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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4 21: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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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建中

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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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理论、实践与教学——郭建中翻译研究论文选

翻译:理论、实践与教学——郭建中翻译研究论文选试读:

前言

中,郭教授把这样三方面的结合自谦为“三不像”,而这正是圈内很少有人能及的。

郭建中教授翻译、审校的文字超千万,而且涉及文体广,英汉、汉英并重。包括文学名著,如笛福的《鲁滨孙飘流记》和《摩尔·弗兰德斯》、库伯的《杀鹿人》,以及索尔·贝娄、辛格、詹姆斯·肯尼迪等名家著作;工具书如《麦克米伦百科全书》、《世界英语俚语词典》和《中国语言文化背景汉英双解词典》(A Chinese-English Dictionary with Cultural Background Information);科普和科幻作品的翻译也占了很大的比重;还有政治、经济、体育、旅游等方面的很多材料,其中多篇作为范文加上注释发表在《中国翻译》、《上海翻译》等期刊上。

学术研究上,郭建中教授主张翻译理论研究与翻译实践相结合,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相结合,理论与经验相结合,理念与方法相结合。理论研究要建立在翻译实践的基础上,对翻译现象和翻译实践经验作出理论的解释;他的学术信条是“既要重视实践,也要重视理论”。其理论研究之路以20世纪90年代中期为界,大致可分两个阶段。

1.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中为第一阶段,即以微观研究为主的阶段。这一阶段所发表的论文主要是自己实践经验的升华和语言学翻译理论探索,研究紧扣文本和实例,多从语言学角度加以阐述。如“英语定语从句的翻译”(1978)、“译文如何重现原著风格:从《傻瓜吉姆佩尔》的三种译本谈起”(1983)、“英汉翻译错误探源:比较一部小说的三种译文”(1993)等。这些成果在当时是不可多得的。他结合自己的感悟,由理论引导,对翻译中重要的实际问题条分缕析,归纳总结,今天看来仍然是十分可贵的。译学研究的这一时期,在中国,乃至世界,都在语言学研究范式内运行。

不过,郭建中教授并没有一味沉浸于个人翻译经验的总结和字对句比的研究之中。他不断寻觅理论上的症结,特别是从西学中获取营养。这时期发表的研究西方译论的文章如:“辛格谈翻译”(1985)、“论西方的翻译对等概念”(1989)、“直译和意译的新概念:介绍比克曼和卡洛的《翻译圣经》”(1989)、“Translatability in CE/EC Translation”(1995)等。到了90年代,郭教授对西方译论的精粹已了悟于心,做好了进一步开拓性研究的理论准备。“春江水暖鸭先知”,由于不断跟踪和关注西方译论的发展,处于学科前沿的郭建中教授敏锐地察觉到西方翻译研究的文化转向,很快迎面而上。(1990年,Lefevere正式提出翻译研究文化转向,而真正形成气候又晚了几年。)

2.20世纪中后期至今是第二阶段,即宏观研究和应用翻译研究阶段。

郭建中教授的翻译文化研究国内领先。他以翻译的归化异化为切入口,1998年在《外国语》发表了“翻译中的文化因素:归化与异化”。他认为:1)从归化向异化倾向的发展,是一个自然的过程,需要时间。2)采用何种翻译策略,最终取决于翻译目的;归化或异化的译本,在目的语文化中起不同的作用,都有其存在的价值。3)翻译过程中,译者要有深刻的文化意识。4)要重新厘定直译、意译和异化、归化的概念。他把直译与意译的定义限定在语言形式的转换;把异化和归化限定在文化因素的移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四种翻译方法:直译+异化,直译+归化,意译+异化,意译+归化。这一重新定义和四种翻译方法的分类具有重要的价值。1998年的这篇文章后,竟一发而不可收。1999年发表了“解构主义的翻译理论”和“论奎因的不确定性概念”,2000年发表“韦努蒂及其解构主义的翻译策略”,2004年发表“译学研究的第三次转向”,以后又陆续发表了“译学文化转向的意义和向语言学回归的必然”(2006)、“韦努蒂访谈录”(2008)和“归化与异化:道德态度与话语策略——韦努蒂《译者的隐形》第二版评述”(2009)等。而其中集大成者当推专著《美国当代翻译理论》(2000)。该书以深远的历史视角、开阔的文化视野和多学科的方法来描述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译论的流派种种;特别介绍文化学派的背景、成因、走向及其代表人物。该书已成为我国迄今为止研究西方译论的经典读物。他不但自己深入研究翻译的文化问题,而且关注国内其他学者的研究。为此,他主编了《文化与翻译》论文集(2000)。文集分微观研究和宏观研究两部分,精选了我国老一辈翻译家和中青年学者的论述。他在前言中特别告诫读者:“文学-文化学派的理论也有其片面性。因为,翻译固然要考虑到文化问题,但最终还得通过语言的操作来完成翻译的过程。因此,在翻译研究中,语言与文化、宏观与微观这两个方面都不能忽视。”事实证明,这种宏观和微观交相辉映的、理性的、辩证的观点,在10年后的今天仍然非常中肯,非常适用。这本书同样受到译界的青睐,具有较高的引用率。

新世纪以来,我国应用翻译市场急剧扩大,翻译量与日俱增,翻译手段日益进步,翻译形式日趋多样,翻译文体灵活多变,而应用翻译的研究相对薄弱。根据市场和教学的需要,他作出积极反应,发表了多篇应用翻译的研究论文,如:“实用性文章的翻译”(2001)、“关于路名标识的拼写问题”(2003)、“汉英/英汉翻译:理念与方法”(2005)、“再谈街道名称的书写法”(2005)、“街道路牌标识的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2007)、“Pragmatic Translation in the Chinese Context”(2008)等。

此外,科普和科幻作品的翻译及其研究亦是郭建中教授翻译人生中的亮点。他主编和翻译了多套国外科幻丛书,其中六大卷中文版《科幻之路》被誉为“科幻宝典”。由于他在译介国外科幻小说方面的突出成就,1991年被世界科幻小说协会授予“科幻小说恰佩克翻译奖”。他是中国迄今唯一获此殊荣的人;1997年又获北京国际科幻大会翻译奖——“金桥奖”。他这方面的论文有:“论科幻报告文学”(1985)、“科幻小说:憧憬和预测的文学”(1991)、“中国科幻小说发展前景”(1997)、“科幻小说:科学时代的文学”(1998)、“关于Science Fiction的翻译问题”(2004)、“重写:科普问题翻译的一个实验——以《时间简史》(普及版)为例”(2006)等。郭教授在科普和科幻翻译研究方面的杰作当为专著《科普与科幻翻译:理论、技巧与实践》(2004)。对此,我曾以“科普和科幻翻译研究的开山之作”为题写过书评(2005),认为本书标志着我国科普和科幻翻译系统研究的崛起,为我国翻译理论研究和翻译实践进步添上浓重的一笔,是一本开创性的著作。

郭建中教授成果累累,事业成功的背后有他“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意志、“腹有诗书气自华”的底气和“无限风光在险峰”的追求,这更值得我们体会和深思。

2010年6月前言

国内翻译界的不少朋友,都希望我能编一本自己翻译研究方面的论文选。我自己却一直怀疑是否值得这样做,故犹豫再三。今年年初,我的朋友杭州市译协执行会长应远马老师、浙江外国语学院桂清扬教授等与我商量召开关于我的翻译思想和翻译作品的研讨会事宜。对此我深感惶恐,故婉言谢绝了!但他们一再强调,此举主要是想藉此推动浙江省高校的翻译研究工作,说到这一步,我也自然“恭敬不如从命”,以不辜负热心朋友的鼓励和支持。这就是呈现在读者诸君面前这本翻译研究论文选的由来。

我1957年9月入当时的浙江师范学院英语系求学,1961年夏天从杭州大学外语系毕业。四年的本科学习,有两年时间是在下乡、下厂劳动和接二连三的政治运动中度过的。实际用于读书的时间,最多只有两年。因此留校任教后,深感业务底子薄弱,只得认真进修,以弥补四年本科学习之不足。刚在业务上打了些基础,1966年开始了“文化大革命”,我又整整浪费了十载最宝贵的年华。从1978年正式发表第一篇论文至今,已有30余年了。在这30多年中,我主要从事翻译教学与翻译研究工作。1979年之后,主要是教本科生和研究生的翻译课程。

我深有体会的是,做翻译教师有三不易!

一不易是,作为翻译教师,没有翻译实践经验且不说教不好学生,就是学生听你的课也不服气。教翻译课与教文学或文学理论不同。教文学或教文学理论的,学生不会要求教师也一定要会写小说、写散文、写诗歌、写戏剧。教翻译不同,学生听你对别人的译文评头品足,那你自己的译文呢?翻译教师在评头品足之后,必须拿出自己的译文,才能使学生信服。

二不易是,一般从事翻译工作的人,可能只要搞英译中或中译英。可是,教翻译的,既要教英译中,又要教中译英。所以,翻译教师的翻译实践,也必须是双向的。

三不易是,一般从事翻译工作的人,只要多搞翻译实践,不一定需要花很多时间研究翻译理论。只要知其然,不一定要知其所以然。翻译教师则不行。不仅要知其然,还一定得知其所以然。这样就不得不研究翻译理论。这就像做英语教师一定得懂语法一样。

就这样,为了使自己成为一个尚能称职的高校翻译教师,我不得不既从事翻译实践,又从事翻译理论的研究工作。在从事翻译实践方面,又不得不既从事英译中,也从事中译英的实践。说得好听点,是“三位一体”;说得不好听点,是“三不像”。我更接近于后者!

在翻译研究中,我不反对一般翻译理论的研究,但更钟情于应用翻译理论的研究。因为,翻译理论要对翻译实践有直接的指导意义,必须总结和研究两种特定的语言之间的转换规律。但这种总结和研究,又必须是在一般翻译理论的观照下进行的。所以,我一贯主张,一般理论的研究和应用理论的研究,是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而不是相互对立的,更不应是相互排斥的。

我自小对科幻小说感兴趣,从事翻译实践时,不由自主地去翻译一些科幻小说。因为要搞翻译,也必须研究科幻小说。这是我进行科幻翻译和科幻研究的初衷。

这本论文选分上编、下编和附录三个部分。

上编选的是我大部分的翻译研究论文,以及个别专著中的有关章节,是我对翻译问题的一些体会和想法,谈不上什么“思想”。论文顺序以发表时间先后安排,以可追踪自己的学术研究轨迹。其中,“汉译英的翻译单位问题”、“汉英/英汉翻译:理念与方法”和“Pragmatic Translation in the Chinese Context”等几篇文章,都是阐述自己的翻译理念的,只是试图从不同的理论角度,论证这些从自己翻译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和体会,因而显得有些重复。因为是自己翻译实践的总结,因此其中的例子绝大部分也都是从自己的翻译作品中抽出来的。个别例子比较典型,能比较有力地论证自己提出的理念,因而也被重复使用;有时同样的例子可能用来论证不同的概念,这是因为分析的角度不同。对此我在这里是需要略加说明的。不过读者可以从这些文章中看到,我的一些翻译的理念是在不断总结的过程中,逐步系统化的,而不是一步到位的。

下编选的是我自己专著和重要译作的序言、后记,以及我为学者朋友的专著写的有关翻译方面的序言。因为其中也包含了我自己对翻译的一些想法,因此也编入了这个文选。

附录部分是学者们为我的著作写的序言、评论和对我的访谈。

我对翻译的看法其实很简单:不管是英译中,还是中译英,在忠实于原文意思的前提下,译文必须通顺易懂。我把译意、替代、重构、重组、重写的方法和技巧,提高到在语言操作层面上对翻译本质的认识问题。其中特别提出,替代和重写是翻译本质的观点。这是本人在翻译实践经验基础上的理论总结。其理论基础是汉英两种语言在语法和词汇结构上的巨大差异。在翻译过程中,必须用译入语的表达方式来替代源语的表达方式。在文化操作方面,“归化”抑或“异化”,则视原作者的目的、文本类型、翻译目的、译文读者对象等可变因素而定,并认为,可以把归化与异化的概念纯粹作为话语策略来考虑,但不排除话语策略的选择对文化移植和译者对外国文化与外语文本道德态度的影响。因而提出了对直译、意译、异化、归化的重新定义和组合。

我也尽可能地把自己对翻译的一些想法,应用到实践中去。因此,在我的译作中,如《鲁滨孙飘流记》第一版、第二版的译序和《摩尔·弗兰德斯》译序等,均亮明了我的翻译观点和翻译策略。这也许是“三不像”的好处,因为可以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把实践经验总结上升为理论,再用理论指导自己的实践。如此往复循环,不断推进实践,深化理论,并把理论建立在扎实的实践基础之上。“三不像”的坏处,也是明显的:那就是精力分散,不易在一个领域积累和超越。如果单纯只搞理论研究,成果也许更显著;如果单纯只搞翻译,甚至只搞英译中,或只搞中译英,那这些精力花下去,真可能是“译著等身”了。但我首先是一个教师,其次,是一个翻译工作者,同时还要承担翻译工作为社会服务的义务。所以,即使自己成了“三不像”,也无半点悔意!

我在文章中所表达的自己对翻译的一些看法,只是个人的体会,期望得到读者和专家的批评指正!

本文选的出版,要感谢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出版基金的资助,特别要感谢院长何莲珍教授的鼎力支持;我也要感谢我学术上的诤友李亚舒教授和方梦之教授为拙作作序,为这本论文选大大增色;我还要感谢浙江理工大学副教授钱纪芳博士和扬州大学李广荣老师为我校对文选初稿和二稿。浙江大学出版社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出版了本论文选,令我十分感动!因此,我尤其要感谢本书的责任编辑张颖琪先生快速高效、认真细致的工作。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我要感谢我的夫人陆平女士;没有她四十余年来对我的理解、支持、鼓励、帮助和照顾,就不可能有这本文选和我的其他著作与译作的问世。我也要感谢我的女儿郭陆易女士在精神上对我的支持,并不时从大洋彼岸给我提供宝贵的资料。

郭建中

2010年6月20日

于美国费城郊区上编 翻译研究论文选英语定语从句的理解与翻译

定语从句是英语中用得非常广泛的一种从句形式,可是,在理解翻译上往往存在不少问题。

对英语定语从句的理解,往往受到传统语法概念的束缚,机械地把定语从句从意义上和形式上划分为两大类:限制性定语从句与非限制性定语从句。实际的语言现象表明,对定语从句作这样的分类,显然是不妥当的、不全面的,甚至会导致对定语从句理解上的错误。

对定语从句的理解,还受到这一语法术语概念的束缚。定语从句,顾名思义,在句子中应该是表达定语的内容。事实却不然。定语从句这一从句形式,还能表达并列复合句及各种状语从句的内容。这是英话中普遍存在的句型交替的现象。由于对这一现象认识不足,因而对定语从句的理解也受到了限制。

下面从三个方面谈谈对英语定语从句的理解问题。

一、限制性与非限制性定语从句

一般语法书和教科书,都从意义上和形式上两个方面,把定语从句划分为限制性与非限制性两大类。在C.E.Eckersley与J.M.Eckersley合著的A Comprehensive English Grammar for Foreign Students一书中,引用了一个十分典型的例子,说明限制性与非限制性两类定语从句的区别①:

有一位牧师,他不喜欢穿牧师的服装,有一次,他说:

“I will wear no clothes which will distinguish me from my fellow-men.”

我不喜欢穿那种使我显得与众不同的服装。

但是,他的这一番话第二天在报上登出来时,错加了一个comma;结果,成了下面这样的句子:

“I will wear no clothes,which will distinguish me from my fellow-men.”

①见A Comprehensive English Grammar for Foreign Students,by C.E.Eckersley and J.M.Eckersley,p.326,1961.

我喜欢一丝不挂光着身子;这样,我就可显得与众不同了。

同一句话,仅仅由于加上了一个逗号,意思就大相径庭,结果闹了一场笑话。其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出入,正是因为原来的限制性定语从句变成了非限制性的定语从句。在第一句中,which修饰的是clothes;而在第二句中,which指的则是前面整个句子了。

在不少教科书中,还经常用类似下面的典型例子,来说明限制性与非限制性定语从句的区别:

I have a brother who is a worker.

我有一当工人的哥哥。

这句话的意思是:我不止有一个兄弟,而是有几个兄弟;其中一个是当工人的。

I have a brother,who is a worker.

我有一个哥哥,他是个工人。

这句话的意思是,我只有一个哥哥;后而一句非限制性定语从句,补充说明我哥哥的职业。

一般语法书都用类似上述这些例子,说明两个问题:

1.限制性定语从句与非限制性定语从句在意义上是有明显的差别的;

2.comma是限制性定语从句与非限制性定语从句在语法形式上的区别标志。

二、限制性与非限制性的界限

但是,有一类定语从句,不论在意义上,或者在语法形式上,并没有像上面所说的有明确的区别界限。

1.首先,我们可以从定语从句所表达的内容来看:

Mrs Ford tipped the bell-boy and the porter,and thanked the assistant manager who had accompanied her to the room.①

福特夫人给旅馆侍者和搬行李的工人付了小费,并对陪同她到房间里的副经理表示感谢。

在这里,定语从句并不表示还有其他副经理,而福特夫人仅对陪同她到房间里去的这位副经理表示感谢;也不表示该旅馆仅有一位副经理,福特夫人对他表示感谢。这种对比的含义——即一般限制性与非限制性定语从句区别的含义——在这一句中是不存在的。这里是否用逗号,并不影响对整个句子的理解。

①转引自H.Sopher: “The Classification of Relative Clauses”,ELT,No.3,May 1969.

下面我们可以再举两个例子:

Of the 500 dependents on the farm,125 are active farm workers,the others being children and old folk who can lend a hand at busy times.

农场有五百名(工人)家属,其中125名是农场的正式工人,其余的是儿童和老人,他们在农忙时也能帮上一手。

从意义上来看,句中的定语从句并不强调其余的儿童和老人在农忙时一定个个能帮上一手;当然,也不排除下述的可能性,即确实个个能帮忙。而这一点正是限制性与非限制性两类定语从句在这一特定句子中的区别含义;但这一区别含义在这一句中是不明显的。这句定语从句前没有逗号,但在这里,是否用逗号并不影响对整个句子的理解。

China is trying to move from socialism,where each receives according to his work,to communism,where each receives according to his needs and gives according to his ability.

中国正在从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社会向着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过渡。

从意义上来看,句中的两个where-clause,如果看作是强调这两种社会制度的性质,因而对先行词起着限制的作用,当然也是可以的;但如果看作仅对前面的两种社会制度作补充说明,亦何尝不可。虽然这两个where-clause之前都有逗号,但不论看作限制性或非限制性定语从句,都不影响对整个句子的理解。

从上述一些例子可以看出,有一些定语从句,既没有明显的限制意义,也没有明显的修饰意义;换句话说,这类定语从句,介于两者之间,既可理解为限制性定语从句,也可理解为非限制性定语从句。句中有否逗号,并不影响对整个句子的理解。关于这一现象,有的语法书也提及所谓限制性与非限制性的“程度”,但是,这种“程度”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界限可资区分,只能根据每一句具体的句子或上下文的内容来确定。

由此可见,限制性与非限制性定语从句之间在意义上并没有什么绝对的、明确的界限。其中有一类定语从句,介于两者之间。因此,机械地把定语从句分为限制性与非限制性两类,显然是不全面的,也是不妥当的。

2.其次,我们也可以从限制性定语从句与非限制性定语从句在语法形式上的区别标志来看:

语法书或教科书上,一般都把逗号看作是限制性与非限制性定语从句在语法形式上的区别标志:即在先行词与关系词之间没有comma的,是限制性定语从句;有comma的,则是非限制性定语从句。

但是,实际的语言现象也并不这么简单。

A.有些定语从句前有comma,但其限制性恰恰非常强。例如:

…no action could be effectively undertaken without the active participation and full cooperation of South Africa’s trading partners,which are permanent members of the Security Council and as such assume a very special responsibility toward the United Nations.

如果没有那些身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因而对联合国负有特殊责任的南非贸易伙伴的积极参加和全力合作,任何行动都是无法见效的。

这一句中,定语从句前有逗号,从形式上来看,似乎应该是非限制性定语从句无疑的了。但,如果进一步体会句子的含义,我们可以发现,这里所谈的并不是一般的贸易伙伴,而是“那些身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因而对联合国负有特殊责任的南非贸易伙伴”。因此,从意义上来看,这一句定语从句的限制性是非常强的。这一句中之所以用逗号,是因为全句较长,定语从句也较长之故。

至于有些限制性定语从句,由于在先行词和关系词之间插入了其他词或词组,因而中间加上了逗号,那就更普遍了。例如:

The small subsidiary factories,however,which are owned collectively rather than by the state,set their own wage levels determined by the profits and earnings from sales by the collectives.

集体所有制而非全民所有制的小型附属工厂,根据集体单位出售产品所得的利润和盈余,来确定其各自的工资标准。

很显然,这句定语从句的限制意义是十分强的,因为小型附属工厂,可以是集体所有制的,也可以是全民所有制的。这里特指“集体所有制而非全民所有制的”小型附属工厂。先行词与关系词之间在这一句中之所以有逗号,是因为中间插入了一个however。

B.有一些定语从句前没有comma,但其限制性却不那么强。这类定语从句可能是起描述性定语的作用,也可能是起解释性并列复合句等作用。例如:

Nixon at that point ordered Ehrlichman to set up a secret special investigation unit within the White House that came to be known as the“plumbers”.

—M.Kalb & B.Kalb: Kissinger

尼克松于是命令埃利希曼在白宫内部成立了一个专门小组进行密查,其成员后来称为“管子工”。

——齐沛合译:《基辛格》,p.372

这一句中的that-clause在形式上是限制性定语从句,但就其内容而言,却只是对前面的“专门小组”作补充说明而已,即that=and it…。从逻辑与时间顺序上来说,他们先组织了一个密查小组,后来人们才把其成员称为“管子工”的。

[Gardon]…departed at midday with an ironical smile which left a scar of irritation.

—J.Galsworthy: The Apple Tree

……中午临走,他[加顿]讥讽地笑了笑,留下了恼人的创痕。

——移模译:《苹果树》

句中的which-clause,形式上也是一句限制性定语从句,但如果理解为“讥讽的、给人留下恼人的创痕的一笑”,就不合逻辑了。加顿微笑中略带讥讽,其结果是在被讥笑者的心灵上“留下了恼人的创痕”;但就笑者自己而言,倒并非一定要给对方难堪。因此,这一定语从句所表达的内容,实际上是表示一种结果。尽管定语从句前没有逗号,但从意义上来看,这一定语从句并没有什么限制意义。

由此可见,comma在某些场合下具有语法意义,即限制性与非限制性定语从句在语法形式上的区别标志;但,在不少场合下,只具有文体意义,即与句子的长短、节奏,文章的风格,作者的习惯等有关。

三、定语从句表达的内容与翻译

英语定语从句,从形式上来看,在句子中作定语的成分。其语法术语“定语从句”也易使人顾名思义,认为总是在句子中表达定语的内容。但,英语中存在着复杂的句型交替的现象。以定语从句这一从句形式为例,它不仅可以表达定语的内容,而且可以表达并列复合句和各种状语从句的内容。

因此,要正确地理解定语从句,还必须考察一下定语从句这一从句形式在句中所表达的具体内容。而理解是翻译的前提。因此,在翻译成汉语时,也应根据其所表达的内容作相应的处理,而不能一律翻译成汉语的定语。

1.表达定语的内容:

定语一般可分为限制性与描述性两类,因此,定语从句在句中起定语作用时,也基本上可分为这两类。

A.用作限制性定语:

I particularly want to pay tribute,not only to those who prepared the magnificent dinner,but also to those who have provided the splendid music.

—President Nixon’s Toast

我不仅要特别赞扬那些准备了这次盛大晚宴的人,而且还要赞扬那些给我们演奏这样美好的音乐的人。

——《在周思来总理举行的欢迎宴会上尼克松总统的祝酒词》

见1972年2月22日《人民日报》

…he waved aside his doctor’s protests and reached across to switch on the transistor radio that stood on his bedside table.

—M.H.Heikal: “Cairo Documents”

他不顾医生的反对,径自伸手去打开床侧小几上的半导体收音机。

——《开罗文件》

从意义上来看,这类定语从句的限制性意义都较强;从形式上看,其所修饰的先行词一般都带有定冠词、指示代词或相当于这类词的语法标志,这些词的作用就是把后面的定语从句限定了范围。

B.用作描述性定语:

Mansfield,who had long been interested in Asian affairs,was flattered.

—M.Kalb and B.Kalb: Kissinger

早就对亚洲事务有兴趣的曼斯菲尔德,不禁受宠若惊。

——齐沛合译:《基辛格》,p.340

Chou,came through to Kissinger as subtle,brilliant,indirect; a politician of vision who refused to get bogged down in petty details.

—Ibid.

在基辛格眼里,周恩来敏锐、聪慧而含蓄,是一个目光远大、不斤斤于细节的政治家。

——同上,p.338

从意义上来看,这类定语从句没有明显的限制意义,一般都具有补充说明的性质;从形式上来看,在先行词之前也没有定冠词、指示代词之类的词来限定定语从句修饰的范围。

2.表达并列复合句的内容:

在许多场合下,定语从句的形式,能表达并列复合句的内容。

A.继续性从句(continuative clause):

Toward the end of Kissinger’s exposition he used an adjective which caught Chou’s fancy.(which=and it…)

—Ibid.

基辛格在发言结束时使用了一个形容词,这个词引起了周恩来的兴趣。

——同上,p.380

It was only nine years after the Commune that Pottier returned to France,where he at once joined the Workers’Party.(where=and there…)

公社失败以后过了九年鲍狄埃才回到法国,回来后立即参加了“工人党”。

上面两句,都表示动作的连续发生,相当于并列复合句,但用了定语从句的形式。

B.解释性从句(explanatory clause):

An emulation drive is in full swing in the First Motor Plant in Changchun,which is the biggest maker in China of automobiles.(which=and it …)

长春第一汽车厂是我国最大的汽车制造厂,生产竞赛运动正在那里轰轰烈烈地展开。

Kissinger and his small group of aides toured the Forbidden City,where the Chinese emperors had once lived in lofty splendor.

—M.Kalb.and B.Kalb: Kissinger

基辛格一行参观了故宫,那是从前中国皇帝的宫殿,高华绝伦。

——齐沛合译:《基辛格》

The reactionary forces of the United States are now running their heads into stone walls everywhere,which shows that they will not havetoo many days to live.(which=and that…)

—Letter from Comrade W.Z.Foster to Comrade Mao Tsetung美国反动势力现在已到处碰壁,显示着他们的寿命不会很长了。

——《福斯特同志给毛泽东同志的信》

这类定语从句,可以说明前面的先行词(如第一、第二句),也可以说明前面的整个句子(如第三句),两者都相当于并列复合句,但用了定语从句的形式。

3.表达各种状语从句的内容:

定语从句的形式有时还可以用来表达各种状语从句的内容,常见的有下列几种情况。

A.定语从句有时具有原因状语从句的意义:

He (Nixon)could not have been surprised by the vote,which was accurately predicted by Assistant Secretary Samuel Depalma and other State Department experts.(which=as it…)

—M.Kalb and B.Kalb: Kissinger

本来,表决结果不会使他(尼克松)感到意外,因为助理国务卿塞缪尔·德帕尔马及国务院其他专家早就准确地预告了这一点。

——齐沛合译:《基辛格》,p.391

On their silver-wedding day Ashurst and his wife were motoring along the outskirts of the moor,intending to crown the festival by stopping the night at Torquay,where they had first met.(where = because there…)

—J.Galsworthy: The Apple Tree

在他们的银婚日,艾舍斯特和妻子坐着汽车,行驶在荒原的外边,要到托尔基过夜,圆满结束这个节日,因为那里是他们初次相遇的地方。

——移模译:《苹果树》

B.定语从句具有让步状语从句的意义:

Even Rhea,who understands Cantonese,was having problems understanding her.(=Although he understands Cantonese,Rhea was having ...)

尽管雷亚懂广东话,也很难听懂她的话。

“I will go in to the king,which is not according to the law; and ifI perish,I perish.”(“I will go in to the king,though that is not according to the law; ...)

—W.E.B.Du Bois: Of the Coming of John“但我要一直去见国王,尽管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我灭亡,就灭亡好了。”

——移模译:《约翰的归来》

C.定语从句具有条件状语从句的意义:

Anyone who thinks that rational knowledge need not be derived from perception knowledge is an idealist.(=Anyone is an idealist if he thinks...)

如果以为理论认识可以不从感性认识得来,他就是一个唯心主义者。

Workers who eat most or some of their meals at home spend less than this amount.(=workers spend less than this amount if they eat most or some...)

有些工人如果有时或经常在家里用膳,他们的花费就更少了。

D.定语从句有时具有结果状语从句的意义:

Vietnam military costs accelerated economic weaknesses in the United States,which cleverly exported its inflation abroad.(which=so that it…)

—C.L.Zulzberger: Signposts to Disaster from New York Times,39th.Oct.1974

用在越南的军费加速削弱了美国的经济,因此,美国巧妙地输出了它的通货膨胀。

Let us not forget that the Great Depression of the thirties produced Roosevelt’s New Deal radical social reform that saved American Democracy and also Hitler’s Nazism,which wrecked the world.(that=so that…; which=so that…)

—Ibid.

我们不要忘记:三十年代的大萧条产生了罗斯福新政的激进的社会改革,从而挽救了美国的民主,但也带来了希特勒的纳粹主义,以致使世界破坏殆尽。

——同上

E.定语从句有时具有目的状语从句的意义:

…so my chances of getting to revolutionary China are pretty slim,although I have not given up my efforts to gain a passport,that will enable me to visit the countries of socialism.(that…=so that I will be able to visit…)

—Letter from Comrade W.Z.Foster to Comrade Mao Tsetung

……因此,我到革命的中国来的希望相当小了,虽然我并没有放弃努力,来争取一张护照,以便访问社会主义国家。

——《福斯持同志给毛泽东同志的信》

So a system of reservoirs is being dug to store water that can be run down to crops after it is warmed by the sun.(that…=so that it can be…)

因此,修筑了一个水库系统,这样,先让水储存在水库中,待阳光晒热后再灌到田里去。

由此可见,在英语中,定语从句与其他句型存在着复杂的混合与交替的现象。定语从句之所以在英语中使用十分广泛,也正由于它能表达多种意义,翻译时须特别留意。

同时,对同一句定语从句的句法功能的理解,也不一定是绝对的,一成不变的,例如:

Workers who eat most or some of their meals at home spend less than this amount.

这里的定语从句既可理解为条件状语从句,也可理解为限制性的定语,即可译为:“有时候或经常在家用膳的工人,花费就更少了。”

这句句子,之所以可以作两种理解,正是由于我们在第二节中所论述的现象之故,即定语语句的限制性与非限制性之间是没有绝对的区别界限的;对这一句子的两种理解,都没有曲解原意。

四、结论

定语从句在英语中是较为复杂的一种从句形式,而其运用又十分广泛,因此,正确理解定语从句在阅读与翻译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定语从句这一传统语法的术语,主要是根据这种从句的句子形式取名的;而定语一般分为限制性与描述性两类,因此,也就把定语从句分为限制性与非限制性两类。这样的术语与这样的分类,往往会引起对这一从句形式所表达的内容的误解。请看下面两句句子的译文:

There I was with a few of the people that are the future,the New China.

—Howard Hyman: PFC Hyman,No.32703980,Meets the Chairman

[原译]我结交了几个代表着未来、代表着新中国的人。

——见1977年10月《参考消息》

根据传统语法的概念,这一定语从句,从形式上来看是限制性定语从句,因而译者在翻译时处理为限制性的定语结构。如果不看原文,译文给人的感觉至少是有点生硬,不太符合中文的习惯。但如果摆脱传统语法概念的框框,仔细考察一下原文所表达的内容,我们就会发现,作者与之交为朋友,并非一开始就因为认为他们是“代表着未来、代表着新中国”;这只是作者与之深交之后所得出的印象。因此,这一定语从句只是对先行词“a few of the people”作解释性的补充说明,提出作者自己的看法,其句法功能相当于并列复合句中的解释性从句。如果作这样的理解,则根据逻辑与时间顺序,句子似可改译如下:

[改译]我结交了几位朋友,他们代表着未来,代表着新中国。

And here I was,thrust directly into a country,Nationalist China,which was a completely repressive society and which fitted all the criteria of the fascist state we were supposed to be fighting.

—Ibid.

[原译]这时我却直接置身于一个完全采取高压手段的社会,一个同据说我们正在与之作战的法西斯国家的一切标准完全符合的国家,即国民党中国。

——同上

且不谈译文生硬晦涩,佶屈聱牙,而且,给人一种错误的印象,似乎美国正在与国民党法西斯中国作战。这就完全曲解了原意。因为,事实恰恰相反,当时,正是重庆谈判之时,美国正在大力援助国民党法西斯中国。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译文,也完全是由于受了关于定语从句的传统语法概念的束缚,曲解了原文中的三句定语从句。

原文中有两句which-clause,这两句which-clause是并列的。译者在翻译时作为定语结构来处理,本来也何尝不可。但这样的处理,就使中文中的“……的”结构很长,不符合中文的习惯。而如果仔细考察这两句which-clause,我们就会发现,它们完全是对先行词Nationalist China作补充性的解释,起着并列复合句的作用。

原文中还有一句省略关系代词的定语从句“we were supposed to be fighting”,从形式来看,这似乎应是限制性定语从句无疑的了。其实,作者的意思是:美国当局告诉他们的士兵们,他们是在与法西斯国家作战,而作者却发现,他们所援助的国家——国民党中国,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法西斯国家。而译者则把这一句仍处理为定语结构,没有表达出作者这层转折的意思,结果不仅使译文的定语叠床架屋,而且行文意思含糊,易使读者误解。

根据上述分析,大致可改译如下:

[改译]尽管据说,我们正在与法西斯国家作战,而我这时却直接置身于一个地地道道的法西斯国家,一个完全采取高压手段的社会——国民党中国。

因此,我们认为,正确理解定语从句的关键是:摆脱传统语法关于定语从句概念的束缚,从定语从句与主句内在的逻辑关系和时间顺序等方面,重新认识定语从句的语法功能,确定其在具体的句子中所表达的内容,然后在翻译时作相应的处理。

当然,要正确理解定语从句,还涉及其他多种因素,如先行词与定语从句的关系,标点符号与定语从句所表达的意义之间的关系等。本文限于篇幅,就不再赘述。

——原载《外语》1978年第2期

按:

这是作者早期的一篇翻译论文。此文的特点是:1)对传统的语法书中有关英语定语从句的概念和论述,作了修正和补充,提出了限制性与非限制性的定语从句的划分,不论在内容上或形式上,都不是绝对的。这对翻译特别有意义,能使译者摆脱传统语法的束缚,从而在翻译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2)从英语语法的角度,论述了英语定语从句汉译方法的理论依据。一般论述定语从句翻译的文章,只谈方法,很少谈理论依据。但理解是翻译的前提。作者从理论上论述了英语中句型交替现象在英语定语从句中的表现,并以此为理解英语定语从句的基础,探讨了汉译的方法。

本文原文标题是“英语定语从句的理解”,这里加了“翻译”两字,因为作者谈英语定语从句的理解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翻译的问题。理论来自实际。这是作者当时在审校联合国文件翻译时,发现许多汉译句子长得不可卒读。进一步观察发现,大部分出于定语从句的翻译。由此,作者开始了这一问题的研究,并写成了这篇理论与实际密切结合的论文。  译文如何重现原著风格 ——从《傻瓜吉姆佩尔》的三种译本谈起

西奥多·萨沃里(Theodore Savory)在《翻译的艺术》(The Art of Translation)一书中,提出了翻译界长期争论的六个问题,其中之一就是译文的风格问题,即译文应反映原著的风格呢?还是应有译者自己的风格?纵观中外翻译理论史和翻译实践史,大部分翻译理论家和翻译家都主张译文应再现原著的风格。问题的分歧似乎在于怎样才算重现原著的风格:是重视原文的形式呢,还是重现原文的精神?

最近,我们读到美国当代犹太作家、1978年诺贝尔文学奖金获得者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Isaac Bashevis Singer,1904—)的代表作Gimpel the Fool的三种中译本,并对照原著,琢磨再三。现就译文重现原著的风格问题,试作一些分析和比较,以就正于译者和读者。

1.刘绍铭译《傻子金宝》,见纵横出版社《以撒·辛格小说选》,1979年9月,香港。(以下简称刘译)

2.万紫译《傻瓜吉姆佩尔》,见外国文学出版社《辛格短篇小说集》,1980年,北京。(以下简称万译)

3.刘兴安、张镜译《傻瓜吉姆佩尔》,见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傻瓜吉姆佩尔》,1981年,北京。(以下简称安译)

我们所依据的原文是:Gimpel the Fool by Isaac Bashevis Singer,Fawcett Crest,New York,1980。(以下简称FC)

虽然辛格是用意第绪语写作的,但他亲自参与他自己作品英文版的翻译和校订工作,因而他自己认为:“翻译上的损失就不如其他作家的译本那么多了。”而且,辛格还认为自己是一个“双语作家”。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辛格小说的英译文也就是辛格的原著,足以代表辛格的风格。事实上,辛格小说的英译文拥有远比意第绪语更广大的读者,而且,正是通过其小说的英文版,作者晚年才赢得了国际声誉。

Gimpel the Fool是辛格短篇小说中最著名的代表作。1957年同名小说集英文版问世,使辛格一举成名。因此,这篇小说也足以代表辛格的风格。

辛格是一位公认的独具一格的文体家。他的艺术特点是故事生动,文笔幽默,文字精炼,语言通俗,风格朴素简洁。

如前所述,关于译文风格问题的争论,其焦点在于怎样重现原著的风格。过去的观点是把重点放在重现原文的形式上,认为译文只有保留原文的形式,才能重现原文的风格;现在的观点则把重点从形式转移到了译文读者的反应上,即译文读者对译文的反应越接近于原文读者的反应,译文就越能成功地再现原著的风格。这是奈达(Eugene A.Nida)在《翻译科学探索》(Toward a Science of Translating)和《翻译的理论和实践》(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Translation)中提出的观点。

就翻译Gimpel the Fool这篇小说而论,要重现辛格的风格,除了小说的主题、题材、文化和历史背景外,必须抓住形成辛格风格的主要因素,即语言通俗生动、自然流畅,句子简短突兀、简洁朴素。《傻瓜吉姆佩尔》描写了圣人般的犹太人吉姆佩尔的痛苦遭遇。小说通过吉姆佩尔之口,叙述了自己苦难的一生。这是辛格小说采用的一种典型的叙述手法。

小说一开头,吉姆佩尔先作了一番自我介绍。原文如下:

I am Gimpel the Fool.I don’t think myself a fool.On the contrary.But that’s what folks call me...What did my foolishness consist of?I was easy to take in.They said,“Gimpel,you know the rabbi’s wife has been brought to child-bed?”So I skipped school.Well,it turned out to be a lie.How was I supposed to know?She hadn’t had a big belly.But I never looked at her belly.Was that really so foolish?The gang laughed and hee-hawed,stamped and danced and chanted a good-night prayer...I was no weakling.If I slapped someone he’d see all the way to Cracow… (FC.p.11)

这段开场白,浓缩而又简练。首先,用词通俗口语化,如folks,belly,hee-hawed等;其次,语句简短突兀,句中很少修饰、枝蔓,极少复合句,更无长句;第三,我们读到的是一连串力透纸背的、简短的陈述句,中间偶尔插入一两句设问句或直接引语。句与句之间戛然断开,给人的印象是一系列的铺排和收煞的断奏,一个印象接着一个印象不停地直抒向前;最后,是叙述的生动性。这一段寥寥数语,活活写出了吉姆佩尔这一“天真、容易受骗”的可爱而又可笑的形象。

下面,我们以原文的这段开场自为中心,结合三种中译文,就译文再现原文风格的问题作些分析和比较。

奈达把译文与原文的对等分为三个层次,即形式对等、意义对等和风格对等。现在,我们来看辛格这篇小说及译文。

开场白第一句,吉姆佩尔自报家门:

I am Gimpel the Fool.

1.我是傻瓜吉姆佩尔。(万译、安译同)

2.我叫傻子金宝。(刘译)

原文用的是联系动词,第一种译文照译不误。译文在形式上和意义上与原文对等。照我们的说法,译文达到了形似和意似。

第二种译文,用了一个“叫”字来代替联系动词,形式上似乎没有对等,但意义上是对等的,且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风格上的对等。“叫”字比“是”字通俗,汉语口语中引出姓名时习惯用“叫”字,因而译文更能反映原文通俗、口语化的风格,也更切合叙述者的口气,达到了意似和神似。

吉姆佩尔被人们强拥着去与埃尔卡相亲。埃尔卡是一个凶悍泼辣的荡妇,一出场就给人极其鲜明的印象。接下来是她与吉姆佩尔之间的一段对话。她先赌咒发誓:

…and whoever tries to twist you up,may the end of his nose take a twist.(FC.p.15)

原文用了两个twist,体现了民间俗语的特色。译文:

1.谁要是想捉弄你,谁的鼻子尖就会弄歪。(万译,p.4)

2.谁要是捉弄你,就叫谁的鼻子尖儿歪了。(安译,p.13)

3.谁骗你,谁就不得好死。(刘译,p.7)

由于英、汉两种语言的差异,三种译文都无法表现两个twist的神韵,译文在形式上无法与原文对等。一、二两种译文达到了意似,但不及第三种译文。第三种译文尽管在字面意思上似乎走了样,“鼻子尖弄歪”变成了“不得好死”,然而却达到了神似。因为不管“谁的鼻子尖就会弄歪”也好,还是“就叫谁的鼻子尖儿歪了”也好,在汉语中均不是什么强有力的赌咒语。而刘译则换用了汉语中习用的赌咒语:“谁骗你,谁就不得好死!”这就把埃尔卡赌咒发誓的口气译活了。在无法适当地表达两个twist的情况下,借用汉语中的民间俗语,也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埃尔卡粗俗不堪,嘴巴很不干净,赌咒之后就口出污言:

Otherwise they can kiss my you-know-what.(FC.p.15)

1.否则,让他们来吻我的那个玩意儿。(万译,p.4)

2.不然的话,就让他们来吻我的那个吧。(安译,p.13)

3.若是没有这个钱,他们来舔本姑娘的屁股。(刘译,p.7)

刘译的这个“舔”字,比安译和万译的“吻”字传神多了。“舔”字既粗又俗,加上“屁股”更觉其俗不可耐,但恰恰表现了这个辣子泼妇的口吻。相比之下,“吻”字就显得太“雅”了。至于you-know-what译成“那个”,或“那个玩意儿”,当然是较忠实的;但在这儿引申为“屁股”一词,出自这荡妇之口,也未尝不可。但刘译的前半句“若是没有这个钱”略显噜苏无力了些,也许可改译成“没钱,就来舔我屁股”,更能传神。

埃尔卡在发过誓、骂过娘之后,就干脆下逐客令了:

Either a flat “yes”or a flat “no”—Go back where you came from.(FC.p.15)

1.要么干脆说“行”,要么干脆说“不行”,要不然,你从什么地方来还回什么地方去吧。(万译,p.4)

2.干脆说“行”或者“不行”——否则你哪里来就回哪里去。(安译,p.13)

3.要就要,不要就拉倒——你请便吧。(刘译,p.7)

前两种译文只做到了形似和意似,而第三种译文干脆利落,简洁有力,完全切合埃尔卡的性格,可以说达到了神似。破折号后面的一句逐客令,万译和安译似显得拖泥带水,有气无力,不像是逐客令;刘译“你请便吧”,似乎太雅了些,但行文简练,而且也是句逐客令,较为可取。其实,这一句根据上下文的意思和语气,似可译为:“要就要,不要就拉倒——你们好滚了!”

由此可见,译文仅仅达到形式对等或意义对等是不够的,最高的要求是风格的对等。译文只有达到神似,译文读者的反应才能与原文读者的反应趋于一致。

要使译文读者的反应与原文读者的反应“基本一致”,译文的语言必须是民族化的,这就是奈达所提出的“自然的对等”。

开场白中有这么一句话:

If I slapped someone he’d see all the way to Cracow.

1.要是我打人一拳,就会把他打倒克拉科夫去。(万译,p.1)

2.要是我扇谁一巴掌,准会把他扇到拉科夫去。(安译,p.10)

3.如果我掴任何人一记耳光,他就会给我打到西天去。(刘译,p.4)

短语see all the way to Cracow是直译好呢,还是像刘译改换说法好呢?万译和安译是直译,能保留原文的地方色彩和民族特征。但是,“打到(或扇到)克拉科夫去”,在汉语中没有什么引申的含义,在英语中see all the way to Cracow亦非固定词组或成语。这儿的Cracow是波兰南方的一座城市,位于维斯杜拉河畔,远离吉姆佩尔所居住的小镇Frampol。因此,这一短语离开小说的独特环境就失去了意义。刘译改成“西天”也不失为一种方法,对中国读者来说,译文显得通俗易懂而又合乎习惯。当然,两种译法,各有得失,但在本文中,刘译似乎更符合吉姆佩尔的口气。如果说第一、二两种译文达到了形式的对等,那么,第三种译文就达到了自然的对等。奈达认为,要重现原著的风格,译文就必须达到“自然的对等”。他提到,在翻译成语或比喻时允许改换说法。如white as snow,可译成“白如霜”、“白如白鹭毛”或“白如蘑菇”等,如果某种民族语言里有这种或那种说法的话。因snow不是这一成语的中心,white才是中心,而“霜”、“白鹭毛”或“蘑菇”等等的比喻意义则是彼此类似的。以下几个例子可进一步说明这一问题。

小学徒与埃尔卡搞上关系后,在吉姆佩尔面前称赞埃尔卡。吉姆佩尔说大家都说他妻子的闲话,于是小学徒说:

Ignore it as you ignore the cold of last winter.(FC.p.24)

1.你别去理他,就像别理上一个冬天有多冷一样。(万译,p.12)

2.别理睬它,就像你不理睬去年冬天的寒冷那样。(安译,p.21)

3.管他们干什么?他们的话,当作耳边风好了。(刘译,p.15)

再如,吉姆佩尔指责妻子与其他男人鬼混,说:

If my mother had known of it she’d have died a second time.(FC.p.18)

1.如果我的母亲知道这件事,她会再死一次。(万译,p.7)

2.我母亲要是有知,她会再一次死去。(安译,p.16)

3.如果我妈妈知道,她一定会气得从棺材里跳出来。(刘译,p.10)

又如,人人都要骗吉姆佩尔,真把他搞糊涂了:

They confused me so that I didn’t know the big end from the small.(FC.p.13)

1.……我连粗细大小都分不清了。(万译,p.3)

2.……使我真假不分。(刘译,p.6)

3.……不知东南西北了。(安译,p.12)

读了上面几个例句的三种不同的译文,不知读者以为保留原文的比喻形象好呢,还是改换说法更自然、更传神?各人也许有不同的看法,但从译文读者的反应出发,也许“自然的对等”更能接近于原文读者的反应。

句子简短突兀、简洁朴素,是辛格文风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我们在分析比较三种中译文之后,发现如能充分发挥汉语“意合”和简洁的优势,是能在一定程度上重现辛格的风格的。

先看前面谈到的两个例子:“谁骗你,谁就不得好死。”“要就要,不要就拉倒——你请便吧。”

如果比较一下同一句子的其他两种译文,就会发现这两句之所以能传神,除了译文在意义上能与原文对等之外,还因为行文简洁有力,切合说话人的口吻,从而达到了“风格上的对等”。译文中省略关联词,采用“意合”法,是使语句简短突兀的有效手段。

在开场白中还有这么一句:

What did my foolishness consist of?I was easy to take in.

原文语句简短,自问自答,干净利落。译文应设法传达出这种句法的神韵。试比较三种译文:

1.我傻在哪里?容易受骗!(刘译,p.4)

2.我究竟傻些什么呢?我容易受骗。(万译,p.1)

3.那么我在哪些地方傻呢?我容易受骗。(安译,p.10)

显而易见,刘译的一问一答,与原文同样干净利落,颇合辛格句子简短突兀、句与句之间戛然断开的风格。万译和安译就显得有些噜苏了。若对这三种译文略作分析比较,我们就不难发现,刘译省略了一切可以省略的词。答句中的主语省略了,用了汉语中的“无主句”,“究竟”、“那么”之类的关联词也省略了,从而达到了简洁有力的效果。

刘译在行文的简练上,是下了一番工夫的。例如小说中两次出现another(man)in my place的说法,万译和安译均照译成“换一个人处在我的地位”,而刘译则是既简短又符合习惯的说法“换了别人”。

埃尔卡第一次出场的一段文字,尽管辛格对环境和埃尔卡本人的描绘着墨不多,但细节是丰富的,这就是作者“具有把丰富的细节和极端紧缩的节奏结合在一起的能力,对于译者来说,怎样捕捉文章的结构和行文的步调,以及细节的浓缩和迅捷的激情,几乎成了不可解决的难题”①。

这一段的原文如下:

I entered the house.Lines were strung from wall to wall and clothes were drying.Barefoot she stood by the tub,doing the wash.She was dressed in a worn hand-me-down gown of plush.She had her hair put up in braids and pinned across her head.It took my breath away,almost,the reek of it all.(FC.pp.14-15)

这一段描写,前半写屋,后半写人,细节浓缩,节奏短促。万译用了太多的“她”字作主语,破坏了原文的步调,刘译的节奏不够迅捷。三种译文中,要算安译的节奏最短促了。

为了使行文缩短节奏,加快步调,最好像原文那样,用一系列简短的陈述句作出铺排。为使语句简短,一方面可省略一些不重要的细节,如from wall to wall;另一方面尽量发挥汉语简洁的优势,省略如“她”之类的词,并尽可能缩短修饰词。如worn hand-me-down gown of plush这一短语中,修饰词比较长(相对而论),考虑到整段文章的节奏,不妨缩短译成“破旧”,hand-me-down突出一个“旧”字即可,不一定非译成“估衣店买来的”或“祖宗传下来的”不可。

现取上述各家之长,试译这段如下:

我走进屋子,里面挂满绳子,绳上晾着衣服。她赤着脚,站在木盆边洗衣服。她身穿破旧长绒袍,头发梳成辫子,用发夹盘在头顶上,头发上的臭气,几乎使我昏倒。

当然,上述译文远非尽善尽美。我们只是试着按照正确的方法去翻译,至于译得不好,那是由于个人笔力不足之故。

早在19世纪中叶,英国诗人和批评家马修·安诺德(Matthew Arnold,1822—1888)在《评荷马史诗的译本》的演讲中就提出:“译文给予英国读者的影响,应该和希腊原著给予当时希腊听众的一样。”他还进一步指出,只有“那些既通晓希腊文又欣赏诗歌的人”才能说出“某一翻译是否产生一些与原文相同的影响”。可见,奈达主张“以译文读者的反应与原文读者的反应加以比较”,作为衡量翻译作品的准绳,是能说明一些问题的。

①李自修译《辛格创作的源流和特色》,见《外国文学动态》1980年第12期;原作者为Irving Howe。

同时,安诺德也指出,所谓信实,就是要忠实于原文的特殊风格,而有时为了保持原著的风格,译者还不得不牺牲字句的信实。这也就是奈达所说的“风格的对等”。

安诺德也主张译文要自然,“宁可毫不犹豫地牺牲对原文文字的信实,也不可冒直译的危险,而产生古怪与不自然的效果”。这与奈达所说的“自然的对等”也是一致的。

因此,我们认为,译文重现原文的风格是可能的。纵然不能“完全一致”,至少应能“基本一致”。而且,译文如何重现原文的风格,也是有标准可循的。我们赞成安诺德和奈达的观点,即译文与原文只有达到“自然的对等”,才能重现原文的风格。

——原载《翻译通讯》1983年第11期

按:

这是作者早期的一篇翻译评论的文章。作者较早应用奈达“自然对等”的理论,对辛格短篇小说名著《傻瓜吉姆佩尔》的三种译文,从重现原著风格的角度,进行了评述。

文章首先简要地分析了辛格的文风:故事生动,文笔幽默,文字精炼,语言通俗,风格朴素简洁。然后提出了作者自己认为可以重现原著风格的翻译原则,即奈达的“自然对等”和傅雷的“神似”原则,并列举实例详细进行分析比较。

由于英汉两种语言属于不同的语系,语言的表达形式和文化背景所存在的差异,远远大于同一语系中不同语言之间的差异,完全按照西方翻译理论重视形式对应而达到风格的对等的原则,对英汉两种语言的转换和文化的移植,是很难做到的。因为不少西方翻译理论,比较多的是基于印欧语系之间的语言差异而总结出来的翻译原则和翻译方法。因此,强调形式对应的理论,不完全适合于英汉/汉英翻译的实践。作者的这一观点,在本文中已“初见端倪”,在后来在许多文章和讲座中,作者多次发挥和阐述了这一观点。辛格谈翻译《人类心灵的信使》(《翻译通讯》1985年第2期)一文,提到了已达80高龄的艾萨克·巴·辛格,并说,“近来这位小说家对他曾经辱骂过的那些辛勤的翻译家表现出极大的同情心”。文章引用了辛格谈论翻译的两句话:“既然每种语言都包含自己独特的真理,那么翻译就恰恰体现了人类的文明。”“我年轻时,总梦想有满满一屋子女人,近来我却梦想有满满一屋子翻译家哩。”

辛格的这两句话,实际上是他一次论述翻译的演讲的结束语。辛格曾多次谈过翻译问题,但最为系统完整的,要算是他《关于翻译拙作》的演讲了。

辛格在《关于翻译拙作》演讲的“引子”中,谈了两个问题。

首先,他谈了为什么不用英语写作的问题。辛格说,根据意第绪语的习惯,往往就会用另一个问题来回答上述问题:“为什么我不应该用意第绪语写作呢?”他解释说,如果他用英语写作,他就不成其为作家,而成了一个翻译工作者了,而且一定是个蹩脚透顶的译者。辛格的这段话,实际上部分地回答了为什么大多数名家不翻译自己作品的原因。因为,据说他们认为,即使自己精通外语,也无法完美地表达自己原作的思想和风格。

辛格谈到,一次,有位译者带着满脸困惑不解的神色,汗流浃背地跑来找他。这位译者抱怨说:“你们意第绪语是怎么搞的?‘一个像钻石一样软弱的男人’,这是什么意思?在任何其他语言中,钻石都是坚硬或刚强的象征。难道你们犹太人的钻石都是软的吗?”面对这样的一些语言特征,这位译者感到束手无策了。

辛格还举了另一个例子。在波兰有些小镇上,人们形容一个人赤贫如洗,就说“他一无所有,穷得像个土耳其人”。为什么说“穷得像土耳其人”,而不像其他别的民族呢?那就不得而知了。说到穷,意第绪语中还有其他种种说法,如“他苦得像尘世上的圣徒或像天堂里的坏蛋”,“他得到的只是水,没有麦片”,或者说,“他一年到头都过踰越节”①等等。

显然,如把“像钻石一样软弱的男人”这类比喻直译成英语或汉语,谁都会感到难以理解。辛格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就允许改换说法,以适应译入语的文化背景。在这里,辛格实际上提出了一个重要的翻译原则和技巧,即用改换比喻的方法来克服不同民族文化差异的障碍。

①犹太教徒踰越节封斋,即白天不进饮食。在此比喻每天都饿肚子没东西吃。

辛格《关于翻译拙作》的演讲,着重谈了他翻译自己作品的五点体会。

首先,他认为,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翻译家。即使最出色的翻译家也会犯最糟糕的错误。他说,在他自己参与翻译工作之前,常常与译者过不去。凡是评论家在他作品中发现的问题,他一概推到译者身上,认为那都是译者的过错。但自从他自己从事翻译工作之后,他对译者产生了极大的同情。然而,辛格强调说:“尽管我爱自己的译者,我还是严密地监督着他们每一个人的工作。”他认为,要是不对他们监督,他们就会犯完全意想不到的错误。

辛格举例说,他认识一位译者。一次,此人把一本英语原著译成希伯来语。其中有一句是:She cried like a woman in labour.这位译者当然知道woman和labour的意思,可他不知道a woman in labour是“正在分娩的女人”,而以为labour是指labour movement。结果,他把这句译成:“她像劳工运动中的女人那样哭泣。”

辛格在这里谈到了翻译工作之不易,而理解原文则是翻译的基础。

第二,辛格接着谈了可译性问题和翻译工作者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辛格谈到,有人曾把翻译比作女人。漂亮的女人不一定忠实,忠实的女人往往丑陋。但辛格认为,翻译可以比作女人,并且可以既漂亮,又忠实,然而仍然不能成为完美的女人。有些表达方式,在一种语言中十分漂亮,在另一种语言中就可能毫无意义。如意第绪语的夸张手法特别丰富,骂人之恶毒凶狠,祝福之夸大过分,都是其他语言所无法比拟的。另一些语言,如英语和法语,则简洁精确,逻辑性强。一种语言中令人捧腹的笑话,译成另一种语言可能成为白痴呓语。而诗和幽默,几乎是不可译的。例如翻译笑话,译者也必须有幽默感。因此,像果戈理、普希金等人的作品,一经翻译,就大为逊色。辛格认为,意第绪语的情况也是这样。这种语言本身就具有一种内在的幽默感。世界上没有任何其他语言具有这种特质。

辛格接着说,一个译者,既要是一位出色的编辑,又要是一位优秀的心理学家,还要是一位通达人情世故的鉴赏家。否则,他的译作一定是不堪卒读的。

我们认为,辛格所说的译者应是“一位出色的编辑”,是指译者对原文能有灵活变通的能力,而不是呆板地逐字逐句地照译;而译者应是“一位优秀的心理学家”,则是指译者能洞悉作者和读者的心理,使自己的译作成为沟通作者和读者心灵的桥梁。同时,只有译者具有丰富的生活阅历和高度的文化修养,才能成为“一位通达人情世故的鉴赏家”。

然而,辛格说,要是一个人具备上述各项条件,他又为什么要搞翻译呢?为什么他自己不可以成为作家或从事其他事业,以发挥其聪明才智并获得高额报酬呢?因此,辛格诙谐地下了一个结论:“一个好的译者,必须既是圣人,又是傻瓜。可这样的人哪儿去找呢?”这个诙谐的比喻,揭示了翻译工作者所必须具备的品质,即出色的译者需要有点自我牺牲的精神。他得放弃自我表现的机会,把自己的聪明才智用来为作者和读者服务。

第三,辛格认为,译者与作者密切合作,有可能产生最佳的译作。众所周知,辛格的作品充满幽默和机智。他的讲话也不乏惊人之语。他说,有一次演讲时,有人问他,如果有一天他能面对面见到上帝,他将怎么办?辛格回答说,“我要求上帝与我合作搞翻译”。他接着说,即使是上帝,他也不会放心让他单独翻译自己的作品。他反复强调要监督他的每一位译者。同时,在另一个场合下,辛格又强调说,他的译者是他活力的源泉。他说,他必须绝对依靠译者。他唯一需要做的是引导他的译者进入他所创造的世界,了解他的观点,看到他的洞察力。

这里,辛格谈到了作者和译者互相合作、互依互存的辩证关系,同时也给了我们这样一个启示,译者不管有否可能与作者合作(一般来说,有幸与作者合作的译者是不多的),译者只有进入作者所创造的世界和所生活的世界,才可能产生佳译。

第四,辛格还认为,译者和作者合作,不仅有利于翻译,也有利于提高原作的质量。他认为,译者是作品最好的评论家。译者如果不喜欢他的小说或小说中的任何一部分,他一看他们的翻译就可知道。辛格说,翻译把一部文学作品的外衣剥下来了,使原作赤裸裸地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作者可以陶醉于用自己本族语写的原著中,但在翻译过程中,原著的许多缺陷会暴露无遗。翻译撕开了原著的面纱,揭露了作品的真相。辛格曾在一次接待来访时说,翻译会损害作家的声誉,但不能使他致死。“作为一个真正出色的作家,即使通过翻译亦能立足。我本人就是一个例子。”

辛格认为,有些作家的作品根本无法翻译,因为他们的作品中不是文字游戏,就是晦涩难懂、意义不明的字句,因而也就不值得翻译了。为此,辛格向作家提出了他的忠告。他说:“我要劝劝我的同行,千万要避免写出这类作品,就要像避免染上瘟疫一样。在作品中偶尔来一个俏皮话,当然是可以的,但太多了就会使人生厌。令人遗憾的是,本世纪产生了不少这样的作家,他们的作品可以说是极尽运用俏皮话或谜语之能事。许多评论家还认为这是一些思想十分深刻的作品,因为这样,他们就有事可做了。他们可以写出连篇累牍的评论或大本大本的指南。实际上,不论是指南也好,评论也好,对读者都没有丝毫帮助。”

最后,第五点,辛格谈到了翻译工作的重要性。他认为,当前的时代,比以往任何时代更迫切需要翻译。本民族语言创造的文化,现在已不能满足本民族人民精神生活的需要。而在文化、科学以及人类活动的各个领域里,都缺少不了翻译。辛格接着说:“有时,我甚至认为,译者比作者更重要。打个比喻,轻视译者等于轻视妇女,而世上没有妇女是不行的。说‘翻译者是叛逆者’的人,一定也不自觉地把译者比作女人。”

辛格认为,翻译不仅必须成为一种光荣的职业,而且是一种高尚的艺术。他希望能看到一次翻译工作者的革命。因为,真正需要解放的是翻译工作者。在文学领域里,翻译工作者是贱民,为评论家所不齿。他们难得听到一句好话。如果作品好,作者获得全部的荣誉。如果作品差,译者则备受责难。这是极不公正的。

辛格的这几句话,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他自己本人从开始轻视译者,到现在这样重视译者,是因为他自己有了搞翻译的切身体验,深知翻译工作之艰辛和不易,也更认识到翻译工作的重要性。

辛格预言,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的体力劳动越来越少,写作的人就会越来越多。他引用了他自己一部作品中的主人翁的话说:“人类最终将吃文字,喝文字,与文字结亲,并沉醉于文字之中。”

辛格用下面几句话结束了他《关于翻译拙作》的精彩演讲:“每种语言都包含着用这种适言所创造的独特的真理,这些真理在任何其他语言中是找不到的。因此,可以这么说,翻译恰恰体现了人类的文明。我年轻时,总梦想有满满一屋子女人,近来我却梦想有一屋子的翻译家哩。”

以上是辛格自己谈对翻译工作的看法。我们知道,辛格有不少译者。那么,这些译者是怎样与辛格合作搞翻译的呢?他们对辛格参与翻译工作又是怎么看的呢?

辛格的不少译者不懂意第绪语,但他们却个个都是天才的作家,其中有塞西尔·赫姆莱、伊莱思·戈特利布等。少数几位如米拉·金斯伯格和约瑟夫·辛格懂得意第绪语,他们直接从意第绪语翻译。对后者,辛格直接校阅他们的译文,自行修改润色后直接送交出版社排印,很少再与他们商量。对前者,即不懂意第绪语的译者,辛格的工作方法是与译者一起,一个短语一个短语、一个句子一个句子地译。辛格自己先把意第结语译成英语,再与译者商量可供选择的最佳英语表达方式。

辛格作品一位有影响的译者多罗西娅·斯特劳斯说,辛格完全可以自己独立翻译。近来,辛格对英语越来越有把握,自己译的作品也日渐多了起来。她说,我们与其说是翻译,还不如说是编辑,在与译者合作过程中,实际上是他自己在翻译。她认为,辛格翻译十分在行。他那意第绪语中的民间口语的风格,在他的英译作品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很多时候,他自己能找出最确切的词语和表达方式。他的耳朵很尖,一听译者用词不当,就立即会说:“不,不,不是那样说的!”

在翻译过程中,辛格机敏、仔细而又耐心。多罗西娅说:“最后,我重新校阅译文,改换一些同义词,再打出清样交给辛格。辛格自己就再作最后一次修改。他不再征求译者的意见,自己改好后直接送交出版社。”

辛格的另一位译者鲁思·惠特曼说:“与辛格合作翻译,意味着进入辛格所创造和所生活的世界。……译者一旦与辛格灵犀相通,他就不会不看到,辛格正是他自己故事中的一位角色,而且,和其他每一位角色一样,为一种着魔似的激情所驱使……”看来,译者与作者心灵相通,进入作者所创造的角色,是做好文学翻译的先决条件。

——原载《翻译通讯》1985年第12期

按:

作为作家的辛格,也是一位翻译家。他有关翻译的一些论述,更值得我们搞翻译的人的重视。如他提到翻译的重要性、翻译的困难,译者必须进入作者所创造的世界和所生活的世界,乃至具体的翻译方法,如用改换比喻的方法来克服不同民族文化差异的障碍等,都对我们翻译工作者有很好的参考价值。论西方的翻译对等概念

翻译的“对等”(equivalence)概念,或称“等值”概念,不仅是二千多年来西方翻译理论中的一个根本问题,而且也是现代翻译学中的一个根本问题。

西方翻译理论从三个方面探索了翻译中求得“对等”的途径,即:1.语言学方面,2.交际学方面,3.翻译学方面。

1.语言学方面

雅各布森(R.Jakobson)和卡特福德(C.Catford)从语言学方面对翻译的“对等”问题,作了有益的探索。

一般认为,雅各布森在《论翻译的语言学问题》一文中,最先对“对等”概念,作了科学的分析。

雅各布森认为,在语际翻译中,符号与符号之间一般不可能有完全对等的关系,只有信息才可用来充分解释外来的符号和信息。在他看来,翻译不是用一种语言的信息来替代另一种语言中单个的符号,而是用信息替代信息。这种翻译可称为间接引语式的翻译。译者把接收到的语言信息译成信号,然后又发出去。因此,翻译所述及的是两种不同语符中的两个对等的信息。这就是雅各布森关于“在不同的语言现象中求得对等”的概念。他认为,“这是语言学要研究的首要问题”。

按照他的观点,翻译过程中首先要克服源语和目的语之间结构上的差异。尽管两者的符号系统不同,但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必须保证译文与原文等同。从认识论的角度看,结构上的差异是可以克服的,因为,雅各布森认为,一切人类语言都具有同等的表达能力。

这里,我们想举一个例子,来具体说明雅各布森“在不同的语言现象中求得对等”的概念。

在中国传统的文化背景下,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社会习俗,即中国人在谈到自己时,往往过分自谦,在谈到对方时,又往往过分尊敬。例如,问对方姓名,以前常说:“您贵姓?”回答是:“鄙姓……”

在这里,汉语中的“贵”和“鄙”,在英语中无法找到对等的“符号”。如果直译,就会闹笑话:

What’s your honourable surname?

My humble surname is…

在这种情况下,译者不仅要克服语言上的障碍,还要克服文化上的差异。上述两句似可译为:

May I know your name,sir/madam?

My name is…,sir/madam.

英译文可看作是与汉语中所表达的信息相对等的一个信息,英语中的信息,像汉语中的信息一样,表达了讲话者的客气和礼貌。这就是用信息替代信息,是两种不同的语言符号中两个对等的信息。求得这一“对等”的手段,不是用符号来替代像“贵”、“鄙”这样的符号,而是译者在克服了汉、英两种语言结构上的差异之后,所求得的信息的“对等”。同时,这两个信息也不是“完全对等”的。因为,汉语中那种讲话者的极度谦卑和对对方的过分尊敬,在英译文中消失了。

卡特福德对翻译科学的主要贡献是,他在《翻译的语言学理论》一书中,提出了“行文对等”的概念。在该书中,他阐明了“行文对等”和“对等条件”这两个不同的概念。所谓“行文对等”,是指原文和译文的比较;所谓“对等条件”,是受情景制约的条件。卡特福德认为,翻译中不存在“意义对等”,而只有“所指对等”。根据他的理论,每一种语言都是一个与其他语言隔绝的封闭系统。因此,“源语行文有源语的意义,目的语行文有目的语的意义。”所以,从语言学的角度来看,源语行文单位与目的语行文单位,几乎很少有同样的意义。但是,在语际情景类似的上下文中,两者的所指功能是相同的。也就是说,在特定的情景下,如果源语行文单位与目的语行文单位可以互相替换,就构成了对等关系。几乎总是可以在句子这一“级”确定对等关系,因为,“句子是语言中最基本的语法单位”。例如:

The milkman hasn’t come this morning.

今天早晨送牛奶人没有来。

上述英、汉两句句子,构成了一个类似的交际情景。因此,目的语的句子(汉语句子)可以看作是源语句子(英语句子)的“对等”译文。然而,汉语译文看不出讲话人是在上午讲的呢,还是在下午讲的。如果讲话人是在下午讲的,英语句子应该是:

The milkman didn’t come this morning.

卡特福德由此得出绪论:源语行文单位和目的语行文单位的语境意义不一定完全相同。“当原文和译文或其中的语言单位有相同(至少部分相同)的实质特性时,就构成了翻译中的对等关系。”

2.交际学方面

奈达(E.Nida)和卡德(O.Kade)从交际学方面,探索了翻译中的“对等”问题。

奈达认为,语言是一种多功能的交际工具。翻译就是交际,即传递信息的一种方式。但交际不是单方面进行的,没有对方的反应,就没有交际可言。为了达到交际的效果,话语必须以接受者(听众、读者)为对象。奈达提出了“动态对等”(或“灵活对等”)的概念,其理论基础是“对等效果”的原则,即译文读者对译文所做出的反应与原文读者对原文所做出的反应基本一致。

翻译往往会失掉原文的某些效果,尤其是原文如果具有较强的艺术性的话。但基本的所指内容是可以表达的,而词的本义上的一些损失可用接受语中的对等成分来补偿,尽管这种对等成分与源语是不一致的。

奈达给“动态对等”下的定义是:“最切近源语信息的自然对等。”奈达进一步解释说:“在上述定义中,有三个关键的术语:1)对等,这是对源语信息而言的;2)自然,这是对接受语(目的语)而言的;3)最切近,是上述两者的结合,以达到最高度的相似。”

奈达认为,J.B.菲利浦在翻译《圣经·罗马人书》中,把“greeting with a holy kiss”(神圣地亲亲嘴)译成“give one another a hearty handshake all round”(非常热情地互相握握手),是“动态对等”的一个典型例子。

奈达认为,“形式对应”与“动态对等”是绝然相反的。这里,“形式”是指语言的外在表达形式,而非指表达的内容。“形式对应”是指不顾表达内容的语言单位的对应。换句话说,其强调的重点是源语表达的形式。其理论假设是,形式在极大程度上可以移植到接受语中去。例如:

He has an axe to grind.

他有一把斧头要磨。

One of the rowers caught a crab.

其中一位划船选手抓到了一只螃蟹。

以上汉语译文是“形式对应”的两个典型实例,其译文只强调语言单位的对应,全然不顾原文句子所表达的内容,结果导致误译。(上述两句的正确意思是:“他别有用心。”和“其中一位划船选手有一桨没划好。”)

在不少场合下,译者还往往会追求在句子结构这一层次上的形式对应,其结果是译文句子就不自然。试比较下列三种汉语译文:

It is evident that he lied.

这是明显的,他说了谎。

很明显他说了谎。

他显然说了谎。

如果说第一句译文是“形式对应”的话,第三句译文应该说是“动态对等”了。

比克曼列表说明了“动态对等”和“形式对应”两者之间的对比关系:

卡德关于翻译中“对等”问题的阐述较为抽象。他认为,转换的过程,受到源语与目的语两者结构关系的制约,这种关系形成了一个潜在的对等关系系统。在他看来,任何转换过程中,语义对等都是第一位的。他把对等关系的可能性分成四个类型:

1.完全对等,例如:market research市场调查

2.选择对等,例如:river河,江,水,流

3.近似对等,例如:mountain/hill 山

4.零位对等,例如:garage sales 0

在我国,旧东西舍不得丢掉,就卖给旧货店。在美国,也有类似中国这样的旧货店,但更多的人喜欢把家里不再需要的旧衣服、旧家具等,放在自己的车库前,设摊出售。《英华大词典》(修订本)的释义是“车库买卖”。这个释义当然是十分不明确的,因此又在后面加了注解,即:“在卖主家进行的现场旧货出售,因多在卖主家的车库前进行,故名。”尽管释义加注解,却仍无法表达garage sales的联想意义。因为,这种“车库买卖”除了出售家中不用的旧货外,还有其他多种作用,例如,这在美国也是一种小小的社交活动,一方面可拣些便宜货,另一方面可结识新来的邻里。因此,由于文化背景的差异,无法在汉语中找到英语garage sales的对等语。这就是:“零位对等”。

3.翻译学方面

自诺伊贝特(A.Neubert)以来,从翻译学的角度,来探索翻译的“对等”问题,有了较快的发展。诺伊贝特认为,原文可译性的程度,是衡量“对等”的准绳。他把需要翻译的原文,按照可译性的程度,划分为几个不同的等级,并区分了四种与翻译有关的原文:

1)完全以原文为重点,如在科研领域中;

2)主要以原文为重点,如文学作品;

3)原文与译文应兼顾,如专业文献;

4)主要或完全以译文为重点,如对外宣传。

从上述关于原文理论的角度出发,诺伊贝特认为,翻译的对等成分,应看作是一个符号范畴。这一范畴包含符组成分、语义成分和语用成分。这些成分构成了一个等级关系。其中,语义对等优先于符组对等,语用对等制约和限制语义对等和符组对等。

例如,莎士比亚《十四行诗》中的一句:

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

在翻译这一诗句时,如果目的语国家的夏天,并不柔和可爱,按照诺伊贝特的看法,就不宜把“夏天”的语义成分翻译出来,因为,语用对等制约了语义对等。因此,按照这一理论,若把上述诗行译成汉语,就得用“春天”来译summer了。

同样道理,英语的Fresh Paint!应译成“油漆未干”,才达到了语用对等。在翻译信件时,译者只是从语用学的角度,译出代码符号的信息,再设法将信息变换为代码。尽管每种语言都有其特殊的信件书写的规范,甚至时代不同,信件书写规范也不同,但译者必须遵循的是目的语的书写规范,而不必考虑源语的书写规范。

诺伊贝特关于符组对等、语义对等和语用对等的三种符号范畴的学说,指明了原文和译文内部及其周围的符号与结构之间的辩证关系。

大部分译者开始区分了语言的两个基本成分,即语言的形式和语言的内容。有人强调语言的形式,也有人强调语言的内容。前者认为,各种语言大体上是一致的,至少,译者可以从一种语言直接转换成另一种语言。这就是所谓“形式对应”翻译法,或叫“以形式为重点”的翻译法。按照这种方法,译者将注意力放在源语上,并尽一切可能使目的语的表达形式与源语的表达形式一致。后者认为,翻译不是从一种语言的表层结构直接转换成另一种语言的表层结构,一个称职的译者,应经过一个分析、转换和重新组织的过程。这种方法一般称为“动态对等”翻译法。按照这种方法,译者应力求使译文读者对译文信息的反应与原文读者对原文信息的反应趋于一致,其前提是,原文的信息是自然的、有意义的,遣词造句是通俗易懂的。

比克曼和卡洛从语言形式的角度,把翻译分成“直译”和“符合习惯的翻译”这两种方法。按照他们的说法,这两种方法,不是依据所要传递的信息来区分的,尽管忠实的译文应能表达原文的原意。这一区分,是以译文的表达形式为依据的,即译文的表达形式更接近于原文的表达形式,则属“直译”;译文的表达形式更接近于目的语的表达形式,则为“符合习惯的翻译”。尽管完全“直译”或完全“符合习惯的翻译”是极少的,但译者在翻译时,不管自觉或不自觉,头脑里总有某一个指导原则在起作用。

彼得·纽马克(P.Newmark)则从内容的角度,把翻译分成“语义翻译”和“交际翻译”两种方法。奈达在纽马克所著《翻译探索》一书的“序言”中指出:“彼得·纽马克的主要贡献是,他详细地分析了语义翻译和交际翻译这两种翻译方法。语义翻译是把重点放在原文的语义内容上,而交际翻译则是把重点放在读者的理解和反应上。纽马克教授考虑到原文各种不同的类型,这一区分就显得更加恰当了。”

纽马克认为,大部分原文,应该用交际翻译法来译,如大部分的非文学文章、新闻、知识性文章和书籍、教科书、报告、科技文献、公务信函、宣传、广告、公告、通俗小说等。这类艺术性一般的原文,在一百多年前是不必要翻译的,有些甚至都还没有出现。这类原文是适合用交际翻译法来译的典型材料。另一方面,若作者或讲话者所使用的特定语言与其所表达的内容同等重要,那么,原文的表达形式宜用语义翻译法来译。不管这类文章是哲学的、宗教的、政治的,科技的,还是文学方面的。一份重要的声明,其译文应尽可能地接近原文的词汇结构和语法结构。

然而,上面讨论的各种“对等”概念,均在多方面受到挑战。

雅各布森从语言学的角度,研究了翻译“对等”问题,“所涉及的问题多属一般的理论问题,比较抽象……由于很少谈及具体的翻译方法和技巧,因此在指导翻译实践方面有其局限性。……其次,雅各布森在理论上有其自相矛盾的地方。他一方面认为所有语言都具有同等表达力,并间接地批评语言的不可译论。但是,在谈到诗等文体的翻译时,又断言‘诗是不可翻译的’”(谭载喜)。

卡特福德的分析模式,采用了一套层次和等级的分析法,并把“对等”建立在不同的层次和等级上。卡特福德认为,这种分析法可以使各种语言进行比较,并以此作为理论框架,形成翻译技巧。问题是,这种分析法,似乎尚未形成普遍原则。而且,到目前为止,也未能在卡特福德《翻译的语言学理论》基础上,形成翻译的应用理论——即翻译的技巧。(L.Kelly)

苏珊·巴斯内特-麦圭尔(Susan Bassnett-McGuire)对奈达关于“动态对等”和“形式对应”的提法,提出异议。她认为,这种提法不够严密,至于把“greeting with a holy kiss”译成“give one another a hearty handshake all round”的例子,则不能说是确切的翻译,且很不得体。她接着说,“等同效果论”在不少翻译理论家和翻译实践家中颇为流行,但这一原则令人怀疑,有时甚至会得出一些模棱两可的结论。“因此,E.V.里厄把荷马译成英语散文体,因为,他认为,古希腊的史诗形式可与当代欧洲散文视为‘对等’意义;这是‘动态对等’的原则应用于原文形式特征的一个例子。这说明,奈达自己提出的这两个范畴,其本身是自相矛盾的。何况,马修·阿诺德早就在1861年指出,翻译荷马史诗无法获得与原著相同的效果,因为荷马当时的读者感受如何,我们压根儿不知道。”(Newmark)

威尔斯(W.Wilss)对诺伊贝特关于把原文依据可译性程度分类的观点,作了如下的评论:“原文类型和可译性程度及其相当的对等层次之间的相互关系,并非像诺伊贝特所想的那样绝对的。任何译者都知道,可译性程度相对而言较小的原文,可能有一些段落非常容易译;相反,可译性程度较大的原文,也可能有一些段落,会使译者伤透脑筋,甚至无法翻译。”“诺伊贝特认为,莎士比亚《十四行诗》中的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如果目的语国家的夏天并不柔和可爱,就不宜译出‘summer’的语义。情况并非如此。读者从《十四行诗》的内容中可以了解到,英国的夏天明媚可爱。读这样的诗,不仅可以锻炼读者的想象力,而且能使他熟悉英国文化。”(Newmark)

我们认为,当代翻译科学对翻译“对等”问题的探索,是有成绩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各个学派,从各个角度,剖析了翻译“对等”的性质和条件。雅各布森关于“在不同的语言现象中求得对等”的概念,是符合辩证法的,奠定了进一步探讨这一问题的基础。

卡特福德关于“行文对等”的概念,实际上进一步从语言学的角度,阐明了雅各布森的观点。奈达和卡德则从交际学着手,阐明了翻译的目的和性质,而正是语言的交际功能,决定了翻译“对等”的本质。奈达以译文读者反应为基础,提出了“动态对等”的新概念,以与“形式对应”相抗衡,正是为了使翻译达到交际的目的。诺伊贝特运用了符号学理论,发展“语用对等”的概念,这无疑为翻译克服文化差异的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比克曼、卡洛和纽马克,又分别从语言的形式与内容两个方面,探讨了达到不同“对等”的翻译方法。所以说,当代翻译科学对“对等”问题的研究,无疑有助于人们对这一复杂问题的理解,有助于翻译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和翻译实践水平的不断提高。

2.当代翻译理论家,不论是从语言学方面,还是从交际学方面,或是从翻译学方面,都试图对翻译的“对等成分”不仅作出定性分析,而且作出定量分析,从而把翻译的“对等”概念,置于科学的基础之上。如果说,传统翻译理论关于翻译“对等”的概念较为模糊的话,当代翻译理论则运用了符号学、信息学、交际学,尤其是语言学等各门学科的新成就,对翻译“对等”的概念,作出了较为明确的描写。

3.各学派在探索翻译“对等”问题时,都从历来重视信息的形式,转移到重视信息的内容和读者的反应上来。“在不同的语言现象中求得对等”也好,还是“行文对等”、“动态对等”也好,以及“语用对等”等,尽管提法各异,但他们注意的中心,是语言的功能,而不是语言的形式特征。不论是语言学派、交际学派,还是翻译学派,都认为不同的表达形式能达到“功能上的对等”。“对等”并非“相同”,更非“对应”。这就是翻译“对等关系”的辩证法。这是他们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对翻译“对等”问题的探索,得出了一个大致相同的结论。

4.他们各家得出的另一个大致相同的观点是,原文类型不同,译文读者对象不同,翻译目的不同,翻译“对等”的要求也不同,因而翻译的方法也不同。即使是同一篇文章,译文读者对象不同,翻译目的不同,翻译的“对等”概念亦随之变化。更不要说由于时代不同,需要有新的译本不断问世了。因此,翻译中的“对等关系”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绝不能用“一刀切”的观点,来看待“对等条件”。译者在着手翻译前,必须首先分析原文的类型,分析原文各个段落和层次,然后根据翻译的目的和译文读者的对象,进行不同的处理。

对译者来说,了解翻译“对等”的性质和条件,无疑会使他对所译的作品,具有更为敏锐的判断力,因此有利于译者进一步提高译作的质量。

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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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ss,W.(1982),The Science of Translation: Problems and Methods,Tubingen,Germany: Narr

——原载《中国翻译》1986年第5期

按:

本文较早在国内较全面地介绍了西方当代翻译理论中翻译的“对等”概念,也较早提到了后来为国内译界所熟知的著名西方翻译理论家,如语言学派的雅各布森(R.Jakobson)和卡特福德(C.Catford),交际学派的奈达(E.Nida)和卡德(O.Kade)以及比克曼和卡洛,翻译学派的诺伊贝特(A.Neubert),还有彼得·纽马克(P.Newmark)和苏珊·巴斯内特-麦圭尔(Susan Bassnett-McGuire)等。

关于翻译的“对等”概念,后来被文化学派等所批评和否定,国内不少学者也认为已经过时了(实际上是说不再“时髦”了)。但笔者至今仍然坚持本文最后一部分对“对等”概念的评析。西方的“对等”概念,犹如我国的“信、达、雅”概念,不仅在翻译理论史上有其重要的意义,而且对翻译实践至今还是一个非常有用的概念。  关于直译与意译的新观念 ——介绍比克曼和卡洛的《翻译〈圣经〉》《翻译〈圣经〉》(Translating the Word of God)一书,主要是论述如何把《圣经》译成英语以外的各种少数民族语言的问题。两位作者虽然谈的只是《圣经》的翻译问题,而且,着重谈的还是译成少数民族语言的问题,但实际上对翻译的一些普遍原则问题,都有不少新的观点和精辟的论述。其中尤其就直译与意译的问题提出了一种新观念,值得向读者推荐介绍。

在古今中外的翻译史上,均有“直译”与“意译”之争,其争论的实质,是翻译过程中如何处理源语的表达形式问题。

众所周知,语言是由形式和意义这两个基本成分组成的。语言的形式是指语音、词汇和语法,语言的意义是指语言的形式所表达的信息。翻译过程至少涉及两种语言和一个信息。翻译就是把源语表达的信息移植到目的语中去。要传译这一信息,必须从源语的表达形式转换成目的语的表达形式。在这个转换过程中,信息应该是不变的,那么形式是否可以改变呢?

比克曼和卡洛在《翻译〈圣经〉》一书中指出:

形式是翻译中涉及的两个成分之一;对形式的处理,是两种不同的翻译方法的根本出发点。所有的译者都认为译者的任务是传达原文的意义。这一点大家是没有异议的。争论的焦点是所采用的语言形式。有的认为,目的语的表达形式只有与源语的表达形式尽可能接近,才能较好地传达原文的意义;有的则认为,只有用目的语自然的表达形式,才能恰如其分地传达原文的意义,不管这种表达形式与源语表达形式是否接近。①

他们针对争论的关键问题,即译文的表达形式,提出了“直译”与“符合习惯的翻译”这两种方法,以取代“直译”与“意译”这两个传统的提法。

①John Beekman and John Callow: Translating the Word of God,Grand Rapids,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1974,p.20.

译者对上述两种方法的选择,决定了其译文是否是“直译”还是“符合习惯的翻译”。这两种翻译方法,不是依据所要传达的信息来区分的。当然,忠实的译文应能表达原文的意义。这一区分是以译文的表达形式为依据的。即译文的表达形式更接近于原文的表达形式,则为“直译”;译文的表达形式更接近于目的语的表达形式,则为“符合习惯的翻泽”。当然,完全的“直译”或完全的“符合习惯的翻译”是极少的。但译者在翻译时,不管自觉或不自觉,头脑里总有某一个指导原则在起作用。①

比克曼和卡洛提出的这两个新的术语,与“直译”与“意译”这两个传统的术语,有何不同呢?

传统的“直译”与“意译”,是从经验论出发,建立在翻译的文艺学基础之上的,因而界限模糊,阐释笼统。

新的“直译”与“符合习惯的翻译”,则是从科学出发,建立在翻译的语言学基础之上的,因而界限较为清晰,阐释较为严密。

在解释“直译”与“符合习惯的翻译”这两个新的概念时,比克曼和卡洛首先设法排除了两个极端,即“高度的直译”与“过度的意译”,认定“适当的直译”与“符合习惯的翻译”才是合适的翻译方法。这与传统的翻译的文艺学理论中,排除“死译”(或“硬译”)与“乱译”这两个极端颇为相似。比克曼和卡洛用下表阐释了他们的新概念:②

按照他们的观点,所谓高度的直译,是指在翻译过程中把源语的表达形式完全照搬到目的语中去。这种翻译,在帮助外语学习者理解源语的语言特征的对照读物中,有其特定的作用。但就一般意义而言,这不能算是翻译,因为这种翻译无法向目的语读者传达源语所表达的信息。至于过度的意译,则是指译文表达了原文所没有表达的或没有隐含的信息,或是改变了原文所表达的信息,甚至歪曲了原文的意义。这种“乱译”,当然是不足取的。因此,不论是“高度的直译”,还是“过度的意译”,均是不合适的翻译方法。

①John Beekman and John Callow: Translating the Word of God,Grand Rapids,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1974,pp.20-21.

②同上,p.21.

适当的直译,是指译文尽可能地保留源语的表达形式。但在译文容易引起误解或曲解时,译者对译文作适当的调整。但译文仍然佶屈聱牙,源语信息传达不完整,乃至译文产生歧义或意思不清,从而使译文读者理解费力。“过度的直译”与“适当的直译”有其共同点,那就是两者都采用“词与词对译”的方法。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不仅词与词对译,而且连短语、习语、比喻、语法结构等语言形式也都采用对译的方法,以求达到高度的“形式对应”。其结果是译文含糊不清,极不自然,有时甚至毫无意义。而后者则因为译者对译文作了适当的调整,避免了毫无意义的译文,或传达错误的信息,但译文仍然不通顺,不自然。

符合习惯的翻译,是指译文在遣词造句这两方面均用目的语自然的表达形式。地道的符合习惯的译文,读起来不像译文,而像是用目的语写作的原文。比克曼和卡洛主张,符合习惯的翻译,才是理想的翻译,是译者应孜孜以求的目标。符合习惯的翻译有三个特征:1)译文表达了原文的同一个信息;2)译文采用了目的语自然的词汇结构和语法结构;3)译文读者容易理解。这三条倒颇似我们所说的“正确、通顺、易懂”的原则。

这儿,有一点需要进一步说明的,那就是源语的词汇结构和语法结构与目的语的词汇结构和语法结构完全一致或十分接近时,源语的表达形式可以完整地移植到目的语中去,而又符合目的语自然的表达形式。这种情况以前一般都称之为“直译”,那是因为其衡量标准以是源语的表达形式为依据的;但按照比克曼和卡洛的观点,这仍应属于“符合习惯的翻译”,因为,其衡量标准是以目的语形式为依据的,“不管这种表达形式与源语的表达形式是否接近。”①

译者在整篇译文中,完全采用“符合习惯的翻译”,是很困难的。译者往往不自觉地受到源语表达形式的束缚而会偏重于“直译”。因此,整篇译文中往往有“直译”的部分,也有“符合习惯的翻译”。后者所占比重越大,译文则越通顺易懂。通常的情况可用下列图示说明:②

①John Beekman and John Callow: Translating the Word of God,Grand Rapids,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1974,p.20.

②Mildred.L.Larson: Meaning-Based Translation—Guide to Cross-Language Equivalence.University Press of America,1984.

他们认为,要完全做到“符合习惯的翻译”,译者对源语的表达形式必须作大量的调整。在词汇方面,要避免“词-词对译”,一个词可译为一个短语、一个子句,乃至一个独立句;一词多义,则要注意目的语中的搭配关系,选用目的语中不同的词来表达,尤其是成语和比喻,往往不能直译。在语法方面,要避免追求词性、语态、词序等语法范畴的对应,特别要注意名词复数和长句的翻译。其他,如隐含意义和明确意义之间的相互转换、歧义的翻译等等,均应顺应目的语的自然表达形式。

比克曼和卡洛关于“符合习惯的翻译”的观点,是受到一些人的非议的,因为,一般认为在文学翻译中,源语的表达形式不仅与所表达的意义密切相关,而且表现了时代、文体以及作家个人的风格。如果认为只有“符合习惯的翻译”才是理想的翻译,那原著的风格如何体现呢?

为此,他们特地补写了一章《关于“符合习惯的翻译”的几点补充说明》作为《翻译〈圣经〉》一书的附录。后又撰写专论《符合习惯的翻译与直译》(发表于1965年18期Notes on Translation上)。其主要论据如下:

首先,现代语言学的研究成果表明,每种语言都有其表达意义的独特形式。因此,在翻译过程中,同一个意义在不同的语言中,完全可能用不同的形式表达出来。这方面,我们只要举英、汉两种语言中句子连接的手段即可说明:英语重“形合”,汉语重“意合”。

其次,应该指出的是,原文所表达的信息是自然而又有意义的,也就是说,其遣词造句是符合习惯的,易为原文读者所理解的。因而译文当然也应该是自然而有意义的,其遣词造句也应符合目的语的习惯表达形式。

第三,在翻译过程中,意义是第一位的,译者所要传达的是源语表达的信息,而不是源语表达的形式。

古吉恩·日·格拉斯曼在《翻译大辩论》①一书中,提出了“以形式为标准”和“以内容为标准”的两种翻译方法,对比克曼和卡洛关于“直译”与“符合习惯的翻译”作了进一步的阐释。

格拉斯曼认为,“以形式为标准的翻译”,基本上是传统的翻译方法。在《圣经》翻译中,这种方法在19世纪最为盛行。

运用这种方法的译者认为,各种语言大致是相似的,至少译者可以从一种语言直接转换成另一种语言。这种方法一般称之为“形式对应”。换句话说,其重点是放在原文或源语的形式上,译者尽一切努力使目的语的表达形式与源语的表达形式一致。

①Gugene H.Glassman: The Translation Debate—What Makes a Bible Translation Good?Inter Varsity Press,Downers Grove,Illinois,1981.“以内容为标准的翻译”,不是从一种语言的表层结构直接转换成另一种语言的表层结构。一个称职的译者,应经过一个分析、转换和重新组织的过程。这种方法一般称之为“动态对等”的翻译法。按照这种方法,译者应力求使译文读者对译文信息的反应,与原文读者对原文信息的反应趋于一致,亦即把重点放在原文的内容上。

奈达把目的语也称之为“接受语”,这是基于交际理论的考虑,因为,交际是双向的,没有接受者的反应,就无所谓“交际”。如果译文读者没有“接受”(即没有“理解”),这种交际就是不完整的或不充分的。

最后,米尔德里德在《以意义为基础的翻译》①一书中,从表层结构与深层结构的理论,对“直译”与“符合习惯的翻译”作了论证。

语言的深层结构(即语义结构)与表层结构(即语法结构、词汇结构和语音结构)是不同的。我们所要翻译的是深层结构,即意义,而不是表层结构,即语言的形式。从源语的表层结构直接转换成目的语的表层结构,这是直译方法;从原话的表层结构,经过分析,找出深层结构,再转换成目的语的表层结构,这是符合习惯的翻译方法。

同时,意义是有结构的,这种结构是可以分析的,并用符合译入语习惯的形式表达出来。此外,意义结构形式又与表层结构的形式不同。意义的结构是由语义单位与语义单位之间的关系所构成的一个网状系统。这些单位与关系又以各种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语义结构可以与语法结构一致,也可以不一致。译者的任务是翻译语义结构,而不是语法结构。

基于“符合习惯的翻译”的理论,比克曼与卡洛对忠实的翻译亦另有一番见解。一般把忠实的翻译分为三个层次:忠于原文的意义,忠于原文的形式,忠于原文的风格。

比克曼与卡洛给“忠实的翻译”下了如下的定义:

传译了原文的意义和原文的动态的翻译,称之为忠实的翻译。

根据他们自己的解释,所谓“传译意义”,是指译文对译文读者或听众传达了原文对原文读者或听众所传达的信息。这个信息不应有任何歪曲或改变(尽管形式已改变)。信息的内容既不能增加,也不能减少。

①Mildred.L.Larson: Meaning-Based Translation—Guide to Cross-Language Equivalence.University Press of America,1984.

所谓“动态”,是指:1)译文应使用接受语自然的语言结构;2)译文读者理解信息应毫不费力,译文应与原文一样自然、易懂。当然,有一点必须指出的,原文读者更易读懂原文,因为,他们不仅与作者使用同一种语言,而且有着相同的文化背景,甚至有可能亲自聆听作者的讲述。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认识到,作者决不会利用上述地域上的优势,写出抽象的理论或含糊不清的哲理,他写作的目的就是要让读者看懂。

这里,我们又一次可以看到,比克曼与卡洛强调,“原文的动态”是要用接受语自然的表达形式来传达的。如果说传统理论的“忠于形式”,是指忠于原文的语言形式的话,那么,比克曼和卡洛的“忠于形式”,则是指忠于接受语的表达形式,这是两者之间的根本差别。这种忠实,不考虑原文的形式。

只有通顺、易懂的译文,才能忠实于原文的意义;而只有通顺的译文,读者才能易懂。这就是比克曼和卡洛关于“符合习惯的翻译”之真谛。不知读者以为如何?

——原载《外语研究》1989年第1期

按:

奈达的“动态对等”理论影响深广,当然尤其对《圣经》的翻译。比克曼与卡洛在《翻译〈圣经〉》一书,实际是对奈达理论的进一步发挥和阐述。

有人认为,奈达的理论,已经落后过时了。本文作者难以苟同。我认为,奈达“动态对等”理论关于翻译过程的分析(表层结构→深层结构→表层结构)和释意派理论建立的翻译过程(理解原文→脱离源语语言外壳→用另一种语言表达理解了的内容和感情),两者的理论原则是一致的,特别适用于语言表达形式差别较大的语言之间的转换,譬如说印欧语系的语言与汉藏语系的语言之间的转换,如英汉/汉英的翻译。英汉翻译错误探源:比较一部小说的三种译文

翻译评论,应首先着眼于总的印象,而不斤斤于细节。这个所谓“总的印象”,是从译文的总体着眼,分析译文在体现原著风格方面的得失。但我们所谈的“不斤斤于细节”绝不意味着译者可以忽视细节。笔者曾对美国当代犹太作家、1978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Isaac Bashevis Singer,1904—1991)的著名代表作Gimpel the Fool的三种译文对照原著,就译文如何体现原著风格的问题作过分析①。本文试图从“细节”方面进一步分析译文得失。因为,在翻译评论中,当我们着力防止“见树不见林”的倾向的同时,也应防止“见林不见树”的倾向。尤其是在我们对译文风格分析后得出了一个似乎矛盾,而在翻译文学中又屡见不鲜的现象,即最能体现原著风格的译文,不一定是误译最少的译文。在近代翻译史上,林纾的翻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个印象,也得自本文所分析的下列三种译文,即:

1.《傻子金宝》(纵横出版社,《以撒·辛格小说选》,1979年9月,香港。以下简称“纵横”);

2.《傻瓜吉姆佩尔》(外国文学出版社,《辛格短篇小说集》,1980年,北京。以下简称“外国文学”);

3.《傻瓜吉姆佩尔》(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傻瓜吉姆佩尔》,1981年,北京。以下简称“外教”)。

在体现原著风格方面,以“纵横”版最佳,但误译亦最多。如果译文既能在总体上体现原著风格,又能在具体语言细节的处理上力求正确,那么译文就可能逐渐趋于完美的程度。同时,在探讨误译或错译时,也不应就事论事,而应探根溯源,以便举一反三,防止类似误译的重复发生。

简言之,误译有三大根源:误解原文引起误译;表达不当形成误译;粗心大意造成误译。其中尤以误解原文引起误译为甚。故本文仅限于探讨误解原文引起的误译。其原因大致有下列五种。

①《译文如何重视原著风格:从〈傻瓜吉姆佩尔〉的三种译本谈起》,见《翻译通讯》1983年第11期。

一、一词多义 判断失误《傻瓜吉姆佩尔》描写了犹太社会下层劳动者吉姆佩尔的痛苦遭遇。小说通过吉姆佩尔自述了自己苦难的一生。这是辛格小说采用的一种典型的叙述手法。

辛格把主人公吉姆佩尔描写成近乎圣人的形象,但大家都把他看作傻瓜,经常欺侮他、捉弄他。尽管他心怀不平,但总是逆来顺受。开头一段的自白中,有这么一句。

I was no weakling.If l slapped someone he’d see all the way to Cracow.

1.我不是弱者。要是我打人一拳,就会把他打到克拉科夫去。(“外国文学”)

2.我并不是软弱无能,要是我扇谁一巴掌,准会把他扇到克拉科夫去。(“外教”)

文中weakling一词,主要有两个意思。一是指“体衰力弱的人”,即a person (or animal)low in physical strength or vitality;二是指“软弱无能的人”,即a person of weak character or intellect。①从上下文来看,显然是指前一个意思。因为接下去的一句是:If I slapped someone he’d see all the way to Cracow.这儿的Cracow是波兰南方的一座城市,位于维斯杜拉河畔,远离吉姆佩尔所居住的小镇Frampol。这儿吉姆佩尔显然说自己力气不小之意。而两个译文中的“弱者”和“软弱无能”在汉语中均指后一个意思。此句以“纵横”版译文较能体现原著的意义和风格:

我不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如果我掴任何人一记耳光,他就会给我打到西天去。(“纵横”)

吉姆佩尔在面包铺里做学徒时,为了养家糊口,竟也干起小偷小摸的勾当来:

I thieved because of her...I would take out…whatever I could nip quickly.

1.我偷……任何我可以偷得不着痕迹的东西。(“纵横”)

2.凡是我能很快夹起来的我都偷。(“外国文学”)

把“nip quickly”译成“能很快夹起来的”和“偷得不着痕迹的”,都是由于曲解了nip和quickly在此句中的词义。其实,nip在这里作俚语用,意思是“偷”,quickly与其搭配,在此意为easily。这句“纵横”版译成“只要能很快抓到手”也不尽能表达原意,似可译成:

凡是容易得手的,我都偷。

吉姆佩尔在他的妻子埃尔卡死后,经常梦见她。在梦中:

①Webster’s New World Dictionary of the American Language,Second College Edition,1972.

...and she speaks outlandish words to me,strange things.

其中,outlandish words有的译成“外国语”(“纵横”),有的译成“外乡话”(“外教”)。两者都误解了outlandish的词义。outlandish一词,除了有“异乡的”之意外,还有“稀奇古怪的”意思。如果埃尔卡真的在吉姆佩尔的梦中讲“外国话”或“外乡话”,吉姆佩尔又怎能在梦中得到安慰呢?其实,此句结尾中的strange things就是对outlandish words的解释,故可译成“稀奇古怪的话”(“外国文学”)或“稀奇古怪的事”。

吉姆佩尔自述,大家都叫他“傻瓜”,因为他轻信。

And I like a golem believed everyone.

1.我像一个机器人一样相信每一个人。(“外国文学”)

2.我像机器人一样相信每一个人。(“外教”)

3.而我这个笨蛋竟相信了他们。(“纵横”)

golem一词,是指希伯莱传说中“有生命的假人”,后转指“机器人”或“笨蛋”。在这里显然应取“笨蛋”一义。

吉姆佩尔的妻子埃尔卡,既淫荡又泼辣。吉姆佩尔在拉比那儿告发了她与其他男人鬼混一事后,又后悔疑惑起来。他想,他也许看到a figure or manikin or something。这里manikin一词,有的译成“侏儒”(“外国文学”),有的译成“人体模型”(“纵横”),也有译成“一个人的模样”(“外教”)。当以“外教”版译文最接近原文词义。其实,manikin在这里是“像人模样的影子”之意。此义后文即可得到印证。后来,吉姆佩尔真的去拉比那儿撤回自己的告发,说是看到了一个影子。“It must have been a shadow.”拉比问他是什么影子,吉姆佩尔回答说:“…that of the beams.I think.”

如上所见,英语单词一词多义,需从上下文中判断确切词义;若能深入细读原文,有时又能从全文中其他地方获得印证。

二、短语成语 望文生义

埃尔卡生下孩子后,吉姆佩尔知道孩子不是他的,气得闷声不响。埃尔卡问他:

“Gimpel,”said she,“why are you silent?Has your ship gone and sunk?”“金宝,”她说,“你一句话也不说,干什么?你的船沉了么?”(“纵横”)

这儿怎么突然会冒出“沉船”来呢?原来,以前英国商人做生意,when his ship comes in,船靠了码头,当然就发财了,但when his ship’s gone and sunk,他当然是要破产了。故该短语转义为“破产,丢钱”。

吉姆佩尔告发埃尔卡,说她老是与别的男人鬼混。拉比传埃尔卡来盘问,人们也纷纷指责她、恐吓她。然而,

She denied it,denied everything,bone and stone!

……语气硬得像骨头和石头。(“外国文学”)

其实,成语切忌按字面意思死译。这里,bone and stone有completely之意,即:

她矢口否认,死不认账!

吉姆佩尔后来又发现埃尔卡与自己的小学徒搭上了关系;然而,她不仅不认账,反而把吉姆佩尔臭骂一通,并说要让魔鬼来整治整治他。她说她梦见魔鬼:

…may they come true and lay you low,body and soul!

……他们(指魔鬼)会显灵,把你杀死,连肉体带灵魂!(“外国文学”)

这里的body and soul也是completely之意,“外教”版的译文较为确切:

……叫你不得好死!

再如,上文提到,埃尔卡被叫到拉比那儿,人们警告她、恐吓她。然而:

She stuck to her guns: it was a false accusation,she said.

1.但是她却开她的炮……(“外国文学”)

2.但是她面不改容……(“纵横”)

短语to stick (or stand)to (or by)one’s guns作“坚守阵地,固执己见”解。还是“外教”版译得确切:

但是她一口咬定:这是诬告。

埃尔卡死后,吉姆佩尔梦见魔鬼要他向世人报复。办法是每天积一桶尿,晚上倒在第二天准备烤面包用的面团里,让费拉姆尔的君子淑女都尝尝。

Then it happened that I had to answer the call of nature…

1.现在我得对造化的召唤作出答复……(“外国文学”)

2.凑巧这时我有天然需要……(“纵横”)

望文生义,危害之甚,可见一斑。什么叫对“造化的召唤作出答复”呢?“天然需要”又是指什么呢?毛病在于对英语成语to answer the call of nature望文生义所致。其实,这一短语是“大便,小便”的委婉语,“外教”版的译文是:

碰巧这时我想解手……

译文中用了汉语中的相应的委婉语,是“最切近的自然对等”了。

避免短语、成语误译的办法是勤查词典。如上述几例,在一般词典或成语词典里均有明确的解释。

三、句型语法 概念模糊

请先看下面一段原文:

I entered the house.Lines were strung from wall to wall and clothes were drying.Barefoot,she stood by the tub,doing the wash.She had her hair put up in braids and pinned across her head.It took my breath away,almost,the reek of it all.

全段共五句。前两句写屋,后三句写人。

末句中的主语It和其后短语中的it均指前一句中的hair,而不是该段第一句中的house。有一种译文是“屋里的臭味几乎使我喘不过气来。”(“外教”)这显然是在语法上把it所指代的对象分析错了。其实,这一句与前面两句一起,描写了埃尔卡的形象。臭气是从她头发上出来的,而不是从屋里发出来的。

有一次,吉姆佩尔深夜回家,情景如下:

The moon was full and the stars were glistening,something to terrify the soul.

……不知道什么事使人感到毛骨悚然。(“外国文学”)

这种译法是由于理解错了语法关系。这里的something指的就是前面一句,意即:

The moon was full and the stars were glistening,which was something to terrify the soul.

因此,令人害怕的,并非“不知道什么事”,而正是那满月和闪烁的星星。

月亮圆圆的,星光闪耀,真叫人心里害怕。(“纵横”)

吉姆佩尔在临死前,回顾自己苦难的一生,大彻大悟:

No doubt the world is entirely an imaginary world,but it is only once removed from the true world.

1.不用说,一离开真实世界后,整个世界都是虚幻的世界。(“纵横”)

2.毫无疑问,这世界完全是一个幻想的世界,但是它同真实世界只有咫尺之遥。(“外国文学”)

3.无疑,这是一个完全想象的世界,但是它与真实世界相差无几。(“外教”)

首先,必须弄清哪一个世界是虚幻的世界,哪一个是真实的世界。吉姆佩尔临终前终于悟出了人生的真谛。现实世界是虚幻的,因此他在现实世界中受苦受难,也只不过是一场梦而已;只有去世之后,才能进入一个“真实的世界”,即“天国”。“纵横”版的译文,意思刚刚译反了。原因是把to be once removed中副词once错看成连词了,故译成“一离开”。在这里,once作副词解的意思是a little distance (from)译成“相差无几”含意也不明,此句当以“咫尺之遥”译得最确切。

仔细分析一下句子的语法结构和上下文的连接关系,可避免不少语法上的误译。

四、死扣字面 未作引申

小说一开头,吉姆佩尔先作了番自我介绍,其中说到人们给他取了许多绰号:

I had seven names in all: imbecile,donkey,flaxhead,dope,glump,ninny,and fool.The last name stuck.

……最后一个绰号就固定了。(“外国文学”)

这里,“The last name stuck.”意思是尽管先后给他取了七个绰号,但后来大家通常都叫他最后一个绰号。下面的译文作了很好的引申:

这最后一个绰号就叫开了。(“外教”)

吉姆佩尔小时候有一次放学回家,路上遇到了狗。他说他虽然不怕狗,但怕被疯狗咬:

If one of them (the dogs)may be mad,and if he bites,there’s not a Tartar in the world who can help you.

……那么世上无论哪个鞑靼人都帮不了你的忙。(“外国文学”;“外教”)

①Webster’s New Collegiate Dictionary,Seventh Edition,1973.

为什么连鞑靼人也帮不了你的忙呢?原来Tartar的引申意义是one that proves to be unexpectedly formidable①,所以,此句在这儿可译为:

……本事再大的人也帮不了你的忙。

吉姆佩尔被大家拥着去向埃尔卡说亲时,把自己的身世都给她讲了。

I told her all; I denied nothing.

我把一切都告诉她了,什么也没有否认。(“外国文学”)

这里,是吉姆佩尔自己主动向埃尔卡诉说身世的,因此,不是什么也没有“否认”,而是什么也没有“隐瞒”。

埃尔卡泼辣异常,特别会骂人。吉姆佩尔成天挨骂,印象至深。

What strength she had!One of her looks could rob you of the power of speech.And what her orations!…She gave me bloody wounds though.

1.……还有她的演说呢!……她的话刺得我遍体鳞伤。(“外国文学”)

2.……而她自己的话呢?……她骂得我体无完肤。(“纵横”)

埃尔卡是在骂街,不是在发表“演说”。“纵横”版则未把orations译出。其实,orations一词在此是个幽默用语。埃尔卡骂起人来滔滔不绝,就像在发表演说一样。这个意思可通过上下文引申,似可译为:

而她一骂起来就骂不停口!

同样,话不能刺伤人的皮肤。而只能刺伤人的心。把“She gave me bloody wounds though.”译成“遍体鳞伤”未对此句含义作引申。“纵横”版译成“体无完肤”较确切。因“体无完肤”兼顾了原文的字面意义和比喻意义。①

词典上的释义,在许多场合下是无法直接用到具体的句子中去的,翻译时往往需要作适当的引申。死扣字面意义或引申不当,都是由于对原文理解不透所致。

五、文化背景 缺乏查考

辛格的作品,深深地植根于犹太古老的文化传统之中。犹太民族的神话、传说,犹太教的教义、仪式等等都在其作品中有所体现。如果译者不熟悉,都应尽力查考,否则难免出现误译。

如rabbi是指犹太教教士,负责主持宗教仪式,执掌犹太人的法律,并从事教学和精神治疗,有别于基督教教士priest(一般译成“牧师”、“教士”、“神父”),一般使用音译“拉比”。

①体无完肤:全身的皮肤没有一块好的。形容遍体受伤。也比喻被批评驳斥或责骂得很厉害。见《汉语成语小词典》,商务印书馆,1964年,北京。

犹太教的教堂称之为synagogue,有时亦称house of prayer。同样,为有别于基督教的“教堂”(church)。此词现一般译成“会堂”。

正是这两个重要的词rabbi和synagogue,“纵横”版沿用了基督教的“教士”和“教堂”,而“外国文学”版把synagogue和the house of prayer一会儿译成“会堂”,一会儿又译成“教堂”,使人以为这是两个地方。如上所述,这是一个地方的两种名称。小说中的下面一段可为佐证:

Friday at the synagogue the sexton stood up before the Ark,pounded on the reading table,and announced,“The wealthy Reb Gimpel invites the congregation to a feast in honor of the birth of a son.”The whole House of Prayer rang with laughter.

句中还有Ark一词,“纵横”版译成“诺亚方舟”,显然是缺乏查考。犹太教会堂中的Ark,希伯莱文的意思是“箱子”或“柜子”。这里是指“约柜”,或译“经书柜”,里面放着刻有律法的石版,表示上帝与其子民同在。全称是:Ark of covenant。但“外国文学”版和“外教”版把Ark译成“经书柜”,又把Ark of covenant译成“约柜”。同一样东西用两种译名,显然也是不妥的。另外,文中的congregation一词,为了避免与基督教“教友”之称相混,在犹太教中译成“会众”。

Torah,即“摩西五书”,音译“托拉”。“纵横”版把此译为“祭坛”,亦因没有查考所致。

最后要提一下的是the rabbinical court这一名称的译法。“外国文学”和“外教”版均译成“圣坛”,“纵横”版在一处译成“教堂”,又一处译成“法庭”。“外国文学”版还加了一条注释:“圣坛是会堂里信徒座位前的地方,拉比就在那里主持宗教仪式。”

但辛格本人在其用短篇小说的形式写成的回忆录In My Father’s Court①书的Author’s Note中,作了最好的注释:

The rabbinical court,the Beth Din,is an ancient institution among the Jews; …The Beth Din was a kind of blend of a court of law,synagogue,house of study,and if you will,psychoanalyst’s office where people of troubled spirit could come to unburden themselves.That such a mixturewas not only feasible but necessary was proved by the continued existence of the Beth Din over many generations.

①Issac Bashevis Singer: In My Father’s Court.Fawcett Crest,New York,1966.

由此可见,the rabbinical court既非“教堂”或“会堂”,亦非“圣坛”。现在一般译成“拉比法庭”。辛格的In My Father’s Court一书,有译成《吾父之庭》的,也有译成《在我父亲的法庭上》的。其实,不管是中文的“拉比法庭”,还是英文的the rabbinical court都未能包含意第绪语Beth Din的全部意义。当然这是另一个问题了。但至少可以与“会堂”或“圣坛”的概念分清。另外,这个“法庭”所设的地点,一般不在会堂里,而是在拉比自己家的客厅里,或甚至在书房里。读过In My Father’s Court一书,就会明白,辛格的父亲自己就是拉比,他基本上都在自己家里主持“拉比法庭”的。the rabbinical court在辛格的小说中几乎常常提到,所以弄清其来龙去脉对翻译辛格小说是十分必要的。

结束语

讨论一篇译文乃至一部译作的得失,不应以个别句子的误解和误译为主要依据。绝对避免误译,即使是翻译大家,几乎也是难以做到的。其实,我们引用的上述三种译文,就总体而言都各具特色,如“纵横”版译文流畅,“外教”版译文确切,“外国文学”版译文通俗,均在各种不同的程度上体现了辛格原著的风格。我们希望能达到的目标,只是在把握原著风格的同时,在个别语句上尽可能减少明显的误解。

——原载《中国翻译》1993年第5期

按:

本文是发表于《中国翻译》前身《翻译通讯》1983年第11期的姐妹篇。两篇文章是同时写好的,但出于种种考虑,相隔了10年才拿出来发表。对同一作品的翻译,写了两篇文章,目的是为了阐明作者对翻译批评的观点:翻译评论,应首先着眼于总的印象,而不斤斤于细节。这个所谓“总的印象”,是从译文的总体着眼,分析译文在体现原著风格方面的得失。但我们所谈的“不斤斤于细节”绝不意味着译者可以忽视细节。因为,在翻译评论中,当我们着力防止“见树不见林”的倾向的同时,也应防止“见林不见树”的倾向。同时,讨论一篇译文乃至一部译作的得失,不应以个别句子的误解和误译为主要依据。绝对避免误译,即使是翻译大家,几乎也是难以做到的。  对可译性/不可译性问题的探索(2008年修改稿)

0 可译性/不可译性问题与翻译对等概念,是翻译理论中两个密切相关的问题,也是翻译理论中的两大中心问题。中外翻译理论史表明,翻译理论不是呈直线形或曲线形的规律发展的,而往往是在不同观点的争论中相互补充、相互接近、相互完善的。对可译性/不可译性问题的探索也不例外。当代翻译理论的发展,则呈现多元化的趋势。

实际上,自从人类从事翻译实践和探讨翻译理论之日起,就存在着可译性/不可译性的问题的争论。后来,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中,曾一度纠缠于直译与意译等翻译方法之争。自19世纪以来,由于语言科学的诞生,翻译界才可能转而对可译性/不可译性问题进行科学的探索。这不能不说是翻译理论发展中的一大转折和突破。现代翻译学在可译性/不可译性问题的探索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0.1 哲学家、语言哲学家、语言学家、翻译理论家和翻译实践家,都对可译性/不可译性问题感兴趣,但看法分歧很大。导致看法分歧的根本原因有两:一是语言和翻译本身的复杂性;二是各家对语言和翻译的理解和概念不同。因此,我们可以从语言和翻译两个方面讨论可译性/不可译性问题。

0.1.2 关于翻译是否可能这一长期争论的问题,最早始于人类宗教的迷信与心理上的疑惑。人们对“词”这个古老的概念从宗教迷信的角度来领会,认为它是“神的启示”,或者断定人们的精神是不能转达的,灵感是不能重复的。“严格地来说,说出的任何话,都是无法完整地重复的(因为时间已经过去)。翻译只是对不可译性间接的妥协。”(Steiner,2001: 256)

0.1.3 从语言本质的角度看待翻译主要是语言的共性论(普遍论)和语言的相对论(个性论)之间的分歧。语言的共性论者认为,语言普遍性的存在,保证了翻译的可能性;而语言的相对论者认为,不同的语言集团,看待现实世界的方法不同,因而翻译是不可能的。有些学者对可译性/不可译性问题持中间立场,力图在这两个极端之间调和结合。解构主义出现之后,在可译性/不可译性问题的争论中出现了第三种观点,他们对翻译是“意义的移译”这一命题提出了质疑。

1 不可译论的依据——语言相对论,经历了从17世纪末到20世纪前叶的发展。根据史坦纳的说法,莱布尼茨(Leibniz,G.W.)①早在1697年就提出一个十分重要的命题,即语言不是传达思想的工具,而是决定思想的工具(Steiner,2001: 78)。16世纪50年代后,语言的相对论思想传播就非常广泛,尽管语言的共性论也有相当的市场(ibid.: 79)。

1.1 至19世纪,洪堡(Humboldt,W.V.,1767-1835)、施莱格尔(Schlegel,A.W.,1787—1845)和施莱尔马赫(Schleiermacher.F.,1768—1834)等语言学家都是语言的相对论者。他们都认为,每种语言都有其个性,语言之间是不可比的。因此,19世纪的翻译理论分化成两种互不相容的观点:以源语语言/文化为归宿和以译语语言/文化为归宿。当时,语言学家们似乎不相信有“第三条道路”或“中间道路”。洪堡在1796年7月23日给奥古斯特·施莱格尔信中的话是不可译论的典型观点:

在我看来,所有的翻译都只不过是试图完成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任何译者都注定会被两种绊脚石中的任何一块所绊倒:他不是贴近原作太紧而牺牲译者本民族的风格和语言,就是贴近译者本民族[语言]的特点而牺牲原作。介乎两者之间的中间路线不仅难于找到,而且根本不可能找到。(Wilss,1982: 35)

1.2 不可译论发展至极致,就是著名的萨丕尔-沃尔夫假说(Sapir-Whorf hypothesis)。这种学说认为,语言的结构决定了操该语言民族的思维方法。因此,各种不同语言的结构导致操不同语言的民族用不同的方法去观察世界。萨丕尔在1929年就断言:“‘现实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语言集团的语言习惯之上的,但人们往往并不意识到这一点。……不同社会集团所生活的世界,是不同的世界,而不仅仅是同一个世界有不同的名称而已。”(Steiner,1992: 91)

因此,文化的差异是不可译论的另一依据。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历史背景、传统、习惯、宗教信仰、思想和价值观念。这是因为,“客观现象在人们看来,会因说话人的语言不同而不同。”(B.L.Whorf,1956: 235)

这一学说最后发展成了“不同的语言形成了不同的世界观”之说。也就是说,不同的语言决定了不同世界的存在。这种理论成了不可译论在语言学上的有力根据。实际上,萨丕尔和沃尔夫发展了洪堡的不可译论。

①莱布尼茨(Leibniz,Gottfried Wilhelm,1646—1716),德国哲学家、物理学家和数学家。

1.3 后来,不可译论者基于形式主义和实用主义的信念,认为两种语义体系之间,不可能有完全的对应。语言的个性论者认为,一切人类的语言,都是由任意选择而又严格约定俗成的符号组成的,意义和表达形式是完全不能分割的。因此,语言的风格、和谐与力度都是无法移译的。最后,当然十分自然地归结出“诗不可译”的结论。

1.4 不可译论者还从形而上学的观点出发,认为个别的词不能译,“词的结合”也就无法翻译。俄国语言学家巴铁布涅即力持此论者之一。

1.5 不可译论者还把语言分成“发达的、文明的”语言和“落后的、原始的”语言。按照他们的说法,“落后的、原始的”语言,无法表达“发达的、文明的”语言所表达的思想感情或科学内容,因为前者缺乏后者所具有的词汇和语法结构。

1.6 奎因(Guine Willard,Van Orman,1908—2000),美国当代著名逻辑学家和语言哲学家,提出“翻译不确定性”的命题。他从语言意义的角度,论述了不可译性问题。奎因认为:

语言是一种社会的技艺(a social art)。在习得语言时,关于说什么和何时说,我们必须完全依赖于主体间可资利用的参照物。因此,只有根据人们对社会可观察的刺激所作出的明显的反应的倾向,方能核实语言的意义。除此之外,其他确定语言意义的方法都是毫无道理的。(Quine,1960: ix)

这种意义论的行为主义导致了翻译的不确定性。在上述引文的后面,奎因紧接着就说:“承认这一制约的结果,就是翻译活动涉及某种经常会有的不确定性。”(Quine,ibid.)根据奎因的理论,翻译的不确定性首先基于意义的不确定性和指称的不确定性(又称指称的不可测知性)。

陈波在他的《奎因哲学研究》一书中强调指出:

在奎因的语言哲学里,翻译是作为语言学的特例加以处理的;翻译的不确定性本质上源自于语言学习过程中对经验证据的超越(即类比跳跃)。因此,翻译不确定性论题不只是一个关于语言翻译的命题,而首先是一个认识论命题。更准确地说,是一个形而上学的命题。它陈述了一个“形而上学事实”。(陈波,1998: 120)

奎因的“翻译不确定性”命题,出自其思维实验。陈波指出,“翻译不确定性”这一论题所说的不是人不可能达到唯一正确的翻译——所谓的不可译性,而是本来就不存在唯一正确的翻译。(陈波,1998: 149)

1.7 总之,不可译论者过分强调了各民族语言和文化的差异,又从形而上学的观点看待翻译问题因而陷入了神秘主义的泥淖。

2 可译性论的依据是语言的共性论。雅各布森、奈达、巴尔胡达罗夫等都是语言的共性论者。当代翻译理论家提出,语言和思维之间的关系,是一个辩证统一的关系,这是可译性的根本依据。

2.1 首先人类的思想具有同一性,认识和思维方式具有普遍性,因而思维的规律是全人类性的,各民族的思想感情也都具有相似之处。“共同的人性使翻译成为可能。”(G.Steiner,2001: 259)

2.2 洪堡自己翻译的经验又使他不得不承认翻译的必要性。他说:

翻译,尤其是诗歌翻译,是任何文学最必需的任务之一。……在任何语言中,甚至不十分为我们所了解的原始民族的语言中,任何东西,包括最高的、最低的、最强的、最弱的东西,都能加以表达,这么说并不过分。(in Schulte & Biguenet,1992: 56)

根据他的观点,不同语言中存在的结构上的差异,不应成为翻译的障碍。他给出解释的理由是,每一个语言集团都有潜在的表达能力;这种能力能产生表达语外东西的方法,即使是超越其本身的社会和文化经验的东西。因此,由于语言间结构上的差异所导致的表面上的不可译性,可以用语言间潜在的可译性加以克服,因为任何人类语言,都可能表达人类经验的概念。(Wilss,1982: 35 ff.)

2.3 其次,任何一种语言的意义都打下了人类的实际经验,即人类认识客观现实的印记(巴尔胡达罗夫,1985: 10,中译本)。因此,许多当代语言学家和翻译理论家都反对把语言分成“发达的”和“落后的”、“文明的”和“原始的”。“所有本能认识方面的经验及其类别,在任何现存的语言中都能得到表达。”(Jakobson,l959)尽管语言具有各异的民族特点,但由于基本相同的思维规律和生活经验,语言中的共性往往多于差异。巴尔胡达罗夫还说:“因为不同的语言集团周围的实在现实本身的一致之处大大超过它们的不同之处,所以不同语言中意义的一致之处也大大超过了它们的不同之处。”(巴尔胡达罗夫,l985: 6,中译本)

2.4 奈达也主张各种语言具有同等的表达力。“一种语言所能表达的东西,必然能用另一种语言表达。”(Nida and Taber,1969: 4)

2.5 可译性的另一个依据是,不同语言体系之间语义上的差异,不应成为不可译论的根据。因为,这种差异在言语中往往并不突出,并不明显,甚至不存在。而我们翻译的是言语,而不是语言体系。从符号学的观点来看,“在语际翻译中,符号与符号之间,一般也没有完全的对等关系,只有信息才可用来充分解释外来符号的信息。……通常在两种语言的对译中,人们不是用一种语言的信息来替代另一种语言中单个的符号,而是用信息替代信息。”(Jakobson,1959)

2.6 语言中的个别要素不可翻译,也不能成为不可译论的依据。“翻译就应该从原文的整体出发,而不应该从原文的各个单独要素出发。”(费道罗夫,1958)因为在各个单独要素中不能翻译的东西,在复合的整体中是可以翻译的。巴尔胡达罗夫也谈到,“翻译中必须遵循的一项原则是:各个成分服从整体,低层次的语言单位服从高层次的语言单位。”(巴尔胡达罗夫,l985: 10,中译本)

2.7 文化的差异也确实是交际的障碍。奈达认为,可以用“文化对等”,有时可用“描述性的短语”,尽可能地把这种差异减小到最低限度。(Nida,1954: 221)卡德也说:“应当指出,人类的任何语言(区别于其他一切或几乎一切符号系统)都不仅能够描述已知的环境,而且也能够描述崭新的、过去没有见到过的环境。同时,这种新知的、过去没有见到过的环境的数量是无限的。……正是由于语言有这种特性,才可能用另外一种语言的手段传达某个民族和某个国家所特有的而其他民族和其他国家的生活中所没有的环境。”(援引自巴尔胡达罗夫,l985: 7,中译本)

3 解构主义对可译性/不可译性问题则另有解释。本雅明从词汇系统中的词义对应的角度,论述了可译性/不可译性问题,强调了通过翻译体现语言间的互补性;而德里达则从差异的角度,论述了可译性/不可译性问题,强调了不同语言的特性。

3.1 被誉为解构主义鼻祖的本雅明(Benjamin Walter,1892—1940),在《译者的任务》一文中一开始就提出可译性源于原作的论点。他说:

翻译是一种样式。把它理解为样式,人们就得返诸原作,因为这包含了支配翻译的法则:可译性。……语言作品的可译性即使在人确实无法翻译的时候也应给予考虑。严格说来,任何作品在某种程度上都是无法翻译的。我们应该在这个意义上问,一部文学作品是不是在召唤翻译。因为这种想法是正确的:如果翻译是一种样式,可译性必须是特定作品的本质特征。(Venuti,2001: 16; 陈德鸿、张南峰,2000: 199-200)

另一方面,他又从“纯语言”观点出发,论述了可译性问题。他认为,尽管不同的语言有不同的意指方式(mode of intention),但仍然可能指称同一个事物。根据本雅明的看法,这种不同意指方式间的同一关系,见证了“纯语言”的存在。因此,译者要做的,不是去复制原文的意义或内容,而是要找到连接原文的意指方式,这样把原文的意指方式拼接起来,从而再现原文。通过翻译,我们可以看到各语言之间的差异性和互补性。(郭建中,2001:181-182)

但“纯语言”的永恒境地,人类永远也无法达到。因为译文永远无法恢复原文的面貌,就像碎片拼接成的花瓶,永远无法恢复花瓶的原貌一样。因此,一方面,本雅明认为原文本身存在着可译性,另一方面,他也深知翻译之不可为。他认为,原文的词可译,原意不可译。

即便所有的表面内容都被捕捉和传递,一个真正的译者最关心的东西仍然是难以把握的。这种东西与原作的字句不同,它是不可译的,因为内容和语言之间的关系在原作和译作里颇为不同。(Venuti,2001: 19; 陈德鸿、张南峰,2000: 204)

本雅明《译者的任务》一文,从根本上对传统的翻译思想提出了质疑,认为译文与原文之间本来就无“忠实”可言。翻译本身就不应求同,而应存异。翻译本身就是一种意指的方式,一种不同于原文的意指方式。由于原文的内容和形式(语言的意指方式)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因此,形式的改变(语言意指方式的改变)就破坏了原来的统一体,因而译文也就无法达到像原文那样内容和形式的有机统一性。

3.2 解构主义的代表人物德里达(Derrida,Jacques,1930—2004)从差异的角度,论述了可译性/不可译性问题,强调了不同语言的特性。

德里达一直认为,哲学的中心问题是翻译的概念问题。哲学的起源是翻译,或者是意义传译的可译性这一基本命题。(Gentzler,2004: 146-147)埃德温·根茨勒认为,德里达的哲学著作,都是围绕着可译性和不可译性的问题展开的。

3.3 解构主义者认为,通过翻译我们可以更深刻、更正确地认识到语言之间的差异和各种语言的特定表达方式。如上所述,翻译的目的不是求同,而是存异。一篇译文的价值取决于它对语言差异的反映程度和对这种差异的强调程度。本雅明用“纯语言”(pure language)的概念来说明语言之间的差异,而德里达则提出了“延异”(différance)这一概念。“延异”包含了“差异”和“延迟”两层意思。这一概念在突出不同语言之间表达方式差异的同时,还强调把握意义的不可能性——把握的意义一瞬即逝,是表达运动和变化中的差异化运动本身。因此,翻译是不断修改或推迟原文的过程以置换原文。为此,德里达提出用“有调节的转换”(regulated transformation)来替代“翻译”这个术语更能反映翻译的本质。德里达认为,各种语言在语义、句法和语音上的差异造成各不相同的表意方式,即本雅明所说的“意指方式”,而翻译就是在永无休止的分析中摆弄相似与差异。

4 可译性/不可译性的这个概念本身就是个悖论。一方面学者们认为,翻译或者说绝对完全的翻译是不可能的,但又不得不承认翻译的必要性。同时,两千余年的中外翻译实践史又证明,翻译是可能的。因此,现代翻译理论得出的结论是:翻译是可能的,但可译性是有限度的。翻译的必要性和翻译的实践活动,不得不使语言学家和翻译理论家用更现实、更辩证的观点看待翻译问题。

但理论上的可译性与翻译实践是有区别的:并不因为翻译已有两千余年的历史,而证明可译性是绝对的;也并不因为不可能有绝对完全的翻译而确认普遍的不可译性。

4.1 德里达宣布,哲学倾向于假定存在意义的内核,它可以被发现,并且可以在各种语言中被表达出来,因为这个意义精华可以从一种语言传达到另一种语言中去。这种观点暗示,有某种意义先于语言而存在或存在于语言之外。这种观点古代哲学就存在,至少从柏拉图那里就有了。于是,德里达在许多不同的场合就已指出,在思想与语言之间或许存在一种离异,但不是那种先于语言而存在的、传统型的离异,而是包含于其中的东西。(冯俊,2003: 333)

德里达的这种存在意义内核的观点和思想与语言之间存在离异的观点,从哲学的层面上论述了可译性和不可译性的根据。

4.2 正如法国翻译理论家乔治·穆南所说的:“现代语言学不像以往的翻译实践者那样,说翻译总是可能的或总是不可能的;总是完全的或总是不完全的。”他还说:“老老实实毫无保留地接受现代语言学的这些成果,就意味着接受下面这一永远不可忘记的事实,即翻译并不总是可能的。翻译只能在某种范围和某种限度内才是可能的。”(Mounin,1983)

4.3 我们的观点是:“绝对准确的语言交际是不可能的,即使是在同一语言中也如此……”(Nida and Taber,1969: 5-6)

4.4 “不是什么都可以翻译的。”“需要阐明的是每一个具体场合下译者所应追求的忠实程度,追求不同作品的翻译中所能允许的差异。”(Steiner,2001:264)

4.5 卡特福德在《翻译的语言学理论》一书中,专章探讨了“可译性的限度”问题。(Catford,1965: 93-103)

4.6 彼得·纽马克说:“译者的语言只可能是近似的。”(Newmark,1981: 7)

4.7 “任何一篇文章原则上都可以译成任何一种外文,但也有某些实际的局限性。”(阿·库勒拉,1954)

4.8 “在翻译中语义的损失是不可避免的。”(巴尔胡达罗夫,1985: 10,中译本)

4.9 综上各家所述,我们可以看到,现代翻译学辩证地论证了可译性/不可译性问题:既否定了不可译论,又指出了可译性的限度。

5 卡特福德在谈到可译性限度时,提出了语言的不可译性和文化的不可译性。这个分类为大部分人所接受。各家在谈到可译性的限度或翻译的各种困难时,大致都可分别归入这两大类别。

5.1 语言的不可译性:

奈达指出:“当某一信息的表述形式是该信息所含意思的实质性成分时,要把这种意思从一种语言译成另一种语言就很困难。通常这种类型的意思是不可译的。”(Nida and Taber,1969: 6)

表达形式在文学作品中与内容是密切不可分割的,而语言的不可译性可表现在词形、语音、词汇、语法、文体风格、语域和语用等各个不同的层次上。因此,如果在上述各层次上表达形式是该信息所含意思的实质性成分时,可译性就受到了限制。

5.1.1 词形层次:

例如,在英语中,You have written “skill”with a “c”instead of a “k”.其中,“skill”、“c”和“k”就无法翻译。

在汉语中,像“‘八’字都还没一撇呢”中的“八”,也是无法翻译的。有人戏言,汉字中有几个字造错了,说:“出”字与“重”字的颠倒。“出”字系“两山”重叠,可谓“重”也;而“重”字为“千里”二字合成,真可谓出远门矣。“射”字与“矮”字的颠倒。“射”字由“身”和“寸”组成,身高仅有一寸,自然“矮”也;“矮”字则由“矢”与“委”组成,“矢”者射也,“委”者放弃也,将箭放出,才是“射”也。

这种现象,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说,就是“纯理语言”(metalanguage),是不可译的。

5.1.2 语音层次:

a)口音(accent),指不同于标准语的口音,如地方口音、社会方言腔或外国人说话的口音。例如,海明威的《丧钟为谁而鸣》中的西班牙味英语,如何向西班牙语读者传达呢?这种西班牙语式的英语,译成西班牙语不成了自然地道的西班牙语了吗?但原文中的“异味”又如何体现呢?

b)方言(dialect),地方性文学在源语中所表现出来的地方色彩是十分明显的;其中重要的表达手段是作品中的人物所说的方言土话。例如,黑人英语如何在汉语译文中体现?美国南方方言难道可译成中国广东话吗?因此,费道罗夫说:“只有那些具有鲜明地方色彩的方言词语或是有与本地条件有关的社会色彩的行话,才是不可翻译的。这些词表示的地方色彩的作用是翻译不出来的。”(费道罗夫,1958)

与此相关的是,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发音不正确,用以表现其文化修养的程度,这也很难通过相应的手法在译文中达到相同的艺术效果。

c)语音游戏亦不可译,例如赵元任先生著《施氏食狮史》:“石诗士施氏,嗜狮,誓食十狮。”

此文通篇以同音字作成,四种声调以及卷舌音等汉语特有现象使该文成为不可译之典型。

5.1.3 词汇层次:

a)词的涵义(connotation)是不可译的。同一个词,对不同的人来说,有不同的涵义。纽马克在《翻译理论和翻译技巧》一文中,从符号学的观点,解释了“冰棍”对不同的人所具有不同的涵义。(Newmark,1981: 5)而且,同一个词,即使在同一个人的头脑里,由于情绪、场合、经历、时代的变化,其涵义也随之变化。因此,涵义无定,这成了翻译中难以移译的因素。典型的例子是戴维·霍克斯所译的《红楼梦》中,将“怡红院”译成“绿色的庭院”,将“怡红公子”译成了“绿色公子”,原因就是因为译者考虑到“红”字在汉、英两个民族中的不同涵义。因比,在译《红楼梦》书名时,霍克斯有意回避,而用其另名《石头记》——The Story of the Stone。

b)词汇空缺。“每一种语言都有其特殊的概念和思想。”(Newmark,1981:

8)例如,汉语中的“亲家”,英语中的cousin等,均在英、汉两种语言中造成了词汇空缺。

汉英家庭关系称谓语中,有不少词汇空缺。汉语有“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四个称谓,英语就两个“grandfather and grandmother”,无“内外”之分;同样,汉语有“孙子、外孙/孙女、外孙女”之分,英语只有“grandsonand granddaughter”。其他如汉语的“伯父/伯母、叔父/叔母、舅父/舅母、姑父/姑母、姨父/姨母”,英语就只有“uncle and aunt”;汉语说“叔叔/嫂嫂、小舅子/小姑子、内弟/小姨子”,英语只说“brother-in-law and sister-in-law”;而汉语的“堂兄弟/堂姐妹、姑表兄弟/姑表姐妹、姨表兄弟/姨表姐妹、舅表兄弟、舅表姐妹”,内外左右均有称呼,英语只是“cousin”,一个词,既无内外左右之分,也无男女之分。同样的情况有“侄儿/侄女、堂侄儿/堂侄女、姨外甥/姨外甥女”,而英语就“nephew”一个词。

中国人社会交往中的谦称,在英语中也是个词汇空白。例如:

千金:one’s daughter 犬子:one’s son

贵公司:your company 敝公司:my company

贵姓:Your name,please?/ May I know your name?

令尊:your father 府上:your family/home

敝姓:I’m… / My name is… 高见:your opinions/ideas

拙作:my book/paper/article 大作:your book/paper/article

大部分的词汇空缺是文化空缺造成的,因此,词汇空缺实际上也是一种文化空缺。

c)世界上形形色色的事物怎么分门别类,各种语言也不一样。颜色的分类最为典型了。英语没有“青”色,汉语没有brown。汉语中“青”词与“绿”词,均只能译作英语的“green”。“青山绿水”在英语中如何区别?有意思的是,人的感觉分类,各种语言也不一样。对中国人来说,针灸可有“酸、胀、麻、痛”的感觉,可英美人只会说pain。因此汉语中的“腰酸背痛”就不好译了。这说明,我们必须完全接受这样一个事实,即一种语言会迫使我们用某种方式去观察世界,因而阻止我们用另外的方式去观察世界(Mounin,1963)。d)成语、习语和谚语,翻译亦有困难。(Savory,1968: 7-18)因为成语、习语和谚语,包括汉语特有的歇后语,或充分利用了语言的形式特征,或与社会文化背景和民族特性密切相关。因此翻译时往往只能得其“意”而失其“形”。例如,下面汉语成语“刻舟求剑”的几种翻译,不是意义不明①,就是只能迂回说明②,或得其“意”而失其“形(式/象)”③:

① to carve the boat in order to search for the lost sword

② to be stubbornly unimaginative as the man who marked the sailing boat in order to find his lost sword

③ to take measures without regard to changes in circumstances

再如,汉语成语“破釜沉舟”,下列四种译文要么意义不明①,要么就是迂回说明②,或是译意而失其形③,或用英语成语替代④:

①to break the pot and boat in order to cheer up

②to burn the boat/bridge (after crossing the river)to express the determination to fight to the end

③to be determined to fight to the end

④to throw away the scabbard

e)见次频率:赵元任先生在《论翻译中信、达、雅的信的幅度》一文中,谈到了词汇的见次频率问题。实际也是一个可译性限度的问题。“如果原文跟译文当中一个是常见的一个是罕见的字句,那么,其他幅度虽译得准,可是信的总分数就不能算高。”(赵元任,1981)例如,汉语中含有“竹”字的成语和英语中有关棒球运动的成语,在汉英两种语言中的见次频率就无法重现。

汉语中含有“竹”的成语,俯拾皆是:胸有成竹、胸无成竹、青梅竹马、日上三竿、势如破竹、罄竹难书 、竹篮打水、竹报平安、衰丝豪竹、垂名竹帛等。

同样,英语中有关棒球的成语在日常生活中使用也十分普遍:

Let’s play ball (meaning “get down to business”)and start negotiating the contract.

Pitch the project to the graphic artist to finish.(meaning “give the task”to the graphic artist to finish.)

He made a pitch for the Republican party at last night’s dinner.(meaning “he supported… ”)

Keep pitching.The boss will recognize your good work.(meaning“continuing to work on something”)

Right off the bat,he asked me my age.(meaning “at the very beginning,”…)

You are way off base in criticizing the boss.(meaning “you’re in no position”to criticize the boss.)

f)语言中的一些特殊表达方式。如林肯总统的《葛底斯堡演讲词》一开始就用“Four score and seven years ago”的表达方式,决非能用“Eighty seven years ago”所代替的。前者肃穆庄严的气氛在汉语“八十七年以前”的译文中,则消失殆尽。

同样,马丁·路德·金的演说一开始,也用了这个表达形式:

Five score years ago,a great American,in whose symbolic shadow we stand today,signed the 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

一百年前,美国的一位伟人,签署了《解放黑奴宣言》;今天,我们就站在他的纪念像前面集会。

汉语中的歇后语,也是一种汉语特有的表达方式,也是无法翻译的。要翻译,只能加以说明。例如:

和尚打伞——无法(发)无天。

A monk opening an umbrella—(lit)without hair,without sky;

(pun/coll)having regard for neither earthly law nor heavenly principle.

—from A Chinese-English Dictionary of Enigmatic Folk Similes

g)双关语:也许,可译性限度谈得最多、最典型的现象,莫过于“双关语”(pun)了。这是因为,原文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词合用一个形式(Catford,1965: 9)。这实际是指“一词多义”(谐义),或“同音异义”(谐音)所造成的双重意义。除了在词义、语言层次之外,还有原文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语法结构合用一个形式,同样可形成“双关语”。其他利用语音、词义或语法结构等语言本身的特点而形成的幽默、笑话,汉语中大部分的歇后语等,都是“为某种语言所特有无法译出,译出了也跟原文效果不一样。”(Newmark,1981: 11)例如,钱歌川先生在英译茅盾小说《动摇》时,把“委员”与“桂园”的谐音巧妙地译成“common tea”和“committee”,一直为译家津津乐道。但根据Forster的说法,“这种巧妙的翻译,只是表明了原文在这儿是一个双关语这一事实,但原文中的‘双关语’本身并没有译出来,而且这种‘双关语’往往又是不可译的。”(Forster,1958: 4)

h)与双关语、幽默、笑话相近的是利用语言的词形所形成的文字游戏,如汉语的字谜、拆字法,英语的“嵌词顺口溜”,以及利用语法特点形成的文字游戏,如回文或回文诗、故意造成的歧义、标点游戏等。下面以汉语中一首著名的谐音双关诗翻译为例,尽管译文相当不错,但原文中的谐音双关尽失:杨柳青青江水平,闻郎江上唱歌声。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

——刘禹锡:《竹枝辞》

The willows are green,green,

The river is serene;

Thence is his song rafted to me.

In the east the sun is rising,

In the west the rain is falling;

Can you see if it’s fair or foul?

同样,毛主席的诗句“我失骄杨君失柳”的翻译,不加注释译文读者就无法理解。

拆字法,如:

What makes a road broad?

The Letter B.

钱歌川曾用汉语中的下列拆字游戏为例,说明这类文字的不可译性:

人曾为僧,人弗可以为佛;

女卑为婢,女又何妨为奴。

尽管钱先生自己翻译了这则拆字游戏,但他自己还是认为,经翻译之后,“则汉文的妙处完全丧失”。

The man who has been a monk cannot become a Buddha.

The girl who is a bond maid may be a slave.

i)诗之不可译,似乎已成定论。佛罗斯特有名句云:“Poetry is what gets lost in translation.”究其原因,就是因为诗的表达形式与内容最为密切不可分割,故一般认为译诗只能“再创作”。就连典型的语言共性论者奈达、雅各布森等,也都认为“诗本质上是不可译的。唯一可以做到的,是进行创造性的词换位”(Poetry is by definition untranslatable.Jakobson,1959)。①

奈达说:“同样,诗的格律、诗的离合特征、有意采用的头韵形式等,都是不可翻译的语言现象。在这一点上,不同语言之间就是没有对应的关系。因此,我们只好牺牲形式以保存内客。”(Nida and Taber,1969: 5)

5.1.4 语法层次:

a)原文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语法单位合用一个形式。例如英语中的复数名词与第三人称单数现在时动词形式相同,都在词尾加“s”,有时就会出现歧义(Catford,1965: 94)。还如有歧义的句型结构:Flying plane can be dangerous等。

b)两种语言中不同的句法结构所引起的意义的差异。如英语He gazed out of the open door into the garden.与法语Il a regardé dans le jardin par la porte ouverte.(Mounin,1963)

当然,如前所述,利用语法结构形成的双关语、利用话语中明显的语法错误来反映有关人物的文化修养程度等,其可译性也总是有限度的。如果短语to lie still译成“死了还撒谎”,lie still的双重意义难以体现。下面的译文勉强能表达一语双关,但“死了还撒谎”的意味不强。

①许多人引用此句时,把“by definition”译成“就其定义而言”等意思。其实,by definition是英语的一个短语,意为“在本质上”。

What will a lawyer do after he dies?He lies still.

律师死后做什么?他一动不动地躺着继续说谎。

c)雅各布森还谈到,当一种语言中存在着某种语法范畴,而另一种语言中却不存在这种语法范畴时,如果把后一种语言译成前一种语言,要忠实原文就比较困难一些。(Jakobson,1959)如I hired a worker句,如果译俄语,就会有一系列的选择。他指出,翻译的最大困难似乎在语法范畴方面。其中包括语言的性和数等语法形式。赵元任先生也提到:“有一个幅度很容易使人求信而失信的,就是每个语言里头往往有些必具的范畴。”(赵元任,1981)其中之一的范畴,指的就是语法范畴。如汉英两种语言之间的时态范畴:

The newsboy hasn’t come this morning.

送报人今天早上没有来。

上述两句似乎对等,但英语说话人是在早上说的这一情景,汉语中无法表达。而汉语的这句话,说话人在“今天”的任何时候可以说。这就是语法范畴可译性的限度。

其他例子如:

The child jumped for joy.(一次)

The child was jumping for joy.(多次)

在英汉双语转换时,这两句都只能译成“孩子高兴得跳了起来”。如果将后一句译成“跳跃不止”,就可能失之过分,而英语就可以比较精微地表示“跳”的反复性。(刘宓庆,2005: 120)

总之,两种语言亲缘关系越远,语法差别则越大,就越难表达相同的思想和感情,可译性的限度就越大。(Adams,1973: 156)

5.1.5 文体风格层次:

文体是指人们写作上必须遵循的体裁格式;风格是指每个人在文体基础上使用语言的各自不同的特点。从广义上来说,各种体裁、时代特征、民族特征、个人特征等,均属风格的范畴。由于文体风格主要体现在语言特征上,故我们仍把其归入语言不可译性的范畴里。

一般认为,保持原作的风格就是指保持其语言形式上的特征。如果这样,当然又回到了不可译论的悖论上去了。

文体风格同样是可译的,但其可译性也许有更大的限度。文体风格可译性的根据是“功能对等”的理论。

a)文体大致是可译的。奈达指出:“我们不应把诗当作散文翻译,也不应把说明文译成叙事文。”他认为,“要再现原文的文体,译者应当从语言功能的对等上下工夫,单纯注意文体的形式并不能译出等值的文体。”(Nida and Taber,1969: 13-14)

但有些文体上的东西,如咬文嚼字、离合诗句、韵律等等,在许多情况下是难以翻译的。

b)时代特征也是一种文体风格。赵元任先生提到:“原文跟译文体裁相当不相当自然是极要紧的幅度。现代的语言当然最好用现代语言来翻译。如果原文是很古的东西,翻译起来就有些问题了。”他接着指出:“光求两方的时代相当并不一定就能译得很信。……在这种情形之下,最好的办法——并且也是最常取的办法——是用一种最无时代性的体裁来翻译。”(赵元任,1981)

c)至于原作口语体与书面语体、正式与非正式语体,以及豪与婉、庄与谐、奇与正、华与朴、露与藏等文体特征,从“功能对等”的角度来分析,应该说是可译的。当然,不同的语言,由于文化背景不同和各自的语言特征,文体格式也有差异,其可译性也当然是有一定的限度的。

d)涉及作家个人的风格,亦即其各自运用语言的特点。一个作家有别于另一个作家,其间的细微差别几乎是不可译的。“作家在作品中使用的词汇构成语言层;语言层之间的差别是很细微的……为表达风格选择词汇,对任何译者来说都是要下工夫的。”(阿·库勒拉,1954)

除了语言层之外,作者的风格还表现在句法结构的特征上。如有人喜用短句,有人喜用长句,有人喜用倒装句等等。作家的语言层和句型格特征,都体现了“文如其人”的个人风格。其间的差别和特征在原作中也许清晰可辨,在译作中若能做到“依稀可辨”,就很不错了。

例如,美国当代犹太作家、1978年诺贝尔文学奖金获得者艾·巴·辛格(Isaac Bashevis Singer,1904—1991),是一位公认的独具一格的文体家,有鲜明的个人风格和民族风格。首先他善用短句的风格近似于海明威。要重现辛格的风格,除了小说的主题、题材、文化和历史背景外,必须抓住形成辛格风格的主要因素,即语言通俗生动、自然流畅,句子简短突兀、简洁朴素,行文节奏迅捷。我曾以他的代表作短篇小说Gimpel the Fool的翻译为例,说明风格翻译中上面谈到的几个问题。①

①关于辛格风格的翻译,引自郭建中:《译文如何重现原著风格:从〈傻瓜吉姆佩尔〉的三种译文谈起》,1983,《中国翻译》第11期。参见本文选第二篇。

e)行文的节奏,也能表现作者的个人风格。阿·库勒拉提到:“如托马斯·曼,读他的第一行便会发现,他的语言有自己的节奏。阿拉贡的《共产党员》语言中有一种他所独有的音乐感。”(阿·库勒拉,1954)欧文·豪在谈到美国犹太作家艾·巴·辛格的风格时说,辛格“具有把丰富的细节和极端紧缩的节奏结合在一起的能力,对于译者来说,怎样捕捉文章的结构和行文的步调,以及细节的浓缩和迅捷的激情,几乎成了不可解决的难题”(援引自李自修译,1980)。①

要反映原作的节奏,要求译者“从一开始工作便能找到一个正确的基调(the right key)。正确的基调找到了,其余问题就不难解决了”(阿·库勒拉,1954)。

但是,由于两种语言不同,在一种语言中有特色的词汇结构和句型结构换成另一种语言就不一定有特色。两种语言的节奏则更难吻合。

f)译者的个人风格,也妨碍了体现原作的风格。因为“怎么运用语言,译者和原作者各有其方式,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惯用的词句、惯用的格式”(Newmark,1981: 8)。这就是说,译者的语言层、句型特征和行文节奏,很难可能与原作者趋于一致。

g)语域层次:语域分析的研究对翻译各种不同文体的译者来说也是十分重要的。格雷戈里(Gregory)说:“建立语域的对等,可以看作为在翻译过程中的重要因素;建立语域的对等是对可译性限度重要的检验。”(Gregory,1980:466)

巴兹尔·哈蒂姆和伊恩·梅森在《语篇与译者》一书中,举了一个口腔保健的例子。在翻译时,首先要在译语的相应语域中找到相对应的术语,而有时候在译语中不一定有对应的术语。如oral health care,dental caries,periodontal disease,edentulous;其次,译者还应力求达到整个语篇的语用对等。(Hatim & Mason,2001: 56)

h)语用层次:利奥·希基(Leo Hickey)汇编的论文集《语用学与翻译》中,论述了语用对等的问题。其中,礼貌用语的翻译,最能简单地说明语用对等的问题。由于文化的差异,各民族的礼貌用语差别甚大。翻译中如不顾及语用场合,只作词句的语义翻译,就会闹笑话,或甚至造成误解。前面提到的中国人社会交际中的谦称,究其根本原因在中国的文化传统。如果把那些谦称直译出来,且不说英语不地道,甚至会引起对方的误解。因此,这些谦称的翻译,也涉及语用问题,可译性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①关于辛格风格的翻译,引自郭建中:《译文如何重现原著风格:从〈傻瓜吉姆佩尔〉的三种译文谈起》,1983,《中国翻译》第11期。参见本文选第二篇。

再如,我们中国人相遇打招呼会用“饭吃过了吗?”或“去哪儿啊?”迎接客人会说“辛苦了!”如果直译,对方会不知所云。好的翻译可能会译成Good day,isn’t it?和How’s the trip?等。

朱文俊在《现代英语语言与文化研究》中提到下面三个例子:

例1:某外宾游览黄河后向陪同的翻译表示道谢时,该翻译回答说:“That’s my duty.”(这是我的职责。)他想表达的意思是“这是应该的”。可是客人当时却有些不太高兴,因为这句话常出自值班人员之口,多有“责任在身,不得已而为之”的意思。

例2:某工程师作学术报告时,接待人考虑到客人中间应该休息一下,于是向他建议:“You must be tired.You’d better have a rest.”(你辛苦了,最好休息一下。)只见客人眉头一皱,回答说:“You must be tired!”(是你累了吧!)他误以为接待人对他的报告有看法,而接待人原是出于一片好意。

例3:一位翻译对早晨第一批来餐厅的女外宾开玩笑说:“The early bird catches the worm.”(早来者早得益。)有的就很不高兴地表示不希望别人用bird(鸟)来称呼妇女。原来bird在俚语中是对妇女十分不尊重的称呼,而该翻译对此并不了解。(朱文俊,1994: 175)

至于由于译者自己的思想体系和思想方法、自己的修辞理论及外语水平,使其对原作的理解也不可能与原作者完全一致。译文的意思和风格,就更难与原文毫发不差了。

总而言之,每种语言各有特点;每个时代、每个地区、每个人使用语言也各有特点。这些语言特点,原著利用得越多,语言上可译性的限度就越大。因为,“在理论上两种语言的基本单位——音素、意义词素、句法特征——并不总是可公度的”。(Mounin,1963)

6 文化的不可译性:

6.1 按照卡特福德的说法,这是由于不同的社会风俗以及时代背景等非语言的因素而引起的(Catford,1965: 93-103)。“要是原文内容与本国特有的自然环境、社会制度、思想习惯有关,译文就很难丝丝入扣。”(Newmark,1981: 7)

6.2 不同的民族,生活方式也有很大的差异,各有一些自己特有的事物。例如,英语中的potluck和garage sale与汉语中的“饺子”和“馄饨”。

6.3 有些环境,在一种文化中是很普通的,在另一种文化中却是十分特殊的。

6.4 各民族还有一些各自特有的哲学概念和价值观念。例如,汉语中的“道、大同、中庸”和“阴、阳”等的概念,和英语中的“humanism”和“rationalism”等概念。

即使是同一概念,在不同的文化中,会具有不同的甚至相反的含义。例如,英语中的propaganda和汉语中的“宣传”、英语的individualism和汉语的“个人主义”、英语的bourgeois liberalization和汉语的“资产阶级自由化”等。同一个事物,由于文化的不同,在不同的语言中也有不同的含义。例如“狗”在英语民族中被认为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在汉民族中则不那么看好,从而产生了不少难以互译的说法,如英语的a lucky dog和汉语的“不耻于人类的狗粪堆”。有人举过这样的一个例子。美国商人与日本商人谈判。美国人说:“It looks as if we are thinking along parallel lines?”日本商人回答说:“Parallel lines means we’ll never meet.”可见日美两个民族对parallel lines的截然相反的概念。

6.5 穆南还谈到:“独一无二的个人经验是无法交际的。”(Mounin,1963)A.H.史密斯在谈到翻译得失时也说:“或多或少代表客观的(或‘科学的’)经验失去的就较少,而失去最多的是主观的(或‘艺术的’)的经验。”(Smith,1958)

6.6 有些涉及文化背景的笑话、幽默、比喻也是不好译的。例如,中国北方人用“芝麻酱煮饺子”来形容“人头济济”,译成英语在大多数场合还是用It is packed like sardines.为好。

6.7 总之文化差异和文化空白,是造成文化可译性限度的主要因素。

还有一点也是确凿无疑的,即有的文化与我们的文化差别非常大,要翻译这种文化的文学作品与诗歌,败笔就更多了。(Mounin,1963)

当然,正如卡德福特自己所指出的,在一般情况下,没有必要严格区分语言不可译性和文化不可译性。因为,如前所述,许多语言空缺,实际上是由文化空缺造成的。

7 后殖民主义翻译理论家们还谈到后殖民作家创作的杂合的文本,可译性的限度就很大。这种杂合的文本中,包含了语言的杂合和文化的杂合。伍兹沃斯(Woodsworth,J.)在分析加拿大若阿尔语(Joual)文学中的英语成分后断言:“若阿尔语的文学向英语译者提出了一个近乎不可能应付的挑战。”(1994:61; 援引自韩子满,2005: 13)米赫兹(Mehrez,S.)在分析了一些后殖民作家貌似翻译的作品之后,也感叹道:“那些经常被称作‘杂合’或‘混种’的后殖民文本,由于内部文化-语言的重叠,成功地塑造了一种新的语言。这种语言对能够被译成另一种语言的‘外语’文本这种概念形成了挑战。”(1992: 121;援引自韩子满,2005: 13)而不少杂合的文本,往往又是多语文本,这对翻译更是一个极大的挑战。如果翻译中不能体现文本多语的特征,显然抹杀了原文文本的主要特征和作者的意图或人物的形象。根据韩子满的研究,虽然汉译多语文本的译者采用加注(直接插入文本中或脚注)、保留外文在括号中或注释中译成中文、用斜体字、音译、用方言等方法,但无论哪一种方法,都难以完整地体现原文的气氛,可译性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8 不可译性的补偿手段:

巴尔胡达罗夫对补偿法下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定义:“补偿法是可以达到等值翻译的一种特殊替换手法。当译语中因某种原因没有源语中某些成分的等值成分,也无适当的表达手段时,常用这种方法。这时……译者可利用其他手段传达该信息,同时改变它的位置。”(巴尔胡达罗夫,1985: 191,中译本)

这儿,巴尔胡达罗夫谈到了两种补偿手段:一是“用其他手段”;二是“改变位置”。

8.1 “用其他手段”,亦即“替代法”。

8.1.1 如果语言中出现词汇缺,那可以通过借词(loan-words),例如麦克风(microphone)、味美思(vermouth)和kung fu(功夫)、qigong(气功)、dim sum(点心)等;或借译(loan-translations),例如航天飞机(space shuttle)、五角大楼(Pentagon)和paper tiger(纸老虎)、to lose face(丢脸)。或新造词语,或语义转换,以及迂回表达法,来对语言进行修饰加工。

8.1.2 成语翻译经常可用替代法补偿:

drunk as a sailor 烂醉如泥

like a cat on hot bricks 热锅上的蚂蚁

caught like a rat in a trap 瓮中之鳖

wet as a drowned rat 落汤鸡

strong as a horse 强壮如牛

8.1.3 现在,报刊上也经常使用首字母缩写的手段来替代翻译。例如,WTO(世界贸易组织)、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BASIC(初学者通用符号指令码)、DJ(电视台、电台流行音乐节目主持人)、PK(对决)、B超、卡拉OK、IP电话等。

8.1.4 如果语言中缺乏某个语法范畴,那么,这个语法范畴所具有的意思可以通过词汇加以翻译(Jakobson,1959),也可以用与原文形式不同但作用相同的语法结构代替原文的语法结构(费道罗夫,1968),或给以阐释性的翻译,或替换增补、或减略一些东西(阿·库勒拉,1954)。

8.1.5 如果出现文化空缺,则可用文化对等予以补偿。(Nida,1954: 221)例如,汉语谚语“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译成Man proposes,God disposes.汉语成语“画蛇添足”译成To paint (gild)the lily,都是用文化对等来补偿文化空缺。

拿谚语翻译为例:

人多打瞎乱,鸡多不下蛋。

Too many cooks spoil the broth.

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

In the land of the blind,one-eyed is king.

8.2 “改变位置”,亦即“整体补偿法”。

这是指在某一单位失去的语义、语域或修辞及其他语言特征可以在其他地方给予体现和补偿。“在整体中替换和补偿个别要素是可能的,因为整体提供了替换和补偿的各种方法。”(费道罗夫,1958)因此,巴尔胡达罗夫断言:“有不可译的部分,但没有不可译的全文。”(巴尔胡达罗夫,1985: 194,中译本)

例如,在一篇原文中,用了50个成语。翻译时不可能在译语中把每个成语都翻译出来。假如只能有30个原文中的成语能译成译语中的成语,那么,可以把原文中不用成语的表达方式在译语中适当的地方译成成语,如果在10处这样做了,至少在整体上补偿了10个原文中未能译为成语的成语。

8.3 迂回解释法,是一个重要的补偿手段。例如,前面提到的potluck和garage sale,就可用解释或加注释的手段表达。与历史有关的成语,可译性的限度就更大。往往只能用此手段翻译,或干脆意译。

再如:

I never did go to school.I was too old at the Surrender.

这里的Surrender一词,是指美国南北战争结束时南方向北方投降。译文如不加注或不直接在正文中用迂回解释的手段翻译,译文读者就会无法理解。

同样,我们在翻译“解放前”或“解放后”,往往得用before/after the liberation in 1949的补充说明。

8.4 前面提到的语法范畴问题,如果两种语言中没有对等或相应的语法范畴,那么在翻译时,可以用词汇手段来补偿。例如,英语中的时态,汉语往往用“从前”和“已经”等表示英语的过去时;用“正在”和“现在”等表示英语的进行时;用“常常”之类的词表示英语的一般现在时,等等。再如,汉语中没有英语那样的虚拟语态,但翻译时也可用汉语的词汇手段来补偿。如:

If it had not rained,he would have been home.

要不是下雨的话,他就回到家了。

英语的过去虚拟语态,在汉语中用“要不是……”表达了出来。因此,语法范畴的不可译性,也不是绝对的。

9 可译性的限度是相对的。首先,可译性限度的相对性表现在对限度看法的变化上,或者说是对翻译这一概念的看法的变化上。随着翻译理论的发展,这种限度似乎不断在缩小。这似乎是翻译理论发展的一个趋势,即对翻译越来越抱有一种“开明豁达”的看法。例如,过去以“形式对应”为翻译标准的看法,已逐步让位于以“功能对等”为翻译主要标准的看法;过去以对原文的忠实程度判断译文让位于以“翻译目的”为判断的标准。

9.1 不同的观点,对可译性的限度也有不同的看法。这种界限的伸缩性,决定于以什么观点去衡量。

以对译诗的看法为例。如前所述,在目前,大部分人,甚至包括语言的共性论者奈达、雅各布森等人,也都认为“诗不可译”。这是因为他们实际上仍以“形式对应”为衡量的标准。但是穆南却认为,我们应翻译“诗”,而不是翻译“诗律”。他认为:“对一首诗,不能说如果不尊重作诗法、韵律学,就没有诗的翻译之可言。……如果人们认识到作品真正的内容整体,认识了这内容与某种语言形式的真正相互关系,人们就可以运用另一种语言形式表达同样的内容,产生同样的或尽可能近似的效果。”(郑福熙,1986)由此可见,穆南是诗歌可译论者。目前抱这种观点的人还不多,但对诗歌翻译的这种看法以后如果日趋接近,那么,诗歌翻译的限度就会大大地放宽。

9.2 如前面提到的,可译性限度也与文本类型和性质有关。但翻译实践告诉我们,可译性大的文本,也可能包含可译性限度较大的段落,而可译性小的文本,也可能包含可译性限度较小的段落。

9.3 穆南还进一步指出,“对世界的看法”和语言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翻译——两种语言的接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会超越时间的语境。由于语言和世界的关系是一种辩证关系,语言和语言之同的关系也是辩证的。两种语言的不可译性至少是这两种语言相互接触的历史以及某种所有语言都具有的共性以外的特性所造成的。……每一次接触都使那些非共同的情景差别(语言学上的和非语言学上的)得以减少。穆南正确地指出,如果认为某种信息一经翻译,其“最接近的自然对等”就将一劳永逸地固定不变了。那么,这仍然是一种停止的、反辩证的观点。(Mounin,1963: 279)

9.4 翻译史和翻译实践也告诉我们,随着两种语言和两种文化接触的增加,原来“不可译”的东西,现在变得“可译”了;同样,现在“不可译”的东西,由于语言的变化,也由于解释手段的改进,以及接受能力变得更为敏感,在将来就会变成“可译”的了。(Steiner,2001: 262)

俄罗斯当代翻译理论家斯多布尼科夫也持这种观点。他认为,在每个特定历史阶段可译性具有相对的特点。在人类历史的每个时刻可译性受到一定的限制,但这种可译性限制是暂时的。正如同人类对世界的认识是从较不完整进展到较完整的,可译性也从非完全可译性向更完整的可译性发展。促进可译性发展的因素有两个。其一是广义上各民族的自身发展,进而引起各民族语言的发展和相互丰富;其二,民族间接触数量的增多促进了可译性的增强。民族间接触的增多促进了民族间相互认识的加深,弥平了民族思维差异,使不同民族能够理解他民族所特有的概念。(吴克礼,2006: 575)

例如,“挤得像沙丁鱼”的说法,来自英语It’s packed like sardines.但现在在汉语中的普遍运用,让人感觉不到它来自异国的文化。

这车厢仿佛沙丁鱼罐,里面的人紧紧的挤得身体都扁了。

——钱锺书:《围城》

他和那些风尘仆仆的,在黑暗中看不清面容的旅客们挤在一起,就像沙丁鱼挤在罐头盒子里。

——王蒙:《春之声》

10 以上的探讨表明,可译性/不可译性是相对的,可译性的限度(即不可译性)也是相对的。这就是翻译的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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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此文原为英文,是作者1987年12月17日至21日在香港中文大学召开的“当代翻译研讨会”发言的论文,后收入陈善伟和David E.Pollard主编的An Encyclopedia of Translation: Chinese-English·English-Chinese,由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于1995年出版。2008年杨自检先生在编辑其大型论文集时,希望作者把香港版中的文章译成中文,同时要求作者从哲学、认知语言学、文体风格和语用学等方面进行了改写和扩充。因此,本文是在杨自检先生的要求和指导下完成的。在此,对杨自检先生表示诚挚的感谢和怀念!

可译性问题,在文化学派和功能学派的翻译理论兴起之前,是传统翻译理论、语言学翻译理论和哲学家们探讨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即使在今天,对这一问题重新从新的角度加以探讨,还是有理论和实践的意义的。汉语歇后语翻译的理论与实践——兼谈《汉英歇后语词典》

翻译需要克服语言和文化的双重障碍。就语言而言,最大的障碍莫过于源语中独特的结构形式;就文化而言,莫过于独特的民族特征。如果独特的语言形式又表现了民族性极强的思想内容,翻译就难上加难了。汉语中的歇后语,正是一种独特的结构形式;这种结构形式在其他语言中一般找不到相应的表达方式。这种结构形式所表达的意义,又深深地植根于民族文化之中,具有极强的民族性。因此,在汉译英的实践中,歇后语的翻译对译者无疑是一大挑战。

汉语歇后语由前后两部分构成。前部分一般是一个比喻,可称为喻体;后部分是说明本意,可称为本体。就前后两部分联系方式而言,又大致可分为两大类,即

(一)比喻式歇后语:

兔子的尾巴——长不了

刘备摔孩子——收买人心

以上二例中,前部分是比喻,后部分是本意。其间的说明方式略有不同。第一例的解说是直接的;第二例的解说具有评论揭示的性质。

(二)双关式歇后语:

孔夫子搬家——净是输(书)

狗撵鸭子——呱呱叫

以上二例,第一例是谐音双关;第二例是谐义双关。

正是由于语言形式和文化特征的障碍,在文学翻译中,译者有时不得不舍弃歇后语这一独特的结构形式和民族特征而只译其意。① 例如:

1)“我这个人你也知道,说话向来是‘袖筒里入棒槌——直出直入’!”

——袁静:《新儿女英雄传》

“You know me—I speak frankly and to the point!”

2)“再试纺,顶多忙一阵子,过了几天,还不是外甥打灯笼——找舅(照旧)。”

——周而复:《上海的早晨》

“And if we’re now going to have a check spinning it’ll only mean that we’ll be busier than ever for a spell and then after a few days things will be back to what they were before.”

以上第一例,尽管是比喻式歇后语,但其比喻及其喻意无法为外国读者所理解,译者也就只能译意了。第二例是谐音双关,而双关语一般是不可译的。

歇后语是人民大众喜闻乐见的一种熟语,口语中运用十分广泛,就是在古典和现当代文学作品中和一般文章中,也随处可见。社会各阶层——上至领袖人物,下至贫民百姓,也常会在谈话和文章中用上一两句歇后语。因此,对歇后语的正确理解和翻译,无疑是十分重要的。遗憾的是,对歇后语翻译的研究,一直未受到重视。1986年美国芝加哥伊利诺大学的语言学教授、汉语学家罗圣豪先生(Prof.John S.Rohsenow)萌发了编写一部《汉英歇后语词典》的构想。笔者作为其主要助手,有幸参与了该词典编写的全过程。1991年,《汉英歇后语词典》终于由亚利桑那大学出版社出版。

本文试图从翻译理论与实践的角度,就该词典编写过程中对汉语歇后语的翻译所作的探索,作一个回顾和总结。

歇后语这一名称,如直译成英语,是“rest-ending sayings”或“post-pause expressions”。根据其结构,也有人译作“example-explanation-sayings”。罗圣豪教授把歇后语译作“enigmatic folk similes”。Similes,如前所分析的,歇后语一般由“喻体+本体”前后两部分组成,其修辞手段又是采用隐语的结构;folk,表明歇后语起源于民间,在日常口语中用得尤多;enigmatic,表示这种表达方式具有谜语的性质和特点,也可以说是由“谜面(喻体)+谜底(本体)”两部分构成的一个谜语。因此,enigmatic folk similes基本上反映了汉语歇后语的特殊结构和本质特征。

①本例和下例,均转引自《汉英常用熟语词典》,尹邦彦编,江苏教育出版社,1989年。

如前所分析的,汉语歇后语基本上是利用比喻和双关语形成的。

Dagut认为,源语中比喻的可译性,并不取决于比喻的“想象力”(boldness)或“创造性”(originality),而是取决于目的语读者在文化经验和语义联想这两方面与源语读者的差异。①歇后语的民族性,正是源语读者文化经验的反映;而其语义联想则体现在“喻体+本体”的这一特殊的结构形式上。

关于比喻翻译的方法,Peter Newmark作了最全面的总结:1)在目的语中重现源语比喻的形象;2)用符合目的语习惯的形象替代源语比喻中的形象;3)用明喻译隐喻;4)用明喻+意义译隐喻(或明喻);5)译意;6)调整比喻;7)舍弃比喻不译;8)用源语比喻+意义译源语比喻。②

双关语一般都认为是不可译的,因为源语中的同音异义形成的谐音双关或一词多义形成的谐意双关,一般不可能在目的语中找到相应的词语;另外,语法结构上的歧义,目的语与源语也不可能有对应的形式。③

因此,在翻译中,对双关语的处理,一般只能译意。当然,双关语有不少“巧译”的成功例子④,但正如Forster所指出的:“翻译出来的双关语,尽管译笔巧妙,但并不是原来的那个双关语,而只是反映原作使用了双关语这一事实。源语中的那个双关语可能是无法翻译的。”⑤

①Dagut,M.B.Can Metaphor Be Translated?Babel,Vol.22,No.1 (1976),pp.21-23.

②Newmark,P.The Translation of Metaphor,In The Ubiquity of Metaphor:Metaphor in Language and Thought,edited by Wolf Paprotte and René Dirven.Amsterdam/Philadelphia:John Benjamin,1985,pp.295-329.

③Catford,J.C.A Linguistic Theory of Translation,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5,pp.93-103.

④如钱歌川先生把“委员”和“桂圆”译成“committee”和“common tea”的谐音,就是一个脍炙人口的例子。

⑤Forster,L.Translation: An Introduction,In Aspects of Translation,edited by A.H.Smith,London: Secker and Warburg,1958.

翻译的目的和读者的对象,往往决定了翻译标准和翻译方法的选择。《汉英歇后语词典》主要是为学习汉语的英语民族的人编写的,目的不仅是要向学习者解释每条歇后语的意义,而且,希望通过译文有助于学习者学习汉语和了解歇后语所反映的文化背景。这就决定了我们的翻译标准和方法。作为一本学习汉语的工具书,我们既不能改换比喻的形象或比喻本身,也不能避而不译;明喻与隐语的区别也不存在任何意义,因歇后语都是以明喻的形式出现的。双关语不仅要译意,还要体现汉语中双关之所在,因而不能采取巧译的办法。

为此,我们采取了以下几条基本原则和方法:

1)基本上采用直译法,并尽可能在译文中体现汉语歇后语的词义和语法结构,不少地方近乎对照翻译;

2)直译法意义含糊时,再辅以意译法说明本意;

3)所有比喻一律译出,在其喻意不清或难解时,再译意补充说明;

4)对双关语采取直译和意译相结合的办法,并指出谐音或谐意的双关所在;

5)对具有民族特色的典故、神话故事、经典出处,略作文化背景的注释。八

从翻译的角度而言,歇后语的翻译一般可分四种方法处理。

一、比喻和喻意属一般事物和情理,其间的关系各民族人民都能理解。例如:

老虎吃天——不知从哪儿下口/无从下口

a tiger wanting to eat the sky—not knowing where to start (p.121)

黄鼠狼给鸡拜年——不怀好意

a weasel wishing Happy New Year to a chicken—harboring no good intentions (p.91)

这一类歇后语,只需采取直译,其喻意便能为英语民族的人所理解。

二、尽管比喻和喻意属一般事物和情理,其间的关系对汉民族来说可能不言而喻,但对英语民族来说,就难以理解。这儿牵涉到思维方法和习惯、汉语特有的习惯用法(语义联想)和生活经验等多方面的问题。例如:

丈二金刚/和尚——摸不着头脑

a Buddha’s warrior guardian [statue]/ a monk one zhang and two chi[4.5 meters]tall—(lit)can’t touch his head; too tall to have his head touched; (coll)at a loss; unable to make head or tail of something (p.293)

上例中的“摸不着头脑”其语义联想对汉民族而言是不成问题的,但对英语民族而言,就不可能产生同样的语义联想。故直译之后再加意译,并注明“摸不着头脑”是汉语中的习惯用法。又如:

兔子的尾巴——长不了

the tail of a rabbit—(lit)can’t be long; (fig)won’t last long (p.234)

尽管人人都知道,兔子尾巴是不长的,但“长不了”的语义联想则只是汉民族所特有的,故直译之后再加意译,以显其喻意。

三、另一些歇后语具有强烈而浓厚的民族特色,往往涉及汉民族的历史文化、神话传说、经典著作,乃至封建迷信等。对这类歇后语,往往意译还不能说明问题,必须加注交待文化背景。例如:

刘备卖草鞋——(1)本行(2)有货

Liu Bei selling straw shoes—(1)his original profession or calling; (2)(lit)having (the)goods; (coll)having some special knowledge on a certain subject: learned; competent [Liu Bei,one of the three rulers in R3k.①originally was a peddler of straw shoes](p.137)

有些歇后语涉及汉民族风俗习惯的,有时也必须加注说明。例如:

八月十五的月饼——一盆子来,一盆子去

moon cakes [traditionally given to all one’s friends and relatives at the Mid-Autumn Festival]on the fifteenth of the eighth lunar month—(lit)one plateful being brought in and one being taken out; (fig)coming and going (p.3)

四、双关式歇后语不论是谐音还是谐意,只能直译+意译,再点明双关之所在。例如:

打破沙锅——问(纹)到底

breaking an earthenware pot—(lit)cracked to the bottom; (pun)interrogate thoroughly; get to the bottom of a matter (p.32)

上例是谐音双关。

①R3k: The Romance of the Three Kingdoms的缩略。

棺材上画老虎——吓死人

painting a tiger on a coffin—(lit)[to]frighten the dead; (pun/coll)frighten(ed)to death (p.73)

上例是谐意双关。

九《汉英歇后语词典》是为学习汉语的英语民族编写的,上面谈及的翻译原则和方法,不一定适用于其他文体的翻译。主要是为兼顾学习者对汉语词汇和语法的理解,译文过于质直。例如:

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beating a dog with a meat dumpling—gone,never to return (p.187)

译文显然是为了与汉语的表层结构相对应,但译文所表达的形象与原文所表达的形象是不一致的。译文同样可以基本采取直译的方法,表达相同的形象:

chasing a dog by throwing meat dumplings at it—gone,never to return.

对翻译工作者而言,对歇后语的释义显然是有用的;不少译文也可直接拿来应用。考虑到文体和上下文,译者应参考《词典》的释义,对译文作灵活变通。但《词典》对翻译工作者有较大的参考价值,这一点应该是毫无疑问的。

(本文是作者在亚洲翻译家论坛的发言,本刊有删节。)

——原载《中国翻译》1996年第2期

按:

这是作者对一次翻译实践所做的理论上的总结。我们往往忙于实践而无暇反思,或只顾理论研究而少有实践。然而,不论是搞理论研究的,还是搞翻译实践的,最好两者都能兼顾,当然重点可有不同。这对实践和理论研究都是有裨益的。翻译:理论、实践与教学

摘要:本文主要阐述翻译理论与翻译实践和翻译教学的关系,指出翻译理论要解决的是译者的翻译观问题。 Abstract: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ranslation theory on the one hand and translation practice and teaching of translation on the other,and points out that translation theory aims at solving the problem of the concepts of translation on the part of translators. Key words: translation theory,translation practice,teaching of translation,concepts of translation

在《翻译探索》一书的“序言”中,彼得·纽马克运用了一句萧伯纳式的幽默话:“能创作的就创作,不能创作的就翻译,不能翻译的就研究翻译理论。”① 接着,他就以歌德和一大批受尊敬的作家为例,否定了上述说法。这些作家创作好,翻译好,翻译理论也谈得好。在中国,这样的作家也不乏其例,如鲁迅、郭沫若、茅盾等。如果我为这一幽默再加一句“不能研究翻译理论的就搞翻译教学”,我也马上可以否定这一萧伯纳式的幽默。因为,不论在中国,还是在外国,研究翻译理论的大部分是大学里的教师;他们既从事教学,也研究理论,还搞翻译。

这里,就涉及理论、实践和教学的关系问题。

有一种说法是,翻译理论对教学、研究、翻译批评有用,对翻译本身反而并不太有用,并认为大翻译家无需翻译理论。

如果仔细分析一下,这种说法本身是有矛盾的。翻译理论若对翻译本身不太有用,那翻译教学、翻译研究和翻译批评就失去了目的和标准。

翻译教学的目的,就是要让学生在一定的理论指导下进行翻译实践;翻译研究的目的,也就是要用理论去指导实践和教学;而翻译批评也得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因此,如果承认理论对教学、研究和翻译批评有用,就无法否定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①Newmark,Peter,Approaches to Translation,Pergamum Press Ltd.,“Preface”,ix,1981.

1.翻译观

翻译理论,归根到底,实际上是对翻译性质和翻译规律的认识问题。翻译理论最终要解决的是译者的翻译观问题。翻译教学的根本目的,也是要使学生树立正确的翻译观。所谓“翻译观”,讲得再通俗一些,就是译者对翻译这一现象的看法或观点。它自觉或不自觉地指导着译者的翻译实践,不管这种观点译者有没有用文字或口头的形式表达出来。中外译界一直有意译与直译、内容与形式、形似与神似之争,真实反映了译家对翻译这一现象的本质有不同的看法或不同的观点。有些大翻译家做了大量优秀的翻译,但没有表达过,或没有正式和系统地表达过他们对翻译的看法。但是,这不等于说,他们对翻译没有看法或他们没有自己的翻译观。他们对翻译的看法体现在他们的译作中。如果我们认真研究一下这些大家的译著,我们就可以从中发现他们的翻译观,以及他们在翻译中所遵循的原则和方法。翻译理论研究的任务之一,就是要从这些名家的优秀译著中,总结出有关翻译的一般原理,包括翻译的本质、原则和方法,用以指导翻译实践。有些作家和译家,如鲁迅、茅盾、郭沫若、傅雷和钱锺书等,既创作,也翻译,同时也有谈论翻译的文章,表达了他们的翻译观。

翻译观指导译者的翻译实践,并影响其译作的最终效果。在翻译史上,同一译者,因其翻译观的改变,前后期的译作有显著的差别。鲁迅先生在《给瞿秋白的回信》中曾指出,严复前期的译作更重视“达雅”,“最好懂的自然是《天演论》,桐城气息十足,连字的平仄也都留心……但他后来的译本,看得‘信’比‘达雅’都重一些……粗粗一看,简直是不能懂的……”① 就鲁迅先生自己的译作而论,他初期的译作不少地方有些“不顺”,这在瞿秋白《给鲁迅的信》②中早已指出。那是因为他主张为了忠实宁可“容忍‘多少的不顺’”。③ 但他后期的译作则“忠实”与“通顺”兼顾了,因为他改变了他的翻译观。这时,鲁迅主张“凡是翻译,必须兼顾着两面,一当然力求其易解,一则保存着原作的丰姿”。④

上述两位既是语言大师,又是翻译名家的例子,足以说明翻译理论对翻译实践的指导意义。任何译者,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到某种理论的指导,或者说,受到某种翻译观的支配。这种观点可体现在译者对每一个具体语言问题的处理上,最终反映在他译作的效果上。一般从事实际工作的人,往往有重实践、轻理论的倾向。翻译工作者重视实践经验的积累,这完全是正确的。但重视实践未必一定要轻视理论。更有益的做法是既重视实践,也重视理论;把实践经验上升到理论,用理论来指导实践,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①罗新璋,《翻译论集·鲁迅和瞿秋白关于翻译的通讯》,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p.275.

②同上,pp.265-273.

③同上,pp.275-277.

④同上,《翻译论集·鲁迅〈题未定〉草》,pp.301。

从事实际工作的人,也喜欢谈解决翻译中的具体问题,亦即翻译技巧。其实,翻译技巧一方面是实践经验的总结,同时也只能在理论的原则指导下才能进行总结并加以运用。例如,一位译者的理论指导原则是认为译文对原作的词语不得增减,那也就没有我们经常运用的“增词”和“省略”的技巧了。可见,理论是观点,技巧是方法;技巧的总结和运用取决于观点。

如果说,翻译理论是基础研究,翻译技巧则是应用研究。其间的关系正如各门学科中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关系一样。而且,翻译理论具有普遍意义,翻译技巧一般只是两种特定语言之间相互转换具体方法的总结。一方面,翻译技巧应上升为理论;另一方面,新的翻译理论概念的诞生,也必将发展新的翻译技巧。①

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强调翻译的实践性,不应导致对基本理论的轻视或忽视。“好的理论以实践中获得的材料为依据。好的实践又以严谨推断出来的理论为指导。这两者是相互依存的;同时,两者之间又存在着矛盾。小提琴要奏出优美的音乐,弦就必须绷紧;也就是说得维持一种紧张的关系。同样为了使译文‘优美’,理论和实践之间也必须维持一定的紧张关系。”① 由此可见,理论与实践之间应该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

①关于“翻译观”和“新的翻译理论概念的诞生,也必将发展新的翻译技巧”的观点,我在1993年5月在四川乐山“全国翻译理论研讨会”上作的发言中就提出来了。当时,我没有文字稿。罗进德先生是有心人,他做了详细的记录。后来,他在《外语研究》1997年第1期(总第51期)发表的《翻译教学门外谈》中,引用了我发言的这一部分:

郭建中教授在这方面(关于翻译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早有一番极中肯的评论,他说:“许多翻译家不承认翻译有理论,或则说翻译理论没有用,然而他们是有自己的翻译观的,而他们的翻译观则制约着他们的翻译质量。当他们的翻译观发生变化时,他们的翻译质量就随之发生变化。尽管他们不承认自己有翻译观或理论立场。但是从他们的翻译实践的方式和质量可以看到,翻译观是一种客观存在。否认翻译理论和否认翻译理论有用,这本身就是一种翻译观——盲目实践的翻译观。……至于理论与技巧的关系,技巧可以上升为理论,新的理论也可以产生新的技巧。这样说是盲目实践的翻译家不感兴趣的。他们凭借着使用语言的直觉,虽然也能在无意中产生新的技巧,却从来不肯或不能作理论上的概括,总是停留在‘神来之笔’、‘可遇而不可求’、‘神而明之’这类虚玄的解释上。至于从新的理论产生新的技巧,就更无从谈起了。”

罗进德先生的文章接着说:“应该提倡和帮助学习和从事翻译的人,特别是青年人,树立健全的翻译观。我想说:译事非小道。翻译是文化、是思想。而不仅仅是语言文字转换的匠人一般的操作。我知道有许多位老师,既在翻译实践方面硕果累累,又在翻译理论研究上多所建树;还诲人不倦,他们的翻译实践,体现着翻译是创造无穷的艺术。他们的理论研究丰富着翻译科学,他们金针度人的精神证明翻译是一项高尚的事业。”

2.翻译理论与翻译教学的关系

翻译理论与翻译教学之间应该是一种什么关系呢?

首先,我们得明确,翻译教学包括翻译实践的教学和翻译理论的教学。这是两门性质不同的课程,两者之间既互相独立,又互相依存。

本科生开的翻译课,一般只能算是翻译实践课。我们也给一年级研究生开这门课。一方面为了提高他们的语言实践能力;另一方面也为后面要开设的翻译理论课打下实践的基础。

关于翻译实践课,我们首先碰到的问题是翻译可不可教?

有相当长一段时期,不论在西方还是在中国,都流行过一种看法,认为翻译像写作一样是不可教的。大翻译家是天生的,就像大作家一样。美国耶鲁大学翻译培训班的约纳斯·兹达尼斯(Jonas Zdanys)曾对这一问题作过说明。在《翻译教学:课程设置的几点说明》(1987)一文中,谈到他开初执教文学翻译的矛盾心理,因为,他感到,创造性的工作是不可教的。在回顾了他在翻译培训班的教学工作后,兹达尼斯改变了自己的看法。在文章结尾时,他主张,翻译艺术不仅可教,而且能使学生更深刻地理解诗歌、语言、美学和阐释的各个方面。②兹达尼斯的观点代表了当时在美国流行的看法,即认为创作是不可教的,创造才能是天生的。这种观点曾使大学里是否要设写作课的问题受到了多年的干扰,直到后来,写作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在美国大学里才确立了它的地位。翻译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在美国大学里也经历了同样的困扰,直至确立了它独立的地位。现在,美国不少大学,如耶鲁、普林斯顿、哥伦比亚、得克萨斯、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等都开设了翻译课或培训班,并授予文学翻译高级学位。其他如澳大利亚、比利时、加拿大、芬兰、德国、以色列、墨西哥、荷兰、瑞士、英国等国家的不少大学也都有翻译课,有的授予学位,有的授予职业资格证书。① 因此,“在今天,谁再谈论翻译(包括笔译和口译)可教不可教,或可学不可学的问题,必须首先认识到,他的看法不会被认为对探讨这一问题有任何贡献,尽管近年来,对语言教学研究者来说,这一直是他们所感兴趣的问题。”②

①Larson,Mildred,L,Editor’s Note: The Independence of Theory and Practice in “Translation:Theory and Practice,Tension and Interdependence”,American Translators Association:Scholarly Monograph Series,Vol.V,1991,Edited by Larson himself,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at Binghamton (SUNY),p.1.

②Gentzler,Edwin.Contemporary Translation Theories.Routledge,London and New York,1993,p.10.

在我国,我们也曾读到过一些文章,认为翻译是不可教的,并以讽刺的口吻表示对翻译教师的“钦佩之情”。我们认为,关于翻译可教不可教的争论已显得毫无意义,就像翻译理论对翻译实践有没有用的争论一样毫无意义。有益的做法是脚踏实地地对翻译理论和翻译教学展开深入的研究,取得实际的成果。

那么,翻译实践课的教学目的和任务是什么呢?

我们认为,翻译实践课,不论在本科阶段,还是在研究生阶段,是要让学生在正确的理论指导下进行大量的翻译实践,并从实践中掌握翻译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树立正确的翻译观,同时提高语言的实际运用能力。

如果没有理论的指导,实践就会失去方向,就等于让学生进行盲目的实践,以通过自己的摸索来积累经验,那就失去了开设这门课的意义。在这里,理论起着统帅的作用。但理论的教学是通过实践来完成的。教师通过大量的实例,阐明翻译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学生通过大量的实践,掌握这些原则和方法。通过实践,让学生认识翻译的性质和目的,从而树立自己正确的翻译观。

实践的材料,不应囿于文学作品,应适当选用一些实用性的材料,如一般报刊的文章(包括新闻)、书信、非技术性的小册子、旅游资料、科普读物乃至政治报告和文件等以传达信息为主要目的的材料。

翻译理论课是为研究生开设的课程,其时间应在翻译实践课之后。这门课的最终目的还是要使学生树立正确的翻译观。

首先,要向学生说明的是,翻译理论已不再是语言学的一个分支,也不是比较文学的一个分支,而完全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可以说,这是一门新兴的学科,也是一门古老的学科。说其“古老”,可追溯到“通天塔”(“巴比塔”)这一神话起源的时代;说其“新兴”,则直到1983年,国际现代语言学会的书目中,才第一次把“翻译理论”作为一门分支学科单独立项。其实,在此之前,现代翻译理论还可追溯至1953年前苏联A.V.费道罗夫的《翻译理论入门》一书的问世。1972年,James S.Holmes在第三次国际应用语言学大会上,提出了“翻译研究”这一名称。① 1978年,André Lefevere在1976年于Leuven召开的“文学与翻译研讨会”论文集的附录中②,又一次提出把“翻译研究”作为这门学科的名称。从80年代后期起,“翻译理论”或“翻译研究”有了迅猛的发展。在1980年,Susan Bassnett-McGuire出版的《翻译研究》一书,还说“对翻译系统的研究尚处于摇篮阶段”③,到1991年,她在该书第二版的“序言”中,则公开宣告:“自此书问世以来的10年中,‘翻译研究’已作为一门严肃的学科牢固地确立了起来。”④ 她和AndréLefevere合编的“翻译研究丛书”的《编者序》中,再次重申了这一观点:“在80年代,翻译研究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成功地发展起来了。”⑤ 因此,在最近的10年中,西方学者对翻译研究的看法发生了一个根本的转变,认为比较文学只是翻译研究的一个分支而已,因为翻译研究的领域要广泛得多,比较文学的研究范围仅仅是翻译研究的对象之一。这一观念的转变,犹如60年代把符号学视为语言学的一个分支,而现在则反过来把语言学看作符号学的一个分支一样。由于翻译理论或翻译研究是一门跨学科的新兴学科,所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因此,这门课不仅是专攻翻译理论硕士研究生的必修课,而且对语言或文学的硕士研究生也有不可取代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①Congrat-Butler.Translation and Translators: An International Directory and Guide,New York and London: R.R.Bowker Company,1979.

②Wilss,Wolfram.Topical Issues in Translator Training at Universities in “Translator and Interpreter Training and Foreign Language Pedagogy—American Translators Association:Scholarly Monograph Series”,Vol.III,Edited by Peter W.Krawutsechke,1989,p.93.

其次,在这门课程中,应介绍中国传统的翻译理论,也应介绍外国当代各派的翻译理论;如果学时许可,也可介绍外国传统的翻译理论。这样做的目的,是要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吸取各家之长,形成自己的翻译观。教师当然可以有自己的观点,但也只能作为一家之说。我们要求学生不要追随一家之说,也不必同意教师的观点。因此,更不应只介绍一家之说,或只介绍教师所赞赏的学派。

在介绍中外各派的翻译理论中,教师的指导作用在于处理好继承中国传统翻译理论与引进外国翻译理论之间的关系。不论是对中国的传统译论,还是对外国当代译论,都不应采取全盘否定或全盘肯定的态度,而是应该具体分析,取长补短,处理好继承与发展的关系。我们认为,这也应该是研究翻译理论所抱的态度。一味否定自己的遗产当然是不足取的,而一味排外同样也是不足取的。

①Holmes,James S.The Name and Nature of Translation Studies,in “Translated!Papers on Literary Translation and Translation Studies”,Edited by Raymond van den Broeock,Amsterdam: 1988.

②André Lefevere.Translation Studies: The Goal of the Discipline,in “Literature and Translation: New Perspectives in Literary Studies with a Basic Bibliography of Books on Translation Studies”,Edited by James S.Holmes,Jose Lambert & Raymond van den Broeck,ACCO,Leuven / Belgium,1978.

③Bassnett-McGuire,Susan.Translation Studies.Methuen,London and New York: 1980,p.1.

④Bassnett-McGuire,Susan.Translation Studies (Revised Edition).Routledge,London and New York: 1991,p.xi.

⑤Bassnett-McGuire,Susan & Lefevere,André.General Editor’s Preface in “Contemporary Translation Theories”,by Edwin Gentzler,Routledge,London and New York: 1993,p.ix.

3.迅速发展的翻译理论研究

从60年代起,文学翻译在西方越来越受到公众和学术界的关注。大量非英语国家的文学作品被译成英语,从而推动了翻译理论在美国和欧洲各国的发展。这一趋势尚在继续中。“正如Ted Hughes指出的,如果说60年代是文学翻译繁荣的时期,那么,90年代将是翻译理论繁荣发展的时期。”①

那么,为什么翻译理论的研究在当代会获得如此迅速的发展呢?

首先,是因为翻译活动在当今世界上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中,二次大战的结束是一个转折点。Paul Engle认为,翻译事业在当今世界的社会生活中十分活跃,在政治生活中又十分迫切。他总结说:“世界就像一只干瘪的橘子越缩越小,各种文化的各民族人民越来越接近(不管他们这样做是多么勉强或多么疑虑重重)。在未来的岁月中,地球上最关键的一句话,也许是一句十分简单的话:“要么翻译,否则就灭亡!“将来有一天,地球上每种生灵的生命将依赖于某个词即时的、确切的翻译。”②

其次,既然翻译活动在不同语种的民族交往中如此重要,就必须做好翻译工作。而要做好翻译工作,就得研究翻译本身。翻译理论研究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使不同语种的民族之间达到更好的相互理解。这也就是为什么不论是学术界,还是公众,都开始关注起翻译研究。同时,也说明为什么翻译研究在低地国家(荷兰和比利时)和以色列会如此发展。

翻译理论或翻译研究是一门以经验为基础的学科,也就是说,是一门归纳经验的学科。以经验为基础的学科研究有两个主要的目标:一是描写我们经验世界中的某些特定现象;二是建立一些一般原则,以这些一般原则来解释和预测我们经验世界中的那些特定的现象。因此,作为以经验为基础的学科,首先必须建立一个描写性的分支。在翻译理论的研究中,这方面已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如Gideon Toury的新著《描写性翻译研究及其他》。③ 由于翻译活动的复杂性,这种描写只可能是局部的。只有各个局部的描写的集合,才能有真正的普遍性。但在各个局部的研究中,已取得了令人鼓舞的长足的进展。这些进展对翻译工作者来说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因为从中他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的性质和作用。

①Gentzler,Edwin.Contemporary Translation Theories.Routledge,London and New York:1993,p.181.

②ibid,p.9.

③Toury,Gideon.Descriptive Translation Studies and Beyond.John Benjamins Publishing Company,Amsterdam/Philadelphia: 1995.

著名翻译理论家,捷克学者Anton Popovic还谈到,在对翻译进行系统的研究中,应区分不同的层次。一个是理论研究层次,主要研究翻译过程的模式;另一个层次是研究译作的结构,即对译作的社会价值和意识形态以及美学价值分别进行实际的观察。第一个层次就是翻译理论;第二个层次是翻译行为学(即对翻译实践的研究)和翻译批评。Popovic强调指出,我们必须认识到,对翻译的实践问题,我们不能要求立即获得理论上的解决。我们必须区分翻译理论与翻译批评的不同作用。翻译工作者往往厌烦理论,他们以直接解决实际问题的程度来衡量理论的解释力量。事实是,理论与实践之间有一个渐进的运用过程。我们对现象的认识是一步步渐进的,理论学科不可能对所有的实际问题立即作出答复。可是,并不是所有的翻译工作者都了解这一事实的。这就是为什么他们应该知道理论研究的进展。今天的翻译工作者仅仅靠天赋已远远不够了。翻译理论有助于对翻译模式的应用和解释提供一种理性上的认识,这就有助于翻译实践。

第三,翻译研究发展到今天,其意义已远远超出对翻译本身的研究,而是对科学、文学和语言的理解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翻译乃是任何语言固有的本质,它显示了与其他系统的关系,包括现在和过去的任何重要的系统。

翻译对科学的交流和文学的阐释是至关重要的。当今的世界,科学和文学理论纷呈,翻译理论与这些形形色色的理论关系越来越密切。世界各国的科学史、文学史也表明,翻译对各国的科学、文学发展起着多么重大的作用。因而,翻译研究正是探索一种文化移植到另一种文化的过程。

同时,翻译研究对从理论上解释语言的一般本质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词与物》一书中,Quine就用翻译显示了语言的复杂性和模糊性。有些学者认为,语言的本质也许将通过对翻译的研究才能最终揭示出来。许多哲学家利用对翻译的研究阐明他们的思想。有的甚至认为,归根到底,哲学问题就是翻译问题。

今天,翻译研究在科学史、文学史和语言学史上已进入了一个转折点。翻译理论研究的成果将促进科学、文学理论和语言学理论的发展。

第四,翻译理论是一个多学科的、开放的系统,还与科学和艺术的许多学科有关,包括哲学、心理学、美学、人类学、社会学、历史学,乃至数学、逻辑学、符号学、信息理论、控制论,以及文化学、经济学、政治学;当然,关系最直接的是文学与语言学了。今天,翻译研究已与诸如社会意识形态、权力、殖民主义等问题联系了起来,其研究范围大大超出了翻译本身的问题。因此,Susan Bassnett McGuire宣称,到21世纪,翻译研究将把其开始时那种为其存在而竭力申辩的窘态忘得一干二净,犹如美国研究这门学科现在已忘掉其像翻译研究开初时的窘态一样。所以她又说,由于在翻译研究中所进行的工作,我们正处于一个重大的转折时期。在欧美传统之外,许多工作都在展开。这一事实也证明了这种转折的速度和程度。①

在世界各国,翻译研究正在迅猛发展,我们必须迎头赶上。这不仅是学术研究的需要,更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四个现代化的需要。我们应该把翻译研究纳入国家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为建设我们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

——原载《中国科技翻译》1997年第2期

按:

在十年、二十年之前,翻译界对是否有翻译理论、翻译理论对翻译实践是否有用等这类问题有过激烈的争论或是辩论。本文是作者1996年11月参加在南京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召开的“首届全国翻译教学研讨会”上的发言稿,较为系统地谈了翻译理论与翻译教学和翻译实践的关系。其中我第一次提出了“翻译理论,归根到底,……是译者的翻译观问题”,并从理论和翻译史的角度做了论证。这一观点在黄忠廉、李亚舒撰写的“研讨会述评”(见《中国科技翻译》1997年第2期)中得到了肯定。今天,翻译研究在我国已确立了其学术地位,在教育与研究领域,已建立了完整的翻译专业本科、硕士点和博士点教学研究系统。这一局面,其中不能不说包含着一代人的努力。正如Susan Bassnett McGuire所预言的:“到21世纪,翻译研究将把其开始时那种为其存在而竭力申辩的窘态忘得一干二净,……”也正如她所预言的,翻译研究继续以迅猛的势头,在世界各国迅猛发展,因为,这是时代的迫切需要!

①Bassnett-McGuire,Susan.Translation Studies (Revised Edition).Routledge,London and New York: 1991.p.xix.Teaching Translation Theory

Abstract: This paper brings my ten-odd year’s experience in teaching translation theory to a theoretical discussion.In addition to a general introduction and a short summery,the paper is divided into four parts.They are contents,objectives,textbooks and teaching methods of the course.

In the introduction,the author tries to distinguish between teaching translation and teaching about translation under various course titles and states that ours is purely a theoretical course.The author also argues that the contents of the course should include various schools of translation theory,both Chinese and Western with emphasis on the contemporary theories.The objectives of this course are to bring about a change in the student’s concepts of translation.Meanwhile,the author also gives reasons why translation theory is a required course for all the graduate students of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as well as for students of translation and translation theory.It is also pointed out that it is necessary to compile a textbook for such a course specially for Chinese graduate students as well as for those who are interested in translation theory in China.For a theoretical course like this,the teaching methods should be mainly composed of reading the related materials by the students,lectures given by the teacher,discussions with both the teacher and students participating in and seminars if possible.

In the short summary,the author points out that if the students begin to re-examine their concepts of translating by the end of the course,the teaching should be considered to be successful.

Translation theory is a required course in the postgraduate programs for students of English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in College of Foreign Languages,Hangzhou University.I have taught this course for a dozen years or so in addition to a course under the name of “Translation Practice”.So we distinguish betweenthe two courses: translation practice and translation theory.

In About Translation Peter Newmark distinguishes between teaching translation and teaching about translation (Newmark,1991).The former is the course of translation practice and the latter,that of translation theory.

However,in teaching about translation,different course titles and presentations may be found,which always confuses teaching translation with teaching about translation.

For course titles of teaching about translation,we hav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Translation”and “Translation Theory”in the syllabus of postgraduate programs at different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the course under the name of “Translation Theory and Practice”,emphasis is usually laid on practice of translation on the part of the students both in and outside the classroom.The teacher will mention some basic knowledge of translation,but more of translation techniques.

In the course of “Translation Theory”,the teacher may have a framework of a theory of translation in mind and try to apply the general principles to practice in his teaching.However,stress is still laid on practice.For most courses under the name of “Translation Theory”,they are not different in nature from the course of “Theory and Practice of Translation”.What must be pointed out here is that the theory or general principles of translation taught are those favored by the teacher.The teacher sticks to one textbook or one school of translation theory,or at best,the teacher may have his own system,which may combine translation theories of several different schools.Whatever they may be,these theories are partial and subjective in nature.Partial because there is no universal translation theory,and subjective because what is taught is what the teacher thinks right.I regard these courses as teaching translation though with the word of “theory”in the course titles.

The course of “Translation Theory”we offer is purely a theoretical course.Perhaps it may be termed “An Introduction to Translation Theory”(or Theories,if you prefer),to be more exact.In this course,different schools of translation theory are introduced.It is also different from the course of “History of Translation Theory”in that “Translation Theory”lay more emphasis on the introduction,analysis and criticism of the contemporary schools of translation theory as well as independent thinking on the part of students.The course is designed in the lightof teaching about translation.

Contents

Again Peter Newmark points out: “In fact,translation theory is neither a theory nor a science,but the body of knowledge that we have and have still to have about the process of translating.”(Newmark,1981: 19)“...it includes the criteria for a good translation,providing a framework of reference,after distinguishing the purpose of the text and that of the translator.”(Newmark,1991: 141)

Since translating is “the most complex type of event yet produced in the evolution of the cosmos”(Richards,1953),it cannot be approached from one angle only.That is why many different theories of translation have been proposed.One emphasizes linguistic structure,another focuses on textual function,text type or sociolinguistic points of view,and a third stresses the cultural aspects of translation.Moreover,the development of translation theory or translation studies has always been influenced by the general trend of thought at different times,including reception theory,deconstruction,structuralism,pop art,post-structuralism.We can say that since 1980s,theory of translation is a flourishing field of research.Every year more and more works,articles and voluminous books appear in this field almost all over the world,let alone MA theses and doctoral dissertations.They take very different approaches to the subject.What is more,translation theorists always try to build up their own separate theoretical system,and in doing that they tend to go to another extreme by completely negating other approaches.According to Newmark,six current views of translation can be found: 1)the extreme functionalist theory; 2)the discourse theory,based on text-linguistics; 3)the culture transfer or interchange theory; 4)the social language theory; 5)the process theory;6)the ‘reception theory’(or ‘manipulative’theory).As Newmark points out that all these theories have their truth and their use,and so have their polar opposites:1)the essence theory; 2)the lexicogrammatical theory; 3)the universals theory,relating to culture and language; 4)the individual language theory; 5)the product theory; 6)the theory of translation as a critical weapon,outside of times and age,space and milieu.And all these views can be driven too far.(Newmark,1993: 46)

So we can see that there is no general theory of translation,which poses a problem for the teacher of translation theory.Nevertheless,there do exist a numberof partial theories that attempt to explain types of translation or specific aspects of translation,and it is upon these that the would-be translation theory teacher must draw.So it is important that we should set up a course for graduate students to be exposed to all these influential schools of translation theory.While different schools may appear to contradict each other in their approaches and on certain points of view,it is possible that each tells part of the story,exposing one aspect of the nature of translation and proposing certain principles and methods to be applicable to certain types of texts.A teacher may have one or certain favored theories,but I am strongly against teaching one or certain theories,for “there can be no valid single comprehensive theory of translation,and no general agreement on the element of invariance,the ideal translation unit,the degree of translatability,and the concepts of equivalent-effect and congruence in translation...”(Newmark,1981: 113).

So in our course,we introduce to our students writings about translation before the middle of this century by both Chinese and foreign authors under the topic of traditional Chinese translation theory and traditional translation theory in the West separately.However,our focus is placed on the contemporary theories of translation,ranging from linguistic approaches,communicative approaches to cultural approaches of various schools.According to Edwin Gentzler,“Five different approaches to translation that began in the mid-sixties and continue to be influential today are 1)The American translation workshop; 2)the “science”of translation; 3)early Translation Studies; 4)polysystem theory and Translation Studies; and 5)Deconstruction”(Gentzler,1993)So in our course we include these influential contemporary writers on translation,including Jakobson,Catford,Savory,Steiner,Newmark,Nida,Neubert,Koller,Reiss,to name just a few.All of their writings about translation constitute “the body of knowledge that we have...about the process of translation”,and we should also try to include “the body of knowledge that we...have still to have about the process of translation”in the future.

Objectives

At the very beginning I mentioned that translation theory is a required course in the postgraduate program for students of English language and literature.In our postgraduate program,there are three specialties or orientations—linguisticsor language,literature and translation theory and practice.There would be no problem that students of translation theory and practice should study translation theory.Then why are students of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required to study translation theory?So I will talk about the objectives of this course for students of English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in general,and for students of translation theory and practice in particular.

First the objectives for students specializing in translation theory and practice.

In a paper I presented at a national symposium on teaching translation held in Nanjing in November 1996,I proposed that in the final analysis,translation theory is a cognitive problem about the nature and principles and methods of translation.The problem translation theory tries to solve is the concepts of the translator about translating.Since the translator’s concepts or views of translating guide his practice consciously or subconsciously,the essential objectives of teaching translation are to help our students formulate their own concepts of translating.(Here “teaching translation”is used in its general and broad sense,including teaching translation and teaching about translation.)In preparing this paper,I happily found the similar points of view voiced by many translation theorists and teachers.

“This course serves to help the students to think about translating and interpreting analytically”(Chau,1995)so that they will be “capable of formulating their own views and defending them.”(Simon,1994)In Brian Mossop’s words,this should be a course “designed to disturb their (the students’)ideas about translation and make them think about what translators do”(Hornby,Pochhacker& Kaindl,1994: 401).To achieve the objectives,we have to expose students to a wide range of schools of translation theory,providing them an overall view of translation,its relations to language,culture,and communication.

“An introduction to Translation Theory”is a course in which various schools of translation theory are introduced and criticized with emphasis on the contemporary theories.It provides students with understanding of what translation is and what makes a good translator.

The usefulness of translation theory for translators and in teaching translation used to be a point for debate both in and outside the circles of translators,translation teachers and translation theorists.Now it is generally agreed thattranslation theory does have a role to play in translation practice and translation teaching.The disagreement now lies in what kind of the role translation theory can play—what it can do and what it cannot do.

Again Newmark says: “A translator,perhaps more than any other practitioner of a profession,is continually faced with choices...In making his choice,he is intuitively or consciously following a theory of translation...Translation calls on a theory in action.”(Newmark,1988: 8).

Translation theory will help us to see the wood and not just the trees and to establish principles.“Translation that lacks a theoretical basis can easily slip into mechanical transposition of foreign words into another language.The conscious translator must find his work on organizing principles which should be maintained for the duration of his task.”(Tur,1974)

At least,translation theory can offer the practitioner principles and guidelines on the basis of which he can make his choices and decisions.

What is more,translation theory will also help students of translation and translation practitioner to do research work on translation.By studying translation,they will be made aware of the importance of reflecting on what they are doing and to develop their critical faculties and analytical ability.The theory will make it possible for them to assess their experience on the basis of theoretical concepts.

To sum up,“An ideal project would be the education of translators-theoreticians,critics,and practitioners in one person,i.e.of translators capable of solving both the theoretical and pragmatic problems of (...)translation.”(Popovic,1977: 24)

Now objectives for students of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in general.

George Steiner defines understanding as translation (Steiner,1975)So in a sense,translation is understanding—understanding of language and understanding of literature.Translation theory not only bridges the gap between the two disciplines of linguistics (applied linguistics,comparative linguistics,sociolinguisitics,psycholiguistics)and literature (literary studies,literary criticism,literary history),but also brings together work in a wide variety of fields,including history,culture,sociology,anthropology,psychology,semiotics,socio-semiotics,aesthetics,logic,philosophy,and even economics,mathematics,numerical control,and of course information theory and communication.The list can hardly be exhausted.In a word,translation theory is an interdisciplined or a multi-disciplined study.AsEdwin Gentzler points out that if we accept Jakobson’s definition of intralingual,interlingual and intersemiotic translations,one can easily see “how translation theory can quickly enmesh the student in the entire intersemiotic network of language and culture,one touching on all disciplines and discourses.”(Gentzler,1993: 1)Peter Newmark states more specifically: “Translation theory attempts to give some insight into the relation between thought,meaning and language,the universal,cultural and individual aspects of language and behavior,the understanding of cultures,the interpretation of texts that may be clarified and even supplemented by way of translation.”(Newmark,1981: 19)

First,translation studies are important not only for this phenomenon itself—a complete viewing of itself ,but also for the theoretical nature of language in general.Steiner (1975)emphasizes the importance of translation as a key to the understanding of thought,meaning,language,communication and comparative linguistics.

The study of meaning is central to linguistics and linguistic philosophy.Translation theory will offer an insight into the meaning of the language.According to Newmark,“Translation is the only direct statement of linguistic meaning—anything in the same language is merely glossing,adding or subtracting meaning.”(Newmark,1991: 145)Here Newmark refers to paraphrase.Newmark believes that translation is always more accurate than any paraphrase in the same language(Newmark,1993:68)and that the most accurate and concise method of analyzing meaning is through translation (Newmark,1993: 89).Firth (1968)sees translation theory as the basis of a new theory of language and firmer foundations in philosophy.Guine (1960)used translation to demonstrate the complexity and indeterminacy of language,and Benjamin (1923)saw translation filling in the gaps in meaning in a universal language and a way of entry into a universal language.Duff asserts that translation develops three qualities essential to all language learning: accuracy,clarity and flexibility.“It trains the reader to search (flexibility)for the most appropriate words (accuracy)to convey what is meant (clarity).”(cited from Newmark,1993: 62)Some scholars hold that the true meaning of language will be finally exposed through translation studies.

Translation theory is also central to anyone interpreting literature.In this age with the proliferation of literary theories,translation theory is becoming increasinglyrelevant to them all.As is mentioned above,the development of translation theory is always influenced by the general trend of thought of the times.However,that is by no means a unilateral process.The development of translation studies in turn provides significant insight into the studies of literature and literary theories.Translation theory will renew the study of literature from a new discipline,for interpreting the actual texts is most essential to translation.For literary history,the theory developed by the school of translation studies shows how cultural ideology directly influences specific literary decisions.Translation studies will show how one culture is transplanted into another culture.

In a word,translation is an instrument of both literary and linguistic criticism (Newmark,1991: 167)The development of translation studies has led to the change of views about translation theory in some Western scholars who have begun to regard comparative literature as a branch of translation theory,for translation theory encompasses a much wider field than that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Today the achievements made in translation studies will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literary theory and linguistic theory.

What is more significant is that problems of translation have always attracted the attention of philosophers both at home and abroad.Many linguistic philosophers expound their ideas through their studies of translation.So philosophy is also a fundamental issue in translation theory.Gentzler (1993)thinks that the study of the manipulative processes of literature as exemplified by translation can help us towards a greater awareness of the world in which we live.Zdanys thinks it reinforces a fairly conservative humanistic ideology and Ted Hughes suggests that it (the teaching of translation)may lead to a change in the way the West views reality.(Gentzler,1993: 10)

To sum up,translation theory should be a core course for graduate students of language and literature,or even for all students of liberal arts.

Textbooks

For this purpose,we need textbooks like A Reader’s Guide to Contemporary Literary Theory by Raman Selden (1985),or Literary Theory: An Introduction by Terry Eagleton (1983),or Theories of Literature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by D.W.Fokkema & E.Kunne-Ibsch (1977)in the field of literary criticism.We do have abook similar in nature to those mentioned above in our own field of study,that is Contemporary Translation Theories by Edwin Gentzler (1993).However,while this book is good for teachers and researchers,it is too difficult for Chinese students of English language and literature,for they have to be familiar with the theories mentioned and criticized in the book before they read it.

Since there has never existed a translation theory universally accepted,we have to compile a text-book of selected readings in translation theory.In 1994,I went to America as a visiting scholar and found Andrew Chesterman’s Readings in Translation Theory (1989).Another one that should make a very good text-book or reference book for this course is Western Translation Theory: A Reader by André Lefevere (1991).Unfortunately,we could not get that book.

With Chesterman’s Readings in Translation Theory,we re-compiled our own readings,adding important articles by Chinese writers on translation and some few more articles in the literature of Western translation theory.In this course,students are introduced to traditional Chinese translation theory as well as translation theories in the West,particularly the latest development in the field of translation studies in the West.Authors selected range from Yan Fu,Lu Xun,Qu Qiubai,Fu Lei to Qian Zhongshu in China,and from Steiner,Jakobson,catford,Newmark,Nida,Wilss to Bassnett-Mcguire,Hornby,Holmes,Reiss,Neubert and Toury,to name just a few.

It is hoped that some day a textbook like An introduction to Translation Theory will be compiled specially for graduate students of English language and literature.That sort of a textbook should integrate the introduction with criticism of various schools of translation theory.

Teaching Methods

The teaching methods are mainly composed of reading,lectures,discussions and seminars.

The students are required to read the selections before the lecture.The teacher’s should try to introduce as objectively as possible the essentials of the theory of each school based on the selected article or articles representing that school of theory.Of course the teacher may go beyond the selected article in his lecture.Criticism should be given,that is the teacher’s idea about the theory introduced.In the teacher’s presentation,emphasis should be laid both on reviewing the main theories and on developing a critical awareness of the nature of translation in students.In explaining the basic principles and methods,examples should be given.The explanations would be more convincing with CE/EC examples collected by the teacher,for most examples given in articles and books on translation theory are those of translations between the Indo-European languages.Meanwhile,students are encouraged to collect their own examples.

It is very important to point out to our students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course that they are not to follow one school of theory,or agree with the teacher.Students should be encouraged to think independently.Each school of translation theory contributes to the development of translation theory in one respect or other,and each may be applied in one way or other to certain types of text for certain specific purposes and readership.What is important for teachers to do in class is to make students rethink about translating as well as to make students sensitive to various kinds of translation problems.An important point of view that should be instilled in students is that translation theory is “a subject where there are no absolutes and few certainties,where there are probabilities and approximations,compromises and compensations,rather than laws or rules...”(Newmark,1993:140).Taking into consideration of the intention of the author,the purpose of translation,the readership and the text types,each partial theory may be applicable under certain conditions.

Lectures are generally followed by discussions.The teacher guides the discussion as well as participates in the discussion.Different points of views about one kind of theory are encouraged.It is not necessary to reach any agreement through discussion,so that an atmosphere of independent thinking and free expression of various views will be created.

It would be ideal to organize two or more seminars on some specific topics of translation theory in a semester,like translation equivalence,translatability,translation unit,etc.Students are required to make good preparations before they present their papers.

The students are required to present a term paper by the end of the term.For that they may bring their translation experience to theoretical discussions,or make criticism of translated works as well as write on a topic of translation theory.

It must be pointed out that this course of translation theory is preceded by translation practice,which lasts one academic year.In the course of translation practice,some general principles and methods of translation are introduced with examples,and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on students’translation exercises.It would also be ideal that the two courses should be taught by one teacher who has professional translating experience as well as research experience.

Translation Theory is a university discipline whose usefulness is controversial.As a teacher of the course,I have to defend it by quoting authoraritive sources as well as stating my own views.That is why I devoted a large part of space to the importance and necessity of teaching about translation in this paper.Moreover,years of experience in my teaching of translation theory also show encouraging results.Almost all the students who took the course told me that they began to re-examine their concepts of translating and that they learned to look at translation with a dialectical point of view.That is precisely the objectives of teaching about translation.

References:

Chau,Simon S.C.(1995)“Translation Education.”In An Encyclopedia of Translation:Chinese-English·English-Chinese,edited by Chan Sin-wai & David E.Pollard,Hong Kong: The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

Duff,Alan.(1993)Translation (OUP),in Peter Newmark’s Paragraphs on Translation,p.62.

Firth,J.R.(1968)“Linguistic Analysis and Translation.”In Selected Papers 1952—1959,edited by F.R.Palmer,Bloomington: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Gentzler,Edwin (1993)“Contemporary Translation Theories.”London: Routledge.

Mossop,Brian.(1994)“Goals and Methods for a Course in Translation Theory.”in Translation Studies: An Interdisciplinary,edited by Mary Snell Hornby,Franz Pochhacker & Klaus Kaindl,Amsterdam: John Benjamin Publishing Company.

Newmark,Peter (1981)“Approaches to Translation”,Oxford: Pergamum.

----- (1988)“A Textbook of Translation”,New York: Prentice Hall.

----- (1991)“About Translation”,Clevedon: Multilingual Matters.

----- (1993)“Paragraphs on Translation”,Clevedon: Multilingual Matters

Popovic,Anton.(1972)“Translation as Communication.”in Translation as Comparison,edited by A.Popovic & I.Denes,5-24,Nitra.

Quine,Willard van Orman (1960)“Word and Object”,Cambridge: The MIT Press.

Richards,I.A.(1953)“Toward a Theory of Translating.”in Studies in Chinese Thought edited by A.Wright,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Simon,Harry.(1994)“Translation as Education.”In Translation and Interpreting:Bridging East and West,edited by Richard K.Seymour & C.C.Liu,Hawaii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Tur,Jaime.(1975)“Sobre La teoria de la traduccion”cited and translated into English by B.Harris in “Reactions to the symposium”in Translation and Interpretation:The Multi-Cultural Context—A Symposium,edited and introduced by Michael S.Batts,Vancouver: Cautg.

(Proceedings of Conference on Translation Teaching,1997,12,2-4,Hong Kong Chinese University)

按:

这是作者参加1997年12月在香港中文大学召开的“翻译教学研讨会”的论文。上一篇泛谈翻译教学,这一篇专谈翻译理论教学。20世纪80年代为研究生开翻译理论课,与现在的情况完全不一样。首先,要为翻译理论课正名,所谓“名不正,言不顺”嘛!其次,当时没有像现在这样资料丰富,更没有现成的像Venuti主编的The Translation Studies Reader这样的论文集,更没有像Jeremy Munday编纂的Introducing Translation Studies: Theories and Applications这样的教科书,全靠教师本人的所掌握的资料和自己对翻译理论的看法确定教学目的、编写教材和摸索教学方法。本文是作者到当时为止的十多年翻译理论教学的一个小结。文中强调了翻译理论与翻译实践和翻译教学,以及与语言学和文学研究的关系,并再次强调了“翻译观”的问题。翻译中的文化因素:异化与归化

摘要:翻译中对文化因素的处理一般可分为两种方法:主要以源语文化为归宿和主要以目的语文化为归宿。这一区分是基于对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的两种英译本在隐喻、明喻和典故等方面翻译的分析上作出的。分析得出的结论是:考虑到不同的翻译目的、文本类型、作者意图以及读者对象,以上两种方法都能在目的语文化中完成各自的使命,因而也都有其存在价值。以上的分析也希望有助于调和有关处理翻译中文化因素的争论,即“归化”与“异化”之争。

关键词:跨文化交际;归化;异化;翻译目的论

Abstract: Approaches to cultures involved in translation may be divided into two methods: SL culture-oriented and TL-culture-oriented.This c1assification is based on an analysis of translations of the figurative use of language in the two English versions of the Chinese classical novel Honglou Meng.The analysis leads to the conclusion that both methods may be justified in their own right if we take into consideration the differences in the purpose of translation,the type of texts,the intention of the author and the readership.

Key words: intercultural communication; adaptation; alienation; skopos theory

最近二十多年来,翻译研究中出现了两个明显的趋向。一是翻译理论深深地打上了交际理论的烙印;二是从重视语言的转换转向重视文化的转换。这两种倾向的结合,就把翻译看作是一种跨文化交际的行为。Christiane Nord(1991)干脆用“跨文化交际”(intercultural communication)来替代“翻译”这一术语;Holz-Manttari(1984: 17)甚至用“跨文化合作”(intercultural cooperation)来替代“翻译”。André Lefevere(1992)则把翻译看作“文化交融”(acculturation),而R.Daniel Shaw(1988)创造了“transculturation”(跨文化交际)这个词。翻译已不再仅仅看作是语言符号的转换,而是一种文化转换的模式。这一点在学术界应该说已经达到了共识。

正因为翻译涉及两种不同语言中的两种不同文化之间转换,就很自然地产生了一个语言与文化之间关系的问题。正如Juri Lotman所说的:“没有一种语言不是植根于某种具体的文化之中的;也没有一种文化不是以某种自然语言的结构为其中心的。”(Juri Lotman & B.A.Uspensky,1978)语言与文化是不可分割的。没有语言,文化就不可能存在;语言也只有能反映文化才有意义。因为翻译首先涉及的是意义,而词只有与文化相关联才有意义,这就要求译者在进行语言操作的时候,具有深刻的文化意识。

翻译既然与文化密切相关,就很自然地产生了另一个问题:怎么处理文本中的文化因素,尤其是源语文化与目的语文化差异较大的文本。任何一个译者都知道,信息发送者对现实世界的认识与信息接受者是不同的,两者之间并不一定有对应关系(Reeves,1994)。正是在对待翻译中怎样处理文化差异的问题上,翻译界内部产生了分歧。一般来说,可分成两种对立的意见,即所谓“异化”(alienation)与“归化”(adaptation)。前者主张译文应以源语或原文作者为归宿;后者则认为译文应以目的语或译文读者为归宿。就翻译中涉及的文化转换而言,我们可分为以源语文化为归宿(source language culture oriented,or SL culture oriented)和以目的语文化为归宿(target language culture oriented,or TL culture oriented)这两种原则和方法。

Venuti可以说是异化的代表人物。他提出“阻抗式翻译”的概念。这种翻译刻意在目的语的文本中,在风格和其他方面突出原文之“异”。Venuti公开声言,“其目的是要发展一种翻译理论和实践,以抵御目的语文化占指导地位的趋势,从而突出文本在语言和文化这两方面的差异”(Venuti,1991)。在这一概念中,他提出了一种反对译文通顺的翻译策略(Neubert,1992:

2-4),即译文故意弄得不通顺。①有些译者也对读者毫不妥协,要求读者接受异国文化的特异之处(Brewer,1988)。

①Venuti认为,“把异化策略与‘不通顺’的译文等同起来”,是对他理论的一种误解。他只是提出,“在采用这种(异化)策略时,不应简单地完全放弃通顺,而是应该创造新的使译文通顺的方法。采用异化策略的译者,目的是扩大翻译实践的范围,而不是去困扰读者或妨碍阅读,更不是要让读者有翻译腔的感觉,而是要创造可读性的新的条件”。(Venuti,2008: 19)参见本文选《韦努蒂访谈录》(《中国翻译》2008年第3期)和《异化与归化:道德态度与话语策略——韦努蒂〈译者的隐形〉第二版评述》(《中国翻译》2009年第2期)。

Nida可以说是归化的代表人物。他提出了“最切近的自然对等”的概念。他从社会和文化的角度出发,把译文读者置于首位,并仔细分析源语信息的意图。Nida在各种不同场合重复他的这一观点,即“译文基本上应是源语信息最切近的自然对等”。对Nida来说,动态对等(或功能对等)的目的是,译文的表达方式应是完全自然的,并尽可能地把源语行为模式纳入译文读者的文化范畴。这种关于翻译的概念不强调读者为了理解源语信息一定得接受源语文化的模式(Nida,1964a: 159)。他提出了“功能同构”(functional isomorphs)的策略作为解决的方法,以求在不同体系中取得相同的效果。因此,英语成语“to grow like mushrooms”在译成中文时,可用汉语成语“雨后春笋”来表达(Nida,1993: 121)。

以上两种对翻译中文化因素处理对立的原则和方法,都有各自的理由来为自己的观点辩护。

主张在译文中保留源语文化的“异化派”提出如下的理由:1)有必要让译文读者了解异国文化,而且,这也往往是读者阅读译作的目的;2)译者应相信读者的智力和想象力能理解异国文化的特异之处;3)在目的语文化中移植进源语文化将会丰富目的语文化和目的语的语的语言表达方式;4)翻译应起到文化交流的作用,而且,这也正是翻译主要的目的;5)译文如果不能传达源语世界的现象,就不能算是“忠实于原作”。

主张以目的语文化为归宿的“归化派”提出了如下的理由:1)把源语的语言规范强加给目的语,一般来说是不现实的;同样,试图把源语文化的体系强加给目的语文化也是危险的。因此,译文不仅要克服语言的障碍,还要克服文化的障碍。2)因为翻译就是交际,因此,译者的责任之一就是避免文化冲突;而文化冲突会导致各种形式的误解。所以,译者在把一种文本移植到另一种文化中去时,要仔细权衡文化中思想意识的内涵。3)如果译文表达的内容和形式在译文读者对现实世界了解的知识范围之内,读者就能更好地理解译文。所以,要尽可能地将源语文化转换成目的语文化。同时,译者也是“传播者”;在跨文化交际中,他要消除隔阂,把源语文化的意义传递给目的语文化的读者。4)译者不应对读者的智力和想象力提出过高的要求,强求目的语文化的读者理解源语文化作者的世界;译者应尽可能使源语文本所反映的世界接近目的语文化读者的世界。5)从交际的观点看,在一种文化中有效的交际方式,在另一种文化中不一定就同样有效;在翻译中,即使原文中的每一个词在译文中都能用“对等词”译出来,也不一定能保证译文对译文读者所起的作用能与原文对原文读者所起的作用一样或相似,因为译文读者往往用自己的文化观念来理解译文的内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翻译就是在源语文化和目的语文化之间取得“文化对等”。

如果考虑到作者的意图、文本的类型、翻译的目的和读者的要求这四个可变因素,我们认为,“归化”和“异化”均有其存在和应用的价值。

翻译研究应以实践为基础,应在对已有的译作搜集材料、观察和分析的基础上作出假设、总结模式、提出理论。因此,我们想从《红楼梦》的两种英译本入手。这就是杨宪益和其夫人合译的A Dream of Red Mansions和戴维·霍克斯译的The Story of the Stone,分析这两种译本对读者所产生的效果和在目的语文化中所起的作用。我们选择《红楼梦》,是因为这是一部有着丰富的中国传统文化内涵的经典著作;我们的分析也只限于语言的比喻用法的翻译,因为语言中的比喻用法与该语言所属的文化密切相关。因为汉、英两种语言在语言表达方式及其所反映的文化上的差异,一种语言中的比喻用法不一定能在另一种语言中找到相应的表达方式,因而,对语言中比喻用法的翻译,也最能体现译者的翻译观及其所遵循的翻译原则和翻译方法。《红楼梦》又是一部艺术形象特别丰富的经典著作,可以为我们的分析提供足够的材料。

Yen Yuan-shu曾提出,即使是英译本的书名Dream in a Red Chamber与中文书名《红楼梦》,给读者的感受也完全不一样。英译本书名Dream in a Red Chamber仅仅能起“所指”的作用,即指《红楼梦》这部中国经典名著;可是,中文仅“红楼梦”这三个字,就能引起原文读者无限的联想(Yen,1977)。尽管如此,我们认为,严肃的英美读者如果想要更多地了解中国文化的话,读完杨宪益先生的译本,将会对“红楼”的中国传统文化内涵多少有点了解,因为杨宪益先生采用了“异化”的手段来处理语言中的文化因素,即在译文中尽可能地保留源语文化。

为了避免中英两种不同文化的冲撞,霍克斯宁可采用《红楼梦》的另一个书名《石头记》,因而译成了The Story of the Stone。霍克斯在译序中提到,法译本、德译本、意大利文译本和俄译本的书名,都译成了The Dream of the Red Chamber。他认为,这一译法会引起误解。因为,“红楼梦”这个意思,在英美和欧洲读者头脑中引起的联想,与在中国读者头脑中引起的联想完全不一样。在英美和欧洲读者的头脑中,“红楼梦”的意思是“一个人睡在一间红颜色的房间里”——这一书名也颇能引起他们优美神秘的联想。遗憾的是,这不是中文书名的意思。(Hawkes,1973: 19)霍克斯在必须把“红楼梦”三个字译成英文时,他译成“黄金时代的梦”(the dream of the golden days)。对汉语中的“红颜色”,他也自有一番见解。他把“怡红院”(Yang’s version:Happy Red Court)译成“怡绿院”(The House of Green Delight)。霍克斯的这种译法是否恰当,又当别论。但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他所遵循的翻译原则和翻译方法。很明显,霍克斯采用了“归化”的手段。

Nida把翻译中涉及的文化因素分为五类,即:1)生态文化;2)语言文化;3)宗教文化;4)物质文化;5)社会文化。(Nida,1964b: 91)以下我们将以上述五大类文化,就《红楼梦》两种英译本中一些比喻的译法,作些分析。

1)生态文化:

真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曹: 156)

“Truly,‘Storms gather without warning in nature,and bad luck befalls men overnight…’”(Yang: 155)

“I know ‘the weather and human life are both unpredictable.’”(Hawkes: 231)

在这里,杨宪益先生采用的是直译的方法,保留了源语文化的因素;霍克斯则舍弃了汉语谚语的形象,采用了意译的方法。当然,其译文则更为自然了。

癞哈蟆想天鹅吃(曹: 165)

A toad hankering for a taste of swan (Yang: 164)

A case of “the toad on the ground wanting to eat the goose in the sky”(Hawkes: 242)

这里,霍克斯用“鹅”(goose)的形象,替代了“天鹅”(swan)的形象,是为了适应英美读者的审美观。因为在英美文化中,“鹅”和“天鹅”有完全不同的联想意义。这从英语成语“a swan among geese”中足见其差别。

2)语言文化:

汉语中的四字组成语是汉语特有的一种结构,又往往与比喻用法密切联系在一起,许多比喻又与中国文化有关。

至于才子佳人等书,……(曹: 5)

As for books of the beauty-and-talented type,…(Yang: 4)

And the “boudoir romances”,… (Hawkes: 50)

更有一种风月笔墨,……(曹: 5)

Even worse are those writers of the breeze-and-moonlight school,…(Yang: 4)

Still worse is the “erotic novel”,… (Hawkes: 49)

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杨宪益先生在翻译这些含有文化因素的汉语成语和四字组词组时,基本上采用了直译的方法,尽可能保留了源语文化的特色;而霍克斯采用意译的方法。虽然他牺牲了源语比喻的形象,但译文因其易懂而更易为读者所接受。

3)宗教文化: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曹: 95)

Man proposes,Heaven disposes.(Yang: 90)

Man proposes,God disposes.(Hawkes: 152)

一个民族的宗教信仰,是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红楼梦》是中国文学中的一部经典著作,充满了佛教和道教的意识,杨宪益先生利用了一个英语的谚语,但把其中的“God”改成了“Heaven”,从而保留了原有的宗教色彩。霍克斯却直接引用了英语谚语,未作任何改动,这样,他把原文的佛教色彩变成了基督教色彩。这对英美读者来说当然更为自然、更容易接受。“这种翻译往往比把梵文的术语精确地翻译出来更有效。”(Keene,1992)当然,这样一来,霍克斯把一个信佛的人变成了一个信耶稣的人了。

4)物质文化:

各民族生活习惯不同,名物各异,由此而引起的联想也不同。一种文化中最普通的东西,在另一种文化中不一定就有。同一样东西在不同的文化中也会引起不同的联想。

将道人肩上褡裢抢了过来背着,…… (曹: 19)

He transferred the sack—from the Taoist’s shoulder to his own,...(Yang: 17)

But Shi-yin merely snatched the satchel that hung from the other’s shoulder and slung it from his own.…(Hawkes: 65)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曹: 18)

Mean huts and empty halls

Where emblems of nobility once hung.(Yang: 16)

Mean hovels and abandoned halls

Where courtiers once paid daily calls.(Hawkes: 64)

像“褡裢”和“笏”这一类中国古代的东西,不要说在英美文化中找不到,就是在当代中国文化中也找不到。因此,杨宪益先生把“褡裢”译成“袋”(sack),而霍克斯却译成英美人更为熟悉的“小背包”(satchel)。“笏”是中国古代官员上朝时所拿的狭长的板子,用玉、象牙或竹子做成,上面可以记事。这在今天的中国一般人也不知为何物。因此,杨宪益先生译成挂在墙上的“族徽”,而霍克斯则译或“达官显宦经常造访的地方”。

从以上例子也可以看出,有时“异化”的方法也会受到限制。杨宪益先生也不得不用英语中相近的东西来替代(如用“sack”替代“褡裢”)或改变说法(如用“Where emblems of nobility once hung”来替代“当年笏满床”)。当然,如果非要保留源语中的物质文化的特色,那也未尝不可,即用音译加注的办法。在目的是为了介绍中国文化的文本中,就需要采用这种方法。

5)社会文化:

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风俗习惯、历史背景和思想意识等。生活在不同社会中的人,具有不同的文化背景。试比较:

成则王侯败则贼。(曹: 31)

Such people may become princes or thieves,

depending on whether they’re successful or not.(Yang: 29)

Zhang victorious is a hero.

Zhang beaten is a lousy knave?(Hawkes: 29)

俗语说得好:“杀人不过头点地。”

Remember the proverb “A murder can only lose his head.”(Yang:142)

“You know what the proverb says:

He who checks a moment’s rage

Shall calm and carefree end his days.”(Hawkes: 216)

情人眼里出西施。(曹: 145)

(a case of)“Beauty is in the eye of the beholder.”(Yang: vol.2: 681)

(a case of)“beauty in the eye of the beholder”(Hawkes: vol.3: 588)

上面的几个例子中,有有关高雅文化的,也有有关通俗文化的。我们可以看到,在例1)中,霍克斯用了像“英雄”(hero)和“恶棍”(knaves)这类西方读者熟悉的词。或如例2)中,用英语谚语替代了汉语谚语,甚至两个谚语意思完全不一样;霍克斯只是选用了适合于上下文意思连贯的英语谚语,而不顾原有汉语谚语的意思。在所有这些例子中,杨宪益先生一般都采用直译的方法,目的是为了保留源语文化的特征,使译文读者了解中国文化之一斑。但在例3)中,两位译者都用英语谚语替代了汉语谚语。这是因为汉英两种文化的差异有时实难在译文中保留源语文化的因素,除非为了专门介绍中国文化采用直译加注的方法。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两位译者在处理源语文化信息时的基本倾向:杨宪益先生基本上遵循以源语文化为归宿的原则,而霍克斯则遵循以目的语文化为归宿的原则。当然,在实际的翻译过程中,不可能永远只遵循一种原则或采用一种方法。因此,也不可能有任何译作完全是以源语文化为归宿,或完全是以目的语文化为归宿的。

在翻译评论中,一般译评家往往会赞成一种原则和方法而反对另一种原则和方法。例如,就翻译中文化因素的处理问题,就有所谓“归化”和“异化”的争论,在我国,有人甚至认为“归化”把翻译引入了死胡同,并认为Nida的“动态对等”对中国翻译界产生了负面的影响。

然而,在对《红楼梦》两个译本中牵涉到文化因素的一些比喻用法的翻译进行分析之后,我们可以看到“归化”和“异化”各有其长,亦各有其短。两种译本对读者所起的作用不一样,其所完成的翻译目的也不一样,所适应的读者群也不一样。首先,作为译者,杨宪益先生的目的是想尽可能多地把中国文化介绍给英美读者,是以想多了解中国文化的英美读者为对象的,因而基本上遵循了以源语文化为归宿的原则,即采用了“异化”的方法;霍克斯的翻译目的非常明显是为了取悦于译文读者,是为一般的英美读者翻译的,因此他遵循了以目的语文化为归宿的原则,即采用了“归化”的方法。对学习汉语的英美读者,对想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英美读者,他们阅读杨宪益先生的译本将大有裨益。一般英美读者阅读中国文学作品只是为了猎奇,为了消遣,他们阅读霍克斯的译本就能达到这一目的。可见,由于翻译目的不同,读者对象不同,翻译就必须遵循不同的原则,所产生的两种译本在目的语文化中所起的作用也不一样。

此外,文本的类型也往往要求译者遵循不同的翻译原则。比如说,以介绍中国文化为目的的哲学著作、政治论文、历史乃至民间故事,一般都须以源语文化为归宿,因为这类作品的目的就是要把源语文化介绍给译文的读者。另一方面,一些实用性文体的文章,如宣传资料、通知、公告、广告、新闻报道乃至通俗文学和科普著作,一般可遵循以目的语文化为归宿的原则。因此,不论是“归化”还是“异化”,在目的语文化中起着不同的作用,都有其存在的价值。

为证明上述观点,我们想引用中外翻译史上的几个例子。Eugene Eoyang在研究中国文学翻译史时曾指出,翻译中国古典诗歌的历史,一般可以第二次世界大战为分界线。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的译家,可以亚瑟·韦利和埃兹拉·庞德为代表,他们都是“中国化了的西方人”:尽管他们竭力想获得对中国文化的敏感性,但翻译起来则坚决地保留了英美文化的特征。二次大战后的译家,则以詹姆斯、J.Y.刘、D.C.Lau、Wu-Chi Liu和Irving Lo为代表,他们是“西方化了的中国人”:尽管他们长期接触西方文化,从而使他们能用英语自由地表达思想,但他们的根还是深深地植于中国文化之中的。这两代译家观点和背景的差异是十分惊人的,尤其是他们翻译所要服务的读者对象完全不同。韦利和庞德完全以西方读者为对象,而且,他们的西方读者是不懂汉语的。但第二代的译家必须满足三类读者的要求,即不懂汉语的英美读者、懂得汉语或自己以为懂得汉语的英美读者和懂英语的中国读者。这种情况意味着很少译诗不受到批评——这种批评可以来自左、中、右三个方面(Eoyang,1977)。我们知道,庞德翻译的中国古典诗歌在西方的影响是无可否认的,尽管庞德不懂汉语,也不了解中国文化,并且,他的译诗又一直被评论家认为是不忠实的。然而诗集《中国》作为中国抒情诗选,在西方翻译中国古典诗歌的历史上,其影响是十分巨大的(Bradbury,1992)。这是因为庞德翻译时有着明确的读者对象,因而也就有了明确的翻译目的。他遵循了以目的语文化为归宿的原则。另一方面,战后一代的译家想讨好三种类型的读者,结果谁也不讨好。这是因为这些译家翻译时没有明确的读者对象,因而也没有明确的翻译原则。

应该说,翻译中“归化”和“异化”不仅是不矛盾的,而且是互为补充的。文化移植需要多种方法和模式。应用翻译的目的论理论(skopos theory),对翻译中涉及的各种因素作综合的分析,译者既可采用“归化”的原则和方法,也可采用“异化”的原则和方法。至于在译文中必须保留哪些源语文化,怎样保留,哪些源语文化的因素又必须作出调整以适应目的语文化,都可在对作者意图、翻译目的、文本类型和读者对象等因素分析的基础上,做出选择。对译者来说,重要的是在翻译过程中要有深刻的文化意识,即意识到两种文化的异同。另外,译者一旦决定了遵循一种基本原则,译文就应尽可能保持这种基本倾向。

最后,必须指出两点。一是不论在当代或在历史上,以目的语文化为归宿的原则似乎是占了上风。这是因为评论家和出版商往往更注重译作的可读性,一般的读者也喜欢通顺易懂的译文,而且,这一倾向也正好与翻译研究发展的趋向相一致。因此,歌德甚至这么说过:“如果想对广大群众产生影响,简单的翻译往往是最好的翻译。”(Lefevere,1992: 116)二是随着两种文化接触的日益频繁,以源语文化为归宿的原则将越来越有可能广泛地被运用,最终可能会占上风。但不管怎么发展,“归化”和“异化”将永远同时并存,缺一就不成其为翻译。因此,我们认为,没有必要再进行“归化”和“异化”优劣高下之争,就像没有必要再进行“直译”和“意译”之争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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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1998年第2期,

收入郭建中编《文化与翻译》,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9年12月

按:

在Venuti之前,“归化”和“异化”,一般都是作为翻译中处理文化因素的翻译策略或方法来看待的,或者用Venuti的术语来说,我们一般把“归化”和“异化”看作是一种“话语策略”。Venuti则强调,“归化”与“异化”是译者对外国文化和外语文本的道德态度问题,而“通顺”和“阻抗”才是一对话语策略的术语。我们不可否认,话语策略的选择会影响译者对外国文化和外语文本的道德态度。但正如本文所分析的,把“归化”和“异化”纯粹作为翻译中处理文化因素的“话语策略”,还是可取的;而且,中外大部分译者,也都把这对术语看作是翻译策略或翻译方法来处理的。中国翻译界十年(1987—1997):回顾与展望

提要:论文总结了中国翻译界最近十年(1987—1997)围绕四个问题所展开的大辩论,即继承与引进、理论与实践、科学与文艺和归化与异化之争。作者认为,两种表面看似对立的观点,通过辩论,一方面自我完善,一方面又互相补充,这是中外翻译理论发展的普遍规律。论文最后总结了应从辩论中吸取的教训,并提出了在新世纪开展翻译研究的建议。

关键词:继承与引进;理论与实践;科学与艺术;归化与异化

Abstract: This paper intends to sum up the ten-year (1987—1997)debate over translation in China.The debate centers round four problem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inheritance of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theory of translation and the introduction of foreign translation theori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ranslation theory and translation practice; translation—a science or an art; and the transference of cultural elements in translation—alienation or adaptation.The conclusion is that through the debate the two seemingly contradictory viewpoints are self-improved and complementary to each other.It is the universal law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ranslation theory both in China and abroad.At the end of the paper,lessons are drawn from the debate and some suggestions made so as to help develop translation studies in China in the 21 st century.

Key words: inheritance and introduction; theory and practice; art and science;adaptation and alienation

1987年7月,中国译协在青岛召开第一次全国翻译理论研讨会。1997年10月,上海外国语大学邀请奈达作翻译讲座并举行翻译理论研讨会。11月,北京外国语大学和中国译协在北京举行国际翻译理论研讨会。12月,香港中文大学在香港召开两岸三地翻译教学研讨会。再次在中国掀起翻译研究的高潮。在这十年间,全国各地几乎每年都举行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翻译学术会议。《中国翻译》和其他几种有影响的外语学术杂志都发表了许多翻译研究的文章。据不完全统计,改革开放以来的20年间,发表在公开刊物上的翻译论文1.4万多篇,有关翻译专著近500部,论文集20余部(黄任,1998)。其中,大部分论文和专著多是在近10年内发表和出版的。在1987年至1997年的这十年中,中国翻译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翻译研究的队伍扩大了,翻译研究的视野和范围也进一步向纵深发展。这十年标志了中国翻译理论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综观中外翻译理论史,我们发现,翻译理论不是直线向前发展的,也不是曲线前进的,而是在两种对立观点之间的辩论中发展的。在中国翻译理论史上,有过早期佛经翻译的“质与直”之争、20世纪30年代和50年代关于翻译标准的“信达雅”之争,以及翻译方法的直译与意译之争和翻译风格的“雅”字之争(范守义,1986: 2-8)。在西方翻译史上,从古罗马西塞罗时期始,就一直有“译意”与“译词”之争、19世纪下半叶有阿诺德与纽曼之间关于翻译荷马史诗之争,以及近当代关于对等和可译性之争。在前苏联,长期以来存在着翻译的语言学派与文艺学派之争。在辩论中,两种似乎对立的观点,一方面自我完善,一方面又互相补充。翻译理论就是这样在两种对立观点的争论中发展的。我们认为并提出,这是中外翻译理论发展的普遍规律。

那么,从1987年到1997年的这十年中,我国翻译理论界主要争论的是哪些问题呢?除了对“信达雅”的翻译标准(辜正坤,1989: 16-20; 周兆祥,1986: 46-50;史立仁,1990: 53-55等)、直译与意译(李全安,1990: 18-22; 高枝青,1988: 2-5等)等问题继续有所争论外,还有关于翻译学(谭载喜,1988:22-27; 杨自检,1989: 7-10; 沈苏儒,1991: 18-21; 张南峰,1995: 1-3; 吴义诚,1997: 66-73等)、翻译批评(刘重德,1992: 34-36;杨晓荣,1993: 19-23;许钧,袁筱一,1997: 1-11等)、译文能否超越原文(魏培忠,1983: 29-32;王邦杰,1989:36-39; 董乐山,1997: 155-156等)和对奈达、金隄提出的读者反应论(钱霖生,1988: 42-43等)等问题展开了讨论。但是,我认为,这十年中,我国翻译界争论得比较激烈,主要有以下四个问题:

1)继承我国传统译论与引进外国译论之争;

2)翻译理论与翻译实践的关系之争;

3)翻译是科学还是艺术之争,或翻译的语言学派与文艺学派之争;

4)翻译中文化因素的归化与异化之争,或作者中心论与读者中心论之争。

继承与引进

1987年第一次全国翻译理论研讨会上,就继承我国传统翻译理论与引进外国翻译理论(主要是西方翻译理论)的问题,就展开过一场激烈的交锋。以后,几乎在每次翻译理论的研讨会上,就这一问题进行过大大小小的辩论,《中国翻译》等学术期刊也刊登过不少有关争论的文章。关于这一问题的辩论也许还会继续下去。

在辩论中,两派中都有人发表了一些极端的观点。例如,主张继承我国传统译论的一派认为,中国传统翻译理论,已涵盖了翻译中的全部问题,尤其是严复的“信达雅”,是永世长存、颠扑不破的真理。西方的翻译理论中论述的各种问题,在中国传统译论中都能找到。另外,认为西方译论抽象难懂,且研究的大都是印欧语言之间的转换关系,与中国的翻译实践相距甚远。主张引进西方翻译理论的一派也有过一些极端的言论,认为严复的“信达雅”已经过时了,并妨碍了中国翻译理论的发展等等。

引起这样的争论,除了思想方法问题之外,还由于理论发展的初期尚不成熟这一客观情况所造成的。例如,对中国传统的翻译理论如果没有系统的总结和深入的研究,就会使人陷入虚无主义的泥坑;而在西方翻译理论引进的初期,因没有彻底研究又难免有生吞活剥或堆砌术语的现象。

令人感到欣慰的是,在这两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在中国传统译论的挖掘和总结方面,大陆、香港和台湾都有翻译论集的出版。其中,罗新璋的《翻译论集》早在1984年就出版了。同年,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了《翻译研究论文集》。在此之前,香港于1981年出版了刘靖之先生的《翻译论集》。在台湾,早在1975年就出版了陈鹏翔主编的《翻译史·翻译论》。遗憾的是,这些集子出版的初期,也许没有引起翻译界足够的重视,而现在,它们在中国传统翻译理论的研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1992年陈福康《中国译学理论史稿》的出版,则标志着中国传统翻译理论研究的进一步深入的发展。对我们这些宝贵遗产的总结和研究,是继承的基础。

另一方面,许多学者从事引进外国译论的工作,除了西方译论之外,还有前苏联的、东欧的,乃至以色列的。介绍的翻译理论家包括Catford,

Newmark,Savory,Wilss,Neubert,Nida,Mounin,还有Susan Bassnett,Theo Herman,James Holmes,André Lefevere等。引进的理论包括翻译的语言学理论、交际学理论、文化学理论、社会符号学理论等。但在引进外国译论方面,还不够系统,研究也不够深入。

不论是对待中国传统译论,还是外国译论,全盘肯定或全盘否定的态度,都是片面的。一方面,我们应该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待中国传统译论,既要看到其局限性,也应看到其对中国翻译事业和翻译理论的发展所作出的贡献。例如,对严复提出的“信达雅”,应置于历史的背景中进行考察,而不应用今天的观点来要求。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认识到,外国的翻译理论也有其长处,而并非一无是处。

毫无疑问,我们必须继承我国传统译论的精华,但光继承是不够的,还需要发展。要发展,就得吸收新的东西。这就是外国翻译理论中对我们有用的部分,包括他们的观点和研究方法。而要知道哪些对我们有用,哪些对我们无用,就先得全面了解人家的东西,然后再进行研究、分析,吸取对我们有用的成分。这样,我们就能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我国的翻译理论。任何停滞的观点、无需前进的观点都是不对的。

其实,关于继承我国传统译论与引进外国译论之间的关系,中国译协姜椿芳会长早在1986年中国译协第一次全国代表会议上就给我们指明了方向:“在探讨翻译理论方面,我们既要吸取国外各个学派的精华,更要创立自己的学说。我国翻译界的先驱和前辈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遗产,我们要继承,也要在其基础上前进和发展。过去提过译事三难‘信达雅’,但时代的进展要求我们创立适应我国现实、有鲜明特色的现代翻译理论体系。”(姜椿芳,1986:7-15)沈苏儒先生把姜椿芳会长的这段话,概括为“继承、融合、创立、发展”八个字(沈苏儒,1991: 18-21),来说明我国翻译理论建设的方向,我们认为是非常恰当的。所以,我们说,引进和继承并不矛盾,而是需要相互结合。所幸的是,许多学者已开始尝试把我国的传统译论与引进的外国理论结合起来。有的用西方翻译理论的观点和方法,重新解说中国传统译论中的一些概念,有的对中西译论进行了比较研究。在中西译论结合方面,大家都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即中国译论重宏观把握,讲悟性,人文性强;西方译论善微观分析,讲理性,科学性强。两种研究方法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如果我们能把两种研究方法结合起来,我们在翻译研究方面肯定能做出新的成绩。中国译协前常务副秘书长林煌天先生主编出版的《中国翻译词典》(1997),在这方面作出了重大的贡献。词典收条目近4000个,重点介绍中国翻译理论、翻译技巧、翻译历史、翻译人物……兼收外国翻译理论。当然,这方面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引进外国翻译理论需要更系统,研究中国传统译论需要更深入,这样才能更好地融合和发展。

许多学者在这方面已有不少共识。吴义诚提出的意见,可以认为是具有代表性的:“中国译学的基础建设是否牢固,将取决于中西译论结合性研究的完善程度。人文性强的中译论与科学性强的西译论融会贯通,相辅相成,将是中国译学研究走上宏富之路的必由途径。”(吴义诚,1997: 66-72)

理论与实践

翻译理论对翻译实践到底有没有用?对这个问题,翻译界内外都有不同的看法。

一般搞实践的人,往往轻视理论。翻译理论无用论者最强有力的论据是,许多中外大翻译家都没有学过翻译理论。对他们来说,翻译靠译者两种语言的功底,靠经验的积累,实践就是一切。

翻译实践和积累经验固然重要,但这并不等于说,我们可以轻视理论。对翻译工作者来说,如果他们能总结他们在翻译中的实践经验,并把经验上升为理论,以进一步指导自己的实践,那他们肯定能把翻译搞得更好。

我们认为,翻译理论,归根到底,实际上是对翻译性质和规律的认识问题。翻译理论最终要解决的是译者的翻译观问题。(郭建中,1997: 1-5)翻译教学最终的目的也是要解决学生的翻译观问题。所谓“翻译观”,讲得再通俗一些,就是译者对翻译这一现象的看法或观点。有人说自己没有任何理论指导。这是不可能的。任何译者,在翻译实践中,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到某种理论的指导,或者说受到某种翻译观的支配,不管这种观点译者有没有用文字或口头的形式表达出来。纽马克也曾说:“与其他职业的工作相比,翻译工作者往往更多地面临各种选择……在作出选择时,译者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某种理论……翻译呼唤一种能指导实践的理论。”(Newmark,1988: 8)中外翻译界历来都有意译与直译、内容与形式、形似与神似之争,正是反映了译家对翻译这一现象的本质有不同的看法或不同的观点。有些大翻译家作了大量优秀的翻译,但没有表达过,或没有正式和系统地表达过他们对翻译的看法。但是,这不等于说,他们对翻译没有看法或他们没有自己的翻译观。他们对翻译的看法,具体体现在他们的译作中。如果我们认真地研究一下这些大家的译著,我们就可以从中发现他们的翻译观,以及他们在翻译中所遵循的原则和方法。翻译研究的任务之一,就是要从这些名家的优秀译著中,总结出有关翻译的一般原理,包括翻译的本质、原则和方法,用以指导我们的翻译实践。有些作家和译家,如鲁迅、茅盾、郭沫若、傅雷和钱锺书等,既创作,又翻译,同时也谈翻译理论,表达了他们的翻译观。

翻译观指导译者的翻译实践,并影响其译作的最终效果。也就是说,译者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某种理论作出选择时,将决定其译作的效果。在翻译史上,我们发现,同一译者,因其翻译观的改变,前后期的译作有显著的差别。鲁迅先生在《给瞿秋白的回信》中指出,严复前期的译作更重视“达雅”,“最好懂的自然是《天演论》,桐城气息十足,连字的平仄也都留心……但他后来的译本,看得‘信’比‘达雅’都重一些。”鲁迅在总结佛经翻译时,与严复的翻译作比较说:“他(指严复)的翻译,实在是汉唐译经历史的缩图。中国之译佛经,汉末质直,他没有取法。六朝真是‘达’而‘雅’了,他的《天演论》的模范就在此。唐则以‘信’为主,粗粗一看,简直是不能懂的,这就仿佛他后来的译书。”(鲁迅,1931)严复的翻译,从最好懂的《天演论》到后来简直是不能懂的译书,其差别如此之大,是由于他前期的译作更重视“达雅”,而后来,看得‘信’比‘达雅’都重一些。也就是说,由于严复自己翻译观的改变,其译作效果截然不同。再以鲁迅先生自己的译作为例。他初期的译作不少地方有些“不顺”,这在瞿秋白《给鲁迅的信》(瞿秋白,1931;1932)中早已指出。那是因为他主张为了忠实宁可“容忍‘多少的不顺’”。(鲁迅,1931)但他后期的译作则“忠实”与“通顺”兼顾了,因为他改变了他的翻译观。这时的鲁迅主张“凡是翻译,必须兼顾着两面,一当然力求其易解,一则保存着原作的丰姿”。(鲁迅,1935)

上述两位既是语言大师,又是翻译名家的例子,足以说明翻译理论对翻译实践的指导意义。即使对同一个译者来说,翻译观的改变,就会产生不同的译作。这种观点可体现在译者对每一个具体语言问题的处理上,最终反映在整个译作的效果上。

从事实际工作的人,也喜欢谈翻译中的具体问题,亦即翻译技巧。他们认为翻译理论空洞,不能马上用来指导实践,甚至与实践相去甚远,而具体的翻译技巧能直接解决翻译实践中的问题,能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说明。一是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是怎样体现的;二是翻译理论与翻译技巧之间的关系。

首先,Newmark指出,“实际上,翻译理论……是我们已经获得的或将要获得的有关翻译过程的全部知识”(Newmark,1981: 19),“……包括好翻译的标准,并在区分文本目的和翻译目的的基础上,提供一个参照体系。”(Newmark,1991: 141)因此,翻译理论使译者不光能见“树”,也能见“林”,并能建立一套翻译原则和方法。“没有理论基础的翻译,很可能陷入语言之间机械转换的过程。自觉的译者应该把自己的翻译工作建立在一整套原则的基础上,并在整个翻译过程中遵循这些原则。”(Tur,1975)

所以,翻译理论能为译者提供翻译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方针,并依据这些基本原则和指导方针作出自己的选择。

其次,Popovic指出,理论与实践之间有一个渐进的运用过程。我们对现象的认识是一步步渐进的,理论学科不可能对所有的实际问题作出答复。同时,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对翻译中的实践问题,我们不能要求立即获得理论上的解决。可是,并不是所有的翻译工作者都了解这一事实的。他们往往以直接解决实际问题的程度来衡量理论的解释力量。如果理论不能立即解决实际问题,他们就厌烦理论。(Popovic,1972)

今天的翻译工作者仅仅靠天赋已远远不够了。翻译理论有助于对翻译原则和方法的运用提供一种理性上的认识,这就有助于翻译实践。

那么,翻译理论与翻译技巧之间又是怎样的一种关系呢?其实,翻译技巧一方面是实践经验的总结,同时也只能在理论的原则指导下才能进行总结并加以运用。比如说,一位译者的理论指导原则是译文对原作的词语不得增减,那也就没有我们现在经常运用的“增词”和“省略”的技巧了。由此可见,理论是观点,技巧是方法;技巧的总结和运用取决于观点。

如果说,翻译理论是基础研究,翻译技巧则是应用研究。其间的关系正如各门学科中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关系一样。而且,翻译理论具有普遍意义,翻译技巧一般只是两种特定语言之间相互转换具体方法的总结。一方面,翻译技巧应上升为理论;另一方面,新的翻译理论概念的诞生,也必将发展出新的翻译技巧。“如果没有翻译理论的研究作基础,应用研究亦难得到适当的发展。”(张南峰,1998: 40-46)

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强调翻译的实践性,不应导致对基本理论的轻视或忽视。“好的理论以实践中获得的材料为依据。好的实践又以严谨推断出来的理论为指导。这两者是相互依存的,同时,两者之间也存在着矛盾。小提琴要演奏出优美的音乐,弦就必须绷紧;也就是说,得维持一种紧张的关系。同样,为了使译文优美,理论与实践之间也必须维持一定的紧张关系。”(Larson,1991: 1)由此可见,理论与实践之间应该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

科学与艺术

翻译是科学还是艺术?自从80年代初,我国引进翻译的语言学理论之后,对这个问题争论较多。其实,在50年代初,我国引进了费道罗夫的理论之后,就有关于翻译是科学与艺术之争。因此,这场争论,有人也称之为翻译的语言学派与翻译的文艺学派之争。

翻译的语言学派试图把翻译纳入普通语言学的范畴,把语言学的概念和模式应用于翻译研究,并试图寻找两种语言之间转换的规律。翻译的文艺学派则强调翻译是一种再创造的艺术活动。

在我们看来,在我国,并不存在着完全彻底的翻译的语言学派。只是由于有人介绍了国外翻译的语言学派的理论,包括卡特福德、奈达、乔治·穆南和巴尔胡达罗夫等人的理论,才引起了这场争论。引进翻译的语言学派理论的人,并没有断然主张“翻译是科学”,或“翻译不是艺术”。他们只是试图引进一种从语言学的角度来研究翻译的理论。我们也没有读到过他们断然否定翻译是艺术的文章或专著。反过来,倒可以这么说,我国确实一直存在着翻译的文艺学派,且有其代表人物。如张经浩教授在《翻译不是科学》(1993:39-41)一文中和《译论》(1996)一书中就断然否定翻译是科学。他说:“翻译不是科学,是技艺或者艺术”,“翻译是科学的说法不能成立,而且翻译既是一门技艺或艺术又是一门科学的说法也不能成立。其实,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既是技艺或艺术又是一门科学的混合体。”(张经浩,1996: 11)许渊冲先生说:“我认为翻译是艺术……我要用艺术方法来解决翻译问题。”(许渊冲,1996: 56-59)又说:“我个人的意见是:文学翻译是艺术,文学翻译理论也是艺术。”(许渊冲,1990: 6-10)

在辩论中,有人提出,“翻译不是科学,翻译学才是科学。”(谭载喜,1988:22-27)这就改变了辩论的命题。因为,辩论的命题是“翻译是科学还是艺术”,即“Is translation (or translating)a science or an art?”也就是说,翻译这一行为有否科学规律可寻?因为更换了辩论的命题,就更难为对方接受。倒还是许渊冲先生直言不讳:“文学翻译是艺术,文学翻译理论也是艺术。”这里,许先生就区别了两个不同的命题,即翻译是一种行为(文学翻译),翻译研究(文学翻译理论)是另一种行为。

其实,我们无需更换辩论的命题。翻译作为一种跨语际、跨文化的交际行为,其中既有科学规律可寻,也有艺术创造的成分。语言学派为我们提供了有关两种语言转换的一些基本规律。否则,就不可能有机器翻译,尽管机器翻译尚未达到尽善尽美的地步。然而,翻译作为一种这么复杂的行为,语言学无法总结和包容其全部的规律。这也就是为什么机器翻译无法全部代替人工翻译的原因,因为,翻译行为中,还包含有艺术创造的成分。这也就是为什么机器翻译在科技翻译中取得较大的成功,而在文学翻译中则难以应用。因此,翻译既是科学,也是艺术。正如经常被引用的I.A.理查兹所说的:“翻译是开天辟地以来最为复杂的事件。”(Richards,1953)实际上,翻译的语言学派和文艺学派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对翻译这一复杂的行为进行研究。两者不仅不矛盾,而且相互补充和完善。

再说,“世界上根本不存在既是技艺或艺术又是科学的混合体”这种结论,也是站不住脚的。在艺术中,往往有科学的规律可寻,在科学中又往往有艺术的因素。科学工作也需要丰富的想象,艺术工作也需遵循一定的规律。因此,我们可以说,科学中有艺术,艺术中有科学。翻译基本上是语言的操作,但又不仅仅限于语言的操作。因此,翻译有科学的一面,又有艺术的一面。

在前苏联,翻译的语言学派和翻译的文艺学派曾有过长期而激烈的争论;翻译的语言学派揭示了翻译中科学的一面,翻译的文艺学派揭示了翻译中艺术创造的一面。在争论中,两派相互补充,并各自完善自己的理论。实际上,他们从不同的角度,更深刻地揭示了翻译的本质和规律。

因此,说翻译是科学而不是艺术,或说翻译是艺术而不是科学,都不是科学的态度。翻译的语言学派和翻译的文艺学派不应互相排斥,而应兼容共存,在辩论中推动翻译理论的发展。

归化与异化

对这一问题的争论,实际上是直译与意译争论的延伸和扩展。直译与意译主要争论的是翻译中语言的表达方式问题,归化与异化主要争论的是翻译中文化因素的移植问题。尽管有的论者把两者不加区别地混淆起来,在这里我们从语言与文化的角度先把两者区分开来。

从直译与意译之争延伸和扩展到异化与归化之争,是十分自然的。因为,随着翻译研究的深入发展,人们研究的重点从仅仅是语言的操作转移到跨文化的交际的行为。今天,越来越多的学者,把翻译看作是涉及不同语言的文化之间的交际行为。因此,尤其是译文读者与原文读者具有不同的文化背景时,如何处理翻译中的文化因素这一问题,就自然而然地突出出来。如果说,直译和异化是以作者或原文为中心,那么,意译和归化则是以读者和译文为中心。这里,仅就处理翻译中的文化因素而言,我们可把“以源语文化为归宿”(SL Culture-oriented)的观点称之为“异化”(alienation),把“以目的语文化为归宿”(TL Culture-oriented)的观点称之为“归化”(adaptation)。

对“归化”与“异化”确实也存在着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有人认为,“归化是翻译的歧路”,“是抹杀其民族特点……是对原文的歪曲”(刘英凯,

1987: 58-64),并论述了“奈达的‘读者反应’论在中国的负面作用”(刘英凯,1997: 1-5)。许崇信认为,从文化交流的角度看,归化“整体上来说是不科学的,无异于往人身上输羊血,得到的不是文化交流,而是文化凝血”(许崇信,1991: 29-34)。有人则认为,“文学翻译中译文归化与保存异域情趣并不矛盾”(冯建文,1993: 11-14)。适当的归化是为了避免“影响或损害翻译的交流作用(所)造成(的)某种理解的困难”(朱小安,1994: 13-19)。因此,归化是可行的,“这一方法的正确运用并不违背翻译的忠实原则,而是这个原则在翻译实践中的延伸和活用”(秦洪武,李海清,1997: 16-18)。

由此可见,两种不同的主张出于两种不同的出发点。主张归化的观点是从译文出发,以目的语文化为归宿;主张异化的观点是从原文出发,以源语文化为归宿。

主张异化的人认为,翻译既是一种文化交流的手段,就应让译文读者了解异国文化和异域风情,而且,这也往往是译文读者读译作的目的。此外,保留源语文化的特点,还能丰富目的语文化和目的语的表达方式,这也是翻译的目的之一。再说,如果译文不能传达源语世界的现象,就不能算是“忠实于原作”。主张归化的人则认为,翻译不仅要克服语言的障碍,而且要克服文化的障碍。译者的任务之一就是要避免文化冲撞。归化的翻译可使读者更好地理解原文,消除隔阂,才能真正达到文化交流的目的。

如果考虑到作者的意图、文本的类型、翻译的目的和读者的层次和要求这四个可变因素,我们认为,“归化”和“异化”均有其存在和应用的价值。我们可以看到,两种原则和方法各有其优越性,也各有其问题。两种翻译原则和方法,服务于不同的翻译目的和不同类型的读者,适用于不同作者的意图和不同性质的文本。实际上,两者并非水火不相容,而是并行不悖和相辅相成的。

首先,没有一种译文是完全归化或完全异化的。正如没有完全直译或完全意译的译文。只是由于译者的翻译观不同,在翻译中会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某种原则和采用某种方法,从而表现出某种倾向。而自觉的译者,则会考虑到上述四种变量因素,在翻译过程中自觉遵循某种原则和方法,译文也会比较明显地表现出某种倾向。即使这样,译者也不可能对文本中的每一个词语或文化因素的处理始终如一地遵循同一种原则和方法。

其次,如果考虑到作者的意图和文本的性质,我们就得遵循不同的翻译原则和采用不同的翻译方法。例如,作者写作的目的就是要向外国读者介绍本国的文化、历史、哲学,译者自己选择或被要求翻译这样一部著作或一篇文章,就应自觉地采用“异化”的原则和方法。政论文乃至民间故事这类文本,也宜采用“异化”的原则和方法。另一方面,一些实用性文体的著作或文章,如宣传资料、通知、公告、新闻报导乃至通俗文学和科普作品,一般则可采用“归化”的原则和方法。同时,读者的层次和不同的要求,也应是译者在采用某种翻译原则和方法时必须考虑的因素。如果读者阅读译作的目的,是想更多地了解异国文化和异域风情,他们会喜欢异化的译本,例如正在学习外语的学生。而对一般读者而言,他们阅读的目的只是为了消遣,他们往往会喜欢归化的译本,因为这种译文读起来通俗易懂。

可见,归化或异化的译本在目的语文化中起着不同的作用,都有其存在的价值。两者并不矛盾。文化交流和文化移植需要多种途径和方法。应用翻译的目的论理论(skopos theory),对翻译中涉及的各种因素作综合的分析,译者既可以采用“归化”的原则和方法,也可采用“异化”的原则和方法。“归化”和“异化”并无什么优劣高下之分。

如果我们考察一下翻译史,我们将会发现,不论是过去或现在,归化的译文似乎占上风,但在归化的译文中,随着两种语言和文化的接触和交流日益频繁,异化的成分越来越多。这种趋势肯定将会继续发展。也许在将来,异化的译文会占上风。但不管怎么发展,“归化”和“异化”将永远同时并存,缺一就不成其为翻译。(郭建中,1998: 12-18)

展望新世纪的中国翻译研究

上文已经指出,翻译理论是在两种不同观点的辩论中向前发展的。中国翻译界近十年的大辩论,符合中外翻译理论的发展规律。不同的历史时期,翻译界会面临不同时代的问题,受到不同时代的思潮的影响,因此辩论的中心问题也会有所不同。通过辩论,不仅双方的观点和理论会进一步完善,而且会逐步达到一些共识。例如,中外翻译史上都有过关于直译与意译的长时期的辩论。现在,翻译工作者和翻译理论家都一致认为,这两种原则或方法并不是对立的,而是在翻译中都是不可或缺的。两种方法运用得当,则相得益彰。再如,对形式与内容、忠实与通顺的争论,人们也普遍认识到,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的,是矛盾的统一。正如钱锺书先生所说的:“译文达而不信者有之,未有不达而信者也。”(钱锺书,《管锥编》第三册)

由此可见,在翻译理论的发展中,辩论是必要的,也是不可避免的。这是翻译理论发展的规律。问题是怎样才能使辩论更好地进行,并能从辩论中使翻译理论获得更好的发展。

人们在为自己的观点辩护时,往往会走极端,这也不奇怪。但作为一个学者,则应始终保持清新的头脑和客观冷静的态度。他应乐于倾听对方的意见,修正自己的观点。这样的学者在中外历史上并不少见。遗憾的是,在辩论中,有些人不愿意好好理解对方的论点,或对对方的论述断章取义,乃至意气用事,这无助于辩论的健康进行和翻译理论的发展。

同时,我们也应采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对待辩论中的一切问题。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而且,我们也应把辩论的问题置于历史的背景中进行考察,不能脱离历史。任何片面的观点或割断历史的观点,都会导致不必要的冲突。

在辩论中,我们往往发现,许多基本达成共识的问题,一再地被提出来。结果辩论不仅没有进展,反而回到了原地。例如,关于翻译是科学还是艺术的问题,蓝峰早在1988年就有一篇总结性的文章(蓝峰,1988: 2-6),对这一问题作了理论上的阐述。有些问题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出来,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有的论者没有了解辩论进展的情况,或是没有好好了解对方的论点,就加入了辩论;二是有的论者非要辩个你是我非、此好彼坏不可。其实,许多问题并不是是非的问题,也不是好坏问题,而往往是一个问题的两面。其分歧只是双方看问题的切入点不同,何况像翻译这样复杂的问题,更需要从多方面去进行研究,而且,翻译研究的跨学科性质,也在翻译界得到了共识。因此,我们认为,在新的世纪中,我国的翻译研究要进一步获得发展,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继续深入挖掘、整理和研究我国传统翻译理论。在研究中,要突破用传统方法研究传统理论的方法。因为这样做,势必难以深入,也难以有所突破。我们可以应用西方翻译理论的观点和研究方法,来总结和解释中国传统译论。在这方面,中西医结合的成功经验,可作为我们的借鉴。一方面,用西医的理论来研究和解释中医的理论和实践,另一方面,在临床实践中,采用中西医结合治疗的方法。我们认为,像赵元任先生的《论翻译中信达雅的信的幅度》一文,就是使用西方微观分析的方法,对“信达雅”中的“信”进行研究,使原来难以言传的模糊的“信”这一标准,变得具体清晰起来。这样,就可把我国翻译理论研究重宏观把握和西方翻译理论研究重微观分析的方法结合起来,闯出我们翻译研究的新路。

2)系统、全面地引进国外翻译理论。过去,我们在这方面已经做了不少工作,但还远远不够。我们看到对西方翻译理论有一些零星的介绍,但不够系统,不够全面。即使是我们译界较为熟悉的外国翻译理论家,如奈达和纽马克的理论,也没有作全面的介绍,更何况国外许多其他流派的译论,介绍得更少了。由于原文资料对一般人来说难以读到,而且又涉及多种语种,因此,我们应有计划地把他们的著作直接进行翻译、编译或摘译。据我所知,《中国翻译》编辑部曾有过这样的计划,并邀请有关专家提出了需要介绍的书目。后来,由于出版困难等种种客观原因,计划搁浅了。唯一按原计划出版的就是穆雷翻译的卡特福德的《翻译的语言学理论》。我们认为,鉴于最近20年来西方翻译理论蓬勃发展的形势,我们应组织各方面的力量,重新制定新的计划来实现这一目标。中国译协下设的翻译理论和教学研究委员会可规划这项工作。

3)在引进和介绍西方翻译理论的同时,我们还应进行研究。这种研究,应包括评论和比较;就比较而言,可进行国外各种翻译理论流派之间的比较,更需进行国外译论与中国译论之间的比较。这样我们的翻译研究就能沿着继承、融合、创新、发展的方向前进。这方面的工作也已经开始进行。(谭载喜,1995: 12-16; 1998: 12-16; 吴义诚,1998: 47-51)湖北教育出版社将出版由许钧主编的各国当代翻译理论研究的丛书,对国外的译论有介绍、有评论,也有与中国译论的比较。另外该出版社还正在并将继续出版“中华翻译研究丛书”。这标志着我国翻译理论的发展,开始进入融合和创新的阶段。毫无疑问,这些工作需要得到各方面更广泛的支持。

4)在新的世纪,翻译必然会面临许多新的问题。随着新的理论的引进,在与中国传统译论融合的过程中,也必然会出现许多新的问题。这都会引起新的辩论。如上所述,两种不同观点之间展开的辩论,是正常的,是翻译理论发展的必然规律。因此,要发展我国的翻译理论,辩论是必要的,也是不可避免的。重要的是,要吸取以往翻译辩论中的一些经验教训,以使辩论更健康、更富有成果地进行。

中国翻译理论在本世纪最后的十多年里,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现在,在翻译界内外,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翻译理论研究的重要性。归根到底,翻译理论是为不同语言和不同文化的各民族之间更好地相互交往、相互了解服务的。有人称20世纪是翻译的世纪,而21世纪则是翻译理论研究的世纪。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在新的世纪,我国的翻译理论研究必将有更大的发展,并取得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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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1999年第6期,

收入张柏然、许钧主编《面向21世纪的译学研究》,商务印书馆,2002年

按:

本文大约完成于1998年初,文章阐释了作者对1987年至1997年这十年间中国翻译界所争论的译学热点问题的看法。作者篇末对我国翻译研究的发展所作的展望,在今天看来,在很多方面都实现了。作者曾欲参加1998年在韩国首尔召开的第二届亚洲翻译家论坛,提交了论文详细摘译的英文发言稿。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成行。但英文稿收入了Asian Babel: Proceedings of the 2nd Asian Translators Forum,August 3-6,1998,Seoul,Korea,Korean Society of Translators。论解构主义翻译思想

翻译理论的发展深受时代思潮的影响。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起,在西方文艺批评理论界产生了对结构主义的反叛,发展了解构主义(deconstruction),又称后结构主义(post-structuralism)的思潮。80年代末90年代初,这一思潮在西方翻译理论界的影响日益扩大,并对传统翻译理论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解构主义的代表人物是法国的德里达(Jacques Der·rida)、福柯(Michel Foucault)和巴特(Roland Barthes)。在美国则要算是耶鲁大学的德曼(Paul De Man)。他们将解构主义引入翻译理论,给翻译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并开拓了新的视野。

德里达一直认为,哲学的中心问题是翻译的概念问题。哲学的起源是翻译,或者是意义传译的可能性这一基本命题(Gentzler,1993: 146)。埃德温·根茨勒认为,德里达的哲学著作都是围绕着可译性/不可译性的问题展开的。哲学家和语言哲学家都喜欢谈翻译问题。他们谈翻译,并不是要提出具体的描写性或规范性的翻译模式,或具体探讨翻译过程或具体分析翻译作品,而是试图通过对翻译问题的探讨,阐明他们的哲学思想,尤其是他们关于语言的本质和意义的观点。因此,中外古今几乎没有一位哲学家不谈翻译问题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有的哲学家认为,关于语言的本质和意义的问题,最终可能通过对翻译的深入研究才能揭示出来。

所以,读者不要期望哲学家会告诉我们什么翻译的原则或方法。但通过对他们的观点和理论的了解,我们也能从哲人的角度,更深刻地理解翻译的本质问题。

解构主义的理论十分抽象难懂,有的甚至互相矛盾,因此,对他们的有些观点连许多著名的哲学家都有不同的理解。就以解构主义翻译思想的经典文献沃尔特·本雅明(Walter Benjamin,1892—1940)的《译者的任务》(The Task of the Translator,1923)为例,连阐述本雅明语言思想最有卓见的哲学家,也姓Benjamin——安德烈·本杰明(Andrew Benjamin)都承认《译者的任务》是一篇人所共知的难懂的文章。作者关于语言的观点带有十分浓重的神秘主义色彩。因此,我们在阐述这些解构主义者观点的过程中,尽可能地根据自己的理解,作一些引申和说明。因为解说须通俗,就不能用太多的哲学术语,这就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解说的科学性与精确性。

法国解构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罗朗·巴特曾宣称“作者死了!”这是什么意思呢?因为他认为文本(text)一旦完成,语言符号即开始起作用。读者通过对语言符号的解读,解释文本的意义。因此,文本能否存在下去,取决于读者。他也否认文本有任何中心意义。他认为文本无中心系统,也没有终极的意义。他说,文本就像一个洋葱头,由许多层(或层次、系统)构成,里面没有核心……唯有一层层剥下去。其意思是,文本并没有唯一的、一成不变的意义。因此,可以对文本作多种解释。这时,作者已无法限制读者对文本的解释了;起作用的是语言符号和读者对语言符号的解读。

把上述观点引入翻译研究,解构主义者就认为,原文想生存下去,就必须要有译文。没有译文,原文就无法存在下去。由于文本本身没有确定不变的意义,因此每经一次翻译就改变了原文的意义。所以,文本的意义不是由文本本身决定的,而是由译文决定的。译者和译文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不断地对原文进行解释,这些解说又相互补充。只有对原文不断的翻译和对译文不断的阅读,原文才得以存在下去。而且,文本能存在下去,不是依靠文本本身所包含的特性,而是依赖于译文所包含的特性。

这些观点与我们曾讨论过的任何流派的翻译理论,都是格格不入的,是彻底地反传统的。我们曾讨论过的任何翻译理论,从美国的翻译研讨班,到语言学派,乃至翻译研究派,都是以文本有一定的意义为前提的,翻译的任务主要首先是重现原文的意义。那么,我们怎样来理解解构主义的这些观点呢?

我们是否可以这样想:不论古今中外,许多文学名著不断地经受语际翻译和语内翻译,这就意味着原文不断地被作出新的阐释,也意味着不断地被人阅读。但是,不要忘记,读者读到的不是原文,而是译文,或者是原文的注释本。没有不断更新的译文或注释,就没有读者,原文也无法存在下去。这就是为什么解构主义说,原文要依靠译文才能存活下去。

但是,如果译文不好而没有人读,原文同样不能存活下去。如果后来出现了好的译本,作品又会获得生命。这就是为什么解构主义说,文本能存在下去,不是依靠文本本身所包含的特性,而是有赖于译文所包含的特性。

再反过来想,古今中外,各种文学作品浩如烟海,为什么存活下来的屈指可数呢?还不是有些作品不断地经过翻译和注释,而另一些作品因没有翻译和注释而无人阅读就淹没了吗?

例如,就连当今在英美被奉为解构主义翻译理论鼻祖的德国翻译理论家沃尔特·本雅明,本来也几乎被人遗忘了。只是由于当今解构主义思潮的兴起,才重新发现了他在本世纪20年代写的《译者的任务》一文,许多当代的哲学家对此文争相解读和评论(评论像翻译一样,也是一种改写的形式),并且翻译成了英文,从而使文本得以存活。

解构主义这样说,是要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待原文和译文的关系。在他们看来,翻译不仅是传达原文内容的手段,更主要的是,翻译是使原文存活下去的手段。德曼在《关于沃尔特·本雅明〈译者的任务〉一文的结论》(Conclusions:Walter Benjamin’s “The Task of the Translator”,1986)中说,翻译不是文学的附庸,翻译是一个文本的“来世”(afterlife)。文本因经过翻译而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并获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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