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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3 16: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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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尤金·欧·切洛维茨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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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镜之书

明镜之书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明镜之书作者:(罗)尤金·欧·切洛维茨排版:JINAN ENPUTDATA出版社:中信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07-01ISBN:9787508674544本书由中信联合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献给我的妻子米哈埃拉她从未忘记我们究竟是谁从何处而来“大多数人,都是他人。”奥斯卡·王尔德第一篇彼得·卡茨记忆如同子弹,有的呼啸而过,虚惊一场;有的直穿肚肠,让人支离破碎。——理查德·卡德瑞《猎杀亡者》

我是一月份收到那篇投稿的,当时出版社人人都正在努力从节后上班的懒散中恢复过来。

邮件灵巧地躲过我的垃圾邮箱,出现在收件箱里,和其他几十封未读邮件堆叠在一起,赫然成列。我扫了一眼那封自荐信,觉得挺有意思,就把邮件和稿子中的一部分一起打印出来,放在抽屉里。整整一个月,我都忙着完成一单生意,月底才想起来那篇稿子。正值马丁·路德·金日之后的一个周末,在我计划假日阅读的一大堆投稿中间,我又发现了那沓纸。

那封自荐信的末尾签有“理查德·弗林”的名字,全文如下:亲爱的彼得:

我是理查德·弗林,27年前在普林斯顿大学主修英语。我曾梦想成为一名作家,在杂志上发表了几篇小故事,完成了一部10万字的小说。然而,这部小说多次被出版社拒绝,然后我就放弃了(这就是我至今仍平庸而无聊的原因)。之后,我在新泽西的一家小型广告公司找了一份工作,在这一行工作至今。刚开始我骗自己:或许广告和文学还是有相似之处的,有朝一日我会重新成为一名作家。这一切显然没有发生。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成长的不幸在于不断获取将梦想囚于桎梏的能力,最终任其付诸东流。看起来我并非什么特例。

但几个月前,我发现了一件非同寻常的事,让我重新回忆起1987年的秋冬,我在普林斯顿的最后一年中发生的一系列悲剧。您可能明白这种感受:你以为自己已经忘了一件事、一个人、一个场景——但突然之间你意识到,那段记忆其实正在你意识深处的某个私密角落蜷缩着,它一直在那儿,恍如昨日。就如同打开一个装满废旧杂物的老橱柜,你所能做的,就是移开堵在外面的一两个箱子,然后其间的全部物品向你倾倒下来。

那件事像是一个导火索。在发现那件事后的一小时里,我仍在思考它的意义。我在桌边枯坐,记忆如洪水般顷刻将我淹没,我开始写。等我停下来的时候,已至深夜,我已经写了5000多字。刹那间,仿佛在完全忘记自我之后,我猛然发觉自己到底是谁。在浴室刷牙时,镜子里似乎是另一个人正看着我。

多年来第一次,我没吃安眠药就安然入睡了。第二天,我告诉公司的人,接下来的两周我可能要请个病假。我继续写。

1987年那几个月里所发生之事的细节重新回到我的意识里。它们如此强劲有力,如此清晰可感,甚至比我眼下经历的生活还要生动,还要强烈。就像是从深层睡眠中醒来,我的意识已经为这一时刻做好准备:写下关于劳拉·贝恩斯、约瑟夫·韦德教授和我之间的事。

当然,鉴于它以悲剧收场,这个故事,至少是其中的一部分,一度上了报纸,我自己也深受警探和记者们的骚扰。这就是我最终离开普林斯顿,在康奈尔完成硕士学位,在伊萨卡度过两年漫长煎熬的日子的原因之一。然而,没人知晓整个故事的全部真相,它彻底改变了我的一生。

就像我说的,三个月前,我偶然发现了真相。我意识到必须将真相公之于众,尽管愤怒和沮丧依然足以将我压倒。但有时,正如爱能够让人精神百倍,怨恨与痛苦一样让人动力十足。在这种动力的驱使下,在精疲力竭之后,我终于完成了这部书稿。附件中是样章,还有在您网站上找到的投稿说明。书稿已完结,可以投稿了。如果想要阅读全文,我随时可以发给您。我为这部作品起了个名字——“明镜之书”。

我的笔记本屏幕显示,自荐一栏已经超过了1000个字。那就就此搁笔吧,总之我的故事已经讲完了。我在布鲁克林出生和长大,一生未娶,没有孩子。部分原因是:我从未真正忘记劳拉。我弟弟艾迪住在费城,我们很少见面。我的广告事业平淡无奇,既乏善可陈,也没出过乱子——眼花缭乱的灰色生活,躲藏在巴别塔的阴影里。如今,我在曼哈顿的一家普通公司做资深广告文案。那家公司离切尔西挺近的,我在那儿生活了二十几年。我开车不开保时捷,外出不住五星级宾馆,但也不必为未来担忧,至少在钱上面是这样。

感谢您能抽空阅读此信。如果想要阅读全稿,请联系我。下方是我的地址和电话号码。

此致敬礼!理查德·弗林

信尾是宾夕法尼亚车站附近的一个地址。我对那块儿很熟悉,因为我自己也曾在那儿住过一阵子。

这封自荐信的确非同寻常。

自从5年前在布隆森-马特斯公司做文学代理人后,我读过成百上千封自荐信。我做初级助理的那家出版公司的投稿政策相当开放,但绝大多数的自荐信都沉闷呆板、毫无生气,让人丝毫感觉不到自己在和一个颇具潜质的作者对话,反而感觉对方像是文学市场里俯拾即是的代理人。有些信既冗长,又废话连篇、事无巨细。但理查德·弗林的信和他们的全都不一样,这封信简练、得体,最重要的是它散发着人性的温暖。尽管他没说,我却毫无理由地确信,这封信只写给了我。出于某种他不便在这封短信中道明的原因,他选择了我。

我期待能像喜爱这封投稿信一样,爱那份稿子。希望我能给那个人一个肯定的答复。我感到自己对他,已经怀有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隐秘同情。

我把之前要看的那些稿子都放到一边,冲了杯咖啡,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开始读故事梗概。第一章

对大多数美国人而言,1987年意味着股市直冲云霄之后跌入谷底,伊朗门事件让罗纳德·里根在白宫地位不保,《大胆而美丽》占领千家万户。对我而言,那一年则意味着坠入爱河,以及,发现魔鬼的存在。

那时,我刚刚在普林斯顿度过三个年头的学生时光,住在白杨街上博物馆和神学院中间的一栋古旧建筑里。一楼是客厅和开放式厨房,楼上有两个双人卧室,各带一间独立浴室。从那里走路到我上英语课的麦考什楼,只需要20分钟。

10月的一个下午,我回了家,进了厨房,惊讶地发现一个瘦高的年轻女孩站在那儿,一头金色的长发梳成中分。透过那副粗框眼镜,她向我投来友善的一瞥,让她由内而外散发着严肃而性感的气息。她正使劲挤着那管芥末酱,没意识到自己还没揭下来封口处的锡箔纸。我把盖子拧开,撕下锡箔纸,递给她。她谢过我,然后把浓稠的黄色芥末酱挤在刚烤完的巨型热狗上。“谢谢啦,”她似乎不愿意透露她的中西部口音,好让自己显得不那么老土,“来点儿吗?”“不了,谢谢。顺便自我介绍一下,我是理查德·弗林。你是新来的租客吗?”

她点点头,咬了一大口热狗,努力在回答我之前硬吞下去。“劳拉·贝恩斯。很高兴见到你。我之前的那个租客是不是养过臭鼬还是什么东西?上面简直臭不可闻。而且,我得重新粉刷一遍房间。对了,热水器是不是坏了?我等了半个小时水也不热。”“是烟,”我解释道,“我是说你之前的那个租客,热水器可不会冒烟……他吸的不光是烟,你懂的。除此之外,他人还不错。他突然决定休个长假,之后就回家了。好在女房东没让他付今年剩下的房租。热水器嘛,已经有三个水暖工来修过了。虽然于事无补,但我还是抱有一线希望。”“祝他一路平安。”劳拉边吃边说。接着她指着桌子上的微波炉:“我做了点儿爆米花,马上要看电视直播——杰西卡上了CNN直播。”“杰西卡是谁?”我问。

微波炉“叮”的一声,爆米花好了。劳拉在水池上方的碗柜深处翻出了一个大玻璃碗,把爆米花倒在里面。“杰西卡·麦克卢尔是个小姑娘,掉进得克萨斯的一口井里了。”她说,“CNN正直播营救现场呢。你怎么会没听说过?大家都在说这事儿。”

她把爆米花倒进碗里,示意我跟她进她的房间。

我们坐在沙发上,她打开了电视机,我们俩盯着电视,好一阵儿没说话。温暖而柔和的10月,雨水远不如往年丰沛,平静的暮光在房间的玻璃墙上漫溯。屋外三一教堂周围的一片公园,在黑暗中神秘地静卧着。

劳拉吃完了她的热狗,从碗里抓了一把爆米花,好像完全忘了我的存在。电视里一位工程师正和记者解释,如何在竖直的井中开展营救工作,才能让营救队下到地下,找到那个孩子。劳拉蹬掉脚上的拖鞋,在沙发上把腿蜷在身下。我注意到她的脚指甲上涂着紫色的指甲油。“你学的是什么专业?”我最终打破沉默,问她。“我正在读心理学硕士,”她说,眼睛没从电视屏幕上移开,“这是第二个硕士学位。我之前在芝加哥大学拿了个数学硕士学位。我在伊利诺伊州的埃文斯顿长大。去过那儿没?当地人喜欢骂印第安人,焚烧十字架。”

我意识到她至少比我大两三岁,有点儿心灰意冷。人到了一定年纪,似乎三年就差了不少。“我以为只有密西西比是那样呢,”我说,“没去过伊利诺伊,我是在布鲁克林长大的。我只去过中西部一次,大概是我15岁那年的夏天,我和我爸在密苏里州的欧扎克斯钓鱼。要是我没记错的话,我们还去了圣路易斯。心理学硕士?在拿了数学硕士之后?”“嗯,我在学校都被当作天才,”她说,“高中的时候,我拿了各式各样国际数学比赛的奖项,21岁拿到硕士学位,之后准备读个博士。但我推掉了所有的奖学金,到这儿读心理学。我的理科硕士学位帮我拿到了一个研究项目。”“好吧,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别着急啊。”

她掸掉T恤上的爆米花渣。

我记得很清楚,她穿了一条砂洗的牛仔裤,上面有几条拉锁,属于当时比较流行的款式,还有一件白色的T恤衫。

她走到冰箱前,拿了瓶可乐,问我要不要。她启开瓶盖,在两瓶可乐中各插了根吸管,回到沙发这边,递给了我一瓶。“我毕业的那个夏天,爱上了一个男孩。”她的口音很怪,“他从埃文斯顿来,回家过暑假。他当时在麻省理工学院读电子学硕士,专业和电脑有关。他叫约翰·R·芬得利,一个帅气又聪明的男孩。他比我大两岁,高中的时候我们就对彼此有点儿印象。一个月之后,朱莉娅·克雷格把他从我身边抢走了。那丫头是我见过最蠢的动物,像个原始人一样,需要学习怎么用十几个单词把话说清楚,怎么给腿除毛,怎么用刀叉。我意识到自己虽然擅长方程式和积分,但却对大家的想法,特别是男人的想法一无所知。我知道要是自己不加小心的话,可能就会在一群猫啊、天竺鼠啊、鹦鹉中间度过余生。这就是我第二年秋天来这儿的原因。我妈担心我,想让我改主意。但她足够了解我,确信让我改变主意比让我学会骑扫帚上天还难。这是我在学校的最后一年,我从没后悔我的决定。”“这也是我在学校的最后一年。你打算怎么办?”我问,“我是说,关于不知道男人怎么想这一条。”

她第一次直视我的眼睛。“不知道,但我现在有进步。约翰没几周就和那个‘哥斯拉’分手了。从那之后,我就再没接过他的电话,尽管有好几个月他一直试着联系我。可能我只是太挑剔了吧,你懂的。”

她喝光了她的可乐,然后把空瓶子放在桌上。

我们继续看电视,看他们营救得克萨斯州的小姑娘。我们一直聊到半夜,喝着咖啡,时不时走到花园里,抽她从房间里拿过来的万宝路香烟。中间我从她那辆停在车库里的旧现代的后备厢里,帮她把她剩下的东西搬进来,然后把衣柜组装起来。

劳拉真不错,有幽默感,而且我发觉她学识渊博。和任何一个刚成年的年轻人一样,我的身体里沸腾着大量荷尔蒙。当时我没有女朋友,渴望做爱,但我清楚地记得,从一开始我就没想过要和她上床。我相信她有男朋友,尽管我们从未谈过这件事。但一想到自己要和一个女人同住在一个屋檐下,我还是不禁暗喜,因为在此之前我从未经历过这样的事。仿佛突然之间,我可以去从前的禁地探索奥秘。***

事实上,我不喜欢待在大学里,迫不及待地等着上完最后一年就离开。

我生长在布鲁克林威廉斯堡的格兰德大街附近。那时房子的价格比现在便宜多了。妈妈在贝德-斯图伊的男子与女子高中教历史,爸爸在国王县医院做医疗助理。也就是说,我不是工人阶级家庭出身,不过我总觉得我是,因为我当年就住在蓝领社区里。

我从小没有在物质上犯过难,但同时也有很多东西是我们家想要,却买不起的。我觉得布鲁克林的居民都很有意思,人种不同,风俗各异,我喜欢从中增长眼界。对于纽约城来说,七十年代是一段艰难的时世,很多人贫贱到了灰尘里,市里暴力事件横行。

我初到普林斯顿大学,加入了学校的几个社团,成了著名的饮食社的一员,还和三角社的那些业余演员称兄道弟。

在一个有着奇异名字的文学社里,我朗读了几篇我高中毕业时写的短篇小说。这个文学社的管理人是一个略有名气的作家,他作为访问学者在大学里教课。社员们把英语拧成各种奇怪的句子,组成毫无意义的诗,以此互相比试文才。他们意识到我写的故事具有“古典风格”,我从海明威或者斯坦贝克的小说中寻找灵感,于是开始把我看成怪人。开学时发生了很多事,但一年以后,我便只在家或图书馆消磨空闲时光。

大学里的多数人都来自东海岸的中产阶级家庭,那些人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经历了巨大的恐慌,他们的整个世界似乎都在分崩离析,于是他们就教育自己的子女永远不要重复当年的疯狂。那个年代充斥着摇滚乐、游行、爱之夏、毒品尝试、伍德斯托克音乐节和避孕药。越南的噩梦、迪斯科、喇叭裤和种族解放运动,都在七十年代结束了。所以我感觉八十年代一丁点波澜壮阔的事件都没有,我们这一代人错过了那趟历史列车。罗纳德·里根先生就像一个精明的老巫师,召唤出了五十年代经济腾飞时的旧精神,让整个国家都冲昏了头脑。金钱把其他神明的圣坛一一捣毁,已经准备好了它的胜利之舞,小天使金黄色的卷发上戴着牛仔帽,向自由市场经济齐唱赞歌:加油,罗尼,加油!

我发现其他学生虽然看上去一派叛逆的姿态,其实却都是逆来顺受的小人。无怪,几十年来常青藤盟校始终要求学生顺从传统。在普林斯顿,传统为大,但是我感觉所谓传统只是演演戏而已,它们所有的意义早已被掏空了。

在我看来,大多数教授都只是攀附在光鲜职位上的庸人而已。那些扮演着马克思主义者和革命者的富家子弟向来对《资本论》津津乐道;而自以为是保守主义者的学生,举手投足都装得似乎是“五月花”领航员的直系后人——他们那位祖先站在桅杆上瞭望,用手遮挡着阳光,对着全船的人喊着:“看,陆地!”对于前者来说,我就是一个小资市民,我的价值都是粗鄙、任人践踏的;对于后者来说,我只是来自布鲁克林的一个一无是处的白人男孩,怀着居心叵测的歹意渗入了他们美丽的营地。在我看来,普林斯顿充斥着操着波士顿口音装腔作势的机器人。不过,有可能所有这些都是我臆想的。自从高中毕业后决定当一位作家,我就逐渐养成习惯,以一种阴郁、批判的眼光看待世界。这多亏了戈马克·麦卡锡、保罗·奥斯特和唐·德里罗。他们让我相信,一个真正的作家必须是忧伤、孤独的,会收到巨额稿费的支票,在昂贵的欧洲名胜地度假。如果魔鬼没有把约伯折磨到恶疾缠身、衣衫褴褛地坐在垃圾堆里的地步,约伯可能会永远淹没于历史长河中,人类也会因此少了一部文学杰作。如非必要,我尽量不在校园里待着,所以每逢周末我总是回纽约。我去上东区逛旧书店,在切尔西区名不见经传的剧院里看戏,或者去听比尔·福利赛尔、塞西尔·泰勒和音速青春的音乐会,就在休斯敦街刚开业的针织工厂。从前,我还经常去陌尔特大道的咖啡馆,或者过桥去下东区,和父母、正上高中的弟弟艾迪一起吃顿饭。我们光顾的馆子是那种家庭经营的,食客互相都是点头之交。

我不费力气就通过了考试,通常分数都落在令我满足的“良好”档,这样我就不会摊上什么麻烦,有时间用来写作。我写了十几个短篇故事,并且开始创作一部长篇小说,但却一直写不出几个章节来。我用的是一台旧雷明顿打字机,爸爸从一栋房子的阁楼里找到了它,修好,在我去上大学时把它当礼物送给了我。我重读自己写下的文字,一遍一遍地修改,结果文稿基本都被扔进了废纸篓。每当我新发现一位作家,就会不知不觉地模仿他,好像一只猩猩看到衣着靓丽的美女,被爱慕之情淹没了。出于各种原因,我不喜欢嗑药。14岁时我第一次吸大麻,是在去纽约植物园的路上,一个叫马丁的男孩带了两个大麻烟卷,我们五六个人躲在一个街角轮着抽,感觉到罪恶的水域把我们越吸越深。高中的时候我又抽过几次大麻,在德里格斯大道上阴暗的公寓里喝过几次廉价啤酒,酩酊大醉。让我的朋友们也感到庆幸的是,不论是吸毒还是醉酒,我都不觉得其中有什么乐趣。在那个年代里,不走寻常路不会让你得到一份体面的工作,而会让你在某个背街小巷被一个瘾君子捅死。我最终在学校努力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拿到了康奈尔大学和普林斯顿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我选择了后者,这可是进步青年的选择。***

那时候的电视节目,还不是各色的生活失败者排队演绝活,没有俗不可耐的评委指手画脚,也不会把人推进一个满是蛇的池子里取乐。美国的节目中还没有白痴讲故事,不像现在这般五光十色而空洞无物。不过我也不喜欢当时电视上虚伪的政治辩论,不喜欢无聊喜剧或者劣质电影里面光鲜亮丽的少年。经历过六七十年代的少数有良心的节目制作人和记者,虽然仍然掌管着一些工作室,但显得和时代格格不入,紧张得仿佛恐龙看到了袭来的彗星,知道自己的末日即将到来。

但我很快发现,劳拉喜欢每晚定时服用一剂垃圾电视节目。她说,只有这样才能让她的大脑达到一种均衡,把白天获取的信息一一分类、连接、存储。所以公元1987年秋天我看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的电视,颓然地坐在她旁边的沙发上,自讨苦吃但乐在其中。我们对每个谈话节目、新闻和肥皂剧指指点点,就像《大青蛙布偶秀》的包厢里,那两个吹毛求疵的老前辈一样。

她没有直接告诉我约瑟夫·韦德教授的事。直到万圣节的时候我才得知她认识他。韦德教授是那时在普林斯顿任职的最重要的人物之一,凡夫俗子们把他看作天上来的普罗米修斯,向凡间揭示圣火的秘密。我们在《拉里·金现场秀》上看到韦德应邀谈论毒瘾问题——在前一天,三个男孩在俄勒冈州的尤金市死于吸毒过量。显然,劳拉和教授是“好朋友”——据她所说。我一定在那时就爱上她了,即使当时自己并没有发觉。第二章

之后的几周可能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了。

心理学课程主要设在格林楼,从麦考什楼或是我上英语课的狄金森楼走过去只要几分钟,所以我们几乎总是形影不离。我们一起去费尔斯通图书馆,回家路上走过体育馆,在艺术博物馆和周围几家咖啡馆里流连,或者一起坐火车去纽约,看《辣身舞》《太空炮弹》和《铁面无私》之类的电影。

劳拉有很多朋友,几乎都是她在心理学系的同学。她和他们见面时有时也叫上我,不过她更喜欢和我待在一起。说到音乐,我们的口味并不相同。她喜欢流行乐,在那个年代意味着莱昂内尔·里奇、乔治·迈克尔或者弗利特伍德·麦克,即使我放我的摇滚或者爵士乐唱片,她也固执地继续听她的流行歌。

有时候我们可以对坐而谈,直到天明,吞下不知多少咖啡因和尼古丁,然后睡两三个小时就浑浑噩噩地去上课。劳拉虽然有辆车,但是她很少开,我们更喜欢走路或骑自行车。有些晚上她不想看电视,会突然起了兴致,把一台小霸王游戏机搬出来,我们一起玩射鸭子的游戏,或者在“转转乐园”里操纵那只泡泡鱼。

有一天,我们玩了几个小时的游戏,然后她对我说:“理查德——”她从来不叫我名字的昵称——里奇或者迪克,“你知道吗,我们,也就是我们的大脑,在多数时间里分不清虚构与现实?所以我们看有的电影会哭,有的会笑,即使我们知道自己只是在看表演,知道那是编剧杜撰出来的故事。如果我们没有这种‘缺陷’,那就和ROB没有什么两样。”

ROB就是“机器伙伴”的缩写,那是日本人为排遣青少年的孤独感而发明的一种玩意儿。劳拉做梦都想买一台这种机器,给它起名叫阿曼德,训练它把咖啡送到她床上,在她心情不好的时候买花给她。她不知道的是,其实所有这些事情我都特别乐意去做,还包括很多她没想到的事情,并且不需要任何训练。***

你可能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痛,直到有一天你受的伤如此之深,让你觉得之前的伤痕只是破了点儿皮而已。正逢早春,一个悲剧,为我在普林斯顿本来就难以适应的生活雪上加霜——我失去了父亲。

一次心脏病突发几乎当场杀死了他。当时他正在工作,即使他的同事很快赶来救助,也没能保住他的命。他被推进了医院三楼的手术室,不到一个小时,就宣告死亡。我弟弟打电话告诉了我这个消息,我妈在料理后事。

我赶上最近一班火车回家,到达时家里已经满是前来吊唁的亲朋好友。爸爸被葬在常青树下。没过多久,夏天伊始,妈妈决定带着艾迪搬到费城去住。她在那儿还有个妹妹,叫柯妮莉亚。在那之后的几周里,我惊惶地意识到,关于我童年的一切都将随着这次搬迁而销声匿迹,我再也没机会走入那栋有两间卧室的公寓,而在那里我度过了此前所有的时光。

我一直怀疑妈妈讨厌布鲁克林,她屈居在那里的唯一原因就是爸爸。她是个书卷气、爱怀旧的人,这跟她父亲的教育方式有关,他是个德裔的路德派牧师,名叫莱因哈特·诺普夫。我依稀记得我们每年会在他生日那天去看他一次。他是个高大、不苟言笑的男人,住在皇后区一栋一尘不染的别墅里,房后还有一小片后院,院子里的草给人一种每片草叶都精心用梳子梳过的感觉。他的妻子在生我小姨的时候死于难产,然后他就没再结婚,独自把女儿们养大。

他在我10岁时死于肺癌,但当姥爷还健在的时候,妈妈曾经提议我们迁家皇后区——那是个干净、体面的地方,她说——想和她父亲住得近一些。但最后她放弃了,意识到这是成不了的:迈克尔·弗林,也就是我爸,就赖在这儿了——他是个爱尔兰人,生于布鲁克林,长于布鲁克林,从没想过去任何别的地方。

所以,新学期我出发去普林斯顿的同时,我妈妈和弟弟也动身迁往费城,我又见到了劳拉。当时我刚刚开始意识到,以后我再回到布鲁克林,也只能是一个到访的客人了,似乎我曾经拥有的一切都被夺走了。我没有带去普林斯顿的东西,都被堆在费城杰斐逊大道中央车站附近的一间两居室公寓里了。妈妈和弟弟搬家不久后我就去看了他们,立即发觉那个地方永远不会让我产生家的感觉。而且家里的收入也减少了,我的成绩又不够好,拿不到奖学金,所以我得做兼职才能掏得出自己的学费,维持到毕业。

爸爸走得如此突然,让人难以适应他已经不在了这一事实,很多时候我想到他,都只当他仍然和我们在一起。有时候,逝者给人留下的印象比他们健在的时候更强烈。他们留下的回忆,或者我们记得的有关他们的回忆,使人对他们尤其敬重,而他们生前却从来做不到这一点。爸爸的死让我感觉多了责任、少了轻浮。生者总会不断地犯错误,死者却很快就被还留在世间的人们披上一层永不犯错的光晕。

我经历着人生中前所未有的孤独,而当时我和劳拉的友情渐渐枝繁叶茂。也正因为这个,我对她的陪伴珍视有加。***

离感恩节还有两周,天气开始变得十分阴郁。劳拉说想把我引荐给约瑟夫·韦德教授。他正指导她做一项研究,劳拉要用研究成果写自己的毕业论文。

劳拉专攻认知心理学,这在那时还是一个前沿学科。当时“人工智能”一度为每个人津津乐道,因为电脑刚刚成功走入寻常家庭和生活。好多人都确信,用不了10年,我们就能和烤面包机对话,或者向洗衣机咨询我们的职业生涯。

她以前常和我说起她的研究工作,但我听不太懂,和所有自以为是的小伙子一样,我也没下什么功夫去了解。我只记得,韦德教授也在欧洲学习过,并且在剑桥拿了个精神病学博士学位。他那意义深远的研究项目正接近尾声,用劳拉的话说,它真正改变了人们对人类思维方式、对精神刺激和应激反应之间关联的理解。我从劳拉的描述中了解到,这项研究和记忆以及回忆的形成有关。劳拉声称自己的数学知识对于韦德而言无异于一座金矿,因为精密科学就像他的阿喀琉斯之踵,而且他在研究中的确运用了数学方程式来控制变量。

第一次见到韦德的那晚让我无法忘记,虽然原因和我想的不太一样。

11月中旬的一个周六下午,我们破费了一次,在熟食店买了瓶店员推荐给我们的罗纳河谷红酒,然后出发去教授家。他住在西温莎,所以劳拉决定开车前往。

20分钟后,我们停在一幢安妮女王风格的房子前。房子旁边的小湖在暮光中闪着神秘的光芒,周围是低矮的石墙。大门开着,我们沿着一条铺满碎石的小径走过去。小路穿过一片精心修剪的草坪,周围环绕着玫瑰和黑莓灌木丛。房子左侧种着一棵高大的橡树,光秃秃的树枝在小楼的瓦片屋顶上方铺展。

劳拉按了按门铃,一个身材高大、肌肉结实的男人开了门。他几乎完全秃顶了,灰白的胡子一直长到胸口。他穿着牛仔裤、运动鞋、绿色的添柏岚T恤,袖口卷起来。他看起来不像是一个即将用惊天动地的发现让科学界陷入混乱的著名大学教授,而更像是一个橄榄球队教练。他浑身散发着自信的光芒,仿佛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他用力握了握我的手,然后亲了亲劳拉的双颊。“很高兴见到你,理查德,”他的声音出乎意料地年轻,“劳拉和我讲过很多关于你的事,经常讲。”他一边说,一边带我们走进一个天花板很高的大厅,墙上装饰着画作,我们把大衣挂在衣架上。“她对所有她见过的人都持讽刺和怀疑态度,但对你却只说过好话,我就特别好奇,很想见见你。你们请跟我来。”

我们走进一个宽敞的复式客厅。角落里厨房的正中间摆着一个巨大的工作台,上方挂着各式各样的黄铜锅碗瓢盆。西墙上倚着一张镶有青铜折叶的古旧书桌和一把包着皮革垫的椅子,上面散放着纸、书和铅笔。

空气中弥漫着食物好闻的香气,和烟草的气味混在一起。我们坐在印有东方图案的帆布沙发上,他为我们俩各端上一杯杜松子酒和汤力水,说他想把我们带来的红酒留到晚饭时喝。

室内的摆设有点儿惊到我了。屋里塞满了艺术品——青铜制品、画作、古董,像个博物馆。抛光的地板上,到处都铺着手工编织的小毛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进到这样的房间里。

他为自己倒了苏格兰威士忌和苏打水,然后坐在我俩面前的扶手椅上,点了一支烟。“理查德,我5年前买下了这栋房子,用了两年的时间把它变成今天这样。当时那座湖只是一片臭气熏天的沼泽,到处都是蚊子,但我觉得挺值的,尽管这地方有点儿偏。我从懂行的那些人那儿听说,这些年这栋房子的价格几乎翻了一番。”“那真是太好了。”我随声附和。“我等会儿带你去楼上的图书室,那是我的骄傲和快乐,其余的所有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我希望你们能再来。有时候我会在周六办个聚会,没什么复杂的,就是几个朋友和同事聚一聚。上周五晚上,我和几个朋友玩扑克,小赌怡情,别担心。”

谈话进行得很顺利,半个小时之后,当我们坐下来吃饭时(他做了意大利面,是从一个意大利同事那儿搞到的菜谱),感觉彼此好像已经认识了很久似的。我最初的那种尴尬,终于完全消失了。

劳拉扮演着女主人的角色,却几乎没加入我们的谈话。她负责端来食物,饭后她清理好盘子和刀叉,把它们放在洗碗机里。她没管韦德叫“教授”、“先生”或者“韦德先生”,只是简单称他为“乔”。她好像是在自己家里,很明显,她以前就扮演过女主人。与此同时,教授变换着话题,侃侃而谈,烟一根接一根地抽,说话的时候比画着双手。

有一度我疑心他俩怎么会走得这么近,但紧接着我就告诉自己这件事和我没关系。因为那个时候,我并没有怀疑,他俩可能不只是好朋友。

韦德称赞了我俩带过来的红酒,接着就离题万里,谈到了法国的葡萄园,向我解释起根据葡萄品种的不同,品红酒有不同的方法。不知道他是如何在说这话的时候让自己看上去很内行的。然后他告诉我,要是他还年轻,他很想在巴黎住上几年。他可能会在巴黎大学读个精神病学硕士,然后去英国,在那儿拿下博士学位,出版他的第一本书。

聊了一会儿,他起身走进房间,不知道又从哪儿拿过来一瓶法国红酒,我们一起喝起来。劳拉还在喝头一杯,她向教授解释自己得开车回家。看起来她对我俩能聊得来挺开心的。她看着我俩,就像保姆发现自己照看的孩子既没弄坏玩具,也没打架一样,满心欢喜。

要是我没记错,我和他当时的对话相当混乱。他话很多,像个魔术师一样从一个话题跳到另一个话题,不费吹灰之力。他对所有事都见解独到,从巨人队最近的一个赛季到19世纪的俄国文学。的确,我惊异于他的学识之广博,可以想见他阅读量之大,年纪并没有磨灭他的求知欲(对于那些20岁出头的人而言,一个快60岁的人的确有点儿老了);但与此同时,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尽职尽责的传教士,将耐心教化那些智力不及他的野蛮人视为己任。他不停地提出苏格拉底式的问话,自问自答,在我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之前,他就又提出一个相反的论点,推翻了几分钟之前自己的回答。

事实上,要是我没记错,当晚的整个对话就是一场长长的独白。几个钟头之后,我确信即便是我们离开了,他自己也会继续聊下去。

那一晚,客厅里的电话响了几次,他过去接,和我们道歉,然后很快就说完了。只有那么一阵儿,他拿起电话,低声聊了很久。他的声音太小,客厅里根本听不见。我分辨不出他在讲什么,只听出他的声音里透着厌烦。

他走过来,看上去心烦意乱。“这些人简直疯了,”他对劳拉说,愤怒不已,“怎么能让我这个科学家做那样的事呢?得寸进尺!和这些摩门教教徒混在一起简直是我这辈子做过最蠢的事。”

劳拉没搭腔,不知道消失在房间的哪个角落。我好奇他说的是谁。他又出去拿了一瓶红酒。我们喝完之后,他好像忘记了刚才那个不愉快的电话,开玩笑说只有喝威士忌的人才是真男人。他又出去,拿回了一瓶拉加维林威士忌和一碗冰块。等他说要再换酒的时候,酒瓶已经空了一半。他说,伏特加才最适合庆祝一段美好友谊的开始。

当我起身去厕所的时候,才发觉自己喝多了,在那之前我还能英雄般地挺直腰杆。我的双腿已经不听使唤,我几乎要一头栽倒在地板上。我并不是个滴酒不沾的人,但喝得这么多是第一次。韦德亲切地看着我,就像我是条招人喜爱的小狗一样。

在卫生间洗手池上方的镜子里,我看到两张熟悉的面孔在盯着我看,这让我哈哈大笑。回到客厅我才想起来自己忘了洗手,所以又走了回去。水太热了,我把自己烫伤了。

劳拉回来了,盯着我俩看了好一会儿,然后给我俩冲了杯咖啡。我在想教授是不是也喝多了,但他看起来挺清醒,好像只有我一个人喝了酒。我感到自己像是某种恶作剧的受害者,发现自己很难口齿清晰地说话。我抽了太多烟,胸口发痛。灰色的烟如同鬼魂,在房间之间游荡,尽管两扇窗都敞开着。

我们又闲聊了差不多一个小时,除了咖啡和水,什么都没喝,然后劳拉暗示我该走了。韦德把我们送上车,和我们道别,又说了一遍他真诚地希望我能再来。

劳拉驶过殖民大道,那时街上几乎空无一人,我对她说:“他是个好人,对吧?我从没见过酒量这么好的人。天啊,你知道我们喝了多少酒吗?”“可能他之前吃了什么东西,比如药啊之类的。他平时不喝这么多的。你不是心理学家,你没意识到他一直让你源源不断地聊自己,却没透露半点关于他自己的信息吗?”“他说了一大堆自己的事儿。”我反驳了她,一心想着我们能不能靠边停个车,好让我能在路边的树后面吐。我感到天旋地转,我闻起来一定像是刚在酒里洗了个澡,臭极了。“他什么都没和你说,”她直截了当地说,“除了那些大家都知道的事,你从他那些书的封皮上都能找到。但你,却告诉他你怕蛇、4岁半的时候差点儿被发疯的邻居侵犯、你父亲后来差点儿没把他揍死。这些都是你自己说的啊。”“我跟他说这个了?我想不起来……”“他最喜欢的游戏就是在别人的意识里翻找,就像在一幢房子里找东西那样。对他而言,那远不只是专业习惯,更像是一种病态的好奇心,而他却很少有所节制。这才是他同意指导那个项目的原因。那个项目……”

她话没说完就戛然而止,似乎突然意识到自己说得太多了。

我没问她想要说什么。我打开窗子,感觉自己的头脑开始清醒。天空中挂着半轮惨白的月。

那一晚,我们成了恋人。

一切都顺其自然,并没有说什么“我不想破坏我们之间的友谊”之类虚伪做作的话。在车库里停好车之后,我们在后院站了一会儿,街灯昏黄的光洒在院子里,我们同抽一根烟,什么都没说。我们进屋的时候,我刚要打开前厅的灯时,她阻止了我,拉着我的手领我进了她的卧室。***

第二天是周日。我们一整天都待在房间里,做爱,探索彼此的身体。我记得我们极少说话。晚上,我们去林肯街上的餐厅吃了点儿三明治,然后在公园里散步,直到天黑。我告诉她自己想要找个工作,听我这么一说,她便直接问我想不想和韦德共事。教授正想找人整理图书室里的藏书(就是昨晚提到的那间图书室),但他当时觉得直接带我进去看有些唐突。我有点儿懵。“你觉得他会同意吗?”“我已经和他聊过了。不然你以为他为什么想见你呢?但出于常理,你们也不会一上来就聊这事。我觉得他挺喜欢你的,所以不会有什么问题。”

我自问是否喜欢他。“那样的话,我觉得可以。”

她靠过来,吻了我。在她左边的锁骨和胸之间有一颗硬币大小的棕色胎记。那天我细细看遍她身体的所有角落,仿佛不愿忘记她的每一寸肌肤。她的脚踝相当修长,她把她的长脚趾叫作“一支篮球队”。我发现了她皮肤上夏天暴晒后留下的每一个斑点。

那些日子里,突如其来的爱和快餐一样稀松平常,我也一样没能免俗。我15岁时,在一张上方挂着巨幅迈克尔·杰克逊海报的床上,失去了童贞。那张床是一个叫乔艾的姑娘的,她比我大两岁,住在我公寓两条街以外的福尔顿街。之后的几年,我不乏情人,有那么两三次,我甚至觉得自己正身陷爱情。

然而,就在那晚,我意识到自己之前搞错了。也许偶尔我能感受到吸引、激情或是依恋,但和劳拉在一起的时候却全然不同——我有一种想和她每分每秒都在一起的强烈欲求。也许是我隐约感觉到能和她在一起的时日无多,我才如此慌张而匆忙,想要积攒足够的关于她的记忆,以伴我度过余生。第三章

第二周周末我便开始整理韦德的图书室。我自己一个人,从三一车站坐公交车前去。我和他在湖边长椅上喝着啤酒,他向我解释他想要如何整理他的几千本藏书。

他买了一台电脑,放在一间没有门窗的屋子里,屋子四面都摆着长长的木质书架。他想让我帮忙做一个电子的统计,从而能用一个搜索引擎找到每本书的位置。这意味着将数据(书名、作者、出版社、国家图书编码等)录入电脑并且把书分门归类。

我们粗估了一下,觉得整个工作将会用掉我接下来半年中的每个周末,除非我每周再多干几天。我已经开始动笔写毕业论文了,但我仍然希望每周能匀出来一个下午做韦德交给我的活儿。

他提议每周付我工钱,开价极其慷慨,并且提前给了我一张支票,里面是前三周的工资。我注意到,当劳拉不在的时候,他就更加健谈一些,说话也更开门见山。

他说他要到地下室做点事,那里有他的一个小型健身房。我一个人留在图书室里。

我花了两三个小时熟悉那台电脑和其中的软件,韦德一直没有回来。当我最后走出图书室时,我看见他在厨房里做三明治。我们一起吃三明治,边吃边聊政治。让我有点惊诧的是,他的观点非常保守,把“自由派”当作和共产党一样的危险人物。他觉得里根对莫斯科的强硬态度是极佳的策略,而里根的前任总统吉米·卡特只会对莫斯科谄媚讨好。

我们在客厅里抽着烟,厨房里咖啡机隆隆作响,这时他问我:“你和劳拉只是朋友吗?你知道我想问什么。”

这让我吃了一惊,觉得这个问题让人十分难堪。我几乎想告诉他,我和劳拉是什么关系他管不着。但是想到劳拉还是很珍视她与教授的友谊的,我便努力保持冷静。“我们只是朋友,”我撒了个谎,“她碰巧搬入了我租的房子,我们就成了朋友——虽然我们是不大一样的人。”“你有女朋友吗?”“我目前恰好单身。”“那又怎样?她漂亮、聪明、有魅力,无懈可击。你们总是形影不离,她是这么告诉我的。”“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人和人之间是否来电……不好说。”

他拿起一杯咖啡,给我也递了一杯,然后又点燃了一支烟,用一种意味深长的探寻目光看着我。“关于我,她告诉了你什么?”

我感觉这段对话正变得越来越尴尬。“她谈起你时都带着尊敬之情,她非常愿意在你手下工作。我听说你们正在合力进行一个特殊项目,它将深远地影响我们对人类大脑的认知,是有关记忆的领域。我就知道这么多。”“她具体说过这个项目是做什么的吗?”他紧跟着问。“没有。很不巧,我的专业领域和你们完全不同,劳拉曾经试着在心理学的神秘领域里给我一点儿启蒙,但已经放弃了。”我说,努力让自己显得轻松,“我无意冒犯,但是把人们的心智梳理清楚的想法,我不感冒。”“但是你想当一个作家,不是吗?”他说,略带愠色,“如果你一点儿都不懂人们是如何思考的,那又怎么能塑造笔下人物的性格?”“你这话就好比说,你必须是一个地质学家,才能享受攀岩的乐趣。”我说,“乔,我觉得你把我想错了。”他坚持让我叫他的名字,但是我觉得这样挺难堪的。“有时候我坐在咖啡馆里,只为了观察旁人,琢磨他们的手势和表情。我有时候会想,那些手势和表情背后是在表达什么?但那总归是他们想要表达的,不管他们是否有意如此,并且——”

他没有让我说完。“所以你觉得我是一个偷窥癖,总是透过锁眼偷窥别人?完全不是。人们总是需要有人帮他们更好地理解自己,所以你得知道如何帮他们,如果方式不对,他们的人格可能就有分裂的危险。不论怎样,研究的目的和写小说完全不同。你可能意识到了,也可能没有,但我会解释给你听——涉及这样一个研究项目需要非常谨慎,直到我把最后结果发表之前,都不能松懈。我已经和一个出版商签了合同,但不是我们学校的出版社,所以外面有一些流言蜚语。我不必向你解释学术界的嫉妒心,你做大学生有一段时间了,知道这里面是怎么回事。而且,还有另外一个原因,让我不能随时间进展而放松警惕,这个原因我还不能告诉你。图书室整理得怎么样了?”

这就是他突然转变话题的一贯作风,仿佛故意想让我难堪。我告诉他,我熟悉了电脑和软件,其他的也一切顺利。

15分钟后,当我正要离开的时候,他在门口拦住了我,说还有一些事情我们最好谈谈。“上周你来过以后,有没有什么人向你打探过我目前的工作?同事?朋友?甚至是陌生人?”“没有,我都没有和任何人说我来过这儿,除了劳拉。”“那太好了。以后也别告诉任何人。图书室的事只有我们两个知道。另外,劳拉今天为什么没有来?”“她在纽约,和她的一个朋友在一起,去看一个演出,在她朋友父母家过夜,明天上午回来。”

他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很好。我很好奇她觉得那场演出怎么样。她的朋友叫什么?”“达玛,应该是这个名字。”“要是叫‘黛西’或者‘南希’之类的名字,可跟20年前的嬉皮士扯不上关系,对吧?那么再会了,理查德。感恩节之后再见。我很想邀请你和我一起过节,但是我明天要去芝加哥,周五才能回来。这房子的备用钥匙劳拉那儿有,你可以用。你知道你有什么活儿,我不在的这几天如果你有时间可以来这儿。保重。”***

我没有直接去公交车站,而是在他家附近的街上闲荡,抽烟,琢磨我们的对话。

所以说,劳拉有一套他家的备用钥匙。这让我感觉很奇怪,因为直到此时我才意识到他们走得如此之近。如果我理解正确,他在暗示我,劳拉说她和朋友去看戏是在撒谎。而且在问及我和劳拉的关系时,他显得有点儿另有所恃。

回到家,我心情很不好。我把支票塞进衣橱的一个抽屉里,感觉这似乎是某桩让我无法理解的可疑交易。认识劳拉以来,我第一次独自一人度过周六的晚上,房子里充斥着一种不祥的黑暗。

我洗了澡,叫了一个比萨,然后看了一集《拖家带口》,觉得里面邦迪一家的事一点儿意思也没有。我可以闻到劳拉的气味,好像她就坐在我旁边的沙发上一样。离我第一次见到她只过去了几个星期,但在我的印象里,我们仿佛已经相识了多年一般——她已经是我生活的一部分了。

我漫不经心地听着B.B.金的专辑,翻了翻保罗·奥斯特的小说,想的都是她和韦德教授。

他待我很好,还给了我一份工作,我应该感激才是。在学术界他是领袖人物,能关注到我,即使全赖他的门徒引荐,也是我的幸运。虽然表象如此,我却从他的举动中感觉到某种阴暗、奇怪的东西,我还说不上来是什么,但是它就在那儿,潜伏在他可亲的外表和侃侃而谈之下。

而最糟的是,我已经开始怀疑劳拉是否对我说了实话。我胡思乱想了各种可能的情境,想验证她对我说的是否属实,但那个时候,真要坐火车去纽约已经太晚了。毕竟,大老远的还想监视她,这太荒谬了,好像一部烂片里的情节。

这些念头始终在我的脑际挥之不去,我半夜醒来,才发现自己还在沙发上,于是起身上楼去睡。我梦见自己在一片广阔的湖畔,岸边长满了芦苇。我望进那暗色的湖水里,突然有一阵强烈的危险感。我看到一个沾满污泥、长有鳞片的东西——一头短吻鳄藏在草丛里伺机伏击我。但是,当这只爬虫睁开眼睛、盯着我时,我却看到了韦德教授水蓝色的眼睛。***

劳拉是第二天下午回来的。周日我几乎一整天都待在校园里,和两个朋友闲逛,并且在他们拿莎街上的家里吃午饭。我们吃比萨,听音乐。回家听见她停车的声音时,我正在煮咖啡。

她看起来很累,生出了黑眼圈。她用一种很矜持的方式亲了我一下,然后直奔楼上她的房间,换衣服,洗澡。等她的时候,我倒了两杯咖啡,然后倚在沙发上。她下楼来,谢过我的咖啡,然后抓过遥控器,开始无尽地换台。看起来她没有心情聊天,所以我就让她自己待着了。不过突然,她建议我们出去抽支烟。“演出特别蠢。”她告诉我,同时猛抽了一口烟,“达玛的父母整个晚上都对着我们喋喋不休的。回程的时候隧道里还出了车祸,堵了半个小时。我那辆靠不住的老爷车开始发出怪声了,得找人看看。”外面下着小雨,她发丝上的水珠像钻石一样闪光。“演出的名字叫什么?”我问,“如果有人向我打听这出戏,我就可以帮他们省下30块钱了。”“《星光快车》,”她不假思索地回答道,“评价挺好的,但我就是没心情看。”

她知道我去了韦德那里,所以问我怎么样,我们有没有就整理图书室一事商讨出个一二来?我和她说了支票的事,告诉她我已经干了几个小时了,打算用支票来付房租。

我们回到屋里,坐在沙发上,她问:“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理查德?你要不要说给我听听?”

我觉得再掩饰下去是没有意义的,于是我说:“韦德问了我一些问题,是关于我们之间关系的问题。”“什么样的问题?”“奇怪的问题……他还问我,有没有什么人向我打探他,关于你们两个的项目你都告诉了我什么。”“啊哈。”

我等她说下去,但是她打住了。“还有,他暗示你在对我撒谎,说你去纽约是因为别的事。”

有一会儿她沉默不语,然后问我:“你相信他了?”

我耸耸肩。“我不知道该怎么想。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有权利过问你做了什么、没做什么。你又不是我的财物,而且我也不是疑神疑鬼的人。”

她用手掌托着杯子,仿佛它是一只即将被放飞的小鸟。“好的,那你希望我们把事情都说明白吗?”“当然。”

她把杯子放在桌上,关掉了电视。我们之前约定过不能在屋里吸烟,但是此时她点燃了一支烟。这应该算是个特殊情况,所以规则可以暂时放在一边。“好,我们一件一件地说。当我搬到这儿的时候,我从没想过要开始一段恋情,不管是和你还是和别的任何人。大二那学年快结束的时候,我开始和一个经济系的男生约会。暑假我们各回各家,秋天我们继续谈恋爱,有一段时间一切都很顺利。我爱着他,或者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他当时漫不经心,情感上也不投入。我怀疑他还在与别的女孩约会,自己却还在容忍他,这让我暗自愤怒。“正是那个时候我开始为韦德工作。起先我只是志愿劳动,是总共二三十个志愿者之一。但是很快,我开始和韦德谈论他的研究,他很赞赏我。我升了级,成了类似他助手的人。我那个男友嫉妒了,他开始缠着我,问我和韦德是什么关系。系主任收到一封匿名信,说我和教授是情人关系。”“那家伙叫什么名字?”“你确定真想知道?”“嗯,想知道。”“他叫提摩西·桑德斯。现在他还在这儿,读硕士。记得那次我们在罗伯特酒吧吗?那时我们刚刚认识不久。”“我记得。”“那次他和一个女生一起在那儿。”“好吧。然后呢?”“系主任收到匿名信后,韦德很生气。我很希望继续和他干下去,因为我已经介入他的研究项目很深了。这是我在我的领域中打出一片天地的机会,我不会让提摩西毁掉这个机会。“我向韦德坦白,我怀疑匿名信是某个人送去的。他让我保证会结束和提摩西的恋情,而我反正也打算这么做。我和提摩西谈了,说我不愿意再和他见面了。讽刺的是,到那个时候他似乎才终于有喜欢我的意思。我去哪里他都跟着;给我寄信,里面都是缠绵悱恻的长篇大论,警告我说他真的在考虑自杀,而我将在自责中过一辈子;他送花到我家或者学校,求我见见他,几分钟也好。我拿定主意,拒绝和他说话。韦德问过我一两次,那个男生有没有和我断绝来往?我告诉他我已经和提摩西一刀两断了,无论发生什么都不会再改变主意。韦德似乎很满意。“接着提摩西换了一种策略,开始拿一些隐晦的威胁和不堪的暗示骚扰我。有一次,我在韦德家附近看到他的车,他坐在里面,车就停在街角的路灯柱旁边。正因为他我才从原来住的地方搬走,来到了这里。“有段时间他消失了,然后,我和你讲过,我在罗伯特酒吧又看到了他。那之后,有一次他在校园里找到我,我同意和他去喝杯咖啡,那是个错误的决定。我以为应该没什么问题了,因为他已经不再骚扰我了。”“抱歉打断一下,”我说,“你为什么不报警?”“我不想惹麻烦。再说提摩西也不是暴力型的,他没想过打我,我也就不觉得有什么人身上的危险。一个相思成疾的男生缠住一个女生不放,我想警察对这种事不会感兴趣,只要他不犯法。但是一起喝了一次咖啡以后,他又卷土重来了。他对我说,他确信我还爱他——我只是不愿承认,但迟早会意识到这份爱。还说分手之后他有多么抑郁,只能去纽约接受治疗。我担心他会到这里来闹出什么乱子来,让你生气。“长话短说,我同意和他去做一趟心理治疗,向他的心理医生证明我是个有血有肉的活人,不是他的幻想碎片、凭空捏造的女朋友——他怀疑心理医生已经开始如此认为了。这就是我去纽约的原因,他已经找到我的新地址了。去过心理医生那儿以后,我去见了达玛,在她父母家过夜,这我已经告诉你了,就这样。提摩西保证他不会再来找我了。”“为什么你不直接告诉我真相呢?那样事情不是会更简单一些?”“因为我得把刚刚跟你说的事情全告诉你,我不想这样。那个男的不过是来自我的过去的一个幻影,我只想让他,还有其他的幻影,都待在过去。理查德,我们都有宁愿忘记不愿回忆的事,我们改变不了它们。过去的事情不应该都摆在台面上让所有人看到,因为它们有时太纠缠、有时太痛苦了。很多过去的事最好秘而不宣,这在所难免。”“这就是全部吗?你们去做心理治疗,和医生谈话,然后你们就散了?”

她惊诧地看着我。“是啊,我都告诉你了,这就是全部了。”“那医生说了什么?”“他确信,关于我们的恋爱关系,都是提摩西臆想出来的。这个‘前女友’是他自己心里捏造的幻象,她和那个真实世界里的劳拉没有关系。这些通通和他的成长经历有关,他被继母带大,没有得到过多少母爱,不能忍受被抛弃。你干吗想听这些鬼话?”

夜幕降临,但是我们谁都没有站起来去开灯。我们坐在阴影里,就如同一幅伦勃朗的画:《劳拉请求理查德原谅》。

我渴望她——我焦急地想脱去她的衣服,品味她的裸体倚靠着我的感觉——但同时我感觉自己遭到了谎言背叛。我走到一条死路,不知道下一步怎么办。“韦德知道这些吗?”我问。“他知道你去纽约的真正原因吗?”“他知道。”她说。“那他为什么还要提醒我?”“他乐意,我怎么知道?”她突然生气了。“因为他很可能不喜欢我们俩在一起。”她说,“他可能嫉妒了,忍不住暗中搞点儿动作,这可是他最在行的——操纵人的心理,拿人的心智开玩笑。我警告过你,你不知道他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但是你把他当作天才,一个半神,还说你们是好朋友。现在又——”“哼,有的时候一个天才也会变成一个浑蛋。”

我知道问出接下来这个问题将让我承受巨大的风险,但我还是问了。“劳拉,你和韦德有过恋人关系吗?”“没有。”

她给了一个直截了当的答案,不再涂涂抹抹,也没有质问我怎么会问出这样的问题。这让我很感激。

但过了一会儿,她还是补了一句:“对不起,这件事让你烦扰了,理查德。在这种情况下,我能理解你的想法。”“我刚刚知道你有一套他家的钥匙,挺吃惊的。这是韦德告诉我的。”“这个啊,就算你不问我我也打算告诉你,不是什么秘密。他一个人住,没有伴儿,每周五有一个女人去他家打扫。他还有一个邻居,是他之前的病人,韦德需要干杂活的时候就叫他去。他也给了我一套钥匙,以防万一。相信我,我只用过一次。他不在家的时候我从没有去过。”

在暗室的熹微里,我几乎看不到她的脸。劳拉究竟是谁?几周之前我才遇到的劳拉·贝恩斯,关于她,我终究还是一无所知。但有一个问题我能确定:这个女孩正被我深爱着,是我真正重要的一切。***

那天晚上,我们答应对方不再提起这件事——我那时如此年轻,可以许下不可能遵守的诺言。接着劳拉对我讲了韦德做的一些实验,甚至她也不知道事情的全部。

教授和政府的接触大约始于7年前,一次他被召为一件谋杀案的专家证人。被告的律师提出申请,希望法庭准许被告以精神疾病为由不出庭。劳拉解释说,这种状况下,一般需要召集三位专家组成小组,针对被告的精神状况进行评估,然后法官才能决定被告可否不出席。如果专家证实,被告的精神疾病确实严重到让他无法理解他所面临的指控,那么他需要被送进隶属司法机构的精神病医院。一段时间后,律师可以申请将病人转入普通的精神治疗医院。而如果法院判决对病人更有利的话,他甚至可能得到释放。

韦德那时在康奈尔大学教课,他认为那个叫约翰·提布隆的人——被指控谋杀邻居的48岁嫌疑犯,其实在装病。而另两位专家则相信他确实精神不正常,患有严重的妄想型精神分裂症,而且他自称丧失记忆的事是真的。

最后,韦德被证明是对的。探案员发现了提布隆一直在写的一本日记,上面详细记录了自己的所作所为,受害人可不止他邻居一个。此外,他还收集记录了各种精神失常的症状,好表演出来逃避起诉。也就是说,他想确保一旦被捕,他能有足够好的演技让专家相信他精神不正常。

自那桩案子以后,韦德便经常被叫去做顾问,与此同时,他自己对研究记忆与分析被压抑的记忆也越发感兴趣。自从一位精神病医生出版了《米歇尔的记忆》,韦德关于被压抑记忆的研究就越发投入了,据说这本书的作者幼时曾是邪教仪典摧残的受害者。韦德探索了数百个这样的案例,在比较深入的研究中还使用了催眠。他曾经走访监狱和精神病院,和极其危险的罪犯谈话,考察了无数宗健忘症病例。

最终,他得出结论:特定的压制记忆的症状,尤其在个体遭受非常严重的精神创伤的情况下时有发生,这是精神的某种自我免疫机制介入的结果。个体通常将创伤记忆从意识中一笔勾销,或者将它改造得不那么让人无法忍受——这种防御机制与白细胞将入侵的病原体消灭或减毒方式相同。所以,我们的大脑天生配有一个废纸篓。

如果这一过程是自主发生的,那么它是否能被解码,并由治疗者触发并操控呢?这种机制的自主触发往往会造成不可逆的精神损伤,因此正面的记忆会连同创伤记忆一起被删除。一位病人试图回避一个创伤的努力,可能会造成另一个新的创伤,有时甚至会比之前的那一个更加严重。这就好像为了治一个伤疤,把整条胳膊都砍下来。

韦德搬到普林斯顿后,也没有中断他的研究。

在普林斯顿,某个机构的代表找到了他(在他和劳拉的一次密谈中,他把这件事告诉了她),想让韦德指导该机构开展一个项目。劳拉知道的事情就到此为止了,但是她猜测这个项目与删除或“整理”老兵和特工的创伤记忆有关。韦德不愿谈及此事。项目进展得并不顺利,韦德与“他们”的关系也日渐紧张。

她告诉我的事让我脊背发凉:那些过去在我看来不容置辩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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