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神话故事·译言古登堡计划(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24 01:37:49

点击下载

作者:[爱尔兰]詹姆斯·斯蒂芬斯(JamesStephens)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爱尔兰神话故事·译言古登堡计划

爱尔兰神话故事·译言古登堡计划试读:

【序】

凯尔特神话是广泛流传于欧洲的古典神话。他们古老又神奇的名字曾激起过无数人的幻想和向往,关于他们的故事出现在敌人、盟友和倾慕者的书写之中,众说纷纭又充满魅力,连恺撒大帝都对他们赞叹不已。

现在的凯尔特神话以爱尔兰神话最为著名。这是一个引人人胜的世界,这些古老又神奇的故事充满魅力,千百年来被很多人奉为精神动力和灵感源泉,眷恋者众多。

爱尔兰诗人和小说家詹姆斯·斯蒂芬斯就是其中一位。

詹姆斯·斯蒂芬斯(James Stephens,1882-1950)爱尔兰诗人和小说家。生于都柏林贫民家庭,做过店员、秘书,他是爱尔兰文艺复兴运动的积极参加者,对凯尔特神话和盖尔语韵文均有造诣。

他的作品The Charwoman's Daughter被徐志摩译为《玛丽玛丽》引介到中国。徐志摩评论道“他(詹姆斯·斯蒂芬斯)在文学界的贡献,早已不止《金坛子》(斯蒂芬斯的代表作,原名“Crock of Gold”),他没有王尔德的奢侈,但他的幽默是纯粹民族性的。正如前百年的英国有Jane Austen,现代英国有J.M.Barrie;前百多年的苏格兰有Robert Burns——现代的爱尔兰有詹姆斯·斯蒂芬斯。

与20世纪爱尔兰文学复苏时期的其他作家一样,他经常使用盖尔人的民间故事进行创作。他善于将幻想、现实和讽刺幽默结合在一起,创作了许多新编爱尔兰神话和民间故事,其新编故事结合了罕见的幽默与抒情。

幽默是天才,正如悲剧的感觉是天才。他的天才不是肤浅的观察,那是描写外形的,他的是深入的体会,一个诗人的感觉在万千世界内活动的表现。运用文字本身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伎俩,但要运用文字到一种不可错误的表现的境界,这戏法才变得巧妙。斯蒂芬斯有这本领。

詹姆斯·斯蒂芬斯与詹姆斯·乔伊斯交好,有一段时间,乔伊斯甚至计划要和他合作完成《芬尼根守灵夜》,并公用笔名JJ & S(James Joyce & Stephens, 这也是一种双关,因为当时有一种有名的爱尔兰威士忌商标为John Jameson & Sons)不过此计划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实施。

图安·马克·凯瑞尔的故事

第一章

莫维尔修道院的院长芬尼安急急忙忙地向南飞奔,又往东一拐。他接到消息称,在其教区多尼戈尔,居然至今还有人信奉他所反对的神灵——那些不被我们认可的神灵往往遭到无礼的对待,即便在至圣至德的人当中也不例外。

他还听说,有位本领高强的先生既不过圣徒节,也不过礼拜日。“一个本领高强的人!”芬尼安说。“正是,”他的线人答道。“那我们倒要试试这个人有多大能耐,”芬尼安说。“他可是出了名的脑筋好、骨头硬,”报信的又说。“那咱们就看看他脑筋有多好、骨头有多硬。”“他呀,”那个饶舌鬼小声说,“他可是个精通巫术的家伙。”“我要拿他来变巫术,”芬尼安怒吼着,“那家伙住哪儿?”

对方说了个地址,他便立刻朝那个方向赶了过去。

芬尼安没花多少工夫,便来到了那位旧神信奉者的住所。他在外面叫门,好进去布道,以便证明新神的力量,并把旧神驱除、吓跑,让他们从人们的记忆里永远地消失。对一位迟暮的神灵来说,时间是无情的,在他眼中前者和一个上了年纪的乞丐并没有什么分别。

但是那位阿尔斯特的先生却不肯让芬尼安进去。他用栅栏把房子围起来,关上窗户,一面愤怒阴郁地抗议,一面坚持着那些延续了千万年的旧习俗。芬尼安在窗口呼唤他不肯听,时间在外面敲门他也不理。

然而在他遇到过的所有障碍当中,这还是第一个让他身处被动的。

芬尼安的突然出现使他感到了不祥和恐怖的逼近,但对于时间,他却没有丝毫的畏惧。实际上,这位先生跟时间是义兄弟,而且他特别瞧不起时间这位苛刻小人,甚至到了不屑于向其表露自己对他的鄙视的地步。时间的镰刀划过来,他要么一跃而过,要么一低头躲闪开。这是时间唯一一次露出笑容的时候,因为他邂逅了“红脖子”穆雷代克的孙子、凯瑞克的儿子——图安。

第二章

竟敢将《福音书》连同他本人一并拒之门外!芬尼安简直无法忍受。于是他继续采取平和而强有力的措施,欲攻破那座堡垒。他不吃不喝,一门心思对付那位先生,对方被他的极端举措逼得没法子,只得放他进去了。因为对于任何热情好客的人来说,让一位陌生人纯粹因饥饿而倒毙在自家门口都是件无法想象的事。不过,那位先生也并非不战而降:他以为等到芬尼安饿得受不了的时候,他就会放弃围困、自动离开,去某个可能找到食物的地方;但是他不了解芬尼安。这位伟大的修道院院长就紧挨着房门外坐定,静下心来,准备承担一切由自己的举动而引发的后果。他注视着自己双脚之间的地面,陷入了冥想。除非对方让他进门,否则他会一直冥想到生命结束的那一刻。

第一天就这样静悄悄地过去了。

那位先生频频差遣仆人暗中查探,看那个背弃旧神的家伙是否依然守在他家门口。仆人每次复命时都说对方还在。“到了早晨他就会离开啦,”主人满怀希望地说。

然而第二天,“攻城战”还在继续;从早到晚,仆人们多次奉命透过探视孔“观察敌情”。“去,”主人吩咐道,“给我察看一下,那个信奉新神的家伙自动消失了没有。”

可仆人们每次带回来的消息都是一样的。“那个新德鲁伊教徒的还没走,”他们说。

整整一天下来,没有一个人能走出他们的堡垒。这种被人强行与外界隔离的遭遇使仆人们的情绪受到了影响,再加上什么活儿也干不成,他们便三三两两聚在一块儿窃窃私语,商量着、争论着。然后这几组人马分散开来,透过探视孔观察门口那人的状况。只见对方颇有耐心地坐在那里纹丝不动,完全沉浸在自己的默念里,忘了时间,也忘了周围的一切。仆人们被这幅景象吓坏了,有个女佣甚至发出了一两声歇斯底里的尖叫,同伴旋即用手捂住她的嘴巴并将她带走,以免喊叫声玷污了主人的耳朵。“他也有自己的烦心事,”众人说,“眼下进行的是一场众神之间的较量。”

女仆们的情况我不必多言,可男仆们也同样感到不自在。他们踱来踱去,拖着沉重的步伐从探视孔跟前走到厨房,又从厨房走到设有塔楼的屋顶。大家从屋顶俯视着下面那道一动不动的人影,思考了很多事,从人的坚强意志到自家主人的品格,甚至想到了新神是否可能与旧神拥有同等的法力。窥视和讨论结束以后,大家便心灰意冷、没精打采地回去了。“咱们能不能——”一名生性急躁的守卫开了口,“能不能朝那个顽固的陌生人投支长矛,或者扔块带棱角的石子?”“什么!”他的主人愤怒地质问道,“朝一个赤手空拳的陌生人投掷长矛?而且还是从我这栋房子里?!”他立马赏给这位没教养的仆人一记响亮的耳光。“你们谁都不用急,”他说道,“因为饥饿就像一支鞭子,它会在夜里将那个陌生人赶跑。”

房子里的人都苦着脸钻进了被窝,但是房子的主人却连一丝睡意也没有。他沿着各条走廊徘徊了一夜,还不时跑到探视孔跟前察看那个人影是否仍旧坐在阴暗处,看完了又接着踱步。他心事重重,烦恼不已,就连最得他欢心的的爱犬亲昵地用鼻子去拱他那握成拳头的手掌时,也被他推开了。

第三天一早他不得不屈服了。

华丽的房门大大敞开,两名佣人把芬尼安抬进了屋子——由于饥饿过度和长时间呆在室外,这位圣徒已经体力不支,既走不得路,也直不起腰。但是,芬尼安的身躯和栖息在他体内的灵魂一样坚不可摧;没过多久,他便做好了准备,去承担一切因争执或谴责而可能引发的后果。

体力刚恢复得差不多,芬尼安就开始劝说房子的主人改变信仰——这件事过去很久之后,他采用围困手段对付这位著名智者的经过依然被那些对此类事件倍感兴趣的人们津津乐道。

他治愈过玛盖恩的疾病,击败过自己的弟子——伟大的科尔姆·西尔;图安也被他征服了:就在他的房门向这位执着的陌生人敞开的同时,房主的心扉也不再封闭,于是芬尼安便顺从上帝的旨意,同时也依照自己的意愿,走了进去。

第三章

一天,他们讨论起了上帝及其至高无上的慈爱,因为尽管图安现在已经接受了许多有关这个问题的教诲,他仍旧需要更多的指点。他紧追不舍,就像芬尼安当初围困他一样。可是,人的身体和思想都在不停地工作;休息之后便有了劲头,劲头耗完了就需要休息。同理,当我们教导了别人一段时间之后,我们自己也会需要、并且必须接受他人的教导,否则精神就会变得空虚,智慧本身也会染上尖酸刻薄之气。

于是,芬尼安说道:“亲爱的先生,现在跟我讲讲你自己吧。”

可是图安渴望了解关于真神的知识。“不、不,”他说,“我已经对过去的事没有半点兴趣,而且我也不希望有任何东西来阻碍我的灵魂接受点化;继续教导我吧,亲爱的朋友、慈爱的神父。”“我会教你的,”芬尼安回答道,“可是首先我必须全面地考虑你的情况,并对你进行深刻的了解。亲爱的教友,告诉我你过去的经历,因为人是由他的过去组成的;了解一个人的过去,就能了解这个人。”

但是图安恳求道:“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因为人固然需要记忆,但也同样需要遗忘。”“孩子,”芬尼安说,“我们过去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上帝的荣耀。承认、坦白我们的善举与恶行也是教化的一部分;因为灵魂必须记住它做过的事情,并承担其后果,或者通过告解和悔罪来摆脱它们。先告诉我你的宗谱,还有你是从哪一代先人手里继承了这些土地和堡垒,然后我会对你的行为及道德进行考察。”

图安顺从地回答道:“大家都知道我是图安,我的父亲是凯瑞尔,祖父则为“红脖子”穆雷代克,这些土地都是我从父亲那儿继承的。”

圣徒点了点头。“我对阿尔斯特系谱的了解偏少,但也不是一无所知。从血统上讲,我是伦斯特人,”图安又道。“我的家族历史悠久,”图安喃喃地说。

芬尼安饶有兴趣而不失敬意地承认了这一点。“我也一样,”他说,“拥有一份光荣的履历。”

他的东道主继续介绍道:“我就是图安,父亲叫斯塔恩,祖父叫赛拉,他跟帕苏隆是兄弟。”“可是,”芬尼安不解地说,“这里有一点不对,因为你说出了两个不同的宗谱。”“的确是不同的宗谱,”图安一面沉思一面回答道,“可它们都是我的宗谱。”“我不明白,”芬尼安坦言道。“现在人们称我为图安·马克·凯瑞尔,”对方回答道,“可是在过去,人们都称我为我图安·马克·斯塔恩,赛拉的孙子。”“你祖父是帕苏隆的兄弟,”圣徒倒吸了一口气。“这就是我的家谱,”图安肯定地说。“可是,”芬尼安疑惑地提出了反驳,“灭世洪水过去后没多久,帕苏隆就来到了爱尔兰。”“我就是跟他一块儿来的,”图安温和地回答。

圣徒在慌乱之中连人带椅向后一缩。他坐在那里,双眼紧盯着他的东道主;与此同时,他血管里的血液渐渐变冷,他的头皮开始发麻,头发也缓缓竖了起来。

第四章

不过芬尼安不是那种会慌神很久的人。他冥想着上帝的力量,直到他本人变成那股力量;他平静了下来。

他热爱着上帝,也深爱着爱尔兰;对于能在这两个伟大主题上给予他教诲的人,他会集中头脑里全部的注意力,并献上发自内心的共鸣。“你告诉我的是一件奇闻,亲爱的教友,”他说道。“现在,请你无论如何再多告诉我一点。”“哪一点?”图安顺从了,问道。“告诉我爱尔兰历史的起源,还有诺亚之孙帕苏隆的举止风度。”“他的事我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图安说道。“他有着浓密的胡须,宽阔的双肩,举止温柔,待人和蔼。”“说下去啊,亲爱的,”芬尼安说。“他乘船来到爱尔兰,同行的还有二十四对男女。可是在那以前,从来都没有人到过爱尔兰,西部的世界既没有人类居住,也没人往这儿迁徙。当我们从海上靠近爱尔兰的时候,这个国度看起来就像是一座没有尽头的森林。放眼望去四面八方都是树木;鸟儿从这座林子里飞出来,不停地唱歌,还有温暖而迷人的阳光照遍整个大地。我们的眼睛看厌了海水,耳朵也被海风折磨得够呛,这一幕使我们感到自己仿佛正奔向天堂。“我们登上陆地之后,便听到了隆隆的水声,只见一条河流从漆黑的森林中幽幽穿过。我们沿着河水来到了一处林间空地,在阳光的照耀下,那里的地面被烤得暖烘烘的。帕苏隆和他的二十四对同伴便就地安置下来,他们建立了一座城邦,想方设法地谋生。“爱尔兰的河流中有游鱼,丛林内有走兽。平原上和森林里栖息着各种野生动物,它们生性腼腆,形貌奇特。人类可以轻松地看穿它们的心思,并且从它们中间安然穿行。我们在安稳舒适的环境中生活了很久,看着那些新生的动物们长大——有熊、有狼、有獾、有鹿,还有野猪。“帕苏隆的族人不断增多,由二十四对同伴发展成五千百姓,他们相亲相爱,日子过得心满意足,尽管他们没有任何智慧。”“没有智慧!”芬尼安指出道。“他们根本不需要智慧,”图安说。“我倒是听说上帝最早的子民都很愚笨,”芬尼安说道。“接着讲你的故事,亲爱的教友。”“后来,在某个夜晚,天还没亮的时候,有种疾病像狂风般骤然而至。患者肚子发胀,皮肤泛紫。到了第七天,整个帕苏隆家族的人都死了,只有一个人活了下来。”“通常总会有一个人幸免于难,”芬尼安若有所思地说。“那个人就是我,”他的朋友承认道。

图安用手遮住眉头,他的记忆穿过久远得令人难以置信的年代,回想起了世界的起源和爱尔兰的早期历史。芬尼安则向后缩着,他的血液又开始发凉,头上也再度不安地冒出了鸡皮疙瘩;同图安一起,他也望向过去。

第五章

“说下去,亲爱的,”芬尼安呐呐地说。“我独自一人,”图安继续道,“孤单得连自己的影子都怕,甚至一听见鸟儿飞过的动静、或者树枝被露水浸湿后发出的咯吱声,都会立刻藏起来,就像一只受惊的兔子,躲进自己的巢穴。“森林里的动物嗅到了我的气味,知道我没有同伴。它们踏着柔软的爪垫、踩着悄无声息的步伐来到我背后;当我们四目相对的时候,它们就会发出阵阵咆哮。体格修长的大灰狼拖着舌头、瞪着眼睛,把我撵到岩石缝里。体力再差的野兽都敢拿我当做猎物来追捕,胆子再小的动物都可以用眼光把我吓倒。我就这样生活了二十二年,最后我懂得了野兽的所有心理,却忘记了人类的全部知识。“我可以像任何动物一样无声无息地走动、不知疲倦地奔跑,还可以像野猫那样蜷缩在树叶堆里,耐心十足、不露破绽;我在睡梦中也能察觉到危险的逼近,然后警觉地伸出利爪予以反击;我还学会了怒吼、咆哮,把牙齿磕得咯吱咯嚓响,并用它们来撕咬东西。“说下去,亲爱的教友,”芬尼安说道,“你将从上帝那里得到安宁,亲爱的。”“到了最后,”图安说,“阿格诺曼的儿子奈梅德率领着一支舰队来到了爱尔兰。那支舰队由三十四艘三桅帆船组成,每艘船上都载着三十对男女。”“这事我以前听人说过,”芬尼安说。“当我看见浩浩荡荡的船队围着这块陆地环行的时候,我的心脏因狂喜而剧烈跳动。那些船迎着风左摇右摆,寻找着停泊的地点,而我则像头野山羊似的在岩石间跳来跳去,沿着悬崖峭壁一路尾随他们。中途我来到一座池塘边,俯下身子喝水;就在这时,我在冰冷的池水中看到了自己的模样。“我看到自己全身都长满了成簇的绒毛,而且还一根根竖起来,活像一头野性难驯的公猪;我骨瘦如柴,面白胜獾,干瘪起皱的皮肤则如同一只空麻袋,浑身上下一丝不挂,光溜溜得像一条鱼,而那副落魄模样则跟冬日里忍饥挨饿的乌鸦没什么两样。我的手指跟脚趾上还长出了又大又弯、形似兽爪的东西。这一切使我看上去既不像凡间的动物,也不像天上的神兽,跟人们已知范围内的任何事物都不沾边。于是,我坐在池塘边,为自己的孤独、野蛮、及无法抗拒的衰老而哭泣。一些野兽循声而来,它们有的躲在树后倾听,有的藏身在静谧的灌木丛中,蜷起身子注视着我;而我,除了在天地间痛哭悲叹之外,什么都做不了。“一场暴风雨袭来,当我再次从高高的悬崖上眺望过去的时候,只见那庞大的舰队正来回颠簸着,仿佛置身在一个巨人的手心里。那些船不时斜冲上半空,在天上摇摇晃晃,像风中的树叶般疯狂地旋转。接着,它们又从令人头晕目眩的浪尖上一头栽下,落进了海水低吟不止的灰暗漩涡当中。那是个嘈杂而幽暗的可怕地方,船身在重重波浪的包围下不停地打着旋儿,转来转去。偶尔有海浪咆哮着窜到船身下方,先是突然发力,把它撞向半空,接着追上前去,一面怒吼一面连番进攻,最后还不罢休,依旧穷追不舍,仿佛一匹追赶猎物的狼。它不断捶打着船身,欲将其打入宽广浩博的海底,还试图把船中那些惊恐万分的生灵自一条黑洞洞的裂缝里吸出。有个浪头扑上了一艘三桅帆船,只一推便将它摁入水中,那冷酷无情的架势仿佛整个天空都因它而崩陷;而那条船则不断下沉,直到船身四分五裂,没入了海底的沙砾中方才止住。“随着夜晚降临,千百层黑幕自咆哮的天空中笼罩下来。那些昼伏夜出的动物们纷纷瞪圆了眼睛,可是谁也休想从这层层叠叠的幽暗中看出任何名堂,谁也不敢动弹一下或站起身子。因为狂风在雷电的轰鸣声中迈着大步满世界横行,手里还挥舞着数里格长的鞭子。它自顾自地唱着歌,一会儿是响彻天地的嚎叫,一会儿是让人听得头昏脑涨的嗡嗡杂音,一会儿又是拖着长长尾声的怒吼和低嗥;暴风就这样行遍寰宇,寻找着供其杀戮的生命。“除了这些,在那时而悲啼、时而尖叫的漆黑海水里,还不时传来一个声音——那声音很细很长,仿佛来自千万英里之外,但又很清晰,如同密友在耳边窃窃私语——我知道,那是一个溺水的人正一面扑打海水,一面呼喊着上帝。接着,一个浪头打来,他的声音消失了。一个嘴唇发青的女子呼唤着自己的丈夫,她的头发抽打着额头,身体像陀螺似的四处打转。“我周围的树木也被拽离了地面,发出垂死的呻吟声。它们窜至半空,像鸟儿一样飞走了。滔天巨浪伴着‘哗啦哗啦’的声响,从海面上升起。浪头打着旋自峭壁上横扫而过,然后携着大片大片的泡沫狠狠地撞向地面。翻滚的岩石蹭过树身,发出刺耳的摩擦声。后来,在那风浪肆虐的环境下,在那遮天蔽日的恐怖中,我进入了梦乡,不然就是被什么东西给打晕了。”

第六章

“然后,我便做起梦来。在梦里,我眼看着自己变成了一只牡鹿,并感觉到体内有一颗陌生的心脏在跳动;而且,我一边做梦,一边还拱着脖子,抻了抻自己强壮的四肢。“我从睡梦中醒来,却发现梦境变成了现实。“我脚踏岩石伫立了片刻,刚毛直竖的脑袋高高昂起,粗大的鼻孔呼吸着世界上的各种气息。此时的我已经奇迹般地由老态龙钟变得活力四射,我摆脱了年老的束缚,又变得年轻起来。我嗅到了草皮的味道,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它有多么芬芳。我飞快地用鼻子闻来闻去,把所有东西的味道都记在心里,并将其分门别类,转化为信息。“我久久地站在那里,一面将自己的铁蹄在石头上磕得叮当直响,一面通过鼻子了解每一件事物。从左右两边吹来的每阵微风都会向我讲述一个故事。其中一阵风为我捎来了狼所特有的气息,那股味道使我睁大双眼,用力地跺起脚来。另一阵风则为我送来了同类的气味,我一闻到它,便立刻愉快地嘶鸣起来。哦,那是健壮的雄鹿发出的叫声,洪亮、清晰、悦耳动听。我悠然自得,吟唱出一段优美而轻快的旋律,听到回应之后我更是心花怒放。我欣喜若狂地跑啊,跳啊,身姿像羽毛一样轻盈,气势像风暴一样强盛,劲头像大海一样不知疲倦。“我无忧无虑,摇头晃脑,一蹦三尺高,既像一只时而高飞时而低掠的燕子,又像一只体态优美、动作流畅、精力十足的海獭。我的心房被激情所占据,连鹿角的末梢都在震颤。多么崭新的世界!多么新奇的太阳!风儿的轻抚多么美好!“我用刚毅的前额和沉着的目光迎接了后来所发生的一切。那匹独来独往的老狼咆哮着跳到一边,最终溜走了。那头笨手笨脚的熊犹豫不决地晃着脑袋,想了又想,结果瞪着一双红通通的小眼睛匆匆离去,钻进了附近的灌木丛。和我同族的那群牡鹿,有的在我坚如岩石的额头前落荒而逃,有的则被我抵得不断后退,直到折断了腿,被我活活踩死。我成了深受爱戴、大名鼎鼎的爱尔兰百兽领袖。“有时候,我会从爱尔兰附近的领地上返回,因为阿尔斯特总是牵绊着我的心弦;我站得远远的,用粗大的鼻孔呼吸着空气。得知有人遭遇风暴之后,我的心情既欣喜又恐惧。然后,我那颗骄傲的头颅便垂向草地,一滴滴缅怀往昔的泪水自那对明亮的大眼睛里涌出。“有时候,我会小心翼翼地走上近前,站在厚厚的落叶上面,或是蜷缩在高高的野草丛里,一面凝神注视着人类一面伤心呜咽。奈梅德和他的四对同伴在那场猛烈的暴风雨中幸存下来,我看着这些人代代繁衍,直到人数增加到了八千。他们在阳光下生活、欢笑、纵情娱乐,因为奈梅德的族人虽然头脑不大灵活,动手能力却很强。他们都是些未曾开化的斗士和猎人。“可是有一次,我不堪忍受痛苦记忆的折磨,又来到了这里,却发现那些人竟然全都不见了。他们常去的地方一片寂静,在他们曾经定居的土地上,除了他们的骨头在太阳底下闪光之外,我找不到任何跟他们有关的线索。“接着,衰老攫住了我。我伫立在那堆遗骨当中,疲倦一点一点地侵袭着我的四肢。我的头越来越沉重,视线越来越模糊,膝盖也开始痉挛、发抖,而且已经有狼群胆敢追着我跑了。“以前,当我还是个老人的时候,曾经在一座山洞里住过。我又回到了那里。“一天,我悄悄地从洞里溜出来,想抓紧时间吃两口青草,因为我被狼群紧紧包围了。它们飞奔而来,我差一点就没躲过去。于是,那些狼便在山洞外面坐下来,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能听懂它们的语言;它们交谈的内容、还有它们对我说的话我全都明白。但是,我的前额还能撞击对手,我的蹄子还能踩死敌人,所以它们不敢踏进这个山洞。“‘明天,’它们说,‘我们就会撕开你的喉咙,把你腰腿上的肉活活咬下来。’”

第七章

“后来,我的灵魂开始上升,来到命运面前。我做好了遭遇任何状况的准备,并打算逆来顺受。“‘明天,’我说,‘我就会走出山洞,来到你们当中,然后死去,’此话一出,那群狼便迫不及待地发出了开心且透着饥渴的嚎叫。“然后我就睡着了。在梦里,我眼看着自己变成了一头野猪,并感觉到体内有一颗陌生的心脏在跳动;而且,我还一边做梦,一边伸展着有力的脖颈,抻了抻不安分的四肢。我从睡梦中醒来,发现梦境变成了现实。“夜色褪去,黑暗渐消,白昼降临。群狼在洞外向我喊话:‘出来呀!哦,瘦骨伶仃的牡鹿,出来受死吧!’“而我,则满心欢喜地将一撮黑色鬃毛沿着洞口伸出去。那些狼一看见我那翕动的鼻子、带钩的獠牙,还有闪着凶光的红色眼睛,便嚎叫着逃命去了。它们被吓得失去了理智,有的狼还被同类撞翻在地。我紧随其后,仿佛一只跳跃中的野猫,一名孔武有力的巨人,一个穷凶极恶的魔鬼;我的生命充满活力、无情、疯狂和快乐,我是一名杀手,一个战士,一头不可战胜的野猪。“我让全爱尔兰的野猪都臣服在了自己脚下。“在自己人当中,无论我望向何处,眼里看到的都是同类的爱戴与恭顺;在陌生人当中,无论我现身哪里,对方无不抱头鼠窜。那个时候,狼群已对我充满畏惧,唯有一头讨厌的大熊却挥舞着笨重的爪子扑了过来。我当着全体子民的面对他发起了反攻,揍得他在地上来回打滚。但是,杀掉一头熊毕竟不是件容易事,那身散发着恶臭的皮毛把他的生命保护得严严实实。他爬起来就跑,却又被我撞倒在地;他再跑,却慌不择路地撞上了树和石头。这个大家伙像婴孩似的边跑边哭,连一只爪子也不敢亮,一颗牙齿也不敢露。只要他一站住,我就用鼻子抵住他的嘴巴,我咆哮时喷出的气都钻进了他的鼻孔里。“我向一切能够活动的生物发出挑战。所有的生物,除了一种。因为人类再次造访了爱尔兰。这回来的是斯塔瑞尔荷的儿子塞米奥及其族人,多姆楠人、博尔格人、还有盖留茵人都是他们的后裔。我不仅不去追逐这群人,反而只要他们一追我,我撒腿就跑。“往事占据着我的心头,我常常在回忆的驱使下去看那些穿梭于田间的人们;我满腹辛酸地告诉自己的心:当帕苏隆的族人聚在一块儿议事的时候,他们会聆听我的言语;而且那些人听见以后都会感到亲切悦耳,因为我所讲的都是至理名言。女人们望向我的眼神充满光彩与柔情;她们喜欢聆听这个人的歌声。然而眼下此人却正和一群长着獠牙的野兽在森林里游荡。”

第八章

“衰老再次攫住了我。疲惫悄无声息地涌入我的四肢,痛苦慢慢悠悠地爬进我的内心。我又回到那个位于阿尔斯特的山洞里做起梦来。结果,我变成了一只鹰。“我离开了地面。芬芳弥漫的天空才是我的王国,我用明亮的双眼从百里高空注视着下方。我时而高飞,时而俯冲,时而纹丝不动地停留在深渊上空,如同一块有生命的岩石。我活得开心,睡得安稳,生活里满是幸福。“在此期间,先知亚邦奈尔的儿子贝奥沙克率领其同伴来到了爱尔兰。他的手下和塞米奥的后人之间爆发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战争。我久久地停驻在战场上空,目睹了每一支疾掠而过的长矛,每一把闪着寒光上下飞舞的宝剑,每一颗自投石环索中“嗖嗖”射出的石块,还有那些盾牌发出的闪光,一眼望不到尽头。最后,我见证了亚邦奈尔一方的胜利。后来,他的子民发展成为丹奴族,尽管他们的祖先已经被人们所遗忘。由于他们聪明绝顶、智冠群伦,后来的学者便说他们来自上天。“这便是来自异界的人。他们全都是神。“我以老鹰的形态度过了一段极为漫长的岁月。我熟悉爱尔兰所有的山峰、河流、平原、峡谷,我了解悬崖和海岸的形貌,还知道任何一个地方在日光和月色下的模样。后来,米尔的儿子们把丹奴族赶到地下,并保护爱尔兰免受战火和魔法的破坏。这就是人类的起源,各族宗谱也由此而始。而当时的我仍然是一只鹰。“后来,我又变老了。我在阿尔斯特那个靠海的山洞里做起梦来,梦见自己变成了一条鲑鱼。海水涨潮了,青色的波浪淹没了我,也吞噬了我的梦。结果,我在海中溺水,但是却没有死,因为当我在深海中醒来的时候,梦境已变成了现实。我原本是个人,接着先后化身成牡鹿、野猪和鹰,眼下我又变成了鱼。每次变化都能给我的生命带来愉悦和充实感。可是水下的日子却让我得到了加倍的欢乐,生命也变得更加激情澎湃。因为地上和空中总是会有这样那样的累赘和不便。比如,人的胳膊在身体两侧晃来晃去,人的大脑必须牢记一些事情;牡鹿睡觉的时候需要把腿缩着,活动的时候再舒展开来;老鹰则不得不收拢自己的翅膀,还要用嘴巴去梳理、照料它们。可是,鱼从头到尾都没有任何负担。它没有缺陷、没有累赘、不受阻碍。鱼可以说转弯就转弯,无论上浮、下沉,还是转圈子,都只是一个动作的事儿。“我在这舒适的环境中自在畅游,在这没有苦难的世界里开心度日。在这座乐园里,只有帮扶,没有阻碍;只有爱抚,没有拘束,而且绝对不会让你栽跟头。人可能被犁沟绊倒,牡鹿可能会滚下悬崖,老鹰若是飞累了、没劲儿了,也可能会在四周没光亮、身后有风暴的情况下撞上大树,脑袋开花。但是鲑鱼的家却代表着欢乐,大海会守护她怀中的一切生物。

第九章

“我当上了鲑鱼之王,然后率领子民顺着海潮漫游世界。我身下是翠绿与幽紫交织在一起的深渊,头顶是青碧与金黄交错的阳光国度。在一些海域里,我穿行在一片琥珀色的天地里,让自己也变成琥珀色和金色;到了别的地方,我则在一片透明的湛蓝色闪光中蜿蜒前行,遍体熠熠生辉,仿佛一块有生命的宝石;当我最终回到原先的地区时,我又穿过乌黑中夹杂着银白的幽暗,闪耀着、飞掠着,成为大海中的一道奇观。“我看到一群怪物喘着粗气从大海的尽头走过,还见到了体格修长、动作灵活、从头到尾都长满齿状物的野兽;在层层黑暗彼此浸染的水底,大片青灰色的海藻时而盘绕、时而舒展,然后滑入海底的陡坡和暗窟,那是连鲑鱼都无法到达的所在。“我对大海了如指掌。我知道哪些隐秘洞穴能够连通海洋,知道哪里的海水冰冷刺骨,足以让鲑鱼稍加触碰便如受蜂蜇,立即后退;我还知道哪里的海水温暖怡人,可以让我们轻摇慢晃、打打瞌睡,而且我们无需动弹,单靠水流的推送就能前进。我游走于广阔天地的尽头,那里除了大海、蓝天、鲑鱼之外别无他物,连风儿都安安静静,海水清澈得仿佛不含杂质的灰色岩石。“然后,在千里之外的海洋中,我想起了阿尔斯特——这让身在远方的我立刻感受到了一阵无法抑制的痛苦。我调转方向,没日没夜地游啊游啊,兴高采烈、不知疲倦;同时还有一股恐惧感涌上我的心头,一个低沉的声音萦绕在我的周身,告诉我:一定要回到爱尔兰,否则我就活不下去了。“于是我迎着千难万险,从大海游向阿尔斯特。“啊,想要走完这段旅途是多么痛苦!我每一根骨头都受尽了病痛的折磨,疲劳和困倦袭遍了我全身的纤维和肌肉。浪涛不停地把我向后推,温柔的海水仿佛也变得冷酷起来;我拼尽全力从大海游向阿尔斯特,一路上如同在岩石中穿行。“真把我累坏了!我的身子骨像散了架似的,几乎被水冲走;我差点昏睡过去,被风浪卷跑,让那些从陆地方向涌来的青灰色巨浪带着我左摇右摆,随着它们的起伏颠簸奔向远方湛蓝的海水。“唯有鲑鱼那颗永不屈服的心能够支撑我抵达苦难的尽头。我近乎麻木地做出了最后一搏。接着,我听到了爱尔兰的河流奔腾着涌向大海的声音。对爱尔兰的热爱使我振作起来,诸位河神脚踏着雪白而卷曲的浪花向我走来。就这样,我历尽坎坷,好不容易离开了大海。我找了块裂了缝的岩石,躺进凹陷处的甘甜河水中,筋疲力尽、奄奄一息,心里却得意洋洋。”

第十章

“快乐和活力重新回到了我身上。现在,我要去勘探通往内陆的每一条路径,游遍爱尔兰的每一座著名湖泊和每一条水流湍急的咖啡色河流。“我有时候躺在离水面一英寸的地方享受日光浴,有时候则躲在荫凉的岩礁下面,观赏某些小家伙像闪电一般窜到泛起涟漪的水面,多么惬意!我看着蜻蜓疾闪、飞掠、转向,那种姿态和速度是任何其他长有翅翼的生物都无法做到的。我望见老鹰来回盘旋、看准目标、向下俯冲,他下落的姿态如同一块陨石,但是他休想捉住鲑鱼中的王者。我还看到双眼闪着寒光的猫从紧贴水面的树枝上伸出爪子,渴望捉住水中的动物把它们拎上岸去。然后,我看到了人。“对方也看见了我。他们走上前来探究我、追寻我。我像一道银光似的跳上悬瀑,那些人却已经在上面埋伏以待。他们向我张开渔网,在树叶下布置陷阱,还搓出了跟河水、杂草颜色相近的绳索——可是我这条鲑鱼却有本事靠鼻子来分辨杂草和绳子的区别——他们用肉眼难辨的绳子绑上肉,再让它顺水漂流,但是我知道肉里面有钩子;他们又用鱼叉来戳我,用长矛来刺我,然后用绳子把矛收回去。人类在我身上留下许多伤口,最后它们都变成了令我心碎的疤痕。“所有的动物都在追捕我,水禽从河里下手,走兽则沿着岸边行动。皮毛黝黑的水獭一面咆哮,一面像阵狂风似的朝我撵来,它在贪欲的驱使下追得我一通乱窜。野猫想把我捞上岸,老鹰和那些翅如峭壁、喙似矛尖的飞鸟会窜入水下来捕食我,人类则张开了跟河道一样宽的渔网,悄悄地向我接近,这一切害得我根本没时间休息。我的生命被无休无止的疾掠、受伤和逃亡所占据,保持警惕成了负担和痛苦——后来,我还是被人捉住了。”

第十一章

“阿尔斯特国王凯瑞尔的渔夫用渔网罩住了我。啊,那家伙看到我之后乐坏了!他一发现自己的网中有一条硕大的鲑鱼,就立刻欢呼起来。“当他开始小心翼翼地拖动渔网的时候,我还在水里;当他把我扯向岸边的时候,我还在水里。可我的鼻孔刚一暴露在空气中,便立刻难受得如遇火炙。我转动着鼻孔,在渔网底部拼命挣扎,想钻到水底。就这样,我坚守着这片水域。我爱它,一想到自己将被迫离开这个可爱的地方,我便恐惧得近乎发狂。可渔网还是收了起来,我被拎上了岸。“‘安静些,河流的主宰,’那渔夫说道,‘认命吧,’他说。“悬在半空的我仿佛置身火海。空气像火焰山似的压迫着我。它烧灼着我的鱼鳞,把它们烤焦;它灌进我的喉咙,烫伤了我的内脏;它挤压着我的身躯,夹得我苦不堪言。我的双眼几乎要从头颅中迸射而出,我的头颅仿佛要跟身躯分离开来,而我的身躯则膨胀得近乎爆炸,碎裂成一千块。“高温折磨着我,强光使我头晕目眩,干燥的空气则让我皮皱鳞焦、喘不过气来。这条硕大的鲑鱼躺在草地上,再次拼命地将鼻子转向河水。他不停地跳啊,跳啊,尽管空气像座大山似的压迫着他的身体。他可以向上跳,但却休想前进半寸。尽管如此,他依然未曾停止蹦跳,因为每一次跳跃都能让他看见粼粼的波光,还有那荡着涟漪、翻着浪卷的河水。“‘哦,王者,放轻松,’渔夫说道,‘消停些,亲爱的。别再惦记着河水,还有那铺着软泥的河沿、积满沙子的河床,都一并忘了吧!连同那些在河底的绿荫、暗影中跳舞的幽灵、沿着河床一路高歌的咖啡色洪流。’“在把我运往王宫的路上,他唱了三首歌,一首是关于河流的,一首是关于命运的,还有一首则是歌颂海洋之王的。“国王的妻子见到我之后非常希望得到我。于是,我被人架在火堆上烤熟,成了她的腹中餐。一段时间过后,她又将我生了下来。就这样,我成为了她和国王凯瑞尔的儿子。我的记忆中有温暖,有黑暗,有蠕动,还有无人察觉的声响。从置身烤架到呱呱坠地,我对发生过的一切都记得一清二楚,任何事也不曾遗忘。”“现在,”芬尼安说道,“你又要获得重生了,因为我要将你引往真神的家里。”——这就是凯瑞尔之子图安的故事。

没有人知道图安的结局,也许他在芬尼安担任莫维里修道院院长的那个古老年代就已经去世,也许他依然固守着阿尔斯特的那座堡垒,观察着世间万物,并为了上帝的荣耀和爱尔兰的光荣将它们一一铭记。

芬恩的童年

他是国王,是先知,是诗人。他是一位足智多谋、满腹雄韬伟略的君主。他是我们的智囊、魔法师兼预言家。他的言行举止皆使人如沐春风。无论你觉得我对芬恩的评述有多么夸张,甚至认定我的赞颂言过其实,也无所谓,因为——耶稣在上——他的造诣比我所描述的还要高深三倍。——圣帕特里克

第一章

芬恩的启蒙老师都是女性。这倒不足为奇,因为小狗都是从母亲那里学会搏斗的,况且当男人屡屡谎称自己有更实用的东西要学的时候,女人反而明白格斗才是他们必不可少的本领。不过,芬恩的老师是两位德鲁伊女教士——波芙玛尔和莉亚·卢瓦彻拉;这就使人倍感好奇了:芬恩自己的母亲呢?她为什么没趁孩子的身心尚处于最蒙昧、最原始的状态时亲自施教?因为她没办法。对莫纳部族的惧怕使她不敢把孩子留在身边。为了把她的丈夫库尔从爱尔兰费奥纳勇士团首领的宝座上拉下来,莫纳的儿子们老早就开始明争暗斗、图谋不轨了。最后,他们杀死库尔,达到了自己的目的。面对库尔这样的人,谋杀是除掉他的唯一办法;可这个办法实施起来并不容易,因为如果说这世上有哪种战斗技法连芬恩的父亲都不曾通晓,那莫纳就更无从知晓了。但是,懂得等待的猎犬最后一定能抓到野兔,而且就连海神马纳南也有放松警惕的时候。芬恩的母亲莫瑞恩是一个长发美女;人们提到她的时候总是这样说。她的母亲是埃斯琳,父亲是泰格,祖父则是来自异界的努阿达。换句话说,她正是“长臂者”卢夫的姐妹。人们或许会感到惊奇:有一位神灵——而且是这样一位神灵做兄弟,莫瑞恩怎么可能会惧怕莫纳和他的儿子,或者别的什么人呢?可是,女人的爱心和恐惧都来得莫明其妙,加上这种种感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便导致了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事物往往和我们想当然的预期有所出入。

不管怎么说,反正库尔一死,莫瑞恩就嫁给了克雷的国王。她把孩子交给波芙玛尔和莉亚·卢瓦彻拉抚养,一同交给她们的还有母亲的千叮咛万嘱咐——这一点毋庸置疑。两人把婴儿带到布鲁姆山区的森林里,将其秘密抚养成人。

芬恩一定深得这两位女士的喜爱,因为除了他之外,她们身边没有任何活物;他就是她们的命根子。她们的目光就像上天的赐福,久久地停驻在那颗可爱的小脑袋上面。孩子长了一头金发,这就是他后来被人称作芬恩(意为“金发、白皙”)的缘由,不过这段日子里他叫做戴尼。她们看着自己喂给芬恩的食物一点一点地转变成活力和能量,让他的小身板长得高高壮壮、结结实实,看着他从最初的爬行开始蹒跚学步,最后奔跑自如。他跟小鸟一起玩耍,当然森林中的其他动物肯定也都是他的朋友。有时候,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小芬恩都只能孤零零地晒着太阳,整个世界仿佛除了阳光和天空之外别无他物;有时候,大雨一下就是好几个钟头,千万颗雨点从这片树叶滴落到那片树叶,最终滑落在地,各种生物则如幽灵般自林荫中穿过。芬恩认得一条条蜿蜒的小路;它们都是那么的狭窄,窄到只容得下他自己的小脚或者山羊的蹄子。他曾好奇这些小径分别通向哪里,结果却诧异地发现,无论它们伸向何方,当他在枝桠交错的森林里兜了一圈又一圈、转过一弯又一弯之后,结果总能回到自己的房门前。于是他以为自己的房门就是全世界的发源处和终结点——世间万物都由此而始,由此而终。

也许芬恩有很长时间都见不到那只云雀,但是他可以听到它的声音。广阔无垠的天空中,歌声从目不可及的远方传来,随着它的震颤,整个世界仿佛都安静下来,只余下这清亮甜美的吟唱。能够创造出这种天籁的世界是多么伟大!渐渐地,他熟悉了那些唧唧啾啾、咕咕呱呱的鸣叫;最后,他甚至可以辨认出这种无处不在的声音究竟来自大家庭中的哪一位兄弟。还有风:随着季节和心绪的转换,风儿吹拂的声音也是千变万化,每一种声音芬恩都曾经聆听过。有时一匹迷路的骏马走入他家附近的层林叠幛,并跟芬恩一样郑重其事地互相打量着对方。或许这匹马还会突然出现在芬恩面前,死死地盯着他,双目圆睁,耳朵直竖,耸着鼻子,脸也拉得老长;最后,它转过身去一溜烟逃走,鬃毛散乱,四蹄生风,尾巴乱甩。有时一只乌鸦缓步慢行,跺着脚走进了芬恩居住的林子。它的喙上显出阴沉,目光中透着严肃,寻找着没有苍蝇的背光处。有时说不定还会有一只迷途的羔羊轻轻地将口鼻探入层层树叶。“小孩子,”芬恩一面同马儿互相凝视,一面琢磨着,“小孩子就不能靠摇尾巴来赶苍蝇,”这一缺憾大概会令他觉得难过。他还想到:奶牛会喷响鼻,并且在那一瞬间显得颇具名门贵族之风;而绵羊的怯懦神态则富有小家碧玉之姿。他冲寒鸦恶语相向,并试图跟画眉比赛谁的歌喉动听,最后却搞不懂为什么当自己声嘶力竭的时候,那黑不溜秋的鸟儿却依旧悠然自得。他观察苍蝇,嗡嗡飞舞的那群像是裹着黄纱的细长小颗粒,而扑扇翅膀的那群则像是覆有薄膜的小黑点;它们翅膀粗短,体格强健,左扑右跳的时候像猫,四处叮咬的时候像狗,飞来飞去的时候又像闪电。若是这种苍蝇被哪只蜘蛛逮住,芬恩定会为那只蜘蛛的坏运气而哀悼。芬恩身边有许多东西可以供他观察、记忆、比较,还有两个守护者如影随形地跟着他。那群苍蝇总是一会儿一个样儿;这只鸟儿是外来访客还是本地居民,这谁也不知道;绵羊也只能是绵羊的姐妹,不可能是芬恩的;可是两位女士却像这栋房子一样,扎根此地,寸步不离。第二章

自己的看护人长相如何,是眉清目秀还是其貌不扬?芬恩说不清楚。反正每次他一摔倒,她们总是一个把他扶起来,另一个帮他轻揉擦伤的地方,这个说:“留神别摔到井里去!”

另一个则叮嘱:“当心荨麻弄伤小膝盖。”

可芬恩还是摔到了井里,潮湿是那儿唯一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东西。至于荨麻,若它们敢碰他,他就非还手不可,用棍子把它们打得胁肩低眉。井里和荨麻丛中什么东西都没,只有女人才会害怕它们。人们保护她们、劝导她们、安慰她们,正是因为女人总是替别人担惊受怕。

她们居然认为人不该爬树!“下个星期,”她们终于松了口,“你可以爬这一棵,”但是“下个星期”却远在世界的另一头!

不过,当一棵树被他攀爬过两次之后,它便失去了让他费心劳力的价值。旁边还有一棵更粗更高的呢。还有一些树是谁也爬不上去的,它们一侧是大片的树荫,另一侧是无边无际的阳光。绕着它们走一圈都要花上好一会儿功夫,而且你还看不到树顶。

站在左摇右摆、上弹下跳的树枝上使人愉快;头顶的叶丛密不透风,盯着它瞧、然后钻入其中的感觉也不错。“高处不胜寒”的滋味多么神奇!他低头俯视,只见脚下的树叶正如波浪般起伏,一片湛青碧绿,而且颜色一层比一层暗,直到浓成墨绿;他抬首仰望,映入眼帘的还是树叶,只不过色调一重比一重亮,直到淡成了雪白,看都看不见。上下左右到处都是层层叠叠、摇曳不止、窃窃私语的绿叶,可是当你侧耳倾听或者设法观察的时候,它们却又陷入了永恒的沉寂。

芬恩六岁那年,他的母亲——长发美人莫瑞恩来看他了。她害怕莫纳的儿子们,所以是瞒着别人来的。她经过许多郡县,一路上专挑人烟稀少的地方走,终于抵达这座林间小屋,来到了芬恩的小床边。孩子躺在那里,睡得正酣。

芬恩睁开双眼,以证明自己没有做梦。他希望无论自己的一只耳朵多么疲惫,另外一只都能捕捉到异常的声音;无论自己的一只眼睛多么困倦,另外一只都能保持睁开。莫瑞恩把他抱在怀里亲吻,然后唱起了摇篮曲,直到这小男孩重新进入梦乡。

可以肯定的是,当天夜里,芬恩那只永保清醒的眼睛一直睁到他精疲力尽,那只耳朵也始终倾听着摇篮曲,直到歌声低得实在听不见,直到那温柔双臂的摆动轻缓得再也无法感知,直到芬恩再次进入梦乡——他的小脑袋里出现了陌生的画面,另外还有一个全新的概念供他思考。

他自己的母亲!他的生母!

可是当他醒来的时候,她已经走了。

她害怕莫纳的儿子们,所以又偷偷回去了。她悄悄地穿过幽暗的森林,避开有人居住的地方,只拣荒凉偏僻的路走,就这样返回克雷,回到了丈夫身边。

也许真正害怕莫纳之子的人是她的新丈夫。也许她是真的爱他。第三章

负责守护芬恩的德鲁伊女教士都是他父亲的族人。波芙玛尔是库尔的姐妹,也就是芬恩的姑妈。只有这样的亲情纽带才可能使他们对贝斯金家族不离不弃,因为对于过去一向只在王宫和军营中穿梭往来的她们而言,要带着一个婴儿在森林里藏身、在恐惧中度日(事实肯定如此)并不容易。

她们会怎样向这个孩子描述莫纳的儿子们啊!莫纳是个性格暴烈的康诺特人,他有着宽阔的肩膀和坚定的目光。至于他的儿子们——尤其是年轻的高尔·摩尔·马克·莫纳,也跟他一样拥有宽阔的双肩,在攻击别人的时候一样势如虎狼;不同的是莫纳生性凶残,高尔却总是一副笑眯眯的样子,他的朗声大笑甚至可以使人们心软到连他的杀戮之罪都不予追究。高尔的兄弟科南·马克·莫纳脾气坏得像一只獾,支支楞楞的胡须活像一头公猪,光秃秃的头顶则像透了乌鸦。同一件事,别人碰到可能会哑口无言,但他却什么污言秽语都说得出来。他看见敞开的门会走进去,见了关上的门则会闯进去,并以此为荣。他遇到老实人要骂,遇到不老实的人也要骂。还有加拉·达夫·马克·莫纳和凶残的亚特·奥格,这两人非但将平民百姓的生命视若草芥,甚至连自己的生死也不在乎。加拉肯定是个举止粗俗的家伙,要不他怎么会在族人中落下个“粗鄙者”的名声呢。莫纳的儿子还不止这几个,他们全都是些行为放肆的康诺特人,不服管束、不可理喻,就跟他们那些举止奇特的乡野村民一样。

芬恩应该听说过不少关于这些人的故事,也许他曾拿荨麻做替代品,去演练怎样砍下高尔的脑袋,也许他还会把一只绵羊从它的藏身处揪出来,并打算日后以同样毫不容情的方式追捕“恶语者”科南。

不过,芬恩听得最多的还要数库尔·马克·贝斯金的故事。他,芬恩的父亲,女士们在讲述其经历时该是多么心潮澎湃啊!随着一件又一件丰功伟业与光荣事迹铺陈开来,她们的叙述大概也变成了吟颂。最负盛名的军人,容貌最英俊、意志最坚定的战士,最慷慨大方的奉献者,如王者般高贵的勇士,爱尔兰费奥纳勇士团的领袖。他曾在遭遇伏击后成功脱身;他生前待人宽厚,走到哪儿都畅通无阻;他曾在盛怒之下直面暴风雨的侵袭,率领军队以雄鹰般的速度一路前进——强大的先锋部队在人海中势如破竹,环顾四面,到处都是奔逃的敌人;他们不敢耽搁,却又来不及逃命;最后,大限降临,在他终于败倒在天时面前之后,就算把全爱尔兰的力量都加起来,也不过勉强弥补上这颗巨星的陨落所造成的损失。

我们可以断言,芬恩在聆听这些奇遇的同时,必定也身临其境,和父亲共同经历了这种种冒险;英雄大步流星地向前走,儿子一面步步相随,一面竭尽全力为父亲加油鼓劲。第四章

在两位女士的精心指导下,芬恩学习了跑步、跳跃和游泳。

他和其中一位女士各自手持一根带刺的鞭子,两个人围着树跑,并设法抽中对方。

你必须跑得够快,才能躲开背后的鞭子,而且孩童对鞭子的抽打更为敏感。芬恩为了甩掉那多刺的玩意儿,往往使出吃奶的劲儿一路飞奔;可是,当轮到他去抽打对方的时候,他跑起来简直连命都不要!

这倒也情有可原,因为他的看护者突然变得不讲情面了。两位女士在追逐时表现出的那股蛮劲被芬恩误解成了憎恨,她们一逮住机会就狠狠地抽打芬恩。

芬恩学会了奔跑。没过多久,他就已经可以绕着大树飞快地跑来跑去了,活像一只疯狂的苍蝇。哦,当他意识到自己躲开了鞭子并从背后靠近持鞭者的时候,心里甭提有多高兴了!他憋足了劲儿,气喘吁吁地跟在撵他的人后面,追赶着她,好让自己的鞭子能派上用场。

通过在高低不平的田野里追逐野兔,芬恩学会了跳跃。兔子往上跳,芬恩也往上跳;两个小家伙一块儿前进,连蹦带跳地横穿了整个旷野。如果兔子在芬恩紧随其后的时候调转方向,芬恩也能跟着改变路线;所以,芬恩很快就不再介意兔子怎么跳了,因为他总是能以同样的方式跟着跳。纵向、侧向、沿着弧线,反正兔子往哪儿跳,芬恩就跟着往哪儿跳。最后,他终于掌握了一种跳跃方法——一种每只兔子都愿意不惜任何代价学到的方法。

两位女士还教芬恩学游泳。当芬恩与这堂课两厢对峙的时候,他的心不禁往下一沉。那水又冷又深。你可以望见水底的样子——它远在无数里格之外,足有百万英里之遥。小男孩盯着那些闪闪发光、眨巴着眼睛的棕色卵石和隐藏其中的凶险,也许他还会瑟瑟发抖。接着,两位女士竟毫不留情地把他丢进了水里!

芬恩起初并不愿意下水。他甚至向她们赔笑脸、说软话,畏缩不前。然后,他的一只胳膊和一条腿被人紧紧攥住,他的身子凌空荡起,飞了出去;只听“扑通”一声,芬恩掉进了冰冷刺骨的深水。他以为自己死定了;他噼里啪啦地扑打着、呜咽着,企图用手抓住一件东西,随便什么东西都行,结果却什么都没抓到;他疯狂地挣扎着,心中既绝望又愤怒;芬恩吐着气泡、喷着鼻息,正当他感觉到身体不断地被什么拉着往下拽的时候,却蓦然发觉自己竟已被拖上了岸。

等到他能够像水獭那样“扑通”一声跳进水里,然后像滑溜溜的鳝鱼一样在水中畅游自如的时候,芬恩也就学会了游泳。

芬恩还曾经奋力追赶鱼群,就像他在崎岖不平的旷野中追逐野兔一样。可是鱼的行动往往突如其来,难以预料。也许鱼不会跳跃,但是它可以在眨眼间窜到某一个地方,再一眨眼就又不见了。上浮、下沉、左拐右绕、头尾相接,对鱼来讲都是一回事儿。它可以说游走就游走,还可以沿着某个方向蜿蜒前进,再从另一个方向消失。你以为它理应在你的身下,它却偏偏出现在你的头顶;你以为自己抓住了它的尾巴,其实它正在啃你的脚趾头。

光会游泳并不能让你抓住游鱼,但是你可以努力尝试,芬恩就试过。他学会悄无声息地在浪潮中穿行之后,便潜至水下,来到一只浮在水面的鸭子身边,抓住了它的脚。两个威严赫赫的女士勉强称赞了他的这一举动。

那只鸭子叫了起来,可是一声“嘎”还来不及说完,它的身影就从水面上消失了。

时间就这样一天天过去,芬恩渐渐长高了,他身姿挺拔、体格强健,宛如一棵小树苗。他的姿态像柳枝一样柔韧,像雏鸟一样灵动活泼。其中一位女士看到后说:“亲爱的,他发育得棒极了。”另一位则以姑妈所特有的阴郁口吻回答说:“他永远都比不上他的父亲。”可是,每当她们在幽暗寂静的深夜里想到芬恩那英俊可爱的小脑袋,再想到他在自己的培育下表现出的蓬勃生机和敏捷身手时,也一定会感到欣喜万分。第五章

这一天,芬恩的守护者忽然变得心神不宁起来。她们商量着什么,却不许芬恩旁听。当天上午曾有一名路人向她们搭讪。她们拿出食物给这个人吃;在此期间,芬恩被撵了出去,仿佛他是一只鸡一般。等到那个陌生人动身离开的时候,两位女士还把他送出了一小段路。他们从芬恩身旁经过时,那人举起一只手,向芬恩单膝下跪。“小主人,我把我的灵魂献给您,”他说道。对方话音未落,芬恩就明白了:这个人的灵魂,还有他的靴子、他的双脚,以及属于他的一切,都尽归他芬恩所有。

两位女士送客归来之后,就变得神秘兮兮,还说起了悄悄话。她们把芬恩撵到房子里,等他进屋之后却又把他赶出来。她们围着房子绕来绕去,想找机会继续密谈。她们利用各种事物预测着未来:云朵的形状、影子的长度、鸟儿飞行的方式,乃至一对在扁平石头上赛跑的苍蝇,都成了她们的依据,两位女士还拿着骨头从自己的左肩上方丢过去;总之,凡是你能想到的把戏、花招和偶发事件都被她们用作了测算媒介。

她们告诉芬恩,当晚他必须睡在树上,并让他保证,在早晨到来之前,一不唱歌、二不吹口哨、三不咳嗽、四不打喷嚏。

可芬恩还是打了喷嚏。他这辈子还从来没打过这么多喷嚏。他直挺挺地坐在树上,险些因打喷嚏而跌落在地。两只苍蝇分别顺着他的一只鼻孔往上爬,这种情形重复了好几次,害他打喷嚏打得连脑袋都快跟脖子分家了。“你是故意的,”一个恶狠狠的声音从树根那里悄悄传来。

但芬恩并不是故意而为。他按照两位女士教他的方法蜷曲双腿,让自己缩成一支叉子的形状,度过了有生以来最瘙痒难耐的夜晚。没过多久,他就不想打喷嚏了,他想放声大吼,更渴望从树上下来。可是他既没有叫喊,也没有离开那棵树。芬恩说话算话,他像老鼠一样保持着警觉,安安静静地呆在树上,直到从上面掉了下来。

第二天早上,一队游吟诗人路过此处,两位女士便将芬恩托付给了他们。这一回,她们没能阻止芬恩偷听。“莫纳的儿子们!”她们说。

芬恩本该满腔怒火,可当时的他却一心想着去冒险。女士们所预料的一切都在上演;她们每时每刻都惦记着莫纳的儿子们没有错。当芬恩像小鹿一样奔跑时,当他像野兔一样跳跃时,当他像鱼儿一样畅游时,他追逐的都是莫纳的儿子们。这些仇人仿佛就和芬恩住在一起,甚至同席而坐,分吃食物。芬恩的保护者也不例外,她们总是梦到他们;她们深知,他们迟早有一天会出现,这事儿简直就像太阳明天总会升起一样肯定。因为那些家伙心里十分清楚:库尔的儿子还活着;只要这男孩一天不死,自己的儿子就一天无法安心;因为身处那个年代的他们相信,龙生龙、凤生凤,库尔的儿子还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芬恩的守护者知道,他们的藏身之处最后肯定会被人发现,到时候莫纳的儿子们就会前来。两位女士对此深信不疑,她们在生活中做出任何举动之前都会首先考虑这一点,因为只要是秘密,终归会有泄露的一天。一名溃败的士兵,一个找寻失散牲口的牧人,或者一队四处游历的音乐家,都有可能发现他们的住处。哪怕是最边远的树林,一年下来也会有不少人从中经过啊!就算没有人察觉,乌鸦也会泄露机密;灌木丛中、蕨簇后面,什么样的眼线都可能有!更何况你的“秘密”还像小山羊似的四处乱跑,他的喊声就像狼嚎似的传到四面八方!婴儿或许能藏得住,可男孩却不行。除非你把他拴在柱子旁边,否则他总会四处走动,一声口哨就可能暴露他的行踪。

莫纳的儿子们来了,但是迎接他们的却只有一座偏僻小屋,和里面两位傲然不屈的女士。我们可以断言,那些人一定受到了很好的款待。当时的情景不难想象:高尔凝神注视着眼前的一切,目光中笑意盈盈;科南一面呵斥两位女士,一面用阴沉的眼光在她们脸上扫来扫去;“粗鄙者”马克·莫纳横冲直撞,屋里屋外一通忙活,手里大概还握着一把斧子;阿尔特·欧格则干脆一路向远方的田野追去,还口口声声发誓说,要是那小子真的往那儿跑了,自己一定会把他找回来。第六章

可芬恩早就走远了。他和那群诗人一道离开,去了哥尔提山脉。

那群诗人大概都是些初试锋芒的新手,他们结束了一年的修业,正准备返回故土,与家乡父老团聚;他们从名师那里学成而归,正盘算着如何在众人面前展露一二,让他们大吃一惊、赞叹不已。他们知道富有韵律的引语、警句,懂得做学问的诀窍,并会把它们讲给芬恩听。当众人在林间或河边休息的时候,这些诗人还会趁机演练自己学到的东西。也许他们甚至还曾提到,自己会用欧甘文把作品的开场白或诗文的首联刻在树枝上;这些东西对诗人们而言颇为新鲜,因而他们十分乐意将其传授给这个少年。要是他们以为芬恩的头脑并不比自己聪慧,没准还会跟他解释欧甘文的写法呢!不过,更大的可能性却是,芬恩早已在两位女看护的指导下涉猎过这些课程。

但是尽管如此,这些年轻的吟游诗人依然令芬恩受益无穷,倒不是因为他们学过什么知识,而是因为他们对日常事务的了解。这些都是芬恩天生就应该知道的:例如,老百姓的模样、活动、感受;人与人之间的碰撞和交流;鳞次栉比的房屋、进进出出的人们;军队的动向、伤员返乡时的神态;还有人们经过出生、嫁娶,最终走向死亡的平凡故事;有许多人和狗参与的狩猎;以及纯粹的生活中,所有的喧嚣、尘埃和骚动。对于刚刚告别了树叶、树荫、以及丛林中点点滴滴的芬恩来说,这一切看上去都是那样新奇;诗人们还会跟他讲述自己的导师,包括他们的相貌、爱好、严谨作风,还有他们办过的糊涂事儿,这些故事在芬恩听来也是同样精彩。

一群人叽叽喳喳,整支队伍跟鸦群一样热闹。

后来,他们遇到了一个伦斯特人。那是个有名的强盗,名唤费厄库尔·马克·科纳,他杀死了这群诗人——不过他们一定是少不更事,才会惨遭杀害。强盗连砍带剁,把诗人们全部劈成了碎块,一个也没有放过。他夺走了众人的生命,逼他们与这个世界分离;诗人们就这样消失了,没有人清楚他们去了哪里、也没有人知道他们的真实遭遇;居然会有人犯下这等罪行,而且还是以少胜多,这本来就是一件奇事。假如那些人不是青年,胆大包天的费厄库尔可能就没办法将他们全部杀害。或许费厄库尔也有自己的团伙,尽管我们的文献记载中并没有这样说。但不管怎么说,他的确杀害了那群诗人,而那群诗人也确实这样惨死在了他的手里。

芬恩目睹了整件事的始末。当他看着大盗像一条在羊群中宣泄怒火的野狗般追逐诗人们的时候,身上的血一定凉透了。众人全部遇害之后,大盗便准备对芬恩下手了。那个双手染满鲜血的残忍家伙大踏步地朝芬恩走来,芬恩当时或许在颤抖,但是他还可以亮出自己的牙齿,并用双手狠狠地痛击那个禽兽。也许他真的这样做了,也许正是这个举动使强盗放了他一马。“你是什么人?”那张黑洞洞的大嘴巴咆哮着,腥红的舌头在里面动来动去,就像一条活蹦乱跳的鱼。“库尔的儿子,贝斯金族的后裔,”芬恩勇敢地回答道。对方一听,居然立刻收起了强盗的架势,杀人魔的神态也消失得无影无踪,那道边缘漆黑、里面是红鱼和悬崖峭壁的深渊改了模样,那对高高凸起、仿佛要吃人似的圆眼睛也变得异样起来。什么都变了,芬恩眼前只剩下一名又哭又笑的忠实仆人;若能让这位伟大首领的儿子高兴的话,就算让他把自己打成一个蝴蝶结他也在所不辞。芬恩坐在强盗的肩膀上回了家,强盗重重地喷着鼻息,一蹦老高,他的动作就像是一匹最上等的骏马。这位费厄库尔就是芬恩的姑妈波芙玛尔的丈夫。贝斯金一族战败以后,他便开始在荒野中生活。眼下他把全世界的人都视为仇敌,因为他们竟敢杀害他的领袖。第七章

强盗的巢穴隐藏在一大片寒气逼人的沼泽地里,芬恩就在那儿开始了他的新生活。

那真是个令人捉摸不透的地方;出口会突然间呈现在你的眼前,入口的位置则更让你倍觉意外,此外还有一些弯弯绕绕、挂满蜘蛛的潮湿地方,供主人贮存财宝,或者用做藏身之处。

这名独居的强盗在芬恩面前有说不完的话,因为他没有别的同伴。他把自己的武器拿给芬恩看,并一一示范它们的用法,然后告诉芬恩,自己是怎样把受害者大卸八块或者千刀万剐的。他还向芬恩解释,为什么这个人只是被砍做几块,而那个人却被切成了肉片。对年轻人来说,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他们模仿借鉴的对象,所以芬恩在这里也能学到不少知识。他还见识到了费厄库尔的巨型矛枪,它的接口处镶着三十颗铆钉,颗颗都是用阿拉伯黄金打造的。为了不让它单纯出于恶意而伤生害命,强盗不得不将其裹起来牢牢拴住。这支矛属于异界,来自阿雷恩·马克·米德纳所居住的山丘;后来,它被刺入阿雷恩的两块肩胛骨之间,就这样重新回到了异界。

瞧那家伙净跟小男孩讲些什么故事,男孩向他提出的又是些什么问题!强盗懂得一千种计策谋略;鉴于好为人师是我们的天性,再加上没有人能对一个孩子隐瞒什么诀窍,他一定会向芬恩展示那些计谋。

还有那片沼泽,它里面有全新的生活等待芬恩去了解。那是一种复杂而神秘的生活:湿气弥漫、容易打滑、芦苇丛生、危机四伏。但是它具备自己独特的美感,还有一种能令人逐渐为之着迷的诱惑力,足以让你忘掉所有坚实的土地,对这个震颤不止、流水潺潺的世界情有独钟。

这个地方你可以游泳。看到这个记号、还有这个,你就能分辨出在这儿游泳是否安全,费厄库尔·马克·科纳告诉芬恩。可是这里或那里,只要上面带有这种标记的,你可千万不能踏进去,一根脚趾也不行。

但即便已经将这些倾囊相授,芬恩的脚趾想踏入哪个地方,他的耳朵就听不进费厄库尔对于这个地方的警告了。

那下面有盘绕的野草,强盗提醒芬恩,那个地方有像蛇一样的绳索,它们细而坚韧,会把你绊倒,然后缠住你,把你拖走,除非你淹死在水里,否则休想挣脱它们;最后,你会对它瞪眼、微笑、耍花招,还会在水下左摇右晃、伸胳膊蹬腿;你会被那些如皮革般坚韧的臂状物纠缠着,直到你身上再也没有地方可缠、就连它们也无从下手为止。“这些东西,还有这个、那个,你都要留神,”芬恩也曾听到过这样的叮嘱,“而且只要你下水游泳,嘴里无论如何都得噙把刀子。”

芬恩在那里一直住到他的守护者获悉了他的下落并找上门来。费厄库尔做出让步,将芬恩还给了两位女士。她们把芬恩带回了家——布鲁姆山区的那片森林,不过芬恩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知识,对不同环境的适应能力也提高了不少。

很长时间过去了,莫纳的儿子再也没搜寻过芬恩。他们尝试过一次之后,便渐渐放松了警惕。“随他去吧,”他们说。“时机一到,他自然会来找咱们。”

不过,还有另外一种可能:这些人自有方法来获取关于芬恩的消息。他的体格怎么样?肌肉发不发达?他是不是已经完全摆脱了过去的阴影?或者他不得不依靠奋斗求得解脱?芬恩和他的守护者住在一起,并为她们捕捉猎物。有时他会把一头鹿追得筋疲力尽,然后要么摁住它那顽抗不止的脑袋,把它一路拖回家,并对他的战利品说,“来吧,高尔”;要么就用一只手死死攥住它的鼻子,扛着它走过草丛,“‘秃头’科南,你要来吗?或者,我应该往你的脖子上踹一脚?”

他能牵着世界的鼻子,拖着它走过草丛,然后把它拽进自家的牲口棚——毫无疑问,当芬恩开始设想这些的时候,也就意味着“时机”快要到了;因为他属于那种生来就注定要君临天下的人,而且会是一个有道明主。

然而,随着芬恩的卓越才能逐渐为人们所知悉,莫纳部族开始蠢蠢欲动起来。于是,这一天,芬恩的守护者送他踏上了远行之路。“马上离开我们是你的最佳选择,”她们对这位高挑的小伙子说,“因为莫纳的儿子们又在虎视眈眈,想要谋害你了。”

而且,似乎已经有不速之客开始出没于这座森林了。石块会从树顶砸向某人,可是这里的树成百上千,谁知道它究竟来自哪一棵呢?箭会“唰”地一下子,从人的耳边擦过,扎进地面,箭尾无声地摇摆着,透露出恐吓的意味,暗示它刚刚离开的那个箭囊里还有的是它的同胞呢。可它那些同胞在哪儿?左边?右边?多少同胞?多少箭囊?芬恩久居山林,但就算是他也只能靠两只眼睛来看东西,靠一双脚来走路,而且每次只能往一个方向走。可是,当他注视前方的时候,背后会有什么东西(也许还不止一个)在虎视眈眈?当他面朝这边的时候,他的身前背后、上下左右,任何方向都有可能隐藏着一张微笑的面孔,而笑脸的主人则正将手指搭在弓弦之上。近处或远方的灌木丛中,都可能会有人向他投掷长矛……若是在晚上,芬恩或许还能与那些人搏斗一番;双方可以各自靠耳朵倾听对方的动静,芬恩可以用自己悄无声息的步伐来对付那些人鬼鬼祟祟的脚步,并凭借对森林的熟悉与他们的大军周旋;可若是在白天,芬恩则毫无反攻的机会。

因此,芬恩踏上了寻求功名的道路,他要跟未来可能发生的一切做个较量,让自己名垂青史,只要时间还在倾听,只要爱尔兰民族一息尚存,他的名字就永不磨灭。第八章

芬恩离开了,现在的他只有孤身一人。但是他这个人很适合独处,就像仙鹤常常徘徊在杳无人烟的荒野,翱翔于萧瑟苍茫的海面一样;因为人若是有思想,就如同有了伙伴,而芬恩不光身手敏捷,头脑也同样灵活。芬恩终其一生,不管身边围绕着多少人,他永远都是孤独的,无人做伴对他而言根本不是什么烦恼;当人们讲述完芬恩的生平之后,往往会做出这样的结论:他所得到的一切最终都离他而去,欢乐每次都只在他身边停留片刻,然后消失无踪。

不过,此时的芬恩却并不期盼独处。他希望能得到集体的教诲,因此,每当他遇到人群,总会上前探究一番。芬恩擅长在绿树间那摇曳的暮光下、斑驳的光点中观察事物。他的双眼训练有素,能够从阴影中分辨出本身就活像一团团黑影的暗褐色小鸟,还能自丛林间辨认出毛色跟树皮相近的野兽。他能看到蜷缩在蕨叶下的山兔;还有碧水荡漾、波光粼粼的浅滩里,那些摇头摆尾的鱼儿虽说一点都不显眼,但它们休想逃过芬恩的眼睛。所有别人因习以为常而不怎么留意的东西只要打芬恩眼前一过,准会被他发觉。

走到利菲平原的时候,芬恩遇见了一群在池塘里游泳的少年。芬恩一面看着他们在湍急的水流中竞赛,一面寻思这些人所用的技法对他来说也并不算难,没准自己还可以向他们展示一些新技巧。

当一群男孩遇到另一个男孩的时候,必定会先弄清楚对方有哪些本领,然后在各方面比试一番。见芬恩正专注地盯着他们,小伙子们自然使出浑身解数各显其能。不一会儿,他们便向芬恩发出了邀请,让他加入比赛,展示一下自己的才能。这样的邀请无异于一场挑战,在男孩们中间几乎算得上宣战了。可是芬恩的游泳水平实在远远超出那些男孩,就连“大师”一词都不足以形容他的高超技艺。

正当芬恩在水中游动的时候,一个男孩评价道:“他样貌英俊,体态也很优美。”从那以后,人们便称呼他“芬恩”,或者“英俊者”。这个名字是男孩们给他取的,将来大概也要靠男孩们亲身效法,好让这个美称后继有人。

芬恩和这群小伙子共处了一段时间。刚开始的时候,大家还把他视为偶像,因为男孩子就是这样,容易为别人超群的技艺而感到惊奇和着迷;可是到了最后,他们不可避免地对这个陌生人产生了嫉妒。那些曾在芬恩到来之前“艺冠群雄”的男孩们联合起来,并在群众的压力下,召集了其他男孩,共同排挤芬恩;结果,芬恩在这个集体中再也看不到一缕友好的眼神。因为他不仅在游泳方面胜过了对方,那些人当中的跑步冠军、跳远冠军也都成了他的手下败将。后来,当竞技不可避免地演变成斗殴的时候,芬恩表现出的粗暴比对方当中最蛮不讲理的人还要严重十倍。对年轻人来说,勇敢就意味着骄傲,而芬恩正是一个骄傲的人。

芬恩撇下那群满面怒容、咆哮不止的男孩,背朝湖水扬长而去的时候,心中一定充满了愤怒,但在生气之余他还感到深深的失望,因为这时的他原本是渴望友谊的。

后来,他去了莱恩湖,在芬垂克国王的手下做事。“芬垂克”这个名字可能是芬恩自己给它取的;在他到来之前,这地方大概原本叫的是另一个名字。

芬恩替芬垂克国王狩猎。很快,大家便发觉国王手下的猎人显然全都比不上他。不仅如此,在所有的猎人当中,甚至连一个能在才技方面稍微望其项背的人都找不出来。别人追鹿的时候,都是凭借双腿的速度、猎犬的鼻子,外加千百种老掉牙的猎捕伎俩,使自己靠近猎物,结果却经常被对方逃脱。可是,哪只鹿一旦让芬恩掌握了行踪,它就休想脱身,那情形看上去甚至像是动物们主动找上芬恩,帮助他满载而归似的。

国王听说了有关这位新猎手的传闻之后大感惊奇,而且由于国王们处处都比其他人强,他们的好奇心自然也比别人更加旺盛;再加上身为出类拔萃的人物,他们每听闻一个出类拔萃的俊才,就总想亲自会见一下。

国王想见见芬恩,而芬恩必定也在好奇:当这位和蔼可亲的君王注视自己的时候,他的心里会想些什么呢?不论国王心里怎么想,反正他的评语跟他的观察一样直接:“如果那个贝斯金族后裔库尔有儿子的话,”国王说道,“那个儿子肯定就是你。”

芬垂克国王后面是不是还说了什么,我们无从得知;但可以肯定的是,没过多久芬恩便放弃了这份工作。

芬恩一路往南走,后来受雇于克里国王,也就是其生母所嫁的那位君主。他在当差期间倍受青睐,听说他甚至曾和国王一起下棋。这次对局的情形使我们了解到,无论此时的芬恩四肢多么发达,从心智上来讲,他都仍是个孩子。尽管他在体育和狩猎方面颇具才能,但却太过年轻、行事缺乏策略性,不过他在后半辈子也照样不懂得算计,因为无论什么事,只要他能够做到,就一定会去做,完全不在乎会因此而得罪什么人;至于做不到的事,他也还是会去做。这就是芬恩。

多年之后的某一天——那时的芬恩早已功成名就、当上了费奥纳勇士团的头领——当他和勇士们在狩猎途中休息的时候,双方发生了一场争论,话题为世上最动听的音乐是什么。“说说看,”芬恩一面说,一面转身望着欧莘。“从树篱当中最高的枝桠上传来的布谷鸟叫声,”他的儿子兴高采烈地叫道。“挺好的曲子,”芬恩说。“你也说说看,奥斯卡,”他问道,“你心目中最动听的音乐是什么?”“长矛和盾牌相撞时发出的铮鸣声才是一流的音乐,”这位勇敢的小伙子高声回答。“也不错,”芬恩说。其他勇士也一一说出了自己喜欢的声音:牡鹿渡河时的嘶吼、安详的狗群从远处发出的吠叫、云雀的歌唱、还有姑娘开心时的欢笑、感动时的私语。“这些声音都挺好,”芬恩说。“头儿,告诉我们,”其中一人大着胆子问道,“您觉得呢?”“顺其自然时听到的声音,”伟大的芬恩答道,“那便是世上最动听的音乐。”

他喜欢“顺其自然”,不愿在事实面前有一丝一毫的逃避行为;因此,在少年时期这场棋局中,他选择了完全依照自己的本意来行事,尽管他的对手是掌有其生杀予夺之权的国王。也许芬恩的母亲也在一旁观战,所以他才会情不自禁地在她面前展露本领。结果,芬恩犯下了一桩滔天罪行——他击败了国王陛下,而且是连胜七局!!!

臣民居然能赢君主的棋,倒也着实稀罕,这位国王彻底惊呆了。“你到底是谁?”他一面叫嚷,一面倏地从棋盘跟前往后一闪,双眼紧盯着芬恩。“我是塔拉山鲁格纳部落一个乡民的儿子,”芬恩答道。

他说这话的时候或许会脸红,因为这大概还是国王头一次正眼瞧他,而且这一眼还穿透二十年光阴,看到了过去的时光。国王的观察力是不会出错的——这件事已经被种种传奇故事证明过千万次,而这位国王也同样资质极佳,他的后来者亦如是。“你的出身绝非如此简单,”君王气呼呼地说,“你是我的妻子莫瑞恩和贝斯金后裔库尔所生的孩子。”

芬恩听罢无言以对,但他立刻把目光投向自己的母亲,注视着她。“你不能留在这里,”他的继父又说道,“我可不想让你死在我这把保护伞下面。”他既像是在解释,又像是在抱怨。

也许国王是因为芬恩的缘故才对莫纳的儿子们心怀畏惧,可是芬恩对他的看法却无人知晓,因为从那以后,芬恩再也没有提到过自己的继父。至于莫瑞恩,她一定深爱着自己的丈夫;或许她对莫纳的儿子感到恐惧是真的,为芬恩提心吊胆也是真的;可还有一件事也同样不容置疑——假如一个女人爱上自己的新任丈夫,那么她便会讨厌所有能勾起自己对前夫回忆的事物。结果,芬恩只得再次踏上了旅途。第九章

我们所有的欲望都会烟消云散,最终只余下一个,但它将是我们永恒的追求。在芬恩的全部愿望当中,也有一个恒久的理想:只要能汲取智慧,他甘愿去往任何地方,放弃任何事物;芬恩怀揣这个目标来到了范格斯的住处——博因河畔。但是,由于害怕莫纳部族,他隐瞒了自己的真名,一路上自称戴尼。

提问能让我们变聪明,即使得不到答案,我们依然可以收获智慧,因为一个条理清晰的问题就像一只把壳扛在身上的蜗牛,答案就隐藏在其背后。芬恩把他所能想到的每一个问题都拿出来向人请教。他的导师是一位诗人,因而也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这位导师会解答芬恩的每一个疑惑,他为芬恩答疑解难的范畴向来取决于自己能力的范围,而不是耐心的极限,因为他永远都那么不厌其烦。

芬恩的其中一个问题是:“您为什么要住在河岸边呢?”“因为诗句来源于神的启示,只有在奔流不息的河水旁边,才能使心灵感应到诗句。”“您在这儿住了多久啦?”芬恩又问。“七年,”诗人答道。“这可是一段相当长的时间,”芬恩惊奇地说。“只要能写出一首诗,就算再等七年我也愿意,”诗人答道,等待对他而言早就是习惯成自然了。“那您捕捉到精彩的诗句没有?”芬恩问他。“我只能竭尽所能去捕捉,”这位随和的导师说道,“没有人能超越自身能力的极限,因为一个人能获得多少东西,取决于他的准备工作做得有多好。”“那您能否在香农河、舒尔河、或是甘甜的利菲河岸边,得到同样精彩的诗句?”“这些河都很美丽,”对方答道,“它们都属于善良的神灵。”“可是,在所有的河流当中,您为什么偏偏选择这一条呢?”

范格斯冲他的学生和蔼地笑了笑。“我会告诉你一切,”他说,“包括这个问题的答案。”

芬恩在这个和善的人脚边坐下来,双手埋在高高的野草里。他竖起耳朵来聆听。“有人告诉我一个预言,”范格斯开了口,“一位智者曾预言我会在博因河里捉到‘智慧之鲑’。”“然后呢?”芬恩迫不及待地发问。“然后我就能无所不知。”“再然后呢?怎么样?”男孩追问道。“再然后?还能怎么样?”诗人反问。“我的意思是说,您打算用那些知识来做什么呢?”“这个问题倒颇有分量,”范格斯微笑着说。“等我变得无所不知以后,我就能回答你了,不过在这之前我还答不上来。如果是你呢?你打算做些什么,亲爱的?”“我也要作诗,”芬恩大声说。“我也这么认为,”诗人说道,“你会用那些学问来作诗。”

为了报答老师的教导之恩,芬恩在对方的小屋里干起活来。打水、烧火、搬运铺地铺床用的茅草,他一面操持家务,一面仔细思考诗人传授给他的所有知识,他脑子里总是想着诗韵的规则、遣词造句的巧妙手法,以及让思维保持清明敏锐的必要性。不过,即便是在头脑中千思万绪的时候,芬恩依然和他的导师一样,心心念念惦记着那条“智慧之鲑”。范格斯博学多识、诗才过人,芬恩原本就有一百个理由崇敬他;但是,“智慧之鲑”的“命定食用者”这层身份更使得芬恩对范格斯的尊敬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毋庸置疑,芬恩对这位导师是既爱戴又尊敬,因为他耐心十足、诲人不倦、教学有方,且拥有一副始终不变的热心肠。“我已经从您这儿学到不少东西了,亲爱的导师,”芬恩感激地说。“只要你有本事拿走,我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你的,”诗人答道,“因为你有权得到你所能拿走的一切,但是你拿不走的东西,就不属于你。所以,尽管拿吧,把两只手都用上。”“说不定在我离开之前,您就能捉住那条鲑鱼呢,”男孩满怀希望地沉吟道。“那岂不是天大的好事!”他的目光穿过草坪,忘形地凝视着那些只有少年才能想象出来的幻景。“让我们为此而祈祷吧,”范格斯满怀热情地说。“这里有个疑问,”芬恩又道。“这条鲑鱼是怎样让智慧融入其血肉的呢?”“在某个杳无人烟的地方,有一座隐秘的湖泊,湖面上垂着一截榛子树的树枝。智慧之果就从这神圣的树枝上落进湖里,而鲑鱼就会把漂浮在水面的果实吞到嘴里咽下去。”“那还不简单,”男孩建议道,“只要找到那棵神圣的榛子树,直接从树枝上取食它的果子就行啦。”“这事可不大容易,”诗人说道,“至少没有你说得那么容易,因为要想找到那棵树,就必须先获得树本身所蕴含的智慧;要想获得这种智慧,就必须吃到树上的榛子;而要想得到榛子,就必须吃掉那条鲑鱼。”“所以我们只能等待那条鲑鱼出现了,”芬恩万般无奈地说。第十章

生活还在继续,周而复始的日子仿佛没有尽头,芬恩就这样度过了一个个波澜不惊、却充满乐趣的昼夜。他利用白天让身体积聚力量,让头脑增加智慧;到了晚上,他就把这两样东西好好保存起来,因为我们总是趁夜晚来巩固自己白天所积累的东西。

如果芬恩曾向别人讲述这段日子的经历,他应该会提起一连串的吃吃睡睡,和一番漫无目的的交谈——谈话过程中,芬恩的思绪会不时地飘向某个只属于他的隐秘之处,在那片广博而朦胧的天地中,他的心绪时而左摇右摆、时而飘来荡去,时而静止不动。然后,芬恩会收束心神,回归现实。他很喜欢在经历这种漫游之后再次追赶导师的思路;那思路早已向前推进了,但他喜欢臆造自己遗漏的所有内容。不过,芬恩也无法经常进行这种半睡半醒式的漫游;他的导师教学经验太过丰富,根本不容他开小差,尽管芬恩本人热爱并期待着这种机会。范格斯督促芬恩开动脑筋,正如两位女德鲁伊教徒围着大树抽打芬恩的双腿;他要求芬恩提问题要有意义,作答时要有理智。

提问大概会成为大脑最呆滞、最没主见的活动,可是当你强迫自己去回答你自己提出的疑问时,你就会认真思考那个问题,你提问时的表达也会愈发详细精准。芬恩学着让自己的思维在坎坷更多的世界中跳跃,那儿的地势比他以前追兔子的田野还要崎岖。每当他提出问题、并给出自己的答案之后,范格斯就会针对他的疑问发表见解,并对芬恩详细解释他的提问有哪里欠妥或指出他的答案从哪里开始出现错误。就这样,芬恩逐渐了解了好问题是怎样一步步提炼而出,并最终得出理想答案的。

那番谈话结束后没几天,范格斯就又来到了芬恩身边。他胳膊上挎着一个浅浅的柳条篮子,脸上是一副得意中夹杂着忧郁的表情。他一定很激动,但同时又很难过。范格斯站在那里凝视着芬恩,目光中既有诚挚,又有哀愁,那份诚挚令芬恩深受感动,而那份哀愁则几乎使这孩子热泪盈眶。“导师,这是什么?”男孩不安地问道。

诗人把柳条篮子放在了草地上。“往篮子里瞧瞧,亲爱的孩子,”他说道。芬恩照做了。“里面是条鲑鱼。”“应该说是‘那条鲑鱼’才对,”范格斯深深地感慨着,芬恩则高兴得跳了起来。“我为您高兴,导师,”他呼喊着,“我真心为您高兴。”“我也很高兴,亲爱的宝贝,”导师答道。

可是,说完这句话之后,他便将额头埋入掌心,自顾自沉默了许久。“现在我们该做些什么呢?”芬恩一面凝视着那美丽的鱼儿一面问道。

范格斯从篮子旁边站起身来。“我很快就回来,”他闷声说道,“趁我离开的这段时间里,你可以把鱼烤了,这样在我回来之前它就已经熟了。”“我会把它烤了,”芬恩说。

诗人用热切的目光久久地注视着他。“你绝对不会趁我不在的时候偷吃我的鱼吧?”他问道。“我连一粒肉末都不会吃的,”芬恩回答说。“我知道你肯定不会,”对方一面喃喃地说着,一面转过身去,缓缓地穿过草坪,走到了草地边缘茂密的灌木丛后面。

芬恩将鱼烤熟了。热腾腾的鲑鱼盛在木盘里,映着绿茵茵、凉丝丝的草地,构成了一幅充满诱惑的美景,令观者垂涎三尺;当范格斯从草坪边缘的灌木丛后面走出来,看到这一幕之后,他心里就是这样想的。接着,他坐在家门外的草地上,目不转睛地望着那条鲑鱼。他不光是用眼睛看,同时也用心、用灵魂在看;当他把视线转向芬恩的时候,那孩子已分不清导师眼中的喜爱是冲那条鱼,还是冲他自己。不过,有件事他心里很清楚:对这位诗人而言,一个重大的时刻已经来临。“看样子,”范格斯说道,“你终究还是没有偷吃我的鱼喽?”“我不是答应过您的吗?”芬恩答道。“可是,”他的导师接着说,“我又不在,倘若你觉得情不自禁,说不定就会把鱼给吃了。”“我干嘛要想吃别人的鱼呢?”芬恩傲然问道。“因为年轻人的欲望都很强烈。我以为你会先尝上一口,然后把我的鱼吃个精光呢。”“我的确尝了,但不是故意的,”芬恩笑着说,“因为在我烤鱼的时候,鱼皮上冒出了一个大气泡,我不喜欢那个泡泡的样子,就用大拇指把它摁了下去,结果烫伤了指头。于是,我赶紧把拇指含在嘴里缓解疼痛。如果您的鲑鱼跟我拇指上所沾的味道一样鲜美的话,”芬恩又笑了,“那它的滋味还真不错。”“你先前说你叫什么来着,亲爱的宝贝儿?”诗人问道。“我说过,我叫戴尼。”“你不叫戴尼,”对方温和地说,“你叫芬恩。”“的确,”男孩答道,“可是我不明白,您是怎么知道的。”“就算我尚未吃到‘智慧之鲑’,我也还有些自己的小见识。”“您见多识广,实在太睿智了,”芬恩惊奇地说,“关于我的情况,您还知道些什么,亲爱的导师?”“我还知道自己没跟你说实话,”对方心情沉重地说。“没说实话?那您说的是什么?”“一个谎言。”“这可不大好,”芬恩坦白地说。“是什么样的谎言呢,导师?”“我跟你说过,根据预言,那条‘智慧之鲑’会被我捉到。”“是啊!”“这的确是实话,而我也已经捉到了那条鱼。但预言里还说,那条鱼不是给我吃的,可我却没有告诉你。所谓‘谎言’就是指我隐瞒了这一点。”“这也不是什么弥天大谎,”芬恩安慰他。“但是我绝对不能再继续骗你了,”诗人严肃地说。“那条鱼是给谁的呢?”他的同伴问道。“是给你的,”范格斯答道,“它属于库尔的儿子、贝斯金族的后裔——芬恩。这条鱼是给他的。”“这条鱼有一半属于您,”芬恩高声说。“我不会吃的,哪怕是它身上最细的鱼刺尖儿那么大的鱼皮,我也不吃,”诗人一面颤抖,一面坚决地说。“你现在就把这条鱼吃光,我会一边看,一边歌颂异界和大自然的神灵。”

然后,芬恩就吃下了那条‘智慧之鲑’。当他咽下最后一块鱼肉之后,诗人便恢复了平静,又变得兴高采烈、热情洋溢起来。“啊呀,”他说道,“我可是跟那条鱼进行了一场激烈的斗争啊!”“那它是不是为了保命而竭力挣扎?”芬恩问道。“没错,可是我所说的斗争不是指这个。”“您将来也会吃到‘智慧之鲑’的,”芬恩向他保证。“你已经吃了一条了,”诗人开心地叫道,“既然你许下这样的承诺,那就表示你知道它会实现。”“我承诺,并且知道它会实现,”芬恩郑重其事地说,“您迟早会吃到‘智慧之鲑’的。”第十一章

芬恩从范格斯那里汲取到了对方所能传授给他的一切知识。他已经完成学业,现在到了检验学习成果,以及在知识之外的方面考验身心的时候了。于是芬恩告别了和蔼的诗人,动身前往塔拉王城。

此时正值萨温节临近,塔拉城内将要举行宴会,到时候全爱尔兰的智者学人、能工巧匠及名门望族都会齐聚一堂。

塔拉城当年的布局如下:中间是“至高王”的宫殿及其防御建筑;围绕它们的是四座规模稍小的宫室,四位“地方王”各居一宫;这些宫殿的外围还有一道防御工事;再往外就是豪华的宴会大厅了。大厅周围则是塔拉的主要外层壁垒,它圈出了一片非常广阔的区域,把大厅和整座圣山都纳入其保护范围之内。此地便是爱尔兰的中心,四条大型通道从这里分别伸向东、西、南、北四个方向。萨温节之前的那几个星期,爱尔兰各地的旅客们沿着这几条大路源源不绝而来,一时间人流如潮。

这条路上有一群衣着华丽的人,正在替芒斯特省的某位贵族搬运装饰亭阁用的名贵珍宝。那条路上有一只用风干的紫杉木做成的酒桶,巨大得堪比一栋房屋。木桶装在车上,由一百头牛费力地拉着,在颠簸和摇晃中前进;桶里盛的是给康诺特的王公大臣们解渴的麦芽酒。走在另一条路上的是来自伦斯特的饱学之士,他们每个人的脑袋里都装着足以让北方学者狼狈不堪、让南方才子目瞪口呆坐立不安的高明见解;这些人步履端庄、队列整齐,每人手里还牵着一匹马;马背上高高地堆放着削净了皮的柳树枝、橡树枝,朝马身两侧伸出一大截,上面从头到尾都刻满了欧甘文符号、诗的首联(因为把诗文首句以外的部分写出来是一种亵渎智慧的做法)、历代国王的姓名和生卒年、塔拉及其附属国的一部部法律、还有各地的名称及其含义。那边有匹棕色公马正安安静静地缓步慢行,也许它正运载着跨越两千年甚至一万年的诸神之战;而这匹步履优雅的母马则正流露出刁悍的目光,悄步前行的她背负着一大堆橡木枝,上面刻的也许是纪念其主人家族的颂歌,另外可能还有几捆奇遇故事以备不时之需;还有那匹倔脾气的花斑马,说不定它正将爱尔兰的历史驮进沟渠。

走在这样的旅途上,所有人都可以互相搭话,因为大家都是朋友,任何人手里的武器在其他人眼中都只不过是一件工具,用途是驱赶不听话的母牛,或者给某匹过于活泼的小马“噼里啪啦”一顿抽打,好让它安静下来。

人群摩肩接踵,他们拥挤着、欢笑着。芬恩也悄悄混了进去,但即使他像头受伤的野猪那样一心想要寻衅滋事,他也找不到任何掐架的对象;即使他像个善妒的丈夫那样目光尖利,他也找不出一束带着心计、威胁或是恐惧的目光来与自己对视;因为现在的爱尔兰一派祥和安宁,在六个星期之内,所有人都是同胞友邻,全国百姓都是“至高王”的宾客。就这样,芬恩和名人显贵们一道进了城。

他提前算准了时间,刚好在开幕日和迎宾宴开席的那一天抵达目的地。芬恩观赏着这座辉煌的城池并为之惊叹不已:闪闪发光的青铜支柱和五颜六色的屋顶,绚丽得仿佛每栋房子都被一只色彩斑斓的巨鸟覆盖在舒展的羽翼之下。至于那些宫殿,则被红色的橡木装点得古香古色;在千百年岁月的洗练和照管下,它们的里里外外都被打磨得光润平滑;这些建筑的雕刻工作都是由西部世界那些最富有艺术气息的国度中,最具盛名的艺术家们一代接一代完成的;这一切都为芬恩带来了新的惊奇。它看上去一定犹如一座梦幻之城,一处摄人心魄的所在。芬恩穿过了广阔的平原,只见塔拉王城在山峰的托举下,就像被一只手捧住;它聚敛着那份惠及世间万物的恩赐——落日的每一缕金晖,欲重组一片跟这暮光同样温润柔美的光明。

气派的宴会大厅里,筵席上所需的一切用品都摆放得整整齐齐。与他们丰姿绰约的配偶结伴出行的爱尔兰贵族、这个时代最优秀的博学之士与艺术能人纷纷出席。“至高王”“百战”康恩坐在为他专设的高台上,俯视着阔朗大厅中的一切。他的儿子阿特来到他的右边就座,此人后来也变得跟他父亲一样声名显赫。爱尔兰费奥纳勇士团的首领——高尔·摩尔·马克·莫纳则坐在了康恩左边的上座。“至高王”坐在那里,全国各个领域的名家闻人尽收眼底。他将会结识在场的每一位来宾,因为所有人的名望都要在塔拉经过确认后才成定论。康恩的宝座后面站着一名掌礼官,国王若有什么事情不明白或者记不清,便由他来告知。

康恩示意之后,宾客们纷纷落座。

下面该轮到护卫们在自家男女主人的身后就位了。但是眼下,众人坐在豪华的房间里,房门也都关上了,这样就为大家留出片刻时间,能在侍从和护卫进门之前互致敬意。

康恩的视线越过诸位宾客,他注意到有位年轻人还站在那里。“还有一位先生,”他低声说道,“没有得到座位。”

宴会的东道主听见这话,顿时羞愧地涨红了脸。“而且,”国王又道,“这位小伙子我好像并不认识。”

国王的掌礼官和那个倒霉的东道主,乃至在场的每一个人,谁也不认识这位青年,大家都把目光投向了国王注视的对象。“把我的牛角杯呈上,”国王和蔼地说。

仪式专用的牛角杯送到了他手中。“年轻的先生,”他向那位陌生人呼唤道,“我想敬您一杯,祝您身体健康,同时也欢迎您到塔拉来。”

于是,小伙子走上前来,一头美丽的卷发在他那光洁的脸庞四周飘舞,还有那宽阔的双肩和修长而匀称的四肢,比集会上所有的壮汉都强。国王把那只巨大的牛角杯递到他手上。“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他温和地命令道。“我叫芬恩,我是库尔的儿子,贝斯金族的后裔,”年轻人回答。

这句话犹如一道划遍集会现场的闪电,让所有人都颤栗起来。那个被谋害的伟大首领的儿子站在国王身边,目光直逼高尔那双眨来眨去的眼睛。但是,没有人吱声,也没有人动弹,最后还是“至高王”打破了沉寂。“你的父亲跟我们是自己人,”这位君主豪爽地说,“你应该享有自己人的座位。”

他安排芬恩坐在了自己儿子阿特的右手边。

第十二章

大家知道,每到举办萨温节宴会的夜晚,隔绝这个尘世及其邻界的门便会打开,两个世界的居民可以离开各自的疆域,进入对方的领地。

眼下,异界之王达格达·摩尔有一个孙子,名唤阿雷恩·马克·米德。这个阿雷恩来自芬那赫之丘,对塔拉和“至高王”怀有难以平息的仇恨。“至高王”不仅是爱尔兰的最高统治者,同时也是通晓魔法之人的首领。据说康恩曾经一度冒险进入过“青春之地”,还在阿雷恩的领地或家中做过一些事,甚至犯下了某桩罪过——反正肯定是一种着实恶劣的行径,因为阿雷恩每年都要趁这个解禁时段到塔拉来复仇,回回都是一副暴跳如雷、苦大仇深的模样。

为了完成这项复仇使命,他已经来过九次了,不过要说将这座圣城真正摧毁,他大概尚不具备这样的能力:“至高王”和魔法师们可以阻止他这样做。可即使如此,阿雷恩依然有本事对塔拉造成相当程度的破坏,单凭这一点,就足以让康恩动用特殊的额外防范措施来对抗他,甚至连个钻空子的机会都不能让他逮到。

因此,当筵席结束、宴会开始之后,“百战”康恩便从他的宝座上站了起来,俯视着聚集的人群。

一名侍从摇了摇“肃静链”——操纵这条链子就是他的职责和光荣任务。清脆的锁链声刚一响起,大厅便立刻静了下来。接着,众人纷纷感到好奇:“至高王”准备向他的子民们宣告什么事情呢?“各位朋友、各位英雄,”康恩说道,“今天晚上,米德纳的儿子阿雷恩将带着神秘而可怕的火焰,从弗埃德山区来到我们这座城市。诸位当中可有谁热爱塔拉和国王,甘愿肩负起对抗此人、保卫我们大家的使命吗?”

在他讲话的时候,众人一片肃静;可当他说完以后,耳畔听到的还是一片寂静,只不过此时的静默更甚于方才,使人感到不祥和痛苦。每个人都不安地瞟向身边的人,然后死死盯住自己的酒杯或手指。青年们先是在某个庄严的时刻心中一阵热血激荡,但旋即便冷却了激情,因为他们都听说过北方芬那赫之丘的阿雷恩是什么样的角色。实力稍差的贵族们暗中观察那些比自己技高一筹的勇士,而比他们技高一筹的勇士则偷偷瞄向那些最出类拔萃的佼佼者。“痛击者”阿特·欧格·马克·莫纳啃起了自己的手指头;“恶语者”科南和加拉·马克·莫纳两人则不耐烦地抱怨着对方和周围的人;就连罗南的儿子凯尔特也低下头去望着自己的膝盖;高尔·摩尔抿着酒,他的眼中已没有半点亮色。华丽的厅堂被一阵可恶的难堪占据了。“至高王”站在一片令人颤栗的死寂之中,那张高贵面庞上的表情由亲切变成了凝重,然后由凝重变成了可怕的严厉。或许下一秒钟,这位国王就会被迫接过自己下达的挑战,宣布他将于当晚亲自担任塔拉的守护者,给每一个在场之人留下永不磨灭的耻辱;而国王则会把臣民脸上的羞愧神色永远铭记于心。高尔那颗无忧无虑的心可以帮助他遗忘事物,但是有这样一段记忆,却是连他都不敢面对的,每每想起此事,他的心中便痛苦不已——就在这个糟糕的瞬间,芬恩挺身而出了。“完成这次抗敌任务的人能得到什么回报呢?”他问道。“凡是正当的要求,都将获得郑重其事的准许,”国王回答。“谁来做担保呢?”芬恩又问。“爱尔兰的诸位国君,还有莱德·希斯和他的魔法师们。”“我愿负责这次抗敌任务,”芬恩说道。话音刚落,在场的国王和魔法师们便立刻做出了保证:他将依照约定获得报酬。

于是芬恩大步流星离开了宴会大厅。随着他的身影逐渐远去,在场的贵族、家臣和侍从纷纷为他欢呼,并祝他好运。但实际上,这些人的心里却正在向他诀别,因为大家都认定这位小伙子正在一步步迈向死亡,而且这个命运是他无论如何都摆脱不了的,此时的他已经可以算做一个死人了。

也许芬恩曾向希族人求助,因为就母系而言,芬恩也是丹奴族部落的成员之一,尽管从父系来讲,他的身上混杂着相当一部分凡人血统。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芬恩已经预知了事情将会如何发展,因为他吃过“智慧之鲑”。不过,从我们的文献上看,在这次事件中,芬恩并没有像他经历过的其他冒险那样,施展任何魔法手段。

芬恩在了解事情现状、发掘被隐瞒的事实的时候,依靠的都是同一个办法。这个方法现在还经常被人提及:先让人端来一个浅浅的椭圆形盘子,这只淡色盘子系由纯金打造,里面盛着净水;然后,芬恩便低下头朝水中望去,接着,他会一面凝视盘中的水,一面将拇指伸进嘴里,放在自己那颗“智慧之齿”——这是芬恩自己特有的“智齿”——的下面。

可以说,智慧比魔法更加高等,而且包含了更多等待我们去探究的内容。我们很有可能看到了眼前的事实,却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因为虽说“眼见为实”,但这并不代表“眼见了”或者“证实了”就等于“通晓了”。许多人目睹了某件事物并确认了其真实性,但他们对这件事物的了解却一点都不比那些既没见过、也未能证实它的人更透彻。可是,芬恩就能够看见事物并通晓它们,也就是说他可以对自己看到的东西具备相当程度的了解。芬恩确实精通魔法,因为他素来以学识渊博著称,后来,他还请了两位魔法师到自己家里来。这两位魔法师一个叫迪瑞姆,一个叫马克·里思,他们的任务是替日理万机的主人处理学问方面的粗重事务。

然而,前来支援芬恩的人并非来自希德。

第十三章

芬恩迈着坚定的步伐穿过一道道防御工事,来到了高大的外墙下面。这里已是城池的边界,穿过这道墙,外面就是广阔的塔拉平原。

城外只有芬恩一人。因为除了疯子,谁也不会在举办萨温节盛宴的夜晚舍弃房屋的庇护,哪怕屋子里着了火也不例外;因为不论屋子里发生什么样的劫难,跟外头的灭顶之灾一比,也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此时此刻,芬恩已经听不到来自宴会的喧哗声了——不过,眼下那座豪华的厅堂里大概正充斥着一片饱含羞惭的寂静——城内的灯火也被一层层高大的壁垒所遮掩。除了头顶的穹宇和脚下的大地,芬恩身边别无他物,倘或非要说有,也不过是黑暗和风罢了。

可是,漆黑的环境休想使芬恩感到一丝恐惧,因为在幽暗的森林中长大的他堪称是黑暗的养子;风也无法使他的耳朵或心灵遭受半点折磨。芬恩细细品味着这支管弦乐队演奏出的每一个音符,然后和它们融为一体——这本身就是不可思议的过程。乐曲中既有拖着长长尾音的悲叹,也有令人毛骨悚然的低吟和沉寂,还有高亢悦耳的呼啸,这声音微弱得难以察觉,与其说它是被耳朵所捕获,倒不如说是被精神力量所感知;那尖啸好似魔鬼的呼喊般突如其来,又如同十个炸雷般震耳欲聋;那哀嚎就像是有人正一面回头张望,一面飞奔着躲进丛林和黑暗当中;而那啜泣则仿佛来自某个被痛苦折磨多年的人,虽然他只是偶尔想起自己的不幸遭遇,可是当记忆被唤醒之后,随之而来的会是怎样的切肤之痛啊!芬恩凭耳朵得知了这些乐曲的演奏顺序,以及它们的音量从增大到减弱的各个步骤。种种噪音叠加在一起,汇聚成一阵喧闹,芬恩就在黑暗中倾听着。他可以把这支大合唱的各个组成部分分解开来,然后按照音调的渐变层次为它们找到合理的位置:这是家兔奔跑的声音,那是野兔掠过的动静;远处是灌木丛在窸窣作响,但那声短促的“唰”却是一只小鸟发出的;那儿有一匹不断迫近的狼,这儿有一只踟蹰不前的狐狸;那边的刮擦声不过是一片表面粗糙的叶子从树皮上蹭过罢了,而那阵更遥远的磨擦声则来自雪貂的爪子。

智者无畏,芬恩就是一个无所畏惧的人。

芬恩默不作声,正当他忙于留心观察四周状况的时候,一个声音引起了他的注意,于是他细细琢磨起来。“是个人,”芬恩说道。然后,他一面朝声音传来的方向倾听,一面朝城池退去。

来人在黑暗中行动自如的本领几乎和芬恩不相上下。“这绝对不是敌人,”芬恩思索着,“他走起路来四平八稳。”“来人是谁?”他大声问道。“自己人,”那个外来者回答道。“报上自己人的姓名,”芬恩又说。“费厄库尔·马克·科纳,”对方答道。“啊,我最最亲爱的人啊!”芬恩一面呼唤,一面几个大步跨上前去,迎接那位曾在沼泽中抚育过自己的大盗。“看样子你并不害怕,”他开心地说。“说真的,我确实很害怕,”费厄库尔小声说,“我把找你办的事一弄完,就得一溜烟儿往回赶。这双腿能跑多快,我就跑多快。但愿诸位神灵能像来时的路上那样,保佑我平安回去,”强盗虔诚地祷告着。“阿门,”芬恩说道,“现在,告诉我你到这儿来的目的吧。”“关于如何抗击这位来自希德的大人物,你有什么计划没有?”费厄库尔低声问道。“我要向他发起进攻,”芬恩说道。“你那不叫计划,”对方哼了一声,“我们要计划的不是怎样发起进攻,而是怎样打胜仗。”“这个人非常可怕吗?”芬恩问道。“的确很可怕。既没有人能靠近得了他的身体,也没有人能从他手里逃脱。他总是一面从希德中走出来,一面用笛子和定音鼓演奏着低沉而动听的乐曲。只要一听见这支曲子,所有人都会昏睡过去。”“我不会睡着的,”芬恩说。“你肯定会睡着,因为每个人都会。”“接下来会怎样呢?”芬恩问道。“所有人都陷入昏睡以后,阿雷恩·马克·米德纳就会从口中喷射出一道火焰。无论什么东西,只要一触及这火苗,就会被它摧毁。阿雷恩还能把他的火喷向各个方向,喷射的距离也远到令人难以置信。”“这么说来,你能前来帮助我,真是太勇敢了,”芬恩喃喃地说,“尤其是在你根本帮不上忙的情况下。”“我能帮得上你,”费厄库尔答道,“不过我必须获得报酬。”“什么报酬?”“你所获的全部酬劳的三分之一,再加上在你队伍里当一个参谋。”“我同意,”芬恩说道,“现在,说说你的计划吧?”“我有一支接口上嵌着三十颗阿拉伯金铆钉的长矛,你还记得吗?”“那支啊,”芬恩问道,“是不是那支前端用毯子裹着、插在一桶水里,还被你用锁链拴在墙上的——那个本性恶毒的‘博尔伽’?”“就是它!”费厄库尔肯定地说。“这支矛的主人正是阿雷恩·马克·米德纳,”他继续道,“是你的父亲把它从阿雷恩所居住的山上带了出来。”“那又怎样?”尽管芬恩很好奇费厄库尔是从哪儿得到这支矛的,但是宽厚仁慈的性格使他没有将问题说出口。“你一听到那位希德的大人物走近,就把这支矛前端的包裹物去掉,然后低下头,把脸对准它。这支矛所散发的高温、恶臭——总之它身上一切恶毒、尖刻的特质都会阻止你陷入沉眠。”“你确定吗?”芬恩问道。“只要你紧挨着这臭烘烘的东西,就不可能睡着,任何人都不会,”费厄库尔斩钉截铁地回答。

接着,他又说:“阿雷恩·马克·米德纳会在他停止演奏乐曲,开始喷火的时候放松戒备;他会以为所有人都已经入睡;到时候你就可以发起你方才所说的进攻了。祝你一切顺利。”“我会把他的长矛物归原主,”芬恩信心满满地回答。“东西在这儿,”费厄库尔说着,便将“博尔伽”从自己的斗篷下面取了出来,“但是亲爱的,你要注意防备它、忌惮它,就像对待那个丹奴族的家伙一样。”“我不会害怕任何东西,”芬恩说,“唯一能让我为之遗憾的人就是那个阿雷恩·马克·米德纳,因为他即将尝到自己长矛的厉害。”“我这就走了,”他的同伴低声嘟囔着,“因为天色越来越暗了——本来你以为已经黑得不能再黑,可是它偏偏会继续黑下去;而且外面总给人一种怪怪的感觉,我不喜欢。那个来自希德的家伙随时都有可能出现,要是他的曲子传到我耳朵里,哪怕只有一个音符,我也必死无疑。”

强盗离开之后,芬恩又是孤身一人了。

第十四章

芬恩听着费厄库尔撤离的脚步声,直到再也听不见为止。此时他那双竖起的耳朵唯一能捕捉到的声音便是他自己的心跳。

连风都静止了,整个世界仿佛已经别无他物,只剩下黑暗和芬恩自己。在那片铺天盖地的黑暗里,在那片看不见的沉寂和空虚当中,心灵也可能变得不再专注于它自己。或许它会被这种氛围所湮没,消失在寰宇之中;这样一来,意识也会被转移或驱散,使人站着就能睡着;因为在所有事物当中,心灵最惧怕的就是孤独,它宁可逃到月亮上去,也不愿被押回到精神世界,孤零零地呆着。

可是,芬恩并不感到寂寞;当米德纳的儿子到来的时候,他也没有感到畏惧。

万籁俱寂的夜晚,时间一分一秒缓缓流逝,就这样过了很久,仿佛一切都就此凝固,仿佛时间已不复存在,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只余下昏昏沉沉、无休无止的现在,意识也近乎消亡。接着,变化出现了:随着时间的推移,云朵也开始变得漂浮不定,一直藏在它们身后的月亮终于变得惹眼起来——但它散发的不是灿烂夺目的光芒,而是层层浸染的清辉。月色穿透重重屏障,投射出一缕微光,就连月亮本身的幻影和它素日给人的印象都比这缕微光要明亮;这样的月光飘渺难寻,稀世罕见,使人不由得怀疑自己是否真的看见了它,还以为月亮尚未露面,一切都是他们的记忆重现呢。

但是,芬恩拥有一双野兽般的眼睛。它们在黑暗中窥探着,并有意朝那边扫视。接着,芬恩看到了——那不是什么物件,而是一个活物;有东西正在一片漆黑中若隐若现,只是这东西比它四周的阴暗更加神秘莫测;它并非一种有形的存在,而是一道虚无的幻影,或者可以说是一股逼人的压迫感。不一会儿,芬恩便听到了那个大人物不慌不忙的脚步声。

芬恩朝他的长矛俯下身去,解开了罩子。

接着,黑暗中又传来了一个声音。这声音低沉而动听,愉悦得使人颤栗,低沉得撩人心弦;它是那样微弱,几乎让耳朵无法察觉,又是那样甜美,让耳朵甘愿排拒其他一切声响,在人类所能听到的各种声音里拼命辨别着它的存在:那是另一个世界的乐曲!来自希德的旋律!超凡脱俗、引人入胜!所有人的心神都被这甜美的乐曲牢牢吸引,他们一听见这支曲子,就不由自主地打起了瞌睡,并追随着音乐飘过的轨迹,和它融为一体;除非那奇妙而和谐的乐章停止演奏,听众的耳朵重新获得自由,否则人们的神思就不可能归位。

但是,此时的芬恩已经摘去了长矛上的覆盖物,将它紧紧贴在额边,如此一来,他的精神和全部意识就都集中在了那滚烫而散发着杀意的矛尖上。

音乐停止,阿雷恩从口中喷出了一道蓝色烈焰,那情景就如同他在喷吐闪电一般。

芬恩展开他那件带有流苏的斗篷罩住了火焰,看上去可能是施展了某种魔法。但是,他没有直接把火扑灭,而是将它从斗篷里倒了出来,火苗飞快地钻入地下,一直烧到了离地表足有二十五搾深的地方。如今这里依然被称作“斗篷幽谷”,而阿雷恩当初所站立的山岗则成了“烈焰高地”。

阿雷恩·马克·米德纳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火焰被一只无形的手攫住并扑灭,他的惊讶可想而知。遭到这样的挫败之后,他的恐惧也同样不难想象。因为,当一个精通各种本领的魔法师亲眼目睹自己的法力失效,然后面对自己心中毫无概念的力量猜来猜去,最后却被吓破了胆的时候,他的惊恐有谁能比?

他已经按部就班地做完了自己计划中的每一件事。他吹了笛子,敲了定音鼓,照理说所有听见乐曲的人都应该陷入昏睡。但是,他的火却被人三下五除二就控制住并灭掉了。

阿雷恩施展出自己所掌握的全部可怕力量,重新喷起火来。熊熊燃烧的蓝色火焰怒吼着、呼啸着从他的口中喷射而出,却再次被芬恩拢住、扑灭。

这个来自异界的家伙被恐慌袭遍了全身,他转过身去,逃离了这个可怕的地方。虽然他并不知道跟在自己背后的究竟是何方神圣,但却对其充满了前所未有的恐惧;那个陌生人朝他追了过来,可怕的御敌者反守为攻,并跟在他身后紧追不舍,恰似一匹用爪子牢牢攥住公牛腹部的狼。

而且,这里可不是阿雷恩的世界!置身人界使他的一举一动都不甚灵便,连空气都变成了阻碍。若是在他自己的地盘,占据地利的人是他的话,没准他就能跑得过芬恩,但这里是芬恩的地盘,占据地利的人是芬恩,那位逃亡的神族想甩掉他,只怕体格还不够健壮。阿雷恩可谓使出了全力来奔跑,因为当追逐者撵到近前的时候,二人已经来到了阿雷恩所住山丘的入口处。芬恩把一根手指伸进了巨矛上的皮带里;长矛飞掷而出,阿雷恩·马克·米德纳旋即被黑暗所笼罩。他眼前一片昏黑,思维也乱作一团,然后终止了运转。随着“博尔伽”“嗖”地一声刺入他的肩胛骨,他的生命也开始逐渐流失。他徒劳地翻滚着,最终停止了呼吸。芬恩把他那漂亮的头颅从肩膀上砍了下来,然后穿过茫茫夜色,向塔拉走去。

芬恩成功地向一位丹奴族人发出了致命一击,而那个受他一击的家伙此刻已经一命呜呼!

旭日初升的时候,芬恩抵达了王宫。

那天清晨,所有人都早早地起了床。他们想瞧瞧那个大人物究竟造成了怎样的破坏,可映入眼帘的却是芬恩年轻的身影,他手里擒着一把头发,而那颗令人望而生畏的脑袋就在那把头发下面荡来荡去。“你想得到什么?”“至高王”问道。“一样我该得的东西,”芬恩说,“爱尔兰费奥纳勇士团的首领地位。”“你挑一样吧,”康恩对高尔·摩尔说,“要么离开爱尔兰,要么把手伸给这位勇士以表臣服,然后为他效命。”

同样一件事,别人或许会感到为难,但高尔却能够做得出来,而且还做得很漂亮,任何举动都不会使他被人看低。“我的手在这里,”高尔说道。

他一面表示臣服,一面朝那双严峻而充满活力的眸子眨巴着眼睛,而那双眼睛也正凝神注视着他。

布兰的出生

第一章

有些人对狗没有半分好感,这类人通常为女性。但是在本故事当中,讨厌狗的人却是个男人——更准确地说,他对狗深恶痛绝。他只要一遇见狗,往往立刻把脸一沉,然后不断向狗投掷石块,直到它逃得无影无踪方才罢休。可是,守护众生的神明让这家伙长了一对斜视眼,所以他扔的石头从未正中过目标。

这位先生名唤费格斯·芬恩里荷,他的堡垒位于戈尔韦港口附近。无论何时,只要一有狗叫,他就会从椅子中一跃而起,找准声源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