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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3 19: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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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飞龙

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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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职业农民素养标准与培育机制

新型职业农民素养标准与培育机制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新型职业农民素养标准与培育机制作者:彭飞龙排版:Clementine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5-12-01ISBN:9787308152891本书由浙江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序

长期以来,“三农”问题,始终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重中之重的战略问题,连续印发“一号文件”,出台重要政策措施,不断推动“三农”发展。在“三农”发展中,开展农民继续教育工程,培育农村农业人才,则是一项基础性、战略性的智力支撑和组织保证。

中央早就明确提出“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2012年又提出了“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新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是农民的现代化,关键在于培养数以亿计的新型农民、数以千万计的新型职业农民。可以说大力培育新型农民、特别是新型职业农民,是我国推进农业现代化、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的重大举措,是着力解决农业现代化条件下“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问题,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撑,是建设现代化新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选择。

所谓农民继续教育,顾名思义,是以成年农民为重点、以非正规教育为主体的一种教育类型。从对象上,涵盖所有农民,既包括承担农业生产劳动的新型职业农民,也包括老年人和其他不直接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农村人口,如农村妇女、智障人员、未成年人等;从教育类型上,既包括大量的短期培训为表征的非正规教育,也包括一部分正规的学历教育,还包括处于中间层次的技术等级证书、职业资格等教育,当然,这一类教育通常可以归在非正规教育类型之中。

而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则是农民继续教育的重点,因为这是当今和未来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主体,关系到实现把一大批传统农民转变提升为现代职业农民的历史任务。新型职业农民,既要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质、政治思想素质、现代文明素质,还应具备适应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所必备的职业知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素养,以及一些适应时代要求的生活方式、交往方式、思维方式。因此,唯有通过实施农民继续教育工程,才能从更高起点上,培育和造就一代紧跟时代步伐的新型职业农民。为此,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2014年3月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开启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历史新征程。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2015年工作要点,进一步提出“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探索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多种途径,推动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创新农学结合模式,开发相关教学资源,推动实施农民继续教育工程”,为我们开展农民继续教育工程、特别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

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探索面向农村成人为主的农民继续教育工程的内容、方法、路径及相关运行机制,近年来,浙江省慈溪市率先开展应用研究和实践创新,组织编写了《新型职业农民素养标准与培育机制》一书,为开展农民继续教育工程,探索适应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需要的内容体系和制度体系,提供了指导性、可操作性的应用样本。

笔者通观《新型职业农民素养标准与培育机制》一书,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明确了新型职业农民的素养标准,构建了相应的课程体系。诚然,农民继续教育属于非正规教育体系,但非正规不等于不正规,我们的着力点必须探索出这种非正规性中的正规性究竟在哪里,也就是说,要在探究非正规教育的规律、特点上狠下功夫。该书在厘清新型职业农民概念的基础上,研究并明确了新型职业农民在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基本内涵和具体素养要求,构建了相应的课程体系和培育规格。可见慈溪在探索非正规教育的特点、规律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这种创新的精神和实践实属难能可贵。

二是紧密结合农业产业发展需要,服务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当地农业现代化,以及农村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因此,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在内容体系上,必须坚持教学目标与职业能力、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实际全面对接和深度融合,以体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适应现代农业专业化、集约化和规模化生产经营的培养要求。

三是坚持农学结合,创新农学结合模式与机制。该书将农民继续教育教学,定位于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突出实践教学为主,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教学内容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教学安排与农时季节交替组合,以满足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生产经营岗位之需求。该书把因时因地因人制宜、提供灵活开放的课程体系和弹性学制,作为农民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并将农民继续教育的学习成果认定、互认与转换引入学分管理体系,为农民完成学业、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提供可靠可信依据。这是农民继续教育工程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

四是以确保质量为目标,促进农民继续教育的规范发展。该书着力探索农民继续教育科学规范发展之路,提出了进一步规范农民继续教育的基地认证、专业分类、课程体系、教学管理和学习成果认证的管理思路及举措,不断加强农民继续教育的规范性、科学性建设,以确保教育教学的质量,为我国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培育新型合格人才。

农民继续教育是一个老问题,也是一个新课题。本书在编写中,得到了中国成协社区教育专业委员会和中国成协农村成教专业委员会的指导,借鉴了全国各地在农民继续教育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取得的一些经验与做法。我们期望本书的出版发行,能起到先行先试、实践创新、以点促面、推动发展的作用,我们期待、也坚信,在教育行政部门和农业等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指导下,在广大农村成人教育者的奋力拼搏下,农民继续教育工程、特别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一定会取得新成绩,做出新贡献。[1]陈乃林2014年1月30日于南京

[1]陈乃林,时任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副会长、中国成协社区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第一章新型职业农民的基本内涵第一节 新型职业农民的概念与特征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加快了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到2013年底,全国城镇人口达到7.31亿,占全国总人口的53.73%。但是,农业属于弱势产业,外部效益明显,比较效益较低,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农业生产要素由农业向非农产业、由农村向城市加快转移,农业劳动力结构出现了新的变化,农业发展面临着从业人员数量减少、结构失衡、整体素质下降等困境。部分工业发达地区甚至出现了农业“后继无人”“农田撂荒”等现象。近一段时期以来,“未来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及粮食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

针对这种状况,2006年中央发布“一号文件”,提出“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强调发展农业规模经营。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实现了从“培养”到“培育”的转变,更加注重通过环境和扶持去“培育”。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了“新型职业农民”的概念,体现了未来农民从身份向职业的转变、从兼业向专业的转变、从传统生产方式向现代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一、新型职业农民的概念与内涵(一)新型职业农民的概念

目前,我国的“农民”概念从广义上理解多指“农业人口”,指的是“农业人口”的一种身份。1958年以后,随着户籍制度的实施,我国开始将持有农村户口的农村人口统称为“农业人口”,与此相对应的是“非农业人口”。“农民”即泛指“农业人口”。在这种定义下,在不同的语境中的“农民”这一词汇往往不是一种职业含义,更多的是一种社会等级、个人身份、社会资源占有状况、生存状态社会组织形式,甚至是一种文化模式和社会心理结构,因此我们把这种按身份划分的农民称为“身份农民”。“身份农民”反映了我国二元社会结构的现状。户籍制度及其相关政策赋予农民的这一不公平的身份,是造成我国当前农民素质不高的重要原因。

关于新型职业农民概念,在农业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有确切的表述,即“从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农业生产经营现状及发展趋势看,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现代农业从业者”。

著名经济学者厉以宁曾表示,将来中国农民不再是身份,而是一种职业,将来的农业从业者将是真正懂得农业技术的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二)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

从新型职业农民的概念表述可以看出其基本内涵:一是从业者的职业性;二是从业要素的现代性。

1.职业性

从职业分类意义上来理解,其实农民是一种职业。农民是指长期居住在农村或集镇社区,以土地等农业生产资料为资产,长期和专门从事农、林、牧、副、渔业的生产劳动者。就像职业分类中的工人、教师、公务员、商人等一样,指的是人们所从事的一种职业。因此,职业农民要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是使用(或长期使用)一定数量的生产性耕地或其他农业生产资源要素;二是大部分时间从事农业生产;三是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生产和农业经营;四是长期居住在农村或集镇社区。

需要指出的是,不是所有农民都是职业农民。职业农民是相对于传统农民而言的,他们是新农村建设的中坚力量,他们的经营理念、资金技术和抗风险能力较传统农民要强很多。职业农民不是那些传统的以种地为生的农民,而是以土地为资本,走进市场、参与市场竞争的经营者。职业农民把农业当作职业,他们懂经营,具有较高的收入和社会地位,受到社会的尊重。当然,城市居民符合上述特征的也应列入职业农民的范畴。

职业农民有别于传统农民,最大的区别在于其建立在一定的契约基础之上,有约束主体,职业变化是其自主选择而不是天然继承,素质技能更注重专业优势,一般而言属于受薪阶层而不是独自发展(见表1-1)。职业农民可以是种植能手、养殖行家,也可以是农产品经纪人。他们有一定的从业条件,但不受户籍制度、生活区域等限制。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角度来看,传统农业相当于个体工商业,现代农业相当于现代公司制,传统农民相当于个体工商业者(经理人),而职业农民相当于现代企业制度中的职业经理人。表1-1 传统农民与职业农民的对比传统农民职业农民身份属职业与身份统一职业不受身份影响性职业流差,一般靠继承获强,自愿选择,符合一定条件即可动性得,相对封闭自由进入和退出整体素较低较高质生产目维持家庭基本生产和获取社会平均劳动收益标生活需要经营方小而全、小生产、小专业化、精细化、产业化式交易

2.现代性

新型职业农民与非农民、传统农民、兼业农民区分开来。新型职业农民除了符合农民的一般条件,还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新型职业农民是市场主体。传统农民主要追求维持生计,只是身份有别于市民的群体;而新型职业农民则充分地进入市场,将农业作为产业,并利用一切可能的选择使报酬最大化,一般具有较高的收入。(2)新型职业农民具有高度的稳定性,把务农作为终身职业,而且后继有人。稳定性是农业特点对从业者的基本要求,以区别于对农业的短期行为。(3)新型职业农民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现代观念,新型职业农民不仅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还要求其行为对生态、环境、社会和后人承担责任。(4)新型职业农民的经营特点既保留了传统农业经营的优点,又避免了小农户的弊端;既有家庭经营的优势,又融入了现代农业的要素。(三)新型职业农民的分类

1.生产型职业农民

生产型职业农民是指掌握一定的农业生产技术,有较丰富的农业生产经验,有一定的资金投入能力、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农业劳动力,直接从事园艺、鲜活食品、经济作物、创汇农业等附加值较高的农业生产的群体。主要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等。

2.技能型职业农民

技能型职业农民是指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中较为稳定地从事农业劳动作业,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业劳动力,主要是农业工人、农业雇员等。

3.服务型职业农民

服务型职业农民是指掌握一定农业服务技能,服务于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主要是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

4.经营型职业农民

经营型职业农民是指有资金或技术,掌握农业生产技术,有较强的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经验,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管理工作的群体。主要是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四)对新型职业农民释义的案例

在农业部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权威概念引导下,全国各地多个省市结合当地情况,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进行了不同的延伸理解。如作为2014年农业部确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省推进省份,陕西省发布的《陕西省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将新型职业农民定义为: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具有明显职业特性的,将农业作为主业来经营,以农业经营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以期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并将新型职业农民群体定义在以下范围(基本条件)内:一是年龄在16~55岁之间;二是初级职业农民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中级应具备高中或农科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高级应具备农科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职业特征鲜明、经营规模大、主体地位明确、从业稳定性高,是名副其实的农业继承者;三是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初级职业农民收入应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10倍,中级达到10~20倍,高级达到20倍以上;四是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具备现代农业理念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对市场变化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能够合理配置农业资源,掌握先进生产经营模式,具有示范带动效应,带动当地农民致富;五是从业稳定性强,有创业投资激情。二、新型职业农民的时代特征

从新型职业农民的概念界定和内涵可概括出新型职业农民的基本特征。新型职业农民以“新”字区别于一般农民。“新”主要体现在农民自身文化素质的提高上,体现在由以前纯体力致富到脑力致富的转变上。从具体上说,新型职业农民的本质特征体现在以下几个层面。(一)新型职业农民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知识技能型农民

从经济学角度看,知识技能型农民就是“农商”,传统的农民是农夫。农夫与自然经济相契合,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产的产品主要用于自己消费,是一种典型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式。而农商则不同,它是一个全新的范畴,是现代农民的经济学意义表述,它反映了一个新的经济关系,一个通过市场配置资源,以需求指导农业生产又以新产品引导市场,并以商业活动为舞台的新型农副产品生产者和市场经济的参与者。

有文化是指新型农民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基础和通过接受教育提高接受新知识和各种信息的能力。农民知识化进程的快慢,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发展的步伐快慢,决定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实现速度。农民的整体文化素质决定了农民对新技术、新思想的接受程度,决定了农民对农产品新品种、环保意识、食品安全意识、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知识的接受能力,对农民市场经济知识与技能、经营能力和转岗能力有重大影响。

懂技术是指新型农民必须具备一定的农业科学技术基础,接受过技能培训,提高自身吸收和运用新技术的能力。只有大量的农业科技成果最终被农民所掌握,才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才能使更多的农民适应农业专业化、规模化和科技化发展的要求。

会经营是指新型农民必须具备一定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经营管理基础,以及通过参与市场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和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新型职业农民除了是生产者,还是投资者、经营者、决策者,同时也是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承担者。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情况下,如果农民依然“面朝黄土背朝天”“土里刨食”,很难走上致富之路。“无农不稳、无工不富、无商不活”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农民只有会经营,不断提高经营现代农业的水平,全方位拓展增收渠道,用工业的理念发展农业,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向集约化、专业化、机械化发展,向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发展,才能实现致富的目标。(二)新型职业农民是思想道德素质较高的文明型农民

在思想方面,新型职业农民树立起了集体主义观念和现代思想观念,具有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拥有一定的理想信念;在道德方面,新型农民符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道德规范要求,能够继承和发扬尊老爱幼、勤劳朴实等优秀农村道德传统。文明型新职业农民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目标的必然要求。(三)新型职业农民是民主法制意识强的民主型农民

在民主方面,新型职业农民树立起了民主观念,具有较强的政治参与意识、自我表达意识、自我管理意识及主人翁意识,积极主动地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法制方面,新型农民树立起了法制观念,自觉地学法、懂法、守法,并能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四)新型职业农民是把务农作为终身职业的全职农民

在从农业社会走向工业社会的过程中,农村家庭逐步解体,几乎每个家庭都有人在城市打工和就业,因此,这些所谓“农民”实际上已经成为等待就业的人,而不是从事农业的人。随着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更需要有将务农作为终身职业的全职农民,他们以从事农业再生产为主,并以此为生计来源。(五)新型职业农民是具备较大经营规模,具有较高收入,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并受到社会尊重的职业型农民

现代市场经济否定“小农经济”,尽管中国粮食种植非常稳定(因为在土地规模很小且人工很贵的情况下种植其他作物不经济),但小农性质的养猪业经常因“蛛网效应”而呈现周期性过剩,体现了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因此,规模化种植模式应运而生。在北方适合机械化耕种与收割的平原地区,大部分地区早就实现了粮食作物生产的现代化,其实那些以出租农业机械为人耕种的人也算是职业农民的雏形。在未来的农业生产中,新型职业农民将带领大家见识规模经营带来的高效率、高收入且低成本的农业经营模式,并让大家见识由此带来的高收入,赢得较高的社会地位,受到社会的尊重。第二节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意义

农民进城了,地由谁种?关键农时缺人手,现代农业缺人才,农业生产缺人力。而且在目前的中国广大农村地区,“90后”一代绝大部分既没有从事农业生产,也没有农业生产的技能和兴趣,农业从业人员老龄化严重,后继无人。这种现状如今在全国农村普遍存在。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人口众多,当前农民的现状使我们必须深思将来靠谁种地、靠谁推动农业发展、粮食安全何以保障等重大现实问题。中央“一号文件”适时提出了培育职业农民的概念,成为破解这一问题的关键。一、农村劳动力受教育程度与年龄特征(一)农村劳动力人口总体文化程度较低

我国农村劳动力文化水平低,以小学或初中水平为主,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根据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当时每十万人口中,受初中教育人口38788人,占38.79%;受小学教育人口26779人,占26.78%;文盲人口5466人,占5.47%。合计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人口占81.04%。以全国及浙江、江苏、湖南、贵州、云南、甘肃等省为例,2013年6岁及6岁以上按受教育程度人口占比见表1-2。表1-2 全国及部分省6岁及6岁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口占比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公布的人口抽样调查样本数据。

将表1-2中的未上学人口、小学人口、初中人口合计为“初中及以下人口”,我国2013年人口受教育程度结构则如表1-3所示。表1-3 全国2013年人口受教育程度结构占比初中及以下人口占比高中人口占比大专及以上人口占比全国72.216.511.3浙江67.814.917.3江苏67.918.413.7湖南73.717.88.5贵州80.310.69.1云南82.49.87.8甘肃76.814.29.0

上面两张统计表中的数据表明:(1)上述数据是全国城乡平均比例,而现实是城市义务教育普及率和高中阶段受教育人口比例要远远高于农村,因此,全国农村(尤其是老少边贫地区)人口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口比例比平均比例要高;(2)上述数据中包含了正在小学、初中就学的6~15周岁学龄儿童少年。若按理想状态推断,这些人能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将来有多数人能进入高中阶段就学,则剔除这些学龄儿童少年人数后,可想而知,剩下的18周岁以上人口(即成年人口)中的“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口比例将高于表中“初中及以下人口”平均比例。

综合考虑上述两种因素后,我国农村人口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口比例将远远高于“初中及以下人口”的平均比例。即使是经济相对发达的浙江、江苏等省份,务农农民平均年龄已达到57岁,小学、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民也占到70%以上。

近年来,我国的务农农民尤其是高素质的青壮年农民数量急剧减少。目前,我国文化程度层次相对较高的人口中,实际在农村务农的人口比例呈反比下降,实际人数少之又少。2012年的一项农村劳动[1]力现状调查发现,我国农村劳动力中文盲占调查人数的27.7%、小学文化占33.7%、初中文化占23.7%、高中及以上文化占15.0%。

从总体而言,我国的务农农民成了国民素质的“洼地”与“短板”,高效率农业设施装备难以利用,高水平农业科技成果难以转化,成为制约农业发展的“瓶颈”。低文化程度的农村劳动力以务农种地为主,根本无法摆脱传统的农业。低素质农村人口的普遍存在,其结果必然是农业生产力的低下,农业生产发展的滞后。而发达国家,如美国大部分农场主都是农学院毕业生;日本农民中大学生占59%以上;英国目前每年有30%的农业劳动者参加各种不同类型的农业培训活动,并有不少的农学院毕业生加入农业劳动者行列。(二)农村劳动力人口数量逐年缩减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在加速城镇化发展的过程中,2013年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3.73%,体现了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成效,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城镇化的推进给我国带来了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和迁移,当前农业劳动力人口的数量缩减和农业现代化发展对人才需求之间的矛盾也日渐凸显。

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的调查数据显示(见表1-4),2006—2012年我国乡村人口以平均每年2.38%的速度增加,乡村从业人员以平均每年5.65%的速度增加,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却以平均每年8.11%的速度在减少。且表1-4中的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为全年龄段人员统计,其中的青壮年从业人员所占比例可想而知。表1-4 全国2006—2012年乡村从业人员和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统计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

2012年全国及部分省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见表1-5。表1-5 全国2012年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公布的人口抽样调查样本数据。

上述两张统计表中所述的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其实并没有剔除离开农村外出打工的农民工,且农民工基本上从事的是非农职业。据统计,2013年我国农民工数量已达2.69亿人,而且每年还在以很高的速度增加,由于青壮年劳动力普遍外出务工,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三留现象”严重。有人戏称现在农村是“386199”部队,“38”指妇女,“61”指儿童,“99”指老年人。随着城镇化速度的加快,我国务农农民,尤其是高素质的青壮年农民数量急剧减少,“80后”和“90后”年轻人离开农村后大多不愿返回,严重影响了农村生产力。在一些中西部地区农村,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已几近枯竭。(三)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现象严重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乡村城镇化、现代工业化不断推进,农村劳动力的发展机会增多、空间增大,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劳动力离乡离土,转移至城镇和非农产业中谋求新的发展。同时,大量农村劳动力看到现代城市的华丽外表,就算不能在城市中获取预期中的经济效益,也更愿意到城市中分享更多的现代文明的果实。

根据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公布的数据显示,2006年末,全国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29418万人,2012年减少为27032万人。按年龄分,41~50岁占23.1%,而51岁以上为32.5%,远远超过了判断劳动年龄人口类型中老年型所占比例15%的标准,很显然,我国农业劳动力年龄结构已处于老龄化。我国农业劳动力老龄化、高龄化问题日趋严峻,不仅影响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影响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且老龄劳动人口接受新知识和科学技术比青壮年劳动人口要迟钝,对新兴产业的适应能力也较弱,不利于现代农业科技的推广和机械化的实现。

在农村劳动力数量减少、文化程度偏低和结构老龄化等问题越来越突出的现实背景下,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原所长张晓山大声疾呼: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不应该出现凋敝的农村景象,这与现代化建设极不协调。农村应该是一个繁荣的社区,有一批年富力强的职业农民。

国家大计,教育为本。面对我国农业劳动力现状,迫切需要做两件事情:一是尽快实施农民继续教育工程,提高现有农民的素质;二是吸引具有较高学历的中青年加入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辅助现有农民朝新型职业农民转型,造就一支强有力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二、农业现代化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现代农业发展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密不可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推进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一)发展现代农业需要大批新型职业农民

现代农业是现代科技集约,具有现代产业组织特征的农业,要求从业者具有较高的文化和技术素质;现代农业与农业产业化、规模经营、激烈市场竞争相联系,要求农民会经营、善管理,具备市场竞争意识。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培育现代农业的现实和未来。随着传统小农生产加快向社会化大生产转变,现代农业对能够掌握应用现代农业科技、能够操作使用现代农业物资装备的新型职业农民需求更加迫切。随着较大规模生产的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逐渐增多,农业生产加快向产前、产后延伸,分工分业成为发展趋势,具有先进耕作技术和经营管理技术、拥有较强市场经营能力、善于学习先进科学文化知识的新型职业农民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现实需求。因此,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培育现代农业的现实和未来。

近阶段,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的关键时期,大量先进农业科学技术、高效率农业设施装备、现代化经营管理理念越来越多地被引入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迫切需要高素质的职业化农民。然而,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农民成为生活在农村、收入低、素质差的群体,是贫穷的“身份”和“称呼”,而不是可致富、有尊严、有保障的职业。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进程中,农民一夜之间发现,“农民”一样可以到城市挣钱,特别是青年农民,他们对在农村种田已经彻底放弃,虽然在城市扎不下根,但只有老了、干不动了,才会回到农村种田。另外,从农村出去的大中专学员,哪怕是农业院校毕业生,也不愿意回到农村工作。如果不早做准备,及时应对,今后的农村将长期处于老龄化社会,“今后无人种田”绝不是危言耸听。因此,我们必须未雨绸缪,真正进行一系列制度安排和政策跟进,一方面引导优秀的人才进入农村,另一方面大力发展农民教育事业,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二)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与传统农民转型

1.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内涵(1)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不断运用现代的发展理念、经营主体、科学技术、设施装备、体制机制改造传统农业。就是要紧紧围绕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快推动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由主要追求数量扩张向注重品质效益转变,由小规模分散经营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转变,由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投入向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加快建设优势凸显、经营集约、功能多元、发展持续、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现代农业。(2)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就是要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结构从以生产为主向生产、加工、流通、服务联动发展转变。坚持一手抓农业生产发展,一手抓产业链延伸和农业功能拓展,加快构建战略产业与主导产业协调发展,生产、加工、流通、服务有机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既要大力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又要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还要积极拓展农业功能。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鼓励发展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新型业态,促进农产品流通。(3)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最核心的是要加快培育农业新型主体,推动经营方式从小规模分散经营向合作化、产业化转变。今后中国农业的从业主体,从组织形态看就是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从个体形态看就是新型职业农民。因此,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培育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基本构成单元和细胞,对于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的经营体系,将发挥重要的主体性、基础性作用。

2.改造传统农业必须首先改造传统农民

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上述目标可以清晰地发现,新型农业的经营主体是农民、农户,改造传统农业必须首先改造传统农民。因此,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首要的是劳动力统筹,一是必须提高农业、农村吸引力,让一批农村劳动力尽快真正融入城市的同时,让一部分高素质劳动力留在农村务农;二是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尽快将农村现有大批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的传统农民首先转型为新型职业农民;三是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在从单一农户、种养为主、手工劳动为主,向主体多元、领域拓宽、广泛采用农业机械和现代科技转化的过渡阶段,努力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水平,使之成为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的支持者、参与者、贡献者。(三)城乡发展一体化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党的十八大指出:要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村生产发展和生活宽裕,促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途径。

1.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培养大批新型职业农民,既是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现代化的重要条件,又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具体象征。农民职业化了,农民就如同城镇的居民,务农如同上班,其生活也就市民化了。因此,一大批新型职业农民的出现,将使农业成为收入稳定的职业。

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不但影响“三农”问题的解决,还阻碍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顺利实现。只有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才能在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将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的优势,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是人,而农民职业化程度的高低,既是衡量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指标,又决定着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和效益。“新型职业农民”是榜样,是目标。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在“化”上大做文章、多下功夫,让更多的农民成为行家里手,成为“新型职业农民”。

2.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是建设城乡一体化社会的必要动力

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是建设城乡一体化的根本动力。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来看,人们最关心的生产要素,农业社会是土地,工业社会是资本,而现代文明社会应是人力资源的开发。新型农民是生活在知识经济时代、新科技革命时代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农民,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新型农民与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要求相适应,是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主体和根本动力。首先,培养新型农民是促进农村“生产发展”和“生活宽裕”的必然要求。其次,发展生产是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首要任务。通过转变农业增长方式、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来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农业现代化。这一任务的实现最终要靠农民,农民是建设城乡一体化的主体,是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农业的现代化和农村的发展,要把现代工业技术和高科技运用于农业生产和加工,归根到底还要靠人去落实,要靠农民去掌握运用新的生产技术,去操作先进的机器设备。科技素质高的农民,一方面能够将新技术、新成果迅速应用到农业生产中去,发展技术密集型农业,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另一方面农民科技素质越高,从事非农产业就业能力越强,就业机会就越多,获取的收入也越多。

3.让农民成为更体面的职业是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标志

生活富裕是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核心目标。农民生活宽裕、生活质量改善了,城乡一体化建设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2013年12月举行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一定要看到,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整个大局就有保障,各项工作都会比较主动。在本次会议上,关于“谁来种地”,会议还指出:解决好这个问题对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和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深远。核心是要解决好人的问题,通过富裕农民、提高农民、扶持农民,让农业经营有效益,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怎样理解体面职业?体面职业,这个概念是由国际劳工组织总干事索马维亚1999年6月在第87届国际劳工大会上首次提出的。所谓体面,大致应当包括劳动者的权利得到保护、足够的收入、充分的社会保护、比较容易接受的工作辛苦程度和足够的工作岗位。传统农民,在这几个方面都是达不到的。他们收入低下,只有很低的社会保障,劳动强度大,财产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维护。所以,农民绝不是人人都向往的体面职业。

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让广大农民实现体面劳动,最根本的是要保障他们的权益,特别是要致力于改善广大农民的劳动条件、劳动收入、劳动保障、生活质量,让广大农民更多分享农民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体面不体面,关键看收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提高种地集约经营、规模经营、社会化服务水平,增加农民务农收入。农业生产率相对较低,而且还有几亿农民困在18亿亩耕地上,规模上不去,农民收入不可能上来。所以会议提出,鼓励发展、大力扶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以合作与联合为纽带、以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农业的繁荣就是国家的繁荣,农村的文明就是国家的文明,农民的体面就是国家的体面。无论是从实现城乡一体化考量,还是从实现小康社会思考,让农民更体面地生活、更体面地劳动,让农民成为更体面的职业,都是全社会必须关注和持续努力的。第三节 农民继续教育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一、农民继续教育的必要性(一)农民继续教育的概念

所谓农民继续教育,是指对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在校生以外的全体青少年农民和成年农民进行由基础到提高的思想品德、科学文化、职业技能、生活常识等多方面的综合教育。(二)开展农民继续教育的必要性

开展农民继续教育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需要。农民继续教育应是没有时限、没有终点的终身教育,其目的是要全面提高农民各方面的素质,使农民文明化。在当今社会生产力发展迅速、人类文明不断进步、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情况下,农民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成为能适应现代化生产方式的劳动力,成为享受现代文明的文明化农民,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而且直接影响到中国未来的发展和中华民族的振兴。因为中国13亿多人口中,8亿多人在农村,不实现农民的文明化,便不能实现中国的现代文明。只有全体中国农民的文明素质提高了,才能提升全民族的文明高度,造就一个伟大的国民整体。(2)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尚书·王子之歌》)农民的继续教育问题事关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其一,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和谐社会是公平正义的社会,而教育公平则是社会公平的起点和核心环节。只有实现教育公平,赋予每个受教育者平等的教育机会,才能使社会成员的潜能、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其二,有利于缓解就业压力。近几年是中国就业的高峰期,每年有1000多万人不能就业。城市容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毕竟有限,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在“农”字上做文章。如果农业劳动生产率有较大提高,农业产业链得到延伸,那么,农业所提供的就业岗位必将增加。其三,有利于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由于农民基本素质偏低,农村生产力发展滞后,极大阻碍了中国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步伐。如果积极组织实施农民继续教育,不仅能使农民获得适应现代农业的技能,同时也能丰富农村的业余文化生活,而且能有效遏制农村中的陋习和歪风邪气,因为教育本身就具有“化民成俗”的功能。其四,有利于社会稳定。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粮食问题始终是悬挂在中国人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剑”。只有重视农业,保持农村稳定、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中国社会的稳定才有根本保障。再者,是解决农民增收和自身发展的需要。继续教育决定着农民的基本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据美国经济学家D. Gale Johson分析,中国农民在校时间每增加一年,其收入就会增长[2]3.6%~5.5%。有研究表明:“物力资本增加4.5倍,利润只增长3.6[3]倍;人力资本增加3.5倍,利润增长却高达17.5倍。”由此可见,教育同农民收入的增长是成正比例关系的。然而在中国,大多数农民仍然采用传统的农耕方式,依靠土地,所获微薄。九年制义务教育虽在广大农村得到普及,但义务教育内容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较少,农民送子女入学主要是为了让他们跳出农门。相比而言,农民继续教育比义务教育更贴近农业生活与生产,而且农业科技给一部分农户带来了丰厚收入,农民已逐渐认识到知识对他们的价值。所以,开展继续教育符合农民的利益需求,必将使他们自身潜力得到充分、自由的发展。(3)是提升农业现代化生产水平,增强农业竞争力的需要。农业是中国经济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农业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中国整个国民经济就难以有稳定的发展和质的飞跃。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政府对农村教育、科技投入严重不足已成为直接影响农业发展后劲的重要因素。中国科技对农业的贡献比率为48%左右,而发达国家的这一比率一般都在60%~80%,发达国家农副产品加工深度在[4]90%以上,而中国目前只有20%~30%。造成这一现象最直接的原因是经过专门培训的农业生产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事实上,在中国加入WTO后,农民、农业经济所面临的挑战更加严峻,中国传统的粮棉等农产品,由于品质较低、标准化程度差,面临被国外农产品借助技术与资本双重优势挤出市场的挑战。果蔬花卉也由于产业化程度低、加工不标准而削弱了自身优势。因此,中国农业要想与世界市场现代经济全面接轨,就必须提升农业现代化生产水平,增强农业的竞争力。而要达此目标,必须对全体农民进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三)农民继续教育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关系

实施农民继续教育工程,是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农民继续教育的目的在于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农民继续教育不同于传统的农民培训,其实施的是三位一体的培训制度,即以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为目的,在课程实施上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规范性。在继续教育的方式上分为学历教育和技能教育;在继续教育的模式上由培训向培育转变,通过智慧农民云平台,空中课堂、固定课堂、流动课堂、田间课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训基地实行全过程培养,以适应成人学习的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互动式、启发式;在继续教育的内容上,实施分类指导,分级分类培训,对全产业链技能培训,侧重生产管理和市场营销,侧重实际操作技能;在继续教育的手段上,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开展远程在线教育培训。(2)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须以农民继续教育为基础。认定新型职业农民,必须有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技能的要求。特别是在探索建立中国职业农民资格证书制度,并且将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分为初、中、高级时,其认定标准应包括文化素质、技能水平、经营规模、经营水平、收入等,且须经农民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一定的标准,经认定后,才颁发由农业部统一监制、地方政府盖章的相应证书。二、农民继续教育面临的挑战

当前,我国农民继续教育面临着巨大挑战,主要表现在:(1)农民继续教育的对象面广量大。根据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发布的统计信息,2012年我国有9.7亿人居住在农村,占总人口的71.85%。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当时全国乡村20~49周岁人口中,有7090万人只接受过小学教育,占全国乡村同龄人口的23.1%;7918万人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占全国乡村同龄人口的58.4%。11.6%的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多数从事非农产业,或离开了农村。这些低文化层次群体绝大部分生活在农村,构成了农村从业人员的主体。显然,低文化层次的农民群体与农业现代化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极不相称。(2)农民整体素质低且缺乏好学上进精神。由于长期以来农村的文化、交通、通信、信息、传媒、科技等相对落后,导致农民整体文化和科学素质偏低。据中国科协对中国公众科学素养调查结果显示,具备科学素养的农村居民仅占0.4%,而城市居民比例为3.1%,城市是农村的近8倍。与其他职业相比较,从事农林牧渔劳动者利用互联网获取科技信息的比例仅为16%。更为严重的是,农民总体上求学态度被动,缺乏好学进取精神。在中国,农民的职业是天生的,而不是选择的,这种农民职业的无选择性使大部分农民认为,读书不读书一个样,尤其是在清楚子女学业不佳,升学无望时,往往让子女中途辍学,并于成年后或直接参加农业生产,或外出务工,极少继续接受教育。而对于成年农民来说,他们把学习、读书视为孩子们的事,对“终身教育”思想感到不理解,难以接受成人还要读书、学习的教育理念。总之,由于文化知识和眼光所限,农民往往更加注重眼前的实惠和既得利益,不会将受教育同生活质量高低程度相联系,更不可能将学文化、学科技同长远的利益结合起来,甚至认为学习要花钱、花时间,这不合算。在这种思想占主导的前提下,对继续接受教育自然持可有可无的态度。(3)开展农民继续教育的教学条件窘迫落后。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都需要教育的支持。然而,所有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职业学校、远程教育中心(含电大)等都集中于城市。目前,农村虽有各种形式的农民继续教育,如农村社区文化学习、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村职业中学等,但普遍存在教学设施不齐全、图书资料陈旧、实验实习基地不足等困难。

[1]尚建军:《农村劳动力现状调查分析》,《现代农业科技》2012年第19期。

[2]许旭:《关于农村职业教育为农民增收服务的思考》,《当代教育论坛》2003年第12期。

[3]刘志明:《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与教育培训》,《四川农业科技》2004年第9期。

[4]中宣部宣传教育局:《回顾“十五”辉煌成就,展望“十一五”美好前景》,学习出版社2006年版。第二章新型职业农民的素养要求

素养是指一个人的修养,是以人的先天禀赋为基础,在环境和教育的影响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相对稳定的身心组织的要素、结构及其质量水平。“素”的本义是“时常”,如“素不相识”“素来已久”,这里所说的“素”就是指日常、平时。“养”可解释为教养,人的一种逐步形成的文化本质和精神状态、理念和人生态度上的特征。素养主要是强调人们在后天的生活中的修习,通过在学习过程中所形成的涵养的特性。

所谓新型职业农民的素养,就是指我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根据“有先进思想观念、有高尚道德情操、有科学致富本领”的总要求,在职业农民的培养培育中,对这一特定群体提出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第一节 思想道德素养

思想道德素养是一个人思想和道德内在统一的综合体现,是思想素养和道德素养的融合和统一,是一个人的行为规范的标准。思想素养与道德素养是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共同构成人的思想灵魂。

思想素养包括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社会观等。道德是以善恶为评价标准,以人的信念、社会舆论、传统风俗为评价尺度的人的行为规范的总和。道德素养是人们的道德认识和道德行为水平的综合反映,包含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和道德情操,体现着一个人的道德水平和道德风貌。而思想道德素养是指人在一定的社会环境和教育的影响下,通过个体自身的认识和社会实践,在政治倾向、理想信仰、思想观念、道德情操、法律素养等方面形成的比较稳定的品质。

新型职业农民的综合素养中,思想道德素养居于核心和基础的地位,是管方向的,是统帅,是灵魂,和科学文化素养一起构成最基本的素质。作为新型职业农民素养的一个重要方面,其状况决定了职业农民的社会经济行为。

实事求是地评价当前农民的思想道德现状,应该肯定的是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获得了较大提升,形成了不少体现时代精神的新风尚。我国农民吃苦耐劳、勤俭持家、礼仪待人、淳朴憨直、孝亲睦邻、助人为乐、忠厚老实、团结友善的传统美德,在农村社会中被继续传承和发扬,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道德观念结合,使得农村社会风气在总体上保持着较好的发展态势。但同时我们也看到,当前农民思想道德素质方面的表现不佳:一是农民的法律意识有所提升,但价值判断标准模糊,自我道德约束力有所下降;二是农民的市场经济意识有所增强,但诚信意识不强;三是农民的科技文化水平有所提高,但封建迷信思想有所滋长;四是农民的政治意识有所提高,但理想信念和集体主义观念淡化。

新型职业农民与传统农民的根本区别就体现在思想道德观念上,即新型职业农民必须扬弃传统的思想观念,转变思维方式,逐步树立与时代相适应的新思想意识、新道德观念。一、思想道德素养的基本内涵

思想道德素养在人的素质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与传统农民相比,新型职业农民应该具备更高的思想道德素养。如浙江省慈溪市印发的《慈溪市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实施意见》中就强调,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为目标,深入推进文明素质工程,全面实施公民道德养成计划和市民素质提升专项行动计划,深化“做一个文明有礼的慈溪人”主题实践活动,从抓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入手,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引导各行各业的人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和行为习惯。与普通农民相比,新型职业农民则要求具备更高的思想道德素养,即牢固确立并不断丰富以“慈孝、包容、勤奋、诚信”为核心的当代慈溪市民共同价值观。(一)思想素质要求

1.有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是衡量新型职业农民人生态度和人生价值的重要方面。从客观实际出发,采取科学求实的态度来想问题和办事情,认清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克服挥霍浪费、摆阔气、讲排场的不良风气,把个人致富与集体致富、勤劳致富与勤俭持家有机结合,抵制和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具有热爱农业、献身农业的良好品质。树立幸福、乐观的人生观,对人生抱有积极乐观的态度。新型职业农民的价值观应该是理性的,是用来评价自己合意的目标的准则,是对周遭社会存在的反映,要正确地对待金钱、权力、地位,正确处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避免盲从、理性消费,量入为出、适度消费,以群体和社会的利益为中心,努力为农村的建设做出贡献,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社会主义新型职业农民应成为思想观念新、创新精神强、科技知识精、致富信息灵的新农村建设领跑者。

2.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

集体主义是推动我国社会前进的巨大力量,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主旋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凝聚着广大农民群众投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部力量,是培育社会主义新型职业农民的基本要求。

新型职业农民要能够认清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坚持共同富裕的发展方向,教育、引导周边广大农民群众发扬团结互助的集体主义精神,并能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认清国情,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只有爱祖国、爱集体、爱新农村,才能在建设新农村精神的感召力下感受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3.有较好的民主法制观

具有较强的民主法制观念,是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特征之一。在农村,建设民主法制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民主和法制能充分保障农民当家做主的权力,是农民合理表达自己意愿的有效方式。新型职业农民应是具有较好民主法制观念的农民,要积极参与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普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民主方面,依据国家的政策和法令以主人翁身份直接参与决策,参与管理农村社会生活领域的各项事务,从而树立起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养成良好的民主习惯。共同制定村规民约,具有较强的政治参与意识、自我表达意识、自我管理意识以及主人翁意识,积极主动地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学会珍惜自己拥有的民主权利,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自己的愿望和民主诉求,保障自身的民主权利。在法制方面,树立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针对农村的实际情况,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使广大农民了解与自己的生产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做到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遵纪守法,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

4.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观和效率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初步建立,并在逐步完善中。农村市场经济作为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部分,正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不断完善。改革开放30多年来,市场与市场经济已经逐渐深入我们的经济生活,农业活动也不例外。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竞争就必须按优胜劣汰的规律行事。新型职业农民要适时打破与当前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传统小农经济,提升竞争能力和应变能力。

新型职业农民应该树立与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相联系的竞争观和效率观。要想适应新形势,就必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农业生产也必须以市场为导向,摆脱传统农业那种自给自足的生产状态,摆脱安于现状的小农意识和“重农轻商”的传统观念,掌握市场经济运作的规律,根据市场的需求,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捕捉各种新的信息,随时掌握市场动态,对市场规模、需求情况、发展趋势等做出科学预测,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积极地参与市场竞争,从而更好地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5.有敏锐的信息观、政策观和创新观

在信息化时代,人们的思想观念只有不断更新,才能与时俱进。观念决定着发展的思路,思路决定着发展的出路,出路决定能否在市场经济中致富。新型职业农民应当关心国家大事,了解党中央关于农村经济建设和发展方面的各项政策,真正理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宏伟蓝图。这些对于搞好生产、劳动致富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只有了解了国家相关的农村政策,农民才能根据国家和社会的需求来计划自己的生产,把国家和社会的需要同自己的生产紧密结合起来,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新型职业农民通过经常性的形势和政策的学习,联系国际形势、国家大局,能够正确地观察和分析形势,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政策。在形势好的时候,看到问题,不盲目乐观;在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看到光明,不悲观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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