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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5 17:5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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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钱皓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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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政治中的中等国家:加拿大

国际政治中的中等国家:加拿大试读:

中等国家外交思想与国内政治文化

第一章 约翰·霍姆斯与中等国家外交思想和实践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加拿大学界和政界针对中等国家在大国争霸或冲突时期有无自己独立的国家行为方式,以及中等国家在大国政治体系中能否有其独立诉求的议题展开了广泛的学理讨论。其中,拥有加拿大外交部高级官员和国际事务研究院资深学者双重身份的约翰·W.霍姆斯的学术贡献尤为突出。霍姆斯在国际事务中探索并实践中等国家外交路径,主导智库平台构建并输出中等国家外交思想,进入大学课堂并传播其本人的中等国家外交理念和实务经验。霍姆斯认为,中等国家可以通过“调停者、谈话者、倡导者和情报收集者”的外交路径在大国政治体系中有所作为。本章重在考释霍姆斯亲历外交、著书立论、教书育人三阶段的个人贡献,阐述霍姆斯与加拿大中等国家外交思想和实践的关系,并论证霍姆斯所倡导的“角色主义”和“中间最安全”是加拿大“定位外交”和“务实主义”的思想支点。第一节 霍姆斯其人

1996年4月26日,加拿大外交部长劳埃德·诺曼·阿克斯沃西(Lloyd Norman Axworthy)对媒体宣布,以加拿大资深外交官、外交政策学术活动家约翰·W.霍姆斯(John Wendel Holmes,1910—[1]1988)命名外交部新设的“对外政策拓展奖”。2010年,加拿大《国际杂志》(International Journal)为纪念霍姆斯百岁诞辰,特别邀请霍姆斯传记作者亚当·查普尼克(Adam ;Chapnick)博士和霍姆斯高足金·理查德·诺萨尔(Kim Richard Nossa1)教授组织霍姆斯学术研讨会,并刊发纪念文章。这些举措旨在纪念霍姆斯先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加拿大国家定位、对外政策制定以及中等国家外交思想方面的贡献。

霍姆斯于1910年出生于加拿大安大略省伦敦市,本科毕业于西安大略大学,硕士毕业于多伦多大学,后在大多伦多区匹克林学院任[2]教。1941—1943年,霍姆斯先后担任加拿大国际事务研究院信息秘书和该院多伦多总部秘书。1943年,霍姆斯供职于加拿大外交部,任加拿大驻伦敦公使馆二等秘书,1947年至1948年担任加拿大驻苏联大使馆临时代办。1950年,他被任命为加拿大驻联合国常任大使。1953年至1960年,霍姆斯凭借其职业外交敏锐力和专业的外交素质被提升为加拿大外交部助理副部长。1960年后,霍姆斯一直担任加拿大国际事务研究院院长一职至1973年,该研究院是一家非营利、非党派和非政府组织的学术机构。在霍姆斯的领导下,国际事务研究院发展成为加拿大首屈一指的外交政策和战略思想库。

霍姆斯成长于加拿大外交呼唤英雄的时代。良好的教育背景及早期在国际事务研究院的工作经历,使他懂得如何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这一能力为其推动外交部、联合国和驻外使馆的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外交部供职后,年轻的霍姆斯很快得到了加拿大资深权重[3]的外交官休姆·朗(Hume Wrong)、诺曼·罗伯逊(Norman [4]Robertson)和后来的外交部部长莱斯特·皮尔逊(Lester Pearson)的赏识和重用,从而使其外交才华能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和冷战初期的国际舞台上充分展示。他曾参与组建联合国制宪会议以及联合国初创时期的各项会议。20世纪50年代,因其在国际舞台和联合国的活跃度,他曾一度成为加拿大媒体和公众眼中的外交官徽标。

在担任加拿大国际事务研究院院长期间,霍姆斯撰写了大量关于加拿大外交政策和行为模式的著作,致力于构建中等国家外交思想理论体系。在其长达45年的外交工作和外交政策研究生涯中,霍姆斯穿梭于东西方冷战阵营,在各种国际事务中恰到好处地展示着加拿大的和平外交立场。第二节 霍姆斯与中等国家外交思想的实践

霍姆斯对加拿大中等国家外交思想建构与实践的贡献主要分为三大阶段:亲历外交(20世纪40—60年代)、著书立论(20世纪60—[5]70年代)、教书育人(20世纪70—80年代)。在第一阶段,由于加拿大为英联邦成员国,所以它是一个先有独立外交实践、后有外交思[6]想体系建构的国家。作为20世纪40年代加拿大屈指可数的职业外交官之一,霍姆斯参与了二战期间和冷战初期的世界秩序建构与加拿大独立外交的最初实践。在理念上,霍姆斯推崇1942年加拿大驻美公[7]使休姆·朗提出的“务实主义”原则以及在此基础上对加拿大“中等国家”的定位,但他强调加拿大外交目标应为“独立、直接贡献、相[8]应的国际地位和待遇”。霍姆斯认为,这些目标可以通过坚定的[9]“角色主义”立场和信念来实现。他将“角色主义”具体阐述为[10]“有益的修理工”。这些是霍姆斯对加拿大中等国家外交思想的早期认知,并成为其日后外交实践的指导思想。“角色主义”是霍姆斯为战后加拿大在大国政治体系中建构中等国家外交行为范式的思想主张,但对于加拿大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不是十分明朗,直至霍姆斯经过一系列外交事件后才得以具体化。

在联合国草创阶段,霍姆斯率领加拿大代表团参加了多场联合国制宪会议。为了突破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大国主宰的国际政治格局并体现加拿大有别于小国的立场,加拿大代表团对《联合国宪章》中有关常任理事国的一票否决权提出反对意见;对非常任理事国的推选提出二等国家(即中等国家)应更具有优先权的提议;对安理会指挥调遣二等国家军队的权力提出限制建议。最后,尽管第一条建议未被采用,但后两条建议均得到参与《联合国宪章》讨论的其他国家的认同,并[11]列入《联合国宪章》的第44条款中。虽然二等国家中第一次当选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的是澳大利亚而非加拿大,但这一结果正是在以霍姆斯为首的加拿大代表团的大声呼吁下才得以实现的。这是霍姆斯提倡的“独立、直接贡献、相应的国际地位和待遇”外交思想的第一次实践,它的理论意义是,中等国家可以在大国政治体系中发出声音、提出诉求并有所作为。

1947年,霍姆斯在莫斯科担任加拿大驻苏联大使馆临时代办,一次外交事件使他对“角色主义”有了更加具体的想法。1947年11月2日,两位驻扎在盟军驻德国军事基地的加拿大军人在华沙北部旅行时“误入”苏联领土,被苏方拦阻并拘押。在审讯时,两人声称是“迷路”所致,但苏方认定他们是非法入境并有获取军事情报的嫌疑。事件发生后的第5天霍姆斯才得到通报。霍姆斯在与苏方的谈判中强调人道主义关怀,淡化意识形态因素,最终使苏方释放了两位加拿大军人。经历这一事件后,霍姆斯认识到谈判可以作为解决冲突的方案,也可以作为践行“角色主义”的路径。

1948年9月,皮尔逊担任加拿大外交部长后,提拔霍姆斯担任助理副部长。随后,霍姆斯应召离开莫斯科返回渥太华。回国后,他立即投身中东事务。同年5月,以色列国宣布独立,中东战争随即爆发。为和平解决巴勒斯坦问题,11月14日,加拿大向联合国大会递交了停火提案,霍姆斯参与了整个提案的撰写,并在联合国大会召开前向各成员国进行游说。最终,该提案获得通过,中东局势得到暂时缓解。加拿大在中东问题上的“斡旋外交”证明,加拿大可以在大国政治“僵局”中发挥有效的调解作用,亦可作为传统国际政治“第三方介入”范式中的一条有效路径。

1949年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以下简称北约)的成立让霍姆斯更加坚信,加拿大可以在大国政治中发出不同声音并有所作为。在北约最初提议以及组织章程的讨论中,加拿大不仅是主要推手,也是最初的成员国。霍姆斯凭借他对苏联的了解和对战后国际秩序的设想,以及对加拿大参与国际事务的决心和能力的准确认知和把握,提出加拿大应该提议在北约章程中设置准许成员国保持自由的政治体系以及在日常外交、经济合作和军事事务上的自由度的条款。该建议得到了休姆、皮尔逊外长和加拿大新任总理路易斯·斯蒂芬·圣劳伦特(Louis Stephen St Laurent)的支持。在加拿大的坚持下,北约决定将这一内容列入《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宪章》第二款中,这一条款后来被戏称[12]为“加拿大条款”。加入北约标志着加拿大摆脱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孤立主义外交,成为该国第一次在和平期间独立与除英国之外的其他国家军事联盟的外交尝试,也是加拿大作为中等国家行为体第一次在大国掌控的军事体系中发出独立诉求的声音,更是加拿大中等国家外交思想在军事领域的重大突破。

20世纪50年代初,不到四十岁的霍姆斯被加拿大外交部青年才俊誉为思维敏锐、行文干净、心无旁骛、忠诚国家、极具创造力、令人喜爱和尊重的“父亲”级人物,并被视作每一个外交事务工作者应[13]该尊崇的榜样。霍姆斯成为外交部不可或缺的人物,他甚至影响着加拿大政府的外交政策决策。在担任外交部助理副部长期间,他经常参加议会内阁的“祷告会”,并与内阁议员交换对于世界局势的看

[14]法。

1956年,苏伊士运河危机爆发。霍姆斯作为外交部高级公共事务官员,一直陪同皮尔逊外长参与调停苏伊士运河危机,并尽力实践加拿大“有益的修理工”的角色。霍姆斯建议,成立一支由联合国秘书长调遣的干预部队。皮尔逊外长采纳了这一想法,并在随后举行的联合国紧急会议上宣读了加拿大方案。该方案得到了美国国务卿杜勒斯的支持,并催促加拿大尽快拿出一个具体的行动方案。通过对苏伊士运河危机的外交调停,加拿大成功践行了霍姆斯的“角色主义”理念指导下的修理工角色和斡旋外交路径。“苏伊士危机调停”后来成为加拿大实践中等国家外交思想的里程碑事件,并将加拿大的国际地位提升到历史最高位。为此,皮尔逊获得了1957年诺贝尔和平奖,[15]霍姆斯则被外交部同仁誉为“联合国王子”(UN Prince)。

20世纪50年代不仅是霍姆斯职业生涯的黄金时期,也是加拿大展现中等国家外交理念的黄金时期。在国际上,斡旋外交被冠以“加拿大方式”的名称;在加拿大国内,人们也常常称其为“霍姆斯方式”或“皮尔逊方式”。

越南战争期间,加拿大被中国、美国、苏联邀请参与并主导“印度支那国际控制与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越南停火协议的执行与参战部队的隔离,霍姆斯被邀请前往河内和西贡进行外交调研和调停。虽然加拿大主导的调停无果而终,但在此过程中霍姆斯以其高超的外交艺术再次向国际社会输送了“斡旋外交”的理念,丰富了“第三方介入”的内容。第三节 霍姆斯与中等国家外交思想的构建

1954年3月,霍姆斯在加拿大军队干部学院的演讲中将加拿大中等国家外交思想、政策和行为模式概括为“六项原则”。一是加拿大应当积极参与国际事务,但不是单干。为促进本国利益,加拿大应当帮助维护他国和平。二是由于经济的对外依赖性,加拿大应当保持开放的贸易路线、稳定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制度,以及与任何可能的经济伙伴保持民间关系。三是对外政策不能与美国的根本利益相冲突,削弱美国将在战略上伤害加拿大。四是继续加强与英国及其他英联邦国家的关系,这是对美国掌控的一种最优平衡,对加拿大外交的独立性至关重要。五是对外政策不应按照伦理线划分国家,永远不要忘记加拿大历史上的危机。六是必须认识到中等国家的潜力和有限性,这是[16]加拿大参与国际政治的前提。这次演讲呈现了他本人倡导的“角色主义”的具体内涵,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霍姆斯关于加拿大作为中等国家定位和行为模式的最早和最全面的阐述,后成为加拿大关于中等国家外交思想的基本内涵和行为准则。

1960年,霍姆斯在其外交生涯最为辉煌的时期突然宣布离开外交部,再次投身加拿大国际事务研究院的工作,并开始著书立论,建构加拿大中等国家外交思想理论体系。霍姆斯的加入和领导使国际事务研究院一跃成为加拿大最重要的对外政策和战略智库。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学术界并不重视中小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角色和利益,霍姆斯意识到需要认真采用实证的方式思考国际关系中的分层理论。他试图从中等国家的视角探讨加美关系来寻找突破口,并以此来检验国际政治领域中的社会科学理论的逻辑基础。他认为,加美关系并不是按照大国关系的逻辑运行的。比如,两国在越南战争问题上的反应差别很大。霍姆斯率先运用“中等国家”概念说明国际[17]关系中存在分层理论和层次问题。在其撰写的《加拿大外交政策中的关键问题》一文中,霍姆斯对加拿大在越南战争中左右为难的外交立场进行了剖析。在他看来,是否参加越南战争既是对加拿大人道[18]德责任的挑战,也是对加美捆绑式国家利益的挑战。在这个经典的两难案例中,霍姆斯提出,为了有更大的影响力,加拿大必须以中等国家的身份参与国际事务。他认为,加拿大的利益是在一个分层的世界秩序中联合所有国家,而不仅仅是两大寡头或三大寡头或联合国[19]五大国。霍姆斯主张:“鼓励加拿大在国际机构中最大化地参与,以避免五大国在各个领域和事务中的永久霸权,确保中等国家和次中等国家有恰当的角色。发挥作用是最重要的法则,但永远不要刻板地[20]应用这种法则。”此外,霍姆斯还积极宣传“加拿大对外政策要考[21]虑两步向前、一步退后,即中等国家法则”。

虽然霍姆斯撰写多篇著作分析大、中、小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参与程度和影响力,论证国际关系中的分层理论和层次关系,但其研究重心仍然为加拿大在国际事务中的角色、参与路径和行为模式,以支持“中等国家”在大国政治体系中拥有独特地位的观点。霍姆斯的《作为中等国家的加拿大》一文以加拿大成功斡旋“苏伊士运河危机”和参与调停越南战争的“国际控制委员会”等史实证明,作为中等国家的加拿大可以在美苏冷战对峙格局下以一种“悄悄外交”(quiet diplomacy)的形式,斡旋于大国之间,打破僵局,促进美苏[22]缓和,确保世界和平。霍姆斯的实证研究在于说明:世界不仅是大国的,也是中、小国家的。

1968年至1970年间,在特鲁多总理的倡导下,加拿大外交部经历了一场人事、程序和外交大变革。此后,加拿大的“中等国家身份”[23]更加明确。20世纪70年代后,霍姆斯不再满足于零敲碎打式的写作模式,开始着手系列专著的撰写工作,系统论证加拿大中等国家外交思想和实践路径。他的专著《与大叔在一起的日子:加美关系》[24],是加拿大学术界系统研究加美关系的重要成果。在书中,霍姆斯分析了加拿大和美国之间不轻松和不对等的双边关系,并对加拿大在“大叔”的“盟约关照和管束”下如何平衡加美利益、如何行使独立外交权利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解决方式,即“第三项选择”[25]。同时,霍姆斯关于中等国家“六项原则”的外交思想在美加双边关系方面的具体阐述,至今仍被视作加拿大对美政策的外交指南。

此外,霍姆斯集外交实践者和外交评论者为一体的独特眼光在其两卷本的《塑造和平:加拿大与世界秩序的探索(1943—1957年)》中得到全面展示。在开卷段落中,霍姆斯写道:“国家领导人和外交官应当致力于运用国际制度服务国家利益。在丛林式的世界政治中,加拿大的影响难以实现,但如果在一个有序的世界中,加拿大可以联[26]合其他国家,发挥中等国家外交政策的优势。”这套书系统地阐释了加拿大在1943年至1957年间的国际社会和世界秩序中的角色和行动路径。第一卷重点阐述1943年至1947年间加拿大在国际制度创建中的作用。第二卷主要选取1948年至1957年间加拿大在冷战初期介入各种危机、并发挥“架桥者”作用的大量案例,证明加拿大作为一个中等国家,完全可以运用自己的外交资源、国际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参与和处理国际事务,特别是在大国对峙中发挥“悄悄外交”的能力,担当斡旋或调停人的角色,从而对国际和平和冷战缓和作出自己[27]的贡献。1986年,霍姆斯凭借上述三本书获得了加拿大皇家协会[28]颁发的泰勒奖章。

与此同时,霍姆斯还撰写了大量关于加拿大中等国家身份的论文和文章。其中,大部分文章编入《谨慎即大勇:加拿大外交论文集》[29]和《加拿大:一个中年国家》。在《谨慎即大勇:加拿大外交论文集》引言中,霍姆斯强调“沉稳和审慎”在加拿大参与国际事务中的重要性。他认为,作为中等国家的加拿大,在对内和对外政策上需要有英雄思想和英雄行为,这些需要工程师类的技术家和政治家去做,而外交官的主要职责是“冷却”这种英雄激情,并尽可能地调整和弱化勇气可能带来的痛苦。在充斥着大声赞美、大声谩骂的外交界,[30]“悄悄外交”也应有一席之地。2009年,加拿大列出了10本最有影[31]响力的外交政策经典读本,该书位居第四。《加拿大:一个中年国家》一书是为了表明加拿大在战后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中等国家,并步入中年国家的行列。该书由21篇论文和演讲稿组成,分为特鲁多政府的外交政策评估、国际制度、砝码和北美四个主题。霍姆斯在该书中还谈到他对中等国家概念的反思。他写道:“中等国家之所以是中等国家,是因为它们‘较弱’,而不是它们更‘道德’。中等国家不威胁任何国家,因为它[32]们不具备威胁的能力。”这本书是关于加拿大“中等国家”论述的集大成者,不仅影响了学者和政府决策人,同时也影响了加拿大普通民众。他们大多数对加拿大以中等国家身份参与国际事务、并在其中扮演“斡旋者和调停者”的角色持认同立场,并对以这样的方式输出加拿大“人道主义”和“和平主义”的价值观深信不疑。霍姆斯一位外交部的老朋友、后任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历史系主任的弗雷德·索厄德(Fred Soward)教授将该书视为加拿大外交界或国际事务学界的[33]必读读本。

20世纪80年代后,霍姆斯仍笔耕不辍。他意识到,国人和他国对加拿大维和外交过度推崇,这将损害加拿大的利益。1981年,他在给《麦克林斯》(Maclean's)杂志撰写的题为《军事之行的停止线》的文章中指出,“加拿大每一次维和行动都是在精细计算政治和[34]经济成本的基础上决定的”。1984年春,他在《国际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为《中间最安全》的文章。在此文中,他告诫国人在外交事务上不要对加拿大的政治精英提出过高或过低的期望,对他们在国际危机中未能成功扮演世界领袖应持公允的眼光看待;加拿大不是超级大国,加拿大的地缘政治、政治文化以及经济的对外依赖性决定了其外交灵活性是有限的,但加拿大可以与其他中等国家联合完成一些国际职责;一个像加拿大这样的中等国家可以通过扮演“问题解决者”的角色,如调停者、谈话者、倡导者和情报收集者,最大化地为本国在国际体系中获得最好的生存空间和安全利益。在霍姆斯看来,这正是中等国家向国际社会提供的“公共产品”,而这种产品恰恰是[35]大国所忽略、小国又难以企及的。

此外,霍姆斯还曾在各类国际政治和经济杂志上发表有关加拿大对外政策和国际组织参与的论文。他一生总共撰写了152部(篇)著[36]述,研究地域覆盖了非洲、亚洲、欧洲和北美洲,研究专题涵盖了联合国、北约、美加关系、英加关系、英联邦共同体、加拿大内政与外交等。他关于加拿大中等国家的外交思想和行为模式的阐述得到学界和政界的普遍认同。他的研究在于证明,传统社会科学路径与作为中等国家的加拿大外交思想和政策制定、执行、研究之间确实存在分离,传统的国际关系理论无法解释像加拿大这样的中等国家对外思想、政策和参与国际事务的行为模式及其作用。霍姆斯的思想体系不仅对传统国际关系理论和方法论的价值提出了批判,同时建构了中等国家身份指导下的加拿大外交思想及其行为模式。第四节 霍姆斯与中等国家外交思想的传承

1973年,由于加拿大国际事务研究院长期面临财政赤字,霍姆斯宣布不再担任院长,但仍然作为该院的高级研究员,直至去世。此后,霍姆斯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教学和培养年轻的外交家方面。他选择在家乡安大略省大学教书,但令他感到遗憾和沮丧的是,当时加拿大对外政策在加拿大政治学科中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子科目,鲜有大学设立加拿大外交政策教职。为此,作为这个小学科的创始人之一,霍姆斯致力将这一教职作为政治学系的常设教职。最终,在霍姆斯和外交学界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加拿大外交研究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发展成为政治学领域的显学。

早在1967年9月,霍姆斯就开始在多伦多大学兼职讲授政治学系二年级的“加拿大外交政策”课程。虽然没有博士学位,也没有专业学术背景,但他通过结合自身的外交实践,分析讲授加拿大的外交思想和政策执行。这种外交实务和案例分析的教学方法让学生们受益匪浅,为他们将来从事外交或教学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在多伦多大学教书期间,他还在格兰登国际关系学院兼职,该学院是加拿大最好的国际关系学院之一,实行英国牛津大学传统的英法双语教学,被认[37]为是加拿大未来外交官和青年领导者的培养基地。这里的学生年轻,充满活力和理想,唯一缺少的是有实际外交经验的人来讲授外交实务,霍姆斯正好满足这一需求。他一边在多伦多大学讲授研究生课程“加拿大外交政策”,一边在格兰登学院开设了两门三、四年级的本科生课程“加拿大对外政策和国际组织”。

由于霍姆斯亲历外交的履历和过人的演讲才华,学生们争相注册他的课程,以致他不得不对申请者进行面试,实行分班教学。1977年,从英属哥伦比亚大学转入多伦多大学政治学系的约翰·柯顿(John Kirton)博士与霍姆斯共同开设了政治学系本科四年级的“加拿大外交”课程。年轻的约翰擅长外交理论,年长的约翰擅长外交实践,两位约翰珠联璧合,一学期后该课程成为多伦多大学的精品课程,并成为多伦多大学工商管理和医学院的教学参考样本。1979年秋,霍姆斯到英国利兹大学访学,开设了“中等国家的外交关系:二战后的加拿大外交”课程。1985年,霍姆斯再次接受利兹大学的邀请,教授该课程。通过出访讲学,他关于中等国家的外交思想、政策和理念得以在国际学界广泛传播。1980年,霍姆斯门下的7位博士生为纪念他的70岁寿辰,联合撰写了《接受悖论:纪念约翰·W.霍姆斯暨加拿大外交论文集》,该书于1982年由加拿大国际事务研究院出版。担任主编的诺萨尔教授在前言中写道:“霍姆斯既是导师,又是友人。霍姆斯给我们输送了独特的洞察眼光、知识、优雅、智慧、魅力和热[38]情。霍姆斯甚至是未来的总理人选。”诺萨尔教授后来成为研究加拿大外交政策的领军人物,他与安德鲁·F.库珀(Andrew F.Cooper)等合作撰写的《重新定位中等国家:世界秩序变革中的加拿大、澳大[39]利亚》,以加拿大、澳大利亚为案例,革命性地阐述了世界秩序变革中的中等国家的内在涵义和国际行为模式。该书在2009年加拿大10本最有影响力的外交政策经典读本中位居第9,诺萨尔本人在这[40]次评估中成为加拿大外交政策领域的首席学者。

除教学外,霍姆斯本人还是一个古道热肠、积极扶持年轻学者的伯乐。他常常利用在学界和外交界的关系,把那些优秀的毕业生推荐给外交部或其他政府部门。在多伦多大学教学期间,他非常注重发现和提携杰出的青年学生。两位曾在多伦多大学三一学院师从霍姆斯的研究生,在毕业后受雇于加拿大国防研究院。工作期间,他们撰写了一份长达500页的报告,论述加拿大在太平洋地区的未来角色,得到了霍姆斯的高度赞同。当他得知多伦多大学出版社拒绝出版此书稿后,他亲自为两位学生联系普雷格(Praeger)出版社,使书稿得以顺利出版。另一位女王大学的毕业生在霍姆斯的推荐下获得了加拿大国际事务研究院研究奖学金,随后完成的一篇题为《加拿大参与印度支那国际控制与监督委员会》的研究型报告成为当时相关领域最为完整的[41]田野报告。

作为媒体公众人物,霍姆斯多次在国内外电台和电视上演讲,仅[42]关于加拿大对外政策的公开演讲就达500多次,积极推动了国内外公众对加拿大外交政策的理解。在离开外交部后,他也经常接受外交部的咨询。皮尔逊担任总理后,加拿大国际事务研究院成为政府的核心智库,霍姆斯本人也经常直接面见皮尔逊。他曾在1966年以国际事务研究院的名义安排基辛格和马丁外长会晤,讨论越南等问题。霍姆斯是一位多产全面的学者,无论在外交实践还是在外交理论研究中,他都得到了外交家和学者的尊重。在其去世后的1988年,加拿大外交部和国际事务研究院的同仁都给予霍姆斯极高的评价。1990年出版的《加拿大外交部:最初的岁月(1909—1946)》(第一卷)[43]在扉页上标明:“外交部的历史正是为了纪念约翰·W.霍姆斯。”由于霍姆斯曾主持外交部编撰委员会的工作,审核外交部的早期史文稿,并亲自参与了此书最后三章的写作,所以1995年出版的《加拿大外交部:划时代的来临(1946—1968年)》(第二卷)将霍姆斯的[44]个人外交履历作为外交部的发展历程之一进行了详细记叙。

霍姆斯离世距今已有31年。虽然霍姆斯生前从未发表过任何回忆录,也不让别人写他的传记,但他从未被学界和外交界的同仁和后生忘记,他的许多著述仍然是加拿大诸多大学历史系和政治学系的课程指定阅读书目,他的学生也已成为加拿大外交部和各所大学的栋梁。半个世纪以来,他是一位杰出的外交家,世界和平的坚定维护者,不知疲倦的忠诚公仆,学生们可敬可亲的导师和朋友。他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传统范式的挑战者,中等国家外交思想的忠诚倡导者,更是加拿大“务实外交”“定位外交”和“悄悄外交”的思想奠基者以及行动实践者。他所主张的“角色主义”下的“架桥者”“修理者”“斡旋者”等一直是加拿大在国际舞台上忠实执行和扮演的角色。本章小结

霍姆斯之所以能够成功输出中等国家外交思想,原因有以下五点:一是他长期在外交部工作的经验,使其思想具有可行性;二是他长期在加拿大国际事务研究院工作的经验使其懂得如何和学术界保持良好的关系,并能得到学术界的支持;三是他在联合国工作的经验,使其可以在更大的范围内宣传思想;四是他始终保持超党派的立场,这使其在执行自由党或保守党政府对外政策时毫不迟疑,也是霍姆斯对外政策的建言建策能够得到历届政府决策人青睐的重要原因;五是霍姆斯本人独特的眼光、超人的智慧、优雅的谈吐和坚持以人为本的外交思想使所有接触他的人无不为他的人格魅力所吸引。1991年,在霍姆斯离世3周年时,多伦多大学出版社出版了包義文(Paul M.Evans)和傅尧乐(B.Michael Frolic)主编的《不情愿的对手:加拿大与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1970)》论文集。在此书的扉页上,两位主编写道:“献给约翰·W.霍姆斯(1910—1988),外交家、[45]学者。这本书嵌入了他无所不在的思想。”可见霍姆斯在加拿大外交界和学界的影响力是如此深远。如今,霍姆斯已经离世卅余载,但仍被当代人所铭记,正如查普尼克和诺萨尔教授合作撰写的《再谈约翰·W.霍姆斯》一文的结语所言:“我们希望此次纪念霍姆斯的系列文章将激起读者更加仔细地研读霍姆斯的作品,领悟霍姆斯的深邃思[46]想,因为它将继续对当下的加拿大和全球事务提供思考路径。”第二章 中等国家参与国际事务的路径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美国统领西欧和资本主义世界的格局下,加拿大在追随美国的同时也选择了符合本国利益的路径和模式参与国际事务。冷战结束后,这种路径和模式经过适当的调整开始显示出自己的活力,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内在困境。本章对加拿大战后国家身份的确立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并对中等国家参与国际事务的路径、方法、内在困境进行了梳理、分析和研究,认为“世界是多元的,中等国家参与国际事务的路径和方法也可以是多元的”。第一节 中等国家的概念及其演进“中等国家”(middle power)是指中等力量或实力国家,最早由16世纪意大利政治哲学家和外交家乔万尼·波特罗(Giovanni Botero)在其最著名的著作《国家的原因》(The Reason of the State)中用文字表述。乔万尼认为世界可以分为三类国家:帝国、中等国家和小国。但在当代日本学者的定义中,“中等国家不是指一国面积大小或军事和经济实力,而是指一国的外交实力,即一国在对[47]外事件中投入的资源和知识”。加拿大学者认为,“中等国家”至今还缺乏一个固定而明确的定义,但生存、安全、合法性、领土、相[48]对资源和能力是界定“中等国家”的基本要素。综合而言,大中小国家的界定参数主要是依据“能力和意愿”两大要素,能力包括地理位置、自然资源、国家面积、经济总量、外交影响力、军事力量、人口、科技发展力、媒体影响力、国家吸引力和人才流动,意愿包括国家决策者意愿和公众意愿。因此,一国在世界体系中的国家身份归类离不开此两大要素的限定。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霸权领导下的世界秩序逐渐形成。在美国和苏联分别控制西欧和东欧、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大世界的格局下,如何选择符合本国利益的路径和模式参与国际事务、如何实现本国外交的真正独立并最终形成自己独特的外交模式,这成为以加拿大为代表的“中等国家”所关注的问题。作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拥有核心国家地位的加拿大,虽然高福利国家的地位为加拿大赢得了全世界的瞩目,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作为战胜国的加拿大应该选择何种路径介入国际事务,这成为了加拿大对其国家身份如何定位的重大问题。

早在1943年7月9日,加拿大总理麦肯齐·金(Mackenzie King)在其著名的关于“务实的原则”的议会演讲中,第一次官方阐述了加拿大作为中等国家身份的定位。他认为,虽然加拿大不是一个大国,但它是仅次于大国的中等强国,不仅有能力,而且应该有资格参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国际事务。自金总理演讲后,加拿大公众舆论和媒体对“中等国家”概念逐渐熟悉,以中等国家身份参与战后国际事务的理念也开始形成,并最终演绎为加拿大对外事务的指导思想和行为指南。“中等国家身份”(middle power manship)是由“中等国家”延伸而来的,最初由加拿大的政界和经济界精英提出。提出这一概念的假设前提是:第一,对世界和平和人类福祉的最大“威胁”是国际共产主义,加强美国的力量是抵制共产主义蔓延的最好选择;第二,对世界经济秩序和主要经济机构所进行的建构和运作是为了推进所有参与国的经济发展,并在此经济体系内消除成员国之间的不公正和不平

[49]等。正是在这样的假设前提下,加拿大参与了以美国为主导的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并成为该组织的最初成员国之一。在这个组织里,“维和”成为加拿大有效参与国际事务的具体行为方式。也正是在这样的假设前提下,“中等国家”的概念得到了进一步阐述。从国际层面上看,在冷战时期的两极霸权结构中,中等国家身份的确认有助于指导加拿大在国际组织、多边论坛,特别是在大西洋联盟、布雷顿森林体系和联合国中进行自我角色定位以及采取相应的行为方式。为此,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加拿大希望通过在国际事务和国际组织中承担调停者或斡旋者的角色,消除或减少可能对世界秩序与稳定造成危害的冲突。从国内层面上看,建构中等国家身份并被加拿大民众所认同是确保加拿大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国际事务中有效行使其中等国家职能的前提。如果中等国家身份的定位获得了加拿大国内民众的一致支持,那么这将有助于加拿大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符合其本国利益的最大化效用。为此,在“中等国家身份”的论证中,加拿大政界和经济界的精英着重强调了国家的稳定在于维护国际秩序与推进人类和平,加拿大的国家目标就是致力于建设一个有利于世界经济发展的和平环境,因为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中,那些以自由、福利为人类福祉的核心国家才可以发展和壮大。因此,加拿大对于自身中等国家身份的定位是为了向世人表明加拿大是国际社会中一个负责任的成员国,支持国际秩序以及国际事务的主流发展趋势是加拿大的国家责任和国际道

[50]义。在加拿大人看来,以中等国家身份参与国际事务既可以在国际舞台上展示加拿大多元社会的“利他主义”核心价值观,又可以强化加拿大人的国家责任及其对国际事务的使命意识。正如加拿大著名外交学家约翰·霍姆斯在其《中间最安全》一文中所指出的那样,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的时代背景下,“中等国家”概念的提出有利于激励那些尚未找到国家定位的人懂得如何参与维护世界和平和世[51]界经济自由,并视之为国家责任。“中等国家”概念在加拿大学界的提出,最初是为了维护加拿大国内精英阶层利益,使加拿大外交最终从英国传统外交模式中剥离出来,形成自己独立、独特的外交风格和参与国际事务的模式,并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全球秩序保持一致。在早期实践中,加拿大也曾遭遇了来自美国和其他国家的欢迎或反对。1945年4月,当联合国在旧金山成立时,作为创始会员国之一的加拿大政府一方面在原则上支持联合国,同意五大国的优势地位,另一方面与澳大利亚政府联手对《敦巴顿橡树园提案》提出了长达八页的修正案。在修正案中,加拿大政府认为,联合国安理会的权力应有所限制,反对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提出如加拿大这样“对全世界有利害关系的二等国家”在选举安全理事会的非常任理事国时应比其他更弱小的国家有优先权,等。最终,在加拿大代表团和澳大利亚等中等国家的共同努力下,《联合国宪章》中的第7章第44条对安理会指挥调遣中等国家军队的权力作了限制。尽管加拿大最终没有当选为第一届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但澳大利亚这个中等国家的当选足以让加拿大政府引以为豪,因为正是在加拿大代表团的大声疾呼下,中等国家才获得了与大国平等参与国际事务的机会。另一案例是在20世纪60年代(即在约翰逊政府时期的1965年),美国行政部门曾经对加拿大总理皮尔逊1965年4月2日在美国天普大学演讲中建议约翰逊政府停止对越南北方轰炸之言论表现出极大的愤怒。然而,在加拿大人看来,对美国政府的“轰炸越南政策”进行委婉批评与加拿大“中等国家”的国家立场一致,与泛美主义的利益一致,也与加拿大在20世纪50年代支持西方阵营在中南半岛的利益一致,更是与加拿大试图体现其与美国不一样的国家目标一致。加拿大所要传输的信息是:全球秩序并不是狭义上的美国秩序,而是代表着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加拿大为了这个更高的利益和福祉,自愿暂时牺牲本国利益。然而这一来自盟国的批评使美国的霸权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际层面上均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以致约翰逊政府决定在越南问题上既维持其对越南北方的一贯强硬政策,也[52]不再对盟国的建议和参与抱有希望或让步。皮尔逊的“天普演讲”开创了西方盟国在冷战胶着期批评美国对外政策的先河,它是加拿大政府第一次公开表述其不同于美国的国家目标和国际道义的历史事件,更是加拿大实践其独立外交的历史见证。在加拿大外交史和加拿大的外交研究课题与教学中,上述两起历史事件一直被视作冷战期间加拿大以中等国家身份积极参与国际事务的经典案例。第二节 中等国家参与国际事务的路径选择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最初阶段,积极参与国际组织的筹备与建构是大多数中等国家参与国际事务的主要途径。加拿大、澳大利亚作为众多中等国家的先驱,为联合国、布雷顿森林体系、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构建发挥了重大作用,也正是在此参与过程中,中等国家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如何参与国际事务有了一个基本的共识,即“调停与斡旋、维和”应为中等国家介入国际事务的主要路径和中心任务。1949年,加拿大首次参加了联合国为解决印巴克什米尔问题组建的“驻印巴军事观察员组”工作。1956年,面对苏伊士运河危机,在加拿大时任外长皮尔逊的积极倡导和全力协助下,联合国历史上第一支维和部队得以创建,而皮尔逊本人因其卓越的贡献于次年被授予诺贝尔和平奖。加拿大介入苏伊士运河危机以及20世纪60年代的越南战争则是对上述路径的具体实践和检验,前者是加拿大维和外交的成功案例,后者则是斡旋外交的失败案例。如果说中等国家介入国际事务最初主要停留在高政治层面,但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中等国家也转向经济、环境、卫生、人权等低政治领域。

在冷战期间,国际人道主义援助和难民安置是中等国家参与国际事务的另一主要路径。在20世纪50年代的东欧一系列危机中,加拿大率先启动了中等国家参与国际难民救援和人道主义援助的机制,例如在1956年匈牙利事件中,加拿大接受并安置了38 000名匈牙利难民,其接受难民的人数仅次于美国,成为冷战期间第二大难民接受国。[53]此后,加拿大分别在1968—1969年、1972年、1973—1974年、1975—1980年接受了数以万计来自捷克斯洛伐克的政治难民、乌干达难民、智利难民和中南半岛难民。在2016—2018年间,加拿大又接受了来自中东地区的3万多名难民。在环境保护问题上,自20世纪80年代起,加拿大驻联合国代表不断在联合国安理会上提出议案,要求针对臭氧层问题形成联合国决议。1987年9月16日,46个国家在加拿大蒙特利尔签署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决议书》,联合国则将每年的9月16日定为“国际保护臭氧层日”。

然而,随着战后欧洲国家经济的复兴、第三世界国家的兴起、七国集团的创立和加拿大国际地位逐渐上升,加拿大政界滋生出一种对中等国家身份不满或怀疑的情绪并逐渐上升。自20世纪60年代末以来,寻求一种新的国家身份或修正中等国家身份成为加拿大政界的流行话语。1968年5月,在特鲁多总理的亲自倡导下,加拿大正式拉开了对外政策评估的序幕。在长达25个月的对外政策辩论中,参与者来自政府各个部门的资深官员、公共团体以及学术界。1970年6月,由外交部和国防部牵头推出的长达2 719页的系列评估报告以白皮书的形式发布,并被冠以《加拿大对外政策》的标题。值得关注的是,该系列报告认为,精英集团对加拿大对外政策的不满直接引发了对中等国家身份下的国际角色与作用的过度强调,这一行为又导致了加拿大政策目标和现实利益不一致的问题出现。报告认为,将加拿大对外政策的依据基于“加拿大可以被塑造为国际事务的调停者”的假定之上是一种误导,因为这一假定与国际现实不再相符。在这场对外政策大辩论中,这一试图重新定义加拿大国家身份的努力却受到了加拿大公众的强烈抵制,这种抵制也得到了那些坚定的“中等国家”信仰者的拥护。当然,有些抵制原因则出自较为深层次的思考:既不满意国际政治中关于对外政策具有“私利”的传统阐述和认知,也不满意那种传统的“无私利”的“中等国家身份”的实践方式。自1968—1970年外交大评论后,关于加拿大中等国家身份的讨论仍此起彼伏。1976年,加拿大权威外交学专家霍姆斯汇集了其数年来研究加拿大外交的论文与研究心得,以专著的形式出版了《加拿大:一个中年国家》一书,书中收录了作者在1972年发表的《加拿大与中等国家危机》一文。该论文认为,在超级大国掌控下的世界中,加拿大作为中等国家有其自身的弱点,即时刻需要依赖联合国,而联合国体系本身所难以克服的结构性矛盾使中等国家难以在国际事务中发挥其积极的作用。为此,加拿大在继续扮演国际事务中的斡旋者外,也应保[54]护自己的国家利益。1985年,加拿大国际关系特别联合委员会提交了一份题为《竞争与安全》的加拿大外交评估报告。该报告认为:“尽管加拿大的价值观要求我们帮助贫困者、饥饿者和政治上受迫害者,但鉴于加拿大的有限国力和有限的国际影响力以及不断变化的国际环境的种种限制,加拿大必须在多边框架中追求和平与正义。加拿大人必须接受这样简单但无法避免的事实,即在国际事务中,我们没[55]有足够的资源来支持我们做我们所有想做的事。”这些被学术界称为“有限主义者”(limitationist)的人认为,在这个不断变化的国际社会现实下,“中等国家”的国家身份要求加拿大政府全盘放弃那种积极的、凡事参与的行动方式,转向采取一种更为灵活的方式来维护[56]加拿大在全球秩序中的现存实力和优势。在“有限主义者”看来,这一新型的中等国家思想应是精英集团通向成功的一种手段,可以获取公众对政府对外政策议案的支持,同时又保持足够的灵活性而成为维护统治阶层利益工具,其核心观念就是灵活、实用。此后,这一新型的中等国家观既得到了由保守党人执政的马尔罗尼政府的认同,也得到了自由党人克雷蒂安政府的支持,成为加拿大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及整个90年代乃至21世纪参与国际外交事务的指导思想。这一时期,在政治上,加拿大既与美国保持渐行渐远,同时又保持渐行渐近。在经济上,加拿大继续发挥其沟通古巴与西方国家之间关系的桥梁作用,鼓励并保护本国公司同古巴的经济、贸易往来;正式参加美洲国家组织、扩大加拿大与美洲各国的经济往来和政治关系[57];继续参与援助非洲等第三世界的国际事务,但放弃了其传统的“无条件”援助,转向“附加条件”援助,即在给受援国提供粮食、人员培训和其他经济援助时,要求受援国进口或使用加拿大商品。在军事上,“9·11”事件后,虽然布什政府一再劝说加拿大参加北美导弹防御系统,但加拿大也一再宣称自己不会参加此防御系统。然而,当面临着愈演愈烈、难以预测的恐怖主义活动和某些国家的“核恐[58]怖”威胁时,2003年5月29日,加拿大时任国防部长麦家廉(John McCallum)在议会作证时宣布,加拿大将就加入美国的导弹防御系统同美国进行谈判,但明确表示只有在加拿大认为这一系统符[59]合加拿大国家利益时才考虑加入。这些具体的外交行为表明,加拿大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淡化其传统的“无私利”的“中等国家身份”实践方式,转向公开追求国家利益。

在学术界,早在1965年,加拿大学者J.金·戈登(J.King Gordon)在其主编的《加拿大中等国家角色》论文集中收录了数篇有关加拿大的中等国家地位的学术论文,首开加拿大学界“加拿大中等国家角色”研究之先河,这标志着加拿大学者正式接受“中等国家”的概[60]念。此后,J.L.格兰纳特斯泰因(J.L.Granatstein)在其主编的《1945年以来的加拿大外交政策:中等国家或卫星国?》论文集中,对加拿大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外交政策是否追随美国提出了质疑,并对加拿大政府以中等国家身份参与国际事务提出了正反不一的观点。[61]在这些加拿大学者的论文和论著中,大多以加拿大、澳大利亚为代表的中等国家在当代国际政治中的地位与作用为例,着重研究了中[62]等国家之间的关系。1990年,加拿大《国际研究》杂志刊登了一篇题为《我们在哪里?我们应该去哪里?我们能向哪里去:对加拿大外交文献的评估》的论文。该文作者对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的加拿大对外政策以及相关的研究文献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和客观的分析,认为加拿大对外政策辩论的重点始终聚焦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加拿大“中等国家身份”的反思,二是对加拿大外交政策“无私利”特征的反思。随后,该文作者指出,中等国家的外交重点应该落点在“斡旋、构建和谐的国际改良主义阵线以促进现存国际体系内部的改革”。加拿大应该在变化中的国际环境下调整其对外政策及其介入国际事务的[63]传统模式,以更为务实、更为灵活的方式参与国际事务。1992年3[64]月,由加拿大和平联盟组织和犁铧项目组织共同撰写了《转型时期:一个加拿大人对共同安全的看法》一书,以公民对和平与安全诉求的报告形式对后冷战时期的加拿大作为中等国家参与国际事务的路径提出了调整建议:“在全球共同体框架中,地球上的资源可以在公平的基础上,通过国际机构成员国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管理。为此,加拿大民众强烈呼吁建设一个更为安全、更为健全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各国政府可以运用协商一致的原则‘杠杆’,生产出生活必需品,而不是武器和死亡。作为世界上拥有广袤土地、丰富的自然资源、超新技术以及良好的国际声望的国家,面对这一历史的机遇,加拿大[65]应该为全球性安全架构的发展和健全提供国际服务。”这一报告表明加拿大人民希望并支持政府在后冷战时期参与全球多边框架体系建设,并在此框架中继续参与国际维和行动,为国际社会提供公共安全产品。此后的《渥太华禁雷公约》谈判历程见证了加拿大政府和人民[66]为全球提供公共安全产品的执著、胆识和热情。冷战结束后,面对欧盟的扩大、北约的东扩、联合国作用弱化,以及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加拿大外交部于1995年以《世界中的加拿大:加拿大对外政策评估》为论题,对加拿大冷战后的对外政策目标以及加拿大参与国际事务的路径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报告就六个议题进行了辩论,即勾画蓝图、促进繁荣和就业,在一个稳定的全球框架中确保国家安全、保[67]卫加拿大文化与价值观,国际援助与未来之路。在众多议题中,促进繁荣和就业、在一个稳定的全球框架中确保国家安全、保卫加拿大文化与价值观这三个议题被认为是加拿大在后冷战时期对外政策的主要目标。报告认为,为实现这三大目标,加拿大必须处理好与美国的双边经济关系并扩大其国际贸易、对外交流和国际援助项目;必须把国内经济增长而不是军事增长放在首位,同时将对外经济政策与国内经济发展高度挂钩,共生共赢;鉴于日本与中国在经济、政治领域的影响力持续上升,加拿大除与欧盟和拉美市场保持良好关系外,还必须与亚洲市场建立经济联系,增加新市场的准入份额;在坚持国际主义的同时,加强区域主义思想的建设,帮助发展中国家融入国际经[68]济体系;尊重人权,促进民主,援助发展中国家。报告还表达了加拿大愿意和其他资本主义核心国家一道,在急剧发展和变化的国际社会以及国际事务中继续发挥作用并深化其影响,特别是在武器削减、经济发展、财富再分配、环境政策,以及对外决策程序民主化中发挥作用。2005年3月,一位加拿大外交部官员在其题为“未来的加拿大外交政策”的演讲中宣称,加拿大将继续支持维和,并仍将斡旋、调停作为其参与国际事务的主要路径,但核武器控制、打击国际毒品走私、人道主义援助和环境保护将是其在新时期外交的主要关注点。加拿大将致力于联合国的改革并愿意在多边框架中参与国际事务的治[69]理,特别是借助区域组织渠道。事实上,2000—2005年,加拿大[70]联合法国、德国、日本这些自称为中等国家的国家在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投票中,在诸多决议案中不赞同美国立场,这些议题包括:(1)以色列在占领区的行动;(2)对古巴的禁运;(3)反弹道导弹条约;(4)巴勒斯坦问题;(5)核武器控制;(6)儿童权利。为此,在国际上,加拿大呼吁“以土地换和平”、推动欧盟扩大对古巴贸易。在国内,加拿大时任总理保罗·马丁(Paul Martin)宣称将继续抵制有争议的美国导弹防御体系计划,鼓励加拿大公民去古巴旅游,开通救助和收养非洲儿童的热线电话。在区域组织方面,在加拿大多方努力和积极活动下,亚太经合组织(APEC)于1989年创立。作为亚太经合组织12个创始国之一,加拿大参加了该组织全部10个部门工作小组的活动,并于1997年主办了第五届亚太经合组织非正式领导人会议。在后冷战时期,加拿大的企业、学术团体和政府官员更加积极地融入了一系列正式与非正式的区域组织和活动。例如,参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东盟地区论坛、太平洋经济合作委员会等地区性组织和系列论坛,发挥其作为美洲和亚太跨区域国家的独特作用。这种依赖和借助国际组织或区域组织渠道发挥中等国家在国际事务和区域事务中的作用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尤为有效,特别是在联合国作用弱化、美国独领风骚的单极时代,以多边制约单边成为中等国家在全球化时代[71]参与全球治理的另一理性的路径选择。第三节 中等国家参与国际事务的内在困境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等国家依托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及各类区域组织,积极参与国际事务治理,并在诸多国际事务中有效地发挥了其“斡旋、调停、维和以及人道主义援助”的国际作用。但随着中等国家概念的泛化,中等国家的数目迅速增长以及后冷战时期国际政治、经济、安全格局的变化,中等国家参与国际事务的路径也面临着新的困境和挑战。

第一,在国际政治传统的认知观中,被国际社会公认的“中等国家”有南美的巴西、北美的加拿大、大洋洲的澳大利亚、非洲的南非,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崛起的日本、意大利和德国。但随着东欧的解体以及部分西欧国家在国际上的自我定位与认同的变化,中等国家的数目急剧增长,它包括了墨西哥、印度、荷兰、土耳其,以及东欧诸多国家,这就给如何界定“中等国家”带来了新的问题,同时中等国[72]家参与国际事务的路径或模式也出现了边际模糊的情况。导致这一问题的根源之一就是如何从学理上来定义中等国家。有无界定中等国家的指标?如果有,它们究竟是什么?如果我们仅从功能方面来定义,那么任何一个国家则可能是一个大国,同时也是中等国家、小型强国,或兼而有之。在加拿大的个案上,如果从国际航运方面看,加拿大只能是一个小型强国,但在军事和安全事务方面,它却是一个中等强国,而在国际救援和人道主义安置方面,它的确又是一个大国。因此,当我们思考中等国家在国际事务中是否应该有一个标准化角色的辩题时,“中等国家”这个概念本身的模糊性及其所固有的结构性矛盾就导致了该辩题的“无解”。“中等国家”概念的泛化所外延出的另一问题是:当某国界定自己是中等国家时,其身份却值得“质疑”。这里有一个必须考虑的“变量和自变量”问题。例如,在联合国成立的初期阶段,由于联合国会员国成员的稀少,加拿大曾是一个次等强国(mini-major power),但随着联合国成员国数量的迅猛增长,加之德国、日本等其他国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崛起,“次等强国”就只能成为加拿大历史上的一道风景线。再如,虽然加拿大现在是一个军事上的中等强国,但它很可能不再是军事强国。又如,加拿大核反应堆、石油资源以及财富的迅猛积累又有可能促使加拿大成为一个主要的经济大国。如此“变量”下的“中等国家身份”必然影响其“身份”下的国家认同和国际目标。当然,加拿大可以采取灵活、实用的外交手段以及适度参与国际事务的处理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但这个“适度”如何掌握?或若以此“适度”介入国际事务,可否最大化地实现加拿大的国家利益和全球目标?这些已经存在或正在生成的问题正是诸多中等国家所面临的难题,它可能制约中等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立场以及参与方式。

第二,在冷战期间,由于超级大国对世界体系的掌控,那些自恃为或被认为中等国家的国家通常会选择依附或追随超级大国政策,以博取它们在世界体系中的位置。在联合国成立之际,中等国家似乎找到了(更确切地说是被五大国赋予了一项国际使命)行使国际调停者或斡旋者的职责。因此,中等国家参与国际事务的路径、目标明确,两级对抗下的中等国家之间也比较容易达成一致,共同实施其“国际使命”。特别像加拿大和澳大利亚这两个同属英联邦的中等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相互支持和协调几乎接近完美。但随着更多的国家加入中等国家序列,由于各国在人力、物力、资源、意愿方面的差异性,尤其是国家利益、国家目标设定以及国际地位和立场的不同,中等国家之间难以形成共同的“声音”。特别是那些与美国有着双边军事同盟条约的中等国家(如美日军事同盟、美韩军事同盟等),由于受到这些军事同盟条约的限制或强制,它们不得不参与美国主导下的某类国际事务。毋庸置疑,这些双边或多边条约也束缚了它们在处理国际事务中独立、客观、公正、无私利的立场选择。即使是那些没有与美国签订双边军事同盟条约的国家,由于其国家利益的需要,它们也愿意在国际事务中追随美国,例如东欧体系崩溃后形成的“新欧洲”国家,它们在伊拉克战争中的追随行为展示了新兴中等国家与传统中等国家之间的差异性。那些身为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成员国的中等强国,如加拿大、德国、澳大利亚、意大利等因受制于这种多边机制的约束,在某些国际事务中也难以有所作为。在科索沃危机中,加拿大与美国的捆绑行动就是一例。当然,在某些国际事务中直接选择“不介入”“不参与”“不作为”也是部分中等国家的可能路径选择。

第三,由于美苏两个阵营在冷战期间的对峙,两大国在某些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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