,作好多方的协调工作。可以说,面对这些由汉字性质带来的诸多复杂问题,汉字教学的方法和程序,必须运用汉字学的科学原理使其科学化,不能因为教学内容显示出的知识不多,就认为教育者所需的知识也很简单。前面说过,小学识字教学是一个尖端的课题,在这个领域遇到的问题,需要大量的汉字学成熟理论支撑,才能处理得当。

3.汉字习得过程的阶段递进性及各阶段速度的变化

识字是一种掌握字的数量逐步累积的过程,每累积到一定的数量,学习者的认知规律和思维特点就要发生变化,速度的要求也要随之变化。认字的速度不是匀速的。

如果我们把小学识字教学的对象设为0起点的对象,从初始的习得到掌握2500个常用字,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初期积累阶段,也就是突破0的阶段。在这个阶段,学习者把单字字形与语素或单音词联系起来,从而把握了他的音和义。由于没有任何系统可以依托,这些字的识别完全靠机械识记,而且是以对大轮廓的整体识记为主,不使用任何理性的分析。由于认字的量很少,无法实现组合,读音与明意只能是个体进行的。由于对笔画的感觉还没有形成,写字在这一阶段也不能大规模展开。这一阶段识字的进展一般是匀速的,快慢要由儿童的智力及学习兴趣决定。利用朗读以语音来强化字形与口语的关联和利用构图来显示字形与语义的关联,便成为两个重要的手段。增进识字的兴趣,往往是教学成功的重要前提。这一阶段难度最大,意义也最重大;因为这一阶段所识字的选定,直接影响下两个阶段教学的进展;这一阶段的合理与巩固程度,直接影响下两个阶段的教学效果。

中期积累阶段,也就是识字量大幅度增加的阶段。在这个阶段,随着单字字数的逐步增多,字理的显现越来越明显,学习者很容易进入字理的归纳。在加以引导之后,汉字表意性的观念、形声系统的观念,会逐步产生。由于单字量的增多,已识字渐渐可以与双音词、简单的句子联系,在语言环境里,意义的掌握不断加深。汉字的表意性一旦显现,表意汉字与文化的联系也越来越明显,为汉字教学内容的人文性和趣味性创造了条件。在这一阶段,学生把口语转化为书面语——也就是阅读与写作的要求会自然产生,骨鲠在喉,不吐不快。因此,写字教学必须也可以大面积展开了。由于单字数量的增加,同音字、同形字频率上升,字理在辨异中的作用显得格外重要。在这一阶段,把握字形的速度是不均匀的,有时出于深入了解意义或者辨析同音字、形近字的需要,速度甚至会放慢。衡量这一阶段的教学效果,不能简单地以把握字形的数量和速度为标准,在总体数量达到一定程度后,重要的是看学习者在识别字形的同时依靠字理掌握意义的深入程度,看他们无形之中形成的关于汉字的正确观念的程度,看他们书面阅读和表达能力的提高程度。

后期积累阶段,也就是识字的巩固阶段。在这一阶段,阅读和写作与单字的增加同步进行,识字进入字用阶段,形音义是并重的,新字的积累主要采用演绎的方法。在用字过程中,语言环境对汉字识别的作用日益增大,汉字在聚合中见其形义系统,又在组合中见其音义系统。到这一阶段,识字教学应当摆脱了困难,速度不断加快,也不可能是匀速的。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速度和字形识别的数量不是评定小学识字教学各阶段成绩的唯一指标,在有些阶段,甚至不是最重要的指标,识字教学的最终目标应当是:第一,积累一定数量的汉字,达到形音义全面把握;第二,在符合汉字表意性、构形系统性的教学方法强化下,产生掌握汉字的科学方法,以达到不教而终身识字;第三,在对汉字有正确认识的前提下,强化民族文化意识,增进爱国主义情操。

我们应当用这些综合的目标来评价汉字教学的成绩。

4.几种主要识字教学方法的学理依据及其阶段适应性

为了达到上述综合的目标,必须重视选择教学的策略和方法。目前在小学识字教学领域实行的教学方法,由于选择不同的切入点,产生了不同的教学法,这些教学方法是从不同角度提出来的。例如:在汉字积累过程中,强调字形与口语关联,产生了注音识字法;强调利用汉字自身的系统进行积累,产生了字族文识字法和字理识字法。这两种方法还有不同:字族文识字强调利用汉字的声符系统,而字理识字强调利用汉字的义符系统。识字教学方法都有科学学理的依据和自身的特点,也都能够产生一定的效果;但是,他们只适用于某一个或两个教学阶段,如果在全过程中单独使用,又都有一定的局限。下面对几个主要的方法作简要的分析:(1)韵语识字

这是中国传统的识字教学法,它是运用有韵的诗歌在阅读中进行识字教学。它的根据和优点是:韵语有利于语感的形成,有利于加强记忆,有利于培养识字的兴趣。它适用于初期积累阶段。它的局限是:由于言语作品与汉字系统难以切合,编写韵语同时适宜汉字难易顺序不易作到,韵语教学不可能贯穿全过程;而且,由于语音系统与形义系统不一致,韵语编写得不好,容易违背口语,诘诎难通。(2)注音识字

注音识字是利用拼音提前阅读,在课文中教学汉字。先全文拼读,逐步只拼生字,最后全部取消拼音。它的根据和优点是:拼音有利于将汉字与口语联系,体现汉字第二性的特征,有利于在方言区推广普通话和正音正读。它特别适用于初期积累阶段,而且在任何阶段都可用作辅助手段。它的局限是:汉字的形义关系容易被淡化,违背汉字的表意性质;识字量增加后,如不加强字形、字理教学,容易产生别字。(3)字族文识字

字族文识字是把同声符的字编进各首诗歌中,以便对这些字成批识别。它的根据和优点是:它利用汉字的声符系统成批识字,有利于对汉字的形声字声符系统产生较强的感受,从而有利于学习者汉字系统观念的形成;它可以取得韵语识字的一切效果,有趣而便于记忆。它适用于中期积累阶段。它的局限是:现代汉字的声符表音度不高,字族文难以编写;汉字声符系统也比较复杂,难以全面把握,不宜为纲,只能辅助。(4)字理识字

字理识字是利用汉字形义统一的原则,加强对字理的讲解,使识字教学逐步理性化。它的根据和优点是:它以汉字的义符系统为纲,切合汉字表意文字的性质,易于产生对汉字的正确观念;更易于培养归纳和演绎的思维能力。它适用于中后期积累阶段。它的局限是:字理只能在积累达到一定数量后才能对教学起作用,因而初期难以使用;而且,现代汉字并不都有字理,生硬的、编造的讲解反而会扰乱汉字构形系统性,破坏已经取得的成果。

……

应当具有这样的认识:没有一种教学法是适用于教学的每个阶段、每种汉字字符的,也没有一种一元化的识字教学法是万能的、没有局限的。过去的一些被称作教学法的经验总结,都是有价值的,它们属于不同的教学途径和不同的教学切入口,适用于不同阶段,彼此并无对立性,应当相互补足,自觉地综合使用,因地因时甚至因人具体选择。在小学基础教育的汉字教学领域,应当遵循“理有定则,勿离勿违”和“教无定法,殊途同归”的原则,提倡汉字科学与认知心理科学同时进入课堂,树立教学经验与教学手段必须提高到理性的科学意识。没有上升为理性的个人经验不宜推广。汉字的本体结构是有规律的,用科学去激发兴趣,以有规律的思维训练为前提去探索如何生动活泼和减轻负担,识字教学的效果和速度都要遵循科学规律,也只有按照规律进行教学,效果才是长远的,速度才是合理的,激发出的兴趣才是有益的,而且具有培养思维能力的功效,汉字教学才可以真正承担“教育的基石”这个重要的任务。四、汉字教学中汉字的量化和优选原则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化的演进、典籍的增多,汉字的数量越来越大,国际编码的汉字字符集已经快到8万。但是,对于社会真正的需求来说,汉字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要切合书写和阅读的需要。对于义务教育的识字教学来说,就更要把最有用的字编入教材、引进课堂。所以,新修订的语文课程标准后面附了3个字表,分别是常用字表、次常用字表和基础字表。字表是根据“汉字效用递减率”的科学论断提出的。著名文字学家周有光先生提出了一个“汉字效用递减率”,做出了下面一个效用递减的模型(《中国语文纵横谈》第四章第二节(《周有光语文论集》第二卷109-110页):

下图是利用国家语委平衡语料库(该语料库按年代、文本体裁、内容主题、类别等多方面平衡的原则,收录1919年至2002年的语料9100万字符)实际测查出的字频与覆盖率的递进关系。从这个实际测查的函数关系中,完全证实了周有光先生的推测。

常用字表3500字,是国家语委提出的《通用规范汉字表》的一级字表。《通用规范汉字表·说明》明确提出:“一级字表收字3500个,是使用频度最高的常用字字集,主要满足基础教育和文化普及的基本用字需要。”,新课标将这3500字分为两段:2500字为常用字,1000字为次常用字。这2500与1000字的区分,是采用“儿童文学语料库”(该语料库收建国以来适合义务教育第1-2学段儿童阅读的各种体裁文学作品,共570万字符)的字频进一步协调产生的。必须说明的是:《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字频统计,采用的语料库是全社会使用的汉字的语料库,而儿童阅读的语料,与成人是有一定的差距的。从普遍使用的3500字中选出义务教育1-2学段学生使用的字,应当采用专门研制的语料库。我们可以列举9个字,比较以下三种语料库中不同的字频排列:

从上表中我们可以看到,表中的9个字,在国家语委平衡语料库和科普与教育综合语料库中的频次,都比较靠前,但二者也有比较明显的差距;而在适合第一学段儿童文学语料库中的频次,要靠后得多。这是因为,1-2学段儿童的心理词典,与成人用词是有较大差距的。经过“儿童文学语料库”的调节,这2500个字,应当更加适用于1-2学段的识字与阅读教学。

要解决科学汉字教学的问题,仅仅选出常用字与词常用字还是不够的,识字教学对一开始必须重点掌握的字——也就是基础字,更要认真挑选。

基础字也就是汉字教学从0开始时需要优先选择的字。识字教学的初期,在没有其他凭借的情况下讲解课文同时识字,一般要借助6-7岁孩子良好的记忆力。教材的编写人员和老师会产生一种错觉,认为孩子们去记忆任何字花费的力气都是一样的,不会考虑初期识字选择一个字的应用效率和对以后识字的推动作用。基础字有多少可以起到应有的作用,经过测查,大约300-400字左右较为合适,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规定第1学段需要认读的字不会少于1000字,从中选择300-400字精讲,对教材编写和课堂教学都不会产生困难,也正因为选出的字数量不多,对科学性、有效性的要求也就越高。不过,汉字属性的研究日渐成熟,教学经验也有较多的积累,利用语料库和计算机数据库来综合选出这些基础字,应当是可以做到的。

字频与覆盖率依然是选择基础字的首要条件。就汉字的应用价值而言,覆盖率高的字使用频度必然高,用同样的时间和精力,教一个常常遇见的字和教一个不常遇见的字,哪一个更为“合算”,这是容易得出结论来的。把一些很少使用的字又没有带动作用的字放到一年级甚至第一册教材里,有时候是出于阅读课文思想感情表达的需要,但是在教学时对低频字和高频字用同等的力气去教学,甚至以阅读为唯一的目的对难字更加着力去疏通,对识字教学的短效是不“经济”的,对以后教学的长效,更会产生潜在的不利因素。为了使孩子们的识字一开始就进入科学的轨道,让他们的成就感不断增加,记忆力更少浪费,选好第一批教学的基础汉字,是非常必要的。选择基础字需要采用综合的条件

从上面的函数图可以看出,在字频将近1000位的段落中,汉字效用的增长最为迅速,而当字频达到将近2700位时,汉字效用的增长已经非常缓慢了。所以,选择基础字要在字频1000位内的字中去选择,才更为有效。

选择识字教学基础字的第二个条件,是根据儿童的心理词典来选择。前面说过,汉字是记录汉语的,认字不仅仅是能够指认某个字形,必须把字形与语音、语义关联起来才有价值。换句话说,完整的识字过程,是把汉字的形体和词语的音义全面联系起来,也就是要全面完成把口语转化为书面语的任务。因此,学习汉字必须依赖语言习得,而且是滞后于语言习得的。特别是在突破零的阶段,学生先从口头上会用了这个词,才能进一步认识记录这个词的字。最容易接受的字是书写儿童已经会说并能够理解使用的词的字;一个学生在他这个年龄段根本就无法理解和应用的词语,在识字初期,学习和记忆的难度就会增大,而且即使学会,使用的价值也会很低,遗忘的几率也就很高。例如:

妈妈,想,爱,这儿——生字,但用于熟词,音义已经掌握,只教字形。

母亲,沉思,慈祥,此地——生词,生字,音义不太熟悉,儿童语言较少使用,如果需要,只能形音义一同教。

岳丈,苍茫,贸易,寻常——生词,生字,词语意义对儿童是超经验的,基础教育阶段很少遇到,遗忘的几率很高。

上面的例子是要说明,应对6-7岁儿童的实际口语中统计高频词表,从中获得字频,作为选择基础字的依据。

选择基础字的第三个条件是汉字的构字频度。汉字的重现率不只表现在词汇里,还表现在它作为其他字部件的频率,也就是它的构字率。构字频度高,特别是作表义构件的构字频度高,再现的可能多,还有利于带动第二阶段的学习。在运用上述两个条件,初步选出537个汉字后。在这573个选定字中,构字频度最高的有两类字,这些字多半都是部首字。从意义看,多半属于古代划分物类的五行用字和与人类自身有关的字:

构字率的重要性不但是它重现率高,不易遗忘,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是培养学生在符号不断重复的情况下的归纳概括能力。例如:“女”在儿童口语中单独出现的频率并不高,字形的象形性也已经减弱,单独记忆它的形体是有一定难度的;但是,当对女性亲属的称谓“妈、姐、妹、奶、姨、姑、婶”等一一出现后,“女”字的音义应当很顺利地被归纳出来。

在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后,还应当特别关注所选汉字的结构,结构相对简单,即部件一般不超过3个,层次一般不超过2层,更有利于学习。在2-3部件的字中,构成合体字的部件,一般应当是包含在所选字中的成字,或者是结构部首(扌、亻、氵、忄、讠等),还要优先选择部件关系有明确字理可以从讲解中使学生产生汉字表意意识从而引起兴趣的字。例如:“穿”——用牙啃出洞,“窗”也要开一个洞,归纳出“穴”,再与“家”“客”比较,不但提示了“宀”是房子的构意,也为将来“穴”的讲解提供预备的知识。

在基础字中,要有必要的虚词,以便构句。字词只有进入了句子,有了语境,才进入了使用。单独的字词只是储备,是难以巩固所学的。否定副词“不”,结构助词“的”,介词“把”,连词“和”等儿童口语中的高频虚词,都是必要选入的。

从上述条件可以看出,选择基础字的标准应当是综合的,是既考虑到汉字的形体结构,又考虑到汉字的构造理据;既考虑到汉字的构形属性,又考虑到汉字的记词职能的。所以要这样做,是因为基础字的作用是多方面的。有些理论主张用单一的标准来确立识字的先后,例如,有人单纯用字频来确定基础字,也有人认为独体字一定要先于合体字教,而把独体字作为基础字,还有人认为部首字都是基础字。这些说法不论对汉字的科学分析还是对汉字教学规律来说,理解都过于简单了。

基础字选择后,需要充分利用,重点分析,讲解透彻。前面谈到,它有利于形成学生的归纳综合的思维方法。这里再举例说明它在对汉字构形系统的显示中所起的作用。例如:“口”的书面语语体色彩比较浓厚,在儿童口语中的使用频度并不高,在单用时已经被“嘴”代替,适合儿童口语的构词量也不大;但是,通过它去识别“吃、喝、哈、呼、唱、叫、吹、吐”等口语高频词,它的意义很快就可以归纳出来。一个基础字在构字时可以作义符,也可以作声符,归纳声符的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例如:“青”构成“清、(事)情、请、(眼)睛、蜻(蜓)”等字(词),都是表音度很高的儿童口语高频词,对记忆语音、关联口语,特别是从这些词的读音中启示学生体会形声字的特点,也是非常重要的。

不仅如此,它还有利于在认同归纳中产生分析的习惯。例如,下面的字是需要在相同的归纳中加以区别的:“太”与“大”比较,少,与小比较,“本”与“木”比较……可以归纳二者意义的关联,同时区别语音的差异;“京、亭”,与“高”比较,可以归纳出他们的形体都来源于高的建筑物,而音义又有差异;“问”与“们”比较,可以归纳出它们语音均来源于“门”,但构形则“门”既可以放外面,又可以放在右边。“扣”与“吃、唱、叫”等字比较,可以分析出同样一个“口”,构字时有的采用了它的声音,也有的采用了它的意义。

……

有意识的比较,不仅仅是在联系中巩固所学,更为重要的是积累理念。在初小阶段,直接讲授汉字构形规律是没有必要的,但通过汉字的具体分析和不断积累启发学生感悟汉字的特点和规律,使他们理解汉字,热爱汉字又是必须做到的。

基础字选择得准确,汉字教学的效率和质量都会有很大的提高,但在教材编写时,特别在编选1年级的课文时,这是一个非常容易忽略的问题。教材应当有意识的将容易而有用,又能够带动胡一阶段学习的汉字,有计划地编进课文,并对这些字的汉字教学有计划的进行提示。只顾阅读、让识字附庸于阅读的做法是不利于基础教育总目标的实现的。五、依照汉字的构成规律讲解汉字的字理

汉字是表意文字,早期的汉字大多是根据汉语中与之相应的某一个词的意义来构形的;因此,汉字的形体中总是携带着可供分析的意义信息。寓于汉字字形中的意义信息,对汉字形体的构造具有可解释性。根据词义设计的汉字构形意图,我们称作构意,也就是汉字的构形理据,简称字理。

讲解字理是小学识字教学不可或缺的内容。在进行字理教学时,有三个重要的问题需要解决:首先是,我们讲解字理的目的是什么?很多老师认为,是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汉字教学不要太枯燥,这种认识是否正确?是否全面?第二是汉字的字理讲解有没有科学性和客观性?是仅仅从激发兴趣出发随意发挥,还是必须遵循一种科学的规律?第三是如何进行字理讲解?

在小学识字教学阶段,适当讲解字理,的确能够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但是,字理教学的作用远不止此,只有深入体会字理教学的作用,才能更自觉地做好这项工作:

讲解字理的重要目的,是使学习者对汉字的表意性质有所体会,而认识汉字的表意性,是把握汉字科学的最重要的前提;因为,作为表意文字的汉字,与大家熟悉的外文比如英文,在书写和应用上都不相同,理解表意汉字的特点,才能对汉字有清晰的感觉和正确的理念。可以说,表意汉字的一切规律都建立在这种书写符号的表意性上。小学识字教学是汉字教育的正常开端,从一开始就培养学生对汉字正确的感觉和认识,使他们对汉字的构造充满了探索的兴趣,喜欢认字和写字,是一个很重要的教学目标。这个教学目标是在字理教学中潜在完成的。试想,当孩子们发现那些横竖撇点折毫无意义交错着搭成的符号,原来是自己熟悉的物件经过几千年演变成的:

当他们知道,书写那些称谓自己女性亲属姐姐、妹妹、妈妈、阿姨、姑姑、婶婶、奶奶、外婆……的汉字左边都有一个“女”字的时候,他们还会忘记那个不很规则的“女”字吗?

一旦他们饶有兴趣地推测所见汉字为什么这样构形的时候,他们对表意汉字魅力的体验是不用老师去深说的。

第二,汉字的构形是一个系统,每一个字的设计都不是孤立的,只有讲解字理才能让学生看到这个系统,让他们时刻关心字与字之间的联系。他们会看到从“艹”的字都是草本植物,而从“木”的字都是木本植物的事实中,体会到古代形声字的归部与现代科学研究的成果如此一致,说明古人已经有了植物分类的意识。他们从继—续、缠—绕、缔—结……都从“糸“的字形中,思考每对字的关系和差别。引导他们思考“均”与“匀”、“究”与“九”、“梢”与“小”……字形与字义的关系,可以启发他们对形声字与声符关系的探讨。在一个个关系的探讨中,他们会懂得建立字与字关系的重要性,养成不孤立去看单个的汉字的习惯,而是在字与字的真实关系中用此字去解释彼字。这里面就潜藏着汉字构形系统论的思想观念。

第三,字理是联系字与词的纽带。目前小学的识字教学都是与阅读教学同步进行的,讲字形需要单独设立汉字教学的模块;而词义的讲解却是在阅读的课文中进行的。这就决定了,讲字与讲课文如果能结合起来,就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说明字理是联系自语词的纽带,这里需要介绍两个汉字学的术语——一个是“实义”,一个是“造意”。“实义”是词进入语境以后用来表达思想的意义,也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词义。“造意”则是汉字形体构造中体现出来的造字意图,“造意”是“实义”的可视化。造意是字意,实义才是语义。造意和实义在有一些字与词里是统一的。比如:“江河湖海”从“水”,它们都是水流或水域。“梅柳橘棠”“栋梁楣椽”都从“木”,前一组属于木本植物,后一种属于土木结构建筑物的木质构件。“忧愁思想憎恶愤怒”都从“心”,它们都是心理活动……这些字的造字理据与它们的词义完全一致,可以凭着字的形体理解和记忆它们的词义。教字也就同时教了词,汉字教育与阅读中的词汇积累同步完成,一举两得。

但是另一种情况就不同了。有一些造意与词义——特别是现代汉语的词义只有一种折射作用,如果不从分析字理入手来转向词义,是难以通过字来理解词义的。例如:“理”字从“玉”,但解释这个词的词义并不能够很快与玉联系上。通过它的造意分析,才能明白它取象于玉的原因——因为将玉雕刻成玉饰或玉器要顺着玉的纹理从事,治理、整理、理顺等意义都是一种条理化的行为,治玉是这些意义所选择的相似的典型形象。“解”字从刀,从牛,从角,它所具有的解开、解脱、解散、分解、化解、溶解、融解……等意义与刀、牛、角并不能直接联系到一起。分析它的造意,从用刀来解剖一头牛的取象中,可以得到将结合的事物分解开来的意义,解牛是他的造意,分解的词义由造意中可以体现出来。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词义(实义)具有广义,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具有一定的概括性,而字意(造意)是词义的具体化,是从词的广义中选择一个单一的、可视化的典型形象来完成对广泛词义的表现。经过字理的分析,将具体的造意与广泛的实义沟通,也就是把字与词联系在一起,可以达到既能了解表意的汉字,又能理解语言的词义的双重目的。这正是阅读与识字“双赢”的做法。

第三,讲解字理,可以增强学生的想像力,提高他们学习汉字的兴趣,把枯燥无味的识字、写字课,变得活泼、生动、快乐。在汉字的字理中,存在生动的生活形象,含有古代的文化知识,要学生诉诸于认知的心理,发挥自己的联想能力,得到前所未有的新鲜知识。比如他们会从老师的讲解中知道:“独”从“犬”,“群”从“羊”,这是放牧的生活图景:牧羊犬只有一个,而被放牧的羊则是成群的。“突”的造意,是犬从洞穴中突然窜出,这是猎犬的形象。“默”也是猎犬的形象,在猎物面前,猎犬不但窜出很快,而且在等待猎物时是不吠的。

讲解字理有重要作用,但在教学中,也常常发生乱讲汉字的现象。有人认为,现代汉字已经没有理据了,可以随便讲,怎么讲都是对的,只要能讲得让学生记住就行。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汉字学是科学,汉字的讲解必须是科学的,不科学地讲解汉字,肆意而为,造成思想混乱,会使学生的文化素质下降,而且不利于他们的继续学习。字理教学的科学化问题需要强调。

下面几个原则,是讲解汉字时必须遵循的:

第一,汉字是由部件组合而成的,每一个组成字的部件,都已有确立的形、音、义,讲错了部件的形、音、义,就会使整个字的讲解发生错误。第二,汉字的部件在进入构字后,就具有了或表示字音、或表示意义、或是古文字时期象形字的楷化,或起区别标示的作用。解释汉字必须依据它们的客观功能。讲错了或曲解了部件的功能,就会使整个字的讲解发生错误。第三,前面说过,汉字的构形意义(造意)是反映词义(实义)的。而实义又是在语言环境中体现出来的、可以检验的意义。讲解汉字字形的根本目的是解释词义。现在有一些社会上的人借讲解汉字发挥某些文化理念,为了附会自己说教的目的,提出一些没有根据或似是而非的说法,乱讲本义,对识字教学的冲击很大。第四,由部件构成汉字,大部分是依层次逐级组构的,字理是逐级生成的。小部分是一次性平面组构的,以集合的方式产生字理。在讲解汉字时,必须按它们客观的组合方式来进行,也就是说,既不能把层次讲成平面结构,也不能把平面结构讲成层次结构,否则就会发生错误,而人们常犯的错误是不懂得汉字结构层次生成的道理,见一个构件讲一个构件。第五,汉字的结构单位是部件,笔画只是书写单位,除了少数笔画同时也是部件(单笔部件)外,是不能用笔画来讲解字理的。

这里,还要说明字理教学的两点适应性。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汉字构形是发展的,现代汉字经过隶变、楷变和现代简化的过程,出现了一批音粘合、省简、变形、错讹而部分或全部丧失了理据,这些字必须上溯它的形源,才能讲得清楚。例如“春”,篆文从“艹”,从“日”,“屯”声,在隶变中,它的上部逐渐粘合简化,无法讲解了。要想讲它,必须溯源。有人把“春”讲成“三人一起晒太阳”,这就是强以无理为有理了。还有简化字“鸡”,它的左边的“又”是符号替代而简化的,只能看作是区别符号,有人硬讲成“又一种鸟”,也是没有道理的。“又”在“鸡”中代的是示音构件“奚”,不能讲成副词“又”。现代汉字全部或局部丧失理据的字很多,只能通过溯源来理解它的原初理据。我们不主张在基础教育阶段提倡讲古文字,所以,字理教学能够适应的仅仅是一部分字,不是每个汉字都要讲解字理。其次,讲解字理其实是以字讲字,在系统中讲字,在初期积累阶段,学生识字还不多,是很难讲解字理的。讲解字理一般要在学生识字达到一定的量时才适合进行。从这两个适应性来看,字理教学只是识字教学的一种方法,需要和其他方法配合使用,当成一种流派来推出是不合适的。当然,施行字理教学也是需要精心设计的。要讲,就要科学讲解,有程序的系统讲解,不要违背汉字构形规律,不要把汉字系统讲乱,要为学生进一步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并且培养学生科学的汉字观念,科学地讲解汉字的字理,是提高学生文化素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法。六、重视写字教学的规律

汉字是记录汉语的符号,形、音、义、用、码是现代汉字的五大属性。汉字先有了自己的记录语言的实用价值,才进入艺术的大门,形成书法,有了审美的价值。因此,研究汉字的第一个角度应当是汉字科学,第二个角度才是汉字艺术学或汉字美学;所以,写字不等于书法。书写汉字学与书法汉字学是两个层次的问题。写字教学不应当与书法教学混同。在义务教学里,我们需要培养的是学生书写的能力,而不是要把学生都造就成书法家。

中国的文字学是从古代“小学”发展来的,“小学”别称“六书学”,是以汉字的结构为主要研究对象的。金石之学始于宋代,清代晚期有了古文字学,关注的仍然是汉字的结构,是汉字形与义的关系,与“小学”一样,都是释读的汉字学。释读的汉字学是以写好的汉字为研究对象,所以是静态的汉字学;认字是认别人写好的字,所以又是接受的汉字学;其目的在认字和阅读。

汉字在完成了初步的造字阶段进入大规模使用的时期后,它的社会功能,是由两个不可分割的过程合起来实现的,那就是释读与书写。字是写成的,光研究写好的字不关注字是怎么写出来的,不是完整的汉字学,写好的汉字里表现出一些现象,实际上都与书写的事实有关。因为书写的载体和工具不同,形成了风格不同的字体。甲金文之后出现的简帛文字、纸写文字,都有主用字体和速写字体之分。隶书本来就是因篆书速写演化的,古隶与章草并行。楷书和行书、草书同时通行,楷书的笔形及其变异是在行书影响下形成的。汉字字形忽简忽繁,但始终保持不同程度的系统趋势,汉字构造的理据不断丧失,然后又不断恢复与重组,要从汉字书写的动态——也就是写字的过程来理解,才能解释清楚。书写的汉字学是连接汉字科学与汉字艺术的纽带。

汉字在发展中具有了两个层次的美化——自然美化和艺术美化。

自然美化是表意的汉字符号在两维度的方块中构形时自然形成的具有社会性的美,艺术美化是书法家刻意写出的具有个性的美。启功、郭绍虞等先生首先把与释读有关的结构和与审美有关的风格分开。再把风格中字体与书体分开。字体是“文字所属的大类型、总风格”也就是“篆、隶、草、真、行等”;书体是“某一流派的艺术风格。例如说欧体、颜体等”。字体具有社会普遍性,书体则有书法家或某个流派的个性。社会自组织形成的风格笔法属于自然美化,书法家的书写风格属于艺术美化。

汉字书写与汉字艺术有着密切的关系。结构对风格是有制约作用的;但是,书写会成就结构、保存结构;也会改造结构、丧失结构。

科学和艺术有统一的一面,也有矛盾的一面。书法对社会的影响,也就是艺术美化对自然美化有强大的感染作用;但艺术美化不可能全然摆脱自然美化的规律失去社会审美的大规则。书写规则看来事小,但不可不为。书写可以产生的部件位置重组,书写可以产生结构部件变体,书写比例是受结构规律影响的。

汉字的书写属性是可以分解的,对已经分解的属性一一进行描述,就形成书写汉字学科学。把汉字科学的创建和汉字艺术的发展结合起来,在提高的指导下,做好汉字的释读、书写、审美和信息化标准化的普及工作,才能提高一代新人的文化素养。

写字的规则包括笔画的书写规则和结字、布局的规则,要想让这些规则引入汉字教育,首先需要在师范院校开设好这一课程,是教师掌握这些规则,才能使写字教学理性化,提高写字教学的科学性。(本文是《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解读》的一节,其中有些内容与已发表文章有重复)

《说文解字》的析字方法和结构类型非“六书”说

李运富提要:许慎在《说文解字·叙》里介绍了古代小学教授儿童的“六书”,这个“六书”应该是适合儿童学习的有关汉字的六个知识点,具有浅易性、实用性和选择性,可是它长期以来被当作具有学术性的一个完整理论系统,或指造字方法系统,或指析字方法系统,或指结构类型系统,并且认为《说文解字》就是按照“六书”理论把汉字分析为六种类型或四种类型的。其实,“六书”不等于汉字的分析方法和类型,《说文解字》也不是实践“六书理论”的。根据许慎的分析实例考察,《说文解字》的析字方法是“构件分析法”,即首先将字形拆分成若干构件(包括独体构件),然后说明每个构件的功能,或者提出同形构件进行类比。从许慎所分析的九千多个汉字归纳,《说文解字》的汉字结构类型至少有18种。关键词:《说文解字》 六书 析字方法 结构类型一、“六书”不等于分析汉字结构的方法和类型“六书”之名始见于《周礼》。首次说出六书具体名目的,是东汉班固承袭西汉末刘歆《七略》而作的《汉书·艺文志》: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

提到六书名目的还有刘歆的再传弟子郑众,见于汉末郑玄《周礼注》所引:六书,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也。

对六书解释最详细的是刘歆另一再传弟子贾逵的学生许慎,他在《说文解字·叙》中说: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武信是也;五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上述三家所列六书名目大同小异,其中象形、转注、假借,全同;其他皆名异实同,象事、处事和指事同,象意和会意同,象声、谐声和形声同。班固明确指出六书是“造字之本”,即六种造字的方法。而根据许慎的定义和举例,则“六书”的命名角度和命名方式并不一致,不都是就造字而言。“象形”的定义“画成其物,随体诘诎”重点在“画”,说的是形体的来源和取形的方式,跟“象形”的命名基本一致。“会意”定义为“比类合谊,以见指”,“形声”定义为“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是就造字的手段和过程而言,跟命名也有相适应的一面。说“假借”是“本无其字,依声托事”,虽然有人理解为一种“不造字”的造字手段,但毕竟没有构造出新的形体,更应该看成一种用字记词的手段。“转注”是“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这一模糊的表述争议最多,至今没有公认的说法。我们认为,“转注”是类聚字形、用一个部首辗转注解一系列汉字的方法,它既可用于编撰字书,也可用于帮助儿童集中认读和系统掌握汉字。至于“指事”的“视而可识,察而见意”,则是针对已经存在的字形而言,“视”和“识”、“察”和“见意”都是在字形已然存在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和考察的过程,而“指事”的命名却是着眼于构件功能或造字目的的,命名和解释都与造字无关。

这里需要区别几个相关而不同的概念:一是“取形”,指构造汉字的形体从何而来;二是“造字”,指怎样从无到有,取用一定的形体构造出某个字符;三是“用字”,指取用现有的字符记录某个词语;四是“析字”,指对现有字符的形体跟本用词语的关系进行分析;五是“类字”,指根据汉字的属性认同别异,类聚群组,以便系统掌握。从“六书”是古代小学教授童蒙的内容来看,许慎的解释多半是可信的。作为小学的教学内容,应该具有常识性、实用性和选择性,而不必具有学术性和系统性,更不可能是艰深的。所以我们认为“六书”是针对学童掌握汉字而选择讲授的几项浅易、典型而又实用的内容,包括汉字形体的来源(取形)、汉字符号的构造(造字)、汉字的分析(析字)、汉字的系联(类字)、汉字的运用(用字)等方面,而每个方面都不是系统完整的。就是说,“六书”是教学概念,不是学术概念,它反映了古代小学识字教育的基本内容,但不能反映完整的学术系统。那么,把“六书”全都看成“造字之本”可能是错觉,把“六书”当作汉字结构的六种类型也是行不通的。难怪唐初的颜师古在注《汉书》时这样替班固解说:“文字之义总归六书,故曰立字之本焉。”“立字之本”恐怕并非“造字之本”,因为就“创造”的意义而言,“造”比“立”要明白得多,颜师古完全没有必要换字解释,可见这里并非解释班固的原意,而是委婉地表示了不同意见,“立”的含义比“造”要宽泛得多,不一定都指造字或构字而言。

事实上,“六书”中只有前四书跟汉字的形体相关,这就是所谓“四体二用”说。但“四体”通常都理解为造字方法,也不等于汉字的四种结构类型。造字方法确实可以为分析汉字结构提供线索和依据,但造字法不同于析字法,汉字的构造过程跟汉字结构关系的分析不能完全对应,它们的思维是逆向的,对造字过程的描述是历时的,对结构关系的分析是平面的,因而它们的种类并不一致。何况“六书”中涉及的造字法和析字法都不完整,就更无法系统对应了。

但长期以来,“六书”被误解为专门用来分析汉字形体结构的方法和类型。事实上按六书来分析汉字或者把汉字归入六书,只有少数字例适合,绝大多数汉字无法按六书分析和归类。于是从宋代开始就不断有人研究六书的下位分类或调整六书的名目,弄出许多“变例”和“兼类”来。到清代的王筠变本加厉,在《文字蒙求》和《说文释例》中,设置了更多的六书小类。例如,象形字中有“以会意定象形者”、“以会意定象形而别加一形者”、“兼声意之象形”、“似会意之象形”、“全无形而以意声为形者”等;指事字中除“纯体指事”外,又有“以会意定指事者”、“即意即事者”、“兼意兼声兼形者”、“省象形字以指事者”、“形不可象变而为指事者”、“借象形为指事者”、“亦借象形为指事而兼意者”等。这些分类,兼变交叉,层次混乱,条例繁多,难以操作,显然不会是“六书”的原意,也不符合许慎《说文解字》分析字形结构的实际类型。这样的“六书”连专家都搞不清楚,古人怎么可能会拿来教小学生呢!现代的专家也搞不清“六书”,于是提出“三书”、“四书”、“五书”、“新六书”、“七书”、“八书”等众多学说,但都未能彻底解决汉字的结构分析和归类问题。因为这些“几书”跟“六书”的思路是一样的,只是在类型的数量上和类型的名目上作了分合调整。可“六书”本来就不是分析汉字结构的系统方法,当然也不代表汉字结构的完整类型,不从根本上认识到这一点,不先确定汉字的有效分析方法,而仍然沿着“六书”的思维定式考虑问题,这就难以从根本上完成汉字结构的科学分析和类型归纳。二、《说文解字》的析字方法不是“六书”

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对所收的近万个汉字逐一作了结构分析,但他并没有归纳出汉字总体的结构类型,用来表述结构类型的术语也不统一。后人把汉字的结构分析跟“六书”等同起来,以为许慎是按照“六书”来分析汉字结构的,其实是以今律古、以己度人,并不符合许慎的本意。许慎对汉字结构的分析固然跟“六书”有某种程度的联系,但并不是一码事。许慎在《叙》中除了从教学角度提出并介绍“六书”外,并没有明确说自己要按照“六书”来解说汉字,《说文解字》中实际分析的结果并不能用“六书”来表达,因为许慎对汉字结构分析的用语跟“六书”的名称有许多不相应之处,结构类型也远不是“六书”所能概括的。

首先,“六书”中的“转注”在《说文解字》的结构分析中没有对应的字例,因为“转注”既不是造字方法,也不是析字方法,而是编纂汉字的类聚方法。《说文》540部的设立倒是按照“转注”方法来进行的,所谓“建类一首,同意相受”,就是把具有相同构件的字归为一类,用共同具有的构件字作部首,部首的意义授予属于这个部首的每一个字,所以同部首的字都跟部首的意义相关(或者说都包含着部首的意义)。换句话说,凡是属于某一个部首的字,形体上都包含着这个部首,意义上也都属于跟部首义相关的类,所以说“凡某之属皆从某”。

其次,“假借”、“本无其字”,只是给原来没有字记录的词语配了一个借用的形体。借用的形体一律按本来的构造意图分析结构,所以《说文解字》的结构分析中也没有假借一类。但《说文》又往往在本字结构分析后引用经书,从用字的角度揭示假借现象的存在,例如:《可部》:哥(),声也。从二可。古文以为謌(歌)字。《宀部》:完(),全也。从宀元声。古文以为宽字。《臤部》:臤(),坚也。从又臣声。凡臤之属皆从臤。读若铿锵之铿。古文以为贤字。《乌部》:乌(),孝鸟也。象形。孔子曰:“乌,盱呼也。”取其助气,故以为乌呼。凡乌之属皆从乌。(臣铉等曰:今俗作呜,非是。)《丂部》:丂(),气欲舒出。勹上碍于一也。丂古文以为亏字,又以为巧字。凡丂之属皆从丂。

这种用“以为”表示的假借现象是从用字角度说的,有的后来另造了本字,但当初是“本无其字”而借用的。用字现象的归纳跟汉字结构的分析不在同一平面上。

除了“转注”和“假借”跟形体结构的分析无法对应外,其他“四书”也不能用来表述汉字结构的分析和类型,换句话说,跟“四书”有关的汉字,在《说文》的形体结构分析中有许多不同的表述方式,无法将它们对应地归为四类。例如,一般认为,《说文》中使用“象形”或“象某某之形”之类表述的就是“象形字”,其实未必都是如此:《亦部》:亦(),人之臂亦也。从大,象两亦之形。《刃部》:刃(),刀坚也。象刀有刃之形。《牛部》:牟(),牛鸣也。从牛,象其声气从口出。《不部》:不(),鸟飞上翔不下来也。从一,一犹天也。象形。《之部》:之(),出也。象草过屮,枝茎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齿部》:齿(),口龂骨也。象口、齿之形,止声。《竹部》:(),可以收绳也。从竹,象形,中象人手所推握也。《囗部》:圂(),厕也。从囗,象豕在囗中也。会意。《牛部》:牵(),引前也。从牛,象引牛之縻也,玄声。《木部》:(),臿也。从木;入,象形;声。

上举各字《说文》的解释都含有“象形”之类的表述,但显然不符合六书“象形”的定义,也就是不能归入“象形字”。“亦”(腋)形、“刃”形、“牟”的声气形是无法“画”出的,所谓“象(形)”其实只是人为规定的标志。“不”、“之”中的“一”或为天,或为地,也只是象征标志而已,没有“随体诘诎”,即使其他构件象形,整个字符也不能看作“象形字”。“齿”、“”虽然各有象形的构件,但同时或有声符,或有义符,整个字形很难归入“象形字”。“圂”明明“象豕在囗中”,却被归入了“会意”字。“牵”、“”的构形既有象形的构件,又有表义的构件,还有标音的构件,当然更不能算“象形字”了。可见许慎分析汉字时所说的“象形”并不等于“六书”的“象形”。作为“六书”教学系统内容之一的“象形”是“造字法”的立场,它着眼于字符的形体从何而来、如何构造,是通过词语关联到客观事物,再由客观事物的形体构想出字符形体,所以“六书”的“象形”是指“造字者描画客观事物的形体而构造出某个字样”。许慎对“形”的分析着眼于字样(构件)的功能,是通过字样联系到客观事物,再由客观事物关联到所记录的词语,所以他的“象形”是指“某个字样跟某个客观事物的形体相似”,或者“某个字样象征着某个客观事物”,这是“析字法”的立场。造字的“象形”与析字的“象形”固然相关,所以才会有一些相应,但本质上不是同一个概念。正因为如此,造字的“象形”只能叫“象形”,它所使用的方法只限于描画,用描画(“象”)方法造出的字叫“象形字”,或者用描摹客观事物的方法来取形叫“象形”;而析字的“象形”指的是功能,可以用不同的方法来分析具有象形功能的形体,也可以用不同的说法来描述这种形体的功能,字样中具有象形功能的构字单位叫“象形构件”,包含有象形构件的字样不一定都是“象形字”。

再如,大都认为,《说文》中使用“从某”一定指意义而言,所以“从某从某”、“从某某”的是“会意字”,其实也不尽然。“从某”可以表示象形:《鸟部》:鸟(),长尾禽总名也。象形。鸟之足似匕,从匕。《黾部》:黾(),鼃黾也。从它,象形。黾头与它头同。《壶部》:壶(),昆吾圜器也。象形。从大,象其盖也。《豆部》:豆(),古食肉器也。从口,象形。《部》:(),帱帐之象。从;,其饰也。《网部》:网(),庖牺所结绳以渔。从冂,下象网交文。《巾部》:巾(),佩巾也。从冂,丨象糸也。“鸟”、“黾”、“壶”、“豆”等字在说明其总体象形功能的同时,都用“从某”分析出部分形体,这些被分出的形体大都能独立成字,但实际上跟独立成字的意义无关。如“鸟”字从“匕”,并不是鸟的结构跟饭匙有关,而是说代表鸟足的那部分形体跟“匕”字的写法一样;“壶”字“从大”,并非跟大小相关,仍然是“象其盖也”;“从它”、“从口”的功能也是“象形”,而不是表义。“从”、“从冂”虽然没有明确说是“象形”,其实也是从整体象形中分出的部分,这些部分跟另外“某”个字形相同,但跟同形的这个“某”字的意义无关,它的实际功能可以从另一部分象形构件推导出来,是事物总体的剩余部分的象形。如“”字说“,其饰也”,就是“”的装饰部分,那么“”当然是象帱帐之形了,跟帽子义的“”无关,而帱帐与其装饰物是连为一体的,所以实际上“”是独体象形。同样,“网”中的“冂”象网的纲绳,“巾”字的“冂”象布块,都跟另一部分形体合成整体,而与覆冒的“冂”义无关。“从某”也可以起标志作用:《毌部》:毌(),穿物持之也。从一横贯,象宝货之形。《至部》:至(),鸟飞从高下至地也。从一,一犹地也。象形。《七部》:七(),阳之正也。从一,微阴从中衺出也。《刃部》:刅(),伤也。从刃从一。《又部》:尹(),治也。从又丿,握事者也。

上举字中的“从一”和“从丿”都是象征某个事物的标志。“从某”甚至还可以示音:《言部》:譄(),加也。从言,从曾声。《革部》:靼(),柔革也。从革,从旦声。《筋部》:(),筋之本也。从筋,从夗省声。腱,或从肉建。《木部》:梅(),枏也。可食。从木每声。,或从某。《木部》:柄(),柯也。从木丙声。,或从秉。“从曾声”、“从旦声”、“从夗省声”直接用“从”连带“声”,则“从某”之“某”为示音构件无疑。根据前面“从夗省声”、“从木每声”、“从木丙声”的分析,可以推知“或从肉建”的“建”、“或从某”的“某”、“或从秉”的“秉”也是示音构件。“从某”还可能是功能不明的记号:《戈部》:戠(),阙。从戈从音。《又部》:叜(),老也。从又从灾。阙。“戠”字音义不明,故“阙”,那么字形的“从戈从音”理据何在自然也不明,所以构件“戈”和“音”属于功能不明的记号性构件。“叜”虽然知其义为“老也”,但“从又从灾”跟“老”有什么关系,许慎不知,所以也只好“阙”。

可见“从某”并不一定跟意义有关,所以即使说“从某某”、“从某从某”,也不一定是会意字。上面对“戠”和“叜”的分析就难断定是否为会意字。再如:《亼部》:亼(),三合也。从入一,象三合之形。《日部》:日(),实也。太阳之精不亏。从囗一。象形。《丵部》:业(),大版也。所以饰县钟鼓。捷业如锯齿,以白画之。象其鉏铻相承也。从丵从巾,巾象版。《了部》:孑(),无右臂也。从了乚,象形。《了部》:孓(),无左臂也。从了丿,象形。《禸部》:离(),山神,兽也。从禽头,从厹,从屮。欧阳乔说:离,猛兽也。(徐铉曰:“从屮,义无所取,疑象形。”笔者按,“禽头”与“屮”应是一个象形整体。)《彑部》:(),豕也。从彑从豕。读若弛。《夊部》:夏(),中国之人也。从夊从页从。,两手;夊,两足也。

上举各字都是独体象形字,而许慎分析为“从某某”或“从某从某”,有的“从某”跟字义没有任何关系,如“亼”字“从入、一”,“日”字“从囗、一”,“业”字“从丵从巾”,有的看似意义相关,其实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完全可以不拆分,许慎之所以要拆,并不是因为它们意义相关,而是为了归部或类比其他字形。三、许慎分析汉字的方法

许慎的析字方法和类型表述跟六书不一致,其根本的差别在于六书的名称和类型是针对汉字知识而言,《说文解字》所用的术语和类型却是针对构件而言。所以许慎的析字法应该叫做“构件分析法”而不是“六书分析法”。许慎的构件分析有两种情况:

1.构件功能分析

根据汉字跟词语的关系,将某个汉字拆分为若干构件,然后说明每个构件的功能及功能关系。如:《木部》:果(),木实也。从木,[田]象果形,在木之上。《丘部》:丘(),土之高也,非人所为也。从北从一。一,地也;人居在丘南,故从北。《牛部》:牵(),引前也。从牛,[]象引牛之縻也,玄声。《部》:圅(),舌也。[]象形。舌体。从,亦声。《丄部》:上(丄),高也。此古文上,[丨]指事也。

许慎把“果”字拆分为“木”、“田”两个构件,说明其中的“木”跟树木的“木”形义相关(从木),而“田”的功能是“象果形”,“在木之上”则说明“田”跟“木”的功能关系,它们是形与形的组合,所以要讲究位置。可见其中的“木”既有象形的作用,又有表义的作用,属于兼功能构件。其余各字的构件功能分析可以类推。

2.构件形体类比

从全字中拆分出部分形体,目的并非说明功能,而是跟另一个具有同形关系的字进行认同,以帮助辨析字形,或提示构意。这种部件一般不能独立为构件,但为指称方便,在没有必要区分的时候,也可以统称为构件。例如:《角部》:角(),兽角也。象形。角与刀、鱼相似。《鱼部》:鱼(),水虫也。象形。鱼尾与燕尾相似。《壶部》:壶(),昆吾圜器也。象形。从大,象其盖也。《亼部》:亼(),三合也。从入一,象三合之形。《日部》:日(),实也。太阳之精不亏。从囗一。象形。《网部》:网(),庖牺所结绳以渔。从冂,下象网交文。《木部》:木(),冒也。冒地而生。东方之行。从屮,下象其根。

说“角与刀、鱼相似”,不是指“角”这种实物跟“刀”和“鱼”那两种实物相似,而是指“角”的小篆字形跟“刀”、“鱼”的小篆字形的上部相似。说“壶”从“大”,并非指“壶”跟“大”字的音义有什么关系,而是指“壶”字小篆形体的上部跟“大”的小篆形体相同,可以类比,可以按照熟悉的“大”来认知和书写“壶”的上部形体,至于“壶”上“大”形的功能则是“象其盖也”,跟“大小”的“大”没关系。可见这类形体的分析着重于同形的类比,而不是功能的认定。余类推。

同形类比也包括变异的构件。例如:《部》:(),厚也。从反亯()。《帀部》:帀(),周也。从反之()而帀也。《部》:(),归也。从反身()。凡之属皆从。《可部》:叵(),不可也。从反可()。《卅部》:世()三十年为一世。从卅()而曳长之。亦取其声也。《部》:()不顺忽出也。从到子()。

以上类比的构件在形体上或“反”或“到(倒)”或“曳长”,都有变形,但经过视觉调整,仍然可以从形体上认同。这种形体变异的认同,往往在意义上也有关,如反“之”为“帀”,反“身”为“”(归),不“可”为“叵”,倒“子”不顺()等,可以看作既有形体的类比,又有功能的说明。

上述两种分析汉字结构的方法,分析功能是主要的。有的形体类比认同后,会进一步说明功能,如说“日”字从“囗一”,是形体类比,然后又说“象形”,才是“日”字的构形功能。如果某个形体功能不明,许慎会采用阙疑的办法,分析时直接说“阙”:《吅部》:单(),大也。从吅、,吅亦声。阙。《辵部》:邍(),高平之野,人所登。从辵、备、录。阙。《言部》:諡(),行之迹也。从言、兮、皿。阙。(徐锴曰:“兮,声也。”)《东部》:(),二东,曹从此。阙。《自部》:(),宫不见也。阙。《舟部》:朕(),我也。阙。《丸部》:奿(),阙。“单”字分析为:“从吅、,吅亦声。阙。”“阙”指其中的构件“”功能不明,按今天的说法可以看作记号或代号。“邍”字“从辵、备、录”,“辵”跟“人所登”有关,可以看作表义构件;而“备、录”功能不明,所以说“阙”。“谥”字所阙者乃“兮”、“皿”两个构件的功能;“”字明显从“二东”,但这两个“东”只是形体的类比,与“东”字的功能无关,所以也只能“阙”。后面几个字没有分析构件,因为其中的构件都功能不明,就总体上“阙”了。“阙”的办法不能造字,却是析字中难以回避的处理措施。四、《说文解字》的结构类型

许慎用的是构件分析法,有的构件有功能,有的构件功能不明,将这些构件组合起来,就是汉字的结构类型。

具体说,《说文解字》所分析的构件共有五种,即象形构件、表义构件、示音构件、标志构件,还有功能不明的代号构件。这五种构件三种以上组合的情况比较少,可以统称为“多功能合体字”;还有一种构件变异,属于特殊情况,可以单独列出;剩下的都属于构件功能的两两组合,其类型可以推演出来:

机械类型可得35种,除异序重复者15种,减去借用形体者2种(示音独体字、表义独体字是借用现成形体记录新词,可以不作结构分析),实际应有独体字3种,合体字15种,加上一种特殊的变异独体字,一种多功能合成的合体字(包括兼功能字),共20种。这20种结构类型是用许慎的析字方法推导出来的,许慎实际分析的类型是不是如此呢?我们可以根据许慎的析字材料归纳一下:

1.象形独体字。如《口部》:“口(),人所以言食也。象形。”

2.标志独体字。如《一部》:“一(),惟初大极,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

3.变异独体字。如《部》:“(),变也。从到(倒)人。”

4.代号独体字。如《卩部》:“(),卪也。阙。”

5.形形合体字。如《工部》:“巨(),规巨也。从工,象手持之。”(工为矩形)

6.形义合体字。如《禾部》:“秫(),稷之黏者。从禾;术,象形。”

7.形音合体字。如《齿部》:“齿(),口龂骨也。象口、齿之形,止声。”

8.形标合体字。如《勺部》:“勺(),挹取也。象形,中有实。”

9.义义合体字。如《示部》:“祟(),神祸也。从示从出。”

10.义音合体字。如《页部》:“颉(),直项也。从页吉声。”

11.义标合体字。如《音部》:“音(),声也。……从言含一。”(“一”为区别标志)

12.音音合体字。如《比部》:“毖(),慎也。从比必声。”(“比”跟字义无关,其作用应该也是标音)

13.音标合体字。如《白部》:“百(),十十也。从一、白。”(“一”为区别标志)

14.标标合体字。如《丨部》:“中(),内也。从口。丨,上下通。”(“口”象征范围,“丨”标志范围的中心)

15.义代合体字。如《夊部》:“(),行也。从夊,阙。读若仆。”

16.音代合体字。如《丄部》:“旁(),溥也。从二,阙;方声。”

17.代代合体字。如《沝部》:“沝(),二水也。阙。”(字从二水,音义皆阙)

18.多功能合体字。如《虫部》:“蠲(),马蠲也。从虫、目,益声。勹,象形。”

除“形代合体字”、“标代合体字”一时找不到许慎分析过的适当例字外,其他有18种类型能够跟前面推出的结构类型相应,可见许慎的《说文解字》实际就是按照“构件分析法”在分析汉字,而不是按照“六书”。虽然许慎有时套用“六书”的术语,但实际上并没有把六书看成汉字结构分析的方法,也不认为汉字的结构只有六种或四种。后人用“六书”的类型来检验许慎对汉字的分析而多指责许慎的分析不合六书,其实是不公允的,因为汉字结构分析的类型本来就不等于“六书”。这一点许慎是有明确意识的,所以除了偶尔套用“六书”术语,大多数结构分析用的是另外的术语,这些术语之间并没有严格的对应关系。由于许慎用来分析汉字结构的术语比较混乱,他自己也没有作过认真的归纳,所以汉字结构究竟有多少种类型,他心里恐怕也没有准数。好在他的分析材料明摆着,我们只要替他归纳出来,就可以看出他的分析方法和结构类型并不等于“六书”了。

当然,尽管“六书”总体上不是汉字结构分析的理论方法,也不是汉字结构类型的系统概括,但作为古代小学教儿童掌握常用汉字的六项内容,其中有的跟汉字结构的分析相关,所以《说文解字》实际分析的汉字结构类型中也能找出跟“六书”类型基本对应的几种来,它们是:

除这几种外,其他类型无法纳入六书。而且这种对应其实是很勉强的,“六书”概念从整字构成的角度说,《说文解字》的分析从构件功能角度说,两者并不完全一致。例如《说文解字》的“象形”其实就不等于六书的“象形”,这在前面已经说过。

总之,“六书”属于教学层面,《说文解字》作为分析汉字形体结构的专著属于学术层面。“六书”从教学需要出发,涉及汉字多方面的知识内容,其中包括形体的构造和结构的分析,但只选择了最基本实用的,类别系统并不完整;《说文解字》专门研究汉字形体结构,具有明确统一的析字方法,涉及的汉字结构类型更为全面,可以根据构件分析的结果做出系统归纳。(原载《中国文字研究》第十四辑,河南教育出版社,2011年3月)

《说文解字》“从某字”分析——许慎汉字形体分析研究之二

李运富提要:“从”是《说文解字》形体分析的一个重要术语,许慎对汉字的讲解中97%以上字条使用了这个术语。一般认为“从某”的“某”是表义构件,因而“从某从某”、“从某某”之类的分析是用来讲解“六书”、“会意字”的。我们考察发现,“从某”的“某”构字功能多种多样,“从某字”的结构类型也多种多样,因而“从”是用来分析字际形体关系和系统形义联系的术语,不是分析个体字符內部的功能组构关系的术语,“从某字”跟“六书”没有对应关系。关键词:说文解字 从某 构件功能 结构类型 形义关系 六书

我曾撰写《〈说文解字〉“含形字”分析》一文,作为研究许慎汉字形体分析方法的成果之一发表于《民俗典籍文字研究》第六辑(商务印书馆2009年11月)。通过对《说文》“含形字”的考察,发现许慎的分析方法和分析类型跟“六书”无法对应,从而认为“六书”不是汉字结构的系统类型,也不是许慎据以分析汉字结构的理论方法。“六书”的性质有待重新认识,汉字的结构类型有待重新归纳。本文作为姊妹篇,沿用前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拟通过考察《说文》中的“从某字”,从另一个角度继续探讨许慎对汉字的分析及其跟传统“六书”的关系。

所谓“从某字”,是指《说文解字》对汉字形体分析的表述中含有“从某”之类词句的字。“从某字”是用来圈定考察材料范围的临时名称,不是科学的术语,也不是汉字的结构类型。由于对一个字形的分析可以同时使用多个术语表述,所以我们对“从某字”的考察,跟已经做过的对“含形字”的考察,在字例材料的列举上可能会交叉重复,但分析角度和要说明的问题是不同的。

许慎分析“从某字”的具体表述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从某……”,“从某某”,“从某某某”,“从某从某”,“从某省从某”、“从某从某省”、“从某省从某省”,“从某某声”、“从某某省声”、“从某从某,某亦声”,“从反某”、“从到(倒)某”,“从(数)某”(如“从二匕”)等,其中的“某”都指代一个有音有义的字符或部首。还有某字“从此”(如“二入也两从此”)的说法,“此”代表前面出现过的某个构件;也有“从某+某的部份”(如“从禽头”)或“从某+某的变异描述”(如“从一下垂”)等说法,这种属于“某”的“部份”或从“某”“变异”而来的形体通常不成字,但它们依附的“某”在《说文》文字系统中都是具有明确音义的。

根据《说文解字》全文检索测试版统计,该软件所收录的大徐本《说文》说解共9831条(含新附字),其中包含“从某”表述的有9790条,除去部首字中只有“凡某之属皆从某”例语的227条,实际用“从某”解说的9563条,占全部解说字条的97.27%,可见“从某字”构成《说文解字》的主体,“从”是许慎分析汉字形体的一个重要术语。一 “从某”中“某”的功能

要理解“从某”这个术语的准确含义,必须首先弄清楚用“从”引出的“某”的实际功能。一般认为,《说文解字》中“从某”的“某”是用来“表义”的,因而“从某某”“从某从某”是解析“会意字”的专用术语。其实,“从某”的“某”功能多样,要根据构字环境具体情況具体分析。1.“某”为表义构件《说文解字》“从某”的“某”绝大多数是表义构件这没有问题,因为汉字构形系统中表义构件本来就最多。一般所谓会意字中的“从某”、形声字中的“从某”、会意兼形声字中的“从某”,其“某”都可以看作表义构件。例如:《刀部》:初(),始也。从刀从衣。裁衣之始也。《角部》:解(),判也。从刀判牛角。《目部》:睡(),坐寐也。从目垂。《玉部》:球(),玉声也。从玉求声。《土部》:坪(),地平也。从土从平,平亦声。

此类是大家都认可的,不详析。但下述各种功能通常被大家忽略。2.“某”为象形构件《鸟部》:鸟(),长尾禽緫名也。象形。鸟之足似匕,从匕。《黾部》:黾(),鼃黾也。从它,象形。黾头与它头同。《壶部》:壶(),昆吾圜器也。象形。从大,象其盖也。《亦部》:亦(),人之臂亦也。从大,象两亦之形。《豆部》:豆(),古食肉器也。从口,象形。《部》:(),帱帐之象。从;,其饰也。《网部》:网(),庖牺所结绳以渔。从冂,下象网交文。《巾部》:巾(),佩巾也。从冂,丨象糸也。《亼部》:亼(),三合也。从入一,象三合之形。《日部》:日(),实也。太阳之精不亏。从囗一。象形。《丵部》:业(),大版也。所以饰县锺鼓。捷业如锯齿,以白画之。象其鉏铻相承也。从丵从巾,巾象版。《禸部》:万(),虫也。从厹,象形。《禸部》:禹(),虫也。从厹,象形。《禸部》:(),周成王时,州靡国献。人身,反踵,自笑,笑即上唇掩其目。食人。北方谓之土蝼。《尔疋》云:“,如人,被发。”一名枭阳。从厹,象形。《禸部》:禼(),虫也。从厹,象形。《禸部》:离(),山神,兽也。从禽头,从厹,从屮。欧阳乔说:离,猛兽也。《彑部》:(),豕也。从彑,下象其足。《彑部》:彘(),豕也。后蹏发谓之彘。从彑,矢声,从二匕。彘足与鹿足同。《彑部》:(),豕也。从彑从豕。《彑部》:彖(),豕走也。从彑,从豕省。《夊部》:夏(),中国之人也。从夊从页从。,两手;夊,两足也。《夊部》:夒(),贪兽也。一曰母猴,似人。从页,巳、止、夊,其手足。(臣铉等曰:巳、止,皆象形也。)《夊部》:夔(),神魖也。如龙,一足,从夊;象有角、手、人面之形。《了部》:孑(),无右臂也。从了乚,象形。《了部》:孓(),无左臂也。从了丿,象形。《耳部》:(),耳垂也。从耳下垂,象形。《春秋传》曰“秦公子辄”者,其耳下垂,故以为名。

上述“从某”的“某”在构字中实际起象形作用。包括三种情況:(1)所从的是同形字符,实际象某物的一部份,与所从字符的意义毫无关系。如“鸟”字“从匕”,实际“匕”象鸟足;“黾”字“从它”,实际“它”象黾头;“壶”字“从大”,实际“大”象壶盖;“亦”字“从大”,则“大”象人形;“豆”字“从口”,实际“口”象器口;“”字“从”,实际“”象帱帐;“网”字“从冂”,实际“冂”象纲绳;“巾”字“从冂”,实际“巾”象佩巾;它们都是整字所象某物的一部份,象部份之形其功能也属象形。(2)所从的是《说文》的某个意义相关的部首,但这些部首大都是许慎从构形系统出发人为设立的,跟独立使用具有明确音义的字元不同,实际上这些所从的部首仍然是整字所象某物的一部分,其构字功能在象形而不在表义。如“禸”部的“万、禹、、禼、离”,“彑”部的“、彘、、彖”,“夊”部的“夏、夒、夔”等,整体都是象形字,“禸”(象动物之腿)“彑”(象动物之头)“夊”(象人腿足)是许慎从类似的整体象形字中离析出来用以分部归类的部首,一般不作为独立字符使用。(3)所从的是独立字符,而且该字符义与参构字意义也似乎相关,但实际上参构字也是一个象形整体,所从的“字符”只是跟整体象形字的某个部份同形而已,许慎联系同形字符的意义分析,是出于系统形义相关的体例需要,而实际上所从的“某”只起象形作用,完全可以不牵扯其字符义。如“孑孓”所从的“了”,“”所从的“耳”等,拿掉“了”、“耳”表义的话,原字剩下的部份就无法讲解,所以“了”、“耳”在“孑孓”、“”的构造中主要作用不是表义,而是象形。3.“某”为标志构件《亏部》:亏(),于也。象气之舒亏。从丂从一。一者,其气平之也。《又部》:尹(),治也。从又丿,握事者也。《毌部》:毌(),穿物持之也。从一横贯,[]象宝货之形。《至部》:至(),鸟飞从高下至地也。从一,一犹地也。[]象形。《刃部》:刅(),伤也。从刃从一。《七部》:七(),阳之正也。从一,微阴[]从中衺出也。“亏”字“从丂从一”,“丂”训“气欲舒出”,与“亏”意义近同,自然可以看作表义构件,而“一者,其气平之也”,则属象征性标志构件,因为“一”无“气平”之义;“尹”字从“又丿”,“又”象手形,“丿”则象征所握之事物,属象征性标志构件;“毌”字“从一横贯”,被贯者“[]”“象宝货之形”,“一”则象征所以贯之物,属象征性标志构件;“至”字“从一”,“一”象征地面,剩下的部份“[]”象鸟形;以上所“从”之“某”都是跟象形构件共同构字的标志构件。“刅”字“从刃从一”,“刃”表义,“一”则标志伤口。“七”字“从一”,象征地面,剩下的部份“”象征阴气,两个构件都属象征性标志。象征性标志表示的事物不确定,或者事物难以具象,这是跟象形性构件能表示具体事物不完全一样的。4.“某”为示音构件《言部》:譄(),加也。从言,从曾声。《革部》:靼(),柔革也。从革,从旦声。《筋部》:(),筋之本也。从筋,从夗省声。,或从肉建。《木部》:梅(),枏也,可食。从木每声。,或从某。《木部》:柄(),柯也。从木丙声。,或从秉。《夂部》:(),跨步也。从反夂。从此。《十部》:千(),十百也。从十从人。《示部》: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从豊,豊亦声。“从曾声”、“从旦声”、“从夗省声”直接用“从”连带“声”,则“从某”之“某”为示音构件无疑。根据前面“从夗省声”、“从木每声”、“从木丙声”的分析,可以推知“或从肉建”的“建”、“或从某”的“某”、“或从秉”的“秉”也是示音构件。“”字下说“从此”,即“从”,而“”字下说“从鬲声”,可知“从”标音。“千”字“从十从人”,从“十”勉强与“十百”的数量义相关,从“人”的功能除了示音外,不好作出别的解释。“礼”字“从豊,豊亦声”,则“豊”既有表义功能,又有示音功能,属于兼功能构件。这类“从某从某,某亦声”的字很多,而且由于版本不同,数量也不一致,本文对此不作专门讨论。5.“某”为代号构件《戈部》:戠(),阙。从戈从音。《又部》:叜(),老也。从又从灾。阙。《吅部》:单(),大也。从吅,吅亦声。阙。《辵部》:邍(),高平之野,人所登。从辵、备、录。阙。《入部》:(),二入也。两从此。阙。《部》:(),邻道也。从邑从。阙。

所谓代号构件,也可以叫记号构件,是指功能不明的构件,往往由于形体讹变,代替了原来某个功能明确的构件所致。《说文解字》中一般用“阙”来表示。“戠”字音义不明,所以解释为“阙”,那么字形的“从戈从音”理据何在自然也不明,所以构件“戈”和“音”属于功能不明的代号性构件。“叜”虽然知其义为“老也”,但“从又从灾”跟“老”有什么关系,许慎不知,所以也只好“阙”。“单”“从吅”,知“吅亦声”,则“阙”指“”功能不明。“邍”字“从辵备录,阙”,既归入“辵”部,且字义为“人所登”,则“辵”当为表义构件,而“备”、“录”则功能不明。“两”字所从的“二入”功能不明,“”字所从的“”也功能不明,这些注“阙”的构件都可以看作代号构件。6.“某”为变异的原字形

利用已有字形加以变化而构成新的字符,是汉字滋生的一个途径,许慎发现了汉字构造的这种规律,往往用“从反某”、“从到(倒)某”、“从某省”、“从某(变异描述)”、“从(变异描述)某”等表述方式来分析这类字形,其中的“某”指出变异前的原字形,原字形所代表的字符跟变异后的形体所代表的字符往往有形音义某方面的联系,所以就“某”的功能性质来说可以分属于前几类,这里是从变异的特定角度将它们归纳到一起。《部》:(),舌皃。从省,象形。《畗部》:畗(),满也。从高省,[田]象高厚之形。《亯部》:亯(),献也。从高省,曰象进孰物形。《了部》:了(),尦也。从子无臂,象形。《部》:(),厚也。从反亯()。《帀部》:帀(),周也。从反之()而帀也。《部》:(),归也。从反身()。《可部》:叵(),不可也。从反可()。《部》:(),不顺忽出也。从到子()。《卅部》:世(),三十年为一世。从卅()而曳长之。亦取其声也。“”字“从省”,是说“”的形体来源于“”的省变,省变前的“”“从口,上象其理”,实际上是形形合体而象“口上阿”之形;省变后的“”仍然“象形”,象的是整个“舌貌”;口上阿则现舌貌,故二字意义相关。“畗”字“从高省,象高厚之形”,是说“畗”的上部“”为“高”字之省,下面的“田”则“象高厚之形”,这是当作义形合体字来分析的,“高”与“高厚之形”意义相关。“亯”字“从高省,曰象进孰物形”也是当作义形合体字分析的,“高”与“进献”意义勉强相关。“了”字“从子无臂”,相当于“从子省”去两臂,整体仍属象形,而有臂、无臂都是指人,意义也算相关,但并非构件的功能相关,而是两个字符的意义相关。其他所“从”的“某”,通过“反”或“到(倒)”或某些线条的“曳长”,就变异成了新字(被解析的这个字),变异前和变异后的两个形体虽有不同,但经过视觉调整,仍然可以认同。这种形体变异的认同,往往在意义上也有关联,如反“之”为“帀”,反“身”为“”(归),不“可”为“叵”,倒“子”不顺()等。不过这种意义的关联要通过“变异”才能实现,分析形体时既要交代形体的来源,更要说明功能实现的方式——变异。这是一种特殊的形体分析,所以本文把它们单独归为一类。

上述分析可见,“从某”的“某”功能多样,“从某”不是专用来分析表义构件的,因而“从某某”、“从某从某”的字也不一定就是会意字。那么,分析形体时用“从某”来表述的字究竟会有哪些结构类型呢,下面做专题归纳。二、“从某字”的结构类型

汉字的结构类型可以根据构件的功能组合关系来归纳,由于分合的条件和名称不同,实际归纳的类型可能有差异,但只要思路和方法一致,归纳的类型体系就都是合理的。许慎自己没有特意归纳结构类型,但他使用的分析字形的方法是基本统一的(构件分析法),我们可以根据他在《说文解字》中对一万多个汉字形体的构件功能分析把他心目中的汉字结构类型归纳出来。就“从某字”来说,涉及的结构类型有如下几种:1.独体字

由一个构件组成,也就是零组合的汉字。“从某”涉及两种独体字:(1)象形独体字

前面所举“从某”之“某”具象形功能的字大都是独体象形字。这里重举几例予以分析:《木部》:木(),冒也。冒地而生。东方之行。从屮,下象其根。《日部》:日(),实也。太阳之精不亏。从囗一。象形。《丵部》:业(),大版也。所以饰县锺鼓。捷业如锯齿,以白画之。象其铻相承也。从丵从巾,巾象版。《了部》:孑(),无右臂也。从了乚,象形。《了部》:孓(),无左臂也。从了丿,象形。《禸部》:离(),山神,兽也。从禽头,从禸,从屮。《彑部》:(),豕也。从彑从豕。读若弛。

虽然许慎对这些字使用了“从某”进行分析,但不能因此认为他是把这些字当合体字看待的(如果非要看作合体字,也不是功能合体字,跟两个以上功能构件组合而成的合体字不同)。例如“木”字“下象其根”,则知“从屮”乃“上象其枝”,合起来就是树木的整体象形。“日”字“从囗一”,而实际跟“囗”“一”的音义无关,就形体功能而言,也属整体“象形”。“业”字“从丵从巾”,“巾象版”,则“丵”象版上“锯齿”状的承柱,“丵”“巾”两部份合起来成为整体,才能“饰县锺鼓”。“孑”无右臂,“孓”无左臂,都是特殊人体象形,而“从了乚”、“从了丿”,看似与整字意义相关,其实也是同一事物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完全可以不拆分。“离”字“从禽头,从禸,从屮”,徐铉说:“从屮,义无所取,疑象形。”其实“屮”与“禽头”与“禸”应是一个象形整体。“”字“从彑从豕”其实也是一个象形整体。这些独体象形字没有功能组合关系,完全可以不拆分,许慎之所以要拆,并不是因为它们有功能组合,而是为了归部或类比其他字形。关于这一点后文有专门阐述。(2)变异独体字

前面所举“从某”之“某”为变异原字形的字,除“畗”、“亯”外,都是独体变异字。再如:《夂部》:(),跨步也。从反夂。《邑部》:(),从反邑。字从此。阙。《匕部》:匕(),相与比叙也。从反人。《旡部》:旡(),饮食气屰不得息曰。从反欠。《司部》:司(),臣司事于外者。从反后。《印部》:(),按也。从反印。《丸部》:丸(),圜,倾侧而转者。从反仄。《部》:(),水之衺流别也。从反永。《巳部》:(),用也。从反巳。《部》:(),变也。从到人。

变异字如果是整体发生变异(即除变异的字形外没有增加别的构件),则不管变异之前是独体还是合体,都是把原字形当作一个构件看待的,所以变异后的字形都是独体。2.合体字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构件组合而成的字。“从某字”属于合体构形的有如下几种:(3)形形合体字“从某”的“某”具有象形功能,整个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象形性构件组合而成,形与形之间具有形体依存关系。例如:《茻部》:莫(),日且冥也。从日在茻中。《木部》:果(),木实也。从木,[田]象果形在木之上。《北部》:北(),乖也。从二人相背。《夊部》:夏(),中国之人也。从夊从页从。,两手;夊,两足也。“莫”字所“从”的“日”必须在草“茻”之中,才能体现出“日且冥”的字形构意;“果”字所从的“木”必须在“田”形之下,才能体现出“木实”的构意;“北”字所从的“二人”必须“相背”,才能体现“乖”的构意;“夏”字“从夊从页从”,必须“夊”在“页”下,“”分两边,才能成为“中国之人”。这些字中的每个构件都象形,而且形与形相互依存才能显义,所以是形形合体字而不是义义合体字。有的字如“莫”、“果”分析为形义合体字的话也未尝不可,但从构件之间的位置组合看,当作形形合体字更理性。下面的字也都属于形形合体字,不再详析:《鬯部》:鬯(),以秬酿草,芬芳攸服,以降神也。从凵,凵,器也;中象米;匕,所以扱之。《舛部》:舛(),对卧也。从夊相背。《桀部》:桀(),磔也。从舛在木上也。《巢部》:巢(),鸟在木上曰巢,在穴曰窠。从木象形。《尾部》:尾(),微也。从到毛在尸后。古人或饰系尾,西南夷亦然。《炙部》:炙(),炮肉也。从肉在火上。《鼓部》:鼓(),郭也。春分之音,万物郭皮甲而出,故谓之鼓。从壴,支象其手击之也。《兂部》:兂(),首笄也。从人,匕象簪形。《皃部》:皃(),颂仪也。从人,白象人面形。(4)形标合体字

前面举过的“天”、“尹”、“至”、“毌”等都是由一个象形构件和一个标志构件合成的字,其中的标志构件用“从”表述。此类还有:《立部》:立(),住也。从大立一之上。《不部》:不(),鸟飞上翔不下来也。从一,一犹天也。[]象形。《寸部》:寸(),十分也。人手却一寸动脉,谓之寸口。从又从一。《旦部》:旦(),明也。从日见一上。一,地也。《血部》:血(),祭所荐牲血也。从皿,一象血形。《甘部》:甘(),美也。从口含一。一,道也。《木部》:本(),木下曰本。从木,一在其下。《木部》:末(),木上曰末。从木,一在其上。《木部》:朱(),赤心木。松柏属。从木,一在其中。“立”字“从大立一之上”,徐铉说:“大,人也。一,地也。”即“大”象正面站立的人形,“一”则象征地面,是象形构件加标志构件的合体字。“不”字“从一”,象征天,剩下的部份象鸟形,也属于形标合体字。“寸”字“从又从一”,“又”象手形,“一”指示手上寸口的位置,属于指示性标志构件和象形构件的组合。“旦”字“从日见一上”,“日”象形而“一”象征地平线。“血”字“从皿”,实象形;“一象血形”,实为象征性标志。“甘”字从“口”象形,“一”象征“道”(实际上象征甘甜之食物),故为形标合体字。“本”、“末”、“朱”三字都是在象形构件“木”的不同部位加指示标志构件“一”,通过物体的部位显示构意,这些都是形标合体字。(5)形义合体字《云部》:云(),山川气也。从雨,云象云回转形。《肉部》:胃(),谷府也。从肉,象形。《竹部》:(),可以收绳也。从竹,[]象形,中象人手所推握也。《王部》:闰(),馀分之月,五岁再闰,告朔之礼,天子居宗庙,闰月居门中。从王在门中。《周礼》曰:“闰月,王居门中,终月也。”《豊部》:豊(),行礼之器也。从豆,[]象形。《耒部》:耒(),手耕曲木也。从木推丯。“云”、“胃”、“”的形义合成关系许慎已经说得很清楚。“闰”字中的“王”虽然“居门中”,但并非作为王者的人的形象,而是一个抽象概念,应看作表义构件,跟象形构件“门”构成合体字。“豊”字上部是表示器皿的“凵”和表示玉串的“玨”形形组合,“豆”无法参与形形相合,只宜看作表器类的义符。“耒”字“从木推丯”,“木”指木材制作的犁柄,所以是表义而不是象树木之形;“丯”则是犁头之形,所以整字属形义合体字。(6)义义合体字《走部》:走(),趋也。从夭止。夭,止者屈也。《釆部》:悉(),详尽也。从心从釆。《半部》:半(),物中分也。从八从牛。牛为物大,可以分也。《二部》:二(),地之数也。从偶一。“走”字“从夭止”,“夭”本来可以看作象形构件,象人跑步的样子。但许慎不是这样看的,他取“夭”的“屈”义,则是用“止”表示行走,用“夭”表示行走者弯曲的状态,从而组合出“跑步行走”的意思,所以徐锴说:“走则足屈,故从夭。”可见许慎是把“走”分析为义义合体字的。“悉”字“从心从釆”,表示心细能分辨事物,“釆”取辨别义,所以也是义义合体字。“半”字“从八从牛”,取义将牛中分,“八”义为分剖,“牛”是庞体动物可分,故义义合体为“半”。“二”字“从偶一”,就是两个一,两个一相加等于二,所以是义义合体字。(7)义音合体字《水部》:江(),水。出蜀湔氐徼外崏山,入海。从水工声。《水部》:河(),水。出焞煌塞外昆仑山,发原注海。从水可声。《冥部》:冥(),幽也。从日从六,冖声。日数十,十六日而月始亏幽也。《力部》:功(),以劳定国也。从力从工,工亦声。

通常所说的形声字和会意兼形声字都可以属于此类。(8)义标合体字《示部》:示(),天垂象,见吉凶,所以示人也。从二。(二,古文上字。)三垂,日月星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示神事也。《小部》:小(),物之微也。从八,丨见而分之。《音部》:音(),声也。生于心,有节于外,谓之音。宮商角征羽,声;丝竹金石匏土革木,音也。从言含一。“示”字从“二”表义,三垂象征日月星,属象征性标志构件。“小”字从“八”,表分别义,“丨”象征所分之物,属象征性标志构件。“音”字从“言”表义,“一”为区别性标志(跟“”字区别)。这些字都是由表义构件和标志性构件组合而成。(9)标标合体字《十部》:十(),数之具也。一为东西,丨为南北,则四方中央备矣。《亼部》:亼(),三合也。从入一,象三合之形。“十”字的“一”代表东西,“丨”代表南北,则为两个象征性标志的组合。“亼”从“入一”而“象三合之形”,这个“象形”并不具体,可以代表任何三个物件,所以是象征性的,可见许慎的“从入一”只是比附字形,实际上是把“入一”看作三个象征性标志构件的组合,表示多个事物集合在一起。(10)义代合体字《部》:(),再也。从冂,阙。《易》曰:“参天地。”《辵部》:邍(),高平之野,人所登。从辵、备、录。阙。“再”为二义,“冖”为覆盖,覆盖者物不单,意义勉强相关。而“冖”形之外则“阙”,功能不明,是为代号。全字由表义构件和代号构件组成。“邍”字所从“辵”与“人所登”意义相关,可看作表义构件,而“备”、“录”功能不明,则为代号,全字属义代合体字。(11)音代合体字《岂部》:岂(),还师振旅乐也。一曰欲也,登也。从豆,微省声。《吅部》:单(),大也。从吅,吅亦声。阙。“岂”字按许慎的分析,上面的斜山是示音构件,而“从豆”则功能不明,因为“豆”的形音义跟“还师振旅乐”都没有关系,应该看作失去了功能的代号。“单”字按许慎的意思,“吅”是兼功能,既表义又标音,但如何表义,实牵强;“”的功能则“阙”,为代号无疑,故全字可看作音(义)代合体字。(12)代代合体字《戈部》:戠(),阙。从戈从音。《又部》:叜(),老也。从又从灾。阙。《入部》:(),二入也。两从此。阙。“戠”字音义“阙”,则“从戈从音”功能不明,虽分为两个构件,其实都是代号,故为代代合体字。“叜”字虽知其义为“老”,而何以“从又从灾”则“阙”,所以也是由功能不明的两个代号组成。“”的“二入”实际上是析形,相当于“从二入”,但除了知道“两从此”外,“”的音义及“二入”的功能皆“阙”,因而所从的两个“入”,也相当于两个代号。这些可以分析为两个代号的字,从形体分析著眼,固然可以看作“合体字”,而从功能考虑的话,其实没有组合关系,看作一个独体代号也未尝不可。(13)多功能合体字《茻部》:葬(),藏也。从死在茻中;一其中,所以荐之。《易》曰:“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上部》:旁(),溥也。从二,[]阙,方声。《曰部》:曰(),词也。从口,乙声,亦象口气出也。“葬”字分三个构件,“茻”象草丛形,“死”表死人义,“一”象征“所以荐之”的柴草木板等。“旁”字也分三个构件,“二(上)”表义,“方”示音,中间的部份()“阙”,“阙”就是功能不明,属代号性构件。“曰”字虽然只有两个构件,但其中的“乙”既表声,又“象口气出”(实为象征性标志构件),加上“口”的表义或象形,也有三种功能。这些由三种以上不同功能构件(包括兼功能)组合的字,都属于多功能合体字。此外还有:《部》:(),草也。楚谓之葍,秦谓之蔓,蔓地连华。[]象形,从舛,舛亦声。《身部》:身(),躳也。[]象人之身,从人,声。《能部》:能(),熊属。足似鹿,从肉,声。《龙部》:龙(),鳞虫之长。从肉,飞之形,童省声。《金部》:金(),五色金也。生于土,从土;左右注,象金在土中形;今声。《牛部》:牵(),引前也。从牛,[]象引牛之縻也,玄声。

由以上分析可见,“从某字”可以是而且大多是“会意字”(义义合体字)或“形声字”(义音合体字),但不一定如此。由于“从某”的“某”功能多样,跟“某”组合的其他构件也多种多样,所以“从某字”的结构类型多达13种。三 “从”的性质及作用

既然“从某”的“某”具有多种功能,用“从某”解说的字的结构也多种多样,就足以说明“从”不是用来解释构件功能的,因而不宜把“从”看成表义构件的专用术语,也不能把“从某从某”或“从某某”之类的字都看作“六书”的“会意字”。其实,《说文解字》中的分析用语“从”跟传统“六书”没有对应关系,不是某一书或某类功能构件的专用术语。

那么,许慎解说字形时大都使用“从”(占97.27%)的目的是什么呢?或者说“从”的实际含义是什么呢?根据《说文》的实际使用情況,我们觉得“从某”是许慎分析复合形体的术语,条件是某个字形中包含另一个或几个已有的字或同形的部份,“从某”就是指出某个字中能够析出某部份可以跟别的字形认同的形体。被“从”析出的形体在《说文》字系中都是有音有义的(“从禽头”、“从垂穗”等极少数不成字的形体也是从有音有义的成字中析出的),但构字时的功能却未必都与成字时的音义相关,所以“从”除了肯定该构件是字形中已有的现成字形外,并不能明确表示其构字的功能。尽管由于构字环境的限定和提示,“从某”的“某”大多数情況下能显示其表义的作用,如与“某声”、“某亦声”并举的“从某”,一般都是表义的,“从某从某”、“从某某”中的“某”也大多是表义的,但这些表义的功能并非由“从”表示,所以当构字环境不能明确显示构件意义的时候,即便使用了“从”,也往往需要进一步指明所从之“某”的具体功能。如:《辟部》:辟(),法也。从卩从辛,节制其辠也;从口,用法者也。《尸部》:屋(),居也。从尸,尸,所主也。(一曰尸,象屋形。)从至,至,所至止。室、屋皆从至。

以上每个用“从”析出的构件,许慎都另外做了具体功能的说明。“节制其辠”说明构件“卩”取“节制”义,构件“辛”取“辠”义。可见“从”的作用在于析出已有成字构件,不在说明构件功能。也许可以认为上述“从某”虽然没有说明具体功能,但至少归纳了“表义”的功能类别,其实这也是表像,因为用“从”析出的构件很多时候并不表义,非表义的具体功能往往也另有说明。例如:《不部》:不(),鸟飞上翔不下来也。从一,一犹天也。[]象形。《至部》:至(),鸟飞从高下至地也。从一,一犹地也。[]象形。《亏部》:亏(),于也。象气之舒亏。从丂从一。一者,其气平之也。《尺部》:尺(),十寸也。人手却十分动脉为寸口。十寸为尺。尺,所以指尺榘事也。从尸从乙。乙,所识也。周制,寸、尺、咫、寻、常、仞诸度量,皆以人之体为法。

前三字所从之“一”分别象征天、象征地、象征气之平,都是象征性标志构件;“乙,所识也”,则为指示位置的标志性构件。它们都不表义。再如:《门部》:门(),闻也。从二户,象形。(《户部》:户,护也。半门曰户。象形。)《臥部》:臥(),休也。从人、臣,取其伏也。“门”字“从二户”,并不是有两个“门户”,只是其中包含著正反两个“户”的形体,客观事物上也是两个“户”形合成一个“门”形,所以“二户”在这里的实际功能是“象形”,而不是通过“户”的词义来参与构造的。“卧”字“从人臣”,也不表义,而“取其伏也”,只有“人臣”组合为人俯身下视(用“臣”凸显人目)的形状,才能“取其伏”,所以从构件功能上讲,“人臣”是形形组合而不是义义组合。

有时用“从”析出的构件许慎没有任何功能的直接说明,但通过分析,可以知道它们的具体功能不在表义。例如:《足部》:足(),人之足也,在下。从止、口。

因为足“在下”,所以“从止”,“止”是“下基”,可以说意义上有关联。但“从口”,无论看作“kǒu”还是看作“wéi”,都与“足”义无关。用“从”析出“口”,只是告诉读者“足”的字形包含著一个跟“口”同形的部份,这部份形体的功能则如徐锴所说:“口象股胫之形。”《习部》:习(),数飞也。从羽从白。

按《白部》:“白,此亦自字也。省自者,词言之气,从鼻出,与口相助也。”这个意义跟“习”没有任何关系,我们不知道许慎是怎么看待“白”在“习”字中的功能,他用“从”析出“白”来,显然只是因为本来有个同形的“白”字。段玉裁改为“从羽白声”,是从“白”功能分析的唯一可能。《麦部》:麦(),芒谷,秋穜厚薶,故谓之麦。从来,有穗者;从夊。

许慎没有说明“从夊”的功能,徐铉曰:“夊,足也。周受瑞麦来麰,如行来。故从夊。”段玉裁注:“从夊者,象其行来之状。”这都是受到许慎“来”字解释的影响。《来部》:“来,周所受瑞麦来麰。一来二缝,象芒朿之形。天所来也,故为行来之来。”“来”有行来义不“从夊”,“麦”为芒谷却“从夊”,如果这个“夊”取行来义,显然不合常理。其实,“来”“麦”意义相同,构形异体,“来”形无根而“麦”形有根,麦中之“夊”本为麦根的象形,因为跟行来义的“夊”同形,许慎才用“从”分析出来,以便形体上参照认知。《毌部》:毌(),穿物持之也。从一横贯,[]象宝货之形。“一”的作用在“横贯”,则应为横贯之物,跟成字“一”的音义无关。所以“一”的实际功能在象征,象征横贯之物(如绳签之类)的“一”与象宝货之形的“”构成形标合体字。“从一”者,关联部首之“一”,但与部首之“一”音义无关。

有的“从”出构件在许慎眼里也许是表义的,我们也可以替他分析出意义联系来,但实际上很牵强,而且许慎在表义分析的同时,也往往还有另外的非表义解说,显示出“从”并不带有“表义”的固性。所谓“从某”表义,也许只是巧合,也许是为了照顾系统,其实并不一定是许慎对于形体功能的本位分析。例如:《木部》:木(),冒也。冒地而生。东方之行。从屮,下象其根。《说文》中“屮”训“草木初生”,与“木”的“冒地而生”自然有关,但“下象其根”,“上”应该象枝干,“木”的整体象形的功能许慎不会不知道,之所以要牵合“冒地而生”的意义,应该是因为字形中包含着已有成字“屮”的缘故。凡是字形系统中已有的现成形体,都力求分析出来,功能上可以相关,也可以不相关,这是许慎分析字形的一个原则。分析字形不等于分析构意,构意理据的分析属于另一个层面。在分析字形的时候,可能只顾部分形体跟别字的同形关系,而临时游离本字形的构意,“从某”的意义牵合很多就是这样产生的。下面的例子也都属于这种情况:《豆部》:豆(),古食肉器也。从口,象形。

食器有口,所以“从口”表义也说得过去。但许慎明明说“象形”,这个“象形”当然是包括器口的,可见“豆”中“口”形的实际功能应是象形,用“从”析出,目的在同形类比。所以我们认为此类“从某字”应该看作象形独体字。下面几例同。《矢部》:矢(),弓弩矢也。从入,象镝栝羽之形。

箭头当然可以“入”,似乎与“入”意义相关,但如果这项功能独立,则其他形体的功能不可解,所以许慎又说“象镝栝羽之形”,这才是实际功能。“从入”只是比附“入”的形体而已。《高部》:高(),崇也。象台观高之形。从冂;囗与仓、舍同意。“冂”为远界,“囗”表范围,也似乎跟“台观高”意义相关,但其实它们是构成“象台观高之形”的必要部份,不能拆离,拆除了“冂”和“囗”,余下的形体无法体现出“台观高”。所以许慎一方面要类比字形,说明其中包含著“冂”、“囗”,同时又说明它们“象形”的真实功能,还进一步指出这里的“囗”的功能跟包围的“囗”或口舌的“口”无关,而跟“仓”“舍”二字下面的那个“囗”功能相同,都是表示建筑物墙体的形状。《部》:(),度也,民所度居也。从回,象城之重,两亭相对也。或但从囗。“从回”、“从囗”,都有回转的意义,似乎与城市的回还相通有关,但其实它们是“两亭相对”的建筑物基础,本身“象城郭之重”,之所以说它们“从回”或从“囗”,也是出于比附现有字形的认知需要。《部》:(),谷所振入。从入,回象屋形,中有户牖。“回象屋形”指的是墙体而言(上举各字可证),可以“中有户牖”,但如果上无屋顶,是不能作为“谷所振入”的仓库来使用的,所以从象形的角度分析构意,“入”应该是屋顶的象形,跟“回”构成仓廩整体。将“入”独立,从意义的角度牵合“谷所振入”,就使象形的部份构意不完整。许慎的本意应该是能够看到这一点的,所以“从入”的真实功能仍然是象形,而同时类比“入”字,牵合“入”义。《冃部》:冃(),小儿蛮夷头衣也。从冂;二,其饰也。“二”为“其饰”,则“冂”当象头衣主体之形,否则“饰”无所附。而析为“从冂”,虽与帽子的覆盖功用相关,但并非帽子词汇意义的必要组成內容。《部》:(),败衣也。从巾,象衣败之形。《巿部》:巿(),韠也。上古衣蔽前而已,巿以象之。从巾,象连带之形。“”、“巿”属于衣服类,跟“巾”字的意义当然有联系。但就这两个字本身而言,“从巾”并不取其义,而取其形,因为“”中的“巾”必象衣布形,指示“衣败之形”的几个标志点才有所依附,构意才能显现。“巿”字单独析出“巾”形,其余部份就不足以象形,所以“巿”也应该是一个象形整体才对。这两个字拆为“从巾”,是系统形义联系的需要。它们的意义联系表现在字符(记录职能)层面,而不是在构意(构件功能)层面。

也许有人会说,这种情況应该可以算作“兼功能”吧,即所“从”的某个形体既表义又象形。所谓“兼功能”,是某个构件在构字时按照甲功能可以解释构意,按照乙功能也可以解释构意,于是可以把两种功能合起来同时兼有。上举“从某,象形”的情况却不如此,它们所“从”的“某”都是整体象形的一部份,只有在承认象形的基础上,才可以勉强作意义的关联,如果离开象形,只按照意义功能就无法合理解释构意,可见“从某”的意义是在象形基础上的牵合,本身没有独立性,不是构字的真实功能,只是比附字形的偶然巧合。

既然功能上“从”出构件可以跟其成字时的意义没有关系,那许慎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分析?上面的字例已经告诉我们,许慎对汉字的分析实际上有两个层面:形体——功能。这两个层面有时统一,有时不统一。不统一的时候形体跟功能无关,就是只分析形体而不关注功能。离开功能的形体分析目的在于建立形体系统的內部联系和书写层面的类比认知。例如:《壴部》:壴(),陈乐立而上见也。从屮从豆。“屮”义“象草木初生”,草木生长有向上的特点,“壴”“立而上见”,所以分析为“从屮”,但这种意义的联系显然是牵合的,并非本字构意的必然。而“豆”为“食肉器”,意义跟“壴”更不沾边了。实际上“壴”整体象形,中部是鼓体,下面是立架,上面是装饰。许慎之所以分析为“从屮从豆”,就是因为字形上包含这样两个部份,恰好跟已有的成字“屮”、“豆”同形,把它们分析出来,便于不同字种形体上的联系比较,这对形体的系统分析和书写认知是有益的,因为可以借助“屮”和“豆”来把握“壴”的形体结构,而“同形”的构件功能与成字的意义之间是否一定有关,并非许慎“从某”的必要条件。有关当然更好,可以尽量联系,无关也不强求,照样可以“从某”。

用“从某”来类比的同形字(或有同形部份的字),有的并非实用汉字,而是许慎分析形体需要所建立的“部首”,这些“部首”被人为赋予固定的音义,所以在许慎眼里也是“成字”,可以成为其他字的所“从”。这类所“从”的“某”跟“成字”部首往往存在意义上的联系,但这种联系一般是强制性的,功能上往往重复或包含,实际上也仅仅起到形体类比的作用,对认识字的构意不是必须。例如:《羊部》:羊(),祥也。从,象头角足尾之形。孔子曰:“牛羊之字以形举也。”“羊”字“以形举”,“象头角足尾之形”,本来是无需再作构件分析的。但因为许慎的部首系统中有个“”字,而“羊”字形体中正好包含有这个部份,所以许慎用“从”把它提取出来。“”为“羊角”,也与“羊”的意义相关。可实际上“”字并不存在,只是许慎规定的部首,“羊”字象形包括“羊角”,“”不是独立的功能单位,析出“”除了跟部首形体的类比价值,对“羊”的构意分析没有必要。《虎部》:虎(),山兽之君。从虍,虎足象人足。象形。“虍”也是许慎规定的非实用部首字,就“虎”来说,也是整体象形,无需另外“从虍”。许慎之所以用“从”析出,完全是为了牵合部首,并非功能分析的必要。由于分出了“虍”,又趁势将象“虎足”形的部份与“人”字的形体比附,其实跟“人”的音义无关。《才部》:才(),草木之初也。从丨上贯一,将生枝叶。一,地也。

徐锴曰:“上一,初生歧枝也。下一,地也。”“将生枝叶”,则“丨”必为茎杆,功能为象形,许慎分析为“从丨”,欲牵合“丨”的“引而上行”义,但“丨”并非实际字符,而是许慎规定的部首,有此部首,故有“从”出,并非功能本然。或者说,许慎分析的构意,有的属于形体系统(部首之间和字符之间的形义关系),有的属于字符本身(字符內部构件与构件的功能关系)。形体系统可以赋予构件具有某项功能,但只有属于字符本身构形需要的,才能看作某字某构件的实际功能。“丨”在许慎的形体系统中虽然具有“引而上行”义,“才”中含“丨”,意义上可以关联,但“才”字本身的构造中,“丨”的功能是象茎杆形。如果说“才”字确有“引而上行”的义素的话,那是由“象草木之初”的整体构意体现的,不是由“从丨”決定的。《乇部》:乇(),草叶也。从垂穗,上贯一,下有根。象形。

按《部》:“(),草木华叶垂。象形。”“乇”字“从垂穗”,意思是“乇”字中包含“垂”字中表示“穗”的形体。这既是形体的类比,也是意义的牵合。段玉裁注:“直者,茎也。斜垂者,华之穗也。禾篆亦以下垂象其穗。”《禾部》:“禾,嘉谷也。禾,木也。木王而生,金王而死。从木,从省。象其穗。”许慎以“”为形义纽带,用“从”的表述把“乇”“禾”等字联系起来,这是一种系统的关联讲解,即所谓“凡某之属皆从某”,“凡某之属”一般共同部首,但也有异部相从者。凡异部相“从”者,大都出于形体关联的需要,而不是对个体字形构造理据的必然分析。《部》:(),旌旗之游蹇之皃。从屮,曲而垂下,相出入也。

按段注:“‘从屮曲而垂下相出入也’此十一字当作‘从屮,曲而下垂者游,从入,游相出入也’十五字。从屮者,与岂屵同意,谓杆首之上见者。曲而下垂者象游。游相出入者,谓从风往复如一出一入然,故从入。大徐云:‘此字从屮下垂,当只作,相承多一画’。玉裁谓:从屮谓竿首,下垂谓游也,鼎臣殊误会。”可见就“”字本身而言,许慎的分析应该是左边象“旌旗之游蹇之皃”,右边从“入”。“屮”形只是旌旗竿首,与“屮”之草木初生义无关。而就系统言,许慎认为凡具“屮”形都有向上突出的意义,“屮”部诸字如此,非“屮”部而含“屮”形者也应如此,所以“岂壴”等字都“从屮”,其实这些字的构意都与向上义无关,所以只好在象形的基础上牵合形体的“上见”貌,以维护“屮”的形义系统。“从(变异的)某”或“从某(变异)”,也是为了联系“某”字的形体来认识所析字,就所析字构件的功能来说,与所从“某”字的形体相关,而不一定与所从字代表的“某”词的意义相关。例如:《冖部》:冖(),覆也。从一下垂也。《片部》:片(),判木也。从半木。《非部》:非(),违也。从飞下翄,取其相背。《卂部》:卂(),疾飞也。从飞而羽不见。《夕部》:夕(),莫也。从月半见。“从一下垂”并非由“一”取义,而是“一”的字形两端下垂象覆盖之形。“从半木”也不是“木”的树木义参与构字,而是“木”字的形体只出现一半才跟“判木”义相关。“从飞下翄”也好,“从飞而羽不见”也好,都与“飞”的词义没有直接关系,而是从“飞”的形体变异中体会构意,所以“非”“取其相背”,“卂”也是因为“飞”字没有了表示羽毛的形体,才体现“疾飞”之意的。至于“夕”的“从月半见”也是就字形说的,若论意义,则“月”半见全见都可以是“莫”,甚至不见也不能说就没有“莫”。可见这类字的分析中“从”所系联的主要是形体而不是意义。“从古文(字)”之类的表述,也属于形体的系联,功能的分析表现在所从古文(字)的形体上。例如:《弟部》:弟(),韦束之次弟也。从古字之象。,古文弟从古文韦省,丿声。《又部》:厷(),臂上也。从又,从古文。,古文厷,象形。《民部》:民(),众萌也。从古文之象。,古文民。

所谓“从古文(字)”,并不是对本字形体功能的分析,而是联系古文的形体,然后再对古文的形体进行分析,通过古文的形体功能来认知本字的构意。这里面的“从”仅仅起到关联字形的作用,并没有半点功能的暗示。如“弟”“从古字之象”,而“古文弟从古文韦省,丿声”,这种“义音”组合功能不是“从”决定的。“厷”字“从古文”,而“古文厷象形”,也不是一般认为的表义。

至于“阙”类字的“从某”分析,有的更是纯粹的形体系联,根本没有著眼于本字构意功能的解说,也无关于所从“某”字的音义。如“叜”字“从又从灾,阙”,虽然系联了“又”和“灾”,但与“又”“灾”的音义无关,也不知“又”“灾”在“叜”字中的功能是什么,所以纯粹是形体上的同形分析和系联。

总而言之,通过上面大量实际材料的分析,我们认为,“从某”的形义关联是属于系统的,所以有时并不反映作为构件的实际功能。因而“从”不是一个具体字符的构件功能术语,而是一个系统关联术语。“从”所关联的主要是相同或近似的形体,而且是具有明确音义的成字(包括成字的省变)形体。意义关联则是抽象层面的,宏观层面的,部类层面的,有时难免跟构字的实际功能不一致。即使“形声字”中的“从某”,也具有宏观上归类系联的作用,而不仅仅是表示构字时的某个“义”。所以我们认为《说文解字》中“从某”的“从”,其主要作用在于宏观层面的形义系联(包括纯形系联),而不是构件功能的具体解说。正因为如此,分析中的“从某”才可以是纯形体而无关功能的;正因为如此,构字时的“从某”才可以虽有功能而并不都是表义的。

于是,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结论:《说文》中“从某”的“某”构字功能多种多样,“从某字”的结构类型也多种多样,“从”是用来分析字际形体关系和系统形义联系的术语,不是分析个体字符內部的功能组构关系的术语,“从某字”跟“六书”没有对应关系。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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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李运富.《说文解字》“含形字”分析[J].民俗典籍文字研究(6),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8]李运富.《说文解字》的析字方法和结构类型非“六书”说[J].中国文字研究(14),郑州:大象出版社,2011.(原载《民俗典籍文字研究》第9辑,商务印书馆,2012年10月)

“六书”性质及价值的重新认识

李运富提要:“六书”的性质属于古代小学教育中的一门教学科目,“六书”之名是对该科目知识内容的概称。“六书”的具体内容涉及汉字的形体来源、理据构造、类聚关系、用字法则等,构成汉字基础知识的教学体系,但不是单一理论的类型系统。“六书”长期被看作六种造字方法或六种结构类型,这不符合“六书”的原始功能。在学术史上,“六书”引起汉字理论的各种专题研究,从而产生“六书学”。“六书学”不等于“六书”,它偏离了“六书”的教学领域,或出于误解,或出于借题发挥。“六书”所选择的知识要点和拟定的名目非常适合基础教育的需要,“六书”的主要价值不在理论方面而在教学领域。现代的汉字教学存在诸多偏误,回归或借鉴传统“六书”可能是一条很好的出路。关键词:六书 识字教学体系 六书学 结构类型 造字法

汉字是记录汉语的有形符号,也是学习汉语的重要媒介。在基础教育的语文教学中,汉字从来都是不能忽略的,而从古至今的汉字教学又都与“六书”密切相关,所以“六书”的性质及其与汉字教学的关系值得深入研究。一 “六书”本义

古代把有关汉字的知识概括为“六书”,作为小学的教学科目之一。《周礼·地官·保氏》说:“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正如“五礼”、“九数”是关于礼制和算术的几个方面的内容,“六书”也是关于汉字的几个方面的知识。所谓“五”、“六”、“九”等都是各自领域的几个重要知识点或重要技术项目,而不一定是该领域的全部知识、全部技能,更不会是系统的理论。这是由小学教育的对象和目标所决定的。小学的教学内容一为基础,二要实用,三得容易接受,所以必须选择某些浅易实用的知识或技能并概括为“五”、“六”、“九”个名目,以便指称和授受。这跟“四书五经”的概称法道理一样。

东汉许慎对“六书”的教学性质和具体内容作了如下说明: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武信是也;五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说文解字·叙》)

许慎的说明只是概括性的提示,并非概念定义。根据许慎的提示,结合汉字学知识系统和小学汉字教学的实际需要,我们认为“六书”涉及汉字知识多方面的内容:

1.1汉字形体的来源。这由前两书体现。“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讲的是汉字形体的来源之一:人为规定的指事标志。指事标志的规定要让人一看就能识别,仔细考察就能体会出意图。这是从制定符号的要求和效果上对“指事”的说明。例如“上下”古文作“丄丅”,甲骨文作“”,其中古文的长横和甲骨文的曲线象征参照物,相应的竖线或短横指示方位在参照物之上或之下,表示参照物的属于象征性标志,指示方位的属于指示性标志,统称为“指事”标志。凡指事标志都是人为规定的符号,这种符号虽然区别性较低,但在早期汉字的形体构拟时无法缺避,不限于纯粹由指事符号构拟的汉字,非指事符号组构汉字时也往往需要指事符号的参与。远古陶器、岩石上刻绘的“文字”中有许多这类指事性符号,可为明证。“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讲的是汉字形体的另一个来源,而且是主要的来源。这就是描摹客观事物的形体而产生象形性的汉字符号。例如“日月”的古文字形()就是描摹圆形的太阳和半圆形的月亮而成。“画成其物”可以是单体,也可以是复体;可以是实体,也可以是虚体;可以是静态,也可以是动态。凡有形可象者都可以通过描摹而转化为字形符号。这种“画成”的字形符号跟艺术性的“图画”相似甚至同形,但目的和功能不同,因而本质也不同。一般认为“文字起源于图画”,如果这个“图画”指的是创造文字的描摹方法或者指起源阶段跟图画近似的象形文字,那无可厚非;倘若指的是艺术性图画,那就难以成立。事实上“书画同源”,其形体都源自客观事物,文字与图画是兄弟关系而非父子关系。多姿多彩的客观事物不仅是美术绘画的无穷资源,也为汉字形体的构拟提供了蓝本。“指事”符号和“象形”符号是汉字形体的两大来源,也是唯二来源。后来多种功能的汉字形体组合或形体演变都是以这两个来源的形体为基础的。所以告诉小学生汉字形体的这两个来源,就等于掌握了所有汉字的形体。值得注意的是,“指事”和“象形”就形体的创制来源而言,同时也对应于构字功能(作为构件的功能),即人为规定的“指事”符号在作为构件构字时具有“指事”功能(象征或指示),描摹客观事物的“象形”符号在作为构件构字时具有“象形”功能。但“指事”、“象形”并不整体对应作为记录单位的“字符”的结构类型,因为含有“指事”构件和“象形”构件的字可能属于多种结构类型。就是说,“指事”可以产生“指事字”(独体标志字、标标合体字),但不等于“指事字”(指事构件跟别的构件组合成的字不宜称为指事字),“象形”可以产生“象形字”(独体象形字、形形合体字),但不等于“象形字”(象形构件跟别的构件组合成的字不宜称为象形字)。

1.2汉字的构合方法。这由“会意”“形声”二书体现。“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这是就汉字的结构而言的,即一个字符的形体由具有什么功能的构件构成。“以事为名,取譬相成”,虽然字面上有许多不同解释,但大都认为是由一个表义的构件和一个标音的构件组成的合体字(义音合体字)。如“江、河”,“水(氵)”是表义的构件,“工、可”是分别标音的构件。“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武信是也。”这也是讲汉字结构的,一般认为“比类”即比合两个以上的构件形体组合成新字形,“合谊”即会合构件之义,“以见指”即体现出新字形的构造本义,这样的“会意字”在结构上就属于“义义合体字”。如“武”比合“止”“戈”两个构件,会合“止(趾)”的行走义和“戈”的武器义,以体现出扛着武器行走的“威武”本义。“信”字比合“人”“言”两个构件,会合“人”义和“言”义,体现出人言求信的“诚信”本义。“形声”“会意”抓住了汉字的主要结构类型,在小篆阶段,掌握“形声字”(义音合体字)和“会意字”(义义合体字),就可能掌握90%以上的汉字。如果加上讲形体来源时包含的部分对应类型“独体标志字”“标标合体字”和“独体象形字”“形形合体字”,那汉字的基本结构类型就都提到了,其它结构类型虽还很多,但大都是基本结构类型的变化,构字量也较少,对小学生可以暂时不讲。

1.3汉字的类聚群分。这由“转注”一书体现。

讲解了汉字形体的来源和主要结构类型后,学生已经认识了相当数量的汉字。汉字数量一多,就需要类聚群分,否则一盘散沙,仍然难以掌握。于是“转注”成为学生必须学习的知识。“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意思是根据意义归纳事类,根据形体统一部首。同一事类或同一部首中的字意义相关,内含相同的意义要素,可以辗转贯注,彼此系联,所以叫做“转注”。这是古代童蒙教科书中最基本的文字类聚方法:“建类”是基础,通常把同一事类、物类、义类(词义近同或反对)的字编排在一起;“一首”是辅则,可以随机将义符相同近或声符相同近的字编排在一起。如《急就篇》开头说:“急就奇觚与众异,罗列诸物名姓字,分别部居不杂厕,用日约少诚快意。勉力务之必有喜。”作者把不同单字有意识地按姓名、衣服、饮食、器用等分类组织,并编排成韵语,或三言,或四言,或七言,朗朗上口,有助于儿童识记。其中许多意义密切相关的字部首(偏旁)也往往相同,于是自然类聚:烝栗绢绀缙红繎,青绮绫縠靡润鲜。绨络缣练素帛蝉,绛缇絓釉丝絮绵。……袍襦表里曲领裙,襜褕袷复褶袴裈。襌衣蔽膝布母繜,针缕补缝绽紩缘。《仓颉篇》虽已失传,据考证“其例与急就同”(孙星衍《仓颉篇序》),也在许多地方把意义相关部首相同的字类聚到一起,如《阜阳汉简》中的《仓颉篇》残卷:黚黶黯黮黝黭黤……捣挈携控抵扜拘

这种按义归类或据形系联的文字类聚方法,就是“建类一首,同意相受”的“转注”。可见“转注”强调的是字际关系,是字群的类聚,而不是个体字符的讲解。《说文解字》“凡某之属皆从某”的540部类,就是用“转注”方法“据形系联、分别部居”的结果。需要注意的是,“六书”中面向小学的“转注”虽有“分别部居”的思路和局部类聚的实例,但无论是“建类”还是“一首”都是不完整的,而且也未必叫做“类”和“首”。许慎《说文》的540“部”和每部立“首”的类聚框架应该是“转注”的学术提高,“其建首也,立一为耑,……毕终于亥”是《说文》特有的。许慎对小学“转注”这一类聚方法的解释实际上是借用了《说文解字》的部首构架,现见材料还难以证实《说文》之前已有严密的“建类一首”的文字类聚,当然也有可能《说文》以前确已存在“建类一首”的文字类聚或编排方法,只是有关材料失传了。

汉字具有多方面的属性,因而利用汉字的属性来类聚群分的方法也多种多样。“六书”介绍的“转注”法只是其中一种,它利用的是汉字的形义关系,把具有相同形体和相关意义的字归纳为一类,有利于学生“据形系联”,系统掌握相关字形和相关意义。

1.4汉字的记录职能。这由“假借”一书体现。

学习汉字的目的不在掌握字形,而在通过字形来记录和反映语言。汉语的基本单位是单音节词项,也就是负载某项意义的单音节形式。一般而言,单音节的个体字符在构形时应该跟汉语的某个单音节词项对应。但汉语的词项是开放的,无法穷尽的,人们不能为每一个词项都构造一个对应的字符,所以为了满足记录汉语的需要,必须尽量扩展已有字符的记录功能。“假借”就是使用汉字时扩展已有字符记录职能的好办法。“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本无其字”的词项可能是一个单义语素,也可能是一个多义语素中的某个义项形式。为了便于表述和理解,可以暂时忽略语音形式而把词项直接称为义项。借用本来具有固定义项的字符来记录另一个同音或音近的义项,这些义项之间可能具有引申关系,也可能毫无关系。后人把“假借”限定为意义无关联的借用,未必符合“六书”原意。例如“令”字,构形理据对应于“号令”义,而使用中可以记录意义有关联的长官义(“县令”),也可以记录意义无关联的美善义(“令爱”);“长”的构形本义为长短之“长”,而使用中可以记录意义有关联的生长之“长”,也可以记录意义关系不大的长官之“长”。这些跟字形没有直接联系的不同义项原来都是“本无其字”的,因为同音(有意义关联的同音和无意义关联的同音)而借用同一字形,从而大大缓解了字少而义多(语素多、词多)的矛盾。

汉字的构形有理据,但汉字的使用不能限于理据。因而出现同字异词(异义)、同词异字(异形)的复杂情况。汉字的单位(单字)与其所记录的汉语的单位(词项)不能完全对应,简单地说就是字词关系不对应,这是汉字的重要特点,也是汉字难学的主要原因。让学生从小了解汉字的这种同音借用方法,既是使用汉字的必然,也是阅读文献了解字义的需要。所以成为小学语文科目的“六书”之一是合情合理的。

由上述可见,“六书”原是教学用语,是古代小学教儿童掌握常用汉字的六项知识内容的统称,性质并不一致,“六书”的各“书”不是按逻辑关系划分的类别,也不是整体的理论系统。“六书”的内容有的跟汉字的形体来源相关,有的跟汉字的结构分析相关,有的跟汉字的类聚群分相关,有的跟汉字的使用职能相关。这些知识点都是最基本的,典型的,而且每个方面点到即止,不必深入系统地讲解。基础教育的实用性和可接受性决定了“六书”的非学术性。就是说,“六书”之名不属于学术层面,而属于基础教育层面。不是具有特定内涵的学术概念,而是便于指称的教学用语。正如“六艺”、“五射”、“九数”、“四书五经”一样,“六书”只是某个领域相关内容的概称,可以当作教学体系,而不宜看成理论系统。二 “六书”的学术性偏离

但是,后人对于“六书”的理解和应用发生了严重偏离,将本来属于教学层面的知识体系提高到学术层面,认为“六书”是汉字的某种具有系统性的理论,或者“六书”可以改造成某种具有系统性的理论,于是围绕“六书”的理论体系进行了多方面的阐发和探讨,在学术史上形成了“六书学”。归纳起来,针对所谓“六书理论”,大致有两种研究思路:

2.1把“六书”看成完整的理论系统,在某个理论框架内对“六书”的名义和“六书”之间的关系进行种种猜测,试图作出符合某种理论的解释。主要观点有:

2.1.1“六书”是六种造字的方法。

既然是“六种造字方法”,就得讲清楚每种方法究竟如何“造字”,以及各种造字方法之间究竟有什么不同又有什么关联,也就是为什么可以而且只能分为“六种”。但两千年来没有人能够说清楚。例如“指事”明明就形体的功能而言,造字时使用的“视而可识,察而见意”的形体是人为规定的,至于如何规定形体、如何用规定的形体构造出新的字符,“指事”反映不了。“转注”“假借”如何造字更是聚讼纷纭,迄无的论。

把“六书”看成六种造字方法,大概源自班固的“造字之本”说。但班固的“造字”不一定指构形而言。唐初颜师古《汉书注》:“文字之义总归六书,故曰立字之本焉。”所谓“文字之义”“立字之本”应该不是指创造字形,因为在“创造”的意义上,“造”比“立”明白得多,颜师古没有必要换字解释。“立”的含义比“造”宽泛,实指学习字掌握字而言;“义”也应该是指文字学的知识要点,而不是具体字形的意义。那么颜师古的意思是:文字的要义(基本规律和主要内容)概括为“六书”,所以“六书”是掌握汉字知识的根本。

对于基础教育而言,教学汉字知识的目的是为了识字、写字、用字和读书,绝不会要小学生去“造字”,所以给小学生讲连专家也说不清楚的“六种造字方法”是不符合常理的。“六书”的某些“书”可能跟“造字”相关(如“象形”“形声”),但不是“六书”都要跟“造字”相关,更不会各是一种具体的“造字方法”,而且“造字方法”也不应该成为小学教学的独立科目。

2.1.2“六书”是汉字结构的六种类型。

汉字结构类型是对既有字形的功能理据进行分析和归纳的结果。如果把“六书”看作汉字结构的六种类型,并且认为这是一个具有理论价值的类型体系,可以涵盖所有的汉字,那么首先得说明:如何分析汉字的结构,如何归纳结构的类型,特别是这“六种结构”彼此如何区分,为什么是而且只能是这“六种结构”,所有汉字都能归入这“六种结构”吗?围绕这些问题,两千多年来争论不休,但迄今也没有任何人能够完全说明。

为了能将所有汉字归入“六书”,从宋代开始,就为“六书”分出许多小类和兼类。例如宋人郑樵《六书略》分“象形”为三:“曰正生,曰侧生,曰兼生。”正生十类:天物之形、山川之形、井邑之形、草木之形、人物之形、鸟兽之形、虫鱼之形、鬼物之形、器用之形、服饰之形。侧生六类:象貌之形、象数之形、象位之形、象器之形、象声之形、象属之形。兼生二类:形兼声、形兼义。共十八类。“指事”除正例外,也分出三个兼类:“事兼声”、“事兼形”、“事兼意”。郑樵的分类标准不一,象形、指事、会意、形声,混杂难辨。明人赵宧光《六书长笺》将象形分为独体、多体、合体、聚体、变体、离合体、加体、省体等八类。“象形有独体,如水木人女之类;有多体,如草竹虫龙之类;有合体,如茻林从龖之类;有聚体,如苗蓏乐巢之类;有变体,如尸儿之类;有离合体,如折刍癸歰之类;有加体即附体,如之出未束之类;有省体,如屮从草省、才片并从木省之类。”其中所谓“合体、聚体、离合体”后人多看作会意,所谓“加体”也被后人认为包含指事、会意。那么实际上象形、指事、会意三者之间的界限也是混淆不清。

到清代的王筠,又提出正例和变例,正变之下还有次类、小类,同时也包括许多兼类。如《说文释例》将“指事”分为正例一,变例八;“象形”分为正例一而其类五,变例十;“会意”分为正例三,变例十二。这些分类角度不同、层次不同、标准不同,很难实际操作。如“指事”变例有以会意定指事者、即意即事者、兼意兼声兼形者、增象形字为指事者、省象形字以指事者、形不可象变而为指事者、借象形为指事者、亦借象形为指事而兼意者。王筠集“兼类”之大成,共分有十三种兼类,“凡兼二者十,兼三者二,兼四者一,其说可谓备矣”。这个“备”固然有赞赏的意思,但正变省借,数类并兼,能说的不能说的都说了,竟至一种类型而可以“兼”属四类,那分类还有什么意义,人们能据这样的类别体系来分析和归纳汉字的结构吗!

无论对“六书”的名义作出什么样的解释,也无论为“六书”设置多少正例、变例、兼类、次类,最终都不能用“六书”将汉字结构的类别划分清楚,说明“六书”本来就不是单一性质的类别系统。尽管有的书跟汉字结构类型相关(如形声、会意),但并非每一书都是一种结构类型,也并非所有的汉字结构都只能属于这六种类型。正如沈兼士(1986)所批评:“六书之分,固非绝对有别、判若鸿沟者也。今郑氏舍本逐末,倒果为因,以六书为纲,别立细目,而以文字分类系于其下。脱有出入,复削足就履,设变例以弥缝之。如象形中有形兼声、形兼意,指事中有事兼声、事兼形、事兼意。遂使后之学者变本加厉,争论纷纭,歧路愈多,真义愈隐,庸人自扰,甚无谓也。”俞敏(1979)也对“六书”特别是王筠迁就六书的兼类说提出了尖锐的讽刺:“《文字蒙求》里分类的结果居然有‘借象形为指事而兼意者’,‘所从之字不成意,转由所从之字之所从与从所从之字者以得意’。前一条好像说‘借氢为氧而又兼氮者’,这是哪国化学?后一条比‘吃葡萄不吐葡萄皮儿’乏味多了。到这般地步,那学者难免露出饾饤之气,那结论也类似儿戏了!”

把“六书”当作汉字结构的六种类型,大概跟许慎的《说文解字》有关。《说文解字》是通过分析汉字的结构理据来说解文字本义的书,由于许慎在该书的序言中提到并解释了“六书”,大家就认为许慎是按照“六书”在说文解字的,因而“六书”就成了分析和归纳汉字结构的类型理论。其实,许慎只是在介绍汉字的发展历史、汉字的教学和研究情况时客观介绍了原已存在的“六书”,并非自己提出“六书”理论,也没有表明《说文解字》要按照“六书”来分析字形结构。如果不先入为主,客观考察《说文解字》的析字方法和结构类型,就会发现许慎说解文字使用的是“构件分析法”,实际分析出的各种结构类型大约20种,除少数情况被“六书”提及,总体上跟“六书”没有对应关系,因而无法用《说文解字》证明“六书”是一个结构类型系统。相反,《说文解字》的科学析字方法和完备结构类型,可以反证没有总体对应关系的“六书”不是专讲结构类型的。

2.1.3“六书”的前四书是有关形体的,后二书是有关使用的,即所谓“四体二用”。“四体二用”说肇始于宋人,元明续有论述,明人吴元满《六书总要·六书总论》说:“象形,文之纯,指事,文之加也;会意,字之纯,谐声,字之变也;假借、转注,则字之用也。”又《谐声指南·引》:“六书形事意声,四者为体;假借转注,二者为用。”至清人戴震《答江慎修先生论小学书》论述得更为详明。“四体二用”说是鉴于把“六书”看成同一性质的东西而无法自圆其说的重新解释,它的重要贡献是突破了“六书”的整体系统性,而认为“六书”具有“体”“用”两种不同性质的知识内容。但是这种对“六书”的重新认识尚不彻底,它只是把“一个体系”分解为“两个体系”,仍然在寻求“书”与“书”之间的理论系统性,因而仍然无法解决“四体”这个“系统”的内部区别和外部周全问题,也没有解决“二用”这个“系统”中“转注”为什么要数字一用的问题,以及新的解释跟许慎的解释、跟“六书”名目的关系问题。所以“四体二用”说可以给我们启示,但未必是“六书”本义。

2.2把“六书”系统当作学术研究的目标,对“六书”名目加以修正改造,或借“六书”之名目阐发自己的汉字学思想。

当“六书”作为理论体系无法合理解释时,人们没有检讨自己理解的偏差,而是认为“六书”理论体系本身存在问题。于是,出现了许多调整“六书”次序、变更“六书”名目、增减“六书”类项、借“六书”之名行研究文字学理论之实的种种学说。例如关于文字的结构类项或构造方式,大家沿着“六书”的路子提出了种种“新”的“若干书”,试图建立“新”的类型体系:

新二书:表意字,形声字(王力)无声符字,有声符字(黄天树)

新三书:象形,象意,形声(唐兰)象形,假借,形声(陈梦家)表形,假借,形声(刘又辛)表意,假借,形声(裘锡圭)写实法,象征法,标音法(张世禄)形象,形音,形意(卜伟光)形义,音义,形声(赵诚)表义,记音,形声(林沄)

新四书:形表法,义表法,形义兼表法,取音法(戴君仁)表意法,表音法,音义法,记号法(张玉金)

新五书:指事,象形,会意,形声,假借(王元鹿)象物,象事,象意,假借,形声(朱振家)独体表意,合体会意,形声,假借,形声兼会意(林季苗)

新六书:笔画直接组合,增添笔画,符号组合,符号,会意,形声(李瑛)象形,会意,形声,转注,假借,会意兼形声(李家祥)象形,指示,象事,会意,形声,变体(詹鄞鑫)象形,指示,会意,形声,假借,记号(孙化龙)象物,象事,转意,会意,谐声,形声(葛英会)

新七书:纯粹表形,纯粹表意,纯粹表音,纯粹约定,兼表形意,兼表形音,兼表音意(龙宇纯)象物,象事,象意,标示,形声,会意,假借(王凤阳)

新八书:传统六书,加,比喻造字法,综合造字法(任学良)

新九书:传统六书,加,会意兼象形,会意兼形声,形声兼象形(高亨)

这些类目都是在“六书”基础上进行加减替并,有的仍用“六书”之名而已非“六书”之实,有的连名目也全然不同。那么,这样的“六书”或“六书的变体”已经不是周秦汉时期的教学“六书”,而是对教学“六书”出于误解的偏离或者出于有意的借题发挥,即使类别清晰,也属于研究性质,与基础教育的汉字教学脱节了。三 “六书”的教学价值

由于把教学的“六书”混同于《说文解字》的形体分析,发现原有“六书”跟形体分析不合时,又试图加以改造,于是后代学者把“六书”引向了学术研究,产生了所谓“六书学”。“六书学”除了借助“六书”的名目和排序研究汉字的发生、发展外,核心内容是汉字的结构分类。汉字的结构是可以分类的,但“六书”不是用来给汉字分类的,借助“六书”来研究汉字的结构类别势必突破“六书”的局限,最终导致否定“六书”的系统性。作为学术史的存在,“六书学”并不会消失,而且还可能继续发展,因为“六书”的内容不限于字形结构,还可以借助“象形”“指事”研究汉字的起源,借助“转注”研究汉字的字际关系,借助“假借”研究汉字的使用规律和字词对应等。不过,我们应该明白,这种所谓“六书学”,其实是借题发挥,借“六书”之名而行研究汉字形体结构或某种汉字理论之实,这样的“六书”已经成了汉字结构学甚至整个汉字学的代名词,不再是周秦汉时的教学“六书”。如果说这种源自“六书”的学术研究也是“六书”的价值的话,那是以否定“六书”的系统性为前提的,是偏离“六书”的整体属性而对其中的某个方面进行专题挖掘的结果。

从“六书”本义出发,我们认为“六书”的系统性不是表现在学术理论上,而是表现在教学科目的知识要点选择上。所以我们应该更加重视“六书”的教学价值。今天的基础教育科目跟古代不同,但就语文而言,“六书”涉及的有关知识仍然是中小学汉字教学不可忽略的,而且传统“六书”的知识建构和教学要点选择很值得现代基础语文教育借鉴:

3.1万物有源,文字的线条、点画怎么来的,应该让学生知道。“视而可识,察而见意”的“指事”符号是最简单、最容易产生的形体,人类只要具有动手能力并掌握某种书写工具(手指、石块、树枝、刀笔等),就能无意识地画出某种线条或线条组合,如果给这种线条或线条组合赋予一定含意,那就成了文字符号。当然,这样简单的文字符号极其有限,汉字形体的主要来源是“画成其物、随体诘诎”的“象形”符号。象形有具体之形,有抽象之形,有虚拟之形,于是汉字的形体渐趋丰富,形成基础。后来产生的所有字符就形体来源而言都不外乎“指事”和“象形”两途。抓住这两个要点,汉字形体的问题就基本上解决了。

后代讲“六书”者,把“指事”和“象形”当作两种结构类型,就大大限制了它本来的形体溯源作用。独体的“指事字”和“象形字”是极少的,而包含“指事”符号(构件)和“象形”符号(构件)的字却是大量的,就形源而言甚至是全部的,所以恢复“指事”、“象形”的形源本义,对汉字教学意义重大。

3.2汉字的结构理据和结构类型当然是汉字教学的重点,但对小学生而言,结构分类不必太细,不必周全,掌握基本功能和主要结构即可。“指事”、“象形”的主要教学目标是揭示汉字形体的来源,而同时也反映了汉字构造的两种功能构件——标志构件和象形构件,加上在独体指事字、独体象形字基础上产生的表义构件和示音构件,汉字的构造理据和结构类型就可以得到很好的说明。但“六书”教学体系并没有全面展示汉字的结构类型,只抓住两种典型的字量多的结构介绍,这就是“形声”和“会意”。“形声”结构由表义构件和示音构件组成,“会意”结构由表义构件和表义构件组成,它们共占汉字总量的90%以上。其它结构类型还有很多,学术上可以研究,可以象《说文解字》那样做全面的汉字形体结构分析,也可以建立完整的汉字结构体系,而小学教学中没有必要面面俱到。对于汉字结构的教学,重要的是讲清每个构件的功能,学生知道某个字由哪个(些)构件组成,这个构件具有什么功能或这些构件各自表达什么功能,就足够了,千万不要让学生陷入结构系统的分类或归类之中,这应该是“六书”作为汉字教学体系给我们的最大启示。《说文解字》属于专门研究汉字结构的专著,它也只是分析构件的功能和整字的构意(理据),并不全面归纳总结汉字结构的类型。很值得我们深思。

后代讲“六书”者,无论是研究领域,还是教学领域,都把“六书”当作汉字结构的类型系统,希望用“六书”的名目或方法来分析所有的汉字,结果陷入分类、归类的泥坑而不能自拔。“六书”虽然包含汉字结构的分析原理,但总体上不是汉字结构分析的理论方法,不是汉字结构类型的系统概括。所以除了从“六书”的部分“书”入手进行汉字结构的专题研究外,总体上沿用“六书”的框架来给汉字分类归类是行不通的。古人提出的“变例”、“兼类”等,无法弥合“六书”的类型系统,今人的各种“新书”,除非完全抛开“六书”,只要沿用“六书”的框架,无论名目增减,总体上仍然难以符合逻辑类别。有的“几书”虽然比“六书”少,表面看起来畛域分明,实际上层次多,角度不一,类别仍然不清。例如《文字学概要》(裘锡圭,1988)分“表意字、假借字、形声字”,其中“表意字”又分成“抽象字、象物字、指示字、象物字式的象事字、会意字、变体字”六种,而“会意字”再分成“图形式会意字、利用偏旁间的位置关系的会意字、主体和器官的会意字,重复同一偏旁而成的会意字、偏旁连读成语的会意字和其它”六类。此外还有“不能纳入三书的文字”,包括“记号字、半记号字、变体表音字、合音字、两声字”等。总共有20多类。这作为学术探讨固然可贵,倘若作为“六书”的替代品用于汉字教学,不知基础教育中有多少学生能够掌握。

作为教学体系,“六书”只是古代小学汉字教学的几个实用知识点的选择,本身不是独立的学术理论,不构成某种类型系统。在现代基础教育中运用“六书”,只宜借鉴它的知识要点和教学理念,不能盲目地在结构类型上求全责备、非此即彼。现代中小学和对外汉语教学中以分类、归类为目的的汉字结构教学法严重违背了“六书”的教学原理,是急需纠正的一种汉字教学偏向。

3.3汉字是有系统的,不宜总是一个一个地学、一个一个地记,如果利用汉字的属性类聚群分,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六书”的“转注”给了我们这方面的启发。“转注”着眼于形义联系,按意义“建类”,按形体“一首”,将同“类”和同“首”的字类聚到一起,“集中识字”,彼此关联,系统掌握,这是历史证明行之有效的好方法。其实,汉字类聚的标准不只是“类”“首”,相近的形体、相同的结构、相同的构件、相同的读音、相同的职能等,汉字的任何一项属性都可以作为联系的纽带,从而在一定字量的基础上将不同的个体字符集中起来认知、记忆、掌握。

现代的汉字教学,往往随文识字,一篇课文里的生字被抽取出来单个单个地认读,或者死记硬背,或者随形联想,一个字编一个理由,字与字之间缺乏理性联系,这样的汉字教学有可能讲活一个而搞乱一片,其效果是不能跟“转注”之类的系联法同日而语的。

3.4“六书”教学体系给我们的另一个启示是,汉字教学不能局限于形体,还应关注用字记词的功能。字符单位是有限的,而语言词项是无限的,拘泥于形体理据的原始造意,难免表情达意无字可用,阅读文献也可能不明字符的实际功能。这样的汉字教学无法与现实语言结合,也无法走进历史文献。所以,汉字教学应该讲授“假借”之类的用字法则,记录某个义项的字可以用来记录另一个相关的义项,记录某个词项的字可以用来记录另一个语音相同的词项。学生们掌握了这样的用字方法,明白了形体构造无法跟义项词项完全对应的原理,使用汉字和理解汉字才能得心应手、灵活自如。

现代汉字教学将主要精力放在字形的书写训练和构造的理据归类上,而忽略了字词的对应关系,致使部分学生能写会认许多字,却不能高效地用汉字表达语言,也难以正确地解读文献。这是长期把“六书”之“假借”当作造字方法或结构类型而偏离了“六书”的教学目标所造成的消极后果。汉字教学之“难”不在形体本身,而在形体功能的实现。只有在“本无其字”情况下,知道如何“依声托事”,学生才算真正掌握了汉字这个记录语言的工具,才不会被汉字的形体束缚,才能避免处处从本字本义出发而脱离汉字的实际使用。所以现代汉字教学一方面要借助形体分析,同时也不能无视文字“假借”现象普遍存在的事实。四 结语“六书”在汉代以前,只出现于“小学”教育语境,它的性质应该属于基础教育中的一门教学科目,“六书”之名是对该科目知识内容的概称。“六书”的具体内容涉及汉字的形体来源、理据构造、类聚关系、用字法则等,构成汉字基础知识的教学体系,但不是单一理论的类型系统。“六书”长期被看作六种造字方法或六种结构类型,这不符合“六书”的原始功能。在学术史上,“六书”引起了汉字理论的各种专题研究,从而产生“六书学”。“六书学”具有学术研究的理论价值,但偏离了“六书”的基础教学领域。“六书学”或出于误解,或出于借题发挥,属于理论性的学术研究,因而不等于教学性质的“六书”。“六书”作为小学科目的教学体系,其知识的基础性、实用性,以及教学实践的历史传承性,使得“六书”在今天的语文基础教育领域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对基础教育而言,需要的不是系统全面的理论概念和逻辑类型,而是典型实用的基础知识,便于称呼记忆的简洁名目。“六书”所选择的知识要点和拟定的名目非常适合基础教育的需要,所以否定“六书”本身的理论意义不等于否定“六书”的教学价值。现代的汉字教学存在诸多偏误,回归或借鉴传统“六书”可能是一条很好的出路。从“六书”本义出发,今天的汉字教学应该摆脱唯结构类型是求的陷阱,同时关注字源、字构、字类和字用等知识要点,让学生初步构建汉字基础知识的综合体系。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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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汉字系统优化的基本原则

王立军提要:汉字是成系统的,各字符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从而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对汉字的优化,只能是整体系统的优化,而非对个体字符的孤立调整。在当代,处于实际应用状态下的汉字系统,虽然已经经过了几次大规模的整理和规范,但如果用系统优化的标准去衡量,仍然有进一步调整的必要。对当代汉字系统进行优化调整,必须坚持三项基本原则,即共时原则、通语原则和效度原则。关键词:汉字 系统优化 人工优化

汉字系统优化是指汉字系统通过自身调节和人工干预,从而使其內部结构及外部效用都达到最佳状态。依靠自身调节的优化称作自然优化,依靠人工干预的优化称作人为优化。本文所讨论的汉字系统优化专指人为优化。

对汉字系统进行人为优化由来已久,从秦始皇的“书同文”到汉代的《熹平石经》,再到唐代的字样学,都对汉字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进入近现代以来,出于政治文化变革的需要,社会上掀起了一场以拼音化为终极目标的汉字改革运动,针对汉字难学、难记、难写、难读的缺点提出了一系列的调整方案。新中国成立以来,这项工作得到了延续,并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于1954年专门成立了“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确定了当时文字改革的三大任务:简化和整理汉字,推广普通话,制订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在汉字简化和整理工作方面与文化部联合发布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55),公布了《汉字简化方案》(1956),编制了《简化字总表》(1964年),更改了35个较为繁难的地名用字(1964年),又与文化部联合发布了《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1964)。1985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更名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于1986年修订并重新发表了《简化字总表》,于1988年相继发布了《现代汉语常用字表》和《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此外,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还编印了《第二批异体字整理表(初稿)》(1956年)、《异体字整理表(修订稿)》(1965年)、《第二批异体字整理表(征求意见稿)》(1976年),发布了《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1977年),后几个字表由于社会环境及字表自身的原因未能正式发布实施。从已经正式发布的几个字表所产生的社会效果来看,确实对社会用字起到了重要的规范作用,初步实现了社会用字的标准化,推动了我国教育、文化和科技事业的发展。但由于这些规范文件最晚也是在20多年前制订的,而随着国家现代化、信息化事业的快速推进,我国语言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语言文字规范同社会发展及人民生活联系的广度和深度是前所未有的,旧有的规范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代语言生活的需要,因此,对此前的汉字规范工作重新审视、制定新的可行性规范是非常必要的。

任何系统都是由一些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若干部分结合而成、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作为书写符号系统的汉字也是如此,它是由一定数量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字符集合而成,发挥着记录汉语的功能。这正如王宁先生所说:“汉字不是个别字符的随意堆积,它必须形成一个适应汉语词汇意义系统的构形系统,才能全面完成记录汉语的任务。汉字的优化,不仅仅是个别字符的优选,还必须在个别字符优选的基础上,达到字系的优化。”在当代,处于实际应用状态下的汉字系统,虽然已经经过了几次大规模的整理和规范,但如果用优化的标准去衡量,仍然有进一步调整的必要。对当代汉字系统进行优化调整,必须坚持三项基本原则,即共时原则、通语原则和效度原则。一、共时原则

衡量某一时代汉字系统的优化程度,首先要坚持共时的原则。也就是说,在界定某一时代的汉字系统时,只能包括那个时代实际应用的汉字,而不是那个时代所存留的所有汉字总和。

汉字在发展的过程中,其数量呈逐渐累赠的趋势。这一点从历代字书的收字情況可以得到印证。例如:《说文解字》,公元100年东汉许慎编,收字9353个,加上重文共计10516字;《玉篇》,公元543年南朝梁顾野王编,收字16917个;《龙龛手鉴》,公元997年辽行均编,收字26430个,其中俗字较多;《广韵》,公元1011年宋陈彭年等编,收字26194个;《类篇》,公元1066年宋司马光等编,收字31319个;《集韵》,公元1067年宋丁度等编,收字53525个;《改并五音聚韵四声篇海》,公元1212金韩道昭编,收字56001个;《字汇》,公元1615年明梅膺祚编,收字33179个;《正字通》,公元1671年明张自烈编,收字33549个;《康熙字典》,公元1716年清张玉书编,收字47035个,加上古文字字头共49030字,其中重收字头81个;《中华大字典》,公元1915年中华民国陆费逵等编,收字48000多个;《中文大辞典》,公元1971年张其昀主编,收字49888个;《汉语大字典》,公元1990年徐仲舒主编,收字54678字;《中华字海》,公元1994年冷玉龙等编,收字87019字。

但另一方面,汉字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实际应用数量却是有限的。例如,全部《十三经》的不重复单字数为6544个字;《史记》的不重复单字数为6000字;18401首宋诗的不重复单字数为4520字;《毛泽东选集》四卷的不重复单字数为2981个;新华社1986年4000万新闻稿的不重复单字数为6001字;对国家语委9100万字符的《现代汉语平衡语料库》(1919-2002)的测查显示,其不重复单字数仅为8288字。这说明,汉字在各历史时期的实际应用数量基本上维持在6000至8000左右,这与字书日渐累赠的收字数量是相当悬殊的。

那么,字书超出实际用字量的那些汉字是从何而来呢?研究表明,其中大部分是不同历史层面不同字体的积淀、重复造的字、甚至是错讹字,例如《汉语大字典》中“国”字有以下不同写法:囯:同“國”。《龙龛手鉴·囗部》:“囯”,“國”的俗字。《宋元以来俗字谱》:“國”,《列女传》、《取经诗话》、《岭南遗事》等均作“囯”。:同“國”。《龙龛手鉴·囗部》:“,俗;正作國。”:同“國”。《龙龛手鉴·囗部》:“,俗;正作國。”国:同“國”。清梁同书《直语补证》:“国、孑、齐、斎、斈,今市侩书之。皆起于宋,见孙奕《示儿编》云。”按:《履斋示儿编》卷二十二作“囯”。今为“國”的简化字。囶:同“國”。《玉篇·囗部》:“囶,古文國字。”:同“國”。《字汇补·囗部》:“,同國。”囻:同“國”。《龙龛手鉴·囗部》:“囻,俗;正作國。”:同“國”。《字汇·囗部》:“,古文國字。”圀:同“國”。《玉篇·囗部》:“圀,古文國字。”國:《说文》:“國,邦也;从囗从或。”高鸿缙《中国字例》:“國之初字,从囗,一为地区之通象,合之为有疆界之地区之意为通象,故为象意而属指事符;益之以戈声,故为指事符加声之形声字。周时借用为或然之或,乃加囗(即围字)为意符作國……徐灏曰:‘邦谓之國,封疆之界谓之域,古但以或字为之’是也。”:同“國”。《龙龛手鉴·囗部》:“,邦國也;正作國。”或:《说文》:“或,邦也。从囗,从戈以守一。一,地也。域,或又从土。”段玉裁注:“《邑部》曰:‘邦者,國也。’盖或、國在周时为古今字,古文只有或字,既乃复制國字。”域:《说文》:“或,邦也。从口,从戈以守一。一,地也。域,或又从土。”段玉裁注:“既从口从一矣,又从土,是后起之俗字。”王鸣盛《蛾术编》:“(徐)铉曰:今俗以或为疑惑不定意。域,无复或音。盖自唐末宋初已如此。故大徐辨之。”吴大澂《说文古籀补》:“或,古國字,从戈守囗,象城有外垣。”刘心源《奇觚》:“……《说文》或、域皆國字,后人分用。”:同“國”。《改并四声篇海·戈部》引《搜真玉镜》:“,音國。”《字汇补·戈部》“,音义与國同。”:同“國”。《集韵·德韵》:“國,《说文》:‘邦也。’古作。”:同“國”。《字汇补·禾部》:“,《谈荟》:古國字。”

此外,《汉语大字典》还收了“或”的异体字“”、“”、“”,“域”的异体字“”、“”、“”、“”,这样,仅《汉语大字典》所收的“国”的不同写法就多达20余种。这20多种写法当中,在现代汉语层面仍有应用价值的就只有“国”、“或”、“域”三字了。

再如“网”字,《汉语大字典》也收录了不少异体字形::同“网”。《集韵·养韵》:“网,俗作。”:同“网”。《说文·网部》:“网,庖犧所结绳,以渔。从冂,下象网交文。网,或从亡。”罔:同“网(網)”。《集韵·养韵》:“罔”,同“网”。:同“網”。《玉篇·网部》:“,今作網”。:同“网”。《集韵·养韵》:“网,古作。”网:同“網”。《说文·网部》:“网,庖犧所结绳以渔。从冂,下象网交文。,网或从亡。,网或从系。,古文网。,籀文网。”商承祚《殷虚文字类编》谓甲骨文“象张网形”。《正字通·网部》:“网,网本字。”按:今为“网”的简化字。:同“网”。《说文·网部》:“,籀文网。”:同“网”。:同“网(網)”。:同“网(網)”。《集韵·养韵》:“网,《说文》:‘庖犧所结绳以渔。’古作。”:同“网”。《说文·网部》:“网,庖犧所结绳以渔。,网或从亡。”:同“网(網)”。:同“网”。《字汇补·网部》:“,古文网字。”:同“网”。网[网]:用绳线等结成的捕鱼或捕鸟兽的器具。

在上列15种字形中,只有“网”字可以在现代汉语通用层面使用。除“網”字可以在繁体字文本中作正字使用外,其他写法都属于历代累积下来的古文籀文的转写字、俗字及讹字,这些字形在现代汉语通用层面是毫无价值的。所以,对当代汉字系统进行优化,应该首先排除这些历史上积淀下来的死字、废字。

对这类字,《简化字总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清理得并不彻底。经查,《简化字总表》中有12个字已经废除的旧称用字和现代已没有使用价值的文言用字:馎饦:古代的一种面食。鳆:鳆鱼,鲍的古称。钶:化学元素铌的旧称。唡:英美制重量单位,常衡1啢是1磅的1/16,约合28.35克。也写作“英两”。现用“盎司”。鹥:古书上指鸥。:口眼歪斜。:滑。:赐予。:化学元素“锿”的旧译。:化学元素“铽”的旧译。:铲除。《现代汉语通用字表》除“鳆”之外,还收了11个此类字:甙:有机化合物“苷”的旧称。簦:古代有柄的笠,类似现在的雨伞。憝:怨恨;坏,恶。(义同“怼”)檵:木名,即枸杞。臁:小腿的两侧。猸:“蟹獴”别称“猸子”。庀:具备,治理。榀:房架一个叫一榀。揾:用手指按住;擦。塈:用泥塗屋顶;休息;取。朘:zuī,男孩生殖器;juān,缩,減。

上述23字或仅存于古代文献,或已经为新标准明确废除,在现代汉语通用层面上是不会使用的,因而均不应该纳入当代汉字系统之中。这些现象明显违背汉字系统优化的共时原则,必须进行认真审核和清理。二、通语原则

中国是一个多方言的国家,自古以来就有专门为方言造字的现象。汉代杨雄的《方言》,就是一部专门收录方言用字的重要小学文献。随着方言和通语之间的交融,有些方言用字所记录的词汇可能被通语所吸收,这些方言用字也会随之进入通用汉字的范围。如《说文解字》中就收录了一部分《方言》中的方言字。但是,从历史和现实的情況看,更多的方言用字只是停留在方言的范围內,始终未能成为当时的通用汉字。如《方言》中所收的字,很多都不见于当时的经典文献,也就是没能进入那个时代实际应用的汉字系统中去。

如今,为方言造字的现象仍很常见,如粵方言用字“”(锤击)、“”(盖)、“”(团)等,都是为记录粵方言而新造的字。而另一方面,一些本来记录通语词的汉字,随着汉语的发展也有可能转化为方言用字。如方言字“奓”,义为张开,主要在湖北方言、客家话等方言中通行,如湖北方言说:“奓起个嘴巴。”“女伢子家,坐就要有个坐相,不要把胯子奓得太开。”该字最早见于《说文·大部》:“奢,张也。从大,者声。奓,籀文。”可见,“奓”原是“奢”的异体字。在《说文解字》中,“奓”是籀文,“奢”是小篆,“奓”出现的时间应该早于“奢”,从这个角度讲,“奢”应该是“奓”的历时变异;但从共时的角度看,小篆时代通行的字形是“奢”,而当时籀文形体可能只在东周故地使用,这样又可以将“奓”视为“奢”的地域变异。“奓”当时和“奢”一样,是可以记录通语的,如《庄子·知北游》:“神农阖戸昼瞑,妸荷目奓戸而入。”后来“奓”在通语中消失,只用于部分方言中,成为方言字,并且还引申出一些新的方言意义和用法。如“奓胆”义为壮着胆子,“奓毛”义为恼怒发火等。

又如,闽南话有方言字“”。《闽南话漳腔辞典》列有两个义项:“1.船只搁浅:~浅|~著沙。2.碰伤:~一空|手无张持,去互伊~著。”该字《正字通》认为是俗字,实则为方言字。《正字通·水部》:“,俗字。旧注口个切。珂去声。船著沙不能行。引《集成》作。并非。”既然《正字通》认为“”“”皆非正字,那么,其正字应该是什么呢?《广韵·箇部》:“艐,船著沙不行也,或作。”据此可知,“”的正字为“艐”。大徐本《说文·舟部》:“艐,船著不行也。从舟,声。读若。”《段注》“船箸沙不行也。‘沙’字各本夺,今依《广韵》一东三十三箇所引补。”段玉裁根据《广韵》所引,认为“艐”是船搁浅在沙滩上的意思。这正与《闽南话漳腔辞典》对方言字“”的释义相合。因此我们认为,“艐”“”原本是一组异体字,本作“艐”,本义与船有关,故从舟,音同“”(《广韵》阻史切)。后来在一些方言中,“艐”发生了音变,读为口箇切,音同“珂”的去声;此时如再写作“艐”,则字形与字音不符,于是人们另选“沙”为义符,“可”为声符,重新为“艐”造了个异体字“”。再后来,“艐”在通语中消失,而“”则在闽方言等方言中保留下来,这样,“”的身份就由原来的“艐”的异体字,转变成了方言字。

再如,《汉语方言大词典》收有发言字“”,注云:“〈名〉牛筋。西南官话。云南昭通。姜亮夫《昭通方言疏证·释博物》:‘……今昭人言牛筋曰~。’”“筋”“”二字《说文·筋部》均收录,“筋”下释云:“肉之力也。”“”下释云:“,筋之本也。从筋,从夗省声。腱,或从肉、建。渠建切。”而“筋”“”二字的小篆字形分别作、,差别仅在于左下部件一作(即“肉”字),一作;而古文字中将“肉”省写为是很常见的,所以“”应该是“筋”省写而成的异体字,这正如徐灏《说文解字注笺》所说:“筋、腱一声之转。即筋之小省,非有二字二义本也。”再看其他一些训释材料:《集韵·仙韵》:“筋,大腱也。”《欣韵》:“筋,或作腱。”《阮韵》:“腱,大筋。”《玉篇·筋部》:“,亦作腱。”《楚辞·招魂》“肥牛之腱”洪兴祖补注:“腱,筋之大者。”综合这些材料可以得出以下判断:起初只有“筋”字,“”只是“筋”的异体字,后因声转分化而有“腱”;“筋”“腱”在通语中意义逐渐有了分工,“腱”特指“筋之大者”;而在昭通等方言中,异体字“”被传承下来,并被赋予了音转后的读音,读同“腱”,意义则专指牛筋。这样一来,“”就由原来“筋”的异体字身份,转化为了方言字。

我们今天整理当代的汉字系统,必须考虑记录通语的基本原则,即只有记录普通话词汇或已被普通话吸收的方言词汇的汉字,才有资格成为通用汉字。无论方言字的来源如何,只要它所记录的词语不属于通语,这些字就不能纳入到当代汉字的系统之中。

在《简化字总表》和《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都存在一些不符合这一原则的字。如《简化字总表》“”、“掗”二字在《新华字典》的释义为::〈方〉①(—儿)用绳子、带子等拴成的结:活~儿.死~儿.②拴,系(jì):~个儿.把牲口~上。挜:〈方〉硬把东西送给或卖给别人。《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礤”等8字在《新华字典》的释义为:礤:粗石。[礤床儿]把瓜、萝卜等擦成丝的器具。膪:[囊膪]猪的胸腹部肥而松软的肉。耲:用耲耙翻土。[耲耙]翻土用的一种农具。塃:〈方〉开采出来的矿石。囝:(一)jiǎn〈方〉儿子。(二)nān〈方〉同“囡”。氽:〈方〉①漂浮:木头在水上~。②用油炸:油~花生米。塮:〈方〉猪羊等家畜圈里积下的粪便。揎:捋起袖子露出胳膊:~拳捋袖。

这10个字,有些《新华字典》明确标有“〈方〉”,有些虽然没有明确标“〈方〉”,但其方言色彩依然是非常浓厚的。它们明显属于方言用字的范围,是当代汉字系统优化所需要淘汰的。三、效度原则

记录汉语的效度是衡量汉字系统是否优化的一个重要指标,具体表现为能否用最适量的汉字去最大限度地满足记录汉语的需求。把握“最适量”的程度,是以记词职能的有效表达为标准的。在此标准指导下,对那些记词职能完全相同或非常接近的汉字进行合并认同,以求得汉字系统的简约;对那些因承担记词职能过多而影响表达的汉字进行分化别异,以求得字词关系的清晰。汉字系统的简约和字词关系的清晰,是汉字系统优化的效度原则的两个必要方面,只有二者在对立中实现统一,才能实现汉字系统优化的最佳效度。

过分强调汉字系统的简约,过度精简汉字的字数,必然会影响汉字记词职能的清晰;而过分强调汉字记词职能的细微差异,不及时整理和归并汉字的冗余信息,就会使汉字的数量越积越多,从而加重使用者的记忆负担。这两个方面的问题在现行汉字规范文件中都有存在。(一)需要归并而没有归并

在《简化字总表》和《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都有一些字是需要与其他字进行合并认同的。如《简化字总表》中的“硷”、“挢”等字:硷:同“碱”。挢:同“矫”。铓:“锋铓”同“锋芒”。鲶:同“鲇”。谉:同“审”。诶:同“欸”。谘:同“咨”。:同“溃”。:同“耙”。:同“宴”。:同“钐”。:“”今作“挣揣”,勉强支持。:同“鳅”。:同“渔”。

再如《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的“舨”、“拚”等字:舨:“舢舨”作“舢板”。拚:同“拼”。缏:同“辫”。葓:同“荭”。咭:同“叽”。硷:同“碱”。挢:同“矫”。蹓:同“遛”。垅:同“垄”。阢:“阢陧”作“杌陧”。(二)不该归并而归并

新中国成立之初,汉字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精简字数,对汉字进行归并。这一点在《简化字总表》和《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得到明确的体现。《简化字总表》中最典型的就是“同音替代”和“几字共简为一形”的情况。同音替代的情况如:闆—板,彆—别,蔔—卜,衝—冲,醜—丑,齣—出,鬥—斗,範—范,穀—谷,後—后,裏—里,麵—面;几字共简为一形的情况如:發、髪—发,復、複—复,乾、幹—干,飢、饑—饥,係、繫—系,隻、祗、衹—只,等等。据统计,《简化字总表》中这两类类型共有98组,加上一个简化字代替多个繁体字的情况,共精简汉字106个。《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是在1955年12月由文化部和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并決定从1956年2月起在全国实施。发布时的说明中说:“表內所列异体字共810组,每组最少2字,最多6字,合计共1865字。经过整理后共精简去1055字。”《简化字总表》和《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对部份汉字进行归并,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減少字数的目的,对于减轻使用者记忆和分辨的负担有积极作用。但是,这两个字表中都有对汉字过度归并的倾向。《简化字总表》“同音替代”和“几字共简为一形”造成了“一简对多繁”的现象,即一个简化字对应多个繁体字(或传承字)。如果将两个本来都是非常用的字归并在一起,就很容易道致使用上的歧义,如“干”对应“干、乾、幹”等;同时在电脑简繁自动转換和文言文印刷等应用领域,由于简繁关系不能一一对应而常常产生错误,如把“头发(頭髮)”错转为“頭發”、把“干净(乾净)”错转为“幹净”等。所以,这些简化的方式招致了较多的批评,不少人呼吁重新恢复这类被归并的字。如吉常宏在《汉字简化的回顾与设想》一文中评价说:“同音替代人为地破坏了汉字的表意体系。简化字的制定不能只顾书写方便,不管汉字的形、音、义三位一体的完整体系,而轻易加以破坏。”裘锡圭先生也认为:“使用同音代替的方法时,如果被代替的字和代替它的字的意义有可能混淆,也会引起麻烦。”《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在对汉字进行归并的问题更为突出。该字表发布时的《联合通知》指出:“从实施日起,全国出版的报纸、杂志、图书一律停止使用表中括弧內的异体字。但翻印古书须用原文原字的,可作例外。一般图书已经制成版的或全部中分册尚未出完的可不再修改,等重排再版时改正。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用的打字机字盘中的异体字应当逐步改正。”这个文件明确了异体字属于“不规范字”的范围,在通用层面书写现代汉语文本时,不能使用异体字。所以需要从记词职能完全相同而字形不同的一个字种的多个字样中,选择一个通用的字形作正字,规定其他字不再使用。该字表的发布大大缓解了当时的用字混乱现象,精简了汉字字数,减轻了学习者的负担,加强了社会用字规范。但由于历史和时代的因素,《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确定的“异体字”,从现代汉语通用层面上来看,有些并不是严格异体字。特别是在姓氏人名、地名和科学技术术语用字中,一些非严格异体字尚有无法取代的使用价值。把这些字都列入“不规范字”的范围而取消,对意义的精确表达会产生不好的影响,也不符合科学认同的原则。《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的“异体字”可以区分为严格异体字和非严格异体字两大类型:

1.严格异体字《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的严格异体字还可分为异写字和异构字。(1)异写字。异写字是指同一个字种因写法不同而造成形体差异的两个字样。主要有两种情況:一是因笔划组合方式、数量不同而形成的形体差异。例如:册[冊]、污[汚]、插[揷]、冉[冄]、厮[廝]。二是因构件位置不同而形成的形体差异。例如:鞍[鞌]、岸[]、稿[稾]、够[夠]、峰[峯]、辣[辢]。(2)异构字。异构字指在任何情況下音与义都相同,而在构件、构件数量、构件功能等方面至少有一项存在差别的两个字样。例如:碇[矴]、凳[櫈]、睹[覩]、妒[妬]、桌[槕]。

对于严格异体字,《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在每组字中确立一个正体,淘汰其余的异体,这样处理对于优化汉字的共时系统是十分必要的。

2.非严格异体字《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的非严格异体字情況比较复杂。包括如下几种类型:(1)分化字

分化字指原来用一个字记录的词和义,为了区别,分开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来记录。分化字在发展中会出现两种结果:一种是分化之后两个字的记词职能明确,在义项上不再相互通用;另外一种是分化之后母字在记词职能上仍然能够涵盖分化字,此类型又可称为分化未遂。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涉及到的分化字大多属于第二种情況。例如:贊[讚]:“讚”分化了“贊”的“称赞;文体的一种”等意义,但这种分化并没有持续下来,在现代汉语共时层面,“贊”既可以表示“称赞;文体的一种”,又可以表示“赞助”义,完全包含“讚”的义项。志[誌]:“志”分化了“志”的“记在心里;记号”等意义,在现代汉语共时层面,“志”既可以表示“记在心里;记号”等意义,又可以表示“志向”义,完全包含“誌”的义项。(2)通假字

通假字包括同音借用字和同源通用字。同音借用字指在本字已经存在的情況下,借用音同或音近而意义无关的字来替代本字。同源通用字是指因词的派生而孳乳出的新字在尚未完全惯用的过渡阶段,与源字通用或者新字之间混用的现象。根据两字在现代汉语共时层面上义项的异同,《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的通假字包括如下四种情況:

第一,由于长期使用中的义项通用,使两个字在现代汉语共时层面上的义项完全相同。例如:鋤[耡]:两者本义不同,“鋤”本字作“鉏”,表“锄头”,《说文·金部》:“鉏,立薅所用也。”而“耡”原指“古代的一种稅赋制度”,《说文·耒部》:“耡,商人七十而耡。”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读音相同,“鋤”与“耡”在“锄头”义项上通用,在现代汉语共时层面,两者的义项已完全相同。罵[傌]:“罵”本用作“责骂”义,“傌”用作“汉代的刑罚”等义。因为读音相同,“傌”与“罵”通用,具有了“责骂”义。在现代汉语共时层面,“傌”所记录的“汉代的刑罚”等义项已成为生僻义不再使用,两者的义项已完全相同。

第二,义项部分相同,且正字义项可以涵盖非正字义项。例如:煙[菸]:两者在来源上各有本义。由于读音相同,两者在“烟草制成品;鸦片”等义项上通用,其他义项不通用。在现代汉语共时层面,“煙”的义项可以涵盖“菸”的义项,但在“烟火;像烟的东西”等义项上只作“煙”。吃[喫]:两者在来源上各有本义。《说文·口部》:“吃,言蹇难也。”《说文新附》:“喫,食也。”由于读音相近,两者在“吃饭;吸收(液体)”等义项上通用,其他义项不通用。在现代汉语共时层面,“吃”的义项包含“喫”的义项,但在“口吃”义上只作“吃”。

第三,义项部分相同,且正字义项无法涵盖非正字义项。例如:修[脩]:两者在“修饰;钻研”等义项上完全通用。但在表示“束脩”时只能用“脩”,不能用“修”。捍[扞]:两者在“捍卫、保卫”义项上完全通用。但在表示“扞格”义时只能用“扞”,不能用“捍”。

第四,义项完全不同。两个字在历史上存在过通用现象,但在现代汉语共时层面义项完全不同,分工明确、职能清晰。例如:淡[澹]:历史上,两者在“含某种成分少、稀薄”等意义上通用,但在现代汉语共时层面,“淡”的义项为“含的盐分少;含某种成分少、稀薄;不热心;营业不旺盛”等,“澹”的义项为“水波起伏;安靜”。两个字的义项已完全不同。雕[凋]:历史上,两者在“修饰”意义上通用,但在现代汉语共时层面,“雕”的义项为“一种鸟类;雕琢;用彩画装饰”等,“凋”的义项为“草木零落、衰落”。两个字的义项已完全不同。(3)历史上某个时段中曾经是严格异体字,在现代汉语共时层面上义项略有差别,但正字义项可以包含非正字义项的字组。例如:岳[嶽]:《说文·山部》“嶽”下以“岳”作“嶽”的古文,《说文·页部》“,前面岳岳也”下段玉裁注:“岳,古文嶽。”可见它们都是为“山嶽”义所造之字,为严格异体字。但在现代汉语共时层面,“称妻的父母及伯父、叔父”及作姓氏时只用“岳”来记录,不能写作“嶽”。眷[睠]:《说文·目部》:“眷,顾也。”《玉篇·目部》:“睠”,同“眷”。两者为严格异体字。但在现代汉语共时层面,表示“亲属”义只能用“眷”来记录,不能写作“睠”。(4)音义无关字。例如:挪[挼]:“挪”读nuó,义为“移动”;“挼”读ruó,义为“揉搓”。两者音义均不相关。婀[婐]:“婀”读ē,义为“轻盈柔美貌、依违阿曲”;“婐”读wǒ,义为“侍候”。两者音义均不相关。

对于以上非严格异体字,《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也一律采取用“正字”代替“异体”的方式处理,这样处理就会使得在现代汉语层面仍然有用的字被人为淘汰了。不该合并的字硬性合并之后,严重影响了汉字记词职能的清晰度,违反了汉字系统优化的效度原则,给社会用字带来了很多不便。因此,对当代汉字进行系统优化,就应该对这些“异体字”进行重新审视,根据不同情況作出合理的处理:对于义项完全能够被正字包含的非正字,应认可为异体字;对于义项与正字完全不同的非正字,不再将其视为异体字;对于义项无法被正字完全包含的非正字,应该在特定意义上恢复其正字的地位。特别是一些姓氏用字,如“耑”“氾”“仝”“甯”等,如果按《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被作为异体字取消,就等于强迫这些家族改姓,这是与中华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相违背的。

可见,对当代汉字系统进行优化,不是单纯的減少字数的问题,而是如何使汉字系统更好地完成记录汉语的任务。在共时原则、通语原则、效度原则的共同指道下,淘汰冗余的字,恢复有用的字,才是优化当代汉字系统的正确做法。(本文为“2012汉字论坛:中日汉字发展的历史与未来”会议论文,日本东京,2012)

汉字构形的地域变异

王立军提要:汉字结构复杂,书写过程中极易发生形体变异。这些变异如果表现为地区之间的差异,就是汉字构形的地域变异。汉字构形的地域变异主要有书写风格变异和结构变异。其中结构变异也是汉语方言字产生的重要途径之一。当前,对汉字的地域变异进行规范,主要面临两项重要任务:一是两岸三地汉字字形的整理规范,一是方言用字的规范。关键词:汉字构形 地域变异 方言字

作为表意文字的汉字,其自身构形的复杂性决定了其构形的易变性。拼音文字由数量有限的字母拼写而成,发生构形变异的几率较低。汉字字符数量庞大,且单个字符笔画繁复,发生构形变异的几率极高。汉字构形的变异首先可以分为共时变异和历时变异,其中共时变异又分为共域变异和异域变异。共域变异是指汉字构形在同一时期同一地域内部所发生的变异,异域变异是指汉字构形在同一时期不同地域之间所发生的变异。本文所说的地域变异即指后者。一、汉字构形地域变异的历史与现状

汉字作为全民的辅助交际工具,按道理讲,其构形应该保持高度的统一。但是,由于政治的分裂、文化的分歧和交通的阻隔等原因,作为汉字使用者的“全民”也发生了内部分化,在政治经济相对独立、交通相对封闭的地域内部形成了新的意义的“全民”,他们对汉字的构形有着共同的认知和改造,从而使得汉字构形在这一地域具有了不同于其他地域的形体特征。

历史上凡是社会动荡、政治文化分裂的时期,汉字构形的地域变异必然表现得较为突出。如春秋战国时期,由于政治的分裂,形成了“车涂异轨、律令异法、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的局面,致使此期的汉字构形成为历史上最具地域特色的时期之一。这不仅表现在当时的美化类字体上,在一般应用字体上也同样表现出显著的地域差异。如下表所示:

当时的各国文字,由于地缘因素而形成不同的系别,每个系别的字体都有它自己的特征,如“乘”字:

表中字形在字的整体结构和部件样式上都有着明显的地域差异。“乘”甲骨文像人登于树上,故其本义为“登”,后引申为“乘车”。齐系文字的“乘”字还能分出“大”和“木”两个部件,其构意还比较清晰;燕系文字虽然还能分出上下两个部件,但部件已经严重变形,看不出人登于树上的构意了;晋系文字的两个部件已经粘合在一起,其字形结构已经无法离析了。各系之间表现出明显的差异,人们基本上可以依据地域特色大致判断其所属系别。

再如,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历史上又一个以动荡著称的时期。先是魏、蜀、吴三国割据,经过西晋的短暂统一后,随着五胡乱华,晋朝偏安南方,北方则陷入了“五胡十六国”的频繁更迭。胡人入主中原,给北方的传统文化带来很大的冲击,作为传统文化载体的汉字自然首当其冲。胡人要统治中原,就得学习汉字,作为初学者的他们,汉字的书写水平可想而知。而在那样的战乱年代,官方不可能顾及到汉字字形的规范问题,民间百姓就更是随心所欲了。这就造成了北方的汉字应用极度混乱,异体纷呈。现存的北朝石刻文献很好地反映了这种现象:“碑版之别体字,历代殊多有之,其间惟以北朝及唐代为甚。”而随着晋朝政治中心的南移,代表当时最高文化水平的士人阶层也大举南迁,从而使得南方汉字书写的水平远远高于北方,从而形成了鲜明的南北差异。更为重要的是,魏晋南北朝正是汉字由隶而楷转变的关键时期,南北方的政治文化隔阂,必然使这种转变呈现出不同的地域特点。事实上,当时北方的隶楷之变进程,几乎落后于南方一个世纪。在书法史上的“北碑南帖”之说,就与此有着直接的关系,是当时南北方的汉字观念和汉字发展状况在书法上的体现。阮元《南北书派论》对此有很好的概括:“书法迁变,流派混淆,非溯其源,曷返于古?盖由隶字变为正书、行草,其皆在汉末魏晋之间;而正书、行草之分为南、北二派者,则东晋、宋、齐、梁、陈为南派,赵、燕、魏、齐、周、隋为北派也。……南派乃江左风流,疏放妍妙,长于启牍,减笔至不可识,而篆隶遣法,东晋已多改变,无论宋齐矣。北派则是中原,拘谨拙陋,长于碑榜,而蔡邕、韦诞、邯郸淳、卫觊、张芝、杜度篆隶八分,草书遣法,至隋末唐初,犹有存者。两派判若江、河,南北世族不相通习。”

在当代,由于国家尚未完全统一,两岸三地在文化上仍然存在较大分歧,汉字构形也就表现出明显的地域差异。大陆使用简体字,港澳台使用繁体字;即使没有简繁对立的字形,大陆和港澳台也不尽一致;同是使用繁体字的港澳台地区,其字形也存在一定的分歧。以没有简繁对立的“黄”字为例,我们可以看到该字在微观字形上大陆、香港、台湾互不相同:

而且,随着汉字在国际上传播范围的扩大,汉字构形的国际地域分歧问题也日益凸显。如中日韩汉字的构形差异对汉字国际交流所带来的影响等。

上表选自ISO/IEC 10646国际编码字符集,其中C列中的G代表大陆字形,C列中的T代表台湾字形,J、K、V列分别代表日本、韩国和越南字形。我们通过对比可以发现,不仅大陆和台湾字形之间存在差异,与其他各国的字形也不尽一致,这样复杂的字形分歧必然给各国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带来障碍。二、汉字构形地域变异的主要表现

汉字构形的地域变异主要有书写风格变异和结构变异。如滕壬生《楚系简帛文字编·前言》说:“由于历史和地域的原因,楚国自春秋以来就形成一种具有独特风格的文化。战国时期,简帛文字……具有浓厚的地域特点。表现在书写风格方面;字形趋于扁平、欹斜,笔势圆转流丽,横划多作昂起的弧形,一般落笔重而收笔轻,多有首粗尾细之感;有的简易草率;有的波势挑法已具后世隶书之雏形。表现在形体结构方面:结构歧异,笔画多变,符号繁杂特殊。以结体而言,楚系简帛文字中有许多特殊形体。”这段话虽然是针对战国时期的简帛文字说的,但也同样适用于此期所有载体的汉字。概括来说,书写风格变异主要表现在笔画形态变异、字形美化和整字格局变异等方面;结构变异主要表现为字形结构的简繁与构形单位的改换等方面。下面我们就以战国文字为例,分析一下书写风格变异和结构变异的常见类型。

1.书写风格变异。主要有三种类型:(1)笔画形态变异:例如,“犬”字秦简文字作,晋国盟书作。前者笔画肥厚,收笔粗重;后者笔画相对较瘦,收笔尖细。而且受书写时笔画连断的影响,二者的笔画数也不一样,前者是四笔,后者是五笔。这种笔画书写形态方面的差异,形成了各国字形的不同风格。秦国文字显得比较庄重,吴越、中山追求纤美,齐、晋、楚国等也各有特色。(2)增减羡笔或羡符:例如,“不”字秦国作,与西周金文相近;楚国作,其上添加一横笔。“光”字秦国作,上为“火”之变形,下为“人”,构意为人举着火把;中山国作,在下部件“人”的左右各增加两点,仅起装饰作用,称为羡符。这种增加笔画和羡符的写法,在楚文字和吴越、中山国文字中十分常见。(3)整字格局变异:例如,“非”字秦国作,中山国作,一个相对比较方正,一个则呈现出瘦高的格局。

2.结构变异主要有:(1)增减部件:“户”字秦国作,像单扇的门的形状;楚国作,在“户”的基础上又添加了部件“木”,结构类型上也就变成了形声字。(2)改换部件:“囿”字秦国作,以园中有木的形象表示园囿,是象形字;楚国作,把中像树木和田埂的部分换成了部件“右”,将象形字改造成为形声字。(3)离析部件:“亦”字秦国作,在“大”的基础上添加两个指事符号,表示人的两腋;楚国作,把部件“大”离析成两部分,这样整个字就好像由上“人”下“火”构成了。(4)重构新字:“御”齐国作,从辵从卸,表示御马;随国作,从马从攴,表示以鞭驱马。两种写法虽然都表示御马,但结构却完全不同。

总的来说,战国文字的地域性差异虽然复杂,却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即:距周王朝所在地越远,变化就越大。盘庚东迁之后,秦迁都于雍(今陕西凤翔附近),这里原是西周故地。秦迁来后,基本上继承了西周文化,在文字上也与西周金文一脉相承。当时的秦国相对比较落后,政治经济上都较为保守,文字方面也没有太大的改变,除了书写风格上渐趋规整匀称之外,结构上与西周金文比较接近。而六国文字则变化剧烈,与西周金文差距越来越大,也就形成了六国文字与秦文字之间显著的地域差异。所以,人们往往把战国文字分作两大派系,即秦系文字和六国文字。其实正如前面所举,即使六国文字之间,上述各种类型的地域差异也同样存在。三、汉字构形地域变异与汉语方言字的形成

虽然汉语方言字与汉字构形的地域变异都具有很强的地域特征,但是二者却有着本质的不同。汉语方言字是指在特定方言区内通行、专门用以记录方言词的汉字,而汉字构形的地域变异则是指某一汉字在不同地域出现的不同写法。不过二者也不是全无关联,当某一通语词在特定方言区发生音转变异时,原来记录这个通语词的汉字也可能发生形体变异,这种为记录方言音转词而产生的变异字形也就成了方言字。

如方言字“奓”,义为张开,主要在湖北方言、客家话等方言中通行,如湖北方言说:“奓起个嘴巴。”“女伢子家,坐就要有个坐相,不要把胯子奓得太开。”该字最早见于《说文·大部》:“奢,张也。从大,者声。奓,籀文。”可见,“奓”原是“奢”的异体字。在《说文解字》中,“奓”是籀文,“奢”是小篆,“奓”出现的时间应该早于“奢”,从这个角度讲,“奢”应该是“奓”的历时变异;但从共时的角度看,小篆时代通行的字形是“奢”,而当时籀文形体可能只在东周故地使用,这样又可以将“奓”视为“奢”的地域变异。“奓”当时和“奢”一样,是可以记录通语的,如《庄子·知北游》:“神农阖戸昼瞑,妸荷目奓戸而入。”后来“奓”在通语中消失,只用于部分方言中,成为方言字,并且还引申出一些新的方言意义和用法。如“奓胆”义为壮着胆子,“奓毛”义为恼怒发火等。

又如,闽南话有方言字“訨”。《闽南话漳腔辞典》列有两个义项:“1.船只搁浅:~浅|~着沙。2.碰伤:~一空|手无张持,去互伊~着。”该字《正字通》认为是俗字,实则为方言字。《正字通·水部》:“,俗字。旧注口个切。珂去声。船著沙不能行。引《集成》作。并非。”既然《正字通》认为“”“”皆非正字,那么,其正字应该是什么呢?《广韵·箇部》:“艐,船著沙不行也,或作。”据此可知,“”的正字为“艐”。大徐本《说文·舟部》:“艐,船著不行也。从舟,声。读若。”《段注》“船箸沙不行也。‘沙’字各本夺,今依《广韵》一东三十三箇所引补。”段玉裁根据《广韵》所引,认为“艐”是船搁浅在沙滩上的意思。这正与《闽南话漳腔辞典》对方言字“”的释义相合。因此我们认为,“艐”“”原本是一组异体字,本作“艐”,本义与船有关,故从舟,音同“”(《广韵》阻史切)。后来在一些方言中,“艐”发生了音变,读为口箇切,音同“珂”的去声;此时如再写作“艐”,则字形与字音不符,于是人们另选“沙”为义符,“可”为声符,重新为“艐”造了个异体字“”。再后来,“艐”在通语中消失,而“”则在闽方言等方言中保留下来,这样,“”的身份就由原来的“艐”的异体字,转变成了方言字。

再如,《汉语方言大词典》收有方言字“”,注云:“〈名〉牛筋。西南官话。云南昭通。姜亮夫《昭通方言疏证·释博物》:‘……今昭人言牛筋曰~。’”“筋”“”二字《说文·筋部》均收录,“筋”下释云:“肉之力也。”“”下释云:“,筋之本也。从筋,从夗省声。腱,或从肉、建。渠建切。”而“筋”“”二字的小篆字形分别作、,差别仅在于左下部件一作(即“肉”字),一作;而古文字中将“肉”省写为是很常见的,所以“”应该是“筋”省写而成的异体字,这正如徐灏《说文解字注笺》所说:“筋、腱一声之转。即筋之小省,非有二字二义本也。”再看其他一些训释材料:《集韵·仙韵》:“筋,大腱也。”《欣韵》:“筋,或作腱。”《阮韵》:“腱,大筋。”《玉篇·筋部》:“,亦作腱。”《楚辞·招魂》“肥牛之腱”洪兴祖补注:“腱,筋之大者。”综合这些材料可以得出以下判断:起初只有“筋”字,“”只是“筋”的异体字,后因声转分化而有“腱”;“筋”“腱”在通语中意义逐渐有了分工,“腱”特指“筋之大者”;而在昭通等方言中,异体字“”被传承下来,并被赋予了音转后的读音,读同“腱”,意义则专指牛筋。这样一来,“”就由原来“筋”的异体字身份,转化为了方言字。

由此可见,汉字构形的地域变异有时可以演化为方言字,从而成为汉语方言字的重要来源之一。四、汉字构形地域变异与汉字规范

汉字构形的地域变异使得同一个汉字产生了不同的写法,影响了汉字作为书写工具的统一性,成为书面阅读和交流中的障碍。因而,每当汉字构形变异较为严重时,就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加以规范。如面对战国末年“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的混乱局面,秦代通过政治法令采取了“书同文”的措施,“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其他各国文字凡与秦国文字不同的异体字,一律废止,把秦通行的小篆作为全国通用的标准字形,迅速结束了汉字的混乱局面,从而为当时政治文化的统一扫清了文字上的障碍。

再如,南北朝时期因政治动荡而带来的文字混乱,一直延续到唐代初年,当时俗字纷繁的状况依然非常严重。这就给唐代大一统国家的文化复兴带来了重大障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当时的上层官吏和文人非常重视汉字规范,而且十分注意规范尺度的把握。颜元孙在《干禄字书》中把当时的楷书字形分为俗、通、正三类。他说:“所谓俗者,例皆浅近,唯籍帐、文案、券契、药方、非涉雅言,用亦无爽,倘能改革,善不可加。所谓通者,相承久远,可以施表奏、笺启、尺牍、判状,固免诋诃。所谓正者,并有凭据,可以施著述文章、对策、碑碣,将为允当。”他认为俗、通、正三体可以在不同的范围使用。俗文献中允许使用俗字,一般的公文中使用通字,而在更为庄重的文本中一定要用正字,规定“进士考试,理宜必遵正体”。这种做法不是一竿子统到底,不是一概地排斥俗字,而是很好地区分了规范的领域,恰当地把握了规范的软和硬。所谓硬规范,就是在特定领域进行强制性的规范,只要属于这样的范围,就得无条件地服从规范;当在特定领域制定了硬规范以后,就会对其他不能进行硬规范的领域发挥影响,因为硬规范层面是主流的东西,是强势文化,这个层面的文本一定会对其他层面的文本起到示范和引导作用,这种影响就是所谓的软规范。

在当代,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日益提高,计算机成为人们越来越依赖的信息交流工具。汉字在很多场合已不再用手写的方式去实现,而是靠计算机的输入与输出。在手写时代,汉字构形的地域变异流传范围相对较小,而在计算机时代,这些变异形体如果不加限制地任意进入计算机,其流通面就会遍及全国甚至世界,所产生的影响就会更大。这些变异形体除了被吸收为方言字之外,对于记录语言来说大多是冗余的,让它们进入计算机,占据大量的码位,是一种极大的浪费。而且,社会信息化程度越高,对汉字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也就越高。只有消除这些没有使用价值的汉字变异形体,才能真正提高汉字信息传播的信度和效度。可以说,在新时代、新形势下,汉字字形规范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同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发生着联系,而旧有的规范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代的语言生活,因此,必须对汉字规范工作进行重新审视、制定新的可行性规范。

当前,对汉字的地域变异进行规范,主要面临两项重要任务:一是两岸三地汉字字形的整理规范,一是方言用字的规范。对于两岸三地汉字字形的整理规范问题,从技术层面是没有问题的,棘手的是两岸三地,特别是大陆和台湾,在政治文化观念和价值取向方面的差异,以及对既有用字习惯的不同认识,这是解决两岸三地“书同文”问题的关键所在。而对于方言用字的规范,只要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是完全可以做好的。有些方言词汇用字被吸收到普通话中,当然需要规范;即使没有吸收到普通话中,作为纯方言用字,也需要进行规范。如“囡”用于吴方言、闽方言等,表示“小孩儿、儿女”,但该字在吴方言中又可写作“囝”,这种同一方言内部及不同方言之间的用字差异,很有进行规范的必要。(本文为“第八届中国地域文化与语言国际学术研讨会”会议论文,中国北京,2011)

汉字发展中的跨结构变化

齐元涛提要:汉字的跨结构变化是指汉字在演变过程中出现的跨越原有结构层级的变化。跨结构变化造成了汉字形体的重大变化,表现为构件粘合、构件分离和构件重组。跨结构变化是在汉字书写便捷的促动下形成的,属于汉字形体的正常发展,同时也造成汉字理据讲解的困难和汉字基础构件数量的增加,使汉字的系统性降低。关键词:汉字 结构 层次 跨结构变化一 汉字历时传承过程中的形变

汉字在历时传承过程中的形变,我们依字形的变异程度分成两种:书写的变化和构形的变化。(一)书写变化。汉字经过发展,结构要素、结构模式、结构层次等都没有发生变化,只是书写的样式发生了变化,我们归为书写变化。这种变化是形素内部的书写单位在笔法或笔数方面的变化。如:

甲骨文的“日”是独体象形字,后来在演变过程中象物性淡化。“日”的形变只是书写样式的变化,没有发生构形属性方面的变化。再如:(甲骨文)—(小篆)—受(隶书)“受”,甲骨文和金文字形从两手从舟,到小篆阶段,“受”所从的“舟”的笔数有所简化,从小篆到隶书,书写样式发生了改变。“受”在历史上发生的变化都是在构件内部完成的,没有引起构形属性的改变,我们视为书写变化。(二)构形变化。汉字经过发展,结构要素、结构模式、结构层次等构形属性发生了变化,我们将这些变化归入构形变化。根据变化前后的字形是否具有构件对应性,我们将构形变化分为两种情况:构件对应性变化和跨结构变化。

1.构件对应性变化

汉字在传承过程中,会发生构件的增加、减少或更换,与前一个时代的字形相比,后一个时代的字形所增减或更换的构件是可以确定的,我们称这种变化为构件对应性变化。如:(甲骨文一期)—(甲骨文三期)—(小篆)“鸡”,早期甲骨文是象形字,后来增加示音构件“奚”,到小篆阶段,原来的象鸡形的构件被更换为表义构件“隹”,于是就有了“雞”这个字形。(《说文》籀文)—(《说文》小篆)—塵(楷书)—尘(楷书)“尘”,籀文从三“鹿”两“土”,小篆减省一个“土”,后来又减少了两个“鹿”,变成一“鹿”一“土”的“塵”,再后来变成了从“小”从“土”的“尘”,“小”可以视为是对前一时期“鹿”的更替。

在“鸡”和“尘”的形变过程中,将每一字形与其前一阶段的字形加以对照,其所增、减、更换的构件都是一目了然的,即构件的变化是具有对应性的。

2.跨结构变化

汉字的构形是依层次逐级构成的。全字或每一个构件的理据讲解都需要通过分析其直接构件获得,不在同一层次的构件不发生构意组合。如“照”的构形过程:

第一层,表义构件“口”和示音构件“刀”构成“召”;第二层,表义构件“日”和示音构件“召”构成“昭”;第三层,表义构件“火”和示音构件“昭”构成“照”。在三个层次的组构过程中,每一个构件都承担一定的构形功能,并只与同层次的构件发生构意组合,生成新的构件。以构件“刀”为例,它承担的是示音功能,只和“口”发生直接的构意组合。“刀”与“日”、“火”等构件不在同一层次,它们不发生直接的构形关系;“刀”不是“昭”和“照”的直接构件,所以不对它们起直接的构意作用。

汉字在历时传承过程中,有时会打破原有的构形关系,发生同层次构件的重新组合或跨层次构件的重新组合,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跨结构变化。如:“表”,小篆字形作,从“衣”从“毛”,是由一个构形层级构成的会义合成字,经过隶变,两个构件粘合在一起,变成了不可拆分的独体字,发生了结构类型的改变。再如:“票”,小篆字形作,《说文·火部》:“火飞也。从火,,与同意。”段玉裁注:“当作从火,省,盖省廾为一也。”到隶书阶段,整个字形变成了“票”的写法。在一般使用者的心目中,“票”被分析为“西”、“示”两部分,《汉语大字典》将“票”归入“示”部就是这种分析的明证。“西”和“示”这两个部分与小篆字形没有直接的构件对应关系,属于跨结构变化。二 跨结构变化的表现(一)从构件的层级来看,跨结构变化包括两种情况:

1.同层级跨结构变化。原本属于同一构形层级的不同构件发生了跨构件的重新组合。例如:“寒”,小篆字形作,包含七个构件:“宀、屮、屮、屮、屮、人、冫”,它们处在同一个层次上。隶变以后,字形中间的“屮、屮、屮、屮、人”这五个构件粘合为“”,这就是同层级构件的跨构件粘合。粘合后的形体构意已不可解说,只能视为一个笔画丛。“及”,小篆字形作,从“又”从“人”,是具有一个构形层级的的会义合成字,在隶变过程中发生了构件粘合,变成了独体字。

2.异层级跨结构变化。原本不属于同一个构形层级的构件发生了跨层级的重新组合。例如:“差”,小篆字形作,按《说文》的说解,其构形层级如下:

到今文字阶段,字形变为上“”下“工”。“”是“”和“”的粘合,但这两个构件在小篆阶段不属于同一个构形层级,从古文字到今文字发生了跨层级的形体重组。“农”,小篆字形作,按《说文》的说解,其构形层级如下:

在小篆中,“”和“囟”处于不同的构形层级,到今文字阶段,两者粘合为“曲”,属于异层级的构件重组。(二)从构件的组合关系来讲,跨结构变化包括三种情况:

1.构件粘合。原来的几个构件粘合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如:“曹”,小篆字形作,其结构层次如下:

第一层,“日”和“木”组成“東”;第二层,两个“東”组成“”;第三层,“”和“曰”组成“曹”。经过隶变,两个“東”发生了构件粘合,变成了不可拆分的“”。

有些字的构件发生粘合之后,变成了独体字,上述的“表”、“及”都是。再如:“更”,小篆字形作,是两个层次构成的义音合成字:第一层,“又”和“卜”组成“攴”,第二层“攴”和“丙”组成“更”。经过隶变,“攴”和“丙”粘合在一起,变成为了无法分析构形层级的独体字。

2.构件离析。原来的一个构件在传承中分离为几个部分。如:“耑”,小篆字形作,为独体象形字,《说文·耑部》:“物初生之题也。上象生形,下象其根。”隶变后分成了上“山”下“而”两个部分。起初,上部的“山”仍带着小篆的笔势,整个形体向左边倾斜,与“山峦”的“山”是有区别的;倾斜的笔势书写起来不够便捷,于是才出现了笔画写得横平竖直的“耑”。“耑”中的“山”或“而”并不独立提供构意,只是两个笔画丛。但在汉字使用者的心目中,是把这个字视为“山”和“而”的组合体,而不再视为独体字。《康熙字典》和《汉语大字典》都把“耑”归入“而”部就是这种认识的反映。“叕”,小篆字形作,是独体字,《说文·叕部》:“缀联也。象形。”隶变后分离为四个“又”。这四个“又”也只是书写符号而不是构形单位。如果要作依理分析,今文字的“叕”仍是不可拆分的独体字。但在一般使用者的眼里,“叕”是四个“又”的组合,《康熙字典》和《汉语大字典》都把“叕”归入“又”部可以证明这一点。

3.构件重组。原来的几个构件重新组合之后变为另外的几个构件,变化前后的构件之间没有对应性。例如:“要”,小篆字形作,是两手叉于人腰之形,本义为“腰”,形体可分析为“左手”、“右手”、“人形”三个部分。在隶变过程中,人们根据对静态字形的视觉感受,在书写时对构件关系进行重新分析,书写为上“西”下“女”两个笔画丛,这两个笔画丛与原来的三个直接构件没有形体上的对应关系,其构意也与“东西”之“西”、“男女”之“女”无关。《康熙字典》和《汉语大字典》将“要”归入“西”部,反映了对该字从“西”从“女”的确认。“音”,小篆字形作,从“言”,从标示构件“一”,到今文字阶段,原来的两个构件重组为“立”和“日”。我们认定它发生了重组,是因为:一方面,在“音”中,小篆的“言”变成了“咅”,这个形变不合乎“言”的形变规律,在古今文字的演变过程中,“言”变成“咅”仅在“音”及从“音”之字中出现;另一方面,“章”的小篆字形本从“音”从“十”,但此字的隶楷字形却被俗解为“立早章”;《汉语大字典》有“音”这个部首,但本来从“音”的“章”字却被归入“立”这个部首,这一切都反映出人们对“音”字已发生形体重组的确认。三 跨结构变化的动因与实现

跨结构变化是由书写引发的构形变化,跨结构变化的动因是书写求便捷。汉字在构造之初字形和意义是统一的,但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书写便捷与理据保持一直处于矛盾斗争中,跨结构变化是书写便捷的要求占上风的表现。书写便捷主要通过笔画省减、趋直反逆和构形简化来实现,从上举跨结构变化的字例以及“朕”、“卷”、“散”、“無”、“西”、“暴”等这些经历过跨结构变化的字形,都可以看出书写便捷的促动。在隶变过程中,跨结构变化表现得相对活跃;行书、草书按照书写便捷的要求对构件进行断与连的新组装,因此造成大量的跨结构形体,这一切都足以说明书写便捷对跨结构变化的促动。

跨结构变化的实现,需要对字形进行重新分析,跨结构变化的实现过程实际上是一个由书写组块对构形理据组块进行重新分析的过程。汉字的构形是有层次的,而构形的结果——全字却是以二维平面的方式存在。在这个平面的二维空间中,构件的层级生成关系叠加为空间上的相离相邻相接相交关系,每一个汉字成为一个书写模块。当汉字书写者把汉字作为一个书写单位进行总体处理而不必完全维护其理据结构时,这就使构件原有的理据组块界限被打乱。书写过程对汉字构造的重新分析,是书写生理对认读心理的抑制。如“颖”的构形层次如下:“匕”和“页”处于同一构形层次,“顷”和“禾”处于同一构形层次,但在书写时,我们不是按其构形关系先写“禾”或先写“顷”,而是按“匕—禾—页”这样的顺序来完成,两个直接构件的书写过程是穿叉进行的。这种书写过程中的形体关联与构造过程中的形体关系之间的差异,是书写过程对构形关系的重新组织,大部分的跨结构变化都是由书写顺序对理据结构的改变造成的。当然,跨结构变化是在长期的书写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汉字的形变,初始形体与目标形体之间应该存在视觉上的相似,如果短时期内初始形体与目标形体之间的差距太大,会造成字形识读障碍,书写与识读共时的文字交流过程会排斥差距较大的形变。“差”字从小篆到今文字的形变,我们可以看到书写对构造的重新规划,也可以看到其逐渐变化的过程。“差”小篆从“”从“左”,经过隶变,“”变成了“”,唐代字形还写作上“”下“左”。后来为了书写更为便捷,这个字的写法被重新规划,把“”和“左”中的“”跨层次组合为“”,于是才有了今天的“差”。再如:“並”古文字字形作,从二“大(人)”从“一”,到隶书阶段,书写顺序打破构件界限重新规划,两个“大”的横向笔画发生了粘连,《曹全碑阴》的“並”就是这样;后来为了书写更为便捷,又发生了纵向笔画的缩短,最终形成楷书“並”这种写法。

跨结构变化大量发生在古今文字转化的时期。因为当汉字脱离象物性之后,汉字的构造与书写才会更容易分离为两个过程,书写顺序打乱汉字构形层级的情况也就更频繁。如:“回”,战国文字是大圈套着小圈,像回环之形,其书写顺序与构形顺序应该是一致的,即先写完一个圈,再写第二个圈。今文字字形完全笔画化,变成两个“囗”,书写时不是先写完一个“囗”再写第二个“囗”,而是打乱构形层级,按照书写便捷的需要重新组织笔画顺序。再如:“秉”甲骨文字形作,从“又”从“禾”,两个构件的位置是相离关系,书写时先写完一个构件,再写第二个构件。到今文字阶段,构件的象物性消失,书写时就以笔画在二维空间中的次序作为笔顺了。四 跨结构变化对汉字发展的影响

跨结构变化是汉字形变的方式之一,与书写变化、构件对应性变化等形变方式共同完成汉字形体的历时传承,但因其在几种形变方式中是变化最为剧烈的,与变化前相比,变化后的字形可以说是“面目全非”,因此有人将跨结构变化称为“讹变”。《广韵·戈韵》:“讹,谬也。”“讹变”是站在评价立场上的观点。站在描写文字学的立场,我们不去纠缠这种变化是正确还是谬误,客观描写这种变化的轨迹、深入探究这种变化的成因与目标、正确评价这种变化在汉字发展中的价值与局限,对更好地理解汉字历史与汉字现状都是有帮助的。

首先,跨结构变化对汉字理据造成冲击。跨结构变化使许多有理据构件变成了记号,对汉字的原有理据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反过来,理据的要求又会引起字形的进一步变化。汉字是表意文字,形义共变是最理想的状态,但当书写便捷的要求暂时占了上风,就会出现简化过度的现象。到了一定的时期,理据的要求又会重新抬头,就会出现字形对理据的补偿。以书写便捷为目的的形变,其目标形体并不总是在形变之初就明确的。起初只是为了个别笔形的便捷而变,后来才为了形体的系统性或为了追寻理据而向相关形体进一步靠拢。如“矦”,小篆字形作,《说文》:“春飨所射侯也。从人;从厂,象张布;矢在其下。”后来为了书写便捷而发生形体变化,理据随之模糊;而在满足了书写便捷的要求之后,理据的要求又重新抬头,致使字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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