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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4 00: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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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昊光

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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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会计比较(第2版)

行业会计比较(第2版)试读:

前言

本书是以三年制高职高专和五年制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为指导,依据教育部制定的《高职高专教育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编写而成的。本书紧密联系我国行业会计核算的实际,较系统地阐述了金融企业、商品流通企业、农业企业、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事业单位、行政单位等行业会计核算的特殊内容和方法,并对最普遍的小企业会计进行了论述。同时,本书以工业企业会计核算作为参照物,对不同行业会计核算的内容、原则和处理方法进行比较,以便读者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各行业会计核算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对行业会计有一个较为全面的理解和把握,以适应各行业对会计人员的需求。

我们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富有时代特征和创新精神的,具备经济管理、法律、理财和金融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够在财务领域胜任专业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专门管理人才。学生毕业后,能分别在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及有关部门从事财会实际工作。

我们的教学要求是:行业比较会计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在教学过程中应坚持理论分析与实例、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课堂讲授与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启发学生思考问题,使学生能真正理解和掌握不同行业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掌握各行业会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实际动手能力;参与企业等各类单位的经营管理决策。善于在工作中开拓创新;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能够顺应经济改革与发展的形势以及企业等单位管理创新的需要不断自我调节和完善知识的能力。

本书具有如下特点:(1)每章都以引言或引导案例开始,将各行业企业核算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摆在学生面前,旨在帮助学生带着问题有目的地学习本章内容。(2)理论依据新。以财政部最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为理论依据,解决了当前同类教材的知识老化问题。(3)针对学生的就业需求。高职高专学生的就业面非常广泛,涉及的行业众多,且大多数是中小企业,但这些学生学习的中级财务会计依据的是适合大型上市工业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这就必然导致理论与实际脱节。本书将使学生有针对性地了解当今更多行业的特色会计核算方法,使他们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要。

本书在中级会计实务的基础上,以行业为主体,重点阐述各行业特殊业务的会计核算,将各行业会计与工业或相近行业会计核算的异同进行比较,突出行业个性问题与会计差异;在方法上,简要阐述行业会计个性的理论依据,侧重具体业务操作处理,说明行业间的差异。本书对各行业的核算主要是针对其与工业企业会计核算的不同之处编写的。

本书是高职高专财会专业系列规划教材之一,既可作为高等院校有关专业本、专科教学的参考书,也是从事财会工作者理想的自学读物。

本书为第2版,根据国家最新的方针、政策对第1版教材中陈旧过时的内容进行修改。本书由马昊光(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编著,在第1版中参与编写的王鸿艳、李兆连等各位老师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第2版的修订工作,并同意不在本书中署名,在此感谢他们对本书所做的贡献。

在本书的编写过程中,我们拜读了国内外许多专家和学者的专著,并借鉴了其中部分内容,在此谨向他们表示深深的谢意!编者受时间和水平所限,加之《小企业会计准则》刚刚出台,实际操作部分尚不全面,书中难免会有错误和不妥之处,敬请专家和读者不吝指正。

编 者

2012年6月第1章 绪论

引言

什么是行业会计?行业会计比较是研究什么的?如果不同行业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完全相同,那么研究行业会计比较将毫无意义。正是由于各行业具有各自的特点,各行业会计间具有差别,这才需要我们通过对不同行业会计内容和方法进行比较,阐明其区别,以促进各行业间会计的统一性和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进一步提高国民经济会计信息的质量。本章将主要讨论行业会计比较的一些最基本的知识,使我们对行业会计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本章学习目标

● 了解我国各行业的划分;

● 了解行业相关会计制度;

● 了解行业会计比较的内容和方法。1.1 行业及行业会计的含义1.1.1 行业的含义及其划分

1.产业与行业

社会生产和经济的长期发展,逐渐形成了各种产业和行业。在我国,产业一般是指根据生产产品或者服务的同质性分类,将国民经济各基层单位划分而成的各个国民经济产业部门,又称为产业门类。

目前世界各国普遍把产业部门划分为三大门类:第一大门类,即第一产业,主要以农业为主,包括林业、畜牧业、狩猎业、渔业等;第二大门类,即第二产业,主要指工业和建筑业,还包括矿业等;第三大门类,即第三产业,主要是指商品流通业和服务性产业。与此类似,我国也将主要的产业划分成以下几类。

第一产业:农业(包括林业、畜牧业、狩猎业、渔业等)。

第二产业:工业和建筑业(包括制造业、采掘业、自来水、电力、蒸汽、热水、煤气等)。

第三产业:服务业,即除上述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产业。主要包括流通和服务两大类,具体又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指流通部门,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业和仓储业。第二层次指为生产生活服务的部门,主要包括金融业、保险业、房地产业、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地质普查业、咨询信息服务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第三层次是指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主要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事业、卫生、体育、科学研究事业和社会福利事业等。第四层次是指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主要包括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军队和警察等。

了解了产业,那什么是行业呢?一般来说,行业是指一个国家国民经济运行中的各行各业,广义上来说,行业包括国民经济中的各经济部门和非经济部门,即企事业单位;狭义上来说,行业是指国民经济中的各经济部门,即仅指企业单位。本书的行业是指广义上的行业。

2.行业的分类

我国的各行业一般分为十大类:(1)工业,指生产工业性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的经济部门,主要包括采掘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汽、热水和煤气等行业。工业企业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中起着主导作用,它为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提供需要的各种技术装备,为社会生产及人民生活提供需要的各种物资,是国民经济生产的物资技术基础。(2)农业,指进行农业、林业、畜牧业、狩猎业、渔业等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部门。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起着基础作用。它为人类提供赖以生存的农副产品,同时为经济建设提供所需的工业原料、市场、劳动力、资金和外贸物资等。(3)商品流通业,指专门负责组织各类商品流通的经济部门。具体包括商业、粮油业、物资供销业、医药及图书发行业等。商品流通企业在国民经济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将生产、分配和消费联系起来,不断地满足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各种需要。(4)旅游饮食服务业,指利用旅游资源或服务设施向消费者提供劳务的服务性经济部门,具体包括旅游业、宾馆业、餐饮业、娱乐业、美发业、洗染业及照相业等。旅游饮食服务业涉及交通运输业、工业、商业等多种行业,它的大力发展必将会促进其他各行业的发展。(5)交通运输业,指专门利用运输工具从事运输生产或直接为运输生产服务的经济部门,主要包括铁路、公路、水路、航空业及邮电通信业等。交通运输企业是生产企业在流通领域的延续,只有通过交通运输企业,生产企业的产品才能进入分配和消费领域,同样,生产企业所需原料也只有通过交通运输业才能保证得到不断的供应。(6)建筑安装业,指从事土木建筑和设备安装工程的经济部门,主要包括建筑业、工程、安装和装饰业等。建筑安装企业是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行业,它所提供的产品是各工厂、铁路、桥梁、管线、矿井、港口、道路、住宅及其他建筑物、设施等,这些产品都是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和人民生活必要的物质基础。(7)房地产业,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经济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生产和流通两个领域,具体包括规划设计、土地开发、工程施工、经营销售直到物业管理等各方面,其生产的产品为人们的社会生活提供了重要的物质条件。(8)金融保险业,指专门经营货币和信用业务的经济部门,主要包括银行业、信托业、证券业和保险业。金融保险类企业通过信用中介,将社会各方面的闲散资金会聚起来,并提供给企业有偿使用。通过货币信贷业务,可以提高整个社会的资金利用率,促进资本周转,保证经济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9)事业单位,指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非经济部门,主要包括教育、文化、科学研究事业、卫生、广播电视事业、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等。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为社会提供产品、劳务和公共服务,其目的在于谋求最广泛的社会效益。(10)行政单位,指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非经济部门,包括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警察等。行政单位履行其政府管理职能,为社会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务。1.1.2 行业会计及其相关会计制度的变革

1.行业会计的含义

各行各业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都发挥着它们的职能和作用,由于不同行业在生产技术和经营活动上都具有各自的特点,所以它们所反映和监督的内容也随之不同,因此就形成了各种行业会计。行业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采用专门的方法对本行业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与监督的一项经济管理活动,它是一种反映、监督不同行业生产及经营活动的专门会计。

各种行业会计既有共性,也有个性。共性是指,行业会计作为一种管理活动,都要以会计基本准则为共同的基本规范,因此在会计原理、会计核算方法等方面都是相同的;个性是指,由于不同行业具有不同的生产技术特点和经营特点,所以行业会计又要结合各行业的特点,对各行业经济活动中的特殊业务采用特殊方法进行核算,只有这样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多元化的趋势。

2.行业会计的分类

根据我国行业的分类,行业会计也相应地划分为两类:(1)企业会计,主要包括工业会计、农业会计、商品流通业会计、旅游饮食服务业会计、交通运输业会计、施工企业会计、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金融企业会计、保险企业会计等。这些企业会计在会计原理、会计核算方法、会计科目、会计报表的格式和编制等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但是由于经济特点的不同,客观存在着各自行业特殊的业务,对这些业务的核算与管理正是行业会计的研究内容。(2)非企业会计,主要包括事业单位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这两种行业会计与企业会计在会计核算和管理上有较大的区别,理解和掌握非企业会计的核算方法和管理要求也是十分必要的。

本书的目的,正是通过研究各行业特殊业务的处理方法,来了解各行业会计核算与管理的共同点和差异,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国民经济服务。

3.我国相关会计制度的变革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生活发生了深刻的变革,经济成分、经济结构、经济体制等诸多方面都以惊人的速度进行变革,新经济业务也不断地涌现。与此相适应,我国相关会计制度的变革也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1)各行业会计制度各自为政阶段(1993年前)。1993年以前,我国的经济模式是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当时由于各类企业之间联系极少,且会计报表也无须公开,所以企业所执行的会计制度都是由各部门按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不同所有制分别制定的。当时的会计制度种类繁多,有七十多种,且制定制度的政策、原则、方法、口径等差别非常大,这使得经营业务相同的企业由于所属部门和所有制不同而执行不同的会计制度,而使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所以,可以称之为各行业会计制度各自为政阶段。(2)以《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据的各行业会计制度并存阶段(1993—2001年)。1993年起,我国从计划经济管理模式逐步转入市场经济管理模式,开始实施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同时为解决以往会计制度不利于企业之间公平竞争的缺点,分别制定了各行业统一的会计制度,具体有《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交通运输企业会计制度》、《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会计制度》、《邮电通信企业会计制度》、《农业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保险企业会计制度》、《铁路运输企业会计制度》、《民航企业会计制度》等。此时的各行业会计制度都是以《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据制定的,但是由于这些制度只是对本行业会计活动进行规范,所以仍然不利于不同行业企业间会计信息的对比与分析。(3)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与各行业核算办法并存阶段(2001—2006年)。自2001年起,为解决各行业会计制度并存导致的行业企业间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的问题,我国开始实施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这一制度打破了行业、所有制的界限,可以说是一套企业会计核算通用的会计制度。除金融保险业和小企业外,所有的大中型企业都执行这一会计制度,各行业的经济业务确认、计量的原则,记录和报告的要求以及核算内容、账户设置等都遵循《企业会计制度》,但是由于各行业特殊的经济业务对会计核算有其特殊的要求,所以国家还制定了相应的各行业会计核算办法作为《企业会计制度》的补充。(4)建立完整的会计准则核算体系阶段。自2007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具体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该准则能够涵盖各类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企业如金融业、保险业、石油天然气行业、农业等公众特殊行业领域的各类经济业务,并增添了许多新的业务类型,如套期保值、年金、股份支付等,填补了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经济业务核算的空白。2013年1月1日我国将开始实施财政部2011年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顺应了我国经济快速市场化和国际化的需要,强化了为社会公众和投资者提供有用会计信息的理念,初步做到了与国际会计核算准则趋同,实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建设新的跨越和历史性的突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从我国会计改革的历程中不难看出,用一种制度规范所有企业的会计核算行为是不全面的,对于具有行业特点的交易事项不可能完全通过统一的制度或准则全部予以规范,为此在规范一般交易事项的会计处理时应同时考虑特殊行业的特殊交易事项,并以特殊的方式予以体现。因而,行业会计是经济管理的客观需要,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只要国民经济中存在着各行各业,行业会计就将随之永远存在。1.2 行业会计比较的内容及方法1.2.1 行业会计比较的内容

行业会计比较是指通过对不同行业会计特殊核算内容和特殊核算方法进行比较,阐明它们的相同点,比较它们的不同点的一种研究体系,目的是提高不同行业特殊业务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比性。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含各行业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也照顾了行业会计的特点,但是只是原则上的规范,不具体,就我国的客观实际情况而言,各种行业会计必将长期存在,所以我们也必须进行行业会计比较。通过学习行业会计比较,可以掌握各种行业会计核算的基本知识,巩固从事各行业会计工作的基本技能,对提高行业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将行业会计的核算对象进行比较

行业会计的核算对象就是各行业会计所反映和监督的内容。各行业由于其经济活动、业务范围和职责权限的不同,会计的核算对象也必然不同。正确理解和认识不同行业的特殊性,理解行业会计核算对象的多样性是发挥行业会计核算、监督作用的关键。例如,商品流通企业的经济业务分为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两种类型,正因为这两种业务有着较大的区别,所以商品流通企业的会计核算对象类型也相应地分为批发和零售两种类型;农业企业由于包括农、林、牧、副、渔等各种类型的生产,其核算对象也自然不同于其他行业。正因为如此,会计核算对象的多样性要求对行业会计的核算对象进行比较,进而为各项业务提供相关的会计信息。

2.将行业会计的特殊业务进行比较

各行各业特殊业务的客观存在,是研究行业会计比较的基础。最新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各行业的共性方面进行了统一的规定,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会计要素进行了明确的定义,保证了会计信息具有可靠性。但是由于各行业具体经济活动的差异非常明显,使得各行业之间在会计核算与管理方法上存在非常大的差异。例如,保险企业有财产保险业务、人寿保险业务和再保险业务,这些经营业务的特殊性决定了不同业务在计算损益、计提保险责任准备金,开展再保险业务时都有其独特的会计核算方法;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开发产品业务、出租开发产品业务和周转房业务;施工企业有周转材料业务、临时设施业务、工程成本业务等,这些业务都是各自行业所特有的,通过对这些特殊业务进行比较,认识其联系,理解其区别,将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3.将行业会计的特殊核算方法进行比较

研究各行各业特殊业务的特殊核算方法,是行业会计比较的最终目的。最新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对各行业经济活动共性方面的核算进行了规范,使得会计信息具有可靠性、可比性。但是由于各行各业经营业务的特殊性,使得在具体核算时必然会有一些独特的会计核算处理方法。如在费用核算上,商品流通企业在购、销、存的业务中,主要进行采购成本和经营费用的核算;施工企业在从事建筑物的施工生产过程中,主要进行施工中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的核算等,这些费用的核算都有其自身特点,此外在存货的核算、收入确认与计量等方面,各行业也表现出各自的特性。通过对会计特殊核算方法进行比较,可以更好地实现行业经营业务的科学核算。1.2.2 行业会计比较的方法

进行行业会计比较可以采用两种方法:横向比较法和纵向比较法。

1.行业会计的横向比较法

横向比较法是同时对不同行业会计中相同会计要素的核算方法进行比较,研究它们的共性与个性,并对其个性部分分别进行阐述,重点反映两个进行对比的行业会计在各会计要素核算方法上的差异。例如,将农业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在资产、负债等会计要素的核算方法上进行比较。

2.行业会计的纵向比较法

纵向比较法是将其他行业的会计核算逐一与工业企业会计进行比较,找出每一行业与工业企业会计核算的共性部分与个性部分,并对个性部分加以阐述。

由于横向比较法不利于全面系统地掌握各行业的会计核算方法,所以本书主要采用了纵向比较法,同时将各行业会计核算中共性的部分作为已知的知识而省略,仅就其与工业企业会计差别较大的会计核算内容进行详细论述。

从行业会计的系统性考虑,本书不仅阐述了企业会计中金融企业会计、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农业企业会计、施工企业会计、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等所涉及的特殊业务,同时还阐述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和小企业会计核算的特殊业务,目的是使学生对行业会计有较为全面的理解和掌握。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依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核算依据2011年新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所以这几类企业在账户设置和账务处理上与2006年新会计准则不同。本章小结

行业是指一个国家国民经济运行中的各行各业,主要包括国民经济中的各经济部门和非经济部门。行业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采用专门的方法对本行业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与监督的一项经济管理活动,它是一种反映、监督不同行业生产及经营活动的专门会计。行业会计比较是指通过对不同行业会计特殊核算内容和特殊核算方法进行比较,阐明它们的相同点,比较它们不同点的一种研究体系,目的是提高不同行业特殊业务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比性。其内容包括将行业会计的核算对象进行比较、将行业会计的特殊业务进行比较、将行业会计的特殊核算方法进行比较。其比较方法主要有横向和纵向比较法两种,本书采用的是纵向比较法。复习思考题

一、名词解释

1.行业 2.行业会计 3.行业会计比较

二、选择题

1.行业会计分为()和()两类。

A.金融保险业 B.企业会计 C.非企业会计 D.工业

2.行业会计比较的方法包括()和()两类。

A.纵向比较法 B.趋势分析法 C.横向比较法 D.因素分析法

三、简答题

1.如何理解我国国民经济体系中的产业和行业?

2.我国目前主要有哪些行业会计?

3.简述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历程。

4.行业会计比较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5.行业会计比较有哪些方法?第2章 金融企业会计

引导案例

某客户委托北方证券公司认购新港公司新发行的股票1 000 000股,发行价3.5元,请问证券公司在发生下列业务时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1.证券公司收到客户转账支票支付的保证金3 500 000元;

2.证券公司将款项划给证券交易所;

3.结果该客户中签800 000股,办理申购手续;

4.证券公司将多余资金从证券交易所划回;

5.企业将未中签的款项退给客户。

本章学习目标

● 了解金融企业及金融企业会计的概念及其特点;

● 掌握金融企业会计科目的设置及会计核算的方法;

● 掌握银行企业主要业务的核算方法;

● 掌握保险企业主要业务的核算方法;

● 掌握证券企业主要业务的核算方法。2.1 金融企业会计概述2.1.1 金融企业的含义及其特点

1.金融企业的含义

金融企业是指从事与货币流通和信用有关一切活动的机构。它一般以银行为中心进行各种形式的信用活动,以及在信用基础上进行货币资金的融通活动。金融活动的内容包括:货币的发行与回笼,吸收存款与发放贷款,金银、外汇买卖,国内、国际汇兑结算,信托,租赁,保险,有价证券发行与交易等。

金融企业是从最早的货币经营业(包括铸币兑换业、货币保管与汇兑业两类)逐步发展起来的。当代的金融业已发展成为包括前述各项金融活动的一个行业,它由从事各项金融活动的各种企业即金融企业所组成,包括商业银行、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

2.金融企业的特点(1)金融企业进行金融交易是一种有偿转让资金的活动,其业务内容是各种方式的资金借贷和证券买卖。作为金融交易对象的借贷资金和有价证券,与工商等企业经营的一般商品不同,它具有偿还性,货币资金存入(或借入)及贷出后,并不改变其所有权关系,而只是在一定期限内暂时让渡其使用权。(2)金融借贷资金参与工商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帮助实现价值的增值。贷款的发放与收回是以货币为形式的一个两重支付、两重回流的特殊价值运动。(3)金融企业进行交易的金融商品(借贷资金和有价证券),其价格就是市场利率或基本上是由利率决定的。利率是关系金融产品营利性的基本因素,从而对其流动性、安全性(或风险性)产生重要影响。一般来讲,金融企业经营存放款业务的利润,主要是来自存款和贷款之间的利息差额;企业自营证券买卖业务的利润,来自购入价与卖出价之间的差额。至于代理证券买卖业务的利润,则来自代理业务的手续费收入。2.1.2 金融企业会计的含义

金融企业会计是我国会计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一门特殊的专业会计,是把会计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运用到金融这一特定部门的行业会计。金融行业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处在分配环节,是对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实施再分配。

金融机构的经营对象是货币,各项业务活动引起的资金运动绝大部分是货币资金的增减变动。无论银行的存、放、汇业务,还是保险公司的展业与理陪业务;无论证券公司的股票、证券的买卖与交易业务,还是信托投资公司的委托贷款、债券的发行与兑付业务,始终表现为货币资金的运动。

金融部门是国民经济的综合部门,与国民经济各部门、各企业、各单位有着密切的联系,通过筹资、融资、分配资金与其保持着广泛的信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也与金融机构保持着密切的信用关系。因此,金融企业会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力大,具有广泛的社会性。2.2 金融企业会计业务要点2.2.1 金融企业会计科目的设置

金融企业会计科目按其反应的经济内容可以分为资产类、负债类、共同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六大类。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相关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如表2-1所示。表2-1 金融企业会计科目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注:未标注的科目适用企业类型为所有企业。2.2.2 金融企业会计的主要特点

金融企业属于第三产业中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它从事金融借贷、保险、证券交易等业务,沟通资金供求双方,实现资金融通,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筹集资金、运用资金提供服务。由于它的经营活动不同于其他行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因而金融企业会计也有不同于其他行业会计的特点。

金融性企业的经营活动主要是货币资金借贷和有价证券交易,其流动资产基本上属于货币性资产,而不存在一般意义上的存货或物质性存货。金融性企业是高度负债经营的企业,负债的种类较多。金融性企业的营业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手续费收入、租赁收入,其营业支出主要是利息支出、手续费支出。而出售自营买卖和代发行证券,则以其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的差价收入作为营业收入。

金融性企业会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银行会计、证券会计、保险会计等。它们的内容各有特点。(1)银行会计反映的内容主要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存款和贷款是货币资金的借贷活动,它是实际资金的流动,但随着实际资金流动的,并非资金所有权的转移,而是资金使用权的暂时让渡,而且存款的吸收与偿还、贷款的发放与收回引起货币资金的实际流动,其本体(本金)的价值(货币金额)是始终不变的,而其增值部分则统一采取利息的形式,即吸收存款必须支付利息,发放贷款将取得利息收入,存款和贷款之间的利息差额,形成银行企业存放款业务经营利润的来源。(2)证券会计反映的内容主要是证券的发行与交易业务。证券公司开展的证券业务主要是债券、股票等证券的发行与买卖活动。债券、股票都有票面金额(面值),它实际上是一种虚拟的资金,只是存在于实际资金之外的一种资金形式,它不能真实地反映实际资金的价值。因此,不仅要反映随证券运动的实际资金的流动,而且要反映其虚拟资金的流动;既要反映证券的实际价值,又要反映其面值。证券公司自营证券买卖和采用承购包销方式代理发行证券业务的收益,由证券购入价与卖出价的差价收入构成;而代理证券买卖、兑付等业务的收益,则由代理证券业务的手续费构成。此外,证券公司自营和代理的证券业务,有的在公司柜台进行交易、大量的则应到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其业务内容及会计处理也有差别。(3)保险会计的资产构成中,以金融资产为主。保险公司的流动资产中实物形态资产比例很小,其收到保费形成的保险基金主要以银行存款、债券等形式进行投资。各种准备金是保险公司特有的负债。保险公司的负债中,除了一般的结算性金融负债外,还包括为履行其未来理赔或给付责任而从保费中提存的准备金。2.3 金融企业会计核算的具体方法2.3.1 银行业务的核算

银行是以经营存款、贷款业务为主的金融企业,按性质和经营范围可分为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我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则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等多家银行。这些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由于经济活动的特殊性而具有许多特殊的核算方法和技术。本书由于篇幅所限只介绍商业银行主要业务的会计核算。

1.主要的账户设置

银行企业办理存贷款业务,一般应设置“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应收利息”、“贷款”等资产类账户和负债类的“吸收存款”、“同业存放”、“应付利息”账户以及损益类的“利息收入”、“利息支出”等账户进行核算。(1)“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该账户用来核算商业银行存放在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具体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等。商业银行按规定缴存的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存款,也通过该账户核算。该账户一般按存放款项的性质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增加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借记本账户,贷记“吸收存款”、“清算资金往来”等账户;减少在中央银行的存款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该账户期末一般为借方余额,反映商业银行存放在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2)“存放同业”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该账户用来核算商业银行存放在境内、境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款项。该账户可以按存放款项的性质和存放的金融机构进行明细核算。商业银行增加在同业的存款时,借记本账户,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账户;减少在同业的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该账户期末一般为借方余额,反映商业银行存放在同业的各种款项。(3)“应收利息”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该账户用来核算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业务时应收取的利息。该账户可以按借款人进行明细核算。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本账户;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账户;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账户。商业银行在应收利息实际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账户,贷记本账户。该账户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4)“贷款”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该账户用来核算商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商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具有贷款性质的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以及垫款等,可在本账户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账户。该账户可以按贷款类别、客户,分别按“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包括:

1)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时,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借记本账户(本金),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账户,有差额的,借记或贷记本账户(利息调整)。期末,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账户;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账户;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账户(利息调整)。若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收回贷款时,应按客户归还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账户;按收回的应收利息金额,贷记“应收利息”账户;按归还的贷款本金,贷记本账户(本金);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账户。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还应同时结转。

2)期末确定贷款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账户,贷记“贷款损失准备”账户。同时,应将本账户(本金、利息调整)余额转入本账户(已减值),借记本账户(已减值),贷记本账户(本金、利息调整)。期末应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借记“贷款损失准备”账户,贷记“利息收入”账户。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收回减值贷款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账户;按相关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借记“贷款损失准备”账户;按相关贷款余额,贷记本账户(已减值);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账户。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予以转销,借记“贷款损失准备”账户,贷记本账户(已减值)。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表外应收未收利息,减少表外“应收未收利息”账户金额。

对于已确认并转销的贷款以后又收回的,按原转销的已减值贷款余额,借记本账户(已减值),贷记“贷款损失准备”账户。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账户;按原转销的已减值贷款余额,贷记本账户(已减值);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账户。该账户期末一般为借方余额,反映商业银行按规定发放尚未收回贷款的摊余成本。(5)“贷款损失准备”账户,属于资产类的备抵账户。该账户用来核算商业银行贷款的减值准备。该账户可按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该账户期末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贷款损失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包括:

1)期末贷款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账户,贷记本账户。

2)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各项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各项贷款,借记本账户,贷记“贷款”、“贴现资产”、“拆出资金”等账户。

3)已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来已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本账户,贷记“资产减值损失”账户。(6)“吸收存款”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该账户用来核算商业银行吸收的除同业存放款项以外的其他各种存款,包括单位存款、个人存款、信用卡存款、特种存款、转贷款资金和财政性存款等。该账户可按存款类别及存款单位,分别按“本金”、“利息调整”等账户进行明细核算。该账户期末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吸收的除同业存放款项以外的其他各项存款。吸收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包括:

1)企业收到客户存入的款项,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账户,贷记本账户(本金)。若存在差额,借记或贷记本账户(利息调整)。

2)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存入资金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账户;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账户;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账户(利息调整)。若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3)支付的存入资金利息,借记“应付利息”账户,贷记本账户。支付的存款本金,借记本账户(本金),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库存现金”等账户,按应转销的利息调整金额,贷记本账户(利息调整);按其差额,借记“利息支出”账户。(7)“同业存放”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该账户用来核算商业银行吸收的境内、境外金融机构的存款。该账户可按存放金融机构进行明细核算。商业银行增加存款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账户,贷记本账户。减少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本账户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吸收的同业存放款项。(8)“应付利息”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该账户用来核算商业银行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等应支付的利息。本账户可按存款人或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等账户;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本账户;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吸收存款——利息调整”等账户。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本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本账户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商业银行应付未付的利息。(9)“利息收入”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该账户用来核算商业银行确认的利息收入,包括发放的各类贷款、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实现的利息收入等。本账户可按业务类别进行明细核算。期末,企业应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等账户;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本账户;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等账户。若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期末应将本账户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本账户无余额。(10)“利息支出”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该账户用来核算商业银行发生的利息支出,包括吸收的各种存款、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利息支出。本账户可按利息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期末,企业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金额,借记本账户;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账户;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吸收存款——利息调整”等账户。若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期末应将本账户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本账户无余额。

2.存款业务的核算

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用于金融经营是银行的一种主要业务。有关企业、个人存入现金和支取所存现金,银行应根据实际情况办理业务和进行账务处理。(1)吸收存款的账务处理。银行业务必须双人临柜。银行柜台收款员收到所存款项及客户填写的一式三联的缴款单,审核无误后办理存款事宜。收款员先审查凭证日期、账号、户名等要素填写是否齐全,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有无涂改迹象,接着当面点收款项,先点大数,再清点全部细数,收妥款项后在三联缴款单上加盖名章,明确责任。按双人临柜的要求,收款员交复核员复核、复点,复核内容还多一项检查收款员是否加盖了名章。

会计根据已经收讫的缴款单第二联记入客户的分户账(若是首存,多一项根据此存款凭条编排账号的工作;如是存折户首存,还有开立存折的工作)。其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

贷:吸收存款(活期或定期存款)——××户

金融企业的“吸收存款”科目是负债类科目。还有同业存款也是负债类科目。(2)支付现金的账务处理。付款员应在每天营业时间开始前,向库房管理员领取一定数额的备付现金,准备用于营业时间的现金支付。领取现金时,双方都应将领取金额在各自的“款项交接登记表”中登记,并互相签章证明。同时,复核员应对领取的金额进行复核,实现共同验收。

支取现金具体分为存折户和支票户两种,存折户支取现金时,应填写取款凭条连同存折一并交银行会计部门记账后,送交出纳部门凭以支付现金,同时退还存折;支票户支取现金时,应根据留下的现金支票,将其代替取款凭条,据以记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活期或定期存款)——××户

贷:库存现金(3)现金收付的结账处理。每日营业终了,收款员应将当天所收现金金额与“现金收入日记账”的合计数、现金总账的借方发生额核对相符,然后填写入库票,登记“款项交接登记簿”,将现金交库管员审核入库。

每日营业终了,付款员应将当天领取的备付金额总数,减去剩余现金,倒挤出实际支付现金总数,与“现金支付日记账”的合计数、现金总账的贷方发生额核对相符,然后填写入库票,登记“款项交接登记簿”,将剩余现金交库管员审核入库。(4)利息计算及账务处理。定期存款采用零存整取的,可采用月积数计息法,即根据分户账的存款余额,按月计算出月积数。支取时再求出累计月积数,乘以月利率即得利息。如遇利率调整或提前支取、过期支取,按照整存整取处理。例如,某客户每月存入 1 000元,连存3个月,月利率为2.5‰,3个月到期可根据月积数1 000、2 000、3 000,其利息计算为15元(6 000×2.5‰)。

活期存款按规定每年结息一次。自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计息年度,于每年6月30日结息一次,并入本金。中途客户要求结清,不论存期长短一律利息随之结清。计息方法可以用累计积数计息或查算表计息。

当储户要求结清时,完成各项手续后,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户

利息支出——活期储蓄利息支出

贷:库存现金

若每年6月30日结息,根据利息清单的合计数填制活期存款科目汇总传票进行转账,会计分录为:

借:利息支出——活期储蓄利息支出

贷:吸收存款——××户【例2-1】 王刚2011年3月1日在商业银行存入活期存款4 000元,4月11日支取1000元,活期储蓄存款的利率为0.72%。

有关业务应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计算利息:

3月1日到4月30日共有60天,其积数=4 000×60=240 000(元)

4月11日到4月30日共有20天,其积数=1 000×20=20 000(元)

则利息=(240 000-20 000)×0.72%÷360=4.4(元)

若预提利息,则会计分录为:

借:利息支出——活期储蓄利息支出 4.4

贷:应付利息——活期存款利息户(王刚)4.4

若结算利息,则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利息——活期存款利息户(王刚)4.4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王刚存款人户 4.4

3.贷款业务的核算

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对借款人提供的按约定利息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中,偿还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内的称为短期贷款;偿还期限在一年以上五年及五年以内的称为中期贷款;偿还期限在五年以上的称为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是银行的主要经营品种。它的利息率低,收益少。但是它流动性强,风险小,便于监督管理,保持合理的比例有利于维持金融企业的资金周转。(1)发放、收回短期贷款的账务处理。

1)发放短期贷款的账务处理。借款的单位或借款申请人在申请贷款时,应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书和贷款凭证一式四联。第一联是借据,第二联是转账借方凭证,第三联是转账贷方凭证,第四联是回单。贷款单位先在第一联借据上加盖预留印鉴,经过信贷部门审查批准后,送会计部门凭以办理贷款的发放手续。其会计分录为:

借:贷款(本金)——××户

贷:吸收存款——××户

2)贷款利息的计算。贷款利息分为定期收息、利随本清两种。

① 定期结息的核算。定期结息是指在结息日,一般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采用计息余额表中累计计息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贷款利息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应收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月利率÷30

在计算出贷款利息后,编制“计算利息清单”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收到利息时:

借:吸收存款——××户

贷:利息收入

应收利息而未收到时:

借:应收利息——××户

贷:利息收入

后收到利息时:

借:吸收存款——××户

贷:应收利息——××户

② 利随本清的核算。我们已经知道我国银行计单利,其原理的具体使用就是利随本清方式。利随本清的计息方法是:从贷出的当天起息,偿还贷款日不计息,按对年、对月、对日的方法计算。贷款期限满年的按年计算,满月的按月计算,有整年、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可全部化成天数计算。满年的按360天计算,满月的不论大小月均按30天计算,零头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计息公式可分别概括为:

整年整月的利息=本金×时期(年或月)×年或月利率

全部化成天数的利息=本金×天数×日利率

在以上计算利息金额的基础上,根据计算各借款人的利息,编制传票全部转入“应收利息”账户。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户

贷:利息收入

然后根据计算的利息按借款人编制贷款利息通知单一式三联,一联作为支款通知,另两联分别代替转账借方和贷方传票办理转账从借款单位存款账户支付。

借:吸收存款——××户

贷:应收利息——××户

3)收回短期贷款的账务处理。贷款到期,贷款单位主动归还,应由贷款企业提交转账支票等作为还款凭证送银行办理还款手续。银行会计部门抽出原留存的借款借据进行金额、印鉴核对。当贷款到期,贷款单位没有主动还款,但其存款账户的余额足够还款时,银行可主动扣收到期贷款。通过出具“贷款收回通知单”或填制特种转账支票进行扣收。两者会计分录相同,如下:

借:吸收存款——××户

贷:贷款(本金)——××户

利息收入

此外还存在贷款展期的情形。贷款到期由于种种原因借款人无法及时归还,要求贷款展期时,应在贷款到期日10天前,向银行提出贷款展期的申请。银行的信贷部门根据借款人的具体情况和展期原因决定是否展期。同意展期,则在展期申请书上签署意见,然后交会计部门处理。会计部门对贷款展期不办理转账手续,只在借据上批注展期日期,并将原借据和展期申请书一并保管,并按展期后的到期日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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