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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1 2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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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兰,刘芹茂,刘子焱

出版社: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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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养老服务理论与实践

社会养老服务理论与实践试读:

序言

笑迎善对“人口老龄化”创新发展养老服务业

人口老龄化是人类社会最重大的成就之一,但同时又是世界各国面临的一个共同性的难题。作为人口大国的我国,老龄化形势更加严峻。据中国老龄办发布的老龄蓝皮书称:2013年,全国老年人口超过2.02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8%,预计2034年将突破4亿。老龄化来得如此之快、如此之猛,随之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失独等现象叠加的态势也将出现,而我们“未富先老”和“未备先老”的特征日益凸显,老年人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老年群体社会管理却存在缺位状况,老龄化问题已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又明确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这是党中央针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湖北省老年学学会老年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养老服务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活动,旨在发扬中华民族敬老尊老的优良传统,关心和满足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生活照顾、精神慰藉、心理支持以及康复服务、紧急救助等需求,引导社会和家庭积极解决老年人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该专委会的专家、学者以及老年社会工作者们,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养老服务的方针政策,深入剖析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新形势、新任务,充分论述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重要意义,广泛调查研究各类老年人特殊的心理特征和生活需求,努力探讨开展社会养老服务的服务模式、具体途径和政策措施,为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向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言献策。为了便于与兄弟省市乃至世界各国老龄化问题研究者交流沟通,老年社会学专委会将近期的研究成果和实际工作实践经验编辑成册,正式出版,这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

作为湖北省老年学学会的会长,我为有这样一批真诚热心地研究老龄化问题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们而感到欣慰!

对此书的出版,湖北省老年学学会不仅全力支持,而且我还欣然接受了老年社会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冯兰教授的盛情邀请为此书作序,以此表达省学会和我本人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社会养老服务”、“创新养老观念和体制”等问题的关切。这些问题在《社会养老服务理论与实践》一书中都有充分论述和探讨。该书形式不拘,既有综合论述、专题研究、典型调查、创新思路,又有经验总结、工作实践描述、对比研究等,突出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主题明确、立意新颖、观点清晰、论据充分,提出的问题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当然,老龄化问题关乎千家万户,涉及面广,具有广泛性、多样性、复杂性,很多问题还有待专家学者们进一步跟踪调查、深入研究探讨。

对老龄化问题,我一直坚定一个信念:要“笑迎、善对”!笑迎老龄社会,创新老龄工作体制机制,有利于“五个湖北建设”(富强湖北、创新湖北、法治湖北、文明湖北、幸福湖北),有利于促进湖北早日进入小康社会。我们要充分认识人口老龄化形势,切实增强做好社会养老服务工作的紧迫感。我们还要充满信心地看到,在面对挑战的同时,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越来越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2题。同时,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城乡居民收入的持续增多,公共财政更多地投向民生领域,以及人民群众自我保障能力的提高,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必将日臻完善。

面对新的时代,我们要充分认识和发挥老年人的作用,充分尊重人生自然规律,每个人的一生都要经历少年、青年、壮年和老年时期,这是人类作为生命个体发展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尊重老年人就是尊重人生和社会发展的规律,就是尊重生命。

我们要倡导全社会以积极的态度,积极的政策,积极的行动,应对人口老龄化,让老年人生活得更快乐、更健康、更幸福、更长寿、更有尊严。我们也要激发老年人自身所蕴藏的巨大正能量,为建设幸福湖北、为建设美丽中国,继续发挥余热,扬鞭奋蹄!胡永继湖北省老年学学会会长原湖北省政协副主席2013年12月18日

综合篇

全球老龄问题与中国老年工作

周运清

1982年,老龄问题世界大会通过的《1982年维也纳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指出:“政策制定者和研究工作者,以及大众传播媒介和一般公众,可能需要根据本地情况改变其观点,以便认识到今天的老龄问题不仅是保护和照顾年老人和老年人的问题,而且也是年老人和老年人参与和参加的问题。”2004年4月在西班牙马德里召开的联合国第二届世界老龄大会和此前在瓦伦西亚召开的国际老年学学术论坛,针对世界老年人口的变化,提出了“积极老龄化”的倡议。“积极老龄化”包括照顾和参与两个方面,这是全球老年工作的基本思路。一、认识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新概念:人口高龄化与高龄人口依赖比

在我还小的时候,父辈们40多岁就说自己老啦!那时候,生活贫困,医疗条件差,出生率高,死亡率也高,人均预期寿命短,人们梦寐以求的是按60花甲来一个轮回,活到60岁做老人,四世同堂,享受天伦之乐。随着人口高龄化时代的到来,一些国家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已经在60岁以上的老人中超过10%了。如今60岁至70岁的人,尽管达到了制度上的退休年龄,但仍然还是“中年人”。

依据传统分析方法,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处于老龄化社会。当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达到或超过14%时,该国家或地区就进入了“超老龄社会”。进入21世纪以来,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已经成为全球人口发展趋势,越来越多的国家或地区步入了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时期。2011年美国人口咨询局的统计资料显示,全球65岁以上的老年人占全球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了8%,其中有71个国家的老年人占该国人口总数的比例超过了这一数值。

在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时代,用60岁或65岁以上的老人在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多少来分析人口问题已经落后了。现在分析老龄问题,一般采用高龄人口依赖比。

什么是高龄人口依赖比?高龄人口依赖比是指每百个工作年龄人口(64岁以下)所需负担依赖人口(65岁以上老人)之比重。为什么要强调依赖比?综合一些学者的经典研究,全球老龄化和高龄化已经和正在给发达国家带来五大挑战:第一,不断上升的退休成本带来的财政挑战;第二,不断衰老和萎缩的劳动人口带来的劳动力挑战;第三,停滞和不断衰退的市场带来的增长挑战;第四,资产贬值和资本流巨变带来的金融挑战;第五,人口大国力量的改变和吃紧的国防预算带来的地缘政治挑战。瑞典学者G·桑德巴格将人口年龄结构分为四种类型,即标准型、发展型(或增长型)、静止型和退化型。人口高龄化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标志之一,但高龄人口依赖比过高,也会影响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甚至导致退化。全球老龄化和高龄化正在加重政府预算的负担。全球老龄化和高龄化预示着普遍的劳动力短缺和经济低速增长时代来临。全球老龄化和高龄化可能破坏全球金融市场的稳定,并且甚至可能改变地缘政治秩序。到21世纪中叶,发达国家有27%的人口将在65岁或65岁以上,而且那仅仅是平均数。在日本和一些欧洲国家,老年人的比例将超过35%。

瑞信集团(Credit Suisse)全球策略师Andrew Garthwaite指出,人口高龄化逐步成为发达国家的常态,各国政府的财政负担将与日俱增。美、英两国的高龄人口依赖比(old-age dependency ratios)于1990至2000年代持稳后,近10年来逐年攀升,以至于部分国家用立法方式规定延后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在这些国家,64岁之前还是中年人,已经领不到养老金了。

就重大影响而言,随着高龄人口依赖比攀升,政府将扩大退休与医疗照顾福利支出。瑞信集团预估,高龄相关公共支出占欧盟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相当于23%,未来20年将增加2.7个百分点。Garthwaite在报告中以美国为例指出,人口增长趋缓将推升高龄人口依赖比,影响所及,将危及全球经济增长。

过去10年来,美国人口年增长率为1%,经济增长率经通货膨胀调整后为1.8%,远低于1950与1960年代的比值,当时人口与经济平均增长率分别为1.4%与3.8%。

典型案例研究:人口老龄化对韩国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1.人口老龄化会导致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和劳动力内部结构老化。人口老龄化导致劳动力年龄人口比例相对下降,劳动力资源相对缩减,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生产力和创新。老龄劳动力人口在接受新的知识和科学技术方面相对于青年劳动力要处劣势,对新产业和就业岗位的适应能力也要弱一些。所以,随着人口老龄化、劳动力人口的老龄化,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经济发展必然会受到影响。从绝对数上看,韩国劳动力人口2000年3400万人,2010年达到顶点3600万人,之后持续下降,2050年将下降到2300万人。按照国际上通用的划分方法,15~64岁人口为劳动力人口,15~39岁为年轻劳动力,40~64岁为年老劳动力。韩国40~64岁的劳动力从2000年的39.0%将上升到2050年的60.8%,上升21.8个百分点,15~39岁的劳动力在劳动力总数中的比重将相应地从61.0%下降到39.2%。

2.人口老龄化引起老年人口负担系数上升,加重劳动力人口负担。在构成总人口的少年儿童人口、劳动力人口和老年人口中,只有劳动力人口才是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统一。他们在总人口中比例的高低自然会影响到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国民财富的分配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般说来,负担系数越小,意味着需要负担的人数量相对越少,越是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老龄化会改变少年儿童人口负担系数、老年人口负担系数和总人口负担系数的构成。因为人口老龄化和老年人口的增加,必然加重社会劳动力人口的负担,使用于老人抚养的社会抚养费增加,这可能引起劳动力人口负担过重。在韩国,随着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老年负担系数呈直线上升趋势,即由2000年的10.1%上升到2050年的69.4%。同时,少年儿童人口负担系数一直呈下降趋势,由2000年的29.4%下降到2050年的16.7%。到了2010—2020年,由于韩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快,老年人口的负担系数也陡然上升,这时少年儿童人口负担系数的下降速度将趋于缓慢,使老年人口的负担系数超过少年儿童人口的负担系数。此后,少年儿童人口的负担系数在一个很小的幅度内上下徘徊,老年人口的负担系数仍然以较大的幅度继续上升。韩国的总人口负担系数在2000年是39.5%,2010年达到最低点37.3%,之后持续上升,2050年将达到86.1%。也就是说,2050年韩国每100名社会劳动力要负担86名非劳动力人口,其中17人是少年儿童,69人是老年人。

3.人口老龄化导致养老、医疗保险支出增加。韩国与人口老龄化有关的老人福利预算、老人医疗费等财政支出在不断地增加。2006年老人福利预算是5910亿韩币,占政府预算的0.40%,占保健福祉部一般会计预算的5.70%,与1996年老人福利预算847亿韩币相比,增加了约7.0倍,比1996年政府预算的0.14%高出2.9倍,比保健福祉部一般会计预算的3.57%增加了约1.6倍。老年人口的增加带来医疗费负担的增加,随之政府的健康保险也处于6危机状态。在整个医疗费中老年医疗费的比重在1985年占4.8%,到2005年就上升到24.4%,增加了19.6个百分点。

4.人口老龄化导致家庭结构变动、家庭养老弱化。随着老年人寿命的延长、老人独自度过的余生时间变长,生活方式的演变、女性就业人口的增加、核心家庭比例上升等使家庭构成发生变化。2005年65岁以上人口中老人1个人居住的1人家庭比例占18.1%,比1990年高出9.2个百分点。

现代韩国的家庭养老处于变化或转型过程中:在内容上,家庭养老从经济供养为主逐渐变为精神慰藉、照料服务为主;在性质上,家庭养老从老者为尊变为代际平等;在形式上,家庭养老从共居和子女侍养逐渐变为分居。据2005年韩国社会统计调查,60岁以上老人中,40.9%的老人和子女一起生活,59.1%的老人和子女分离生活,分离生活的主要原因是“单独生活更舒服”, “可以独立生活”和“因为子女的工作、学业”等。在将来是否与子女一起生活的问题中,回答“不想和子女一起生活”的老人超过半数,达到52.5%。二、国外如何解决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问题

随着世界各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均寿命迅速增加。自2002年以来,按传统指标统计,全世界60岁以上的老人突破6.29亿人,占世界人口总数的10%以上,其中80岁以上的高龄人口超过8000万。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对社会、经济等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的影响都是深刻的。尽管各个发达国家进入人口老年型社会的时间有早有晚,法国最早为1865年,日本最晚为1970年,各国的老年人口比重有高有低,但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问题,并根据自己国家的具体国情,采取不同的应对政策。在将近一个半世纪的风风雨雨中,各个老龄化国家并没有被日益严重的老龄化和高龄化拖垮,其中必有值得借鉴之处。

国外如何解决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问题?综合王峰等学者的介绍,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各国所采取的基本对策和措施大致是相同的,其中最典型的国家是美国、日本和韩国。

20世纪90年代中期,日本人口金字塔发生倒转,6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超过了少年人口比例。日本已经进入低出生率、低死亡率和低自然增长率阶段,即“少子老龄化”阶段。日本于1970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2000年其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7.2 %。日本是世界上人口平均寿命最长的国家,日本政府早在20世纪50年代末便开始通过立法来解决养老问题。为了处理好人口老龄化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日本政府将老龄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1959年颁布了《国民年金法》,1963年制定了《老人福利法》,1973年成立老人对策计划小组,1983年制定了《老人保健法》,1986年颁布了《长寿社会对策大纲》, 1989年制定了《促进老人健康与福利服务十年战略规划》。其中,《国民年金法》、《老人福利法》、《老人保健法》这三项法律恰似三根支柱,支撑起日本的老年人福利保障体系。为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日本建立了养老金保险制度。20世纪70~80年代,日本政府为开发老年人力资源,还颁布了促进老年人雇佣与就业的法规。日本有一些专门机构负责管理老人问题,如厚生省、大藏省、文部省、劳动省、建设省分别主管老人的福利、税收优惠、教育、辅导就业与制定雇佣政策和住宅规划,有效保护老年人的生存与发展的权益。

在日本,随着高龄人口的增加,失能失智的老人越来越多。为解决这一问题,日本政府从2000年4月开始实行“看护保险制度”。针对日本社会的高龄化现象,日本政府还通过修改雇佣保险法推动高龄雇佣。另外,日本政府还采取鼓励延长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等措施,引导老年人由“老有所养”转变为“老有所为”。

1940—2000年,美国人口老龄化程度逐渐提高,60年提高了6.15个百分点。美国在20世纪40年代就步入了老年国家。美国人口老龄化速度比较缓慢,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处于中等水平。以2004年的人口资料为例,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美国为12%,日本为19%,德国为17%,英国为16%,法国为16%,意大利为19%。美国人口老龄化速度较缓慢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由于美国人口出生率较高,2005年美国的总和生育率为2,而欧洲的总和生育率为1.4;二是因为美国吸纳了大量的青壮年移民。

美国政府高度关注人口老龄化问题,设立了管理老龄问题的专门机构,包括老人问题管理署、政府老龄问题顾问委员会和社会保障总署。1935年通过了以养老保险为主体的《社会保障法》。之后又颁布了《美国老年人法》和《禁止歧视老年人就业法》,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提高了社会保障支出津贴,修正了《禁止歧视老年人就业法》,取消了强制性退休的法律条文,禁止强制70岁以下的雇员退休。从当前美国的做法看,退休后养老的资金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即个人积蓄和投资收益、退休金以及社会保险收入。储蓄和投资收益是美国人为养老做准备的重要措施之一。虽然美国的个人储蓄率很低,但半数以上的美国家庭都参与股市投资。多数人能为养老积蓄部分资金。退休金计划是美国养老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政府不直接为退休金计划提供资金,但是通过有关法律以税收优惠等形式来鼓励企业与雇员共同建立退休金计划。社会保险是美国社会保险网中最重要的一环。每个人参加工作后,公司和雇员都必须按照有关法律同时缴纳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税。雇员到65岁退休时即可从中受益,提前退休则扣减适当比例的收益。在社会保险网的保护下,老年人的养老、治病和送终问题基本上得到了解决。

韩国是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最突出的国家。2004年底,农业人口总数为353万人,60岁以上的人口占农业总人口的57.7%, 40岁以下的农业劳动人口仅占总农业人口的3.5%。这是城市化、工业化、城乡收入差距及文化差距引起农村年轻人大量从农村流失的结果。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农业人口的减少和老龄化是普遍现象,而韩国农业人口减少带来了农业发展的劳动力缺乏、粮食安全等问题。当韩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后,社会各界,从理论界到决策层,予以广泛关注,其中,韩国政府给老年人提供了良好的社会保障服务。1973年12月制定了《国民福利养老保险法》,由于1974年经济状况恶化,适用对象仅是公务员和教师。1988年经过修改,制定了《国民养老保险法》,适用对象首次普及到企业员工。1995年7月实施了农渔民养老保险制度,农民、渔民以及居住在农村地区的自营业者均成为养老保险的适用对象。

由于长寿和生育率低,瑞典早已成为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超过65岁退休年龄的老人占到全国人口的17%。瑞典早在20世纪50年代便建立起了社会养老制度,经过半个世纪的努力,瑞典的养老制度变得更加完善。瑞典通过发放基本养老金、住房补贴及省级地方政府提供的医疗保障和市级地方政府提供的社会服务保障为老人们撑起了一把把安度晚年的保护伞。

最近30年来,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开始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老年人的生活问题。黎巴嫩1998年开始动员全社会力量,实施了一系列老年人保障计划。老年人保障计划的核心是强调家庭应在精神和生活上充分关心老年人。同时,在全社会建立各种面向老年人的服务机制,为老年人的权益和晚年生活提供必要保障。

老年人优先是巴西老年人政策的主要指导原则之一,也是落实得最好的一项规定。所有政府办事部门及医院、银行、机场等公共服务行业窗口都有“老人、孕妇和残疾人优先”的提示,甚至为老年人设立优先窗口。巴西所有老年人都有权享有政府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地方政府也有各自针对老年人的税收优惠。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法律规定,政府应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巴西保护老年人权益的立法相当完备,但由于缺乏雄厚的经济基础支持,一些措施的实施尚不能完全落实。三、机构养老:发达国家的老有所居及老年居住方式

根据国际经验,社会化养老方式主要有两种基本模式:一种是把老年人送到国家和社会兴办的养老机构托养(我国包括国办机构和民办机构),由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住养、生活护理、保健医疗等综合性服务,这种养老模式我们通常称为“机构养老”;另一种是老年人住在家里,由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帮助家庭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新兴社会化养老模式,这种模式我们通常称为“居家养老”。两者有机结合是当今世界通行的新型社会化养老模式。“家庭养老”是子女或亲友独立承担的传统的非社会化养老模式。社会化养老是指对老年人的赡养方式由家庭向社会的转化过程及所产生的结果。

发达国家在社会化养老方面特别关注解决老年人的居住方式,其中有三个特点可供比较研究和工作借鉴:一是让大多数老人仍住在自己家里,同时发展为老人上门服务的业务;二是适度发展老年公寓,按类型可分为普通型老年公寓、养老院型老年公寓和医护型老年公寓3种;三是经济上个人支付与社会保障相结合。

国外发达国家的老年居住,从一开始推行社会养老以解决传统家庭养老沉重的家庭负担,到后期回归家庭来解决社会养老所面临的居住环境恶化问题,经历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螺旋式循环过程。

1986年,国际慈善机构(HTA)制定了老年人居住建筑的分类标准,将老年住宅的建筑模式,按照老年人所需社会服务的程度,划分为若干种类型。各国在此基础上规定了本国的老年住宅建筑模式,既与该国对老年问题的政策、制度有关,也与其文化背景有关。

老年住宅特别是独立的老年公寓,兴起于北欧一些国家,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一些城市发展起来。依据赵晓征的研究,介绍几个有代表性国家的老年住宅供参考。

美国的老年住宅:20世纪60年代,随着国民收入的增长、老年人口的增加、家庭小型化和女性逐渐走入社会,同时国家在医疗、福利方面针对老年人推出一系列政策,使得老年住宅的市场需求明显提升。

美国的老年人一般不与子女同住,美国社会特有的种族犯罪问题,也使得老年人、特别是白人老年人欲寻求一个远离社会的安全居住环境。这样,在气候温暖的南方、西海岸,相继开发出一些大型的老年社区,规模从500户到70000户不等。

美国的老年住宅(Senior Housing)按照不同的服务内容通常分为五种类型,即独立生活住宅(Independent Living)、集中生活住宅(Congregate Housing)、生活辅助住宅(Assisted Living)、护理院(Nursing Homes)、特殊照顾型住宅(Alzheimers Care)。住宅类型不同,反映出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不同。

英国的老年住宅:英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中,有92%还是居住在普通住宅内,老人在习惯的居住环境中可以得到基本的社区服务;有5%居住在老年社区内,以自立自理为主,同时享受较多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活动;另有3%居住在养老院(老人之家)内,接受日常生活和医疗服务。

英国的老年住宅比较重视营造家庭氛围,以小型的居多。老年住宅的分类,比照美国老年住宅的称谓,按服务内容可分为以下四类:独立生活住宅、集中生活住宅、生活辅助住宅和养老院。

瑞典的老年住宅:瑞典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中,约有91.4%居住在普通住宅内,可以得到基本的社区服务;有5.6%居住在服务型住宅内,以自立自理为主,同时享受较多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活动;另有3%居住在养老院内,接受日常生活照料和医疗服务。瑞典各级政府针对老年人在养老金发放、住房补贴、免费医疗、提供社会服务等方面建立了较完备的养老保障制度。其住房政策以扶助老年人独立生活为目标,同时最大限度满足老年人长期居住在一个他们熟悉的地方和环境中的意愿。瑞典老年住宅模式主要有:普通住宅、老年专用公寓、服务住宅、家庭式旅馆和老人之家。

法国的老年住宅:法国是世界上最早进入老年型社会的国家,居住在养老设施里的老人约占老年人口的6%,在欧洲国家中收养率最高。在法国,住在普通住宅的老年人达94%,且绝大多数与子女分居,其中仅有5%为三代同堂。他们的生活照料由社区的家庭服务员提供从生活料理到医疗保健的多种上门服务。社区的老年俱乐部丰富了老人的业余生活。法国的养老设施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以下四种:生活辅助住宅、老年公寓、护理院和疗养院。

德国的老年住宅:德国是世界上最早由国家设立养老保障的国家。德国的老年住宅模式大致分为社会住宅体系和养老院体系两种,入住养老院体系的老年人约占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5%。上述两种体系通常毗邻建设,以共享服务设施和医疗设施。

老年人的居住模式根据其身体健康状况大致作如下划分:社会住宅、老年公寓、养老院、护理院以及将老年公寓、养老院和护理院的功能组成一体综合运作的机构,能够使老年人随年龄的增加、身体状况的弱化,仍得到连贯的生活照料服务。这种模式得到政府的大力倡导。

日本的老年住宅和高龄者设施:日本不仅是亚洲最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国家,而且是世界上人均寿命最长的国家。日本自1970年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已经在这40多年来,针对老龄问题以及老年人的居住问题,参考上述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实例及经验教训,作了各项尝试、借鉴、探索和不懈的努力。

日本提倡老年人和家人住在一起,居住在普通住宅的老人占94.6%。日本的养老模式在参照西方发达国家的同时,又注重本国孝敬老人的传统,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以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医疗保健为主要内容的养老保障体系。在日本,老龄设施统称为高龄者设施,大致分为如下八大类:护理老人福利设施(特别养护老人之家)、老人保健设施、疗养型医疗设施、护理院(Care House)、养护老人之家、生活援助小规模老人之家、全自费老人之家和面向高龄者的优良租赁住宅。四、国外老年工作理念及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西方国家于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危机过后,相继推出老年社会保险,退休制度在各发达国家普遍建立——这标志着发达国家的养老模式由家庭养老过渡到社会养老。它们通过国家立法规定、企业自定和个人养老金等方式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养老保障制度。养老保障基金一般都有确定的来源,主要是三种:职工本人按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交纳的保障税或保障费;企业或雇主按雇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交纳的保障税或保障费;国家财政提供的费用。几乎所有国家的养老保障基金都来自上述三种中的至少两种,约有半数国家其养老保障基金由劳、资、政府三方提供,有两种保障基金来源的国家中,保障基金通常由劳、资双方提供,其中大多数国家资方提供的基金比例要大于职工提供的比例。

在具体运作上,大多数养老金或退休金业务都由各种半独立性的机构负责,但均受政府的监督,养老保障支出依法由政府集中安排。发达国家形成了社会、社区、家庭三级服务相互结合、相互补充的空巢老人养老网络。其中,社区养老服务已经发展得比较完善。例如,在法国已有900个地区制定了专门的社区服务计划。社区提供的服务包括老年人找佣人,上门服务等。德国的社区服务包括:做饭、料理家务、服侍饮食起居、采购、咨询、探望、陪同外出、出租轮椅、流动图书馆、游览、日间护理以及娱乐和康复治疗等。这都是我们应该学习和借鉴的。

依据国外经验,老年工作(老年社会工作)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来界定。狭义的老年工作或称之为专业老年社会工作,是指老年社会工作机构和老年社会工作者运用社会工作的理论、原则和专业服务方法,充分协助老年人解决生活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为老年人提供社会保障与社会服务,解决老年人的社会问题,使老年人能够继续参与社会生活,以使老年人度过一个幸福祥和的晚年。广义的老年工作包括政府的老年工作、老年人服务或老年人福利,泛指社会上一切有利于增进老年人适宜生活的管理及服务活动。

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尚未发达,人口结构已经老龄化,高龄和“空巢老人”的大量出现,对国家和社会形成了巨大的压力。由于缺乏雄厚的经济基础,与养老相对应的社会保障措施还不可能完善,目前正在建构的社会、社区、家庭三级保障网络暴露出很多问题。

从发展看,我国目前还处于由家庭养老保障向社会养老保障过渡的阶段,特别是在农村,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还需要比较长的时间。从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传统和老年人以及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来看,不论现在还是将来,走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的居家养老道路,是解决中国养老问题的正确选择。但居家养老要创新运作模式。

为了推进我国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事业,我们需要高度重视联合国老龄行动倡导的指导思想和借鉴国外老年工作的经验。

联合国老龄行动的指导思想是:①着眼于老龄社会的可持续发展。②利用老年人的潜能造福于社会。③实现积极的老龄化。④促进代际平等与团结。

国外老年工作的主要经验:(1)发展老龄事业必须设立老龄管理机构,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很多国家的政府设立了老龄工作管理机构,在议会成立咨询委员会,在社会上建立老年问题学术团体,把老龄工作纳入国家发展规划。例如:英国政府由卫生部、劳动保障部和社会服务部分工负责老年人的养老、医疗和服务工作。内阁设有“补充给付委员会”,下设区域分会和地方基层分会,负责申请、调查和发放老年救助金。政府通过老龄问题学术机构定期召开老龄学术研讨会,促进学术专家、政策制定者与实践者的交流与合作。日本总理府设有“老龄问题研究室”,厚生省设有“老人对策室”,都、道、府、县、町、乡设有“福利事务所”,主管老年福利事宜。各级政府把老龄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计划,不定期邀请专家学者参加“老龄政策和老年工作研究会”。(2)老龄事业必须立法保障权益,坚持走法制化道路。保障老有所养是老龄社会的首要任务,先期进入老龄社会的发达国家在应对老龄化挑战中普遍通过立法来保障老年人的养老生活。七大工业国家中政府首次为养老保险立法的时间分别为:德国1889年,英国1908年,法国1910年,意大利1919年,加拿大1927年,美国1935年,日本1941年。此外,日本政府先后制定了《老人福利法》、《老人健康法》;美国还制定了《美国老人法》和《禁止就业年龄歧视法》。

坚持走法制化道路需要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各国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一项重要措施。20世纪7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为了防止老年人陷入贫困,避免退休金制度崩溃,不断改革国家养老金计划。有些国家还最大限度地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并对退休人员无退休收入的配偶发给家属保险津贴。例如:美国的《老年人和遗嘱保险》供养亲属津贴的标准规定:退休工人65岁及以上不享受养老金的配偶,依法领取相当于受保人退休金50%的亲属津贴;受保人死亡后,其65岁及以上的配偶,领取受保人100%的年金。

依法鼓励延缓退休。20世纪70年代国际石油危机和失业率居高不下,以及老龄化进一步的发展,导致发达国家社会养老保险出现了基金困难的局面,部分国家甚至陷入了养老基金入不敷出的困境。为了保持收支平衡,促进养老保险制度持续发展,一些国家相继采取了提高领取退休金法定年龄、鼓励延缓退休的措施。据国际社会保障协会统计,近几年来已经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提高领取退休金法定年龄的计划,其中美国每年提高2个月,2010年已经提高到67岁。日本争取在2025年前后把领取退休金法定年龄提高到70岁。

美国的一家老年研究机构认为,合适的工作能使老年人减少疾病和疼痛、保持积极乐观心态和更长寿。随着平均健康寿命的延长,很多老年人退休后,身体条件和劳动能力依然很好,工作愿望依然较强。为这些老年人提供合适的工作机会,不但能充实老年人的退休生活,增强他们的精神满足感,还能使这些老人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减轻家庭或社会的负担。(3)发展老年社区照顾和社区服务是老年工作的基本途径。老年社区照顾作为一种理念最先由英国提出。社区照顾的服务对象当然不仅仅是老年人,但对老年人的照顾最能体现其特点与优势。社区照顾养老模式是通过运用社区的各种正式与非正式资源,尽量做到使需要照顾的老人能够继续留在社区或他们原来熟悉的生活环境下维持独立的生活,而同时又能获得必要的照顾,从而避免不必要的居住或隔离。因此,它是介于老人家庭照顾和老人社会机构照顾之间的一种运用社区资源开展的老人照顾方式。理想的社区照顾同时注重“在社区内的照顾(care in the community)”, “由社区照顾(care by the community)”和“与社区一起照顾(care with the community)”。通过在社区内提供小型机构,或者在老人本身的居所内获得包括政府、专业人士、家人、朋友、邻居及社区志愿者所提供的照顾,帮助有需要的老人能够独立地、有尊严地在社区中继续生活。与机构照顾相比,社区照顾的突出优势在于接受服务的老人不需要离开自己熟悉的社区环境,不需要改变自己的正常生活习惯。更为重要的是,社区照顾模式将老人的照顾问题与需要正常化,而不是像机构照顾中那样,将老人视为弱者。社区照顾还强调“正式与非正式的照顾(formal care and informal care)互相配合”。

发展老年社区照顾与社区服务是一种方向性的变迁。一是人们本着自发精神,与政府机构协同改善社区经济、社会及文化情况,参与改善自己的生活水平,社区与整个国家的生活合为一体,使它们能够对国家的进步有充分贡献。二是鼓励自立、自助、互助的精神,并使这种精神更能充分发挥作用;鼓励老人积极地参与到社区的各种活动中去,这种活动可以发挥老人的潜能,可以提升他们的社会意识,使老年人从一个被动的受助者转化为一个主动的、有自助能力的人,改善老人的自我形象。同时可以打破他们被相对隔绝的状态,增加他们与社会的正常的交往,延缓他们社会化退化程度和边缘化速度,提高他们的生活品质。并且能够使老人们为社区贡献自己的工作、人生经验,提供智力资源,帮助社区发展。三是促进家庭养老社会化。(作者系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中国的老龄化社会与养老保障

刘崇顺

21世纪无疑是一个老龄化的时代,全球范围内,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相继步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化社会面临的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问题,成为各国政府和社会学、老年学等相关学科和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高度关注的重大课题。一、中国老龄化的显著特点

中国正迈入老龄化社会,人口平均寿命大大增加。据全国老龄委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85亿人,占总人口的13.7%,2013年底超过2.02亿。到2025年和2033年将分别超过3亿和4亿。老龄人口每年以近800万的速度增加。问题的另外一面是,人口平均寿命大大增加,可老年人口的健康预期寿命却并没有太多延长。

我国首次“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状况研究”显示,2010年末,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约有3300万,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口1080万,占在家庭居住老人的6.4%。预计到2015年,我国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口将达4000万。目前,全国80岁以上的丧偶老人和失能老人均大约占到一半。预计20年以后,全国80岁以上的老人将达1亿以上。老年人口中城市约有一半、农村超过1/3是空巢老人。

人口生育率低、人口结构老化、社保制度滞后已成未来发展的重大隐患。在我国已执行30年的计划生育政策是否调整?是否应放开二胎管制?无疑都需在新的人口环境和发展背景下重新考量。

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根据国际通行的判断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状态。老龄问题包括老年人问题与老龄化问题,而老年人问题与老龄化问题相联系,但又不完全相同,一般把有关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和权益保护看作“老年人问题”,把有关老年人增加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称为“老龄化问题”,这是从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范畴来认识老龄问题。

中国面临着与西方国家相同的人口统计学上的挤压问题,不同之处在于计划生育政策加速了这一转变过程。也就是说,寿命延长和少生孩子是中国人口快速老龄化的两大原因。人口负增长像人口增长一样存在惯性,低于更替水平的生育率维持较长时期后,即使生育率有所提升,人口还是会在长时间内负增长。在人口总量减少的过程中,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将不断老化,这个老化过程对未来中国社会的影响是史无前例的。

到21世纪中叶,中国人口中将有1/3达到60岁或者更多,与之相比,美国是26%。预计那时中国4.38亿老年公民将超过美国的人口总数。学者认为,中国现在人口老化就如同一个下坡的车。“看你到底踩油门还是踩刹车。如果还是继续独生子女政策,实际上就是踩油门。”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中国老龄化社会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国民尚处低收入阶段,过早进入老龄化,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未富先老”。这与西方发达国家完全不同,西方发达国家是在富裕之后步入老龄化社会,中国所走的是世界前所未有的“在低收入阶段进入老龄化”的道路。

美国有学者认为,人口太多是中国和印度难以发达的最大障碍,中印要成强国,人口需减一半。但也有的学者不这么看,认为人口众多或是中国经济的强大引擎之一,13亿人口是中国经济增长的动力,正是“人口红利”制造了中国奇迹。最近30年来,中国依靠全球首屈一指的廉价劳动力大军,创造了令人瞩目的经济奇迹,劳动力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26.8%。

问题在于,中国正在由劳动力过剩向劳动力短缺时代转变。如果站在现在往过去看,中国人口真的很多,但如果往未来看,则不是担心人口多的问题,而是担心劳动力可能不够的问题。中国会出现劳动力短缺吗?这个问题看似很荒谬,却在未来若干年很可能成为现实。据预测,到2050年,中国的适龄劳动人群与老龄人群比例可能到2∶1,而现在的比例为13∶1。人口转变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不在人口的增长速度和人口总量,而在于人口年龄结构的不断老化。随着“国未富,民先老”的出现,中国未来发展所承担的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目前已有25个省份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比2012年底增加6个。中国之所以“农民养老”尚处于“试”的阶段,还是因为财政拿不出那么多钱来。至少,财政吃紧是一个重要因素。在社会保障和雇主为个人提供支持的同时,退休后的养老保障将越来越多地源自个人。而国人储蓄多为孩子准备,缺乏个人养老规划。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下,城市居民特别是城镇职工,习惯性地依赖国家,依赖政府。这些因素都造成了养老保障困境和复杂性。二、中国养老保障的最大难题

养老金不足和养老服务不足是中国养老保障面临的最突出的问题。尤其是养老金不足问题,堪称中国养老保障的最大难题。

2012年6月发布的由中国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牵头的中银研究团队和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马骏牵头的复旦大学为主的研究团体撰写的研究报告《化解国家资产负债中长期风险》预测,到2013年,中国养老金的缺口将达到18.3万亿元。报告指出,人口老龄化冲击下我国养老金的统筹账户将给财政造成巨大负担。建议实施延迟退休年龄,国有股划拨,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等多措施以缓解压力。

研究报告的主要撰写者之一、来自中国银行研究团队的廖淑萍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研究结果和政策建议,是利用推测法和估算法,基于国家统计局往年已发表的数据作为存量基础,加上每年的流量变化,逐年累积而成。以此方法测算,到2013年,中国养老金的缺口将达到18.3万亿元,在目前养老制度不变的情况下,往后的年份缺口逐年放大,假设GDP年增长率为6%,到2033年时养老金缺口将达到68.2万亿元,占当年GDP的38.7%。另据测算,今后38年,也就是到2050年,养老金累计缺口将占GDP的75%,成最大风险。

不过,这样的测算是否靠谱?实际上是值得怀疑的,由此引发诸多质疑和争议。养老金到底有没有缺口?如果缺口确实存在,那么规模有多大?养老金缺口究竟是莫须有还是无底洞?这些问题,研究报告实际上并没有真正解决。对于养老金这一隐形债务,各相关部门都有自己的测算和判断。最新发布的这份研究报告,只是增添了一份测算和判断而已。

同期,国家人社部就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问题集中答复网友时明确表示,相应推迟退休年龄已是一种必然趋势,该部将适时提出弹性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的政策建议。然而,弹性延迟退休的政策观点同样引发了强烈的质疑和争论,焦点也集中在养老金缺口上。人社部官员称,出台弹性延迟退休的政策方向是大势所趋,现在只不过是时间问题。在养老金缺口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学界有专家认为延迟退休可以成为纾解社保基金缺口压力的一条通衢,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给社保基金输血的可能。

然而,对于这样的政策,更多人表示了反对。截至2012年6月12日,人民网关于此问题的调查中,93.9%的网友反对“延退”,只有2.4%的人接受。根据多位社保专家的测算,延迟退休年龄之后,每年可减缓养老基金缺口约200亿元。但养老金巨额缺口规模如果确实存在,减缓200亿元只能是杯水车薪。

根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统计,截至2011年年末,我国企业职工养老金目前结余1.9万亿元,所以从全国层面看,不存在养老金缺口的问题。未来全国养老保险基金能够做到长期收支平衡。人社部有关负责人称,刚开始建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时,全部是收不抵支,缺口逐渐在缩小,现在一直缩小到13个省,但加上财政补助,全部都是收大于支。

实际上,我国的养老金实行的是现收现支的办法,即当年收取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当年用于支付业已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如有差额,由财政补贴。累积制养老金支付在我国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实际上也是行不通的。有学者主张,中国要迅速从现收现付制的泥潭中走出来,变成有弹性的基金积累制,化解“未富先老”的危机。

有分析认为,由于养老制度转制时根本就没有相关资金积累,使得社保基金只能从后续者缴纳的养老金中“挪用支付”,从而造成了目前的“寅吃卯粮”,养老金的缺口也就只能越来越大了。这实际上是一种误解。在我国长期实行的低工资、低福利制度之下,国家获得的财政收入中包含了一部分职工养老资金。但是,在对养老制度进行改革的时候,这部分养老资金却没有剥离出来,从而形成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空转和养老金缺口空洞。

诚然,从另一角度看,在不加改革的前提下,未来中国养老金的支付危机和因此对国家财政造成的支付压力增大似乎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中国社会科学院编撰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1》显示,从1997年各级财政开始对养老保险转移支付算起,补贴规模迅速扩大。2000年各级财政补贴金额为338亿元,2006年为971亿元,2010年1954亿元,2011年新增补贴高达2272亿元,财政累计补贴金额达1.2526万亿元。这意味着,近2/3的养老保险累计结余(1.9万亿元),来自于财政转移支付。

2012年9月25日在上海举行“发展平台经济与促进区域合作”高峰论坛上,全国社会保障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受邀作主旨演讲。他坦承养老金确有缺口,并建议完善养老制度,以达到收支平衡。戴相龙在会上指出:“把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加在一起搞支付,这叫现收现付,这个没有缺口,15年以后都没有缺口。但个人账户在退休时,这些钱都是他的,这时候缺口就非常大了,那时的政府就没法平衡,那是后患无穷的。”戴相龙表示:“不是被动的准备钱,而是调整这个制度。”比如现在60岁退休了,将来可能63岁退休。只要完善养老制度,社会养老收支平衡是能够做到的。

这一说法同样并不意味着延长退休年龄具有什么决定性意义。尽管退休年龄的提高能使养老金缺口明显缩小,但仅仅实行退休年龄改革还不足以克服人口老龄化给中国养老金体系带来的压力和支付危机。退休年龄提高后,至2050年,养老金收支缺口需要的财政补贴仍然占全国财政支出的9.9%,因此必须辅以其他改革。有分析认为,养老金黑洞源于给国有体制改革买单,老龄化加剧支付危机。国家财政承担基本养老的补贴与兜底责任,是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也是其他一些国家的做法。经济发展成果用于解决民生,理所当然,天经地义。三、中国养老保障的根本出路

最根本的在于推进养老制度改革,创新养老模式与体制。

基本思路:构筑一个普惠的保障底线,国家财力更多地投入到养老保险中来;将基本养老制度的成本社会化,即由中央政府承担;把目前的双轨实际上是多轨基本养老制度转变成一个全国性的制度,逐步提高养老保险的覆盖率,用企业年金制度来扩大补充养老金的覆盖率;继续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提高失业和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加强社保基金征缴和管理等等。

养老制度改革虽有某些进展,如设立农民退休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中国养老改革缺乏总体的统筹、战略性规划和全面解决之道。愁养老,依然是中国人安全感日渐下降的一大原因。一项调查结果显示,九成以上的人对于“中国式”养老现状表示不满意。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阻力重重,举步维艰。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9年2月要求山西等五省市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试点省市在实施过程中普遍出现“推进难”现象,多数省市一直停留在方案的调研、论证阶段,实际上是按兵不动,无一动真格。养老制度改革的阻力和难度由此可见一斑。

破解养老金不足和养老服务不足,是中国养老保障绕不过去的问题。一方面人口老龄化加速,家庭养老功能急剧弱化,社会保障将面临空前的压力;另一方面生育率下降过快,且出生性别比例严重失调,将导致4000万左右的男人被判“无妻徒刑”。构建社会化养老体系,已成为一项十分艰巨的紧迫任务。新型居家养老,被视为应对老龄化问题良策。《联合国老年人原则》强调,“老年人应尽可能在家里居住”。我国学者对机构养老老人与居家养老老人的健康状况和死亡风险的比较研究发现,与居家养老老人相比,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总体健康状况相对较差,死亡风险相对较高。“让老年人回归家庭和社区”的居家养老模式,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推崇的养老方式。

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发展老龄事业,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努力让城乡老年人都老有所养,幸福安度晚年。”创新养老模式,为老年人提供温馨舒适的养老环境和条件,成为构建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一环。

目前,我国实际存在的养老模式大体有三种:一是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这是一种普遍的养老模式;二是机构养老模式,这是一种有待大力发展的养老模式;三是居家养老模式,这是正在试行推广的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

所谓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养老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在家庭养老与社会机构养老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它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养老机构为骨干,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保健康复和精神慰藉、法律维权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是一种资源整合、多方受益的社会化养老模式。

据全国老龄委所发布的2010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城乡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意愿呈逐步下降趋势,城镇愿意入住的老年人仅有11.3%。居家养老作为最适合我国目前国情的养老模式,它一方面利用社区资源和家庭资源解决养老问题,能让老年人在自己所熟悉的环境中生活并接受社区的各项专业化服务,使老人充分享受到家庭的温暖,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符合中国传统的养老观念,被社会所认同;另一方面,它集中了传统的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点,同时又弥补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不足,缓解社会压力,减轻政府负担。居家养老模式越来越受到老年人与社会的欢迎。

武汉市政府从2010年起,连续三年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建设纳入了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中,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展开。2011年8月18日,武汉市召开全市居家养老推进会,明确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规范、目标和措施。建立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国办养老机构为示范、社会办养老机构为骨干、农村养老机构为延伸的“五位一体,城乡统筹”养老服务体系。预计到2015年,将建成300多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全市城区,面向95%以上的老龄人群,构建“9055”的养老格局,即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5%的老人社区养老,5%的老人在养老机构养老。老人们步行10分钟就能找到自己理想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形成“10分钟养老服务圈”。不过,这些政策措施尚处于探索试行阶段,如何加以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作者系武汉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

现代社会呼唤发展社会化老年服务体系

杨宗传

老年人的生活方式和服务体系是由社会生产方式决定的。我国的传统养老方式是分散的家庭养老,它是建立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之上的。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步,手工劳动向现代化生产发展,自然经济向商品化经济过渡,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老年生活服务方式将逐渐发生变化。我国老年人目前基本上是分散在家庭养老,老年人的个人生活基本上是由老年人自己及家庭成员照料,但社会化服务已开始逐渐增长,随着人口老龄化和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社会化服务将成为老年人安度幸福晚年的重要方面。一、老年人生活服务在老年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及其现状

养老或老年保障体系包括老年人的经济供给、医疗保证、居住方式、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等方面,归纳起来可划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养老的经济来源,即老年人的食、衣、住、行、医和学习、文娱、体育等物质、文化生活方面的费用是否有保障及由谁提供;二是老年人的食、衣、住、行、医和学习、文娱、体育等物质、文化生活由谁提供服务,即老年生活服务保障。经济来源是老年人安度幸福晚年的物质基础,是老年保障的基本方面。所以,任何社会的老年保障制度都是依据社会生产力、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的生活水平来制定养老费的标准及提供方式。但老年人要晚年生活幸福,仅有经济保障是不行的,还需要社会和家庭提供各种劳务方面的帮助。

1.老年人生活服务是晚年生活的重要保证。老年人有其特殊情况及特殊需要。人的生理机能一般进入中年后开始逐渐衰退,到60岁左右大多数人个人生活都能自理,但有些较重的家务劳动需要人帮助;老年人一般抗菌能力较弱,免疫力较低,患病率较高(据科学家发现,65岁以上的老年人中,86%患有慢性疾病),平时生活都能自理,在患病时需要人帮助和护理;人体生理老化是一个渐进过程,老年人从个人生活基本能自理,到部分不能自理,到只能半自理,到基本不能自理,是逐渐变化的过程,因此对家庭和社会产生生活服务的需求也是渐增的;据我们多次调查,老年人口中一般有3%~5%的个人生活基本不能自理,即基本上需要人帮助;我国当前家庭生活现代化进程发展较快,家用电器及各种高档家具的使用逐渐普及,由于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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