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桂梅:影响孩子一生的主题阅读(第二季)(小学六年级专用)(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21 1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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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窦桂梅

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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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桂梅:影响孩子一生的主题阅读(第二季)(小学六年级专用)

窦桂梅:影响孩子一生的主题阅读(第二季)(小学六年级专用)试读:

1 那年那人那景

主题导读亲爱的孩子,你有没有想过,当有一天你背起行囊离开家乡,离开养育我们的亲人,离开一张张熟悉的面孔,离开我们热恋的土地,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对于家乡,每个人都有着割舍不下的情愫,当家乡变成了故乡,也就成了我们魂牵梦绕的牵挂。“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民族,都有着自己独具特色的风俗民情。历来的文人墨客也对此有着一种独有的感情,留下了难以计数的佳作美文。在《

北京的春节

》一文中,深谙老北京民俗的老舍先生,将老北京过年的旧事娓娓道来,让你在阅读的过程中,如同在听长辈讲故事,又似童年入梦来,不禁在心头翻涌起浓郁复杂的情绪。走出《北京的春节》,我们再走进《

北平的四季

》,跟随郁达夫的笔触,可以领略到北平四季独特的景致,看到一幅幅色彩明丽的画卷。或许你居住在繁华的都市,或许你居住在偏远的山区,但在我们眼里,家乡都是独特的,我们深深地眷恋着它,因为那里有我们熟悉的气息,那里珍藏了我们太多的记忆。刘亮程的《

村庄的头

》中充溢着天然的乡土味道,家乡的一草一木仿佛都刻入他的心灵深处。在他的描绘下,贫瘠而荒凉的土地竟多了几分童话色彩,他对家乡的爱恋更是体现在字里行间,他写道:“我为啥非要在你的坑洼路上把腿走老,在你弥漫尘土和麦香的空气中闭上眼,忘掉呼吸?”走进莫言的《

草木虫鱼

》,我们感受到脑海里的记忆在绽放,那时物质缺乏,却不乏精神上的快乐,可欢乐背后也隐隐透着几分无奈与酸楚。历史名人话京城。朱自清的《初到清华记》情景交融,充满艺术意蕴,读来有余味,有余情,咀而“味之不尽”,含蓄之美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

水乡怀旧

》则充满浓厚的烟火气息,“无论是一斤麻油,一尺鞋面布,或是一斤淮蟹,只要店铺里有的,都可以替你买来,他们也不写账,回来时只凭着记忆……”简简单单的细节描述,日常生活的画面便呈现在我们面前,将我们带入记忆中的故乡,思绪也随着作者的追怀一起荡漾开来。每个人的舌尖都是一个故乡,美食承载着人们对故乡的情感和记忆。梁实秋的《笋》堪称美食向导,但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是在借怀念故乡美食寄托对故乡的深深思念之情。亲爱的孩子,“风景等过客,故乡等归人”。故乡是永久的眷恋,不论走到哪里,也挡不住对故乡的思念、对亲人的呼唤,故乡是我们精神的归属,是我们心中永远的渴望。北京的春节文/老舍老舍(1899—1966),原名舒庆春,小说家、文学家、戏剧家。代表作品有长篇小说《骆驼祥子》《四世同堂》,话剧《茶馆》等。按照北京的老规矩,过农历的新年(春节),差不多在腊月的初旬就开头了。“腊七腊八,冻死寒鸦”,这是一年里最冷的时候。可是,到了严冬,不久便是春天,所以人们并不因为寒冷而减少过年与迎春的热情。在腊八那天,人家里、寺观里,都熬腊八粥。这种特制的粥是为祭祖祭神的。可是细一想,它倒是农业社会一种自傲的表现——这种粥是用各种的米、各种的豆与各种的干果(杏仁、核桃仁、瓜子、荔枝肉、桂圆肉、莲子、花生米、葡萄干、菱角米……)熬成的。这不是粥,而是小型的农业展览会!腊八这天还要泡腊八蒜。把蒜瓣在这天放到高醋里,封起来,为过年吃饺子用的。到年底,蒜泡得色如翡翠,而醋也有了些辣味,色味双美,使人要多吃几个饺子。在北京,过年时,家家吃饺子。从腊八起,铺户中就加紧地上年货,街上加多了货摊子——卖春联的、卖年画的、卖蜜供的、卖水仙花的等等,都是只在这一时节才会出现的。这些赶年的摊子都教儿童们的心跳得特别快一些。在胡同里,吆喝的声音也比平时更多更复杂起来,其中也有仅在腊月才出现的,像卖宪书的、松枝的、薏仁米的、年糕的等等。在有皇帝的时候,学童们到腊月十九日就不上学了,放年假一月。儿童们准备过年,差不多第一件事是买杂拌儿。这是用各种干果(花生、胶枣、榛子、栗子等)与蜜饯掺和成的,普通的带皮,高级的没有皮——例如:普通的用带皮的榛子,高级的就用榛仁儿。儿童们喜吃这些零七八碎儿,即使没有饺子吃,也必须买杂拌儿。他们的第二件大事是买爆竹,特别是男孩子们。恐怕第三件事才是买玩意儿——风筝、空竹、口琴等——和年画儿。儿童们忙乱,大人们也紧张。他们须预备过年一切吃的、使的、喝的。他们也必须给儿童赶做新鞋新衣,好在新年时显出万象更新的气象。二十三日过小年,差不多就是过新年的“彩排”。在旧社会里,这天晚上家家祭灶王,从一擦黑儿鞭炮就响起来,随着炮声把灶王的纸像焚化,美其名叫送灶王上天。在前几天,街上就有多少多少卖麦芽糖与江米糖的,糖形或为长方块或为大小瓜形。按旧日的说法:用糖粘住灶王的嘴,他到了天上就不会向玉皇报告家庭中的坏事了。现在,还有卖糖的,但是只由大家享用,并不再用来粘灶王的嘴了。过了二十三,大家就更忙起来,新年眨眼就到了啊。在除夕以前,家家必须把春联贴好,必须大扫除一次,名曰“扫房”,必须把肉、鸡、鱼、青菜、年糕什么的都预备充足,至少足够吃用一个星期的——按老习惯,铺户多数关五天门,到正月初六才开张。假若不预备下几天的吃食,临时不容易补充。还有,旧社会里的老妈妈论,讲究在除夕把一切该切出来的东西都切出来,省得在正月初一到初五再动刀,动刀剪是不吉利的。这含有迷信的意思,不过它也表现了我们确是爱和平的人,在一岁之首连切菜刀都不愿动一动。除夕真热闹。家家赶做年菜,到处是酒肉的香味。老少男女都穿起新衣,门外贴好红红的对联,屋里贴好各色的年画,哪一家都灯火通宵,不许间断,炮声日夜不绝。在外边做事的人,除非万不得已,必定赶回家来,吃团圆饭,祭祖。这一夜,除了很小的孩子,没有什么人睡觉,都要守岁。春节的光景与除夕截然不同:除夕,街上挤满了人;春节,铺户都上着板子,门前堆着昨夜燃放的爆竹纸皮,全城都在休息。男人们在午前就出动,到亲戚家、朋友家去拜年。女人们在家中接待客人。同时,城内城外有许多寺院开放,任人游览,小贩们在庙外摆摊,卖茶、食品和各种玩具。北城外的大钟寺、西城外的白云观、南城的火神庙(厂甸)是最有名的。可是,开庙最初的两三天,并不十分热闹,因为人们还正忙着彼此贺年,无暇及此。到了初五六,庙会开始风光起来,小孩们特别热心去逛,为的是到城外看看野景,可以骑毛驴,还能买到那些新年特有的玩具。白[1]云观外的广场上有赛轿车赛马的;在老年间,据说还有赛骆驼的。这些比赛并不争取谁第一谁第二,而是在观众面前表演骡马与骑者的美好姿态与技能。多数的铺户在初六开张,又放鞭炮,从天亮到清早,全城的炮声不绝。虽然开了张,可是除了卖吃食与其他重要日用品的铺子,大家并不很忙,铺中的伙计们还可以轮流着去逛庙、逛天桥和听戏。元宵(汤圆)上市,新年的高潮到了——元宵节(从正月十三到十七)。除夕是热闹的,可是没有月光;元宵节呢,恰好是明月当空。春节是体面的,家家门前贴着鲜红的春联,人们穿着新衣裳,可是它还不够美。元宵节,处处悬灯结彩,整条的大街像是办喜事,火炽而美丽。有名的老铺都要挂出几百盏灯来,有的一律是玻璃的,有的清一色是牛角的,有的都是纱灯;有的各形各色,有的通通彩绘全部《红楼梦》或《水浒传》故事。这在当年,也就是一种广告;灯一悬起,任何人都可以进到铺中参观;晚间灯中都点上烛,观者就更多。这广告可不庸俗。干果店在灯节还要做一批杂拌儿生意,所以每每独出心裁地制成各样的冰灯,或用麦苗做成一两条碧绿的长龙,把顾客招来。除了悬灯,广场上还放花盒。在城隍庙里并且燃起火判,火舌由判官的泥像的口、耳、鼻、眼中伸吐出来。公园里放起天灯,像巨星似的飞到天空。男男女女都出来踏月、看灯、看焰火;街上的人拥挤不动。在旧社会里,女人们轻易不出门,她们可以在灯节里得到些自由。小孩子们买各种花炮燃放,即使不跑到街上去淘气,在家中也照样能有声有光地玩耍。家中也有灯:走马灯——原始的电影——宫灯,各形各色的纸灯,还有纱灯,里面有小铃,到时候就叮叮地响。大家还必须吃汤圆呀。这的确是美好快乐的日子。一眨眼,到了残灯末庙,学生该去上学,大人又去照常做事,新年在正月十九结束了。腊月和正月,在农村社会里正是大家最闲在的时候,而猪牛羊等也正长成,所以大家要杀猪宰羊,酬慰一年的辛苦。过了灯节,天气转暖,大家就又去忙着干活了。北京虽是城市,可是它也跟着农村社会一齐过年,而且过得分外热闹。在旧社会里,过年是与迷信分不开的。腊八粥、关东糖、除夕的饺子,都须先去供佛,而后人们再享用。除夕要接神;大年初二要祭财神,吃元宝汤(馄饨),而且有的人要到财神庙去借纸元宝,抢烧头股香。正月初八要给老人们顺星、祈寿。因此,那时候最大的一笔浪费是买香蜡纸马的钱。现在,大家都不迷信了,也就省下这笔开销,用到有用的地方去。特别值得提到的是现在的儿童只快活地过年,而不受那迷信的熏染,他们只有快乐,而没有恐惧——怕神怕鬼。也许,现在过年没有以前那么热闹了,可是多么清醒健康呢。以前,人们过年是托神鬼的庇佑;现在是大家劳动终岁,大家也应当快乐地过年。阅读小助手春节是中国民间最隆重、最热闹的节日,我国“过年”的传统由来已久,在传承发展中已经形成了一种独具特色的文化,许多习俗流传至今,如办年货、扫尘、贴年红、团年饭、守岁、舞龙舞狮、拜神祭祖等,这些活动洋溢着浓郁的喜庆气氛,凝聚着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老舍先生大笔如椽,用京味儿的语言,描绘了一幅幅北京春节民风民俗的画卷,展示了中国传统节日的温馨和美好。读后,你是否被欢欢喜喜过春节的气氛感染?对老北京的春节习俗你了解到了哪些?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民族有着不同的风俗民情,但唯一不变的是,年都是热热闹闹的。孩子,你眼中的春节是什么样子的呢?拿起笔试着写一写吧![1]老年:过去,以前。——编者注北平的四季文/郁达夫郁达夫(1896—1945),现代作家。代表作品有《怀鲁迅》《沉沦》《故都的秋》《春风沉醉的晚上》《过去》《迟桂花》等。对于一个已经化为异物的故人,追怀起来,总要先想到他或她的好处;随后再慢慢的想想,则觉得当时所感到的一切坏处,也会变作很可寻味的一些纪念,在回忆里开花。关于一个曾经住过的旧地,觉得此生再也不会第二次去长住了,身处入了远离的一角,向这方向的云天遥望一下,回想起来的,自然也同样地只是它的好处。中国的大都会,我前半生住过的地方,原也不在少数;可是当一个人静下来回想起从前,上海的闹热,南京的辽阔,广州的乌烟瘴气,汉口武昌的杂乱无章,甚至于青岛的清幽,福州的秀丽以及杭州的沉着,总归都还比不上北京——我住在那里的时候,当然还是北京——的典丽堂皇,幽闲清妙。先说人的分子罢,在当时的北京,——民国十一二年前后——上自军财阀政客名优起,中经学者名人、文士美女教育家,下而至于负贩拉车铺小摊的人,都可以谈谈,都有一艺之长,而无憎人之貌;就是由荐头店荐来的老妈子,除上炕者是当然以外,也总是衣冠楚楚,看起来不觉得会令人讨嫌。其次说到北京物质的供给哩,又是山珍海错、洋广杂货以及萝卜白菜等本地产品,无一不备,无一不好的地方。所以在北京住上两三年的人,每一遇到要走的时候,总只感到北京的空气太沉闷,灰沙太暗淡,生活太无变化;一鞭出走,出前门便觉胸舒,过芦沟方知天晓,仿佛一出都门,就上了新生活开始的坦道似的;但是一年半载,在北京以外的各地——除了在自己幼年的故乡以外——去一住,谁都会得重想起北京,再希望回去,隐隐地对北京害起剧烈的怀乡病来。这一种经验,原是住过北京的人,个个都有,而在我自己,却感觉得格外地浓,格外地切。最大的原因或许是为了我那长子之骨,现在也还埋在郊外广谊园的坟山,而几位极要好的知己,又是在那里同时毙命的受难者的一群。北平的人事品物,原是无一不可爱的,就是大家觉得最要不得的北平的天候,和地理联合上一起,在我也觉得是中国各大都会中所寻不出几处来的好地。为叙述的便利起见,想分成四季来约略地说说。北平自入旧历的十月之后,就是灰沙满地,寒风刺骨的节季了,所以北平的冬天,是一般人所最怕过的日子。但是要想认识一个地方的特异之处,我以为顶好是当这特异处表现得最圆满的时候去领略;故而夏天去热带,寒天去北极,是我一向所持的哲理。北平的冬天,冷虽比南方要冷得多,但是北方生活的伟大幽闲,也只有在冬季,使人感受得最澈底。先说房屋的防寒装置吧,北方的住屋,并不同于南方的摩登都市一样,用的是钢骨水泥,冷热气管;一般的北方人家,总只是矮矮的一所四合房,四面是很厚的泥墙;上面花厅内都有一张暖炕,一所回廊;廊子上是一带明窗,窗眼里糊着薄纸,薄纸内又装上风门,另外就没有什么了。在这样简陋的房屋之内,你只教把炉子一生,电灯一点,棉门帘一挂上,在屋里住着,就一辈子总是暖炖炖像是春三四月里的样子。尤其会使你感觉到屋内的温软堪恋的,是屋外窗外面呜呜在叫啸的西北风。天色老是灰沉沉的,路上面也老是灰的围障,而从风尘灰土中下车,一踏进屋里,就觉得一团春气,包围在你的左右四周,使你马上就忘记了屋外的一切寒冬的苦楚。若是喜欢吃吃酒,烧烧羊肉锅的人,那冬天的北方生活,就更加不能够割舍;酒已经是御寒的妙药了,再加上以大蒜与羊肉酱油合煮的香味,简直可以使一室之内涨满了白蒙蒙的水蒸温气。玻璃窗内,前半夜,会流下一条条的清汗,后半夜就变成了花色奇异的冰纹。到了下雪的时候哩,景象当然又要一变。早晨从厚棉被里张开眼来,一室的清光,会使你的眼睛眩晕。在阳光照耀之下,雪也一粒一粒的放起光来了,蛰伏了很久的小鸟,在这时候会飞出来觅食振翎,谈天说地,吱吱的叫个不休。数日来的灰暗天空,愁云一扫,忽然变得澄清见底,翳障全无;于是年轻的北方住民,就可以营屋外的生活了,溜冰、做雪人,赶冰车雪车,就在这一种日子里最有劲儿。我曾于这种大雪时晴的傍晚,和几位朋友,跨上跛驴,出西直门上骆驼庄去过过一夜。北平郊外的一片大雪地,无数枯树林,以及西山隐隐现现的不少白峰头,和时时吹来的几阵雪样的西北风,所给予人的印象,实在是深刻,伟大,神秘到了不可以言语来形容。直到了十余年后的现在,我一想起当时的情景,还会打一个寒颤而吐一口清气,如同在钓鱼台溪旁立着的一瞬间一样。北国的冬宵,更是一个特别适合于看书,写信,追思过去,与闲谈说废话的绝妙时间。记得当时我们兄弟三人,都住在北京,每到了冬天的晚上,总不远千里地走拢来聚在一道,会谈少年时候在故乡所遇所见的事事物物。小孩们上床去了,佣人们也都去睡觉了,我们弟兄三个,还会得再加一次煤再加一次煤地长谈下去。有几宵因为屋外面风紧天寒之故,到了后半夜一二点钟的时候,便不约而同地会说出索性坐到天亮的话来。像这一种宝贵的记忆,像这一种最深沉的情调,本来也就是一生中不能够多享受几次的昙花佳境,可是若不是在北平冬天的夜里,那趣味也一定不会如此的悠长。总而言之,北平的冬季,是想赏识赏识北方异味者之唯一的机会;这一季里的好处,这一季里的琐事杂忆,若要详细地写起来,总也有一部《帝京景物略》那么大的书好做;我只记下了一点点自身的经历,就觉得过长了,下面只能再来略写一点春和夏以及秋季的感怀梦境,聊作我对这日就沦亡的故国的哀歌。春与秋,本来是在什么地方都属可爱的时节,但在北平,却与别的地方也有点儿两样。北国的春,来得较迟,所以时间也比较短。西北风停后,积雪渐渐地消了,赶牲口的车夫身上,看不见那件光板老羊皮大袄的时候,你就得预备着游春的服饰与金钱;因为春来也无信,春去也无踪,眼睛一眨,在北平市内,春光就会同飞马似的溜过。屋内的炉子,刚拆去不久,说不定你就马上得去叫盖凉棚的才行。而北方春天的最值得记忆的痕迹,是城厢内外的那一层新绿,如同洪水似的新绿。北京城,本来就是一个只见树木不见屋顶的绿色的都会,一踏出九城的门户,四面的黄土坡上,更是杂树丛生的森林地了;在日光里颤抖着的嫩绿的波浪,油光光,亮晶晶,若是神经系统不十分健全的人,骤然间身入这淡绿色的海洋涛浪里去一看,包管你要张不开眼,立不住脚而昏蹶过去。北京市内外的新绿,琼岛春阴、西山挹翠诸景里的新绿,真是一幅何等奇伟的外光派的妙画!但是这画的框子,或者简直说这画的画布,现在却已经完全掌握在一只满长着黑毛的巨魔的手里了!北望中原,究竟要到哪一日才能够重见得到天日呢?从地势纬度上讲来,北方的夏天,当然要比南方的夏天来得凉爽。在北平城里过夏,实在是没有上北戴河或西山去避暑的必要。一天到晚,最热的时候,只有中午到午后三四点钟的几个钟头,晚上太阳一下山,总没有一处不是凉阴阴要穿单衫才能过去的;半夜以后,更是非盖薄棉被不可了。而北平的天然冰的便宜耐久,又是夏天住过北平的人所忘不了的一件恩惠。我在北平,曾经过过三个夏天;像什刹海,菱角沟,二闸等暑天游耍的地方,当然是都到过的;但是在三伏的当中,不管是白天或是晚上,你只教有一张藤榻,搬到院子里的葡萄架下或藤花阴处去躺着,吃吃冰茶雪藕,听听盲人的鼓词与树上的蝉鸣,也可以一点儿也感不到炎热与[1]薰蒸。而夏天最热的时候,在北平顶多总不过九十四五度,这一种大热的天气,全夏顶多顶多又不过十日的样子。在北平,春夏秋三季是连成一片的;一年之中,仿佛只有一段寒冷的时期,和一段比较温暖的时期相对立。由春到夏,是短短的一瞬间,自夏到秋,也只觉得是过了一次午睡,就有点儿凉冷起来了。因此,北方的秋季也让人觉得特别的长,而秋天的回味,也更觉得比别处来得浓厚。前两年,因去北戴河回来,我曾在北平过过一个秋,在那时候,已经写过一篇《故都的秋》,对这北平的秋季颂赞过了一道了,所以在这里不想再来重复;可是北平近郊的秋色,实在也正像是一册百读不厌的奇书,使你愈翻愈会感到兴趣。秋高气爽,风日晴和的早晨,你且骑着一匹驴子,上西山八大处或玉泉山碧云寺去走走看;山上的红柿,远处的烟树人家,郊野里的芦苇黍稷,以及在驴背上驮着生果进城来卖的农户佃家,包管你看一个月也不会看厌。春秋两季,本来是到处都好的,但是北方的秋空,看起来似乎更高一点,北方的空气,吸起来似乎更干燥健全一点。而那一种草木摇落,金风肃杀之感,在北方似乎也更觉得要严肃,凄凉,沉静得多。你若不信,你且去西山脚下,农民的家里或古寺的殿前,自阴历八月至十月下旬,去住它三个月看看。古人的“悲哉秋之为气”以及“胡笳互动,牧马悲鸣”的那一种哀感,在南方是不大能感觉得到的,但在北平,尤其是在郊外,你真会得感至极而涕零,思千里兮命驾。所以我说,北平的秋,才是真正的秋;南方的[2]秋天,不过是英国话里所说的Indian summer或叫作小春天气而已。统观北平的四季,每季每节,都有它的特别的好处;冬天是室内饮食奄息的时期,秋天是郊外走马调鹰的日子,春天好看新绿,夏天饱受清凉。至于各节各季,正当移换中的一段时间哩,又是别一种情趣,是一种两不相连而又两都相合的中间风味,如雍和宫的打鬼,净业庵的放灯,丰台的看芍药,万牲园的寻梅花之类。五六百年来文化所聚萃的北平,一年四季无一月不好的北平,我在遥忆,我也在深祝,祝她的平安进展,永久地为我们黄帝子孙所保有的旧都城!一九三六年五月廿七日阅读小助手“统观北平的四季,每季每节,都有它的特别的好处;冬天是室内饮食奄息的时期,秋天是郊外走马调鹰的日子,春天好看新绿,夏天饱受清凉。”在作者的笔下,北平的四季如一幅幅生动的画卷,令人神往。对走过许多地方的郁达夫来说,静下来回想前半生住过的地方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总归都还比不上北京……的典丽堂皇,幽闲清妙”,句中“典丽堂皇”“幽闲清妙”这两个词恰当地概括出北京的特殊风貌,表达出了作者对北京念念不忘的原因。“五六百年来文化所聚萃的北平,一年四季无一月不好的北平,我在遥忆,我也在深祝,祝她的平安进展,永久地为我们黄帝子孙所保有的旧都城!”寥寥数语便把郁达夫浓浓的家国情怀淋漓尽致地表达了出来。《北平的四季》,描写细腻真切,深邃优美,是对故乡永久的眷恋。请你把那些文质兼美的句子找出来,背一背吧![1]指华氏九十四五度,约相当于摄氏35度。——编者注[2]Indian summer:印第安的夏天,是指所谓中国“十月小阳春”的季节,即深秋时短期的风和日暖的天气。这段天气过后,接踵而来的便是寒冷的冬天。此处,郁达夫先生用小阳春般的“Indian summer”形容中国南方的秋天。——编者注村庄的头文/刘亮程刘亮程(1962— ),被誉为“20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和“乡村哲学家”。代表作品有《晒晒黄沙梁的太阳》《风中的院门》《一个人的村庄》《库车》等。黄沙梁,谁是你伸向天空的手——炊烟、树、那根直戳戳插在牛圈门口的榆木桩子,还是我们无意中踩起的一脚尘土。谁是你永不挪动却转眼间走过许多年的那只脚——盖房子时垫进墙基的一堆沙石,密密麻麻扎入土地的根须,哪只羊的蹄子。或许它一直在用一只蚊子的细腿走路。一只蚂蚁的脚或许就是村庄的脚,它不住地走,还在原地。谁是你默默注视的眼睛呢?那些晃动在尘土中的驴的、马的、狗的、人和鸡的头颅中,哪一颗是你的头呢?我一直觉得扔在我们家房后面那颗从来没人理识的榆木疙瘩,是这个村庄的头。它想了多少年事情。一只鸡站在上面打鸣又拉粪,一个人坐在上面说话又放屁,一头猪拱翻它,另一面朝天。一个村庄的头低埋在尘土中,想了多少年事情。谁又是你高高在上的魂呢?如果你仅仅是些破土房子、树、牲畜和人,如果你仅仅是一片含沙含碱的荒凉土地,如果你真的再没有别的,这么多年我为什么总忘不掉你呢?为啥我非要回到你的旧屋檐下听风躲雨,坐在你的破墙根晒最后的日头呢?别处的太阳难道不照我,别处的风难道不吹我的脸和衣服?我为啥非要在你的坑洼路上把腿走老,在你弥漫尘土和麦香的空气中闭上眼,忘掉呼吸?我很小的时候,从一棵草、一只鸡、一把铁锨、半碗米开始认识你。当我熟悉你所有的事物,我想看见另一种东西,它们指给我——那根拴牛的榆木桩一年一年地指着高处,炊烟一日一日地指向高处,所有草木都朝高处指。我仰起头,看见的不再是以往空虚的天际。阅读小助手破土房子、树木、牲畜、炊烟、榆木疙瘩、坑坑洼洼的路……构成了乡村独特的田园风光。这是一种宁静、淳朴、原生态的自然美,一切都顺势而为,依心生长!“在你弥漫尘土和麦香的空气中闭上眼,忘掉呼吸”,“旧屋檐下听风躲雨”,“破墙根晒最后的日头”……这些都是刘亮程的家乡情结。他的语言并不华丽,叙述并不激昂,故事也不纷杂。可是在阅读中,你不知不觉就会感受到他对生命及生命尊严的厚重的理解。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村庄,这个村庄是我们灵魂和情感的归属,有我们永恒珍藏的记忆。说起家乡,我们总有说不完的话题!如果你想更进一步了解刘亮程笔下的乡村,就读读他的《一个人的村庄》吧!草木虫鱼文/莫言莫言(1955— ),中国当代著名作家。代表作品有《红高粱》《檀香刑》《蛙》,201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好多文章把三年困难时期写得一团漆黑,毫无乐趣,我认为是不对的。在那个特殊的时期里,也还是有欢乐的,当然所有的欢乐大概都与得到食物有关。那时候,我六、七、八岁,与村中的孩子们一起,四处悠荡着觅食,活似一群小精灵。我们像传说中的神农一样,几乎尝遍了田野里的百草百虫,为丰富人类的食谱作出了贡献。那时候的孩子,都挺着一个大肚子,小腿细如柴棒,脑袋大得出奇。我当然也不例外。我们的村子外是一片相当辽阔的草甸子,地势低洼,水汪子很多,荒草没膝。那里既是我们的食库,又是我们的乐园。春天时,我们在那里挖草根剜野菜,边挖边吃,边吃边唱,部分像牛羊,部分像歌手。我们是那个年代的牛羊歌手。我们最喜欢唱的一支歌是我们自己创作的。曲调千变万化,但歌词总是那几句:“一九六零年,真是不平凡;吃着茅草饼,喝着地瓜蔓……”歌中的茅草饼,就是把茅草的白色的甜根,洗净,切成寸长的段,放到鏊子上烘干,然后放到石磨里磨成粉,再用水和成面状,做成饼,放到鏊子上烘熟。茅草饼是高级食品,并不是天天人人都能吃上。我歌唱过一千遍茅草饼,但到头来只吃过一次茅草饼,还是三十年之后,在大宴上饱餐了鸡鸭鱼肉之后,作为一种富有地方风味的小点心吃到的。地瓜蔓就是红薯的藤蔓,用石磨粉碎后熬成粥,再加点盐。这粥在当时也是稀罕物,不是人人天天都能喝上。我们歌唱这两种食物,正说明我们想吃又捞不到吃,就像一个青年男子爱慕一个姑娘但是得不到,只好千遍万遍地歌唱那姑娘的名字。我们只能大口吃着随手揪来的野菜,嘴角上流着绿色的汁液。我们头大身子小,活像那种还没生出翅膀的山蚂蚱。荒年蚂蚱多,这大概也是天不绝人的表现。我什么都忘了,也忘不了那种火红色的、周身发亮的油蚂蚱。这种蚂蚱含油量忒高,放到锅里一炒,滋啦滋啦响,颜色火红,香气扑鼻,撒上粒儿盐,味道实在是好极了。我记得那几年的蚂蚱季节里,大人和小孩都提着葫芦头,到草地里捉蚂蚱。开始时,蚂蚱傻乎乎的,很好捉,但很快就被捉精了。开始时大家都能满葫芦头而归,到后来连半葫芦也捉不了了。只有我保持着天天满葫芦的辉煌纪录。我有一个诀窍:开始捉蚂蚱前,先用草汁把手染绿。就是这么简单。油蚂蚱被捉精了,人一伸手它就蹦。它们有两条极其发达的后腿,还有双层的翅膀,一蹦一飞,人就难近它的身了。我暗中思想,它们大概能嗅到人手上的气味,用草汁一涂,就把人味给遮住了。我的诀窍连爷爷也不告诉,因为我奶奶搞的是按劳分配,谁捉到的蚂蚱多,谁分到的吃食也就多。吃罢蚂蚱,很快就把夏天迎来了。夏天食物丰富,是我们的好时光。那三年雨水特大,一进六月,天就像漏了似的,大一阵小一阵,没完没了地淅沥,庄稼全涝死了。洼地里处处积水,成了一片汪洋。有水就有鱼。各种各样的鱼好像从天上掉下来似的,品种很多,有一些鱼连百岁的老人都没看到过。我捕到过一条奇怪又妖艳的鱼,它周身翠绿,翅羽鲜红,能贴着水面滑翔。它的脊上生着一些好像羽毛的东西,肚皮上生着鱼鳞。所以它究竟是一条鱼还是一只鸟,至今我也说不清。前面之所以说它是条鱼,不过是为了方便。这个奇异的生物也许是个新物种,也许是一个杂种,反正是够怪的,如果能养活到现在,很可能成为宝贝,但在那个时代,只能杀了吃。可是它好看不好吃,又腥又臭,连猫都不闻。其实最好吃的鱼是最不好看的土泥鳅。这些年我在北京市场上看到那些泥鳅,瘦得像铅笔杆似的,那也叫泥鳅?我想起六十年代我家乡的泥鳅,一根根,金黄色,像棒槌似的。传说有好多种吃泥鳅的奇巧方法。我听说过两种:一是把活泥鳅放到净水中养数日,让其吐尽腹中泥,然后打几个鸡蛋放到水中,饿极了泥鳅自然是鳌吃鲸吞。等它们吃完了鸡蛋,就把它们提起来扔到油锅里,炸酥后,蘸着椒盐什么的,据说其味鲜美。二是把一块豆腐和十几条活泥鳅放到一个盆里,然后把这个盆放到锅里蒸,泥鳅怕热,钻到冷豆腐里去,钻到豆腐里也难免一死。这道菜据说也有独特风味,可惜我也没吃过。泥鳅在鱼类中最谦虚、最谨慎,钻在烂泥里,轻易不敢抛头露面,人们却喜欢欺负老实鱼,不肯一刀宰了它,偏偏要让它受若干酷刑。秋天是收获的季节。茫茫大地鱼虾尽,又有螃蟹横行来。俗话说,“豆叶黄,秋风凉,蟹脚痒。”在秋风飒飒的夜晚,成群结队的螃蟹沿河下行,爷爷说它们是到东海去产卵,我认为它们更像是要去参加什么盛大的会议。螃蟹形态笨拙,但在水中运动起来,如风如影,神鬼莫测,要想擒它,决非易事。想捉螃蟹,最好夜里。身披蓑衣,头戴斗笠,耐心等待,最忌咋呼。我曾跟随本家六叔去捉过一次螃蟹,可谓新奇神秘,趣味无穷。白天,六叔就看好了地形,悄悄地不出声。傍晚,人散光了,就用高粱秆在河沟里扎上一道栅栏,留上一个口子,口子上支上一个口袋网。前半夜人脚不静,螃蟹们不动。耐心等候到后半夜,夜气浓重,细雨蒙蒙,河面上升腾着一团团如烟的雾气,把身体缩在大蓑衣里,说冷不是冷,说热不是热,听着噼噼嗤嗤的神秘声响,嗅着水的气味、草的气味、泥土的气味,借着昏黄的马灯光芒,看到它们来了。它们来了,时候到了,它们终于来了。它们沿着高粱秆扎成的障子哧哧溜溜往上爬,极个别的英雄能爬上去,绝大多数爬不上去,爬不上去的就只好从水流疾速的口子里走,那它们就成了我和六叔的俘虏。那一夜,我和六叔捉了一麻袋螃蟹。那时已是一九六三年,人民的生活正在好转。我们把大部分螃蟹五分钱一只卖掉,换回十几斤麸皮。奶奶非常高兴,为了奖励我们,她老人家把剩下的螃蟹用刀劈成两半,沾上麸皮,在热锅里滴上十几滴油,煎给我们吃。满壳的蟹黄和索索落落的麸皮,那味道和感觉无法用语言形容。秋天,除了螃蟹之外,好吃的虫儿也很多。蚂蚱、豆虫、蝈蝈、蟋蟀……深秋的蟋蟀颜色黑得发红,膀大腰圆,肚子里全是籽儿,炒熟了吃,有一种独特的香气,无法类比。还有一种虫儿,现在我才知道它们的学名叫金龟子,是蛴螬的成虫,像杏核般大,颜色黑亮,趋光,往灯上扑,俗名“瞎眼闯”。这虫儿好聚群,落在树枝或是草棵上,一串一串的,像成熟的葡萄。晚上,我们摸着黑去撸“瞎眼闯”,一晚上能撸一面口袋。此虫炒熟后,滋味又与蚂蚱和蟋蟀的大大不同。还有豆虫,中秋节后下蛰。此虫下蛰后,肚子里全是白色的脂油,一粒屎也没有,全是高蛋白。进入冬季就有点惨了。冬天草木凋零,冰冻三尺,地里有虫挖不出来,水里有鱼捞不上来,但人的智慧是无穷的,尤其是在吃的方面。我们很快便发现,上过水的洼地面上,有一层干结的青苔,像揭饼样一张张揭下来,放到水里泡一泡,再放到锅里烘干,酥如锅巴,味若鱼片。吃光了青苔,便剥树皮。剥来树皮,刀砍斧剁,再放到石头上砸,然后放到缸里泡,泡烂了就用棍子搅,一直搅成浆糊状,捞出来,一勺一勺,摊在鏊子上,像摊煎饼一样。从吃的角度来看,榆树皮是上品,柳树皮次之,槐树皮更次之。我们吃树皮的过程跟毕昇造纸的过程很相似,但我们不是毕昇,我们造出来的也不是纸。阅读小助手这篇文章是莫言对自己儿时那段饥饿岁月的真实记录,通篇却洋溢着乐观主义的态度。“没有人吃不到的,只有人想不到的。”——吃茅草饼,吃地瓜蔓,吃蚂蚱、螃蟹、泥鳅,连吃树皮都要分口感。读着读着,仿佛自己也在品尝着美味,内心从欣喜、好奇、快乐逐渐变成了钦佩。读完作品,难免在欢乐中生出几缕心酸。然而,那段心酸痛苦的时光在莫言笔下竟是如此妙趣横生。是什么激发了莫言的灵感?是对故乡的热爱。故乡是源,伴随着我们度过纯真年华;故乡是根,无论走到哪里都是我们的牵挂。如果你喜欢这篇文章,就通过朗读把你的情感表达出来吧!

马缨花

文/季羡林季羡林(1911—2009),语言学家、文学家、教育家和史学家。散文代表作品有《牛棚杂记》《朗润园随笔》等。曾经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孤零零一个人住在一个很深的大院子里。从外面走进去,越走越静,自己的脚步声,越听越清楚,仿佛从闹市走向深山。等到脚步声成为空谷足音的时候,我住的地方就到了。院子不小,都是方砖铺地,三面有走廊。天井里遮满了树枝,走到下面,浓荫匝地,清凉蔽体。从房子的气势来看,从梁柱的粗细来看,依稀还可以看出当年的富贵气象。这富贵气象是有来源的。在几百年前,这里曾经是明朝的东厂。不知道有多少忧国忧民的志士曾在这里被囚禁过,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在这里受过苦刑,甚至丧掉性命。据说当年的水牢现在还有迹可寻哩。等到我住进去的时候,富贵气象早已成为陈迹,但是阴森凄苦的气氛却是原封未动。再加上走廊上陈列的那一些汉代的石棺、石椁,古代的刻着篆字和隶字的石碑,我一走回这个院子里,就仿佛进入了古墓。这样的环境,这样的气氛,把我的记忆提到几千年前去;有时候我简直就像是生活在历史里,自己俨然成为古人了。这样的气氛同我当时的心情是相适应的,我一向又不相信有什么鬼神,所以我住在这里,也还处之泰然。但是也有紧张不泰然的时候。往往在半夜里,我突然听到推门的声音,声音很大,很强烈。我不得不起来看一看。那时候经常停电,我只能在黑暗中摸索着爬起来,摸索着找门,摸索着走出去。院子里一片浓黑,什么东西也看不见,连树影子也仿佛同黑暗黏在一起,一点都分辨不出来。我只听到大香椿树上有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然后“咪噢”的一声,有两只小电灯似的眼睛从树枝深处对着我闪闪发光。这样一个地方,对我那些经常来往的朋友们来说,是不会引起什么好感的。有几位在白天还有兴致来找我谈谈,他们很怕在黄昏时分走进这个院子。万一有事,不得不来,也一定在大门口向工友再三打听,我是否真在家里,然后才有勇气,跋涉过那一个长长的胡同,走过深深的院子,来到我的屋里。有一次,我出门去了,看门的工友没有看见,一位朋友走到我住的那个院子里。在黄昏的微光中,只见一地树影,满院石棺,我那小窗上却没有灯光。他的腿立刻抖了起来,费了好大力量,才拖着它们走了出去。第二天我们见面时,谈到这点经历,两人相对大笑。我是不是也有孤寂之感呢?应该说是有的。当时正是[1]“万家墨面没蒿莱”的时代,北京城一片黑暗。白天在学校里的时候,同青年同学在一起,从他们那蓬蓬勃勃的斗争意志和生命活力里,还可以汲取一些力量和快乐,精神十分振奋。但是,一到晚上,当我孤零一个人走回这个所谓家的时候,我仿佛遗世而独立。没有人声,没有电灯,没有一点活气。在煤油灯的微光中,我只看到自己那高得、大得、黑得惊人的身影在四面的墙壁上晃动,仿佛是有个巨灵来到我的屋内。寂寞像毒蛇似的偷偷地袭来,折磨着我,使我无所逃于天地之间。在这样无可奈何的时候,有一天,在傍晚的时候,我从外面一走进那个院子,蓦地闻到一股似浓似淡的香气。我抬头一看,原来是遮满院子的马缨花开花了。在这以前,我知道这些树都是马缨花,但是我却没有十分注意它们。今天它们用自己的香气告诉了我它们的存在。这对我似乎是一件新事。我不由得就站在树下,仰头观望:细碎的叶子密密地搭成了一座天棚,天棚上面是一层粉红色的细丝般的花瓣,远处望去,就像是绿云层上浮上了一团团的红雾。香气就是从这一片绿云里洒下来的,洒满了整个院子,洒满了我的全身,使我仿佛游泳在香海里。花开也是常有的事,开花有香气更是司空见惯。但是,在这样一个时候,这样一个地方,有这样的花,有这样的香,我就觉得很不寻常;有花香慰我寂寥,我甚至有一些近乎感激的心情了。从此,我就爱上了马缨花,把它当成了自己的知心朋友。北京终于解放了。1949年的10月1日给全中国带来了光明与希望,给全世界带来了光明与希望。这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日子在我的生命里划上了一道鸿沟,我仿佛重新获得了生命。可惜不久我就搬出了那个院子,同那些可爱的马缨花告别了。时间也过得真快,到现在,才一转眼的工夫,已经过去了十三年。这十三年是我生命史上最重要、最充实、最有意义的十三年。我看了许多新东西,学习了很多新东西,走了很多新地方。我当然也看了很多奇花异草。我曾在亚洲大陆最南端科摩林海角看到高凌霄汉的巨树上开着大朵的红花;我曾在缅甸的避暑胜地东枝看到开满了小花园的火红照眼的不知名的花朵;我也曾在塔什干看到长得像小树般的玫瑰花。这些花都是异常美妙动人的。然而使我深深地怀念的却仍然是那些平凡的马缨花,我是多么想见到它们呀!最近几年来,北京的马缨花似乎多起来了。在公园里,在马路旁边,在大旅馆的前面,在草坪里,都可以看到新栽种的马缨花。细碎的叶子密密地搭成了一座座的天棚,天棚上面是一层粉红色的细丝般的花瓣。远处望去,就像是绿云层上浮上了一团团的红雾。这绿云红雾飘满了北京,衬上红墙、黄瓦,给人民的首都增添了绚丽与芬芳。我十分高兴,我仿佛是见了久别重逢的老友。但是,我却隐隐约约地感觉到,这些马缨花同我回忆中的那些很不相同。叶子仍然是那样的叶子,花也仍然是那样的花;在短短的十几年以内,它决不会变了种。它们不同之处究竟何在呢?我最初确实是有些困惑,左思右想,只是无法解释。后来,我扩大了我回忆的范围,不把回忆死死地拴在马缨花上面,而是把当时所有同我有关的事物都包括在里面。不管我是怎样喜欢院子里那些马缨花,不管我是怎样爱回忆它们,回忆的范围一扩大,同它们联系在一起的不是黄昏,就是夜雨,否则就是迷离凄苦的梦境。我好像是在那些可爱的马缨花上面从来没有见到哪怕是一点点阳光。然而,今天摆在我眼前的这些马缨花,却仿佛总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即使是在黄昏时候,在深夜里,我看到它们,它们也仿佛是生气勃勃,同浴在阳光里一样。它们仿佛想同灯光竞赛,同明月争辉。同我回忆里那些马缨花比起来,一个是照相的底片,一个是洗好的照片;一个是影,一个是光。影中的马缨花也许是值得留恋的,但是光中的马缨花不是更可爱吗?我从此就爱上了这光中的马缨花,而且我也爱藏在我心中的这一个光与影的对比。它能告诉我很多事情,带给我无穷无尽的力量,送给我无限的温暖与幸福;它也能促使我前进。我愿意马缨花永远在这光中含笑怒放。1962年10月1日阅读小助手“同我回忆里那些马缨花比起来,一个是照相的底片,一个是洗好的照片;一个是影,一个是光。”这个比喻很新颖,“光”与“影”是新旧时代马缨花在作者心里留下的不同印象与感受,“影”中的马缨花虽然长在阴森凄苦的深院里,却给苦闷寂寞的作者以心灵的慰藉。这是浓得化不开的真情,难怪季老先生说:“我的文章不是挤出来的,而是流出来的。”“没有震撼我的灵魂的真实的感情,我绝不会流出什么东西来的。”这样以情取胜的文章感动着每一位读者,让我们明白:生活中总有一些“物”不知不觉埋在了记忆的深处,令我们难以忘怀。这些“物”被牵挂着它的人赋予了人的情感,就像季羡林先生所说:“即使是在黄昏时候,在深夜里,我看到它们,它们也仿佛是生气勃勃,同浴在阳光里一样。它们仿佛想同灯光竞赛,同明月争辉。”流年只能消磨那些没有信念的物,那沙滩上被海水淘洗过的七彩的贝壳,绝不会随波逐流,会像文中的“马缨花”一样,一直静静地守望着!在你的内心深处,是否有像“马缨花”一样的信物,一直在前方为你引航呢?[1]万家墨面没蒿莱:出自《无题·万家墨面没蒿莱》,是现代文学家鲁迅于1934年创作的一首七言绝句。作者通过描写抗日战争时期人民群众的苦难生活,表达了作者对于抗战胜利的向往之情。——编者注

文/梁实秋梁实秋(1903—1987),中国著名的散文家、学者、文学批评家、翻译家。代表作品有《雅舍小品》《雅舍谈吃》《看云集》《偏见集》《秋室杂文》,长篇散文集《槐园梦忆》等。我们中国人好吃竹笋。《诗·大雅·韩奕》:“其簌维何,[1]维笋维蒲。”可见自古以来,就视竹笋为上好的蔬菜。唐朝还有专员管理植竹,《唐书·百官志》:“司竹监掌植竹苇,岁以笋供尚食。”到了宋朝的苏东坡,初到黄州立刻就吟出“长江绕郭知鱼美,好竹连山觉笋香”之句,后来传诵一时的“无竹令人俗,无肉使人瘦。若要不俗也不瘦,餐餐笋煮肉。”更是明白表示笋是餐餐所不可少的。不但人爱吃笋,熊猫也非吃竹枝竹叶不可,竹林若是开了花,熊猫如不迁徙便会饿死。笋,竹萌也。竹类非一,生笋的季节亦异,所以笋也有不同种类。苦竹之笋当然味苦,但是苦的程度不同。太苦的笋难以入口,微苦则亦别有风味,如食苦瓜、苦菜、苦酒,并不嫌其味苦。苦笋先煮一过,可以稍减苦味。苏东坡吃笋专家,他不排斥苦笋,有句云:“久抛松菊犹细事,苦笋江豚那忍说?”他对苦笋还念念不忘呢。黄鲁直曾调侃他:“公如端为苦笋归,明日春衫诚可脱。”为了吃苦笋,连官都可以不做。我们在台湾夏季所吃到的鲜笋,非常脆嫩,有时候不善挑选的人也会买到微苦味的。好像从笋的外表形状就可以知道其是否苦笋。春笋不但细嫩清脆,而且样子也漂亮。细细长长的,洁白光润,没有一点瑕疵。春雨之后,竹笋骤发,水分充足,纤维特细。古人形容妇女手指之美常曰春笋。“秋波浅浅银灯下,春笋纤纤玉镜前。”(《剪灯余话》)这比喻不算夸张,你若是没见过春笋一般的手指,那是你所见不广。春笋怎样做都好,煎炒煨炖,无不佳妙。油焖笋非春笋不可,而春笋季节不长,故罐头油焖笋一向颇受欢迎,唯近制多粗制滥造耳。冬笋最美。杜甫《发秦州》:“密竹复冬笋。”好像是他一路挖冬笋吃。冬笋不生在地面,冬天是藏在土里,需要掘出来。因其深藏不露,所以质地细密。北方竹子少,冬笋是外来的,相当贵重。在北平馆子里叫一盘“炒二冬”(冬笋冬菇)就算是好菜。东兴楼的“虾子烧冬笋”,春华楼的“火腿煨冬笋”,都是名菜。过年的时候,若是以一蒲包的冬笋一蒲包的黄瓜送人,这份礼不轻,而且也投老饕之所好。我从小最爱吃的一道菜,就是冬笋炒肉丝,加一点韭黄、木耳,临起锅浇一勺绍兴酒,认为那是无上妙品——但是一定要我母亲亲自掌勺。笋尖也是好东西,杭州的最好。在北平有时候深巷里发出跑单帮的杭州来的小贩叫卖声,他背负大竹筐,有小竹篓的笋尖兜售。他的笋尖是比较新鲜的,所以还有些[2]软。肉丝炒笋尖很有味,羼在素什锦或烤麸之类里面也好,甚至以笋尖烧豆腐也别有风味。笋尖之外还有所谓“素火腿”者,是大片的制炼过的干笋,黑黑的,可以当作零食啃。究竟笋是越鲜越好。有一年我随舅氏游西湖,在灵隐寺前面的一家餐馆进膳,是素菜馆,但是一盘冬菇烧笋真是做得出神入化,主要的是因为笋新鲜。前些年一位朋友避暑上狮头山住最高处一尼庵,贻书给我说:“山居多佳趣,每日素斋有新砍之笋,味绝鲜美,盍来共尝?”我没去,至今引以为憾。关于冬笋,台南陆国基先生赐书有所补正,他说:“‘冬笋不生在地面,冬天是藏在土里’这两句话若改作‘冬笋是生长在土里’,较为简明。兹将冬笋生长过程略述于后。我们常吃的冬笋为孟宗竹笋(台湾建屋搭鹰架用竹),是笋中较好吃的一种,隔年秋初,从地下茎上发芽,慢慢生长,至冬天已可挖吃。竹的地下茎,在土中深浅不一,离地面约十公分所生竹笋,其尖(芽)端已露出土壤,笋箨呈青绿。离地表面约尺许所生竹笋,冬天尚未露出土表,观土面隆起,布有新细缝者,即为竹笋所在。用锄挖出,笋箨淡黄。若离地面一尺以下所生竹笋,地面表无迹象,殊难找着。要是掘笋老手,观竹枝开展,则知地下茎方向,亦可挖到竹笋。至春暖花开,雨水充足,深土中竹笋迅速伸出地面,即称春笋。实际冬笋春笋原为一物,只是出土有先后,季节不同。所有竹笋未出地面都较好吃,非独孟宗竹为然。”附此志谢。阅读小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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