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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1 23: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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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高尔斯华绥著

出版社: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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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赛世家:全3册(诺贝尔文学奖大系)

福尔赛世家:全3册(诺贝尔文学奖大系)试读:

颁奖辞

瑞典学院常任秘书 安德斯·奥斯特林

细细琢磨高尔斯华绥的创作历程,不排除这是其对文学的热衷追求,尽管走在文学的创作之路上,并不怎么遂人意愿。高尔斯华绥出身于富贵人家,生来就不愁吃穿,他在哈罗和牛津读书的时候,攻读法律专业,毕业后没有选择对口的工作,而是选择去周游世界。在28岁的时候,他在一位妇女的鼓励下开始创作,但自己却不怎么上心——这位出身名门望族的年轻小伙并不把写作这个行业放在眼里。一开始,他试想用约翰·辛若望作为笔名出两部小说,后来认为自己的作品还达不到出版的火候,便没有这么干。到了37岁,他立下志愿,终于出版了《岛国的法利赛人》(1904),经过两年的时间,又出版了《有产者》。这两本书不仅让他小有名气,还为他今后创作《福尔赛世家》打下了基础。

高尔斯华绥批判岛国的法利赛人的讽刺风格,成为他日后作品创作的主要风格。这本书写的是一位常年在外漂泊的绅士逐渐淡忘了自己本国原有的文化思想,反而对祖国的一切有所偏见,而他命运发生转折是源于一位比利时流浪汉的影响,这位流浪汉和他相遇后,便深深地影响了他的命运。那时,高尔斯华绥正怀有一种身在祖国、心却依旧在外漂泊的心情,他正打算如萧伯纳那样,向旧社会的那些所谓的有产业的人及权贵们下战书。有所区别的是,萧伯纳以爱尔兰人的思想做武器,他则用英国人擅长的情感表达、想象力和讽刺作为后盾。英国权贵们怀揣法利赛式的自私和伪善的一面,便成了作者一开始要讽刺的对象;过后他扩大了讽刺对象的范围,针对英国狭隘和粗俗的民族风气进行攻击。从中可以看出,他对这些现象是如此的反感。

借助福尔赛,他将尖锐的矛头指向了英国中上阶层的商人们,这些人毫无知识,反而喜欢装模作样地冒充绅士。虽然他们小心翼翼,担心露出小辫子,但是丑闻是难以掩人耳目的,当喝得酩酊大醉的时候、当享乐放肆的时候,洋相就显现了出来。在小说中,伊莲和有产业的人共同生活而感到羞耻,可谓是理想的化身。因为作者的愤慨,笔下的索密斯·福尔赛差不多成为一个悲剧人物。我们不敢肯定作者在一开始的时候是否就打算为《福尔赛世家》写续篇,但是从出版后的部分言语来看,这本小说在人物的刻画上十分深刻有力。

15年后,尽管世界大战遗留下的许多沧桑景象影响了他的内心世界,但他还是创作出了两部小插曲《进退维谷》(1920)和《出租》(1921),顺利将福尔赛家族史创作到底。但遗憾的是,家族中新生代的生平经历没有清晰地呈现出来,所以过后又出现了《现代喜剧》三部曲:《白猿》(1924)、《银匙》(1926)和《天鹅之歌》(1928),这三部曲都是源于那两部短篇插曲。这些,就是他扬名四海的文学创作历程。

这位小说家在他创作的世纪里活跃了一二十年仍经久不衰,他利用精湛的写作手法将这些复杂而难以理清的素材写成优异的作品,不论是从哪些方面,都可谓是为英国文学创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如果联想到欧陆方面在家族史的创作方面可谓已有成就,那我们就更应该对他的大胆尝试和付出给予肯定和钦佩。

对于纪事体小说,从表面上看一般是按主角的经历来叙述那些个人遭遇、矛盾和生活中的百味,这些烦琐的事情一般都以历史性的事件衬托出来。读者一定没有忘记索密斯与他的第二任妻子阴天的时候在海德公园栏杆边上,全程目睹维多利亚女王出殡时候的场景,回想女王自即位后的人世沧桑:“ 社会风气发生了变化,习俗也随之而变,人和猴子的差距越来越大,上帝被玛门所取代,玛门又被追捧得不知如何是好……”从索密斯的回想中,我们将维多利亚时代的一切尽收眼底,而这一切也渐渐在我们面前扭曲和土崩瓦解。第一个三部曲展现出来的是绅士观念有所转变,为贵族与金权政治敲响了丧钟;第二个三部曲称为喜剧而没有被称为家族史,因为作者着重反映新英国的危机,说它要把过去的废墟和军营建造成未来的生活乐园。在新修的长廊里,徘徊着蛮横的商人、粗俗的妇人和放荡的女子,还有俱乐部里的绅士、政客、艺术家、小孩和狗等各种角色,如万花筒般出现在作者的笔下,活动在我们的视线里。作者将这个旧式家族的生活形态重新加工成稀奇古怪的故事,人物形象的刻画、故事内容的叙述没有一样看上去是假的,好像可以从纸上跃出来。但是,他们还是经不起社会的进化和历史事实的摧残,岁月是如此的无情……

看着高尔斯华绥在逐渐转换自己创作小说历程中的观点,我们觉得很有趣。当他在看待人性的态度上变得开放而旷达时,俨然转变成了一个沉稳的文学批评家。就拿索密斯来说,最开始是被他嘲弄的,而后来却反倒对他有点敬佩,最终又转变为怜悯。作者把握好这怜悯的度,便刻画出一个个性鲜明的索密斯,这些便成为这两个三部曲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独特之处。我们肯定有印象,《天鹅之歌》中那段精彩的情节,写的是上了年纪的索密斯受到神秘力量的驱使,回到西海岸老家,根据地图的指示,在现场寻找一块图案模糊的古迹石头,他最终还是找到了。就像又有某股力量催使着那样,他情不自禁地沿着一条小路钻入潜意识里熟悉的长满花草的山谷中,急促地呼吸着海边的空气,并不由自主地披上大衣,靠着一块大石头坐下来沉思。脑海中,浮现出一个个画面,他思索前人如何在这么个荒野上建立起家园,如何在这里生存、传宗接代,再后来又如何继续发展……这些都令人回味无穷;他又思索当时英国人的生活,肯定有一队战马,肯定使用泥煤和木炭生火,冒出缕缕青烟,肯定还有个永远陪在身边的妻子。他坐在那里深深地思索,愈这样就愈对周边浮想联翩,一下子便回想到家乡的一切。慢慢地,突然感到体内有一股东西在流动,就像先祖们一开始在这里生活时的那种强烈的求生欲望,此刻正在骨子里蠕动。他豁然开朗,难怪起初老佐里恩和他的老爹及叔叔伯伯们会如此的独立、如此的坚强,原来在他们生命的血液里都注入过这坚韧的欲望之血,这种血液与生命是难以分离的。他愈发深入地思索,终于悟出了其中的奥秘。

很明显,高尔斯华绥认定索密斯的形象是他心目中仅存的最后一位旧英国人形象,他认为他的这种身份是不可置疑的,他有他独特的生存方式,这也是不容怀疑的。高尔斯华绥最拿手的便是在作品中用冷静而简单的纪实手法,绝大多数读者认为这也是他用来批判人性的基本方式。到了今天,那些所谓的独特人物已经显得苍白无力,不再是主角。有意思的是,这也可谓是大英帝国子民强烈求生欲的另一面吧!总的来说,高尔斯华绥后半段时期创作的小说一般在探讨人性和描写家庭生活的内容中表现出深刻的民族意识,并且用抑郁的诗篇来婉转表述、回味;他的目的是,捍卫某些被文化掩盖掉的优良内容。这些诗篇的最终目的如同一个宁愿永远活在自己的美丽世界里,也不愿走出心房的少年,也更像仲秋时节的太阳,暖洋洋地照在英国花园中的榉树上和年久的紫杉上。

因为时间的缘故,我们难以详细地去解读作者其他作品的一些细节,虽然从艺术角度上讲,其他作品也不在《福尔赛世家》之下,但从史诗性的创作格局上说,却可谓是望尘莫及,这样的例证可以以这三本创造于成熟期的小说为代表,如《庄园》(1907)、《友爱》(1910)和《黑暗的花》(1913)。除此之外,他的庄园小说创造出的潘迪斯夫人这个角色算得上是一个美丽与纯真化身的完美女性形象,若不是因为旧式的束缚,那么她那端庄高贵的气息里定会带有一丝悲剧意味。在《友爱》这部作品中,他小心地借用同情和讽刺这样的双重感情基调刻画出一个艺术鉴赏家,凭借道德伦理来保命存活,但迫于伦敦下层人民的压力,终究不敢贸然行动,为了庇护他人,因救世的宏愿而殉道。还有一名性格怪异的史东先生,也可谓是高尔斯华绥笔下刻画得较为突出的人物,他总是幻想乌托邦的来临,但屡次撞得一鼻子灰、难以实现愿望,只得经常在夜空下感叹。我们也难以忘怀这部解读心灵的大作《黑暗的花》,故事的主人公很精明,遗憾的是在他的人生轨迹中总体现出优柔寡断。在篇幅较小的小说中,作者难以施展其独特的写作风格,便采用明暗对比的手法营造氛围,让人引起共鸣。有一回,他的故事中写到一位德国鞋匠的技能的时候,便将写作重点放在鞋匠的心理描写上。鞋匠既为自己的技能感到骄傲,又十分不甘地从事着低收入的手工活,内心就一直纠结于这两种价值选择之间。

他的小说比较注重人的教养和正义感,这一点对当时的思想观念和生活习惯有一定的影响。而喜剧则重在关心社会问题,对当时的改革也颇有影响,英国的狱政管理便是最好的例子。除此以外,在剧本中还能经常品味到作者独特的写作手法和超人的智慧,对场景、气氛的把握水平更是令人叫绝。喜剧所要表达的内容和目标,他则主要围绕正义和人性两个方面。《森林》(1924)里,大英帝国想独霸全球的野心,被他毫无掩盖地表现出来,并狠狠地抨击了一番。在《展示》(1925)里,主人公的家庭矛盾,在新闻界的胡乱报道下,如同火上浇油般愈发不可收拾。多数人听到报道后,也不多做考虑地就到处宣传,这无疑给主人公一家带来巨大的困扰。而对于这些事情,作者的愤慨更是不言而喻的。《忠诚》(1922)讲述的内容与荣誉行为相关。故事中安全机关的主要工作是调查人的忠诚问题,当他调查一个人的时候,会从这个人的家庭、企业、职业和对国家社会的态度做一个全面的审查,让人毫无隐私可言。创作的这些作品对结构和事件的处理都可谓是坚实有力的,时而还可以从中体验到别样的诗情韵味,让人无法讨厌这些烦琐的细节。如作品《鸽子》(1912)和《一点爱意》(1915),虽然舞台效果不怎么吸引人,但是剧本本身创设的氛围却能给人带来美感。总体而言,高尔斯华绥的小说还是比剧本略胜一筹,那些剧本的作用好像就只是作为作者纯真童年和向往自由的过往的见证,顺带表达一下他试图学习雪莱的信念。我们可以从作者的一个剧本的角色塑造中探寻他的这种意图——这个剧本整体风格算是比较冷静的,但是里面却有一个精神反常的角色,这个人不仅竭力反对别人的马虎,还特别强调做事要完美无缺。

创作技巧上,作者受屠格涅夫的影响较大,比较拿手的是用优美的文字唤起读者的共鸣,但是藏拙技巧把握得不怎么好,因而经常会不经意地破坏书中的暗示和明喻,但庆幸的是讽刺手法用得很巧妙,因而可以独辟蹊径。讽刺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中一种是对原有用意的否定,这就如同在冰冷的墙壁上再添些冰霜;另一种则是对人生的肯定,令人感觉到温暖、充满趣味与人情味;而高尔斯华绥便属于后者。当他讽刺的时候,写到那些令人又生气又好笑的坏事的时候,总会提到它之所以会这样的原因是什么,是否是必然的,能否改善。然而,他会将自然界中的风、云、鸟儿和花朵写进讽刺剧里,目的是也让它们感受一下人世的酸甜苦辣。他的作品展现出的精髓是依靠讽刺而来的,而讽刺又从心理分析带来的奇妙想象而来,所以作品中便包含着原谅与同情这两方面的感情。

和谐、匀称和平衡是高尔斯华绥在艺术上一向奉行的准则,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他的观念是如何转变的。但这样的追求难以持之以恒,因此他有时候会对此充满怀疑。我们还发现他攻击的对象一般是那些自认为了不起的绅士阶级。他现在是可以和普通的民众以及文学打成一片了,因为他早就洗心革面,不再是那绅士阶级的一分子了。他现在是一个温文尔雅的文学作家,这就像其作品中显露出来的一样。温文尔雅对于目前的文化,也可谓是做了点贡献吧!

我们对高尔斯华绥先生未能出席今天的颁奖典礼而深表遗憾,因为他受健康因素的影响,只能拜托今天到会的英国部长克尔先生代替他领奖了。

现在,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有请这位部长先生接受我国国王为贵国的这名作家颁奖。第一部有产者……你可以这样说,我们是这些奴隶之主。——《威尼斯商人》第一卷1.老佐里恩家的茶会

福尔赛家里洋溢着一种喜气洋洋的气氛,这是个中上阶层的人家,气象兴盛,这让那些有幸来此的人心慌意乱,同时也大开眼界。不过,在这些人中,如果有一个人能够沉下心来分析一下(福尔赛家人恰恰忽视了这种没有金钱价值的能力),就会知道,这些好看的表象场面背后,联系着一个无人发觉的问题。通俗一点来说,他能从这个家族集会中找到它能够成为社会上一支重要力量的证据。很显然,这是一个缩小版的社会。这一家族的分支——这个家族的成员之间彼此没什么好感,人和人之间根本也没什么感情。但是,这里却可以找到一种凝聚力,这种凝聚力很神秘,而且还特别坚固。这里折射出社会进化的来龙去脉,从而看到宗法社会、野蛮部落的缩影,看清国家兴亡的缘由。只是对这些事儿懂得略微多一些,就想亲眼看到其中的一种力量,打个比喻:就像一片丛林中,有的树不够坚强,精力不足,而渐渐消亡淘汰,但是,有一棵树坚韧不拔,没有随波逐流。它的叶子慢慢变得硕大丰盈,繁花朵朵,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甚至让人有些嫉妒和反感。

一八八六年六月十五日下午四时左右,老佐里恩·福尔赛住的斯丹赫普门家里,上演着福尔赛家全盛时期的一场盛会。

今天,老佐里恩的孙女珍·福尔赛和菲利普·波辛尼先生订婚,这个茶会就是为庆祝这件事举行的。各房各支衣着华丽,戴着白手套、羽饰,穿着黄背心和长裙披挂上阵。甚至连住在自己兄弟倜摩西家里平时很少出门的安姑太也来了。她家的客厅是绿色的,她整天待在自己家里客厅的角落里看书,做女红。屋角那里插着染色的南美洲草的丹青花瓶,就像是她的护身盾牌。四壁挂着这家三代人的画像。安姑太今天腰杆站得笔直,一脸的安详,一脸的威严——跟这个家族的财产观念十分相似,一样的牢不可破。

福尔赛家族的人订婚、结婚或者有人出生,家族的每个分支都要派人来,尤其是当属于这个家族的人离开这个人世的时候——只不过迄今为止,还没有人去世。他们是不能死的,死和他们的利益是相悖的,所以,他们都害怕死,极力地提防着死去,对这个极有精力的家族来说,这是本能防范,他们对任何侵犯他们财产的做法,都表示深恶痛绝。

这一天,福尔赛家人跟客人们站在一起,就像严阵以待的战士,身上有一种比平时还要整洁的派头和警惕,还有一份近乎傲慢的自信,这充分透露出一种高高在上的光鲜的态度。而且,索密斯·福尔赛脸上的那种鄙夷神气也感染了今天所有在场的人,他们都在全力提防着对手。

他们这种骨子里的敌对态度,拉开了他们这出戏的序幕,使老佐里恩家族的这次茶会成为家族历史上的转折点。

有种情况,福尔赛家人全都痛恨,不管是他们个人,还是作为整个家族的一员。正是源于这种痛恨,他们今天才穿得格外整洁,拿出那种大户人家的派头。那种招待客人的亲热,透着一股子以家世为荣的傲慢劲儿。只有大敌当前,一个社会、一个集团、一个人才会露出原形。而今天,这家人似乎警觉到了什么,第一次本能地发觉似乎要发生什么陌生而又危险的事情。这种警觉让整个家族进入枕戈待旦的警戒状态。

被老佐里恩称为“胖子”和“瘦子”的史悦辛·福尔赛和詹姆士·福尔赛是双胞胎兄弟,他俩一胖一瘦。史悦辛·福尔赛身材魁梧,斜倚在钢琴上面。平时,他只穿一件绸缎背心,插一根钻石别针。今天却破天荒穿了两件,还插了一根红宝石别针。他的脸色像淡黄色的牛皮,剃过胡子的方脸很苍老,眼睛也暗淡无神,但是神气俨然。跟魁梧的史悦辛一样有六尺来高的詹姆士,此时正站在窗口呼吸新鲜空气。他十分的瘦,好像他的出生只是上帝要给他的兄弟找一个平衡似的。他的身体有点驼,这个时候正在当这个热闹场面的冷眼观众:他那灰色的眼睛有时会失去焦距,像有什么心事似的,在沉思,有时候,又会停止思考,匆匆环视一周;他的两颊很瘦,出现了两条平行的皱纹,长长的上嘴唇上,胡子剃得很干净,却留着一簇邓居莱【注:邓居莱:汤姆·泰勒剧作《我们的美国表弟》中的人物,该剧于1858年在纽约上演。】式的络腮胡子。他拿过来一件瓷器,带着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翻来覆去地看。他有个独生子索密斯,正在离他不远的地方倾听一位身着棕色衣服的太太谈话。索密斯脸色苍白,没有留胡子,头发是深棕色的,有一点儿谢顶。他侧着脑袋,抬起下

巴,那种傲慢的神气表露无遗,就像面对一个自己消化不了的鸡蛋一样。他的身后是乔治堂弟。乔治个子很高,是五房罗杰·福尔赛的儿子。乔治脸很胖,带着奎尔普 【注:奎尔普:狄更斯小说《老古玩店》中的一个奸诈小人。】 式的狡猾的神情,正在酝酿着自己经常使用的那些刻薄的话。

安姑太和海斯特姑太是福尔赛家两位未出嫁的老姑娘,和她俩坐在一起的是裘丽姑太。裘丽姑太也叫裘丽雅,但是大家都亲切地称呼她裘丽。她在年龄比较大的时候,不在乎自己的身份,嫁给了体质孱弱的希普第莫斯·史摩尔。丈夫死后,她守寡多年,现在跟她的姐妹住在湾水路上最小的六房倜摩西·福尔赛家里。三位姑太,今天每人手里都拿着一把扇子,脸上也各自都抹了一点儿胭脂,且都插了点儿惹眼的羽饰或者别针什么的。因为今天是一个隆重的庆典。

今天的东家是族长老佐里恩。他站在屋子中间的灯架下面。这个年逾八旬的老人,有一头漂亮的白发,额头很丰满,眼睛很小,是深灰色的。白色的大胡子盖过了坚实的下巴。他有一种族长的派头。即使他两颊瘦削,太阳穴深陷,但是他身上有一种衰老不了的劲儿。他笔直地站着,那双精明而坚定的眼睛,仍透着清亮的光彩。多年来,他都是一帆风顺的,留给大家的印象是谦谦君子,不会招人嫌恶。他在脑子里根深蒂固地认为,绝对不要摆出疑惑或者敌对的神气。

今天,他和自己的四个兄弟詹姆士、史悦辛、尼古拉和罗杰都出席了。他和这四个人之间,有很多不同之处。而其他四个兄弟之间,虽说也是彼此不同,但又都一个样。

这五张带着不同神情和特点的面庞上有一些共同点——每个人的下巴,虽然表面看来有些区别,但是都表现出了家族的标志—— 一种坚强的毅力。这种毅力年代久远,久远到无法追溯它的来源,也就没法去研究这从洪荒年代传下来的见证家族发展的象征。

而且年轻的下一代,也都带着这个标志,乔治,身材高大,强壮如牛;阿其贝亚德,脸色灰白,但是勤劳能干;尼古拉,个性和蔼,但是略有执拗;欧斯代斯外表严肃,妄自尊大,个性坚决。也许这些标志不是很明显,但却是这个家族磨灭不掉的印记。

这天下午,有一段时间,这些很相近却又各不相同的脸色,时不时流露出一种猜忌的神情,显然,这是因为今天晚上他们要会见的一个人。

听说,菲利普·波辛尼很穷,没什么财产。但是,在福尔赛家族里,也曾经有过这样的历史——跟此类人物订婚甚至婚嫁。所以,福尔赛家族对这个人的猜忌也不全是因为他穷。实际上,是因为对这个小伙子早有耳闻,但这个理由也不太充分,其实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猜忌。是的,关于波辛尼的传闻确实不太好。听说,当他应酬式地去拜访安姑太、裘丽姑太和海斯特姑太的时候,戴着一顶旧得连样式都看不出来的脏呢帽。她们当时就说: “这真特别——呃——有点古怪。”海斯特姑太经过那阴暗的小穿堂的时候看见了那顶帽子,还以为是一只令人生厌的小野猫,一边想着以为是汤米招引来的,一边想要嘘开。当时看到帽子一动不动,心里很不舒服。

一个艺术家总是会尽全力去发现一些有着深长意义的细节,去抓住一幕景色、一个地方或者一个人的全部特点,而福尔赛家族的人,同艺术家一样,不约而同地盯上了这顶帽子,在他们眼中,这就是细节,这就是探寻这件事情的意义的着手点。他们每个人都问过自己: “如果是我去做这样的拜访,会不会戴这样的帽子呢?”每个人都对自己摇摇头。甚至有人还会说上一句: “我连想也未曾想过!”乔治听说这事之后忍俊不禁。很显然,这顶帽子是开玩笑的一个道具,他也深谙此道。他说: “这简直是个傲慢的莽撞的海盗!”

此事传播开来,“海盗”便成了波辛尼在这个家族里的外号。

那次拜访后,三位老姑太都因为那顶帽子责备珍,说她不该纵容他那么做。

但是珍是一个被祖父宠坏了的小姐,她蛮不讲理地说: “没关系,菲利普从来不知道自己脑袋上戴着什么!”她像平常一样倔强,说得很是轻松,显得毫不在意。

大家真不敢相信,这样荒唐的话会从她的嘴里说出来!

大家都知道,珍将会继承老佐里恩的全部家产。这个要跟珍订婚的年轻人着实捡了个大便宜。然而,他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呢?即便他是个建筑师,也不该如此穿戴啊。虽说福尔赛家族里没有一个是建筑师,但是,无论是谁的哪一个朋友,在伦敦的社交季节 【注:社交季节:每年的5—7月,为伦敦的社交季节。】 都绝对不会戴这样的帽子。事情有点不太妙。

珍当然没看过这帽子。虽然她今年还不满十九岁,但是大家都知道,她对服饰是很挑剔的。索密斯太太深有体会,因为她平日里穿得很漂亮,但是自从珍说她的羽饰太俗气了,她就再也不戴了,因为她觉得,珍说得很坦白。

虽然各个分支都很不赞成,很不放心,疑惧笼罩着大家,但是老佐里恩家请客,他们都是要出席的。十二年前,老佐里恩太太去世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请过客,直到现在,斯丹赫普门才发请帖。

各个分支从来没有这么齐全地聚到过一起。虽然他们彼此之间没有那么融洽,但是仍旧谜一般地团结着。所以,每当出现共同危机的时候,他们都能团结在一起。就像一群牛看见一只跑来的狗,他们就准备抡起膀子同仇敌忾一样。就连结婚送礼也要步调一致,什么样的人送什么价值的东西。“你打算送点什么?”“哦,尼古拉送了一套银匙!”通过这种方式,此类问题就得到了解决。家人中互相协调一下,送礼的规格也就差不多了。安、裘丽和海斯特姑太都住在倜摩西湾水路上那所宽敞的红砖房子里,那是他们家族的调度室。

帽子的故事,让福尔赛家族所有的人如临大敌。如此不安,是为了顾全家族的颜面吧?如果感觉不到不安,反而失常了!

那个给福尔赛家族带来这一不安的家伙正站在门口,和珍在说着什么。这个人一头卷发,而且有些凌乱,脸上带着一种自我解嘲的意味,似乎发现了周围的异常。

乔治和欧斯代斯正窃窃私语:“这个亡命海盗是不是想要逃走啊?”“他长得很特别”——史摩尔太太一直这样觉得——个头中等,长得挺健康的,脸色是淡褐色的,胡须有点土色,颧骨很高,双颊深陷,额头往后倾斜,眼睛上面有点鼓,就像动物园里狮子的额头,眼珠的颜色,像雪利酒 【注:雪利酒:南西班牙出产的一种白葡萄酒。】 的颜色那么淡,但是又透着一种令人不知所措的傲气。

曾经,老佐里恩的马车夫送珍和波辛尼去戏院,回来后就跟管家说: “波辛尼看上去像一只没有完全驯服的野豹子,真不知道是怎么样一个人。”

没一会儿,就有福尔赛家的人把注视的眼光投向他。

珍站在他面前,挡住大家无聊而又好奇的眼光,就像俗语里大家所说的那样,她“只有满头秀发和一脸的神气”,因为她看上去一点儿都不大。但是,她有一双勇敢的蓝眼睛,一副坚定的下巴,还有白皙的肤色。她太瘦了,脸和身体似乎支撑不了她那金红色的头发。

有一双隐约带着微笑的眼睛望着这对有情人,它的主人是一个身材姣好的女子,一个曾经被福尔赛家的人比作异教女神的女子。

她戴着一副法国制的灰色手套,双手交叉,侧向一边的脸庞庄重而迷人,吸引了所有近处的男人的目光。她的身体如随风荡漾的波纹,摇摆均匀;两颊略有苍白,但还算温润;一双温柔的大眼睛是深褐色的;还有那含羞而甜蜜的嘴唇,时不时带着一点若隐若现的微笑。唇间那好像春花一样温暖而芳香的气息,吸引了好多人搭讪。

而沉浸在订婚茶会中的这一对新人,一开始并没有察觉到这样温柔的眼神。还是身为男人的波辛尼首先觉察,便问珍那是谁。

珍领着他来到这个女子面前。“伊莲——我的女伴。”她说,“你们两个也要成为好朋友啊!”

珍的语气引得三个人都笑了。这时,索密斯·福尔赛静静地出现在伊莲后面。“你们好,自我介绍一下,我是伊莲的丈夫。”

只要是交际场合,他总是跟伊莲在一起,即使不得不离开,他的眼神仍然在伊莲身上,只不过,带着监视和渴望的神情。

索密斯的父亲詹姆士仍然靠在窗口,端详着那件瓷器上的印记。“真搞不懂老佐对这门婚事是怎么想的,”他跟安姑太说,“他告诉我,他们几年内不会结婚。这个小波辛尼——说到第二个字时,他加重语气且拖长了音调——是一个穷光蛋。当年威尼弗列德和达尔提结婚的时候,幸亏我让他们存钱,不然他们现在也是身无分文。”

安姑太一直坐着,在那张丝绒椅子上抬起头来,环视四周。几十年来,她一直保持着一种发型——前额上的白发一圈圈地盘卷着,这让福尔赛家里的人从来没有注意到时间的流逝。安姑太很少说话,也不回答别人的问题,或许是为了保养自己上了年纪的嗓子。但是在詹姆士看来,她的脸色出卖了她的想法,就当是回答了。“当然,伊莲没有钱我也没办法。索密斯太想结婚了,他为了追她,瘦了那么多。”他对于安姑太的沉默有点恼,把瓷碗放在钢琴上,又转过头去看门口的两对情侣。“就现在这样,我觉得已经很好了。”他突然说道。

安姑太知道他心里怎么想的,所以没有要他为这句怪话做什么解释。伊莲就算没什么钱,也不至于做出什么蠢事。因为她听说——听说而已——伊莲曾经要跟索密斯分开,但是索密斯没有同意,他当然不会同意——

她正在沉思中,詹姆士的问话又打断了她的思路: “倜摩西呢?他没来吗?”

安姑太终于勉强露出一丝微笑,慈祥的味道从紧闭的嘴唇中蔓延出来: “没来,他身体不好,很容易被传染的,现在白喉这么流行,他不便出来。”

詹姆士回答说: “真是会保养自己啊,我都不会。”

他的语气里到底是羡慕、嫉妒还是鄙视,让人不得而知。

倜摩西是家族里最小的一个,也是最不容易见到的一个。多年以前,他就投身出版事业。那个时候,出版业如日中天,但是他感觉很快会走下坡路。只不过,那个时候看不出来,然而大家都认为这是迟早的事。他在一家出版社里工作,那个出版社以出版宗教书籍为主,他拥有大宗股票。所以他当时就把股票卖了,并把所有的钱买了公债。但是这一举动使他被孤立了,因为他的投资年息只有三厘 【注:厘:利率单位,年利率1厘是每年1%,月利率1厘是每月1‰。】 ,照其他的人看来,少于四厘是不值得出手的。当然,比起小心谨慎的人来,他还是稍好一些的。但是,大家的孤立深深地伤害了他,他渐渐颓废了,差不多成为幽灵般徘徊在福尔赛家族边缘的一个人。他不想结婚,也不想生孩子,这些对他来说,都是一种负担。

詹姆士敲了敲那件瓷器,接着说道: “这是个赝品,不是真正的沃斯特老玩意儿。关于这个小伙子,估计佐里恩跟你说过了,据我所知,他现在没有工作,既没有什么收入,也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亲戚。不过话说回来,我什么都不知道,因为他们什么事都不会跟我说。”

安姑太摇了摇头,苍老的面庞微微有些颤动,干枯的手指紧紧相扣挤压,仿佛是为了让自己更专心一些。

在福尔赛家族里,安姑太是年龄最大的,所以她在他们老一辈的人里享有特权。他们无一例外都是些自私自利的投机分子——虽然不见得比他们的邻居更恶劣。因此,他们都对她凛然的样子有些畏惧,总是尽量避开她。

詹姆士架起他那两条瘦瘦的长腿,接着说道: “佐里恩总是一意孤行,他没有孩子——”顿了顿,因为他想起了小佐里恩。小佐里恩是珍的父亲,生活一团糟,他为了跟一个外国女教师私奔抛弃了自己的妻子和孩子。詹姆士接着说: “既然他这么做了,就要承担后果,现在,他每年给她的钱,恐怕有一千镑。除了她,他谁都不给。”

迎面来了一个人,他伸手出去和来人握手。跟他握手的这个人,长得很漂亮,穿着也很整洁。嘴唇上干干净净的,没有胡子,脑袋上几乎没有头发了,他的鼻子又长又塌,但是嘴唇厚实,有一对长长的眉毛,但灰色的眼睛却是冷冰冰的。“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啊,尼克。”他说。

尼古拉·福尔赛冰冷的指尖触了一下詹姆士的手掌,就赶紧缩了回来,像被针扎了一下,但他的神色却很成熟。(他曾在自己主持过的公司里面合法地发了一笔财)“不好。”他嘟嘟囔囔,“好几个星期了,晚上失眠,医生也检查不出什么来,现在这个医生还说得过去,不然也不会请他,只不过,我除了账单一无所得。”

詹姆士恶狠狠地说: “哼!医生?不管我们谁生病,我一定为他请伦敦最好的医生。这些人都是些酒囊饭袋,只会花言巧语。你看看史悦辛,他们治好他了吗?他比以前更胖了,他们根本就没减轻他的体重,你看看他现在这个样子,简直就是胖得吓人。”

人高马大的史悦辛,膀阔腰圆,正摇摇摆摆地向他俩走来。两件艳丽的背心穿在他身上,使他看上去像一只大胸斑鸠。“哎,你们好——啊!”他矫情地说着,“好”字咬得特别重。

这三个兄弟,总是彼此看对方不顺眼,好在他们都已经习惯了,便也相安无事。“说曹操曹操就到,我们刚说你一点都没瘦。”詹姆士说。

一听这话,史悦辛两只眼睛睁得圆鼓鼓的。他身子微微前倾,说: “我这样就挺好啊。谁跟你们似的,像竹竿一样!”

只不过,他连忙将身子缩了回去,站着一动不动,怕把前胸撑得过于丰满。对史悦辛来说,漂亮的仪表胜过其他。

安姑太年老昏花,挨个把这三兄弟端详了一番,眼神里充满了爱溺,也含着几丝严厉。在三兄弟眼里,安姑太是有些老了。她真厉害,现在已经八十六岁高龄了,甚至再活个十来年也不是问题,虽然她的身体并不太好。双胞胎的史悦辛和詹姆士,现在也不过七十五岁。就连最小的尼古拉也已经七十开外了。值得欣慰的是,他们还都算健康,各种各样的财产已经抓在手里了,对他们而言,健康自然是排在第一位的了。

詹姆士接着说: “本来我也没啥事,不过最近好像精神不太好,一点事儿就让我心烦意乱呢,抽空我得去一趟巴市!”“巴市?那里空气不太好吧?我去过一次哈洛盖特。我更喜欢海上的空气,就这点来说,首屈一指的得数雅茅斯,在那里,我睡得——”“我的肝脏好像有点问题。”尼古拉的话被史悦辛打断了,“这儿很疼!”史悦辛一边说,一边按着右肋边。

詹姆士说: “你这叫缺少运动。”詹姆士还盯着那件瓷器,慢条斯理地说,“我这儿也疼。”

史悦辛都要气炸了,脸涨得通红,像一只火鸡。“运动?”他说,“我可没少运动,在俱乐部里,只要能走的,我从来不坐电梯。”“我不知道。”詹姆士立即说道,“我什么都不知道,也没人跟我说什么。”

史悦辛瞪了他一眼: “你也这里疼?怎么治的?”

詹姆士的神色终于有点暖了: “我?别人给我配了一种药粉——”“叔祖好!”

瘦小的珍走了过来,仰起头,坚定地望着高大的叔祖,伸出手问好。

詹姆士的脸上又露出冰冷的神色,若有所思地看着她: “你好,明天要去韦尔斯吗?听说你未婚夫的婶娘们住在那里?好像那时常下雨呢!”他敲了敲瓷碗说,“这不是正品,你妈妈结婚的时候我送了一套,那才是真的。”

珍和三位叔祖一一握手,转身看向安姑太,安姑太看起来很热情,她亲昵地在珍的脸颊上留了一个吻: “哦,亲爱的,你真的要去一个月吗?”

珍又离开了,安姑太看着她瘦小的背影,银灰色的圆眼睛蒙上一层氤氲,看起来有些焦虑,因为她的手指又开始使劲了,知道自己的离开也是早晚的事,又盘算起自己的主意。这时候,人群开始有点骚动,原来,客人开始陆陆续续告辞了。

好吧,大家对她都还不错,很多人都来跟她道喜,她应该很开心。安姑太心想。

门口挤着一大堆衣冠楚楚的人,有当律师的,有当医生的,有从事金融交易的,还有很多数不清的有正当职业的中产阶级,这些人里,有五分之一左右是福尔赛家族的人,可是在安姑太看来,好像都是他们家族的——这也不足为奇——她的眼睛里只有自己的家人,她的家族就是她的世界。除此以外,她对其他任何家族都漠不关心。她家里的所有人的所有事,包括心事、疾病、婚嫁、他们的境况,她再清楚不过——这就是她的全部寄托,她的财产和生命。除了福尔赛,其他一切事情和人都是模棱两可且无关紧要的。当她有一天要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她要放开的就是这个家,也正是因为这个家,她才这样了不起,连她自己都这样认为,不然,哪个年老多病的人还能忍受在这个世界上活着?正是因为这样,她才慢慢变得贪婪,如果能够办到,她想要永远保留这个家。

这让她又想起了那个跟外国女孩私奔的小佐里恩,这对于老佐里恩和他们整个家族来说,真是一个噩梦!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他们不相信,这竟然是珍的父亲——那样一个有希望的青年——做出的事情,在他们的努力之下,这事就被压了下来。珍的母亲也没有离婚,这是不幸中的万幸。这事已经过去很多年了。直到八年前,她去世了,小佐里恩就跟那个女人结了婚,如今已经有两个孩子了。虽说如此,他已经自动放弃了作为福尔赛家族一员的资格,今天这样的场合,他不能到场。这也让安姑太那自矜家世的心态有点受到影响,感觉有些美中不足。他曾经是一个多么让她引以为豪的青年啊,只是,再也看不到了。想起这些,她那坚韧的老心肠就隐隐作痛,禁不住湿润了眼眶。想到这儿,她拿手里的细麻纱手帕擦了擦眼角的泪水。

索密斯的一声“安姑”,从她的身后传来。

索密斯长相很普通,塌肩膀,脸颊瘦削,也不见得多么粗壮,但是整个看上去,却带着圆滑和深沉的味道。他低头看了看安姑太,又把头扭到了一边。“安姑,对于他俩的婚姻,您怎么想?”他问。

小佐里恩原本是福尔赛家族中安姑的侄辈里最年长的一个,现在则轮到索密斯了,所以,只要他能够延续福尔赛家的优良传统,她不介意在他脱离自己的掌控之前,继续宠着他。“对这个年轻人来说,肯定是他沾光了,他年轻帅气,只是,恐怕不太适合珍。”

面前的烛台镀着金色,索密斯趁大家不注意舔了舔自己的手指头,擦了擦烛台上的玻璃坠子,一边讨好地跟安姑太说: “她会把他捂在自己手心里的——看,这才是真正的古漆,市面上太少了,拿到乔伯生拍卖行能卖个好价钱。要这是我的,我就拿去卖了它。卖这些旧物件很能赚钱。”“你真够精的——伊莲最近怎么样?”

不经意的问话让索密斯撤下了他的笑容。“挺好的,虽然她总唠叨自己睡不着,可是她的睡眠比我要好很多。”他一边说,一边看了看在门口和波辛尼谈话的伊莲。

安姑太叹了口气说: “珍就是个牛性子。伊莲也许还是少跟她来往的好。”

索密斯脸上的红晕一闪而过,但眉心的红斑却还留着,将他起伏的心事出卖了。“不知道那个没定性的家伙有什么好的。”有人过来了,打断了他的义愤填膺,他索性转身去研究烛台。

索密斯的父亲来到他身边,跟他说: “听说,佐里恩又置办了一套房产。他肯定是钱多得不知道怎么花!孟特贝利尔广场那边有人说的,可是他们从来不跟我说——伊莲什么都不跟我说。”

史悦辛的声音也跟着过来了: “位置绝佳,跟我挺近的,不到两分钟。从我那儿去俱乐部,也不过八分钟的距离。”

福尔赛是怎么起家的呀?秘诀从他们住宅的地方或者地位就能看得出来。

本世纪的头些年,他们出身农村的父亲从家乡来到伦敦。他们家乡是多赛特郡,那些接近他跟他打交道的人都直接叫他多赛特·福尔赛大老板——他以前是石匠,慢慢坐到了包工头的位置。他老了之后迁到了伦敦,但还是继续做建筑工程,一直到他离开人世被埋葬在高门公墓,留下了足足三万镑。老佐里恩很少提到他父亲,偶尔提到的时候,也总会淡淡地说: “他没什么文化,是个粗人。”这些福尔赛的儿女们总觉得没面子——确实,他除了喝点马蒂拉酒,完全看不出有什么贵族气派。

海斯特姑太曾经这么形容过他: “我不记得他有过什么大事业,至少从我记事起,他只是个置办房产的人。嗯,他的头发,跟史悦辛的发色差不多,体格壮实,至于身高啊,不算太高,但气色非常好。我记得他经常喝酒,就喝马蒂拉酒,要么你们去问问安姑太。至于他的父亲——嗯—— 一直在老家种地,就在海边。”

曾经有一次,詹姆士下乡去看看他们的发迹起源地。那里有两处农场,淡淡的红土上有一条土路慢慢延伸,通向海边;有一座水车;还有一座灰色的小教堂,围墙是拱形的,跟它一比,旁边那个星期堂就更小更灰了……给水车做动力的水流,被分成了十来道继续往下流,几头猪在那里拱来拱去找吃的。想来,福尔赛的祖先当初便是在那海边面朝黄土背朝天,几百年如一日地辛勤劳作。那里的一切都笼罩在薄雾中,显得那么不真实。

也许,詹姆士本来希望,从那里找点什么可以当作资本去夸耀的,说不定还能得到一点意外之财,只是从他回来的时候的颓废模样来看,他的如意算盘落空了。

他说: “没什么特别的,就是个普通乡下,只是有点历史而已。”

只不过大家都觉得,历史本身也是一种见证。老佐里恩有时候看起来挺老实,老实得有点虚伪,每次提到自己的祖先,他经常说: “没什么可说的,就是一个农民。”可是他的语气又总是有点刻意的重音,好像是为了给自己一些底气似的。

福尔赛家族的子孙都是后起之秀,都相当有地位。他们都持有股票,但是一般都不买公债,除了倜摩西。因为公债最多只有三厘利息。这对他们来说,简直会要了他们的命。他们是收藏家,也是慈善家,他们关于打理房产的遗传基因都特别好,也许是得益于他们搞建筑的父亲。这一家人特别在意一些事情,比如信仰。以前,也许这家人是信奉异教的,现在却都是英格兰教会的信徒。甚至还会让自己的家人时不时去伦敦大教堂做星期。如果别人质疑他们不是真正的基督教徒,他们会感到无比烦恼和诧异。为此,他们在教堂包下座位,以此来证实他们对基督教义的虔诚。

他们的房子都环绕着海德公园,这里是他们所有的寄托,如果离开这个地方,他们便会觉得失去了根据地,而他们的地位也因此会受到影响。正因为这样,他们的房子就像是守卫伦敦市中心的哨兵,相距并不远:老佐里恩住在斯丹赫普门;詹姆士住在公园巷;宁可享受着一个人的豪华,也坚决不结婚的史悦辛住在海德公园大厦的公寓;索密斯的小家在武士桥附近;罗杰一家住在王子花园。说起来,罗杰算得上相当了不起了。他坚决认定自己要投身于房产业,却主张自己的儿子转行。

另外,还有海曼一家。海曼太太也是福尔赛家族的人,她家住在坎普顿山上。房子盖得很高,即使是长颈鹿仰头去看,估计也得扭了脖子;尼古拉家的房子挺宽敞,买的时候也很便宜,地址位于拉卜洛克林区;就连倜摩西,也在湾水路有房产,安姑太他们三个就住在那里。

詹姆士问他的东道主哥哥,买下孟特贝利尔广场的那所房子花了多少钱。因为他也相中了这所房子,只是嫌贵没买。老佐里恩就把过程说了说。“还能住二十二年吗?”詹姆士下意识地说,“我也想买,只是你买贵了!”

老佐里恩皱起了眉头,让他赶忙解释: “不是我买,我的意思是——索密斯知道这房子的,他会跟你说价钱有点高——也许他的意见你可以参考一下!”

老佐里恩拒绝了。

詹姆士吞吞吐吐地说: “哦,你要这么做,也许是不会错的。我们要走了,准备坐车去赫林罕。我听说珍要去韦尔斯,那么明天你就有点孤单了,要么,去我家吧?”

老佐里恩谢绝了。他送他们到大门口坐上四轮马车,刚才的不愉快已经丢在脑后。詹姆士太太正襟危坐,亚麻色的头发让她显得高了一些,而且特别精神;她的左边是伊莲,对面是詹姆士父子俩,他们看着她们的眼神里有一种期待。老佐里恩看着他们随着车身摇晃,慢慢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半路上,詹姆士太太开腔了: “真是一大堆奇奇怪怪的人!”

索密斯抬起眼皮瞟了她一眼,点头表示赞同。只不过,他用眼睛的余光看到伊莲瞄了他一眼,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福尔赛家族的人参加完茶会,临走时可能都会这么说。

老一辈的人中,老四尼古拉和老五罗杰走在最后,他俩沿着海德公园向普列德街的地下火车站走着,他们都有自己的马车。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坐街上的车,这是福尔赛家族的惯例。

天气很好,正是树木苍翠的时候,这样的风景好像并未进入这两兄弟的眼睛,不过,却让这俩兄弟的散步和谈话显得特别惬意。

罗杰说: “索密斯的妻子长得很漂亮,只不过听说,他俩好像并不太合得来。”

罗杰排行老五,长着一个高额头,脸色也算是最正常,浅灰色的眼睛不时关注着路边的房屋,偶尔还把伞拿在手里对着房屋摆弄,测量房屋的高矮。

尼古拉回答: “她很穷。”

尼古拉的老婆家里很富有,他赶在了已婚妇女财产法案颁布之前结婚,所以,他老婆的这笔财产他也能够用得到,为此,他非常感谢上帝。“说起她父亲,听说是个大学教授,叫黑隆。”

罗杰不以为然: “穷教授,当教授的没什么钱!”“听说她外祖父有个水泥厂。”尼古拉顿了顿,一句话又浇灭了罗杰的兴奋,“只不过破产了。”

罗杰忍不住出声: “唉,索密斯真是自找麻烦,我敢肯定,将来肯定要出很多问题的——这个女人可不像我们这边的人。”

尼古拉舔舔嘴唇,挥开一个乞丐,说: “不过,她可真漂亮!”“他怎么追到手的?”罗杰顿了会儿问道,“在她身上可没少花钱吧?”“安姐跟我说,他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她最少拒绝了他五六次。詹姆士为此担心不已。”“唉,詹姆士真让人感到难过,他在达尔提身上似乎也遇到了同样的麻烦。”罗杰说。

罗杰频繁用力挥动手中的伞柄,看得出,他的心情跟气色一样好。

尼古拉的声音听起来也有些高兴: “她似乎有点苍白,不过,身材倒是一级棒。”

这次,罗杰没有搭话。“不过,她倒是蛮有气质。”这个词算是福尔赛家族里水准最高的恭维了。“那个小伙子也不会有什么出息。他在布尔奇特饭店那边被说成是艺术家——因为他想改革英国的建筑。这里面哪有什么赚钱的机会?不过,不知道倜摩西什么看法。”

说着,地下车站就到了。“你坐几等座?我坐二等。”

尼古拉一脸嫌恶: “我决不会坐二等座,说不定就会感染什么病菌。”他买了一张去诺丁山门的头等票,罗杰买了一张去南肯辛顿的二等票。一分钟过去后,这俩兄弟各自走进车厢,心里都为对方的不迁就而不痛快,罗杰心想: “他这辈子都是个顽固不化的家伙!”

尼古拉告诉自己,罗杰就是一块榆木疙瘩。

福尔赛家族的人都不是感性的人。在这个大城市里,他们太忙了,哪有那时间和精力去顾及感情的事呢?2.老佐里恩去歌剧院

第二天下午五点钟,老佐里恩无趣地呆坐在屋里,嘴里叼着一支雪茄,身旁的桌上放着一个茶杯。他看上去疲惫不堪,雪茄还冒着烟,人已经进入梦乡。一只苍蝇停在他的头发上。四周一片沉寂,更衬托出老人呼吸的沉重,那长满白胡子的嘴唇一张一翕。布满青筋和皱纹的手渐渐滑下,没抽完的雪茄落在空壁炉上,烧成了灰烬。

这间略显阴暗的小屋,本是一间小书房,有色玻璃将窗外的美景完全隔开。屋里的陈设是一套桃花心木的家具,精雕细刻,靠垫和坐垫都是用同样的绿丝绒做成的。对此,老佐里恩常说: “这东西迟早会卖个好价钱。”

想到死后,家人还能用自己生前购买的东西赚上一笔,老佐里恩就暗自得意。

福尔赛家的内室总带着一种特有的深褐色情调,这间书房也不例外。老佐里恩倚在高背椅上,脑袋和白发靠在背垫上,感觉有点像伦勃朗 【注:伦勃朗:17世纪荷兰画家。】 的画里的那一类人物。只是,他上唇的那撮白胡子使他多了点儿军人气概。角落里滴滴答答的老钟,跟了他至少五十年,那时候他还没有结婚。这么多年,这座钟一直在记录着过去所有的故事。

老佐里恩不太喜欢这个小房子,除非来取搁在屋角日本橱柜里的雪茄,否则他是不会来的。所以他一年来这个屋子的次数屈指可数。如今,这间小书房要报复他了。

他的太阳穴深陷了进去,如同被枯草覆盖着的两个窟窿,而颧骨和下巴又都突了出来。这一切都在彰显着一个事实:他老了。

他从睡梦中醒来时,珍已经走了。珍走后,他会感觉寂寞的,詹姆士这么说过,那个家伙向来就是这么无聊。但是,一想起从詹姆士手里抢购的那套房子,他心中又泛起巨大的成就感。活该!守财奴!满脑子都是钱。但是,自己出价是不是真的有点高呢?他得好好斟酌一下。给珍办婚事,也许要花光他所有的现金。真不应该答应这桩婚事的。珍和波辛尼相识在拜恩斯家里——拜恩斯-毕尔第保建筑公司。老佐里恩是认识拜恩斯的,这个人平时絮絮叨叨,似乎是波辛尼的姑父。那次谋面后,珍就一直在追求波辛尼。这个丫头向来如此,只要看中什么,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什么也阻止不了她。她好像对那些没出息的家伙情有独钟,不是这个,就是那个。波辛尼是个穷光蛋,可是她却执意要跟这个全无规矩的家伙订婚。以后,保管有的是苦头让她吃。

像以前一样,珍突然出现在他面前。她告诉他自己要订婚了,甚至还自我解嘲地说: “那个家伙真有意思,有时候,一整个星期都得靠吃可可活着。”“难道他想让你也一起吃可可?”“呃——不会的,他正在一点点好起来。”

老佐里恩从白胡子丛中取出雪茄,胡须末端似乎还残留着点儿咖啡。他看了看自己的宝贝孙女,这个小家伙,就是能这么轻松就讨得自己的欢心。什么是“好起来”,他比她更了解这种事情。可是,现在她像一只无忧无虑的小猫,趴在他的膝盖上跟他撒娇,他怎么能拒绝呢?他弹了弹烟灰,一丝沮丧的神情爬上脸颊。“你和你父亲一样,想要什么,得不到绝不罢休。将来倒霉,你要自己承担,别怨我!”

就这样,他跟珍谈了条件,想结婚,行,除非波辛尼每年至少赚四百镑。“我没能力给你一大笔钱,或许,你那个叫什么名字的小伙子可以让你吃一辈子可可。”老佐里恩总是跟珍说自己没钱,她都听过无数遍了。

那天过后,他就几乎见不到珍了。这绝对是桩赔本的买卖!给她一笔钱,让一个自己不了解的人捡个大便宜,优哉游哉地生活,这种事情闻所未闻,不会有好结果的。更不妙的是,他无法让自己的孙女改变主意,她从小就是一头犟驴子。他无法预料这件事会是怎样的结局。这俩人过日子,用钱得有一定的打算才行。在看到波辛尼自己有收入前,他是不会让步的。他能预测,珍和这个家伙绝对不会长久,迟早会闹翻。这号人对于钱,简直像牲口一样毫无知觉。甚至连他们要赶去韦尔斯探望的他的那些婶娘,他也断定,一准儿是些可恶的老女人。

老佐里恩睁着眼睛望着墙壁,一动不动,就像还在睡梦中。亏詹姆士有脸说,那个年轻的窝囊废索密斯能给他什么意见?他不过是个目中无人的混蛋!过不了多久,他就会摆出一副有产者的架势,在穷乡僻壤买上一套房子!有产者?他和他父亲如出一辙,只知道贪便宜,纯粹一个冷血无情的穷光蛋。

他站起来,走到橱子跟前,将新买的雪茄逐一小心地装进烟匣。如今的这个价钱,买到这样的烟,也算差不多了,但绝对说不上是好烟。真正的好雪茄,还要数汉生-布利吉尔烟行出产的老牌子:苏宾菲诺。

这种念头,慢慢发酵,让他想起当年在里奇蒙区 【注:里奇蒙区:伦敦近郊一个风景优美的居住区。】 度过的那些美好的日子。那里风景特别漂亮,他在那里度过了几个美妙的夜晚。那时候每天吃过晚饭,他便和尼古拉·特里弗莱、特拉奎尔、杰克·海林、安东尼·桑渥西等人一起,在皇家酒店的走廊上抽雪茄。那时候的雪茄,可比现在好多了!如今,这四个人中,老尼古拉和杰克·海林已经离世,特拉奎尔也被他老婆折磨死了,剩下一个桑渥西,也老得不成样子,这都要怪他从前胡吃海喝。

那些时候交的那些朋友里,好像只剩下他了。诚然,不能忘了史悦辛,他也还活着,不过他太胖了,且两个人也没有什么好谈的。很难相信这么多年已经过去了,而他仍旧觉得自己还很年轻。他默默站着,一边抽雪茄,一边沉思,这是最让人伤怀的。虽然他现在白发苍苍,孤单寂寞,胸腔里却依然跳动着一颗年轻的心。遥想当年,每逢周六,他在汉普斯泰区【注:汉普斯泰区:伦敦西北一个居住区和风景区。】度过的那些午后时光:和小佐里恩一同出去散步,沿着西班牙人行道一直走到高门山,再到齐尔山,然后走回去,到杰克·史特劳餐厅吃晚饭。那时的雪茄味道多么美好!那时的天气多么可爱!可如今,连好天气都难得一见了。

珍五岁开始学步。那时候,她那善良的母亲和祖母陪着她,但是每隔一周的星期日,他会带她去动物园。他们俩站在熊栏上,把糕饼插在伞柄上,喂给她最喜欢的那头熊吃。那个时候,雪茄的味道多好啊!

啊,雪茄!许多年来,他对这东西的品鉴能力没有减退分毫。后来,到了五十年代,他对香味的品鉴能力也已相当出名,人人钦佩。大家提及他时,一致地说: “福尔赛呀,那是伦敦城里的品茶高手。”其实,在某种意义上说,他起家也是靠这个。当年伦敦城里的福尔赛和特里弗莱是两个著名的茶商,都是靠这种生意发了家:他家的茶独树一帜,香味绝佳,货真价实,当时伦敦城(伦敦市中心商务区)里的福尔赛和特里弗莱茶行,只要一提及,就能让人联想到宏图伟业,联想到专用船舶、专用港口,以及与东方人做的专门的生意。

对于这个生意,他是真喜欢干的。在那个年代里,人人都很踏实能干。对于“干”这个词,如今的年轻人是不熟悉的。他做什么事情都要仔细调查,把过程弄得明明白白,有一点疑惑都会睡不下。遴选代理商,他总是亲力亲为,对此也扬扬自得。他自认为是伯乐,这也是他成功的因素之一。在这个行当里,他喜欢自己知人善任的感觉。即便现在,这家茶行已经改为有限股份公司,甚至营业额每况愈下(他很久之前就卖掉了股票),但他回想起来,仍感觉惭愧,总是觉得自己还可以做得更好一些。如果要他当律师,他也一定会做得风生水起。甚至那时,他还想过要竞选国会议员。尼古拉·特里弗莱不只一次对他说: “老佐,如果手脚再放开一些,你肯定什么事都能做得成!”声名狼藉的浪荡子特里弗莱,真是个好伙计,可惜他从来不知道收起手脚过日子,所以早早地离开了人世。老佐里恩一边数雪茄,一边在考虑,自己是不是真的有些束手束脚了。

他把雪茄匣子放进贴胸的口袋里,扣上衣服,向自己的卧室走去。他伛偻着身子,扶着长长的楼梯,慢慢往上爬。这房子确实有点大,他想,如果有一天珍能按他所想嫁了人,他就把房子租出去,辞了这半打好吃懒做的佣人,自己出去租几间公寓。

他按了铃,管家走了进来。他是个大个子,留了一撮山羊胡,走路小心谨慎,从不多话。老佐里恩吩咐他把晚礼服取来,说要去散漫俱乐部吃晚餐。“送珍小姐去车站之后,马车是几点回来的?两点吗?告诉马车夫,让他六点半来接我。”

七点钟,老佐里恩已经到俱乐部了。这算是中产阶级政治社团中的一类,现在看来,也许已经过时了。但它依然是一些人谈论的对象,也许正因为这样,它显出让人绝望的无奈,大家都说这个散漫俱乐部要散了,这让人心里窝火。老佐里恩也这么说,不过也只是说说,却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神情,这种神情会让一些好脾气的会员动起肝火来。

史悦辛也常常闷着一肚子气问他: “既然如此,你怎么还不退出呢?我们的多嘴俱乐部里,海德希克酒每瓶才二十先令,这在伦敦别处可是喝不到的。”他降低了声音,说: “现在也就还剩下五千打,我每天晚上喝这种酒,一天都不想错过。”“是吗?我想想吧。”老佐里恩总是这么敷衍他,临到做决定的时候,他就会为那五十畿尼 【注:畿尼:英国第一代由机器生产的金币,出现于1633年。由于黄金价格的上涨,1733年以后,畿尼币已经超出了本身面值的数倍,逐渐成为收藏货币。1816年,英国政府宣布畿尼退出了流通货币行列。】 的入会费犹豫,况且,批准入会还要等上四五年。为此,老佐里恩一直在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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