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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5 17: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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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安娜·休厄尔

出版社:中国妇女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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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骏马

黑骏马试读:

代前言

“我在为一匹马写传记,并且在为圣诞节准备玩具娃娃和礼品盒。”安娜·休厄尔一八七一年十一月六日在她的日记中这样写道。六年后,她的第一部,也是唯一的一部作品《黑骏马》出版了。时至今日,它仍是一部被公认为描写动物的最成功的小说之一。但小说的作者(一位腿部残疾的姑娘和贵格会教徒)却几乎完全被人们遗忘了。

安娜·休厄尔一八二〇年出生于英格兰的大雅茅斯。她似乎命中注定要受苦受难,好在她有着愉快的精神。她的父亲总是生活在破产的边缘,他开过店,经营过奶牛场,干过各种办事员的工作,为此家人不得不跟随他在英格兰南部东跑西颠。

一八四五年,休厄尔先生在布莱顿找到了新差事,因此开始在住所与布莱顿之间频繁往来,安娜每天都要赶着小型轻便马车到火车站接送父亲。

也许就在那时,安娜开始思考马的一生经历和她父亲对马的想法,邻居看见她用像对人说话一般的方式对马说话,驾驭自家的马。

安娜比大多数人有更多的时间来思考这类事情。她在十几岁时重重地摔了一跤,由于治疗很差,一只脚的踝关节严重受伤,使她不能直立行走,不得不忍受巨大的痛苦,活动也大受限制。这一损伤后来甚至使她不能赶着小马车在村子里奔跑。就在她卧病于残疾人使用的沙发上的时候,她对马的深切的同情形成了一部书的梗概,但这个过程很缓慢。《黑骏马》的开头几章是用铅笔写的,写得非常吃力。其后的章节则不得不经她口述,再由她的母亲笔录。

一八七七年该书面世后受到热烈的欢迎,然而数月之后,该书的作者便不幸去世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她母亲惊恐地发现,前来将她的遗体送往墓地的那匹马套着的勒马缰绳,正是她在《黑骏马》一书中所谴责的那种使马感到痛苦的勒马缰绳。于是,人们迅速将勒马缰绳取下,让马儿无拘无束地为安娜·休厄尔做出最后一次服务。

在安娜去世不久前写给朋友的一封信中,她说希望《黑骏马》能够劝人行善,唤起同情心和体谅地对待马。对我们而言,除了在赛马的跑道上和大牧场上能见到众多的马外,大群的马几乎从我们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个世纪以前多数马儿的苦境似乎已很遥远。它们已经不必像过去那样勤勤恳恳服务,给家里拉四轮客车和沉重的送货车,也不必套上出租马车,不会挨皮鞭和马刺,不会被扔在潮湿、臭烘烘的马厩里任其生病。过去,像可怜的生姜一样,对大多数的马而言,生活不过是一场严酷的耐力测验。正如黑骏马的母亲所说:“我希望你落在好人的手中,然而一匹马绝不可能知道……”

但是,这本书不仅仅是一部关于马的小说。通过黑骏马的眼睛,我们看到了一幅不断变化的十九世纪英格兰生活的画卷:马儿午夜在石子路上飞奔接医生看病,坐在四轮敞篷马车上的高傲绅士,马市上自私自利地讨价还价,奇普赛德受折磨的出租马车车夫,以及选举日伦敦桥上的嘈杂与混乱。

作者用第一人称讲述这个故事,使我们感到马儿真实地在对我们倾诉自己一生的遭遇。故事一开始,黑骏马便知道自己“有良好的教养和出身于名门”(它的祖父在纽玛基特赛马中两次夺得过奖杯),其后它经历了单调乏味的训练,戴着人类制造的器具:眼罩、嚼子、鞍子。我们自始至终和黑骏马同悲伤,共欢乐。每当它的新主人出现时,我们和它一样对它的前途感到担惊受怕:新主人会像杰里·巴克尔那样和善,还是像阿尔弗列德·斯莫克那样愚蠢?我们尤其觉察到黑骏马所熟悉的一种感觉,即在人类的愚昧和残暴面前的那种无力感。

安娜·休厄尔达到了她的目的。通过她的书,一代代读者已经学会了对所有那些不能代表自己说话的动物进行思考。文科硕士 弗朗西斯·H·普特曼

第一卷

第一章我早期的家

我能清楚地回忆起来的地方,是一片辽阔而又令人愉快的牧场。牧场上有一方清水池塘。池边绿树成荫,树枝垂于池面,深水的一头长着灯芯草和睡莲。树篱的一边是一片用犁翻过的田地,另一边是我们主人位于路旁的住宅的大门。牧场的高处是一片枞树林,低处有一条蜿蜒的小溪,悬挂于陡峭的河岸边。

我小时候不能吃草,靠吃妈妈的奶长大。白天我在她身边跑来跑去,晚上紧紧地依偎着她睡觉。天热时,我们常站在池边的树荫下;天冷时,我们住进枞树林附近的舒适、温暖的马棚。

当我长大了能吃草的时候,我妈妈白天常外出干活儿,傍晚才回来。

牧场上除了我以外还有六匹小马驹,他们都比我大,有的身材几乎和成年马一样高大。我常和他们一道奔跑,十分有趣;我们常一起绕着田野奔跑,极力奔跑。有时我们玩得有些粗野,因为他们常常踢呀、咬呀,飞速奔跑。

一天,我们足足踢了一阵之后,妈妈轻声地把我叫到跟前说:“我有话跟你说,我希望你好好听着。在这里生活的小马驹都是非常好的小马驹,不过他们都是拉大车的马生的小马驹,当然他们也就没有学到什么规矩。你呢,出身名门,有着良好的教养,你爸爸在这一带名气挺大;你爷爷在纽玛基特赛马中两次夺得奖杯;你奶奶是我见到的最和蔼、最可亲的马。我想你从来没有见过我又踢又咬吧!我希望你长大后成为温顺的好马,不要学坏;要热情干活儿,小步快跑时要抬高脚,就是在玩耍时也不要又踢又咬。”

我从没有忘记妈妈对我的劝告。我知道她是一匹聪明的老马,我们的主人对她的评价极高。她的名字叫公爵夫人,但主人常常管她叫宝贝。

我们的主人是一个好人,心地善良。他供给我们好的食物和住处,说话和气,他对我们说话就像对他自己的孩子说话那样和蔼。我们都喜欢他,妈妈十分爱他。妈妈看见他站在大门口时,就会欢快地嘶叫,小步向他跑去。他就会拍拍摸摸妈妈说:“嗬,老宝贝,你家黑仔怎么样?”由于我的毛是暗黑色的,所以主人管我叫黑仔;随后他会给我一片好吃的面包,有时他还会给妈妈带来一根胡萝卜。所有的马都会向他奔去,但是我想,他喜欢的是妈妈和我。集市日,妈妈常拉着轻便双轮马车送他到镇上赶集。有一个名叫迪克的犁地的孩子,有时从树篱那边到我们的地里来采摘黑莓,他吃够了黑莓后就寻小马驹开心,向小马驹扔石子和棍棒,驱使他们奔跑。我们不怎么在乎他,我们能跑开,但有时被石子击中会伤害到我们。

一天,迪克又在玩这种把戏,却不知道主人就在旁边的地里。主人就在那儿瞧个正着,他马上翻身跳过树篱,抓住迪克的胳膊,重重地打了他一记耳光,打得他大叫,又惊又痛。我们看到主人,便小步跑上前去看个究竟。“坏小子!”主人说道,“坏小子!居然追逐马驹。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第二次,这该是你最后一次了。得,领了工钱回家去吧。我的农场里不再需要你了。”此后,我们便再没有见过迪克。因为照料马匹的老丹尼尔像主人一样和善,所以我们过得挺好。第二章打猎

我两岁时发生了一件令我至今难忘的事。那是早春时节,夜里下了一些霜,树林和牧场上笼罩着一层薄雾。我和其他的小马驹在地里低处吃草时,听见远处好像有狗叫的声音。年龄最大的马驹抬起头,竖着耳朵说:“是猎犬!”随后一阵小跑离开了,我们也跟着跑到地里的高处,在那里我们可以越过树篱看到远处的田野。妈妈和主人乘坐的一匹老马也站在附近,似乎知道了怎么回事。“它们发现了一只野兔子,”妈妈说,“要是它们冲这边来,我们就可以看到它们追捕猎物了。”

不久,猎犬便从近旁的麦苗地里飞奔而来。我从没有听见过那样喧嚣的狗叫声。它们不是吠叫,不是嗥叫,也不是哀鸣,而是不断地提高嗓门“唷!唷,嗷,嗷!唷,嗷,嗷”地大叫。

跟随它们而来的是一群骑马的汉子,全都策马狂奔,有的穿着绿色的外套。那匹老马喷着鼻息目送他们远去,而我们这些小马驹则想随着他们奔跑,但是他们很快跑到低地里去了。他们似乎在那里停了下来;狗也不叫了,鼻子贴着地面四散跑开。“它们失去了嗅迹,”老马说,“也许那只野兔子能逃掉。”“哪来的野兔子?”我问道。“噢,我也不知道。很可能是从我们的树林中跑出来的野兔子;猎人和狗一发现野兔子就要追。”不久猎犬又开始“唷!唷,嗷,嗷”地叫着,一齐全速朝我们的牧场跑回来,这里溪岸很高,树篱伸延至溪边。“我们要看到野兔子了。”妈妈说。就在这时,一只野兔惊恐地急急奔向树林。猎犬紧紧地跟在后面,它们冲过溪岸,跃过溪流,飞速地穿过田野。六七个猎人策马越过溪流,紧随猎犬。那只野兔试图钻过树篱,树篱太密,野兔急忙转身向路上跑去,然而已来不及了,猎犬狂吠着贴近了它。我们听到一声尖叫,于是那只野兔就丧命了。一个猎人催马上前,用鞭子将猎犬赶开,要不然野兔早被猎犬撕成八块了。他抓住野兔的腿把野兔提起来,野兔滴着血,被咬得皮开肉绽,猎人们显得十分高兴。

而我呢,起初我惊呆了,溪边发生的一切我都没有看到,当定睛看时,我却看到一幅悲惨的景象:两匹好马趴下了,一匹在溪中挣扎,另一匹则在草地上呻吟。一个猎人从水里爬起来,满身污泥,另一个则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那是个年轻人。“他的脖子折了。”妈妈说。“活该。”一只小马驹说。

我也这么认为,但妈妈却没有附和我们。“噢!不,”妈妈说,“千万别这么说。我虽是一匹老马,听得多,见得多,却总也弄不明白人们为什么喜欢这种活动。他们常常伤了自己,毁了好马,糟蹋了庄稼,为的仅仅是一只野兔、一只狐狸,或一只牡鹿,而这些都是他们可以用其他的方法得到的东西。话又说回来,我们只是马而已,我们弄不懂。”

妈妈说话的时候,我们站在那里看着。许多骑马的猎人都向那个年轻人奔去,但我们的主人却是第一个扶起他的人,当时我们的主人一直在注视着所发生的事情。年轻人的头后仰,两只胳膊耷拉着,人人神情严肃。现在没有嘈杂的声音,狗也安静下来了,它们似乎知道出了什么事情。人们把他抬到我们主人的屋子里。后来,我听说他是大乡绅戈登唯一的儿子乔治少爷。他是一个个子高挑、十分帅气的年轻人,是他家的骄傲。

此时,人们骑马分头去找医生和兽医,当然也赶往戈登老爷家报信。兽医邦德赶来诊视躺在草地上呻吟的黑马,他在马身上细细地摸了一遍,摇了摇头,马的一条腿折了。然后有人跑到主人的屋里取来一条枪,在砰的一声巨响和一声可怕的尖叫后,一切又重归静寂——那匹黑马再也不动了。

妈妈似乎愁容满面。她说,她认识那匹黑马多年,他的名字叫罗布·罗伊,是一匹勇敢的好马,没有恶习。从那以后,妈妈就再也没有到那片地里去过。

几天后,我们听到教堂的钟声长鸣。越过大门,我们看到一辆覆盖着黑布,由黑马拉着的奇特的四轮长马车;后面马车一辆接一辆,都是黑的。教堂的钟不停地在敲。他们是在将年轻的乔治送到教堂的墓地安葬。我不知道他们是怎样处理罗布·罗伊的,但这一切都是为了一只小小的野兔子。第三章接受训练

我变得越来越漂亮,皮毛又软又美,乌黑透亮。我的一只脚是白的,脑门上有一颗好看的白星星。大家都认为我非常漂亮。主人等到我四岁时才把我卖出去。他说,少年不该同大人一样干活儿,小马驹也该在长大后才可以像大马那样干活儿。

我四岁时,戈登老爷前来相我。戈登老爷检查我的眼睛、嘴和腿;自上而下摸了一遍;让我在他面前走步、小跑和奔驰。看起来,他挺喜欢我,戈登老爷说:“一经训练,他能干得很好。”

主人说他要亲自训练我,因为他怕我受惊和受伤。他十分抓紧时间,第二天便开始训练我。

人们可能不知道驯马是怎么一回事,现在我就给大家讲讲吧。驯马就是叫马学会背马鞍和戴马勒,背上驮一个男人、一个女人或一个小孩,按照人们的意图行走,而且要安静地行走。此外,马还要学会戴马轭、后鞧和臀带,戴这些器具时,要站立不动,然后在后面套上一辆大车或一辆轻便马车。这样,当马行走或小步快跑时就能拉动车子。同时,马必须按照驾车人的意思快跑或慢行。他还得学会见到任何东西都不会猛然吃惊,也不能对别的马说话,不能乱咬乱踢,不许有自己的意愿,就是困了、饿了也得依主人的意思去做。然而,最糟糕的却是,马儿一旦戴上了挽具后,高兴时不能跳,累了又不能躺。由此可以想见,受训可是一件大事呢!

当然,我早就习惯了戴笼头和套带,也习惯了被人领着在田野里和乡间小路上静静地行走,然而我现在得要含马嚼子和戴马勒了。主人像以往一样给了我一些燕麦吃,哄我半天才把马嚼子塞进我的嘴里,然后套上马勒,那可真难受!没有含过马嚼子的马是想象不出那种难受的滋味的:一块冷冰冰的硬铁,足有人指那么粗,生生地塞进你的嘴里,压住舌头,放在上下牙齿之间,马嚼子的两头探出嘴角,再用皮带固定,皮带绕到头上、喉咙下、鼻子周围,以及脖子下面——这样一来,你就无法摆脱这个又硬又讨厌的坏东西了——这是一件非常坏的东西,真的是一件非常坏的东西!至少我认为如此。但是,我知道妈妈外出时总是含一个马嚼子,所有的马长大后都含马嚼子。因此,主人又是给我好吃的燕麦,又是轻轻拍我,说话亲切,态度和蔼,我也就含上了马嚼子和戴上了马勒了。

接下来便是学背马鞍,这并不怎么难。主人将马鞍轻轻地放在我背上,老丹尼尔则拢住我的头,随后主人迅速给我系好肚带,不停地轻轻拍我,对我讲话,接着又给了我些燕麦吃,然后带我遛了一会儿。他每天这么做,直到我开始自己寻找燕麦和马鞍时为止。最后,一天清早,主人骑在我背上在牧场柔软的草地上兜圈子,这种感觉当然不太舒服。但我得说,我驮着主人颇为自豪,由于主人每天都骑着我遛一会儿,不久我便对马鞍感到习惯了。

接下来不愉快的事是钉掌子。起初,这件事也不容易。主人带我到做马掌的铁匠铺里,注意不让我受伤或受惊。铁匠把我的脚逐一抓在手中,切去一些蹄子。切蹄子不痛,切时我用另外三条腿安静地站着,等他一一切完。然后他把一块和我的脚形一样的铁片扣在我的脚上,在铁掌上钉了几颗钉子,钉子穿过铁掌钉入蹄内,这样铁掌就牢牢地钉在脚上了。我的脚既感到硬邦邦的,又感到十分沉重,但最后我还是习惯了。

虽然我受了不少训练,主人还要训练我披戴马具以及更多的新东西。首先,脖子上要架上一个又硬又沉的马轭和戴上有着大边沿遮眼罩的马勒,那真的是遮眼罩,戴着它只能向前看,两边什么也看不到;接下来的器具是小型的马鞍,鞍上有一根令人讨厌的硬皮带,皮带恰恰在我尾下绕过,那是臀带。我讨厌臀带,把我的尾巴对折起来再穿过皮带,就像含马嚼子一样难受。我从没有像当时那样想踢想蹬,当然我不能踢我的好主人,最后我习惯了一切,能像妈妈那样干活儿了。

有一部分训练我是忘不了的,我一直认为它对我有很大的好处。主人把我送到邻近的一个农场主的家里待了两个礼拜,铁路就沿着农场主的牧场一边经过。牧场上有羊和奶牛,我和他们被圈在一起。

我永远忘不了第一列火车经过时的情景。当我正在将牧场同铁道隔开的栅栏附近安静地吃草时,我听到远处传来了一个奇怪的声音,我还没有弄清声音来自何方,一长列黑色的东西便咔嗒咔嗒、急匆匆地喷着黑烟飞奔而来,而且不到我吸一口气的工夫就不见了。我掉头尽力飞快地跑到牧场的远处,站在那里惊恐地喷着鼻息。这一天有好几列火车经过,有些跑得很慢,都在附近的车站上停了下来,有时它们在快要停下来时会发出一声可怕的怪叫和呻吟声。那种声音十分可怕,然而当这一可怕的黑色庞然大物喷着烟轰隆隆经过之时,奶牛依然吃草,很安静,头也不抬一下。

最初几天我无法安静地吃草,但当我发觉这个可怕的怪物从不跑到地里来,也不伤害我时,我便不怎么在乎它了。很快,我就同奶牛和羊一样对过往的火车毫不在意了。

此后,我看见很多马一见到蒸汽机车便惊恐万分,但由于我的好主人对我的照料,我在火车站和在自己的马厩里一样,一点儿也不害怕。若是有人想驯好一匹小马,这可是一个好办法。

主人常常将我和妈妈套在一起驾车,因为妈妈走得稳,教我走路比一匹陌生的马更好。妈妈对我说,我表现得越好,主人就越会善待我。妈妈说,最聪明的做法是经常努力讨主人的欢心。“然而,”妈妈又说,“世上有各种各样的人,有像我们主人那样善良和体贴的人,任何马匹为他们服务都会感到自豪;也有残忍的坏人,他们根本就不该有马有狗。此外,还有许多愚蠢的人,他们自负、无知、粗心大意,从不爱动脑子,由于缺少见识,这些人比谁都更能糟蹋马。他们虽不是故意糟蹋马,但他们的所作所为却是这样。我希望你会落在好人的手里,但是马却无法知道买主是谁,也无法知道谁来驾他。对我们来说,这是机缘,但我还是要说,无论在哪里都要尽力而为,保持自己的声誉。”第四章伯特威克庭园

在这一段时间中,我常站在马厩里,我身上的皮毛每天都被洗刷得乌黑锃亮。五月初,戈登老爷派了一个人来,他把我带到门厅处。主人说:“再见,黑仔!做一匹好马,永远努力干活儿。”我不会说“再见”,于是我就把鼻子伸到他手中。他亲切地拍拍我,我就这样离开了我第一个家。

戈登老爷的庭园靠在伯特威克村的边上,从一扇大铁门里进去。大门处第一间屋子便是门房,在这里你可以顺着平坦的道路穿过高大古老的树丛,骑马小跑;然后又是一间屋子和一扇大门,走过这扇大门,便到戈登老爷的住宅和花园了。再往前走则是他家的小围场、古老的果园和马厩。这里有很多养马、存车的设备,但是我只想说说我被带去居住的那间马厩:这间马厩又亮堂又宽敞,共有四个围栏,一扇旋转的大窗户对着院子,马厩里很舒适,又通风。

第一个围栏四四方方,很宽大,有一扇木门;其他几个则是普通的围栏,尽管也是好围栏,但不如第一个那样宽大。围栏里有一个低矮的放草料的架子和一个盛谷物的矮槽。这种围栏叫作自由围栏,因为围栏中的马不是拴着的,而是听任其自由自在。住在自由围栏中真是一件快事。

马夫将我送进一间精美的围栏中,这里清洁、可爱、通风。我从来没有在这么好的围栏中住过,围栏的围墙也不高,我可以通过围墙上的铁栏杆看到外面的一切。

马夫给了我一些上好的燕麦,拍拍我,对我和蔼地说了几句话,然后便走开了。

吃完燕麦之后,我四周打量了一下。隔壁的围栏中站着一匹肥胖、灰色的矮马,鬃毛、尾毛都十分浓密,头很漂亮,鼻子小巧别致。我将头伸到我的围栏上的铁栏杆处,问:“你叫什么名字?”他带着笼头,但尽量转过身来并扬起头说道:“我叫快活腿。我长得挺帅,小姐们常常骑我,有时女主人外出时,我会替她拉轻便小马车。她们对我评价很高,詹姆斯也是如此。你是要住在我隔壁的围栏里吗?”“是的。”我说。“噢,那么我希望你是一匹性情温和的马,我不喜欢和一个乱咬的家伙做邻居。”他说道。

这时,前面围栏中的一匹马向这边看着。她的耳朵倒向后面,眼中透出暴躁的神情。这是一匹高大、栗色的牝马,脖子又长又美。她朝着我看,说道:“原来是你把我赶出了我的围栏!你这个小马驹一来就把我这样的‘淑女’赶出了家门,这真是怪事儿。”“很抱歉,”我回答道,“我没有把谁赶出家门,是带我来的人把我安顿在这里的,我和这事儿没有关系。至于你说我是马驹嘛,我都已经四岁了,是一匹成年马了。我还从来没有跟牡马或牝马吵过嘴,我只希望平安地过日子。”“好吧,”她说,“时间能说明一切。当然,我不想同你这样的小家伙吵嘴。”我也就没有再说什么。下午她出去了之后,快活腿把她的情况对我说了一遍。“事情是这样的,”快活腿说,“生姜有乱踢乱咬的坏习惯,这也就是大伙管她叫生姜的缘故。她住在自由围栏中时常常撕咬得很凶。一天,她把詹姆斯的胳膊咬得直流血,所以尽管弗洛拉小姐和杰西小姐都很喜欢我,但也不敢到马厩里来了。她们常给我带来一些好吃的东西,一个苹果,一根胡萝卜,或是一片面包,但是自从生姜住在那个围栏中之后,她们便不敢来了。我很想念她们。我希望她们现在能够再来,这需要你不乱撕乱咬才行。”

我告诉他,自己除了吃青草、干草、谷物外,从不乱撕乱咬。我就想不出,生姜能从乱撕乱咬中得到什么乐趣。“啊,我想不出她能找到什么乐趣,”快活腿说道,“这不过是一种坏习惯。她说谁都对她不好,她又为什么不乱咬呢?当然,这是一种很坏的习惯,但是我相信,倘若她说的都是实话,在来这里之前,她一定受过虐待。约翰尽了一切办法让她高兴,詹姆斯也是如此,只要马儿做得对,我们的主人就不会动鞭子,所以,我想,在这里她的脾气也许会变好。”他说着,眼中透出聪慧,接着说:“我今年十二岁了,知道的东西很多,我可以告诉你,对马而言,在这一带的乡村中,再也找不出比这里更好的去处了。约翰是迄今最好的马夫,他在这儿已有十四年了。此外,你从来没见过像詹姆斯那样善良的孩子。所以,生姜没能住在那个围栏里,完全是生姜自己的过错。”第五章不错的开始

马车夫的名字叫约翰·曼利,他有妻子和一个孩子。他们住在车夫的小屋里,离马厩很近。

第二天,约翰把我带到院子里,给我彻底洗刷了一番,我的皮毛被洗得又柔软又光亮。就在我走进围栏的时候,老爷来看我了,显得挺高兴。“约翰,”老爷说,“我本打算今天早上试试这匹新来的马,可是又有别的事。早餐后,你就带他出去转转吧。顺着公共草地和海伍德山走,经过水磨和河边回来,测试一下他的本领。”“是,老爷。”约翰答道。早餐后,他给我套上马勒——他非常仔细地将皮带穿进穿出,使其贴合我的头,让我感到舒服。接着,他拿来一个马鞍,但太宽大,他打量了一会儿,又去拿了另外一个非常合适的马鞍。起初,他骑着我慢慢地行走,往后是小跑,接着是慢跑。当我们跑到公共草地时,他用鞭子轻轻地碰了我一下,于是我们便飞奔起来。“嗬,嗬!好样的,”他说着,一边兜住我,“我想你喜欢跟着猎犬打猎吧。”

我们穿过庭院回来时,碰到戈登老爷和太太在散步。他们停了下来,约翰随即翻身下马。“喂,约翰,马的情况怎么样?”“棒极了,老爷,”约翰答道,“他跑得像鹿一样飞快,心理状态也极好,轻轻碰一碰缰绳就可以驾驭他。在公共草地那一头,我们碰到一辆行走的大车,挂满了像篮子、毯子这样的东西。老爷,您知道,很多马走过这种大车时都不安静,可他只是好好打量了大车一下,便安静、愉快地往前走。有人在海伍德山附近打兔子,在我们附近放了一枪。他停了片刻,看了一下,没有左右移动一步。我紧紧抓牢缰绳,没有催赶他,我看,他小时候没有受过惊吓也没有受过虐待。”“那好,”老爷说道,“明天我亲自来试试。”

第二天,我被带到主人跟前。我记住了妈妈和我老主人的叮嘱,努力按照主人的意思去做。我发现他是一位非常高明的骑手,对马也很体贴。回家时,他骑到厅堂门口,他的太太正在那儿等着。“啊,亲爱的,”她问道,“你觉得马儿怎么样?”“他就像约翰说得那样好,”老爷答道,“我从来没想过能骑上这样称心如意的好马。我们给他取个什么名字呢?”“黑檀怎么样?”“不,不叫黑檀。”“跟你叔叔的老马一样,管它叫黑鸟如何?”“不,他比从前的老黑鸟漂亮得多。”“不错,”太太说,“他真漂亮!他的脸又甜又温和,眼睛秀美又显得聪慧。你看,管它叫黑帅怎样?”“黑帅,嗨,对,我想这个名字好极了。倘若你喜欢,就让他叫这个名字吧。”这样,我的名字就叫黑帅了。

约翰走进马厩,告诉詹姆斯,主人和太太给我取了一个恰如其分、有着含义的名字;不像马伦戈、佩加萨斯或阿布达拉。他们俩都哈哈大笑,詹姆斯说,“倘若不会勾起过去的回忆,我倒愿叫它罗布·罗伊,因为我从没见过这么相像的两匹马。”“这不奇怪,”约翰说道,“你不知道,农场主格雷的老马公爵夫人是他俩的妈妈吗?”我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件事,这么说来,在那次打猎时被打死的可怜的罗布·罗伊该是我的兄弟了!难怪当时我妈妈那么伤心。看起来马是没有亲属的了,至少被卖出去之后就相互不认识了。

约翰似乎因我而感到骄傲。他常常把我的鬃毛和尾巴梳理得像太太、小姐的头发一样光滑,跟我讲很多话。当然,他所说的我不全懂,但我对他的意思,以及他要我做什么,懂得越来越多。他温和、善良,我越来越喜欢他。他似乎了解马的感觉,他给我洗刷时,知道哪儿容易触痛,哪儿会搔得痒痒;当他给我刷头刷到眼睛时,会分外小心,我的眼睛就好像是他自己的眼睛似的,他从不惹我发脾气。

詹姆斯·霍华德是个马童,也很温和,令人愉快,因此我认为自己的运气很好。院子里还有一个帮忙干活儿的人,不过他同生姜和我没什么关系。

几天后,我不得不同生姜一道拉车外出。我不知道我们该怎样相处;当我被领到她跟前时,她表现很好,只是把耳朵倒向后面而已。她干活儿很实在,自己的那份活儿从不偷懒,我们共同拉车时,我从没希望有比她更好的搭档。上山时,她不放慢脚步,而是把全部力量用到马轭上,向上直拉。我们俩在工作中都有一股冲劲儿,约翰更多的是约束我们而不是催赶我们,而且他从来没有对我们动过鞭子。我们的步伐非常一致,我发现,小跑时我的步伐很容易同她的合拍,这样跑起来令人感到欢快。当我们的步伐很好地保持一致时,主人总是十分高兴,约翰也很高兴。我们共同出车两三次后,彼此间变得很友好。这让我感到非常舒适、自在。

我和快活腿很快就成了好朋友。他是一个快活、勇敢、温和的小家伙,人人喜爱他,杰西和弗洛拉小姐尤其喜欢他。她们常常骑着他在果园里遛弯,跟他和她们的小狗弗里斯克玩有趣的游戏。

主人还有两匹马住在别的马厩里。一匹名叫公平,是一匹杂色的短腿马,供乘骑或拉行李车之用;另一匹是棕色的狩猎用的老马,名叫奥利弗爵士;他现在已经干不了活儿了,但仍受主人宠爱,让他在庭园中随便活动。他有时在庄园里干一点儿拉车的轻活儿,或让小姐骑着跟随她们的爸爸外出——他和快活腿一样温顺,可以将孩子托付给他。短腿马是一匹身材壮健、性情温和的马,我们有时在围场里交谈几句,但是我和他却没有同住在同一个马厩中的生姜那样亲密。第六章自由

我在这个新地方很快活,倘若我因某件事感到遗憾的话,千万别以为我不知足。同我有关的人都很好,我住的是明亮、通风的马厩,吃的是最好的食物。我还要求什么呢?噢,自由!我生命中的头三年半里,我得到了我想要得到的自由。可是,现在周复一周,月复一月,毫无疑义,年复一年,除非需要我的时候外,我必须日夜待在马厩里,我必须像干了二十年的老马一样,步伐稳健,保持安静,身上满是皮带,口里含着嚼子,眼睛上戴着眼罩。我并不是在发牢骚,因为我知道这是必然的,我只是想说,对于一匹年轻充满精力的马来说,从来得不到一点儿自由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是难以忍受的。特别是他过去一向习惯生活在广阔的田野或平原,在那里他可以猛然抬起自己的头和扬起自己的尾巴,全速跑开,跑一圈后又回到同伴那里,打着响鼻。有时我的活动比平时少,于是就觉得全身充满了使不完的活力。当约翰牵我出去活动时,我真无法安静下来,我要做我想做的,我似乎要跳,要舞,要腾跃,特别是起初我多次把约翰颠得够呛。但他总是对我很好,很有耐心。“稳点儿,稳点儿,好小子,”约翰会说,“待一会儿我们会尽情地跑,你的脚很快就不会痒痒了。”我们一出村子,他就会让我快速小跑几里路,然后掉头让我回来,我依然和先前一样满身是劲儿,只是没有了他所说的那种烦躁。生气勃勃的马在活动不够时,常被人认为难以驾驭,实际上那不过是闹着玩儿罢了。有的马夫就惩罚它们,而我们的约翰却不,他知道那只是情绪高的表现。另外,他有一套办法让我懂得他的声调和用缰绳轻轻触我的意思。从他的声音中,我就听得出他是不是认真和拿定了主意,他的声音对我而言,比任何东西都有力量,因为我非常喜欢他。

我承认,有时我们有几小时的自由,那常常是在夏季天气晴好的星期天。星期天,马车从不外出,因为教堂离家不远。放我们到家里的围场或老果园中去真是大大的享受。我们脚下踏着凉爽、柔软的青草,空气芬芳,我们爱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我们可以奔跑,躺下来,在地上翻滚,嚼着香甜的青草,多惬意。当我们站在那棵大栗树的树荫下时,那还是我们极好的聊天的时刻。第七章生姜

一天,生姜和我站在树荫下谈了很多。她想了解我成长和接受训练的情况,我都告诉了她。“唉,”生姜说,“倘若我受到像你那样的培育和训练的话,也许我的性情会跟你的一样好,但现在我不相信我的性情能好得了。”“为什么不能呢?”我问道。“因为我的情况和你的大不一样,”生姜回答道,“我从来没有遇见对我好的人和马,我也不想讨他们喜欢。原先,我一断奶,便被与一群小马驹放在一起。他们谁都不关心我,我也不关心他们。我没有你那样的好主人照料我,对我说话,拿好东西给我吃。照看我们的那个人在我一生中从没有说过一句好话。我不是说他虐待我,他只是注意我们在冬天有足够的草料和有挡风避雨的地方,仅此而已。我们的地里有一条小道穿过,大孩子走过时,常常扔石头,驱赶我们,让我们奔跑。我没有被石头击中过,可是有一匹挺好的小马驹被打破了脸,伤得不轻。我想这会给他脸上留下终生的疤痕。我们虽不在乎他们,但这使我们变得粗野,我们心里就认定了男孩子是我们的敌人。在自由自在的牧场上,我们很开心,我们跑上跑下,绕着牧场相互追逐嬉戏,然后静静地站在树荫下休息。受训的时刻到了,那是我难受的时刻;几条汉子前来抓我,最后他们把我逼到牧场的一个角落里,一个人抓住我的额毛,一个人紧紧抓住我的鼻子,抓得我气也喘不过来,另一个人用他粗硬的手抓住我的下颌,掰开我的嘴巴,强行给我套上笼头,并把一根铁条塞进我的嘴里。接着,又有一个人抓住笼头拽我走,另一个人则在后面用鞭子抽我,这就是我第一次体验到的人类的“爱心”。这全都是暴力。他们不让我有机会去了解他们究竟要干什么。我是良种马,有志气,毫无疑问,我也是不好驾驭的,因此或许我给他们添了很多麻烦。但是,日复一日被关在围栏里失去自由真的十分痛苦,我烦躁,憔悴,渴望摆脱束缚。你清楚,你有一个心地善良的主人哄着你,糟糕的是却没有人来哄我。“有一个,那是我的老主人赖德。我原来想他会带我出去遛遛,做些有关训练我的事,但他却把这个难差事交给了他的儿子和另外一个有经验的人,他自己只是有时来监督一下。他儿子是一个身强力壮而又胆大的人,人们管他叫桑松,他过去常夸口说,他还没有碰到过能把他掀翻的马。在他身上找不到像他父亲那样的温和,有的只是冷酷——冷酷的声音,冷酷的眼睛,冷酷的手。一开始,我就感觉到他所想要做的就是把我的精力消磨干净,使我变成一堆安静、谦恭、听话的马肉。一堆‘马肉’!对,那就是他想要做的。”

生姜跺了一下脚,好像一提到他就生气,接着说道:“倘若我没有完全照他的意思去做,他就动怒,抓着那根长长的缰绳,逼我在训练场上兜着圈儿没完没了地跑,不到我筋疲力尽,不肯罢休。我想他喝酒很多,我相信,他越是常喝酒,我的日子就越不好过。一天,他使尽了各种办法把我累得够呛,我躺下时,既累且狼狈又愤怒。这一切似乎都那么冷酷。第二天,他一早就把我牵走,又长时间不停地让我兜着圈儿跑。我休息还不到一个钟头,他又来了,手里拿着马鞍、马勒和一个新样式的马嚼子。我至今都闹不懂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他在训练场上刚刚跨在我背上时,我不知道做错了什么事儿,惹怒了他,他用缰绳狠狠地勒我。那个新马嚼子勒得我痛得要命,我突然将后腿直立起来,这下弄得他怒上加怒,他开始揍我。我觉得我整个心灵都在反抗他,我开始踢、俯冲、直立,以前我从没这样干过,于是我们之间便发生了一场真的战斗。他长时间紧紧贴住马鞍,用鞭子和马刺残暴地惩罚我,于是我怒火中烧,只要能把他摔下来,我不在乎他会对我怎么样。经过一场艰苦的斗争,我终于把他从背上摔了下去。我听到他重重地摔在草地上,我头也不回地奔到训练场的另一头。此时,我回头一看,只见那个迫害我的人缓缓地从地上爬起来,走到马厩里去了。我站在一棵橡树下面留意观看,但是没有见到谁来抓我。时间在消逝,太阳十分灼热,我的肚子两侧被马刺戳得流血,惹来成群的苍蝇落在上面。我感到饿了,我从一大清早就没有吃东西,但是这片地上的草很少,连一只鹅都养不活。我想躺下来休息一会儿,可是鞍子牢牢地拴在身上,很不舒服。同时,这里连一滴水也找不到。下午慢慢地过去了,太阳已经西坠。我看见其他的小马驹都被牵回马厩,我知道此时他们正在美美地饱餐。“最后,当太阳落山时,我看见老主人出来了,手里拿着一个筛子。他是一个很好的乡绅,有不少白发,但他的声音就是在一千个人之中我也听得出。他的声音不高也不低,浑厚、清晰、亲切。下命令时,他的声音稳重又坚决,人也好,马也好,都明白他要大伙都听从。他安静地走过来,不时地摇晃筛子里的燕麦,愉快、和蔼地对我说:‘过来,小妞儿,过来,小妞儿。过来,过来。’我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等他过来。他把燕麦送到我的嘴边,于是我开始吃起来,一点儿也不害怕;他的声音把我的恐惧一扫而光。我吃燕麦的时候,他站在我身边轻轻拍我,抚摩我。当他看到我肚子两侧的血块时,显得很生气。‘可怜的小妞儿,这真是件坏事,真是一件坏事!’然后,他静静地拿起缰绳,把我牵回马厩。桑松恰好站在门口。我把耳朵向后一倒,猛然朝他咬去。‘靠后点,’老主人说,‘闪开!你已经把这匹小母驹折磨一天了。’他生气地骂了一句他是残忍的野兽什么的。‘听着,’老主人说,‘脾气坏的人驯不出好马。桑松,你还没有学到这个手艺哪。’然后,他把我牵进围栏,亲自卸下马鞍和马勒,把我拴好。接着,他要来一桶温水和一块海绵,脱下外衣,马夫拿着水桶,他用海绵给我肚子两侧擦拭了好半天,他擦拭得小心翼翼,我相信他知道我的伤有多重多痛。‘吁!小宝贝,’他说道,‘站好别动,站好别动。’他的声音就让我高兴,擦洗得非常舒服。我嘴角边的皮已经开裂了,我吃不了干草,草杆子会刺痛我。他近前仔细看了看,摇了摇头,让马夫取来一些添加了马铃薯粉的麸子煮成的饲料。煮熟的麸子很好吃,很软,对我的嘴又有医疗作用。我吃的时候,他一直站在旁边,一边抚摸我,一边跟马夫说话。‘一匹这样精力充沛而又勇敢的马,’他说道,‘倘若用一般的办法去驯的话,那她永远也不会有什么大用处。’“此后,他常来看我,当我的嘴角痊愈后,另外一个叫乔布的人来驯我。这个人稳重又体贴。很快,我就学会了他要我学的东西。”第八章生姜(续)

在同生姜第二次在围场上相聚时,她告诉我她以前待过的地方的一些情况。“经过训练后,”生姜说,“我被卖给了一个马贩子同另一匹马配套。他把我们放在一起赶了几个礼拜,然后把我们卖给了一个时髦的乡绅,接着我们被送到伦敦。马贩子用我最痛恨的勒马缰绳勒着我,在伦敦我们被勒得更紧,马车夫和他的主人认为这样看起来才更时髦。我们常常被赶到公园和其他时髦的地方去。你从没有戴过勒马缰绳,不会知道那是怎么样的滋味。我告诉你吧,那真可怕。“我喜欢扬起脑袋,把脑袋抬得像其他的马一样高。你现在想想,倘若你把脑袋高高扬起,并且被迫保持那种姿势,而且是几个小时,除了猛然往上把脑袋挺得更高外,完全动弹不得,脖子简直痛得没法忍受。另外,还得含着马嚼子,不是一个,而是两个;我含的是一个尖锐的马嚼子,一含上舌头和嘴就痛,白沫不停地从嘴边溅出来,被舌头上的血染得通红,我感到恼怒、焦躁。更糟的是,太太参加盛大的聚会或宴乐之时,我一等就是几个钟头,倘若我不耐烦或跺脚,鞭子就往我身上抽。这足够叫人发疯。”“难道你的主人就没有为你想想吗?”我问道。“没有,”生姜说,“像他们所说的那样,他所关心的只是要有一套时髦的马车而已。我想,他对马了解得很少。他把了解马的事交给了马车夫,马车夫告诉他我的脾气暴躁,还说我在戴勒马缰绳方面没有受过良好的训练,但是我会很快适应的。然而,这个马车夫却不是能让我适应戴勒马缰绳的人,因为我在马厩里痛苦、生气时,我没有受到好意的抚慰从而得以安静下来,我得到的不过是粗暴的言辞和一番痛打。倘若他文明一点儿,我会尽量忍耐的。我愿意干活儿,并且随时愿干重活儿。但是,不为别的,仅仅是为了他们的喜好而受折磨,就叫我生气。他们有什么权利来这样折磨我?除了嘴痛和脖子痛之外,勒马缰绳一向都让我的气管感到不舒服,我知道戴久了会损坏呼吸。我越来越烦躁不安,不能自制,有人来给我套马具时,我就又踢又撕咬。为此,马车夫揍了我。一天,他们刚刚把我们套上马车,便拉紧勒马缰绳,把我的脑袋高高抬起,于是我开始拼命前冲、乱踢。不久我便挣脱了不少挽具,并且松脱了自己。就这样,我结束了在那个地方的生活。“后来,我被送到塔特索尔公司的马匹拍卖场拍卖。当然,他们不会保证说我没有坏毛病,关于这一点他们什么也没有说。我的漂亮的外表和良好的步伐,引来一位乡绅出价买我,但我却被另外一个马贩子买走。他用各种各样的办法和不同的马嚼子来试我,并且很快发现我能承受的东西。最后,他不用勒马缰绳便能驱使我。其后,他把我当一匹十分安静的马卖给了一位乡绅。这位乡绅是一个好主人,我的生活过得很好,但是他的老马夫离开了他,后来来了一个新的。这个新马夫和桑松一样,脾气坏,手段狠,常常用粗鲁、不耐烦的腔调说话。倘若他需要我时,我在围栏里没有马上动窝,他就会用马厩里的扫把、叉子,或手中的任何东西打我跗关节以上的部位。他做什么事都很粗鲁,我开始恨他;他想要让我怕他,但我神气高傲,不屑那样去做。一天,他惹得我比平时更恼火,我咬了他一口,这就使得他大发雷霆,他开始用马鞭子劈头盖脸地打我。此后,他再也不敢到我的围栏里来了,我的蹄、我的牙随时都在等着他,他也知道这一点。我同主人在一起时很是安静。不过,主人还是听信了那个人,于是我再次被卖出去了。“还是原先那个马贩子,他听完我的情况后说,他认为自己知道有个地方,在那儿我在各方面都会很好。‘真可惜,’他说,‘这样一匹好马,就是没有碰上真正的好运气而变坏了。’最终,在你到这里来之前不久,我便到这里来了。那时,我认定了人是我的天敌,我决心要保护自己。当然,这里的情况不同,然而又有谁能知道这种景况能持续多久呢?我希望我能像你那样思考问题,但是我却不能,尤其是我经历了这一切之后。”“嗯,”我说道,“我认为你若咬了或踢了约翰或詹姆斯的话,那可是丢脸的事儿。”“他们对我好的时候,”生姜说,“我不会有意去这么做。我的确狠狠地咬过詹姆斯一次,但是约翰说:‘对她和蔼些试试看。’詹姆斯不是像我想象的那样来惩罚我,而是吊着一只包扎着的胳膊,给我拿来一顿煮熟的麦麸,并且抚摸我。此后,我再没有咬过他,将来也不会咬他。”

我很同情生姜,当然那时我知道的东西还很少,我想很可能是她自己把事情搞糟了。然而,我发现,几个礼拜过去后,她变得温和、快活多了,以往她对走近她的生人所表现出的那种警惕和敌视的神态也不见了。一天,詹姆斯说道:“我的确相信那匹牝马越来越喜欢我了。今天早晨,当我给她擦完前额后,她跟在我后面轻声不停地嘶叫。”“是的,是的,吉姆,这都是伯特威克药丸的功劳,”约翰说道,“用不了多久她就会变得像黑帅一样好。可怜的东西,她唯一所需要的药物就是和蔼!”主人也注意到了这一变化。一天,主人下了马车,像往常那样走到我们跟前对我们说话时,他摸了摸她那漂亮的脖子。“嗬,小可爱,日子过得怎么样?我看,你比初来我们这里时快活多了。”

生姜友好、信任地抬高鼻子凑向主人,主人则轻轻地抚摸她的鼻子。“我们会治好她的,约翰。”主人说道。“是的,老爷,她好得出奇的快,跟以往不一样,这都是伯特威克药丸的功劳,老爷。”约翰笑着说道。

这是约翰的一句说笑的话,他常说一个用伯特威克药丸医马的常规疗程,几乎能治好一切顽劣的马。这种药丸,他说,是由耐心和温和,坚定和爱抚配制而成的,一磅药丸用半磅常识调匀,给马每日服用,就见功效。第九章快活腿

教区牧师布洛姆菲尔德的家是一个大家庭,孩子很多;以前他们常来和杰西小姐、弗洛拉小姐玩耍。他们家有一个女孩同杰西小姐一样大,两个男孩要大一些,另外还有几个小一点儿的。他们一来,快活腿就忙起来了,因为没有比轮流骑着快活腿在果园和在家里的围场上到处跑更让他们开心了,他们常按钟点一道儿骑着玩儿。

一天下午,快活腿和他们在外面玩了很久,詹姆斯把他领回来,戴上了笼头后,说:“嗨,捣蛋鬼,当心你的行为。要不然咱们都会惹麻烦。”“快活腿,你干了什么事来着?”我问道。“啊!”快活腿扬了扬他的小脑袋说,“我只是给了那些年轻人一个教训,他们不知道该玩多久,也不知道我能跑多久。于是,我把他们重重地向后面掀了下去,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明白过来。”“什么?”我问道,“你把孩子们掀了下去?我原想你不会干这种糊涂事的。你摔没摔杰西小姐或弗洛拉小姐?”

快活腿显得有点儿受到伤害似的,说道:“当然没有。她们把燕麦送到马厩中给我吃,我哪能对她们做那样的事呢?噢,我像主人那样爱护我们年轻的小姐,那些小东西还是我教她们怎样骑马的呢——她们骑在我背上显得害怕或有点儿坐不稳时,我就像老猫咪逮鸟雀那样走得又轻又平稳;等她们骑得没事的时候,我再跑快一些。你瞧,我就是这样让她们习惯骑马的,所以不劳你来教导我。我是那些孩子最好的朋友和骑术教练。不是这些小姑娘,而是那些男孩子!”他抖了抖鬃毛说道:“男孩子们大不相同。他们该像我们小时候那样接受训练,该叫他们懂得事理。其他的孩子骑了我快两个钟头,后来那些男孩子认为该轮到他们骑了,于是他们就骑上我了,我也欣然同意。他们轮流骑我,我背着他们在地里跑上跑下,在果园中四处跑,足足跑了一个钟头。他们每人削了一根粗榛木棍做马鞭子,打我打得有点儿重,但我也不在意,最后我想他们该玩够了,所以我停下来两三次,给他们提个醒。你瞧,男孩子认为马或矮马就像蒸汽机或脱粒机一样,可以随意要他们转多久就多久,要多快就多快,可他们从来就没想到矮马也会累,也有感情,所以,当打我的那个男孩明白不了我的意思时,我用后腿把身体撑直,让他从我背上滑下去,情况就是这样。他再次翻身骑在我背上,我就再次让他从我背上滑下去。后来,另外的男孩骑到我背上,当他拿起棍子打我,我就把他撂在地上。对其余这样的男孩子,我也照此办理,直到他们明白为止,就是这样。他们不是坏孩子,他们并不想虐待我。我非常喜欢他们,但是,你明白,我不得不教训他们一下。当他们把我带到詹姆斯跟前告我时,我认为,他当时看到那么粗大的棍子非常生气。他说那种棍子只适合赶牲口的人或吉卜赛人使用,年轻的绅士是不适合用的。”“要是换了我的话,”生姜说道,“我就得狠狠地踢他们一顿,这样才能给他们一个教训。”“那是自然,”快活腿说道,“但我不会那样傻(请原谅),惹主人生气,或让詹姆斯因我而感到羞耻。另外,那些孩子骑我时,是由我来照顾他们的,我告诉你吧,他们是托付给我来照看的。啊,前些日子,我听到主人对布洛姆菲尔德太太说,‘亲爱的夫人,您别担心孩子,我家的老快活腿会像您和我一样照顾好孩子的。您完全可以相信,我也不会为了钱把那匹矮马卖掉,它的性子太好了,值得信赖。’你想,我会是一个忘恩负义的野兽吗?仅仅是因为两个无知的男孩对我不好,我就会忘记五年来我在这里受到的这么好的待遇,会忘记他们对我的信任而变得狠毒吗?不,不会的!你从来没有在好地方待过,没有人待你好,所以你不知道。我很同情你,我可以告诉你,好地方出好马。我绝不会去惹恼我们的人;我爱他们,真的。”快活腿说道,像他早晨听到詹姆斯走到门口的脚步声那样,鼻子里发出低低的嗬、嗬、嗬的声音。“另外,倘若我有了乱踢的习惯,我能在这儿吗?哎呀,那就早被卖出去了,成了一个令人讨厌的东西。也许我今天可能发现自己在一个屠夫的儿子手下像奴隶那样受到驱使,或在滨海的某个地方活活累死,在那里人们关心的不是我,而是看我能跑得多快,要不就像我来这里之前,在我住的地方经常见到的那样,礼拜天套上马车,被鞭子抽打着拉上三四个有头有脸的男人去寻欢作乐。不,”他摇摇头说道,“我希望永远不要落到那种地步。”第十章果园中的谈话

在品种上,我和生姜都不是用于正规拉车的那种高头大马,我们身上流的更多的是赛马的血。我们的身高约有十五个半手长,因此,我们既适合人骑坐又适合拉车。主人常说,他不喜欢只能干一种活儿的人或马,由于他不爱在伦敦的公园中炫耀,所以他喜欢更会干活儿和更有用的马。对我们来说,我们最高兴的时刻,就是背着马鞍,准备让主人一家骑马游玩。主人骑着生姜,太太骑着我,小姐们骑着奥利弗爵士和快活腿。我们一道慢跑、快跑,十分开心,我们的情绪总是很高。情绪最高的是我,因为我总是驮着太太——她身体轻,声音甜美,拉缰绳的手又轻。她操控我时,我几乎感觉不出她是在拉缰绳。

唉!倘若人们知道手轻对马是一个多大的安慰,知道手轻能使马的嘴保持良好的状态和良好的心情,他们就不会像他们经常那样催赶马儿,拉扯缰绳了。我们的嘴很敏感,倘若没有因恶劣、无知的对待而受到伤害和变得麻木,我们的嘴就能觉察到驾驭的人手上最微细的动作,因而也就能立刻知道他要我们干什么。我的嘴从没有受到过伤害,我相信这就是在我和生姜之间,太太宁愿骑我的缘故,虽然生姜的步伐同我的一样好。以前她老羡慕我,说那都是受训出的错,以及在伦敦时塞在嘴里的马嚼子带来的毛病,所以她的嘴不如我的嘴那么完好。每到这时,老奥利弗就会说:“得了,得了!别自寻烦恼了,你是最荣幸的了,像你这样的牝马能驮上主人那样身高体重的男人,步伐轻快,行动充满活力,你就不必因为太太不骑你而觉得垂头丧气了。我们马呢,遇事要处之泰然,只要人们待我们好,我们就要感到满足,积极干活儿。”

奥利弗爵士的尾巴很短,我常常觉得奇怪。真的,他的尾巴只有六七英寸长,尾毛像个垂着的穗子。一次我们在果园里休息时,我冒昧地问他,出了什么事故让他失去了尾巴。“事故?”他鼻子里喷出响声,愤怒地说道,“不是事故!那是一个残酷、可耻、冷血的行为!我小时候,他们把我带到一个干这种残酷勾当的地方。我被绑起来,绑得牢牢的,动弹不得,然后他们把我漂亮的长尾巴连骨带肉割下拿走。”“太可怕了!”我惊叫道。“可怕!啊!那是可怕!然而,不只是痛得难受,痛的时间又长,也不只是他们干了把我最漂亮的装饰物割掉这件坏事,让我受到侮辱,而是今后我怎能掸掉我身体两侧和后腿上的苍蝇啊?你们有尾巴,想都不用想,就会用尾巴把苍蝇轰跑,但你们却不知道,苍蝇粘在身上不停地叮你,而你又无法轰走它们的那种痛苦啊。我告诉你吧,那是我终生抱憾的事,是我一辈子的损失!不过,谢谢上帝,他们现在不干这种勾当了!”“那时,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干呢?”生姜问道。“赶时髦!”老马顿了一下脚说道,“赶时髦!懂了吧。我那个时代,良种马驹的尾巴没有不被剪成那个样子的,好像造我们的仁慈的上帝,不了解我们的需要和不懂美丑似的。”“我猜,也是为了赶时髦,他们用皮带把我们的头绑着,皮带上还连着我在伦敦受折磨含在嘴里的那种可怕的马嚼子。”生姜说道。“那当然是时髦,”奥利弗爵士说道,“照我看,赶时髦是天下最邪恶的东西,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他们怎样对待狗的:割掉狗的尾巴使狗显得勇敢,剪尖狗的漂亮的耳朵让狗看起来机警。”我有过一个要好的朋友,是一头褐色的㹴犬,他们管她叫斯凯㹴犬。她很喜欢我,从不在我的围栏以外的地方睡觉。她在马槽下面铺了一张床,在那里一窝生下了五个说有多可爱就有多可爱的小狗。五只小狗没有一只被淹死,因为是名贵的品种。她和她的孩子在一起是多么高兴啊!当他们睁开眼睛到处爬时,那情景真是可爱。可是有一天来了一个人把他们拿走了,我以为他可能是怕我踩着他们。但是,真实情况却不是这样。晚上,那只可怜的斯凯㹴犬一只一只地把他们叼了回来,可叼回来的已经不是先前那样快活的小东西了,他们流着血,叫声可怜。他们的尾巴都被切去一段,他们又漂亮又小的耳朵上耷拉下来的软软的耳盖被切去了不少。他们的妈妈舔着他们,多痛苦,多可怜呀!这一情景我总也忘不了。最后,他们的伤口愈合了,而且也忘了当时的痛苦,但是防止尘土进入娇嫩的耳朵和保护耳朵免受伤害的软耳盖却永远消失了。他们为什么不把自己孩子的耳朵削尖,使他们显得机警?为什么不把他们的鼻尖削掉,让他们看起来更勇敢?一类动物和另一类动物同样敏感。他们有什么权利来折磨上帝创造的生灵,毁坏他们的外貌呢?”

奥利弗爵士虽很文静,但也是一匹暴躁的老马,我对他所说的事既觉得新鲜又感到震惊,我发现我心中升起了一种以前从没有过的对人类痛恨的情绪。当然,生姜十分激动,她猛地扬起脑袋,目光闪亮,胀大鼻孔,说:“人类真是残酷无情的傻瓜!”“谁在说傻瓜呢?”刚刚在苹果树干上蹭痒的快活腿过来问道,“谁在说傻瓜呢?我认为那是个不好的词。”“不好的词是为坏事创造的,”生姜说道,接着她把奥利弗爵士所讲的对快活腿说了一遍。“不错,”快活腿伤心地说道,“这样对待狗的情况,我在先前住的地方见得可多了。在这里我不想谈这个。你们都知道,主人,还有约翰和詹姆斯一向都对我们很好,在这样的地方说人类不好,似乎不公平或不知好歹。你们知道,除了我们的主人和马夫以外,还有其他的好主人和好马夫,当然我们的是最好的。”小小的快活腿这番有见识的话,说的都是事实,于是我们,特别是十分喜欢主人的奥利弗爵士,都平静下来了。为了转换话题,我问道:“谁能给我说说眼罩的用处吗?”“说不了!”奥利弗爵士说道,“因为眼罩没有用。”“眼罩嘛,”公平用他那平静的方式说道,“是被认为用来防止马受惊、突然跳动和因受惊吓而引起事故的。”“那么他们为什么不给让人骑的马,特别是女士们骑的马戴眼罩呢?”我问道。“除了要时髦外,”公平平静地回答说,“没有什么原因。他们说,拉车的马害怕看到身后的大车或客车的轱辘向前滚来,一看见就会吓得突然跑开。但是,人骑着的马,在拥挤的街道上,四下里都可以看到车轱辘。我承认,车轱辘有时靠得太近并不舒服,但我们不会突然跑开,因为我们习惯了,并且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倘若我们从没有戴过眼罩,我们也不会想戴,毕竟我们应该看身边的东西,了解那究竟是什么。这样,当我们看到一点儿我们不了解的东西时,就不怎么会受惊吓。”

当然,有些胆小的马,年轻时受过伤或受到过惊吓,戴眼罩对他们来说可能更好些。但是由于我从不胆怯,因此我对此无法做出判断。“我认为,”奥利弗爵士说道,“夜里戴眼罩很危险。我们马在黑暗中比人瞧得更清楚,倘若马可以充分使用自己的眼睛,很多事故都不会发生。几年前,一辆两匹马拉的灵车在黑夜回来时,经过农场主斯帕罗的住宅。那里有一片池塘紧挨路边,由于车轱辘离池塘边太近,于是灵车翻进水里。两匹马都淹死了,车夫好不容易捡到一条命。当然,事故发生后,有人在那里修了一道容易看见的结实的白色护栏。然而,倘若那两匹马的一部分视线没有被挡住的话,他们自己就会避开池塘的边缘,事故也就不会发生了。在你来这儿以前,听说,主人的马车翻车之时,倘若左边的灯没有熄灭的话,约翰是可以看得见修路工遗留下来的那个大坑的。他可能看得见。倘若老柯林没有戴眼罩,不管有没有灯,是可以看到那个大坑的,因为他是一匹十分老练、不会去冒险的老马。实际上,他受了重伤,马车也摔坏了,至于约翰究竟是怎样逃脱的,那就没有人知道了。”“我要说,”生姜扇了扇鼻孔说道,“这些人既然这样聪明,那么下个命令,将来的马一生下来,眼睛就长在脑门上而不是长在两边,岂不更好。他们老是以为自己能改善自然和改进上帝的创作。”

就在又有点儿令人生气的情况下,快活腿扬起了他那老练的小脸说道:“我要告诉你们一个秘密,我认为约翰是不赞同戴眼罩的。有一天,我听到他和主人谈过这件事。主人说:‘倘若马习惯了戴眼罩,在某些情况下不戴可能发生危险。’约翰说,他认为小马驹受训时不戴眼罩是件好事,有些国家驯马时就不给马戴眼罩。咱们高兴点儿吧,跑到果园的那一头去。我想风吹落了一些苹果,我们可以像蛞蝓那样去吃一点。”

大伙抵不住快活腿的诱惑,于是停止了我们的长谈,我们大声地嚼着散落在草地上的苹果,精神为之一振。第十一章实话实说

我在伯特维克生活得越久,就越因为有这么一个好地方而感到骄傲和高兴。凡是认识主人和太太的人,都尊敬和喜爱他们。他们对任何人、任何东西都很好。不仅对男人和女人好,就是对马、驴、狗、猫、牛和鸟雀也都好。受压迫和受虐待的动物都可以从他们那里得到友谊,他们的仆人也有着同样的心情。倘若村子里的孩子虐待动物,他们很快就能从厅堂里得到消息。

据说,这位乡绅和农场主格雷,为了废除套在拉车的马身上的勒马缰绳,在一块儿奋斗过二十多年,因此在我们这一带,你就很少见到勒马缰绳了。有时太太碰到一匹挣扎着扬起脑袋、负担太重的马时,她会让车子停下来,走下车,用她甜美而又严肃的声音和赶车的人讲道理,想法儿使他懂得他那么做是多么愚蠢和残忍。

我想,任何男人都抵挡不住太太的说理。若是所有的女士都像太太那样那该多好。主人有时遇到这种事情也会严肃谴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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