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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5 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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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遆存磊

出版社:北京出版集团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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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味道

故乡的味道试读:

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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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野果子,略大于豌豆,初生为青色,渐次变为红黄。孩童摘来吃,齿咬皮破,汁水溅出,其酸能让口腔猛一抽搐,然后大皱其眉,挤眼,吸气,津液满口,滋味莫可名状。此物因之名为酸啾啾,真是儿童的叫法,形象极了。

许久之后,才知晓这物什所依的树株,学名为沙棘,俗称有许多,如黑刺、醋柳、黄酸刺、酸刺柳等。沙棘树属落叶灌木或乔木,大约一人高,幼时的我即使矮小,也还够得着那些果子,不过并不好采,因为从枝条上摘的时候,劲儿稍大一点,果子就会破,没法子吃了。果子的皮十分薄,其间拿捏分寸算得要紧。也就是吃着玩儿罢了,果子之小,与苹果、梨子比,几近格列佛入巨人国。

描述酸啾啾时,易和灯笼果混淆,因模样、酸味都有些像。灯笼果也是小球形状,不过身上有一道道的纵向纹路,真如小灯笼般。灯笼果的酸和酸啾啾的酸略有区别,酸啾啾不论是成熟或未成熟,均酸得要命,而灯笼果,尚未成熟时极酸,熟后,就以酸甜为主了。如此看来,酸啾啾之酸味乃一以贯之,不妥协到底。

谈起酸,留在记忆中最早的,是在还未上学的年龄,就开始为家里打醋打酱油。其时现成包装好的并不盛行,家家户户多打散装的,用自家的壶或瓶子。百货店铺有两口大缸,一盛醋,一盛酱油,缸边挂着或盖子上搁着一个提子,通常为半斤的容量。我拎着两只瓶子,付钱给店里,售货的给每只瓶子里各来两提子装满,就完事了。我走出店,左手酱油瓶,右手醋瓶,左顾右盼,对左边的无兴趣,右边则不。半道儿上,游游逛逛,东瞅西看,不忙回家,偷闲还要拧开右手的瓶子盖儿,对着小嘴来上一口,嘶——咧开嘴,吸溜着,抻着脖子,一副怪相,真是过瘾。一两口足够,多了受不了。

委派小孩子去买东西,如糖果,如饼干,如油条,回家报到时清点,一定损失惨重,而打醋打酱油,大可放心,不会出入多少。不过,摔个大马趴的,要另当别论。

醋,可以用来做酸汤饺子。酸汤饺子,饺子要紧,酸汤更要紧,取的是那股酸味。做酸汤,适宜用香醋,别的差些滋味。其他材料,如紫菜、虾米、韭菜末、香菜末、葱花、芝麻、酱油等,搁在一大碗里,用滚烫的饺子汤冲开即可。吃饺子,讲究原汤化原食,而酸汤,乃更胜层楼,是原汤的进化。饺子吃完,来如此一碗汤,酸味之爽利,直沁脾胃,妙极了。

若说酸汤是主食的附庸或衍生,那酸辣汤就是独立门户了。此汤很普及,许多地域都有,做法也各式各样。我独喜一种川味的:锅内放入豆腐丝、香菇丝、肉丝、鸡丝及各类调料,水开后,淀粉勾芡搁入,随后放搅匀的鸡蛋;事前备好汤碗,里面有醋、胡椒粉、葱花等,锅内汤煮好后,倾入汤碗。这种汤不愧酸辣之称,确实酸得入脑,辣得呛鼻,消食也好,针对厌食也好,都是不妨一试的。《本草纲目》谈及乌梅:“梅实采半黄者,以烟熏之为乌梅。”这是熬制酸梅汤的首要原料。至于其制法,近人崇彝《道咸以来朝野杂记》中有云:“北京夏季凉饮,以酸梅汤为佳品。系以乌梅和冰糖水熬成,外用冰围之,久而自凉,不伤人,且祛暑也。向以琉璃厂信远斋及前门大街九龙斋最负盛名。其实不如西单之秋家梅汤,以其卖处设于牌楼南甬道中间,后因修马路,迫令迁移,其浮摊历年甚久,盖始于咸丰初年。余品信远味太浓,九龙味太清,惟秋家梅汤适得其中耳。”材料大致如此,但配方比例与制法细节各异,会导致成品的大不同,这也是《道咸以来朝野杂记》专列出若干家品牌的缘由。(其制作之讲究,金云臻在《曲巷市声》里也说:“一、绝对要用开水泡制、不许用冷水。故称‘热水梅汤’。二、冰块只能镇在缸外,绝对禁止冰块直接入内。因为天然冰不洁,所以只能外边加冷不能直接放入。”)

我是在北京才喝到酸梅汤的,有瓶装的,也有老字号的散装,不消说,前者不能和后者比。夏日饮一碗冰镇酸梅汤,何异于登仙(另有人讲“如一服清凉散,何必嚼冰雪而茹梅花”)?一碗不足,续之可也。

旧时,堂吃固然好,而便利起见,更多的是沿街叫卖。清郝懿行的《都门竹枝词》里言道:“底须曲水引流觞,暑到燕山自解凉。铜碗声声街里唤,一瓯冰水和梅汤。”《燕都小食品杂咏》亦云:“梅汤冰镇味酸甜,凉沁心脾六月寒。挥汗炙天难得此,一闻铜盏热中宽。”

此中的铜碗或铜盏,乃直径三四寸的两只,走街小贩拿着,上下一磕,即发出清脆的声音,传出很远,街巷的住家便都知道了,小孩儿拿着罐啊碗啊,拽着大人就往外走,奔向解渴的爱物。小贩手中的铜碗,叫做“冰盏”,这名字实在是好,炎热季节闻此,消下许多腻汗去。(冰盏之声亦可卖冰块,如清程可则《燕京杂兴》其一:“京国无朝暮,三衢乐事多。绿杨人系马,紫陌夜鸣珂。铜盏敲冰卖,银镫载酒过。西河好颜色,乘兴一听歌。”)

若无冰盏,或会有叫卖声。闲园鞠农《一岁货声》所记颇为传神:“又解渴,又带凉,又加玫瑰又加糖,不信您就闹碗尝一尝,酸梅的汤儿来哎,另一个味呀。”

而冰盏或叫卖声等种种景状,如今只能于书册中见到了。

说了这许多酸味道,可另补一种青杏。青杏之酸,罕有其匹,为何不等熟了再吃?尚是小学生的孩子只能讲:那棵杏树不是自家的,要吃等不得熟后,熟了就没你吃的份儿了。那时还没学过孔乙己的故事,否则早就说,窃杏非偷也,馋猫的事,能算偷么?

趁月黑风不高,走了老远,靠近人家院外的大杏树。蹑手蹑脚爬上去,拣低枝摘上几颗杏子,还没等放到嘴里,就听到狗叫声,吓得赶紧溜下来,撒腿就跑。两腿生风,亚赛兔子。

待得到了安全地带,顿有劫后余生的感觉,喘息未定,此时想起口袋里的青杏,抓起一颗,咬嚼起来,不过瘾,接着吃,津津有味,终于一个不剩。

次日清晨餐桌上,忽然发现,豆腐脑也触碰不得,原来牙倒了。

肉之餍者,虽无梁山泊好汉大碗喝酒之辅,却有大口吃肉之概,算得上是不亦快哉的事情。所谓餍于肉,只是物质不丰裕的时代之追忆罢了,毕竟,如今遇到这般食物,多半是要敬而远之的。

幼时对扣肉,有“狠恨”的感觉。狠,是意欲一口吞下的恶狠狠;恨,是眼大肚子小的恨恨之意。家常的扣肉,无菜衬底,全然是肉,一条条肥多瘦少的片子肉,颜色可有两种,白或红,就看要不要劳烦酱油的大驾,我是均无意见的,反正入口的瞬间满足感难分高下。扣肉以在笼屉上蒸的方式制成,呈酥软状态,腻感已去掉不少,但饶是如此,八九岁的孩童猛攻三四片后,也有点受不了,脑中会产生一种晕的感觉,如酒醉,上头,这多半是肥肉造成的。有言道急火攻心,这儿似变成急吃攻脑了。此时,不得不停下来,吃些别的碟子里的蔬菜,咯吱咯吱,调节一下,多扒点米饭或啃点馒头,缓解缓解脑晕情状后,小手执筷再伸向扣肉碗,夹出晃晃悠悠的一大片来。不能不说,虽是强弩,却已末矣,勉强接续一两片,眼有余,心无力,再也吃不动,只好以青菜草草收场,然后奔跑消食儿去了。

长大以后再见扣肉,品种是多的,以各种菜做底,霉干菜尤著。要承认这种做法的合理,吸油性佳,且味道调和,不过就爽快而言,我吃过的扣肉算是无牵无挂,无遮无拦,直入人心,乃此行的当头棒喝者,不可忘也。

儿童的记忆力是惊人的,且常在成人不注意处。记得五六岁时,我在姥姥家小住,一天晚上跑到广场,看了一次露天电影,黑白的,里面的人物说话倒都能听懂,就是腔调有些怪,不与时同。故事有些苦情,印象最深刻的一处是,母子俩相依为命,妈妈为富人家帮佣,心疼孩子肚子饿,有一天从主家厨房把一些剔得干净不剩几丝肉的骨头带回来,孩子欢欣地接过,雀跃之情溢于言表。那时我想,这么一包得啃许多天呐。许久之后,据情节查了查这部片子,原来叫《一江春水向东流》,古旧的民国电影,左翼的,竟能在几十年后的北方露天看到,真是奇特。而幼时我的关注点,也要算是奇特。

能念念不忘这样的情节,是因对肉骨头的痴迷。啃骨头,如韩信将兵,多多益善,少则无趣矣,要来就来一盆。如此这般,现在容易,随时都可来得,而许久以前,多半只能等过年了。

而我,就是要等来过年时的满盆骨头。大锅煮起,费时良久,绝不用地老天荒这样的俗滥词,只在幼童的心里默念,盼将舒缓的时间折起,好了,好了,离火起锅。盖子揭开,热气蒸腾,满锅的肉骨头倾入盆中,十龄童如阿里巴巴面对四十大盗的藏宝洞窟,真是目瞪口呆。片刻后,复原常态,由小黑手洗净变来的小白手忙不迭抓起一个,塞入口中。这盆中,有棒骨,有扇骨,有腔骨,还有不知是什么骨的骨。个人体会,扇骨上的肉最易捕捉,吃得飞快,但肉质逊于棒骨。后者的肉弹性更好,入口润泽,唯梢部不易啃,且有脆骨,须下点咬劲儿,肉消灭后,可将棒砸开,吸食骨髓,甘腻不可方物。

啃骨头,骨头上的肉剔太干净固然不可,留多了,也无太多意思。其间的分寸,略把握一下才好。前者呢,人比不得小狗狗,消受不了骨头本身,无肉,吃什么去呢;后者,若满坑满谷的肉,骨头本身的意义消退至幕后,那还不如直接去吃炖方肉来得省事。啃骨头是“技”,但嗜者要有求“道”的心,方有更大的进境,不可不察。

还有一种可餍之肉,乃红烧肉。提起这个,父亲单位的食堂中氤氲的气味不可略过,因为最早的红烧肉记忆就是来自此处。当时我八岁,是出了名的爱吃肉,父亲的同学同事皆知。一天午饭时,一位胖叔叔端着饭盒晃过来,说:“闭上眼,给你吃块红烧肉。”我闻声闭目,大大张开嘴,果然感到筷子夹着东西伸进来,便用力咬嚼下去,不妙,辣极,睁眼吐出来,原来是青辣椒,我哇的一声哭了。此事如何收场不记得,想来是获得了真正的红烧肉作为补偿吧,不过仍是我为红烧肉吃的一次苦头。

红烧肉是好的,但飘散在我记忆中的,肉味并非首位,却是一股萝卜气味——肉中的白萝卜。白萝卜并不是一种时时都好闻的菜蔬,尤其是单煮它,难闻之极,拒人于百米开外。不过将其与肉同炖,却是附色附味,妙哉。切成方块,与红烧肉共进退,白色的萝卜慢慢浸润了酱红色,好看许多,肉的气息进入其内,混合起原本的萝卜味,几乎产生质的变化,忽增魅惑力。尤其是公共食堂,敞开式,气味传之弥远,陆续来打饭的人们,尽数被这无形之物所笼罩。我作为一个小小食客,早已食指大动,小脚丫跑得飞快。

本是谈肉,却细说起了萝卜,几乎想单写一篇关于萝卜的文字,也是好笑。不过本来就是关于记忆的写作,随忆而流转,无所不可,不必管那许多罢。

野蔬

极熟悉,田野里分布极广的,我们俗称为苦苦菜。这类野菜,一株有几片叶子,披散着,叶片呈锯齿状,采时,用小铲子抵住根部,切断,整株放入篮中。苦苦菜长得老时,会开出花来,花谢结果,且顶部会有似蒲公英样的白色绒球,揪下,一吹,漫天飞舞。后来查了查,苦苦菜和蒲公英在植物学上都属菊科,怪不得。

小时的我,给小兔子采来吃,要嫩的,因稍老的苦苦菜,兔儿咬嚼起来总感觉嘴瘪瘪的,不大乐意,于是摒除那开花的、有绒球的,只要初生没多久的。我也吃过,倒不是为了和小兔共甘苦,就是想尝尝。摘嫩叶,去根,洗净,如烹制别的青菜一样倒锅里炒出,盛盘。尝尝,略苦(没负了它的名称),稍涩,但口感不错,有特殊的味道,不类别种菜蔬。焯后凉拌更佳,苦味更著,却也清新。

唐《食疗本草》里有种说法,“野苦荬五六回拗后,味甘滑于家苦荬,甚佳”,或是据实践得来,应有其道理,但野地里苦苦菜遍处,实在辨不出哪些是拗过五六回的了。《诗经》中有云:“谁谓荼苦,其甘如荠。”这个“荼”,就是苦苦菜;而“其甘如荠”,这是拿荠菜与苦苦菜做比,不过苦苦菜苦,荠菜却说不上甘,更多应是清淡。苏东坡《与徐十二》言之:“今日食荠极美。念君卧病,面、酒、醋皆不可近,唯有天然之珍,虽不甘于五味,而有味外之美。”这种天然之美,令东坡亦忍不住于信中与人言说了。陆放翁《食荠》其一云:“日日思归饱蕨薇,春来荠美忽忘归。传夸真欲嫌荼苦,自笑何时得瓠肥。”放翁尝荠美之余,却也有着言外之意。

元贾铭《饮食须知》卷三菜类有“荠菜”条,曰:“取其茎作挑灯杖,可辟蚊蛾,谓之护生草。”这倒很有意思,不知是否属实,或许蚊蛾畏其气味而避开吧。

婆婆丁,也就是蒲公英。前面说过,它和苦苦菜均属菊科,苦苦菜可吃,婆婆丁自然也不会例外。人要吃,小兔子自然也吃得不亦乐乎。在采摘过程中,时时可揪下其白色绒球,“噗”,吹一口,无数小降落伞便各赴前程去了。

田野里的物什,称呼多以其形,有趣者不在少数。如一种我们呼为“猪耳朵”的,若告知其他地域的人,多不知为何物。我也是日后才知晓其正式名称——“车前草”,另有各种叫法,车轮菜、老夹巴草、猪肚菜、灰盆草、车轱辘菜等。而我还是沿用小时候的称呼吧,因其叶片,实在像二师兄头两侧那物件。这种菜,叶片肥厚自不待言,叶面上且有明显的脉络,如人手掌的纹路,但天造之妙的是,这脉络均为五条,概莫能外。另还会在未开花之前抽出穗子来,在小孩子的眼里,如微缩版的狼牙棒,时常拔将出来挥舞,构想一个虚拟的战斗场景。宋苏颂《本草图经》中说:“今人五月采苗,七月、八月采实。人家园圃中或种之,蜀中尤尚。北人取根日干,作紫菀卖之,甚误所用。谨按《周南诗》云:采采苤苢。《尔雅》云:苤苢,马舄。马舄,车前。郭璞云:今车前草,大叶当道,长穗,好生道边,江东人呼为虾蟆衣。”可看出此物分布极广,南北方都有,入典籍之多,表明名气早已传播开来,而虾蟆衣之谓,亦极形象化。又明朱橚《救荒本草》提到它:“车轮菜,叶丛中心撺葶三四茎,作长穗如鼠尾。花甚密,青色,微赤。结实如葶苈子,赤黑色,生道旁,采嫩苗叶,煠熟,水浸去涎沫,淘净,油盐调食。”

日本幸田露伴写过一篇文章,名为《大叶子》,引古时《日本书纪》中一首和歌:“古国城头立,伤心大叶子。频频挥领巾,面向大和泣。”

歌中之“大叶子”是女子的名字。幸田在文中又说起一种寻常的植物:“‘大叶子’是古称无疑,今乡下称之为‘蛙儿叶’或‘回回叶’,还有的叫‘匙叶’,是因为形状类似小勺子。称‘蛙儿叶’倒很奇特,蛙儿伸开两脚的状态酷似此草的叶子,按照名词起源说,应归入比拟类之中。但是较之正解,俗众总喜欢奇解,认为此草是蛙儿的灵药和守护神,于是就称为蛙儿叶的吧。”

日本之大叶子,即车前草。蛙儿叶的别称,暗合《本草图经》所言虾蟆衣,与猪耳朵倒也有着异曲同工之趣。

灰灰菜,相较别的伙伴来说,有点被贱视的意思。因其叶片单薄,采起来总感觉合用的不多,且看起来灰头土脸,不够体面,难免不太受重视。且灰灰菜生长极易,对农家的正常收成有所影响,常被当做害草。不过,若提起它的另一种称谓,“藜”,或许就免于为人等闲视之了。《韩非子·五蠹》中说道:“尧王天下也……粝粢之食,藜藿之羹。”其中的“藜”,即灰灰菜,“藿”是指豆叶,藜藿连称,意谓粗糙劣质的饭菜,几成为一种典故,太史公亦用过这种说法。而鲁迅在小说《非攻》里,写过打点行囊奔赴楚国的墨子:“在壁橱里摸出一把盐渍藜菜干,一柄破铜刀,另外找了一张破包袱,等耕柱子端出蒸熟的窝窝头来,就一起打成了一个包裹。衣服却不打点,也不带洗脸的毛巾,只把皮带紧了一紧,走到堂下,穿好草鞋,背上包裹,头也不回的走了。”

吃的不仅是藜,还是晒成菜干,且盐渍过的藜,摩顶放踵利天下的墨子形象呼之欲出矣。(鲁迅如此写,乃以绍兴的腌干菜法拟之。)

茅针,别名不算少,如茅芽根、茅根、丝茅草、茅荑、兰根、茹根、地菅、地筋、兼杜、白茅菅、谷荻等。明鲍山《野菜博录》中说:“春初生苗布地如针,夏生白花茸茸,至秋枯。根性寒,茅针性平,花性温,俱味甘,无毒。”《本草图经》亦记茅针(茅根):“茅根,生楚地山谷田野,今处处有之。春生苗,布地如针,俗间谓之茅针,亦可啖,甚益小儿;夏生白花,茸茸然,至秋而枯;其根至洁白,亦甚甘美,六月采根用。”

可看出,两段文字中有若干字句是类似的。《野菜博录》中的描述多袭自朱橚《救荒本草》,也就意味着《救荒本草》又向《本草图经》借镜不少。

幼时拔茅针是为了吃它,可拔本身也是有趣的,为了听那吱的一声,小孩子不断寻找着新的茅针,伸出小手指,用力抽取。将茅针放入口中,嚼之,甜,是田野中的清甜。若论甜的程度,自然不及甘蔗之流,但其野朴之味,是无可取代的。读过清代吴其濬说茅针的一段文字,曰:“紫茹未拆,银线初含,苞解绵绽,沁鼻生津,物之洁,味之甘,洵无伦比。每忆饧萧吹暖,绣陌踏青,拔汇擘絮,绕指结环,某山某水,童子钓游。盖因之有感矣。”这位谨严的植物学家,在简洁的科学说明文字及深刻的议论文字外,忽而写此美文,真是出于意表,令人欣喜不已了。

山上的物什

山上的物什,于我而言,非狼、狐、野鸡、野兔之类,亦非松、柏、云杉之属,却是微小的、附着于地面的东西。小时住的小城,虽不能套用“环滁皆山也”,但高低看去,或远或近总是山占了多数。尤其我家所在的大院子,后面就是山,若想去,拔脚即至,方便得很。这山有些奇怪,几近荒芜,无树,草也稀疏,或能招徕少许山羊,但会跑动的野物难得一见,几乎要扫尽玩乐的兴致了。幸好,还有若干不起眼的物什,如地皮菜和发菜。

地皮菜,我们直呼为地皮,可知其与地面关系之亲密了。这东西,在日朗风清时亦非没有,不过蜷缩在地上,皱皱巴巴,干而小,实在不起眼,全然处于被贱视的境地。一旦落雨,方为人所想起,雨稍停,拿起小篮子或小袋,来到山前,只见坡上有片片点点的黑色分布于疏草间,那就是地皮菜了。原来干巴巴的它们,在雨水的浸润下,一个个都鼓胀起来,其前后面貌的殊异实在令人惊奇。遍野皆是,捡不胜捡,拾者不免挑挑剔剔。小的忽略,只要大而饱满的,不多时,带来的篮子、袋子大致满了,即打道回府。以清水洗之,毕竟生于地面,少不得泥土和草屑,过几次水方可清净。炒食,炝葱花,多半佐以鸡蛋,盛盘,黑、黄、绿相间,滑润,略有土味儿,为此菜肴一特色耳。

明王磐的《野菜谱》中,有歌谣“地踏菜”云:“地踏菜,生雨中,晴日一照郊原空。庄前阿婆呼阿翁,相携儿女去匆匆。须臾采得青满笼,还家饱食忘岁凶,东家懒妇睡正浓。”

这地踏菜,即地皮菜了。它另有多种叫法,地耳、地踏菇、地衣、地木耳、地皮菌、雷公菌、念珠藻、地软儿、地瓜皮等。清顾仲《养小录》“餐芳谱”中提及此物:“春夏生雨中,雨后采,姜醋熟食,日出即枯。”

因形态上略有相似,一度有些混淆葛仙米和地皮菜,后读邓云乡《云乡话食》中的《葛仙米·地皮菜》一文,算是明确区分了一下。我对葛仙米之得名颇为好奇,恰此文引了乾隆时汪启淑《水曹清暇录》中的记载:“广西北流县有葛洪岩,相传晋葛洪为勾漏令修炼于此,床灶犹存,岩下产米类小木耳,可治肺热,味亦清香,堪作美羹材,名葛仙米,充上方岁贡,户部主政……述。”原来此物解决了葛洪成仙历程上的充腹问题,方得此佳名。

多年后,我在异地餐馆的菜单上,偶见有地皮菜与鸡蛋合炒,点之,待菜上品尝,味道大略如先,有些快慰,亦有稍许怅然。

李笠翁《闲情偶寄》中有云:“菜有色相最奇,而为《本草》《食物志》诸书之所不载者,则西秦所产之头发菜是也。予为秦客,传食于塞上诸侯,一日脂车将发,见炕上有物,俨然乱发一卷,谬谓婢子栉发所遗,将欲委之而去。婢子曰:‘不然,群公所饷之物也。’询之土人,知为头发菜。浸以滚水,拌以姜醋,其可口倍于藕丝、鹿角等菜。携归饷客,无不奇之,谓珍错中所未见。此物产于河西,为值甚贱,凡适秦者皆争购异物,因其贱也而忽之,故此物不至通都,见者绝少。”

笠翁是有见识的,而清末民初薛宝辰之《素食说略》亦记此物,卷二“焖发菜”条曰:“海蔬中,惟黑色之鹿角菜可久煮。余如白色之鹿角菜、凤尾、紫菜及东洋粉,水煮即化,而发菜及海带可久煮。发菜以高汤煨之,甚佳。或与白菜丝或笋丝同煨,亦清永。”薛宝辰尚认为发菜乃海蔬,表明其知其然(吃过)而不知其所以然(未见发菜之生长环境),且未细读笠翁《闲情偶寄》,以至有此误。

发菜的别名不在少数,如地毛、旃毛菜、地毛菜、仙菜、净池菜、头发菜、猪毛菜、龙须菜等。不识发菜者,未免视其为“乱发一卷”,其误可发一笑。不过,这亦是发菜的表象特征,其单丝委地时已极似头发,若采集许多,团成球状,更与人的发团难以区分,也难怪。其实,此物与前述地皮菜有极深的血缘关系,共属念珠藻科,乃菌类与藻类的结合体。

采发菜,于幼时的我,游戏的成分占多数。因为这东西并非所在皆是,想找到“窝点”可不太容易,翻过一个山坡也未必有一处,要考验一点脚力。即使有幸找到了,收集起来也够费力,一丝一缕,要轻轻摘起,收存,大致如团毛线,多了,就会呈一球状。不过这是多么难的一件事呐,须太多的精力和时间,才能手握一只“球”,所以,还是当做游戏视之,不会产生厌烦的感觉罢。

发菜的吃,或有多种方式,不过因其本身的形态及珍贵度,做配料大约更合适些。自家如吃凉菜,可点缀以少量发菜,以热水焯之,使其充分发起,置于绿色的蔬菜或白色的豆腐顶上,绿黑或白黑相间,煞是好看。至于口感,润而筋,爽脆,笠翁言“其可口倍于藕丝、鹿角等菜”,大致如是。做汤时,若放一些,亦是别有风味的。

发菜本为山间野物,一入凡尘却意外地沾染了些本身所未有的东西。只因世人有借谐音讨口彩的偏嗜,发菜亦难逃其祸,与阿堵物连在了一起,商贾宴客多喜用之。对此无妄之灾,也是无可奈何的了,世间的事往往如此。

故乡的食物

人对于食物的偏嗜,多半有记忆与习惯的导引,小时吃过,种下了因,忘却就不易了。而此种记忆与故乡脱不开干系,在生养你的地方开花,于异地结出果子来。知堂曾说,“故乡对于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分”,勿管显意还是潜意,我亦有同感,“我的故乡不止一个,我住过的地方都是故乡”。不过,就饮食上,最早的那一个故乡在记忆中还是有先导的优势的,即使如今极少吃到幼时的食物,记忆的沟渠中仍是隐隐回旋着若干。聊且摘取一些,也算是一种纸上的纪念罢。

蒸菜是豫东的一种特殊的食物,因为它的简朴,甚而至于吝惜。不仅口味清淡,取材上也有特别之处,大约有点人弃我取的意思。择菜时要扔掉的,或老了不太中吃的,均可作为这种菜的原料。其间隐含的饥饿痛感,是稍有历史感的人都可明晰的。

印象最深的是以芹菜叶子为主的蒸菜,以其特殊气味胜耳。北方吃芹菜通常只吃茎,叶子随手就丢弃了,是为可惜,而蒸菜独取之。做法是简单的:洗净芹菜叶,亦可掺入一些茎(切细条),在器皿中与适量的面粉混合,再以清水拌均匀,上笼屉,蒸熟即可。设一小碗,倒入醋及麻油,辅以蒜汁,以蒸菜蘸吃。这种极素的口味,小孩子未必爱吃,年纪大些的人或更能尝出滋味来。

关于芹菜的记载很早,《诗经》中有《采菽》:“觱沸槛泉,言采其芹。君子来朝,言观其旂。”不过那是指水芹,与旱芹同属伞形科。而杜甫《崔氏东山草堂》有云:“盘剥白鸦谷口栗,饭煮青泥坊底芹。”这里就是旱芹了。后来出来一些词,“芹意”“芹敬”“芹曝”等,即是把芹菜作微薄之意了。微薄如芹,那原本要丢弃的叶子,更是微末如斯,纳入蒸菜的笼屉内,几乎是它的一种新生,亦有快慰之意。

莴苣的叶子也适宜做蒸菜的原料,与芹菜相似的是,许多人吃莴苣,留茎抛叶,如此看来,蒸菜亦使得莴苣叶未落得明珠暗投的境遇。莴苣叶有些大,入锅前自然是要切开的,其他程序无异。清童岳荐《调鼎集》中谈及:“莴苣,然必以淡为贵,咸则味恶矣。”茎如此,叶亦然,而蒸菜之口味清淡,恰正中下怀也。(宋陶谷《清异录》记“千金菜”:“高国使者来汉,隋人求得菜种,酬之甚厚,故因名千金菜,今莴苣也。”这算得莴苣的由来,并奉送了一个好听别称。)

说起口感的淡,无过于以豇豆为主料的蒸菜。豇豆无芹菜的特殊气味,亦非叶子菜,清淡真是一以贯之,其借助于蒜汁、醋等调料之处就愈加明显了。说来也有意思,蒸菜所选用的豇豆,嫩的不大适宜,反而要略老的,这样蒸出来才经得起咀嚼。蒸菜之收留老豇豆,极能看出宽容与吝惜的意味。

虽无法查证蒸菜的具体起源,但自它的这种容纳气量来看,显然与长期的食物匮乏关系密切。蒸菜的做法简单,且原料不择细流、海纳诸类,是底层民众的发明,虽是因陋就简,却亦形成了一种风味,或是意外之获。

另一种食物,曰甜汤。此物极有意思,在一块地域内家喻户晓,几乎人人皆吃,普及度实在太高,但一出此地,似乎其名声立时烟消云散,没得了,且在外地似从未遇见过,奇怪之极。我想,是否因其口味的平淡和平凡,逗引不了其他地域食客的味蕾?

甜汤不甜,这“甜”字不是哄人,只不过是方言的关系。与“咸”相对的字眼,普通话曰“淡”,而有些地方用“甜”“白”“寡”等。甜汤者,即不加盐,汤是淡的。这显然可以和许多人知道的疙瘩汤区别开来,甜汤不加盐,而不能想象疙瘩汤如此。其实误会甜汤与疙瘩汤是一种食物,也未尝没有缘故,如都是用面粉搅拌出来,形成一些小的面疙瘩等。但甜汤里的疙瘩是极小的,有时更像是絮,这就意味着,制作者的手艺要高超,否则极易黏合为大的颗粒。汤里可放鸡蛋,蛋花散开,和面絮共在汤中沉浮,黄黄白白,亦有意味;或者也可以什么都不放,就是面与水的构成,不少人爱这种纯粹。甜汤的改良也是有的,有人家加入葱花、鸡蛋,放盐,显然是希图有滋味些。不过,此时的甜汤是否还能叫做甜汤,也就大有疑问了。《本草纲目》有云:“北面性温,食之不渴;南面性热,食之烦渴;西面性凉,皆地气使然也。”不知确否,不过倒是给甜汤找到了些许理论的依据,虽然其存在已是事实,本无须附加什么。而面食地域的民众,为自己的日常生活发明此种饮食的方式,却是再自然不过了。

瓜豆酱、腌蛋与变蛋

瓜豆酱,其主要材料是黄豆和西瓜。在夏天,将黄豆洗净煮熟,撒上面粉,于闷热的环境下发酵,不几日,就会长出茸毛,表明已变为霉豆;其后在日光下晒干,放入坛子内,再把去皮的碎西瓜混进去,加盐加姜片八角茴香等,搅拌均匀,封口。其后,每日搅拌一次,注意不可掺入杂质,数十天后便成了,食用即可。

制作此酱,季节是固定的,因需要西瓜,且要较热的温度,只能是夏季(除非不惜成本在温室内,且购买反季节的西瓜,品种未必合适)。选用西瓜要成熟的,不能半生,否则影响酱的口感;用瓤,不必去籽,任其在内。

我小时吃瓜豆酱,多是早餐,与馍馍、粥并列。馍馍就瓜豆,再喝口粥,习以为常。既习以为常,酱的滋味也就习焉不察,只有长大后吃遍别的地域的各种酱,方回味出瓜豆酱的特别来。此酱口味算不得重,其别致乃在于有股西瓜的清新滋味,这与许多酱的“浊”味是有区别的。若以蔬菜蘸着,再配以馍馍,味道的混合更有意思。

炒菜时,未尝不可放入一些瓜豆酱。生酱在热油中爆熟后,会散发出浓重的香味,配合菜蔬及肉,颇有颊上添毫之妙。

孩童吃瓜豆酱,有一乐趣,是捡拾里面的西瓜子。大人吃到酱中的瓜子,多不耐,随便扔掉算了;小孩子另样,要吃它,牙齿嗑开,得到小小的仁儿,细细品味。西瓜子虽有外壳护卫,但在幽暗的坛子内度过数十个日子,从里到外不免被浸泡透了,那仁儿,是酱香的,味道极佳,不过微小如斯,轻咬一下就粉碎消失,不满足感油然而生,于是继续寻觅下一个瓜子。若耐得住性子,就暂且一个不吃,攒上数十粒,等饭后慢慢嗑去,将快乐换种集束的方式。

早餐桌上,常见的还有腌蛋。这无甚稀奇,遍处皆是,不过我想说的是姥姥家的腌蛋。姥姥有个小罐子,内为咸水和佐料,专为腌制各种蛋用,鸡蛋、鸭蛋、鹅蛋,都可投到里面,静等它们变装出罐。

若把不同种类的腌蛋一同放到桌子上,是很好玩的。鸡蛋个儿最小,鸭蛋大它一圈,而鹅蛋,和前两位相比,颇有巨人的感觉。小孩子拿起来,若在风地里走,大约也不担心被吹走了。

腌蛋的味道,那种筷子一戳吱吱冒油的,不必细表,单说腌制过头的。蛋在咸水里搁置过久,油会消失无踪,蛋白和蛋黄已没有界线,整个混合在一起,混混沌沌,不辨你我,灰不灰白不白,挺怪的。吃将起来,如一个咸疙瘩,齁儿极了,唯一的好处是极下饭,别的,就没了。是不是有点暴殄天物?也罢,当咸菜就是。若蛋腌制得略过头,却又没到全然混沌的程度,蛋黄会呈微黑,仍冒油,却已非金黄,味道会发臭,混合在咸香中,别致得很。

蛋类,常吃的,另有变蛋,别的叫法如松花蛋、皮蛋、灰包蛋等。(关于各种名称,日本青木正儿以外国人的眼光,在《中华腌菜谱》里说得有趣:“皮蛋一名松花蛋,在日本的中华饭馆也时常有,蛋白照例是茶褐色有如果冻,蛋黄则暗绿色,好像煮熟的鲍鱼的肉似的。……北京的皮蛋整个黄的,不是全部固体化,只是中间剩有一点黄色的柔软的地方,可以称为佳品。因此想到是把周围的暗绿色看做松树的叶,中心的黄色当做松花,所以叫它这个名字的吧。”)

这种蛋自家是做不来的,需要别人代做。有走街串巷的小贩,小车上有盛着石灰水的桶,还有装碎稻草的麻袋,摇着铃,住户就知道制作变蛋的时候到了。

我喜欢蹲在旁边看小贩怎么侍弄那些器具:铁丝编的鸡蛋箍,石灰水桶(内有石灰水、碱、盐、草木灰等),装碎稻壳的袋子。住户拿来自家的鸡蛋,二十枚或三十枚,小贩取其一以箍托之,浸至桶中,蛋体为灰泥浆包裹,其后放于碎稻壳中打几个滚儿,一枚变蛋即告完成,置入盒内,以此类推,整整齐齐排列一十二十等。主人需付每枚五分钱的手工,然后拿回家里,于阴凉处搁些天,就可取用。

自己所看到的是如此做法,后来好奇也会查查别种,如清朱彝尊《食宪鸿秘》卵之属有“皮蛋”条:“鸡蛋百枚,用盐十两。先以浓茶泼盐成卤,将木炭灰一半,荞麦秸灰、柏枝灰共一半和成泥。糊各蛋上。一月可用。清明日做者佳。”又如清李化楠《醒园录》卷下“变蛋法”条其一:“用石灰、木炭灰、松柏枝灰、垄糠灰四件(石灰须少,不可与各灰平等),加盐拌匀,用老粗茶叶煎浓汁调拌不硬不软,裹蛋,装入坛内,泥封固,百天可用。其盐每蛋只可用二分,多则太咸。”材料有些差异(此二种皆用茶汁),不过倒也殊途同归。

变蛋加姜丝、醋、酱油、香油凉拌固然好吃,猴儿急的孩童有时去掉草灰及壳,直接就吃那裸蛋,舌尖麻麻的也在所不惜。这样制作的变蛋通常还好,但也会有出现误差的可能,一种是本应呈溏心状的蛋黄固化了,味道显然会大大受损;另一种就是最糟糕的情况,剥开外壳,里面并未成形,全然散掉了,只能大呼可惜,不仅是这枚蛋,另有那飞走的五分硬币。

食蒜

读明高濂《遵生八笺·饮馔服食笺》,见一种别致的“蒜梅”:“青硬梅子二斤,大蒜一斤,或囊剥净,炒盐三两,酌量水煎汤停冷浸之。候五十日后卤水将变色,倾出再煎,其水停冷浸之,入瓶。至七月后食。梅无酸味,蒜无荤气也。”

梅子与大蒜相互借重,算得上是挖空心思,着意求新。自然,这是一种清雅的吃法,费物无多,耗神耗时却不少,非闲情不办。我唯有一不满,即“蒜无荤气也”。蒜固有荤气,或为许多人不乐,不过若使蒜尽除其荤气,消泯其本性,是不是也少了些许意味?这不禁让我忆起打小食蒜的一些方式,虽无甚特别,却是荤气不去,浸入脾胃。

极干脆直接的,乃吃生蒜。蒜生吃,难以白口,太辣,是要就别种食物的。我用馍馍,时非正餐(因正餐有菜,不必以生蒜辅之),而是在疯跑疯玩的间隙。忽感肚饿,又不到饭点,就奔到厨房,抓起筐内凉馍,以此充饥。吃馍,凉且不松软,是不太容易咽下的,就要有简单的佐餐之物。厨间也就葱、蒜、姜现成(家里不食辣,无辣椒)——姜不敢吃,葱为殿军,蒜优选耳。从蒜头上取两枚,剥去皮,洗不洗均可,后即右手馍,左手蒜,咬嚼下去。馍初尝,干,没太多滋味,细品,有回甘,那是小麦淀粉的清香,略甜;生蒜的辣,荤气,与馍馍的滋味合奏,实在是有些快意的。一个馍馍,两枚生蒜足够,多则消受不了。

此吃法简单至极,不过是因陋就简,快速垫垫唱空城计的肚子而已,但日后却发现,此乃食蒜中的“白描”,无藻饰无曲折,极能保留真味。虽说北方吃饺子、馅饼、煎饼、拌面,或凉素凉荤类,都可吃生蒜(或捣为蒜泥),但我总觉得,上述食物本身的味道相对而言浓烈了些,生蒜只是陪衬,并非主力,其味被掩盖许多,远不及与淡味馍馍同食,左弓右弩,相得益彰。

幼时小小感冒,母亲多会拿几头蒜,散开放在火炉的铁盖上烤熟,让我吃。本意并非食物,而是治感冒的偏方(虽然似用处不大)。因烤制与食用的过程更为孩童所喜见,我反倒不太在意其疗效如何了。

炉虽非红泥小火炉,但也不会大,径半尺,齐膝高罢了。搬小凳子围炉而坐,手足烘之,冬日是惬意的。炉盖在火的运力下,已是很热,揩净,将散开留皮的生蒜均匀放几枚上去,静等其变化。少许时间,眼见得蒜皮颜色加深,向焦黄一面渐进,有熟蒜香透出来,慢悠悠,却浓烈。手翻一下蒜,换个面,嫌烫,筷子亦可。熟蒜的气味,与生蒜迥然,尽人皆知,而其扩散,满屋熏熏然,或有人喜,或有人厌(因荤气虽然转化,仍为荤气)。待得蒜两面皆熟透,拿下来,去皮,看到原本白生生的蒜已呈金黄,硬脆化为酥软。放入口中,生蒜的刺激味道全无,唯余醇香之感。

许多年之后,看到烧烤摊上已有烤蒜这一品种,烤则烤耳,且涂抹不少调料。不过,这样刻意去吃,量虽不少,但去我儿时记忆已远。因少了游戏心态,趣味亦乏了些。

适才所谈均为零吃,所费蒜之材料甚少,而另一种菜的吃法,就大大不同了。仍是熟做,曰炒蒜。此菜所用材料有些限制,就是要用新蒜,新出的,且饱满,炒出来口感才好。约四五两,去皮,洗净,以刀剖片,薄厚适中,易入味,亦不粘锅。这么些蒜切完,可装大半盘,之后淋油入锅,热则将蒜片倒入(蒜即为调味料,不必再加别的葱姜类),翻炒,加少许酱油,调色用,蒜片会渐呈金黄与绛红交织。火候须注意,不可过,过头即全熟,丢却脆感;当然也不可太轻,否则辣味留下太多。也就在恰到好处时,出锅,倾入盘中。

此菜的特出,在于材料的单纯,全为新蒜,不掺杂别种。品尝之,入口尚脆,却又无甚辣味,因蒜片在熟与不熟的边缘,增一分不可,减一分亦不可。其味特别,柔腻爽脆,荤气缭绕,在有无间徘徊。

蒜这物什,常招来两种截然的态度,喜的,或厌的。李笠翁曾说:“予待三物有差。蒜则永禁弗食;葱虽弗食,然亦听作调和;韭则禁其终而不禁其始,芽之初发,非特不臭,且具清香,是其孩提之心之未变也。”不食蒜,已到了信誓旦旦的地步。又如清方元鹍,浙人,旅居京城,有《咏都门食物作俳谐体》一诗,其中写道:“是人皆食蒜,无品不调姜。恶汉葱三斗,贫儿荠一筐。”《清稗类钞》中亦云:“北人好食葱蒜,亦以北产者为盛,直隶、甘肃、河南、山西、陕西等,无论富贵贫贱之家,每饭必具。赵瓯北观察翼有《旅店题诗》云:汗浆进出葱蒜汁,其气臭如牛马粪。”看来这两位诗人极为厌恶蒜的气味。那么,我稍稍谈论之,想来亦会有不同感受的观者。不过不要紧,勿管承载物为何,其间记忆透露出的某些情绪,总也是相通的罢。

焦叶与炒面

在护国寺小吃,陆续吃过许多品类的食物,豆汁、焦圈、面茶、松肉、炸卷果、排叉、驴打滚、炒红果、艾窝窝、豌豆黄、芸豆糕、蜜麻花等,味道各异。尤对排叉、面茶注意,无他,只因似曾相识,与故乡的某些食物相通。都是小时吃过的,记忆尤深,焦叶之于排叉,炒面之于面茶,仿若亲戚,虽有少许不同,但亲切的熟悉仍占了多半。

焦叶是油炸的面食,形态的花样不止一种,我喜欢最朴素的一类:平平展展如长方叶子,叶面有几道口,撒几十粒黑芝麻点缀,既顾及口味,亦丰富颜色。制作挺简单,面和好,擀成面皮,以刀切为长方小片,中间划几下,之后放入油锅里,炸至金黄,捞出就可以。

油锅既然架起来,自然是要大炸特炸的,焦叶乃其中一员。它在油锅诸友中有些特点,一是食客多不将其当做充饥的食物,更多是吃着玩儿,其他的如油条、油馍墩儿、糖糕什么的,才是正主,焦叶是薄薄的脆片,得吃多少才能饱腹呢?因之,其充饥的效用算不得高,而游戏的价值凸显而出。再有,焦叶的存放是优于其他油炸食品的。油条、糖糕之类,不趁热吃,放凉了口感急剧下降,再加热也远非当初,不堪重温;而焦叶,原本就是要凉却吃,热了不脆,即使放些时候,拿起咬嚼,仍是咔嚓咔嚓的,减不了几许风味,是值得放若干时日的。

孩童喜吃焦脆的东西,青睐焦叶势所必然。出锅的焦叶尚在沥油,就恨不得抓在手里,好容易等到放进筐子,赶紧攫而食之,可惜的是,此时的焦叶未散尽热度,有些发软,口感未必佳,直到迫不及待消灭掉一个后,再接续下一片,其脆方显现出来。焦叶之薄,炸得又透,吃起来是有食脆物的快感的,加上散布其上的黑芝麻粒,牙齿时而咀嚼到,配以面食的味道,别有香醇。吃的时候还要用小手接着碎裂溅出的残片,忙得不亦乐乎。

许久之后见到北京的排叉,不禁纳罕,这不就是扭了几转的焦叶么?虽然人家在制作上其实另有一套,也未改我的初始印象。

炒面,在面食为主的北方,是极平凡的。记得汪曾祺回忆故乡高邮的食物,其中有炒米:“炒米这东西实在说不上有什么好吃。家常预备,不过取其方便。用开水一泡,马上就可以吃。在没有什么东西好吃的时候,泡一碗,可代早晚茶。来了平常的客人,泡一碗,也算是点心。郑板桥说‘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也是说起省事,比下一碗挂面还要简单。”南方吃米,炒米极自然就出现了,搁北方,即为炒面。

炒面的制作极单纯,将小麦面粉炒熟就算可以。当然也可添加一些佐料,如芝麻、葡萄干、核桃仁、瓜子仁等,好吃许多。炒面的工艺之简单,自家完全可以解决,不像炒米稍有些繁复。汪曾祺描述:“入了冬,大概是过了冬至吧,有人背了一面大筛子,手持长柄的铁铲,大街小巷地走,这就是炒炒米的。有时带一个助手,多半是个半大孩子,是帮他烧火的。”如果炒面也有这许多手续,大约不少人家就放弃了。

炒面的吃法有两种:其一,抓起一把就放嘴里,干吃。这多是小孩子的吃法,吃着玩。小麦面炒熟后,有特别的香味,若再有芝麻核桃仁之类掺杂其中,咀嚼起来还是很受用的。不过这样吃有一险,不小心呼吸重了,又正对着手中的炒面,立时就是一个满脸花,比戏台子上的妆还夸张,若是喷嚏,更是一塌糊涂不可收拾了。其二,可将炒面放碗里加开水搅拌均匀吃,算是常规吃法,暂时充饥用,当不得饱,可也比肚子里唱空城计强许多。

南方未必无炒面,读宋浦江吴氏《吴氏中馈录》,甜食类“炒面方”条有云:“白面要重罗三次,将入大锅内,以木爬炒得大熟,上桌古轳槌碾细,再罗一次,方好做甜食。凡用酥油,须要新鲜,如陈了,不堪用矣。”此炒面法,其实与北方也无甚大差别,然而江南吃法,如此做好的炒面仅为原料,却是为进一步加工为甜食做筹备的,因之,紧接着便有“雪花酥”条:“油下小锅化开,滤过,将炒面随手下,搅匀,不稀不稠,掇离火。洒白糖末,下在炒面内,搅匀,和成一处。上案,擀开,切象眼块。”

江南喜吃甜食,想出这许多花样来。

北京的面茶,据说是用生糜子面熬制的,其后撒上芝麻盐与麻酱食用。这与炒面炒熟后再用开水冲制有异,不过口味仍有相似;用佐料处,其他均可通融,唯我习见之炒面全然不采芝麻酱。清袁枚《随园食单》点心单“面茶”条云:“熬粗茶汁,炒面兑入,加芝麻酱亦可,加牛乳亦可,微加一撮盐。无乳则加奶酥、奶皮亦可。”

此面茶真要加茶汁,显见是将“茶”字落实的;而北京的面茶其实乃古时的茶汤类,并无茶在内。薛宝辰《素食说略》卷四“炒油茶”条云:“生面二斤,炒熟,乘热入芝麻酱半斤或是十两搅匀,再入椒茴末及盐和匀,摊开晾冷。不晾或有焦气。临时或以滚水和之,或以冷水煮之,均可。”从描述看,炒油茶亦为茶汤类。(古时茶汤,只是借茶之名,汤内无茶。)

富察敦崇《燕京岁时记》中有一种“凉炒面”,说:“四月麦初熟时,将面炒熟,合糖拌而食之,谓之凉炒面。”初看到时有些疑惑,不能确定是干拌还是水拌,而既然是凉炒面,想来不会是热水吧。后读翁偶虹的《货声》,言道:“凉炒面质如炒面粉,冷水和之,清凉甘爽,分黄豆、绿豆、大麦各味。”方解决这个疑问,这种制法与吃法,和我习见的很是相近,不过一用凉水,一用热水耳。

茹生记

采蒜薹,对成年人是烦劳的事情,于孩童多半是某种游戏。抽取蒜薹,会发出轻微的“哧”的一声,且有抽动的韧劲儿,小孩子可以拿来玩耍。一根一根,哧哧响,小胖手使点气力,拉它出来,甩着玩儿,有时还去拽顶头的苞,抠开,里面是花序(没发育完全),搓下许多小颗粒,撒得满地都是。

高兴了,张嘴就咬刚采下的蒜薹,白色部位优先,嫩脆,微辣中带甜——其母体大蒜的辛辣,到了蒜薹这里已然减弱太多。那种嫩,体现在脆,手指稍一掐,即应声而断,断茬儿处有微小的汁液渗出来。蒜薹由白至青的部位,辣味会渐次加之,不过尚未到吸溜嘴的地步,毕竟是刚摘下的,辣不掩甜,口感佳。

生吃蒜薹,只是偶尔为之,算不得常事,而当真去吃的,是葱,就着饼子或馍馍。有些地域,喜大葱卷饼,主食就是这个,粗放。早前我也生吃葱,不过没这么大的瘾,且不卷饼,就是一手葱,一手馍,交替咬嚼。葱并不要粗壮的,平常尺寸就可以。后读吴其濬《植物名实图考》,“葱”的条目有云:“有冬葱、汉葱、胡葱、楼葱。野生为山葱;冬葱即小葱,一曰慈葱;汉葱茎硬,一名木葱;胡葱根大似蒜;楼葱即羊角葱,一名龙爪葱;山葱即茖,汁为葱涕。西北楼葱肥白,少辛气,寸断烹茹。”这里面,我吃汉葱为主,冬葱也吃。

葱的细部,《本草纲目》讲得清楚:“葱初生曰葱针,叶曰葱青,衣曰葱袍,茎曰葱白,叶中涕曰葱苒。诸物皆宜,故云菜伯、和事。”葱针乃葱的混沌状态,青和白的界线虽有,但尚未太分明,待得长大,青是青,白是白,可食矣。个人的喜好,较之饼子,更愿馍馍就葱吃,馍馍的细腻,可愈发衬出葱的味道。

李时珍说葱之别称为菜伯、和事,名字有意思,自然是指葱的百搭调味效用。(有更早的说法,《清异录》蔬菜门“和事草”条云:“葱和羹众味,若药剂必用甘草也,所以文言曰‘和事草’。”)这种和事用途多为熟用,炝锅乃大宗。熟后的葱之气味是别一种,与生葱大异,可以说隔教了。

小时候上学,路上要走一阵子,玩闹中总要寻些事情做。道边有田地,某一季节会种红萝卜,待长起时,绿缨披拂,比大拇指粗一圈的物什在地面露出一截,红绿相衬,昭示着自个儿的块头。顽童立时跳到田里,东张西望,匆匆拔上几根,飞快地跑回大道上。扯去萝卜缨,手抹一抹泥,打开书包拿铅笔盒,寻出小刀,刮去红萝卜皮,净了,咔嚓一口,能吃掉半个。新出土的红萝卜,一种清新的甜,爽脆极了,有不可名状的乐趣。

白萝卜,是当季的时候从菜市场买来的。做菜当然是主要用途,此外,我喜欢剥开皮吃。白萝卜去皮,许多人拿工具削,我是用手指剥,剥得慢,却乐意。白萝卜若无“须”的遮挡,可将皮剥得一干二净,裸露清净白嫩的内里。不过小孩子是耐不得的,刚剥出一小截,就忍不住咬上去,品一品。随剥随吃,待得剥完,也快吃完了。刚上市的新鲜白萝卜,若选对品种,水分充盈,甜,无辣味。李笠翁喜欢切丝的吃法,在《闲情偶寄》中说:“生萝卜切丝作小菜,伴以醋及他物,用之下粥最宜。但恨其食后打嗳,嗳必秽气。予尝受此厄于人,知人之厌我,亦若是也,故亦欲绝而弗食。然见此物大异于葱蒜,生则臭,熟则不臭,是与初见似小人,而卒为君子者等也。虽有微过,亦当恕之,仍食勿禁。”

笠翁真是讲究之人,挑了许多毛病,却终未弃绝生萝卜丝这一爱物。

另有一种水萝卜,水分更多,外表红艳艳,圆形,乒乓球大小。这种萝卜首选即为生吃,洗净,不必去皮,蘸酱可以,直接吃也可以。口感极佳,受时令限制,这种萝卜上市时间短,也就很难抢过水果的风头了。明刘若愚《酌中志》记:“立春之时,无贵贱皆嚼萝卜,名曰咬春。互相请宴,吃春饼和菜。”这种萝卜即水萝卜,嚼之曰咬春,很形象。

为水萝卜削皮是一种“俏”的吃法,金云臻的《入秋三忆》中写过如何削水萝卜:“一只萝卜挑好,在头部削去一层,露出少许心子,然后从顶部直下削皮,皮宽约一寸多,不薄不厚(薄了味辣,厚了伤肉),近根处不切断,一片片的皮笔直地连着底部。剩下净肉心,纵横劈成十六或十二条,条条挺立在内,外面未切断的皮合拢来,完全把萝卜芯包裹严密,绝无污染。拿在手中,吃时放开手,犹如一朵盛开的荷花。轻轻用手一扳,一条萝卜心随手而下,入口清凉爽脆。”这是走街串巷小贩的拿手绝活,而其叫卖先声夺人:“萝卜赛梨哟,辣来换啊!”

听到这样的吆喝,便知道水萝卜来了。

稍谈若干种生吃的,又旁逸斜出地想起幼时采摘的野果子。那是离家不远的山脚下,一道沟旁,有一丛灌木,结果子。每到夏天,整株灌木,遍布野果,红红的,无名指指肚般大。此时,我会纠集小伙伴一两个(不能再多,要不不够分吃了),杀奔过去。到地儿后,直接坐在灌木旁边,满手满手摘着吃,果子甜,无酸味(虽果核有点大,也讲究不了那许多),再加上在野地里的新奇,吃得更起劲儿了。不过吃多了,舌头有麻麻的感觉,不知怎么回事,每当吃至此处,就罢手,拍拍衣服上的土,回家去了。

后来,不禁有点后怕,这野果子如果有毒,先前那么不顾好歹可劲儿吃,岂不是有大大的危险么?

再后来,增加了些对植物的了解,知晓当年吃的野果子,其实是野樱桃,灌木或小乔木,蔷薇科李属,可食用。(《礼记·月令》:“是月也,天子乃以雏尝黍,羞以含桃先荐寝庙。”郑玄注:“含桃,樱桃也。”大约即此种,因现代所吃樱桃乃自欧洲引进。)

附记:

苏轼《物类相感志》蔬菜类,有云:“种萝卜法,以宣州大水梨切去心,留顶作盖,如瓮子状,以萝卜子实之,以顶盖之,使埋于地,候梨干或烂,取出萝卜子,分种之,则实如梨圆,且有梨味。”此种萝卜法颇为新奇,自宋即有,不知后世有人尝试否。

红薯

甘薯,又名番薯、红薯、白薯、甜薯、地瓜、红苕、番芋、朱薯、枕薯、番葛等,我的故乡习取红薯的叫法。它缘何能一度大行其道,其产量之高胜过其他作物,大概是在粮食不丰裕的岁月,它的活人养人之功不可尽言矣。

在红薯的吃法中,我十分爱一种以之为原料的炸丸子。先将红薯搁水中煮熟,取出剥皮,然后碾碎,加入面粉和白糖,抟成圆球,下至油锅内,待慢慢炸为金黄色,捞出沥油,盛入盘中。丸子内部为红薯泥,甜糯,外一层经炸已是焦壳,唇齿破壳而入内里,脆柔相依,不亦妙哉。丸子当菜固然好,单吃亦无不可。炸丸子通常是午饭时,趁热吃,好极。若未吃完,下顿只好放箅子上馏馏,不过热是热了,口感却大减,软塌塌,脆感全无,只能聊胜于无了。

生吃红薯,是极简便的。从土中刨出,洗一洗,用刀子削皮,或用指甲慢慢去皮也行,张口咬之,脆生生,水分多,是解饿兼解渴的。生吃时,多半碰到的是白色瓤或红黄色瓤,偶尔会有紫色的,小孩子总是喜好新奇,记不得紫瓤红薯是不是真的更好吃些,但总是争相吃它,想来打心眼里认定其更甜、更脆。其实红薯这东西,水分多否是和甜度成反比的,若要甜,须将之放置一段时间,水分消耗一些,那时去吃,在甜的口感上,会更佳。

在红薯田里,孩童喜扯红薯秧玩耍。秧子即藤蔓,贴着地面生长,一扯能扯老长,算是一种游戏。事实上,农人种红薯,若想让红薯长得好,翻秧子是一项必须的活动,一个成长季节,须几次翻动才成,这是比较累的活计,与儿童的玩耍心态大异。有时,秧子上会开出花来(需要的条件是天气温暖),喇叭形的小花,淡红色或紫红色,颇引得孩子的兴致。莫要忘记,红薯属旋花科,开出喇叭样的花来并不稀奇。《救荒本草》记“地瓜儿苗”:“茎方、四楞;叶似薄荷叶微长大,又似泽兰叶抪茎而生;根名地瓜,形类甘露儿,更长。味甘。”吃法为“掘根,洗净,煠熟,油盐调食;生腌食亦可”。朱橚所说乃野生红薯秧,而事实上人工种植的也是同理,自茎至叶,无一不可以吃。吃红薯秧在旧时多意味着“救荒”,贫瘠时代已然过去,人们便渐渐忘却这微物了。

幼时吃粥,有一种红薯粥。红薯洗净去皮,切成小块,扔到锅里和大米同熬,慢慢地,米开花,原本生脆的红薯也向软糯一面变化,直至关火起锅。在熬煮的过程中,许多红薯小块将自身的糖分弥散开去,使得整锅粥都变甜了。当然,这种甜不同于银耳莲子粥的齁甜,也非八宝粥带有粘稠感的甜,而是那类充饥主粮渗出的淳朴的甜味,毫不张扬,且有些土气,未必怎样好吃,却实实在在,或许是缺糖岁月的某种补偿吧。

说起红薯的甜,有一甜上加甜的吃法,是拔丝红薯。拔丝菜类不止一种,苹果、山药、红薯等均可。以红薯来拔丝,因其淀粉较多,须切块后洗净沥干水分。另外熬糖浆的环节,过稀则抽不出丝来,过稠则粘连过甚,乃至焦黑,要恰如其分才好。各种拔丝菜类做法其实大同小异,口感却是各有不同,红薯本来就是甜的,再加上外壳裹的糖浆,外脆内嫩,属甜食中一乡土种也。《素食说略》记红薯:“去皮切片,以醋馏法炒之,甚脆美也。京师素筵,每以白薯切片,或切丝入溜锅炸透,加白糖收之,甚甘而脆。”以糖收炸红薯丝,实则与拔丝红薯均趋愈甜,而醋馏法,以酸加甜糯,很是有趣。《醒园录》卷下,有晒红薯法,曰:“拣好大条者,去皮干净,安放层笼内蒸熟,用米筛磨细去根,晒去水气,作条子或印成糕饼晒干,装入新瓷器内,不时作点心甚佳。”红薯干的好处是耐放,口感亦好,筋道,有回甘。还有一种炸制的法子,北京名曰茶果,翁偶虹的《货声》里说:“茶果昔名茶果,实质是炸白薯片,浸拌蜂蜜,酒蘸青丝红丝。东、南城货声为‘吃得香、嚼得脆来——茶果’,西、北城则直喝‘真好吃’。”

红薯行销最普泛的,自然是烤制的。如何制作,尽人皆知,是不必细说的。唯记新近的一次吃烤红薯,初春时节,日光和煦,但冬的残留仍在,空气中的温暖与凛冽交织。午后出了一栋古旧的建筑,门口有烘炉,上置许多只红薯,买了一块,手里捧着,暖融融,掰开,一缕白色的气腾起,飘散开去,而此物特有的香味也透出,呼入脾胃,嗅这种气息,或比真去吃它还要中受些。

陈师曾的《北京风俗图》,有一幅“卖烤白薯”,为街头寒风中,一妇人坐条凳,俩总角小童边上玩耍,旁有大铁皮桶,上置一圈红薯。画左侧有署名青羊者之《相见欢·烤番薯》:“红泥宿火犹温,佐壶餐。芋栗堆边番薯,未全贫。贫邪病,当垆事,不堪论。稚子孺人相守,耐朝昏。”《燕京岁时记》谈秋冬食物时亦云:“白薯贫富皆嗜,不假扶持,用火煨熟,自然甘美,较之山药、芋头尤足济世,可方为朴实有用之材。”

红薯于今,是点缀,而但凡有些经年记忆的人,都还记得先前它的历史积淀。清吴其濬记它,“饥年人掘取作饽”“湖南洞庭湖壖尤盛,流民掘其遗种,冬无饥馑”,仅是寒光一闪而已。有这样的惨痛在,若能长久地以之为点缀,其实倒是一个好的事情。

馍与泡馍

五六岁时,有一天傍晚,我拿着一个馍馍跑到门外耍,遇到邻居家孩子,年龄相仿,手里也有馍馍,不过,我的是白色的,他的是黑色。我有些好奇,因很少吃到,于是和他说交换着吃吧,这孩子似很吃惊,快速地将手里的给我,又抓过我的,跑开了。

后来,我再到大门口玩儿,发现不止一个同龄孩子在外面转悠,且都拿着馍馍,黑色的那种。

纳闷之解开,是成功以物易物的孩子的双方家长知晓了这件事,那位母亲有些歉意地对我母亲说让你家孩子吃亏了,家母大度回答没啥没啥。我才知道黑色馍馍是高粱面做的,比小麦面白馍便宜太多,对方吃白面馍馍的机会少,才会那么乐意。

但我又怎会在乎呢,黑色的馍馍多诱人。

馍之于北方,须臾不可离。《清稗类钞》中说:“南人之饭,主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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