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研究(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21 01:12:14

点击下载

作者:褚静涛

出版社:中华书局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研究

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研究试读:

自序

台湾对于像我这样生长于“文革”时代的人来说,有着复杂的感情。从开始记事起,便伴随着“我们一定要解放台湾”的口号成长,依稀知道台湾在很遥远的地方,台风从那里刮起。

那时,大陆传唱着一首歌曲——《台湾同胞,我的骨肉兄弟》,歌词是“我站在海岸上,把祖国的台湾遥望,日月潭碧波在心中荡漾,阿里山林涛在耳边震响,台湾同胞,我骨肉兄弟,我们日日夜夜把你们挂在心上……”海峡两岸军事高度对峙,两岸民众老死不相往来,大陆同胞只能思念海峡东边的骨肉兄弟姐妹。

这首歌曲的歌词几次改编,广泛传唱。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曲的小提琴独奏曲,如泣如诉,我忍不住潸然泪下,宝岛台湾何时才能与大陆团聚?

随着两岸敌意的降低,大陆提出以和平统一来解决台湾问题。邓丽君的美妙歌声一时传遍大街小巷。“我的骨肉兄弟”却很少再有人唱起,它的感伤旋律早已存封在历史的记忆里。

在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读了两年书,我回到家乡清江浦,在一所中学教书。《淮阴日报》辟有文史专栏,我写了几篇关于曾国藩、左宗棠与淮阴的短文,刊于该报。淮阴市政协编写文史资料,约我写一篇短文。翻看几辑《淮阴文史资料》,我大致知晓一点家乡与台湾的渊源。

淮阴(今析为淮安市、宿迁市)位于苏北腹地,明清时期运河经济盛极一时。清江浦有“南船北马、九省通衢”之称,进入海运时代,一落千丈。淮阴与台湾相隔千里,因地缘上的关系,与台湾联系与福建相比不算多,近现代却出了多位与台湾息息相关的人物。

杨泗洪生于晚清,曾投奔淮军,后赴台湾任职。1895年甲午战败,清政府被迫签订《马关条约》,割让台湾给日本。台湾军民义不臣倭,丘逢甲等人成立了台湾民主国,日强台弱,知事不可为,率先撤离台湾。黑旗军副将杨泗洪指挥镇海中军,协助刘永福,在云林、嘉义一带抗击日军,中炮阵亡。台湾进士许南英组织义民,在台南抵抗日军,渐渐不支。唐景崧、刘永福、许南英等人最后不得不撤返大陆。杨泗洪的尸骨被其亲友辗转运回江苏宿迁老家安葬。为保卫祖国的宝岛,杨泗洪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杀身成仁。其抗日为自发行为,未得到清政府的抚恤。生益于国家、民族,死却无闻于后。

丘逢甲、许南英回到大陆故土,不忘亡台之恨。丘逢甲给他的儿子取名为丘念台,发誓“十年如未死,卷土定重来”。宿迁青年陈颐鼎懔于国家积贫积弱,南下广州,进入黄埔四期求学。北伐时三打南昌,任敢死队队长。1937年12月,陈颐鼎率军死守南京中华门,全军死战后,身中数弹的陈颐鼎靠一块小木板,漂过长江。1945年10月,国民党70军副军长陈颐鼎率军自宁波渡海,收复宝岛台湾,洗却了中华民族在甲午战争中遭受的奇耻大辱。

晚年陈颐鼎将军隐居在南京,默默无闻。他很少向外人提及率军收复台湾的事功。1987年8月,我慕名找到南京市洪武路325号,拜访了陈颐鼎将军。近90高龄的陈老,对我这个来自家乡的小青年非常客气,答应为淮阴文史资料撰稿。他的长篇回忆文章不久便刊于《淮阴文史资料》。

年轻人难免好高骛远。几番周折,1991年秋,我进入南京大学历史系,专攻台湾近现代史。1994年到广东工作,因不堪岭南潮湿,又于1998年秋,回到南京大学历史系,继续学业。

在20世纪的中国,台湾光复与1997年香港回归、1999年澳门回归,是近现代中国人民收复失地的壮举。限于复杂的政治因素,与港澳回归大书特书相比,大陆民众却不知道台湾光复的详细经过。

鹤一般高寿的陈颐鼎将军已经西去,再也没能回到魂牵梦萦的台湾岛。因蒋介石、陈仪、陈颐鼎等人收复台湾,是代表国民党政权,教科书及相关著作只谈中国政府收复台湾,至于具体执行人则一概省略,以致在陈颐鼎的故乡,几乎无人知道他的名字。

许南英返回大陆后,致力于文化教育,教导子女要做埋在泥土里的花生,“因为它是有用的,不是伟大、好看的东西”。许地山一介书生,铭记父亲的教诲,以“落花生”期许,“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伟大、体面的人”。

埋在泥土里的花生是台湾人民的期许,夹杂着被祖国抛弃的自怨自艾。“要救台湾,必先救祖国。”一批批台籍青年回到祖国大陆,投身抗日运动。他们的心声代表了台湾人民的追求方向。

作为中国的固有领土,台湾于1945年10月就回到了祖国怀抱。由于内战,台湾长期与大陆隔海对峙,但不能改变台湾作为中国领土一部分的历史事实与法律地位。

1990年代后期,李登辉之流加快“去中国化”的步伐,拼命割断台湾与大陆的历史脐带。对于台湾前途,大陆学术界有责任让历史告诉未来。写一部关于台湾光复与重建的书,对于认识台湾具有特殊的作用。

清道光十八年(1838年),两江总督陶澍在清凉山下建立惜阴书院,取陶侃的名句“大禹圣人,犹惜寸阴,吾辈当惜分阴”,提醒学子当珍惜光阴。1907年,两江总督端方将其改为江南图书馆。

1949年国民党政权撤往台湾。民国时期出版的图书、报纸、杂志等,因数量庞大,无法带走,只得弃置,转存于南京图书馆古籍部,保存完好。我来到位于龙蟠里的惜阴书院旧址,查找目录,收集资料。深秋时节,书院前两棵高大的银杏树金黄绚烂,想起古人“珍惜光阴”的警训,探寻民国时期前人考察台湾、认识台湾的轨迹,分析陈仪等人筹划收复台湾的得失,研讨光复初期台湾的政治重建、经济重建、文化重建及社会冲突。

2010年10月,我赴台湾访学,适逢统派聚会,应邀参加,300余人济济一堂,十多位老人登台唱起《台湾同胞,我的骨肉兄弟》,泪流满面。此情此景,我不禁黯然神伤。在当今台湾,坚决主张台湾与大陆完全统一的民众是越来越少,基本上是老弱病残,年轻人为谋生,即使体认到台湾的前途在于祖国统一,也不得不与统派保持一段距离。照此下去,再过十年二十年后,在台湾岛,连唱这首歌曲的人都很难找到。

两岸关系经热政冷,大陆领导人逐渐体认到,拉近两岸人民的心理距离尤为迫切。2011年春,温家宝总理对台湾记者说:“我们是同胞,骨肉之亲,析而不殊。”语出《汉书》之《武五子传》,原文为:“其明年春,乃下诏曰:盖闻象有罪,舜封之,骨肉之亲,析而不殊。其封故昌邑王贺为海昏侯,食邑四千户。”兄弟之间,情同骨肉,古人尚且如此宽怀大度,今人更应超越才是。

回首台湾被割让与回归祖国的历史,还其历史本来面目,有助于拉近两岸的文化认同。客观公正地评价蒋介石、陈仪等人在收复台湾过程中的作用,可以为大陆与台湾的互动寻找到历史的共鸣。

15年来,我赴南京、北京、上海、厦门、福州、台北等地的图书馆、档案馆查找资料,寻访当事人,不因史料难找而气馁,不因无处投稿而放弃,青灯黄卷,踽踽独行,完成了书稿《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研究》,辛酸苦辣,冷暖自知。

民国初年,陆费逵先生在上海创立了中华书局,以“开启民智”为己任。对日据下的台湾,中华书局的同仁未敢释怀。

1916年4月,汪洋赴台湾参观劝业共进会,编写成《台湾视察报告书》。1917年6月,取名《台湾》,由中华书局出版。这是民国时期中国大陆研究日据下台湾的第一部专著。1935年,中华书局出版了葛绥成著《朝鲜和台湾》、江亢虎著《台游追纪》。这些书籍图文并茂,可读性强。1948年6月,中华书局出版了李震明著《台湾史》。1985年,中华书局影印了清修《台湾府志》三种。薪火相传,以启山林。

一百年来,中华书局不但是台湾知识的普及者,也是光复初期台湾中华文化的建设者。中华书局编辑朱文叔,于1946年,出任台湾省编译馆学校教材组主任,建议:“一切教材,在写作时,须处处注意使与祖国发生联系;字里行间,须处处渗入中国精神;使本省与祖国在教材上为有机的结合。”他为台湾省编译馆采购书籍《中国史纲》、《二千年间》、《中国通史》,由中华书局图书馆配购,还有《鲁迅全集》、《四库全书学典》、《新中国分省图》、《台湾府志》(乾隆十二年本),及中小学教材国定本各科教学指引等。中华书局编辑周宪文,于1946年出任台湾大学法学院院长,开创了战后台湾经济史研究。

作为一名研究台湾近现代史的学者,我一直对中华书局充满了景仰之情。书稿草成后,我与中华书局联系,询问能否将书稿出版。在学术出版物经济效益不佳的困窘下,中华书局保持着对台湾问题的人文关怀,经过论证,决定出版。编辑认真审读了书稿,提出修改意见。这种“坚守,执著,专一,强毅”的学风,彰显了百年老店的严谨与求真。

古人云“一寸光阴一寸金”,陶侃说“吾辈当惜分阴”。从向陈颐鼎将军请益求教,到这部书稿由中华书局付梓,转眼快30年了。我的学术成果不多、质量不高,不是社会大环境使然,主要还是自己不够努力,学未专攻、心有旁骛,难免虚度光阴、老大伤悲。最后,引陶渊明诗句“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以自勉。是为序。褚静涛2013年3月12日夜于卢沟桥

导言

一 研究目的

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无论从历史、法律和实际管辖方面看,中国都享有对台湾的绝对主权。台湾地位早经确定,是中国固有的领土。

1894年,日本挑起甲午战争。1895年,日本政府强迫清政府签订《马关条约》,侵占台湾、澎湖列岛。为收复包括台湾在内的中国失地,中国人民从没有放弃努力。等待时机成熟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是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神圣责任。

为了摆脱日本的殖民统治,台湾人民奋不顾身,在台湾岛内长期抗争,沿续了中华民族的血脉,维系了中华文化的传统。台籍志士奔赴祖国大陆,从事反抗日本侵略的斗争,呼吁祖国人民关注台湾问题。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全国各党派、各阶层人民纷纷要求收复台湾。1943年12月初,中、美、英三国发表《开罗宣言》,明确宣示:“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从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1944年,国民政府成立台湾调查委员会(下简称“台调会”),筹划收复台湾的大政方针。

1945年7月26日,美、英、中三国发表《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宣布“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8月14日,日本政府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次日,日本天皇广播投降诏书。9月2日,日本在向各同盟国投降而签署的无条件投降书中表示,“接受中美英三国共同签署的、后来又有苏联参加的1945年7月26日的波茨坦公告中的条款”。

国民政府充分利用有利的国际环境,最终收复台湾。1945年10月25日,在台北市中山堂举行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典礼。台湾终于回归祖国,洗却了中华民族在甲午战争所遭受的奇耻大辱,是中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最大收获之一。

陈仪建立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接收台湾总督府的土地、财产、公营企业、军事设施等,努力恢复被战争破坏了的经济,恢复台胞的中国国籍,强制推行国语国文,铲除日本殖民色彩,建立起庞大的公营经济体系。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布成立,承接了中华民国的主权和领土。蒋介石集团败退台岛。美国为了维护其在西太平洋的战略利益,阴谋干涉中国内政。

1951年9月8日,在没有海峡两岸中国人参加的情况下,美、英等48国代表在旧金山签署《对日和约》,载明“日本放弃对台湾及澎湖列岛的一切权利、权利依据和要求”,但是未明确其归属,制造出所谓的“台湾地位未定论”。

国民政府收复台湾是中国抗日战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独立与领土完整的重要举措。国民政府收复台湾是抗日战争史研究的一个重要分支,也关系到维护台湾作为全中国领土一部分的历史事实与法律依据。二十多年来,台湾岛内有一些学者竭力否定台湾光复的正义性与合法性,为台湾脱离全中国版图制造历史依据与法律依据;因此,加深对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的学术研究,揭示台湾回归祖国的历程,驳斥“台独”谬论,是历史学界义不容辞的责任。研究国民政府收复台湾,不仅具有严谨的学术价值,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政治意义。

二 研究现状

1.台湾

台湾光复初期,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即开始宣传收复台湾的经过,颂扬国民政府及台调会在收复台湾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经国共内战,国民党在中国大陆遭到惨败,1949年退据台湾。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美国军事介入台湾海峡,国共隔海对峙。台湾成为国民党政权“生聚教训、反攻大陆”的基地。自1950年至1980年代后期,蒋氏父子推行白色恐怖,对涉及中国共产党、左翼活动的资料、书籍一律加以查封,鼓吹“反攻大陆”,建构“反共复国”的历史观,宣传国民党光复台湾的事功,来论证国民党政权在台湾统治的合法性。台湾光复与二二八事件前后相连,若深入研究国民政府对台湾的接收与重建,必然牵涉到二二八事件。直接从事收复台湾的陈仪因“匪谍罪”被枪毙,台湾革命同盟会的领导人物,如谢南光回到大陆,参加中国人民的建设事业,宋斐如、李友邦等人回到台湾,因“匪谍罪”相继被枪毙。因此,国民党政权一方面大力宣传国民政府收复台湾,每年纪念台湾光复节;另一方面严禁提及二二八事件,对台调会、陈仪、谢南光、宋斐如、李友邦等人讳莫如深。基于现实政治的禁忌与“反共复国”的考虑,在台湾岛内,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的学术研究难以真正展开。

1954年,台湾省文献委员会编撰《台湾省通志稿》,其中编有《革命志·抗日篇》,书中叙述自《马关条约》割台、台胞武装抗日,至九一八事变后,台湾民主党的反日活动为止,资料丰富翔实。因国民党政权推行“白色恐怖”,鼓吹“反攻大陆”,该书虽以资料汇编为主,却对台湾共产党、李友邦等人的抗日活动只字不提。

经过不断搜集、整理史料,组织史学专才,1974年7月,台湾省文献委员会重新编撰《台湾省通志》,共编成146册。为了便于大众阅读,将《台湾省通志》删减,1977年,盛清沂、王诗琅、高树潘编写成《台湾史》一书,关于日据时期台胞的抗日斗争,叙述文化协会、民众党的活动,却对台湾共产党、台湾工农的左翼运动省略;叙述台湾革命同盟会,却不提其领导人谢南光、李友邦、宋斐如等人;叙述台湾义勇队,却不提其创始人李友邦;叙述收复台湾,主要突出蒋介石的决策作用,至于台调会、陈仪不过是执行者,尽量淡化陈仪的作用,对二二八事件只字不提。该书主要强调国民党与台湾的历史联结,突出孙中山立志收复台湾、蒋介石决策收复台湾的贡献。

1980年,台湾学者陈三井著《国民革命与台湾》一书出版。该书取材于《台湾省通志》,介绍了台湾与大陆的一体关系,重点叙述了国民革命与台湾,包括兴中会台湾分会的成立、孙中山三次来台经过、翁俊明与同盟会台湾分会的成立、蒋介石与台湾、台胞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斗争、台籍志士在祖国的奋斗、台籍志士与台湾光复等,还有国民党在台湾的经济建设成就。作者主要突出孙中山与台湾的历史渊源,及蒋介石收复台湾的事功,对陈仪及台调会的工作避而不谈。作者意在阐述,台湾光复是国家行为,与陈仪个人努力无关,如书中用语:“(1945年)十月二十五日在台北市公会堂(现在的中山堂)举行受降典礼,由台湾省行政长官代表中国战区最高统帅受降,从此台澎正式重归祖国的怀抱。”

1981年,何应钦将军将所著《八年抗战与台湾光复》一书再次修订出版。该书概述了台湾光复与八年抗战的关系,包括“台湾与中国大陆的历史渊源”、“中日甲午战争与台湾”、“台湾英勇抗日的义行”、“光复台湾成为中国全面对日抗战的远因”、“台胞对抗战之贡献”、“开罗会议与台湾光复”、“台湾与大陆相互之关系”等。该书有助于台湾民众了解台湾光复与祖国抗日战争的内在联系,起到了普及抗日知识的作用。

1982年10月,历史学家秦孝仪在《近代中国》杂志上发表论文《先总统蒋公与台湾》,详述了蒋介石“恢复台湾巩固中华”的艰苦历程,包括发表《开罗宣言》、指示成立台调会等活动,推崇蒋介石在收复台湾过程中的贡献。该文属学术论文,却对陈仪只字未提。

1950年以后的三十多年里,在国民党政权的严密控制下,台湾出版的关于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的著作、论文重点宣传国民党与台湾的历史连结,强调台湾是国民党政权收复。由于缺乏新史料,基本沿用了国民党官方出版的史书的观点,并不是严谨的学术研究,主要是基于意识形态的政治宣传。

当代人写现代史甚至当代史,回忆往事,不免有政治上、人际间的顾忌,难以超脱,对事件、人物的评判受到现实环境的制约,很难做到客观公正。但这些著作仍有一定的可信度,为后人的研究提供了相当多的史料。

台籍志士林忠早年投身抗日复台运动,参与国民党台湾省党部的工作。1945年10月,返回故乡台湾,参加接收工作。鉴于当年参加抗日复台工作的老战友渐渐离世,他便着手搜集、整理史料,1983年10月,林忠编著的《台湾光复前后史料概述》出版。该书涉及台湾与大陆的关系、日据时期台胞抗日概况、台籍志士在祖国的复台努力,特别介绍了台湾义勇队、台湾革命同盟会、国民党直属台湾党部、台调会的工作情况、陈仪在台湾光复中的作用。林忠详述了1945年10月25日,他负责台湾广播电台,转播台湾受降典礼的实况。该书附录了台籍志士小传,如翁俊明、丘念台、黄朝琴、游弥坚、李万居、连震东、刘启光、王民宁、黄国书、谢东闵等人,却没有自己的战友李友邦、宋斐如、谢南光,因为宋斐如、李友邦因“匪谍罪”早已被杀,谢南光“投匪怀抱”,不便提起。该书实为抗日复台运动简史,作者用“史料概述”的书名,来强调该书为史料汇编,不涉及史观及史论,来避开当局的出版检查及责难。在当时台湾的政治氛围中,实是一个不小的突破。

1986年,台湾学者吕芳上发表学术论文《蒋中正先生与台湾光复》,探讨了蒋介石在台湾收复中的作用,涉及蒋介石继承孙中山复台志业、立志收复台湾;收复台湾的准备,包括设立国民党台湾省党部、成立台调会、台胞响应蒋介石的复台号召。结论是:“八年抗战台湾光复,不只是蒋先生领导国民革命目标之一的达成,实亦即台湾同胞五十一年来‘返本归宗’心愿的实现。”作者使用国民党党史会的资料,有助于加深对蒋介石收复台湾作用的认识。该文持之有据、言之成理,不同于之前关于蒋介石收复台湾的著述多偏重于意识形态的宣传,而乏翔实的史料支撑。

1980年代中后期,台湾社会运动风起云涌,蒋经国自知来日无多,被迫开放党禁、报禁。民间力量不断突破国民党当局对台湾史的解释,要求公布二二八事件真相,鼓吹台湾独立的声音浮现。台独的“二二八”史观直接动摇国民党政权的统治。国民政府收复台湾与二二八事件是前因后果的关系,为了弄清二二八事件真相,就必须加强对收复台湾的研究。

历史学研究涉及到史观、史论,作者选择材料,褒贬史事、人物,作出价值判断,容易造成学术争议,甚至社会对立。而出版史料汇编,属于如实展现某段史实,简单易行,可避免许多争议。当然,即使是没有编者分析、评论的史料汇编,史料的取舍也间接反映了编者的某种政治倾向、学术旨趣。

国民党中央党史委员会藏有大量关于收复台湾的史料。为了回应社会大众对台湾光复前后史事的争议,1989年至1990年,国民党党史会将收藏的大量关于收复台湾的史料公开出版,以满足社会大众对这段历史的了解,推动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的学术研究。相继出版的史料汇编有《国父孙先生与台湾》、《台籍志士在祖国的复台努力》、《抗战时期收复台湾之重要言论》、《光复台湾之筹划与受降接收》等。在海内外学者一般难以进入国民党党史会查找资料的情况下,这批史料的出版弥足珍贵,对于广大学者及社会大众开展对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的研究帮助甚大。

1990年以来,台湾“国史馆”相继公开出版馆藏的台湾光复初期史料,如《政府接收台湾史料汇编》(上、下册)、《资源委员会档案史料汇编:光复初期台湾经济建设》、《台湾省政府档案史料汇编: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时期》。1995年,台湾省文献委员会出版了《抗战与台湾光复史料辑要》。这些史料多是第一次披露,为台湾接收与重建研究的深化创造了条件。

随着台湾政治的民主化、本土化,台湾史研究成为一门显学。台湾接收与重建史引起了学术界的高度关注。两岸关系逐渐缓和,国民党政权降低反共调门,对被杀的“匪谍”及其家人赔礼道歉,予以补偿,对李友邦、宋斐如、谢南光等人不再是一味回避。陈仪的“匪谍”形象被淡化,而被指为二二八事件的罪魁祸首。

台湾学者吕芳上根据大量的历史资料,发表学术论文《抗战时期在大陆的台湾抗日团体及其活动》、《台湾革命同盟会与台湾光复运动》,探讨了台胞抗日组织和台湾革命同盟会的事功,以及谢南光、宋斐如、李友邦等人的作用。1994年,这两篇论文收在李云汉主编的《中国国民党党史论文选集》第五册。具有国民党属性的学者主动研究谢南光、宋斐如、李友邦等人在台湾光复中的作用,表明台湾学术界有意全面认识收复台湾历史。

体制外力量发起“二二八和平人权运动”,挑战国民党的合法性,二二八事件研究的热潮一浪高过一浪,国民政府收复台湾历史的研究也相应得到推动。仅仅研究二二八事件,不去探讨二二八事件的历史背景,很难全面深入研究二二八事件。

围绕对二二八事件背景的研究,1992年,台湾多位学者发表文章,如陈纯莹撰《光复初期台湾警政的接收与重建:以行政长官公署时期为中心的探讨》,颜清梅撰《光复初期台湾米荒问题初探》,吴乃德、陈明通撰《政权转移和精英流动:台湾地方政治精英的历史形成》。这些论文收于赖泽涵主编的《台湾光复初期历史》一书。

这些学术专著、论文主要探讨二二八事件的经过,涉及到陈仪收复台湾的准备工作、台湾接管的经过、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制度的利弊、台湾公营经济的得失。台湾一些学者将二二八事件的主要责任归于陈仪团队,对台湾接收与重建多持否定的态度,进而对陈仪及台调会筹划接管台湾也持负面看法。

台湾学者郑梓著《战后台湾的接收与重建——台湾现代史研究论集》,于1994年出版。汤熙勇撰《战后初期台湾省政府的成立及人事布局》,于1997年收于黄富三等主编《台湾史研究一百年:回顾与研究》。这些学术专著、论文都对陈仪及台调会做了初步研究,来探讨二二八事件的远因。

1994年,台湾举行“孙中山建党一百周年学术讨论会”,围绕国民政府收复台湾,多位学者发表论文,如侯家驹撰《光复初期台湾经济体系之重建》、蔡相辉撰《中央训练团台湾行政干部训练班初探》、简笙簧撰《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行政组织之探讨》、洪桂己撰《从开罗会议到台湾光复》、陈三井撰《台湾光复的序曲——复台准备与接收》。这些论文引用了国民党党史会收藏的大量史料,有助于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研究的细化。

关于二二八事件背景的研究集中于政治史。光复初期台湾公营经济与二二八事件有密切的关联。相较于政治史,经济史的敏感度稍低。1992年以来,台湾多位学者展开对光复初期台湾经济的探讨,出版了几部学术专著,如吴若予著《战后台湾公营事业之政经分析》、《二二八事件与公营事业——二二八事件档案专题选辑》,袁颖生著《光复前后的台湾经济》,刘士永著《光复初期台湾经济政策的检讨》,于宗先、王金利著《台湾通货膨胀(1945—1998)》,翁嘉禧著《二二八事件与台湾经济发展》,涉及陈仪的公营经济政策、专卖局与贸易局、台币的发行与通货膨胀、粮食管控与粮价上涨等。

在加强对光复初期台湾政治、经济研究的同时,台湾一些学者将目光转向光复初期台湾思想文化的变迁,推出了一批学术成果。

2003年12月,台湾大学东亚文明研究中心举办了“光复初期的台湾”学术研讨会,与会学者集中研讨光复初期台湾思想与文化的转型,涉及光复初期台湾的教育、台北学运(1945—1949)、民主思潮与二二八事件、台湾知识分子的日本观(1945—1949)等,探寻去日本殖民文化的过程中,台湾文化与大陆文化的碰撞与融合。2005年4月,黄俊杰教授将研讨会的论文以《光复初期的台湾思想与文化的转型》为名结集出版。

2005年,台湾学者曾健民出版了学术专著《1945破晓时刻的台湾——8月15日后激动的一百天》,对1945年日本投降后台湾社会的反应做了深入探讨,涉及台湾民众庆祝光复、米价暴涨、人事任用等问题,有助于对这段历史的研究。

台湾“国史馆”的欧素瑛研究员长期从事台湾光复初期史料的整理工作,撰写了多篇论文。2006年,她推出学术专著《传承与创新——战后初期台湾大学的再出发(1945—1950)》,以大量丰富的资料,分析光复初期台湾大学的改制与创新,从一个侧面来深化对台湾高等教育变革的研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准。

2000年,台湾政党轮替。国民党为论证其与台湾的历史连结,加强对蒋渭水、李友邦、宋斐如等人的研究。李友邦“匪谍案”得到平反。台湾出版了一批李友邦的抗日文献资料,学术界加强对李友邦及台湾义勇队的研究。

2007年,台湾学者王政文著《台湾义勇队:台湾抗日团体在大陆的活动(1937—1945)》出版。该书征引了大量第一手资料,探讨了台湾义勇队的创立、组织与活动、政治主张、在抗日复台运动中的作用。这部著作言之有据,持之成理,深化了对台湾义勇队的研究。

台湾《“国史馆”学术集刊》、《台湾史研究》等学术刊物相继刊发了多篇关于台湾光复初期的研究文章。这些论文从不同的视角,根据大量史料,来探讨光复初期台湾的接收与重建。

李登辉当政后期,指责国民党政权是“外来政权”,鼓吹应加强对台湾史的认识与研究,从台湾史寻找突破口,建构台湾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台独分子努力为之。2000年5月至2008年5月,陈水扁当政期间,鼓吹台湾分离意识,将台湾与大陆定位为“一边一国”。为了图谋台湾“法理独立”,民进党政权组织一些专家学者,竭力否定台湾光复的正义性与合法性,以“台湾主权地位未定”为口实,要由2300万人民来决定台湾的前途与命运。这一时段,台湾出版的一些台湾史书籍,否定《开罗宣言》的法律约束力、否定台湾光复的正义性与合法性。

2008年5月,代表国民党的马英九上台执政,坚持“不统、不独、不武”的两岸政策,强调“中华民国在台湾”。在台湾岛内本土意识高涨的大环境下,马英九高调纪念台湾光复,难能可贵。这表明他正视台湾与大陆的历史连结。

2.大陆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继承中华民国的主权和领土。

为了打倒国民党反动派,实现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完全胜利,中国共产党取得全国政权后,对国民党政权收复台湾一般持否定的态度,强调台湾光复给台湾人民带来的灾难。在肯定台湾光复合法性的时候,指出其是“当时的中国政府”作为,而非国民党政权、蒋介石、陈仪的个人努力。在国共隔海对峙、誓不两立的政治氛围下,大陆学术界无法开展对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的学术研究。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美国第七舰队驶进台湾海峡。6月28日,周恩来总理发表声明,宣布:“不管美国帝国主义者采取任何阻挠行动,台湾属于中国的事实,永远不能改变;这不仅是历史的事实,且已为《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及日本投降后的现状所肯定。”大陆认为,台湾已经沦为美国的殖民地和军事基地,因此一定要解放台湾。

1950年11月28日,中国特派代表伍修权在联合国安理会发表演说,严正声明,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降书,“当中国政府接受了台湾日军的投降,并在台湾行使主权的时候,台湾就不仅是在法律上而且亦在事实上成为中国领土不可分的一部分。这就是1945年以来关于台湾的现状。因此,战后五年来,从1945年到1950年6月27日止,从来没有人怀疑过,台湾不论是在法律上或是事实上都是中国领土不可分的一部分”。

1954年,美国和蒋介石集团签订“共同防御条约”,公然干涉中国内政。反美、反蒋是全国人民的共同目标。1954年7月24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一定要解放台湾》,指出:“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中国人民进行伟大的抗日民族解放战争,是为了争取民族的解放包括台湾的解放。由于中国人民的民族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都明确规定台湾属于中国,台湾应归还中国。但中国人民取得了人民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蒋介石卖国政府和它的主子美帝国主义被赶出大陆,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而不甘于失败的美帝国主义竟庇护蒋介石残余匪帮在台湾苟延残喘。1950年6月,美帝国主义发动朝鲜战争,同时侵占我国台湾。”

1950年至1979年,大陆一些文史学者为了配合中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斗争,根据中国共产党对台湾问题的原则立场,编写了多本台湾简史,论证台湾自古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揭露帝国主义国家对台湾的侵略,歌颂台湾人民的反抗斗争。由于台海两岸军事对峙,国共两党争夺中国的代表权,对于国民政府收复台湾,大陆一般采取回避,甚至是负面的看法,一些小册子强调台湾光复是国民党反动派去奴役压迫台湾人民,但对于《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法律约束力、台湾光复的正义性与合法性,仍是予以高度肯定。因作者并非专职研究台湾史,参考书籍不多,考证不够严密,这类书籍难免出现一些错误,其对台湾属于中国一部分的历史事实的概括基本上是正确的,却无法正视蒋介石、陈仪在收复台湾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1979年全国人大发表《告台湾同胞书》,中共对台政策从“一定要解放台湾”调整为采取和平方式,与国民党政权打交道,来解决台湾问题。中美正式建立外交关系,美国从台湾撤出军队,反美不合时宜。中国大陆高层开始正视国民党政权在台湾的统治,对国民党过去在抗日战争中的贡献也开始有正面的、积极的评价。相关部门开始搜集、整理关于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的史料,加以出版。

自1974年起,陈碧笙先生开始撰写台湾史,于1982年出版学术专著《台湾地方史》,叙述了自古代至台湾光复间的历史。作者专列一章“抗战胜利与台湾复归祖国”:“《中国对日宣战布告》、《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无条件投降书》的签署和发表,战后台湾、澎湖的法律地位已经确定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是得到国际公认的。”“(1945年)10月25日上午10时,在台北市公会堂举行受降典礼,日方投降代表日本台湾总督兼第十方面军司令官安藤利吉领受中国受降主官陈仪的‘第一号命令’,办理投降手续。”“接着,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正式成立,行使职权。”“台湾、澎湖实际归还祖国,也为当时的盟国政府所公认。”“由上种种,台湾、澎湖实际上已经归还中国,成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也已得到国际公认,这是毫无怀疑之余地的。”作者最后指出:“由于1662年郑成功出兵收复台湾,才得以摆脱荷兰统治下的第一次殖民地的命运;由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祖国人民八年抗战的胜利,才得而摆脱日本统治下的第二次殖民地的命运。”这样的表述带有那个时代的政治痕迹。

国民政府收复台湾与二二八事件密切相关。为了解放台湾,大陆有关方面长期宣传“二二八起义”,贬低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的历史地位。为了实现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大陆逐渐淡化对“二二八起义”的宣传,开始纪念台湾光复,为与国民党政权打交道,寻找共同的历史记忆。

台湾光复四十周年之际,1985年10月25日,首都各界隆重集会,国家副主席乌兰夫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中国的抗日战争终于取得胜利,使台湾摆脱了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统治而回归祖国。1945年10月25日,当时的中国政府派员在台北市公会堂接受日本台湾总督兼第十方面军司令官安藤利吉的投降,宣布‘从今日起,台湾以及澎湖列岛正式重入中国版图’。至此,中国正式收回了台湾和澎湖列岛。这是中国各族人民包括台湾人民团结抗战的重大成果。”

同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光复节的祝愿》,指出:“今天是台湾光复四十周年纪念日,是台湾人民的节日,是全国各族人民的节日。我们向台湾人民致以亲切的问候。”引用了《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1945年10月25日,中国政府在台北举行接受驻台日军投降仪式,日本最后一任台湾总督兼驻军司令官安藤利吉在台北公会堂签署,并向中国政府委派的台湾省行政长官兼警备司令官陈仪呈递了降书。陈仪向全世界宣告:‘从今天起,台湾和澎湖列岛已重入中国版图,举凡所有人民、土地、政权,均为我中国政府所管辖。’从此,结束了日本帝国主义侵占台湾半个世纪的历史。10月25日定为台湾光复节”。

中国共产党勇于正视国民党政权在抗日战争中的地位与作用,第一次高度评价台湾光复的重大历史意义,并召集首都各界隆重集会,由国家副主席发表讲话,由《人民日报》发表社论,这在前三十多年是不敢想象的。在降低两岸敌意、缓和紧张关系的大背景下,大陆对国民政府收复台湾问题的学术研究逐渐展开。

1987年,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等单位将关于回忆陈仪的文章加以整理,出版了《陈仪生平及被害内幕》一书,所收文章涉及到陈仪的一生,包括陈仪筹建台调会、接收台湾的经过。这是一部研究陈仪其人的重要参考资料。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收藏有大量关于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的史料。二档馆经过长期整理,于1989年编辑出版了《台湾光复和光复后五年省情》,这部资料集包括国民政府收复台湾之筹划、台湾的接收与重建,提供了大量翔实可靠的原始档案,为大陆学术界开展对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研究,提供了坚实的史料支撑。

1993年,福建省档案馆、厦门市档案馆将馆藏的日据时期闽台交往的史料加以编辑整理,出版了《闽台关系档案资料》。书中收有李友邦等台籍志士抗日复台的史料,弥足珍贵。

李登辉访美,台海危机四伏。值台湾光复五十周年之际,1995年10月24日,首都各界隆重集会纪念,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主持大会,国务院总理李鹏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五十年前的十月二十五日,祖国的宝岛台湾摆脱了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统治,重新回到祖国的怀抱。这是中国历史上的重大事件。今天首都各界隆重纪念台湾光复五十周年,对于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强调:“根据当时的中国政府参与签署的《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台湾及澎湖列岛正式重归中国版图,重置于中国主权管辖之下。1949年中国人民推翻了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虽然台湾与祖国大陆迄今尚未统一,但是台湾作为中国领土一部分的地位从未改变,中国对台湾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同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人民的崇高使命——纪念台湾光复五十周年》。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表明严正立场,坚持台湾光复的正义性与合法性。纪念规格之高、评价之高,前所未有。他们逐渐意识到,面对台湾岛内分离势力的坐大,高度评价台湾光复对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的重要性。

民进党政权上台后,大搞分裂活动,修改教科书,歪曲甚至否定台湾光复的正义性与合法性。对此,中国共产党及大陆学术界予以坚决驳斥,捍卫台湾作为中国领土一部分的历史事实与法律依据。

2005年春,连战登陆,国共实现历史性和解。10月25日,首都各界在人民大会堂隆重集会,纪念台湾光复六十周年,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发表重要讲话,指出:“1945年10月25日,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全面胜利之际,中国政府代表在同盟国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上向全世界宣告:自即日起,台湾及澎湖列岛已正式重入中国版图,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于中国主权之下。台湾回归祖国,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伟大胜利的成果,是全民族的胜利和骄傲。无数先辈为了抗战胜利和台湾光复建立的历史功勋,永远铭记在全体中华儿女心中。”同时,在国家博物馆举办台湾人民抗日史实图片展,在中央电视台播放台湾光复专题片。

纵观近三十年来中共举办的三次大规模台湾光复纪念活动,一是规模不断扩大,从1985年的纪念大会到2005年的举办图片展、播放电视专题片、纪念晚会、学术研讨会、人民大会堂纪念活动,显示出中国共产党对纪念台湾光复的高度重视;二是越来越关注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的重要性及现实意义,1985年、1995年纪念活动主要由国家领导人对国民政府收复台湾作简略叙述,2005年贾庆林的讲话则主要论述了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的重要举措和相关文件,论证深刻,阐述清晰,表明大陆高层有勇气与胸怀正视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的功绩;三是采取实际行动,推动国民政府收复台湾问题学术研究的展开,尽管大陆高层一直强调台湾光复是当时中国政府的国家行为,一般不提及国民党政权、蒋介石、陈仪等人的事功,却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出版大量历史资料,为学术界开展对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研究创造了前提条件。

1987年以来,在两岸关系开始缓和、大陆抗日战争史研究不断深入的历史大背景下,借助海峡两岸出版的史料,大陆学术界开始对国民政府收复台湾问题展开学术探讨。

与台湾学术界类似,1980年代后期以来,大陆几位学者围绕二二八事件展开研究,论及国民政府收复台湾问题。邓孔昭发表《试论台湾二·二八事件中的民主与地方自治要求》、《光复初期台湾的行政长官公署制》等,刊于《台湾研究集刊》。陈正卿撰写了《试析台湾“二二八”起义前的四大经济矛盾》,刊于《民国档案》。通过使用光复初期台湾出版的档案资料,这几篇论文开始深化对国民政府收复台湾问题的研究。

1996年,由陈孔立教授主编的《台湾历史纲要》出版。该书简略叙述了台湾光复与接收的经过,指出1945年10月25日台湾光复,“至此,被迫割让50年又156天的台湾省,重归于中国主权的管辖之下,台湾人民恢复了中国国籍”。对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体制做了说明,指出陈仪接收台湾举措中的若干错误,亦肯定了一些合理成分,如台币的推行。

同年,左双文在《历史研究》上发表《国民政府与台湾光复》,论及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的立场、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对台工作机构,包括台湾革命同盟会、直属台湾党部、台调会的工作,受降接收与台湾光复。该文引用了两岸已经公开的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的史料,资料丰富,分析清晰,是一篇质量较高的学术论文。

孙彩霞在《台湾研究集刊》上发表了《陈仪与台湾》,对陈仪收复台湾的准备、接管与重建台湾,都做了深入分析。1996年,俞歌春、史习培在《福建师范大学学报》上发表《抗战时期国民政府抗日复台策略论析》,阐述了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的经过。1997年,郭学旺在《台湾研究》上发表了《开罗会议后中国政府收复台湾的准备》,对国民政府收复台湾做了述评。1998年,骆威发表《国民政府台湾调查委员会述论》,对台调会设立背景及经过、具体工作做了初步探讨,对其作用做了恰如其分的评价。这是大陆第一篇关于台调会的学术论文,有助于全面正确看待台调会。李祖基撰写了《台湾光复初期的经济问题》,刊于《台湾研究集刊》。

2000年以来,随着大陆民国史、抗日战争史、台湾史研究的深入,学术氛围进一步宽松,借助两岸出版的大量档案史料,一些学者开始对国民政府收复台湾做进一步深入研究,发表了几十篇论文。一些学术机构专门举办了以台湾光复为主旨的学术研讨会,触及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的若干细节问题。

大陆一些学者对台湾义勇队的研究较为深入。福建省档案馆藏有大量台湾义勇队的档案。1991年,林真发表了《台湾义勇队的筹组及其在福建的活动》,探讨了台湾义勇队创建的经过以及在福建的事功。

1998年,陈在正、陈支平著《李友邦与台胞抗日》一书出版,叙述了李友邦的生平及抗日经历,谈及李友邦创建台湾义勇队的经过。

2003年,楼子芳著《抗日烽火中的台湾义勇队》在台湾出版。该书将台湾义勇队分为三个时期,即筹建时期、前期(驻金华时期)、后期(驻龙岩时期),主要叙述了台湾义勇队的筹组及行动经过。

在汪毅夫教授的推动下,福建省档案馆将馆藏的档案以及搜集到的档案汇编成册,于2007年1月出版了《台湾义勇队档案》,包括“抗战期间福建台胞情况”、“台湾义勇队的筹组”、“台胞参加义勇队”、“台湾义勇队的活动”、“台湾义勇队复员返台”,是目前大陆出版的收录最齐全的台湾义勇队档案,为台湾义勇队研究的深入创造了史料条件。《台湾研究》、《台湾研究集刊》、《现代台湾研究》、《闽台文化交流》等刊物刊登了多篇关于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的学术论文。

针对陈水扁当局大搞“文化台独”,否定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的举措,为了证实台湾属于中国一部分的历史事实与两岸的血脉连结,大陆相关部门耗费巨资,于2007年推出由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海峡两岸出版交流中心编的《馆藏民国台湾档案汇编》,共300册,影印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收藏的台湾光复及光复初期的大量图书、资料、杂志等,对于促进台湾光复史的研究起到了推动作用。

随着两岸关系的不断改善,曾经被视为学术禁区的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研究逐渐得到正确对待。大陆的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研究正回归学术研究的常态,逐步走向深化与细化。

3.研究现状评析

1988年以来,海峡两岸出版了大量关于国民政府收复的档案史料,这为从学术上探讨国民政府收复台湾提供了前提条件。正是在两岸关系缓和的大背景下,两岸学术界为了各自的政治目标,展开了对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的学术研究,取得了初步成果,基本史实已经弄清楚。国民政府收复台湾距今近七十年,当事人大多谢世,与现实政治保持了一段时空距离。它不属于当代史,而是属于近现代史。由于国共内战以及台湾岛内自主意识的全面上升,基于现实政治立场的差异,国民政府收复台湾不单纯是一个学术问题,也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关系到台湾回到中国版图还是游离于中国版图之外。两岸政界、学术界对相同的史料,在解释上仍然有明显的差异,甚至是南辕北辙。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研究存在着一些争议。

关于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研究的广度,一般研究侧重于孙中山的立志复台、蒋介石的决策复台、台调会的准备工作、台湾接收与重建,而忽视了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的诸多层面,如1920年代大陆民间对日据下台湾的研究、福建省政府对日据下台湾的考察与借鉴、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的策略、台湾接管人员的培训、陈仪接管台湾计划的调整等。

关于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研究的深度,一般研究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国民政府视角出发,强调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大环境对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的决定性作用,突出台湾人民在抗日复台中的作用,特别是台湾义勇队的贡献。李友邦领导的台湾义勇队是台胞在祖国大陆抗击日本侵略者的一支队伍,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主持收复台湾的是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是国民党政权,其决策者蒋介石对台湾问题的认识不可漠视。陈仪及台调会是收复台湾的职能机构,其作用也不可低估。而对于国民政府如何决策收复台湾、准备收复台湾、台湾接收与重建的若干细节的研究仍然不足。

关于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研究的材料使用,一般学者使用两岸出版的大量史料及口述历史。基于现实政治的需要,两岸出版的一些史料存在着省略与隐藏的问题。口述历史因年代久远,当事人选择性回忆,难免有错谬处。对这些史料,必须辨别使用,不能照搬照抄,盲目迷信。在大陆,关于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的档案及相关资料,仍然有待挖掘,如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收藏的大量资料,南京图书馆、福建省档案馆等有关部门保存的陈仪、台调会的档案,散布在各地的当事人、亲历者的档案。民国时期,大陆出版了一批关于台湾的书籍、资料,《中央日报》、《大公报》等报刊都对收复台湾做了跟踪报道。光复初期,台湾出版的报纸对接收与重建做了深度报道,极具史料价值。

台湾光复迄今近七十年,海峡两岸学术界围绕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的研究,从肯定国民党政权收复台湾的历史功绩,到两岸关于台湾地位的争议,与两岸冲突起伏相激荡。随着大量档案、论著、论文集的出版,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的基本脉络已展现在世人面前,回归正常的学理探讨是大势所趋,从宏观研究走向微观研究,从定性研究走向定量研究,从理论研究走向实证考据。两岸一些学者甘坐冷板凳,努力促成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研究继续走向深化与细化。

三 研究框架

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研究属于历史学科的基础实证研究。在取鉴前人研究方法和成果的基础上,笔者坚持言必有据,论从史出,尽量使用第一手的档案资料,加以辨别,根据国家统一理论、国际法、历史学理论、经济学理论,把握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的全过程,探寻其本质,揭示其真相。不简单重复已有的学术成果,考虑到论著的篇幅,拟就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的若干重大问题深入探讨。研究框架安排如下。

第一章,探讨台胞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斗争。在日据五十年里,台湾人民一直反抗日本的殖民统治,从最初的武装抗日,到文化协会等团体在体制内追求台湾实现地方自治,屡仆屡起,在近代中国人民反抗帝国主义侵略史上书写了壮烈的篇章。由于台弱日强,仅靠自身的力量,台胞很难摆脱日本的殖民统治。

第二章,探讨日据时期海峡两岸的民间交往。祖国大陆人民没有忘记备遭压迫的台湾同胞。孙中山先生曾经赴台,立志“恢复台湾”。1920年代,一批台籍青年来到祖国大陆,成立反日组织,从事抗日活动。祖国大陆人民与台湾保持经济上的联系,开展对日据下台湾的调查与研究。南京国民政府在台北设立领事馆,加强与台湾的经济联系。

第三章,探讨陈仪与福建省政。陈仪在福建省主席任内,组织人力,对日据下台湾展开考察,借鉴台湾发展经济的经验,如台湾总督府的事权统一、专卖制度、农产品的改良、水利建设等,应用于福建建设,探索建立现代省政制度,有失败之处,也有值得总结的经验教训。

第四章,探讨国民政府对台方略。抗日战争爆发后,国民政府充分利用有利的国际环境,对日宣战,组织台籍志士,帮助成立台湾革命同盟会和国民党直属台湾党部,发起抗日复台运动,反对国际上战后共管台湾的论调。中、美、英三国共同发表《开罗宣言》,美、英承诺战后台湾归还中国,为中国收复台湾奠定了国际法的依据。

第五章,探讨台调会筹划复台大计。《开罗宣言》发表后,国民政府开始筹划台湾的收复工作,成立台湾调查委员会,作为研究收复台湾工作的职能机构,任命陈仪为主任委员。台调会就收复台湾进行了艰苦的准备。其主要工作是,调查台湾实际状况,编译有关台湾的资料刊物,研究有关台湾问题的意见及方案,训练台湾行政、警察、银行、教育等干部、专业人员,规划未来台湾行政体制及各种机构接管计划。

第六章,探讨台湾光复的进程。收复台湾是全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中国共产党坚持支持收复台湾。社会各党派、各阶层为收复台湾献计献策,台籍志士主动请求参加收复台湾的具体工作。一些学者编写了多部关于台湾史地的书籍,普及台湾常识。奉蒋介石之命,陈仪组建收复台湾的团队。1945年10月25日,陈仪在台北接受日军投降,台湾光复,回到祖国的怀抱。中国政府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海峡两岸暌隔五十年,走上不同的发展道路,无论是政治制度、经济结构,还是文化认同、价值取向,都有相当大的差异。

第七章,探讨战后台湾接收与政治重建。陈仪建立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接收台湾总督府的行政设施、厂矿企业,遣返日俘日侨,推行民主政治,放开言论。陈仪团队主控了台湾的政治资源与经济资源,行政效率低下,出现贪污腐败的现象。台籍精英参政困难,严重挫伤了他们建设家乡的积极性。

第八章,探讨光复初期台湾经济。陈仪接收庞大的日产,收归国有、省有,建立起庞大的公营经济体系。为避免受到大陆通货膨胀的波及,陈仪发行台币,维持台湾金融自成系统。因恢复厂矿十分困难,财政拮据,陈仪组建专卖局、贸易局,推行统制经济,压抑了台籍民间资本的成长空间,资本家指责陈仪“与民争利”。台湾米糖经济遭到战争重创,粮食短缺,物价上涨较快,城市底层民众生活困难。

第九章,探讨光复初期台湾教育、文化的重建。在文化教育上,陈仪团队强制推行国语国文,普及平等教育、国民教育,发展大学教育,去除日本殖民色彩。台湾的新闻报刊迅速发展,台籍精英关心台湾战后的重建,献计献策。一批大陆的左翼文化人士来到台湾,许寿裳主持台湾省编译馆。他们传播国语国文,介绍五四运动以来的新思想、新文化。这些举措有积极正面的一面,也给台湾人民带来困扰,难以适从。

第十章,探讨战后接收与重建中的官民矛盾及冲突。由于战争的创伤及社会的急遽转型,台湾重建面临着巨大困难。通货膨胀,失业问题严重。滞外台胞返籍,对台湾社会构成巨大的隐患。台籍精英要求撤废行政长官公署,废除专卖局、贸易局,尽快实现县市长直选,还政于民。台湾社会危机加深。陈仪接收与重建台湾的一系列举措有合理的成分,亦有与台湾民众根本利益相背离的一面,埋下了二二八事件的若干火种。

最后是结论,充分肯定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的事功与历史意义,亦指出其中若干缺失及败笔。

笔者史学素养不高,对理论的理解及应用能力有限,在分析史料的过程中,偏重实证研究,加上相关史料仍有待进一步挖掘,因此这部书稿不可能面面俱到,错误与缺失难免,恳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第一章 台胞反抗日本殖民统治

在日据五十年里,台湾人民一直反抗日本的殖民统治,从最初的武装抗日,到文化协会等团体在体制内追求台湾实现地方自治,屡仆屡起,在近代中国人民反抗帝国主义侵略史上书写了壮烈的篇章。由于台弱日强,仅靠自身的力量,台胞很难摆脱日本的殖民统治。

第一节 日本在台湾建立殖民统治

一 日本侵占台湾

无论从历史、法律和实际管辖方面看,中国都享有对台湾的绝对主权。台湾地位早经确定,是中国固有的领土。

日本通过明治维新,国力快速成长,政军界人士便筹划侵占台湾。1874年,日本政府以琉球人在台湾南部被原住民杀害为由,派遣军队在琅峤登陆,进攻牡丹社、高士佛社。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桢赴台湾,加强战备,日本被迫撤兵。

1894年,日本挑起甲午战争。日本首相伊藤博文提出“直冲威海卫并攻略台湾方略”。1895年2月,日军攻占威海卫,北洋舰队全军覆没,京津动摇,清政府被迫求和。3月下旬,日军攻陷澎湖,直逼台湾。日本政府提出议和条款,包括割让台湾全岛给日本。为自保,清廷顾不得波浪中的台湾、澎湖。4月17日,李鸿章被迫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其第二款规定,中国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以及“澎湖列岛”,并该地方“所有堡垒、军器工厂及一切属公物件,永远让与日本”。

签约割台的消息传出,广大台胞悲苦万分,哭声达于四野。地方士绅电吁清廷:“割地议和,全台震骇。自闻警以来,台民慨输饷械,固亦无负列圣深仁厚泽。二百余年之养人心、正士气,正为我皇上今日之用,何忍一朝弃之?全台非澎湖可比,何至不能一战?臣桑梓之地,义与存亡,愿与抚臣誓死守御。若战而不胜,待臣等死后,再言割地,皇上亦可上对列祖下对兆民也。”

在北京的台湾举人和台籍官员联名上书:“祖宗坟墓,岂忍舍之而去?田园庐舍,谁能挈之而奔?”要求坚持抗敌,不能将台湾“弃以予敌”,“台地军民必能舍死忘生,为国家效命”。全国人民坚决反对清政府割台。在《上今上皇帝书》中,康有为痛陈“弃台民即散天下”,“欲苟借和款求安目前,亡无日矣”。《马关条约》危及到俄、德、法在中国的利益,三国出面干涉,日本被迫让步,仍坚持割占台湾。清政府阻止日本侵台的设想破灭,不得已派全权大臣伍廷芳与日本全权代表伊东巳代治在烟台换约。日本政府随即任命桦山资纪为台湾总督兼军务司令官,下令进攻台湾。

为抵抗日本侵略,5月中旬,以丘逢甲为首的台籍士绅筹划成立“台湾民主国”,自主保台,电告中外:“台湾属倭,万民不服……而事难挽回,如赤子之失父母,悲惨曷极!伏查台湾为朝廷弃地,百姓无依,唯有死守,据为岛国,遥戴皇灵,为南洋屏蔽……台民此举,无非恋戴皇清,图固守以待转机。”广大台胞恋戴祖国之情,溢于言表。16日,台湾巡抚唐景崧出任“台湾民主国”总统,晓谕民众:“国中一切新政,应即先立议院,公举议员,详定律例章程,务归简易。惟是台湾疆土,荷大清经营缔造二百余年,今须自立为国,感念列圣旧恩,仍应恭奉正朔,遥作屏藩,气脉相通,无异中土。”

刘铭传治台期间,大力推展洋务,台湾从边陲海岛跃为中国沿海一个较为发达的地区。丘逢甲等人成立“台湾民主国”(Taiwan Republic),试图以仿照西方资产阶级政权,来博取英、法、美等国的同情,图台湾自保。“台湾民主国”是抗日保台的应急措施,广大台胞坚决认同台湾与祖国血脉相连。挂上一块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招牌并不能唤起西方列强的恻隐之心,丘逢甲无奈,抱恨退往大陆。

5月底,日军在澳底登陆,进攻基隆。清军顽强抵抗,终因寡不敌众而失守。6月上旬,日军占领台北城,唐景崧返回厦门。台湾人民纷纷拿起武器,自发抵抗日军。6月中旬,日军南下进攻新竹,徐骧、姜绍祖等人率义军顽强抗击日寇,大小20余战,牵制日军近一个月。8月,在大甲溪,徐骧等人率义军抗击日军。日军占领台中后,徐骧等人退守彰化,在大肚溪阻击日军。义军内无粮饷、外无援兵,面对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日军,殊死抵抗,在台南一带予日军以重创。徐骧在战斗中身负重伤,高呼“大丈夫为国死,可无憾”,壮烈牺牲。10月,义军终因弹尽粮绝,寡不敌众战败,刘永福撤返厦门。

从1895年6月到10月,台湾人民孤悬海外,在极为艰难的条件下,自发组织起来,保卫家园,前赴后继,慷慨悲歌,击毙日军千人,数万台胞牺牲,誓不臣倭,用鲜血和生命来捍卫祖国的神圣领土。无奈日强台弱,孤立无援,泣血饮恨,在近代中国人民反抗外来侵略的斗争史上写下了可歌可泣的一页。

二 台胞武装反抗日本殖民统治

1895年11月中旬,台湾总督桦山资纪称全岛完全平定,但台湾人民并没有屈服,奋起反抗,此伏彼起,志在光复家园国土,认同中华之心,青史可鉴。12月下旬,林大北在宜兰揭竿而起,高呼“驱逐倭奴,恢复中华”。其时,北部的陈秋菊等人趁日军松懈之际发动起义,公开宣布“此次征倭,上报国家,下救生民”。中部的柯铁等人包围南投,袭击斗六。南部的黄国镇率众进攻嘉义,袭击各地日军,“以回复清政”。祖国大陆人民积极支持台胞的正义斗争,供给武器和资金。日本殖民者十分恐慌,调动大批军警,组织讨伐队,进行惨无人道的屠杀和焚掠,宜兰平原、云林地区多个村庄被毁。1898年至1902年,有11900多名台胞惨遭日本殖民者的屠戮。

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建立中华民国。台湾各阶层人士在祖国民主运动的鼓舞下,再度发动争取台湾光复的武装斗争。1905年罗福星加入中国同盟会,1912年底返回岛内,在苗栗、台北等地秘密发展革命组织,以“驱逐日人,光复台湾”为号召,台南、南投等地1万多民众参加。台湾总督府发现罗福星等人准备武装起义,大肆搜捕。罗福星被捕后,正告日本殖民者,“我华民此次欲杀汝等日人,为我汉民族报仇雪恨也”,发动起义是“使本岛复归中国所有”。1914年3月,他英勇就义。

1915年,余清芳等人利用宗教掩护,鼓吹抗日,以台南的西来庵为据点,发动群众,募集经费。他用“大明慈悲国奉旨本台征伐天下大元帅”名义发布文告,回顾“古今中华主国”蒙受日本侵略的历史,声明“今我中国南陵,天生明圣之君,英贤之臣……倭贼到台二十有年已满,气数为终”,呼吁台胞“尽忠报国,恢复台湾”。组织暴露后,余清芳等人率众起义,攻打警察派出所,杀死日本官吏多人,并乘胜追击;终被日本警察和军队打败,牺牲惨重。余清芳等1400多人被捕,有866人被判处死刑。西来庵事件震动日本朝野。至此,台胞的武装抗日运动才基本上被日军镇压下去。

台湾原住民具有强烈的反侵略传统。日本侵台初期,他们多次打击日寇。1920年代,台湾总督府掠夺山地资源,强征原住民服劳役,台中埔里、雾社地区的居民面临极大威胁。1930年10月27日,雾社地区泰雅族的迈勃等社民众在首领摩那·罗达奥的率领下,袭击警察驻在所,杀死日人134名,夺取枪支180支。台湾总督府立即调集重兵镇压。雾社群众顽强抵抗,且战且退。日军竟使用毒气弹进行轰炸。12月8日,起义失败。参加雾社起义的泰雅族同胞1236人中,战死或自杀者达644人,被捕564人。

三 台湾总督府

1895年6月17日,日本台湾首任总督桦山资纪在台北主持了始政仪式,采用武官制。次年,台湾划归拓殖省管辖。台湾总督府陆续展开土地调查、林野调查、户口调查、旧惯调查及币制改革等。1905年,在“全岛土匪镇定”后,将日本的生产方式、管理方式引入岛内,发展米糖经济。台湾逐渐从一个中国传统的农业社会蜕变为日本统治下的资本主义社会。

日本政府将台湾作为一个特殊的区域加以管治。1896年,日本第十六届议会通过《有关于台湾施行法令之法律》(简称“六三法”),规定“台湾总督在其管辖区域内,得制定具有法律的效力之命令”,情况紧急时,可不经呈报拓务大臣或天皇裁决。台湾总督集行政、立法、军事大权于一身。

总督府设评议会,以议决律令,并答复总督有关预算、决算、重大工程计划等咨询事项。该会由总督、民政局长、财务局长等高级文武官员组成,总督担任议长。议案的表决采多数决,但总督对发布的议案有权修正或撤回。该会是形式上的咨询机关,仰承总督的意旨。“六三法”有违日本的君主立宪体制,部分议员质疑,引发日本宪法是否适用于台湾的争议。1906年,日本议会通过《法律第三十一号》(简称“三一法”),规定“总督所发布之命令,不得违反实施于台湾之法律及敕令”,取代“六三法”,另设“律令审议会”,取代评议会,专事律令的审议,对总督的命令权稍有限制,但保留了“六三法”的实质。

日本部分人士对政府在台湾推行殖民统治持不同见解。1914年,自由民权运动领袖板垣退之助到台湾考察,主张“台湾之统治不可不由同化主义也。如闻台湾总督府亦于同化主义有所取焉。欲实现同化主义诚以发刊新报以通意志为急务,共事业以同利害,而立亲和之基”。倡立“台湾同化会”,得到一些日本政界人士的附和。朝鲜三一运动爆发后,中野正刚、植原悦二郎等人鼓吹,为避免朝鲜独立,须推行同化主义,将日本宪法施行于该地,改变总督的专制统治。

1919年,田健治郎就任台湾第一任文官总督,表示:“台湾原为构成帝国领土之一部分,当然为从属于帝国宪法统治之版图,不应视同英、法诸国的属地,仅为本国政治的策源地,及止于经济利源地的殖民地,随而其统治方针,均以此大精神为出发点,经营各种设施,为使本岛民众成为纯粹帝国臣民,应教化善导本岛民众对我朝廷忠诚,涵养对国家的义务观念。”

台湾总督府在施政上作了一点温和的改良。1920年,改革地方制度,将全台分为台北、新竹、台中、台南、高雄5大州,及花莲、台东、澎湖3厅。州、厅下设郡、市,各郡、市又辖街、庄、区。行政首长在州为知事,在市为市尹,在街庄为街庄长,皆系官派吏员。于州、市、街庄设协议会,作为地方行政首长的咨询机关,由行政首长担任协议会议长。州协议会成员20—35人,由总督选任;市协议会成员15—30人,由州知事选任;街庄协议会成员7—20人,由州知事或厅长选任。各协议会员为名誉职,任期两年,无议决、质询、提案权,仅能对地方首长的施政提供咨询。

针对田健治郎的建言,1921年3月,日本上下两院公布“有关施行于台湾之法令之法律”(通称“法三号”),取代“三一法”,规定日本的法律全部或部分施行于台湾,考虑到台湾的情况特殊,仍以总督律令为法律制定的基础。

同年6月,日本以敕令第二四一号公布“台湾总督府评议会官制”,恢复评议会,废止律令审议会。评议会的会员数为正副会长外25人以内,其中官员7人,民间台、日人各9人。会长由台湾总督、副会长由总督府总务长官担任,会员由总督就总督府内高等官及居住台湾而有学识经验者任命之。

总督府称该会是为了广征民意而设,其权限不过是总督监督下的行政咨询机构,咨询事项仅限于一般政务,并不包括律令、财政收支等与人民利害相关的事务,意见的采纳与否由总督决定,会员对之无约束力。形式上评议会开始容纳台人,选举权却操在总督手里,未透过民主程序,乏民意基础。

日本在台湾的殖民统治没有什么实质改变,仅在经济制度与教育制度上放松了对台胞的控制,在政治上仍是独裁的高压专制。总督通过行政命令权掌握各级官吏,透过警察、保甲控制社会秩序,发号施令,残酷剥削和压榨台湾人民。

四 台湾司法

“六三法”及“三一法”对台湾总督赋予广泛的立法权,其于民事、刑事的法令概以律令制定。律令是由台湾总督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命令。基于殖民统治的需要,以律令的特别立法为统治的基准法源。律令立法在民事上承认旧有习惯,刑事上采高压。行政法制上造成坚强的行政权力,施行高压统治,扶助殖民资本主义。

1919年起,实施文官总督制。台湾总督府在这前后施行了司法、教育、地方制度的若干改革,鼓吹“内台共婚”、“内台共学”。基于殖民统治者倡言的内地延长主义,日本政府开始施行“敕令立法”,取代“律令立法”。“法三号”1922年开始实施,废止以律令立法为原则的法制,改采以敕令立法为原则的法制。律令立法为总督的行政立法,敕令立法虽以日本天皇名义发布,实际上是日本政府(内阁)行政权力作用的结果,为日本政府的行政立法。敕令立法标榜内地延长主义,即日本本土法制的延长施行于台湾。

日据后期施行于台湾民事关系的法律主要有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费用法、民法施行法、竞卖法、不动产登记法、商法施行法等。刑事主要有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费用法、治安维持法、国防保安法等。

台湾主管司法的机构,一为专司审判的总督府高等法院,一为掌管司法行政事务的总督府法务部。

1919年以后,在“内地法延长主义”的影响下,台湾法院制度类似日本本土。1927年,法院条例规定地方法院正式设置单独部、合议部。至此,台湾法院制度发展成为二级三审,即高等法院上告部、覆审部与地方法院合议部、单独部。1943年,废止民刑事案件的控诉,使不服第一审裁判者只能上告,形成二审制。

台湾总督府法院直属于台湾总督,分为高等法院(上告部、覆审部)和地方法院(合议部、单独部),地方法院得在其辖区内设置法院支部,办理一部分事务。地方法院管辖区内设有出张所,主办登记事务。

台湾高等法院上告部相当于日本本土的大审院,高等法院覆审部即控诉院,地方法院合议部即地方裁判所,地方法院单独部即区裁判所,原则上采用三审制度,各法院置判官(即法官),敕任或奏任,由台湾总督决定。担任判官须具有日本本土裁判所构成法上的判事资格。

台湾高等法院直属于台湾总督,仅限于司法行政方面的事项,裁判则非其他权力可左右,具有一定的司法独立性。判官的身份为法院条例所保障,非受刑的宣告或惩戒处分,不得任意将其免官或转官。

地方法院单独部采行判官1人独任制,掌理除属于地方法院合议部及高等法院上告部权限外民事刑事的第一审裁判,及非讼事件的事务。

地方法院合议部由判官3人构成,管辖的第一审事件为诉讼标的价格超过2000圆的请求及价额不能算定的请求、人事诉讼、死刑无期,或短期1年以上的惩役,或禁锢之罪,以及未满1年期惩役或禁锢或罚金之罪而经预审者等。

高等法院覆审部采行判官3人的合议制,管辖对地方法院合议部判决的控诉,并除属于高等法院上告部特别权限外,对于地方法院合议部所为第一审的决定命令的抗告。

高等法院上告部采行判官5人合议制的终审,办理上告事件及对于高等法院覆审部的决定及命令的抗告,并对地方法院合议部所为第二审的决定命令的抗告事件等。

各法院均附置检察局,为有法院之处必须设置检察局之意,检察局不属于法院,直属于台湾总督府。检察局置检察官,敕任或奏任,由台湾总督任命,其任用资格须具有日本本土判事或检事的资格。检察官系指挥监督司法警察官,为刑事诉追、指挥监督裁判的执行。地方法院检察官不能执行其职务时,以属于地方法院单独部的权限者为限,可以令警视或警部代办其职务。检察事务受台湾总督指挥监督,不若裁判权限的独立性,检察官的身份不如判官有所保障。

至1943年,台湾共有66位判官(法官)、33位检察官。判官中约有6至7人为台籍,检察官中无台籍。

台籍精英能够成为司法官的人极少。黄演渥,毕业于日本东北帝大,任台南地方法院判官。饶维岳,毕业于京都帝大,任台中地方法院判官。陈明清,任新竹地方法院判官。冯正枢,台北帝大毕业,任高雄地方法院判官。洪寿南,毕业于京都帝大,任台南地方法院判官。

日据时期,台湾共设4所新式刑务所(监狱),即台北、台中、台南刑务所及新竹少年刑务所。设4所刑务支所(分监),属于台北刑务所的有宜兰、花莲港支所;属于台南刑务所的有高雄、嘉义支所。所有刑务所均归台湾总督府直辖。

刑务所的组织相当于中国的甲种监,刑务所置典狱1人(所长),典狱补1至2人(副所长),下设庶务、戒护、作业、教务诸课,庶务课再分设文书、会计、用度3系。

全台刑务所除台中、台南两处外,其余在盟军轰炸时受损严重,作业器材损毁严重。至1945年光复前,台北刑务所员工共229名,连同宜兰、花莲港两分监共358人。在押人犯1897人。

各州总务部置调停课,设奏任官课长,下设属官通译。各厅总务课则设调停系,置判任官系长,令其掌理调停事务。这是台湾特有的制度,有关民生纷争,无种类、金额的限制,可由行政厅的知事厅长办理。调停事务较法院的民事诉讼手续简易迅速,费用较低廉。

1896年,台湾总督府引进西方近代法院制度及专业司法人员进入台湾。1900年将日本的辩护士(律师)制度引进台湾。一些台籍学生赴日本留学,学习法律。1928年台北帝国大学文政学部政学科设立,台湾本土有了法学教育机构。

1935年,总督府以律令公布的“台湾辩护士令”,原则上采用日本辩护士法,要求在台湾的辩护士须具备日本辩护士法所规定的资格。

1921年,第一位台籍辩护士叶清耀回台开业。根据1935年的调查,台籍辩护士达32人,日籍辩护士为145人。参见表1—1。表1—1 日据时期台湾辩护士表 1944年底资料来源:台湾省高等法院编印《台湾司法接收报告书》,第14—15页。

辩护士及辩护士会受台湾总督的监督,欲为辩护士者,须经由辩护士会向台湾总督府登录。辩护士会以在各地方法院管辖区域设立为原则,设于台北、新竹、台中、台南、高雄。

日本本土公证人法施行于台湾。公证人系依当事人及其他关系人的嘱托,对法律行为及其他有关私权的事实作成公正证书,并认证会社(公司)的章程及其他私署证书等。公证人受该管地方法院监督,但台湾总督依照司法行政监督的规定,对于公证人的任免及其所属地方法院的指定等,亦得为之。

司法书士为依司法书士法的规定,受他人的嘱托以作成提出于法院检察局的书状为业者,司法书士的批准及其监督,由地方法院长掌理。参见表1—2。表1—2 日据时期台湾司法书士表资料来源:台湾省高等法院编印《台湾司法接收报告书》,第16—17页。

日本殖民统治者在台湾推行严刑峻法,通过建立类似于日本本土的司法体系,来稳固其统治,控制台湾人民。由于具有某种程度上的司法独立性,司法人员须通过严格的考试才能获得从业资格,台湾人民逐渐习于近代法制,根据法律规定处理经济纠纷等,维护私权,争取自己应得的权利,开展反抗殖民统治的斗争。我们既要看到台湾法制的本质是奴役台湾人民的,又要注意到台湾人民开始习于近代法制,通过合法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第二节 台籍精英争取台湾自治

一 撤废“六三法”

帝国主义在殖民地的政治侵略主要是以经济侵略为基础,以武力为后盾,用压迫或欺骗的手段,利用殖民地失去民族主义精神的妥协分子,作为内应的工具,操控殖民地的经济命脉,加强殖民地对宗主国的依赖,使殖民地的被压迫民族完全失去政治的独立和自由。日本作为后起的帝国主义国家,对台湾、朝鲜人民的压榨十分残酷。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的民族解放运动风起云涌,五四运动、朝鲜的三一运动及日本民主运动都对台湾社会发生影响。伴随着台湾的资本主义化,台湾民族资产阶级和青年知识分子逐渐成长起来。他们或在台湾接受西式教育,或负笈东瀛。至1922年,台湾在日本的留学生达2400余人,大多学习政治、经济或法律。在台湾进步士绅林献堂、蔡惠如等人的资助下,1918—1920年,林呈禄、蔡培火等人在东京先后成立启发会、应声会、新民会等组织,发行刊物,与岛内的知识青年汇合成一股新兴的力量。

对外侵略扩张是日本的国策,在策略上则有所不同,主流派主张在台湾推行同化主义,少数知识分子倾向民族自决。吉野作造断言,母国对殖民地的同化是不可能的,对于殖民地内部的政治运动,强调“自主”与“独立”。山本美乃越认为:“同化主义者的错误在于把殖民地的土民及其社会制度视为先天性的劣等,而急于把母国的文物制度移入而改造之……自治主义在于研究各民族的特性、风俗、传统的信念及各种社会制度的实况,在不破坏其善良风俗与阻碍其和平发展的范围内,以此徐徐导入调和的文明制度,逐渐改善彼等的社会风俗。”泉哲鼓励台湾留日学生,为获得“教育普及”与“经济自立”的自治民族的资格,不可只等待总督府的施政,更要奋励自强。

1918年夏,林献堂在东京与留学生会面,认为“六三法”是禁锢台湾人民的枷锁,必须早日去掉,获得与会人士的一致赞同。留日学生成立“六三法撤废期成同盟”,推林献堂为会长,要求撤废“六三法”,使台湾人民得与日本国民同样接受日本宪法的治理。“六三法”撤废运动是以同化主义为路向,取消特别立法制,将台湾纳入日本的法律系统,接受日本宪法的治理,享受日本国民的待遇。台湾留日学生内部对此看法不一。明治大学的部分台湾留学生主张继续“六三法”撤废运动,林呈禄、蔡惠如等人则坚持自治主义。林献堂指出:“照理想当然要主张完全自治,但是政治改革需要实力,不能徒托理想,依我同胞目前之实力,只好要求设置台湾议会为共同目标而奋斗。”依照日本宪法,人民有依法请愿的权利,日本议会得接受人民的请愿书。1920年11月28日,新民会在东京召开大会,与会人士达成共识,放弃“六三法”撤废运动,改而要求设置台湾议会。

二 请愿设置台湾议会

1921年1月,在东京的台湾留学生由林献堂领衔,向日本议会提出议会设置请愿书,要求:“对于台湾之统治……速予种族均等之待遇,俾得实践宪政之常道。是即设置由台湾民选之议员所组织之台湾议会,使台湾民众仰体一视同仁之至意,均沾立宪政治之恩泽……设置台湾民选议会,付与对施行于台湾之特别立法及台湾预算之协赞权,俾能与帝国议会相辅相成,图谋台湾统治健全之发达。”根据日本议会的请愿程序,人民向贵、众两院提出请愿,至少需由各院1名的议员担任介绍议员,呈交请愿委员会审查。委员会若不接受请愿,日文称为“不采择”;若接受请愿,则移交贵、众两院的大会议决。第一回请愿在贵族院由江原素六议员,在众院由田川大吉郎议员分任介绍议员。贵族院审查请愿,列入议程。台湾总督田健治郎表示反对,认为要求设置台湾议会明显违背日本统治台湾的大方针,断不容许这种主张。贵族院决定不接受请愿。在众议院,请愿列入议程,以违背“六三法”,无审议的余地。

请愿遭到失败,但岛内的青年知识分子大都认为,请愿可以激发台胞的政治认同感。4月,林献堂、蔡培火等人返台,“应各地亲友同志的邀请,连袂访问各地,除受盛大欢迎外,并举行讲演会,报告请愿运动的经过”。

10月,台湾文化协会(下简称“文协”)成立,宗旨是“助长台湾文化之发展”,发展和弘扬中华文化,促进台湾民众民族意识的觉醒。林献堂任总理,蒋渭水任总干事。文协举办各类文化讲习会,发行《台湾民报》,提倡汉文,介绍五四运动后内地的思想文化,抨击总督府的暴政,开展乡土文学、台湾话问题及民族运动理论等讨论。这引起台湾总督府的恐慌,加强控制和镇压。

1922年2月,林献堂赴东京,向日本议会请愿,拜会日本政界人士,寻求支持,阐述请愿的目标:“台湾议会,不问其为日本人、台湾人、抑或为行政区域内之熟番人,凡居住台湾者,均以公选之代表者,组织为协赞施行于台湾之特别法律及台湾预算之特别代议机关。故如属日本、台湾共通性质之立法事项,仍属帝国议会,仅将实际上帝国议会所不能代办之有关台湾特殊事情之立法部分仍属于台湾议会而已。如此台湾议会设置之目的,限于有关台湾特殊事情之立法,虽不无不够彻底之嫌,然吾人鉴于现在情况,于不妨碍台湾发达之最小范围内暂予满足。”提案在众院遭到否决。在贵族院,台湾总督府指出不能承认设置和帝国议会并行的特别议会,请求不予采纳,委员会决定“不采择”。

筹备第三回请愿中,蒋渭水等人决定成立“台湾议会期成同盟会”,于1923年1月向台北市警察署提出结社报备。田健治郎以该会妨害安宁秩序为名,禁止结社。2月,蔡培火、蒋渭川等人赴东京向日本议会提出第三回请愿书。贵、众两院“不采择”。

8月,台湾总督府正式压制请愿运动,规定:“利用街庄会议、保甲会议,或多数人会合的场所等所有集会之机会,对民众彻底宣布本岛统治方针,而对于要实现自治之台湾议会设置运动,则绝对不容认。”对请愿分子大检肃,拘留49人,传讯50人,其中29人被移送法办。蒋渭水、蔡培火、蔡惠如、林呈禄等人被判刑。

受治警事件的影响,1924年初,筹备第四回请愿时,台湾无人敢签署请愿书。在东京的台湾留学生不畏艰险,向日本议会提出仅有71人签署的请愿书。请愿未被列入议程。7月,以蔡培火为代表,向日本议会提出第五回请愿,签署人共233名,无功而返。

日本殖民者对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抱有戒心,岛内外舆论将台湾与朝鲜比拟者日见增多。台湾总督府分析该运动的背后是一种殖民地自治运动,是带有民族运动色彩的,“激起沉溺于民族自决,民族解放运动的学生团体共鸣与参与”。干部间或者期待回归中国,或梦想台湾独立,也有只单纯要求台湾自治的。总之,实质上都是在追求脱离日本,汇成一个反抗总督的团体。

面对来自各方的压力,台籍精英不为所动。1925年1月,第六回请愿展开,签署人数达782人。在贵族院,尚未列入请愿委员会议程,议会已闭会。众院虽列入议程,结局是“审议未了”。

5月,因治警事件入狱的蒋渭水、蔡培火等人获得假释出狱。透过文协,在全台各地举办演讲,宣传请愿。其间,日本众、贵两院通过普选案,台湾青年学生备受鼓舞。1926年1月,蔡培火等人向日本议会提出第七回请愿。众院以旨趣不明,“不采择”。贵院则未列入议程。

鉴于日本政局动荡不安,议会随时可能解散,为避免徒劳往返,蒋渭水等人决定不派请愿代表赴日,将请愿书寄到东京林呈禄处,由他汇总,于1927年1月向日本众、贵两院提出第八回请愿。该回请愿签署人数高达2470人。在贵院未来得及审查,在众院仍是“审查未了”。

三 要求自治

随着以连温卿为首的左翼激进派在文协居主导,林献堂等以温和抗争手段谋求有限地方自治的方针遭到挑战。1927年1月,林献堂、蔡培火等人退出文协。

7月,蒋渭水、蔡培火等人成立台湾民众党,系统提出台湾自治的诉求:“二、纲领:本党以确立民本政治,建设合理的经济组织及改除社会制度之缺陷为纲领。三、政策:甲、政治:(一)要求州、市、街庄、自治机关之民选及附与议决权,选举法应采普通选举制。(二)期实现集会、结社、出版之自由,要求在岛内即时准许台湾人发刊报纸杂志。(三)要求学制之改革:一、实施义务教育。二、公学校教授用语日、台语并用。三、公学校以汉文为必修科。四、日、台人教育机会均等。(四)要求废除保甲制度。(五)要求改善警察制度。(六)要求改善司法制度及实施陪审制度。(七)要求实施行政裁判法。(八)要求废除中国旅行券制度。乙、经济:(一)要求改革税制节约浪费。(二)要求改革台湾金融制度,尽速设立农工金融机关。(三)拥护生产者之权利,废除一切榨取机关及制度。(四)改革农会及水利组合。(五)改革专卖(公卖)制度。丙、社会:(一)援助农民运动、劳工运动,及社会团体之发展。(二)确认男女平等之原则,援助女权运动,反对贩卖人口。”

对总督府恢复评议会,民众党坚决反对:“一、评议会会员并非民选,故不能代表民意,凡官选会员,直接间接均属官僚御用工具,只能歌功颂德欺骗民众,对一般民众有害无益。二、评议会并无一定决议权限,自预算编成以至于律令、府令之制定,全然无权决议,如此无能无用之机关,如何有存在之价值。三、评议会废置已达四年之久,于此可以证实总督府本身亦已认其为无用之物。而今予以复活,可谓自相矛盾,实属朝令夕改,毫无定见之举措,吾人讵能忍受为政者之玩弄乎。”

台籍精英不甘于总督府的象征性民主。作为岛内第一个资产阶级政党,台湾民众党在政治上要求选举权和监督权,渴望台人参政,反对差别歧视;在经济上痛斥榨取奴役,维护工农利益;抵制殖民同化,延续中华文化传统,争取维持与祖国大陆的联系,反映了台籍新兴资产阶级追求当家作主的心声。

文协领导骨干的分裂并未影响林献堂、林呈禄、蒋渭水、蔡培火等人投身请愿运动。1928年4月,蔡式谷到东京向日本议会提出有2051人签名的第九回请愿,列举台湾人受到的差别待遇,强调补救总督专制政治的弊害,惟有开设台湾议会一途。请愿在贵院未被列入议程,在众院“审议未了”。

对于文协“左派”及倾向社会主义的台湾留学生的责难,1928年底,林献堂等人揆诸形势,仍然诉求合法的途径,筹划第十回请愿。为避免刺激台湾总督府,历年来散布传单、示威游行等活动一律取消。请愿在众院列入议程,但台湾总督府河原田总务长官以政府委员列席,竭力反对,指出台湾议会如系代替日本议会性质,则违反宪法;如与日本各府县会相同,则国费与地方费的审查权限不清,因此不能赞同。经过一番讨论后,以“审议未了”作结。

前十回请愿连遭封杀,1929年11月,林献堂等人总结经验教训,深感台湾议会设置运动路途多舛,但只要日本议会受理提案,就应当继续提出。由蔡式谷、蔡培火牵头,向日本议会提出有1314人签名的第十一回请愿。贵院不予审议,众院“不采择”。

1930年4月,台湾民众党提出《促进地方自治建议书》:“要项:一、改州市街庄协议会为州市街庄会,由州市街庄公民就有州市街庄公民权者选举而组织之。但市街庄公民之要件及其选举方法,应依照(日本内地)市町村制定之。二、州市街庄会为议决机关,其所属权限之事项及其应予议决事项比照(日本内地)府县市町村制定之。三、改市尹为市长,由市议会选举之。”

台籍精英倡导社会运动,要求彻底改革殖民政经体制,公平合理地扩大台人参与的管道。总督府则倾向于保持现状,利用台人评议会员,号召各地的社会领导阶层组织团体,抵制台胞的自治运动。辜显荣、林熊征、李延禧等评议会员均反对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

1930年6月,总督府对评议会的组织略作调整,会员数由25人增至40人,增加对重要施政的“建议权”,未落实“民选”、“议决权”。

台湾民众党内“左倾”思想路线占据上风,蒋渭水尝试开展阶级斗争,激化了与党内稳健派的矛盾。蔡培火等人退出民众党。1930年6月,民众党以蔡式谷、蒋渭水、陈其昌为代表,向台湾总督府送上10050人签署的地方自治改革建议书。8月,杨肇嘉等人成立台湾地方自治联盟,发布宣言:“我台湾之现行制度,意思机关既无决议权,实系可有可无之咨询机关,而其构成员之协议会员又纯属官选,自不能代表民意,徒有自治之名而无自治之实……确立完全之地方自治制,实为殖民地台湾之基础工作,凡诸解放运动皆以此为出发点……要求当局即时实行完全之地方自治制。”包括“依普通选举赋与公民权。确立州市街庄之自主权,改官任咨问机关为民选议决机关”。

为谋求民众对联盟的支持及扩大组织,8月17日起,台湾地方自治联盟在全岛开办巡回政论演说会。演讲者有杨肇嘉、黄朝清、叶荣钟、蔡式谷、吴春霖等人。

在议会请愿问题上,林献堂、杨肇嘉、蒋渭水等人经过协商,共同声明:“本请愿是台湾四百万民众一致的要求、是超党派的问题,所以,我们应当不以党的立场,而以个人的身份从事运动,不问任何党派,广泛征求赞同的人士。”1931年1月,他们向日本国会提出由1382人签署的第十二回请愿。在贵院“不采择”,在众院“审议未了”。

林献堂等人力求在体制内,在日本殖民者默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谋求台胞的合法权益,但在请愿过程中,部分青年激进分子抬高请愿的目标。“既认定台湾有特别制定台湾宪法的必要,即是认定台湾有施行特别的立宪政治的必要了。既有台湾特别的立宪政治,即须有特别的立法议会,特别的台湾行政内阁,特别的台湾司法独立机关,而此三权各直属于本国主权者的统辖。”岛内的日本侨民及御用士绅指责请愿运动系民族自决主义为本,是“台湾独立的阶梯”。日本部分议员评估该运动有导致独立之虞,或指为独立运动,而否决该项请愿。

台湾民众党以取得工人运动的领导权并争取他们的支持,来和文协竞争。1927年,台湾已有司机工友会、木工工友会、冶金工友会、石工工友会等多种组织。1928年2月,在民众党的影响下,台湾工友总联盟成立。体制内的合法抗争不足以改变日本殖民者的顽固态度。1931年2月,民众党第四次代表大会公开鼓励阶级运动和民族运动,视工农大众的权益为斗争的基本要素,扩大了民众党的阶级基础。

总督府加强控制与镇压,屡兴大狱,引发台湾独立事件、黑色青年联盟事件、北京新台湾安社事件等案,文协、农民组合屡遭检肃,民众党被扣上“绝对反对总督政治和民族自决主义”的罪名,遭到禁止。

民众党的解散对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打击很大。1932年,第十三回请愿共征集2684人签名,邮寄给贵、众两院。众院“审议未了”,贵院不予采纳。部分对时局敏感的人士主张应停止请愿,另谋他途。林献堂、蔡培火等人坚信,“我们同志选择的台湾自治路线,确是大众要求的正当目标”,未曾设想一蹴而就,极力主张继续请愿,于1933年1月寄交贵、众两院,贵院、众院“不采择”。

多年的挫折使得个别请愿代表心灰意冷,感到向日本殖民者请愿无异与虎谋皮。林献堂、蔡培火等人坚持认为,停止请愿运动会减少日本政界对该运动的认识,应在可能的范围内,照常进行筹备工作。1934年1月,请愿签署人1170人,寄贵、众两院,贵院“不采择”,众院“不采择”。第十五回请愿遭到失败。

四 有限选举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法西斯分子蠢蠢欲动。他们指责台湾总督府同化政策的软弱,叫嚣扑灭以民众自决为终极目标的台湾议会设置运动,鼓吹大亚细亚主义,内台融合。台湾总督中川健藏勒令林献堂中止请愿运动。林献堂与同仁磋商后,于1934年9月召开大会,决定中止请愿运动:“我等鉴于最近内外之情势,断行中止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百般之政治施设,经济开拓,及社会教化,虽颇有可观,至若统治机构,立法、司法、行政之组织,及其运用,则今日犹依然未退专制政治之范畴……有速改革为立宪法治制度之必要。”台胞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斗争屡遭挫折,却迫使日本殖民者对台胞追求自治的诉求做出些许让步。

1935年4月1日,台湾总督府公布台湾地方自治制度改正方案,主要内容是:州设州会、市设市会、街庄设协议会;州、市会员、街庄协议会员半数为民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资格须年满25岁、男性、缴纳市街庄税年额5圆以上者;其余半数的州、市会议员及街庄协议会员,分别由总督及州知事选派充任;州会、市会、街庄协议会议长,分别由州知事、市长、街庄长兼任;明定州、市、街为法人,于法令范围内处理其公共事务。

11月22日,台湾举行有史以来第一次投票,选举第一届市议会员及街庄协议会员。因限制选举,台胞中有选举权者人数不多,投票率高达95.9%。当选者中,在市会,日本人占51%,台湾人占49%。在街庄协议会,因日本人少,只占8%,台湾人占92%。次年11月,选举第一届州议员。至此,台湾勉强产生民选的民意代表。

日据时期台湾的地方制度,开始为官治,继而实施的协议会,因没有议决权,仅属咨询机构,其成员多是日人。1935年施行的州会、市会及街、庄协议会,成员半数虽为民选,因选举权、被选举权遭严格限制,又为间接选举,谈不上意见表达。在州、市虽有议决权,但台湾总督府在州会、市会以外又设置议决机关州参事会、市参事会,由行政长官控制议事机关。这样构成的议会机关,其功能仍限于咨询。如此,总督府对台湾人民的专制统治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

日本殖民者从未视台湾人民为日本国民,台湾精英放弃了对同化主义的幻想,利用总督府体制展开合法的非暴力的抗日斗争,唤起台胞追求民主自治的理念。台湾自治运动的目标只是有限的地方自治,不如之前军事抗日的慷慨悲壮,也不如台共等革命团体提出的奋斗目标那么轰轰烈烈,仍然引起日本殖民者的猜忌和恐慌。议会请愿屡遭否决,免不了失败的命运。日据下的台湾毕竟出现民众直选,台湾地方自治迈出艰难的第一步。

新兴的台湾民族资产阶级要求扩大台胞的选举权和参政权,主张发展自由资本主义,反对总督府的独占和垄断政策,尝试着从日本殖民者手中获取一部分本应属于自己的权益。这与祖国大陆人民的反帝斗争并行不悖,都是要反对殖民奴役,争取当家做主。

台湾人对祖先故乡的一种原乡意识,体现为朴素民族主义的祖国意识。日本帝国主义摧残广大台胞的生命,侵占他们的权益,却不能消灭他们怀念祖国的情感。台胞反抗日本殖民统治是中华民族争取自由解放运动的一部分。日本殖民者也不得不承认,台湾人民族意识的根源系于他们原是属于汉民族的系统,“民族意识牢不可拔……故其以支那为祖国的情感难于拂拭,乃是不争的事实”。林献堂对中华祖国充满着无限思慕,以存“祖国之幽光”为目标的蒋渭水身穿唐衫,蔡惠如言必称“中华祖国”。

第三节 台湾共产党

一 创立台湾共产党

1925年,五卅运动爆发。上海的台湾学生受到大陆学生运动,特别是共产主义潮流的影响。

蔡孝乾,台湾彰化人,1908年生。在其父及文化协会的资助下,1924年,他来到上海大学,研读社会学,成为瞿秋白的学生,对马克思主义发生兴趣,1925年成为上海共青团员。同年底,彭华英和蔡孝乾提议,依照中国学生会组成上海台湾学生联合会,取代了上海其他台湾人的组织。

谢雪红,女,台湾彰化人,1901年生,本名阿女,苦力的女儿。12岁丧亲,卖身当童养媳,16岁逃家,到台南糖厂做女工,结识甘蔗委员张树敏。随张树敏到日本神户,卖大甲帽。1919年到青岛。1920年生意失败后回到台中。1921年加入文化协会。1923年,到上海、杭州。1925年4月再到上海,逢五卅运动,她参加游行,接触中共党员。此后,她化名“谢飞英”,进入上海大学社会系,结识潘钦信、蔡孝乾、翁泽生等台籍青年。1926年,谢雪红、林木顺经中共党员的推荐,前往莫斯科。她进入东方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就读,林木顺入中山大学就读。

1927年7月,共产国际通过《日本共产党纲领》,规定“殖民地的完全独立”,决定成立作为日共支部的台湾共产党。林木顺、谢雪红受命回到上海,12月底,潜至东京,接受日共渡边政之辅的建党纲领与指令。

1928年4月15日,台湾共产党建党大会在上海法租界的一家照相馆二楼举行。除中共代表彭荣(彭湃)和朝鲜共产党代表吕运亨外,参加者有台籍青年谢雪红、林木顺、翁泽生、林日高、潘钦信、陈来旺、张茂良等人,选出中央委员林木顺、林日高、庄春火(缺席)、洪朝宗(缺席)、蔡孝乾(缺席),候补委员翁泽生、谢雪红,书记林木顺,组建“日本共产党台湾民族支部”,业务上由中国共产党代为指导。

台共是日本殖民统治高压下的产物,其阶级基础是台湾社会的工农大众。台共认为,台湾社会属于弱小民族的革命的范畴。从郑成功统治到日本殖民地这段时间,台湾并没有长久的独立传统。经过资本主义的改造,移民来台的汉人在政治经济意义上已经塑造了一个新兴的台湾民族。站在民族解放的立场,台湾人应该要求的不只是台湾议会,更要进一步建立起自主性的政府。要达到这个目标,就必须通过体制外的革命手段,建立起台湾共和国。这是台共与台湾其他政治派别的主要区隔。

关于台湾社会,台共指出,台湾不仅是一个受日本帝国主义统治的殖民地,同时也是一个仍然保有许多封建残余的社会。因此,在本质上台湾革命是追求全岛独立的民族革命,同时也是民主革命,以消灭封建主义为其目标。所以,这是一个包含社会革命可能性在内的民族和民主革命。

台共政治纲领是:“1.打倒总督专制统治——打倒日本帝国主义。2.台湾人民独立万岁。3.建立台湾共和国。4.废除压制工农的恶法。5.劳动七小时——不劳动者不得食。6.争取罢工、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等自由。7.土地归与贫农。8.打倒封建残余势力。9.制定失业保险法。10.反对镇压日、鲜无产阶级的恶法。11.拥护苏维埃联邦。12.拥护中国革命。13.反对新帝国主义战争。”

林木顺、翁泽生、谢雪红召集上海台湾学生联合会左翼学生,组织一个研究社会科学的读书会,从事政治活动。台共成立前后,上海台湾读书会遭到日本警方的注意。谢雪红被捕后,以证据不足释放,部分成员被判刑。林木顺、翁泽生等躲藏起来。建党大会后,由上海返台的潘钦信、谢玉叶偕同蔡孝乾、洪朝宗,于1928年8月底秘密搭船离台,前往福建。

刚刚成立的台共由十几个青年知识分子组成,先天脆弱,他们一听到检举,就放弃工作撤退大陆或日本;一受到压制,动摇性便暴露无遗。

二 台共内部之争

从1914年台中市士绅争取设立台中中学开始,这个城市成为台湾反抗运动的重要据点。1927年,文化协会和农民组合将其大本营自台北和台南移至台中,使得台中市成为台湾社会运动的中心。1928年6月,谢雪红获释后,返回台中家乡。11月,日共的新指示传抵台湾,谢雪红召集林日高、庄春火在台北家中开会,谢雪红获选中央委员,3人作出决定,“蔡孝乾、洪朝宗、潘钦信、谢玉叶四人放弃职务逃亡中国,应开除这四位机会主义者的党籍”。

林木顺未如约返台,林日高被任命为台共书记长,党的领导权由谢雪红掌握。1929年初,谢雪红、杨克培开设国际书店,出售左翼读物,作为党的集会场所。在日警的严厉监视下,新的中央委员会利用文协、农民组合来扩大影响力。对改良主义的团体,如台湾民众党、台湾地方自治联盟,采取了批斗和反对的态度。1930年10月,谢雪红在松山召开党中央委员会扩大会议,杨克煌、苏新、王万得等人参加,决定“开除林日高、庄春火的党籍”。

关于台湾社会的阶级结构,谢雪红等人认为,台湾资产阶级尚存有民族革命倾向,但其革命性行为极为有限。他们本身具有不少的封建榨取关系。与日本资产阶级比较,台湾的资产阶级显得幼稚而薄弱,无政治团结,在政治团结过程中受日本帝国主义的同化作用。最近无产阶级与农民的革命运动,以不可抵挡的势力急速抬头。这种阶级势力在根本上威胁了资产阶级的经济基础。这种种条件限制了资产阶级的革命欲望的程度,台湾的资产阶级本身也尚未团结,在革命的政治结合之前,已因文协的产生而发生内部的分裂。同时,台湾革命运动的主力显出一种倾向,即逐步向无产阶级与农民同盟军移动。台湾残存着颇多的封建遗物。在经济方面,多半的农民依然承受封建性榨取关系的掠夺。在政治方面,停留在封建地主与资本家的混合政权。台湾的独立运动不能独断为民族解放运动,其社会内容应为民主主义的革命,亦为推翻日本帝国主义的独立运动。

台共人数甚少,群众基础薄弱,缺乏实际斗争经验,受到共产国际的影响,未能从台湾社会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方针政策,不断升高斗争的目标,一味蛮干,陷入内讧。1930年12月,王万得在台北住所召开会议,和苏新、萧来福、陈德兴等人讨论党的改革问题。1931年1月,王万得等又召开会议,列举了党内机会主义者的各种错误,如“组织上的封闭主义;政治上的不动主义;迄未建立党机关及发展支部”。7位党员主张与原有党中央机关断绝关系,选出的临时中央委员会成员有陈德兴、萧来福、苏新、赵港、王万得,后3位同时担任中央常务委员。谢雪红只能控制国际书店,身旁只剩杨克煌、杨克培兄弟。

5月31日至6月2日,在淡水附近召开党的临时代表大会,决定解散改革同盟,通过新的政治大纲,将谢雪红、杨克培、杨克煌等人开除党籍,选出中央委员潘钦信、苏新、颜石吉、刘守鸿、王万得,候补委员萧来福、简娥,由潘钦新、苏新、王万得出任中央常务委员。新的政治大纲主要目标:“1.推翻帝国主义的统治,实现台湾独立。2.实施土地革命,消灭封建残余势力。3.建立民主专政的苏维埃政权。”其把自治运动向前推进一步,不止于建立台湾共和国,还要建立工农专政的苏维埃政权。政治策略是:“1.推翻帝国主义的统治,实现台湾独立。2.没收帝国主义者的一切企业和银行。3.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贫农和中农使用。4.实行八小时劳动制,实施国家失业救济、实施社会保险等制度。5.废除一切苛捐杂税,实行统一累进税制度。6.革命的言论、出版、罢工的绝对自由。7.建立工农民主专政的苏维埃政权。8.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9.联合日本、中国、印度、朝鲜的工农大众。10.联合苏联和世界无产阶级。”

台共诉诸台湾独立,其目标是针对日本帝国主义,是要推翻日本在台湾的殖民统治,推行土地革命和民主革命,建立工农大众的政权。当时,中国共产党发动全国人民革命,外争国权,内除国贼,建立工农苏维埃政权。受共产国际的领导,中共支持台共,就是要帮助台胞摆脱日本殖民统治。祖国大陆人民和台湾人民的奋斗目标首先是要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为着共同的目标,中共和台共彼此互相支持,共通声气。

台共一开始就与台湾本土资产阶级划清界限,放弃列宁的先联合进步资产阶级完成民族独立的斗争策略,发动对本土资产阶级的斗争。台共激进的政治主张照搬照抄共产国际的指示,完全脱离岛内的实际情况,新兴的台籍资产阶级避而远之,未得到充分发动的工农群众无法跟随台共,台共得不到广大民众的呼应。法网严密的台湾总督府对台共严厉打击。1931年6月,谢雪红、杨克培在台北被捕。7月,王万得、萧来福被捕。9月,潘钦信、苏新被捕。成立4个月的台共中央委员会完全瓦解。总计日警镇压行动中,共有107名台湾人被捕,其中79人从1931年10月起陆续送往检察单位,49人被提审,分别判处2至15年的有期徒刑。谢雪红被判刑13年,苏新12年,潘钦信15年,林日高5年,王万得12年。

台湾的工农运动具有反抗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的特征。台共与台湾农民组合、台中总工会、台中店员会、台中木工工友会都有联系。台共被检举后,其外围团体的文协、农民组合也受到波及,无法继续正常运作。1939年,谢雪红因肺结核获释,出狱后经商。1943年,苏新出狱。

台籍精英出生入死,从事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活动,终因日寇监视严密,检举频仍,中华祖国内乱迭起,国力微薄,自身难保,无力他顾,以致数百万台胞难逢解放的机会。台湾自治运动以和平手段或逐渐改良的方法无法达成,依赖资产阶级的领导实属不可能。台共兴亡短短3年,其激进的革命路线没有践行的可能。台籍精英的左翼到大陆参加中共的革命运动,右翼则参加国民政府的抗日活动。

第四节 殖民地教育

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是实现政治及经济利益的手段,用以满足某个特定时代社会的需求,体现了这个时代社会的性质。近代日本国力强盛,经济迅速发展,与其普及教育是分不开的。在日据台湾五十年中,台湾总督府强力推行歧视性的殖民地教育,企图同化台湾民众,使他们成为忠实的奴仆和听从使唤的劳动工具。

一 教育分期

日据台湾教育大致可分为3个阶段。1895年6月至1918年,台湾教育令发布以前,为台湾教育的试验阶段,小学校、公学校、中等学校、专门学校等逐渐建立,日、台学生分开上学。

1919年至1940年,为台湾教育的发展阶段。1919年1月,台湾总督府公布台湾教育令:“1.注重德育教育,尤其普通教育及师范教育更要贯彻其旨趣。2.要完成普通教育尤其女子教育,同时又要注重实业教育。3.展长修业年限,同时开放专门教育之门。4.与上级各级学校要有连络,使其圆滑密切。”

台湾总督府对台湾学生教育确立学制方针与施设纲领,初等教育设公学校,中等教育设高等普通学校及女子高等普通学校。1922年4月,发布改正教育令,废止日、台差别待遇,中等以上学校实行日、台人共学制。初等教育,因日语教读差异,不能立即采用共学制,常用日语者,称为小学校;不常用日语者,称为公学校。

1935年6月,台湾总督府评议会议召开,咨问在台施政四十年对于台湾各种设施应加特别考虑事项。审议结果,加以说明事项如下:“国民精神之振作”,包括“日本精神之振作”、“日本语之推行”。“教育之改进”,“1.彻底推行初等教育,以养成国民精神与公共观念。2.留意小、公学校教员之养成指导。3.普及中等学校尤其实业学校,修养爱好勤劳、尊重实务之精神,以养成实际有用之人士。4.地方民风之振作,有待青年力量者殊多,故应更进一步振兴青年教育,作有统制之指导。”

1941年至1945年,为台湾教育的普及阶段。台湾总督府施行国民学校令,废止小学校、公学校之名,一律改称国民学校,学制与日本本土大致相同,课程分为第一、第二、第三号表,公学校改称为第二号表、第三号表国民学校。1943年实施国民义务教育,缩短中学以上学校的修学年限,废止书房,基本建立现代教育体制。

二 教育概况

日据时期,台湾教育包括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学校教育是台湾教育的主要组成部分,学制系统如下:初等教育(国民教育),包括幼稚园、国民学校(分为初级、高级)、职业班等。中等教育,包括中学校(分为初级、高级)、简易师范学校、幼稚师范科、师范学校、初级职业学校、高级职业学校、职业补习学校、职业补习班等。高等教育,包括大学、师范学院、专修科、专科学校、特别师范科、研究院等。分述如下。参见表1—3。表1—3 日据时期台湾各类学校学生统计资料来源:《台湾省五十一年来统计提要》,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统计室编印,1946年底,第1211—1212页。

1.初等教育

日据初期,台湾总督府设立“国语”(日语)传习所、“国语”(日语)学校,推行日语教学。1898年,台湾小学教育渐上轨道。台湾总督府设立公学校,专收台籍儿童;设立小学校,专收日籍儿童;高山族儿童进入番童教育所。台湾小学教育效仿日本标准,兼顾台湾发展经济的需求。

初等教育机关有小学校、公学校、教育所。小学校几全为日人,公学校大部分为台湾人,教育所为高山族儿童设立,由警察局管理,教员由警察兼任。

小学的上学科目为修身、读书、作文、习字、算术、日本地理、日本历史、理科、图画、唱歌、体操、裁缝(女生)等。

六年制公学校的上学科目为修身、“国语”、算术、“国史”、地理、理科、图画、唱歌、体操、实业、裁缝及家事(女生)等,实业科依各地方情形得自由选读农业、商业、工业中的1科或2科。

1922年,台湾总督府颁布《台湾教育令》,小学教育实行日、台学生共学制,台籍儿童懂日语、适应小学教学者,依一定条件可入小学校学习,日籍儿童亦可入公学校上学。1941年,取消公学校、小学校的区别,统称国民学校。

课程第一号表国民学校教学科目有国民科(修身、“国语”、“国史”、地理),实业科(农业、工业、商业、水产),理数科(算术、理科),体练科(武道、体操),艺能科〔音乐、习字、图画、工作、家事(女)、裁缝(女)〕。其教科书除理科由台湾总督府编纂外,其余各科仍用日本文部省编纂的课本,而课程第二、三号表国民学校除算术科使用文部省教材,其余均用台湾总督府编修的教科书。

课程第二号表国民学校所用教材,1941年以后,为配合战时需要,大量增加了军国主义的内容,强调“天皇统治日本,爱民如子,使日本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军人不顾生命,为报效天皇而献身”。书中的人名、插图,也由1922年的“阿福”、“阿香”与台湾山川,改为1941年的“太郎”、“花子”与日本山川,经常在下午实施科表外的“军训”操演。

适龄儿童入学率,台籍儿童从1920年的25%提高到1943年的71%,日籍儿童从1920年的98%提高到1943年的99%。日据时期台湾的初等教育,对于传统的旧式教育来说,提供了台湾男女学童现代化的教育,力促就学率提高,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参见表1—4。表1—4 日据时期台湾儿童与日本儿童入学率统计资料来源:《台湾省五十一年来统计提要》,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统计室编印,1946年底,第1241—1242页。

2.中等教育

台湾的中学教育适应在台日籍学生升学需求而发展起来。1898年3月,在“国语”学校第四附属学校内附设寻常中学校(后改为中学部),培养日籍学生。1907年后,相继设立台北中学校、台南中学校,两校专收日籍学生。台籍士绅酝酿在台中设立中学校。1915年,台湾总督府办理,由台籍士绅出资,设立台湾公立台中中学校,修业年限4年,收台籍学生入学。女子中学教育初期附置于中学校内,1909年后独立为高等女学校,收日籍女生。设附属女学校,收台籍女生,1919年专设女子高等普通学校,招收台籍女生。1922年后,中学校实施共学制,取消日、台人中学教育双轨制。1943年4月,施行中等学校令,修学年限缩短为4年,课程简单化。

中学教育在教学内容上,设置了许多实用性科目,日语、汉文、实业时数较多,博物、物理、化学统合为理科,英语为随意科。培养台籍学生一技之长,毕业后可从事中低级技术工作。

3.职业教育(实业教育)

1899年,为改良民间农业,台湾总督府在台北农事试验场招农事讲习生,招收台籍学生。又设立糖业讲习所、“国语”学校的实习部及学务部附属工业讲习所等。专收日籍学生的有1917年的商业学校、1918年的工业学校,修业年限均为5年。

1919年公布台湾教育令,总督府设立台湾人的职业学校,有嘉义的农林学校、台北的工业学校、台中的商业学校,修业年限均为3年。入学资格为修业6年的公学校毕业生,并得设立师范科。

1922年,总督府修改台湾教育令,实业学校划分为农、商、工三种,修业年限3至5年。至1941年,实业学校总数达27所,学生总数达14626人,其中农业学校9所,工业学校9所,商业学校8所,水产学校1所。

依据1912年改正的台湾公学校规则,在六年制公学校内得附设二年制实业科,至1919年公布公立实业学校规则,改实业科为简易实业学校,仍附设于公学校内,课程有修身、日语、算术、实业等科目,修业年限因地而异。1922年改名称为实业补习学校,内容并无变更,小学校毕业者即可入学,有农业、工业、商业、商工、水产、家政等。这种实业补习学校至1944年共有90所,学生达18090人,修业年限1至3年。

4.师范教育

1896年,台湾总督府在“国语”学校内设师范、语学两部。1899年,在台北、台中、台南设立师范学校,培养台湾教员。1902年,合并为“国语”学校及台南师范学校,改“国语”学校规则,设师范、中学、“国语”、实业四部,师范部甲科收日籍学生,乙科收台籍学生。1918年,“国语”学校改名为台北师范学校,台南分校独立为台南师范学校。1922年,公布新教育令,将师范学校分为小学、公学两师范部。1943年,总督府改正学制,师范学校改为专门学校,学校内设男女两部。

日据时期台湾师范学校为小学培养师资,中等以上学校师资均来自日本本土,或是日本本土大学毕业的台籍人士。

5.高等教育

台湾高等教育机构包括台湾总督府医学校、农林学校、商业学校、工业学校等专科学校及台北帝国大学。

1897年,台北医院附设医学讲习所,对台籍学生授以医学及普通学,成绩显著。1899年,台湾总督府医学校成立,1919年改名为总督府医官专门学校,1936年后附属于台北帝国大学医学专门部,培养服务于台湾本地的医学人才。该校为台湾惟一一所医学教育机构,对热带医学有研究。

1919年,台湾总督府创设农林专门学校,对公学校毕业的台湾人,授以预科、本科各3年的农林专科教育,分农业科、林业科,1922年改称台湾总督府高等农林学校,后为台北帝国大学附属农林专门部,内设农学、林学两科。

1919年,台湾总督府设立台北高等商业学校,最初专收日籍学生,1922年日、台共学制实施后,也收台籍学生。1944年改为经济专门学校。

1931年,台湾总督府创设台南高等工业学校,有机械、电气、化学、土木、建筑等科,修业年限3年,培养工程技术人员。

高等学校学制方面,1922年4月,创设7年制。台北高等学校修业年限寻常科4年、高等科3年,分文、理两种。1943年修业年限高等科改为2年。1944年学生总数达562人。

大学预科学制方面,台湾大学预科,1941年4月创立,修业年限为3年,分文科、理科。理科分为理农类、工类、医类,1943年修业年限改为2年,与高等学校相同。1944年学生总数达540人。

为限制台籍学生成为高素质的人才,日本殖民者迟迟不在台湾创办大学。1928年,总督府创设台北帝国大学,分文政学部、理农学部,后增设医学部、工学部。1944年,共有文政学部、理学部、农学部、工学部、医学部。

台北帝国大学和日本其他大学一样,采用讲座制度,由讲座构成学部,由专任教授担任每一讲座,下置助教授及助手各一人,重视研究工作,每位教授均有研究室,配置图书设备、实验研究的工具。

台北帝大教师及学生中日本人占多数,台籍学生主要学医,攻读文政、理、工、农的人很少。1944年,全校台籍学生共有85人,医学部台籍学生高达80人。参见表1—5。表1—5 1944年台北帝国大学教师、学生统计资料来源:《台湾省五十一年来统计提要》,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统计室编印,1946年12月,第1214—1215页。

台北帝大设有大学院,招收大学毕业生,在教授指导下,从事研究工作两年。研究期满后提交博士论文,送请有关学部教授会审查。从1938年至1943年,共授予博士学位32人,其中台籍学生仅5人,皆为医学博士。

日据时期台湾高等教育有其特色,设置高等教育机构有一定规划,针对台湾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台湾总督府设立了医学、农、林、商工等学校,校址考虑到地方的需要。学科设置偏重应用学科,台籍学生学医者居多,提升了台湾在医学、农学、林学等学科的水准。教师工作有保障,可以专心学术研究,例如,台北帝大教师分为教授、助教授、讲师、助手等级,教授、副教授进入大学,收入丰厚,生活无忧。

台湾高等教育的缺陷甚多,教育成为政治、经济的附庸,日本以台湾为南进基地,一切从政治、经济利益出发,教育成为其侵略政策的工具,没有发展台籍学生的独立人格和人文素养,亦不鼓励台籍学生从事高深的学术研究。教育机会不均等,日本人限制台籍学生进入高等教育机构,教育充满歧视色彩。教育内容单一,学科设置偏向应用学科,台籍学生只得学医,高等教育发展畸形。

6.社会教育(包括特殊教育)

社会教育是指各类社会团体、青少年团、训练所、家长会、伤残人教育等。1915年,台湾总督府在各地设立“国语”普及会、“国语”练习会,1920年公布教育令,极力推进,遍及全岛各乡镇。又组织家长会、主妇会、青年团等,来提高民众的文化水准,灌输日本军国主义精神。还有青年补习教育、特种教育(设有盲哑学校)、幼稚园、私立学校、书房、教育社团(如教员及视学讲习会、台湾教育会、台湾教职员互助会等)等。

三 歧视性的殖民地教育

日据时期,台湾教育迅速发展,基础教育逐渐普及,教育体系趋于完备,引进了一些较新的教育理念和科学文化知识,儿童就学率逐渐升高。1944年,课程第一号表学校有155所,学生55778人,就学率达99.62%。课程第二号表学校有908所,学生866361人。课程第三号表学校有36所,学生10386人。汉人学生就学率达71.17%,高山族学生达83.38%,汉人、高山族学生总就学率达71.38%。与同时期的大陆相比,1945年,大陆文化较为发达的苏州地区,文盲率达80%。江苏省一些地区的儿童入学率公布的统计数字为30%,实际上恐怕达不到此数,且教学质量亦多不如台湾的初等教育。

台湾的小学教育、实业教育最为发达,中等教育次之,高等教育则欠缺。这有助于台湾青少年有一技之长,成为专业技术工人,或成为有一定农技知识的农民,供日本殖民者榨取,对台湾工农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从教育的普及,教育设施的增加,民众文化水平的提高等客观标准来看,与大陆相比,日据台湾教育有一定正面作用。日本殖民者鼓吹守秩序、诚实、讲卫生等。从全球殖民地教育来看,日本人在台湾的初等教育是较为成功的。

必须指出,台湾总督府发展教育,是为其殖民统治服务的,负面作用十分明显。一是,从教育目的看,台湾总督府大力发展初等教育、职业教育,是为了培养可供日本殖民者榨取的中下层技术工人,导致台籍学生得不到全面教育、健康教育。小学教育,日本殖民者推行同化教育,灌输日语及日本文化。中学教育,着重职业技术教育,防范台籍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是,从教育的内容看,台籍学生得不到汉语、汉文化的教育,代之以日本文化,意在使台湾人变成为日本忠实的奴仆。总督府竭力消除台湾地区的中华文化,将日本文化灌输到台湾人民的思想和行动中去。日本殖民者严格限制汉文的使用。日语是同化教育的核心。为了升学求职,台湾青少年不得不努力学习日语。日语成为他们获取新知识的重要工具。推行日语将使台湾青少年丧失使用汉语的能力,进而对中华祖国文化产生疏离感。

三是,从教育的体制看,推行不平等的差别教育,台籍学生遭到差别待遇,缺乏教育均等机会。小学教育,专收日籍儿童的小学校相对于专收台籍儿童的公学校,师资力量较强,经费较多。教育程度的差别一直存在。取消公、小学校区别后,国民学校仍有适用于日籍学生的第一课程表和适用于台籍学生的第二课程表、第三课程表,日、台共学很难实现。

台籍学生升学受到严格限制。中等学校举行公开的入学考试,笔试部分常有日本历史和国家观念的考题,口试部分用日语,台籍学生自然比不上日籍学生。各中等学校有录取会议,对学生的录取与否有很大的决定权,成员多是日本人。台湾人担任中等学校教职的极少。在日本殖民者的阻挠下,台籍学生难以学习先进知识和技能。

台湾总督府极力阻止私人办学。台籍学生进入公立学校的机会极少,总督府又不准台湾人自己办学校。中等学校偏重职业教育,除了两所大学先修学校外,中等学校的课程偏重日语及实业科目,完全不为升学考虑。中等教育过分重视两性差异。基于日本的文化传统,女子教育比男子教育修业时间短1年,程度上也较低。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将大量人力物力投入军备,把中等学校的修业年限缩短了1年,裁减课程,以三分之一的时间用于军训及劳动生产。加以盟军轰炸,台湾学校教育遭到破坏。

四是,从培养高级人才看,台籍学生很难获得高等教育。日本殖民者在台湾推行差别教育,限制台籍青年接受高等教育,徒使其能做而不能思。医学校为自费,“国语”学校(师范学校)为公费。家境稍好的台籍学生多报考医学校,家境稍差的学生则报考师范学校。为获取新知,中学毕业后,家境稍好的台籍学生只得到日本或大陆学习,留学欧美的人寥寥无几。台籍高水平的医生、日语教师较多,而行政管理人才、军事人才太少。

第五节 连横与《台湾通史》

在日据五十年中,台湾人民的抗日斗争,除了体制外的武装抗日、体制内的议会设置请愿运动外,在文化战线上也展开了保存中华传统文化的斗争,连横就是一个代表人物。

一 连横发愤著《台湾通史》

连横(1878—1936),字雅堂,号慕陶,又号剑花。1878年出生于台南府宁南坊马兵营。祖籍福建龙溪县。1895年,日本侵占台湾。1897年,连横赴上海圣约翰大学就读。入学之时,将自己名字改为连横,有“合纵连横”之意,亦有仿壮士田横之义。次年奉母命返台结婚。任职《台南新报》汉文部,与友人创立“南社”。1905年,在厦门创办《福建日日新报》。复返台主持《台南新报》汉文部。3年后移居台中,在《台湾新闻》汉文部任职,与林痴仙等创栎社。连横的专职是新闻记者。受到孙中山等人思想的影响,他用手中之笔,鼓吹反清暴政,追求民主共和,是一位具有汉民族气节的进步知识分子。在台湾总督府严苛的殖民统治下,连横空有满腹文章,有志难申,有国难报,抑郁不平之气只能倾注笔端。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清帝退位,以新闻记者为职的连横返回祖国大陆,历时3年,足迹遍及大江南北、长城内外。他饱览大好河山,凭吊史迹,研讨时事,写下了大量游记和诗篇。后辑成《大陆游记》和《大陆诗草》。1913年2月,连横到北京参加国会议员华侨选举会,被选为国会议员华侨代表。

1914年初,连横居留北京,住在南柳巷晋江邑馆。为了能在北京谋职,1914年1月31日,连横(其时用名“连雅堂”)上书中华民国政府内务部:“为呈请事:兹依《中华民国国籍法》第十八条及《施行规则》第六条所规定,呈请许可复籍,理合另具原书及保证书。谨呈。”并请求更名为连横。对此,内务部予以核准,并要求福建省政府备案。在北京生活期间,连横入清史馆,查阅馆中所藏有关台湾建省的档案。

同时,移居北京,要求恢复中华民国国籍并更名的台籍精英还有吴子瑜,更名为吴世勋,林少英,更名为林子瑾,均得到中华民国政府内务部的核准。

连横在辛亥初年回到祖国大陆,主动恢复中华民国国籍,是想为国家尽一份力量。然政局动荡,袁世凯政权失德败政,连横怀才不遇,有国难投,颇为失落。“九派龙蛇将起陆,一时鹰犬亦登台”,“不分英雄多失势,遂令竖子竟成名”,这些诗句道出了他的悲凉心境。

1914年,清史馆成立,连横被聘为名誉协修。海外华侨对国家贡献良多,连横感同身受,对于清史的编撰,他提出应修“拓殖志”。为此,连横撰《上清史馆书》,指出“夫历史为民族之精神”,“无历史是无民族也”,“然修志固难,而修拓殖志则尤难”,因“国史记载,挂一漏百,通儒撰述,每喜凿空,则参考难。侨民在外,竞力工商,文史式微,无足征信,则采取难。地遍五洲,事历千载,海客谈瀛,虚无缥缈,则调查难。闽粤杂处,乡音不同,一地两名,译文互异,则选择难。闭户潜修,闻见不广,东西方向,反易其位,则撰述难”。“然而横不以为难也”,因“横生长台湾,壮游南土”,“潜心述作,于今十年”,“今史馆既开,征文考献,以横不肖忝侍诸贤,何敢不贡其诚以扬国家之休命?如蒙俞允,命辑斯志,伸纸吮毫,当有可观。岂唯史氏之责,民族之兴,实式凭之”。可惜,连横的建言并没有得到重视。

在馆中,连横接触了大量档案史料,在臧否人物方面和馆长赵尔巽意见有别,每起争执,心中感到不快。工作不到半年时间,1914年10月,连横返回台湾,再入《台南新报》社,集中精力撰写《台湾通史》。

日本在台湾推行殖民统治,用资本主义管理方式、生产方式来改造台湾的小农经济,鼓吹其对台湾的治绩,淡化甚至贬低闽粤移民对台湾开发的决定性贡献。连横痛感“夫史者民族之精神,而人群之龟鉴也”,恨“台湾固无史也”,忧“台湾三百年来之史,将无以昭示后人,又岂非今日我辈之罪乎”?他不畏艰难,“昭告神明,发誓述作,兢兢业业,莫敢自遑”,积数十年之功,搜集有关台湾的中外文献、档案和传闻,仿《史记》体例,写成《台湾通史》,“为纪四,志二十四,传六十,凡八十有八篇,表图附焉。起自隋代,终于割让,纵横上下,巨细靡遗,而台湾文献于是乎在”。《台湾通史》“始于隋大业元年,终于清光绪二十一年,凡千二百九十年之事。网罗旧籍,博采遗闻,旁及西书,参以档案,而追溯于秦、汉之际,故曰通史”。《台湾通史》凡有关台湾的政治、军事、经济、物产、风俗、人物等都有论列,对大陆人民开拓台湾,台湾人民抗击荷兰、英国、法国、日本等帝国主义的侵略战争叙述尤详。《台湾通史》体现了连横热爱台湾、传承中华传统文化、保存台湾文献的坚强信念,对于保存台湾文献,弘扬台湾人民的爱国精神起到了积极作用。

连横自撰《台湾通史》,备尝艰辛。为使书籍出版,他迁居台北,受聘板桥林家熊,解决生计问题。他备齐书稿、凡例、纲目、自序等,携之分别拜访有道请正,乞题字、撰序。台湾总督明石元二郎题词“温故知新”,台湾总督田健治郎题词“名山绝业”。台湾总督府总务长官下村宏撰序,“至其叙清朝经营事迹,则典据精深,记述详明,乃与江日升台湾外记首尾相接,可谓文献大宗矣”,“盖近世巨观也”。日人西崎顺太郎就职台南新报社,与连横相交。他撰序,认为《台湾通史》不同于政治史,“网罗本岛所关博物之资料,史实以外,更俾大益。识见之该博,考察之周详,诚堪敬服。此书刊行,不特足资本岛之文明,更足以贡献帝国学界者,为不少著者之劳有足多焉”。日人尾崎秀真撰序,“台湾史料当以抚垦拓殖最为伟观,而前贤之荜路蓝缕,往往见遗小儒,湮没不彰,连子独搜罗剔刮,廓而明之”,“台湾今日当我国图南关门,海峡为东西文化潮流折冲枢纽。台湾虽小,业成为世界的台湾岛乎?若然则连子之编纂台湾通史,其使命一为此后之豫言者”。日本人中川白云,当时任台湾银行董事长,为《台湾通史》题“文献可征”。

林南强,名资修,字幼春,台中雾峰人,林(文察)从孙。他与连横年纪相仿,理念相近,颇为友善,常在一起切磋诗词。通读老友的书稿,林南强撰序,题为“台湾开辟纪序”,“虽微大力者负之而走,吾知乔木先畴犹将易主,而况巧拙相悬、强弱异势乎?彼深山穷谷中雕题凿齿之遗,固已窃笑于旁而议其后矣。世之读此书者,其亦念荜路蓝缕之勤而怃然于城郭人民之变也哉”。作为台籍精英,林南强则主要推崇《台湾通史》对先民开垦台湾三百年史的叙述。

最后为“自序”和“凡例”。

自日本侵占台湾后,台湾总督府即展开对台湾的大规模调查,搜集台湾史资料。台湾总督府置史官,正史之外,多集资料,研究考察。由于语言上的障碍,日本学者要想写成一部较高质量、纵贯古今的台湾通史是十分困难的。在日本殖民台湾二十五年后,连横能够写出一部较高质量的《台湾通史》,台湾总督府上下还是能够容忍的,何况该书仅写到1895年割台为止。通读该书,台湾总督府工作人员可以了解1896年之前的台湾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发展情况。从台湾总督及日本学者为《台湾通史》的题词和序文可见,日本殖民者主要是肯定《台湾通史》的文献价值。

1920年11月至1921年4月,连横在台湾将《台湾通史》分上、中、下三册出版并发行,全书用传统汉字,竖排印刷,设台湾通史社为发行所,并赋诗一首:“佣书碌碌损奇才,绝代词华谩自哀;三百年来无此作,拼将心血付三台。”

台湾总督府对《台湾通史》卷四“独立纪”颇为不满。为使著作能够出版,连横被迫委曲求全,改为“过渡纪”。在1920年版《台湾通史》中,卷四大标题为“过渡纪”,每一页书边的篇名仍为“独立纪”。书前目录卷四则作“过渡纪”,下有小字“起清光绪二十一年,终于是年九月。此篇原名独立,嗣以字义未妥,故易之”。这种做法,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与研究条件下,是可以理解的。

连横对自己的著作颇为自负。因交通阻塞,该书在大陆流传不多。《台湾通史》刊行后,日本朝野颇为重视,台湾总督府警务局订购多部,重视此书的资料价值。林献堂先生亦购多部,来支持连横的台湾史研究。祖国人士则因隔阂,反有漠然之感。1926年春,连横携眷游杭州,住西湖,欲了“他日移家湖上住,青山青史各千年”的宿愿。

二 《台湾通史》的体例与主旨

中国传统史书与方志的区别主要在于,“史者,一国之志;志者,地方之史”。史以时代为中心,主要记载人们的社会活动,作出价值判断;志以地域为中心,主要记载自然地理、风土人情、社会制度、历史沿革等,以保存史料为主,较少作出价值评判。《台湾通史》在体例上有创新之处。连横称“台湾无史”,是指台湾无一部贯通古今的通史。连横指出,“台湾固无史也,康熙三十三年,巡道高拱乾始纂府志,略具规模。乾隆二十九年重修,其后靡有续者。各县虽有方志,而久已遗佚,或语多粗漏,不足以备一方文献”。之前,台湾地方志类史书甚多。不同于清朝台湾地方政府修撰的《台湾府志》,作为一部纪传体史书,《台湾通史》主要记载了台湾自明末至1895年近三百年的发展史。连横最初草拟的《台湾通史》目录甚至全依志名分为15目,最后借鉴了纪传体史书的编撰体例。《台湾通史》的体例为纪、传、志、表,是纪传体史书与地方志结合的产物,但志的篇幅仍高达60%,纪占10%、传占30%。为了因应台湾史的特殊性,在内容上有所创新,如抚垦乃台湾史大事,创“抚垦志”,所编辑之表亦丰,是极佳资料。

日本占领台湾后,即有意撰修台湾史,直到《台湾通史》出版后七年,才有伊能嘉矩的日文版《台湾文化志》的刊出。《台湾文化志》全文约150万字,使用了人类学、文化学、历史学等多种研究方法,在网罗大量史料的基础上,作者实地考察,反复对比史料,作出考证。《台湾通史》全文约50万字。无论在篇幅、资料方面,还是准确性、研究方法方面,《台湾文化志》明显优于《台湾通史》。因其是用日文写作,中国人一般看不懂,《台湾文化志》对中国普通读者的影响是很小的。《台湾通史》是第一部以闽粤移民开垦台湾为主体的通史著作,详叙了台湾发展史上的重要事件,提供了百科全书式的知识。连横站在台湾人民的立场上写台湾史,有别于清修史书站在统治者的立场上,视郑氏三代为伪郑,视台民抗清事件为叛逆,对郑氏的经营加以肯定,对台民反清予以同情,大书台湾民主国。之前的台湾府、县志等志书,涵盖的地域不够大、时间不够长、内容不够丰赡,台湾缺少一部首尾贯串、内容宏富而完整的台湾史。《台湾通史》传承了汉民族的抗争精神。在日本严酷的殖民统治下,连横写《台湾通史》,“冀维民族精神于不堕”。他指出,“夫史者民族之精神,而人群之龟鉴也”,“古人有言,国可灭,而史不可灭”。“然则台湾无史,岂非台人之痛欤”?他警醒同胞,要“追怀先德,眷顾前途,若涉深渊,弥自儆惕,乌乎念哉!凡我多士,及我友朋,惟仁惟孝,义勇奉公,以发扬种性,此则不佞之帜也”。

连横本着乡土情怀,在日本殖民高压下,借宣传延平大义以反清,借反清以加深台胞的民族意识。告诫台胞不应忘记自己的历史和文化,深入了解先民渡海拓荒的艰辛过程,认识台湾沦于异族统治的悲惨命运。借此书展开台湾历史教育,发扬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台湾遗民这种仁孝义勇的民族性,表现则是坚决反对强权迫害,抗拒异族侵略,争取自由。连横以笔为剑,公开亮出旗帜,为保存民族传统和文化,宣传民族精神作出了不懈努力,难能可贵。连横这部中华民族观的《台湾通史》,具有鲜明的抗争特色。《台湾通史》是一部汉人移民开发台湾三百年史。连横知“台湾固东番之地,越在南纪,中倚层峦,四面环海,荒古以来,不通人世”,“因文献无征,缙绅之士固难言者”。他指出,“延平入处,建号东都,经立,改名永宁,是则我民族所肇造,而保守勿替者”。连横以大量的笔墨来叙述闽粤移民对台湾的开发,缅怀先人创业的艰辛。限于文献史料,连横对台湾原住民的叙述甚少。对1896年之前的台湾史,连横以史前、荷据、明郑、清治来划分,进一步强化了这种对台湾历史的分期,对后人划分台湾历史分期影响颇大。事实上,荷据台湾,仅占领台湾台南市的濒海地带,并没有控制台湾岛大部分土地,郑成功驱逐荷兰人,同样是仅开发了台湾岛一小部分地区。《台湾通史》公开申明闽粤移民来自大陆。连横指出,“台湾之人,中国之人也,而又闽粤之族也。闽居近海,粤宅山陬,所处不同,而风俗亦异”。“缅怀在昔,我祖我宗,横大海,入荒陬,临危御难,以长殖此土,其犹清教徒之远拓美洲,而不忍为之舆隶也。故其轻生好勇,慷慨悲歌,十世之后,犹有存者”。《台湾通史》具有“反清复明”的意识。一心向往中华祖国的连横,有着反抗清朝专制统治的强烈意识。在中华民国成立后,连横撰写史书,对先民反抗清朝统治给予高度肯定,对郑成功、朱一贵、林爽文等人都给予了高度评价。《台湾通史》卷一是“开辟纪”,主要记述了隋大业元年(605)以后台湾和祖国大陆的联系。连横认为台湾的“立基”始于郑成功驱逐荷兰殖民者、在台湾建立政权,肯定郑成功的历史贡献,而非施琅征台。《台湾通史》对清朝统治者持蔑视态度,充斥着反清复明的意识,有大汉族主义的历史局限性。如对施琅的评价:“施琅为郑氏旧将,得罪归清,遂藉满人,以覆明社,忍矣!琅有伍员之怨,而为灭楚之谋,吾又何诛。独惜台无申胥,不能为复楚之举也,悲夫!”字里行间,对施琅降清征台颇有怨言。《台湾通史》阐述了台湾儒教文化来自祖国大陆。连横指出,台湾原为“荒服之地”,至延平至,在职官、典礼、刑法上仿照明朝制度推行之。关于教育,连横指出,“台湾为海上荒岛,靡有先王之制也……延平克台,制度初建,休兵息民,学校之设,犹末遑也。永历十九年八月,嗣王经以陈永华为勇卫。永华既治国,岁又大熟,请建圣庙,立学校……清人得台之后,康熙二十二年,知府蒋毓英始设社学二所于东安坊,以教童蒙,亦曰义塾。其后各县增设”。《台湾通史》详叙了台湾人民1895年反割台抗日武装斗争。《台湾通史·列传八》写了反割台人士,有《丘逢甲列传》、《徐骧列传》、《唐(景崧)、刘(永福)列传》等,对他们的抗日事迹大加赞扬。关于徐骧战死,连横写道:“十三日,日军大举,以击三发之营。徐骧、精华援之,相战数日,弹丸尽,退于他里雾,日军复迫之。徐骧方食,趣诸军出,回顾曰:‘今得弹丸千,犹足以持一日夜,顾安所得者?’奋刃而前,左右数十人从之,欲伏险以击。中弹踣,跃起而呼曰:‘丈夫为国死,可无憾!’”字字血泪,饱含着作者对抗日英雄的敬仰之情。连横指出:“夫史者天下之公器,笔削之权,虽操自我,而褒贬之旨,必本于公。”在日本殖民统治下,连横顶着压力,记录抗日英雄史迹,可敬可佩。《台湾通史》重视经济活动在历史发展中的地位,突出劳动人民的作用。他强调:“前人作史多详礼、乐、兵、刑,而于民生之丰啬,民德之隆污,每置缺如。夫国以民为本,无民何以立国,故此书各志,自乡治以下尤多民事。”纵观全书,正史之轴是政治史或帝王史,而《台湾通史》有田赋志、户役志、教育志、抚垦志、关征志、邮传志、宗教志、风俗志、艺文志、商务志、工艺志、农业志等,基本上以民本为轴,从中可以看到台湾近三百年来的经济、社会发展脉络。《台湾通史》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连横在写作过程中,参考了大量的正史、方志,搜集了大量的史料,实地走访,加以考证,配有大量图表。《台湾通史》保存了乡邦文献,记录的史实许多是可信的,为后人进一步加深对1896年前台湾历史的研究提供了借鉴。

修台湾史之难,连横是有清醒认识的。他在《台湾通史·自序》中指出,“顾修史固难,修台之史更难,以今日而修之尤难”。一为“征文难”,二为“考献难”,三为“档案难”,“则欲取金匮石室之书,以成风雨名山之业,而有所不可”。实际上他还有第四难,在日本殖民统治下由台湾人写台湾史,真正是难上加难。但他知道,“然及今为之,尚非甚难,若再经十年二十年而后修之,则真有难为者”。

连横并非坐在书斋里不闻世事的学究,他用世之心甚深,鼓吹排满,远游祖国大陆各地,因其志难伸,倦游而返,埋头著史。《台湾通史》不是对史料的简单罗列、拼凑,其间夹杂着连横对民族精神、民族气节的深刻认识。连横这种处理史料的方法降低了《台湾通史》的客观性、准确性,却强化了《台湾通史》的主观性,使其具有很强的教化功能。随着台湾后来回归祖国以及关于台湾地位的争议,《台湾通史》存在的价值与日俱增。这是当时连横所始料未及的。

由于连横私人修史,财力、精力有限,难以将当时已经公开出版的史料一网打尽,《台湾通史》存在一些缺陷。连横在引用资料时,未注明出处;抄录他人著作原文或略加修改,却未说明;对一些史料未深加考证;汉人中心主义较重,反清事件多解释为汉人民族革命,与历史事实有一定距离。

尽管《台湾通史》有一些谬误,但它的政治价值和文化价值是那个时代其他台湾史类著作难以相比的。1920年,连横妻子沈少云为《台湾通史》做后序,指出“台自开辟以来,三百余载,无人能为此书,而今日三百余万人,又无人肯为此书。而夫子乃毅然为之,抱其艰贞,不辞劳苦,一若冥冥在上有神鉴临之者,而今亦可以自慰矣”。

三 《台湾通史》对原住民的书写

限于文献史料的缺乏以及汉人中心主义,连横对台湾原住民的叙述甚少。《台湾通史》没有专列一卷,来谈原住民在台湾岛上的生活及生产状况,《列传》中也没有详叙原住民的重要人物。这不能不说是《台湾通史》的一个缺失。在《台湾通史》中,原住民是少数群体、弱势群体,是待开化的一群人。在《抚垦志》中,原住民作为被教化的群体,作为闽粤移民开垦台湾的征讨对象,才被谈及。

连横指出:“台湾固土番之地,我先民入而拓之,以长育子孙,至于今是赖。故自开辟以来,官司之所经划,人民之所筹谋,莫不以理番为务。夫台湾之番,非有戎狄之狡也;浑沌丕榛,非有先王之教也;岩居谷处,非有城郭之守也;射飞逐走,非有炮火之利也;南北隔绝,互相吞噬,非有节制之师也。故其负隅跋扈,则移兵以讨之;望风来归,则施政以辑之,此因理番之策也。清廷守陋,不知大势,越界之令,以时颁行。而我先民乃冒险而进,剪除荆棘,备尝辛苦,以辟田畴,成都聚,为子孙百年大计者,其功业岂可泯哉?”连横对清政府的禁垦原住民土地政策持有异议,对闽粤移民开垦番地表示赞赏,忽视对原住民家园与权益的维护。

谈及林圯埔的开发,连横指出,“圯之初拓斗六门也,斩荆棘,逐豺狼,经营惨淡,未尝一日安处。乃又为番所迫,身死众亡,则圯亦自怨其败矣。然圯没未久,党徒继进,前茅后劲,再接再厉。而昔日跋扈之番,竟降伏于我族之下。日月也由我而光明,山川也由我而亭毒,草木也由我而发扬,则圯应又叹其成矣”。这种表述,洋溢着大汉族主义的自我中心论,轻视原住民对台湾社会发展的努力及贡献。

连横关注对台湾原住民的治理。他指出:“夫台湾之番,非可羁縻而已也,得其地可以耕,得其人可以用。天然之利,取之无穷,而人治之效,乃可以启其奥。是故理番之事,台湾之大政也,成败之机,实系全局。”

台湾番乱的根源是闽粤移民开垦番地,对此连横是认可的。他指出:“当是时,荒土初辟,农多余亩,争垦番地,尚未并进,故番无仇视外人之心,而行旅无害。然其后汉人日进,拓地愈广,如杨志申、吴洛、施世榜等且先后而至半线,辟土田,兴水利,以立彰化之规模,其功大矣。”对闽粤移民中有人盘剥原住民,连横亦多有揭露,“番之互市,社商主之,每事朘剥,朋比为奸,汉从之侵耕番地者,所在皆有,番无可吁诉”。

对于原住民群起抗争,阻止闽粤移民开垦番地,连横以“番乱”称之,轻视原住民抗争的正义性、合法性。但他反对一味以武力解决,赞成怀柔,支持“土番之变,势出无奈,劳师远讨,似非所宜。盖以番如野兽,深山藏匿,难捣其巢,不如宽以抚之,怀德远来,善为驾驭,则番自服”。

连横支持怀柔的抚番策略:“自古以来,有安民,无扰民;有治民,无移民。无故而使千五百里之人,轻弃家乡以糊其口于路乎?”“蛤仔难之民,久违王化,其心叵测,骤欲驭之,惧生祸端。信哉是言也。夫君子之居官,仁与智二者而已。智者之虑事,不在一日而在百年;仁者之用心,不在一己之便安,而求益于民生国计,倘敬事以爱民,蛤仔难之民,即尧舜之民也,何祸端之有?”

原住民是台湾岛上的最早居民,先来者为主。作为后来者,闽粤移民带来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双方相安无事,取长补短,才能促进台湾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对于原住民,连横赞成“划田畴以养之,设庠序以教之,治舟车以道之,劝工商以兴之,故国无赘民,而地无旷土”。

连横用传统纪传体史书的笔法书写台湾史,手头缺乏关于原住民的文字资料,也没有使用考古学、人类学的研究方法对原住民做长期田野调查。这些主、客观条件限制了连横对台湾原住民做较深入的研究。

四 大陆知识精英与《台湾通史》

连横私家修史,自费出版《台湾通史》,背上了沉重的经济包袱。1920年,台湾人口约450万,能够静下心来读《台湾通史》的知识分子少之又少,所以《台湾通史》的销路并不佳。为了使自己的书能够获得共鸣,连横与台湾及祖国大陆的友人联系,将《台湾通史》赠送给他们一阅。

连横将《台湾诗荟》邮寄给远在上海的好友徐仲可。1925年1月12日,徐仲可致函连横:“《台湾诗荟》均已拜领,又承以大著《台湾通史》见惠,尤纫盛意。俟寄到后,展读一过,当作一书后文以谢。并乞先将数十年来历史示知,以便彼时握管如何?先生亦许我乎!”

读完《台湾通史》,徐仲可写下读后感,送给连横,肯定《台湾通史》的史学价值:“通史者,通贯古今之史,与断代史异,则尤易烦不易省者。雅堂为是,凡一千二百九十年之事,悉具于八十八篇,而乃巨细毕举,无漏无蔓”,“台湾文献,于是不坠。”“知幾谓作史须兼才学识三长。雅堂才学伟矣,其识乃尤伟。知民为邦本,非民则国曷以立,故于民生之丰啬,民德之隆污,详言之。视昔之修史徒重兵、刑、礼、乐者,何如耶?珂不敏,比亦粗有撰述,于民事辄致详,犹雅堂之志也。”1946年《台湾通史》在重庆出版时,连震东将该函作为序言之一刊出。

1912年,连横进入上海华侨联合会,担任编辑工作,与张继、章太炎等革命党人相识。民国初年,章太炎声誉日隆,连横将《台湾通史》邮寄给住在上海的章太炎,恳请指教。章太炎对《台湾通史》颇为称许。

1924年2月25日,暂居于上海的张继致函连横:“前年在章太炎先生宅得见大著《台湾通史》,叹为极有价值之书,屡欲得一部置于座右,借以追怀先民,景慕鸿范。数月前台湾学子数人来沪游历,托其代寻,不知尊处尚有存留者否?如蒙不弃,赐我一部,幸何如之。”

连横将《台湾通史》邮寄给张继,1924年3月24日,张继复函:“承赠《台湾通史》一部收到,谢谢。《大陆诗草》一册,已交太炎先生,再三翩诵,曰:‘此英雄有怀抱之士也。异日当为之作《台湾通史》序’云。海天渺茫,曷胜向往。”

通读《台湾通史》后,张继予以高度评价:“以子长孟坚之识,为船山亭林之文”,“包藏人类生存为历史进化重心之奥义,洵为近世中国史学之伟作也。”

张继代乞章炳麟先生作序。1927年1月,章太炎为《台湾通史》题辞:“又十四年,遗民连雅堂以所作《台湾通史》见示。台湾故国也。其于中国,视朝鲜、安南为亲。志其事者,不视以郡县,而视以封建之国,故署曰通史,盖《华阳国志》之例也。”“作者之志,盖以为道土训者必求其地建置之原。”“郑氏系于明,明系于中国,则台湾者实中国所建置。”高度敬佩连横的“遗民旧德”。“雅堂之书,亦于是为台湾重也。”不知何故,这篇题辞并未送给连横。1938年,章氏国学讲习会编《太炎文录续编》,收入这篇题辞。连震东仍不知此事。这篇题辞并未收入1946年重庆版《台湾通史》,至1955年后台湾出版的《台湾通史》才作为序言之一刊出。

张继、章炳麟、徐仲可等人对连横的大作,予以较高评价,主要还是着眼于《台湾通史》的体例与主旨,看重其正面价值。虽然张继、章炳麟将《台湾通史》与顾炎武、王夫之的著作相提并论,誉为传世之作,因其未在大陆出版,因此,在当时的大陆知识界,鲜有学者知晓这部史学著作。《台湾通史》刊行后,连横又写了若干相关的短文以为补充及订误。其子连震东在北平生活期间,将《台湾通史》送给北京大学教授徐炳昶一阅。具有深厚史学素养的徐炳昶通读《台湾通史》后,予以高度评价,连横闻知,有千里知音之感,致函徐炳昶:“此书刊行之时,日本朝野购读颇多,而中国人士则视之漠然。唯章太炎、张溥泉两先生以为民族精神之所附,谓为必传之作。横亦颇以此自负。更欲撰就续编,记载乙未以来三十余年之事,昭示国人,借资殷鉴。而索居台湾,文网周密,不无投鼠忌器之感。归国以后,倘得一安砚之地,从事修纂,必有可观。而身世飘零,年华渐老,此愿未偿,徒呼咄咄,固知弃地遗民,别有难言之隐痛也。”连横有撰写续编的计划,因年岁、资料等方面的原因,未能如愿,却可看出他对日据下台湾历史的关注。

晚年,连横自顾一生:“我辈台湾人,凡台湾之历史、语言、文学,皆当保存之,宣传之,发皇而光大之,而后足以对我先民。不佞二十年来,既刊《台湾通史》,复撰《台湾诗乘》,今又研究方言,亦聊以尽台湾人之责任尔。”1933年春,连横以主要著作已成,为了实现终老祖国的愿望,举家迁回大陆,在上海定居。

1934年1月,国民党四届四中全会通过重设“国史馆”议案,连横阅报大喜。1934年1月26日,连横写信给国史馆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继:“横才识庸愚,毫无表见,而研求史学,颇有所长。他日开馆之际,如得各员检校,承命通儒,伸纸吮毫,当有可观。然伏处海隅,未能自达。倘蒙大力为之吹嘘,区区寸心,效忠宗国,是则丘明作传,秉直笔于尼山;班固修书,扬天声于大汉。”

连横与林森相识二十年,曾将《台湾通史》邮寄给林森。1934年2月1日,连横写信给林森:“台湾固中国版图,一旦捐弃,遂成隔绝。横为桑梓之故,忍垢偷生,收拾坠绪,成书数种,次第刊行。亦欲为此弃地遗民,稍留未灭之文献耳。比闻四中全会通过重设国史馆案,此诚国家之大业,而民族精神之所凭依也。横才识庸愚,毫无表见,而研求史学,颇有所长。如得追随大雅,供职兰台,博采周询,甄别善恶,秉片片之直笔,扬大汉之天声,是则效命宗邦之素志也。”

连横颇想发挥自己的史学专长,为国家修史做一点贡献。因“国史馆”的设立尚处于研议阶段,连横仍不得用武之地。1936年6月28日,连横因肝癌在上海病逝,终年58岁。

连横生长于中华祖国积贫积弱之际,国家遭到列强宰割,台湾首当其冲。连横年轻时亲历亡台之痛。近代资本主义将全球各地逐渐联为一体,中西文化冲突加剧,连横面对西洋文化,不是一味排斥,而是加以吸收,与时俱进。连横的本业是新闻记者,为了传承中华文化,在日本侵略者残酷的文化政策之下,连横凭一个学者的良知,以极大的勇气和毅力,完成了《台湾通史》、《台湾诗乘》、《台湾语典》、《雅言》等多部著作,涉及史学、文学、语言学、民俗学等多个领域,从不同角度论证了台湾与祖国大陆不可分割的关系,以保存中华文化、宣扬中华文化的姿态抵御日本侵略者的文化侵略。连横一生对传统文化的保存就是对日本殖民当局最顽强的反抗。连横乃传统文人,为一乡之士,因其在台湾文史研究方面的杰出贡献,终为一国之士。

第六节 战时体制

一 皇民化运动

台湾总督府对广大台胞政治上控制与压迫,经济上垄断,文化教育上歧视。台湾人民对日本的同化政策普遍不满,集中于隔离、差别的愚民教育,及粗暴干预民间生活习俗、践踏文化传统。

1936年9月,海军上将小林跻造被任命为台湾第十七任总督,上任伊始就提出“皇民化、工业化、南进基地化”的三大目标,推行“国民精神总动员运动”。随着战争形势的发展,稳定台湾本土社会迫在眉睫。总督府吸纳文治派的批评意见,重弹“一视同仁”的老调。继任总督长谷川清在施政方针中,突出强调“内台一家”,表示要限制在台日人的某些特权,增强台籍人士“参与管理社会事务”。

1941年4月19日,皇民奉公会成立,台湾总督自任总裁,所有在台日人和台湾民众都是发展会员对象,总督府下属各行政机构官员及地方各级行政官长、台籍士绅为骨干,组织包括中央本部、地方组织、各类外围组织。

皇民奉公会宣传圣战,美化侵略战争,渲染“日台一体”;进行物力、人力动员,组织物资、人员支援前线;协助各级行政机构担当部分战时体制下的生产、分配管理,维持社会治安。曾经对总督府不合作的台籍精英在行动上融入皇民奉公会组织。

总督府积极向全体民众宣扬日本皇国精神,教唱军国主义歌曲,强迫各级学校的学生接受日本国民训练,把中国人丑化成利己主义、蛮不讲理,没有国家观念、鸦片鬼的形象,抹灭学生的中华祖国观念,提倡效忠日本天皇,培养凶猛、好胜、服从、勇敢的性格。

七七事变爆发后,总督府取消了日文报纸的汉文版,普及日语,要使日语成为常用的语言,以代替闽南语及客家语。公务人员必须使用日语,否则予以解职。民众平常不讲日语的必遭训斥,有的地方还要征收怠金。学校废除汉文课程,学生一律讲日语,说台湾话要罚款。至1945年,台湾的日文普及率约70%。

总督府竭力消除台湾地区的中华文化,将日本文化灌输到台湾人民的思想和行动中去。台湾各级学校所有教材均出自日人之手。凡保存台湾民气的史实悉被删改,对于中国历史,或歪曲事实,或详古略今,更以日本史为“国史”,大和魂为信仰中心,欲使台胞完全淡忘中华祖国。《开罗宣言》承诺台湾归还中国后,总督府于1943年12月9日宣布禁止台湾人民出境,严密封锁台民与外界接触。

日据晚期,整个台湾社会受到殖民当局的严格控制,台湾人民从公学校的儿童到社会上的成人,从思想到日常生活,从语言到风俗习惯,都在同化政策的涵盖范围内。闽粤移民东渡台湾,也将自己的信仰习俗、语言观念带到这里。台湾文化是中华文化的延伸,带有闽粤地域特征。日本殖民者企图在短期内改变他们的文化信仰,引起台胞抵制和反抗。汉语虽遭禁止,民众仍在暗中学习。人们在公开场合不得不说日语,在家中多以台湾方言交谈。多数台胞吸收了部分日本文化的优秀部分,如认真、守法、敬业、卫生等,丰富了台湾文化的内涵。

不必讳言,皇民化运动扭转了台湾本土社会的政治生态。在皇民奉公会的威逼利诱下,追求台湾地方自治的台籍精英或妥协,或退隐,或远走大陆,岛内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最后一道阵线瓦解了。在家庭生活中使用日语的“‘国语’家庭”大为增加。不少人从姓氏、语言、礼仪、穿戴、住宿习惯到宗教信仰和价值观念,几乎日本化。老一辈绅士基于现实利益的驱使去迎合异族的统治,在文化认同上尚能固守中华传统。出生于1920年代的台湾年轻人普遍在日本化的正规学校教育环境中长大,长期被灌输要对天皇和皇国效忠,成年后又被蒙骗要为“大东亚战争”献身,潜移默化,其中一些人对中华祖国和文化产生疏离感。

二 战时经济

1.军事工业化

日本榨取殖民地的经济政策,使台湾经济在“工业日本”与“农业台湾”原则下,变成日本工业的原料产地与产品销售市场。1930年代末期,台湾的国民生产毛额中,农业产值占36%,是典型的农业经济;出口占国民净生产曾达50%,是典型的出口经济;出口额中的80%以上对日本出口;农业与农产加工业几乎构成台湾产业的全部,其中米糖占整个生产的70%以上,对日出口金额中70%以糖米为主,是米糖经济。台湾所需的工业产品,多自日本输入,受日本经济控制。台湾经济的变动与日本息息相关。

日据时期,台湾的财政收入主要为租税、专卖与公营事业。但公营事业收益有限,专卖以烟酒两项为代表。专卖收入最高时曾占总督府财政来源的40%以上。

1937年,日本侵华战争全面爆发,台湾由备战经济转变成战时经济,各项生产均以配合战争所需物资为主,作为日本南进基地,重要产业显著成长。主持台湾经济的全为日本人,比较现代化和较具规模的事业,皆由日本人经营。发展经济的资金、技术及管理人员,都来自日本。1938年4月,日本制定《国家总动员法》,据此,台湾亦实行战时经济,包括一般性统制、物资、物价、劳务、事业、团体、资金、贸易、运输等统制。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由于运输困难及日本全力投入战争,台湾必须建立自足的经济,总督府推行军事工业化,炼油、制铝等产业迅速发展,至1943年达到高峰。由于许多工厂由日本将旧设备运来台湾安装,主要设备及材料在战争后期运输困难,加以盟军轰炸,工业化终至停顿,产量大减,陷入停顿状态。就生产指数来说,以1937年为基期(等于100),台湾经济逐年均有增加,至1940年高达126.28,之后一路下跌,至1945年光复前仅24.04。二战时台湾快速军事工业化,未能达成目标,却给战后复兴带来更大的困难。

2.米糖衰败

日据初期,台湾稻米单位面积的产量不高。总督府推动米谷增产政策,从事稻作的改良,1922年栽培出台岛特产蓬莱米。随着农业建设的发展,台湾耕地面积日益扩大,稻米产量逐年增加。除自用外,其余大部输出日本。

1938年9月,总督府制定了“台湾重要农作物增产十年计划”,在总督府内专门设立了米谷局,强制推行粮食耕种计划,低价统购粮食,实行奖励补助金制度,鼓励多生产,实行新的肥料供应政策。

为解决日本本土食粮短缺,总督府从1939年起,实施“台湾米谷移出管理令”,凡米谷皆由政府统一买入,非经政府卖出者,不得将其移出。同年,实施“米谷配给统制规则”,规定粮食生产者,扣除经核准的自家食用粮食外,其余粮食,必须全数卖给政府。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总督府制定了新的粮食增产计划,将香蕉、凤梨等大量铲除,改种粮食作物,调整耕地,改良灌溉水利系统。在北部,停止种植甘蔗,改种水稻,在南部实行稻蔗间作,开垦荒地,扩大粮食作物耕地面积。

农业生产指数由1939年的108.03,跌落至1945年的34.23。稻米生产由1937年的130万吨降至1945年的63万余吨,与当时全省人口需要的最低消费量85.7万吨相较,短缺21.8万吨,造成严重米荒。因实行配给与限价,台湾未出现因米粮不足而产生全岛性的恐慌。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台湾的糖业资本家在军部的支持下转向南洋投资,将资金、设备、技术人员移往南洋。由于战争的扩大,粮食问题严重,限制甘蔗种植,扩大粮食作物的种植,甘蔗生产迅速下降。衰败的米糖经济严重损害台湾人民的日常生活。

3.通货膨胀

物价通常是观察一般经济状况与分析通货膨胀的主要指标。二战期间,台湾物价的上涨以1943年为分野。在1937年至1942年间,日本暂时获得战争上的优势,台湾经济被迫积极支援其侵略战争。

1937年,总督府公布九一八统制令,全面冻结物价,实施公定价格,对某些重要物资,如棉、毛、人纤等限制最高价格;对地租、房租及工资均加管制。颁布“外国贸易管理法”、“贸易统制令”,所有重要的通商贸易公司都被统一到特定的统制机关。台湾物价深受日本输入品价格的影响。在军需生产大量扩充下,虽然物价上扬,在总督府高压的物价管制措施下,尚未出现恶性膨胀。1944年,战争扩大,军需浩繁,台湾大部分民需生产被移为军用,民生必需品缺乏。由于盟军的大轰炸和海上封锁,大部分生产设施遭受摧毁,人力物力损失惨重,生产锐减。总督府物价管制措施失去效能,人心浮乱,物价暴涨。至1945年日本投降时,台北市物价指数较1937年上涨了22.6倍。参见表1—6。

1897年3月,修订的《台湾银行法》赋予台湾银行通货发行权,以之为整个金融体系的中心。台湾银行的纸币发行原以现金(黄金、白银)为保证,规定不得超过准备金。七七事变前,台湾银行券发行额约7500万元。1937年8月,日本政府公布修订的《台湾银行准备金评价法》,将台湾银行所有的现金准备,移交于日本银行,竟以日本银行的钞票(纸币)充数。为了筹措生产资金和军费,在并无充足准备金的前提下,台湾总督府大量发行纸币,将战争负担转嫁到台湾人民头上。1937年,台湾银行券发行额为11494万台元;1939年,发行额增至17399万台元;1942年,发行额再增至29317万台元;到1945年日本投降前夕,发行量已高达290825万台元,超出发行准备额133986万台元,造成恶性通货膨胀。表1—6 台北市趸售物价指数 基期:1937年=100资料来源:《台湾省五十一年来统计提要》,第898页。

三 台籍精英的成长

台湾总督府通过地方行政、咨询机关、专卖政策等,包括租金及权威分配,对台籍精英恩威并施,怀柔笼络;对所有住民,通过学校教育、保甲制度等,加强统治;用军队、警察、监狱及刑罚的执行,来维持治安。

透过殖民统治,日本财阀控制了台湾工商业。据统计,1929年台湾各种公司的资本额,日人资本占76.46%,台人资本占21.89%。在各业投资总额中,日人资本占四分之三。大规模现代企业几乎全是日人资本。即使台人资本的公司,其经营权仍操在日人手中。台湾本土资本在日本财阀的打压下,成长困难,力量微弱。

医学校和“国语”学校(师范学校)一为自费,一为公费。台湾中产阶级以上的优秀分子争逐于公费的师范学校。介于普通中等与职业学校之间的实践学校就是培养低级的技术人才。日本殖民者对台胞的择业严格限制,台胞只能在总督府等行政机构受聘为通译、雇员、书记等职务。

台籍精英留学欧美者寥寥无几,留日的不是学医,便是学法律。医师成为一般人向往的职业。台湾人的出路主要有医生、下级官吏、律师。民意代表多是医生与教师出身,另有工商企业主。

台籍精英在日据时期担任过公职,被委以某些职衔或任务,包括总督府评议会员、各州市会员、街、庄协议会员(官派者)、街长、庄长、区总代、助役、役场书记、保甲联合会长、保正等。

日据五十年,在十二届405人次总督府评议员中,台籍163人次。十届州(协)议会议员1368人次,台籍562人次。十届市(协)议会议员1369人,台籍529人次,均达不到50%。十届街庄协议员31653人次,台籍26167人次。街庄区长2037人次,台籍1024人次。与日本侨民数相比,台胞所占比例仍然绝对偏小。据此,日本人牢牢控制了仅有咨询功能的评议会,防止议会与政府的对立,影响政策的贯彻。

总督为亲任官,民政长官为高等官,各局长、州知事等多为敕任,地方厅长、州部长等为奏任,总督府本部的官补、技手、大学助教授及地方的警部等均为判任官。总督依法得直接处置判任以下的官员。奏任以上官员的任免,要由日本政府各主管大臣上呈批准。

1921年,总督府发布《台湾总督府州理事官特别任用令》,规定台籍人士可出任郡守等奏任以上的高等文官。刘明朝,东京帝国大学政治科毕业,通过高等文官行政科考试。1925年,总督府才任命刘明朝为地方理事官。1924年至1942年,刘明朝先后任台湾总督府专卖局翻译官、新竹州劝业课长、种畜场长、总督府殖产局水产课长、山林课长、总督府税关长、高雄税关长。高雄税关长(相当于海关税务司)是台籍人士担任的最高职位。

1930年后,总督府陆续任用台籍人士担任行政、司法高等官,人数甚少。至1945年,出任奏任以上的行政、司法高等官的台人仅19人。他们均毕业于日本一流大学,考试资格与日本人无异。

在日据五十年里,台籍精英仅有李赞生、刘万、林旭屏、林益谦、杨基铨、庄维藩曾任郡守。一般担任劝业、产业、商工水产、农务、矿务等经济部门的职位。台籍医师、教师、技术人员等能升至高等官者屈指可数,连中下级的判任官(相当于委任),亦较日本人少。许多台胞毕业于日本一流大学,品行才智不逊于日人,但谋职备受限制,升迁缓慢。他们的职位无足轻重,职位和升迁受到严格限制,一些人不得不辞职,转营实业或从事自由职业。日本人控制了台湾政治、经济、军事等各个部门的主要权力。

1945年9月,总督府各级官吏中,敕任官109人,台人仅台北帝国大学教授杜聪明1人;奏任官2070人,台人仅27人,内含行政、司法高等官及教师、校长、公立医院院长等;判任官20909人,台人仅3681人,以公学校教师为主。台湾殖民官僚体系的封闭性和独占性,强化了殖民统治的专制性。参见表1—7。表1—7 日据时期官吏人员籍贯与官职比较资料来源:《台湾省人事行政汇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人事室编印,1946年12月,第16页。所有职员包括总督府及其所属官署职员,州、厅及其所属市、街、庄职员,所有公立学校教职员。

1942年9月,日本废除了拓务省(殖民事务省),台湾由内务省直接管辖,宣称台湾从殖民地晋升为“第二内地”,或“准内地”,与日本新近取得的南洋领土不同。这一改制,使台籍官员的薪水增加30%,与同样地位的在台日本人接近。1945年3月,台湾征兵制实施以后,日本修改《众议院议员选举法》,使台湾人、朝鲜人能够参加日本全国的政治决策。在台湾选区,可以选出5位台湾人。同时,修改《贵族院令》,使日本天皇能够指派3位台湾名士在“贵族院”代表台湾人。6月17日,废止了保甲制度,接着又废止了皇民奉公会,以配合6月23日公布的《国民义勇兵役法》。根据此兵役法,男子从15岁到60岁,女子从17岁到40岁,都要服兵役或被征用。

1945年初,台湾总督府以迎接“施政五十周年”为由,向日本众议院提出《台湾同胞处遇改善大纲》,准备录用台人为政府公吏。未见实施,日本战败投降。

在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过程中,台共等激进团体的活动遭到日本殖民者的残酷镇压,较温和的体制内斗争也被日本殖民者视为追求“台湾独立”的准备。在1895年以前,台湾有原住民、闽南人、客家人之分。在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过程中,形成了“台湾人”,甚至有人称其为“台湾民族”,是以一致反抗日本殖民者为前提的。

体制外的暴力抗争及工农运动无法达成目标。新兴台籍资产阶级的体制内抗争,要求设置台湾议会,实现地方普选,反对统制经济,发展本土产业,在使台湾转变成一个真正的资本主义社会。这迫使日本殖民者作出一些让步。为稳住台湾作为日本的南进基地,把广大台胞推向战争的第一线,二战后期,台湾总督府调整对台湾人民的政治高压政策,加强笼络,恩威并施,增强了台籍精英实现台湾自治的信心。许多台胞努力改进其政治及社会地位。

第二章 大陆与台湾的民间交往

祖国大陆人民没有忘记备遭压迫的台湾同胞。孙中山先生曾经赴台,立志“恢复台湾”。1920年代,一批台籍青年来到祖国大陆,成立反日组织,从事抗日活动。祖国大陆人民与台湾保持经济上的联系,开展对日据下台湾的调查与研究。南京国民政府在台北设立“领事馆”,加强与台湾的经济联系。

第一节 祖国大陆人民系念宝岛台湾

一 孙中山处理台湾问题的立场与策略

为了拯救多灾多难的祖国,1894年11月,孙中山发起成立了旨在推翻清王朝的革命组织兴中会。甲午战争失败后,割地赔款,中国面临着亡国灭种的危机。当时,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尚不具备足够的力量去实现台湾回归祖国。

日本占领台湾后,孙中山曾考虑将台湾作为一个开展革命活动的据点。1897年,陈少白与孙中山商量,“自从甲午战败,满清政府把台湾割让给日本之后,年来不知搅得怎样一个地步,我没有到过台湾,我倒要前去观察观察……我能够在那里活动活动,或者也可以把那里的中国人联络起来,发展我们的势力”。经过艰苦的努力,陈少白建立了兴中会台湾分会。1900年孙中山筹划惠州起义时,“折回日本,转渡台湾,拟由台湾设法潜渡内地。时台湾总督儿玉颇赞中国之革命,以北方已陷于无政府之状态也,乃饬民政长官后藤与予接洽,许以起事之后,可以相助……不图惠州义师发动旬日,而日本政府忽而更换,新内阁总理伊藤氏对中国方针,与前内阁大异,乃禁制台湾总督不许与中国革命党接洽,又禁武器出口及禁日本军官投效革命军者”。孙中山还致函犬养毅,请求日本政府援助惠州起义,“贵政府如允济弱扶危,则各物可从台湾密送,文当划一切施行之策,可保无虑”。日本政府突然变卦,孙中山拟将台湾作为反清斗争据点的计划搁浅。

1910年,同盟会台湾分会成立,在岛内发展组织,召集同志,筹款资助孙中山的革命活动,台籍志士许赞元、罗福星等人还赴大陆参加了1911年的广州起义。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建立,孙中山担任临时大总统。为获得列强的支持,他发表《对外宣言》:“凡革命以前所有满政府与各国缔结之条约,民国均认为有效,至于条约期满而止。”列强没有支持南京临时政府,孙中山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努力屡遭挫折。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巴黎和会与华盛顿会议的结果使中国人民大失所望,更加看清帝国主义国家的本质,“废除不平等条约”成为全国各党派各界人士的一致要求。孙中山明确提出,“要恢复我国家以前之一切丧失土地和主权”。

1927年2月5日,戴季陶在黄埔军校向台籍青年演讲:“当总理病状极沉重时(总理逝世二十日前),我曾经到北京探望他的病。当时,总理向我谈起有关日本的若干事。其中,有三项极重要的事。总理说:‘我们对于日本,有三个最低限度的主张。一是废弃日本和中国所缔结的一切不平等条约;二是让台湾及高丽两民族实行最低限度的自治;三是日本不应反对苏联的政治政策,也不阻止苏联和台湾及朝鲜的接触;这是我们最低限度的要求。’……由这件事,亦可看出总理虽在病中,却仍爱护关怀着台湾同志,同时,亦始终留意于台湾同胞的革命策略问题。在台湾,我们当前的革命运动,要把目标放在设立议会和自治政府。这就是总理在病中告诉我:‘希望把它作为中国达成完全独立的一种方法。’”他指出:“我们很清楚,在台湾的中国同胞被日本压迫虐待的情形,委实和高丽并无两样。所以,我们主张台湾民族应该独立。台湾民族独立运动应该采取的路线,是联合与台湾同一境遇的朝鲜及我们东方被压迫民族,以对抗压迫我们的帝国主义者。这是我们一定要铭记于心的。”

实现国家独立与统一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奋斗目标。中国当时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首要任务是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必须要团结朝鲜、越南、台湾等国家或地区的人民,共同反对外来侵略者。以孙中山为首的先进中国人当时主张台湾自治或独立,是以共同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为前提和对象的。这与朝鲜、台湾、越南等国家或地区人民希望中国革命成功、团结起来共同反对帝国主义及外来侵略是一致的。

二 进步人士居留台湾

明末清初至1895年,经过三百多年的开发,台湾从一个落后的地区成长为一个农业较为发达的地区。其农业发展水平与经过近二千年开发的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相近。刘铭传新政为台湾带来了新式工业。台湾成为中国东南地区一个开风气之先的省份。台湾在经济上的迅速发展,尚未引起大陆知识精英的高度关注。

清朝台湾地方官府组织人力,编写台湾府志、县志,一些官员、士绅、文人写下关于台湾的诗文。日本侵占台湾后,祖国大陆留存的台湾资料不多,仅有一些台湾府县志、诗文集、文人纪游等。

多位仁人志士与台湾有着舍弃不掉的联系。林森、章太炎等人曾赴台湾从事反清活动。梁启超曾赴台考察。

1887年,福州青年林森赴台湾求学,后进入台北电报局工作。林森在福州从事反清革命活动,受聘于英华书院等。他曾往上海、日本、香港等地,联络学生团体和爱国分子。为躲避清廷追杀,1898年,林森乘船来到台湾,住在台北大稻埕好友张少湘的家里,替他开设的留芳照相馆跑腿。林森以照相馆为中心,策划台湾重光的鼓动和组织活动。林森复任台南地方法院嘉义支部通译,工作一段时间后离开台湾返回福建。

1898年,章太炎因受戊戌变法失败的牵连,遭到清廷通缉,来到台湾,任《台湾日日新报》汉文部记者。章太炎在台湾发表论文41篇,诗文评、诗16篇,多数刊在《台湾日日新报》。这些文章同情康、梁变法,抨击清政府。章太炎在《正疆论》一文中,讨论台湾的所有权,若论开国,则始于郑成功,然后为清所盗,而乙未后割让给日本,是以“郑氏之得台湾也,与日本同”,而“满洲之盗台湾也,与荷兰同”。这道出了章太炎强烈的反满意识。

章太炎在台湾生活半年后,不耐湿热天气而离台。他在《自定年谱》中说:“台湾气候蒸湿,少士大夫,处之半载,意兴都尽。”又在《旅西京记》中说:“岁在己亥,余旅食台湾,不怡于众,东诣日本。”1899年6月,章太炎由基隆搭横滨丸启程赴日。

20世纪初,在日本的中国留学生创办了许多杂志,介绍西方的新知识,鼓吹资产阶级革命。他们利用在日本的有利条件,开始关注台湾问题,《浙江潮》经常刊发介绍民族英雄郑成功收复台湾的文章,《江苏》杂志发表关于“台湾三百年史”的文章。1903年,爱国志士通过实地游历,在《游学译编》上撰《游台纪略》一文,对日据下的台湾情况作了初步介绍。指出:通过现在的努力,“务使中国土地不以尺寸与人,则十年百年以后,举中国而恢复台湾焉可也”。要想救台湾,必先救祖国。这道出了那时中国进步人士处理台湾问题的心声。

1894年春,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发起公车上书,反对割让台湾。戊戌变法失败后,梁启超亡命日本。他研究日本的明治维新,关心日据下的台湾。

台湾知识精英对梁启超十分敬仰,希望能够得到他的指教。1907年,林献堂到日本观光,在奈良遇梁启超,相见恨晚,入室笔谈台湾前途,梁启超痛叹:“本是同根,今成异国,沧桑之感,谅有同情。”对于如何反抗日本的殖民统治,梁启超认为,中国在三十年内绝无能力助台湾争取自由,不可轻举妄动作无谓牺牲,主张:“最好效爱尔兰人之抗英。在初期,爱尔兰人如暴动,小则以员警,大则以军队,终被压杀,无一幸免。后乃变计,勾结英朝野,渐得放松压力,继而获得参政权,也就得与英人分庭抗礼了。”

通过阅读日本人出版的治台书报,梁启超发现:“台湾隶我版图二百年,岁入不过六十余万,自刘壮肃公以后,乃渐加至二百余万。日人得之仅十余年,而频年岁入三千八百余万。本年度预算且四千三百万矣。是果何道以致此,吾内地各省若能效之,则尚何贫之足为忧者。”“台湾为特种之行政组织,盖沿袭吾之行省制度,而运用之极其妙也。吾国今者改革外官制之议,方哓哓未有所决,求之于彼,或可得师资一二。”他还注意到台湾总督府的产业政策、币制政策、警察行政、土地调查、鸦片专卖等。

1910年春,林献堂赴神户,邀请梁启超访问台湾。百闻不如一见。1911年3月28日至4月11日,梁启超自日本乘船赴台,对基隆、台北、台中展开了旅行及考察,与台籍士绅林献堂、甘得中、连雅堂等人吟诗唱和,感慨甲午割台之痛,追怀刘铭传治台的事功。船近基隆港,梁启超写下:“明知此是伤心地,亦到维舟首重回。十七年中多少事,春帆楼下晚涛哀。”梁启超在台湾作诗89首、词12首,大多收于《饮冰室文集》。他在介绍台湾总督府对台湾开发的同时,揭露了其对台湾人民的政治高压、经济剥削、文化教育上的歧视。他此行的另一任务是为报馆募款。作为维新变法运动的领袖人物,一些台籍士绅对梁启超台湾之行积极响应,惺惺相惜,对祖国大陆有所期待。梁启超的渐进改良思想,对林献堂等人立志从事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林献堂、洪弃生等台湾知识精英多次写信给梁启超,附上诗文,请求斧正。梁启超认真阅读,提出看法,多加勉励。1911年4月22日,梁启超致函林献堂,对林献堂所作诗词予以较高评价:“吾见公所作虽少,顾已知其神骨甚清,是即天之所以相厚也,在加以学力而已,古人言多读、多作、多商量。”“吾自游台后,深知我公一身关系于三百万台民之将来者甚大,且吾方有事于祖国,不得不广求友助,然公又其重要之一人也。公若常以此两重大责任悬于心目,则所以自养其才器者,必有在,又岂仅以雕虫小技自安乎哉!以公之年,以公之质,固无不可任之事也。”梁启超对林献堂十分器重,希望他努力学习,博览群书,担当大任。林献堂没有辜负梁启超的厚望,组织同志,在体制内反抗日本的殖民统治,传承中华文化。

三 台籍青年呼吁大陆同胞关注台湾

1920年代,一些台籍青年辗转回到祖国大陆。在广州、北京、上海、南京等地,他们自动组织团体,从事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活动,呼吁大陆同胞关注台湾问题,倡导民族自决,最终实现台湾回归祖国。

1922年,来北京的台籍青年约有30人左右,组织北京台湾青年会。会员有板桥林炳坤、清水蔡惠如、台北黄兆耀、台中林锦堂等。其与台湾文化协会取得联络,支持民族主义的启蒙运动,赞同请设台湾议会。总督府检举台湾议会期成同盟时,北京台湾青年会召开华北台湾人大会,予以声援。台籍青年张我军、宋斐如、洪炎秋等人努力学习五四以来的新文化、新思想。

1926年8月11日,张我军拜访鲁迅先生,送给他《台湾民报》4本。张我军向鲁迅先生诉说:“中国人似乎都忘记了台湾了,谁也不大提起。”鲁迅先生当时就像受了创痛似的,有点苦楚,但口上却道:“不。那倒不至于的。只因为本国太破烂,内忧外患,非常之多,自顾不暇了,所以只能将台湾这些事情暂且放下。”

9月,鲁迅先生来到厦门大学任教。闲暇之余,他临海遥望,不免想到郑成功退守金厦,收复台湾的往事。1927年初,鲁迅先生复赴广州中山大学任教。台籍青年张月澄(又名张秀哲)几次登门,向他请教,请求为他的译作《国际劳动问题》作序。鲁迅先生对台籍青年在祖国大陆的抗日斗争深表同情,慨然应允。1927年4月11日,鲁迅先生写道:“正在困苦中的台湾的青年,却并不将中国的事情暂且放下。他们常希望中国革命的成功”,“总想尽些力,于中国的现在和将来有所裨益,即使是自己还在做学生。”一番劝勉,对张我军、张月澄等人立志从事新文化运动、抗日斗争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蔡惠如意图台湾复归祖国,奔走于台湾、东京及大陆,召集同志,组织团体。北京台湾青年会成立以后,蔡惠如开始注重上海台湾人的组织。1923年,他召集在上海的台籍学生十余人,组织上海台湾青年会,筹谋台湾革命。1924年,上海台湾青年会召开台湾人大会,反对台湾总督府检举台湾议会期成同盟会员,抨击总督府暴政。

1924年,上海台湾青年会中多数干部与其他在上海的台湾人,另组台湾自治协会。5月31日,发表宣言:“愿我台湾人坚持根本的民族自觉;愿我亲爱之中国同胞,帮助我等之自治运动。”6月25日,台湾自治协会呼吁:“我等台湾人原属亡国奴隶,并无发言机会;然从旁观之,中国青年子弟,尚昏昏沉睡于彼等恶行之前,而不自觉。我等不禁为握一把冷汗。诸君快醒!快醒!诸君须从有名无实之经济绝交梦中清醒!快以实力,开始爱国运动。同时来帮忙我等亡国台湾同胞之自主独立运动。诸君如再不醒,将不免陷于与我等同为亡国奴隶之命运。”台湾青年会与台湾自治协会开茶话会,散发宣言传单,强调在大陆的台湾人应该及早团结,祖国人士应该关心台湾问题,使台湾人在祖国援助之下,革命事业得以发展。

台籍青年郭丙辛至厦门,招募大陆与台籍学生,组织厦门中国台湾同志会。1925年4月18日,厦门中国台湾同志会发表宣言:“中国的同胞们!我们台湾人也是汉民族。我们的祖先,是福建漳州、泉州、广东潮州的出身者。为脱离满清虐政,图谋发展汉民族,而移住台湾。光绪二十一年,清日战役之结果:清朝把台湾割让予日本,使东洋第一宝库,竟归于倭人之手……日本自领有台湾以来,限制台湾人回祖国;连亲戚间也不得往来,妨害同胞间的相爱互助。更有侵略福建的恶劣手段;即利用台湾人中的败类,于厦门开娼寮、设赌场、卖阿片、紊乱社会,无恶不作……厦门的中国同胞啊!我们该牢记国耻,永勿忘国耻日。要团结、要奋发、回收国土、撤废不平等条约;脱离外国羁绊,建设独立自主的民治国。”

4月24日,厦门中国台湾同志会呼吁:“中国同胞啊!要振作须从台湾做起。台湾是清朝割予日本为殖民地的。台湾人要洗恨脱耻,正在争取独立,要先建设自治机会。中国同胞有爱国思想者,当然也要负起援助台湾的义务。”

1923年,台籍青年吴丽水在上海,读书不忘救国。1925年,他遇台籍青年李振芳。他们在南京接近大陆学生,交换意见,认为解放台湾同胞,除起革命、谋独立而外,别无良策,着手组织革命团体。1926年6月1日,中台同志会发表《成立宣言》:“在历史上看台湾之灭亡,此灭亡即中国民众,开始受控制于帝国主义之日。中国完全屈服于日本之日,亦即台湾民众被剥削于日本帝国主义之时。故中台两地民众,实有共生共死之关系,而日本帝国主义者,又同时为两地民众之公敌,故两民众,自然有同样之要求,更进一步,两地民众应相联合,立于同一战线上;向共同之敌,作一大进攻……故本会工作之第一步,即在唤醒两地民众实际要求事项意识,使对本会抱有将来之希望。首先使中台两地民众,完全脱离日本帝国主义之羁绊;然后希望使中台两地民众,再发生密接之政治关系。对台湾本地民族,以一律平等之原则,树立相互间友好关系。”

在大革命的中心广州,台籍青年耳闻目睹,深感台胞非从事革命运动,将无法达到民族解放。1926年6月,出生于台北的岭南大学学生张月澄,在广东《民国日报》发表《一个台湾人告诉中国同胞书》一文,宣传台湾痛史,提倡革命。

李友邦,原名李肇基,台北芦洲人,1906年生,青年时期在岛内自发参加反日活动。1924年投奔大陆,6月在广州参加广东警卫军讲武堂,11月转入黄埔军校第二期,旋离校。1926年12月,李肇基等人酝酿成立了广东台湾学生联合会,编辑出版《台湾先锋》杂志。得到中山大学校长戴季陶的支持,广东台湾学生联合会更名为广东台湾革命青年团,参与者有张克敏、李祝三等人,属秘密结社,利用报纸、宣传文书等,联络台籍青年,从事革命工作。

1927年3月12日,在孙中山先生逝世两周年的日子,广东台湾革命青年团发表《敬告中国同胞书》:“东方弱小民族之一的台湾,虽然也与中国同祖同宗,但是其所受的痛苦与被日本帝国主义者压迫蹂躏的惨状,却超乎祖国数倍。祖国现在已进入革命发展的时期,我台胞应认清时潮,急起直追,来参加祖国的革命。我们每想念及台湾,便会联想到我们的总理,他虽然已经逝世了,但是他的伟大精神仍继续在指导东方弱小民族的革命运动。我们知道孙先生逝世的日子,就是我们失去了伟大领导者的日子,同时也是叫我们应肩起一切革命责任的日子……我们的口号:中国民众团结起来援助台湾革命!毋忘台湾!台湾的民族是中国的民族!台湾的土地是中国的土地!”

6月17日,即日本侵占台湾三十二年,广东台湾革命青年团呼吁:“最亲爱的中国民众、革命的同志们:我们要告诉你们知道,今天‘六一七’的纪念,就是三十二年前一八九五年六月十七日,即今月今日,中国的土地,我们的台湾,被日本帝国主义者,以武力威吓,施行炮舰政策,进攻夺取台湾,而公然正式施行帝国主义政策第一方式政治侵略,开始恶政于我台湾四百万民族身上的最大耻辱的纪念日子……最近我们要向中国国民党表示十分的敬意,并且希望中国全国的民众,尤其是国民政府更加注意,中国的土地,台湾的问题,更加爱护台湾的民众,援助台湾的革命。”

久住广州的台籍青年刘邦汉结识毕业于日本东京帝国大学的丘念台,过从甚密。1927年,台籍青年林云连等内渡厦门,转至广州,无意中与刘邦汉相遇。他们结为同志,时常讨论台湾革命问题,于1932年3月成立台湾民主党。1933年10月,在广州的台籍志士林云连、余长啸、黄文光、刘武刚等人宣誓:“为我大汉民族争光荣;为我台湾同胞争自由。基于民族自主精神,创立台湾民主党。团结台湾四百万汉民族,打倒日本帝国主义,推翻日政府,建设台湾民主独立国。”他们编印抗日刊物,活动于华南一带。

台籍青年在祖国大陆东南沿海的大城市游学、谋职。因人数太少,缺乏群众基础,只能通过成立组织,结会结社,发表宣言、传单,揭露日本对台湾残酷的殖民统治,呼吁大陆的知识界关注台湾问题,支持台胞的抗日斗争。

台籍青年承先人遗志,辗转回到祖国大陆,奔走呼号,历尽艰危,不断苦斗,就是要挣脱日本帝国主义的羁绊。他们对多灾多难的大陆同胞寄以无限的同情,渴望中国反帝革命运动的成功,希望祖国同胞能够施以援手,帮助他们摆脱日本帝国主义的残酷统治。祖国大陆成为他们游学和开展反日活动的场所,中华五千年文化是他们的精神支柱,目的就是要大陆同胞和台湾同胞团结起来,共同抗击日本侵略者,最终使台湾重投祖国怀抱。1920年代,中国多灾多难,无力收复台湾。台籍志士呼吁大陆同胞关心台湾,历经挫折。日本殖民当局对台籍青年在中国大陆的活动秘密侦察,严厉打击。台籍青年痛感只有祖国强大,才能拯救台胞,纷纷投身祖国的国民革命运动。

四 南京国民政府的对台政策

在资本主义国家对外殖民扩张时期,为适应瓜分和掠夺别国领土的需要,资产阶级学者按照罗马法中关于私有财产取得的规则,把领土的变更视同私有财产的变动,将国家取得领土的方式分为先占、时效、添附、割让、征服。

割让(cession)俗称割地,是领土所有国根据条约将领土移转给其他国家。割让可以是和平谈判的结果,也可以是战争和武力胁迫的结果。在实践中大量的、严格意义上的割让,就是指强制性割让,是战胜国对战败国的兼并和掠夺,即通过战争战胜国签订和约强迫他国割地。强制性割让曾在传统国际法中视为合法,至1928年《巴黎非战公约》,特别是1945年《联合国宪章》宣告废除战争和各国有互不侵犯别国领土完整的义务时,因已失去合法性才被现代国际法完全禁止。《国际法原则宣言》明确宣布:使用威胁或武力取得之领土不得承认为合法。由征服而取得的领土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对于日本侵占台湾五十年可否拥有对台湾的主权,一些为日本侵略张目的学者主张要适用一百多年前的国际法原则加以解释,而不能适用现代国际法。现代领土归属纷争要用现代国际法加以解决。其实,不管适用20世纪的国际法还是19世纪的国际法,日本侵占台湾都是非正义的,台湾人民从未停止反抗。任何有良知的人都不会认同日本这一野蛮行径。《马关条约》是不平等条约,侵犯了中国主权,破坏了中国领土完整。虽然清政府在日本的枪炮下被迫签订,中国人民从来都反对这个条约。为收复包括台湾在内的中国失地,中国人民从没有放弃努力。等待时机成熟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是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神圣责任。

清朝灭亡后,几届中华民国政府虽然对《马关条约》采取了默认的态度,并不构成中国人民放弃对台湾的主权。台籍志士数番反抗暴日的武装斗争就是为了回归中华祖国。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向各国驻华使馆致送照会申明:“中国前政府与外国政府、公司及个人所订立之不平等条约及协定,既无存在之理由,国民政府于最短期间内废除之……关于中国之条约或协定,未经国民政府参加为缔约之一造者,不得视为对于中国有约束力。”但国民政府很快便放弃了“打倒帝国主义”的口号,以“修改不平等条约”作为其外交方面的纲领,试图通过与列强的和平谈判,达到废除旧约、另订新约的目的。通过几年的努力,取得一些成效,如在关税自主方面。对台湾问题,国民政府受限于《马关条约》,不便公开提出收复台湾。为处理大陆劳工赴台及两岸贸易往来等问题,与日本协商,决定在台北设置“领事馆”,于1931年4月设立。当国民政府派驻台湾的第一任“总领事”林绍南抵达台北时,受到台胞热烈欢迎。第二任“领事”为郑延禧。1934年驻横滨“总领事”林彝民、“副领事”张振津,调任驻台。至1938年2月,台北“领事馆”关闭。

国民政府驻台北“领事馆”努力搜集台湾总督府的调查资料和统计数字,分析研究,如《台湾保甲诸法规》、《昭和八年台湾贸易之回顾》、《最近台湾对华南贸易概况》、《台湾红茶大发展之新纪录》、《去年台湾茶输出概况》、《台湾十年来实施酒专卖制度》、《日关税改正与台湾贸易品新旧税率比较观》等,刊登在《外交部公报》上。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台北“领事馆”成立后,其是一个专责的对台事务机构,其任务主要是处理日常事务,迎来送往,处理赴台劳工等。南京国民政府面对日本帝国主义咄咄逼人的攻势,委曲求全,设立台北“领事馆”,了解台湾政治、经济等方面的情况。尽管日本殖民者竭力割断台湾与祖国大陆的联系,大陆人民没有忘记台湾同胞,取鉴台湾发展的经验,开展民间经济文化交流,增进了解。

台籍志士组织的抗日团体曾寻求国民政府的支持,蒋介石害怕刺激日本侵略者,严禁各级党政机关与台胞的抗日组织公开接触。

关于宪法上国家领土的标明,应采列举主义或概括主义,从世界各国颁布的宪法看,大多数国家不列举,也有苏联、墨西哥、阿根廷等联邦国家采用列举主义,以防止领土的退出。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加紧侵略中国的步伐。蒋介石以国力不支、军备不足、财力薄弱、工业落后,不足以言战,持不抵抗的方针。日军很快占领了东北三省,威胁华北。为了维护其政权,蒋介石提出“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忙于消灭共产党红军及各地的反对派。

1933年1月,立法院长孙科遵照国民政府决议,组织宪法草案起草委员会。4月,该会议决起草原则25点,包括:“(三)中华民国领土采概括式之规定,领土非经国民大会议决,不得变更。”

1934年2月,《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初稿》完成后,提交宪法草案起草委员会讨论。几经修正,遂成为《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36年5月5日由国民政府正式公布,次年5月国民政府修正宣布,即通称的“五五宪草”。

其第二条宣示:“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第四条界定:“中华民国领土为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西康、河北、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青海、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辽宁、吉林、黑龙江、热河、察哈尔、绥远、宁夏、新疆、蒙古、西藏等固有之疆域。中华民国领土,非经国民大会议决不得变更。”

关于中华民国领土的范围,“五五宪草”载明各省及各地方的名称,均为中华民国的领土。中国不是联邦国家,“五五宪草”中对领土一条采用列举主义,清楚标明中国固有的疆域,并未把台湾直接列入在内,主要表明国民政府具有收复东北等失地的决心,也就是想恢复到九一八事变以前的国土状态。

第二节 闽苏地方政府发起对台考察

作为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日本在工业化过程中,为了赶上英、美等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在经济政策的制定、经济规划、产业扶植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建立高度组织化的政治体系,是日本经济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政府主导下的工业化是日本崛起的一大特色。台湾也不例外。

日本侵占台湾后,台湾总督府开展土地调查、林野调查,整理大租权,改革田赋制度,增加税收。创设台湾银行,改革金融制度,统一度量衡,为大规模的商品交换扫清障碍。改善交通运输,修筑公路、铁路,将台湾南北联为一体。以现代设计理念规划、扩建城市,兴建西洋建筑,台北市、基隆市等城市面貌发生显著变化。推行专卖制度,总督府的税收及财源增加较快,财政得以独立。改良水稻、甘蔗等农产品品种,发展米糖经济。日资进入岛内,建立现代糖厂,引进了一些较为先进的生产方式、管理方式。推行日语教育,废除陋习,提高识字率,青少年的文化水准得到提升。经过不断镇压,台湾民众的武装抗日斗争渐渐平息,社会秩序趋于平静。到1915年,经过约二十年的殖民统治,台湾的经济实力与东南沿海诸省相比,除上海外,已经超过了它们。

福建省行政当局对保存的台湾资料作出整理和分析。福建省通志局刊印的《福建通志》,由陈衍总纂,凡600卷,刊于1922年,收录了许多台湾资料。夏德仪选辑的《民国福建通志台湾资料选》,辑录了原《福建通志》中的台湾资料,把割让前的台湾史事按照年月作有系统的记载,还把每一条记载所根据的原书注明在下面,为台湾史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资料。

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废除帝制,出台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很多束缚经济发展的陈规被废除,中国迎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民族资产阶级对发展资本主义经济抱有期待。从中央政府到各省地方政府,一些有作为的官员、知识精英都在思考着发展经济的路向。

在东南沿海的列强侵占地区,香港、澳门偏小,属于港口城市,农业所占比重极低。而台湾省由一个农业省份,在发展传统农业的基础上,开始资本主义工业化。台湾在地理位置、气候、农业生产方式上与福建省、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相近,而土地面积、人口、耕地最少,经济实力、财政收入却是最强。台湾在农业改良与新式工业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引起了东南沿海诸省地方当局、一些知识精英的高度关注,他们希望取法台湾经济成功的经验,为地方建设服务。这是民国早期大陆知识界持续研究日据下台湾的根本动因。因地缘相近,福建省行政当局率先对日据下的台湾进行研究,做出了可贵的探索。

一 施景琛考察

台湾曾是福建省的一个府。1885年,台湾建省,闽台分治。1895年,日本侵占台湾。台湾与福建省的历史渊源十分深厚、久远。明末清初至1895年,经过三百多年的开发,台湾从一个落后地区成长为一个农业较为发达的地区,长期以福建的泉州、漳州为师。

清末实施新政,振兴农工商务,鼓励发展实业。各省纷纷响应,以日本为师。1904年9月,福建福州成立了商政局,选派学生,赴日本学习农业、制纸、制糖、森林、渔业、商务等,创办了一批农工商业企业,发展农工商业。

台湾经过日本十几年的殖民统治,在经济上的成效逐渐显现出来。福建与台湾一衣带水,自然环境相近,有着深厚的血缘、地缘、人缘。与以日为师相较,以台为师,对于福建的经济发展,更具有可借鉴性、可操作性。

施景琛(1873—1955),字涵宇,福建长乐人,举人。1903年以观察员身份赴日本大阪,参观世界博览会。后两次赴日本,考察实业、教育等,眼界大开。他在福州办学,引进日本教学理念。1909年10月,福建省咨议局成立,施景琛被推选为常驻议员。还任过商业学堂监督、水产讲习所经理、工务总会经理等职,以候补知县任用。

松寿,字鹤龄,满洲正白旗人。曾在陕西、江苏等地任职,颇为干练,想有一番作为。光绪三十三年,出任闽浙总督,便将目光投向台湾。因施景琛曾三赴日本考察,是福建著名的知日派精英,松寿便致函施景琛,力邀他赴台考察。1911年11月,革命党人起事,福州光复,松寿吞金自尽。

为了解台湾实际情况,施景琛顾不得福州时局混乱,决意渡台调查实业。1912年2月20日(壬子年正月初三日),施景琛自福州乘抚顺丸先赴厦门,复于初九日乘大仁丸渡台湾海峡,林叔臧、陈少铁、林秀商相伴,正月十日抵台北。陪同其考察的人员有陈杰生、洪礼修,为农商专家。台湾总督佐久间等官员表示欢迎。正月十二日,他开始考察工作,在台北,参观台湾日日新闻报社,调查台湾铁路建设情形,访问权度、专卖二局,复往台南参观物产展览会与教育展览会,又赴打狗参观港口工事,赴阿堠参观血清作业所及台湾制糖会社工场,折返经嘉义、台中,回到台北,沿途参观糖厂、苗圃、水利设施、自来水厂、发电所、电话交换所、监狱、盐政、土地调查机构。在台18日,于正月二十九日(3月17日),乘大仁丸离台返回福州。撰有《鲲瀛日记》,记载此次台湾考察活动。

日本人在台湾的经济建设成绩令施景琛印象颇深。铁路方面,“台北至基隆地势平坦,建设费为最廉,每日里平均不过五万元。自全线交通以来,北部之茶、中部之米谷、南部之砂糖,运输便利,商业日益发达,平均一日一哩通过人数约三百六十人,平均一日一哩通过吨数一百八十吨。调查明治四十一年度铁道之收入已达二百三十余万元,比年当必倍蓰”。度量衡方面,“闻台湾自改良度量衡以来,政府所售各器已值一百二十万。现每年尚可售十万左右。铜制各器,皆由东京制造。木制各器,或由台湾制造”。

在台南,施景琛与台籍士绅晚餐时,谈及访台观感,分析了日本殖民统治给台湾带来的一些成效及破坏。“台岛素未讲求卫生,人民罹于疫祸者不可胜数;改隶以来,道路荡平,沟渠敷畅,饮料尤为注意,而人民之疾病死亡日渐减少;此公共卫生极为满意者也。”日本殖民者在台湾推行差别教育,限制台籍青年接受高等教育,徒使其能做而不能思。施景琛指出,“全岛普通教育渐臻完备,而高等教育寂然无闻,致青年子弟不能造成高尚人格”。在司法上,日本殖民者推行警察统治,“台政府裁判制度仅分两级,往往台民偶有冤抑难于上诉”。对于台湾的民间企业,日本殖民者严加控制,“全岛工业以制糖为盛,台政府近持归并主义,凡经营小公司者不能独立,或至于消灭者有之”。这些是施景琛“对于教育、裁判、实业最不满意者也”。在场的台籍士绅闻之,黯然神伤。

施景琛为民国初年福建精英赴台湾考察经济发展的第一人。他在台湾18天,考察了台湾经济发展的诸多方面,主要是考察农林,集中于米糖经济。《鲲瀛日记》有铅印本,小范围内流传。他对“壬子之言,则尚有待也”,期待自己对台考察能够引起福建省政当局的采纳,造福桑梓。民国元年,革命党人、立宪派等为争夺福建省政权力,斗争激烈,发起此次考察活动的松寿已故,施景琛属立宪派,取回的台湾经验得不到革命党人的呼应,无从落实。

二 程家颍考察

福建省是一个农业地区。台湾在农业方面取得的成绩首先引起福建地方当局的关注。福建省山多地少,地形复杂,民间隐匿耕地,少报甚至不报,地方政府长期苦于难以掌握较为准确的土地资料。台湾与福建地形类似,清政府统治时期,地方官员就为如何查清民众耕地发愁。

许世英(1873—1964),字静仁,安徽至德人。1908年任奉天高等审判厅厅长。1909年受命到欧美考察司法。民国成立后任直隶都督秘书长、大理院院长、司法总长。二次革命失败后,熊希龄组阁,许世英辞去总长职,任奉天民政长。1914年被调入京任约法审查员。

民国元年,福建政局动荡不安。1913年,袁世凯任命李厚基为福建镇守使,督理福建军务,福建纳入北洋军阀势力范围。1914年5月,袁世凯任命许世英任福建民政长,改称巡按使,会办福建军务。

许世英主政福建期间,颇为重视台湾在经济建设上取得的成效。在他的积极推动下,福建省政当局派出几批人员,赴台考察。

程家颍(1885—1945),字逸滨,湖北安陆人。留学日本,授法科举人,列一等。曾任法部主事、交通部航律编纂处副主任。

许世英任司法总长时,曾派程家颍赴日本考察登记制度。日本殖民者在台湾开展土地调查,重新丈量,以增加赋税,效果颇为明显。袁世凯政府创设经界局,拟调查土地情况。为此,1914年9月,福建巡按使许世英,委前司法部主事程家颍前往台湾,考查土地制度。10月7日,程家颍赴台,11月19日回闽。他根据收集到的资料,编撰成《台湾土地制度考查报告书》,分三章,第一章介绍了台湾土地制度之沿革;第二章介绍了台湾土地调查概要,着重介绍了日本人对台湾的土地调查,包括大租权确定及消灭、改革地赋、调查经费;第三章是条陈闽省清地办法大纲,提出宜定调查之目的、预算之计划、土地之种类、地积之标准、改赋之办法、查定之机关、应否发给丈单。他建议,应取鉴刘铭传及日本人清量台湾土地的经验,丈量福建土地。该书正文约2万字,并有附录。

1915年1月8日,许世英组织成立福建土地调查筹办处,委程家颍为筹办员。3月,许世英将该调查报告送给袁世凯政府内务部、财政部、经界局参考。4月2日,袁世凯批示“呈悉。交内务、财政两部暨经界局查照。此批”。

清查民间藏匿的土地,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实际操作的难度极大。限于多方面条件不具备,福建省政当局未能清查民间土地,程家颖编撰的《台湾土地制度考查报告书》束之高阁,未能发挥实际作用。

三 福建省立甲种农业学校师生考察

1908年,福州农事试验场农业别科班创办,后改为福建省立甲种农业学校,专职培养农业科技人才,改良农产品种,加以推广。

本着“使青年学生增闻见、扩知能,于相形见绌之中,为发愤自强之计。将来有所建树,或可得心应手,不至茫如捕风”的目的,福建省立甲种农业学校校长何缵组织学生赴台参观旅行。此举得到许世英的支持。1915年12月4日,何缵校长带学生渡台旅行,教员杨惕予、葛鼎丞随行,学生41人,此行共44人,为民国初年福建省组织学生第一次赴台考察。

此次考察往返共12日,按预定参观计划,分为农林行政(官署、农会、气象台、试验场、陈列所、苗圃、屠场、统计)、农林教育(学校、讲习所、通俗教育)、农林制造(樟脑、制茶、制糖、草帽、席、制纸、葫类之制造、罐头制造、制酒、烟草、制盐、制丝、藤之利用、植棉、果树园艺、木材工场、肥料会社、农具会社、蔬菜干燥)、农林经营实地状况(阿里山、耕地整理、作物改良、牲畜、灌溉及排水、土地台帐)及渔业等。

行程如下:12月4日,自福州马尾准备起航。5日,乘湖北丸赴基隆。6日晨,抵基隆。复乘火车抵台北,得蔡法平君招待膳食,游台北稻江一带,宿林本源第一房事务室。7日,参观台北苗圃试验场、林业试验场、专卖局、“国语”学校、博物馆、农事试验场、养蚕所、台北水源地。8日,参观大稻埕屠场、芳酿株式会社(参观制酒)、工业讲习所、烟草工场。9日,参观总督府医学校、研究所、台北测候所、台湾神社。10日,乘火车,中午至台中,参观帝国制糖会社、台中农会,经农会附设农场、台中公园及神社,参观自来水蓄水池、台中中学校。11日,乘车抵嘉义,至营林局阿里山制材厂,参观红桧巨木、嘉义林业试验场、神社、嘉义米谷公司工场,乘快车,抵台南。12日,参观开山神社,经台南苗圃,至台南中学校,抵打狗,参观港口、台南打狗检糖所,了解造林概况,返打狗车站,乘火车返程。13日,返回台北,参观制茶、博物馆及分馆、图书馆、权度课。14日,参观台北养蜂园,抵基隆,参观贮煤所、煤矿厂,乘湖北丸返程。15日,回到福州。

返闽后,由邱文鸾、刘范徵、谢鸣珂同学撰写《台湾旅行记》,共三篇,介绍台湾的农林建设。考察内容有农林行政、农林教育、农林制造、农林经营实地状况及渔业等。通过考察,了解日本对台湾的殖民政策,注意到了台湾建设发展较快。

1916年5月,何缵校长将《台湾修学旅行报告书》(内载何氏作《绪言》),及该校学生的《台湾旅行记》三篇,卷首并有“旅行日程”、“参观要项”、“学生规则”、“结末事项”、“学生姓名”等记载,寄给台湾总督府相关部门。

下面分别介绍这三篇《台湾旅行记》的主要内容。

邱文鸾撰写《台湾旅行记》,谈及此行目的:“台湾自隶日本后,锐意整理,内治井然,而实业尤有可观。又吾闽近台,较旅行国内更为便当,故农校有此次游台之行。许使亦极赞此举,允助百金为旅行费;日领事给有护照。”

对比台湾与大陆,他指出,台湾之地势及物产,“计全台一年可进五千四百余万金,且日见增加。再后数十百年,必倍蓰此数,又可断言者。台湾一岛地,其中大部分之山地皆为生番所占有。其可生产之地,不过周围一小部分而已,出产尚如此之富。吾国全国之大,其进款几何?有心人观之,当作如何感慨也”。

台湾之农业机关,“台湾农业,近有一日千里之势。吾国农业尚在幼稚,虽有一二农业机关,不过悬一空名而已、不过多一糜费而已,至实际毫无裨益。此吾国农业之所以不能发展也”。

台湾之实业会社,“日本人民之投资极着信用,故其株式会社亦极发达”。“惟吾国则否;尝借会社之名而为个人敛财之地,至事业成败,置之不理。甚至旋起旋灭,空投巨资于乌有。此吾国民之所以无投资信用,亦实业不能发达之一大原因也”。

台民之教育,“台湾昔为蛮地,今遍地皆设学校”。“其课程,多附有农业、金工、木工、手工各实用学科;使其毕业后,人人皆能自食其力。然日人对于台民虽有教育,而在社会至高不过一中等位置,至政界更无立足之余地。此亦日人限制台民之一例也。”

台民之生活状况,“凡有能力之男子,无论贫富皆令其有职业,或耕种、或贱役、或工场作业”。“惟日人能养之,故虽横征暴敛而台民不怨。且全台之大,未见一乞丐者:未尝不叹日人经营台湾之善也。总之,日人治台如英治印度、法治安南,使其永沦于奴隶之籍而不自觉也。今之灭人国者如此,可不惧哉?”

日本之官吏及国民,“余虽未亲莅日本,而见其驻台官吏及人民,可想其大概矣”。“其出入一如常人,以视吾国官吏之前呼后拥、作威作福者,其相去又不可以道里计。”“日本虽数千万人民,然人人皆能生产而无游民,此日本之所以能自强也。吾国四万万人民女子居其半,女子多无职业,余又老幼不能职业者居其半,余又游荡无业者居其半;至能生产者,不过十之一二。一人生之,十人坐而食之,国安得不贫!”

邱文鸾感慨:“苟吾国实业不亟亟振兴,将见利权日削、民生日贫,前途诚不堪设想。”“若吾国不亟起直追,恐中国之亡,不在兵祸而在经济也。有实业之责者,亦当猛省矣!”

此次旅行,对邱文鸾触动很大,“此次游台,虽所见不少,而风雨饥渴亦备尝之矣;然后知学问事业,非可安坐而得也”。“况际此国家多事之秋,正吾人卧薪尝胆之日;长欧美、雄东洋,安知不待吾人为之!所以历艰辛而志不稍馁也。”

刘范徵撰写《台湾旅行记》,谈及此行目的:“叹二千方里之大岛,清季视之不甚惜,举以与人,如弃草芥;不知台湾土地之广、沃野之多,非威海、旅顺、大连可比也。且东海之中,台湾、澎湖与福建成犄角之势;台、澎已割,福建孤立矣。今春交涉,吾闽惊慌独甚者,非无故也。国势不振,嗟叹何及!惟台湾土地沃衍,利于农;物产丰富,利于工;航路四达、交通便利,亦利于商。故日人得之,投资经营不遗余力。至农业一途,足资考察者尤多;此吾校此次所以有旅行台湾之举也。”

参观包括交通、农业、工场、教育、公益、名胜等。交通方面,参观基隆港、铁路、打狗港、室内起重机。农业方面,参观台北林业试验场、台北农事试验场、台中农会、嘉义林业试验支场、打狗山造林、养蜂园。工场方面,参观台北总督府专卖局之樟脑制造工场、专卖局鸦片工场、台北制酒工场、专卖局台北烟草工场、台中制糖工场、营林局制材工场、嘉义米谷公司、打狗检糖所、台北锦祥泰制茶公司、基隆煤炭工场。教育方面,参观台北“国语”学校(内分师范、农业、“国语”)、台北医学校、工业讲习所、台北中学校、台中中学校、嘉义寻常小学校、台南中学校。

台湾交通便利,实业发达,教育普及,公益毕举,给旅行团留下了深刻印象。刘范徵指出:“台湾之商业,以台北为中点;台南次之,基隆、打狗又次之。往来贸易者,以中国及南洋各地为多。”“台湾出产品,以樟脑、茶、米、糖为大宗,煤炭等次之。北部多产茶,中部多产米及糖,南部尤多产糖;樟脑则遍产全岛。”“台湾农业发达、工厂林立,以故台民皆有生活,无行乞者;且有夜不闭户之风。”

关于台湾教育,刘范徵指出:“余等此行目的在实业,不在教育;然已参观以上学校,不可不有一二以纪实。默察其教育方针,首重德育,体育次之,智育又次之;学术亦采实用主义,学科外尚课农业及手工(金工、木工)。俾学生毕业后,道德完美、身体健全,复有自营生活之能力。余观其学生,于农场实习,则俨然农夫也;于工场实习,则俨然工人也。即平时,亦多跣足,或穿木屐。校中扫洒、整理一切,并无所谓听差;听差之事,皆当番学生为之。反观吾国学生以斯文自居惟恐或失者,相去不可以道里计也。”“长此不改,将多见一学生即多一游民,教育不贵乎普及矣!”

谢鸣珂为农校森林科二年级学生。他撰写《台湾旅行记》,对比台湾与大陆:“泰西所以日臻强盛者,皆因以实业为重。日本崛兴东亚,亦极力经营之,盖知夫为国之道矣。其于台湾也,殆无日不在殖产中;以二十年之经营,收入金额达五千四百余万。”“返视吾国,从事实业者,邈乎寡闻;有之,而未能着效。无他,始固未尝用意及此也。”

观台湾林业,“吾观我国天然林野之区,而林学不修、林业不兴;不特海防无是,即内地丘陵连叠,亦皆童山濯濯,莫之图谋。用是水旱频仍,饥馑荐臻,民安得不为盗贼、国安得不贫弱哉!”“吾又观打狗之造林,学士通人悉心研究以补国家官吏之不足,必达其初志而后止。彼能之,我何为不能!乃造林不若是之困难者,未闻经营其事之人,吾侪赧颜无地也!”

考察团一行除去乘船时间,实际在台湾仅10日。他们夙兴夜宿,自带干粮,风雨无阻,奔走无暇,竭己所能,参观学习,记下心得体会。此行得到台籍士绅林本源等人的资助。台湾总督府送给何缵校长一批参考资料,如《台湾之林野》、《苗圃及造林实行法》。1915年底,袁世凯帝制自为,参观人员闻讯,忧心忡忡。

返回福州十余日后,农校开慰劳会,何校长谈及此行感想:“台湾隶中国时,以地居边海,赋税不足以供政费,每年须政府津贴二十余万元。归日本后,迄今不过二十年,经营尽善,入款年达五千余万元。不知者以为日政府苛敛台民,此非持平之语。若果出于苛敛,则台民之纳税者即变卖田屋,不过支持一二年;何能延至二十年,且渐增而不减也。此实由其实业发达,民无失业、地无遗利所致耳。且实业尤注重农业,试观其各学校生徒无不兼课农业者、各行政官署无不设殖产科者,诚以农业为立国之本、又为工商业之母也。”

福建省立甲种农业学校师生一行赴台考察,集中于台湾的农业品种改良、农产品加工,深感发展实业的重要性、急迫性,进而考察台湾经济发展的诸多层面,对比台湾的进步与福建的落后,感慨良多。此次考察,有助于农校师生开拓视野,取法台湾经验,对他们之后的工作、科研不无裨益。农校师生的《台湾修学旅行报告书》未公开刊行,限制了他们所取得的台湾经验的扩散。

四 汪洋、张遵旭考察台湾劝业共进会

日本殖民统治台湾二十年,在经济上产生初步成效。为了炫耀殖民统治的成绩,1916年4月10日至5月15日,台湾总督府在台北市举办了“始政二十周年台湾劝业共进会”,向世人夸耀殖民台湾的经验。台湾劝业会展出了日本、中国大陆、东南亚等地的物产,来吸引日本资本和日本人移入台湾。展品共分为11个部类,包括教育、美术工艺、农学、林业、水产、食品、矿业、工业、机械、土木建筑交通、番俗。展品近5万件,参展人数超过2万人,参观人数近80万人次,号称“世界性的南洋博览会”。

北洋政府和福建地方政府对台湾劝业共进会较为重视。厦门道尹汪守珍参加了4月18日共进会的开幕式。北洋政府派遣农商部参事廖世纶和高近宸出席闭幕式。4月21日,厦门台商及当地商人组成的观光团,抵台参观劝业共进会。

1916年4月,福建巡按使许世英委派汪洋赴台湾参观劝业共进会,同行者有实业科员张遵旭,建武将军特派参观员沈节如,随从张明行。

汪洋(1879—1921),安徽旌德人,字子实,号影庐,又号破园。南社社员,曾主编《东三省日报》、《中华民报》,民国成立后追随许世英,为上海(江苏)电报局局长。

考察行程如下:4月4日,自福州马尾起航。5日,抵基隆,复抵台北。6日,晤台湾总督安东贞美。7日,参观博览会。8日,参观工业讲习所、农业试验场、水源地、博物馆。9日,至淡水、北投游览。10日,劝业共进会开馆,参加开幕式。11日,乘火车赴台中参观农场等,及水源地、米谷检查所。12日,乘火车至嘉义,参观制材所、林业试验场。13日,乘火车至打狗,参观牛疫血清作业所、台湾制糖株式会社阿缑工场、打狗港。14日,乘火车至台南,游台南古城。15日,乘火车返台北。16日,参观劝业共进会。17日,话别。18日,参列开会式。19日,乘火车至基隆,返程。20日,返回马尾,恰遇许世英乘船北上。

汪洋一行历时17天,访问了台北、台中、嘉义、台南、淡水、基隆等地,“考察其政治风俗及拓殖之程序,复搜罗其最近之统计,归而作《台湾视察报告书》”。该报告凡29章及附录,6万字,涉及日据下台湾的土地、林野、地方行政区划、气候、户口、教育、社寺、裁判、警察、蕃务、监狱、农产、畜产、水产、矿产、工业、电气、金融、贸易、道路、邮政、电报、电话、筑港、财政、卫生、专卖、市区改正(城市规划、下水道等)。

汪洋奉福建省政当局之命赴台考察台湾劝业共进会,他借此机会,沿基隆南下,一直至打狗(高雄),对台湾西部作了一次纵贯考察。他撰写的考察报告,除了关注台湾的政治、经济、社会状况,更注意到台湾总督府的文化教育政策,痛叹“予谓日人治台,其他政策不足畏,此(指日语教育等)则根本政策,再二十年以后,无人知历史所从来矣”。汪洋的预言,三十年后不幸而言中。

汪洋根据亲身考察及台湾总督府公布的大量统计资料,编写成《台湾视察报告书》,附录《日本领台后台湾重要史表》、《中日度量衡对照表》、《台游日记》、近70幅照片。1917年6月,该报告以书名《台湾》由中华书局出版,在读者中引起较大反响。汪洋著《台湾》对台湾的经济发展现状作了较为翔实的介绍,实为民国初年中国大陆出版的第一部台湾综览,一部关于台湾现状的工具书,是中国大陆研究日据台湾二十年的第一部专著。1928年该书再版。

张遵旭撰《台湾游记》,记录18日访台行程,特别是台湾劝业共进会的见闻。

在台北,张遵旭一行访辜显荣,谈及“我国当此欧战千古未遇之时机,犹不能发展海外贸易,振兴内地产业,发达国民经济,殊属可惜”。张遵旭一行“询问我国商人目下情形若何。据言一无保护,又无机关,能力资本尽附缺如,将渐次消灭矣”,他“不禁怃然”!

4月8日,张遵旭早起阅报,悉“广东于六日宣布独立。我国各地不稳之状态满载报纸,遥对祖国,怅然而悲”!

在台北纪念博物馆,张遵旭一行看到楼上悬有汉文大清国让渡台湾全岛于日本条约原文。“外人视之以为莫大之光荣,吾人见之不觉潸然涕出也!楼下陈列遗额、古匾多方,及残缺之虎旗、举人报单及各种我国旧有物品,稍有知识者见之,能无痛心!”

在台中,张遵旭一行观察到,统计之数,逐年增加,“此固由于天然之美利,然非国民之毅力经营,计划深远,曷克臻此。回顾我国宝藏山积,而国民蛰伏于多年腐败政治之下,隐忍苟活,不识时局之变迁、大势之趋向,坐弃厚利,良可叹也”!

关于铁路,张遵旭注意到:“明治四十一年十月,台湾纵贯铁道全通式(自基隆至打狗,计长二百四十六哩八分,其他有专用铁道、私设铁道、轻便铁道、手押铁道等,密如蛛网)在台中举行,始作此繁华之基础。所谓交通便利,都市始可发展,此其证也。”

与台籍士绅餐叙,汪洋言:“海外一樽酒,天涯诸弟兄。离怀不可说,应有故乡情!”悲欢离合之情,不能以笔墨尽述。

为防治瘟疫,台湾总督府设立专门机构,给牛打防疫针,牛疫几乎全熄。相比中国大陆,“吾乡夏秋之交,亦时有兽疫发生(如牛疫、鸡疫),奈乡人不谙预防之法,官府又不为之讲求,乡民或感于迷信,坐任蔓延,听诸天命,以致农业经济上之损失,其数目以亿万计,不过无精详统计,世鲜知耳”。

4月18日,汪洋接福州密电,悉许世英辞职,奉令晋京。20日,船近福州,汪洋、张遵旭一行遇许世英等人乘船赴上海。

将张遵旭的《台湾游记》与汪洋的《台湾视察报告书》对照阅读,适可弥补汪洋报告的不足。张遵旭的游记曾印油印本,在小范围内流传,未公开出版,影响力远不及汪洋的《台湾视察报告书》。

五 王树榛考察台湾劝业共进会

清朝末年,在两江总督端方的支持下,南京举办了中国第一届博览会,效果颇为明显。江苏省地方人士对日本人举办的劝业会颇为重视。

1913年12月,袁世凯任命冯国璋为江苏都督。1914年,齐耀琳任江苏巡按使。1917年,冯国璋赴北京任职,临行前任命江西督军李纯接任江苏督军。

得悉台湾举办劝业会,1916年,江苏省长齐耀琳指派江苏省长公署实业科王树榛赴台北,参观台湾劝业共进会。王树榛受命,“日携铅笔一枝,抄簿一本而往,自朝至暮,恒得数页,迨夫言旋汇为一册”,撰成《参观台湾劝业共进会报告书》,共18节,包括劝业会之宗旨、总督府之组织、地方厅之组织、台湾之财政、日本治台与我国治台之比较、理蕃与治匪、交通之进步、农业之进步、牲畜之进步、林业之现状、各矿之开采、糖业之改良与发展、台湾银行之今昔、台湾之四大专卖、台湾之商业、移民政策之实施、台湾教育之状况,及会场杂录之余沉,约5万字。王树榛此次参观,不单纯是考察台湾劝业会,对日据下台湾的政治、经济、社会状况作了较为全面的观察。

他注意到台湾总督府的行政结构:“台湾之管辖权操于台湾总督,一切设施政府虽立于监督之地位,而于历年经营之计划,中央政府对于台湾总督但有扶助而无牵制。历任总督虽无何等治台政策之表示,而萧规曹随,成效昭著。盖其方针之不确立,所以留伸缩之余地。政策之不纷更,所以图事实之进行。台湾人民一旦受治于异国,而相与安之者,其在是欤。欲研究台湾之所以能治,不能不知台湾总督府所拥有之权力及台湾总督府之组织。”

对比日本治台与我国治台,他指出:“今台湾虽已归日本统治而我见日人之对于我国宿昔之所经营,犹称道不置,乃与日本之新设施参互陈述于此,以表示昔贤之苦心,并推究其所以失败。”感慨“以刘氏辞职去,而铁路计划与夫一切设施亦随之以俱去,日本领台以来,总督屡易而进步不已。观于此,台湾得失之消息盖于是乎在矣”。

发展现代经济,需要制定详实的计划,并努力为之。中国传统政治是人治,人在政在,人亡政息。民国初年,如何建立一个高效的省政当局,戮力经济建设,各省处于探索中。以江苏省为例,换了几任督军,每人上台,自搞一套,政策前后不相衔接,经济计划形同空文。相较于台湾总督府的行政高效,江苏省政低效混乱,王树榛感慨良多。

1895年日本侵台时,台湾省与福建省、江苏省的经济差距不大,甚至弱于福建省、江苏省。经过二十年,福建省、江苏省整体上经济发展较慢,而台湾在基础设施、农业水利、品种改良等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急于探索地方经济发展路向的福建省、江苏省地方官员,对台湾的旨趣主要集中在经济,特别是农业改良方面。台湾经济能够较快发展,与日本殖民统治的高效是分不开的,台湾总督府的行政架构引起了大陆有识之士的关注。相较于大陆地方政府的事权分散、互相扯皮推诿、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脱节,集权高效的台湾总督府体制引起大陆地方政府关注。

对台湾作出考察并试图加以借鉴,由福建省政府、江苏省政府首先发起,归因于闽台一衣带水,近水楼台,联系一直较其他省为密切;江苏地处东南,属经济较为发达地区,与中部、北部、西部地区相比,与台湾在地理上还是较为接近。民国初年,大陆的对台考察与研究由福建省、江苏省地方政府发起,有很深的地缘因素与经济动因。

民国初年,袁世凯政权倒行逆施,帝制自为;各省军阀拥兵自重。护国战争、护法战争相继爆发,战乱不断,中央政权涣散,各省自搞一套,离心离德。发展经济必须要有一个相对稳定的政治环境,要有高效的政府。在全国政局动荡不安的大环境下,地方政府想要发展经济,困难重重。福建巡按使许世英虽有心借鉴台湾经验,派出几批考察人员,取得真经归来,无奈为与李厚基争夺福建的实际控制权,多次发生冲突,无暇落实台湾经验。许世英以李厚基为一武夫,从北洋政府获得会办名义,欲主控福建省政。李厚基密电北洋政府,检举许世英贪渎,请求撤惩。1916年4月,许世英离闽而去,不久任段祺瑞内阁内务总长,又改任交通总长。李厚基兼署福建巡按使,复改任福建督军,对台湾经验弃之敝履,无心发展地方经济,卷入军阀混战。福建农村破产,金融恐慌,物价腾贵。台湾经验束之高阁,几部台湾考察报告成为后人研究福建学习台湾的历史资料,令人扼腕长叹。

第三节 大陆知识精英对台湾的考察与介绍

国家处于战乱中,民不聊生。没有地方政府的组织、支持,赴台考察与研究实难维持下去。相较于大陆,台湾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中,经济建设得以顺利展开。趁第一次世界大战,西方列强互相厮杀,无暇东顾之机,中国民族资本主义有过一段迅速发展时期。1920年代初,西方商品再次倾销中国市场,民族资本苦苦度日。如何建设国家?大陆知识精英纷纷寻找出路。一些知识精英又把目光投注到台湾。与宝岛台湾相比,中国各省建设的弊端立显。台湾的迅速发展与福建、江苏、浙江、广东等省的破败形成强烈对比。一些知识精英身体力行,赴台取经。

一 袁克吾考察

暨南学校创建于南京,是一所培养海外侨生的学校,学风较为开放,学生具有外向视野。在暨南学校求学的袁克吾,通过与海外侨生的联系,得悉台湾的近况。毕业后,他设法赴台,问禁采俗,旁览日人专籍,广为搜讨,穷数载之力,于1925年编写成《台湾》一书,凡三编,计16章,约12万字。第一编涉及台湾的历史、地理、人口;第二编着重阐述了日据下的台湾政治,涉及中央行政、地方行政、法制、警察、财政、教育、宗教、交通、实业、金融、番人等;第三编为结论。此书根据台湾总督府大量统计资料编撰而成,探讨日据下台湾社会的诸多层面,具有相当高的学术价值,是民国时期大陆台湾研究的必读之书,为许多撰写台湾文章的学者当作史料引用。

对比日据台湾三十年之进步与内地诸省之落后,袁克吾竭力想找到问题的症结。袁克吾引用了台湾总督府大量的统计资料,来阐述日据台湾近三十年,台湾在经济方面取得的长足进步,并与内地做了对比。一是,“吾人试平心思之,以我国今日之景象,返映台湾,立见日本对于台湾之政治,不论其为精神,为物质,皆有积极充分之计划。无论艰难至何程度,必贯彻其主张而后已,兴致勃然,且皆属于自动,无一外人羼杂其间,绝不似我国之索无生气,且一切设施,动辄受外人之支配也,此令吾汗颜者一”。二是,“经济与商业,无一地不发达。与我国治台时之情形适相反,此令吾汗颜者二”。三是,“外国输入台湾之货物,无论巨细,必敛重税,其防杜利源之外溢,无微不至。顾我国之土货,不能畅销于本国,关税任外人之操纵,舶来物几等于洪水泛滥,莫之能御,致我人民膏血,被其削吮无余。此令吾汗颜者三”。四是,“台湾教育政策,虽系黑暗,而台政府励行其确立之标准,有富裕之教育金,各校设备周到,生徒之众,辄以千计。不似我国政府视教育为儿戏,教育界时闹饥荒,腾笑外族,贻误青年。此令吾汗颜者四”。五是,“台湾卫生事业,顾虑周至,设备完美,不似我国政府以此为微末事业,以致外人一入我境,辄皆掩鼻而趋。此令吾汗颜者五”。六是,“台湾番地辽阔,富源在在皆是,番人愚暗,不善经营。日人不惜生命,与之相搏,竭力开拓,不似我国有安全之富源,任异种之鱼肉。此令吾汗颜者六”。七是,“台湾人无论何地何时,一见我国内之人,辄叙其遭遇之不幸,其于中华文化,拳拳服膺,固深盼我国之兴隆也。侨台二万余众之华人,实业,教育,生命,财产,悉处于孤立地位,我国置之度外,一任日本之凌逼,若干时后,势必流为异族籍民。我政府及一般官僚政客,惟权利是图,忍心害理,蔑视同胞。此令吾汗颜者七”。八是,“台湾市政发达,道衢整洁,电政,自来水,普及全岛,其设施亦日新月异,骎骎乎与西洋并驾矣。顾我四千余年文明之古国,除外人经营之事业外,无能与彼族相较。此令吾汗颜者八”。作者最后指出:“至今日我民族不能奋发有为者,即缺乏热心与毅力也。欲救此弊,端赖教育。”以台湾的成功经验,对比民国地方政府的混乱治理,立即彰显出地方官僚治理政治、发展经济的诸多弊端。袁克吾不惜笔墨,大书台湾成功之处,是想为国家发展找到一条可行的路径。

黄炎培先生对袁克吾的著作颇为重视。1926年1月,黄炎培为该书作序,指出“长沙袁君克吾,既卒业暨南学校,浩然往游,归就所见闻,参以群籍,成《台湾》一书,于其历史、地理、人口、政教、风习,考载极繁,事略云乎哉”。台湾为祖国的宝岛,触景生情,感叹“读其自叙,以一远嫁女为况,我兄弟姊妹安得一日复见此女之大归也,既发余无穷之感”。黄炎培对袁克吾的著作予以较高评价,祈盼台湾能够复归祖国版图。

袁克吾编著的《台湾》,与汪洋著《台湾》相比,在资料上更为丰富。在剖析台湾之进步与大陆之落后方面,更为深入。1927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袁克吾编著的《台湾》。1928年,中华书局则再版了汪洋著《台湾》。这两本书堪称1920年代内地普及日据下台湾知识的主要读本。

二 黄强、江庸考察

海外华侨在东南沿海城市及东南亚等地成立了中华总商会,以互通信息,加强交流。新加坡中华总商会的黄强,“伏处南洋,终年酷暑”,“偶思围炉煮酒,踏雪寻梅之乐”,闻“台湾入日本版图后,经三十年之整顿,地方百政,成绩斐然”;他曾读过汪洋著《台湾视察报告书》,在汕头亲眼目睹日本人的治绩,乃与友人林发初、李钟岳一同游台湾,于1925年11底经厦门乘船至基隆,展开为期近一个月的台湾之行。他将所见所闻及搜集到的资料,撰写成《台湾别府鸿雪录》一书,1928年5月在香港出版,约5万字,配有大量图片、图表。作者遍游基隆、台北、台中、嘉义、阿里山、台南、高雄的名胜古迹,但重点并非是游山玩水,而是考察台湾的经济建设,关注台湾的专卖政策、盐业发展、实业共进会、中央研究所,以及原住民的生活情况,对台湾的糖业作了较为详细的论述。该书名为游记,实是一部实地考察研究日据三十年台湾经济发展的报告。作者用意在于取鉴台湾经济发展的经验,推介于内地,以图效之。从该书的行文中,可知作者为广东龙川人氏,有中国国民党的背景。

1928年10月,江庸(1878—1960)受华洋义赈救灾总会之托,赴台湾募集捐款,以拯救西北灾民。他于11月13日乘船抵基隆,到台北后,会晤台籍士绅辜显荣等人,关注台北的学校、樟脑、司法制度、博物馆等。南下高雄,参观凤梨厂、水利设施、糖业,游阿里山、日月潭、台南孔庙等名胜古迹。他将台湾半月见闻编成小书刊行。该书约1万字,配有多幅图片。在自序中,作者指出“台湾昔隶吾国版图,近状若何,国人或欲知其梗概,旅台半月,于台湾特殊之制度,重要之事业,以迄山川风土,略有纪载,归国以后,稍加点窜,刊为小册”。前北洋政府教育总长傅增湘作序于前,推介该书:“然参寻故迹,搜证遗闻,玉斧谁摔,金瓯遂缺,天心何碎,风景不殊,其吊古伤今,横胸梗臆者,宜与君同兹幽惋矣。”伤心之情,溢于言表。因《台湾半月记》为作者自费刊行,送给亲友,读者十分有限,弥足珍贵。

1920年代,袁克吾、黄强、江庸等人自费赴台考察,搜集资料,写成考察报告,并无任何地方政府可送,也影响不到地方决策者。许多资料都是作者访问台湾居民搜集到的,包括大量的实地照片、统计数字、采访纪录,是研究日据台湾三十年政治、经济、文化的重要参考资料。

三 黄玉斋编著《台湾革命史》

黄玉斋(1903—1975)出生于台北一个富商家庭,自幼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濡染,1917年进入厦门国文书院求学,1923年考入厦门大学法律系,又入经济学系深造。

1921年,黄玉斋通读《台湾通史》,不免失望。“这部书开卷的开辟纪好像一部神话史,连一点儿‘考证’的工夫也没有的!(台湾古代史是很复杂的,没有考证的工夫不成!)总而言之,这《台湾通史》的大缺点是:——一来,老史家的眼光,以老法子编成的。二来,叙述台湾与外国的关系,往往误谬。(连氏不识西国字。)三来,自从日本割了台湾后,一字也没有再讲了。(指1895年11月以后,于今三十年的了!)这样看来,这部《台湾通史》是很不适用的了。以我看来,这三十年来的台湾史,比较从前更加重要得很!(过去尚有台湾府志……等等。)不信,将来只有日本殖民发达史而已。”他体认到“台湾的历史,全在我们汉民族的责任呵。不是掠夺者会替我们做的”。

黄玉斋通过实地调查、访问,“得亲近了台湾的老前辈多人,借知道台湾革命的状况”,并在台湾某图书馆里,找得很多革命党的证据,例如余清芳的谕告文、罗福星的宣言书及自叙传等。回到厦门,他根据收集到的材料,于1925年编写成《台湾革命史》,署“汉人”的笔名出版。“这本小册子是叙述台湾近三十年(1895—1925)的革命伟业”,凡19章,3万字,描述了台湾人民反对日本殖民统治的斗争,分为“初期革命”和“中期革命”,包括林大北、蔡清琳、罗福星、余清芳等人的革命事迹;“最近的革命运动”涉及政治、思想、读书、家庭、文学、妇女、国语、宗教、文字等层面,评述了1919年后世界范围内的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的解放运动,特别是大陆的五四运动对台胞的影响,指出:“我们仔细研究这六年来(1920—1925),台湾全民革命运动的前因后果,是:一来,世界潮流所使然的!二来,台湾留学生们受新思想的刺激,因此协力同心起来运动。三来,台民的革命遗传性。”作者已经注意到,不同于“初期革命”和“中期革命”,“近期革命”是“有组织的革命”。台湾不但要实现政治革命的成功,还要实现思想革命、宗教革命、文学革命等革命,坚信“台湾革命未来的成功”。该书是内地第一部研究日据台湾近三十年来,台湾人民反对日本殖民统治的专著,揭露了日本在台湾残暴的殖民统治,讴歌了台湾人民不屈不挠的抗争精神,对大陆民众了解台胞的抗日史迹起到了积极作用。

厦门大学讲师朱谦之(1899—1972)为《台湾革命史》作序:“我们所谓台湾人,就是中国民族的福建人、广东人,所以台湾革命史,也可说是‘中国革命史’的一部分,是我们中国学者,所应该知道的!现在谨介绍之于此,并望国人们对于罗福星、余清芳诸先生们作相当的纪念。”朱谦之先生对《台湾革命史》予以较高评介,希望国人多了解台湾人民受奴役的一面。

大陆许多知识精英通过阅读《台湾革命史》,知晓了台湾人民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事迹。一些国民党员颇看重这本书的政治价值。1929年5月,国民党广东省蕉岭县执行委员会上书国民党中央,请求抚恤台湾抗日烈士罗福星,附相片一件、《台湾革命史》一册。国民党中央将该文转呈南京国民政府内政部。内政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罗福星亲人“一等年抚恤金六百元”。蒋介石等人予以批复。台湾抗日烈士罗福星等人的事迹开始在内地传诵。

四 宋斐如编译《台湾民众的悲哀》

台籍青年黄朝琴(1897—1972)自美国留学归来,回到上海,心情激昂,急欲将日本高压统治台湾的情形,公诸于世,希望唤起世人对台湾人民争取自由民主斗争的关注。他将留美时课余所著《日本统治下之台湾》(Formosa Under Japanese Rule)英文本,函请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1927年3月8日,商务印书馆英文复函,大意是“阅读大作,借悉日本对台湾人民虐待情形,极为惊异!承嘱由敝馆出版一节,因文内涉及中日邦交,可能引起日本政府及日人的反感,由于台湾现在不受中国政府管辖,未便以敝馆名义发行,尚请鉴谅”。不得已,黄朝琴只得将自己的研究成果束之高阁。不久,黄朝琴进入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工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更不便对日本殖民统治台湾的暴政发表意见。

1920年代,台籍青年宋斐如(1903—1947)、许地山(1893—1941)、洪炎秋、张我军、苏芗雨等人来到北京求学,受到左翼思潮的影响,揭露日本在台湾殖民统治的残暴性、欺骗性。

日本左翼学者山川均关注台湾民众的近况。1926年5月,他在日本的《改造》月刊上发表了《弱少民族之悲哀》的长文。12月,该文以《殖民政策下之台湾》为名正式出版。

鉴于“台湾自从甲午年割与日本以来,本国同胞对于台湾问题简直是不过问的。仿佛是父母因为一时穷债的迫逼,把老二卖给别姓,老大就拿他当‘外人’看待。事实上老二——台湾也只是替辽东的老儿做了牺牲品,形式上就变成外国人,亡国奴罢了”,为此,在日本京都留学的宋斐如(笔名宋蕉农)关注日本左翼学者研究台湾的著作,翻译了山川均的著作,译名为《台湾民众的悲哀》。该书由北平的东方问题研究会编辑,于1930年由北平的新亚洲书局发行。《台湾民众的悲哀》由正文、书后、序言组成。1930年1月28日,宋斐如在翻译序文中指出:“万一这篇论文能在麻木不仁的同胞的脑中印上一点儿老二的苦状的痕迹,或在别的方面提醒了老大的积极觉悟,奋斗图强,那末,年来我们所流的热泪也算得到多少的代价了。”《台湾民众的悲哀》正文约2万字,山川均深深同情遭到压迫的台湾人民,站在被压迫民族、被压迫人民的立场上,揭露了日本残酷统治台湾人民,描述了台湾人民反抗压迫的斗争,同情台湾底层民众遭受的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另外,该书附有署名“沉底”撰写的“书后”,近2万字,与正文相近,叙述了台湾人民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情况,特别是1920年代台湾新兴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在体制内的斗争经过。该书总结“日本资本压迫台湾人愈有效力,愈能促进台湾民族阶级分化且于台湾民族阶级分化,且于台湾民族的民族主义带上阶级问题的性质”。

1895年,台湾进士许南英组织义军,抗击日军,失败后他返回大陆,致力于文化教育,教导子女要做埋在泥土里的花生,“因为它是有用的,不是伟大、好看的东西”,勿做“好看的苹果、桃子、石榴,把它们底果实悬在枝上,鲜红嫩绿的颜色,令人一望而发生羡慕的心”。许地山一介书生,铭记父亲的教诲,以“落花生”期许,“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伟大、体面的人”。“花”与“华”同音,许地山的笔名取“落花生”,意含被祖国遗弃的台湾人。他追求厚实谦抑、淡泊宁静的人生境界。埋在泥土里的花生是台湾人的期许,代表了台湾人低调、内敛、朴实、勤劳的价值观,是朴实无华,是厚德载物,是自强不息,是宁静致远。这正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价值观。

许地山自幼烙上亡台之痛,移居大陆后,念念不忘故乡遭受苦难的同胞。《落花生》文字虽短,却是空山灵雨、意味深长,夹杂着许地山对故乡台湾的思慕,对台湾人命运的自艾自怜。1930年1月18日,许地山为《台湾民众的悲哀》作序于前:“台湾割让给日本已经三十多年了。我们住在中国本部底人注意台湾同胞底生活底恐怕很少。这个原故多半是因为关于台湾事件底论文,报章杂志罕有记录,所以一般人无从知道他们最近的景况。加之中国本邦的事情太多,许多人虽知道,却没得工夫去注意他们,间或谈到台湾同胞底生活,只是付之一叹。中国现在的光景,自顾还有些来不及,何况能够顾到三十多年前放弃了底姊弟们?”“中国人暂时不能顾及,也难相责。不过不要把愿意知道台湾近况底心和对于台湾人在异族统治底下底苦况底注意消灭了。台湾人今日所受底压迫,是住在中国本部底同胞所给底,换一句话说,他们是中国同胞遣送他们到异族统治底下去受苦底。假使当时割了远东或别的省份给日本,那些地方底人民也将和台湾人一样地受压迫,受摧残,受非人的待遇。我们不要忘记汉族底子孙有一部分已做了别族底奴隶,做了所谓被征服的劣等民族,做了亡国奴!这一部分中底最大部分便是台湾人!羞耻和悲愤应当时常存在住在中国底任何国民底心里。”“蕉农君译日本山川均这篇论文,使人明了现在台湾人底状况,日本人统治台湾的殖民政策”,“简单地说就是发展日本人在台湾底势力和利益,和排挤中国血统底台湾人,使他们不能在台湾生活下去。”“这种政策三个手段,就是经济、政治、教育,三方面底绝对支配。”许地山椎心泣血,直斥清政府对台湾人民的出卖,埋怨国人不顾及台湾同胞的不幸,抒发了台湾人民埋在心灵深处的悲情。《台湾民众的悲哀》一书字字血泪,寄托了台籍青年对故乡的无限思念,对日本殖民统治残暴性予以深刻揭露,希望祖国大陆同胞能够关心遭到奴役的台胞,振聋发聩。相较于汪洋著《台湾》、袁克吾编著《台湾》等考察报告对日本在台湾经济建设上的成绩多有肯定,台籍青年则道出殖民地人民的深重苦难,以确凿的史实揭露了日本在台湾殖民统治的残暴性,对大陆知识界精英有警醒作用。

五 国民党人研究台湾问题

对有关台湾问题的书籍,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国民党中央以不刺激日本、不破坏中日邦交为底线。一些国民党员、国民党地方党部编写了几本关于台湾问题的书籍,来介绍台湾发展现状。

1929年9月7日,辛丑国耻日,彭子明在杨叔吉先生的资助下,又得陈霖光编辑整理书稿,出版《台湾近世史》,约5万字。“编者序言”表示该书于“总理第一次起义纪念日”完稿,显然作者为国民党员无疑。作者感于“东方弱小民族之关系于我国,尤属重而且大:故吾人对于东方弱小民族之问题,更不能不详细以研究之。然而现在关于弱小民族之出版物,不论其为译述或编著,均属凤毛麟角;即或有之,亦东鳞西爪,非完整之专论。是以挥汗草成此书”。“至于对日本帝国主义者对台湾之种种阴谋,则揭发无遗;调查亦力求详确。”

全书分上、中、下三篇。上篇“台湾过去现在之情况”,包括总论、地理、人口统计、交通、产物、矿业、水产、工业、财政、国税、金融及台湾银行、教育、政治。中篇“日本帝国主义治下之台湾革命”,包括林大北之革命、陈发之革命、蔡清琳之革命、罗福星之革命、余清芳之革命等。下篇“台湾之民族解放运动与其前途”,涉及无政府主义派、共产主义派、无产青年派、新青年派、自由主义派、民主主义派、台湾文化协会,以及辜显荣之反动派。着重介绍了台湾文化协会、《台湾民报》、台湾民众党的情况。作者搜集的资料一直截至1927年。最后是结论,作者指出:“台湾前述之经济状况言之,则台湾之出产品诚足令人咋舌。其为一最丰庶之海岛,则当为吾人所素悉。就其财政状况言之,则昔日之须仰赖日本之国库金者,今则反可以补助日本帝国主义本身之财政矣。”日本对台政策,“虽则有数次之更变其政治,而始终逃不出‘屠杀’之政策,及‘骗诈’‘收买’之手段。台湾人民之不能不斤斤以革命是图,已数十年如一日。虽在严酷之刑罚监视下,而其精神不变”。分析早期革命失败的原因,包括缺乏组织、缺乏训练、宣传之困难、领导人缺乏。文化协会领导的运动“已渐形为农工商学联合战线之运动,但终不能离掉士绅及知识分子之独办之色彩”。他认为,“现在入于第三时期之雏形,工人农民均已有具体之觉悟,各地方亦已有秘密之工人协会之组织”。他判断:“美帝国主义之与日本之暗争,吾人当已洞悉。而台湾实为日本对美国最重要之地点也。倘世界大战发生于太平洋时,吾逆料台湾民族必能乘时一露其头角。则日本帝国主义者之崩溃,可立待也。吾人盍拭目以观之!”此乃一本较为权威的台湾当代史书,警醒国人关注台湾问题,特别是台胞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斗争。

日本占据台湾后,即展开大规模的社会调查,并出版了一批有相当水准的学术专著。日本左翼学者矢内原忠雄撰写《日本帝国主义下之台湾》一书,于1929年出版。该书研究1895年以后,在日本殖民统治下,台湾发展的现状,涉及经济、政治、法制、教育等问题,着重于台湾的经济发展,揭露了日本对台湾人民的经济剥削与压榨。

日本侵略东北及华北,引发全国抗日热潮,进而关注日据下台湾的现状。正在日本留学的青年学子杨开渠,阅读矢内原忠雄著《日本帝国主义下之台湾》,迅速将该书的主要内容翻译出来。1930年10月,《日本帝国主义下之台湾》的中译本由上海神州国光社出版。

杨开渠译本分五章,包括台湾之领有、资本主义化、教育、政治、民族运动,约8万字。叙述日据三十年日本对台湾的殖民统治,对日治下的殖民政策、政治发展、经济、土地、度量衡、资本家的企业、财政与资本主义化、阶级的关系、台湾在日本帝国主义中之地位、殖民地借贷关系作了相当详尽的探讨。因翻译较为仓促,没有全译,质量未尽如人意。

山川均著《殖民政策下之台湾》、矢内原忠雄著《日本帝国主义下之台湾》,运用阶级分析方法,从垄断资本入手,揭露了日本在台湾的残暴统治。日本在台湾的所谓治绩,是建立在台湾人民遭受奴役和压迫基础之上的。这两本书在日本国内,遭到日本政府的限制,更严禁在台湾公开发行;却在中国大陆出版了中译本,有助于中国知识界精英全面认识日据下台湾的现状。

九一八事变爆发后,为了解日本侵华政策,1931年11月,国民党浙江省党部编印“反日宣传小丛书之二”《台湾朝鲜与东北》,包括“第一章引言”,“第二章日本铁蹄下的台湾”,涉及日本掠夺台湾经过、台湾政治、台湾的社会与经济、台湾的文化、台湾的民族运动。作者指出:“台湾、朝鲜两处的灭亡,是日本根据其南进北进政策去进行,所收的效果。”“而本编编辑的原意,即系以台湾、朝鲜之灭亡为借镜,借使阅者知所警惧,急起自卫以保存我中华民族和中华民国的自由和独立。”这一通俗性的小册子关于台湾部分约1万字,重点介绍了日据下台湾的政治、经济、文化情况,对台湾人民反抗殖民统治给予高度关注:“台湾最近的革命运动,是有长足的进展。那末我们预测台湾革命未来的成功,是很有把握了。际此世界弱小民族抬头的时候,台湾关系我国又是很重要,我们应该振起精神,努力自强之外,还是要扶助台湾的革命,去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作者最后指出:“琉球、台湾、朝鲜本来是我们的藩属,中日之战,不幸暴日战胜,于是并吞台湾、朝鲜,使我台、鲜的人民,受异族蹂躏压迫者已数十年了。迭年来台湾和朝鲜的民族,因不堪其苛虐和残暴,屡起热烈悲壮的革命,结果为了势力的单薄,不幸次第失败!今日帝国主义更进而侵占我东北,欲使其为台湾之继。回思台、鲜灭亡经过,及其人民在日帝国主义统治下之苦况,益觉悲愤塞胸。日本既有事于我,自不能以全力压伏台、鲜的革命行动。故此时实台、鲜各民族共同图谋解放的好机会,望各共同愤起,为我们东亚民族恢复荣誉,和为世界人类维持和平!”呼吁“一致研究边疆问题。国人对于疆土情形向多茫然,国防研究素不措意,吾人当此国难,应痛下决心,对于边疆国防诸问题,加以彻底之研究”。

日本侵占东北四省,成立伪满洲国,国人警醒,探讨日本侵略中国,当从甲午战争谈起,“因朝鲜是我国的藩属,台湾是我国的领土,一则屏蔽于东北,一则保障于东南,日本人的野心,原不仅以夺取该二地为满足,其目的是在征服我整个的中华民国”。为此,地理学家葛绥成(1897—1978)编写了《朝鲜和台湾》一书,1935年3月由上海中华书局印行。该书包括绪论、朝鲜(历史与地理)、台湾(历史与地理)、附琉球(历史与地理)、结论,约3万字。关于台湾部分,简要叙述了台湾的历史沿革、地理位置、资源物产、经济发展、文化教育、风俗习惯等。作者指出:“满清政府轻视领土,不能预为保护,这是朝鲜和台湾、琉球等地丧失的最大原因,到了日本人势力伸入于各领地后,已无能为力,只得任凭日本人的要挟,拱手割让了。”“朝鲜、台湾等地,当属于我国的时候,我国人对于该两处地方的富源,是否能尽量开发?对于教育,是否能竭力整顿?对于交通,是否能普遍建设?对于一切政治,是否能改革尽善?反观日本人对于该两处地方的一切措施究如何?吾人一为比较,优劣显然,真是汗颜。”“朝鲜和台湾的农产、水产以及林木等,自被日人统治后,都有长足的进步。至于对外贸易,也有增进,所以富源日辟,而日人尤以为未足,方致力于开发而不稍懈怠。至于教育政策,虽属黑暗,可是朝鲜和台湾的政府,都能励行其确立的标准,而且凭借那富裕的教育金,使各校的设备周到,生徒日众,教育日发达,这种精神真可钦佩。对于交通,则铁道逐年增筑,其他道路也设法使之平坦,以便通车,交通既便,富源也易于开发。就政治方面来说,像市政的完美,卫生的注意,人口的详细调查,都视昔为进步。”“我们看了这两处地方的前后情状,可以知道我国人的不经意,又可以知道日本人的如何重视。我希望现在当局对于领土,应力谋开辟,使之日达繁荣,否则一落人手,坐令外人在自己的领土内,刻意经营,那时虽想插足措施,已属无能为力了。”

1895年,日本侵占朝鲜、台湾。在1920、1930年代,大陆人民一般将朝鲜、台湾等同齐观。九一八事变爆发后,日本侵占东北,亡华之心昭然若揭,加剧了中国人民的危机感。一些国民党员回首朝鲜、台湾被侵占经过,试图从中吸取教训,警惕日本侵略者南下华北。他们在谴责日本侵略朝鲜、台湾的同时,不得不承认日本人在朝鲜、台湾经济上的建树,来警醒国人,加紧经济建设,自立自强。

六 学术界研究台湾问题

日本殖民者在农业生产、品种改良、渐禁鸦片等方面取得一些进展,引起中国大陆学术界的关注。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中央研究院,一些专家学者渡海赴台,进行学术考察。

1929年,国立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的林惠祥(1901—1958),为了研究台湾土著的原始文化,越海而东,亲历台北,取阅书志图纪,复跋涉穷荒,采集标本,摄影留说,编著成《台湾番族之原始文化》一书,分“番情概说”、“标本图说”、“游踪记要”三篇,并附人物、风景、习战、跳舞等图。林惠祥的研究,充分利用了台湾总督府图书馆和博物馆所藏资料,加上采访所得,是中国大陆研究台湾原住民的一部重要学术著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国立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学者瞿明宙,根据矢内原忠雄著《日本帝国主义下之台湾》、伊藤怜之助的《台湾事情》、台湾总督府的“台湾旧惯调查”等,编著《台湾的租佃制度》一书,作为国立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农村经济参考资料之二”,于1931年出版,约1万字,包括导言、租佃制度的过去、地权的集中、租佃契约、田租。他指出:“台湾农民的大多数都是佃农。要向人家租地来耕种的佃农和自耕兼佃农的总数有1686711人,占农民总数的70%。”“台湾的耕地也大部分是租田。”“台湾农村经济中,租佃关系显然占着极重要的地位。要明白台湾农民的经济状况,自然不得不先从租佃方面去观察。”在日本帝国主义压榨下,“现在,多数的农民仅有很小的土地;悉数耕种还不够维持生活。他们因为经济的政治的压迫,有的失掉一部分耕地变成自耕兼佃农;有的失掉全部耕地,变成纯粹佃农或被逐出农业生产的范围”。该研究有助于认识日据下台湾农民的真实状况。

日本在台湾推行鸦片专卖政策,据称效果颇佳,在大陆禁毒人士中引起争议。中华国民拒毒会指出,“自主张鸦片公卖之徒,彭动簧舌,颠倒是非,政府乃派人赴台湾查公卖之制度,拟图仿效。本会反对最烈,惟对于台湾烟禁之材料,颇感缺乏”,乃派黄嘉惠“赴台湾实地调查,以明真相,嗣为对方诬陷,中途折回”。黄嘉惠根据收集到的有关材料,编著《台湾烟禁一瞥》,叙述日据下的鸦片政策、渐禁政策的采用与罪恶、新旧鸦片政策的比较介绍、新特许问题研究、反对新特许运动、附录,约2万字,揭露了台湾鸦片专卖的弊害,及日人之阴毒,发人猛省。

江亢虎(1883—1954)遍游中西,著有《黍谷游记》、《新俄游记》、《南游回想记》等。1935年8月下旬,江亢虎自厦门乘船,抵达基隆,展开为期20余日的台湾之旅。他自基隆南下,一路游历台北、台中、嘉义、阿里山、台南、高雄等地,与日本官吏晤谈,结交台籍精英杨肇嘉、林献堂等人,发表演讲,谈内地的新文化运动等,关注台湾的内地劳工、中华会馆、中国驻台北领事馆、台湾经济建设、交通设施、台湾教育,特别是女子教育的情况。9月13日,他返回上海,撰写成《台游追纪》一书,约2万字,配有图片,结集出版。该书图文并茂,可读性强,很多读者阅读该书,了解台湾近况。

一些学者开始研究台湾的历史地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收藏有一本《台湾地理》手稿,著作人不详。该手稿简要介绍了台湾的地理概况,包括自然概况、人文概况,侧重于台湾的农业、林业、水产业、矿业、交通等,约8000字。从行文中台湾“最近改为五州三厅”、人口443万,及作者说明,参考袁克吾著《台湾》、龚柴著《台湾小志》、葛绥成著《朝鲜和台湾》,可知该手稿大约草于1936年前后。

内地各界对日据下台湾的情况比较注意,许多报刊杂志刊载有关台湾方面的文章,涉及台湾社会的方方面面及经济的各个领域。《边疆半月刊》等杂志发表了大量关于台湾的文章,如1937年第1期发表了谢衣苓的《最近台湾经济及交通情况》一文,介绍了贸易发展、专卖、运输等。第2期发表了由佐佐木静吾著、朱孝曾译的《台湾一瞥》,作者将库页岛与台湾相比,强调日本对台湾殖民统治的重要性。译者指出了日本在台湾推行的同化政策的恶毒性。还有,1929年《农声》发表了侯过的《台湾产业视察报告》;1931年《国际贸易导报》发表了《日本改良台湾糖业生产之锐进》,《新亚细亚》杂志发表了方保汉翻译的《日本南进政策下之台湾》;1932年《工商半月刊》发表了《台湾茶叶之过去与现在》;1934年《女声》杂志发表了李文清翻译的《台湾女工的生活》;1935年《中国农村》发表了李元明翻译的《台湾农家负债之分析》,《东方杂志》发表了市隐的《台湾大地震》;1936年《申报周刊》发表了陈北溟的《台湾的准备与华南》,等等,计有100余篇。

七 大陆对日据下台湾研究总体评估

民国早期,随着台湾经济的成长,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内地多个地方政府和知识界精英展开对日据下台湾的考察和研究,出版考察报告及专著近20部,文章近百篇,取得了若干学术成果。这些涉台研究,既有正面意义,也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

1.借鉴台湾总督府治理台湾的若干举措

民国早期,发展经济仍然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主要任务之一。台湾经过日本殖民者的经营,在政府组织运作、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了借鉴台湾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大陆地方政府及有识之士相继赴台,展开考察,编写考察报告,展开对日据下台湾的介绍与研究。参访者踏上宝岛,见闻了较为先进的海港,宽阔的马路,西洋式建筑,纵贯南北的铁路、公路,遍布各地的糖厂、整齐划一的校舍……从行政组织、政策制定、研究计划、经济建设、交通运输、农田水利、品种改良、法制建设、普及教育等方面,与内地逐一对照,顿显内地的落后与缺失,难免承认日本殖民者对台湾经济建设上所作出的努力,进而萌发将台湾经验移植内地的设想。台湾的初步现代化,首先在于台湾总督府的行政高效,能够制定政策计划,推行于全岛。而内地战乱不断,天灾人祸,民不聊生,缺乏推行现代化建设的中央集权政府和高效的地方政府,因此,这些考察报告虽然提出了改进福建省、江苏省等地发展经济的一些计划,因大环境不具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没有将这些经验加以强力推广,只得束之高阁。

2.开启了20世纪内地的台湾现状研究

学术研究在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十分重要。台湾是祖国的宝岛,虽然被日本侵略者强占,但祖国大陆人民并没有忘记遭受奴役的台湾同胞。内地知识精英赴台考察,但仅仅是内地的极少部分人。而能够留下文字,介绍给大众的,又是少之又少。他们主要集中在与台湾相邻的东南沿海一带,如福建省、广东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北京市。台湾研究并非他们的主业。他们或受地方政府委派前去考察,如汪洋、王树榛;或自费赴台旅游,如黄强、江亢虎;或赴台从事商务,如江庸;或从事学术研究,如林惠祥;或愤于家乡遭到日本殖民统治,如黄玉斋、许地山、宋斐如,他们尽己所能,将对台湾的认识撰成书籍,加以出版,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

无论是赴台经济考察、观光旅游,还是专项学术研究,大陆知识界的一些精英首先关注的是台湾经济建设上的成就,其次是了解台湾的历史地理、总督府架构、农林物产、米糖经济、风土人情、原住民生活,进而研究台湾的社会结构、抗日运动、台湾沦陷的教训等等,加以纪录,拍摄图片,汇编成册,介绍给社会大众,警醒国人毋忘台湾,为1945年中国政府收复台湾积累了一些资料,作出了学术铺垫,开启了20世纪内地的台湾现状研究。内地对台研究的经济动因、政治动因,都可以在这些研究中找到源头。这些书籍,保存至今,弥足珍贵,充分证明台湾与祖国大陆的连结,即使在日据五十年里,也没有中断。

3.拉开福建等省经济学台湾的序幕

1895年日本侵台时,台湾省与福建省的经济距离不大,甚至弱于福建省。经过二十年,福建省整体上经济发展较慢,而台湾在基础设施、农业水利、品种改良等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民国初年,急于探索经济发展路向的福建省官员,对台湾的旨趣主要集中在经济,特别是农业改良方面。为了借鉴台湾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福建有识之士相继赴台,参观考察,编写考察报告,展开对日据下台湾的介绍与研究。民国初年的福建对台考察活动,因许世英的离职而中止,未能达成实际成效,却拉开了福建经济学台湾的序幕。随着台湾经济的持续发展,福建与台湾的差距越拉越大,以台为师,效法台湾模式、学习台湾经验,成为一任又一任福建省政官员必须应对的问题。

4.对日据下台湾认识的历史局限性

晚清时期,多位大陆籍地方官员赴台任职,写下游记、日记,记录宝岛山川地形、风土人情,为赴台辛苦劳累而感慨万千。不同于晚清大陆籍地方官员赴台游记关注于台湾的自然风光,民国前期,大陆赴台考察人士关注日据下台湾的现状,主要在于其政府组织、施政措施、经济建设、农林水利等方面的建树。

限于当时的历史条件、社会条件、自身条件,民国前期大陆知识界对日据下台湾的认识存在着一些历史局限性。

一是准备较为仓促。大陆赴台人士对台湾的考察,并非有组织的行为,因没有赴台经验,主要是以旅游的名义展开,事前没有周密的计划与资料准备,因此,他们对台湾的了解,只能是走马观花,浮光掠影,参观台湾几座主要城市。他们写下游记,记下对台湾山川河流、地理地貌、风土人情的感受,介绍台湾的工业发展、农业品种改良,交通基础设施;对台湾总督府在治理方面的成效表示肯定,也就不足为怪了。这些考察报告对台湾总督府在治理方面的成效表示肯定,而没有深刻揭露日本殖民者的所谓治绩,是建立在对台湾人民残酷剥削与压榨的基础上。

二是参观时间较短、行程有限。台湾岛3.6万平方公里,四分之三为山地,西部平原是最早开拓的地区,由台南一带向北延伸。随着台北地区茶叶贸易的兴盛,北部经济逐渐成长起来。日本人殖民台湾,将台湾总督府设在台北市,开拓基隆港。在日本本岛经青岛、上海、基隆、厦门、汕头、香港、广州的海运航线上,基隆成为台湾的门户。进入台湾的游客,一般都是坐海轮进基隆港,登上台湾岛。大陆赴台考察人士一般也是乘坐海轮,至基隆港登岸,开始台湾之旅。

1910年,由基隆至高雄的纵贯南北铁路筑成,将台湾西部平原主要城市连结起来,而东部仅筑有宜兰至花莲的铁路,基隆至宜兰、屏东至花莲尚无铁路,靠公路相连,交通仍是不便。台湾经济发展集中在西部地区的主要城市,即基隆、台北、新竹、台中、嘉义、台南、高雄。经台中,通过公路,可至日月潭,嘉义至阿里山有铁路相通。游客坐火车、汽车,沿基隆南下,走马观花,至高雄折返,一般需要20余日。大陆赴台考察人士,一般沿南北纵贯线对台湾主要城市进行考察,获取对台湾的感性认识。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他们一般会登上阿里山、泛舟日月潭。

由于时间、行程上的限制,大陆赴台人士无法长住在台湾,不可能深刻了解台湾社会,难以与台湾各阶层民众密切接触。由于交通的限制,大陆赴台人士一般无法到山地与原住民近距离接触,没有到东部地区,如宜兰、花莲、台东,尚难对台湾全岛作细致深入的考察。日本殖民者对来自中国大陆的人士严加防范,对赴台旅游、从事商务活动的大陆人士经严格盘查后,发给证照,允许进入台湾岛,但这些人士若想深入了解基隆港、高雄港的具体情况,则会被阻止。大陆赴台人士每到一地,经常会遭到日本警察的盘查,无法了解台湾社会的全貌。

三是研究资料取得困难。大陆学者搜集到的资料,主要是台湾总督府出版的统计资料和日本人撰写的台湾书籍。这些统计资料、书籍,一般都是歌颂日本殖民者对台湾的治绩,而很少去揭露日本殖民统治台湾的残暴性。由于赴台行程时间仓促,大陆学者一般也不可能自己展开对台湾社会的详细调查。受限于研究资料,大陆学者对台湾的研究只能从事通俗性介绍、初步研究、宏观研究。

四是研究方法较为单一。与日本殖民者对台湾大规模、长时期的调查研究相比,大陆学者的研究方法,以考察、编写、翻译资料为主,较为单一,没有充分运用考古学、人类学、社会学、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在对台研究的广度上,主要集中于一般历史地理、台湾总督府、经济建设的介绍。在对台研究的深度上,对台湾总督府的体制、糖业、农业品种改良等方面有一定的认识,对日本的殖民压榨、台湾社会各阶层的关系等认识较为浅显。这些赴台考察报告、游记对台湾的介绍与认识仍停留在表层,不可能对台湾的地理地质、民风民情、经济发展、阶级结构、社会运动作深入而细致的研究。我们不必苛求于先人,他们在当时那种研究条件下,已经作出了难能可贵的贡献,值得后人敬仰。

五是对台研究成果传播有限。限于当时的出版条件和流通手段,这些书籍因印数较少,主要在东南沿海一带的大城市销售,能够有钱购买并阅读的,仅是一小部分知识分子。部分著作属内部研究报告,不对外公开发行。当时中国社会处于战乱中,民众为生存而挣扎,社会大众无暇顾及台湾问题,这些书籍不可能成为畅销书,传播与影响十分有限,能保存到今天的,几乎都是孤本。

六是对台研究的自发性、分散性、不可持续性。北洋政府长期陷于战乱,顾不上远在东南的台湾。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对台湾也是爱莫能助。由于中央政府未能认识到台湾问题的重要性,没有成立专职机构,组织人力对台湾进行考察与调研,因此,在民国前期,台湾问题几乎进不了国家的战略层面。由于没有成立固定的对台研究机构,没有专职研究人员,没有专项研究经费,没有研究计划,对台研究处于自发阶段。如汪洋等人因参观台湾劝业共进会而研究台湾的政治、经济,黄强等人赴台观光旅游而萌生研究台湾米糖经济的想法,带有一定的随意性。福建省政府、江苏省政府派人赴台考察,或学者自行赴台,没有相互通气,往往重复介绍台湾常识,这种研究是零星的、分散的。这些研究属于取经性研究、游记性研究、借鉴性研究,因此,只要满足于一时的现实需要即可,与内地现实政治、经济发展相脱节,难以为继,浅尝即止。考察报告、赴台游记出版后,撰写者便不再继续深究日据下台湾现状,难以持久,形不成合力,十分可惜。

第三章 陈仪与福建省政

陈仪是民国时期一位有抱负的官员。在福建省主席任内,他组织人力,对日据下台湾展开考察,借鉴台湾发展经济的经验,如台湾总督府的事权统一、专卖制度、农产品的改良、水利建设等,应用于福建建设,探索建立现代省政制度。

第一节 主政福建

一 早年军政生涯

陈仪,字公侠,又改公洽,自号退素,1883年5月3日出生于浙江绍兴。1902年,陈仪考上官费,东渡日本留学。次年入日本士官学校第五期炮兵科、炮兵射击学校第四期,与鲁迅、许寿裳等交游。他回忆:“本席光绪二十八年到日本去留学的时候,这是将近四十年的事了,那时我正是二十岁的年纪,在未去日本以前,在国内只不过受了四五个月的学校教育罢了。”1907年,陈仪毕业回国,在陆军部任二等课员。他常谈起:“凡事不可能一步登天,我就是从二等课员做起的。”

武昌首义,浙江随之而起,蒋尊簋为浙江第三任都督,领导革命,陈仪任都督府军政司司长,负责后勤等事宜。1912年,因内部派系倾轧,弃职而去。1914年,军政府改组,陈仪北上,任政事堂统率办事处参议。

袁世凯窃国后,陈仪离职。1917年,陈仪再渡日本,入陆军大学,为中国留日陆大第一期学生,妻沈蕙和女儿陈文瑛同行。1920年,陈仪返回上海,与友人合资兴办裕华垦殖公司,任经理,并接办丝绸商业银行和钱庄。1922年,陈仪去日本,娶日本女子古月好子为侧室,回国后改名陈月芳。陈仪不育,无亲生子嗣,陈文瑛为其养女。

1923年至1924年间,江苏军阀齐燮元与浙江军阀卢永祥为争夺上海发生战事。1924年,占据福建的孙传芳乘虚北攻。陈仪与孙传芳原系日本士官学校校友,无深交。浙江地方人士怕受战火殃及,陈仪等人与孙传芳商谈,被任命为浙江第一师师长,葛敬恩任师参谋长(字湛侯,嘉兴人,日本陆大毕业)。

1925年,孙传芳自封为浙闽苏皖赣五省联军总司令,出动军队,进袭沪宁、津浦一带的奉军。陈仪率领一师沿津浦线北上,经过固镇和宿县两次激战,打垮张宗昌部队,11月进占徐州,被委为五省联军徐州总司令。

1926年,夏超响应国民革命,在杭州宣告独立,被孙传芳部下宋梅村杀害。孙传芳随即命陈仪回原籍,任浙江省省长。其时,国民革命军挥师北伐,一路势如破竹,京沪震恐。陈仪服膺中山先生的思想,对北洋军阀的倒行逆施难以接受,萌生弃暗投明的念头。葛敬恩在辛亥年杭州光复之夕与蒋介石有一面之交,到奉新去见蒋介石。求贤若渴的蒋介石大喜,让葛敬恩转给陈仪任十九军军长的委任状及一封亲笔信。

孙传芳惊悉陈仪有反正的思想,派兵包围浙江省政府,将陈仪执送南京,扣押在联军总部。时任联军总部顾问的蒋方震与陈仪交谊颇深,积极营救,陈仪方得释放,回到上海。一师与孙传芳隔江对峙,陈仪两次写信,恳劝孙传芳顺应潮流,呼应北伐,孙传芳终不接受。同仁劝陈仪收拾旧部,重整旗鼓,陈仪坦陈自己不识诈虞,连累一师受罪,深感愧疚,不愿再干。

1927年,国民党中央任命陈仪为江北宣抚使,收拾孙传芳残部,他未就任。后相继出任导淮委员会常务委员、黄河水利委员。

1928年3月,陈仪一行赴欧洲考察,眼界大开,于同年11月回到上海。他看见欧洲农民的生活,“比任何一个中国人来得舒服,相形之下,觉得十分惭愧”。

1928年11月,南京国民政府设立兵工署,直隶于军政部,掌理兵工技术与军火制造。1929年4月,国民政府首任军政部兵工署长张群调任上海市长,陈仪接任。他延聘了俞大维、陈介生为首的欧美学人,树立制度,准备扩厂生产大量大炮、机枪等武器,逐渐确立国产武器生产体系的雏形。陈仪廉洁新颖的作风颇得蒋介石器重,兼任军政部常务次长,再升为政务次长,兵工署长交给俞大维。

民国初年,北京国会议员谷钟秀、张耀曾、杨永泰等人组成政学系,渐发展为一个纵横捭阖的高层官僚政客集团。北伐进入高潮,蒋介石掌握政权与地盘,急需经验丰富的政治人才以为辅佐,向北洋政府中求才。政学系后辈张群出任北伐军总司令部总参议,再由蒋介石盟兄、曾任北洋政府教育总长的黄郛推介杨永泰进入南京国民政府。

政学系是一个“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的职业政客集团,无组织、无政党、无特定领袖,没有中心方针和具体的政治纲领,其活动随时局转移。他们不想在各政党中争取领导地位,随时势预备做得势的助手,相机行事,替人统治。

蒋介石靠黄埔系起家,由连襟孔宋豪门掌管财政金融,二陈兄弟负责中央党务,对各方人才需求孔急。黄郛,浙江绍兴人,和陈仪是小同乡、留日学友外,亦是陈仪任浙江第一师师长时的参谋长葛敬恩的亲戚。葛敬恩是黄郛夫人的亲娘舅。张群的晚陈仪五期的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同学,两人增加了交谊的机会。国民党军界由黄埔系把持,党务是二陈兄弟,陈仪难以插足,自然亲近黄郛、张群等人,被列为政学系巨头之一。

二 出任福建省政府主席

1933年,十九路军在福建举起反蒋义旗,旋即失败。闽台一水之隔,西进福建是日本大陆政策的组成部分。陈仪在日本军政界有丰沛的人脉,蒋介石看中他对日交往的能力与经验,1934年2月任命陈仪为福建省政府主席。蒋介石、张群遇有对日外交重大事件时,常密电征询陈仪的意见。1935年12月,华北形势遽变,陈仪临危受命,赴北平与日军交涉。

陈仪已到了知天命之年,留学、从政、经商、带兵、办实业,经验丰富,履历完整,为官清廉,具有强烈的政治理念。南京国民政府高官中极少具备如此资质者。出任地方大员,他正想借此实现平生抱负。

福建遍布山地,粮食不能自给,出产的茶叶、瓷器等远销海外,曾经是中国东南富庶的省份。随着印度茶叶、欧洲机制瓷的成长,以对外贸易赖以生存的福建经济趋于破败,交通闭塞,生产落后,教育不发达,特别是闽西地区,充满贫穷。闽变之后,秩序尚未恢复,人心待定,陈仪只能尽力于治安。红军撤出闽西,游击队的活动渐不如过去,地方逐渐恢复安定。要想保持福建的长治久安,必须改进政治,发展经济。

1935年3月,陈仪召开福建省行政会议,筹划全省行政的统一。他指出:“过去不但中央对于各省,政令不能统一,就是一省之内,省与县,县与县,政令也难免纷歧;各自为谋,缺乏联络。本人希望从这次会议,本省行政力去这类弊病;以各部分协调的动作,共谋整体的发展。”福建省行政的中心工作,包括保甲、田赋、道路和水利、教育、新生活运动。

治安渐趋好转,行政工作稍有了基础,应注重建设。陈仪计划:“第一是交通与运输的讲究……现拟于今年(1935)秋收以后,令各县普遍筑路,不管穷乡僻壤,或村庄与村庄之间,都要开辟里路,可通牛车人车……第二是金融问题。目前本省各县金融窘滞,币制复杂。现省银行成立在即,于可能范围内,当在各县分设办事处,以资调剂。地方上亦应注意到如何使金融流通等问题……此外补助生产发展尚有三点:一是统一度量衡制度……二为公平税率……三为减少佣金……此外,还要设立直接补助农民的机关,就是农村合作社。过去农民要用钱的时候,每每无处可借,极感苦痛,合作社以极轻的利息,放款给贫农,作为从事农产的资本,使农民负担减轻,农村生产容易发展。本省农村合作委员会已经成立,合作社也不久要推广到各县,希望各县长尽量加以帮助。”

蒋介石向来是扶持各种势力,居中操纵。表面上信任陈仪,却安排CC系的陈肇英坐镇福建省党部监视陈仪。陈肇英在福建和蒋鼎文、徐桴结成帮派,形成一股势力。陈仪与陈肇英政见或不相同,尚能相安无事。

陈仪坚持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设法网罗人才。李择一曾与陈仪留学日本,引荐许多族人和亲戚。沈仲九是陈仪的堂内弟,留学日本、德国,福建省政府的公文报告、事前的提纲、会后的纪录稿,多半出自他的手笔。徐锡麟的胞侄徐学禹留学德国,专攻电机,任建设厅长,还介绍了严家淦。包可永任建设厅长。

1936年春,陈仪第一次巡视闽南、闽西,南至漳浦,西达连城。至1936年底,陈仪在福建两年来的工作,第一方面是治安,基本上使地方安静下来。第二方面是财政的整理,大致上了轨道。

陈仪定1937年为“经济建设年”。2月7日他离开福州,到上海、南京等地,4月3日返回。日本侵华战争撕毁了陈仪描绘的福建现代化蓝图。1937年福建的经济建设,开垦荒地方面,仅在崇安、建宁、泰宁3县,各设垦务所1处,办理垦荒事务,其他所有闽北、闽南各县原定垦荒计划,均陷于停顿。改良农业技术方面,福州已设有农林改良总场,长乐、南平、漳浦也有农林场。教育方面,北岭设有农民师资训练所,长乐、南平、福安设有职业学校,其中农民师资训练所学生已次第毕业,派往各县担任农业指导员,推广农业技术。管理粮食方面,建设厅对省会粮食的供求设法调节,粮食价格由食粮评价会办理。成立全省物产贸易公司,但自海岸线被敌封锁以后,对省外贸易锐减。铁路线已测量完竣,因时局关系停止进行,疏浚河川仍由建设厅水利总工程处继续办理。

三 借鉴台湾经验

福建位于亚热带,全省除沿海几块平原外,几乎都是山地,农业耕地约2000多万亩,每年生产三四千万担的谷,三四千万担的甘薯,还有三百多万担的麦子,合起来只够八九个月的吃用。山区出产茶叶、木材、土纸、竹笋、果品等,输出省外或海外。因粮食短缺,需购进粮食、衣料等。

陈仪有感于福建经济的凋敝,渴望取鉴日本治台的经验。在他的促成下,由福建省建设厅厅长陈体诚带队的考察台湾实业团,于1934年11月13日至28日,对台湾进行大规模的考察。

考察团以“考察并研究台湾之农工及各种事业,供给建设之参考为宗旨”。考察团成员共22人,他们是福建省政府建设厅厅长陈体诚,福州公安局局长李进德,建设厅技正林绍诚,财政厅科长郑晋卿,财政厅统计股长夏懋信,省政府咨议周敬瑜、杨著诚,秘书处技术员沙俊、陈仲克,保安处秘书阙荣兴,省政府秘书科员叶镜允,教育经费保管会秘书岑如森,教育团公有林场长李先才,福州农业职业学校校长林礼铨,福州工业职业学校校长陈昭时,莆田农业职业学校校长黄天宇,福州英华高中学校校长、福建协和大学助教张天福,福州电气公司董事兼经理刘爱其,福州电气公司总工程师鲍国宝,福州电气公司农村电化部技师陈振铎,福建省保安处干部训练所上校教育长屈端。

考察团分为农林、工业、民政、经济四组。陈体诚任农林组长,鲍国宝任工业组长,李进德任民政组长,郑晋卿任经济组长。

考察团抵基隆,途经台北、高雄、台南、恒春、屏东、嘉义、阿里山、日月潭电站,由基隆乘船返厦门,驻台11日,参观水利、水电、营林、自来水、洋灰工程、冷藏、制材、制盐、制茶、制糖工厂、农事试验场、畜牧场、林场、茶山柑橘园、农业学校、农业传习所、农业仓库组合及检查所、初级及高级工业学校、专卖局,及其他各学校机关等。返闽后考察团各位成员就其考察内容,撰写成多篇考察报告,分为总论、米及稻作(附甘薯)、制糖、园艺、茶业、林业、水利灌溉、农林机关及农会、渔牧、电气事业、铁道、专卖事业、土地整理、财政、警政、教育、卫生、麻风病之治疗、鸦片瘾之取缔、考察日记、书后,附台湾现行法令摘要、中日纪年对照表,汇编成《台湾考察报告》,约22万字。这是一部关于日据下台湾经济发展的工具书,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

陈仪为该考察报告作序于前,指出:“此次组织台湾考察团,派赴台湾考察,即欲输入关于各种建设上之知识,借为闽省建设之考镜也。查台湾产业发达之历史,虽为时不久,然其发展之过程如何,所用之方法与所采之步骤如何,举足为闽省振兴产业之参考,此就纵的关系言之,有考察台湾产业之必要,一也。闽省与台湾仅隔一衣带水,自然之环境既同,所生之物产无异,自气候地质以至农林渔牧殆无一不同,台湾前此所用以经营各种产业之方法,在在足为吾人考证之资料,此就横的关系言之,有考察台湾产业之必要,二也。……分二十一章,举凡米稻、甘蔗、制糖、园艺、茶叶、林业、水利、农林机关、渔牧、电气事业、铁道、专卖、土地整理、财政、警政、教育、卫生,以及麻风病治疗、鸦片等,无不悉心记述,巨细靡遗。余睹此书之完成,除一面感谢台湾官民之指导盛情外,并拟尽其力之所及,将此次考察结果,择其适合于闽省者,次第见诸实行,庶此次之考察为不虚也。”

陈体诚感慨:“台湾之幅员只为福建四分之一强,其发达之区为五州之西部,面积不及吾闽兴、泉、漳三属各县之大,气候相若,土壤相似,而其生产能力竟超吾闽六倍以上,只米糖二项,一年所产值价日金二万五千万圆,足抵吾闽全省三年生产而有余,则其过去三四十年之努力有以致此也……故台湾之繁荣可归功于农业之发展。而农业之所以能臻进至今日地步者,则生产事业‘合理化’及‘统制’有以使然也。欲使农业之生产之‘合理化’,第一尚试验研究……第二要推广蕃殖……吾人习知生产事业之成功,固基乎一切之合理化,而求国民经济全部之发展,必须出于‘统制’之一途。年来欧美各国,每以生产过剩致发生经济恐慌,一方鉴于苏俄政府之统制全国生产,遂盛倡所谓经济统制或计划经济,以管理本国之生产,并加高关税壁垒,以排斥他国之生产。惟因欧美各国生产事业,向操诸资本家之手,放任既久,势力自强,一旦由政府施以束缚,不易就范,故其所谓统制政策,殊难即速奏效。在此世界经济恐慌之下,独有日本尚能维持其倾销政策,向外发展,盖其农工商业,素在政府统制管理之下,其全国国民经济之兴衰,全视政府所取之政策为转移,固不必如各国之临渴掘井也。”

关于统制经济,他指出:“统制政策之实施必赖乎强有力之政府。台湾总督府对于人民之力量不言而喻。故其一切生产事业,均无不在政府统制之下。农会之会长由地方官兼任,工商组合(即同业公会、合作社等)由政府派员参加。又共同贩卖所之重要人员,亦由政府派任。此在纯粹人民团体,尚由政府管理。至若官商合资之会社,其社长、理事无不由总督府任命者。总督府尚设有无数之检查所以检查各种生产,如米谷、甘蔗、芭蕉、凤梨、植物苗及肥料等等。非经政府检查不能任意输出或输入。全岛之交通事业,如铁道、公路、邮政、电报均归政府所设之交通局经营之。全岛之森林,十分之八为官有。又凡有利之特别生产事业,均由政府统制而设局专卖之。其专卖之物品有五,鸦片、食盐、樟脑、烟及酒是也。专卖之结果,除祛除弊害,增加生产,统制运销以外,在财政上之开源亦为台湾发达史中最堪注意之一项。因其专卖收入(年四千数百万圆)占政府岁入三分之一,而约为正当租税收入之三倍也。统制政策之成功,一切事业均化零为整,趋于统一。专卖品统一于专卖局,铁道公路邮电统一于交通局,农业试验研究统一于中央研究所,森林统一于营林所,生产管理统一于殖产局。”

他强调:“以言政府组织,台湾总督府除军权外,有统治全岛之权,一切法令虽经其内地政府敕令公布,但均系因地制宜,由总督府拟订者。高等法院亦隶于总督之下,故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并不分立,政治上之运用如手之使臂,臂之使指(注:此处请与吾国各省之情形互相比较)。总督府之内有总督官房(如省政府之秘书处)、内务局(如民政厅)、文教局(如教育厅)、财务局(如财政厅)、殖产局(如实业厅)、警务局(专司警察)。而法院交通局(专司铁路邮电道路)、专卖局、税关、中央研究所,及各高等学校等,则均为总督府之附属机关。故其与吾国各省政府组织所不同之点,(一)各局之附属机关甚少,重要附属机关均直隶总督府,税关不属财务局,学校不属文教局,道路不直辖于内务局,而府内各局之职掌,有类吾国各部之司署,将来吾国各省政府合署办公之后,各厅之职权有逐渐削灭之趋势,或亦可改如台湾之各局矣。(二)内务局专司土地、土木、水利、气候、地质等事,合吾国省府建设厅、民政厅之一部分职责,警务局专司保安、卫生、警察,合民政厅保安处之一部分职责。交通局因有直接事业,不在总督府内,而其经营之事,合吾国中央政府所管之邮电、铁路事业,与省政府所辖之公路事业于一处。此种制度,虽难尽适用于吾国各省,而在一岛内事权之统一,职责之分明,则非吾国各省所能望其项背也。台湾总督府之岁入岁出预算,每年在一万万圆以上,较吾国任何一省(广东或除外)之预算为大,考其岁入中,官营事业收入如铁路、邮电、森林等等,约占百分之五十,专卖事业收入占百分之三十以上,其他租税收入之中,土地税(田赋在内)约一千五百万圆,以此足证政府经营建设事业,及统制或专卖事业之重要。又其岁出预算之中,农业奖励、补助、试验、研究经费,年占四百五十余万圆,此则农业发达之原因所在,亦即农业发达之自然结果。吾国农业各省份似不可不深加注意也。”

陈体诚考察团规模之大,分组之细,考察之专业,考察报告之翔实,超过了以往的对台考察。陈仪对陈体诚一行赴台考察予以高度重视,将考察报告迅速印行,分送国民政府各部会。他推崇台湾总督府的行政架构、统制经济、农业技术改良等。因陈体诚一行赴台考察汇集了多名行政官员及专家,对台湾经济发展的多个部门展开分门别类的考察,考察的广度及深度超过了之前大陆一些人士单独赴台考察、旅游、经商。

台湾士绅辜显荣是日本殖民统治台湾的既得利益者。日本侵占台湾三十多年,他认为,中华民国成立已二十多年了,名称上虽是共和政治,实质上各省盘踞着督军,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台湾则经济迅速发展,民众小安,生活有所改善。九一八事变后,日军南下,直逼华北,中国大陆掀起反日浪潮。辜显荣充当说客,试图说服蒋介石政权,与日本侵略者妥协,镇压抗日活动。1934年12月14日,在上海愚园路李择一公馆,辜显荣与杨永泰会晤,大谈日本殖民者在台湾的治绩:“帝国统治台湾如此成功,使五百万台民齐受其惠,中国不仅要贺喜,而且也应该效法才对。因为台湾人本与中国人是同一民族,可施与台湾的,也可施与中国。假如中国能派员前来台湾视察,采用治台的方法来治理中国的话,成功是可以预期的。”蒋介石、汪精卫等人对此建议颇为重视,鼓励福建省政府开展对台考察活动。

陈仪注重调查研究,经常告诫部属:“建设工作最要紧的,就是调查。以前有许多事情,往往怕麻烦,不去调查,马马虎虎的着手去做。哪知一做,就告失败,其原因就由于当初对于所做的事,根本没有认识清楚。以后无论什么事情,在未做以前,都要详细调查。”

陈仪与日本驻厦门、福州领事来往颇多。日本人为纪念“始政四十周年”,举办博览会。应台湾总督府之邀,1935年10月21日,陈仪偕顾问李择一等人,赴台参观博览会。参观台北博览会馆后,南下高雄,考察高雄港。经台南,参观嘉南大圳,游日月潭水电站,于29日返回福州。这是日据五十年中,国民政府赴台考察的最高级别官员。

在陈仪的支持下,1936年12月1日,奉福建省政府之命,厦门市长李时霖率晋江县长张斯麟、福清县长毛应章、惠安县长林鸿辉、永定县长钟干丞、禾山特种区区长刘际唐、国民经济建设运动委员会福建分会委员林炳康、厦门市工务局局长刘元瓒、中央银行厦门分行行长舒石父、中南银行厦门分行行长章叔淳、厦门市政府秘书处科员邹兆琨,共11人,赴台湾考察。2日,考察团抵基隆港,途经台北、台中、台南,13日自基隆返程,14日抵厦门。

考察团编成《台湾考察报告》,约8万字。内容包括台湾的卫生事业及其行政、鸦片制度的沿革及概要、农林、考察台湾农村经济之感想、农会之组织及其任务、水利及灌溉、交通、电气、经济状况、地租、糖业、台湾的透视,附录《考察日记》。

陈仪为该报告作序:“今岁(1937)为闽省之经济建设年。此后施政中心,实以经济建设为先务。惟兹事体大,不有借镜,难期推行尽利。台湾与闽带水相望,不特气候地理同也,即在经济建设过程中,如农林、水利、交通、卫生诸端,亦复什九相似。取彼成规,供我参考,期收事半功倍之效也。”

考察团推崇台湾的农业发展:“(一)生产技术化:吾闽产业,非不丰腴,徒以墨守成法,产品窳败,失却时代性,消费者将莫过而问焉。生产低落,浸假衰微,有由然也。故增进农村生产,首在注意产品之合理化,期以科学的头脑,以艺术的方法,为质的方面之改良,量的方面之繁殖,庶能为物质之竞争,否则农产市场之排挤,衰落情形将有不堪以道里计者。(二)出产的统制管理:生产事业之发展,固须求生产之技术化,而全部国民经济之推进,尤须赖于政府之统制,如生产过剩所不可避免之经济恐慌,影响于农村殊巨,而农产市场之获得,及保护倾销之政策,要皆为生产发展之必要关键,故生产统制,足以调节生产之过剩,一方可以发展倾销之市场,台岛生产统制,固久已行之而有利者也。(三)纳税负担:出产税之轻重,有关于产品价格至巨。政府保护农村生产,自应以减低出产税率为第一要件,环顾吾闽,一物之微,出产有税,销场有税,通过有税,附加有税,名目繁多,以农产品未经改良,已不足与世界市场竞争,而益之以科税过重,产价骤增,生产何能不败,此确定减轻农产税,亦为奖进农业生产之要件也。(四)生产之奖励:改良生产,首重奖励,以政府之力量,补助农村,则农村经济不致竭蹶不振,如吾闽匪氛连年,人民救死不瞻,安有余力投资生产,固有产品,将无以保持,曷足以言改良,故以农民贷款,发展农业生产,补助购种经费,以改良品种,产品竞赛之奖励等等,要在择其需要,审别事宜,而随时掖进之,庶于增进生产,或有裨乎。”

与陈体诚考察团相比,李时霖考察团团员主要是闽南地方县长及厦门市政府的公务员。与省会福州相比,闽南地区与台湾的渊源更深。李时霖考察团与陈体诚考察团相似,从发展地方经济出发,借鉴台湾成功的经验。因台湾总督府对福建专业人士组团考察予以配合,这两部考察报告对日本殖民者对台湾人民的残酷剥削与压榨却没有提及,照单全收台湾总督府赠送的资料、书籍,缺乏批判精神。

陈仪组织部属,开展对日据下台湾的考察及研究,使对台研究工作服务于福建的地方建设。他主要关注台湾经济建设方面的成绩,对于日本殖民者对台胞的统治,他持否定的态度:“我们现在的物质生活,或且不及殖民地如爪哇、新加坡等地人民生活的好,但精神生活自由得多,愉快得多。如台湾人,他们精神上的痛苦厉害极了,愈有知识,愈感痛苦,他们无论受过多么深的教育,拥有多么富的财产,但一遇到日籍警察,只好俯首帖耳,畏之如虎。所有地位较高的工作,台湾人向来没有插足的机会。据闻台湾政府里面,仅有两个课长以及几个课员、若干技士是台湾籍,其余都是日本人。这种被压迫情形,真令人痛心。可是统治台湾的,向来比较的算是日本有见识的第一流人物,于压迫台人之中,还要顾到点假面子。”

台湾总督府的行政效率,经济上的统制政策,农业的技术改良等等,都给陈仪留下深刻的印象。大陆天灾人祸不断,小农经济与皇权政治难以为继。民国初年,照抄照搬西方的宪政制度,一盘散沙,中国徒有共和之名。1929年西方世界经济大危机,敲响了自由资本主义的丧钟。如何实现中国的工业化?如何建立现代政治制度?如何改良农业?前行的中国人在摸索试验中。陈仪认为,福建要想走上新生之路,必须洗心革面,借鉴台湾的政治体制与经济发展模式,即在政治制度上实行一元化领导,建立现代省政制度,加强省政府的权力,特别是省主席的权威;推行统制计划,以政府权力来兴办实业,建立公营企业,限制私人资本的成长;加强调查研究,制订计划,强调数字管理,注重设计、执行、考核;发展农业,推行品种改良,组建合作农场。

对于取得的台湾经验,陈仪立即加以落实。陈体诚赴台考察团返闽后,陈仪就于1935年初筹划成立了福建省农林改良总场,筹办各种农林试验场,如开办了长乐农场,改良土地,育种育苗,并在闽北成立了福安茶改良场。

数据是经济计划的基础。为了有效地经营殖民地,日据台湾有些制度比日本国内设立还要早、还要精致。陈仪认为,发展经济有赖于精确的统计制度。福建省政府统计室于1934年10月设立,在四年中,奠定统计组织的基础,进行长乐等5县普查、全省人口农业选样调查、各县概况初步调查、福建历年对外贸易统计、各县度量衡折算率、福建特产研究、渔业调查、食盐调查、金融调查、交通运输调查、福州经济调查、茶木纸笋香菇产销调查、特种营业税征税货品调查、粮食调查等,为施政提供参考。

要实施统制计划,必须确保充裕的财源并确立近代预算及审计制度,至1949年,中国大陆没有建立依据现代管理方式来运作的预算、审计制度,财政、税务弊端丛生。南京国民政府未施行中央审计制度以前,陈仪已在福建实行了审计制度。

四 改革福建省政

1.人事制度

清朝能维持二百多年,与其人事制度有关。民国早期,国家威信尚未树立,人事紊乱,各营其私。做到督军、省长的人,一切可以妄作妄为,独断独行,滥用私人,扩充一己的势力。

福建民变迭起,与吏治腐败关系甚大。陈仪感到治人的重要,欲解决此问题,一方面须训练各级官吏,以改进其德行知能;一方面须树立人事制度,使人事制度化、法治化,作为一切制度的基础。

福建的人事制度为陈仪首创。在他之前,所有政府机构的人员都是随着主管而进退,每一次有新的县长上任,县政府原有的科长、科员及各区的区长等全部换过,由新的主管安插自己的人。陈仪接受沈仲九的建议,加以彻底改革。他创设县政人员训练所,筛选原有的办事员,招考新人加以训练后再由省政府委任,分荐各地。考核与任免都制度化。

福建省行政人员训练工作始于1935年2月,后来训练所改名为福建省干部训练团,由省主席兼任团长。省属的各厅、处、局以及企业单位都要遵照这个规定。招考了一些有才干的年轻人,在人事上确实有改进。经过六年的试验,遭到不少的困难,亦发现许多缺点,但训练与人事制度两方面,已粗具根基。

对于人事制度上的缺陷,陈仪指出:“我觉得中国人的习惯太坏了,一切守法的事情,好像都只是教人家去做的,轮到自己身上,便竭力企图避免。就是国家的法律,假使与自己的权利发生冲突的时候,最好把自己能够变为例外的人,不受法律的约束,可以格外的自由。所以本席到这里以后,看见过去种种腐败的情形,就决心要彻底的加以改革,一切人事,务须化私为公,以国家的利益为前提……所以我的人事制度的主张,对中央的法令,是绝对的遵守,对中央的人事权,是绝对的尊重。但对于地方的人事权,则必须统一在省政府之下,无论任何人,不可以自由用人。因为我们所做的是公务,办理公务的人,应该凭公家的意志任用,决不可由任何私人来援引推荐。所以我们一方面推行训练制度,予以进修的机会;一方面提高待遇,予以职务的保障,现在经过我们训练的人,已经不少了,但,还没有达到我们理想的目的。”

福建省人事行政经数年的努力,县政人事已法治化、制度化。1940年6月,陈仪核定实施《福建省人事行政工作推进计划》,继续谋人事行政的统一,促进整个人事制度的完善。

陈仪的这套做法得到国民政府的认可。蒋介石致电陈仪:“密据函报,闽省训练县政人员办法,树立任用保障等人事制度,纳入法治正轨,规模条具,成绩昭彰,良堪嘉慰。尚希切实督促,务期所有办法均能确实做到,以为他省促进政治建设之楷模为幸。”1940年,国民政府将福建的经验推广到全国。训练机关自中央以至于各省,普遍设立,成为一种制度。

为了提高广大民众的素质,陈仪主张发展师范教育、高中教育、农民教育。福建崎岖多山,方言特多,诸多不便。陈仪一开始就坚持推行国语运动,强制规定公务员1年内必须能说国语。经过几年的努力,城市里的人大多数会讲国语,到了乡村凡是念过书的也都会讲,外省人在语言方面能通行无阻,感到方便。

2.省政制度

中国传统政治奉行无为而治,行政机关的组织很小。近代学习西方,机关组织扩大,人员增加。政治体制抄袭了西方政制的皮毛,却未学习其长处,公务员的学识能力没有增进,敷衍塞责。

全国经济委员会政制专家晏纳克考察各省实际状况,起草了《地方政制改革意见书》。其大纲是:“一,缩小省政府的组织,将多余人员,分派到各县去工作,下级行政机关的长官,须挑选最上等的人才充任。第二,行政专员,为主席及省政府的耳目,应令负职权内之全责任,直接统辖各县政府,指挥监督其行政。第三,行政专员,兼任民团之指挥,负本区绥靖之责。第四,办事手续,来往公文,应力求简便。第五,省政府之政令,只规定大纲,由行政专员按照区内情形,详定细目,督促进行。”

1934年10月,福建省遵照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颁布的《省政府合署办公办法大纲》,实行合署办公。陈仪对民国省制颇为不满。1935年1月,他谈及省政改革问题:晏纳克的主张“与我所见到的很有相同,我所以特地把他的意见介绍给各位……上年省政府虽然已合署办公,但是实际行政的效率,并没有增进,或者反加上几道登记摘由的麻烦。这如何是好呢?中国的政府,成了头重脚轻的病象,中央及省政府,什么事都推到县长身上,然而县政府的经费和人才那样少,省政府呢,人员这么多,但是我们试想想,究竟做了几件实际有益于人民的事”?

陈仪强制推行省政府合署办公,将从前各自独立的民、财、建、教各厅,合于一处,一切命令,都以省政府的名义行之;各县裁局改科,将教育、公安等局改为县政府的各科,统一了县政府的事权;分区设署,对区公所赋予实权,为县政府的分支。福建治安渐趋安定,与这几项行政改革是分不开的。

台湾总督府事权统一,避免了各部门的推诿扯皮。陈仪极为推崇,鼓吹事权统一:“现在我的政治主张,是什么事情要一元化。政治是整个的,一县之中,以县政府为总枢,一省之中,以省政府为总枢,其他附属在县政府或省政府的各个单位,都要以县政府或省政府为中心,帮助县政府或省政府处理政务。这样,便可以发挥出做事的力量,只要一个命令,聚,可以集中一致,分,可以各自动作……过去中央以至各省各县,都有这种弊病:中央的命令,似乎给省政府再转达到各厅处,不大方便,于是掌管内政的,直接命令民政厅;掌管财政的,直接命令财政厅;掌管教育的,直接命令教育厅;掌管交通实业的,直接命令建设厅。不顾到整个省政府的立场,径自指挥。省政府对于县政府也是如此……现在虽然经过好几次的改革,渐渐的一元化,但有时仍不免有这种趋向,这是很不好的。我们现在一定要使县政府成为整个的,在县政府之下做事的人员,不论属于哪一部分,都要听从县长的指挥监督,不可以各自为政。”

陈仪强调集权,扩大省政府、县政府的权力,直接指挥下属机构,集中资源,分配人力、物力、财力,发展经济建设。这有助于提高省政府、县政府的行政效率。在工业化的早期阶段,这种集权有其合理性。

3.福建省临时参议会

任何制度都要考虑到一国的历史、社会、经济、教育等,一味模仿西方,弊害丛生。在中国农业社会,以家为基础,积家为国,称为国家。民国初年,照搬照抄西方的议会制度,国会、省议会与政府相互敌视,议员间彼此排斥磨擦,危害国家人民。

抗战以后,国民政府“为集思广益,促进省政兴革起见”,1938年9月,颁布《省临时参议会组织条例》:第一条,“国民政府在抗战期间,为集思广益促进省政兴革起见,特设省临时参议会”。第六条,“在抗战期间省政府重要之施政方针,于实施前,应提交省临时参议会决议,但在省临时参议会休会期间内,遇有特殊紧急情形,须为紧急处置时,应呈行政院核准,并应于省临时参议会次期集会时报告于省临时参议会”。自1938年11月6日施行。地方民意机关的建立有了法律依据。

省临时参议会的组织不同于过去的省议会。为战时需要,临参会的组织条例偏于集权,集中民意,加强团结,以充实抗战力量,培植民主政治的基础。根据条例的规定,临参会的职权有:“1.审议省政府重要施政方针;2.建议省政兴革事项;3.听取省政府报告权;4.询问省政府施政权。”

1939年5月15日至28日,福建省临时参议会第一届大会召开,收到提案共94件,除政府交议的施政方针外,皆为各参议员所提,涉及财政经济建设、教育文化、民政、战时特殊要政等。陈仪参加会议,报告数年来的行政设施,对福建的政治进展勾画出一个扼要的轮廓。

地方民意机关的建立是民权主义在战时的运用,以加强抗战的政治动员,推进建国。对于民主政治、地方自治,陈仪不是人云亦云,而是作深入的思索,从中国社会的实际出发,来评判其利弊得失。

就如何落实民主政治,陈仪在福建省临时参议会上致开幕词,谈了他的看法:“中国因为君主专制的年代太久,人民散漫而缺少团结,自私而缺乏公德,教育幼稚,经济落后,自辛亥以后,专制政府虽已推倒,而民主政府的基础,还没有建立得好。现在已到国家民族存亡危急的时候,如要建国,这一种工作,须赶紧进行了。民主政治,既然是民治的政治,要树立民主政治的基础,必须使人民具备下列条件:第一、改变对于政治漠不相关的态度,而视为利害切身,时时关心的态度。第二、对于政治,有相当的认识。认识不清楚,判断就不会正确,批评就不会恰当,建议就不能适用,现在政治的范围很广大,政治的内容很复杂,政治学成为一专科之学,施政几成为一种专门的技术,所以要清楚的认识政治,必须对政治受相当教育,有一般的知识。第三、有强烈的国家意识,事事以国家为前提。第四、有政治的道德,度量宽大,能容纳批评,接受异议而不固执己见;主持正义而不为利诱,威迫;富于理性而不尚意气,不任感情;一秉至公而去尽私心。第五、有集会的经验,团结的习惯。第六、须有守法的精神。自由为民主政治的要素之一,然而自由须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为限界,所谓法律多是关于这限界的规定……二十八年来,真正的民主政治所以未能实现,实在由于基础的太差。希望参议员从参议会来树立这种基础,来表现这种精神。希望以省参议会为示范,将来县的以及县以下的表示民意的机关,都逐渐的能建立这种基础,表现这种精神,那么,今日的参议会将为过渡到真正民治的桥梁之基石了。”他希望,“第一、对于建议和决议,要表现积极精神,多含建设性质。第二、对于人民要树立国民的楷模,负起领导的责任”。

1940年1月,福建省临时参议会召开第二次大会。这次大会提案共100件。参议员皆能把握当前客观的现实,适应建国的迫切需要,如粮食调剂问题、对省政设施的关切,大会中各参议员提出了不少的询问。陈修祖等提《请政府从速设法调剂粮米,以维民食案》,办法有:“1.减少争购安定人心。2.放任商民自由运卖。3.政府办理调剂及节约。4.实行平粜取消评价。5.禁止民间酿酒,施行酒公卖,以节省粮食。6.切实推行冬耕,以增加生产。7.取缔囤积居奇。”

陈仪反对一味模仿西方的议会民主,认为应顾及中国的政治现实。对临时参议会,他希望其多具建设性,少与政府对立。由于陈仪在福建为政多年,与地方士绅有交道,知根知底,其集权的做法对于改善民生、发展经济,确实起到积极的作用,得到一些省参议员的理解,未形成议会与政府的对立。

第二节 统制经济

一 国民政府推行统制经济

统制经济源于一次大战期间的欧洲国家。其基本特征是依靠国家政权、行政和法律等手段,直接干预或管制生产、流通、分配等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和各个环节。计划经济或统制经济,1930年代的中国学术界尚有不同的看法,通常将其混为一谈,统制计划亦为计划经济。凡是国家干涉经济活动,就算统制经济。

1929年资本主义世界发生经济大危机,德国、美国、英国等国家政府先后采取统制经济政策,以国家的行政力量,加强对物价、货币等的控制。罗斯福推行新政,加强国家对经济的干预,美国的统制经济带有实验性。希特勒在德国建立法西斯政权,倡导国家主义,统制经济活动。

苏联奉行社会主义,五年计划是计划经济的典范,其目的在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农业生产的社会主义化。墨索里尼在意大利掌权后,对经济加强干预。意大利的统制经济是一种混合制度。

计划经济可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完全的计划经济,从生产到消费都包括在整个的计划之中,共产主义的计划经济属之。第二种是有消费自由与就业自由的计划经济,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属之。第三种是有消费与就业的自由,并有投资自由的计划经济,法西斯计划经济或辅导资本主义属之。在共产主义计划经济之下,价格机构的功能完全丧失。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之下,价格机构还保持它在消费品与劳动市场中的作用。在法西斯计划经济之下,价格机构虽有它的作用,但受到中央机构高度的干涉。资本主义世界的远见之士洞悉,必须采取社会主义制度,方可消灭国际间的战争,奠定人类经济繁荣的基础。

中国近代工业是对西方列强入侵挑战的一种强烈反弹。在清政府直接参与下,洋务派采取官办、官督商办和官商合办等形式兴办实业,在经济政策上较多地以政府的行为干预经济事务。一次大战期间,帝国主义国家无暇他顾,中国新兴的民族资产阶级获得了宝贵的市场和发展机遇。

一次大战后,帝国主义国家以更猛烈的势态冲击中国市场,输入中国的商品激增,加紧对中国的投资。华资企业许多老厂陈旧不堪,设备未能及时更新,新厂根基未固,屡屡亏本。外资利用华资企业的重重困难,大肆兼并,在纺织行业尤为严重。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历了短暂的繁荣,却经不住战后自由资本主义的重创。

1930年代初,中国的农业和手工业日渐衰落,民族资本主义在外资压迫下,拼命挣扎。全球经济大危机将自由资本主义的弊端暴露无遗,无论国际大环境,还是中国社会的现实,都决定了中国无法步英、美后尘,续走自由经济发展的老路。

孙中山体察到自由资本主义的弊端,主张“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坚持以国家的政权力量来干预经济,或用社会的力量兴办某些公益事业,建立民有、民享的经济基础。在限制私人资本的同时,孙中山强调发达国家资本:“中国不能和外国比,单行节制资本是不足的。因为外国富,中国贫,外国生产过剩,中国生产不足。所以中国不单是节制私人资本,还是要发达国家资本。”凡铁道、航路、大工业、大矿业、大商业、大交通等事业,均应由国家经营。一方面这类企事业规模大,投资多,私人资本无力经营。这样的大生产和生产社会化,必须要由国家来经营和协调。同时,这种大企业具有独占的性质,足以操纵国民经济的命脉。

苏联经济发展是在国家严格控制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取得的。蒋介石等人仰慕苏联统一集中的计划经济,对希特勒的统制经济大加赞赏。为了稳固国民政府的权力基础,为了操纵社会财富,为了抵御外患,为了避免自由资本主义的灾难,蒋介石等人决意效仿苏联、德国的经济模式。

1927—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接收了北洋政府的官办企业,建立了四行二局的金融体系,整顿财政,改革货币和税制,创办官营企业,制订各项经济计划等。国家官僚资本投资建立了许多具有独占性质的专业公司和其他垄断组织,加强对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控制。

1934年1月,国民党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确定今后物质及心理建设根本方针案》,宣称国民经济必须“统一之于中央政府权力之下”,强调中央的集中统一。1935年11月,国民党四届六中全会通过《努力生产建设以图自救案》,“倡导兴办重工业”,“又如苏联第一五年计划,亦倾注全力从事机械工业之设置,而置轻工业于辅助地位,故能树立工业基础,生产因而猛进”。强调“生产事业,贵于集中”,“各项国营事业,设法统一集中”。

1935年12月,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在中央党部内增设全国经济计划委员会,“以期实行计划经济”。1937年2月,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通过《国防经济建设案》和《中国经济建设方案》,明确宣布“中国经济建设之政策,应为计划经济,即政府根据国情与需要,将整个国家经济,如生产、分配、交易、消耗诸方面制成彼此互相联系之精密计划;以为一切经济建设进行之方针”。

在优先发展国营建设事业的同时,南京国民政府对民营资本主义工业,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实行鼓励与扶助政策,要求民营资本家改进生产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与外资的竞争能力。1928年,国民党《建设大纲草案》规定,政府应积极提倡个人办实业,并以充分的法律保障。1930年《实业建设程序》提出全国轻工业应由私人去办,对于重工业,私人有投资能力者,政府应奖励协助。

南京国民政府的官营企业基本上是通过国家政权的力量建立起来的,一开始就具有国家垄断的性质。官营企业起步阶段,重心投资于重工业,短期不易见效。传统的轻工业、纺织业基本上还是民营占优势。最初国家资本在全国工矿资本中尚未形成垄断地位。

抗战打乱了中国的经济建设之路,沿海新兴工业遭到破坏。工厂内迁,促进内地现代工业的发展。洋货无法深入内地。抗战时期,国民政府采取战时统制经济政策,动员和集中全国有限的财力、物力,以保证战时军需民用的物资供应,加速了国家垄断资本的形成。

1938年4月,国民党召开临时全国代表大会,重申战时经济实行计划经济方针:“抗战时期,关于经济之建设,政府必当根据民生主义之信条,施行计划经济。”这次大会通过的《抗战建国纲领》第17条规定:“经济建设应以军事为中心,同时注意改善人民生活。本此目的,以实行计划经济,奖励海内外人民投资,扩大战时生产。”大会通过《非常时期经济方案》,规定工矿建设的原则是“开发矿产,树立重工业的基础,鼓励轻工业的经营,发展各地手工业”。至此,国民政府正式确立以统制经济作为战时经济政策。

国民党中央党部的国民经济计划委员会负责经济建设计划的编制。1936年制定公布了《重工业五年建设计划》,1937年制定了《西南西北工业建设计划草案》,随后制定了《1939—1941年三年国防建设计划》,1941年拟订了《三年战时建设计划》。

抗战初期,在金融、外汇、粮食等经济领域,国民党采取了一些统制措施。1939年3月,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经济建设在抗战胜负中的作用,正式宣布“依于战时人民生活之需要,分别轻重,斟酌缓急,实行统制经济”。1941年4月,国民党五届八中全会通过《动员财力,扩大生产,实行统制经济,以保障抗战胜利》的决议。

为应付战争期间大规模军事和民用物资的需求,国民政府从抗战初就加强经济立法。1939年颁布了《战区粮食管理办法大纲》等。1940年颁布《全国桐油统购统销办法》、《非常时期省营贸易管理规则》等。经济立法涉及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各种产业和供产销各个环节,统制面广,统制程度高。

1941年底,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国民党中央提出《加强国家总动员实施纲要》。1942年3月29日,正式颁布《国家总动员法》,在“军事第一”、“胜利第一”的口号下,宣布“对全国任何一人一物,悉加以严密组织与合理运用,使成为一坚强之战斗体系”。6月22日,颁布了《国家总动员实施纲要》,具体规定《国家总动员法》的实施细则。1942年以后,国民政府采取了严厉的限价政策,对某些日用必需品实行专卖制度,强化了战时统制经济体制。

在经济极度困难的抗战期间,国民政府实行统制经济政策,控制和集中有限的经济物资力量,保证了战时军需和大后方军、公、教人员的生活必需。统制经济借助于国民党的政治权力和行政力量,是一种强制性的管理经济。国民党大小官员往往以权谋私,监守自盗,发国难财。国民政府在“发达国家资本”和“抗战第一”的口号下,不可避免地打击民营经济,膨胀官营资本。

二 陈仪发展公营经济

1.省营事业

一次大战后上海民族资本的兴衰及苏联国营经济的迅猛发展,对陈仪触动极大。他反对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坚信政府力量在发展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国家主义派在福建力量颇强,如财政厅长张果为,省政府会计长萧贞昌,长汀区专员刘天予,莆田县县长夏涛声等。

陈仪对资本主义进行了无情的批判:“近代资本主义的罪恶,就在把这一切科学技术,都利用到自私自利的上头,而不为全体谋福利。在资本主义的国家中,一切生产工具,几乎都操在少数人的手里,大多数的人民,除了出卖劳力过着艰苦的生活外,别无他法。这种情形,实与君主时代皇帝骄奢淫逸,老百姓苦得要命为同样的毛病……至于对外,就是处心积虑,扩充市场;千方百计,争夺资源。或者两个强国,你争我夺,或者一个强国,欺压弱小,于是就引起国际间的战争了。这是资本主义在国际上的一个大矛盾,大罪恶,过去如此,现在亦然。我们敢说:这种私人资本主义一日不废除,国际间战争即一日无法避免,人类即一日无安宁幸福可言。”

在农业社会,政府要的是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民生活很简单,大都自给自足。人民对官家除纳税完粮及应徭役外,别无义务。官府以政简刑轻、不扰民的官吏为模范。在工业社会,现代政府所管业务繁多,典礼军政之外,要管理交通、工矿、农林、渔牧、教育、公共卫生、水利工程等等。为官设官,又要考试、铨叙、监察、主计、审计等机构。此外还有立法、司法等专设机关。

专制政体是家天下,国家的财富即是皇帝的财富。财政完全是消耗性的。节国用,薄赋税是财政的最高准则。现代国家的政府业务繁多,组织庞杂,政府直接或间接从事生产,必须修正量入为出的财政原则。

1935年,福建人口约1200余万人,工业以手工业为主,如造纸、榨油、制糖、瓷器、漆器、砖瓦、织布等,集中在沿海人口稠密的福州、厦门、晋江、龙溪等重要城市。以福州为例,其为福建的政治经济中心,新式工业规模较大的有马江船政局、福建造纸厂、福州电气公司、建华火柴厂、迈罗罐头公司等。1935年,厂家总数(大小工厂、手工艺匠铺合计)为2565家,资本总额668万元,惟资本在1万元以上仅75家,以木材制造业家数最多,家具制造业次之,食品工业资本最大,动力工业次之。

为推行建设生产,1935年1月,函咨财政部核准,陈仪在福建省1935年建设公债内支拨100万元,创办福建省银行,于同年10月15日在福州正式开办。省银行致力于全省金融网路的展布,调剂金融。至1937年底,分行处所已达27处。省银行受省政府委托,经理全省各县、市及特种区金库事宜,全省金融网的展布初步完成。机构增多、业务发展之后,原有资本不敷周转,为扩展业务,经省府委员会的议决增加资本额为500万元,于1940年收足,并经财政部验资。业务为存款、放款、汇兑、储蓄、信托。

欲发展地方经济,必须有一机构兼顾生产与消费。福建省省产推销所于1936年8月成立,隶属建设厅,以推销福建土产为主要业务,该所除每月的500元经费外,并无营业资本,以介绍生产者向银行贷款,复将其产品向国内外市场介绍推销,使生产者从中间商与钱庄银号高利剥削手中得到解脱。

省产推销所业务日渐展开,为适应业务发展,于1937年6月改组为福建省物产股份有限公司,仍隶建设厅,官商合办,资本总额25万元,官股20万元,商股5万元,先收半数计12.5万元。直接经营业务,如直接贷款木客,照市价收购木材,或代理销售。1938年1月,公司改隶福建省经济建设分会指挥。同年8月复改隶建设厅,收足资本。总公司设立木材、茶叶、土产外销三部,暨福春茶行一所,使各项大量产品各有专部负责办理,产品品质得到改进。1938年7月,将商股收回,完全官办,1939年3月改组为福建省贸易公司,直隶省政府,增加资本额为100万元,先收半数,增设纸业、火柴2部,电工修造厂1所。

福建省贸易公司的经营方针是:“(一)以政府力量推销省产,扩展省际与国际贸易,增进本省省产销路与生产者之利益,以繁荣地方经济。(二)改良土产之品质及包装,使土产商品化,商品标准化,以重建省产在省外市场之信用。(三)以省内物产,调剂省内之需要,以期逐渐减少外国货物之输入,完成进出口贸易之调整。(四)进口贸易,偏重生产工具与原料之输入,其次为本省所缺乏之日用必需品,以协助地方经济建设与供给人民正当之需要。非必需品尽可能的限制或禁止输入。”

1938年5月,陈仪下令设福建省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处。除一部分民营公司因环境关系仍予照旧营办外,所有建设厅公用事业管理局前汽车管理处的客运业务,及国民经济建设委员会福建省分会前物产运输公司的货运业务,及民营的福兴泉货运公司,均先后收买,归并筹备处办理,以收集中事权统一管制之效。8月,运输公司成立,业务有汽车、人力、船舶。

1940年7月,福建省企业公司在永安开始组建。8月中旬,开始接管各省营工厂,9月迁往南平展开业务。公司经营方针:“(一)经营工业必须适合本省之需求。(二)用科学的效率的人力与物资管理方法,树立工业制度。(三)欲兴工业必先建立工业中心。(四)经营工业必须同时开发矿产与水力。(五)经营工业以造产造材为目的,不仅在企图营利。(六)兴起工业,即是培养人才。(七)与农商交通机构密切联系。”1940年度,企业公司投资情况,包括铁工厂(中心工业)、各制造厂(民生日用工业)、各电厂(动力配送)、营造厂(土木工程)。

抗战开始,海口封锁,舶来品无法输入;厦门失守,福州沦陷两次,原有工厂除小部分内迁外,其余多为敌所毁,民生需要益感困难。1938年,福建省政府由建设厅派员创办铁工厂、工艺厂、造纸厂、酒精厂、纺织厂、炼糖厂、卷烟厂、瓷器厂、皮革厂、肥料厂、灰炭厂、电工厂、炼硫厂及肥皂厂,至1940年9月为增加生产,乃合并上列各厂,成立福建省企业特种股份有限公司,资本总额计1500万元,所属工场29处,重工业有铁工厂及各地电厂,轻工业有电工厂、纺织厂、电化厂、面粉厂、酒精厂、皮革厂、工艺厂、印刷厂、木器材厂等。移辖后,事权集中,方针划一,业务发展迅速。

福建省合作事业自1938年春,由建设厅合作科扩大成立为合作事业管理处,后改称为局,七七事变后,以充实物力发展全民经济为目的。合作事业是处处可以举办、人人可以加入的全民自给自足的经济事业。福建合作事业涉及农业、农仓业务、供销业务、储蓄业务、保险业务、各县区联社经理补习班、合作新村。

陈仪发展公营经济,无形中限制了民企发展的空间,一些商人指责陈仪与民争利。陈仪反驳:“这是根本不认识时代的话,从前的皇帝,为个人的穷奢极欲,要建筑靡丽的宫殿,充牣玩好珍宝,把人民有利的营业,收归官办,独占起来,来满足个人的挥霍。他是抢夺人民的利,作为自己的利,这才是‘与民争利’。现在却大不然了,政府办理贸易,是用很经济的方法去经营事业,一方面是制止奸商的居奇操纵,一方面是办理一般私人所无力兴办的生意,而赚得的钱,仍旧用在人民身上,不过由政府斟酌缓急,适当的支配。这不但不‘与民争利’,而且是为人民谋福利。”

陈仪创办贸易公司、运输公司、企业公司,设粮政机关以试行粮食管理,凡所作为,皆根据孙中山的思想。面对来自各方的压力,他指出:“本席特将国父遗教中关于经济政策的主张,归纳起来告诉各位一下。依个人研求的结果,其中较重要的共有十二项:(一)节制资本;(二)平均地权;(三)工业统一;(四)工业国有;(五)制造国家资本;(六)发展国家事业;(七)运输交通公有;(八)限制商人,货物由政府或团体支配;(九)粮食公卖,溢利归诸公有;(十)生产制造机器归地方支配;(十一)由政府经营事业所得利益,抵补财政之不足;(十二)以累进税率征收所得税、遗产税。诸位拿这十二项,试与国父遗教中全部经济政策的主张对照一下,看看有无错误?再把本省目前所做的经济建设工作,来和这十二项对照一下,看看有无冲突?如果不冲突,而且正是这十二项中所有的,那末,我希望大家就要切实拥护,切实奉行。”陈仪坚信公营经济能够为福建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2.制订计划

发展现代经济,必须首先制订计划,如德国的二次四年计划,苏联的三次五年计划。1939年11月,陈仪令各厅、处、局就其主管事业拟定计划。依据他们的意见,陈仪加以整理修正,拟定福建省经济建设五年计划纲要,作为制定五年计划的依据。

1940年1月,《福建省经济建设的计划》公布:“经建机构分为两种:一是执行的机构,一是设计指导的机构……故拟组织一‘福建省经济建设计划委员会’,主持关于经建之设计、指导、考核,及各部分的协调综合等事项。”“事业的选择”包括农业、工业、矿业、运输贸易与金融、教育、卫生、地政。关于农业:“五年内的农业,应集中力量于三事:(一)粮食的增产;(二)果品、蔗糖与茶叶产销的积极发展;(三)森林的增殖与保护,植棉的推广,为迅速而有效地达成上述三事,必须加紧利用山地,推广良种,制造肥料,增进水利,祛除病虫害,倡制适用机械。至如工艺材料、渔业畜牧等,也都重要,但只能作为次要,徐图发展。”

关于工业:“五年内工业建设工作可分二种,(一)扶助改进与农产有关的手工业,及提倡制造日用必需品的各种小工业。(二)开办规模较大的工厂,如酒精厂,制糖厂,纸厂,精盐厂,瓷器厂,机器厂,发电厂,工具制造厂,肥料制造厂等。”“分期计划”:“经建各项工作,须以年为单位,拟定每一年的计划,每项每一年的计划,除教育、卫生外,须依据比较精确的事实,规定下列各项:一、资本;二、人力;三、原料;四、成本;五、预期的工作量;六、预期的纯收益;七、与前年产量及纯收益的比较;八、其他必要的条件等。”“经营方式与经营要素”:“一、经建事业经营的方式,分省营、社营、民营三种,以互相辅助,不对立竞争为原则。1.具左列条件之一者,以省营为原则:甲、为人民所不易经营,未曾经营,不愿经营者;乙、有财政上目的者;丙、有统制必要者;丁、具试验示范及推广性质者……二、金融事业,以由省营为原则。三、省营各种工矿业,应合组为企业公司,于企业公司中,分设各部。四、贸易分两类:大宗批发,无论对省际、对国际,由贸易公司经营;零星零卖,由合作社及人民经营。各合作社、联合社,须与贸易公司取得密切联络,贸易公司须于各县设分公司,专办批发。五、省营经建事业,在经营方面,首须力求经济,务使物美价廉,而下列三事,实为经营要素,须特别注意以树立妥善的制度:(一)人事的稳定,(二)会计的严密,(三)事务的整理,特别关于物料的购买与消耗及工人的工作三方面。”2月,陈仪组建福建省经济建设计划委员会。

在永安,陈仪命工作人员加强对苏联计划经济的介绍与研究。1940年初,黎烈文、周学普等编译《苏联的建设》,介绍了苏联的三个五年计划所展现出的巨大创造力。黎烈文作序:“在抗战上面,有许多国家曾经给予我们以极大的助力,邻邦苏联便是其中之一。同样,在建国上面,我们需要借助他国之处甚多,苏联二十年来的成就,也最足我们的参考……日本蕞尔小国,积六十年岁月,才成功一个现代国家。苏联的土地比日本大许多倍,建国工作当然也比日本困难;然而它却只以二十年功夫完成它的社会主义的建设。我们对于这伟大国家的伟大成就,应该不止有着热烈的叹赏,同时还要知道虚心的学习。‘改进’社同人这次翻译十多篇介绍苏联建设的文章,都为一集,目的就是想给身负抗建之责的知识分子一点点借镜之资。如果这种搜集参考资料的工作,能够引起各方面的注意,因而在未来三民主义的新中国的建立上,得有些许贡献,那真是我们的望外之幸了!”

谈及1941年的中心工作,陈仪指出,“一,发展公营事业。从明年起,对于公营事业,不论是国营、省营或县营的,都要求大大的发展。二,增进人民知能。三,充实各县工作。”陈仪对苏联模式十分推崇,想通过统制经济,使福建的经济发展有质的飞跃。

3.粮食公沽

福建属缺粮地区,抗战以来,洋米不易接济,粮食发生困难;受一般物价的影响,粮价高涨。1938年夏,由于日寇侵扰,福建省政府迁往永安。各地烟酒早已实行专卖,有关专卖收入,按规定系作中央的收入。1940年秋,陈仪按照孙中山“粮食一类当由地方公局买卖”的想法,确立粮食管理政策,设立公沽局专卖办理。因资金与人才关系,先在闽东北产米县份及缺米都市,设立浦城、邵武、崇安等20县局,合计第一期共设24县公沽局,粮食行政归省粮食管理处指挥,业务由福建省贸易公司主管。复改善组织系统,使粮食行政与业务联系益密,于10月25日在粮食管理处下设公沽总局,管辖各县(区)局。贸易公司的粮食部同时结束移交。1941年元旦,粮管处更名粮食管理局,公沽总局亦更名为公沽局总管理处。

粮食政策是:“(一)对全省粮食生产与消费,依据各地产量与人口比较,利用保甲机构,作普遍周密之调查,明了各县粮食之余缺状况,以为管理调节之依据。(二)农民地主之收获,依其户口之需要量,准留自用部分外,悉数照公定价格(初期仍照当地市价)卖售当地之公沽局,不得私行售卖。(三)消费者需要粮食,各依其户口向当地公沽局所指定零售店照公定价格购买;不得私自向余粮存户或未经当地公沽局核准之商人收买,是项办法先由城市实行,次及于乡村。(四)每县之余粮,由各该县公沽局统收,候公沽局总管处之指定,配运缺粮县份供应,缺粮县份不足之粮额,报请公沽局总管理处指定余粮县分配供应,即县境内之余缺调剂,由各该县公沽局负责,县际余缺之调剂,由省粮食管理处统筹计划,并由省粮食管理处负实际调度之责。”因福建缺粮,加上处于战争状态,民众有存粮的心理,商人则囤积居奇。全省水陆运输都由运输公司垄断,公家运输不及时,加上官员舞弊贪污,造成米荒。许多人大搞黑市买卖。

陈仪治闽,引用了大批浙江同乡,引起闽籍人士和福建海外侨胞的不满,有人要求闽人治闽。此时,国民党中央赈济委员会派周一鹗来闽视察赈务,他系福建建阳人,徐学禹向陈仪保举周一鹗为省府委员,并将粮食管理委员会正式改组为省粮食管理局,由周一鹗任局长。

1941年夏,刘通等人由重庆回闽,鉴于粮食公沽危害地方,要求撤销公沽局,允许粮食自由流通。陈仪拒绝接受。爱国华侨陈嘉庚返回故里,对陈仪统制经济与民争利,弄得桑梓不安,极为愤怒。在省参议会发起的欢迎会上,他列举粮食统制、驿运等造成的危害,公开批评陈仪的种种措施。

在各方要求开放粮食自由流通的呼声中,粮食管理局局长周一鹗也请求撤销公沽局,改为在粮食管理局下增设一个业务处,作为局内的机构,恢复粮食自由流通。此时,陈仪对福建粮政也缺乏信心,索性把这件事让参议员自己来办,立刻批准。省公沽局总管理处在1941年6月宣告结束。省粮食管理局于7月另设业务处,负责采购粮食,应付军粮,不再谈有名无实的授粮问题。陈仪管理粮食的改革遭到严重挫折。他并不认为是统制经济的政策有错,而是由于各方面条件不成熟所致。

4.施政理念

陈仪信仰三民主义,身体力行。他在福建为官一方,就是要践行平生抱负,第一“要使人民受教育的机会均等,过去的教育,因为费用太贵,仅限于少数有钱子弟得享此特权,这是不对的,我们一定要使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机会”。其次,“工作的机会要均等,凡有工作能力的,愿意工作的,应使他有工作的机会”。第三“是医疗的机会均等。本省新近正在积极筹办一个省立医院,在各县还办了许多民疗队,以后当设法尽量扩充,将医疗机关,普遍于各县各乡,务使凡是病人,均有受医疗的机会,不致冤死病死”。

对施政上的阻力,陈仪迎难而上,不畏人言。1936年11月,陈仪在福建省光复纪念会上坦言:“现在感觉到地方上豪强的势力很大,把持地方,包租包税,出入公门,包揽讼事,败坏风纪,庇护匪类,甚至侵占公产,不一而足;若是守正不阿,实心办事的地方官吏,就会遇到种种的困难和障碍,被匿名控告的,也一定很多,要是换了一个老于世故的官僚去时,就会和他妥协,做得平安无事,而一切重要政令因之不能进行。”陈仪坚决与地方顽固势力作斗争。

1930年代的中国仍然是一个传统的血缘社会,通过亲戚朋友网络,个人与社会发生联系。很多人只认为自己是孤立的个人、家庭的子孙,不知有社会、国家、民族,只知有私,不知有公;只知小我,不知团体。这种血亲网络已不适应建立一个现代公民社会。陈仪主张:“革命者应有‘一切都可牺牲,惟有国家民族不能牺牲’的精神,如果有关国家民族生命的事,应不惜牺牲个人家庭;国家和民族,是国民最实际最重要的‘大我’,我们个人这个‘小我’想要得到真正的进步和发展,唯有求之于整个国家民族的进步和发展之中。”

他反复劝诫部属:“一、工作是道德。现在做人最重要的道德,就是做工作。一天不做工作,就等于一天没有道德……二、忙碌是幸福,大家都做工,一天忙到晚,当然再没有时间做坏事,金钱可以节省,家庭能够满足,人格可以维持,这就是很大的幸福了……三、闲空是堕落,人一有闲空,就容易寻无聊的事情来做,而做无聊的事情就是堕落之门……四、懒惰是罪恶。一切的罪恶,都导源于懒惰。窃贼、强盗,都是自己不肯做工,妄想拿别人现成的东西来过活,才去做的,一个人能勤劳,决不至无生计,唯有懒惰,才是走向罪恶之路。”

对广大的底层民众,陈仪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于我们自己的同胞,要有平等的观念。我们过去因为受专制时代传统下来的遗毒,一般士大夫阶级,妄自尊大,往往把自己看做是特殊阶级,瞧不起老百姓,对于同胞缺乏平等的观念……民主国家的国民,不应该有这种现象,凡是自己的同胞,都应当一律平等看待。大家要知道,职业的不同,并不是阶级的分野,而是人类互助合作的方法……现在是我们同舟共济的时候,一切事情,惟有互助合作,才能成功,对于自己的同胞,没有平等的观念,缺乏互助合作的精神,我们建设民主国家的理想,决没有实现的可能!”

孔子教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政治的最高理想为大同。对儒家思想,陈仪予以批判:“第一、儒家的政治思想,是君主的,而不是民主的;是阶级的,而不是平等的……第二、儒家的政治思想,是消极的,而不是积极的;是苟安的,而不是进取的……第三、儒家的政治思想,是主张礼治而反对法治的,是只有私的关系,而没有公的观念的。礼治(有时亦称人治)与法治,是儒家与法家思想的分野……儒家还有一个大毛病,就是在经济上是公私不分的……此外,热中做官,摆官架子,也是儒者的通病。”

儒家的流弊是只图私利,罔顾国家人民的利益。荆公目睹国家贫弱,受困辽、金、西夏,改革庶政,变法图强。士大夫阶级群起反对。王安石的青苗、免役、保甲种种新法,无不受他们的反对和讥评。陈仪为王安石变法失败扼腕:“所谓政治,不过是为一部分士大夫阶级利益而与老百姓无干么?这种绝对自私自利的思想,至今仍深入人心牢不可破,支配了我们中国整个的社会。我们要扫除旧思想,就非从此入手不可。这种旧思想不扫除,我们政治上的一切改革是无法进行的。”

饱受日本文化濡染的陈仪,严谨刻板、认真仔细、强势集权、勇于行动。如同众多赴东洋留学的中国人一样,陈仪对日本爱恨交加。不同于挚友鲁迅的坐而论道,陈仪奉行“坐言力行,躬行实践”:“革命者要实行主义政策,没有力行精神是不行的。中国的士大夫阶级从来缺乏公忠体国的精神和勇气,只有为私之时,才能鼓起一些勇气,至若为公家做事能一往直前的,却很不多见。即使有点勇气的,如王安石、张居正等人,亦因社会阻力过大,未能贯彻始终,实现其全盘的理想。而西洋的大政治家,可就不同了。他们谋国的忠勇不同,真值得我们的赞佩。我以为做革命工作的人,必须有一股傻劲,只问耕耘,不问收获,为了坚持理想,应该不惜牺牲身家生命,至于一时的毁誉,那更不值得顾及了。”

他反对走自由资本主义道路,强调国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国父鉴于欧美及日本各资本主义国家已经走了错路,因为私人资本主义的尽量发展,造成了社会上贫富悬殊的怪现象,现在要想推翻已经不易,非经一场大革命大流血不可;故主张中国应该乘此时机,防止私人大资本的出现。我们决不可在政治革命之后,再要来一番社会革命,重踏欧美及日本各资本主义国家的覆辙。因为中国现在还没有大资本家,大家都是贫,不过有大贫与小贫之别罢了。所以,国父的民生主义,讲平均地权,讲节制资本,就是要用和平渐进的方法,达到社会主义理想的彼岸。而其最终目的,则在为全民谋福利,并非为少数特殊阶级求保障。本省现在要实行民生主义,还不过对若干问题作稍稍的推动,如发展省营事业,实行管理粮食,统制运输等项,这都不过是国父遗教中的一小部分。但是我们刚才开始实行,社会上就谣言蜂起,胡乱批评起来了。将来我们要解决土地问题,实行国父土地政策的时候,更不知要碰到多少的阻碍呢!”

台湾在日本的统治下,经济迅速发展,福建远远不及。陈仪希望福建能像台湾一样,建立现代省政。在政治上,他主张集权制,对于一切措施,非管即统。在福建做八年主席,权力之大,超过其他各省主席。陈仪在福建,所有措施全以省令行之,各厅、处无单独对外行文的资格,即使一个科员书记的任免,必由省府秘书行之。他延揽了不少人才,以强悍的作风推行新政。福建在政治上渐有起色,经济逐步发展,文化教育步上轨道,成为全国一个开风气之先的省份。统制经济的出发点甚善,但遏止了民间的经济活力,扩大了操作者的权力,加上没有相应的措施配合,民间未蒙其利,反受其害。陈仪的统制经济政策,特别是粮食公沽招致各方反对,得罪了商人与土豪劣绅,也得罪了特工。福州沦陷,作为全省军政长官的陈仪失地有责,不得不向国民政府自请处分。1941年9月,陈仪离开福建。

第三节 民国省制

一 废省与缩省

元朝设省。省的划分依据地域、经济和社会因素,也依据历史传统。一个省在经济上常常不能自给自足,需要和其他省份发生通商关系,但行政上可以自决,在社会意义上是一个大单位。明清承元制。清制,中央之下为省,省下为道,道下为府,府下为州为县。太平军起,地方督抚权势激增,至武昌首义,各省独立,大清帝国灭亡。

在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的大国,行省制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控驭各方。然而,省区太广,省权过高,一旦中央权威削弱,各省易分庭抗礼,成尾大不掉之势,妨害国家行政的统一。

中国历代地方组织,无论两级制,还是三级制,高级地方政府远重要于低级地方政府。从历代政治演变的情况看,实施集权,往往不能有效治理;采行分权,易造成割据一方。秦的郡,汉的州,唐的道,宋的路,以及元以后的省,或则赋予军民财政各种大权,造成外重内轻的现象,汉的州牧,唐的藩镇,清的督抚,地方势力坐大的结果,促成王朝的覆亡;或则尽力削弱地方地位,造成内重外轻的现象,宋明两代,中央权力过重,国本衰弱,终致亡国的大祸。

宣统二年,康有为鉴于各省督抚权力大张,主张裁撤各省督抚,先废省存道,然后废道存府。梁启超引伸其义,缩小省区之说为全国注目。梁启超以实行困难,力主渐进。1913年,熊希龄主阁,以废省改道列为三大施政之一,袁世凯反对此议,无果而终。

1916年以后,少数人士附会欧美政制,以美国、德国皆联邦,其国强盛,中国未能效法欧美组织联邦,国运不昌,鼓吹联省自治。

民国初年,各地省政府权力过大,对抗中央,故有废省之议,就是缩小省的行政区域,压缩省政操纵者的权力,加强中央集权。中国地方辽阔,交通不便,由22单位划分为数十单位、数百单位,以府以道为区域,中央实难监督。废省之议乃纸上谈兵,在混乱的民国初年无法落实。

孙中山在《建国大纲》中阐述:“建设之程序,分为三期:一曰军政时期,二曰训政时期,三曰宪政时期。”“在军政时期,一切制度悉隶于军政之下,政府一面用兵力以扫除国内之障碍,一面宣传主义以开化全国之人心,而促进国家之统一。”“凡一省完全底定之日,则为训政开始之时,而军政停止之日。”“在训政时期,政府当派曾经训练考试合格之人员,到各县协助人民,筹备自给。其程序以全县人口调查清楚,全县土地测量完竣,全县警卫办理妥善,四境纵横之道路修筑成功,而其人民曾受四权行使之训练,而完毕其国民之义务,誓行革命之主义者,得选举县官,以执行一县之政事,得选举议员,以议立一县之法律;始成为一完全自治之县。”“一完全自治之县,其国民有直接选举官员之权,有直接罢免官员之权,有直接创制法律之权,并直接复决法律之权。”“每县地方自治政府成立之后,得选国民代表一员,以组织代表会,参预中央政事。”“凡一省全数之县,皆达完全自治者,则为宪政开始时期。国民代表会得选举省长,为本省自治之监督,至于该省内之国家行政,则省长受中央之指导。”“在此时期,中央与省之权限,采均权制度。凡事务有全国一致之性质者,划归中央;有因地制宜之性质者,划归地方;不偏于中央集权或地方分权。”“县为自治之单位,省立于中央与县之间,以收联络之效。”

省是单纯的国家行政区域,或为地方自治团体,中山先生未给出具体答案。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对如何落实训政时期的省制,争论颇大。为防止地方拥兵自重,破坏统一,国民政府高层多主张削弱省政府的权力,视其为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不是地方自治单位。一些宪政学者鉴于中国幅员辽阔,南北东西差异较大,虚省化等于要中央政府去管理约2000个县,理论上无法成立,实践中根本行不通,必须分层。他们从法理的角度,认为县固为自治单位,但到一省各县实行自治时,省也就是自治团体了。这时候的省一方面是国家行政区域,受中央的指挥,办理国家行政事项;一方面是地方自治团体,须办理省自治及监督县自治事项。

1930年,国民党三届四次全体会议发表宣言,关于“缩小省区问题”:“全体会议又认为,现行省区,非为之更定区划,酌量缩小,终不能祛省权过大之弊,打破封建恶习,以确立民国之基础。此一决议,将为元明以来行政上最大之改革,而于县自治之发展,中央指挥地方之灵活,为国家统一之保障,必有最显著之影响。虽其如何划分之实施方法,尚有待于深长细密之研究,而更定区划之为必要,则可断言。”缩省规模过大,牵连太广,难于实施。九一八事变爆发,国民政府无暇顾及缩省问题。

二 省的地位与省政府组织

1931年6月公布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其中与省政府职权有关的有,第五十九条“中央与地方之权限,依建国大纲第十七条之规定,采均权制度”。第六十条“各地方于其事权范围内得制定地方法规,但与中央法规抵触者无效”。第六十四条“凡一省达到宪政开始时期,中央及地方权限,应依建国大纲以法律详细规定之”。真正规定省政府职权的只有第七十八条,“省置省政府,受中央之指挥,综理全省政务,其组织以法律定之”。

1936年的“五五宪草”宣示,第九十八条“省设省政府,执行中央法令及监督地方自治”。第九十九条“省政府设省长一人,任期三年,由中央政府任免之”。第一〇〇条“省设省参议会,参议员名额,每县市一人,由各县市议会选举之,任期三年,连选得连任”。第一〇一条“省政府组织,省参议会之组织职权,及省参议员之选举罢免,以法律定之”。“五五宪草”规定,省政府执行中央法令,监督地方自治。这表明省的地位属中央的行政区,代表中央政府,省长由中央政府任免,省参议会仅为辅助省政而设的咨询机关,非省的立法机关。其主要用意在于中国自有行省以来,均以省为中央的行政区域,省并无自治权,省行政首长往往漠视中央政令,割据一方,与中央对峙,若授以自治权,易使省府有挟持民意抗拒中央的机会。

1941年,中央改订财政收支系统和田赋由中央接管以后,省政府组织法和各项有关法令还没有修改,但实际上省的性质和地位已渐有变更,最低限度,可以说是有变为中央的代表机关的趋势。财政收支系统变更以后,没有了省财政,接着省的岁入岁出预算成为国家岁入岁出预算的一部分,省的施政计划也成为了国家计划的一部分。许多过去由省办理的事务,逐渐改由中央直接办理。在法令上,省的地位是中央代表机关,而事实上,省的权限日益扩充,许多事务渐成省地方事务。随着中央授权扩张,省将变成地方行政组织的一级。

省政府组织最初为独任制,继则由独任制改为合议制。省政府组织法多次修改增补。1931年,南京国民政府公布《修正省政府组织法》,其第四条规定:“省政府设委员七人至九人,简任,组织省政府委员会,行使职权。省政府设主席一人,由国民政府就省政府委员中任命之。”第八条规定:“省政府设左列各厅、处:一、秘书处;二、民政厅;三、财政厅;四、教育厅;五、建设厅。”第十六条规定:“各厅设厅长一人,由行政院就省政府委员中提请国民政府任命之。综理各该厅事务,指挥监督所属职员及所辖机关。”各厅有各厅的职权,省主席不亲自管事,难以行使其执行权和监督权。各厅可以上对中央各部会,下对各县市各科局直接行文,使得省政府政出多门。各厅处自成系统,互相扯皮推诿。

蒋介石督师江西,由于省政府组织散漫,事权不专,深感省政府不能发挥效能,于1932年12月,提出修改行政机关组织案,主张边远省份省政府应合署办公,并减少委员人数。1933年,蒋介石以合署办公主张征询各省主席的意见,大都表示赞成。

1933年7月,《省政府合署办公办法大纲》规定:“(一)秘书处、民政厅、财政厅、建设厅、教育厅及保安处,概应并入省政府公署之内。一切直属省政府之机关,应分别裁并,或量为缩小,改隶于主管厅处。(二)省政府合署办公后,一切文书,概由省府秘书处总收总发,由主管厅处承办,分别副署或会商副署,签呈主席判行。各厅处上对中央院部,下对专员县长或市长及所属科局,均不直接往复文书,概以省政府之名义行之。”

省政府合署办公制在福建等省份先行实施。省府合署办公制完全为修正省政府组织法的缺点,使省行政组织臻于健全。省府合署办公制的主要作用,一面在实行分级负责,维持省行政的统一性,一面在减缩行政费用,增加行政效率。1934年,多数省份开始推行省府合署办公制,成功的地方固然不少,失败的地方也很多。

至1941年,随着省政府管辖范围的扩大,机构多有增加。现行的省组织机构重叠纷歧,较之未实行合署办公以前,实属过之。政界及学术界均认为有彻底调整的必要。

依省政府合署暂行规程,直属省府合署办公的,本来只有民政、财政、教育、建设4厅,和秘书、保安2处,但现在各省除了这6个单位,普通直属省府合署办公的,还有粮政局、地政局、卫生处、社会处、会计处、统计处等。这些机关的业务都是由原来的6单位中分割出来的。因为中央主管机关变更,在中央有了专管机关,便要求各省也设立专管机关,以便上下联成一个行政系统。这便于中央主管机关指挥监督,各省机构日趋繁复,以前民政厅主管的粮食、卫生、地政、社会都设置了专管机构,业务分散。

国民党训政时期,省政府主席由国民政府主席任命,省政府所属各厅为行政院的派驻机构,省政府的权力较小,亦不易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来筹划施政方针,发展经济。国民政府中一些有远见的省政府主席,在安定地方、恢复经济的过程中,深感国民政府设计的省制仍然停留在农业社会的削藩阶段,无助于地方经济的稳定,更谈不上因地制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探索适合于战后中国复兴的省政府制度,许多有识之士在思索中。

三 陈仪论省政改革

1939年1月,国防最高委员会建立,成为战时党政军最高权力机构。1940年10月,国民政府设立中央设计局,隶属于国防最高委员会,由国防最高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兼任中央设计局总裁。其主持全国政治、经济的设计与审核,最高经济决策权力进一步集中。

蒋介石指出:“中央设计局的成立,是根据行政三联制的理论而来的。行政三联制的内容包括设计、执行和考核,而其主要部分则在于设计,如果设计不能完善,执行就不能顺利,考核也就不能精密;我们要使政令有效,事业成功,必须先有整个的计划,所以设计工作在行政三联制中实为最首要的工作。”

1941年底,陈仪到重庆就任行政院秘书长一职,同时任国家总动员会议主任。行政院在重庆曾家岩,与蒋介石的住宅一墙之隔,有腰门相通。行政院长由蒋介石自兼,副院长由财政部长孔祥熙兼任,实际上由孔祥熙负责日常事务。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公文旅行层次,陈仪主张分层负责,即下放部分职权由主管司科核定送发,并拟定了“分层负责制”的议案,准备提交行政院会议通过实施。这触动了孔祥熙的利益,总是设法将议案压下来,或说时间不及讨论,而行政院议事组则每次把“分层负责制”一案列入议程中。孔祥熙十分不满,觉得陈仪过于固执,缺乏变通。陈仪也不满孔祥熙的买办作风。孔祥熙觉得陈仪不如前任魏道明听话,下决心将陈仪调离行政院。1942年,陈仪与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秘书长张励生对调工作。

1943年10月,陈仪兼任陆军大学代校长,积极办学,广揽人才,培训抗战军事专才。

设计工作由中央设计局负责,考核工作由党政考核委员会负责。行政三联制是蒋介石倡导的,设计、执行、考核,蒋介石都极重视,曾令各行政机关设置设计、考核的部门。可惜一般机关都不能切实施行行政三联制,功效未显。

根据多年的实践,陈仪形成自己的一套施政理念。1942年9月,他在中央训练团党政训练班讲演《行政要领》:“要明了行政要领,有四件事须很简单地说一说。第一,行政的目的,在依据决定的政策,以实行三民主义,建设一政治最修明、人民最安乐,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使人人各尽其力,各得其所,各遂其生。第二,行政的态度,应该是积极的,现在的政府,已由守夜警察的地位,进而为增进社会福利的机关。以前‘无为而治’、‘轻徭薄赋’一种消极的态度,要完全改变……第三,行政的方法,应该是科学的……第四,行政机关,好像工厂的机器,是行政的重要工具之一。在‘权’、‘能’分开,政府须有‘能’的时代,这类机器,必须强健有力,必须灵活便捷。软弱的、笨拙的机构,是不适用于现在需要快干的中国的。如何能使机构强健有力而灵活便捷呢?在纵的系统方面,须力求单纯,要一元化(每一机关,只有一个上级机关,只须遵奉一级命令。否则上司太多,政令纷歧,弄成‘公要馄饨婆要面’、‘一国三公无所适从’的状况,是很减少行政效率的),要减少层级,要头轻脚重(例如县、乡镇是最基层的机构,要充实,倘使行政机关如倒置的宝塔,顶尖很大,而底层很空虚,那末,就有倾倒的危险),要集中权力(例如省政府自合署办公后,县政府自裁局设科以后,力量比以前集中)。在横的联系方面,须力求协调,工作要分清而不重复,不矛盾,责任要专一而不推诿,不牵制;职权要均衡而不畸重畸轻,手续要简捷而不繁复,不迟缓。诸君如果用这几个条件去检讨现行的行政机关,他的应如何改进,就不难明白。至于现行的行政机关,在中央有行政院各部、会、署及其附属机关,在地方有省政府、专员公署、县政府、区署、乡镇公所等,欲知详细,可阅行政述要。”

陈仪推崇三民主义,认为“基层政治便是县的政治”。关于基层政治与民族主义,要“使人民了解三民主义,是地方自治亦即基层政治的最基本工作”。关于基层政治与民权主义,须具备几种条件,“(1)人民有管理的能力。(2)人民有管理的机关。(3)人民有管理的方法”。关于基层政治与民生主义,“一方面要生产足,一方面要分配均”。有人怀疑基层政治,认为人民教育程度不够。陈仪主张:“我们要从‘做’中‘学’,即做即学,即学即做。骑马要于马上学,游泳要于水中学。地方自治,也要于实行地方自治中训练学习。”

各界人士主张尽快落实宪政。陈仪指出:“我们所需要的宪政,不只是一部堂哉皇哉的宪法,而是要完成地方自治工作,使人民能行使四权,实现民权主义。如何才能达到目的呢?我以为有三件基本工作,必须做到。第一件工作,是要使人民由贫变富……所以我们第一件工作,必须普遍的改进并发展我们的生产事业,交通事业,赶走这个贫字。第二件工作,是要使人民由愚变智……我们的教育工作,必须努力,一方须求普及,一方更当提高,以求增进人民智力,使人民由愚变智。第三件工作,是要使人民由弱变强……以上三项工作,我以为是今日地方政治的基本任务,必须这三项工作办得有成绩,有进步,然后我们才能说得上完成地方自治,实行真正的宪政,否则,在一般人民都是贫、愚、弱的基础上,什么都建立不起!”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