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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8 12: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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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晓君

出版社:华文出版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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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会后的一声叹息

约会后的一声叹息试读:

序 preface

时光如一把利刃做成的梳子,一路梳来,人生会落下一路无序的断发,但有些柔韧的发丝总会避开锋利的梳齿,飘摇在离你心脏最近的背后,任刀风剑雨,永不断裂。

在生存理性的认知上,总是向前看;在情感生活的倾向上,却总是向后望。行走在现代与传统之间

今天给王晓君的散文集作序,尽管知道是件出力不讨好的活,但又不能不做。因为这活,是在N年前就安排下来的,就如写文章的人,在文章的开头为文章后面要出现的场景埋下伏笔。

认识王晓君的那一年,我在一个出版社做总编辑,她在一家报社做编辑,主持一档又一档的关于文学图书出版的话题。正巧,我们社里要开一个关于文学图书出版方面的小型座谈会,于是就请几位媒体的星们腕儿们过来。几位哥们儿如常赶到,王晓君迟来一步。晚饭时间已过,我有些着急,就到饭店门口去接她并以此表示望穿双眼的诚意。

一辆黑车开过来,我的坐骑,黑色帕萨特。我称它为黑车。

一位奇高的美女从低矮的黑车门里钻出来。

我瞬间从黑车后备厢里掏出美女的行李箱,动作娴熟地抽出拉杆拉上,尔后仰头向美女:“你咋这么高啊!”“给你压力了吧!”

我的话音未落,美女的话就像冰雹一样向我头顶砸下来。

尔后,我的司机前面带路,美女高进酒店,我像一位老仆一样在后面拉着美女的行李。

尔后,王晓君终于弄清楚我不仅仅是一位老仆的过程如常,不必细说。

写文章的开头一句,弄书法的开篇一字,往往会给这文这书定下一个调子。我后来与王晓君的交往亦如这习文弄书,因受这开场的调调的影响再也玩不出“正经”的花样。比如她总给我带来一些莫名其妙的压力;比如总觉得她要高出我一头;比如大家习惯于自然而然,再也没有了老总与编辑之间的距离。

也许,正是有了这样一个前提,王晓君才二话不说让我为她的集子作序。她知道,我在这序里,不会安分守己说话;我也清楚,让我作序,她肯定有爱咋咋地,说啥都中的默许。

既然这样了,我就来乱弹一通王晓君的散文,也免不了会捎带说几句她的闲话。

六年前,我读到过晓君的一些散文,并在一些篇什后写了一些读后感。那时,读到的东西较少,觉得她写得很机智。后来,读到她的文多起来,就觉得她的文章很是老实。于是觉得有点矛盾。后来发现早时关注的是她的文风,现在关注的是她文章的内容。把二者结合起来看,我更加相信文如其人的古训。晓君的文,自由自在,自然而然。在行文方式和表现技巧上不拘一格。特别是行文的开头,也就是话语的入口从不讲究个地势地貌的,比如古代的文法中讲的开头应如高山堕石呀,文似看山不喜平呀等等。她才不管这么多的。天亮就起步,天黑即住店,自由自在,倒也合了散文要“散”的体性。在我的认知里,散文本就是一种自然而然的话语,其法度就是随时随地破除一成不变的成法。这样,在形式或技巧上的某一点上过度用力,都会使文章显得不自在。王晓君学习过“表演”,应该知道“松驰”是演艺的最高境界。她把演艺用于她的行文,这小聪明耍得有点意思。说到这里,突然想起我国古代一个骑牛西出函谷的老头儿,曾说过“道法自然”的话,原来是早在三千年前就知后世有个王晓君,会写出一些有点自然品质的文,先丢下个话儿罩住她,免得她自以为了不起。这老头儿狠呀!还记得宋代的严羽,在其《沧浪诗话》中所说的经常被后人引用的几句话(严羽差不多是因这几句话而得名):“诗者,吟咏情性也。盛唐诸人惟在兴趣,羚羊挂角,无迹可求。”这里所说的“羚羊挂角”是说羚羊夜里睡觉时,用头上的角把自己挂在树上,头不接天,足不着地的睡起。我先前认为晓君的文写得机灵,大体说是应了严羽老头描述的这种作诗形态。此后越来越多地关注她文的内容时,这看法就截然不同了。

和她文章的形相比,她文的内容可要老实得多了,似乎有点老实巴交的样子。

晓君的散文写到人的地方居多,写到她自己的地方居多,如写到一星半点的动物的话,那也是与她同类的动物,但无论是写到他人或是写到她自己,抑或是写到一两只小动物,那时、那地、那事往往是有据可查的事,真真存在的人,曾经的时和不可更移的地。这太危险了,很容易让人按文索骥画出她的为人处世的地图。也许,正是因了这个原因,在我较多地阅读了晓君的散文后,才积淀出她的散文比较老实的印象。

其实,人往往会被眼前的假像所迷惑,特别是当你关闭思考的心眼之后。但是,生活中的你如果为自己留个小小的心眼,你就会发现诸多非常好玩的东西,也会看穿诸多有意无意调戏人的把戏。比如王晓君,在她的散文写作中,总是表现出一种自由自在,有“写”无类的样子。在我较多地阅读了她的散文之后,就很自觉地给自己提了个醒,千万别上她的当。不信你访访她的文看。王晓君在东北的生活时间和在北京的生活时间在其长度上应该差不多,但在其文中咋就鲜有在北京的生活表述呢。即使是有,也差不多是野猫野狗鱼啊草啊的,虽有其事,其人鲜见。即使有些人影儿的文,那人在其文中也面色苍白,少气无力。还有,在她描述其东北的人和事时,亦多是生活在社会较低层面的草根朋友,咋就鲜有或龙或凤的重金属呢?更为可恶的是,她笔下的那些生活在地面上的东北人,个个鲜活得不可思议。比如,因一栋所谓的“大楼”而交恶尔后又友好的村里的孩子,你似乎可以从其文中听到这些野在旷野的孩子奔突于草间田埂踢踏的足音,杂乱而又生机盎然。他们的交恶与友善都带有春深野草的青涩气味。成长着的童年犹如一道美丽的风景,流动在她的字里行间。在另一文中,那位生活在民间而向往着如梦如幻美丽舞台的钱彪子,最终还是没能走出枯于民间败于世俗的宿命。在王晓君的笔下,不仅仅是对这位青年时期女友的深深同情,更是对生活在底层佃民总是轮回在无奈人生谷底、抗拒着命运的捉弄又自我捉弄自己的命运,对那种无奈无助、无可抓搔的凄苦生存现实发自心底的痛楚。时光如一把利刃做成的梳子,一路梳来,人生会落下一路无序的断发,但有些柔韧的发丝总会避开锋利的梳齿,飘摇在离你心脏最近的背后,任刀风剑雨,永不断裂。这正如晓君在她的短文《拔牙》中所说的那样,“牙齿只是身体的一部分,总有一些神经还异常活跃地活着。”对已走出故乡、走出童年、走出青年的今日的王晓君来说,平实如黑土的故乡与凡俗似草木的亲朋也许就是那缕飘在她背后的发丝,含在她口中的松动的牙齿。剪不断,理还乱的,是她对故乡温情的依恋,是她对草根苦楚的念记。其实,这本是中国当代知识分子应有的人文情怀。可惜,这种情况在当下文坛却是一种稀缺金属。而在王晓君笔下,这种人文情怀恰是长出文字的根性元素。从我的感觉出发,王晓君的这种人文情怀,一是来自于她冰河雪原芳草密林东北故乡纯朴乡风的感性养育,一是来自她后天修养形成的理性自觉。当她回望她记忆中故乡的人与事时,她感性世界的自然纯朴就见情见性地跑到她的笔下;而当她面对当下城市文化中的人与事时,她的理性自觉就张开机敏的眼睛。但无论是乡村的感性也好,城市的理性也罢,她关注弱小佃民苦乐人生的情怀都是一致的,她那有着故乡温热的乡间感性总不由自主浸染她的理性空间,为冰冷的理性披上一层温润的色彩。正因为如此,她才在《断歌》中这样描述在北京地铁车站唱歌的流浪歌手:

那天晚上,我从“王府井”书店走出来,沿着洒满五颜六色的灯光的街道,走进了离我最近的地铁口。

一首“大约在冬季”就是在我顺着楼梯一路走下去的过程中突然降临到我身边的。曲调忧伤,浑然不觉中,就陷入了一个音乐空间,充当一个听众的角色。

通道有限的空间全被歌声占据了。行人的脚步不再清晰得让人心烦,陌生的面孔突然间有了一种似曾相识的味道。

全然没有想到在这异地他乡的地铁站,也会遇到拔动你心灵琴弦的人。在他的弹唱中,你嗅到了一种久违了的故乡尘土的芳香,听到了一段似曾相识的故事,记忆中的往事幻化成一缕缕轻飘飘的烟……自然而然地,你便会向着这歌声靠近。

他没有拿麦克风,弹的也是一把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六弦琴,通道中间他倚靠墙壁,自弹自唱。你走到他的面前,注视着他。

他的脸上飘扬着在现代都市里很难找到的那种自由自在,眼神中流露出一种随心所欲的忧伤,长长的头发无风自动,让你突然之间产生一个不切实际的念头:站到他的身后,跟他浪迹天涯。

抄了不少字,一是凑够了我想写的字数,二是觉得那流浪的歌手似乎有点像王晓君。想就此打住,又觉得不多说两句王晓君这个人的闲话有点不够朋友,也为这篇所谓的序言做个总结:在我看来,王晓君的人与文没能像当下许多弄文字的人那么分裂,真是一件值得行赏的事。她的文就如她这人,形式很自由,内容则较拘谨;她这人亦如她的文,意识较现代,行事则较传统;她的文她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在生存理性的认知上,总是向前看;在情感生活的倾向上,却总是向后望;在社会意识上价值认同上,总是很现代;在审美趣味的情感色彩上,又在时尚与怀旧的向度上错置互陈。在她的身上和她的文中,有诸多对抗却又互为的元素。简单点说:她,就是她的矛盾。但,统一,不分裂。这样很好。单占生第一辑独自一人的夜晚

常常地,得到一些什么,以为会是永远,常常地,又失去了,永远地失去了。小的时候,得了病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只是那时候并不觉得。许多事情都是等到失去了之后才感到它的珍贵。母亲的时光

自从你知道你有一个会写文章的女儿之后,一直希望我能写一写你,你耐心地等待着,头发白了一片又一片,终于有一天,你忍不住了,仰头望着爸爸的遗像,自言自语地说:“非得等到我像你爸爸那样闭上眼睛之后你才肯写吗,那时,我什么也看不到了。”

母亲从一生下来我之后就老了。三十八岁的她在生完我那一年之后的许多年里,经常被不相识的人误会成我的姥姥或奶奶。

在我的印象中,母亲的身体一直很弱,隔三岔五就要吃一些治肾治风湿的药,这和父亲有关。年轻时,父亲在外地工作,经常不在家,而且一走就是个月二十天的,撇下母亲一个人,上有年迈的爷爷奶奶,下有不懂事的孩子,天天都有干不完的活。就连盖房子那么大的一项工程,也都是母亲一个人张罗着完成的。“年轻的时候总有使不完的劲儿,不像现在,上趟街回来之后,几天都反不过乏来。”母亲说。

在我的脑海中,母亲是个不幸的女人。九岁的时候,姥爷就去世了,两年之后,十一岁的母亲被日本人抓去做了童工。某一天,这个十一岁的童工在休息的时候,爬到堆得像山一样高的麻堆上睡着了,当她完全清醒过来的时候,她的脖子上、脚上、身上缠满了麻,她被日本人推推搡搡地逼着,到街上游行,罪名是“偷麻犯”。

三年之后,姥姥撇下六个孩子中的五个大的带着一个最小的改了嫁,远走他乡。是母亲的爷爷一边看守着果园一边既当爹又当妈地把母亲和比她还要小的两个妹妹抚养成人。

母亲经常地念起和她的爷爷有关的往事,“我们住在果树林里,四周没有人烟,夜里经常有狼出没,现在回想起来还觉得头皮发怵,幸亏有爷爷,听到狼的叫声他就大声地嚷嚷。现在想起来,就是昨天的事。其实他也怕,他紧紧地搂着我们,挤得大大小小一个个喘不过气儿来。”母亲回忆的时候感慨。

那个年代对于我来说太陌生了,那个年代里发生的事对于我来说,更像是小说里编的故事。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传说中的狼只能在公园里才能看到,对于我们这个年代的女孩子来说它还不如一只毛毛虫亦或者是一只过街老鼠吓人。许多事情都无法想像,但我可以感觉,那是母亲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母亲的一生中有许多快乐的时光。二十岁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二十一岁坐上了县妇联主任的宝座,二十二岁和年轻有为的爸爸一见钟情,二十四岁做了一个女婴的母亲,十八年之后这个大女儿考上了大学——

在母亲眼中,大姐是最让她感到骄傲的,也是小时候挨打最多的。“那时候太年轻,气着了累着了就打孩子。不像现在,再怎么生气也不肯骂你们一句。”母亲不止一次地这样说。大姐身上集中了父母的全部的优点,漂亮,聪明,活泼开朗,并且能歌善舞,可就是这样一个姐姐,竟然在大学毕业参加工作的第一年,因为工作中的一点小挫折,一时糊涂,做了让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事情。谁都没想到。

那件事给母亲的打击非常巨大,一夜的功夫,她的头发白了一半还多。

那一年,母亲只有四十六岁。

由于家庭的一系列变故,我们家从乡下迁到了市里。离开的那天,天空飘着细细的小雨,很多乡邻都赶来为我们送行,雨水和泪水交织在一起,洒在故乡沁着泥土芬芳的土地上。母亲走一步回一下头,她不忍与她朝夕相处了几十年的乡邻告别,更不忍与那座凝聚了她无数的心血才盖起来住了几十年的老房子告别。那熟悉的山,熟悉的河流,熟悉的面孔,熟悉的声音,还有那在风雨的侵蚀岁月的磨砺中变得陈旧了的老房子,在身边无以计数的年轻的房子中间,它是那么引人注目。

前一段时期,我经常做梦:母亲从这个世界上不见了。醒来时枕巾湿湿的。身边空空的。

事实上,我的恐惧是没有缘由的,母亲的身体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健康,连感冒也很少有。“我一个人能照顾好自已。只要你们过得比我好。”母亲的情绪也很少像现在这么稳定,连一滴眼泪也很难在她脸上看到。“都哭了一辈子了,也该歇歇了。”

今天,她又像当年送她的大女儿那样送她的小女儿走出家门,在路上,母亲又开始絮絮叨叨:“你一个人在外面,要好好吃饭,别饥一顿饱一顿的。人生在世,还是要靠自己,自己强比靠什么都强。我老了,能少给你们增加负担我就已经很知足了。”

母亲的头发几乎全白了,在突然来临的秋天的风中,它们显得越发的干枯和没有主张,就像一团枯黄杂乱的野草,在风中唱着岁月如歌——

今年八月十五的晚上,皓月当空,夜凉如水,我筋疲力尽地回到居所,伫立于窗前,往事一一涌上心头。突然想起远在他乡的母亲,很快我就给她拔了电话,在另一端,一个声音问:“你,一个人吗?”另一个声音也问:“你,也是一个人?”然后是片刻的沉默。然后是一些重复了上百遍却总像第一次说到的话。

目睹着眼前被我弄得乱七八糟的屋子,这个让我无端的产生无尽的烦恼的地方,想到不久的一天,我就要离开它,我曾不止一次地诅咒它不止一次想一走了之。可是真正到了要走的时候,竟然快乐不起来。

再次回到窗前,凝眸注视着窗外的茫茫黑夜,一些久违了的时光一一重现。孝 心

在母亲周围的亲戚邻居中,都知道我是一个非常有孝心的女儿。

许多时候,在不同的背景下,当她们经意或不经意间把我的孝心举得很高的时候,我总是自觉不自觉地报以无言的苦笑。如果那个时候是在家里,母亲也在旁边的话,她就会用手捋一下额头花白散乱遮住了半只眼睛的头发,把脸转向墙上父亲放大了的黑白照片上,叹一口气说:“我比你爸爸有福,他走得太早了——”紧接着她又会跟上一句,“如果他在的话,你还会这样么?”

我的脸上一种涩涩的笑在母亲画着反问号的余韵中溶解。

沉默。

记忆中最早把这个信息带给我的,是一个男人。

从一段对话开始的。

中年男人说,来,好孩子,给爸爸挠挠后背,女孩儿嗔怪道,天天晚上挠,左边十下,右边十下,中间十下,还有啊,我不挠。说完,女孩儿把从后面伸到前面环绕着中年男人脖子的手抽出来,轻轻掐了一下中年男人肩头,嘻嘻笑起来,中年男人说,不挠就是不孝心,你不想做一个孝心的女儿。女孩儿认真起来,一本正经,给你挠后背就是有孝心。中年男人说,我的小女儿最有孝心了。来。来。女孩儿把头钻进被子里,撩起爸爸的背心,一边数着数一边用心地挠了起来。

这个男人。如果他还在的话,我应该叫他爸爸。我一直都是这么叫的,直到十六岁。

记忆中最早的孝心的声音是以给爸爸挠痒痒做为标准从爸爸的嘴里送出来的。

时间一下子就被送到了一九八七年。

一九八七年夏天的一个早晨,母亲吩咐我去给父亲送药,说七点钟大夫就要用它。父亲得的是恶性肿瘤,已经到了晚期,住在医院里。我看了一眼墙上的石英钟,六点五十分。我抓过药,奔下楼,骑着自行车,上了路。从我家到医院,全是上坡,正常骑自行车的话,需要二十分钟的路程。这段路,哥哥最高的纪录是五分钟,他比我大七岁。我不止一次地走过这条路,每一次都看到无数的人推着车子爬坡。

在那个夏天的早晨,我用五分钟的时间完成了这段路,那是我第一次骑着自行车蹬上了与我家相连了五年的路。

为了我父亲。

十六岁没受过任何专业体育训练的身体单薄的女孩子。不知道应该自豪还是悲伤的女孩子。

这是我在回忆我对父亲的孝心的一个片断,最重要的是他用上了。

同样还是在那年秋天,仲秋节的晚上,我从家里跑出来,跑一段走一段,走一段再跑一段,沿着洒满月光的大路,边走边想,就是在这条路上。回家的路上。有父亲相伴的路上。曾经是我亲手书写的最不愉快的路上。现在,我想念它——

十二岁那一年,我在商店里看中了一个吉它,我马上把这件事告诉了父亲。他说去看看再说吧。第二天,我和父亲一起去那个商店看那个吉它。父亲在犹豫。没说买也没说不买。但是他要走,不带吉它。一跺脚,去哪儿,当然是回家。怎么走,当然是我骑车载着你,等候。佯装没看见。走一段,又等候,时间比第一次稍长了一点。瞄准一个小石头,一脚踢出去,继续走。再走一段,又等候,时间比第二次又长了一些。这一次没有动作,狠狠地看他一眼,没有丝毫停留的意思。最后一段,等候,快要到家了,上来吧。回头看看,不。坚决地。

就是这条路。

就是在这条路上,我为了一把吉它,一时的心血来潮,让自己的任性在父亲那里,在他陪我走过的这条路上,发挥到了淋漓尽致。

那一天,我用脚上穿着的,他去上海出差为我买的新皮鞋,主动去找寻,路边的小石头,目的是为了引起他的重视,为了能够报复他对我喜欢的东西表现出来的在我看来不该有的平淡,即使这样,也没能让我有一点自责、羞愧,反而,更加怨恨他了。这里面包括,踢坏的新皮鞋,包括不坐他的车。也包括他推着车,不停地停下来,不停地回头看我。

我竟然就这样把这条路走完了。

我忽略了父亲的年龄,他已经五十多岁了。

他走的是下坡的路。

到了医院父亲病房的门口,我的脸已经湿透了,并且不断地有新鲜的液体从眼角流淌出来,我用一只手翻开另一只衣袖,用最柔软的部分把脸擦干。

以前父亲总是这样为我擦眼泪,他说这样不会弄伤皮肤。

过了一会儿,我推开门,走到父亲床边。父亲没有责怪我,尽管他疲惫的目光中装满了心疼。

我掏出口袋里的包得完完整整的月饼,弯下身体,用两只手捧着,把它送到父亲的嘴边,他嘴唇表层的皮差不多完全脱落了。父亲用舌头在上面试探地舔了一下,又使劲儿地咽了一口唾沫,做出非常想吃的样子把月饼含在嘴里,抿了抿,就像吃糖一样,我期待着他吃完糖的像糖一样的笑容,他努力这么做,向着我希望的地方,我看到了,他缓缓地缓缓地别过脸,轻描淡写地说了句“傻孩子”,之后,闭上眼睛,把他的“傻孩子”放到一边。

第二年的秋天。

还是仲秋节。

黄昏。

我买了月饼,酒,还有花生米,巧克力豆,拎着它,上了一座漫山遍野都是坟的山。

十七岁的女孩子费了好大的劲儿在数不清的旧坟新坟中找到了父亲,就在那一瞬间,恐惧像一把无形大伞笼罩在女孩儿的心上,女孩儿什么都顾不上了,她心里只有害怕,风吹过来,草动一下,她都要紧张,匆匆地和父亲共进了晚餐,磕磕绊绊逃也似地下山。

只能去山上找父亲,可是,山上没有父亲。父亲不见了。即使你把生前他最疼爱的面孔送到他面前,这张幼稚美好的脸庞此时布满泪水,风走过这里,见了,都忍不住,要在她脸上,轻轻地抚摸一阵,他怎么能,就这样,静静地伫立着,一言不发,看着这里发生的一切,不发一言。

下了山以后,女孩儿才想起哭。她像一个在路上和母亲走散了的孩子那样六神无主地哭着跑回家。

那一次我晚回家,把母亲吓坏了。哥哥严厉地警告我,如果我对父亲有孝心的话就该好好孝敬母亲,要孝敬母亲就不该让她为我担心。

可是我的心里只有父亲,和那一点点可怜的被我视若珍宝,现在捧出来给你们看的孝心。

十六岁那年,我用年少的双腿撑着和我的悲伤不相称的虚弱身体跟在哥哥后面,穿着肥大的盖住了手和鞋子的写满孝的衣衫,向着那小小的盒子里面装着爸爸去血去肉骨头化成灰的身体行着各种各样的孝的礼节。

骨灰盒被黄土掩埋了,堆成了一个小山包。山包前,树起了一座比山包高大的纸山,哥哥点燃了它。熊熊的火焰从此将我视若珍宝的孝心送上了天国,连同他对我千般宠万般爱,哪怕是曾经让我最为不屑的衡量孝的标准,我一直以为我会做得更好,我一定会做得更好,可是,可是,我不禁要问,我做错了什么,我究竟做错了什么,伯父,你的哥哥凭什么像对待罪犯似地把我一次次爬向你的双腿扶成跪的姿势,磕头,再磕,再再磕,行那我永远也不愿意接受的最轻易也最沉重的孝礼。在这个时候,如果我孝顺的话,我就不该把我的眼泪滴到你的身上,应该在握着你的手,十六年里我握了千百遍却总握不够的手的时候把眼泪流向别处;如果我孝顺的话,我就该按每一个规定的时间给你烧纸,如果我孝顺的话,我就应该大声喊,爸爸,你来收钱。如果我孝顺的话,我就应该让自己相信那些最劣质的纸经过烈火的焚烧之后会转变成花花绿绿的钞票,如果我孝顺的话,我应该让自己相信五脏六腑都化成了灰的你照样可以品尝到伴了你一生的妻子亲手为你做的你生前最爱吃的小菜,还有伴着小菜的飘着浓烈的酒香的透明的液体,和含糊不清的微笑。

我孝顺,每一件事情我都做了,按照我最亲近的人和与我最陌不相关的人为我规定的标准。如果我孝顺的话,我应该相信。

我不孝顺,每一件事情我都不是真心的。

我也清楚,这泪水随着时间的流淌,早晚要被阳光晾晒得干爽的。

参加工作以后,我极少花钱买纸去父亲坟前烧,买,也都是象征性的,我只有在母亲提出要我给父亲买纸时,我才去。她叫我买什么我就买什么。有时多买点,那也完全是为了讨母亲心里的安慰。

我更乐意把那为数不多的钱拿出去给母亲买一块两块三块更多的肉。母亲最爱吃肉了,看着她用全口的假牙费劲地磨蹭着好半天的时间才把肉吞进肚里,我会难受,但我还是愿意看着她吃。看着我那让她吃肉的心呈现在她的脸上。

还有八天就是母亲的生日。我希望那天天空的颜色是蓝的。

母亲老早就提出了自己的想法,这个生日她主张不过,我有充分的理由认为这不是母亲的真实想法,以我对母亲的了解,每年的生日来临之前,她都要说相同的话,一再地说,如果你们孝顺的话,就听我的。每一年过生日的事情我们都不听她的,当母亲带着抑制不住的微笑坐到尽是她爱吃的饭桌面前的时候,她还是要重复说先前说过的话,末了补充一句,今天我要多吃点,这是你们的孝心。这种时候,我不免要想,其实母亲以孝顺衡量孝心的说法有时是言不由衷的,比如说她在干活的时候,你过去帮忙,她让你走开,进屋歇着;比如在吃饭的时候,她把鱼肉夹到你的碗里,自己却违心地说她不喜欢吃等等。

我想,没有哪一个做儿女的会相信母亲真的觉得干活比歇着好,咸菜比鱼肉好吃,除非你的母亲是个素食主义者。我母亲不是,而且她的身体也不好。在这方面,我曾经表现得很不孝,甚至恶劣的一种行为。不过现在我可以肯定地说,我不会再像十年前那样因为母亲执意不肯去吃我特意为她做的一道菜我知道她肯定爱吃可她就是不吃而气乎乎地倒掉自己也没吃一口的菜,以此来惩罚母亲教我的我永远也不认可的顺为孝,在我把菜倒进厕所的那一瞬间,泪水已经充满了眼眶,我心疼,但我知道母亲比我更加心疼。

我那时的想法很简单,就是想让自己泛滥的高傲的任性的孝心在母亲那里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在以后的日子里,在给予的时候,我尽量把这种不顺表现得温和和恰到好处。

还有八天是母亲六十六岁的生日。

民间流传着一种说法,六十六,不死掉块肉。听上去挺吓人的,没有哪个做儿女的愿意看到母亲血淋淋的皮肉,哪怕是一般意义上最为不孝的女儿。

按照传统习俗,这个生日应该有别于其他的生日。我的理解是,满足于别人的时候也让自己满足。但是,最主要的还是让母亲在那一天笑得长久放松。就像一九九八年在沈阳过生日时那样,我如此清晰地记得。

那天晚上,在我的小屋中,我和母亲背靠背坐在床上,感受着彼此的气息,那种气息最大限度的释放着满足,我焐被的时候,母亲像个孩子似的把掉得七零八落的牙凑进我的耳朵,用露着风的嘴说:每一次她都不让我们为她过生日,主要是怕我们破费,每一次我们为她过生日她都很高兴,但是最高兴的是这个生日。

长这么大,我从没有看到母亲像那一天那么长久地不知疲倦地笑,我知道为什么。我知道那不是最好的,我知道我会做得更好,我一定也能做到。

最后,我请求那个把第一个孝心的声音送给我的男人,我的父亲:

给我时间。

妈妈说,他现在是神了,

给我时间。

向着他丢下的那个我称做母亲的凡事都为别人着想的女人教我的我永远也不认可的顺为孝,行礼。结局和开始

随后我们更仔细地观察时间看见它那幽灵般的双臂旋转。——哈代《去与留》

童年时和伙伴们嬉闹的山坡后来埋葬着父亲的骨灰。我们在山上采野花,捉蚱蜢的年头里父亲很健康地活着。

童年的欢乐和忧愁总是被规定在一些具体的事情里面:一张成绩优秀的通知单或者老师的表扬足以让十二岁的小学生心花怒放;母亲喋喋不休地数落父亲,不厌其烦地重复着陈旧的历史使我无比苦恼。父亲一直沉默着不停吸烟的样子让我看了心疼。我的声音尖锐地发出来,并且占了上风。母亲不再唠叨了,但我的世界已经失去安静,在夜里,我时常会把头蒙在被窝里无声地流泪。

如今我的外甥女也上了小学,她经常把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摆到床上、桌上,嘴里不停地叨念着,她在和想像中的生命对话。有些时候她的声音让人心烦,我曾经随手抓起一件,看着她惊愕伤心的样子,我觉得自己突然重复了一种伤害。童年时我犯过一次错误,我整日闷闷不乐。同桌——也是我的同谋每天都在威胁我,他眨着狡黠的小耗子眼睛,重复做着简单的手势,有时左手在上,有时右手在上。我耷拉着脑袋,目光在他又白又瘦的手背上环游。有一天我终于去找老师谈话,我说老师我要求换同桌,我要一个新同桌,他影响我学习,我要重新做人。

父亲被癌症夺去了生命。那一年我十六岁。父亲没留下什么遗嘱。他相信母亲。他对我的要求朴实而深刻。我没犹豫轻松地点了点头。做一个真正的人,没问题。我心里想。他的目光在我的脸上蠕动。大爷和母亲搬动父亲的身体吃力地给他更衣时,冬天最寒冷的一天早晨开始来临。十六岁那一年我生命中最可靠的城垣没有预兆地塌落了,天空和世界在我眼里变得黑暗。父亲的身体被抬出病房之后有三天冻在冬天里的日子,我迎着风使劲地嚎。下葬那一天,山野覆盖着厚厚的白雪。

欢乐的时光让我哭泣。

回顾漂泊中被起点和终点肢解了的一个个断面,仿佛又看到母亲在月光下变成弧形的身影,感受弯曲是一种压力,一种悲哀。母亲的身体从前是笔直的。十四岁那一年,我突然发现她比父亲高出了一点,母亲说年轻时父亲比她高这么一点,父亲背驼了。母亲说这句话时眼睛里放射出奇异的光彩,父亲则很麻木。

看现在的母亲,依然能推测出她年轻时的美丽。那时候父亲在老家方圆数百里的地方曾经名噪一时,二十几岁走南闯北出尽了风头。母亲在那个年代里自己做主嫁给了父亲。母亲脸上的光彩让我幻想她能给我们安宁,她不愿意。她无休止的埋怨和父亲一成不变的沉默使我对母亲怀有根深蒂固的反感。我一直认为她使父亲失去笑容。父亲只有喝过酒才会笑,那种笑让人永世不忘。父亲去世后我们努力和平相处,但我已经很难把她看成自己的依靠。

十二岁之前之后那些年是非的判断和争论使我萌生了一个伟大的理想!长大当律师。我接受父亲的推荐,成为公认的家庭“小法官”,我没有荣耀。也是成长,使我逐步认识到我不可能成为一个律师。我不具备那种素质,律师首先需要放弃情感和心灵,我不行。

久违了,青苹果乐园。

老师,我向您坦白。那天下午我们写完作业,在我家。一同去了附近的小山,我们采了很多野果,后来在两片果园中间的凹地上坐了下来。七月份的青苹果可以吃了,我家里有。张艳说苹果真好看,她说摘个吃吧,我没听见似的。我家里有的是,父亲是罐头厂的厂长,我心想,没说出来,丛丽和吴芳已经开始行动了,还有他。张艳和我始终坐着,看着她们把大苹果一个个抛过来,我们两个不停地把它们藏进草堆里。有他放哨呢。我们兴奋得忘乎所以,后来让看园人抓住了,后来又把我们放了。他说我们是孩子。

那天傍晚父亲见我不高兴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我把这个过程讲述给他听。我说我没偷,看园的男人和同学都清楚。父亲相信我,他告诉我:我的错误在于当时我应该阻止她们,我们家里有苹果吃。我说不是为了吃苹果,那是青苹果。

老师,从那之后第二天他就突然开始比划那种手势。他在课堂上小声说话,做小动作不准我制止,否则他就说我高他低,他是说如果把这件事告诉你我就会从高处落下来,他无所谓,最多还是那么低。我在他眼里一直很高的。我错了,我要重新做人。我不要他再做我的同桌。

老师微笑了,说重新开始别说重新做人,那是对犯法有罪的人洗心革面的鼓励。你只要知道错不再犯还是好学生。我笑了,轻松了。没坐过监狱的人永远不存在重新做人这种说法,是吗?十二岁那一年我得到的回答是肯定的或者否定的,没有中间道路可走。如今我知道老师并不就是真理,我开始懂得最可怕的监牢就在你的心里,你终生都面对着重新做人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它高悬头顶闪闪发光。

一九九二年的冬天我经常想起父亲。母亲在那一年秋天基本上生活在我的视野之外,她说她在那些日子里养成一人独坐的习惯,她生活的全部似乎就是在那间十平方米的小屋子里。正对屋门的墙上,是形成黑白平面的父亲,他的目光里有一种生前少见的温情和明朗。我曾找出各种理由来说服她处理掉屋子里那几件笨重的老式家具,她长出一口气,没说行也没说不行。

重阳节那天一大早我们母女俩去上坟,母亲走到坟前一突然坐下去,她捋一下被风吹起的头发,说:“怪不怪?一坐到这里,心情就好了。”

山坡上冷冷清清。母亲小心翼翼地掏出为丈夫制作的纸衣服,他爱吃的食物和水果,一件一件摆放到坟前,她温和地在父亲坟前念叨起往事和现在的生活。她又像许多年前一样喋喋不休,不同的是已经没了那种烦躁和矫情,她的声音和神情让人感受到了天空一样的宁静和悠远。独自一人的夜晚

常常地,得到一些什么,以为会是永远,常常地,又失去了,永远地失去了。在不断地得到又不断地失去的过程中,不得不改掉一些习惯建立一些新的习惯——

一个人,常常地问自己,这世界上究竟有什么东西是长久不变的,一生中究竟哪个人是能够长久依靠的。曾经流淌了十几年的河水会干涸,曾经那么凝重的回忆会褪色——

许多年以前,父亲在世的时候,哥哥姐姐无比的羡慕我,每当那种时候,父亲总是坐在沙发里一口接一口不停地吸烟,他说:“现在看来,她是最幸福的。”我不明白父亲为什么要说那样的话。

一九八七年的冬天,是我生命中最寒冷的一个冬天。刚刚萌发的许多少女时期的美妙幻想在那段日子突然间就中断了,我不相信,他会倒下,更不相信把这些寒冷的感觉带给我的人会是那个对我千般宠万般爱却从来不要任何回报的男人。

我迎着呼啸的北风,漫天的白雪,无边无际的阴暗,声嘶力竭地嚎,没有一丝回音,让我依靠了十六年的那个人去了,只剩下他身体纹丝不动地躺在雪地里,冰冻的木板上,陪伴我,一起听风吼的声音,看雪无声地降落,唯独我的呼唤他听不到,我的泪眼他看不到,他就像睡着了一样。他的平静让我不相信他就是那个曾经教我走路,在我一次次摔倒了,把我从地上扶起来从没有半句怨言的男人,我更不相信他就是那个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上又在没有征得我同意的情况下把我孤零零一个人扔下的男人。我已经习惯了在放学的路上,将一只冰凉的小手插进他热乎乎的怀里,感觉着暖融融的温度,习惯了看他喝酒时微笑的样子和他不喝酒时沉默的样子,习惯了在黑暗中靠在他结实的肩膀上睡觉的感觉,习惯了在受委屈的时候一头扑进他的怀里失声痛哭,他轻轻地拍打着我的肩膀,抚摸着我散乱的头发,轻轻地说:“哭吧,哭完了就没事了。”停一会儿,他又说:“没事儿了,快别哭了。”

那些年,我习惯了依靠在他的怀里,编织梦想,和他一起设计遥远的未来,那种感觉——

一晃,十年过去了。

当年的小女孩不知不觉中变成了女人。

必须得走了。行装就摆在面前,看着你,我想这一回我是真的要走了。大概是永远吧。

曾几何时,我们相偎相依,在海边留下亲密的合影,同时我们还说好了十年后还在那个海边,拍同样的照片。那时我们都很年轻,现在也不老。转眼间,十年就到了,转眼间,已成空话。

还有一个不同是,当年的小女孩是不情愿的,她紧紧地握住那双拉了十几年的手直到她慢慢地感受到那双手中流淌的血液渐渐变成冰,还是不肯松开,可他还是走了。就像季节的改变一样,他自然地走就如同他自然地来,她拒绝不了,也挽留不住。现在的女人是自愿地走,走向大千世界茫茫人海,正如她在茫茫人海中自愿地来。轻轻的,挥一挥手,没有泪水,也没有欢颜,当火一样的激情渐渐转化为冰一样的平静时,我们在冷硬的感觉中无言地分手。

那种感觉,是那么地相同,又是那么地不同。

独自一人的夜晚多起来的时候,在四面都是墙的房间里,我习惯了独自一人靠着他,想一些不习惯的事情。大 楼

小时候住在乡下。我摇摇晃晃长到七岁没见过比公社的三层楼更高的房子。

公社盖楼的那一年我只有六岁。我记得很清楚,那些日子每天天一亮,我就慌里慌张地睁开眼,一骨碌钻出热乎乎的被窝,急急忙忙地穿好衣服,再扒几口饭,便一蹦一跳地跑很长的高低不平的乡村大路,去看叔叔阿姨们在房子上面盖房子。

盼啊盼,整个一个春天在焦急而甜蜜的期待中悄悄溜走。叔叔阿姨们不紧不慢地挑水、和水泥,一块一块地递砖头撂砖头的样子总是让我心里痒痒地难受。有一次我忍不住,扯开嗓门大声问:“阿姨,大楼什么时候才能盖完?”可工地上乱七八糟的响声太大了,叔叔阿姨们根本听不见。我再往前面靠一靠,还没等我站稳,立刻就有人把我往后拉,“你们这些孩子,这儿危险!到那边玩儿去。”“看看都不行么,又不是你家的楼。”我嘴里咕哝着很不情愿地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一边走一边想:这个老爷爷真坏。走远了,我还回过头,不服气地朝他噘嘴瞪眼睛鼓腮帮子。老爷爷看见了,不仅不生气还冲我呵呵笑呢。

在那个不同寻常的春天里,我和同去看盖大楼的小伙伴遭遇了同样被驱逐出境的冷落之后,成群结伙地一路高喊着“乡里盖楼喽”的口号,开始去山沟里找寻属于我们孩子的另一部分乐趣。

从差不多和我们一样高的生长在山沟里的好像专为我们这些馋嘴的孩子准备的槐树上很容易地摘下一串槐花,我们都感到无比的骄傲和自豪。从那些好像永远也长不高的矮槐树上摘下的,还有一份我们在大路两旁高高的槐树底下仰头观望雪白的槐花在枝头随风起舞时那种可望不可及的心情。“今年的槐花可真甜。”小清自言自语地说。“吃完了,我们还去看盖大楼吗?”比我还要小一些的辉征询我。“干脆,我们多摘些槐花到楼前边吃边看,多好。”

于是,那片建筑工地周围涌现出一批一边津津有味地吃着槐花一边摇头晃脑地想着大楼的小孩子。

公社盖大楼的那段日子,每天天一亮,用不着家人催促,我会自动自觉地起床,穿衣裳,吃饭,然后直奔大楼。每天清晨,我几乎都能赶在捡粪老头儿的前面,与那些散落于路中央的新鲜和陈旧的牲畜的粪便相遇。至今我仍记得它们的形状光泽和散发出的气味。

那段日子,我是那么乐于在飘荡着泥草气息的大路中间穿梭,像一只欢快的小鹿。

我像盼过年一样盼着那高高的房子快一点盖完。终于等到了那一天。

我和邻居家的小清、小辉不约而同地聚集在楼前。我们每个人都想进里面看看,打更的老爷爷不准我们这些孩子走进楼门。我们一靠近它他就会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像哄小鸡一样张开有力的双臂,嘴里不停地吆喝着:“去去去,这里不是你们玩儿的地方。”我们一个个缩着脖子,退到乡里大楼门前的马路中间站成一横排,仰着脑袋数起了楼层。爸爸说乡里盖的楼是三层,可我数来数去都是五层(我把上下两个窗户之间那一条很宽的水泥面也加到里面了)。我希望它是五层。

看楼的老爷爷整天守在楼里面。他的目光似乎只针对我们这些孩子。我和小清、小辉一次又一次被他像哄家禽似地驱赶,却总是不肯死心。后来,我们选在傍晚趁老爷爷打水吃饭的功夫伺机溜进去,但只上了几级台阶就被他发现了,他的嘴就像推磨似的重复来重复去在我们看来毫无意义的话:“跟你们说过多少次了,无数次了,这里不是你们孩子来的地方,你们这些孩子,就是喜欢和大人作对。”老爷爷三步并作两步抓起我们三个人中年龄最大的小清。他的力气真大呀!他把小清的身体夹在胳肢窝底下,大步流星往外走。小辉紧紧地扯着我的衣襟,我听见他带着哭腔对我说:“晓君,你爸爸不是公社的吗,告诉他,告诉他呀。”

已经来不及了。这一次我们败得很惨,小辉在奔跑中摔倒了,膝盖擦破了皮,还流了血。小清竟把尿洒到裤筒里面了。尿了裤子的小清用双手捂住因惊慌和害羞而涨得红红的脸颊,小声说:“楼里面可真大呀!要是能到上面看看就更好了。”说完,她咧开嘴,露出了掉得七零八落的牙齿。我和小辉不约而同地笑了。

那个夏天无数个长长的黄昏在那种偷偷摸摸的心思里开始和结束。

整个夏季,我们还会跑到离楼房很近的树林里去摇“老牛”。我们把从树上震落的“老牛”从地上捡起来,用早已准备好的线绳捡住它的腿,拎着线绳的一端开始摇啊摇,看着被线绳捡着腿的飞不高的老牛,听着它翅膀振动发出的嗡嗡声,我的心思就会乘着“老牛”的翅膀,飞向高高的大楼。“我觉得大人们总愿和我们小孩作对。”我仰起脸,看着蓝天上滚动的团团白云,说。“尤其是那个看楼的老爷爷。害得我——”小清下意识地把手伸向裤裆,摸了一把,然后呢,不再往下说了。

小辉一只手扯着拴“老牛”的线绳,一只手托着下巴,“我们如果是老爷爷的孙子孙女儿多好啊!”

远离老爷爷的目光,摇“老牛”的时候,我们不止一次地设想成为老爷爷最亲近的人。在我们孩子的眼里,老爷爷既可怕又可敬,时而成为我们费尽心思要对付的人,时而又被我们当成英雄人物来崇拜。

记得有一次,我和小清正在她家的窗台上用扑克牌盖楼房,小辉气喘吁吁地从外面跑进来,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你们猜,我昨天看见谁了?”“看见谁了?”我和小清一边继续“盖楼”,一边漫不经心地问。“看楼的老爷爷!当时我妈妈也在,没想到我妈妈竟然认识他,还和他聊了一会儿天。”“他把我们进楼的事告诉你妈妈啦?!”“刚开始,我也是这么想的,我害怕极了,都有些站不稳了。可是,他没有提那件事,一个字也没提。”“会不会是没认出来你?”“我也这么想,我正暗自得意,老爷爷弯下身趴在我耳边说了几句悄悄话。”说到这儿,小辉突然停住了,继而神秘兮兮地眨了眨眼睛。“他说什么!?”我和小清不约而同地问。

小辉凝眸注视着“楼房”,好像根本没听见我们的话一样。“我们都要让你急死了。”我一边跺脚一边扯住小辉脖子后面的衣领,小辉做了一个求饶的姿态,“好了好了,别动武么,有话好好说,我说,我说。”小辉的脸慢慢严肃起来,我一下子松开了手,其实我只是吓吓他,“老爷爷的声音特别好听,‘小家伙,还在为不让你们上楼的事生爷爷的气么?等你们长大了就明白老爷爷的心思了。’说完他笑呵呵地从衣袋里掏出一个桃子,放进我手里。”

我们三个人默默地注视着窗台上用扑克牌搭成的“楼房”,许久,都不发一言。

后来的几天,我们都闭口不再谈楼房的事。我想,大楼会永远在我家乡的这片土地上傲然耸立,它像大山一样高大结实,那是许许多多的叔叔阿姨们用无数个日子才建成的,尽管我们无法走进去,但我始终如一地热爱着它,它是我们的骄傲。

也是那年夏天的一个中午,我和小清小辉吃过午饭,相约来到村头的河边。

听大人们说,这条河是把我们住的这个村庄和对面的村庄分开的一条界限。大人们都管这条河叫“界河”。平时,我们很少来这里玩儿,因为哥哥姐姐说那个村的人厉害,总好欺侮人。

我和小清小辉怀着侥幸的心理,忐忑不安地下了水。

明晃晃的太阳晒得河水暖融融的,就好像冬天里妈妈的被窝。置身于水中,感觉舒服极了。看着成群结队的鱼儿在水里自由自在地游泳,我很快就把哥哥姐姐说的话抛到了九霄云外,只顾跟着鱼儿左摇右摆的身影奔跑,渴望能抓到它,并把它带回家养起来。

就在我专心致志地抓鱼的时候,小清突然捅了我一下,“快走,那个村的孩子过来了。”这时,我抬起头,看见河对面有两个陌生的面孔朝我这边挥手打招呼。看他们的表情很亲热,并不像是要和我们打架。可为了防止万一,我们还是赶快上了岸,站在我们自己村子的地盘上,等候那两个看上去明显比我高的男孩。一阵急促的趟水声由远而近,很快地他们就来到了我们面前。走在前面的高个儿男孩先开了口:“你们公社盖楼了?”“嗯!”我用力点了点头。要说楼,我们知道的可比他们知道的多多了。“是几层的?”另一个男孩儿问。“五层。我们看是五层。”小辉一脸自豪地说。“唉,什么时候我们村才能盖上楼啊。”高个男孩儿黯然。他看看河对岸又看了看他的同伴。“我亲眼看着我们公社的楼房盖起来。小辉,你说对吗?”小辉冲着西村两个大男孩一个劲儿地点头。他的表情是那么严肃认真,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在露天电影上看到的小兵张嘎。“那你们进去过吗?”“我们公社的楼我们当然进去过了。”“那你给大哥哥讲讲里面是什么样子。”西村的高个男孩弯下身,一脸诚恳地说。“里面有楼梯。上上下下估计也有个百八十间房子。”说到这儿,小辉有些不好意思。他看看我,又看看小清,然后,三个人心照不宣地笑了。

在那两个大男孩的再三恳求下,我们终于答应带他们去我们公社的大楼外面看一看。看得出,他们比我们还要兴奋。他们个头比我们高出半个头却跟着我们的屁股后面团团转,一会儿说要把家里的木制手枪送给小辉,一会儿又说下次见面一定要给我们每人抓一条鲫瓜鱼,还说要帮我们捉知了——要知道,这些可都是我们平时想得到又很难得到的宝贝。

我们使劲儿地跑,一边跑一边回答他们提出的各种各样关于楼房的问题,给他们讲大楼的故事。就是没说小清尿裤子的事,每当他们问到我们是怎么进楼的,楼里面有没有人看守这一类的事情,我发觉小清总是很紧张,其实她应该知道在河边我们没说现在照样不会说。我和小辉也紧张,一回想起我们被看门的老爷爷追得狼狈不堪的样子就想笑。这场面无论如何是不能叫西村的大哥哥知道的。

一到楼的跟前那两个大哥哥就不像在河边在路上那么讨人喜欢了。他们比我们更早地接近了楼房。

我和小清小辉决定向前冲的时候,那个大男孩正在用一块石头划楼房的外墙。我们终于忍无可忍。我不知哪来的一股勇气,一把从那个高个男孩的手里夺过石块儿,大声指责道:“你们说话不算数,说好了只带你们看看,为什么要在我们家的楼上乱画!”

大男孩被我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结结巴巴地说:“我只想在这上面画个记号,证明我来过这里。”“我们自己都不舍得, 你——!”小清的眼里泪光闪闪。“我们就要画,看你们能怎么样?”另外一个矮个儿男孩歪着脑袋,做出挑衅的姿态。

我们深知凭我们三个人的能力,绝不是他们的对手。但我们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任意糟蹋楼房而无动于衷。那时,我真希望老爷爷能走出来,哪怕让我再重演一出尿裤子的悲剧,我也不会感到丝毫委屈。我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呼唤着老爷爷。可他好像存心和我们作对似的,就是不出现。

那个高个儿男孩仿佛看透了我的心思,他朝身边的同伴使了个眼色,我立刻握紧了拳头,随时准备着向对方发起进攻。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的是,那两个男孩儿竟然自己走到墙跟前,用衣袖在他们刚才画画的地方擦了擦,他们的目光忧伤地滑过楼面,然后飞快地转过身,朝着太阳落山的方向跑去。

我们踏着金色的晚霞,回家。

大楼建成后的第二年,我永远地离开了那个养育了我八年的美丽的村子。

一九九四年夏天的一个上午,我接到一封来自故乡的信。那时,办公室里只有我一个人。

我慢慢地展开信纸,小清那清秀的字迹立刻映入我的眼帘。她是我住在乡下的儿时伙伴中惟一与我保持着通信联系的人,已经有十几年了。

每次接到她的信,我仿佛又回到了那早已在日历纷纷洒落的碎片中走向遥远的童年时光,让我魂牵梦绕的地方。

我贪婪地读着小清的信,读到写大楼的那一段,我的心激动得好像要从喉咙里跳出来:

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家乡的变化很大,公社的大楼的窗户都换成铝合金的了。你还记得那个看楼的老爷爷吗?他死了。

我的心开始往下沉。呼吸也变得不顺畅了。

那天傍晚,几个和我们当年一般大的小孩儿去爬楼,他追,被一个孩子扔掉的树枝绊倒了,就再也没有站起来。医生诊断说是心脏猝停。可怜的老人,我还曾恨过他。你知道吗,他活了那么一大把年纪连县城都没去过。

信纸倏然从我手指中间的缝隙滑落,我呆呆地站着,两行清泪顺着我的眼角缓缓溢出——

一辆救护车尖叫着从我眼前真实的世界里飞驰而过。

面对窗外车水马龙的街道和日渐增多的高楼大厦,我异常平静。

伫立于窗前,我的脑海里再次浮现出许多年前的一个景象:一个土里土气的乡下小姑娘,站在雄伟壮观的楼房底下,怀着在那个年纪里最神圣的心情,以孩子的方式表现着她对楼房的神往。有病的时候

小的时候,得了病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只是那时候并不觉得。许多事情都是等到失去了之后才感到它的珍贵。当然,这其中也包含着一些具体的疼痛。有机会回忆的时候,已经很难记起那种疼的感觉了。

长大以后,得了病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尤其是在异地他乡——那种时候,会格外怀念小时候生病的日子。

那一年我八岁,患了大叶肺炎胸膜化脓。由乡村医院转进城里医院的时候是夜里,已经奄奄一息了。记忆中母亲是一个非常刚强的女人,即使是在最困难的时期,她也决不低头。但是那一次,母亲却跪下了,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就跪下了。深冬的水泥地透着彻骨的寒气,母亲的腿好像失去了知觉一样,任凭父亲怎么扶她她就是不肯站起来。在医生面带难色的平静地注视下,母亲显得那么的无助又是那么的顽强。

经过了八天八宿的抢救,我终于脱离了危险期。医生感动得流下了眼泪,说:“这孩子能够活过来,真是个奇迹。”医生还说,是我的父母救了我。

印象中父亲不是一个勤快的人,每一年到了需要封后门的时候,母亲总是不断地催促父亲,父亲总是笑呵呵地说等等再说,等到不能再等的时候,母亲就赌着气自己干。五十岁的父亲肯定比年轻时的父亲更加不愿干活,可是在我住院的那段日子,父亲好像变了个人似的。终日奔波于小镇和城市之间,为我买最好的药,最爱吃的食品。买完了笑呵呵地送到医生和我面前。

有一次,父亲匆忙中把药名记错了,买回来之后才发现。那时,天差不多已经全黑了,医生看出父亲很懊悔很焦虑还很疲劳,一再地劝他说没关系,明天再去也是一样的。可是父亲坚决不肯,他连饭也没顾得上吃,就急急地去车站。当他再度敲响医生的房门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他的手哆嗦着从怀里把药掏出来,嘴里不停地说:“这回肯定没错,肯定没错。”

那段日子,母亲日以继夜地守护在我床边。最初的时候,我每说一句话都很困难很吃力,每当我需要什么的时候,我只要用眼睛看着母亲,她就能以最快的速度从我的眼神中找到答案,然后把它们送到我的面前。我的任何一个哪怕是非常细微的不舒服的动作,都逃不过母亲的眼睛,每一次母亲看到我不舒服她总是很紧张,好像做错了什么事一样手忙脚乱不知所措。

夜里,同病房的人都睡了,母亲怕挤着我,就一直坐着到天亮。有一次,我睡着睡着突然醒了,看着母亲独自坐在那里打盹儿,我就问:“你为什么不睡觉?”她说她不困,我明明看到她很困,她的眼睛困得都睁不开了。

在我的病情稍好一点的时候,每天磨着母亲讲故事,后来她的故事都讲光了,就瞎编着讲。那天晚上,我已经睡了,可母亲不知道,还在讲,讲着讲着她自己也睡着了——护士推门进来为我打针的时候看见母亲也睡了,她的嘴里还喃喃地念着什么,母亲做梦也在为我讲故事。

在医生和父亲母亲的治疗和关爱下,我原先苍白的小脸蛋儿一天比一天红润起来,可是父母亲的脸却明显地衰老了。

小的时候,并不能很深切地体会到父母的爱,否则的话,就不会那么贪得无厌。在病好之后,哭着闹着向爸爸要一个布娃娃,后来爸爸买回了一只小鹿,胶皮做的。为此我一直耿耿于怀。九岁那年冬天,我用姥姥用来取暖的火盆给我那只冻得硬梆梆的小鹿取暖,不料,把它的一只腿烤焦了。非常愚蠢,那个年代的孩子,乡下孩子。

没有病的时候,很少去想这些事情,有了病的时候,才发觉,很难不去想这些事情。不知为什么,小时候得过那么多次病,体验过无数次疼痛,这一切过去之后非但没有使我变得聪明,反而更加愚笨了。

那一年我已经是个初中生了,得的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病,可是父亲依然不放心,坚持要在医院陪护。我只想一个人待着。我不停地让他走,还给他脸色看,弄得父亲留去都难,不停地在我床前打转转。他越是转我就越是心烦,索性把脸扭到一边,看也不看他一眼。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让我如愿以偿的,走了,但是没过多久,他又回来了——

一晃十几年过去了。生活变了又变。现在想起来,当初我是多么傻又是多么的自私,我把父亲逼得进退两难还以为自己受了多么大的委屈,就在父亲推门的一刹那我竟然能怀着欣赏的心情看他犹豫的样子,有心情在他无奈的背影后面沾沾自喜,以为自己达到了目的,做了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

此时此刻,纵然我疼痛难忍千呼万唤也无法穿透黄土,让父亲听见,在另一个世界里,他终于不再疼痛。

有病的日子里,羞愧着自己的幸福。感到庆幸的是远在他乡还有一个母亲,她现在还很健康。

病好了之后,才发觉:有病是一种收获,它使我变得宽容;有病是一种成长,它使我变得更坚强。朋 友

我们已经很多年没有联系了。就像她写给我的最后一封信里说的那样,总不能每封信的内容都写我们小时如何如何吧。我知道她说的没错,可心里还是有一种惆怅的感觉。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把想对她说的话只是说给自己听,在夜里,独自一人的时候。我想,我愿意听自己叫她的名字,那里面包含着我自己也说不清的东西。

我们在两个不同的城市里生活,已经很多年了。她比我大一岁,两年前,我在她给我写的信中得知,她如今有了一份并不十分称心但还说得过去的工作。她已经二十七了,可还没有男朋友。她心里有障碍,她说就是不想处。我猜她不想处的原因和那件事有关。那就等等吧。我以为时间可以磨灭一些曾经被人们称为难以忘怀的事,可实际上,不该忘的想记也记不住,想忘的却总也抹不去。

一九九二年她父亲得脑血栓住院的时候我去看过她,那时我们已经有八九年没见过面了。我是从哥哥口中得知她父亲病重的消息,意外的喜悦和悲伤搞得我异常激动,被岁月的长河冲得支离破碎的一个个儿时的场景在脑海中闪现,堆积。晚饭中,我不停地谈起她,有好几次,我站起身,准备马上动身去医院,理智劝我要控制一些,一切可能并不像我想像的那样。

我们在医院细长寂静的走廊相遇,她背对着我,很专注地在干一件事情,我突然出现在她面前,似乎把她吓了一跳,她的身体剧烈地摇晃了一下,我急忙伸了手,她已经自己站起来了,她的双臂半张着,我理解那是一个等待拥抱的姿态。就像许多年以前的每一次别后重逢那样,我们总是什么话也不说,见了面就紧紧地拥抱在一起。她的手没有像我期待的那样环绕过来,我说期待是因为我心里有障碍,这种期待在她伸过来又背到身后的手臂上在我们中间那无限遥远又无限亲近的距离中变得捉摸不定。她若无其事地笑着说:“我刚才弄冰块了。”这时我才注意到她的手又红又湿。

我们都不是善于表达自己的人,小华尤其如此。我想说的话挺多,可她父亲正病着,他躺在床上的样子让我看了之后就联想起我父亲,一九八七年他得了不治之症,在医院住了八个月。从内心里来讲,我非常不愿意去医院的病房。我想这不需要解释。我坐了一会儿就起身告辞了。小华出来送我,她挽着我的胳膊依然像我刚见到她时那么笑着,她的状况比我想像的要好些,这让我增添了几分信心:“华,上我家一趟吧。”

笑容在她脸上凝住,不用说,答案都写在她的脸上。“那给我留个地址吧。”

漫长的几分钟过去之后,她把一张小纸片塞到我手里,我紧紧地攥着它。我知道结果肯定是这样的,她还是不愿意去我家,自从那件事发生之后,我感觉她拿我就像瘟疫一样。我能理解,但我总希望随着时间的推移事情会有所变化,我弄不清使我受打击的是小华还是我自己。医院前面就是一个十字路口,我想我们得在这分手了。

她搭在我胳膊上的手一下子便松开了,我继续朝前走。穿过车水马龙的街道,在路的另一面,我停下来,回过头,她还站在分手的地方,脸上的笑容由清晰变得模糊。我慢慢地抬起手,挥了挥。

钱彪子能成为我的朋友在我的朋友和亲人看来是一件不可思议的难以容忍的事。她们觉得我和钱彪子并肩而行是一件有损我自身形象的行为。就因为反对的人太多,因此我想和钱彪子合影的想法一直没能实现。在几个特定的场合,我想请我的亲人和朋友为我和钱彪子照一张相,他们总是能找到借口,溜之大吉。钱彪子肯定也和我的心情一样,想拿到这张照片,她满屋子跟随着手捧照相机的人,脸上挂着憨厚的笑,相机不断的从这个人的手中传到那个人的手中,我想她不至于彪到看不出来,可她愣是做出一副没看出来的样子。这种时候,我一般会采取的行动是找一件事情让她做以此来转移她的目标。钱彪子不会反对。她对我的话总是言听计从。

在感情问题上,我跟着感觉走我行我素。没有人能说服得了我该喜欢这个不该喜欢那个,没有什么道理能说服我该拒绝还是应该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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