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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4 11: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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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D.H.劳伦斯 译者:朱晓宇

出版社:中国华侨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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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与情人

儿子与情人试读:

Volume One

父母

“谷底坊”的所在之处从前叫“煤鬼巷”。所谓煤鬼巷,就是一片参差不齐的茅草屋,簇立在绿丘里的溪岸上。住这里的矿工在两个矿区外的小矿井里讨生活。溪水在桤树下静静地流淌,丝毫不受矿井的污蚀。几头驴子吃力地沿着吊架绕圈子,把煤从矿井里拉到地面上来。乡下到处都是这种大同小异的矿井,有些在查理二世的时候就已经开采了。零星的矿工和毛驴像蚂蚁似的钻进地下,拱出些奇形怪状的土包,在无垠的麦田和草地上扒出一个个小黑块。四下里都是采矿人的茅屋,东边一片,西边几间;教区里还有为数不多的几个农场,加上织袜工人散在各处的屋子,就成了所谓的贝斯伍德村。

到了差不多六十年前,这里突然变了样。金融家开起了大矿,把小矿井挤得朝不保夕。先是在诺丁汉郡和德比郡发现了煤矿和铁矿。接着卡斯顿·卫特公司应运而生。它的第一家煤矿就开在舍伍德森林边上的矮树园。开业的时候,帕梅斯顿勋爵还在万众瞩目之下剪了彩。

那时的煤鬼巷已经破旧不堪,为人所厌弃,结果被一把火烧了个干净,附近堆积的垃圾也一扫而空。

卡斯顿·卫特公司一时间经营得风生水起。于是乎,从西尔比到纳塔尔一路上的溪谷中,新矿一个接一个地凿了出来。没过多久,公司名下就有六个矿井在同时开工了。从纳塔尔开始,铁路穿过森林,在高高的砂岩上蜿蜒着,途径卡尔特会修道院旧址和罗宾汉泉,向南到矮树园,接着到达明顿这个重重麦田之中的大矿;过了明顿,铁路继续向前,穿过溪谷边的农田,一直通到煤仓山,在那里岔成两支,分别到达北面的叫花李和西尔比,俯瞰克里奇和德比郡的群山。六座矿,就像六枚黑色的桩子打在田野上,拴在上面的是一圈细细的链条,那就是铁路了。

为了安置成群的矿工,卡斯顿·卫特公司盖起了“坊屋”,建在贝斯伍德的山坡上,是些房子围起来的大院。后来,溪谷中煤鬼巷的旧址上又建起了谷底坊。

谷底坊有六片矿工住宅区,分成两排,每排三个,像六点骨牌似的。每片住宅区有十二栋房子。这两排住宅区就坐落在谷底,向上看是通向贝斯伍德的陡坡,而向前望去,至少从阁楼的窗子里,能眺见溪谷缓缓爬升,通向西尔比。

这些房子本身造得牢实、体面。走近看,最靠谷底的那片住宅区有阴凉的遮蔽,房前的小花园里种着报春花和虎耳草,最前的那片则阳光充足,花园里种的是各色石竹。再抬眼则能看到整齐的女贞矮树篱,明净的前窗、小门廊和阁楼天窗,一直到不住人的客厅为止看到的都是如此景象,但这不过是金玉其外罢了,是矿工的妻眷特意收拾出来的。房子后部才是卧室和厨房,对着杂草丛生的后院和邋遢的炉灰坑。两片住宅区内侧相对,各自一长排的炉灰坑之间是一条窄巷,这里是小孩子玩耍、女人说闲话和男人喷云吐雾的所在。因此,谷底坊的房子坚实耐住,外表也像那么回事,但真正住在这里却让人生厌,因为过日子离不开厨房,厨房却径直对着那布满炉灰坑的丑陋窄巷。

孟若太太对住到谷底坊并不如何热切。她原本住在高高在上的贝斯伍德,要住进谷底坊的时候,这里已经建成十二年,开始败落了。然而在当时她也别无可想。好在她住的是最靠前的那片住宅区,在一排房子的尾端,因此只有一家邻居,另一边比别人多个狭长的小花园。因为这栋靠边的房子,她和那些“中间房”的女人相处时也显得有点高人一等,因为她每星期要付的房租是五先令六便士,其他人只用付五先令就可以了。可这样的优势在孟若太太看来根本无济于事。

孟若太太三十一岁,结婚已有八年了。她身材娇小,原本是个精致的人儿,行事却也果决。即便如此,刚开始和谷底坊的那些女人打交道,她还是有些放不开。七月的时候搬过来的,到九月她就怀上了第三个孩子。

她丈夫是个矿工。搬进新家才只三个星期,矿工的年假和集市就开始了。孟若太太早就知道,碰上这种事丈夫肯定是要大肆作乐一番的。集市那天是星期一,他果然一早就出门了。两个孩子也心急得很。大的那个是儿子,七岁,叫威廉,早饭一吃完就溜出去逛集去了,丢下只有五岁的妹妹安妮,一上午都哭丧着脸闹着也要去。孟若太太手头有活儿干。她盘算着,邻居还不熟,没谁能信得着。所以她最后答应说吃过中饭自己带安妮去集市。

十二点半的时候威廉又露头了。他好动得很,一头金发,满脸雀斑,身上有点丹麦人或挪威人的气质。“可以吃饭了吗,妈妈?”他急匆匆地冲进来问,头上戴着顶帽子,“有人说一点半集市就开始了。”“饭一做好你就可以开吃了。”母亲这么回答。“饭还没好啊?”他嚷嚷着,一对蓝眼睛气愤地瞪着她,“那我不吃啦。”“那可不行。饭五分钟就好了,现在才十二点半。”“他们就开始了。”这个孩子半哭半叫道。“开始了你也死不了,”母亲道,“再说,现在才十二点半,还有整一个钟头呢。”

小男孩急匆匆地帮忙摆桌子,接着三个人就马上坐下开吃了。正吃着果酱布丁,他突然从椅子上蹦起来,直愣愣地站在那里听外面的动静。远处传来旋转木马开动的声音,还有喇叭声。他义愤填膺地怒视着母亲。“早跟你说过啦。”说着他跑到衣柜边,一把抓起帽子。“把布丁带上——现在才一点过五分,你自己没弄对——还有,你那两便士还没带呢。”母亲一口气喊道。

男孩垂头丧气地跑回来,拿了自己的两便士,一声不吭地走了。“我也要去,我也要去。”安妮边说边哭了起来。“好啦,你也去,成天哭鼻子的小折腾鬼!”母亲说道。午后,孟若太太带着女儿出门了。她们沿着高高的树篱一路费劲地往山上爬。田里的干草都采割了堆在一边。牛群在吃着新长出来的草茬。四下里暖洋洋的,一片平和。

孟若太太不喜欢嘈杂的集市。两组木马来回转,一组是蒸汽动力,另一组由一匹小马拉着绕圈;三架手风琴吱吱呀呀地奏着,时不时传来手枪射击的声音,卖椰子的小贩叫卖起来简直惊天动地,投掷木人游戏的摊主和摆西洋景的女摊主也在大声吆喝。孟若太太瞧见儿子正兴高采烈地站在一个西洋景的箱子前盯着看。那个西洋景里放的是狮子华莱士。这头狮子有名得很,咬死过一个黑人,还废掉过两个白人。于是她就没叫他,而是去给安妮买了一捧太妃糖。一转眼,小男孩已经眉开眼笑地站在她跟前。“你来也不告诉我一声——这儿是不是有好些好东西?——那头狮子自个儿干掉了仨人——俩便士花掉啦——瞧!”

他从口袋里掏出两只蛋杯来,上面的图案是粉红色的百叶蔷薇。“我从那个摊子上赢来的。把弹子打进洞的摊子。两次就赢了这两个杯子——一个便士一次——上面有百叶蔷薇,瞧,在这里,我就想要这种。”

她知道他要杯子是为了给她。“嗯!”她说道,挺开心的,“确实好看。”“要不你来拿着吧,我担心把它们打碎了。”

她来集市可把他乐坏了,于是拉着母亲四处逛,什么都看一眼。到了西洋景跟前,她给儿子解释了图片是怎么回事,跟讲故事一样。他听得聚精会神的。母亲走到哪儿他都紧紧跟着。在她身边,他神采飞扬,由衷地感到自豪。她戴着精致的小黑帽,身着披风,仪态万方,周围女人的气质都比她差一大截。看到认识的女人她都微笑致意。然而她终于累了,就对儿子说:“好了,你准备啥时候回去,现在还是再等会儿?”“你这么早就要走啊?”他嚷道,满脸不高兴。“这么早?都四点多了,我有数的。”“你这么早回去干吗呀?”他抱怨道。“你要不想回的话就不用跟我走。”她说道。

于是她带着小女儿缓步走了。儿子定定地立着目送她,心里舍不得让她回去,但是又不愿意离开集市。走过星月酒馆前的空地时她听到一群男人在里面乱嚷嚷,鼻子里呛进啤酒的味儿,于是加快了脚步,因为心里知道丈夫可能就在酒馆里。

六点半左右,威廉回家了。他看上去很疲惫,脸色发白,无精打采的。尽管他自己没有意识到,但实际上他心虚得不好受,因为他让母亲自己走了。而自从她走了以后,他就再没什么心思好好在集市上玩。“爸爸回了吗?”他问道。“还没。”母亲答道。“他在星月酒馆帮忙呢,我瞧见了。那儿的窗户上镶着块黑铁皮,上面有几个洞,看得见里面。他卷着袖子在里边干活儿哪。”“哼!”母亲嗤了声,“他手上没钱,干啥都可以,只要给点好处他就心满意足了。”

天色渐渐沉下来,孟若太太看不见了,就放下针线活儿,起身到门边去。外面到处传来欢快的声音,这是过节才有的喜庆,而她也终于受了感染,出门走进房侧的花园里四下张望。女人正陆陆续续从集市上回家来,身边的孩子抱着各种玩具,有绿腿的白羊,还有木马什么的。偶尔个把男人满载而归,东西多得走路都摇摇晃晃。也有好丈夫和全家人一起经过,优哉游哉的,很是惬意。但通常只是女人和孩子走在一起。暮色愈发浓了,没出门的主妇站在巷子的角落里闲聊八卦,白围裙下却都叉着自己的胳膊。

孟若太太只是一个人待着,对此她已习以为常。儿子和女儿都在楼上入睡了。家就在自己的身后,似乎很牢实,很可靠。可她却感到悲从中来,因为很快就又有个孩子要降临到这个家里了。整个世界都是那么无味,看不到什么指望——至少在威廉长大之前是这样。只有默默地忍耐,直到孩子长大,除此别无他法。可是孩子这么多,还有第三个,她感觉自己已经精疲力竭了,真不想要这个孩子。当爸爸的人还在酒馆里没羞没臊地给别人当酒保,然后把自己也喝个烂醉。她鄙视他,然而却已经跟他绑在一起分不开了。要出世的孩子对她是个天大的负担,要不是因为威廉和安妮,她早就无法忍受现在的生活了,成天和鄙陋的人事打交道,在穷苦拮据中挣扎。

她走到房前的花园里,感到身子重得迈不开步,可在屋里又闷得慌。天气燥热得让她窒息。前路无望,接下来的生活让她觉得自己好像都要被活埋了。

房前的花园是四四方方的一小块,周围围着女贞树篱。她就在那里站着,竭力去闻那花香,去体味正在消逝的美丽暮色,以期赶走郁悒。园子有个小门,门对面是上山的台阶,两侧是高高的树篱,两旁是割过草的草坡,绿得让人感到灼目。头顶的天空随着霞光悸动,光线很快就没入了田野,大地和树篱都深深地吞吸着暮光。夜色终于降临了,山顶上亮起一簇灯光,从这光里隐隐还透出些集市的喧嚣,但也已在逐渐消弭。

树篱下的那条小路上黑乎乎的,时有回家的男人跌跌撞撞地走过。山路的最后一段比较陡,有个小伙子一路冲下来,结果在石阶上摔了个狠的。孟若太太见此不由得打了个寒噤。那小伙子爬起身来,嘴里骂骂咧咧地怨天尤人,好像是石阶要害他似的。

她回了屋,心想自己的生活难道就此一成不变了。她已经开始意识到也许就是如此了。少女时代仿佛是如此的遥远。她疑惑着,十年前那个在希尔内斯的防波堤上蹦蹦跳跳身轻如燕的女孩子和今天在谷底坊的花园中步伐沉重的妇女真的是同一个人吗?“这跟我到底有什么关系?”她喃喃自语,“所有这一切到底跟我有什么关系?接下来要生的这个孩子也不干我的事。没谁会为我着想。”

有时候,一个人被生活攥住了,他的躯壳给带着随波逐流,就这样变老,完成了自己的历程,然而这样的生活没有真实可言,让人觉得生命似乎就从来没有眷顾过自己。“我一直等着,”孟若太太对自己说,“等啊等,可是永远也等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她把厨房收拾完,点上了灯,又添了火,接下来把第二天要洗的衣服找出来泡上,之后就坐下来开始做针线活儿。针在布料里穿行,时时闪出些光来,好几个钟头就这么过去了。偶尔她叹口气,挪挪位置放松下,心里则一直盘算着怎么样才能让手头的那点东西物尽其用,让孩子们过几天好日子。

十一点半的时候丈夫回来了,八字胡黑黑的,胡子以上的两颊红通通的,油光闪亮,头轻轻地点着,一副自得其乐的样子。“哎呀呀,还在等我呢,亲爱的?我去给安东尼帮忙了。你知道他给了我多少钱?半个臭克朗,一个子儿也没多得——”“他觉得剩下的都给你付啤酒钱啦。”她没好气地道。“我没喝——真没有,你得信我,今天我只喝了一丁点儿,就那么一点儿。”他的声音温柔起来,“喏,我给你带了点白兰地姜饼,给孩子们带了一个椰子。”他把姜饼和毛茸茸的椰子放在桌上,“唉,这辈子你都不会说‘谢谢’了,是吧?”

她没心思吵架,就拿起椰子摇了摇,看看里面有没有汁水。“是好的,可以拿命担保,我是从比尔·霍金森那里要来的。我跟他说,‘比尔,你一个人可吃不了三个椰子,拿一个给我的小子和丫头吧?’‘好,沃尔特,’他说,‘你看上哪个就拿哪个吧。’我就拿了一个,还谢了他。我不想当着他摇椰子看好不好,结果他说,‘你还是看准了,这个到底好不好,沃尔特。’所以啦,你瞧,我知道这是个好椰子。他是个好人,比尔·霍金森这人还是不错的。”“醉鬼什么都舍得给别人,而且你跟他都醉了。”孟若太太道。“唉,你个臭小娘,谁喝醉啦?我倒要问个清楚。”孟若说道。他在星月酒馆当了一天酒保,现在心满意足,嘴里喋喋不休地说着各种胡话。

孟若太太累坏了,也没耐烦听他瞎说八道,就在他耙火的时候赶快上床睡觉了。

孟若太太出身于一个古老而体面的市民家庭,祖上是有名的独立派,曾经跟随哈钦森上校作战,这许多年下来,一直都是虔诚的公理会教徒。她祖父是做花边布饰买卖的。有段时间诺丁汉好多制作花边的生意纷纷倒闭,她祖父也破了产。她父亲叫乔治·科波德,是个技师,身材高大,面目英俊,一向高傲,这不仅仅是因为他自己长得好——皮肤白,眼睛蓝,而且是因为他自视正直守信。孟若太太长得娇小玲珑,这点和她母亲如出一辙。可是她高傲、倔强的脾性却是传承自父亲这一边。

乔治·科波德手头总是不宽裕,他常常为此感到苦恼。他在希尔内斯船厂做技师的工头。孟若太太是他二女儿,叫格特鲁德。她人长得像母亲,心里爱母亲胜过一切,但是她那清澈、高傲的蓝眼睛和高额头却是来自父亲的。她记得小时候不喜欢父亲,因为他总是对温柔善良、充满幽默感的母亲指手画脚。她记得自己在希尔内斯防波堤上跑来跑去地找船。她记得去船厂的时候身边的男人都喜欢她,讨好她,因为她是个稚嫩清高的孩子。她记得上私立学校的时候有个上了年纪但是很有意思的女老师,自己后来成了她的助手,喜欢帮她的忙。而到现在她手里还保留着约翰·费尔德送给她的《圣经》。十九岁那年,她从教堂回家的时候经常和约翰·费尔德一块儿走。他是个富商的儿子,在伦敦上过大学,当时正准备从商。

她总是能记忆犹新地回想起九月的那个星期天下午,他俩坐在后院的葡萄藤下,阳光穿过葡萄叶的缝隙,在她和他身上投下美丽的图案,有如一条蕾丝披肩。有些叶子呈纯黄色,看上去就像是一朵朵金灿灿平展展的黄花。“坐着别动!”他喊道,“你的头发,我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才好,像金子和铜一样闪闪发光,像烧化的铜一样赤红,阳光照过的地方好像有金线穿过似的。那些人居然说这头发是褐色的。你妈妈还说是鼠灰色的。”

她注视着他闪亮的眼睛,心潮激荡,脸上却波澜不惊。“可是你说自己不喜欢做生意。”她继续刚才的话题道。“我就是不喜欢,我讨厌做生意!”他情绪激动地喊道。“你还是愿意做牧师吧。”她半是求恳地说道。“我愿意。要是能做个一流的牧师,我肯定没二话。”“那你干吗不去?你怎么能不去做牧师呢?”她的嗓门高了起来,有点恨铁不成钢,“我要是个男子汉,就没什么能拦得住我。”

她把头抬得高高的。在她面前他总感到有点羞怯。“可我爸爸犟得很。他打定主意要让我去做生意来着,我知道他肯定不会放过我的。”“可你不是一个男子汉吗?”她叫道。“男子汉也不能随心所欲啊。”他回答说,皱着眉头,一副无可奈何的为难样。

现如今她在谷底坊忙这忙哪,对男子汉的了解比以前多多了,知道这个词代表的可远不是随心所欲那回事。

二十岁的时候,因为身体原因,她离开了希尔内斯。她父亲退休回了诺丁汉。约翰·费尔德的父亲生意赔了钱,因此那个年轻人去诺伍德当了老师。这一去就杳无音信,直到两年后她下定决心打听消息,才知道他已经和自己的房东太太结了婚。那个女人四十好几了,是个富孀。

尽管如此,孟若太太还是保存着约翰·费尔德给她的那本《圣经》。她现在已经明白他不会——唉,她已经很清楚他到底会怎样不会怎样了。所以现在她保存着他的《圣经》,把当时的记忆放在心底,这都是为她自己留个念想。直到她死的那一天,足足三十五年,她都再没有提起过他一个字。

二十三岁的时候,在圣诞舞会上,她遇见了一个来自浴前谷的小伙子。那时孟若二十七岁,魁梧挺拔,仪表堂堂:满头黑发闪着亮泽,浓密的胡须还从来没有剃过,满面红光,嘴唇红润润的惹人注意,因为他总是开怀大笑。他的笑声浑厚爽朗,有种与众不同的魅力。格特鲁德·科波德看着他,不由自主地被迷住了。他生气勃勃,活力十足,说几句话就能逗人发笑,到哪里都如鱼得水般受人欢迎。她自己的父亲也不乏幽默感,但那是拿来嘲讽别人用的。这个人则不同:温柔,热情,没什么书卷气,也从不摆出一副道貌岸然的严肃相。

她自己则正相反。她生性好奇,善于接受,也乐于聆听,在谈话中总是能不着痕迹地引导别人。她喜欢探讨各种想法,因此大家都觉得她是个才女。她尤其喜欢跟有见识的人讨论有关宗教、哲学或是政治方面的问题。但是这样的情形并不常见,所以她只能鼓励周围的人聊自己的生活并以此为乐。

从身材上来说她比较娇小纤弱,但是天庭饱满,披着一头棕色的卷发,蓝色的眼睛总是在四处打量着,看上去很坦诚。科波德家族的人都有一双美丽的手,她也不例外。她的穿着很素净,常常是一身青色的绸衫,配饰也不过是一条别致的银贝挂链,外加一枚绞金胸针,仅此而已。此时的她还白璧无瑕,心地虔诚,一片天真烂漫。

沃尔特·孟若就这样对她一见钟情。对这个矿工来说,她是个让他心醉神迷的淑女。她一开口,那种地道的南方口音和纯正的英语就让他感到难言的畅快。她也在关注着他。他的舞跳得很棒,跳舞在他而言好像完全是自然又快乐的事情。他祖父是从法国来避难的,在英国娶了个酒吧女招待——如果这也算是婚姻的话。格特鲁德·科波德看着这个年轻的矿工跳舞,感觉他的一举一动都透着股说不出来的欢快。尤其让人难忘的是他的脸,神采奕奕,黑发散披,邀请舞伴时总是笑容可掬。她不由得对他上了心,因为之前还从来没有遇上过像他这样的人。对她来说,父亲就是天下所有男人的典范。而乔治·科波德是个俊雅孤傲的人,对周围的人事总是看不上眼,管事的时候毫不容情,说话也夹枪带棒的,读书就喜欢神学,平生只佩服圣徒保罗一个人,对所有感官上的享受都嗤之以鼻。这和矿工有天壤之别。因为父亲的缘故,格特鲁德对跳舞不屑一顾,心里根本就没存着一丁点儿要在这方面出类拔萃的念头,连柯夫雷那种流行舞也没学过。在骨子里她是个清教徒,和父亲如出一辙地高冷。因此,眼前这个男人浑身上下燃烧着感官的火焰,金色霞光般的生命力在举手投足间流出,像烛火般柔和,却又不像她自己一样受到思想和精神的禁锢,这在她而言是不可思议的,可求而不可得的。

他走过来对她欠身邀舞,这让她心里升起一股暖意,好似吃了酒一般。“来,跟我跳一曲吧。”他亲热地说道,“挺简单的,另外我就想看你跳跳舞。”

她之前跟他讲过自己不会跳舞,但他那毕恭毕敬的样子还是让她忍不住嫣然一笑。这笑容如此甜美,年轻的男人登时心旌摇曳。“不行,我不会跳。”她轻柔地说道,声音干脆悦耳。

结果他就在她身边坐了下来,头朝着她,小心翼翼地——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做,但直觉总是能让他做对事情。“你这样可就跳不上这支曲子啦。”她嗔道。“没事,我不想跳了——这支曲子我不在乎。”“可刚才你还在请我跳呢。”

他听了哈哈大笑起来。“真没想到,你可真会逗。”

这回轮到她眉开眼笑了。“不是吧,是你自己到哪儿都一副开心果的样子。”她说道。“唉,就是吧,我自己也控制不了啊。”他又开怀大笑起来。“这么开心,可你是个矿工啊!”她有些惊诧。“没错,我十岁就下井了。”

她望着他,半是惊奇,半是心疼。“十岁!肯定很辛苦吧?”她问道。“没多久就习惯了。我们像耗子一样昼伏夜出,白天下井,晚上才冒出头来看看外面有什么动静。”“真想不出来是怎么个情形。”她皱了皱眉。“就是地老鼠那样子!”他笑道,“嘿,我们有些家伙走起路来真的跟地老鼠一模一样。”他边说边演,头往前探,像只鼹鼠那样伸长了鼻子地四处瞎嗅着辨认方向,“真的是这般模样。”他天真地解释道,“恐怕你从来没见过他们那样子。不过啥时候我可以带你下井去看看,你亲眼一瞧就明白啦。”

她看着他,一时无语。这是种全新的生活,一下子呈现在她眼前。她开始明白过来矿工是怎么生活的,数以百计的工人成天在地下劳作,只在晚上才回到地面上来。这让她感觉到他是高尚的,因为他每天都在拿生命冒险,还能高高兴兴、满不在乎。她看着他,心里慢慢涌上感动和钦佩。“你愿意去瞧瞧吗?”他温柔地问道,“不过也罢,那会把你弄得脏兮兮的。”

他称呼她总是用半文言的“汝”字,这在之前还从来没人跟她用过呢。下一年的圣诞节他们就结婚了。婚后头三个月她幸福透顶,婚后六个月她还是非常幸福的。

他发誓戒酒,还戴着禁酒会的蓝缎带四处晃悠,其实就是哗众取宠罢了。她原以为他俩住的房子是属于他的。尽管小了一点,但是很方便,家具也都很不错,选材结实耐用,正契合她直率的品位。邻居那些女眷和她不怎么来往,而婆婆和几个姑子老是嫌她小姐脾气,对她评头论足。但这些她都无所谓,只要丈夫和她亲近,自己过自己的就可以了。

有时候,她对卿卿我我厌倦了,就想敞开心扉,跟他说些严肃的话题。结果她发现丈夫用心在听,却什么也听不懂。没有心灵上的理解,他们之间的亲密关系也就无法更进一步了。对此她时不时感到心慌。有时候他整个晚上都坐立不安,她意识到对他来说仅仅有她在身边还是不够的。所以他开始干些小活计的时候她心里反而松快了许多。

他的手很巧,做什么东西或是修什么东西都是小菜一碟。因此她就说:“我挺喜欢你妈妈那个炭耙的,小巧得很。”“是吗,我的好女人?那是我做的,我给你再做一个好啦!”“啊?不可能啊,那是钢的!”“那又怎么样?说不上一模一样,但是我也会给你做把差不多的。”

家里因为这些活儿给搞得乱糟糟的,他把锤子敲得叮当响,但是她不在乎。反正他有事儿忙着,人也很开心。

但是到了婚后第七个月,她在刷他的礼服时却摸到胸前的口袋里有几张纸片。因为突如其来的好奇,她把纸拿出来仔细瞧了下。这件礼服是他结婚时穿的,后来就很少穿了,所以她从来没有把这些纸片当一回事。结果现在知道了,是家里家具的账单,还没付清。“看这儿,”晚上他洗完澡吃过饭以后她跟他说,“我在你的结婚礼服里找到了这些账单。你怎么还没结清啊?”“没呢,都还没来得及。”“可是你告诉我说所有账都已经结清了。这样的话我周六去诺丁汉一趟,把账清了吧。我可不想坐在别人的椅子上,也不想在没付清款的桌子上吃饭。”

他却没吭气。“你把存折给我,好吗?”“给你没问题,不过不顶用啊。”“我还以为——”她欲言又止。他跟她说过,自己还存着不少钱。可现在她明白这都是瞎话,问也白搭。于是她僵直地坐着不说话,心里气苦得很。

第二天,她去找婆婆问了个清楚。“那些家具不是你买了给沃尔特的吗?”她问道。“没错,是我买的。”老太太也不是省油的灯。“那他给了你多少钱去买呢?”

老太太一下子火也上来了。“既然你这么想知道,就告诉你好了,总共八十镑。”她回答说。“八十镑!可怎么还有四十二镑还没有付清呢!”“那可不干我的事。”“可是那么多钱都到哪儿去了呢?”“你去找下账单好了,我觉得肯定都在。他还欠我十镑,除此之外,在这儿办的婚礼还要六镑钱。”“六镑!”孟若太太不由得重复道。真是恬不知耻,她父亲花了那么多钱给他们办婚礼,结果婆婆家里大吃大喝又花了六镑钱,还要算在他头上。“那他买房子用了多少?”她又问。“房子,什么房子?”

孟若太太的嘴唇都气白了。他跟她说过,现在住的房子和旁边的那幢都是他自己的。“我还以为我们住的房子——”她说不出话来了。“那房子是我的,那两幢,”婆婆说道,“也还没付清呢。现在我也只是勉强把抵押贷款的利息对付过去而已。”

格特鲁德坐在那里,脸色苍白,一言不发。现在她就像父亲一个样。“这么说来我们还应该付你房租了。”她冷冷地说道。“沃尔特是在付我房租的。”婆婆答道。“多少钱?”孟若太太问道。“每周六先令六便士。”婆婆毫不客气。

他们住的房子根本不值这么多。孟若太太支着头,愣愣地看着前方。“你运道好,”老太太含讥带讽道,“什么也不用干,钱的事一点也不操心,找老公就可以了。”

年轻的媳妇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关于此事她没跟丈夫多说,但是她对他不再像以前那样了。她那高傲、自尊的心有一块凝固了下来,变得像坚石般冷硬。

转眼十月又到了,她一心只想着圣诞节。她跟他的邂逅就是在两年前的圣诞节。去年的圣诞节上,她嫁给了他。今年圣诞节她会给他生个孩子。“你不跳舞吧,太太?”十月里有个住得很近的邻居问她。那时候好多人正议论纷纷,说要在贝斯伍德的“砖瓦客栈”开舞蹈班。“不跳,我对跳舞从来没什么兴趣。”孟若太太答道。“真是想不到。你们这一对儿可真是有意思。你知道他跳舞好是出了名的。”“我可不知道他这么出名。”孟若太太笑着答道。“真的,他很有名哪!你不知道吗,他主持矿工之家俱乐部的舞蹈班都有五年多了。”“是吗?”“没错,就是如此。”另一名妇女对这个舞蹈班不以为然,“每周逢二、四、六都人山人海的,大家都说那儿不太正经。”

这样的是非让孟若太太羞愤难言。这种滋味她没少尝,因为那些女人唠叨了很久才放过她。谁叫她高高在上呢,但她就是没办法融进周围的人群里去。

后来他回家开始变得很晚。“他们现在下班都很晚了,是吧?”她问洗衣女工。“我觉得没有吧,跟平常差不多。不过他们会先到艾伦酒吧喝一杯,还要聊天打屁,那就早不了啦!晚饭都冷透了——他们活该!”“可是孟若先生已经戒酒了。”

女工放下衣服,抬起头看了眼孟若太太,什么也没说,又继续干活了。

孟若太太生儿子的时候身体很糟糕。此时的孟若对她无微不至,体贴到了极点。不过她还是感到十分孤独,因为自己的亲人都不在身边。即便有他陪着,她还是感到孤独,而他的存在只让她感到愈发孤独得难以忍受。

出生

时儿子又小又弱,但长得很快。他是个漂亮的孩子,一头暗金色的卷发,深蓝色的眼睛随着年龄长大逐渐变成浅灰色。母亲深深地爱着儿子。就在幻灭的苦痛最难忍受的时候,就在生活的信念摇摇欲坠的时候,就在灵魂感到苦闷和孤寂的时候,他降临到了她身边。因此她把儿子当成了全部,这让做父亲的感到妒忌。

到最后,孟若夫人终于开始鄙视自己的丈夫。她的心都转投到儿子身上,不再关注那个父亲。家庭的新奇感已经一去不返,他开始对她视而不见。对此孟若太太心里气苦,只觉得丈夫根本没常性,凡事都是三分钟热度,要坚持什么信念对他简直难比登天。他也没什么内涵,除了出风头什么都不会。

夫妻间的斗争开始了,那是场可怕而残忍的战争,直到一方死去方才结束。她拼命让他承担丈夫的责任,履行父亲的义务。但他和她截然不同。他天性注重感官上的享受,而她却逼他道德、虔诚。她还强迫他去面对现实。这让他忍无可忍,于是便爆发了。

孩子还很小的时候,父亲的脾气就开始变得暴躁易怒,而且时好时坏的让人吃不准。只要孩子闹出一丁点事情来,他就开始骂骂咧咧的。要是再不听话,矿工的硬巴掌就要打到儿子的身上去。遇到这样的情形孟若太太就会痛恨丈夫,一恨好几天,而丈夫则会跑出去一醉方休。她也不在乎他到底干什么去了,只有在他回家的时候才会把他损得一无是处。

夫妻之间逐渐离心,这使得他有意无意地粗鄙起来,要跟她作对,放在从前这是不可能发生的。

到威廉一岁的时候,母亲感到特别自豪,他太漂亮了。这时她手里没什么钱,但是她的姐妹给外甥买了各式衣服。儿子一身白衣,头戴小白帽,帽子上还插着根弯曲的鸵鸟毛。他就是母亲快乐的源泉,她尤其喜欢他满头披着的卷发。有个周日的早晨,孟若太太躺在床上一边听着父子俩在楼下说话,一边眯了一觉。结果她下楼时却发现房子里热得够呛,壁炉里火烧得正旺,早餐乱七八糟地摆了一桌,丈夫坐在扶手椅上,背靠着壁炉,一副赔着小心的表情。儿子站在他两腿中间,莫名其妙地看着母亲。他的头发剪得就像是刚剃了毛的绵羊,古古怪怪的,因为周围一圈头发都给理掉了。壁炉前的地毯上铺着张报纸,上面是许多月牙形的卷发,在熊熊的火光下仿佛是散落在地的万寿菊花瓣一样。

孟若太太就这么站着,一时动弹不得。这可是她的第一个孩子。她脸上没有一丝血色,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你觉得这个头怎么样?”孟若心虚地笑着说道。

她握紧双拳,高高地举着走上前来。孟若连忙往后缩去。“我真想杀了你!杀了你!”她义愤填膺地喊道,双拳还举在空中。“你总不想让他像个丫头片子吧!”孟若说道,声音里透着害怕,头也低着,不敢直视她的双眼,挤出的笑意早已消失得一干二净。

母亲低下头,望着儿子那剪得跟狗啃一般的短发,伸出手来放在他头上,心疼地抚摸着。“唉,我的儿啊!”她的声音直发颤,嘴唇抖着,脸垮了下来。她一把抱过儿子,把脸埋在孩子的肩上抽咽起来。她是那种不轻易落泪的女人,像男人一样,要伤心到极点才会真的哭起来,那呜咽声撕心裂肺。

孟若还坐着,肘撑在膝盖上,手紧紧攥在一起,握得关节都发白了。他呆呆地望着火光,好像被打蒙了一样,一时间喘不过气来。

没过多会儿,她就不哭了。她哄住孩子,又把早饭给收拾了,却没有管那张撒满了卷发的报纸,任它铺在壁炉前的地毯上。最终丈夫把报纸收起来放到了炉子后面。她继续一天的活计,但嘴唇紧紧闭着,一声不吭。孟若服服帖帖,小心翼翼的,一副可怜相。整一天他都食不甘味。她再说话的时候客气得很,对他干下的蠢事只字不提。但他能感觉到,两人之间出现了难以弥合的裂隙。

后来她说自己一时糊涂,儿子的头发迟早是要剪的。到最后她竟然跟丈夫说他剪头发的手艺跟理发师没什么区别。不过她和孟若都心知肚明,这一幕让她的心理发生了剧变。她一辈子都清清楚楚地记得当时的场景,一想起来就揪心地痛。

男人的鲁莽行为像是尖矛一般穿透了她对丈夫的爱。之前她跟他斗争的时候还心怀气苦,觉得他跟自己疏远了,并时时为此幽怨。现在她不再为他不够爱自己而烦恼了。对她来说,他已经成了个外人。这样一来她的生活反而更容易忍受了。

尽管如此,她跟他的斗争却没有停。因为她祖上代代相传了清教徒高尚的道德感,现在已经成了一种宗教本能。她就像是狂热的信徒一般给出对他的种种要求,因为她爱他,或者说她曾经爱过他。要是他犯了错,她就以此折磨他。如果他喝了酒,或是撒了谎,她就无情地斥责他,骂他是懦夫、无赖。

遗憾的是,她跟他太不一样了。他本来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但是她无法接受这一点。她要他成为自己想象中的样子。就这样,她一心要让他变得高尚,但这已超出了他的能力。这让她把他给毁了,也伤害了自己,留下了伤疤。但是她自己的品质却维持着没有变,另外孩子也给了她安慰。

他酒喝得很凶,但是跟好多矿工比只是小巫见大巫罢了,而且喝的都是啤酒,因此他的身体虽然遭了些罪,可是却没有大碍。他狂欢畅饮主要是在周末。每逢周五、周六和周日晚上,他都在矿工之家待到打烊为止。周一和周二的晚上一到十点他就不得不起身不情不愿地走人了。周三和周四的晚上他有时能待在家里,要出去也就是个把钟头的事情。他也基本没有因为喝酒误过工。

但就算他出工很稳定,工资却降了下来。因为他管不住自己的嘴,喜欢乱嚼舌头。他一向不服管,因此对矿井的管事从没有什么好话。比如说在帕莫森酒馆他会这么说:“工头今早下到我们坑里来了。他跟我说:‘看看,沃尔特,这样子不行,这些架子没搭好啊。’我就跟他说:‘啥呀,你瞎叨叨什么?架子哪里没搭好了?’他就说:‘这样子肯定不行,总有一天会塌方的。’我说:‘那没办法,要么你堆点土站在上面用头顶着吧。’就因为这他就气疯了,又叫又骂,让周围的人看好笑。”孟若可会模仿别人了。他扯起嗓门,学着管事那副正经八百的语气尖声尖气地说起来。“‘沃尔特,你可不能没大没小啊。我跟你到底谁更懂行?’我就说:‘你懂多少我可从来不晓得啊,阿尔弗雷德。可能跟你睡个觉就知道了吧!’”

孟若滔滔不绝,一帮酒友听得津津有味。其实他这话也没算瞎说。这个矿井的管事的确没多少文化,小时候还是跟孟若一起玩过的。也就是因为这个,两个人互相看不顺眼,却也没有太当一回事。不过,孟若在酒吧里说的这些话却让阿尔弗雷德·查尔斯沃斯一直耿耿于怀。因此,尽管孟若这个矿工踏实肯干,刚结婚那会儿有时候一周能挣到五英镑,但是架不住分到的煤坑越来越差,煤层薄,取煤难,慢慢地就挣不到几个钱了。

另外在夏天煤矿也没什么生意。经常是大上午,艳阳高照的,矿工们就成群结队地回家了,那时也就是十点或者十一二点。井口也没有空着的货车等着装煤。住在山坡上的女人们一边在篱笆上掸着壁炉前的地毯,一边东张西望,数着驶出溪谷的火车头后面拖着几节车皮。到了吃饭的时候,孩子们从学校回家来,望见煤田里吊架的绞轮没在动,就会说:“明顿矿没工开了,爸爸要回家了。”

这时候就有一层阴霾笼罩在女人、小孩和男人身上,因为到了周末的时候肯定又没钱花了。

孟若本该每周给妻子三十先令,供各种开支用——房租、吃的、衣服、矿工俱乐部的会费、保险、看医生等等。偶尔他手头宽裕,就给她三十五先令。可这并不多见,好多时候他只给二十五先令。到了冬天,要是分到产出多的煤坑,他一周能挣五十到五十五个先令。这下他可乐坏了。周五晚上加上周六周日,他花钱如流水一般,差不多一个金镑就这么挥霍一空。就算挣得多的时候,他也很少给家里的孩子们省出几个子儿,也不会想到给他们买上一磅苹果什么的。他手里的钱都给喝掉了。要是矿里不景气,大家都为钱发愁的时候,他倒是不会老喝得醉醺醺的,因此孟若太太总是说:“我也说不准到底是不是希望没钱花,因为他只要有了钱,家里就不得安宁。”

如果他挣了四十先令,就会给自己留十先令,挣三十五就留五先令,挣三十二就留四先令,挣二十八就留三先令,挣二十四就留两先令,挣二十就留一先令六便士,挣十八就留一先令,挣十六就留六便士。但是他从来没攒过一便士,也不给妻子存钱的机会。实际上她有时还得替他还账。倒不是酒钱,因为那种账根本不会让女人过手,而是其他的费用,比如说他没事干买了只金丝雀或是根华而不实的手杖。

集市期间,孟若便不怎么工作了。孟若太太一心省着花钱,因为接下来还要生产。想到他在外面花天酒地,自己却在家里一筹莫展,她就倍感凄苦。这次集市放两天假。周二孟若起得很早。他兴致不错,一大早的时候,六点还不到,她就听见他吹着口哨下楼了。他的口哨吹得活泼悦耳,挺动听的。他吹的一般都是赞美诗。说起来他以前还是唱诗班的,音色悠扬,还在南井大教堂担任过独唱。要不是听他早晨吹口哨,平时还真想不到。

妻子躺在床上,听着他在花园里鼓捣东西。他一边吹着口哨,一边锯锯锤锤。外面刚刚破晓,天青气朗,屋子里孩子们还在呼呼大睡,丈夫则像个快乐的男子汉一样忙活着,这样的时候总能让她感到温暖安宁。

九点钟光景,孩子们光着腿脚在沙发上玩,母亲则在厨房里洗碗刷锅。他丢下木工活儿回来了,袖子卷得高高的,敞着马甲。这些年下来,他依旧称得上是个英俊潇洒的男人,一头乌黑的卷发,八字胡浓黑显眼。兴许是他的脸色过于红润了,看上去让人觉得他是个火暴脾气的主儿。但现在他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径直走到妻子洗碗的水槽旁。“哎呀,你怎么在这儿!”他嚷嚷着,“一边儿去,让我先洗一下。”“你等着,让我先洗完。”妻子道。“啥?我等着?要是我不乐意呢?”

装腔作势的威吓把孟若太太给逗乐了。“那你就去洗衣服的软水池那儿洗吧。”“哈,你以为我去不得吗?你这个臭小娘。”

但他没有马上走,而是站在那里看了妻子一会儿,然后才到一边去等她洗完。

有兴致的时候他依然能把自己打扮得风度翩翩。一般外出的时候他在脖子上随意系一块方巾就算了。不过今天他好好地梳洗了一下。他兴致勃勃地洗着头发和脸,弄出哗哗啦啦的声音,一边又敏捷地跑去厨房的镜子前照自己。他不得不弯着腰,因为镜子太矮了。他一丝不苟地把又黑又湿的头发往两边分开梳。看到他这么臭美,孟若太太气不打一处来。他给自己戴上下翻领,打上黑领结,外面套上燕尾服,看上去精神得很。就算衣服寒碜了一点,但他长相本来就不错,又天性爱美,本能地知道怎么让自己举手投足更帅气一点。

到了九点半的时候,杰利·佩迪跑来找自己的老朋友了。杰利是孟若的死党,可是孟若太太讨厌他。他是个瘦高个,脸长得跟狐狸差不多,一双眼睛眨起来仿佛都看不见睫毛,走起路来目不斜视,脑袋好像是安在木头弹簧上似的,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要是他愿意,出手也会很大方。对孟若他似乎很看重,或多或少地都有点罩着他的意思。

孟若太太看不起他,因为她认识他死于肺病的老婆。到了将死的时候,那个女人恨透了自己的丈夫,只要他一进自己的房间,她就能气得咳出血来。不过杰利对这些似乎都毫不在意。现如今是他十五岁的大女儿替他管着破落的家,照看两个更小的孩子。“这是个没心没肺的吝啬鬼。”孟若太太这么评价他。“我可从来没觉着杰利小气,”孟若不同意,“要我说到哪儿都再找不到比他更大方、更慷慨的人了。”“是对你大方吧,”孟若太太反驳他说,“对他那几个可怜的孩子他的手可紧得很。”“可怜?我就不知道他们哪儿可怜啦?”

不管说什么,孟若太太都不会对杰利改观。

现在这个让孟若夫妻拌嘴的人物出现了。他的细脖子探开洗碗间的门帘伸了进来,正看见抬眼的孟若太太。“早上好呀,太太。当家的在吗?”“是——他在。”

孟若太太没招呼他,杰利就顾自走进屋,站在厨房门口。没人请他坐下,他就那么站着,神色淡然,借此来伸张男人和丈夫的权利。“今天天气不错。”他对孟若太太说。“是。”“早上外面可好啦,散步真不错。”“你是说你俩打算去散步?”她问。“对,我们想走着去诺丁汉。”他答道。“哼!”

两个男子见了面,相互招呼了下,兴头都不错。不过杰利是有恃无恐,孟若却有点遮遮掩掩,怕在妻子面前表现出太多的高兴劲儿。他利索地系好鞋带,心里已经急不可耐。这一趟要走十英里路,穿过田野去诺丁汉。他们从谷底坊爬上山坡,在朝阳下快活地赶路。在星月酒馆他们干了第一杯,第二站是老地方酒馆。接下来的一路上本来是没有什么地方解渴的,只有走五英里后到布尔维尔才能痛痛快快地喝上一品脱苦啤。结果在野地里遇上了几个晒干草的人,一加仑大的酒壶里装得满满的,就停下来跟他们待了一会儿。于是,当城市的轮廓映入眼帘的时候,孟若已经有点昏昏欲睡了。城市就这样在他们身前展开,中午的日头正大,水汽蒸腾,看上去有点模模糊糊的。远山如黛,连绵的山峰到南边就看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房屋的尖顶,大片的厂房和林立的烟囱。快走出田野的时候,孟若终于支持不住,倒在一棵橡树下沉沉地睡了一个多钟头。等他爬起来继续赶路时却感觉有点头重脚轻。

他们俩找到了杰利的妹妹,在绿茵饭店用过午餐,接着去了海碗酒吧。那儿的人都在为赛鸽大呼小叫,让他们也见识了一番。孟若一辈子都不沾纸牌,因为他觉得纸牌上有股说不出的邪气,把它们叫作“厉鬼的符咒”。不过玩九柱戏和骨牌他就是个高手。有个纽瓦克人说要比试下九柱戏,他就欣然接受了。破旧的狭长酒吧里,所有人都来看这场较量,给两个人下注。孟若扯掉外套上了阵,杰利手里捧着帽子,里面塞满了赌金。大家坐在桌子旁定睛观看,有些人还站了起来,手里拿着酒杯边喝边瞧。孟若仔细地掂量着手中的大木球,然后一击命中,撞得九根柱子东倒西歪。这场游戏让他赚了半克朗,口袋一下子又鼓了起来。

到晚上七点的时候,两人心满意足地离开了酒吧,赶上了七点半回家的火车。谷底坊一到下午就闷得难受,留在这儿的人在屋里也都待不住。女人们头上什么也没戴,白围裙也不脱,就这么三三两两地站在两片房子之间的小巷里说闲话。男人们在喝下一顿之前也准备透透气儿,就蹲在外面的地上侃大山。灼热的阳光烤炙着亮晶晶的石板瓦屋顶,整个地方闻起来都有股腐臭的味道。

孟若太太领着小女儿下到草地上的溪边玩耍。这里离家还不到二百码。溪水潺潺,从石头和破碎的瓦罐上流过。母亲和孩子倚在老旧的羊桥栏杆上静静地望着。上游有个积水潭,在草地的另一头。孟若太太瞧见几个赤条条的小男孩在看不见底的黄泥水里翻腾,旁边黑乎乎的污浊草坪上还不时跑过个把白亮的身影。她知道威廉也在潭边玩儿,这让她心里惴惴不安,生怕他会淹死在水里。这会儿安妮已经在高高的老树篱下闲逛了,她把桤树果一粒一粒地捡起来,把它们叫作醋栗。这个孩子也是个不省心的,她的头上还围着嗡嗡叫的苍蝇。

七点钟她安顿孩子们上床去睡觉。之后,她又干了一会儿活儿。

沃尔特·孟若和杰利到了贝斯伍德,心里如释重负,因为接下来就不用再赶火车了,可以好好庆贺一番,为这了不起的一天画上一个句号。这对远足归来的旅人带着凯旋的得意步入了奈尔逊酒馆。

第二天又要工作了,正在吃酒的男人贪杯的念头为此大打折扣。另外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也已囊中羞涩。有些人已经在垂头丧气地往家走,准备睡个好觉,明天上班才有精神。孟若太太不爱听他们郁闷的哼唱,就回屋了。九点过了,十点也过了,那“一对”还没有回。不知在哪家门口的台阶上,有个男人拖长了调子大唱《引路慈光》。每次听到这些醉鬼借酒浇愁唱这些赞美诗,她都觉得受了侮辱。“真是糟蹋,唱《吉纳维芙》那类小曲不行吗?”她愤愤地自言自语。

厨房里弥漫着熬煮香草和啤酒花的味道。炉子上架着个黑色的大汤锅,里面咕嘟嘟地冒着热气。孟若太太取来一只胖罄,那种红土制的厚皮大砂锅,往锅底撒了一堆白糖,然后用力端起大汤锅,把熬的酒倒进胖罄里去。

就在这时,孟若进了门。他在奈尔逊酒馆里的时候还挺乐呵的,不过回来的时候就开始烦躁起来。地里睡的那一觉让他浑身发热,到现在还觉得心里发躁,身上也酸痛不已。快到家的时候他隐隐感到过意不去,心里生着气却自己也没有意识到。花园的门打不开,他火冒三丈地一脚踢过去,把门闩给踹断了。他进来的时候孟若太太正在把汤锅里的东西倒出来。他晃悠悠地走过来,碰到了桌子。滚沸的酒浆溅起来,把孟若太太吓了一跳。“老天!”她叫道,“可是醉鬼回来了!”“你说啥?”他咆哮道,帽子遮在眼睛上。

突然,她的血一下子都涌到了头上。“你不是醉鬼是什么!”她怒道。

她放下汤锅,在酒里搅拌着白糖。他双手重重地摁到桌子上,把脸凑到她跟前。“不是醉鬼是什么,”他重复着她的话,“哼,除了你这样的臭婊子还有谁会这么说我。”

他把脸猛地凑向她。“就知道乱糟蹋,好像钱多得没处花了。”“今天我花的钱还没到两先令呢。”他说道。“那你哪儿来的酒喝这么醉?”她反驳道。转念间她突然怒火中烧,“别老是吊着你那个好搭档杰利。他要是有钱的话就该用在自己孩子身上,这是他们应得的。”“胡说八道,胡说八道。闭嘴吧,臭娘们。”

两个人剑拔弩张,脑袋里一片空白,只觉得对方面目可憎,要狠狠骂一通才解气。她和他一样,心里也被怨恨和怒火充斥了。两人你来我往地斗着嘴皮子,直到他骂她骗人精。“你胡说!”她大叫道,一下子跳了起来,气都喘不过气来了,“你血口喷人,你这个不要脸的骗子,是个人都比你强!”“你才是个骗人精!”他吼道,用拳头猛砸桌子,“骗人精,骗人精,你个说话不算数的骗人精!”

她站得笔直,双拳紧握。“你一进来屋里就臭不可闻。”她叫道。“那就滚出去——屋子是我的。你滚!”他喊道,“钱都是我挣的,跟你没关系。房子也是我的,跟你没关系。你滚好了——滚哪!”“我会走的,”她喊道,泪水不争气地涌了出来,“啊!我早就该走了,不是吗?要不是为了孩子,我早已经走了。几年前还只有一个孩子的时候就该走的,现在我肠子都悔青了。”她的泪水一下子止住了,怒火再次涌上心头。“你以为我是为你留下的吗,你以为我会为了你在这儿多待一分钟?”“那就滚好了,”他怒不可遏地大叫,“滚!”“休想!”她转过脸去,“休想!”她叫道,“你想我走了好乱来,为所欲为,没门儿!我要留下来看好孩子,你就放心好了。”她冷笑道,“你觉得我会把他们都交给你来糟蹋?”“滚!”他粗声喊道,拳头都举起来了,但是心里却怕着她,“滚!”“我求之不得!老天有眼,要是能跟你这样的人分开,我高兴得笑都来不及,笑都来不及!”她答道。

他走近她,满脸通红,眼里都是血丝。突然他一把抓住了她的臂膀。她害怕得叫起来,拼命挣扎。这时他稍微清醒过来一点,嘴里喘着粗气,粗蛮地把她推向门口,又用力将她推了出去,砰的一声关上门,在里面拨上栓。他回到厨房,跌坐到扶手椅上,头里的血还在沸腾。他本来就喝醉了,人又已经精疲力竭,脑袋慢慢沉到了两膝之间,就这样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八月的夜晚,明月高悬。孟若太太怒气冲冲地到了门外,不由得打了个激灵,这才发现自己已经沐浴在一片清辉之中,凉飕飕的,一下子浇熄了她炽热的怒火。门口种着几株大黄,宽阔的叶片在月光下亮闪闪的。她无助地站在那里怔怔地望了一会儿,然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沿着花园里的小径走了下去。她的四肢发着颤,腹中的胎儿也在不住地翻腾。有一阵子她的思想不受控制,脑海里机械地重现着刚才那一幕,一遍又一遍。每过一次,那些话语和片段就像烧红的烙铁一般烙在心上。每次回想起之前那一小时发生的事情,那烙铁就在相同的地方烙上一次。烙过的印记越来越深,伤痛反而渐渐远去了。到最后她终于醒过神来,发觉自己精神恍惚了有差不多半个钟头。夜色重新袭来,她有些害怕地四下张望着,原来自己已经走到了房侧的花园里,刚才正在长长的围墙下沿着矮醋栗木旁的小道来回逡巡。花园只是窄窄的一条,临着横贯住宅区的大路,只由一排密密的荆棘树篱隔开。

她赶紧走出房侧的花园,来到前边的园子。一站到那里,银白的月色就把她吞没了。月亮高高地挂在她的正前方,月光从前面的山上直照下来,洒满了谷底坊所盘踞的溪谷,亮得让人几乎睁不开眼。刚才的苦痛发作了出来,她喘着气,轻声抽咽着,嘴里不停地喃喃自语:“臭东西!臭东西!”

这时她感到身旁有东西在动,打起精神仔细观瞧,才看清了自己在神不守舍时注意到的到底是什么。原来是几株雪白挺立的百合花在月光中摇曳。空气中也沁着花朵的清香,仿若实质一般。孟若太太略怀敬畏地吸了口气。她伸出手,轻轻地抚摸着洁白硕大的花瓣,浑身微微发起抖来。月光下的花瓣似乎伸展开来,她就把手探进白色花瓣包围的中央,手指上沾染的金粉在月光下却看不分明。于是她弯下腰来,细细地打量那一撮黄色的花粉,可是却感觉颜色还是黑黝黝的。她深深地吸了一口那醇香的气息,不禁心醉神迷。

孟若太太倚在花园的门上往外看,一时出了神。她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除了微感不适并有些在意腹中的孩子以外,她带着花香,整个人都融进了明朗的月华之中。没过多久,那个孩子也和她一起在月光中融化。就这样,她,山峦,百合花,还有周围的房子化为一体,仿佛沉睡了过去。

她再清醒过来时感到十分疲倦,只想睡一觉才好。她慢吞吞地往四面张望,一簇簇白色的夹竹桃像是灌木丛上四散着的白布。一只飞蛾在花簇上掠过,接着穿过了整个花园。她的目光追着飞蛾走了一阵,逐渐精神起来。夹竹桃浓郁的香气让她又有了力气。她沿小路走着,在白玫瑰丛前停留了一会儿。这花闻起来甜香淳美。她摸了摸层叠的洁白花瓣。清新的花香和酥凉的叶片让她想起明媚的早晨和初升的太阳。她很喜欢这种花。但她已经累了,很想睡觉。在这莫测的户外,她有些渺茫,感到心下凄凉。

四周一片沉寂。显然孩子们没给吵醒,要不就是醒后又睡着了。三英里外有列火车呼啸着穿过山谷。茫茫夜空向无垠的远方伸展,显得无比幽深和神秘。银灰的夜幕中时而传出些模糊沙哑的声音,那是秧鸡在左近的啼叫,火车叹息般的鸣笛,还有远处男人的呼喊。

她的心本已平静下来,现在却又开始骚动不安。她匆匆穿过房侧的花园,走到房子的后面。她小心地抬了抬门闩,里面还是紧紧地拴着。她轻轻敲了敲门,等了下,又敲了敲。她可不能吵醒孩子,也不能惊动邻居。他肯定是睡着了,而且轻易不会醒。她一心迫切地要进屋去,抓着门把手紧紧不放。温度已经降下来了,会着凉的,而且她还怀着孩子!

她用围裙裹住头颈和肩膀,又赶回房侧的园子,走到厨房的窗户旁。她把脸靠在窗台上,透过百叶窗往里看,发现丈夫双臂摊开,正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他那长满黑发的脑袋就搁在桌子上,脸冲下贴着桌板。

一见他这副样子她就心生厌憎。油灯冒着青烟,从暗铜色的光芒上她看出来油快要烧干了。她把窗子敲得越来越响,玻璃都好像要碎了,可他就是醒不过来。

就这么徒劳地敲了半天,她开始打起战来,一半是因为刚才靠着冰凉的石头窗台,一半是因为已经筋疲力尽了。她老是为还没出生的孩子担惊受怕,心里盘算着怎样才能保暖。她走到储煤室前,那儿有条旧地毯,壁炉前用的,前天她拿了过来,准备卖给收破烂的。她把地毯裹在肩上,虽然脏旧得很,但是倒也暖和。她就这样在花园的小路上来回走动,时不时透过百叶窗向里张望,然后接着敲窗子,心想就这么副难受的睡姿,他总会支持不住醒过来的。

终于,差不多一个钟头以后,她又开始敲窗户,这次没用太大力气,但是敲了很久。他慢慢地感到了外面的动静。就在她不抱希望地停下来以后,却看见他动了动身子,然后茫然地抬起头来。他的心脏难受得厉害,这让他逐渐恢复了意识。她又在窗户上狠狠地敲了一阵,这下总算把他给吵醒了。她看到他的拳头一下子捏紧了,眼睛瞪得大大的。他倒没有一丁点的害怕,即便现在是二十个强盗要破门而入,他也会不顾一切地冲上去拼命的。他四下张望着,心里还犯着迷糊,身体却摆出了搏斗的姿势。“开门,沃尔特。”她冷冷地说道。

他的拳头松开了,这才想起之前干的好事。他低着头,阴沉着脸,不愿意认错。但她还是看见他疾步走到门口,接着耳中听见门闩拨开的声音。他抬了下门闩,门开了。他在屋里已经习惯了昏黄的灯光,银灰的夜色让他吃了一惊,赶忙缩了回去。

孟若太太走进屋来,正看见他半跑着穿过门往楼上冲去。他急着要在妻子进门前溜掉,结果把领子扯了下来丢在地上,扣眼都撕坏了。她为此又恼火了一番。

她暖了下身子,让精神镇定下来。她太累了,什么都不想记起来,只是四处跑来跑去,忙着把没干完的家务做掉。她把丈夫的早餐准备好,把他下井用的水壶洗干净,下井穿的衣服放在壁炉前烤着,下井穿的靴子摆在旁边,又找出块干净的方巾、背包和两个苹果,耙了下炉火,然后才去睡觉。他已经睡得死沉死沉的,额头上两条短黑的眉毛拧在一起,仿佛在生着闷气。他的脸拉得长长的,嘴唇愤愤地抿着,好像在说:“我才不管你是谁,干什么的,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孟若太太对他了如指掌,因此一眼也没多看。她在镜子前取下胸针,镜子里的自己脸上四处是黄色的百合花粉。她微微地苦笑了一下,擦掉花粉上了床。她的脑海里还在反复地闪现着两人交锋的画面。不过在丈夫从宿醉中再度醒来之前,她已经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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