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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2 01: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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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邹至庄(GREGORYCHI-CHONGCHOW)、DwightHealdPerkins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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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指南

中国经济指南试读:

内容简介

本手册主要涉及中国经济的18个主题:①经济制度史;②清朝与中华民国;③中国计划经济;④经济改革历程;⑤经济增长与发展;⑥人口;⑦劳动力;⑧消费与投资;⑨宏观经济政策;⑩收入分配与贫穷;农业;国有和非国有企业;对外贸易;外国投资与中国对外投资;银行与金融制度;法律制度;能源与环境政策;未来增长前景与经济制度。这些章节都是由最专业的人士撰写的。各章节中的材料紧贴现实,语言平实。本手册对于想了解中国经济的专家和学生都非常有用。

作者简介

邹至庄(Gregory C. Chow),普林斯顿大学政治经济1913班名誉教授。他加入普林斯顿成为以其名字命名的经济研究项目主任之前,曾在麻省理工学院、科内尔、哈佛和哥伦比亚大学任教。他曾为中国的高层领导人提供咨询,并将经济学教育引入中国,撰写了15本著作以及200多篇文章,是中国大陆三大报纸以及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各一家报纸的专栏作家,还获得了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和中国香港科技大学的荣誉学位。

吴敬琏,中国经济学界的泰斗,当代中国杰出经济学家、著名市场经济学者、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理事。现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务院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历届总理的座上宾,中国企业发展研究中心顾问。

雅克·迪莱尔(Jacquesde Lisle),宾夕法尼亚大学Stephen A. Cozen法学教授、政治学教授、中亚研究中心主任及当代中国研究中心副主任。其研究方向着重于中国的立法改革、法律和在解决中国危机中的作用以及中国在国际法律秩序方面所做的努力。

里查德·弗里曼(Richard B. Freeman),哈佛大学经济学Ascherman讲座教授,兼任哈佛法学院劳动力与工作生活计划部联合主任。他是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的科学与工程劳动力项目负责人,同时又是美国文理科学院董事。

郭凯,中国人民银行司长,获得北京大学的经济学硕士学位和哈佛大学的经济学博士学位,研究领域包括国际金融、宏观经济学、发展经济学(主要针对中国经济)和经济增长。

林毅夫,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原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联合创始人、名誉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八、九、十届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现任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于2005年获选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2008年2月,被任命为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兼负责发展经济学的高级副行长。

黄季琨,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政策中心创办者兼负责人,地理科学与自然资源研究所教授,担任中国农业经济协会以及中国农业技术经济协会会长。他曾是国际食品与农业贸易政策委员会、国际农业生物技术应用服务组织和非洲农业技术基金等机构的理事会成员。黄博士于1984年获得南京农业大学的学士学位,于1990年获得了位于洛斯巴诺斯的菲律宾国立大学的博士学位。其研究领域为一系列的中国农业与农村发展问题,包括农业研发政策、水资源经济、价格与营销、食品消费、贫困、贸易政策以及气候变化等。

黄亚生,国际管理教授,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副院长。其研究专注于与中国有关的政治经济与国际商业,曾在《经济学与统计学评论》、《经济观察杂志》、《英国政治科学杂志》、《世界经济》、《世界发展》、《世界政策》等学术杂志上发表过文章,还出版了《中国通货膨胀与投资管理》(1995)、《中国外商直接投资》(1998)。

让–皮埃尔·拉法格(Jean-Pierre Laffargue),巴黎大学经济学教授,CEPREMAP研究员。其研究领域包括劳动力、经济学和税收,获得了巴黎科学学院统计学博士学位和巴黎大学(Pantheon-Sorbonne)经济学博士学位。

李稻葵,Mansfield Freeman经济学教授,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有关经济转型、公司财务、国际经济学和中国经济等方面的课程。2013年,他被任命为清华苏世民学者项目负责人。

林满红,著名历史学家,目前正在撰写书稿《太平洋之界:台湾商人的海外经济活动,1895-1945》,著有《银线:19世纪的世界与中国》(China Upside Down:Currency,Society and Ideologies,1808-1856)(哈佛亚洲系列,2006)。

德怀特·H.帕金斯(Dwight H. Perkins),哈佛大学政治经济学Harold Hitchings Burbank讲座教授,自1963年起在哈佛任教。他是有关中国和其他东亚发展中经济体的21本著作及100多篇文章的作者、共同作者或编者。

卡尔·里斯金,纽约城市大学皇后学院杰出经济学教授,哥伦比亚大学Weatherhead东亚研究所高级研究员,《中国政治经济与全球化时代中国的不平等和贫困》一书的作者,他主要研究社会和人类发展问题。

斯科特·洛则勒(Scott Rozelle),享有斯坦福大学Helen Farnsworth捐赠教授职位,食品安全与环境项目、Shorenstein亚太研究中心和Freeman Spogli学院(FSI)国际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还是农村教育行动计划负责人。罗泽尔博士的研究几乎完全专注于中国,关系到三大主题:①农业政策,包括农业项目中的供给、需求和贸易;②农村资源问题,特别是对水资源、森林和耕地的管理;③贫困经济学,注重教育和卫生经济学。

范世涛,北京师范大学讲师,主要从事中国经济史的研究,最新的论文包括“包容性制度、汲取性制度和繁荣的可持续性”以及“文革是怎样发动起来的?”。

宋立刚,澳大利亚国立大学Crawford经济与政府学院副教授,研究注重国际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和中国经济。他出版的著作包括一部专论《变化中的全球比较优势》(1996),一部合写的《中国的私营企业》(2001),以及另一部合写的《中国所有权转型:过程、结果、前景》(2005)。

彭希哲,获得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人口研究博士学位。目前任复旦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教授,研究活动涉及广泛的人口问题。他撰写(或编辑)了18部著作和150篇刊物文章,包括在2011年《科学》上发表的“中国的人口历史与未来挑战”。

易纲,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是1994年参与创建的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的教授。其研究领域包括货币、银行业务以及中国经济,最新出版的著作为《论中国金融改革》(2009)。

余永定,出生于194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高级研究员,牛津大学经济学博士。他从1998-2009年担任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所长,2003-2011年担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会长。

俞肇熊,自2012年起担任香港珠海高等教育学院商学院院长,经济学讲座教授。当前研究领域为国际贸易与经济发展;中国经济。曾发表100多篇期刊文章。

张中祥,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特聘教授,《环境经济与政策研究》和《国际生态经济学和统计学杂志》的联合主编,还担任其他十种国际刊物的编委工作。他是亚太政策学会特邀会员,曾经发表了200多篇文章,撰写、编辑了20部著作以及国际杂志特刊。第1章中国传统经济特点作者:林满红(Man-Houng Lin)

本章描述了中国在19世纪中叶受到西方影响之前的7000年内所形成的中国传统经济的特点。文中使用了文化综合体的概念,强调地域、生产方式、意识形态、经济制度以及时间变化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了国际比较以突出中国特色。本章的目的是为了解当今中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一个背景资料。

研究结果:中华文明独具特色地发源于黄土高原而非像其他文明那样出现在冲积平原上,从而促进了劳动密集型为主的经济的发展并培育了勤劳的中国人民。与1949年以后的经济不同的是,传统的中国经济主要是由人民而非政府发展起来的。自11世纪开始,经济中心历史性地从西北转移到了东南沿海地区,这使得东南沿海地区在现代发展起了国际间的合作。最终,尽管被许多自然和政治灾难所中断,但中国传统经济没有出现长期萧条,反而经历了持续的增长。

按照某些经济学家的观点,传统经济是其发展未受现代科学影响的经济,而现代科学是在17世纪欧洲技术革命中发展起来的(Kuznets,1966:第1章)。中国在19世纪中叶开始采用现代经济,但某些中国传统经济元素却一直持续至今。

有些学者认为中国传统经济不过是出现了早熟,之后会进入萧条。这一观点在20世纪30年代以及1949年后在中国学者中引起了争论(Schwartz, 1954; Feuerwerker, 1968)。本章将说明,尽管经济衰退及政治和自然灾害对上升趋势造成了某些干扰,但中国传统的农业和商业确实得以继续发展。

卡尔·A.魏特夫的《东方专制》以及其他马克思主义学者都试图通过一种有色眼镜来考察中国传统经济(Wittfogel, 1957:371-411)。本章认为,尽管存在大国官僚,但小型私营经济机构却主宰着中国的传统经济。在早期帝制时期,政府与商人的关系主要表现为统治与服从的关系,但在帝制晚期,这种关系已经变成了相互依存的关系。1844年一份允许平民开掘新矿的官方声明宣称:“地球上的自然资源是供千百万人民使用的”,“它也是一种藏富于民的方法”,以及“官员再也不能压制或操纵一切事务”(Lin, 2006:191)。本章旨在揭示这种大众财富分散的传统,这是一个起源于古代中国并记载于《汉书》中的概念(Zhu, 1999:132)。

在古代中国,存在着两种与财富分配有关的著名平均主义思想学说:墨子的学说提倡财富的均衡分配而不考虑地位的差别,而孔子的学说则更趋向于在考虑地位差别的情况下进行平等主义分配。历史上,大多数从事平等主义研究的中国学者都遵循孔子学说的路线来阐释他们的思想(Li Quanshi, 1928:18-19)。本章将证明,这一主流学派的经济思想是如何在小规模生产和交换活动,以及那些与同时代的社会相比,能够提振经济激励并促进更大社会流动的持久经济机构的主导下在中国经济中出现。

中国是一个集不同文化之大成的大国,各种文化都在以特定的形式和特定的步伐向前发展。小规模生产在大约公元前5000年开始出现在中国的西北地区。虽然西北地区是中华文化的发源地,但其经济中心则在11世纪(Chi, 1936:78, 89)转移到了东南部沿海地区。这种转移发生的原因包括:北方边境地区汉民族与非汉民族之间频繁的征战、北方灌溉工程的损毁、黄河流域洪水的威胁、南方发展农业和商业更加适宜的地理条件,以及东部地区国际商业活动的开展等。此外,中国经济中心从西北向东南的转移与欧洲经济中心从东南地区沿地中海沿岸向西北方向的北大西洋地区的转移是有所不同的。本章将把中国经济中心的转移与其在将近7000年内传统经济所发生的变化加以联系并进行探讨。

本章分为六个小节:1.1节描述由小规模生产和交换活动所构成的中国最广泛的社会基础;1.2节讨论中国传统经济中所出现的科技进步;1.3节说明地主租佃制度、资本积累体系、贸易,以及商人出现所形成的各种意识形态之间的共存性;1.4节探讨中国紧密的城乡关系以及晚清时期得到加强的相当广阔的农村基础;1.5节讨论政府角色;1.6节对中国长期增长过程中的经济周期,特别是19世纪中叶中国遭遇西方后导致其在东亚秩序中主导地位下降的最终经济低迷加以描述。最后,在结束语中总结了与中国现代发展相关的传统经济的特点。1.1 小规模生产与交换的经济制度1.1.1 小规模农业的产生

早期的文化传播研究表明,农业首先起源于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的冲积三角洲地区,具有大规模的灌溉工程和生产单位。这些研究还表明,中国农业遵从了类似的模式。事实上,中国农业在西北黄土地上开始获得独立,所形成的小型农耕成为了中国生产方式和其他文化特征的主要方面。1.1.2 黄土地上的劳动密集倾向

中华文明起源于黄河上游的黄土高原。平均海拔50~150米,平均降雨量250~500毫米,具有不规则的垂直下切的黄土地貌;不可能进行像古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文明那样的大规模小麦作物灌溉。中国农业取而代之地进行小规模的粟米种植,这种作物不需要更多地浇水并能更好地吸收黄土地所含有的水分和矿物质。不规则下切的黄土地同样无法进行大规模的牲畜管理,这就意味着中国无法依靠动物资源来扩大农业生产规模。由此所造成的劳动密集型科技倾向刺激了人口的增长以及勤劳精神。对人口增长的重视还催生了对祖先的崇拜,从而强调了血统的扩展(Ho, 1975)。1.1.3 较少的牲畜投入

在之后的历史阶段,这种没有明显的牲畜投入的劳动密集型农业生产模式扩展开来。而使用多套耕牛进行耕作的大规模农庄则在西汉时期(公元前206年—公元25年)得到发展和推广,这种习惯在后汉时期由于缺少耕牛而被单套耕作所取代(Wang Zhirui, 1964:100; Li Jiannong, 1981a:155)。在东汉时期(公元25-220年),一种667平方米的更小的农田单位代替了前汉时期流行的较大的831平方米(125×125尺,汉代的一尺等于23.09厘米)的农田单位(Li Jiannong, 1981a:156-158)。在宋朝(公元960-1279年)以后,当中国的经济中心从北向南转移时,由于畜牧业因这些地区高密度的人口而更加难以发展,依靠劳动密集型科技的趋势愈演愈烈(Wang Zhirui, 1981:99-100)。此外,过高的人口密度还会加速传染病的传播。

鉴于一英亩用来生产小麦的土地在丰收年景里能够提供2988000大卡的热量;如果将这样一片土地用来放羊,仅能提供318750大卡的热量。简单比较下来,如果一块播种小麦的土地产生100大卡的热量,则养猪将产生7大卡、养羊产生11大卡、乳制品43大卡、稻米131大卡、大豆129大卡、马铃薯260大卡,而甜薯则为482大卡。由于农田提供了超过放牧场10~70倍大卡的热量来养活人口,因此大规模的畜牧业就不受鼓励了(Majia, 1930:202-204)。

其结果,宋代以后人力耕作就变得比牛耕更加常见(Majia, 1930:209; Sudo, 1962:73-138)。在20世纪10年代,畜牧业仅占中国农业生产的大约1%(Perkins, 1969:30)。1.1.4 血统观

劳动密集型科技发展趋势使中国强调扩张家族的血统。中国人世袭观念的扩展与日本人不同,日本人讲究家族品格或威信的扩展。自17世纪以来,由于在战国时期人们的生活更具挑战性,日本人的遗产制度是以长子继承制为特征的。日本人通过这种制度,希望培养一位能干的儿子,或促使他们从其他家庭领养一个能干的儿子,以便延续一个传统家族的品格或威望。

比较而言,中国自汉代(公元前206年—公元220年)就采用了公平分配的方法,关于这种方法有很多种解释。在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前的封建或半封建时期,世袭权力包括了封建等级在内。由于等级是无法以同样的方式像经济资源那样进行划分的,因此是与经济资源一起由一个继承者继承的。在封建或半封建制度被帝国所取代以后,每一个注册的家庭都需要向政府纳税;公平分配的继承制度为纳税提供了基本保证。此外,儒家均贫富的主张、中国人对血统延续的强调以及传统中国小规模的生产模式,都为这种方法提供了可能。

这种继承制度的重要性在于,中国的制度使得男性结婚比率比日本人要高,因为就结婚来说中国男性拥有更好的经济基础。中国还有童养媳制度,这种制度将收养的女孩当作女儿并在年龄适宜时与继父较大的儿子结婚。这一制度使得贫穷的男子没有机会为继承而结婚。另外,纳妾制度使得富人能生养更多的儿女。

中国男性和女性的结婚比例都高于欧洲,中国的男性结婚比例高于日本。在中国,婚龄较欧洲更为年轻,并且鼓励再婚。中国的家庭观念实际采用了孔子的思想:“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以及“理想的国家应当是没有未婚的成年男女”(Lin, 1991)。

经过生育控制,传统中国家庭的规模与欧洲或日本的大致相同。然而,中国的高结婚率或低结婚年龄,与其他的外部因素一起,导致了中国更快的人口增长。1.1.5 人口增长

北宋时期(960-1127年),中国的人口增加到了1亿(1086年),相比来说,西汉时期(公元前206年—公元25年)则仅达到7000万人。在清代早期(1760年左右),中国人口达到了2亿;1790年左右,人口增长到了3亿;到1850年,达到了4.3亿(Durand,1960;Liu与Hwang,1979:88)。德怀特·帕金斯(Dwight Perkins)估测了中国1400-1957年的年平均人口增长率为0.39%(Perkins, 1969:81)。汉利与山村估测,1721-1846年日本的年平均人口增长率为0.03%(Hanley-Yamamura, 1977:63)。因而日本在整个德川晚期的年人口增长率显著低于1400-1957年的中国。1.1.6 小规模农业

典型的中国农民家庭平均有5.5口人(Durand, 1960),耕种着一两公顷的土地(Wu, 1947:49)。尽管中国实行地主制度,但土地的持有通常是分散的,每个单独的地块都很小。其原因在于这些土地可能是在不同的时间购买的、分配给了几个儿子,或由几个佃户耕种(Wu, 1947:55-56)。1.1.7 小规模商业活动

中国政府的长期铜铸币反映了中国在传统时期小规模交换的盛行。西周时期(公元前1046—前771年),中国人开始使用铜铸贝币。在战国晚期,硬币的形状从纺车形变为中间带有方孔的圆形铜币(Peng, 1954:78)。之后的2000年内,铜币在中国是标准的零售交易货币(Peng, 1954:67-92, 179)。

中国广泛使用的铜币与其他国家的习惯有所不同。在17世纪,日本大约有3/4的货币是用金银铸造的。到了18世纪,这一比例下降到了将近1/2,之后在19世纪又上升到了大约90%(Ohkura与Shimbo,1978:118-119)。在早期的现代法国,皇室造币厂铸造的钱币主要为金银材料,只是到了17世纪这些金属出现短缺,同时日本的铜金属进口到了法国,法国才开始铸造供穷人使用的铜币(Miskimin, 1984:127-260)。

中国在1800年前后铸造的铜币其价值仅相当于银币的1%。在大规模和长距离的交易中,使用铜币数目太过庞大(Lin, 2006:4)。从哥伦布到达美洲到金本位于19世纪70年代被广泛采用,这一时期内,银的价值相对于金维持在1(金)∶14.5(银)~1∶15.1(Peng, 1954:611)。中国使用的银是从市场上获得的,但不是由国家铸造的。在中国的传统时期没有管理货币系统的中央银行,金属货币除了某些时候被转化为法定货币,在某种程度上面值膨胀以外,都被用来作为反映其实际内在价值的实际货币。中华帝国铸造的铜币的长期普遍使用,表明了传统中国小规模交换的主导地位。

中小规模的商人是“会馆”这种省际老乡协会的主要成员,大多数是在明清时期形成的,从事地区间的贸易。中小规模商人有时会参与到国际贸易中。来自福建金门岛的一个商人家庭Taiyi Hao,于1850年在长崎定居,从事日本、中国台湾与中国大陆之间的贸易活动,也只雇用了大约十名雇员(Lin, 1998:28)。

尽管中国的生产与交换大多是由那些促进了财富更公平分配的小农民与小商人进行的,但中国依然经历了科技进步并拥有社会流动性的机构。1.2 科技进步的存在

在20世纪20年代,R. H. Tawney观察到,中国的农民“在欧洲使用木犁耕地时就使用铁犁了,但却在欧洲使用钢犁的时候仍然使用铁犁”(Tawney, 1966:11)。这一奇怪现象通常意味着早期中国科技的发达及后期的停滞。事实上,中国除了铁犁外,还发生了其他方面的科技进步。1.2.1 来自海外的科技转移

大约公元前1300年,小麦、大麦、牛羊和车轮等从西方传入了中国;釉料、玻璃、黄瓜和葡萄等从西方传入了汉朝(公元前206—公元220年);茶叶和木棉等从东南亚传入了汉朝(Ho,1978:第2章;Liu Boji,1951:第4章)。1.2.2 灌溉

沟渠是在西汉时期发明的,而人造池塘则是在东汉时期出现的(Huang Yaoneng, 1978)。从低处向高处泵水的水车出现在汉代末期(Li Jiannong, 1981a:45)。水坝创造于明代(1368-1644年)(Needham, 1971-1973:44)。灌溉工程的数量在汉代为56,在唐代为254,宋代为1116,明代为2270,而在清代则为3234(Chi, 1970:36)。1.2.3 种植系统的变化

种植系统最初的变化包括汉代消除休耕(Li Jiannong, 1981a:155)以及东汉从播撒种子转变为将种子播种在特定区域,以方便在同一块地里随时进行除草、浇水施肥、间种或套种(Perkins, 1969:41; Majia, 1930:204)。在公元2-3世纪,中国人开始学习如何改善种子的种类,以便根据自然灾害进行调整(Majia, 1930:176-177)。在秋季收获了春播稻谷后种植冬小麦的方法起始于汉代末期——传入水车进行小麦磨粉之后。桑树、大麻、茶叶和小麦是在唐宋时期从北方传入中国南方的。11世纪唐宋过渡完成后,传入了来自安南的早熟稻米;15-16世纪,从美洲传入了甜薯、玉米、花生和土豆(Ho, 1956:200-218)。当庞大的人口消耗了大量来自慢生森林中的木材时,人们开始种植速生竹子来作为建房材料及燃料的替代品(Majia, 1930:139-140, 170)。1.2.4 保持土壤肥沃

美索不达米亚文明衰落的原因是土壤肥力的流失(Fairsewis, 1967:42)。保持农田的肥力达7000年之久以供养庞大的人口是一项艰苦的工作。特别是一部分土地还要用来生产纤维材料。

在西欧,羊毛在15-16世纪代替了大麻与亚麻作为织物生产的主要原料,棉花则在18-19世纪代替了羊毛。中国除北方一些地区外,其他地区都没有经历过羊毛制品的时期。5世纪棉花进入中国,在12-14世纪成为了最重要的织物生产原料。棉花、大麻和丝绸(丝绸的秘密已经在数千年前就被人们发现了)的生产都需要耕地(Majia, 1930:90, 139)。

中国人采用以下的方式来保持土地的肥力:(1)种植大豆或其他植物。从汉代开始,中国农民认识到,大豆能够增加土壤的氮含量,于是在播种谷物前先种植大豆。同时种植不同的植物,或在同一块土地上按季改种不同的作物,也是能够改善土壤肥力的。(2)谷壳燃烧与排灌。在4世纪,中国农民就学会了燃烧之前所种作物的谷壳来保持土壤肥力。此外,中国人在灌溉技术上的领先使其可以使用排灌技术来保护土壤不被盐化。(3)种植需肥较少的植物。中国种植了越来越多的稻米,玉米和小米,这些谷物需要的土壤肥力比小麦、大麦或燕麦都要小。(4)使用肥料。大量使用肥料一直是中国农业技术的一大特色。在周朝(公元前1046—前256年),人们开始用牲口粪便、骨汤和草木灰来制造肥料。在春秋战国时期,人们还开始制作绿肥(Majia, 1930:135-179, 218)。宋代以后,中国拥有了大规模的企业从事人类排泄物的收集(Hucker, 1975:343)。公元1500年前后,人们发明了用豆饼做肥料(Perkins, 1969:70)。

总地来说,宋代以前产生了很多节省劳力的农业技术发明——犁、锄、水车、水渠等——到了宋代以后,却产生了更多劳动密集型或土地密集型的农业技术,如早熟稻米、拉丁美洲作物、豆饼和水坝等。随着宋代以后中国不断增长的人口受到扩张的经济的充分滋养,人们更加注意的就是人的关系了。这一转变分散了如西方那样在很大程度上用于科学、技术和经济生产上的精力(Tang Qingzeng, 1975:6)。然而,与西方相比,宋代前后的传统中国在综合技术进步方面却是取得了杰出的成就。1.2.5 中国的技术进步

农业:直到17世纪,西欧才实施了中国汉代所遗留的土地休耕制度(Majia, 1930:175-176)。直到欧洲农业革命时期,绿肥才出现,而中国早在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前221年)就开始使用了(Majia, 1930:139, 142)。

工业与采矿业:中国人发现铁的时间晚于西方,但中国出现铸铁的时间却早于西方。1050年,中国人就开始用煤炭取代木炭作为能源了,而欧洲则是在工业革命的前夜才开始使用(Hartwell, 1962)。

科学技术:早期的科学技术是从亚洲传入西方的,而中国在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包括:胸带挽具(4-6世纪)、马镫(8世纪);马项圈挽具和炮兵的简单投石机(10世纪);磁力指南针、船尾舵、造纸、风车、手推车、平衡锤投石机(12世纪);火药、丝绸机械、机械钟、拱桥、制造铸铁的鼓风炉、雕版印刷、活字印刷(13-14世纪);发射叶轮、直升机陀螺、水平风车、珠链飞轮、漕运闸门(15世纪);风筝、赤道仪和赤道坐标、无限空间学说、悬索桥、航海运输(16世纪);瓷器技术、旋转扇风选机和海船防水设备(18世纪)(Needham, 1964:299-300)。

由于这些进步以及其他原因,中国的可耕地面积从1400年的3.7亿亩增加到了1770年的9.5亿亩,到1850年为12亿亩。每亩的农业产出在1400年为139斤(当时的一斤为0.681公斤),在1770年增加到203斤,到1850年为243斤(Perkins, 1969:16-17)。

中国的版图辽阔,因而科技的传播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在有些地区仍在使用旧技术的时候,其他地区已经采用新技术了(Li Jiannong, 1981b:45)。1.3 经济制度与发展相协调1.3.1 土地所有

所有权的概念在中国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在这一概念出现之前,由于采集的可能性更多地取决于运气而非人类的努力,因此采集经济仍意味着公有。在结婚的夫妇安住下来进行土地耕作后的这一时期,由于所有权的概念能够提供激励作用,因而开始出现(Deng, 1942:45-46)。古代中国在很大程度上被其学者看作是封建社会。这种封建的概念是基于卡尔·马克思对欧洲中世纪的理解,农民在这种制度下是封建地主的奴隶,不能购买自己的土地。相反在中国,土地私有在春秋时期就开始了(公元前770—前476年)。“地主”一词是在魏晋时期(220-420年)产生的(Shu, 1963:33-64)。即使在魏晋至唐代的土地所有权再分配制度下,私有土地仍旧保持着。只有在战争中赢得的公有土地才会在遭受战争的人民当中进行平等分配——这种土地中的某些部分可以被儿子继承并一直作为私有的土地使用(Shu, 1963:46)。

宋代以后,私有土地所有权可以通过书面合同的形式得以保证(Wang Zhirui, 1964:118-119)。由外族征服者建立的各个朝代,如辽(907-1125年)、金(1125-1234年)、元(1206-1368年)和清(1616-1911年),还有由汉族建立的明朝(1368-1644年),都是由天子家族以私有的形式占有土地。

1865年,私有土地占整个国家的92.2%;而包括学校、宗族、贵族和军人所使用的公有土地仅占全部土地的4.1%,其余土地则为政府所有。1947年,私有土地占全部土地的93.3%,而包括学校、宗族、庙宇和军人以及福利所使用的公有土地占全部土地的5.7%,政府土地占1.0%(Wu, 1947:108-109)。这种土地私有化引起了社会地位的分化。1.3.2 租佃

在早期的共和时期,中国的租佃率低于澳大利亚、英国、日本和新西兰,而与比利时和美国大致相当,高于德国、荷兰、法国、奥地利、匈牙利和丹麦。因此中国的租佃率并不是很高。是否较高的租佃率不利于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呢?在日本,租佃率较高,农场小而分散,但这个国家在近现代都经历着农业的增长(Ohkawa和Rosovsky,1960:56-68)。

在中国,南方的租佃率比北方高。在南方,租佃进一步分为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底层地主和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表层地主。佃农从表层地主那里租用土地进行耕种,而表层地主则从底层地主那里租赁土地。但南方的农业生产力却高于北方(Wu, 1947:139, 142; Perkins, 1969:102)。因此较高的租佃率并不一定会导致较低的农业生产率。

从原理上讲,自耕应当能够增强农民提高生产力的积极性,但一份合理的租佃合同也会促进农业的发展。在英国,租佃率很高,但租赋很低,农业生产力因而不断上升。

在中国,在周朝的井田制度下,农民在某种意义上是政府的佃农,因为他们耕种的是封建地主的土地,但他们又更像奴隶,因为他们的生活要受到地主的安排。秦朝(公元前221—前206年)以后,地主与佃农只有经济关系。汉朝至唐朝期间,尽管有些佃农试图通过放弃自由而从属于有权有势的地主来逃避政府所征收的沉重税负,但他们依然可以离开地主而重新受制于政府。自唐朝(618-907年)起,由于商业的进一步发展,农民的非农收入增加,佃农对其地主的劳动义务大部分消失了。在唐朝之前和期间,租赋大多数是将收成在地主和佃农之间进行五五分成;宋朝以后,租赁合同往往设定为一个固定的租赋,而不管收成的好坏。

对于承担固定租赋的佃农,地主会提供更多的资金与技术指导。那些按合同需要支付固定租赋的佃农有着很强的动机去提高生产力,因为他们会因此而留下更多收成。近代在发达地区,由于收成不固定,因此固定租赋率就成为了惯例(Perkins, 1947:167)。

北宋(960-1127年)之前,华北存在着更多的固定和绝对租赋,而华南则更多为固定比率租赋。北宋以后,这种情况发生了反转(Perkins, 1963)。在20世纪30年代,根据中央农业实验所对22个省进行的一项调查,固定比率租赋在欠发达的西北、华北和西南地区较为流行。总地说来,从宋朝到民国期间,固定数额合同所占的百分比在全中国都有所上升。20世纪30年代,在民国期间,固定数额的租赁合同已经上升到了78%,而固定比率的租赋则下降到了22%(Wu, 1947:211)。强制劳动制度只能在西藏、西康、云南南部和四川西部见到。中国的租佃情况于是在很大程度上从强制劳动制度转变为固定比率制度,随后则转变为固定数额制度。1.3.3 促使商人出现的制度与意识形态

当商朝时期(公元前1600—前1046年)开始出现物物交换时,中国还没有商人,贸易是由生产者自己完成的。直到西周时期(公元前1046—前771年)才出现专门的商人,主要通过向封建贵族提供所需物品而服务于他们。只是到了春秋(公元前770—前476年)和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前221年),当时的农业技术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家庭才能保留充足的剩余产品,也才使得专门的商人发现为普通人服务也有利可图(Sa, 1966:29)。

周朝(公元前1046—前256年)以后,出现了以家庭关系为基础的商人行会(Chuan, 1978)。隋朝(581-618年)和唐朝(618-907年)以前,商人可以在商人行会所在地的有限的地点开设商店。隋唐以后,对店址的限制取消了。明清及以后,长途贸易商开始以乡土为基础组织行会,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更多的地区间贸易发展起来了(Kato, 1978:68-69)。

一些长途贸易进一步扩展。历史上,中国与中亚和西南邻邦开展了大陆贸易,并与东南亚、日本、非洲和美洲开展了海上贸易。大陆贸易在唐代早期以及元代甚为繁荣;而在汉代和六朝时期有所发展却并不繁荣,到了宋代,由于其他政治势力的阻碍则有所衰落,而到了明清时期则在某种程度上再度发展起来。相比而言,海上贸易从唐代到明朝颁布海上禁令之前以及清朝早期都十分昌盛(Kato, 1978:80-88)。因此,不同的贸易催生了不同类型的商人。

合伙最早出现于宋代,并于19世纪晚期和20世纪在中国流行,合伙的出现还促成了资本的积累(Lin, 1998:70-72)。与马科斯·韦伯(Max Weber)所写的相反,这一资本积累的方式并不限于家庭成员内(Max Weber, 1951:95)。

与低内在价值的货币相比,便于资本积累的高内在价值货币在中国也能够得到。中国从战国到汉朝就使用黄金或高质量的青铜来储存大笔的财富以及进行更大规模的交换。汉代有时还使用银和鹿皮进行价值储存。六朝至唐代,由于北方入侵者的入侵,以可兑换的货币兑换货物的信用衰退,因而基于织物产品的物物经济开始盛行。从宋代一直到明代早期,大规模交换主要使用可兑换的纸质交易票据。从明代中期到1933年,白银取代了纸质交易票据的作用(Peng, 1954:257-290; 370-392; 429-460; 521-565)。由于白银主要得自于商人所从事的国际贸易,同时受到政府的规范用于税收和长途贸易,因而晚期的帝王中国经济与带有中央银行的现代国家有很大的不同。商人们掌握着主币——白银,而政府控制着辅币——铜币(Lin,2006:简介与第一章)。这种货币布局大大方便了商人的资本积累。

从中唐由禅宗僧人兴起,在明代由王阳明学派的儒家学者和道家传人发展起来的知识世俗化,为明清时期的商业指南印刷提供了便利。这些指南推动了社会将勤劳、诚实和仁慈地工作作为商业道德规范。同时鼓励商人们通过行善来获得宗教价值并得到社会的尊重。1.4 紧密的城乡关系

借助于相当广泛的社会基础和十分通融的社会灵活性,中国在其传统经济体内发展出了特别紧密的城乡关系。

尽管一个城市掌握着比一个农村地区更多的资源,但总体来看,城市所占有的资源比农村要少。在民国时期,只有7%~8%的农村产品被销售到了距离产地30英里以外的地区。在清代,城市人口只占总人口的5%~6%(Skinner,1977:表4)。

政府税收构成了一种从农村到城市的资源流向。在清代,土地税收仅占全部国民收入的大约2%(Wang Yeh-chien, 1973:133)。艾伯特·费维恺(Albert Feuerwerker)计算了国家的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例为:北宋1080年前后为13%,明代1550年前后为6%~8%,清代1750年前后为4%~8%,清代19世纪80年代为7.5%,而清代1908年前后为5%~10%(Feuerwerker, 1984:297-326)。

政府贷款从周朝以后就存在了(Peng, 1954:62)。一般来说,政府贷款能够惠及农民的份额少之又少。1933年,一项对22个省850个地区进行的农民家庭人口普查表明,56%的农民家庭需要借钱。从他们的贷款来源看,现代合作社占1.3%,亲属占8.3%,地主占9%,富农占45.1%,商人占17.3%,当铺占8.7%,而粮储机构或教堂占10.1%(Mantetsu cho sakai, 1936)。

有一个说法形象地描绘了中国的传统经济:男耕女织。丝制品、竹制品和木制品制作等乡村手工业开始于周朝并延续至今(Moritani, 1936:47-52)。然而,在L.巴克于民国早期进行的农村调查中,只有20%的农村家庭从事乡村手工业,从这些乡村手工业产品中所产生的收入仅占全部农业收入的3%(Potter, 1968:174-212)。因此,农庄自身不能构成一个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

根据斯金纳的研究,在一个开放平坦的地区,大约每18个村庄就会定期举办标准的集市,以便人们相互进行交易。这种被一个标准集市包围的区域也构成了一个有着共同的度量衡、方言和民族信仰的区域。这类集市还方便了信使和办事员发放税收通知以及接受铜或银作为缴纳的税赋。当地的老者还会抓住这个机会为乡亲们宣读皇室法令或者儒家教诲(Skinner, 1964-1965)。

城市上层阶级由贵族和商人组成。由于皇室科举考试没有实行严格的等级限制,大量的贵族都是由那些来自农村的乡绅组成。1947年,潘光旦与费孝通对1862-1908年的进士进行了分析,发现北京52.5%的进士来自大城市,6.3%来自于市镇,而41.2%则来自于农村。从山东、安徽、河南和山西的进士来看,36.6%来自于大城市,7.6%来自于市镇,而55.9%则来自于农村(Skinner, 1977:266-267)。

中国的佃农并未被束缚在他们所耕种的土地上,他们能够走出去做自己的生意。由于经商具有风险,而法律的保护在传统中国是不可靠的,商人们于是趋向于通过血统关系集团或故里集团组成合伙关系。故里主要是指标准集市区域,城市的商人们从知晓他们的集市区域那里雇用学徒并对其家中的父母负责。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商人都是按照地域组成集团的,比如:山西、陕西、安徽、福建和广东。传统的商业组织如本地银行和当铺,以及广州的洋行商人和出现于19世纪中叶以后的新买办商人,大多都是基于血缘纽带和故里关系而在农村地区建立的(Murphey, 1977:180-196)。

一项在1941年对国民党重庆政府统治下的12个省份所进行的调查显示,72.6%的地主生活在农村(Wu, 1947:116)。来到城市的贵族和商人成员,有时会将家庭留在农村。他们在城市挣到的钱会被汇往家里,以救济他们的亲属或投资不动产。在中国,农村与城市间的关系比西方国家紧密得多(Mote, 1970)。

中国清代的社会结构似乎比德川时代的日本更加基础化。当时的日本虽然在人口上只是清代中国的1/10,但却拥有与北京一样大的东京。德川时代的200多年间,日本的城市人口增加了2.5倍,其社会群体越来越集中在首都的周围。相比而言,当清代的人口增加两到三倍时,中国地方市镇的人口增长远远超过行政中心的增长(Rozman, 1973:15, 60, 281, 282, 285, 298)。同时,中国的一个地主可能会拥有总共达15000亩的土地(Wu, 1947:118-119),这样的不动产如果与欧洲庄园主动辄数十万公顷的土地相比则大为逊色了(Tawney, 1966:31-32)。这些证据表明,中国更趋向于公平的收入分配。1.5 政府、商人与经济

中国有了广泛的社会基础和紧密的城乡关系后,哪里还会有威特所描述的专制政府呢?政府与商人之间的关系,或者说政府与传统中国经济之间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样的呢?1.5.1 政府与经济

帝国的政府以轻税维持着相对稳定的收入。由于拥有广大的版图,当某个管辖区域出现了财政赤字,其余的管辖区就会帮助其缓解所遇到的困难。帝国不需要向商人课以重税,反而常常是让商人们毫无干扰地经营自己的生意。通过稳定的收入,国家保留着自己的粮库,以帮助救济饥荒(Wong, 1997:132-139)。通过发行铜币和保有粮库,政府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平抑物价。此外,由于兴建水利设施、鼓励种植新作物以及发展运输途径,政府为经济增长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连接中国南北方的大运河始建于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前476年),建成于隋代(581-618年),并在元代(1206-1368年)得到了改善。在唐(618-907年)宋(960-1279年)时期,打通了三峡以连接长江的上游与下游(Bai, 1937:101-102)。

邮驿制度从周朝(公元前1046—前256年)开始,到元代(1206-1368年)达到鼎盛。帝国的马路在秦代开始修建,仅供君主使用。邮路则可以为百姓服务而且距离更长。在清代,总共有1956个邮局,邮路达8万里。每个省都有数百至上千个分局。每个邮局都设有驿站,主要为官员或军队服务。平民的通信必须经过那些可能会使用这些邮路的朋友、信使、轿夫或行者来传递(Cheng, 1970:37)。1.5.2 政府与商人《史记》和《汉书》记载,在汉代早期,政府为商人订立了几项限制:商人不得为吏、不得名田、不得乘骑车马、不得穿着华丽衣服以及重其租税。这些往往被用来概括历代中国政府对待商人的政策。事实上,即使在汉代早期,这些政策也并未真正实施。人们注意到,历代官员都在私下涉足商业(Wang Xiaotong, 1965)。

杨联升(Yang Lien-sheng)与艾蒂安·巴拉兹(Etienne Balazs)认为,历代对于商人大抵管制与利用并施。在管制方面,政府往往要求商人彼此互保,而商人则拥有自己的特殊家庭户籍。但是,从唐代(618-907年)开始,管制就非常松弛了。政府不再依靠行会对商人加以管制。商人可以通过捐纳来赢得官位,而政府公款可以存到商人的店铺里挣得利息。有些政府专卖事业也发包给商人获取利润。在隋(581-618年)、唐(618-907年)和辽(907-1125年)时期,商人及其子孙不得从政。在宋代(960-1279年),商人本人不得进入官场。明代和清代(1368-1911年),盐商子弟拥有特殊的名额,允许其中一些人参加科考,商业税负降低,商人地位获得改善(Yang,1970;Balazs,1970:第4章)。

清代官僚与商人间的共生关系将中国的传统商人与亨利·皮雷纳所称的在欧洲扩张进程中出现的自治城市商人区别开来。在顶级的行会中,是那些跨越台湾海峡做生意的商人们,清代时这些商人来自于福建,有些则来自于福建官宦之家,或者有家庭成员位居四川总督和广东、广西总督这样的高位(Lin, 2001:131-132)。晋商的出现与乾隆年间的十大战役所需的军需物资有关。从太平天国初年开始,汇兑银行就开始在各省进行国家收入的分配(Lin, 1998:68-70)。1.5.3 政府与市场

至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1820-1850年中国出现的货币危机全方位、深入地揭示了中国专制的政府间结构或政府—市场关系的分歧。在这次危机中,政府发行的货币——铜币相对于国际市场通过商人而提供的银质货币贬值了大约一半。在皇室与省级官员之间进行的政府间讨论中,关于使用更多铜币来取代银质货币的建议因省级政府的拒绝而搁置。

政府发行的铜币从现代意义上来说并非国家货币,它们是由各省发行的,主要在省内使用。在19世纪初,同样价值的铜币比银币要重240倍。因此铜币很难代替银来进行长途贸易。各省的铸币厂发行他们所铸造的铜币以便用铜来支付士兵的薪水。此外,各省铸币厂还用铜币来支付政府购买的某些民品或服务,因此促进了铜币流通。官价是1两白银等于1000文铜币。但无论如何,白银与铜币的市场兑换率在此期间从1∶1000上升到了1∶2500。逐渐地,士兵和百姓都拒绝接受支付给他们的铜币了。

政府需要花费白银来铸造铜币,以及从遥远的中国西南或日本来收购铜。随着对铜币的需求增加及其价值的下跌,用来制造铜币所需要的白银达到四倍于所铸铜币能兑换到的白银的价值。由于清朝政府没有能力收集信息并对浮动的兑换率做出反应,因而就不能以市场兑换率取代1∶1000这一官方兑换率。其结果就是,被认为是中国帝制历史上最为专制的清朝只好选择关闭大多数的省级铸币厂,或者发行更少的铜币。

成书于汉代(公元前206年—公元220年)的《盐铁论》被认为是中国传统干涉主义的政治经济意识形态的象征。在1820-1850年的货币危机期间,由于人们清楚地看到了国家对市场的无能为力,因而有关市场对政府的主导作用的理解与观点受到了越来越多的社会支持。著名人物魏源(1794-1856年,进士,曾担任佐幕、知州等官位)曾建议政府允许普通百姓开办银矿,并称,“私人矿产早在1133年即与政府经营的矿产并存”。魏源的历史回顾在某种程度上揭示了在帝制中国,针对像矿产这样的战略资源,政府与商人之间的关系(Wei,1878:14卷36a-b页)。

用于零售贸易的铜币大多在标准集市区域使用。由于铜币是由政府发行的,因而正如许多早期研究所表明的,皇权所能达到的最低层次不是地区一级。铜币的供给仍然影响到了最底层人民的日常生活。一方面,银币大多在城市中使用,而由城市中的银铺确定的银铜币之间的兑换率,则会影响到农村地区用以支付依据银币所确定的税负的铜币的数量。因此,国家和社会都处在掌握着银币的商人们的控制之下(Lin,2006:简介,第1、3、4、8章)。1.6 长期增长过程中的经济周期

超过数千年的中国传统经济,除了在农业或商业领域偶尔出现一些波动外,总体上是长期增长的。在这一趋势中,除了外部入侵外,存在着间隔大约250年的朝代循环。

朝代循环是按以下形式发生的:建立了新朝代的君主会重建经济并进行基础工程建设,如水利、运输、垦荒以及仓储,从而滋养更多的人民。其朝代继承者可能由于无能或谨慎而未能投资维护或加强基础设施。这就导致了在某个时期内人口增长超过了经济的增长,从而刺激了农村人口向城市地区的迁移,在一段时期内形成了城市地区的繁荣。富裕起来的商人会使用其资金购买农村土地,因此加大了贫富之间的社会差距。很快,无地的游民就会形成不满因素,增加了大规模反抗的机会。相应的损失会导致各朝政府税收的增加并损害农村经济。而没有良好的农村市场,城市经济就会衰退。这种社会动荡常常会引来外部入侵。其结果将是旧王朝的崩溃、人口锐减以及新王朝的建立。这样一个250年的循环间隔,比起现代每五十年、十年或三四年出现一次的经济周期要长得多(Fei, 1935:1-13; Feuerwerker, 1968)。

中国城市与农村地区的经济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当农村经济强大时,农村地区为城市地区提供了市场、资金和劳动力;当城市经济衰退时,如果没有其他因素的影响,农村经济就会消亡。农村地区经济危机的主要来源就是人口压力,而在城市地区,则主要是由于市场的紧缩(Lin, 2004; Lin, 2006:126)。

有些危机是同时由这两种原因引起的。例如,许多学者认为,18世纪清代中国的经济就是从繁荣衰落到了萧条。繁荣的一个早期信号就是可耕地翻番、更大的地区间贸易、新谷物的种植以及手工业的发展,供养了在半个世纪内史无前例地增长至原来两至三倍的人口。但是,到了1748年前后,饥荒的问题出现了。

这不仅是人口增长所造成的,也是人均能支配的货币供给减少造成的。从16世纪以后,中国的货币供给越来越依赖于海外进口的白银。1550-1700年,日本供给中国的白银多于拉丁美洲,而从1700年以后,拉丁美洲则成为了更重要的白银来源。1748年人口就出现了增长,而由于日本的白银供给下降,拉丁美洲的白银增长落后于人口的增长,因此白银供给没有出现与人口的同步增长。在1775年到1795年的20年间,人口增长速度放缓,拉丁美洲的白银增加,人均收入得到改善。其结果就是,1748年的饥荒问题得到缓解(Lin, 2004)。

在1820-1850年,人口增长率依然缓慢,但国际市场上的白银供给随着拉丁美洲独立运动的到来而急速下降;于是,中国人的生计受到影响,在太平天国运动和随后内战爆发的背景下,社会紧张形势加剧。这些战争夺走了将近4.3亿人口中1/20~1/9的人们的生命。这一晚期的帝国经济危机导致的结果是中国和日本在亚洲地域政治秩序中相对地位的逆转。掌握着白银的日本,没有受到拉丁美洲所产生的白银供给危机的影响,这一点在明治维新时期愈加突出(Lin,2006:第1~3章)。结语

本章所讨论的中国传统经济的特点为从以下四个方面讨论现代中国经济提供了背景和对照:

1.人口庞大的勤劳国度的深厚文化基础

中国西北黄土高原到处是下切的小台地,传统经济在这样独特的条件下起步,致使其缺少动物能量的供给。黄土地的肥沃与降水的偏少决定了人们要勤奋劳作。这种中国式的勤劳特征与人口增长所带来的需要,在宋代当国家经济中心从北方转移到南方时更加突出,因为人口土地比例随着多山的地理基础而上升。这种深厚的传统为当时的中国带来了庞大的人口,使其占到了全世界人口的1/5。

2.有限的政府角色

魏特夫对中国传统的武断的理解是基于中国帝制时期早期兴建的集中水利系统而做出的,那时对水的控制代表着权力,即所谓的亚洲生产方式(Wittfogel,1957:第9章:369-411)。并且,正如本章所描述的,尽管中国政府为经济的进步提供了基础设施和宏观经济方案,但传统的中国经济依然更多是由人民建立起来的。地主/租佃制度中的科技进步与制度激励,以及货币与资本形成系统都随着帝权的演化而不断加强。小规模生产与交换单位占主导地位,私人所有权的存在,人们迁移的自由以及选择职业的自由,都有助于国家的富有,以及使财富更为平均地在人民当中进行分配。即使在清代[正如内藤柯南(Naito Konan)所武断描述的],包括重要的通货在内的大多数的资源都是由人民掌控着的(Lin,2006:第1章)。

中华帝国有着大约250年的经济周期。太平天国运动的爆发使刚刚开始与近代西方发生接触的中国受到了极大的损害,特别是与日本的明治维新相比。伴随着太平天国运动以及不断的内外战争,中国的国力有所增强(Lin,2006:第8章)。但最重要的是,私有权与市场经济一直维持到了1949年。1949年以后,经济的集权化使得中国传统经济发生彻底的断裂。

3.经济发展的不均衡空间分布

随着中国经济中心从西北到东南的长期转移,当西方国家在19世纪中叶来到中国时,他们首选的就是与中国繁荣的东南沿海地区进行合作。这部分沿海地区得到了大量的技术和市场,同时沿海与内地的地区差异也进一步加大。杰弗里·G.威廉森(Jeffrey G. Williamson)注意到,如果近代国际贸易开放的地区同时又是食品和工业材料生产中心的话,这种双重经济问题就愈发严重(Williamson, 1965:3-45)。由于中国的长期发展历史,它恰恰具有这样一种经济格局。

罗兹·墨菲(Rhoads Murphey)使用双重经济模型来描述1840年以后中国条约口岸与内地之间的关系,认为进口的外国货物在很大程度上仅用于协约口岸地区,因此这些协约口岸形成了一种飞地经济。与中国的传统城市不同,协约口岸与中国农村基本没有联系(Murphey, 1970:52-57)。

Lin(2005)对这一理论进行了更正。在19世纪70年代至19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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