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晚睡前原谅所有人和事(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04 08: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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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风颜

出版社:江西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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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晚睡前原谅所有人和事

每晚睡前原谅所有人和事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每晚睡前原谅所有人和事作者:夏风颜排版:Clementine出版社:江西人民出版社出版时间:2016-1-20ISBN:9787210081517本书由北京磨铁数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6)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

我把心每天打扫一遍,

等茉莉花遍开的时候,

请你住进来。

当我感到孤独的时候,也在独自寻你的途中。自序 愿生命化作最美的莲花

时隔一年,夏日流火。去年的这个时候发生了一件事,一个叫小鹿的女孩因为看了《我是凡尘最美的莲花》迷途知返。这件事很快成为新闻,被当地媒体报道,并在网络上迅速流传。这本书创作于几年前,那时我大学毕业不久,出版一部小说和一部传记后,开始写作生涯中的第三部作品。那时,我还不知道这本书对我的意义,以及它在我后来的写作和人生中产生多么重要的影响。

我并没有把它当传记去写,尽管在这句话的前面还有四个字。出版商告诉我,这四个字才是书的卖点,他们并不关心我写的是什么,而是我写的是谁。但这本书后来之所以畅销并出新版,并不完全在于我写了谁,而是,我写了什么。“每个人的一生,真实而美好。你所拥有即拥有,失去却不意味着失去。你要相信,失去是另一种拥有。你的失败与伟大,新生与寂灭,犹如花开花谢,简静自持,珍贵永远。”

我要感谢小鹿,真的。并非因为她让更多人知道了这部作品,而是她让我更加明白和坚定写作的责任与使命。这些话本应该是在后来的一篇访谈中说的,但我拒绝了采访,把要说的话用这种方式呈现,当作对自己四年职业写作生涯的一次总结,一段回望。“每晚睡前原谅所有的人和事。”

这是“且听风吟”系列的第二本书,是我想表达的主题和愿景。每晚入睡前,想着一天的劳累和辛苦,想着过往几十年的辛酸与不易,想着那些我们曾经错过和辜负过,以及伤过、欺骗过我们的人和事,一笑泯恩仇,一睡如隔世。

请放下耿耿于怀的事,请原谅念念不忘的人。

愿我们无论生在何方,与谁相伴,亦无论如今在哪里,有着怎样的爱恨仇怨,请双手拥抱自己,给一个鼓励释然的微笑。你很累,你也已经很努力,一些不尽如人意的事,一些终成陌路的人,不是你想改变和挽留就能回到过去,就能让一切不再发生……你尽力了,问心无愧就好。

费曼说:“如果你喜欢一件事,又有这样的才干,就把整个人投入进去,像一把刀直扎下去直到刀柄一样,不要问为什么,也不要管会碰到什么。”

过去我一直在想,当初之所以投入和坚持,究竟是为了什么?现在不再纠结这个问题,当我用尽全力,倾尽所有,就是原因。是心的指引,是人生的宿命。

八年前,我决定当一个写作者,并以此为生。那是某个炎热的夏夜,六人间宿舍的小床上,一个人缩在蚊帐里,坐在床头桌前提笔写下第一个字,那种不顾一切的心情,至今难忘。犹记得那夜奋笔疾书,满头大汗,蚊子不停地叮咬,电风扇呼呼地吹着,身前只有一盏微弱的照明灯……从此一发不可收拾,走上不能回头之路。

人生的第一部作品献给母亲,就叫《莲花》:“愿生命化作那朵莲花,功名利禄全抛下。”

写道:我与你,母女之间无数次的对话与相伴,心的抚摩,触及人世的复杂与荒凉。我们的心有多坚硬,能够携手走过,如若回首,是否在彼岸等待另一次转身。花的经义里参悟佛的梵语,佛曰:不可说,不可说……我们的对峙与牺牲,我们的相伴与壮大。

大二那年暑假,母亲因车祸住院,我趴在医院走廊的长椅上写完最后一个字,从开始到结束,整整一年。还记得厚厚的一沓稿纸,医院里消毒药水的味道,戴着口罩的护士目不斜视走过的身影……这些影像和记忆,成为遥远亲切的回忆。

最后那朵微微雨中月光雨中

徐徐开落的莲

在水莲中你恬恬地浅眠

在目光中你幽幽地缠绵

那夜的莲

在你的梦里留下怯怯的花蕊

那夜的你

和莲花一起融融地深睡

白莲孕育第一枚花蕾

你在孕育中

有疏疏的轻泪细细的快慰

最后一朵莲中朦胧的脸

最后那朵微微雨中的莲

这首诗叫作《孕》,感念母亲的孕育,将它送给你。

愿生命化作凡尘最美的莲花,功名利禄全抛下。夏风颜2015.07.10Chapter 01养一只宠物我孤独,但我不缺少爱

你是水瓶座,这个世界好像没有人真正地懂你。身边所有人连同最亲密的伙伴都认为你无法沟通,不可理喻。爱生气,爱唠叨,爱挑剔,外表傲娇冷漠,内心敏感易碎,永远像个怪异的长不大的孩子,被认定是“听不懂人话的外星人”而备受孤立。

你是双鱼座,生性浪漫反遭嘲笑和鄙视。明明智商高、情商高,却被误解成白痴加花心的综合体。你任性,你苛刻,你怕黑,你怕寂寞。习惯被误解,不解释,不强求,偏偏内心和自己过不去。以至于被普遍认为,在你的身上,除了人性的阴暗面,其他都看不见。

你是白羊座,一生冲动不羁被黑到底。一场恋爱从此反目成仇永不相见,一次生意再也没有人找你合作,父母长辈的话听不进去,同学朋友全离你远远的。一路走到黑,不撞南墙不回头,表面风光自大,唯有夜深人静不为人知的时候躲在被子里哭——他们为什么都离我而去。

你是金牛座,生来拜金,固执到死,这是外界对你的一致印象。你觉得自己最懂享受生活,也最体贴爱人,殊不知,他们把你的“享受”当作自私,把你的“体贴”当作受罪。而你,仍然像头牛一样埋头不看、不听、不改变,结果是让自己活得很累,让爱的人伤透了心。

你是双子座,白天是维纳斯,夜晚是阿修罗。身体里住着两个你,常常自相矛盾,所以表现得非常神经质。这使身边的人一旦与你靠近,就会变得紧张、不安,严重缺乏安全感。而真正缺乏安全感的那个人,是你。你所有的美好与骄傲都是伪装,可惜没有人看穿到底。

你是巨蟹座,温柔善良被当成好欺负,与世无争被认为胆小怕事。你喜欢过居家生活,种种花、看看书、听听音乐的人生对你而言再幸福不过,偶尔会胡思乱想,却不轻易对人言说。你总是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但求岁月静好。而他们说,你只是永远活在壳里的胆小鬼。

你是狮子座,吹毛求疵,自大狂妄,冷酷无情。你是天生的领导者,却是最不得人心的领导者,因为你要尊严、要膜拜、要臣服。但这只是别人眼中的狮子,而你真正的宽广忧伤,别人能懂得几分?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你是无所不能的狮子,你也是万年孤独的王。

你是处女座,十二星座中遭诟病最多、最不受待见,却最受委屈、最不应被无视的。追求完美不是你的错,洁癖也好,抠门也罢,都阻挡不了你的桃花运与好人缘。可亲爱的,要求别人的同时也是在要求自己,有谁能将你无懈可击的面具击碎,看到一颗千疮百孔的心。

你是天秤座,不是在纠结为何而生,就是在纠结何时死去。口是心非,吃软不吃硬,一生都在寻找停靠的港湾,到头来发现,除了自己,无人可靠。别人把你的超脱当自恋,把你的心软当懦弱,你可知,你才是那个最让人心疼的宝贝、最想要停靠的港湾。

你是天蝎座,冷血偏执只是世人对你的误解。嘴很毒,心很善,要么不爱,要么深爱。每一次被伤,你都要用自虐的方式让自己深深记住;每一次被骗,你都要自我封闭从此恩断义绝。快乐得没心没肺,冷漠得不近人情,而我要告诉你,世界上最狠的报复,是原谅和遗忘。

你是射手座,迟到,健忘,爱睡懒觉,但你丝毫不觉。很简单也很聪明,很吵闹也很安静,不孤独却也最孤独。你可以对谁都表现得满不在乎,对恋人忽冷忽热,和朋友若即若离。你也可以跟谁都玩暧昧,看透很多事,总喜欢装傻。走近你有时候很容易,有时候很难。

你是摩羯座,喜欢一个人待着,什么都不想,这世上好像没有什么人或事令你烦恼。自得其乐,享受自由自在的生活,内心却闷骚敏感得要命。你讨厌虚伪,远离做作,少年老成,内心强大。不需要什么朋友,尽管真实的你不这么想,或许就这样错过了最重要的一段友情。

你是十二星座之一,你的性格与命运早在出生之时便已塑造、落定。你或许相信,或许不信。对号入座,你习惯把自己假想成被人误解的那一类,缺点都是他们嘴里说的,优点只有自己知道。

这个世上,多数人只看到缺点,而看不到优点。多数人习惯用旁人的眼光看自己,而忽略了被埋没的真实本性。

你是玻璃心的“水瓶”,你也可以成为内心坚强的“摩羯”。

你是怕寂寞的“双鱼”,你也可以成为习惯寂寞的“射手”。

你是爱冲动的“白羊”,你也可以成为冷静理性的“天蝎”。

你是最顽固的“金牛”,你也可以成为权衡利弊的“天秤”。

你是神经质的“双子”,你也可以成为自我克制的“处女”。

你是好欺负的“巨蟹”,你也可以成为气场强大的“狮子”。

要相信,永远有一个人在看见你的第一眼,在擦肩而过的一瞬间,在与你相处的每一天、每一月、每一年……不知不觉,命中注定,看穿你面具之下的伪装,黑色瞳仁里的彷徨,完美生活背后的破碎。

生命的单薄是种至福。当我们只有真的变得很好,才会配得起更好。

即使你是万年孤独之人,也请对自己说:“我孤独,但我不缺少爱。”生命要浪费在美好的事情上

日本漫画家手冢治虫在《我的漫画人生》中写道:“长大后,一个人应至少拥有两个希望,坚持两件事。因各种各样的条件限制,一件受了挫折,还会有一件留下来。每个人必定会有长大成人的时候,走上社会的时候,进行人生选择的时候。在那种时候有能够选择的事物,真的很幸福。”

有一句话是:“生命要浪费在美好的事情上。”美好之所以可以被“浪费”,大概是因为还可以让我们选择。

回想青春时代的躁动狂热,像极了这个年代的孩子,攒钱买喜欢的书籍和CD,坐一夜火车只为看某人的一场演唱会,排一夜长队等粉丝见面会,只为远远地看自己喜欢的人一眼,但也许什么都看不到。几次离家出走,几次被打回原形,几度自暴自弃,几度重拾信心。长时间旷课,翻过学校那道不高的围墙,在初春的草地上静坐一个下午,仅仅只是为了看一眼黄昏的落日。

年轻似乎是当时最能够挥霍的资本,而我们奔跑其中,不知疲累。即使那时候已经站在高考毕业的边缘,伴随着的是无尽的恐慌与迷茫,也坚持所坚持的,选择所选择的,不负初心,不悔当初。

多年后,失去重返校园的可能,把青春埋进坟墓,被迫做了许多自以为重要的人生大事……却在那时,无可救药地爱上了旅行。辞职、离家、浪迹天涯,丝毫不觉得是在浪费生命。曾幻想着,可以不知所谓地喜欢门德尔松,遐想爱琴海里温柔的海浪,在梦里勾画天空和大海的颜色。地中海不再是遥远模糊的风景,伴随着此起彼伏的海浪声,于每个午夜时分,写下深情优美的文字,记录属于感觉或感情上的领悟和收获。如此美好。

我们应该在最好的时候,尽情挥霍自己的生命。

于是,过了二十五岁依然去远行,去一无所知的地方,一个双肩包、一张地图、一双脚。无数次幻想在冰岛拥有一间小屋子,可以独自出来捕鱼,亦可以和当地人一起谈笑喝下午茶。隔着北海与西欧大陆畅想伊比利亚风情,在阿尔卑斯山脉下的中世纪庄园里看遥远朦胧的巴洛克和洛可可建筑,带着漂亮的牧羊犬在辽阔美丽的北美洲大草原上奔跑放羊。

那些青春的画面,那些埋在记忆深处的场景,触不可及,偶尔被捧在手心里想念。把它当成一场挥之不去的梦,一次妙不可言的体验,一种富有想象力的游戏,却不再为了一时的冲动而冲动。由心出发,不再是简单莽撞地离家出走,抑或逃避都市的快节奏生活。在记忆慢慢累积漫溢之时,在所有的年轻梦想、无聊思绪被附上隐形的翅膀足以起飞之后,坚持,有了它应有的选择。无所谓对错,更无所谓值不值得。

我们走过的路,以及我们要走的路。那些大人们觉得所谓的“浪费”甚至“挥霍”,那些一个人痛定思痛后的“放下”乃至“放弃”,都是因为,我们还有选择,还可以坚持。即使这辈子平平淡淡,过得空泛无聊,但至少快乐自由过。

对你说,生命要浪费在美好的事情上。

而在我的心里,生命中最美好的事情,是找到那个知道你所有的错误和缺点,依然认为你很好很好的人。

让他珍惜你、陪着你、宠着你……一直走下去。太美的承诺,因为太年轻

十四岁那年,把头发剪得非常短,是那种接近平头的“刺猬头”。穿一件皮夹克,洗白的牛仔裤,黑皮靴,把自己打扮得像个粗劣的男孩。我不爱穿校服,即使是每个礼拜一的升旗仪式,能躲则躲,甚至为了不穿校服装病缺席。

简平是隔壁班的男生,他是学校出了名的打架王,特立独行,经常惹是生非。有时候在走廊里碰见他,昂首阔步,眼里看不到任何人。简平没有朋友,同学只是围绕在他身边的一群蚂蚁,黑压压地分不清楚。但他不会随便欺负谁,除非有人惹到他。

某个礼拜一的早晨,我胃痛缺席升旗仪式,一个人趴在靠窗的座位上,静静地听着国歌声响起。突然,后脑勺被敲了一下,抬起头来,一张黝黑冷峻的脸,两只眼睛像豹子一样盯着我,似笑非笑……那是我对简平最深刻的印象。

他没有立刻放开手,趁势揪了揪我的短发。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是男是女啊?”

我和简平就是这样认识的。那时候我就知道,我和他不可能成为一辈子的朋友,因为我们生活在完全不同的世界。也许一个人孤单得太久,也许只是出于无聊,他揪着我的短发哈哈大笑。“你像一只刺猬,”他饶有兴味地说,“还是软的。”

升旗仪式结束了,很快,我们就听到了凌乱的脚步声和叽叽喳喳的说笑声。简平立刻收起笑,像从未认识我一般松开手转身离开。那之后的很长日子,我们没有说过一句话,即使在走廊里遇见,他不看我,我也不看他。

直到学校举办运动会的那天,一千五百米长跑,简平穿着运动服姗姗来迟。我在人群里默默地看着他,尽管他恶名在外,但为他加油的呼声却非常高。我远远地看着他甩动胳膊做一些准备动作,然后像一只矫健的豹子弯腰半蹲在起跑线上。“简平,加油……”

呼声越来越高,他向人群里看了一眼,面无表情地转回去,盯着起跑线的前方。那种表情,与过去的玩世不恭截然不同。

发令枪响,他第一个冲出去,远远地把竞争者甩在身后。大家跟着他跑,第一圈、第二圈、第三圈……我站在终点的位置,看着他远远地向我飞奔而来。“简平,加油!”不知为什么,我突然冲着他大喊一声,对他挥动着双臂,他越过我,奔向了终点。

比赛结束了,简平不负众望拿了第一名。很多人围上去,那一刻的他离我是那么远,也那么近。他从人群中走出来,手中拿着一瓶水,拧开瓶盖,直直地向我走来。“嘿,有个性的!”

他举起手中的矿泉水瓶,喝了一大口,把剩下的半瓶水浇在我的头上。一切始料未及,我惊愕地看着他,水珠顺着发根滴落,浑身都淋湿了。他哈哈大笑,依旧是我们第一次认识的场景,他饶有兴味地看着我,仿佛我是他高兴时随便逗弄的小猫。“我记住你了。”他伸出手,揉了揉我被浇湿的短发,扬长而去。

我们就那样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晚自习他敲我的窗户,要我出去,我陪他坐在楼梯口抽烟,一句话也不说。他给我起绰号“刺猬”,说我是“有个性的刺猬”。食堂打饭时,他远远地叫我,坐到我旁边,抢我的饭吃。他经常旷课,有一次和班主任打架,被勒令退学。他收拾书包走到窗边对我说,小刺猬你好好待着,主人不能再罩着你了啊……

他有非常凶恶的一面,也有温柔的一面。只是他温柔的一面被掩藏,没有人愿意发现。他才是一只柔软的刺猬,竖起浑身的利刺攻击别人,只是为了不想让自己受伤。他家境不好,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异,和奶奶一起生活……这些他都没有告诉我,也不想让人知道。

初三那年,简平正式退学。以前,他总是嘲笑我丑,穿得奇怪,像个男人婆一样不修边幅。我常常穿一件黑色T恤,洗得发白,针口裂开。他有一次扒开我的领口,左瞧右瞧,想知道我为什么总爱穿这件衣服。

走的那天,我们站在校门外。简平已经很久没来学校了,自然我们没有再联系。他来学校办完退学手续,没有人送他。对他而言,这不是一件多么伤感的事。照例敲一敲我的窗户,我走出来,跟着他一直走到校门外。他递给我一只袋子,里面装着一件衣服。

我要打开,他拦着不让。“回去看吧,”他满不在乎地说,“我还是第一次送女人东西呢,虽然你长得不像女人,哈哈。”他那样肆无忌惮地大笑着,而我低着头,看着手中的袋子,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主人走了哦,下次就穿着这件衣服去找我吧,小刺猬。”他拍拍我,依旧是玩世不恭的表情,玩世不恭的语气,连告别都显得含糊随便。我抬起头,他却在这一刻转身,背对着我挥一挥手,就那样走了,从此离开了我的人生。没有人知道转身的刹那,他是否也像我一样满脸黯然,心在流泪。

那时候还不懂得眼泪的滋味,所以我没有哭。他的背影已消失不见,没有再回头。也许我只是他青春里的一个过客,被他嘲笑、逗弄,孤独时沉默陪伴的一只宠物,一只柔软的刺猬……没有任何留恋可言。抬头看着天,淡淡的云,淡淡的阳光,和过去的每一天没有任何分别。手中是他送给我的唯一礼物,那一天,是我的生日。我对自己说,生日快乐。

从此以后,我们没有再见面,一去十年。那句似是而非的“下次就穿着这件衣服去找我吧……”变成了一句空口约定,一句最美的承诺。高中那年得知他去了新疆,找他的生父。再后来,我彻底失去了他的消息。那件红色连衣裙一次也没有穿,被束之高阁。我曾经拿出来比对过,太小了,他是希望我减肥吧,变成真正的窈窕淑女。

简平走了,带着他的玩世不恭的青春、笑容与约定。他大概忘了我,又或是偶尔午夜梦回时想起我这个人,永远地活在年少的时光里。我们都长大了。“太美的承诺,因为太年轻。”

我的青春里,出现过一些人,离开过一些人。某种意义上,可以将他们当作人生路上的匆匆过客。但是情感的边界,我不愿意他们就这样离我而去。我希望他们守着最美的承诺,来赴一场关于青春与重逢的约定。还是初见时那样,我仍年少,你也未老。

而如今,对我来说,这一切真的变成一个写在书里的故事,一幅偶尔想起的画面。人因为年轻,才会恣意地享受并且快乐。淡的是悄然逝去的光阴,浓的是埋入时光里的不舍与遗憾。

手执玫瑰,依旧是优雅的深情。

午夜,听一曲《玫瑰人生》,摘下一片花瓣,让它随风飘散。飘到那个遥远的地方,带着我的思念和祝福。有一天,当我老去,依旧想起这些美好的青春盛事,想起故人,想起那时的自己。

对你说,因为年轻,承诺才如此美丽。偶尔只想一个人静静的就好

奥地利作家霍夫曼斯塔尔在《美好时日的回忆》中写道:思念对于我,犹如一个假面具的目光,这仿佛是卡塔琳娜的眼睛,我还从来没有亲吻过她的嘴唇呢。所有的一切都浸透着光芒,岛屿后面,浮云似乎披上了金黄色的烟雾在徐徐升起,夕阳映红了飞鸟犹如金色的子弹。我懂得,这不仅仅是瞬间的夕照,而是消逝了的岁月。

岁月之美,消逝不回。

给自己的时间这样少,要做的事情何其多。某个夜晚,我一个人站在马路边等车。深秋,天空没有一颗星,远方点点灯光闪烁,树影婆娑,风刮得脸生疼,一辆辆车从身边急速驶过。凌晨两点,我穿着单薄的风衣在马路上奔跑,一只野猫从面前轻轻跃过,消失于黑暗深处。

我害怕等待,总觉得等待的时间非常珍贵,不能浪费。我们无法预知将来会发生什么,在纠结与徘徊间苦苦挣扎,一面在寻找,一面在丢失。生命中的给予是一个转折点,是衰老、死亡、新生、代谢中的一种。对于前路的未知与迷茫,总是让我不断地思考,试图从中得到一个理想的答案。

年岁渐长,经历的事情越来越复杂曲折。原本相信的东西,渐渐不再相信;原来对任何人都坦然真诚,渐渐变得小心翼翼。用真心换来的情,未必珍重;用信任交付的人,未必值得。但依然要感谢他们,让我更加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果断丢弃那些软弱的侥幸与怅惘。

成长或许就是,每天比以前快乐一点。即使难过,也要微笑着面对。

我时常怀念,那青涩的少女时代,十二至十八岁的青春。那些古色古香的巷子深处小贩的叫卖声,粘粘出胶卷般的点滴,刻在了时间的琴弦上。那些穿着白衬衣、骑着自行车驶过干净街道的人们,在焜黄华叶的季节里,留下黑白影像上清澈的面容。天空下的尘埃,被阳光折射出流动的线条。空旷的草地上,一群穿着白色校服放声高歌的少年,在那个年纪,固守理想的旗帜与坚韧的抗争……那是未经人事时的样子。

我们都曾经天真、懵懂、爱幻想。慢慢地,我们懂事后重新审视,身体被打上时代的烙印,亦步亦趋,将各自的性格磨砺得失去了棱角,越来越寡言沉默。想要什么,必须去争,事实告诉我们,想要什么,必须先忍。

二十岁时,给自己写一封信,告诉自己:二十岁是与十岁、三十岁、四十岁……不一样的湖泊,不若江河奔腾涌向大海,也不若小河流水蜿蜒入人家。性格的造就奠定不一样的人生,变得成熟、独立、稳重,在独有的一片水域越涉越深,但愿挖掘出传说中的“月光宝盒”。“偶尔只想一个人静静的就好,不受任何打扰。别说我冷漠,别说我无情,表面上不在乎,表面上无所谓,谁又知道内心有时的轰然狂喜与彻底失望。”

写作七年,心在自己的湖泊越走越深,越走越远。时而狂喜,时而失望,时而介意,时而淡漠。这些都曾是障,如今成为载我逆流而上的扁舟,带我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不负初心,不悔一生。

人生其实没什么好迷茫的,走得随意一点,潇洒一点,终点就在那里,不用怕迷路。等回看来时路,走过的地方、见过的风景、遇到的人、经历的事,让它们成为你的缘,而不是障。

人一生只要有两三个挚友,随时随地都能交心,其余都是萍水之交。人一生只要有一个恋人,其余都不会陪你走到最后。人一生最重要的是家人,爱人可能会分手,家人不会。人一生最应该付出所有的是孩子,他(她)是你的,与你血肉相连。人一生要有一次任性之举,不计后果,因为做到随心而活非常之难。

就这样吧,偶尔只想一个人静静的就好。每个人都在自己的寒冷里,独自过冬

忙碌一段时间,启程去西安。这个有风有雪的季节,需要一点靠近的温暖。我选择一个人,背起包,寒冷中独自夜行。

西安,一座典型的西北城市,寒风瑟瑟,冷叶如霜。正如多年前看过的张艺谋的电影,苍凉,厚重,深沉,浩远。如果说北京像一座废弃的古园,让人有秋天的怀念。合欢树、栀子花,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闭上眼睛,享受光阴的淡淡逝去。那么西安,如一座冰封的古国,冬天是它的披风,黄土地、寺庙、高原、古塔、白雪……全部被埋入了岁月的永恒里。

纪君发来短信:天冷,你的旅行还顺利吗?纪君结了婚,懂得关心人了,不再是十七八岁腼腆忧郁活在自己世界里的瘦男孩儿。三五年后,有些人还是那样,有些人已经悄然改变。它折射出一个人内心的状态、情感与阅历。

炎君走的那年,也是像这样的冬天,冷而萧瑟,北风呼呼地吹。我现在能静下来慢慢地怀念他。他是西安人,瘦瘦高高,面容白净,有着南方人的气质。第一次见面,炎君问我:“你是哪里人?”“你猜。”我说。他想了想,说道:“北方的?”“不对。”他默然了片刻,摇摇头说:“南方女孩儿。”“为什么?我以为我已经十分融入北方的生活,也不把自己当南方人。”“口音,”他笑着说,“你‘n’和‘l’分不清楚。”

那时候我刚读大学不久,来到北方这座城市,学校在郊区,荒芜凄凉,冬天非常地冷。那时候大学里流传着一句话,这里的风一年只刮两次,一次刮半年。大一那年我加入一个音乐社团,没多久炎君就来找我,他组建了乐队,缺一个鼓手。

炎君比我大两届,和他同届的学生要么开始实习,要么备战考研,他却一点也不急。怀抱一把吉他,长长的头发,走路永远低着头。哪儿有演出就去哪儿,带着比他小的三个人:我,还有另外两个瘦瘦高高的男孩儿。

炎君是我们乐队的队长,正值狂放不羁的年纪,披着长发便能标榜自己是文艺青年。但炎君对此并不在意,他也不在乎在别人眼中是自己怎么样的一个人。我们每天晚上排练,两个男孩儿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经常缺席,唯独我和他准时到场,天天如此。后来有个男孩儿退出,乐队缺人,那是我们最困难的时期,炎君依然非常淡定。他说,就我们三个,足够了。

就这样坚持了一年多,直到他读大四。毕业的各种压力接踵而至,炎君不得不放下心爱的吉他,却对我说:“我这不叫放弃,你也不能。我一天没离开,乐队一天就不会解散。”三个人的队伍,另一个男孩儿也离开了,只剩下我和他。他放弃了出国,放弃了谈了六年的女友,他们从高中就在一起。女友觉得炎君太追求理想,跟他在一起看不到希望。

现在有人问我什么是理想,我真的无法明确地表达内心深处的想法。因为,在感到撑不下去的时候,在对未来充满恐惧与彷徨的时候,炎君就像一盏微亮的灯,指引我前进的道路。他令我懂得,放弃有时候比坚持更难。

我对炎君有了好感,是那种淡淡的喜欢,但没有想过告诉他。最后一次见他,是大二上学期的期末,那年冬天出奇地冷,大风能把人刮得飞起来。炎君背着一把吉他,拉着一只拉杆箱站在校门外。那是他唯一一次没有戴帽子,头发被风吹得乱舞,雪色中的脸,白得近乎透明。他冲我笑了笑,挥挥手,转身消失不见。

他还是妥协了。回到家乡,就像父母期望的,在一家银行工作。这是他坚持许久必然要放弃的选择,亦是未来必须走的路。他曾对我说,我们一定会有真正属于自己的乐队,每个队友相亲相爱、不离不弃。我们谱出真正属于我们的心声,让冬天不再寒冷,让青春不再苍白。

我在西安一路走走停停,看过很多名胜古迹。白雪皑皑、层峦叠嶂,美得如此不真实。他现在大概已经结婚生子了吧,在这座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城市,平凡地过完余生。他会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好儿子、好同事、好下属……他亦是我曾经的好队长、好朋友、好搭档。“每个人都在自己的寒冷里,独自过冬。”

在西安,北之以北,我一个人,感到很冷。但,寒冷不能驱散体内血液的温暖,不能阻挡一路追逐光的脚步。所谓走过的旅途中曾经必然拥有的过往,是泛白的孤独的远行,在属于我们这一代人的记忆里,牢牢扎根。

我们每个人总是期待着可以去远方,看一些不知名的风景,拍摄最原始的图片和风土人情。想要拥抱这些原始的生命,连同古寺、村庄、河流,以及连绵起伏的山峦。我并非独自钟爱这种体验,然而当我眺望村塬的高地、荒野上的野草,如同新生不息的理想般潮水涌来。我终于明白,时间终将成为一种不可亵渎的美丽,成为生命的存在形式。它生长于生命的暗角、车马的前方、黑暗的罅隙、岁月的前沿……始终如一。

这就是,相信青春成为一种本质。Chapter 02听一夜雨声你的心曾悲伤七次,从此不再悲伤

你的心曾悲伤七次,第一次是为了生你的人。

你出现在她的生命中,是1988年的春天。你在她身体里迟迟不肯出来,她为了生下你剖腹产挨了一刀。她人生最深的痛是你给的,她用血肉供养你,用乳汁哺育你。当你来到这个世界,睁开眼睛见到的第一个人是她。

她虚弱地躺在你的身边,对你微笑,于是你学会了微笑。她教你说话,你咿咿呀呀不知所云。她把你抱在怀里,指着天上的云,轻声念“云”;招呼着远处的人,轻声念“爸爸”;摸着你小小的脸蛋,轻声念“宝宝”……而你突然开口叫了声——“妈妈”。

你的心曾悲伤七次,第二次是为了爱你的人。

你最后一次见到他,是1997年的夏天。那一年,正值香港回归,夜晚到处都在燃放烟花。像每一年过春节,外面张灯结彩,漫天璀璨的烟花,砰砰声响彻天空……你的家里却一片惨淡孤清。他收拾好行李,留恋地摸摸你的头,转身即将离开。你突然从身后抱住他,哭着央求他不要走。他犹豫地看着你,蹲下来擦干你的泪痕,一把抱起你,带你来到天台。

烟火迷离,星光灿烂,天空乍然开出一朵巨大美丽的花。他轻轻地摇晃着你,唱了一首《我的中国心》……你在他的怀里默默地流下了泪,这是他最后一次陪你看烟花,也是最后一次给你唱歌。

你的心曾悲伤七次,第三次是为了恨你的人。

你对她说再见,是2006年的秋天。录取通知书下来了,你如愿以偿去了北方,轻轻舒了口气。除了自己,没有人知道你为什么如此执意要去那么远的地方念大学。你开始收拾行李,翻箱倒柜,一样一样都是她送给你的。三年,还记得她第一次坐在你前面的背影,还记得她低着头奋笔疾书的样子,记得她回眸看你时默默欢喜的神情……连同送给你的礼物,成为你刻在心上的痕迹。

你那么决绝地对她说分手,告诉她你要离她远远的,她狠狠地甩了你一个耳光,说“我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到你了”……这辈子,就真的再也见不到了。你把她送你的东西一件一件放进行李箱,走到哪里,跟到哪里。她不知道你很爱她,但爱是需要代价的。她的成绩一落千丈,你跪在她父亲的面前发誓一定要让她考上大学。现在,你在北方,她在南方。

你的心曾悲伤七次,第四次是为了骗你的人。

你在雪地里等他,是2009年的冬天。那一天,《阿凡达》在国内首映。南京路到处是手牵着手排队买票的情侣,天空飘着小雪,你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马路边,瑟缩着发抖。你看着远处若隐若现的霓虹,手机开了又关。他答应来陪你看《阿凡达》,但此时已接近午夜十二点。雪越下越大,三三两两的情侣看完电影后心满意足地离开,男孩解开宽大的羽绒服把女孩罩在怀里,而你还是挨冻孤单的一个人。

你对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次给他打电话,手机“嘟”了好几声没有人接。他骗你一个人傻傻地等在这里,你关掉手机,用力地攥紧,眼泪一滴一滴地落到地面上,很快被积雪覆盖。一把伞罩在头顶,接着是一双手,手上攥着两张电影票。“最后一场,还来得及吧……”你再也忍不住,扑进他的怀里放声大哭,不知是气恼,还是感动。

你的心曾悲伤七次,第五次是为了伤你的人。

你离开这座城市,是2010年的秋天。兜兜转转,四年已过,从南方到北方,从南京到北京。那时候高铁还没有开通,飞机票还舍不得买。你拖着沉重的行李箱,撇开前尘和过往,离开熟悉的城市,来到陌生的城市。你满以为他会来车站接你,给你一个深情温暖的拥抱。现实是,北京的秋天雾霾重重,大街上很多人戴着白色口罩,面无表情,你认不出谁是谁。你按照他给的地址辗转地铁、公交,来到荒无人烟的郊区。他只是让他的同事来接你,你坐上黑车,一路疾驰。你给他发了条短信,他一直没回。

那个夜晚上演了一场“北京爱情故事”,他很晚才回家,一身酒气也掩盖不住衬衫上浓烈的香水味。站在十平方米不到的出租屋,四面白墙,空空如也,他含糊不清地说:“这就是我现在的生活,你还愿意跟我一起吗……”你失望地拉上没有打开的行李箱,走出门,泪流满面道:“我来就是为了和你生活,而你的生活里已经不需要我。”

你的心曾悲伤七次,第六次是为了救你的人。

你感到生无可恋,是2012年的冬天。据说,那一天是世界末日。你觉得,遇见的人、发生的事都是命中注定的。亲人离世、丈夫出轨、丢掉工作、债台高筑、朋友渐行渐远……一桩一桩都是对人生最沉重的考验。你知道生命可贵,但无论怎样拼尽全力挽回,都回不去了。你自暴自弃,患上抑郁症,夜夜失眠,从失去一切的悲伤和噩梦中惊醒,度日如年。你觉得人生没有再继续下去的必要了,对这个世界充满恐惧和绝望,唯有结束才能让自己解脱。

你特意选了一个意义非凡的日子,对这个世界说“再见”。当你站在窗台上,俯瞰熟悉的夜景,天上的星光与地上的灯光交相辉映,汇成一条美丽的星河。你闭上眼,张开双手,就要跳入广袤灿烂的星河中。一个人从身后拉住你的手,你回过头,女儿泪眼蒙眬地看着你,对你说:“妈妈,不要离开我……”你恍然惊醒,世界末日还没有来,为了她,你也要活下去。

你的心曾悲伤七次,第七次只是为了你自己。

你回到家乡,是2015年的春天。在外漂泊近十年,累了,想歇一歇。当年一起闯天下的小伙伴,有的在异乡安家落户,娶妻生子;有的开了公司,有房有车;有的还在漂着,一个人变成两个人,一起奋斗……而你孑然一身,什么也没留下,什么也没带走。三十岁在向自己招手,如果当初不一意孤行去外面闯荡,现在是不是已经娶妻生子,有幸福美满的家庭了……你轻声问自己。

人生没有如果,也不可能从头再来。回到十年前,背着行李,在亲人的目送下,登上火车,越走越远。这些年经历得够多,体会得够深,从懵懂莽撞到成熟懂事,即使一无所有,心中也是满满当当的。这就是年轻的历程。人生没什么好后悔的,经历才会懂得:十年前,为自己奋斗;十年后,为自己生活。

你的心曾悲伤七次,从此以后,不再悲伤。怕冷的女子,心一定是凉的

夜晚独自去看《黄金时代》,三个小时的放映,结束时已经是午夜十二点。不少人提前离席,能坚持看完的寥寥无几。我是最后一个离场的,听完音乐,看完所有字幕。

萧红是民国四大才女之一,与张爱玲、庐隐、石评梅齐名。萧红的一生,比她写过的任何作品都要生动、深刻。

开场一片漆黑,银幕慢慢亮起来,汤唯饰演的萧红出现在银幕正中间,梳着两条辫子,留着整齐的刘海,脖子上扎着一条白丝巾。这是她1936年的形象,二十五岁,一个少女刚刚走向女人的年纪。“我叫萧红,原名张乃莹。1911年6月1日,农历端午节出生于黑龙江呼兰县的一个地主家庭……1942年1月22日中午11时,病逝于香港红十字会设于圣士提反女校的临时医院。享年三十一岁。”

开场时,一个女人把一生的墓志铭轻轻地念出来:生于何时、何地,死于何时、何地。好像说的是别人的故事,全然与自己无关。编剧固然有他的坚持和执着,这样的开场对萧红的人生而言,有太多不可承受之轻。她的一生就像她的语调和神情,清冷而飘忽,把生死看得很淡。《呼兰河传》中,萧红回忆童年的家乡:“我家后花园五月里就开花的,六月里就结果子,黄瓜、茄子、玉蜀黍、大芸豆、西瓜、西红柿,还有爬着蔓子的倭瓜。但我家的院子是很荒凉的……”

女人年轻时颠沛流离,反抗命运,不惜决裂、逃离、抗争。她千方百计想要挣脱命运的枷锁,最终被命运颠覆。那年她怀着孩子,因为交不起房租被旅馆老板拘在楼上,正值哈尔滨发洪水,她挺着大肚子从二楼的窗户里爬出来,奋不顾身跳到楼下的小船上,因重获自由开怀大笑,丝毫不曾顾虑倘若跳下来发生意外,将会一尸两命。

她对孩子淡漠近乎绝情,一生怀过两次孕。第一次与她的未婚夫,因反抗父母之命逃出来,兜兜转转和未婚夫再次相遇,两人有了脆弱朦胧的爱情,她为他怀了孩子。当初死也不肯嫁给他,现在想跟他在一起,对方却解除婚约。她爱,也恨,生下孩子送给别人。

第二次和萧军,在她最困难的时候萧军施以援手,带她走上文学青年之路。她和萧军命中注定,爱了他一生。“二萧”曾经是文坛佳话,但最终也没能逃脱爱恨决裂、分道扬镳的结局。命运似乎格外考验萧红:她的人生,大起大落,大喜大悲;她的爱,浓烈激荡,奋不顾身。

战乱时代,她怀了萧军的孩子到处逃命,没有地方住,带着凉席和铺盖卷找朋友借住。她在露天的阳台上铺开席子,挺着大肚子坐上去,抽一根烟。外面炮弹乱飞,轰隆声此起彼伏,人人四散逃亡,天仿佛随时要塌下来。她静静地看着外面,世间纷纷扰扰生死离合都不能动摇她,也不能让她倒下、投降。

许多女孩子也许第一眼看着不是特别漂亮,但她们勇敢、坚强、善良、独立。她们对这个世界有着最美好的愿望,尽管如梦似幻一触即碎,那又如何……我只身一人,双手筑就我的王国。我会让你知道,有一种女人,是用再贵的房子、再炫的车、再宏大的世界观都装不下的,智慧和胸怀骗不了她的眼睛,纵使孤独。

萧红无疑是这样,不是很漂亮,甚至有点粗俗。她的一生在饥寒交迫中度过。让人印象深刻的一幅场景是萧军带她去小饭馆吃饭,两个人挤在一群衣衫褴褛、举止粗鲁的男人中间。萧军拉着萧红挤到一张桌子前,和一帮男人拼桌。萧红不时回头看厨子烧的肉丸子,肉香四溢,垂涎欲滴。她眼巴巴地望着萧军,想吃又担心没钱。两个人看着彼此,因为一碗肉丸子,感受到从未有过的渴望与靠近。

因为同样的渴望,也因为相同的梦想,他们走到了一起。萧军大踏步地走在前面,萧红跌跌撞撞地跟在后面。冰天雪地,霓虹初上,他们一前一后,经过一家卖零食的小店,萧红停下来,掏出仅剩的一点钱买了两颗糖,跑到萧军面前,递给他一颗。两个人望着彼此,剥了糖纸将糖塞进嘴里,甜甜的,好像童年的味道……爱的味道。

那是他们一生中,最壮丽的爱恋。“春夏秋冬,一年四季来回循环地走,那是自古就这样的了。风霜雨雪,受得住的就过去了,受不住的,就寻求着自然的结果。那自然的结果不太好,把一个人默默地一声不响地就拉着离开了这人间的世界了……”

童年,雪天,寒冷。

大雪纷飞,七八岁的小萧红一个人站在院子里,望着院子西南角,两个人打着鼓跳大神。二十年后,二十六岁的萧红东渡日本,院子里无声地下着雪,她一个人站在走廊里抽着烟,遥看落雪。“怕冷的女子,心一定是凉的。”

萧红总是在度过生命的冬天。无论春、夏、秋、冬,无论战乱年代还是和平净土,寒冷如影随形。她似乎不怕冷,在白雪皑皑的天地间燃烧着生命的火焰。她似乎又很怕冷,蓝棉袄、白围巾、瘦小的身体深深地蜷缩起来,不让岁月的风霜雨雪将心中仅剩的一丝余温带走。“我懂得的尽是些偏僻的人生……我是从祖父那里知道,人生除掉了冰冷和憎恶之外,还有爱和温暖。所以我就向这‘温暖’和‘爱’的方面,怀着永久的憧憬和追求……”

这或许才是她一生最好的“黄金时代”。我站在你最爱的雨里,却不敢站在你身边

和灵修八年后重逢,约在星巴克见面。家乡的变化很大,道路宽了,沿路盖了许多房子,电影院、咖啡厅、购物中心、高级酒店……商业化与娱乐化的建筑设施随处可见。感叹它变得繁华的同时,也生出一种沧海桑田之感。

我们是高中同学,毕业后各奔东西,这些年和我唯一有联系的只剩下她。见面无太多话可说,环境太嘈杂,到处是约会的情侣和叙旧的同学,我们坐在僻静角落,许久沉默不语。这种见面似乎就是一种过场形式,很多话憋在心里,只得相对坐着,连看对方一眼的勇气都没有。

曾经亲密无间的关系,随着时间慢慢疏远。无可奈何,假装不动声色,内心百转千回,感觉某种隐秘的气流缓缓流过。抬起头来,微微一笑,说:“你还是那样,一点都没有变。”

是啊,一点都没有变。

回到很多年前,我们还是高中生,坐前后桌,上课偷偷传纸条,用黑色水笔在纸巾上写字,夹在课本里来回传递。晚自习埋头发短信,那时还用小灵通。“最后一节课不想上了。”她突然发来短信。“好,那我们去操场上看星星吧。”

每天早上,她都会骑车在我家的巷子前等我,给我带热腾腾的包子和豆浆。每天晚上,我们一起下晚自习去吃夜宵,有时候是馄饨,有时候是麻辣烫。每个周末,我们一起做作业、看书,通宵看碟,困了倒头就睡。记忆最深刻的一次,是下雪天。她载我回家,在巷子的交叉口,昏黄的路灯将我们的影子照得朦胧虚幻,她突然停下来,一只脚踩进雪里,积雪淹没脚踝。她说:“知道我为什么骑车吗?路太远,雪太厚,我怕不骑车就赶不上别人了。”

毕业前夕,我们因为一件事闹得不愉快,说了很多绝情的话。她撕碎了我写给她的所有信件,我把她送给我的佛珠手链扔进抽水马桶。之后一直没有再联系。大学毕业,我离开待了四年的城市,换了手机号码。有一天,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短信:“你是苍蓦吗?你去了哪里,我找了你好久……”高中时,我们互取笔名,她叫灵修,我叫苍蓦。传纸条和写信都用这两个名字亲切地称呼对方,仿佛这样我们的关系就会与别人不同。

她大学毕业去荷兰读研究生,两年后回国,在上海工作。家里给她买了房子和车,生活安定优渥。她跟我讲起荷兰的留学经历,为了逃避集体生活出去租房子住,她的学校在荷兰南部,她搬到荷兰北部,开车去上学。为了体验荷兰的开放程度,“黄、赌、毒”全试过,在赌场玩到高级会员、在同性恋酒吧看性爱表演、在游轮上和当地鬼佬吸大麻。晨昏颠倒,醉生梦死。

毕业回来后,因为不适应国内的生活节奏,大半年窝在家里不出门。她说,最离谱的时候她一个月都没出门,手机关机,只靠一台电脑维持生活。父母以为她出了事,从老家赶来,看她是不是还活着。她说起这些,语调轻松,神情寂寞。“我好像什么都有了,又好像一无所有。以前总觉得人生要疯狂放肆地过,不枉活过一回。过了这些年,生活的激情渐渐消退,当初的理想已经磨灭,麻木不仁,挥霍着人生,挥霍着父母给的钱,辜负他们的希望。”

没有谁比谁好,也没有谁比谁不好。好与坏真的都是非常私人的感受。当我们还在拼命靠自己如何拼搏、如何扎根,梦想着有一套房子和一辆车时,当初和我们一起读书、玩笑着说要一起闯天下的小伙伴们,他们已经有了房子,有了车,出过国,有过一直艳羡但这辈子也许都无法得到的人生体验,在梦寐以求的城市轻松扎根,拿到户口本……请不要觉得,这是上天对你的残忍和不公。你活得辛苦,但是知足。他们未必活得快乐,永不满足。

她的QQ和微信至今都用“灵修”这个名字,她说这是她一辈子的束缚,也是一辈子的幸运。她在微信里写道:我很难把我对光明、对生活的爱,与对我要描述的绝望经历的依恋分离开来。但凡想起在荷兰住在三楼的日子,都是孤独的时光,孤独得没有一丝缝隙可以渗透进别的任何情感的程度。当时倘若只有一道微光,我的心中就会充满模糊而不安的快乐。只可惜,那方天地里群鸽的飞翔,只能让我更加感觉到自己灵魂的干涸。

我们活着就是被微小的尘埃操纵着,懵懂地生,懵懂地死。这一生有没有一件值得的事,有没有看够的风景和永恒的情谊。有时候,觉得世界是这样有趣;有时候,觉得人生了无声息。心中好像有许多放不下,又好像从来了无牵挂。岁月的长河留不下生命归于尘土的痕迹,人生假象生生不息。

那句话是,我站在你最爱的雨里,却不敢站在你身边。

八年前六月的中午,考完最后一场,天气燥热得厉害,几声闷雷滚过,豆大的雨点随即落下来。很多人没有带伞,纷纷冒雨跑出去,我是最后一个离开考场的。站在走廊下,看着阴郁暗沉的天,雨越下越大,地上泛起大片的水花,像一朵朵盛开的白莲花。突然有一把伞在旁边打开,白色透明的伞将天空衬得遥远明亮。她转过脸,将伞挪到我的头顶,替我遮风挡雨,然后说:“苍蓦,明年再见。”

想着想着,微微笑起来。八年后,又是一个下雨天,她开车来接我,我撑着一把伞站在巷子口等她。看到她从车里出来,雨点很快打湿她的衣服、头发、脸,四目相对,隔着数年时光,隔着我们整个青春时代……我将伞递到她的面前,轻声说:“灵修,好久不见。”眼睛为他下着雨,心却为他打着伞

真真是室友的同事,有一天,来家里借住。眼睛肿了一大块,脖子上有勒痕。室友叹口气,悄悄对我说:“那是被她丈夫打的……打一次跑一次,都不知道多少次了。”

真真和老公是大学同学,大学毕业两人结婚,没多久有了孩子。真真在家里当起了全职主妇,这一当就是八年。这八年间,老公从一名小职员做到公司老板,带一个三十多人的团队,从月薪几千到年薪百万,在郊区买了房。而真真,一如八年前,空有学历没有工作经验,人生最宝贵的时间都用来相夫教子了,而立之年想为自己找份工作,高不成低不就。老公非但不支持鼓励她,反而嫌她拖后腿,动辄打骂叫她滚出去。

每一次,被老公打了她就哭着跑出去,在网吧待一夜或者去同事家蹭住几天,等老公来找她再回去,两人和好如初。没过多久故态复萌,老公喝得酩酊大醉回到家里,将她当佣人使唤,一不高兴就对她拳打脚踢,把她反锁在门外。清醒后给她买衣服和包,向她解释是工作压力大心情不好,求她看在孩子的分上原谅自己。

刚开始是因为孩子,她逆来顺受,什么都能忍。自卑、懦弱,觉得自己没有能力,不美丽也不再年轻,丈夫嫌弃是理所当然,何况还有孩子,要给他一个看似幸福完整的家庭。丈夫醉酒口不择言,数落她这些年都靠他养,吃他的、住他的、用他的,离了他就是个废人。他却忘了,当初是谁苦口婆心劝说妻子放弃工作,为他生儿育女,给他一个温暖踏实的家,一个无后顾之忧的依靠。

时间久了,她变得麻木,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孩子也不管了,只知道逃。短则几天长则数礼拜,把孩子扔给婆婆,去离家很远的地方打工。她意识到再不反抗这辈子会被折磨至死,说不定哪一天老公带着离婚协议回来逼她签字……她会失去家、失去孩子、失去一切。

室友说,她这样一味逃避根本不是办法,要么就找丈夫好好地谈一次,要么就离婚。真真叹口气,说:“哪有那么容易啊……我以前只知道忍,想着息事宁人。他是醉糊涂了,借酒发泄,平时对我还是很好的,最起码我离家出走他会出来找我。现在他越来越变本加厉,打完我怕我跑了,把我的手机和身份证扣押,我哪里也去不了。我跑出来,他也不找我,知道我没有手机和钱哪儿也去不了,熬几天还得乖乖回家……何况,我放心不下孩子。”

他们是大学同学,两个人都是从小地方来北京打拼的。当初丈夫创业,她把攒下来的积蓄和父母给她买房子的钱全部用来资助丈夫。丈夫为了让她安心,立刻与她结婚,并承诺以后赚了钱都交给她,给她买房子,房产证上写她的名字。熬过了这么多年,他赚了钱,买了房子,却没有把钱交给她,房产证上也没有写她的名字。每一次管他要生活费、孩子的学费都要看他的脸色,还要讨价还价。他不准她去他的公司,不准她出去找工作,更不准她交朋友。她瞒着丈夫偷偷找了份工作,还要让老板和同事保密,不能让他知道。终于有一天,被丈夫发现,他闹到公司,她颜面尽失,被迫辞职。“每次他都到我工作的地方来闹,我根本不能有工作。可没有工作,哪来的收入呢,我一点积蓄都没有,就算离了婚,孩子也不可能跟我这个一无所有的母亲生活……我连自己都养不活……他这么做就是让我永远都离不开他。”

他就是让她永远离不开他。真真内心明白,没办法挣脱,没办法抗争。社会地位的悬殊、家庭关系的不对等,从一开始,真真就处在劣势。爱情和誓言能维持几年,独立和底气才是最重要的。倘若真真有稳定的工作,有自己的积蓄,不靠男人也能过得很好,真真的丈夫怎么敢有恃无恐地欺负她,口不择言地侮辱她……年轻时不自知,年长后不自爱,一意相信爱情会给自己一座华丽的金屋。金屋藏娇也就几年,等到色衰爱弛,金屋会变成囚禁自己最坚不可摧的牢笼,禁锢了爱和自由。“日子不是用来将就的,你表现得越卑微,幸福就会离你越来越远。”

亦舒的《我的前半生》里,女主人公子君的状况与真真相似,幸运的是,她没有遭到家暴。子君大学毕业就结婚做了家庭主妇,三十多岁遭遇丈夫变心,为他生了两个孩子之后被迫离婚。她一点工作经验都没有,只能从打字员做起,她一直以来都有梦想,只是因为丈夫和家庭被扼杀,直到丈夫移情别恋、一夕间家破人散才幡然醒悟:女人一定要独立,这世界什么都是假的,只有自己的才是真的。离婚后重返职场,从头学起,学陶塑当起了艺术家,国外邂逅钻石王老五,成就一段好姻缘。丈夫回心转意想与她重归于好,她高傲地拒绝了,让他念念不忘。

然而,小说毕竟是小说,是作者给予世界所有不公与悲哀的一个幻梦般的圆满收尾,这很清醒,也很残酷。这世间,很多人过着如真真般的生活,却做不了子君式的梦。爱情失去了,不会再有下一次了吗?婚姻失败了,一直痛苦地维持一个破碎的结局吗?

大部分的痛苦,都是不肯离场的结果。没有命中注定的不幸,只有死不放手的执着。

真真和子君,如同女人的前半生与后半生。所有的痛楚和苦难,都可以用爱、自立和自愈洗去。即使眼睛为他下着雨,心也可以为他打着伞。这把伞遮挡的不只是暴风骤雨,不只是冰雪寒霜,在给予他人安全和温暖的同时,也给自己抵御和保护。

让他习惯也让他知道,从来都不是你给了我、你保护我,而是我给了你、我守护你。心是对等和相互的。有一天当眼角的泪不再流淌,当心上的伞不再打开,你失去的不只是一段情,不只是一个我……是生命中得到的最后一滴雨露,最后一次宽恕。你必须相信,有些东西并不牢固,但你必须依靠

这几年,总觉得时间过得太快,眨眼之间如光线遁没。有句话是:“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是的,岁月在慢慢变少,一寸一寸,只争朝夕。

翻开旧的日记本,入目是十年前写下的一行字:你不在的时候我想了很久,从文学梦、电影梦、爱情梦、青春梦……对前程未来充满无从预知的担心与疲惫,又包含亟不可待奋力脱缰的欣喜与不信。

短暂性失忆症,忘记见过谁,和谁说过什么话。却认命地记得,生命中出现的最重要的人,和他说过的每一句话。那时作文中常见的句子是:“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想来是对张爱玲的天才梦触动良深。

那些个翻来覆去又覆去翻来的失眠的日子,总是念念不忘遗失的美好,在赠予故人的纸巾上一字一字写下:“我是不是已经死在了繁花似锦的某个时候……”思之深,悲之切,以黯然神伤都不足以形容梦境尚未铸成却被击碎的颓然。

晚自习时间跑到操场上吹冷风,深夜回家路经未关门的碟片行捧回一摞一摞的片子,每个午后在别人午休的时候用钢笔在本子上摘抄大段大段的文字,疯了似的抚摸与哀恋,于沉默中潸然泪下。

隔一段时间,强迫症与焦虑症并发。搁在枕边凌乱的书籍与唱片,一次次码上号重新排列,又烦躁地全部推掉,将盆栽丢到门边置之不理,墙上海报悉数扯下,看着一地纷乱的碎纸片心痛不已……就是这样周而复始折磨着过日子。

该如何从贫瘠刻板的轨道上脱离出来?

无数次反问自己,我想要什么?想过什么样的生活?

某个公共课堂,心不在焉地在纸上乱涂乱画,不曾想被老师点名,问我如何理解家的意义。一百多人的礼堂座无虚席,都是背井离乡外出求学不满二十岁的孩子。家,如同靠近不得的恋人,不能回头的归属。

那年我不满二十岁,而今二十五岁已过。骨子里仍如同少年时敏感彷徨,沉默隐忧。一页一页,看自己写下的发黄模糊的字。十六岁,对自己说,我第一次隐约发现内心深处潜伏已久的彷徨,竟然已经如此深重和悲凉,竟然有这么多的麻木在悄然侵蚀生命的激情。这使我凛然一惊,突然意识到,心在岁月中开始沧桑。

张爱玲说:“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无论是升华还是浮华,都要成为过去。然而现在还是清如水明如镜的秋天,我应当是快乐的。”

而我,不管怎样的年纪,看起来都不是那么快乐。学着从别人的言语里窥得那些纷乱前尘、醉笑离伤。听她们讲张爱玲、讲亦舒。说张爱玲是提香的术士,笔下的爱情是爱的极致,忘了琐碎。亦舒是司琴的琴官,穿素色衣袍,戴高耸的官帽,眼中有不可接近的严肃和清冷,即便她奏的是《后庭花》。

不谈激情,不谈堕落,不谈放纵,只研究如何在满目疮痍的虚伪中找一点真心。

我艳羡那些毫无顾忌直言内心孤独与荒凉的少年笔者,也有过类似深切感触与倾吐的欲望,却无从着笔。或许很多人觉得顾影自怜,无病呻吟,站在现下的年龄回头重看亦觉得言语过于苍白,辞藻过于堆砌,但即便如此,仍愿沉迷其中。这大概也是一种执梦的方式吧。“曾几何时,丢失了自己,忘记了身后有过灿烂星辰、书剑琴棋的梦。”

写作,是把丢失的自己找回来,圆一场灿烂星辰、书剑琴棋的梦。四年前大学毕业,对自己说,我不知道未来能做什么,别人需要我做什么。但我知道,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只要还向前看,我就一定会做到我想做的样子,这就够了。

那个留着长发,穿着长裙,背双肩包,怀抱一摞书籍和笔记本电脑,戴着耳机,经常流连在图书馆与教学楼,看着宣传板上他人照片与毕业感言的女孩,真的长大了……变成现在的样子:齐耳短发,穿大衣短裙,背单肩挎包。不变的是,怀抱一摞书籍和笔记本电脑,戴着耳机,流连在书店、咖啡馆、公园。

耳畔是张悬的《南国的孩子》,她用低沉婉转的声音唱着:“你是南国来的孩子,有着不能缚的性子,身上披覆了寓言而浑然不知……你是南国来的孩子,人要爱人要恨的样子,血里流传着远在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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