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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9 12: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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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宏波 主编,李刚,周永红 副主编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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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的哲学反思

社会转型的哲学反思试读:

中国传统哲学的特质及其形成(代序一)

赵馥洁

中国传统哲学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和灵魂。习近平指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习近平强调:要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讲清楚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鲜明特色,增强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要认清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鲜明特色,必须不断深化对中国传统哲学特质的认识。一 中国传统哲学之突出特质

中国传统哲学中,价值论渗透于哲学的各个理论领域。无论是建构本体论、认识论、历史观、人生论,还是建构其他哲学理论,中国传统哲学都会将“应然”的原则贯注于“必然”原理之中,形成了本体论、认识论、人性论、历史观与价值论相融通的特质,从而使哲学理论内容呈现为自然与人伦合一、知识与道德融合、宇宙法则与治世规范统一的独特风貌。(一)宇宙本体与价值理想的融通

道、气、无、理、心是中国哲学中标志宇宙本体的五大范畴,它们不仅是标志终极存在的本体范畴,而且是本体存在与价值境界相融通的范畴。从本质上说,这五大范畴无一不是万物根源与价值渊源、宇宙本体与价值至境的融通合一。

老子之“道”,既指天地万物存在的终极根据和必然规律,又指人应该追求的崇高目标和理想境界,所以老子既称“道”为“万物之奥”,又赞“道”为“善人之宝”(《老子·六十二章》)。“万物之奥”是本体义、“必然”义;“善人之宝”是价值义、“应然”义。作为宇宙本体,老子认为“道”是“无形”“无象”“无状”“无名”的存在;作为价值原则和价值至境,老子赋予“道”以自然、虚静、柔弱、独立等价值品格,认为它们是利、真、善、美的统一体,是人应该遵循的准则。这种“必然”原理与“应然”原则的合一,是本体价值化和价值本体化的结果。“无”是魏晋玄学贵无派所设定的宇宙本体,它是对老子“道”本体论的改造。何晏之论“无”,明确将本体与价值合而言之:“天地万物皆以无为本。无也者,开物成务,无往不存者也。阴阳恃以化生,万物恃以成形,贤者恃以成德,不肖恃以免身。故无之为用,无爵而贵矣!”(《王弼集校释·附录》)他认为“开物成务”“化生”和“成形”是“无”的本体功能;“成德”“免身”则是“无”的价值意义;而“贵”乃是对“无”的价值地位的评定。王弼也提出,“以无为体”“以无为用”不但是万物生成的规律,而且是价值实现的通道。故所谓“无物而不由”;“不求而得,不为而成”,既可“得德”,也可“尽德”(《老子注》)。可见,玄学家在“无”中也将价值至境与宇宙本体相融通。“气”是中国哲学中源远流长的范畴,儒、道两家皆用之。先秦时期,“气”还未上升为本体范畴,道家言“自然之气”,儒家言“浩然之气”。“自然之气”是构成万物的原始材料,不具有价值意味,但“浩然之气”则是“配义与道”“集义所生”的“至大至刚”的道德精神,纯粹是价值气象。至北宋,“气”升华为宇宙本体。张载是哲学史上第一位明确地以气为宇宙本体建构气一元论理论体系的哲学家,他认为气是宇宙万物的本根,而无形的“太虚”是气的本然状态,即所谓“太虚无形,气之本体”(《正蒙·太和》)。张载的“太虚之气”本体意义昭然,但也并非无价值意味。他说:“太虚之气”乃是人性和物性的本原,这种本原之性就是“天性”(“天地之性”),而天性是“无不善”的。张载赋予气的本性以纯善、至善的品质,就把本体范畴和价值范畴合而为一了。此外,张载又以“太和”“不偏”“诚明”等词形容“太虚之气”,也蕴含着鲜明的价值意味。“理”作为本体范畴,始于北宋二程,完成于南宋朱熹。朱熹认为理是宇宙本体,“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天得之而为天,地得之而为地,而凡生于天地之间者,又各得之以为性”(《读大纪》,《朱文公文集》卷七十)。同时,他又明确地指出,“理便是仁义礼智”,“天理只是仁义礼智之总名,仁义礼智便是天理之件数”(《答何叔京》,《朱文公文集》卷四十)。正由于理是仁义礼智之“总名”,所以“理”是“至善”,即最高的价值境界。以本体言之,理是“至极”“太极”;以价值境界言之,理是“纯善”“至善”。故此,价值与本体在理本论中融通得紧密无间,合而为一。

南宋陆九渊、明代王阳明都是心本体论的筑构者,他们提出“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陆九渊集·杂说》);“心者,天地万物之主也”(《王文成公全书·答李明德》);“心外无物,心外无事,心外无理”(《与王纯甫二》)等命题来说明“心”的本体意义,同时,他们也明确地赋予“心”以伦理道德的价值内涵。陆九渊认为“仁义者,人之本心也”(《与赵监》),“其本心无有不善”(《与王顺伯(二)》)。王阳明云:“心一而已,以其全体恻怛而言,谓之仁;以其得宜而言,谓之义;以其条理而言,谓之理,不可外心以求仁。”(《传习录中》)其又云:“至善者,心之本体也,心之本体,那有不善?”(《传习录下》)可见,在心本论中,“心”既是天地万物之“主”,又是仁义道德之“本”,既是终极的本体又是至善的境界,是本体与价值的合一。

可以看出,中国传统哲学中标志本体的范畴无一不具有价值内涵,无一不是万物根源与价值渊源、宇宙本体与价值至境的融通合一。这种合一,是本体价值化和价值本体化的结果。遵循这种融通合一的思路,中国哲学——特别是儒家哲学——普遍认为,自然界万物都有其自身的价值,金木水火土五行自身就具有仁义礼智信五德;东西南北四方、春夏秋冬四季都有与仁义礼智四德相应的价值内涵。(二)历史规律与价值追求的融通

在夏、殷时代,中国人的历史观是以“神意为本”的天命史观,春秋时代逐渐转向以“人事为本”的人本史观。自人本史观产生之后,中国哲学家们着力以理性态度思考历史的本质和规律,然而,他们对历史客观规律的思考却从不脱离价值问题,而是用客观历史规律与主体价值追求相融通的思路来说明历史的发展。其中典型的观点如下。

1.“生意成势”——生存价值与历史趋势的融通

把生存价值与历史规律相融通的代表人物是唐代的柳宗元,他通过“意”和“势”关系的讨论表达了这一思路。柳宗元认为,历史发展并不是由“圣人”的主观意志决定的,而是有着“不得已”的客观必然之“势”。例如,“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封建论》),而后代郡县制取代封建制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在柳宗元看来,历史发展之客观必然趋“势”并不是完全脱离人之主体活动的纯粹的外在力量,它虽然不取决于圣人的个人意志,但却体现了人类群体对生存价值的追求。柳宗元把人们这种对生存价值的追求叫作“生人之意”。他说,人们的生存价值追求,引起了获取物质资料的斗争,而正是这种斗争造成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必然趋势。可见,历史之“势”的实质乃是人类为满足生存需要和维护生存价值而进行主体活动表现出来的必然趋势。历史之“势”虽不由“圣人”的个人之“意”支配,但却“受命于生人之意”(《柳宗元集·贞符序》),因此,某个杰出人物(“圣人”)要在历史上发挥作用,不在于“穷异以为神”“引天以为高”,而完全在于“心乎生民”,做到“利于人、备于事”(《柳宗元集》卷二、卷十九)。柳宗元这种“生民之意”以“成势”的观念,鲜明地体现了价值追求与历史法则融通的思路。

2.“同然即理”——公义价值与历史规律的融通

明末清初的王夫之继承发展了柳宗元的“生意成势”观,提出了“人之所同然者即为天”(《读通鉴论》卷七)的光辉命题。王夫之的所谓“天”,即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趋势(“势”)和必然规律(“理”)的统一。“理依于势”,“势中见理”,“势字精微,理字广大,合而名之曰‘天’”(《读四书大全说》卷九);“天”即是历史发展的客观力量的总称。王夫之所谓“人之所同然”“民心之大同”即为民众共同的价值追求、价值意向或普遍认同的价值,大体相当于我们现在所说的“公义”,即人们普遍认同的道义。由此不难看出,王夫之的“人之所同然者即为天”“民心之大同者理在是”观点,体现了把历史客观法则与人们普遍追求的价值(公义)相融合的思想。更值得重视的是,王夫之对公义,即“人之同然”“心之大同”的基础做了深刻揭示,他认为“同然”“同心”的基础乃是“欲之所得”,即人们共同的物质生活欲求的普遍满足。他说:“人欲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天理之大同,无人欲之或异。”(《读四书大全说》卷四)这显然是对柳宗元“生民之意”的进一步发展,于是,普遍的价值追求和普遍的物质利益需要的满足与历史的客观规律达到了高度的统一。(三)认识过程与价值意蕴的融通

对于中国传统哲学来说,纯粹的独立的认识活动是不存在的,也是没有意义的。中国古代哲人把求真与闻道,穷理与尽性,致知与崇德视为不可分的统一过程,认为价值意识与认识活动是相互融通、合为一体的。在这种融通中,价值意识在认识中有三种主要表现。

1.对认识主体的价值要求

中国哲学认为,人们认识客观事物的过程并非自然而然消极被动的反映活动,而是人的主体性能动性的发挥过程;所以,为了达到认识真理的目的,不但要顺应认识规律,还要对认识主体有价值要求。所谓对主体的价值要求,就是要求认识主体具有崇高的品德修养,成为崇高的价值人格。早在西周初年,《尚书·洪范篇》就对认识主体的修养提出了“敬用五事”的明确要求:“貌曰恭,言曰从,视曰明,听曰聪,思曰睿。恭作肃,从作义,明作哲,聪作谋,睿作圣。”这些要求包括了能力和道德两个方面,《洪范》认为,达到这些要求乃是成为一个好的认识主体的先决条件。后来,孔子提出要成为智者首先得成为仁者,“择不处仁,焉得智”(《论语·里仁》);“知及之,仁不能守之,虽得之,必失之”(《论语·卫灵公》)。孟子也说:“不仁,是不智也。”(《公孙丑上》)荀子则提出,认识主体应该有“虚一而静”的修养,才能把握真理。他说:“人何以知道?曰心。心何以知?曰虚一而静。”(《荀子·解蔽》)迄至明理学,儒家对认识主体的修养更为重视,亦更为严格。张载“崇德”,故曰“崇德而外,君子未或致知也”(《正蒙·神化》);程、朱“主敬”,故曰“未有致知而不在敬者”(《伊川语录》)。其时,不仅儒家对认识主体有严格的价值人格要求,即使在认识对象的选择上与儒家有异的道家,也认为认识主体的修养是取得真知的前提。庄子云:“且有真人而后有真知。”(《庄子·大宗师》)其所谓真人就是无好恶爱憎之情感,忘生死善恶之区别的人。庄子认为,必有真人之修养而后才能获得真知。由此可见,对认识主体提出价值修养的要求,乃是中国哲学的重要特征。

2.认识过程中的价值参与

中国哲学认为,人的认识活动并非纯粹的主观反映客观的超情感和超利害过程,而是受人的爱恶之情、利害之心、苦乐之趣、取舍之志的影响过程;不同的价值意识对认识的方向、得失、正误、深浅、偏全会产生不同的影响。据此,孔子提出应以“乐之”的心境对待认识,他主张“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论语·雍也》);孟子提出要以“自得”的态度深造求道,“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自得之则居之安,居之安则资之深,资之深则取之左右适其源,故君子欲其自得之也”(《孟子·离娄》);荀子提出须从“公心”出发认识事物,认为“公生明,偏生暗”(《不苟》)。先秦道家的宋钘、尹文学派,注意到了“私欲”对认识的干扰作用,认为利欲熏心的人不可能取得对事物的认识,“嗜欲充溢,目不见色,耳不闻声”;“夫心有欲者,物过而目不见,声至而耳不闻也”(《管子·心术上》)。这种观点,略似俗语所说的“利令智昏”。与宋、尹学派只看到私欲的消极作用不同,韩非则看到了积极的情感对认识的促进作用。他说:“母之慈于弱子也,务致其福,务致其福则事除其祸,事除其祸则思虑熟,思虑熟则得事理。”(《韩非子·解老》)宋明时代的哲人更是普遍地强调正确的价值意识对于认识的重要,张载有“大其心则能体天下物”的名言;苏洵有“为一身谋则愚,而为天下谋则智”的警语;程、朱以“居敬持志”为“穷理之本”;王阳明反对“只求其聪明而不知养之以善”。这些强调认识过程必有情感、意志、利心等价值意识参与的看法和主张用端正、积极的价值意识促进认识的观点,对中华民族的价值思维和认识观念有广泛的影响。

3.认识目标中的价值意蕴

中国古代哲学关于认识目标的实现,也不仅仅局限于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把握上,而是把事实认知和价值认识以及求真与求善都融通于认识目标之内。所以儒家与道家都把“道”作为最终的认识目标,孔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老子说:“唯道是从。”孔、老所谓的“道”尽管内涵有异,但都是宇宙法则和价值准则的统一,在他们看来,宇宙万物的最后本质和社会人生的终极价值是合二为一的统一体。《大学》一书讲述“为学次弟”,明确地把“格物致知”的认识和实现人生价值一以贯之地融会贯通,使认识目标从属于价值目标。宋明时期,程、朱讲“穷理”,陆、王讲“知心”。“理”和“心”既是宇宙本体,又是价值境界,“穷理”和“知心”的指向目标都是真理和价值的合一。可见,在中国传统哲学中,认识的目标中融合着价值意境;追求真理和追求价值是人的认识活动一体之两面。(四)自然生命与道德价值的融通

中国道家重视人的自然生命,而儒家则重视人的价值生命,故道家主“养生”,儒家主“成人”。“养生”,是为了自然生命的延续;“成人”,是为了价值生命(道德生命)的实现。由于儒家哲学在中国传统思想中处于主导地位,所以自然生命与道德价值的融通就成为中国哲学的突出特征之一。儒家关于生命与道德价值融通的主要观点有下列三种。

1.“气质之性”蕴涵“天地之性”

先秦孟子一派的儒家哲人认为,人的本性是善的,人一生下来就具有先验的道德本性。孟子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孟子·公孙丑》)他又说:“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告子》)由于仁义礼智四端是人人生来固有的,所以孟子称之为“良知”“良能”。由此看来,孟子言“善端”,指的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特性,而非指人生来具有的一切本能。这种观点,到了宋明儒学就形成了“天地之性”蕴含于“气质之性”的人性说——“天地之性”是纯善,而“气质之性”有善有不善——张载、二程、朱熹、陆九渊都持此观点。然而,无论是孟子的性善论还是理学家的“气质之性”含“天地之性”的人性论,都给人的自然生命中注入了价值(道德)的种子,从而使价值生命与自然生命相融通。

2.“生以载义”

既然人的自然生命中包含着价值因素,那么,人的自然生命当然就是价值的载体了。明末清初的王夫之提出了“生以载义”和“义以立生”的命题,他说“生以载义,生可贵”;“义以立生,生可舍”(《尚书引义》卷五)。这就是说,人的生命承担了道义,所以生命是可贵的;道义确立了人生的价值,所以道义是可贵的。王夫之这种观点其实在先秦时代就出现了,荀子曾说:“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王制》)但是,荀子仅将“生”与“义”并列,只说明了人兼有“生命”和“道义”两种因素,并没有指出生命和道义的内在关系;而王夫之从生命和道义的相互联结与相互作用上,阐明了生命和道义的价值,这显然是一种将价值和生命融合贯通的运思方式。

3.“成身成性”

儒家认为,人的一生不只是自然生命的成长过程,而且同时也是人生价值的开拓、追求和实现的过程。在先秦哲学中,道家追求人的自然生命的延长,弘扬“长生久视”之道,认为生命有宝贵的价值;墨家和儒家都认为人除了重视生命之外,还应重视社会道义价值,并特别指出生命价值是由道义所赋予的,如果离开了道义生命本身就失去了价值,于是,他们都主张把生命成长和价值追求二者统一起来。尤其是儒家哲人,对这个问题的阐发相当充分。孟子提出,如果以肉体生命为人生的最高价值,那么人就会为了保全生命而无所不为,为了享乐生命而无恶不作。由此,孔、孟提出仁义价值高于生命价值,当仁义与生命发生冲突时,人应该“杀身成仁”和“舍生取义”;人的一生就是弘扬和实现仁义价值的过程,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一生。后代儒家都继承和发展了这一基本观点。宋儒张载认为“富贵福泽,将厚吾之生也;贫贱忧戚,庸玉汝于成也”;“存,吾顺事;没,吾宁也”(《正蒙·乾称》)。明末王夫之云:“身者道之用,性者道之体。合气质攻取之性,一为道用,则以道体身而身成。大其心以尽性,熟而安焉,则性成。”(《张子正蒙注》卷四)他还认为人生一方面“有仁义礼智以正其德”,另一方面“有声色臭味以原其生”,两者是“互为体”而不可分割的;人的一生就是在“成身”的过程中“成性”,在“成性”的过程中“成身”。张载和王夫之所说的“厚生玉成”“成身成性”“原生正德”就是生命与价值相融通的人生过程。

上述中国传统哲学中关于价值与本体、价值与历史、价值与认识、价值与生命相互关系的理论表明,中国哲学特别是儒家哲学的理论思维,乃是一种典型的融通性思维。正是由于这几个方面的融通,决定了中国古代的价值类型论中也体现着各类型间相互蕴含、相互融通的观点。儒家以善统真、美,凡是善的价值即是真的和美的;道家以真统善、美,凡是真的价值即是善的和美的。虽然,儒家崇善,道家贵真,价值取向各不同,但其融通真、善、美的思维路径则是相同的。所以说,“必然”原理与“应然”原则融通,乃是中国传统哲学的重要特质。二 中国传统哲学特质的形成原因

中国传统哲学将“应然”的原则贯注于“必然”原理之中,使哲学具有本体论、认识论、人性论、历史观与价值论相融通的特质。其原因何在呢?笔者认为,中国人的客体主体化的思维方式,是形成这种特质的重要原因。

中国人总是以天人合一、物我合一、主客合一的关系思维方式观照客观世界和客观事物,在言说、命名、把握客体事物时,不是从物的立场去以物观物,而是从主体人的立场和本位出发,以人观物、以人名物。如此,即赋予了物以人的意味,赋予了客体以主体含义,使客体存在主体化——这是一种客体主体化的思维方式。

许多哲学抽象范畴的文字本义,充分体现了这种思维方式。如“道”“理”“无”“气”“心”“物”等哲学范畴的字义都是如此。“道”的本义为人行走的路径。《说文》曰:“道,所行道也……一达谓之道。”《释名》曰:“道,蹈也。言人所践蹈。”《庄子·齐物论》曰:“道,行之而成。”后来,道引申为方法、途径,进而抽象提升为宇宙本体、本源和规律、法则。“理”的本义为治玉,即顺着纹路把玉从石中剖分出来。《说文》曰:“理,治玉也……顺玉之文而剖析之。”引申为管理、治理,又引申为事物的条理、准则,进而抽象为规律、法则及宇宙本体。“气”的本义为云烟,《说文》气部的解释是“气,云气也”。后来引申为气体,又引申为预示人生际遇吉凶之气象;又引申为人呼吸时出入的气息,再引申为人的精神状态如气概、志气、作风等,最后抽象为形成宇宙万物最基本的物质材料,进而升华为宇宙本体。在其演迁过程中,由于“气”做了偏旁,其义则借用“氣”字来表示。而“氣”的本义则为馈送人的粮草,《说文》米部的解释为“馈客刍米也”。由此可见,“气”的字义与人相关。“无”的本字是“無”,本义为消亡、死亡、逃亡。《说文》曰:“無,亡也。”而“亡”的本义是挖去眼睛的人,即盲人。后“無”被引申为没有,与“有”相对。其在《老子》中抽象为哲学概念,如“有生于无”;在魏晋玄学中成为本体范畴。“心”的本义为人的心脏、心灵,《说文》心部的解释为“心,人心。在身之中”;后来引申为头脑、思想;内心、精神;心思、心性;中央、内部等义。上升为哲学概念后,“心”特指一切精神现象。陆王心学以“心”为宇宙本体范畴。“物”的本义是杂色牛、万牛,《说文》牛部的解释为“物,万物也。牛为大物,天地之数,起于牵牛。故从牛”;后引申为具体的东西,又引申为事,上升为哲学概念则表示一切客观存在的东西。

从“道”“理”“无”“气”“心”“物”等字在上升到哲学范畴之前的含义(本义、引申义)可以看出,它们的字义中已经蕴涵着与人相关之义。此即客体事实主体化的意义特点,这种字义特点充分体现了客体主体化的思维方式。由于价值的本质即事物对人的意义,所以此种思维方式上升为哲学范畴之后,为融通价值与事实开辟了道路。这些范畴中融通价值与事实的方法,主要是将利、真、善、美、吉、祥、福、贵等价值因素与客体事物的属性相统一,甚至将主体人的价值意识,如情感、意志、信念、理想、德性、情操、美感等,贯注于客体事物。如果说,西方哲学中的一些哲学家是在承认事实客观性和肯定价值主观性的主客二分的思维支点上将价值与事实分离开来,那么,中国哲学则是在把客体主体化和主体客体化的思维方式基础上将价值和事实相融通。三 中国传统哲学特质的重大意义

中国传统哲学这种“必然”与“应然”相融通的价值论特质有着重要的学术和文化意义。(1)相融通特征的突出优点是克服了价值与事实、“实然”与“应然”相割裂相对立的思维局限,故中国传统哲学中没有“由事实判断推不出价值判断”的所谓“休谟问题”。(2)相融通的重大意义是形成了中国传统哲学的人本宗旨。中国哲学没有孤立的宇宙本体探索,没有单纯的客观知识追求,也没有“怪力乱神”的宗教旨趣,实现人的价值是它的最高宗旨。其本体论并非以宇宙的本质为认识的根本目标,而是借“天道”以明“人道”;其认识论并非以认识的来源和规律为探讨的最终归宿,而是借“知行”以说“道德”;其方法论并非以世界的运动过程和规律为研究的至上兴趣,而是借“阴阳”以言“治平”;其历史观也并非以历史发展的客观必然性为思考的终极意义,而是借“理势”以论“至治”。(3)相融通的重要作用是锻铸了中国哲学的实践性品格。中国哲学的形上之道、抽象之理、玄远之思等“必然”原理固然都有其相对独立的内容和意义,但归根结底是都服务于实现“应然”原则的实践活动。《周易·系辞》云:“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形上的必然之道的意义在于,指导人的“继之”“成之”的实践活动,而实践活动的目的即是实现应然之“善”。这种“继道为善”和“成道为性”的理念,乃是中国哲学的突出优势。

中国传统哲学融通性特征的最大缺陷是将价值泛化,即以价值存在掩盖客观事实甚至取代客观事实,以价值评价制约事实认知甚至代替事实认知。

总之,对中国传统哲学和传统文化,我们应该认识其特质,克服其局限,弘扬其优势,使其成为实现中国梦的宝贵智慧资源。(本文作者: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名誉主席、陕西省哲学学会名誉会长、西北政法大学资深教授)

谈谈哲学发展的现代转向(代序二)

王宏波

说起哲学发展的现代转向,学界有不少看法,其中最为主要的观点是语言哲学的转向。一般学者都认为,进入20世纪以后,西方哲学的发展发生了一次重大转向,即由认识论研究向语言哲学研究的转向。近读王玉樑先生写的《从理论价值哲学到实践价值哲学》——专著中论述了现代哲学发展转向,颇受启发,深有教益。王先生认为,现代哲学发展转向的特点是实践论阶段与实践论转向,并明确指出语言哲学不是哲学发展的第三阶段,也就是说不能称之为哲学发展的基本转向。我以为这一哲学判断具有重要的哲学现代发展史的意义,它有助于推进人们对于哲学发展史的现代特点的重新反思。王先生的这一观点也给我增添了进一步论证这一问题的理论勇气。

我在1999年主持编写《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程》(陕西人民出版社)时所写的《西方哲学发展的特点》一节中,写了三个要点:第一是西方古代哲学研究的本体论特点;第二是西方近代哲学的认识论特点;第三是西方现代哲学的科学内涵——实践论基础。其实,第三个要点主要是论述现代西方哲学发展的实践论转向,但是我却没有理论勇气把这个观点列为一个要点的理论命题,故而使用了一个比较含混的说法,这既反映了我哲学思考不够彻底的弱点,也说明我当时的研究不够深入。

我当时在写第三个要点的开节第一句话就是“哲学研究的重点由古代的本体论,经过近代的认识论,到现代以后达到以实践论为基础的理论形态,具备了科学的内涵……使哲学成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接着,在进一步论述了认识论转向的成就和问题以后,书中直接而明确地指出:“实现哲学研究中的实践论转向,并把实践观作为解决思维和存在的矛盾,并实现思维和存在统一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很显然,我当时的思想认识是明确的,现代哲学发展转向是由认识论到实践论的转向;但是我的这个思想是不够坚定的,所以在标题上还是不敢轻易地使用“实践论转向”这个术语。原因在哪里?就在于学术界多数人认为语言哲学转向是现代哲学转向的这个广泛流行的命题,使我不敢轻易地质疑甚至否定。

读王先生的书,看到他旗帜鲜明地提出现代哲学的实践论转向时,真有请教恨晚之感觉;当读到他明确地指出语言哲学不足以作为哲学现代发展转向的第三阶段时,尤其是不能和实践论转向相提并论时,又有醍醐灌顶之感觉和拨云见日之效应。现在我想沿着王玉樑先生的思路,把我过去不是十分坚定的思想认识再简要论证一下。

马克思的著作,特别是《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均写作于1845年前后,也就是说他在19世纪中叶即提出了实践论问题,开启了哲学发展的实践论转向;也意味着,这时候哲学研究的主题、基础和方法论取向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并一直影响到今天。因此从时间上来说,这是继休谟、康德、黑格尔等之后,也就是在认识论研究的巅峰状态之后的新的哲学发展状态。所以,如果把认识论研究作为哲学发展的近代特征的话,新的时代特征和哲学转向应当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哲学实践论。

语言哲学,确实是20世纪以后具有广泛影响的哲学现象;以罗素、维特根斯坦以及卡尔纳普、塔尔斯基等为代表的语言哲学家,确实影响了这一时期的哲学研究,也确实从一个侧面反映了20世纪以来科学、技术和文化发展的状况。但从本质上来说,语言哲学是近代以来认识论转向的哲学研究路径在20世纪的延伸和反映,不管其分支和流派有多少差别,但都认为哲学的本质是语言,都把语言分析当作哲学的首要任务,且特别重视逻辑分析的方法。由于语言是认识的工具、思维的外壳和表达的方式,从语言入手透视世界,反思主体自身,研究认识、思维的意义和边界,无疑是认识论研究的深层推进,并没有超出认识论问题的范围;而且仅从语言出发,也仅是从认识的形式出发,把语言作为反思人与世界关系的一个起点和基础,它是把哲学的研究局限于主体特征的范围内的。正因为如此,维特根斯坦才说:“凡是能够说清楚的事情,都能说清楚,凡是不能说的事情,就应该沉默。”但是,维特根斯坦忘记了,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能够说清楚的事情是越来越多,而不是停在原地止步不前,更不是越来越少!语言哲学的基本特征,是以语言为对象,把语言作为人与世界的中介反思认识论问题,是在认识论的领域内研究认识问题,实际上即是近代的认识论转向的哲学研究在20世纪的延伸和纵深拓展。

为什么说语言哲学的研究是沿着认识论研究路线的深入呢?这里简单说明一下。大家都知道,古代哲学的研究主题是本体论。可是本体论研究越是深入,哲学界的分歧就越大,对于宇宙本体、世界本体到底是什么,各家有各家的解释,莫衷一是,难以统一。于是,哲学家就开始审问人类自身的认识能力;加之,进入近代以后自然科学和工业技术开始发展显示了人类认识能力的力量,所以哲学的重点就转向认识论研究。从哲学发展的逻辑进程上说,古代哲学离开了对人类意识的反省、反思,直接从认识的客体出发去寻求世界的统一本体,当这种思考的进路遇到困难后,又反过来研究认识自身的哲学问题。但是认识是和表达与解释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是与概念的推演密不可分的,是与文化背景有着深度牵连的,这些都涉及语言问题。如果没有语言要素,认识和思维几乎无法进行。所以认识的真理性问题就与语言问题密切地结合在一起,以至于有的语言哲学家认为,虽然世界在人的意识之外,但世界却在人的语言之中。因为,所谓客观世界,是人们认识到的客观世界,而认识到的客观世界是用语言所表达的客观世界。所以,语言哲学是以语言为中介来研究认识的真理性问题,是认识论研究在20世纪的深入。

做这样简短的论述以后,我认为还得回到王玉樑先生的表述中来:“从古代的本体论,到近代的认识论,再到现代的实践论的转变,是哲学史上的一场深刻革命,它标志着哲学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即由近代哲学认识论阶段进到现代哲学的实践论阶段。”因此,真正可以称之为哲学的现代研究转向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开创的实践论研究取向,如果我要重新修订《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程》的话,我会明确写出这个命题。

当哲学的主题发生实践论转向以后,实践问题就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问题,也成为哲学思维的方法论指向,从实践出发,以实践为核心范畴重新审视以往的哲学问题就有了新的发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实践出发,找到了社会历史运动的客观规律,从而将历史运动的考察和研究奠定在科学的基础之上,这是马克思的重大发现和伟大功绩。但是要将实践观点进一步延伸思考,就应当提出实践模式问题。我们知道,人类社会生活的本质是实践的,人类社会的规律也就是人类实践的规律。然而必须清楚,这是实践的时间维度的性质和特点,如果从实践的空间维度考察,就提出了实践的模式问题。实践模式是实践中所面临的问题的解决方式,是社会规律的实现形式,这就引出了规律与模式的关系问题。人们发现和掌握客观规律只是实践的必要条件,要使实践能够展开,必须以客观规律为基础,同时引入价值规定和情境因素,形成实践模式,实践活动才能现实地展开。

这里,试图对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的应用特点做一分析。人们都知道,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性质和状况的规律,当两者的关系不适应并发展到尖锐对立以至于生产力不能继续进一步发展的时候,就产生了变革生产关系的要求。这也就是制度变革的需求,要求用新制度规则取代旧制度需求。但是哪一种具体的生产关系形式是“合适的”呢?或者说,“合适的”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和结构特征是什么?人们一下子还说不清楚。这时候,需要设计不同形式的生产关系进行探索。这是一个通过“试错”的过程选择的问题,是一个通过“设计”发现最合适的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的问题。我们认为,寻找“合适的”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的活动就是社会工程的活动,因此客观规律和实践模式是两个不同的哲学范畴。

实践模式的提出是对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的新发展。马克思从实践出发研究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实现了哲学的变革;毛泽东从实践出发研究中国社会的特殊规律,寻找中国革命的道路和模式;邓小平提出实践模式问题,说“社会主义可以有不同模式”,从建设模式角度提出对社会主义再认识的问题,引出了发展规律和实践模式的关系问题。另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和现代中国的发展经验客观地奠定了实践模式范畴的历史基础:苏联的革命和建设模式,中国革命的实践模式和现代中国的建设实践模式,都足以说明实践模式是哲学实践论不能不回答的问题。由此,可见存在几种不同的认识类型:真理性认识——事物本质与客观规律——因果推理、假说、猜想等思维方法;价值性认识——评价准则与评价性论断——比较、权衡方法;实践模式的认识——关于行动方案等的知识——综合集成等方法。实践模式是理论转化为实践结果的中介形式,是关于理论转化为物质成果的实践方式。理论命题是抽象的存在,实践结果是具体的物质形态;实践过程需要操作性规定和操作方式,这就是实践模式。如果缺失模式范畴,一定是用理论去裁剪现实。从现实中寻找和理论同构的事实,就会忽略价值前提和地方性知识,把理论原则当成实践模式,犯教条主义错误。如果你拥有了真理性认识,就一定能保证实践的成功吗?非也!当实践模式不合理时,就不能保证实践的成功!从实践检验的过程看,缺失模式范畴导致的问题是,从实践结果直接验证理论前提,会犯简单性错误。事实上,实践失败未必能充分说明真理性认识前提之谬误!如果通过模式范畴,即用实践结果间接指向理论命题,失败的结果未必能验证真理性命题!(本文作者:陕西省哲学学会会长,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

“中国梦”的哲学解读

“中国梦”的科学内涵及特质

周延云“中国梦”是中国人民对国家发展、人民生活美好状态的共同希冀与价值追求,也是国人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行的目标指向与精神动力。探究“中国梦”的科学内涵,认识“中国梦”独有的绚丽色彩,使中国道路的目标指向更加清晰,激发国人追梦的激情,有利于加强前行的不懈动力。一 “中国梦”提出的背景与意义“中国梦”有其深厚的历史底蕴和艰辛坎坷的发展历程。那么,今日“中国梦”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呢?

它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多年的社会主义建设的持续探索中走出来的;它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非凡实践中走出来的。

在国人沿着中国道路前行了30多年并尽享改革开放成果的今天,中国道路的前行步入了攻坚阶段。从国情来看,改革迈入深水区,社会矛盾处于凸显期,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前所未有;从党情看,尽管总体情况良好,但面临着长期、复杂而严峻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和国际国内的环境考验,同时,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等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如何提升执政党的能力并凝聚国人的力量,如何明晰中国道路的前进方向且使其深入人心,在当下至关重要。

2012年11月29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国家博物馆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深情地阐述了“中国梦”。他说:“每个人都有理想和追求,都有自己的梦想。现在,大家都在讨论‘中国梦’,我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这个梦想,凝聚了几代中国人的夙愿,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期盼。历史告诉我们,个人的前途命运都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1]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2013年3月17日,习近平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进一步指出,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同年3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演讲时进一步阐述了“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最伟大的梦想,其基本内涵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一系列论述具有丰富的内涵,体现了科学性、时代性和民族性的有机统一。他所阐述的“中国梦”立足国家和民族的高度,但同时又包含个体和家庭元素——如此梦想不仅宏大磅礴,而且温馨可及。党的最高领导第一次清晰而系统地把中国梦作为一个概念、一面社会发展的旗帜提了出来,其触动人心、令人奋进。二 中国梦的科学内涵:“梦”的前提、核心与归宿的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勾画的“中国梦”无论在互联网还是全世界的舆论场都成为热点,未来五年乃至十年的中国,国际媒体的主流声音均怀有期待,总体上认为中国这艘大船“不会大转弯”,只会稳步向前[2]。而这个稳步前行的目标就是中国老百姓心中共同的“中国梦”。(一)“中国梦”的科学内涵

1.“中国梦”的主旨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前提条件是实现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这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国防、外交、党建等诸多方面的现代化。没有这些方面的现代化,我们的民族复兴则无从谈起。

2.“中国梦”的近期目标“中国梦”并不遥远,目标日趋清晰。其近期目标有二,一是确保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二是确保在2049年新中国成立100年时,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我们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

3.“中国梦”的基本内涵“中国梦”主要包括: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国家富强是实现中国梦的前提;民族振兴是实现中国梦的核心(包括精神振兴、经济振兴等等);人民幸福是实现中国梦的归宿。三者紧密相连又各有侧重,其中每一项都包含着丰富、生动、具体的内容。

4.“中国梦”的主体——人民

如习总书记所言,“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依靠人[3]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从本质上看,“中国梦”就是人民的福祉问题。从“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到“共同富裕”;从“发展是硬道理”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字里行间渗透着“中国梦”的人民主体性。习总书记还说:“我们要随时随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朝着[4]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二)“中国梦”的科学性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这是对“中国梦”时代命题的深刻解读。正如胡锦涛同志所说:“包括大陆同胞、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都应该为自己是中华民族的成员而感到无比自豪,都应该承担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责任,都应该以自己的努力[5]为中华民族发展史续写新的光辉篇章。”展望未来,“中国梦”则是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在当下,“中国梦”最为关键的内容就是实现“小康梦”。

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中国的改革开放。30多年过去了,中国共产党人凭借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及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高度自觉性,将梦想与现实相联,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许作为中国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走出了一条“追梦”“筑梦”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道路。“中国梦”是中国人民的梦,并将通过中国人民这一实践主体的活动得以实现;它正确反映了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无数仁人志士期盼的共同方向,符合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也合乎社会主义发展和共产党执政的规律,其科学性及实现的可能性确定无疑。全面理解和正确把握“中国梦”的上述科学内涵,对我们进一步坚定自信、增强自觉、实现自强,对努力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与美丽的中国,对推进世界和平与发展、开放与合作、多元和谐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三 多维视角下的“中国梦”特质研究(一)基于时空、主体视角的“中国梦”特质

1.“中国梦”体现了理想与现实的统一“中国梦”,是中华民族近代与现代历史变化发展的全景式反映。它把过去与现在、历史与未来紧密相联,充分体现了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在观念领域上从传统走向现代的自觉意识;同时,它也体现出了我们党对中国革命和建设中所内含着的价值标准的坚持,并凸显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坚守的社会发展道路和未来的奋斗目标。总之,“中国梦”是对历史与现实关系的深度把握,是对中国社会发展规律客观性的自觉尊重,也是对中国社会未来发展方向的科学而庄重的表达。今日“中国梦”有着厚重的现实感,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清晰可及。历经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近百年的艰苦奋斗和不懈努力,才使得我们今日与历史上的任何时候相比较都更接近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中国梦”是历史与现实的统一,它体现了过去、现在与未来的连续性和非连续性的统一。

2.“中国梦”体现了个体与集体的辩证统一

在这里有一个“国家梦”与“个人梦”的关系。从理论上讲,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贯通,既对立又统一;具体而言,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将个人发展与全体人民的发展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共同富裕作为根本原则,始终注意让社会发展的一切成果——包括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都能为人民群众共享,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让全体人民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和更优美的环境,让我们的孩子们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就是要让中国人民过上更加富裕、更有尊严的日子,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国家梦”是“个人梦”实现的前提条件,而“个人梦”的实现与“国家梦”相统一才具有社会价值。

3.“中国梦”体现了中国与世界的统一“中国梦”的实现,异于以往的大国崛起。她植根于中华民族爱好和平、珍惜和平、维护和平的优良传统和美好愿望与坚定意志,以和平发展、科学发展为基本路径及方式,将中国的发展与其他国家和民族携手发展、和谐发展、共同发展、共享繁荣结合起来。在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大数据和全球化时代,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前所未有的紧密,“中国梦”不可能脱离世界。事实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国梦”,继承了毛泽东、邓小平所强调的中华民族要为人类做较大贡[6]献的思想。所以,无论何时何地,对“中国梦”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自身利益的实现和本国的强大崛起,而忽视了中华民族对人类有所贡献的庄重承诺。相信“中国梦”的实现将会有力推动“世界梦”的实现;“中国梦”的实现与全人类的福祉不可分割。(二)“中国梦”不同于“美国梦”的独特性质

美国著名专栏作家托马斯·弗里德曼在2012年10月5日《纽约时报》上发表文章说,“中国需要自己的梦想”。这个“中国梦”与“美国梦”不同,“将人民的致富憧憬与更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那么,让我们对当今世界最大的发达国家美国的“美国梦”和当今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中国梦”进行比较分析,看看两者的不同,以便更好地认识“中国梦”的特质。

1.指导思想、本质内涵上的差异“美国梦”是在资本主义理论的指导下推行自由主义、市场化、私有化,其本质内涵是突出个人和金钱,强调个人的奋斗和成功。“中国梦”是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指导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其本质内涵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和世界和谐。

2.文化背景的差异

美国是一个移民的聚居地,其文化也是移民文化,个人主义突出。“中国梦”是中华民族悠久文化和马克思主义先进文化相结合的产物,既有厚德载物自强不息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传统,又有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3.主流价值观的差异“美国梦”强调个人价值,它是个人至高无上的各种价值的实现和利益的满足,集中体现为美国的个人主义价值观。“中国梦”强调集体主义价值观,以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为其价值目标。

4.实现路径差异“美国梦”的实现路径是其宣称的“全球化”,主要依靠二战后形成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军事优势向外扩张,掠夺他国资源和财富。“中国梦”的实现路径是走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靠全党全国各民族人民齐心协力,艰苦奋斗,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坚定不移地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四 乐观自信“中国梦”:理论依据与实践基础

美丽的“中国梦”需要拥有乐观自信的心理状态的中国人民长期不懈努力才能变为现实。中国作为人口众多、情况复杂的大国,实现这样的社会理想确实是一项长期而又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更何况当下中国道路处于改革开放的矛盾凸显阶段。但是,我们是乐观自信的,这种积极的心理状态是基于坚实的理论依据与客观实践的。(一)理论依据“中国梦”与所有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一样,体现了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

1.合规律性“中国梦”符合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所揭示的社会规律。“中国梦”是人民的梦,人民是梦的主体。而“中国梦”的实现必须走中国道路,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习近平主席在讲话中指出:“这条道路来之不易,它是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伟大实践中走出来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多年的持续探索中走出来的,是在对近代以来170多年中华民族发展历程的深刻总结中走出来的,是在对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悠久文明的传承中走出来的,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7]广泛的现实基础。”这条道路是遵循人类社会发展基本动力规律、唯物史观的群众主体规律以及人类社会发展崇高社会理想——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的。

2.合目的性“中国梦”也是中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期盼,表现出了合目的性的一面。社会得以维系和发展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而人的一切活动都具有计划性和目的性。“中国梦”既体现了社会发展的规律性,又表明了人民对生活的美好状态的诉求。在这里,我的思绪仿佛步入浙江省余姚市城管陆从余的“城管梦”:我们有一个梦,希望姚城环境更加整洁,更加清新靓丽,没有“脏、乱、差”;我们有一个梦,希望我们宽阔的街道上,车流更加井然,道路更加畅通,没有乱停乱放;我们有一个梦,希望我们繁华的商业区,经营更加规范,生意更加兴隆,没有乱摆乱卖;我们有一个梦,希望我们的人民人人有更好的工作,个个有更高收入,不用去违法违章;我们有一个梦,希望我们的市民能更加理解我们,对我们更没偏见,不用去暴力抗法……这,就是普通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画面发自内心的激情描绘和期许。(二)实践基础

第一,我们经过新中国6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连续高速发展,已经在社会的物质基础和国家的综合国力方面打下了中华复兴的坚实的客观基础。

第二,我们经过170多年的持续探索,特别是中国共产党成立后90多年的持续探索,找到了中华民族复兴的指导思想,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这个理论经过十八大的再总结、再概括,已经形成全面、完整的科学体系。党的十八大在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三者之间的关系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途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行动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8]是根本保障。”有了这样完整全面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作为行动指南则能发挥巨大的思想理论功能,这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了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撑。

第三,置身于国际大环境,中国仍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时期。在过去的30年中,中国已对世界做出了“三大贡献”——经济增长贡献、贸易增长贡献、减少贫困贡献;在未来的30年,中国必将对世界做出另一个“三大新贡献”——绿色发展贡献、知识创新贡献、文化创新贡献。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对于中国社会的现代化具有重大的影响。中国是世界的中国(中国是世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世界也是中国(最需要)的世界。客观而言,中国未来发展面临的国际环境是有利的条件越来越多,但同时也存在着不利的因素。今日中国已成为经济全球化和世界事务的最大的利益相关者,中国的[9]前途命运同世界日益紧密地相联。

美丽的“中国梦”已描绘,让我们乐观自信地沿着中国道路放飞梦想,把“我的梦”“你的梦”“他的梦”和“中国梦”相连接。当美丽画卷成为社会现实之时,每一位中华儿女则会享受到身为中国人的荣耀与尊严,这也正是“中国梦”的崇高与辉煌所在。在这里,想起习近平主席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有梦想,有机会,有奋斗,一切美好的东西都能够创造出来。”只要我们胸怀远大理想、坚定信念,脚踏实地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美梦就会成真。(本文作者: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1] 习近平:《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的讲话》,《人民日报》2012年11月30日。[2] 江河:《“中国梦”震撼全球——国内外媒体热烈解读两会》,《决策与信息》,2013年第4期,第5~11页。[3] 习近平:《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3年3月17日。[4] 习近平:《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3年3月17日。[5] 胡锦涛:《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5年9月4日。[6] 李抒望:《对“中国梦”的几点解析》,《社科纵横》2013年第4期,第1~3页。[7] 习近平:《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3年3月17日。[8] 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12年11月18日。[9] 胡鞍钢:《中国与世界的关系》,http://finance.ifeng.com/opinion/hqgc/20100314/192461 0.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0年3月14日。

中国模式:“中国梦”的深刻内涵

陶惠敏

习近平提出并深刻阐释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再度引起了全国人民对于自身责任、民族使命和国家前途的热切关注,激发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决心,同时也引发了学术界对“中国梦”的激烈讨论和深入研究。如果说中国模式是对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总结、归纳和凝练,那么“中国梦”就是对中国未来发展的规划、展望和憧憬。中国模式是实现“中国梦”的最佳路径和理想选择,“中国梦”则描绘了“中国模式”的良好愿景和美好未来。总体来说,“中国模式”是“中国梦”的深刻内涵所在,是中国道路、中国制度和中国精神的高度统一;具体来说,中国道路体现了中国模式的发展方向,中国制度体现了中国模式基本结构,中国精神体现了中国模式的文化特色;进一步说,中国道路为实现“中国梦”指明了方向,中国制度为实现“中国梦”提供了保障,中国精神为实现“中国梦”增添了动力。一 中国道路为实现“中国梦”指明方向

为了追梦,就必须寻路。道路连着梦想,中国道路连接着“中国梦”,“中国梦”也是中国道路的应有之义。只有和中国道路紧密结合起来,“中国梦”才能深刻地承载历史,正确地对接未来。习近平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讲话时指出,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具有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总书记为实现“中国梦”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1]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国家选择怎样的发展道路,直接关系着这个民族、这个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我们党和人民在探索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而形成的一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是简单的理论概括和经验总结,而是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丰富的实践基础——它是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伟大实践中走出来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多年的持续探索中走出来的,是在对近代以来170多年中华民族发展历程的深刻总结中走出来的,是在对中华民族5000多年悠久文明的传承中走出来的。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振兴中国,繁荣中国,发展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华民族的非凡创造,是中华文明的深厚积淀,是中国人民自己走出来的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

中国道路,承载着过去,也昭示着未来,一头连接着历史,一头连接着梦想;中国道路是中国历史经验的总结,是中国人共同利益的反映,也是中国人共同梦想的凝聚;中国道路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是实现“中国梦”的最终选择和最佳途径。二 中国制度为实现“中国梦”提供保障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九十多年奋斗、[2]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不断发展。”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首次写入党的报告中,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一步走向成熟的标志之一,是我们制度自信的体现。在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保障作用,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基础和根本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当代中国不断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由根本层面的制度、基本层面的制度、具体层面的制度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组成,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不同层面的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具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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