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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6 18: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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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剑飞,骆宏

出版社:宁波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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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危机干预实用指导手册

心理危机干预实用指导手册试读:

序 一

滕建荣《心理危机干预实用指导手册》这本书是为应对当今社会各种意外事件造成的心理伤害而由浙江大学医学院精神卫生中心(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组织专家撰写的。目前,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暴露于严重危机事件的几率越来越高,社会对危机干预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关于心理危机干预的书虽然有不少,但以译著居多。本书是由国内心理危机干预专业人员在实践的基础上整理和编写的,其问世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更为难得的是,作者都是具有精神科背景,并参与过很多心理危机现场干预的医生,这使得书中的观点很好地结合了专业性和实战性。

当前,适逢杭州承办G20峰会,这类大型国际性活动对安保工作也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心理危机干预则是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本书在内容上不仅仅局限于对自然灾害等危机事件的关注,也涉及了重大社会事件导致的危机处置,这使得这本书的适用范围很广,不仅仅适合专业人员阅读,也适合那些参与重大活动保障的相关人员阅读。

医学有局限,服务无止境。心理危机干预的本身更多地体现了医者仁心,体现了我们广大医学工作者的一种专业素养下的人文情怀。我很高兴能够应邀为本书写推荐序,希望大家能够在书中找到自己需要的知识,并愿意在实践工作中更好地用这些知识去服务广大人民群众。2016年6月(作者系杭州市卫生计生委党委书记、主任,中华医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委员,浙江省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会长)

序 二

肖水源

众所周知,人们在经历了地震、火灾、重大交通事故、恐怖主义袭击等突发性危机事件后,会不同程度地出现认知、情绪、行为等方面的改变,严重者会被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或出现自杀行为等,极大地影响着他们的社会功能和生活质量。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将有助于减缓或消除受累群体的不良心理反应,帮助他们恢复社会功能,促进和提高危机应对能力。自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以来,突发事件后的心理危机干预得到了空前的重视和关注,各级各类人员都投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中来,有记者、老师等志愿者,有心理咨询师、精神科医师等专业人员。在交通事故、火灾、大型群体性事件等各种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都可以看到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者的身影,人们对心理健康的重视程度以及对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认可程度不断提升。

尽管如此,近年来,我国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整体仍处于初级阶段,不管是心理危机干预的组织实施、专业技术的使用,还是人员队伍的建设、心理危机的应急储备等,都还不够成熟和完善;不同地区之间在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投入、干预过程的规范性等方面的表现参差不齐。这就需要我们心理危机干预专业工作人员不断进行学术研究与交流,加强教育培训,促进心理危机干预人员队伍建设,其中尤以心理危机干预相关的专业教材和应用指南的编撰为迫切之需。

浙江大学医学院精神卫生中心组织专家撰写的这本《心理危机干预实用指导手册》,内容丰富、全面,涉及心理危机干预的理论、常用技术、心理危机评估、现场组织实施等,并针对不同类型危机事件后心理危机干预,介绍了实战的案例,具有很强的实践操作指导意义。本书行文通俗易懂,适合不同职业背景的人员阅读学习。本书既可作为心理危机干预人员的业务培训教材,也可作为突发事件后心理危机现场干预的具体操作指南,必将有力地推动心理危机干预事业的发展。2016年6月(作者系中南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副所长、教授,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危机干预专委会前任主委)

序 三

黄悦勤

任何一个创伤事件都可能引起个人的、家庭的或者社区的危机。然而,危机并非都是坏事。在生命的发展过程中,各类危机经常发生,可说是自然的,甚至是必需的。东方哲学对危机的看法跟西方世界有很大差别,“危机”这两个汉字可以清楚地说明,危机是两个事实的结合,即“危险”和“转机”。当人们以非常态的反应来面对危险时,转机就有可能出现,从而让个人获得成长,更增进家庭的凝聚力,显现社区的团结协作。

心理危机处理是人文社会科学的重要一环,结合了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团体动力以及社会工作等不同学科的知识。个人、家庭、社区因为经历过适当悲伤处理过程,从而可以在危机中成长,变得更有力量。换言之,危机是具有“治疗效果”的,在危机之中,个人、家庭、社区需要协助,发现自己内在的、新的、有用的资源,从而避免危险,应付恶劣的处境,通过利用这样的机会使个人的心理素质得到升华。

浙江大学医学院精神卫生中心拥有一支优秀的团队,其专业人员在从事各类危机事件的干预工作中,无论是心理危机干预的现场组织实施、专业技术的使用,还是在从业人员队伍的建设、心理危机的应急储备等方面都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心理危机干预实用指导手册》内容涉及心理危机干预的理论、常用技术、心理危机评估、现场组织实施以及不同类型危机事件后心理危机干预的实战案例,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因此,本书的出版,能够为从事心理危机干预的专业人员提供实际操作的指导,提高其理论和实践水平,从而推动心理危机干预事业的发展。2016年6月(作者系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危机干预专委会主任委员、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主席、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教授)

前 言

人们经历流行病、地方病、瘟疫的传播,火灾、泥石流、战争、地震、危险物品爆炸等危机事件时,往往会产生痛苦的体验,甚至生命和财产也受到重大损失。尽管每个人都可能受到这些事件的影响,但对危机事件的反应和感受却不尽相同。大多数人会不知所措,感到困惑,感到恐惧、焦虑、麻木,甚至整个人都处于恍惚的状态。

1942年,美国波士顿一个俱乐部发生大火后,林德曼开始对493例死者家属和幸存者的哀伤情绪反应进行研究,同时对他们进行心理干预,这是世界上第一次正式的心理危机干预。到了20世纪60年代,危机干预范围扩展到自杀预防。自20世纪70年代后开始,危机干预被越来越多的人重视,如美国有了比较完善的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并在美国“9·11”等事件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人们发现,评估危机发生的等级及危机反应,是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前提条件,且评估越准确,心理危机干预效果就越明显。近年来,我国也逐步重视危机事件的干预,国家颁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并于2006年2月28日出台了《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特别是2008年汶川地震之后,危机干预被重视起来,我国将每年的5月12日定为“防震减灾日”,当时的卫生部也于当年的5月出台了《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2013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十四条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心理援助的内容。发生突发事件……组织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浙江作为沿海省份,经常遭遇台风、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浙江大学医学院精神卫生中心自2004年5月成立了“心理危机干预与研究中心”,组织专业人员开展了苍南台风、乐清地震、丽水泥石流、温州动车事件、“5·12”汶川地震和胶济铁路事件等现场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2016年9月,G20峰会即将在杭州举办。为了更好地做好G20峰会安全保卫工作,“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危机干预专业委员会第十二届学术大会暨自杀预防与危机干预新进展讲习班”也即将在杭州举办,我们组织了医院心理危机干预相关的专家编写了《心理危机干预实用指导手册》,旨在为心理危机干预人员队伍建设的业务培训提供参考教材,为突发事件后心理危机现场干预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南。为突发事件后心理危机现场干预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在本书的编写过程中,主要参编人员施剑飞、骆宏全程关注了书稿的编写思路和架构。在第一部分章节中,宋海东、孙晓花编写了第一章,唐光政编写了第二章,刘 健编写了第三章,施剑飞、汪永光编写了第四章,曹日芳编写了第五章,骆宏编写了第六章。第二部分的心理危机干预案例,精选了参编人员参与实践的个案,个别案例中对细节做了处理。杭州市卫计委滕建荣主任、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心理危机干预专业委员会前任主任委员肖水源教授、现任主任委员黄悦勤教授在百忙之中为本书作序,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支持,在此表示感谢。同时也非常感谢在心理危机干预领域不断探索、研究的国内外专家,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文献资料。由于编写时间仓促,谬误之处在所难免,敬请同道和广大读者朋友批评指正。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危机干预专委会副主委中国睡眠研究会睡眠与心理卫生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施剑飞2016年6月第一部分心理危机干预基础知识与理论技术第一章心理危机与危机干预概念第一节 心理危机干预概述一、 心理危机干预概况

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发生过各种各样令人痛苦的危机事件。流行病、地方病、瘟疫等疾病,火灾、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人际暴力、战争、危险物品爆炸等人为灾害,给世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个人、家庭或整个社区都为此受到影响。人们可能失去家园或亲人,可能与家庭和社区分离,可能目睹暴力、破坏或死亡。尽管每个人都可能受到这些事件的影响,但人们对危机事件的反应和感受各不相同。大多数人会不知所措,对所发生的事情感到困惑,或不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有的会感到恐惧、焦虑、麻木,整个人处于恍惚状态;有的人则会出现较为严重的反应。因而,危机事件究竟会给人们的心理带来何种影响,影响的大小又同哪些因素有关,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20世纪初,许多心理学家开始针对危机事件中受到创伤的人进行研究,探究帮助其恢复心理健康的措施。在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对危机事件的心理干预工作也逐渐被重视并发展起来。

1987年第42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169号决议,决定把从1990年开始的20世纪最后10年定名为“国际减轻自然灾害10年”。1989年,第44届联合国大会又通过《国际减轻自然灾害10年决议案》及《国际减轻自然灾害10年国际行动纲领》。时任联合国秘书长向联合国大会第54次会议所做的报告中也提到了灾难及其危害。世界卫生组织(WHO)精神卫生与物质依赖署联合紧急事件和人道主义行动署,也要求各个成员国提供灾难发生后所需要的心理社会援助,WHO还将流行病学方法和公共卫生模型应用于灾难和减少灾难。WHO和联合国难民署高级专员办公室(UNHCR)共同编写了一本难民精神卫生手册和一本运用于自然灾难的精神卫生手册。2013年,WHO又发布了最新版本的《现场工作者心理急救指南》,旨在介绍如何在危机事件中为受害者提供心理急救。灾难事件尽管有其悲剧性本质并且对精神卫生有着不利的影响,但许多人也正是在此时通过精神卫生干预改善了生活,因此也是绝佳的机遇。精神卫生对从自然灾害、武装冲突或其他危害中恢复的个人、社会和国家的整体健康、功能发挥和能力复原至关重要。WHO希望那些面临灾难事件的人们不要错失精神卫生改革和发展的机遇。

1.心理危机干预进展(1) 国外心理危机干预研究概况

1942年,林德曼开始对美国波士顿一个俱乐部火灾中493例死者家属和幸存者进行心理干预。这是世界上有记录的第一次正式心理危机干预。接着他与卡普兰合作,针对居丧者,制定了韦尔斯利(Wellesley)计划,开始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研究。到20世纪60年代,危机干预范围扩展到了自杀预防;自20世纪70年代后开始,危机干预被越来越多国家与地区的专业人士所重视,如美国就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并在美国“9·11”等各种灾难事件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2) 心理危机干预评估模型

人们通过研究发现,评估危机发生的等级及危机反应,是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前提条件,且评估越准确,心理危机干预效果也就越明显。1992年出现了最早的心理危机评估模型,即三维反应评估模型。该评估模型由迈尔和威廉斯提出,主要评估被干预者的情感、认知和行为三种反应。该评估模型使用简单,用迅速且多角度的方法对当事人进行评估,给干预者提供一个当事人危机反应的大体框架,但缺陷在于它不是动态的,没有考虑到当事人的心理危机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1998年,布伦达提出了应对五阶段性评估模型,相较于三维反应评估模型,该模型更偏重于人的心理应激反应在不同的危机时间段呈现的不同状况。它把危机事件当事人的心理分为5个阶段,对每个不同的阶段都进行评估。1999年,威尔逊认为不同的危机类型相对应不同的应激源,而当事人的应激反应也不一样,因而需要根据不同的应激事件对当事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干预,进而提出了人与环境互动模型。现在,运用得更多的是对当事人个人、支持系统的评估模型。这类模型研究侧重点在于当事人的观点、应对事件的方法以及从家庭、亲友等处获得支持的资源。(3) 心理危机干预技术

最初使用的心理危机干预技术是精神动力治疗,接着是以创伤为核心的认知行为治疗。认知行为治疗方法来源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贝克认知疗法和艾利斯理性情绪疗法。20世纪70年代末出现了危机事件应激晤谈。该治疗方法以小组为单位,分7个阶段,在危机发生的24~72小时内对危机应激的人员进行干预,提供支持和帮助,且只针对现场应激情况。20世纪末,逐渐形成了眼动脱敏与信息再加工技术(简称为EMDR)。该技术主要是通过快速眼动,使固化在海马体中的记忆片段再次被忆起,但治疗者不会再体验到记忆本身带来的创伤。经大量的相关研究证实,该技术对创伤后应激障碍(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简称PTSD)疗效显著。2000年,国际创伤应激协会把EMDR列为治疗PTSD的A类方法。随后,在危机干预方面,特别是在处理创伤后应激障碍和抑郁方面,这项技术得到越来越广泛的使用。

2.我国心理危机干预的发展

我国的心理危机干预研究起步较外国晚近半个世纪。直到近年来,我国才逐步重视危机事件的干预,国家颁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并于2006年2月28日配套出台了《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四级,分别是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自2008年汶川地震之后,危机干预明显被重视起来,我国将每年的5月12日定为“防震减灾日”,当时的卫生部(现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也于2008年的5月出台了《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2013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十四条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心理援助的内容。发生突发事件,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组织开展心理援助工作。”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发生自然灾害、意外伤害、公共安全事件等可能影响学生心理健康的事件,学校应当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学生进行心理援助。”随后,我国的心理危机干预研究与实践均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但是,虽然近年其发展迅猛,发表的相关论文数量庞大,可整体研究水平还不高,仍然缺乏完整系统的体系、与法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足够多的和能力较强的心理卫生专业人员。另外,在理论研究方面,我国虽然借鉴了大量国外的心理危机干预研究理论,但实践应用方面的研究较少,且在大众群体层面,人们对心理危机干预知之甚少。到目前为止,危机干预模式及理论繁杂,没有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统一的技术标准,因此,心理危机干预仍然有广阔的实践和理论研究前景。(1) 心理危机干预研究与实践

1988年,云南省澜沧地震后3个月,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对地震灾民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了调查,这是我国最早的与心理危机干预相关的研究。1994年12月,克拉玛依市发生火灾,死亡323人,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对死者家属及幸存者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心理危机干预。这是我国有记录以来第一次正式的心理危机干预。在此之后的十几年,我国的心理危机干预实践虽然进展缓慢,但一直在发展,如2002年大连市的空难、2003年的“非典”以及2008年的胶济铁路事故中都有心理危机干预者参与其中。2008年5月的汶川大地震中死伤者众多,除卫生部调集了大量的心理学家赶赴灾区外,还有大批志愿者加入心理危机干预的队伍中。这次地震可以说是中国心理危机干预的一个里程碑,它不仅促使更多的研究者及资金投入心理危机干预研究工作中,政府也开始重视危机事件中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而对于需要干预的对象,经历了从最初只关注受害者以及受害者家属,到后来同时关注救援人员及医务工作者的心理反应的过程。2008年我国卫生部颁布的《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第一次对干预对象做出了明确规定,与国际上对目标人群划分范围基本相符合。主要将干预的目标人群分为四级:第一级为亲历灾难的幸存者,第二级是灾难现场的目击者(包括救援者),第三级是幸存者和目击者的亲人等,第四级是后方救援人员。(2) 干预技术和模型

1994年克拉玛依火灾后,对受灾群体进行的干预方式主要是传统的个体干预;2003年“非典”中,既采取了个体干预,也运用了团体干预的方法。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对受灾者除采取个体干预的方法外,大量采用的是危机事件应激团体晤谈技术。二、 心理危机干预相关概念

随着心理学和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心理问题和人文关怀。当危机事件发生后,有危机体验的人需要专业的心理工作者采取相应的方法与技术,帮助他们快速地恢复心理健康,回归正常的生活工作,这促使人们去认识危机并探索心理危机干预的方式。

1.危机、心理危机及干预的概念

危机(crisis)是指人类个体或群体无法利用现有资源和惯常应对机制加以处理的事件或遭遇。危机往往是突发的,出乎人们预期的。

心理危机是指由于突然遭受严重灾难、重大生活事件或精神压力,使生活状况发生明显的变化,尤其是出现了用现有的生活条件和经验难以克服的困难,致使当事人陷于痛苦、不安状态,常伴有绝望、冷漠、焦虑以及自主神经症状和行为障碍。

心理危机干预是帮助处于危机中的人弄清问题实质、重建信心、发挥自己的能力和潜力、恢复心理平衡并得到成长的过程。

2.灾难(1) 灾难的定义

灾难(disaster)一词来源于拉丁语的dis-(解除、取消)和-astrum(星球),意指自然发生的事件。本书中,灾难事件是指在人们生产、生活活动过程中突然发生的、违反人们意志的、迫使活动暂时或永久停止,同时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或环境污染的意外事件。它与“事故”的定义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灾难性事件会导致大量的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也属于灾难性事件。除自然灾害之外,在矿床开采过程中所发生的坍塌、冒顶片帮、瓦斯和煤尘爆炸、涌水事故,在一般工业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火灾、毒物泄漏、爆炸事故,河海运输过程中的沉船事故、飞机失事等重大交通事故,均属于灾难性事件。

在灾难概念中需要注意这样几个常见的要素。

社会结构:灾难破坏了社会结构,比起身体的不良状况,这种破坏会造成更多的困难。

心理社会应对能力:受害者进行心理调节的能力、社区结构适应这种危机的能力,以及可获得援助的数量等,都是可以减轻灾难影响的变量。

亚文化:灾难的概念在不同时期或针对不同的文化会有所不同。在一些发展中国家,那里的人民由于长期亲身应对自然灾难,已经形成了特定的“灾难亚文化”,这可能会影响他们对灾难的处置和心理社会反应的方式。

适应能力:灾难性事件的频繁发生,会提高将一个事件被当成灾难的阈值,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尤其如此。尽管如此,也不应该忽视灾难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否则灾难性事件的反复发生会进一步降低该社区的士气,破坏资源,并可能降低其适应能力。(2) 灾难精神病学

灾难精神病学属于预防精神病学范畴,其目的是通过研究人类面对灾难事件和灾难事件之后对共同的大型应激处境的反应,减轻心理损伤。灾难精神病学家关注的是持久的创伤后应激症状。(3) 灾难事件分类

对灾难进行的分类因使用的标准不同而异,从预防和准备的角度,灾难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自然灾难:地震、洪水、台风、龙卷风、山崩、火山爆发、旱灾等。

人为灾难:技术灾难,如毒物、化学和核事故、水坝坍塌、交通事故等。

复杂紧急情况:包括战争和其他武器冲突,或者其中之一与自然灾难的混合。

其中,复杂紧急情况是具有自然灾难因子(如旱灾和洪水)和其他灾难因子的人为事件。政治、经济和自然系统之间广泛的互相依赖有时甚至可以使主要为自然性的事件变成复杂的社会事件。

下表列出了灾难发生之初的主要原因(自然、工业和人),并结合了基本的元素(土地、空气、火、水)。灾难类别分类表

我国学者根据研究提出一种关于灾难性事件的划定范围及分类方法,即按照灾难性事件的严重程度及经济损失情况划分灾难等级,可分为10级。灾难性事件的严重程度分级

3.应激

所谓应激是指机体在各种内外环境因素及社会、心理因素刺激时所出现的全身性非特异性适应反应,又称为应激反应。应激反应指所有对生物系统导致损耗的非特异性生理、心理反应的总和。这些刺激因素被称为应激源。应激是在出乎意料的紧迫与危险情况下引起的高速而高度紧张的情绪状态,应激的最直接表现即精神紧张,指各种过强的不良刺激,以及对它们的生理、心理反应的总和。

在个体水平上,应激源可以分为8个类别:暴力性损失、生命威胁、遇到可怕的死亡、受到故意伤害、外伤、目睹暴力行为、接触有害试剂和对他人的死亡负有责任。

4.应激相关障碍(1) 急性应激障碍

急性应激障碍(Acute Stress Disorder,简称ASD),也叫急性应激反应(Acute Stress Reaction,简称ASR),是在剧烈的、异乎寻常的精神刺激、生活事件或持续困境的作用下引发的精神障碍。多数病人发病在时间上与精神刺激有关,症状与精神刺激的内容有关,其病程与预后也与是否及早消除精神因素有关。ASD主要表现为意识障碍、精神运动性兴奋和抑制等多种临床症状。(2) 创伤后应激障碍

创伤后应激障碍(简称PTSD)是指个体经历、目睹或遭遇到一个或多个涉及自身或他人的实际死亡,或受到死亡的威胁,或严重的受伤,或躯体完整性受到威胁后,所导致的个体延迟出现和持续存在的精神障碍。PTSD的发病率报道不一,女性比男性更易患PTSD。PTSD的核心症状有三组,即创伤性再体验症状、回避和麻木类症状以及警觉性增高症状。但儿童与成人的临床表现不完全相同,且有些症状是儿童所特有的。有些患者还可表现出物质滥用、攻击性行为、自伤或自杀行为等,这些行为是患者心理行为应对方式的表现。同时抑郁和焦虑也是很多PTSD患者常见的伴随症状。儿童的创伤性再体验症状可表现为梦魇,反复重演创伤性事件,玩与创伤事件有关的主题游戏,面临相关的提示时情绪激动或悲伤等;且不同年龄段的儿童其PTSD的表现也可能不同。三、 心理危机事件的主要特征

心理危机事件指的是超出个体或某一特定组织内日常心理应对能力的事件。定义某个事件为危机事件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特征:突发性、严重性和不确定性。比如,流行性感冒虽具备突发性的特征,但我们一般不会视之为危机性事件。再如合并有严重细菌性肺炎的流行性感冒,尽管该事件具备了突发性和严重性特征,但对于有经验的呼吸科医生,其病情尚属可控,该事件也不能定为危机事件。然而,像2003年发生在我国的“非典”疫情,由于该事件突发、影响严重,病因在早期时不能确定,因此“非典”疫情属于我国当时突发的公共卫生危机事件。

理解危机事件的三个特征,对于我们快速准确地判断事件性质,以及后续是否启动危机干预预案都是极为重要的。链接知识:同一事件中个体的差异性

危机事件指的是一类突发的、严重的和不确定的事件,其核心要义是超出了个体或组织的日常应对能力。因此,同一个事件对于事件中的组织和个体可能会是完全不同的结果。有些事件对于组织来说不足以定义为危机事件,但是对于个体而言其可能已构成危机。如上文中我们提及的合并有严重细菌性肺炎的流行性感冒,对于医生群体而言这并没有超出其日常的诊疗能力,但是对于一个缺乏相关医学知识的患者而言,其内心就会感到对未来健康的不确定,这就足以构成危机。另外,同一个事件中的不同的个体也会不一样。如同样面临地震自然灾害,不同灾民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情况不同,其事件的性质也就完全不同。对于丧失亲人和遭受严重财产损失的灾民而言,这可以定义为危机事件;而对于没有亲人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群众而言,这可能不构成危机事件。第二节 危机事件的影响一、 危机事件导致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按照灾难原因分,灾难事件可分为自然灾难和人为灾难,这两者常常交织在一起。如地震是突然发生的,是自然灾难,但土耳其地震中倒塌的建筑多是豆腐渣工程,由此造成的灾难是人为灾难;再如堤坝失修和洪水泛滥是互为因果的;海难、空难、汽车等事故也往往如此。

灾难事件的严重后果直接体现在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上。在1967年到1991年间,全世界共报告7766起灾难,导致700万人死亡,损失近3百万美元(Green & Lindy,1994);全世界20世纪90年代所经历的大型自然灾害是20世纪60年代的3倍,瞬间发生的严重自然灾难给人类造成的苦难往往不亚于战争。如加勒比地区,1988年的George和Mitch台风使13000人丧生。印度六月飓风估计使10000人死亡;2004年,洪水肆虐使孟加拉国有三分之二国土被洪水淹没数月,数百万人无家可归。瑞士再保险公司sigma的研究报告显示:2013年全球范围内因灾害导致的经济损失总额达到1300亿美元,虽然相对于2012年的1960亿美元的经济损失有所下降,可因各种灾害导致的死亡人数却由2012年的14000人上升至2013年的25000人左右。到了2015年,全球灾害(包括自然灾害和人为灾难)造成的经济损失总额为920亿美元(2014年为1130亿美元),约有800亿美元的损失是自然灾害导致的。全球经济损失远低于过去十年年均1920亿美元的水平。近十年的灾难事件经济损失逐步下降,但灾难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却不见降低,反而升高。说明灾难事件除了会直接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还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后果,特别是大规模的人员伤亡,如1976年中国唐山大地震造成24.2万人遇难;2004年印度洋地震和海啸导致超过29.2万人罹难,其中三分一是儿童,另外,海啸把很多在海边工作的当地人和在沙滩上享受假期的旅客卷到海底,因此这次地震导致不少人失踪;2008年汶川大地震共造成69227人死亡,374643人受伤;2015年,尼泊尔中部地区突发8.1级强烈地震,造成境内约9000人死亡,2.2万多人受伤。如此大规模的人员伤亡往往意味着背后有数倍的人员正遭受失去家园、失去亲人、失去朋友的悲痛。因灾难导致的伤残将会给受伤者带来难以接受的创伤。二、 危机事件与精神卫生问题

灾难与经济发展、贫穷、精神卫生问题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特别是在欠发达地区,对人民造成影响的灾难的次数越来越多,其原因包括:总人口增长、易受灾地区的人口密度增加、人口迁移促进都市化和无序化加速、危险地区的工业区密集度增大,且一般在经济上比较贫穷,为全体公民提供教育和保健的资源很少。在长期存在冲突的国家或地区,因长期的暴力和战争而穷困不堪的社区产生了重重的社会和精神卫生问题,这些问题又因困难的经济和政治状况而加剧。

一般说来,在灾难后某些时点上,出现各种心理症状和因各种症状到保健中心或危机中心就诊或住院的幸存者的比例较高。这些人的症状包括焦虑、躯体症状、易怒的痛苦、抑郁、恐惧、应激反应、创伤后应激障碍症状和应激的生理症状。心理社会因素如果被忽视,有时还会导致“疾病”流行或“疾病”行为,如头痛、胸部压迫感、消化不良、睡眠问题、易激惹、注意力不集中和酒滥用等。

研究表明,重大灾难后存在着巨大的创伤效应和持续的应激源,在早期坚强面对和相互帮助的心理阶段过后,是幻灭阶段,大约持续6个月到两三年。这个时期的特点是气馁、怀疑和怨恨。因此,设计精神卫生灾难干预措施和灾后援助规划应该着眼于灾后至少两年的时间段。

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灾难幸存者更加脆弱,其精神疾病的发生率较高,且由于享受卫生服务的机会少,他们的心理问题更难克服。他们并不把自己看成是精神病人,而是认为自己属于承受压力的人,因为这些地区不能提供专门的灾难精神卫生服务。有些人能够渡过危机,而且还学会了应对危机的方法,即经历了灾难、磨难以后抗灾难的能力更强,正如有些人经历坎坷后变得更加坚强。但有些人渡过危机后留下的心理创伤可能会长期影响其今后的生活,发生所谓的PTSD,表现为个人创伤和集体创伤两种形式,还可以根据伤害发生的来源,把伤害分为直接伤害与间接(二次)伤害。第三节 危机事件处理中的伦理问题一、 心理危机干预基本伦理原则

处理心理危机过程中会涉及相应的伦理问题,应该遵循心理咨询与社会工作的基本准则与伦理要求。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应及时通知组织机构或者派出机构予以迅速处理;心理危机干预者在说明自己的专业资格时,务必真实准确,不得声称自己拥有超过其实质的专业资格的能力,同时也有责任更正他人对其专业资格的错误认识;心理危机干预活动一般是由政府机构指派或者其他公益组织提供,因而,不得在干预服务过程中向被干预对象收取任何费用,其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应由政府或者组织方承担;干预者对外界(如新闻媒体)提供当事人的信息时,有责任对当事人的姓名予以保密,并确定信息的内容客观正确,原则上危机事件的相关信息应由专人统一发布;干预者只能接受其专业能力范围内的个案,在干预过程中应严守自己资格的权限;干预者应与被干预对象建立良好的关系,并尊重当事人的意见,不得为满足个人之需求而牺牲当事人的利益;特别应注意种族歧视及性别刻板印象对干预的负面影响。二、 心理危机干预原则

在心理危机干预过程中会用到多种形式,但无论采用个体还是集体干预的形式,干预者的首要任务是尊重当事人的尊严并增进其权益;在团体咨询过程中,干预者有责任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避免个人在团体互动中受到伤害;干预中如发现当事人的行为可能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干预者必须采取行动或告知有关机构,并尽可能与其他专业人员磋商,进行紧急情况处理;干预过程中的相关记录,包括文字、音频、视频等材料均属专业资料,只有在获得当事人同意之后,才能把资料提供给他人使用;如需将干预记录用于干预人员训练或学术研究之用,记录内容必须加以改写,以保证当事人不被辨认出来;干预者在进行心理治疗时,如使用的是未经任何证实的试验性的新方法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并获得其同意,且注意事先采取适当的安全预防措施。干预者为了评估、筛查而进行心理测试时应向当事人说明内容、目的,并在测验后向其解释测验结果,不得过分夸大测验工具的效用,解释测试结果时必须给予正确的信息,避免因不当说明引起误解;干预者如将当事人作为被试开展研究时,应严格遵守专业人员的伦理准则,以免被试受到任何伤害,并依研究伦理准则来设计及执行研究计划。三、 心理危机干预过程中常见伦理困境

心理危机干预过程中常见的伦理困境有:干预者的专业胜任能力受到挑战、保密与上报问题、对保密例外的知情同意困难、角色定位和角色冲突问题、难以保证受助者的福祉以及转介与跟踪等。具体来说,如心理危机干预者对心理危机的评估能力不足、对心理危机的处理能力不足、在心理危机发生过程中出现强烈的情绪反应以及反移情的发生,而又缺乏及时的督导和足够的专业支持;干预者在保密和保密例外方面感到处理困难时不知如何兼顾、保密的程度和范围如何把握、当危机当事人遭遇涉及隐私的特殊情况时是否需要保密例外等;干预者在心理危机个案的处理过程中怎么选择知情同意的时机,以及进行知情同意时如被当事人拒绝该如何处理;干预者有时在疲劳状态下不得不处理危机事件以及危机干预过程中,不同干预者存在不同意见而不得不服从行政领导或其他咨询师的意见以及需要承担超过其能力的责任等;社会支持系统有限或配合不力,心理危机干预大多是临时性工作,后续的处理(如对心理危机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跟踪)困难等。链接知识:近年来大型灾难事件不完全统计

1. 2004~2007年福建省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304起。其中Ⅱ级事件7起(2.30%),Ⅲ级事件57起(18.75%),Ⅳ级事件240起(78.95%),未见I级事件。波及人群罹患率25.82‰,死亡率0.08‰,病死率0.32‰;

2. 2007~2011年重庆市共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739起,发病40423人,死亡102人;

3. 2010年6月29日深圳东部华侨城娱乐设施“太空迷航”发生事故,死亡6人,受伤10人;

4. 2011年7月23日,温州动车追尾事故,死亡35人,受伤210人;

5. 2015年8月 12日天津港爆炸事件,死亡165人,受伤554人。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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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Shapiro F. EMDR Therapy: An Overview of Current and Future Research[J]. European Review of Applied Psychology,2012,62(4):193—195.第二章心理危机的应激反应第一节 心理危机后的一般应激反应

应激是机体在各种内外环境因素及社会、心理因素刺激时所出现的全身性非特异性适应反应,又称应激反应。其中刺激因素称为应激源。应激反应指所有对生物系统导致损耗的非特异性生理、心理反应的总和。灾难作为一种严重的应激源,所引起的心理、生理反应尤为强烈。在灾难发生之后,幸存者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的心理症状和生理症状,与一般人群相比,幸存者因各种症状到心理咨询中心或心理卫生中心就诊的比例更高。一、 心理危机造成的心理影响

1.认知能力改变(1) 感知觉能力降低:个体在危机情况下,感觉阈值上升,知觉速度和准确性变差,知觉鉴别能力降低,可能出现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现象。当事者的判断和决策能力严重下降,不能用简单的方法从危险的情景中摆脱出来。注意范围变窄,注意分配和注意转移能力降低。(2) 记忆下降:此时大脑皮层紧张度增强,皮层兴奋过强,出现负诱导现象,使许多平时很容易回忆起来的信息回忆不起来。(3) 思维迟钝:此时个体的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严重下降,常常出现思维定式、思维局限,严重者还会出现思维停滞现象,大脑一片空白。

2.情绪改变

在危机中,幸存者会出现严重的情绪反应,如焦虑、恐惧、抑郁、愤怒、沮丧、紧张、绝望、烦躁、害怕等。(1) 焦虑:焦虑是危机状态下最常见的情绪反应,是个体在遭受潜在威胁时所形成的一种莫名的担忧、害怕、紧张、恐惧等感受相混合的复杂情绪体验,常伴有心悸、出汗、胸闷、四肢发冷和震颤等自主神经功能失调的表现,严重时会有惊恐发作。危机状态下适度的焦虑是有益的,它可以帮助个体集中精力、调动全部心理潜能来应对,但持久和过度的焦虑是有害的,它会影响注意力的集中,抑制思维,使人难以做出理性的决定。(2) 恐惧:与焦虑相比,恐惧是一种更具破坏力的情绪反应。恐惧是一种企图摆脱已经明确有特定危险,而且会使人受到伤害或生命受到威胁的情景时的情绪状态,常表现为心慌、极度不安、毛发竖立、逃避或进攻。(3) 抑郁:抑郁是一种消极的情绪体验,主要表现为情绪低落、沮丧,有孤独感、丧失感或厌世感,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没有兴趣,常常伴随有失眠、食欲下降、性欲减退,严重的抑郁常常是自杀的重要原因之一。(4) 愤怒:愤怒是个体由于自身愿望受到阻碍而产生的一种强烈的情绪体验。愤怒时常常伴随有各种生理反应,包括特定的表情和姿势、心跳加快、血压升高等。愤怒时判断力、控制力减弱,容易出现冲动和攻击行为。

3.意志行为改变

与认知、情感改变相比,意志、行为改变更具有可观察性。行为改变是个体为了摆脱心身的紧张状态而采取的应对策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逃避与回避行为:逃避与回避行为都是消极的行为方式。逃避是指已经接触应激源后采取的远离应激源的行为;回避是指率先已知应激源即将出现,在接触应激源之前就采取行动远离应激源。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摆脱情绪应激,排除自我烦恼。(2) 退化与依赖行为:退化是指当人遇到挫折或遭遇应激时,放弃成年人的应对方式而使用幼儿时期的应对方式应对环境变化或满足自己欲望的行为方式。退化行为一方面可以使人获得周围人的照顾和同情;另一方面可以避免直接面对挫折或应激,以达到减轻心理压力和痛苦的目的。产生了退化行为必然就会产生依赖,导致事事处处依靠别人的关心和照顾而自己不去完成本应该自己去做的事情的结果。(3) 敌对与攻击:遭受挫折的个体常常会产生愤怒的情绪,而愤怒的情绪会进一步演化为敌对和攻击行为。敌对是指内心有攻击的欲望,行为表现是对导致挫折的对象不友好、漫骂、憎恨、中伤或羞辱。攻击对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可能是直接攻击,也可能是间接攻击,可能针对别人,也可能针对自己。(4) 失助与自怜:失助是一种无能为力、无所适从、听天由命和被动挨打的行为状态,通常在面对应激无法控制时产生。(5) 物质滥用:某些个体在处于危机时会采用习惯性地饮酒、吸烟或服用某些药物的行为方式,以达到麻痹自己、暂时摆脱烦恼和困境的目的。(6) 病态固执:部分个体在处于心理危机时常会反复出现无效的动作或行为,虽然这种动作或行为毫无意义或结果,却无法抗拒,身不由己地继续这种动作或行为。病态固执常常不利于人们渡过危机重新适应环境。二、 心理危机造成的生理影响

早在20世纪20年代,生理学家坎农(1928)就提出了应激学说,他最早全面研究了交感—肾上腺髓质系统的作用,认为机体遭遇特殊情况时,这一系统将立即被调动起来,儿茶酚胺(去肾上腺素、肾上腺素)的分泌量将大大增加。儿茶酚胺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提高其兴奋性,使机体处于警觉状态,反应灵敏;呼吸加强加快,为机体提供充足的氧气;心跳加快,心脏收缩力增强,血压升高,血液循环加快,内脏血管收缩,四肢骨骼肌血管舒张同时血流量增多,全身血液重新分配,以利于应激时重要器官得到更多的血液供应;血糖升高,脂肪分解加快,葡萄糖与脂肪酸氧化过程增强,以适应在应激情况下对能量的需要。总之,上述一切变化都是在紧急情况下,通过交感—肾上腺髓质系统发生的适应性反应。在危机事件中,个体会出现血压升高、心跳加快、呼吸急促、血糖增高等反应,随着事件的推移,还会出现食欲下降、头痛、紧张、疲劳、脆弱、惊跳反应、过度警觉、睡眠障碍、噩梦、性功能障碍等。三、 心理危机反应发展的四个阶段

据反复观察发现,个体经历危机事件后,从危机事件的发生,到个体面对危机,再到从危机事件中走出来,个体产生的应激后生理或心理反应形成一个可预期的模式,这一模式发生在灾难开始后的18至36个月。这个可预期的模式被分为四个独特的阶段。由于个性特点、成长经历的不同,在每个阶段,幸存者的应激反应又因人而异。这四个阶段分别是英雄期、蜜月期、觉醒期和重建期。

1.英雄期:这一阶段的特点是个人和社区在救援、庇护、清除废墟和紧急修缮过程中有使不完的力量,为救灾做出大量的贡献。这一阶段,个体的生理和行为活动明显增加,持续几个小时至几天不等。

2.蜜月期:尽管在危机事件中有极大的损失发生,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团体和幸存者的乐观性。幸存者目睹了资源的汇集、全国或世界媒体的关注、承诺安排家乡重建的官员的拜访。幸存者开始相信他们的家园、社区、原先的生活会迅速修复,毫无困难。通常,到第三周,资源会减少,媒体报道减少,官员也不再来慰问,重建的复杂性就明显增加了。与此同时,个人和团体的力量逐步消耗,疲乏感到来,就将进入下一阶段。

3.觉醒期:需要重建自己生活的信息让他们变得清醒起来。幸存者发现重要的经济支助来自于贷款,而不是拨款;房屋保险不是他们理解的样子;做出的决定不是基于需要,而是基于政治;一个只坏了烟囱的邻居比屋顶坍塌了的邻居获得了更多的好处;有关背叛、遗弃、缺乏公正等的抱怨四起。创伤后应激性症状增加,疲乏,易激惹,希望感降低。

4.重建期:几个月的努力开始产生看得见的变化。申请被批准,贷款放出,重建开始进行。“长期”灾后项目建立,绝大部分人重获危机前的生活能力。重要的个人改变发生在这个阶段。一般情况下,个体6个月内能够重获能力,而另一些人可能要花费18~36个月。还有一些人,创伤后的第一周年创伤后应激症状迅猛下降或加剧。绝大多数幸存者能在处理灾难中学会珍视彼此之间的关系,也会更加珍视生命,更加自信。四、 危机事件发生时的生存反应【案例】 范美忠,男,四川隆昌人,1992年毕业于隆昌二中。199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曾供职于四川都江堰市光亚学校。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发生时,正在课堂讲课的范美忠先于学生逃生,并因此向学校辞职。22日他在天涯论坛上发帖《那一刻地动山摇——“5·12”汶川地震亲历记》一文,细致地描述了自己在地震时所做的一切以及过后的心路历程,掀起轩然大波,被网友讥讽为“范跑跑”,并引发了一场关于“师德”大讨论。据描述,地震发生时,范美忠当时正在四川都江堰光亚学校上语文课,课桌晃动了一下,他根据对地震的一些经验,认为是轻微地震,因此叫学生不要慌。但话还没完,教学楼猛烈地震动起来。他瞬间反应过来——大地震,然后猛然向楼梯冲过去。后来,范美忠发现自己是第一个到达足球场的人,等了好一会儿才见学生陆续来到操场,随后他立刻参与到组织被疏散学生的活动中。   (摘自360百科)

我们经常会看到各种动物面临死亡威胁时能死里逃生,甚至为动物们的聪明而惊叹。正在吃草的羊群在听到危险的声音时就开始抬头张望,看哪个方向有危险就向反方向奔跑,或跟随着羊群奔跑的方向奔跑,发现攻击的狮子后更是全力奔跑。正是凭借着这种逃跑策略,它们存活了下来。被猫抓住并含在嘴里的老鼠,会耷拉着装死,猫将它放下之后,它不是逃跑而是继续装死,因为它知道自己这时是逃不掉的。只有当它感觉猫已经放松警惕的时候,才会突然“活”过来全力逃跑,老鼠就这样死里逃生了!人类因为物种或个体保存的需要,在面临危机时会有一套和动物完全一样的生存反应。这既是动物的本性,也是人类生存的需要。这些反应包括以下几种。

战斗:战斗是个体处于强者地位时的反应。面临地震、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的时候,没有人会选择直接和自然灾难进行战斗,因为人们都知道在这个时候进行战斗是不可能胜利的。但是,在面临抢劫、强奸等暴力侵害时,有些力量比较强、胆子大的人就会选择战斗,将犯罪分子打倒或者赶跑,从而避免受到伤害。

逃跑:逃跑是个体动作快时的反应。在面临自然灾害或暴力事件,自知斗不过但有可能逃脱的时候,人们就会选择以逃跑的方式来保全自己的生命。“范跑跑”面临强震的时候,马上跑出教室就是一种逃跑式的生存反应。

冻结:冻结是个体处于弱者地位而采取的完全静止的状态。面临强烈地震,意识到自己一下子来不及跑出房间,很可能会死于逃跑过程中时,人就会跑到一个墙角或感觉安全的掩体旁蹲下,保持静止状态以等待救援。

假死:个体处于装死状态,这是最后的保全策略。在战场上,面临敌军包围,无力抵抗而又希望能够逃过一劫的士兵,会倒在地上或死人堆里,敌人以为他已经死了也就不会再向他开枪了,这样他就生存了下来。

面临危机事件,个体会有意无意(更多是无意识)地采取以上四种逃生方式中的一种,让自己能够活下来。这些方式是当事人根据自己对危险程度、自身能力、周围资源、生存可能性的即刻判断做出的最佳行动,不管采用哪一种方式,都是自然的和可以理解的,而不能以是否符合道德标准来衡量。五、 危机事件中的心身反应【案例】 在印度洋海啸后的第4天,我们见到了刚刚随旅行团回国的宫娜(化名)夫妇。由于宫娜在海啸逃生过程中,右下肢受伤,回家后情绪也不是太好,所以我们单独约见了他们夫妻俩。交谈是在自由宽松的氛围中进行的,从了解宫娜这几天的日常生活开始。宫娜告诉我们,这几天来自己感觉身体非常虚弱,经常头痛,不想见人,也不想说话,不愿意出门,喜欢待在家里,看电视注意力也不集中,加上这两天天气不好,有时下雨,听到外面的雨声她就会感到紧张,还会想起自己在海边游玩时巨浪涌来的情景。想起这一幕时就感到很紧张,随后就用力摇头让自己不要去想!晚上睡眠也不是很好,还会做梦,有时是做噩梦。老公说她最近脾气也不是太好,容易发火。随后她向我们抱怨道:昨天我们去医院给伤口换药,医生让我们等了近半个小时,态度也不好……在一旁的丈夫向我们解释说,其实医生态度还不错,那天医生很忙,看好前面的病人马上就来给她换药了,可能是她这两天心情不好吧!她在家里时也容易发脾气,而且和以前比脾气大多了!

危机性事件通常是一些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负性生活事件,在这种困难的境遇面前人无能为力,不能按自己的意愿主宰自己的生活。危机是遭遇困难境遇以后的一种 “解体状态”,在这种“解体状态”下会出现情感、认知、生理、人际这四个方面的改变,具体表现见下表。“解体状态”下四个方面的改变表第二节 心理危机后常见精神卫生问题

危机事件发生后,幸存者、幸存者家属、援救人员、旁观者,都可能出现心理问题,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最初出现的震惊、诧异、愤怒、恐惧、害怕、无助和慌乱等,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减轻,有少数人存在较长时间的应激反应。这些应激反应比较持久的人群,可能出现各种形式的精神疾病、行为改变。接下来,我们来重点讨论一下心理危机后常见的精神卫生问题,如急性应激障碍、创伤后应激障碍、适应障碍和自杀问题。一、 急性应激障碍【案例】 小刚是一所乡村小学四年级的学生。他每天早上和同村的五六个同学一起去距离家约两千米外的学校上学,下午放学后再和同学们一起回家。这样的日子一晃过了三年多。尽管他性格内向,但学习成绩还算优秀,和同学相处也比较融洽,上下学的路上和同学们一起打打闹闹,假期也会一起去野外玩耍,小学生活还是比较愉快的。在一个秋末下午放学回家的路上,他和往常一样和同学们一起沿着乡村公路边走边说边笑,刚经过一个下坡不久,一辆大货车朝着他们急速驶来,走在最外边、反应快的三个孩子跳进了路边的小水沟中,他和另外一个小女孩没有来得及跑开,被大货车卷入车底,那个小女孩头部受了重伤,被送到医院不久就离开了人世。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小刚只有肘部和额头有一些皮外伤。在被送往医院的过程中,他一直没有说话,表情呆滞,在医院做完检查后(4~5小时)突然开始说话。他说的第一句话是:“妈妈,这是什么地方?我怎么在这里?”至于自己是怎么受伤的、怎么到医院来的全然不知。开始家人觉得孩子是吓坏了,也就没在意,只是照顾孩子吃点东西,然后就让孩子休息。但是,到了第二天,孩子还是显得木木的,表情呆板,总是呆坐,或者走几步呆站在那里。家人和他说话,他也只是偶尔回一句,多数时间不说话,吃饭、上厕所也要家人提醒,有时周围有些响动还会吓一跳。家人看到孩子这个样子,就有些着急了,觉得这孩子一定是给吓坏了,所以在外科医生的建议下到心理卫生中心就诊。在心理卫生中心住院观察2~3天后,小刚话慢慢多起来了,活动也多起来了,生活能够自己料理,只是对车祸过程中以及之后的一些事情或完全不记得了,或很模糊,对于车祸的事情也不愿意谈及。

1.什么是急性应激障碍

急性应激障碍(简称ASD)是在剧烈的、异乎寻常的精神刺激、生活事件作用下引发的精神障碍。急性应激障碍患者最初常出现“茫然”状态,表现为意识范围狭窄、不能领会外在刺激、定向力障碍;紧接着这种状态,是对周围环境的进一步退缩,表现为少语少动、目光呆滞、问话也不回答,甚至不吃东西也不喝水,呆若木鸡;也有人会表现为激越性活动过多(逃跑反应或神游),常存在惊恐表现。症状一般在受到应激性刺激影响后几分钟内出现,并在2~3天内消失(常在几小时内消失),对于发作会有部分或完全的遗忘。刺激源可以是势不可当的创伤体验,包括对本人或其所爱之人安全或躯体完整性构成严重威胁的事件(如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战争、强奸);也可以是社会关系网络发生的急骤的威胁性改变,如同时丧失多位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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