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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4 01: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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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M.A.本内特

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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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猎游戏

狩猎游戏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狩猎游戏作者:【英】M.A.本内特译者:叶家晋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时间:2020-02-01ISBN:9787540494865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献给康拉德和鲁比,不论是作为中世纪骑士,还是作为野蛮人,他们都恰到好处“逐鹿至巢。”[1]《狩猎大师》——诺维奇的爱德华,1373年[1] 英国历史上第二位约克郡公爵,《狩猎大师》是他于1400年前后写就的古英语著作。Part 1初入STAGS第一章

我想,我可能是个杀人犯吧。

但我并没有故意杀人,我想那应该算过失杀人,所以从技术上来说,我是一个“过失杀人犯”,虽然我觉得这算不上一个词。拿到牡[2]鹿学园的奖学金时,我那年老的女校长跟我说:“你会成为那所学校里最聪明的学生,葛丽尔·麦克唐纳。”我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但至少我知道,这个世界上不存在“过失杀人犯”。

为了不让你对我完全失去同情心,我得先在这儿把话说明白,我没有亲手杀人。我们是一伙人。我不过是促成了死亡,但那事不是我一个人做的。若要说我是个杀人犯,那我也应该是像猎狐者那样的“杀人犯”——他们成群结队地打猎,他们中的每一个人对狐狸的死都负有责任。没人知道是哪条狗把狐狸撕成了碎片,但所有的狗,以及所有穿着漂亮红色大衣的骑手,都是其中一分子。

我刚刚暴露了自己的出身。你发现了吗?我刚刚提到的大衣——那些上流人士出去打猎时穿的大衣——应该是粉色,而不是红色;准确的说法是狩猎粉。那些狗也不是普通的狗,是猎犬。

每次我一开口,别人就能看穿我的出身。葛丽尔·麦克唐纳,那个“格格不入的女孩”。你瞧,都怪我这北方口音。我在曼彻斯特出生、长大,在比尤利帕克综合中学就读,直至今年夏天。在那两个地方,我都能很好地融入环境。可自从我拿着奖学金来到牡鹿学园,我就开始变得格格不入了。

我得和你说说牡鹿学园,我现在才意识到,那所学校和“谋杀”这事息息相关。牡鹿学园的全称是“圣艾丹学校”。说它是全英国最古老的学校,一点都不夸张。在比尤利帕克综合中学,所有建筑都是一九八〇年后建成的,可牡鹿学园里面最古老的那座教堂,建成时间可以追溯到公元六八三年,教堂里还画满了壁画。壁画。比尤利帕克中学里只有涂鸦。

圣艾丹学校始建于七世纪,建造者就是圣艾丹本人。在教会尊他为圣人之前,他只是个在北英格兰四处游荡的普普通通的老修道士,向所有愿意听他说话的人宣讲基督教。有一天,估计是走累了吧,他建了所学校,这样他就能在学校里给学生们宣讲基督教。或许你以为,他是因为到处给人宣讲基督教才被称为圣人的,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要想成为圣人,你得先创造神迹。艾丹创造的神迹是,他将一头被猎人追捕的牡鹿隐身了,让这头鹿逃过一劫。这么一来,牡鹿便成了艾丹的象征,同时也成了学校的校徽。接到学校邀请我去面试的来信时,我第一眼注意到的就是信纸最上方的那一对鹿角,看起来就像洒在信纸上的两滴黑色锯齿状泪珠。

我第一次看到圣艾丹学校是去那里面试的时候。那是仲冬时节一个晴天,田野上覆满了闪闪发光的冰霜和狭长浅淡的阴影。老爸开着他那辆车龄十年的迷你库柏,载着我驶进学校大门,穿过葱翠的草地,开上一条长长的车道。老爸把车停在车道尽头,我俩走下车,贪婪地四处张望。我们从曼彻斯特开到诺森伯兰郡,一路上也算是见了不少优美如画的风景,但这里的风景尤为出色。我们面前是一座华丽而巨大的中世纪庄园,前有类似护城河的小溪,入口处还有一座小桥。它看起来根本不像可怕的邪教的总部,但它确实是。如果那时我仔细观察,唯一的线索或许就是挂在大门上的那对鹿角。[3]“《同窗之爱》。”我颤抖着说道。

老爸没有点头,也没有小声说“再说一遍”。他说:“《如果》[4]。”

我爸是一位野生动物摄影师,除了自己拍的那类自然纪录片,他还喜欢看各种电影。我们一起看过许多电影,从副标题晦涩难懂的片子到新上映的愚蠢至极的大片,应有尽有。他甚至还给我取了一个和黑白电影时代的影星葛丽尔·嘉逊一样的名字。老爸出去旅游或者夜拍的时候,我就一个人看电影,只为赶上他领先了我三十年的观影史。我们俩常常玩这个游戏:如果面前的某样东西让我们想起一部电影,我们就要把那部电影的名字大声说出来,接着另一个人要说出拥有相同主题的其他电影的名字。现在我们说的电影,故事都发生在私立学[5]校。“还没完呢,”他说道,“《操行零分》。”[6]“哎哟,我的天,”我说道,“竟然用法国电影。这是跟我动真格的啊。”我努力思考着。“《哈利·波特》第一部到第八部,”我说,声音有些颤抖,“这要算八分。”

老爸显然听出我有些紧张。他知道的电影超级多,要把我斩于马下根本不是事,但他肯定觉得今天还是让我赢一把比较好。“行吧,”老爸冲我歪嘴一笑,说道,“算你赢。”他抬头望向宏伟的大门,以及门上那对鹿角。“让咱们把这件事搞定吧。”

我们确实搞定了。我参加了面试,接着参加笔试,然后我就被录[7]取了。八个月后,秋季学期来临,我以一名第六学级学生的身份穿过鹿角下的大门,走进了学校。

没过多久我就发现,在牡鹿学园里,鹿角可以说是一件要郑重以待的东西。学校里每一堵墙上都挂着鹿角。校徽上也有一头牡鹿,下面绣着一行字“Festina Lente”。(不,其实我当时也看不懂;这是一句拉丁文,意思是“欲速则不达”。)我之前提到过的教堂壁画描绘了“有如神迹的”追捕牡鹿的场景。画中,圣艾丹让牡鹿隐身了。教堂里还有一扇非常古老的彩色玻璃窗,玻璃上画着圣艾丹对一头神色紧张的牡鹿竖起一根手指,仿佛在让它噤声。我经常盯着那些壁画和窗户看,因为我们每天早上都要去教堂,简直无聊透顶。

除了无聊,教堂里还非常冷。只有在教堂里,我才乐意穿着校服。校服是一件厚重的都铎式黑色长大衣,能盖住膝盖,衣服前面还钉着镀金纽扣。我们要在脖子上打一个白色教士领结,腰上还要系一条细长的鹿皮皮带,必须用特殊的手法打结。大衣下,我们要穿一双鲜红如动脉血的亮红色长袜。这样的打扮可以说是十分愚蠢,但至少它能让你在诺森伯兰郡的边缘地区保持温暖。

估计你也想象得到,牡鹿学园是一所非常宗教化的学校。我和老爸完全不信教,但我们在申请表上略去了这一点。事实上,我们可能还给校方留下了经常去教堂的特别印象。因为我那时真的想去那里上学。老爸打算出国待上将近两年,帮BBC拍一部野生动物纪录片,如果不去牡鹿学园,我就得跟卡伦阿姨住在一起,相信我,我一点都不想和她住在一起。比尤利的那位女校长认为我有能力拿到牡鹿学园的奖学金,结果真让她说对了。我碰巧拥有过目不忘的记忆力,这大概有百益而无一害吧。我就是靠着它通过入学考试的。但如果我当时知[8]道那个秋季期中假会发生什么,我就不会那么拼命了。我会乖乖地去和卡伦阿姨住在一起。

除了要没完没了地去教堂,STAGS和普通学校相比还有很多不同。首先,他们把秋季学期称作“米迦勒”,把春季学期称作“希拉[9]里”,把夏季学期称作“圣三一”。而且,我们不叫老师“小姐”或者“先生”,而是叫“修士”。所以,我们的班主任怀特瑞德先生被叫作怀特瑞德修士;更奇怪的是,我们要叫我们学院的女院长(皮特里小姐)皮特里修士。我在面试时见到的那位和蔼可亲得跟个圣诞老人似的校长则被称作“院长”。如果这些还不够奇怪的话,修士们会像修道士那样在外套上罩一件古怪的长袍,腰上还要系一条绳子。许多修士以前都是这里的学生,经常滔滔不绝地跟我们讲他们在牡鹿学园的日子(学校的名称和现在完全一样——牡鹿学园实在太古老了,如果有什么东西变了,我反而会惊讶)。修士们自己也已经很老了,我猜他们都有六十多岁。毫无疑问,他们的教学经验很丰富,但我怀疑,学校雇用他们就是为了确保学生们绝对不会喜欢上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你在网上读到的那些师生恋的故事,在这里绝对不可能发生。

除此之外,牡鹿学园的体育运动也很奇怪。我们不玩像无挡板篮[10]球、曲棍球或者足球那种普通的运动项目,而是会在运动场外的[11]都铎式木质球场里打墙手球和室内网球。运动场被称为“比德之作”,它宽大无比,但只用来进行橄榄球(我指的是“英式橄榄球”)和长曲棍球比赛,而不会进行其他任何像田径运动那样的标准体育项目的比赛。STAGS有自己的剧院,但剧院里没有华丽的灯饰或布景。那是一个忠实还原詹姆士一世时期风格的剧场,里面点着蜡烛。蜡烛。我们不学德语和法语,而是学拉丁语和希腊语。这里的食物相当不错,和普通学校有天壤之别。说它是珍馐都不为过——你要到上好的酒店才能吃得到我们这里的美食,比尤利帕克的那些残羹剩菜根本没法比。给我们上菜的是当地村庄的妇女,她们看起来人很好,却被学生们起了“晚餐袋”的外号。但你应该猜得到,牡鹿学园和普通学校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来这里上学要花一大笔钱。牡鹿学园学生的父母都是心甘情愿掏腰包的,而我没花多大力气就弄清楚了那些父母是为了什么掏腰包。他们把钱给学校,可不是为了让自己的心肝小宝贝去享受詹姆士一世时期风格的剧院,或者奥林匹克运动会规模的游泳池,或者这里美不胜收、令人目瞪口呆的风景。他们给钱,是为了让自己的孩子与众不同。

在最开始的一千年里,牡鹿学园有四间学院:洪诺留、比德、奥斯瓦尔德和波莱纳斯。几十年前,学校开始接收女生,于是成立了一个新的女子学院,名为莱特富特。录取通知上说,莱特富特学院的宿舍是一栋比较“现代”的建筑,所以刚来时,我还期待能看到松木、玻璃和中央供暖系统。结果,莱特富特的建筑是一五五〇年建成的,整座大楼都装着菱形窗格的玻璃窗以及看得人眼晕的螺旋烟囱。很明显,在牡鹿学园,一五五〇年已经算得上“现代”了。

我的宿舍位于三楼,在一条镶有护墙板的都铎式走廊尽头。推开厚重的橡木门,里面倒是挺现代的。房间里有刨花板家具、办公室风格的蓝色地毯,还有一个比我早到的女孩。我总喜欢把自己想象成置身于电影里的人物,这是个很难改掉的习惯。如果把我和我室友的初次见面写成电影剧本,就会变成这样:

葛丽尔(微笑着):我叫葛丽尔。你是?

葛丽尔的室友抬起头,高傲地把她从头至脚打量了一番。

室友(翻了个白眼):耶稣啊。

第一次见面之后,我总会在心里叫她“耶稣”,这能让我笑。在这里,并没有太多能让我笑的东西。后来我才知道,她的真名叫贝卡。她是一个爱马爱得如痴如醉的女孩,墙上挂满了她的小马的照片,和我在墙上挂老爸的照片差不多。或许,她对她的马儿的思念和我对老爸的思念一样多。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在这部分故事里,那基本上可以算是对话了。尽管后面还会有很多对话,但令人伤心的是,在上半学期,没人愿意和我说话,除了老师在课堂上会问我问题;“晚餐袋”们则会问我:“要薯片还是土豆泥,姑娘?”(她们的口音会让我想家。)我的学习小组里还有一个叫沙芬的学生,会时不时向我咕哝一些类似“硝酸盐的热稳定性与碳酸盐的趋势相同”的话。

尽管“耶稣”和我同住一间屋,但直到学期过去一大半,她都没怎么和我说过话。而她之所以开始和我说话,只是因为我拿到了那封邀请函。现在想想,如果在上半学期,我能多结交一些朋友——任何朋友——我都绝不会接受那封邀请函。我接受它,或许是因为我觉得很孤独吧。又或许,如果要我说实话,我接受它,是因为发函者是学校最英俊的那个男孩。[2] 圣艾丹学校(St. Aidan the Great School)的缩写“Stags”在英文中意为“牡鹿”。[3] 英国电影,1984年上映,讲述了就读于伊顿公学的有同性恋倾向的青年盖伊·本尼特和他的情人及友人的故事。[4] 英国电影,1968年上映,讲述了青年米克·特拉维斯在英格兰一所老旧的寄宿学校带领低年级学生反抗来自高年级学生和校方压迫的故事。[5] 法国喜剧短片,1933年上映,讲述了一群寄宿学校的学生在校庆之日当着嘉宾们的面肆意狂欢,反抗牢笼般的学校的故事。[6] 原文为法语。[7] 英国中等学校的最高年级,学生年龄在16—18岁之间,准备参加英国高级证书课程考试。[8] 英国学校的一种假期,时长约一个星期,相当于国内学生期中考试期间让学生稍做休息。[9] 这是英国一部分中学和大学常用的学期名称。米迦勒学期一般是9月到12月,是一个学年的第一学期,其名称源于基督教纪念天使长米迦勒的米迦勒节;希拉里学期一般是1月到3月,其名称源于基督教节日普瓦图的圣希拉里节;圣三一学期一般是4月到6月,是一个学年的最后一个学期,其名称源于基督教教义中的“三位一体”概念。[10] 流行于英国等国家的一种女子篮球。[11] 用手对墙击球的一种游戏,起源于16世纪的爱尔兰。第二章

我指的,当然是亨利·德沃伦考特。

现在,或许你已经在他们为他设立的那个令人毛骨悚然的脸书页面上读过他的事迹了,或者在新闻上见过他的照片。但当时他在自己的圈子外并不出名,或者说,并不臭名昭著。常言道,不应该指摘死者的是非,所以我只能说,如果光看他的外貌,你永远不会知道,他是一个多么可怕的人。

如今,我必须竭尽全力才能回想起我头一次见他时他的样子;我要不偏不倚地审视他留给我的第一印象,力图忘记我现在所知道的事情。一句话,他是我见过的最潇洒俊朗的男孩。他十七岁,个子很高,金发蓝眼,小麦肤色。在人群中,亨利·德沃伦考特是所有人的焦点,尽管大家都装作没有在看他。甚至连修士都要敬亨利三分。他从未受到过任何处罚——这并不是因为他没有做错事,而是因为他总能逃之夭夭。他就像那种很厉害的煎锅,没有东西能粘在他身上。他自认无人可以匹敌。可他并非如此。

亨利·德沃伦考特有一个洋气的名字,但其实他生于英国。显然,[12]他遥远的先祖曾跟法兰克军队一同出征东方,并在战争结束后定居英格兰,最后很幸运地娶了一位拥有半个英格兰北部的贵妇人做妻子。自那时起,德沃伦考特家族便过上了荣华富贵的生活。他们家住[13]的朗克罗斯府是一座华丽的庄园,坐落在湖区。我从未想过自己竟然会对那地方如此熟悉,因为朗克罗斯就是犯罪现场。

在所有科目的学习小组里,我都是顶尖的学生,所以我经常会见到亨利·德沃伦考特;除了他,还有那五个同他联系最为紧密的朋友。他们六人被称作“中世纪骑士团”。这里所有人都知道中世纪骑士团,因为掌管牡鹿学园的并非修士,而是中世纪骑士团。[14]

中世纪骑士团是这所学校非正式任命的级长。你能看到他们身着完美无瑕的校服走在四方院里,黑色长大衣在秋日的凉风中轻轻摇摆。学校允许中世纪骑士在他们的都铎式大衣下穿任何颜色的长袜,为了彰显这一特权,他们会刻意挑一些花纹非常夸张的长袜来穿,比如豹纹、花格或者棋盘格。但他们与众不同并不仅仅因为长袜,真正的原因是他们身上那种独有的自信。他们就像身价昂贵的猫,生性懒散。那种自信,那种对学校环境的怡然自得,会在无形中告诉你,他们的家和牡鹿学园并没有什么不同。他们的家很可能有庭院,而不是花园;房子两旁有附楼,而不是邻居的房子。还有鹿角,他们住的房子,墙上也会挂着许多鹿角。

中世纪骑士团里的人个子都很高,且相貌英俊,聪慧过人,仿佛是特别为这项职责而生的。波莱纳斯学院正中央有一块精心修剪过的美丽草坪,周围筑有优雅的拱形回廊——这块波莱纳斯的四方院就是他们的开庭问审之地。

亨利·德沃伦考特永远是团队的中心,他那一头金发非常引人注目,活像凡尔赛宫无数叫路易的国王中的一个。亨利就是太阳,其他人都围着他转。无论刮风下雨,他们都会待在那里,闲聊、读书,以及等天黑之后,偷偷地抽烟。四方院中间有一口古老的石井,如果你[15]走近往下看,会看到井下大约一英尺处有一圈用于保障安全的细铁丝织网,织网上塞满了烟头。我曾往铁丝网的网眼里扔过一块硬币,想看看这口井到底有多深。我竖起耳朵听了很久,愣是没听到硬币落入水中溅起的水花声。我猜是因为井底已经堆满了烟头,减缓了硬币的冲击。波莱纳斯的石井和中世纪骑士团很相像。外表光鲜亮丽,内里却污秽不堪。

如果说亨利是中世纪骑士团的领袖,那么库克森就是副手。实际上,库克森的全名是亨利·库克森,但他们总用他的姓称呼他,毕竟,团体里只能有一个亨利。库克森的长相也很俊朗,他们六个都是,但不管怎么看,他还是像一件失败的亨利复制品。和亨利比起来,他个头稍矮,身形稍胖,金发的颜色略微显脏。他性格迟钝,皮肤偏白,声音稍粗。但他们总是形影相随,亲如兄弟。

骑士团里的第三个男孩名叫皮尔斯。皮尔斯举止优雅,但性格阴暗,眉毛经常拧成“一”字形,似乎一直在生闷气。皮尔斯会在自己的校服上添一些小细节,例如揣一块怀表,用加工过的皮带代替普通的细长棕绳,脚上穿一双由他的伦敦鞋匠手工制作的鞋子。他自从八岁时被送到STAGS的三年级(预科学校)后,就一直和亨利是朋友。

那三个女孩的外表看上去非常相似,都是金发蓝眼。那个学期,我们在用希腊语学《荷马史诗》,而她们让我想起了塞壬:外貌美艳绝伦的人鱼,会引诱水手走向死亡。她们的名字分别是埃丝米、夏洛特和劳拉。她们面容姣好,身段苗条,能把古怪的教会校服穿成米兰走秀场上的时装。夏洛特是亨利的远房表亲,埃丝米是一位小贵族,而看似和其他人一样是英国出身的劳拉,其实来自俄罗斯的一个家族,家里富得跟寡头执政者似的。她们把发际线上的头发挑起,使其垂下遮住一只眼睛,说话时总喜欢用手把头发拨到一边。我的黑色波波头根本弄不成那样,但牡鹿学园的其他女孩(这其中,很不幸地,还包括我的室友“耶稣”)都极力模仿她们的发型。一开始,我总会把中世纪骑士团里的三个女孩弄混,以为她们是同一个人。如果老爸见到此情此景,和我玩电影名字游戏的话,我们会说《希德姐妹帮》[16][17]或者《贱女孩》,但那些电影并没有充分展现隐藏在一张张纯洁笑脸下的邪恶。她们可不是愚蠢的金发女郎,那些女孩颖悟绝人,你若低估她们,就做好准备承担后果吧,因为那是我的真实教训。

中世纪骑士团里的所有人都是家财万贯——亨利的家族已经在这里定居了几个世纪,学校的剧院甚至被叫作德沃伦考特剧场。有传言说,学校里的游泳池是劳拉的家族出资建的。这使得他们的一举一动都仿佛在宣称,他们是这所学校的主人。因为那差不多就是事实。

中世纪骑士团一直以来只有六个人,三男三女,全部来自“六二级”——第六学级下学期。除了六个核心成员外,还有一堆溜须拍马者,把中世纪骑士团成员奉为偶像,模仿他们的一切,希望到了“六二级”时,自己也能成为其中一员。每一年,旧的中世纪骑士团会离开,新的六人组成新的团体,所以,学校里总有许多拙劣的模仿者。“耶稣”绝对是其中之一——她想成为一名中世纪骑士想得发疯。

单独来看,每一个中世纪骑士都不差。我和他们一起上过很多课,他们看起来和常人并无二致。但当他们像猎狗一般聚在一起时,你会希望自己能像艾丹的牡鹿一样消失遁形。大部分时间,他们都不会理我;那三个女孩偶尔会故意模仿我的口音,或者当我在四方院里从她们附近经过时,在我背后捂着嘴偷笑。每到那时,我就会觉得,自己的肋骨上仿佛压着一块名为痛苦的冰冷石头,而且,在我离开她们的视线范围之前,那种感觉都不会消退。但我遭受的罪已经算轻的了。有些人似乎一直是他们的攻击目标。比如,像沙芬那样的人。[18]

中世纪骑士团管沙芬叫“旁遮普的花花公子”。他个子很高,非常安静,脸庞英俊而严肃,有一双难以捉摸的黑眸子。他们故意给他取了个颠倒事实的外号。首先,他并非来自旁遮普。再者,在女孩身旁时,他总是会变得极为害羞,和花花公子根本不沾边。从中世纪骑士团的角度来看,如果一个外号好听,而且惹人发笑,那这个外号就一定得跟着那个人。沙芬是唯一一个愿意和我说话的人,我们选了[19]A-Level课程中的相同科目,成绩也都数一数二,所以我们也会聊一聊我们上的课。可以说,他是我在第一个学期里认识的最接近朋友的人,但他在洪诺留,而我在莱特富特,所以他也没能给予我多少安慰。一开始,我对沙芬并不怎么了解——当然,我现在很了解。(我发现,愧疚感是一种非常强大的纽带,现在,因为沙芬也是杀人犯,我们俩就拥有了一种很特殊的关系。)人们说,沙芬在印度算得上一个王子,所以或许你会以为,中世纪骑士团会很乐意让他成为一分子。但他们总是无情地戏弄他,后来我发现,他们对沙芬的憎恶源自很久很久以前沙芬的父亲和亨利的父亲在此就读时结下的宿怨。沙芬也是八岁入读牡鹿学园。因为父母在印度的缘故,他从预科课程一直读到了第六学级。尽管沙芬知道所有规矩,甚至连说话方式都像中世纪骑士,可不知怎的,他却成了这个圈子的局外人。

我问过自己很多次,沙芬明明知道中世纪骑士团是怎么看他的,为什么还要接受那份邀请函。他绝不可能不知道他们对自己的看法;他们都是公然欺负他。即便在课堂上,沙芬也不安全。我听过他和他们进行的一场有关历史的交锋,让我有些担心他。

当时我们在比德图书馆,坐在排成几排的单人桌后,微弱的秋阳穿过彩色玻璃窗,落在我们的黑色大衣上,给衣服打上了色彩斑斓的补丁。我们正在上历史课,那天讲的是基督徒和穆斯林为了争夺耶路撒冷而爆发的一场激烈战争。这场战争始于一〇九五年,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那个时候,牡鹿学园已经有四个世纪的历史了。“有谁能跟我说说哈丁战役?”我们的历史教授,身形圆润、笑意盈盈的斯凯尔顿修士问道,“德沃伦考特先生,你的一位族人曾在那片战场上征战过,对吗?”

亨利笑了。中世纪骑士会努力让修士对自己赞赏有加。“是的,没错,修士。祖上的名字是康拉德·德沃伦考特。”

斯凯尔顿修士在掌心抛玩着一支粉笔。“或许,你可以从你家族的视角给我们讲一讲。”“当然。”亨利说道,把身体坐直了些。我忍不住想,他穿着那件黑色都铎式大衣,阳光照在他的金发上,看着真有点像一个战士。[20](“《亨利五世》,”老爸在我脑海中说道,“又或者《天国王朝》[21][22]。”)“吕西尼昂的居伊的军队在哈丁遇到了苏丹·萨拉丁的军队。那时,基督军饥饿不堪,士兵因口渴而死。军队亟需水。他们被引去了提比略湖,结果发现,他们的去路已经被苏丹的军队阻断。那是一个陷阱。”

望着他正言厉色的表情,我看得出,他心中受了伤。过去了这么多年,亨利·德沃伦考特却依旧发疯般地在意先祖的往事。

可斯凯尔顿修士并没有看出这一点。“接着呢?”他把粉笔举在半空中,笑眯眯地问道。“他们对我们大肆屠杀,修士。我们全军溃败。这一次战败直接[23]导致了第三次东征。苏丹夺走了真十字架和耶路撒冷城。”

我留意到,他用了“我们”这个词。亨利真的把自己代入进去了。“他们俘虏了幸存者,但萨拉丁不想被那些囚犯拖累。他的手下求他下令把基督徒全部处死。他们已经做好准备。磨刀霍霍。”他狠狠地用钢笔戳着写字板,“他们只放走了我的祖先,条件是他要把发生在[24]那里的一切全部告诉狮心王理查德。他照做了。这既是战争罪,也是暴行。”他的声音在古老的图书馆里回响。

坐在亨利前面的沙芬发出些微几不可闻的声音。他摇着头,极其轻微地笑了笑。我看得很清楚,因为我就坐在他们后面。

亨利瞪了他一眼,那双蓝眸子忽地变深了。但斯凯尔顿修士满面笑容;他喜欢听到学生辩论。“有什么要补充的吗,伽德加先生?”

沙芬抬起头。他清了清喉咙,开口道:“是的,哈丁一战的确是一场暴行。但战争双方都曾制造过暴行。你口中的‘狮心王’曾冷血[25]地在阿卡屠杀了三千名囚犯。那宗暴行甚至发生在非战争时期。那些囚犯手无寸铁,受缚等死。”“说得好,”斯凯尔顿修士把粉笔指向沙芬,说道,“后面我们会提到更多发生在阿卡的事情。但现在——”他敲着黑板,金色印章戒指发出尖锐的金属撞击声,“我们必须回到哈丁。我想让你们就战区地形是如何导致基督军溃败这个问题写一篇小论文,并提出自己的理解。请诸位留意标点符号的使用,否则,我将不得不再一次提醒你们,‘汉尼拔和大象,开战了’这句话,跟‘汉尼拔和大象开战了’这句话,意思截然不同。”他把两个例子写在黑板上(牡鹿学园没有白板),重重地用粉笔留下一个句号。“前者的意思是,大象是他的战争机器。而后者的意思是,一位伟大的迦太基将军,和一堆大耳朵乳齿象打了起来。”通常来说,这番话会让我们哄堂大笑——大家都很喜欢斯凯尔顿修士——但今天,气氛太过凝重。[26]

斯凯尔顿修士转身擦掉了黑板上的两句话,开始画哈丁之角的地形图。库克森瞅准机会,坐在椅子上倾身靠向沙芬。“我猜,你也有族人在那片战场上征战过吧,嗯,旁遮普小子?”他用嘴角说道,“为骆驼骑士军效力?”

那时候,我完全不知道沙芬的宗教信仰,甚至不知道他有没有宗教信仰,但库克森只凭他的肤色,就坚定地把他列入萨拉丁和“异教徒”之流。他想传达的信息很明确:白人基督徒男孩和棕色穆斯林教徒誓不两立。

沙芬没有看库克森。他在写字板的方格纸上涂出了一个黑色的十字架,握笔的手指隐隐发白。我却没来由地想,在穿过彩色玻璃窗的阳光的照射下,他的睫毛是多么纤长。他一字一顿地说道:“或许,你应该像关心历史那样关心一下地理。旁遮普和耶路撒冷隔了十万八[27]千里。拉贾斯坦邦也一样,那里才是我的家乡。”

我惊诧不已。我从未听过沙芬一次性说那么多话,声音还如此自信沉着。他听起来一点都不怕他们。

斯凯尔顿修士转身面向课堂,库克森退回到自己的位子上。他刚刚被沙芬镇住了,我看得出,他并不喜欢那种感觉。“小狗屎。”他低声骂了一句。“哪里小了,”皮尔斯咕哝道,“应该说是一条长长的棕色大便。”“像刚吃完咖喱肉拉出来的屎,”库克森在一旁附和道,“一条不仅长,而且还散发着咖喱味的棕色大便。”

皮尔斯窃笑道:“我们会解决掉他的。”

库克森靠在椅背上,动作夸张地伸了伸四肢。“很快喽。”他表示同意。

他们的声音是那么恶毒,让我替沙芬感到难过。我试图朝他微笑,可他没有对上我的目光,而是眼神空洞地盯着斯凯尔顿修士用粉笔画在黑板上的代表死去已久的基督战士的火柴人。我知道,沙芬每一个字都听得清清楚楚。我瞥了一眼亨利。他正垂着长满金发的头,一丝不苟地把黑板上的图表抄到写字板上。和往常一样,亨利并没有加入谩骂的行列,他什么都没做,只是盯着沙芬,可他的猎犬们早已跳出来护主。那时我还以为,他是这几个人中品德最高尚的,后来我才发现,其实他才是最卑劣的那个。[12] 法兰克人是日耳曼人的一支。[13] 英格兰西北部坎布里亚郡的一地区,是广受欢迎的度假胜地。[14] 这里指英国学校中负责维持纪律并担任其他要职的高年级学生,他们身负比普通学生更多的责任,但亦拥有许多权利,地位甚至和教师相近。[15] 1英尺合0.3048米。[16] 美国电影,1989年上映,女主角是校园少女帮派成员,男友意外杀死帮派头目希德,二人合力伪造了希德自杀的假象。[17] 美国电影,2004年上映,讲述了在非洲长到15岁的女孩凯蒂随父母搬到伊利诺伊州,设法融入校园生活的故事。[18] 位于印度西北部的一个省。[19] 英国普通中等教育证书考试高级课程,也是英国学生的大学入学考试课程。[20] 英国电影,1989年上映,讲述了年轻的英格兰国王亨利五世登基后,面对法国入侵奋勇抗击,逆转危局的故事。[21] 美国电影,2005年上映,讲述了12世纪耶路撒冷王国陷入危机时,十字军将领的私生子、铁匠伊贝林奋力保卫耶路撒冷城,对抗伊斯兰世界的领袖萨拉丁的故事。[22] 法国骑士,在哈丁战役中被萨拉丁俘获。[23] 基督教圣物之一,传说耶稣曾被钉死在这个十字架上。[24] 英格兰金雀花王朝的第二位国王。[25] 以色列北部城市。[26] 哈丁平原上的一座双峰死火山,哈丁战役的爆发地。[27] 印度西北部的一个邦。第三章

中世纪骑士团并不是明敲明打的种族主义者,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我猜你可能会说,他们还真的挺公正的,因为他们乐于捉弄所有和环境格格不入的人。除了沙芬,他们的另一个主要目标就是“卡冯·香奈儿”。

和我一样,香奈儿也是在秋季学期入读的新生。那时,我想和她做个朋友,但她担心和我这类人交朋友会招来麻烦。她太脆弱,无力和另一个局外人结成联盟。当然,现在我们是朋友了:奈儿,沙芬,还有我,三个杀人犯。(我想知道,几个杀人犯的罪行总称叫什么。[28]绝对不可能叫“谋杀”,毕竟乌鸦已经捷足先登了。可能叫“合谋”吧。)

奈儿的法式抛光指甲,看起来犹如十片完美的白色半月牙。她戴着焦糖色假发,皮肤是完美的咖啡色。但在所有这些妆容之下,她其实是一个非常好的人。入学第一天,她的父亲开着一辆金色的劳斯莱斯把她送到了学校,后来我发现,比起我烦我老爸开那辆老旧的迷你车送我到学校,她更烦她老爸。你瞧,因为我们俩都没有钱。但我从奈儿身上学到的一件事就是,在这里,如果有什么事比没钱更糟,那就是拥有错误的钱。“我妈给我取了‘香奈儿’这个名字,因为她觉得这个名字很有风度,”她曾小心翼翼地用训练有素、让人根本听不[29]出她的柴郡出身的口音对我说,“她真的一无所知。”

我明白她的意思。风度,这个词并不在牡鹿学园的教学大纲里,因为没有这个必要。这是某种似乎所有人都知道,几百年来深入骨髓的品质。去哪里度假,穿什么牌子的雨靴,在晚餐桌上如何倾斜汤盘(不是碗),这些对他们而言都不是陌生的事情。但对香奈儿来说,这就是问题所在——这一切都是陌生的。只要衬衫出自伦敦圣詹姆斯区一家小店的名匠之手,那么即便衣领磨破或者少了几颗纽扣都无伤大雅。香奈儿可以买一件一模一样的崭新衬衫,却还是穿不出该有的味道。中世纪骑士团叫她“一根筋”。但这并不能阻止她努力。

香奈儿的父亲靠着他的电话帝国发家致富。虽然他和卡冯-维尔[30]豪斯没有任何联系,但既然“旁遮普的花花公子”根本不是来自旁遮普,中世纪骑士团也不会在乎这一点。他们喜欢外号押头韵[31],而“卡冯”和“香奈儿”连起来也很顺口,所以尽管刚入学两天,香奈儿就开始叫自己奈儿,他们还是把这个外号硬扣给她。事实上,香奈儿的父亲曾开发出一款名为萨罗斯7S的手机——一款半平板、半手机的产品,并且风靡全球。香奈儿可能比中世纪骑士还要有钱,在柴郡还拥有一栋带泳池和电影院的豪宅,但这笔财富的来源更使得她成了一个局外人。因为牡鹿学园和外面的世界相比,还有一个很大的区别:在这里,没人用手机。

我并不是说学校禁止使用手机,我们可以用手机。低年级学生在允许的时间段内,即周末和平日晚上,都会用手机。但在“六一级”和“六二级”,不用手机却成了某种怪异的荣誉。中世纪骑士团这个六人组强烈抵制社交媒体。他们瞧不起YouTube,Snapchat和Instagram,视它们为“野蛮人的玩意儿”。野蛮人才自拍。野蛮人才发推特。野蛮人才用脸书。野蛮人才玩电子游戏。中世纪骑士团认为,科技革新带来的是人类的逆向进化。他们热衷于显摆读书。(中世纪骑士读的是书。野蛮人读的是Kindle。)只有在图书馆和计算机房里才能使用互联网,并且只能用于研究,而非社交媒体。(我听说,有一个“六一级”的男孩在晚上偷偷溜去图书馆上色情网站,最后被学校开除了。可怜的孩子,我猜那一定是绝望之举了。)在非常偶然的情况下,中世纪骑士团会在“六二级”的电视房里看电视,但我经过[32]时,发现他们看的总是《大学生挑战赛》,同时互相竞争,看谁答对的题最多。

你可能以为,这里的孩子会很叛逆,但他们并不叛逆。每个人都很满意这种没有手机的环境,因为这是中世纪骑士团欣然接受的环境。这就是他们的个性,他们小小的偶像崇拜的力量。每个人都想变得和中世纪骑士一样。面对这种社交压力,即便是我都会把手机塞进抽屉里,任由它没电。我已经有些独异于人了,尽管我无意于特立独行。和老朋友失去联系,我越发孤独。我会在周末给老爸打电话,但用的是莱特富特学生共用的座机,而且“耶稣”和她的朋友总排在我后面,一边等,一边嘴里发出不耐烦的“啧啧”声,所以我有一大半想跟他说的话都说不了。此外,老爸对他的纪录片、对他在智利拍摄的堆满蝙蝠粪便的洞穴激动不已,我无法告诉他我在这里过得有多么不开心。如果我说了,他肯定会回家的。你看,他很爱我。

除了老爸,我最怀念的就是电影。我和自己说,就算我讨厌牡鹿学园,我也大可以早上认真上课,晚上关上门用手机看电影。但我连这个都做不到。更确切地说,我本可以这么做,可奇怪的是,我却想遵守规则——我不希望任何人觉得我是野蛮人。

当然了,我深知,手机这档子事和对“中世纪骑士团”的狂热崇拜一样,不过是大规模的装腔作势罢了。但对亨利和他的几个亲信而言,这只是另一种表现方式,向所有人证明,他们能掌管这所学校,能让一切屈服于他们的意志。他们能强行让任何事情在学校里推行,例如所有人在星期三都要单脚跳,那么所有人都会照做。但手机这件事的聪明之处在于,它和学校的整体风气相符,即与众不同的涵养。或许这就是为什么修士们总爱拍他马屁。这里的学生不会好几个小时对着手机屏幕,他们喜欢读书、进行体育运动、排练戏剧、演奏音乐、唱诗等各种各样的事情。此外,每个人都会用真正的笔和纸写很多很多东西。野蛮人才发短信;中世纪骑士都是书信往来。在牡鹿学园,手写纸如秋天的落叶般四处纷飞,它们用装有真正的墨水的钢笔写就,其中有折叠起来的印有家族羽冠的信纸,也有如浴室瓷砖般厚实的奶白色邀请函。一切由此开始,从那封邀请函开始。

那封信送达时已临近期中假。当然,在STAGS,他们不用期中[33]假这个名字,而是将其称作“停审期”。“耶稣”和我在房间里,正准备上床睡觉。我的室友第一次主动和我搭话的一刻即将发生。她看到邀请函从门缝里滑了进来。我根本没有注意到,她却兴奋地扑了过去,仿佛期待已久。那时,我正在梳头发,从镜子里看到她读了信封的正面,然后整个人颓了下来。“这是给你的。”她有些难以置信地说道。她心不甘情不愿地把信递给了我。

信封呈完美的方形,那是一种很厚的象牙白信封,四面向中心折起,而且——我可不是在开玩笑——信封是用一滴颜色和我们学校长袜一样的红蜡封住的。蜡块上还印了一对小小的鹿角图案。《侠盗罗宾汉》,我心想。“耶稣”在我身边徘徊。我学着电影里的方式,把蜡封划开。信封里有一张厚厚的方形卡片。卡片上只有三个词,位于卡片正中央,用黑色墨水写的浮雕字。凸起的字母上泛着淡淡的光泽,富有质感。打猎 射击 钓鱼

我抬起头。“这是什么意思?”“翻过来。”“耶稣”催促道。

我把卡片翻到背面,看到上面印着几行整齐的字:您被邀请赴坎伯兰郡朗克罗斯府共度停审期星期五下午五点将有四轮辕轭在牡鹿学园外等候请回复

我把卡片又翻回正面。“回复给谁?”我说,“这上面又没有名字。”“那是因为每个人都知道发函人是谁,”“耶稣”说道,一直以来的轻蔑语气收敛了很多,“这封信是亨利写的。”

正如我之前所说的,牡鹿学园里只有一个亨利。黑色的浮雕字在我眼前晃动。我应该猜到的。打猎、射击、钓鱼。这听起来像是个玩笑,因为每个词末尾都少了一个“g”。但中世纪骑士从来不会犯错。如果犯错——像旁遮普和卡冯-维尔豪斯——也绝对是故意而为。亨利把这几种狩猎运动以这样的方式写在信上是有原因的,因为这正是他的表达习惯。“你确定吗?”“当然了。朗克罗斯是他的家。你这家伙交好运喽,”她说道,“你得到了成为中世纪骑士的机会。”

我重重地坐在床上,斜眼看着她。“你在说什么?”“耶稣”激动得忘乎所以,竟然坐到了我身边。“亨利经常在米迦勒学期的停审期——也就是狩猎季——邀请‘六一级’的学生去他家共度周末。如果你在狩猎场上表现出色,他们也喜欢你的为人,等你明年升上‘六二级’,就能成为一名中世纪骑士了。”

和室友真正意义上的谈话令我甚感新奇,但我还是沉默不语,内心消化着所有信息。“你会去的,对不对?”“耶稣”怂恿我道,“朗克罗斯肯定超赞的。绝对是一座奢华的庄园。”

有那么一瞬间,我有了和她说话的动力,可我只是耸了耸肩。我还不打算和她分享任何心里话。如果“耶稣”想知道我的事,那她还得再对我和颜悦色一点。话是这么说,但我的确需要信息,于是我的态度缓和了下来。“四轮辕轭?”我提高了嗓门。我了解中世纪骑士团的行事风格,好奇那会不会真的是马车,由八匹马拉着,在马路上蹬着蹄儿、喘着粗气。“亨利会派旅行车来接你,”“耶稣”说道,“他的猎场看守人会把你送到朗克罗斯。”

我的目光从邀请函上抬起,只见“耶稣”一脸嫉妒。如果期中假能回家见老爸,我根本不会有去朗克罗斯的念头。但我见不到老爸,他还在南美洲。我本来是要去在利兹的卡伦阿姨家的,但她家里有一对双胞胎小孩,那俩小鬼真的折磨人。这就是我为何不想去她家住,最后来牡鹿学园上学的原因。

所以,尽管我未曾参加过打猎、射击和垂钓活动,但我已经开始认真考虑去赴会这件事了。

或许我在学习上很聪明,但在这件事上,我实在愚不可及,没能早点看穿事情的真相。我还提前收到了警告,而且是非常明确的警告。警告我的人是杰玛·德莱尼。杰玛·德莱尼是一个三年前入读牡鹿学园的女孩,和我一样,她以前也是比尤利帕克中学的学生。她曾一直是我们所有人的榜样——比尤利帕克的接待台上挂着她的照片,一旁的展览柜上零零落落地放着几个奖杯(和这里的中世纪天井天差地别,这里的银杯多得都遮住了后面的橡木墙板)。一年前,杰玛回到我们学校,在晨会上做演讲,鼓励我们争取牡鹿学园的奖学金,那个时候我几乎没认出她来。杰玛以前有一头漂染过的头发,发根是黑色的,发梢呈稻草色,还有浓重的曼彻斯特口音。晨会那天,她留了一头蜜糖金色的长发,穿着一尘不染的牡鹿学园校服,说话字正腔圆。现在我知道了,那时候的她看起来就像个中世纪骑士。

但她现在的样子大不相同了。那时,我们刚做完晨间弥撒,所有人都往外拥,她在教堂外抓住我的手。我转身望向她,她脸白如骨,长发毫无生气,眼神忧虑。“别去。”她说道。那个“去”字的结尾元音没发完;说要紧事的时候,她的北方口音又回来了。

我顿时明白她指的是什么。她指的是那封邀请函。她指的是让我别去打猎、射击、钓鱼。我好奇她是怎么知道的。“为什么别去?”“反正别去就是了。”她说道,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用这么强烈的语气说话。她从我身边挤过去,人潮将她带走了。我呆立在原地,心里掂量着她刚刚说的话。学生在我的身边穿行。但我并没有怎么听进去。随着她没入人群,那种不安感也一并消退。

事实是,在一连好几星期被忽略、轻视、排挤后,能被中世纪骑士团选中,收到他们的邀请,这使我受宠若惊。前一天晚上,我在洪诺留的大礼堂遇到了亨利。他碰了碰我的手臂,并且破天荒地和我说了话,是真的说话。“这个周末你会来,是不是?”他迫切地说道,[34]“肯定会很好玩的。”他特意把“好玩”发成了larf 。“怎么好玩了?”我发成了laff。

他又笑了下,我的心怦然一动。“你很快就知道了。”他握了握我的手臂,我低头看向他放在我长袖上的手——修长的手指,方正的指甲,小指上戴着一枚印章戒指。那是一枚刻着两对小小的鹿角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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