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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1 1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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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顾漫

出版社:沈阳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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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笙箫默

何以笙箫默试读:

再序 《何以》

我一直觉得自己不会再为《何以》写什么东西了。始终觉得,那时候的情绪不可复制,怕写出来会破坏曾经的感觉。或者又觉得,他们的幸福已经可以预见了,作者又何必画蛇添足。然而这次再版,大家要番外的呼声实在太高,于是我说,我试试吧。于是我又放任自己沉浸到《何以》中去。这实在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却又不可言喻地美妙。我又陷入了走着走着,就会想起何以琛和赵默笙的状况,各种他们的情景纷沓而来,甜蜜的,让人忍不住傻笑的,又或者忽而伤感的。计划之外的情节越写越多,本来不想写到孩子的,写到了。本来只想写幸福的情节的,却会忽然写到过去,甚至把自己都搞哭了。在咖啡馆忍不住湿了眼睛的时候很不好意思,并不是因为服务员走过好奇地看了我两眼,而是觉得,都这么久了,我还会搞得这么投入,真是很难为情。明明说了再见,告别已久。明明我已经慢慢变老。却这么轻易地被他们俘虏了。我怎么会以为我再不会写出我心里的他们呢?他们是以琛和默笙啊,是我根植于心底的最固执的愿望所化,无论时光如何冲刷,都不会改变。无论多久的久别,都不会陌生。嗨,以琛,默笙,我们又遇见了。我还记得与他们初遇在人群熙攘的超市,就像在后记里写的那样,忽然就冒出那样一种感触攫住了我。也许早一步,晚一步,他们不是他们,我不是我,谁知道呢,缘分总是那么玄之又玄。我还记得那是大三的暑假,我在我的老台式机上,一遍遍地写着他们的重逢,写了十几遍,终于我满意了,他们也满意了。我还记得我在学校的机房排队,等不及了,就拿出白纸先把情节记下来,生怕灵感转瞬即逝。我还记得上课的时候他们也不安分,不断地在我脑袋里自行演绎着,让我不得不当个不专心的学生,一遍遍在笔记本上写着他们的名字,才能得到抒发后的平静。一时间有些恍然。好像是眨眼间,却已经很远了。时间真是世间最残酷又最美好的东西。从写这篇文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七年,已经和以琛和默笙分开的时间一样漫长了。嗨,以琛默笙,又见面了。不过又要再一次告别。但是我想,走着走着,在熙攘人群中,我们一定会再一次遇见。顾漫2010年11月 序 · 写给乌龟漫终于到了要为漫漫的《何以笙箫默》写序的时候了。要知道,等到这一天可真是不容易啊不容易,先感动一下下。乌龟漫经常郁闷,抱怨说都是当初笔名取错了,“顾漫”不就是不管天崩地裂“顾”自还是那么“漫”吗,如果她叫“顾快”,肯定早就写完《何以》了。常常觉得漫漫是天才。能写文写得这么慢,没有几分天才还是很难做到的,尤其是在她居然每天都写的情况下。每当有朋友提起漫漫的《何以笙箫默》,我回答说她还没写完,朋友们惊骇诧异错愕的表情真是有趣极了。这部《何以》,她足足写了有两年吧。乌龟爬都爬到了,怎么可能这等慢法!于是,漫漫有了个很著名的绰号——“乌龟”。汗,说真的,乌龟会很委屈,它的速度要比漫漫快多了,哈哈。写到这里,仿佛能够看到漫漫愁眉苦脸的委屈表情。她写得慢,也是因为她对文的要求太严格了。每一句话、每一个词、每一个过渡,她都反复地修改斟酌,用心体会不同表达方式的细微差别。比如“他××地推开窗户”、“她××地低下头”,这些“××”她会考虑很久很久。如果写到情节高潮段落,在QQ上会看到她不停表演吐血、上吊和撞墙。哪怕用再长的时间,她也一定要把最完美最到位的感觉表现出来,有时候我们笑她认真到有点BT的地步了所以《何以笙箫默》就像一颗珍珠。她用悠长的时间,用心血呵护,细细地修改和打磨,使得这个故事如珍珠般晶莹润泽,淡淡的光芒,深蕴内华,初看或许并不惊人,然而看下去却会柔肠百结,再也无法移开视线了。《何以笙箫默》是我很喜欢的一篇文,淡淡的深情,温暖的深情,文字看似朴实,而字里行间仿佛有醉人的酒香,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就醉了。漫漫最擅长写温馨,每个温馨的场景都写得无比动人。曾经看到有个读者在她的文下面留言说——温馨不够,因为那比温馨更有穿透力;热烈不够,那比热烈要缠绵;浪漫也不够啊,它是如此的真实。那种带一点蛮横的温柔,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满不在乎中流露的丝丝体贴,那样的男子,是梦中最美的爱情也比不上的。所以我坚定地在坑里头蹲着。是的,也正是因为如此,《何以笙箫默》这样的一部不算很长的故事,连载了足足两年多,却依然令人无法忘记,其魅力就在于此。—— ◇ ◆ ◇ ——认识漫漫就是从这篇文开始的。当时我有一个朋友Sophie很喜欢《何以笙箫默》,于是她整天在我耳边“顾漫”长“顾漫”短的,怂恿我去看她的文。只看文Sophie还不满意,一定要我和作者顾漫认识了才甘心。终于有一天,她在QQ上隆重地互相介绍了我和漫漫。啊,怎么有点“相亲”的感觉呢,笑。我是非常慢热型的人。那时只是认识了,但没有深交下去。现在想来,当时我和她彼此都隐藏了自己“邪恶”的一面,都扮作“淑女”,很谦恭很友善很温柔,呵呵,所以蛮有距离感的。后来,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共同经历了很多事情,“伪装”无法再进行,赫然发现原来我们竟是如此投缘的人。同样的八卦。同样的懒惰。同样喜欢大笑和大哭。再后来,竟然发展到了每天都要“见面”,时时刻刻聊天,时时刻刻八卦,一起写文,晚上的时候彼此说了“再见”才去睡觉。—— ◇ ◆ ◇ ——如此亲密的友情也许是无法长久的(汗,不要理我,又开始悲观了),但是很珍惜有这段美好的时光,使得彼此的小说里似乎都多了一些温暖和阳光。所以,漫漫要出这本书,我就承担下了这个序。有些羞愧,自己是不善于写序的人,没有理论性,也没有逻辑感,总是拉拉杂杂说些有关或者无关的话。但是,能够在漫漫的书里留下这些话,应该是对我们友情最好的注释了吧。—— ◇ ◆ ◇ ——接下来,漫漫会写什么样的故事呢?她是个灵感不断的人,总会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念头从她的脑子里冒出来,经常会大喊着跑上来,兴奋地说:“我想到了一个故事,很棒的故事,一定要把它写出来!”然后兴奋地许愿说,她要在几月份之前写完。我们总是用“同情”的眼光望着她:“《何以》写完了吗?”她顿时露出愁眉苦脸的委屈表情。“你要是能写完《何以》,我们就相信你能写完下一部。”我们对她安抚地微笑。于是,她又会表演一番吐血上吊撞墙,委屈得不说话。—— ◇ ◆ ◇ ——而今,乌龟漫的《何以笙箫默》终于完稿了,她终于可以轻松地进行她的新文。虽然不知道她又会用多长时间来完成,但是,以她追求完美到近乎苛刻的写文态度,我相信,应该仍旧会是一篇很好的文。—— ◇ ◆ ◇ ——漫漫。加油!明晓溪2005年12月13日深夜第一章重 逢直到有一次他受不了了,板着脸问:“赵默笙,你为什么老是跟着我?”那时候的她是那么的不知羞,睁大眼睛问:“以琛,是你笨还是我笨,哎,你那么聪明,一定是我笨了,我怎么这么失败,追了半天人家都不知道我在干什么!”再次见到他,是在七年之后,一家拥挤的超市,到处挤满了周末采购的人潮。赵默笙独自推着购物车,艰难地在人群中走走停停。刚刚从国外回来的她,还不太适应这样的拥挤,然而这样热闹而亲切的场面,却使她不自觉地带着微笑,几乎是用感激的心情聆听这嘈杂的乡音。她不知道别人刚刚回国是不是也和她一样,心里的激动和喜悦几乎无法抑制。七年!久违了啊!但是,怎么刚回国就遇见了他呢?不,确切地说,应该是他们。默笙默默地看着站在蔬菜架前的那一双俪影,再一次领略了命运的奇妙。七年之前,也正是他们,使她最终做出了出国的决定。现在他们一起来买东西呢,那么最终还是在一起了吧!还好她走得快啊,不然恐怕只会伤得更深。何以琛,何以玫,她真傻,怎么会以为有相似的名字就一定是兄妹呢?“我们根本不是兄妹,以前我们两家是很要好的邻居,都姓何,所以大人就取了相似的名字。后来以琛的爸爸妈妈出了意外,我们家就收养了以琛。”“你觉得你比得过我和以琛二十年青梅竹马的感情吗?”“我今天是想告诉你,我爱以琛,我不想偷偷摸摸地爱他,我要和你光明正大地竞争。”十九岁的那年,默笙生日的前一天,她一向文静内向的好朋友何以玫,突然勇气十足地对她这样宣言。一向温柔不与人争的以玫会这样说,一定是爱到了极点。可是她拿什么跟以玫竞争呢?就在以玫宣战的当天,她就败了,然后逃去了美国七年。何以琛——突然想到那日他冰冷的眉眼,绝情的言语,默笙的心有一丝抽痛,浅浅的,几乎难以察觉,却是存在的。他们向她的方向走来,默笙抓住推车的手指关节开始泛白,几乎立刻想要调头。但超市实在是太挤了,推着购物车的她根本无法转身。而在下一刻她也想开了,为什么要逃避?她应该平静地对他们说:“嗨,好久不见。”然后潇洒地走开,留给他们一个美丽的背影。更何况,他们也许根本认不出她来了。她变了好多,以前那头飘逸的长发已经变成了齐耳利落的短发,以前白皙的皮肤已经让加州的阳光晒黑。穿着宽大的T-SHIRT、牛仔、球鞋的她,和以前的对比太大。他们慢慢地,一步一步地走近,然后……擦肩而过。不是不心痛的。若有似无的语声传来。“要不要买点牛奶?”以玫轻柔的声音。“……”回答却听不真切了。好怀念,以琛低沉如大提琴的声音,这些年在异国他乡,仍然时时处处在她耳边吟诵。失落,但也松了一口气,默笙抬起一直低垂的头,迈开步子。“砰”地一声,购物车撞上了地上堆成一座小山似的减价肥皂。罪魁祸首赵默笙傻傻地看着几百块肥皂坍塌下来,场面颇为壮观。呃,她可不可以当做不是她干的?“天哪!这已经是今天第三次了。”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超市理货员发出痛苦的呻吟。所以,这也不应该怪她吧,哪有人把货物堆在路中间的。默笙悄悄地吐吐舌头,努力地摆出一副愧疚的表情。这里的动静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包括何以玫。她只是不经意地看向那个特别嘈杂的地方,然后呆住——是她,居然是她!以玫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回来了?“以玫?”何以琛不解她的反应,出声询问,眼光顺着她看去。高大挺拔的身躯瞬间僵硬。赵默笙!那一脸无辜垂着头的小女子可不正是赵默笙!脸上是百分百的歉然,眼睛里却闪着毋庸置疑的顽皮笑意。远远地,其实看不大真切她的表情,但以琛就是知道。他一直知道的,她是这样,习惯搅乱一池春水后不负责任地离开,任性自私又可恶。整整七年……她还晓得回来吗?何以琛垂眸,“以玫,我们走吧!”何以玫惊讶地看着一脸平静的以琛,“你不想去打个招呼吗?也许……”“她早已不是我生活中的人了。”波澜不兴的语调,仿佛真的没有什么。以玫细细地打量他的神情,却找不出蛛丝马迹,最后只得低叹一声:“走吧!”最后一眼看向赵默笙,却发现她也正好偏过头来看到她,视线在空中相撞,默笙好像愣了一下,然后脸上浮现了浅浅的笑容,朝她点头致意。以玫慌忙回头叫:“以琛……”“嗯?”“她……”以玫愕然打住,再回首川流的人群中已经没有了她的身影。“怎么了?”“没、没什么。”以玫低头。只是,她明明就看见他们了,为什么这么轻易地就走了?而以琛,也明明看见了她……—— ◇ ◆ ◇ ——没想到有朝一日会回到这里。主编面试的时候问她:“赵小姐,你为什么选择在这个城市工作?”默笙突然不知道怎么回答。为什么呢?因为曾在这里念过一年多的大学?因为曾在这里认识他?因为曾在这里经受过很多很多?她开始也不知道,回国前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里,直到那天见到他才明白,她是想见他,虽然他已经不属于她,但是,她就是想看看他。只看看而已。“可能是因为不能回家吧。”默笙说。主编奇怪地打量了她良久,留下了她,成了某女性杂志的摄影记者。然而主编过分地看重她在国外杂志工作的经历使她不安。“那只是一个小杂志社。”默笙这样对主编说。“哎!阿笙。”四十多岁的女主编亲热地叫着她的名字,“你是在夸奖我的博识吗?我居然连美国一个不起眼的小杂志社都一清二楚。”默笙笑了起来,不安也一扫而空。主编正色地说:“阿笙,我知道一个中国人在美国当一个摄影师多么的难,你必须比大多数白人优秀。他们总以为我们中国人是没有艺术细胞的。”就这样安定下来,她仍然去那家超市购物,却再也没有遇见过他们。直到有一次,超市的保安叫住了她。“小姐,请你到保安室来一趟。”默笙一愣,直觉没有好事,报纸上有太多的关于超市保安强行搜身甚至打人的报道。默笙谨慎地盯着他,保安无奈地说:“小姐,我对你没有恶意,只是想问你一个月前有没有丢了东西。”一个月前她刚回国,难道她丢了什么自己也不知道?好奇地随他走进保安室,保安递给她一个黑色的皮夹。默笙不用看里面就知道不是自己的,笑着摇摇头说:“你弄错了,这不是我的。”保安出乎意料地固执:“你打开来看看。”她接过打开,然后看到了自己的照片。保安得意地说:“小姐,这是你的照片吧,虽然和现在差别很大,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差别是很大的,因为那是刚上大学时拍的入学照。她还是长长的头发扎成马尾,傻乎乎地笑着。怎么会出现在一个陌生的皮夹里?默笙把皮夹还给保安,“这的确不是我的。”保安傻傻的,“照片上的人不是你吗?”“是我,可是皮夹不是我的。”“可一定是认识你的人的,小姐,说不定这个皮夹的主人暗恋你……”哎,谁说中国人没有联想力的?“可是……”“你拿去吧拿去吧,一直没人来认领,放在这里我们也很难处理,交上去也是充公,还不如给你,你和皮夹的主人肯定有点关联。啊!说不定我还促成了一段美好姻缘呢……”保安沉浸在电视连续剧似的想象里。一个月前,大约也是她碰到何以琛何以玫的时候,会是他掉的吗?怀着这样可笑的猜测,默笙把皮夹拿回了家。晚上洗完澡在床上仔细地研究它,简单的式样,名贵的牌子,现金不多,完全不能确定失主的身份。而那张照片,默笙小心地取出来,上面还有钢印的痕迹,应该是从什么证件上撕下来的。无意地翻过来,她突然怔住,背后有字!那潇洒凌厉得仿佛要破纸而出的字迹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是以琛的笔迹,用黑色钢笔写着———— ◇ ◆ ◇ ——复杂城市里的生活一样可以过得很单纯,工作、吃和睡,如此而已。一段忙乱的适应期后,接下来就是麻木的重复。“阿笙啊,我到处找你。”默笙刚踏入杂志社,就听到老远有人在喊。“老白,有什么事情?”老白其实很年轻,是杂志社的另一个摄影师,姓李,因为老说白字所以大家戏称他老白。他哄明星很有一套,所以杂志封面人物的拍摄都由他负责。“我老婆要生了,明天帮萧大模特拍照的事能不能麻烦你?”萧筱?默笙有点为难:“我是没什么问题,但听说萧筱的脾气很怪,不是熟人根本不配合。”老白也想到了这一点,想了想说:“这样吧,你先去试试,如果实在不行再叫我。”第二天,当默笙见到冷艳动人的萧筱时,她完全呆住了。她对国内的明星不熟,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萧筱的照片,不知道她竟然……竟然跟她大学时代的好友长得那么像。可她的好友是那样一个纯朴而笨拙的农村姑娘,眼前的人却跷着修长的玉腿,抽烟的动作熟练而妖媚……默笙不敢认,也许只是相像的人罢了。可萧大模特眯着眼瞅了她一眼,踏着优雅的步伐走来,停在她面前。“怎么,不认识我了?”“……少梅?”“呵!”她讽刺地轻笑一声,“可不就是我。”“阿笙,你跟萧筱认识?真是太好了。”一起来的同事兴奋地说。“大一的时候她是我的上铺。”“大学里的上下铺可是最要好的。”萧筱的经纪人也凑上来说。“不是要拍照吗?快拍吧!”萧筱不耐烦了。她真的变了好多!默笙一边拍照一边想,镜头下的人不再是那个笨拙得可爱的少梅,那么她是谁呢?也许谁都不是。一个好的摄影师能够摄取镜头下人的灵魂,而默笙捕捉不到萧筱的灵魂,也许是她功力不足,更也许是镜头下的人根本没有。萧筱很空洞!一种让人绝望无力的空洞,也许正是这种空洞才使她红得发紫。拍完一组,萧筱挥挥手,“今天就到这吧。”“可是萧筱,下面还有……”她的经纪人急切地说。“就到这儿。”萧筱毫无余地地说,转头对着默笙,“我们去喝杯咖啡。”—— ◇ ◆ ◇ ——“久别重逢应该喝酒,可惜最近我的胃出了问题,只好喝咖啡了。”“呃,喝咖啡很好,或者你应该喝点牛奶。”默笙不知道说什么话才好,有太多太多的事想问,却不知道从何问起。“身体比较重要,节食也要有尺度。”默笙找些不着边际的话说。“我从来不节食。”萧筱似笑非笑,“我酗酒。”“少梅!”默笙惊愕于她一副自我厌恶的神色,激动地握住她的手,她怎么变成这样的呢?萧筱反射地甩开她的手,默笙一愣,气氛尴尬而沉默。“你变了很多。”半晌,默笙涩涩地说。“是的,还记得大一的时候我暗恋过一个人吗?”萧筱冷漠地叙述自己的故事,“有一天我告诉他我喜欢他,他接受了,但他不爱我,然后少梅死了,我现在是萧筱。”三言两语,蚀骨穿心。默笙一阵心痛,什么都问不出口了。过了一会儿,萧筱冷讽地说:“你倒没怎么变,还是一副虚情假意的样子。怎么舍得从金光闪闪的美国回来的?”这话多少伤了默笙,但想一想毕竟是她理亏在先。当年一声不吭就走了,七年杳无音讯,是她对不起她们的友情。“那时候,我是走得太匆忙了……”“你不用跟我说这些。”萧筱打断她,“这些话你应该向何以琛说。”何以琛?怎么会扯到他?默笙想起那日他和以玫俪影双双,“我想他并不在意……”“不在意?你以为每个人都和你一样无情无义没心没肺?”萧筱的声音激动起来,“你刚失踪的那几天,他找你找得快要发疯,后来干脆整天在宿舍楼下等,可是他等来了什么?”萧筱目光冷冷地指责她。“来了几个人把你的东西都拿走了,然后告诉他告诉我们,你已经去了美国,可能永远不会回来。”“默笙,你真狠。”萧筱顿了顿,又说,“我永远忘不掉他当时的样子,仿佛一下子被掏空了,绝望到了极点,叫人都不忍心看,他是那样高傲的人,居然会露出那样的表情……”默笙听得浑浑噩噩,这些事情真的发生过吗?“也许他是内疚……”“赵默笙,抛弃他去美国的是你,该内疚的也是你。”“少梅,你不明白……”“我有眼睛会看。”默笙停住不说了,所有的人都以为是她抛弃了他吗?明明不是啊!明明是他说那样的话……他说他不想再见到她,他说他宁愿从来都不认识她,他叫她滚得越远越好……明明是他!告别萧筱,默笙走在初夏的街道上,脑中仍回响着萧筱的话。“他后来一直一个人……何以玫?她不是他妹妹吗?”他们竟然没有在一起,那她当年离开又是为了什么?他又是为什么要说那样的话?摊开手掌,掌心里稳稳躺着的纸片上写着“袁向何律师事务所”的地址。萧筱说:“也许你需要。”—— ◇ ◆ ◇ ——她不是特意来的,她只是路过。可她毕竟已经站在“袁向何律师事务所”里了。接待她的小姐抱歉地微笑,“何律师不在所里,请问你有预约吗?”默笙说不清自己是失落多些还是轻松多些,“没有。”“那你有什么事情吗?我可以帮你转告,或者……”小姐看向时钟,“你在这里等一下,何律师也快回来了。”“哦,不用了,我下次再来。”默笙走出两步又回头,“这是何律师的钱包,请你帮我转交给他,谢谢。”这就是结果吧。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 ◆ ◇ ——“阿笙,你在国外工作和国内工作感觉有什么不同?”快下班了,杂志社的人也无心工作,闲聊时突然问起。“呃。”默笙四处张望一下,见头头不在,“薪水高很多。”稀罕!吃不到葡萄的同事们立刻鼻孔出气表示不屑。“你在那边有没有受到歧视?”“多少吧。”“其实这也没什么好在意的,在哪里都有偏见。”大宝说。“当自己真的遇到就不会这么想得开了。有次我老板就当着所有同事的面说中国没有真正的艺术家。我一听气极了,从来没有那么真切地感觉到自己是中国人,当场就指着洋老头的鼻子说,你懂什么中国艺术,我们中国人玩艺术的时候你们美国人还不知道在哪里混呢。”“真猛!有气节!”同事们纷纷拍手,赞不绝口,然后一齐问她,“后来你是被什么借口炒掉的?”“……”默笙哭笑不得,“老美虽然自大,度量倒还是和身材成正比的。后来有一天老板居然拿着不知道哪弄来的文房四宝来找我,要我写几个中国字,说他要挂在客厅。”“哇,真的假的?”“阿笙,你的字能看吗?”“哈,我露了一手郑板桥的绝活,先把墨汁统统倒在宣纸上,再装模作样勾勾弄弄了半天,把那些美国人唬得一愣愣地叹为观止。不过说实话,那几个字要不是我自己写的我绝对看不出是什么。”“你写了什么?”“尔乃蛮夷!”扑哧!有个同事喷茶。一片哈哈声中,远远地有人叫:“阿笙,有人找你。”默笙转头,被誉为花仙子——花痴仙子的小红八婆兮兮地跑来,“在会客室里,好英俊好冷漠好有味道的男人哦。而且一看就是那种事业有成的都市精英青年才俊哎,阿笙,你刚刚回国就泡上了这种好货色,真人不露相哦。”花仙子的话能信猪都能在天上飞了,一般而言她的话要除以二,有时候还可以乘上负数。不过默笙十分好奇,她才回国不认识什么人,谁会来找她?绝没想到是他!会客室里背对她立在落地窗前的英挺男子,竟然是何以琛。听到开门声,他回头,清冷的眸光射向她,淡淡的表情没有一点起伏。花仙子总算没有夸张,他的确英俊不凡,气宇轩昂,剪裁合体的西装衬托出高大挺拔的身材,和以前一样的自信沉着,但又多了几分凌人的气势。她完完全全地说不出话来。而他神色镇定从容不迫地点头致意,“赵小姐。”赵小姐?默笙真的想笑,然而难度太高。“何……先生。”远远地比了比椅子,默笙说:“请坐。”她拿出茶叶,低头掩饰自己的神色,她无法像他那样无动于衷,只能藏起自己的激动,“你要喝点什么?”“谢谢,不用。”他的目光冷峻,“我说几句话就走。”“哦,你来找我……你怎么知道我在这?”他停顿五秒才开口:“萧筱。我是她的律师。”“有什么事吗?”他口气透着寒意:“赵小姐三天前到鄙事务所时曾说会再度光临,却迟迟不见你来,我只好亲自过来拜访。”默笙愕然,抬头迎上他灼灼的眸子。“你怎么知道……”她并没有留下名字,他怎么知道还皮夹的人是她?“赵小姐,我恰好有正常人的推理能力。”他嘲讽地说。也许当律师的都有这种“正常人的推理能力”,默笙盯着墙壁,“我是去还皮夹,你既然已经拿到就不用再跑一趟了。”何以琛眸光一闪。“除了还皮夹,你没有别的事?”她还可以有什么事吗?默笙怔怔,“没有了。”“很好。”他眼中仿佛掠过一丝失望,移步到她面前,“可是我有事。”他拿出那个黑色的皮夹放在她眼前,“这里面原来有一张照片,赵小姐知道下落吗?”当然知道,默笙低头,“有吗?我没有注意。”“哦?皮夹里除了钱什么都没有,赵小姐如何知道皮夹是我的?”默笙哑口无言。差点忘了他是律师,善于找出对方言辞上的一切漏洞,想骗他先得掂掂自己的斤两。他欠身,“赵小姐可否把照片还给我?”默笙突然觉得莫名其妙。他是什么意思?一边摆出一副“你是陌生人”的模样,一边却又讨要她的照片。“照片上的人是我,为什么要给你?”“赵小姐,我劝你不要和一个律师讨论物品的所有权问题。”以琛冷冷地说。默笙气馁,这样的以琛她不熟悉而且无法应付。“照片不在这里。”“明天给我。”“明天我有……”“赵小姐!”何以琛打断她,“我想我们都不想和对方有太多的纠缠,何不早死早超生。”早死早超生?默笙默然半晌,“你要那张照片干什么?”“谁知道呢。”以琛目光沉沉,“也许我想把它放在我身边,时时提醒我那段愚蠢的过去。”愚蠢……是啊,多愚蠢!她居然会有所期待。何以琛径自做出决定:“我明天会来取,你若没空,可以请别人转交。再见,赵小姐。”他举步离开,手刚刚握上门把,听到身后的默笙低声说:“等等……明天,我会送过去。”“好。”以琛面无表情地回头,“谢谢你的合作,明天见。”默笙怔怔地目送他高挺的背影离去。不是没想过有朝一日他们重逢会是什么样子,但怎么也没想到,他们居然连说一句“好久不见”的情分都没有了。—— ◇ ◆ ◇ ——愚蠢的过去吗?默笙站在卧室里的镜子前,审视镜子里面与她对视的女人。如果一头短发变长扎成马尾,如果晒黑的皮肤变白皙一些,如果还能毫无顾忌地笑得灿灿烂烂……最重要的是,如果眼睛里减掉这七年多出来的沉郁,添满张扬的天真——那么,她就变成了初上大学刚认识何以琛的赵默笙。“何以琛何以琛……”“何以琛何以琛……”以琛是怎么被她缠上的她也不太清楚,以琛更是莫名其妙,反正那时候她就追着他跑。直到有一次他受不了了,板着脸问:“赵默笙,你为什么老是跟着我?”换成现在的她大概会羞愧得无地自容吧!然而那时候的她是那么的不知羞,睁大眼睛问:“以琛,是你笨还是我笨,哎,你那么聪明,一定是我笨了,我怎么这么失败,追了半天人家都不知道我在干什么!”犹记得以琛目瞪口呆,半天说不出话来。后来他提到这件事,曾好笑又好气地说,他本来是想用质问的口气让她感到羞愧的,谁料到这世上居然有脸皮这么厚的小女子,反将了他一军。所以当时法律系的高才生迟迟反应过来后,居然只能结结巴巴地说:“我不准备在大学里找女朋友。”她那时候单纯得连借口都听不出,一鼓作气地问:“那我现在先排队,等你大学毕业了,可不可以有优先录取权?”面对毫不讲章法的对手,口若悬河的最佳辩手顿失滔滔,抛下一句“有课”就落荒而逃。她当然没有就此气馁,可在她想到更好的办法之前,居然听到学校有人在传:法律系的那个何以琛听说有女朋友了,叫什么赵默笙,名字挺糊口的。她一听几乎是飞快地跑到自习室找到以琛,急忙澄清:“谣言不是我传出去的,你要相信我。”以琛从书中抬头,目光清明地说:“我知道。”她傻傻地问:“你怎么知道?”以琛神色自若地回答:“因为那是我传的。”这回终于换她瞠目结舌,耳边是他在冷静地分析:“我考虑过了,如果三年后你注定是我女朋友,我何不提早行使我的权利。”呵!那时候啊!镜子里的人嘴角微微弯起,然而笑意还没到达眼底,已经收敛。茫茫然走到阳台上,看那月朗星稀,明天应该是个好天。第二章转 身沉默,然后他猛地推开她,漂亮的眼睛在黑夜里闪着狼狈和恼怒,冷冷地清醒地说:“我不是喝醉了,我是疯了。”他转身突然消失,如同他突然的出现,若不是唇上微微的刺痛,她会觉得这是一场荒谬的梦。夕阳西下,彩霞满天。何以琛站在十楼办公室的落地窗前,奇怪自己怎么会有了欣赏夕阳的心情。也许,因为她回来了。美婷推开门,就看到何律师背对着她站在窗前,手里夹着烟,一身落寞的样子……落寞?美婷简直怀疑自己的眼睛了,这个词能用在从来都是自信沉着的何律师身上吗?以琛听到开门声,转过身问:“什么事?”“哦。”美婷这才从自己的迷思中惊醒,快速地说,“何律师,红远公司的张副总来了。”“请他进来。”以琛收起杂乱的思绪,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瞥了一眼壁上的钟——五点,她还没来。好不容易送走了张副总,以琛疲惫地靠在椅子上闭目养神,猛地一只巨掌拍下来,以琛无奈地睁开眼,“老袁。”大学毕业后他拒绝了研究生保送,直接来到现在更名为“袁向何”的“袁向”律师事务所里工作,现在已经是合伙人之一。老袁和另一个合伙人向恒都是C大校友,向恒比他早一届,老袁则已毕业多年。形象更接近劫匪的魁梧大汉悠闲地在他对面落座,嚣张地跷起二郎腿,“接下来准备干什么?”以琛头也不抬地说:“加班。”“不会吧!”老袁怪叫,“今天是周末哎!”“那又怎样?”“那又怎样!”老袁重复他的话,摇摇头,“这的确像是冷血无情工作狂何以琛说的话。”以琛眯起眼,“我倒不知道你修辞学学得这么好。”“NO!NO!NO!”老袁摇摇手指。“这是所有认识何以琛这个人的女性同胞们的共识。”他贼兮兮地凑过来,“以琛,我一直想问你,你到底是同性恋还是有隐疾?”对这种无聊低级分子,理他就是神经病。美婷进来送上两杯咖啡,以琛叫住她问:“今天有没有一位赵小姐来过?”美婷想了想摇头说:“没有。”以琛“嗯”了一声表示知道,对美婷说:“我这里没什么事了,你早点回家吧。”美婷摇头说:“我不急的,何律师你什么时候走,要不要我帮你买点吃的来?”“不用,谢谢。”美婷“哦”了一声,满脸失望地出去了。老袁啧啧出声:“喂,美婷美女对你有意思哦,要不要来段办公室之恋?”“人家是正经的女孩子,你别胡说八道。”以琛警告他。铁石心肠!老袁暗暗摇头,以琛对待女性的态度一向有礼周到,但从不逾越,这些年来不知道有多少女人在“何以琛”这个名字下壮烈成仁。也不能怪那些女人趋之若鹜,就算以老袁男性的目光看来,何以琛还是太优秀了。撇开他英气逼人的外表,光这几年他在律师界里逐渐崛起的名声和坚毅正派的形象就足以吸引任何骄傲或者美丽的女人。“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人?那么多女的你就没一个心动的?那个外企的美女总监,身材很辣哎!那个电视台的女主持,你们合作那么久难道没擦出点火花?还有咱们精明能干的同行许霹雳,今天在法院遇到她,她还旁敲侧击地问起你……”老袁越说越兴奋,以琛听而不闻,随他胡说八道。独角戏有什么好唱的,老袁沮丧地停住,一会儿又两眼放光,“我知道了,一定是咱们的小妹以玫,你对她总算还有点人性。”以玫经常到事务所来,老袁对她是极熟的。“她是我妹妹。”以琛没好气地说。“少来,你们又没有血缘关系。”老袁一副熟知内情的样子。“那也不能改变什么。”以琛语气颇淡,但其中的肯定老袁还是听出来了。老袁摇摇头不再多说什么,以琛的固执他是领教过的。“何律师。”美婷进来,手里拿着一个信封,“刚刚有位小姐送了这个来。”以琛一摸就知道是什么,“那位小姐呢?”“她留下东西就走了。”“走了?”以琛脸色一沉,“走了多久?”“不到一分钟。”以琛没有细想,拿起车钥匙和外套就往外去。老袁跟在他后面叫:“你去哪里?”他仿佛没听到似的。在门口老袁恰好碰到刚刚从法院回来的向恒,“他是怎么回事?”向恒看着他离去的方向,若有所思,“我想我知道原因。”“你知道?快说,快说。”“刚刚我在楼下看到一个人,我还以为看错了,没想到真的是她。”“谁?别卖关子了。”老袁不耐烦地说。“你觉得以琛是个什么样的人?”向恒不答反问。“冷静、理智、客观。”老袁中肯地评价。“那么这个人就是他的不冷静、不理智、不客观。”老袁好奇心起,“女的?”“对,他以前的女朋友。”向恒虽然比以琛高一级,却是一个宿舍的,对以琛的过去很了解。“女朋友?”老袁一副听到天方夜谭的表情,“他有过女朋友?”“对,后来她女朋友因为去美国和以琛分手了。”“你是说……”老袁瞪大眼睛,“以琛被人甩了?”“对,而且是不辞而别,他女朋友去了美国他才知道消息。这件事在学校传得很广,以琛很颓废了一阵子,那时候他抽烟喝酒全学会了。”“不会吧……”老袁实在想象不出什么样的女人会抛弃何以琛。怪不得他不近女色,原来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 ◆ ◇ ——正值下班的高峰期,默笙不急着回去,随着拥挤的人流无目的地乱走。直到刚才,她才不得不承认,自己和以前真的很不一样了。以前的她绝对不会这么退缩,明明很想很想见他,却不敢。那时候不管以琛多么冷漠,多么拒人千里,她都可以端着一张笑脸跟前跟后,现在却连说两句话的勇气都没了。以琛曾经说她是sunshine,是他想拒绝也拒绝不了的阳光,可是现在她连自己心中的阳光都消失了,又拿什么去照耀别人呢?一辆银白的BMW突兀地停在她跟前,默笙头也没抬,绕开。却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上车。”她惊讶地抬头,是他!以琛见她愣在那里,皱着眉头又说一遍:“这里不能停车,上车。”默笙来不及考虑这是怎么回事,车子已经没入下班的车流里了。“中餐还是西餐?”以琛注视着前方的交通状况,开口问她。“中餐。”她反射地回答,说完才发觉不对,什么中餐西餐,他要请她吃饭吗?以琛冷冷地瞥了她一眼,“你还会拿筷子吗?”默笙假装没听到他的冷嘲热讽,小心翼翼地问:“你要请我吃饭吗?”“你捡到了我的皮夹,于情于理我都该谢谢你。”“其实不用这么客气。”默笙讷讷地说,一阵沮丧涌上心头,什么时候他们到了说这种话的地步了呢?晚餐是在著名的秦记吃的,优美的环境,美味的菜肴,周到的服务都无法改善默笙的用餐心情,对着对面那张毫无表情的脸,注定要消化不良。悦耳的手机铃声打破了餐桌上的沉闷,以琛接起手机。“喂……对……我在秦记……不是,还有赵默笙……恰好遇见……好。”他突然把手机给她,“以玫想跟你说话。”默笙一呆接过,“喂。”“喂,默笙。”轻柔的嗓音从彼端传来。“以玫,好久不见。”“是啊,好久不见。”两头都沉默,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最后还是以玫说:“默笙,这些年过得还好吗?”“还不错,简直要乐不思蜀了。”默笙故作轻松地说,没注意到对面的以琛动作突然一滞。“嗯。”又是一阵沉默,以玫说,“你可以把联系方式给我吗?我们找个时间见一见。”“好的。”默笙报上手机号码。“嗯,那再见了。”“再见。”收了线,她合上手机还给以琛,他却没接。“把你的手机号码输进去。”默笙一怔,低头输入号码,却在输入姓名时犯了难。“你是用什么中文输入法?”“笔画。”“哦。”还是打不出来。“默字怎么打?”以琛伸手拿过她手中的手机,“我来。”默笙尴尬地看着他修长的手指在银灰的手机上优雅快速地跳跃,几秒钟时间就打好,合上收进衣袋。“你连中文名字都忘了怎么写了?”“不是,你的手机我不会用。”默笙讷讷地解释。他看了她一眼,不再说话。晚餐就在这样沉默的气氛中度过,甚至一直持续到他送她回家。默笙下车说:“谢谢你送我回来。”他点点头,开车飞驰而去。默笙站在原地,只觉得茫然,也不知道站了多久,直到意识到路人怪异的眼光才如梦初醒,脚步匆匆地奔上楼。—— ◇ ◆ ◇ ——“相,相亲?”默笙拔高声音叫道。“你小声点!”花仙子捂住她的嘴,默笙咿咿呀呀的,花仙子警告她说,“不准叫出声,知道了吗?”默笙赶紧点点头,等她一放开就问:“你要去相亲?”“不是我,是我们。”“我?为,为什么?”默笙有点呆滞。“我们社里没有男朋友的就你跟我年纪最大,再不抓紧点就嫁不出去了,你知道不知道?”花仙子哗哗哗地翻行事日历,“今天的标的物是××公司的系统工程师,两位,你和我去正好。”“要去你自己去,我不去。”“他们有两个人哎,我应付不过来了啦……阿笙,我平时对你好不好,我今年能不能嫁出去就全看你了。”花仙子可怜巴巴地看着她,活像被拋弃的小狗。“你可以一次约一个啊。”“不行,那样太没效率了,而且,我需要你的帮忙。”“什么忙?”默笙谨慎地说,花仙子的忙一般人是帮不起的。果然她哗哗哗地从办公桌拿出一大堆东西,黑框眼镜,造型怪异的假发,大得可以当手镯的耳环,以及一身很色彩斑斓的衣裤。“这是干什么?”默笙瞪着那一堆东西。“丑化你的形象,衬托我的美丽!”“……我是第几个受害者?”—— ◇ ◆ ◇ ——下班时间一到,花仙子就拉着她往下冲,好不容易冲到楼下,她又大叫一声:“啊!我的必胜口红没有拿。”啪啪啪又冲上去拿那个据说相亲必胜的口红。默笙在门口等她,突然感觉到一道灼人的视线,沿着视线看过去,居然是何以琛。他对上她的视线,向她点头致意。她的心一跳,他会是来找她的吗?距离上次“沉默的晚餐”已经差不多一个月了,他们一直没有联系过,这次他会是来找她的吗?脚步不由自主地向他走去。“你怎么会在这里?”“等人。”他简短地回答。“哦,等……”“以琛!”伴随着娇柔的声音,一个纤瘦美丽的女子出现在她的视线,默笙的心一沉。“我等的人来了,先走一步。”他平淡对她说,与那女子相偕离去。“好,好的,再见。”她呆呆地站在原地目送他们往停车的地方走去,竟没有力气移动脚步,直到花仙子出现拉着她走。“你傻站着干什么?快走,来不及了,还要帮你化妆呢,记得哦,你要表现得差一点……”根本不用装,相亲宴上默笙果然表情呆滞,反应迟钝,完美地衬托出了花仙子的光辉形象。—— ◇ ◆ ◇ ——他又来等她了。默笙从落地窗往下望去,简单的衬衫长裤就一身英气的何以琛站在楼下,这个月来,他每隔四五天就会出现在这里,然后和那个美丽的女子相偕离去。今天是周末,他又来了。他以前从来没有等过她呢。“阿笙,阿笙。”花仙子又在鬼叫,“今天周末哎,你跟我……”“好。”“呃?”花仙子呆了一呆,“你知道我要干什么?”“相亲!”默笙没好气地说。鉴于那次她的“优良表现”,花仙子算是缠上她了,每个周末都死拉活拽地拉她去“陪相”。不过陪她去相亲也挺好玩的,反正她也不用担心人家会看上她,只要去吃饭和看花仙子耍宝就行了。不过,“今天又是什么人?”“呵呵呵呵,青年才俊哦,外科医生,吃西餐,哈哈哈哈……”默笙看她得意的样子不禁好笑。她还真有办法,相亲对象一次比一次优秀,不过从来没有逮到过就是了,反而会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成为她的好朋友或朋友夫,反正是不可戏的那种。二十九的高龄,花仙子已经发誓是男人就嫁了。由于要早点回家“打扮”,默笙准时下班,不可避免要碰到楼下的何以琛。默笙只想低着头走过,不料花仙子却突然停了下来,眼神很凶恶地望着何以琛……身边的那个美女。“太过分了!”花仙子咬牙切齿地说。默笙还没有反应过来,已经被她拉到以琛和那个美女面前。“狐狸精,你又在勾三搭四。”那个美女居然也一反娇柔,凶巴巴地说:“相亲狂,你又拉着别人陪你去相亲?”她瞥了默笙一眼。“人家可比你漂亮得多,你等着当壁花,一辈子嫁不出去吧!”两个人居然就这样吵起来,默笙目瞪口呆,尴尬地朝以琛打招呼:“嗨!”他的脸色看来很差,也对,女朋友被骂狐狸精谁都不会开心。“呃,对不起,她就是这样,有口无心。”默笙帮花仙子说。以琛的眼神像要杀人一般,声音冷得可以结成冰:“你要去相亲?”“呃,对……”默笙不知道怎么说才好,但迟疑的态度反而让人肯定。他什么都没说,表情阴霾地看了她一眼,转身就走。“以琛,等等我。”那个和花仙子吵架的美女一见他走了,不再恋战,急忙跟上。默笙暂时无心整理自己的心情,因为花仙子的表情实在很怪异,居然在……哭?花仙子哎!天天耍宝的花仙子在哭?“小红,骂不过人家就哭,很可耻唉。”“你懂什么!”花仙子睁着泪眼瞪她,“她抢了我第一个男朋友。”呃,果然是深仇大恨!默笙顿时同仇敌忾,拍拍她的肩膀。“天涯何处无芳草,我们今晚就找个好的气死她。”“我不是气她抢了我喜欢的人,我是气她为什么抢了又不珍惜,害他出了车祸,因为他的腿断了又抛弃他。她怎么可以这样呢!她这样的人为什么他现在还爱她呢?他为什么就不喜欢我,就因为我没有她漂亮吗?呜呜……”默笙听呆了,没想到成天花痴兮兮的花仙子有这样的一段故事,果然外表越开朗的人内心越脆弱吗?因为一直安慰她,她们俩首次迟到,默笙也没来得及化丑妆,花仙子心情低落,难得的没有主动没有耍宝,结果……两位优秀的外科医生居然对她们很有意思?!妈呀!这算不算因祸得福?由于男方的过度热情,四个人去看电影唱歌吃夜宵,玩到十一点多才回家。眼看家门在望,默笙总算松了一口气,“郑医生,我到家了,谢谢你送我回来。”“哦。”郑医生打住关于心脏病的话题,绅士地说,“那晚安,赵小姐,今天过得很愉快。”“我也是,晚安!”默笙微笑着说,等他走远了才上楼。楼道里的灯坏了,显得有点阴暗,她走到四楼的门前,摸索着钥匙,突然一个高大的黑影出现在她的视线里,默笙一惊,钥匙“啪”地落在地上。“你……”话未说完,她已经被拉进一个坚硬的怀抱里,毫无防备的唇被压住,他毫不留情地在她的唇上反复蹂躏,火热的吻甚至不知足地蔓延到颈上,仿佛要把压抑的怒火全部倾泻出来似的疯狂。他的手扯开了她的衣领,她刚刚感到一丝凉意,立刻被他的唇舌覆盖吞噬。默笙还来不及反应,就陷入这措手不及的意乱情迷中,暧昧的空气中浮动着丝丝酒气。酒气?他喝酒了!默笙清醒了一点,气息不稳地叫道:“以琛!”他的动作一滞,停住了,头还埋在她的颈窝里,急促地低喘着。良久,才听到他喑哑的声音:“我输了。”什么意思?“经过那么多年,我还是输给了你,一败涂地。”为什么他的声音听起来这么悲哀。“以琛,你在说什么?你喝醉了吗?”她不安地问。沉默,然后他猛地推开她,漂亮的眼睛在黑夜里闪着狼狈和恼怒,冷冷地清醒地说:“我不是喝醉了,我是疯了。”他转身突然消失,如同他突然的出现,若不是唇上微微的刺痛,她会觉得这是一场荒谬的梦。捡起地上的钥匙开门,进了门却在门口傻站着。要不是电话突然响起,她还不知道要站多久。一拎起电话,就听到花仙子兴奋的声音:“阿笙,你那边怎么样?”什么怎么样?默笙一时转不过弯来。“快说说啊,那个郑医生有没有什么表示?他有没有约你下次见面?”“没有。”“怎么可能!”花仙子大叫起来,“他明明一副很满意的样子。”人家大概是满意有人如此合作地听他“心脏病与爱情”的专题讲座吧。“你呢?”默笙不跟她缠,直接问她。“他约我明天看电影,嘿嘿嘿嘿……”恐怖的笑声从那边传来,“阿笙,从明天开始,我要装淑女!”第三章靠 近蓦地,他低下头,冰冷的唇碰上她的,一触就走,深沉难解的目光纠缠住她,低低地说:“默笙,我很清醒。”一直。很清醒地看着自己,沉沦。有什么事情比花仙子要当淑女更难的吗?“阿笙,这件好看还是这件好看?要不然这件?”服装店里,花仙子比着衣服,问一大早就被她连环夺命Call拉来当参谋的默笙。“嗯,这件。”“那是我今天穿来的。”花仙子的脸黑了一半,“阿笙你是不是没睡醒啊,一大早就失魂落魄心不在焉的。”“呃……”默笙心虚地笑两声,连忙转移话题,很正经地说,“小红,扮淑女最关键的又不是衣服。”“那是什么?”“言谈举止啊。”默笙举例说,“比如说,要是人家问你平时喜欢听什么音乐,你千万不能说是重金属摇滚。”“我不听摇滚。”花仙子喜滋滋地说,“我最爱的是小齐和阿牛的《浪花一朵朵》。”这次轮到默笙的脸黑了一半,脑海中冒出三个穿花裤衩带着傻笑的男人抱着吉他满海滩追比基尼女郎的画面,耳边还有花仙子兴奋的配音:“特别是‘美女变成老太婆’这一句,直接地表达了我对未来的期望……”“……你们在一起时千万不要讨论音乐。”默笙坚决地说,“或者谈谈电影?晚上你们不是要看电影吗?这也很能显示一个淑女的品位和气质的。”“电影吗?”花仙子两眼放光,“我喜欢《大话西游》,里面的罗家英好帅哦,而且说话好有哲理,特别是那句‘人是人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包含了伦理、爱情、医学和宗教,简直是‘众生平等’的最好诠释……”“……小红。”默笙困难地说,“我想,晚上你还是不要说话好了。”好不容易花仙子肯放人,已经是下午两点钟。默笙回家睡了一觉起来就一头扎进暗房,等她再出来,天色已经全暗,看看壁上的钟,竟然七点半了。肚子饿得不行,打开冰箱却什么吃的都没有,默笙拿起钱包钥匙,准备去趟超市。走下楼,穿过花圃,默笙的脚步蓦地定住,抬眸。对面昏黄的路灯下,他站在那里,眼神透过缭绕的烟雾定定地无言地锁住她。以琛!—— ◇ ◆ ◇ ——他远远地站着,不急着靠近。他今天穿得很随意,简单的衬衫长裤,却硬是能穿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英气来。她以前常常迷恋地看着他说:“以琛,为什么你穿什么都好看呢?”回答她的是以琛没好气的大白眼。以前!又是以前!赵默笙,你有点出息!不能再想了!以琛掐灭烟,走到僵住的她身边。“能不能陪我走走?”“……好啊。”沉默横亘在他们之间,走了长长的一段路,以琛还没有开口的意思。默笙忍不住问:“我们去哪里?”“到了。”公车站?他们要坐公车吗?“有没有硬币?”“有。”默笙从钱包里挖出几个硬币,摊在手里。“给我一个。”以琛从她摊开的手里拿走一个硬币,指腹无意地划过她的掌心。默笙一愣,连忙缩回手,他却似乎一无所觉,侧对着她,眼睛注视着公车来的方向。“上车吧。”她来不及问什么,跟在他后面上车,星期六的公车理所当然拥挤得一塌糊涂,她和他之间隔着两三个人,呼吸困难,举步维艰。公车停靠了八九站后,以琛忽然伸过手来,拉她下车,一下车又立即放开,独自走在前面。默笙打量着周围陌生的景物,林立的高楼,“这里是哪里?”以琛顿住脚步回头,“你不认识?”她应该认识吗?A城那么大,不是所有的地方她都到过啊。可是他的神色为什么这么不悦,好像她犯了什么滔天大罪般。看着她显然迷惘的神色,以琛眼神渐渐沉了下来。“算了!”他冷冷地吐出两个字,倏地回头,步伐迈得又快又疾。默笙不明所以,直到眼前出现古色古香的校门。这里,竟然是C大?那么这条街,她惊愕地望着刚刚走过的繁华大街,竟然是老北街?她和以琛走过无数无数遍的老北街?怎么可能呢!那热闹透顶的夜市呢?那些吆喝的小贩呢?街道两边各种各样廉价美味的小吃店如今又到哪儿去了?“你回国后没有来看看?”以琛平复心情,声音平静地问。“没有,我……”不是不想来,只是……“工作太忙。”她讷讷地说,这样的理由,连她自己都觉得可笑。以琛瞥了她一眼,淡淡地说:“你不用说什么,我明白。”他明白什么呢?她不明白。他们走进C大,百年老校是不怎么会变的,默笙置身其中,恍恍惚惚就像走在自己的旧梦里。那些大树,那些看来很陈旧的宿舍楼,那些欢笑着走过她身边的学生……一种惆怅的,酸楚的心情涨满她的胸腔,没有一刻比现在更清楚,原来,她真的已经离开了那么多年了。“哎!”默笙指着路边转弯处的小杂货店,“这个店还在,不知道还是不是那对老夫妻开的。”“不是。”以琛说,“我还没毕业的时候就换人了。”“喔。”默笙轻轻应了一声,抬头笑着说,“我去买点东西吃,我快饿死了。”小店换了个年轻的女店主,一边照看着孩子,一边招呼他们。她买了面包可乐,以琛也拿了一罐啤酒,他付的钱。默笙想起以前他们常常为谁付钱而起争执,那时候她年纪太轻,还不懂得一个男人的骄傲和尊严,以琛和她在一起应该很累吧!“你什么时候开始喝酒的?”本来是随便问的,说完却想起昨晚那个带着酒气的激烈的吻,默笙不自在地别过头。“就这几年。”他沉默半晌,淡淡地说。是啊,就这几年。“嗯,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吧。”八点多的操场还有很多夜晚锻炼的人,多是年轻的学生,也有一些年纪大的教授在周围散步。他们坐在操场边上,默笙笑着说:“这个操场上有我最痛苦的回忆。”以琛难得地微微笑起来,“八百米?”“是啊。”默笙很不好意思地承认,“我八百米最好的成绩是四分十秒,我还记得当时你很不敢相信地说……”她突然顿住,以琛深邃的眸子盯着她,“我说什么?”说,赵默笙,你跑这么慢,我当初是怎么让你追上的?“……咦,那个是不是你们系的周教授?”默笙指着不远处散步的老头。以琛调转视线看去,点点头站起,“我去一下。”默笙看着他走过去,周教授看到他,一副很高兴的样子,说了几句话,赞许地拍拍他的肩膀。这个老教授的头发是越来越少啦!说起来,她会认识这个法学院的名教授,完全是因为以琛的关系。那时候以琛忙于学业家教系务,她这个女朋友也不太能找到他,为了有多点时间和他在一起,她没课的时候就跑去他系里上课,这个周教授的刑法学她从头到尾整整听了一个学期。不过到现在她还是连刑法学上最基本的“无罪推定”都弄不清楚。不像以琛,被她硬拉去听了几节高等数学,期末的时候居然能帮她复习抓题。不知道以琛说了什么,周教授居然向她这边看过来,笑眯眯地朝她点了点头,才走开。等以琛回来,默笙好奇地问:“你和他说什么?”“我说我和一个朋友回来看看。”以琛奇异地看了她一眼,“周教授还记得你。”“是吗?”默笙讷讷地说,“他大概对我印象深刻。”她在这个教授的课上闹过笑话。周教授上课是从来不看点名册的,叫人回答问题也是随手乱指,有一次默笙就不幸命中,她还记得当时他的问题是“你觉得甲乙丙丁四个人应该怎么判?”她一头雾水。什么甲乙丙丁?还戊己庚辛呢!手在桌子底下扯以琛的衣服,不料他居然硬邦邦地回了她一句:“我没听。”哦!对了,他们不久前才吵架,以琛正生她的气。可是见死不救,也太小气了吧。结果她一急,居然说:“把他们都关进牢里。”整个教室静默一秒后,哄堂大笑,底下有男生大声喊:“教授,她不是我们系的。”“哦?”周教授感动地说,“同学,你对我教的刑法很有兴趣吗?”学生又是一阵大笑,起哄叫道:“教授,人家是跟男朋友来上课的!”老头儿思想开通得很,居然兴致勃勃地追问:“这是谁的女朋友?”口气活像失物招领。以琛认命地站起来,丢脸死了,“我的。”何以琛周教授自然是认识的,生性诙谐的老头儿语重心长地对他说:“何同学,光自己念好书是不够的,家庭教育也很重要。堂堂法学院大才子的女朋友居然是法盲,我们走出去也很没面子啊。”默笙现在还记得当时教室里爆发的笑声。以琛轻笑了起来,“的确是印象深刻。”默笙呆呆地望着他,他在笑吗?终于不再冷着脸,把她当做一个陌生人?“唔……”她蓦地转过脸,掩藏住心中的情绪,不再看他,不太自然地说,“谁叫你见死不救!”她还在记恨这件事?以琛心中五味杂陈,又有些好笑。他真的没听啊,她以为他冷静理智到这种地步,可以一边跟她冷战,一边专心听课?如果他够冷静够理智,那他现在就不会站在这里,不会和她在一起。以琛郁郁地吐出一口气,“不早了,我送你回去。”还是坐公车,回到楼下,默笙停住脚步说:“我到了。”“嗯。”他也停住。“那,再见。”“再见。”默笙走了两步回头,他还站在路灯下。“你?”他眼睛越过她盯着远处,欲言又止,半晌才说:“昨天,我很抱歉。”“……没事。”默笙颇不自在地说,“昨天你喝醉了。”“是吗?”以琛顿了顿说,声音里微微带着讽刺。蓦地,他低下头,冰冷的唇碰上她的,一触就走,深沉难解的目光纠缠住她,低低地说:“默笙,我很清醒。”一直。很清醒地看着自己,沉沦。—— ◇ ◆ ◇ ——“你今天心不在焉。”讨论一个棘手的案子的时候,向恒突冒出一句。以琛镇定地抬眼望他,“我认为我的提议还不错。”“是不错。”岂止不错,简直是好极了,“可是你还是心不在焉。”“好吧。”以琛扔掉手中的笔,“你想问什么?”向恒笑起来,难得见他这么沉不住气,“我们的赵小学妹回来了?”以琛扬眉,“你怎么知道?”他反常得这么明显吗?“那天我在楼下看到。”向恒解开他的疑惑,“她似乎……变了不少。”是不少。以琛不说话了。这时老袁推门进来嚷嚷:“喂,今天联合的人请吃饭,你们一定要和我一起去。”联合律师事务所和袁向何同为A城四大律师事务所之一,虽然难免在法庭上针锋相对,但私底下交情却还都不错。这次老袁帮了他们一点小忙,于是他们就在得月楼设宴请客。说起来联合的那帮人也不安好心,谁不知道联合的霹雳玫瑰对袁向何的何以琛很有意思,把他们凑在一起,分明是要看好戏。许霹雳擅长攻击,而何以琛的防守向来滴水不漏,可以想见,今天的晚餐必定热闹有趣得紧。老袁已经开始期待了。—— ◇ ◆ ◇ ——得月楼位于城市最繁华的地段,夜幕低垂,华灯初上,酒过三巡。老袁和联合的几个律师都是很会耍嘴皮子的人,笑笑闹闹吵得不得了。向恒坐在窗边,耳朵里听着他们瞎侃,眼睛却不自觉地瞥向窗外。都市的夜晚灯火霓虹,宽阔的马路上熙来攘往的人群交织移动。等等,那是……“老向,你不说话在看什么?”李律师凑过头来,顺着他的眼光看下去。对面的大街上,有一个女子手拿着相机在拍什么,不长不短的头发,套一件宽松的淡蓝色衬衫,牛仔裤,身上还挂了两三个长短不一的相机。“这是你喜欢的类型?”李律师感兴趣地说,看不清相貌,不过感觉很像个学生。这可不是他的类型。向恒转过头,见许大美女正锲而不舍地对以琛穷追猛打,以琛有礼地客气地应对。如果再加上她……那可好玩了!“以琛。”向恒引起他的注意,然后指指窗外。这下不只何以琛,所有人都看向窗外,不过,看什么?大家都很茫然。以琛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正在取角度的赵默笙,放下手中的酒杯:“我出去一下。”除了向恒气定神闲,其余人都差点趴在玻璃窗上了。看着何以琛高大的身影快速地穿过马路,停在一个陌生的女子几步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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