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弥猫 : 庆庆的妙幻博物馆(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15 20: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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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庆庆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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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弥猫 : 庆庆的妙幻博物馆

阿弥猫 : 庆庆的妙幻博物馆试读:

博物馆作者:陈庆庆排版:辛萌哒出版社:中信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09-01ISBN:9787508679204本书由中信联合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

艺术是什么?什么才是艺术?

那真就最是说不清楚的事了……

我只是时常觉得,

那或许是一个我永远也无法摆脱的情人,

或者说是一桩永远也离不掉的婚姻,

它就像一株在我身体里生长的树,

长进了我的每一条血脉、经络,牵动着我的每一根神经,

它甚至消耗着我每日全部的精气神,

繁衍着我的气血,决定着我的枯荣,它一直在长……

但,就是它,

给了我无尽的享受、希望,

和我人生中最大可能的自由度!幻

听说人的大脑有两部分功能,左脑是正常人的意识思维,右脑则主要是用来幻想的。

我常想我定是靠右脑在活,因为日复一日,我活在我的幻境里。小时候就是那样,整日整日地无言,自己对着自己一个人玩儿,孤独安静得让母亲着急……

其实我那不自知的心里却是很满足,因为那时我往往是在幻想……

幻想是多么美妙的时光啊,那里你不需要任何人,只有你自己。一个人的电影,有光,有色,却无声;有表情,有表达,有欲望,有痴,有呆,有心动,又有自娱自乐、喜不自胜……

无论大人们说什么,都不必去听;无论那个老师说什么,也不必去听。“老师讲得不好,学生可以睡觉。”中国的书呆子们说书中自有颜如玉,幻想中有的岂止是颜如玉?

我是幸福的,因为我的幻想是丰满的,满得装不下了,我就把它们装在箱子里,做成我的装置。久而久之,年复一年,就有了这个小小的妙幻博物馆……

暗红、深绿、墨灰和五颜六色的光,里面装的,是我的幻想。我的脑电波166cm×28cm×8cm/2006

庆庆自述

陈庆庆,女,生于20世纪50年代,成长在“文革”期间,幼年体弱多病,父母早逝,饱尝人间冷暖。15岁下乡,16岁开拖拉机,后因母亲病重而返城,侥幸被先师张志纯老先生收留,为我开方治病,从而追随他学习中医近8年……

年少轻狂,精力无限,70年代离开医院,即离开了国家饭碗,只为想做自己……

二十年间,求学、出国、回国,为洋人打工,为自己开店,做生意毫无天分,人间事浑浑噩噩,几经婚变,一事无成。到过很多国家,见过各种各样,却始终童心未泯……

直至年近四旬,仍是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四处游荡,却有幸接触到当代艺术,自以为看到了人间乐土,开始了我的艺术生涯……

未曾受过任何专业的艺术教育,但我有我的原则:我的艺术属于我,如我亲生,用心去做,绝不抄袭,更不拾人牙慧!

1999年,得到红门画廊主人布朗先生的大力扶植,在北京红门画廊举办个展,成功而移居回国。定居北京。

如此,我的艺术从装置开始,一发而不可收,做过行为、雕塑,主要还是装置。我用装置思考,我靠装置生活,跌跌宕宕,二十余载。曾先后在维也纳的AAI-Galerie-Karl Strobe画廊,北京的红门画廊,伦敦的中国当代画廊,日本的东京画廊,798*的大窑炉展场(现址为尤伦斯当代艺术中心),北京的今日美术馆和元典美术馆等地举办个人作品展,参加过国内外各种大型群展,作品被中外美术馆、藏家及各种收藏机构收藏……[1]

2003年始在798工厂负债创建自己的工作室,是最早进入798的少数艺术家之一,个中辛苦,难以言说。但适逢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当代艺术闪亮登场,798成就了艺术家,我们也成就了798艺术区……

2007年,大病,走近生命的边缘,看到彼岸,方更知生命之可贵……

2008年,在病中将工作室迁至宋庄,至今。少社交,多劳动,创作之余,养花、种树、盖房为乐。劳作于园中,与花草树木为伍,演习建筑为点缀,得天地之精气。七八年间,生命竟得以复活,至今又做得作品百件有余……

目前将工作室命名为“水蚕居——妙幻博物馆”,馆藏有自己的装置作品三百余件,每件都视作自己的孩子,修修改改,百看不厌……

现已年过花甲,仍以艺术为生。院中有花草树木,室内有作品为伴,心中无旁物,对生活唯有感激。

[1] “798”特指北京798艺术区。原国营798厂等电子工业老厂区所在地,后发展成艺术专区。第一曲我的它们书城50cm×31cm×16cm/2008798的陈逗逗(一)

陈逗逗是一只接近15岁的小老狗——一个京巴小串儿,可是几乎来过我工作室的每个人都会记得它,因为大家都发现,陈逗逗竟会对每个认识的人用它的语言说话,提请人家注意到它的存在。当然,它在这里有自己的位置,它是我家二少,至少逗逗自己是这样认为的!安妮甚至在网上建了一个群,名为“陈逗逗”!

是啊,陈逗逗真的是一只798的狗,它是我搬到798的第一年,女艺术家小满送我的。那时它只有一本书那么大,来的那天浑身上下脏兮兮的,不知是什么颜色,只有两只圆圆的大眼睛是黑黝黝的。没想到洗了个澡,它就变成了一个圆滚滚、毛茸茸的小金毛球,人见人爱,每个看见它的女邻居都想抱抱它。

但是798的日子没有那么轻松,至少前五六年,每家都在装修,我们“无厘头”地用自己的钱把人家一个偌大的废弃工厂变成了艺术区,又每天在会不会被拆迁的焦虑中煎熬着,创作,展览,修房,接客,卖作品,还有与物业钩心斗角地讨论涨不涨房价,都是我们忙忙碌碌的生活内容,而对逗逗的教育问题基本就不会纳入课题了。

很快我就发现,这个小东西的天分中有很多并非良善的奇怪基因,比如它忌妒,它霸道,它多疑,又会势利眼,还爱恃强凌弱……这些可都不应该是我家的“基因”啊?

优点也有,它有点艺术细胞,喜欢嗅花,好色,还喜欢钻在漂亮姑娘的石榴裙下打滚儿,嬉皮笑脸地向人家展示它的小花肚皮,或者蹲在红皮鞋上给女生擦鞋,它喜欢红色呢!对那些来798“寻艺”的女孩儿们,它会表现出发自内心的亲昵;看到衣着不整的民工时,它则会嗤之以鼻,溢于言表得到了让我都不好意思的程度,莫非它也知道艺术“味儿”好闻?

不过还好,逗逗并没有那么多“人事儿”,它也不像人类有那么多欲望,好像它唯一的贪念就是想多得到一点按摩——一点点人类能给它的爱,那又有错吗?谁让狗是我们人类驯养出来的动物呢?

除此之外,逗逗有非常过人的责任心和超常的记忆力,它记得工作室来过的每一个人,还给自己安排了一个全天候的工作——负责接客。每当有人来参观时,它会一直一摇一摆地在前面带路,或陪伴左右,在我偌大的工作室里楼上楼下前前后后地跑,全程极力地摇着尾巴,仰着它那天生喜庆的“地包天”的小笑脸儿,直至毕恭毕敬地把客人送到大门外……

每当看到它把这项工作做得那么尽心尽兴,我就在心里暗自欣喜,当然也就原谅了它那些小小的缺点……

偶尔有闲时,在傍晚,我会带逗逗去散步。那时的798人还不太多,我们常常是穿过老工厂书吧的后门,到徐勇的时态空间,再从主路上走回来。这样我可以看看那边的作品,逗逗也自由自在的,不必牵着,走得轻车熟路。遇上老邢、徐勇、刘野、付磊、吴小军等老朋友们,还都会留步跟它逗两句,它呢,就会分外满足了。

记得有一次正是酷热的7月,我们把逗逗浑身上下的毛剃得精光,只留下一个狮子头和一个天女散花似的尾巴,走在时态空间的大厅里,忽然遇到一个人,一个穿着一身黑缎子金色团花儿的中式衣服的中年男人,牛气哄哄地指着逗逗问我:“这是什么?”“小狮子啊!”我立即回答,那是一个一切皆有可能的时代嘛,傻大款男人吓得向后一跳:“啥玩儿?啥玩儿?多钱儿?多钱儿?”他几乎是不假思索地追问道。我禁不住扑哧一下笑了出来,陈逗逗更是把脖子一扭,不屑一顾地跑了。我们失去了一次“狮子大开口”的好机会。

这就是那个年代,在那个摇身一变的798,一切皆有可能!陈逗逗的人间生活120cm×64cm×35cm(二)

陈逗逗的最大优点就是忠实和坦诚,它总是会骄傲地把它所有的缺点都表现得那么坦坦荡荡,全然不像人类那样遮遮掩掩的。

作品中的那只花屁股小玩具狗是我从纽约的旧货市场买回来的,买时我有点想家,就觉得它的神情很像逗逗。可笑的是,回到家我把它从包里一拿出来,就被逗逗盯上了,执意表示想要得到它。没办法,我只得把它藏到楼上,放到一个这个小短腿狗上不去的地方。

在798,我们当时都喜欢用钢木结构改造高大的包豪斯建筑,我也为自己的工作室做了个简约的二层,楼下做工作室,楼上则是私人空间,放电脑,有一间客厅、一间卧房,还可以俯瞰下面。

工作室里当时收留了两只像艺术家一样精力无限的小猫——喜旺和来福。两个小家伙只有三个月大吧,每天荒诞地对着工作室里十厘米粗的方钢结构柱练爬树。当然,钢柱抓不住,它们摔下来,再跳,再抓,再掉下来……常常是反反复复几十次,它们的弹跳力非凡,小郭说它们屁股底下长了弹簧!

大多数时间,老猫袜袜会在楼上的长沙发上探个头,懒懒地躺倒,斜眼儿看着(它嫌烦),而陈逗逗就像个尽职的教练,蹲在近旁。我猜想那是一场长期的比赛,经常是玩着玩着两只小猫子就会打起来,而这时的陈逗逗就会立马摆出一副老大的样子,出面判定它们的是非曲直。哪只小猫子得胜了,也或许是屁股被摔得多了一些,就会获准坐在逗逗怀里向对方示威,陈逗逗这时看起来自是非常得意扬扬了!

终于有一天我回家时,发现我那只酷似逗逗的纽约玩具狗已被它咬裂了,有“目击证人”说看见两个小猫子一前一后地跑上楼,是陈逗逗在楼下坐镇指挥,找到那个倒霉的小玩具狗的。

这次我真有点生气,我对它说:逗逗你怎么可以这样!没想到它竟大摇大摆地走过去,一屁股坐在咬破了的小玩具狗身边,直直地望着我,好像是对我说:怎么着,你要打我吗?你打吧!自己看看啦,那不是我的肖像吗?你既已有我,怎么还可以有它?它既像了我,我当然有权咬它啦!

无奈我只好把这个小玩具狗的小屁股用绢花粘了,塞进作品里保护起来,就是作品中这个小屁股开花的小狗啦!

当然大多数时间陈逗逗是很乖的,平时每当我对它讲话时,它就会歪过小脑袋来,听得分外认真,然后给我一个准确无误的反应。我于是常看着它想,也许,是我的语言转换成了某种信息,而它用右脑接收了?

我终于被忙碌的798生活累病了,住进了肿瘤医院。听小郭说,我的逗逗和袜袜每天并排站在三层楼道的台阶上,对着大门口等我到深夜。逗逗甚至不吃不喝,好像它感觉到出了什么大事。两个小神经病猫仔也被送人了……我是谁?42cm×25cm×8cm/2014

后来小郭要去医院陪我,只得把逗逗交给老友吴小林代养,小林开车来接它那天,听说逗逗是哭着,一步一回头地走的……

病还没好,我就搬离了伟大的798。

搬到了宋庄,又是一个如此了得的地方,据说宋庄是全球第一大艺术区呢!左邻右舍的大艺术家们进了门,都会叫逗逗的名字,结识了更多的人类,陈逗逗的人间生活,自然又多了一番阅历。

写到这里我有点儿伤心,因为逗逗来找我了,这个15岁的小老狗像个一百多岁的老人,有很多老京巴的通病……腰椎间盘突出,走路时左腿一瘸一拐的,有时几乎就站不起来,本来就地包天的几颗小牙越发从嘴里呲歪出来,似掉不掉的,还不许人碰。

它还是想片刻不离地陪着我,却经常是跟不上了,常是走走停停的,到了楼梯边又满脸无奈地仰头望着我……

有一天工作室走来一位藏传佛教的高人,我问他,陈逗逗和陈袜袜何以能待在我身边那么多年。大师埋头动心术画算了一阵说,它俩和我在我前生中的某一世都是小龙,三个小伙伴曾在一起玩儿得甚好,见我此生做人活得还行,它俩就投奔我来啦!非同一般的缘分呢!

我被大师的话惊了,从此更看重了与它们的情分!庆庆修改于2017年,宋庄小堡“狗骑兔子”去宋庄96cm×47cm×40cm/2009大兔的秘洞

对于兔子的记忆永远地留在了儿时,留在我的坎坷而不平凡的儿童时代。

儿时记忆里的父亲,一直当官,家里很少见到他,我也不记得他给我带回过什么礼物。唯一的例外,就是我的大兔。

那次他去一个农场视察,带回来四只小兔宝宝,两黑两白,都只有手掌心那么大吧。那时的我还是个四五岁的小女孩,但我至今仍清楚地记得那些滴溜溜转着红红的小圆眼睛的小东西们忽然出现在我的生活里的场景,也记得那天我们那个永远气氛严肃的家竟然意外地充满了无限的欢喜……

从此我每天一睁眼就跑去看兔宝宝们……

可是没多久,两只黑的和一只白的小兔宝宝相继走了,妈把它们埋在葡萄树下面,还说它们会变成甜甜的葡萄……于是有好多年,我在吃葡萄时,老是想找到红红的像兔子眼睛似的葡萄,哪怕是两三颗……

那个年代,爸爸妈妈们每天都去夜以继日地“为革命工作”,哥哥姐姐们则每天为“长大后要去解放全人类”之类的宏大理想没黑没白地在学校忙活,终日没有一个人的家对我来说又空又大,唯一活下来的大白兔就成了我最忠实的小伙伴。我记得它会和我一起玩儿玻璃球,听收音机,只要收音机一开,它准来,哪怕放的是昆曲。妈说它品位不低。家里吃饭时它也在餐桌边,站起来要食,然后用哆哆嗦嗦的三瓣嘴吃炒过的饭菜。据妈说父亲每晚工作到半夜12点甚至更晚回来时,大兔都在等他,还陪他吃夜宵。这甚至曾让我有过几分妒意……

总之大兔在我家活了9年,完完全全地活在人的世界里。薛阿姨说它是盗了别的兔子的命,所以才能这样享福,它早成精啦。

无情的1966年来了,那年我13岁,我们被迫搬了家,外院里每天都弥漫着革命的气氛,红卫兵和各种革命造反团戴着红袖章,排着队唱着《长征组歌》出出进进,还不时地排着长队进来参观我家瘫在床上的“老黑帮”爸爸。妈妈每早去上班前,都会千叮咛万嘱咐地叫我待在房间里不许出门。

而养宠物是“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表现”,大兔自然也会被当作革命的对象,我们只好把它藏在一个堆放杂物的小厕所里,天黑了才敢去喂它。那时可怜的大兔已经9岁,大小便失禁了,终日郁郁地头顶着墙,不久就悄悄地走了。

薛阿姨说,这兔子啊,它知天命,这家人要走背字儿了,它不忍看,先走了……父亲也从此开始了他一次次试图结束自己的尝试……大兔的秘洞60cm×68cm×36cm/2012

大兔在我儿童时代的记忆里,占了不小的一席之地。以后几十年的生活中,我有过好几只成了我终身伴侣的小动物,比如至今活在我身边的小袜子、逗逗、抱抱和小牛奶,已经走了的妞妞、咪咪、小歪歪,以及不知去向的玛莎、大黑等。

我曾在以前的书里讲过它们的故事,可是我的大兔,我不太敢提。因为当时在我幼小的心灵里,它是第一个,也是第一次,家里有一个比我更渺小的小生命,需要我去呵护。它让我这个在大革命背景下长大的孩子,学会了保有一点点温情,学会了用一颗心去爱另一个小生命。这种感觉,我愿把它牢牢地锁在心里。

对我,大兔代表着永远的纯真,就像它的雪白色。庆庆写于2015年,宋庄小堡兔儿爷高寿!33cm×21cm×8.5cm/2014我和猫的故事

关于猫,我可以讲上三天三夜,因为我对它们太熟悉了,熟悉的程度,是我差不多可以在无光的黑夜里,感知到有一只猫在向我靠近。于是有女友开玩笑说:因为猫儿们一般以为,庆庆是它们的同类。

1966年,13岁,“文革”,辍学。外面在革命,如火如荼,母亲担心我的安全,每天早上出门前必是千叮咛万嘱咐的,叫我不要走出大院门。

那是一个大机关搬走后留下的荒芜的大院子,空空荡荡的,不记得有几个院落了,我们被许可住在这个院子的一角。自杀未遂的父亲摔断了盆骨,可是没有医生敢为他医治,瘦得皮包骨头的,终日躺在床上呻吟……妈妈给我的工作是看护这具形同骷髅的“黑帮分子”父亲。没有造反派来时,小院子里是死一般的寂静。家,在阴云中,妈妈的嘴角似乎会永远地紧闭下去,除了父亲的呻吟有时会打破那沉静的空气……猫国89cm×38cm×44cm/2010

外院的大食堂里堆着那个机关留下的一大片炉子,那是当时唯一能带给我一些欢乐的地方,也是我和它们的秘密——那里住着一个庞大的猫的王国!我说不清楚它们有多少,反正一有机会我就会悄悄地溜进那个黑乎乎的大厅,那时只觉得是每个角落、每个炉子的缝隙,每个天窗口都有东西在闪动,蓝的、黄的,那是它们大大小小的眼睛!但不知为什么,我至今对它们的记忆,更多是绿色的,幽幽的,有点像鬼火……

渐渐地,它们对我不再陌生,我可以分辨出它们欢迎我的叫声。然后它们一个个走出来,在我的腿边蹭来蹭去。渐渐地,我也可以听懂它们的语言,高兴的,撒娇的,发嗲的,要吃的,它们甚至允许我,把它们吃奶的小宝宝抱在我手里。我给它们一个个地取了名字,和它们悄悄地做了朋友……

就这样,我这个没有一个同学或朋友会来往的“大黑帮”的孩子,悄悄地交了一大群小朋友,而它们,给了我这大革命时代的孩子,温暖和亲情……

猫国的记忆始终深深地留在我的脑海里,因为那是我13岁那年全部的快乐!庆庆写于2013年元月,宋庄小堡咪咪的女儿叫嘘嘘41cm×15cm×7cm/2014犇儿犇儿是条狗

犇儿犇儿,一只浑身雪白色的大秋田犬,是我生平的第一只狗,它救过我的命!

犇儿犇儿是我在干校时我们机耕队的狗。

数百里荒湖底的向阳湖,没水时一马平川,机耕队的十来个小伙子们就搭一个极简的竹子棚住,以便发水时立马撤走。

我呢,16岁,随着我母亲下放到“五七干校”,人高马大的一个城市姑娘,本来就漂亮的脸在向阳湖的骄阳下晒得黑黑红红的,全干校唯一的女拖拉机手人见人爱。

可就是让队长愁死了,他不敢让我也住在工棚里呀!指导员说,好办,让她每天下工后回452高地,早上带报纸下地,传达最高指示一刻也不能迟!

大帽子一压,谁敢说不?肉芽儿数码灯光装置作品/105cm×90cm×8.5cm/2005

于是每天上下工二十多里路,我穿一身男工装裤,戴个大草帽,背上最高指示和手电,走!“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农忙时拖拉机24小时不停转,加上保养时间,两班倒,每班的工作时间是最少13个小时,然后我才能往回走,一般不是在天不亮就是天黑后,队长不放心啊,他和男队员商量后,把大狗犇儿犇儿交给了我。

忠实的大狗犇儿啊,就这样,跟在了我的身后!从此一个女扮男装的大个儿姑娘和一只雄赳赳的大白狗,就这样每天走在向阳湖的大堤上。那些不寻常的日子啊,走了多少路,这辈子又多少次地回到我的梦里!

多么漂亮的一只大狗啊,我们没油水吃,可它,每天跑在耕地的拖拉机后面抓田鼠,吃得满嘴毛,皮色泛光,走路一蹦一蹦的,它每天都快乐着。

多好的大犇儿啊,下工时每天要走拦洪堤坝,然后过一道河,大犇儿和我一起游过去,有时还故意用鼻子顶顶我的脚跟,它是担心我游不动呢。我呢,索性就把雨靴脱下来,挂在它的脖子上。日子是艰苦的,但青春本身就是快乐的!

有时天蒙蒙亮,我在河里游得像一条鱼,把出了一天臭汗的头发也散开来洗,三尺多长的头发在水里像海草似的漂荡,舒服极了……花前月下59cm×39cm×22.5cm/2014“哎哟!女娃像个鬼!”站在桥头的贫下中农老大爷大叫。

我后来才知道,按当地人的风俗,女娃是不可以下水的。据说那时当地竟有了这样的传言,每天清晨时就有个鬼鱼娃子和一条白牛过河……农民们的想象力,还真有点意思。

妈说,向阳湖的芦苇荡里有人幸运地拾到过很大很大的野鸭子蛋,这对当时的我是多大的诱惑啊,我想我要是也能拾到一个野鸭子蛋,就下周回村时带给母亲,那她得多骄傲啊!更何况穿过芦苇荡回家要少走一半儿路呢……

有一天黄昏下工早,我决定试试运气!

我扛着铁锹,犇儿犇儿在我身后,天上的鹭鸶鸟一行行在飞,向阳湖的晚霞是最美的……

眼看着离高地越来越近,突然我发现迷路了,前面是一大片望不到边的湖水,我站在了芦苇荡的尽头,连高地的影子也没有了,天正在黑下来,听说天黑后湖里到处都是蛇,我简直吓傻了……

有什么东西在拉我的裤腿,是犇儿犇儿,“我能信你吗?”我问它,它拉着我向后走,我只能跟着。天哪!它带着我走出了芦苇荡,一个多小时之后,我们又站在了熟悉的大堤上,游泳回家!在水里,我哭了,谁都不知道,那么骄傲的我,抱着我的好大犇儿,哭得好伤心。犇儿犇儿伸出它柔软的大舌头舔干我的泪水……

可是16岁的我很不爱听话,每天睡不够觉,我就想抄近道早回家,于是背着队长我又自己找到一条小路,但是要穿过围湖造田的民工棚。民工都是各地来的临时工,听说还有很多是武钢武斗下来的“犯了事儿”的。我一般不敢打开手电,因为这样就没人知道我是一个人走夜路。我通常是走工棚后面,那天肯定是撞了鬼了,还是有人蹲在棚子后的烂泥地里拉屎撒尿?我高一脚低一脚地走着,突然有一只大手攥住了我的小腿,我刚要喊,又憋住了,若喊,就必定让人知道我是女的……

但是突然他喊起来了!他哇哇地大喊大叫,吓得我拔出脚,撒丫子就跑。后来我才反应过来,肯定是大犇儿咬着他不放的,我听着后面的脚步声,像有鬼追着,不知跑了多远,才想起身后呼哧呼哧的声音是犇儿犇儿的。我俩瘫倒在大堤上,喘成了一团,我丢了一只雨靴……

我丢了一只雨靴,从此再不敢走那条路了,更没敢向任何人提起我的“鬼遇”。

下雨的日子是好日子,因为不用出工,幸运时还发一个火盆,可以把潮湿的衣物烤干。

下雨的日子也很烦,因为有开不完的会和学不完的习……

队里有个归国华侨叫阿三,他会烧各种各样的野食,蛇、耗子、野鸟,还有所有的野生动物,只要能找到的,经他一烧都能吃!只是得偷偷地,不能让指导员知道……

春天到了,后山老乡家的男狗们都喜欢情窦初开又漂亮斯文的犇儿犇儿,它们叫它“文化部的”狗,它们夜夜来骚扰……

于是男孩子们想了个一饱口福的办法。

犇儿犇儿被拴在了男生宿舍的床腿上,分别拿着铁锹、铲子的四五个男生藏在蚊帐里,宿舍门大敞着。到了晚上,各路寻情的男狗们都来了,有一只大黄狗被他们关在了屋里,半夜以后就被生生地打死了。然后,阿三迅速地剥皮、红烧,连夜将狗皮埋葬。他们做得稳、准、狠,但动静很大。第二天一大早,老乡就找到军管会来了,“没听见啊!”我们异口同声地颠倒黑白,因为连我们女生宿舍也分得了一碗香喷喷的狗肉,要知道那可是一年没沾荤腥的日子啊!

可是犇儿那晚就趴在床底下,一整晚,它目睹了这场“暴行”。

第二天我看见犇儿犇儿,它起先还趴在那,哆哆嗦嗦地不敢正眼看我,好像自己做了什么错事。后来竟耷拉着耳朵,把尾巴夹在两腿间跑了。

好心酸哪!我竟不知说什么好,同是在情窦初开的我,朦朦胧胧地意识到,昨晚我们香喷喷地吃的,怕就是它的情人?

但是那时的人心是多么麻木啊,有谁会去细想和在意一只狗的感受呢?

三天,五天,大犇儿犇儿没回家。

不知又过了多少天,它终于摇摇晃晃地回来了。天哪,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知是多少天没吃饭,原本健壮如牛的犇儿犇儿竟是饿得皮包骨头……它回来待了一两天,逐个儿地到各屋见过小主人,也不知何时,又悄悄地消失得无影无踪。无鸟的森林24cm×48.5cm×15cm /2015

以后我生病回了北京,再打听,竟从此没了犇儿犇儿的下落……

现在想来,最后一次回来,它是来道别的。北极光14cm×90cm×33cm/2017蓝地毯和蓝眼睛大灰的故事

一直想有张蓝地毯,那是因为自从小时候听了那个坐着地毯可以飞向天国的故事,我就一心认定那张地毯是海蓝色的,有小小的金黄色的花边的样子……

终于有一天,我找到它了!

在东南亚的一座仙境般的小城,山环水绕,还有无数各种各样的寺庙,路边的佛龛处处香烟轻绕,时时可以听到不知从何方传来的仙乐或是钟鸣,风铃声袅袅婷婷……

我当时从欧洲飞到那里,心理失恋,每天惶惶的,穿着一条红色的吊带裙和一双木“趿拉板儿”,在街上闲逛。我想走遍这座小城的每一个角落,以为炎热和汗水会冲走我心中的烦恼。

在老河边的一条小街上,我结识了一个开古董店的姑娘和她的狗。她与我年纪相仿,好像也是一个独身女子,身边还有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前店后厂,姐妹两人卖古董地毯和染织丝麻围巾,老地毯都是东南亚的,丝麻围巾则卖去日本,于是也是以麻为生的我,很快就和她们做了朋友。

热带地方的小店,每天开到半夜,傍晚时,当我途经她的小店走回我的住所,她都会在门边招呼我进去吃茶。茶桌就设在进门处,我们会对坐在低低的小古董桌边,用两个人都还能说的英语断断续续地聊天。这时门外是南国黄昏特有的熙熙攘攘的街景,小店里的气息则是另一种动人的静静的美,空气中总是飘浮着一缕淡淡的迷迭香……

我注意到那只巨型的长着一对大蓝眼睛的泰国狗,一身顺滑的灰色短毛,总是极其安静地坐在小桌边的第三个位子后面一些。它很长,坐着的身高还有一米五呢吧,又有点像个男性的保镖,鼻梁有点塌而又直又长,两个眼睛的距离很宽,让我想起高更画中的人。更有意思的是,它那双蓝色眼睛竟是像两片叶子摆在脸上,有点不真实。它有一个我发不出那个音的泰国名字,知道是主人的客人,它便会一动不动悄无声息地坐在那里,开始时我甚至差点儿把它当成小店里的一个雕塑。

渐渐地,我们熟了。它允许我轻轻地去摸它的大鼻子,叫它大灰,它便知道这是我给它的称呼,也知道我喜欢它。我去时,它便庞然大物地,轻轻地挪过来,略有表示,很绅士地把它的爪子放在我手上几秒钟。

这天我又路过,店主人不在,只有大灰迎接着我。我随意地坐在了小茶桌边,不料好像是坐了对面主人的座位,大灰忽然急了,喉咙里发出一种小野兽似的轰鸣,扯着我的红裙子不放。直到主人慌忙从后院里赶来,制止了它。后来我才知道是因为我误坐了它主人的钱箱。蓝眼睛大灰33cm×49cm×74cm/2017

主人指着一块蓝色的小地毯,命令大灰去坐在那上面。这让我看到了那块蓝地毯,不大,是个古董,边缘还略有残缺,但是它的墨蓝,和扎扎地站在上面的大灰的银灰色,在半明半暗的小店的烛光中呼应着,衬着边缘的杏黄色,在我眼前放出一种很特别的明亮的光,那情景让我至今难忘……

我于是犯了这一天的第二个错误,我问她可否把那块蓝地毯卖给我。“No,No,不可以的!”她坚决地喊道。

然后她就告诉了我大灰的故事:

大灰原本只是隔壁邻家的狗,热带的习俗,家家的狗狗都是在外面过日子的。大灰很爱它的主人,但这并不妨碍它的日子过得像个泸沽湖的走婚男人。大灰在小城里有三个红颜知己,分别住在小城的三个不同的方向。没有人关心它每次去了哪里,反正它每两个星期会回来看看主人,并且在家过两三天日子。

但是那一次回来,它发现主人家已经搬走了,房子被拆成了一片废墟,伤心的大灰守着废墟哀号了好多天,它决定守在那里等候,再也不离开,因为它不相信他们会丢下它。但是日复一日,主人似乎真的忘记了它,大灰于是变成了可怜的丧家犬。

还好有时古董店的女孩们会喂喂它,作为回报,大灰便主动担负了小古董店的护卫。但是小店主人并未当真,每晚打烊便自顾自关门回家去了。一年过去了,大灰仍是野狗,这让它十分郁闷。

有一天店主人从外面回来,看见大灰四仰八叉地躺在那块珍贵的蓝色古董地毯上睡觉,一气之下就打了它。谁知霎时间街心一片汽车鸣笛声,庞然大物的大灰竟然冲到那路中心去寻死!

满街的人没有一个敢上前去将它牵走,一条街的交通都被堵住了,店主人马上想到自己打大灰时它绝望的眼神。“它是去自杀的!它是去自杀的!”她惭愧地告诉我,“大灰以为再没有人爱它了!”她急忙跑到街心把它牵了回来,因为没有别人能把它这样一只大动物从自杀的执拗下带走!

大灰被哄了回来,店主人好说歹说地将那块蓝地毯送给了它。从此大灰有了一个相当高档的专座,成了本店的一分子。每天晚上它会随主人回家,第二天再跟着主人来上班,忠心耿耿,再也不去约会了。

当然,有时它也会望着小城的三个不同方向叫几声,然后哀哀地回去店里。主人呢,体会它的苦心,便每月一次,用tuke tuke(当地的蹦蹦车)载着大灰,绕城一周,由着它向三个方向叫叫……小城故事38cm×49cm×89cm/2017

主人的故事让我对大灰又多了一分了解,甚至是几分敬意……

我从此不再想买那块地毯了,却和大灰做了朋友。每每从小店回家时,大灰便会把我送到河边;我呢,买给它一个鱿鱼串儿什么的。从此,每天傍晚,那个小城黄昏的河边桥头,就多了一个穿红裙子的姑娘和一条银灰色巨型犬的身影……

然后,告别,我自己过桥,它绝不肯多走一步……

大灰啊,依旧多情,可是生活告诉它,别再任性……

后来要回去了,去小店向她们告别。我把一件针织的小棉袄送给了那个小店主人,热带女人从没见过棉袄,高兴地把它在手里揉来揉去。我还许诺一定会把照片寄给她们,当然也有大灰的。可是惭愧的是后来我把照片洗坏了,终究未能完成这个心愿……

离开小城二十多年了,我的生活也从欧洲又回到中国,我依旧反复着一次次的心理失恋,又一次次地在心里惦念着那座小城和那段生活。小店,女主人,大灰,还有那条熙熙攘攘的小街,我却再也没有机会回去……好吧,我暂且把它画进我的装置!

我无法知道,大灰心里有多少难言的痛苦,多少心凉和失望,但是从小我就明白那“自杀”是怎么回事,那是极度的失望引发的放弃,或许是对理想、对爱情,或许是对人、对狗,总之是一样的!妞妞的性爱倾向

阿猫、阿狗儿们的世界是自然的,它们从来不必掩饰自己的喜恶。

我以前的妞妞,一只金黄色长毛蝴蝶犬,天资聪慧,而且非凡地敏感。它一生专心致志地喜爱黑白两色相间的男狗,每次看到黑白花儿的狗狗,它就情不自禁。

有一次它坐在我的车窗后面,外面街角走过一个西方女人拉着一只黑白斑点腊肠狗。车子还在行驶中,妞妞竟然不顾一切地跳出窗口,追得身长大它一倍半的大斑点狗满街乱窜。害我只得找地方停车,下来把它拉走,逗得一街人都笑弯了腰。

我倒不以为然。因为由此我确认了妞妞的性爱倾向。不久妞妞做妈妈了,四个孩子,其中有一只黑白两色的另类。猫的策略

咪咪老贼小时候有一个伙伴,因浑身雪白而得名“小白”。那时它们还都不谙世情,两小无猜,每天一起玩儿。

人是三岁看老,猫亦是。我给咪咪起名“老贼”,不是没有缘由的。“老贼”是个黄、黑、白三色的三花猫,身子娇小,可心眼儿比谁都多。我相信它一定是属于猫科动物中保留野性较多的那种,举手投足、上蹿下跳时都野性十足,两只绿宝石眼睛则时而温情时而狡诈。

咪咪老贼和小白玩捉迷藏。当时小白只有三四个月,咪咪则不到半岁,它们最喜欢玩儿的游戏就是钻厨房里水台下面的一个小黑洞。游戏规则:谁抢先进入黑洞,为赢,可以在里面睡一个下午,对方不得骚扰。小白体格比咪咪小,每每得手。

但咪咪老贼是姐姐,每天在沙发上睡觉时,它都把小白猫搂在怀里,百般温柔地舐来舐去,样子十分可爱。我常被它的柔情感动,对此举看上半天。但渐渐地,我发现有点奇怪,咪咪总是在小白被它舐得昏昏欲睡时,伸出它的小牙,猛地一拔。小白吓得一哆嗦,刚要醒来,咪咪又开始舐了,舐得更认真、更尽责的样子,于是小白又安稳了。可是不出十五分钟,小白又是一哆嗦,差点跳起来。

我想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就不动声色地看着。接连四五次,咪咪拔掉了小白好几根胡须。众所周知猫的胡子是尺子,没了尺子,小白第二天、第三天再也不敢进那个小黑洞了。咪咪老贼也不再去舐它,而是自己安安稳稳地占据了那个小黑巢,睡它的乾坤大觉去了。小黑猫和绿色曼陀罗73cm×50cm×31cm/2017

再后来小白失踪了,不知与胡子的失踪是否有关。

原来猫的狡诈与算计竟不在人类之下。阿弥猫——我的神秘夜伙伴

我的咪咪是我的神秘夜伙伴。

在国外时看过一本书,是一个德国动物学家写的,叫《为什么猫儿们画画?》。从不同品种的猫的艺术细胞一直讲到它们的审美和绘画技巧,图文并茂,细致入微。要知道那时候电脑技术还远不像今天这么发达,那些图片是不可能假造的。总之,那位动物学家是想说:猫是天生的艺术家。这一点我的陈咪咪可以作证。

我的咪咪是个小三花猫,来自一个男艺术家朋友的家里,我把它抱回家时,它只有一只小耗子那么大点儿,胸脯是白的,背上一道黄一道黑的,活像只小老虎,两只从小就带着几分野气的绿眼睛分得很开,忽闪忽闪的,好像它什么都听得懂。

我的咪咪是从小在我的手心里吸着我的气儿长大的,我们两个的气场从来就是相通的,所以它和我特别亲。

但是当我的咪咪长大了一点,就变得独立了。它依然喜欢和我在一起,可是绝对不让我抓住它的时间超过两分钟。大多数时间,它总是待在距离我三至五米的地方,认认真真地看着我。有时它还喜欢藏在一个我看不见它而它能窥视我的地方。总之,它总是能让我觉得那两个幽幽的绿色大眼睛的存在。

咪咪对颜色绝对有自己的选择,它喜欢色彩鲜艳的花布;有很好的材料感,它喜欢自然的材质,从不接近人造纤维那类东西。结果我的书桌边那个有着桃红色牡丹花儿的纯棉花布坐套的小沙发,就成了它的首选。当然它选择的地方首先是让它自己躺得最舒坦而又能观察到我的地方。风花雪月的日子50cm×30cm×15cm/2016

夜晚我做作品时,我的咪咪就常趴在那个小花布沙发上,看起来在睡觉,其实它是在观察我。两只眼睛眯成一条缝,那是为了看我做作品。它有时还会肚皮朝天头朝下地躺着,再侧转过头来看。因为据那位动物学家的说法,猫眼里的图像和人是相反的,聪明的咪咪掉过头来看,图像就又正了过来,这样它可以得到和我一样的信息。日复一日,咪咪几乎观察过我做所有作品的全过程。而我也习惯了这个长着两只绿眼睛的小精灵似的观众。

但是咪咪不像我这个工作狂,它不傻,它会生活。在天清气爽的夜晚,它是要出去玩儿的,去约会或打鸟什么的。

这一晚,我正在小院的房间里写自己的东西,忽听到有一阵奇怪的沙沙声。我扭头看看那个小花布沙发,它不在那儿;左右环顾,发现声音来自一个高高的书柜顶上,那是一个韩式的高低柜,在柜子的最顶层,我放了一只白色木雕的羊,那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件欧洲艺术品,体积和一只大公猫差不多。而咪咪这时正骑在它身上,上下挪动着屁股蹭来蹭去地自作多情呢!它边蹭边用两只绿眼睛挤咕我,好像在说:“开门让我出去玩吧,这么多情的夜晚我可不能错过!”我被它的直率和不知廉耻逗乐了,为它打开猫洞门,原来一只虎头虎脑的大黄猫早在门外候着了!

每当这种时候,我就会暗自在心里羡慕猫儿们的自由自在。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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