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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8 09: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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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钦庄等

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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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明史简编(第四版)

世界文明史简编(第四版)试读:

导论

为了高校开设公共选修课“世界文明史”课程,我们编写了《世界文明史简编》这一教材。希望这本教材有助于学生了解文明的起源问题和各国文明的发展简史,有益于学习、借鉴、继承世界各国人民共同创造的文明财富。

学习文明史,首先要弄清楚文明究竟是什么,要了解文化与文明的关系。文化与文明这两个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内涵和应用常常容易被混淆而导致模糊不清。

在西方,文化(Culture)一词从词源上讲,来自拉丁文的Cultura,它的主要意思是指耕作、培养、教育、发展出来的事物,是与自然存在的事物相对而言的。

文明(Civilization)一词来自拉丁文的Civils,是“城市国家、公民的、国家的”意思。

在我国,文化一词古代就有。《周礼》中说,“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含有“文化”的意思;汉朝刘向《说苑》中有“文化不改,然后加诛”,这里,实际上是指文治教化的意思,是与武功相对而言的。这与现代所讲“文化”的概念不同。我们今天常用的文化一词,其意义显然与古代的不一样,它是19世纪末,通过日文转译从西方引进的。当时,对这个词没有下定义,人们只是根据自己的理解和需要来使用文化一词。

文化有通义和学义的不同。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社会生活中也经常用到这个词,例如,有无文化、文化人、学文化、文化活动、文化娱乐、文化修养、文化工作者等等。通义的文化有高低、雅俗之分,学义上的文化则是另一回事。

文化一词真正学科的意义,是19世纪以来,随着社会学、人类学的发展而赋予的。许多学科都把文化现象作为研究的内容,不仅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考古学、社会心理学把文化作为重要的观念,而且哲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伦理学、教育学、法学、神学、文学、艺术学以及建筑学、生态学等也都在某种意义上使用文化的概念。不同的学科由于专业的差别,对文化的概念认识不一,从19世纪以来,关于文化的涵义、内容、分类的争论始终没有停止过,而且至今没有统一的认识。美国人类学家克鲁伯和克拉克洪于1952年写了一本书《文化,关于概念和定义的检讨》,书中统计从1871年至1951年80年间关于文化的定义有164种之多,足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里,有学科体系的不同、方法论上的分歧,也有政治视野上的差别,还有各国、各民族语言表示方式上的问题。

学义上的文化,有狭义、广义之分。狭义的文化是人类精神活动的产物,是纯粹精神创造的成果,如哲学、科学、文学、艺术、道德、宗教等方面的内容,是一种观念形态。广义的文化是人类一切精神创造和物质创造的总和。文化起源是从人类能够制造工具时开始的。人类能够用劳动创造工具,也就创造了自己的文化。

文明,有人把它视作文化的同义语。也有人专指精神文明,尤其是思想、品德和情操的修养。我们指的文明,是达到一定阶段、程度的文化。文明是人类社会的一种进步状态,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或程度的表现,是在一定社会生产方式基础上产生并不断发展变化,它包括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既然文明是人类文化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那么文明出现的标志又是什么呢?

不同学者,对文明及其表现形式有不同见解和界定。美国学者克拉克洪提出文明出现的三个表现是:(一)存在一系列人口至少在5000以上的永久性城镇、集镇或城市;(二)已发明、使用文字;(三)已有纪念性的公共建筑和进行礼仪庆典活动的中心场所。

这些条件都可用实物作证,可从考古遗址和遗物作出判断。这些条件所含的内容又反映了人类物质创造和精神创造活动的情况,以及社会发展的程度。

这些条件反映社会的生产和经济水平,社会分工和社会分化的发展情况,说明已存在农工商业、私有制,已出现中心城市,即国家中央管理统治机构所在之地。文字的发明和使用是人类经济活动、行政管理、文化交流活动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公共建筑如神庙、庆典中心、防卫工程以及豪华宫室的出现,表明已存在高居于人民之上的统治阶级和公共权力机构,标志着原始社会的终结。由于各地各民族发展的不平衡和特殊性,各地进入文明的时间也有先后之别。

而法国年鉴学派巨匠布罗代尔则给文明下了如下定义:(一)文化场:某些文化在特定场所的存在集合和汇聚构成文化特征,包括中心、核心、边界、边缘,亦即所谓“文化圈”。(二)借鉴:文明之间既有输出,又有借鉴。一些文明善于吸收,而且胃口很大;另一些文明愿意输出,毫不吝啬。这种大规模的交流从未停止过。(三)拒绝:并非所有交流都十分顺利,某些思想方式、信仰方式或生活方式,或者某种劳动工具,可能被别的文明拒绝或接受。这种拒绝有时是盲目的,但有时却显得故意为之。应该说,文明的传播是判断文明的特点与活力的最好试金石。

在通往文明的道路上,世界上所有民族都是彼此互惠、互相依赖的。本书试图简要地介绍人类自远古至今追求文明的历程,人类社会各主要文化的成就等。力求让学生在较短的时间内对世界文明的起源、发展和未来的发展趋势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当然,中华文明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明之一,是世界文明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源远流长、内容丰富,为方便教学起见,要专设课程讲授,所以本书不包括这一部分内容,这也是国内世界史教条的惯例。本书在撰写过程中努力以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为指导,吸收当今世界上最新的学术成果,以史学家的严谨态度,并从文明史本身的趣味性和知识性着手展开阐述。本书内容包括人类起源、世界文明的发端、世界主要宗教的产生及其相应的文明、印度文明、日本文明、欧洲中世纪、启蒙运动与近代文明、产业革命和现代化、全球一体化与世界文明的展望等。本书的知识视野作为大学本科公共选修课教材,可扩大文科学生文科各领域知识,对理、工、医、农与金融等专业的学生拓宽知识面,提高学生素质和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都能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也可作为社会上具有中等学历以上的人员作自学参考之用。

第一章 文明的起源

一、人类、文化、社会的产生

探索文明的起源,首先要考察文明产生以前的历史,了解人类从何而来,是如何诞生的,人类怎样创造了文化,如何形成人类社会等问题。

人类起源是连绵数百万年甚至近千万年的过程。尽管人类起源研究中还存在着不少没有解决的问题,但随着现代科学的发展,人类对于自身起源问题有了日益深刻的认识和了解。

人在生物分类体系中,属于动物界。现代人在动物界属于哺乳动物纲,灵长类目,人科、人属、智人种,现代人(或新智人)亚种。人类是从高等猿类进化而来的。某种早已绝灭的古猿是人类和现代类人猿(猩猩、黑猩猩、大猩猩、长臂猿)的共同祖先。生活在渐新世(4000万—2500万年前)的古猿,是目前已知的人类和各种猿类最早的共同祖先。已发现的代表化石有猫猿(3700万年前)、原上猿(3000万年前)和埃及猿(2800万年前)。这些树栖的猿类,体形不大,如猫大小。其牙齿有32颗,臼齿具有与猿相似的5个齿尖,咬合面齿尖和齿沟呈Y-5型。当它们在树上用前肢采摘果实或捕捉小虫时,后肢紧紧抓住树干以支撑全身重量,当他们用前肢向上攀悬时,后肢往往呈现直立的姿势。这种臂悬行动的方式和习惯,使古猿前肢和后肢的运用有了某种分化,在漫长的岁月里,它们的骨骼和韧带结构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也为以后下地直立行走和手脚的分工准备了内在的条件。

1200万年前,非洲大陆东部地区的地壳,沿着从红海经过今天的埃塞俄比亚、肯尼亚、坦桑尼亚等地一线裂开,结果埃塞俄比亚和肯尼亚的陆地像气泡那样地上升,成为高地。高地的隆起不仅改变了非洲的地貌,也改变了气候。连续的森林覆盖变成一片片的树林,形成片林、疏林和灌木地镶嵌的环境。持续的地质构造力量使非洲东部环境进一步变化,形成从北到南的一条长而弯曲的峡谷,即今天的东非大裂谷。东非大裂谷的出现和存在,产生了两种生物学效应:一是形成了阻隔动物群东西交往的无法超越的屏障;二是更进一步促进了一种富于镶嵌性的生态环境的发展。这一东西屏障使人类和现代类人猿的共同祖先的群体本身分开。这些共同祖先的西部后裔致力于适应生活在湿润的树丛环境,这就是猿类。而属于共同祖先的东部的后裔,为了适应它们在开阔环境中新的生活,向着不同的方向发展,其中有些后来变成人类。

环境的变化,迫使东非大裂谷东部的部分古猿下地生活。下地的古猿的上肢使用越来越频繁,后肢更多地用于行走,手和脚有了进一步的分工,手脚的功能和构造的差异也随着加强。久而久之,这些古猿获得一种新的效应,这就是采用双足直立行走。直立行走是从猿向人转变的具有决定意义的一步。直立行走,对下地生活的猿来说,不仅仅是一种新的适应,被赋予了重要的生存优势,而且在以后的进化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直立行走使古猿的前肢从支持作用中解放出来,从事其他活动,转变成为劳动的器官——手。手脚分工,用手使用石块、木棒、树枝等天然工具的劳动,又促进其他部分器官的发展变化,影响到古猿身体结构的一系列变化。直立行走使头部逐渐由前倾变为垂直,使脊柱托住头部,为脑子进一步扩大为球形创造了条件,从而扩大视野,获得更多的印象,促进头部各种感觉器官的发展。脊柱逐渐形成四个波浪形弯曲:颈曲、胸曲、腰曲、骶曲。因为直立行走的需要,跟骨变发达,后跟部分比例增大,大脚趾移向前,与其他四趾并行,大脚趾长大,其他四趾缩短,产生足弓。这些身体结构的变化,反过来又有助于下地古猿的稳定站立和直立行走。手脚分工后,双手在长期使用天然工具的劳动中,大拇指变长,可和其他四指起对握作用,大拇指的长度超过手指和手掌分界线。

猿从下地,到最终能直立行走,经历了数百万年长的时间。估计,古猿直立行走开始于800万—700万年前。在肯尼亚Ngrora发现的上臼齿被认为是可能的最早直立行走的猿的化石材料。为大家所接受的最早的直立行走的猿是在肯尼亚巴林哥盆地罗德伽姆发现的下颚骨化石,时代为550万年前。直立行走的古猿是从猿向人演变的过渡时期的生物即正在形成中的人。人类学家把直立行走的生物划为人科(Hominid)。正在形成中的人这一阶段的生物,在进化上表现出两种趋势:一种是向人属方向的进化,一种是种类上的多样化。生物的发生发展,除了较为注目的一般进化外,还朝着趋异、分化的方向演变,这种进化就叫特殊进化(也叫分化进化)。

正在形成中人阶段的生物,目前可以肯定属于人的进化系统的最早化石代表是南方古猿。南方古猿化石最初于1924年发现于南非的汤恩。此后在南非、东非多个地点都有发现。南方古猿包括了一大批形态变异大、延续时间长的化石。其生存时间从400万年前到100万年前。南方古猿已能直立行走,这从他们的头骨在脊柱上的位置、骨盆和腿骨的解剖都可以作出判断。直立行走虽然受自然条件驱使,其发展却孕育着形成劳动这一对人类起源至关重要的可能性。南方古猿在生活中已经能够使用天然的或类似于黑猩猩简单加工的工具,很可能已会使用投掷物、木棍、用来打碎坚果的石锤和石砧,还有简陋的树皮或贝壳做的容器(但还不会制造工具)。

以南方古猿为代表的正在形成中人阶段的生物,在数百万年使用天然工具的过程中,逐步改造了自身的体质,使身体构造出现向人转变的变化,头部逐渐由前倾变为垂直,头颅渐呈球形,脑子、耳、鼻、眼、口也逐渐发展。由于以手取食效率较高,扩大了食物数量和品类。南方古猿的食谱大致以植物性食物为主,但也经常食肉。营养来源较前丰富,脑髓也就能更完善地发展起来,脑量逐渐扩大。南方古猿生活在由几十个个体组成的群体内,在觅取食物和使用天然工具与野兽搏斗过程中,日趋复杂的共同活动使智力开始萌芽,思想意识开始发生和发展。更重要的是,群体内使用天然工具的共同劳动、合作,不仅反对、抑制任何能使群体趋于瓦解的东西,如成年雄性的嫉妒、“动物的个人主义”,而且使个体彼此间有些什么非说不可,从而使交换信息和表达意见的工具——语言逐步产生。正是在这样的群体内孕育着未来人类的文化机制。

考古发现表明,南方古猿中的一些种类因向特殊体形转化,或由于各种原因,如不经常使用工具,更偏向于植物性食物的食性,脑子发展缓慢,等等,最后没有发展到能制造工具的水平,和人类并存了一段时间,最后于100万年前后灭绝。而南方古猿非洲种的一支,大约在250万年前成功完成了从猿到人转变的生物、文化进化过程,最终发展为人类。用双手制造工具是人类独有的文化创造,这种文化创造能力是人类区别于一切高等动物的特征。制造工具是从猿到人进化的一个飞跃,是正在形成中人阶段的结束,是人类诞生的标志。美国人类学家于1992年至1994年间,在埃塞俄比亚高纳河流域的两个地点,发现3000件用拳头大小的火成岩打制成的有锐缘的切割石器。年代经放射性同位素和古地磁技术测定为260万—250万年。这是目前已知的人类最早的石器。

工具的制造不仅标志人类的诞生,也意味着人类文化的开始。从此,人类在与大自然的斗争中,在制造工具觅取食物的劳动过程中,开始了文化创造、文化累积和文化传递的活动。同时,不断改造自身的体质。

人类诞生后,其体质进化过程并没有终止,而是在一个新的起点上继续发展。250万年前刚出现的人类,体质方面还带有许多原始性状,如头盖骨低平、眉脊粗厚、吻部突出等。脑容量也只有现代人的一半。人类体质经过百余万年之久的演进,才达到现代人的水平。生物分类上,把最早的人类划归人属(Homo),以人属能人种(学名为Homo H abilis)为代表的早期人类大多发现于东非,东非常被誉为人类诞生的摇篮。能人已从事制造工具的劳动,用砾石打制砍斫器,这种石器工具尚无定型,器形小如拳头。他们创造的石器文化,考古学上称为奥杜威文化。能人居住在人工堆成的石块圆圈内。这是目前知道的人类最早的居住建筑。约150万年前,出现比能人更为进步的直立人(学名Homo Erectus,人属直立种)。在分类学上他们和能人是同属异种,在进化的谱系上,也有前后继承关系。直立人的体质特征仍带有原始性状,如前额扁而斜,眉脊像帽檐似的前向突出,但其体形较能人接近于现代人。直立人的脑容量也明显增加。爪哇发现的直立人(约100万年前)的脑容量约为900毫升,北京周口店发现的直立人(约70万—50万年前)的脑容量平均为1043毫升。直立人在以工具制造为代表的物质文化方面也有较大发展,发明了手斧形石器。手斧是手掌般大小的扁桃形石器,左右基本对称,刃缘平直,可用来削尖木棒,切割东西,挖掘块根和打击野兽,是一种“万能”工具。此外,直立人还发明了尖状器、刮削器等不同类型的石器。直立人阶段,人类在智能文化上的一大创造发明是人工取火用火。肯尼亚的切索瓦尼亚和南非的斯瓦特克兰,都发现了140万年前人类最早用火的证据。我国北京直立人遗址中和山西芮城西侯度遗址中,也发现人工用火痕迹。人类最初使用的火大约是天然火,后来才逐渐懂得人工取火用火。火的使用扩大了人类食物的种类和来源,使人从吃生食转变为熟食,缩短了食物在人体内的消化过程,有助于大脑和身体其他器官的进化发展,有助于人类智力的提高。火的使用还使人类猎取大动物成为可能,发展了经济生活,从原始的采集经济变为采集狩猎经济。火的使用使人类的居住活动区域大有扩充,人类的足迹在直立人阶段已遍布亚、非、欧三洲。发现直立人化石的地点,在亚洲,有我国北京周口店、蓝田、元谋、郧县,印度尼西亚的莫佐克托、特里尼尔、桑吉林;非洲有东非肯尼亚的东特卡纳和西特卡纳,埃塞俄比亚的孔索—伽杜拉,南非的斯瓦特克兰,北非摩洛哥的拉巴特、萨勒,阿尔及利亚的特尼芬;欧洲有希腊的彼特拉隆那和法国的阿拉戈。

到20万至10万年前,直立人逐渐进化为智人,学名为人属智人种(Homo Sapiens)。智人的体形仍有一些原始的痕迹,但脑容量约为1400—1500毫升,已达现代人的水平。智人阶段,人类物质文化的发展反映在工具上是制作技术的改进,会用压制法从石核上取下石片,然后进行第二步加工。石器类型也增多,原始的手段逐渐退居次要地位,出现石球以及以石片精心加工制成的尖状器和边刮器等新式工具。由于工具的改进,这时生产劳动可能已经出现性别分工,男子从事狩猎,女子从事采集,人们生活资料的来源主要还是依靠采集。

距今四五万年前,人类的体质形态已发展到与现代人没什么区别,即晚期智人,学名为人属智人种智人亚种(Homo Sapiens Sapiens)。晚期智人与现代人在分类上同属一个亚种。他们在体质结构、智力水平上已与现代人无异,相差的只是时代和社会发展的先后。晚期智人化石的发现比早期智人要多,分布也极广。最有代表性的是法国的克鲁马农人和我国的山顶洞人。晚期智人阶段,人类的足迹已遍布除南极洲以外的各大洲。在澳大利亚蒙戈湖发现澳洲最早的人类化石,时代为3万年前。根据一些遗址的证据,估计人类在5.5万年前已迁居澳洲。当时正值冰河期,海平面远比现在低,印度尼西亚的许多岛屿都与东南亚大陆连成一片,人类可能从爪哇岛或新几内亚越海到达澳洲。人类进入美洲则较晚,大约于2.3万—1.3万年前冰河期的某些时期,人类从东北亚越过白令海峡(在冰河期,海平面约比今天低180米左右,白令海峡成为白令陆桥),到达阿拉斯加,进入美洲。随着人类在地理环境差别较大的地球各区域定居生活,晚期智人阶段,形成了人类的三大种族,即:尼格罗——澳大利亚人种,主要分布在非洲和澳洲,欧罗巴人种,主要分布在欧洲、北非和北印度,蒙古利亚人人种,主要分布在中国、中亚、北亚、东南亚,一部分进入美洲为印第安人。人种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体质的外部特征,如肤色、发型、发色、眼型、鼻型、身材等,不存在体质和智力上的差别。所有人种都属现代智人,而且是在晚期智人形成后逐渐分化出来的。当代越来越多学者趋向于淡化仅以外部体质特征作为划分依据的人种这一概念。

晚期智人已具有较高的劳动技巧和活动能力,他们的物质文化和智能文化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出现以石叶工具占首要地位的各种新类型石器,如石刀、雕刻器(屋脊形、鸟嘴器等)、桂叶形大尖状器。以兽骨、鹿角、象牙制成的各类工具、武器如骨针、骨锥、鱼叉、投矛器等广泛得到使用,为生产、生活带来许多便利。晚期智人阶段,人类物质文化和智能文化进步的一个重要表现是发明了复合工具和复合武器,就是一种用两种不同质地的材料制成的工具。例如装上木柄的石斧,木棒上装上骨角或石制的矛头而制成的矛等等。根据考古遗物和大量的野兽遗骨看,当时人类的狩猎技能和效率有很大提高。除一般围捕击杀外,还使用将野兽群驱赶到悬崖使其堕崖而死的狩猎方式。

晚期智人阶段,人类转入相对定居的生活。他们不仅居住在洞穴中,还用兽骨、兽皮、木柱、石块等不同材料构筑窝棚居处。俄罗斯顿河流域科斯坦基晚期智人的狩猎营地遗址中,发现用坚木、猛犸象骨建造的半地下式窝棚建筑,覆盖以猛犸象皮。

人类自250万年前形成以后,在复杂变化着的生态环境中,以极其简陋的工具进行劳动,觅取食物,与野兽搏斗,与大自然作斗争,从事“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在劳动和生存斗争中,人类的体质不断进化,身体的结构和各种器官逐步完善,历经能人、直立人、智人、晚期智人等体质进化的不同阶段。他们不仅创造了工具、窝棚等物质文化,掌握用火技术等智能文化,而且创造了各种规范文化和精神文化。人类来自于动物界,又高于动物界。人类与动物有着本质的区别,人类有思维,会劳动,能创造并传递文化。人类诞生后,人与人之间就形成一定的关系,人类社会是由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所决定和制约,它具有由人类自身规范的,构成婚姻形态、家庭制度、亲属制度等规范文化形态的内容。血缘家族是人类的第一个社会组织形式,能人和直立人阶段,人类生活在以血缘家族为单位的群体内。血缘家族内部实行群婚,婚姻按辈数来划分,凡同辈皆可通婚,而长辈与子辈不可通婚,排斥了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之间的通婚。在血缘家族内,人们相互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所有具有劳动能力的男女都要同样地进行劳动,在家族内实行食物共享,劳动产品只能满足成员最迫切的需要。人类在这种社会组织形态下生活了200多万年之久。

智人阶段社会组织由血缘家族逐渐转化为氏族。氏族的特点是以族外群婚排斥血族群体内部成员之间的婚配。当血缘家族内同胞兄弟姐妹间的不能婚配逐渐发展到旁系兄弟姐妹以至本族的一切兄弟姐妹时,本族的成员只有在外族才能找到自己婚配的对象。这时,原有的血缘家族就转化为氏族。氏族成员的族外婚还不是个体婚,而是族外群婚,在族外婚条件下,氏族必然是母系的。两个互通婚姻的氏族组成一个更大的族群,这就是部落。

智人阶段,产生了萌芽的宗教观念。宗教是最早的意识形态,属人类精神文化的范畴。所谓宗教信仰,是指一个社会对于事实上并不存在,而人们又相信其存在的一套有关超自然的力量(神力)或生命体(神)的固定的信念。原始人在自然界面前软弱无力,他们没有能耐经常控制自己活动的结果,无法摆脱自然界的沉重压迫,对千变万化的自然现象无法理解,因而对超自然力量产生了神秘感和恐惧感,并且幻想借助超自然力量来摆脱现实生活中的困难,于是把自然力和自然物神化起来,并把它们作为崇拜的对象。考古证据表明,智人生活的旧石器时代中、晚期,人们已经相信一种超自然力量的存在,并且试图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联系甚至控制这种力量。在以色列和伊拉[1]克等地的洞穴和岩棚遗址中,发现智人阶段尼安德特人的墓葬,尼安德特人会埋葬死者,并有一定的葬俗,遗体常常头东脚西。墓葬中还有随葬品,尼安德特人把一些动物、小饰物、工具与死者一起埋葬。法国勒穆斯捷遗址中发现一具年轻尼安德特人的骨骸,其头部枕在一堆燧石碎片上,手旁有一把手斧。法国拉沙佩勒—欧赛恩茨遗址的墓葬中发现许多贝壳、燧石工具和各种动物骨骸。这不仅表现了生者对死去亲人的关切、怀念和恐惧,对神秘的超自然力,可能抱有一种朦胧的信仰,而且说明尼安德特人可能已产生关于人死后在另一世界生活的观念。随葬品大约是供死者在另一世界使用的。葬俗是宗教信仰的萌芽。

到晚期智人阶段,埋葬死者的习俗更为普遍,随葬品也更为丰富。莫斯科东北部逊戈发现2万多年前的男人和小孩的遗骸,身上撒有红色赭石粉,成年男子身上有3000颗珠子,可能是镶缀在衣服上的;小孩在埋葬时穿着衣服、裤子和鞋子,还有兽齿、猛犸象牙和石珠等装饰品。原始人认为红色表示鲜血,血是生命的来源和灵魂寄身之处,生者给死者随葬品,是为了让他在另一个世界过人间一样的生活。

除墓葬外,还出现了某些宗教仪式。原始人不能理解各种自然现象的客观规律及其因果关系,幻想出自然界对于人存在着一种不可见的影响,而人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愿望采取相应的方式影响自然界和其他人,这样就产生了巫术,它是原始宗教的一种形式。根据考古发现,晚期智人阶段,已出现进行巫术的宗教仪式和有关活动。法国拉塞尔洞内发现2万年前创作的一个浮雕,这个浮雕上刻着一个右手拿着牛角的妇女,许多学者认为这是表现她在主持某种与狩猎有关的宗教仪式。著名的法国拉斯科洞穴遗址内,发现晚期智人时期的壁画。画面上的野兽身上插着数根长矛。法国尼奥洞穴壁画上画着中箭负伤和被打击留下伤痕的野兽形象。这些2万年前的洞穴深入山岩,入口十分狭小,隧道极为曲折,壁画往往绘在很难供人欣赏的危险角落里,似乎作者有意把画隐藏在神秘住所。尼奥洞穴的黑厅位于777米深处。丰德高姆洞穴的犀牛画作于深处岩石的隙缝上,只有平躺在地上才能看到。这些画不仅是原始人的艺术创作,而且反映他们的宗教观。原始人相信,把动物画作出,会产生一种魔力作用,增加猎杀那种动物的机会。相信画在洞中的野兽,有一天会变为活的猎获品。这些画就是具有这种巫术作用并为进行巫术宗教仪式服务的。

晚期智人阶段,人类精神文化创造突出成就是原始艺术。艺术作品的水平相当高,似乎并不亚于日后各时代的艺术。原始艺术尤以洞穴绘画和各种雕刻著称。根据目前发现的考古资料,这些艺术作品的分布遍及欧洲、南非、北非、澳大利亚等地,尤其集中分布在法国中部、南部和西班牙北部。仅法国的佩里戈尔地区就有127个洞穴壁画遗址,其中69个遗址又集中在勒斯·厄伊泽埃地区。

雕塑是造型艺术之一,是雕、刻、塑三种制作方法的总称,以各种可雕可塑可刻的材料,制作出各种具有实在体积的形象。晚期智人时期,人类创作了为数不少的雕刻艺术品,按表现手段可分两类。一类是用雕刻器,在石板、工具、饰物上刻画线条状符号或图案。法国西南部拉法拉西遗址,勒斯·厄伊泽埃地区一些遗址内刻画于石灰石板上的图案和符号,年代约为3万年前,可能是最早的艺术作品。另一类雕刻艺术包括立雕、浮雕。立雕也称圆雕,指不附在任何背景上,可以四面欣赏的完全立体的一种雕塑。浮雕是在平面上雕出凸起形象的一种雕塑。德国沃吉尔海德发现以猛犸象牙刻制的野马雕像,大小仅为5厘米,形象富于生气,表现技巧成熟,年代约为3万年前或更早,是迄今发现最早的同类艺术品。原始雕刻艺术尤以石头或象牙雕刻成的女性小雕像最为著名。这类裸体女雕像突出女性特征,体态丰满,有特别肥大的乳房、臀部和腹部,面目不清,不刻眼睛和口鼻。女性雕像的出现,说明女子在当时社会中的特殊地位。也有人认为,雕像上肥硕丰满的女性体态,表现了原始人对自身后代繁衍的祈望。

绘画是晚期智人创造的另一种重要艺术形式。已发现的绘画比较集中分布在法国中部、西南部和西班牙北部,多数作于洞穴的壁或顶上。所绘题材主要是日常狩猎的各种野兽,如猛犸象、野牛、马、野猪、披毛犀等。这些绘画,不仅刻画出动物的静止状态,也表现跳跃、奔走等动态,形象逼真,反映作画者对这些动物十分熟悉,以敏锐的观察力和高度的兴趣去创造这些艺术形象。绘画风格也经历由简到繁的发展过程。较早的单色画多用手指或手绘成,只有形象的轮廓,以后发展为具有明暗色调的单色画和彩画。法国多尔多涅地区的拉斯科是最著名的壁画洞穴。壁画上的动物形象有赤鹿、野牛、马等。这些动物尺幅巨大、线条粗健,飞动奔走的神态鲜明有力,大多以红、黑两颜色绘成。洞穴大厅内的雄牛画像,大小如同真牛一样,体现出真实地描绘对象的现实主义风格。西班牙的阿尔塔米拉是另一世界著名史前壁画洞穴。该洞穴壁画于1879年为西班牙学者桑德拉所发现。岩顶和岩壁上画满牛、鹿、猪等动物形象,共有150多个。所画动物形态生动,技法简练,时代为1.5万年前。其中一幅受伤野牛图,表现野牛伤势沉重,四足卧地,无法站立。可是,它在挣扎中显示出的力量仍然布满全身,它低着头,怒视前方,似乎在用双角抵御着继续刺来的标枪。即使现代人,若不经一定的绘画训练,恐也难以画得那么准确、生动。[1]最近的人类学研究中,所谓典型的尼安德特人已被排除出人类进化系列,是个灭绝的旁支。

二、文明产生的背景和条件

人类自250万年前诞生后,地球正处于地质史上的第四纪。第四纪是一个冰期、间冰期交替的地质时期。随着冰期、间冰期的交替循环,地球上的气候、植被、动物分布、海平面、地质地貌都发生巨大变化。地球上许多地区在第四纪曾多次被冰川所覆盖。冰期来临时,地球陆地面积的32%为冰川和冰流所盖,大陆冰川从南伸到北纬40°一线。冰期中,气温平均较现在低4—6℃,高中纬度地区达8—13℃。形成冰流所需的水量使海平面降低近200米。地中海、波罗的海、北海的一部分曾经是内陆盆地。间冰期中,冰川后撤或消融,气候变暖。人类形成后,其生存繁衍、自身体质形态的继续进化,各种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创造活动,都离不开一定环境中的气候、地形、土壤水分、植被等自然条件。生态环境是影响人类文化产生、发展的一个重要变量。一方面,人类的各种活动,受生态环境诸因素综合的影响和制约;另一方面,人类并不是被动地适应环境,他以自己的生产劳动作用于外部世界,影响、改变外部世界。

人类诞生后至今,约99%以上的时间处于旧石器时代,以采集、狩猎经济为生,或采集野生植物的根、茎、叶、果充饥,或捕捉动物为食。以血缘家族或氏族为单位生活和劳动,任何个人如果脱离群体就会成为猛兽的牺牲品。与采集狩猎经济相适应的是人们过着流动的生活,寻找附近有食物资源、水源的地方为住处。从最初的露天圆圈堆石,发展为洞穴和岩棚,再发展为建造半地下或地上窝棚。人类在漫长的岁月中缓慢而不断地发展着生产力。

约公元前1万年至8000年左右,最后一个冰期结束。严寒气候消逝,气温逐渐升高,出现类似今日的气温,动物群和植被也发生变化。猛犸象、野牛、野马等寒冷气候条件下生活的动物,要么北移,要么最终绝灭。原来的苔原变成森林,适应温暖气候的林间动物大批繁殖。生态环境的改变,促使原始人的狩猎经济从猎取大动物转为猎取单个的小动物。为适应这一转变,生产工具相应有了改进,发明了弓箭和细石器。在考古文化上,把打制细石器和使用弓箭,作为中石器时代的标志。中石器时代是旧石器时代向新石器时代的过渡时期,其文化特征的表现程度在各地不尽一致,持续时间也有不同。

约公元前9000年起,开始了从旧石器时代食物采集转变为新石器时代食物生产的过程,按传统的考古学理论,新石器文化的主要特征是磨光加工石器的流行和陶器的使用,磨光石器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已出现,但当时只是对一块石器的一部分磨光。磨制石器在新石器时代得到很大的发展。人们用打制的粗坯在石磨盘上加水和砂子磨制而成。它有较锐利的刃口,有的在和刃口相对的一端上钻孔安装上木柄或动物的骨、角制成一把手斧。最常见的早期陶器是陶罐,是用泥条迭制经过高温制成,用于煮熟食物、贮藏食物和饮料。随着人们对农业、畜牧业重要性认识的日益加深以及发现存在农业、畜牧业但尚无陶器的阶段,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学术界已把农业和畜牧业的产生当作新石器时代的主要特征。已故英国著名考古学家柴尔德(1892—1957年)指出,新石器时代是以“粮食植物,特别是谷物的有意识的耕种”为标志的,提出“新石器时代革命”或“第一次革命”的概念。把新石器时代的动物驯养和谷物栽培称之为“食物生产的革命”,认为是人类自掌握用火以来历史上一次“最伟大的经济革命”。美国著名史前考古学家布雷伍德又把“新石器时代革命”和“食物生产的革命”简括为“农业革命”。

农业和畜牧业的发生,亦即“新石器时代革命”或曰“农业革命”,是自从人类诞生以来,最为重要,有着深远意义、长久影响的文化创造,是导致文明产生的根本原因和基本前提。

原始的农业和畜牧业是从采集狩猎经济发展而来的。在长期的劳动实践中,人们逐步观察和熟悉了某些植物、动物生长的规律,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旧石器时代末期,人类已开始集中采集一定的野生作物,捕猎一些较易驯服的动物。同时,约1万年前开始的全新世,全球逐渐形成今日的气候、地理环境。在最早产生农业、畜牧业的西亚地区,日后成为重要农作物的大麦、小麦的野生祖本的大籽草,生长茂盛,还繁生许多日后成为重要家畜的野生山羊、绵羊、猪、狗等动物。一定的生态环境和人类长期积累的生产劳动经验,显然是农业畜牧业产生的必要条件。另一不容忽视的因素是旧石器时代末,一些地区的采集狩猎经济已达到某种生产和人口的平衡或饱和。人口的继续增长会造成对生存的压力,迫使部分居民迁移到新的地区,在采集狩猎经济已达到相当水平的条件下,人们有可能把已熟知的野生动植物带到新地区,并尝试人工培养、驯养,这就是野生动植物的驯化过程,最终形成栽培作物和家养动物,完成农业革命。

农业革命使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从被动适应转变为主动作用于自然、改造自然。从依赖自然界以采集现成的天然食物为生,转变为主动利用自然界资源,靠人类的活动来创造生产食物。人们从食物的采集者转变为食物的生产者。在此以前在获取食物的方式上,人跟动物并无本质区分。所能从事的只是某种“滥用资源”的纯动物性的生存活动。一旦有了农业和畜牧业,人类第一次将自己的劳动同动植物的生物学过程紧密结合起来,开创了“自然界为劳动提供材料,劳动把它变成财富”的物质资料生产。

农业革命不仅仅是一次经济技术革命,它还改变了人类的生活、居住方式,带来了新的劳动分工,并引起往后一系列深刻的社会变化。

由于农业生产的需要,人们逐渐转入永久性的定居生活,并建立永久性定居农耕村落,结束了数百万年之久的居无定所的游荡生活。虽然在农业出现以前,人类已有定居,但永久定居以及定居聚落发展为具有一定规模的村庄以至城镇,是以农业生产为前提的。伴随着定居生活,人类的饮食习惯也发生变化。在以狩猎和采集为生的旧石器时代,人们将猎获来的野兽、捕获的鱼类和软体动物,只要放在火上烧烤就能为食,采集来的果子、茎叶块根,可以直接食用,加之过着流动的生活,并无制造和使用陶器的需要。人类发明农业后,开始以谷物为食,有了使用炊煮谷物性食物器皿的需要。陶器是人类发明的第一种普遍使用的生活器皿。陶器作为一种炊器,变直接用火为间接用火,变烤食为煮食,变杂食为谷食。

农业革命使人类原有的劳动分工发生变化。在旧石器时代采集狩猎经济条件下,妇女主要从事采集,男子主要从事狩猎。农业和畜牧业产生后,男子逐渐成为这两个新的生产部门的主要劳动力。

农业使人类第一次过上获得无限制的食物的生活。收获的农作物可以长久储存,牲畜也可长久饲养,食物的来源不仅可靠得多,而且可以维持更多人的生存。据估计,每100平方公里面积内所能支持的人口,从旧石器时代晚期的12个人,增加到农业村落出现后的2500多人,总人口中直接从事获取食物劳动的人数所占百分比相对减少,一部分人的劳动就能维持全体的生活,所空出来的人力与时间,有可能用到人类基本生活需要以外的活动。人们开始对各种天然物予以加工,如用泥土烧制陶器,把兽毛及植物纤维织成布匹,等等。还从事建筑(泥工、木工)、冶金(冶炼铜)等劳动,出现最初的手工业活动。但这时手工业尚未从农业中分离出来,还处于亦工亦农的生产状况。

随着农业畜牧业的进一步发展,引起重要的社会经济变革——社会大分工。这种社会性大分工共有3次。第一次是农业和畜牧业的分工,农业和畜牧业成为既各自独立又互相依赖的生产部门。第二次是手工业从农牧业中分离出来,出现脱离农牧业劳动、专事手工业生产的居民,手工业成为社会上独立的生产部门。第三次为商业的出现,形成一个不从事生产而只从事产品交换的阶层——商人。

新石器时代,母系氏族达到繁荣时期。氏族是社会的基本生产单位和组织单位。它的基本原则是包括土地在内的一切生产资料的公有,集体劳动,平等消费。因为生产力水平还处于很低的水平,没有剩余产品,所以还不可能有剥削和压迫,也不存在阶级。曾经存在于世界各民族中的母系氏族制度具有各种地方特点,但都共有以下基本特征:(1)母系氏族实行族外婚,严禁氏族内部的婚姻,氏族世系以母系计算,一个母系氏族包括一位女性祖先,她的子女和她的女儿的子女。氏族男性成员的子女属于其他氏族。(2)氏族议事会是母系氏族的最高权力机关,有权决定一切重大事务。凡成年氏族成员都可以参加议事会,男女成员有平等的表决权。(3)氏族议事会选举氏族酋长和军事首领各一名,如不称职可以随时罢免改选。氏族酋长和军事首领受到氏族成员的普遍尊敬,但没有强制的力量。(4)除氏族成员个人拥有的生活用品、武器、工具外,所有财产都属氏族集体所有。氏族成员集体劳动,共同消费。(5)氏族成员必须相互援助,当本氏族人遭到外族伤害时,为血亲进行复仇是每个氏族成员应尽的义务。(6)氏族都有一定的名称。通常以一种动物或植物来称呼氏族。这一代表族名的动物或植物就是图腾,受到全氏族成员的崇敬。(7)每个氏族有共同的墓地。(8)每个氏族有自己的信仰和宗教仪式。(9)氏族可以接纳、收养外族人,入族后可享有氏族成员同等的权利。

母系氏族是整个人类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制度。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和人口的增殖,氏族组织不断繁衍,维持氏族之间的群婚已经很困难,于是群婚逐渐为对偶婚所取代。对偶婚已经有一对比较确定的夫妻,但他们的结合并不牢固,婚姻关系很容易解除。夫妻和子女可组成对偶家庭,但对偶家庭并不是独立的经济生活的细胞;社会的基本经济细胞,仍是以女系的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母系氏族。

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后,母系氏族开始转变为父系氏族,生产力的增长是由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的基础。过去男子从事狩猎,女子从事采集,女子的劳动在生产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她们在氏族中受到高度的尊敬。现在农业和畜牧业成为主要的生产部门,无论在锄耕或是犁耕的农业中,还是在有一定规模的畜牧业中,男子的劳动在生产中占了统治地位,男子的劳动就是一切。女子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却日益下降,扮演了主要从事家务劳动的角色。从母权制向父权制的过渡并不困难,男子依靠新取得的社会地位,打碎了母权制的婚姻秩序,把自己的妻子带到自己的氏族。这样,原来对偶婚制下夫随妇居的对偶家庭变为妇随夫居,子女也就属于父亲的氏族。同时,婚姻本身也过渡到新的更高的形式,家事的发展要求夫妻间有持久的结合,需要把妻长久地固定在夫的家族之内,婚姻制度也就从对偶婚转入一夫一妻制。实行一夫一妻制以后,由一夫一妻以及他们的子女组成的个体家庭就出现了。父权制终于取代了母权制。原来的母系氏族转变为父系氏族,家属及亲属也由从母系的计算法改变为从父系的计算法。

人类社会在很长的时期中,并不能生产出剩余产品,没有私有财产,也没有私有观念。农业革命后,随着生产的发展,社会分工的进一步扩大,能生产出较多剩余产品,除维持劳动力需要外还可支持供养一定数量脱离生产的人员,有了剩余产品,剥削成为可能。氏族部落的酋长和少数家长,在对内分配产品和对外进行交换的过程中,利用自己对公共财产的管理和支配权,想方设法攫取更多财富,进而将公共财产据为己有。慢慢在氏族内部产生私有财产和私有制。氏族内部开始了贫富分化。

由于氏族内部财富的积累,部落间的战争由血亲复仇变为掠夺财富的战争。战争中俘获的俘虏从原先加以杀害而变为奴隶。随着个体劳动需要增加劳动力,和劳动力价值的提高,奴隶在生产中的地位上升,逐渐从辅助劳动力转变为主要劳动力,与此同时,主人对奴隶的剥削和奴役也日益加深。

氏族内部财富的积累还引起各个家长制大家族之间财产的分化。有的家族占有优良的土地、大群的牲畜和大量的奴隶,他们在部落中的权力越来越大,成为氏族部落贵族,而另一些家族却日益贫困。“除了自由人和奴隶之间的差别外,又出现了富人和穷人的差别”。

在氏族内部出现的上述一系列经济关系的变化,也破坏了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氏族制度。原先把氏族、部落联合起来的血缘关系纽带逐渐松弛,失去了它原有的力量。凡是穷人和富人发生冲突的地方,血缘关系不再成为维系的力量。另一方面,某些家庭或家族离开原来氏族居住的地方,到别处与和他们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们杂居。同时,共同居住,对土地的共同利用,集体完成某些公共工作的必要,又以共同的利益把住在一起的各家庭、集团联合起来组成一定的统一体,这就是不按氏族血缘关系而是按村居地缘关系构成的农村公社。农村公社内存在着公有制和私有制。一方面耕地、牧场、森林、草地等归集体公有;另一方面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私有经济,如房屋、农具、牲畜以及少量宅基地。农村公社标志着土地公有到土地私有的过渡形态。随着阶级社会的形成,公有制进一步被破坏,农村公社迅速瓦解。但在古代东方各国及其他一些国家,农村公社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仍长期存在。

在原始公社制度瓦解到国家产生的过程中,上层建筑也发生相应的变化,出现了军事民主制。军事民主制既可以氏族为单位,也可以部落为单位,但以部落为多。军事民主制的特点是:一方面在不同的程度和形式上保留着氏族民主制的因素;另一方面又出现了军事首长的个人权力,但是这种权力还没有达到国家统治权力的程度。它的基本结构包括全族成年男子参加的人民大会、氏族贵族和长老组成的议事会和军事首长。军事民主制的产生是和频繁的战争紧密相关的。由于私有财产和奴隶劳动的发展使掠夺邻人的财产和奴隶变得有利可图,导致经常发生以掠夺为目的的战争。私有制和奴隶制愈是发展,社会的贫富分化愈是加剧,军事首长的个人权力也就愈大。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由于私有制发展的结果,产生为掠取财富、奴隶而进行的战争,战争又进一步促进了社会的分化。掠夺战争带来的战利品,首先被军事首领和其他有权势的氏族贵族所占有。他们逐渐从平等的利益一致的公社成员中独立出来,由社会的公仆变成了社会的主人,并且结合成一个统治阶级。那些军事首领,为了巩固自己和贵族的势力,纠集武装青年作为自己的亲兵,让他们忠于贵族奴隶主。经过长期复杂的斗争,以军事首领为代表的奴隶主阶级终于夺取了全部权力。以剥削压迫奴隶为特征的奴隶制取代了平等民主的原始公社制,氏族部落的机构被国家军政机构所取代,最终形成国家。国家和氏族有着根本的区别:(1)国家是按地域来划分它的国民,而氏族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组织起来的社会集团。(2)国家有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和各种强制机关。而氏族是一个利益共同的血族集体,除了舆论以外没有任何强制手段。国家的权力是靠暴力和强制来维持的,而氏族机关却受到氏族成员普遍的尊敬和拥护。

作为人类智能文化、物质文化发展结晶的农业革命,以及由此引起的经济技术变化,作用于社会组织、制度、政治等规范文化诸内容,最终导致原始文化本身进步到文明的阶段。

通常把国家作为人类进入文明的最重要的标志。

根据目前已知的材料和考古证据,人类最早的文明是在以下一些地区首先产生发展的:(1)埃及的尼罗河流域;(2)西亚的两河流域;(3)欧洲南部的爱琴地区;(4)印度河流域;(5)中国的黄河流域;(6)中美洲的墨西哥、危地马拉等地;(7)南美洲安第斯山区。

由于各地发展情况不尽一致,进入文明的时间也有先后之差。埃及和两河流域大约在公元前3500年便从原始社会进入文明时代;中国、印度和欧洲的克里特则时间上晚一点,大约在公元前2500—前2000年进入文明时代;中南美洲则更晚一些,约在公元前1000年左右进入文明时代。

第二章 古代埃及文明

一、古埃及文明简单编年

古代埃及的地理范围大约和今日的埃及国家相当,位于非洲东北部,东临红海,西接利比亚,南连努比亚(今苏丹),北濒地中海,发源于非洲内陆赤道一带的尼罗河纵贯埃及全境,注入地中海。尼罗河全长6648公里,为世界最长的河流之一。其上游的青尼罗河和白尼罗河流经植物茂盛和富于矿物质的地区,每年雨季来临时,带着大量淤泥冲向下游。尼罗河从每年7月开始泛滥,到11月河水下落后留下一层肥沃的淤泥,人们就在肥沃的土地上耕种。尼罗河给古代埃及居民带来了极其有利于农业生产的水和沃土。古代希腊的历史学家希罗多德说:“埃及是尼罗河的赠礼。”由于得天独厚的、有利于农业发展的自然条件,古埃及人在新石器时代就进入了文明。

在公元前1万年左右,尼罗河流域开始有居民定居下来,到公元前6000年左右,他们逐渐发展了农业和畜牧业。公元前4000年代起,埃及陆续出现了最早的国家——奴隶制小国。这些奴隶制小国的中心城市和领土范围,约相当于以后埃及行政区划中的“州”,希腊语读作“诺姆”。当时埃及有40多个这样的“诺姆国家”。各诺姆的统治者为了掠夺奴隶、土地和其他各种财富,相互间经常进行战争,经过数百年的战争兼并,约在公元前4000年代末,古埃及形成统一的国家。统一后的埃及开始有文字记录可考。

通常把古代埃及的历史分为早期王朝、古王国、第一中间期、中王国、第二中间期、新王国、后期埃及等阶段,包括31个王朝,两个中间期是埃及的分裂时期。各阶段所包括的王朝和具体年代如下表:

公元前525年,波斯帝国侵占并统治埃及,埃及丧失了独立。此后若干王朝虽由埃及人建立,但未完全摆脱波斯统治。一般以公元前525年作为古代埃及文明结束的年代。

二、古埃及文明的再发现和文字的产生

埃及人民在公元前4000年就创造了辉煌的古埃及文明,这一文明持续了3000多年。留下无数反映代表这一文明的宫殿、神庙、陵墓建筑等物质遗存。他们在文字、数学、医学、文学、艺术、宗教等领域的活动,构成古埃及文明与众不同的特征。古埃及人早在公元前4000年就发明了象形文字体系,在漫长的岁月中文字经历了复杂的变化,随着埃及独立的丧失,以及后来为古希腊、罗马所征服,古埃及文字被淘汰、遗忘,逐渐成为一种无人知晓的死文字。人们无法读懂无数雕刻在石碑、神庙雕像、石棺、崖面和陵墓墙壁上,书写在数以万计纸草上的古埃及铭文和文字。

很长时间里,古代希腊、罗马历史学家的著作是人们了解古埃及文明和历史的惟一源泉。由于这些古希腊、罗马历史学家都不懂古埃及文字,他们到达埃及时,古埃及文明已走向衰亡,他们的著作中关于古埃及的记述并不完全真实精确。古埃及文明随着它的文字的消失而湮没在历史之中。

文艺复兴开始后,人们重新对曾给古希腊、罗马文明强烈影响的古埃及文明发生兴趣。17世纪初开始,许多欧洲学者和旅行家纷纷前往埃及,搜集文物和各种铭文。许多学者对象形文字进行研究,尝试释读象形文字。由于当时缺乏科学的研究方法,释读象形文字的工作进展不大。

1798年拿破仑率领法国军队远征埃及,次年,法军士兵在尼罗河口一个叫罗塞特的地方偶然发现一块刻满文字的石碑。这块黑色玄武岩制成的石碑,以其发现地点而被称为“罗塞特石”。该石长约115厘米、宽约73厘米、厚约28厘米,刻有三种不同的文字。学者们首先读懂了用古希腊文写的铭文,其内容是公元前196年埃及僧侣为国王托勒密五世写的颂词公告。进而推断,石碑上古希腊文和另两种古埃及文的内容应该完全相同。这样,学者们凭借掌握的古希腊文开始对罗塞特石上其他两种古埃及文字进行释读工作。法国的东方学者德萨西(de Sacy),瑞典外交官阿克布拉德(J.D.Akerblad),英国科学家、光和波动论的创造者托马斯·杨(Thomas Young)都在研究古埃及象形文字方面取得有效的进展。法国语言学家商博良(J.F.Champollion)最终成功地释读了象形文字。商博良具有语言方面的天才,对埃及怀有浓厚兴趣,自幼通晓拉丁文、希腊文、希伯来文、阿拉伯文、科普特文。11岁时立志要“像掌握法语那样掌握古埃及文”。经过20余年锲而不舍的奋斗,终于获得成功。1822年9月29日,商博良在巴黎科学院会议上宣读了著名的《就象形文字拼音问题致M·达西尔先生的信》。在这篇专题文章中,他概述了成功破译古埃及象形文字方法的要点,解开了象形文字的疑团。这一天成为研究古埃及历史文化的学科——埃及学的诞生日。

对古埃及象形文字的释读以及大量考古发现,使人们重新开始了解、研究这一最古老的文明。从此,大批古埃及典籍的内容被揭示出来,各种王室敕令、政府文件、宗教和医学文献,以及史诗、散文等资料丰富了人们对古埃及文明的认识。

古埃及文字是埃及文明发展的产物。古埃及的象形文字和两河流域的楔形文字一样,是世界上最早的文字。象形文字是从图画文字发展而来的。早在文明形成以前的涅伽达Ⅱ时期,陶器、印章以及陶制或象牙的小雕像、饰物上已出现表示人物以及吉祥、祝福等内容的图画文字。随着国家的产生和政权的建立和管理国家行政机构和组织生产劳动的需要,原有的图画文字的使用更为经常和频繁,进一步发展为象形文字。象形文字虽仍以图画作符号,但图形、读音都已固定,形成形音固定的文字符号。具有会意、指事和形声的功能。大约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埃及形成有体系的象形文字,它由表意符号、表音符号和部首符号三部分组成。

表意符号用图形表示词语的意义,特点是图形和词义有密切的联系。每一种能画得出来的实物都以该物的图形为符号。例如画一个五角星表示“星”的概念。从事书写工作的书吏可随时创造新符号,用来表示象形文字最初形成时尚未出现的物品。表意符号还可表示具体的动作。例如,画一个人把手放在嘴里,表示“吃”字。表意符号还采用引申和会意相结合的办法来表示抽象的、不能直接感知的概念或感觉。例如,画一个南部埃及特有的一种植物百合花来表示“南方”这个概念。画一个弯着腰,拄着拐杖的人表示“老年”这个概念。用象征统治权力的权标的图形表示“统治”这一概念。也有极少数本身就代表抽象概念的符号。例如X这个符号,表示“打破”、“分开”之意。象形文字中的表意符号基本上由表示实物的图形构成,极少数是纯抽象的符号。象形文字中的表音符号,原是表意的图形符号,但有音值,具有表音的功能。例如,猫头鹰的图形作表音符号时,读[m]音,已失去“猫头鹰”的含义。埃及象形文字的表音符号,最初很复杂,同一表音符号,常用不同图形表示。经过很长时间表音符号才趋规范化,形成24个单辅音、大批双辅音和三辅音符号。埃及象形文字的单辅音符号是字母的萌芽。腓尼基人对埃及文字加以发展,创造了字母,成为字母文字的祖先。除了表意符号和表音符号,象形文字还有指示符号,置于词尾,以表明这个词属于哪个事物范畴,如同汉字里的偏旁部首一样。除少数例外,古代埃及绝大多数的词都有指示符号。指示符号本身不发音。古埃及文字书写时词与词之间不留空隙,也无标点符号,位于词尾的指示符号起到把句中各词分开的作用。

埃及的象形文字在长达数千年的使用过程中,文字形体发生了一定的变化,经历了演变的四个阶段。

象形文字(Hieroglyph)一词由希腊语神圣(Hieros)和雕刻(Glupho)组成,含有“神圣铭文”的意思。古埃及人自己称这种文字为“神的文字”。象形文字体系从公元前3000年形成,一直使用到公元4世纪。目前所知最晚的象形文字材料,是在阿斯旺附近费来岛发现的费来铭文,属罗马皇帝狄奥多西(Theodosius)统治时代(377—395年)。最初,象形文字用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如宗教、商业、官方文书等。书写在纸草和木头等材料上,或雕刻在神庙、陵墓、棺廓、石碑上。象形文字书写方向无定规,可以从上到下也可以从左到右,或从右到左,或从中间向左右两个方向分写。表示人、动物的图画符号,通常面朝文字的起点。象形文字字体复杂,难以快速书写,后来出现外形简化了的象形文字,即僧侣体文字(亦译为祭司体、圣书体)。最早的僧侣体文字出现于第五王朝(前2498—前2345年),它以简略的字形代替原来图形逼真的符号。到中王国的第十二王朝(前1991—前1786年),僧侣体几乎失去了图画性质,希腊、罗马统治时期,僧侣专门用这种文字抄写宗教文献,所以希腊人称它为“僧侣体文字”。僧侣体文字的书写方向是从右向左,有连写形式。日常生活中,僧侣体文字比象形文字使用广泛,更有实用意义。但正式的官方文件和铭刻,仍以象形文字书写。僧侣体文字一直使用到公元1世纪末、2世纪初。

公元前700年左右,出现一种叫世俗体的文字。世俗体亦译为“人民体”、“大众体”。它是从书写商业文书的僧侣体文字演变而来的。世俗体文字的字体比较简单,广泛用于商业活动和日常生活。世俗体文字通常用墨水写在纸草或其他软性材料上,较少刻在石头或木头上。它的书写方向保留僧侣体文字的传统,从右往左。古埃及的文字经历了从象形文字演变发展为僧侣体文字和世俗体文字的过程。但新字体的出现并不意味着原有字体被废除。只是新字体逐渐取代旧字体,旧字体的使用范围逐渐缩小。希腊、罗马统治埃及时期,象形文字、僧侣体文字和世俗体文字同时使用。世俗体用于日常生活的文字记录,僧侣体用于行政公文和宗教文献,象形文字则主要用于石碑铭刻。希腊人征服埃及后,希腊文被确定为官方文字。统治埃及的希腊人和埃及上层人士讲希腊语,广大居民仍讲原先的语言。但因受希腊语的影响,埃及的语言形式起了变化,演变为科普特语,书写文字也发生变化,形成科普特文字。科普特文字主要采用希腊字母,它包括24个希腊字母和7个作为补充字母的世俗体文字。科普特文是古埃及文字发展过程中,能写出元音字母的文字。公元640年,阿拉伯人征服埃及,科普特语逐渐被阿拉伯语取代,此后,只有信仰基督教的少数埃及人还继续使用科普特文。

古埃及文字的结构和形体十分繁复,象形文字符号总数达1000个。一般人要学会、掌握、使用文字是十分困难的。需经长期严格的学习,才能知书识字。在古埃及,写字是一门艰难的专业,少数具有写字能力的人被称为“书吏”。这些书吏由专门的学校培养,只有贵族、上层家庭的子弟才有条件接受长期的学校教育。一块古埃及贵族的铭文上这样刻写着:“我遵照法老的命令创办并管理学校,学校里的全部学生均来自显贵人家,而不是来自穷苦人家。”书吏学校属于国家和神庙,大都设立在神庙里,也有在王宫里的。教师都是僧侣贵族。学生幼时入学,经过12年每天从早到晚的苦学,才能掌握各种困难复杂的文字以及其他如天文、算术、历史等知识。

古埃及的文字完全操纵在僧侣手里,他们垄断了传授文字的权利,有意给文字蒙上一层神秘的宗教色彩,神庙的兴衰直接影响文字的发展。公元4世纪,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罗马统治者禁止其他宗教的传播,下令关闭坐落于费来岛的埃及神庙。随着最后一批懂得象形文字的埃及僧侣去世,作为古老埃及文明重要载体的象形文字也就寿终正寝。

三、法老统治

公元前3500年左右,古埃及出现国家,进入文明,国与国之间经常发生战争。自古王国(约前2686—前2181年)起,埃及全国统一,建立起以法老为最高统治者的中央集权的专制王权。古埃及人尊称国王为法老(法老原意为宫殿)。法老是绝对专制的君主,同时又是众天诸神在人间的代表。他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集军、政、财、神诸权于一身。他的意志、他说的话就是法律。全埃及人都得绝对服从法老的旨意。在法老面前,文武百官贵族都得下跪敬拜。许多大臣以亲吻法老的脚、鞋靴,甚至脚旁的尘埃为荣。法老的专制政权,从中央到地方有十分复杂而庞大的官僚机构,它也是控制百姓、剥削镇压奴隶的严密组织网络。法老处于这架权力机器的顶部。法老之下有宰相(号“维西尔”),他是行政官僚机构的首脑,辅佐法老综揽全国政务。宰相下面又设立许多部,如粮食部、司牛部、祭祀部等等。地方行政由各州的州长管理,掌管全州的赋税、水利和司法。宰相和州长都由法老任命,实际上,宰相和文武高官、重要的州长都由王室成员担任。军队是法老政权的支柱。

法老是埃及全国土地的拥有者,可以随意把土地赏赐给官吏、神庙和他所宠信的人。法老的宫廷还直接掌握、经营遍设全国的大农庄、大牧场。宫廷作坊是全国最重要的手工业企业。

古埃及庞大的国家机器主要有三个职能:即维持、巩固法老的专制政权,镇压奴隶的反抗活动和起义,对外进行军事扩张侵略,掠夺土地、奴隶和财富;控制调用全国的土地、人口、牲畜、财产;协调组织公共工程,以保证全国农业生产的有序进行。法老政权代表、维护奴隶主阶级利益,是建立在奴役剥削奴隶、广大农民基础上的。埃及进入文明后,生产力发展水平仍长期处于铜石并用时代,中王国时期才开始出现青铜器。为满足法老及奴隶主阶级直接生活需要和奢侈浪费,为建造宫殿、神庙、水利灌溉等大规模工程,大量奴隶被迫从事繁重的劳动。奴隶的来源主要是战俘。除战俘奴隶外,还有债务奴隶。农民的处境也极其恶劣。他们必须交纳赋税,还要服劳役,为法老或贵族、神庙工作。在法老的奴隶主阶级专制统治下,古代埃及发生过许多次奴隶和贫民起义,尤其在第一中间期和第二中间期,爆发了摧毁法老政权的全国规模的起义。起义者占领京城,打开法老的粮仓,宫廷的官员被赶出宫廷。“那些本是受人驱遣的人,现在却来驱遣他人了,那些本来自己没有谷物的人,却已成为谷仓的所有主”,“奴隶遍于全国,王宫却空空无人”,“奴隶变成了主人”。以法老为代表,以地方贵族、高级僧侣、军事贵族为基础的埃及奴隶主阶级专制政权,始终把牢牢掌握军队、控制镇压人民的一切反抗活动视作首要大事。法老直接掌握军权,地方各州也处于中央驻军控制之下。

法老不仅依靠军队控制人民、镇压一切反抗活动,还不断通过战争向外侵略扩张,掠取土地、财富和奴隶。早在第一、第二王朝时,法老就对南边的努比亚人、西边的利比亚人和东北方的亚洲各族进行过多次战争,还远征西奈半岛。古王国时期,通过战争所获的奴隶数目比以前大量增加。中王国第十二王朝诸法老曾多次发动对外侵略战争,控制了努比亚的金矿和西奈半岛的铜矿。新王国时代,埃及的对外军事侵略扩张达到了顶峰,第十八王朝的法老不断进行大规模的侵略远征。法老图特摩斯三世在位30余年间,出征叙利亚、巴勒斯坦17次。他的扩张使埃及版图北至叙利亚的卡赫美什、南至第四瀑布、南北疆界距离约达3200公里,埃及成为当时西亚北非空前的奴隶制军事大帝国。每次侵略战争都为奴隶主阶级带来大批奴隶、财富和战利品。图特摩斯三世之子阿蒙荷特普二世在位第9年的远征中,曾掠得战俘8.96万人。自古王国以来的传统,对外战争中的战利品,部分送给官吏、军官、士兵,奴隶除留给王室一部分外,大量赠送给神庙。

奴隶制经济是建立在对内剥削奴隶、农民的劳动,对外不断发动侵略掠夺战争基础上的。侵略战争源源不断提供的奴隶和财富,又促进了古埃及奴隶制经济生产的发展。丰富的自然资源、众多的人口、比较单一的民族组成和相对不易遭受侵犯的地理环境,使法老依靠军队长期维持其政权。除中王国末第二中间,原住于叙利亚、巴勒斯坦一带的喜克索斯人入侵,并在下埃及建立第十五、十六王朝,埃及几乎从未被外族征服过。历史上虽有无数次动乱甚至分裂,但法老总能重振雄风统一全国。直至公元前525年,波斯国王冈比西斯入侵并打败法老,埃及沦为波斯帝国的一个行省,才丧失了国家的独立。

法老政权的第二个职能是控制、调用全国的土地、人口、牲畜、财产。法老是全国土地的最高所有者,拥有对埃及国家财产的全部支配权。为了不断地清楚了解自己的“家底”,最有效剥削奴隶、劳动人民创造的财富,法老政权制定了土地制度、税收制度、档案制度。全国的土地、人口、牲畜财产都登记入册。一切土地都必须在宰相衙门登记,法老赐予的土地执照必须由宰相衙门颁发,一切关于土地的诉讼也必须由宰相衙门审理。每隔两年,政府对全国土地进行一次普查,并根据普查结果向农民征收赋税。农民被强制性地束缚在土地上,耕种小块份地。农民对份地没有所有权,往往没有牲畜,只依靠简单的农具劳动,春播时由官吏丈量土地,发放种子,然后监督劳动,监督收获。丧失土地沦为佃户雇工的人,连同他们耕作的土地一起被分封给神庙或贵族大臣。

古埃及国家机器的第三个职能是协调组织公共工程,以保证全国农业生产的有序进行。古埃及的经济生活中农业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历代政府都把统一管理全国的水利系统视作自己重要的职能。尼罗河的水位和定期泛滥对埃及的农业生产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政府派专人观测尼罗河水位,水位高表明泛滥区域广,耕地面积扩大,财政官员据此计算产量可多征税额,反之则少征。政府负责测量、记录有关河流水位、航道的资料,绘制地图,并把这些材料作为重要军政档案予以保存。从古王国时代起,政府就注意开挖新水渠,整修建设全国水利工程以扩大耕地面积。许多管理水利系统的大臣和官员,夸耀自己遵照法老命令开挖河道、增加灌溉面积、促进农业发展的功劳。中王国时代,政府在下埃及法雍地区进行大规模的水利建设工程,利用地形环湖建堤坝,开凿渠道,不仅起到调节水量的作用,还大大增加了耕地面积。开掘运河、疏浚渠道、筑堤建坝等巨大工程都需大量劳力,政府通过向农民摊派租税,抽调力役,强制完成这些工程,以确保经济生活中最为重要的农业生产的发展。

四、宗教

宗教是古埃及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古埃及文明发展过程中不可分割的极其重要因素。它直接影响、干预政治,控制教育、文学、艺术的存在和发展。人民的世界观、伦理道德标准也来自于宗教。甚至医学、天文学、几何学及其他学科也都与宗教有密切关系。普遍存在的宗教信仰,是古埃及文明的一个基本特征。宗教与古埃及文明,与古代埃及人的生活始终相随,它在古埃及社会中所起作用时间之长、影响之深之广,是其他国家所没有的。

埃及的宗教起源于氏族部落的图腾崇拜。每一部落都崇拜自己生活地区的某种特殊的动物或植物,将其视作自己的血亲。进入文明后,由一些部落联合而成的小国家(州),都保存图腾,并赋予了象征代表国家的意义。可以说,埃及宗教从文明产生起就与政治联在一起。各地各州都有自己崇拜的神祇。如孟菲斯州崇拜公牛神阿匹斯,提尼斯州崇拜鹰神荷鲁斯。随着统一埃及国家的出现,许多原先的州神也都具有了全埃及的意义,如阿比多斯的奥西里斯神、底比斯的阿蒙神等。埃及宗教的一个特征是多神信仰和神的地方性,能够确认的神有200多个,个性不明显或存在时间不长的神,则不计其数。如阿蒙神、奥西里斯神、普塔神、荷鲁斯神、拉神、伊西丝女神、穆特女神、哈托尔女神等等,这些神,有的是从史前时代就出现并传下来的,有的是埃及统一以后才出现的。旧的神都被保留,新的神又不断产生,神谱是开放的,神祇的数量越来越多。神的特性、神的作用影响也不断在变化。有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方神联合成新的、更高一级的神,新的特性取代了原有的特性;有时,地方上的一些神仍保持其原有特性,但组成众神集团。通常一地有一个主神,当地其他神都受这位主神支配。古埃及的神都有自己的出生地和活动范围,他们也只在自己的城、州或地区行使权力。古埃及众多的神,他们的地位影响在历史长河中有所变化,最为重要的有以下诸神:底比斯的阿蒙神。在古埃及语里阿蒙是“隐形”的意思。他最初是风神或空气神,呈人形。从公元前2000年到公元前1360年,阿蒙神在全埃及一直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尤其在第二中间期末,偏于上埃及底比斯的法老高举阿蒙神的旗帜,与盘踞于下埃及的喜克索斯人对抗并最终把喜克索斯人逐出埃及,重新统一埃及,建立新王国。底比斯成为全国的政治中心和宗教中心。阿蒙神也成为全国最高的神。底比斯城内建有全埃及最宏伟的卡纳克神庙和卢克索神庙。奥西里斯是另一个具有全埃及意义的神,原是植物与水之神,是布塞里斯的地方神。他的妻子是伊西丝女神,儿子是荷鲁斯神。奥西里斯神以人形出现,但是两腿不分明。他是永恒的生命象征,复活后成为冥间的国王,专司对死人的审判。关于奥西里斯的神话故事,在埃及是家喻户晓的。普塔是各种技艺和工匠的守护神,也是孟菲斯的地方神。普塔神呈人形,两腿与奥西里斯神一样不分明。盂斐斯是古王国时期埃及的首都,也是重要的宗教中心,所以普塔神也具有全埃及的意义。拉神是希拉康波里的太阳神。太阳神在古埃及人眼里,具有无所不包的光辉和力量。他掌管自然界和诸神,也管理人间事务。早在第五王朝,拉神就成为埃及国神,法老都自称是太阳神和祭司的妻子所生,在自己名字前都加上“拉神之子”的头衔。荷鲁斯神是勇敢和年少有为的象征。哈托尔女神主管爱情、舞蹈、酒以及遥远的土地。她在各地还具有地方性的神性和形象。伊西丝女神是奥西里斯的妻子,荷鲁斯的母亲,她象征忠贞的妻子和尽职的母亲。塞特神是奥西里斯的兄弟,他阴谋杀死奥西里斯,被埃及人视作凶恶和灾难的象征,他的名字常与沙漠、异域联系在一起。

古埃及人崇拜的诸多神中,太阳神始终名列第一,他具有无所不包的光辉和力量,被认为是全埃及最伟大的统治者。

古代埃及,宗教在政治和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神祇和国王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神权和王权息息相关。宗教和政治互相依存,宗教为政权的合法性提供依据和保障,政权仰仗神权而存在并借助于宗教加强专制主义统治。古埃及人相信国王是神的儿子,是神在人间的代理人,君权神授。埃及的第一个女王哈特舍普苏特(前1503—前1482年在位)执掌政权后,虚构了阿蒙神使其母亲怀孕而生她的神话,并在神庙的墙壁上雕刻出这个内容,从而证明她的王位的合法性及其神的来源。埃及的宗教是多神信仰,作为各种不同宗教信仰系统的神庙集团及其僧侣,深深进入政治、经济生活,拥有极大的权力和影响。

各重要的神庙集团都有自己的地产、奴隶、建筑、财富。历代法老都不断把土地、奴隶、财富赐给神庙,新王国时期是阿蒙神庙集团最为辉煌的时候,各代法老每逢战争胜利或国家庆典,就对阿蒙神庙大量赏赐。例如,图特摩斯三世有一次一下给阿蒙神庙集团1595名叙利亚俘虏以及大量钱财,还把许多被征服的亚洲城市供阿蒙神庙使用。据第二十王朝的哈里斯纸草文献载,阿蒙神庙集团拥有奴隶8.6万多,土地8.6万多斯塔特,牲畜42万多头。法老拉美西斯三世一生赠给神庙的土地,占古埃及可耕地的1/10。土地上的居民和手工业作坊,也跟随土地一起归属神庙。神庙经济是古埃及奴隶制经济的重要部分。作为神庙主体的高级僧侣,是奴隶主统治阶级上层集团的一员,他们参与政治事务、担任高官、掌握官僚机构的某些行政大权,甚至官拜宰相,古埃及神庙的僧侣有等级之分。在中王国,各州神庙的最高僧侣是州长,新王国时期,许多神庙的主要僧侣都由地方官吏担任。僧侣不仅因担任官职,直接参与政事而与政治结合,而且还通过掌握垄断教育、知识、文字传授而牢牢控制培养大小官员的权利。培养政府行政人员的书吏学校隶属于宫廷和神庙。文字完全操纵在僧侣手里,他们故意给文字罩上一层神秘的宗教色彩。他们教导学生说,文字是智慧之神图特的赐予。书吏学校都设有祭坛,供奉图特神雕像,学生上课前要向图特神顶礼膜拜。学生们练习抄写的是各种各样的宗教教谕,从小接受宗教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思想。世世代代国家各级行政机构的官员都是在僧侣的教育下,由神庙学校培养出来的书吏。书吏虽不属统治阶级的最上层,但他们垄断了几乎所有的专业活动,有权有势,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他们中许多人本身就出身于官员、贵族家庭,工作又与宫廷王室、贵族和高级僧侣有密切的联系,神庙僧侣通过垄断培养教育政治官员而使宗教与政治达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合二而一的程度,至于一般百姓,因学习文字的艰难和神庙的垄断,事实上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机会,与文字无缘。

宗教不仅在政治、经济方面拥有世俗的特权和影响,而且深入社会生活和百姓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古埃及的绘画、雕刻艺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是属于宗教活动的内容,神庙和墓室里的壁画和雕像不是用来供人欣赏,而是为了纪念死者、进行祭礼和巫术。

古埃及艺术无论是题材内容,还是表现手法、创作原则都受宗教的直接影响,同时艺术有着极为明显的宗教功能。由于对复活和永生的宗教信念,埃及人大量建造陵墓、神庙。陵墓是来世生活的“家”,神庙是达到永生世界的“路”。绘画、雕塑正是这些建筑物必不可少的附属品。壁画是绘画中最重要的形式,壁画和浮雕的创作目的与题材几乎相同,是为来世生活展现美景,实际上是古埃及人现世日常生活的程式化图解,从国家大事,如祈神仪式、战争胜利、各种庆典,到狩猎、农耕、宴会、乐舞等寻常内容。陵墓、神庙内大量置放神祇像和国王像,供人膜拜、观瞻,还有模仿死者容貌的雕像,以便灵魂能准确地回到自己的肉身。

文学同样与宗教有密切的联系。祈祷文与自传是两种最早用文字记载的文学形式。祈祷文主要是列举死者在世的功绩,祈求神接纳死者。自传只记载人们的优点和功绩,避而不谈缺点和过失,以求得进入永恒世界。这两种最早的成文文学体裁,具有明显的宗教目的和功能,古王国时期产生的教谕文学包含许多宗教箴言与教条,以此来规范人们的道德行为。第五王朝末出现“金字塔铭文”,这是宗教文学的一种形式,通常刻在金字塔里墓室壁上。金字塔铭文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神学理论、神化引谕和复杂的宗教仪式等。为国王举行葬礼时,由僧侣诵读金字塔铭文。“亡灵书”是新王国时期的祭祀文学,亡灵书书写在纸草上,人死后把它作为随葬品埋进坟墓。亡灵书的目的是使死者复活,来世生活满意。亡灵书体积小,价格便宜,大多数老百姓都买得起,成为每个死者的必备品,就连不识字的文盲也要让人在他死后的棺材里放上亡灵书。

宗教渗透进社会文化的每一个角落和人民大众的生活。它对埃及人民生活的影响是无所不包的,古埃及人的生活中到处都可看到对神的崇拜。婴儿诞生后,为给孩子取名,父亲或取名字的人要口述神和自己孩子的关系,祈求神为孩子赐福。家家户户供放神的雕像,按规定仪式向神献祭和祈祷。普通人逢时逢节都去神庙进行献祭,在这些节日,神要同公众“见面”。各神庙的活动内容因神庙的位置和祭拜的神的不同而相异。从国王到平民对神都顶礼膜拜,向神献祭,是希望神能给他们带来恩惠。节日中神的出现对崇拜者来说意义非同小可。古埃及语中,“节日”一词就是从“神的出现”演变而来的。

宗教对埃及人影响最深的是人生观、世界观。可以说,古埃及人的一生都生活在某种宗教世界中。在埃及特殊的地理环境中,人们对死的恐惧、对生的依恋尤为突出,从而产生希望死后复生,继续过人间生活的强烈愿望并形成埃及人根深蒂固的来世观念。这种来世观念与埃及人笃信灵魂不灭的宗教观有关,他们相信,人生在世依靠两个要素:一是有形的肉体,二是无形的灵魂。灵魂“巴”的形状,是长着人头、人手的鸟。人死后,灵魂“巴”仍存在,可以自由飞离尸体,但尸体仍是“巴”依存的基础。死者复生进入来世的前提,是作为灵魂依存的尸体必须保存完好。由此,埃及人摸索创造出一整套尸体防腐、制作木乃伊的方法,尸体制成木乃伊后,要为死者举行一系列名目繁多的复杂宗教仪式,使他的各个器官重新发挥作用,使木乃伊复活,在来世生活。为让死者在来世仍像现世一样生活,墓室内必须供上食品、衣服、用具等物品。墓葬仪式特别隆重,它已超出对死者哀悼、追思的意义,而是代表人生历程中最为重要的一站,是人们从短暂的现世走向来世、走向永恒生命的必由之路。古埃及人相信未来世界在埃及的西部,那里是太阳神工作一天后的休憩之地,也是人们在现世生活之后获得永恒生命之处。

五、金字塔和神庙

古埃及人遗留下多姿多彩的建筑遗存。除了其他地区文明也具有的房屋、宫殿、庙宇、城堡、陵墓外,还有世界难与为匹的金字塔、方尖碑、斯芬克斯等。金字塔和神庙构成古埃及建筑的主体。这些建筑凝固着古埃及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集中反映了古埃及文明的特征,是古埃及文明的象征,也是这一文明兴衰的见证。

金字塔是法老的陵墓建筑。它是从早期叫做“马斯塔巴”的一种长方形平顶砖墓发展而来。最早的王陵采用这种马斯塔巴墓葬建筑。它有地面建筑与地下建筑两部分。随着古埃及人宗教意识的日趋强烈,他们对死后住所的要求也比生前的更高。第三王朝时,一位名叫伊姆荷太普的多才多艺的杰出建筑师,受命为国王乔赛尔设计陵墓时,在一个巨大的“马斯塔巴”上又加上了五个一层比一层小的“马斯塔巴”,建成阶梯形金字塔。这第一座金字塔坐落于萨卡拉,高达61米,后来一级一级之间的阶梯被用石头填平,开始出现真正的角锥形金字塔。金字塔也作为古埃及国王陵墓的固定式样,代代相传。现已探明的大小金字塔,总数有80多座,多数建于开罗附近,有67座。尚属完整可供研究的有30多座。金字塔作为陵墓建筑,它的结构分为两部分:一是作为墓室的地下建筑;一是墓上建筑。金字塔这种王陵建筑形式,历经各个朝代,持续了1500多年,几乎一成不变。

金字塔是古埃及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结晶和表现,是文明的创造者——埃及劳动人民留给全球的一份遗产。

金字塔最集中地反映了埃及人民高度的智慧、令人难以置信的创造能力和劳动技能。金字塔是一种庞大的石料建筑,完全用一块块巨大石块建成,还有复杂的地下建筑部分。以坐落于开罗附近吉萨的法老胡夫的金字塔为例,该塔是全埃及所有金字塔中最大的一座。塔高146米(经数千年风雨侵蚀,现高137米),底面呈正方形,底边每边长230米(现长227米),绕塔一周,差不多要走一公里的路程。塔身约由230万块大小不等的石头砌成,平均每块重量为2.5吨,最重的有30吨。这些石块之间并没有任何水泥之类的黏着物,完全是用磨得很平的石头,一块块叠加起来,接缝处紧密不可辨,连刀片也无法插入。四条底线的误差不出20厘米,与230米的总长度比较,误差在1/1000以内,基部四直角误差最大为3分2秒,四边方位同准确的东西南北方位的误差在1分15秒至5分30秒之间。胡夫金字塔有上下三个墓室,石棺放置在最上一墓室,其他两墓室可能在建造过程中因计划改变而被废弃。墓室的入口,在塔的北面离地约13米高处。从入口处进去,经过一段向下的甬道、一段上坡甬道和另一条高度超过8米的大走廊,到达安葬胡夫的墓室,人称“国王墓室”。这个墓室高约6米,顶部是重达400吨的大石板。“国王墓室”南北墙上,开有两条直通塔外的通风道,是为了供国王灵魂出入用的。墓室处在塔中心之处,离地平线约40米。

直到1889年巴黎埃菲尔铁塔建成以前,胡夫金字塔一直都是世界上最高的建筑物,它保持这个纪录达4500年之久。

在尚未使用任何金属工具,还没有发明车子,没有任何起重设备,甚至连一根坚硬吃重的杠杆也没有的条件下,古埃及人设计、建造了如此庞大、精确、复杂的工程,充分表现了他们卓越的智慧和才能。建造金字塔需大批经过专门训练的工匠以及数以十万计的劳动者。据估计,建造大金字塔使用30多万劳力,费时30年,消耗不计其数的金钱财物才得以完成。

金字塔是古埃及宗教观的物化表现。宗教和金字塔有密切关系。从建造金字塔的动机和目的、金字塔的建筑特征以及坐落地点,都反映其宗教意义和蕴涵着浓厚的宗教性质。

古埃及人的生死观、灵魂观、来世说决定了他们的陵墓建筑。他们认为现世是短暂的,来世是永恒的,认为人死后才是真正生活的开始,把生前的居宅叫做“宿”,而死后的葬处叫“家”。因此,建造的墓地要优于房屋。人死而灵魂长存,这是古代许多民族共同的观念,但埃及人尤为强烈突出。他们相信人死后在另一个世界与生前一样要吃喝、休息、娱乐,但必须把灵魂依附的尸体保存完好,使灵魂能自由出入,死者进入来世就能复活。这样,为保存尸体制作木乃伊,建造灵魂长期居住生活的墓葬成为埃及人的生活传统。法老作为神的儿子,作为神在人世间的化身,他的陵墓建筑设施必须臻于完整,也必然是这种宗教观念的体现。金字塔的高度不断增加,以52°的斜面直插天际,反映企图让灵魂进入天堂的愿望。金字塔形还具有太阳神崇拜的意义,金字塔把太阳的光辉折射到国王的土地上,让埃及领受太阳神的恩泽。所有金字塔都坐落于尼罗河西岸,毗邻沙漠地带。古埃及人心目中,尼罗河东岸是太阳升起的地方,是生命的源头,而日落的西岸,则是超度亡灵的西方彼岸世界。金字塔外面还有一系列附属建筑,形成一组陵墓建筑群。整体的建筑设计是古埃及人的宗教习俗所决定的。送葬的木船将死者遗体送到尼罗河西岸,进入河谷享殿,举行仪式后穿过通道来到毗邻金字塔的享殿,再举行瞻仰遗容,供奉食品,祭奠亡灵等仪式,最后将制成的木乃伊送到金字塔墓室的石棺中存放起来。

金字塔是法老专制政权强化的外部表现。法老活着是统治者,死后复活还是统治者。金字塔是死而复活的国王的永久的宫殿。为建造这一永久的住所来维持其永久的统治,不惜耗费巨大财富,驱使、强迫数十万奴隶、民工,用几十年时间来完成规模如此巨大的工程。只有高度集权的奴隶主专制主义政权,才有可能征调劳力,组织劳动,提供粮食。只有专制政权,才会为了国王的专横、奢侈,而不顾建造金字塔给人民带来多大的痛苦和灾难。在埃及,人民中长期流传着金字塔使埃及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传说,而金字塔的墓葬也多次为人民起义所破坏。建造最大金字塔的胡夫和哈夫拉两位法老,他们的尸体早就被起义的人民抛出陵墓之外。他们“永存的尸体”同他们“永久的统治”一样,并不长久。金字塔则成为古埃及文明“永恒的”历史见证。正如阿拉伯人所说:“一切都怕时间,但时间本身却怕金字塔。”

第三章 古代两河流域文明

一、古代两河流域文明的再发现

两河流域位于亚洲西部。两河是指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两河发源于亚洲西部小亚细亚半岛的群山中,按东南方向,流经两河平原,注入波斯湾。两河流域的北部为亚述,南部为巴比伦尼亚。巴比伦尼亚南北亦有不同名称,北叫阿卡德,南叫苏美尔。这些不同名称都来源于各地先后建立的古代文明。

两河流域与尼罗河流域一样,是世界上最早产生文明的地区。两地区在地理、气候条件方面有相似之处,也各有其特点。两地区都处于炎热干旱地带,需要利用河水灌溉。尼罗河上游有大湖调节,每年泛滥水量稳定,时间确定,两河则因上游雨雪量变化而泛滥水量不稳定,易于成灾。尼罗河发源于热带,泛滥时带来大量腐殖质肥料,使土地变肥沃,两河流域则缺少这样的天然肥料。两河流域地处欧、亚、非三洲的交汇处,交通便利,是民族迁徙和信息交流的热点,有利于商业的兴起和经济文化的发展。尼罗河流域受大海、沙漠、高原的阻隔,地理环境相对封闭,长时间里较少受外族入侵,民族成分较单一、民族传统具有直接的连续性,直至相继被波斯、希腊、罗马征服。两河流域则王朝兴替、民族迭起,战争破坏远较埃及为甚,激烈的战争常常毁灭两河流域的经济和文化。

以两河流域为中心,包括伊朗高原、小亚细亚、巴勒斯坦、腓尼基在内的西亚地区,各民族曾创造了多姿多彩的古代文明,绵延数千年之久。这些古文明随着这一地区流行的楔形文字的停止使用而消亡,被人遗忘。两河流域的古文字——楔形文字是一种以横、直、斜的楔形组成的定型化符号。像古埃及的象形文字一样,楔形文字刻写在王宫的墙壁、柱子、石碑、石板、岩壁上,主要写于两河流域独有的书写材料——泥版上。楔形文字不仅是两河流域,也是古代西亚流行的文字。但在很长时间里这种文字失传、被人遗忘了。

1621年,意大利商人培德罗·戴拉·瓦拉去西亚旅行。在伊朗高原古波斯帝国柏塞波里斯王宫的遗址中,发现了楔形文字并把它拓了下来带回欧洲。但他并未对此进行研究。1764年丹麦人尼布尔出版楔形文字的拓片,从此开始有人从事对楔形文字的研究。许多专业的和业余的语言文字工作者、学者投入到破译楔形文字的研究中去。德国的格罗德芬特、拉森,法国的伯恩诺夫都对楔形文字的科学破译作出很大贡献。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四位学者,罗林生、塔尔伯特、兴克斯和奥波特,走过各自不同但极为坎坷的道路,最终成功地破译了楔形文字。由于最初被读通的多半是亚述文的楔形文字铭文,所以通常把研究古代两河流域历史、文化的学科称作亚述学。1857年,罗林生等四人分别独立破译楔形文字,并向英国皇家学会提供他们的研究成果,这一年也就是亚述学的诞生年。

两河流域及其周围地区的古代历史上,曾有过许多不同的民族,先后建立了许多国家、创造了以两河流域为中心的古代西亚文明。这[1]些曾经活跃于两河流域的民族按其语言大致有以下几类:(1)闪语语族,起源于阿拉伯半岛。包括阿卡德人、阿摩利人、亚述人、迦勒底人、腓尼基人、迦南人、以色列人。(2)印欧语族,可能发源于东欧,分布于从印度到西欧的广大地区,在西亚定居的印欧语族有赫梯人、波斯人。(3)与上述两大语族皆无关系的民族,如苏美尔人、埃兰人、加喜特人、库提人、胡里特人等,他们彼此之间也无联系。所以,两河流域的古代文明,是由许多不同民族共同创造,而非单一民族的产物。古代西亚文明具有民族多元的性质,其发展过程不像埃及那样一脉相承,随着不同民族在历史舞台上的兴衰,在各个阶段都有其民族、语言及文化传统的特点。

按时间先后和国家、地区分,苏美尔、阿卡德、巴比伦、新巴比伦、亚述、赫梯、腓尼基、巴勒斯坦、波斯等的人民都对以两河流域为中心的西亚文明作出贡献并留下丰富的文化遗产。[1]闪语:或称塞姆语。

二、苏美尔

根据已知材料,两河流域南部的苏美尔地区,是西亚最早的文明发祥地。大约在公元前3500年,苏美尔地区进入国家形成的初期阶段。前一阶段一些较大的居民点,如埃利都、乌尔、乌鲁克、拉格什、尼普尔、基什等为发展最早的城邦国家。公元前3000年左右,两河流域境内已有几十个最早的奴隶制城邦共和国,与尼罗河流域的早期国家一样,这些国家也具有小国寡民的特点,通常以城市为中心,包括周围的农村地区,人口不超过四五万。在从军事民主制向国家转化的过程中,原来的氏族贵族不少成为有权势的僧侣,有的祭司长往往兼任军事首领和国王。神庙在这些早期的奴隶制国家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神庙经济是奴隶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苏美尔文明的三个特征是神庙建筑、圆柱形印章和楔形文字的发明。

苏美尔各城邦国家都有规模宏大的神庙建筑。当苏美尔地区从原始社会末期向国家过渡的时期,随着城镇的出现,人们开始建造神庙,神庙建筑在城镇中也占有愈来愈突出的地位。如埃利都,从居民定居起就开始建造神庙,并不断在原址重新修造,持续千年之久。苏美尔的神庙大多以土砖建成方形殿堂状,早期的规模虽小,但与以芦苇加泥构筑的一般民房显然有别。随着神庙规模逐渐增大,形制亦趋复杂。神庙不构筑地基,而是在地面上建高大土台代替地基,台面覆以石块,神庙建于土台石块上,神庙本身仍以土砖筑成,呈长方形,殿内大厅一端设祭台供奉神像,大厅两侧设有耳房,最后发展为阶梯式的神庙建筑——塔庙(Ziggurat)。塔顶部的供神庙堂建于分层的梯状平台上。底部高台平均50米见方,或40米×50米。每层平台均无内室,只能由外部的三面阶梯或盘旋坡道登达顶部庙堂。各层的平台和斜坡上常种植树木和灌木(后来的巴比伦空中花园即由此而来)。苏美尔早期塔庙建筑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坐落于乌鲁克的天神安努神庙和伊安娜女神庙。安努神庙的台基高达16米,庙堂经6次扩建,因墙面刷以白灰,神庙考古学上称其为“白庙”。伊安娜女神是爱与美的女神,巴比伦时代称依丝特。伊安娜神庙的规模达86米×33米,其主要庙堂不像其他庙堂以土砖建造,而是用苏美尔不常见的石灰石建成。旁边庭院的柱廊采用陶土锥块镶嵌的圆柱和半圆柱。最大的一座塔庙是建于乌尔的大塔庙。它的基层长62.5米、宽43米。塔分四级,一级堆在另一级上,一级比一级小。每级平台都以火砖铺砌,砖色各不相同:第一级黑色,代表地下世界;第二级红色,代表人世;第三级青色,代表天堂;最上一级白色,代表太阳。塔的顶层是一个庙堂祭室。整个塔庙是由外面阶梯登到顶层。塔庙是苏美尔人祭神的地方,也是他们观察天象、思索宇宙奥妙的场所。这种由苏美尔人创造的神庙建筑结构,在两河流域长期保存下来,苏美尔人的建筑术奠定了以后各个时期的基础。除典型的塔庙外,神庙还有其他的建筑形式。如卡法伊的卵圆形神庙,它有双重围墙,面积达8000平方米以上,庙堂前的广场达2000平方米以上。

神庙不仅是苏美尔奴隶制城邦国家的政治活动中心,而且也是经济活动中心。僧侣贵族拥有很大的政治影响和经济势力,还垄断宗教事务。他们操纵、执行一切国家的祭祀礼仪和宗教活动。上层僧侣担任政府要职直接参与政事。神庙是奴隶制大经济的机构,拥有、控制的土地约占全国土地总数的1/3。在早期,它还是代表奴隶主阶级的统治机构。

圆柱形印章是古代苏美尔及以后整个两河流域文明的重要特征。印章呈圆柱形。柱面上凹刻有图案,内容为与主人姓氏、身份有关的神话人物、徽记以及文字符号,印章多以名贵石料制成,作为表明物主的标记压印于瓶罐、箱柜上。印章的广泛流行是私有制发展的标志,也反映当时普遍的商业贸易活动。

苏美尔文明最突出的成就是发明楔形文字。

像世界各民族最早的文字一样,楔形文字也是由图画文字演化而来的。苏美尔人是世界上最早的文字的发明和使用者。基什附近发现的一块约为公元前3500年的刻字石板,是迄今已发现的最早文字。这块石板刻有表示各种事物的图画符号和线形记号,两河流域不像埃及那样有许多石块和芦苇可作书写材料,它只有泥土。图画文字在泥板上写起来很不方便,而在泥板上压出符号则要方便得多,于是从图画逐渐演进到楔形文字。楔形文字是由竖的、横的、斜的不同楔形组合起来的定型化的文字符号。它是用削尖的芦秆、骨棒或木棒刻写在泥版上,由于落“笔”处较宽,提“笔”处较窄,每个笔画都像木楔,因此称为楔形文字。由苏美尔人创造的楔形文字后来为古代西亚各国所采用,阿卡德人、巴比伦人、亚述人、赫梯人、米坦尼人、胡里特人、波斯人都曾用它作为表达自己语言的文字。楔形文字成为古代西亚通用的国际文字。楔形文字和古埃及的象形文字,是后来腓尼基字母文字产生的基础。

三、巴比伦

约公元前2500年左右,苏美尔的城邦开始衰落,出现政权集中起来的倾向。公元前2369年,属塞姆人的阿卡德城国王萨尔贡一世(约前2369—前2314年)征服阿卡德地区,然后又征服苏美尔地区,建立起统一的阿卡德王国。南部两河流域第一次出现了统一的大国。从此两河流域告别城邦国家时代,进入一个新时期。许多不同的民族相继在以两河流域为中心的西亚政治舞台上角逐较量,先后建立过若干个王国,有的势盛力强,统治疆域辽阔,有的国势薄弱,偏隅一方。也经常陷于分裂局面。两河流域的王朝和政治版图经常处于变化之中。阿卡德王国统治的时间并不长,即被从东部扎格罗斯山区入侵的库提人所取代。但库提人的统治比较薄弱,不久乌尔兴起,重新统一巴比伦尼亚,建立“乌尔第三王朝”,一时成为西亚一大强国。约公元前2006年,乌尔为被埃兰人和阿摩里特人消灭,南部两河流域又陷于分裂局面。几个国家为争夺两河流域的统治权不断进行战争,但谁也无力完成统一。到公元前18世纪,占据巴比伦的阿摩里特人建立古巴比伦王国并最终完成对两河流域的统一。阿摩里特人进入两河流域后,接受苏美尔—阿卡德文化,采用塞姆语的楔形文字。巴比伦王国在国王汉谟拉比在位时,国势最为强盛,奴隶制经济有很大发展。他统治时期最重要的活动之一是制订了以他命名的《汉谟拉比法典》。这部法典是两河流域第一部最完备的成文法典。其内容继承苏美尔·阿卡德时代各国的法律,并结合阿摩里特人原有的氏族部落习惯法。汉谟拉比于在位的第30年勒石公布这一法典。法典原文刻在一玄武岩石柱上。石柱高2.25米,上部浮雕(日神沙马什授权与王)高0.65米。1901年,法国考古学家在伊朗的苏撒发现这一刻有《汉谟拉比法典》的石柱。现存于巴黎卢浮宫博物馆。法典保存得相当完整,少数被磨损的条文,可以根据已发现的副本予以补充。

法典包括序文、法典条文、结语三部分。法典条文共282条,依条文顺序包括以下部分:(1)司法行政、诉讼手续;(2)保护财产、盗窃处理;(3)土地房屋、租佃雇佣关系;(4)商业高利贷关系及债务奴役;(5)婚姻、家庭、遗产继承;(6)伤害;(7)职业情况;(8)农牧业;(9)租赁及雇佣;(10)奴隶买卖及处罚。

法典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情况,也是了解和研究古代巴比伦社会的最重要材料。《汉谟拉比法典》具有保护奴隶主阶级利益、维护巩固奴隶主统治秩序的性质。严格保护奴隶主对奴隶的所有权,法典规定,拐带奴隶、窝藏逃亡奴隶者处死,捕还逃亡奴隶者有奖。奴隶的来源一是战俘,二是债权。战俘奴隶的境况最为悲惨。主人愿意怎样对待他们都可以,法律不保护他们的生命,如果一个人打死奴隶,那只认为是遭受到某种物质上的损失。在法典第199条中规定:凡伤奴隶之目者,须以该奴隶的一半身价偿付给奴隶的主人,而在涉及公牛的第247条中用的词句几乎是一样的:租用公牛而伤其目者,则必须以牛价之半偿还牛主。由此可见,奴隶的地位和牲畜是一样的。债务奴隶的境况稍强于战俘。根据法典第117条规定,债权的期限为三年,期满以后可以恢复自由。法典严格保护私有财产,首先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保护土地出租者和高利贷者等剥削阶层的利益。例如,法典规定农民租种奴隶主的土地要交纳收成的1/3到1/2,如果租种果园则应交收成的2/3。法典规定佃户不能因收成不好而减少租金。这部法典的内容中还有氏族时代同态复仇的残余。如第200条规定,某人如击落他人之齿,则应击落其齿,第229条和230条规定,为人建房如因工程问题房屋坍塌致房主于死,则建筑师应处死,如房主之子因此致死,则应杀此建筑师之子。

汉谟拉比死后,古巴比伦王国逐渐衰微。两河流域又出现各族互相争夺的局面。先后出现过伊新人建立的巴比伦第二王朝(约前1590年—前1518年)、加喜特人建立的巴比伦第三王朝(公元前1518年—前1204年)、巴比伦人建立的巴比伦第四王朝(前1165年—前689年),但其国势再也没有恢复到汉谟拉比时代的水平。

四、亚述和新巴比伦

亚述位于两河流域北部。在苏美尔时期,塞姆人建立了以亚述城为中心的城邦。当两河流域南部地区统一王权衰微之时,亚述逐渐兴盛,其连续2000余年的历史历经古亚述(前25世纪—前16世纪)、中亚述(前15世纪—前9世纪)和帝国(前9世纪—前7世纪)三个阶段。中亚述时期末国势一度转衰。帝国阶段,社会生产力有较快发展,[1]亚述是西亚较早使用铁器的国家。因邻近铁矿丰富、冶铁技术发达的小亚山区,能广泛使用铁器并以铁制武器装备军队。亚述是一个奴隶主贵族专政的国家,其政权具有赤裸裸的军事侵略掠夺的性质。历代国王穷兵黩武,建立起当时西亚最为强大的军队,分成战车兵、骑兵、重装步兵、轻装步兵、攻城兵、辎重兵、工兵等不同兵种。凭借这支强大的军队,不断对外发动征服战争。亚述那齐帕二世在位25年间发动侵略远征14次。亚述的征服给两河流域及其周围许多国家的人民带来惨重的灾祸,军队所过之处毁城灭族,居民或被杀,或被掳走;对战俘不仅随意屠杀,而且施以各种酷刑;对征服地区横征暴掠,夺取无数金银财宝。国王辛那赫布里(前704—前681年)某次在南部的征战,占领和毁灭75个城市,劫走20.8万人,还有无数财宝。他出征腓尼基和犹太国时,也掳俘20多万人。亚述在历次战争中俘获之众,为其他古代国家所未见。最初,亚述军事奴隶主统治集团对俘虏采取屠杀政策,除了人力物力遭破坏和激起更强烈的反抗外,并无收获,后来把战俘和被征服地区的居民迁往异乡,分散安置在另一些地区,大多数归国王或政府掌握,成为王家奴隶;不少被分给各地神庙、军政贵族甚至战士,成为大小奴隶主的奴隶;也有的以大小不等的家族为单位,向国家领取土地、交纳各种赋税并担负各类劳役。这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奴隶。亚述帝国后期出现空前规模的农业奴隶使亚述的奴隶制经济达到繁荣的阶段。亚述帝国长期处在战争过程中,对人类文化并没有创造性的贡献。只是亚述最后一位国王亚述巴尼拔在位时,在首都尼尼微的王宫建造了一座王家图书馆。这是迄今发现的古代西亚最大的图书馆。亚述巴尼拔的图书馆藏有大约2.5万块泥版文书,每块大小约24厘米×16厘米。图书置放于专门的柜子中。这些泥版文书的内容包括各种宗教铭文、文学作品、天文学观测记录、医学、数学、化学、植物学及其他科学著作。还有历史文献条约、法律、书信等等,所有泥版文书都按不同的主题排列,馆内墙壁上还注明泥版文书的目录。可以说这是亚述巴尼拔对人类文化事业的一个功绩。公元前612年,米提和迦勒底人攻克亚述首都尼尼微,皇宫被付之一炬,图书馆也被毁。所幸藏“书”是由泥土做成的泥版文书,所以长期埋在废墟中而不变形。19世纪中为英国和土耳其考古学家发现。在地下沉睡2400多年后,这些图书终于重见天日。

公元前605年,迦勒底人消灭亚述的残余力量,建立新巴比伦王国,也称迦勒底王国。新巴比伦王国时代,奴隶制度在古巴比伦和亚述原有的基础上有很大发展,奴隶制私有经济特别是奴隶制工商业十分发达。出现专门经商的富有家族。如穆拉树家族拥有12个矿坑、13所房屋和3个建筑区。许多大奴隶主往往拥有奴隶百人至数百人。奴隶主剥削奴隶的方法也更加多样化。奴隶主常常采用种种让奴隶独立劳动的剥削方法。在农业方面,奴隶主常把土地分成小块,交给奴隶自己耕种,奴隶每年不仅要交一定的地租,还必须交一定的“人身租”。“人身租”是奴隶主对奴隶人身所有权在经济上的表现。工商业方面,有的奴隶主允许奴隶经营自己的经济,例如让奴隶从主人处贷取资金,开设自己的店铺、小作坊甚至钱庄,向主人缴纳年贡,一般为奴隶身价的1/5。奴隶既然能独立经营,就可能在事实上有不同程度的积蓄,有的甚至颇为富有。但是他们的“财产”并不是真正的“财产”。他们本身还是奴隶主的财产。这是一种类似代役租的奴隶制。奴隶如有条件也可以赎身获得“解放”,但是被“解放”的奴隶同原主人仍得保持一定的关系,他的人身和财产仍被视为主人所有。新巴比伦时期形成的这些剥削奴隶的方式,以后各时代仍然沿用,使西亚各国的奴隶制延续了很长时间。

新巴比伦王国第二位国王尼布甲尼撒二世(前604—前562年)在位时,国势达于极盛,其领土东起扎格罗斯山,西至地中海,并占领巴勒斯坦、叙利亚、腓尼基等地。尼布甲尼撒二世投入极大力量重建千年古城巴比伦。巴比伦城建有3道城墙,城墙分别厚为7米、7.8米、3.2米,城墙上能四马并行。主城墙长达24公里,内侧两道砖砌城墙略呈方形,方圆16公里,共有300多座塔楼。城外筑有深沟,还有一套复杂的水力建筑工程,平时作灌溉交通用,战时可淹没城周围地区。幼发拉底河贯穿巴比伦城,把它分割为旧城与新城两部分。“圣道”贯穿旧城,直达城北伊丝达城门。壮丽的伊丝达城门是献给伊丝达女神的。由于内侧城墙有两道,所以伊丝达城门也筑成两座,并由两座突起的塔楼加以拱卫。塔楼下部砖壁面上覆有一层光彩鲜明的釉瓦,上面雕绘似牛似马带翼的奇特动物形象。

新巴比伦王国时期,巴比伦城内建造了无数的宫殿、庙宇。尼布甲尼撒二世还造了一座“空中花园”。这花园建于公元前6世纪,毁于公元前3世纪。希腊人称之为世界七大奇迹之一。“空中花园”是一座建筑在略呈方形的底座上的阶梯式多层建筑,层层增高但又层层收缩。建筑物高约22.5米,每一层都由坚固的砖砌弯拱支撑,上面栽有大树、灌木和花草,有一根空心柱子从底部直通到顶上,内有唧筒,通过建筑物底部的水井,将幼发拉底河的河水汲上来灌溉花园。

巴比伦城的城市建筑是古代两河流域晚期建筑艺术的代表,它的遗址位于今伊拉克共和国首都巴格达以南数十里处。[1]最早用铁的国家是赫梯。

五、波斯

波斯位于伊朗高原,是与两河流域同时发展起来的西亚古代文明地区之一。波斯人属印欧语族,原为半农半牧部落,约于公元前2000年代移居伊朗高原。公元前6世纪,各部落在居鲁士(前558—前529年)领导下统一起来。建立了波斯帝国。国王大流士一世(前522—前486年)在位时,波斯的领土达到最大范围。其版图东抵印度河,西达欧洲多瑙河口,包括阿拉伯半岛以外的整个西亚以及北非的埃及、利比亚。波斯是世界第一个疆域横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为了统治这一领土空前辽阔的国家,大流士一世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确立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统治制度。军队是帝国政权的主要支柱。帝国始终维持着规模庞大,拥有各种兵种的军队,光在埃及的驻军就达12万人之多。统领各地驻军的将军由皇帝任命,直接听命于皇帝。大流士建立了军政分权的行省制度,在全国设置20多个行省,由皇帝委派总督进行统治,行使地方行政、司法和税收大权,但无军权。总督和各省驻军将军彼此互不隶属,只听命于皇帝。这样就便于双方互相监视、互相牵制、互相告发。波斯帝国从开国之君居鲁士起的几位国王,在侵略征服其他地区确立帝国统治的过程中,既依靠军事武力,也注意对被征服地区及居民施以怀柔政策。他让被新巴比伦国王尼布甲尼撒掳掠的犹太人,即史称的“巴比伦之囚”返回自己在巴勒斯坦的家园,重建圣殿。对被征服地区居民,只要他们表示臣服并交纳赋税,波斯国王允许他们保持自己的宗教信仰和生活习俗。除了依靠这些政治、军事的统治手段,大流士在位时还通过统一货币和度量衡制、规定贡赋制度、修筑驿道等措施,巩固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政权。波斯帝国的统治者自称为“众王之王”,甚至妄想成为“从日出处到日落处一切人的统治者”。波斯帝国各部分虽有经济上的往来,但彼此之间的联系是非常薄弱的,各地没有统一的语言和生活方式,加之专制统治必然引起各民族人民的反抗起义。与此同时,宫廷内部不断发生争夺王位的斗争,统治阶级腐化日趋严重,终于在公元前330年波斯帝国为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所灭。

六、文字、宗教

苏美尔人创造的楔形文字,是整个西亚流行的国际文字,连具有悠久文明的埃及,与西亚各国往来的书信或订立条约也都使用楔形文字。楔形文字是字母文字的源头之一。腓尼基人在借鉴采用楔形文字一部分因素的基础上,发明了字母文字。楔形文字使用了3000多年,才停止使用,为字母文字所代替。

两河流域缺少像木片、石块那样的书写材料,但有大量的泥土。人们就地取材,用泥土捏成一块块长方形平板,在上面书写“楔形文字”,这就是泥版文书。泥版文书虽然很笨重也容易破碎,但不怕虫蛀,不腐烂,经得起火烧。目前发掘到几十万块泥版文书,上面的文字是古代两河流域文化的成就,留下有关科学知识、宗教典籍、神话传说、历史文献、法典词典等方面的宝贵记载。

宗教在两河流域的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两河流域从原始社会起就流行祖先崇拜和对星宿的崇拜,也崇拜各种自然力和自然物。进入文明时代后,在苏美尔·阿卡德时期,代表自然力的神演变为各个城市国家的保护神。如主管天气的安努神成为乌鲁克的保护神,主管风雨和农业的英利尔神变为尼普尔的保护神,月亮神辛成为乌尔的保护神,太阳神沙马什是西巴尔的保护神,代表生命与丰产的太阳神马尔都克是巴比伦的保护神。当巴比伦征服统一两河流域后,巴比伦城的保护神马尔都克取得至高无上的尊荣地位。当亚述成为两河流域的征服者和统治者之后,将其主神战神亚述尔奉为众神之首,取代了马尔都克的崇高地位。

古代西亚的奴隶主统治阶级中,有一个专事宗教的阶层——僧侣。与古代埃及一样,僧侣不仅垄断宗教事务,而且从早期文明的城邦国家到统一的大帝国,王权与神权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王权借助神权,以神权来维护、加强王权。宗教常常直接神化人间统治者。贵族们一般都认为他们的祖先是神或具有一定的神性,国王更是神所生,如乌鲁克国王吉伽美什是女神宁桑所生。国王常把他们的统治需要和意志假托为神的命令和安排。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在一个记载他于苏美尔和阿卡德兴修水利的碑文中写道:“当安努神和贝尔神授予我治理苏美尔和阿卡德之权时……”他所制定的《汉谟拉比法典》,被说成是太阳神沙马什亲自制定和颁发的。《汉谟拉比法典》石碑的碑头部分,刻画着汉谟拉比从沙马什神那里接过这部法典的浮雕像。亚述国王总是声称他们是神意的最高执行官,他们制定制度、规章、法令。出征作战也是出于神的旨意,奉亚述最高神亚述尔的命令而行事,在巴比伦和亚述帝国的历史上,每一个国王都要和主神贝尔握手,即由贝尔神的祭司收养为神的儿子和代表,以此取得王权的合法性。宗教的制度化、国家化不仅使王权与神权互相依存,也使职业的宗教人士僧侣拥有很大的世俗权力。两河流域各国都存在强大的僧侣阶层,他们是奴隶主阶级的重要一员。国王对于僧侣总是有求必应,对各神庙集团极为优待。神庙集团拥有自己的经济,如庄园或工商业以及大量奴隶。作为神庙中心的建筑——塔庙,自苏美尔时代产生后绵延数千年,这一建筑形式在两河流域各地长期流行,尤以新巴比伦时代巴比伦城马尔都克神庙附近的七级大塔庙最为著名。它高达91米,底部呈正方形,每边长91米。各级土色不相同。塔的最上层有用淡青琉璃砖建造的四角镀金的小庙。这座塔庙是两河流域这一类宗教建筑形式的最后的、最宏伟的代表。尽管古代两河流域各国的王权和神权紧密结合,但世俗王权与僧侣贵族集团也不时产生对立和斗争,这些斗争经常表现为诸如阴谋篡位、朝代更替、私通外国之类的重大政治事件。

两河流域各地的宗教都是各民族所建国家的民族宗教或国家宗教。他们所崇奉的神,都具有地方性和民族性,两河流域历史上各国各民族的战争十分频繁。因此,当一民族国家灭亡后,这种民族性的国家宗教也就逐步被新的民族宗教或国家宗教所取代,当属于雅利安种族的波斯人、希腊—马其顿人征服和统治两河流域后,这一地区的古代宗教逐渐走向消亡。但是,后来世界上的一些重要宗教,如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都从古代两河流域的宗教中吸收、继承了一些因素。犹太教、基督教《圣经》中关于上帝创世、上帝造人、洪水毁灭世界、诺亚方舟等故事,都可以从古代两河流域的神话中找到其渊源。基督教的原罪说,可以说是接受了古代巴比伦人观念中深切的罪恶感。基督教关于复活的教义和信仰,也来源于古代巴比伦宗教传说中,如马都克神能“起死回生”,以及“天堂”、“地狱”的宗教观念。

古代两河流域人民在文学、科学方面也多有杰出成就。亚述帝国王宫内庞大的图书馆,藏有数以万计的泥版,这些楔形文字的泥版文书中有不少是文学著作,内容多是宗教神话和传说。它们反映了古代两河流域人民的世界观和宗教观,其中有关于创世的神话和人类起源的神话。两河流域文学的最高成就是《吉伽美什史诗》。这是一部由人民口头创作、代代相传加工形成的故事诗。史诗从苏美尔时期开始流行,到巴比伦王国时编定,历经千年之久。史诗歌颂英雄吉伽美什为民除害,敢于反抗神权,史诗写于12块泥版文书上,是在亚述尼拔的王宫图书馆中被发现的。另一些诗中反映了社会矛盾和阶级斗争,如《咏受难的诚实人的诗》和《主人与奴隶的对话》。

古代两河流域的科学以天文学和数学最为发达。公元前2000年代初,巴比伦人已把五大行星和恒星区别出来,还将星辰划分为星座,以后又从星座中划分出顺着太阳轨道(黄道)的12个星座,即黄道12宫,他们对太阴月持续时间的计算,达到十分精确的程度,与现代数学家的计算只相差0.4秒。许多星座的名称,后来都为西方各国沿用至今。他们以太阳、月亮和五大行星(火星、水星、木星、金星、土星)作星期之数,排出星期日至星期六共7天,这也就是今天西方使用星期和星期各天的由来。在天文观察的基础上,巴比伦人制订了历法,分1年为12个月,1昼夜为12时,1年为354日。为适应地球公转的差数,从汉谟拉比时代起,就由政府规定置闰,这种历法和我国的农历相似。

天文学的发展需以数学为基础,农业生产对土地的测量也需要数学知识。古巴比伦在数学上有很大成就。他们推行位置值的原则,有了个位数、十位数、百位数的概念并以60进位,前一个数字为后一个数字的60倍;会演算加减乘除四则,会开平方和立方,并已知道分数;他们发明把圆周分为360°;早在毕达哥拉斯诞生之前,古巴比伦人就已知道后来以毕达哥拉斯命名的勾股弦定理。

以两河流域为中心的古代西亚是人类文明的重要发源地之一。两河流域的文化灿烂辉煌、丰富多彩。包括楔形文字、宗教信仰、文学艺术、科学和法律制度在内的一些文化成就为两河流域周围地区所学习吸收,同时又将它们介绍给邻近各民族,古代两河流域文化的影响逐渐扩大。两河流域地处欧、亚、非三洲交汇处,社会经济发达,交通方便,这为两河流域文化的传播提供了有利条件。赫梯人和腓尼基人将苏美尔、巴比伦的文化艺术介绍到西方。希伯来人吸收了两河流域的神话故事,以后影响到基督教文学。古希腊的许多政治家、哲学家、文学家曾在两河流域生活或游学过。两河及西亚文明与古埃及文明一样,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明,曾给世界文化以很大影响和贡献。

第四章 古代印度文明

一、印度概述

印度在东亚的影响,其程度、力量和持久方面都是显著的。亚洲东南地区——包括大陆及群岛——的古代文化几乎都曾受惠于印度。锡兰(斯里兰卡)、缅甸、暹罗(泰国)、柬埔寨、占婆(今越南中部)和爪哇的宗教、艺术、字母以及所有科学和政治体制,都是印度人的直接馈赠,不论他们是婆罗门教或佛教徒。西藏的情况也大致相同,蒙古人又从西藏尽量吸收许多印度文化。在爪哇和其他马来国家,这种印度文化后来被伊斯兰教文化所代替,但字母与人民的风俗习惯方面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印度的。

在包括中国、日本、朝鲜、安南(今越南)在内的另一广大地区之中,印度影响似乎是堆叠在中国文化之上的表层,但也并不仅仅是一层外表而已。在这些地区,中国伦理、文学和艺术构成理智生活的主要部分,而且中国文字具有外在可见的象征,没有被某种印度字母所代替;但这一切地区,尤其在日本,佛教影响却深远透彻。

印度幅员广大、居民稠密,有许多不同发展水平的文化、宗教、语言和经济条件,历史极其复杂。印度人中有五六种语族,居民成分包括人类三大人种(黑、白、黄)不同组合、不同比例的混合类型。最古老的民族之一(与非洲俾格米人有同种族关系),可在东面安达群岛发现。北部、西北部浅肤色地中海人,大约3500年以前进入这地区,即所谓雅利安人的后裔。南部分布最广的为达罗毗荼人(这用来指达罗毗荼语族的所有群体)。比达罗毗荼人更古老的为澳大利亚人种。蒙古人种主要局限于北部和东北部。西部沿海可以发现阿尔卑斯山人所混有的北欧日耳曼人特征——眼睛为灰或蓝色。地理上印度可分为两大区域(一说三大区域):南部三角地带称为德干高原,处于热带气候;北部以喜马拉雅山为屏障,南面以低矮的文迪山与德干高原相隔(三分说则将喜马拉雅山区与印度斯坦平原分开)。北半部大部分为平原地区,以印度河、恒河两大水系供排水。恒河水势较平缓、较少泛滥,被称为圣河与母亲河。印度全境有季风所带来的雨水之利,大部分地区适于农耕。

二、哈拉巴与摩亨佐·达罗文化

古代印度河流域是人类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是与美索不达米亚和尼罗河流域文明同时代的伟大古代文明地区。距今6000年前,达罗毗荼人在河谷地区开始耕种土地,驯养牲畜,制造陶器,过着定居生活。公元前3000年代,印度河流域的生产力已经发展到相当水平。人们用青铜斧和石斧砍伐森林,开垦田地,还会制造镰、锯、小刀、剑和矛等青铜工具和武器。

古印度人民在青铜时代创造了灿烂的哈拉巴文化(约前2400—前1700年)。这一文化以发现最早、遗址规模最大的哈拉巴城而命名。由于这一文化的大部分遗址分布在印度河流域,所以又称为印度河流域文化。哈拉巴文化时代的居民主要从事农业,他们已学会拦河筑坝,并利用河水的泛滥进行灌溉。他们用青铜镐作掘地工具,以水牛和牦牛作耕畜,此外还驯养牛、羊、猪、狗、鸡、象、骆驼等各种牲畜。

随经济的发展,印度河流域形成了许多城市,哈拉巴和摩亨佐·达罗是其中最大的两座。这些城市的共同特点是街道整齐,房屋布局井井有条,供水与排水体系严密,设备完善。哈拉巴城分为两个不同的区域:一个是城堡区,筑有高厚的城墙,每隔一段距离有一座方形城堡,是统治阶级居住的地方;另一个是面积较大、地势较低的居民区,拥有许多住房和比较整齐的街道。城市建设已经有了初步的规划。摩亨佐·达罗也分城堡区和居民区。城堡四周有高墙和防御的塔楼,有宫殿、大浴室、谷仓、大厅堂等建筑。城市建设经过精心规划,有完整的供排水系统,这在古代世界是罕见的。其居民区的街道成直角相交,宽阔整齐。大街小巷和住房下都有沟渠,污水通过阴沟、排水沟流入大河。这些设施显示了古代印度人民的智慧和才能。

哈拉巴文化时代的居民在人类文明的各个方面都有独特的贡献。他们最早种植棉花,发明纺织技术。创建统一的度量衡制度。当时使用两种方法计量长度。一种是用介壳尺,1尺为33厘米,采用十进位制。另一种是青铜杆尺,1尺为0.9厘米。衡器则使用质地坚硬、不易磨损的石料做砝码,砝码通常是立方体,也有圆锥体、圆柱体与桶状形,砝码的单位为0.875克。秤杆有木制与青铜制的,秤盘则有铜制与陶制的。

古代印度河流域的文字还处在象形文字阶段,这些文字大多刻在石头或陶土制成的印章上。文字符号约有500个,大多用直线条组成,每个文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号构成。这种文字至今未能被解读。

印章是古印度十分流行的一种雕刻品,现已发掘到的印章共有2000多枚,大多是用皂石、黏土、象牙和铜制成的,印章大小不等,一般呈方形,也有圆形、椭圆形、矩形等。印章上有的刻着文字,有的刻着形象生动的浮雕,大多描绘牦牛、短角公牛、象、虎、鳄鱼等印度常见动物,也有独角兽、多头兽、四不像等神怪动物(即人面、象牙、象身、牛角、羊腿、虎尾等合为一体)。

公元前1700年左右,印度河流域的文明衰落了。衰落的原因不明,较为通行的说法是外族入侵的结果。印度河流域的一些城市遭到严重破坏,房屋被焚烧,居民被杀戮,文明趋向灭迹。

三、古印度的种姓制度

[1]

从公元前2000年代后期起,属于印欧语系的雅利安人(Arya,“贵族”之意)游牧部落从西北方侵入印度。雅利安人最初过着游牧生活,驯养牛、羊、马、狗等牲畜,后来逐渐转入定居,从事农业,以牛耕生产为主。雅利安人入侵后,对原来的土著居民进行不断的战争。他们称一切土著居民为“达萨”(意即“敌人”)。经过无数次的战斗,先前的土著居民或遭杀戮,或被赶走,或沦为奴隶。

印度人宗教与社会生活的主要特点是种姓制度,这是自古以来最严格最严密的社会等级区分制度。种姓比一个民族分成若干社会或经济等级的典型结构要复杂得多,即使这些等级为世袭等级。英国学者埃利奥特说:“种姓制度是社会制度而不是宗教制度,并且是逐渐形[2]成的。”种姓,梵文作“瓦尔纳”(Varna),后又称“迦提”(Jati,亚种姓),葡萄牙人称之为“卡斯塔”(Casta),英译为“卡斯特”(Caste)。种姓的明确定义很简单,它是“为维护礼仪的纯洁性,而在内部一致遵守特殊规则(尤其是在饮食和婚姻方面)的一批家庭”。质言之,一个人必须在他或她自己的种姓内通婚,不得从较低种姓那里接受食物。前三者(婆罗门、刈帝利、吠舍)与首陀罗之间最为森严,甚至不能并坐、共食。这是一个庞大的等级制度,它把婆罗门尊为社会金字塔的顶峰,而把“不可接触者”——即“被剥夺[3]种姓者”,贬置底层。

从文字材料看来,种姓是经过长时间逐渐发展起来的。早期吠陀时代没有种姓,但到了史诗时代,种姓已被视为一种古老制度,可见这种制度存在于印度迄今大概已有3000年历史了。其起源成因复[4]杂。最初起因与雅利安征服者的种族优越感有关。他们决心不与被征服的“黑皮肤的”所谓下等民族通婚,以免受到污染。在这种情况下,区分的标准是肤色——瓦尔纳(Varna);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他一些因素也成了划分种姓的标准,包括职业、宗教偏离。尽管种姓的起源模糊不清,起因多种多样,但其发展与最后形成可能受到一种因素的影响,即婆罗门竭力争取控制其他集团,他们在这场斗争中毫不迟疑地使用了宗教武器来打败敌手。最激烈的是婆罗门与武士贵族(刹帝利)之间的争夺。佛教与耆那教的兴起标志着刹帝利向婆罗门的挑战,反映出这种斗争在哲学、宗教领域的激烈程度。这两教的创立者、领导人均为刹帝利成员,二者均否认祭司和吠陀的权威地位,要求抛弃一切宗教面具,代之以一种哲学体系:讲求伦理、提倡改革,以图其信徒的身心满足。二者均以印度的哲学传统为主。武士贵族的优势在于他们是公认的掌权者,并以武力为后盾;而婆罗门的优势则是在教育,对圣书《吠陀》的精通以及在民众心目中的神奇力量等方面。在社会方面,婆罗门和贵族是势均力敌的,有时婆罗门占上风,有时则是通晓《吠陀》的王或贵族居首位。但最后是婆罗门被承认享有最高地位,贵族则被迫接受第二种姓——刹帝利。作为获得优先显赫地位的代价,婆罗门必须对宗教和教育更加尽责,教徒过着朴素的、节欲的生活,把政治统治留给刹帝利;然而作为认可的教师和谋士,婆罗门仍能保留相当的政治势力。

种姓制度起初在印度北部实行,随着雅利安势力渗入德干,它也扩大到达罗毗荼人和其他民族中。婆罗门只要不惹起其他等级的人的反感,可以从事各种职业,包括比较低微的职业;高等种姓的人要避免从事所谓不洁的活,如处理尸体、宰杀牲口或制造皮革等。首陀罗则被排斥在“再生族”(有权拜见神和礼诵吠陀,因而可以获得第二次生命)身份之外,这种排斥阻止了他们参加吠陀仪式,也使他们转而崇拜自己的诸神。种姓的确立无疑也是由其他因素所引起,首陀罗成为农耕者的这个过程就是这些因素中所固有的。随着游牧社会向定居农耕经济的转变,劳动专门化逐渐成了雅利安社会的一项显著特征。关于共餐的禁忌变成了种姓的一项法律,这再转而成为通婚的限制,导致了关于族内婚与族外婚的复杂规则。

一些学者指出:“在所有简单的和复杂的社会中,吃喝都是创造和维系人际关系的主要方式……人类学家一旦查找出在何处、与何人一起进餐,那么关于该社会成员间各种关系的其他每一件事,都可以被推测出来……了解了人们在何时、在何处、与何人、吃什么、如何[5]吃,就是在了解这些人的社会性的特征。”“吃喝是一种象征着情感和关系的行为,它沟通着不同的社会地位和力量,表明了群体身份[6]的界线。”

印度社会的特点是婆罗门种姓在数量上、社会上和智力上的力量。梵文文献大多是婆罗门的作品。印度祭司家族获得最高的地位,影响了印度的全部社会政治历史,这是明显的。世界各国历史记载有祭士企图成为王的事实,印度则相反。对于一切宗教玄学、智力和沉思的事务的民族习性,使大家一致认为具有与来世交往的秘诀的人是最高类型的人,从而使祭士有成为世袭行业的倾向。他们保有秘密的本业知识。武士种姓对于这种垄断表示异议,希望以较少的学问但并非较差的能力来谋求相同的权力,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他们获得了某些成功。

从公元前500年起至公元后500年的1000年间,婆罗门在种族和性格上并无多大变化,但刹帝利则有所不同。有一时期,佛教、耆那教仿佛是争取首要地位的竞争者。但现在(1954年)在印度几乎没有印度籍的佛教徒(约有30多万边区侨民),耆那教徒不到150万,印度教徒则有2.12亿之众(1993年统计为7.5亿)。

祭士种姓表现的抗拒力量多半是由于他们都是俗人。他们并不集中在寺院中,而是散居在农村,专门从事有关心灵和灵魂的事,过一种简单的家庭生活。即使北印度遭到多次的扫荡性入侵,神庙、寺院遭破坏,王朝被灭亡,但对这些神学家的社会影响却较少。他们不是依靠团体和组织,而是依赖他们的世袭特性。现代婆罗门虽然在种族上并不纯,但他们在血缘关系和传统的延续性上仍然大于印度王室。许多王室属于印度教范围之外地区的游牧民族,只有少数王室能提出为刹帝利后裔的可靠证据。所以印度君主们从未获得像中国皇帝、日本天皇或土耳其苏丹那样有民族代表性的地位;他们从未被认为是国家的高级祭士,或者是具有民族性格的半神性的缩影。其中某些最伟大的君主在早期都是佛教徒,也有支持耆那教的君主,后来则多是伊斯兰教徒,他们没有得到祭士阶级的支持。

婆罗门不一定是祭士,虽然他们总的说来成功地垄断了宗教知识。在他们当中有许多人从事世俗的职业,虽然有许多宗教仪式只能由婆罗门举行。但神庙中的祭士不一定是婆罗门,而由其他人士充任。

婆罗门虽然没有教会纪律,但他们不能容忍国王的干涉。在过去的两千年中,帝王们并没有试图把婆罗门控制在他们自己的范围之内,或创立一个国家教会。而婆罗门则谨守自己的范围,他们诚然成功地提出了一套最严格的关于社会、法律和宗教的规章制度的法典——他们本身就是这种法典——但他们没有追求世俗权力或想谋求高于大臣的地位;他们当然支持过虔诚的国王,也接受过国王的支持,但没有政教合一的关系。[1]世界三大语系之一:印欧语系于公元前1000年左右通行于欧洲、西南亚和南亚大部分区域,5世纪后又传到其他一些地区,共分为10个主要语族:安纳托利亚语、印度—伊朗语、希腊语、意大利语、日耳曼语、亚美尼亚语、吐火罗语、凯尔特语、波罗的—斯拉夫语和阿尔巴尼亚语。16世纪欧洲学者发现印度古代梵语和拉丁语、希腊语有许多相似,遂提出“印欧语系”概念,并进而推论,操印欧语系所属语言的民族在远古时代同出一源。E.勒南:《耶稣的一生》,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70页注释5。[2]埃利奥特:《印度教与佛教史纲》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34页。[3]“不可接触者”,即旃荼罗:原是由居住在山林地区的落后部落组成。《摩奴法典》称他们是“人中最卑贱者”,规定其住所应在村外。凡是守法的人(指其他种姓的人)不应与之交往。夜间不准他们在村落和市镇周围走动,若走近别人时必须击木或发出其他声响,以便他人避开。其职业据记载为屠夫、搬运无人认领的尸体者和执刑者。南印度曾发生对“不可接触者”的最大侮辱,说什么他们的影子会污染水井。[4]婆罗门——祭司,刹帝利——武士贵族,吠舍——征服民族的平民,首陀罗——被征服民族。[5]法尔布等:《消费的感情:吃喝的人类学》,波士顿,1980年,第4、211页。[6]克罗辛斯基:《食物的特性》,密苏里,1988年,第58页。

四、印度奴隶制社会

从公元前1000年代起,印度形成了许多奴隶制小国家。各个国家之间不断发生战争,争夺霸权。这些国家以摩揭陀的国势最强盛。公元前6世纪中叶,摩揭陀国瓶沙王(约前544—前493年)对外采取远交近攻的策略,与犍陀罗修好,派遣医生为其国王阿般提治病,并和忄乔萨罗国联姻,出兵吞并了近邻鸯伽国。

瓶沙王对内实行严刑苛法,以维持奴隶制统治。他对违抗者,动辄施以监禁、鞭打、炮烙、斩首、割舌、折断肋骨等酷刑。瓶沙王之后几个国王都是自立为王的,暴虐成性,对外则穷兵黩武、大肆扩张,从而逐渐建立起在恒河流域的霸主地位,但国内统治阶级内部,经常为争权夺利而互相残杀。

公元前6世纪后,铁器在印度已普遍应用,农业和手工业生产水平显著提高。商业也随之发展起来,作为交易的商品,有纺织品、粮食、香料、香水、金银珠宝制品、手工业品等。工商业的发展促进了城市的兴旺。在恒河中、下游出现了一些大城市,其中最著名的有王舍城、吠舍厘城、舍卫城、阿逾陀城、赡波城、憍赏弥城和咺叉始罗城等。城市商业的发展,使阶级关系发生明显变化:社会分化加剧,旧的等级关系遭到破坏与挑战。以刈帝利为首的军政贵族集团,不仅加强了王权,而且在经济上也拥有最多的财富。他们不甘心久居于婆罗门种姓之下。吠舍种姓中的一些人,通过经营商业和放高利贷积聚了大量财富,并挤进统治集团的行列。他们对婆罗门种姓的贵族特权也深为不满。同时,吠舍种姓中大多数人境况却越来越差,许多人不得不从事裁缝、陶工等被认为原是首陀罗的职业,他们的实际地位也与首陀罗相差无几。首陀罗则更糟糕,他们备受歧视、凌辱,生活在饥寒交迫之中。

公元前1000年代中叶,是古代印度阶级斗争极其复杂的年代,印度各城邦充满了统治阶级内部的权力斗争与广大人民群众争取生存的起义。公元前364年,出身下层的难陀夺取了摩揭陀国的王位,建立了难陀王朝,并征服忄乔萨罗国,进而统一了恒河流域。公元前327年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入侵印度西北部,遭到印度人民的顽强抵抗。在印度人民反侵略斗争中,涌现出一位名叫旃陀罗笈多(前324—前300年)的领袖,他召集、收罗了各国的抵抗部队,统一指挥,最终击退了入侵军队,收复了印度西北部。旃陀罗笈多推翻了难陀王朝,在摩揭陀国建立孔雀王朝。孔雀王朝是印度历史上一个统一的帝国。

为了统治和管理这个庞大的帝国,旃陀罗笈多建立起一套中央集权的专制政体。国王独揽军事、行政、立法和司法等一切大权。他还建立起一支有60万士兵的常备军,其中包括步、骑、车、象、辎重、后勤等兵种。孔雀帝国时代,印度的奴隶制有较大的发展。当时,奴隶的来源包括有:战俘、家中奴隶生的、买的、别人赠送的、继承的和被处罚为奴的。奴隶在国王和田庄、手工业作坊中劳动,或从事水利灌溉、建筑、采矿等繁重的劳役。家庭奴隶在古代印度使用得更广泛,主要从事家务或生产的辅助劳动,如做饭、打水、推磨、送饭等。在家庭奴隶中,有一种专供奴隶主享乐的侍应奴隶,他们大都在宫廷或显贵家里任侍从、宫女、舞女、歌手或按摩师等。奴隶作为奴隶主的财产,可以买卖、抵押、赠送、出租。奴隶犯了过失,要遭殴打、关禁闭、挨烙印等处罚。

公元前273年,旃陀罗笈多的孙子阿育王(前273—前236年)在争夺王位的斗争中获胜,成为孔雀帝国的第三代国王。阿育王是古代印度的大政治家、军事家,同时也是大宗教家。阿育王在位期间,外交上继续采取扩张政策,他对孟加拉湾的强国羯陵伽远征,是孔雀帝国历史上最大的、最有影响的侵略战争,羯陵伽国被征服,15万人被掳走,10万人被杀。整个印度次大陆基本上被纳入孔雀帝国版图,阿育王时代是印度古代史第一个强大的统一帝国。阿育王在位时大肆扶植佛教,公元前253年,他召集全国佛教僧侣,在华氏城举行大规模的佛教集结,编纂整理佛教经典,并在各地修建了许多佛教寺院和佛塔。他还派传教士到国外和国内边远地区传教,弘扬佛法。阿育王的子女曾带领一班僧侣和许多佛教经典到斯里兰卡传教。经过传教与使节的往来,佛教很快在埃及、叙利亚、缅甸与中国得以流传与发展,并成为世界性宗教。阿育王还兴办了一些公共事业,如扩建灌溉工程、修筑道路、建造医院等。

阿育王去世后,被征服的羯陵伽国和其他小国纷纷独立,印度次大陆又回到战乱之中,公元前187年,孔雀王朝最后一位国王被杀,孔雀帝国覆灭。

五、古代印度的婆罗门教与佛教

婆罗门教

婆罗门教是印度古代宗教之一,以吠陀经及其有关文献为基本内容,因崇拜梵天而得名。约公元前2000年,雅利安人由兴都库什山越过帕米尔高原涌入印度河流域,并和当地土著居民进行长期斗争而取得胜利。雅利安人原是游牧民族,他们的宗教信仰主要崇拜人格化了的自然力、祖先和英雄人物等。凡日月星辰、雷雨闪电、山河草木及动物等都幻化为神,并根据这些神所在的位置分为三界——天、空、地。天界诸神是天神伐楼那、太阳神苏利耶、黎明神乌莎斯;空界诸神是雷神因陀罗、风神伐由、雨神帕阇尼耶;地界诸神是火神阿耆尼、酒神苏摩、河神娑罗室伐底等。这时期的宗教还是吠陀教阶段,他们实行火祭、苏摩祭,成年时要举行成年礼,死后实行火葬。火祭的目的较广泛,主要是祈求牧畜(牛)的繁殖。祭品主要是牛乳、谷物、苏摩酒和肉类,也有关于人祭的记载。祭祀中的仪轨、咒语、祭司等都有系统而详细的规定。苏摩祭是把苏摩酒奉献于神或祖先,名目繁多。其中,马祭是最重要的祭仪,祭司通过一定仪式选用一匹健壮的牡马,使之在外游荡一年,马游荡时后面有国王或由其代表率领的军队跟着,当马闯入其他国家时,就迫其降服,否则就以武力征服;一旦取胜,被打败的国王就要作为扈从列入战胜者的队伍,否则要遭耻笑。在胜利者牵马回国后,还要举行盛大仪式,唱吠陀赞歌,将马宰杀,或以其他动物代替。这种祭祀旷日持久,耗费巨大。印度古代许多著名帝王都曾举行过。这实际上是以一种宗教仪式进行征伐战争。吠陀文献中与考古发掘中均可看到以人为祭品的人祭仪式的存在,并规定各种仪式献祭对象的区别。

约在公元前10世纪中叶,雅利安人又从印度河上游向东逐渐征服朱木那河与恒河流域。这时期,印度的农业与手工业生产有了重要发展,社会分化也加速了,过去以血缘为纽带的村社被以地域为联系的农村公社所替代,随着阶级的分化与奴隶制的产生与发展,最初的国家形成了。原来以《梨俱吠陀》为中心的吠陀宗教,开始了重要的革新,形成了以吠陀天启、祭祀万能和婆罗门至上为三大纲领的婆罗门教。婆罗门教奉梵天(即婆罗摩)、毗湿奴与湿婆为三大主神,并认为他们是三相神,分别代表宇宙的“创造”、“护持”和“毁灭”。

梵天

梵天是创造之神,也是婆罗门教的根源之神。认为世界万物都是他创造的,同时魔鬼与灾难也是他创造的。据《摩奴法典》,梵天出自“金胎”(梵卵),把卵壳分成两半,创造了天地,然后创造十个生主,由他们完成创造工作。据说梵天原有五个头,被湿婆毁了一个,现有四个头面向四方;有四只手,分别拿着“吠陀”经典、莲花、匙子、念珠或钵。通常坐在莲花座上;坐骑是一只天鹅或由七只鹅拉着的一辆车。佛教吸收其为护法神,称大梵天,为释迦牟尼的右胁侍,持白拂。梵天现在崇拜者较少,目前只有拉贾斯坦邦的普希伽尔有祭祀他的一个庙。

梵天曾创造娑罗室伐底(辩才天女)为妻;娑罗室伐底原是一条河及河川之神,能除人之秽,赐人以财富、子孙、勇敢。后成为语言、智慧、文艺和科学之神,手持乐器、贝叶书、念珠和莲花,常骑天鹅或孔雀。有时也作毗湿奴之妻。大乘佛教吸收其为菩萨,称“大辩才天女”或“妙音佛母”,系文殊之妻。

毗湿奴

毗湿奴是婆罗门教与印度教的三大神之一,后被毗湿奴教派奉为最高的神来崇拜。毗湿奴皮肤深蓝,有四只手,分别持法螺、轮宝、仙杖和莲花,躺在巨蛇身上,在海上漂浮,肚脐上长一朵莲花,上坐梵天。不仅有保护能力,并具创造力,能降魔。《薄伽梵往世书》等记载,曾化作鱼、龟、野猪、人狮、侏儒、持斧罗摩、罗摩、黑天、佛陀与白马等,曾十次下凡救世。据说有一千个称号,有“救世者”、“世界之主”、“那罗衍”等。佛教称其为遍入天,意为无所不在或高于一切之神。

妻子是吉祥天女——命运、财富和美丽女神。她是由天神与阿修罗搅动乳海时产生出来的,称“乳海之女”。有两只手(有时作四只手),一手持莲花,一手洒金钱,坐或站在莲花座上,有两只白象伴护,以为吉祥的象征。坐骑是莲花、金翅鸟迦楼罗或猫头鹰优楼迦。有许多名号“莲花”、“世母”、“因底罗”等,佛教将其归入护法天神之列。

湿婆

湿婆是婆罗门教与印度教的三大神之一,为毁灭之神、苦行之神与舞蹈之神。后被湿婆教派奉为主神。由“吠陀”中的楼陀罗神发展而来。据说湿婆有极大的降魔能力,额上第三只眼的神火能烧毁一切,曾把妖魔的三座城和爱神烧成灰烬。相传曾把从乳海中搅出来的毒药吞下,颈项被烧成乌青,故有“青项”之名。印度教认为“毁灭”有“再生”之意,所以表示生殖能力的男性生殖器“林伽”被认为是湿婆的象征,受到信徒的崇拜。据称他终年在喜马拉雅山上修苦行;还善于跳舞,是刚柔两种舞蹈的创造者,被称为“舞王”。湿婆除毁灭之外还有创造之能,有地、水、火、风、空、日、月、祭祀八种化身,因而与宇宙合一。其形象被描绘有五个头,三只眼,四只手,手中分别拿着三股叉、神螺、水罐、鼓等;穿兽皮衣,浑身涂灰,头上有一轮新月作为装饰;苦行者的发辫盘在头上,上面有一个恒河的象征物,传说恒河下凡时先落到湿婆的头上,再流到大地;颈上盘着一条蛇,坐骑是一头大白牛。佛教称其为大自在天,住色界之顶,为三千世界之主。

湿婆有一妻二子。其妻有不同名称:雪山女神、难近母、时母和性力女神等。雪山女神是喜马拉雅山之女,恒河女神之妹。她温柔美丽。湿婆在喜马拉雅山修行时,她爱上了他,但遭拒绝。她为了表示对爱情的忠贞,修行达1000年,终于感动了湿婆,而娶她为妻。难近母,有十臂,手持长矛或毒蛇,骑着狮子或老虎。难近母为了拯救诸神和人类,化作水牛与牛魔等进行了殊死斗争,最后终于杀死牛魔。时母称为黑神或嗜血女神,全身黑色,有四头四手,额上有三只眼,口吐火舌,手提头颅,胸前挂一串髑髅,腰系一圈人手,在降魔时喜嗜魔血。湿婆有两个儿子,象头神(或称欢喜天)与韦驮天。象头神象头人身、长鼻四手,背负一只老鼠,颈挂念珠。韦驮天有七臂,即佛教里的韦驮。

婆罗门教经典

1.《吠陀》。婆罗门教最古的经典,用古梵文写成,主要是对神的赞歌、祭词、咒词等,流传于印度西北部。反映了印度河上游及两河“河间地”原始雅利安诸集团的文化,年代为公元前2000—公元前800年,最早部分可能在公元前3000年已问世。它包括:四部本集——《梨俱吠陀》、《夜柔吠陀》、《沙摩吠陀》、《阿闼婆吠陀》和解释吠陀的《梵书》、《森林书》、《奥义书》以及《随闻经》、《家庭经》、《法经》等,合称为“吠陀文献”。

2.《罗摩衍那》和《摩诃婆罗多》。两部史诗所涉及的那些事件是发生在约公元前1000—公元前700年之间,但那些保存下来的写本,其日期为公元元年至500年间,这些写本也很难被视为研究其所属时期的真实史料。它们反映的系列生活条件、习俗和信仰却不同于《吠陀》所反映的典型生活,表明吠陀时代结束时,印度—雅利安文化已经过渡到一种复杂的、分成等级的社会与宗教体系,即婆罗门教为其前身。《摩诃婆罗多》是世界上的一部最长史诗,“凡是《摩诃婆罗多》不载的东西,也就是印度没有的东西”。原先的《摩诃婆罗多》可能是描写当地的一件部族怨仇,但是它引起了行吟诗人的想象,在它的最后形式中我们看到次大陆所有的部落和民族都参加了这场战争。它反映了雅利安人从部落进入国家之间的斗争,也包含国家形成过程中一些宗教、道德哲理的讨论。史诗形成过程达几个世纪,其中各种道德观念与武士行为准则都发生了变化,因此有某些矛盾与不一致之处。它的写作成文,传统上归于一位名叫广博(Vyasa)的婆罗门诗人,但是该作品决非一人之力所能及。《薄伽梵歌》是在《摩诃婆罗多》中插入的一段哲理性对话。它是综合性的哲学诗,主要摄取数论、瑜伽和吠檀多三派哲学思想和伦理观念。宣扬通过修炼瑜伽,使个体灵魂“我”和宇宙灵魂“梵”结合,达到涅槃,即“梵我合一”。它提出:生与死都不过是短暂的插曲,灵魂是不可毁灭的,即“生命杀不死”;接着深入讨论各种行为的价值与修行道路。《罗摩衍那》比《摩诃婆罗多》篇幅短些,插话也较少,原著写本归功于诗人蚁蛭(Valmiki)。《罗摩衍那》事件大概发生在稍晚的时期,活动场所是北方邦的东部(较《摩诃婆罗多》靠东)。《罗摩衍那》原本编成至少在此时期的50—100年之后。《梵书》和《奥义书》是约在公元前700年以后编写的。

3.《梵书》。吠陀的散文注释,也称《婆罗门书》,为婆罗门提供辅导材料。一位印度学者说:梵书是“对礼仪的浅薄的解释,枯燥[1]无味”,甚至“龌龊可恶”,其德行“不超过原始的巫医。”

4.《奥义书》,即“吠檀多”(Vedanta),意为“吠陀的终结”,属于吠陀文献的最后一部分,具有高度的哲理性。它不仅证明了当时理智的成熟,而且证明了当时已有伦理的和灵魂的观念。这一点,鉴于《梵书》中明显的颓废,越发值得注意。它试图深入感性经验内部去寻求不断地反复出现的问题的答案。

5.《往世书》。公元前500—公元500年之间汇集成书,不完全是神话,还包含着历史事件的某些参考资料。这里所描述的是早期雅利安人定居恒河—阎牟那(Yamuna)地区的回声。“摩奴”这个名字意指“人类”的“摩奴婆”(Manava)的全称词根。洪水故事来自巴比伦传说,希伯来人的诺亚方舟也借用这个传说,在印度史料中,也许是对过去的回忆,也许从巴比伦人处听来的洪水传说,或同样的传说是从印度河流域民族听来的,而这民族也是辗转从巴比伦人那里听来的;还有一种可能,美索不达米亚洪水的大致记忆或许是与印度河经常的洪水泛滥混淆在一起了,从而巴比伦的故事就适用于印度舞台了:毗湿奴变成一条大鱼、一艘船、七位圣贤,到一座山顶,洪水退尽得以平安返回。

佛教的产生与传播

佛教约于公元前6世纪至前5世纪由古印度迦毗罗卫国的释迦牟尼创立。起初,它只是社会上众多宗教哲学派别之一,仅流行于北印度的恒河中、下游地区。大约从公元前3世纪起,佛教从印度向周围国家和地区传播,逐渐发展成世界性宗教。在佛教向各国和各地区传播过程中,由于受到当地历史社会环境、传统文化和宗教习俗的影响,在教义和组织等都发生了很多变化,同时反过来又对当地的历史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和作用。其向北传播的中亚、中国、蒙古、朝鲜、日本和越南,称为北传佛教;向南传到斯里兰卡、泰国、缅甸、柬埔寨和印度尼西亚等为南传佛教。

释迦牟尼与佛教的产生

佛教创始人名乔达摩·悉达多,出生于古印度的迦毗罗卫城(今[2]印度、尼泊尔边境),大约生活在公元前566—前486年。释迦牟尼是佛教徒对他的尊称,意为“释迦族的圣人”。佛教徒又称之为“佛”或“佛陀”,意为觉悟者。

释迦牟尼出身于刈帝利种姓,父亲是迦毗罗卫的国王,称净饭王;其母摩耶夫人早逝,由姨母摩诃婆阇波提抚养成人。少年时接受婆罗门教的传统教育,从8岁起学习吠陀、武艺;17岁娶妻,生有一子,名罗睺罗,后成为释迦牟尼的“十大弟子”之一。29岁(一说19岁)时,有感于人世生、老、病、死各种苦恼,又对当时婆罗门教不满,于是舍弃王族生活,出家修行。阶级关系的剧烈变化和战争,加剧了社会的不幸,当是促使乔达摩产生消极厌世思想的主要原因。

乔达摩离家之后,他先到王舍城郊外漫游,跟随数论派先驱阿罗逻迦罗摩和郁陀迦罗摩子学习禅定。数月之后觉得不满足。他认为禅定不是目的。接着他又在尼连禅河附近的树林中单独修行了6年;尝试通过严格的苦行发现真理,寻求解脱。据传乔达摩认为:摩擦湿木不能生火,摩擦干木才能取火;人身亦需经过苦行,清除体液,才能悟出真理。于是他逐渐减少饮食,直到每天只吃一粒米,后来7天进一餐。他穿鹿皮、树皮,睡在鹿粪牛粪上,有时卧于荆棘上。6年后,身体消瘦,形同枯木,却依然没有发现什么真理。

乔达摩认识到苦行并不能获得解脱,开始净身进食。他渡过尼连禅河,来到伽耶(今菩提伽耶),坐在毕钵罗树(后称菩提树)下,沉思默想。据说,经过7天7夜,终于悟出了“四谛”的真理。这标志着他真正觉悟成道了,因而被称为“佛陀”,或简称“佛”,意为“觉悟者”,时年35岁。

传说佛陀在成道后,首先赶往婆罗奈城郊的鹿野苑,寻找曾随他一道出家的阿若忄乔陈如等五个侍从,并向他们讲说“四谛”之理。由于从不同的角度讲了三遍,佛教史称作“三转法轮”。佛陀还主张“中道”原则,即既要避免极端苦行,又反对任情纵欲,只有“中道”才是解脱的“正道”。这是佛陀首次宣讲佛法,也称“初转法轮”。忄乔陈如等五人信仰了佛陀教义,成为首批僧侣,号称“五比丘”。

此后,佛陀就一心转向传教活动,一直在印度北部、中部恒河流域传教,并组成适应传教的僧团,奠定原始佛教的基本教义。他一天的活动似乎很有规律,他黎明起床,坐禅静思,近中午时外出乞食。有时在午饭前访问某些沙门。中午饭后,到聚落外的静寂处坐禅沉思。黄昏为弟子宣法,或到聚落里向俗人传教,一直到晚上。他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是漫游、布道,雨季停止旅行3个月,称为“伐沙”(坐夏)。佛陀的这种生活方式,当是早期僧侣的生活缩影,后来就形成了佛教的某些生活规则、戒律的雏形。

佛陀传教所有的道路,基本上是商道。佛陀常年来往于摩揭陀国的王舍城和拘萨罗国的舍卫城。在王舍城先后有摩揭陀国王频婆娑罗及其子阿阇世王的皈依,在舍卫城有拘萨罗国王波斯匿的皈依。弟子众多,传有500人,其中著名者称“十大弟子”(迦叶、舍利弗、目健连、须菩提、富楼那、迦旃延、阿那律、优婆离、罗睺罗和阿难)。

在释迦牟尼创立佛教时,在印度有影响的六大学说提倡者,被称为“六师外道”:

①富兰那·迦叶,主张无因无缘,否认因果报应。②末伽梨·俱舍梨子,主张命定论,道德修养没有价值,否认轮回,是印度哲学流派“邪命外道”的创始人。③阿耆多·翅舍钦婆罗,认为人由地、水、火、风“四大”构成,否认灵魂存在,是印度唯物论的先驱。④婆浮陀·伽旃那,认为世界和生命由地、水、火、风及苦、乐、命七种因素构成,但七种因素又各自独立,互相之间有间隙。杀人者的刀只在七种因素中间穿过,不带有罪恶。主张二元论,否认因果报应。⑤删阇耶·毗罗尼子,对事物持怀疑论态度,不主张修行,认为可自然达到解脱。⑥尼乾陀·若提子,耆那教创始人,被尊为“大雄”;认为世界有两大本原:灵魂(命)与非灵魂(非命),主张宿命论,人只有通过苦行使灵魂摆脱物质性的(非灵魂)的“业力”束缚,才可能达到解[3]脱。

佛陀在传教中经常与“外道”沙门辩论。据佛典记载,佛陀总是在辩论中取胜,使他们纷纷皈依佛教。有一次,佛陀走在鹿野苑的路上,遇到一位“邪命外道”沙门,佛陀对他说法,表示自己已经成道,这位“邪命外道”摇头离去,走上另一条路,这说明佛陀的道理并没能使一切人信服。传说频毗沙罗王之弟迦留曾召集96种“外道”举行大斋。当时的王室是沙门运动的支持者。佛陀的传教,就一直得到商人和王族的支持。他有两个最重要的经常说法的住处,一处在舍卫[4]城南的祗园精舍,这是拘萨罗国富商须达多(给孤独长者)布施的;一处在王舍城的竹林精舍,竹林是迦兰陀长者所赠,精舍是频毗沙罗王出资建造的。传说佛陀悟道,从菩提树下站起来,首先向其奉献食物的也是两个商人。

佛陀80岁逝世。据说死在拘尸那城(印度北方邦境内)附近的希拉尼耶伐底河边的娑罗林中。关于他一生的传说,很难肯定有多少真实的成分。不过从中大体上可以看出早期佛教僧侣的一般生活情景,有助于对佛教基本教义的理解。

四谛、十二因缘与八正道

作为沙门思潮的一种,佛教与其他沙门派别既有共性,又有差别。一般说,早期佛教对当时沙门普遍关心的本体论问题不愿考虑。佛陀认为,当前最紧迫的是人生解脱问题,讨论本体论徒劳无益。佛陀及其弟子们关心的问题,集中在关于人的本质和人的解脱方面。佛教的全部学说基本上是按照这一主题展开的,这一主题又集中凝聚在四谛中。“四谛”是佛教各派共同承认的基础教义,形成可能较早,相传佛陀悟道的核心就是四谛,也是初转法轮的根本内容。

所谓“谛”,有“实在”或“真理”的意思,是印度哲学通用的概念。“四谛”又称“四圣谛”,意为“四条真理”,即苦、集、灭、道。四谛又分为两部分,苦、集二谛说明人生的本质及其形成的原因;灭、道二谛指明人生解脱的归宿和解脱之路。或者说,前者侧重于解释世间,后者侧重于创造世间。

①苦谛

何谓“苦谛”?是把社会人生判定为“苦”,并以此判断为真理的教义。佛教把人的感受分为三种: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但从根本上说,这一切感受都是“苦”。社会人生原是一大“苦聚”,全无幸福欢乐之可言。这一教义,成了全部佛教的出发点。《增一阿含经·四谛品》中有一个代表性的说法:

彼云何名为苦谛?所谓苦谛者,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5]会苦、爱别离苦、求不得苦,五盛阴苦;是名为苦谛。

这八苦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生老病死,认为人生自然过程是苦;第二类,怨憎会、爱别离和求不得,把主观愿望不能满足说成是苦。最后归结为“五盛阴”,“五阴”是佛教对“人”的一种特殊称谓。“五盛阴”指对人生的爱恋和追求,以此为苦,也就是以人的存在本身为苦。这样,“苦”就具有普遍的性格,只要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苦”就是必然的。

以人生为苦的判断,以及由此带来的悲观厌世思想,从消极方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动荡和人生的离乱所造成的种种不幸,是早期佛教最大的偏见。生老病死是人生的自然规律;主观和客观的矛盾,是人生过程最普遍的矛盾。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任务,就在于正确地认识规律,正确地处理矛盾,战胜它们,为人类幸福不断开拓光明的前程。早期佛教教义缺乏这种积极的充满进取的乐观精神,在僧侣中曾引起自戕、自杀和互杀的弊端。佛教“戒杀”的律文,最初就是为了制止这一弊端而制定的。后期佛典屡屡教训人身难逢,人生可贵,要求它的信徒利用这一机会好好修道积福,看来也是为了纠正早期悲观情绪。不过从总体上说,佛教的人生哲学始终贯彻着轻贱人身、鄙薄人生的倾向。

②集谛

集谛是说明诸苦和人生原因的,它是早期佛教的理论基础,内容相当丰富,大体上可以“五阴聚合说”、“十二因缘说”和“业报轮回说”加以概括。“五阴聚合说”:佛陀认为,宇宙间一切事物和现象,都不是孤立地存在,而是由多种因素集合而成。“有情”(指包括人在内的一切有情识的生物,亦称“众生”),则由“五阴”组成。“阴”亦译作“蕴”,有“积聚”或“覆盖”的意思,实指类别。“五阴”就是色、受、想、行、识等五类现象的总称。“色”的定义是“质碍”,凡具“质碍”作用的现象,统称作“色”,相当于物质概念,但含有少数精神现象。“色阴”包括四大(地、水、火、风)、由四大组成的感觉器官(眼耳鼻舌身)和感受对象(色、声、香、味、触)等。“受”,谓之“领纳”,指主体领受客体给予的痛痒苦乐等体验,相当于伦理学上的感受。“受阴”有三类: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想”,谓“取像”、“施设名言”,相当于摄取表象,形成语言概念的精神活动。“行”的定义是“造作”,特指思想中决定和支配人的行为的那些因素,如目的、筹划、决断、心理趋向、意志等。“识”的定义是“了别”,指一切认识活动赖以发生的精神主体,早期佛教分为六种,即具有见、闻、嗅、味、触、思维作用的眼、耳、鼻、舌、身、意,通称“六识”。

五阴中的后四阴亦曰“非色四阴”,简称为“名”,因此五阴又叫作“名色”。“名色”可以泛指一切精神现象和物质现象;五阴则或作人的代称。五阴理论,是为了引出因果报应的宗教观念和“人无我”的哲学结论。据说,“五阴”本是以“类”的性质独立存在的,其所以集合成为千差万别的个体“有情”,在于有一种追求和贪爱五阴的业力。这种业力不同,感得五阴聚合的形体也不同,因而有三界六道、贫富夭寿等差别。如此业报轮回,受诸苦恼。

佛教认为,“我”是一种“常一存在”的存在,即独立自主,有绝对自由的永恒精神体。“人无我”亦称“人空”,是佛教空观的内容之一;他们往往据此而否定“有情”与人的真实性。永恒的灵魂和绝对的自由意志确实是没有的,这是真理,但据此否定人的真实存在,否定人生的价值,就是荒谬。“十二因缘说”:缘起说是佛教的独创理论,用以解释世间人生和世间现象之所以发生和变化,构成佛学的重要部分。这一理论到大乘佛教还有更充分的发展,衍生出许多不同的宗教哲学体系来。

缘起说的基本命题是:“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也可以反面表述:“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意思是说,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没有孤立存在的现象;任何现象都处在生灭变化中,没有永恒不变的事物。这些联系和变化,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引起。这就叫做“缘起”,缘就是条件。所谓“有因有缘集世间,有因有缘世间集;有因有缘灭世间,有因有缘世间灭”。此中的“因”,指诸缘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那些条件。离开因缘,就没有世间的一切。在早期佛教学说中,“缘起”和“法”(佛法)是同位的格:所谓“若见缘起便见法,若见法便见缘起”,“缘起说”等于佛法的本质规定。缘起说把一切归于因果铁律:一切缘起现象都是因果关系,因而世上所有联系,唯有因果一种。这样,世上一切事物,特别是人,统统被铸结到了一条因果链条上,几乎没有偶然和自由的任何可能。其次,是按照宗教的要求、臆造和杜撰,往往把两件毫无联系或只是偶然事件,强说成是因果关系,从而把因果律主观化、神秘化,最终导致业报轮回的教义,这就是十二因缘。

十二因缘是用“缘起说”解释人生本质及其流转过程的,后人称为“业感缘起”。因为是由十二个概念构成一个前后相续的因果链条,所以也叫“十二支缘起”。这十二支缘起是:“老死”:“老死”是人生的终结,原因是有“生”,有“生”才有“老死”。故曰“生是老死缘”。“生”:“生”是人生观的开端,原因是有“有”,这里的“有”是个有特定含义的宗教概念,指那些能够决定来世果报的思想行为总和。所谓“有是生缘”,意即彼生的全部思想行为(业),就是今世得生(果)的原因。“有”:“有”的本质,是积聚并能引生后世的“业力”;“有”之因是“取”。“取”是指人生和物欲的热切追求,由此造成必得后报的各种业行,是为“取是有缘”。“取”:“取”之因是“爱”。“爱”主要指性爱和食欲,引申为一切贪欲。爱欲是促令人生炽热追求的直接动因,叫做“爱是取缘”。“爱”:“爱”之因是“受”。“受”为苦乐感受,可泛指人的生理和心理获得的各种享受。“爱”的起因是为了满足个人的享受,故曰“受是爱缘”。“受”:“受”之因是“触”。“触”是指肉体、精神与外界的直接接触,如果人不具备触觉能力,或者不接触外界对象,就无从感受,故曰“触是受缘”。“触”:“触”之因是“六入”。“六入”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六种感觉和认识机能。没有这种机能,就没有触受外界的可能,故曰“六入是触缘”。“六入”:“六入”之因是“名色”,指肉体与精神的统一,即有意识活动的人体。感知机能来自人的生命体,是为“名色是六入缘”。“名色”:“名色”来自“识”,早期佛教对此“识”的解释较杂,或谓“淫识”,或谓投生一刹那的精神体;早期汉译亦作“识神”,有灵魂的意思。人的生命体托识而成,此谓“识是名色缘”。“识”:“识”之因谓“行”。这里的“行”,也是含特定意义的宗教概念,指过去诸业和推动诸业趋向果报的过程或力量。“识”是由过去业行引发的,谓“行是识缘”。“行”:“行”之因是“痴”。“痴”亦译作“无明”,即愚昧无知,后来特指不明佛理。业力活动是愚昧的结果,故曰“痴是行缘”。“痴”:“痴”是人生和世俗世界的最后本原。

在这十二支中,对人生和社会起最重要作用的是“生”、“爱”与“痴”。早期佛教把人生和社会看作桎梏,“爱”等作为制造这一桎梏的原因,所以禁欲主义就成了必然的结论。作为人和社会最后本原的“痴”,是宣布人的全部正常认识为“颠倒”,社会人生是谬误的产物。据此,他们否定正常的思维活动和认识路线,从根本上动摇人们由正常的认识渠道获得真理的可能性,使人失去自我判断和独立生活的信心。“业报轮回说”:“十二因缘”是“业报轮回”的理论基础;业报轮回是早期佛教的宗教核心。

按照后来佛教比较普遍的说法,“十二因缘”是涉历过去、现在和未来三世的因果链条,现世的果必然有过去世的因,现世的因必将引出未来世的果。十二支缘起的循环运行:

这就叫做三世二重因果。这里的“世”,指有情的一生。过去的一生行为,决定今世一生的状况;今世的一生行为,决定来世一生的状况,这就是因果报应。

作为能够导致果报之因的行为,叫做“业”。“业”是梵文的意译,音译为“羯磨”,意为“造作”。业分身(行动)、口(言语)、意(思想)三类,也就是人的一切身心活动。任何思想行为,都会给行为者带来一定的后果,这种后果叫做“报应”或“果报”。业有一种不导致报应决不消失的神秘力量,叫做“业力”;“业力不失”是联结因果报应的纽带。作什么性质的业,得什么性质的报,这是铁的法则。所谓善有福报,恶有罪报,是其主要内容。报有迟早,有“现世报”,也有“它世报”。报是必然的,不可逆转。按照善恶罪福的业报法则,有情流转在“三界五道”中。“三界”是佛教根据禅修的程度和想象,对世俗世界的划分,所谓欲界、色界和无色界;“五道”则是按照经验和宗教传说对世间“有情”类的划分,所谓天(神)、人、畜牲、地狱、饿鬼。也有讲六道的,即另增“阿修罗”一道。“阿修罗”是一类专与天神战斗的恶魔,来自古印度神话。作善业的生于天、人二“善道”,作恶业的堕于畜牲等“三恶道”。善恶有程度不同,即使生于同一“道”中,也有千差万别。人的贫富寿夭,就是这种业报造成的。这“道”既包括“有情”自身,也包括不同“有情”所处的周围环境。这样,“业报”的宗教理论,就成了早期佛教的创世说,也成了解释人生差别和社会不平等起源的学说。

业报轮回思想不是佛教的独创,几乎所有印度宗教均承认这种理论。佛教不同于婆罗门教的地方,在于佛教不承认有梵天那样的创世主,不承认四种姓是梵天的意志,更不能以婆罗门种姓为最优胜。业报面前,人人平等,婆罗门不享有不受恶报的特权。

佛教这套理论可以概括为“无常”与“无我”。“无常”指法无常体,没有永恒不变的事物;“无我”指人无独立永恒存在的实体。这无常、无我之说,构成早期佛教“空”观的主要内容,也被视作“苦”的本质所在,是世间人生的真谛。

哲学理论上的“无我”说,与宗教教义上需要有一个轮回的承担者,有不可调和的矛盾;“无我”说可以使人对自己的行为完全不负责任,“业报”说则是教人对自己行为负全部责任。对这种矛盾,佛教内部进行过多种调解,但始终没有得到圆满解决。

③灭谛“四谛”中的灭谛提出了佛教出世间的最高理想——“涅槃”。[6]“涅槃”是梵文的音译,意为“灭度”、“圆寂”等。它的原意是指火灭或风散。印度其他一些宗教也采用这个术语作为最高的理想。

在早期佛教的理论中,涅槃是熄灭了一切“烦恼”,从而超越时空、超越生死,与现实世界对立的一种境界。在本质上,涅槃是一种死亡的状态,但佛教坚决反对把涅槃理解为死亡。因为按照佛教教义,死与再生联系起来,死亡不过是有情从一个轮回阶位到另一个轮回阶位的转变,而涅槃的根本特点,就是超越生死轮回。这种说法使“涅槃”带上了极神秘的宗教色彩。

不过,涅槃虽是超世间的,也离不开世间,它是在否定世间一切的前提下建立起来的。只有通过对世间的否定,才能达到涅槃。在这里,“涅槃”只有否定的意义,它自身除了“寂静”的规定性之外,别无内容。

尽管涅槃也有不神秘的一面,但要使一个具有正常生活和思维能力的人达到它的寂静境界,却十分困难。所以,早期佛典中大量的篇幅是强调达到涅槃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并要经历一个漫长的、多方面的修习的艰苦过程,这种修习方法和途径,就叫做“道谛”。

④道谛

早期佛教规定的解脱之路,即通向涅槃之路,被总结为“八正道”,即:正见、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从身、口、意三个方面规范佛教徒的日常思想行为;简要归纳为戒、定、慧“三学”。“戒”是用来“制恶”的,是约束佛教徒日常生活的纪律,后来扩大为极为繁冗的“律”。早期戒律,侧重于禁欲和禁止聚积财物,这与以“生”为苦、以家庭私有财产为樊笼的原始教义是相一致的。“定”或译作“禅定”、“止”,是古印度普遍通行的一种宗教修习方法。从一般意义说,“定”就是注意力集中;由于注意力集中的对象和引发的心理活动及其效用的不同,往往导致反常的、奇特的,甚至是病态的精神现象和生理现象,禅定就此神秘化,成了宗教追求“神通”的手段。当今的瑜伽、气功、特异功能等将科学性与神秘性混搅在一起,多半与此有关。但是,佛教也经常把禅定当作聚精会神思考哲理、体会真理和对抗各种非佛教思想情绪的基本条件,因此而得到特殊的重视。“禅定”的“禅”,音译禅那,意为静虑、思维修,原指“四禅定”。它是诸定中最基础的一种,以“离欲”为前提,按照思维活动的宁静程度和身心的感受程度,划分为高下四等。“四禅”所描绘的诸种心理过程,实是佛教进行各种禅观思维的共同心地。早期佛教智慧,大都是通过这种心地获取的。“四禅”之上,还有一种“四无色定”,所谓“空无边处、识无边处、无所有处、非想非非想处”。实是由禅定达到的四种不同的心理混沌状态。“四禅”与“四无色定”,总名“八等至”。据说,达到这种禅定的人,死后可以分别生于“色界”诸天和“无色界”诸天。“色界”的根本特点是“无欲”,“无色界”的根本特点是没有物质。此二界加上以欲爱为根本特征的“欲界”,就是佛教关于世间“三界”的分类。据此可知,“三界”之说,主要是来自宗教禅的幻想。“慧”或译为“智”、“智慧”,实际所指,是考虑人生和宇宙诸现象的一种特殊观点和思维方法。“慧”的发生,主要依靠经文和师长的教导,通过禅定沉思而获得。它力图取消客观事物对主体的影响,遏制主体对客体的如实反映,由此形成的观念和方法系统,总是内省的,自我封闭的,同来自社会的实践的认识处于对立的地位。由于佛教教条越出越多,内省体验各有不同,促使慧学特别发达,这是佛教哲学之所以丰富多彩的原因之一。佛教自始至终着力于世界观的转变,与此传统也有关系。

修道的全部目的,都是为了“断惑”,即断灭感召三界果报的所有原因。早期佛教依据断灭三界“惑业”的程度和仍须继续生死的处所、次数,设想出四个阶段或四种果报,通称“道果”。得到这种道果的人,与凡人不同,被称作圣贤或贤人。他们是须陀洹(预流)、斯陀含(一来)、阿那含(不还)和阿罗汉。大体上说,前两种断惑所得的道果,还要再到欲界降生;第三种道果,只会再生色界或无色界,而不会退还欲界。至最后断灭一切惑业的“阿罗汉”,已超脱三界,不再降生轮回。所以,阿罗汉是早期佛教修持的最高果位,达到了“无余涅槃”。作为早期佛教最高果位的阿罗汉,可能后来被神化了。在佛陀活动时期,阿罗汉泛指受世间尊重的人或修行的完成者、圣者等,也应用于其他受尊重的沙门。佛陀的诸大弟子,就被通称为[7]阿罗汉。

三法印:指三种印证是否真正佛教的标准或标帜,诸行无常(世界万有变化无常);诸法无我(一切现象皆因缘和合,没有独立的实体或主宰者);涅槃寂静(超脱生死轮回,进入涅槃境界)。如加上“一切皆苦”即成四法印,再加上“一切法空”则为“五法印”。

戒律:八戒,一般信徒要遵守的戒条:①不杀生;②不偷盗;③不淫欲;④不妄语;⑤不饮酒;⑥不眠坐高广华丽之床;⑦不装饰、打扮及观听歌舞;⑧不食非时食(正午过后不吃饭)。前七为戒,后一为斋。前五戒必须终身受持,后三戒则临时奉行,有时几周或几天,至少一昼夜。沙弥、沙弥尼则要受十戒,再加上不蓄金银,另把前面第七戒分为二,而成十戒。比丘、比丘尼则要受具足戒,在中国隋唐以后均按《四分律》规定,比丘受250戒,比丘尼受348戒;戒律从行动、言语和思想三个方面对信徒的修行与衣食坐卧所规定的详细而烦琐的戒条及其处罚方式。

节日

佛教的节日很多,在此举几个重要的:

涅槃节,纪念释迦牟尼逝世的节日。因南北传佛教对释迦牟尼的生卒年代说法不一,所以时间也各异。中、日、朝等大乘佛教,一般定于每年夏历2月15日,届时佛教寺院要举行佛涅槃法会,挂释迦如来涅槃像,诵《遗教经》,供奉香烛鲜花茶果珍馐。

浴佛节,即佛诞节,纪念释迦牟尼诞生的节日。佛寺届时举行诵经法会,根据佛诞生时有九龙口吐香水浴佛传说,以各种香水灌洗佛像,并供养各种花卉,但不举行拜佛、施舍活动。

盂兰盆节,“盂兰盆”意为“救倒悬”,释迦弟子目连看到死去的母亲在地狱受苦,如处倒悬,求佛救度。释迦要他在夏历7月15日,即众僧安居终了之日,备百味饮食,供养十万僧众,可使母亲解脱。佛教据此兴起盂兰盆会。盂兰盆节期间,除施斋供僧外,寺院还举行诵经法会与举办水陆道场、放焰口、放灯等宗教活动。也称中元节或鬼节。

早期佛教的分派

早在佛陀在世时期,佛教内部就出现了分裂。传说佛陀堂弟调达(调婆达多、提婆达多)曾随佛出家。他曾公然提出异说,分裂僧团[8]组织。其异说有五,核心是“比丘尽寿在阿兰若处住”,行“头陀

[9]法”。据此,僧众只能持钵乞食,不得到施主家中就餐或自作餐;只能露天住宿,不得居住房舍;只能素食,不得茹荤;只能着粪扫衣[10],不得接受布施的衣服。佛陀对此持“分别说”,认为是住阿兰若,还是住聚落,可以随心所乐,于道无障;肉亦非都不可食,不专为比丘屠杀者就可以吃;调达之说,是“破和合僧”行为,必堕地狱。这样调达就率五百比丘另立僧团,与佛陀分庭抗礼。

这一传说的真实性不无可疑。但调达的“五法”教义是后来“十二头陀行”的原本,则可以肯定。“头陀行”属于佛教的苦行一派,东晋法显到印度时见到过这类僧众,头陀行在中国两晋、南北朝时亦很流行。关于调达自身的故事,大小乘经典有多种记载,有的说他曾多次阴谋杀害佛陀;有的把调达形容成与佛旨全面相悖,是诱胁众生不信从佛教的化身,是佛的永恒的破坏者。调达一派在印度有相当的势力。

随着佛陀的逝世,僧侣间的意见分歧愈益严重,这就产生了统一思想的要求。到阿育王为止,相传佛教经过三次结集。所谓结集,意思是会诵经典,就是为了维护团结,消弭分歧所作的一种努力。

三次结集

关于结集细节,南传与北传的说法稍有不同。据南传材料,第一次结集是在佛灭后第一年的雨季,由佛陀弟子大迦叶召集主持,五百比丘参加,在王舍城的七叶窟举行,阿阇世王提供一切费用。这次结集历时七个月,阿难受命诵出诸经,优婆离诵出戒律。据说“律”的基本结构,包括戒律的性质、条款、制律的缘起等,都已成型;而[11]“经”作为“阿含”的形式分为五种,也大体固定下来。但这次会诵的经、律,仍无文字记载。

佛陀逝世一百多年后,由耶舍召集七百僧侣在吠舍厘城举行第二次结集,再次统一经律,重心则是讨论戒律。据南传上座部传说,结集的结果,是以耶舍为首的摩偷罗(今马士腊)西方僧侣确定“十非法事”,宣布接受金银布施、储存多余食品等违背旧律者为非法;东方的跋耆国比丘则公然主张向施主索取钱财,以便僧众购置衣物。支持耶舍的是少数,但是“上座”地位高,所以强行通过了“十非法事”。跋耆比丘是多数派,反对这一决议,遂另组织上万人的“大结集”,承认十事合法。早期佛教由此开始分裂为“上座”部和“大众”部。按汉译《摩诃僧祇律》(大众律),佛在结戒时,一方面按“少欲知足”的原则,严禁“邪命”求食蓄财,但在特殊条件下,不但允许僧侣接受金银财物,甚至可以进入市场贸易获利。是否允许僧侣储存剩余食品和财物,是佛陀与提婆达多(即调达)的分歧的继续,是制约佛教发展方向的内在原因,以此作为佛教根本分派的依据,是合乎逻辑的。“说一切有部”的学者著《异部宗轮论》,认为佛教的这次分派,是出于“大天五事”。大天认为阿罗汉还有生理本能欲望,对佛教不能完全信行,需要师长指教等,目的是贬低早期佛教的最高果位的声誉,抬高佛菩萨的地位。大天一派构成“大众部”,反对大天一派的就是“上座部”。此说真伪难辨,但这种褒贬,或者反映了大乘和小乘的最早分歧。

南传佛史还记载,到阿育王时,又举行了第三次结集,地点在华氏城。以国师目犍连子帝须为首,有一千名比丘参加。当时,阿育王确定了用汤药、饮食、衣服、卧具等四事供养比丘的原则,大力支持[12]佛教的发展。“外道”梵志为追求“利养”,则大量混入佛门,而继续“以外道法教化诸人”,致令佛法极大浊垢。结集的目的就是为了剔除掺杂进佛教的这类外道教义,再次整理经、律、论三藏。关于这次结集,北传佛教没有记载,一般认为只是上座部的结集。据《善见律毗婆沙》,此次结集有许多重要内容,如国王要极大供养佛法;佛徒中多有刈帝利出家者,是佛法兴隆的标志;不论贫富,生子必须出家,始得入于佛法。这些内容,正是南传佛教具有的特点。传说此后派往师子国传教的法师,是阿育王的弟弟(一说是儿子)摩哂陀,即目犍连子帝须的徒弟。

关于三次结集的传说,即使在佛教文献中,记载也不尽相同,这表明,早期佛教经典绝不是出自某一个人或某一个僧团之手,而是在不断变迁中,汇集多种僧侣的思想凝结而成。

尽管如此,关于结集的传说,仍然勾画出早期佛教发展的大趋势:多数僧侣要求在民众聚居的地方活动,少数坚持远离世间的方针;多数僧侣信奉的教义含有“外道”的成分,群众性越加广泛,而少数上座部,则向帝王靠拢,力图在现实的社会政治中发挥作用。

部派佛教

佛教在公元前4世纪因教义与戒律产生分歧,分裂成许多教团,后称十八部或二十部,称部派佛教,主要为大众部与上座部。大众部与上座部最重要分歧有:①佛陀观。大众部认为佛陀生来非凡,威力无边,无生灭变化,他讲每字每句都是佛法;上座部则认为释迦生前也有常人的烦恼,他的话不一定都是佛法。②对世界的看法。大众部认为一切皆虚假不实,较强调“空”的方面;上座部,特别说一切有部,认为“三世实有,法体恒有”,肯定五蕴及由它们组成的一切物质性和精神性的东西,把它们分成色法、心法、心所法等,又把心所法分成:大地、大善地、大烦恼地、大不善、小烦恼、不定等六法。③轮回问题。大众部强调摆脱生死的出世的真实性;上座部则对此有激烈争论,主要关于灵魂的争论。④关于解脱修行。大众部认为众生有内在的解脱的根据,即“心”性,称它本来清净,由于后天的情欲才受污染,其修行理论中包含顿悟的成分;上座部把觉悟过程看作克制和灭除情欲的过程,没有提出内在的心性问题。

经过漫长的历史阶段,到了公元1世纪,终于形成了所谓“大乘”与“小乘”两大佛教体系。大乘佛教,它是在大众部教义基础上创立的。公元2世纪后大乘佛教在理论上有系统的发展。一般地说传入中国、日本、朝鲜、越南等国的,以大乘佛教为主,即北传佛教,经典是汉文系统;而传入西藏、内蒙古和蒙古等地是北传佛教藏传佛教,称喇嘛教,经典是藏文系统;而传入斯里兰卡、缅甸、泰国、柬埔寨和印度尼西亚等国为南传佛教,以小乘为主,其经典是巴利文系统。但南传佛教徒认为他们一直属于上座部系统,所以自称上座部佛教,[13]反对称他们为小乘佛教。

早期佛教经典

佛教是世界上拥有经典最多的宗教,其经书分为经、律、论三部分,称为“三藏”。经典的汇集即是《大藏经》,以经、律、论为主,也包括若干印度、中国等国其他佛教著述在内。原仅指汉文佛教经典,现泛指一切文种的佛典丛书。有巴利文的南传佛教《大藏经》、汉译《大藏经》、《高丽藏》、《大正藏》(二者均是汉文版本)、藏文《大藏经》、蒙文《大藏经》、满文《大藏经》、日文《大藏经》以及西夏文《大藏经》(残本)等。汉文《大藏经》以乾隆三年印成的《清藏》收集最多,共收佛经1662部7168卷。

按照佛教的传统说法,佛教经典三藏都是释迦牟尼亲自宣讲和制定的。事实上,佛教经典绝不是一个人的创造,也不是一个时代的产物。它们往往是随时随地就以“如是我闻”的格式在社会上涌现出来。佛教流传到哪里,哪里就会有新的经典出现。除了“论藏”部分有作者的署名之外,一切经、律,既无作者,也无真正的制作时间和地点。因此,佛教典籍既多且杂,很难作历史的考察。即便按佛教自身的传说,最古老的典籍,也是在佛教产生二三百年之后,由佛教不同派别的僧侣汇集编成的。因此,要判定哪些教义是释迦牟尼的思想,已经不可能。但作为最早流行的一种思潮,即学术界所谓的“原始佛教”言,还可以看出一个轮廓。这些最古老的典籍,有许多共同的说法,反映了佛教的基础教义和历史的连续性,也就是早期佛教的基本内容。

现在,除南传上座部三藏保存比较完备以外,其他部派的三藏都已不很系统,除个别在中亚发现有梵文的残片外,剩余部分都保留在汉文译籍中。[1]伯恩斯等:《世界文明史》第一卷,商务印务馆1987年版,第149页。[2]关于释迦牟尼的生卒年代,南传和北传佛教有不同说法。北传另一说为前565—前485年;南传则或作前623—前544年,或前622—前543年。[3]参阅杨曾文:《当代佛教》,东方出版社1993年版,第4页。[4]长者泛指富有者。[5]五盛阴苦:五阴或五蕴,称众生是由色、受、想、行、识五种因素组成,生灭变化无穷,盛满各种身心痛苦;意即人生自身就是诸苦的集合体。[6]《大涅槃经》举涅槃异名25种,《四谛论》举66种。[7]参阅杜继文:《佛教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3—25页。[8]阿兰若:原意为树林,意译为“寂静处”、“远离处”、“空家”。[9]头陀行:头陀,佛教苦行之一,共有十二种修行规定,称为头陀行。[10]粪扫衣:用被遗弃的破布缝制的僧衣。[11]“阿含”:“容受聚集”佛说的意思,即佛教丛书。[12]梵志:此处指出家人。[13]参阅杨曾文:《当代佛教》,东方出版社2004年版,第11—12页。

六、古代印度文化

古代印度人民创造了丰富多彩而又独特的文化。约公元前1000年代初,古印度出现了婆罗谜文、法卢文和梵文,其中流传最广的文字是梵文。梵文由47个字母组成。最早的梵文文献是吠陀经典。印度古代最著名的文学作品是《摩诃婆罗多》和《罗摩衍那》两部史诗,约形成于公元前5世纪。《摩诃婆罗多》有10万颂(颂是古印度的一种诗体,每颂两行,每行16个音)。《罗摩衍那》有24000颂。《摩诃婆罗多》意为“伟大的婆罗多族”。史诗的中心内容是婆罗多后裔——居楼王族堂兄弟之间的斗争。史诗描绘了古代战争的生动画面和当时社会生活的现实。《罗摩衍那》意为“罗摩的漫游”。主要叙述英雄王子罗摩与其妻子悉达的生平事迹,重点讲述了罗摩远征楞伽(即斯里兰卡)的故事。这两部史诗也被列为婆罗门教与中古时期的印度教的重要经典。《佛本生经》则是一本佛教经典,也是一部具有重要价值的宗教文学作品。全书共有550个故事,它通过讲述佛陀一生所行善业功德,阐述、宣扬佛教基本教义。古印度的建筑和造型艺术具有较高成就。随着佛教的广为流传,供佛用的建筑物窣(sū)堵波(即“塔”,或称“浮屠”,是奉祀佛骨的地方)在各地盛极一时。阿育王时代建于桑奇的大窣堵波是古代印度建筑艺术的杰作之一。阿育王时建造带铭文敕令的圆形石柱,是古代印度雕刻艺术的瑰宝。石柱通常由整块岩石雕刻而成,高达9米。这种石柱有30多个,其中鹿野苑佛寺的独石柱最为著名。石柱上部有四个精美的半狮身柱头,中部圆盘上刻有四个法轮和马、牛、象、狮等四兽浮雕。位于印度孟买东北300多公里处的阿旃陀石窟,是举世闻名佛教艺术宝库。寺内各种建筑、雕刻与壁画,其精美居印度佛教石窟之冠。印度西北部犍陀罗地区,是佛像艺术发源地之一,佛陀和诸菩萨雕像大都出自该地。公元1世纪后,犍陀罗佛像制作趋于成熟,它融汇了希腊艺术特点,形成独具一格的犍陀罗风格。古印度人民在数学方面取得的最大成就是发明了自1到0的10个数字符号,后来这10个数字经由阿拉伯人修改后传至世界,通常被称为“阿拉伯数字”。

第五章 古希腊文明

一、古希腊概述

以爱琴文明为起始的古希腊文明,是欧洲最早,影响最为深远的古代文明。爱琴地区是世界最早的文明发源地之一。

古希腊就地理范围而言,包括欧洲的希腊半岛、爱琴海诸岛、爱奥尼亚群岛、亚洲西部小亚细亚半岛的西海岸以及地中海沿岸(如意大利半岛的南部和西西里岛、法国南部沿海)和黑海、地中海沿岸一些地区,作为古代希腊文明中心地区的希腊半岛,位于欧洲东南部巴尔干半岛的南端,境内山多土薄,陆上交通不便,但半岛中部和南部多优良港湾,海岸线曲折,拥有相对于陆地面积而言世界上最长的海岸线。居民点至海的距离平均为50—60公里,最远不超过100公里。希腊半岛周围岛屿密布,重要的有克里特岛、提洛岛、散托临岛,爱琴海中有480多个岛屿。希腊半岛发达的海岸线加上周围星罗棋布的岛屿,为航海和海外经商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东南与希腊隔海相望的是具有古老文明的埃及和西亚。古代希腊人学习吸取了埃及和西亚的先进文化,创造了欧洲最古老的文明,这一文明的许多因素影响了后世欧洲文明的发展。

早在30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欧洲最早的居民彼特隆那直立人,已在希腊北部驻足生活过。旧石器时代末,希腊本土居民已开始出海捕鱼,至新石器时代他们已能航海至距大陆150公里远的基克拉底斯群岛。约公元前6000年,希腊半岛、克里特岛和爱琴海诸岛进入新石器时代,在希腊半岛北部色萨利的阿尔吉萨,出现欧洲最早农业文化代表的农业村落。

约公元前2000年前后开始,属于印欧语族的希腊人,从多瑙河、顿河一带,逐渐分批移居入希腊半岛,并逐渐同化了当地创造新石器文化和青铜文化的原有居民。公元前1000年代初,讲不同方言的希腊人各部落已分布在半岛各地。当地原有居民皮拉斯吉人、卡里亚人和勒勒吉人则逐渐与希腊人同化。公元前8世纪以前,希腊人各部落都有自己的称号,直到公元前8世纪,才出现概括所有希腊部落的“希腊人”这一通称。

二、爱琴文明

古希腊文明的前身是爱琴文明。爱琴文明是指爱琴海地区的青铜时代文化。它是欧洲最早的古代文明,约于公元前2000年出现最初的奴隶制城邦国家。爱琴文明又叫克里特—迈锡尼文明,因这一文明先后有两个中心,前期在克里特岛,后期在希腊半岛南部伯罗奔尼撒半岛的迈锡尼。爱琴文明约于公元前1100年灭亡。此后,希腊文明经历了一个曲折,社会发展的水平又倒退到氏族制度晚期的军事民主制阶段。又过了几个世纪,希腊人才重新建立国家,进入文明。由于这一文明发展过程中的波折,长期以来,人们一直不知道爱琴文明的存在。只是在古代希腊流传的神话故事中,有一些模糊反映克里特文化的人和事,如米诺斯王及其迷宫;反映迈锡尼文化的故事,如特洛伊战争。但这些传说都只当作神话而流传。学术界从来都不承认这些传说故事具有任何历史真实性。如同其他一些古文明一样,爱琴文明也湮没在历史的长河中,长达近4000年。直到19世纪后期,爱琴文明才被重新发现。揭开这一古文明奥秘的是德国商人兼业余考古学家海因利希·施里曼(1822—1890年)。施里曼从小喜欢阅读描写特洛伊战争的《荷马史诗》,并深信史诗所述的国家、城市、金银财宝都是存在的。他经商致富后,不顾学术界的嘲笑,自费进行考古发掘。经过调查,他确定小亚细亚东岸的希萨立克就是荷马史诗中所述的特洛伊故城所在地,并于1870开始进行发掘。施里曼果然找到了特洛伊城遗址,发现城垣街道以及与史诗所述相符的大量金银财宝。从而证实了荷马史诗关于特洛伊战争的历史真实性。接着又于1876年到伯罗奔尼撒的迈锡尼进行发掘,陆续发现王宫、狮子门、圆顶墓等表明文明存在的遗址、遗迹。此后,希腊学者卡洛凯里洛斯和英国学者伊文思(1851—1941年)对发现爱琴文明作出了重要贡献。伊文思于1900年对克里特岛克诺萨斯王宫遗址进行大规模发掘,获得大量文物,发现了作为爱琴文明前期内容的克里特文明的存在,伊文思以毕生精力从事对克里特文明的研究。

经过100多年不断的考古发掘和研究,爱琴文明大白于世。爱琴文明的发现是近百年来考古学和古代史学的重大成就,也使人们对以爱琴文明为开端的古希腊文明有了更清楚更完整的了解。

古希腊文明产生的时间,比尼罗河流域、两河流域的文明要晚,持续的时间也没有后两者长。但古希腊文明的许多内容和因素,为古罗马文明所直接继承。欧洲中世纪末期的文艺复兴运动中,古希腊文化被重新认识、继承、发扬,并伴随着产业革命进入近现代社会。古希腊文明对整个人类文明的进步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并产生十分久远的影响。

从爱琴文明出现到希腊各邦为罗马征服,古代希腊文明延续2000年,经历了产生、发展、曲折、繁荣、衰落的过程。古希腊文明史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爱琴文明(克里特—迈锡尼文化),公元前2000—前1100年(2)荷马时代,公元前1100—前800年(3)古朴时代,公元前800—前500年(4)古典时代,公元前500—前330年(5)希腊化时代,公元前330—前30年

古希腊文明以爱琴文明为开端,最先产生于克里特岛。大约在公元前3000年代末,克里特岛原始社会逐渐解体。公元前2000年,克里特进入青铜时代,岛上出现一些奴隶制城邦小国家,如克诺萨斯、法埃斯特、马利亚等。这些城邦国家都有王宫建筑,王宫是各国的中心。其中以岛北部的克诺萨斯最为强大。公元前1800年前后,形成以克诺萨斯为首都的全岛统一的王国。传说中王国最强的国王叫米诺斯,考古学家便称呼他的王朝为米诺斯王朝。对于今天的希腊人来说,“米诺斯”是强大、繁荣和辉煌的代名词,首都克诺萨斯位于岛中部的北岸,拥有人口8万以上,是当时地中海地区最大城市之一。克诺萨斯王宫不仅是米诺斯王朝的政治、文化中心,也是经济中心。王宫曾屡遭破坏及重建。到公元前1700年左右,出现过一次最大的破坏,但此后建成的王宫面积达2.2万平方米,宫内厅堂房间总数达1500间以上。王宫依山而建,精致小巧,结构复杂。中央是长方形的庭院,长约60米,宽约30米。庭院西边有国王办公、祭祀、库藏财物的楼房,还有集会厅堂、档案室等。庭院东边的生活区包括国王和王后的寝宫、接待厅、学校等。这里还建有具有宗教意义的“双斧大厅”。整个王宫建筑依地势坡度而建,各建筑物间有长廊、门厅、通道、阶梯等相连,千门百户,宛如迷宫。王宫设施齐全,有一套完善的供水系统,主要寝室附有浴室、厕所等卫生设备。用接合严密的陶制水管,从数十里外高山引来清水,用于盥洗。王后寝宫内有一间浴室,内置陶制浴盆,其样式和现代浴盆十分相似。另一间厕所,内有冲水设备,有学者认为,这种设备,到20世纪初时也只有少数国家才使用。

克诺萨斯王宫不但布局巧妙,设施齐全,光线明亮(阳光能直接照射到每个庭院),而且还有绚丽多彩的壁画和装饰。如著名的牛戏祭礼图、宝座神兽图、海豚戏水图以及被命名为“巴黎女子”的肖像画。艺术风格有较强烈的写实倾向,与古代世界通常王宫建筑不同的是,克诺萨斯王宫是开放式的,王宫四周不设围墙望楼。这也是米诺斯王朝有异于其他文明古国的一个特点。

米诺斯王朝拥有一支强大的海军舰队,取得东部地中海的海上霸权,保证了海外航运的畅通。它与西亚北非都有贸易往来和文化交流。从埃及输入克里特的有黄金、象牙、皂石印章以及昂贵的首饰等。克里特运往埃及的大宗货物为皮革、肉类、果品、木材等。米诺斯王朝的海外霸权是维持它繁荣昌盛的重要保证。古希腊历史学家修昔底德(前460—前395年)认为米诺斯是世界上第一个组建海军和取得海上霸权的人。

克里特岛上最初出现的文字是图画文字,然后发展为象形文字。公元前1700年至前1600年,象形文字发展为线形文字A,这种文字尚未释读成功。公元前1450年至前1400年,克诺萨斯王宫出现了另一种文字,即线形文字B。这两种文字都刻写在印章、泥版、泥球、泥棒上。线形文字B,已于20世纪50年代为英国学者文特里斯译读成功。它是希腊半岛迈锡尼人用以书写希腊语言的,是迈锡尼人的文字。克诺萨斯王宫内发现的线形文字B的泥版文书总数已达4000件。这些泥版文书大部分是记载财物和收支的账目表,也有关于剥削奴隶、向农民征收贡赋的材料。

公元前1500年起,克里特文明开始走向衰落。公元前1500年,克里特岛遭受第一次毁灭性打击。距离克里特岛约70海里的锡拉岛,发生强烈的火山爆发。火山喷发的火山灰,以及巨大的海啸和持续地震,对克诺萨斯王宫和各港口城市造成巨大的破坏,也使周围米诺斯王朝控制的航海和商业贸易据点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灾害过后,王宫建筑仍像以前几次受破坏后那样重又恢复,但米诺斯王朝的海上霸权呈现衰微之兆。与此同时,希腊本土的迈锡尼却日益强大,统治了希腊半岛南部的伯罗奔尼撒半岛,并于公元前1450年左右登陆克里特岛,进驻克诺萨斯王宫,成为王宫的主人。线形文字B正是由迈锡尼人从希腊本土带来的。克诺萨斯王宫在迈锡尼统治下维持了约半个世纪的繁荣。约公元前1400年,王宫与岛上其他城市,同时遭到毁灭性的攻击破坏,建筑被夷为平地。或许是希腊半岛的迈锡尼人发动又一次更具破坏性的入侵,或许是岛上克里特人进行反抗迈锡尼人的暴动起义,也可能是地中海东部“海上民族”的进攻。目前的资料和研究,尚未能对这一突然降临的灾难作出圆满解释。无可置疑的是,在连续天灾人祸的打击下,以米诺斯王朝为代表的克里特文明消亡了,爱琴文明转入以希腊本土的迈锡尼文明为主的阶段。

迈锡尼文明以希腊南部伯罗奔尼撒半岛的迈锡尼而得名。这一文明是在接受克里特文明影响的基础上发展而来。迈锡尼文明可以看作是克里特文明的继续,两者共同组成爱琴文明。迈锡尼文明存在的时代为公元前15世纪至前12世纪。迈锡尼文明主要也是通过考古发掘才为世人所知。

创造迈锡尼文明的阿卡亚人,约于公元前1600年前后进入希腊中部和南部,此后建立了以竖穴墓为特征的迈锡尼国家。竖穴墓是在地下数十米深处以石砌成方形墓室,顶盖石板或圆木,地面部分有土隆起,建有墓碑。早期迈锡尼王朝的国王及其亲属是这些墓葬的主人。竖穴墓中藏有大批随葬品,如金面具、金酒杯、金指环、金印章、青铜剑等等。这些物品制作精美,艺术水平很高,形制和风格以仿效克里特文明为主,其中有的可能由克里特输入。当迈锡尼文明进入成熟与繁荣阶段后,圆顶墓取代竖穴墓作为国王和贵族的墓葬。圆顶墓的特点是在地面凿岩和垒石筑成圆形墓室,墓前有通道,经过墓门入圆顶厅再通达墓室。圆顶墓还覆以很厚的土层,形成高大的坟丘。陵墓四周筑有围墙,防止外人随便出入。最宏伟的是被后人称为“阿特柔斯王的宝库”的圆顶墓。它坐落于迈锡尼城内,内顶高13.2米,墓门高10.5米,过道以一块重达120吨的巨石为盖。在迈锡尼文明的形成过程中,克里特的影响起着很大作用,特别是在手工业和商业方面。当圆顶墓王朝建立以后,迈锡尼具备了与克里特竞争的实力,它的金银工艺品和陶器逐渐达到甚至超过了克里特的水平。迈锡尼文明全盛时,其范围包括希腊大部分地区,还于公元前1450—前1400年入主克里特岛的克诺萨斯王宫。迈锡尼社会是奴隶制社会,奴隶大多属于国王和神庙,用于工农业生产和建筑工程。

迈锡尼文明在公元前1250年以后逐渐走向衰落。对外贸易的缩减以及遭受外族侵扰,导致经济衰落。统治阶级仍趋于武力掠夺,各城邦国家之间战争频繁。其中最大的一次战争,就是迈锡尼王联合希腊本土各国,渡海远征小亚细亚最富裕的城邦特洛伊,史称特洛伊战争。经过10年苦战,特洛伊城被攻陷,战争以特洛伊的毁灭而结束。但得胜的迈锡尼联军也遭受巨大损失。各国的国力始终未能恢复。迈锡尼文明进一步走向衰亡。此时,生活在北希腊的多利亚人南下,逐步征服了除雅典以外的中希腊和伯罗奔尼撒各国。约公元前1100年左右,在入侵多利亚人的打击下,迈锡尼文明各国先后灭亡,迈锡尼文明也告结束。从此古希腊文明经历了一个曲折发展的过程,进入一个相对落后的黑暗时代——荷马时代。

三、荷马时代

迈锡尼文明灭亡以后,迈锡尼时期的奴隶制经济和奴隶制国家也由于多利亚人的破坏而消失了。许多城镇被毁,商旅断绝,不再使用文字,出现文化没落的景象。南迁的多利亚人各部落,其社会发展尚处于军事民主制阶段。他们入侵后弃城而居,过着简朴的村落生活。公元前1100年到公元前800年的300年间,希腊的历史处于一个既有落后倒退,又有变化发展的阶段。西方人习惯称之为黑暗时代。我国则习惯称之为荷马时代。它因荷马史诗是这一时期的主要文献而得名;又因为荷马史诗描述的是所谓“英雄”的故事,所以也有人称这一时期为英雄时代。

荷马史诗指《伊里亚特》和《奥德赛》两部作品。相传这两部长诗最后由盲诗人荷马加工整理而成,所以统称为荷马史诗。两部史诗的内容都是与迈锡尼联军远征小亚细亚的特洛伊有关的故事。史诗以迈锡尼时期的传说和神话为题材,但它经历了一个很长的形成期,到公元前8世纪才整理定型,因此又从各个方面对荷马时代的社会情况有所反映。

荷马时代的希腊不再有奴隶制国家,社会发展程度倒退到原始社会。人们生活在军事民主制阶段的氏族部落组织中。若干氏族组成一个胞族,若干胞族组成一个部落,若干部落组成一个部落联盟。氏族部落的管理实行军事民主制,在部落或部落联盟内设有三种机构:(一)由部落或部落联盟通过选举产生的军事首领,称为“巴赛勒斯”,主要职责是统率军队指挥作战,也掌管宗教祭祀。(二)由氏族贵族组成的议事会。它拥有广泛的权力,部落内外大事都需由它讨论通过。(三)由成年男子即全体战士组成的民众大会。民众大会在原则上拥有全部落的最高权力。对作战、媾和、迁徙、推举首领等重大问题作出表决。但实际上,军事首领利用他平时掌握祭祀、仲裁、战时掌握统帅决策的职权,拥有越来越大的权力。由氏族贵族组成的议事会,也有广泛的权力,往往事先决定重大问题,再交民众大会讨论通过。荷马时代希腊社会的财产分化、阶级分化不断加剧。部落氏族贵族的私有土地已经开始形成,他们占有比普通氏族成员多得多的土地,还拥有奴隶。荷马时代正处于由氏族制度向奴隶制过渡的阶段,已处在文明的门槛上了。

荷马时代的希腊,虽然从社会发展的程度看,倒退至原始社会阶段,但社会生产力仍有发展进步,主要是铁器的广泛使用。这一生产力的进步,孕育着下一阶段更大的发展可能,并为古希腊文明的再生奠定了物质技术的基础。

铁器的发明和使用,是人类智能文化和物质文化进步的重要标志。铁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物质条件。没有冶铁术和铁器工具的发明,人类文明就不可能取得今天的成就。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今天仍处在铁器时代。

人类很早就认识铁这种金属,大约公元前4000年代,在埃及和两河流域已出现镶在金子上的陨铁珠子。公元前3000年代人们在提炼金的时候偶然提炼出了磁铁矿。但这种铁只能做装饰品,且数量很少。所以在1000多年中,铁是一种稀少的贵金属。在古代腓尼基的乌加利特城,铁的价格两倍于白银。公元前1400多年,在小亚细亚半岛北部亚美尼亚山区的米坦尼王国境内,首先发明了炼铁技术。公元前1370年,米坦尼王国被赫梯王国征服。赫梯垄断了冶铁术并严格禁止铁器出口。直到公元前1185年左右,赫梯王国被海上民族入侵征服,铁的垄断始被打破。冶铁术在小亚细亚、叙利亚、腓尼基等地迅速传播。居于巴尔干和希腊北部一带较落后的部落,包括多利亚人很快接受了冶铁术,又因小型铁矿分布普遍,铁器逐渐普及。随着多利人的南迁,铁器在希腊得到广泛使用。

荷马时代铁器的发明使用,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生产的发展。农业方面,在希腊那种山地多土地薄的环境中,铁斧、铁锄、铁犁等农业工具的使用,大大有利于开垦荒地和在山多地硬的条件下进行农业生产,为以后城邦国家的建立打下了经济基础。手工业方面,虽然金银工艺技术在荷马时代不及迈锡尼文明,但造船业和冶铁业却与迈锡尼时代不可比拟。铁斧、铁钉、铁锯之类工具的使用,使具有特殊重要地位的造船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以后希腊的大移民运动、大规模的海外贸易活动、各国海军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荷马时代另一文化上的重要成就是几何形风格的彩绘陶器。这种陶器以后还有重大发展,但基本风格出现于荷马时代,特征是器物上绘有平行线纹、波浪纹和同心圆图案。这种图案不同于迈锡尼时代宫廷的豪华装饰,反映了荷马时代较为简朴的社会生活。

荷马时代结束后,希腊迎来了一个新的、充满朝气活力的时代。古希腊文明获得再生。这一文明,是伴随着两个社会变革而出现的。

四、城邦与移民运动

约在公元前800年至前750年,希腊人在希腊本土和海外纷纷建立以一个城市为中心,包括周围农村地区的众多奴隶制小国。历史上称之为城邦或城市国家。城邦规模小人口少。拥有几百平方公里的领土,几万人口的城市,在希腊已算是不小的国家。最强大、重要的国家是雅典和斯巴达。雅典面积才2556平方公里。希腊最大的城邦斯巴达最强盛时,面积也不过8400平方公里。公元前750年左右,全希腊已出现数以百计的城邦国家,除雅典、斯巴达外,先进、繁荣的城邦还有米利都、卡尔息斯、以弗所、科林斯、麦加拉等。在众多城邦中,有关雅典和斯巴达历史情况的资料较多,它们的政治制度对古希腊文明和历史发展的影响也最大。

雅典位于希腊东南部的阿提卡半岛。雅典城是半岛的政治经济中心。阿提卡海岸线曲折漫长,具有便于航海的良好港湾,适宜于进行工商业活动。雅典国家产生于公元前8世纪至前7世纪。它是从氏族制度中,在氏族内部阶级对立、没有受到任何外来因素影响的情况下形成的。荷马时代,阿提卡居民分属4个部落、12个胞族,每个胞族有30个氏族。公元前8世纪以后,由于剩余产品、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出现,氏族成员之间的贫富分化越来越显著。氏族内部,除了自由民和奴隶的对立以外,拥有大量财富和奴隶的氏族贵族,同面临丧失财产和丧失自由威胁的平民之间的对立也一天比一天严重。农业和手工业的分离,使各个氏族成员之间相互杂居,氏族中出现外人。这些外来人是本民族的同胞,但不属于氏族,他们不能占有氏族土地,没有任何权利,但有义务。氏族制度是从那种没有任何内部对立的社会中生长出来的,而且只适合于这种社会。它除了舆论以外,没有任何强制手段。现在,社会经济的发展,打乱了氏族公社的秩序,使社会分裂为自由民和奴隶、进行剥削的富人和被剥削的穷人。这种对立不仅不能调和,反而日益尖锐化,对此氏族制度是无能为力的。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雅典出现了国家的雏形。它已有一定的疆域和居于普通民众之上的公共权力。新成立的雅典国家还保存着不少氏族制度的残余,氏族贵族还有很大势力。后经提修斯、梭伦、克里斯提尼等人的改革,几经波折,最后扫除了氏族制度的残余,建立雅典奴隶主民主共和国,奴隶主民主政治战胜氏族贵族政治。雅典民主共和国的主要政权机构有公民大会、五百人会议、十将军委员会。公民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由全体公民组成。公民大会闭会期间,由五百人会议负责处理雅典国家的大部分日常事务,是重要的行政机构。所有雅典公民都可担任五百人会议的成员,按人口比例选出若干合格候选人后由抽签产生。每个地区部落选举1名将军,10个地区部落共选出十名将军,组成十将军委员会,其主席由军事执政官担任。出于公民自费服役的传统,将军之职一般由富人(或有才能的人)担任。将军之职,可以连选连任,但也可以随时罢免。

克利斯提尼的改革完成后,雅典的奴隶主民主政治最终确立,从此民主的洪流便不可逆转地向前发展。

公元前8世纪至前6世纪,在希腊本土城邦建立的过程中,还出现了希腊人大规模向海外移民并在移民地建立新城邦的活动。对外移民最初常常是分散和无计划的,但当移民活动达到一定规模后,就多半由城邦政府组织。政府确定移民地点,指定人员召集移民。到达目的地后,立即筑城和分配土地,建立新的城邦。最初向外移民的主要是寻求土地的平民和在政治斗争中失败的人。去寻求土地的主要是小生产者,政治斗争中失败的人则成分较为复杂,既包括自由民下层,也包括失势的贵族。另外,还有因自然原因导致生产生活困难或人口过多而进行的移民。如锡拉岛曾连续7年大旱无雨,遂决定有一名以上男丁之家必须派一人参加移民。随着奴隶制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工商业的发展,移民活动开始具有工商业的性质,变为向外建立据点,以掠取大量奴隶、获取希腊本土所需的粮食、牲畜及各种物品,销售陶器、铁器等。移民活动是从奴隶制度比较发展、商品生产和海上贸易较为发展的城邦开始。移民的路线大致有3条。向西到意大利、伊利里亚、西西里、西班牙和法国沿岸。向东北自爱琴海北部经马尔马拉海到黑海沿岸广大地区。向南到非洲北部利比亚沿岸。东西两方面的移民活动占主要地位。因北非受埃及控制,所以向南的移民活动开展不大。参加移民的城邦有40多个,在海外共建100多座移民城邦。有些移民城邦后来又在邻近地区建立新移民点,使移民城邦如滚雪球般日益增长。公元前8世纪至前6世纪,遍及全希腊世界的对外移民运动,是希腊城邦政治、经济扩张的一种形式。移民渡海登陆后,首先要侵占土地,建立据点,扩大为城邦,进而压服邻近部落,拐掠奴隶、掠取资源。这给希腊各邦带来了大量的财富和奴隶,扩大了希腊工商业的海外市场,促进了希腊奴隶制经济的发展。移民运动对希腊文明的繁荣发展、对东西方文明的交流提供了历史的有利条件,不少希腊的哲人、学者、政治家、艺术家或诞生于小亚细亚的移民城邦,或曾在各移民城邦游学过,有机会了解、学习埃及、西亚的文化,使古希腊文明能在较高的起点上向前发展。

五、希波战争——东西文明的分水岭

公元前6世纪中期以后,希腊移民运动的浪潮逐渐结束。希腊城邦遍布于地中海东部和西部以及黑海沿岸许多地方,雅典和希腊其他经济比较发展的城市,逐步进入到经济高涨的时期。希腊的另一重要城邦斯巴达,则以其强大的,号称无敌的陆军,建立具有军事性质的伯罗奔尼撒同盟,迫使许多城邦入盟,确立了斯巴达在半岛上的盟主地位。这时,西亚的波斯帝国正在兴起。公元前6世纪后半期,已成为统治伊朗高原、两河流域、小亚细亚、叙利亚和埃及等所有古代西亚文明地区的大帝国。还占领爱琴海北岸的色雷斯,控制赫勒斯滂海峡和博斯普鲁斯海峡,掌握了进出黑海的通道。黑海沿岸是雅典等希腊城邦主要粮食供应地、奴隶来源地和出口市场,波斯控制黑海通道,对正处于经济蓬勃发展阶段的希腊各城邦是一个打击。当时已成为波斯附庸的腓尼基人的海军,更是严重威胁希腊的海上利益。雅典在克里斯提尼改革后,已奠定奴隶主民主政治的牢固基础。各城邦也正处于欣欣向荣、繁荣向上的阶段。波斯帝国在爱琴海、黑海地区的侵略扩张,引起与希腊各城邦在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的严重矛盾和对立冲突,最终导致爆发希波战争。希波战争是以雅典、斯巴达为首的希腊城邦和波斯帝国之间的战争。这是古代世界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也是已有3000年之久历史的古代埃及、两河文明与产生才300年的古希腊文明之间的一次较量。希波战争从公元前500年开始,至公元前449年双方缔结和约,以希腊取得胜利而结束。主要战役发生在公元前490至前479年之间。公元前490年,希腊联军1万人,在马拉松平原迎战数量4倍于己的波斯军队,波斯士兵战死6400人。希腊联军仅牺牲192人,大获全胜,波斯军队溃败返回。公元前480年,大流士的继承人薛西斯,亲自率领数十万陆海大军再次远征希腊。希腊联军舰队,在萨拉密海峡,以380艘战舰击溃拥有1000艘战舰的波斯海军,薛西斯率军退出战场,希腊联军取得战争决定性的胜利。此后数十年,希腊继续打击波斯在小亚细亚和爱琴海的武装力量,并最终大败波斯陆海军。波斯不得不于公元前449年签约求和,从而结束了长达半个世纪之久的希波战争。

希波战争是小国、弱国团结一致,抵御外来侵略,保卫祖国,打败大国、强国的一个典范。希波战争,对希腊各城邦是一次生死存亡的考验,战争的胜利,促进希腊奴隶制经济进入全盛期,推动了古希腊文明的发展,使古希腊文明成为日后欧洲文明的基础和重要源头。

希波战争是历史上形成东西方文明的分水岭。波斯帝国兴盛时,古埃及文明和两河流域文明已存在3000年之久,但比较类似。如波斯征服希腊成功,已在西非北非发展的古代东方文明将进一步扩至欧洲,而诞生不久、年轻的古希腊文明则会因这场冲突而夭折。

六、雅典奴隶主民主政治

希波战争结束后,希腊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获得迅速发展,并取得高度成就,尤其是雅典,它在希波战争后,确立了海上霸权,为雅典商品生产的市场、原料、粮食供应和掠取奴隶提供了条件和保障。雅典的陶器、橄榄油、葡萄酒、金属制品、纺织物和矿产等远销地中海和黑海各地,从海外输入粮食、牲畜及其他农产品、工业原料以及大量奴隶。奴隶劳动广泛使用于生产各部门,其中用于商品生产方面的比重很大。奴隶劳动是希腊各国创造社会财富的主要源泉。在奴隶制经济不断高涨、工商业奴隶主力量进一步壮大的形势下,雅典奴隶主阶级加强国家机器,发展了它的奴隶主民主政治。公元前5世纪60年代,雅典由伯利克里(前495—前429年)执掌政治领导权。在伯利克里时代,他的国内政策始终以加强民主政治为中心,从公民广泛参政、政府公职人员的产生、政府机构职权等方面,实施改革,把雅典的奴隶主民主政治推进到高度发展的程度。在他执政期间,政府一切官职向所有公民开放,包括最高行政首长执政官之职,并全部经抽签方式产生。最高官职执政官一职,先由各选区选出候选人,再从候选人中抽签决定担任此职之人。其他所有官职、五百人会议议员、民众法庭的审判员都是按选区从公民中直接产生。古希腊人关于以抽签定结果的想法,与今人以抽签方式定输赢的想法,有所不同。他们认为抽签的结果是天意所属,含有神圣意义。但这种抽签方法在当时使每位公民拥有平等的权利广泛参与政治。为了使贫穷公民有可能担任公职,国家规定了公职津贴。按古希腊公民政治的原则,担任公职是公民的义务,皆无工资。这样,贫穷公民参政受到很大限制,伯利克里实施改革,先是给担任民众法庭陪审员的公民发放公职津贴,继而对五百人会议议员,以及包括执政官在内的政府工作人员发放津贴,后来,对公民参加公民大会也给予补贴。甚至公民观看城邦组织的演出也可领取“观剧津贴”。伯利克里时代,雅典的政治机构仍有执政官、五百人会议、公民大会、公民陪审法庭等。由全体公民参加的公民大会成为雅典国家的最高政治机关,每月举行3—4次会议,决定、解决国家大事,如战争与媾和问题、城邦粮食供给问题等。

年满20岁的雅典公民,不论其财产多寡或任何其他资格,在公民大会中都有选举权,有充分发言的自由。公民大会选举10名将军,组成十将军委员会,任期一年。将军本来是军职,但因对外战争频繁,首席将军逐渐掌握政府实权。五百人会议,原则上仍是最高的行政机关,但事实上已改变性质,其主要职责是审核那些提交公民大会讨论的大事。执政官委员会失去原有的重要性,主要管理宗教祭祀,审理有关宗教案件。一般司法案件,全由公民陪审法庭审理。公民大会、公民陪审法庭、五百人会议,完全成为雅典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和执行机构。雅典普通公民的政治权利得到进一步发挥。伯利克里说:“我们的制度之所以被称为民主政治,因为政权是在全体公民手中,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雅典的奴隶主民主政治,在古代文明中是空前绝后的,在从古至今的各国政治制度中也属罕见。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雅典奴隶主民主政治的阶级实质和它的局限性。雅典奴隶主民主政治是建立在奴隶主阶级对奴隶统治基础上的。它使奴隶主阶级成员都直接参加对奴隶的统治。在希腊各城邦,奴隶是主要的、直接的生产者,在雅典,奴隶约占其总人口的一半,然而,奴隶没有任何政治权利。正如列宁所说:“在奴隶占有制国家内,有君主制,贵族共和制,甚至有民主共和制,管理方式确实极不相同,但本质只[1]是一个,奴隶没有任何权利,始终是被压迫阶级,不算是人。”雅典奴隶主民主政治以剥削本邦的奴隶、异邦人以及盟邦居民(归根到底是以剥削奴隶为主)为其生存的经济基础,用以供养整个自由民阶级,发放各种津贴,让自由民能从事政治、军事、文化艺术等活动。伯利克里时代,雅典利用其海上霸权的地位,把在希波战争期间建立的提洛同盟的金库,与雅典国库混同起来。雅典国家把同盟的资金当做自己的资金一样来支配。依靠直接或间接地剥削国内外奴隶劳动的[2]成果,维持这一民主政治。不仅占雅典总人口一半的奴隶无任何权利,而且妇女、未成年人、外邦人也不享有政治权利。在雅典41万—42万的人口中,具有全权的公民只占一小部分,约4.2万人。即使具有政治权利的公民,也并不是都能享受这一权利。公民大会通常于早晨在雅典的普尼克斯会场召开,雅典城里人出席没有困难,但是城外居民,尤其是贫苦农民,不易参加或只有有限的人数参加。出席公民大会的人数,通常只有两三千人。同时,政府中最关键也是最重要的职位——将军和其他军职,不是由抽签而是由公民大会举手投票选举产生的,而且将军之职无任何薪金津贴,因此这些要职往往掌握在工商业奴隶主等公民上层人物手里。这一民主政治在对外政策和国际事务中并不民主。除前述把提洛同盟变为雅典盘剥盟邦的工具外,雅典还积极谋取希腊世界的霸权地位,镇压国际间奴隶的逃亡活动。

雅典的奴隶主民主政治,不仅促进了雅典经济的发展,而且有力地推动了文化的发展。甚至连伯利克里的敌人也不得不承认,在他的统治下,国家把大部分的收入用于文化事业。伯利克里时代的建筑物,堪称希腊古典风格的典范。古代希腊建筑艺术与造型艺术的珍品杰作,大多产生于伯利克里时代。他先后兴建帕特农神庙、雅典卫城正门、赫淮斯托斯神庙、苏尼昂海神庙等千古不朽的建筑,及附属于这些建筑的各种精美绝伦的塑像浮雕。伯利克里时代是希腊古典文化高度繁荣的时代,雅典吸收了许多著名学者文人和艺术大师。伯利克里本人与杰出的哲学家阿那克萨哥拉、雕塑家菲狄亚斯和悲剧作家索福克利斯过从甚密。他的文化政策,除艺术目的外,还有政治目的和经济目的。其目的是为了巩固民主政治,树立雅典的光辉形象,以吸引更多的外邦人来到雅典,促进雅典的工商业。伯利克里的理想和抱负,是要使雅典不仅登上希腊世界霸主的地位,而且成为“全希腊的学校”。

雅典奴隶主民主政治,是所有奴隶制国家中一种“高度发展的国家形态”。它毕竟比奴隶主贵族寡头统治、专制制度来得进步。伯利克里倡导的民主政治理念,他领导下形成的民主政治制度及其实践,无疑是对世界文明的杰出贡献,其意义绝不限于古代,其作用和影响,也远远超出古希腊文明的范围而遍及其他地区。[1]《列宁选集》第4卷,第49—50页。[2]关于雅典的人口总数,及各种居民的具体数字,由于史料缺乏,说法各异,通常认为雅典人口为41万—42万。

七、城邦的衰落和希腊化时代

雅典在发展奴隶主民主政治、加强对奴隶阶级专政的同时,也不断谋取并扩大其在希腊的霸权地位。希波战争后,雅典竭力扩充海军,维持加强海上霸权。它用武力强迫一些城邦加入提洛同盟。迫使已入盟各国采用雅典法制、币制和度量衡制,向雅典纳贡,并组织向外邦进行军事移民。把提洛同盟这一成立于希波战争期间、以雅典为首、具有抗击波斯侵略的政治、军事同盟,变成为雅典剥削盟邦、间接统治入盟各国的手段,成为雅典维持巩固其霸权地位的工具。这不仅加深了雅典同其他盟邦之间的矛盾,还激化了同以斯巴达为首的伯罗奔尼撒同盟的矛盾。全希腊各国围绕雅典和斯巴达形成两个大的政治集团,彼此间存在经济利益和政治方面的尖锐冲突。雅典和斯巴达双方都力求把盛产粮食和其他原料的地区控制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以保证本盟邦各国商品销路和不断获得成批奴隶。双方还存在着奴隶主民主政治与奴隶主贵族政治之间的冲突。同盟内部、外部个别国之间又有利害冲突。这种情况导致希腊两大同盟之间的直接军事冲突,并引起希腊世界的一场大战——伯罗奔尼撒战争。伯罗奔尼撒战争打打停停前后延续27年。几乎所有希腊城邦都直接或间接卷入战争。战争在国际间进行,同时,许多国家内部也进行着尖锐复杂的斗争,既有奴隶反抗奴隶主的斗争,也有民主派和贵族派的斗争。例如,公元前413年,雅典2万奴隶逃亡斯巴达。雅典内部也有人要求实行贵族寡头统治,他们成为斯巴达在政治上的同盟者。伯罗奔尼撒战争的性质,对双方来说都是非正义的、争霸的战争。战争以雅典战败告终。公元前404年,雅典被迫订立屈辱的和约,提洛同盟被解散。

伯罗奔尼撒战争是古希腊文明由城邦走向帝国的转折,是由极盛走向衰落的一个起点。战后,斯巴达虽然取代雅典成为希腊霸主,但其统治又引起一系列新的矛盾。它对伯罗奔尼撒同盟各国横加干涉,招致盟邦不满。而提洛同盟各国,落到斯巴达统治下以后备受剥削和压迫,斯巴达干涉他们的内政,强行实施贵族寡头政治,引起不满反抗,他们认为:“斯巴达的霸权在一切方面都要比雅典的霸权更坏”。斯巴达称霸希腊的局面不到10年即告结束,此后数十年,希腊各城邦陷于政治、经济危机之中,相互间混战不息。与此同时,位于希腊北部的马其顿王国逐渐发展壮大起来。几代国王注意吸收希腊文化,励精图治。公元前4世纪中叶,腓力二世(前359—前336年)执政期间,进行各项改革,使马其顿从希腊世界之外的“蛮国”发展为希腊世界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成为希腊的军事强国。公元前338年,腓力二世在喀罗尼亚战役中击败反马其顿派的希腊联盟军,从而确定了马其顿对全希腊的控制。次年,腓力二世在科林斯召开泛希腊会议[1]。希腊各城邦保持形式上的独立,但承认马其顿的领导地位。会议还决定以马其顿为首,联合希腊各城邦向波斯进军的计划。科林斯会议后不久,腓力二世在宫廷阴谋中被刺死,由他的儿子亚历山大(前336—前323年)继位。亚历山大以马其顿、希腊联军最高统帅身份,组织对东方的侵略战争。希腊奴隶主阶级早就酝酿、期待对东方的远征。他们认为只有这种侵略才能解决希腊城邦的危机。雅典著名政论家伊索克拉底曾大声疾呼:“让我们把战争带给亚洲,而把亚洲的财富带回希腊!”道出希腊大奴隶主阶级的心声和侵略目的。

公元前334年,亚历山大率步兵3万、骑兵5000和战舰160艘开始东侵。出征前,亚历山大把自己所有的地产、收入、奴隶、畜群分送给他的部下和战友。别人问他给自己留下什么,他回答说只留着“希望”。亚历山大正是怀着强烈的征服、掠夺的希望开始了东征,把战争指向波斯帝国。亚历山大的军队在数量上远不及波斯军队,但都是精锐之师。而波斯帝国正处于衰败之中,内部矛盾重重,宫廷内讧不断、军队士气低落。国王大流士三世是个昏庸无能、优柔寡断的人。亚历山大的军队渡过赫勒斯滂海峡,登上亚洲大陆后,与波斯军队交锋屡战屡胜,先后攻占小亚细亚、叙利亚、腓尼基、埃及、两河流域,然后攻陷波斯首都巴比伦、苏萨和帕赛玻利斯,掠得无数金银财富。此时,亚历山大拒绝大流士三世的求和,声称自己是“全亚洲的统治者”,要取得波斯帝国全部领土,并继续向中亚进军。大流士三世被部下杀死。亚历山大在中亚转战两年后,进抵印度境内,达印度河支流。尽管亚历山大努力劝说将士继续征战,答应在征服全世界后便带他们回马其顿,但部下已不愿听任何诺言,坚持回国,甚至酝酿兵变。于是亚历山大不得不决定撤军。分水陆两路从印度经阿富汗、伊朗返回两河流域。公元前325年,亚历山大结束了10年征战,率部回到他的新首都巴比伦。在马其顿—希腊联军的打击下,波斯帝国灭亡了。亚历山大在10年军事征战的基础上,建立起疆域比波斯帝国更为辽阔,横跨欧、亚、非三洲的空前大帝国。它的版图西起希腊、马其顿,东到印度河流域,南临尼罗河第一瀑布,北至多瑙河与药杀水。亚历山大还积极准备继续远征,想进一步征服北非、意大利和西班牙。但是,公元前323年,正当亚历山大打算再次出征时,因患恶性疟疾而突然病逝,终年33岁。亚历山大刚死,他手下的高级将领即开始争权夺利。经过一系列争执、妥协、混战,公元前301年,亚历山大帝国被昔日的部将一分为三:埃及的托勒密王国;中亚和西亚的塞硫古王国;希腊的马其顿王国。

亚历山大凭借军事征服建立的大帝国,虽然在他死后迅速崩溃,但他的远征却开创一个新的历史时代——希腊化时代,也使希腊文明走出希腊世界,在西亚北部地区得到传播,并与当地原有文明交流与融合。希腊化一词由德国历史学家德洛伊森(1808—1884年)首先提出使用。希腊化原来是指随希腊统治的东进扩展,希腊文明也传播于东方,即东方被希腊化了。这一术语具有片面性,因为它只表示、强调这个历史时期的希腊因素,而抹煞了东方的因素以及东西方文明的交流融合。由于史学界已习惯使用这个名词,所以我们仍然沿用它。

希腊化时代的特征是希腊文明在西亚北非得到传播,并与古老的埃及、两河文明交互影响,而希腊化时代希腊世界的中心,则从希腊本土转移到了东方。亚历山大深知,他靠武力征服所建立的大帝国的内部脆弱性。这个帝国与波斯帝国一样,是由具有不同文化、历史背景的不同民族所组成,帝国的各部分在经济、文化上并没有有机的联系。为了统治这个疆域空前辽阔的大帝国,他想方设法,采取各种措施,力图使他统治下的各民族融为一体。在政治方面,以君主制度取代了希腊的城邦制度。希腊各城邦归并于马其顿帝国。亚历山大以埃及法老和波斯国王继承人的身份,完全按原来东方专制主义的制度进行统治。采用波斯的服饰和朝仪,保留波斯的行省制度,起用不少波斯旧臣担任总督,保留东方的宗教习惯。同时在东方原有的政治体制中增添希腊的因素。亚历山大及其继承者在帝国境内建立许多以希腊移民为主的自治城市。仅以亚历山大里亚命名的城市就有70余座之多。经济方面,希腊化时代的到来,使希腊与东方之间的贸易畅通无阻,开创了东西方贸易和国际贸易的新纪元。由中亚经伊朗、两河流域而达地中海东岸的商业网,为200年后开通的丝绸之路准备了条件。大批希腊商人和殖民者跟随远征军到达亚非的许多城市,他们开设手工业作坊、经营商业、贩卖奴隶,引入了希腊类型的奴隶制经济,即大量使用私人奴隶,侧重商品生产的经济,亚历山大把波斯王宫储存的大量金银铸成货币投入市场,促进商品流通和经济交流。以后的各国统治者也效其先例,注意国家铸币及金融管理。文化方面,希腊文明随远征军的足迹直至西亚和中亚内陆,东西方文化交流的范围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在中亚内陆临帕米尔高原的阿富汗境内发现希腊化时代的城市遗址。城内希腊神庙、广场、宫殿、体育馆一应俱全,完全是希腊风格的建筑,随亚历山大远征来到东方的许多希腊学者,搜集地理学、植物学和动物学的资料、标本,扩大了知识范围,开阔了思想境界,也使东西方文化互相补充,促进了这些地区日后科学和艺术的繁荣。民族方面,亚历山大为了统治的需要,极力促进马其顿人和东方人的融合,鼓励马其顿人和东方女子通婚,如与东方女子结婚可以获得免税的权利。他自己带头同大流士三世的女儿斯塔提拉结婚,部下将领纷纷效法娶波斯显贵为妻。在苏萨曾举行过盛大婚礼,部下1万多军官士兵,同一日与亚洲女子成婚。虽然这种通婚的范围和数量毕竟有限,但对希腊文明的传播及东西文化的交流,却有着深远的影响。

亚历山大东征后,随着希腊化时代的来临,希腊文明的中心转移到了东方,希腊人虽然夺得了东方的财富,希腊本土却没能因此而繁荣起来。亚历山大的故乡马其顿王国,在希腊化各国中反而是最贫弱、内争外患最多的国家。它对希腊的统治始终不牢固,最后于公元前168年,为罗马共和国所灭,沦为罗马的海外行省。作为希腊文明起源发展繁荣之地的希腊,其独立的一些政治实体,在以后很长的时期中不复存在。但希腊文明的许多因素,不仅为希腊化各国所接受,融合在当地的文明体系中,也为征服者罗马所学习、继承。[1]只有斯巴达没有参加会议。

八、文学艺术

古希腊文化,在世界文化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对后世欧洲文化的发展有很大影响。古代希腊文学艺术“仍能给我们以艺术享受,而且[1]就某些方面说还是一种规范和高不可及的范本”。

文学艺术

神话是希腊古老的意识形态,是一种民间口头创作,内容是讲述遥远的往事,其中现实与虚构交织在一起,包括神的故事和英雄故事。古希腊的神话比别的神话更丰富,因为它不是用单调的故事形式而是用艺术的哲学的形式流传下来。希腊神话不仅是希腊艺术的宝库,并且是它的土地。希腊神话也是文学的源泉,是希腊的诗人、艺术家、悲剧作家都喜欢利用的形式。各种史诗中保存着许多优美的古希腊神话,不仅为以后的希腊文学和艺术作品准备了题材,而且对后世欧洲的文学艺术也有深远的影响。史诗是最早的文学作品,它是从民间口头创作的诗歌,经提炼加工而形成的。荷马史诗是最早的史诗,包括《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两部叙事体长诗。据传,这两部长诗由盲诗人荷马加工整理而成,所以统称为荷马史诗。荷马史诗故事情节生动,结构形式完美,语言流畅生动,构思精巧严密,人物性格突出,在欧洲被视为英雄史诗的典范。2000多年来,荷马史诗始终是千百万读者喜闻乐见的诗篇。它是世界文学名著,希腊历史的珍本,流传至今,已被翻译成几十种文字。希西阿德是公元前8世纪的著名诗人。他的诗集《田功农时》抒写农业劳动,《神谱》讲述世界起源和各代天神的神话故事。当时著名的抒情诗人还有阿基罗科斯、萨芙、品达和特提阿斯。

戏剧

公元前5世纪,希腊奴隶制城邦达到极盛时期,由于奴隶主民主制度的发展,产生了公民群众性文艺生活的需要。起源于节日农民集会中的歌唱、歌舞发展成为戏剧。其中尤以悲剧影响最大。悲剧产生于公元前6世纪,是在人民庆祝酒神狄奥尼苏斯的节日时,从舞蹈、唱歌中发展而来的。酒神外形为山羊,表演者身披山羊皮咏唱颂歌,并伴以手势、表情、舞蹈动作。悲剧一词希腊文原义为“山羊之歌”。在雅典,因城邦政府的支持、组织,悲剧创作空前繁荣。出现最负盛名的三位悲剧作家:埃斯库罗斯(前525—前456年)、索福克利斯(前496—前406年)和幼里披底斯(前485—前406年)。埃斯库罗斯确定了悲剧的体裁,有“悲剧之父”之称。著有悲剧70余部,现存7部。最重要的是《被囚的普罗米修斯》和《波斯人》。索福克利斯与伯利克里是同时代人,也是伯氏的崇拜者。他被誉为戏剧艺术的荷马。他的作品全面反映伯利克里的黄金时代,赞赏民主政治下公民群众的力量和地位。索福克利斯一生写下123部悲剧,流传下来的仅7部,其中最为著名的是《奥狄浦斯王》。幼里披底斯的作品描写人类的高尚与卑劣的激情之间的冲突,作品有90多部,保存下来的仅18部。他的代表作是《美狄亚》。古希腊的喜剧多半取材于现实生活的政治性题材,以嬉笑怒骂的形式提出种种社会问题。阿里斯多芬(约前450—前385年)是最为著名的喜剧作家。他创作44部喜剧,保存下来的有11部。著名的《伊索寓言》相传为名叫伊索的奴隶所作。故事大多来自民间,表达了下层平民和奴隶的思想感情。伊索寓言短小精悍、比喻恰当、形象生动,对后来的寓言作家影响很大,经常被后人模仿和引用。

建筑和雕刻艺术

建筑和雕刻艺术是从手工业活动中产生的、发展到相当程度后成为独立的艺术部门。古希腊人在建筑方面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希腊人善用柱廊,先后创造了多利亚、爱奥尼亚、科林斯三种石柱的形式。现代建筑产生以前,西方各国在一定程度上都采用希腊柱式的体系。当时大规模的建筑物是神庙。古希腊的建筑艺术往往在神庙建筑上得到充分表现。最卓越的代表是建于雅典卫城的帕特农神庙。帕特农意为贞女,是雅典的保护神雅典娜女神的别称。该神庙是希腊本土最宏伟的神庙,是世界建筑史上罕见的杰作。这一雄伟建筑在17世纪土耳其与威尼斯战争期间遭到严重破坏,现存断墙残壁。古希腊的雕刻艺术,在现实主义的表现方面达到了极高的成就,是人类文化宝库中的一颗明珠。雕刻艺术以表现人物为主,主要题材是神像和运动员。由于希腊人的宗教观是“神人同形同性”,他们认为神就是人的最完美的体现。因此神像也力求表现为最美、最健全的人。运动员像更要求真实塑造健美的人体。希腊雕刻家创造了许多杰出的雕像和浮雕,著名雕刻家有米隆、菲迪亚斯、坡力克利特和普拉古西特列斯等。米隆擅表现人体运动,其代表作为《掷铁饼者》。菲迪亚斯是伯利克里的好友,他与建筑家伊克蒂诺设计重建帕特农神庙,他亲手制作了神庙的主要雕刻作品。他在奥林匹亚的宙斯神庙所雕刻的宙斯像,被后人看作是世界七大奇迹之一。坡力克利特的代表作为《持矛者像》,是人体雕塑的精品。古典后期,希腊雕刻侧重于刻画人的体态和体现女性美,表现技巧也更为成熟。普拉克西特利是这一时期的雕刻大师,其最著名的作品是《赫尔美斯神像》、《美神阿芙罗狄忒像》。古典希腊雕刻艺术的基本表现准则为单纯、精确、合理、和谐。“美在于单纯”的格言流传于公民中,力避繁杂。精确意味着严格地写实,单纯、精确的客观标准就是合理,即合乎逻辑与规律。和谐是古典雕刻的最高艺术理想,是艺术表现的单纯、精确、合理诸因素的辩证统一,也是形式与内容的辩证统一。[1]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

九、哲学、史学和自然科学

哲学

古希腊哲学在人类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位置。希腊的哲学提出了较系统的世界观,在世界观问题上展开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斗争。希腊最初的哲学家是自然哲学家(天文学家和数学家),他们研究自然界、宇宙的发生和发展。希腊哲学中很早就出现朴素的唯物论和朴素的辩证法。最早的唯物主义哲学派别是小亚细亚的米利都学派。米利都学派的三位主要学者是泰利斯(前624—前547年)、阿那克西曼德(前611—前545年)和阿那克西曼尼(前585—前525年)。泰利斯认为水是宇宙的基本元素,是永远运动的,但同时是始终不变的自然界的元素。他把水提高到世界本原来认识,认为世界万物源于某一物质或由一定的物质构成,否定神造世界的迷信。阿那克西曼德是泰利斯哲学的继承者。他觉得用一种具体的物质作为万物的起始在解释上有困难,于是提出了“无限”的说法。他认为宇宙元素(无限)分裂为对立的二元——干与湿、热与冷,经过种种结合,形成水、空气、火等物体。阿那克西曼尼提出大气作为万物的根源,认为万物皆从大气产生,又回归为大气。人、动物与植物吸收了大气的元素而获得生命与运动。他们试图从某种或某几种具体形态的物质来说明世界的本原和生成,都肯定物质是第一性的,是一种自发的、朴素的唯物论观点。以弗所的哲学家赫拉克利特(前535—前475年)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火。世界不是由任何神或任何个人所创造的,它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按规律燃烧着、按规律熄灭着的永恒的活火。他还提出比较完整、生动的辩证法思想。认为在自然界、在社会生活中,都存在永恒的运动,一切在运动,一切在转变。甚至你两次入河,河水也前后不同(“濯足长流、举足复入、已非前水”)。色雷斯的阿布德拉人德谟克利特(前460—前370年)是希腊古典时代最伟大的哲学家。他认为万物是由不可分割的物质粒子“原子”组成的。原子在虚空中运动,它们结合时就形成物体,它们分离时,物体就消失。德谟克利特在认识论方面也有卓越的成就,他认为人的感觉和思想是由外界事物影像的渗入而产生的,没有外在的影像,就不可能有人的感觉和思想。因此,他强调后天的学习。他的认识论是以承认客观存在为出发点的。德谟克利特著述丰富,著作60多种,对数学、物理学、医学、天文学、伦理、教育、音乐、语言学等学科都有渊博的知识,但仅有零星残片留存。毕达哥拉斯(前580—前500年)是希腊、也是欧洲最早的唯心主义哲学家。他认为世界万物的本原是抽象的非物质的“数”,万物都是从“数”产生出来,毁灭后又回到“数”中去,只有“数”是永恒不变的东西。

苏格拉底(前470—前399年)是希腊古典盛期的著名哲学家。他认为哲学的任务只限于探讨与人生幸福有关的道德伦理问题,反对研究客观事物的规律性,认为世界万物是由神安排的,要研究的只是人自己,要认识自己的无知。“我知道我自己一无所知”是他的名言。苏格拉底从未执笔著述,生平无一字传世。苏格拉底的学生柏拉图(前427—前347年)集希腊唯心主义哲学之大成。他认为世界有两个:理念世界和现实世界。理念世界是永恒的、真实的、完善的、超经验的;现实世界则是无常的、虚幻的,只不过是理念世界微弱而不完全的反映。“不知道自己的无知,乃是双倍的无知”是他的名言。政治上,柏拉图拥护贵族寡头统治,反对民主。他的代表作是《理想国》。柏拉图的弟子亚里士多德知识渊博,他总结了以前的整个科学思想,研究了哲学、逻辑学、修辞学、物理学、动物学、植物学、政治、历史、文艺理论等等,是真正百科全书式的学者。在哲学上,亚里士多德基本上是一个唯心学者。他是柏拉图的弟子,但他批判柏拉图的唯心主义学说,认为理念世界不能成为现实世界的基础和根源。他承认物质的客观存在,但将物质及其形式割裂开来,说形式可以独立存在,并决定物质,形式属精神世界。因此陷于二元论的泥坑。亚里士多德也是西方政治学的奠基人。他主张法治,认为法律是“没有感情的智慧”,它具有一种为人治无法做到的“公正性质”。他认为公民应享有自由,但自由并不意味着放纵,为所欲为。自由不应超越法律的限度,这样法律也就保障了公民的自由。主要著作有《政治学》、《修辞学》、《诗学》和《雅典政制》。希腊化时代最著名的唯物主义哲学家是伊壁鸠鲁(前341—前270年)。他继承和发展了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说,强调原子的存在决定一切事物存在的实在性,是事物的本质。同时也关心注意人的道德规范和社会生活理想,提倡理智地、有道德地、正直地生活。与伊壁鸠鲁学派相对立的是斯多噶学派。这一学派传布宿命论思想,主张苦行,认为禁欲苦修是最高的道德目标。犬儒学派,因其代表人物狄奥根尼斯有“犬”的绰号。这个学派认为通晓哲理的人即拥有美德和幸福,因而可把生活需要降至最低程度。

史学

古希腊在史学领域也取得很大成就。西方语文中,“历史”一词最初起源于希腊,原意是“探讨”或“研究”。小亚细亚哈里卡纳苏斯人希罗多德(前485—前425年)写有九卷巨著《历史》一书。主要叙述希波战争,并旁及地中海、黑海、东欧、西亚、北非等地区的历史。他首先采用历史叙述的形式,并以超越希腊世界的眼光记下大量珍贵的历史资料。他注意考证史料,辨别真伪,有时还记下不同说法以示存疑。他是西方史学界最先使用历史批判方法的学者,有“历史之父”的尊称。修昔底德(前455—前400年)是古希腊另一历史大家,著有《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一书,他认为治史的目的在于教导人们利用过去的经验,使之避免重犯前人的错误。因而他并不单纯叙述历史事件的经过,还力图从具体史实中探讨历史运动的因果关系。

科学技术

希腊化时代科学技术有很大发展,并取得重要成就。埃及的亚历山大里亚是当时的学术研究中心,建有著名的博物馆,常有数百名学者在此进行研究。在数学、几何学方面,著名代表是阿基米德(约前287—前212年)和欧几里德(约前320—前270年)。阿基米德曾精确计算圆周率,在流体静力学方面建立“阿基米德定律”,他在机械、军事器械方面也有许多创造发明。欧几里德建立了亚历山大里亚数学学派,他的《几何学原理》一书奠定了几何学的论证体系。埃拉托斯特尼(前276—前193年)在许多学科都有精深造诣,在地理学方面最有建树,著有《地理学》一书。他计算出地球圆周的长度为3.97万公里,与约4万公里的实际数字相差无几。

十、古希腊文明特点

古希腊文明产生的时间晚于古代埃及和两河流域的文明,存在时间也短于后两者,极盛时期并不长,但其成就之大之广泛,影响之深远,却为其他古代文明难以企及。古希腊文明具有不同于其他古代文明的一些特征。(1)古希腊文明的起点较高。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程度看古代各文明的起源,古代埃及、两河流域在金石并用时代即已进入文明,出现国家,印度河流域、黄河流域及中南美洲文明是在青铜时代进入文明。希腊则是在铁器时代进入文明阶段。作为生产力重要标志的生产工具铁器已广泛使用,并在生产各部门中得到应用。这一文明所拥有的生产力基础和物质力量,显然比其他古代文明的初始阶段要强得多,使古希腊文明在诞生后的短短数百年中,经济能飞速地发展。其原因从文化的角度看,爱琴文明产生时,埃及、两河文明已存在1000多年,公元前8世纪,希腊世界普遍进入文明时,西亚、北非文明已延续了2000多年。希腊与埃及、西亚隔地中海相望,早在爱琴文明阶段即与这些地区已有经济文化联系,希腊文明具备学习、吸收东方文明丰富遗产的有利条件。希腊的奴隶制工商业经济具有开放、向外发展的特点,在文明成长繁荣的过程中,除商人外,许多政治家、学者、艺术家、文化人都曾在东方生活或游学旅行过。可以说希腊文明是在学习、借鉴东方文明遗产的基础上发展繁荣起来的。(2)古代希腊不存在具有很大政治权力和干预世俗生活的宗教力量。不像古代东方那样,僧侣竭力去控制、统一社会意识形态和人们的观念。古代希腊不存在依附于王权,或与王权互为依存的强大神权。希腊的僧侣没有政治、经济上的特权,他们仅仅执行宗教仪式和处理有关宗教的事务。希腊宗教是在原始宗教基础上吸收爱琴、埃及宗教的传统而逐步形成的,古希腊人信多神教,主要的神有众神之王宙斯、神后赫拉、海神波赛东、智慧女神雅典娜、爱与美女神阿芙罗狄忒、太阳神阿波罗、战神阿瑞斯。每一个行业都有自己的神,如商业神赫尔墨斯、酒神狄奥尼修斯、农业神迪米特尔,等等。古希腊人笃信宗教,宗教意识在古希腊文化中也相当重要,但古希腊的宗教体系具有不同于其他宗教的一个重要特征——“神人同形同性论”,认为神与人具有同样的形象、同样的性格。神与人一样有七情六欲,像人一样有喜怒哀乐,也会犯人常犯的过失,也会有徇私和护短、寻事报复等缺点。惟神是人的最完美的体现,是最有智慧、最为健美的人,并能长生不死。这样,希腊人在信神的同时,也承认人的伟大与崇高,相信人的智慧和力量,重视现实世界。这种对神的看法,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而加强,形成和古代东方不同的宗教崇拜。古代东方把帝王个人提高到神的境界,位同天子,天神则被抬得更高,被奉为至高无上的宇宙主宰。希腊则把神拉到人的中间,认为神与普通人之间并无不可逾越的界限,神性与人性是互为辉映的。神的形象和常人没有多大区别,只是比人更美、更健全、更雄伟。希腊宗教中丰富的神话故事都美丽动人,具有生活气息。这种宗教观有助于文学艺术的现实主义表现,也使古希腊文明具有浓重的人本主义特色,即以人作为衡量一切的尺度和出发点。

古希腊宗教有较完整的神庙、祭司制度以及仪式和庆典活动内容。为进行宗教崇拜,希腊人建造了许多神庙,较著名的有帕特农神庙、宙斯神庙、阿波罗神庙等。宗教庆典活动的重要形式和内容是体育比赛,由于体育比赛是为了敬神祭神,运动会就具有极为隆重神圣的意义。最为著名和重要的是为庆祝宙斯生日而举行的奥林匹克运动会。每四年开一次,每次连续5天。全希腊的人到奥林匹亚来庆祝,甚至在打仗期间,大家也要休战一个月。以体育比赛表现的宗教庆典活动,符合民主政治鼓励公民从事文化活动的主张,也有助于各邦之间的交流和促进希腊文化的统一。

希腊的僧侣祭司没有形成高居于社会之上的、拥有极大世俗权力的集团,不存在禁锢人们思想、控制意识形态领域的宗教精神枷锁。希腊独特的宗教体系,在民主政治的社会环境中,促进了文化的发展,对希腊文明和社会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3)希腊文明产生、发展和繁荣的政治社会基础是奴隶制城邦共和国。无论是实行民主政治还是贵族政治,城邦共和国的社会基础是公民,即自由民阶级的所有成员,公民有较充分的政治权利,成年男性公民可以参加公民大会,它是军事民主制下民众大会的延续。希腊城邦在世界历史上开创了政治民主的先例。城邦的军事基础是由公民组成的公民军。各邦公民都非常关心自己国家的独立,因为丧失国的独立即意味着公民身份的结束。公民军不仅是捍卫各城邦独立的基石,也是各邦成功抵御波斯帝国入侵的保证。

作为希腊文明的摇篮和成长繁荣舞台的各城邦,虽然都具有小国寡民、政治上各自为政的特征,但在经济和文化上却有紧密联系,并没有呈现闭关自守、老死不相往来的局面,它们在宗教信仰和文化上有高度的一致和认同感。它们把拥有相同风俗习惯、语言文字、宗教信仰的人都称呼为希腊人。古希腊文明正是在这样一种政治、经济上独立,文化上一致的各城邦国家,在大希腊世界的范围内,由希腊人共同创造的。希腊民族“无所不包的才能与活动,给他们保证了在人[1]类发展史上为其他任何民族所不能企求的地位”。[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68页。

第六章 古罗马文明

罗马文明是古希腊文明的继承者。罗马人吸收继承希腊文明后,又把它传到地中海世界以外的地区。罗马大诗人贺拉斯说:“被征服者希腊反捕胜利者罗马,使粗野的拉丁民族迈向文明开化。”通常把希腊罗马世界称为“古典世界”,把希腊罗马文明称为“古典文明”。希腊人与罗马人共同创建了作为西方文明源流的西方古典文明。历史上有“光辉的希腊,伟大的罗马”之说。

一、罗马共和国

罗马的起源和兴起

罗马位于意大利半岛中部台伯河左岸,离海约25公里。约公元前8世纪至7世纪,罗马人部落居住在七个山丘,故罗马别名为“七丘之城”。当时罗马的经济发展水平已接近产生文明的条件,但社会制度仍属于军事民主制。以父权制家族组成的氏族是社会的基本细胞。传说罗马有300个氏族,每10个氏族组成一个胞族,每10个胞族组成一个部落。罗马的胞族叫库里亚,部落叫特里布。罗马的3个特里布、30个库里亚、300个氏族组成“罗马人民”整体。在罗马,军事民主制的三要素名称分别为库里亚会议(即人民大会)、元老院(即议事会)和“王”(即军事首长)。罗马的军事民主制持续了约200多年。在其后期,特别是经过第六位“王”塞尔维·图里阿的改革,以地域部落取代原有的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组成的氏族部落,确立公民的财产等级资格,扩大了“罗马人民”的范围,奠定了建立真正国家制度的基础。

约公元前510年左右,最后一位“王”的统治被推翻,结束了罗马的军事民主制阶段——王政时期,建立了罗马共和国。由百人团会议从贵族中选举两个任期一年的执政官主持国家行政。两个执政官权位相等,一切政令必须获得两人一致同意才能付诸实行。由于执政官任期短,二人相互牵制,所以实际上真正控制国家大权的是由贵族组成的元老院,一切内外政策的决定、法律的制定都要通过元老院。元老院任命军队统帅,掌握国库。罗马共和国实行的是奴隶主贵族共和政治,是一个由贵族寡头统治的国家。

罗马共和国立国后,内部一直存在着贵族和平民之间,围绕政治权利问题、土地和债务问题展开的长期的斗争。持续两个多世纪的平民与贵族的斗争,最后以平民取胜而告终。平民从此获得了政治权利,成为具有完整公民权的公民。废除了债务奴隶制,国家制度趋于完备。虽然罗马共和国仍保持贵族统治的性质,但平民获得全权公民权后,扩大了共和国的社会基础。罗马在调整自由民内部关系的同时,开始实行对意大利的统一。先后打败、征服近邻伊特拉里亚人、伏尔西人、埃魁人,北方的高卢人,东南部山区的萨莫奈人,击溃拉丁同盟诸邦,最后,意大利半岛南部和西西里岛的希腊城邦,也为罗马逐步并吞。两个多世纪的时间里,罗马从意大利中部一个小小的共和国发展成为统治势力遍及整个意大利半岛的奴隶制强国,罗马征服意大利以后,并没有把它组成统一的国家,而是根据被征服地区与罗马的关系,采取不同的统治形式。基本上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与罗马关系最为密切的一些拉丁城市,如阿利西亚、托斯库罗姆等,内部实行自治,其居民具有罗马公民权。二是无表决权的非拉丁城市,如伏尔西人、坎佩尼亚人,内部有自治权,其居民无充分的罗马公民权,但可以和罗马公民通婚。三是拉丁移民地,这是罗马和拉丁同盟城市在征服过程中建立的军事移民地。这种移民地内部有自治权,其居民无罗马公民权,但迁居罗马即获罗马公民权。四是所谓的“同盟者”,即被征服的萨莫奈各部落和意大利半岛南部各希腊城邦。同盟者内部实行自治,无独立外交权,其居民无罗马公民权。五是曾坚决抵抗罗马,战败后向罗马无条件投降的部落地区。他们是罗马的臣属,全无自治权,土地全部变为罗马公有地,居民被称为降民。罗马统治者采取这种“分而治之”的政策,打破了各个被征服者之间的团结,削弱了它们反抗的力量,同时又利用军事移民地对被征服地区进行统治监督,以各部落和地区的社会上层作为统治的工具,从而使罗马成为全意大利惟一的政治力量。

罗马的对外扩张

罗马征服意大利半岛之后,控制了全部商业城市,垄断了原先由半岛南部希腊城邦掌握的海外贸易。工商业奴隶主阶层逐渐壮大,在政治上的作用也日益显著,开始直接影响国家政策,他们强烈要求向海外扩张。罗马统治者很快走上在地中海地区谋取霸权的战争道路,并首先与迦太基发生冲突。迦太基位于今突尼斯的东北部,是当时西部地中海地区最强大的国家。迦太基是腓尼基一城邦推罗于公元前9世纪建立的移民国家。经过几个世纪的经营,到公元前4世纪,已是囊括北非西部沿海、西班牙南部、撒丁岛、科西嘉岛和西西里岛的奴隶制大国。迦太基的政权属于奴隶主大土地所有者和奴隶主商人集团,实行的是奴隶主贵族寡头政治。它有一支强大的海军和由雇佣兵组成的、训练有素的陆军。罗马在地中海地区的扩张活动,首先遇到迦太基这一具有强大军事实力的对手。一方旨在维持其霸权,另一方旨在夺取霸权。争夺西部地中海地区霸权之战不可避免。迦太基的一个海军将领曾说:“不经我们的许可,罗马人不能在地中海洗手。”从公元前264年起到公元前146年止,罗马与迦太基断断续续打了3次战争,史称“布匿战争”。因罗马人称迦太基为布匿(意为无耻小人),故名。三次布匿战争中以第二次布匿战争(前218—前201年)影响最大,最为重要,对罗马共和国、罗马文明来说,是一场生死存亡的战争。迦太基军队在其统帅汉尼拔率领下,从西班牙出发,克服重重艰难险阻,翻越阿尔卑斯山,令人难以置信地突然出现在意大利半岛北部。汉尼拔是古代世界杰出的战略家。他率领的迦太基军队在意大利半岛征战10多年,所向披靡,在波河战役、特拉西美诺湖战役、康奈战役等战役中大获全胜。汉尼拔不仅在军事上屡战屡胜,而且在政治外交上采取各种措施分化瓦解罗马与其同盟者,与意大利各部分的关系,力图尽快征服罗马。罗马共和国经受了最严峻的考验,陷入极其危险的境地。经过多年艰苦斗争,并遵照执政官费边的“拖延战术”,罗马逐渐恢复军事力量迫使迦太基军队撤回非洲,并最终取得战争的胜利。迦太基被迫与罗马订立屈辱的和约,迦太基丧失了它海上霸国的地位,罗马则成为地中海地区最强大的国家。为了从根本上铲除迦太基的军事、经济实力,罗马发动第三次布匿战争,派兵登陆非洲,包围迦太基城。迦太基人进行殊死的抵抗,巷战六天六夜,最后与城同归于尽。5万被俘的迦太基人全部被卖为奴隶,城市被付之一炬,夷为平地。第三次布匿战争以迦太基的彻底被摧毁而结束。从此,迦太基领土成为罗马的阿非利加行省的一部分。罗马在与迦太基争夺地中海西部霸权的同时,还向东部地中海进行侵略扩张,矛头指向希腊世界。从公元前2世纪初起,罗马先后发动三次马其顿战争,并多次镇压各地人民的起义和反抗斗争,于公元前146年完全征服马其顿、希腊和小亚细亚,成为欧洲惟一的强国和整个地中海地区的霸国。罗马对被征服的国家和地区继续采用不同的统治形式。一种是沿用在意大利使用的,以条约建立“同盟”、“友邦”和保护国的关系,这多半是对前希腊化世界的城市国家。另一种是对待其他多数被征服的地区和国家实行吞并并建立行省。但前一种类型的统治形式只是一种过渡,到公元前1世纪以后,大部分被征服地区都陆续变为罗马的行省。到公元前120年,罗马在被征服地区建立了10个行省,行省设总督一人,任期一年,他拥有该省的军事、民政和司法全权,总督的首要任务是保卫行省不受入侵和防止内乱,同时以税收的名义搜刮钱财,他是罗马在各行省统治的代理人。

奴隶制的发展和共和国的衰落

罗马自公元前3世纪调整了内部自由民的阶级关系、扩大共和国的社会基础后,奴隶制度发展较快,并不可避免地引起大规模的对外侵略战争,而这种侵略战争又加速了罗马奴隶制经济的发展。在对外侵略过程中,奴隶商往往随军同行,就地收买战俘,外族奴隶大批流入罗马。由于奴隶数目激增,价格又便宜,引起罗马奴隶制社会经济结构的巨大变化。奴隶劳动在生产中占绝对优势,奴隶成为罗马社会的主要生产者。奴隶劳动广泛使用于生产各部门,如农庄、矿山、手工作坊,及精神和文化领域,如教师、演员、医生等。此外不少奴隶作为马夫、轿夫、看门、厨师等服务于奴隶主家庭。奴隶是罗马社会的基本生产阶级,任何地方的奴隶劳动都没有像罗马在生产中占有这样绝无仅有的地位,他们对罗马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文化的创造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罗马奴隶主阶级把奴隶视作“另一种牲畜”,“会说话的工具”。他们被剥夺一切权利,甚至自己原有的名字也随他们的自由而一起消失。许多奴隶在非人的生活条件下进行生产劳动。对外侵略扩张战争中掠夺的大量奴隶、巨额财富和土地,使将军、总督、包税人、商人有可能购置大量地产,加之罗马人的传统观念,重农轻商,认为土地是最正当的财产形式,暴发户想方设法扩大地产以获取社会的尊敬和挤进上层社会。这样,在罗马产生了使用成批奴隶进行农业生产的大庄园,这些庄园有的以种植葡萄和橄榄等园艺作物为主,有的以生产谷物为主。园艺作物的产品主要是为了在国内市场上出售或是为了向国外输出。庄园经济具有比较发达的简单商品生产的特征。农业家伽图在他的农业著作中告诫罗马奴隶主在购买庄园时,“要注意近处是否有大城市、靠海或交通方便的地方,以便运销产品”。

从公元前2世纪后半叶起,随着奴隶制度的发展,罗马的社会矛盾日趋复杂和尖锐。奴隶主阶级与奴隶阶级的矛盾、豪门贵族与城乡平民的矛盾、统治阶级内部豪门贵族与新兴骑士阶层的矛盾、罗马共和国与意大利同盟者之间的矛盾、罗马与被征服民族的矛盾等等多种矛盾发展、激化、相互交织。其中尤以奴隶与奴隶主阶级的矛盾最为尖锐,斗争最为激烈。自公元前2世纪中后期起,罗马多次爆发大规模的奴隶起义,影响最大、参加人数量多的有两次西西里奴隶起义(前138—公元132年、前104—公元101年)和斯巴达克奴隶起义(前73—公元71年)。两次西西里奴隶起义发生在素有谷仓之称的西西里岛。参加起义的奴隶人数达数10万之多。起义者还建立了政权,控制了西西里岛大部分地区。两次起义在罗马统治者的镇压下都以失败告终。公元前73年在意大利爆发的斯巴达克起义是罗马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奴隶起义。起义的领袖是色雷斯人斯巴达克。起义深获群众拥护,队伍迅速发展壮大,人数达10多万,屡战屡胜,斗争席卷整个意大利半岛。由于起义队伍内部意见的分歧、分裂,最终被罗马军队残酷镇压。斯巴达克起义沉重打击奴隶主的力量,动摇了罗马奴隶主阶级的统治。被奴隶起义震惊的罗马统治者,感到必须加强国家统治机器来巩固政权,以保障奴隶制度的继续存在。斯巴达克起义后不久,罗马共和制开始向帝制转变。由于害怕大规模的奴隶起义,罗马奴隶主开始把大庄园分割成小块领土,交给奴隶耕种,坐取收成。在奴隶制度下出现了新的剥削方式,奴隶逐渐演化为“隶农”,斯巴达克起义是促使罗马社会这些变化的重要原因。从公元前1世纪开始,意大利半岛所有受罗马统治的“同盟者”与罗马的矛盾日益加深。他们需缴纳赋税,提供兵源,却无罗马公民权。他们感到通过合法途径不可能争取到公民权,于是纷纷起义,反对罗马,于公元前90年至公元前88年,爆发了“同盟战争”。罗马统治者使出“胡萝卜加大棒”的政策,在武力镇压的同时,对起义者进行分化、许愿、瓦解。虽然同盟者的反抗斗争被平息,但罗马不得不授予几乎全意大利人以罗马公民权。当同盟战争正在进行之时,罗马统治阶级内部,元老贵族集团与骑士集团,为争夺对东方战争的统率权发生公开的冲突,进而导致两派之间为争夺政权的你死我活的战争。双方都欲置对方于死地而后快。公元前87年,骑士集团领袖马略占领罗马后,即宣布元老贵族集团首脑苏拉为人民公敌,没收其全部财产。他的同党也被宣告为祖国的仇敌,并被处死。公元前82年元老贵族势力卷土重来。苏拉率军与骑士派展开激烈斗争,成千上万的百姓死于兵燹,意大利陷于内战的深重灾难之中。苏拉最终击败反对派,占领罗马。然后开始了他的血腥统治。元老派一旦夺取政权,同样把政敌当作人民公敌,予以处死,没收财产。苏拉宣布“剥夺名单”,凡列入名单的人,任何人都可将其杀死,死者的财产一部分赏给凶手,大部被苏拉及其同党吞并。苏拉建立了罗马历史上第一个独裁政权,他被宣布为终身独裁官,具有无限的权力,可以处死任何罗马公民,没收任何人的财产。苏拉的独裁,给罗马共和制度以沉重的打击,并为后来帝国的建立创造了条件。

二、罗马帝国

共和国的崩溃和帝国的建立

经历了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前1世纪的多次奴隶起义以及内战,罗马共和国的基础逐渐削弱、崩溃,罗马的共和制度也趋于灭亡。罗马共和国、罗马的共和制度是在城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与城邦的社会经济基础相适应,即与中小农民所有制相适应。政治上是贵族寡头统治,元老贵族控制、决定国家的内政外交大事,他们是真正掌握政权的人。军事上则依靠由中小农组成的公民兵。到公元前1世纪,罗马已征服西班牙、高卢、北非、希腊、小亚西部、伊利里亚等广大地区,其海外领地的面积已超过意大利本土面积的5倍,变成一个包括整个地中海地区的奴隶制大国。奴隶制在各地的发展,使其统治地区的阶级矛盾、民族矛盾,社会矛盾日益激化,迫切要求有一个能保证整个地中海地区奴隶主阶级利益的统治机构,而原来以罗马城为基础的共和国显然无法适应这一要求。同时,在奴隶大量使用,奴隶制充分发展时,人数不多的非常富有的大奴隶主拥有大量地产,中小农经营日益困难,其中不少陷于破产境地,沦为无产者,这就使城邦制度丧失传统的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它的军事基础——以中小农为主的公民兵也不复存在,为常备军、雇佣军所取代。城邦制度存在的条件正一步步消失,毫无疑问,以城邦制为基础的罗马共和政体也必然要消亡。各地大规模的奴隶起义使罗马统治阶级感到原有的国家机器难以有效镇压奴隶的反抗斗争,他们试图寻求一种新的统治形式以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苏拉的军事独裁政权,为奴隶主阶级提供了一种政治统治的模式。这就促使罗马国家由共和走向专制,走向建立奴隶制帝国。

罗马从共和走向独裁有一个过程。统治阶级内部元老贵族集团和骑士集团两派都企图攫取军事独裁的权力,并为此进行十分尖锐激烈的斗争。罗马在从共和国向军事独裁转变的过程中,先后两次出现“三头政治同盟”,史称“前三头同盟”、“后三头同盟”。由于罗马共和国的政治权力掌握在元老贵族手中,元老贵族是罗马共和政体的坚决维护者,所以两次“三头政治同盟”都具有反对元老贵族的意义。组成“前三头政治同盟”的是恺撒、庞培和克拉苏。三人都拥有军权并先后担任过总督、执政官等要职,在恺撒领导下结成秘密同盟反对元老院,逐渐从元老院手中夺得大权,并共同执掌政权。后来克拉苏死于对安息的战争,恺撒和庞培为争夺独裁权力展开激烈斗争。公元前48年,庞培兵败被杀。恺撒被选为终身的保民官;公元前45年又被宣布为终身独裁官,还拥有统帅、大祭司长、祖国之父等称号,揽大权于一身,成为一个没有君主名义的君主。后来西方常以恺撒作为帝王的同义词,俄国沙皇的“沙”字即源于此。恺撒对元老贵族采取和解的团结策略,对上层人物尤为宽容。元老院的职能表面上无大变更,实际上一切重大政策都由恺撒决定。然而罗马共和传统的观念根深蒂固,习惯势力十分强大,部分固守共和传统的元老贵族始终十分不满恺撒的独裁,他们视恺撒为共和国的颠覆者和王权的觊觎者而加以反对。公元前44年,以布鲁图斯和卡西乌斯为首的密谋分子,在元老院刺杀了恺撒。恺撒死后,元老贵族势力没有能卷土重来,而是又一次出现有实力的军人争夺最高权力的斗争。公元前43年,执政官安东尼、恺撒的甥孙屋大维和骑兵长官雷必达结成“后三头政治同盟”,经由罗马公民大会正式批准,他们获得5年内处理国务的全权,因此后三头具有公开法定性质。后三头当权后在罗马大搞公敌宣告,大规模地屠杀元老和骑士并没收他们的财产。旧的元老贵族几乎被斩尽杀绝。支持共和的军队也被击败,共和派退出历史舞台。接着三头为争夺独裁权力而战。到公元前30年,屋大维击溃了他的对手,成为罗马惟一的统治者。公元前27年,他获得元老院赠予的“奥古斯都”尊号,“奥古斯都”意为神圣、庄严、伟大。屋大维虽成为罗马国家惟一的统治者,但他没有仿效恺撒恢复公开的军事独裁制度,而是尽量把自己的政权用合法的外衣掩盖起来,表面上维持着共和制。共和政体的机关,如元老院、公民大会以及官员的选举制依然保存着。他把自己称为元首(即国家第一人、第一公民)。他担任最高统帅、终身执政官、终身保民官、大祭司长等职务,实际上总揽了军事、政治和宗教等方面的大权。元老院、公民大会经过多次清洗,已成为俯首帖耳的工具。从此,维持了500年之久的罗马奴隶主共和政体宣告结束,它为一种隐蔽的君主制——元首制所取代。罗马共和国转变为罗马帝国。

帝国的巩固和繁荣

罗马帝国是一个横跨欧、亚、非三洲的奴隶制大帝国。最强盛时,国土包括莱因河、多瑙河以南的欧洲大陆,不列颠岛的一部分,整个北非地中海沿岸地区,亚洲的小亚细亚及两河流域以西地区。罗马帝国建立后,在将近200年中维持了比较稳定的统治,出现所谓“罗马和平”时期,也是帝国的“黄金时代”。社会相对稳定,经济繁荣,尤其在行省,如埃及和北非、高卢和西班牙等地经济发展甚为迅速。经济发展的同时,帝国境内的交通、贸易也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地中海成为罗马帝国的“内海”,与北海、波罗的海、黑海、红海,以及莱因、多瑙等河流构成四通八达的水上交通网,还建立通向阿拉伯、伊朗和中亚的商路,形成以罗马为中心、以意大利半岛诸城市为集散地的地中海贸易世界。公元2世纪罗马商人(主要为埃及、叙利亚等行省的商人)已开通通往印度的海上和陆上商路,他们除经营印度的宝石、香料、象牙外,还经营中国的丝绸。帝国时期,中国的丝绸价比黄金还贵,是皇帝和各地显贵富商特别喜欢之物。

帝国繁荣的另一重要标志是城市的发展达到古代世界空前高度的水平。不仅原有被毁的著名城市,如科林斯、雅典、迦太基等重获新生与繁荣,受损较小的城市也多有扩建发展。罗马人还在克尔特人原有寨堡基础上建立许多新城镇,其中不少发展为今天的著名都市,如巴黎、里昂、斯特拉斯堡、贝藏松、维也纳等。罗马城是帝国当之无愧的首都,人口达120万,它不仅是罗马帝国的政治文化中心,也是最大的商品集散地和内外贸易枢纽。政府修筑的大道和古代商路,加之内陆河运,形成连结数以千百计的商业交通网,其中心是罗马。

罗马帝国建立后,经济的发展和繁荣持续了两个多世纪。政治上虽然确立了元首制这一隐蔽的君主独裁制,但最高独裁权力的继承原则在很长时间里并没有被确定下来。罗马建国后实行的是贵族共和制,并持续了数百年之久,对习惯于共和制观念和传统的罗马人来说,元首制这一新的政权体制是个新的事物,这种体制下权力交替的原则无章可循。东方君主专制制度下父传子的准则尚未确立,元老贵族和军队都卷入选立君主继承人的尖锐斗争。公元14年奥古斯都去世。此后,朱里亚—克劳狄王朝诸皇帝或被禁卫军暗杀死于非命、或自杀,主要由元老院决定皇位继承人。弗拉维王朝诸皇帝则由禁卫军挑选,主要来自军营。安东尼王朝的六个皇帝,除涅尔瓦是元老贵族外,其余都是行省贵族出身。至安东尼王朝,除最后一位皇帝康茂德的皇位是继承其父亲马可·奥里略外,其余皇位都由皇帝的养子(通常是行省贵族兼军队统帅)继承。经过3个王朝不断强化皇帝权力,完善官僚制度,增设政府部门,给行省居民以公民权,把行省上层奴隶主充实进元老院等种种措施,罗马帝国成为地中海地区最强大的奴隶国家。其疆域在安东尼王朝图拉真皇帝在位时最为辽阔。

帝国的危机和西罗马的灭亡

公元196年,安东尼王朝最后一位皇帝康茂德被其情妇和禁卫军长官阴谋杀死后,罗马发生争夺皇位的内战。各行省驻军纷纷自立皇帝,238年一年内推出4个元老做皇帝,但在几个月内又全被士兵杀死。此后15年里,军事政变层出不穷,前后出现10个皇帝。253年至268年,罗马帝国的中央政权几乎全部瓦解。中央政权的瘫痪和军队争夺皇位的混战,使罗马帝国的边防不复存在。境外“蛮族”发动攻势,大量涌入境内。与此同时,帝国的经济开始走向萧条,尤其在意大利半岛,农业、商业、手工业出现衰退,形成社会经济和政治上的全面混乱局面。经济衰退和长期的政治军事混乱,使人民难以为生,到处爆发起义。由奴隶、隶民和贫民共同参加的起义斗争遍及罗马帝国各地。这一从2世纪末到3世纪,发生在罗马帝国的社会危机,历史上称为“3世纪危机”。

这一危机虽在3世纪末暂时缓和下来,但它已猛烈冲击和动摇了罗马帝国,使帝国处于风雨飘摇、走向没落的危险地步。此后,两位强势君主戴克里先(284—305年)和君士坦丁(306—337年)曾进行一系列政治、经济、军事方面的改革,以图挽救帝国的统治,避免社会的崩溃和奴隶制度的灭亡,求得罗马帝国的稳定。戴克里先登基后废除元首制,建立多米那特制。最高统治者的称号改为“多米努斯”(Dominus,主人、统治者)。确立君主专制的皇帝统治权力不受任何限制。皇帝被尊为神,朝见的人都要跪拜,从而使元首政治转变为公开的君主政体。他重新划分了100个行省,把全国分为4部分,由4个统治者治理。此外,他还在军事、税制等方面进行改革。君士坦丁上台后,重又实行一个人单独统治帝国,建立更为完备的官僚制度。由于意大利在历次战争后已不能成为帝国的中心,他迁都于希腊旧城拜占廷,定名为君士坦丁堡。尽管戴克里先和君士坦丁采取许多措施从上层建筑上维护奴隶制度,但这时个别历史人物的努力已无法挽救罗马帝国衰落灭亡的命运。公元395年,罗马帝国分为东西两半。东罗马帝国首都在君士坦丁堡,西罗马帝国仍定都在罗马城。这时,西罗马帝国已是风烛残年、日薄西山。境内的奴隶、人民起义斗争一浪高过一浪。5世纪开始,在民族大迁徙的影响下,境内境外的“蛮族”进一步发动对罗马的进攻并在占领的土地上建立自己的王国。到5世纪70年代,西哥特人统治西班牙、汪达尔人统治北非,法兰克人、勃艮第人统治高卢,东哥特人统治意大利。罗马帝国已经土崩瓦解,曾是帝国支柱的军队早就腐败不堪,“蛮族”雇佣军成了军队的中坚力量,皇帝不过是雇佣军手中的傀儡而已。城市普遍衰败,曾拥有“永恒之城”美名的罗马城,于455年遭汪达尔人洗劫后,全城文物被毁,只剩7000居民。476年,日耳曼雇佣军的首脑发动政变,推翻西罗马帝国最后一位皇帝罗慕洛·奥古斯都的统治,西罗马帝国灭亡。

三、罗马文化

语言文字、文学

罗马人对世界文明的一大重要贡献是拉丁字母的创造、使用和推广。拉丁文中的拉丁字母,亦称罗马字母,是世界上使用最广泛的字母文字体系。它是公元前6世纪由伊特拉利亚字母发展而来的。罗马人从中吸收了21个字母,到中世纪,字母i分化为i和j,字母v分为u、v、w,形成26个罗马字母,与现代英语字母相同。在中世纪,拉丁文是基督教书写印刷出版《圣经》使用的文字,拉丁语是神职人员进行宗教礼仪时所使用的语言。由于基督教的传播和中世纪末殖民主义的扩张,现在整个西欧、美洲、澳洲及非洲的许多地区都使用拉丁字母。拉丁文和拉丁语是古代世界广泛使用的国际文字和语言。拉丁语也是现代医药科学和生物学的重要工具语。

古罗马文学是在模仿和继承古希腊文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是古希腊和后世欧洲文学的桥梁。在文学史上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古罗马文学在公元前3世纪才开始形成,诗歌是罗马最早的文学体裁。李维乌斯·安德罗尼库斯(前284—前204年)是罗马最早的诗人。他首次将荷马史诗《奥德赛》译成拉丁文并改编成剧本,该书成为罗马学校中第一部文学教科书。尼维阿斯(前270—前200年)著有7卷本《布匿战争史诗》,他还翻译了许多希腊的悲剧和喜剧,自喻为“罗马的阿里斯多芬”。埃涅乌斯(前239—前169年)被誉为“拉丁文学之父”,他写了一部《史诗年代记》,记叙从传说时代到公元前2世纪的罗马历史。公元前1世纪后半叶,古罗马文学进入“黄金时期”,诗歌发展到高峰。维吉尔(前70—前19年)、贺拉西(前65—前8年)和奥维德(前43—17年)是共和末期、帝国初期三位最重要的拉丁诗人。维吉尔的主要作品有《牧歌》、《农事诗》和民族史诗《伊尼阿特》。《伊尼阿特》歌颂罗马人祖先特洛伊英雄伊尼阿斯的丰功伟绩,是罗马家喻户晓的民族史诗,它影响了后来欧洲史诗的发展和定型。文艺复兴后,许多史诗体裁的作品,都以维吉尔的史诗作为范本。贺拉西是一位讽刺诗人、抒情诗人和文艺理论家,著有《讽刺诗集》2卷18首,《颂歌集》4卷,收诗103首。奥维德擅长爱情诗,著有《恋歌》、《列女志》、《爱的艺术》等,长诗《变形记》是奥维德创作成熟期的作品,也是他的代表作。这是一部关于希腊罗马神话故事的总汇,它对后世欧洲文学的发展有很大贡献。

史学、哲学、宗教

罗马的史学兴起较晚,但曾产生不少有影响的史学家。大约公元前5世纪中叶,才出现古罗马最早的历史作品《年代记》,它把每个执政官任职期间发生的事件编年记载。被誉为“史学家中的史学家”的波里别阿(前204—前122年),在漫游各地和利用罗马国家档案库材料的基础上,写下了40卷本《通史》,主要叙述公元前2世纪中叶罗马征服地中海世界的历史。波里别阿的史学理论和史学,在西方史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共和末期的两位重要史学家是萨鲁斯特(约前86—前34年)和恺撒(前100—前44年)。萨鲁斯特著有《朱古达战争》及《喀提林阴谋》。恺撒的《高卢战记》、《内战记》是研究罗马史,高卢人、日耳曼人历史的珍贵史料。罗马帝国时代著名历史学家有李维(前59—前17年)、塔西陀(55—120年)、普鲁塔克《46—120年》和阿庇安(95—165年)。李维以毕生精力著有《自罗马建城以来》,记述罗马建城至公元前9年的历史。该书共有142卷,现存35卷,是一部综合性的罗马通史。塔西陀著有《编年史》、《历史》、《日耳曼尼亚志》、《阿古利可拉传》。普鲁塔克写有《希腊罗马名人传》。阿庇安著有24卷《罗马史》,现存11卷。

古代罗马哲学的形成和发展深受古代希腊哲学的影响。罗马哲学对希腊各学派多取折中兼容态度,比较注重于实用,力图在哲学中找到修身治国之道。在这方面西塞罗是著名代表,他著有《论善恶之义》、《论神的本性》等哲理论文。他继承毕达哥拉斯和苏格拉底的说法,宣扬灵魂不死的观点。主张人的美德在于发扬理性,控制欲望,而幸福就在于顺应自然,追求美德。罗马哲学一直存在着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两派的斗争。卢克莱修(前98—前53年)是古罗马杰出的唯物主义哲学家、诗人。他在所著《物性论》一书中,根据伊壁鸠鲁的原子学说,驳斥关于神创造世界的说法。认为万物都是由原子构成的,原子不能创造也不能消失。塞涅卡(前5—65年)是帝国时期著名的唯心主义哲学家。他传布宿命论思想、宣扬苦行忍受、提倡道德至上的思想。

古代罗马人的宗教是多神教。他们相信各种自然物和自然现象都有其神祇并加以崇拜。和伊特拉里亚文化、希腊文化接触以后,伊特拉里亚宗教,尤其是希腊宗教对罗马宗教产生很大影响。早期罗马的神殿和崇拜的偶像都属伊特拉里亚类型。罗马人接受了希腊宗教的神人同形同性论和有关的神话传说。罗马宗教神话也和希腊融为一体,视希腊的神为自己的神,只是名称不同而已。例如希腊的天神宙斯即罗马的丘比特,天后赫拉即朱诺,爱和美的女神阿芙罗狄忒即维纳斯,智慧女神雅典娜即米诺娃。罗马的宗教仪式比较复杂,由祭司来执行,最高祭司长是全国祭司的首脑。他拥有制订历法、主持祭典和解释法律的权力。帝国时代,皇帝兼任最高祭司长,规定人民必须对皇帝的神化偶像顶礼膜拜。基督教于公元1世纪在罗马帝国境内出现。帝国后期,基督教传播已相当普遍。但历代皇帝都对基督教实行镇压的政策。公元313年,君士坦丁皇帝颁布“米兰敕令”,承认基督教。此后基督教获合法地位,发展很快。公元392年,皇帝狄奥多西下令奉基督教为国教。基督教成为罗马社会乃至西方社会惟一优势地位的宗教,并与佛教、伊斯兰教并列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

法学

罗马人在思想意识方面的一个重要贡献,也是留给后世的宝贵文化遗产,是他们的法学思想和法律制度。公元前450年,罗马颁布了第一部成文法典《十二铜表法》。罗马国家早期的法典仅限于罗马公民。罗马“公民法”亦即“市民法”,内容基本上是有关国家的行政管理、国家机关及司法诉讼程序等问题。产生于公元前3世纪的罗马“万民法”是罗马统治下各民族共有的法律,其主要内容为调整财产所有权关系和契约关系规范等条款。对罗马公民和非罗马人都适用,作用在于调解罗马公民与异族人之间的关系。“万民法”实际上是罗马统治范围内的“国际法”。从公元前27年起,罗马法有了更大的进步和发展,法律扩大到更广泛的司法领域,法学家获得公开解释法律的权力。在2至3世纪之交,罗马出现了巴比尼安、包鲁斯、盖约、乌尔比安和莫迪斯梯努等五大著名法学家。从3世纪到6世纪中,罗马编纂了大量法律著作。

法学是罗马特有的一门学问。西塞罗是罗马法学思想的奠基者。西塞罗法律思想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关于自然法的理论。认为法律的本源是自然的法则,“是由大自然确立起来的,通过健全的理智方能发现,而且对所有的时代和所有的民族都一样有效”。西塞罗以永恒的、普通的自然法则为前提推导出人类自然平等的法律观。西塞罗关于自然法和人类自然平等的思想对以后欧洲政治思想的发展有很大影响,17—18世纪欧洲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思想家继承和发展了自然法的理论,提出“天赋人权”、“权利平等”等口号作为反封建的武器。罗马法律思想还具有以下特点:关于法律的定义,他们继承和发展了古希腊的理论,认为法律就是正义、道德,“法律是善良公正之术”,法律的目的是要使人们“正直生活,不害他人,各得其所”。关于法律体系的分类,把法分为公法和私法,凡是保护国家和社会利益的法律都属公法,主要是规定国家机关的职权和活动的规范。凡保护私人利益的法规都属于私法,它涉及财产所有权、债务、婚姻家庭、继承等方面的法律限制。关于政治权力和法律效力的来源问题,认为两者均来自人民。帝国时代,皇帝虽有行使政治权力和制定法律的权力,但皇帝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

罗马法是“简单商品生产即资本主义前的商品生产的完善的法”,一切后来的法律都不能对它做任何实质性的修改。经过查士丁尼诸法典而系统化了的罗马法,对欧洲各国法制的发展有重大影响,它构成欧洲大陆国家、拉丁美洲国家以及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现存法律制度的基础。

建筑和艺术

罗马在物质文明方面也给后世留下了丰富的遗产。建筑是其中的重要内容。罗马继承吸收了希腊的建筑成果,广泛采用柱廊式建筑并饰以各种雕刻绘画,又有自己的创新,取得超越希腊的成就。古罗马人的建筑种类繁多,有5种基本类型:城防建筑(城堡、城墙)、宗教建筑(神庙、神殿)、娱乐场所(圆形剧场、角斗场)、公共设施(道路、公共浴池、地下水道、高架引水渠、城市广场)、纪念性建筑(凯旋门、记功柱)等。城防建筑多以岩砖垒砌,空隙处填塞小石和碎石子,再加黏土砌成。古罗马的神庙建筑与古希腊的有相似之处,又具不同特点。古希腊神庙呈长方形,而古罗马神庙呈四方形;古希腊神庙门前台阶一般不很高,而古罗马神庙门前有较高的多级台阶;古希腊神庙柱子有多利亚式、爱奥尼亚式和科林斯式三种类型,而古罗马神庙属混合型,无固定格式。古罗马人还创造了具有独特风格的圆形神殿,灶神维斯塔神殿和万神庙是典型的圆形神庙建筑。公元前1世纪中叶,罗马出现以石头建造的露天圆形剧场,与古希腊剧场不同,它的四周有坚厚的墙壁环绕。有的圆形剧场可供角斗,故又名“角斗场”。帝国时代开始,罗马出现了炫耀、歌颂对外战争胜利的建筑物——凯旋门和记功柱。公元81年,梯度皇帝建立了罗马第一座凯旋门。公共设施是古罗马最为重要、也是人民受益最多的一类建筑。在意大利本土,铺筑了以罗马为中心的道路网,有“条条大道通罗马”之谚。古罗马筑路工程质量都比较高,下铺石子和黄沙,上铺石板或大石块,虽历经风霜而坚固如恒。古罗马人铺设为城市供水的水道,并在城内建有众多公共水池,还建造排放污水的地下水道。罗马城内有一条注入台伯河的“大下水道”,已有2000多年历史,至今仍然完好无损。为了农业灌溉的需要,古罗马人还建造水道桥。它的结构分两种:一种是作为输水管道用的引水桥,建筑形式如同桥梁,下面有许多半圆形的拱门,上面为有凹槽的水沟;另一种是三层多孔水道桥,上层为输水管道,中层及下层供人、牲畜和车辆通行。

古罗马人在造型艺术方面也有突出成就,除表现在建筑领域内,还集中在人物雕像方面,创造出许多艺术史上的佳作。它们的独特之处在于具有充分的表现力,各种雕像的比例适中,形象自然逼真。在雕像的表现手法上也有创造,这就是注重人物眼部瞳孔的雕刻,使之双眼传神。人物雕像以大理石或青铜制成,内容多为罗马著名政治家和各种神。从公元2世纪后期起罗马的绘画艺术有很大发展。各类绘画作品中,镶嵌图案和壁画最为著名,绘制于一般房屋和公共建筑的墙壁和天花板上。此外,古罗马人在戏剧、音乐和舞蹈等方面都有杰出的创造。古罗马艺术同古希腊艺术一样,对世界艺术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留下的艺术珍品是世界艺术宝库中的重要内容,是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

第七章 希伯来—犹太文明

闻一多先生在《文学的历史动向》中指出,希伯来民族是“对近代文明影响最大最深的四个古老民族”之一(其他三个指中国、印度和希腊)。希伯来—犹太人贡献给世界一部“圣经”——《旧约全书》(包括“律法书”5卷、“先知书”1卷、“圣录”13卷,共39卷;还有“圣经后典”15卷和“死海古卷”。主要内容:上帝创造世界,人类始祖神话,古代犹太人法典和宗教规条,犹太民族的历史与传说、诗歌、格言、预言和启示文学等),一神教和包括马克思、爱因斯坦、弗洛伊德、基辛格等一大批对世界文明进程有重大影响的大师、巨匠级人物。一般学者主张西方文明有两个来源:希腊、罗马文明和希伯来—基督教文明,有的学者则说西方文化就是基督教文化。而基督教本身就是希伯来宗教和希腊哲学相结合的产物。

一、犹太人简介

犹太人又称希伯来人,属闪米特人。相传公元前2000年从幼发拉底河流域游牧到今巴勒斯坦地区,当地人叫他们哈比鲁人“Habiru”(意为“从大河那边来的人”),后来转音为“Hebrew”(即希伯来人)。据“创世纪”记载,人类历史从亚当、夏娃偷吃“禁果”犯罪被赶出伊甸园,经历了一系列灾难。该隐杀弟是人类被逐后的又一次犯罪。此后人类繁衍,遍布大地,充满暴力与罪恶;上帝后悔,要消灭人类,惟留义人挪亚。于是有了洪水与诺亚方舟,橄榄枝与和平鸽,挪亚三子即闪、含、雅弗等三大种族的故事。人类在洪水退后又开始繁衍(语言与口音都一样),要造一座城和塔(通天塔),以传扬人类的名,脱离神而独立,于是上帝变乱人类语言,《圣经》中“巴别”即变乱之意,故通天塔亦称“巴别塔”。上帝决定只拣选一个民族——亚伯拉罕的后裔,与他订约,为他们祝福。亚伯拉罕的[1]孙子雅各被上帝(耶和华)赐名为以色列(Israel, Yisrael),意为“与神角力”。相传雅各曾在夜间与天使摔跤,直到天亮,天使叫他改名为以色列。以后雅各12个儿子即为以色列的12支族,他们自称以色列人。其实当时进入迦南地区的各个部落不一定有血缘关系。

圣经中关于摩西(Mosheh, Moses,“从水中拉出来”之意)率众出埃及和约书亚占领迦南是确有其事的,埃及法老梅尼普塔在公元前1223年的碑文中提到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希伯来人)经过战争兼并,大约分为两个部落集团(联盟):占据北部、中部的多数部落被称为以色列,占据南部的为犹大(Judah,赞美之意)。以色列人经过长期的与各国争战及经济文化交流,经历过所谓“士师时期”(临时性军事首领Shophet,意近酋长,约前1200—前1030年)。约公元前1030年,北部部落首领扫罗(Saul,约前1030—前1010年在位)统一了北部,并与南方加强联合,成为以色列人第一个国王。后以色列人与非利士人大战,遭败绩,扫罗战死。南部首领大卫(David,约前1010—前970年在位)继承扫罗,南征北战,统一了国家,定都耶路撒冷;国势强盛,文化繁荣。所罗门(Solomon,约前970—前930年在位)继位,继续加强国家力量并巩固国家统治基础,对外开展交流与贸易活动,对内加强中央集权,并修建耶路撒冷[2]和圣殿(即所罗门神庙)。

这一近百年期间为以色列民族史上的黄金时代,也是灾难深重的以色列人民一段难得的统一和强盛时期。所罗门由于大兴土木,国库空虚,南北双方矛盾激化。所罗门死后,统一的以色列王国分裂。北部以耶罗波安(Jeroboam)为领袖,定都示剑,称以色列王国;南部以罗波安(Rehoboam,所罗门之子)为国王,称犹大王国,仍以耶路撒冷为首都。

北部以色列王国(约前930—前722年),政局动荡,200年间先后更换了9个王朝、19个国王;公元前722年为亚述王萨尔贡二世(Sargon Ⅱ,前721—前705年在位)所灭,成为亚述帝国的一个行省;以色列10个支派被俘往亚述,被异族同化。南部的犹大王国相对较为稳定,以色列王国的灭亡给犹大很大的震动。犹大国王约西亚(Josia,前640—前609年在位)曾推行政治、宗教改革;强力推行一神教信仰,奉雅赫维为惟一的神,耶路撒冷圣殿为惟一的崇拜中心。公元前586年犹大王国为新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二世所灭,巴比伦人焚毁圣殿,拆毁城墙,洗劫全城,并将犹大王室、贵族、富户、工匠(大部分居民)掳往巴比伦,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巴比伦之囚”。犹大王国进入流亡时期(前586—前538年)。

公元前538年波斯王居鲁士(Cyrus,前600—前529年在位)释放部分被巴比伦俘虏的犹大国人(历史上也称以色列人,约4万人)返回耶路撒冷。返回后他们坚持:(1)不与外邦人通婚;(2)从事编辑“摩西律法”,即“摩西五经”;(3)重建圣殿。从这年开始到公元前334年为以色列人受波斯人统治时期。其间,公元前445年,尼希米任省长,重修耶路撒冷城,推行改革,恢复一神教信仰,鼓励以色列人回归耶路撒冷。公元前397年祭司以斯拉回耶路撒冷,整顿社会,重整并颁布《摩西律法》。一些自认为有纯正信仰与血统的以[3]色列人就自称犹太人(Jews)。

公元前334年,被亚历山大(Alexander,前336—前323年在位)征服的巴勒斯坦地区进入“希腊统治时期”,公元前323年亚历山大[4]死后,史称“希腊化时期”。亚历山大的征服扩大了希腊与东方经济的联系,也促进了东西方文化交流。希腊语成为征服地区的流行语言,促进了这些地区的希腊化,其中埃及的亚历山大里亚、叙利亚的安提阿长期以来是地中海东部的经济文化中心,以后也成了基督教文化中心;打破了各国各民族间的隔绝状态,促进了相互交往;巴勒斯坦境外的犹太人也出现了打破民族界限的倾向。

公元前323年至前198年为托勒密王朝统治期间。托勒密二世邀请来自巴勒斯坦的72名专家翻译《圣经》——七十子译本。

公元前198年至前167年由塞琉古王朝统治。安条克四世采取消灭犹太教的各项措施:公元前168年废止一切犹太教节日,禁止行割礼,禁守安息日,大肆焚烧《圣经》,在圣殿上竖起宙斯祭坛,以猪献祭,强令犹太人吃猪肉等,引起犹太人的起义。

公元前167年至前135年为马加比革命时期。犹太祭司马提亚与5个儿子率众起义,第三子犹大·马加比(意为“铁锤”)继为领袖(前166—前161年),公元前165年12月进入耶路撒冷,恢复了犹太教信仰。后来经过20余年血战,西门·马加比于公元前142年建立了一个独立的犹太政权(前142—前63年)。罗素写道:“汤森德在他的马喀(加)比第四书的译序中说:人们说得好,假如犹太教作为一个宗教,在安提阿古(安条克)统治下为人灭绝,那么,基督教所由孳生的种床就没有了;所以拯救了犹太教的马喀(加)比殉道者所流的血终于成为了教会的种子,因为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一神教义都出自犹太教的源泉。所以我们可以说,今天在世界上,不论东方或西方,一神教[5]的存在实有赖于马喀(加)比一家,”但马加比王朝内部各派为争夺圣殿控制权而争吵不休,严重削弱了自己的力量,最后终于被罗马人所灭。

公元前63年罗马统帅庞培征服叙利亚、巴勒斯坦,设立罗马行省;庞培攻陷耶路撒冷时,杀了1.2万犹太人,索取1万塔兰巨款。

公元前54年罗马三巨头之一的克拉苏又侵入耶路撒冷,劫掠财富1万塔兰以上。当克拉苏被帕提亚(安息)人打死后,犹太人发动起义。可是起义被镇压,3万人被掠卖为奴。罗马扶植以东人、军事贵族希律(Herod,前40—4年在位)为王,此人为人投机、狡猾、残酷而能干,在位期间巴勒斯坦相对稳定。他控制犹太教会,限制教会高级人士权力,同时引入希腊文化;大兴土木,建立恺撒利亚,以纪念恺撒;又重建撒马利亚,并改名为司巴斯特(Sebaste,奥古斯都的希腊名),以讨好屋大维;重建圣殿(依所罗门蓝图),亦称“希律庙”;还为自己造了一座宫殿。他死后,罗马帝国把巴勒斯坦一分为三,让希律三个儿子管辖:(1)阿奇洛(Archaelus),犹太王头衔,分封西南部,包括犹大、撒马利亚以东地区,以耶路撒冷为都。(2)希律·安提帕(Herod Antipas),分封东部、北部,包括加利利、比利亚。(3)希律·腓力(Herod Philip),分封东北部,包括低加波利及比邻地区。

犹太人民对大希律的残酷统治已深感不满,于公元6年,发动起义,遭到叙利亚总督的镇压,2000人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犹太与撒马利亚并入叙利亚行省。罗马的经济剥削、政治奴役和民族压迫激起了犹太人民的一次次反抗。其中规模最大的一次,史称“犹太战争”,发生于公元66年至70年。起义被镇压,城破,圣殿被焚毁;死亡人数一说60万,一说近120万,9.7万人被卖为奴(一说7万人被卖为[6]奴)。“没有余地再立十字架,也没有十字架来钉人”。全部土地被没收、拍卖,向圣殿捐献的什一税转交给罗马丘比特神庙。犹太人民在这次起义被镇压后,还举行了几次起义。公元79年至81年(第2次)、116年至117年(第3次,数万人被杀)、132年至135年(第4次,罗马帝国毁巴勒斯坦985个城镇,杀58万人)。从此,犹太人四海为家,到处流浪,散居于世界各地,但他们仍坚持自己的宗教信仰传统。19世纪末,在英国政府支持下,开始犹太复国活动;1897年成立“世界犹太复国组织”;1948年联合国决议,以色列国诞生,许多犹太人陆续回国。[1]犹太人的上帝是JHV H(JHW H)——雅赫维(亚卫)(Jahveh, Jahweh),意为:我是,我将是(转意为“永存者”);犹太人不准妄称上帝名字,遇到JHV H时,读作阿东乃(Adonai, Adhonay,即主之意)代之。犹太教玛琐拉学者创造希伯来元音符号后,把阿东乃的三个元音E、O、A(Edohnay?)标注在JHV H之下。后来基督教读经者误将其加入JHV H之中,而成JeHoVaH(JeHoWaH)。近代学者研究认为这是误读。[2]耶路撒冷(Jerusalem)意为“天使萨利姆的产业”——“尤罗萨利姆”。所罗门在耶城四周筑城墙,城内造宫殿,并建成所罗门神庙(将“约柜”置于其中)。公元前586年,新巴比伦国王尼布甲尼撒二世(Nebuchanezzar Ⅱ,公元前604—公元前562年在位)洗劫圣殿、宫殿,并加以焚毁,整个城市被夷为平地。公元前516年重建了圣殿,公元前486—公元前465年重建耶路撒冷城垣。希律王(Herod,公元前40—公元4年在位)重修圣殿(“希律庙”)。公元64年,犹太人起义;公元66—70年犹太战争期间,圣殿被纵火焚毁,耶城成为一片废墟。哈德良皇帝(Hadrianus,117—138年在位)曾重建殿宇,供奉罗马神丘比特和维纳斯。拜占庭时期,圣殿所在地变成垃圾堆。哈里发马立克(685—705年在位)于691年在耶城建圆顶清真寺,哈里发马蒙(813—833年在位)又进行了一次装修。耶路撒冷现为三教圣地和以色列国首都。[3]“犹太人”的称呼以后逐渐取代“以色列人”。犹太人原指犹大支派(以色列12支派之一)或犹大王国的人民。自进占巴勒斯坦起至举族被掳往巴比伦止,全体犹太人本来统称希伯来人(Hebrews),又称以色列人(Israel)。经过流亡生活,只有属于犹大王国的人仍保持民族特性;其他10个支派于公元前722年被亚述人灭国后,居民四散,同化于其他各民族。因此,“犹太人”一词仅指原犹大王国之人。[4]历史上将公元前800年(早期希腊城邦国家出现)—前323年(亚历山大死),称为希腊时期;而将亚历山大死后,即从公元前323年—前30年(希腊的主要国家被罗马征服)为希腊化时期。[5]罗素:《西方哲学史》上卷,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392页。[6]约瑟福斯:《犹太战争史》第5卷第11章第1节,《约瑟福斯全集》(惠斯顿英译本),爱丁堡1865年版。

二、犹太宗教与习俗

犹太教(Judaism)

希伯来宗教的发展至少可以分为四个不同的阶段:

1.第一阶段可以称为前摩西阶段。从人类起源到公元前1250年。这一阶段首先以万物有灵论为特征,崇拜寓于树木、山峦、圣井、圣泉,甚至奇岩怪石的精灵。形形色色的巫术也盛行于这个时期,如向亡魂问卜,模拟巫术,替罪羊献祭等等。在《旧约全书》中仍可看到很多早期的信仰和做法留下的痕迹。

后来万物有灵论逐渐让位于拟人神,这个过渡是怎样发生的,我们无法肯定。大概它与希伯来社会已经成为父权制社会这一事实有关,即是说,那时父亲在家庭中拥有绝对权威,世系按男性记录。因此,神灵也可能已被视为在氏族或部落中占有这样的地位。显然,新的神祇还很少有其名称,每个神通常都仅仅被一般地称为“厄勒”(EL),即“神”之意。他们分别是某个特定地方或某个个别部落的守护神。这个时期还没有全民族的雅赫维崇拜。

2.第二阶段从公元前13世纪至前9世纪,通常被称为全民族一神崇拜阶段(The Stage of National Monolatry)。这个术语含义是独尊一神。但决不否认其他神的存在。主要由于摩西的影响,希伯来人逐渐把一个神作为这个时期他们全民族的神,这个神的名字似可写作“JHVH”或“JH-WH”,它的读法无人知道,但学者们普遍认为大概可以拼写为“雅赫维”(Yahweh, Jahveh)。它的含义也是一个谜。当摩西问雅赫维,如果他们要知道是什么神派遣他来的时候,他应该如何告诉族人,雅赫维回答说:“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说:“你要对[1]以色列人这样说:‘那自有的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

在摩西时期及其以后的两三个世纪,雅赫维是个有点特别的神。只有他几乎被想象成具有人的属性。他有肉体,有人的感情。他有时喜怒无常,也有点暴躁——能恶毒地或盛怒地审判,也能行善。例如,他打死乌撒(Uzza),只是因为这个不幸的人在约柜运往耶路撒[2]冷途中用手去扶住约柜。全能的神(或上帝)几乎不能与雅赫维相称,因为他的权力仅仅限于希伯来人自己居住的地区。希伯来人对以后西方思想最重要的一些贡献首先是在这个期间系统化起来的。正是在这个阶段,希伯来人相信神不是自然的一部分,而是完全处于自然之外的。这种“超世的”神学意味着神逐渐地被理解为纯粹知识的或抽象的术语,人类可以被视为像它希望的那样具有改造自然的潜力。

这个阶段的宗教既不含主要的伦理意义,也不含深刻的精神意义。雅赫维是作为最高的授法者和宇宙道德秩序的严格维护者而受到崇拜的。依据《圣经》的叙述,他在西奈山顶上给摩西发布了十诫。不过,“旧约”的研究者一般都不接受这个传统的说法。他们同意摩西时代可能存在一种原始的十诫,但是怀疑保存在《出埃及记》中的十诫未必会早于公元前7世纪。不管怎样,有一点是清楚的,即摩西的神对献祭和礼仪的重视程度与他对善良行为和心地纯洁的重视是一样的。然而,这种宗教主要不是关心精神的事务。它仅仅给予今生的物质酬劳,而绝不是报应于来世(即现世报,而不是死后上天堂;缺乏来世观)。最后,这种一神崇拜的信仰被拜物教、巫术,甚至更粗俗的迷信的某些因素所破坏,它们来自于更原始时代的遗迹或从邻近民族逐渐获得。这些包括从巨蛇崇拜到嗜血的献祭和淫乱狂欢的繁殖仪式等各种形态。

3.宗教改革真正重要的工作是同伟大先知阿摩司、何西阿、以赛亚与弥迦相伴随的。他们的成就代表希伯来宗教发展的第三阶段,即先知革命阶段。时间从公元前8世纪至前7世纪。这些先知的眼光比他们的任何先驱都要远大。他们教导的要旨有三条基本教义:(1)基本的一神论——雅赫维是宇宙的统治者,他甚至利用希伯来人以外的民族来达到他的目的;其他民族的神都是伪神,根本不应崇拜。(2)雅赫维是惟一公正的神,他实际上并不是全能的,他的权力仅限于公平与善良;世上的邪恶来自人而不是来自神。(3)宗教的目的主要是伦理上的,雅赫维毫不关心礼仪和献祭,但他的信徒应该“学[3]习行善,寻求公平,解救受欺压的,给孤儿申冤,为寡妇辩屈”,或如弥迦所说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4]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

这些教义对以前所主张的一切,几乎都予以否定。然而,这显然不是先知们的意图。他们无非是以恢复这种宗教往昔的纯洁为己任;至于其中的糟粕,他们认为是来自外国的腐蚀。但像许多这样的倡导者一样,他们的建树往往超过他们的所知。他们的实际成就大大超出了他们原定的目标,以至于形成了一种宗教革命。这种革命在相当程度上也涉及社会和政治领域。当时,财富已经集中在少数人手中。成千上万的小农已失去自由,陷入依附于富裕地主的地位。如果我们相信《阿摩司书》的说法,则法庭贿赂公行,竟使一桩债务诉讼案的原[5]告,只消给法官一双鞋子,被告就得成为他的奴隶。尤其严重的是亚述人统治的威胁笼罩着一切。为了使民族能够应付这种威胁,先知们认为必须根绝社会弊病,民众必须在清除了受外国腐化后的宗教下再团结起来。

这种革命的结果不应被误解。它的确剔除了某些最臭名昭著的压迫形式,并且永远根绝了从外国渗到这种宗教中的大多数野蛮的行为。但是希伯来人的信仰同现代正统的犹太教还不太相似。它很少有精神方面的特性。它不关注来世,而注重今生;它的目的在于社会与伦理方面——推进正义与和睦的社会,消除人与人之间的不人道行为——而不是使个人在来世得到拯救;既不相信有天堂和地狱,也不相信有上帝的劲敌撒旦;死者的灵魂下到阴间,在尘土中和阴暗处停留一段时间之后就消失了。

4.希伯来宗教演变的最后一个重要阶段是后放逐阶段,或称波斯影响时期,这个时期可考虑约在公元前538年至前300年之间。有关波斯的影响,主要是琐罗雅斯德教的二元论与它的救世的、来世的和秘传的观念。巴比伦之囚以后的时期,这些思想已被犹太人广泛接受。他们已经采纳撒旦是一个大魔鬼和邪恶的制造者的教义。他们也发展了末世学,包括救世主的降临、死后复活和末日审判等信条。他们开始注意来世的得救,视之更重于今生的享受。最后,他们还信奉一种[6]天启宗教的概念,即他们的《圣经》是上帝本人直接授予的。

在以犹太民族多灾多难的历史中,形成他们的宗教信仰。他们信奉的上帝——雅赫维,原是犹太人的民族神;为了拯救本民族的灾难,他们把雅赫维信仰从民族神扩大到超民族的普世上帝。关于本民族遭受的苦难,他们认为是上帝对他们的考验以及惩罚;但他们始终认定“犹太民族”是上帝的“选民”,他们与上帝有特殊的盟约关系。犹太教的雅赫维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民族神又是普世神(不过对犹太人特别眷顾)。这是犹太民族团结的信心与民族复兴的希望。基督教接受了这个上帝(误读成“耶和华”),但舍弃其犹太人的民族性,充分强调其普世性,他们称自己的宗教为普世性的“公教”、“正教”。

犹太教经典

犹太教的经典也在长期的苦难中形成,其主要的是《律法书》五卷,即《摩西五经》。律法是每一个犹太教信徒都必须遵守的教义、道德规范、法律典章和礼仪、节日的规条。其中“摩西十诫”是律法的核心:(1)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2)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影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3)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4)当照耶和华你神所吩咐的,守安息日为圣日。(5)孝敬父母。(6)不可杀人。(7)不可奸淫。(8)不可偷盗。(9)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10)不可贪恋人之妻,也不可贪图人之[7]房屋、田地、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除《律法书》外,还有《先知书》和《圣录》。先知被认为是上帝的代言人,指受上帝启示而传达上帝旨意、评论时事,预言未来的人。他们的言论,对当时的犹太社会有很大的号召力。《圣录》(或称《圣著》、《杂集》)内容复杂,体裁不一,有诗歌、哲学、历史、宗教故事和启示文学。

除收入《旧约》的这三部分内容之外,犹太教还有口传律法书——《塔木德》(Talmud,原意为“教学”),是该教仅次于《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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