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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5 13: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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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阿兰·德波顿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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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浪漫(中英双语插图本)

爱上浪漫(中英双语插图本)试读:

我的作品在中国

阿兰·德波顿

我很清楚地记得我的首度中国之行。抵达北京时是2004年5月的一个清晨,我的几位中国编辑亲自前往机场迎接,随身带着我所有作品的中文版。从机场前往市区的路上,我的编辑向我解释,对于将我的作品引进中国市场她真是既充满期待又有些担心。她说,要想让中国读者接受一个全新的欧洲作家的作品真的很难,除非是那些教你如何取得商业成功或是如何操作电脑软件的书。不过,我的中国编辑也充满信心。因为中国读书界自有一群严肃的读者,他们渴望读到内容深刻、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结果,我的中国之行就演变成一连串的图书推广活动:接受采访、在媒体上露面以及在书店里朗读和签售。虽说大家事先都有过各式各样的疑虑,不过好消息还是接踵而至:我的作品确实在中国卖出去了。《拥抱逝水年华》——一本描写以晦涩著称的法国作家普鲁斯特的书竟然卖了两万册!

写书的人可以分成两种:一种人搞不懂为什么他的大著地球人没有人手一册;另一种人则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竟然有人肯巴巴地花钱买他的书而且认真读过。我属于后一个阵营,所以对于我的书竟然能在中国赢得这么多读者,我深怀感激。我有个网站(www.alaindebotton.com),我每天都能看到中国读者的留言,他们想跟我交流几句,想表达他们对我作品的喜爱。写作是桩难上加难的营生,可是拥有这么热心的中国读者,感觉确实容易了很多。

返观我已经出版的几本书,我有时仍不免有些犯嘀咕:我到底属于哪一类作家——究竟是什么将这些只言片语连缀到一起,成为一本完整的书。从一开始写作,我就缺乏一个明确的定位。在明确知道我想成为哪一类作家之前我只知道我不可能成为哪一类作家。我知道我不是诗人,我也知道我不是个真正的小说家(我讲不来故事,我“发明”不了人物)。而且我知道我也做不来学者,因为我不想墨守那一整套学术规范。

后来,我终于发现了自觉正好适合自己的定位:随笔作家。据我个人的理解,所谓随笔作家,就是既能抓住人类生存的各种重大主题,又能以如话家常的亲切方式对这些主题进行讨论的作家。如果一位随笔作家来写一本有关爱的书,他也许会对爱的历史和心理稍作探究,不过他最终必须得用一种个人化的调子来写,使读者读起来就像跟朋友娓娓谈心。这种朋友般的阅读感受对我而言非常重要:我希望我的书读起来就像跟朋友谈心,不想拿大学问的帽子来充门面、唬人。

初习写作,我还认识到我喜欢写得尽可能简单朴素。这当然也挺冒险的,因为虽说你是刻意写得朴素,可难免也会冒乏味和幼稚之讥。不过我在自己的学习过程中发现,要想附庸风雅、假充聪明实在是再简单不过的事儿了,你只需故作高深,让人弄不懂你就成。如果有本书我看不懂,也许就意味着作者比我更聪明——这是我们作为读者都未能免俗的一种普遍的受虐欲心理。我则宁肯抵挡住这种诱惑,用日常生活中的语言来写作,因为我讨论的主题本身就是跟每个人息息相关的:恋爱、旅行、身份焦虑、美与丑以及分离与死亡的经验等等。

除了要写让人看得懂的书之外,我还立志要写在某些方面能对人有所助益的书。有一种观念认为好书就不该(没义务)对人有任何用处,为艺术而艺术嘛——并非为了实际的进步或是事业的成功而艺术。在一定程度上我也认同这种观念。为了完全改变自己而去啃那些严肃的书籍确实愚不可及,不过,我也认为,抱定为了更好地理解自己以及自己所处环境的目的去读书,是至关重要的。最好的书能清楚地阐明你长久以来一直心有所感,却从来没办法明白表达出来的那些东西。

恋爱和阅读之间或许真有某种重要的关联,两者提供的乐趣差堪比拟,我们感到的某种关联感或许就是基于这个根源。有些书跟我们交流的方式与我们的爱人同等热烈,而且更加诚实可靠。这些书能有效地防止我们因自觉并不完全属于人类大家族而滋生的伤感情绪:我们觉得孑然孤立,谁都不理解我们。我们身上那些更加隐秘的侧面——诸如我们的困惑、我们的愠怒、我们的罪恶感——有时竟然在某一书页上跟我们撞个正着,一种自我认同感于是油然而生。那位作者用确切的文字描述了一种我们原以为只有我们自己才有所会心的情境,一时间,我们就像两个早早地去赴约吃饭的爱人,兴奋不已地发现两人间竟有这么多的共同点(陶醉之下,只能嚼几口眼前的开胃小食,哪有心思再去吃什么正餐),我们也会把书暂时放下,带点乖张地微笑着盯着书脊不放,仿佛在说,“何等幸运,邂逅此君。”

马塞尔·普鲁斯特曾表达过类似的意思,他说,“事实上,每个读者只能读到已然存在于他内心的东西。书籍只不过是一种光学仪器,作者将其提供给读者,以便于他发现如果没有这本书的帮助他就发现不了的东西。”不过,书的价值还不止于描绘我们在自己的生活中习见的那些情感和人物,好书对我们各种感情的描绘远胜过我们自己的体会,它处理的感知和认识虽确属我们所有,却又是我们根本无力予以明确表达的:它比我们更了解我们自己。

我读书时总抱着非常个人的理由:为了帮我更好地生活而读书。我十五六岁时开始认真地读书,当时最喜欢读的就是爱情故事。我把书中的人物都想象成我的生活中真实存在的活人:我读得如饥似渴,又感同身受。这足可以解释文学何以能够为失恋的人儿带来舒解和慰藉。在文艺作品中认出我们自己,可以使我们换一种达观的态度看待我们自身的困境,因为我们可以学着站在普世的高度看问题,这正是作家们为了创作而采取的立场。

学着读书——写作又何尝不是——也就等于接受这样一个现实:我们的个性并非如我们乐于想象的那般密不透风,我们自以为只归我们独有的很多东西其实根本没那么私密——当然并不是说它们就是客观超然的,像你在快餐店里招呼侍应生那么不带感情色彩,而是说它们其实都是人类所共有的东西。我们在发现自己并非如此孤立的同时也要付点代价:我们也并非如我们想象的那般与众不同。

我自己在读书时总是很自私:我不想只是为了读书而读书。我读书是为了学习,是为了成为一个更好、更有自知之明、更多才多艺的人。我几乎从来都不为了“取乐”而读书。

我希望这能有助于解释我为什么写了这些书——写这些书是期望它们能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我们人类的处境。中国竟然也有些读者愿意跟随我探索的旅程,幸何如哉!2008年10月于伦敦(冯涛译)

译序

读到英国青年作家阿兰·德波顿的小说《爱上浪漫》之后,我的第一感觉便是好看,真想不到作者能够举重若轻,把人世间最为复杂的男女关系中的种种心态分析得如此透彻,如此生动。在翻译本书的过程中,更对其明快流畅的语言,风趣幽默的情节有了深切的认识。德波顿在分析一些性质严肃的问题时,丝毫不带有学究气。他只是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事情列举在读者面前,然后再旁征博引,条分缕析,娓娓道来,不由使人不信服。无怪他的书籍近年来会备受好评,得到了广大读者的欢迎。

自弗洛伊德以来,心理学家对人的各种情感的研究有了很大的发展,而男女之间的恋情更成为重点研究的对象,诸如爱情产生的条件、美貌的标准、异性吸引力、性倒错等无不成为热门的话题。就在我将近译完本书之时,在报纸上读到了一则消息。这条消息介绍了近年兴起的进化心理学家基本理论。以美国得克萨斯州立大学大卫·巴斯教授为代表的这些学者在过去十年中,将达尔文的理论应用于一个全新的领域来解释人类的行为。根据他们的说法,人类的嫉妒心理是一百万年前在非洲平原上产生的。在非洲热带无树大平原上,男人必须提防通奸行为,免得浪费资源,省出好不容易搞来的食物喂养别人的后代。女人可能对男人四处寻欢感到不舒服,她们真正感到威胁的是,如果自己的男人对另一个女人真正迷恋而不可自拔,那么谁给她们和孩子带来食物呢?嫉妒是人类为了促进生殖而发展的心理机制,男人对性方面的不忠更为嫉妒,因为它会促进成功的生殖行为。女人对于情感上的背叛更多地表现出消沉和抑郁,因为男人的背叛可能意味着自己会饿死。当然,也有学者不同意这种说法,反对者认为,嫉妒并非进化论的产物,而是同后天的文化有关。

无论你同意与否,这种研究对我们了解人类感情这种极其复杂的心理活动是很有启发的。同样,《爱上浪漫》也在这方面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窗口。《爱上浪漫》是阿兰·德波顿继《爱情笔记》后发表的第二部小说。它的故事其实并没有多大的新颖之处。全书写的是一个名叫艾丽丝的英国姑娘的一段爱情经历,情节围绕她同男友埃里克相识、相爱直至最后分手而展开。与通常的爱情小说不同的是,作者在讲述故事的同时,还以哲学、心理学的观点对女主人公的想法和做法、对她和男友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书中提出了一系列有趣的问题,例如,“你怎样才能了解对方?”“爱情、性和血拼有什么关系?”“你让我成为怎样的人?”等等。

在《爱上浪漫》中,作者扮演的既是故事的讲述者,又是心理医生。德波顿引用了经典著作中的人物或情节,用极其生动的语言把一些相当深刻的道理解释清楚。他从哲学的角度对存在于人的感情生活中的一些古老的问题进行探讨,帮助恋爱中的男女更好地了解自己,了解对方。因此,德波顿的作品是一种特别的混合体,既是小说,又是哲学的想象,书中既有妙趣横生的描写,又有深入细致的分析。为了把问题说透,作者在本书中也插入了各种图表、公式、地图。不妨认为,这部小说可以比作是一部爱情指南,它可以用来帮助青年男女识破恋爱中的谎言,辨明真相,从而少犯一些愚蠢的错误。

正如歌德在为《少年维特之烦恼》写的小诗《绿蒂与维特》中所说,“青年男子谁个不善钟情?妙龄女郎谁个不善怀春?”男女之间,两情相悦,本是天经地义之事。但爱情中既有甜蜜,也有痛苦。相爱的双方或合或分,都是很正常的现象。对其中的是是非非,当事人往往很难说得清楚,外人更难作出简单的价值判断。但是,如果我们把这一切放到哲学和心理学的显微镜下进行观察,对双方的性格、出身等方面进行客观的分析,那么还是可以找到一些原因的。这正是德波顿在书中的做法,在这方面,德波顿自然具有很好的条件,他毕业于剑桥大学,主修哲学,知识渊博,同时生性幽默,观察敏锐,在文字上有很高的造诣,因此他在书中对各种心理状态的分析,往往能够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尽管书中谈到的是一对英国青年,但他们的故事可以说具有普遍的意义,我们在阅读中,不难发现书中的人物似曾相识,许多场景并不陌生。

正如在《爱情笔记》中一样,德波顿将一个很平常的恋爱中的一些普通事件以优美的笔法写出来,演化成为对现实生活的深刻而富有创见的研究,这不是一般的作家能够做到的。无论你对德波顿在书中的种种分析是否完全同意,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的这种探索是很有意义的。刘凯芳2003年1月于厦门大学

导言

如果要别人对艾丽丝作一番描述的话,他们大多会用“空想家”这个词儿。从表面上看,她彬彬有礼,带着文明人常有的不轻信一切的态度,但是,她那种茫然而若有所思的眼神,却表明她的思想老是在开小差,溜到了另一个远不是那么具体的世界里。她那双淡绿色眼睛里的忧郁包含着一种怅然若失和朦朦胧胧的追求。让她心绪烦乱,甚至有点儿不好意思的是,她常在一些乱七八糟的日常事物中求索,企图能发现什么,使她平凡的生活不致毫无意义。也许是因为她生活的时代吧,这种超越自我(假如可以从理论上这样界定的话)的愿望渐渐与爱情观合二为一了。

尽管艾丽丝明白,大家漫不经心地称之为恋爱关系的只是一轮又一轮可笑而不牢靠的感情交流,她还是坚信激情的存在,其强度大得叫人难以接受,几乎到了不登大雅之堂的地步。在那些最不相宜的时刻,譬如,在百货店货架之间犹豫着不知买哪种牌子时,在早晨上班的火车上扫视报纸上一篇篇讣告时,在用口水将又苦又甜的邮票贴到一摞家用开支账单上时,她会发现自己的思绪总是孩子气地溜到同“另一个”救星结合的设想上去。

她对自己吹毛求疵的本领,对只看见自己和别人身上缺点的做法已经厌倦了,巴不得能够忘乎所以地爱上一个人。她希望能够出现一种使自己无法回避的情况,使她没有时间叹息,没有时间考虑“他和我究竟是不是真正合适”,分析和解释都显得多余,那“另一个”无可置疑,完全自然地存在着。

与爱情的浪漫概念极不相容的是,人在谈情说爱时想到的可能并不是要让对方看到你满面笑容,或者使对方的心灵得到升华,而只是为了免得独个儿枯坐灯前,虚度一个又一个的良宵。设想一下,假如只是为了避免独自审视自己的不足,而不顾一切地去找个伴侣,无论对方多么差劲也不在乎,那么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反感呢?然而,如果在竭力追求之后仍然无法成功,那么我们的退而求其次也就能够得到原谅(或者至少是理解)。很可能我们决定与之共同生活的伴侣的品格并不符合我们的理想,但至少这个人对我们表现出持之以恒的兴趣,我们有足够的耐心对这个人的驼背、对他古怪的政治观点或者刺耳的笑声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我们只是在心中保留着一点希望:有朝一日某个更为出色的人儿会来到自己面前。

用这些纯粹实用主义的词汇来思考爱情,使艾丽丝觉得恶心,就好比在游泳池里撞见一个肢体不全的家伙,也只好凑合着一起游一样,简直是以低等的生理和心理需要的名义,像胆小鬼似地迁就这个物质世界上的一些次品。尽管日常生活需要小小的调整,尽管“超越”这个词很少包括在成人的语汇之中,可她明白,除非能够达到精神上情投意合的境界,否则她决不甘心。对这种境界,令人心荡神怡的艺术领域中的诗人和电影制片人作了生动有力的描写。

也还有其他的希望:希望能够感到真正的人生终于开始;希望不再害羞不再作出有害身心的反应;希望实现感情上的平衡,不至于让自己规律性地陷入阴郁的心理或者极具破坏性的自我憎恨周期之中。此外也还有一些物质上的希望:希望眼前的这张脸不需要模糊不清的镜子来替它遮丑,别人见到了也不至于倒吸一口冷气;希望能够过一过在时装杂志上读到的生活,那种阳光明媚的生活充满了亮闪闪的房屋、手工制作的衣服、高级时装专卖店里购置的丝绸上衣以及热带海边的度假等等。

借用D·H·劳伦斯的说法,她是“对别处怀有思乡情结”的浪漫主义者,她渴望自己有另一个身体,另一个国家,另一个情人——也就是青春期的兰波那著名的“人生就在别处”的回声。但是,这种毛病(如果可以把这种对“另一个”的追求看成是毛病的话)来源于何处呢?她绝不傻,她对经典大作和理论并非全无接触,她明白“上帝”已经死了,“人”(另一个落伍过时的事物)作为对“人生”答案的体现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她明白应该把那些描写心满意足的女主角、以大团圆结局的小说称之为廉价的幻想而不是文学。可是,也许因为她仍然喜欢看肥皂剧,听那些反复吟唱的激昂的歌曲,说是想要搂住你,噢,对了,爱你宝贝,我说了爱你宝贝,

她仍然在(电话旁边或者其他地方)等候救星的出现。

艾丽丝认为,世界尽管由物质构成,但不一定由此能保证其真实性;她在这个世界的索霍广场附近的一家广告公司里负责处理主顾的来往账目。几年前,她从一所地方大学毕业之后来到这里,无意中干上这份工作。回想起来,她只是天真地将消费产品的快乐和促成消费这一不那么快乐的活儿混为一体了。

她同财务部的一位同事共用开放式办公室里的一个隔间,头顶上亮着荧光灯,空调中吹来阵阵冷气。每天下班以后,她乘地铁回到伯爵街的公寓房里,那是她和朋友苏西合租的。迄今为止,这两个姑娘把如何负担家务琐事安排得好好的,没发生什么面红耳赤的事。不过,近来艾丽丝回家时心里总有些七上八下的:她的同屋是个性情开朗的经验护士,目前仍在见习期中,她在长期单身之后终于谈起恋爱来,男友是个极其通情达理的年轻大夫。他聪明谦和,富有幽默感,说话妙趣横生,老是喜欢讲一些令人毛骨悚然的有关人体解剖的故事。

女性容貌的高下本来就说不清道不明,在有意无意中,艾丽丝总是认为自己还比较好看,当然算不上是大美人,但她的相貌显然也在上等之列。过去,她常常安慰苏西,无论她们条件多有限,总有一天会有相当的男人找上门来;她告诉她说,脚脖子粗一点没有关系,重要的是人品。这番话听起来难免有几分优越感,是对自己的容貌信心十足的人的口气,同时又有电话答录机录下来的一系列来电为证。

可是,无论她们各自的脚脖子是粗是细,如今是艾丽丝得勉强挤出笑容来了,因为她老听到马特和苏西在电话里用亲热的名字称呼对方,还时不时地停下来莫名其妙地低声咯咯笑。“我一向说,即使找到了心上人,我们也不分开,”有天夜里苏西深情地捏着她的手说,“茫茫人世,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这我永远忘不了。”

因此,苏西大胆地对浪漫的二人组合重新设计,她请自己的同屋和他们一起去吃饭、看电影、到河边散步。但是,无论这些邀请多么真诚,艾丽丝觉得越来越难以接受苏西的慷慨建议。她根本无法在内心为自己缺少爱情而痛苦之时,再为别人的幸福装出快乐的样子来。她宁可晚上待在家里,膝上歪歪斜斜地放着一盘微波炉加热过的颜色淡淡的鱼或者鸡块,坐在厅里的长沙发上看电视,装出对晚间新闻播放的饱受战乱蹂躏的异国他乡关心的样子来。

她不再想见任何人,更确切地说,因为没有意中人,其他人也就显得多余。她认识许多自称是她的朋友的人,通讯簿上的名字密密麻麻,因为她总对别人的事很感兴趣,她请他们介绍自己的情况,记住他们的事情,从而巧妙地满足别人希望不被忘却的需要。她所以不想同这些朋友联系,或许是因为她觉得同他们交往并不能减轻自己在那个问题上的孤独感。她坐在席上一大帮谈笑风生的朋友中间,心中仍然觉得落寞;只有在另一个人对你的关心超过一般的干巴巴的应酬时,这种孤独感才会消失。她肯定会同意普鲁斯特的结论(与亚里士多德的观念大相径庭),认为友谊只是怯懦的一种表现,不过是为了逃避更大的责任感和爱情的挑战而已。

以客观的眼光看待自己,自怜感便油然而生,这时你对别人的同情便会减少;这种态度意味着:“既然这是个陌生人,很抱歉,我无能为力。”你一心想到的只是自己的倒霉事,由于自己的烦恼而变得更加伤心。蕴含在“自怜”这个词儿中的贬义说明向来就存在着一种倾向:人往往容易夸大自己的烦恼,无缘无故地可怜自己。惯于自怜的人要是在一场平淡的恋爱中被对方甩了,便会觉得自己是个悲剧人物;他们喉咙有点儿发炎,裹着围巾,用上各种各样的药物,像是患了肺炎似地擤鼻涕。

艾丽丝天生没有时间做这样的事。不过,近几个星期,她常常会拼命忍着,不让自己哭出声来。这种情况往往会在最不合时宜的场合发生,例如在和同事一起用午餐时或者在星期五下午的销售会上。她觉得自己的眼泡肿着,常闭起眼睛免得掉眼泪,但压力还是太大,咸咸的液体会顺着面颊流下,在脸上汇成一个梨形的泪滴。“亲爱的,你没有什么不舒服吧?”艾丽丝趁午间休息去配药,慈眉善目的药剂师把找回的零钱递给她时问道。“当然没有,我很好,”她回答着,把钱包合上,想到别人竟然一眼就能看出自己有心事,不禁很有些紧张不安。“要好好保重身子呀,”她从柜台边走开时,那位女药剂师笑着说,露出一脸关切的神情。

艾丽丝简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失望。她一向认为,幸福与其说是享受欢乐,不如说是不觉得痛苦。既然如此,像她这样工作不错,身体也很好,又不是无家可归,干吗还时不时地会像个小孩似地泪流满面、抽抽搭搭呢?

她之所以抱怨,只是觉得自己在别人眼里处在一种令人伤感的无足轻重的地位,对这个星球以及在它上面忙忙碌碌的居民来说,她仿佛是个多余的人。

那些泪水所隐含的或许是一种令人伤心的怀疑,那就是,有朝一日如果她绊了跟头滑出地球边缘的话,没有哪个人会对她的消失表示一点儿关心。

现实

三月初的一个周末,艾丽丝应姐姐珍妮之邀去看她。姐姐和姐夫住在市里一个破败的贫民住宅区里。珍妮本来学的是法律,准备当律师,如今在负责社区一个为受暴力侵犯的妇女提供帮助的中心。一提到这个工作,她总是暗示说,那要比推销洗发香波或者家用洗衣粉意义重大得多。

在姐妹关系这种道德构架中,艾丽丝的地位是个轻浮的、一心只顾自己的小妹妹,而珍妮呢,却是品格高尚勇气十足的大姐姐,为了给贫困不幸的人以帮助,她义无反顾地放弃了自己舒适的生活。

星期六一大早,姐妹俩到居住区附近公园里去散步。天下起了一点小雨,这使周围相当冷清萧条的景色更加凄凉了。“你气色不错呀,”她们推开园门时珍妮说。“是吗?”艾丽丝说,“哦,很高兴听你这样说,不过我倒不见得有这种感觉。”“啊,怎么啦?”“哦,我也不知道,其实也没什么事,”她回答说,惟恐姐姐会对她一团糟的心态作出什么评价来。“嗯,说呀,我听着呢。”“哦,说起来也很蠢,真的。我只是这会儿觉得有点不对劲。”“去看医生了吗?”“没有,跟身体无关。”“那么是怎么回事呢?”“只是像平常一样,是心事。”“说下去呀。”“我只是觉得人活得很累,不是身体上累,而是精神上累。我看着别人,同他们讲话,还做着许多在别人看来很有趣的事情,可是不知怎的,一切都使我觉得不对劲。”“你这是什么意思?”“我觉得同外部世界之间仿佛隔了层东西,自己就像被一条毯子裹住了,我没法正常地感受一切。例如,前些天我在商店里看着一些花儿,也就是水仙,平常我是很喜欢花儿的,但这一回我紧紧地盯住了看,仿佛那是来自外层空间的什么东西。哦,真不明白我这是在说什么。也许这个例子很糟糕,不过要是你理解我的意思,你就会明白的,我觉得一切都不现实。”

沉默了一会儿,珍妮开口说:“要是这里的事情也不那么现实的话,我才求之不得呢。市政厅又在拨款问题上找我的麻烦。要是我们放手不管的话,那些王八蛋巴不得让这地方关门大吉呢。这简直是发疯,因为我们手头有这么多的事要做。我最近帮助的一个女人,她丈夫用锯子把她的四个手指锯掉了。就在昨天,社会服务机构送来一个孟加拉妇女,一句英语也不会说,她丈夫死了,丢给她三个路还走不稳的孩子。还有苏珊,才十三岁,她父亲由于对她进行性骚扰而给抓走了。”“真可怕。”“我有时候真羡慕你,”珍妮叹了口气,“这个礼拜我接触的现实够多的了。”

思想史表明,有一种压倒一切的欲望将世界一分为二——一个是现实的世界,另一个是不那么现实的世界。

从逻辑上说,在这个问题上进行激烈的争论简直是胡闹。一切存在的东西本身都是现实的,但是,如果不是从认识论而是从道德的立场上来看,这种争论也还不无意义。所有被视作现实的东西也会被认为具有某种价值。

面对着世界上各种各样毫不相干的无聊事情(婴儿一个个出生,叶子从树上掉落下来,青蛙产卵,火山爆发,政客撒谎),哲学家给出了无穷无尽的现实的物质或思想供我们选择,这些物质和思想自然是互不相容的。在泰勒斯眼里,水是无法减缩的最基本的物质,现实蕴藏在水中;在赫拉克利特看来,现实蕴藏在火中;对柏拉图来说,现实蕴含在理性的心灵中;圣奥古斯丁则认为,现实蕴含在上帝中;霍布斯宣称,现实在运动中;对黑格尔而言,现实蕴含于精神的进步中;叔本华的观点是,现实蕴含在意志之中;包法利夫人致力于在爱情之中寻找现实,而马克思则相信现实蕴含在无产阶级争取解放的斗争之中……

这些思想家自然会意识到,在这个世界上起作用的也还有其他东西,他们只是将自己的观点确定为结构性的思想,也就是人类历史这一复杂机制中的主要动力。

但在这个名单中,包法利夫人难道不是个异类吗?也许作为哲学家来说的确如此,但是她将世界一分为二的方式却是常见的。就像在她之前的圣奥古斯丁那样,她采取了将事物按照“爱”这一是非标准进行区分的方式,不过,她谈的是对人的爱,而不是对上帝的爱。“现实”一览表

一方面,这个世界有着珠光宝气的舞会,乳白色的书写纸和意味深长的目光;另一方面,却是平凡的生活,其中愚钝的乡下人为了生存而干活,家庭生活索然寡味,睡在身边的丈夫呼噜打得震天响。

艾丽丝在内心赞同包法利夫人对现实的评价。她也将人类幸福的极点建立在两个人的亲密关系之上,她随时愿意弃文明的其他成就(煮蛋计时器啦、摩天大楼啦、自我怀孕测试啦)而不顾,宣布说只有在恋爱状态中自己才觉得真正活着。这里所谓“活着”和医学上的定义完全不同,它和氧气的流通及大脑的活动无关,而只是要有这么一个人儿,她能够同他一起沐浴,在做爱之后能蜷卧在他身旁,并且用牙牙学语的口气同他说情话。

很难说清楚她是在什么时候有了这种怪念头的。在她成为青春少女后,渐渐感到一种巨大的缺憾;这种缺憾无论是朋友或者亲属都无法填补,只有通过沉浸在电影或者抒情歌曲中才能暂时得到一点缓解。

从那时以来,经她同意进入她卧室的男子并没有使她的价值观得到多大改变,因为那些人都是些大路货。甚至在她听到姐姐以疯狂的丈夫砍去女人的手指为例说明现实世界的重要时,她仍然没法使自己承认这就是“现实”。少掉四个手指自然是个严重的问题,要是不去提古希腊人的话,这甚至是个悲剧。但是,她还是坚持认为,无论那些手指是多么重要,还是不应该将它们看成是现实的组成部分。

珍妮对此嗤之以鼻,这是完全可以料想到的。问题并不在于是否在自己和一瓶花儿之间存在什么令人难受的隔膜,或者是有没有堕入情网,重要的是,你是活着还是死去了,是有家可回还是无家可归,是受到虐待还是健健康康。因为这些事情是由金钱决定的,生活在伦敦东区要比伦敦西区更加现实,汽车加油站前聚着一群群脸上长满粉刺的瘦削的青年的街道就要比富人区来得更现实;在富人区,你看见的只是戴眼镜的男子擦着公司配用的汽车的镀铬轮拱。

那天晚上她们要同珍妮的丈夫一起吃晚饭,姐妹俩在回家时顺路到一家超市去转了转。珍妮拖了一辆购物车出来,费力地从星期六出来购物的人群中推过去。“我想做个罐焖土豆牛肉和一些土豆泥,”她说,“你喜欢不喜欢?”“对不起,你说什么?”艾丽丝回答。“算了。听着,你就在这里等。我到熟食柜台那里去一趟,马上就回来。”

艾丽丝的注意力被大玻璃窗外面一对正在等公共汽车的男女吸引住了。男的是个高个子,穿着厚厚的呢大衣,他松开大衣,把恋人裹住了。他们呼出的气结成蒸汽飘荡在他们头上,在寒风凛冽的大街上形成了一幅惬意的画面。他低下头来亲吻女友的脖子,女的呢,深情地捋着他短短的黑头发——艾丽丝低声叹了口气,这又使她想到,她是多么希望在寒冷的公共汽车站能有个人用大衣将她裹住,深情地亲吻她的脖子呀。

那天晚上,在吃过罐焖土豆牛肉和土豆泥,喝下太多的红葡萄酒之后,有关“现实”的二元性的辩论变得更加激烈起来。“你这个人真叫我弄不懂,真的弄不懂,”珍妮说,“你这是在等谁呢?等救世主?总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的,不是吗?那个人不是太聪明就是太笨,不是太英俊就是太丑,不是太热情就是太婆婆妈妈。你干吗不能少去想想别人的缺点,学会接受他,专心去干人生中重要的事情呢?”“亲爱的,什么事重要呀,我倒想听一听呢,”珍妮的丈夫约翰说,他靠到椅子背上,点燃了一支香烟。“别胡扯了,约翰,你又不是不明白我的意思。我要说的是,我们彼此喜欢,彼此相爱,但这种爱不是搅得艾丽丝牵肠挂肚的那种爱,它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不像小提琴曲那么美妙,也不像巧克力那么甜得腻人。”“才两分钟,那个常见的滑稽场面又来了。我真不明白,自己怎么会跟一个一有机会就要在什么事情上捅一刀的女人生活在一起。”“对啊,家里有个奥赛罗,一来就举起刀子把天真无邪又可怜的……”“别自以为是呀。”“冷静一点,亲爱的。”“谢谢,我够冷静了。不过无论我做什么,你总是说三道四,我真是烦透了。”“你是有点头脑发热了。”“也许是吧。”“嗯,其实毫无必要,”珍妮说,“因为我想我说的话并没有要得罪你,我只想提一提这个显而易见的事实,那就是,使两人好好相处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简单。这是件苦差使,换尿布呀,算好开销呀,尽管你们俩又累又烦,但这些事还是省不掉的。这里面根本谈不上什么魅力。要是你以为一切就像好莱坞电影中的接吻镜头一样,那简直是做梦。”

艺术和生活

在第二天回家的火车上,艾丽丝又想到了接吻的问题:确切地说,她一时间想起这么一个问题,那就是,她姐姐和姐夫约翰亲吻到底意味着什么。

就她所知,他们并不经常接吻。她很少见到他们以身体接触来表达感情,甚至在孩子出生前,在举行婚礼之前也是如此。几年前,她和她姐姐曾经去美国度一个月的假。在希思罗机场出境厅里,约翰吻了珍妮的嘴唇。但这种吻并不像是情郎因为心上人要出远门,同她情意绵绵地亲吻道别;他的亲吻就像是在完成任务一样,因为他和那个女人相爱,他们都很年轻,对方要同她妹妹去美国度一个月的假了,他送别时应该吻吻她。无怪珍妮在提到好莱坞电影里的接吻时带着不屑的口气,无怪她认为艺术中的接吻纯粹是想入非非,因为她在生活中经历的接吻似乎同可能在她内心深处翻腾的情感洪流没有关系。

艾丽丝一直认为,在一个能干的性伙伴的手里(或者嘴唇上),一次成功的接吻至少抵得上(如果不是说超过的话)完完全全的做爱过程。她非常希望,能有个男人耐心细致地对待这件事,他能在激情之中勇于发掘嘴在性爱技巧中无法言传的潜力。精于此道的人需要小提琴手或者钢琴家的技巧,需要知道如何控制和使用嘴唇四周的每一块肌肉,需要知道键盘、节拍和速度,知道在什么时候该用力按键,什么时候只是听凭手指像梳弄似地轻轻滑过键盘,知道什么时候张开嘴巴,什么时候分开一段距离;精于此道者还得控制口水的分泌和呼吸的节奏,懂得如何性感地改变脑袋的位置,把整张面孔结合到亲吻之中,在嘴唇接触的当儿协调手指的动作,抚摸对方的耳朵、后颈、太阳穴和眉毛。

根据她的经验,成功的接吻极其难得。早年的接吻糟糕透顶,这也许并不足怪,十几岁时太紧张,不是口水太多就是干乎乎的——但就在后来,她依然发现很少有男子能在这方面下功夫。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只是把接吻看成是让她脱去衣服的前奏曲,只是出于礼貌非这样来一下不可,接着进一步有更加大胆的事儿要做,一等到上床之后,思想和力气都毫不含糊地用到了别处。

正因如此,珍妮有关好莱坞影片中拥抱接吻的那番神气十足的话才使她久久不能释然。她的话意味着两种接吻是完全不同的:(1)现实生活中的接吻,例如她和约翰在希思罗机场出境厅门口的吻;(2)艺术上虚构的接吻,热烈而性感,主要出现在好莱坞影片、小说或者绘画中。

可是在回家的火车上,艾丽丝心想,如果让她在珍妮和约翰喜欢的那种接吻与电影中的接吻之间作选择,她多多少少会觉得,两者之中后者应该被看成更加真切、更加实在,尽管很少有人会这样做。

美学会把这个问题看作是我们熟悉的有关艺术和生活的争论的一个例子。是生活中的接吻优于艺术上的接吻,还是艺术上的接吻优于生活中的接吻,这就看你站在什么立场上了。如果你像珍妮那样,在这个问题上采取柏拉图的立场,那么占上风的无疑是生活中的接吻。

柏拉图深信,从定义上看,艺术只是试图反映生活,而这往往并不成功。因此,在一个理想的社会中,艺术家是多余的人,因为他们其实只是模仿已经存在因而不再需要重新塑造的事物,罗丹或者克利姆特的作品再出色也是如此。已经有了真正的床,何必再去画一张床呢?日常的亲嘴那么普通,何必再在银幕上表现接吻呢?

奥斯卡·王尔德则不会苟同。他对此发表了有名的——也许现在有点用滥了——看法:不是艺术模仿生活,而是生活模仿艺术。王尔德这一令人难以捉摸的名言到底是什么意思?它是说艺术高于生活,同银幕上的亲吻相比,你从有血有肉的情人那里得到的亲吻简直不值一提。王尔德的浪漫主义美学对托尼那样的人是个极好的评价,艾丽丝在办公室的圣诞晚会上吻了托尼,那个人满口洋葱味,他的举动就像是狗在久别之后又见到主人那样热情。

艾丽丝是在星期天晚上六点多一点从姐姐家回到自己住处的。家里没有灯,苏西的房门开着,里面的床整整齐齐,说明没人睡过。她走到自己房里,把提包放在椅子上,身子蜷在羽绒被下面,透过没有拉上的窗帘,看着对面的房子。有个女人戴着长长的橙色手套正在厨房里面擦盘子,再上一层,一个男子坐在画面闪烁的电视机前面看报纸,屋顶上散落着一些废弃的烟囱帽和天线,一轮新月从一堆飞快掠过天空的云朵后面露出脸来。

门道里的电话响了,艾丽丝从幻想中惊醒过来。但等她跑过去接听时,线已经挂断了。她在窄窄的过道里待了一会儿,一只脚抵着墙倚在那儿,怔怔地看着门前没有灯罩的灯泡。她弄不清自己到底是饿了还是累了,是想见到别人还是想独自待着,是想看书报还是看电视。她又慢慢走上楼梯,一边专心致志地把无名指指甲旁边的一块死皮抠下来。苏西在厨房里留了张字条,说她要到星期一才回来,冰箱里有卤汁面条和生菜,还问她周末过得好不好。

卤汁面条已经陈了,生菜也变了颜色,说明也有一两天了。她或许还是来点儿汤吧。于是她打开水槽旁的抽屉,取出开罐刀,又从冰箱后面的食品柜里拿了个罐头打开。她把罐头加热至沸腾后,把里面的东西倒到一个厚厚的陶盘子里,红色的汤在绿釉彩花图案的衬托下显得很不协调。在桌子另一头有一叠周末的报纸,她边吃边匆匆扫了一遍。

独自坐在厨房里吃罐装番茄汤,没有人在一边看着你,没有人能使蕴含其中的平庸琐碎得可怕的性质得以改变,没有人能赋予这一切一点儿意义,这有多寂寞呀。独自一个人吃饭,吃的还是半冷不热的汤,也许这能够说明艾丽丝为何爱上最近展览的一些波普艺术家的作品,她为何尤其迷上安迪·华霍尔的作品。这又是一个艺术能够将生活发扬光大的例子。

华霍尔把不起眼的番茄汤罐头进行了巧妙的布置,这一来,艺术不仅像柏拉图所说的那样模仿了客观世界,而且还像王尔德所说的那样将它发扬光大了。长期以来,金宝钟牌罐头的设计看起来总有点儿压抑,可是,却有人觉得这些罐头可以供人欣赏,将它们挂到博物馆的墙上,赋予它们艺术品的地位,使它们具有了价值,这一下你的压抑感不是大为减少了吗?

数十年来,所有的“日常用品”都是无缘成为艺术创作的对象的,大家认为这些东西不登大雅之堂。如今,严肃的艺术评论家不得不以一种全新的眼光来看待罐头和汉堡包、电吹风和口红、淋浴喷头和电灯开关,因为艺术家已经用这些东西进行创作了。他们被迫换个眼光,看到的不仅仅是眼前的维希冷汤,而且还注意到各种各样从前被人打入冷宫的物品,因为大家认为,这两类东西都应该同圣母画像、维纳斯和天使传报耶稣降生像一起,归入到美学范畴里面去。

将日常用品置于方框之内,使人不再像习惯上那样漠视其形状、颜色和共鸣度,它意味着:

西里尔·康纳利将报刊文体定义为人们只阅读一次的文字,而文学作品则是人们不止阅读一次的文字,以此类推,金宝钟罐头就是“报刊文体”(只是盛汤的一次性容器),这种情况到了华霍尔这儿才得到改变,他的设计将它提升到“文学作品”的水平(挂在墙上供观众反复观赏的东西)。文学汤

我们难道不可以说,华霍尔对彩色罐头的处理与情人赞扬自己心上人鼻子上或手上那些一直未受注意的雀斑其实是同样的道理吗?情人低声向对方说:“你知道吗,我从来没有看见过别人长着像你这样可爱的手腕/痣/睫毛/脚趾甲。”艺术家指出汤罐头或者布利洛牌盒子具有某种艺术性,这两者之间的实质不是一回事吗?

对这些细节表示惊奇在某个层面上是可笑的,就像墙壁上挂着番茄汤罐头一样。可是,假如你获悉,这种不值一提的小东西受到赞美,是因为它属于一个更广大更重要的整体,例如是对整个人的爱,那么,你就会发现这样做是完全有道理的。某个器官一旦被看成是一个更大的事物的细节部分,那么就不能把它再看成是一件无足轻重的东西——即与其他事物毫无关联的东西。

艾丽丝独自坐着用晚餐时,渴望有那么一天,因为有人疼她爱她,她也能感受到自己身上有些小小的东西受到别人的欣赏;也就是说,她不必飞上月球或者当总统,构成她平凡的人生中的东西就会获得一定的价值,会有人对她说:“你……的样子真可爱”,从而减轻她的寂寞感,她也可以作出同样的回应。那一来,星期天晚上边吃汤边看报就不会使她愁肠百结难以排解了,因为世上会有个人(也许不是华霍尔,而是另一个人)和她一起分享这种体验。“我真不知羞耻,”艾丽丝打断了在她脑海中盘旋的这些想法,“我可不能让自己沉湎在这当中了。”

她推开报纸,把空盘子拿到水槽前,在冷水龙头下冲洗了一下。“我一定是患上了自恋症,要不可能就是好虚荣,脑子不清醒。”

她想一定是住所使她产生了幽闭恐怖的症状,因此决定出门看一场电影去。她翻阅了报纸末版的广告,发现雷诺阿影院正在上映让-卢克·戈达特的《气喘吁吁》。她冲到楼下自己卧室里,找了另一件套头毛衫往身上一套,到街上叫出租车到布伦斯维克广场去。

电影院里挤满了成双作对的时髦男女,她买了票后,却又多多少少感到有点不自在,因为就天性来说,女的很害怕形单影只地走进电影院。“别人有什么想法关我什么事,”她自言自语地说,对自己这种带有多疑色彩的自我中心倾向很有些沮丧。

她买了一片胡萝卜糕,在中间一排的走道旁找了个座位。灯光熄灭了,她渐渐陶醉在影片中,忘掉了自己这个害怕别人注视的尴尬的身体。她变成了吉恩·塞贝尔格,手上拿着《先驱论坛报》站在香榭里舍大街上,她又成为贝尔蒙多坐在美国捷运公司的办公室里,她深夜驱车驶过圣日耳曼大街,她在欣赏莫扎特的单簧管协奏曲,心想自己就要死去了。

等片尾字幕出现时,她觉得自己创造的这个世界渐渐离她远去了。影片中异常生动的角色和情感在她眼中渐渐模糊起来。她哭过,笑过,十分喜欢吉恩·塞贝尔格,还爱上了贝尔蒙多。

在她前面一对身穿黑色衣服戴眼镜的情侣站起身来,声音很响地披上雨衣。“对意大利新现实主义的出色模仿,”男的低声说。“你这样想吗?我看还不如说是约翰·福特和萨特的混合物,”他的女伴说。

艾丽丝坐在座位上没有动,直到电影发行人和影片创作人员的名字出现才站起身来,她有点希望尽量拖会儿时间,尽可能迟地完成从电影回到现实生活中这一痛苦的转换。

叫出租车钱不够了,她便步行到查灵克罗斯路尽头的公共汽车站去。街上又湿又黑,路灯发出橘黄色的光,空气中弥漫着油腻食物的气味,这一切使她自然而然地怀念起巴黎来。

她进大学前在法国首都待过一年,那是她第一次离家在外生活。这番经历使她对那个城市满怀浪漫的想法,这在那些不是非要居住那里的人当中是很常见的。她觉得自己浑身是劲,信心十足,并且结交了一大帮朋友,还有不少人追她,给她送花,写浪漫的情书。

她在蒙巴拿斯一家旅行社里当助手。由于每星期有两个下午的假,她便把现代法国电影看了个遍。因此,一提到巴黎,她便想起了电影,既有她在那儿看过的影片,又有在巴黎街道和林阴道上拍摄的镜头。

沿着托滕汉路走着,她突然讨厌起伦敦来,因为这个城市一点儿都不上镜。假如说她喜欢巴黎而不喜欢伦敦的话,那是因为她对英国首都的了解不只是通过每日的亲身经验(归根到底,在这两个城市里,人是很可能会同样感到难受的),而是通过在她之前曾经来过此地的电影制作人和画家的眼睛获得的。她在巴黎的街道上,看到的并不只是砖头和灰浆,她看到的是马奈和德加、土鲁斯-劳特雷克和毕沙罗、特鲁福和戈达特所见到的砖头和灰浆。

因此,巴黎的街道获得了一种美感,而伦敦的街道却没有,这种美感可定义为附在艺术创作原材料上的光环。伦敦所能给予她的美感,只是来自英国广播公司根据狄更斯作品改编的电视剧中朦胧的镜头,或者介绍早期的詹姆斯·邦德影片的明信片上的画面(她对惠司勒和莫奈显然没有很深的印象)。

伦敦没有机会得到足够多的艺术家的青睐,因此无法像那些经常出现在艺术家画布上、钢笔下和镜头中的城市那样熠熠生辉。它没有罗马、纽约或布拉格那样的光环,这种美感来自别人从前看见过的某些事物,这就使你能够通过别人的观察将自己的印象过滤一遍。艾丽丝想象着那些大导演打破现代大都市的寂寞感,创造出一种人人都能接受的形象,它能够把城市里乱纷纷的互不相识的居民的各自的观察统一起来。

她走到福伊尔书店对面的公共汽车站,恰好赶上一班车,挑了靠窗的一个座位坐下,离售票员不远。“今晚真冷啊,对吗?”售票员说,想要扯上几句。“确实很冷,”艾丽丝草草应了一声。

尽管就在几分钟之前,她还在想电影导演如何打破了城市的寂寞,但这会儿有了同售票员扯上几句的机会,她又觉得很反感。这倒不是她瞧不起他的工作,而是她自以为在艺术鉴赏品位上高人一等。对电影里出现公共汽车售票员她完全可以接受,但在回家的路上有售票员打断她的幻想,她对这些人品位的低下感到吃惊。

她的反应表现出她对自己缺乏美感觉得烦恼。吉恩·塞贝尔格扮演了一个在巴黎的再普通不过的美国姑娘,但与塞贝尔格有关的一切似乎充满了诗意,艾丽丝只觉得自己的一切太平庸乏味。她自己很平庸,她的朋友很平庸,她的父母、工作、住所、城市、公共汽车和售票员,都太平庸乏味。她用这个词儿是什么意思呢?那就是说,她生活中的一切都毫无价值,都与什么出色的事业或者故事毫无关系。

也许在古时候,上帝已经解决了这些问题。他会在天上俯视人间,由于你感受到他的注视,世间的污秽也就不那么难以忍受了,平庸乏味的东西也就和善与恶斗争那光芒四射的历史联系在一起。尽管信徒生活在尘世,他们的行为还是同天国发生的事情有关。上帝看到了一切,在他的注视之下,甚至就连在雾气蒙蒙的雨夜中穿过伦敦城也是可以忍受的。

但是艾丽丝从来就不信上帝,对她来说,一些类似的功能要由艺术和爱情来承担。电影使她不再感到孤独,她觉得“并不是只有我一个人体验到这样的感情,看见这条街道,坐在这家咖啡屋里……”与此相似的是,爱情使她希望有朝一日能够遇到这样一个人,她可以低声对他说:“你也有同感吗?真是妙极了。这正是我的想法……”一个人的内心世界同另一个人达到了微妙的契合。

对故事的羡慕

艾丽丝要是在周末醒得早的话,会驾着自己那辆大众车到附近的面包店里去买新鲜面包。接下来星期六,她过了八点钟就睡不着了,于是决定准备早餐,好给苏西和马特一个惊喜。

她把车停在商业街上,挑了几个仍然热烘烘的羊角面包,接着将一包衣服拿到没几步远的洗衣店里去干洗。等她回到自己车跟前,发现挡风玻璃雨刷下面夹了一个信封。一看这不是又一张违章停车的传票,她放心了,于是把信封塞到购物袋里,再把袋子放到车上。

回到家里,她发觉那一对情人还在睡觉,便冲了杯咖啡,打开收音机收听新闻节目。一会儿,她想起了信封的事,于是便把购物袋拿来,打开信,信是这样的:亲爱的陌生人:请原谅我给你写了这封信。有好几个星期了,我总是忍不住想要提笔写信给你。我看见你来买面包,话都说不出来了。我发现你的笑容令我无法抗拒,我问自己什么时候才会有勇气和你说话。我只知道你有一辆漂亮的红色汽车,笑容十分甜蜜,其他就一无所知了。请不要以为我只是一名店员而已。其实,我极其爱好音乐,还会作曲。假如你愿意,我可以在某天晚上做一顿晚餐款待你,不过(可能)是用微波炉煮,(肯定)是素食。我希望很快会再见到你——即使是作为顾客也好。你的到来和微笑,使早晨变得无比美妙(老实说,这句话押韵只是碰巧而已)。

噢,天哪!艾丽丝想到,回忆起那个店员的模样来,那个年轻人满脸粉刺,整张脸不像个样子。这个人之所以会引起她的注意,主要是他有点鬼鬼祟祟、慌慌张张的。“哪个姑娘这么幸运,一大早就有来信啊?”“嗨,苏西,你好吗?”“我很好,亲爱的,你呢?”苏西回答着,在艾丽丝面颊上吻了一下。“我刚收到这封信,真是奇怪。”“信很怪?”睡眼惺忪的马特突然从卧室里冒了出来,他大声说,“这么早我可不想去看那种东西,对吗,苏西?”“哎,开口呀,说说看是谁的信。”“啊!买了羊角面包,”马特看见了购物袋,顿时满面喜色,“艾丽丝,你真伟大,瞧,一人一个,啊,还有果酱。”“别吵,马特,”苏西说,“我要听听这封信是怎么回事。”“要是真有点什么有趣的事情谈谈就好了,”艾丽丝回答,“这只不过是份情书……”“只不过是情书!从来没有听说谁收到了情书还会这样无动于衷的,”马特说。“……是面包店那个家伙写的。”“面包店那家伙?”苏西莫名其妙。“对啊,卖面包的那个年轻人,他写给我一份情书。说是喜欢我的笑容,想要什么时候在家里煮一顿素餐招待我。”“哦,嗯,那倒是不错,”苏西说,她向来习惯以乐观的态度看待一切。“我可不打算吃素,”马特发表意见说,“有段时间我很喜欢吃果仁饼,不过你可得注意饮食营养平衡呀。哼,一个吃素的面包店伙计,喜欢你的笑容——我总觉得有点靠不住。”“这人反正是个笨蛋,”艾丽丝说,“我是说,他竟然敢写出这种信来。”“哦,可别这样说,”苏西说,“烤面包这一行确实很有意思。我以前认识一个烤面包的,他做面包的动作真妙。”“动作真妙?”马特问。“嗯,反正我不感兴趣,算了,不谈了,我们吃吧,”艾丽丝说,“我把这封信扔到垃圾桶里去。”

要是换一种足够乐观的看法,或者发挥充分的想象力的话,我们自然可以希望这样一封信件或者甚至这样一个情节会有完全不同的结局,它至少与人们候机时消遣的小说是同一类型。一个年轻的面包师爱上了一个稍稍年长几岁、文化程度高的女人。通往幸福的路上布满了荆棘,需要克服阶层和年龄差别的障碍,女人的朋友和家庭对面包师一致反对;她父亲想用枪把他给干了;面包师约女的去伦敦西区饭店里吃饭,这个约会至关重要,而男人的母亲却受了恋子情结的影响,发出话来拒绝为儿子熨烫衬衫;男的吃素,但女的却爱吃拌洋葱鸡蛋的牛排;男的喜欢听古怪的印度弦乐,女的却热爱莫扎特。然而,他们热情似火(有机会在满身面粉的情况下疯狂地做爱),种种障碍终于克服了,大约在350页前后取得了皆大欢喜的圆满结局。

然而,那封信却给扔到了垃圾桶里,这个故事就此结束了(尽管苏西继续说,有时候那些最不相称的人往往最好相处,她举例说当她第一次在伦敦大学医院病房里见到马特时,对他印象并不好,马特对此说法显然并不认可,他说那时候她是多么心慌意乱,面色通红,还一头撞到了旋转门上去)。

艾丽丝在自己的经历当中只知道不和谐的声音。在情欲这件事上总有一个问题悬而未决,这个冲突其实就是,哪一方愿意处于给予的地位,对方是谁,给予的又是什么。

一月份时,托尼,也就是圣诞聚会上吻她的那个人,提出要请她吃饭,并且去托基度周末。她对他的盛情邀请很是感谢,也喜欢同他交往,不过她还是老老实实地说明两人只是朋友关系而已,以避免有进一步的发展。同时,有那么短短的一段时间,她迷上了那个给她所在的部门安装复印机和打印机的人。结果呢,时不时就有电话过去,说是机器的磁鼓墨盒出了毛病需要修理。但事情进行了几个星期之后,那位英俊的技术员西蒙漫不经心地提到,他和他朋友汤姆那天晚上要去吃饭,纪念他们在一起两周年——这一来,再也没有听说四楼的墨盒出毛病需要修理了。

无怪艾丽丝喜欢那些出色的爱情故事,这些故事所包含的无法避免的必然性令人羡慕。她爱好这些故事,并不是因为天真地以为它们个个都结局圆满,而是因为她觉得这些故事都具有一定的意义。每个情节都能说明一些问题,就连一些乏味的场面也会说明乏味究竟是怎么回事。亚里士多德界定,恐怖和悲剧的区别在于情节。在说故事大师的笔下,无论他描述的事情是多么令人觉得不快,但你至少可以相信说这个故事的人不是白痴,它不会只是一片毫无意义的喧嚣和骚动。

爱情小说的女主角常常有爱吃醋的丈夫、黝黑的情人、困难的处境和种种可怕得足以使生活变得有趣而又不至于绝望的障碍。无论如何,在第一幕中提到的枪到了第四幕的适当时刻总会开火。

当艾丽丝计划着把自己二十五岁的又一个月打发掉时,这里可以对两种时间进行如下的区分:有意义的时间:小说中充满了这类时间,它用来表现人物,往往用“因此”、“为了”和“正因为”这些表示时间顺序的词语来连接。时钟上的时间:只是时针在钟面上转动,这种按时间顺序的发展缺乏故事所有的那种紧凑但却令人放心的典型结构,这种结构出自以下这种无懈可击的模式:

艾丽丝的需要和欲望,充其量不过是一种杂乱无章的故事,在这些故事中,事情的发生显然并没有什么理由,欲望从来不会导致冲突发生,出现冲突时也没有欲望牵涉在其中,矛盾的解决也只是临时敷在不稳定的伤口上的膏药,整件事一年年拖下去,连插播广告的时间都没有。

她个人经历的难题很少有得到自由表达的机会。她很爱父亲,但同他的关系向来都算不上正常。她父亲管理一个跨国连锁百货商店,工作很忙,与子女缺乏沟通。人们认为,她母亲在她那个社交圈子显得高雅迷人,但艾丽丝心里明白,她只是个有点可怜的角色而已(假如她的报复心不是那么强的话),就像是个宠坏了的孩子。由于父母一心只顾自己,艾丽丝感到自己的问题说出来也没人听。从小的经历使她不习惯大喊大叫,她只是安静地咬自己的指甲,她的生活是一出内心的戏剧,并不表演出来让人看。

因此,她一向迷恋阿里阿德涅线团的故事,也许就不是什么巧合了。这个古希腊神话说的是忒修斯被送到克里特岛囚禁,将要在迷宫里被凶暴的弥诺陶洛斯结果性命。但就在忒修斯被带走之前,弥诺陶洛斯王热情似火的女儿阿里阿德涅凑巧看见了他,她立刻爱上了这个英俊的青年,决心把他搭救出来。她不顾自身安危,偷偷地塞给年轻人一个线团,让他在迷宫里沿原路脱身。最后忒修斯把那个牛头人身怪物杀死,逃出了迷宫,他回报了公主的青睐,带着可爱的阿里阿德涅逃离克里特岛,这样,爱情与感恩之情就紧密地结合到了一起。

艾丽丝认为这个故事具有一种象征意义,这使她很感动;在旅途中需要有条线来使我们找到归路,这条线又与爱情有联系:正是情人的礼物指明了方向。

无疑她忘记了重要的一点——她对希腊神话的了解还不够全面——那就是,这个故事的结尾其实很悲惨,在不同的版本中有这样一种不幸的结局:一离开克里特岛,忒修斯就抛弃了阿里阿德涅,两个情人出其不意地分开了,阿里阿德涅被心怀妒嫉的狄俄尼索斯带到了诸神的国度里。

愤世嫉俗

接下来那周,苏西请她的朋友乔安娜来吃饭。乔安娜是个美容师,个子高挑,她引以自豪的几点是:把自己的长指甲涂成紫色,同虚伪作斗争,对人开诚布公;这最后一点使谈话无不以得罪别人而告终,然后她就用下列说法为自己辩护:“哼,要是我不跟他们讲,见鬼,还会有谁讲呢?”

三个女人坐在厨房用桌旁边,饮葡萄酒,吃色拉。“喂,告诉我,你的爱情生活怎样?”乔安娜掉转头来问艾丽丝。“哦,很好呀。”“这个姑娘就是讨人喜欢,总是这么讲礼貌!她总是说:‘哦,很好呀。’仿佛我问的是天气似的。”“对不起,我该说什么好呢?”“我怎么知道,告诉我你跟谁上床呀,告诉我是谁促成这件事的,诸如此类的东西。你是不是还和那个,那个叫什么名字来着……”“托尼。不,他们结束已经有些日子了,对吗?”苏西说,对谈话的气氛有几分不安。“嗨!人家自己长着嘴巴,让她讲呀,”乔安娜很有些不满。“不错,她说得不错,是分手了。要知道,我们并不般配,所以,我觉得最好还是……”“要知道有句俗话说,在恋爱和战争中什么手段都是可以耍的,”说完,乔安娜顿了一顿,仿佛这句话有多深刻似的。没人作声,她点了支烟,深深吸了一口,又接着说:“听着,我要真正帮你一把,介绍个出色的男人给你。这人是我哥哥的朋友,我同他很熟,你会爱上他的。他是个电脑工程师,正在练举重,非常性感,非常迷人。我想他能够解决你所有的问题。”“真逗。”艾丽丝答道。“逗?我以为你会高兴得跳起来呢。”“啊,当然啦。”“嗯,干吗不呢?”“因为我一个人过得很好。”“你也许很好。我只是说,如果床上有了这个男人,你可能会过得更好,好得多。”“那可不是由你说了算呀。”“嗯,对不起。我只是觉得你独守空房,床上缺个人。”“我不担心。我是说,要是有个男人,那很好,要是没有,那也差不到哪里去。”“那么,是谁这样心烦意乱,好像世界就要完蛋似的呢?”“我不知道。”“听着,宝贝儿,我的话不会错,你的生活可能不坏,不过有时候谁都需要换换环境。你是喜欢光滑的还是毛茸茸的?”“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你是喜欢胸口光滑的还是长毛的?”“我不知道,我也不在乎,重要的是人。”“真有脑子!听着,我把你的电话号码告诉他,接下来的事情,沟通啊,见面啊,由你们自己决定。好吗?”“不好。”“干吗不好呢?”“因为,说老实话,乔安娜,我不需要。”“好,别激动。天啊,竟然有人这样神经过敏!”“也许你的神经最好也稍微敏感一点。”“我只是说我认识的这个人好像还很有意思,要是说你不想……”“什么事呀,艾丽丝?亲爱的,怎么啦?”苏西看到艾丽丝眼里噙满泪水,连忙问。“没什么,对不起,”她说着猛地站起身来,“我想一定是累了,我要去躺一会儿。”

她走后,是一阵紧张的静默。苏西望着艾丽丝的盘子,里面还剩了一半,餐巾给匆匆扔在一旁。“喂,可别怪我呀,”乔安娜连忙分辩说,“我只不过出出主意罢了。她愁眉苦脸的,显然有心事,我认为她应该出去交交朋友。告诉你,我这个朋友真是顶呱呱。说到底,要是我不跟她讲,见鬼,还会有谁讲呢?”

无论所谓直言不讳(它与粗野无礼的距离其实只有一步之遥)究竟有多大好处,乔安娜有件事说到了点子上。尽管艾丽丝渴望爱情,但是,她渐渐变得越来越不肯对自己对别人承认这个事实。她至今独身这事儿以前只是一个给人说笑取闹的题材,但独守空房这么久之后,它渐渐带上了不便提及的严重性。

恋爱的问题虽然避而不谈了,但是它的影响却可以在其他方面感受到。艾丽丝以前生性乐观,但如今朋友却发现,她老是争辩说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是一天不如一天;她对全球经济和生产、对两性关系和家庭的未来、对文明的价值和教育水平、对城市卫生状况和鞋子的价格、对天气和野生动植物的命运的种种看法都带着极其悲观的色彩。她会发表一些高深莫测的言论,譬如“人生说到底毫无意思。男人和女人永远无法互相理解。整件事从头到尾都是叫人恶心的笑话”。

令人惊奇的是,这种转变有多么简单,你可以从“我很不幸”一下子转到远为宏大的“地球上的生命本来就没有意义”;不登大雅之堂的抱怨“没人爱我”也可以一下子变成高雅的格言“爱情只是幻想而已”。问题的核心并不在于生命和爱情究竟是不是有什么意义(谁能够声称自己解决了这个问题呢?),而在于如何将起刺激作用的因素掩藏起来,只留下一个最能为大众接受的、不带个人色彩的基本真理。

这一现象具有许多典型的例子。以哲学家阿瑟·叔本华为例,他生就一种哈姆雷特式的极为悲观的性格,对母亲憎恨到无以复加的程度。十七岁时,他父亲去世了,母亲把家从祖居地汉堡迁到魏玛。在那里她成了一名快活的寡妇,享受着上流社会的生活;她大办宴会,闹桃色事件,买昂贵的衣物,花钱如同流水,只有从不挣钱的人才会有这样的派头。她对一切有关文化的事情都自封内行,还举办沙龙;据说歌德曾经去参加过。她甚至还出版了几部小说,在文学界的名气远远超过了她儿子(她儿子的主要作品《意志和表象的世界》连遭三家出版商的退稿,一个子儿也没有挣到)。可问题是这样,任何人都有可能同母亲闹得很僵,但是,只有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能够把自己的经历普遍化,并且把它结合到自己的人生哲学理念中去,认为女人“孩子气、愚蠢而短视,总而言之,终其一生只是些大孩子”,以及“只有智力受到性欲蒙蔽的男人才会把这个发育不良、窄肩肥臀、双腿很短的性别称之为美丽的性别”,以及“她们无论对音乐、对诗歌还是对雕塑都不具有真正的感受和领悟能力”。

有趣的是,在叔本华写的成千上万页文字中,在他把女人作为一个整体极口污蔑的同时,却绝口不提真正使他烦恼的根源,也就是使他烦恼的那个女人,即疯狂地大办宴会、以不挣钱的人的派头流水般花钱的母亲。

或者以不幸的拉罗什富科公爵为例——他写了好些有关人生的悲观箴言,宣称无论事情在表面上显得有多糟,但实质上要更加糟糕得多。我们只要看一眼这位作家的生活,就会发现这些箴言并不是毫无道理,因为他经历了几乎一连串接踵而来的倒霉事:首先他在政治上作出了轻率的决定,在朝廷里站到了奥地利的安妮一边,因为他爱上了她的女侍,为此付出的代价便是被黎塞留流放两年;后来,等到安妮成为摄政王,马萨林和安妮对他的忠心毫无酬答之情;在投石党运动的每一次战役中,他都站错了队;他的城堡被夷为平地,双眼在一次爆炸中一度失明;他永远没能实现自己在军队里或者政治上建功立业的抱负,他对爱情的追求大都以单相思告终。

乔安娜来访之后,又过了几个星期,这天从大门里投进来一个结实的大信封。“是你的信,打开吧,”苏西说,在早餐桌上把信封推给艾丽丝。“我告诉过你,给我的只有账单,我到晚上再看。”

但这根本不是账单,而是一份请帖,寄信人是艾丽丝多年前的中学朋友;她们自从分手后一直没有联系。“什么呀?”苏西问。“啊,没什么,我没法去。”“我来瞧一瞧。天啊,看来妙极了。晚餐,舞会,真是太好了。”“是吗?”“那当然啦,你准备穿什么衣服呢?”“别傻了,苏西。”“这个问题很重要呀。”“我不想去。我手头工作很忙,此外,我也没有什么好同别人说的。我真不明白人干吗那么喜欢交际,我是说,他们出去赴宴,那都是些既空洞乏味又可笑的例行公事。一个人问:‘您好吗?’另一个人便唠叨上十分钟,你只好坐在那里洗耳恭听——接下来有人问你了:‘那么您好吗?’你也唠唠叨叨说上一气。就是这么回事。”“并不见得全是那样,有时候你也可以同别人谈得很痛快。”“对啊,通常是同某位天使,他只是想同你上床,然后就连电话也不会给你一个了。”

因为艾丽丝已经从经验中得出结论,凡是她热情企望的事情,结果往往令她失望,因此她努力不让自己抱多大的希望。这同某些人的做法一样,倾向于以悲观的态度去思考问题,希望结果比自己预期的要好,仿佛这两者之间存在某种联系似的。要是她把最糟糕的结果都考虑到了,那么最糟糕的事情反而不会发生。为了得到顺利的结果,她付出的代价是,无时无刻都得提防不要出什么毛病。

因此,在宴会那天晚上,当她来到苏西房里抱怨说连衣裙穿在身上还不如垃圾袋漂亮,又说她会赶回家看晚上十点的电视新闻时,这并不意味她对自己的衣着或者回来的时间作出了什么决定。她想的只是,假如她首先把自己的衣服称为垃圾袋,把今夜的聚会看成是短命的活动,那么事情结果很可能不至于那样糟。

晚会

宴会在泰晤士河畔罗塞里兹的一个由仓库改建而成的房子里举行,房子的装修布置混合着工业时代和巴罗克的风格。晚会相当于从前的大舞会,并不主要以金钱或者社会地位来决定邀请对象,而是看你是否敢于蔑视高雅的风格。从满是意大利名画复制品的天花板上垂下了大吊灯;舞池上方画着西斯廷教堂天顶画的局部,不断旋转的彩色光影映在它上面;餐厅的墙壁上挂了丝绒帷幕;平台上有一排小吊顶灯发出朦胧的光;来客在平台上用有凹槽的蓝色玻璃杯饮酒,以夸张的热情手势互相招呼。

艾丽丝把上衣寄存在门厅里,沿着宽阔的露天楼梯走上去,手心里反复折叠着自己的入场券。她找到自己的座位,发现同桌的客人(她一个都不认识)还没有来,便站在自己的椅子后面,欣赏摆在桌子中央的一大束颜色鲜艳的塑料花。“你这会儿想的是‘见鬼,我本不该来的,没有一个熟人,我的打扮一定很糟糕,我怎么把这段时间挨过去呢,等等等等’,对吗?”站在桌子对面的一个男子问道。“我其实正在琢磨干吗需要三套刀叉。”艾丽丝随口回答。“啊,对不起。我猜错了。也许是我应该这样想:‘见鬼,我本不该来的,没有一个熟人,我的打扮一定很糟糕,我怎样把这段时间挨过去呢?’”“你真是这样想吗?”“其实我并不清楚。一分钟前我是这样想的,可是事情最后会怎么样,谁也说不准。请问,我是不是该穿衬衫系领带?”那个人问,他身穿黑色套装,但里面是一件灰黑色的高圆翻领套衫。“我不知道。”“对啦,我总弄不清楚在这些场合该怎样着装。你有没有同感?不知道该穿什么,更确切点说,你打算穿某件衣服,但是却不知道别人是不是也会同样打扮,结果呢,你就穿上了你以为别人也会穿的服装,谁知道还是穿错了衣服,同时又没有按照自己的心愿穿戴。”“我想我也有过几次同样的遭遇,”艾丽丝回答说,一丝笑容不由自主地浮现在她的脸上。“时间还来得及,干吗不把座次安排掉换一下,让我坐到你旁边来呢?我看是没人会注意到的,你说呢?”那个人说,他满脸调皮的神情,很是讨人喜欢。“你干吗要这样呢?”艾丽丝问。“因为我的一边是梅拉妮,另一边是珍妮佛,这两个名字已经使我讨厌了。”“你心胸未免太狭窄了,也许你会发现她们俩都很不错呢。”“我也不知道。这两个名字都带给我一些不好的联想。我有个精神不正常的老姨婆,名字就叫梅拉妮,我的牙医叫珍妮佛,她使出浑身解数把我的生活弄得痛苦不堪。”“假如我喜欢一边坐的是罗伯特,另一边坐的是杰夫,那又怎么办呢?”“见鬼,你当然顶清楚啦,”那人淘气地回答,并且把座次卡换了过来。这样,艾丽丝在这一宴会上的经历发生了变化,她坐到了一个名叫埃里克(换来的卡片上是这个名字)的人身边。

其他的客人陆续进来了,大家对掉换座位的事一无所知,纷纷按照卡片就座,晚宴开始了。埃里克精力充沛,性子又急,使得艾丽丝处在被动应付的地位,她很少问话,只是忙于回答问题,挑起话头来的往往不是她。她觉得有一连串的问题向她袭来:她干什么工作?年纪多大?住在哪儿?有没有谈过恋爱?“对不起,你说的是什么?”“我问的是,你有没有谈过恋爱。”“我干吗要把这事告诉你呢?”“啊!你还是宁愿再扯上一通天气,真是对不起,我想接下来地面上恐怕会有霜了。听说苏格兰公路上结了薄冰,山谷里有雾。哦,高地可能会有小雪。”“是我让你烦了吗?”“一点也不。”“那么,为什么你会认为我相信有爱情这回事呢?”“那么,我是有幸坐在一位什么都不相信的人身边了。”“我只是讲现实罢了。”“我一直以为每个女孩子生活的目的就是找到与自己相伴的男人。”“简直是大男子主义的胡说八道;有人是,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这样。这根本不是我的目的,我只对独立生活感兴趣。我希望能够做到什么人都不见,一个人把生活安排得好好的。并不是说我现在有什么问题,其实,我自个儿过得挺好。我知道有些人耐不住独身生活,我的室友苏西就是这样。她就没法过独身生活,随便哪个男人要同她一起出去,她都愿意,就因为她不肯晚上独自一人待在家里。我是说,她为人不错,她的男朋友也很好,只是我不想像她那样生活,那只是找个安乐的小窝,无法真正面对人生。”“你的项链很漂亮,”埃里克打断了她的话,他伸手用拇指和食指轻轻捏了捏项链。“是我祖母的,”艾丽丝回答说,她的嗓音有点儿抖动。“如今很难看到做工这样精美的项链了。”“多谢夸奖。”

对埃里克这样的男人,艾丽丝本能地不放心,他言谈举止略显粗鲁,但却讨人喜爱,这使她警觉起来,很可能他把这天晚上的事看成是开玩笑。尽管她怀疑他是否真有诚意,但却肯定他这个人确实很有魅力。无论是在他掰面包时,还是熟练而迅速地把蔬菜叉到叉子上去时,他的动作都简洁迷人,很是性感。

埃里克在银行里工作,负责商品和期货交易,不过,他说他的经历比较特别。他原先学医,毕业后在肯尼亚当产科医生,后来改行从商。一开始他同朋友开了个很成功的唱片公司,然后又在连锁服装店里工作,只是最近才转到银行这个行当里来。“搞商品交易的特点就是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埃里克解释说,“大得异乎寻常,你忘记了经手的是真正的钱,这很有点看不见摸不着的味道。就因为这点,我才更喜欢服装店。在金融界,你有可能在几秒钟里赚进上千万或者赔掉上千万,几乎注意不到它,可是在商店里,你会遇到某个怪脾气的顾客,冲进店里朝你嚷上半个钟头,就因为他花了区区十英镑买的T恤衫缩水得厉害。这多少让人看到了现实。你在听吗?”“当然,我当然在听,”艾丽丝回答,猛然意识到自己正盯着他看,对他讲的话一点都没听进去。“你脸红了。”埃里克说。“不,我没有。”“是红了。”“真的吗?房间里太热了一点。”

甜食上来了,盘子中央是一块巧克力蛋糕,四周围着一圈莓子酱。“你怎么可以有差不多十颗草莓,可我连一颗都没有呢?”埃里克望着艾丽丝的蛋糕说,“能不能给我一个?”他问道,她还没有来得及开口,他已经叉了一个去。

他的一举一动都很迷人,仿佛他不用担心有什么危险。他按照拉丁情人的方式行事,毫不隐讳自己的要求。这虽然更容易遭到拒绝,但也使被人拒绝不那么尴尬——这种炫耀的做法同脸色苍白的北方情人(维特等)恰成对比,那些人一年到头笨拙而教条地低声倾诉自己的爱情,如果不能如愿,便不声不响地结束自己的性命。

如果说埃里克非常愿意将自己的意图暴露无遗,那么我们得承认他的话确实很有效果。“好啦,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他抢在前面说,“你觉得很快活,你在笑;可是使你烦恼的是,你不清楚我这个人是否靠得住。你在想:‘这家伙是真心呢,还只是讨好人骗人?这究竟只是开玩笑呢还是当真?’你有点吃不准该怎么应付。假如这只是玩笑,你不想搀和进去,可是你心中又想可能不至如此,所以你才待下来没有走开。遇到有男人向自己讨好时,女性永远都会面临这样的问题:该不该相信他?你很可能并不信任一个人,却仍然喜欢他,只是你不想让自己再受到伤害。”

我们不应该认为艾丽丝的虚荣心强,但是,有个男人能够说出她的想法,并且基本上没有说错,这还是很令她动心的。如果有人能直视她的眼睛,告诉她说,尽管他俩刚刚认识,但他看得出她的感悟力非常强,那么她还不至于如此愤世嫉俗,能够对他不理不睬。“你也许对我这样的男人特别不放心吧。”埃里克说。“为什么呢?”“因为你吃过这方面的苦头。”“那也并不见得比大多数人更厉害。”“更厉害。只是你故意不把你的问题当一回事,可能因为从来没有人让你以认真的态度来对待这些问题。别人感受不到的事你感受到了,你的感受很深刻,正因为如此,你才不得不为自己营造一个外壳来保护自己。你把很大一部分精力都用到了那个上面。从你肩膀的样子可以看出,你处在紧张的状态中。”“我的肩膀怎么了?”“没什么,只是你的姿势说明了很多问题。难道从来没有人提过这件事吗?”“没有。”“嗯,一般人的观察力都不大行,对吗?”

星象学和算命经久不衰,这表明我们多么渴望得到理解。这种愿望远远超过了我们的疑心,我们倒不去怀疑这些理解有多准确。埃里克明白,只要告诉别人说,你理解他们,就很快能赢得他们的信任。一般人都相信自己其实有自知之明,因此只要认为他们所作的分析有几分道理,无论这是出自别人的口述还是来自有关双子星座的文章,他们便立刻会软化下来。“这儿真吵,我们别去跳舞了,”埃里克说,“出去找个安静的地方喝点东西怎么样?”“这个时候都关门了。”“或许还是回去,到我那儿谈谈心吧。”“什么?”“我是说或许可以到我那儿去。”“这真的很难说,”艾丽丝回答道。她倒是很想接受这个邀请,但是不愿意显得像是那种一招便走的女人。“问题是我的钥匙,”她说,“我家门上那把锁很怪,要有窍门才开得开。我告诉同我合租房子的朋友,要是她先回家,就把另一把锁锁上,要是我先回家,我就把门廊里的灯留着,不再上锁,按门铃就可以。嗯,反正我要说的是,这确实有点困难。”

如何听任自己让人勾引,这是个复杂的问题;要是一口答应下来,那么你就显得太贱,要是慢吞吞地回应,那很可能使对方失去兴趣。艾丽丝究竟是甘冒不顾自尊的风险,接受埃里克的邀请,到他家里去谈心,还是甘冒永远不再见到他的危险,礼貌地说声再见呢?

过分拘谨和不够检点可能会同样令人焦虑。一个人很可能因为害怕对方永远失去兴趣而同意立刻做爱,也可能因为害怕轻易失身会很快被对方抛弃,从而永远拒绝做爱。

从天性上讲,艾丽丝倾向于按照第一种担忧而行事,她无法容忍浪漫的感情一再膨胀。在这一过程中,尽管对方要求不多,但被勾引的一方半推半就地调情,期待对方会有进一步的动作。

尽管各国政府宣称反对通货膨胀,许多情人也同样如此,但是,对一个正常运行的恋爱经济来说,有时候来点儿膨胀倒是有好处的。出现如下的情况倒不失为好事(这无疑有些反常),一个情人会这样说:“不,瞧,我很抱歉,我有点头疼/不消化/有男朋友/有女朋友,因此今晚就到此为止吧,”对方呢,痛苦地想到真正的爱情永远不会一帆风顺。下面的情况还会对事情有所帮助,一方会独自想:“我还不够好,对方的要价太高了。”然后,勾引的一方便去买巧克力糖,深深地叹气,并且着手写出这样的诗句:“假如我们有足够的地方和时间,女士啊,这种腼腆,绝不是罪过……”“瞧,我完全能够理解,”埃里克回答,“我不想勉强你。这只是个想法。我想找个安静的地方谈谈心也许不错,可是我忘了。我是说时间很晚了,你同我又不熟。我尊重你的决定,希望能再同你见面,或者一起去看你刚才谈到的意大利电影。”“当然,那很好。”

艾丽丝是在深夜一点刚过离开的。由于他俩同路,埃里克便提出送她回家,免得叫出租车了。

不过,在他们抵达他住所附近时,艾丽丝突然觉得,假如他真正理解她是多么难以接受他的邀请,假如他是如此礼貌地尊重她谢绝拜访的决定,那么,她其实也完全可以改变主意,让他知道,一次特别的谈心也不失为这个夜晚得以圆满结束的好方法。

从零开始

埃里克原来是一个极其高明的情人,他温柔体贴,充满了想象力。他懂得如何使艾丽丝放松下来,同时又以意想不到的方式唤起她的欲望。在他们做爱的过程中,时而是温柔的嬉戏,时而是纵情的狂欢。在第一次接吻前一直困扰她的问题如今已经抛到脑后,这会儿她沉浸在不假思索的欢乐之中。

在某种程度上,同某个人上床总会让所有那些曾经与自己同床共枕的人浮上心头,想起他们的习惯,并加以对照比较。我们做爱的方式体现了对自己性生活史的回忆,一个接吻是从前接吻的浓缩形式,我们在卧房里的行为满是我们从前睡过的卧室的痕迹。

在艾丽丝和埃里克做爱的过程中,两人的性生活史相会交融在一起了。埃里克舔舐艾丽丝的耳朵的方式便是从克里斯蒂娜那儿学来的,是罗伯特教会艾丽丝用舌尖温柔地舔弄对方嘴唇四周,埃里克从丽贝卡那里知道了如何把舌头伸进对方嘴里,沿着口腔内侧吮吸对方的牙齿。汉斯则把如何用鼻尖亲吻的技巧热情地传授给了艾丽丝,但她试了试后,发觉埃里克似乎不大喜欢。从前克里斯亲吻她脖子的方式使她心荡神怡;当你在采取这一古怪的动作时,其实是你自己感到快乐,艾丽丝这会儿便在埃里克的脖子上使劲吻着。

尽管从纯机械的观点来看,性生活史可能是有益的,但它在心理上也相当复杂。你有过性生活史,这不仅说明你曾经同好些人做过爱,而且也意味着,你不是拒绝过某些同床共枕的对象,就是被他们拒绝过。要是以一种悲观的方式来观察性技巧史,那么便可以将它看成是一部失望的历史。

因此,在这一过程之中,便存在着一种奇怪的紧张状态:一方面,双方以激情在重新塑造这个世界;另一方面,他们的姿势证明他们正努力从往事中走出来。

艾丽丝做爱的劲头象征着对这种历史的反抗。她想要忘记以前的接吻和夜晚,那些接吻和夜晚一开始也和今晚一样热烈奔放,但最后却以互相指责而告终,对方宣称他不能作出什么承诺,看着他阅读晨报时那张表情漠然的脸,她觉得直想作呕。

有人渴望“在我抵达之前这儿一无所有,没有人,也没有物”,这种渴望似乎极其强烈,这正是贝克莱式的(一切从零开始的)幻想的遗风,即“也许是我发明了世界,也许这个世界与我同时诞生,我是它的创造者”。尼采曾有个著名的见解,他抱怨说,哲学家最为常见的疏忽在于忽视了主体的历史尺度,甚至在学院之外,就有无数残酷的先例,革命派都希望从零开始塑造世界。在对历史的处理上,有一种根深蒂固的矛盾态度——一方面,希望保存一切(百科全书派),另一方面,希望一切从新开始(革命派)。

不难猜出,艾丽丝在对待爱情的态度上倾向于哪个极端。虽然她常会失望,她仍然抱着一种与历史手法南辕北辙的理想主义态度;作为一个浪漫的革命者,她愿意相信,如今和她同床共枕的男人可能最后成为她性生活史的终点,可能成为她终生的寄托。

他们筋疲力尽地倒在床上,埃里克在从厨房里拿来一杯饮料之后,便蜷缩在羽绒被下她的身旁,咕哝了几个字,听起来像是“谢谢你”,接着便很快坠入梦乡了。

艾丽丝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睡在一张陌生的床上,身边还躺着一个并不很熟悉的人,在这种环境中她一向就很难酣然入梦。她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反复思考今晚发生的一切,想要弄清楚她怎么会来到这儿,她一开始似乎能够驾驭局面,后来又是怎样失去了控制。一种清教徒的本能在询问她是不是做错了什么事,为了方才享受的欢乐,她也许会受到什么可怕的报应吧。信任的问题又掠过她的心头,要不是一只手伸到她怀里,她还会任凭自己这样遐想下去。

埃里克在睡梦中,仍然伸出了手来找她,这个孤零零地放在他熟睡的躯体旁边的胳膊,突然使艾丽丝对这个和她同床共枕的人产生了满腹柔情。

她抓住他的手,端详他熟睡中孩子般的面容,心想:“我找到的这个人究竟怎样呢?”她企图从他脸上刻画的往事的痕迹中推断他的未来。他会如何对待爱他的女人?他觉得什么事情可笑?他不喜欢谁?他的政治观点如何?他会如何对待一个哭闹的孩子?他又会如何对待不忠实、对待自卑感?

人们一向就容易依照并不充分的根据来形成印象。我们在参加过晚会后,要是有朋友问起某个在场的来客怎么样。假如要实话实说的话,我们只好回答:“我怎么会知道呢?我同他只交谈了两个小时。”即使我们同某个人一起生活了一百二十年,要是别人向我们征求有关对方的看法,如果真正考虑到人性的复杂不说假话的话,我们一定会回答说:“我只是刚对他有些了解呢。”与此相反的是,你在遇见某人两分钟之后,立刻就有了印象:不是“我喜欢他”,就是“我不喜欢他”——这种反应其实是生物保护本能的原始遗迹;居住在洞穴里的原始人在看见另一个人时,立刻就得判定对方究竟是敌还是友。

也许因为她等待得太久了,也许因为睡在她身旁的这个人确实显得很可爱,而且又对她确实很温柔,也许只是因为深夜不眠思考这些问题自有其乐趣,反正艾丽丝在不知不觉中想,这个和她同床的男人很可能到头来会真正激起她强烈得令人吃惊的感情,长期以来,她几乎忘记自己仍然怀有这种激情了。

爱上爱情

艾丽丝醒来时,发现埃里克正用嘴唇从她脖子一直往下舔到肩膀上,她一下子便想到这个星期天的早晨自己身在何处,又是和谁在一起,一种幸福感在她心中油然而生。她笑容满面地朝这个给她带来快乐的人转过脸去。“早啊,”她说。“早。”“你睡得可好?”“就像孩子一样熟,”埃里克回答,他探过头来在她额头上印了个吻。“你呢?”“很好。”“要过一会儿才习惯,是吧?”“确实有一点。”

接下来两个情人都没开口,他们拥抱在一起,免得要找话说。“能同你一起在这儿真好,”艾丽丝细声说。“嗯嗯,”埃里克嗅着她皮肤的香气,回答说。“你说我们今天去干什么好?”“我没有什么计划。”“真运气,我们要怎样就怎样吧。”“什么?”“你想怎样就怎样,我们今天彻底放松一下。要去哪儿就上哪儿去,要干什么就干什么,要当什么角色就当什么角色。”“你疯了。”“不,你说下去,说说看你想要怎样。我们可以出去吃早饭,我们可以乘船顺流而下到格林威治去吃冰淇淋;或者爬到圣保罗大教堂的顶上去,或者去皇家植物园;我们可以去索霍区的中国饭店吃午饭,或者去海德公园野餐;我们可以去电影院,一口气连看六部片子,再吃上十二桶的爆米花;我们可以租个热气球飞到布赖顿去;我们可以去坐协和式飞机,到纽约吃午饭,然后再赶回伦敦用晚餐。你要怎样就怎样。”“嗯,还是先冲个淋浴,”艾丽丝更实际地建议说,“就这样开始这一天吧。”

埃里克驾车,经过艾丽丝住所时顺便换了两件衣服,之后他们便到汉姆史密斯附近一家法国小餐馆里去用早午餐。他们要了鸡蛋、烤面包片、咖啡和橙汁,并排坐在一张丝绒长凳上阅读星期天的报纸,只是偶尔停下来握握对方的手或者抚摸对方的膝头。这是个温和而富于田园气息的春日,小说上描绘说是谈情说爱的好日子,艾丽丝和埃里克尽情地享受一切,没有辜负这一片春光和其他的美景。

可是,艾丽丝对她身旁的这个人究竟了解多少呢?她知道的少得不能再少,只有下列这些显然很零乱的细节:——第二天他要飞往法兰克福去参加一次业务会议。——他讲了一个有关一对比利时夫妇和降落伞的有趣的笑话。——他说:“我最看重为人诚实。”——他喜欢抚摸她手上每个指关节。——他眼珠深蓝,富有表情和精力。——他说正因为他当过医生,他明白每一天都应该当作生命中的最后一天来好好度过。

这些信息在一个层面上看都相当平常,但要对这个人作出判断却取决于如何将它们串联起来。要是意愿足够强烈,要是解读的人慷慨大度,那么这很可能像是神奇的冰山的一角。它们可以证明埃里克:——事业有成——风趣——诚实而有自知之明——温柔而性感——聪明而英俊

要是说艾丽丝已经爱上了埃里克,那未免言之过早。归根到底,她仅仅同他一起度过了一个夜晚,这会儿,他连他们共度良宵之后第一顿早午餐的第二个鸡蛋还没有吃完。尽管如此,她心潮澎湃,感情仿佛已经要超越现有的证据而奔腾向前。因此,在谈到爱情之前,我们不妨谈一谈另一个不同的现象,这种现象也许是她同埃里克在一起的最初的那段日子的主要特征,艾丽丝很容易受到它的影响。

在用过早午餐之后,他们驱车到怀特却波尔去看展览,然后去布里克巷,恰好在星期天市场收市前赶到,后来他们又乘船溯河而上到了威斯敏斯特,从那里他们步行到巴特西公园。埃里克指着河边的中国式宝塔,谈起了中国智者兼哲人孔夫子,令艾丽丝很是佩服——他把孔夫子称作孔夫斯图斯——艾丽丝对此并没有注意到,她只是全心全意享受着在泰晤士河畔散步的乐趣,在这个春光明媚的日子里,同一个英俊潇洒的聪明男子勾着胳膊走在一起是多么幸福啊。

如果说(以一种成熟的说法)艾丽丝是不可能爱上埃里克的,那么她或许是爱上了爱情。

这种结构上叠床架屋的奇怪感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它表达了对爱情关系的某种反应,它欢乐的来源主要是本人自身炽热的情感,而不是激起这种感情的恋爱对象。

爱上爱情的情人并不只是认为X十分出色,他或她首先想到的是,能找到一个像X这么出色的人不是很棒吗?当埃里克在巴特西桥上停下脚步系鞋带时,艾丽丝想到的不仅仅是,他系鞋带的样子不是很可爱吗?她还想到,我终于遇到了一个系鞋带的样子很可爱的人儿,这不是个梦吧?

如果以图表的方式来解释,在这一阶段,欲望的对象(称之为C)与欲望B本身相比只是小事一桩。

对象C系好了鞋带,由于天色渐渐黑了,他提出送艾丽丝回家。“今天过得愉快极了,”在她打开他那辆深绿色汽车的车门时说。“我很高兴。遗憾的是没去乘协和飞机。”“啊,留着下个周末再去吧。”“我整个星期都要养好精神等它。”

回到家里,艾丽丝匆匆把背包往床上一扔,飞快地连拍了两下巴掌,流露出一种兴奋之情,这是一个人在十二岁之后就应该尽一切可能不让别人看见的兴奋。

要理解她的快乐,就需要理解过去那些独守孤灯的日子已经渐渐起了一种破坏性的作用,使她怀疑自己是不是情欲冷淡。她已经不再询问男人到底有什么毛病,而是询问起自己来:“这是怎么啦,我在男人身上竟然会挑出这么多的毛病来?”杂志上的文章提出一些可怕的解释——她害怕“放手”,她也许在儿童时期曾经受过摧残,或者下意识地对女人感兴趣。当托尼那样的男人在圣诞晚会上向她讨好时,她曾经想到他同她很不般配,但还是克服了认为他有毛病的想法,她告诫自己说:“老是挑别人毛病是不正常的。”她亲吻了那个想要勾搭她的人,就是因为担心自己要是不这样做的话会不会是有点反常。

艾丽丝这会儿可以鼓掌了,因为埃里克已经使得这一与本能背道而驰的做法成为多余了。她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因为她终于能够想(尽管还不能说出来):“要知道,我想这对你这样的人也真是管用的。”

那天晚上,苏西回来后,可以预料得到,言过其实的描述成了主要的话题。“他真是妙极了,你会爱上他的。他英俊而聪明,又很温柔,在他身边我觉得非常舒服。我们其实谈得不算多,但那无关紧要,仿佛我们天生就能互相理解似的。早上醒来,看见他那张顶呱呱的小天使一般的面孔在朝你微笑,这真令人心动。哦,真是棒极了!”

艾丽丝忘情于自己的夸张言辞之中了:她舌头上轻而易举地就滑出“顶呱呱的小天使”那样的词句来;与爱情久违了这么久,她如今正在快乐地享受这一新到手的爱情辞典的丰富内容。

模糊不清

那天晚上,艾丽丝在向苏西描述埃里克时有个令人神往的说法,那就是两个情人“天生就能互相理解”,这一说法无异于承认他们缺乏言语上的沟通。

对持怀疑观点或者迷恋于对话的人来说,“天生就能理解”的说法即使不算可笑,也令人觉得难以置信,这无非是因为缺乏有声的证据而编造出来的托辞,然后再虚伪地将它提高到超越语言本身的高度。所谓无声胜过有声只不过是一种托辞,那只是无话可说的借口或者更加糟。

但缺少言语上的沟通并没有使艾丽丝失望,这种情况甚至还增加了她的信心,她认为埃里克和她有很多相似之处,这些东西自然是磕磕碰碰的语言无法传达的。

在埃里克亲吻艾丽丝的脖子和肩膀时,我们说到了“一种幸福感在她心中油然而生”。尽管这大致描述了她当时的心境,但其不足之处也是作者无法弥补的。在谈到恋爱的感受时,词语便不可避免地显得不足。爱情是超出语言叙述能力的;语言自然只能描写其轮廓,最多只能大致接近感受本身而已,就像一份勾画出地貌特征的地图一样。

不过,艾丽丝那天早晨醒来过后,在床上同埃里克讲了话,她说:“能同你一起在这儿真好。”“能同你一起在这儿真好”

无怪她讨厌言辞。她笨嘴拙舌地表达出来的所有感受,只是“能同你一起在这儿真好”一句话。天啊!语言出什么岔子啦?言辞就像个无比巨大的筛子,她从上面将共度良宵之后的早上的欢乐心情倒下去,而可怜的埃里克所得到的只是听到她说感觉一切很好。

但事实证明,模糊不清的并不只限于言语。

艾丽丝和埃里克吃过对爱情期望值过高的苦头,于是同意不把他们的关系完全固定下来。他们同意在彼此方便的时候见面,完全出于自然,不带一点儿勉强。

他们在共度周末之后的星期二首次通电话时,谈到了这个问题,交谈中时时带有当代青年的那种超脱的语气。“我觉得重要的是不要一下子就太过头,你明白我的意思吧?”埃里克问。“过头?我当然明白。你说得不错,过头是最糟糕的了。我们不要着急,每次计划一天的事情。”“保留一点自己的空间,这一点确实很重要。”“当然啦,希望在恋爱关系之外还有自己的生活。”“对。”“哦,顺便问一句,你今晚想不想去看电影?”艾丽丝问,“国家电影院正在上映文德斯的影片。”“哎,听着,我大概去不成,我手头正忙着呢。”“噢,没关系,我只是问一问。嗯,也许还是等周末再碰头吧。”“周末最好还是我给你打电话,好吧,因为我这里恰好事情很多。”“好的,好的。”“那么等我的电话。”“好极了,到时再谈吧。”“好,再见。”

艾丽丝告诉自己的朋友说,她如今拥有的是一种“成熟的关系”。很难说清她这样讲到底是什么意思,但这种界定反映出一种偏见,那就是,一个谢绝去看电影并且要求保留一点自己的空间的男子,要比某个一时一刻也不愿意同情人分开的男人来得成熟。

尽管并没有一定的规律,但他俩的联系还是同其他谈情说爱的人没有什么两样:情书写来写去,电话粥一煲就到深夜,艾丽丝回家时常会发现门口放着一束鲜花,花束上的卡片上写着“你就是我的花儿,爱你,埃里克”。

对“爱你”这个说法进行推敲,未免为时过早。在他们出去吃饭时,交谈的话题同每天大报上刊载的内容大同小异。似乎没有必要去翻过去的老底,让艾丽丝去一一回忆令她失望的经历,或者去问埃里克一些很可能使她吃醋的往事。两个情人希望和和美美,这意味他们心灵是否真正相通与他们的交往并没有多大关系。

在某种意义上,他们不再注意倾听对方说的话。埃里克告诉艾丽丝说(并不清楚怎么会说到这一点上面去的):“我真不明白像你这样聪明伶俐的人,怎么会看上我这样一个叫人讨厌的银行职员。”艾丽丝听过之后,非但不认为他怎么叫人讨厌,反而觉得他十分风趣可爱。

她在她桌子上放了一张他的相片,在上班时总会不时地瞅上一眼。看着心上人的面容,她越发觉得自己爱有所值。她想到了他的皮肤,她在夜里看到一些小小的疵点——在嘴的一边有些雀斑,左耳旁边有个疤痕。她深情地望着他调皮的表情和孩子气的笑容,心中满是怜爱。

在这种不仅仅出现在爱情的最初阶段的现象中,尽管只是很少一点细节,但欲望还是如火如荼,很多空白之处都由想象力恰当地予以填补了。

每当电影公司鼓起勇气,拿出资金,对《安娜·卡列尼娜》、《艾玛》或者《呼啸山庄》进行改编时,他们一定得作好挨骂的准备,观众会觉得他们挑选的女演员与读者的想象完全不符。文学作品中人物的魅力取决于暗示和模糊之间一种复杂的相互作用。批评家指出,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全书中从来没有特别说明女主角的相貌,这或许并不是文学大师的疏忽。书籍有权摆脱意象的控制,因而在某种层面上摆脱现实的限制,给读者以自由想象的机会。托尔斯泰有什么必要告诉我们安娜的模样呢?假如作家认为他笔下的女主角很美,并且希望引起读者的同感,那么最好的方法就是说她很美,其余的让读者自己去想象好了——读者完全明白令人垂涎三尺的美貌是怎么回事。

在仔细挑选的细节周围形成了一种诗意的联想。当兰波写出他著名的诗句“就像同女人在一起时那样幸福”时,他以最精辟的词句描写了爱情的本质。这一说法几乎有点像是陈词滥调,它之所以会广为流传,就只因为它是普遍真理,任何人只要感受过“就像同女人(或男人)在一起时那样幸福”,在读到这句话时就会回忆起自己的那段经历来——对某些人来说那会是在床上吃早餐,对另外的人来说很可能是在星期天下午去马莱漫步,手挽手沿着班霍夫大街溜达,或者在日本桥搂着脖子亲嘴。

可是,假如兰波写的是“就像同一个身穿圣洛朗女装的女人在一起,一手端着卡布其诺咖啡,一手拿着《费加罗报》,坐在俯瞰圣日耳曼大街的佛罗咖啡馆桌旁时那样幸福”,世界上大多数人会觉得这句话有点儿怪。只有那些在巴黎生活过、喜欢身穿定制服装的女子、阅读法国右翼大报、常去萨特最喜欢的咖啡馆、对咖啡很有品味的人,才会以怀旧的口吻叹气说:“那些日子我怎么忘得了呀……”

在艾丽丝遇见埃里克那段日子里,她就职的广告代理公司正承接一个名叫“度假旅馆”的连锁休闲饭店的业务。在一次拖得长而又长的会议上,客户告诉代理商说他们希望使自己的旅馆给人以豪华、青春、浪漫的形象。创意组在这个问题上足足抽了三百支香烟,最后提出搞一张黑白照片,上面是一对恋人在旅馆房间里接吻,下面短短一行字:“简直就是天堂”。

旅馆的客房总有各种服务设施,有电视,还有小酒柜和浴衣,它同天堂到底有什么关系则小心翼翼地避而不谈。尽管人人都可能对这种地方有一定的概念,尽管在大多数情况下它确实包括了与照片上的亲吻接近的东西,尽管无疑会有客人热情拥抱,对在此地落脚觉得无比快乐(他们甚至可能半真半假地称它“简直是天上人间”),但把英格兰西北部公路边的某一实实在在的连锁旅馆称之为天堂却未免有点不着边际。

但不必进行充分的解释,做广告的旅馆和令人羡慕的恋人可以用来激发人们丰富的想象。就像看广告的人由于对床单的颜色和淋浴喷头的水压可能存在的问题一无所知而满心轻松那样,艾丽丝也只有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熟悉埃里克的各种表现,才能对他的为人有大致的了解。她目前的印象十分朦胧,足以使她能在一点也不感到失望的情况下克制自己的欲望。

沉思

五月的第一个星期,切尔西区河滨新开了一家梅尔蒂姆餐馆,立刻就引起了轰动,成为城里人的热门话题,或者说成为城里一小部分特权阶层的热门话题,这部分人塑造了城里另外一小部分具有特权的人的信念,认为他们代表了所有人的看法。时尚的轮盘转到这家餐馆门口停住了,并且像是布道那样热忱地宣布,这里从此会成为意义非凡的美食中心,一直要到烹饪方面有什么新的理念出现为止。到那时,大批信徒又纷纷改换门庭,耶路撒冷才会失去它神圣的地位。

艾丽丝曾有几次以不屑的口气说到这家餐馆。只有那些不大会到那里用餐的人才会用如此刻薄的口吻来谈论去那里吃饭的人们。她没有料到,星期五早上埃里克会在她的电话答录机上留下一条信息,告诉她说他已经在那里订了座,晚上八点半去用餐——她也没有想到,这一突如其来的消息会完全改变她对那个餐馆的看法。

梅尔蒂姆饭店的宗旨是将一切都暴露在顾客眼前。厨房的隔墙是一片大玻璃,顾客可以看见厨师工作,这完全改变了不让顾客看到厨房内部的传统观念。装修也遵循这一透明的原则,通风管道、电缆和水管都布在墙和天花板外面。一串串节能灯泡从上面垂下来,一圈一圈长长地缠着,就像是巨大的九头蛇的古怪的触手。

餐馆的建筑很少使用檐板和石膏线条,同样,食物的烹饪也尽量保持原汁原味。在烹饪中没有用性质和吊顶相同的东西,也就是将各种原料的特色混为一体,从而破坏原味的佐料。佐料的作用就在于调和,应该让各种原料保持原有的色香味。菜肴的构成一清二楚,就像是调色板上的原色那样醒目。

头一道菜是生菜,盛在一个大陶盘里,深绿色的莴苣叶上覆盖着一片片气味浓烈的意大利帕尔玛干酪,四周是金黄色的橄榄油。煎得很嫩的金枪鱼片旁边配着炭火烤炙的蔬菜,颜色很难说准的深色茄子旁边放着鲜艳的红椒。这家饭店敢于坚持使用传统食物,然而却技高一筹,几乎进行了全面的革新:大盘的金黄色油炸土豆条似乎完美地体现了正立体的构造。甜食也同样别出心裁,它的重头戏是衬在香甜的芒果和木瓜片上的一个深色巧克力球。

餐馆很可能使人为之神往,这是其他那些为了满足人的次要欲望的行业无法企及的。它很可能使人产生一种爱慕之情,梅尔蒂姆就激起了食客几乎是歇斯底里的感情。要想用餐,就得早早订座,名人为了挤进去而想尽办法,甚至暗中递钱,天天可以在那里见到歌星和商人、政客和艺术家。这个饭店被公认为近十年来最引起轰动的餐厅,每一家时尚杂志和报纸都刊登了有关它的报道。

就在最近,艾丽丝还在独个儿吃罐头汤,有点不习惯走进人人称道的大饭店里;如今,星期五晚上,她竟然同埃里克一起坐在人人羡慕的梅尔蒂姆餐厅一个角落里的餐桌旁,心中快乐的程度是可想而知的。“真是妙极了,对吗?”她嚷道。“对啦,很有意思,”埃里克说,听口气,他从前也许同别的女人到某个近十年来最引起轰动的饭店里用过餐。“那么,你点什么菜呢?”艾丽丝问。“哦,我想要螃蟹,还有鸭子。”“我拿不定主意,东西太多了,我恨不得样样都要。”

她最后要了份在营养上比较合理的菜,就是生鲑鱼片和海鲈鱼,这两道菜都被评论家推荐为现代烹饪的经典之作。

埃里克和艾丽丝一起吃饭有好几回了,如果说这一次会那么突出的话,那或许是因为艾丽丝感到一种特别的快乐;此外,它还有助我们了解她欲望的性质及其根源。

艾丽丝的第一道菜上来了。她同埃里克说,仅从卖相上看,它就令人垂涎欲滴,她俯过身子,吻了吻他的面颊。“我为什么配受这一吻呀?”埃里克挖苦地问。“哦,所有的事情。”她回答,举起叉子吃了第一口。“嗯,味道真是好极了。”过了一秒钟她又说。

听到艾丽丝告诉埃里克说生鲑鱼片味道如何妙,她觉得餐馆的环境又是多高雅,你很可能以为她所以会这样快活,纯粹是因为这里的菜肴和环境极其出色之故。可是,在观察她享用第一道菜时,你会意外地注意到,她的热情其实居于远为次要的地位,重要的是她的想法(而不是事实),即她正在一个全城人人称道的餐馆里享用一份饱受美食家好评的菜肴,就在同一个星期,有十来个电影、时装、音乐界的顶尖人物到这里用过餐。

这一区别体现了两种不同类型的欲望:一种是发自内心的想法,认为“我喜欢这家餐厅,因为我觉得这里的菜肴味道很好”;另一种是人云亦云的说法,即“这家餐厅一定很不错,因为我认识的人都夸它好”。

在前一种情况下,欲望和客体直接相连。

在后一种情况下,欲望首先通过中间渠道,即报纸上对美食的评论或者名人口头发表的意见。在优雅迷人的梅尔蒂姆餐厅,食客们会立刻感到无比舒适,餐厅的装修由著名的安达罗西亚设计师何塞·德·拉·福恩塔设计,梅费尔的火腿干酪夹心面包店也由他设计。在梅尔蒂姆餐厅,你可以享用美味的海鲜,欣赏泰晤士河的风光,并且有机会品尝到二十多种不同种类的鱼和龙虾。法国大厨,餐厅气氛浪漫情调高雅。价格公道,每位消费约为25英镑(不含酒水),酒类品种繁多,可随意挑选。生鲑鱼片(每份6.95镑)已经迅速成为美食经典,据云,该菜在来梅尔蒂姆用餐的时装和音乐界明星中备受欢迎。此外值得一试的还有栗粉粥、辣味笛鲷及微灸金枪鱼。显然为一理想的用餐之处。必将大受欢迎。

在这两种类型中,艾丽丝一直倾向于后者,即人云亦云地随大流,而不是出自内心的意愿,她对服装、鞋子、餐馆还有情人的看法一般都会受到别人的说法和观点的左右。

上个星期她去国家剧院观看塞缪尔·贝克特的《等待戈多》。媒体上对该剧好评如潮,剧评家一本正经地以热情洋溢的辞藻对它大加赞美,因此,艾丽丝同埃里克说由她购票去看。可是演出开始之后,她发觉自己老是忍不住要打呵欠。剧中的对话听起来做作冗长,两句话之间一停就是老半天,根本没有什么连贯性。两个流浪汉的世界同她没有一点儿关系,那仿佛是个贫穷、悲惨而荒唐的世界,她避之还惟恐不及呢。

上半场演到一半时埃里克手上的说明书掉了下来,她弯下身子拣了起来,朝他笑了笑,这种笑容,意思可以是“这戏真无聊,对吗”,但是那模棱两可的样子又可以作出其他的解释来。中场休息时,她小心翼翼地不首先发表意见,以免自己说的话不合埃里克和他三个朋友的口味,那三个在银行界工作的朋友是埃里克请来一起看戏的。“这一定是二十世纪最最伟大的戏剧作品了,”在人头簇拥的酒吧间的一个角落里,埃里克默默地把托尼水倒到杜松子酒里之后说道,这种说法带有《泰晤士报》艺术版上重头剧评的所有权威意味,“这次上演自然是伦敦近十五年来最为出色的演出。”

埃里克的意见尽管大胆,但似乎跟他几位银行界朋友的看法完全合拍。正因为人人都点头宣称这是最伟大的戏剧作品,艾丽丝记得以前看别的戏时也曾呵欠连天过,因此,当别人最后问她的意见时,她别无他法,对别人的热情赞扬只能满口附和。

不仅如此,在下半场开始后,她不仅不觉得戏像先前那么乏味了,而且还变得真对表演产生了兴趣。在走出剧院时,她颇为真诚地宣称贝克特确实是一位极其出色而感人的剧作家,她还打算阅读欣赏他的其他作品。

假如说艾丽丝的反应令人震惊的话,那很可能因为在过去四百年中,哲学、政治和艺术都不遗余力地对发自内心的选择大加赞扬——所谓“自由”的人便是能够完全按照本人意志表达自己意愿的人,他不惧怕群众,不赶时髦,不让舆论左右自己的看法。同时,大家同声谴责把世界看成一个舞台,在这个“世界的大舞台上”,“所有的男男女女只不过是演员而已”。这些“演员”的欲望(一般为追名逐利或者追逐政治权力)都自有其社会基础,因此都多少带有欺诈性。一个低声说漂亮话的演员只是在重复某个不在台上的人物的感情——正如艾丽丝可以坐在餐厅里夸赞生鲑鱼片那样,如果对她的那份热情寻根问底的话,那其实只是另一个人的胃口和笔造成的。

艾丽丝至少还有足够的距离感;在梅尔蒂姆餐厅吃完第一道菜时,她承认,能在这样一个显然是“非同一般”的地方用餐,她觉得非常开心。

想要到“非同一般”的地方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那就是想要到“别人”认为非同一般的地方去。

那就是渴望成为某个中心的一分子;人人都把目光集中在这一价值中心上,因此它具有一种不容置疑的重要性。在古代,当人们想要到某个非同一般的地方时,大家都把目光转向罗马、麦加或者耶路撒冷,转向君主或者国家身上。这些都是常说的价值中心,许多人都认为它们确实非常重要,因此对其大加夸赞,视若珍宝。但是,随着伟大的思想日渐式微,什么是一切的中心也不那么清楚了——在一个首善之地,不再只有一个不容置疑的时髦地方可以用餐,而是有成百上千家餐馆和不对外开放的去处,大家都竭力争取那个宝贵的中心地位。

在不长的一段时间里,餐馆成功地获得了成为世界上流动的中心的地位,但甚至当一个人费尽心机订到了座位,并且坐到了那神圣的殿堂里去之后,这一探求也还有某些矛盾之处。

在人头攒动的餐厅里,客人们伸长脖子东张西望,费尽心机地寻找那些公认为具有社会地位的人。坐14桌的客人觉得坐15桌的客人谈吐要比自己幽默风趣,他们读过一些自己没有接触到的书籍,交的朋友也比自己的朋友更加有趣;坐15桌上的客人也掉转头朝16桌望去,心中带着同样的疑虑,同样,16桌望着17桌,17桌望着18桌,以此类推。

自然,在餐厅里并没有什么“中心”,根本无法将某一特定的位置,例如厅堂中央养龙虾的巨大水箱或者窗户旁边的那些诱人的座位划定为“中心”(遗憾的是埃里克没有能够订到窗户旁的座位)。梅尔蒂姆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它巧妙地给人以印象,它是“中心”,从而诱惑食客光顾,尽管这个说法其实毫无意义。“人人的穿着都极其庄重,讲究得很,你说是吗?”艾丽丝问,在上第二道菜时她朝四周看了一圈。“大概是吧。”埃里克说,他更感兴趣的是鸭子。“瞧那边那一对儿。男的脸很熟。大概是电视圈里的人吧?”“不清楚。”“我想是的,那次在阵雨中对人进行采访时他就在场。同他在一起的那个金发女子真是个大美人,她真漂亮,叫你看了直觉得无地自容。不知是不是模特儿?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漂亮的身段,为了把这道色拉吃完,肯定饿了整整一个星期吧。嗯,至少她看起来对同伴有点儿烦,这倒是挺有意思的。”

艾丽丝在餐厅里喜欢观察别人,她研究别人的面孔,努力想象(或者辨认)出他们真实的生活来。她这种游戏在恋爱时便有了新的意义,因为她常常会问自己的情人觉得别的女子当中哪个最迷人,接着她会告诉对方自己觉得哪个男子最有魅力。这无非是以一种婉转的方式暗示,无论你声称你的爱情多么热烈,难免还是会有别人引起你的好感或者至少是你的注意。

可是艾丽丝本能地感到不能同埃里克来玩这一套,因为这个游戏有个关键的前提,那就是,你所承认的别人的魅力并不当真,可以随便谈论。我容许你谈论使你着迷的人,因为我有足够的信心,相信别人的吸引力不会对我构成威胁。

不过,埃里克身上那种显而易见的魅力和他不愿意将两人关系确定下来的做法,使艾丽丝不敢轻易地在忠实不忠实这个问题上开玩笑。可是我们也不该毫无保留地对她寄予同情,因为使她迷上埃里克的原因之一就是他对其他女子很有吸引力。她对他的感情在结构上同她对餐馆的看法颇有相似之处,在这两个问题上,别人的重视和追求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她的取舍。

那天晚上去饭店前,埃里克在挑选领带时,把艾丽丝叫到小橱前面要她帮忙。“我领带这么多,”他说,“都是别人送的。”“哦,我真替你害臊,”艾丽丝回答说,“成百上千个女人辛辛苦苦挣了钱买领带送给你!你还抱怨。”

这里顺口提到成百上千个女人并不是偶然的巧合。艾丽丝真的相信埃里克有过许多女朋友——这一想法,尽管带有吃醋的意味,但奇怪的是,在另一方面却又使她很有几分愉快。

在她看来,爱情一直同钦慕紧紧相连。她总是说:“假使我不佩服某个人,我就不会爱上他。”钦慕意味的不仅是她得佩服他,其他人也会。一个身穿意大利皮鞋和萨维尔街的套装的男子会有助于让人忽略他的匮乏——因为这个男子从一大堆仰慕对象当中独独选中了她。别人都想得到他,但他还是挑上了她,这使她肯定自身的价值确实不同凡响。

因此,一个拥有上百条领带的男人要比只有一条领带的男人更值钱,埃里克不是没有看到这一点,他克制住自己的冲动,不把事情挑明,让她蒙在鼓里(这是可以预料到的)——挂在他小橱里的领带固然有许多是情人示爱的礼物,但也有很多是在商务会议上促销赠送的。

那天夜里艾丽丝回家后,对苏西说起埃里克的模样有多英俊,这引发了一场有关男人外貌的范围更广泛的对话。

苏西长期以来一直宣称自己怀有卡西莫多情结。“就是驼背、缺掉一只手或者瘸子什么的,我也会觉得他们很性感,”她嚷道。“天哪!你怎么能这样?我是说,对这种人我会心怀同情,但要我同他们一起出门,那办不到。”“为什么呢?同外表完全没有吸引力的人出去还更有意思呀。”“真的吗?为什么?”“嗯,因为那说明只有你一个人能够觉得这些人性感可爱。何况,在你爱上某个人的时候,别人的想法有什么要紧呢?”苏西问,她眼下的男友马特尽管并不缺少一只手或者缺少一节脊椎骨,但也许还是矮上几英寸,重上好几磅。“你这个人真叫我弄不明白,要是某人看起来不顺眼,我才不同他一起出门呢。你一定记得不久前追我的那个名叫克里斯的家伙吧,我是说,他为人确实不错,可是笨手笨脚的,一举一动都拘束得要命。我就没法同这样的人待在一起,我总会觉得不自然,有点像是要替他给别人打招呼似的。”

令人羡慕的是,苏西对自己充满信心,她无需别人的赞同就能宣布自己的好恶。她宣称当地一家小波兰饭店是全伦敦最好的,尽管根本没有哪位美食评论家提过此事;她也能爱上一个人,尽管外界对他并没有什么了不得的好评,甚至根本没有人注意到他。

艾丽丝却很容易在舆论的压力下屈服,她相信爱上一个受到别人钦慕的人也得付出代价,那就是不能对坐在时髦餐厅的角落里的某些态度显得不耐烦的金发美人评头品足,向对方推心置腹地发表自己一些刻薄的见解。

性,血拼和小说

她的另一个缺点便是喜爱血拼。“我跟你提到过坎顿那边一家商店,你还记得吧?”第二天一早艾丽丝问埃里克。“我怎么会忘记呢?”他回答,仍在专心阅读周末报刊的财经版。“嗯,这份杂志上登着,这整个月那里都在大减价。”“老天真是慈悲呀。”“我早就想买件开襟毛衣了,我想那里会有我要的那种。”“哪一种呀?”“这个人穿的,”她边说边给他看模特儿的相片,“你看好不好?”“嗯。”“只是‘嗯’一下,那可贵得很呢。”“对不起。我怎么跟你说呢?这件开襟毛衣体现出西方文明终于胜利地生产出完美无缺的毛线制品了。它达到设计的高峰,是时装业的精华,是开襟毛衣当中的蒙娜丽莎……”“好了,那么你今天开车送我去好不好?”

埃里克同意了,不过,最后他们去的并不仅仅是坎顿。她说的那家商店里开襟毛衣没有她要的尺寸,不过店里一双凉鞋式样很新颖,他们既然一直往北到这么远的地方来,不买未免太可惜了。接着,在回去时,他们又顺路在诺丁山停了下来,那里可以买到各种各样时髦、适用的印度钮扣。然后,由于他们已经到了诺丁山,不往南去肯星顿大街未免太傻了,这一去自然就到了南肯星顿,从那里到国王大街只有几步路,最后呢他们匆匆在附近伦敦西区、邦德大街和科文特花园转了一圈。

这次旅行的结果不仅使艾丽丝得到了上面提到的她早就想买的开襟毛衣,而且还有一双凉鞋、一付耳环、三条紧身裤,各种各样的化妆品和一瓶香水。使艾丽丝高兴的是,她发现逛商店时埃里克是个极好的同伴,他不仅不像一般的男人那样不耐烦,而且在买开襟毛衣时还坚持由他付款,那本来是会花掉她一大笔钱的。信用卡用得顺顺当当,店员们十分巴结,在伦敦市中心来来去去时叫了出租车。他们在汉诺弗广场附近一家小咖啡馆里用了午餐,然后回到昂斯洛花园埃里克的住处,进门后便在沙发上热烈地做起爱来,在他们四周散落着伦敦五六家时髦的女装商店的购物袋。

1856年,当《包法利夫人》以连载的形式在《巴黎评论》上刊出时,人们认为居斯塔夫·福楼拜创作了世上第一部描写性和血拼的小说,或者至少是首次在小说中使这两种活动如此明白无误地在心理上紧密相连。虽然,使得那个时代的读者大为震惊的是爱玛的通奸,但是她的堕落也与她迷恋于购买时装有重要关系,正是这一点使她背上了无法偿清的债务。对包法利夫人来说,花钱成了性欲的发泄,它带有坐在拉上百叶窗的马车里的种种风险,并且给她带来许多相似的欢乐。

福楼拜是不是对性和血拼表示赞许呢?我们能不能说,他说“我就是包法利夫人”,不仅表现了他对浪漫的天性感到同情,而且还表明他对消费的诱惑具有深刻的理解呢?

或许不无意义的是,正是在工业资本主义经历如今历史学家称之为消费革命的那个时刻,在十九世纪清教徒生活准则的浪潮掩盖了妇女解放的某些进步某些成就的时刻,消费和性的快感使包法利夫人身败名裂。因此,当初想把此书列为禁书的企图可以理解为一种道德主义的做法,它企图禁止的不仅仅是性,更主要的是血拼。道学家反对不为传宗接代而性交,一旦这种呼声失去了它在宗教上的威慑力,反对不为需要而血拼的呼声也就更加强烈了(《包法利夫人》的出版只比1867年马克思的《资本论》的出版早十一年)。在道德上对不为需要而血拼进行的攻击和对不为传宗接代而性交进行的攻击之间的联系真是太明显了——在这两种情况下,受到严格审查的是“乐趣”,尤其是女性的乐趣,而审查的人都是一些头戴高顶黑色大礼帽、蓄着大胡子的男人。

表达艾丽丝的欲望的主要工具似乎是一大堆杂志,那是她每个月都要阅读的。这些杂志装帧华丽,其他书籍无法与之相比,它用的纸就像是上蜡的苹果那样上了光,每一页既挺刮又清新。她常常开玩笑说想要“消失在杂志里去”,这表达了一种道德上模糊不清的想法,就是希望能够“把她的世界杂志化”。

这些杂志共有的特点就是一种无法在日常生活中见到的清新感,在杂志上,十全十美的人儿不是站在长着苔藓的石墙前面,展示秋季的时装,就是身穿棉织品坐在米兰的咖啡馆里,介绍春季的流行款式。英俊的男人搂住噘起嘴巴、摆出挑逗姿势的漂亮女人;模特儿们若有所思地眺望大海,她们身穿最轻柔的织物、涂着大支的口红、披着华美的红色衣裙,身边是马力巨大的跑车和热带水果。

这种杂志是激发人们欲望的工具,但是却显得合乎道德规范,因为它似乎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解决的方案。尽管这类杂志声称其目的是为了满足读者的需要,但其实只是完成了商业——与文字对立——上的任务,它只会使人在阅读过后感到苦恼,因为杂志上说的必须购买的成百种物品你一无所有。

这类杂志非得使艾丽丝感到难过不可。它决不会告诉她说她身上的衣服再过一年也很好,决不会告诉她外表其实并不见得有多重要,也不会告诉她说你认识什么人或者你的卧室以什么颜色布置其实并不要紧。着装专栏肯定得让她为自己衣橱里没有的那些衣服而难受;度假专栏肯定会让她想起世界上有那么多地方要比这儿阳光更加明媚;题为“生活方式”的专栏肯定会以婉转的方式提醒她说,她过的或许根本算不上什么生活,更谈不上什么方式,从而使她无地自容。

包法利夫人读的是浪漫的爱情小说,艾丽丝这个当代的空想家读的是杂志,但在这两种活动之间有一些重要的结构性联系。在这两种情况下,小说和杂志都起着(商店)橱窗的作用,它们通向另一个更加迷人的世界,诱使读者参与到一种特别设计出来的富有欺骗性的“现实主义”形式之中,从而刺激人们的欲望。

十九世纪的爱情小说尽管明显来自幻想,但它们不遗余力地在背景和外部细节上逼近生活,这一点同传统上那类逃避现实的小说不同。小说详尽地描写房子和风景、社会习俗和五官形状,由于一切都貌似真实,它所激发的欲望也就更为强烈。尽管情节的构思常常很不寻常(经常有在月光下昏厥过去或者突然继承到一大笔遗产的场面),但叙述技巧高明,给读者以足够的细节,使人相信这种事情在他们从未涉足过的大城市或者人迹罕至的村庄里确实存在。因为男女读者读到了马匹的颜色、读到了手上雀斑的数目或者日光在生锈的手枪上的反光,结果他们在读到各种离奇的情节时也就可能越发宽容,例如那匹马驮着女主角去了遥远的苏格兰古堡,那个手上长雀斑的正派的处女接受了一个为人好得难以置信的富有的地主的求婚,那把生锈的手枪开了火,击中了在真实爱情中作梗的嫉妒的对手。

杂志沿袭了同样的做法来吊起读者的胃口,去追求那些可能性不大的事,不过它对肮脏的现实主义却采取了漫画的手法;有的文章告诉你在毛里求斯带着水下呼吸器潜水时该用哪种指甲油;有的告诉你如何在伦敦南部后花园里重新创造出吉维尼;有的告诉你如何烹饪一些人人想吃的菜肴。但这些建议都太复杂,没有什么实用价值。

艾丽丝对这类文字的热爱并非出于偶然,这是她心理构成的一个部分。它反映了自我认同的一个深层次问题:由于对自我身份和自己的愿望没有把握,她自然容易接受别人的看法。对开襟毛衣的追求说明她打算将自己的困惑纳入到某种事先存在的模式之中,按照别人的意象来设计自己。这是一种高雅而昂贵的漫画形式,把原本有可能变化无穷的特点简化为几条基本的笔画,这简单的勾勒可以使她在为社会所承认的形式上找到立足点。

流行时尚存在于一种不断变化的颠三倒四的真伪次序之中,它在“时髦”与“过时”这个二元基础上运行。这一比喻很是重要——时尚就像是房子一样,你可以走进去,也可以给赶出来。在某一特定的月份中,稍稍有些喇叭口的衣袖、低领口和柔软的衣料被认为是惟一真正有品位的时髦装束。带有复杂的印度图案的钮扣受到内行人谨慎的赞美,长发梳成髻用大发夹夹住也是如此。珠宝被认为已经过时,时髦的是女人戴男式手表;长连衣裙过时了,时髦的是牛仔布连衣裙;羊绒衫已经过时,时髦的是丝绸;使脸色红润的化妆品已经过时,时髦的是上色剂;紫色又时髦起来,橙色简直是大逆不道。时装设计师努力使人相信重要的是应该混穿式样不同的服装,如今仍可以看到这种穿法,其主要特点似乎就是在紧身长裤外面套上宽松的长衬衫或者紧身短上衣。

在这类问题上,结论并不是通过某个中心作出的,相反,通过成千上万条毛细管向它输送营养的是“品位”这一巨大的有机体,这是个无法预测的善变的妖魔,它手下的侏儒包括在一个时刻在变化的鸡尾酒会上那些年轻、著名、富有、创造力旺盛、美丽的人儿。所以不稳定是因为这些结论根据的并不是某一物体的特定品质,而是这一物体在一个更为广阔的货物链中的位置。某件开襟毛衫目前被公认为很高雅,但它在没有任何改变的情况下,很可能在市场上被新的款式所取代,老款式可能被斥之为不合潮流或者是骗人。某一特定的开襟毛衫究竟是重现了二十年代的风采,还是(最大的罪过)揭露了当代时装设计师照抄二十年代理念的企图呢?那个光彩夺目的时代的理念已经曝光过多了。

洗涤周期

在不同的心境下,艾丽丝对人生的观点(要是我们可以使用这些大字眼的话)在两种流派中摇摆不定,一派以楼梯为代表,另一派以滚筒式烘干机为代表。

当她处在楼梯派的心境之中时,一切都似乎向她证明,人生就好比上楼梯,慢慢地但不可阻挡地一直往上,朝着顶部一个幸福安宁的楼梯口爬去。她自然懂得会有大段的平台要走,但却坚信尽管会历经痛苦、自我憎恨或者厌烦的时刻,但朝上这一基本方向是不会改变的。在她将目前和童年时期、和多愁善感的少年时期或者大学生时期相比较时,她觉得自己成功地扫除了过去的时光设置在她面前的障碍,增加了自信和对别人的理解。

埃里克的出现自然被认作是向上爬了一大步。

这里终于来了个使她觉得快乐的人。在他身边她觉得舒服;有了他,她不必再凄凉地消磨时光,不必再去出席那些晚会,不必整晚坐在电视机前。他们的关系似乎摆脱了她从前那些恋爱关系中显而易见的烦乱状态,他给人以一种符合人之常情的稳重感,这使她很是钦佩。埃里克仿佛完全清楚自己的需要和感情。他比她大(他三十多一点,她二十几岁),他对政治和经济的看法很有份量,他似乎对这个世界以及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位置都信心十足。

不过,在艾丽丝的这种楼梯式心境之中,也多少带有一种自卫的成分:她就像是一个多年来千方百计地想要发财的人,最后终于赚到了成千上万的钱,因此总忍不住要把这一点加以强调。

一种“新近获得的心满意足之情”,她在愁闷的日子里结交了几个可以互相给予安慰的朋友,她所以会同这些女人接近,是因为她们都吃过男人的亏。贝琳达和玛格丽特便是两个黑暗时代的朋友。她们三人经常在克拉彭区贝琳达家的厨房里一边喝咖啡一边交流彼此的事情,讲得哈哈大笑,吃掉了不知多少饼干。

但艾丽丝如今觉得自己已处在高人一等的地位,她找出种种借口不同她们见面,来了电话也让答录机去回应,免得多费口舌解释。她们代表了她不愿回想的过去,她们同她联系的基础如今看来是一段很不光彩的不幸经历。她回头朝下面的楼梯望去,心中涌起一种夸大的独立感,就像十几岁的少年人故意夸大自己同父母的分歧一样,企图以此抹去从前情感上和经济上对家庭百般依赖的痕迹,消除自己的内疚感。

另一种哲学上的可能性以滚筒式烘干机为代表。烘干机的主要特点在于它的内筒周而复始地不断旋转。把一定数量的衣物放置其中,随着内筒的转动,衣物会分布在它的边缘;透过钢化玻璃窗,你先看见的也许是条牛仔裤,接着看到的也许是袜子,接下来很可能是衬衫、洗碟布等等等等。你不可能一下子看到所有的衣物,内筒的转动使里面的东西每隔一段时间出现一次。假如牛仔裤代表幸福,袜子代表得意,衬衫代表厌倦,洗碟布代表伤心地大喊大叫,那么这一烘干的过程便可以比作人生的历程。在这一过程中,方才出现过的东西肯定会重复出现,这意味着在人的一生当中,各种情况是反复出现的,生存是一个周而复始的事件。

这会儿艾丽丝同埃里克在一起已经有一个多月了,这段时间恰好是初春。这是伦敦最美丽的时节,开满了鲜花的树和歪歪斜斜的古雅的房子衬托着淡蓝色的天空,城市看来仿佛是由东一堆西一堆可爱的小村庄组成。艾丽丝觉得她的人生终于真正开始了,她多年来苦苦追求的尘世间的欢乐终于被她抓住了。在她的感情生活之外,办公室里的工作也变得越来越具有挑战性,由于她在推销一种毛织物柔顺剂时的出色表现,大家谣传她很可能得到提升。

上个周末尤其令她开心。她和埃里克星期五晚上在梅尔蒂姆餐厅吃饭,星期六一起去买开襟毛衣和其他一些杂七杂八的用品,晚上同埃里克的一个刚从纽约来的老朋友一起出去喝了点酒,然后又到皮卡迪利附近的夜总会跳舞。星期日上午,艾丽丝提议去塔桥附近参观博物馆,然后他们在附近一家酒吧的露台上用午餐,后来,由于气候宜人,他们尽可能沿着河边小路步行,走回议会广场。

她和埃里克回到他的住所后,不一会儿天空中就响起一阵震耳欲聋的雷声。乌云由西向东飞快地涌来,聚集在首都上空,大雨很快就倾盆而下。英国的天气就是这样,难得连续五天没有下雨,这会儿要一吐为快了。“真叫人没法相信!”艾丽丝嚷道,她从起居室里望着窗外,昂斯洛广场看起来就像是水压很高的淋浴房里一样。“这简直是暴雨了。”“这整个星期老是预报有雨,”埃里克说。“真的吗?天气预报说有雨,我从来都不相信。你有没有这种感觉?我总认为,既然天气很好,那就会一直好下去。”

对不起,气候对此不会表示同意。由于6月22日的阳光偏斜了23.5度,直射北纬23.5度的北回归线,伦敦的夏天暖得可以晒日光浴,埃里克可以在晚上打网球,在他小小的后院吃早餐;可是到了12月22日,阳光直射南纬23.5度的南回归线,冬天树木就变得光秃秃的,夜晚很黑,在下班高峰期的毛毛雨中,很难叫到出租车。“要是生活在整年温暖如春的地方该有多好,”艾丽丝若有所思地说道,“那一来,你只需要一套衣服就够了,还不用付暖气费,一天到晚心情舒畅……”“你,一天到晚都心情舒畅?”“干吗不呢?”“你还会觉得自在吗?”“对啊,在阳光明媚的天气我就自在得很。”“天气对人的心情没那么大影响。”“对我就有。”“我忘了,你这个人生来就特别。”“别挖苦啊。这一点已经得到了科学家的证明。”

艾丽丝儿时在墨西哥住过一年,自那之后,她一直对赤道地区情有独钟。气象学家告诉我们,在纬度15度和30度之间,整年都吹暖风,雨量充沛,但天气却十分稳定。温差极小,气温总保持在20度至30度之间,几乎看不出季节的变化。

但艾丽丝和埃里克的故事发生在北温带。那儿副热带和副极地的气团常常会激烈碰撞,一个又一个的气旋和低气压向东移动,带来了湿润的海洋气团。结果呢不断形成气象上的交会冲突,热锋和冷锋碰撞,形成了不稳定的锢囚锋。在艾丽丝望着倾盆大雨的那天,气象冲突的简图大致是这样:

埃里克对雨失去了兴趣,他走到起居室那头的角落处,打开电视机,正在播放的是财经节目,分析英格兰北部一家轴承公司的业务活动。一会儿后,艾丽丝也坐到了沙发边上,一只胳膊搂住了他,深情地望着他专注地凝视屏幕的面孔。“你干吗呀?”他没有掉转头,语气生硬地问道。“没什么,”她回答。“那么,你干吗盯着我看呀?”“没有什么原因,你这么专心地看电视,样子真可爱。”“噢,哎别闹,我们正要同这些人做生意呢,别作声。”“我静静地吻你一下,不打扰你,好不好?”艾丽丝老着脸皮问,接着身子滑下来,在他嘴唇上轻轻吻了一吻。“艾丽丝,求求你了,不要烦我,好不好?我在看电视,要是你同我啰嗦,我就看不下去了。”“对不起。”“见鬼,你能不能替别人想一想,不要只顾自己,想怎样就怎样。”“我说过对不起了。”

埃里克没有作声,艾丽丝站起身到厨房里去取水喝。她打开冰箱,倒了杯水,慢慢地咽下了几大口,把剩下的一大半倒在水槽里。她瞥了一眼时钟,坐在厨房里的凳子上,心事重重地把手沿着脸孔从上往下捋。她发觉在嘴唇左上方大约半寸处的皮肤突然出了毛病。这是怎么回事,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她不清楚,但就在这一天里(会不会更早一些呢?)一个皮脂腺堵塞了,这会儿,由于排泄不畅,它便逐渐发展成为脓疱。周围的皮肤显得异常起来,变得又紧又硬,显然到第二天早上便会像火山那样爆发出来。也许还会更糟,脓疱发不出来,而是转向里面挤压,要好几天才会消失,而且还有重新发作的可能。

就在她思索脸上的脓疱究竟是怎么回事的同时,她也以冷静的超脱态度想到,埃里克第一次对她这样粗暴。他平时总是彬彬有礼的,所谓有礼自然不是说生硬地握手致意,而是总在她面前掩饰自己的愤懑心情。“不要烦我”这句话表示“我”是第一位的,而在这之前,这个“我”总采取一种低声下气的顺从姿态,这表现在帮艾丽丝披上大衣啦,在旋转门前让她先走一步啦等等。

她无法说清理由,但是,坐在埃里克渐渐暗下来的厨房里,她突然感到一下子丧失了自信。只是在几分钟之前,她还对自己充满信心,认为自己有能力在这个成年人的世界里生存下去,能够扮演好自己必须扮演的角色,不至于摔跟斗,但这会儿一切都突然土崩瓦解了,她陷入到自责和憎厌的恶性循环之中。她的信心一向就说不上坚定,它必须依靠别的事情给它打气——假使她想要什么东西,并且得到了,假使她喜欢什么人,那个人也喜欢上了她,那么她对自己对别人的信心都会大大增强。可是这种自信就像是漏气的轮胎,需要不住地充气,要是做不到这一点,她就会很快垮下来,觉得以前的乐观心理仿佛是一种不可一世的假象。这件事,这场雨,她的真实处境,是上帝给她的教训,她绝不该掉以轻心。“晚饭要不要叫人送比萨饼来,”埃里克在隔壁房里大声说,“我不想自己煮,也不想出去了。”

他躺在沙发上,一只手伸在裤子里面挠痒。“你非得这个样子吗?”艾丽丝问。“怎么样?”“这个样子。”“我身上痒痒,对啦,这有什么呢?”“很让人高兴啊。”“或者去叫中国菜怎么样?我们自然是不在乎来点咖喱的,你说呢?”

对这样一个问题,艾丽丝突然渴望对埃里克说“只要抱住我就行”,这种回答当然是极不适当的。她需要的不是比萨饼、不是咖喱或者面汤(以及许多更加不合情理的东西),她巴望能够不作任何解释地痛哭一场,她想说的只是“因为我难受”。她突然感到无比的脆弱,无法对外界的要求作出恰当的反应来。她巴不得能有个地方,让她摊开来,让她静静地躺在某个人的怀里,让她重新恢复过来。“嗯,是这样,听着,我不能,我是说我真的不想吃晚饭。”“什么?”

她无法鼓起勇气把她的感情说出来,她什么也没说,她巴不得他能仅仅是望着她,轻声告诉她说:“我明白,我明白了。”

相反,他只是说:“你干吗摆出这副面孔来呀,就像班比的妈妈刚刚受了伤一样。我不过问你想吃什么而已。”“对不起。”“没有什么需要对不起的,这张面孔同你确实很相配。”“听着,我想要回去了。我还有些事情要在明天上班前做好。好吗?”“我无所谓,班比。”

一个小时之后,艾丽丝躺在床上,心酸地想自己的心境实在令人惶惑,那仿佛就是一连串的电视频道,一个任性的妖魔手握遥控器不断地在换来换去。

在她想“找到自己”时,她的意思首先是找到“一个”自我,一个频道,这个频道能够给她一点稳定和安宁,结束这种可恨的滚筒烘干机状态。

价值体系

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第一次表明,艾丽丝理想化的情人同她心中向往的浪漫形象并不完全合拍。这倒不一定是说他配不上她的想象,只是说他同她的想象完全没有关系。

不过,假如说艾丽丝和埃里克相爱这么久之后,他们的关系出现了不协调的苗头,有点紧张起来的话,那么,这种冲突的根源是什么呢?

如果我们不以那种通常直来直去的推理方式来解读人和人之间的差异,那么我们可以通过一些次要的事情来研究人的性格,因为这些细节很可能揭示出某些价值体系来,这些体系即使不无冲突,但也带有一种令人惊奇的连贯性。(1)室内装修

埃里克在遇见艾丽丝前一个月,刚请建筑师把他的住房按照日本极简抽象派的风格重新装修了一番。他决心要实现自己的梦想,那是大约十年前他首次读到介绍东方室内布置的书籍时产生的,如今工作使他在经济上有可能把这一梦想付诸实施。

小橱和电灯都嵌到墙壁和天花板里去了,地板铺上漂白的日本栎木,装饰线条和踢脚板全部刨平,不用布窗帘,只是沿着窗框挂上白色的软百叶帘。各种设施完全不加装饰,门把手是镀铬的包豪斯式样;厨房里的不锈钢用具都是食堂或者餐馆里使用的那种双料货色;浴室里铺白色瓷砖,中央的浴盆是柏木的,一边的脸盆是卡拉拉大理石雕成的,脸盆架则是由约克郡的砂岩板砌成;在卧室里,地板上铺着榻榻米席子,一个日式床垫可以在晚上拉出来,在白天则卷到小橱里去。墙壁漆成白色,只是挂了几件由黑色钢立方块和氧化铜螺旋构成的当代美国艺术品。

埃里克曾被银行派往日本进修货币市场知识,在那里待了一年,他曾利用周末时间研究日本文化。当然不能说他有多么深刻的理解,读书最多只能算大概的浏览:他呵欠连天地草草读了露丝·本尼迪克特的《菊花与剑》,又似懂非懂地读了一点三岛由纪夫的书,还从克里希纳默蒂和阿伦·瓦茨的著作中摸索了一番。假如说埃里克钟情于东方,那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本能,谈不上有多深厚的知识。

临近五月中旬时,他带艾丽丝到芬切莱路一家日本餐馆吃饭,在吃寿司的时候,他开口向她说明自己着迷的原因。“看看这道菜的安排和设计,小鲑鱼片放置得整整齐齐,所有一切都细心地包好。我就喜欢日本人做事的方式,逻辑分明。”“真是妙极了,”艾丽丝回答,“这块白的是什么?”“是马鲛鱼。”“中间这块粉红的呢?”“是生姜。你瞧,这顿饭的可贵之处就在于,你把整盘食物吃下去以后,会觉得清淡爽口,一点也不像西餐,所有东西弄得一团糟,油腻得要命。”

在说到东方时,埃里克老是会提到几个关键的字眼,即清清爽爽、有条有理、逻辑分明、干干净净、留有余地。他觉得吃的寿司、送菜肴上来的黑漆盒子、散发清香的木筷子、安静宜人的餐馆无不体现了这一切。他在京都的寺庙里,在禅宗大师的书法作品中,在他学写的几段俳句中,都发现了类似的特点。

在身穿和服的女侍者给他们倒茶时,他又说:“这个世界太拥挤,太复杂了,我倾心于东方美学,因为它当中似乎有足够的空间,还有某种理性。我把自己的家装修成这样,是希望从乱糟糟的办公室回来以后,可以有一片自己的绿洲。一切以开敞式平面布置,这一来就不让灰尘、污垢和垃圾有容身之地了:一切都必须放得井井有条。我希望家里没有什么多余的物品。我小时候常常去航海,在赛艇上你会发现每一样东西都自有用途,因为船上没有地方放置垃圾或者无用的东西。”

埃里克对内部装修的兴趣扩展到了最小的物品上。为了买个称心如意的小闹钟、开瓶器或者计算器,他会在商店里逛上很长时间,他对浴室、厨房和卧室里一些日用品,对暖气片、电灯开关、刀和毛巾架的式样讲究得不得了。

怎样来解释这种挑选各种小东西的欲望(以现代的词语来说)呢?也许是企图在某一特定的环境中控制一切吧,这一来埃里克可以放心,他生活空间里的一切,从回形针盒子到酒瓶塞子,从电灯泡到排气扇,全都井井有条,无可挑剔。在大多数人的屋子里,抽屉里放的很多东西根本没有什么用处,这些东西你心里不会觉得美,要说有什么价值的话,也只是情感上的罢了。这意味着埃里克在生活中也有一些完全没有仔细规划的成分,这在他的屋子里是极其不合拍的。

家具的布置也像是一面镜子,从中可以看出主人的心理,不妨说它以非语言、非动作的方式反映了一个人的性格。在心理学发展到对儿童进行诊治时,以“谈话交际疗法”诊治语言能力很差的孩子,立即就出现了问题。像克莱因、安娜·弗洛伊德和温尼科特这样的心理学家很快就认识到儿童也能通过非语言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内心活动,尤其是通过玩具和其他物品来表示。一个无法用语言表达自己想法的孩子,可以借助一根木棒或者一个毛线球,“表演”出一场冲突给精神分析学家看。与此相似的是(尽管埃里克会极力反对这样解释他的美学思想),我们可以说一个人的品味也是将自己内在的自我表现出来的一种形式。

由于他在实用的基础上考虑人生,他希望自己的生活也能像住房一样安排得井井有条——他在社会、经济、爱情和性生活上的追求都能达到和谐一致的境界。

尽管在别人眼里,他的生活似乎井井有条,但不妨认为,他其实比别人更加害怕混乱,因此对混乱也就更加敏感。一个蜘蛛网,一篮子脏衣服,窗子上打破的玻璃或者打碎的盘子对他的影响都非常大,人们根本想不到一个在职业生涯中习惯于种种混乱现象的人会有这样的表现。要是艾丽丝把一叠报纸乱糟糟地放在他房里地板上,他肯定会大为恼火,冷言冷语地发表出一些刻毒的言论来。“我把电视节目报放在那儿又有什么要紧呀?”有个星期天上午艾丽丝回应他说。“当然要紧,因为看见报纸到处乱摊我就是受不了。”“可是等晚上回来我会收拾好的呀。”“你是说,你打算整整一天就让这地方乱糟糟的不像样子吗?”“是啊,我是打算这样,不过照你的口气,这就像犯了什么弥天大罪要给送到纽伦堡法庭去受审一样,我来收拾吧。”

为了其他一些小事他也会同样生气,例如电话听筒线绕了三个圈圈,电视机的遥控器没有放回到机顶原处,或者他书架上的书没有放好(他以目录学的方法,根据开本的体积由大到小地排放图书——《罗浮宫的宝藏》旁边放的是《温布尔登的光辉时刻》,因为这两本书的开本看起来恰巧大小相仿)。

埃里克是在这样的家庭里成长起来的:它保持了布尔乔亚体面的外表,但鲜为人知的内幕却并不那么美好。他的父亲当过律师,但在埃里克很小的时候,不知为了什么神秘的原因不光彩地给除名了。然后他便卷入到一系列灾难性的商业冒险之中,这包括在爱尔兰炒地皮,使家庭背上了沉重的债务。他的母亲为人严厉,但足智多谋,做事一丝不苟,她想尽办法维持脸面,靠着她继承的一小笔遗产,让几个儿子进贵族学校去读书。他父亲又酗起酒来,而且常常乱发脾气,对他的暴力行为,他母亲极力加以掩饰,不但自欺欺人地尽可能不让儿子知道,而且在诺丁山半月形道高雅的邻居跟前也装出没事的样子来。

就这样,埃里克成人以后,尽可能希望能把地点、人和职业等各方面的不确定性掌握在自己手里。他原先从医,因为醉心于这一行当的稳定和威望,但是后来对它的薪金越来越觉得不满意。他从长计议,为了使自己能有个比较理想的稳定收入,决定投身银行界,结果大获成功。他在某种程度上仍然是个赌徒,敢于冒险,但前提是他生活的主要方面必须绝对安全。

与此相反,艾丽丝的卧室除了面积太小之外,也许可以说是包罗万象,什么都不缺。里面塞满了各种各样的东西,房间装饰得花里胡哨。床边一个大书架上放着皱巴巴的平装书,文学名著的旁边就是封面艳丽的不那么经典的作品,书架旁有一台带有环形天线的黑白电视机,在电视机上方挂着一大块软木板,上面用图钉按上好些五颜六色的相片。既有艾丽丝小时候同家人一起在海边照的,又有她家的老房子、她养的狗盖茨比、她的朋友和从前的男友、姨妈和奶奶外婆的相片。软木板旁边是五斗柜,上面放着化妆品、发刷、喷雾剂、钥匙、一个圆筒状的黄色陶碗,那是她在波尔多买的,还有她在怀特却波尔市场购买的维多利亚时代的镜子。再旁边是书桌,上面放着一台旧打字机,打字机的“r”键和“y”键都失灵了,但她偶尔也还会用它打打信件。几个抽屉里塞满了她这几年收到的信,还有十五大本的日记,有五六年她把想说的话都记在里头了。靠对面墙有个气派不凡的衣橱,它里面装满了时尚变化的历史证据。床边上放着两摞杂志,杂志上放着一台收音机和乱七八糟好几盒磁带。

在埃里克第一次到艾丽丝那里过夜时,他把她的房间称作是废品回收站,这个外号他觉得再合适也没有,结果便变成了他固定的称呼。他特别讨厌艾丽丝床上的软垫子和绒毛玩具。尤其引起他反感的是一个粉红色心形绒毛垫子,上面写着“我爱罗马”几个字。每次他来她房里睡觉时,不是把这个垫子扔到房间另一头的字纸篓里去,就是把它放到书架顶上,让她够不着。“你这家伙真讨厌,干吗不肯放过我的垫子呀?”在他又一次这样做时,艾丽丝问。“因为这东西实在讨厌,难看得要命,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丑的东西,我可不想跟它同睡一张床。”“嗯,你得作出选择来。要我就得跟罗马垫子在一起,要不就算数。”

艾丽丝决不会说那个垫子好看,也不会说它具有什么艺术价值,但她仍然喜欢它,十年来她一直带着它。因为她对室内布置的看法并不在“实用”上,而是在“感情”上,某件物品在她眼中的价值首先并不在于它有多么好用,而在于它附带引起的种种联想。

心形软垫是艾丽丝父亲的礼物,那是父母离异之前全家人最后一起外出旅行时父亲送给她的,那次他们沿意大利一侧的海岸一直前行,旅行给她留下了美好的回忆。自然,比这个垫子做工精致、材料讲究、设计高雅的软垫有的是,但没有一个垫子能有它这样特殊的历史,带有如此难忘的亲情,它令人回忆起多年前全家人最后一次一起度假那段异常幸福的日子。(2)感情用事

艾丽丝和埃里克最近去她家附近一家西班牙小饭店吃饭,就在那里,因为埃里克点了兔肉,引发了一场争论。“哦,埃里克,别点这个,难道你就不能点一些别的东西吗?”艾丽丝恳求他。“你这人真是滑稽,这道兔肉是用白葡萄酒炖的,又配上新鲜蔬菜,看来味道不错……好吃呀。”“一想起兔子上餐桌,我就受不了,”艾丽丝说,她童年时养过一只名叫帕奇的黄褐色兔子(自然不是供餐桌上用的),十分喜欢。“你要吃素吧,真叫人弄不明白。”“请问菜点好了吗?”侍者问。“好了,可以了,”埃里克武断地回答。

一刻钟之后,一只直冒热气的兔子盛在一个大盘子里端上了桌,那位饥肠辘辘的食客拿起刀叉,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喔呀呀,可怜的小兔子给一只可恶的大灰狼吃了,”埃里克逗趣说,“瞧这条可恶的大灰狼,正张牙舞爪地啃这个可爱的小兔子又鲜又嫩的肉呢。”“别说了,混蛋,我真不明白你干吗非要点兔子不可,菜单上别的东西有成千上万种呀。”“听着,艾丽丝,见鬼,我真不明白,你怎么会为了一只兔子这样激动。你也同别人一样吃肉,为了只兔子这么起劲,我看这只是因为它的面孔碰巧比牛比羊逗人怜爱一些,我从来没有看见过你在吃牛肉羊肉的时候有什么不安呀。你的道德标准可真伟大!达尔文应该把他的准则改成:最逗人喜爱的生存。”

埃里克继续在这个问题上逗她,第二天又漫不经心地问:“那么,吃素的,我们今儿个是不是要去再搭几个兔子窝呀?”

艾丽丝也许是有点伪善(干吗只是为兔子难受而对难看的老绵羊不理不睬呢?),可是埃里克对她的多愁善感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示不满,这难免会使得她多少有点儿疑心。他反对感情用事并不仅仅出于逻辑上的原因(要是说羊可以吃,兔子干吗就不能吃呢?),还因为感情用事的人关心的事情使他反感。凡是有人眼泪汪汪地对病人、无助的人、失去一条腿的瘸子、残废人、伤心的情人、哭泣的儿童和患有关节炎的老奶奶表示同情时,他总忍不住要说上几句挖苦的话,他那些话意味着,他对那些人身上表现出来的可怕的弱势状态其实感到有些不知所措。

要是说,他取笑艾丽丝每次看《爱情故事》(她恐怕已经看了不下十次了)都要抹眼泪,那是因为他故意对她的泪水象征的悲伤心情视而不见。无怪在她想要告诉他自己心情不佳,或者觉得自己“臃肿不堪”时,他的反应都很生硬。他回话总是说她自然很好很漂亮,他们能不能找点别的事情谈谈,这其中的含义是:“你自然没问题。你一定得感觉很好——假使你不是这样的话我可受不了……”

小孩子是弱者,因此,艾丽丝和埃里克对待他们截然不同的态度意味深长:艾丽丝爱孩子,埃里克呢总是说:“假使我有孩子的话,我真恨不得他们快点长大,我就讨厌他们叽里哇啦乱吵乱闹。”他们有时回去看珍妮的儿子蒂姆,埃里克问了这个四岁孩子几个简单的问题,蒂姆听出他的口吻不很亲热,害怕起来,嘟哝了两句便局促不安地掉头张望别处去了——要不是他母亲此刻过来把他带走的话,他准会嚎啕大哭起来。

在埃里克心里,小孩子犹豫不决的嘟哝很不好理解,但艾丽丝却能毫不费力地运用自己的理解力来弥补小孩身上的不足,替他们说出他们自己无法表达清楚的话来。尽管埃里克在各个方面都显然很成熟,但奇怪的是,他在对待别人的要求方面却十分孩子气,他对别人的期望就像小孩子对父母那样——也就是永远正确。他无法以自己的力量来弥补别人的不足,无法像父亲那样宽容地对待身边人的过失。

有个周末,艾丽丝和埃里克应邀到住在牛津附近一个村子里的朋友那里去吃午饭,由于埃里克有事要先回伦敦,他和艾丽丝决定各自开车前去。艾丽丝路不熟,因此请埃里克在前面带路,她跟在后面。在高速公路上,他习惯开着他的宝马车在快车道上飞驶,在发现要是不让艾丽丝的大众牌甲壳虫小车拉下来的话,便只好放慢速度,心里因此老大不痛快。在道路交叉口,他总在后视镜里看到她小心翼翼地东张西望,然后才前进。“真是个老太婆,”他自言自语地低声咕哝。在离雷丁不远的环形道口,甲壳虫抛锚了,艾丽丝发现埃里克不见了踪影,不知道该从哪个路口出去。埃里克发觉艾丽丝没有跟在后面,便又咒起她来,但他并没有回到环形道口那儿去。他知道她那里有朋友的地址,她也知道方向,还有地图,因此最后肯定她是会找到那地方的。他管自往前加速,而不愿意对驾车不老练的艾丽丝多加关照了。

要是说,埃里克的为人恰恰与感情用事(即对弱者表示同情)相反,尊敬那些以性格的尊严和力量来克服各种障碍的人,那是合乎逻辑的。埃里克讲究实际,他瞧不起弱者,对强者则五体投地。(3)一丝不挂

他们第一次共度良宵时,离相识才几个小时,埃里克把艾丽丝抱到餐桌上,扯掉她的内衣。对艾丽丝来说,从含情脉脉的注视到发生肉体关系,这一过程通常需要一个周末,也可能会要几个月时间,因此,她对自己欲望之强烈和进程如此之快大为惊异。尽管她内心会隐隐升起一种抗拒的愿望,但她在不知不觉之中还是不愿受到做规矩姑娘的传统道德教条的束缚。见鬼去吧!她想,任凭自己沉溺在当时的欢乐之中。她让埃里克急不可待地脱下她的衣服,解开她的乳罩。任凭自己赤身露体地给抱到沙发上,然后又抱到卧室里,这时候埃里克呢,兴高采烈地把自己的衣服也脱得精光,乱七八糟地扔在房间里。

在他们做爱之后,埃里克从床上爬起来到厨房里去取水,回来时手上拿着一个大水瓶和两只杯子。他一丝不挂地站在五斗柜旁边,就像高级饭店里的侍者那样小心地倒水,那副模样同周围很不协调。“你不想披件睡衣吗?”艾丽丝问。“不,那会把性交过后的色情感觉全给破坏掉的,”埃里克咧开嘴巴笑了笑。“我想性交过后就谈不上什么色情感觉了。”“啊,这是传统的看法,但是……”埃里克色迷迷地说。

从第一夜起就很明显,埃里克对自己的肉体满意得不得了。他以一种认为是理所当然而且直截了当的方式,得意地欣赏自己的肉体,而且认为别人也会同样如此,因此在他眼里睡衣和毛巾纯属多余。他在同女友缠在一起长吻时,很少觉得需要拉上窗帘遮住邻居的目光,在河边或者游泳池边上,或者在漩水浴缸旁,他随时都可以脱得精光跳下去。

艾丽丝对埃里克在肉体上如此坦率大胆很是钦佩,但是她觉得自己除了在激情时刻之外,平时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她的第一个冲动就是伸手去拿睡衣或者T恤衫,或者把灯光扭得暗一点,并且避开穿衣镜。肉体并不是什么可以在房间里随意展示的东西,只有在做爱时才有必要,那时候,为了充分挑起男方的热情,使他顾不上对你评头品足,那样做也还说得过去。

埃里克在这个问题上取笑她。“我真不明白,你马上要脱光衣服躺到我身边来了,干吗还要我闭上眼睛,”她脱衣上床的当儿非要他眼睛转过去,他同她说。“其实你的身体是什么样子我一清二楚,真弄不明白你干吗不让我看着你从房间那头走过来。”

对艾丽丝来说,将自己的裸体暴露在别人面前也就是让人看到自己觉得很难看的一些部位(“你这个也算是乳房吗?”“你真能断定这双脚不像是鸭子脚吗?”她老是以一种自怨自艾的态度问自己)。在脸上卸去化妆,衣服脱掉扔到地板上之后,她觉得自己身上没有了任何防卫,完全处在一种脆弱的境地,眼巴巴地指望情人能够保证不发笑或者不做出什么姿势来取笑她。她觉得自己的身体有缺憾,是个不利条件,只希望别人能够对它宽容一些。无论这是多么不合情理,她在裸体时总忍不住会感到不自在,她需要说服自己可以相信眼前这个男人——同时,她心里始终有一种按捺不住的冲动,想要一下子冲到浴室里去躲藏起来。“你这个坏蛋,把我的东西还给我,”那天早上,埃里克存心恶作剧,把她的衣服藏到墙上一个暗柜里去了。“再过一分钟你不还我,我可要报警了。”“报吧,电话就在这里,警察会同意我的看法,你光着身子比穿衣服漂亮得多,”他回答说。“别这么可恶,埃里克,要是你再不还我,我真的要生气了,”艾丽丝说,她站在起居间中间,活脱是个身上没有无花果叶遮挡的焦急的夏娃。“别急啊。”“别急。你觉得好玩得很,是吗?告诉你,我难受死了。好吧。那么,请把衣服还给我。”“好吧,亲爱的,衣服就在厨房边上那个壁橱里——别这么发急呀。”(4)情感上一丝不挂

无论埃里克为自己能如此从容地展现肉体觉得多么骄傲,他对另一种形式的一丝不挂却极其羞怯——不过,那是一个完全不同的领域,长时间以来,艾丽丝都没有能将它同自己对裸体的害怕联系起来。埃里克也许可以光着身子欢快地在小河和森林中游戏,但如果要他一丝不挂地袒露自己的感情的话,他会以一种无法比拟的紧迫心情飞跑去寻找一件象征性的睡衣。

情感上的一丝不挂很难以觉察,因为很难对它作出清晰的界定。肉体上一丝不挂是眼睛看得见的——因此在这方面过分拘谨的人很容易受人骚扰,衣服很容易给强调肉体舒适、讲究寻欢作乐的当代伦理学家藏起来。但因为“自我”都藏在躯体的外壳里面,情感上的羞怯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发现,才能暴露,尽管在这方面过分拘谨的人也可能同样多,或许还更多一些。

情感上一丝不挂的关键是将自己的弱点和不足之处袒露在另一个人面前,这一来你就把自己完全交到了别人手里,除去自己这个人之外,我们再也无法依靠其他方式来引起别人的好感了。我们再也不能借助撒谎或者咆哮,借助吹牛或者漂亮的言辞来掩饰自己的意图了——就像蒙田所说,人在临终时情感上是一丝不挂的,他说话必须使用明白易懂的法语(或者其他任何一种母语)。

我在承认自己有某种需要时就在感情上袒露了胸怀——没有你我就完了,我并不真像我表面上装出来的那样独立坚强,我只是个远不那么值得钦佩的弱者,我对人生的道路和意义并没有多少把握。在我流着眼泪把一切告诉你时,我相信你不会去告诉别人,要是让别人知道我就完了,在我不再装出色迷迷的样子瞧着晚会上其他人,而是承认心里只有你的时候,我也撕破了小心翼翼地摆出来的不易堕入情网的伪装。我变得毫无防卫之力,命运完全掌握在别人手里,就像是马戏团里绑在木板前的演员,任凭别人飞刀扔在离我肌肤只有几英寸远的地方,这些刀子全是我自愿递给对方的。我允许你看见我蒙受耻辱、犹豫彷徨、失去自信、憎恨自己,因此无法使你得出不同的结论来(我是不是需要这样做呢)。我很弱,因为我让你看见我半夜三点钟时惊惶失措的面孔,我无缘无故地焦虑,完全忘却了我在晚饭时夸夸其谈的那些乐观的哲学观念。我学会了接受这种巨大的风险:尽管我不是日常生活中那个信心十足的名人,尽管你对我各种各样的恐惧和焦虑了如指掌,但你仍然会爱我。

那么,情感上的衣着是什么呢?它包括一整套的衣物用来保护自己,不让别人看到自己柔嫩的内心世界,不肯将自己情感上的私处暴露在别人眼前,不让别人知道“我需要你”这个隐藏在心中的强烈愿望。穿上衣服也就是拒绝把自己置于本人无法控制的另一个人的掌握之中,这个人很可能由于不回你的电话或者同别人调情,真正使你伤心欲绝或者气得发狂。

埃里克要是不能肯定自己情感的衣柜里装满了双层衬里的套装,是很少会交女朋友的,这些东西就是为了能保证他的生活并不以爱情为惟一支柱,他把幸福的基础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不必被迫拱手交给别人。

你可以把这一领域的建筑师分为两类,一类是浪漫型的,另一类是理智型的。理智型建筑师的基本原则是,建筑物的重量必须分布在许多支撑物上(越多越好),这样,在意外发生时,重量可以从受损害的部位转移到其他一系列完好的支撑物上。

埃里克将他的份量广为分布;他的支柱包括同几个女朋友保持关系(免得在遭到某人拒绝时引起大厦倒塌),结交足够多的朋友,这样即使同某一部分人闹翻也无关紧要,挣到足够的钱,以减少某一项交易出毛病的风险。

艾丽丝则全然不同,她是个远不那么精明的建筑师,因为她倾向于将她所有的需要都放在一根支柱上,对它能够承受全部重量抱着一线希望。

尽管目前这根支柱就是埃里克,但他却显然并不愿意承认自己起着这种支撑作用。在他身上有着某种“不是我”的指认味道,他犹豫着不愿接受他在这一关系中的位置,他问:“我有什么感觉?”“我们这样在一起是干什么?”“我们下个周末要干什么?”

他所以这样闪烁其辞,倒不是因为对艾丽丝的种种优点不屑一顾,只是因为,他对待这些优点的态度突出地表明,他在情感上是个十分拘谨的人——他不愿意承认,要是自己生活中缺少具有这些特点的人的话,他是会有很大麻烦的。

起初艾丽丝把这也看成是老规矩——他们才相识了几个礼拜,总不能指望两人会告诉对方自己多么重视这种关系,因为担心对方并没有这种想法。只要一方不能对未来作好打算,那就无法谈论有关未来的设想。

男女二人首次同床之后,在正常情况下,谈一谈下次见面是几天之后还是在几个星期之后是意味深长的。要是一方说:“那么,等我生日那天我们一起去看戏吧”,而生日又是在两个星期之后,那么,他或她说这种话绝不是随口而出的。这一建议婉转而清楚地表明两人的关系至少会保持到两个星期以后。随着双方的关系进一步发展,一方希望设定的时间框架不断加大,最后他或者她可以信心十足地提议:“我们干吗不从现在起积点钱起来,明年年底去滑雪呢?”甚而至于“等退休后坐游轮去度假好不好?”

可是埃里克所设定的时间框架却短得可怜,它很少会超出本星期之外。尽管艾丽丝希望有关未来的安排很快就能够更明朗些,埃里克却想出各种聪明的办法,避免让自己在时间问题上把“我”牵涉进去。

甚至就连他情感的表露也不是直截了当的。他们俩最近去看了一部糟糕的美国电影,说的是在得克萨斯有两口子为环境所迫分开了,但是对他们来说爱情超出了一切。男主角(电影中叫比利)同埃里克极其相像,这一点艾丽丝和他在走出影院时都说起了。那天夜里,埃里克觉得同艾丽丝特别亲热,在走回到汽车跟前时用两条手臂拢住了她。他想要告诉她说她是多美丽,他又是多么爱她,可是他开口时一改平时说话的口音,模仿起电影中男主角的腔调来。“心肝宝贝,妈的我这辈子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像你这样招人疼的小妞儿,”埃里克学着比利以得克萨斯的口音拖长调子说。“哦,你说这话可真好,”艾丽丝以她平常的口吻回答,一边握住他的手轻轻抚摸。“要知道,你是密西西比河这一边最可心的人儿了,”比利/埃里克诗意盎然地说。“是吗?那么密西西比河那一边该让我吃醋的女人是谁呢?”

同样,埃里克也习惯于以身体不怎么舒服为借口来掩饰自己感情上的需要。要是他想引起艾丽丝的注意,他觉得最好的办法便是声称自己着了凉,患上了感冒或者腰疼得要命,他宁可以肉体的不适为幌子,拒绝承认自己内心可能真的很痛苦。

既然生了病,那就得戴上毛线帽子,用大衣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躺在床上哼哼说自己马上就要没命了。“艾丽丝护士呀,来帮帮病人的忙吧,能不能做做好事,替我把维生素C片拿过来?”他总会像临终的病人那样在床上喊。

通过让自己和艾丽丝扮成病人和护士的角色,他可以避开“爱人/被爱的人”这种关系所包含的危险;大声叫人拿给他滴鼻剂和咳嗽药水,可以满足人人具有的希望得到别人搂抱和关爱的原始需要。

六月份,埃里克乘飞机去法兰克福,其任务就是为他的银行争取一桩很有赚头的业务,想不到这笔交易给一家德国银行抢了去,他垂头丧气地回了伦敦。那天晚餐是艾丽丝做的,他不作一声,沉着脸只顾吃饭。饭后他坐到沙发上,因为他显得这么灰心丧气,她躺在他身边,双手抱住了他的脑袋。“喂,无论你是不是带回来大把的德国马克,你总是我心目中的英雄,”她捋着他的头发同他说,柔情地望着他。“见鬼,艾丽丝,别这样可怜我,好吗,”他回答说,对一个怀着苛刻而孤独的信念,认为只是事业有成才值得让人爱的人来说,这个反应是很自然的。(5)慷慨大度

埃里克一向显得十分慷慨。甚至就在他没有什么钱的时候,他也总是争着请人喝酒或者在餐馆里付账。每当朋友过生日,他总不会忘记送鲜花或礼物,他捐钱给好几个慈善组织,并且自己掏腰包给秘书加工资。他同艾丽丝逛商店时,常常是他付账,因为他知道自己挣得比她多得多。

有个周末艾丽丝和朋友一起去多塞郡玩,回来时给埃里克带了件礼物,那是当地产的奶酪,用铝箔包得严严的。“这是小农舍里自产的,只有两三头奶牛,叫什么名字我不知道,不过你是会喜欢的,”艾丽丝说。“你真好。还从来没有人送奶酪给我呢,”埃里克回答,使他感动的不仅是这件礼物,还因为她竟然这么真心,不怕麻烦,把奶酪包得好好的一路带回伦敦来。

奶酪味道确实不错,但是艾丽丝这件礼物中所包含的一腔柔情却使他觉得负担很重,这要远远超过奶酪本身——这件礼物使他觉得自己欠了她的情和爱。奶酪放在冰箱里,它表现出艾丽丝是多么真心为他着想;她特地跑到农舍里,付了钱,把奶酪包好后放进手袋里,在做这一切时她心里想的全是他。这多么令人愉快!又是多么沉重的负担!

因此,不足为奇的是,埃里克第二天就去买了一个漂亮的戒指,把感恩的负担转移到艾丽丝身上。戒指是他俩在牛津大街附近一家店铺里看到的,式样他们都很喜欢,艾丽丝吃了一惊。“真叫人没法相信,”艾丽丝打开盒子时嚷道,冲上前给了埃里克一个吻。“你真是太大方了。”

在金钱上埃里克是很大方的——戒指很贵,然而这样做在感情上看也许并不怎么大方,这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吝啬的举动,它用来抵销艾丽丝花五镑钱买奶酪所包含的一片深情。在送礼的问题上他不甘心落在对方后面,除了他喜欢送东西给人之外,还因为他讨厌处在欠人情的地位,使自己失去了主动。

尽管在金钱往来上,欠债是理应受到谴责的,但奇怪的是,处理得当的债务却是友谊和爱情的重要支柱。良好的财政政策很可能是糟糕的爱情政策——因为爱情的一部分就是欠债,同时愿意接受由于欠人东西而引起的不确定感,把自己交给对方任凭处置,让对方决定自己应该以何种方式何时还清债务。

尽管埃里克及时还了债,但对艾丽丝来说却很可惜,他在情感上没能达到同样成熟的境界,而是忙不迭地把欠她的情还掉了。

了解对方

艾丽丝同埃里克已经相好五个多月了。在八月的第一周,她接到了一个来自荷兰的朋友的电话。这个朋友是她多年前在马萨诸塞州夏令营里认识的。“还是把实情告诉我吧。那人是谁呀?”莫尼卡问。“他叫埃里克,在银行里工作。”“这事有多久了?”“噢,天哪,有好几个月了,大约半年了吧。”“性感吗?”“哎,还行吧。”“他相貌怎样?”“相貌怎样?”“对啊,这你知道的。”“我真的不知道。”“你真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你跟他好上了啊。”“嗯,他……我真的不知道该怎样说,他有点……他只是有点儿怪,”艾丽丝说着,自己也笑了,因为她并没有打算这样说,可“怪”这个字眼就从她嘴里滑了出来。“怪?”莫尼卡问,“你交的男朋友一向都很正常啊,你怎么啦?”

那天在回家的路上,艾丽丝以各种动作倒错症所具有的精确性,意识到“怪”这个词儿也许比其他礼貌的说法更能反映她的真实感情。埃里克在表面上并不怪:他并不认为自己是拿破仑,也不戴着浴帽睡觉;但总的说来,他的行为使艾丽丝觉得很怪,因为她根本拿不准他到底要做什么事。

我们如何对待别人,这种行为模式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一种下意识的观念决定的,我们不知不觉中会猜想对方大概会作出怎样的反应来。我们心中会对别人的特点勾勒出一幅图画,然后以此作为指南,决定自己在同对方打交道时该说什么话,采取什么行动。这一模式是这样运行的:“假如我做或者说了x,那么他/她就会做y……”由于这一模式的内涵要丰富复杂得多,它还是能让我们作出多少带有试探性质的声明,说我们对某人有所“了解”。艾丽丝想起她曾看见过美国画家简尼·霍尔泽在广告牌上写的一条警句。它很简单,是这样的:

艾丽丝当然还不至于真的向某人吐牛奶,但她有时候会自娱自乐地想象向别人进行这项试验的情景:在火车上坐在她对面正在阅读体育新闻的那个人会作出何种反应?这个政府大臣又会如何?出租车司机或者花店店员会怎么样?这一想象中的试验自然很荒唐,尽管如此,它却能够很快地揭示一个人的性格特点,是会勃然大怒呢,还是会觉得幽默或者完全受不了?艾丽丝发现,在她想象着进行这项试验时,对有些人的反应她总是具有十足的把握,而另一些人呢则使她完全摸不着头脑。

例如艾丽丝可以把握十足地声称“了解”(即可以预见)同事赞德娜的行为和性格。赞德娜三十五岁,是个会计,办公桌就在艾丽丝对面,她身穿黄色和紫红色的上装,你可以将她的行为图描摹得惟妙惟肖,其精确程度简直令人发笑。

赞德娜在本质上也许是个心理活动很复杂的人,但她听完别人的话之后的反应会如何,这一点别人一猜一个准。她惟一的话题便是别人命定比她过得好,她有责任让别人知道(每当喝咖啡休息时)她是多么失望。要是艾丽丝同她说她周末过得很愉快,赞德娜的第一反应肯定不会是“向你祝贺”,而是“我的周末怎么从来就过得不愉快呢”;假如有人得到了提升,她总会说:“他们这样做只是故意惹我生气。”如果有个英俊的男子走过她们的办公室,在一到三分钟之间(艾丽丝为了取乐,替她计算过),赞德娜肯定会发表一通言论,啰啰嗦嗦地抱怨自己的男友是多么不如别人——她的男友是个体重超常的电工,确实显得很差劲,精神正常的人都奇怪赞德娜怎么会挑中了他。甚至到楼下小吃部买一个别具特色的夹心三明治也会引出这样一番话来:“我怎么从来没有买到过这样好的夹心呢?”

没有哪个人比这位可鄙的同事更令艾丽丝讨厌的了,但是她不得不承认,同赞德娜的交流也还可以。糟糕的是,她同埃里克的关系就缺乏这一点。她不像“了解”赞德娜那样“了解”埃里克,她同他在一起时无法参照赞德娜那一套固定的反应来调整自己的行为。在她心中,他多多少少仍然是个谜;他这人一会儿突然来阵脾气,一会儿又大方得要命,他在情感上存在着盲点,在认识上又极具洞察力。这一切,同艾丽丝熟悉的各种心理模式全然对不上号。

有时候同埃里克在一起时,她会发觉两人的谈话很有些尴尬,很不自然。“今夜我们仿佛是陌生人。”她总是说。“是吗?”“对啊,我觉得昨天晚上我们真的很愉快,今晚呢,仿佛刚刚才见面似的。”“嗯,是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不是吗?冰箱里还有没有意大利面条呀?”(埃里克有一种出色的本领,他能使自己显得一点没错,问题都是别人惹起来的。艾丽丝觉得自己真傻,方才竟然把这件事提了起来。埃里克高高兴兴地吃起剩下的那点卤汁面条来。)

艾丽丝也无法预料埃里克什么时候会发脾气。要是她焦虑不安,她就习惯用针织套衫的袖子掩住自己的面孔。那天坐车去汉普斯特时,她又下意识地这样做了,埃里克突然踩了刹车,朝她大声吼道:“见鬼,你别这样!”“别怎样?”艾丽丝大吃一惊,问道。“你的手,哦,还有套衫,”他的话夺口而出,几乎没法把他的恼怒之情说清楚。“对不起,好,天哪,这有什么了不得的呀?”“不为别的,我看了就是生气。”

那么,是不是就可以断定他是个脾气极坏的混蛋,为了一点小事就要乱发火呢?不,使她惊奇的是,对有些会使别人紧张不安的事情,他的反应却很平静。在公司派她去彼得伯勒访问主顾时,埃里克把自己的信用卡借给了她,谁知她在皇家十字车站打电话时把它弄丢了,要不就是被偷了。一想到得把这事告诉他,说是他的VISA卡被她在某个繁忙的车站丢了,她就忐忑不安;想到他的反应她害怕极了,最后决定作最坏的准备,她严肃地对他说:“看来我们的关系就要到此为止了。”“什么?干吗呢?”“因为我出了件可怕的事,简直不可原谅,我们最好还是就此一刀两断吧。等会儿我把自己的东西从卧室里拿出来,叫辆出租车,我们还是分开过一段时间,然后也许会……”“你这是怎么回事?你在说什么呀?出了什么事了?”“噢,糟透了,”艾丽丝说,咬了咬自己的嘴唇。“什么事呀?”“我不能告诉你。”“你一定得告诉我才行。”“我不能。”“别犯傻了,什么事呀?”“我把你的信用卡丢掉了。”“就是这件事吗?天哪,你真把我给吓坏了。”“你是说你并不在乎?”“不在乎,没有关系,只要打个电话到发卡的银行,他们会把原卡作废,到星期一再寄一张新卡给我的,再简单也不过。艾丽丝,别这么愁眉苦脸的,没关系,真的,我不骗你,丢了一张旧信用卡有什么要紧?你没有丢掉什么更值钱的东西,这就很好。喂,这事就别再提了,根本不值得为它多费口舌。”

埃里克的行为难以捉摸,这无法满足艾丽丝的需求,她总希望能有确切的把握,她不断勾画他的性格,但是由于他脾气善变而不得不重加修改。她愿意并且尽力对这种混乱状态作出最好的解释来,这证明她是爱他的。要是他动不动就发怒,那只是因为他工作压力太大;要是他沉默寡言,那只是因为他累了或者饿了。她一度对埃里克下的定义是“这个人对自己的善良大吃一惊,从而感到屈服投降的危险,他只好乱发脾气,以冲淡这种印象”。在他又一次无缘无故地发火时,她告诫自己:“别把这看成是针对你的,他这个人本性善良,但出于某种不清楚的精神创伤,他会生别人的气,其实他是对自己不满。”

很长一段时间里,她把他同别人在情感上缺乏沟通归结为“羞怯”这一心理状态。对他做爱后的生硬态度,或者打电话时突然把话筒挂掉都归结到这一点上去。除此之外她还有这种想法:他很有英国人的脾气——这类内涵并不清楚的概念来自对民族特性的通俗看法,据说英国人喜欢把蔬菜煮得烂熟,不喜欢谈论自己的感情。尤其在她与他父母一起板着脸一声不响地吃过一顿饭后,她更形成另一种看法:“他生长在这样一个家庭里,无怪会这样。”

因此,艾丽丝将他说话不多以及其他一些令她心烦的行为归结为三个含蓄的标题:(1)羞怯(2)英国人的脾气(3)父母的影响。

可是,她刚刚对他的这些性格稍有习惯,他们到伦敦郊外一个朋友家度周末时,埃里克却又表现出绝然不同的一面:他和朋友在一起时十分健谈,性情温和,体贴人,显然没有英国人的脾气。看来,得从其他方面对他的寡言少语作出解释:(1)工作压力太大(2)生活在城市里(3)(更令她忧虑的)他内心很热情,但她没法让他表现出来。

仿佛埃里克有一种免疫力,使你既无法全心全意爱他,又无法全心全意恨他。他能敏锐地感到艾丽丝会在什么时候对他们关系的实质寻根问底,但在别的时候对她的感情却毫不关心。他这样做很可能是故意为之,有时候他会好几天不理睬她,使他们的关系处在岌岌可危的境地,只是在她准备同他摊牌之前,才忙不迭打招呼修复关系。

她不得不承认,对这个心爱的男友,她了解得真是太少了,他的一举一动对她仍然是个谜。埃里克仍然像他们第一次共度良宵那天夜里一样令人不解。在他们初次相逢时,她似乎对他已经有所“了解”,如今,她却没法这样说了。他仿佛是一件远观时相当完整的物体,走近一看,却有千万道裂痕。她心中暗自纳闷,这么多显然无法相容的东西如何共存在一起,再不大想去费力解读这一无法预见的特性,这种不稳定的性格;你得不断地对它加以探询,进行解释才行。

预见性

在我们需要弄清某人是好是坏之时,我们总是希望能够有十足的把握得出结论。我们指望,这个人要就是很好,要就是很坏。当然,如果他为人不错,他向我们提建议,记得我们的生日,那就最好了。但如果他为人很坏,心肠不好,也许还很恶毒,那么我们只要不同他打交道就行,我们可以轻描淡写地说,大千世界,形形色色的人都有,幸运的是我们不必同这类人待在一起。

难以理解的是,有的人可以对手下的秘书很好,但对自己的配偶却很坏;有的人可以在数学上极其出色,但在感情问题上却很低能;有的人做蛋奶酥是一把好手,烧羊肉却一塌糊涂。即便为了减轻人的过失而加入保护野生动物组织,我们也一定不乐意听别人说希特勒也喜欢儿童和动物;即便自认为感情丰富,看《白雪公主》时会掉眼泪,我们一定不愿听人说,那也是伊迪·阿明最喜欢看的影片;即便喜爱德国文学,可听说在解放奥斯威辛时,指挥员发现党卫军军官遗留的物品中就有歌德的著作,我们一定会觉得心烦意乱。就因为《诗与真》中的文字使自己大受感动,就可以摆脱参与大规模屠杀的罪责,这岂不太妙了吗?

在翻阅福楼拜的另一部传记时,我们发觉传记作者把这位著名的作家称之为“怪物”,他的身上“充满了矛盾”:他热爱秩序、安逸和等级制度,觉得自己是个十足的布尔乔亚,正因如此,他就更加讨厌布尔乔亚。他谴责所有的政府,但当下层民众起来与政府对抗时,他却受不了他们的过激行为……他同神职人员是死对头,但对宗教问题却很感兴趣;他醉心于女性的魅力,但却拒绝拜倒在女子的石榴裙下;他在艺术上是个革命派,但在日常生活中却十分保守;他渴望友谊,但大部分时间却离群索居……

特洛亚先生决定把这些称之为“矛盾”,这同修女假装天真有些相似,她们在突然见到狂欢场面时,往往会装出大吃一惊的样子,因为人性看来并不完全符合她们的期望。它隐含着一种依恋之情,就是希望能出现一个“不”矛盾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那些醉心于女性魅力的人都会不知不觉地自动堕入情网,拜倒在他们心上人的脚下;每一个对宗教问题感兴趣的人都自然而然地想要同神职人员一起喝茶;那些渴望交朋友的人会立刻参加桥牌俱乐部。

福楼拜的情况似乎与此完全不同,他的心灵(用哲学家阿美里·洛蒂的说法)就像是“会计学中的复式记录体系”,一些互不相容的东西分列在平行的铁轨两侧。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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