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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7 05: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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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比尔·布莱森,温华,张艳蕊(译)

出版社:江苏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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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寂寞的美国

全民寂寞的美国试读:

第一章

我来自得梅因,总得有人从那儿来嘛。

如果你来自得梅因,你要么乖乖接受这个事实,和一个名叫波比的本地姑娘安顿下来,然后在燧石厂找份工作,最后永远永远待在那里;要么就没完没了地抱怨它是个垃圾堆,你是多么等不及要逃出去,如此消磨时间度过青春期,然后和名叫波比的本地姑娘安顿下来,最后永远永远待在那里。

几乎还不曾有谁离开过这里,这是因为得梅因拥有为人熟知的最强大的催眠力量。城外有个大牌子,上书:“欢迎来到得梅因,这儿跟死差不多。”这不是真的,只是我编的罢了,可这地方的确能把你攥在手里。从州际公路上驱车进入得梅因的人们,根本不为别的,只想加油或者吃个汉堡,然后就永远地待了下来。我父母住的街道那边就有那么一对新泽西夫妇,你时不时能看见他们四处闲逛,看上去有点儿困惑,却流露出一种怪怪的安详——得梅因的每一个人都表现出这种怪怪的安详。

在得梅因,我认识的唯一不安详的人就是派泼先生。派泼先生是我父母的邻居,是个脸蛋鲜红、斜眼看人的傻瓜。此人永远都醉醺醺的,车开着开着就撞上了电线杆。不论你走到哪里,都能撞见摇摇欲坠的电线杆和路牌,向你讲述着派泼先生的驾车习惯。他让这些证据遍布整个城市的西部,颇有几分小狗在树干上撒尿做记号的意思。派泼先生恐怕是最像《摩登原始人》里那个名叫弗雷德·弗林斯通的人啦,不过魅力差了点儿。他是圣兄弟会会员,还是共和党人——是尼克松的共和党——他似乎觉得惹人讨厌就是自己生活中的使命。除了醉酒和撞车,他最爱的消遣,就是醉酒和侮辱左邻右舍,尤其是我们家,因为我们是民主党人。尽管我们不在他身边时,他也准备着大骂共和党人。

好不容易,我长大了,搬到了英国。这下把派泼先生刺激得几乎崩溃。这比做民主党还要坏呢!每次回到家乡,派泼先生都要过来骂我。“不知道你在那边跟那帮英国佬干些什么!”他气势汹汹地说,“他们不干净。”“派泼先生,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我装模作样用英国口音回答道,“你是个蠢货。”你可以这样跟派泼先生说话,因为他的确是个蠢货,而且他根本不听任何人对他说的话。“波比和我两年前去了趟伦敦,我们的旅馆房间居然没有卫生间!”派泼先生会接着讲下去,“要是半夜想方便一下,你得走过一里多长的走廊。那种生活方式可真不干净!”“派泼先生,英国人可是干净整洁的典范哪。大家都知道,他们的人均肥皂使用量超过了其他欧洲国家。”

派泼先生对此嗤之以鼻:“那算什么呀?小子,那不过是因为他们比那帮德国佬和意大利人干净点儿罢了!上帝呀,一只狗都比那帮德国佬和意大利人干净!我还要告诉你点儿别的,要不是他爹给他买下了伊利诺伊,约翰·肯尼迪根本选不上总统!”

我跟派泼先生做邻居的时间足够长久,因此不会被这突如其来的转向难倒。1960年总统选举的猫腻是他心中永远的痛,每隔10到12分钟,不管交谈的主导风向如何,都要被他再次提起。1963年,肯尼迪的葬礼期间,派泼先生正在波地酒馆里如此评头论足的当儿,鼻子突然被人“扑哧”狠揍了一拳。派泼先生气急败坏,径直跑出去,然后把车开到了电线杆上。现在派泼先生已经死了,这自然是得梅因让你心里有准备的一件事啦。

小时候,我曾以为来自得梅因的最大优点,是意味着你并非来自艾奥瓦的其他地方。按照艾奥瓦的标准,得梅因就是一个世界主义的麦加,一个生机勃勃的财富和教育中心。那里的人们常常不约而同地穿着三件套和黑短袜。在每年的全州高中篮球联赛期间,整整一星期,来自各地的乡巴佬潮水般涌进此地,我们则常常在闹市区和他们搭讪,用心险恶地说,要教他们乘电梯或者过旋转门。这可不全是编的啊。我的朋友斯坦大概在16岁的时候,不得不去乡下和他的表兄住一阵子,那是一个偏僻的、灰扑扑的,叫作“狗水”,或者“傻瓜”,或者类似的某个荒唐名字的小村子。在那种地方,要是有一只狗被卡车轧死了,每个人都会跑出来看上一看。到了第二个星期,斯坦无聊得发疯,硬是要和表兄一起开车到50英里外的“猫头鹰”镇上去,找点事儿干干。他们在一家球道变形、球球破烂的场子里打了阵保龄球,然后喝了杯巧克力苏打水,又在杂货店里看完了本《花花公子》。在回家的路上,表兄心满意足地长叹一声道:“太感谢了,斯坦,这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这可是真的哦。[1]

记得有一次我得开车去明尼阿波利斯,我选了条小路,特为观赏乡间景色。可惜那儿无一景可看,平坦而炎热,堆满了玉米、大豆和肥猪。偶尔会碰上一个农场或者死气沉沉的小镇,那里最活泼的东西就是苍蝇。我还记得,在无边的田野上,可以看到几里之外的路边有一个棕色的圆点。开到近处我看清了,那是一个男人坐在自家院子的箱子上,那是个有六户人家的小镇,名字好像是“水龙头”或者“尿壶”吧。他以毫无保留的兴趣注视着我前进,注视着我呼啸而过。在后视镜里,我看到他还在注视着我往前开去,直到最后我消失在一阵热浪之中。整个过程持续了五分钟之久。如果现在他还不时地想起我,我可一点儿也不觉得惊讶。

他戴着一顶棒球帽。你总能一眼认出艾奥瓦男人,因为他总是戴[2]着顶为约翰·迪尔或饲料公司做广告的棒球帽,因为他后脖颈因长年累月在炎炎烈日下驾驶约翰·迪尔拖拉机烤出了道道深沟(这对他的大脑也全无好处)。他的另一个鲜明特征,便是脱衣后的滑稽样子:他的脖子和胳膊是巧克力般的深棕色,躯干却白得像大母猪的肚子。在艾奥瓦,这被叫作农夫黄,我相信它是最具个性的标志。

艾奥瓦女人几乎总是异乎寻常地超重——她们的身躯肉鼓鼓又黏糊糊地塞在短裤和三角背心里,看上去有点儿像穿着童装的大象——你会在星期六得梅因的默尔海商场里看到她们,正对她们的孩子大喊大叫,吼着德韦恩或肖娜这样的名字。杰克·凯鲁亚克与众不同,他偏偏认为艾奥瓦女人是全国最漂亮的。我看他肯定不曾在星期六去过默尔海商场。不过,我还要说——这真是很奇怪、很奇怪的事——这些胖女人十几岁的女儿却总是清一色地赏心悦目,像一篮水果般鲜嫩圆润,散发着天然的清香。我不知道她们身上发生了什么,但我觉得,娶一个性感美人儿的时候,明知她体内有个定时炸弹在嘀嗒作响,不知何时就会将她鼓胀成巨无霸,而且很可能是在不知觉间突然爆发,仿佛拉开栓的自动充气筏一般,那一定是糟透了。

即使没有上述诱因,我认为我也不会待在艾奥瓦。我在那儿从来没有真正的归属感,就算小时候也是如此。大概是1957年,我的祖父母送我一个“看图大师”和一盒图片做生日礼物,盒上题名为《艾奥瓦——咱们辉煌灿烂的州》。即便在那时,我也认为那辉煌灿烂的美景实在是微不足道。没有重要的自然景观,没有国家公园,没有古战场或是著名的出生地,那些“看图大师”不得不倾尽天才,使尽全部的3D立体创意。我记得,把看图器放在眼前,按动那白色手柄,便是赫伯特·胡佛出生地的风景照,三维立体,令人难忘。接着是艾奥瓦另外一些伟大珍宝:韦尔的小布朗教堂(它给那首没人知道调子的歌以灵感),达文波特那座横跨密西西比河的公路桥(上面所有的汽车似乎都急于奔向伊利诺伊),一片波浪起伏的玉米地,康西尔布拉夫市那座跨越密苏里河的大桥,然后又是韦尔的小布朗教堂,只不过换了个拍摄角度。我记得,即便是那个时候,我也觉得我的生命肯定远胜于此。

后来,大约在我十岁时,一个灰蒙蒙的星期天下午,我正在看电视上一个有关欧洲电影制作的纪录片。有个镜头表现的是安东尼·伯金斯在黄昏时分的某个城市沿一条有坡的街道行走。我现在不记得那是罗马还是巴黎了,但那条路上铺满了鹅卵石,因雨水而闪闪发亮。伯金斯深深地弓着背,身穿军用雨衣,我立刻想到:“嘿,那就是我!”我开始读——不,是开始狼吞虎咽《国家地理》,吞吃里面的图片:容光焕发的拉普兰人,云雾缭绕的城堡,魅力无穷的古代城市。从那一刻起,我就想做个欧洲男孩。我想住在某城街心花园对面的公寓里,从我卧室的窗子里看出去,是一片连绵的山丘与屋顶。我想乘电车,能听得懂陌生的语言。我想要名叫沃纳或者马可的朋友,他穿着短裤,在街上踢足球,有木制的玩具。究竟是为什么,我却一辈子也想不出来。我想要妈妈派我出去买长条面包,去一家门廊上挂着块木制椒盐饼干的商店,我想要走出前门,置身于那样一个地方。

等到年龄足够大,我就离开了。我离开了得梅因和艾奥瓦,离开了美国、越战和水门事件,在世界的另一头安顿下来。现在每当我回到家乡,就像到了异国,这里充斥着连环杀手和起错了名字的运动队(印第安纳波利斯小马队?多伦多蓝鸟队?),还有一位风度翩翩的傻佬做总统。我妈早就认识那傻佬,当时他是得梅因WHO电台的体育解说员,人称“荷兰崽里根”。“他不过是个亲切可爱、有点儿迟钝的家伙罢了。”我妈说。

说起来,这可是一个对大多数艾奥瓦人相当公正的描述。可别误会我,我压根儿没有说艾奥瓦人智力欠缺的意思。他们毫无疑问是聪明而敏感的,尽管他们天生保守,却总能选举出一位负责而清醒的自由党人,而不是哪个白痴保守党(这常令派泼先生濒临崩溃)。此外,我要骄傲地告诉大家,艾奥瓦人的识字率居全国之首:这里99.5%的成年人能读会写。我说他们有点儿迟钝,指的是他们爱信任人、亲切、真诚坦率。他们的反应确实有一点点儿慢——你给一个艾奥瓦人讲笑话时,会看到他的大脑和表情在赛跑——但那并非因为他们缺乏脑筋急转弯的能力,只是不大需要罢了。他们的机敏因对上帝的虔信、对这片土地的热爱还有乡亲们的陪伴而被磨钝了。

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艾奥瓦人的友善。你若走进南方一家陌生的餐馆,那里马上会万籁俱寂,你会发现所有的客人都在盯着你看,似乎都在掂量抢你钱包、杀人灭口,再把尸体扔进外面沼泽浅坑的风险有多大。在艾奥瓦,你却是万众瞩目的中心,自从上周五老弗兰克·斯普林克尔和他的拖拉机被龙卷风卷走之后,你的到来就是全镇最有趣的事了。你遇上的每个人,好像都会向你献上他的最后一杯啤酒并且把你介绍给他的妹妹。每个人又开心,又友善,又带着那种怪怪的安详。

上一次在家时,我去城里的克雷斯吉买了一捆明信片,准备寄回英国。我买了我能找到的最搞笑的那些——饲养场上的夕阳啦,农夫们勇敢地抓着移动中的扶梯啦,旁边有标题:“我们在默尔海商场坐电梯啦!”诸如此类。这些明信片是如此整齐划一地荒诞,以至于我拿去结账时,都觉得尴尬,好像我在买下流杂志,还企图装出不是给自己看的表情。可是结账的那位女士却从容不迫又饶有兴致地翻阅了每一张——说起来,正像她们对待下流杂志一贯的态度那样。

她戴着蝴蝶眼镜,梳着蜂窝头,抬起头,泪眼蒙蒙地看着我。“这些真是太好了,”她说,“你知道,甜心,我去过那么些州,见过那么些地方,可我要告诉你,这恐怕是我见过的最‘瞟亮’的了。”她确实说的是“瞟亮”。她确实是那个意思。这个可怜的女人已经处于终极催眠状态了。我瞟了瞟那些卡片,很意外地,一下顿悟了她的意思。我不得不同意她的话,它们就是“瞟亮”。于是,我们一起默默地欣赏着。有那么晕眩而无心的一瞬间,我差一点儿也要安详起来了。那是阵奇怪的感动,不过很快就过去了。

我爸喜欢艾奥瓦。他在这个州度过了自己的一生,就是现在也还在那里,在得梅因的格伦戴尔公墓里,努力迈向来生。但是,每年都有一次,他会被一种无声而疯狂的欲望俘虏,想要离开这个州出去度假。每年夏天,大家还没怎么察觉,他就把汽车塞得吱嘎作响,匆匆把我们赶到车上,驶向某个遥远的地方,然后在快要开到另一个州的时候再回来拿他的钱包,之后又驶向某个遥远的地方。每年都是如此,每年都是这么可怕。

最大的杀手就是冗长乏味。艾奥瓦处于这个半球上最大平原的中央,在这个州任何一处爬上屋顶,穷目力所及,你面对的都是大片平淡无奇的玉米地。这儿不管哪个方向距大海都有1000英里,距最近的山脉400英里,距摩天大楼、劫匪和趣事300英里,距在陌生人提问时,不会像小学生那样习惯性地把手指插进耳朵眼并转来转去的人们,有200英里。从得梅因开车到任何不怎么样的地方需要的路程,在其他国家都会是英勇壮丽的。这意味着待在一个铁烤箱里,在绵延不绝的高速公路上日复一日、毫无松懈地沉闷着。

在我的记忆中,我们度假总是坐一辆蓝色的大“漫游者”旅行车。那是辆烂车——我爸总是买烂车,直到更年期时,他才开始买时髦的红色敞篷车——但有个巨大的优点是空间很大。我们兄弟姐妹坐在后排,仿佛离前排的父母有几里远,效果如同在另一个房间。很快,我们在非法袭击野餐篮时发现,要是将一把“俄亥俄蓝头火柴”插进一个苹果或是一个熟过了的蛋里,把它弄得很像是豪猪,然后随随便便地丢出后车窗,它就像个炸弹一样爆炸了。“砰”的一声轻响,伴随着惊人的巨大蓝色火焰,吓得后面的汽车慌忙躲闪,样子非常滑稽。

我爸在前面开出好几里了,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明白为何一整天都有汽车突然贴上来,而在奔向远处之前,开车人总是怒气冲天地打着手势。“这是怎么回事啊?”他以受伤的语气对我妈说。“我不知道啊,亲爱的。”我妈温和地回答。我妈只说两句话,一句话是:“我不知道,亲爱的。”另一句话是:“我给你拿个三明治吧,甜心?”在旅途中,她偶尔也会主动说出其他的聪明话,比如:“仪表盘上的灯应该那么热吗,亲爱的?”或者:“我想你是撞上后面的那狗/男人/盲人了,亲爱的。”不过她绝大多数时候选择明智地保持沉默。这是因为度假期间我爸如同着了魔一般。他最痴迷的就是想尽办法省钱。他总是带我们去最便宜最破烂的旅馆和车马店,去那种一星期才洗一次盘子的路边饭铺。你总是怀着宿命感,明知在吃完自己这份之前,必定会在某一刻,发现潜伏在盘子某处或者塞在叉子缝里的别人的蛋黄凝迹。这个,当然会让人联想起虱子和它那漫长而痛苦的死亡。

可是,就连这都算是乐事了呢。通常,我们都被迫在路边野餐。我爸有挑选糟糕野餐地的天分——繁忙的卡车休息站旁,或者一个后来发现它位于某个特穷的黑人区中心的小公园,一群群小孩过来静静地站在我们的饭桌旁边,注视着我们大吃“女主人”牌纸托蛋糕和卷边薯片——我们停车的那一刻,总是难以置信地刮起风来,于是我妈整个午餐时间都在大约一英亩的区域里追逐纸盘。

1957年,我爸投资19.98美元,买了一台便携煤气炉。每次用之前,都得花一小时把它组装起来,而且它还那么喜怒无常,性情狂野,点火时我们这些小孩总是奉命靠后。不过,事实也总是证明没这个必要,因为这炉子只会冒出几秒钟的火苗,然后就“噗噗”地熄灭了。于是我爸会花上好几个小时把它搬来搬去以避开风头,同时以低沉气恼的语调和它说个不停,那腔调和长期精神病患者的类似。我们兄弟姐妹几个,则一直哀求他把我们带到那种有空调、有亚麻桌布、冰块在澄净的水杯中叮当作响的地方。“爸,”我们乞求,“你是个成功人士,日子过得很好,就带我们去霍华德·约翰逊饭店吧。”可他是不会理睬的。他是大萧条时期的孩子,任何涉及资金支出的事情,都会让他露出逃犯刚听到远处警犬声时的痛苦表情。

最后,当太阳西下,他会递给我们又冷又生还带着煤气味儿的汉堡。我们只咬了一口,就拒绝再吃。这下老爸火了,他把所有东西扔进车里,载着我们飞速驶向某个路边餐馆。里面总有个汗津津的男人,戴顶软塌塌的帽子,把一盆杂烩甩到我们面前,而此时油脂火星在他的炉子上跳着舞。然后,车子静悄悄地,满载着辛酸和不曾熄灭的基本需求,错误地转下主干道,迷了路,最终来到某个叫作“德雷诺,印第安纳州”或“自来水,密苏里州”的荒凉小村,我们只好在村里唯一的旅店找个房间过夜。要想在那破地方看电视,你不得不坐在大厅里,和腋下有两个大汗圈的老头儿分享龟裂的假皮沙发。那老头儿几乎肯定只有一条腿,也可能是其他真实而惹人注目的缺陷,比如没有鼻子或者前额上有个洞什么的。这意味着,虽然你从心眼里想看“拉勒米”或“我们的布鲁克斯小姐”,却发现自己的眼神在控制不住地偷偷凝视旁边那个被吃掉一部分的身体。你根本管不住自己。有时候,你会发现那人还没有舌头,这样的话,他肯定会跃跃欲试地和你神侃,结果却完全地、极度地令人不满意。

经过这么一星期左右的痛苦煎熬,我们会到达某个湛蓝闪亮的湖泊,或是躺在松林覆盖的山脉谷底的大海,一个自由自在、到处是消遣的地方。孩子们在水中泼溅起阵阵欢叫,几乎要证明这段旅途是值得的。老爸变得有趣又温和,甚至会带我们去一两次那种你不必目睹食物烹调,水杯上也没有口红签名的餐馆。这才是生活啊!这才叫逍遥自在、生活富裕!

渐渐地,一种奇异的冲动压倒这恼人而古怪的记忆,牢牢地攥住了我。我想回到那片青春时的土地,来一次广告词作者们所谓的“发现之旅”。在4000英里外的另一块大陆上,我被乡愁悄无声息地俘虏了。当你已到达生命的中点,父亲又刚刚去世,你因此而顿悟到,他走的时候也带走了你的一部分,那股乡愁就彻底压倒了我。我想回到年少时那个美妙的地方——去麦基诺岛、落基山脉、葛底斯堡——看看它们是否像我记忆中一样美好。我想倾听罗克艾兰火车头低沉的长鸣划过寂静的夜晚,“咔嗒咔嗒”的声音慢慢消逝在远处。我想去看萤火虫,听蝉声聒噪,想无处躲藏地浸泡在炎热、让人疯狂的八月天里。那种天气能把你内衣的每一条缝隙都黏合起来,贴在你身上像胶皮一样,还逼得那些好脾气的人也拔出禁用的手枪,用枪火点亮夜空。我想去寻觅“嗯嗨”汽水和“伯马”刮胡膏的广告牌,想去看球赛,想坐在旁边有苏打水喷泉的大理石桌边,想开车经过迪娜·德宾[3]和米基·鲁尼曾在电影里住过的那种小镇。我想四处旅行,我想看看美国,我想回家。

于是我飞到了得梅因,弄来一捆地图,在起居室地板上仔细研究,苦苦思索,最后画出一条巨大的环形路线,足以带我走遍这块奇异而又广大的半是异乡的土地。与此同时,我母亲则为我做着三明治,并且当我问起儿时度假的事情时,说:“噢,我不知道啊,亲爱的。”一个九月的清晨,36岁的我蹑手蹑脚走出儿时故居,溜进一辆上了年纪的、从我那圣洁而轻信人言的母亲那借来的雪佛兰轿车的驾驶座,指挥它穿过城里平坦沉睡的街道。我巡游在一条空旷的高速公路上,在一个有20万沉睡灵魂的城市里,我是唯一肩负使命的人。太阳已高挂空中,承诺着酷热的一天。我的面前躺着大概100万平方英里沙沙轻响的玉米。我在城边开上了艾奥瓦163号公路,带着一颗无忧无虑的心奔向了密苏里。你不常听人这么说吧。

[1]美国明尼苏达州的最大城市,位于该州东南部,跨密西西比河两岸。(本书注释若无特别说明,均为译者注。)

[2]John Deere是世界领先的农业和林业领域的先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是主要的建筑、草坪、场地养护、景观工程和灌溉领域的先进产品和服务供应商。约翰·迪尔也在全球提供金融服务,并制造、销售重型设备发动机。

[3]米基·鲁尼(1920—2014),美国电影演员,代表作《家庭事务》《小镇的天空》。

第二章

在英国,一年到头没有夏天,潮湿的春天在不知不觉间就变成了阴冷的秋天。几个月来,天空一直保持着一种没有深度的灰色。有时候那儿会下雨,但通常只是一片阴霾,一个没有影子的地方。在那儿生活就像住在塑料盒里一样。而在艾奥瓦,太阳却极力地散发出耀眼的光芒。艾奥瓦在色彩和光线上的表现简直是歇斯底里,路旁的谷仓是亮闪闪的红,天空是深沉得能够催眠的蓝,芥末黄与鲜绿的田野铺展在我眼前。云母的光芒闪烁在绵延起伏的公路上。远方,庞大的谷物仓库和中西部的大教堂,东一个、西一个的,仿佛草原之海上的一艘艘船只,吸收着阳光,又反射出一片纯白。我在不习惯的光芒中眯起了眼睛,循着公路奔向奥特利。

我的计划是重游父亲去温菲尔德的祖父母家一直走的那条路线——经过普雷里市、佩拉、奥斯卡卢萨、赫德里克、布赖顿、科波克、韦兰和奥尔兹。这个次序已经像文身一样刺进我的记忆。从前我只不过是个乘客,压根儿就没注意过路途,因此当我发现自己没完没了地碰上奇怪的转弯和意外的三岔路时,真是颇感惊讶。那些岔路逼得我在这儿左转走几里,右转走几里,然后再左转,如此这般重复下去。其实走92号公路去安斯沃思,然后朝南奔向惬意山就直接得多了,我真想不通爸爸用了什么推理方法定下这么一条路线,现在当然也不会知道其中的原委了。这似乎令人遗憾,尤其是他好像最喜欢把一张张地图铺满餐桌,仔细地推敲可能的路线。在这方面,他正像大部分中西部人那样,“方向”对他们来说非常非常重要。他们有种与生俱来的定向的需要,甚至在讲故事时也是如此。中西部人不管讲什么故事,都会在某个地方迷失在内心独白的灌木丛里,沿着这样的路线继续:“我们正待在旅馆里,那儿在州政府大楼东北方八个街区的地方。嗯,再想想,是西北方,而且我觉得更像是九个街区呢。这个女人没穿衣服,除了一顶浣熊皮帽,光溜溜的跟刚出娘胎一样,打西南边朝我们跑过来了……嗯,是东南方向吧?”如果在场有两个中西部人都目睹了那一事件,你就只能把这个故事抛诸脑后了,因为他们会把整个下午都泡在争论方向上,而且绝不会再回到原来那个故事。在欧洲,你总是能认出来自中西部的夫妇,因为他们会站在繁忙十字路口中央的安全岛上,查看迎风招展的地图,争论哪边才是西方。欧洲的城市,其街道弯弯曲曲,小巷毫无章法,简直要把中西部人逼疯。

这种地理上的痴迷可能与整个美国中部都缺少路标有些关系。我已经忘记那儿是多么平坦空旷了。几乎在艾奥瓦任何地方,只要站在两本电话簿上,你就可以将这里一览无余。从我现在所处的这个地方放眼望去,可以看到比利时那么大的一片土地,可是上面却一无所有,除了几个零零散散的农场,几棵大树和两座水塔,灿烂的银色反光,意味着远方看不见的城市的存在。远处的大地中央,一片尘烟追逐着碎石路上的一辆汽车。高高耸立在地上的唯一东西,就是那些大谷仓,可是就连它们也都一模一样,每一个之间都没有多少区别。

而且这里是那么安静。除了玉米无休止地骚动,便没有一丝声音了。三里外的房子里有人打个喷嚏,你也能听得到(“保佑你!”“谢谢!”)。过着如此缺乏刺激的生活肯定快把你逼疯了,这儿没有过路的飞机吸引你的视线,没有汽车喇叭的鸣叫,时间曳步缓慢前进,让你快要以为人们还在看《奥齐和哈丽特》这种电视节目,还要给艾森豪威尔投票呢。(“我不知道你们得梅因人走到哪一年了,反正我们法德乡这儿才刚来到1958年呢。”)

在展现个性特征这方面,那些小镇同样没有帮助。大概唯一能把它们区别开的就是名字了。它们千篇一律,都有一座加油站,一家杂货店,一座谷仓,一个卖农具和肥料的地方,还有个令人难以置信的微波炉店或者干洗店,让你掠过小镇时能够自言自语:“他们芬格斯市要干洗店干吗呢?”每隔四五个社区就有一个郡府,建在一个广场的四周。广场的一边,是一栋漂亮的砖砌郡府楼,一座内战时的加农炮和纪念两次战争死难者的纪念碑;另一边则是店铺:一家小杂货店,一个快餐馆,两家银行,一家五金店,一家福音书店,一间理发馆,几家美容院,一个男装店,里面的衣服只有小村子的人才会穿。至少有两家店铺都会叫“韦恩”。广场的中心区是公园,有肥壮的树,露天音乐台,飘着美国国旗的旗杆和散落各处的长椅,长椅上坐满了头戴约翰·迪尔帽的老头儿,他们围坐在一起聊着从前那些日子,那时他们还有别的事可做,而不是围坐着聊着那些有别的事可做的日子。在这些地方,时间像老牛拉车般嘎吱嘎吱地流逝。

艾奥瓦最好的小镇是佩拉,位于得梅因东南方向40英里。佩拉是荷兰移民创建的,每年5月,这里仍然举行盛大的郁金香节,他们还会请来某些大人物,比如海牙市长,飞来赞美他们的球茎。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佩拉,因为很多居民会在前院摆个小小的风车,看起来挺有趣。我倒不是说这格外有趣,而是你小小年纪就已学会,在穿越艾奥瓦的任何旅途中,不要放过你能找到的任何一点儿乐趣。此外,佩拉城边上还有一家“牛奶皇后”冷饮店,我爸有时会停在那儿,给我们买浸了巧克力的蛋筒冰激凌。光是为了这个,我一直对这个地方怀着特别的喜爱。当我在这个美好的9月清晨驶进佩拉,心情格外愉快,因为许多人家的前院里依旧有风车在旋转。我在广场上停下车,出来舒展腿脚。因为是星期天,广场上的老人们在休息——今天他们的任务是在电视机前睡一整天——不过在其他各个方面佩拉都和我记忆中的一样完美。树木、耀眼的鼠尾草和灿烂的金盏菊花床把广场装点得郁郁葱葱。广场上也有它自己的风车,这个漂亮的绿风车有白色的叶片,几乎和实物一般大,站在一个角落里。广场四周的店铺,都是整个中西部小镇店家钟情的谷片盒式建筑,不过加上了姜饼檐口和其他喜兴的装饰。每家店铺都有个严肃、可信赖的荷兰名字:帕德库珀药房啦,贾斯玛面包坊啦,范科保险啦,戈斯林克福音书店啦,范德布鲁面包店啦。当然了,它们全都不开门。在佩拉这样的地方,星期天仍然严格地遵守着戒律。的确如此,整个镇子是一片诡异的寂静。沉浸在那种死一般的静默之中,令你开始怀疑(如果你恰好有歇斯底里的天性):莫非每个人都被晚上泄漏的无色无味气体毒杀了——甚至可能正在悄无声息地控制你自己的中枢神经系统——这毒气正在把佩拉变成平原上的庞培。我简要地想象了一下,人们从四面八方赶来查看这些遇难者,特别让他们着迷的,是郡府广场上那个焦急的戴眼镜的年轻人,永远在紧握着自己的喉咙,正企图打开车门。不过很快我就看见广场那头有个人在遛狗,于是明白一切危险都已平安度过。

我本来无意逗留的,可是碰上如此美妙的早晨,我便沿着旁边的街道溜达,经过了整洁的有圆顶和山墙的镶木房子,房子前面的门廊上有双人座的秋千,在微风中嘎嘎作响。除了我的脚步蹭过枯叶的声音,这里没有其他声息。在街道的尽头,我碰到了中心学院的校园,一个荷兰改革教会管理的小学校。校园里的红砖房俯瞰着一个曲曲弯弯的水池,水上有架木制的人行拱桥。整个校园安静得像注射了双倍[1]剂量的“安定”。看起来像是克拉克·肯特念过的那种大学:整洁、亲切、思想正经。我走过那座桥,在校园的另一边发现了证明我不是佩拉唯一活人的新证据。从宿舍楼高处一扇开着的窗里,传来了开得极大的音响声,叫嚣了好一阵子——我想是什么《弗兰基去好莱坞》吧——随后,从看不见的地方传来一个炸雷似的声音:“马上给我把那鸟东西关掉,否则我过去把你的脑袋砸烂!”那是来自彪形大汉的声音——我猜他的外号叫“驼鹿”。音乐戛然而止,佩拉又睡着了。

我继续往东行驶,经过了奥斯卡卢萨、弗里蒙特、赫得里克和马丁斯堡。我对这些名字都很熟悉,但小镇本身却唤不醒我多少记忆。在从前大多数旅行的这个阶段,我便率先进入了无聊引发的恍惚状态,每隔15分钟就要大喊大叫:“还要多久啊?咱们到底什么时候才到啊?我闷死了,我好恶心,还得多久啊?咱们啥时候才到啊?”我依稀认出了科波克附近路上的一个转弯,当年因为碰上暴风雪,我们为了等铲雪车经过,在那儿待了四个钟头。还有几个地方,我们停下来让姐姐下去呕吐。其中包括马丁斯堡的一个加油站,她跌跌撞撞下了车,冲着油泵服务员的脚踝大吐特吐。(好家伙!那人真是手舞足蹈!)在韦兰的另一处,爸爸差点儿把我扔在路边,因为他发现我打发时间的办法,是把后车门嵌板上的所有铆钉都搞松,暴露出内部机械的有趣景象,却不幸导致车窗和车门永远失灵。然而,直到我经过奥尔兹,到达通往温菲尔德的路口的那一刻,才有了怦然心动的感觉。当年一到此处,爸爸便欣喜若狂地宣布我们其实已经到了。我最少也有12年没走过这条路了,可是对我来说,它平缓的小山坡和孤零零的农场就像我的左脚般熟悉。我的心在飞扬,这真像时光倒流啊,我似乎又成了一个小男孩。

抵达温菲尔德的路上总是惊心动魄。爸爸开下78号公路后,就以超高速度行驶在一条粗糙的石子路上,把大家颠得七扭八歪,还卷起团团白色尘云,然后顶着妈妈持续不断的警告,以明显精神失常的状态盲目地拐向了一条铁路线,而且一本正经地说:“我希望没有火车开过来。”直到几年以后,妈妈才发现那条铁路一天只有两趟火车经过,还都是在深夜。铁道远处,孑然独立在一片荒野中的,是座维多利亚式的宅子,很像《纽约客》里查尔斯·亚当斯漫画中的那种房子。几十年来没有一个人在那儿住过,可它依然摆满了罩着潮湿床单的家具。我姐、我哥和我经常从一扇破窗子爬进去,浏览一箱箱发霉的衣服、老旧的《科里尔》杂志和一些照片,上面的人都是一脸古怪的愁苦表情。楼上有间卧室里,据我哥说,躺着最后一位房客干瘪的尸体,一个死于心碎的女人,她在婚礼的圣坛前被抛弃了。我们从来没进去过,不过有一次,我大概四岁,我哥从钥匙孔往里窥探了一下,突然狂叫一声:“她来了!”然后头也不回地飞奔下楼。我呜呜咽咽地跟着他,每一步都喷着尿。这栋房子过去,是一片广阔的田野,上面满是黑白相间的奶牛。再过去,就是我爷爷奶奶的房子了。在树丛形成的天棚下面,它漂亮而又洁白,还有一个红色的大谷仓和好几亩草坪。我们每次到时,爷爷奶奶都无一例外地在大门口等着。我不知道他们是看见我们过来才奔到那个位置,还是就在那儿一小时又一小时地等着。极有可能是后者。因为说老实话,他们也没什么别的事情可做。这以后,将是四五天开心的日子。爷爷有一辆T型福特车,他允许我们这些小鬼在院子里开着玩儿,害得他的小鸡和两位年长的女性痛苦不堪。冬天里,他会在车后面挂个雪橇,带着我们在白雪皑皑的路上跑很长很远。到了晚上,大家会围着餐桌打扑克,玩得很晚才睡觉。去爷爷奶奶家总是在圣诞节,或者感恩节,要不就是国庆节,或者某个人的生日。在那里,永远有幸福快乐。

我们一到,奶奶就急急忙忙地从烤炉里端出某种刚烤好的东西。这种东西总是那么不同寻常。奶奶是我知道的唯一——可能也是世界上唯一——真的照着食品袋后面的食谱做东西的人。那些菜总是叫作“脆米片加香蕉船翻身蛋糕”或者“戴尔·蒙特利马豆加椒盐卷饼的宴会式点心”。材料通常都可疑地由大量该公司自己的产品构成,而且一般是你在极度饥饿时才会想到的组合。这些菜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它们的别具一格。当我奶奶给我一块热气腾腾的蛋糕或三角饼时,里面几乎可能包含任何东西——尼布里茨甜玉米、巧克力屑、午餐肉、胡萝卜丁、花生酱。一般来说里面某处总会有些脆米片,我奶奶对脆米片情有独钟,不管做什么都要铲两勺进去,即使食谱上没这么要求。她的烹调水平之差,基本上和你我一样,并不会造成什么实质的危害。

这一切似乎都很遥远了,确实如此。那确实是很久以前了。实际上,我奶奶用的是手摇电话,就是那种挂在墙上,有个手柄的,你把它转上几圈然后说:“梅布尔,给我接格蕾迪斯·斯克里比吉。我想问问她怎么做霜糖奶酪宴会小点儿。”结果呢,格蕾迪斯·斯克里比吉已经在听电话了,或者别的什么正在听电话的人知道怎么做这种点心。每个人都偷听电话。奶奶经常在百无聊赖的时候偷听,她一只手捂着话筒,向屋里其他人活灵活现地转述什么结肠灌注啦,子宫脱垂啦,跟韦恩那家“城区客栈及晚餐俱乐部”的女招待私奔到伯灵顿的丈夫们啦,还有小镇生活中的其他危机。在这期间,我们大家都得保持绝对的安静。我永远也不能完全理解这是怎么回事,因为故事若进入了最刺激的部分,奶奶常常会忍不住插嘴。“噢,我觉得梅勒可真卑鄙,”她会说,“是的,没错,我是莫德·布赖森,我只想说,他这样对待可怜的珍珠,真是太恶心、太卑鄙了!还有,梅布尔,我要告诉你点儿别的,在哥伦布路口,你能买到便宜一块钱的有托胸罩呢。”大概在1962年,电话公司来人了,在奶奶家里安了一部没有共用线的正常电话,可能是应了镇上所有其他居民的请求吧。这简直就是将她的生活打穿了一个大洞,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完全恢复过来。

我并不真的指望我的祖父母在大门口等我,因为他们已去世多年。但我想,我是隐隐地希望另一对善良的老夫妇现在正住在那里,并且会邀请我进去看看,分享我的往事。没准儿还会让我做他们的孙子呢。最最起码,我以为祖父母的房子就像我上次见到时那样。

但事实上,已经不是那样了。通往房子的那条路依然是亮闪闪的白色鹅卵石,也依然卷起令人满意的尘云,但那条铁道却不见了,而且没有任何曾经存在过的痕迹。那栋维多利亚式的宅子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个农场员工宿舍式的住家,汽车和煤气筒散落在院子里,仿佛一个学步小儿的玩具。更糟糕的是,牛儿遍布的田野现在成了满是纸盒般房子的地产。我祖父母的家从前安然屹立在镇子之外,好像田野海洋中一个清凉的绿树小岛。可现在呢,廉价的小房子从四面八方向它拥挤过来。我震惊地发现,谷仓竟然也不见了,哪个傻瓜拆掉了我的谷仓!而那房子本身呢——唉,已经成了个破棚子。油漆大片大片地剥落,灌木被随意地连根拔起,树林被砍倒,高高的荒草丛中散落着房子里溢出来的垃圾。我在房前的公路上停下车,面对此情此景,只有目瞪口呆。我无法描述这种失落的心情。我的一半回忆都在那栋房子里啊。过了一会儿,一个巨大的胖女人出现了。她穿着粉红短裤,正在打电话,那电话线显然是无限长的,因为她走过来站在敞开的门口,死死盯住我,纳闷我究竟在死盯着她看什么。

我开车进了城。在我小时候,温菲尔德的主街有两家杂货店、一个廉价品小铺、一间酒馆、一家台球厅、一个报社、一间银行、一爿理发店、一座邮局、两个加油站——繁荣小镇该有的东西它都有。每个人都在当地购物,每个人都认识彼此。可现在剩下的只有酒馆和卖农具的地方。有六块空地上像补丁一样缀满杂草,上面的建筑物已经被拆掉,再也没有重盖。剩下的那些建筑,大多都黑乎乎的,用木板钉死了。这里活像一个废弃的电影布景,很久以前就已被扔在这里等待腐烂了。

我不明白这里发生了什么事。人们现在恐怕得开上30英里路才能买到一条面包吧。酒馆外面,一群杀气腾腾的年轻摩托车手正在闲荡。我本打算停下来问问他们这个镇子到底发生了什么,可是其中一个见我放慢了速度,向我竖起了手指。无缘无故啊!他大概只有14岁。猛然间,我驱车向前,回头奔向78号公路,经过熟悉得像我左脚一样的散落农舍与平缓的斜坡。平生第一次,我在转身离开一个地方时,知道自己永远也不会再来看它了。这实在太令人难过了,可我本来就该明了于心的。正如我过去常对托马斯·伍尔夫所说的那样,生命中有三件事是你无法做到的:你打不赢电话公司;你绝对无法引起服务生的注意,除非他准备理你;还有,你不可能再回家乡。

[1]克拉克·肯特,俗称超人(Superman),是DC漫画公司旗下的超级英雄。

第三章

我驾车前行,不听收音机,也没有多少思绪。在惬意山,我停下来喝咖啡。我带着周日版的《纽约时报》——自从我离开之后,生活中最伟大的进步之一,便是如今你能在艾奥瓦这样的地方从售报机里买到当天出版的《纽约时报》。真是非凡的销售技艺啊!于是我在亭子里把它展开。哇!我爱死《纽约时报》周日版了!且不说它作为报纸的诸多优点,单是它那巨大的分量就够让人感到安慰的了。我面前的这一份肯定重达10或12磅,能挡住20码外飞来的子弹。我曾经读到过,出版一期《纽约时报》周日版,要用掉7.5万棵树——它是很对得起每一片颤抖的叶子了。就算我们的孙子因此没有氧气呼吸又怎么样呢?去他们的!

时报上我最喜欢的部分,就是周边那些小栏目。这部分是如此乏味沉闷,散发出一种催眠的魅力。像“家务改进栏”(“你需要知道的全部修理零件”),还有集邮栏(“邮局纪念航空邮票发行25年”)。我尤其喜爱那广告附页,要是一个保加利亚人问我美国的生活情况,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去抓一堆《纽约时报》广告附页吧,它们展示出的那种丰富多彩的生活,超乎绝大多数外国人最狂野的梦想。似乎是为了说明我的观点,面前的这份报纸就包含了纽约齐威格公司的礼品目录,提供大量你根本想不到有何需要的产品——音乐鞋架啦,手柄里装晶体收音机的伞啦,电动指甲防护器啦。多么伟大的国家啊!我最爱的是其中一个小小的电热盘子,你可以把它放在桌子上,以免你的咖啡变凉。这对那些脑子受损的人来说,绝对是个天大的恩惠。脑部损伤导致他们四处闲逛,忘记了自己的饮料。全美国的癫痫病患者必定也是同样感激涕零。(“亲爱的齐威格公司:说不清有多少次,我从大发作中苏醒过来,发现自己正躺在地上思考,‘噢,上帝呀,我敢打赌我的咖啡又凉了。’”)说真的,谁会买这些东西呢?——银牙签,绣着姓名首字母的内裤,印着“年度人物”的镜子。我常常想,要是我开这么一家公司,我就生产一种剖光的桃花心木板,上面的铜牌写上:“嘿,看我干得怎么样?我花了二十二块九毛五,买了这个完全没用的废物。”我敢肯定它会像烤饼一样好卖。

有一次我在精神错乱的一瞬间,给自己买了目录上的东西,其实内心深知会以心碎而告终。那是一个小小的读书灯,可以夹在书上,这样就不会打扰在你旁边睡觉的那个她了。在这一点上,它的表现堪称杰出,因为它几乎不能用。它发出的光线微弱得一塌糊涂(在目录上,它似乎能在你海上迷航时向其他船只发信号呢!),除了头一两行,剩下整页都陷入一团漆黑。我可见过很多小虫子比它亮多了。大约四分钟以后,它那小小的光线开始颤动,然后彻底消失,后来我再也没有用过它。可问题是我明明知道会如此收场,知道它只会带来令人感到苦涩的失望。再一想,如果我真开这么一家公司,我就干脆寄给订货人一个空盒子,内附纸条,上面写着:“我们决定不寄上您订的物品了,因为正如您明了的那样,它是绝不会正常工作的,只会令您失望。所以,就让这一次作为您日后生活的教训吧。”

我从齐威格目录转向食品和日用品广告。这部分通常会有一大堆明亮耀眼的诱惑,勾你去品尝令人兴奋的新产品——名字叫作“大块炖牛肉加肉汤”(“牛肉纤维,肉块多多”)和“闻香快餐”(“让你想用鼻子吃的刺激新快餐!”),还有“乡村阳光蜜烤麦仁加糖霜早餐麦片”(“新推出富含维生素的巧克力葡萄干!”)。我被这些新产品迷得神魂颠倒。很明显,美国垃圾食品的制造者和消费者已经共同越过了某种合理的界限,正在无尽地追求新口味的感官刺激。现在他们有点儿像那些绝望的瘾君子,已经尝过了所有已知的毒品,为了得到更刺激的效果,终于沦落到静脉注射马桶清洁剂的地步了。在全美各地,你都能看到无数屁股松垮的夫妇静静地在超市货架上搜寻,寻觅新的口味组合,企望找到没尝过的产品来刺醒他们的嘴巴,让他们迟钝的味蕾兴奋一下,根本不管那种兴奋是多么短暂。

这个市场的竞争是白热化的。食品插页不仅提供50美分左右的折扣,你如果寄两三个商标过去,制造商还会快递给你“大肉块海滩毛巾”,或者“乡村阳光围裙与隔热手套组合”,或者一个“闻香快餐”电热盘子,当你正因血糖过高徘徊在昏迷边缘时,为你的咖啡保温。有趣的是,狗食的广告也与此十分类似,只不过它们不常是巧克力口味。实际上,每一种产品——从柠檬清香的马桶清洁剂到松香的垃圾袋——都承诺给你带来一次短暂的沉醉。难怪有那么多美国人一脸呆相,原来他们已经完全被毒倒啦!

我上了218号公路,向南驶向基奥卡克。这段路在我的地图上被标明为观光线,可是,这种事情绝对是相对的。谈起艾奥瓦东南部的观光路线,就像谈起巴里·曼尼奴的好唱片一样,你非得做点儿让步才行。比起整个下午待在一间黑屋子里,它是不坏;可是比起索伦廷半岛的海滨大道之类的地方,恐怕就有点儿乏味了。毫无疑问,路边的风景和今天其他路上的差不多,并没打动我更多。基奥卡克是密西西比河边的一个小镇,在那里,艾奥瓦州、伊利诺伊州和密苏里州隔着一个大弯道面面相对。我本想奔向密苏里的汉尼拔,还指望在去南大桥的路上把这个镇看上一眼。可是不知不觉间,我发现自己已经上了向东往伊利诺伊去的桥。此举令我惊慌失措,结果只瞥到一眼密西西比河,那向着两个方向延伸开去的闪亮褐色,然后,追悔莫及的我就已经进入伊利诺伊了。我真的盼望着能看一看密西西比河呢,小时候,觉得穿越它简直就是一次探险。爸爸总是大叫:“这儿就是密西西比啦,孩子们!”我们闻声爬到窗边,发现自己正置身于一座真正的云中大桥上,它是那么高,惊得我们屏住了呼吸,而那银光闪闪的河流,在很远很远的下面,广阔、雄浑、安详,正孜孜于它永恒的使命——奔腾向前。这样的景象你可以看上好几里——在艾奥瓦,这可是极其稀有的体验啊!你会看到驳船、小岛还有河边小镇,景色非常棒!然后呢,突然之间,你已经在伊利诺伊了,这里平坦单调,全是玉米,你的心不断下沉,明白就这样了,这就是今天的全部视觉刺激了。从现在起,你得再经过好几百英里无趣的玉米地,才能体验到最琐屑的快乐。

此时此地,我在伊利诺伊,这里又平坦又满是玉米,还很无聊。一个孩子般的声音在我脑子里大叫:“咱们到底什么时候才到啊?我觉得好无聊啊。咱们回家吧。咱们到底啥时候到啊?”我本来自信地认为这会儿是在密苏里,已经把地图册翻到了密苏里那一页,因此我在路边停下来,有点儿跟自己怄气的味道,做一点儿制图上的调整。正前方有个牌子上说:“系上安全带,伊利诺伊法律规定。”可是,很显然,读不通禁令句不算是违法。我紧锁眉头,研究着我的地图。如果我在汉密尔顿下公路,就可以沿着河的东岸开,在昆西进入密苏里。这条路甚至也被注明是观光线,说不定最后会发现我的错误并非坏事哩。

我循着这条路经过了沃索(即华沙),一个破败的河边小镇。道路从一道陡坡向着河流纵身一跳,但之后又转回内陆,我还是只能对河流惊鸿一瞥。几乎是在一瞬间,风景又展现为广阔的冲积平原。太阳正在西斜,左边有隆起的座座丘陵,点缀着刚刚露出秋色的树木;右边是平坦似桌面的大地,一队队联合收割机在田野间劳作,扬起了阵阵尘灰,在收获的季节里加班加点。更远处,起谷机捕捉到夕阳余晖,泛出片片乳白,仿佛被从内部点燃一般。在更远一些看不见的某个地方,就是那大河。

我继续向前。这条路上完全没有任何路标。在美国他们经常这么干,特别是在那种从无名之地到无名之地的乡村公路上。没办法,你只能凭自己的方向感来找路了——在我身上,咱们别忘了,这方向感刚刚把我送错了地方。我计算着,如果朝南走,太阳应该在我的右边(我想象自己在一个微型车里穿越一张巨大的美国地图,才得出这一结论),可这条路九曲十八弯,弄得太阳在我前方调皮地游来荡去,先是在路这边,然后又跑到了那边。一整天来,我第一次产生了一种感觉:我正在一片辽阔大陆的心脏里,在无名之地的中央。

突然间,大路变成了碎石路,箭头般锋利的白石块飞起来,敲打着汽车的底盘,制造出可怕的喧嚣。我的眼前浮现出这样的情景:油管破裂,热油四处飞溅,我冒着热气,咝咝作响,连滚带爬地抛锚在这条荒凉的路上。漫步的夕阳此刻正停在地平线上,向天空泼洒着淡淡的粉红,我一边心神不宁地往前开着,一边鼓励自己坚强面对那暗淡前景:在群星下面过夜,还有狗一样的动物呼哧哧来闻我的脚,再加上到我腿上来取暖的蛇。前方路上有一团步步逼进的尘暴,不一会儿变成一辆敞篷卡车,它以不顾一切的架势飞驰而过,向我的车喷射出石头炮弹,发发炮弹砰砰地砸在车身上,从窗玻璃上弹开,留下了碎裂的声音,然后把我扔在一团尘云中飘荡。我摇摇摆摆地向前开,无助地透过这一团漆黑窥探着。它及时地散开,刚好让我发现自己距离有停车标志的三岔路只有20英尺。当时我的速度是每小时50英里,在碎石路上的刹车距离得3英里。我使出浑身之力猛踩刹车,弄出人猿泰山没抓住藤条的噪音,才停了下来。车子滑出小道,超过停车牌,冲上铺砌的高速公路才停下来,还轻轻地左右晃动着。就在这一刻,一辆巨无霸般的双桥卡车席卷而过——所有的银喇叭都在傲慢地向我怒吼,所有的闪光灯不可一世地向我闪耀——让我的小车又颤动起来。要是我早三秒钟冲上高速公路,定会被它撞成齑粉。我把车开到路肩上,下来检查受损情况。车子看上去就像遭到了面粉袋的俯冲轰炸,油漆被打掉的地方露出了片片粗糙的金属。感谢上帝,幸亏妈妈个子比我小那么多。我感叹一声,突然觉得很失落,觉得自己离家很远。然后我注意到,前面的路牌上指着去昆西的路,原来我正好停在了正确的方向上,这样看来,险情至少还有点儿帮助嘛。

到了停车休息的时候了。一个小镇就伫立在路边,我斗胆把它叫作得拉德(笨蛋),唯恐这儿的人们发现我指的是他们自己,而把我送上法庭,或者打上门来用棒球棍狠狠揍我一顿。小镇边上有家老汽车旅馆,看上去相当破败,不过从院子里没有焦黑家具这一点判断,这里显然比我爹会选的那种地方高一个层次。我把车停在碎石路上,走了进去。一个75岁的女人正坐在桌后,戴蝴蝶眼镜,梳蜂窝头。她正在做一本要你在一大堆字母里圈出单词的书,我觉得应该把它叫作“低能儿的智力测验”。“要点儿啥?”她头也不抬,懒洋洋地问。“我想要个房间过夜。”“三十八块五。”她答道,手中的笔贪婪地落在“没错”这个词上。

我很狼狈。我们那会儿汽车旅馆的一个房间只要十二块啊。“我不想买下那房间,”我解释道,“我只想在里面睡一个晚上而已。”

她从眼镜上方严厉地盯着我:“房间是三十八块五,一个晚上,税另加,你要还是不要?”她说话的腔调让人讨厌,每个词都加了一个音节。“税”变成了“失味”。

我们俩都清楚,我离其他任何地方都有好几里远呢。“那好吧。”我悔恨地说。我签过字,嘎吱嘎吱地走过碎石路,直奔我的豪华套房而去。这里好像并无其他主顾。我背着包走进房间,四处打量一番,就像你刚到一个新地方所做的那样。屋里有一台黑白电视,看来只有一个频道,另外还有三个弯弯曲曲的衣架。浴室镜子裂了,两扇浴帘还不配套。马桶座上贴了一个纸带,写着“为保护您已消毒”,可是下面却有根烟蒂漂浮在一小汪尼古丁里。爸爸肯定会喜欢这儿的,我想。

我冲了个澡——那就是说,水从墙上的喷头滴滴答答流到我头上——然后就出去考察这个小镇。我在一个贴切地叫作“咯咯”的地方吃了一顿软骨加烤“棒球”,我本以为在中西部的任何地方都不可能吃到真正糟糕的饭菜,可是“咯咯”却硬是做出了这样的东西。那是我吃过的最难吃的食物——而且别忘了,我还是住过英国的呢。它具备口香糖的全部品质,只有口味除外。一直到现在,我打嗝的时候都还能尝到那味儿。

后来我到镇上四处看了看,也没多少可看的,主要就是一条街道,一头是谷仓和铁道,另一头就是我的旅馆,两边是几个加油站和杂货店。这儿的每个人都饶有兴趣地打量着我。多年前,当我还在活泼而敏感的青春期时,读过理查德·马加森写的一个惊险故事,说的是一个偏僻小村的居民,每年都等待一个独自来到镇上的外地人,好在一年一度的烧烤野餐会上把他烤了吃。这儿的人们就正以看烤肉的眼神注视着我呢。

我自觉尴尬,便走进一个阴暗之所,在这个叫作“韦恩酒栓”的酒吧里找了个位子。除了角落里一个一条腿的老人,我是唯一的客人。那吧女很亲切,戴着蝴蝶眼镜,梳着蜂窝头。你一眼就能看出来,她从1931年起就是本地的“豪放女孩”。她整个脸上都写满了“随时做爱”,但全身都写着“最好带个纸袋”。不知道她用了什么方法,把她那宽广的屁股灌进了一条红色紧身裤里,还用一件紧身上衣把胸部绷得密不透风,看着真像是错穿了她孙女的衣服。她足有六十上下,样子相当恐怖。我明白那一条腿的家伙为何要选最远的角落了。

我问她,得拉德的人们如何消遣。“你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呀,甜心?”她说道,并且意味深长地抛来媚眼。我不安地发现,那个“随时做爱”的标志闪烁起来了。我还不曾被女人强迫过呢,不过当这一刻到来时,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竟然是在伊利诺伊的南部某地,和一个60岁的老奶奶。“噢,也许有那种合法的戏院或者象棋比赛什么的吧?”我轻轻地嘟哝着。然而,一旦我们达成共识,接受我只爱她的心灵,她就变得非常理智,甚至相当迷人。她向我详细而坦率地讲述了她的人生,她陷入一连串让人晕头转向的婚姻,嫁的人现在不是在大牢里就是死于枪战。她还顺便做些惊人的坦白,比如:“吉米把他妈给勒死啦,我一直不知道为什么。不过柯蒂斯从来没杀过人,除了有一次不凑巧,他抢一个加油站的时候枪走火啦。弗洛德——我的第四任丈夫——也从来没杀过人,可要是有人惹恼了他,他往往会弄断人家的胳膊。”“你要办家庭聚会一定很有趣。”我彬彬有礼地冒昧评论。“我不知道弗洛德后来怎么样了,”她接着说,“他下巴‘烂里’有一个凹口,”——过了一会儿,我才发现这是伊利诺伊南部说“就在这儿,我指的地方”的口音——“这让他看起来有点儿像柯克·道格拉斯。他可真可爱啊,就是脾气不好。我后背有条两英尺长的伤疤,就是他用冰锥割的。你想看看吗?”她说着就动手要卷起上衣,却被我拦住了。她就那样将她的人生经历一年接着一年地讲了下去,角落里那家伙显然在偷听,每隔一阵子就咧嘴欢笑,亮出满口大黄牙,我猜想他的腿一定是弗洛德一时性起给扯掉的。在我们的交谈即将结束之际,那吧女斜眼瞟了瞟我,好像我在使坏骗她似的,说道:“我说,你到底是从哪儿来的,甜心?”

我不想告诉她我的全部人生故事,因此只是说:“大不列颠。”“噢,我要告诉你件事,甜心,”她说,“就一个外国人来说,你英语说得可真够好的呀。”

之后,我带着六听装的一箱啤酒回旅馆睡觉。我发现,根据香味和形状判断,那床只可能是一匹马刚刚腾出来的。它中间塌得那么厉害,搞得我非得把两腿大劈叉才能看到床脚的电视,就像躺在一辆独轮手推车上一般。晚上很热,上了年纪的菲哥窗式空调铆足全力,制造出钢铁厂般的噪声,却只能勉强散发出最微弱、极稀少的凉气。我躺着,把那箱啤酒放在胸口,有效地将自己固定住,开始一听接一听地喝酒。电视里演的是个脱口秀,主持人是个油头粉面的浑蛋,穿一件鲜艳的运动衣,名字我没听清楚。他是那种把打理头发当成头等大事的人。他和乐队领队(自然是挂着一把明晃晃的吉他)互相取笑了几句,一点儿趣味都没有。然后,他转向镜头,用严肃的腔调说:“说真格的,朋友们,如果你曾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或困扰,或者你只是无法掌控自己的生活,我知道你一定会对今晚第一位来宾的谈话非常感兴趣,女士们、先生们,让我们欢迎乔伊斯·布拉瑟博士!”

伴随着乐队奏出的得意洋洋的曲调,乔伊斯·布拉瑟大步上台,我在床铺允许的限度内端坐起来,大叫着:“乔伊斯!乔伊斯·布拉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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