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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2 05: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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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蒲丽娟,张瑶

出版社: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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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金融学

网络金融学试读:

前言

伴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现代金融和网络技术融合发展,形成了网络金融。网络金融是传统金融与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紧密结合而形成的一种新的金融形态,是网络技术革命推动下所发生的最重要的经济变革之一,是未来金融业的发展方向。网络金融学以网络金融为主要研究对象,涵盖了现代金融业的各个课题,包含电子货币、电子支付、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期货、风险与监管,探讨其发展历程、特点和挑战。网络金融学不仅具有前沿的理论研究价值,同时对现实的金融活动也有巨大的指导意义。

本书以网络金融学的不同课题为划分标准,阐述其发展历程、基本理论、业务模式以及带来的影响和挑战,力图简洁、清晰地展现网络金融学的基础内容,希望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编者2017年8月第1章网络金融学导论1.1网络金融的兴起1.1.1 网络经济与电子商务1.1.1.1 网络经济

网络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不仅仅指以计算机网络为核心的一种新行业经济,或因此而衍生的一些相关行业,还包括以经济全球化为背景,以现代电子信息技术为基础,以国际互联网为载体,以电子商务为主导,以中介服务为保障,以人力资源为核心,以不断创新为特点,实现信息、资金和物资的流动,促进整个经济持续增长的全新的社会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发展形态。

网络经济的核心资源是信息,网络正是信息成为核心经济资源的基础设施。计算机网络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无限性和自由性为信息的获取、加工和传递提供了最大的便利,从这一角度来看,网络经济是信息经济。而网络经济的关键运作是服务,包括金融服务。所以网络经济当前的主导行业是信息产业和服务业,包括金融业。随着网络的发展,它将渗透到各个行业,最终或许找不到一个与网络没有关系的行业。因此,网络经济是信息经济和服务经济两者的合一。

网络经济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形态,正在形成过程之中,目前来说还是一种趋势经济,还没有成为现实世界的主流经济。但从网络经济的发展现状来看,网络经济的一些特征已显现出来,主要表现为成本优势、规模经济、知识经济、虚拟的数字化经济、风险经济和全球化等。从以上网络经济的特征可以看出,网络经济的实质是通过不断进步的技术创新手段,连接全球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网络,改变生产要素的组合方式,降低交易成本,促进结构调整和生产率提高,逐步实现以信息科技进步为主要推动力的经济增长方式。要实现这个目的,以市场开放和体制改革为核心的经济治理就变得十分重要。而作为现代经济核心的金融业和社会资金运动中枢的银行业是国家的综合性管理部门,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职能的重要执行和传递部门,因此,在网络经济条件下金融治理就显得更为重要。1.1.1.2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是指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通信技术,在电子空间所进行的各种商业贸易活动,包括消费者的网络购物、商户之间的网络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相关的1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服务活动,是网络时代的一种新型商业运营模式。电子商务一般可分为企业对企业(business-to-business)、企业对消费者(business-to-customer)和消费者对消费者(customer-to-customer)这三种模式。

电子商务将传统的商务流程电子化、数字化,大量减少了传统商务流程中的人力、物力投入,降低了交易成本。电子商务在网络空间中运行,使得交易活动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电子商务重新定义了传统的流通模式,在多个产业减少或消除了中间环节,使得大量在传统商务模式下不可能进行直接交易的供需方成为可能,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方式。正是由于其所拥有的诸多优势,电子商务在近年来飞速发展壮大,并深刻地影响了全球商务的发展格局。

随着互联网使用人数的增加,电子商务网站层出不穷,电子商务的市场份额也在全球各地迅速增长。尽管电子商务目前在整个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还不大,但增速超快,已达到两位数字增长。例如,在美国涌现出了一批诸如亚马逊书城、戴尔等著名的电子商务公司,在我国,诸如阿里巴巴、腾讯商城、京东商城等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市场份额和利润。

电子商务的发展为金融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例如,作为电子商务的一个重要环节,电子支付负责电子商务交易中的资金流动,最终须由金融业来执行。尽管传统金融中也处理各种交易行为中的资金支付和结算,但电子商务对此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电子商务的支付和结算要求是实时性、电子化、网络化的,而这也将推动金融业提供任何时间(anytime)、任何地点(anywhere)、任何形式(anyhow)的3A服务。包含电子支付在内的网络金融是电子商务得以实施的必要条件,同时电子商务也推动了网络金融的进一步发展。1.1.2 网络金融兴起的必然性

网络经济的发展为金融业提供了新的服务领域和服务方式,由于金融交易实际就是无形的信息流的交流,不涉及有形的、高成本的物流配送系统;金融交易有很强的时效性;金融交易的网络化将为网络经济提供便捷的支付方式,促使网络经济的发展,因而电子商务在金融领域是最有用武之地的。网络金融的发展是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发展的内在规律所决定的,有其必然性,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网络金融是电子商务体系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完整的电子商务活动一般包括商务信息、资金支付和商品配送三个阶段,表现为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三个方面。银行能够在网络提供电子支付服务是电子商务中最关键的要素和最高层次,起着联结买卖双方的纽带作用。可见,网络金融将是未来金融业的主要运行模式。这种转变是必然的,因为电子商务开创了一个新的经济环境,这种新的环境需要金融业的积极参与才能很好地发展,同时金融业只有适应这一环境的变化才能获得在未来电子化社会中生存和发展的机会。

第二,电子商务的发展改变了金融市场的竞争格局,从而促使金融业走向网络化。电子商务使网络交易摆脱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获取信息的成本比传统商务运行方式大大降低,表现在金融市场上就是直接融资的活动比以前大大增加,金融的资金中介作用被削弱。电子商务的出现动摇了传统金融行为在价值链中的地位,使传统金融机构失去了在市场竞争中所具有的信息优势。

第三,降低成本使网络金融产生巨大的吸引力。建立起一个金融网站,可以做到每天应对数以万计的用户查询和交易业务而不降低服务质量,同时使交易成本大大降低。电子商务的发展使金融机构大大降低了经营成本,提高了经营效率,这是网络金融得以出现并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1.2网络金融的概念及性质1.2.1 网络金融的概念

网络金融,又称互联网金融,是计算机网络通信技术和金融的有机结合,是以计算机通信网络为支撑的各项金融活动、制度和行为的总称,包括电子货币、电子支付、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期货以及网络金融安全、管理和政策等内容。网络金融是传统金融与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紧密结合而形成的一种新的金融形态,是网络技术革命推动下所发生的最重要的经济变革之一。1.2.2 网络金融的内容

网络金融的内容是网络金融活动所涉及的业务和涵盖的领域,从其所包含的范围来看,可以分为狭义的和广义的网络金融。从狭义上来说,网络金融是金融与网络技术相结合的产物,包括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期货、网络支付与结算等相关的金融业务内容。从广义上来说,网络金融就是以网络技术为支撑,在全球范围内的所有金融活动的总称,它不仅包括狭义的内容,还包括网络金融安全、网络金融监管等诸多方面。网络经济时代对金融服务的要求可以简单概括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3A)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显然,这种要求只能在网络上实现,而且这种服务需求也迫使传统金融业的大规模调整,主要表现在更大范围内、更高程度上运用和依托网络拓展金融业务,而且这种金融业务必须是全方位的,覆盖银行、证券、保险、理财等各个领域的“大金融”服务。目前网络金融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三个方面。1.2.2.1 网络银行

网络银行就是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为客户提供综合、适时的全方位银行服务,相对于传统银行而言,它是一种全新的银行服务手段或全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其特征主要有三个。第一,依托互联网技术是网络银行与传统银行的根本区别。传统意义上的银行虽然也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但一般都是封闭的、旨在改进银行内部业务管理的单机系统、局域网系统,以及专用的广域网系统。第二,因为利用互联网技术,网络银行为客户提供的服务可以超越时间与空间的限制。第三,网络银行不需要在各地区设立庞大的物理分支机构来维持或拓展业务,这使网络银行的分销渠道、企业组织和人力资源构成等都与传统银行不同。1.2.2.2 网络证券

与网络银行类似,网络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以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技术为工具来支持保险经营活动的经济行为。与传统保险业相比,具有虚拟性、直接性、时效性三个特性。第一,虚拟性,开展网络保险不需要具体的建筑物和地址,只需要申请一个网址,建立一个服务器,一切金融往来都是以数字形式在网络上得以进行。第二,直接性,客户可以主动选择和实现自己的投保意愿,并可以在多家保险公司及多种产品中实现多样化的比较和选择。第三,时效性,网络使得保险公司随时可以准确、迅速地为客户提供所需的资料,客户也可以方便、快捷地访问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系统,实现实时互动。1.2.2.3 网络保险

网络证券交易通常是指券商或证券公司利用互联网等网络信息技术,为投资者提供证券交易所的实时报价、查找各类与投资者相关的金融信息、分析市场行情等服务,并通过互联网帮助投资者进行网络的开户、委托、支付、交割和清算等证券交易的全过程。它使实时证券交易活动得以实现。1.2.3 网络金融的特点

与传统金融相比,网络金融具有一些独有的特点,可以归纳为网络化和虚拟化、高效性和经济性、透明化和非中介化。1.2.3.1 网络化和虚拟化

网络金融体现了网络化与虚拟化特点。从本质上说,金融市场是一个信息市场。在这个市场中,生产和流通的都是信息:货币是财富的信息,价格是资产价值的信息,金融机构所提供的中介服务、金融咨询顾问服务等也是信息。网络金融借助互联网通信技术,为传统金融引入了更符合其信息特性的网络化运作。信息的网络化流通,相比传统的流通方式更高效、快捷,大大提升了金融的运作水平。同时,网络金融也虚拟化了金融的实务运作。1.2.3.2 高效性和经济性

网络金融的运行具有高效性与经济性。与传统金融相比,网络金融借助于网络技术的应用,创新性地变革了金融信息和业务处理的方式,大大提高了金融系统化和自动化程度,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从而有能力为客户提供更丰富多样、主动灵活、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大幅度地提升了服务和运营水平,既提高了效率,又降低了成本。1.2.3.3 透明化和非中介化

网络金融的信息流动和交易具有透明化和非中介化特征。网络金融的出现极大地提高了金融市场的透明度。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金融机构能够快速高效地处理和传递大规模信息,从而向客户提供更多的产品信息和服务信息。同时,信息的网络传递不是单向的,而是多向的交互式的传递。整个市场由于信息的顺畅传递而显现出透明化的趋势。此外,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得金融机构和客户更有可能绕过传统中介进行直接交易。金融市场中供求双方可以通过网络直接接触、交流和交易,中介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被削弱,非中介化也是网络金融的另一个趋势和特性。1.2.4 网络金融的影响

网络金融的产生和发展,改变了传统金融的组织形式和运作模式,对整个金融业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大致可以分为对金融机构、对中央银行和对金融监管三方面的影响。1.2.4.1 网络金融对金融机构的影响

网络金融对金融机构的运行与经营管理产生了显著的影响。网络金融的网络化运行机制使得金融机构能为客户提供更高效率、更好质量、更大范围的金融服务。例如,网络银行相比于银行柜台、柜员机及电话银行,提供了更为灵活多样的服务。网络金融使得金融机构可以突破经营场所和人力资源等因素的制约,高效率地服务于更多客户。客户在任何有互联网网络的地点登录网络银行,无须等待即可办理查询、转账、交易、投资等各项业务。客户不受物理地址的限制,不必亲自到银行营业点,也不受营业时间的限制,可以方便、快捷地得到全天候的服务。

网络金融帮助金融机构大幅度地降低了营运成本和服务费用。金融网络化可以大幅度降低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尤其是网络银行,其具有市场覆盖面广和经常性支出少的绝对优势,它代表了未来银行的发展方向。据调查,网络银行的经营成本仅占其经营收入的15%~20%,而相比之下,传统银行经营成本占其经营收入的60%以上。

网络金融也使得不同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之间的界限越发趋于模糊,金融非中介化加剧。网络经济的发展使得金融机构能够快速地处理和传递大规模的信息,原来体制下严格的专业分工将经受强烈的冲击,各种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日趋类似。同时,非金融机构同样也有实力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大的网络公司,国外如Yahoo、AOL及微软,国内如阿里巴巴、腾讯及百度等,也纷纷借助已有的网络优势进入金融领域,蚕食传统的金融业务并挖掘新的金融业务。传统金融企业的竞争对手今非昔比,金融与非金融的差别日益模糊。

更为重要的是,网络金融促进了金融机构持续的创新。在传统金融机制下,金融机构更多地以资金为筹码、以规模为杠杆建立并巩固竞争优势。但在网络金融体系中,金融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金融产品的生命周期大大缩短,这使得创新的作用凸现,不断创新才是赢得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信息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对金融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摩尔定律指出,自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计算机芯片的功能每18个月翻一番,而价格以减半的速度下降。这样日新月异的技术进步要求金融机构不仅要精于业务创新,还要关注技术更新,充分利用新技术带来的业务创造机遇,只有这样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1.2.4.2 网络金融对中央银行的影响

网络金融的发展对中央银行的职能和货币政策执行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与传统货币相比,电子货币是一种具有“内在价值”的“竞争性”的货币。传统的货币本身不具有“内在价值”,由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统一供给。而到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一家中央银行垄断电子货币的发行权。许多银行甚至非金融机构承担了电子货币的发行任务,而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购买或使用哪种电子货币。正因如此,电子货币是一种高效的流通手段,却缺乏传统货币所具有的价值尺度和储藏手段职能。

电子货币带来了不同的货币供给机制,冲击了传统的货币供给机制。在网络金融中,出现了电子货币的供给和中央银行货币的供给这两种不同的货币供给机制,它们相互区别、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网络金融下的货币供给体系。在电子货币存在的情况下,社会货币供给总量包括三部分,即中央银行货币供给量、电子货币供给量和重复计算的修正量。电子货币的出现将直接影响中央银行发行基础货币的数量,并通过货币乘数对货币供应量产生巨大影响。同时,电子货币通过作用于货币的流通速度、需求动机及利率水平等几个因素,对社会货币需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随着网络金融的不断发展和电子货币的普及,如何建立合理而有效的货币政策成为央行和金融机构要面临的一个重大难题。1.2.4.3 网络金融对金融监管的影响

网络金融的发展使金融监管制度面临新的挑战。网络金融在运行过程中不仅存在传统金融中的一般风险,还面临着一些特殊风险。其中,一般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特殊风险则包括技术风险、业务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同时,网络金融下的金融体系整体脆弱性增强,金融体系出现新的信息不对称,各种风险被放大。这些都增加了金融监管的难度,网络金融监管的相关法规体系亟待完善。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防范和化解各种金融风险,避免金融市场的动荡,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需要対网络金融监管的目标和原则做动态适时的调整,对监管的内容和手段做不断的补充和更新,跨地域的国际协调与合作显得至关重要。1.3网络金融的发展状况1.3.1 网络金融的发展阶段

自信息技术应用于金融业开始,网络金融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辅助传统金融阶段、金融电子化阶段、网络金融初步发展阶段、网络金融全面发展阶段。1.3.1.1 辅助传统金融阶段

传统金融业主要采用手工操作和经验来进行管理。从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中期,计算机开始应用于金融业务的处理和管理,如记账、结算等环节和银行管理中的分析、决策等环节,都是用计算机系统作为辅助手段。20世纪60年代开始,计算机在金融行业的应用从单机处理时代发展到联机系统,使单个金融机构内部能够处理存、贷、汇等联机业务,不同金融机构之间实现通存通兑等跨行业务。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现了水平式金融信息传输网络和电子资金转账系统等,金融业务的处理效率和管理质量都得到了显著的提高。1.3.1.2 金融电子化阶段

20世纪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中期,随着个人计算机、银行卡、电子货币的普及,作为金融业主体的银行逐渐实现了电子化。各家银行陆续推出了以自助方式为主的PC银行、自动柜员机、销售终端系统、企业银行、家庭银行等电子金融服务方式。随着这些服务方式的普及和功能的多样化,金融服务已经脱离了传统的手工操作,进入了全面电子化的阶段。1.3.1.3 网络金融初步发展阶段

作为金融电子化的排头兵,银行是最先进入网络化阶段的金融机构。1995年10月18日(即“电子银行环保日”),美国Area Bank股份公司、Wachovia银行公司、Hunting Bancshares股份公司、Secureware和Five Space计算机公司联合在Internet上成立全球第一家无任何分支机构的纯网络银行(也称为“虚拟银行”,即没有营业网点、没有柜台、没有ATM、看不到现金、完全依赖于互联网),即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FNB(Security First Network Bank)。该网络银行是得到美国联邦银行管理机构批准成立的全球第一家无任何分支机构、在因特网上提供大范围和多种银行金融服务的纯网络银行,它的成立预示着互联网金融迈入迅速发展的阶段。继在北美和欧洲兴起后,网络金融在包括日本、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在内的亚太国家与地区也逐渐兴起,网络金融在全球范围内进入了初步发展的阶段。1.3.1.4 网络金融全面发展阶段

进入21世纪,随着网络技术的优化普及以及金融机构和大众对网络金融这种新型金融形式认同度的提高,网络金融进入了全面发展阶段。银行、证券、保险、期货等金融业务纷纷进入了网络化、虚拟化发展的阶段。各类金融机构网站、金融中介网站及金融超市网站层出不穷。网络金融不再是纯粹的网络业务,而成为金融业务与网络技术无缝结合的产物,传统金融机构与网络金融机构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的差异性逐渐缩小,传统金融业务全面网络化,网络金融不再孤立于传统金融业之外,两者逐渐融为一体。1.3.2 我国网络金融的发展现状1.3.2.1 我国网络金融的发展模式(一)传统金融服务互联网化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互联网科技的进步,中国经济不断走向信息化,金融业电子化伴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的发展也取得了迅猛的发展。市场上具体可以表现为银行、保险、券商以及部分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线上化。通过互联网将传统金融服务,由线下转为线上,摆脱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极大地降低了交易成本和时间成本,提升服务质量。(二)新兴金融业务

1.互联网理财产品

互联网理财产品的产生源自于消费者短期,小额资金的理财需求。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推出收益率较高的理财产品,吸引消费者投资。如天弘基金与阿里旗下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合作的理财产品余额宝,年化收益较高,且购买赎回利用APP即可处理,简便快捷,从上线至今已吸纳了过亿用户,超千亿元资金。微信、百度、京东等也推出不同理财产品,融集了大量资金。

2.虚拟货币

互联网虚拟货币指具有多元化的发行机构在互联网系统实现流通与支付功能的虚拟货币。其交易成本低,形式多样化,主要用于网络游戏、网络购物等,如腾讯公司的“Q币”、新浪的“比特币”。根据腾讯公司的年度盈利报告来看,其网络游戏收入占过半比重,Q币的收入在总收入中比重不容小觑。(三)金融融通平台

1.第三方支付

传统的金融服务主要通过银行为交易提供信用担保,实现交易者资金融通。第三方支付将平台扩大为具备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企业,即通过和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为买方卖方提供信用支持。这种支付方式大大减少了信用卡信息和账户信息失密的风险;支付成本较低,降低了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直连银行成本;同时为适应不断升级的服务和竞争要求,平台在线上持续革新,创造个性化服务内容和业务模式,推动支付行为更加便捷和安全。2. P2P网贷

P2P网络借贷,2005年起源于英国,2007年中国,并在2012—2016年期间实现井喷式发展。主要分为两个板块:个体借贷和小额贷款。个体借贷是利用互联网平台的链接,实现不同个体间的直接借贷,即一对一的直接借贷。小额贷款是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个体提供小额贷款资金,即一对多的小额贷款。目前国内出现大型互联网公司如阿里、腾讯、京东、百度等设立的小贷公司,也有宜信、点融网等专门的网贷公司。

3.众筹融资

众筹即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即企业或个人通过互联网发布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利用互联网连结起赞助者与提案者。提案者通对公众展示其产品、创意,募集项目资金。赞助者则在筹资项目完成后,获得提案者承诺的回报,可以是资金、服务,也可以为实物。众筹并不是一种单纯的投资行为,通过筹资,可以了解消费者对该产品或服务的赞助意向,利用大数据的支持获得市场反馈数据。在资金募集过程中,通过与赞助者的沟通,同时可以听取社会个性化意见,不断丰富和完善产品。1.3.2.2 我国网络金融的发展特点

一是从快速发展阶段转入规范发展阶段。随着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网络金融风险整体水平在下降,网络金融风险案件高发频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行业监管规则和要求进一步明确,行业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

二是行业占金融总量的比重较低,但业务涉众面较广。以P2P网贷为例,据不完全统计,P2P网络借贷行业总体贷款余额不到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1%。但同时,P2P网贷不论是投资端还是借款端,用户都在持续稳定增长。

三是业务模式众多,但主要业态发展呈现分化态势。具体来说,网络支付发展迅速,商业银行占据主体地位,非银行支付呈笔数多、单笔交易额较小的特点。P2P网贷行业整合、退出现象明显,运营平台数量有所下降,成交量与参与人数仍稳步增长。网络保险业务扩张较快,创新较为活跃,业务渗透率不断提高。网络基金销售稳步增长,业务集中在网络货币基金销售。网络消费金融参与主体多元化,发展快速,以小额、短期的贷款业务为主。

网络股权融资发展相对滞后,股权众筹融资监管规则尚未发布,网络非公开股权融资实际开展业务的平台较少。

四是网络金融“鲶鱼效应”明显。网络金融在理念、技术和模式等方面的创新,促使中国传统金融机构不断改变业务模式和服务方式,为传统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注入了新动力。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年末,中国已有网络直销银行近60家。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中国工商银行“融e行”网络银行平台客户已达2.5亿人,其中移动端动户数达到6 000多万。延伸阅读:商业银行网络金融联盟

2016年7月28日,由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等12家股份制银行联合发布,成立“商业银行网络金融联盟”。联盟围绕贯彻落实监管机构账户管理要求制定行动方案,致力于推进联盟行Ⅱ、Ⅲ类账户互联互通合作机制、建设联盟行联防联控体系、加强联盟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定价管理等。通过联盟行之间系统互联、账户互认、资金互通,为客户带来更加安全的账户保障和创新金融服务,以最低的银行间通道定价策略,将更多优惠让利于客户。

联盟宗旨

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联合成立的“商业银行网络金融联盟”,将通过系统互联、账户互认、资金互通,将为客户带来更多实惠:一方面,联盟间资金互通将实行最低市场价格,将节省的运营成本回馈于客户,联盟行客户手机银行、个人网银等电子渠道跨行转账免收手续费;另一方面,联盟行实现银行间的账户互认,更加合规便捷地为客户开立电子账户,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联盟成员:发起联盟的12家银行有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其中,中信银行成为首任联席主席行。

联盟的愿景是“平等、连接、开放、共赢”。

联盟的目标是“便民、惠民”:联盟成员资金互通,客户可享受手机银行、个人网银等电子渠道跨行转账免费;联盟成员账户互认,将实行最低市场价格,有效降低成员行的运营成本;联盟行落实新的账户管理办法要求,实现银行间的账户互认,更加合规便捷地为客户开立电子账户,以账户为基础实现连接,有效提升客户体验,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据了解,商业银行网络金融联盟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7月25日在京召开,审议并通过新成员准入方案,联盟新成员准入方案遵循了“平等、连接、开放、共赢”的联盟愿景,对新的参与行不设置歧视条款、不设置差异化合作,符合《商业银行网络金融联盟章程》会员准入条件的商业银行均可向联盟提交入会申请,联盟理事会将根据申请银行资质、风险管理情况、业务开展情况进行集体决策,按照申请的前后顺序进行吸纳。随着联盟的不断扩大,广大客户将更好地共享联盟行提供的金融服务,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至此,中信银行圆满完成了首任联席主席行职责。根据联盟协议,每年由一家参与行作为联席主任单位,协调各行相关工作。会议中,经联盟成员表决通过,招商银行将接替中信银行,成为联盟第二届联席主席行。第2章电子货币2.1货币的发展

从金融史的角度考虑,由原始的物物交换到今天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货币经时间长河的洗礼,先后经历了商品货币、代用货币、信用货币和电子货币等一系列形态,货币从“真实价值”到“名义价值”的整个演变过程都体现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进步。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货币存在的形式更加虚拟化,出现了摆脱任何实物形式,只以电子信号形式存在的电子货币。2.1.1 商品货币

商品货币是兼具货币与商品双重身份的货币。它在执行货币职能时是货币,不执行货币职能时是商品。它作为货币用途时的价值与作为商品用途时的价值相等,又称足值货币。在人类历史上,商品货币主要有实物货币和金属货币两种形态。2.1.1.1 实物货币

实物货币是货币形式发展最原始的形式,与原始、落后的生产方式相适应。作为足值货币,它是以其自身所包含的内在价值同其他商品相互交换。从形式上来看,实物货币是自然界存在的某种物品或人们生产的某种物品,并且是具有普遍接受性、能体现货币价值的实物。如古希腊时的牛和羊,非洲和印度的象牙,美洲土著人和墨西哥人的可可豆,中国的贝壳和牲畜等。作为一般等价物,这类实物充当货币,同时又具有商品的价值,能够供人们消费。

这些实物货币对人类商品交换来说,很不方便、很不安全。同时,实物货币本身存在着难以消除的缺陷,它们或体积笨重,不便携带;或质地不匀,难以分割;或容易腐烂,不易储存;或体积不一,难于比较。可见,它们不是理想的交易媒介,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实物货币逐渐退出了货币历史舞台。2.1.1.2 金属货币

金属冶炼技术的出现与发展,为实物货币向金属货币转化提供了物质条件。凡是以金属为币材的货币都可以称为金属货币,铜、铁、金、银等都充当过金属货币的材料。各国采用何种金属作为法定货币,往往取决于该国的矿产资源状况、商品交换的规模、人们的习俗等因素。我国的金属货币最初由诸如铜这类贱金属充当,古铜币有刀币、布币、铲币、环钱等,后来逐渐固定在金银上。金属充当货币材料采取过两种形式:一是称量货币,二是铸币。

与实物货币相比,金属货币具备耐久性、轻便性、可分性或可加工性、价值统一或均质性、携带起来较为方便等优势。但是金属货币也有难以克服的弊端,这就是面对不断增长的商品来说,货币的数量却很难保持同步的增长,因为金属货币的数量受金属的贮藏和开采量的先天制约,所以在生产力急速发展时期,大量商品往往由于货币的短缺而难以销售,引发萧条;同时金属货币在进行大额交易时不便携带,仍有笨重之嫌,而且也不安全,这些都影响了金属货币的使用。2.1.2 代用货币

代用货币,通常作为可流通的金属货币的收据,一般指由政府或银行发行的纸币或银行券,代替金属货币参加到流通领域中。换言之,这种纸币虽然在市面上流通,但都有十足的金银做准备,而且也可以自由地向发行机关兑换金币、银币。可兑换的银行券是代用货币的典型代表。银行券首先出现于欧洲,发行银行券的银行保证随时按面额兑付货币。

代用货币就实质特征而论,其本身价值就是所代替货币的价值,但事实上,代用货币本身价值低于甚至远远低于其所代表的货币价值。相对于金属货币,代用货币不仅具有成本低廉、更易于携带和运输、便于节省稀有金银等诸多优点,而且还能克服金属货币在流通中所产生的劣币驱逐良币等常见问题。代用货币再演化的结果就是信用货币。2.1.3 信用货币

信用货币就是以信用作为保证,通过信用程序发行和创造的货币。信用货币本身已脱离了金属货币,成为纯粹的货币价值符号,是一种债务型的货币。一般而言,信用货币作为一般的交换媒介有两个条件:一是人们对此货币的信心,二是货币发行的立法保障,二者缺一不可。

从历史的观点看,信用货币是金属货币制崩溃的直接后果。20世纪30年代,由于世界性的经济危机接踵而至,各主要经济国家先后被迫脱离金本位和银本位,所发行的纸币不能再兑换金属货币,于是产生了信用货币。信用货币是代用货币进一步发展的产物,同代用货币一样,其自身价值也远远低于货币价值,区别在于信用货币不再像代用货币那样,以足值的金属作保证,而是以信用作保证,由政府强制发行,并且是法偿货币,任何人都必须接受。信用货币的主要形式有纸币、辅币和银行存款货币。2.1.4 电子货币

在电子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货币形态也受到了巨大的影响。首先,电子计算机运用于银行的业务经营,使很多种类的银行塑料卡取代现钞和支票,成为西方社会日益广泛使用的支付工具。由于这些银行卡的迅速发展,有人认为,它们终将取代现金,这样就会出现无现金社会。同时,由于计算机网络迅速覆盖全世界,网络银行出现了,传统银行的运作也发生了不少变化,由此使得处于电磁信号形态上的货币成为货币的一种形态。

货币始终与商品经济一起发展,现代商品经济的高度发达,信用制度的日趋完善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推动着货币形式产生重大的变化。它的未来发展趋势将是从有形到无形,从现金与转账并存到无现金社会。目前世界各国银行电子计算机网络化的形成,最终将导致货币形式向电子货币转变。电子货币形态的出现是以科技进步为依托的,同时体现了货币形态信用和虚拟的本性。2.2电子货币的定义与特征2.2.1 电子货币的定义

电子货币又被称为网络货币、数字货币或电子通货等,是20世纪70年代后期出现的一种新型支付工具。关于电子货币的定义,是国内外比较有争议的问题,版本较多,基本内容大同小异,目前尚无统一的定论,国际上公认的较为完整和准确的定义当属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定义,即电子货币是指在零售支付机制中,通过销售终端、不同电子设备之间以及在公开网络(如Internet)上执行支付的“储值”和预付支付机制。所谓“储值”是指保存在物理介质(硬件或卡介质)中可用来支付的价值,如智能卡、多功能信用卡等。这种介质亦称为“电子钱包”,它类似于常用的普通的钱包,当其储存的价值被使用后,可以通过特定设备向其追储价值。而“预付支付机制”则是指存在于特定软件或网络中的一组可以传输并可用于支付的电子数据,通常被称为“数字现金”,也有人将其称为“代币”,通常由一组组二进制数据和数字签名组成,可以直接在网络上使用。这一定义包含了电子货币中的在线交易和离线交易。

在欧盟范围内,2002年欧洲议会与理事会发布的《电子货币指令》将电子货币的法律概念定义为:对发行者的债权所代表的货币价值,并满足存储于电子设备中,作为支付方式能够被除了发行者之外的其他方所接受。该指令于2004年起被欧盟国家转译为各国的法律并实施。在中国,中国人民银行2009年起草的《电子货币发行与清算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第三条中规定:“本办法所称电子货币是指存储在客户拥有的电子介质上、作为支付手段使用的预付价值。根据存储介质不同,电子货币分为卡基电子货币和网基电子货币。卡基电子货币是指存储在芯片卡中的电子货币。网基电子货币是指存储在软件中的电子货币。仅在单位内部作为支付手段使用的预付价值,不属于本办法所称电子货币。”这一定义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定义基本一致。2.2.2 电子货币的特征

现实交易中的货币作为一种媒介手段,具有交易行为的自主性、交易条件的一致性、交易方式的独立性和交易过程的可持续性等通货应具有的特性。电子货币作为一种新的货币形式,同样具有传统通货的属性。电子货币必须具有交易媒介的自主性、一致性、独立性和持续性。电子货币执行支付功能时本质上是类似于传统通货,只是电子货币是通过在销售终端、不同的电子设备之间以及在公开网络上执行支付。但与通货相比,电子货币具有一些特殊属性,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通货的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2.2.2.1 发行主体趋于分散

从发行主体看,传统的通货是以国家信誉为担保的法币,由中央银行或特定机构垄断发行,由中央银行承担其发行成本,其发行收益则形成中央银行的铸币税收入。商业银行即使具有发行存款货币的权力,也要受到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等机制的影响和控制,货币发行权控制在中央银行的手中。但是电子货币的发行机制有所不同,呈现出分散化的趋势。从目前的情况看,发行主体既有中央银行,又有一般的金融机构,甚至是成立特别发行公司的非金融机构,如信用卡公司和IT企业。它们发行电子货币并从货币发行中获得收益,构成了一个特定的电子货币的发行市场。在这个市场中,大部分电子货币是不同的机构自行开发设计的带有个性特征的产品,电子货币以类似于商品生产的方式被生产出来,电子货币的总量不再受中央银行控制,其数量规模基本由市场决定。2.2.2.2 流通突破主权范围

一般货币的使用具有严格的地线限定,一个国家货币一般都是在本国被强制使用的唯一货币(欧元除外)。而且在流通中可能被持有者以现金的形式窖藏,造成货币沉淀,货币流通速度缓慢。但是电子现金以数字文件的形式,依托于虚拟的互联网空间,在一个没有国界限制的一体化空间内快速流通。消费者可以较容易地获得和使用不同国家的发行机构发行的以本币或外国货币标值的电子货币,而且这种流通自始至终在银行转账范围内,从而避免了资金在银行体外循环。但是电子货币的使用必须借助于一定的电子设备,不能像纸币一样直接流通。电子货币的电子设备的设置地点并不是交易双方所能决定的,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电子货币的便携性。2.2.2.3 交易行为更加隐秘

传统货币具有一定的匿名性,但做到完全匿名不太可能,交易方或多或少地可以了解到使用者的一些个人情况。而电子货币支持的交易都在计算机系统和电子网络上进行,没有显见的现钞货币或其他纸基凭证。电子货币要么是非匿名的,可以记录详细的交易内容甚至交易者的具体情况;要么是匿名的,其交易完全以虚拟的数字流进行,交易双方根本无须直接接触,几乎不可能追踪到其使用者的个人信息。电子现金采用数字签名的技术来保证其匿名性和不可重复使用,对于交易有一定的隐秘性,为保护商业秘密和尊重交易方隐私提供了可行的途径。但绝对的匿名性也带来了消极影响,极易被洗钱活动所利用。2.2.2.4 交易过程更加安全

传统的货币总是表现为一定物理形式,如大小、重量和印记等,其交易中的防伪主要依赖于物理设备,通过在现钞上加入纤维线和金属线、加印水印和凹凸纹等方法实现。而电子货币主要是用电子脉冲依靠互联网进行金额的转账支付和储存,其防伪主要采取电子技术上的加密算法或者认证系统的变更来实现。电子货币下的支付行为,需要资金的拥有人持有一定的身份识别证明,如个人密码、密钥甚至指纹等来验证交易的合法性,这些电子保安措施的安全性要远远高于现钞货币的安全防伪措施,因此,安全可靠程度更容易被接受。2.2.2.5 交易成本更加低廉

传统货币的流通要承担巨额纸币印钞、物理搬运和点钞等大量的社会劳动和费用支出,而电子货币本质上是一组特定的数据信息,使用电子货币的交易行为是经由电子流通媒介在操作瞬间借记和贷记货币账户,一系列的识别、认证和记录数据的工作时间很短暂。电子货币的使用和结算不受金额、对象和区域的限制,信息流所代表的资金流在网络的传送十分迅速。这些特征使电子货币相对传统货币而言更为方便、快捷,从而极大地降低了交易的时空成本和交易费用。2.3电子货币的分类与职能2.3.1 电子货币的分类

由电子货币的定义出发,可被划归为电子货币的支付工具有很多,为了更好地认识这些支付工具,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将它们划分为以下五类。2.3.1.1 按电子货币的支付形式分类

根据具体的支付形式的不同,电子货币可划分为四种不同的类型,即储值卡型电子货币、信用卡应用型电子货币、存款利用型电子货币和现金模拟型电子货币。

储值卡型电子货币是指可用于电子网络和Internet网络支付,功能得到进一步提高的储值卡。储值卡型电子货币类似于通常所用的IC卡,与一般的储值卡相比,它可以通过自动柜员机进行充值,从而反复使用。使用IC卡的电子货币项目大部分都属于储值卡型电子货币,如VISA现金、MasterCard现金、我国开展的金卡工程中的IC卡等。从支付方式来说,储值卡型电子货币与普通的储值卡并无本质区别,它只能用于当面支付金额的划拨,而不能用于企业间资金划拨及Internet网络支付。因为储值卡型电子货币的使用范围有较大限制,难以在电子商务中得到广泛应用,所以在现有的支付体系下,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还不大。

信用卡应用型电子货币是指实现了电子化应用的信用卡,它与传统的信用卡支付方式的不同在于:它主要是在Internet上使用。从传统的信用卡支付过程来看,首先,买方在卖方的支付柜台提交自己的信用卡并签名;然后,卖方将买方的信用卡号和购买金额等信息传递到发卡机构;最后,发卡机构代买方将购物金额垫付给卖方,完成支付。在这一过程中,买卖双方之间仅通过物理媒介提交信用卡的卡号及其他相关信息等,就可以完成结算。如果不考虑安全问题,将这一提交信息的过程转而使用电子方式进行,则成为信用卡应用型电子货币的交易过程。这一转化易于实现,因此,与其他的三种电子货币相比,信用卡应用型电子货币是目前使用率最高、发展速度最快的一种。

存款利用型电子货币是指被用作支付手段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传递的存款货币,其主要特点是通过计算机通信网络移动存款通货来完成结算过程。根据移动存款所使用的计算机网络的不同,可分为专用网络(也称封闭式网络)的转账结算和基于Internet开放式网络的转账结算;根据移动存款指令发出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支付人启动方式和接收人启动方式两种。金融服务技术国际财团开展的“电子支票项目”“微软货币”及“为你管钱”等,都是存款利用型电子货币。

现金模拟型电子货币是模仿现金当面支付方式的电子现金,它具备现金的匿名性、可用于个人之间支付、可多次转手等特性,是以代替实体现金为目的而开发的,是网络电子货币的新型种类,它是真正意义上的网络货币。目前典型的代表有两种,一是基于Internet网络环境使用的,且将代表货币价值的二进制数据保存在微机终端硬盘内的电子现金,是数字方式的现金文件;二是货币价值保管在IC卡内,并可脱离银行支付系统流通的电子钱包或智能卡形式的支付卡。由于现金模拟型电子货币十分接近于实体现金,所以一旦现金模拟型电子货币得到普及,必然会给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货币体系带来巨大影响。2.3.1.2 按电子货币的载体分类

根据载体的不同,国际清算银行在2002年将电子货币分为以下两大类:以卡片为基础的电子货币和以互联网为基础或以软件为基础的电子货币,即卡基电子货币和数基电子货币。卡基电子货币以卡片为基础,就是通常所说的多功能预付卡或电子钱包,载体是各种物理卡片,包括智能卡、电话卡等。使用中其作为现钞或硬币等传统货币工具替代品,为小额的、面对面的零售支付提供了便利。消费者在使用这种电子货币时,必须携带特定的卡介质,消费的电子货币金额需要预先储存在卡中。卡基电子货币是现在电子货币的主要形式,发行卡基电子货币的机构包括银行、信用卡公司、电信公司、大型商户和各类俱乐部等。上海的交通卡、香港地区的八达通卡、台湾地区的Mondex卡都是典型的卡基电子货币

数基电子货币是以互联网为基础或以软件为基础的,其表达完全基于数字的特殊编排,依赖软件的识别与传递,不需特殊的物理介质,为远距离互联网小额交易提供便利交易的支付工具。只要能连接上网,电子货币的持有者就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特定的数字指令完成支付,是在开放式网络上使用信用卡作为支付手段的一种工具。2.3.1.3 按电子货币的使用方式与条件分类

电子货币的使用方式有认证与匿名两种,使用条件有在线与离线两种。因此按照使用方式与条件分类,可将电子货币划分为四类:在线认证系统、在线匿名系统、离线认证系统、离线匿名系统。认证是指电子货币的持有者在使用电子货币时需要对其身份进行确认,其个人资料被保存在发行者的数据库中,以电子货币进行的交易是可追踪的;匿名是指电子货币的持有者在使用电子货币时不需进行身份认证,其交易不能被追踪。

在线是指客户使用电子货币支付时需要连接上网,电子货币的接收方通过网络实时验证电子货币的真实性、金额是否相符,然后才能决定是否接受支付请求。需要注意的是,电子货币的在线认证与信用卡、借记卡等不同,前者关注的是货币本身,而后者验证的是用户的身份。离线电子货币的使用者在支付时不需连接上网,部分离线电子货币甚至不需验证。比如信誉度较高的IC卡,它可以通过专用的IC卡支付机完成两张卡之间的资金转移。对于需要验证的离线电子货币,可以通过专用的“电子货币验钞机”。这种“电子货币验钞机”实际上是一台专用编码核对器,可以验证电子货币的标码是否符合发行者特定的密码规则,进而确定电子货币的真实性与价值。2.3.1.4 按发行主体分类

将电子货币按照发行主体进行分类,一方面可以明确电子货币发行机构的性质,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把握电子货币流通性的强弱。具体而言,按照发行主体分类,电子货币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第一,商家发行模式,即电子货币发行机构与商品和服务的提供者相同。例如,各大型企事业单位面向内部人员发行的可储值卡、各高校发行的学生购物用餐卡、各超市连锁集团发行的可充值的会员购物卡。这些卡的共性是只能在电子货币发行机构的网点进行购物交易。第二,银行发行模式,即电子货币发行机构与商品和服务提供者不相同,并且在交易过程中,除消费者与商家外,传统的银行系统也介入其中。如银行信用卡、借记卡、电子支票账户等。第三,非银行发行模式,即使用者用现实的货币从发行人处购买电子货币,然后再加入该系统的商家那里消费,最后由发行者从商家处赎回电子货币。例如,淘宝网的支付宝、易趣网的安付通。2.3.1.5 按电子货币的被接受程度分类

根据电子货币的被接受程度,电子货币可以分为单一用途电子货币和多用途电子货币。单一用途电子货币往往由特定的发行者发行,只能被特定的商家所接收,用于购买特定的一种产品或服务。在单一用途电子货币中,又可细分为一次性和可复存的两种。多用途电子货币的典型代表是Mondex智能卡系统,这种智能卡根据其发行者与其他商家签订协议范围的扩大,而被多家商户所接受,它可购买的产品与服务也不限于一种,有时它还可以储存、使用多种货币。2.3.2 电子货币的职能

电子货币是在传统货币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与传统货币在本质、职能及作用等方面存在许多共同之处,但两者产生的社会背景、经济条件和科技水平等均有不同,导致了它们在执行货币职能时产生了差异。货币的职能是货币本质的具体表现,一般认为,货币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储藏手段的职能。就现阶段的电子货币来说,它是以既有实体信用货币为基础而存在的“二次货币”。因此,要能够完全执行货币的职能必须达到一定的条件。只有当电子货币在任何时候都能与既有的实体货币之间以1比1的比率交换,电子货币可以用于包括个人之间支付的所有结算,而且任何人都愿意接受并持有到下一次支付时,电子货币才能完全执行传统货币的所有职能。2.3.2.1 价值尺度

电子货币与其他货币支付手段相比,具有货币的一般性特征,但是电子货币缺少传统货币的价格标准,因为价格标准是人为的一个约定基准。作为价值尺度代表的货币单位必须是公认的、统一的和规范的,与其他度量单位相同,需要法律强制执行。没有价格标准支撑的电子货币,就缺乏人们普通接受的信用。电子货币对商品价值度量的标准是建立在纸币或存款账户基础上的,遵循中央银行货币的价值尺度标准,电子货币要以中央银行货币单位作为自己的计价单位,发行主体要保证其能与实体货币以1比1的比率兑换。电子货币由于带有明显的发行人特征,而不同的发行人对价值判断的标准不同,因而电子货币体系需要通过一个外部标准统一规范。2.3.2.2 流通手段

电子货币不具备价值尺度的功能,但却是一种高效的流通手段,是在统一价值尺度下对流通手段的替代。由于货币发挥流通手段职能,只起一种交换媒介作用,因此可以用本身完全没有价值的货币符号来替代。例如,由国家发行而强制流通的价值符号——纸币与现在代替纸币作为一种数字化的价值符号——电子货币。纸币在发挥流通手段职能时,使交换买卖双方钱货两讫,实现从货币到商品的实物让渡,而电子货币是无形的,完成的交换表现为买卖双方银行账款上存款余额数字的增减变化。电子货币发挥流通手段职能时必须依靠银行等中介机构的参与才能完成。电子数字化现金没有明确的物理形式,付款行为就是通过银行从买方的数字化现金中扣除并传输到卖方。利用电子货币媒介商品交易,速度快、费用低。如果解决了电子货币的安全问题,并且使用电子货币的设备大大简化并在全社会普及,电子货币就完全可以取代现行的纸币体系,成为主要的支付工具。2.3.2.3 支付手段

货币和商品在买卖过程中不同时出现,即采用预付款或延期支付的方式进行交易,则货币发挥着支付手段的职能。电子货币被用来进行支付时,当其通过网络以数据信息形式从交易一方转移到另一方时,钱货两讫,交易应随即宣告完成。电子货币比商品货币、纸币更具有支付中介优势,电子货币发挥支付手段职能的一个特点是将消费者信用、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有效结合起来。电子货币发挥支付职能实质就是通过信用进行交易,形成可以相互抵销的债权债务关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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