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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5 12: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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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勇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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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差爱情

时光差爱情试读:

内容提要

你将笑容藏在嘴角,却化不开永凝眉宇的忧郁。只是无法掩盖的真实,将你的无奈埋进我的心坎,我将悲哀涂在伤口,却抚不平永随人生的伤感。只是无法流露的情感,将我的诉说刻在你的沧桑。

理发

这年月,时代在变,观念也在变。审美观是变得最快频繁最厉害的,就像流感一样刹那间传播开去。等你第二天醒来时,也许就会发现三四十度的高温有人穿棉鞋;冰天雪地的季节有人穿超短裙。这还不算,最怪的就是头上这一撮头发。走在大街小巷,看到长发飘逸的“小姐”身段似乎比以往魁梧得多,扭头一望,却是个络腮胡子。而寸把长头发,甚至压根儿没头发的说不定就是个女的。

本人已升入高三,即将步入大学与社会进行更亲密的接触。听前辈们说,高三了学校就管得松了,留一留长发,讲究讲究个性化的穿着没什么问题。因此,教室里多了几套显眼的衣服,多了几头飘逸的长发。而本人依旧钟情于蓝蓝的校服和浅浅的平头。

大概是学习太忙而忘了吧,我的头发已经很久没剪了,又不爱梳理,就像长满了刺,一根根向外发射着,人你爆炸式。近来觉得很难受,多余的头发直从头上盖下来,搭在耳朵上,痒痒的。更可恶的是颈上的毛发全然粘在脖子上,挨得紧紧的,那感觉像围了一条打湿而粘乎的毛巾,很不是滋味,于是决定抽个时间去把头发给剪了。

我租的房子在大街的边上,街对面有不少理发店,生意看上去十分兴隆,因此我相信,这儿剪平头的功夫决不比老家郊区那边差。于是趁着一个星期天,拣着最近的一家跨了进去,然后就着一张靠近门边的椅子上坐下来,喊道:“师傅,麻烦剪个平头。”其时过来的是个年青的小姐,套着条喇叭牛仔裤,裹了件新潮的羊毛衫,一脑袋的头发没有多长,而且全部都红得像枫叶。后脑勺那一撮最长,一直披到后背,好似大老爷们留着的山羊须,只是她的留在后脑勺上。她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眼光有些异样。我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校服依旧那么蓝,没有污渍。不由得两次提醒她:“麻烦你帮我剪个平头。剪短些,这太长了,不好受。”“OK!”说着,她开工了。我闲得无聊,随手拿了一份报纸读了起来,其内容当然与美国“CS”有关了。正看得兴致勃勃之际,理发师拍拍我的肩膀,示意我完工了。可当我往镜子里看时,就像布什闻世贸被炸了一般出了一身冷汗。我的天哪!这是什么头呀?额前的头发还是那么长,不同的是像钢丝那样一根根笔直地向前伸出一大截,而且左边那一撮还被强制性地压到眼前,后脑勺理得像磨刀石般平坦,与枕骨上的头发形成一个近乎九十度的二面角。我倒抽了一口凉气,半天才恍过神来,问道:“小姐,我要你剪个平头,怎么剪成这样?”“小弟弟,这就是现在的平头呀,挺新潮的。”“这个头剃得前卫。”旁边一个小伙随声附和,他剪了个当下时髦的“什么拓哉”型。“不行不行,这和我前天在街上看到的骗人的小混混差不多!”我指了指头顶,又捏了额前那撮毛,说道:“把这参差不齐的全剪了!”于是折腾了大半天,才剪了个坑坑洼洼的平头。那理发师的表情也坑坑洼洼的,脸拉得老长。我只听清楚了“神经病”“乡下佬”以及“没品位”等几句词,其它的从她那不停地一开一合的嘴,就知道不是什么好话。

走出理发店,头上轻松了许多。干冷的冬风拂过两鬓,虽然使人有些哆嗦,但很舒服。可面对理发店中异样的目光和身后的嘲讽,不禁感慨万分:这年代,剪个像样的平头可真难呀!

简评:

什么是美?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无论怎样,作为一个新时代的青年,对美应有一个理智的认识。客观实际证明,“前卫”并不一定就是美。“理发”这篇作文好就好在作者对美有一个大众普遍接受的看法,体现出当代青少年对某些“前卫”“时尚”的反拨。(周红老师荐评)(载《考试报·写作天地》2003年12月19日51期)

安妮·二三事·罂粟

远远的看着自己镜子里的脸,黯淡而没有生气,感觉自己如同一株罂粟,坠落。

两个女子,邂逅在西藏的高原,在深夜里一起奔跑,如同彼此。

她们之间没有友情,没有爱情,有的只是对自己的怜惜。

莲安说,良生,你愿意跟我走吗?

是,我愿意,随时随地,只要你出现,莲安。

良生陪着莲安度过生命里最困苦的岁月,还有生命里最后的时间。尽管莲安的肚子里是良生未婚夫的孩子。

他们如同彼此。有的只有相信,没有背叛。

莲安说,我喜欢丰盛而浓烈的活着,即使是幻觉。

莲安喜欢的那个男人,身上有浅浅的青草香味,在海边的木屋旁,为她戴上白色的栀子花,拍下她生命里第一张照片。后来,莲安在唱歌的时候,总是看到一片海,她在里面逡巡,潮水起伏,她看到那个男人的脸。

有关遗忘与记得。

我曾经听人说过,当你不能够再拥有,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

安妮说,我们在爱,可是这是一个人的事情,我们会记得一些事情,忘记一些事情,可是无法释怀。

而我很倦了,不想再纠缠了,一切终会归于平静,遗忘或者记得。

我喜欢莲安,喜欢她的坚持。

而我终于知道,对于爱情,“一”字很重要。我在爱,这仅仅是我一个人的事。

曾经说过不再看安妮的书了。

可是在我掉进深海,看到她的新书时,却感到前所未有的亲切。

书的封面上,是白裙女子,坠落深海,双臂张开,舒坦而幸福。

一页一页的摩挲着,我竟感到了安妮的体温,她终于变得有温度。故事的结局足以看出她的转变,良生成了相夫教子的平淡女子,了结了她轰轰烈烈的幻觉与回忆。其实,字里行间,我读到的却是安妮对人生的重新思考与矛盾。如同她说,温暖与酷烈交织,沉坠与清醒对峙,而她不断行进,并终究走向静默。

而我想她的转变来自于她父亲的死。亲情如同岩浆,随时可以将我们淹没。

我们看着彼此的曾经,走彼此曾走的路。

罂粟终会退掉曾经的色彩,归于平淡。

Escape的蜕变

在Radiohead的低音浅唱里感到撕心裂肺,有很多东西无法预知,于是诡异,罪恶的自我,想逃离这个世界,Escape,Escape。

她说,我不是你合适的追求。她在很长很长时间的等待后和我说这句话。然后我笑了。很舒心的笑了。如获重释。

杯里的红葡萄酒,晶莹流动,浓浓的醉香,喝在嘴里却是涩涩的味道。软软的躺在沙发上,微微发烫的脸颊,我很快进入梦乡。

我背着重重的背包,行走,行走。我看到背包上写着她的名字,赫然的写着,如同写在我心里。很重很重,把我压得喘不过气来。可是我不把它放下来,一刻也不。我把它带在身边,这样子从不离身。

后来下雨了,我就把它紧紧的攥在怀里,可是它还是淋湿了,我看着雨水从它身上流过,又落进地里。“你是在为我难过吗?不要哭了,不要哭了。”即便我知道,不管怎样,它的本质都只是一个背包,不会为我停留。

它亦是一个很重很重的背包,可是我不会放弃它。

旅途疲惫,我只有一个坚定的信念,那就是带着它,不管去哪里。我甚至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去干什么。我只是背着重重的它,行走,行走。

路过码头的时候,有一个商人愿意出很高的价钱买它,我头也不回的就走了,口袋里仅有的几个铜板随着步子发出轻盈的响声。

晚上,只好露宿街头。我才发现冬天的夜晚如此寒冷,寒风刺骨,我把它抱在怀里,轻轻的呢喃“不冷,不冷”。泛白的天空一直带着很沉重的心情,半夜的时候悄然的哭了。我看着天际飘落的点点雪花,心里是漫无边际的寒冷。怀里的它一直在哆嗦,尽管我用尽全身的温度保护它。

醒来的时候,又看到商人的脸,他淡淡的笑,“年轻人,把它卖给我吧,我出昨天两倍的价钱。”我义无反顾的摇头,“不行,我不卖,它是我的。”“它上面写的名字可不是你呀,不要那么肯定它是你的,年轻人,这些钱我都给你,把它交给我吧。”说着,他拿出一叠银票。我还是义无反顾的摇头,“不行,即便它不是我的,我也是它的。你知道吗?我是它的。”“年轻人,不要这么固执,世事都是无法预知的,如果带着它有的只是痛苦,为什么不试着放下它看看会怎么样呢。再说了,你这样要它陪着你一起受苦,它愿不愿意呢?”然后我就沉默了。

手突然一颤,它掉出我的怀里,我疯一般的把它捡起,“我不,我不,我不能放弃它。”我看着的商人的脸不见了,街道不见了,雪花不见了,我感到自己在加速度坠落,坠落,掉进万劫不复的深渊。

然后我的背包它也不见了。

有一道阳光猛烈的刺在我的眼睛上,揉揉眼睛发现自己却躺在沙发上,手边是昨晚未喝完的94年红葡萄酒。

我窝在家里一个星期了,整天的喝酒,整天的睡觉,所谓的幻觉与真实。我感到自己在坠落,坠落,坠落到万劫不复。

这时候电话响了,她打来的。

你还好吗?

……

不要让我也痛苦,可以吗?

……

突然感到天旋地转,那个带着浅浅笑意的商人,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终于明白了他的话。

Radiohead的Exit Music,低音浅唱,而我不再想Escape。

我的Escape终于蜕变成Escapology。

也许有人知道它是脱颖而出的意思。

仙境里的故事

1.水晶宫

在很高很高的天上,有着一片不为人知的宫殿,那儿一切都是水晶做的,有水晶宫、水晶树、水晶花、水晶土、水晶云等等,当然还有住在那儿的动物——水晶龙。

水晶龙们拥有着敏捷犀利的水晶思想,(当然也不否认一些水晶龙们的“聪明反被聪明误”)他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上帝为他们准备的这片净土上,怡然自乐地做着属于自己的水晶梦。

在水晶世界的中心位置,有着一片十分辉煌的宫殿,那是水晶界的皇宫,水晶界称它做“水晶宫”。水晶宫里的每样器物都是水晶龙们花了上千年时间雕琢而成的,样样是精致得无可挑剔。

这儿的早晨会有水晶鸟美妙动听的歌唱,随之即临的是清晨第一缕阳光,然后水晶花草们开始伸懒腰打哈欠,把身上的水晶露珠散散地甩掉,引得阳光洒落在满地的露珠上,折射出耀眼的光斑,所以从这一刻起,水晶宫里便开始拥有光芒四射的场景,直到太阳落到远方的一条水晶河里。

晚上,常有明月从太阳落下的地方升起,有时把水晶界饰得银装素裹,有时扯过一叶水晶云“犹抱琵琶半遮面”,总是一副妙不可言的意境。

这儿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唯美。

当然,对于住在水晶宫里的水晶龙王、龙后来说,这一切是早已习以为常的,他们关心的是三个拥有着奇异思想的女儿——三个水晶公主是龙王、龙后的掌上明珠。很有必要介绍一下这三位人见人爱的水晶公主。

2.水晶三姐妹

这还得从三姐妹出生的那天说起,自打水晶龙后产下三枚水晶蛋后,水晶龙王便乐得发了疯,他用水晶丝带把整个水晶宫办得玲珑剔透,安排了最舒适的水晶软床给三个未出生的宝宝,天天围着三枚蛋团团转,一会儿亲,一会儿抱的,恨不得自己帮着宝宝们破壳而出。

说也奇怪,依照往常,水晶蛋产后21天必会自破,然后小龙们便个个摇头摆尾地爬出来,可这三枚蛋在软床上都躺了一个月了,仍未见动静,更不得了的是第三枚蛋,自古以来产出的水晶蛋都是透明的,可龙后产的第三枚蛋却是朦朦胧胧的,这把龙王给急的,上窜下跳。

时间就在漫长的等待中一天天过去,终于,在100天时,这三枚神秘的水晶蛋有了动静。首先是凌晨时分,第一枚蛋里的龙宝宝用龙角磕开了蛋壳,露出一个脑袋四处张望,这时,第二枚蛋里传来龙宝宝用力的咯嚓声——她正用鼻子使劲顶着蛋壳,不一会儿,她也探出了脑袋,同她姐姐相视而望,她俩对这新奇的世界十分好奇,于是——“哇——”两个宝宝一起哭出了声。

此时正在做梦的龙王从床上一跃而起,鞋也顾不得穿就直奔水晶软床那,当他见到两个宝宝正在有力地哭喊时,兴奋得把全宫的龙都给闹醒,大声叫道:“朕有孩子啦!朕有孩子啦!”龙后忙送来水晶龙袍披在龙王身上:“小心着凉!”“可……哪个先出来呢?”龙王犯愁了。“我知道我知道”,在一旁捧着龙鞋的小侍卫龙指手画脚地道:“我看见她先出来,正想去叫您,又看见她也出来了,我就往您的寝宫跑,结果,您听到她们的哭声就冲出来了,呶,鞋还没穿呢……”

大家都笑了。

龙王忙问文武百官:“爱卿们可有为朕的公主起好名的?”

一水晶龙道:“要带‘仙’字的好听!”“对对!带‘仙’字比较有灵气!”“仙什么呢?说说看!”“仙草!”另一水晶龙说。“不中不中!朕的孩子哪是什么花啊草的?不能取那么个柔弱的名字!”龙王不同意。“仙丽。”有一声音答道。“不行不行!这名字太俗气了!不行不行!”“仙英!”一位久富盛名的文官终于开口了。

龙王一听精神为之一振:“好!好!朕的大公主就叫这名了!”说着,把抱在怀里的龙宝宝“仙英”“仙英”地叫个没够。“那她呢?”龙后用期盼的眼光看着龙王。“这名我来取!”,龙王扭头道:“‘仙秀’‘仙海’‘仙月’‘仙雨’……”龙王一口气说了十几个名字,又在第二念将它们全部枪毙了。

龙后歪着头想了会,说:“叫仙玉怎么样?”

不等龙王回话,四面赞叹声不绝于耳——“好名字啊!举世无双哪!”“龙后不愧是国母啊!如此动听!如此美妙!”“不同凡响哪!”

……

龙后对此不屑一顾,平日里她没少听这种奉承话,此时她只期待龙王的评价。“好!好……”龙王捋着胡须点头。

得到了肯定的答复,龙后爱怜地亲了仙玉一下。

正在大家贺喜声此起彼伏时,第三枚始终朦朦胧胧的水晶蛋里传来动静……

手敲麻了,也不知文章是否够格发出来,如果大家看得下去,跟贴说一声,我接下去写,如果看不下去,也请说一声,我只好就此罢休了。~

祝大家新年快乐!

可以被遗忘

整个冬天,我像只蜗牛一样蜷缩在壳里,咀嚼着怀念的滋味。——题记

橘黄的灯光下,因为太安静,耳边有嗡嗡的声音。我擎着一支烛,在黑暗中找寻你的泪光,它跌在我的指间,决绝的,灼痛我,然后,了无痕迹。

整个冬天,我尽量带着微笑,却是思念泛滥。整个冬天,我一个人呆在家,像幽灵一样神出鬼没(只是不敢听975)。我无聊得像只受伤的猫一遍遍舔着已结痂的伤口。和朋友去看电影,竟能沉沉睡去,糊里糊涂地睁开眼,就看到男女主角拥抱在一起,皆大欢喜啊。实在不忍心扫朋友的兴,就欢天喜地的被拽着“扫荡”于各大商场。回到家里,只觉身体好重。

整个冬天,我赤脚走在家中的瓷砖地上,好想得得感冒什么的。没想到,我的身体素质这么好。整个冬天,我努力逃避身边幸福的朋友,却在等待和我有相同处境的人跟我say hello.整个冬天,我像难民一样,迁徙于各种情绪,进行着我的避难征程。

整个冬天,我的眼睛像压了千斤顶,酸涩极了;思维却相当活跃。

整个冬天,我穿梭于精品店,贪婪的满足了眼球经济时代的需要,却不会掏钱——我还没有找到我想要的。

整个冬天,我沉溺于消极的都市小说中。祖国的花朵已被腐蚀啊……真令人痛心啊……

整个冬天,我都在找一支很心爱的剪刀。很多时候,我都会把玩之于手中。所以,当我发现它不见时,心里有点空虚。

我发现了一条成长的规律,至少对于女生应该适用:在你应该可爱的时候,你却千方百计地扮深沉;在你看中了一条橙白格子的围巾时,别人说××,这条围巾不适合你,单调的冷色比较适合你时,恭喜你,你成功长大了,准备好白花凭吊榕树下的时光吧。郁闷吗?

回不去的过去,握不住的现在,到不了的未来啊。

清理书柜时,在角落里发现了她的一本专辑,吹口气,灰尘扑面而来,泪水潸然。她是我以前很喜欢一位歌手,曲风缠绵,嗓音哀怨,据说是娱乐圈中最怀旧的歌手。按下play键,熟悉的旋律又在心中激起涟漪,只是,我不太喜欢她了。不过,之前没什么感觉的一首歌现在倒很喜欢:“我要一步一步往上爬,等待阳光静静看着它的脸,小小的心,有大大的梦想,重重的壳裹着轻轻的仰望。”

最近,反复听着《恋之风景》和《笑也依然》。

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情感总是被自己经营得如此惨淡。也许,自己从小就是个忧郁的孩子吧。长大了,能将思绪隐藏得不着痕迹,于自己,于亲人,都好。

外面好冷,冷得没心没肺的。

后记:这是一篇胡言乱语、思维较混乱的祭奠式文章,祭奠我的过去。我即将到达人生的又一驿站,它们只能被留下,我只能对它们道声珍重。风中,谁的眼泪在飞?“就这么罢了,罢了,学青鸟躲在云里面,谁也都不想,不看,不管。”

《疯飞,第三个性!》

都市的夜,又悄无声息地降临了。

天上一片朦朦的玫瑰色光芒,伴着皎洁的月儿,映在如梦的西湖上,荡起似近还远,如丝如缕的船歌,微风萦绕,处处倩影江南。

夜色美景拉响心情的弦乐,依依浮于都市,弥漫水雾之间。

江南纤尘不染,人们踏月而来,沉睡其中,一切已不重要。

街心的男人们群聚着寻花觅柳,女人们则填斥着芳香,摆着裙袍四下游荡。

短裙向来是江南女人最顽固的一件饰物,时下虽已至十二月,但却丝毫没有剥落的意思。那些恨不得透明的短裙在风中得意地飘舞,女人裸露的双腿不惧天寒地冻,对男人色媚的眼光最是来者不拒,多么的大无畏啊!令人肃然起敬!只可惜她们没像抗日战争中一样悲壮地死那么几个,否则也可以引以为豪地为她们立座纪念碑,名曰:冰点裙女,永垂不朽!以此激励更多的女人前仆后继,投身于这项可歌可泣的伟大事业,奋斗终身!

白郁游和赵言天吃罢饭,各自要着瓶可乐,一路边走边聊,一路享受红尘夜色。

这两人住在同一间宿舍。赵言天可谓是高大魁梧,一米九三的身高,黝黑的皮肤,肌肉一块块威猛地凸起,膨胀得好比快要炸裂的气球。然而这个健硕的北方人居然有着非常温和的性情,与他粗犷的外表形成异常鲜明的对比,如果说赵言天是只东北虎的话,那么他必然是一只柔情似水的东北虎。

即便如此,这个北方的男人依然继承了他祖先的秉性,平日虽然老实都屁都不敢多放一个,但一遇到不公之事,他定然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舍生忘死,可赞可颂。因此白郁游对他颇有好感,很亲切地称他为“天哥”,而赵言天又比白郁游长一岁,况且具有俯瞰白郁游头顶的优势,所以他也很亲切地称白郁游为“小游”。

两人自打认识以来,便常常走在一起,亲密得差点被别人误以为是同性恋。白郁游一米七五的身高本来也不算矮,但靠着赵言天时,总感觉赵言天在上边呼着氧气,而他白某人则在下边吸着二氧化碳,那景观耐人寻味。

赵言天从北方的平原来到江南,对女人兴趣不大,对山水却有种特别的喜好。他看着白郁游问道:“小游,你说这为啥北方山少南方山多呢?”“鬼知道。”白郁游喝着可乐答,“我从小就在山边长大,早已五岳尽览,我还是比较喜欢你们那的平原雪地。”“有平原好种地,有山水好旅游。不是说桂林山水甲天下吗,小游,你去过那吗?”“去过。”白郁游喝完最后一口可乐说道,“那是山川桂香人与色,道不尽,无穷好!”“哟,说的好比真的一样。听说桂林的山很特别,是吗?”赵言天似是对桂林山水情有独钟,好在别的男人不像他这般爱山水胜过爱女人,要不这世界的女人全都泡汤了。

白郁游一甩飘逸的长发说道:“天哥,有空我陪你去一趟,那的山都是危峰兀立,江南确实少有。”“好啊,俺倒还真想去看看。”

两人聊着,不知不觉中已走出闹市区,这时右手边的小巷里突然传来几阵争抢声。他俩循声望去,只见昏暗的灯光下晃动着四个黑影,似乎其中一个较矮的被另外三个围在中间,甚是阴森。“有人抢劫!”赵言天迅速断言,他祖先遗传的基因果然不俗,“小游,快,救人!”“他们人多,我去报警。”“等你报完警尸都干了!怕你就别去!”赵言天说着冲了过去,迅如闪电。

白郁游听那最后一句话心里自然不是滋味,凭他的个性,怎肯坐当懦夫?于是他迅速跟了上去,好像抢钱一般。

待离那几个黑影近些时,白郁游凭直觉辨认出是三个男的围着一个女的,于是他心底突然冒出一股不知从哪来的勇气,抢在赵言天前朝那几个黑影大喝道:“那边什么回事!”

那几个黑影被白郁游这一声暴喝吓了两跳,像踩着地雷似地突然转过身来骂道:“Damn!Bloody Hell!”

白郁游忽地吃了一惊,这中国的素质教育看来成就不小,连打劫的操起英语来都是心随口到。他白郁游自然不甘示弱,大骂道:“Shit!I am in a thundering temper!”

这一下让那边几个黑影吃惊不小,没料到白郁游也对英语过敏,那边又骂:“How dare you swear at me like that!I'll break you!”“Behave yourself!What a stupid bloody idiot!”白郁游这辈子还是第一次用英语骂得如此痛快,但他突然意识到中国人的事还是该用中国人的文化解决,于是他自恃着那股莫名奇妙的勇气,整个人装出一副恶像,掀起衣袖,好像要把对方吃掉一样,硬梆梆地喝道:“老子刚从牢里放出来两天,正愁着没人打架,今晚你们几个竟自己送上门来,算你们福气,痛快!”

那边一个中等身材的黑影立刻暴喝:“我操你妈!老子给你看点颜色!”话音未落,那黑影便迅速冲了上来。

白郁游也不清楚自己能否打过人家,只是身临战场,退缩便是耻家辱国的事,做不得。他别无选择,正想上前迎敌,却被赵言天用左手按住。只见赵言天突然跨出两步,迎向对方,在距离那黑影两米处蓦地横身一跃,双手一摆,一个漂亮的临空旋踢随即打出,有如大鹏展翅正中对方太阳穴,黑影应声倒地。

那边两家伙见状连忙一同冲出,一前一后逼向赵言天。赵言天似是久经沙场,从容得很,右脚一移一跨便跳上墙壁,大喝一声,整个身体便借着弹力子弹般飞出,又是一记绝美的脚法,如燕子抄水刺入对方腹部,又有一人倒下。赵言天刚刚落地,还未及调整姿势,对方第三个黑影无声无息的右拳已闪电般攻来。赵言天真是功力了得,他头向后一仰,双腿一屈,便巧妙地避过对方凌厉的一击,随即未等对方收拳左手便反抓出去,不斜不倚正好扣住对方右手腕,赵言天顺势猛地一扭一拉,黑影便整个人向前踉跄一步,未及站稳,赵言天右脚便往黑影腿部关节劲射出去,只听“扑”的一声,黑影整个人跪倒在地,赵言天此时更无手软之情,他迅速将黑影双手往后使劲卷压,伴随着一声凄历的惨叫,左脚向黑影背部猛地飞出,这一势有如猛虎下山,其力道之大,竟使黑影整个身躯像一团棉花一般轻飘飘趴往前去。

赵言天暴喝一声:“还不快滚!”

话音刚落,先前两个被打趴的黑影便吓破了胆似的拉着另一个黑影连滚带爬地狼狈逃去,真恨爹娘少生了一条腿。

这时白郁游已站到那女孩身旁护着她,两眼却呆呆地望着赵言天,显然眼前的情景令他难以置信,更或叹为观止。而那女孩则双手紧紧地抱着白郁游的右臂,整个人躲在白郁游身后,好像一只担惊受怕的小猫一般。

赵言天结束了战事转过身来,拍了拍身上衣服,看到白郁游那惊讶的神色,不禁失笑:“小游,他们早就跑了,你还看什么哪?”

白郁游似乎梦中乍醒一般,翘起姆指万分佩服地叫道:“天哥,行呀!李小龙啊你!什么时候学的功夫竟瞒着兄弟我!”

赵言天不由得又笑道:“行啦,别捧了。你小子这回也是勇气可嘉嘛。这事待会再跟你好好说。”赵言天这家伙倒还真是有武学修养,语气间不含半点傲气。

说罢他走到那女孩身旁,关切地问:“小姑娘,你没事吧?”“谁是小姑娘啊?我今年可二十岁了!”这女孩的声线极美,但答话却大出赵言天预料。女孩放开紧抱白郁游的双手,走到两人中间,说道,“不过,既然今天你帮了我一个大忙,我就原谅你啦。”

赵言天显然对女孩这一答话毫无准备,站在那有些发愣,甚至就连白郁游也对女孩这一句话就能反客为主的才能佩服不已。

还是那女孩开口:“你们怎么不说话呀?哦,我知道了,其实话说回来呢,是我该谢谢你们的。谢谢啦!我叫贾飞。”

女孩的话终于回到了传统的答谢上,这下赵言天才顺理成章地找到了感觉,他说道:“以后要小心一些,别一个女孩子跑到这种黑地方来玩。”他顿了顿,看了白郁游一眼,继续说道,“既然你已经安全了,那我们也该走了。走吧,小游。”赵言天干了好事不留名,可谓是把北方人助人为乐的优良品质弘扬到家了。

贾飞连忙伸手拦住:“哎,你们就这样走啊?”

白郁游突然发觉自己还没跟这女孩说过话,不大符合救人的礼仪,于是笑道:“怎么,想让我们送你回家?”“那倒不必,可是我还没能谢谢你们呢?”“你刚才不是已经谢过了吗?”“那也叫谢呀?”贾飞调皮地笑笑,“这样吧,旁边有家酒吧,我请你们去,怎么样?”

赵言天对此倒是无所谓,他转头看看白郁游,白郁游见状立刻答道:“去,怎么不去。”

于是贾飞领路,三人来到一家名叫“AGAIN”的酒吧,找了一处灯光较明的地方坐下,酒吧里的一支乐队正在演奏。服务生这时走过来问道:“请问三们要什么?”“一杯啤酒。”赵言天先答道。“你呢?”贾飞笑着问白郁游。

白郁游干脆地说:“一样。”“那就来三杯啤酒吧。”贾飞朝服务生道。“好的,请稍等。”服务生随即走开。

又是贾飞那甜美的声音问道:“哦,对了,我还不知道你们叫什么哪?”

赵言天在女孩面前向来木讷,白郁游知道他的难处,于是答道:“我叫白郁游,他叫赵言天,你叫我郁游好了,至于他嘛,随你怎么叫都行。”“既然你叫他天哥,那我也叫他天哥好了。”随即贾飞向赵言天清脆地喊了声,“天哥!”

赵言天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看来救女人是属他劳苦功高,而撩女人的重任还得由白郁游来担当。

这时服务生把啤酒端了上来。白郁游呷了一口啤酒,说道:“贾飞……”

话刚开口,便被贾飞的声音抢断:“郁游,你叫我飞儿好了,这样听起来比较亲切。”“好啊,飞儿。”白郁游放下酒杯续道,“你怎么一个人在那黑巷里走?”“我在那找灵感哪。”“找灵感?”白郁游听得糊涂。“对呀。你还不知道吧,我是学音乐的,还和你们是校友呢。”“你和我同校?”白郁游有些惊讶。“对呀。”贾飞肯定地说。

这下赵言天也禁不住好奇地问:“飞儿,那你怎么知道我们是哪所学校的?”

贾飞不作回答,反而道:“哎,天哥,我可没让你也叫我飞儿啊,只有我非常喜欢的人才可以这么叫我的。”

这一答话着实让赵言天吃了一惊,他拍拍白郁游的肩膀笑道:“小游,还是你行,天哥我服了。”

白郁游没料到赵言天的革命果实竟莫名奇妙地全落到自己手上,看来男人长得帅气有个最大的好处,瞬间便能拉近和女人的距离。不过他对此倒也没有什么特别反应,只是在那安静地自个喝酒。

贾飞又说道:“我在学校里见过郁游,因为他很帅,女孩子只要看一眼就不会忘记,所以刚才我一下就认出他了。”

类似的话从初中起白郁游就听过无数遍,因此他也并不很在意,试想一个男人平日饭吃得多了,便也不会老闹着肚子饿。但他还是放下酒杯,抬头静静地端详起眼前这个有点特别的女生来。

贾飞早已没有了先前抱着白郁游时的那种恐慌,脸上舒展着活泼开朗的笑容。学音乐的女生多半会留着男人的短发,正如学音乐的男生多半会留着女人的长发一样,贾飞那一头浅棕色的短发,映着白晳娇嫩的肌肤,明朗地衬出两个秀色可餐的脸蛋,在柔和的灯光下,美丽异常。

白郁游目不转睛地看着贾飞,贾飞也不回避,睁大双眼回应着他的目光。白郁游瞥了一眼贾飞那贴着酒杯的粉嫩的玉指,笑道:“飞儿,你不是说你是学音乐的吗,唱首歌来听听怎么样?”“好啊!”贾飞看来对自己的歌喉相当自信,她十分乐意地说,“这酒吧的老板和那边的乐手都是我朋友,我让他们帮我伴奏。”说完便朝那些乐手走过去,和那几个演奏的家伙简单地交谈了两句,便拿起话筒说道,“唱一首歌献给今晚帮了我大忙的两位先生,希望他们以及在座的各位喜欢,谢谢。”

随即音乐响起,贾飞握着话筒深情地唱了起来。她唱的是张信哲的《爱就一个字》,本来张信哲的歌声还带三分女人味,这下却让贾飞唱得连那半分男人味都跑掉了。旋律悠扬婉转,歌声清美动听。

台下不时有人叫好,贾飞一边唱着,一边望向白郁游这边。白郁游轻松自在地坐着,微笑地看着贾飞,静静地欣赏她的表演;而赵言天则一边呷着啤酒,一边听着音乐,显然已沉醉在贾飞甜美的歌声中,就差着没跌进那无法自拔的境界。

一曲终了,贾飞在众人的欢呼声中走下台来,得意地问道:“怎么样?”“实在太棒了!”赵言天夸道。也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艺术鉴赏力,只是他对生活向来轻易满足。

贾飞接受完赵言天的称赞后,看着白郁游,等待他的回答,这恐怕才是她最期待的。白郁游当然不能让她失望,他笑道:“飞儿,当初制作《宝莲灯》的时候,制片人没请你去唱实在是他犯下的一个大错。”“呵呵,是吗?”贾飞对白郁游的称赞看来非常满意,甚至带有兴奋。“飞儿,你会什么乐器?”白郁游问道。“我吗?嗯,会钢琴呀,小提琴呀,萨克斯,吉他……”贾飞一边数着一边答道,最后又补充了一句,“其实也不是很多。”“还不多呀!”赵言天突然插嘴,“我一样还不会呢?”“可是天哥你武艺高强呀!”贾飞很活泼地笑着夸道,“天哥,你的功夫在哪学的?”“哦,这个嘛。我上中学的时候读的是武术学校,那几年边学习文化边练武,所以现在会点小招式。不瞒你说,那时每学期末的武术比赛,我可是蝉连数届的冠军。”赵言天说着说着,似乎又回到了当年的情景之中。

贾飞又夸道:“天哥,光看你这肌肉就能想像得到你在赛场上的威风,那可是力压群雄,无坚不摧哦!”

贾飞一句话引得在座一阵大笑,气氛活跃不少。所以说男人的活动要是没女人参与,那多半会弄得僵硬无味。

贾飞转向白郁游问道:“郁游,你喜欢音乐吗?”“当然。”白郁游很轻松地答道。虽然他的专业学的是计算机,但他自诩在音乐方面也有几分才华。“那你会乐器吗?”贾飞又问。“我只会弹吉他,比你差多了。”“哇,你也会吉他,太好了!那一定很浪漫。什么时候弹给我听?”贾飞满脸期待。“这个嘛,以后有机会吧。飞儿,你学音乐,会作曲吗?”“我今晚就是因为作曲到半找不着灵感所以才出来瞎逛的。”贾飞很坦然地说,“不过前几天我倒是谱了一支曲,可惜我没作词的天份,你能帮我吗?”“我?”白郁游觉得太突然,不知该怎么回答。

这时赵言天又插嘴:“贾飞,这次你是找对人了,小游他不但电脑玩得好,在语言文辞方面也是颇有水准,让他帮肯定没错。”“真的?”贾飞很兴奋地叫道,“郁游,那这次你一定要帮我哦!”“这个,这……”白郁游还想推托。

赵言天却在一旁劝道:“小游,怎么婆婆妈妈的,你平常不是挺行的吗?自信一点嘛。”这句话精妙得很,鼓励中带有扇风点火的味道。

贾飞也向白郁游靠去,撒娇地道:“郁游,答应飞儿嘛。”

白郁游终于拗不过两人合击,吐了一口气才说:“好吧,我试试看。你什么时候把谱拿给我?”“明天我就拿给你。”贾飞高兴而干净利落地回答。“行,明天下午六点我在学校那棵最大的老榕树下等你。”“一言为定!”贾飞伸出右手小指,笑道,“拉钩。”“这就不用了吧,不过一件小事。”“要嘛。”贾飞很坚决地说。

白郁游也只能无奈地笑笑,随即伸出小指,与贾飞的纠缠在一起,感觉触手处温暖而柔软。

贾飞又道:“刚才听天哥说你好像是个电脑高手?”“别听他瞎掰。”“别谦虚嘛,高手就是高手。以后我修电脑时找你,就不用花钱啦!”贾飞看来认定了以后要缠着白郁游。

白郁游感觉跟这女孩对话根本找不着反击口,于是又只能无奈地笑了笑。

三人又聊了好一阵这才离去,贾飞和赵白二人不同路,自己一个人走了。

回去的路上,赵言天跟白郁游道:“小游,今晚本来是我救了贾飞,但她刚才特爱找你撘话,我看她是从在学校里见到你的第一面起就已经喜欢上你了。”“天哥,你也不算傻逼嘛。”白郁游笑道。“还不是跟你在一起这么久被感染的。”

白郁游想了想,有点无奈地说道:“天哥,如果真像你说的那样,那我麻烦可就又来了。”“怎么,你不喜欢她?”“倒也不是。”“那怎么了?”“天哥,这世上有一种绵羊能吃掉老虎,那就是女人,你不知道吗?”“这和贾飞有什么关系?”“唉,算了,你对女人没研究,跟你说你也不懂。还是快走吧,要不宿舍关门了我们就得流落街头了。”“好吧。”

同情

一个身着破烂衣服看起来很褴褛的人来敲门。这门很大,是铁的。门的里面还有一木门,看来很深邃。那人敲了片刻门之后,一个小孩开了门。那小孩个头不高年龄看来也不大。因为有两层门,小孩便仰着头隔着第一道铁门向门外看了看,问:“你找谁?”因为是个小孩开的门,那人便停顿了一下才说明来意。“我们那儿受灾,田里什么都没有了。一家人没有办法,都出来乞讨过活,可怜可怜我们吧。”

小孩很茫然,抬起头问了几句心中的疑问。这样看来似乎很符合常理,小孩便知道了这人是乞者。“我妈妈说不能和不认识的人说话,也不能随便开门。”很显然家里没有大人。乞者没有罢休,在详细说明来意后,总是用乞求的眼神向小孩说一些感人的话。(具体的便是那一套乞求的话)。这当然便触动了小孩,童者,总是经不起诱惑,怎么就这么容易被带入圈套?顺理而言,现在只要是正常人便大部分会这样想。想必,是这样。

此时,二者,一个在门内,一个在门外。一个是乞者,一个是经不起诱惑的稚童,两者相隔很近,实则却相差甚远。

童心是这样幼稚,不能抵挡这般哀求和诱惑。这也许是每个人小时候都会犯的错吧。

门内的小孩便问门外的乞者要什么。此时的乞者需求很简单,他只是低沉地说,给点米吧。“你不要钱?”“行”。

这样像是在交易,其实却也很好。本质也如此。

小孩拿来了自己的储蓄罐,从中一个硬币一个的倒出来,小孩看来毫不犹豫。

在硬币堆中挑出了几枚一圆的硬币后,小孩不犹豫也不顾及此时的处境。看来这乞丐注定会得手,小孩真值得同情。“一圆的硬币行么?只有这硬币。”小孩向着门外乞者问。难道还要同乞者商量?

小孩没开门,这也对,总有了点保障,谁知道门开后会发生什么。也许乞者会进门去要东西,也许会威胁小他强迫他把想要的东西给拿来。有可能乞者会进去抢或偷。小孩这点一定很明白。

门没开他心里当然很明白,其中缘由住过楼房的一些小孩是清楚的。一般小时候家里没人时,父母便会把子女反琐在家,目的却只有一个。这样却正好,那乞者便不会得手。

硬币怎样给乞者这却又成了问题。他只能从门底缝把硬币给塞出去,这样做法显然困难。“有多余的米,给点米?”“你想要米?”

小孩这下犹豫了一会儿。“你先把钱还给我,再给你米。”

乞者,没说什么,他把钱又如实的从门底缝给塞了回来。

小孩进了厨房,门外能听清几声金属的响声。

这段时间,门外乞者一人在等着,楼道间没有一人。这段时间说来很短,却也很长。

小孩从厨房出来了,手上拿着用塑料袋装的一带米,走路似乎有些不利索。这也难怪,拿着一塑料袋的米不免有些踉跄。走到门边时,一些米已洒在了地上。这样却也好,同硬币的样把那洒在地上的米从门底缝给扫了出去。剩下的米同塑料袋从门内塞出去却不那么容易。小孩显得不利索,从门内把这塞出去持续了一段时间,门外的乞者拾米也持续了同样久。

待米袋全塞出去后,小孩站了起来。“还要吧?”“够了”。

乞者似乎很高兴,用粗糙低沉的声音向小孩道了谢。

小孩没回答。也许他不知道怎样回答才好,只是把这当做这是一场游戏。

对现在的人,也只会认为这是说笑。而事实却也如此。

此刻,二者,门内与门外的人也会彼此记住对方的面貌,在脑海中会留下印象。

二者现在相隔很近了。

乞者,继续去乞讨,小孩把第二道门关后,一下变得静了。在楼道间却还能听见乞者敲门的声音。

我所认识的一个女子

她是不习惯称自己为“女子”的。她或许宁愿我像称呼她的同龄人般——称她为“女孩”。一派天真烂漫不谙世事的样子。而确实,以我对她的了解来看,她不擅攻于心计。如同安雅曾经说她不会掩饰自己。

提到这个女子,我想顺带提一下她的朋友安雅。长久以来我都不知该如何称呼安雅。这同样是一个奇异的女子。大约是两年前,我看到她在一篇文章中致力于将以自己为原型的女主角打造成温良恭顺的样子,我顿悟安雅这两个字实在太适合她。虽然看过去她一点都不安静和优雅,但我想这印证了我接下来的一个理论,我们姑且称之为KT沼泽说或KT城堡说。这不重要。

从前,安雅还说过她固执、“杀熟”。后来我才了解到,所谓“杀熟”是对亲近的人反而比对不太熟的人更缺乏温柔的意思。

我知道,她不缺乏。每个女子都不缺乏(我本想用“女人”的,但我实在不敢。她们的词典里,“女人”专用于指代成熟世故且深陷感情纠葛中的非处女)。她的明媚时时绽放,高兴时笑得露出两排整齐得牙齿。是的,我前面说过了,女人天生就会柔情似水,但这柔情如同心底一颗尘封千年的古莲子,她们等待的只是为一些特定的人灿烂。

外表越坚硬的人越是如此,心里必有以小片潮湿温热的沼泽,一旦涉足,全身心失衡深陷。又比如,一座恢弘华美的城堡,一指轻弹便轰然坍塌,灰飞烟灭。

晨起,女子揽镜自照。此刻,她生活在一个秘足珍贵的假期里。她矛盾地想利用好时间——争分夺秒地学习。和,争分夺秒地堕落。于是造就了她镜中略显浮肿、慵懒但不疲惫的脸。这是她凌晨三点睡觉(我们就相信那之前她都在学习吧)、上午十点起床的结果。她的颈上有一根黑色的丝线,上面坠了一只银色的小小戒指。男友送她的恋爱半年纪念。她曾告诉我,戒指是她比较喜欢的一种饰物,而且她更愿意将其悬于颈上。说这个的同时她不忘强调自己并不如其他女孩一般热衷于打扮自己。我轻轻地笑,这是个可爱的女孩,她不能免俗地沉溺于物质,同时沉溺于幻觉一样的种种温情中。而且,她真的那么不懂掩饰自己。

梳洗停当,她背上双肩包出门。大棉袄、牛仔裤、长长厚厚的艳色围巾、双肩包,这是她一整个假期未曾变过的造型。她拍拍口袋,手机在左边,钱包在右边;晃晃书包,钥匙叮当作响,就很安心。这个面容平淡表情隐忍的女子,一直习惯于给自己制造安全感。厚厚的衣服即便有些笨拙,但不会冷,这就是安全感;大大的背包,喜欢的东西都在,这也是。至于手机,这是她向自己证明有人惦记的工具,仅此而已。毕竟,这蓝色的小玩意会时不时地制造些声响出来,欢欢喜喜,热热闹闹。

她在从一个家赶赴另一个家的途中。准确地说,是从外公外婆的家去爷爷奶奶的家。爷爷奶奶去另一个比较温暖的城市度过冬天。十六年不长不短的生命里,她不曾与父母同住。

她不清楚自己回到那所空房是为了什么。或许,仅仅就是为了那是一座空房。一座红砖青瓦、潮湿阴冷、偶尔有鸽子盘旋其上的空房。无人居住。有钢琴和电脑陪伴。偶尔她邀请我同去,向我抱怨冻僵的手指敲打琴键的声音很难听,或者指着一面墙告诉我说那里在六年前曾经贴满她的画,但后来在她与妈妈一场已忘记来由的争吵中被撕掉了。提到这事时她还很认真地告诉我,小学时妈妈死活不相信一篇文章是她写的,理由是那篇文章以时间顺序写成,条理清晰。她声情并茂地向我背诵其中一小段,秋天是春天的果实而冬天是秋天的坟墓云云。我突然很难受。她说她再也没有满怀激情地拿起过画笔,也再不肯把自己写的句子拿给认识的人看。“世界上的事情总是没有什么顺序的,现在我已经明白了这个道理,并且已经心平气和了。”那个女子用模糊的略带笑意的眼神问我,知不知道这话是谁说的。我摇头,她告诉我是林白。然后说每次读到这段话时都会想起妈妈质疑她的表情。她拿出林白的照片给我看,有淡定的眼神。她告诉我说:“貌由心生,我喜欢的女子都有美丽的眼神。”这时我盯着她的眼睛看。她的眼神,像个背负沉重行囊又不动声色的旅人。“其实妈妈的怀疑是有道理的,你看,世上的事情本来就没有什么条理。”她说。

后记:那个女子,习惯于在描述自己时自以为是地运用蹩脚地第三人称,于是以为可以真的平静得像叙述别人的故事。我看得出来,通篇贯穿着小悲悯。和不自信。

妈妈,这篇字,时间顺序。条理还是有些不清晰吧?有些伤害你肯定忘记了。我也会慢慢忘记的。

慢慢的,慢慢的。云淡风情,海阔天明。

把一天变为48小时

无论是总统,企业家,工人或是乞丐,每个人的一天都只有24个小时,这是上苍对人类最公平的地方。

虽然如此,但有的人却能把一天变为48小时。

其实这种人也没什末特殊的法宝。

他们只不过是想不让时间白白流逝罢了。而若想让时间白白流逝是很容易的,发个呆,看会儿电视,一个晚上很容易就能打发了。如果天天如此,一天,两天,一年,两年……时间很容易就会过去,到时候把你的成就和别人的相比,就有了明显的差距!

若要把一天变为48小时其实并不难,只要把你的时间做个规划并认真实践就对了。

学校上课都有功课表,其实这就是最基本的时间规划,你也可以参照这种方式,把一天什末时候要做的什末事列成一张表,并且每天按表作息!一开始你肯定会很不习惯,又因为没有人督促你,你很有可能偷懒,如果那样的话,你就失败了,就算再透不过气来你也要坚持;然后你就会养成习惯,你的时间就会开始“繁殖”,一天变为36小时,48小时,甚至更多!

所有在事业上有所成就的人,都很重视时间的利用,你若想事业有所成就,就必须利用时间。

一天有48小时,也代表生命的延续,别人只能活80岁,你却能获160岁,因为你一辈子做的事是别人的两辈子,甚至更多!

把握生命,将一天变为48小时,就从今天开始行动吧!

忙忙

朱佩弦有雅文《匆匆》,读之甚爽,乃作《忙忙》,劳驾各位看官休道“不过东施效颦耳耳”,在下已心知肚明矣~

麻将输了,有再赢的时候;股票跌了,有再涨的时候;工作丢了,有再得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他们的生活为什么一成不变呢?——是有人控制了他们吧: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愿意吗?现在仍是这样?

他不知道他们给了他多少心情;但他的心确乎是渐渐疲惫了。在恨恨地算着,输了张三五十元,股票投了一万元……钱财已经从他手中流去,像他心尖上的一块肉早已被人分吃殆尽。他的心情滴在生活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他不禁囊羞涩而意阑珊了。

去的尽管去了,来的时候他正接着;去来的中间,又如何地忙忙呢?早上他第一个起床,他的心中分明还有昨夜作好的打算,那是如此的充实而美好。他那熟睡的孩子啊,可爱的脸庞提醒着他做早饭送孩子上学才是第一要事,管他什么鬼计划呢!于是,理想随着孩子惬意的笑声流去了;被上司呵斥的时候,理想在大班台旁流去;工作时,理想便在蹙眉间流去;他觉察他去的忙忙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的手边流去,黄昏之时,他躺在床上,他便大摇大摆的从他身上跨过,从他脚边飞去了。等他睁开双眼,准备给孩子弄晚饭时,这算又溜走了一日。他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生活的影子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在日复一日的生活里,在大小繁杂的事件里他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奔波罢了,只有忙忙罢了;在九千多日的忙忙里,除奔波外,又剩些什么呢?过去的生活如一杯白开水,微风起了,水也渐凉了,阳光照着,早已不知所踪;他那充实而美好的理想呢?他何曾有一寸的光阴来靠近他的理想呢?他哭泣着来到这个世界,转眼间也哭泣的回去吧?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你聪明的,告诉他,他们的生活为什么一成不变呢?

感悟生命

人——作为万物之灵长,智力完全超越地球上的其它生灵,喜怒哀乐的深度都不是其他动物可以了解的。但他们却无法决定自己生命的长度,因为生死是玄妙的。每一个热爱生活的人埋藏在心底的愿望就是在世上多活些时间,什么时间离开人世,谁也说不准,更无人能预卜,如圣人所说:“未知生,焉知死”。战争、火灾、车祸(人为灾难);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的频繁出现,在夺走大地上无数生灵的同时,使人——作为生灵中高级灵类的生命更增加了痛苦的程度,在灾难面前留下沉重的哀叹。“人生寄一世,奄忽若飚尘”,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内,我又在媒体浏览了诸多的自然与人为之灾害。空难、地震、矿山瓦斯爆炸、车祸、战乱等的频繁发生,夺走了成千上万人的生命,惨烈的车祸场面最为让人胆寒,让人发出沉重的哀叹。

面对人生命消散的那种场面,那些失去亲人的人们那非常深刻的痛苦情形,让在场的每一个热爱生活的人都发出一声声的感叹。从人们的表情上看得出,人人对自己的未来都有一种深感不安的宿命感,都深深地意识到生命的无常。

人的生命太脆弱,脆弱得宛如一根灯草,一折就断,转瞬间灰飞烟灭。正因为人生命的脆弱,作为高级灵类的人才应该具有正视人生的智慧与勇气。

人是会思想的芦苇,正因为如此,才加深了脆弱性和敏感性。灾难——死亡对人类的每个人来讲有时却是实实在在的,不限于人的贵贱之分,人人都无法逆转。因此,更显出了人的渺小来。因为人区别于其他动植物的思想,所以人的生命才极为可贵。可惜,不是人人都认识到这一点。

大千世界的人们因其境界各异,能真正认识到生命可贵的能有多少?真正能认识到活在世上应负凌云之志,做出一番事业来的的确不多。正因为生命的脆弱性,我们的呼求才显得不是无病呻吟。珍惜生命要放到任何一细小的细节和空间之中,才对得起大自然的造化。

生命对每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来之不易,也脆弱不堪,因此生命是宝贵的。诗人说:“生命诚可贵”,孟子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心中储满珍爱生命的情怀,找到更有意义的人生,推动历史的进步,创造出一种正常的社会文化环境,把人从生存的自然必然性的强制压力下解放出来,从疏忽制造的灾难中解放出来。远离不必要的惨切。

追求是个傻逼的梦

当我告诉同学我要考北大时,他说你傻逼呀!也不看看自己几两水,癞蛤蟆还想游未名湖,去,溺死你!

当我告诉女朋友我要考北大时,她说你哟,眼光不错嘛,牛气的哦!

当我告诉我爸我要考北大时,他说孩子,有追求有梦想是好的,但人要活得现实一点,只要你能安安稳稳地上大学,出来有个好的工作,爸就满足了。

当我告诉奶奶我要考北大时,她说乖孙啊,真是个有志气的人,上顶毛泽东,下抵邓小平,奶奶相信你一定能考上,将来肯定大有出息!

我纳闷,也好笑。

同学说我傻逼,那也怪不得他,只怪我平时确实没做出什么成绩,老在倒着数的荒岛上徘徊,相信我能考上北大的才是真正的傻逼。不过天上也有晴雨并存的例外,譬如太阳雨,谁又能保证我创造不出这样的一个奇迹?

女朋友说我牛气,那是她毫不吝惜地发扬了爱情的崇高精神,对我非爱即捧,其实也丝毫不信。

爸爸说我不够现实,那是因为他养了我十多年,他觉得他对我难道还不够了解吗?怕是我身上有几根毛他都烂熟于心。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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