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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4 2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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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

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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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智慧城市发展报告2017

新型智慧城市发展报告2017试读:

前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快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建设科技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数字中国和智慧社会提供有力支撑。新型智慧城市是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是智慧社会的发展基础,是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军民融合发展等战略的综合载体。加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是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任务和长期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办公室自2016年起组织编写年度《新型智慧城市发展报告》,旨在全面及时地反映新理念、新技术、新成果和新进展,切实帮助城市、领域和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和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有效提升智慧城市建设实效,提高市民满意度和获得感。

2016年是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元年,部际协调工作组研究决定以新型智慧城市评价为抓手,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模式和工作方法,通过评价统一思想、明确方向、研判形势、共享经验,并于年底启动了首次全国新型智慧城市评价。2017年7月,首次全国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完成了指标填报、第三方测评、数据分析等各阶段既定任务,成为全球首创的评价指标体系最全、评价覆盖范围最广、网络化平台使用[1]和第三方市民体验调查规模最大的智慧城市评估,迈出了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历程中的重要一步,在切实深化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工作机制同时,也为后续工作提供了重要基础和参考依据。

本报告以首次全国新型智慧城市评价为年度特点,系统展示了评价工作过程和评价数据分析结果,同时全面梳理了近一年来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总体进展,回顾了组织和参与国际合作交流情况,就若干热点问题邀请相关机构开展了专题研究,并梳理筛选了若干地方典型实践案例。全书共分六篇:

第一篇,综述篇。本篇分三章全面介绍了一年来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进展,一是新型智慧城市发展背景与内涵,给出最新的权威性解读;二是工作进展,着重介绍部际协调工作组及成员单位、地方城市最新情况;三是新型智慧城市在政策体系等6个方面的发展形势。

第二篇,成就篇。本篇分四章系统展示了2016年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一是评价工作背景和工作过程;二是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数据分析十大基本结论;三是市民体验评价数据分析;四是新型智慧城市评价经验总结与启示。

第三篇,交流合作篇。本篇分三章介绍新型智慧城市领域国际交流合作进展,一是政府和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交流;二是搭建国际化智慧城市建设合作交流平台;三是参与智慧城市领域国际标准研究制定。

第四篇,专题研究篇。本篇分七个专题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领域的若干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一是新型智慧城市总体规划专题研究;二是新型智慧城市中的数据开放共享问题研究;三是智慧城市智能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四是“互联网+”时代下城市服务的创新发展;五是智慧城市运行监测体系建设研究;六是我国城市能源监测体系建设实践研究;七是PPP模式推动智慧城市建设落地实施。

第五篇,试点篇。本篇重点介绍信息惠民助力新型智慧城市发展情况,回顾总结了国家组织开展信息惠民试点以来的成效和经验,为新型智慧城市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第六篇,案例篇。本篇梳理选择了十余个地方城市建设代表性案例,从不同侧面反映各地建设进展、做法和经验。

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部际协调工作组相关单位的热情支持,以及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蚂蚁金融服务集团、北京泰华智慧城市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大力帮助,在此表示衷心感谢!中国计划出版社对本书的出版给予了大力支持,一并表示诚挚感谢!

在“新时代”和“新的历史方位”的时代背景下,新型智慧城市新技术、新理念、新方法、新成果、新经验日新月异,新困难和新挑战也不断出现。限于时间和水平,书中难免存在疏漏和不足,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本书编写组2017年11月[1]本次评价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中共有249个城市启动填报,启动率73.67%,220个完成填报,完成率65.09%;完成填报城市人口9.97亿,占总人口比例71.46%,参与城市人口11.18亿,占比80.85%。市民体验调查涉及333个城市共计190多万份有效问卷。评价指标体系包含8个一级指标,64个得分点,近200个填报数据项。第一篇 综述篇一、新型智慧城市发展背景与内涵(一)发展背景

在全球发展形势错综复杂的背景下,世界主要国家纷纷将数字经济上升为国家战略,提升国家竞争力,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应对系列潜在风险与挑战。我国十八大以来确立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举措,是促进新型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发展的重要路径。新型智慧城市是以创新引领城市发展转型,全面推进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深度融合,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新形态,已成为落实国家战略、关切民众福祉、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的战略选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智慧城市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2016年4月,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发展电子政务,构建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2016年10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推行电子政务、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等为抓手,以数据集中和共享为途径,建设全国一体化的国家大数据中心,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

2016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以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利化、社会治理精细化为重点,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建设一批新型示范性智慧城市”。2016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要求“加强顶层设计,提高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的信息化水平,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2016年12月国务院正式发布《“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明确了新型智慧城市的建设行动目标:“到2018年,分级分类建设100个新型示范性智慧城市;到2020年,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2016年4月,“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部际协调工作组”更名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以下简称“部际协调工作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央网信办共同担任组长单位,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23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部际协调工作组为进一步加强跨部门工作协调力度,形成政策合力,切实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2016年5月印发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2016—2018年工作分工》(发改办高技〔2016〕1251号),对我国新型智慧城市推进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年度重点工作;2016年11月发布了《新型智慧城市发展报告2015—2016》,这是第一本国家层面的新型智慧城市年度综合发展报告;2016年11月,推动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 务实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快速发展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2476号),正式启动2016年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这个新时代,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们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党的十九大报告还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我们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建设科技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数字中国和智慧社会提供有力支撑。“数字中国”和“智慧社会”的提出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明了发展方向。新型智慧城市是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是智慧社会建设的基础,是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军民融合发展等战略的综合载体。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需要进一步夯实数字化基础,充分利用数字资源在城市发展和社会进步当中的关键性作用,为构建数字中国奠定坚实基础。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需要注重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全面提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和关键支撑,是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任务和长期工作。(二)内涵与建设内容1.新型智慧城市内涵

智慧城市的品质源于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固有秩序和利益的博弈,一方面要求数据资源畅通流动、开放共享,另一方面要求城市管理体制、治理结构、公共服务、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优化、透明高效。

新型智慧城市是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践行新发展理念、富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的智慧城市;是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体现新型政策机制和创新发展模式的智慧城市;是在现代信息社会条件下,针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为核心,为提升城市发展方式的智慧化而开展的改革创新系统工程。新型智慧城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关键是建设实效,本质是改革创新。

2016年4月11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组长、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第一次会议指出,扎实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要把握好“三个新”,即:理念上要新,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机制上要新,更加注重统筹协调;监管上要新,更加注重安全可控。

具体而言,新型智慧城市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以人为本。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核心是采用信息化手段更好地满足人的物质和文化需求,使市民有更高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持续创新。新型智慧城市基于在技术、体制机制、模式及应用等方面不断探索,通过技术和体制机制创新引领城市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协调融合。新型智慧城市实现城乡、区域、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军民融合等方面协调融合发展。

共建共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转变以往政府主导建设和运营的局面,注重发挥市场和社会的力量,构建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

数据驱动。新型智慧城市将充分发挥数据资源和数字技术对高效政府、产业经济、社会治理、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的促进带动作用,重塑“数字经济”发展新动能。

统筹管理。新型智慧城市针对公共数据资源和共性信息基础设施,由全市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准,各部门、各区分工建设、按需获得。

安全可控。新型智慧城市保障城市信息基础设施、网络、数据、信息内容、隐私、行为、环境等方面安全可控,实现网络空间安全清朗。2.新型智慧城市的建设内容

智慧的本源在于数据的便捷流通、充分共享、深度加工与高效利用,因而智慧城市的本质是数据驱动的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不仅是城市实体空间的信息化,更是城市在信息网络空间的重塑和再造,本质上是改革创新的系统工程。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内容涵盖业务、技术、管理、数据资源、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机制等,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无处不在的惠民服务。

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宗旨,聚焦服务对象的感受和体验,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群众满意度,为公众提供均等的、便捷的、个性化的、主动的服务。(2)精准精细的城市治理。

全面、准确、实时地感知城市态势,实现包括横向和纵向在内的跨部门、跨层级工作的协同;丰富社会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形成“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3)融合创新的产业经济。

构建充满活力、开放、包容的城市创新环境,促进城市中各主体积极参与技术、体制机制、建设模式等方面的探索与创新,催生新产业、新业态诞生,为经济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新动能。(4)低碳绿色的宜居环境。

打造绿色、宜居的生活环境,促进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加强城市居住功能(教育、医疗、交通、住宅、环境等)与产业经济发展的同步规划,实现“以产促城,以城兴产,产城融合”的可持续性发展态势。(5)智能集约的基础设施。

在能源、交通、建筑、环境监测等领域构建起智能化基础设施网络,实现精准监测、智能控制、运营优化。统筹规划、集约化建设各级各类IT基础设施资源和数据资源,实现IT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的平台化供给。(6)安全可靠的运行体系。

切实针对城市关键基础设施、重要平台和信息系统等重点领域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安全保障。通过技术防护、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安全教育等多种方式,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网络、数据、行为等方面的安全可控,实现城市网络空间清朗、城市安全可靠运行。(7)持续创新的体制机制。

注重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通过在行政体制、统筹机制、管理机制、运营机制、城市治理模式等方面的不断探索与创新,提高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8)共享开放的信息资源。

以政府开放数据为基础,逐步汇聚企业、互联网以及城市物联网数据,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建设城市数据开放平台,实现数据安全开放、可信共享,促进跨部门协同和数字经济发展。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进展(一)部际协调工作进展

为进一步加强跨部门工作协调力度,形成政策合力,切实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央网信办担任组长单位,23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建立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以下简称“部际协调工作组”)。近一年来,部际协调工作组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着力抓好“五个统筹”,协调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1.统筹工作分工,捋顺协同工作机制

为形成部门工作合力,部际协调工作组建立了协同工作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义务,共同研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各地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协调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2016年初,部际协调工作组研究制定了《2016—2018年任务分工》,围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与顶层设计、行业智慧应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与评价、宣传与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了26项重点工作,明确了任务分工和时间要求。2.统筹政策制定,营造发展良好环境

为推进各类智慧应用的协同发展,加强各项政策的协同,中央网信办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提出了《“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提出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十三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推进落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推动20个部门出台“互联网+”实施方案,会同财政部等10部门制定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的实施方案》,会同中央网信办等8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教育部出台了《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2017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科技部印发了《“十三五”信息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和《“十三五”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组织编制《物联网和智慧城市重点专项实施方案》等,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了《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 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云计算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等,公安部等部门出台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十三五”规划》,民政部出台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了《“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关于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源部印发了《促进国土资源大数据应用发展实施意见》,环境保护部出台了《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总体方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交通运输部出台了《关于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推进智慧交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智慧交通让出行更便捷行动方案(2017—2020年)》,农业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出台了《“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了《“十三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关于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实施意见》等。商务部等部门出台了《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关于推进电子商务进社区促进居民便利消费的意见》,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出台了《“十三五”全国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关于印发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出台了《关于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完善追溯体系的意见》,国家旅游局出台了《“十三五”全国旅游信息化规划》,国家能源局出台了《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出台了《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建设技术大纲(2017版)》。上述政策有力地推进了我国智慧应用体系建设,形成了支撑我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政策体系。3.统筹标准体系,引导各地有序建设

为规范引导各地有序建设,国家标准委联合中央网信办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5年印发《关于开展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及应用实施的指导意见》,各分项领域2016年以来研究进展显著,教育部实施“智慧城市教育信息化指标研究”项目,初步提出智慧城市教育信息化指标;工信部与国标委联合印发了《智慧家庭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公安部研制《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评价指标体系》,并会同中央综治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标准委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联网共享应用标准体系(2017版)》;民政部研制《街道管理与服务的信息化》标准;交通运输部编制形成了《智慧城市交通评价指标体系》;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省统筹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水利部正在积极推进智慧流域、智慧水利、互联网+现代水利等试点建设和有关项目,研究制定了《智慧水利总体框架方案》和《智慧水利评价指标体系》等政策文件;国家能源局研制能源互联网标准体系,牵头编制了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泛在绿色社区控制网络协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编制完成《智慧城市时空信息基础设施:评价指标体系》。

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标准委会同教育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际协调工作组成员单位统筹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国家标准研究工作,发布了国家标准《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GB/T 33356—2016。同时,我国成为智慧城市领域多个国际标准化组织机构的发起国和核心成员,我国智慧城市评价指标、技术参考框架等国家标准成果已上升为国际标准项目。4.统筹宣贯交流,凝聚社会各方共识

为加强对新型智慧城市经验的总结和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各部门重点开展了四方面工作。一是搭建央地协同交流合作平台,通过召开片区研讨会、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各地新型智慧城市的建设指导。二是举办系列展会,通过组织中国智慧城市国际博览会、智慧城市创新大会、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创新发展论坛、中国智慧城市技术与应用产品博览会、全国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博览会、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创新应用成果展等系列活动,促进政企交流,为国内企业提供展示舞台。三是联合部际协调工作组成员单位共同发布了《新型智慧城市发展报告2015—2016》,总结了各地优秀案例和可复制的实践经验。四是依托“中欧城市可持续发展论坛”“中美商贸联合会”“世界智慧城市大会”“全球智慧城市博览会”“2017博鳌亚洲论坛发展峰会”等交流合作机制和平台,展示我国在智慧城市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加强同美、欧、日、韩、印、葡等地区和国家的智慧城市国际合作,支持我国相关企业拓展海外市场。5.统筹开展评价,务实推动健康发展

为推进我国新型智慧城市取得实效,部际协调工作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共同积极推动2016年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按照“以评促建”的工作思路,共同研究制定《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6)》。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央网信办、国家标准委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 务实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快速发展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2476号)。召开了2016年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电视电话会和五大片区研讨会,委托互联网企业对343个城市开展第三方测评,通过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平台组织城市填报评价指标数据,开展了评价数据分析工作,形成了评价分析报告。(二)地方工作进展

在部际协调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共同推动下,各地政府积极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在政策法规、顶层设计、体制机制、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市治理、信息资源、投融资模式、网络安全等方面不断探索实践,不断取得积极进展,涌现出一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1.出台政策法规,优化发展环境

各地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山东省自提出建设“智慧山东”以来,先后印发实施了《关于开展“智慧山东”试点工作的意见》《山东省智慧城市体系规范和建设指南(试行)》《山东省“互联网+”行动计划(2016—2018年)》等多项实施意见和建设指南,推动山东省智慧城市的建设。江苏省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智慧江苏建设的实施意见》《智慧江苏建设行动方案(2014—2016年)》以及《“十三五”智慧江苏建设发展规划》等一系列重大政策,13个设区市均分别出台了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实施意见、行动计划或推进方案。安徽省“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意见》,引导各市加强统筹规划,探索智慧城市建设新模式,此后印发了“互联网+政务服务”、云计算、大数据等领域的政策文件,创新政务服务,培育智慧产业,助推全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广西2015年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基础信息资源应用管理、提高城市智能化、促进民生服务便捷化等方面开展工作。宁夏制定《全区智慧政务和智慧民生2014—2016年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在城市规划、安全管理、利民、便民、惠民等方面的信息化应用。银川市颁发《银川市智慧城市建设促进条例》,在法制化管理上取得重要突破。2.加强顶层设计,避免盲目建设

地方注重加强智慧城市顶层设计,统筹城乡、区域和经济政治社会的协调发展。如安徽省16个市大多已开展了智慧城市顶层规划,各项应用系统陆续建成,城市智慧化程度逐步提升;武汉市面向全球招标,制定了智慧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明确了“113”总体架构,即确立一个明确的发展目标,建设一套完善的信息基础设施,构建“应用、产业和运行”三大核心体系,还配套制定15个智慧应用专项规划,让智慧城市建设“全市一盘棋”,有章可循、有序推进;莱芜市编制完成《莱芜智慧城市顶层设计规划方案》,提出以“服务一个号、办事一扇窗、应用一张网、展示一张图、数据一片云、打造一平台、运营一中心、智慧一座城”为发展方向,夯实智慧城市发展基础。3.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统筹协调

各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创新体制机制逐步成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关键手段,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融合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一是各地纷纷设立智慧城市建设专职机构,依据2016年新型智慧城市评价结果,近九成地级市建立了领导组织机构,加强智慧城市的统筹推进与实施力度。如嘉兴市首创由党、政、参建企业一把手任组长的“三组长”领导小组架构。武汉、深圳、广州、宁波、宜昌、辽源等地专门成立智慧城市办公室,由市长任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组员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智慧城市规划建设工作。二是通过行政体制机制改革突破信息系统整合障碍。如天津滨海新区、贵州贵安新区、湖北武汉等地分别建立行政审批局实现“一枚公章管到底”,通过流程再造,加强信息系统整合;银川市通过强化体制创新、构建“智慧政务”平台,优化业务审批流程,审批效率平均提高75%。4.完善基础设施,助力智慧发展

新型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一是积极落实“宽带中国”战略,重视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如甘肃省推进全光纤网络城市和4G网络建设,加快实施“宽带乡村”和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2016年新建基站2.33万个,8M以上宽带用户占比达到86.5%,13个市州建成全光网城市,行政村宽带网络覆盖率达90%以上;杭州市全网综合通信能力在全国名列前茅,城区光纤覆盖率已达100%,农村区域达到97%以上,全市城镇区域普遍具备100M高宽带接入覆盖能力。二是电子政务网络基础设施和安全保障体系日益健全。如安徽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内网纵向连接所有市县,横向连接近70个省直部门。三是大力推进大数据中心建设。如浙江省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数据平台为基础,建设绿色环保、低成本、高效率、基于云计算的大数据基础设施,避免盲目建设和重复投资;四川省部分市州高规格建成了(大)数据中心,提升了城市数据存储管理能力。5.注重信息惠民,践行以人为本

各地城市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信息化、智慧化建设,切实解决居民最关心的现实难点问题,“以人为本”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明显加强。一是,信息惠民成为工作重点。各省市将民生服务作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重点,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组织80个城市全面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大幅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如厦门市建立“i厦门”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市企业、个人统一实名认证,提供超过200项惠民服务。二是,政企合力拓展公共服务渠道,发挥互联网企业用户规模与渠道优势。例如:腾讯、阿里巴巴等互联网企业利用微信、支付宝等平台,向市民提供社保查询、交通出行、医疗服务、生活缴费等民生服务,以更个性化、更便捷化的方式完善“最后一公里”服务;浙江省创新“盈利性服务+公益性服务”集成方式,在华数有线、视频等盈利性服务基础上叠加水、电、煤、社区、公交、医疗卫生、居家关怀、应急信息等多项公益性惠民服务信息并覆盖全市城乡。6.促进数据融合,精准城市治理

大数据整合利用在城市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一是各地积极探索通过政府信息资源融合共享提升城市精准治理能力。如甘肃省建设了以环境资源信息的集成、共享和利用为核心的“一个中心、三大平台、两大门户、八个子系统”的环境信息化平台,加强资源环境动态监测,促进环境信息数据交互共享,环境信息化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不断提升;武汉市、宜昌市研究制定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统筹建设智慧城市、信息惠民、社会信用、电子政务等信息化项目,避免多头建设和重复建设。二是各地通过加大数据开放力度,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杭州市依托阿里巴巴等企业开发“城市数据大脑”,利用政府开放的交通数据调节交通流量,试点中实现车辆通行平均提速3%~5%,部分路段提升11%的良好效果;北京、上海向社会开放数据集超过1000个,企业、个人利用开放数据成功开发交通、医疗等多领域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应用近百个。7.丰富投资模式,探索政企合作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投入巨大,各地正在逐步将传统的政府大包大揽模式转变为政企共建、资源共享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各地创新信息化项目资金筹措和管理模式,建立“政府投资引导、社会投资跟进”的投融资机制,不断扩大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科技经费、重大示范等对项目的倾斜支持,积极引导基金、风投、参股等各类社会资金共同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如武汉市在实施“全市重点区域免费公益Wi-Fi全覆盖工程”中,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法,创新城市公共信息化项目建设模式,整合政府部门和汉口银行资源,市财政不投入一分钱,建成“云端武汉·市民”“云端武汉·企业”等政务服务平台。8.强化安全建设,提升防护能力

网络安全和公共安全是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基本保障。一是各地高度重视信息和网络安全建设。例如:江苏省加强智慧城市网络安全和信息采集、处理、传播、利用等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吉林省强化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智慧城市信息系统与安全保密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浙江省以政务云为基础,建设运行信息安全云,兼顾经济和安全两方面,满足用户敏感、私密等信息存储应用的需要。二是地方不断加强新型智慧城市公共安全建设。例如:甘肃省加强公共安全防控信息化建设,完善各类社会资源共享共用机制,强化重点区域监控,提高视频监控覆盖率;贵阳市实施“天网工程”,实现公安综合信息系统、110综合指挥系统、智能交通指挥系统、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协同联动,政府综合应急指挥能力、城市管理水平大幅提升。9.支持创新创业,带动产业升级

创业创新是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契机和综合载体。一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首批28家双创示范基地所在城市将“双创工作”融入智慧城市的建设,为创业者搭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服务平台,打造了若干“智创空间”“智创园区”,为全民创新创业提供支撑保障。二是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等工作相互融合,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不断创造新的投资空间,有效释放了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绿色化孕育的海量需求。如安徽省智慧产业规模不断壮大,2016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实现产值2613.2亿元,同比增长14%,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语音、智能家电等产业快速发展。10.推动协同发展,初显集群效益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正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纽带,区域间联合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的趋势明显。例如:京津冀三地共同打造区域信息化协同发展示范区;成渝城市群通过搭建城市群信息服务平台,统一交互标准,开放数据接口,协同推进成都、重庆、绵阳为代表的智慧城市群建设。三、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发展形势(一)新型智慧城市国家层面政策体系日臻完善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陆续研究出台和不断推进落实各项政策保障体系,新型智慧城市政策发展环境日臻完善。

从经济社会发展角度看,智慧城市作为重大工程项目,纳入了《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此为指引,国家各部委及各级政府先后围绕信息基础设施、信息惠民服务、“智能制造”“双创”“互联网+政务服务”等领域,陆续出台和落地标准、产业、人才、试点示范等相关政策,全面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和创新发展。

从新型城镇化角度看,我国出台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和《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将智能交通、智能管网、智能园区、智能水务等发展,作为提升城市和中小城镇公共服务水平及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点内容,深化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与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的内涵。

从信息化建设角度看,《国家信息化战略纲要》提出要分级分类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将新型智慧城市作为十二大优先行动计划之一,明确了2018年和2020年新型智慧城市的发展目标,提出了建设方法和推进路径,从实施层面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明了方向和关键环节。(二)新型智慧城市成为信息化深化发展的综合载体

新型智慧城市是现阶段全面落实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同步发展的最佳平台,也是深化信息化发展的重要抓手。

智慧城市成为行业领域信息化的重要抓手。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是现阶段信息化发展在城市区域的缩影,是对各部门信息化建设成就的持续提升和优化。工信部、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旨在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和应用推广。国家能源局在全国范围累计启动56个“互联网+智慧能源”试点项目。公安部选取多地开展了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试点工作,推动全国范围内的“平安城市”建设。交通运输部积极推进智慧交通发展,通过制订智慧交通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将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开展智慧交通示范试点。

智慧城市成为新技术开放应用实验室。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已成为新技术融合创新发展的开放“实验室”。例如:杭州在城市交通管控领域,首次全面引入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实现调度优化,区域交通通行效率提升3%~5%;鹰潭、广州等地全面启动基于NB-IoT的移动物联网应用建设,智能抄表、智能停车、智能灯杆、智能箱包等应用终端规模突破百万量级。

智慧城市成为城市级大众创新空间。欧盟在绿色智慧城市框架下,基于生活中的实验室(Living Lab)理念,以用户为中心构建欧洲智慧城市网络,汇聚“集体的智慧和创造力”,借助开放创新空间的打造,帮助居民利用信息技术和移动应用服务提升生活质量。我国以创新、创意、创业等为特征的知识性、智慧型创新空间、创意基地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占比日益增加,“互联网+创新空间”正在成为新型智慧城市智慧产业发展的标准配置,推动社会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城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不同类型的新型智慧城市异彩纷呈

新城新区日益成为新型智慧城市试验田和实践热点。以雄安新区为代表的国家级新区,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作为首要任务,突出绿色、现代、创新等理念,引领新城新区智慧城市建设趋势。规划建设阶段,新城新区信息基础设施与新城土地规划、市政设施规划、交通规划同步实施,做到“一张蓝图干到底”。运行管理阶段,新城新区在信息共享、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国际合作等方面进行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做到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

智慧区县和智慧小镇,成为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抓手。区县(辖乡镇)一级作为我国最低的行政管理区划级别,城市发展往往具备较为鲜明的城市特征,此外,由于规模小,智慧城市建设反而更加容易统筹推动,因此在智慧城市建设方面较地市而言更具比较优势。近年来,智慧城市从地市级逐步下沉态势明显。嘉兴乌镇、杭州丁兰、东莞清溪等一批智慧小镇竞相涌现。

新型智慧城市呈现溢出效应,向城市群扩展态势显著。新型智慧城市利用互联网超越距离的特性,将核心城市的信息化设施、平台、产品、应用等向周边城市辐射,加速城市群进程,带动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发展,形成区域一体化协同发展合力。长江经济带、珠江三角洲、京津冀等智慧城市群均着力于推进跨城市的区域合作机制、资源共享体系、区域协同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城市群区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互联互通,充分发挥北京、上海、广州等龙头城市引领作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智慧城市群。(四)集约融合成为新型智慧城市发展主旋律

新型智慧城市进一步强化跨部门、跨行业的组织统筹力度,提升信息资源整合水平,全面加快城市信息资源的有序汇聚、深度共享、关联分析、高效利用,并通过共建共享基础设施、集约共建核心平台、整合利用新旧系统、统筹设计智慧应用,为市民、企业和城市管理者,提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服务,最大限度地展现城市“智慧”。

基础设施加快共建共享。新型智慧城市全面推动通信设施、局房管道、数据中心等共建共享,探索2G、3G、4G等频率授权综合利用,并依托智慧灯杆等多功能信息杆柱,构建涵盖无线Wi-Fi、基站挂载、充电设施等的融合型智能设施,形成通信设施与市政设施的无缝衔接。

数据资源加速整合共享。新型智慧城市快速部署覆盖全域的多主体感知监测体系,政务数据通过一数一源方式,形成统采统存的数据资源池,部门间按照权限有序共享,并利用城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服务和第三方数据服务,实现涵盖政府、企业、行业的城市主数据资源体系。

核心平台统筹规划布局。新型智慧城市核心平台基于云设施实现统筹布局,设计平台可重用、可扩展架构,为各类智慧应用系统提供一体化协同管理和服务能力,实现平台与应用松耦合。

应用服务呈现“多合一”。智慧城市规划与其他规划实现信息整合和无缝衔接,形成“多规合一”,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通过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以“多卡合一”整合城市公交卡、社保卡、健康卡等烦琐卡种。企业和社会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多种证照合一,加载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实现“多证合一”。(五)体制机制变革成为新型智慧城市发展重要动力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更加注重新机制变革、创新引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更加强调统筹协调,国家层面不断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布局,成立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建立中央地方联动机制,全面整合纳入各层级资源,形成一体化推进合力,着力破解条线分割,破除信息孤岛。

协同组织机制加速变革。为有效促进智慧城市各利益相关方的沟通,新型智慧城市积极探索建立新型多利益相关方合作机制,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机制创新的新型推进组织,形成统筹协调、多方参与、共同推进的协同组织格局。新加坡在推进智慧国计划过程中,除了在咨询通信发展管理局机构主导之外,同时还单独成立了智慧国咨询与行政办公室(Smart Nation Programme Office),直属总理公署,辅助完成线管的协调工作。嘉兴市创新智慧城市领导小组传统构建模式,组建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以及实施公司总经理组成的新型智慧城市“三组长”架构,全力统筹智慧城市建设。

新型建设运营机制大胆创新。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全面合作,推动智慧城市建设从政府主导、大包大揽,走向政府和市场协同运作,实现可持续运营。阿姆斯特丹通过设立由政府与能源企业分别出资50%的智慧城市基金,投资当地具有良好运营收益的智慧化项目,吸引了超过100家私营企业加入建设与运营。截至2016年10月,国家财政部入库智慧城市PPP项目共计71项,总投资规模达到565亿元,涵盖公安、交通、旅游、数据中心、网络、卫生等公共领域。

条块融合机制试点探索。传统智慧城市建设只关注城市自身内在系统发展,而未能实现上下联通、条块联动,逐步出现上下级系统难对接、横向数据资源无法打通、城市先行试点在部委统筹后夭折等问题。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不仅要求城市内部系统、数据资源实现整合,也需要实现与国家、省级管理部门协同配合,需要在城市层面打通条块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聚焦设施互联、资源共享、系统互通,实现垂直型“条”与水平型“块”互融互通,协同运作、共同推进城市层面智慧化建设。上海市建立市、区两级信息化管理联动机制,并主动对接国家部委建设需求,明确政府与市场在不同领域、不同阶段的主体责任,协同各级政府共同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六)智慧城市国际合作和产业对接进程加速

世界各国围绕智慧城市政策筹划和部署升级,不断强化智慧城市技术服务的应用推广,推动智慧城市国际合作与产能输出成为全球智慧城市新一轮竞争焦点。

标准合作先行,2016年联合国推出全球首个智慧城市在线社区和全球智慧城市论坛,旨在推动各城市利益攸关方与国际电联、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全球标准机构之间的合作,发布《智慧城市与社会治理:参与式指标制定指南》,推动形成城市共识和统一标准;2017年银川市与英国城市群、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总体组及英国标准化协会联合成立“国际智慧城市联合研究院”,与TMF组织联合成立“智慧城市联合创新中心”,举办第二届全球(银川)TMF智慧城市峰会,推动银川市由西北边陲走向全球智慧城市合作前沿。

协同合作创新,美国联邦政府机构致力于推动科技创新所塑造的现代城市转型,美国科技顾问委员会提出建设跨城市可复制推广、海量城市加盟的城市网络平台(City Web),加速可复制的智慧城市解决方案转化和成果分享;欧盟在智慧城市领域启动“智慧城市和社区灯塔”、Living Lab(生活实验室)和火球等计划,致力于将城市打造成为开放创新空间,以项目协同创新推动欧盟“单一数字市场”整体布局和跨区域合作,项目通常由多个欧盟成员国、多个合作伙伴共同完成,如欧洲智能城市平台(EPIC)项目由6个欧盟成员国的合作伙伴联合承担。

多边合作对话。当前全球呈现国家层面智慧城市合作和对话沟通机制日益频繁的格局,如丹麦与新加坡举行“智慧城市对话”,新加坡与中国“智慧城市结对”倡议,中美、中英、中欧签署智慧城市合作框架,加强双方在智慧城市发展方面的经验交流和资源共享。“一带一路”有力推动中国智慧城市概念走出国门,中国碧桂园集团联手埃森哲、华为、德勤等全球顶尖团队,在马来西亚致力于建设全球智慧生态之城的典范、未来城市的榜样,迄今为止是马来西亚在建的最大的智慧城市项目,得到了马来西亚联邦政府的大力支持,拥有税收豁免、旅游养老等诸多方面的优惠政策。第二篇 成就篇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升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效,提高市民满意度和获得感,按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2016—2018年工作分工》安排,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部际协调工作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16年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部际协调工作组将新型智慧城市评价作为工作抓手,通过“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用”,加强统筹协调,促进科学引导,及时总结有效经验,提炼推广成功模式。2016年11月底,正式启动2016年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本次评价历经组织准备、宣贯落实、指标填报、网络调查、数据分析五个阶段,截至2017年7月,各项评价工作圆满完成,全国338个地级以上的共计249个城市参与指标填报,220个城市完成指标填报,覆盖人口达到9.97亿,占总人口比例71.46%,积累的大量评价相关数据成为了解我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现状,研判形势、分析问题、明确方向的重要依据。一、2016年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背景和工作过程(一)2016年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背景1.评价工作是顺应新发展形势的重要选择

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是部际协调工作组经研究决定的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是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工作的重要内容,经过近两年的准备,开展评价工作的基础和条件已经成熟。

我国智慧城市发展建设进入新阶段,需要在工作理念、方法、策略、工具等层面做出新的探索和突破。目前,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已经进入一个更加全面、深入和务求实效的新阶段,从技术驱动、业务驱动不断向创新驱动转变,智慧城市建设与城市经济社会创新发展融合程度不断提升,但面临的问题也日益复杂,风险不断积聚,不同领域、层级、区域之间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日益突出。国家新型智慧城市更加强调以人为本、绩效导向、客观量化,基于全新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工作是顺应新形势的探索和创新,有利宣传新型智慧城市新理念、评估发展现状,研判发展形势、明确问题和未来一个时期发展方向。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机制继承和发展已有工作基础,全面和持续开展评价工作能够进一步强化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推进工作机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2016—2018年工作分工》做出了明确的部署,明确提出要组织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评价工作是在新的协调工作机制之下,在已有各相关部门大量试点示范基础上,推动部门和地方形成合力,探索建立中央、地方、企业、社会公众协同共赢的长效机制。统筹各类试点示范是《“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对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的新要求,也是部际协调工作机制的重要任务。本次评价工作由部际协调工作组组织,各省、自治区级单位自愿组织辖区内地方完成评价,各地级以上城市建立地方跨部门工作机制共同完成评价指标填报,初步形成跨部门、跨层级协调联动的工作方式。

在“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的大数据时代背景下,通过持续开展评价工作能够逐步汇聚积累全国新型智慧城市发展数据信息资源,为指导实践、科学决策提供更加丰富的数据基础。新型智慧城市是数据驱动的创新城市,数据资源潜力和价值得到越来越充分的认识和挖掘利用。当前,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数据已经较为丰富,再结合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数据,有利于后续更好地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工作,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2.评价工作目标是切实提升地方城市建设实效

2016年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是全面开展评价工作的第一年,具体目标包括三方面:一是以评价工作为指引,明确新型智慧城市工作方向。评价指标提出了新型智慧城市的发展方向和建设重点。引导地方围绕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相关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相关措施,切实提升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效和水平。二是以评价工作为手段,提升城市便民惠民水平。评价指标将城市居民感受、提高居民幸福感和获得感作为重要评价内容。引导地方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更加注重建设效能,让社会公众和企业能够切实感受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带来的便利。三是以评价工作为抓手,促进新型智慧城市经验共享和推广。通过评价工作,及时发现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不同规模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优秀案例、实践经验和共性问题,总结提炼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最佳实践,促进各地共享交流。3.评价工作基于科学的评价方法及指标体系展开(1)评价方法。

2016年度新型智慧城市评价采用了城市自评和市民体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城市自评:《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6版)》规定了各项评价指标及其计算方法。参评城市结合指标规定,收集、填报指标相关数据,开展自评价工作。在2016年评价工作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网信办或智慧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新型智慧城市跨部门、跨层级协调工作机制,组织参评城市开展自评价工作。

市民体验问卷调查:在2016年评价工作中,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市民体验问卷调研,获取市民对本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真实感受评价。

整体计算方法:新型智慧城市评价采用了层次分析法和权重分析法相结合的方式。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评分点。评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城市总得分为所有一级指标得分之和,而各级指标得分为其下级指标得分之和。各级指标设置相应的权重,其中,一级指标权重为其涵盖的二级指标权重之和,二级指标下的各分项权重之和为100%。(2)评价指标体系介绍。

本次评价指标的选取突出了成效、覆盖全面、科学分配权重和客观可量化的思路,同时也借鉴国际经验,希望制定出一套可以不断发展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包括城市自评指标、市民体验问卷调查、地方特色指标三部分,如图2-1所示。图2-1 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总体框架(一级指标)

城市自评指标重点对城市发展现状、发展空间、发展特色进行评价,包括7个一级指标。引导性及成效类指标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均作为一级指标,每个一级指标下包含若干二级指标,每个二级指标代表对一级指标某一个侧重面的考量依据。各分项制定中可根据领域特性和需求、参考二级指标评价要素确定相应的二级指标项。其中,惠民服务、精准治理、生态宜居3个成效类一级指标,旨在客观反映智慧城市建设实效;智能设施、信息资源、网络安全、改革创新4个引导性一级指标,旨在发现极具发展潜力的城市。本次所有的客观指标均来源于中央部门推荐的指标,指标制定工作也和城市进行了紧密结合,并进行了初步验证。

市民体验问卷调查主要用来测量“市民体验”这一指标,旨在引导评价工作注重公众满意度和社会参与。

地方特色指标指参与2016年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的各城市参照城市自评指标自行制定的指标,旨在反映本地特色。

一级指标及权重、二级指标及权重和二级指标说明如表2-1所示。表2-1 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总体框架及二级指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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