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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4 19: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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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保拉·麦克莱恩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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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日飞行

绕日飞行试读:

绕日飞行[美]保拉·麦克莱恩 著张希 译中信出版集团引文谨以此书献给我亲爱的家人,还有敬爱的莱蒂·安·克莉丝托弗尔森,她就是我生命中的D夫人。“我学会了观察,学会了信任他人,还学会了任由自己四处游荡。我学到了每个爱做梦的孩子都应当了解的事——只要你坚持下去,再远的地方也能走到,再高的山也能翻越。这些道理我很早就明白,但实际情况却往往令人举步维艰。”——柏瑞尔·马卡姆,《夜航西飞》“我们必须趁生命还掌握在自己手中时,留下自己的印迹。”——卡伦·布里克森序章1936年9月4日英格兰,阿宾顿“织女银鸥”飞机是孔雀蓝色的,两侧的机翼银光闪闪,它比我所见过的任何一种鸟都要漂亮。而现在,我的这架“织女银鸥”就要起飞了,它的名字叫作“信使”。这架飞机由能工巧匠精心打造,它将要完成人们认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1]——横跨茫茫大海,穿越三千六百英里的黑暗和虚空。而即将驾驶它完成这一任务的人,就是我。我登机时已经是黄昏了。数日来,风暴肆虐,在飞机场上耀武扬威。此刻,机场的灯光在风雨中成了一个个小点,暗淡无力;雨水用力敲打着机翼,在强劲的狂风中发出击鼓一样的响声。我被告知,今天的天气已经算是这个月里最好的了。不过,跟恶劣的天气相比,我更担心的是飞机的重量。“织女银鸥”上安装了一个特殊的起落架,用来承载备用的燃油和汽油。油箱固定在机翼下方,与机舱连在一起。这些油箱围在驾驶座的四周,就像是紧贴着我筑起了一道围墙。油箱上安装了活栓,我只需伸出两根手指就能拉动——这是为了方便我在飞行途中更换油箱。工作人员告诉我,必须等一边油箱里的油完全用尽,并将其关闭之后才能启用另一边的油箱,以[2]防止出现气塞现象。在更换油箱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引擎暂时停转的情况,但过一会儿它还会重新启动。虽然工作人员这样说,但到时候引擎是否真会重新启动,我只能碰运气了。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需要担心的因素,都得靠运气。停机坪上到处都是水坑,一个个闪着白晃晃的光,就像数不清的小池塘。持续的强风迎头猛吹,乌云一团团压下来。几位记者和几个朋友来到这里,为我送行。毫无疑问,这次送行的气氛十分沉重。他们知道我即将面对什么,每个人都极力劝阻我不要去,至少今天不要去,最好今年不要去。这个任务会一直等着我去完成,我也确定可以等天气好转以后再去——但既然我已经来到了这里,就没必要后退了。我将随身携带的小食物篮装满,往后裤袋里塞了一瓶白兰地,然后就钻进了驾驶舱,蜷缩在驾驶座上。我手上戴了一块表,是从吉姆·莫里森那儿借的。他是目前唯一一个曾跨海飞行并且存活下来的飞行员。我还有一张图,用来记录我横跨大西洋的路线,记录我将怎样从阿宾顿飞到纽约。这张图可以记录我飞越的每一寸水面,却无法记录我在飞行期间经历的空虚、孤独和恐惧。这些负面情绪如此真实地存在着,我必须克服它们,就像在飞行时克服突降和气窝一样。人是无法逃离自我的,哪个部分都不行,包括负面情绪,但这也是件好事。我有时会想,正是我们所面临的挑战塑造了我们,并且改变了我们。而我现在所面临的是[3]一英里长的起飞跑道和一千九百磅重的燃料。黑沉沉的乌云从天空的四面八方聚拢过来,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光线也变得越来越暗淡。面对如此恶劣的天气,我无法改变它,只能面对它。我稳稳地坐在驾驶座上,弯腰拉起操作杆,飞机呼啸着从旁观的人群身边驶过。他们手中的照相机闪个不停。接着,我沿着一系列标识驶向一面红色的旗子。到了那里,我就不可能再回头了。只有这一英里的路程可供我犹豫反悔,除此之外,再无余地。当然,也许这架飞机跑完一英里路后并不能正常起飞。毕竟,在添置了各种组件、承载了太多人的激励之后,它早已不像蝴蝶那样轻盈,而像是头大象般笨重。如果真的如此,那意味着我还没出发就失败了。但此时此刻无论如何我都要全力以赴。[4]在跑道上行驶五百英尺后,“信使”的机尾笨重地翘了起来。我又加快了速度。我感受到了重力在把飞机往下拖,也感受到了飞机的巨大重量。我并没有用眼睛看,却依然能够感受到那面红色的旗子离我越来越近。这时,方向舵和升降机终于开始工作了。“信使”翘起鼻子,像离弦的箭一样飞离了地面。此刻,它用行动证明了自己像蝴蝶一样轻盈。我驾驶着“信使”攀升到昏暗的高空,雨水从我身边降落,身下的瑞典国土绿灰交错,一片迷蒙。我的前方就是爱尔兰海,黝黑的海水时刻准备吞噬我,把我的心脏捏碎。我向下看去,那明晦不定闪着光的地方是科克,那黑乎乎的一块是拉布拉多,而“信使”的引擎一直尽忠职守地轰鸣着。我在飞溅的雨滴中艰难地飞行着,鼻子上的肌肉一跳一跳的。我驾驶着“信使”,一会儿猛冲到高空,一会儿又被湍急的气流冲撞得剧烈摇晃。此时,我基本上是一半靠本能一半靠技巧在驾驶着飞机,这种情况实在是让人望而生畏。然而更为关键,更让人不得其解的问题是,我为什么想要做这样一件事呢?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念头:要用螺旋桨、漆银的机翼和黑暗中三十六个小时的飞行,把我的名字镌刻在天空之中呢?我第一次想要挑战跨海飞行是在两年前。那天我和朋友们[5]在涅里的白犀酒吧用餐。这家酒吧是用杉木搭建而成的,人来人往,热闹非凡。我还记得那天我点的是黑椒牛排和白芦笋,每根芦笋都像我的小拇指那么细。我们每人的杯中都倒着干红葡萄酒。快吃完饭时,JC·卡伯里打了一个赌:“没人能够单独跨越大西洋,从英格兰这边飞到美国,无论男人还是女人。你觉得呢,柏瑞尔?”两年前,莫里森尚未完成类似的水上飞行,甚至没人设想过飞机可以飞越这么远的距离。不过JC有的是钱,同时他也极富麦哲伦和皮尔里的探险精神。于是我们开始谈论一望无际的大海、几千英里无人涉足的寒冷空域、待人开拓的疆土以及从未有飞机出现过的天空。“想试试吗?”JC的眼睛像玛瑙一样闪闪发亮。看到他闪亮的眼睛,我想起了他美丽的妻子玛雅。假如她在这儿,一定会穿着一袭白色的丝绸长裙,烫过的发卷完美无瑕。可惜,一年前在内罗毕,她在一次简单的飞行教学中出事了。那天既没有风,也没有其他干扰性的天气。那是我们第一次遭遇亲密之人死于空难这种事,但绝不是最后一次。许多死于空难的亡灵从时光的尘埃中飘来,向我们眨眼,盘旋在我们的酒杯旁,提醒着我们,他们曾经多么鲁莽,以至遭遇了灾难。我并不需要谁的提醒,我一刻也没有忘记这些死去的人——可不知什么原因,当我迎上JC的目光时,觉得自己甚至做好了准备将它们拉得更近。“我想试试。”我说道,接着又重复了一遍。没过多久,最后几丝光线就消逝在了曲折不平的天际,接下来就只有雨声和汽油味陪伴着我。我得在离海平面两千英尺的高空驾驶飞机飞行两天。厚重的云层吞没了月亮和星星,四周一片漆黑。我不得不依靠各种仪器操纵飞机,不时瞟一眼仪表盘上微弱的亮点来驱赶疲劳。我的飞机上没有安装无线电,[6]能慰藉我的只有引擎发出的有力轰鸣声和时速四十海里迎面刮来的风。汽油在油箱里晃来晃去,汩汩作响,这也让我稍感宽慰。然而在起飞四小时后,引擎转速突然变慢,发出吱扭的响声,接着停了下来。死一样的沉寂。高度计上的指针以惊人的速度飞快下降。那一刻我盯着高度计不知所措。很快,出于本能,我的手就开始自动操作了。我的想法很简单:我只需够到活栓,然后拨动它,将油箱换过来,引擎就会再次启动。一定会的。我让双手保持平稳,然后伸出手指,找到那个银质的装置。我一拨,它就灵活地打开了,但引擎并没有启动。我的“织女银鸥”在不断下降,一千一百英尺,八百英尺,然后更低。我周围的云迅速地向两边散开,我甚至能看到下方海水骇人的粼光和卷起的泡沫。巨大的海浪向上翻卷,幽暗的天空向下压来。我再次拨动那个装置,并安慰自己不要惊慌失措,我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但话说回来,真的有人能准备好去赴死吗?玛雅在看到大地向她飞来的时候,准备好赴死了吗?丹尼斯在沃伊遭遇空难的时候,准备好赴死了吗?一道闪电从飞机的左翼划过,在空中爆裂,就像圣诞节的装饰灯一样耀眼。我突然感到这一幕似乎在以前就发生过,或许还发生过很多次。也许我的灵魂一直在这儿,她正埋头冲向我的身体。下方,无情的海水拍打着海面,等着给我狠狠一击。但此时此刻我脑海中想起的却是肯尼亚,我深爱的东非大裂谷——巍峨的隆戈诺特火山和梅南加伊火山曲折的轮廓,纳库鲁湖畔羽毛艳丽的粉色火烈鸟,高低不一的悬崖,科寇佩、莫洛和恩乔罗美丽的风光,还有穆泰嘉俱乐部那闪闪发光的草坪。我似乎马上就要回到那个深爱的地方了。当然,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螺旋桨似乎在空中旋转了好多好多年,把我带到了过去,也带到了无尽的未来,任我自由翱翔。哦,我一边想着,一边向着黑沉沉的夜空俯冲下去,无暇他顾。我好像回到了故乡。[1]1英里约等于.609千米。——编者注[2]气塞现象:飞机燃油剧烈蒸发造成供油管道堵塞的现象。——编者注[3]1磅约等于0.454千克。——编者注[4]1英尺等于0.3048米。——编者注[5]涅里:肯尼亚的一座城市。——译者注[6]1海里等于852米。——编者注第一部分1在肯尼亚被称为肯尼亚之前,在几百万年亘古常新的岁月里,这个名字属于当地最雄伟的大山。我们的农场在恩乔罗,站在农场里,你就可以看到它。这座山位于英属东非领地,较远的那端山脊界限分明,一直延伸到金黄的草原上。山顶上是终年不化的积雪,就像给山戴上了冰雪皇冠。我们农场的后面是马乌森林,森林里笼罩着蓝色的薄雾。农场前面,龙盖峡谷倾斜向下,逐渐加宽,直到与梅南加伊火山口相连,当地人把梅南加伊火山称为“神山”。农场的另一边则是阿伯德尔山脉,四周环绕着蓝灰色的山丘。黄昏时分,紫色的烟雾在山中弥漫,山丘变得影影绰绰,渐渐隐没到夜色之中。我们第一次来这里是在1904年。那时,这座农场仅仅是[1]一百五十英亩的野生灌木丛以及三间饱经风雨的破木屋。“就这些?”我母亲问道。周围的空气好像被她的愤怒点燃了,飞溅着嗡嗡作响的火花。“你卖掉一切家产就是为了换来这些?”“别的农场主情况更糟呢,克拉拉。”我父亲说道。“可你压根不是个农场主啊,查尔斯!”母亲大声吵嚷,接着哭了起来。实际上,我的父亲是一名骑师。他所熟知的是骑马障碍赛和猎狐,每天接触的是英国拉特兰郡的驯马赛道和马场的篱笆围栏。但他有一次看到了传单上的消息,说有人以低廉的价格[2]在帝国领土上购得了大片土地,这事便从此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于是,我们离开了我的出生地威斯菲尔德,跋涉七千英里,途经突尼斯、的黎波里和苏伊士运河。河上的浪花就像灰色的大山,不断吞噬着天空。接着,我们穿过了基林迪尼港,来到了蒙巴萨港口。这里到处散发着刺鼻的香料味和死鱼的臭味,我们搭上了开往内罗毕的火车。铁路像蛇一样蜿蜒向前,车窗上布满了红色的铁锈。我睁大眼睛看着四周,感受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恐惧。不管那个地方是什么样子,它一定跟我所见过的任何地方都不同。我们在这里住下来,并努力使它更加宜居。我们试图与荒野对抗,但它又裹挟着一切将我们打败。我们的领土没有明确可见的边界或篱笆,我们的木屋也没有合适的门。狡猾的疣猴成群结队地穿过罩在窗户上的粗麻布。这里连一根水管都没有。晚上当你想要方便的时候,只能走到黑黢黢的屋外解决。那里有各种意料不到的危险,你得把臀部翘高一点儿。如果你感到害怕,只能用吹口哨的方式驱散心中的恐惧。德拉米尔爵士和他夫人是离我们最近的白人邻居,他们住在七英里外的地方。我们两家之间生长着大片的灌木丛。他们俩是男爵和男爵夫人,但这些头衔并不能使他们免于住在泥土和茅草搭建的小屋中。D夫人在她的枕头下放了一把上膛的手枪,并建议我母亲也照做——但母亲并没听从她的建议。母亲不想杀几条蛇来当晚餐,也不想先走上几英里路去打水,然后才能洗个像样的澡,更不想在这种孤单的环境里一住就是几个月。这里没有任何社交活动,她的双手一天到晚都脏兮兮的,这里的生活实在太艰难了。两年后,我的母亲订了回英国的车票。我的哥哥迪奇也要跟着她一起走,因为他的身体太虚弱了,适应不了非洲的气候。那时,我还不到五岁。开往内罗毕的火车每周有两趟,母亲和哥哥登上了车,带着旅行箱,握着手帕,穿着旅行鞋。母亲吻了我一下,她面罩上的羽毛轻轻颤抖。她告诉我要勇敢坚强,她知道我一定会过得很好,因为我是个健壮的大姑娘了。她还保证会给我寄一盒在皮卡迪利街买的甘草棒和梨子糖,我可以自己一个人吃,不用分给任何人。我注视着火车行驶在黑色的铁路上,心中并不敢完全相信母亲真的走了。当最末端的那节车厢被远处黄色的山丘吞没,父亲转过头来看了看我,随即回到农场继续他的工作。直到那时,我还认为这一切都是个错误,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发现自己错得离谱,然后纠正这一切。母亲和迪奇会在下一站下车,或者在内罗毕掉头,第二天就回来。可是,这些事并没有发生。我只能别无选择地等着,一边听着火车开走的呼啸声,一边看着遥远的天边。我感觉自己的心脏小心翼翼地跳动着,生怕错过什么。好几个月过去了,没有母亲的消息,甚至连简短的电报都没有。接着,我收到了母亲寄来的糖果。装糖果的盒子很重,上面只写着我一个人的名字——柏瑞尔·克拉特巴克,是母亲惯用的花体字。看着母亲的字迹,看着那些熟悉的点和圈,我不禁泪眼蒙眬。我拿起盒子夹在胳膊下面,然后找了一个隐秘的角落,放声痛哭。我吃掉了一大半已经碎成渣的糖,直到胃实在装不下,又吐了出来。后来,因为喝不下父亲煮的茶,我终于鼓起勇气说出了自己最害怕的事:“母亲和迪奇不会再回来了,是吗?”父亲看着我,表情十分痛苦:“我也不知道。”“也许她在等着我们去她那儿。”父亲沉默了很久,最后才表示她也许是这样想的。“现在这里才是我们的家,”他说道,“我还没有放弃这个地方,你呢?”父亲给了我选择的权利,但做出选择并不容易。他提出的问题并不是“你想和我一起待在这儿吗”,那个决定早在几个月前就已经做出了。他想知道的是我会不会像他一样热爱这里的生活,我会不会爱上这个地方,即使母亲永远不会回来,在接下来的日子,我也许永远都没有母亲陪伴。我该如何回答?环顾四周,空了一半的橱柜提醒着我,母亲和哥哥已经离开了,橱柜里曾经放置的东西已经被他们带走了——四个带金边的茶杯、一副游戏牌、项链上的琥珀串珠——那条项链是母亲最喜欢的。母亲的离开仍然对我触动很大,让我心痛不已。我不知道该怎样忘记母亲,父亲也不知道该怎样安慰我。他把我抱到他的腿上,我耷拉着长长的胳膊和腿,身上有一点脏,好像一直以来都是这个样子。我们就这样静静地坐着。森林边上,一群蹄兔发出尖利的叫声警告同伴,我们养的一只灰狗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儿,然后又趴到火堆边舒服地睡着了。最后,父亲发出了一声叹息。他用双手举起我,注视着我已经干了的泪痕,轻轻地亲了我一下,然后把我放到地上。[1]1英亩约等于4046.856平方米。——编者注[2]帝国领土:指英国在世界范围内的殖民地,肯尼亚在886至963年间是英国殖民地。——编者注2Miwanzo在斯瓦希里语里的意思是“开始”。但有时,只有当原有的一切分崩离析、消失殆尽之后,才能够新生。母亲的离开正是如此,只不过那时我还没有想到这些。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心情沮丧、痛苦万分。我的父母离婚了吗?妈妈还爱我们、思念我们吗?她怎么能就这样扔下我呢?我没准备好问父亲这些,因为他并不像别的父亲那样,总是那么温柔,而且我也不知道该如何与人分享这些隐秘而悲伤的情绪。接下来的日子里,我的生活中发生了一些特别的事。在我们农场的边缘,靠近马乌森林的地方,生活着一些基皮西吉斯人。他们住在用泥巴和树枝搭建的小屋里,屋子周围环绕着高高的带刺植物“博马斯”。不知道他们从哪里了解到了我的情况,还没等我开口,就主动来帮我了。其中一位年长的妇人抱起我,低声吐出一连串充满魔力的词语,同时将一片玛瑙贝系在我的腰上。她的动作十分郑重,像是在举行某种仪式。这片玛瑙贝被穿在一根皮绳上,来回晃动,好像是在模仿我双腿间紧闭的“贝壳”,从而将我体内的那些恶灵驱散。每一个基皮西吉斯女孩降生时,他们都会这样做。虽然我是个白人女孩,是他们白人老板的女儿,但我身上发生的事使他们义不容辞。在非洲,没有哪个母亲会丢下自己的孩子,甚至连这样的想法都不曾有过,何况我很健康,既没有残疾,也不是体弱多病。所以,他们主动向我迈出了第一步,接受我作为他们的“拉克维”,就是“小女孩”的意思。我很瘦,走路有点内八字,淡金色的头发总是乱糟糟的,但我的新身份很快就使我强壮了起来。我整天在小山丘和基皮西吉斯人的村庄间跑来跑去,很快,我的脚上就长出了坚硬的茧。这片土地曾经使我感到恐惧,但现在我已经对它非常熟悉了。同样日渐熟悉的,还有床上铺着的斑马皮。每当夜幕降临,我就会爬到斑马皮下躺好,等待家里的男仆光着脚轻轻走进我的房间,点亮马灯。有时,突然亮起的火光和灯芯燃烧的“咝咝”声会把墙上的小蜥蜴吓到,它们快速爬进墙缝里,声音就像是小木棍敲着草垛。而白天活动的昆虫,例如黄蜂和壁蝇,也开始陆续回巢换岗,它们的巢就在我房间的墙壁上。我会这样待上一两个小时,注视着房间里家具的影子变幻摇曳,这些家具都是用装石蜡的箱子做的。我竖起耳朵仔细听着,直到父亲不再发出声响,我会从开着的窗户中溜出去,溜进漆黑的野地里,去找我的朋友齐彼,他家就在一堆点燃的篝火旁。这样的晚上,齐彼的妈妈还有其他基皮西吉斯部落的妇人喜欢围着火堆,一边喝着用树皮和荨麻煮的黑乎乎的茶,一边讲万物起源的传说。我的大部分斯瓦希里语就是从她们那儿学会的。同时,我也越来越喜欢听她们讲故事。从这些故事里,我知道土狼是怎么崴了脚,变色龙是如何有耐心。我还知道风神和雨神曾经都是人,后来他们因为严重的过失而被罚去天上掌管风雨。这些妇人大多皮肤皱巴巴的,牙齿也掉光了,身体像软绵绵的乌木。在她们褪色的衣服“舒卡”下面,是肌肉干瘪的四肢。我很喜欢她们和她们讲的那些传说,但我更想像齐彼和其他“托托”(男孩)一样——成为守卫村子的战士、年轻的“莫兰”。村子里,女孩子的职责是待在家里干活。但因为我身份特殊,打破了这一传统。至少,在那个时候,部落里的大人们同意我跟齐彼一起训练扔标枪或者猎疣猪。齐彼的爸爸麦拉是村里的“阿拉普”——守卫战士的首领,也是我的偶像。我和齐彼一起跟他学习战术行动。在我心目中,他代表着无畏和力量。我学会了制作弓箭,用箭射猎斑鸠、蜡翅鸟和漂亮的八哥。我知道如何剥下犀牛皮制成皮鞭,还会用绳子系在木棍上制成套索,然后稳稳地甩出去,命中猎物。我很快就长得跟齐彼一样高了,接着超过了他。我可以像他一样飞快地穿过草地。草地上长满了高高的金黄色草丛,我们俩的脚都在草地里踩得灰不溜秋。齐彼和我常常往夜色中走去。农场周围有新割下来的草,用来标记农场的边界。我们越过边界,一直往前走。高高的草丛带着露珠,打湿了我们的大腿。我们爬过绿山,来到了森林的边缘。夜晚的森林里有豹子出没,我曾见过父亲用山羊引诱它们。我和父亲蜷伏在水箱上,以免被豹子伤到,那只被当作诱饵的山羊似乎嗅到了豹子的气味,开始大叫。父亲调试着他的步枪,希望能够一次命中。森林里到处都是危险,但我们听得懂每种声音是谁发出的,也了解声音背后的信息。发出这些声音的有蝉、树蛙和胖胖的长得像田鼠一样的蹄兔,其实蹄兔和大象还是远亲呢。有时,我们也会听到大象从远处跑来的声音,但它们非常忌惮马匹的气息,所以不会太靠近这里。树洞里住着蛇,它们会盘在树上,像绳子一样摆来摆去,或者仅靠光滑的腹部缠绕在同样光滑的桃花心木上。在那几年里,我和齐彼一起度过了无数个美妙的夜晚。在漫长的午后,我们一起打猎或者骑马。我们用砍刀劈,用绳子拉,用脚踩,用盐撒,终于把野树野草除尽,将这里变成了适宜耕种的地方。父亲在这里种上了玉米和麦子,它们都长得很好。父亲用赚到的钱买了两台旧蒸汽机,我们将蒸汽机放在磨坊里,它们就是磨坊的心脏,而绿山农场就是恩乔罗最重要的动脉。没过多久,当你站在山顶,越过那一块块梯田和一人高的玉米地向前看去,你就能看到一辆辆拖着粮食的牛车流水般地把谷物送进磨坊。磨坊一刻不停地运作着。我们雇用的工人数量增加到了之前的两倍,接着是三倍。我们雇请了吉库尤人、卡维龙多人、南迪人、基皮西吉斯人,还有荷兰人。他们挥舞着鞭子,赶着牛车往前走。我们的小铁棚拆掉了,在原地建起了一间马厩,接着又建了好几间。围栏里放满了干草,还有非洲最好的良种马——这是父亲告诉我的,他还说这些是全世界最好的马。夜里躺在床上,听到四面八方喧闹的声音,我仍然会不时想起母亲和迪奇。他们从没给我们写过信,至少没给我写过信,所以我很难想象他们现在的生活。我们在英国的房子被卖掉了,他们如今住在哪儿?英国的树木和星星跟我们在恩乔罗看到的完全不一样,英国下的雨也不一样,住在那儿的感觉、下午阳光的颜色,统统跟恩乔罗不一样。我们已经分别了这么多个月,这么多个下午。渐渐地,我很难再回想起母亲的样子,包括她跟我说的话,还有我们一起度过的时光。我前面的日子还很长,比我能想到的还要长。时间会改变一切,梅南加伊火山口的形状以及肯尼亚那些坚硬的蓝色山峰都会被时间改变。对我而言向前看更安全,因为我可以将母亲推到记忆的边缘,推到她无法伤害我的地方。那样我就不用再去想她了,即使我想起了她,也可以把这当作一种必要的考验。我把母亲的离去当作成为基皮西吉斯的“拉克维”所必须完成的一项考验。有一点是肯定的:我属于这个农场,属于这块土地。我已经融入了这些刺树、高高的悬崖、长满植物的山坡、深深的岩缝、茂密的野草,我是它们的一部分。我在这里重新活了过来,就像拥有了第二次生命,真正的生命。这里是我的家。尽管也许有一天它会像我指缝中的红土那样流散,但至少在我的整个童年里,它是我最完美的天堂。我真心爱着这个地方,我就是为它而生的。3马厩的铃声打破了清晨的静寂,懒洋洋的公鸡和灰扑扑的鹅走出了窝,男仆、马夫、园丁、牧民开始了一天的工作。现在我已经有了自己的小屋,它是用泥巴做的,跟父亲的小屋相隔一段距离。在小屋里,我养了一条长相很丑,但对我很忠诚的杂种狗布勒。听到铃声后,布勒不满地叫了一声,从窝里走出来,来到我的床边。它把扁平的脑袋塞到我的胳膊下,抵着我,这样我就可以感觉到它冰凉的鼻子和头上半月形的疤。它头上原本长着右耳的地方,现在只有一块厚厚的凹凸不平的肉疙瘩——有一只豹子半夜潜入我的小屋,把它当猎物拖走,结果布勒撕开了豹子的喉咙,一瘸一拐地又回来了。它的身上全是血,既有它自己的,也有豹子的,看起来就像是凯旋的英雄。但它伤得太重,已经奄奄一息了。在我和父亲的精心照顾下,它才终于恢复了健康。但它再也恢复不了以前帅气的模样了,它的皮毛变得灰不溜秋,耳朵也半聋了。但我们更爱它了,因为它面对豹子袭击时表现出来的勇气。凉爽的早晨,齐彼在农场里等着我。我十一岁了,他比我还小一点儿。我们对磨坊里的那两台机器特别着迷,一天到晚待在那儿。附近的其他白人孩子要么去内罗毕上学了,要么回英国了,但关于我要怎样做,父亲从来没有提过。马厩就是我的教室,每天天刚亮我就会起床去马厩进行晨训,从来没有迟到过,齐彼也是一样。我刚到马厩,齐彼就开心地跳了起来。他跳得老高,好像腿是弹簧做的一样。我练习了好几年才学会这样跳,并且可以跳得像他一样高,但如果想在比赛中胜他一筹,我必须得保存实力,让齐彼一直不停地跳,越跳越高,直到累得跳不动时,就轮到我来刷新他的记录了。“当我成为‘莫兰’的时候,”齐彼说,“我要用公牛的血和奶块煮茶喝,而不是像女人那样喝荨麻煮的茶。这样我就会拥有羚羊的速度。”“我可以成为一名勇敢的战士。”我告诉他。齐彼的脸方方正正,长相英俊。他一笑就会咧开嘴露出闪亮的牙齿,仿佛听到了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在我们很小的时候,他非常愿意让我走进他的世界,也许那时他只是觉得和我待在一起很好玩。不过,我毕竟是个女孩,还是个白人女孩。后来我越来越感觉到,他开始对我有所保留,冷落我。他似乎在等我放弃和他比赛,接受自己的将来会和他完全不同。但是,我可没有这样的打算。“只要我接受正确的训练就行,”我坚持道,“我可以悄悄成为一名战士。”“那你哪来的荣誉呢?谁会知道那些英勇事迹是你做的?”“我自己知道就行了。”齐彼笑个不停,转身去开马厩的门。“我们今天要驯哪匹马?”“爸爸和我要去德拉米尔家,我们要去看看那匹怀孕的母马。”我说。“我要去打猎,”齐彼说,“那我们就看看今天谁的收获多吧。”我的马——维·马克戈雷格,和父亲的马——巴尔密,都已经装上了鞍,等着主人。我和父亲迎着朝阳出发了。刚开始,我还想着齐彼的挑战,但随着我们越走越远,我渐渐把它抛到了脑后。马蹄踢起的灰尘笼罩着我们,就像海面上不断涌起的浪花。我们脸上用来遮挡灰尘的手帕系得很松,细小的灰粒飞到手帕上,然后钻进我们的鼻子和嘴巴,跟赭石和帚尾狐一样红。时刻跟着我们的除了灰尘还有沙蚤,一群群的到处都是,就像给所有的东西都撒上了红色的辣椒粉。但你根本不会去想那些沙蚤,因为你拿它们一点办法都没有。同样,你也不会去想那些咬人的白蚁,或者毒辣的太阳——这里的太阳实在是太灼热了,有时就像是要把人活活晒干。你根本就不会特地去想这些不适,因为它们本来就是这个国家的一部分,正是这里的种种造就了这个国家。行进三英里后,我们来到了一个小山沟。山沟里的红泥都干了,地上裂着一道道口子。山沟的上面有一座黏土造的桥,不过这座桥似乎并没有什么用,因为下面根本就没有水。从远处看,桥就像是某只巨型动物的脊骨。我们一直想找水给马喝,但谁也不知道前面还有没有补充水分的地方。为了分散我的注意力,父亲谈起了德拉米尔家的良种母马。他还没有见过那匹马,但非常希望能靠它来改良我们马群的血统。他总是希望能有一头稀有的良驹降生,从而改善我们的生活。因为父亲这样想,我也这样想。“它是埃塞俄比亚马,但德拉米尔说它奔跑的速度很快,而且感觉灵敏。”我父亲说道。通常情况下,父亲更喜欢纯种马,但有时不同的基因杂交会产生更优良的后代。父亲深深了解这一点。“它是什么颜色的?”我问父亲。每逢有新的马匹,我总会先问这个问题。“它是淡金色的帕洛米诺马,但鬃毛和尾巴是金色的。它[1]的名字叫康歌特。”“康歌特,”我重复着这个名字,虽然不知道它的意思,但我很喜欢它清脆的发音,“这个名字不错,马应该也不错。”“是吗?”父亲笑道,“我们到时候看看就知道了。”和所有认识德拉米尔爵士的人一样,我通常叫他D先生。他是最早来到这片土地的重要开拓者之一。只要他认为哪里的土地最肥沃,不管花费什么代价,他都要得到它。他似乎想把整个大陆上的土地都收归己有,为他所用。若论雄心勃勃,没有谁比得上D先生,也没有谁比他更顽固,对所爱的事物(土地、马萨伊人、自由、金钱)绝不放手。只要是他想做的事,就一定要做成功。因此,风险太大,或者机会很渺茫的事,他是不会冒险的。D先生走起路来,两条胳膊会大幅度甩动,那头乱糟糟的红发也会跟着甩来甩去。他的经历十分传奇。年轻的时候,他曾骑着一匹未经驯服的骆驼走了两千英里,穿过了索马里的沙漠,来到了现在他所住的地方。他一眼就爱上了这里。后来,他回英国筹集在非洲安家的费用时,遇到了弗洛伦丝,并把她娶回了家。弗洛伦丝是恩尼斯基伯爵的女儿。“她根本没想到有一天我会拽着她的头发把她拖到这儿来。”他常常这样说。“说得好像你能拖动我似的,”D夫人总是这样接过话,她调皮地眨着眼睛,“我们都知道,实际情况和你说的正好相反。”我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口渴的马儿刚喝饱水,德拉米尔夫妇就出门来迎接我们了。他们把我们带到康歌特所在的牧场,那里还有其他的良种母马和不少小马驹。从远处看,康歌特是其中最漂亮的一匹马。它长得很小巧,皮毛是亚麻色的,脖子和胸部的线条非常优美。它的腿非常匀称,脚踝处骨节明显。我们盯着它看的时候,它也抬起头向我们看来,目光中没有一丝退缩或胆怯。它的眼神似乎在说,没人能挑得出它的毛病。“它真漂亮。”我感叹道。“是啊,它自己也知道这一点。”D先生兴奋地说道。他身体很胖,似乎总是在出汗。当然,这大概也是因为他今天很高兴。他用一条蓝色的手帕擦着额头上的汗水,父亲则弯下腰,伏到木栅栏上,试图看得更清楚一些。很少有马会在父亲面前受惊逃跑,康歌特也不例外。它似乎很快就意识到父亲正决定着它的命运,虽然对方现在还不是它的主人。它朝父亲摇动耳朵,用紫罗兰色的鼻孔向父亲吹气。父亲仔细地检查着,先摸了摸它的嘴和口套,然后缓慢地抚过它的肩胛骨和脊背,看看它身上有没有肿块或者歪斜的地方,康歌特则一直安静地站着。检查康歌特的腰部和臀部时,父亲更加仔细了。他就像盲人一样,用手一点点触摸着康歌特的后腿,从大腿到膝关节、跗关节,再到小腿。我等着父亲结束检查,注意着他脸上的表情,但父亲一直没有停下手来,我觉得事情越来越有希望了。父亲终于检查完了,他用手摩挲着康歌特的前额。我的心扑通扑通地跳着,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父亲到底有没有看上它。如果康歌特通过了父亲的所有检测,但仍然没有被他认可,我会心碎的。“这么好的马,你为什么想把它卖掉?”父亲问D先生,他的眼睛还停留在康歌特身上。“当然是为了钱。”D先生略带不屑地说道。“你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D夫人说道,“他总是喜新厌旧。他现在感兴趣的是麦子,所以我们估计得卖掉大部分的马了。”快答应,快答应,我在心里焦急地念叨。“麦子?你们现在准备投资这个?”父亲问道。他转过身来,背对着栅栏,对D夫人说:“你们有没有凉爽的饮料解解渴?”我真想扑到康歌特身旁,抓住它的鬃毛,跃上马背,然后骑着它跑进山里——或者跑回家,把它藏在一间秘密的马厩里,用我的生命守护它。康歌特已经赢得了我的心,它也会赢得父亲的心。我知道它一定会的,但父亲不会主动表现出来。他总是把自己的情绪藏起来,这使他非常善于讨价还价。父亲和D先生一整天都在谈这笔交易,但他们都旁敲侧击,不直接表明态度,不让对方触及自己的要害。我简直要急疯了,却什么都做不了,只好跟着大家回到了房子里。父亲和D先生坐在桌边喝着黑麦威士忌和柠檬汁,他们兜来绕去,不露声色。我闷闷不乐地走到壁炉边,一下子扑到地毯上。尽管德拉米尔夫妇拥有更多的土地,他们的“赤道农场”雇用的工人也跟我们的农场一样多,但他们并没有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他们住的是两间稍大的泥屋,地面也是夯实的泥土地,窗户非常粗糙,门帘就是粗麻布。不过,D夫人还是带来了很多精美的摆设,那些东西大多在她的家族里传承了几百年。这是她告诉我的。她屋里有一张非常重的四柱桃花心木床,上面满是浮雕,四周装着金漆边框。她还有一张长长的桃花心木桌,八把配套的椅子,不过我最喜欢的是一本手工装订的地图册,每次来时都要趴在上面看半天。但今天我太着急了,根本没有心情去看地图,只能躺在地毯上,两只脏兮兮的脚敲来敲去。我咬着嘴唇,希望父亲和D先生赶快谈完。看我闷闷不乐,D夫人走过来,坐在我的旁边。她今天穿着白色的棉布裙,她先把前面的裙摆拉平,再用手按住后面的裙摆往下坐。她从来不挑剔别人,也不拘泥于那些呆板的规矩,我很喜欢她这样的性格。“我准备了一些好吃的饼干,你想来点儿吗?”“我不饿。”我说道。其实我早就饥肠辘辘了。“每次看到你,你的头发都比上一次更乱一些。”她温柔地把装着饼干的盘子推向我,“你头发的颜色真漂亮,实际上有点像康歌特的毛色。”她一下子说中了我的心事。“你真的这样觉得吗?”她点点头:“你不介意我帮你梳一梳头发吧?”我最讨厌别人碰我的头发了,但我愿意让她帮我梳头。她有一把漂亮的发刷,刷柄是银色的,刷毛软软的,雪白发亮。我喜欢用手指在刷毛上来回抚弄。我家里没有任何女性化的东西,没有丝织品,没有缎子,也没有香水、珠宝或者粉扑。因此,这把发刷对于我来说有种特别的新奇感。D夫人一边给我梳头发一边轻声叹息着,而我则开始吃起饼干来。很快,盘子里就只剩下碎屑了。“你怎么划了那么长的一道疤?”她问道。我低头看了看,那道突起的疤歪歪扭扭,一直延伸到大腿上。伤疤的一部分被我破旧不堪的短裤遮住了,露在外面的正是最丑陋的一段。“是和‘托托’训练时弄伤的。”“是‘托托’还是野猪?”“我跟那些基皮西吉斯男孩一起训练的时候,把其中一个狠狠地摔到了地上。他觉得受了羞辱,就躲在森林里,趁我路过的时候用刀刺我。他用的是他父亲的刀。”“什么?”D夫人吃惊地大叫。“他竟然敢偷袭我,我当然不能放过他,是吧?”我的声音中透着抑制不住的骄傲,“他受的伤可比我重多了。”D夫人对着我的头发叹气。我知道她关心我,但此时此刻她什么话都没说。于是我放松地坐着,感受发刷摩擦着我的头皮,轻触我的头发。太舒服了,我几乎要睡着了。就在这时,父亲和D先生终于谈妥了,他俩站起身来握了握手。我立刻跳了起来,差点踩到D夫人的腿。“它是我们的了吗?”我冲向他们问道。“克拉特讨起价来,简直跟土狼一样狠。”D先生说,“他咬住就不放,简直是把那匹马从我手里抢过去的。”D先生大笑起来,父亲也笑着拍了拍D先生的肩膀。“看看柏瑞尔多漂亮。”D夫人跟着我走了过来,用手抚摸着我的头,“我真想知道,有一天山雀会不会在她头上做窝?”父亲红着脸,清了清喉咙:“恐怕我没那么会照顾孩子。”“你也没必要。”D先生为父亲辩护道,“你家的姑娘好得很。看看她,弗洛伦丝,她壮得像头驴子。”“啊,是啊。我们都更想要驴子,不是吗?”大家都笑得很开心,但我却有一种异样的感觉。一个小时后,父亲和D先生处理完康歌特的交易细节,我们就出发回家了。一路上,我感到父亲似乎也心事重重。我们默默地骑着马,看着太阳一点儿一点儿地沉了下去。远处卷起了沙尘暴,就像一位托钵僧在旋转起舞,冲进了一片凤凰木树林,惊起了一大群秃鹰。一只秃鹰飞过我们的头顶,它的影子从我们身上慢慢地掠过,让我不寒而栗。“我得承认,有时候我确实忘记了这一点。”秃鹰飞走后,父亲对我说道。D夫人帮我清理了伤口,还把我全身上下都打理得清爽干净。我明白父亲说的“这一点”指的就是照顾我。“我觉得我们现在这样挺好,”我拍了拍维·马克戈雷格的脖子,“我不想要任何改变。”父亲一句话也没说,直到太阳完全沉下去。我们这个地方靠近赤道,黄昏很短,只有几分钟的时间,但这短短的黄昏却很迷人。我们周围是漫无边际的金黄色草地,在食蚁兽的巢穴和野猪窝附近,草地会往下陷,而如果有白蚁山,草地就会鼓起来,像一个小山包。一眼望去,草地起起伏伏,无边无际,就像一片汪洋大海。无边的草地似乎有一种魔力,让我们深陷其中。我们似乎可以骑着马一直往前走,走上好几年。[1]康哥特(Coquette):意为“卖弄风情的女人”。——编者注4康歌特一到农场就成了大家的掌上明珠。我们这里任何一匹马都没有它这样金黄的毛色,所有的“托托”都想靠近它,抚摸它。它就像是闪亮的幸运之星,为我们带来了好运。康歌特来后,一连好几个月,事事都很顺利。父亲已经开始琢磨哪匹马可以跟它配种,生出最好的后代了。对养马人来说,繁育马驹是最重要的事。我们有一本《纯血马族谱》,我在识字前就知道,所有纯血马都是17至18世纪,三匹来自阿拉伯和东方国家的公马与一群英格兰母马的后代。这本书中记载了人们如何费尽周折,让它们繁衍子孙后代。这个过程历时漫长,却充满温暖。晚饭后,我们就会拿出这本书,查找我们自己马匹的族谱,将之记在一个厚厚的黑皮本子上。这个本子就相当于普通养马人家的《圣经》。我们讨论了好几周,最终选定勒弗里作为康歌特的配种对[1]象。勒弗里是一匹浅栗色的阿拉伯马,有十五掌高,蹄子很好,肩膀很宽,腿尤其直,跑起来的时候步伐非常稳健,就像是在把前面的路毫不费力地吃掉。这是次成功的配种,我们常常谈论即将出生的小马驹,它将拥有父亲的敏捷,以及母亲的优雅和漂亮毛色。对我来说,这匹小马驹不仅是遥远的想象,大家的各种描述早已让它栩栩如生。一个漫长的下午,天气闷热,我苦思冥想着小马驹的名字,每想出一个都大声地告诉齐彼。宽广的田地一望无际,我和齐彼坐在田边的合欢树下,四周是一圈淡蓝色的小山。阳光下的土地就像铁匠铺里烧红的铁块,或是仍有余烬的灰堆,没人敢在上面行走。我们清晨就起床去遛马,紧接着又给十几副马嚼子上了油,手都累得抽筋了。现在,我们虽已筋疲力尽,但仍平静不下来,热气像针一样扎着我们的皮肤。“朱庇特怎么样?或者阿波罗?”我问。“它应该叫杰凯尔,这个名字更适合公马驹。”“杰凯尔这个名字太普通了。”“杰凯尔听起来很聪明。”我还没来得及说服他,就看见了一股浓烟朝我们而来。那是从内罗毕开来的火车,车头后面拖着一排简陋的车厢,在铁轨上剧烈地颤动着,让人担心它们会蹦到铁轨下面去,摔得粉碎。齐彼转过身来,站在斜坡上向远处望去:“你父亲打算去买马吗?”我觉得父亲不打算去买任何东西,但他正从马厩里冲出来,用手梳理着头发,把衬衫的衣角拉扯整齐。他迎着太阳的方向,眯着眼睛向山下瞧了瞧,然后快步走向新买的福特卡车,拉下摇柄发动了引擎。齐彼和我径直跑了过去,爬上了后车厢。“这次不行,”父亲抬头说道,“车上的位置不够坐。”位置不够?“你是要去接客人吗?”他没作声,绕过车轮上了车。车子扬起了一阵玫瑰色的灰尘,把我们远远甩在了后面。不到一个小时,我们就听到山那边传来了汽车返回的声音,远远瞥到了一缕白色,那是女人的裙子、系着缎带的帽子,还有长至手肘的手套。汽车开到我面前,里面是一个女人,一个漂亮的女人。她乌黑的头发柔顺发亮,手中还拿着一把带蕾丝花边的阳伞——这把伞一看就没有在丛林里用过。“柏瑞尔,这是奥查德森夫人,”父亲一边说,一边和这位女士走下车。车厢里是两个大大的箱子。看来,她不是到这儿喝口茶就走的。“终于见到你了,我真高兴。”奥查德森夫人边说边飞快地上下打量着我。终于?我当时一定很意外。我张大了嘴巴,好久都没回过神来。我们一起来到了主屋。奥查德森夫人把手指轻轻地按在嘴唇上,看着周围的一切。这里早已不是原来的小棚屋了。父亲对它进行了简单的设计和改造,我们的房子已经变得非常坚固了。但对奥查德森夫人来说,这里仍然十分简陋。她来来回回地踱着步子,环视身边的一切:所有的窗户上都挂着蜘蛛网,壁炉底积着厚厚的灰,餐桌布几年没换过了,自从母亲走后我们就没换过。用来储存黄油和奶油的窄窄的木炭冷却槽里,总有一股腐臭的味道,就像池塘底下的臭泥,不过我们已经习惯了。我们对其他事情也习惯了。墙上挂着打回来的各种猎物,有豹子皮、狮子皮、螺丝形状的长长鹿角、一个像人头那么大那么重的鸵鸟蛋——这里没有任何精致的东西,但我们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奥查德森夫人答应做我们的管家。”父亲向我们解释道。奥查德森夫人把手套脱了下来。“她就住在主屋,这里有很多房间。”“哦。”我应了一声,好像有人掐住了我的脖子,让我喘不过气。这儿的确有个房间可以用作卧室,但那里堆满了杂物,有煤油桶,还有装食物的罐头盒。凡是我们懒得处理或者不想看见的东西都被塞进了那个房间——它就相当于我们的管家,我们根本就不需要什么管家。而且,假如这个并不是来做客的女人占据了客房,那么真正的客人来了该待在哪儿呢?更可怕的是,她要改变我们的生活。“我们先在这里收拾一下,你去马厩看看怎么样?”父亲朝我说道。他的语气很坚决,不留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那真是棒极了,”奥查德森夫人说,“你回来的时候,我就把茶煮好了。”去马厩的路上,我怒气冲冲,似乎整个世界都挤作一团,向我重重压来,一切都变成了奥查德森夫人的样子,还有她所代表的那种生活。等我再次回到主屋时,她已经换上了一件朴素的短裙和衬衫,还系着一条干净的白围裙。她的袖子挽到了手肘上。为父亲添茶加水的时候,一缕顺滑的头发滑落到她的前额。奥查德森夫人手中的水壶冒着热气,父亲则坐在屋里最舒适的椅子上,脚搭一张矮几,亲密地看着她。我睁大了眼睛观察着他们两个。我才离开了不到一个小时,她就把这里的一切都归置得合她心意。水壶在她的手里服服帖帖,桌上的餐布被擦过了,窗子上的蜘蛛网也不见了,就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这里的一切都恰到好处,这里已经没有任何东西能对抗她了。父亲说,我应该叫她O夫人。接下来的几天里,她把自己旅行箱里的东西都拿了出来,跟房子里布满灰尘的猎物、古怪的饰品和母亲留下的衣物放到一起。这都是她“高效管理”计划的一部分。“高效”和“管理”是她最喜欢的两个词。她喜欢秩序,喜欢清洁,喜欢每天都按部就班、井井有条。按她的规定,每天早上都是学习的时间。“早上我得去遛马。”我告诉奥查德森夫人。父亲一定会站在我这边的,我很有信心。“你早晨缺席一会儿不会影响到马的,不是吗?”她说得理所当然,而父亲只是从喉咙里哼了一声就赶快离开了房子。一周内,她就说服了父亲,让我穿上了鞋子。几周后,我又穿上了英式罩衣,系上了发带。我不能再穿基皮西吉斯人的“舒卡”,也不能用手吃饭了。她不许我用“兰古”套索杀蛇、鼹鼠和鸟,也不许我总跟齐彼家里的人一起吃饭。我不能跟着“阿拉普”麦拉去猎杀疣猪和豹子,只能在家接受教育,学习标准英语。我去找父亲,让他们别再管我。父亲跟我说:“是我放任你变得太野了,你也知道这一点。现在全都是为了你好。”他曾经放任我自由自在地生活,那种生活真是棒极了。可现在这些新规矩让我们陷入了传统的束缚,我们从来没有这样生活过。“求你了……”我听到自己开始向父亲哀求,不过我很快就停止了这样做。我并不是一个喜欢用甜言蜜语或者抱怨去达到目的的孩子,父亲也不会向我让步的。如果我真的要对O夫人做些什么,我必须自己想办法。我得向她证明,我不是角落里的蜘蛛网,想清除就能清除掉。我要让她看到,我是一个势均力敌的对手。我要研究她的行为方式和习惯,我要紧紧地跟踪她,搞清楚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我要打败她,然后亲手把我的好日子夺回来。[1]掌:专门用于测量马匹身高的长度单位,相当于4英寸(0.6厘米)。——译者注5康歌特就要生产了,它变得圆滚滚的,就像个大木桶。它肚子里的新生命已经伸开了四肢,把康歌特的皮肉往外撑,试图拓展出足够的空间。不知什么原因,康歌特怀孕后,它原本金黄的毛色有些黯淡了。它看上去很疲劳,无精打采的,除了啃一点儿我给它添的生菜叶,别的什么都不做。对我而言,小马驹出生得越早越好。穿着夹脚的鞋子学习拉丁语实在是太难受了,我只能靠想象小马驹的样子来熬过这段时间。一天晚上,我在小屋里睡得正香,突然,我感到身边的布勒惊醒了,那些睡在双层床上的仆人也都醒了。父亲一定也醒了,我隐约听到了他的声音。我赶快穿好衣服,爬了起来。康歌特要生了,这是我当时能想到的唯一的事。距离它的预产期还有二十天,这时生产往往意味着小马驹会体弱多病,不过也不一定,反正任何情况父亲都知道该怎么处理。屋外挂着好几盏防风灯,灯光透过马厩大门的缝隙漏出来。遥远的天空中,银河就像漂亮的缎带,又像洁白的牛奶在弯弯曲曲地向前流淌。弯弯的月亮挂在天边,像镰刀一样闪闪发亮。夜间四处活动的昆虫吱吱叫着,但马厩却安静得异常,我还没走到康歌特的围栏边就感觉到了这种异常,却不知是因为什么。这时,父亲站了起来。他看到了我,立即让我回去:“你不会想看到这个的,柏瑞尔,快回到床上去睡觉。”“发生什么了?”我的喉咙一紧,哽咽着问。“是死胎。”父亲轻声说道。我的心像是沉到了谷底,所有的希望都在这一瞬间破灭了。阿波罗不可能像新生的长颈鹿幼崽那样,支着颤抖的腿站起来了;它看不见森林和高高的悬崖了;它不会弯下修长的脖子,嗅着我的气味向我走来了;它甚至还没在绿山农场待过一天。父亲并没有掩盖事实,而是让我面对农场生活残酷的一面。我强忍着泪水,避开父亲伸出的双手,推开了门。阴影笼罩着马栏,康歌特待在黑暗的角落里。在它身后,两位仆人跪在地上铺着干草,试图把什么东西清理掉。那就是小马驹,胎衣还没完全脱落,却已经面目全非了。它的眼睛不见了,脸上的大部分肌肉也都不见了,被咬掉的地方留着黑色的锯齿印痕。它的肚子被咬开了,内脏都被吃掉了。这显然是巨型狩猎蚁干的。这种蚂蚁的体型非常大,它们就像是黑色的战士,咬起猎物来速度飞快,下口凶狠,并且十分团结。“它生下马驹的时候非常安静,没人听到。”父亲说,他走过来,用胳膊环住我的肩膀,“也许小马驹当时已经死了,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可怜的康歌特。”我转过身,扑到父亲怀里,把额头抵在他的胸膛上。“它很健康,”父亲安慰我,“它很快就会恢复的。”但是它该怎么恢复?它的小马驹已经没了。那群蚂蚁没有袭击别的动物,单单咬了这个柔弱无助的小东西,然后就消失在了黑夜里。这是为什么?我不断地在脑海中问着这个问题,就像真的有人能回答我一样。第二天早上,我完全没法去上课,于是我跑出了房子,穿过田地,顺着一条狭窄陡峭的小路下了山。当我到达基皮西吉斯村落的时候,我感到自己的肺都快要热得冒烟了。我裸露的双腿上到处都是荆棘和象草造成的擦伤,但我的心情已经好多了。我从小就是这样。在我还没有围栏的门闩高时,我就喜欢待在村落里,因为在那里我感到很安全。荆棘被编成了和公牛一样高的围栏,把村子里的一切都保护起来:低矮的茅屋、珍稀的公牛、皮毛蓬松的山羊和火堆上黑乎乎的煮锅,还有孩子们。那天下午,一群“托托”在训练射箭。他们跪在夯实的土堆中拉弓,试图射中用树叶编成的靶子。齐彼在那队人中间,向我眨着黑漆漆的眼睛,似乎很好奇我怎么会来。我悄悄半蹲着靠近他,他并没有停止训练。大多数“托托”都能射中静止的靶子。他们的箭是用树枝削成的,箭头是倒钩,一旦射中目标就会牢牢地扎在上面。我默默地注视着他们,真心希望自己出生时是基皮西吉斯人——我曾经无数次这样幻想过。但我不想当基皮西吉斯女孩,她们有做不完的家务活,比如煮饭、编篮子、打水、储存食物、照顾宝宝。妇女们要承担所有搬运、锄草、编织和耕地的工作,还要喂养各种牲畜,而战士们只需负责打猎或者为打猎做准备。他们用动物身上提炼出来的脂肪涂抹四肢,用小镊子拔胸口上的小簇毛发。他们把小镊子装在小口袋里,挂在脖子上。将来,这些跪在地上的“托托”射的就不再是靶子,而是野猪、岩羚和狮子了。还有什么比这更刺激呢?在大家都掌握了初级射箭技能后,一个年龄稍大的“托托”拿来了一个更小的靶子。这个靶子也是用树叶制成的,但它被卷成了葫芦状,吊在了空中。靶子刚放好,箭就像雨点般射了过来。有些人射中了,但大多数人没有。射偏了的人互相奚落打趣,但是没有一个人放弃。他们不断尝试着,直到所有“托托”都成功射中了靶子,训练才宣告结束。齐彼成功射中了目标,然后来到我身边坐下。他手上还拿着弓和一大把箭。我跟他说了小马驹的事。他气愤地把一支箭插进了坚硬的土里:“这些狩猎蚁简直就像瘟疫一样。”“这种东西存在的价值是什么?哪个神会创造这样的生物?”“这不是我们该问的。”他轻轻地耸了耸肩。“但我真的想知道。”我看着他,艰难地咽了口唾沫。我不想在这里哭出来,不想在齐彼面前哭,我很高兴自己扛了过来。在这里,温柔和无助不会给你任何帮助。眼泪只会掏空你的勇气和力量。我站了起来,挺起胸膛,说服了齐彼让我试试他的弓箭。父亲告诉我,O夫人是来做管家的,但从第一天开始,她就表现得不像一个管家,而更像他的妻子或者我的母亲。她对所有的事都要发表自己的观点,尤其不喜欢我倔强的脾气。没过几个月,她就受不了我,不愿再管教我学习了。父亲打算从镇上聘请一位家庭教师。“艾玛没必要大费周章地把你拴在书桌前,柏瑞尔,”他跟我说,“这对她不公平。”我感觉脸一直红到了耳朵尖:“我不需要家庭教师,我可以自己学习。”“我已经决定了。这是最好的选择——你会明白的。”父亲为我聘请了一位叫乐美小姐的家庭教师,她是个严厉得近乎可怕的女人。不过有一天,她在床上发现了一条死掉的黑色曼巴蛇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于是父亲又聘请了另一位家庭教师。算起来,他已为我聘请了三位老师,还有好几位助教,但没人能坚持下来。后来,父亲似乎放弃了请人辅导我的想法,再也没有家庭教师上门了。我开始相信自己已经赢得了这场斗争,不禁为自己感到骄傲。十月底,我就满十二岁了。没过多久,父亲安排了一次旅行,只有我和他两个人。虽然这次旅行是为了做生意,跟我没什么关系,但我仍很高兴他愿意带上我。否则我就得和O夫人在家里待上好几天了。我们先搭火车去内罗毕处理了一些银行的事务,父亲和这家银行有生意上的往来。之后,我们就往北走,去卡贝特车站拜访父亲的朋友吉姆·艾尔金顿。他的农场就在吉库尤保护区边缘。我一边骑马一边用斯瓦希里语和班图语哼着小曲儿:“吐温迪,吐温迪,库皮嘎努。”这是我非常喜欢的一首战歌,歌词的意思是“让我们出发吧,让我们出发吧,出发去战斗”。我唱腻了,就央求父亲给我讲故事。平时父亲的话不多,仿佛生怕别人会把他的话偷走。但骑马的时候,他却很乐意聊天。他给我讲希腊神话:泰坦巨人、各种天神,还有恐怖的地下世界,这都是他以前在伊顿上学时学到的。有时,他还会给我讲马萨伊族和吉库尤族之间的部落战争,那些激烈的战斗、诡诈的计谋和出其不意的夜袭。父亲还教我如何打猎、如何在野外生存。他告诉我,如果你要猎杀一头狂暴的大象,你就得站稳脚跟,瞄准大象双眼正中间的部位射击,假如你没射中大象的头,就再没机会射击第二次了;如果你遇到鼓腹毒蛇,必须尽量不发出声音,悄悄地往后退,每次只移动几厘米,千万不能乱了方寸,惊慌失措;万一你遇到的是致命的黑色曼巴蛇,就得赶快逃走,人奔跑的速度比曼巴蛇快,一般来说是可以逃掉的。但如果你被曼巴蛇咬了,可就没人救得了你了。我们骑了整整一天马才到达了卡贝特车站。这时,父亲向我讲起了狮子。“狮子的智商比大多数人的都高。”父亲用指尖把帽子往后扯了扯,露出额头。他穿着一身黄褐色的骑马装,包括一件轻便的棉质衬衫,一条土黄色的裤子,一双沾满了红色泥渍的靴子——要是在英国乡间,这样的靴子一定会被主人擦得锃亮。“狮子也比人更加勇敢,更加有决心。它会为了属于自己的东西而战,完全不在乎对手的大小和力量。假如在它面前流露出一丝胆怯,对手就死定了。”我真希望他能够一直讲下去,直到我们抵达艾尔金顿家,甚至更远的地方。假如我听得足够仔细,总有一天我能跟父亲懂的一样多。“那两头势均力敌的狮子为领地或者配偶争斗时,又会是什么情况呢?”“它们会相互衡量对方,估算取胜的概率。狮子在面对势均力敌的争斗时会更加谨慎,但仍然不会后退。跟我们人类不一样,狮子的世界里没有恐惧。它们只会按照天性生活。”“我想知道艾尔金顿家的狮子是不是也有这样的天性。”本肖恩·辛格问道。他是我们的男仆,是一名锡克教徒,一路跟随着我们,照顾我们的马匹。他骑马跟在父亲的随从齐姆泰身后。“那该死的畜生实在让我心烦,”父亲回答道,“我不介意告诉你,这样豢养野生动物是不符合自然规律的。”“我喜欢帕迪。”我说,想起了艾尔金顿家的狮子,吉姆·艾尔金顿经常像抚摸小猫那样爱抚着它,“它是一头好狮子。”“你的话恰好证明了我的观点。”父亲说道,“你可以像艾尔金顿家的人那样,从大草原上捉一只狮子幼崽回来当宠物养。你可以把它养在笼子里,或者野地里,像帕迪那样。你可以喂它生肉吃,让它永远也学不会自己捕猎。你还可以用毛刷给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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