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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4 23: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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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延鹏,张淑贞,吴俊英,曾志伟,林家圣,徐历农,吴丰江,简安均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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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富密码:知识产权运赢及货币化

智富密码:知识产权运赢及货币化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智富密码:知识产权运赢及货币化作者:周延鹏,张淑贞,吴俊英,曾志伟,林家圣,徐历农,吴丰江,简安均排版:KingStar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时间:2015-08-28ISBN:9787513037099本书由知识产权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序文从费用到获利的翻转知识产权跨国运营与货币化机制

笔者于2003年年底从富士康集团退下后,于2004年至2008年间在台湾政治大学智慧财产研究所及工业技术研究院从事教学与顾问工作时,即着手从跨领域学理、产业发展、企业运营及国际专业实务观点,构建异于各国法律与专利界的传统知识产权理论与实务,以期两岸各界得以真正认识并运营全球“知识产权经济体系及其作业机制”,主要包括:知识产权的文化与质量、知识产权的产业结构化、知识产权的信息网络化、知识产权的智慧资本化、知识产权的商品化及产业化、知识产权的营销及商业模式、知识产权营销触媒及平台,以及研发机构知识产权的经营、知识产权专业服务的经营,并分别于2006年及2010年将笔者20多年的产业经验与研究心得出版3本著作:《虎与狐的智慧力:智慧资源规划9把密钥》《一堂课2000亿:知识产权的战略与战术》《知识产权全球营销获利圣经》。

随着笔者于2009年参与台湾政治大学智慧财产研究所学生创业并经营“整合专业顾问服务”,提供海内外各界创新、创业、投资、并购与商业模式顾问及其相关的跨国知识产权与国际商业法律服务。笔者也率领世博顾问公司和法律事务所同仁将所发展的“整合专业顾问服务”运营机制及执行各类新兴产业的跨国知识产权运营与货币化服务等专业技能与经验写成各类专文,自2011年起陆续发表于台湾《电子时报》《工商时报》及《经济日报》分享各界,以期能帮助两岸于知识产权业务不要继续“花错钱”“走弯路”“陷歧途”,始能自行“创模式”“造条件”“走出去”,进而得以改变目前两岸知识产权在国际市场输到底的惨状。

世博专业团队历经4年笔耕,积累112篇各类文章,翔实论述《智富密码:知识产权运赢及货币化》,主要内容包括:专利资产“运营”“运赢”与“运盈”、专利风险管理、专利布局管理、技术标准与专利池、商业秘密管理、品牌资产管理、知识产权与资本金融、知识产权与国际税务、知识产权与流程系统平台、知识产权与研发创新,并且涵盖诸多新兴产业、新产品技术与新商业模式,例如,生物新药、医疗器械、农业生物技术、5G通信标准、无线电力传输、物联网、大数据、云端、绿色能源等。而且,本书更是知识产权运营最后一公里——知识产权的货币化理论与实务的体系构建与实践。《智富密码:知识产权运赢及货币化》借由前述各类新兴产业的创新、创业、投资并购及知识产权交易与诉讼活动,系统地从跨领域及专业知识与技能方面来介绍各产业发展所需要且可操作的产业技术专利调研、专利风险管控、知识产权布局、知识产权申请与组合、商业秘密管理及知识产权的运营与货币化等接地气之机制,而非不能操作的抽象论述。同时,笔者也借由本书呼吁各界不应仅斤斤计较并压低服务费而任用不合格又不专业劳动来产出“劣质、劣势、无市”之知识产权,而迫切需要认识及营造合格专业知识产权的运营环境、条件、机制与配套,始能使权利人于国际市场竞争可以“运赢”,于研发财务绩效可以“运盈”并赚取白花花的银子,而不会继续陷于不合格、不专业、不赚钱的“没有智慧”且“只是费用”之知识产权历史困境与窘况。《智富密码:知识产权运赢及货币化》的问世,有赖于世博团队包括现任与前任同人:张淑贞、吴俊英、曾志伟、林家圣、徐历农、吴丰江、简安均、蔡佩纭、吴俊逸、陈冠宏、詹勋华、黄佩君、黄上上、林清伟、王妍,以及徐嘉男、游昕儒、朱家臻、张毓容、徐绍馨、杨牧民、卓立庭、陈郁婷、汪忠辉、陈柏伟、吴怡璟等无私贡献专业心智与假日时间,始克成册,特此衷心感谢与感激。同时,也要特别感谢台湾电子时报记者陈慧玲小姐、台湾工商时报记者杜蕙蓉小姐、台湾经济日报记者黄文奇先生与其报社同人的诸多协助与指教,还有世博公司黄上上律师夜以继日承担本书编辑工作,以及赛恩倍吉知识产权代理(深圳)公司总经理、专利代理人谢志为先生润饰本书简体字版,才能催生一篇篇文章并汇集成书付梓。2015年3月28日周延鹏 律师/执行长Y.P.JOU世博科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世博国际商务法律事务所

毕业于辅仁大学法律学系法学组。曾创立并经营富士康科技集团中央法务处,任该集团法务长18年,主要负责国际商业法律、知识产权运营、投资并购上市。除为富士康科技集团构建坚实的知识产权布局与运营机制外,同时在通信、半导体、生物技术、医疗器械产业知识产权领域,几乎无役不与、无所不玩。

现为世博科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执行长、台湾大学专利及技术移转权益委员会委员、成功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系教授级专家、台湾科技大学智慧财产学院专利研究所教授级专家、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并曾任海尔集团首席法律暨知识产权顾问、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顾问、政治大学商学院智慧财产研究所副教授,擅长领域为知识产权运营与货币化、创新创业管理、跨国企业运营与法律事务等。张淑贞 世博科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营运长/律师

毕业于政治大学商学院智慧财产研究所、台湾大学法律系,擅长领域为国际商业法律(投资、合资、并购、分割、重组、募资、风投、交易)、海外税务筹划、海外知识产权与产业调研分析、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管控因应、海外知识产权布局组合、知识产权买卖、许可、技术转让与作价投资、知识产权货币化经营暨商业模式、商业秘密保护管理机制、新创企业与企业经营。吴俊英 世博国际商务法律事务所副总经理

美国杜兰大学法学博士、美国杜克大学法学硕士、美国纽约州律师,擅长领域为国际商业交易、风投私募基金、投资并购、技术知识产权交易、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诉讼管理。曾志伟 世博科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台湾“清华大学”工程与系统科学硕士,曾任职于工业技术研究院、中山科学研究院,擅长领域为平面显示、触控、半导体、微机电、纳米、生物辨识、无线通信、医疗器械(放射线相关医疗器械、生物芯片技术)等产业,以及知识产权管理流程与系统平台、产业化知识产权调查与分析、产品研发知识产权调研与部署、知识产权质量与价值分析与管理、知识产权维持评估管理、新产品技术知识产权监测、知识产权无效分析与主张、商业秘密管理与保护措施。林家圣 世博科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政治大学商学院智慧财产研究所硕士、台湾大学信息工程学士,专注云端运算、物联网、自动识别、搜索引擎、自然语言处理、医疗器械(非侵入式感测技术、微创手术)等产业技术领域,擅长知识产权管理流程表单、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平台、产业化知识产权调查分析、专利风险调查管控因应、知识产权布局规划、知识产权质量价值分析、知识产权维持评估、侵权分析与回避设计、知识产权无效分析与主张。徐历农 世博科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总监

政治大学商学院智慧财产研究所硕士、台湾大学信息管理学士,专注于无线通信、云计算、物联网与智能硬件等产业技术领域,擅长产业化知识产权调查分析、软件网络服务知识产权布局、专利风险调查分析与因应,具有云端大数据软件产品管理经验及5年以上技术标准核心专利(SEP)调查分析与布局经验。吴丰江 世博科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台湾大学医学院免疫学硕士、政治大学商学院科技管理与智慧财产研究所硕士,擅长领域为医疗器械、医药与农业生物技术之产业化专利调查与分析、专利调研与布局、专利质量与价值分析及管理、侵权分析与因应措施、专利维持评估管理、新产品技术知识产权监测、海外专利无效分析与主张。简安均 世博科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美国圣路易华盛顿大学分子细胞生物学博士、新加坡国立大学生物化学荣誉学士,擅长领域为基因定序技术、癌症检测生物标记、小分子药物、各类疫苗产品、益生菌菌株、蛋白质检测芯片、血糖检测仪器等领域,以及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及平台、产业化知识产权调查与分析、产品研发知识产权调研与部署、新产品技术知识产权监测、知识产权无效分析与主张、侵权分析与回避设计。Part Ⅰ原理方法第一章 专利资产运营、运赢与运盈第二章 专利风险管理第三章 专利布局管理第四章 专利的质量、价值、价格第五章 技术标准与专利池第六章 商业秘密管理第七章 品牌资产管理第八章 知识产权与资本金融第九章 知识产权与税务规划第十章 知识产权与流程系统平台第十一章 知识产权与研发创新第一章专利资产运营、运赢与运盈★★★专利资产运营的必要★★★要钱、要命:知识产权“运赢”策略周延鹏

从1980年至今,两岸官产学研界都是从“保护”观念来因应他人的知识产权风险,同时很浅层地处理自己的知识产权。总的来说,两岸在各国所申请的知识产权,几乎没有真正达到“保护自己”的市场与经济利益的目的,反倒是在“保护他人”的知识产权,持续被美欧日企业“要钱”“要命”,并没有在创造知识产权后真正保护自己的市场与产业。亦即两岸企业一直在支付他人巨额许可费、损害赔偿及律师费,不然就是产品被禁止进口到某些国家或在其国家产销。

两岸各界迄今仍持续在发明、创新、创造,并在各国申请专利权、注册商标权及登记著作权。但是,除极少产业外(如生物技术),各产业也大多没有因拥有各国专利而能对他人“要钱”“要命”或者能“技术自主”、形成“竞争优势”,也没有因拥有各国商标而能以“自有品牌”拓展市场或者能“市场自主”,更没有因丰富的文化产品而能在华人市场发展成为有规模经济的文化创意产业。

何以两岸各界历经30多年的知识产权摸索、学习与发展,许多产业在国际竞争中迄今仍未能“技术自主”“市场自主”,许多企业与科研机构仍未能因在美国申请许多专利而能向跨国企业“要钱”“要命”?殊值省思其中问题所在,并试图变革创新。笔者约略总结其原因与建议如下。

1.产业界非常熟悉土地、厂房、机器、设备、原料、零组件、产品等有形资产管理与运营,但很不清楚专利、商标、著作与商业秘密等无形资产的管理与运营(较局限于申请与数量),而且对于如何跨国“运赢”无形资产(知识产权)才能向他人“要钱”“要命”,普遍没有相当靠谱的专业人才以及相关的知识、技能与经验能将知识产权融入有形资产或服务的运营,进而据以改变其组织定位、商业模式、运营机制及获利结构,尤其是知识密集与国际竞争的产业更应考虑纳入此类因素,例如,生物医药、医疗器械。

2.官学研界非常熟悉知识产权法律规定并以此推动知识产权“业务”,但对于知识产权“业务”如何“运营”才会“赢”和“盈”则有待于提高认识和寻求方法。尤其是跨国性的知识产权运营机制与实务应如何构建、执行与发展少见于庙堂与学堂,难以满足产业竞争与发展的需求,例如,学研界长期所“知悉”与“推广”的知识产权,其实证与验证显有不足。

3.企业产品能否于国际市场自主,须先要能技术自主,而技术能否自主,则又有赖于专利能否自主(技术含量高、专业质量优),尤其是优质与优势的美欧日等的专利。这从信息与通信产业(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ICT)目前所面临的转型升级困境即知,其产业许多环节没有专利与技术的自主度,就没有市场自主度,而即将百花齐放的物联网(IOT)、大数据(Big Data)、机器人、医疗器械、远程医疗、5G通信等新兴产业,即应引以为鉴,须发展核心技术、转化优质专利,才不致重蹈覆辙。

4.技术自主,除需要前述优质与优势专利配套外,各界所发展的技术产品尚应于研发产销各阶段同时做好专利风险排查并导入管控机制,亦即外国所称的“运营自由”(Freedom to Operate, FTO),因为各界常认为自己有专利就表示不会涉及侵害他人专利的问题,事实上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项目。而专利风险管控机制更须借助合格专业人士及美国专利侵权与无效诉讼经验及专业系统。虽然两岸各界历经30多年的知识产权摸索、学习与发展,但许多产业在国际竞争中迄今仍未能“技术自主”“市场自主”,许多企业与研究机构仍未能国在美国申请许多专利而向跨国企业”要钱”“要命”。知识产权要“赢”与“盈”,除了需要各领域专业人才整合运用外,尚需要各类运营系统与工具的导入。

5.知识产权要“赢”与“盈”,除了需要各领域专业人才整合运用外,尚需要各类营运系统与工具的导入,例如,技术资产营运系统(Technology Asset Operation System, TAOS)、品牌资产营运系统(Brand Asset Operation System, BAOS)、www.patentcloud.com、机密云(Vim Vault)。这些专业系统与工具将改变过去以法律保护为主的局限,而将知识产权与组织运营全流程有关的创新、研发、公开、检索、布局、组合、申请、维持、许可、买卖、诉讼、作价投资、融资担保、技术标准、技术平台、资产运营与货币化等运营纳入标准规范与专业作业。

6.为使知识产权脱离对“数量”的迷恋,进而可以在美欧日等国家和地区予以货币化(Monetization)经营,知识产权的产生、维持、处分、消灭等各环节应衔接全球主要的创新链、投资链、并购链及产业链的发展脉络,才会产生知识经济的巨额财务绩效、市场竞争优势、科技声誉地位等效果。研发财务绩效评价新指标:无形资产转化率与专利货币化率周延鹏

产学研界研发财务绩效的评价指标与工具,关系着国家科技预算或企业研发费用的投入配置效率及其研发成果转化为无形资产与优质优势知识产权率及其投资报酬率、产品或服务市场占有率与毛利率竞争优势、有形商品与无形资产多元获利模式、国际市场运营自由(Freedom to Operate, FTO)等具体产业经济成效。

然而,长期以来各界习惯以国家科技预算带动企业相应投资率,以及产学研的研发成果商品化率及专利数量等指标来评价科技预算或研发费用的财务绩效,而未发展出更有用的研发财务绩效指标,作为研发预算的有效编制、配置、执行与成果之基础,导致科技预算或研发费用投入与产出的绩效评价流于表面形式或牵强附会,因而难以借助财务绩效指标驱动研发管理机制的构建及其效率与效益的评价。

各界长期援用的研发绩效指标所导致的谬误与结果,主要有:①企业是否投资于新产业、新产品或者增聘员工,大多与学研科技研发及其知识产权没有关系;②企业所产销商品大多与学研研发及其知识产权数量没有关系;③企业产品全球市场占有率与毛利率也没有因为申请许多国家专利、商标而使其全球市场占有率与毛利率提升;④各界所申请各国专利数量并没有给产业带来“防卫”与“攻击”专利的效用,也没有带来有形商品营收获利模式以外的许可费、损害赔偿、资本利得等无形资产多元获利模式,甚至企业每年至少还要支付新台币1800亿元的许可费、损害赔偿及律师费;⑤企业有形商品的毛利率与市场占有率每况愈下(例如,ICT产业的“毛3到4”,甚至经年亏损),实际上也没有因为申请专利而可以排除他人竞争并确保自己产品市场占有率与毛利率。

因此,各界需审慎考虑,变革目前仍习以为常的研发财务绩效指标,才能具体有效改变研发及其成果转化为商品与知识产权的运营效率与效益。总而言之,研发财务绩效新指标主要为:研发成果商品化率及其市场占有率与毛利率、研发成果转化无形资产率及专利资产货币化率。

首先,研发成果商品化率及其市场占有率与毛利率:就研发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须评价该知识产权的商品化率,以及商品化后该知识产权与该商品之市场占有率与毛利率的关系与贡献度。此指标将可具体明确研发企划、研发执行、研发成果、知识产权、商品化、市场占有率、毛利率等不同阶段相互间的关系与贡献度,并可避免援用无关或者牵强附会的指标评价研发绩效,而规避了应正视的研发机制与财务绩效问题。各界需审慎考虑,变革目前仍习以为常的研发财务绩效指标,才能具体有效改变研发及其成果转化为商品与知识产权的运营效率与效益。研发财务绩效新指标,主要为:研发成果商品化率及其市场占有率与毛利率、研发成果转化无形资产率及专利资产货币化率。

其次,研发成果转化无形资产率:就研发过程及其成果转化为无形资产率(Intangible Assets Ratio),主要是从会计评价研发投入所能转化的专利、商标、著作、专门技术(Know-how、Show-how),以及其他商业秘密的项目及其内容、数量、成本、费用及相应管理配套,并从各知识产权所要求的新颖性、创造性、价值等要件,评价研发投入所能转成为无形资产的比例。此指标将可具体管控没有意义甚至泛滥的研发投入与专利申请,并驱使前阶段的企划及研发应调研全球主要技术、专利、产业等发展现况,且可精准界定有机会有潜力的研发项目并预计产出,最后才能有结构地积累具体无形资产,以财务报表呈现价值,并用以具体支持组织无形资产价值与各项知识产权交易所需的价格基础。

再次,专利资产货币化率:就研发成果转化的无形资产,以与研发关系最密切的专利资产用于买卖让与、许可、技术转让、侵权诉讼、作价投资等模式所收入的价金、许可费、技术报酬、损害赔偿、资本利得等比例及其产出金额,以及从该收入金额计算研发成本费用投入的专利资产货币转化率(Patent Monetization Ratio)。此指标将可驱使各界用国际专业方法、系统与专业人士运营知识产权业务,产出优质与优势专利,并将专利带入国际市场交易,而舍弃使用不合格的方法、系统与人力产出大量没有经济实益的劣质与劣势之专利垃圾,同时可避免消耗各类资源于没用的专利业务上,而且也能从专利货币化要求来拉动(Pull)前端专利作业所应有的专业化与国际化,并避免以没有经济目的之专利申请作业来搁置或者推进(Push)后端专利资产运营作业。

最后,产学研各界若能借助前述研发成果商品化率及其市场占有率与毛利率、研发成果转化无形资产率及专利资产货币化率等3项研发财务绩效新指标,应可使许多产业转型与升级最关键的研发与知识产权运营机制及其财务绩效指标加速变革与创新。知识产权经营绩效不彰的巨大代价周延鹏

根据欧美日韩等国家近半个世纪知识产权的实践结果,“优质”与“优势”知识产权的经营绩效,从宏观层面而言,则为技术自主与市场自主;从微观层面而言,则为运营自由(Freedom to Operate)、优势竞争(Advantage Competition)与多元获利(Diversified Profits)。因此,欧美日韩等国家将无形的财产称为“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应是名实相符。但,两岸30多年来知识产权的实践结果却是经营绩效不彰,许多产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则是技术不自主、市场不自主,许多企业处于运营受限、劣势竞争与单一微利。因此,台湾地区若将无形财产称为“智慧财产”,显为名实不符,因为较贴切的实际用语,应称为“没有智慧”的“费用”。此非笔者危言耸听,称为“没有智慧”是因为无形财产没有智慧含量,而称为“费用”是因为台湾地区公、私营组织近年来每年付出研发费用约为新台币(下同)5000亿元并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申请相当数量的专利及商标后,台湾地区每年仍须支付给海外许可费与价金约1500亿元、海外赔偿费与律师费约300亿元、申请费约为200亿元等“费用”,而该等巨额费用支出在会计上仍系费用科目,并不能列为会计上的资产。据此,有关知识产权经营绩效的技术自主、市场自主、运营自由、优势竞争与多元获利等论述,实在不用再赘言。是故,两岸产官学研需要严肃面对知识产权经营绩效不彰的巨大代价与主要原因,而且更应务实地“对诊下药”,并避免务虚的“空言不为”,甚至各自“隔空抓药”。知识产权经营绩效不彰的各方原因

知识产权经营绩效不彰的原因甚多,但总结笔者近30年在产业、学术、研究和政府各界的执业、参与和观察,兹归纳知识产权经营绩效不彰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从政府方面而言,主要为从科技政策的制定、科技预算的配置、科技预算的执行、科技研发结果的知识产权转化到科技研发成果与知识产权的运营,其一致性、延续性、衍生性、纪律性及可操作性的知识产权战略与战术有待加强,而且仍停留在很抽象的“自主创新”与“自主知识产权”等目标口号上。

2.从产业方面而言,主要为经营者的决心与投入不足、管理者不得其门而入知识产权运营实境、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深度广度与高度的主客观养成条件甚差、周边配套服务者的专业不足与功能狭隘、知识产权运营的方法工具与管理实务不发达、知识产权融入企业运营机能的全局流程与操作系统不足、知识产权的商业模式与营销欠缺、知识产权跨国侵权诉讼与许可管理能力不足、知识产权的跨国化运营能力不足。因此,导致大部分企业倾大部分资源在创造“劣质”与“劣势”而不会产生技术与市场效益的大量知识产权“证书”,以及需经常疲于奔命、穷于应付络绎不绝的侵权诉讼和许可费追索,无论来自竞争同业、产业上下游业者或者是被中性化的“非运营实体”(Non-practicing Entities, NPEs),甚至是“专利地痞”(Patent Troll)。

3.从研究机构方面而言,除了具有上述存在于政府与产业方面的原因外,主要是多数与产业发展有关的科技研究没有联结产业发展脉络与需求、研究成果转化为优质与优势的知识产权不佳、知识产权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所需不足、知识产权的商品化与产业化运营机制不发达、科技研究所需运营机制配套的软实力不足、科技研究从过程到结果有关质量与价值的量化管理不足。经营者和管理者对于知识产权的基本判断辨识能力难以内化和本能化,因而影响了其对知识产权的组织、人员和业务的经营管理观念及方法,而经营者和管理者也就难以指示具体要求及给予绩效评价,进而影响其组织知识产权业务经营的质量、价值和成本,当然也就难以感受到“智慧有价”与“智慧超值”的重要性。

4.从学校教育方面而言,主要为多数与知识产权课程有关的师资较局限于“法律”与“理论”者、多数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课程名称响亮但不具有可操作性、多数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课程跨领域整合度不足、多数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书籍和论文仅系先前文献的持续堆砌而实务论证不足以及适切的创新度不足、多数从科技法律研究所和智慧财产研究所毕业者基础知识训练不足。

5.从职称用语方面而言,主要为专利代理人、专利师、专利工程师、商标代理人、商标师、法务经理、技术服务业者等习以为常的职称用语局限了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格局、使命与态度,更限制了知识产权业务范围与运营发展。

解决上述知识产权经营绩效不彰的问题,笔者从2004年以来就极尽可能从概念、方法、工具、步骤、商业模式阐述其中的几个关键议题供各界参酌实施,例如,知识产权的质量与文化、知识产权的战略与战术、知识产权的智慧资本化、知识产权的产业结构化、知识产权的信息网络化、研究机构的知识产权能量、知识产权的营销与商业模式等。笔者再从自己执业的实务经验,论述发展有用、有效的知识产权经营绩效评价指标可以驱使知识产权经营绩效的改善与变革。有用有效绩效评价指标将驱使改善或变革知识产权的运营绩效

任何公、民营组织对于人力资源和有形财产的管理均有相当成熟又具体的绩效评价方法、程序及执行步骤,并可以根据评价结果给予各种相应程度的举措,例如,奖金、加薪、减薪、解聘,甚至改造组织、流程、人力结构及调整资源分配等。但是,官产学研各界对于知识产权业务及其绩效的评价观念和方法,仅以简单的数量为准,或不知所云,甚或束手无策。

导致这般境遇的原因,主要为知识产权“无形”本质,以及知识产权文化尚未形成和知识产权管理学的不发达使然。经营者和管理者对于知识产权的基本判断辨识能力难以内化和本能化,因而影响了其对知识产权的组织、人员和业务的经营管理观念及方法,而经营者和管理者也就难以指示具体要求及给予绩效评价,进而影响其组织知识产权业务经营的质量、价值和成本,当然也就难以感受到“智慧有价”与“智慧超值”的重要性。据此,构建知识产权业务绩效的评价方法显有迫切必要性,它不仅影响着资源分配效率问题,更影响着国家和产业的全球竞争力问题。

知识产权业务及其绩效的评价包罗万象,而且又须按各组织属性及产业特性有不同程度的考虑。因此,严格而言并没有所谓的“标准”可循,也不能“无感”抄袭所谓的“管理典范”,更忌讳按书本“照本宣科”。大致而言,知识产权业务及其绩效评价的主要项目有:①知识产权管理者的格局、布局及步调;②知识产权人员的性格、态度、专业、经验和执行力,以及相应的长期教育训练措施;③知识产权组织及业务的设计;④知识产权业务的流程、表单及系统;⑤知识产权业务信息网络化、设施及其安全措施;⑥知识产权业务相关的技术、市场及文献等数据库;⑦知识产权业务与研发、产销、财会、税务、人力资源等业务的联结和互动;⑧知识产权业务委托处理或经营的系统及流程等机制;⑨组织外部知识产权专家的配置和管理;⑩知识产权业务的跨国经营能力;⑪知识产权作业的生管、工管及品管配套;⑫知识产权质量、价值及价格的评价方法和规则;⑬知识产权商品化、产业化、技术标准、专利池、作价投资、许可、转让及诉讼的程度及经济效益;⑭产业与竞争者知识产权的搜集和分析;⑮对竞争者和非运营实体者知识产权的攻击、防御能力及管理成本、费用;⑯知识产权业务的费用及成本,以及其与成果绩效的关系;⑰知识产权经营商业模式及营销策略的创新;⑱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的管理能力。这些绩效评价项目的构建与运营需要非常综合的专业管理和经验,组织才有机会借由知识产权产生相当的经济效益与无形声誉,而不是我们经常所听到的“知识产权决胜”“法律决胜”等口号论点可据以操作及执行的。知识产权运营费用面面观:花大钱vs.花小钱周延鹏“智慧财产”四个字很容易让主管部门和企业经营者以为知识产权实质内容真的有“智慧”,并认为知识产权权利证书真的是“财产”,因而轻忽了许多金钱、人力及时间资源直接与间接投入创造和取得知识产权的各种费用与成本,究竟有无必要?有无管控方法?有无较佳方式?有无运营效益?有无绩效评价?殊值各界从“花大钱”与“花小钱”指标深入观察知识产权创造、维护、保护、管理及运营各环节的种种费用与绩效的关系,以及进而变革现有运营措施。公私部门长期持续为知识产权花大钱

公私部门先投入研发费用后,才有研发成果,进而用以转化成为知识产权。台湾地区公私部门一年研发预算约计新台币5000亿元,这是知识产权创造的间接费用。知识产权的创造又须支付申请费与代理费用,台湾地区公私部门一年约支付新台币200亿元,这是知识产权的创造、维护及管理的直接费用。企业运营过程又须引进技术与品牌而支付许可费,台湾地区企业部门一年约支付新台币1500亿元,这是使用他人知识产权的营业费用(很显然,台湾地区并没有因研发预算投入与知识产权创造支出费用后而可以逐年减免许可费支付或者被告频率)。此外,台湾地区企业于国际拓展市场又常常面临竞争者和专利地痞(Patent Troll)的专利侵权诉讼威胁,并为专利侵权诉讼而支付的律师费及损害赔偿每年约为新台币300亿元,这是“保护他人”知识产权的管理费用。

相对的,台湾地区公私部门从自己创造的知识产权所产生的许可费、赔偿金、资本利得、价金等收入每年约为新台币30亿~50亿元(主要为许可费)。是故,从投入与产出比观之,台湾地区为知识产权各环节支出的结果是花大钱赚小钱;从知识产权文字观之,台湾地区所支付知识产权各环节费用几乎没有转化成“财产”,并可据以运营产生如同海外主要知识产权权利人般的可观无形财产收入。花大钱处理知识产权业务的迷思

产官学研各界为知识产权各类直接与间接业务“花大钱消灾”而非“花小钱了事”的迷思,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企业经年为出口产品到美国而被诉专利侵权,平均每件专利诉讼案件需支付美国律师费约为150万~1000万美元,而且大多数仍须为和解或判决再支付可观的许可费或赔偿金;事实上,企业可以于产品开发产销前支付新台币150万~1000万元寻求专业服务组织提供“专利风险排查”与“专利预警”,亦即由专业服务组织用智慧资源规划的方法按产业结构、产品技术结构及诉讼许可等信息排查及预警与产品开发产销存在关联与风险的第三者专利,进而采取各类具体措施,规避可事先预估的专利侵权诉讼。

2.企业经年为多数的产品技术申请和维持大量的各国专利,平均而言,每件发明专利申请三个国家专利而需支付的申请费、代理费及历年维持费约为2万美元,但大多数专利是没有质量与价值的,其为此支付的费用不仅是浪费,而且也不能确保企业运营自由、优势竞争及多元获利,而其经年积累的申请费、代理费及维持费肯定是持续花大钱的;事实上,企业可以寻求专业服务组织以“圈地”方法,按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技术结构及各国专利审查准则,以适当正确的文字直接就技术方案布局于产业关键位置的有关国家专利,而无须大量申请并维持许多没有质量价值的各国专利,如此专业作业的结果肯定是花小钱布局并运营产业关键位置的优质与优势专利,并可确保企业运营自由、优势竞争及多元获利。

3.企业经年为专利许可而需花大钱支付许可费,每年约为50亿美元,而且几无技术自主与市场自主的空间与时间;事实上,企业除可用上述专利风险排查与专利预警方法解决专利许可题外,尚可由专业服务组织提供“专利无效”与“回避设计”的服务,按各国无效或再审程序处理大多数质量不佳的专利或者探寻其他技术方案回避设计,而无须接受大多数第三者专利许可,这些专利无效与回避设计的费用支出,每年约为新台币50亿元。

4.企业偶尔须用巨额价金直接购买或者间接购买公司股权,用以取得可以反诉制衡原告专利侵权诉讼的专利或者投资经营具有产业优势的公司,但经常花大钱后,却发现该专利质量或者价值不佳,不足以包覆被告或者竞争者产品或服务,或者因被投资公司专利布局与组合不佳,不足以参与市场竞争;事实上,企业可由专业服务组织按其专业的专利质量与价值评估方法以及产业结构关系,分析所欲购买的专利技术方案是否足以有效包覆竞争者产品和服务,以及据以影响产业链与供应链,尤其该专利技术方案是否在产业上不可或缺、不可替代及不可回避,而这些专业服务费的支出与购买专利或者购买公司股权巨额价金相较,仅是相当微小的费用支出而已。从投入与产出比观之,两岸为知识产权各环节支出的结果是花大钱赚小钱;从知识产权文字观之,所支付知识产权各环节费用几乎没有转化成“财产”,并可据以运营产生如同外国主要知识产权权利人般的可观无形财产收入。

5.台湾地区有关部门为学研机构编列的科技预算,每年约为新台币900亿元,约为台湾地区GDP的3%,但学研机构执行科技预算转化的专利不仅大多数没有质量与价值,而且也难以以学研机构的知识产权能量支持产业发展及国际竞争所需的优质与优势专利。事实上,有关部门可委托专业服务组织就产业发展信息、专利调研与专利数据库、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及知识产权的运营暨营销提供各类有质量且合格的专业服务,而其中最关键的是为研发项目所做的专利调研及知识产权布局的前沿研究,此前沿研究预算每年约为新台币20亿~30亿元,但可促使科技预算支出有关的科技政策制定、科技预算配置、科研活动执行、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运营等主要环节获得有效的专业支持和有方法的严格论证,因而确保科技预算支出的合理性及效益产出可预期。

6.公私部门设置组织并雇用人力处理各类知识产权的业务,每年按不同组织规模而支付相当数额的薪资奖金等报酬,但经年来从台湾地区每年支付新台币2000亿元的知识产权代价结果观之,公私部门有必要如同其他业务的发展需求,寻求专业服务组织提供知识产权运营基础建设有关的专业服务,例如,与知识产权运营及组织运营有关组织、人力、表单、流程、系统、方法、工具等导入及培训,此类费用支出应比目前各项薪资报酬及管理费支出数额低很多,而且又可确保具有国际专业水平及竞争力的知识产权运营设施与专业人才落实到位。观念、方法及工具是改变知识产权运营绩效的关键

综上所述,产官学研各界是可以从过去花大钱的行为改变为花小钱的方法,据以处理知识产权的创造、维护、保护、管理及运营各环节长期不能突破的瓶颈。首先,官学研领导人和企业经营者要能用对观念、用对专业方法及有用工具,才有机会改变现有诸多不能产生效益的知识产权运营方式;其次,辨别长期以来诸多似是而非的知识产权观念及内涵的谬误,例如,以“防卫型”专利、“检索策略”与“技术功效”为基础的专利地图,专利“工程师”,专利申请说明书,内部专利申请审查委员会,保护知识产权,技术标准,专利池,专利推广,专利评价,知识产权管理等;再次,管控组织运营面与知识产权运营面各自与相互的流程关系,才有机会管控知识产权的侵权风险,并产出优质与优势的知识产权;然后,搭配相应商业模式设计及开放创新模式,才能使知识产权产出多元经济效益,以及驱使产学研及国内外企业相互间据以发展各类合纵连横策略与策略联盟模式,才有机会从诉讼争执迈向共同合作;最后,发展符合所属产业特有知识产权运营绩效评价指标、方法及工具,才能正向驱使研发项目、研发行为、成果转化、知识产权营销可以有效运作并产出巨大效益。知识产权运营绩效不应以量取胜别再花时间维护过时专利!周延鹏 张淑贞

产学研各界十分热衷且积极累积其于主要国家之专利数量,但对于如何将知识产权作为获取商业价值目标并融入各类投资并购与国内外交易层面运营,显然不具备相应的专业及知识、技能、经验、方法与工具。

然而,以“专利数量”评估产学研各界知识产权管理或运营之绩效,单纯量的评价指标实际上并无任何实益,反而变相导致组织消耗大量人力与财力用于累积与维持专利证书寿命,甚至让“无用专利”持续苟延残喘。此种专利数量评价方式仅是追求华而不实的量化指标。因为专利数量一则无法得知专利与产业链、供应链与价值链之链接关系;二则不能得知专利于产品结构、技术结构、功能结构中的定位与地位;三则不能从中了解产业、产品、技术发展现况与脉络;四则无法协助经营层与管理层进行商业或运营决策;五则不能据以分析或评估组织于知识产权实施与交换之绩效;六则不能从中了解组织对其知识产权管理的专业能力;七则不能据以知悉专利质量与价值,且无法优化知识产权之管理与经营行为。

实际上,产学研各界可善用优质与优势知识产权作为规划商业模式与获取商业价值之极佳目标,并据以获取商品化、产业化的实施利益,以及借由许可、技术转移、买卖让与、作价投资、技术标准、专利池等获取各类交换利益。然而,若欲实现知识产权运营绩效,知识产权布局、申请、组合、维护、营销与运营等各项专业、方法与工具均须具备专业水平,而且知识产权管理运营所需的专业表单、流程、方法、系统与平台,亦需同步到位。目前两岸企业或学研机构在评估知识产权运营表现与绩效时,亟须尽快脱离“专利申请数量”及“专利领证数量”等极为没有意义的指标,才能进而以专业方法“优化”与“活化”知识产权。考虑产品技术生命周期,构建专利维护评估方法工具

检视许多产学研组织管理与经营知识产权的模式,并没有专业特殊处,大多数知识产权部门仅是依发明人随机发明提案进行专利申请。然而由于不同组织所处产业结构、产业特性、商业模式、产品与技术生命周期皆有明显差异,各组织实应依据所处产业及其产品与技术生命周期与特性,制订相应知识产权管理与维护政策,并构建配套的作业方法、工具与机制。

尤其是专利权维护政策,首应优先探讨与检讨。因近年来ICT产业其产品、技术快速更替,诸多专利甚至于申请阶段或获证后,其所涵盖之产品与技术旋即进入成熟期甚至衰退期,市场产值急剧缩小甚至消失,然而因组织内部专利权维护管理未有明确准则与执行,导致无商业价值或者瑕疵专利仍苟延十数年之久,造成组织人力、财力与各类资源虚耗。因此,两岸企业与学研机构应加速构建专业的专利权维护评估方法、指标、表单、流程,并搭配系统化与平台化管理,据以使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绩效可以合理化,并使成本最小化。

专利权维护评估指标设计可初步归纳以下方面:①知识产权布局形态评估:过去许多组织将生产制造相关制程(Process)与工具申请专利,然而许多制程与工具并无法由终端产品以还原工程获悉,大多此类型技术应改以专门技术或商业秘密形态予以管理及保护,而非一味申请专利;②专利部署国家区域评估:专利价值在于借由实施或交换获取各类商业利益,且因专利具有属地性,故产学研机构应依据产业聚落分布实况与专利涉及产品是否于特定国家或区域产销等因素,检讨与评估专利部署国家或区域的合理性;③产品技术生命周期评估:以个人计算机外接连接器为例,PCM CIA组织于2003年制定了Express Card规格,该规格于2004年开始搭载于笔记本电脑上,然因2011年笔记本电脑朝向轻薄化发展,自此以后仅特殊规格的笔记本电脑搭载Express Card,因此Express Card相关专利所涉及产品技术生命周期已步入衰退期,此时即应据以评估专利权持续维护之必要性;④产品技术研发阶段评估:此应结合组织内产品技术研发流程,从专利所涉及产品技术研发阶段进行评估,尤其涉及产品设计变更(Engineering Change Notice, ECN),倘若该产品有设计变更,原先申请或已取得之专利即应重新评估持续维护之必要性,抑或借由连续案与接续案等方式延续布局知识产权;⑤权利范围变动实时评估:于专利申请阶段,实时分析各专利申请权利范围与实际取得权利范围有何差异,并据以检讨此差异是否影响专利现在或未来产业或商业价值,而非一味花资源答辩并争取无意义的获证;⑥知识产权营销运营评估:从专利交换利益予以考虑,应实时反映规划或运用该专利进行专利侵权诉讼、许可、出售、作价投资、技术标准、专利池等;⑦财会税务规划与资助优惠评估:考虑结合组织运营实况与需求,借由专利进行财会税务规划,或用以于特定国家申请资助或优惠。长期以来,各界评估企业或学研机构在知识产权运营方面的表现与绩效,迄今仍以“专利申请数量”及“专利领证数量”为主要评价标准,鲜少以知识产权所创造或衍生之商业模式作为知识产权运营绩效之评价指标,更鲜少以前述知识产权商业模式所带来的各类现金或股份收益作为知识产权运营绩效之评价指标,而且也鲜少将前述收益与各界投入创新与研发总体支出及费用是否对等予以坦诚检讨并采取具体改善措施。这种只看专利数量却不看专利能创造多少价值的作法,显然是有问题的。

综上所述,各产学研组织理应时时按前述检视专利维护必要性,并依赖各项专业判断,于必要时即放弃维护部分专利权,而非执着“证书”不放,徒耗无谓资源。构建专业知识产权管理系统,使效益最大化与成本最小化

此外,倘若要使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成本最小化,不仅需要推动前述专利维护政策、评估方法与指标,更须依据组织目标进一步构建相应专业流程与表单,并构建组织所需的专业技术资产营运系统(Technology Asset Operation System, TAOS)及品牌资产营运系统(Brand Asset Operation System, BAOS),链接组织产品企划、研发、制造、销售等各项机能,与产业、市场、产值等动态信息充分结合,使组织内部各单位信息“同步”于内外且“并行”运作。

举例来说,若企业产品产销国家或区域发生变化或产品生命周期进入衰退期,产品企划或销售部门可通过系统实时反馈给知识产权部门,据以评估专利部署区域与维护评估参考;倘若产品于量产阶段进行设计变更(ECN),生产部门亦可实时通过系统反馈给知识产权部门,并启动专利维护评估分析;此外,知识产权部门亦可通过系统进行知识管理与分享,并逐步建立特定产业知识模块,借此并行同步提供组织内各部门经营决策所需之信息。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管理不应将研发成果与知识产权的产出与维护以“不连续的随机个案”方式进行,而应采取“连续性的生产与运营行为”模式。亦即将专利维护评估行为纳入组织运营流程内,并使相应作业流程标准化与专业化,达到全流程且能并行同步作业,自可井然有序地从组织整体的角度予以管理运营,而且能有效地管理知识产权业务,并应进行专业的评估,使专利运营产生应有财务绩效。突破知识产权运营三大关键改造、整合、创新缺一不可周延鹏 曾志伟

2014年1月,彭博社(Bloomberg)发布全球创新评比(Global Innovation Ranking),评比全球215个国家和地区的研发支出、高科技公司密度与专利活动等共7个项目。其中,中国台湾于专利活动评比高居全球之冠,而该专利活动评比项目为:①各国或地区每百万人口的专利申请数量;②每百万美元研发经费的专利申请数量;③取得专利数相对于全球核发专利数。

显然,该评比仍局限在专利数量的基础上,并未评比:①专利数量与企业创新程度是否有直接关系;②专利是否涵盖产业链上的重要领域;③专利的质量与价值;④专利数量与企业竞争力的关系等实质关键项目。跨越知识产权,才能驾驭知识产权

中国台湾每年投入超过新台币5000亿元从事研发,再花超过200亿元申请各国专利,但每年仅能回收约50亿元许可费,而且还需再支付1500亿元的许可费与300亿元损害赔偿金与诉讼费,即残酷说明中国台湾所拥有的专利数量并未带来产业优势竞争力,也无法确保企业运营自由;而且,更意味着各界对知识产权运营普遍存在观念的错误、作业的纷乱与工具的欠缺。

例如,在专利风险上,各界较多是被动响应,遇到专利权人上门谈许可多认为“花钱即可了事”,结果反而是面临更多的许可压迫与专利侵权诉讼;在专利布局上,仍抱守“防御性”专利,但实际上,若专利不具备“攻击性”,拥有再多的防御性专利也无法确保运营自由与竞争优势。单从专利数量来看,中国台湾专利布局十分积极。但倘若从中国台湾企业每年仍需要支付给专利权人巨额的许可费、损害赔偿金与诉讼费来看,则中国台湾企业的专利布局显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效果,更未带来产业优势竞争力,也无法确保企业运营自由。

详言之,知识产权运营并非仅局限于专利商标的申请或者专利地图作业,而是应从经营者高度,整合跨领域优质人才,构建组织运营所需之各种专业配套,包括产业市场调研、专利技术调研、专利风险管控、知识产权组合、专利布局申请、知识产权诉讼管理、无形资产运营、知识产权市场营销、知识产权商业模式、知识产权流程及软件系统、专利质量价值价格机制、知识产权运营绩效管理等国际专业机制。

进而还需搭配组织运营目标及商业模式,落实前述知识产权作业。例如,为确保运营自由,于产品开发阶段执行专利风险管理作业,预先发现潜在专利侵权风险,规划各类因应方案以排除风险,并运用系统随时监控特定专利权人之专利法律状态,据以推进后续因应对策。譬如,就具有潜在风险的专利申请公开案,即可运用如美国的第三方意见书(Third-party Submissions)等专利程序,将前案证据提呈给专利局或知识产权局,交由审查委员阻却专利风险发生。知识产权运营需整合流程、创新工具

前述知识产权作业还包括表单、流程、工具、系统等基础建设,亦需整合于企业运营流程中,才能避免组织付出更大代价。例如,从美国专利诉讼被告的立场而言,首先,经营层需于最快时间明确专利争讼事件之应对态度与最终目标,因专利侵权诉讼事件具有法定时限压力,若被告经营层对是战是和举棋不定,往往会屈服于原告各种不平等的主张与要求。其次,当经营层定下目标后,需要外部专业团队协同盘点可用工具与各类资源,并规划各类因应手段。譬如,以美国专利侵权诉讼法定程序事件及期限为横轴,以因应手段与工具为纵轴,展开企业内部工作项目、外部指挥与沟通项目、组织分工、产出、时限、资源等各项措施。

而美国诉讼法定程序主要包括起诉阶段、答辩阶段、证据调查阶段(Discovery)、听证阶段(Heating)、判决阶段、上诉阶段等。企业内部组织主要为管理阶层、法务、知识产权、研发、生产、销售、财务会计、信息管理、人事等;外部指挥与沟通则包括客户、外部律师、外部顾问、专家、证人、媒体、投资人、其他共同被告等。前述各单位均应依法定程序各阶段的时限,规划工作与沟通项目,主要有:①系争产品比对分析;②系争产品存货与物料盘点;③系争产品供货商、客户、市场与销售资料盘点;④所有涉及人与事之电子邮件、档案、数据、软件、系统盘点;⑤产品回避设计;⑥产品回避设计方案分析;⑦回避设计后产品生产所需资源与时程规划;⑧外部律师选任与指挥;⑨专家证人选任;⑩向客户与投资人说明;⑪其他共同被告联系;⑫媒体与公关管理。

最后,组织应善用www.patentcloud.com、技术资产运营系统(Technology Asset Operation System, TAOS),整合组织内知识产权作业流程,至少应包括自己内部运营流程整合、外部作业流程整合及其知识管理、组织记忆、信息安全、项目管理等机制,才能“有方、有序、有量、有果”运营优质与优势的知识产权;不然,恐将继续纠葛于症结内。专利运营应着重财务绩效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有助达成目标周延鹏

两岸信息产业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面对各国专利侵权诉讼所带来的冲击,产官学研各界无不投入诸多人力、金钱等庞大资源于专利项目上,迄今已逾30年,专利项目理应也像其他有形财产项目的投资经营一样,可以累积不错绩效才是。但事实上,就无形财产的专利项目之经营成果,各界除了积累相当数量的国内外专利申请文件及证书外,几乎没有显著财务绩效可言,尤其是从投入与产出比观之,台湾地区每年投入新台币5000亿元研发及200亿元申请专利,却仅回收低于50亿元许可费,而每年还要再支付1500亿元许可费及300亿元损害赔偿与律师费给外国权利人和其律师与专家等。

产官学研界纵使每年专利运营之财务绩效甚为难堪,各界仍年年继续以“专利数量”简单指标来评价专利运营成效,而似未有强烈愿望加以改变。姑且不论主观态度上何以不愿面对专利运营无绩效情状,但即使近几年被检视许可费绩效,各界普遍上仍尚未变革仅以专利数量指标来彰显成果的主流模式,而且也未从跨国运营实务来探究导致如此不堪结果的真正原因何在,并据以大开大合地创新专利之运营模式。专利运营成效始于跨域、跨国多元运营条件

专利运营绩效始于跨领域、跨国与多元多样专业运营设施、能力及条件的完善度与市场运营落实度,而这些专利运营设施、能力及条件,主要有:①管理机制,含运营专利之组织、人力、流程、表单、系统、平台、数据库、会计、财务、税务及其相应的研发管理、绩效管理、知识产权管理配套;②部署机制,含技术及专利调查与分析、专利布局、专利的质量价值与价格管理、专利的维持评估与管理、产业发展暨政策与专利布局、新技术新产品的专利与技术监视;③保护机制,含专利诉讼规划与执行、跨国专利诉讼运营、许可费追索规划执行暨因应、专利回避分析与设计、专利无效分析与主张、专利边境保护措施、商业秘密管理措施;④营销机制,含专利营销与商业模式、事实标准与专利池、品牌经营与管理策略、专利营销平台的构建与运营暨营销网络的参与;⑤交易机制,含许可、技术转让、买卖、作价投资、融资担保、并购投资相关知识产权评估与组合、专利国际税务配套、新创事业及其投资与交易架构暨并购与股票上市。长年以来,各界都是以手上持有的专利数量来评断一家企业或组织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布局成效,然而这也导致产学研机构只重专利数量,却不问这些专利带来多少财务绩效的陋习。专利理应是一门可以为企业组织创造利润的业务,但衡量现实条件,要达成以专利持续获利的目标,委托专业的专利经营团队或许是可行办法。

构建前述专利运营设施、能力及条件并据以运营专利业务,尚需依赖各种跨国专业暨运营人才的整合及经济规模的支撑,例如,美、欧、日、韩之跨国企业(TNC)普遍上均具此条件;或者产学研各界,其人力与经济规模虽有限,但有其完善的知识产权基础环境与网络关系可资利用,例如,有许多美国学研界、新创企业(Start-ups)与中小企业即善用外部专业资源,各界各组织才有机会发展与运营专利业务并产生持续且庞大的财务绩效。或者亦可谓,专利业务是一种“人多、钱多、命长”的事业,不是一般小型组织玩得起的,除非小型组织会利用并舍得用跨国运营的合格专业服务资源与网络关系,才会产出财务绩效。玩专利各界极勉强,期财务绩效如缘木求鱼

两岸信息产业因屡遭美国专利侵权诉讼威胁,遂开始雇用专利工程师,处理专利检索、申请、分析以及承担部分诉讼、许可协同事务,进而据以建立法务或专利组织处理该等专利事务,但尚难称其组织已具备专利运营设施、能力及条件。

发展迄今,产学研各界即陆续效仿信息产业与财团法人经验,或者广泛援用官学界意见学说,相继雇用专利工程师处理专利事务。而各界虽长期投入极多资源,但迄今因自己组织及其专利而带来的“财务绩效”金额,却是极微小的,而且对于申请并拥有专利的产学研界而言,大多数组织并没有使其专利持续产生“财务绩效”,更遑论因其专利而获取运营自由、竞争优势与获利多元的效果。

此专利运营及绩效不彰的事实,是各界需严肃面对的真相,而不能再依样画葫芦玩专利,否则,可以预料的结果是,各界恐依旧需继续数“专利数量”。而且,台湾地区产学研各界的组织与经济规模相当小,专利人力专业深度、广度、高度与专业知识、技能与经验的普遍不足,专利跨国运营之专业方法、工具与整体组织运营全流程机制欠缺,以及台湾地区的专利市场极为狭小而又非主力市场所在。亦即,迄今台湾地区专利运营结果背后的环境设施以及上述种种不足与欠缺,即是专利财务绩效不彰的重要原因。

因此,各界此时应检视评估自己有无条件构建前述专利运营设施,并据以运营自己有限的专利业务或可扩张各类专利业务到市场?或者仍极勉强做自己难以成就的专利业务,而最后落得毫无财务绩效,仅是做做样子而已。换言之,台湾地区产学研各界多数组织在可预见的未来,应无能力及条件投入各类资源构建前述专利运营设施,使其组织足以跨领域、跨国家且可多元运营专利业务,而亟须变革现在各界习以为常的专利经营模式——小打小闹、徒具皮囊。专利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运营模式是货币化专利绩效之良方

专利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之经营模式,是指产学研各界以专利货币化(Monetization)为主要目的,继续拥有自己原始取得及继受取得的专利所有权,并将其专利业务委外经营(Outsourcing),而由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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