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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7 22: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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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扎迪·史密斯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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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摆时光

摇摆时光试读:

版权信息

书名:摇摆时光

作者:【英】扎迪·史密斯(Zadie Smith)

译者:赵舒静

责任编辑:杨懿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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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一变,舞蹈也变。——豪萨族谚语序幕

奇耻大辱的日子,这是我的头一天。被丢上飞机,送回英格兰老家,安排在圣约翰伍德一处临时租来的公寓里。公寓房间在八楼,窗户俯瞰板球场。我觉得选在这里是故意的,因为门卫什么问题也不回答。我一直待在公寓里。厨房墙上的电话响了又响,但他们警告我别接电话,自己的手机也要关掉。我看别人打板球,我不懂这项运动,消遣不起来,可怎么说都比盯着房间看强啊。这是一套豪华公寓,设计力求中规中矩,所有的尖角都磨圆了,像苹果手机一样。等板球赛结束,我就盯着闪闪发亮的入墙式咖啡机,盯着佛祖的两张照片(一尊铜像,一尊木像),盯着大象跪在同样跪着的印度小男孩脚边的一张照片。房间都是颇有格调的灰色调,中间由饰有棕色羊毛细线的古风走廊连接。我盯着细线上凸起的条纹。

两天就这样过去了。第三天,门卫打电话来说没人堵着大堂了。我看着我的手机,它躺在厨房操作台上,还是飞行模式。我已经离线七十二小时了,至今都记得当时的感受:论身体上的坚忍,论精神上的刚毅,这回都该跻身我们这个时代的伟大案例。我穿上夹克下了楼。在大堂里,我碰到了门卫。他逮住机会大吐苦水(“你可不知道过去几天这下面是什么样——简直是要人命的皮卡迪利广场!”),不过看得出他也很纠结,甚至有一丝失望:真可惜风头过去了——他在这四十八小时里自我感觉非常重要。他得意地告诉我,他让好几个人“别想了”,还让什么什么人明白,如果他们以为能绕过他,“他们得重新想想”。我倚在他桌边听他讲。我离开英国太久了,很多简单的口头习语听着像外国话,快听不懂了。我问他晚上会不会有更多人,他说他觉得不会,从昨天开始就一个人也没了。我问他,如果我有客人留宿一晚是不是安全。“我觉得没问题啊。”他说话的口气让我觉得自己问得很傻。“后门总好走。”他叹了口气,就在这时一个女人过来问他,能不能在她外出时替她收一下干洗衣物。她态度粗鲁、毫无耐心,说话时没看着他,倒是盯着他桌上的一台日历仪——带电子屏幕的灰色方块,给站在它面前的每个人通告时间,精确到秒。这是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五日十二点三十六分二十三秒。我转身离去;门卫应付完那个女人,赶紧从桌子后面出来给我开门。他问我去哪;我说我不知道。我走出去,走入这座城市。这是一个美好的伦敦秋天的午后,有点寒意却晴朗,叫不出名字的树下有金色的落叶。我走过板球场和清真寺,经过杜莎夫人蜡像馆,走上高志街,走过图腾汉厅路,穿过特拉法尔加广场,最后发现自己到了泰晤士河河堤,于是便过桥。我想起那两个年轻小伙,还是学生,有一天深夜过桥时突遭行凶抢劫,被扔过围栏投进了泰晤士河——过桥时我常想起这件事——一个活下来了,一个死了。我想不通幸存者是怎么挺过来的,在黑暗中,在彻骨的寒冷中,惊魂未定,鞋子倒还在脚上。想到他,我走在桥的内侧,靠近铁路的那侧,不去看水面。到了南岸,我第一眼就瞧见了一张海报:下午有和一位奥地利电影导演“对话”的活动,二十分钟后就在皇家节日大厅开始。我心血来潮,决定买张票。我走过去,买到了后排的座位——最后一排。我期待不高,只想从自己的问题里稍微解脱一会儿,只想坐在黑暗中听听别人讨论我从没看过的电影,可节目中途导演要主持人播放电影《摇摆时光》里的一小段舞,这电影我熟悉,可我只在儿时才一遍又一遍地看。我在座位里坐得笔直。前(1)面的大屏幕上,弗雷德·阿斯泰尔和三个黑影跳着舞。可它们跟不上他,阵脚大乱。最后它们举了白旗,三只左手摆出了很有美国范儿的“噢好逊”的手势,走下台去。阿斯泰尔一个人继续跳。我知道那三个黑影也都是弗雷德·阿斯泰尔。我小时候知道吗?其他人不会像那样摆手,其他舞者不会像那样屈膝。这时,导演聊起了他的一个理论——“纯电影”,他将其定义为“光与影的交错,久而久之便表现为一种节奏”,可我只觉得无聊,听不进去。在他身后,同样的电影片段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又播了一遍,我的脚跟着音乐在前面的座位上轻轻打着节拍。我感到体内涌起一阵奇妙的轻盈感,一种荒唐的快乐,毫无来由。我丢了工作(我的生命里只有工作),还丢了隐私,但这一切和我观看着舞蹈、用自己的身体感受它精准的节奏而获得的快感相比,都显得微不足道了。我感觉自己离开了身体所在的位置,升上天去,盘旋着从远远的地方审视自己的生活。我不禁想起了别人描述的吃了迷幻药的体验。我一眼看见了我的人生岁月,但它们不是一次次经历层层叠加成的实实在在的形态,而是恰恰相反。真相显露在我面前:我总是依附于别人的光,我从未有过自己的光。我的生活是影子。

活动结束后,我穿过城市走回公寓,给在附近咖啡馆等候的拉明打了电话,告诉他人群已经散去了。他也被炒了鱿鱼,不过我没让他回塞内加尔的老家,而是带他来了这里,伦敦。十一点时他来了,穿了件连帽上衣,以防有人拍照。大厅里没人。戴着帽子,他更显年轻帅气,我居然对他没什么感觉,简直是暴殄天物。之后,我们端着各自的手提电脑并排躺在床上,我不想查看邮件,于是玩起了“谷歌”搜索,一开始漫无目的,后来就有明确的想法了:我找的是《摇摆时光》中的那段视频。我想给拉明看看,好奇现在身为舞者的他会有什么反应,可他说他从没见过或听说过阿斯泰尔,电影片段播放时他坐在床上皱着眉头。我搞不懂我们在看什么:黑漆漆的弗雷德·阿斯泰尔。在皇家节日音乐厅,我坐的是后排,没戴眼镜,开场是阿斯泰尔的远景。但这些都不足以解释我是如何在自己的记忆中屏蔽了孩提时(2)代留下的影像:流转的眼神,白色的手套,“宝洋哥”式的微笑。我自觉无趣,关了手提电脑去睡觉。第二天一大早我就醒了,没管床上的拉明,急忙去厨房打开我的手机。我原以为会有几百条消息,几千条。我只收到大约三十条。以前艾米一天要给我发几百条消息,现在我终于回过神来,她再也不会给我发消息了。明摆着的事情,不知道我为什么那么久才明白过来。我往下拉了拉叫我心情低落的短信列表——一个远亲,一些朋友,几个记者。我看到了一条标题:婊子。地址栏是一片乱码,附件的视频已打不开。消息的正文只有一句话:现在所有人都知道你是什么货色了。这种风格的留言,像是对你怀恨在心、对“什么是正义”有着坚定想法的七岁小姑娘写给你的。一定就是这样,如果你能无视时光的流逝。(1) 弗雷德·阿斯泰尔(Fred Astire,1899—1987):美国电影演员,舞蹈家。(2) “宝洋哥”:指美国踢踏舞演员比尔·罗宾逊(Bill“Bojangles”Robinson,1878—1949),他是白人歌舞杂耍表演中的第一位黑人演员。音乐剧《摇摆时光》末尾的Bojangles of Harlem,即弗雷德·阿斯泰尔与自己的三个巨影共舞的创意片段,便是向比尔·罗宾逊致敬。第一部分 早年1

如果一九八二年的所有礼拜六都能记作一天,那我就是在那个礼拜六的上午十点遇到的特蕾西,当时我正走过铺了沙色砾石的教堂院子,两人都牵着母亲的手。还有很多别的姑娘在场,可出于显而易见的原因,我们注意到了彼此,哪里相似,哪里不同,姑娘们就这样。我们的棕色皮肤完全一样深浅——就像同一块褐色料子分成了我俩,我们的雀斑分布在同样的地方,身高也相仿。但我表情生硬、一脸苦相,长着严肃的长鼻子,眼角下垂,嘴角也是。特蕾西是圆脸,神气活现,像肤色黑一点的秀兰·邓波儿,可就是鼻子跟我一样不好看,我一眼就瞧出来了,可笑的鼻子——像小猪一样鼻孔朝天。可爱是可爱,但也不怎么雅观:她永远都在展示两个鼻孔。鼻子上我们打了个平手。头发上她则赢得全面胜利。她有打着卷的齐臀鬈发,扎成了两股辫子,用什么油抹得锃亮,辫梢扎着黄色丝绸蝴蝶结。黄色丝绸蝴蝶结是我妈不了解的玩意。她用黑色发带把我的爆炸头扎成一个蘑菇云顶在脑后。我妈是女权主义者。她自己的发型是半英寸的非洲头,脑壳形状完美,她从不化妆,我们娘儿俩穿衣也是尽可能朴素。(1)你要长得像纳芙蒂蒂,头发什么样就无所谓了。化妆品、保养品、金银珠宝、昂贵服饰,她统统不需要,这样一来,她的经济条件、政治地位和审美情趣就完美而方便地统一了。配饰只会破坏她的风格,包括(或者说当时我认为包括)她身边七岁的马脸丫头。看着特蕾西,我诊断出相反的问题:她的妈妈是白人,肥胖,深受痤疮折磨。她稀疏的金发紧紧系在脑后——我妈管这叫“基尔伯恩面部提拉式发型”。但特蕾西的魅力扭转了败局:她是她妈妈最醒目的配饰。这家人的风格虽然不是我妈喜欢的类型,却让我着迷:商标、镀锡手镯和耳环,各种水钻,还有我妈拒绝承认存于世间的那种名贵运动鞋——“那不是鞋子”。除了相貌,我们两家就半斤八两了。我们都住公租房,都不拿救济金。(这事儿上我妈很自豪,特蕾西妈妈很愤慨:她试了好多次都没能“搞到残疾抚恤金”。)在我妈看来,正是这些表面上的相似之处让品味的问题显得格外重要。她的穿衣风格属于尚未到来、但她期待到来的未来。于是她穿毫无特点的白色亚麻裤子、蓝白相间的条纹T恤、磨破的平底凉鞋,留着朴素美的非洲头——一切都那么不起眼,那么低调,和这个时代、这个地方格格不入。有朝一日我们会“离开这里”,她会完成学业,化身真正的“激进潮人”(2)(3)(4),或许会和安吉拉·戴维斯、格洛丽亚·斯坦恩相提并论……草底鞋也是这幅宏伟蓝图的一部分,暗暗指向更高级的概念。我穿得土里土气,展现了母亲对我的出色家教——在我妈向往的圈子里,把你的女儿打扮成小婊子的模样会被视为格调低下。唯有在这个层面上,我才称得上配饰。但特蕾西系着令人激动的黄色蝴蝶结,穿着沙沙作响的百褶裙和露出几寸稚嫩的栗壳色肚皮的露脐装,是她妈妈理直气壮的心愿与寄托,她唯一的快乐。妈妈和女儿们在教堂入口狭路相逢时,我们和这对母女挤到了一起,我饶有兴致地看着特蕾西妈妈把女儿推到自己身前,推到我们前面,她将自己的身体作为屏障,把我们挡在后面时手臂上的肉晃来荡去,直到她又自豪又忧虑地出现在伊莎贝尔小姐的舞蹈课上,准备将她宝贵的货物托付给别人临时照料。相比之下,我妈虽然带我去了,却一副厌烦的表情,牢骚满腹,她觉得舞蹈课荒唐可笑,她不如干点别的。她瘫坐在沿着左墙一字排开的塑料椅子上,掩饰不住对整项活动的鄙视之情。若干个礼拜六后有了变化,我爸接手了。我等着特蕾西爸爸来接手,但他从不出现。实际上,如我妈所料,没有“特蕾西爸爸”这回事,至少在传统的、已婚的角度而言没有。这,同样也属于格调低下。2

现在我想说说教堂了,还有伊莎贝尔小姐。朴实的十九世纪建筑,门面装点着巨大的沙色石块,跟你在更简陋的房子上看到的便宜覆面差不多(尽管不是),室内朴素如谷仓,顶上有漂亮的尖顶。它叫圣(5)克里斯托弗教堂。它简直就像我们唱着歌谣用手指头比划出来的教堂:这里有座教堂这里是它的尖顶打开门所有人都在

彩色玻璃窗上描述了圣克里斯托弗把小耶稣扛在肩上过河的故事。画得可真简陋:圣人看着像只有一条胳膊的残疾人。原来的窗户在战时碎掉了。圣克里斯托弗教堂对面是一栋高层的公租房,声名狼藉,特蕾西就住在里面。(我家更好一点,楼层低,隔着一条街。)公租房建于六十年代,取代了被炮弹摧毁的一排维多利亚式建筑——就是炸毁教堂的同一轮轰炸,但两幢建筑之间的纽带从此断裂。教堂无法吸引路对面的居民信仰上帝,于是做了务实的决定,生出多种功能:蹒跚学步娃娃的操场、把英语作为第二语言学习的课堂、驾照培训。这些都很受欢迎,办得风生水起,但礼拜六早上的舞蹈课是新开设的,没人知道好还是不好。课程本身只要两英镑半,但妈妈们对芭蕾舞鞋的市场价格嚼着舌头,一个女人听说是三英镑,另一个听说是七英镑,有人发誓说唯一能买到芭蕾舞鞋的地方是考文特花园的弗里德品牌店,但凡你瞧一眼,他们就得收你十英镑——那么“踢踏舞”穿什么鞋,“现代舞”又穿什么鞋呢?跳现代舞可以穿芭蕾舞鞋吗?什么才叫现代舞?你没人可问,没人是过来人,你进退维谷。少见哪个母亲有那个好奇心照着钉在附近树上的自制小传单上的号码打过去。因为害怕自制小传单,很多有可能成为优秀舞者的姑娘没能走出那条街。

我妈就是少数派:自制小传单吓不倒她。她对中产阶级的生活习(6)性有着了不起的直觉。比方说,她知道在汽车后备厢旧货市场(尽管这个名字听着不怎么样),你能发现更上档次的人,以及他们翻烂了的“企鹅”平装本(有时是奥威尔的书)、他们用旧了的陶瓷药片盒、他们摔裂了的康沃尔郡陶器、他们不要了的陶轮。我们的公寓里满是这种东西。我们家可没有挂着晶晶亮的人造露水的塑料花,也没有水晶摆件。这都是计划的一部分。就连我讨厌的东西(比如我妈的平底凉鞋),在我们想要吸引的人眼里往往就成了有吸引力的,我学会了不去质疑她的方法,就算满怀羞耻感。开课前的一周,我听到她在逼仄的厨房里用优雅的腔调说话,可等她挂掉电话,答案就都有了:芭蕾舞鞋五个英镑——如果你去市郊的大卖场买,而不是去市里买。踢踏舞鞋可以再等等。芭蕾舞鞋可以用来跳现代舞。什么是现代舞?她没问。她只扮演关心子女的家长,但从来不当无知的家长。

我爸被派去买鞋。皮革的粉色比我想要的浅,像猫肚子的颜色,鞋底像花灰色的猫舌头,也没有长长的一路交叉到脚踝的粉色丝绸蝴蝶结,没有,只有一条可悲的小松紧带,我爸自己缝上去的。我痛不欲生。可也许它也像平底凉鞋一样,是为了格调高雅故意走“简洁”路线的?我还能这样自我安慰,直到走进大厅——老师让我们在塑料椅子那儿换好舞蹈服,然后到对面墙的练功扶手那儿去。几乎所有人都穿着粉色的绸缎鞋,而不是我脚丫子塞进的浅粉色猪皮鞋,有的孩子(我知道的领救济金的姑娘,没有父亲的姑娘,或者既领救济金又没有父亲的姑娘)鞋上还有长长的缎带,交叉地绕在她们的脚踝上。站在我旁边、左脚伸在母亲手里的特蕾西,她的鞋两样都占上了:深粉色的丝带纵横交错。还有一件肥大的芭蕾舞短裙,这是其他人做梦都没想过的东西,效果无异于第一次游泳课就穿着潜水服。再说说伊莎贝尔小姐,她长相甜美、为人友善,可就是老,大概四十五岁那么老了。真叫人失望。她体格结实,看着像农民的老婆而不像芭蕾舞者,浑身上下都是粉色和黄色,粉色和黄色。她的头发是黄的,不是金色,黄得像金丝雀。她的皮肤粉粉的,藕粉色,现在想起来,她可能是得了红斑痤疮。她的紧身舞衣是粉色的,田径裤是粉色的,芭蕾舞无扣式开衫是粉色马海毛的,可她的鞋子是黄色丝绸的,色调和头发一致。这一点我也难以释怀。怎么会有黄色!她旁边的角落里坐着个白种老男人,戴着软毡帽,弹一架直立式钢琴,弹的是《夜与日》,这曲子我喜欢,我很得意能听出来。这些老歌是从我爸那儿听来的,我爷爷曾是个机灵的酒吧驻唱,(我爸认为)他小偷小摸是因为创作欲望受了挫,至少是部分的原因。弹钢琴的人叫布思先生。他弹琴时我响亮地跟着哼唱,哼哼时加了不少颤音,希望有人听见。我唱歌比跳舞强(我一点都跳不好),不过我对自己会唱歌这事儿太过得意,我知道我妈觉得很讨厌。唱歌是我天生就会的,但女人天生就会的东西都不能取悦我妈,完全不能。要她说,那你会呼吸、会走路、会生孩子还嘚瑟喽?

我们的母亲起着扶手和脚架的功能。我们一只手搭在她们肩头,一只脚搁在她们弯曲的膝盖上。此刻我把身体交给了我妈(抬起、拉住、抓紧、挺直、松开),但我的心思全在特蕾西身上,在她芭蕾舞鞋的鞋底上,我现在看见弗里德的字样清清楚楚地印在皮革上。她的足弓像飞舞的蜂鸟,自成曲线。我的脚又宽又平,每换一个姿势都仿佛吱嘎作响。我像个学走路年纪的娃娃非要摆齐木头积木。舞起来,舞起来,舞起来,伊莎贝尔说,是呀,那是可爱的特蕾西。称赞声让特蕾西猛地扭过头来,她小小的猪鼻子张得老大。除了这点,她是完美的,我着了迷。她的妈妈也一样着迷,对舞蹈课的投入是“她的为母之道”贯彻始终的特点。她比其他妈妈来得都多,在场时,她的注意力很少离开女儿的脚。我妈的注意力总在别处。坐着无所事事,她从来做不到,她总在学什么。比方说,她可能手里拿着《黑色雅各宾派》带我来上课,等我找她帮忙换下芭蕾舞鞋、换上踢踏舞鞋的时候,一百页已经读完了。后来,我爸接手后,他要么睡一觉,要么“出去走走”——作为家长,这是去教堂院子里抽烟的委婉表达。

在认识初期,我们非敌非友,连熟人也算不上:我们很少说话。可我们总是相互在意,无形的纽带将我们维系,让我们没法儿跟其他人太热络。真要说的话,我跟莉莉·宾厄姆的话更多(她和我一个学校),而特蕾西的备选是悲催的老丹妮卡·巴比克——她穿着有破洞的紧身衣,说话口音很重,和特蕾西住在一个楼道。不过,尽管我们在课上和这些白人姑娘嬉笑打闹,尽管她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自己是我们的焦点、我们最关注的人(我们在她们眼里也算得上好友),可一到喝饮料吃饼干的课间休息时间,特蕾西和我每次都会有意无意地站到一起,像两片铁屑被磁铁吸引。

结果不只是我对特蕾西的家庭好奇,她对我的家庭也很好奇,她用权威的口气说,我们两家有些事情“弄反了”。有一天的课间休息,我一边急着把饼干浸入橙汁,一边听她的理论。“别人家都是爸爸做的。”她说,因为我知道她说得多半在理,所以也想不出别的话可说。“你爸是白人意味着……”她还在说,可就在那时莉莉·宾厄姆来了,站在我们旁边,于是我始终没明白爸爸是白人意味着什么。莉莉身材瘦长,比其他人高一个头。她有又长又直的金发、红润的脸颊,性格开朗外向,在我和特蕾西两人的眼里,这都是托了埃克塞特路二十九号那栋白色房子的福。我最近刚被邀请去过,急切地向从没受邀去过的特蕾西汇报,里面有私家花园,有装满“零钱”的巨大果酱罐,有和真人一样大小的斯沃奇手表挂在卧室墙上。所以,有些话不能在莉莉·宾厄姆面前说,于是特蕾西闭上嘴,鼻孔朝天,穿过房间问她妈妈讨芭蕾舞鞋去了。3

我们儿时想从母亲那里得到什么呢?百依百顺。

噢,这话说得既好听,又合理,又高尚:女人有权安排她的生活、她的抱负、她的需求,等等等等(我自己一直要求的就是这些),可作为一个孩子,不对,真相是一场消耗战,理性全无,一点也没有,你想要母亲永远承认她是你的母亲,唯一的母亲,承认她和生活中其他事物的战斗业已结束。她要放下武器,来到你身边。如果她拒绝如此,那就真的是战争了,我和我妈之间就是一场战争。成年后我才发自肺腑地钦佩她,钦佩她不遗余力在这个世界上刨出一点属于她自己的生存空间,尤其是她生命最后的苦痛年月。我年幼时,她拒绝顺着我,这叫我无法理解,很受伤害,特别是她通常拒绝的理由都让我不能接受。我是她唯一的孩子,她没有工作(当时还没有),她跟娘家人也不来往。在我看来,她有的是时间。可就算这样她也不对我千随百顺!我对她最早的记忆是一个策划从我这里、从母亲这个角色里逃跑的女人。我同情我爸。他还很年轻,他爱她,他想生更多的孩子(他们每天都为这吵),但在这件事情上,在其他所有事情上,我妈都拒绝让步。她母亲生了七个孩子,她外婆生了十一个。她不想倒退到那种生活。她觉得我爸要更多的孩子是想套牢她,她想的基本没错,可这里的“套牢”不过是“爱”的另一种说法。他多么爱她!比她知道的或屑于知道的都更多。她是活在自己梦境中的人,默认周围所有人每时每刻都跟她一个想法。所以当她开始在身心两方面都超越我爸的时候(起初还缓缓的,后来越来越快),她自然以为他也在相同的时间经历着相同的过程。可他还是老样子。照顾我,爱着她,努力追上她,以他自己缓慢刻苦的方式读着《共产党宣言》。“有人带着《圣经》呐,”他骄傲地告诉我,“这是我的《圣经》。”话很感人,本想感动我妈的,可我已经注意到,他似乎永远在读这同一本书,没什么别的书,他每节舞蹈课都带着它,可永远停留在开头的二十页。在婚姻的语境里,这是一个表示浪漫的举动:他俩最初是在社会主义工人党的会议上相识的,在多利士山。可就连这也是误会一场,因为我爸去那儿纯粹是为了那些穿着短裙、没有宗教信仰、长相标致的左翼姑娘,我妈去那儿可真的是为了卡尔·马克思。我的童年在日渐悬殊的差距中度过。我看着我妈自学成才,迅速、轻松地把我爸甩在身后。我家休息室里的书架是我爸搭的,放满了二手书、开放大学的课本、政治学的书、历史学的书、研究种族的书、研究性别的书,每逢有邻居来坐坐,发现这堆奇怪的藏书时,我爸都喜欢称它们为“主义们”。

礼拜六是她“不用管事”的日子。不用管什么?不用管我们。她得专攻她的主义们。所以等我爸带我上完舞蹈课,我们得想法子继续游荡,找点事儿做做,直到晚饭时间才能回家。转好几辆公交车往南去,去到泰晤士河以南很远的地方,到我妈的哥哥、我爸的挚友——朗伯舅舅的家里去。这成了我们的老习惯。他在我妈家里排行老大,也是她娘家我唯一见过面的人。当年我外婆离开老家投奔英格兰,在一家敬老院当清洁工,是他一手带大了我妈和其他弟妹。他懂我爸的苦衷。“我朝她走一步,”盛夏的一天,我听见我爸抱怨说,“她就往回退一步!”“辣(拿)她莫(没)有办法。老是辣(那)样。”

我在花园里,周围种着土豆。真的是农田,没有哪样是用来装饰的,没有哪样是用来观赏的,一切都是为了吃,种成长长的一直溜儿,绑在竹签上。农田的尽头是室外厕所——我在英格兰看见的最后一个。朗伯舅舅和我爸坐在后门那儿的折叠躺椅上抽大麻。他们是老朋友了,朗伯是我爸妈结婚照里唯一的家属;他俩在工作上也有共同语言:朗伯是个邮差,我爸是皇家邮政派发部的经理。两人都是冷幽默,都胸无大志,我妈对这俩都瞧不上眼。他俩吸着大麻,埋怨我妈的不可理喻之处,我把手臂穿过土豆藤,让它们绕在我的手腕上。我觉得朗伯的大多数植物都有咄咄逼人之势,有两个我那么高,他种的一切都长势疯狂:密密麻麻的蔓生植物,高高的草,臃肿的葫芦。在伦敦南部,这土质算是好的了,伦敦北部的土壤含的黏土太多,可当时我还不懂,搞不清这里那里的:我以为到了朗伯家就是到了牙买加,朗伯的花园在我看来就像牙买加,闻着也像牙买加,你在那儿吃椰子甜糕。就算现在回想起来,朗伯的花园也总是够热的,我口渴,害怕虫子。园子狭长,面朝南方,室外厕所紧靠右手边的篱笆,所以你可以看着日头落到厕所后面,让空气如涟漪般荡漾。我特想上厕所,但宁可死死憋着,直到我们再次回到伦敦北部——我害怕那间厕所。地板是木头的,植物从木板缝里长出来——草叶,蓟,你跳上坑位时还有一朵蒲公英的头状花絮拂过你的膝盖。蜘蛛网结在角落里。这是个又丰饶又衰败的园子:番茄熟过了头,大麻太熏,土鳖虫藏在最下面。朗伯一个人住在那里,我觉得那里是等死的地方。就算在那个年纪,我也觉得我爸好奇怪:他竟会跑上八英里去朗伯家寻求安慰,可朗伯自己已然是他惧怕得不行的没人搭理的状态了。

园子里都是一排排的蔬菜,走得我没趣了,我往回溜达时看着两个男人演技拙劣地把大麻烟卷藏在手心里。“你无聊了?”朗伯问。我承认是挺没劲的。“以前介(这)房子里都是崽子,”朗伯说,“可现在孩子也有孩子了。”

我想象的画面是我这个年纪的孩子怀里抱着婴儿:我觉得伦敦南部的人就是这种宿命。我知道我妈离家就是为了逃避那一切,就是为了她女儿不会还没长大就变成孩儿妈,因为她女儿活着不仅为了生存,和我妈一样,她要茁壮成长,学习很多不必要的技能,比如踢踏舞。我爸向我伸出手来,我爬上他的膝头,用手覆上他越长越大的秃斑,感受他梳头时盖在秃斑上的湿哒哒的小股头发。“她胆小,呃?你不怕你的朗伯舅舅吧?”

朗伯的眼睛充着血,他的雀斑和我的很像,但起了泡;他的脸圆圆的,表情和蔼,浅棕色的眼睛据说证实了家谱里有中国血统。可我怕他。除了圣诞节,我妈自己从不拜访朗伯,可她莫名地坚持让我爸和我去看看他,不过有附加条件:我们得保持警惕,不能让自己被“拽回去”。拽回到哪里去?我绕在我爸身上,骑到了他背上,看见他颈背处留着的一小撮长发——他无论如何都坚持要留。虽说我爸只有三十几岁,可我从没见过他满头头发的样子,从不知道他原本是金发,也从不知道他也会长白发。我所看到的是这染上去的栗色,如果你摸一摸,颜色就会沾到手指上,我见过它从哪儿来——澡盆边上有一个浅浅的、打开的圆罐子,边缘是一圈棕色的油膏,中间的一块已经用光,像极了我爸的脑袋。“她需要陪伴,”他很苦恼,“书没意思,对吧?电影也没意思。真人才好呀。”“对辣(那)女人莫(没)有办法。她小时候我就知道。她是犟脾气。”

说得没错。什么都拿她没办法。我们到家时,她在看开放大学的公开课,手里拿着便笺本和铅笔,美丽、安详,蜷在沙发上,光着的脚垫在屁股下,可她一扭头,我就看出她恼了,我们回来得太早了,她需要更多的时间,更多的平静,更多的安宁,让她好学习。我们是恣意破坏神殿的流氓。她学的是“社会学与政治学”。我们不明白为什么。4

如果说弗雷德·阿斯泰尔代表权贵阶级,那么我代表的就是社会(7)底层,吉恩·凯利如是说。照这个说法,“宝洋哥”比尔·罗宾逊才是(8)真正适合我的舞者,因为“宝洋哥”为哈勒姆区的弄潮儿跳舞,为贫民窟的孩子跳舞,为小佃农跳舞——为所有奴隶的后代跳舞。不过在我看来,舞者是不论出身的,没有父母,没有兄妹,没有国籍,没有民族,没有任何职责义务——我爱的正是这些。其他的事,所有的细节,统统不重要。那些电影中荒谬的情节,我都无视:歌剧一般地来去走台,时来运转,蛮横的遇上了讨喜的,生出种种机缘巧合,(9)黑脸杂剧演员,女仆,管家。我觉得它们不过是通往舞蹈的一条条道路。故事是你为了韵律付出的代价。“抱歉,小伙儿们,那是去查(10)塔努加的火车吗?”每个音节都能在腿脚、腹部、臀部找到对应的动作。相较之下,芭蕾舞课上,我们是跟着古典乐录音跳舞——特蕾西直白地称其为“白人音乐”,伊莎贝尔小姐从收音机翻录到一盘盘磁带上的音乐。可我不怎么认同这种音乐,我听不出它的拍号,尽管伊莎贝尔小姐大声喊出每一小节的节拍,想帮我们,可我就是无法将这些数字跟扑面而来的小提琴乐或铜管乐器组的震撼冲击联系在一起。我懂的比特蕾西多:我知道她的成见中有不对的地方(黑人音乐、白人音乐),我知道肯定存在两者水乳交融的世界。在电影和相片里,我见过白人小伙坐在钢琴前,黑人姑娘在其身边唱歌。我多想和那些姑娘一样!

十一点一刻,芭蕾舞课刚结束,是我们第一次的休息时间,布思先生进了大厅,手里提着个大黑包——从前乡下医生提的那种包,里面装着上课用的乐谱。如果我能脱身,意思是如果我能摆脱特蕾西,我就会跑向他,跟着他缓缓走向钢琴,我在银幕上看到的姑娘们怎么站,我就怎么站,我请他弹奏《我的一切》、《纽约之秋》或《第四十二街》。踢踏舞课上,他只能来来回回弹那五六首曲子,我得跟着跳舞,但是大厅里的其他人忙着聊天、吃喝的这段上课前的时间,我们可以自己安排,我让他弹一曲,我合唱,觉得害臊就不压过钢琴的音量,不觉得害臊就再大声一些。有时在外面樱桃树下抽烟的爹妈们会进来听我唱歌,忙着穿衣系带准备上课的姑娘们会停下动作,扭头看我。只要不故意压低音量,我意识到我的声音有种魅力,引人入胜。并非我天赋异禀:我的音域算窄的。是情感。不管什么样的情绪,我都能非常清晰地表达,我能够“表情达意”。我让感伤的曲子很感伤,快乐的曲子很快乐。“结业考试”时我学会了用声音虚晃一枪,这手法好比有的魔术师让你看他们的嘴,其实你本该看他们的手。可我骗不了特蕾西。我走下台时看见她了,她双臂叉在胸前、鼻孔朝天地站在舞台侧翼。她比所有人都优秀,她妈妈的厨房留言板上挂满了金色奖牌,即便如此,她从不满足,她还想要“我”这个类别(“歌舞”)里的金奖,虽说她唱一个音都费劲。无法理解。我真心觉得如果我能像特蕾西跳得那么好,我肯定别无他求了。说到节奏感,有的姑娘四肢有,有的姑娘髋关节或小小的臀部有,可她每条韧带都有,也许每个细胞都有。她的每个动作都有孩子们梦寐以求的干脆和精准,她的身体可以和任何拍号自行协调,无论多么复杂。也许你可以说她有时候精准过了头,不是太有想象力,或缺乏灵魂。可通情达理的人都不会挑她舞蹈技巧上的刺。我从以前到现在都对特蕾西的技巧抱有敬畏之心。她懂得掌握任何事情的时间节点。5

夏末的一个礼拜天。我在阳台上看着同一楼层的几个姑娘在下面的垃圾桶旁跳双绳。我听见我妈喊我。我往下一看,看见她和伊莎贝尔小姐手拉着手走进了公租房。我挥挥手,她一仰头,面带微笑大吼一声:“待在那儿!”我从没见过我妈和伊莎贝尔小姐课外时间在一起,打老远就猜得出是我妈硬拉着伊莎贝尔小姐干什么。我想去找我爸商量商量——他在客厅里刷墙呢,可我了解我妈,对陌生人尽展魅力,对自己人脾气暴躁,那句“待在那儿!”就是个好例子。我看着这对奇怪的组合步入公租房,走进楼梯间,零落的黄色、粉色和红棕色映在玻璃砖上。此时,垃圾桶旁的姑娘们换了甩绳的方向,换了跳绳的人——她勇敢地冲入猛烈甩动的绳圈,唱起了新的童谣,一首关于猴子气坏了的童谣。

我妈终于来了,脸上带着不愿多言的神色审视了我一番,开口第一句话就是:“把鞋脱掉。”“噢,咱们不急。”伊莎贝尔小姐喃喃道,可我妈说:“早知道比晚知道好。”然后消失在房子里,片刻后又出现了,手里提着一大袋自发面粉,她开始往阳台上撒,直到地面像初雪后的薄薄的白毯。我得赤脚在上面走。我想到了特蕾西。我在想伊莎贝尔小姐是不是要挨家挨户地走一遍。多浪费面粉啊!伊莎贝尔小姐弯下腰来看。我妈用胳膊肘当支点,往后靠在阳台上,抽着烟。她和阳台之间有个角度,香烟和她嘴巴之间有个角度,她戴着贝雷帽,仿佛戴顶贝雷帽是世上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她和我之间也有个角度,讽刺的角度。我走到阳台的另一端,回头看自己的脚印。“啊,你们瞧呀。”伊莎贝尔小姐说。可我们要瞧什么?属于平足。我的老师脱下一只鞋,印上自己的脚印对比:她的脚印里,你只能看见脚指头、足掌和脚后跟;我的呢,是满满的、平平的人脚轮廓。我妈对这结果饶有兴趣,可伊莎贝尔见我脸色不好便说了点安慰的话:“跳芭蕾舞要有足弓,没错,但平足可以跳踢踏舞,你当然可以。”我虽不觉得这是真话,但很中听,我以此为据坚持上课,这样就能和特蕾西一起了,我后来才回过神来,我妈正是想把我们分开。她盘算着我和特蕾西念不同的学校,住不同的街道,必然是舞蹈课才让我们走到一起,可夏天过去、舞蹈课结束的时候,我们还是老样子,关系还越来越好,到了八月份,我们几乎天天黏在一起了。从我家的阳台可以看见她家的公租房,她家也看得见我家,都不用打电话,也不用一本正经地约定,虽说我们的母亲在大街上遇见都很少点头打招呼,我俩却不当回事地在对方家进进出出了。6

我们在两个家里表现得完全不同。在特蕾西家,我们玩新玩具、试新玩具,它们貌似源源不断。百货零售商Argos的产品目录,我只被允许在过圣诞时从中挑三样便宜的东西,过生日时从中挑一样,可它是特蕾西每天必读的《圣经》,她虔诚地阅读,用专用的小红笔圈出她挑选出来的物件,通常我也在旁边。她的卧室让我大开眼界。我自以为了解我们共同的境遇,如今全然颠覆。她的床是粉色的芭比跑车造型,她的窗帘带褶边,她所有的橱柜都是珠光白的,房间当中,仿佛有人哗啦一下把圣诞老人雪橇上的货全都卸在了地毯上。你得在玩具中跋涉。坏掉的玩具成了岩床,上面是一波一波新买的玩具,几乎按照当时它们的电视广告投放的顺序排得跟地质层一样。那年夏天流行的是会撒尿的洋娃娃。你给它喂水,它就到处撒尿。这让我瞠目结舌的新科技,特蕾西竟有好几个,还能自导自演一出出的戏码。有时她会打乱撒尿的洋娃娃。有时她会让它坐在角落,它羞耻愧疚、一丝不挂,两条塑料腿和胖出肉窝来的小屁股形成四十五度夹角。我俩扮演这个尿失禁的可怜孩子的爹妈,在特蕾西给我安排的对话中,我有时能听出奇怪的、尴尬的东西,影射了她自己的家庭生活,抑或是她看过的很多肥皂剧?我不确定。“轮到你了。说:‘你个贱人——她连我的骨肉都不是!她尿在身上难不成还是我的错喽?’快说,轮到你了!”“你个贱人——她连我的骨肉都不是!她尿在身上难不成还是我的错喽?”“‘听着,伙计,你带她!你带她,看你怎么过!’现在说:‘没门儿,臭婊子!’”

一个礼拜六,我战战兢兢地向我妈提起有撒尿洋娃娃这样的玩具,小心翼翼地用了“小解”这个词,而不是“撒尿”。她在学习。她从书里抬起头,露出又怀疑又厌恶的神情。“特蕾西有一个?”“特蕾西有四个。”“你过来一下。”

她张开双臂,我感觉我的脸贴在她胸口的皮肤上,紧致、温暖、鲜活,仿佛我妈体内还有个年轻优雅的女人呼之欲出。她一直在蓄长发,最近新“做”了发型,脑后的辫子编出了夸张的海螺壳形状,像一尊雕像。“你知道我现在在读什么?”“不知道。”“我在读有关桑科法的书。你知道它是什么?”“不知道。”“它是一只鸟,回头看自己,像这样。”她用尽全力扭过她漂亮的头颅。“来自非洲。它回头看,看看过去,从过去中学习。有些人从不知道学习。”

我爸在狭小的厨房里默默地烧饭,他是我们家的煮夫。这段话其实是对着他说的,是说给他听的。两人最近争论得厉害,有时恶言恶语,我经常扮演传递信息的唯一导管(“你解释给你妈听”或“你给你爸带话”),有时就像现在这样,微妙的、不带脏字的讽刺。“哦。”我说。我想不通这和撒尿洋娃娃有什么关系。我知道我妈正在变成,或者说企图变成“知识分子”,因为他们吵架时,我爸经常向她抛出这个词想要羞辱她。可我并不怎么理解这个词,只知道知识分子就是这类人:学习开放大学的在线课程,喜欢戴贝雷帽,经常会说“历史的天使”这种话,家里其他人都想看周六晚上的娱乐节(11)目时会唉声叹气,会停下脚步和基尔伯恩大道上的托洛茨基主义者辩论(别人对他们都避之不及)。不过在我眼里,她转型的最大后果就是她说话时陌生而莫名的迂回。她仿佛总是在说我听不懂的成人笑话,要么自娱自乐,要么激怒我爸。“你和那个姑娘在一起时,”我妈解释说,“跟她玩是待她好,可她是那样养大的,她只能走那么远了。你受的教养可不同——别忘记这点。她满脑子只有傻乎乎的舞蹈课。不是她的错——她就是那样养大的。可你有脑子。平足又有什么关系,因为你有脑子,你知道你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我点点头。我能听见我爸砰砰敲平底锅泄愤。“你可别忘了我刚才说的喔?”

我保证不会。

我家里一个洋娃娃都没有,所以特蕾西过来时只能被迫变成另一种模式。我爸从单位带回来一本本A4大小、有横格线的黄色便笺簿,我们在上面脑洞大开地写故事。这是需要协力完成的项目。特蕾西因为阅读障碍症(当时我们还不知道有这个词)选择口述,而我呢,费好大劲才能跟上她脑子里天生就能千回百转的剧情。我们所有的故事几乎都是关于一个冷傲的、漂亮的芭蕾舞首席女演员,她来自“牛津街”,最后关头断了腿,于是我们勇敢的女主人公(通常是地位低下的服装师,或卑微的剧院厕所清洁工)替补上场,转危为安。我注意到,这些勇敢的姑娘通常皮肤白皙,有着“丝般的”秀发和蓝色的大眼。有一次我写了“棕色的眼睛”,特蕾西从我手里抢过笔,把它划掉了。我们趴在地上写字,就平趴在我房间的地板上,如果我妈正巧路过看见我们的模样,这会是她唯一对特蕾西生出一丁点儿喜欢之情的时刻。我利用这点儿好感为我的朋友赢得更多的特许权(特蕾西可以留下来吃点心吗?特蕾西可以留下来过夜吗?)其实我知道,如果我妈真停下来念念我们写在黄色便笺簿上的东西,特蕾西这辈子都甭想进这个公寓了。在好几个故事里,非洲男人操着铁棒“埋伏在暗处”,要敲碎洁白舞者的膝盖;在一个故事里,芭蕾舞首席女演员有着可怕的秘密:她是“混血”——我颤抖地写下这个词,因为经验告诉我,这个词能让我妈暴跳如雷。不过,如果说这些细节让我不自在,那么跟与特蕾西合作的快乐相比就不算什么大事儿了。我深陷于她的故事,沉迷于它们无休止地拖延叙事上的满足——这也许又是她从肥皂剧里学来的,或从她亲身经历的教训中提炼而来。你刚以为快乐的大结局来了,特蕾西就能想出什么奇妙的新剧情,摧毁或逆转大团圆,以至于“圆满”的那一刻似乎永不到来——我觉得我俩都认为“圆满”这个词只意味着观众们站起来疯狂地欢呼喝彩。我多希望我还留着那些便笺簿。芭蕾舞女遭遇种种人身危险的无数个故事中,我只记得那么一句话了:蒂芙尼高高跃起吻她的王子脚尖绷得直直的噢她看起来那么性感可就在那时子弹射向了她的大腿。7

秋天,特蕾西去了位于尼斯登的女子学校,里面的姑娘基本全是印度人或巴基斯坦人,野得很:我常在汽车站看见高年级的姑娘,制服动过手脚(衬衫不系扣子,裙子改短了),路过白种小伙时朝他们大喊污言秽语。成天打架斗殴的野蛮学校。我的学校在威尔斯登,要文明一点,学生的背景更复杂:一半的黑人,四分之一的白人,四分之一的南亚人。一半的黑人中至少有三分之一是“混血”,这得算小类别下面的子类了,不过事实上我一看见他们就心烦。我宁愿相信我和特蕾西情同姐妹、意气相投、孤独于世、彼此需要,可现在我不得不面对我妈一个夏天都在鼓励我交往的形形色色的孩子——这些姑娘和我背景相似,可我妈称之为“更宽广的视野”。有个姑娘叫塔莎,一半圭亚那血统,一半泰米尔血统,她爸爸竟是“泰米尔猛虎组织”(12)的,我妈吓得不轻,遂向我灌输永远不要和这个姑娘有任何交集的想法。有个龅牙妹叫艾瑞,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她的父母跟我家情况一样,可她住在威尔斯登格林一套漂亮的复式公寓里。有个姑娘叫安诺舒卡,她爸爸来自圣卢西亚,妈妈是俄国人,舅舅(照我妈的说法)是“加勒比海地区最重要的革命诗人”,可这番美言我几乎一个字都理解不了。我的心思不在学校,也不在学校里的人上。在操场上,我把图钉揿到鞋底里,有时候半小时的休息时间全在一个人跳舞,没有朋友也心满意足。等我们放学回家(在我妈之前,所以她管不着),我扔下书包,丢下烧饭的爸爸,直奔特蕾西家,在她家阳台上一起练(13)“时间步”,之后一人来一碗“快点天使”甜点——我妈说这“不是食物”,可我觉得很好吃。等我回家的时候,我爸妈已经一言不合吵翻了天。我爸关注的是些鸡毛蒜皮的家务事:谁几点用吸尘器吸了什么,谁去了或应该去自助洗衣店。我妈呢,作为回击,会绕到八竿子打不着的话题上去:具备革命觉悟的重要性,或者性爱和人民斗争相比是多么微不足道,或者奴隶制在年轻人心灵和头脑中的后遗症,等等。她现在已学完大学入学考试课程,被北面亨登地区的米德萨斯理工学院录取,我们跟她的差距更大了,我们让她失望,她不得不一直解释她话里的那些术语。

在特蕾西家,音量大的只有电视机。我知道我该同情特蕾西,因为她没有父亲(这个问题摧残了我们这层楼上一半的家庭),也知道有爹有妈,我该心存感激,可当我坐在她家还裹着塑衬的白色真皮大靠椅上吃着“快乐天使”甜点,太太平平看着《花开蝶满枝》或《红舞鞋》时(特蕾西妈妈只受得了色彩鲜亮的音乐剧),我无法不注意到来自纯女性小家庭的平和。在特蕾西家,对男人的失望已经是老皇历了:她们从不对他抱有希望,因为他几乎不回家。特蕾西爸爸没能煽动革命,也没干成别的,她们都不意外。可特蕾西却坚定地忠诚于对他的记忆,她维护她从不现身的爸爸远胜于我维护我全心全意的爸爸。每次特蕾西妈妈说他坏话,她肯定会把我带进她的房间或其他私密的地方,迅速把她妈妈说的话整合成她自己的“官方版本”:她的爸爸没有抛弃她,没有,绝没有,他只是太忙了,因为他是迈克尔·杰克逊的伴舞之一。很少有人跟得上迈克尔·杰克逊的舞步,事实上没几个人做得到,也许全世界也就只有二十个舞者能胜任。特蕾西爸爸就是其中之一。他甚至不需要跳完试演——他就是这么棒,他们一眼就知道了。这就是他不着家的原因:他总在没完没了地全世界巡演。下次他回伦敦的时候大概是明年圣诞,迈克尔要在温布利球场演出。天气好的话,我们可以从特蕾西家的阳台上看见这个球场。我现在很难说当时信了多少(我当然知道迈克尔·杰克逊最后不再同家人共演,现在一个人独舞了),但和特蕾西一样,她妈妈在场时我从来不提这茬。其实,我觉得它绝对是真的,同时又明显是假的,也许只有孩子才能适应这样的双面生活。8

我在特蕾西家看“流行音乐排行榜”节目,电视上放起了《颤

(14)栗》的录像,我们所有人都是第一次看。特蕾西妈妈非常兴奋:她都没站起来就疯狂舞动,在她皱巴巴的躺椅里上下扭动。“来吧,姑娘们!跟我一起!动起来——来吧!”我们离开沙发,开始在地毯上前后滑行,我跳得很糟,特蕾西技术很好。我们旋转,我们抬起右腿,脚丫像牵线木偶一样晃荡,我们像僵尸一样跳抽筋舞。有太多的新信息:红色的皮裤,红色的皮夹克,曾经的非洲头变成了比特蕾西的鬈发还要蓬松的造型!当然还有棕色皮肤、身着蓝衣的漂亮妞儿,潜在的受害者。她也是“混血儿”吗?鉴于我个人的坚定信念,我希望强调这一点:这部影片并不

表达对超自然力量的信仰。

开头致谢的那幕这样写道。是迈克尔自己说的,可这话什么意思呢?我们能理解的只有“影片”这个词的严肃性。我们看的不是音乐录像,而是应该正正经经在电影院看的作品,这真是世界大事,嘹亮的号角。我们是现代人!这是现代生活!我总觉得现代生活和它孕育的现代音乐都离我很远(我妈要我当一只总是回首的桑科法鸟),可碰巧我爸告诉过我,弗雷德·阿斯泰尔就曾亲自造访迈克尔,拜师学艺,求迈克尔教他“月球漫步”,就算现在我也觉得颇有道理,因为伟大的舞者不受时间和世代的局限,他永存于世,无论什么年纪的什(15)(16)么舞者都能认出他来。伦勃朗理解不了毕加索,可尼金斯基能懂迈克尔·杰克逊。“别停下呀,姑娘们——起来!”特蕾西妈妈大喊道,因为我们倚着她的沙发休息了一下。“跳够了再停!动起来!”那首歌有多长——比一辈子还长!我只觉得它怎么都结束不了,只觉得我们掉入了无限轮回,不得不永远这样魔性地跳舞,就像《红舞鞋》里的莫伊拉·希勒。“时间流逝,爱情流逝,生命流逝,可红舞鞋还在跳!”但随后它就结束了。“真他妈的绝了!”特蕾西妈妈忘情长吁,我们鞠个躬,行个屈膝礼,跑去了特蕾西的房间。“她喜欢在电视上看见他,”我们刚独处,特蕾西就向我吐露,“这让他们的爱更深。她看见了他,她知道他还爱着她。”“哪个是他?”我问。“第二排,右手边最后一个。”特蕾西回答,一个停顿都不打。

我没试过将特蕾西爸爸的这些“事实”和我真正见到他的少之又少的场合对应起来,根本做不到。第一次见面尤为恐怖,那是在十一月初,我们看过《颤栗》后没多久。我们三人都在厨房里,往连皮的烤土豆里塞奶酪和培根,我们要给它们裹上铝箔,带去朗德伍德公园看烟火表演时吃。特蕾西这栋公租房里的厨房比我家那栋楼里的还要小:你开烤箱时,门会刮到对面的墙。同时容纳三个人意味着有一个人要坐在操作台上,这次是特蕾西。她的工作是给土豆削皮,我站在她旁边,负责把土豆和用剪刀剪碎的干酪、培根混合在一起,然后她妈妈把它们重新塞回土豆皮里,放回烤箱烤至褐色。尽管我妈不断暗示特蕾西妈妈懒散邋遢,到哪哪乱,但是我觉得她家的厨房比我家的整洁有序。食物虽不健康,却认真精心地准备;相较之下,我妈虽向往健康饮食,在厨房里却待不满十五分钟就会自艾自怜、狂躁不已,通常,这场从头到尾误入歧途的尝试(做蔬菜千层面、用秋葵做个什么菜)会成为所有人的噩梦:她找茬吵架,气势汹汹地叫嚷着拂袖而去。最后我们吃的又是“芬德斯”脆皮馅饼。在特蕾西家,事情简单得多:你动手时就清楚地知道要做脆皮馅饼、披萨(速冻现成的)还是香肠配薯条,美味可口,没人为此大喊大叫。这些土豆要算“特殊款待”了,是烟火之夜的传统美食。尽管才下午五点,外面已经乌漆墨黑,公租房的上上下下都能闻到火药味。每间公寓都有秘密的军火库,胡乱的砰砰声和局部的小火灾在两个礼拜前糖果店刚开始销售烟花时就开始了。没人会等官方活动。猫是这场大型纵火盛会最常见的受害者,可偶尔也有孩子伤亡。因为此起彼伏的砰砰声(我们对这声音司空见惯了),所以一开始特蕾西家前门上的敲门声没能引起注意,可后来我们就听见有人一会儿大声喊叫,一会儿小声说话,声音时而惊慌失措,时而小心谨慎,相互矛盾。是一个男人的声音,他在说:“放我进去。放我进去!你在吗?开门,娘们!”

我和特蕾西瞪眼望着她妈妈,她妈妈同样站着冲我们瞪着眼,手里还端着一碟被奶酪塞得鼓鼓的烤土豆。她没看手上的动作,想把碟子端低一点儿放到操作台上时误判了距离,摔了。“路易?”她说。

她抓起我俩,把特蕾西拽下操作台,我们踩上了土豆。她拖着我们穿过走廊,把我们塞进特蕾西的房间。我们一动也不敢动。她关上门走了。特蕾西径直上了床,开始玩“吃豆小子”游戏。她不愿看我。我显然什么都不能问她,甚至不能问路易是不是她爸爸的名字。我就站在她妈妈推我进来的位置,等着。我从没在特蕾西家听见过这样的骚乱。不管路易是谁,他现在已经被放进来了(或者说他破门而入),三句话不离“我操”,他把家具掀翻在地时发出了响亮的撞击声,还有女人恐怖的哀号,听起来像尖叫的狐狸。我站在门边望着特蕾西,她钻在芭比床的被窝里,仿佛听不到我所听到的声音,甚至不记得我也在场:她只是盯着“吃豆小子”,头也不抬。十分钟后事态平息了:我们听见前门狠狠地关上了。特蕾西赖在床上,我像被种在地上一样一步也动不了。片刻之后有轻轻的敲门声,特蕾西的妈妈进来了,脸哭得红红的,手里端着一碟和她的脸一样红红的“快乐天使”。我们一言不发地坐着吃,后来又去了烟火大会。9

我们认识的母亲都有一种漫不经心的毛病,或者说在外人看来像漫不经心,可我们却从另外的角度来理解。在学校教师的眼里,我们的母亲连出席家长会这种事也不放在心上。家长会上,教师们坐在一排排的桌子边,放空目光,耐心地等待着这些从不出席的母亲。我们的母亲被教师告状孩子在操场上撒野时,她们并不斥责我们,而是冲着老师大吼大叫。我知道每当这时,她们肯定显得没心没肺。可我们对母亲有更深的了解。我们知道,她们自己还是学生的时候就害怕学校,和我们现在一样,害怕专横的规章守则,感觉这些规矩让她们丢了脸,害怕她们买不起的新制服,害怕教师莫名地热衷于不停轻声纠正她们操的土话或伦敦东区口音,害怕她们横竖都做不好任何事的感觉。“被约谈”引发了深深的焦虑——以前为了她们是谁、她们做了什么或没做什么,现在为了她们孩子的所作所为。我们的母亲从没真正摆脱过这种恐惧,她们中的很多人自己还是半大的孩子时就成了我们的母亲。所以“家长会”在她们看来和“留校教育”差不多。依旧是个可能丢人现眼的场合。不同之处在于,现在她们长大了,谁也不能强迫她们出席了。

我说的是“我们的母亲”,可我妈当然不在此列:她愤怒,但不羞耻。她总是参加家长会。那年,家长会不知怎么安排在了情人节:大厅装饰得挺矫情,墙上钉了粉色鸡心纸,每张课桌都显摆着皱皱巴巴的卫生纸做的蔫儿吧唧的玫瑰花,下面的花茎是一根绿色的烟斗通条。我跟着她,她在教室里绕场一周,威吓教师,无视这些教师想聊聊我学业进展情况的一切努力,相反,她作了一系列的即兴演讲,学校管理层怎么无能,地方议会怎么盲目愚昧,我们多么迫切地需要“有色教师”——我想这是我头一次听说“有色”这个新的委婉用语。那些可怜的教师紧紧抓住课桌的边缘,仿佛小命就要不保。情到深处,她为了强调某个观点一拳头砸在课桌上,纸玫瑰和铅笔们撒落一地:“这些孩子值得更多的倾注!”“这些孩子”并非在指我。这一幕我历历在目,她盛气凌人,像个女王!给她当女儿我真自豪,给这片街区唯一没有羞耻感的母亲当女儿。我俩秋风扫落叶一般出了大厅,我妈得意凯旋,我满腔敬畏,对我的在校表现一概不知。

我还真记得一个令她羞耻的场合,那是圣诞前的几天,礼拜六的傍晚时分,舞蹈课结束了,朗伯舅舅家也去过了,我和特蕾西在我家一遍遍地看弗雷德和金姬的一套舞步——《重整旗鼓》。特蕾西立志有朝一日自己跳出整套舞步(这事儿在我看来好比把西斯廷教堂天花板上的壁画画到自家卧室的天花板上),虽说她只练过男步,可我俩谁也没想学一学金姬的女步。特蕾西站在客厅门口跳踢踏舞(地上没有铺地毯),我跪在录像机旁边想倒带就倒带,想暂停就暂停。我妈在厨房,坐在高脚凳上学习。四点左右,我爸反常地“出门了”,没有解释,就是“出门了”,没交待干什么,我也想不出有什么跑腿的活儿要他干。当中我大着胆子进厨房拿了两杯饮料。往常我妈会塞着耳塞俯在书上,完全注意不到我,可这次我发现她凝视着窗外,脸上挂着眼泪。她看见我时吓得魂都没了,仿佛我是个鬼魂。“他们来了。”她几乎是在自言自语。我顺着她视线的方向,看见我爸领着两个白皮肤年轻人穿过公租房,一个是约莫二十岁的小伙,一个是大概十五六岁的姑娘。“谁来了?”“你爸希望你见的人。”

我想,她感受到羞耻是因为事态不在她的掌控:她无法左右局势,也无法从中保护我,唯独这次,没她什么事。于是她快步去客厅让特蕾西回家,可特蕾西故意慢吞吞地收拾东西:她想好好看一眼他们。他们真是奇葩。靠近了看,小伙留着乱蓬蓬的金发,蓄着胡子,穿着又脏又丑又旧的衣服,牛仔裤打着补丁,破烂的帆布背包上别着好些个摇滚乐队的徽章:他穷,可他似乎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姑娘也是奇装异服,但整洁一些,她真的“白得像雪”,就像童话里说的,顶着夸张的黑色波波头,前额剪平,齐耳。她一身黑衣,脚踏黑色马丁靴,个头娇小,眉清目秀——除了她想用一身黑衣掩饰的难看的大胸。我和特蕾西站着直勾勾地看他们。“你该回家了。”我爸对特蕾西说。我目送她离去,意识到不管怎样她都是我重要的盟友,那一刻失去了她,我顿觉自己毫无防御能力。白皮肤的少男少女轻手轻脚地走进我们小小的客厅。我爸让他们坐,可只有姑娘坐下了。我妈平时是个毫不神经质的人,这回张皇失措,说话结结巴巴,吓着我了。小伙叫约翰,不愿意坐下来。我妈想劝他坐,他既不看她,也不搭腔,然后我爸一反常态提高了嗓门,我们就看着约翰大步流星走了出去。我跑去阳台,看见他在下面的公共绿地上,哪儿也没去(他得等姑娘),在身旁一小圈乱踩乱跺,嘎扎嘎扎碾碎脚下的白霜。就剩下姑娘了。她叫艾玛。我回来时,我妈让我坐在她身边。“这是你的姐姐。”我爸说完就去泡茶了。我妈站在圣诞树旁,假装整理树上的灯。那姑娘转向我,我们四目相对。就我所见,我俩毫无共性,整桩事情只有荒唐二字可以形容,我看得出这个叫艾玛的人也是这么想的。除了我俩一黑一白这个明显到好笑的事实,其他也都不同:我是大骨架,她是窄身段;我在同龄人中是高个子,她在同龄人中是小身板;我的眼睛大大的,棕色,她的眼睛细长,绿色。但同时,我感觉我俩都看出来了:下坠的嘴角,悲伤的眼睛。我记得我脑子里一团浆糊,我没问自己诸如这样的问题:谁是这个艾玛的妈妈,或者,她是什么时候、怎么会认识我爸的。我的脑子转不过来了。我只是想:他生了我这样的,还生了她那样的。两个截然不同的生物怎么可能来自同一个源头?我爸端着一碟茶回来了。“咳,这事儿有点突然,是吧?”他边说边把茶杯递给艾玛。“对我们所有人而言都突然。我已经很久没见过……可你知道你妈突然决定……唉,她是想一出是一出的女人,没错吧?”我姐一脸茫然地看着我爸,他立马打住了本想说的话,转而随便闲聊起来。“噢,我知道艾玛还跳芭蕾舞呢。你俩有共同语言了。她在皇家芭蕾待过一阵子,全额奖学金,但不得不停下来。”

他的意思是,在舞台上跳舞?在考文特花园?作为主角?或者按特蕾西的说法,在伴舞的“尸体”的行列?可是不对啊,“奖学金”三个字听起来像是在说学校的事。那么,有“皇家芭蕾学校”这种地方吗?可是如果真有,为什么我没被送去?还有如果这个艾玛被送去了,谁付的钱?她为什么要停下来?因为她的胸太大?还是子弹射向了她的大腿?“也许有一天你俩会一起跳舞!”我妈打破了沉默,这种充满母性的废话,她很少说。艾玛抬起头胆怯地看着我妈(这是她头一次敢正眼看她),不管她看见的是什么表情都足以使她魂飞魄散:她的泪水决堤了。我妈离开了房间。我爸对我说:“出去转悠转悠吧。去吧。穿好外套。”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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