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语译林118:月亮与六便士(附英文版1本)(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22 00: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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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威廉·萨默赛特·毛姆(Maugham W.S.)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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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语译林118:月亮与六便士(附英文版1本)

双语译林118:月亮与六便士(附英文版1本)试读:

第一章

毋庸讳言,当我初次结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时,并未看出他有何过人之处。然而,现在大多数人都认识到了他的伟大。我所说的伟大,并非官运亨通的政客或者立功受奖的军人所赢得的那种伟大,因为这些人的伟大只关乎于他们的地位,而无涉于个人的品性。一旦时过境迁,他们身上的光环也就褪去了。人们通常会发现一位卸职的首相想当年无非是个夸夸其谈的政客,没有一兵一卒的光杆司令现在也只不过是市肆中气短的英雄。但是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伟大却是货真价实的,可能你不喜欢他的艺术,但不管怎样你无法拒绝由它所唤起的兴趣。他的作品能吸引你的目光,触动你的心弦。他受人讥讽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而且对他的辩护不再被看作是古怪的行径,对他的赞颂也不再被认为是反常的表现。瑕不掩瑜,甚至他的缺点在人们的眼中也变得理所应当。他在艺术领域的地位尚无定论,或许崇拜者的恭维和贬损者的蔑视都很任性随意,但有一点却毋庸置疑,那就是他秉具的天赋。在我看来,对于艺术,最有趣的东西就是艺术家的个性。如果个性非凡,即使这个艺术家有再多的缺点,我也愿意原谅。我认为委拉斯开兹[1]是个比艾尔·格列柯[2]更优秀的画家,可是他的画风和题材司空见惯,缺乏新鲜感,不免让人们对他的崇拜大打折扣。而那位来自克里特岛[3]的画家格列柯,他的作品充满肉欲和悲剧的情调,仿佛作为永恒的牺牲把自己灵魂的神秘奉献出来。艺术家们,无论是画家、诗人或是音乐家,会用他们或者崇高、或者美妙的作品来装点世界,满足人们审美的需要,但这又类同于人的性本能,美妙的同时又不无野蛮粗暴。伟大的艺术家会将作品与其个人本身的伟大才能一同展现出来,寻找艺术家的秘密有种阅读侦探小说般让人欲罢不能的感觉,又如同宇宙充满了奥秘,迷人之处在于无法找到答案。即便是斯特里克兰最不起眼的作品也在暗示着他那怪异、复杂、受折磨的个性。毫无疑问,正是这些特点使得那些不喜欢他的作品的人也无法对这些画作漠然视之。同样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才会有那么多人对他的生活和性格感到兴奋和好奇,激发了他们浓厚的兴趣。

直到斯特里克兰去世四年后,莫里斯·休瑞写了一篇文章,发表在《法兰西信使》上,正是这篇文章才使得这位默默无闻的画家不致湮没,而且为后来的那些囿于传统的评论家们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在法国,长期以来没有哪位评论家像休瑞那样具有无可争辩的权威性,他的观点绝对让人印象深刻。他对斯特里克兰的赞誉似乎有些过头,但后来人们对这位画家的评价证明他的话所言非虚。今天斯特里克兰的名声正是建立在他当初的判断之上,这位画家的声名鹊起可以说是艺术史上最具浪漫色彩的事件之一。某些画家傲慢地宣称外行们根本不懂绘画艺术,所以俗人要表达对画作欣赏的最好方式就是闭嘴和掏出支票,我对这种说法不能认同,因为艺术是感情的表达,而感情是人类共通和能够理解的。所以,艺术只有艺术家才能鉴赏的说法,就如同精妙的手艺只有能工巧匠才能完全理解一样荒诞不经。但是我也承认,对绘画技巧缺乏实际知识的评论家很少能对画作提出真正有价值的看法,而我自己对绘画就一无所知。幸运的是,在这方面我不必冒妄加评论的风险,因为我的朋友爱德华·勒加特先生,既是一位有能力的作家,又是一位造诣颇深的画家,在他的一本小书[4]中,对斯特里克兰的作品做了充分的探讨,此书的文风优美,堪称典范,令人难过的是,这种文风在英国的大部分地区远不如在法国那样受到推崇。

莫里斯·休瑞在他那篇著名的文章中对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生平做了简介,旨在吊足读者好奇的胃口。在对艺术表现出的冷峻的感情之下,他却表达出了真诚的渴望,呼唤人们对一个极具原创精神的天才要给予明智的关注。但是,休瑞是个撰稿的高手,他不会不知道“好奇之心,人皆有之”的道理,他用这种方式轻易地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当那些过去与斯特里克兰有过接触的人——有些作家在伦敦时就认识他,有些画家在蒙特马特尔咖啡馆和他见过面——惊讶地发现,原来他们以为他不过是个失败的画家,现在却好像换了个人似的,成了一个真正的天才,并与他们失之交臂。他的名字开始出现在法国和美国杂志刊登的一系列文章中,某个人会撰写对他的回忆文章,另一个人会撰写对他画作的鉴赏文章,这些文章增加了斯特里克兰的名声,但却勾起了公众的好奇心,而又无法完全满足他们的好奇。有关斯特里克兰的文章很受读者欢迎,勤奋的维特布瑞希特—洛特霍尔兹在他鸿篇巨制的专著[5]里开列了一张书单,列举出富有权威性的一些文章。

编造神话的能力是人类所固有的,在那些出类拔萃的人的生涯中,无论发生的是令人惊讶的事件还是神秘的事件,都会被人们津津乐道,人们还热衷发明一种传奇,并且狂热地笃信不移。它是用一种浪漫对平庸生活进行的抗议。传奇中的种种事件已然成为英雄走向不朽最可靠的通行证。沃尔特·雷利爵士[6]在人们的记忆中被奉为神圣,与其说是因为他发现了很多领地,并以英国的名字命名的丰功伟绩,还不如说是因为他把披风铺在地上让伊丽莎白女王踏过去的小插曲。一个惯于冷嘲热讽的哲学家想到这点时,会哑然失笑。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生前默默无闻,一生树敌颇多而交友甚少,那些为他著书立说的人要用活跃的想象去弥补所收集资料的不足也就毫不为奇了。但显而易见的是,尽管人们对斯特里克兰生平事迹知道得并不多,但足够浪漫的文人骚客从中可以找到大量铺陈敷衍的材料,他的生活中有不少离奇可怕的事件,他的性格里也有反常粗暴的一面,他的命运中又不乏悲壮凄怆的遭遇。经过一段时间,便从这材料中产生了一个传奇,即使是睿智的历史学家对这种传奇也不敢贸然抨击。

然而,一个明智的历史学家本应该讲求准确,但罗伯特·斯特里克兰牧师显然不属此类。他宣称写他父亲的传记[7]是为了“消除某些街谈巷议的误解”,尤其是关于他父亲后半生的谬种流传,已经“给活着的亲人带来很大痛苦”。显而易见,众所周知的对斯特里克兰生平的种种描述,都让一个体面的家庭蒙羞。我是带着一种消遣娱乐的心情来读这本传记的,而且暗自庆幸,这本书写得毫无生气,枯燥乏味。斯特里克兰先生在书中被刻画成一个模范丈夫和好父亲,一个脾气随和、做事勤勉、品行端正的谦谦君子。这位当代的牧师在做《圣经》诠释学[8]的研究时,已经获得了某种令人吃惊的、顾左右而言他的能力,其精妙之处在于,作为一个尽职的儿子,罗伯特·斯特里克兰牧师在“诠释”乃父生前种种事迹时,总能很方便地找到某些细节,使他能够在时机成熟时在教会获得显要职位,甚至我都似乎看到了他肌肉结实的小腿上俨然已经套上了主教的绑腿。虽然这事做起来需要巨大的勇气,也会冒一定的风险,因为在斯特里克兰声誉日隆时,那些普遍被人接受的传说,并没有对他的名声带来好的影响。他的艺术对很多人有那么大的吸引力,或者是因为人们对他的性格很憎恶,或者是对他的死充满同情。斯特里克兰儿子的这部为父亲粉饰的传记,不啻给其父的崇拜者们浇了一头冷水。在这部传记出版后,人们还在对此书议论纷纷之际,斯特里克兰一生中最重要的作品之一——《撒玛利亚的女人》[9]旋即被卖给了克里斯蒂[10]拍卖行,可最后拍出的价钱比九个月前少了235英镑就并非偶然了。那时,一位有名的收藏家购得了这幅画,但他突然离世,所以这幅画又重新被拍卖。如果人类非凡的造就神话史诗的能力无法消除某种影响,即一个故事不能满足人类的猎奇心的话,光凭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力量和独创性,是远远不能使得其画作的价钱前后差别有如此之大的。幸亏没过多久,维特布瑞希特—洛特霍尔兹博士的作品就问世了,最终让所有的艺术爱好者们打消了顾虑。

维特布瑞希特—洛特霍尔兹博士属于这样一类历史学家的学派:认为人性要多坏就有多坏,可以说没有最坏只有更坏。当然,比起那些成心把传奇性的大人物写成道貌岸然的君子,使人败兴的作家来说,这一派历史学家的著作肯定能给读者带来更大的乐趣。对我而言,如果把安东尼和克里奥佩特拉[11]之间仅仅写成经济上的联盟,我会感到遗憾的。同样要让我相信提比略[12]和英王乔治五世一样是无可指摘的君主的话,恐怕要拿出比现存材料更多的证据来证明,谢天谢地,目前似乎还没有。维特布瑞希特—洛特霍尔兹博士正是用了这样的逻辑来评论罗伯特·斯特里克兰牧师所写的传记,这部天真的传记让人们对于那位不幸的人儿难免会产生某种同情。牧师为顾及体面故意闪烁其词的地方,被攻击为虚伪;大肆渲染的地方,被严责为谎言;而保持沉默的地方又被诟病为背叛。对于传记作者来说,作品中的这些小过失应该受到指责,但是对于传记主人公的儿子而言,又情有可原。倒霉的是,盎格鲁—撒克逊民族似乎也因此受到牵连,被非难为假装正经、弄虚作假、狂妄自大、欺骗成性、狡猾成精,甚至烹饪也一塌糊涂。我个人认为,斯特里克兰牧师在驳斥已深入人心的,说他父母之间“不太愉快”的论调时,实在过于草率。他在传记中引用一封查尔斯·斯特里克兰从巴黎寄来的信件,把他的妻子描述为“一个优秀的女人”,而维特布瑞希特—洛特霍尔兹博士把这封信的原件复制了出来,原来段落中这句话的原意是这样的:“让上帝诅咒我的妻子吧,她可真是一个‘优秀得可以’的女人,我真希望她能下地狱。”牧师对于不受欢迎的证据这样来处理,即使在教会鼎盛的时代,似乎也大为不妥。

维特布瑞希特—洛特霍尔兹博士是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热情的崇拜者,他如果要想为斯特里克兰进行粉饰不会有丝毫危险。但是,他目光敏锐,对于所有隐藏在天真无邪表象下卑劣的动机都能明察秋毫。他既是一个精神病理学家,又是艺术的研究者,没有什么潜意识下的秘密能够瞒得了他,没有哪个探究秘密的人能够像他那样在平凡物体中看出更深的意义。这个探秘的人看出了不便言传的东西,而精神病理学家看到了无法说出的东西。我们看到这位博学的作家热衷于搜寻出每一件让这位主人公丢脸的逸闻逸事,不免让人啧啧称奇。每当他找出某件主人公冷酷无情或卑鄙自私的例子,他的心就会对他多一份热情,而且在找到某件被遗忘的故事,能够用来嘲弄罗伯特·斯特里克兰牧师的一片孝心时,他就会像宗教法庭[13]的法官审判异教徒那样兴高采烈。他那孜孜不倦的精神着实令人赞叹,没有什么琐事能够在他的笔下漏掉,如果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有一笔洗衣费用没有付清,细节就会被详细地[14]记录下来;如果他欠别人半克朗的钱没有偿还,这笔债务的每一个细节绝不会被漏掉。

第二章

关于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著述已经够多的了,似乎不用我再增加笔墨加以赘述。况且,能够树立起一个画家丰碑的应该是他的作品。但是,事实上我比大多数人都更熟悉和了解他,我初次遇见他是在他成为画家之前。他在巴黎的那段困难岁月里,我经常和他见面,但如果不是为了躲避战争的烽火而来到塔希提岛的话,我也没有想到会把对他的回忆诉诸笔端。众所周知,在塔希提岛他度过了他生命中的最后几年,在岛上我碰巧也遇到了一些很熟悉他的人,于是我发现自己正是那个可以阐明他悲剧人生中最为湮没阶段的人。如果坚信斯特里克兰的伟大是对的,那么作为一个亲身接触过他,并对他很了解的人,我个人的叙述就不能说是多余的了。假如有个人跟艾尔·格列柯像我同斯特里克兰一样熟稔,为了读到这个人写的关于格列柯的回忆录,我们为什么舍不得花些时间呢?

但是,我不会以这些借口为自己辩解。我忘了是谁曾经建议过,为了让灵魂受益,一个人每天应该做两件不喜欢的事情。说这话的人是个智者,这句话本身也是个格言,我一丝不苟地遵守。所以每天硬着头皮起床,逼着自己睡觉。在本性上我是一个严格的苦行主义者,我每周都会让肉体经受一次更加严酷的磨难。我没有漏读过一期《泰晤士报》的文学增刊。试想每天洋洋万言的书籍被写出来,作者们满怀希望地看着它们出版,惴惴不安地等待着命运的安排,这也是有益身心的磨炼。若一本书能够从书堆中脱颖而出,这希望会是多么的渺茫!那些所谓成功的书也只不过是季节性的。只有天知道作者遭受了多少痛苦,历经了多少苦难,承受了多少伤心,才能侥幸给读者几个小时的休闲,或者打发掉他们在旅途中的单调与乏味。我可以从书评中作出判断,这些书中很多都是作者精心的力作,有些是殚精竭虑,有些甚至是终其一生的呕心沥血之作。我从中得到的教训是,作者应该从创作的喜悦和放下沉重的思想包袱中获得回报,对于其他别的东西都可以漠然待之,根本不用去在乎什么赞扬或责难、成功或失败。

现在战争来了,随之而来的是一种新的态度。年轻人已经求助于我们过去不了解的神祇,已经有可能看到那些继我们之后的年轻人活动的方向了。年轻的一代,他们意识到了力量与喧嚣,不再敲门,蜂拥而至,占据了我们的座位。空气中吵吵闹闹,充斥着他们的喊叫。某些老一代人,模仿着年轻人滑稽的行为,努力说服自己他们尚未落伍,他们用最高音量大声叫喊,但是他们口中犹如战斗时的呐喊已经变得空洞;他们就像可怜的荡妇,试图用眉笔、化妆和脂粉,靠尖声的媚笑来唤回青春的幻影;聪明一点的则做出优雅的姿态。在他们多少有点抑制的微笑中有着某种放纵的讥讽,因为他们还记得自己也曾经把稳坐钓鱼台的一代踩在脚下,那一代人也曾高声喊叫,也曾带着这种讥讽,他们也曾预见这些勇敢的火炬手们有朝一日会让位于人。世上没有什么终极箴言,当尼尼微城[15]把自己的伟大吹上天时,新的福音[16]已经作古。那些说豪言壮语的人以为他们的话很新颖,可实际上这些话前人已经说过百遍,连腔调都几乎没有变化。钟摆来回摇摆,这一循环永不停歇。

有时,一个人在一个时代活了相当长的时间,而且有了一定地位,当进入另一个时代,他会感到陌生,而这种违和感呈现了人类喜剧中最为奇特的景象。比如,今天还有谁想得到乔治·克雷布[17]呢?这位当时著名的诗人,大家一致认为他是个天才,而由于现代生活的复杂性进一步加强,这种一致公认的情况变得比较罕见了。他从亚历山大·蒲柏[18]那一派学得写诗的技巧,用押韵的双行体形式创作道德故事。后来,法国爆发了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诗人们都开始作新歌、唱新曲了,可克雷布先生还是继续用押韵的双行体写他的道德故事,我认为他肯定已经读过那些年轻人所写的搅动世界的诗歌了,而且我还能想象得到,他会认为这些新诗肤浅贫乏。当然,这些新诗大多的确如此。但是济慈和华兹华斯的颂歌,还有柯勒律治的一两首诗歌,以及雪莱的更多的几首诗歌,发现了前人所未探及的广袤的精神领域。克雷布先生虽然已经过气,但他仍然继续用押韵的双行体写他的道德故事。我也曾断断续续地读过一些年轻一代的作品,在他们当中,可能有更加热烈的济慈和更加空灵的雪莱,他们已经发表了很多被世人所愿意记忆的作品,但我说不好这一点。我欣赏他们的诗艺——他们的青春已经很完美,再说什么前途无量似乎已经荒唐。我惊叹于他们风格的恰如其分,但是虽然他们用词丰富(从词汇量上看,似乎在摇篮里时,他们就翻读过罗杰的《词汇宝典》了),在我看来,他们的诗歌却言之无物:在我脑海中,他们知道得太多,感受得太明显,他们轻拍我后背的亲密劲儿或者全身扑向我怀中的热烈情感,我还真受不了;他们的激情有点贫血,他们的梦想有点平淡枯燥。我不喜欢他们。我也已经过气,我也会继续用押韵的双行体来写道德故事,但是,如果说我这么做只是为了自娱自乐的话,我就会是天大的傻瓜了。

第三章

但是,我上面所说这些话只是一个铺垫。

我写第一本书时还很年轻,受到命运的垂青,我的处女作甫一问世便引起轰动,各色人等竞相与我结识。

我刚被引介到伦敦的文人圈子里时,自己既热切又羞怯,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还难免有些许的忧郁。很长时间我都没有光顾那个圈子了,如果现在很多小说里描写的是真实的,则如今已经今非昔比了。圈子所在的地点也不同了,切尔西和布鲁姆斯伯里取代了汉普斯特德、诺丁山门和肯辛顿的高街。那时,不到四十岁就出名就会被认为是出类拔萃,而现在超过了二十五岁才出名会让人觉得很荒唐。我想在那些日子里我们有点羞于表露自己的感情,害怕过分张扬会引起嘲笑。我不相信在放浪形骸的文人圈里会有什么严谨的纯洁文化,但我也不记得那时会有在今天似乎大行其道的滥交。我们把怪诞的行为遮上一层体面缄默的幕布,并不认为这是虚伪的。我们讲话含蓄,并不直截了当,而且那时女人也没有完全取得独立自主的地位。

我住在维多利亚火车站附近,记得我不得不坐公交车走很远的路,才能到达热情好客的文人圈子人们的家里。在怯懦心理作祟下,我要在街上来回徘徊几次,才能鼓起勇气按响门铃。随后,惶恐不安地被领进一个透不过气、高朋满座的房间。我被介绍给一个又一个名人雅士,他们对我的书的褒奖之词更让我局促不安。我觉得他们指望我说些妙言隽语,但我直到聚会结束,也没有想出什么风趣的话来,我只好用端茶倒水,把切得乱七八糟的黄油面包递给别人来掩饰我的尴尬。我不想让人注意到我,这样我就能放松地观察这些赫赫有名的人物和聆听他们睿智有趣的谈话。

我记得聚会上有一些身材高大,腰板笔直,大鼻子而眼神放光的女人,穿着如同甲胄的服装;也有一些身材矮小,像小老鼠一样的老处女,说话细声细气,眼睛滴溜乱转。我一直既好奇又好笑,她们始终戴着手套去吃抹着黄油的面包片,随后,我又观察到她们在以为没人注意的时候,把手指上的残留物往椅子上揩,那种漠然的劲头让我着实佩服。这种行为肯定对家具不好,但我也能想到,当轮到这家的女主人回访她们家的时候,她也会对她朋友家的家具实施同样的报复手段的。有些女人穿着时髦,她们说她们怎么也看不出为什么一个人写出一部小说就要穿得邋里邋遢。如果你身材很好为什么不去尽量展现呢?一双小脚上穿着时尚的鞋子,绝不会让编辑拒绝采用你的稿子。但是,另外一些女人打扮很轻浮,她们身着“艺术的织品”,戴着蛮荒风格的珠宝首饰。男士们的打扮很少有怪里怪气的,他们尽可能地让自己看上去不像作家,希望别人把他们看作是老于世故的人,无论走到哪里,都像城市里公司的高管。他们总显得有点疲态,我过去压根儿不认识什么作家,我发现他们很奇怪,但是我认为对我来说,他们似乎不太真实。

我记得那时我总觉得他们的谈话不同凡响,他们中的一个同行弟兄刚一转身,他们便会用幽默的谈吐将他刺得体无完肤,让我听得瞠目结舌。艺术家有着世上别的行当的人无法比拟的优势,他们不仅可以嘲笑他们朋友的外貌和性格,还可以嘲笑他们的作品。他们的谈锋所向机智锐利,口若悬河,让我自叹弗如。在那些日子里,聊天要像艺术一样养成,一句巧妙的对答会大受赏识,远远超过锅下荆棘燃烧时的噼啪声受到的关注。格言警句那时还不是笨伯们机械模仿的工具,彬彬有礼的闲谈中随便用上几句便会妙趣横生。令人难过的是,我现在丝毫不记得那些灵光闪烁的妙语了。然而,当谈到我们所从事的艺术的另一面——作为交易的细节来时,我认为那种交谈到头来也不会让人舒服。我们品评完最近一本新书的成就后,就会自然而然地猜测这本书卖出了多少册,作者得到了多少预支稿费,最终他可能会得到多少收益。随后,我们还可能谈到这家出版商,那家出版商,把一家出版商的慷慨和另一家的吝啬做对比。我们还会争论是应该把稿子交给一个版税丰厚的出版商好,还是交给一个会“推广”,彰显书稿价值的出版商好;有些出版商广告做得差,而另外一些则很不错;有些出版商很老套,而另外一些则很摩登。再后来,我们还会谈到代理商以及他们能够为我们争取到的利益,也会谈到各种类型的编辑和他们欢迎哪类稿件,一千字他们能给多少稿费,以及他们付稿费是及时或是拖拉。这些对我来说,都非常具有浪漫的意味,它给了我一种成为某个神秘兄弟会成员的亲密感。

第四章

那时没有谁比萝丝·沃特福德对我更好的了。她身上结合了男性的才智和女性的任性,她写的那些小说很独特,而且读后让人心绪不宁。正是在她的家里,有一天我遇见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妻子。那天沃特福德小姐正在举办茶会,她那小房间比平时更为拥挤,每个人似乎都在聊天,而我则安静地坐着,觉得有些尴尬。我性格太内向,所以无法加入任何一堆人的谈话,他们好像都在专注于谈论自己的事情。沃特福德小姐是一位相当不错的女主人,看见了我的窘态就径直朝我走来。“我想让你和斯特里克兰太太说会儿话,”她说,“她对你的书可是推崇备至。”“她是干什么的?”我问道。

我意识到自己的孤陋寡闻,如果斯特里克兰太太是位很有名气的作家,我想在我和她说话之前也要把情况摸清楚。

萝丝·沃特福德为了加强她回答的效果,故意把眼帘一垂,装出一本正经的样子。“她经常举办午餐聚会,你只要别那么腼腆,她会邀请你的。”

萝丝·沃特福德是个玩世不恭的女子,她把生活看成是写小说的机会,把大家作为她小说的素材。如果大家显示出欣赏她的才能,她就会时不时地邀请他们到她的府上,适度破费地款待他们一番。她对大众对名人们崇拜的弱点既感到快乐,又有点鄙夷,但不管怎样,在他们面前她扮演着端庄得体的知名女作家的角色。

我被领到斯特里克兰太太面前,我们在一起聊了有十分钟的时间。除了她的声音很悦耳外,我没发现她有什么特别之处。她在威斯敏斯特有一栋房子,能够看到尚未竣工的大教堂,因为我们住在同一个街区,所以便觉得亲近了一层。对于所有那些住在泰晤士河和圣詹姆斯公园之间的居民来说,陆海军商店就是连接他们的纽带。斯特里克兰太太要了我的地址,几天之后我便收到了她午餐会的邀请。

我的约会很少,所以便欣然接受了邀请。我到得有点晚了,因为我害怕到得太早,所以绕着大教堂走了三圈,进屋时我发现聚会的人已经到齐了。沃特福德小姐已经在那儿了,还有杰伊太太、理查德·特维宁、乔治·罗德也已落座,我们都是作家。那是早春晴朗的一天,大家的兴致很高,我们谈论了很多的事情。来之前,沃特福德小姐甚是纠结,是照她青春年少时的唯美主义打扮呢,她过去参加各种聚会常常要身着淡绿,手持一朵水仙;还是照她成熟女性仪态万方,穿着高跟鞋和巴黎款的女装,戴着一顶新帽子打扮呢。结果她的打扮介于两者之间,这反而让她有了更高的兴致,我还从未听过她用如此俏皮刻薄的语言谈论我们共同的朋友。杰伊太太清楚语不惊人死不休是机智的灵魂,她用比耳语高不了多少的声音发表高见,羞得雪白的桌布也会染上玫瑰色的红晕。理查德·特维宁滔滔不绝地发表着奇谈怪论,而乔治·罗德意识到不必再展示他口吐莲花的才华了,所以只管张开大嘴,不断地往里填上食物。斯特里克兰太太说得不多,但是她有一种可爱的本事,让谈话围绕共同的话题,一旦谈话出现冷场,她就会插入适当的话语使谈话再次进行下去。她这一年三十七岁,身材较高,体态丰满,却不显得肥胖;她说不上漂亮,但是她的面容招人喜爱,也许这要归功于她善良、褐色的双眸。她的肤色不太好,一头乌发梳理得很精巧。她是三个女人中唯一一个没有化妆的,与其他人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她似乎更为淳朴和自然。

餐厅的布置很符合那个时代的品位,非常朴素,高高的木制白色护墙板,绿色的墙纸上挂着惠斯勒的蚀刻画,用四四方方的黑色框架镶嵌着。绿色的窗帘上有着孔雀图案的设计,笔直地悬挂着,地毯也是绿色的,图案是白色的小兔在枝繁叶茂的树林里追逐嬉戏——显然是受到威廉·莫里斯的影响。壁炉架上摆着白釉蓝彩陶器。彼时,在伦敦一定会有五百家餐厅都是如此一模一样的格调,这种风格雅致,富有艺术气息,但是也有一些沉闷。

当我们离开时,我和沃特福德小姐一路同行,天气很不错,再加上她戴着新帽子提高了兴致,我们决定漫步穿过圣詹姆斯公园。“刚才的聚会真不错。”我说。“你觉得饭菜可口吧?我告诉过她,如果她想让作家们登门,就一定得让他们吃好。”“让人佩服的建议,”我答道,“可是为什么她想跟作家们来往呢?”

沃特福德小姐耸了耸肩。“她觉得作家有意思,她想赶潮流,我想她很单纯。可怜的人儿,她认为我们都很了不起,反正请我们去吃午餐会让她很开心,对我们也没有坏处,就冲这一点,我就喜欢她。”

现在回想起来,无论是远离尘嚣居于汉普斯特德庙堂之高的雅士,还是处于切恩街寒酸画室的文人,那些追逐名人的人想方设法要把他们揭个底儿朝天,而我认为斯特里克兰太太是这群人中最不会伤害到人的那一类。她还是少女时是在安静的乡下度过的,从穆迪图书馆借来的书不仅给她带来了不少浪漫故事,而且带来了关于伦敦的浪漫遐想。她对阅读有着真正的激情(在她这一类人中是很少见的,大部分人对作者本人的兴趣浓于对作品的兴趣,对画家的好奇甚于对其画作的品鉴),她为自己创设了一个想象中的世界,在那里她生活得自由自在,那种自由是她在日常的现实世界中绝对无法获得的。当她开始了解了作家们之后,就好像她亲自登上了舞台去历险,而不是在舞台脚灯的另一头遥望舞台上的演出。她看见这些作家粉墨登场,真正感到了自己生活的圈子扩大了很多,因为她不仅亲自款待了他们,而且在他们封闭的幽居中拜访他们。她接受了这些人游戏人生的种种规则,并认为这些规则对于作家们来说是天经地义的,但她自己片刻也没有想到要按照他们的规则去调整自己的行为。他们的伦理标准稀奇古怪,就像他们身着的奇装异服,他们的理论和悖论狂野不羁,如同某种娱乐让她觉得趣味盎然,但是对她的信念没有一丝一毫的影响。“有没有一位斯特里克兰先生呢?”我问道。“哦,当然有,他在城里做事,我想他是个证券经纪人,他这人非常古板无趣。”“他俩感情好吗?”“他们彼此相敬如宾,如果你在他们家吃晚餐你就会遇见他,但斯特里克兰太太不常请人吃晚餐。他很安静,对文学或者艺术没有一丁点儿兴趣。”“为什么讨人喜欢的女人总是嫁给乏味的男人啊?”“因为有头脑的男人是不会娶讨人喜欢的女人的。”

我对这话想不出怎么回答好,所以我又问斯特里克兰太太是否有孩子。“对,她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他俩都在上学。”

这个话题已经没什么可说的了,我们又开始谈起了别的事情。

第五章

在整个夏天,我和斯特里克兰太太见面的次数不算少,我时不时就会去他们家享用令人愉快的小型午餐,还有大型的茶会。我们彼此相处愉快,那时我还很年轻,也许她喜欢这样的想法——要指导我在文学创作的艰苦道路上走好最初的几步,而我也很高兴能有人分享我的小烦恼,能够专注地倾听和给我一些合理的建议。斯特里克兰太太天生富有同情心,这是一种迷人的本领,但是有时会被那些知道自己有这种本领的人滥用,当他们知道了自己朋友的不幸,会像饿虎扑食一般地扑上去,施展自己的灵巧与机敏。同情心像油井一样喷涌而出,肆意播撒着,但却恰恰忘了他们的同情有时会让不幸的人感到尴尬。有的人胸襟上已经洒满了泪水,我就别用我的泪水给人添乱了。斯特里克兰太太对自己的这种长处运用得就很得体,你会觉得接受她的同情反而给她帮了忙,在年轻的热情冲动中,我把我的发现讲给萝丝·沃特福德听,她说道:“牛奶很好喝,尤其是加上一滴白兰地,但家养的奶牛巴不得把牛奶挤出来,被奶水充得肿胀的奶头很不好受。”

萝丝·沃特福德有一条“毒舌”,没人能像她那样说出这么尖酸刻薄的话来,但另一方面,也没人像她那样干出那么漂亮的事情来。

在斯特里克兰太太身上还有另外一种我喜欢的东西,她能很雅致地布置环境。她的家里总是整洁和欢快,朵朵鲜花把周遭变得很喜庆,客厅里的印花布尽管设计庄重,但是明快而漂亮。食物摆在充满艺术气息的小餐厅里吊人胃口,桌子看上去也很别致。两个女佣很是利落、顺眼。饭菜烹饪得相当不错,斯特里克兰太太是个优秀的持家主妇,对此大家不可能视而不见。你还能确定她是个令人佩服的母亲。在客厅里有她一双儿女的照片。她的儿子名叫罗伯特,是个十六岁的少年,正在拉格比上学。你能看到他穿着法兰绒衣服,头戴板球帽,而另一张照片上则身穿燕尾服,系着直立的领子。他像他母亲,生着光洁的前额,一双好看的、沉思的眼睛,看上去干净、健康又端正。“我知道他不算很聪明,”一天当我正在端详这张照片的时候,她说,“但我知道他心地善良,性格也招人喜欢。”

斯特里克兰太太的女儿十四岁,她的头发像她的母亲一样浓密乌黑,长发垂肩,也同她的母亲一样,面容和善而安静,眼睛清澈明亮。“他们俩跟你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我说。“没错,我觉得他们更像我,不太像他们的父亲。”“为什么你从不让我见见他呢?”我问道。“你想见他?”

她微笑着说,她的微笑真的很甜蜜,而且脸上还泛起了些许的红晕。像她这样年龄的女人动不动就脸红,似乎并不常见。也许她的天真正是她最招人喜欢的地方。“你知道,他一点文学细胞都没有,”她说,“他完全是个俗人。”

她这么说没有贬损的意思,反而是充满爱意,好像坦承她丈夫的缺点,就可以保护他不受她朋友的嘲弄似的。“他在证券交易所上班,是个地地道道的证券经纪人,我想他会让你闷得要死的。”“他让你也觉得很闷吗?”“你瞧,我正好是他的妻子,我非常爱他。”

她笑着想掩盖她的不好意思,我想她可能担心我会说出一番打趣的话来,她的这种坦白,肯定会引出萝丝·沃特福德挖苦的话来。她踌躇了一会儿,眼神变得更加温柔了。“他不会假装是个天才,他甚至在证券交易所里也挣不到很多的钱,但他人真的很好,很善良。”“我想我也会喜欢他的。”“找时间我会邀请你来和我们一起共进晚餐的,但我得提醒你,是你自己要冒这个风险的,如果你度过一个非常乏味的晚上,你可怨不得我。”

第六章

但是,当我最终见到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时候,在那种情况下,我不仅结识了他本人,还结识了其他的人。一天上午,斯特里克兰太太让人给我送来一张便条,上面说当天晚上她办一个晚餐聚会,其中一位客人来不了了,她问我是否愿意补缺。她写道:

别说我言之不预,你会厌烦得要死的。从头到尾这都会是个乏味的聚会,但是如果你愿意来,我会不胜感激,而且你我可以聊会儿天。

似乎别无选择,我只能接受。

当斯特里克兰太太把我介绍给她的丈夫时,他漫不经心地跟我握了握手。斯特里克兰太太快乐地转向他,试图跟他开一个小玩笑。“我请他来,就是给他看看,我的确有个丈夫。我觉得他开始时很是怀疑这一点呢。”

斯特里克兰先生礼貌而短暂地笑了一下,这种笑正是人们假装承认可笑,而实际上他们看不出有什么可笑,又不能明说的敷衍。别的客人陆续到来,主人忙着招呼他们,于是我被晾在了一边。终于等到我们聚齐了,在餐桌边等着宣布晚餐开始,这时我一边和身边一位叫我“关照”的女客聊天,一边思忖,文明人竟会运用这样一种奇怪的、别出心裁的创意,把短暂的生命浪费在这类冗长乏味的活动上。你会纳闷这类聚会为什么女主人会不厌其烦地邀请客人们来,而为什么客人们也不辞劳苦地有请必到。聚会上有十个人,这些人见面时冷淡相对,分手时如释重负。当然,这种聚会纯粹是为了社交。斯特里克兰一家“欠”了很多人的晚餐,哪怕这些人他们丝毫不感兴趣,为了还人情的缘故,他们不得不邀请这些客人来,而这些客人也往往会接受。为什么?为了避免吃饭时,只是夫妇俩相对的乏味,为了让他们的用人休息一下,因为没有原因拒绝,因为他们被“欠”了一顿晚餐。

餐厅很拥挤,让人感到不便。在座的有一位王室法律顾问[19]和他的妻子,一位政府官员和他的妻子,斯特里克兰的姐姐和她丈夫——麦克安德鲁上校,一位议员的妻子。正是因为这位议员大人不能离开议会,我才接到替补的邀请。这些客人的身份都很高贵,他们也很自命不凡。这些太太们做派很足,不太讲究自己的衣着,她们也深知自己的地位,也就不主动去取悦别人。男人们志得意满,总之所有的人都显出心满意足、兴旺发达的样子。

每个人本能地都希望宴会别冷场,所以说话的声调都比正常情况下略高,结果房间里充斥着吵吵嚷嚷的声音。但是,没有大家一起谈论一件事的时候,每个人都在和他的邻座交谈,喝汤、吃鱼和品小菜时和右手边的人交谈,吃烤肉、甜点和开胃小吃时和左手边的人交谈。他们谈论政治形势、高尔夫、他们的孩子,以及最近上演的新戏,他们还谈论皇家学院展出的画作、天气,以及度假的计划。没有片刻的停歇,所以噪声变得更大了。斯特里克兰太太兴许暗自庆幸她举办的聚会获得成功。她的丈夫举止得体,也许他的话不多,我感觉晚宴快结束时,坐在他两旁的女客脸上都露出了倦怠的神色。她们一定觉得他也不轻松,有那么一两次,斯特里克兰太太有些焦虑的目光落在他身上。

最后,她起身带着女士们离开了餐厅,斯特里克兰在她身后关上了门,走到桌子的另一头,坐在了王室法律顾问和政府官员中间,他把波尔图葡萄酒挨个给客人满上,又递给我们每人一根雪茄烟。王室法律顾问对葡萄酒的品质大加赞赏,斯特里克兰告诉我们他从哪里搞到的这种酒。我们又开始谈论起了酿酒和烟草。王室法律顾问跟我们聊起了一桩他正在办的案子,上校谈起了打马球的事。我没什么可聊的,所以安静地坐着,礼貌性地表现出对谈话很感兴趣的样子,因为我知道这些人都跟我毫不相干,所以很放松地观察上了斯特里克兰。他比我料想的还要高大,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以前想象他身材瘦小,其貌不扬。实际上他生得魁梧壮实,大手大脚。笨拙地穿着晚礼服,难免给你这种想法——一个马夫为了这个场合特意衣冠楚楚了一番。他有四十岁,不好看,也谈不上难看,因为他的五官还算端正,但是似乎都比一般人大了一号,所以看上去有些粗笨。他的胡子刮得精光,那张大脸看上去光秃秃的,让人不怎么舒服。他的头发是红色的,剪得很短,他的小眼睛是蓝色或者灰色的,他看上去相貌平平。我不再纳闷为什么斯特里克兰太太谈到他时有些难为情,对于一个想在艺术和文学圈子里获得一席之地的女人来说,他很难为她增光添彩。很显然他也没有社交的天赋,但这种天赋也并非人人都有,他甚至没有什么奇行怪癖,能够使他脱离庸庸碌碌之辈,他就是一个善良、乏味、诚实、普通的男人。有人兴许会羡慕他身上的优秀品质,但一定不会愿意和他做伴。他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他可能是一个有价值的社会成员,一个好丈夫和好父亲,一个诚实的经纪人,但是没有理由在他的身上浪费时间。

第七章

社交季节接近它枯燥无味的尾声,我认识的每个人都在安排离开伦敦去度假。斯特里克兰太太正打算带着她的家人到诺福克海滨度假,以便孩子们在海中嬉戏,她的丈夫能打打高尔夫。我们彼此道别,安排在秋季再见。可当我在城里的最后一天,从商店里出来时,碰上了她和她的两个孩子。跟我一样,在离开伦敦之前,再最后买些东西。我们几个人又热又累,我提议我们一块儿走,到公园里吃点冷饮。

我觉得斯特里克兰太太很高兴让我看看她的孩子们,于是她欣然接受了邀请。这两个孩子比起照片里样子更引人注目,她有理由以他们为傲,我的年纪也很轻,不会让他们感到和我在一起不好意思,他们开心地聊了一件事又聊起另一件事。两个孩子都特别可爱,健康活泼。我们在树荫下小憩,感到十分惬意。

一个小时之后,他们挤上一辆马车回家去了,我悠闲地踱步走向俱乐部,我也许感到了点孤独,我想正是我无意瞥见的这种温馨的家庭生活让我有点妒忌。他们似乎彼此真心相爱,他们讲些只有自己人才能听得懂的笑话,能够让他们开怀大笑,而外人却莫名其妙。也许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按照能说会道的标准来看,确实是个沉闷的男人,但他的智力应付起周围的一切还是绰绰有余,就像是某种护照,不仅能保证在成功的道路上通行无阻,也能保证在幸福的门槛上不被拦住。斯特里克兰太太是个迷人的女人,而且还很爱他。我想象得出他们的生活不会受到外部风险的困扰,诚实、体面。而且,因为两个上进、招人喜欢的孩子,显而易见他们注定能继承和发扬这家人的地位和传统。斯特里克兰夫妇会不知不觉变老,他们会看到他们的一双儿女到了一定年龄,按照生命的进程结婚生子——这个漂亮的女儿,未来会是健康孩子们的母亲;这个儿子,会成为一个英俊的男子汉,显然还可能成为一名军人。最后,这对夫妇会过上有尊严的、富裕的退休生活,受到子孙后代的爱戴,过完这段幸福的、能发挥余热的生活之后,他们年事已高,会安然离世。

这无疑是无数夫妻生活故事的翻版,这种生活模式给人一种家庭的温馨。它会提醒你,生活就像一条平静的小溪,在郁郁的树荫下,舒缓而蜿蜒地流过绿油油的草原,最后奔向浩瀚的大海。但是,大海是那么的安静,那么的沉寂,那么的漠然,你会突然被某种模糊不清的不安所困扰,也许这只是我天性中的某种怪念头,甚至在那些日子里也很强烈。我觉得这种生活,绝大多数人所共有的这种生活,一定缺失了某种东西。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在我的血液中有某种狂热,渴望一种更加狂野的生命历程。于我而言,在如此安详的快乐中,似乎有某种警示。在我内心深处渴望过一种更加冒险的生活,只要我的生活能有所变化——变迁和无法预见的刺激,我已做好充分准备去面对崎岖的岩石和布满暗礁的海滩。

第八章

在阅读我写下的关于斯特里克兰一家人的文字时,我意识到他们似乎不是形象鲜明的。要使书中的人物活灵活现,就要加诸众多性格特征,而我却没能这样做。我知道这个错在我。我绞尽脑汁想记起那些能够使他们生动起来的癖性,我觉得如果老是想着言辞的技巧或者浓笔重墨地描写某种怪癖,我应该能让他们不同凡响,像我现在这种写法,他们就像旧挂毯上的人物,无法把他们和背景区分开来,在远处望去,似乎失去了他们的轮廓,所以到头来除了一片赏心悦目的色彩,你什么也没有看到。我唯一的借口就是他们给我的印象就是如此,他们本身就是模糊不清的。你会发现有些人的生活就是社会有机体的一部分,他们存在于这个有机体内,也只有依靠这个有机体才能生活,他们就像身体里的细胞,是最基本的东西,但是只要他们保持健康,就会被吞没在重大的整体之中。斯特里克兰一家是属于中产阶级中普通的家庭。一位可爱的、好客的女主人,对文艺界的小名人有着无害的狂热;一位沉闷的男主人,在慈悲的上帝安排给他的那种生活状态中恪守职责;一双面容姣好、健康的儿女。没有什么比这再普通不过的了,我不知道在他们身上有什么东西能激起人们好奇的关注。

当我后来反思所发生的一切时,我扪心自问,是否我过于愚钝没有看出在查尔斯·斯特里克兰身上至少有些与众不同的东西呀。也许吧,从那时到现在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在这段时间里,我对人性有了更深的认识。但是,即使今天我的阅历更丰富了,我相信我对他们的判断和我第一次遇见斯特里克兰一家时也不会有什么不同。可因为我已经认识到人类是变幻莫测的,今天的我就不会那么大吃一惊了。而那一年的早秋,当我回到伦敦时,我被听到的消息吓了一大跳。

我回来还不到一天呢,就在杰尔敏大街上偶遇了萝丝·沃特福德。“你看上去喜气洋洋的,”我说,“有什么开心事吗?”

她微笑着,眼睛里闪烁着我早已熟知的刻毒。这意味着她又听到了某位朋友的丑闻了,这位女文人的本能是很警觉的。“你已经见过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对吧?”

不仅她的脸,就连她的整个身子,都给人一种幸灾乐祸窃喜的感觉。我点了点头。我很好奇是不是这个倒霉蛋在证券交易所蚀了老本儿,或者被小公交车给撞了。“难道不是太吓人了吗?他扔下老婆跑了。”

沃特福德小姐当然觉得她不能在杰尔敏大街的马路牙子上对这个主题来发挥太多,所以,就像一个艺术家所做的那样,仅仅把简单的事实抛出来,而后又声明她不知道具体细节,但是我想让她多讲一些,觉得不值一提的环境不应妨碍她给我讲述故事。但是她固执地不肯多讲。“我跟你说了我什么都不清楚。”她说,以此来打发令我激动的问题。随后,她轻快地耸了耸肩,话中有话地说:“我认为城里茶社的某个年轻姑娘也离开了。”

她冲我笑了一笑,号称自己和牙医已经约好了,便神气十足地扬长而去。这个消息与其说让我难过,不如说让我感兴趣。在那些日子里,我第一手的生活阅历还很少,因此在我碰到这样一件我在书本里才能阅读到的故事时,觉得激动不已。我承认岁月已经能让现在的我适应我的熟人中出现这类事情了。但是,那时我还是有点震惊,斯特里克兰已经四十岁了,我认为像他这样年纪的人再牵扯到这种爱情瓜葛中未免令人作呕。特别是我年轻时有点目空一切,把三十五岁作为上限,到了这个年龄一个男人不应该再像个傻瓜一样陷入爱情不能自拔。这个消息让我个人有些不安,因为我在乡下时给斯特里克兰太太写了一封信,告诉了她我回来的日子,并且补充道除非我收到她表示反对的回信,否则我会在某一天约她一起喝茶的。今天正好是约定的日子,我也没有收到来自斯特里克兰太太的只言片语。她想见我还是不想见我呢?很有可能那段时间斯特里克兰太太正处于天塌地陷的阶段,她早把我信的事儿给忘了。也许我应该更明智点儿不要去。另一方面,她可能希望这事不要张扬出去,在我这方面,如果给出任何信号,表明我已经知道了这件离奇的事,可能会很草率。我一方面害怕伤害一位善良女人的感情,另一方面,也害怕真去了她家,反而会伤害她,我在去与不去之间纠结。我觉得她一定处于痛苦中,我不忍心看见她受苦而爱莫能助,但是,在我的内心中,却渴望看到她如何处理这件事,这种想法让我感到有点羞愧,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

最后,我突然想到我可以去她的府上,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我让女佣转达一声,问问斯特里克兰太太是否方便见我,这样可以给她一个机会把我打发走。但是,当我向女佣说出我肚子里早已准备好的话时,我还是感到了无地自容般的尴尬。我在黑黢黢的过道里等着回话,鼓起了全部的勇气才没中途溜掉。女佣回来了,她的神情,在我激动的猜想中,表明已经完全知道了这家人的不幸。“请您这边走,先生。”她招呼道。

我跟着她走进了客厅。窗帘半拉着让房间变得更暗,斯特里克兰太太背对光线坐着。她的姐夫,麦克安德鲁上校,站在壁炉的前面,让没有燃旺的炉火烤着他的背。我暗自思忖,我的到访似乎非常尴尬,我能想象到我的到来让他们感到有些吃惊,斯特里克兰太太只是因为忘记了把和我定的约会延期才让我进来的。我感觉到上校因为我的打扰而有些生气。“我不太肯定,你是不是等着我来。”我说,故意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当然我在等你,安妮马上会端上茶来。”

即使在黑暗的房间里,我也看到斯特里克兰太太的眼睛哭肿了,脸上满是泪痕,她的皮肤本来就不太好,现在变成了土黄色。“你还记得我的姐夫吧,对吗?就在假期之前,你们在晚宴上见过。”

我们握了握手,我觉得很难为情,一时想不出什么话说,但是,斯特里克兰太太给我救了场。她问我整个夏天我自己都在做些什么,在这个话题的帮助下,我想方设法地找了些话说,直到女佣把茶端了上来。上校要了一杯苏打威士忌。“你最好也来一杯吧,艾米[20]。”他说。“不,我还是要茶吧。”

这是表示发生了不幸事的第一次暗示。我故意不做理会,尽量和斯特里克兰太太东拉西扯。上校仍然站在壁炉前面,一言不发。我考虑应该尽早体面地离开,同时我也问自己斯特里克兰太太让我进来究竟出于什么考虑。在夏天度假前撤掉的花儿和其他的一些小摆设,现在没有被放回原位,房间里显得凄苦和毫无生气,而在以前,这间屋子似乎总是会显得友好温暖。它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好像墙的另一面正停放着一个死人。我把茶喝完了。“你想抽支香烟吗?”斯特里克兰太太问道。

她四下里找了找烟盒,可没有找到。“恐怕是没有烟了。”

突然她泪如泉涌,匆忙走出了客厅。

我吃了一惊,猜想以前雷打不变的都是她丈夫买烟,现在屋里竟然没烟了,让她又不知不觉地想到了他,她过去唾手可得的东西现在失去了,这种新感觉给了她当头一棒。她意识到美好的旧时光一去不复返了,我们的社交体面可能难以为继了。“我敢说你想让我走了。”我一边对上校说着,一边站起身来。“我估计你已经听说了那个无赖把她给抛弃的事了。”上校爆发般地吼着。

我迟疑了一下。“你知道有人就是爱说三道四,”我回答道,“有人含含糊糊地告诉我这儿出了点事。”“他跑了。跟一个女人去了巴黎,他一个便士也没给艾米留下。”“我感到很难过。”我说道,往下又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上校一口气把威士忌灌了下去。他个头很高,瘦瘦的,大约五十岁的年纪,胡须向下垂着,头发花白,他有一双浅蓝色的眼睛,一张小嘴。从上次见他起,我就记得他一脸傻气,总是很骄傲地告诉别人,在他离开军队以前,一周总要打三次马球,十年都没间断过。“我想斯特里克兰太太现在不想让我打扰她吧,”我说,“您能告诉她我是多么为她难过吗?如果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我将乐意效劳。”

他没理会我的话。“我不知道以后她怎么办,还有这两个孩子,难道让他们喝西北风吗?十七年了。”“什么十七年了?”“他们结婚十七年了,”他没好气地说,“我压根就不喜欢他,当然,既然他是我的连襟,我尽量维持面上的关系。你认为他是个绅士吗?她根本就不应该嫁给他。”“他俩的夫妻关系真的就完了,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吗?”“她唯一可做的就是跟他离婚。你进来时我正跟她说到这一点。‘把离婚申请交上去吧,我亲爱的艾米,’我说,‘你得为你自己想想,为孩子们想想。’他最好别让我看见,否则我非得把他千刀万剐不可。”

我忍不住想到麦克安德鲁上校要想这么做可不大容易,因为斯特里克兰给我很深的印象是他体格强壮。但我也没说什么。当激愤的道德手无缚鸡之力地去直接惩罚罪恶,这是件多么痛苦不堪的事情。我打定主意再次打算告辞时,斯特里克兰太太又走了进来,她已经揩干了眼泪,在脸上扑了粉。“对不起,我没控制住,”她说,“我很高兴你没走。”

她坐了下来。我还是压根不知道说些什么好。要提及与我完全不相干的事,我还真不知道怎么开口。我那时还不知道女人身上摆脱不掉的那种毛病——总是热衷和任何一个愿意倾听的人去讨论她们的私事。斯特里克兰太太似乎在努力控制着自己。“人们都在议论这件事吗?”她问道。

我有点不知所措,她好像认定我完全知道了她的家门不幸。“我只是刚刚回来,就见到了萝丝·沃特福德一个人。”

斯特里克兰太太拍了一下手。“一字不落地告诉我她都说了些什么。”看见我有点犹豫不决,她坚持让我说,“我特别想知道她都跟你说了什么。”“你知道人们说闲话的样子,她这个人也不靠谱,对吧?她说你的丈夫离开了你。”“就这些吗?”

我不愿意重复萝丝·沃特福德在和我分手时,暗示茶社里的一个姑娘也同时离开了的话,我于是只能撒了个谎。“她没说他和谁一起走的吗?”“没说。”“这就是我想知道的了。”

我有点迷惑不解,但不管怎样,我明白现在可以告辞了。当我和斯特里克兰太太握手道别时,我告诉她如果有需要我的地方,我很乐意为她效劳。她苍白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十分感谢,我不知道有谁能替我做什么。”

我太过羞怯,没能表达出我的同情。我转身向上校告别,他没有跟我握手。“我也要走了,如果你走维多利亚大街,我和你一块儿走走。”“好吧,”我说,“走吧。”

第九章

“这是件可怕的事。”我们刚一走到街上,上校就开口说道。

我这才意识到他要跟我一起走是为了跟我再度讨论这件事,显然他已经跟他的妻妹讨论好几个小时了。“我们不知道那个女人是谁,你知道,”他说,“我们就知道那个无赖去巴黎了。”“我原以为他们夫妇俩感情很好呢。”“是不错,唉,就在你来以前,艾米还说他们结婚以后从未红过脸呢,你了解艾米,世上绝无仅有的好女人。”

既然人家已经把这些秘密告诉了我,我想我多问几个问题也无妨了。“你的意思是说,她事前没怀疑过什么吗?”“一点儿也没有,他在八月份还跟她和孩子们一起在诺福克度假呢。他和往常一样,我和我妻子还跟他们一起待了两三天,我跟他一块儿打了高尔夫呢。他九月份回到城里,好替换他的合伙人,让人家也去度假。艾米和孩子们仍然留在乡下,因为他们租了六周的房子,在租期快到的时候,艾米写信给他,告诉她回伦敦的日期。他从巴黎写了回信,说他已经下定决心不再和她一起生活了。”“他解释原因了吗?”“我亲爱的伙计,他什么解释也没说,我看了这封信,不超过十行字。”“这真是怪了。”

这时我们碰巧得过马路了,过往的车辆把我们的话打断了。麦克安德鲁上校跟我说的话似乎难以让人置信,我怀疑斯特里克兰太太出于个人的原因,对上校隐瞒了部分事实真相。很显然,一个男人结婚十七年,不会无缘无故抛弃他的妻子离家出走的,其中一定有让斯特里克兰太太怀疑他们婚姻生活中不如意的地方。上校这时赶上了我。“当然,他根本无法解释,除了他承认和一个女人私奔了。我想他以为艾米自己能发现呢,他就是这么个东西。”“斯特里克兰太太打算怎么办?”“嗯,首先我们要找到证据,我打算亲自去趟巴黎。”“他的生意怎么办?”“这正是他城府很深的地方,一年来,他逐步把生意越缩越小。”“他告诉了他的合伙人他打算离开吗?”“没说一个字。”

麦克安德鲁上校对生意上的事情只了解个大概,而我则一窍不通。所以我不是很明白斯特里克兰是在什么条件下丢下他的生意一走了之。我了解到的是,那个被甩了的合伙人十分生气,威胁要打官司。等到把这件事弄妥当,好像这位合伙人要从口袋里破费四百到五百英镑。“幸运的是,这房子里的家具都在艾米的名下,不管怎样,她多少还能留下点儿东西。”“你刚才说的她一个便士也没得到,这话可是真的?”“当然是真的,她自己手里还有两三百英镑,还有这些家具。”“那她靠什么生活呀?”“只有上帝知道。”

事情变得似乎愈发的复杂了,而上校的骂骂咧咧和怒火冲天把我搞得一头雾水,而不是把情况搞得更清楚了。让我高兴的是,当看到陆海军商店钟表的指针时,他记起和人约好在俱乐部打牌的事儿,于是他和我分了手,抄近道穿过了圣詹姆斯公园。

第十章

一两天以后,斯特里克兰太太派人给我送来一张纸条,问我是否能在晚饭后去看看她。我到了她家,只有她一个人,她身着黑色的衣服,朴素得近于苦行,让人想起她目前遭遇变故后的孤寂。我因为不谙世故,所以很吃惊,尽管她悲痛的感情是真实的,但就在这种情况下,她也能够按照得体观念,使自己的衣着符合她所扮演的角色。“你说过如果我想让你做任何事,你都不会介意的,是不是?”她问道。“千真万确。”“你愿意去趟巴黎,去见见查理[21]吗?”“我吗?”

我吃了一惊。我想我和他只见过一次,我不知道她想让我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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