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的缴纳一(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05 21:20:25

点击下载

作者:编辑部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养老保险的缴纳一

养老保险的缴纳一试读:

【解决路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基于劳动关系因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社会保险权利义务发生的争议。这类争议的处理主要依据劳动争议的处理制度。根据《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保障制度的规定,社会保险争议的处理方式一般包括举报、投诉、调解、仲裁、诉讼。

1.举报、投诉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100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劳动者因社会保险费缴纳等发生争议,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因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是对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的检查和监督还是相当有效的。对于社会保险劳动争议的解决,这种解决方式和途径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利器。那么发生争议,如何进行举报和投诉呢?

劳动者对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监察部门申诉。申诉时要注意提供相关信息,提交相关资料,一般而言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投诉申请书一份,须写清楚以下内容:(1)企业名称、地点、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的姓名、投诉人的具体请求、双方联系方式。(2)申诉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与本争议有关的证据复印件一份。

2.调解

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或者对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理有异议,一方面可以对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理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另一方面还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社会保险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任。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3.仲裁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4.诉讼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只受理当事人不服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社会保险争议案件。所以,诉讼对于解决社会保险争议而言,是最后的一道防线,也是最严厉的手段。

1.养老保险的缴纳能约定吗?

【分析解答】

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就应该按照国家强制性的规定,为员工上社会保险。但单位未给上就应补办,有时单位为避免加罚滞纳金,与员工签订了写有“如发生滞纳金由乙方承担”内容的协议书,是毫无道理的。因单位的过错,使员工由于单位未为其办理合法的用工手续、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无法实现应享受的合法利益,给其造成损失。单位应赔偿员工的损失。

【基本案情】

赵某1982年1月至1993年1月在国家煤炭部所属的某工业公司(以下简称工业公司)做清洁工,1993年2月至2003年10月又在同是煤炭部所属的某通信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做清洁工。2002年8月5日信息中心与赵某签订了半年期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又两次续签劳动合同至2003年10月2日止。2003年8月29日信息中心以书面形式通知赵某不再续订劳动合同,赵某工作到2003年10月2日。

而此时,赵某已超过50岁退休年龄,于是她向信息中心提出办理退休手续的申请,但得到的答复是:信息中心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即使可以补缴,也只能从1993年1月补缴至2000年11月止,缴费年限只有7年11个月,不够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只有让工业公司补缴你在那儿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才能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于是,赵某找工业公司协商。在此期间的2003年12月11日,工业公司与赵某签订了“关于赵某补缴养老保险协议书”,内容为:“9月信息中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准备为其办理缴纳养老保险,因赵某本人提出曾在某公司工作,需与该单位解决劳动用工问题,故赵某向信息中心提出缓办养老保险缴费。”

之后赵某多次催工业公司办理养老保险,并告知工业公司如发生滞纳金问题由其承担。直至11月19日转来工业公司写给中心领导解决养老保险问题的报告,对上述意见仍未答复。直至12月9日双方达成协议,按照国家规定,双方按比例缴纳养老保险,如发生滞纳金由工业公司承担。赵某与工业公司协商无果,于2003年11月28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几经周折,最终法院判决信息中心一次性赔偿赵某5万元,保护了赵某的合法权益。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