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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5 03: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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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书编委会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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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网络原创文学大赛入围作品选(2)散文随笔

海峡两岸网络原创文学大赛入围作品选(2)散文随笔试读:

打不死的武侠

文/李兴春

银瓶乍破,铁骑突出。风云色变,惊蜇雷动。千人奋梃出,万人夹道看,随我来,看武侠!

常常在夜深人静辗转难眠时沉思冥想,为什么武侠小说能打动众多寂寞平凡的心?时运艰难,它是熨平人生坎坷的一斗温情暖意。风雨如磐,它是黄昏别我而去的一个天涯悬念。它给过我们生动的故事,鲜活的人物,大开大阖起伏跌宕的情节细节,宏伟深邃瑰丽奇特的意境意象。它带我们走遍了辽阔家国壮美山川,从繁华市井到蛮荒边陲,从孤烟大漠到横流沧海,都曾是蹄声帆影纵横来去的地方。它带我们走进了世道人心,情天欲界。阅尽矢志爱恨,快意恩仇,生离死别,苦乐悲欢,还有许多无端歌哭。武侠小说是成年的童话,天真的法律。武侠小说是流传后世的热血,武侠小说是拔剑四顾横刀向天的一声大笑。有人读武侠入痴,有人读武侠上瘾,有人对武侠津津乐道,有人对武侠夸夸其谈,也有人对武侠精研细磨深思熟虑成一家之言。有人读武侠而出世,有人读武侠而入世,有人将武侠作为恋爱参考人生指南,还有人纯粹就将武侠作为候车时的消遣。但只有提到武侠二字就怆然泪下的人,才敢说懂得武侠,才配称真正的武侠迷。

一个少年,他仿佛身负原罪,一出世就遭灭门惨案,父母双亡,兄弟姐妹都死了。他从小到大,总有仇家追杀,东躲西藏,凄凉万状。唯一给了他温暖的,是邂逅的良家好女。这女子或玉雪可爱,或冰雪聪明;有时会女扮男装,有时还会耍点刁钻的小性儿。青涩爱意,朦胧思念,缠绵深情。他们一路相伴同行。少年也因缘奇遇,有高人指点,得异人传授,学绝世武功,结海内同心,建万代功业。扬眉振衣,报仇雪恨,当此时,英雄钦服,天下共仰,昔日的少年挂剑拂袖,携美隐退山林,留下一段传奇佳话。或者好事不谐,劳燕分飞。甚至美人命薄,幽冥隔路,只剩苍老的少年孤身一人,黯然归去。武侠是关于成长的小说。

星盟月誓,高山流水鼓琴;波诡云谲,白首相知按剑。摔琴割襟,恩怨分明。一边是江湖险恶,人心叵测,反目成仇,翻脸无情;一边是肝胆相照,生死与共,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边是“太行岭上二尺雪,崔涯袖中三尺铁。一朝若遇有心人,出门便与妻儿别。”一边是“昔年以前家未贫,苦将钱物结交亲。如今失路寻知己,行尽关山无一人。”道德、阴谋、友谊、背叛,希望与失望,诺言和谎言。背信弃义卑鄙人性的泥淖上,建不起好汉的梁山、英雄的瓦岗和兄弟般的桃园。武侠是关于真心的小说。

秦晋恩,吴越仇,荆棘铜驼,乌衣斜阳,起六十四路烟尘,历史风云激荡。国家命运,个人前程;民族大义,儿女私情。曾经秣陵王气,转眼石头降幡。盛唐豪吟,吞声在渔阳鼙鼓;晚明残照,照亮了八旗披甲聚如山。也曾提兵百万,也曾立马吴山,也曾未完一局棋,小儿辈已大破贼。也曾中流击楫,也曾大刀记环,最终还是挑灯看剑,铁马冰河入梦来。大仲马认为:历史是挂小说的钉子。而这棵钉子,常常就钉在乱世的伤口上。乱世出英雄,也出失败的英雄。只有强者才配得上一个大时代,芸芸众生,本来是历史的主角,却被推到了舞台的远景。于是高祖还乡,歌风大起;后主辞庙,恨水东流。确乎白发渔樵,经惯治乱兴衰,看破得失成败,才会觉得青山依旧,夕阳正红。武侠是关于沧桑的小说。

踏雪无痕,挂壁似画,弹指破空,驭气成剑。抚琴吹箫能夺命,飞花摘叶可伤人。僧道儒墨,三教九流;医卜星相,七十二行。奇人多异事,行行出怪客。市井细氓,说不定就是辣手杀星;衰朽老翁、木讷愚汉、娇羞少女,摇身一变而成黑道魔头。甘如胆,癞如玉,花非花,雾非雾,赶尸易容,变性移魂,千妖百魅,千变万化,扑朔迷离。还有乌白马角,燕丹回国;天元星目,中土扶余;高瓒烹双子,诸葛昂食美人肉。林林总总,纷至沓来,如行山阴道上,目不暇接。武侠是关于好奇的小说。

武侠还是关于名言隽语的小说,金庸有“为国为民,侠之大者”;古龙有“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武侠还是关于诗情画意的小说,“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少年子弟江湖老”都是经武侠小说流布而广为人知的名句。武侠小说还是关于拜物教的小说,藏宝、夺宝往往成为戏剧冲突的主线,名剑、秘笈和各种各样毒药暗器在武侠小说中司空见惯。武侠小说还是关于招式的小说,从实打实的“泰山压顶”、“枯树盘根”、“双峰贯耳”、“野马分鬃”到空灵无迹的“小李飞刀,例无虚发”。武侠小说渐成套路。

于是明珠蒙垢,宝剑生尘,出现了武侠的低潮。多少武侠迷挥笔上阵,欲再创辉煌,却力不从心。自古龙大声疾呼之后,武侠小说又到了该变的时候!

苍天当死,黄天当立。旧武侠已死,新武侠未生,方生未死之际,每一个热爱武侠的人都能感觉到垂死的挣扎和分娩的阵痛。

武侠小说招式已经使老,要想提升境界,超迈俗流,该向何处发功使力?或者说:能挽救武侠的绝招会是什么?

许多答案都有如下三招:第一招学招,第二招借招,第三招偷招,总而言之,就是博取众家之长。向纯文学学严谨笔法,向外国小说借叙述技巧,向故事小品偷精短结构。

向纯文学学招,早年就有纯文学大家老舍写过《断魂枪》,冯骥才写过《神鞭》,余华写过《鲜血梅花》,台湾张大春写过《孤山客》等,从武侠角度来说,都不是上乘之作。没看过杨争光编写的《双旗镇刀客》剧本,但从电影反推,以及从杨争光其它类似风格作品如《赌徒》来揣度,应属差强人意。武侠适度纯文学化是一条难走但很有前途的路子。向外国小说借招,新派武侠四大家金、古、梁、温就已着手,尤其是古龙做得较为成功。这方面似无多大可挖掘的余地,因为文化背景差异,借来的东西毕竟不是自己的。西方有自成体系的武侠小说,就是骑士小说或体现骑士精神的历史传奇小说,如著名的大仲马《三个火枪手》,还有司各特的《艾凡赫》和《昆丁•达沃德》等,要将两种武侠揉合,殊为不易。东方还有日本武侠小说可供借鉴,但能看到的几部有关宫本武藏或日本战国时代武士的小说均非精品,不值一提。向故事小品偷招,武侠本来就以故事性强而独擅胜场,只是动辄鸿篇巨制,枝蔓太多,又了无新意,很容易就沦为文字肥皂剧,缺乏以小见大,行于所应行,止于所当止的干净利落的短篇或超短篇。即使学、借、偷都到手了,也不是治本之策,仅仅是作好各种积累和准备,真正能挽救没落武侠的,靠学、靠借、靠偷都不行,只有自创新招。

金庸的“为国为民,侠之大者”差不多是可以用作武侠的基本定义的,在侠之大者以外更上一层楼,或者说,比侠之大者更大的是什么呢?是不是只好超越国家民族界限,将一国扩展为全世界?超越人类与虫豸蝼蚁区别,如同佛家一般平等众生呢?武侠小说发展到今天,几乎已经写出了侠之最大者,再大就有流于空泛的危险了,“为世界为众生”决不是侠之最大者,也不是侠之更大者,物极必反,过犹不及,侠之更大者将向相反的方向细化和深化,成为侠之超者。较之为国为民,侠之大者,超越新派武侠、也超越温瑞安所谓“超新派”武侠的“超超新派”武侠——我们省略累赘的前缀,直接名之“超武侠”,它的基本定义是:

为己为人,侠之超者!

在这样的定义下,我们就可以自创新招了。

超武侠新招的最大诀窍就是细化和深化。细化和深化并不是作繁琐的历史考证,武侠小说中宋人唱元曲在需要的情况下是可以的,历史年代偶尔错漏、历史事件小有出入都无碍大局,因为读者并不是为了看这个而来的。细化和深化也不是事无巨细,描写靡遗;或晦涩难懂,故作高深。它应该是一种详略得当,首先悬疑重重,然后尽情铺垫,吊足胃口,最终高潮叠起,急转直下,戛然而止。超武侠可以不遵循时间、地点、人物协调统一的戏剧三一律,但一定要遵循矛盾激化、冲突不断的戏剧冲突律,它就是要煽情、要动怒、要解恨、要使人掩卷长叹意犹未尽回味无穷。在思想立意上,超武侠应有现代人的认识,《水浒传》中武松在张都监家报仇而滥杀无辜婢女仆人,刀都砍缺了;李逵在江州劫法场抡动大斧朝围观百姓“排头儿砍将去”。这种罪行足以抵消他们的英雄事迹。在现代人的眼光中,他们是逼上梁山的受害者,也是故意杀人犯。他们因此不能称为好汉,更与侠义相去甚远。不管读者是多么喜欢这两个人物形象。

所以侠之超者,既为自己,也为别人。只为自己不为别人当然不是侠,但只为别人不为自己也不是侠。这是超武侠定义的不合“侠情”之处,从现代意识出发则不难理解。只要想想有多少伤天害理之事是打着为国为民的大旗做出来的,一人独大到可以为国为民的话,也很容易误国误民。古今中外多少独裁者,不能说他没有为国为民做过好事,只是他做的坏事比好事更多,造成的祸国殃民的后果更大。如果每个人都能维护自己的权利又不侵犯别人的权利,侠义就在其中了。侠之超者其实就是指一种平民侠,现代社会每一个普通人见义勇为或者面对强权敢于发出哪怕是微弱的不同的声音,他就是侠,即使他侠而不武,手无缚鸡之力。

另一方面,如中国开始有明文规定中小学生不准上山救火下水抗洪什么的,美国公民应急防范的基本常识更是一听枪声或爆炸声赶紧就地卧倒,只要自己不是警察手无寸铁,即使是堂堂七尺男儿也不怕有损尊严。这种时候,中国的中小学生遵守了规定奋不顾身地拒绝抢险救灾,美国的大男人听到枪声爆炸声就大无畏地抱头卧倒,他们也是侠,是侠之超者。

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会深深敬佩这样的武侠:当天理沦丧,暴虐横行,邪恶为刀俎,善良为鱼肉的千钧一发危难之际,在万众的呼救和正义的召唤声中,他来了!潇洒亮相,大显身手,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最终以暴制暴,拯民于水火,这是武侠题中应有之义,痛快固然痛快,我们也别忘了还有另一种武侠,同样震撼人心。

有一篇文章讲述了印度圣雄甘地领导反英殖民斗争“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电影,甘地为抗议英国殖民当局禁止印度人私自采集食盐的政策而带头自采食盐,全副武装的军警封锁了通往采盐场的道路,对排队前往采盐场的印度人实施猛烈的暴力打击。第一排的人被打倒了,马上有人把倒下的人抬走;第二排的人向前跨出一步又站在第一排倒下的人的位置上,承受第二轮打击;第二排的人被打倒抬走了,第三排的人马上向前跨出一步,又站到了刚刚空出的位置上……这就是甘地的前赴后继的悲壮的“非暴力不合作”。美联社常驻印度的记者在目睹了这一场景后,狂奔到街头一个老式电话机前,通过电话向国内发送“现场直播”:“从早至晚,逗号,人群没有退缩,逗号,一排倒下,逗号,另一排补上来,句号,进入夜晚后,逗号,排队等待打击的队伍越来越长,感叹号……”最后,这位记者激动地大声念出报道的结束语:“印度人自由了!”

这难道不是侠?这是一种更伟大的侠!一种胜过任何武力任何暴力的平民之侠。它蛰伏在人心很久很久,一旦爆发,将摧枯拉朽,势不可挡,迸射出天日昭昭上帝光环一样的荣耀与辉煌。人们对这种荣耀与辉煌的仰慕追求一日不止,武侠就一日不死。许多人对武侠的成见偏见并不能扼杀武侠的生机,只要武侠自己不倒,是没有任何人能打倒它的。即使打倒它,它也会站起来。一千次一万次打倒它,它也会一千零一次和一万零一次地站起来。就像台湾Giddens的现代武侠小说《打喷嚏》中描写的拳击手“不倒人”王义智一样,屡败屡战,总是以不屈的身姿挺立在对手面前。我们还想起了另一部武侠电影《佐罗》,在最后的大结局,善良的修道士已经惨死在枪口下,美丽的女主角就要被迫嫁给凶残的韦尔塔上校,群情汹涌,却又敢怒不敢言,一个昂然的黑色身影出现在了高高的教堂顶上,敲响了邪恶的丧钟。这时,我们会再次听到小黑奴那一声又惊又喜的大叫:“佐罗,他还活着,他是打不死的!”

永远在路上的客家人

文/罗松生

在中国乃至全世界,很少有哪个民系或族群象客家人那样,敢于把家背在身上,一走就是千里万里;也很少有象客家人那样,一路之上又频频回首,甚至在外居住了大半辈子,依然忘不了儿时的故园。无论在地球上哪一个角落,有一种永不改变的乡音,那就是客家话,只要说客家话,就是一家人,这是一张最好的身份证,带上它,无论走到哪里,都能找到知音。凡是客家人,都有恋乡情结,身上流着同一种血液,命中带着的漂泊感,永远都无法拂去,即使在当地生根长叶,还说自己是客。

每一个客家人,在深层意识中,无时无刻不在叩问苍天:我从哪里来?又往何处去?这不是哲学上的命题,而是客家人随时随地都会遇到的实际问题。只要打开地图,就会发现:一边是华夏中原大地,一边是东南亚太平洋岛国,再远就是南北美和欧洲诸国,这是世界上迄今为止最长的迁徙路线,作为一个坐标中心,一个历史的连接点,刚好定位在客家人最集中的这座古城区,就在一千多年前,这里还是瘴疬横行的蛮荒僻野,既听不见鸡啼狗吠,更看不见袅袅炊烟,唯有蜿蜒曲折的汀江不停不息地向天际流去------

那时,与这里形成明显相反对照的,是遥远的中原大地,那里正烽烟四起,战乱频仍,官兵掠劫,百姓流离失所,致使一批又一批难民,不断地向南迁徙,他们渡过黄河,渡过长江,越过南岭山脉,辗转来到汀江流域,才停了下来,开始有了喘息的机会,有不少的人,看到这里是块未被开垦的处女地,便打算扎下根来,开荒种植,生息繁衍。后来,尽管他们都有了自己的家园,但最终还是走了出去,因为他们是客家人,都说客家人永远在路上,他们空手而来,又空手而去,只带走山歌汉曲、带走家传习俗和勤耕苦读精神。

随着时间的推移,记忆已渐渐模糊,唯有这里的一山一水,在心中却愈来愈清晰,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他乡游子,只有回到乡井和祖籍地,心里才会感到踏实,客家人并非不留恋故土,而是志在四方!客家人遍布于世界每一个角落,但作为文化根源,精神故乡,却仍在这里。这对于他们来说,不只是一种光荣和骄傲,更是一份责任与担当,仅好好地守护着还不够,还要发扬光大,传承给后人。想当初,曾被战乱的马蹄一冲而散,然后又凝聚在一起的人群,是怎样筚路蓝缕,历尽艰辛,最终才找到栖身之地。

客家人的历史,是一部可歌可泣的开拓史,要把这血与火、战乱与迁徙,生动形象地表达出来,非有大手笔不可,都说客藉的诗人作家,才华横溢,无疑可以撰写出一部宏伟巨著,展示客家人的心灵史;都说客籍的画家艺术家,蜚声海内外,完全有能力描绘出一幅时代画卷,讴歌他们的创业魂。漫说历史上的宰相和文学家如张九龄、詹学传、文天祥等等,就是在异国他乡坐上总理第一把交椅的李光耀、他信以及婆罗洲大唐总长罗芳伯也都是客家人。不要以为现在客家人居住的地方大多不算发达,最多就象那歌中传唱的香格里拉,可那里的文化渊源是非常深厚的,每一乡村,每一街道,能吟诗作画的,绝不在少数,熟读诸子百家、博学多才的,也不乏其人。然而,单凭一瓶墨水,是否就能够托起一部沉重的历史?仅凭一卷宣纸,难道就可以打造出诗意的栖居?凡是精神生活,若离开了雄厚的物质基础,都会成为空中楼阁,他们时刻都不会忘记父老乡亲们寄予的厚望,一旦回到故乡,就会将所有积蓄都奉献出来,把山川湖泊当素材,用灵感智慧作雕刀,在山水间去筑造梦想中的桃花源。

客家人,来自中原大地,有着数千年光辉的历史传承,客家文化,吸收了儒、释、道各家精髓,自成一体,也有人说:客家虽然才子佳人多,但在资财实力方面却比不上潮汕人,客家人一开口就“阿哥阿妹聊下来”,潮汕人不论男女老少都会唱“爱拼才会赢”,是的,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客家人的特点是讲究文化素养,注重精神品质,即使挑担卖柴也要供儿女们读书识字,因此在科学文化领域作出过重大贡献的,其中就有不少是客家人。潮汕人的特点是求真务实,不摆花架子,做家长的常给孩子们灌输一些经济知识,所以他们一走进社会就有较强竞争能力,特别是在经营管理方面,往往出人头地。此行我亲眼所见,客家的山水田园及城郭村舍美如画图,却很少看到大宅豪门。

当我第一次走进客家生态旅游区时,简直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这不就是我梦想中的洞天福地吗?这里的一景一物,我从未见过,但又是那样的亲切和熟悉,既象是世外桃源,又象明清古镇,这里的山形不甚高峻,却有藏龙卧虎之气象;这里的平湖不算辽阔,却存聚财纳运之妙理,楼群与远方龙脉遥遥呼应,广场与高天星座熠熠交辉;无一处不弘扬传统文化,无一处不蕴涵现代学理,既有古朴的村寨土楼也有新颖的庭院小区,在这方不平凡的热土上,实实在在地夯进了梅花香自苦寒来的客家精神!

我到过湘西凤凰,也去过云南丽江,但最喜欢的还是客家人的聚居地,这里的山水园林秀色可餐,这里的乡风民俗淳朴可亲,这里的建筑风格别有韵味,有圆形土楼,有新月围屋,有琉璃瓦舍,有杉木青砖,门前街后是浣洗的码头,有慢悠悠的老水车,还在为人们述说着古老的故事,我边走边看,仿佛又喝下碗客家娘酒,原来是眼前的美景,把我醉得熏熏然,飘飘然。

作者简介:

罗松生,男,广东省人,现居深圳市,做过工厂会计、印刷和平面设计等,业余爱好写作,作品多次发表在《深圳特区报》副刊“罗湖桥”及其他省市报刊上,曾参加特区报和深圳新闻网等举办的写作比赛并多次获奖,作品入选《人民文学》专刊《中国散文大系》抒情卷、旅游卷、景物卷,《最优美游记散文》《中国人文地理散文精选集》等。

文/祖克慰

那时我在乡下,种完庄稼,无所事事。没事可干时,我喜欢在山坡上游荡、闲逛。更多的时候,我在黄昏,在山坡上独坐,看天上的云朵,移动漂浮,变幻着形状。看血红的残阳,慢慢地掉进山谷。我有时坐在一棵树下,有时坐在一块光溜溜的石头上,仰着脸,很执着,很耐心,不厌其烦地看落日,看到只剩下一抹余晖,看到雾霭从山坡沟里冒出来,在树梢上弥漫,然后拍拍屁股上的尘土,慢腾腾地回家。

那年我22岁,在乡村,绝对的大龄青年。乡村里,20多岁的青年,大都结了婚。没有结婚的,有的长得丑,有的家境差。我长得不丑,高挑的个头,白净的脸,眼睛黑亮有神,很标准的一个美男。但是,我没有媳妇,长得好看不顶吃不顶喝。是的,我家里穷,三间草房,屋里空荡荡的。在村子里,长得英俊的、丑陋的、瘸脚的、瞎眼的、都结了婚。可我,依然能孤身一人。自卑、孤独、寂寞时时包围着我。

因为自卑,因为孤独,因为寂寞,我的性格变得有点孤僻,不愿与人来往,不愿与人交流,喜欢一个人独处。不干农活时,我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看书,那可怜的几本书,被我翻得伤痕累累。不看书时,我会走出草房,走向山坡。其实,山坡既不是山,也不是丘陵,就是土坡,像山一样像丘陵一样的土坡。山坡上长满了松树,一棵挨着一棵,密密麻麻,错落有致。松树下是栗毛,一墩挨着一墩,把山坡覆盖得严严实实。血红的残阳,洒在松树上,洒在栗毛上,泛着金黄色的光芒。傍晚时,鸟也不多,好像回到巢穴里。只剩下三三两两的鸟,很孤独地蹲在树梢上,连叫一声的兴趣都没有,一副慵懒的样子。很偶尔的,不知道是那棵树上的鸟,唧溜一声,让人感到,这寂静的山野,还有生灵的存在。

有一天傍晚我看天空,有一朵云彩,像一只狗,也像黄鼠狼,再看像狐狸。我瞪着眼睛看得正起劲,前面的栗毛丛哗地响了一声,很清脆的响声,直抵耳膜,吓得我身子一抖,打了个激灵。我抬起头,看见一只狐狸,从栗毛丛中跳出来,真是想啥就看见啥,刚才看云彩像狐狸,狐狸就出现在我面前。它看见我,吓得身子一抖。狐狸似乎也觉得突然,看见一个人在面前,就停下来,站着不动,眼睛盯着我,眼珠子瞪得像要跳出来。我坐在石头上,动也没动,只是看着它,我觉得它像我一样,孤独地游荡在荒野里,是多么地寂寞。狐狸见我不动,没有伤害它的意思,有点放松,慢慢地抬起前腿,向前走了一步,又走了一步,然后停下来,看了我一眼,转过身子,向山坡下走去,走的不慌不乱,不惊不颤,晃晃悠悠走进了栗毛丛,没了踪影。

我曾经喜欢过狐狸,一直想抓一只狐狸当宠物养,可一直未能如愿。我现在依然喜欢狐狸,这种可爱的动物,一直在我心里。看到这只狐狸,我突然想起很多年前的一个场景,一个与狐狸有关的场景:少年时代,乡村夜晚,那些狐狸的故事,让我死心蹋地地喜欢狐狸,可我没见都过狐狸,总想看看狐狸的模样。那天也是一个黄昏,我坐在山坡上,想在狐狸出没的地方,看一眼狐狸。就在我期待着狐狸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听到前边的栗毛丛中,哗哗作响,就在我屏着呼吸,一睹狐狸容颜时,栗毛丛中,却站起一个男人,浑身一丝不挂,两腿间的那个物件,半硬不硬地耷拉着,接着看见一个女人站起来,粉红色的上衣还未拉下来,两只雪白的奶子裸露着、耸立着,颤颤悠悠。这个女人,是我们村子里的美人,曾一度,她是我暗恋的对象。那时我想,我长大了,就娶这样的女人做老婆。可是,在这个黄昏,她以裸体的形象,击碎了我美妙的梦想。他们看见我,打了个激灵,女子麻利地拉下粉红色上衣,理了理凌乱的头发,看着我笑了笑。两个人一前一后,不紧不慢,镇定自若地走过来。那男人走到我跟前,用手摸了摸我的头,像是对我说,也像是对他们自己说:天晚了,回家吧!然后两个人向村庄走去。我没有回家,看着他们走远,我摸了摸被男人摸过的头,突然就有点恶心的感觉。我没有回家,来到山坡下的小河里,脱光衣服洗澡,直到夜色苍茫。

我有点奇怪,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想起很多年前的那个场景。它与黄昏无关,它与落日无关,它与鸟们无关。也许,那个寂寞的傍晚,带给我是某种快意,或者是启蒙,让我无法从记忆里抹去。以至于以后的很多年,我总是想起那个场景,它让我想入非非,在想象里,我告别了少年,成为一个成熟的男人。可是,那么多年过去,我依然孤独,依然寂寞,在孤独寂寞中青春骚动。也许,那个穿着粉红色上衣的女人,就是我梦中的狐狸,她带着我在想象中,排解一浪又一浪的孤独,一波又一波的寂寞。

那只狐狸,早已淹没在栗毛丛中,太阳掉进了山谷,鸟们无影无踪。只有灰色的雾,在我不经意间,悄悄地爬上树梢。太阳已经回家,狐狸已经归穴,鸟们已经入巢。只剩下我,剩下雾蒙蒙的山坡,凝绿色的松林。我知道,我也应该回家。

秋天,我在山坡上挖花生。秋天的天,闷热,热的我直流汗。挖着挖着,黄昏来临。刚才还有一个人,赶着一群羊,放羊的人,呃呃呃地叫着,羊们咩咩咩地叫着,叫着叫着声音就离我远去,四野里只剩下一片寂静。刚才还有几只山雀,蹲在松树的树梢上,滴溜溜地鸣叫着,现在也没了声音。刚才还吹来一阵凉风,带着呼哨,尖利地从树梢上掠过,松针簌簌坠落,树下满地金黄。现在,夜色迷离,四野寂静。

这块花生地,屁股大一片,是冬天我寂寞无聊时开的荒地,来年春天点播一些花生种子,也没指望有多少收获。没想到,秋天却硕果累累,每一棵花生,都结满了果实。多的四五十颗,少的二三十颗,粒粒饱满。也有三五十来棵,上面没有几粒果实。我知道,不是花生不结果,是被野兔、田鼠偷吃了。地里只剩下巴掌大一块花生,我想挖完这片花生就回家。就在这时,我看见栗毛丛中,有一双眼睛盯着我。我感觉那双眼睛有点熟悉,可一时没有想起来。再看那双眼睛,却看不到了,它似乎觉得我发现了它,就躲了起来。我突然想了起来,是狐狸,是那只我见到过的狐狸。这只狐狸,为什么总是跟着我,它总是在我不经意间,出现在我的附近。是不是,它像我一样,是一个孤独的灵魂。

是的,它是一个孤独的灵魂,没有同伴,没有可以交流的对象,既孤独又可怜。它跟着我,是不是也觉得我孤独可怜,想给我一点慰藉。我突然觉得,这只狐狸,是一只有灵气的狐狸,是那么的可爱,那么的善解人意。也许,我与这只狐狸,有着某种宿命。

挖完最后一棵花生,我舒了口气,伸了伸腰,打了个呵欠,刚站直身子,眼前出现一个红衣女子,矮小的个子,丰满的身材,一双肥乳,差点顶到我的脸上。是村子里的锐,最近一段时间,锐总是冷不丁地出现在我面前,吓我一跳。看到锐,我就想起那只狐狸,她像那只狐狸一样,紧紧地盯着我,不时出现在我身边。锐来到我面前,不吭不响,蹲在地上帮我收拾花生。她总是这样,帮我干活,这让我时不时地感动着。可是,我怎么也提不起精神喜欢她。其实锐除了矮点胖点,眉眼还是很耐看的,说不上漂亮,但绝对不丑。可是,我却一直没有找到喜欢她的理由,不是因为她没气质,也不是因为她不漂亮。究竟因为什么,我说不清。要说像我这样的家庭,锐能看上我,是我的福气,我为什么就不能喜欢她一点呢?

锐帮我收拾完花生,坐在我身边看我抽烟,看我一个接一个地吐烟圈。我每吐一个烟圈,锐就盯着圆圆的烟圈看,直到另一个烟圈升上来。锐看完我吐烟圈,就用手拉拉我,示意我回家。这个女孩,她让我感动,也让我可怜。很多夜晚,当我孤独寂寞时,我就想,锐是个不错的女孩,如果娶锐做媳妇,就这样过完一生,也是个不错的结局,不枉来到这世界上走上一遭。我这样想时,黎明悄然来临。

掉进山谷里的太阳的余晖,慢慢消散,夜色苍茫。起风了,树梢随着风不停地摇曳,阴森森的树林,在风的作用下,带着一丝尖锐的鸣响,锐可能有点害怕,伸出胳膊搂着我的腰,头靠在我的肩膀上。我想拒绝,可没有拒绝。是的,我不能拒绝一个女孩对我的依赖,或者说信赖。可是,我始终没有伸出胳膊搂着她,给她一点温暖,给她一丝安全感。靠在我身上的锐,是幸福的,我从她粗重的呼吸里,能感到她心跳的速度。可是,我却没有一丝的激动,肩膀上的女孩,不能让我心跳,我知道,我与锐,此生无缘。

锐靠在我的身上,喃喃地说着什么,我却一句也没听清,我原本也没打算听清。我想,就这样,让锐度过一个美好的黄昏吧!锐没有感觉到我的僵硬,把嘴贴到我的脸上,轻轻地说我爱你。可是,我没有回应,也没有拒绝。在这样美妙的黄昏,我不能让一个爱我的女孩伤心。是的,我不能给她爱,但也不能给她眼泪。起码,这个黄昏,不能。

风又来了,我听见栗毛丛中传来一声响动。响动来自风吗?不是,响动是从狐狸藏身的地方传来,我相信,那一声响动,是狐狸弄出来的。孤独的狐狸,是不是饿了,是不是想着那些饱满的花生?我想是的,狐狸也需要食物,抵抗漫长的黑夜。

我拉起锐,穿过阴森森的松树林,穿过茂密的栗毛丛,走上一条土路。月亮升起来,冷冰冰地泛着银光,照着我和锐。我看见锐的长发,在风中飘荡。

是在一个午后,我在山坡上游荡。闷热的风,吹着我的脸,热乎乎的,汗水顺着我的脸颊流了下来。有谁愿意在这闷热的午后,一个人在山坡上闲逛?吃过午饭,母亲说:你老大不小了,整天在山坡上晃来晃去,哪像个庄稼人。我想好了,你也不是干庄稼活的料,就学个手艺吧!我给东坡你九伯说了,跟着学木匠活。再这样下去,连个媳妇也说不来。我告诉母亲,我不想学手艺,也不想学木匠活。我那时正在写小说,觉得自己一定会离开农村,离开这个寂寞孤独的小山村。我不想就这样一辈子蜷缩在乡村,与土地打交道,也不想与斧头锯子刨花打交道。我的拒绝,招来母亲一阵又一阵的吵骂。我觉得母亲不理解我,心里烦,就来到山坡上。

山坡上到处是松树,我躲在一棵松树下,一边乘凉一边吐烟圈。松树的树干上,有一只大蚂蚁,顺着树干往上爬。它爬得太快了,这让我嫉妒,我决定阻止它。我用手中的烟头堵着它的去路,大蚂蚁感到前边有障碍物,就绕过烟头继续爬。我继续堵它的路,但它总是躲过我的烟头。这是一只倔强的蚂蚁,执着的蚂蚁,脑袋不会转弯的蚂蚁。它只会向前,不会后退。这让我更加生气,决定制服它。我用树枝把它从树干上拨拉下来,放到树下,如果它不再爬树,我就放过它;如果它继续爬树,就只能从我的烟头上爬过去,别无他路。大蚂蚁很倔,我刚把它拨拉下来,它就又顺着树干往上爬。大蚂蚁的倔强激怒了我,就用烟头熏它,一不留神,烟头就燎到它头上的触须。可能是我烧疼了它,大蚂蚁腰一揪,从树干上滚了下来,挣扎了一阵,落荒而逃。

没有事干,心里就烦。我突然想起,南洼的那片林子里,就是我看到狐狸的那片林子,曾经多次看到过刺猬。刺猬是个好东西,有点憨,有点傻,很多次,我看见刺猬,把刺猬当球踢,踢得刺猬满坡滚。要是能看到一只刺猬,该有多好玩啊!南洼不远,翻过一道岭,就到了。还没走下山坡,就听见有响声传来,我抬起头,不是刺猬,是一只狐狸。不,是两只。一只是我认识的狐狸,一只是我不认识的狐狸。我认识的那只狐狸,它看见我没有惊慌,眼睛眯成一条缝,笑不吃吃地看着我。不认识我的那只狐狸,看见我有点惊恐,眼睛瞪得溜圆,转身躲在我认识的那只狐狸的身后,伸出头,怯怯地打量着我。这是一只公狐狸,一只胆小的公狐狸,它原本应该挡在母狐狸的前边,可是,它却躲了起来。这是一只不称职的公狐狸。看它的样子,我想笑,但没笑出来。

山坡上空荡荡的,只有树,只有栗毛和疯长的荒草,看不到一个人。甚至看不到一只野兔一只鸟。这个季节,大豆、水稻、高粱、玉米、花生、红薯,都已成熟,有的已经收获,大多的庄稼还长在地里。漫山遍野的食物,野兔和鸟们,却躲在暗处,不出来觅食,这让我有点奇怪。我这样想时,那两只狐狸,一前一后走下了山坡,走进了一块挖过的花生地,它们在花生地里寻觅着,想找到一颗农人遗落在土地上的果实。也许,它们根本就不是觅食,而是喜欢那块空旷的花生地。它们可以在那里追逐、嬉戏、打闹、翻滚。看着那只狐狸,我突然就有点嫉妒。

是的,我有点嫉妒。那只我认识的狐狸,它找到了伴侣。现在,一只狐狸就在它的身边。从它的眼睛里,我看到了一种满足,一种幸福,一种快乐。是的,这只孤独的狐狸,找到了爱情。从此以后,它不再是一只孤独的狐狸。尽管,那只公狐狸,不可能给它以保护。但是,在茫茫的山野里,它的同类,日渐减少,几近消失,它能找到一只同类陪伴左右,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我有点失落,心里空荡荡的。我想起了锐,那个迷恋我的锐,已经离开村子去了城市。据说,锐在城市的亲戚家做保姆。那个时代,农村姑娘能走进城市,是不多的,但愿锐能在城市找到幸福。锐是应该离开我,我的冰冷,伤透了锐的心。我多次看见她泪眼朦胧的脸,我看见她无声的哽咽,我看见她怨恨的眼神。我也看见我曾经冰冷的脸,我迷离的眼神,无情的拒绝。可是,就在今天,就在此时此刻,我一个人孤独地站在荒野上时,突然又想了胖乎乎的锐,那个温柔体贴的女孩。也许,我不应该想锐,她是我什么?为什么我总在自己寂寞空虚时才能想起她?于我而言,锐只是一个慰藉我空虚心灵的替代品。于锐而言,我只是一个令她伤心欲绝的寡情男人。很多时候,我觉得,我冷酷、自私、无情。就像锐说的那样——冷血动物。

蕾满山架岭地找我时,我正穿个裤头,光着上身,撅着屁股挖红薯。这个季节,天已经不太热了,但我却累得浑身冒汗,大颗大颗的汗珠,顺着我的脸往下流。我不时用手抹一下脸,擦去脸上的汗水。蕾走到我跟前,看到我的模样,忍不住就笑出声来。我知道,我的样子很滑稽,很狼狈,像史前人类。看见蕾,我有点不好意思,扔下手中的䦆头,咧着嘴嘿嘿地笑着,慌乱地穿起衣服。

蕾是我邻居家三叔的外甥女,也是我少年时代的玩伴。小时候,每逢暑假,蕾总是到舅舅家住上一段时间,因为是邻居,年岁又相当,很快就玩熟了。我常带着蕾到山坡上抓鸟,下河摸鱼。那个十多岁的小姑娘,一度是我的跟屁虫。蕾后来上了高中,来的就少了,偶尔来一次,又匆匆离去。我与蕾,总是离多聚少。在这之前,我见过蕾一次,她告诉我,考了四年大学,年年落榜,这次依然不理想。蕾对我说,她不想再考试,上不上大学,还不一样活。那次我带着蕾,在山坡上逛了几天,帮她抓了一只松鼠,蕾很高兴,带着那只松鼠,欢天喜地地回家了。

蕾也曾邀请我去小镇她家,让我看她写的诗,带我去月季园看月季。在月季园里,蕾对我说:我想嫁人。我问蕾:记不记得你当年曾经说过的话?蕾抿嘴笑笑:你还记得啊!我说:一直没有忘记,你说的,长大嫁给我。蕾很羞涩地笑笑,没有说话。蕾的父亲似乎对我有着某种厌恶,看见我,总是阴沉着脸,好像我家欠着他多少银子钱。这个小镇上的小商人,长着一双势利眼,不是我家欠他多少钱,而是嫌我家穷,又住在乡下。那年代,住在镇子里的人,总觉得比住在乡下高人一等。

其实,我看出来,蕾喜欢我。只是,这个腼腆的女孩,不好意思挑明。每次我提起我们的关系时,蕾总是沉默,既不拒绝,也不接受。也许,蕾有着难言的苦衷。但是蕾,她从不告诉我为什么?很多年后的今天,我依然无法找到答案。

蕾看着我的脸,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蕾说:累坏了,歇歇吧!我们坐在一棵松树下,我掏出一支烟,还未点燃,蕾把烟从我手中取下来说:要我嫁给你,你就戒烟。我说:只要你嫁给我,我就戒烟,不准反悔。蕾似乎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低下头,不再吭声。沉寂,仿佛这世界,在一刻间,停止了呼吸。刮过来一阵风,松枝摇摆,松叶簌簌作响,一如无奈的叹息。

带我看狐狸吧!蕾说。我记得我对蕾说过,带她到山坡上看狐狸。南洼的那对狐狸,很长时间没有出现过,我不知道,它们是否还住在南洼的某个巢穴里。但我不能拒绝蕾,蕾从小镇到乡下,跑二十几里看狐狸,我不能让她失望。这个美丽的女孩,对任何事物,都有着一种别人没有的兴趣。

南洼的那块石头,被我坐得光溜溜的。太阳还有老高,阳光在连绵的山峦间游移,树叶被照得明晃晃的,在很远的地方,你就能看到从树叶上反射过来的光芒。蕾挨着我,离我很近,我能听到蕾均匀的呼吸,感觉到蕾身上的气息在我的周身弥漫。风吹过,蕾的长发随风中舞动,从我的脸上掠过,有一种痒痒的感觉。有好几次,我都冲动地伸出手,想搂蕾纤细的腰肢。可是,我的手在蕾的身后伸出又缩回,我不敢,我怕弄疼了蕾。

在漫长的等待中,狐狸没有出现,我们坐在石头上,傻傻地等待着。太阳一点一点地下移,挂在远处的山峰上,然后咚地一声,沉到了山谷里,只有血红的余晖,从山谷里射出,把西天烧得一片通红。突然,蕾发出一声尖叫:狼。然后扑到我的怀里,我伸出手,想把蕾搂到怀里,可是,我却触到了一个高耸、坚挺、弹性、柔软的物体。我的心一阵的悸动,有一种眩晕的感觉。

哪里是狼,分明是一只灰色的狼狗,在苍茫的傍晚,出现在栗毛林里。不要说是蕾,就是我,也会以为是一只狼。蕾还在我的怀里瑟瑟发抖,我迅速地抽出那只手,对蕾说:是狼狗,不是狼。蕾并没有动静,就那么地靠在我的怀里,什么也不说。很长时间,蕾说:我们回去吧!

再次见到蕾,是在一个月后。那天蕾找我,似乎不是来看狐狸。我们坐在原来坐过的那块石头上,蕾脸色苍白,明亮的眼睛,迷茫而空洞,她不看我,也不看松林,盯着远山的落日,就那么地看,直到夕阳西沉。

那只善解人意的狐狸,那只有着满身灵气的狐狸,在它该出现时,却一直没有出现。想让蕾看一眼美丽狐狸的愿望,未能实现。蕾也没有像以前那样兴奋,不时地念叨狐狸。我们就这样坐着,在等待中,夕阳掉进山谷。就在这时,蕾突然抱着我,身子微微颤抖,用祈求的目光望着我,看上去那么的无助。蕾说:带我走吧!我有点吃惊:去哪里啊!蕾说:哪里都行,越远越好,只要离开这里。也许是太突然了,我六神无主。说实话,我没有能力带蕾去浪迹天涯。我知道,我甚至拿不出两个人的路费,更不要说以后两个人的生活。我对蕾说:等着我,让我凑一笔外出的钱。可是,我没有凑够一笔钱,那怕是200元。1986年深秋,我面对着家徒四壁、空空荡荡的屋子,面对着故去的父亲,面对着苍老的母亲,面对着因无钱娶妻年近三十的哥哥,流下了无奈和伤心的泪水。

那个夕阳西下的黄昏,我送蕾走出村口,再次问蕾,发生了什么?可是蕾,只是流泪,沉默,再流泪,再沉默。这个看似柔弱,但内心强大的女孩,什么也没告诉我。看着蕾瘦弱的身影,越走越远,慢慢变成一个黑点,消失在苍茫的夜色中,我无声哽咽,就在蕾消失在我的视线之外时,我突然感到一阵揪心的疼。那种疼,至今依然留在心中。

蕾回去后,就没有了音信,我去小镇找她,没有人告诉我蕾去了哪里。以至于以后二十几年,我再也没见过她。也许,是我伤了她的心,伤的太深,无法弥合,稍一触碰,就会滴血。蕾不愿意见我,是怕心再次流血。是的,蕾那么地信任我,可我,却不能给她哪怕一点点的保护。像我这样的男人,又有什么值得留恋呢?

蕾离开我半月后,我又一次看到那只狐狸。只是,是一只。那只狐狸看到我后,迟疑了一下,很陌生地看了我一眼,那目光,没有了昔日的温柔,也少了昔日的灵气,像一只暮年之狐。我看见,那只狐狸两眼迷茫,一脸忧伤。它再次看了我一眼,慢慢转过身,走进一片栗毛林子,从我的眼前消失。

随之,是大规模的开荒造地。山上的松树、栗毛被砍伐,到处躺着松树横七竖八的尸体,整个山坡,被掘地三尺。那葱郁的树,茂密的栗毛,晃眼间,从我的视野里消失。曾经的野兔、刺猬、黄鼠狼、还有成群的鸟们,离开了这片土地。留下的,是一块又一块的梯田。没有了树,山坡就不再是山坡,山坡只能是一片荒地。

孤独的狐狸,已没了踪影。山坡上没有树,狐狸就没有了家,它可能去了远处的山林,寻找自己生存的家园。或者,它太孤独了,去寻找一个伴侣。是的,没有了家,没有了爱,这块土地还有什么值得留恋?这只孤独的狐狸,从蕾离开后,我只见过它一次。此后,它像蕾那样,音信全无。我再次陷入巨大的孤独中,锐走了,蕾走了,狐狸走了,只剩下我,孤独一人,站在光秃秃的山坡上,任凭山风和烟尘,吹打着我的忧伤的脸。

很多年以后,我回老家,坐在我和蕾曾经坐过的石头上看落日,看着看着,我看见蕾从远处走来。蕾越走越近,走到我跟前时,我站起来,想去拥抱蕾。可是,我眼前的蕾,变成村子里的一个姑娘,看着陌生,但似曾相识,我想起了一个故去的邻居嫂子。我突然醒来,逝去的岁月,不会再回来。

叫一声嬷嬷泪双流

文/黄静泉

我们家管奶奶不叫奶奶,叫嬷嬷。外人就好奇地问,你们家咋管奶奶叫“马马”?我祖籍山东,爷爷带着一家人闯关东到了东北,爷爷在修房时摔死了,一家人又辗转到山西。在我出生的山西,从来没听过有人管奶奶叫“嬷嬷”,我不知道我们山东老家是不是那么叫。查汉语词典,嬷嬷是对老年妇女的称呼。我嬷嬷是缠过足的小脚老太太,五十多岁就守寡了,带着未成年的二儿子和女儿,跟着大儿子一起过日子,嬷嬷的大儿子就是我爹。我爹有三儿一女,我们一家九口人,只有我爹自己挣钱,平均每人每月的生活费是五六块钱,那样的日子可真是不好过。

我娘在外面受临时工,顾不上孩子。我嬷嬷颠着小脚,把我妹妹用一块包袱皮兜住屁股,背在脊背上做饭干活儿,我们兄妹都是我嬷嬷背大的。我嬷嬷最喜欢我,喜欢我喝完玉米面糊糊舔碗,舔得额头上都是糊糊。嬷嬷就看着我笑,就伸出舌头要舔我的额头,露出嘴里挺长的圆牙齿,没有门牙了,就显得里边的几颗牙齿挺长,挺粗,像虎牙。我嬷嬷的牙齿从我记事儿时就短缺了,我娘说我嬷嬷的牙齿是受罪受的,说她讨饭时,冷一口热一口的,把牙齿弄坏了。我嬷嬷养过八个孩子,夭折了五个,孩子养下来,一旦有病,就只能等死了。有一次,因为没钱给孩子治病,一个礼拜之内,居然死了两个孩子,这让一个母亲怎么活?我爹和我叔叔相差十五六岁,我嬷嬷是怎么经历了那一次一次儿女之死的悲伤过程呢?这真是不敢想象的事情。我娘说,你嬷嬷可真是受了一辈子罪,她出去讨饭,有时候半夜了还不回来,我和你爹就站在大江的江沿上等她,真是等得人心焦啊。我嬷嬷除了讨饭,有时还给有钱人家去打短工,做饭,看孩子,她把自己的孩子扔在家里去给别人家带孩子,这大概就是那五个孩子死亡的主要原因吧。有一次,我嬷嬷偷着把一块和出来面擀成面饼,围在腰里,带回家让家里人吃了一顿面条,那样的日子,真是过得寒心。

我嬷嬷过了一辈子穷日子,到死也没能大鱼大肉的好好享受一次。小时候我总是想,等我长大了,挣了钱,一定让嬷嬷饱饱的吃一顿肉。

有一回,我从野地里拾回五穗高粱穗子,嬷嬷给煮熟了,她把高粱穗子翻过来翻过去,看看高粱穗子,再看看我们,像是拿不定主意,好像最终拿定注意了,给了我叔叔两个高粱穗子,又给了我姑姑两个,最后给了我一穗,我接过高粱穗一看,正是那穗我在捡拾的时候,就犹豫不决要不要捡回家的秕子高粱。还有一回,我和小伙伴儿们在家里玩藏老猫,我把门背后的棉花堆倒腾开,想藏进棉花堆里,结果却倒腾出三个干馒头,干馒头上到处都是黑点子,就像人脸上长的雀斑。馒头裂得十字八绽,闻上去一股发霉味儿,咬一下,像石头,已经根本不能吃了。那时候,我叔叔和姑姑在外面住校,一个礼拜回一次家,我怀疑那三个馒头就是我嬷嬷藏起来的。我嬷嬷一定是把那三个馒头给忘了。嬷嬷每天都那么忙,怎么能不忘呢?在我的记忆中,嬷嬷从来没闲着,她倒腾着小脚走路,走起来是深一下浅一下,好像这一脚下去没踩好,眼看就要摔倒了,下一脚就赶紧跟过来了,就像支过来一根棍子,才把她快要倒下的身体给支住了,所以你听吧,我嬷嬷在家里走路时,砖地上就会响起“咯噔咯噔”的响声,有的声音高,有的声音低,就好像是有人在用棍子捣地,有时捣得轻有时捣得重。那响声听起来很重,因为她的脊背上还背着一个不会走路的孩子。特别是夏天的时候,天气本来就热,脊背上再焐着一个孩子,大概就更热了。做饭的时候,大概会更热,前面是腾腾冒气的笼屉,或者是腾腾冒气的大烩菜,脊背上焗着一个或者睡觉或者哭叫的孩子,要搁现在的女人,一头就栽进炉子里把自己烧死了,根本是不想活下去的。嬷嬷这样背大我大哥,再背大我二哥,又背大我,我能走路了,又开始背我妹妹。好不容易把孩子们都背大了,好像是离好日子越来越近了,可我父亲却突然病逝了。我看见我嬷嬷在哭我父亲的时候是张大嘴哭,露出三四颗圆墩墩的长牙齿。我父亲是我嬷嬷最得益的儿子,她一直跟着我父亲,我父亲这么一死,她就真觉得自己没有活头了。我嬷嬷张大嘴哭,哭得真是伤心,满头白发披散成乱糟糟的样子,白发都让泪水弄湿了。我嬷嬷一边哭一边喊,老天爷呀,你不睁眼啊,你咋不让我死,你咋让他死啊,他死了,我们可咋办呀……我父亲去世以后,我嬷嬷就到我叔叔家和我姑姑家去轮着月份过日子了,我听说,她的日子过得并不好。那时候,我在农村插队,常常想买点好吃的去看看嬷嬷,可自己没钱,一直不能完成那点心愿。有时候,夜静的时候,突然想起嬷嬷,心里就很难受,就难受得睡不着觉。我总是看见嬷嬷不停地做活,她洗菜做饭扫地,脊背上背着一个孩子,闲下来的时候也不是闲着,是撸起裤腿,在腿肚子上搓麻线,唾一口唾沫唾到手心里,再用手心去腿肚子上搓麻线,搓一堆麻线以后,就用猪腿骨做的纺锤旋转起来打麻线,打好麻线以后呢,就用麻线纳鞋底子。纳鞋底子的时候,先用锥子扎,使劲扎,扎一锥子,把头也跟着压下去,满头白发也向下披撒,扎一锥子,缝一针,那是很艰难的样子。纳那样的鞋底子哪能不艰难呢?那样的鞋底子是铺一层布,刷一层糨糊,用烧热的烙铁烙一回,铺过几层布以后,晾几天,晾干了再刷糨糊,再铺布,再刷糨糊,再用烙铁烙,这样反复铺布刷浆糊,把布摞到大人指头那么厚的时候才开始纳鞋底子,那样的鞋底子一定是很难纳的。嬷嬷有时候会喊我,“小三子,你过来,给嬷嬷纫纫针,嬷嬷看不见针眼啦。”

我小时候没穿过买的鞋,都是穿嬷嬷做的鞋,有时候我会偷偷盼望,盼望嬷嬷不能做鞋了,我可能就能像别的孩子一样,就能穿上商店里卖的球鞋了,可我的盼望却总是让我失望。学校开运动会的时候,老师就跟同学们给我借球鞋让我跑,我那时心里真难受,好像更多的是羞愧,特别是不好意思见女同学,所以直至毕业以后,我一直都不愿意主动和女人说话,女人们都说,他是啥人呀,怎么那么不愿意跟人说话呢?其实,我在这方面是自闭的,是有自闭原因的。

我嬷嬷满头白发,很长,散漫开的时候,就像一股瀑布。嬷嬷梳头时用左手托住白发,右手一梳子一梳子往下梳,头发梳好了,又像一匹白布。嬷嬷把梳好的头发绾成一个髻,用一个黑丝发网套住。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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