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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4 09: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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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宗承灏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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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的智慧

权力的智慧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权力的智慧作者:宗承灏排版:良瑞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社出版时间:2016-01-01ISBN:9787550265745本书由北京新华先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

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生存法则。——康德再序历史就是这些道道

时间如同上帝,它说,有光,便有了光,而历史就是那一束光。

历史到底是什么呢?有人说,历史不过就是城头变换大王旗,朱明变满清。也有人说,历史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让她戴花就戴花,让她披彩就披彩。还有人说,历史即当下。这么几句不痛不痒的话,好像把该说的都说尽了,可又好像什么也没有说出来,将无尽的话外之言硬生生地给憋了回去。

在诸多文体中,历史是最好写,也是最不好写的。好写是因为你所写的东西,已经没有人可以回到第一现场去找元凶,我怎么写,你就怎么看,看不顺眼就骂两句。不好写是因为你所写的东西,已经找不到呈堂证供,每个人都在暗地里说,一千个人说,就有了一千个版本。历史的两面不是我们耳朵听来的,眼睛看到的,而是用心判断得来的,凭感觉,靠天分,仗野心。有人写历史像是少年时在校运动会上扔铅球、掷铁饼、跑一万米,敢舍一身蛮力也能唬弄看客。可是这种蛮力拼出来的文字,却苦了那些真正想通过读书知兴亡的人。他们希望能够拿到手、读到口的是十行提炼一个天打雷劈的危言警句,百行见出世道人心,千行完爆一个时代的文字,是一种简约而不简单的历史。这也是我为什么在规则丛林里几进几出的主要原因,林子太大,什么鸟都有,放了哪一只,我都觉得亏。套用鲁迅先生那句尽人皆知的话,历史本无规则,说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规则。而我在这里要说的是,历史其实并不复杂,说来道去也就那么几条规则。任何追忆与描述都不可能超越规则单纯地去说现象,不然历史真就成了五味杂陈的一碗浆糊。近年来,我坚持用历史常识推导规律性的东西,然后再交由所谓的逻辑去推演历史现场的方法去解读历史。说起来挺唬人,其实就是在找人和历史及万物之间相联系的那根金线,有联系才会有互动,有互动就会产生相互遵循的规律。内庄外儒的中国知识分子们在自身所处的那个时代里喝大酒、趟浑水、为帝王歌,却始终无法摆脱规则裹足缠身的历史现实。很多时候,规则不同于白字黑字的契约,可功效却比契约更契约,撕不破咬不烂,历史滚滚向前,规则如影随形。

在中国历史的递延过程中,台面上的原则和台面下的规则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可以同生共存的。无论是台面上的针锋相对,还是台面下的暗送秋波,它们所表现的不过是一个体系的两面性。如同我们小时候玩过的一个游戏,手拿一块多棱角的玻璃晶体对着天空折射彩虹。单线性的光像子弹一样穿透晶体的棱角,在地面上形成七色彩虹。一个晶体的两面,就这样使得天地相通共融。抛开空间的两面性,让我们再回到时间概念的历史大背景里,那些不同时期的不同事件,在因时因境的变化里也有了彩虹在天,幻景在地的趣味性。铁打的历史舞台,流水的生旦净末。不管是过往,还是当下,都无一例外地指向未来。以为在把玩历史,却不小心被历史把玩,规则深深深几许。

我又要说格言,人类进化史在很大程度上是一部利益纷争史,小到个人,大到国家,进进出出,来来往往,其实这都可以说成是一场激烈的博弈斗争。任何一个利益集团中的个体,其行为都具有多种策略选择,而不同的选择所带来的收益与付出的成本也会有所不同。常识性的东西让人生厌,又需要反复提醒。如同历史反复倒带,悲剧一再轮回。鸟为食来,人为利往,世上很多事情都是利益博弈的结果,这一点不用装清高,也清高不了,因为它是历史的常态。很多时候,不能因为我们读了几本圣贤书,心里揣着几分真善美,让自己处于香气缭绕的氛围之中就羞于提及。人民群众创造了历史,可福利却被利益集团所占有,人们选择遵守规则是为了能够获取自己应得的那部分,甚至不惜手段攫取别人应得的那部分。单个的个体之间往往只重视眼前利益或局部利益,这也是潜规则为什么会成为某些人在生存路径选择时的第一选择。

当历史步入一个新旧秩序交替的十字路口,规则所带来的影响力达到足以使当局者举步维艰的时候,利益这锅汤在被人为地煮沸后发生了奇妙的化学反应。这种反应所带来的直接后果,要么规则随之灭亡,要么彻底清除某一规则。很多时候,规则体系里的个体会形成抱团,以使得集团内部成员在一番博弈后,达到一种利益均衡。作为置身其间的理性个体,他们往往会选择那些使双方利益最大化的均衡策略。对于中国历史而言,博弈双方在大部分时间段里都在玩一种刺刀见红的零和游戏。一方想吃掉另一方,一方的收益意味着另一方的损失,到最后博弈各方的收益和损失相加总和只是一个空荡荡的“零”。对于局中人而言,被欲望之火煮沸的精神与肉体,也成了一副徒有其表的空架子。

历史是人书写的,准确地说是人性书写的。人性是什么?也就是人身上与性情有关的要件,是炼丹炉里的那把火。历史的演进过程,一再昭明,人生来就带着社会的种种俗气与遗传赋予的种种缺陷,在这个世上掀风浪、造孽缘,酿苦果而不知悔改,撞南墙而不知折返。他们将权力视若神明,一声芝麻开门,欲望滚滚而来。有利益就有你死我活的斗争,有斗争就有或明或暗的规则,有规则就有权力寻租。比如说,官家集团的当家人在权力的运行过程中,都会把任人唯贤,以人为本摆在台面上,但是人都是吃五谷杂粮长大的,生来就知道布衣暖、菜根香、故人亲,这就很容易形成谁忠诚,谁跟自己交情深就用谁的潜规则。对于权力者而言,要实现自我的发展壮大,又舍不掉“任人唯贤”这根金线,线上是显规则,线下是潜规则,各遵守到什么程度,这就涉及到谁比谁更适合的问题,或许这一秒是潜,下一秒就是显。如果完全走“潜”字路线,很有可能自己的权力王国有一天会因人才凋敝而走向衰亡。可是作为生命个体,在权力的运作中完全不掺杂一丝感情色彩,也不符合人的本性,有可能成为真正的孤家寡人,这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在这种情况下,那些精明如曾国藩之流,也只有通过明暗两条线的博弈来求取和谐。翻阅中国历史,历史上一些能够强大的帝国,基本上都达到了人性和制度之间的博弈均衡。

在中国人多以为“当下就是现代性,我们就在这里跳舞享受”的时候,我希望自己能够从历史老人那里借来“奥卡姆剃刀”,用我一面之辞的伪深刻发出一串串历史拷问。序言

鲁迅先生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有了路。那么延伸到中国历史,是不是可以这样说,历史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踩出了路。而想在“中国古代社会”这张无形的巨网里游刃有余,就必须抓住“生存之道”这个头绪。个人求生存的道路上有崇高的温暖的一面,也有卑劣的和冷酷的一面。而在适者生存的荒原上,唯有强者,才能赢得生存的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残酷铁律。

我始终认为历史不是孤立的现象,现象是会相通的,现象是会开口说话的。当时间成为历史的凶手,现象就会成为板上钉钉的呈堂证供,人所共知。如果我们没有学会跳出历史去看历史,那么我们没有发言权,既说不出其中的奥妙,更品不出其中的味道,历史现象也就成了一个被活活憋死的哑巴。吴思先生总结出了一个官场“潜规则”的概念,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贡献。近年来,“潜规则”一词的使用频率大得出奇,大有被用滥之势。这也说明古代社会的确有一个不为人显见却又为人所默认的“潜”在的“场”,这个场中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游戏规则。我无意拿潜规则再来说事,只是在这里尝试着从古代社会的源头出发,去探寻其背后的文化形态。中国人讲究“百变不离其宗”,说到底文化才是中国历史的真正源代码,很多现象只是无关痛痒的瞎热闹。潜文化形态造就了中国古代社会的某些特质,既然研究中国古代社会,那我们就绕不开古代文化中的潜意识形态。

之所以能坚持将这本书写下来,不是因为权力的空洞炫目,而是因为历史的言之凿凿。翻阅二十四史,我们会发现五千年中华历史其实也就是一部古代官场史,一部古代社会的大百科全书。中国古代的衙门不简单,对于中国社会几千年来形成、维持并延续着的大一统超稳定结构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翻阅历史,我们会发现在东汉后期,曹丕称帝以后,制定了九品中正制。曹魏后期,九品中正制开始发生变化,它很快就被势力雄厚的门阀世族所把持。这些豪门大族世代为宦,把持了所有的高官显职,各级中正官也由他们任命或直接担任。九品中正制也就把门第出身作为品评的唯一标准了,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从此,九品中正制就成了豪门世族手中的工具,为他们操纵品评、把持选官大权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精英荟萃的官场之上,精英们的聪明才智被大量运用于权力。从而使许多传统的优秀文化,被嫁接运用于统治争权术。权谋成为一种基因正以显形和潜形方式渗透到古代官场的权力文化中,并获得了生生不息的超强遗传能力。

这本书是我一直想写,但一直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没有拾笔。多年前的一个春天我决定把自己埋在一堆发黄的故纸堆里,也同时把这个世界的春暖花开关在了窗外。我决定尝试着去开启一段历史的文化苦旅,当我选择在稿纸上写下第一个字,而不是在电脑前敲下第一个字,是因为我知道真正的历史需要一种原生态的书写,而不是闭着眼的电脑盲打。三十五岁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是最好的年华,对我而言也是开启一个男人话语时代的最佳时刻。除了书写和叙述,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在这个世界做些什么?没有谁能阻挡,我对书写的向往。作为一个书写者,我能想象得到的最大的幸福莫过于有一天自己离开这个世界,还有人捧起这本书和我交流。

最后我要感谢在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些人,是你们给了我走下去的力量和勇气,是你们为我的人生之路打开了另一扇门。我的父亲宗为正先生教我认识第一个汉字,让我学会感恩,识得忧患,更让我懂得人生需要一份坚守;我的妻子薛松女士,你包容了我所有的对与错;我的女儿宗雪彤小朋友,女儿是父亲前世的情人,我没有理由不爱你。定律一历史的血统论

在一个血统至上的国度里,衡量一个王朝的更替兴亡,看的不是别的,而是当权者的名和姓,也就是所谓的血统原罪论。血统是什么,它是以血缘作为核心价值来获取权力的一项制度。一旦创业者夯实基础,那么对于其后的继任者来说,一切就显得顺其自然了。

如果说继任者的正统性是由创业者交接而来,那么创业者的正统又是从何而来呢?可以肯定,他们是通过个人的奋斗(包括暴力和阴谋)摘取了那顶熠熠生辉的帽子。在这里,血缘成了当权者获取权力的一种手段,更是他们获取权力的资本。西汉建立后,刘邦又将诸侯分封制搬了出来,原因是他认为秦朝的迅速败亡是没有分封同姓王。前车之鉴不可不防,刘邦还是将巩固官家权力的宝押在了血统上,这是统治的手段。当然这种手段是维持官家权力递延的常备装置,从世袭到分封再到和亲,处处围绕着权力的血统论在大做文章。

按照血统关系亲疏排列结构:直系亲属、一般亲属、亲属的亲属、朋友的朋友等,这就是利益的分配格局。如果血统没有任何变化,维系它的道统却发生了质变,而新道统又与它血型不配,这样就会出现权力的排斥反应,这应该是权力结构中最糟糕的一种局面。1.李斯的风险系数

我的叙述该从哪里开始呢?是从出东门的那只追逐狡兔的黄犬,还是厕中那只仓惶逃窜的老鼠?

这时候的李斯连舞台上的一个配角都算不上,只不过是一名小得不能再小的文书,在楚国上蔡郡做看守粮仓的差事,温饱之余偶尔会思淫欲,昏昏然不知老之将至。无聊时算计别人,也被人算计着。

李斯最大的爱好就是牵着自家养的那条见了他直摇尾巴的大黄狗,带着他那两个年幼的儿子,出上蔡东门,到野外追逐狡兔。

上蔡郡在楚国的地图上不过是鸟屎般大小的一个点,一座小城却因为一个人而闻名史册。李斯生于斯,长于斯,并一直认为他的人生轨迹将和他的祖父、父亲一样,死于斯,葬于斯。外面的世界,对此时的他来说,并没有一个完整而清晰的概念。他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房子虽然不大,足够居住;薪俸虽然不高,尚算无忧。如果说,他是一个普通的农人,这种生活就是人间天堂。可他是李斯,一个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文书。

人的命运在那样一个大时代背景里是没有稳定性的,一次偶然的小事件就有可能会改变一个人的一生。有人说,李斯的命运改变与一只老鼠的出现有关,并且据此推理,一只老鼠改变了中国历史的进程。

这只老鼠藏身于李斯居住的宿舍旁边的厕所,每天趁没人时跑出来享用茅坑的粪便。厕所里人来人往,还经常有野狗来抢食。老鼠作为弱者,一不留神,就有可能被人一脚踩死或被狗一口咬死。厕中鼠为了填饱肚子,每天提心吊胆,一边食用粪便,一边留意人与狗的行踪,稍有风吹草动,就要四下逃窜。

这个厕所,李斯每天都要去好几次,李斯注意到了这只老鼠。李斯望着它,它也用两只小眼睛回望李斯,眼神里流露着惊恐不安。那副丢魂落魄的样子,李斯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又一天,李斯因事到官府的仓库里去,见仓库里也有老鼠。此处的老鼠与厕中鼠有着巨大的反差,仓中鼠坐在高高的粮堆上面,粮食多得吃不完,也没有闲杂人员和野狗来打扰它们。个个吃得身体滚圆,毛色光滑,一副悠然自得的神态。

同样是鼠辈,却有着截然不同的境遇。老鼠的命运让李斯悟出了许多人生真谛。

厕中鼠活得畏畏缩缩,窝窝囊囊,要进不进,要退不退,吃着臭不可当的粪便,还要担心被人扑杀,被野狗撕咬……

仓中鼠却可以生活在如山的粟米之中,现世安稳,岁月静好,一只只吃得脑满肠肥,嬉戏着在米堆中快乐地交配,不必担心有人扑杀,更不会有过路的野狗窜出来撕咬。

两相比较,李斯不由得感慨万分,喊出了他在这方历史舞台上的第一句台词:“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人与鼠的境遇是如此相似,每个人的能力生来是相差不大的。富贵与贫贱,全看自己是否能够抓住机会和选择环境。如果位高权重,自然尊贵优雅,如果地位卑下,被人呼来喝去,最起码的人格尊严也会丧失。

两种鼠的命运让李斯明白了一个道理—“鼠在所居,人固择地。”李斯开始反省自己所走过的人生路。他那本来如荒原般死寂了二十多年的内心世界,一股熊熊的野火正以燎原之势燃烧。他无法忍受自己如厕中鼠的命运,他要趁着年轻,努力做一只富贵傍身、高高在上的仓中鼠,去实现一个人的人生终极目标。

他再也无法安于现状,名利那头怪兽已经在他的体内掀开獠牙,咆哮着发出号令。很多年后,他或许会感谢那两只同种不同命的老鼠,小小的老鼠成了自己的人生导师,在自己最迷茫的时刻,给自己指引了一条光明大道。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于是,李斯作出了人生最重要的一个决定:离开偏僻贫瘠的上蔡郡,到可以让他建功立业、名垂青史的地方去。

李斯从彼时彼刻起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要改变自己卑贱的命运,无论是雄心还是野心,总之他要出人头地。李斯辞掉了粮仓管理员的小吏职务,直奔兰陵而去,兰陵当时属于楚国。而李斯并不是奔着楚国国君而去,他是奔着楚国一个叫荀况的人去的。荀子,名况,伟大的思想家,原是赵国人,曾在齐国担任过祭酒职务,后来受到楚国春申君的赏识,做了兰陵县令。春申君被刺杀后,他从县令的岗位上退了下来,一直居住在兰陵。

荀子融合了儒、法、墨、道、名、阴阳各家学说,是战国末期一位集各家学说之大成的学者。谭嗣同说:“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梁启超也认为:“自秦汉以后,政治学术,皆出于荀子”。李斯拜兰陵令荀子为师,学习帝王之术,韩非是他的同门师弟。

当然也有人认为李斯后来所走的人生之路,完全背离了其授业恩师荀子当初对他的教诲,有离经叛道之嫌。苏轼说过:“荀卿明王道,述礼乐,而李斯以其学乱天下。”之所以有此一说,是因为我们通常把荀子纳入儒家行列。荀子与孔孟虽然号称儒家“三圣”,但他们有着很大的不同。孔孟相信人性本善,而荀子恰恰相反,相信人性本恶。荀子曾经借舜之口哀叹,人的性情啊,人的性情啊,太不美啦,还问它干什么呢?(《荀子·性恶》:“人之情乎!人之情乎!甚不美,又何问焉?”)这口气中透露出他对人性的失望与惋惜。

对于我们这些普通人来说,人性本善还是本恶的话题争论并无多少实质性的意义。不管本善还是本恶,都不妨碍我们没心没肺地过自己的日子。但是对于春秋战国时期的那些思想家们而言,相信人性本善还是本恶,意义就大不同了。尤其是那些能够有机会用自己的思想影响君王,实现改造社会的思想家,他们的思想决定了国家的政治走向,也同时决定了老百姓是活在哪一套制度里以及他们的幸福指数,比如商鞅。

信奉人性本善的思想家,他们大多注重道德的力量,主张人们通过内心反省,来自发约束自己的不良行为。而那些相信人性本恶的思想家,则相信法律带来的效果,主张用国家机器强行约束人们的不良行为。

荀子教给李斯的是帝王术,何谓帝王术?简单地说,它是一项辅佐与控制帝王的技术。在一个以讲究政治技术手段的时代,帝王术是一个政治家行走江湖的必杀技。相对于帝王术,道德仁爱、正义礼乐显得虚而不实,也不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对于那些急于博取帝王欢心的政治家,他们不愿意把时间和精力蹉跎在这上面。

李斯学习帝王术,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想尽一切办法成为帝王之师,既要帮助帝王统一天下,治理天下,同时也要巩固自己的权力,成为帝王的左膀右臂,股肱之臣。在这方面,苏秦和张仪都是参透了帝王术精义的超一流高手,因此他们登台拜相如同俯拾草芥。而这些人都是李斯心目中的超级英雄,在他看来,男人的一生就应该活得像他们那样精彩不凡。

荀子虽然是儒家的代表人物,可他的理论体系并不仅仅局限于儒家。相较于孔孟,荀子理论的实用性更强。正因为如此,他的弟子韩非、李斯才会在踏上权力之路后转型成为法家人物。从学于儒家宗师荀子,李斯长时间受到儒学的浸染,他对儒家的那一套仁义道德之说也是认同的。虽然如此,但是儒家思想对他日后政治实践的影响是有限的。李斯压根就没打算像传统的儒士那样宣扬仁义学说,恪守儒家礼仪,一生安贫乐道。这时候的他清醒地认识到在战争频繁、天下日趋统一的背景下,儒家那一套仁政王道的学说是不切实际的。他认为,只有尚法务实的王霸之术才能真正为统治者所需要,有着最大的用武之地。

书生学成之日,也就是准备“将身货与帝王家”之时。没人是为了街头卖艺,写诗换酒喝去穷经皓首。李斯是个精明之人,他能够拎清自己几斤几两,也知道自己到底要的是什么?这就像是一场赌博式的冒险游戏,押中了宝,就能一飞冲天;押不中,就有可能会跌入尘埃,甚至万劫不复。

李斯这时候需要做的就是擦亮眼睛,给自己卖一个好价钱,更主要的是找一个可以帮助自己实现人生价值最大化的君王。楚王胸无大志,不值得他为之驻足停留,韩、魏、赵、燕、齐这几家的君王都难称贤明之主,全是待宰的苦主,他想来想去也只有秦国的政治舞台可以让自己大展鸿图。

此时的李斯身在楚国,而他的老师荀况也希望他能留下来帮助楚国复兴。可是李斯却认为,楚国虽然强大,但几代君王都不思进取,难成大业。而其他国家又都太弱,灭亡是早晚的事。在这几个国家中,只有秦国有做大的可能,实力也是最强的,最关键的是,秦国几代君王都是野心勃勃的霸主。

李斯经过一番权衡,做出了自己的决定——投奔秦国。当他向老师荀况辞行的时候,荀况对弟子做出的这样一个选择感到非常失望。说他舍本求末,远仁义而近虎狼。

李斯听了老师的话并没有做任何反驳,只是笑着摇头。荀子虽然是自己老师,但他还是不懂自己的心。为了打消老师心头的顾虑,临行之前,李斯向荀子表明了自己的人生态度。

李斯说:“您曾经教导愚笨的我:人生几十年光阴太匆匆,必须好好要把握每一个机遇。现在七国争雄,正是游说者建功立业之秋。秦王想吞并天下,称帝而治,这正是布衣封侯,游说者拜相的大好时机。读书人要是不能学以致用,博取荣华富贵,与行尸走肉又有什么区别?所以最耻辱的事情莫过于卑贱,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穷困。长期处于卑贱的位置和困苦的境地,愤世嫉俗,淡薄名利,这绝对不是读书人的本心,而是无能的表现。我这就打算去秦国游说秦王。”

李斯在这里向荀子表明了自己的人生志向。他说,自己来这个世界,就是为了成就两件大事。一是追求高贵的地位、物质的享受,不然人活一世与禽兽何异,与一条咸鱼何异?二是要努力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帮助秦国统一天下。

虽然很多年后,李斯贵为秦国宰相,成为秦始皇的肱股之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但荀况在这时候就已经预感到这个不太听话,又有些急功近利的学生将在未来的日子里遭遇不测之祸。

李斯自认为已经得到了荀子的思想真髓,急于需要一方大展身手的舞台。作为荀子的弟子,李斯应该也算是师承孔孟。孔孟当年是为了推行自己的学说而寻求做官的路径,而李斯则是为了寻求做官而钻研学问,他将学问作为权力的敲门砖。

做官为大,还是学问为大,决定了他们的人生归宿,人生的价值也就各有高低。

李斯在离开师门后就直奔自己的理想之地而去,也就是他认为最有可能统一天下的秦国。当时诸国之中只有秦国既有吞并天下的野心,又有雄厚的实力。正因为如此,他才会坚定地认为,只有秦国才能为他提供建功立业,实现个人富贵的最佳机遇。

李斯的态度是积极的,有才能就应该让别人知道,就应该用才能为自己赢得应有的财富和名位,否则就是一种无能的表现。这是李斯内心的独白,他的人生的终极目标就是实现更大的功名利禄,他并不打算为自己的价值观留下一块遮羞布。

不管怎么说,李斯并不是一个戴着“仁义”伪善面具的人。他用两只鼠的命运告诉人们,他只是苦于贫穷,才想到去改变自己的命运。结果却引来司马迁和后来人站在他的惨淡结局的角度去审视他当日投身于秦国的行动,得出的结论是,这一系列行动只是李斯实现政治野心的手段。

野心是野心家的通行证,只有理想抱负才是英雄的墓志铭。所以李斯不是英雄,只是一个野心家。不管司马迁和后人如何评说,不甘于老死于上蔡的李斯勇敢地迈出了自己人生中最大胆的一步,与命运做了一次不大不小的抗争,他并不仅仅只是想要做一个权力场上的机会主义者。

李斯潜心学习帝王之术,希望用自己的才华去兑现想要的名利。他带着满满的自信,满满的才华奔着秦国而来,犹如当年的商鞅。估计连他自己也没有料到,自己有一天会顺风顺水位极人臣。尽管他从不怀疑自己取得成功的能力。李斯身上具备一切成功者必备的素质,有野心,有才华,有机遇,他的成功在诸多因素的催发之下成为一种必然,个人为大势裹挟,半推半就成了后来的样子。

李斯希望能够帮助始皇帝下一盘很大的棋,也为自己布一盘更大的局。

李斯明确地告诉秦王,他与众不同,与其他六国的王不一样,与古往今来所有的王都不一样。他是王上之王,万王之王。他建议秦王去实现兼并六国、统一天下的宏伟帝业。并且提出双管齐下的手段,利用金钱和武力从内外两方面对东方六国的上层进行瓦解。

李斯策划参与了灭六国的战争,并在统一之后帮助秦始皇规划政权建设,制定巩固统治的各项制度。这一时期,李斯刚50岁到60出头,正值政治经验丰富的年龄,他的政治才干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经过十余年的兼并战争,秦国完成了统一大业,李斯的富贵大梦和他的政治理想正在一步步得到实现。虽然闭上眼,厕中鼠依然会眨着那双仓惶的眼神盯着自己,但是他知道,他已经可以和仓中鼠们一起坐下来,谈谈人生和理想了。

从踏足秦国的那一刻起,儒家思想在李斯的身上就隐而不见,他的所言所行无不透露出法家的色彩。一个成功的仕途经营者,无疑也应该是一位出色的社会学家。李斯身上有着战国末期事功之士的性格特征,他对当下的政治形势有着十分清醒的认识,深知儒家的仁政理想在现实社会里与文人的空想也差不多。

一个人若是逆潮流而动,那么就有可能会处处碰壁,最终一无所获。

李斯做了两年多的舍人,又做了大半年的郎官,一直都没有将自己的老婆孩子接到咸阳来。李斯是个谨慎之人,他眼看就要实现仓中鼠的人生理想,可他的心态还是厕中鼠,仓皇不安,谨小慎微。他没有贵族的优越感和安全感,他有着严重的投机心理。他没有勇气孤注一掷,他怕有一天输个底朝天,终点又回到起点。嬴政好像是看穿了他的这种心理,将其封为长史。李斯这才张罗着把自己的老婆、孩子接到咸阳,他要真正做一个咸阳人,一个有着高官显位的贵族,他要全心为大秦国效命。

从当年决定辞去楚国上蔡郡小吏这个没有前途的末流公务员之职算起,李斯已经在这条路上苦苦打拼了十一年。他所经历的艰难困顿、心路起伏是外人无法体会到的,人们只看到喧嚣与荣光。李斯不敢有丝毫的懈怠,无论身处何时何地,他相信自己有一天会苦尽甘来。当这一天到来的时候,李斯却没有想象中轻松惬意。能够在最强大的秦国的中央政府当上官,虽然没能位列三公九卿,也是普通官员一生也难以企及的高度。

李斯凭借自己的政治才能与心机,一步步走向自己的权力巅峰。秦吞并天下以后,李斯成为秦王朝的丞相,实现了他成为官仓鼠的宏伟愿望。李斯与嬴政密切配合三十余年,秦王朝几乎所有的重大措施都有李斯的参与。不过李斯并没有飘飘然,他很清楚,自己的一切都与始皇帝分不开,他的命运与嬴政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

他的儿子李由担任三川郡守回咸阳探亲,李斯在家中设宴,文武百官闻风而来,门前车马数以千计,热闹非凡。此情此景,让李斯感慨万分。他说:“嗟乎!吾闻之荀卿曰:‘物禁太盛’,当今人臣之位无居臣上者,可谓富贵极矣。物极则衰,吾未知所税驾也。”

我的老师荀况曾经对我说过“凡事都不要搞得过了头”。我李斯原是上蔡的平民,街巷里的百姓,皇帝不了解我才能低下,才把我提拔这样的高的位置。荣华富贵已到极致,事物发展到最后,都会盛极而衰,我李斯的归宿又会在何方?

李斯在人生的鼎盛时期,内心却对自己的前途命运产生了惶恐。

为了握住好不容易得来的荣华富贵,多年以来,李斯处心积虑,设法把自己的利益与嬴政捆绑在一起,他把他的女儿都嫁给了嬴政的儿子,让自己的儿子都娶了嬴政的女儿。尽管如此,嬴政的大儿子扶苏和小儿子胡亥却不是他的女婿。

造化弄人,李斯最后还是败在嬴政最不起眼的儿子胡亥身上,准确地说,是他的宠臣赵高。

秦始皇三十七年(公元前210年),五十岁的嬴政开始了他统一天下后的第五次巡游,李斯一路陪同。是机缘巧合,还是阴谋暗布,嬴政的小儿子胡亥也跟在身边游玩。走到今河北邢台境内的沙丘,嬴政就驾崩了。

经过痛苦的内心煎熬和反复权衡之后,信奉老鼠哲学的李斯决定跟赵高结盟,立胡亥为太子。就李斯本人来说,他既有雄才大略、远见卓识,又表现得首鼠两端、自私自利。对于赵高而言,沙丘之变时李斯是他计划中必须接上的重要一环,时过境迁,李斯则成了他计划中必须拆掉的一环。

就算赵高向他发出了挑战,李斯并没有将赵高视为自己最强大的对手。他以为,自己不可能倒在赵高的阴损招数下,赵高不过是帝国权力场上的二流角色。李斯竟然天真地认定,让秦二世做裁判,他可以一举击败赵高,并将这个变态小人彻底制服。

赵高亲自出马把李斯和他的宗族、宾客全部逮捕下狱。李斯苦心经营了整整一生的功名富贵一夕之间化作了梦幻泡影。如同他在自己极尽恩宠时所说,物极则衰,吾未知所税驾也!

李斯或许早就有预感,当年那句无端的感叹最后竟一语成谶。他没想到自己位极人臣后会走得如此艰难,一路战战兢兢,最后还是难逃悲惨的结局。赵高亲自审讯李斯,在各种酷刑的考验之下,李斯实在扛不住了,只好自诬,承认自己参与谋反。

大臣谋反非同小可,不仅要将李斯腰斩于市,还要诛灭三族(父母、兄弟、妻儿)。腰斩是一种暴虐的死刑,死囚被拦腰斩断,血非放尽,一时半会儿还死不了。行刑当天,李斯走出监狱大门,与儿子一同被绑赴刑场,大秦帝都咸阳万人空巷,去刑场伸长脖子看戏,有拍手称快的,也有同情落泪的。

按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李斯望着满脸猪肝色的儿子,叹息的却是:“我想与你再牵着黄狗一同出上蔡(李斯的老家)东门去追逐狡兔,过自由自在的生活,还怎么可能呢?”

身败名裂家破人亡的李斯,到头来憧憬的只是一种常人的幸福。

这种幸福多普通啊,普通得近乎琐碎。任何一个小老百姓,只要他愿意,他随时可以放下手中的农活,带上儿子,牵黄犬,出东门,逐狡兔。然而,此刻的李斯不能。

二十多年前,他在刚刚爬上权力浪尖时,就应该预料到自己迟早会有这样一天,在权力斗争的漩涡中心,他能苦撑三十多年,已经算是一个奇迹,尤其是他侍候的又是两位顶尖级的暴君。李斯是在刑场上才悔悟到这一点,可见权力不仅是烈性的春药,也是烈性的迷药,最聪明的人一旦鬼上身,也是至死才悔,即算悔青了肠子,又有何益?

公元前207年,秦二世三年八月。咸阳令阎乐率兵一千多人突然出现在望夷宫,杀掉侍卫长后长驱直入。胡亥知大势已去,缓缓步入内室。这时候只有一个宦者跟在他身边。

阎乐走近胡亥,说:“足下骄横放纵,诛戮无道,天下人全都背叛足下,足下打算怎么办?”

胡亥说:“我情愿做一个郡王。”

阎乐说:“不行。”

胡亥说:“我情愿做万户侯。”

阎乐说:“不行。”

胡亥说:“那我情愿和妻儿一起做平民百姓。”

阎乐最后看了他一眼,说:“臣奉丞相之命,替天下人诛杀足下,足下虽多言,臣不敢报。”说完把手一挥,士兵们一拥而上。

绝望的胡亥被迫自杀。胡亥临死前的愿望呈阶梯式递减,当它们一一被否决后,最后的一丝渴望不免还是和李斯一样——做一个老百姓。他们这算是彻悟吗?恐怕不能算。2.刘邦的“穿孔游戏”

在秦朝以前中国历史舞台上还没有皇帝,只有“王”和“天子”。“王”不过是诸侯的“共主”或“召集人”,他的权威是相当有限的。夏朝号称万国,商朝的诸侯也号称上千,周朝的属国最少,但也说有八百之多,实际上夏商周都不可能真正控制这些诸侯属国,近一点的还能去巡狩一下,远的也就鞭长莫及由它去了。

春秋战国是被孔丘先生喻为“礼崩乐坏”的时代。事实上,只不过是统治者由于多种原因未能集权,是中国历史上不可多得,处于松散性管理的黄金时代。这个时候,感觉天下最牛气的不是五霸七雄,而是那些身怀文武才艺的士人,这时士大夫阶层在中国社会还没有完全形成。这些身怀绝学之人每天睁开眼睛就摊开地图,找下一个落脚点。他们奔走于各个诸侯之间,谁给的金钱多、爵位高、权力重,他就留下来给谁打工。合则欣然留下,不合则拍拍屁股走人,双向选择,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君臣之间都是客客气气,平等合作。而且大多数时候反倒是处于臣子地位的士人更不客气,常常直言不讳让诸侯王下不了台。

到了战国后期,那个跺一跺脚都会让脚下的大地跟着乱颤的秦王已经嫌称王太过小儿科。于是,才有了秦国与齐国并称东帝西帝的疯狂提议,不知天高地厚的齐王居然还真就以为天下二分有其一,幸亏“义不帝秦”的鲁仲连居中游说,这件事才算不了了之。公元前221年,大秦帝国横扫六国,甚至将一群六国的后宫嫔妃都掳到咸阳之后,秦王嬴政再也难以拴住自己内心深处那头叫做欲望的怪兽,他无论如何不肯再做王了,他牛气冲天地吩咐手下的臣子给他议个配得上他的旷世奇功的名号。丞相王绾和廷尉李斯在故纸堆里捣鼓了几天,终于在传说中的半神半人的“三皇”那里找来一顶大帽子,说三皇中最神的是“泰皇”,建议嬴政自称“泰皇”。然而,嬴政并不满意,他从“泰皇”那里取了个“皇”字,再从“五帝”那里取了个“帝”字,合成了一个“皇帝”。接着又对“皇帝”两字作了一大堆的考据的讲究:“皇帝”自称“朕”,朕的命为“制”,令为“诏”,皇帝的大印叫“玺”,走到哪里叫“幸”,包括跟女人睡觉。嬴政自称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秦王朝作为法家思想的忠诚实践者,在国家权力结构上建立了整套符合法家理论的律法,将法家鼓吹的那一套运用到了极致。但是让秦人自己最后都大跌眼镜的是,一个以武力称霸天下,以严刑峻法震慑四方,以强大的暴力体系横行天下的帝国,也就短短的十五年便风流散尽,末日降临。刨根溯源,还是因为秦朝的权力集团对法家思想的极端发展和法家思想在具体的实践中没办法解决的矛盾所造成的。

法家思想曾经随着秦帝国的强大而风生水起,让天下儒生恨得牙痒痒。当时的法家,与其说它是权力集团手中的一柄利器,倒不如承认它早已为秦国君臣们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深度洗脑。

法家思想的产生有其无法抹去的现实意义,它的历史源头是在战火纷飞的春秋战国时期。而那样一个时期,官家权力强调的就是集中;在秦王朝的统治者们纵横天下的时候,它的理论体系完全建立在战时体制的基础上。这种战备状态,要求的是集中一切优势项目为战争服务,为权力的扩张服务。它注重的是眼前的现实利益,就是从眼前的现实利益出发,以实现手中权力的最大化。此一时彼一时,当战争的硝烟散尽,留在人们心底的伤却无法在短时间内愈合。这就像是两大武林高手在生死存亡时刻比拼内力,最后的结局是一个人倒下,另一个人虚脱。对于一个刚刚建立起来的国家来说需要的是休养生息,而不是时时刻刻站岗放哨,保持荷枪实弹的硬汉形象。

没有人会否认秦始皇是一代雄主,与他的勇气相比,他更缺乏政治手段和治国经验。当天下统一的号角吹响多时,他老先生还执迷于战争的快感中无法自拔。他坐镇咸阳,环顾四海,伸出两个拳头同时向南北两个方向打去,对他来说人的思想是虚无而苍白的,只有武力征服才是真正的铁血王道。《史记》中记载,南方发兵攻打南越,守五岭,据徐广注是五十万人,同时发役夫在湘江上游筑石堤,人工开凿渠道来运送粮草,役夫人数也不在少数,这还没有算进建筑宫殿陵墓的劳力,南征结束以后,南方设置桂林、南海、象郡,并且有相当规模的移民;北方派蒙恬发三十万军队击胡,同时修筑长城,人数也都不低于三十万人。不安分的秦王嬴政,拿出了天下总动员的架势。这完全符合法家理论的宗旨,只要活着就要往死里折腾。法家理论只具备集权和战时两大特点,可以说是非常态下的非常之举。战争年代,它是刺向对方的利刃;统一年代,它同样还是利刃,不过刀锋直接指向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

由此可见,秦王朝是成于法家,败于法家。法家虽然使得乱世趋于统一,但是它所推崇的那一套“以暴抗暴”的理念让权力没有一丝温情的遮羞布。它终于还是在历史的演进中败下阵来,成了隐藏在中国封建政治权力游戏后面的那个罪魁元凶。

秦国从历史舞台上谢幕,法家信奉的那一套也随之失去了市场,儒家的羽扇纶巾开始粉墨登场。

儒家从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毫不掩饰自己对于权力的热爱,这从他们学习的课程中就可见端倪。儒家学堂教授《诗》、《书》、《易》、《礼》、《乐》、《春秋》六艺,和周代官吏教育中的“礼、乐、射、御、书、数”六艺比较,它剔除了习武的那一部分,增加了当代史的教育课程。意思就是说,天下士子要放下枪杆子,拿起笔杆子。

孔老夫子授学三千,带徒七十二人,动静造得不可谓不大。他周游列国推广自己的学说,有人提出孔老夫子周游列国只是形式上的皮,跑官才是其实质上的血肉。但让儒生们大为失望的是孔子奋斗终生也玩不过一个权力场上的三流角色,各国君主给出的评价是,有水平,但不是当官的那块料。这种评价显然是伤透了儒家门徒的心,如果自己的祖师在这个艰难的世道,求取功名都是这样难,他们还有什么希望呢?孔子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虽然没有在自己的时代成为权力场上的精英分子,却不小心成为开启中华文化的大儒,不知道这是时代的选择,还是时代开的一个玩笑。我们说过,法家是为战争而生,是一头嗜血的头狼;而儒家却与战争格格不入,见血就会绕道而行。这也就是为什么儒学会在春秋战国时代为世人所遗忘。

历史是懂幽默的,它总是爱跟那些较真的人开玩笑,说一些轻松的段子。让孔老夫子和他的三千弟子做梦也想不到的事情还在后面,最后帮助儒家权力穿孔的人,却是那个流氓成性的草根皇帝汉高祖刘邦。刘邦的草根不是表面上做做样子,而是渗透进骨子里的,史料记载:亭长出生,“好酒及色”。就是这么一位我是流氓我怕谁的酒色之徒,他根本入不了儒家的法眼。可这种人有他自己的优势,他来自平民,懂得老百姓需要什么,也善于听取来自不同阶层的意见,善于把握政治风向。拥护谁,反对谁,他拿捏得比谁都准。官场中人讲究一个根基,根基牢固,任尔东西南北风,我自岿然不动;根基不牢,哪怕有一点风吹草动,也会被吹得东倒西歪。所以说,历代皇权专制王朝中,当权者的出身论其实就是权力的“打底定律”。底打得牢,权力之树就长得挺拔,不然也就成了歪脖子树。刘邦之所以能在楚汉战争中笑到最后,完全得益于在他的底打得扎实,够厚黑。

其实刘邦是一个非常可爱的人,劣迹斑斑,而又性情勃发。有人将中国帝王逐一归类,认为刘邦属于帝王序列中的小人。一个人年青的时候经常去别人家里蹭吃筵席,谁家有个红白喜事,他也不上礼钱就去白吃白喝。有一次县令摆席,刘邦居然也去混吃混喝。主人待客的规矩是:贺礼不满千钱的,坐在堂下。堂上当然是贵宾席了,刘邦没有钱还要坐贵宾席,拿张名帖往礼台上一扔,嘴里喊道:“礼金一万上账。”然后就大摇大摆地坐到堂上。凑巧席间有位贵宾姓吕,是县令的朋友。这吕公倒是个人物,不仅没有因此而看不起刘邦,反觉得这家伙器宇不凡,竟把自己的女儿吕雉许配给了他,这就是日后的吕后。

不论是刘邦还是项羽,谁都想做天下第一,于是才引出了“楚汉之争”。要按实力,刘邦是打不过项羽的,但战争就是这么奇怪,有实力并不一定能赢,还得有计谋,会耍点流氓、无赖的手段。这一点项羽不会做,也做不出来;但刘邦无所顾忌,并最终赢得战争的胜利。

刘邦在得了天下后,完全否定秦朝推崇的法家那一套。在这种背景下,儒家开始逐步渗透权力场,在这里儒家最应该感谢一个人,那就是叔孙通。秦朝时叔孙通已经是待诏博士,权力易主后,他应该算是一名跟了两朝主子的贰臣。在陈胜发动起义后,秦二世召集博士们咨询将如何处理,平日里侃侃而谈的博士们慌作一团。大多数人说的话如出一辙,都是陈胜造反,将会酿成大患,必须发兵征讨。这种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的话让秦二世胡亥听得难受。只有叔孙通站出来说,几个“群盗鼠窃狗盗”而已,地方官吏就可以搞定。让这些博士做梦也想不到的是,本来哥几个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却换来皇帝的愤怒。咨询的结果是秦二世胡亥下令将那些主张出兵征讨的博士全部拿下,同时奖励叔孙通“帛二十匹,衣一袭,拜为博士”。

事后,有人责备叔孙通有那么一点“谀”,叔孙通却擦着汗回答说,我也是刚刚脱离虎口,你们就不要这么损我了。叔孙通连夜逃离咸阳城,先投怀王,再投项王,最后降汉。其实在这里,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叔孙通划为没有风骨气节之人。在那样一个活着才是硬道理的乱世中,趋利避害是一个人生存的本能反应。而这时候的知识分子也有选择如何生存的权力,不存在和某个权力集团签订生死契约。也就是说,叔孙通最后投奔刘邦,是识时务的明智之举。

刚一开始,刘邦对叔孙通这帮儒生还是有较强的抵触情绪。要知道刘邦是一个将草根精神进行到底的人,没有高学历,生活也不小资,尤其看不惯儒生的那身行头。对于刘邦的这种心理,叔孙通还是能看出来的。一个人如果连老板的喜怒哀乐都解读不了,那他在官场上是没有前途的。既然刘邦不喜欢这身奇装异服,那就好好在形象上捯饬一下。于是叔孙通经过一番调查研究后改穿楚地的短服,在那些顽固的儒生中,有一个人能主动站出来迎合自己。叔孙通的这种做法博得了刘邦的高度赏识,看来儒生们的头脑也不全是花岗岩的。据《史记》记载,叔孙通降汉时跟随的儒生有一百多位,可见叔孙通在当时的儒家学者中是具有一定号召力的。这帮人之所以冒着被杀头的危险跟着叔孙通投奔刘邦,也是看中了叔孙通的勇气和胆识。至少在那一百多位儒生敢死队员们看来,跟着叔孙通是有前途的。

但现实很快让他们奔腾的热血冷却了下来,叔孙通并没有带他们走上一条光明大道。这家伙一次又一次向刘邦举荐的人都是一些有案底的黑社会分子(盗匪),儒家弟子一个也没有举荐。儒生们怀疑叔孙通是不是吃错药了,怀疑他还是不是儒家士子的一份子。叔孙通给出的理由是:汉王正在冒着九死一生的风险打天下,你们只会读书写文章不会打仗,所以我要先举荐那些上了前线敢玩命的主。等到天下一统,才能轮到你们上场。你们需要耐心等待,等到时机成熟我一定会推荐你们的。叔孙通的这席话,并不是满嘴跑火车,而是“心有所定,计有所守”的一种表现。由于他举荐的人在战争中多次立功,刘邦非常高兴,拜叔孙通为博士,号稷嗣君。

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刘邦早已统一天下。在他看来,那些官场礼节过于繁琐,不符合他低级趣味的风格。他要求能省则省,一切从简。结果大汉帝国的朝堂成了闹哄哄的菜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叔孙通拿出了秦朝朝仪、官制给新皇帝运用。刘邦建立的新王朝,基本是流氓政权取代了贵族政权,那些出身草野的流民哪里懂得什么礼仪和规矩,出入朝堂跟出入梁山聚义厅也差不多,奉行的也只是大口吃肉大碗喝酒那一套。群臣在朝堂之上开怀饮酒,高声喧哗,手痒难耐的武将们情急之下还会拔剑击柱。看着眼前乱糟糟的场面,刘邦觉得这样太没有规矩了。

叔孙通知道刘邦愈来愈讨厌此类事,善于察言观色的他就不失时机地说出了自己的观点:那些儒生很难为您攻城拔寨,可是能够帮您保守成果。我希望征召鲁地的一些儒生,跟我的弟子们一起制定朝廷上的仪礼。打天下我们读书人不行,而治天下你们这些没文化的武人不行,还要靠我们儒家的弟子。

刘邦担心的是,这些读书人所制定的礼仪制度,又会像过去那样烦琐难行。为了打消刘邦心中的顾虑,叔孙通说:“五帝有不同的乐礼,三王有不同礼节。礼,就是按照当时的世事人情给人们制定出节制或修饰的法则。所以从夏、殷、周三代的礼节有所沿袭、删减和增加的情况看就可以明白这一点,就是说不同朝代的礼节是不相重复的。”

叔孙通是个异常清醒之人,他对于权力体系建设有着一套更为实用的理论。他来自秦朝,对于秦王朝的败亡也有着更为直观的感受。从这个角度出发,叔孙通的观点无疑是历史文化层面上的一大进步。

于是汉高祖刘邦将制定朝仪的任务就交给了叔孙通,刘邦只定了一个调子:可试为之,令易知,度吾所能行者为之。意思就是说,你定的这个朝仪,不能过于繁琐,要易学易掌握。

等到叔孙通的朝仪制定好了之后,先是召集了鲁地几十个读书人,连同孙叔通的弟子一百多人在野外牵绳索、树茅草,将新近制定的礼法练习了一个多月。直到孙叔通觉得已经差不多了,于是上报汉高祖刘邦。刘邦在检阅过后,觉得这种形式大于内容的繁文缛节给足了皇家面子,很能体现皇家的威严,臣子的恭顺。他用四个字对叔孙通所做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吾能为之。这一套,我可以做得来。

对于叔孙通而言,自己的心血没有白费。为了给叔孙通捧场,刘邦命令群臣都要学习这个新朝仪。只有学习了新朝仪,才有资格到朝堂之上来和我这个皇帝见面,不然继续回头学,直到学会为止。

汉高祖七年(公元前200年)阴历十月,在原来秦离宫兴乐宫基础上改建而成的西汉第一座正规宫殿——长乐宫建成,之后为朝廷所在。当年,诸侯和大臣们进行了十月朝拜岁首的礼节:天亮之前,谒者主持典礼,指导所有人员按次序进入殿内,廷中排列着战车、骑兵、步兵和侍卫官员,佩带兵器,竖立旗帜,然后传令“快步走”。殿下郎中夹阶而站,每阶上都有数百人。叔孙通制定的这套易知易行的朝仪制度在长乐宫正式实施。我们可以想象得到,这套朝仪制度让那些平日里不拘小节、咋咋呼呼的文武大臣们收敛了许多,一个个按尊卑秩序喝酒说话,向刘邦行跪拜之礼,没有敢失礼者。功臣列侯、众将军和军官按次序排列在西,面向东;文官从丞相以下排列在东,面向西。大行设置九个傧相,从上向下传令。这时皇帝乘坐辇车出房,众官员举着旗帜传呼警戒,带领诸侯王以下到六百石的官员按次序朝拜皇帝。这些官员没有不震恐肃敬的。等到典礼完毕,又举行正式宴会。凡陪坐殿上的官员都俯伏着,低垂着头,按官位高低次序起立给皇上敬酒祝酒。酒过三巡,掌管宾客的谒者宣布“宴会结束”。御史严格执行纪律,把个别不遵照仪式的带走治罪。在整个朝会过程中和宴会上,没有人敢大笑大叫对皇上失礼的。

不试不知道,朝仪真奇妙。刘邦龙颜大悦道:“老子今天才体会到当皇帝的尊贵。”喜不自禁。

把皇帝伺候高兴了,大家也就有好日子过了。刘邦拜叔孙通为太常,并赐金五百斤。叔孙通的弟子也都纷纷被赐官。他们非常高兴地说:“叔孙老师真是圣人啊,知道皇帝最重视的事情。”后来,孙叔通在刘邦的授权下,又撰写了《汉仪十二篇》、《汉礼度》、《律令傍章十八篇》等仪法法令方面的专著,制定了一套完整的适合当时需要的礼仪制度,并用它们来整理朝纲,一时之间,朝廷上下,秩序井然。而后世的礼仪制度,也是从这时开始得以定型并延续变化下来的。

通过制定汉代礼制,叔孙通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这也为儒家最终被奉为正统思想铺平了道路。

叔孙通又乘机进言:诸儒生跟我这么久了,朝仪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而是大家集体智慧的结晶,应该也给他们封官。可见叔孙通虽然是十足的儒生却并不迂腐,懂得做人做事的进退。于是高祖刘邦将一百多名儒生全部封为郎官。刘邦的做法不仅使人想起中国历史上的另一个草根皇帝朱元璋,朱元璋认为:“礼立而上下之分定,分定而名正,名正则天下治矣。”也就是说,订立了礼仪,人们身份等级之间的差别和他们的名分就都确定了,这样国家不长治久安也难。

懂得见风使舵的叔孙通,随着时局的变化而不断改变着自己的行为方式,但始终没有改变的是他骨子里的儒家信念和自己对于权力的热衷。孙叔通是见缝插针,趁机将儒家的礼制等级思想渗透在礼仪培训里,在大臣们三跪九叩的同时,汉帝的威严,等级的体制,悄悄树立起来,而儒家思想的精髓之一,正名,也随之树立起来。叔孙通是个务实之人,也很低调。通过制定朝仪规范了权力秩序,得到了刘邦的高度信任。也正因为他的努力,为后来的儒生集团在权力结构中争取到更大的利益空间。叔孙通一炮打响之后,儒生们的胆子也就更大了。他们发现孔子当年周游列国努力寻找的权力魔杖和政治理想正向他们这些儒家后生们靠近,他们的时代就要到来。这个发现,让儒生们再也无法平心静气地做学问,陆贾就是他们的其中一个代表。

陆贾和汉高祖刘邦有一次非常有意思的对话,我们都知道刘邦是个没多少文化的市井之徒,读书不是他的爱好。陆贾有事没事喜欢在汉高祖面前念叨《诗》、《书》,听得刘邦的耳朵都生出茧子了,有一天刘邦实在听得烦不胜烦,就指着陆生的鼻子吼道:“老子骑在马上得了天下,要《诗》、《书》何用?”

陆贾并没有回避刘邦提出的质疑,他也用同样的语气回复了一句:“骑在马上得天下,难道就可以骑在马上治天下吗?况且汤武当年用武力夺取天下,却以文治守护天下。文武兼济,才是国家长治久安之策。过去吴王夫差、智伯就是因为武力太盛而亡国;秦王朝也是如此。假如过去秦国在吞并天下以后,实行仁义之治,效法先圣,陛下又怎么能得到今天的江山社稷?”这句话显然是在教育刘邦,马上得天下,不能马上治天下,这样就会犯秦国当年犯下的错误,离亡国之日也就不远了。

刘邦还算是一个好学生,教育之下面有惭色道:“希望你能为我写出秦之所以失天下,我之所以得天下,以及历代国家兴亡的原因。”刘邦这么做是为了将来少走弯路,避免大汉王朝重蹈覆辙。

陆贾简单地向刘邦提供了一些治国方略,一共写了十二篇,每奏为一篇。刘邦看了以后非常满意,称赞陆贾讲得好。随着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知识分子从此正式走上了权力舞台的中央地带。这时候在国家权力系统内部儒家已经渐渐占据了上风,儒家的理论优势和政治优势在叔孙通、陆贾、贾谊等儒家知识分子的“权力穿孔”之下,已经成为权力集团推崇的一门显学。到了汉武帝时期更是达到了巅峰,一代雄主身边环绕的都是孔老夫子的衣钵传人。意气风发的汉武帝将独尊儒术的方针与正式权力相互嵌接,以此规划着自己的权力蓝图。

叔孙通帮助刘邦解决了朝仪问题,使草根皇帝真正尝到了做皇帝的滋味;陆贾将秦国奉行的那一套战时体制全盘否决,打通了皇家权力的通道,使得汉王朝的权力运作有了自己的体系;贾谊将德政、教化渗透进正式权力系统,极大地缓和了权力集团和民间的矛盾;董仲舒倡导儒家士风,对规范官僚集团的权力行为起到了很好的辐射作用。

当一切都走向正轨的时候,我们再回过头来看叔孙通当初的良苦用心,真可谓善莫大焉。作为皇帝,想要他的子民和子孙们就如一个个工具,每天机械地做着同样的事情,整个帝国也如一台机器一样不出意外地运转,以赢得家天下的万世相传。

儒家后生们就这样摇身一变成为权力集团的核心人物,官家意图的具体执行者。礼成了全社会的行为规范,儒家的思想和观念也由此深入每个家庭和每个社会组织,成为人人遵奉的信条。

孔老夫子的弟子们也慢慢按照他们自身的愿望在改造现实,改变着中国历史的格局。皇帝与臣子之间,在礼仪上皇帝的地位日见其隆,而臣子的地位日见其卑。历代帝王嘴上说着扬崇儒家,骨子里却笃信法家。为了与臣子们保持适当的距离,他们更倾向于将自己的真实面目隐藏于重重的迷雾之中,不让人轻易识破。大多数臣子也很配合君王的行动,大家一窝蜂“捧臭脚”地起哄“尊王”。在庶民的眼里,皇帝越来越神,到了韩愈竟然喊出:“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的时候,大家也就再不敢随便说话了,专制制度下催生出的帝王之尊就此形成。3.富人的愤怒理由

公元485年,历史上的南北朝时期,在南齐统治下的今天的浙江地区,爆发了一场以富人为主体的农民起义。富人造反,这在中国历史上是极为罕见的事情。在我们的常规意识里,历代农民造反多是因为受苦受穷受压迫活不下去了才风风火火闯九州,该出手时就出手。对于那些不缺吃不缺喝的富人阶层,他们造哪门子的反?谁又愿意拿自己的身家性命当儿戏玩?

从浙江富人起义这件事当中,我们可以推断当年那一带的富人肯定不是小数目,否则的话,他们根本成不了大气候。起义不是请客吃饭,拉几个人随便凑个份子,只有公权力触及到了富人的私利底线,才有人愿意冒着砍头的危险跟着你去干事创业。造反行业是高危行业,是皇帝和臣民眼中的忤逆行为。在没有任何宣传攻势的情况下,起义的效果很明显,动静造得也很大。这也从一个方面说明了当年浙江一代属于发达地区,富裕阶层殊为可观。

这次富人造反行动的带头大哥是一个叫唐寓之的人,事件的导火索是反检籍,也就是反对政府清查户口。那么,为什么要清查户口?这些人又是为何反对清查户口呢?这要从东汉时期的权力结构开始说起。当时的地主阶级内部呈现出“一分为二”的局面:一部分由世代做官而形成的世家大族,叫做“士族”,相当于当时的高干家庭和高干家族;另一部分不属于士族的地主叫做庶族,属于有钱没权在官僚阶层扯闲篇混日子的那种人。老牌士族的冲天牛气

对于古代官场中人,他们最为看重的东西应该并不完全是财富,还有手中握着的权力和传于世间的名声。可很多时候权力、财富和名声是结伴而行。权力丢了,财富和名声也会随之而去。就算你家有万贯,也没办法买个太阳不下山。官府一道公文,所有的前程往事都随之烟消云散。抄家事小,保命事大。也难怪秦朝名相李斯会在自己脑袋落地之前,对儿子说出那句经典之语“牵犬东门,岂可得乎?”。这句话又何尝不是对自己一生所追求的价值做重新的评估。可生命如果重新再来一次,李斯会舍得用手中权去换取快乐逍遥的日子吗?我看也未必。

权力是金不换,是命不换。士族集团有着更为远大的抱负,他们并不满足于只弄个土财主当当,他们早已将目光锁定在了权力资源上。他们要的是权力的垄断,而非与谁共天下。

那些士族大佬们早就将权力“美人”揽入怀中,使其成为自己的专属情人。朝廷的高官显职,被他们毫不客气地一一收入囊中。自己享用还不算,又形成了一套世袭制度,子子孙孙直到官N代。严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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