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跳开“中介”要承担违约责任吗?(二手房买卖房屋中介服务法律问题)(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23 22:22:06

点击下载

作者:编辑部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买卖房屋跳开“中介”要承担违约责任吗?(二手房买卖房屋中介服务法律问题)

买卖房屋跳开“中介”要承担违约责任吗?(二手房买卖房屋中介服务法律问题)试读:

买卖房屋跳开“中介”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二手房买卖房屋中介服务法律问题)作者:编辑部排版:昷一本书由北京法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买卖房屋跳开“中介”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解决路径】

1.和解。和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已经发生的争议并达成和解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它是当事人自力救济的方式之一。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进行协商,互相妥协和让步,最终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和解解决纠纷最大的优点就是直接、高效、成本低,但和解所达成的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出现了一方反悔的情况,另一方不能直接依据和解协议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而只能再行和解、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2.调解。调解是指争议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对争议的实体问题自愿进行协商,通过第三方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依据《人民调解法》的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商品房买卖纠纷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仲裁。仲裁是指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者发生之后,依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给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并愿意受该仲裁机构所做裁判的约束,以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我国《仲裁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4.诉讼。诉讼是指纠纷一方当事人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以解决争议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它是一种公力救济方式,具有国家强制性和权威性,是当事人维权的最后一道屏障。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判决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而保障了纠纷的彻底解决。另外,法院还可以依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随时对案件进行调解。经过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一般由法院审查认可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具有与生效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

当事人应该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诉讼。房屋属于不动产,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另外,《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当购房者遇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时,也可以到开发商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分析解答】

中介公司的服务主要体现在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从而收取相应的报酬。《合同法》第426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买卖房屋跳开“中介”实质上属于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的约定,应当对中介共同承担违约的连带责任。

【基本案情】

2009年5月,李先生欲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某小区的房屋对外出售,便与某中介公司签订《房地产居间合同》(出售),委托中介对外出售,期限至2009年10月31日,价格120万元。双方还约定自委托期限内或届满后6个月内,若与中介公司介绍的买方成交,或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条件和机会与第三方成交,委托方以委托总价1%的金额支付中介费。

同年6日,张先生与中介公司签订《买受方看房确认书》,实地看了李先生欲出售的上述房屋,还约定张先生不得私下与李先生进行交易,若违约私下成交,则按购房总价款1%作为违约金。两天后,张先生与李先生,瞒着中介签署了买卖合同,房屋总价为117万元,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得知李先生和张先生私下进行房屋买卖后中介公司将张先生、李先生告上法院,要求由张先生、李先生分别按照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