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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1 10: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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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梢

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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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世界从此多了一个你

我的世界从此多了一个你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我的世界从此多了一个你作者:林梢排版:吱吱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01-01ISBN:9787539997988本书由天津华文天下图书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PART 1爱你这件事,我有一生可浪费我攒下所有好运气,只为遇见你

大学的时候,社团里有一个男生,大家都叫他阿哲。

因为他像张信哲的歌里一样,总是爱上坏女人。

阿哲并不是天生爱受虐,他只是心肠很好,但运气又很坏。往往和现任的情感关系已经很纠结了,前任还不肯放他生路。

大二下学期,他结束了一年的备胎生涯,我们这帮朋友才刚刚松了一口气,他却在一个暑假之后又恋爱了。

恋爱对象竟然是我们新学期大一入学的学妹。

漂亮又爽朗。

心怀嫉妒的几个男生疯狂捅阿哲的腰,问他哪里来的狗胆对学妹下手。

阿哲很委屈地说,是学妹对他下手。

于是男生们更加恶毒,开始诅咒阿哲在第一学年就被甩掉。

然而,一年又一年。

两年之后,我们大学同学吃散伙饭,爽朗学妹阿宝仍然开开心心地与阿哲同列席中。

大家都起哄,问阿哲烧得哪里的香,拜得哪位大佛,居然有阿宝这样的活菩萨收留他。

确实,自从阿哲和阿宝在一起之后,那些烂桃花都被阿宝摘得干干净净。

阿宝很高兴,喝了一些酒,小脸发红,眼睛发光。

可是到后来,她半醉,却抓着阿哲不放手,开始哇哇大哭。

这一天晚上,我们才知道,原来真的是她对阿哲下的手。

她喜欢阿哲。

那么久。

阿宝是阿哲的学妹。

初中的时候就是。

他们所在的城市不大,他们很轻易地就念同一所学校。

在学校里,阿宝是个阴沉的小太妹。

阿哲是出了名的好脾气好欺负的温柔学长。

他们唯一的交集是,阿宝回家的必经之路要从阿哲家门前走过。

有一段时间,他们路边的街灯坏了。

维修线路复杂,短期内不能修好。

天黑之后,阿哲这个烂好人居然就在路口给大家发简易小手电。

阿宝拿了四次小手电之后,阿哲终于说:“学妹,要不你以后自己带个手电筒吧。我这个主要是给突然路过、不知道路灯坏掉的路人呀。”

阿宝劈手拿走了第五个小手电。

然而,第六天。

阿宝这个糊涂鬼,还是不记得自备手电筒。

她怒气冲冲地从阿哲身边冲过,对他视而不见。

然后莽莽撞撞地踏进黑洞洞的街道,果不其然,大摔一跤。

阿哲吓了一跳之后,就打着手电紧紧跟着阿宝,送了阿宝一路。

但是这次以后,阿哲就好像对阿宝负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责任感,天天要在路口等她回家。

而阿宝就好像非要再摔个鼻青脸肿来惩罚阿哲一样,从不带手电筒,也不肯接阿哲送的手电筒。

结果。

这一送,送了一个月。

一个月后,街灯修好了。

阿哲和阿宝的中学设了高中部。

所以,阿哲升学之后,他们也仍旧同校。

而那个时候,阿哲已经显露出在恋爱方面的坏运气。

阿宝混坏学生圈,听闻的就是阿哲是最好傍上的冤大头学长。表白来者不拒,各种小礼物出手都很大方。

所以常常有女生在缺零用钱的时候、没有男朋友有点丢脸的时候、需要有人帮忙辅导功课的时候、以及纯粹为了逗阿哲玩儿的时候……都去找他。

阿宝听了一肚子他的蠢事,心里就把阿哲头上的标签从“烂好人”改成了“蠢蛋”。

她见过女生跟蠢蛋学长的表白。

女生在他家路口拦住他。

抓着他的衣袖不让他走。

怏怏地说:“我真的很喜欢你,你就和我交往吧。你讨厌我哪里,都可以改的。”

他明明很为难。

面对女生一张泫然欲泣的脸,却只好点头。

阿宝从旁边过,翻着白眼,心里把他骂得狗血淋头,肩膀也要狠狠撞上他的背。

结果她回头,居然看到人家两个人已经抱到一起了。

虽然下一秒阿哲就慌慌张张地和对方分开了,但是阿宝还是气得一路大骂。

天底下,怎么会有这样的蠢人?!

阿宝初三的下学年,学校发生了一起了不得的大事。

虽然只是作为谣言流传,但是这个谣言也非常了不得。

有人说,高三体检,有一个学姐怀孕了。

阿哲被拎进教导处四五次。

因为据说阿哲曾经也同这个学姐“交往”过。

阿宝没有刻意关注,但是作为初中部的大姐大,传言像风一样全都吹到她面前。

然后那一天,她照常翘课去抽烟,到了学校的小树林。

有人比她更早到。

好学生阿哲,坐在林子间的大石头上。

石头上还刻着学校的校训。然而坏学生和好学生都来这里翘课。

阿宝慢慢走过去,一探头就看到阿哲在擦眼睛。

阿哲回头瞅见她,就匆匆走了。

那天阿宝没抽烟,坐在阿哲坐过的地方,想,原来蠢蛋也是会伤心的。

学校最终要维护名声,谣言事件止于谣言。

只是阿哲白白被学生家长大骂了几顿。

后来阿宝才知道那位学姐认识了校外的一个小混混。

不过,她咬死不认,就让阿哲背黑锅,总比跟爸爸妈妈说交了混混男朋友强。“自己是旁观者的时候,总嘲笑做好人的都是白莲花圣母,等自己陷入困境的时候,才感激这个世界的善意。”

这是阿宝说的。

中二的阿宝天天和家人吵架,自己做个小太妹也是为了气死她爸。

那一回,她又和爸爸大闹一场。

寒冬腊月,她气冲冲地跑出门。

她路过阿哲家的时候,阿哲正在门口和人说话,见到她抬了抬手像是要和她打个招呼。

但她风一样地跑过去,只狠狠地甩给阿哲一个白眼。

她一个人待在外面,又冷又饿,却倔着脾气不肯回家。

不管怎么样,至少要她爸妈找到她,来求她,她才肯给一点面子。

否则,她是打算把她爸妈的独生女儿冻死在外面的。

然而那一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她坐在街区的小公园里,她的爸爸妈妈一直没有来找她。

阿宝慌了神。

也许她爸爸真的被她气得生病了。以前奶奶就身体很不好,说是有心脏病。

还是他们太笨?现在还没找到她,不知道她在哪里。

天渐渐黑了。

风越来越大。阿宝整个人都冻透了。

偏偏在这个时候,她看到一个人影从公园另一边过来。

提着垃圾袋,披着大棉袄。

他们那里,治安并不严,时不时就有些流浪汉或者精神不太正常的人在街边游荡。

阿宝一边发抖一边偷偷摸了块石头。

她已经吓得要哭,却还恶狠狠地想,叫你们不来找我,等我死了,有你们后悔的!

但是,这一天并没有需要她拼命。

因为那个人影是阿哲。

阿哲看到她往这个方向跑过来,而后一直留意,发现阿宝没有回去。

吃过了晚饭,他便当作遛弯消食,来这边看看。

然后捡到了冻僵的阿宝。

还给她买了热气腾腾的烤红薯。“你们总说他遇到我,是他的好运气。其实,遇见他这么好的人,是我的运气,然后我拼了命,就为了抓住了这一生一次的好运气。”

阿哲虽然烂好人到像是有点傻,但其实是个学霸。

第二年,高考。

他拿了全校最高分,考到我们学校最热门的专业。

两年之后,阿宝高考。

冒着差点落榜的危险,她擦着分数线低空飞过,也拿到了录取通知书。

于是那年暑假,她“心怀鬼胎”地来拜访学长,了解学校情况。

然后在暑假结束的时候,成功地捕获了一枚男朋友。“我念书很辛苦的。但是我真的很怕错过他。”

阿宝以前为了气死爸爸,当个小太妹,但是那两年,她开始洗心革面做个好学生。

认认真真读书,拼命地学习。

就是为了有一天,他们可以牵着手,每天都一起。

一起骑着自行车去兜风,坐在草地上看星星,说傻兮兮的梦想。

一起去上课,偷偷混进对方的课堂,然后帮其他翘课的同学签到。

一起在路边帮旅人指路,带人到了目的地之后却发现自己迷了路。“所以你干吗这么快就要毕业嘛?”

散伙饭的晚上,阿宝拖着阿哲的手哇哇大哭。

在她眼中,阿哲那么好,她那么喜欢。

她只怕一撒手,就有别人抢走了自己的珍宝。

2015年。

阿哲结婚。

婚礼上放了这段视频。

视频里阿宝哭得惨兮兮。

视频外阿宝举着捧花说要杀掉那个拍视频的人。

阿哲一手牵着阿宝,一手抓着话筒。

他说,他也知道自己是个烂好人,也觉得老天不公平,为什么总是他做好事他倒霉?但是原来他做的事情不是没人看到的。原来他也不是从来没有过好运气,只是上天注定,他要攒下所有好运气,只为遇见一个阿宝。

有时候,我们也会想,为什么我总是遇到渣男?为什么我遇不到心仪的对象?是不是我自己做错了什么?我的人生原则是不是不合时宜?

但是,阿哲遇到了阿宝。

他被人利用的好心肠,变成阿宝漆黑前路上的光亮,寒冬里最暖最甜的太阳。

那么,人山人海的世上,我相信总有一个人,看见你独一无二的好,视你为珍宝。

总有一个人,会牵起你的手,说,我攒下所有好运气,只为遇见你。我们恋爱吧

那段时间,我情绪非常坏。每天早上恹恹睁开眼睛时,都觉得仿佛这一夜我就没睡着过。我神志混沌地挤在公交车里,幻想可以杀死一个一个即将面对的客户,然后又在下班回家的路上琢磨如何闯进我们那个尖酸刻薄的女上司家里,然后把她勒死在床上。

慢慢的,我发现这样无意义的幻想对我的身心健康极度有害,于是,打算做点别的事情来转移注意力。

我决定每周去一次图书馆。

我住的地方离东城图书馆只有两站地,我可以去那里坐一整天,屏蔽与外界所有的联系,单纯地翻几页书。

而且那附近还有一个很棒的糕点店、一个栗子店。

对于死宅来说,每周都出门其实是很大的挑战。

我坚持了两个礼拜,然后隔了一礼拜才去。

第三次去的时候,图书管理员忽然跟我说话:“上周怎么没来?”

我皱了下眉,没有回答。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叫作“自来熟”。坦率来说,我其实不太欣赏这类人,他们常常不懂人与人之间相处的界限。

他笑了一下,把我的借书卡递还给我。

我心里骂了句神经病,觉得自己像是被变态调戏了。但是为不显得我像个小女孩似的仿佛被吓着了,我还是在图书馆呆了一整天。

之后几个月我还是会间断地去图书馆,偶尔也会遇到那个图书管理员,他不再和我搭话,只是笑得古古怪怪,让我心里起疑。

几次之后,我终于忍不住发怒,用力瞪他,惹得另一个管理员好奇地看着我们。

他低着头叹了口气,然后笑着问我:“你是真的不认识我了,我们一个学校的。”

我将信将疑。

他补充了一句。“那时候你也常常去图书馆,常常打扰我的工作。”

人的记忆也许也像是一个巨大的图书馆,远去的、陈旧的、被丢弃的记忆都放在偏僻的一个个小屋子,拉上厚重的绒布窗帘,锁了沉重的木门,渐渐落灰,鼠咬虫蛀。忽然有一天,不知哪里来的一只手“唰”地一下点亮了灯。

哦。原来是他。

我竟然忘了他。

大学的时候,我的周末常常在图书馆度过。

那时候更好,可以带着自己的包、自己的小零食、自己的笔记本在图书馆的阅览室呆一整天,又安静又自在。

但是呆久之后,慢慢就会失去目标,满书架的书你已经挑过你最喜欢的,然后就茫然不知道挑哪些了。于是我无师自通地开始挑选那些“别人挑过”的书,这个道理就和迷信某宝最高销量一样。

我们学校图书馆还书流程是这样的——学生把书给前台管理员们,管理员把书垒在小书架上,小书架带着滑轮,然后来图书馆勤工俭学的学生就负责干体力活,推着小书架到各个楼层,按照编号把书放回书架。

于是,我就在他们推着小书架进来之后,霸在小书架边,把这些书再挑一遍。

这种行为其实略讨厌——打乱了书籍摆放顺序,又耽误了他们的工作时间。

我也收到过嫌弃的白眼和叹气。可能是平常太乖太循规蹈矩的生活也有点闷,我竟然在这其中生出了乐趣。

大概,有时候总想做点小坏事,也是人的劣根性。

但是有一个人,和其他人都不一样。

他要是被我拦截了,既不生气也不着急,他就自己也找一本书,靠着墙,静静地看书。

他让我觉得惊奇。

惊奇又有趣。

那时候图书馆窗子很大,窗外就是一小片树木,再远一些就是足球场,一片静谧的绿荫之后就是穿着五彩绚丽的人群。

那时候常常都是阳光明媚的天气,我们两个不认识的人,就各坐在窗台上,慢悠悠地翻书。那时候的时光都像只温柔的猫,踮着脚,翘着尾巴,不慌不忙地从人的肩头踩过。

室友阿朝没多久就发现了我这点小心情。

她跟着我去图书馆,偷偷瞄他。

既小心翼翼,又带着明显的做贼心虚。

我被她气坏了,但更让我生气的是,她偷偷去要了他的联系电话,还自信满满地笃定他对我有意思。

那之后,我就不那么常去图书馆了。

我或许对他有些好感,但我并没有想要和他有任何牵扯。

没想到,居然这么久以后,在另一个图书馆,我又遇见了他。

可我竟然已经忘了他。

我结结巴巴地说,不好意思,没认出来。

然后,几乎,落荒而逃。

我说几乎的意思就是我的行为完完全全就是落荒而逃。

但是我的脑子里,除了挤得满满当当的羞耻和尴尬之外,还有一点点空隙写着心悸。

其实作为一个长期单身的人,我偶尔也会看看网上各路人马做的“单身人群分析报告”,这些东西,基本上把人分门别类,好像物品一样摆在不同的架子上。

但我在哪个架子上?我无法坦然恋爱的原因是什么?

和旧时光一同重现的还有那时候未曾宣之于口的暧昧情愫。喜欢,其实从未停止,但是,在一起,却始终不曾成为必要。

回家之后我翻箱倒柜找出大学时候的旧书。

当年阿朝要了他的名字和电话写在纸条上夹在了书本里。我找得满身灰才想起上次搬家的时候,卖了一些纸壳和旧书本。大约是那时候一起混着卖掉了吧?

我茫茫然若有所失,又觉得大松了一口气。

然而,过了这个月,书到期,到底是要去图书馆还书的。

又遇见他。

我还了书。

然后转头就飞快地上了楼,取消了这张借书卡。

下楼梯,他却在最后一阶等我。

我跟他错身而过。

他问:“你到底是怕我,还是喜欢我?”

喜欢和怕有什么差别?都是想这个人来就心悸。

何况,我这人最爱自己,谈恋爱却是要爱实实在在的一个别人。

别人!意味着多少不可捉摸的风险。

简直是把刀递到对方手上,还要去拥抱他。

但是这样软弱的蠢话如果说出了口,我就像是有被害妄想症了。连我自己都知道这是妄想。

我硬着头皮冷笑:“我干吗要怕你?”“那就一起吃个饭吧,校友。”

吃饭的地方就在我常常光顾的栗子店旁边。

好记性的老板娘一看见我就说:“一斤栗子?”

仿佛我的名字就叫作一斤栗子似的。

我冏得要死。

他倒是点点头和老板娘说,吃了饭再来买。

菜上了桌。

他点了话梅排骨,白灼菜心,酸菜鱼汤,土豆牛腩。

我们默默地吃饭,间或说几句话,只是周到,不过分热络。

吃完饭出来,他果然给我买了栗子。

他送我到公交站牌下,问我:“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和手机号码了吗?”

我低声报给他。

他记下来,把栗子递给我。

等他走远了,我才想起,其实我不知道他的名字。

那张写着他名字和电话号码的纸条,被我无视和丢弃了。

我站在风里,想,我们根本还没有在一起,但我却已经开始想念你,多么可怕。

回家以后,我收到了陌生号码的短信。

没头没尾地问我:到家了没?

我还没来得及回复,第二条短信接踵而至:我是蒙达。我猜你也忘了我叫什么吧。这次一定记住了。

我捧着手机,忽然无法形容自己的心情,只能把头蒙在被子里。

原来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看穿你,是一件这么有趣的事情吗?晚上睡觉的时候我想,好像也不是太坏。

我虽不再去图书馆,但我却还是时不时和他见面。他只周六休息,我们就偶尔周六见一面。我们聊天,说一些琐碎的小事情,最近的有趣见闻,各自的休闲喜好,偶尔的烦恼和郁卒。

但相顾无言的窘境还是渐渐变多。

我这时候才后悔起来。真应该多多和男生聊天,练练手的,哪怕是和我表哥小弟聊天也可以啊。果然,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是需要练习的。

我还在神游,想要如何临阵磨枪,找到下一回见面聊天的诀窍。他却问我,要不要和他一起去同学聚会。“大学室友聚会,大家都说有家属一定带家属,你要不要跟我去?”

我心猛地一跳,看到了这段关系的警戒线。

据说人总是因为同一个原因反复犯错,因为性格中致命的弱点如蛰伏的虫、沉眠的蛇,在你进行最关键的决定时,忽然苏醒,钻进人心里。

我知道我应该说好,但是脱口而出的却是:“这不太好吧。”

他有些失望,但是仍然说:“就是在学校附近大家常去的饭馆,也当回了趟学校。你可以再考虑一下。”

我点了头。但是接下来我们悻悻的,没有话可以说了。

这一天我们扫兴而归。

我闷闷地生气,怪他不该把我们的关系往前推进——现在就很美好,何必要向前走?跨过那道坎,戳破肥皂泡,没有半点好处。

所有故事的开端都如此美好,但最好只在开端。

那时候认识尚浅,客气还在,两个人看对方,都是雾里看花,朦胧又神秘,五分的美看到了十分。但是等攥在手里,时长日久,总会烂成一滩泥。

我没有再联系他。

我没有再联系他,连他拨过来的电话也不接。

最后他竟然只能给我发微信语音。

我一条一条地听完。“大学的时候,你朋友来要我的电话号码,我还以为你喜欢我,但是你却突然消失。我后来反省,大概是我太冷淡,没有丝毫的表示,原本就应该我主动找你的。“你第一次到图书馆的时候我又认出了你。但是你却完全把我忘记了,我才再想可能一直都是我自作多情。“现在我约你,追求你,我们相处好像也还很合拍。我再度以为你是喜欢我的,但是你又开始一言不发地消失。“我有时候觉得我已经很了解你,但是有时候我完全不懂你在想什么。“林梢。我真不知道你对人对己都这么绝情。”

他说的完全对,我无话可说。

我打算过绝情的一生,也许一辈子孤独终老,而如果必须找一个结婚对象的话,我也希望对方和我一样冷静自持,理智客观,只是作为伙伴同行一段人生路。

我是这样打算的,但是我却没忍住在他们聚会当天也溜回了学校。

他们聚会地方是学校附近很出名的饭馆,大学生的最爱。

他们宿舍老友三五个,都带着女伴。

我缩在对面的店里,身上穿着针线粗糙的花呢大衣,隔着玻璃窥视。

他终于从饭馆出来。

他一个人。不,不是一个人。

他身后还跟着一个高个子的女孩,很活泼地拍他肩膀。

所有的坏预感都会应验——这是我攒下来的人生真理。

我心满意足。

看。他果然没有多喜欢我。还好我没傻乎乎地陷进去,没上了当,没有最后被人甩掉,没有尊严尽失,没有凄凉收场。

我坐上回家的公交车,终于忍不住要打电话跟任何一个人说说这件事。

说说我有多聪明。说说我有多理智。说说我如何逃过这桃花一劫。

但是我拨通电话之后,说出口的却是:“站在他身边的人,原本应该是我的。”

我缩手缩脚,怕失望怕受伤,不敢真正地展开一段恋爱,但是结果,我却依然失恋,品尝失去的苦涩。

那天和我同坐一辆公交车的人,一定都看到坐在最后排的那个女生哭得不能自己。

他们一定在想,她为什么哭得这么可怜。

不过,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连我自己也不同情我自己。

以前看书,有人说生活便是失去,婴儿长大了,我们失去那软绵绵的一团粉;青年老去,又失去最好岁月;子女结婚,成为别人配偶,父母又怅然若失……若不能忍受失去的痛苦,一个人简直不会成长。

我无法忍受失去的痛苦,和可能失去的长久担忧,于是想把自己的世界建立成坚不可摧的堡垒。但是我却忘了,堡垒从来都不是由外部攻破的。

阿朝在公交车站接我。

我们两个朋友多年,她一直嘲笑我冷淡得像个外星人。这一回,我脸肿着,眼睛红着,她反而揽着我肩膀回家,说我多了人情味。

她没再多问我,只带我走,这大概就是我们的默契。

我以前最不喜欢有人在公共场合大哭失态,最不明白有什么事情不能说出来解决,我以为我不一样。原来,人伤心的时候,都是一样的。

不过,伤心总会过去。

我混混沌沌过了半个多月就好起来,又作回外星人。

那天下了班,我刚回家,阿朝就拖着我出门,说请我吃饭。我一路问她有什么好事,她都不肯说。我隐隐有预感,那个请我吃饭的人不是她。“我找大学同学要到了你朋友的联系方式,我觉得我们应该当面聊一下。”

他站在西贝门口,迎着我们过来。

阿朝这个叛徒!我横眉怒视她。

叛徒阿朝却笑嘻嘻地说:“你现在已经冷静了不是吗?我也觉得可以聊一下。你们放心,我只吃饭不插话。”

半个多月没见,他仍旧是我最喜欢的模样。

几句寒暄。他说到重点。“那天在学校,我看到你了。你上公交车,我没追上。“我想了很久,我知道你这个人没安全感,但是我还是不懂你做的事情。“但是我希望你给一个机会。让我们可以在一起。”

说好不插话的阿朝迅速插话:“我觉得进度太快了,你不如先交代一下,那天都发生过什么事情。”

那天,说的是聚会那天。

他很坦诚。“那天有一个女孩也在,是我前女友。不是我邀请她的,她和我一个室友是死党。你看其实如果那天你去了,她也许就彻底死心了。”

我气结,“所以是怪我吗?”“不怪你。怪我。”

蒙达低头笑。

有人立志要做钢浇铁铸的孤家寡人,有人决定一辈子自由自在只对自己负责,有人幻想住在安全堡垒一世无忧,但是人心不可靠,连自己也靠不住。

我拒绝恋爱却依旧失恋。

我以为自己最通透,无欲无求,但结果也心不甘情不愿。

他是我喜欢的人,我凭什么拱手让人?

既然是这样,那为什么不痛痛快快热恋一场?

那天,我和蒙达开始正式交往。你们的爱情,就别叫他人指手画脚了

棒棒之所以叫作棒棒,取义“棒槌”,主要是有两个意思,一个是她又傻又笨又缺根筋,另一个是很多时候我们都恨不能拎一根棒槌敲在她头上。

她念书早,比我们班同学平均年龄小两岁,于是她情窦初开得也特别晚。大三上学期她才“锵锵锵”地开出一朵小玫瑰花,而且,还是她自己单方面默默开起来的。

阿朝最早发现她时不常地满面红光,偷偷摸摸傻笑,于是三两句话就把她诈出来了。

棒棒看上了一个男生,喜欢得不知道怎么办好。

大家七嘴八舌地出主意。女生先表白总是好像掉了身价,不过可以多去对方面前晃荡,让他关注到棒棒的优点。棒棒虽然脑子呆一点,但是长相很适合卖萌,就要以呆萌为主要优势。

说到这里,阿朝先问情况,对方男生是谁?叫什么名字?大概什么类型?可能喜欢什么类型的女孩?

棒棒一概不知,就会花痴地说:“手指很漂亮。”

大家一听一哄而散,觉得不如先让棒棒摸索着前进,慢慢碰运气,反正大家的初恋都是碰运气的啦。

过了大半个月,大家问棒棒进展。

棒棒不太好意思地说。“没什么进展,我就是按大家说的总是去他周围晃荡,然后胖了两斤。”

这个前后逻辑一出来,我们觉得有点蒙。

然后我们想起最近棒棒早午晚三餐吃的都是加肉加肠加鸡蛋的肉夹馍。

阿朝正色问她,“你老实说,这人你哪儿认识的,做什么的?”“就是,小西街,卖肉夹馍的小哥。”

我们都勉强算是在受高等教育的人,念的又是中文,浪漫爱情故事看得不少,可是棒棒一说出口,我们都为棒棒的爸妈心里闷了一口老血。

棒棒平日不显山不露水,但实际上来说家里真的算得上是富豪之家了,她来念大学前就没搭过公交,没有光顾过水果摊,不知道五十块钱也能买到一双鞋,当然也没吃过肉夹馍。

现在,她爱上了一个肉夹馍小哥。

虽然我们也常去买肉夹馍,但是实际上我们对这个人印象并不深刻,于是当即组团去了小西街。

我们装模作样地围着小哥,每个人点了个肉夹馍,然后回宿舍总结各自发现的要点。

小哥大概有一米七五,皮肤挺黑,不算很帅。

做生意挺实在的,肉夹馍做得很好吃。

对棒棒应该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顶多是当熟客,记住了棒棒的那份不加辣。

一天卖肉夹馍超过十二个小时,要么是很上进,要么是很缺钱。

从任何角度来说,这都不是一个理想的对象。“还是算了吧。你们挺不适合的,而且,你看你接近他半个月了,他也没感觉,可能就是跟你不来电啊。”

我们很认真地阻止棒棒这段没前途的爱情。老实讲,现在才刚刚开始,谈不上很深的感情,要结束就趁早。

棒棒眼睛红红地点头。

但是我们完全没想到单纯的棒棒为了谈恋爱也进化出了阳奉阴违的智慧。等我们发现的时候,棒棒已经跟人家约会半个月了。还是有同学看到他们两个牵手才曝出来。

我们一回宿舍就逮着棒棒狠敲她的脑袋。

原来那天之后,棒棒又偷偷摸摸吃了两个月的肉夹馍,加上和我们一起吃正餐,一天吃六顿又胖了两斤。

小哥说:总吃肉夹馍也不营养。

棒棒问:那要吃什么?

小哥说:就吃麻辣烫吧,我请你。

于是,他们第一次约会去了张家锅麻辣烫。

棒棒惴惴地看我们:你们是不是生气了?

我和阿朝是真生气,但是客观来说我们并没有太多生气的立场。

雯雯叹了口气说:“既然你们已经在一起,好歹让他请我们吃个饭呗,丑媳妇总要见公婆,肉夹馍小哥也得见亲友啊。”

棒棒这才笑了,甜得不得了,他有名字的,他叫白杨。

阿朝非常做作地大声地笑一下,像是一口痰卡在喉咙里:“他长得可不白。”

白杨在学校附近租了间小平房,他提前收了摊,跟棒棒在小西街一家湘菜馆等我们。那里的芋丝炒牛肉是我们宿舍的挚爱,每次去我们都要点两份。

雯雯叫上了男友胖子,算是男生看男生,做个参考意见。

一桌人吃饭,大家都闷闷的。

于我和阿朝,这就是白杨拐走了棒棒,理应负荆请罪,展现诚意。

于白杨,也许就是宴无好宴,宿舍姐妹咸吃萝卜淡操心,多管闲事。

胖子一直活跃气氛,但白杨言语之间多是客套敷衍。

胖子聊电影,他说太忙没看过;胖子说糗事,他嘴角动一动就当捧过场了;胖子赞他生意好,他说倒确实比很多白领月入高;胖子问他家里情况,他干巴巴地答我家是农村的,比较穷。

阿朝那段时间疯狂迷恋小s,一顿饭下来,眼球几乎要飘上天花板。

只有棒棒没心没肺吃得欢,到末尾,还说打包吧。

白杨摸了摸她的头,说“隔夜菜吃了不好,你们宿舍又没冰箱,我带走吧。”

棒棒甜甜地说:“就是给你的呀。”

阿朝对我又狠狠地翻了一个白眼。

宿舍姐妹找了个不恰当的男友,从此后男朋友三个字大概会变成宿舍卧谈会的大大雷区。

胖子听到我们天怒人怨的指责,很有保留地说,好歹人品并不坏。

阿朝呵呵:“是啊,他这个人嘛,好还是算个好人,就是没前途又死抠,情商低还长得丑。”

阿朝到底没忍住,隔了几天拉着棒棒语重心长地逐条分析她和白杨哪里哪里哪里不合适。

棒棒垂着头听完,低低地问:“说到底,就是因为他是个卖肉夹馍的,而我是个大学生吗?”

我们哑口无言,到底还没到能够铁齿地说“对,他一个卖肉夹馍的就是配不上你”的地步。

谈恋爱要门当户对条件相当这种话,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挂在我们嘴边的第一守则?它到底是前人总结的血泪经验还是我们后来人在恋爱中自抬身价的借口?

或者我们只是懒惰自私地不希望做任何改变和牺牲,所以把在一起相处的不愉快归咎于出身不同,环境不同,见识不同,价值观不同,思维方式不同?“我喜欢白杨,喜欢他手指修长,喜欢他话不多说,喜欢他对我温柔坦诚。我知道他的生活贫穷辛苦,家里还有弟妹在上学,我知道他希望将来有一个儿子,因为男孩长大就会照顾妈妈。他的每一点我都喜欢。“也许将来我们两个也会发现对方有完全无法接受的缺点,无法克服的困难,那时候也许我们也会分开,会伤心。但不能因为这种风险我就不开始和他的恋爱。做什么事情会没有风险呢?”

棒棒一通长篇大论下来,把我们都震住了。

静了好一会,阿朝一推棒棒的脑袋:“可以啊你,校辩论队怎么没把你招过去,浪费人才呀。”

我们把他们当成幼稚冲动的初恋,但他们其实已经开始慢慢计划将来。

我们还能说什么呢?

虽然这个白杨条件实在不太好,我们都颇有一种家里水嫩嫩的小白菜叫大野猪拱了的不满。但是老天下雨,老妹要恋爱,棒棒已经认认真真栽进去,我们只能在她撞到头时候叫她不要那么疼。

不过,我们不再罗里吧嗦,是因为我们知道棒棒爸妈辛辛苦苦养大这样一个娇娇小姐,也绝对不是打算把她嫁给一个肉夹馍小哥的。

棒棒原本计划要去英国留学,她那会儿没恋爱,男神是第十一任博士。床头贴着马特·史密斯那张形似变态的脸。阿朝没少指着海报嘲笑棒棒审美奇特。但是恋爱以后,博士的魅力退散,她转而决定留校读研。

棒棒的爸爸对此并没有反对,只是,他根据自己多年混迹商场的老辣心得认为,他应该来一趟学校,帮棒棒把留校的路铺得更平整些。

结果那样巧,同老师吃完饭,爸爸开着跟本地朋友借的车送棒棒回学校,晚上学校不让非校内的车进门,爸爸就把车就停在了西门边。

西门对着小西街,白杨正收摊,棒棒下了车就正和白杨打了个照面。“然后呢?”我们问。“然后我就跟我爸说,爸,这是我男朋友白杨。”

阿朝最反对他们的恋情,这时候也忍不住说:“你是不是傻啊?”

棒棒垂头丧气地继续说,“我爸就怪我不早跟他说交了男朋友,又跟白杨说,这么晚,小伙子很勤勉啊,练摊呢?明天一起吃顿饭啊!”棒棒把她爸的语气模仿得惟妙惟肖。那会儿大学生很流行做点小生意,爸爸显然是误会了。

但是白杨说:“不是的叔叔,我不是大学生,我就是正职摆摊的。”“说你们不合适真是我错了,您二老天生一对!”阿朝服气了。

我们以为接下来整个宿舍就要进入昏天黑地,眼泪横流,我的爸爸不爱他的棒打鸳鸯苦情剧里,但是结果却风平浪静。

棒棒的爸爸轻描淡写地跟棒棒和白杨吃了顿饭就回去了。棒棒也依旧每天站岗一样杵在小西街口陪白杨。又过了两个月,棒棒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她已经被短缺了两个月的生活费。

棒棒硬着头皮给爸爸打电话。出乎意料的,爸爸并没有生气,依旧很温和。

爸爸说:“现在爸爸照顾你,将来就是他照顾你,既然你选择了这样的一个男孩子,就要学会过他那样的生活,越早适应对你对他都最好。宝宝,我没有认为穷人不能嫁,但是我要你不仅有嫁给穷人的决心,还要有过穷人生活的能力。另外,宝宝啊,我和你妈妈并不是两个月没给你打生活费,而是每个月只给了八百块的最低标准而已,你也要开始学着认真对待银行卡里的每一笔钱了。”

姜果然是老的辣,尤其是打商场这个火锅里转悠过的老姜,不仅辣,还深谙咸酸生活两味。

八百块的生活费如果是从月初开始就计划起来好好用,并且一天三顿都吃食堂,也是可以过好每一个月的,但是棒棒从来没计划过,现在银行卡里已经只有两百块。

她要哭不哭地苦着脸,连借钱都不会。

我们只好一人主动接济她两百块。

棒棒认认真真地做了还钱计划,贴在马特·史密斯的丑脸旁边。她每个月只有八百的生活费,每个月还款一百,她要还半年。

可是第一个月下来棒棒就瘦了两斤,第二个月过了一半,她就踌躇满志地要去7-11打工了。去7-11打工,棒棒累得几次都睁不开眼睛,最终也放弃了。

棒棒一直过得是轻轻松松、简单愉悦的生活,忽然之间又要打工又要考研,棒棒忙得像陀螺。我们想跟她聊会儿天,都得凑着点去白杨那儿。棒棒坐个小凳背考研英语单词,白杨给我们一人做了一份肉夹馍。这会儿天还不算冷,但已经渐渐进入秋天了。两个人在小西街口的样子,看起来好笑又可怜。

棒棒已背着我们哭了好几次。而白杨,我们已经不那么容易在棒棒的嘴里听到他的名字了。

然后不算意外的,棒棒考研失败了。

到这个时候,棒棒的初恋,在我们眼里也跟秋天的枯叶一样,只是少最后一阵风。

最后是雯雯说,“要不你跟白杨谈谈,如果恋爱变成负担和痛苦,不然就分开吧。每天分手的这样多,不多你们两个。”

棒棒很犹豫,“我是不是不够努力,太软弱了,我觉得特别对不起白杨。”“当然不是。”雯雯很肯定地说,“因为两个人在一起不是要互相牺牲,而是要互相成全。如果分开可以轻松快乐地生活,那也没必要拼命努力来维持在一起。”

棒棒决定在她二十岁生日的那天跟白杨说再见。

临出门前,棒棒矫情得像个看傻了言情小说的笨蛋一样说,“等吹蜡烛的时候,我就说,我许愿,希望白杨跟我分开以后也能过得很快乐,以后的生活要过得比跟我在一起时幸福得多。”

听了此番话,我没忍住,掉了两滴眼泪。雯雯和阿朝真是恨不能抱头哭一场。

等过了两个小时棒棒还没有回来,我们就开始有点担心了。

白杨不肯分手?半路出现意外?

我们慌慌张张给棒棒打电话。

她电话倒是接得很快,声音又回到刚开始恋爱时甜甜蜜蜜的腔调:“嗯,马上就到宿舍楼了。”

很快,我们知道了事情出现了大逆转。

棒棒始终无法说出分开的话,白杨就给了她一份惊人的礼物和决心。

白杨把这些年全部的积蓄拿出来,在小西街盘了店面,而且给了棒棒一张存了两万块的银行卡作为棒棒毕业后每个月的生活费。

棒棒高兴得不得了:“他说他可以给我不多,只有他自己的全部。如果以后店子生意不好,我们就还是分手,他说我爸说得对,在一起不能只是有决心,还要有能力,他用一年攒下来决心,要我再给他一年,看他是不是也一样有能力。”

但是说到后面到底要哭的,“其实我知道他的朋友都说我只是跟他谈恋爱玩玩,不可能跟他过日子,迟早要分手。我差一点就真的跟他分手了。”

一年后,棒棒重考成功,继续死皮赖脸地留在了校园,常常在朋友圈刷她家小店的照片。

我们曾搬出金科玉律,前人往事,残酷现实,嗡嗡地跟他们说分开吧分开吧分手开吧。我们都自诩旁观者清,但是爱情关系里,旁观者怎么看得清?旁观者只能把爱情当成一桩可以评估价值风险、分析回报率的投资,并且冠名为冷静理智,怎会知道,她只要看到他心里就涌起花开的喜悦;又怎会知道,他有为她付出一切孤注一掷的勇气!

前阵子我同事迷上了看情感类纪实节目,常常恨天怨地地问为什么这样的人也能有一个这么好的女朋友抑或男朋友。为什么不能呢?摊到台面上来谈的都是一桩桩要分是非对错的实事,谁能说清楚牵手一瞬的怦然心动。

今年,棒棒研究生即将毕业,她的朋友圈照片里终于出现了她和爸妈以及白杨的合照,优雅贵气的妇人身后是她和白杨的小店。爱你这件事,我有一生可浪费

秋生,我最近忽然想到你。

起因是周末看了一部日本电影,三浦春马主演的《好想告诉你》。

那是个很温暖很治愈的故事。爽朗帅气的风早君因为那一天回头看到的爽子的笑脸,慢慢在心底落下樱花瓣。但是秋生,我看到漂亮的胡桃同学,就想到了你。

她是这段爱情里最先到来的那个人,却也是不被爱的那个人。我在那一瞬间仿佛看到了多年前的你。

我记得那是个小雨天,细雨蒙蒙,天却很明亮。我推开画室的门,你正在窗台上喝酒。我们其实不太熟,你却忽然和我说话,叫我陪你坐。

你说,今天你最喜欢的那个男生决定结婚了。

你像电影里的胡桃同学一样,从小暗恋着你的风早君。

你因为他递给你的一块橡皮喜欢他的温柔。

你因为他的帅气爽朗羡慕他的大方个性。

你因为他和你短暂同桌而怦然心动。

为了他,你拼命努力与他考上同一所学校;为了他,听他喜欢的乐队专辑;为了他,记熟所有篮球明星拗口的名字;为了他,把自己修炼成漂亮甜美的小公主。

你和他终于成为公认的一对,永远最般配。

可惜,上帝却偏偏在他遇到别的女生时,拨动他心里的琴弦。

那个“别的女生”,不够聪明,不够漂亮,不够活泼,不够配得上他,但是动心这件事就是这般没道理可讲。

他还没有意识到那个女生的特别,你却已经敏锐地看到他对她的与众不同。

你是用什么样的心情听他说有一个女生二胡拉得很好,以后文艺部的活动可以邀请她参加?你是用怎么样的表情面对当他和你擦肩而过的时候,忽略了你打招呼的手,只望向坐在教室里的她?

秋生,你一向我们学院最美最受欢迎的女孩,情人节收到的鲜花堆满垃圾桶,谁能想到你也曾经历过无望的恋爱。

你突发奇想,拉着我要去游乐园。我只能跟你去啊,谁能拒绝失魂落魄的失恋少女?

从地铁站最东边的始发站,坐到最西边,地铁那么长,你一言不发地靠着我的肩膀。对面的车窗上映出你的面庞,你睁着眼睛,面无表情,窗外开始下雨,雨点落在窗上,我不知道是不是你也有流眼泪。

你披散着长发,穿着格子裙,灰色针织衫,素面朝天,也仍有人回头看你。你这么漂亮,那一天却这么绝望。

游乐园即使是在雨天依旧人满为患。我们排在长长的队尾等坐摩天轮。

摩天轮是他送给你的生日礼物。小小的音乐盒,只是少年时期学来的电影桥段。包上漂亮的礼物盒,系上闪亮的缎带,小卡片上说明一片同学情谊,然后在生日那一天混在所有的小礼物中。

可是这么多“情谊”,却只有摩天轮被你精心挑选出来,保存了这么多年。

秋生,你说你也学着做过恶毒的女孩。

在校运动会,你做广播员,每逢那个女孩递上来的广播通稿你全都跳过。

在你和她共有的小交际圈,暗示那个女孩子的别有心机。

在他的篮球赛场,你美美地坐着观赛,给他递水递毛巾,在队员的起哄下,亲昵地挽着他的胳膊。

在他面前做出好朋友的落落大方,在别人面前演出感情甜蜜的恩爱戏码……

偶像剧里女二号的手段那么多,你学到的却只有那么少少的几个。

摩天轮我们坐了一次又一次。但是啊,再美丽的摩天轮也不能带着你触摸到天空,它只带给你无尽的向往,和仿佛触手可及的欲望。

我们去KTV唱歌,你抱着话筒反反复复地唱莫文蔚的《他不爱我》。“我看到了他的心,演的全是他和她的电影。他不爱我,尽管如此,他还是赢走了我的心。”

结果就在这一年的冬天,冯德伦和徐若瑄的绯闻几近坐实,莫文蔚在自己的演唱会上也唱了这首歌,她泪如雨下。

但是秋生,你知不知道,她两年后又遇到了新的爱人,有了新的甜蜜恋爱。

过往的痛苦仿佛流沙,你以为它会将你淹没吞噬,但是其实流沙终会流走。

电影里,面对早已预见结局的表白,胡桃同学含着眼泪问风早君。“被我表白,有没有点高兴呢?”“有,谢谢你。”“你真没有眼光,像我这么可爱的女生,再也不会有第二个了。”

秋生,如果可以回到过去地,我好希望能够回到你表白之前,告诉你,一段单恋也可以这样干干净净收尾。

只是认真地剖白自己的心意,把内心的真实想法好好传达给对方。也许当时还不能完全收拾好自己的心情,让自己的爱恋画下句点,但是至少很多年后,我们回想起来那时,也能看到自己漂亮纯粹的面孔。

你表白的那天是不是元旦?你和他搭档主持校园晚会,圆满结束之后,大家一起去校外庆功。

你是怎么和他说的呢?

那么多人拱他给你送玫瑰,同你表白。你也知道他选了一只百合送给你,只是为了不冷场,不让你丢脸吧?他是个很好的男生,可惜最不好的一点就是他不喜欢你。你却拥抱他,在所有人面前说你最爱百合,在漫天的烟花下,轻吻他的嘴唇。

秋生,你的眼睛里有没有映出他错愕的表情?有没有看到他的目光惊慌的游移到另一个人的身上?

他没有推开你,只是慢慢地别过头。他没有追着别的女生而去,只是淡淡地看着你。他的确是个很温柔的男生,但是多可惜,他就是不喜欢你。

秋生,你是否早已知道,这一天他也正满心踌躇地酝酿着自己的表白?你是否那时候就明白,你让他也错过了自己初次爱恋的那个人?

你给我看钱包里那张通往他所在城市的火车票。缺了一个角,是你通过站台时售票员检票的证明。车票背面的是你潦草的字迹,你说你要用一生顽固地爱他。

有一段民国八卦是讲沈从文爱上自己的学生张兆和,天天给她写情书骚扰她,张兆和不胜其扰,跑去找校长投诉。

胡适这个校长十分不负责任地说:“我知道沈从文顽固地爱你!”

可是张兆和也同样坚决地回应说:“我顽固地不爱他!”

但他们最终成了一世夫妻。

你是不是觉得,你如沈从文一样执拗一下,终究可以得到你想要的结局?

然而,秋生,他不是张兆和。他有了新的女朋友。错过了拉二胡的女生,他又遇到了另一个会腼腆微笑的女生。你只能远远看一眼,然后背转过身。喜欢一个人,走到这一步,已经连和他打一个招呼都怕是打扰。

我们回去的时候,已经是深夜,车窗外车水马龙,一片霓虹。你的手机铃声一直响,一直响。空旷的车厢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和执着不肯放弃的手机铃声。

在你单恋着远方的人时,是否身边也有一个人同样顽固地单恋着你?

毕业那年我听说你出国了。

那阵子宿舍楼下有一个男生,拦住每一个女生追问你的联系方式。我也见过他,高高瘦瘦,戴着黑框眼镜,穿着干净的衬衫和外套。

有那么几秒钟。秋生,我为你幻想过,也许也许,这是你的那位风早君。

他在毕业之前恍然大悟你才是他真心所爱的女生,于是他不远千里追寻来到这里。

旁边女生的窃窃私语让我知道他只是你在这里的一个追求者。

电影结束的时候,爽子跑去找风早君,人群里,胡桃同学打扮得漂漂亮亮,爽子一转身就看到她。胡桃同学给爽子指明了风早君的去向。

最后一个镜头是她望着爽子去找风早君,一脸想要叹气的表情。

大概,爱情的世界一贯如此,从不如人所愿。有时候除了叹叹气,独自哭泣,在深夜里徘徊一小会儿,也只能继续往前走了。

秋生,离你哭泣的那一天已经过去六年了,你是不是也已经继续往前走了呢?

有些人或许注定只能是我们生命中的惊鸿一瞥,我们站在桥上,他从桥下乘舟而过。不能携手过一生确实很可惜。但是,有这样的人曾经出现过,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庆幸呢?我们曾经因为他,有过那么甜蜜的心跳,那么幸福的憧憬。那都是我们苍白平凡的人生路上最绚丽的风景。

不过,秋生,我想这些话本不必我再来讲对不对?

我看过你挂在微博上的照片,你已经走遍这个大世界,拍下无数让人惊叹的人、风景、光影。

脱去精致高跟鞋,脱去柔软长裙的你,依旧那么美,满屏的阳光都比不过你灿烂的笑脸。

只是,秋生,这个周末的晚上我忽然想到你。

我只希望,你身边有你爱的人相陪。我只希望,当你再想起在心底逗留过的那些人,已经能从容地以微笑应对。我不想要匹配的人,我想要你

表妹给我打电话,莓莓要和一个二婚男结婚,三堂舅已经进医院。

三堂舅是我们家的血缘关系有点远的亲戚,是个非常有远见的人。

他原本是县城里的英语老师,放弃教职和几个朋友跑出去做生意,攒下了本钱就去了开了个培训机构,在大首都买房置业。在奥运村建起来之前,他听到风声就毅然卖掉了自家的三居,买下了奥运村附近的小别墅,作为将来的养老宅。

莓莓是他的独生女儿。在对莓莓的培养上,他也有非常清晰的规划。

莓莓从小上的就是双语幼儿园,小学时候开始给她请钢琴老师,初中还学过三年芭蕾。大学念的是数学系,考研学金融。寒暑假必定让她出去旅游一趟,不时就会有老友或者合作方的子侄和他们同行。

他在莓莓的人生道路上画好了清晰的轨道,莓莓只需要沿着车轨前行,就能获得完美人生。

然而莓莓二十五年未曾跑出过轨道的人生,在遇到那个人之后,却一路狂奔朝向未知的荒野。

难怪三堂舅要进医院的。

二婚男的名字叫作白也。

莓莓在认识他之初,便知道他和妻子离婚了。

那天白也大包小包地搬进莓莓隔壁,莓莓推开门要去扔垃圾,正好他大门敞开在收拾屋子。他看到莓莓,很热切地打招呼,并且不太好意思地向她借晾衣架。

他们一开始的相处真的是纯邻居式的,偶尔见面打个招呼,或者帮忙扔个垃圾。

莓莓和白也正式熟悉起来,是在一个将要入夏的清晨。

空气已经暖起来了,桌边的窗户没有关,清爽的风吹动灰色的窗帘,窗外一抹绿色时隐时现。

楼下已经有小孩和老人出来散步,时不时可以听到笑声。

莓莓换好衣服下楼跑步,然后遇到了正牵着一条雪纳瑞的白也。

那么一小只狗,呜呜汪汪地赖在地上不肯回家,白也就蹲下来哄它。

莓莓摸了摸那毛绒绒的狗头,建议说,你不如直接抱它回去啊。

白也却摇头,说,它不想回去。

等莓莓跑步三十分钟回来。

白也还和雪纳瑞在门口磨蹭。

莓莓本来已经越过了白也身边,但是她又跑回来。

莓莓从兜里掏出牛肉棒,撕开凑到雪纳瑞的嘴边。

小狗儿果然乖乖跟着肉香进了门,最后莓莓把牛肉棒送给了白也。

就算白也不愿意违背一只雪瑞纳的意愿,不愿意强行掳劫它,那么至少利诱一下应该还是可以试一试的。

白也是在半年前离婚的。他和前妻大学毕业之后就结了婚。念大学的时候觉得温柔善良的男生就是最高理想,但是工作之后,你却开始想要更多:钱、地位、不断向上生长的上进心、被周遭人羡慕的自尊和虚荣……

而白也能给的却只有净身出户。

那次之后,莓莓常常在跑步的时候遇到白也,有时候白也就牵着雪纳瑞和她一起跑一段。有时候也会一起吃个早餐,或者在树荫下坐一会儿逗逗小狗。莓莓可能谈谈前男友,白也可能谈谈前妻,都没有怨气,就是觉得找恋爱对象好难啊。

他们其实都不在双方的潜在恋爱对象的列表上。

但是事情怎么能全在计划之中呢?

他们坐在树荫下,雪瑞纳傻乎乎地在他们脚边跳来跳去。夏日的太阳是耀眼的金色,风暖洋洋地拂过人的面庞,楼上的阳台上种着一片粉色和黄色的月季花,有谁家的小孩子练琴,一首《献给爱丽丝》顺着风吹进耳朵里。

气氛那么好,他还正转过头来看她。

他无法不去亲吻她。

莓莓会和白也在一起,大家都不能理解,我却隐约能明白一些她的心思。

我们聊过一次天,关于人的可怕。

那是在莓莓的前男友家。

他们交往了很长时间,结婚计划已经提上日程,但是那一回她在男友家做客,男友和父母聊天谈起他们家的一位亲戚,男友的表兄。

表兄名校毕业,在知名大企业任职高管,妻子美丽孩子乖巧,却有一天跳了楼,说是抑郁症。

莓莓听着男友的父母感叹,说年薪百万,前途一片辉煌,有什么想不通的,有什么可抑郁的,竟然跑去跳楼,可惜家里人把他培养出来,白费一份心血。

莓莓跟我说,她在那里坐着,只觉得毛骨悚然。

一个人的价值评判标准全在年薪多少,前途如何。

一个人的死去,无人可怜他可怜他的妻儿,只可惜他浪费了家里人的培养。

莓莓后来和那个男友分手得很迅速。

我想她一定是想到了自己。

如果有一天她死了,或许也将以这样的口吻被人谈论起来,她想一想就要吐。

所以她会爱上温柔到有点软弱,把小狗崽也当作人来看待的白也。

莓莓是个自小就久经锻炼的人。各种社交场合都能谈笑风生,天文地理、政治经济、业界奇谈、娱乐八卦,她都自有法门说得头头是道,新兴产物毒舌和自黑她也能驾驭得游刃有余。这本事算得上了不起。

但是和白也在一起,她就变得不再爱说话。

不说话的时候,才知道说话有多累。

以前那些繁花似锦的热闹场面,撑下来脸皮都疼,还要说荣幸。

最开始交往的时候,莓莓也曾战战兢兢。

任何人,任何以为自己坚强独立的人,在人生脱轨而出的那一瞬间,都会恐惧,就算心里已经明确地知道这改变是自己想要的,但是改变本身总是可怕的。

莓莓的周末忽然就从各种业界聚会、校友聚餐、周末加班,以及和某些她老爸中意的男生约会中解放出来。

她可能一整个上午就躺在白也的床上打滚,雪纳瑞凑到她脸上嗅她,湿漉漉的鼻子碰到她的头发。

有一部分的莓莓在想,天啦,我要落后于其他人的进度,没准他们又分享了什么业界小秘密!但是另一部分的莓莓还想继续这么躺一整天。

从小到大,莓莓和自己老爸相处,老爸教导她如何变得更加优秀更加强大;她和前男友相处,那就是在她老爸和男友的老爸的教导下,如何两个人一起变得更加优秀更加强大。

没有人如白也,让她可以放松下来。

让她觉得自己活着,是个简单的人类,而不是贴着一堆标签,并且还在努力贴更多标签以取悦其他人的机器。

关于未来的生活,她也有过考虑。

她肯定是不能像以前规划的那样,和自己的丈夫双双穿着五千块的套装,各自开着车离开家里的别墅。她的孩子也不太有机会有保姆和专车接送。

诸多的亲戚和同事多半会在知道她的丈夫只是个普通的会计之后,感叹地说:他一定是个很好的人,你一定是很爱他。而不再有艳羡的目光。

不过,也许等她生小孩的时候,白也可以做那个休产假的人。

这倒不是坏事。

于是,在交往三个月之后,莓莓告诉了三堂舅。

她是破釜沉舟。

而三堂舅当天就进了医院。

好在三堂舅一贯身体强健,气得血压飙升,天旋地转,进了医院,也不过第二天就出院了。

分手的指令是当即就下达了的。

三堂舅虽然还不知道二婚男姓甚名谁,也不知道他与莓莓只有一墙之隔,但是也勒令莓莓搬回家住,直到莓莓脑子清醒了,能做出正确判断的时候,她才能自己出去生活。

但是就像是继承了三堂舅的顽固和勇气,莓莓毫不妥协。

当然三堂舅也不会。

也许从莓莓的角度看,这是她自由选择人生的权力,而且她也做出了真正想要的选择。

而从三堂舅的角度看,这是小女孩迟来的叛逆期,被人蒙骗,不知好歹,没有能力对自己的未来负责。“可以理解的,”他一贯这样说,我听过很多次。“现在很多年轻人,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东搞一下西搞一下浪费时间,所以我们做人父母的,就要把好舵,为年轻人的未来保驾护航,要让他们过上比我们更好的生活。”

莓莓要过上更好的生活,那么白也就不配在这生活中作为莓莓的另一半出现。

三堂叔找了莓莓的朋友,详细地了解白也,拿出做市场调查、打败竞争对手的拼搏精神,列出了长长的表单来说明白也的一无是处。

毕竟,在这个世界,把温柔和善良当作优点来说的话,其实也等于是在说这个人一无是处了。

在白也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某一天下午他打开门。三堂舅就站在了他的门口。

那是下午六点半。

三堂舅很和气地问他:“下班这么早,一点都不忙啊……”

他只是让白也想起了他之前失败的婚姻。

曾经那个女孩子,也这样纯情地爱着他,但是当那个女孩子越来越优秀,见识到在白也头顶上的那个光芒闪耀的世界之后,爱情的迷雾就消散了。

白也知道自己已经配不上那个女孩子的期望。

所以他选择收拾行囊消失。

而现在,他也许在将莓莓也变成那个女孩子。

当全世界都在说,门当户对才是久经历史考验的真理;为了爱情结婚并不是理智的选择;你必须做一个配得上对方的人。

也许全世界才是对的。

分手的时候,白也仍旧很温柔。

他给莓莓写了一封长信,他说他怕当面说不出口,舍不得放手。

那天莓莓在我家里。

她给白也打电话,她哭着说,可我不想要一个匹配我的人,我只想要你。

我只想要你。

可大家都当莓莓太年轻,只是没弄明白她真的想要什么。

在爱情变成一种微不足道的情绪的年代,当医学告诉大家爱情只是多巴胺分泌的时候,在一对夫妻坚信能够让他们一生不婚变的原因是因为他们的感情已经升华成亲情的世界的时候……莓莓这一段短暂的恋爱,理应在半年之后就从莓莓的大脑被新陈代谢掉。

可是三年之后,我又收到表妹的电话。

她说,莓莓要和一个二婚男结婚,三堂舅又进了医院。

我记得前一阵子,三堂舅全家还和另外几家朋友一起欧洲游,这几家朋友里未婚男女都有,就是家长们委婉安排的集体约会。

我以为约会很成功,三堂舅和舅妈在朋友圈晒了一堆喜气洋洋的照片。

但是谁也没想到,在西班牙,萨拉曼卡,黄金之城,走在街角的莓莓遇到了白也。

可以想象以三堂舅的固执,他一定认为这个是阴谋。

全世界六十亿人,没有可能两个人完全没有约定过,就在相隔半个地球的另一边重逢!

没准莓莓和白也暗地里交往了三年,以此降低他们的警惕;没准莓莓故意暗示他们要来欧洲游,然后好当着这些老朋友的面宣布她有男朋友;没准他们两个就是计划好了要在西班牙的这座莓莓一直很向往的古城搞求婚!更可恶的是,他们知道三堂舅重面子,更不会在朋友们面前丢莓莓的脸!

所以三堂舅的怒气只能积攒到回家之后才发泄出来。

不过,这一次三堂舅不是血压高头晕进的医院。白也在求婚之后,首次登门拜访,三堂舅气得太过,抓了门口的雨伞想要打人,但是他走得太快,绊倒在自家的门阶前,小腿骨裂。最后还是白也背着他上了车,载了一家人去医院。

周末,我去探望三堂舅。

打着石膏的三堂舅看起来身体非常好,中气十足,怒气冲冲,隔不到十分钟就要狠狠地扭头瞪一眼厨房。

厨房有人在做午餐,不过不是三舅妈,她悠闲地抱着一只小狗坐在沙发上。那只长得像老头子的小狗怎么看都是张新面孔。

而我可不相信莓莓能做出一顿待客的菜。

厨房里有笑声,然后莓莓端着水嘟嘟的红提走出来。

她穿着棉布短裙,随意绑着马尾,我很久没见过她这样笑,单纯得像个念大学的小姑娘。

在莓莓身后,厨房的玻璃门边,探出一只脑袋,他问:有人不吃葱吗?等我白发苍苍,仍要和你谈恋爱

我最早听到的一个爱情故事,是我姑姑的故事。

约摸三四岁的时候,孩童的脑子刚刚开始记事儿,我听到我妈和我爸聊天,说是我姑姑看上了一个姓林的小伙儿,我奶奶不答应。

我不懂什么是“看上”,但我爸爸黑着脸的表情,我记得牢牢的,并且以敏锐的直觉判定,这不是好词。

家里的亲朋中,我同姑姑最亲。她漂亮,会玩儿,还不嫌弃我小,总带着我。逮到了姑姑和我独处的时候,我便做个大人样子劝她,不要看上那个林的。

姑姑那会儿也就是二十多岁。她搂着我哈哈大笑,眼泪都笑出来了,然后揉着我脸问我是听谁说的。

我很义气,没供出我爸,并且气哼哼地觉得姑姑真是不懂事。

不懂事的姑姑大约觉得既然我已经知道装大人了,她有时候和姓林的去约会竟然也会带上我。

秋天收了稻谷,稻田里余留谷香,触目都是暖暖的金黄和绵软的土地。我在田地间跑来跑去摘小花朵,她就和姓林的坐在田埂边说话。

我远远听到他们的笑声,不高兴了,便丢了花,要姑姑带我回家。

再后来过了一两年,好像姑姑都一直和那个姓林的小伙儿在一起,奶奶时不时就要骂人,姑姑就只把自己当成厚脸皮,一句也不听。

直到某一天,我回到家,正看到姑姑被爷爷拿竹条打了一顿,我就再没听过“姓林的”这个名字了。

然后的然后,姑姑相了亲,结了婚,生了小孩,我渐渐长大离开家。

我念高中的时候,姑父被查出肺癌。

姑父脾气一直不算很好,而且姑姑只生了个女儿,他一直很有怨言,动不动就要拿出来说嘴,在我们这些亲戚面前也从不避讳。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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