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遇见狄更斯——雷?布拉德伯里短篇自选集(第4卷)(幻象文库)(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25 00: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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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雷•布拉德伯里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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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遇见狄更斯——雷?布拉德伯里短篇自选集(第4卷)(幻象文库)

夏日遇见狄更斯——雷?布拉德伯里短篇自选集(第4卷)(幻象文库)试读:

自序

真不敢相信,我在这短短数十载中竟然写下了如此之多的故事。可另一方面,我也时常好奇其他作家是如何利用自己的时间的。

对我而言,写作就如同呼吸一样自然,无须做任何计划或安排,完全是靠本能的驱使。收录在这部短篇集中的所有故事,其灵感都是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刻爆发出来的,我必须立即坐在打字机跟前趁着热乎劲儿把它们一股脑儿地转化成文字。

一个很有代表性的例子就是《报丧女妖》。当时我在爱尔兰为约翰·休斯顿导演的电影《白鲸记》撰写剧本,我们经常在深夜围坐在壁炉前,品尝爱尔兰威士忌。我其实并不很爱喝酒,但他对那酒很喜欢,所以我也跟着喝点儿。有时休斯顿会在把酒言欢时突然停下来,闭上双眼,听寒风在屋外呼啸。然后他会一下子睁开眼睛,用手指着我大喊,说爱尔兰的天空上盘旋着好多报丧女妖,也许我应该出去看看是不是真的,并招呼她们进来。

他总是这样吓唬我,那一幕深深地烙在我的脑海里,等我回到美国家中时,最终根据他那怪异行为留给我的灵感写下了这篇小说。

写《汤因比暖房器》则是由于当时我们经常在报纸标题或电视报道中感受到绝望的轰炸,全社会都弥漫着末日将至的气氛。这种情绪不断发酵,可人们却没回过头去想一想它究竟从何而来,又究竟对我们造成了哪些改变。

后来有一天,我终于再也抑制不住这种感觉,决定要做些什么,于是我创造了一个角色来说出我心中的想法。《劳莱与哈代爱情故事》则源于我对这对完美喜剧组合一生不变的热爱。

很多年前抵达爱尔兰时,我打开一份《爱尔兰时报》,发现里面有这样一则小小的广告:

今日

仅此一次!

为爱尔兰的孤儿们义演

劳莱与哈代亲自献艺!

我一路狂奔到剧院,幸运地买到了最后一张票,还是前排正当中!大幕卷起,那两位可爱的人儿在台上表演着他们最伟大剧目中最经典的场景。我坐在台下,被惊异和快乐深深地冲击,泪水滑过脸颊。

回到家后,那些情景仍然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我想起有一回一个朋友带我去了一段阶梯旁,就是劳莱和哈代扛着钢琴爬上去的那段,结果他们却是被钢琴赶了下来。于是我让故事继续。《暗夜独行客》是《华氏451》的先兆。我在五十五年前曾经和一位朋友共进晚餐,饭后我们决定沿着洛杉矶的威尔夏大道走一走。可是没过几分钟,我们就被一辆警车拦了下来。警官问我们在做什么。我回答他:“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我显然回答错了。警官怀疑地看着我,因为当时人行道上空无一人——整个洛杉矶都没人会在这条道上散步。

我回到家,为此事恼火不已,想不通为什么连散步这么简单而自然的行为都会被制止。于是,我写下了一篇发生在未来的故事,某位行人因为散步而遭到拘捕,并被处决。

几个月后,我又让那位独行客在晚上散步,并安排他在拐角处遇见了一位名叫克拉丽斯·麦克莱伦的女孩。九天后,中篇小说《消防员》诞生了,它后来被扩展成了《华氏451》。《垃圾工》的灵感来源于1952年初洛杉矶报纸上的一则新闻,当时市长宣布,如果有原子弹击中洛杉矶,那么死难者的尸体将由垃圾清扫工负责处理。他的这番言辞令我怒不可遏,于是我坐下,抒发出胸中怒火,写成了这个故事。《军令如山》也源自现实。许多年前,我有时会在下午跟朋友一起到国宾酒店的泳池里游泳。那位泳池看管者严厉得几乎不近人情,总会让他年幼的儿子站在泳池边,向他灌输关于人生各式各样的死板规矩。我一天天看着那无止无休的说教,忍不住幻想在未来的某一天,他那乖巧的儿子会突然奋起反抗。我坐在桌前,脑海里酝酿着这似乎注定要出现的一幕,写下了这个故事。《拉斐特,永别了》基于一个真实而悲惨的故事,那是我家隔壁的一位老电影摄影师讲给我听的。他偶尔会到我家来做客,喝上一杯红酒。他告诉我,在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前的最后几个月里,他曾是拉斐特飞行队的成员。回想起自己曾经击落德国双翼飞机时他不禁潸然泪下,那些年轻帅气的士兵死前的面容多年以后仍然在他心头徘徊不去。我无力帮他做任何事,唯有用手里的笔让他获得些许慰藉。《夏天奔跑的声音》的诞生也实属偶然。我当时正坐在大巴上穿过西木村,一个小男孩突然跳上车,把钱塞进投币箱里,从车厢前头跑到我对面的座位上一屁股坐了下来。我无比羡慕地看着他,心想,天哪,要是我有他这身活力就能每天都写一个短篇故事,每晚写三首诗,每月完工一部小说。我低头看向他的脚,发现那活力是有原因的,他穿了一双显眼的新网球鞋。我突然记起在自己成长中的那些特殊的日子。每年刚一入夏,父亲就会带我到鞋店,给我买一双崭新的网球鞋,让我焕发出全世界的能量。我当时在车里就恨不得能马上到家,坐下来写个关于小男孩盼望一双新网球鞋,好在夏日里纵情奔跑的故事。

写《上周一的大碰撞》是因为我当时在都柏林随手买了一份《爱尔兰时报》。报上登着一条可怕的新闻——1953年全年,爱尔兰总共有375名骑车人在事故中丧生。我想,这是多么不可思议啊。我们在美国很少会读到这样的新闻,通常是人们在汽车类交通事故中遇难。接着读下去,我发现了原因所在。在爱尔兰境内有一万多辆自行车,人们总是会以每小时四十至五十英里的速度骑行,然后迎面相撞,所以当头部受到撞击时,必然会遭受严重的颅骨损伤。我想世界上没人知道这一点!也许我应该写个故事出来。于是就那样做了。《夏伊洛之战的鼓手》的灵感来源于《洛杉矶时报》上刊登的某个小演员的讣告,那个演员名叫奥林·豪兰,我看过他出演的很多部电影。讣告中提及他的父亲是夏伊洛之战的鼓手。那些言辞伤感而充满魔力,引我回想起往日岁月,使我立即决定用打字机把心中的感悟写下来,于是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我写出了这篇故事。《亲爱的阿道夫》的缘起则更加简单。我在某天下午路过环球影城,遇见一位身穿纳粹制服,脸上还黏着希特勒胡须的群众演员。我不由得设想当他在影城附近或大街上走来走去时会发生什么事,人们看到跟希特勒相貌如此相仿的人会作何反应。当晚那篇故事写成了。

从来都不是我支配我的故事,而是那些故事支配着我的双手。每当新的灵感出现时,它们都会命令我赋予它们声音、形态与生命力。正如我在这些年中对其他作家建议的那样:大胆从悬崖上跳下去,在下落的过程中再想法给自己插上翅膀。

在过去六十多年的岁月里,我跳过无数次悬崖,在打字机前头苦思冥想如何给故事加上结尾,好让结局不至于太过突兀。而在刚刚过去的那几年里,我回顾了自己少年时站在街角卖报纸,每天写作的日子,意识到自己当年竟然那么努力。我为什么会那么做呢,为什么会不厌其烦地一次次从悬崖上跳下去?

答案还是那句陈词滥调:出于热爱。

当时的自己不顾一切往前冲,全心全意地热爱那些书籍、作者和图书馆,专注于练就自己,而根本没留意到我只是个身材矮小、其貌不扬、天赋欠缺的少年。也许,在脑海中的某个角落里,我是知道的。可我仍然坚持不懈地去写,去创造,那动力就像血液在我体内奔涌,至今未怠。

我总是幻想着有一天,当我走进图书馆,在书架上翻找图书时,能看到印着自己名字的书跟莱曼·弗兰克·鲍姆或埃德加·赖斯·巴勒斯的作品摆放在一起,上层书架上还有其他名家的著作,比如说埃德加·爱伦·坡、赫伯特·乔治·威尔斯,还有儒勒·凡尔纳。我深深地热爱着他们以及他们笔下的世界,而其他作家,像是萨默塞特·毛姆和约翰·斯坦贝克,则使我热情满满,在这些贵客的陪伴下,我早已忘记自己是《巴黎圣母院》里的那个驼背的钟楼怪人。

然而随着时间一年又一年流逝,我褪去青涩,终于成了一位短篇小说作家,成了散文家、诗人和剧作家。我花了几十年的时间不断褪去旧的自我,是热爱在一路上召唤我前行。

在这本短篇集中,你将读到在我漫长写作生涯里颇具代表性的故事。我深深感念往昔岁月以及激励我不断前进的那份热爱。当我看着这本书的目录时,眼里充满泪水,这些亲爱的朋友啊——这些活在我想象中的恶魔与天使。

他们都在书里了。这是一本精彩的合集,希望你们也能喜欢它。雷·布拉德伯里2002年12月

恶龙

刊于《时尚先生》(Esquire)

1955年8月时雨译

夜色潜入沼泽,走进矮草之间,动作干净利落,一气呵成。已多年没有鸟儿只身飞过这片浩瀚苍穹。许久以前,曾有一些小石头佯装有生命,结果只是崩碎化作尘土。如今,唯有夜晚在两个烤火人的灵魂中游荡。荒地里,这两个男人弯腰站在孤独的火堆旁。黑暗在他们的血管里悄声悸动,在太阳穴与手腕处默默地跳数着时间。

晃动的火光照亮两人沧桑的面庞,在两双眼眸中映出橙色的碎片。他们倾听彼此微弱而冰冷的呼吸,感受眼睑的眨动。最后,一个人用剑捅了捅火堆。“住手,傻瓜。你会暴露我们!”“没事,”另一个人说,“恶龙在几英里外就能嗅到我们的气味。上帝啊,这儿太冷了。我真希望自己现在待在城堡里。”“我们追求的是死亡,不是安眠⋯⋯”“为什么?为什么?恶龙从没踏进镇子!”“安静,傻瓜!独自往来于镇子之间的人都会被它吃掉!”“那就让他们被吃掉吧,咱们回家!”“等等,听!”

两人定住了。

他们等待良久,却只听见马匹紧绷的皮肤轻轻地颤动,宛如击打黑天鹅绒的铃鼓面,摇响银制的马镫带扣。“唉⋯⋯”另一个人叹口气,“真是一片噩梦之地。这里无奇不有。有人吹灭了太阳,带来夜晚。接着,就在这时,噢,甜美的死亡,听!这条恶龙,他们说它的眼睛是火,呼吸是白色的毒气。你能看见它燃烧着横穿黑暗之地。它乘着硫黄与雷鸣奔走,照亮草地。羊群惊慌失措,疯癫至死。女人产下怪物。恶龙这般狂怒足以令塔墙震颤,化作尘土。日出时分,它的祭品漫山遍野。我想问,多少骑士曾来对付这头怪物却铩羽而归,正如我们的命运一样?”“够了!”“还不够!我根本无法在这片荒芜之地分清现在是哪一年!”“自圣婴诞生以来,已经过去了九百年。”“不,不。”另一个人闭上眼睛低语,“这片沼泽里没有时间,只有永恒。我觉得若是我现在跑回去,镇子肯定已经不在了,人类尚未诞生,建城堡的石块尚未从矿脉中开采,木材尚未从林子里砍伐。别问我为什么知道,这片沼泽知道,是它告诉我的。现在我们只身坐在火龙的土地上,上帝保佑我们!”“你要是害怕,就套上盔甲!”“有什么用?恶龙无处可寻,我们根本猜不到它的巢穴在哪儿。它在雾里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们也不知道它去了哪儿。呵呵,套上盔甲,那样我们就能死得体面点儿。”

银盔甲刚穿上一半,另一个人又停下来,转过头。

越过昏暗的郊野,穿过满眼的夜色与沼泽中心的虚无,风卷起钟表上的尘土。这些钟表以尘土倾诉时间。黑太阳在这阵刚刮来的风的中心燃烧。大风从某棵秋天的树上吹落一百万片烧焦的叶子,吹过地平线。风融化地势,像处理白蜡一样拉长骨头,搅浑血液,令其浓厚至糊烂,沉积在脑中。这阵风是一千个垂死的灵魂,永远混乱迷茫,不得停歇。在黑暗中的薄雾里,这阵风是其中的一抹尘雾。这是一片无人之地,不知有年,亦不晓时分,只有无颜色的空虚。霜、风暴与白色闪电陡然而至,霹雳在巨大的落地绿玻璃窗格后面移动。暴雨浸湿草皮,一切都逐渐消失,直到令人窒息的安静再次降临。两个男人在这冰冷的季节里与他们的热情一同守望着。“在那儿,”一人低语道,“哦,在那儿⋯⋯”

几英里外,伴着震耳欲聋的咏唱与轰鸣,恶龙来了。

两人默默扣紧盔甲,骑上马。龙鸣越来越近,一股巨大的气流劈开午夜的荒地。闪烁的黄色眩光迸发在山顶之上,接着,他们便瞧见了恶龙层层叠叠的黑色身躯。由于只能远远观望,因此看得并不真切。恶龙涌出那座山,骤然消失在山峦之间。“快!”

他们策马向前冲,进入一道小山谷。“它会经过这里!”

两人的铁拳抓起长枪,拨下马面罩挡住坐骑的眼睛。“主啊!”“没错,我们就称主之名。”

转眼之间,恶龙已绕过一座山。琥珀色的巨大眼眸眈眈而视,用红色闪光点燃了他们的盔甲。伴着骇人的哀号与刺耳的呼啸,恶龙径自向前奔去。“保佑,保佑!”

长枪刺进没有眼睑的黄瞳下方,枪柄瞬间弯曲,即刻人被甩到空中。恶龙撞上骑士,他翻身落下,摔在地上。龙身经过时,黑色肩膀的冲击力掀翻了另一匹马与骑手,将其撞飞到一百英尺外的大圆石上。哀号,哀号,恶龙尖声大叫,周围到处是火。恶龙身下,在令人目眩的滚滚轻柔羽烟之中,闪烁着粉色、黄色、橙色的太阳之火。“你看见了吗?”一个声音哀号,“和我跟你说的一样!”“完全一样!一样!我看见了一个身穿盔甲的骑士,我敢发誓!我们撞到他了!”“你打算停下来吗?”“以前曾停下来检查过,但什么都没找到。我不想在这片沼泽中停下来。我很紧张,我有种不祥的感觉。”“但我们确实撞到人了!”“我已经拉足汽笛示警了,可那个小伙子真是倔脾气。”蒸汽喷出,吹开薄雾。“我们会准点到达斯托克利站的。弗雷德,多加点儿煤!”

又一声汽笛在开阔的天空回荡,像要把迷雾摇晃成露珠。夜行列车在火光与狂怒中匆匆穿过溪谷,向上绕过山丘往北行驶,消失在这片寒冷之地。车身驶过,永远地离去,唯有黑烟与蒸汽在随后的几分钟内逐渐溶入麻木的空气之中。

萧伯纳-马克5号

萧伯纳-马克5号

收录于短篇集Long After Midnight

1976年吕诗苑译“查理!你要去哪儿?”火箭机组成员经过,问他。

查理·威利斯没有回答。

他钻进真空管,沿着发出细微嗡嗡声的飞船肠道一路向下。他向下坠落,心想:伟大的时刻来了。“查克①[1]!你要去哪儿?”有人对他呼喊。

去见某个死了但仍活着,冰冷却依然温暖,永远无法被触摸但会伸手去触碰的人。“白痴!傻瓜!”

讥笑声回荡。他微笑以对。

接着,他看见自己最好的朋友克莱夫正在对面的坡道向上浮行。他移开视线,但克莱夫通过贝壳形状的包耳无线电呼喊他:“我找你有事!”“晚点儿再说!”威利斯应道。“我知道你要去哪儿。笨蛋!”

威利斯双手颤抖轻轻降落时,克莱夫已经向上消失了。在靴子触到地板的瞬间,他感觉到一股全新的喜悦。

他沿路从飞船内部的机械设备旁走过。天啊,他想,太疯狂了。我们离开地球进入太空已经一百天了,而就在此时此刻,大多数船员正在像蚌壳一样合上的床铺里,欲火焚身地拨弄着他们的性玩具,用那些嗡嗡叫的东西触碰自己的身体。这会儿,我又在做什么?他想。就做这个。

他走到一个小贮存井前,往里看去。那里,在永无天日的昏暗中,坐着一位老人。“先生。”他招呼道,等着对方回应。“萧先生,”他低声说,“嘿,萧伯纳先生。”

老人突然睁大双眼,似乎刚吞下了某种观点。他抓住自己瘦削的膝盖,发出一阵尖锐的笑声。“神啊,我真的全盘接受了!”“接受什么,萧伯纳先生?”

萧先生用亮蓝色的双眼凝视查尔斯·威利斯。“这个宇宙!它思,故我在!所以我最好是接受,嗯?坐吧。”

威利斯坐在贮存井前面的阴影里,紧抱着膝盖,心中因为再次来到这里而升起一股温暖的、只属于自己的喜悦。“小威利斯,需要我读读你的心,然后说出自上次我们聊过之后你都遇上了些什么事吗?”“您会读心,萧先生?”“不能,感谢神。如果我不仅是萧伯纳的模板机器人,而且能扫描你的大脑,透视你的梦,那岂不是太可怕了?简直无法容忍。”“您已经这样做了,萧先生。”“一针见血!好吧,接下来。”老人用瘦削的手指捋了捋自己的红胡子,接着轻轻戳向威利斯的肋骨。“你是这艘飞船上唯一来看我的人,怎么回事?”“那个,先生,您明白的——”年轻人双颊红得似火烧一样。“啊,是的,我确实明白,”萧伯纳说,“在上面,在这艘船的蜂巢里,所有快乐的雄蜂都躲在蜂房里,玩着他们甜蜜的、上好发条的、轻声吟唱的、会轻柔吮吸的玩具,他们快活的雌性玩偶。”“我无言以对。”“啊,好吧。并不总是这样。在上一趟旅程中,船长还玩拼字游戏呢!他希望只使用我戏剧里的角色、概念和思想名词。好了,古怪的男孩,你为什么坐在这儿陪我这个丑陋的老头?难道你不想要楼上那些温柔的陪伴吗?”“这是一段漫长的旅程,萧先生,花两年时间跑到比冥王星更遥远的地方再返回,有的是时间享受楼上那种陪伴。但对于您与我之间的秘密活动,时间永远不够用。我怀着恶魔的梦想,却生有一颗圣徒的心。”“说得好!”老人突然站起来,来回踱步,胡子一时冲着半人马座阿尔法星,一时冲着猎户座星云。“我们今天怎么安排,威利斯?要我从圣女贞德的故事开始吗?还是⋯⋯”“查克?”威利斯的无线电里传来呼唤声,“威利斯!我是克莱夫。你晚饭迟到了。我知道你在哪儿,我这就下去。查克——”

威利斯大力捶了一下耳朵,声音被掐断了。“快,萧先生!您能⋯⋯嗯,您能跑吗?”“伊卡洛斯会从太阳旁坠落吗?起来!我能用这双细长的蟋蟀腿赶上你!”

他们跑起来,走螺旋梯而没用管道。跑到顶层平台时,他们回过头,刚好看见克莱夫的影子冲进萧伯纳死而复生的那座坟墓。“威利斯!”他大叫。“让他下地狱去吧。”威利斯说。

萧伯纳笑了笑。“地狱?我很熟悉地狱。来,我带你参观一下。”他们笑着,跳进羽管,向上坠落。

这是群星的世界。

也是所有飞船上都有的一个地方,在这儿,只要你愿意,就能真正看见宇宙,亿万颗星星从中倾倒下来,无穷无尽,仿佛诸神疯狂牧场中生产的奶油。这是美味的恐惧,或者你也可以把它们想象成耶和华吐出的秽物,他在睡梦中翻了个身,因创造天地,因孕育围绕着邪恶太阳旋转的恐龙世界而感到恶心。“一切尽在思考中。”萧先生说着,看了一眼他的小跟班。“萧先生!您真的会读心?”“胡说,我只是会察言观色。你的脸就是一块透明的玻璃,我只瞥一眼就看到了痛苦的工作、摩西和燃烧的树丛。来,让我们来看看这片深渊,看神在与自己冲撞并孕育出虚空世界后的一百亿年里,都做了什么。”

他们站着,审视这片宇宙,数出十亿颗星。“哦,”年轻人突然发出一声低吟,眼泪落下,“多希望我活在您活着的时候,多希望我能真正认识您。”“现在的这个萧伯纳才是最好的,”老人反驳说,“有了充实的内心,皮囊不重要。外表是具有欺骗性的。记住这一点,生存下去。”

空间向四面延伸开来,如同神的第一个念头般开阔,如同主初次呼吸般深远。

他们站在观察窗旁,一个高些,一个矮些,这里能够清楚地看见仙女座星云,并随时可以按下按钮放大倍数,拉近视野。

沉醉于这片星海,良久,年轻人呼出一口气。“萧先生,说吧,您知道我想听什么。”“我知道吗,小伙子?”萧伯纳目光熠熠地说。

整个太空就在他们身边——整个宇宙,仙后座的整片夜空,群星以及群星之间的空间。飞船静静地在航线上前进,船上的人员忙着工作、玩游戏,或者摆弄情趣玩具。只有这两人在对话,他们站着观看这片神秘的宇宙,只说该说的话。“说吧,萧先生。”“好吧,那么⋯⋯”

萧伯纳将目光定在一颗大约二十光年以外的恒星上。“我们是什么?”他说,“我们是一场奇迹,是力与物质将自己转化为想象与意志。真是让人难以置信。生命之力以不同的形式开展实验,你是其中一种,我是另一种。宇宙怒吼着证明自己的存在,我们就是其中一声呐喊。万物在深渊中辗转,我们搅动深渊,通过做梦将自己塑造成型。虚空被沉睡填满;光与物质无穷无尽地连续轰炸,在睡眠中前进再前进,终于生出了一只眼睛,自己醒来。在这么多无知的飞行中,我们是一股盲目的力量,像拉撒路从亿万光年外的坟墓中摸索着爬出来。我们召唤自己。我们说,哦,拉撒路生命之力,出来。于是,宇宙——亡者的运动——笨拙地穿越时间,感受自己的肉体,并且知道那将是我们的肉体。我们互相触碰,感觉对方如同奇迹,因为我们本就是一体。”

萧伯纳转过头看着自己的年轻朋友。“都说出来了。满意吗?”“满意!我——”年轻人停下话语。

克莱夫就站在他们身后,在观察舱的门边。他们能听见一阵阵音乐从远处的小隔间里传来,那是船员们和他们的大玩具正沉迷于情爱游戏中。“好吧,”克莱夫说,“这里是怎么——”“怎么回事?”萧伯纳轻声插话,“只是两种能量混合在一起,凑合着来解决问题。这种新奇的装置——”他碰了碰自己的胸膛,“懂得计算过的喜悦,而那种基因组合,”他冲年轻的朋友点点头,“会以自然而真实的热情给我回应。我们加在一起,就像享用下午茶时在松饼上涂抹酱料,然后一口吞食。”

克莱夫把目光移到威利斯身上。“该死的,你疯了吗?晚饭时你该去听听他们的嘲笑!他们说你和这个老人聊个没完!聊啊,聊!听着,傻瓜,十分钟后轮到你当值。快过去!我的神啊!”

门边没人了,克莱夫走了。

静静地,威利斯和萧伯纳乘坐下行管道回到这堆巨型器械下方的贮存井。

老人又坐到地板上。“萧先生。”威利斯摇摇头,哼着鼻子说,“真是见鬼了,为什么和我认识的其他人比起来,您更像一个活人?”“哦,亲爱的年轻朋友,”老人轻声回答,“你喜欢用思想来暖手,对吗?我是一座行走的思想纪念碑、一件概念的工艺品、一阵哲学与奇迹的电动狂热。你热爱思想,我是它们的容器;你热爱活动的梦幻,我就会走动;你热爱闲聊,我最会谈天说地。你和我一起咀嚼着半人马座阿尔法星,谈论宇宙的神话,我们探讨哈雷彗星的尾巴、马头星云,直到它大声求饶,献身于我们的创造。你热爱图书馆,我就是一座图书馆。你挠挠我的肋骨,我就会吐出一头梅尔维尔的白鲸;你挠挠我的耳朵,我就能用舌头建造出柏拉图的理想国,让你在里面奔跑居住。你热爱玩具,我就是玩具,一个精美的玩物、一个计算机化的——”“——朋友。”威利斯轻轻说。

萧伯纳露出一种仅亚于壁炉温度的火热眼神。“朋友。”他说。

威利斯转身离去,又停下,回头看着那位靠在黑暗贮存井墙壁上的古怪老人。“我——我不敢走。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我觉得你会出事。”“我死不了,”萧伯纳自嘲道,“但前提是你得警告你们船长,一场大规模流星雨将要袭来。他得把航向偏移几十万英里才能躲开。明白吗?”“明白了。”但威利斯还是没动。“萧先生,”他最后说,“当我们其他人在睡觉时,您⋯⋯在做什么?”“做什么?我会听听音叉,然后在脑海里写写交响曲。”

威利斯离开了。

黑暗中,老人独自低着头。在他甜蜜的呼吸下,流淌着一阵轻柔的蜂鸣。

四个小时后,威利斯值班结束,蹑手蹑脚地回到自己的小隔间。

昏暗的灯光下,克莱夫在等着他。他双唇微张,低声说:“大家议论纷纷,说你跑去看一个两百岁的老古董知识分子,真是蠢爆了。你呀你,神啊,明天让心理医生给你那个榆木脑袋好好照个X光。”“总比你们这些人每晚都忙的事情好。”威利斯说。“我们只是在做自己。”“那为什么不让我做我自己?”“因为那太不正常了。”他喋喋不休,“我们都挂念着你。今天晚上我们把那些大玩具堆到房间中间,然后——”“我不想听!”“好吧,那么,”克莱夫说,“也许我该跑到下面,把这些话跟你那位老绅士朋友说一说——”“不准靠近他!”“这不好说。”黑暗中的那张嘴说道,“你不可能永远守着他。很快,等哪天晚上你睡着了,某人可能会去跟他玩玩,嗯?把他的电子卵蛋弄出来炒炒,然后他就会谈论舞娘而不是圣女贞德了吧?哈,没错。想想吧,这漫长的旅途,船员们都百无聊赖。那么棒的恶作剧,能把你气得七窍生烟,真是千金难买。小心,查理,你最好跟我们一起混。”

威利斯闭上眼,一片黑暗。“要是谁敢碰萧伯纳先生,神啊,请助我一臂之力,我会大开杀戒!”

他狠狠地翻过身,咬着握成拳的手背。

昏暗中,他感觉到克莱夫的嘴还在张张合合。“杀人?哟,这么厉害呢?祝你好眠。”

一小时后,威利斯吞下两粒药丸,昏沉入睡。

午夜时分,他梦见他们将善良的圣女贞德架在火上烧,在火光之中,这位少女突然变成了一位老人,被绳索困成一团,但依旧泰然自若。火舌甚至还没碰到他,老人的胡子已是一片火红,一双明亮的蓝眼睛定定地凝视着永恒,对身下的灾难视若不见。“公开认罪!”一个声音喊道,“坦白吧,公开认罪!认罪!”“我没有什么可坦白的,因此也无须认罪。”老人轻轻说。

火焰像一群疯狂燃烧的老鼠,跳到他身上。“萧先生!”威利斯大喊着惊醒,满脑子都是萧伯纳。

房间里一片寂静。克莱夫还在熟睡,脸上挂着微笑。看见这微笑,威利斯不忍下手。他穿好衣服跑了出去。

他似秋叶般从管道里落下,每一个漫长的瞬间,他都似乎变得更老、更沉重。

老人平时“睡觉”的贮存井不该这么安静。威利斯弯下腰,手在颤抖。终于,他碰到老人。“先生?”

没有动静。他的胡子没有竖起来,眼睛没有闪耀起蓝色的火焰,嘴巴也没有温柔地说出亵渎神灵的话。“噢,萧先生,”他问,“您死了吗,神啊,您真的死了吗?”

这台机器不再开口讲话,不再思考,不能动弹,老人“死”了。他的哲思与梦想就在无声的嘴巴里,成了一片电视雪花。

威利斯把老人的身体翻来覆去地看,试图从皮肤上找到伤口或瘀青。

他想到未来还有长达数年的旅途,没有萧先生陪着一起散步、闲聊、说笑。储物架上的女体,是的,半夜床上的女体,发出预先录好的奇怪笑声,按照机器的设定做出奇怪的动作,在无数星球上的无数个夜晚里重复着同样的蠢话。“噢,萧先生,”他喃喃地问,“这是谁干的?”

傻孩子,记忆中萧先生的声音轻轻说,你知道的。

我知道,威利斯想。他低声说出一个名字,跑开了。“该死的,你杀了他!”

威利斯抓住克莱夫的床单,克莱夫像机器人似的突然睁大双眼,脸上是不变的微笑。“他根本就不是活人,我怎么能杀了他呢?”他反问。“浑蛋!”

他给克莱夫的嘴巴来了一拳,克莱夫站起来,古怪地大笑,擦掉唇边的血。“你对他做了什么?”威利斯大叫。“没什么,只是——”

他们的对话就这样戛然而止。“各就各位!”一个声音喊道,“碰撞航向!”

铃响了,警报尖叫起来。

狂怒中的威利斯和克莱夫骂骂咧咧地从舱壁上取下紧急宇航服和头盔。“该死的,啊,该死——”

话音未落,威利斯惊得倒抽凉气。他看着克莱夫就那么消失在飞船侧面突然出现的孔洞里。在十亿分之一秒内,流星雨来了,又走了。它离开时砸出一个汽车大小的洞,把飞船里的空气都带走了。

天哪,威利斯想,克莱夫就这样永远消失了。

急速流逝的空气要把威利斯压进太空,幸好旁边的梯子救了他。有一瞬间,他无法动弹也无法呼吸。接着,这种吸力停止了,因为船舱里的空气已经全部消失了。剩下的时间只够他调整宇航服和头盔里的气压,然后惊慌失措地四处张望。飞船胡乱打转,像在太空战争中被炮火击中了似的。船员们奔跑着——准确来说是飘浮着——疯狂大叫,到处都是。

萧先生,威利斯没由头地想,忍不住苦笑。萧先生。

流星雨中的最后一颗击中了火箭的发动机,把船撞得支离破碎。萧先生,萧先生,哦,萧先生,威利斯想着。

他看着火箭像炸成碎片的气球一样飞散,内部的气体只会推动它们,让碎片变得更破碎。船员们随着这些碎块散开,被剥夺了生命,被剥夺了一切,再也没机会面对面说话,甚至没机会告别。这场事故来得如此突然,死亡与分离让人来不及惊讶。

再见,威利斯想。

但是,没有真正说再见的机会。他从无线电里没听见任何哭泣或哀叹声。所有船员中他是唯一活下来的人,因为他穿着宇航服,戴着头盔,他有氧气,奇迹般残留下来的氧气。活下来有什么用?就为了独自坠落?

独自坠落。

哦,萧先生,萧先生。“收到信息请马上回复。”一个低沉的声音说道。

这不可能,但是⋯⋯

那个长着乱糟糟的红胡子和蓝似火焰的双眼的古老玩偶,在黑暗中坠落,飘浮,旋转,像被神的气息推动着。

威利斯本能地张开双臂。

老人微笑着落在他的双臂上,呼吸急促,或者说是假装呼吸急促,这是他的嗜好。“哎呀,呀,威利斯!这待遇不错啊,嗯?”“萧先生!您死了啊!”“胡说!只是有人搅乱了我身体里的线路,这次碰撞又让线路恢复了。断线的地方在我下巴下面,被一个恶棍剪断的。所以,如果我又死了,晃一晃我的下巴就能把线路接好,好吗?”“明白了,先生!”“你现在带着多少食物,威利斯?”“足以在太空中撑两百天。”“很好,很好!那自循环氧气设备呢,也能撑两百天吗?”“是的,先生。那么,您的电池还能维持多久,萧先生?”“两千年!”老人高兴地大叫,“是的,我保证,我发誓!我身上装了太阳能电池,可以收集神的宇宙之光,直到电路老化。”“这么说,您还能跟我说很多话。当我不再进食不再呼吸后,您还能说很久。”“不然你就得一边吃饭一边谈话,靠呼吸过去分词存活。但是,我们要始终把自救的念头放第一位。机会难道不大吗?”“确实会有火箭经过,而且我身上的无线电信号——”“它甚至现在就已在这深夜中呐喊:我和破破烂烂的萧伯纳在这里,嗯?”

我和破破烂烂的萧伯纳在一起,威利斯想到这一点,在严寒中突然感到温暖起来。“好吧,那么,在救援来到之前,查理·威利斯,咱们现在做什么?”“现在?怎么——”

他们在太空中寂寞地飘荡,但心中并不孤独害怕,而是兴奋。现在,他们突然安静下来。“说吧,萧先生。”“说什么?”“您知道的。再说给我听听。”“好吧。”他们牵着彼此,懒洋洋地旋转,“生命多么不可思议?物质与力,是的,物质与力将自身转变为想象与意志。”“这就是我们的本质吗,先生?”“是的,我拿一万个闪亮的锡勺打赌,这就是我们。还要我再多说点儿吗,小威利斯?”“再来一段,先生,”威利斯大笑,“我还要听更多!”

于是,老人讲的时候年轻人在听,年轻人讲的时候老人在一旁大笑。他们掉落到宇宙某个不见光的角落,年轻人咀嚼着做成口香糖模样的食物,老人的太阳能电池眼吞食着阳光。最后一幕是他们打着手势交谈,直到声音消逝于时间中。太阳系在沉睡中翻个身,把他们笼罩在黑暗与光亮里。至于蕾切尔号救援船到底有没有经过,到底有没有找到他们,谁知道呢,谁又真的想知道呢?

时间的把戏

刊于《新时代》(Epoch)

1947年秋刘媛译

深夜,老人拿着手电筒从房子里走了出来,问那群小男孩在玩什么。孩子们没有回答他,而是继续在树叶堆里打滚。

老人转身走回房间,心神不宁地坐下。现在是凌晨三点。他感觉自己苍白瘦弱的双手在膝盖上战栗不止。他瘦得皮包骨头,壁炉架上映照出他的面容,苍白得像是往镜子上呵出了一团气。

孩子们在屋外的树叶堆里轻快地笑着。

他默默关掉手电,独自坐在黑暗里。他也不知道外头那些嬉笑打闹的孩子为什么会让他如此心烦意乱。但此时毕竟已经是凌晨三点,他们怎么还在外边疯玩不回家?他觉得冷极了。

突然传来钥匙开门的声音,老人站起身,不明白这个时间怎么还会有人来造访。前门打开,一对年轻男女一前一后走进门。他们温柔而充满爱意地凝视彼此,老人瞪着他们大叫:“你们来我家想要干什么?”

那对年轻人回答:“这个问题应该问你才对!”男人接着说:“现在,请你离开。”他抓住老人的胳膊肘把他往门外推,并把他全身上下都仔细搜了个遍,以防他偷走什么东西,然后将门关上,还上了锁。“这是我家!你们不能把我锁在门外!”老人使劲砸门。他站在凌晨黑漆漆的户外,抬头看见楼上窗户里射出温暖的灯光,还有人影在走动,接着灯熄灭了。

老人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然后又折回来。那群小男孩还在凌晨冰冷的树叶堆里滚来滚去,看都没看他一眼。

他站在房门前,看着屋里的灯开了又关,关了又开,重复了不下一千次。他在心里轻轻地计着数。

一个大约十四岁的小男孩从门前跑过,怀里抱着个足球。他连钥匙都没用就一把将门拉开,走了进去。门在男孩身后关上了。

半小时后,晨风骤起,老人看见门口停了一辆车,一个珠圆玉润的胖女人领着个三岁左右的男娃娃下了车。他们走过挂满露水的草坪,走进房子前还看了老人一眼,并问他:“是你吗,特里先生?”“是我。”老人下意识地回答,出于某种原因,他并不想吓到那女人。可这是个谎话。他知道自己根本就不是什么特里先生,特里先生住在街道的另一头。

屋里的灯又开关了一千多次。树叶堆被孩子们踩出轻柔的沙沙声。

一个十七岁的男孩蹦蹦跳跳地从街对面跑过来,脸颊上还有淡淡的唇膏香气。他几乎把老人撞倒在地,大叫一声“对不起”,然后跳上台阶,往锁眼里插了把钥匙,开门走了进去。

老人站在原地,整个小镇在他周围沉睡。窗户黑漆漆的,房间似在呼吸。繁星透过树冠播撒光亮,无拘无束地挂在深冬的树枝上。枝头的积雪在冷风中闪烁。“那是我的家,怎么进去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人?”老人冲着那些扭缠在一起的孩子嚷嚷。

寒风骤起,只有光秃秃的大树在摇晃。

1923年的一个冬夜,屋里漆黑一片。一辆车停在门前,母亲领着她三岁的儿子威廉从车里走出来。威廉看着被晨雾笼罩的世界,看见了他家的房子,在被妈妈牵着手走到门前时,他听见妈妈说:“是你吗,特里先生?”那棵伫立在寒风中的橡树底下,站着一位老人,他回答道:“是我。”门关上了。

1934年的一个夏夜,威廉抱着足球顺着人行道跑回家,漆黑的街道从他的脚下溜走。他闻见——而不是看见——一位老人,从他身边跑了过去。他们谁都没有开口说话。接着,他走进了家门。

1937年的一个夜晚,威廉穿着羚羊皮的绑腿跑过街道,脸上散发着唇膏的香味,那是青春活力的味道,真是个浓情蜜意的深夜。他险些把路边的陌生人给撞倒,急忙大声道歉“对不起”,然后用钥匙打开了房子的前门。

1947年的一个夜晚,一辆车在门前停下,威廉悠闲地坐在车里,新婚妻子在他身旁。他穿着一套精美的花呢套装,此时天色已晚,他已疲惫不堪,两人身上都沾着整晚推杯换盏留下的酒香。他们坐在车里听了一会儿风吹树叶的声响,然后走下车,用钥匙开门进屋。客厅里出现了一位老人的身影,并对他们大叫:“你们来我家想要干什么?”“这个问题应该问你才对!”威廉说,“现在,请你离开。”然而威廉却觉得心里有些不舒服,因为老人看上去一无所有,可他还是搜了老人的身,将他推了出去,并将大门锁上。老人在屋外大喊大叫:“这是我家!你们不能把我锁在门外!”

他们无动于衷地上床休息,把灯熄灭。

1928年的一个夜晚,威廉和其他几个小男孩在草坪上打滚嬉戏,等待马戏团沿着蓝色的金属铁轨拉着汽笛开进晨光中的火车站,那时他们就能动身去观看演出了。他们躺在一堆堆树叶上,大笑着,踢打着,玩耍着。一位老人拿着手电筒走到草坪上,问:“你们大半夜不睡觉,在我家草坪上玩什么呢?”“你是谁?”威廉趁着戏耍的间隙抬头问他。

老人俯身盯着那些打滚的孩子看了很久,然后将手电筒扔到一边。“噢,亲爱的孩子,我现在明白了,我知道了!”他弯腰抚摸小男孩,“我就是你,你就是我。我爱你,亲爱的孩子,我全心全意地爱着你!让我给你讲讲未来会发生什么事吧!你要知道,我就是你,你将来也会变成我!我的名字叫威廉,你也是!所有走到房子里去的这些人都是威廉,他们都是你,他们也都是我!”老人有些颤抖。“噢,真是岁月悠悠,又如同白驹过隙!”“快走开,”小男孩说,“你这个疯子。”“可是——”老人说。“你疯了。我要叫我爸爸过来。”

老人转身离开了。

屋里的灯频频亮起又熄灭。孩子们在沙沙作响的树叶堆里轻巧地戏耍成一团。老人站在黑暗的草坪上。

1947年的那个夜晚,威廉·莱廷躺在床上无法入眠。他坐起身来点起一支烟,看着窗外。妻子听到动静醒了过来,问他:“怎么了?”“那个老人。”威廉·莱廷说,“我觉得他还在外头,就在橡树底下。”“哎,不可能。”妻子说。“我看不清,可我觉得他就在那儿。我不该那样把他推出去,外面那么黑。”“他一会儿就走了。”妻子说。

威廉·莱廷默不作声地吸了口烟,然后点点头。“那群是谁家的孩子?”“什么孩子?”妻子躺在床上问。“就是在草坪上玩耍的那群小孩,大半夜在树叶堆里折腾什么呢。”“也许是莫兰家的小孩。”“看上去不太像。”

他站在窗边问:“你听见声音了吗?”“什么声音?”“婴儿的啼哭声,在很远的地方。”“我什么也没听见。”她说。

她躺着仔细聆听。然后他们都听见似乎有人在街道上奔跑,还有钥匙开门的声音。威廉·莱廷来到走廊的楼梯边往下看,什么动静也没有。

在1937年的一个夜晚,威廉看见楼梯顶上有个身着便袍的男人,手里夹着根烟,正在往下看。“是你吗,爸爸?”没有回答。那男人叹了口气,又走进了房间。威廉则走进厨房,到冰箱里找吃的。

孩子们仍在凌晨漆黑柔软的树叶堆里打闹。

威廉·莱廷说:“快听。”

夫妻俩一起聚精会神地听。“是那个老人,”威廉说,“他在哭。”“他为什么要哭?”“我不知道。人会因为什么哭泣?也许他不幸福。”“要是天亮他还在那儿的话,就报警吧。”妻子的声音在昏暗的房间里回响。

威廉·莱廷从窗边走开,掐灭手里的烟,又躺回床上,闭上眼平静地回答:“不,我不会叫警察来抓他。我不会这么做。”“为什么?”

他用不容置疑的声音说:“我不愿那么做。绝不。”

夫妻俩躺在床上,听见外边传来若有似无的哭泣声,还有寒风的呼啸。威廉·莱廷知道,如果他想看见那群小男孩在凌晨冰冷的树叶堆里嬉戏的身影,只需伸出手,把窗外的遮阳布拉开,然后向外望就行了。他们就在窗户底下,玩耍着,打闹着,直到东方的天空渐渐泛白。

乞力马扎罗的归魂

刊于《生活》(Life)

1965年1月22日仇春卉译

清晨,我开着卡车到达了目的地。昨晚我一整夜都在开车,因为之前我在汽车旅馆睡不着,决定干脆一直赶路。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我到达了凯彻姆①[2]和太阳谷附近的山岭。我觉得很高兴,自己一直在开车,没闲着。

开进这个小镇的时候,我并没有抬头远眺那座山。我担心如果我看它哪怕一眼,都会铸成大错。别看坟墓,这一点非常重要。至少这是我的感受,而且我现在只能跟着感觉走了。

我把卡车停在一个古旧的酒馆前,然后在小镇里逛了一圈。我呼吸这里的空气,清新,甜美。我还找几个人聊了聊。首先是一位年轻的猎人,可我只跟他谈了几分钟,就知道他搞错了。然后我找到一位长者,可他也好不到哪儿去。最后我遇到一位五十岁左右的猎人,这才找对了人。我要寻觅的所有东西,他都知道,或者说都能感觉到。

我给他买了一杯啤酒,我们聊了许多闲话。接着我给他买了第二杯啤酒,慢慢把话题引到我此行的目的和找他说话的原因上。我们沉默了一会儿,我耐心地等着,并没有流露出心中的不耐烦。我在等猎人主动说起三年前的事。他当时开车去太阳谷,在路上遇到一个男人。他与此人也在这个酒馆坐了下来,一起喝啤酒,聊起去荒山野岭打猎的事情。我在等猎人告诉我,他遇到的这个男人是什么样子的,以及他对此人有什么了解。

猎人盯着酒馆的墙壁,却仿佛在眺望外面的高速公路和群山。终于,他打起精神,平静地说起了往事。“那个老人,”他说道,“唉,路上的那个老人。唉,那个可怜的老人。”

我等着。“我一直都没办法忘记那个走在路上的老人。”他一边说一边低头看着杯中的啤酒。

我喝了几口酒,感觉很不舒服。我觉得自己老了,很疲倦。

沉默还在延续,于是我拿出一张本地的地图,摊平了放在木餐桌上。这时候是上午,酒馆里只有我们两个顾客,所以很安静。

我问道:“你最常遇见他的地方是这里吗?”

猎人用手触碰了地图三次。“我过去常常见到他在这一带行走,沿着这里,然后他还会在这里横穿。那个可怜的老人,我本来想叫他别在大路上行走,可我又不愿意让他觉得受到伤害或者侮辱。像他这样一把年纪的人,你不能去教育他别走大路,免得被车撞飞了⋯⋯你不能对他说这样的话。要是他真的被车撞了,那也没办法。你会对自己说,这是他的事情,别多管闲事,该干吗干吗。他真的是一把年纪了啊。”“他是一把年纪了。”我把地图叠好放回口袋里。“你和那些人一样是记者吗?”他问道。“我和他们不太一样。”我答道。“我不是故意把你和他们相提并论的。”他说道。“你不需要道歉。”我说道,“这么说吧,他有许多读者,我也是其中一个。”“哦,没错,看他书的人可多了,各种各样的读者,包括我本人。我这人,一年到头也不会碰一下书,却只看他一个人的。我觉得我最喜欢的是关于密歇根的那些故事。尤其是打鱼题材,我觉得打鱼的那些故事写得真好,过去从来没有人像他那样描写打鱼,可能将来也不会有了。当然,斗牛的故事也不错,只是有点儿远。有些牛仔就特别喜欢那些故事,他们一辈子都和马、牛、羊打交道,我猜对于他们来说,这里的牛和别处的牛都是一样的。那个老人写过一些发生在西班牙的故事,我认识一个牛仔,他把这些故事里面和斗牛有关的章节反复看了四十遍。我敢发誓,如果他去西班牙,马上就能出场斗牛。”“我觉得,读完西班牙系列里面的斗牛故事之后,我们所有人都会有这样的感觉。”我说道,“在我们一生中,至少会有这么一次,我们会觉得自己可以去西班牙,可以去那里斗牛。或者我们至少可以参加晨跑活动,赶在奔牛前头飞跑;在终点不但有美酒,还有你最心爱的女孩,等着和你共度一个悠长的周末。”

说到这里我打住了,默默地笑起来。因为我突然发现,我的声音竟然在不知不觉中陷进了他说话的节奏里。也不知道我是受他话语的影响,还是被他双手的摆动所左右。我摇了摇头,不说话了。“你去过那个坟墓了吧?”猎人问这句话的时候,似乎知道我会说“去过”。“还没。”我答道。

这个答案让他始料不及,可是他努力掩饰心中的诧异。“他们都会去坟墓那里。”他说道。“我和他们不一样。”

他搜肠刮肚,想找一个不失礼貌的方式来问我。“我的意思是⋯⋯”他说,“你为什么不去呢?”“因为这个坟墓不适合他。”我说道。“可话说回来,等你要进坟墓的时候,哪有坟墓是适合的呢?”他说。“不是的,”我说,“坟墓有合适不合适之分,正如死的时机也有合适不合适之分。”

他点了点头。我说的这句话,他就算不是完全认同,至少也从中嗅出了一点真理。“当然了。我就认识不少人,死得简直太完美了。”他说道,“你总是能感觉到,是的,这个时机就最合适了。我认识一个人,坐在餐桌前等吃饭。他老婆从厨房端了一大碗汤出来,发现他还坐在那里,却已经死透了。他老婆当然很惨,可是,我的意思是,他那种死法不是挺好的吗?又没有生病,什么问题也没有,就是坐在那里等着吃晚饭,突然就死了,也不用知道晚饭到底上了没有。就像我的另一个朋友,他有一条老狗,已经十四岁了。那狗瞎了,活得特别累,他终于决定把狗带去兽栏人道毁灭。他把那只又老又瞎又疲倦的狗放在车前座,狗舔着他的手,我的朋友觉得很难过。就在去兽栏的路上,狗一声不吭地死掉了,就死在车座上。它好像早就知道要去哪里,要去干什么,所以选择了一个更好的方式,主动把自己的灵魂交出来——来,给你!你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对吧?”

我点了点头。“所以你觉得,对于那个人来说,山顶的坟墓并不合适,对吧?”“就是这个意思。”我说道。“你觉得一路上会有各种各样的坟墓供我们大家选择吗?”“可能吧。”“如果有办法预见这辈子的事情,我们会不会做出更好的选择呢?临死前,我们回望这一生,”猎人说道,“我们会说,真该死,某年某处才是正确的时间和地点,另外一年或另外一处是错的。必须是在那一年,在那个地方。我们会这样说吗?”“会。如果我们不主动选择,就要被迫接受一个时间和地点。”我答道。“你这个想法真好!”猎人说,“可是几个人能有这样的觉悟呢?一场派对的金酒喝完了,大部分人都不会离场。我们不够聪明,所以赖着不走。”“赖着不走。”我说道,“真可惜。”

我们又要了更多啤酒。

猎人喝了半杯,擦了擦嘴。“对于那些不合适的坟墓,你能怎么办?”“就当它们不存在。”我答道,“或者,它们像噩梦一样,终究会消失的。”

猎人笑了一声,笑得很苍凉。“天哪,你真是个疯子。不过我喜欢听疯子的疯言疯语。来,再来几句。”“说完了。”我说道。“你就是‘复活与生命’①[3]吗?”猎人问道。“不是。”“你准备说‘拉撒路出来’②[4]?”“不是。”“那你到底是什么意思?”“我只是想在大限将至之日,”我说道,“能选择合适的地点、合适的时刻、合适的坟墓。”“快干了这杯吧,”猎人说,“你需要再喝点儿。到底是谁差遣你来的?”“我⋯⋯”我答道,“是我自己要来的,当然还有些朋友。我们一共十个人,凑了钱,选出我一个人办这件事。我们就在路边买了那辆二手卡车,然后我开着它穿州过府。一路上我经常打猎钓鱼,练就一副好体格。去年我在古巴,前年夏天我去了西班牙,再前一年的夏天我是在非洲过的。我总是会想很多东西,这也是他们选中我的原因。”“选中你做什么?你能做什么?该死的!”猎人的语气很紧迫,开始有点儿暴躁。他摇头说道:“你什么也干不了!一切都已经结束了。”“未必。”我说道,“跟我来。”

我走到酒馆门口。猎人呆坐了片刻,仔细端详我的脸——刚才我说的那一番话,在他脸上激出了明亮的火花。他咕哝了一声,终于离开座位走过来,和我一起走到酒馆外面。

我指着路边,我们一起看着停在那里的卡车。“我以前见过这种卡车。”他说道,“我在电影里看见过一辆类似的。他们就是坐着这种卡车去捕猎犀牛的吧?或者是狮子和其他猛兽。至少是开着这种卡车环游非洲?”“你的记性很好。“可这里没有狮子!”他叫道,“没有犀牛,也没有水牛,我们这里什么也没有!”“真的没有?”

他不回答。

我的车门敞着。我走上前,手扶着卡车。“你知道这是什么?”“我从现在起就扮演一个傻子吧。”猎人说道,“这是什么?”

我轻轻敲着车前的挡泥板,敲了很久。“这是一台时间机器。”我说道。

猎人的双眼圆睁,随即又眯起来。他用一只大手拿着酒杯呷了一口,然后点头示意我继续。“这是一台时间机器。”我重复道。“我听到了。”他说道。

猎人绕过这辆狩猎卡车,站在路中心看着它,却没有看我。然后他绕着卡车走了整整一圈,最后回到人行道上,盯着加油口的盖子。“这车省油吗?”他问道。“我还不知道。”“你什么都不知道。”他说。“这是我第一次开这车上路,”我说,“这次旅程还没结束,我怎么会知道呢?”“这种东西用什么燃料?”他问。

我保持沉默。“你把什么东西灌进去?”他又问。

我本来可以回答:深宵苦读,长年累月通宵达旦地看书。我在雪山峰顶看书,在西班牙的潘普洛纳午读,在佛罗里达海岸线附近的小溪里或者小船上看书。

我本来还可以答道:我们十个人一起用手摸着这台机器,每个人都想着它,相信它,触摸它,把我们的爱灌注给它。他的文字早在二十年、二十五年、三十年前就在我们心中留下了烙印,我们把这些印记也倾倒进去。这台机器里融汇了许许多多的人生、记忆和爱。你所说的燃料、汽油,或者别的什么名堂,其实就是这些东西。还有巴黎的雨露、马德里的阳光、阿尔卑斯山巅的积雪、奥地利蒂罗尔州的枪火、墨西哥湾流闪耀的波光、爆炸的炸弹、跳跃的鱼群⋯⋯这一切都是这台机器的燃料和汽油。

我本来应该这样回答的。可我只在心中闪过这些念头,并没有说出来。

猎人常年在森林中闯荡,大概练就了心灵感应术,肯定已经嗅出了我的思绪。他的双眼斜向上瞥,正在反复琢磨我心中的想法。

然后他走过来,做了一件出人意料的事情:他伸手去触碰我的那台机器。

他把手放到机器上,不拿开,似乎在感受里面的生命,也像是在赞叹他手中感受到的一切。他就这样站着,站了好久好久。

然后,他一言不发地转身离去,甚至没有再看我一眼。他走回酒馆里,背对门口坐下来,继续孤独地喝酒。

我不想打破这一刻沉默。是时候出发了,是时候去尝试了。我上了卡车,启动发动机。

省不省油?用什么燃料?我思索着,开车离开。

我沿着这条公路向前开,既不向左看,也不向右看,任凭这条蜿蜒的路带着我一会儿向这个方向走,一会儿朝那个方向去。就这样开了大约有一个小时,途中我不时会闭上眼睛,足有数秒之久。虽然明知有翻车受伤乃至丧命的危险,可是我也顾不上那许多了。

然后,就在将近中午的时候,太阳被浮云遮蔽,我突然知道,我可以看了。

于是我抬头望向山峰,几乎大叫出来。

坟墓不见了。

这时我的车开下了一道小山谷,只见前方路上有一个身穿厚重毛衣的老人正孤独地走着。

我把狩猎卡车挂了空挡,慢慢追上老人,然后和他并排前行,我留意到他戴着一副钢框眼镜。我们就这样并肩前行了许久,彼此视而不见。最后是我先开口叫了他的名字。

他迟疑了片刻,随即继续前行。

我坐在卡车里追上他,又喊了一声:“老爹。①[5]”

他站住了,看我要干什么。

我刹住车,依然坐在驾驶位上。“老爹。”我说。

他走过来站在车门旁边。“我认识你吗?”“不,可我认识你。”

他注视我的眼睛,然后仔细端详我的脸庞和嘴巴。“没错,我觉得你确实认识我。”“我看到你在路上步行,我反正和你同路,要送你一程吗?”“每天这个时候还是多走走比较好。”他答道,“谢谢了。”“让我告诉你我要去哪里吧。”我说道。

他本来已经开始向前走,闻言随即停下脚步。他并没有看我,只是问道:“去哪儿?”“一条漫漫长路。”我答道。“这么说,那条路确实漫长。你不能把它变短一点儿吗?”“不能。这条漫漫长路,”我说道,“有两千六百天,上下误差不过几天,另加半个下午。”

他走回来,终于向车里看了看。“你要走的路就那么遥远吗?”“就那么遥远。”“往哪个方向去?前方?”“你不是想去前方吗?”

他仰望天空。“我不知道。我已经不确定了。”“我不是向前走。”我说道,“我是往回走。”

他的眼睛突然呈现出另一种颜色。这是极其细微的变化,就像一个人从树荫下走出来,站到了穿透云层的阳光中。“你往回走。”“在两千天和三千天之间,先将半天对分,再加减一个小时,还要增删一分半秒。”我说道。“你真能侃。”他说。“我有点强迫症。”我说道。“你这么能侃,只能当个三流的写手。”他说,“我还没听说过哪个作家是能言善辩的。”“这正是我的宿命。”“往回走?”他掂量着这几个字的分量。“我打算把车掉个头,”我说道,“然后沿着这条路往回开。”“不看里程却算天数?”“不看里程却算天数。”“这辆卡车正是那种车吗?”“这车就是按照那个设计制造的。”“这么说来,你是一个发明家?”“我是你的读者,不过碰巧也弄一些小发明。”“如果这车真的有用,那么你这个发明就了不起了。”“这辆车任凭你差遣。”我说道。“你要去的地方,”老人一边说一边用手撑着车门,整个人往前靠。接着,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动作不妥,连忙把手抽回,然后站直了对我说,“在哪里呢?”“1954年1月10日。”“这个日子很特别。”他说。“是的,这一天很特别,曾经很特别。它不仅仅是一个日子那么简单。”

他并没有动,眼睛却变得更明亮了,就像刚刚走出树荫的那人又迈出一步,踏进了更明媚的阳光之中。“那天你会在哪里呢?”“非洲。”我答道。

他沉默了。他的嘴巴没有动,眼睛也不再变化。“在内罗毕附近。”我说道。

他慢慢地点了一下头。“非洲,内罗毕附近。”

我等着。“如果我们去那里的话,到达之后又怎样呢?”他问。“我就把你留在那里。”“然后呢?”“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没有然后了?”“你永远留在那里。”我说道。

老人不停地呼气,吸气,手顺着车窗下沿滑动。“这辆车,”他问,“会不会在途中变成一架飞机?”“我不知道。”我回答说。“你会在途中变成我的飞行员吗?”“有可能吧。我还没试过呢。”“可是你愿意试一下?”

我点了点头。“为什么?”他身体前倾,逼视我的脸,眼神中带着一种沉静、狂野而骇人的强烈情感,“为什么?”

老爹,我暗想,我不能告诉你为什么,拜托你别问了。

他也感觉到自己逼得我太紧,所以稍稍退后了一点。“刚才那句当我没问。”他说道。“你没问。”我回答。“在你迫降的时候,”他说,“这次降落能有点儿不一样吗?”“是的,会不一样。”“比那次更狠吗?”“我会尽力而为的。”“我会不会被甩出去,而剩下的你们几位都安然无恙呢?”“出现这种结局的概率比较大。”①[6]

他抬头看着山峰,那里没有坟墓。我也看着那座山峰。可能他已经设想要在那里修建一座坟墓。

他凝神注视着群山脚下的公路、峰峦之外的大海,还有大洋彼端的那片土地。“这就是你所说的‘好的日子’吗?”“没有比这更好的了。”“具体时、分、秒也合适吗?”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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