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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6 21: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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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约翰·斯坦贝克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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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的葡萄

愤怒的葡萄试读:

译本序

《愤怒的葡萄》是美国现代小说家约翰·斯坦贝克(1902—1968)的作品,发表于一九三九年。这部作品描写美国三十年代经济恐慌期间大批农民破产、逃荒的故事,反映了惊心动魄的社会斗争的图景。小说饱含美国农民的血泪、愤慨和斗争,可以说是美国现代农民的史诗,也是美国现代文学的一部名著。

斯坦贝克是加利福尼亚人,生于萨利纳斯谷地一个中产阶级的家庭。他自小生活在乡野,在牧场劳动过,对于山区的自然景色和贫苦的农民十分熟悉。他还当过助理药剂师和筑路工人。他家里有不少藏书,他喜欢看欧洲和美国现代作家的作品。他断断续续读完大学之后,依靠自学进行创作,最早的小说描写英国历史传说中的故事,但并不成功。后来他以他所熟悉的山区农民的生活为题材,走上了创作的道路。

斯坦贝克的成名作是《煎饼坪》(1935)。作品突出流浪农民无忧无虑的心情。这些农民喜爱宁静的生活方式,并不向往财富,不愿意“为所有制的责任感所压倒”,讨厌“背上有财产的压力”。斯坦贝克还歌颂流浪汉之间互助友爱的情谊。这一切与贪婪倾轧的资本主义社会形成对照。属于这一类的小说还有《小红马》和《人与鼠》。《小红马》于一九三七年发表,包括三个短篇,一九三八年收入短篇小说集《长谷》时增加了第四篇。这个中篇小说以少年儿童乔迪为主人公,描写西部的牧场生活。小说始终从孩子的角度去观察世界;通过对马的生、病、老、死的描写,表现一个少年儿童的成长。小说中对乔迪的父亲、母亲和牧场工人贝利等三个人物的描写也十分逼真,给人以深刻的印象。《人与鼠》发表于《小红马》的同年,是一部优秀作品。两个流浪农业工人莱尼和乔治是一对相依为命的朋友。莱尼力大无比,但智力不全,饮食起居全靠乔治的帮助。他们梦想将来能有自己的小农场,“有一间房子”,“养几只小动物”。斯坦贝克说这“不是精神失常,而是代表所有的人的模糊而强烈的愿望”,但这样低微的要求,也没有得到满足。农场主的儿子多次侮辱莱尼,他的妻子又去勾引他,莱尼无意中掐死了农场主的儿媳。乔治含着眼泪亲手打死莱尼,不让他惨死在压迫者的枪下。《人与鼠》突出下层人民的梦想和他们之间真挚的情谊,又把他们的不幸放在阶级对立的背景之中,增加了作品的悲剧效果。《人与鼠》像《小红马》一样,人物的思想极其单纯善良,情绪和愿望都是单一的,对自然景色怀有深深的眷恋,这一切散发出浓郁的乡土气息,构成斯坦贝克早期创作的艺术风格。《相持》(1936)描写农业工人的罢工斗争。某苹果园条件恶劣,工资低廉,工人十分不满。共产党员麦克前去领导工人进行斗争。果园主使用种种手段破坏罢工,麦克等人商量对策,使斗争坚持下去。小说结尾时双方“胜负未决”。小说表现的斗争是激烈的,对统治者的揭露也是充分的,但对共产党人的描写很有保留。麦克被写成一个粗暴的、不关心群众疾苦的罢工组织者,惟以煽动群众情绪为乐事。作者把人道主义的同情与罢工斗争对立起来,通过一个医生的口声称“我关心的是人,不是事业”。这多少削弱了主题思想的鲜明性。这一缺陷在《愤怒的葡萄》中有所克服。

一九三七年,斯坦贝克访问过一次北欧和苏联,回国后,继续在西部活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作为记者,到过欧洲战场,后来担任过国防部顾问。一九四七年又访问了一次苏联。四十年代,他除了通讯报道之外,发表的小说主要有《月亮下去了》(1942)、《罐头厂街》(1945)和《珍珠》(1947)等。《月亮下去了》是反法西斯作品,写北欧一城市被德国占领后的故事,小说在北欧获得好评,虽然美国批评界有所保留。《罐头厂街》和它的续篇《美妙的星期四》(1954)回到他早期的乡土风格。麦克等一伙流浪汉身无分文,日子却“过得比总统还惬意”。小说颂扬那种开朗、乐天的生活方式,以对照社会的倾轧与狭隘,但小说渲染的诙谐、抒情气氛显出夸饰的痕迹。《珍珠》是一部优秀的中篇小说,根据墨西哥一个民间传说改编。印第安渔民奇诺在海里捞到一颗“晶莹明亮、光彩夺目”的珍珠。他满以为他的一切愿望(孩子有钱治病,穿着新衣服去上学,他自己买一把新的鱼叉等等。)都可以实现,结果是商人们串通一气,说它不是真货。晚上他家里受到袭击,房子被烧掉。他与追捕者搏斗时,他的儿子中弹而死。珍珠不仅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招来横祸。他和妻子回到海边,把珠子扔进大海。奇诺刚毅不阿的性格、他斗不过强大的恶势力但决不向他们低头、他抛却财富但求安宁……像是清新的空气,驱散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污浊气味。

五十年代初,斯坦贝克离开他熟悉的加利福尼亚,迁居纽约。他五十年代的创作不甚成功。晚年的重要作品有《烦恼的冬天》(1961),描写社会道德的沦丧。从这部作品里,看得出作者对美国社会精神面貌的忧虑。正如斯坦贝克在一部游记里所说,战后的美国社会是富有了,“见不到三十年代那种咄咄逼人的、可怕的贫穷”,但产生了“一种厌倦的情绪,一种消耗性的病症”。

一九六二年,斯坦贝克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一九六四年,获“总统自由奖章”,以表彰他在“和平时期的贡献”。他于一九六八年去世,去世后他的《书信集》等遗作相继出版。

一九三七年秋,他跟随俄克拉何马州的农民流浪到加利福尼亚。他沿途见到流浪的农民处于绝境,感到非常震动:“有五千户人家快饿死了,不光是挨饿,是快饿死了”,“问题非常尖锐”。这时他觉得他过去写的书是“多么拙劣,多么渺小”。他要描写农民的悲剧,要为他们说话。这是他创作《愤怒的葡萄》的动机。《愤怒的葡萄》以经济危机时期中部各州农民破产、逃荒和斗争为背景。俄克拉何马和邻近的得克萨斯、堪萨斯、阿肯色各州的农民负债累累,土地被大公司没收,无家可归,只得向西迁移,想在加利福尼亚州寻找出路。但是,加利福尼亚州并不像宣传的那么美好,等待他们的仍然是失业、饥饿和困苦。那里的农场主利用过剩的劳力压低工资,各种地方势力又横加勒索和迫害。

作者描写的乔德一家是其中的一户。这家人被“拖拉机”赶出祖祖辈辈耕种过的土地之后,将家中一切变卖掉,换来一辆破旧汽车,一家十三口人坐车向西逃荒。途中年老的相继去世,年轻的离散。到达加利福尼亚州时,一家只剩八口,处于贫穷无业的境地。

小说突出描写这些破产农民的互助友爱的精神。互不相识的难民只要走在同一条逃荒路上,就有了共同的语言,就可以在同样困苦的人们中间得到支援和接济。作者通过人物的口强调说:“你如果遇到困难或者受了委屈,你就找穷人去。除了穷人,谁也帮不了你的忙。”这与奢侈的有产者扔出来的一点点布施有着本质的区别。

斯坦贝克笔下的农民并不停留在互相支援这一点上。他们以切身的经历表现出阶级觉悟的提高,体会到团结战斗的重要。小说有三个人物形象显示出农民身上“闪着一股越来越强烈的怒火”。

凯西是一个牧师,随乔德一家人流浪到加利福尼亚州。他在大批农民破产、逃难的形势下,思想发生变化。他口头上虽说“人人都有罪”,心里却感到这是一件连“自己都弄不明白的事情”。他代人受过、被捕入狱之后,懂得只有团结斗争才能取得胜利。他成了一个罢工组织者,教育新老工人团结起来,警惕资本家的分化瓦解。凯西虽然不久被警察打死,但他所宣传的道理、表现出来的英勇的行为使许多人受到教育。乔德便是其中之一。他因为不慎打死了人,蹲过监狱。出狱之后,他随家里人西迁,成了全家主要的劳动力。他性情耿直,见义勇为,敢于同欺压人的现象进行斗争。凯西被警察打死,他打死了那个警察。他经过几次斗争,总结出一条真理:“一个人并没有自己的灵魂,只是大灵魂的一部分”。最后他走上凯西的道路,表示“凡是有饥饿的人为了吃饭而斗争的地方,都有我在那里。凡是有警察打人的地方,都有我在那里……”。

第三个人物形象是乔德的母亲,她是家庭的主妇,也是一家人的灵魂。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许多人发生动摇,她却始终满怀希望。她不仅照顾好家里人,而且从不拒绝别人的请求。她同意凯西随一家人逃难,帮助比他们更饥饿的邻居的孩子,表现出劳动妇女无私的高尚品质。这位劳动人民的母亲不仅善于体谅别人,而且具有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她劝说乔德,不要单枪匹马去对付警察,要参加集体行动。乔德打死警察、准备外逃时,她坚决支持他的行动。她认为,穷人的路“越走越宽”,因为“我们干的事情,都是为了朝前走”。这个人物形象有血有肉,是本书写得最好的人物。

斯坦贝克通过这三个人物形象充分地表现了从“我”到“我们”的主题,反映美国一代破产农民怎样向工人阶级转化。《愤怒的葡萄》出版之后,引起美国各州统治集团的恐慌。许多州禁止小说发行;有的议员出来指责;俄克拉何马州阻止电影公司去拍电影。有一个人还发表了一部小说,取名《快乐的葡萄》,内容是说一户流民初到加利福尼亚时生活很贫穷,后来银行给他们贷款,农场主欢迎他们,给他们土地,他们经过辛勤劳动,变得富裕起来。据说这是为了“揭穿”斯坦贝克的“谎言”。事实究竟怎样呢?据到那里去拍电影的人说,流浪农业工人的苦难远远超过斯坦贝克的描写。所以,《愤怒的葡萄》的内容是真实可信的,它的积极影响并不因为抵制、禁读、诬蔑而消失。《愤怒的葡萄》也是左翼文学一部重要的作品。左翼文学是美国本世纪三十年代的文学主流。一般说,凡是反映了当时群众斗争的作品,都属于左翼文学之列,包括党员作家和像斯坦贝克那样的非党作家的作品。迈克尔·高尔德的《没有钱的犹太人》(1930)、亨利·罗思的《称它为睡眠》(1935)、多斯·帕索斯的《美国》三部曲(1930—1936)、詹姆斯·法雷尔的《斯达兹·朗尼根》三部曲(1932—1935)和理查·赖特的《土生子》(1940),分别反映了二三十年代犹太人、工人和黑人的斗争。斯坦贝克以其切身的生活经历描写了经济危机期间广大农民的苦难和斗争,代表了左翼文学一个重要的方面。

我们说,《愤怒的葡萄》可以列入三十年代左翼文学的范围,不等于说斯坦贝克是一位无产阶级作家。斯坦贝克同情破产的农民,支持他们团结起来,为改善自己的处境而斗争,但是他把主要责任推在州政府的身上,并且把州政府与联邦政府对立起来,借用人物的口赞扬联邦政府的收容所,说那里“有洗澡间和热水”,“没有警察”,“大伙儿自己当警察”,因此,流浪的农业工人“喜欢这个地方,大家在一起过得挺好”。

作者把联邦政府的收容所理想化,是由于他不懂得造成广大农民破产、流浪的不是个别的农场主,不是警察,也不是个别政府官员,而是维护少数人剥削多数人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正是这个制度给了大公司侵占、没收个体农民土地的权利。在这种背景下,如果联邦政府多办一些收容所,农民的处境会得到根本的改善吗?退一步讲,即使这些收容所能容纳上百万破产的农民,这也不是劳动人民应该容忍的生活条件。斯坦贝克目睹这些惨状后,曾向政府提出给农民“分配小块田地”、“确定工资标准”和“不准镇压”等三项要求,但是资本主义农业的现代化是以牺牲广大个体农民的利益为代价的,根本不讲什么人道,所以,这些要求无法实现。如果书中描写的那些农民能够各自占有“小块田地”,他们又何苦流浪?他们破产了,流离失所,也就是说,劳动力过剩,超过市场的需要,这就不可能“确定工资标准”。斯坦贝克的本意无疑是善良的,真诚的,出自人道主义的同情,但他的解决办法是调和的,妥协的。正如有一位批评家所说:“仔细读来,《愤怒的葡萄》的中心意思是要求有产阶级放规矩一些,聪明一些。它不是要工人阶级改变自己的状况。”(彼得·里斯卡著《约翰·斯坦贝克的广阔世界》)或者如另一位所指出的:在斯坦贝克看来,“解决的办法不是革命,而是爱和谅解。”(J·R·布赖厄编《美国现代文学十六家》)

在艺术风格方面,《愤怒的葡萄》不同于作者的早期作品,它没有那么浓厚的泥土气息,却满怀同情和愤慨,充分地、真实地写出一个饥馑的三十年代,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作者所擅长的抒情描写变成激情洋溢的文字,在强烈的对照中见出义愤:

腐烂的气息弥漫了全国。

咖啡在船上当燃料烧。玉米被人烧来取暖,火倒是很旺。把土豆大量地抛到河里,岸上还派人看守着,不让饥饿的人前来打捞。把猪宰杀了埋起来,让它烂掉,渗入地里。

这里有一种无处投诉的罪行。这里有一种眼泪不足以象征的悲哀。这里有一种绝大的失败,足以使我们一切的成就都垮台。肥沃的土地,笔直的一排一排的树,坚实的树干,成熟的果实,全都完蛋了。患糙皮病快死的孩子们非死不可,因为农场老板得不到橙子的利润。验尸员在验尸证书上必须填上“营养不良致死”,因为食物只好任其腐烂,非强制着使它腐烂不可。

人们拿了网来,在河里打捞土豆,看守的人便把他们拦住;人们开了破汽车来拾取抛弃了的橙子,但是火油却已经浇上了。于是人们静静地站着,眼看着土豆顺水漂流,听着惨叫的猪被人在干水沟里杀掉,用生石灰掩埋起来,眼看着堆积成山的橙子坍下去,变成一片腐烂的泥浆;于是人民的眼睛里看到了一场失败;饥饿的人眼里闪着一股越来越强烈的怒火。

而对于劳动人民之间的情谊,却又写得这样亲切,这样富于寓意。这是乔德的妹妹罗莎夏在给一位素不相识的、饿得奄奄一息的人喂奶:

在那响着细雨声的仓棚里,罗莎夏呆呆地坐了一会。然后她把困乏的身子挺起来,裹上那条被子。她慢慢地走到那角落里,站在那里低着头,望着那张憔悴的脸,看着那双鼓得很大的、吃惊的眼睛。随后她慢慢地在他身边躺下。他慢慢地摇摇头。罗莎夏把那条绒被松开了一边,露出她的乳房来。“你得吃一点才行,”她说。她扭动着身子靠拢他。把他的头拉了过来。“吃吧!”她说。“吃吧。”她伸手到他的头下面,把它托着。她的指头轻轻地搔着他的头发。她看看上面,又看看仓棚外面,渐渐合拢嘴唇,神秘地微笑了。

一九六二年,斯坦贝克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授奖者赞扬他“通过现实主义的、富于想像的创作,表现出蕴含同情的幽默和对社会的敏锐的观察。”这一评语点出了《愤怒的葡萄》的特色。——董衡巽

第一章

俄克拉何马的红色原野和一部分灰色原野上,最近不紧不慢地下了几场雨,雨水并未冲裂结了一层硬壳的土地。耕犁在雨水流过的印迹上来回地划了一列列的犁沟。最近这几场雨很快就催起了玉米,并使大路两边到处长出了野草,于是灰色原野和深红色原野开始呈现一片绿色。五月下旬,天空渐渐变成灰白,入春以来,长久悬在高空的一团团浮云消散了。太阳天天逼射着成长中的玉米,使每一片绿色托叶的边缘上都出现了棕色线条,并逐渐扩展。天上的云出现后又飘散了,有一段时间再也不见影踪。野草为了保护自身的生存,变成了深绿色,再也不蔓延了。地面结了壳,一层薄薄的硬壳。天空变成灰白,大地也跟着变成了灰白,红色的原野变成了淡红色,灰色的原野变成了白色。

在雨水冲成的沟渠中,细土像流水似的直往下滚。土拨鼠和蚁狮一活动,尘土就像雪崩似的坍了下来。酷烈的太阳天天照射着,稚嫩的玉米叶子没有原先那样坚挺了,这些叶子起初变成弧形,随后因为叶脉逐渐虚弱的缘故,每片都斜倒下去。后来到了六月,阳光更为酷烈。玉米叶子上的棕色线条扩展到了叶脉上。连野草也蔫了,叶子朝根部搭拉下来。空气稀薄,天色更加灰白;大地也一天比一天变得灰白。

在车马往来、路面被车轮磨损和马蹄践踏的大路上,干结的泥块化成了尘埃。地面上的各种活动都会把尘土扬到空中:步行的人把薄薄的一层尘土扬到齐腰一般高,大车把它扬到篱笆顶端,汽车则在后面滚起一阵尘雾。这尘土很久才会落下来。

六月过了一半,得克萨斯和墨西哥海湾的天空中泛起了大块大块的云,高高的、含雨的浓云。田野上的人们抬起头来望着这些云,用鼻子去闻一闻,伸出湿润的手指去辨辨风势。天上飘着云的时候,田野上的马都有些着慌。浓云洒下几点雨,便匆匆忙忙地转到别的地方去了。云飘走以后,天空又恢复了灰白色,太阳依旧像烈焰般照射着。只是尘埃中间雨点落到的地方有了一些凹穴,玉米上有了一些澄清的水珠。

一阵和风追随着雨云,把它们赶向北方,轻轻地吹动着正在干枯的玉米。一天过去了,风渐渐大了起来,但风势还很平稳,不是一阵阵的。大路上的尘埃飞扬起来,落在田边的野草上,落在附近的田地里。现在风更大了,刮着玉米地里雨后干结的地面。天空弥漫着尘土,愈来愈暗;风掠过大地,卷起尘土送往别处。风越刮越猛。雨后干结的地面裂了开来,田野上的尘土飞扬到空中,形成一道一道灰色的烟雾。玉米迎风扑打着,发出了呼啦啦的干涩声响。最细的尘土现在已不落回大地,而是消失在逐渐变暗的天空中了。

风越刮越猛,在石头底下吹过,卷起稻草和枯叶,甚至还卷起小土块,在掠过田野的时候留下了它的踪迹。天空很昏暗,太阳已成了一团红光,空气中有一种刺人的阴冷感。夜里,风以更快的速度掠过地面;它在玉米的根脚间灵巧地掘着,玉米用它软弱了的叶子与风搏斗,直到根部被猛掀猛撬的风刮松了,于是每一根茎秆都横倒在地上,标志着风向。

黎明到来了,白昼却不露面。灰蒙蒙的天空出现了一轮红日,那只是一个朦胧的红色圆盘,放射出微弱的光线,好似黄昏一般;再过些时,阴暗的天色重新变成了一片漆黑,风在伏倒的玉米上呜呜地悲鸣。

男男女女都挤在自己的家里,出去的时候都在脸上扎了手帕盖住鼻子,还戴了风镜保护眼睛。

一到夜里更是漆黑一团,因为星光没法穿过尘沙照到地面,窗内的灯光甚至还照不出院落。现在,尘沙和空气匀称地搀杂在一起,成了尘沙和空气的混合物了。家家户户都紧关着门窗,用布塞住了缝隙,然而细得连肉眼也看不出的尘沙还是钻进来,像花粉一般停积在桌椅上和碟子上。人们从自己的肩膀上把尘土掸下来。门槛上也积聚着一行一行的尘沙。

夜半,风止了,地面平静下来。尘沙弥漫的空气所起的隔音作用比雾还大。睡在床上的人听见风停了。他们是在大风平息之后醒来的。他们静静地躺在那里,在沉寂中凝神谛听。一会儿,鸡叫了,啼声也是沉闷闷的,人们在床上辗转反侧,巴望着天亮。他们知道空中的尘沙得经过好久才能澄清。早上,尘沙像雾一般笼罩着,太阳红得像鲜血一样。尘沙整天像从天空中筛下来一样,到第二天还是往下筛落,给大地铺了一床平整的毯子。这尘沙落在玉米上,积在篱笆顶上,堆在电线上;它也落在屋顶上,覆盖在野草和树木上。

人们从家里出来,嗅到了热辣辣的刺鼻的空气,赶紧掩住了鼻子。孩子们也从家里出来,却不像雨后那样奔跑着或是叫喊着。男人们站在他们的篱笆旁边,看着受灾的玉米正迅速地干枯下去,只有少许绿意从尘沙的障翳下透出来。他们沉默着,不大动弹。妇女们从家里出来,站在自己的男人身边——悄悄窥测他们这回是否会完全泄了气。妇女们偷偷地打量着男人们的脸色,只要他们不气馁,玉米没有收成也不要紧。孩子们站在旁边,用光着的脚趾头在尘沙上画着图,暗自留意着大人们是否会泄气。孩子们窥探着大人们的面孔,又用脚趾小心地划着线条。马儿来到水槽边,用鼻子拨开水面的尘沙喝水。过了一会儿,那些呆望的男人的脸上失去了迷惘的神态,变得勇敢、愤怒,有应付困难的决心了。于是妇女们知道她们已经平安无事,男人们不会泄气了。她们问道,我们怎么办呢?男人们回答说,我不知道。但是问题已经解决了。妇女们知道问题已经解决了,那些呆望着的孩子也知道问题已经解决了。妇女们和孩子们都深深地知道,只要家里的男人挺得住,他们就再没有忍受不住的灾难了。妇女们走进屋去做活,孩子们开始玩耍,但是起初玩得很小心。这一天太阳升得越高,它的红色也褪得越多。强烈的阳光照射着尘沙覆盖的土地。男人们坐在自己的家门口;他们手里拿着小树枝和小石头,忙着在地上写算。男人们静静地坐在那里——想着——算着。

第二章

一辆巨大的红色运货汽车停在路旁一家小酒铺门前。立式的排气管噗噗地响着,从车尾冒出一股几乎看不见的青烟。这是一辆闪亮的红色新汽车,两旁漆着几个十二英寸见方的大字——“俄克拉何马城运输公司”。汽车上的双轮胎是崭新的,后边大车门的搭扣上显眼地套着一把铜挂锁。那家装着铁纱门的酒铺里,有一架收音机奏着柔和的舞曲,声音已经照没有人听的时候那样拨小了。大门顶上的一个圆洞里,有一架换气的小风扇静静地转着,苍蝇在门窗外急躁地飞着,扑打着门上的铁纱。酒店里面只有一个男人,也就是那个货车司机,他坐在一张圆凳上,胳膊肘放在柜台上,从咖啡杯上抬头望着那清瘦而又孤独的女招待。他跟她谈着一些得体的、无聊的闲话。“我在三个月以前看见过他。他动了一次手术。割掉了一点东西。割掉的是什么,我记不得了。”于是她说:“我最后一次看见他离现在好像还不到一个星期。那时候他看上去身体还很好。他只要不喝醉,倒是个很不错的家伙。”苍蝇不时地在铁纱门外嗡嗡地响。咖啡壶喷着蒸汽,女招待连看也不看,便伸手到背后,把它关掉了。

外边,一个沿着公路边上走路的男人穿过公路,向汽车走来。他慢腾腾地走到汽车前面,把手放在锃亮的挡泥板上,朝挡风玻璃上“不准搭车”的条子看了一眼。他刚想顺着大路继续往前走,但略一踌躇,终于在背着酒铺那一边的踏板上坐了下来。他还不出三十岁。他的两眼是深褐色的,略微带有几分棕黄色。他的颧骨又高又阔,一道道很深的皱纹顺着脸颊而下,在嘴边弯成了弧形。他的上唇很长,两瓣嘴唇为了要盖住他的龅牙,绷得很紧,因为他的嘴老是紧闭着。他的一双手很结实,长着粗大的指头和蛤壳似的又厚又拱的指甲。虎口上和手掌上都长着亮闪闪的老茧。

这人穿着一身新衣服——全是廉价而又崭新的。他那灰色的鸭舌帽很新,连帽舌都还是硬挺挺的,纽扣也没有掉,并不像作过一阵各种用途——如代替口袋、毛巾、手帕等等之后的便帽那样走了样子,变得胀鼓鼓的。他的衣服是廉价的灰色粗布做的,还新得很,裤子上还留着折痕。他那件蓝条纹布衬衫是有衬料的,又挺括又光滑。他的上装太大,裤子太短,因为他是个高个子。上装的托肩搭拉在他的胳膊上,尽管这样,袖子还是太短,上装的前襟还是松松地在他的肚子上摆荡。他穿着一双名叫“军用式”的棕黄色新皮鞋,鞋底钉满了平头钉,还有蹄铁似的两个半圆形的后掌保护鞋跟,免得磨损。这人坐在踏板上,脱下他的帽子来揩脸。揩好脸,他又把帽子戴上,帽舌拉了几次,已开始走样了。他的两脚引起了他的注意。他俯下身去,解松了鞋带,再也不把鞋带头系好。在他头上,柴油机的排气管噗噗地响着,急急地喷出一股股青烟。

酒铺里的音乐停了,有一个男人的声音在广播,但是女招待却没有另换节目,因为她并不知道音乐已经停了。她的指头已在耳朵底下摸到了一个小疙瘩。她想要在柜台后面的镜子里照一照那疙瘩,但又不想让那货车司机看见,因此她就假装拢一绺头发。货车司机说:“在肖尼举行了一个大舞会。我听说打死了一个人什么的。你听见什么消息吗?”“没听说,”女招待说着,用指头轻轻抚摸着耳朵底下那个小疙瘩。

外面,那个坐着的人站起来,从货车的车头上方向这边望了一望,仔细把酒店看了一会儿。然后他又在踏板上坐下,从旁边的口袋里掏出一袋烟草和一叠卷烟纸来。他慢慢地、熟练地搓好烟卷,仔细察看了一番,把它摩挲平。最后他把烟卷点着,把燃着的火柴插进脚下的尘土里。这时已近中午,太阳逐渐照入货车的阴影里了。

货车司机在酒店里付了账,把找回的两个镍币放进吃角子老虎机里。转筒转了几下,他落了空。“他们耍了花招,你反正赢不到钱,”他向女招待说。

她回答道:“不到两个钟头前,有个家伙得了头彩。他得了三块八呢。你打算什么时候回来?”

他把铁纱门稍微推开了一点。“一个星期到十天,”他说。“得到塔尔萨去一趟,我回来总没有我希望的那么快。”

她含怒说:“别把苍蝇放进来。要么就出去,要么就进来。”“再见,”他说着,就推门出去了。铁纱门砰的一声在他背后关上了。他在阳光里站着,剥去一块口香糖的包皮纸。他是个粗壮的汉子,肩膀很宽,肚子很胖。他的脸色很红,一双蓝眼睛由于在强烈的阳光下经常眯缝着,已成了两条长长的细缝。他穿着军装裤和结带的高统靴。他把那块口香糖放到嘴边,隔着铁纱门喊道:“你可别干什么见不得我的事呀。”女招待已经转身向着后面墙上的一面镜子。她嘟嘟囔囔地回答了一声。货车司机慢慢地吃着那块口香糖,每咬一口,下巴带嘴唇都张得很大。他向那辆红色大货车走去,一路上嚼着口香糖,还把它卷在舌头底下。

那个想搭乘货车的徒步旅行者站起来,隔着车窗望着他。“能让我搭一段车吗,先生?”

司机迅速地回头向酒店那边望了一下。“你没看见挡风玻璃上贴的‘不准搭车’的条子吗?”“当然看见了。可是好人总是好人,尽管有钱的杂种让他在车上贴了条子,他照样肯帮忙。”

司机慢腾腾地钻进卡车,心中琢磨着这句答话的内容。他要是当场拒绝,那么他就不但不是个好人,而且甘受压迫,因为在车上贴了条子而得不到人做伴。要是他让那个家伙搭了车,他自然成了好人,而且还不是哪个有钱的杂种所能任意摆布的。他知道他中了圈套,可是想不出应付的办法。他是要做一个好人的。他又向那酒店瞟了一眼。“在踏板上蹲下,到前面拐了弯再说,”他说。

搭车的人蹲下身子,紧攥着车门把。发动机隆隆地一阵响,排挡咔哒一声推了上去,大货车就开动了,头挡、二挡、三挡,然后在加快速度的呜呜声中推到了四挡。公路在那紧攥着车门的人脚下飞快地掠过,使他头昏眼花。朝第一个拐角走了一英里路,货车逐渐放慢了速度。搭车的人站起来,轻轻打开车门,溜到座位上。司机眯缝着眼睛,掉过头来望着他;他嚼口香糖的样子,就像是思想和印象都先经过他的嘴加以挑选和安排,然后才按着次序装进脑子去一般。他的眼光先落在那顶新帽子上,然后顺着新衣服移到新鞋上。搭车的人舒适地靠在座位上蠕动着背部,脱下帽子,拿它揩着流汗的额头和下巴。“谢谢你,伙计,”他说。“我这两只脚丫子跑累了。”“新鞋,”司机说。他的声音也像他的眼睛一样,有点鬼鬼祟祟,像在探索什么似的。“大热天,你不该穿着新皮鞋走路。”

搭车的人低下头来,望着那双沾满尘土的黄皮鞋。“没有别的鞋了,”他说,“没有别的,就只好穿这一双。”

司机识时务地眯着眼向前望着,把汽车速度加快了一些。“出远门吗?”“嗯——嗯!要不是我这两只脚累了,我倒是想走着去的。”

司机的问话都含有盘问的口吻。他好像用那些问话撒下网,设好圈套似的。“找工作吧?”他问。“不,我老爹有块地,四十英亩。他是个分益佃农,可是我们在那儿已经很久了。”

司机向大路两边的田野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田里的玉米都横倒了,上面堆积着沙土。从尘沙覆盖的土壤里露出小块的燧石。司机仿佛自言自语似的说道:“四十英亩地的佃农,他没被沙土赶走,也没被拖拉机赶走吗?”“的确我近来没得到音信,”搭车的人说。“好久了吧,”司机说。一只蜜蜂飞进了驾驶台,在挡风玻璃后面嗡嗡地叫。司机伸手把那只蜜蜂小心地赶进一股气流,让它顺风吹出了窗外。“佃农离家出走的现在越来越多了,”他说,“一台拖拉机就能撵跑十家。现在到处都是拖拉机。它闯进来把佃农一个个撵跑。你家老头儿怎么还顶得住呢?”他的舌头和牙床又忙着嚼起那块已被遗忘的口香糖来,把它翻来覆去嚼了一阵。每次开口,都看得出他的舌尖在顶着口香糖翻身。“噢,近来我没听到音信。我从来不写信,我老爹也一样。”他连忙补充一句:“可是只要我们肯写,倒是都能写信的。”“一向干着活儿吧?”又是那种鬼鬼祟祟想打听什么却又装得漫不经心的口气。他望着外面的田野,望着闪着微光的空气,把口香糖送到腮的一边,向窗外吐了一口唾沫。“当然啦,”搭车的人说。“我也是这么想。我看了你的手。准是使大镐、斧头或是大锤什么的。这样你的手上就会发亮。我留意这一类小事情。还因此觉得自豪呢。”

搭车的人定睛望着他。汽车的轮胎在公路上歌唱。“要不要知道些别的事情?我告诉你就是了。你用不着猜。”“别冒火。我并没有意思要打听别人的私事。”“我什么都可以告诉你。我没什么要隐瞒的。”“别冒火。我不过喜欢留心一些小事情,消遣消遣。”“我什么都可以告诉你。我叫乔德,汤姆·乔德。老头儿就是老汤姆·乔德。”他的眼睛盯着司机出神。“别冒火。我并没安坏心眼儿。”“我也没安坏心眼儿,”乔德说,“我只求咱们河水不犯井水。”他住了嘴,望着外面干旱的田野,望着骄阳肆虐的远处一丛丛不自在地垂着枝条的干旱的树。他从旁边的口袋里取出了烟草和卷纸。他在两膝之间把纸烟卷好,因为风吹不到那里。

司机像牛一样有节奏地、若有所思地咀嚼着。他在等待前面这段谈话所引起的不快全部消失并被忘掉。后来气氛仿佛缓和了,他才说道:“没当过司机的人不会知道干这一行的苦处。老板不准我们让人搭车。我们也就只好干坐在这里一个劲儿开着车,除非像我现在这样,为了你冒着丢掉饭碗的危险。”“我领你的情,”乔德说。“我认识一些家伙在开车时候干着古怪的事儿。我记得有个家伙常常做诗消遣。”他悄悄地转过眼来,看看乔德是否感兴趣,是否吃惊。乔德沉默不语,只是顺着公路凝视着前面远处,这条白色公路有点起伏不平,像是陆地上的浪涛。司机终于继续说道:“我还记得这家伙的一首诗。诗里写他和另外两个家伙游历世界,到处饮酒作乐,胡作非为。可惜我背不出全诗。这家伙在诗里有些字句,连老天爷都不会知道是什么意思。有一部分好像是这样说的:‘我们在那里看见一个黑黑的小子,他的鼻子大于象的呼吸器和鲸的喷水器。’呼吸器也就是鼻子。长在象身上就是象鼻子。这家伙还把字典翻给我看。这字典他老是随身带着的。每逢他打尖吃咖啡点心的时候,他总要翻开字典来看看。”他说了那么多话感到无聊,便停住了。他那隐秘的眼光又转到他的搭车客身上。乔德始终沉默着。司机烦躁地一心要迫使他参加谈话。“你见过说这种莫名其妙的话的人没有?”“牧师,”乔德说。“噢,你听到一个家伙说这种莫名其妙的话,总是要生气的。当然,牧师说这种话倒没什么,因为谁也不会挑牧师的错儿。可是这家伙却有趣得很。他说出那些莫名其妙的话,你听了满不在乎,因为他只不过随便说着玩玩罢了。他并不装腔作势。”司机安心了。他知道至少乔德是在用心听。他狠狠地扭转方向盘,让大货车转过了路上的一个弯,车胎嘘地尖叫了一声。“我刚才说过,”他接下去说,“开车的人常干怪事。他非那么不行。车一开,路在底下老是往后退,简直叫人发疯。有人说过,当司机的老爱吃——一路上每逢有小吃店的站头,就要吃东西。”“真像是在那儿住家似的,”乔德附和着说。“他们准在那儿歇歇脚,不一定是要吃。他们根本就不饿。只不过赶路赶得厌烦了——厌烦了。只有站头上可以停车,你停下来,就得买些东西,才好跟柜台上的美人儿聊聊天,调调情。所以你喝一杯咖啡,吃一块饼子,总算可以休息一会儿。”他慢慢地嚼着口香糖,又用舌头把它翻转来。“想必是够呛,”乔德随便说了这一句。

司机迅速地向他瞥了一眼,要找些讽刺的话题。“哎,他妈的,这可不是轻松的事呢,”他急躁地说。“看来倒容易,只不过坐定在这儿,过那么八个钟头,也许十个或者十四个钟头。可是路程叫人闷极了。他总得干些什么事儿才行。有人唱唱歌,有人吹吹口哨。公司是不准我们带收音机的。少数几个人带着一瓶酒,可是这种人干不长。”最后一句他说得很得意,“我非等开完了车决不喝酒。”“真的吗?”乔德问道。“真的!人总得求上进。瞧,我在打算选修函授学校的一门课程。机械工程。这很容易。只消在家里把浅显的几样功课研究研究就行了。我在盘算这事情。等学好了,我就不必再开汽车。那时候,我就要叫别人来开车了。”

乔德从他那上衣旁边的袋里拿出一瓶威士忌来。“你当然是一滴也不肯喝的啰?”他的声音是带着嘲弄意味的。“不,发誓不喝。我是决不肯沾的。谁想像我那样,打算用功,就不能老是喝酒。”

乔德拔掉了瓶塞,急忙咽了两口,又把瓶子塞好,放回他的袋里。浓烈的威士忌的香气充满了驾驶台。“你的兴头真大,”乔德说,“怎么回事——是有了个姑娘了吗?”“唔,对了。不过我反正得求上进。我训练我的脑子已经很久了。”

威士忌似乎提起了乔德的兴致。他又卷了一支香烟,点着了。“我往前走不了多远就可以下车了,”他说。

司机急忙说下去。“我一口酒也不用喝,”他说,“我一直在训练我的脑子。两年前我就下这番工夫了。”他用右手拍一拍方向盘。“比如我在路上从一个人旁边经过。我看他一眼,等我过去之后,我就要记住他的一切,衣服怎样,鞋子怎样,帽子怎样,走路的姿势怎样,甚至多么高,体重该有多少,脸上有没有疤等等。我记得挺清楚。我能在脑子里绘出一幅图来。有时我心里还想学一门课程,做个指纹专家。一个人能记住那么多事情,真会叫你吃惊。”

乔德就着酒瓶急忙喝了一口酒。他在那支已经松开的烟卷上最后抽了一口,用长着老茧的大拇指和食指拧熄了烧得红红的烟头。他把烟蒂搓做一团,拿到窗外,让微风把烟蒂从他手指上吹掉。巨大的轮胎在路面上发出了高亢的嘘嘘的响声。乔德一路上只顾定睛望着外面,他那双不动声色的深褐眼睛显出了很感兴趣的神情。司机等了一会儿,转过头去,不自在地斜瞟了一眼。乔德那很长的上嘴唇从牙齿上掀了起来,他暗自格格地笑着,笑得胸脯都抖动了。“你费了老大工夫才弄清楚呢,朋友。”

司机没有转过头来看。“弄清楚什么?你这是什么意思?”

乔德先伸长了嘴唇,把两排长牙齿紧紧地盖住了一会儿,然后他像狗一样舔着嘴唇,一次向左,一次向右,舔了两下。他的声音变得粗厉起来了。“你明白我的意思,我初上车的时候,你就把我周身打量了一番。我看见的。”司机直瞪瞪地望着前面,抓紧了方向盘,紧得连手掌旁边的肉都鼓了起来,手背也发白了。乔德继续说道:“你知道我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司机沉默着。“对不对?”乔德又追问道。“唔——是的。也许是吧。可是这跟我不相干。我只管我自己的事情。这不关我的事。”现在他不由自主地把心里的话说出来了。“我并不爱管别人的闲事。”忽然间,他又住了口,等着对方说话。他的手按在方向盘上,还是铁青的。一只蚱蜢蹦进窗子,落在仪表板顶上,坐在那里,开始用两只弯成大角的腿搔着翅膀。乔德伸过手去,用手指掐碎了它那硬邦邦的脑袋,让它在窗外顺着风势飘去。当他从指尖上弄掉这虫儿的残肢的时候,他又格格地笑了。“你看错我了,先生,”他说道,“不瞒你说,我在麦卡莱斯特坐过牢。在那儿待了四年。这些衣服是我出来的时候,他们给我的。让人家知道,我也不在乎。我要上我老爹那儿去,省得为了找工作,还要向人撒谎。”

司机说:“——这不关我的事。我不是爱管闲事的人。”“见鬼,亏你还说不爱管闲事,”乔德说,“你这大鼻子一直伸到你面前八英里以外去了。你拿这大鼻子盯住了我打量,就跟菜园里的羊一样。”

司机的脸色紧张起来。“你把我全估计错了——”他有气无力地说。

乔德对他笑了一阵。“你是个好人。你让我搭了车。,真见鬼!我坐过牢。那又怎样!你想知道我为了什么事坐牢,是不是?”“这不关我的事。”“你除了开这狗日的车什么都不管,你就只干这点点事吧。喂,你瞧。前面那条路你看见吗?”“看见了。”“我就在那儿下车,我知道你一定急着想知道我做过什么事。我也不是个叫你失望的人。”汽车发动机洪亮的声音低沉下去,车胎的响声也降低了。乔德掏出他的酒瓶来,匆匆地又喝了一口。货车在一条土路和公路直角交叉的地方,缓缓地停住了。乔德走下车,站在司机台的窗边。立式排气管冒出不容易看出的青烟来。乔德向司机侧过身去。“凶杀罪,”他迅速地说,“这个词儿不好懂,那就是说我杀了一个人。判了七年。因为我在牢里不喝酒,只坐了四年,就释放了。”

司机的眼光溜到乔德的脸上,要把它记在心里。“你这件事我根本没向你打听过,”他说,“我只管我自己的事。”“从这儿到特克索拉,每到一个站头,你不妨把这桩事说给人家听。”乔德笑眯眯地说,“再会,朋友。你是个好人。可是你要知道,你自己坐过一回牢,才能猜出一个突然冒出来的问题。你刚一开口,自己就露了马脚了。”他用手掌拍了拍金属车门。“谢谢你让我搭车,”他说道,“再会。”他转身走上了那条土路。

司机在他后面定睛看了一会,随后喊道:“祝你走运!”乔德挥一挥手,没有回头。随后发动机又吼起来,排挡咔哒地响了一声,那辆红色大货车又沉甸甸地开走了。

第三章

混凝土的公路两旁是乱七八糟的一片枯草,落在草梢上的燕麦须免不了沾在狗身上,狐尾草免不了缠住马蹄的距毛,苜蓿的芒刺免不了沾住羊身上的毛;沉睡着的生命等候着传播和扩散,每一粒种子都有传播的装备,比如螺旋形的箭头,利用风力的降落伞,以及小标枪和小刺棘球之类的东西,全都在那里等候着动物,等候着风,等候着男人的裤脚或是女人的裙子;一切都是被动的,却都有活动的装备,具有原始的活力。

阳光照射在草地上,草地暖洋洋的,草的阴影里有各种昆虫在活动,蚂蚁和蚁狮忙着布置捕捉昆虫的陷阱,蚱蜢向空中跳起,轻轻地拍一拍翅儿,潮虫用许多细脚像犰狳一般慢腾腾地踱步。路边的草上有一只陆龟在爬行,不知怎的转向一边,拖着它那隆起的甲壳在草上走着。它那粗硬的腿和长着黄爪的脚吃力地从草丛中缓缓穿过,并不是真正在走,而是一路在推着和拖着它的甲壳前进。大麦须从它的甲壳上溜下来,苜蓿的芒刺落到它身上,又滚到地下。它那角状的尖嘴微微张着,一双凶狠而可笑的眼睛在指甲般的额头下直瞪瞪地望着前方。它爬过草地,在后面留下一条踩过的路迹,小山似的路坎却高耸在它的前面。它停了一会儿,高高地仰起头来,它眨眨眼睛,上下看了看。后来它终于开始攀登路坎了,有爪的两只前脚向前伸去,可是还够不着。两只后脚使劲把甲壳往前拱,甲壳便蹭着草,蹭着石子向前推进。路坎愈来愈陡,陆龟也愈来愈拼命加紧使劲。它那两条撑着身子前进的后腿紧张地爬着,爬几步又往下滑,勉强把甲壳往上推,脖子有多长,那角状的头便伸出多长。它的甲壳渐渐溜上了路坎,最后有一道低墙挡住了它的去路,这就是四英寸高的混凝土墙壁,公路的肩角。它的两只后腿仿佛独立行动着似的,把甲壳拱上了那道墙。它高高地抬起头来,从墙上探望那广阔平滑的水泥路面。现在它的两只前脚抓住墙顶,使劲往上挣,它的甲壳缓缓爬上来,把前半截贴在墙顶上了。乌龟休息了一会儿。一只红蚂蚁钻进了甲壳,钻进了甲壳里的软皮,于是乌龟的头和腿忽然缩进去,尾巴也向旁边一扭,缩进甲壳里。红蚂蚁在乌龟的身子和两腿之间被夹死了。一根野生燕麦梢头被它的前腿拖进了甲壳。乌龟在那里一动不动地躺了好一会儿,然后才伸出脖子,用它那双愁苦而可笑的眼睛向四周望一望,然后把腿和尾巴都伸出来。两条后腿像大象的腿一般使劲往上顶,甲壳便倾斜到一个角度,使得前腿够不着水泥的路面。但是后腿把甲壳拱得愈来愈高,终于到了平衡的中心,前半截向下一扑,两条前腿抓住了路面,于是大功告成,乌龟便上了公路了。但是那根野生燕麦的梢头仍然在它的前腿周围缠绕着。

现在走路容易了,它的四条腿同时并举,甲壳摇摆着,一拱一拱地向前推进。一个四十岁光景的女人开着一辆轿车渐渐驶近了。她看见了这只乌龟,便把车子往右一转,拐出了公路,车轮吱吱地叫着,掀起一阵尘沙。两个车轮有片刻工夫腾在空中,接着就着了地。车子又退回了路面,继续往前开,不过开得比原先慢些了。乌龟本已缩进甲壳,这时因为公路热得厉害,它便急忙向前爬动起来。

一会儿,又有一辆轻便卡车过来了,车子开近的时候,司机看见了乌龟,便故意兜过去要撞它。车的前轮碰着了甲壳的边缘,把乌龟像做弹圆片游戏的人弹圆片似的一弹,像旋铜币似的一旋,一下子就叫它滚到公路旁边去了。运货汽车又兜回原来靠右边的路线。乌龟脊背着地仰卧着,在甲壳里紧紧地蜷缩了好一会儿。但是最后它的四条腿终于向空中晃来晃去,想抓住什么东西,使身子翻转来。它的两只前脚终于抓住了一块石头,甲壳一点一点地翻起,终于砰地一声翻正了。那根野生燕麦梢头落了下来,于是便有三颗矛头似的种子紧粘在地里了。乌龟爬下路坎的时候,它的甲壳拖带了一些泥土,盖住了这几颗种子。乌龟爬上了一条土路,一颠一颠地向前移动,它的甲壳在尘沙里划出了一条弯弯曲曲的浅沟。它那双可笑的眼睛望着前面,角状的嘴微微张着。它那黄色的趾爪在尘沙里留下了细碎的痕迹。

第四章

乔德听见货车开动了,速度越来越快,地面在轮胎的碾压下震动起来,他便停住脚步,回过头来张望,直到汽车不见为止。汽车开出视线以后,他还在那里注视着远方和那泛着青光的空际。他若有所思地从衣袋里拿出酒瓶,旋开金属瓶盖,津津有味地啜了些威士忌,然后把舌头伸进瓶颈,再舔一舔嘴唇周围,惟恐遗漏了余香。他尝试着说道:“我们在那里看见了一个黑黑的小子——”他记得的只是这么一句。最后他转过身来,面对那条成直角穿过田野的小路。太阳热辣辣的,没有一丝儿风吹动天上筛下来的尘沙。这条路上,在尘沙被车轮滚过的地方,留下了一条条的浅沟。乔德走了几步,面粉似的尘沙在他那双黄色新皮鞋前面飞扬起来,于是皮鞋原来的黄色就被灰色的尘沙所掩盖了。

他俯下身子,解开鞋带,把两只皮鞋先后脱下来。他把那双汗湿的脚在又燥又热的尘沙里舒舒服服地摆动了一阵,直到一股股的尘沙落进了他的脚趾缝,他的脚皮干燥得绷紧了为止。他脱去上衣,裹住皮鞋,把这一包东西夹在腋下。最后他终于沿着这条路向前走去,一路踢着前面的尘土,在背后留下一片离地很近的烟尘。

小路右边有篱笆隔开,那是两排钉在柳树桩子上的倒刺铁丝网。这些桩子是弯的,而且都没有好好修削过。遇到树杈高矮正合适的地方,铁丝就挂在树杈里,没有树杈的地方,那倒刺铁丝就用发锈的软铁丝捆在桩子上。围篱外面的玉米受了炎热、干旱和风的摧残,倒在地里,叶子和茎秆连接处的各个凹膛里都装满了尘沙。

乔德一路踉踉跄跄地走着,身后老拖着一片烟尘。他看见前面不多远,一只陆龟的隆起的甲壳慢慢地在尘沙里往前爬,四条腿僵硬地、一颠一颠地移动着。乔德停下来看着它,他的影子落到了乌龟身上。霎时,乌龟的头和四条腿都缩进了甲壳,粗短的尾巴也往旁边一甩,缩进去了。乔德拾起它,把它翻过来。乌龟的背是灰褐色的,像尘沙一样,但是甲壳的下面部分却是浅黄的奶油色,又干净,又光滑。乔德把他腋下的包裹夹高了一些,用手指摸一摸那平滑的底壳,按了一下。底下比背上要软一些。坚硬的龟头伸了出来,想看看按它的那根手指头,四条腿也乱摆乱动。乌龟在乔德手上撒了一泡尿,枉费气力地在空中挣扎着。乔德把它翻正,连同皮鞋卷在上衣里。他觉得出它在他的腋下推挤、挣扎、乱动。他现在向前走得比先前快了,脚跟微微刮着纤细的尘沙。

前面路边,有一棵枯瘦的蒙着尘沙的柳树,投下了一片碎影。乔德看得见那棵树在他前面,看得见那些枯萎的枝条垂在路上,满树的叶子都凋敝不堪,好像一只脱毛的小鸡。现在乔德已经流汗了。他的蓝衬衫背部和胳肢窝以下的颜色都变深了。他扯了一下便帽的帽舌,在当中把里面的硬纸壳衬完全弄断了,使这顶帽子再也不像新的了。他加快了脚步,一心朝老远的那棵柳树的阴影走去。他知道那棵柳树底下有阴凉的地方,至少总有树干投下的一道深深的阴影,因为太阳已经过了天顶。太阳现在钉着他的后颈,使他的脑袋里嗡嗡地响起来。他看不见这棵树的树脚,因为它长在一片比平地积水更久的洼地里。乔德冒着太阳放快脚步,向斜坡走下去。他发现那条深深的黑影已经被人占据了,便小心地放慢了脚步。有一个人靠着树干坐在地上。他交叉着两条腿,一只光脚跷得几乎跟头一样高。他不曾听见乔德过来,因为他正在一本正经地吹着《是呀,先生,这是我的小宝贝》那支歌的调子。他那只跷着的脚按着拍子一上一下地摆着。这不是跳舞的拍子。他停止了吹口哨,用一种随随便便的轻柔的男高音唱起来:“不错,先生,这是我的救主,

耶——稣是我的救主,

耶——稣现在是我的救主了。

老实说,这不是魔鬼,

耶稣现在是我的救主了。”

乔德走进凋零的叶子遮掩下的那片稀疏的阴影里,那人才听见他走近,于是停止歌唱,转过头来。这是一个皮包骨的长脑袋,安置在一只芹菜梗似的结实而多筋的脖子上。他的眼珠呆滞而突出;眼皮伸得很长,把它们盖住,眼眶发红像生肉一般。他的两颊是棕黄色的,闪闪发光,脸上没有胡子,嘴巴长得很丰满——那样子可以说是滑稽,也可以说是肉感。坚硬的鹰钩鼻把皮肤绷得很紧,鼻梁都显得发白了。他脸上没有一点汗,连苍白的高额头上也没有。这是个高得古怪的额头,两旁的太阳穴上露着几条细细的青筋。这张脸足有一半是在眼睛上面。他那粗硬的灰白头发从额上乱七八糟地披到后边,仿佛他用手指头向后梳过似的。他穿的是工装裤和蓝衬衫。一件钉着铜纽扣的粗斜纹布上衣和一顶皱得像肉包子的、有污渍的棕黄色帽子放在他旁边的地上。他附近有一双给尘沙弄成了灰色的帆布鞋,还在他把它们踢掉的时候落下的老地方。

那人向乔德看了好久。光线似乎钻进了他那双褐色的眼睛,使眼球深处的虹膜射出了金黄色的小点。脖子上绷得很紧的一团筋肉分明地显露出来。

乔德悄悄地站在疏疏落落的阴影里。他脱下便帽,拿它揩揩汗湿的脸,把便帽和那卷着的上衣扔在地上。

树干的浓荫里那个人把交叉的双腿放开,用脚趾掘着泥土。

乔德说道:“嗐,路上真热得要命。”

坐着的那个人像盘问似的盯着他。“,你不就是老汤姆的儿子小汤姆·乔德吗?”“唔,”乔德说。“一点不错。现在回家来了。”“我想你大概不会认识我了,”那人说。他笑了一笑,丰满的嘴唇里露出了粗大的牙齿。“啊,你一定不认得了。从前我给你讲‘圣灵’的时候,你老是忙着拉小姑娘们的辫子。你一心想把那条辫子连根拔掉。你也许不记得了,我可是记得的。你们两口儿为了揪辫子玩,一同来参加布道会。我在水沟旁边给你们俩同时施了洗礼。你们俩打架,大叫大嚷,活像一对猫儿。”

乔德眼睛朝下,看了他一会儿,于是大笑了。“哈哈,你就是牧师呀!你就是牧师呀!不到一个钟头以前,我刚向一个家伙谈起了你。”“我从前是牧师,”那人一本正经地说,“吉姆·凯西牧师——是个热心的传教士。常常高呼耶稣的名字,拼命赞美他。常到水沟旁边给许多悔罪的人讲道,人多得站不开,有一半都差点要掉下水去淹死了。可是现在不干这一行了,”他叹了口气,“现在只不过是吉姆·凯西。再也不传道了。有了许多邪恶的念头——可是这些念头倒似乎是合情合理的。”

乔德说道:“你只要想事情,就不能不起一些念头。我当然记得你喽。你常常开布道会,讲得挺好。记得有一次你布道的时候,两手着地爬来爬去,还拼命地怪声叫喊。妈比什么人都喜欢你。奶奶说你是对圣灵着了迷。”乔德掏了掏他那卷着的上衣,找到了口袋,拿出酒瓶来。乌龟把一条腿动了动,他却把它紧紧地裹住了。他旋开瓶盖,把瓶子递过去。“喝一口吧?”

凯西接过酒瓶,若有所思地仔细看了一会。“我现在不常布道了。现在人们不大相信圣灵了;更糟的是,我也不信了。当然,圣灵有时候还是会活动活动,我也就开个布道会,或者人家摆好了饭的时候,我给他们做一次饭前祷告。可是我不是真心诚意的。我这么做一做,不过是因为别人要我这么做罢了。”

乔德又用便帽揩了揩脸。“你总不至于太古板,连一口酒都不肯喝吧?”

凯西仿佛是初次见到酒瓶似的。他把瓶子往上一抬,咽了三大口。“好酒,”他说。“怎么能不好,”乔德说,“这是酒厂里的产品。一块钱一瓶呢。”

凯西又咽了一口,才把酒瓶递回去。“是好,您哪!”他说,“是好!”

乔德从他手上接过酒瓶,为了礼貌,并没有用袖子来揩瓶口,便自己喝了。他蹲下来,把酒瓶靠着那件卷起的上衣,直竖在那儿。他的指头摸到了一根小树枝,用来把他的心思画在地上。他拂开一块地面上的叶子,弄平了尘土。他画了一些角和小圆圈。“我好久没见到你了,”他说。“谁也没见到我,”牧师说,“我一个人走到一边,坐在那儿转念头。我的信念很强,只是跟先前不一样了。我对许多事情都不大有把握了。”他靠着树身比先前坐得更挺直一些。他那瘦削的手像松鼠一般探进工装裤的袋子,掏出一块咬过的黑色板烟来。他仔细刷去了稻草屑和袋子里带来的灰色绒毛,然后才咬下一角来放在嘴里。他把板烟递给乔德的时候,乔德将树枝一挥,表示谢绝。乌龟在那件卷好的上衣里拼命钻动。凯西向那一动一动的衣服望过去。“你那里面包着什么——小鸡吗?你会把它闷死的。”

乔德把上衣卷得更紧一些。“一只乌龟,”他说,“路上拾来的。是个吓人的家伙。我打算带给我的小兄弟。孩子们喜欢乌龟。”

牧师慢慢地点点头。“每个孩子迟早总要弄只乌龟玩玩。可是谁也养不住乌龟。他们为乌龟煞费苦心,到头来不知哪一天,他们却跑到别处去了——不知跑到什么地方去了。这就跟我自己一样。我不肯老守着身边那本好好的福音书。我过去老爱把它翻来翻去,一直翻得稀烂。现在我在这里有时候还是受到圣灵的感召,可是要想布道却不知说什么才好。圣灵叫我引导大家,可是究竟该把他们引到什么地方去,我却不知道。”“领着他们兜圈子好了,”乔德说,“把他们扔到浇地的水沟里好了。告诉他们,如果他们不像你那么想,他们就会在地狱里给烧死。你何苦要想着引导他们到什么地方去呢?只要引导他们就行了。”笔直的树干的影子已经在地面上拉长了。乔德满心欢喜地把身子移到影子里来,蹲在地上,又弄平了一块地,用小树枝把他的心思画在上面。一只看羊的厚毛黄狗顺着路跑来,低着头,舌头搭拉着,滴着口水。它懒洋洋地卷着尾巴,大声地喘着气。乔德对它打了个呼哨,但是它只把头略微低了一下,就匆匆地向一个确定的目的地跑去了。“它要到什么地方去呢,”乔德有些气恼地解释道,“也许是回家去吧。”

牧师还是丢不开他的话题。“到什么地方去,”他跟着也说了一句。“对了,它是要到一个什么地方去。我呢——我就不知道自己要到什么地方去。老实告诉你——我从前老爱给人家讲道,使人家高兴得跳起来,谈得很高兴,大声嚷着感恩,直到他们倒在地上晕过去。有些人我就给他们施个洗礼,使他们醒过来。然后——你猜我怎么办?我把那些女孩子中的一个带到草地上去,跟她野合。每次都这么干。干完了我又感到懊悔,于是我就反复祷告,可是祷告是不济事的。到下一次,他们和我都对圣灵着了迷,我却又干那种事。我觉得自己真是不可救药,简直是个该死的伪君子。可是我实在不是有意干坏事。”

乔德笑了笑,张开一嘴长牙齿,舔着嘴唇。“把她们吊到手来玩玩,真是再痛快不过的,”他说,“我自己就干过。”

凯西兴奋地探过身来。“你瞧,”他大声说,“我也觉得是那样,所以我就开始想了。”他挥动他那骨节很粗的瘦削的手,一上一下地做着轻轻拍打的姿势。“我不由得这么想——‘我在这儿布道。他们那些人那么热心地听道,高兴得跳起来、嚷起来。大家都说跟一个女孩子野合是着了恶魔。可是她悟道愈深,却愈要到草地上去野合。’于是我就想到,一个女孩子全心充满了圣灵的时候,她的鼻子和耳朵里都有圣灵冒出来,这时候恶魔怎么能够钻进她心里去呢?你也许认为那是赶上恶魔在地狱里没机会施展花招的时候吧。反正它是来捣鬼了。”他兴奋得两眼闪出光来。他把两颊鼓动了一会,向尘沙里吐了一口唾沫,唾沫在地上打了两个滚,卷起了尘沙,看去就像一颗干了的小丸药。牧师摊开了一只手,像读书似的,细看着手掌。“我呢,”他低声说下去。“我在那儿掌握着那许多人的灵魂——我担负着责任,也感到我的责任——可是每次我却要跟一个女孩子野合。”他向乔德这边望着,脸上显出无可奈何的神情。他的表情是在要求帮助。

乔德在沙土里细心地画出了一个女人的中间一段身子,乳房、大腿和骨盆。“我从来没做过牧师,”他说。“我只要能抓住什么机会,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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